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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启动

关于启动“2012年度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研发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企业研发机构创新活动的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现启动“2012年度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2年8月1日至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支持范围

  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企业类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三、专项支持方向

  围绕企业研发机构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与发展,支持一批面向产业化开展源头性技术创新的企业研发机构,引导一批面向成果转化应用、产业化开发能力强的企业研发机构。

  四、专项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作为引导性科技经费,采取“点面结合、择优支持”的原则,以项目为载体,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活动。

  五、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依据自身研发和创新情况,可选择A类或B类任一类进行申报。

  A类:面向产业化开展源头性技术创新的企业研发机构

  申报单位是指将原始创新或战略高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集于一体,从产业技术源头创新起步,采用全新的运行机制、用人机制、创新机制,具有高科研投入、高强度研发、高水平创新,掌握新兴产业和行业发展话语权的领军型新兴源头性技术创新机构。

  具体申报条件:

  通过从源头创新到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的快速转换,构建高水平的创新平台,取得一批产业级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催生了新兴产业的孕育和发展,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集聚和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原创精神和源头创新能力的研究人员。

  其中表征“一批产业级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和原始创新能力”的要素包括并不限于:上年度获得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近三年参与重大国际科学研究计划,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或专项(如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973计划等);近三年获得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国际奖项,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入选2009-2011年度中关村示范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及示范项目等。

  申报单位符合以上条件即可申报专项。

  B类:面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产业化开发的企业研发机构

  1. 申报单位上年度有自主创新成果产出,包括: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类新药、国家秘密技术等成果;

  2. 独立法人研发机构2011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20%,经济效益良好;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其母公司2011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5%,经济效益良好(研发投入强度为2011年度研发投入占总收入比重,须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相关证明)。

  申报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条件方可申报专项。

  六、申报材料

  1. 2012年度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

  2.申报书附件清单

  注:以上申报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分支机构须加盖母公司公章)。

  七、申报流程

  1. 网上填报。登陆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124.207.102.86:8080/identify/)首页“北京市科技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网上填写《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并下载打印。

  2. 报送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使用A4纸张打印并签字盖章(分支机构须加盖母公司公章),一式六套,胶粘装订,同时将所有原件一并提交至受理机构查验。

  八、受理机构

  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

  联系人:房晓丽 徐亮

  咨询电话:62611720/62619925-809/811 13681034379

  E-mail:yfjg2011@126.com

  地址:海淀区苏州街甲49号(北京市工商局对面)

  附件

  1.2012年度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A类).doc

  2. 2012年度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B类).doc

  3.申报书附件清单.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2年7月31日

来源于:北京市科委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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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2年度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研发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企业研发机构创新活动的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现启动“2012年度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2年8月1日至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支持范围

  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企业类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三、专项支持方向

  围绕企业研发机构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与发展,支持一批面向产业化开展源头性技术创新的企业研发机构,引导一批面向成果转化应用、产业化开发能力强的企业研发机构。

  四、专项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作为引导性科技经费,采取“点面结合、择优支持”的原则,以项目为载体,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活动。

  五、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依据自身研发和创新情况,可选择A类或B类任一类进行申报。

  A类:面向产业化开展源头性技术创新的企业研发机构

  申报单位是指将原始创新或战略高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集于一体,从产业技术源头创新起步,采用全新的运行机制、用人机制、创新机制,具有高科研投入、高强度研发、高水平创新,掌握新兴产业和行业发展话语权的领军型新兴源头性技术创新机构。

  具体申报条件:

  通过从源头创新到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的快速转换,构建高水平的创新平台,取得一批产业级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催生了新兴产业的孕育和发展,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集聚和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原创精神和源头创新能力的研究人员。

  其中表征“一批产业级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和原始创新能力”的要素包括并不限于:上年度获得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近三年参与重大国际科学研究计划,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或专项(如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973计划等);近三年获得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国际奖项,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入选2009-2011年度中关村示范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及示范项目等。

  申报单位符合以上条件即可申报专项。

  B类:面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产业化开发的企业研发机构

  1. 申报单位上年度有自主创新成果产出,包括: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类新药、国家秘密技术等成果;

  2. 独立法人研发机构2011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20%,经济效益良好;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其母公司2011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5%,经济效益良好(研发投入强度为2011年度研发投入占总收入比重,须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相关证明)。

  申报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条件方可申报专项。

  六、申报材料

  1. 2012年度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

  2.申报书附件清单

  注:以上申报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分支机构须加盖母公司公章)。

  七、申报流程

  1. 网上填报。登陆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124.207.102.86:8080/identify/)首页“北京市科技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网上填写《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并下载打印。

  2. 报送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使用A4纸张打印并签字盖章(分支机构须加盖母公司公章),一式六套,胶粘装订,同时将所有原件一并提交至受理机构查验。

  八、受理机构

  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

  联系人:房晓丽 徐亮

  咨询电话:62611720/62619925-809/811 13681034379

  E-mail:yfjg2011@126.com

  地址:海淀区苏州街甲49号(北京市工商局对面)

  附件

  1.2012年度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A类).doc

  2. 2012年度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B类).doc

  3.申报书附件清单.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