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6日,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发布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就“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此次招标仪器种类涉及气相、液相、气质、离子色谱、凝胶色谱、PCR、全自动生化系统等30大类,107个品目。详情如下所示: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02-1341CITC5M01
采购人名称:国家质检总局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226207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348490 010-63348489
招标内容:内容见附件。附件-招标内容.doc
包号 |
包名称 |
品目名称 |
要求提供的
相关证书 |
原产地要求 |
第一包 |
定量PCR分析仪 |
A:定量PCR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定量PCR仪 | ||||
C:定量PCR仪 | ||||
D:定量PCR仪 | ||||
第二包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A:生化分析仪 |
所投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生化分析仪 | ||||
C:生化分析仪 | ||||
D:生化分析仪 | ||||
第三包 |
微生物鉴定仪 |
A: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半自动微生物鉴定仪 | ||||
第四包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A:多通道自动固相萃取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单通道自动固相萃取仪 | ||||
第五包 |
加速溶解萃取仪 |
A:快速溶剂萃取仪 | ||
B:快速溶剂萃取仪 | ||||
C:快速溶剂萃取仪 | ||||
第六包 |
微波消化萃取仪 |
A:微波消化萃取仪 | ||
第七包 |
凝胶色谱仪 |
A:凝胶色谱仪 | ||
B:凝胶色谱仪 | ||||
C:凝胶色谱及在线浓缩系统 | ||||
第八包 |
蛋白质测定仪 |
A:全自动定氮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全自动定氮仪 | ||||
第九包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 |
A:顺序扫描型ICP发射光谱仪 |
所投产品须取得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中阶梯光栅-交叉色散全谱直读ICP发射光谱仪 | ||||
C:中阶梯光栅-交叉色散全谱直读ICP发射光谱仪 | ||||
第十包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 |
A: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 |
所投产品须取得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 ||||
C: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 ||||
D: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 | ||||
E: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 ||||
F:测汞仪 | ||||
第十一包 |
气相色谱仪(GC) |
A:气相色谱仪 |
所投产品须取得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气相色谱仪 | ||||
第十二包 |
液相色谱仪(LC) |
A:液相色谱仪 |
所投产品须取得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高效液相色谱仪 | ||||
C:蛋白纯化液相色谱系统 | ||||
第十三包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
A: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
C: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
第十四包 |
A:超速制备离心机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
B:微量超速离心机 | ||||
C:高速冷冻离心机 | ||||
D:台式/落地式冷冻离心机 | ||||
E:台式冷冻离心机 | ||||
F:低速大容量冷冻离心机 | ||||
第十五包 |
X光机 |
A:X射线手提行李安全检查设备 |
所投产品须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X射线托运行李安全检查设备 | ||||
第十六包 |
B超机 |
A:全数字台式黑白超声诊断仪 |
所投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FDA认证;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腹部为主) | ||||
C: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腹部为主) | ||||
D: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全身型) | ||||
E: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 ||||
第十七包 |
A:全自动酶标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
B:全自动酶标仪 | ||||
C:全自动酶标仪 | ||||
D:多功能酶标仪 |
|
| ||
第十八包 |
微波消化器 |
A:高压微波消化器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高处理量高压微波消化器 | ||||
第十九包 |
放射性检测仪 |
A:大型通道式车辆放射性监测系统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中小型型通道式车辆放射性监测系统 | ||||
C:通道式行人放射性监测系统 | ||||
D:立柱式行人/行包放射性监测系统 | ||||
E:通道式行包放射性监测系统 | ||||
F:手持式核素识别仪 | ||||
G:直读式个人剂量计 |
所投产品须取得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
H: α、β表面污染仪 | ||||
第二十包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A:原子荧光光度计 |
所投产品须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原子荧光光度计 | ||||
C:原子荧光光度计 | ||||
D:原子荧光光度计 | ||||
E: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 | ||||
第二十一包 |
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 |
A: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 | ||||
第二十二包 |
红外体温测量仪 |
A: 热成像式红外测温仪 |
所投产品须取得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型式批准证书 |
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第二十三包 |
离子色谱仪 |
A:离子色谱仪 |
所投产品须取得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离子色谱仪 | ||||
C:离子色谱仪 | ||||
D:离子色谱仪 | ||||
第二十四包 |
红外光谱仪 |
A:红外光谱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红外光谱仪 | ||||
C:红外光谱仪 | ||||
D:红外光谱仪 | ||||
第二十五包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A: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所投产品须取得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
C: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
D:紫外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 ||||
第二十六包 |
生物芯片检测系统 |
A:生物芯片杂交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生物芯片扫描仪 | ||||
C:液相芯片检测系统 | ||||
D:生物芯片分析系统 | ||||
第二十七包 |
A:EDI可再生纯水机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
B:纯水机 | ||||
C:RO膜可再生纯水机 | ||||
D:RO纯水机 | ||||
E:超纯水系统 | ||||
F:纯水/超纯水系统 | ||||
第二十八包 |
培养箱 |
A:二氧化碳培养箱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恒温恒湿培养箱 | ||||
C:恒温恒湿培养箱 | ||||
D:恒温恒湿培养箱 | ||||
E:恒温培养箱 | ||||
第二十九包 |
碳硫元素测定仪 |
A:碳硫元素测定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碳硫元素测定仪 | ||||
C:测硫仪 | ||||
第三十包 |
A:生物安全柜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
B:生物安全柜 | ||||
C:生物安全柜 | ||||
D:生物安全柜 |
说明:
(1)本次招标按品目招标、投标、评标、授标。
(2)招标范围: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3)交货时间及地点:由采购用户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或其指定的分区销售代理商应按采购用户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4)本项目供货资格有效期:自中标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
采购用途: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业务需求
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本招标公告“招标内容”中规定的原产地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
(3)国外仪器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技术支持和条件;
(4)货物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认证;
(5)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所投货物应具有制造商的授权;每个制造商每个包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制造商失去投标资格;如果制造商同一个包授权多个代理商,则该包所有授权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3月27日上午9:00时到2013年4月16日下午16:00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投标人应登陆网址(http://119.57.20.216:8081/tender),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的程序完成注册手续及缴费手续一个工作日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付款方式:
(1)现金、支票:投标人前往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现场交款并领取标书款发票;
(2)电汇和网银:投标人汇款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10-63373561),于开标后前往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领取标书款发票。
3.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联系人:任举;电话:010-63348310。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软件使用培训和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召开投标软件使用培训和标前会,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和对投标软件操作进行培训,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请所有潜在投标人务必参加,以便进行培训操作。每个投标人只能委派1名人员参加。投标人可携带已下载安装投标软件和投标数据包的笔记本电脑在会场实际操作。
召开时间:2013年4月8日下午13:30
召开地点:通用技术大厦三层第一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17日中午12:00时至下午14:00时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4月17日下午14:00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通用技术大厦三层第一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鲍蒙 张杰浩
联系方式:010-63348490 010-63348489 传真:010-63373561
备注:
1、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账号:110060239018000072747
2、本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公布。
2013年3月26日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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