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药检所采购55套分析仪器设备
最近,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采购大批分析仪器设备,其中包括1台液质联用仪、4台全自动气相色谱仪、8台液相色谱仪、2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红外光谱仪等共计55套仪器设备。具体公告详情如下所示: 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液相色谱/质谱联用采购项目 1.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DCZ20121190 2.招标内容: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套。(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备注: (1)投标人所投产品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计算机、打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清单第十二期”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清单第十二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计算机、打印机除外)的有效经销授权书。 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 本项目是一个整体项目,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6.交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 7.招标人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 8.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2年12月X日-2012年12月XX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节假日除外)。 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10.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七套副本。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X日09:00-09:45时(北京时间)第(1)受理区,逾期不予受理。 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X日09:45时(北京时间)第(1)受理区,逾期不予受理。 13.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X日09:4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耿直 电 话:(0411)84255377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 邮政编码:116021 电话:0411-83608842-121 传真:0411-83683835 联系人:奚旺 电子邮箱:xiwang608@163.com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314256319366 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对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设备供货与安装能力及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DGCG12-042 三、招标内容: A包:全自动气相色谱仪Ⅰ型1台 B包:全自动气相色谱仪Ⅱ型1台 C包:全自动气相色谱仪Ⅲ型2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可以投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交货地点: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指定地点。 五、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3)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六、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原件(外地企业须提供)等证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接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自2012年12月21日起至2013年1月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在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理工大学北门外科技园大厦写字间601室),节假日休息。 八、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11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 (3)(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1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3年1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二、招标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广开 电话:0411-39700116 39700112(FAX) 地 址:大连理工大学北门科技园大厦601室。 邮 编:116023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建设行大连栾金支行 21201501910059000666 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对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设备供货与安装能力及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 二、招标编号:DGCG12-043 三、招标内容: A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Ⅰ型1台 B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Ⅱ型1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可以投进产品。进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报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四、交货地点: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指定地点。 五、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3)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六、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原件(外地企业须提供)等证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接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自2012年12月21日起至2013年1月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在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理工大学北门外科技园大厦写字间601室),节假日休息。 八、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10日13:45至14:15(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 (1)(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1月10日14:15(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3年1月10日14:15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二、招标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广开 电话:0411-39700116 39700112(FAX) 地 址:大连理工大学北门科技园大厦601室。 邮 编:116023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建设行大连栾金支行 21201501910059000666 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液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液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DCZ201211104 2.项目名称: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液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 A包: 液相色谱仪6台(其中1台含示差折光检测器) B包:制备型液相色谱仪1台。 备注: (1)投标人所投液相色谱仪、制备型液相色谱仪可以为进产品。(进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报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计算机、打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清单第十二期”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清单第十二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液相色谱仪、制备型液相色谱仪(计算机、打印机除外)的有效经销授权书。 注: (1)经检察机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发售:2012年12月21日-2013年1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10日08:30-09: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1)。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10日09: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1)。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10日09: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 9. 联系地点、人员: 招标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耿直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区西南路558-7-8 电 话:(0411)83608842-121 联 系 人:奚旺 邮政编码:116011 传 真:(0411)83684547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支行 帐号:314256319366 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离子色谱等设备采购项目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离子色谱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DCZ201211105 2.项目名称: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离子色谱等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 A包:高分子杂质测定仪1台(含离子色谱淋洗发生器1台) B包:全自动凝胶渗透色谱仪1台 C包: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 D包:红外光谱仪1台。 备注: (1)投标人所投高分子杂质测定仪、全自动凝胶渗透色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红外光谱仪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计算机、打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清单第十二期”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清单第十二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高分子杂质测定仪、全自动凝胶渗透色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红外光谱仪(计算机、打印机除外)的有效经销授权书。 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发售:2012年12月21日-2013年1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10日08:30-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1)。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1)。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 9. 联系地点、人员: 招标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耿直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8 电 话:(0411)83608842-121 联 系 人:奚旺 邮政编码:116011 传 真:(0411)83684547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314256319366 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采购项目 1.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DCZ20121191 2.招标内容: 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1套。(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备注: (1)投标人所投产品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计算机、打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清单第十二期”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清单第十二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计算机、打印机除外)的有效经销授权书。 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本项目是一个整体项目,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6.交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 7.招标人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 8.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2年12月X日-2012年12月XX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节假日除外)。 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10.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七套副本。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X日09:00-09:45时(北京时间)第(1)受理区,逾期不予受理。 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X日09:45时(北京时间)第(1)受理区,逾期不予受理。 13.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X日09:4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耿直 电 话:(0411)84255377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 邮政编码:116021 电话:0411-83608842-121 传真:0411-83683835 联系人:奚旺 电子邮箱:xiwang608@163.com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314256319366 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全自动菌落成像分析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全自动菌落成像分析系统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DCZ201211106 2.项目名称: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全自动菌落成像分析系统等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 A包:全自动菌落成像分析系统1台、智能气体培养工作站1台 B包:SPF(化妆品紫外防晒检测)1台 C包:连续波谱荧光酶标仪1台。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备注: (1)投标人所投产品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计算机、打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清单第十二期”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清单第十二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计算机、打印机除外)的有效经销授权书。 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发售: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1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17日08:30-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1)。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17日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1)。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17日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 9. 联系地点、人员: 招标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耿直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8 电 话:(0411)83608842-121 联 系 人:奚旺 邮政编码:116011 传 真:(0411)83684547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314256319366 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微量分析天平等设备采购项目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微量分析天平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DCZ20121196 2.项目名称: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微量分析天平等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 A包:微量分析天平1台 B包:全自动旋光仪2台、折光仪1台 C包:离心机2台 D包:低温高速离心机1台 E包:超纯水机3台 F包:冷藏箱15台、冷冻柜3台、超低温冰箱(-80℃)1台、低温冰箱1台。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备注: (1)投标人所投微量分析天平、全自动旋光仪、折光仪、离心机、低温高速离心机、超纯水机可以为进口产品,其他须提供非进/P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17日13:00-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17日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17日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 9. 联系地点、人员: 招标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耿直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8 电 话:(0411)83608842-121 联 系 人:奚旺 邮政编码:116011 传 真:(0411)83684547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31425631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