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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避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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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避雷器相关的论坛

  • 新型地铁线路直流避雷器将在上海推广使用

    中国全自主技术研制的新型直流避雷器10月份通过专家认证,将在上海轨道交通一、二、三号线上陆续推广使用。  新型避雷器首次采用了无间隙工艺,可以使雷击后残余电压值有效降低。经过2004年雷雨季节试运行及参数复测,有关专家表示,这种新产品能够替代进口产品在地铁线路上广泛使用。  这种新型避雷仪器增加了脱离装置,可在被雷电击穿时使接触网的接地部分自动断开,从而使检修人员迅速查找到故障,减少地铁运营受影响的时间。  这种新型避雷器将于2004年底2005年初、首先在地铁三号线上大规模安装,以取代原来的英法进口防雷击装置。今后地铁一号线、二号线的地面段也将进行相应的改造,保障轨道交通在雷雨季节的安全运营。

  • 求助-《电力避雷器的原理试验与维修》-熊泰昌

    求助一本有年头的小众专业书籍,名称:《电力避雷器的原理试验与维修》;作者:熊泰昌;之前只在超星数字图书馆上找到了这本书,但是无法下载,文献求助了两次,找到了90多页,但后面不让求助了,账号也过期了。书读了半截戛然而止,实在遗憾。网上苦苦搜寻无果,只能到这里碰碰运气了。特此求助哪位好心的大佬,在方便的时候,能否帮忙代为下载下来,感激不尽!书籍仅供本人学习研究之用。超星图书馆链接如下:(需要账号才能登陆)http://hn.sslibrary.com/showbook.do?dxNumber=10971237&d=9186147A7BFDC8D2EC2D67B9BF36A10A&fFenleiID=0T0M80

  • 求助书籍《避雷器及其高压试验》

    求助一本偏小众的专业书籍《避雷器及其高压试验》,作者是蒋国雄,大概是八几年左右出版;网上找了半天,通过某度学术检索得知,某星图书馆上可能有这本书的资源,我个人没有账号,不能确认。特此求助哪位大佬,如果方便的时候,能否帮忙分享或者代为下载一下这本书,感激不尽!所求助资源为个人学习研究之用。我在某度学术上查到的书籍简介链接如下:https://xueshu.baidu.com/usercenter/paper/show?paperid=ab59fbd6ab461ab8f67a8179b9343d6c&sc_from=pingtai4&cmd=paper_forward&title=%27%E9%81%BF%E9%9B%B7%E5%99%A8%E5%8F%8A%E5%85%B6%E9%AB%98%E5%8E%8B%E8%AF%95%E9%AA%8C%27&wise=1某星图书馆书籍链接如下:https://hn.sslibrary.com/user/login/showlogin?backurl=%2Fshowbook.do%3FdxNumber%3D10744130%26d

