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
国产
SO2 O2
M1100型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碳排放)是污染源碳排放监测的重要技术手段,针对已安装CEMS设备进行碳排放扩项。通过直接测量CO、CO2、CH4气体浓度、烟气流速、湿度、氧气等参数,计算排放量,折算浓度等参数,数据准确度高。
模块化设计、操作简单,便于现场维护。该系统配置灵活,既可将测量数据发送给已有CEMS工控机或者数采仪进行数据折算,也可以配置温压流监测仪、湿度仪、氧气自主进行气体浓度折算,最大限度减少扩项硬件成本投入。
HJ870-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 NOX 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 NOX 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JJG 635-2011《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气体分析器检定规程》
JJF1523-2015《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线气体分析器型式评价大纲》
GB/T10180-200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电力、冶金行业的脱硫、脱硝效率监测
火电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监测
天然气净化工艺的超低排放监测
垃圾焚烧的超低排放监测
1、解决方案中设备监测因子覆盖CO2、CO、CH4等主要温室气体成分,并支持多种污染源因子灵活拓展,最大限度减少硬件扩项成本,实现协同增效;
2、依托十余年红外光谱技术沉淀,实现了温室气体监测解决方案自主研发,可满足旧例改造、新增系统站房等多个场景的个性化定制需求;
3、全程动态校准技术,减小测量误差。双波长红外探测器,低漂移、高精度,低功耗、响应快,使用寿命长,特殊结构设计有效地避免震动的影响;
4、维护简单,模块化设计,智能化操作,使用寿命长,维护量低。支持自动定时反吹,清洗流路,避免烟尘(颗粒物)堵塞,反吹间隔时间可设定;
5、数据传输符合HJ/T 212-2017协议标准。可选择(4-20)mA,GPRS/4G/5G,485总线等多种信号输出方式。数据可传送至环保部门,也可传送给企业DCS用于相关设备控制。
环保 2022-09-13
30天
1年
安装调试现场免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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