  • 【资料】如何有效应对日本玩具进口的技术壁垒

    2007-9-3  引 言    据日本矢野经济研究所调查,2006年日本玩具视频游戏关联的全体市场规模,达到1兆2041亿万日元。与2005年的1兆349亿日元相比,增加了16.3%。由于日本玩具进口的逐年递增以及玩具消费市场的扩大,日本已成为世界三大玩具进口国之一。2006年,中国出口日本玩具的贸易额在所有国家及地区中,排名第三为7.9亿美元,占我国玩具出口总额的4%左右。    日本市场技术壁垒设防无数、名目繁多,主要形式有:1.技术标准和法规;2.标签要求;3.玩具进口的测试要求;4.税率,如海关税率、消费税率。本文通过分析日本进口玩具的主要技术壁垒,论述相应的应对方法。    一、日本玩具市场准入的要求    1.日本与玩具相关的法律法规    (1)《食品卫生法》    实施日期:1948年。    适用范围: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以及可能与小童嘴接触的玩具。    《食品卫生法》要求婴幼儿玩具进口商向设在入境口岸的检疫办公室递交“货物进口通报表”,并提交货物进行检验以排除重金属、砷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存在。    (2)《电器用品安全法》     生效日期:2001-04。    适用产品范围:电器类产品及电玩具。    《电器用品安全法》是由《电器用品控制法》更名而来。该法主要内容是对电器产品的安全、使用以及安装的安全作出法律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不允许在日本进行销售,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法旨在防止电器事故的发生,几乎适用于所有的电器产品。    (3)《无线电法》    发射电磁波的玩具受辖于《无线电法》的规定,该法旨在防止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并防止对其他电气设备的不良影响。    受影响的产品——无线电控制装置中的振荡器。    (4)《家用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法》     生效日期:1974年。     适用产品范围: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及玩具等。    现在越来越多的化学物质广泛地应用于各式各样的家用产品,从而进入到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在这些家用产品带给人们日渐舒适、多姿多彩的生活时,它们所含有的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也逐现端倪。在20世纪60年代末,家用产品的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问题变得越来越明朗。为了防止这种危害,于1973年颁布了《家用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法》,并于1974年开始实施。     建立该法的目的正如《家用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法》第一章所述,该法律旨在从健康和卫生的角度对家用产品有害物质加以控制以保护公众健康。     该法律为控制家用产品有害物质以保护公众健康的行政法规提供了依据。     (5)《关税法》    法律禁止进口违反《版权法》规定的填充动物。未经知识产权拥有者同意,制造代表某卡通形象的填充玩具、使用某注册商标或使用某卡通人物名称为填充玩具命名的分别为违反版权法、设计法中的商标法。通常这些货物在海关被没收。这意味着所谓盗版的著名卡通形象填充动物或任何其它代表连环漫画中受版权保护的卡通动物形象的填充动物不能进口到日本。    (6)《华盛顿条约》    使用受《华盛顿公约》保护的动物的羽毛、皮毛等制成的填充玩具,必须得到海关当局的批准方可进口。另外,有必要取得出口过政府或官方机构出具的出口许可、再出口证书、加工证书等。    即便填充动物使用的动物羽毛、皮毛等不涵盖在《华盛顿公约》内,也应事先在发票上列出动物的科学名称。    (7)《版权法》    连环漫画和卡通形象的填充动物受辖于保护版权、商标和其它知识产权的《版权法》、《商标法》、《设计法》和《防不公平竞争法》。一些零售商因销售或拥有旨在销售的未经授权模仿卡通形象的填充玩具而侵犯版权受到版权持有者的诉讼。    但是,“类似”的进口产品也可以进口到日本并在日本销售而不侵犯商标或其它知识产权,甚至当进口商或零售商并未持有该知识产权    2.日本的玩具标准    日本玩具国家标准ST2002    日本玩具标准(ST2002)在1971年由日本玩具业及日本政府、学者、消费者代表共同制定。2002年的修订版本参照及合并了国际标准如ISO及日本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适合于14岁及以下的儿童玩具,包括18个月以下的儿童玩具要求,3岁以下的儿童玩具要求和10岁以下的儿童玩具要求。    S代表安全,T代表玩具。该标准为自愿性质的,符合该标准的产品才被允许在产品本身打上ST标志。    3.标签标识要求    (1)SG    SG标识适用于学前儿童玩耍的秋千,滑道,爬杆以及设计用于儿童玩耍的三轮车,脚踏车,单人秋千。这类玩具必须符合消费品安全协会所制定的标准方有权印上SG(安全产品)标志。SG标志制度除了要求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外,还要求在产品发生安全事故时,制造商和销售商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善后处理,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如果消费者使用贴有SG标志的产品受到伤害,可以得到最高1亿日元赔偿(赔偿只适用于个人伤害)。有两种方法可获得这类认证:一是由可代表该协会的测试机构进行抽样测试,二是由通过该协会认证系统的注册工厂生产。这两种方法国外也适用。     目前,SG标志制度在日本只是一种自愿性的质量保证标志。据有关人士分析,SG标志今后极有可能展成为发达国家对产品的强制性要求。    (2)ST    虽然参与ST标志系统是自愿的,但几乎所有设计用于14岁及以下的玩具都贴有ST标志。符合日本玩具协会制定的玩具安全标准的玩具允许在产品贴上ST标志。为获得授权贴ST标志,生产商或进口商首先与日本玩具协会签订使用ST标志协约,然后递交样品到由玩具协会指定的测试机构进行安全标准测试。如果样品测试通过,申请者将获得授权码和允许贴上ST标志。ST标志系统还包括了受害者赔偿条款,以备标有ST标志的产品被投诉对消费者造成伤害时作出赔偿。在市场中携带该标志的产品必须在注册后每年都进行更新。一个产品的ST标志的有效期为四年,此后必须重新进行测试才能继续携带该标志。    二、应对措施    1.出口不同类型的玩具时,检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中的特殊要求。大部分玩具进口时无需考虑法规条文,但婴儿玩具则需要符合相关的日本食品卫生法。一些电动玩具和由马达驱动或带电灯的游戏设备需要符合日本电器和材料安全法相关要求。某些动物受到濒危动植物物种的国际贸易条约的保护,使用这些动物的羽毛、皮革、兽皮等作为原料的填充玩具受到严格的控制,在某些情况下甚至禁止。日本海关税法禁止进口任何侵犯商标权、设计权以及其它相关的知识产权的伪造牌子玩具。被怀疑有侵犯知识产权的任何玩具将会被充公,毁坏或者退回船运商。    2.认识标识制度的重要作用。即使日本目前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贴有SG、ST标志的商品也更令消费者放心,更具有竞争力。眼下我国还没有开展SG、ST标志认证,但为了出口产品的竞争力,相关主管部门、研究机构及生产经营企业有必要开始研究标志制度,并留意国际社会对产品安全要求越来越高的趋势。    3.了解海关税率的相关规定。玩具海关的税率从0%到4.6%分布,如从发展中国家进口某类玩具,如符合相关的条件可以享受特惠税率。             来源:深圳市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

  • 关于变压器保护的方法

    仪器仪表中变压器防雷保护用的避宙器多采用阀型避雷器。避宙器的典型接线见图3-3,避雷器的位置离变压器越近越好。阀型避雷器应垂直安装。电气连接部位必须良好;瓷套应完好、清洁,密封应良好;避雷器的引线截面积,铜线不得小于16mm2,铝线不得小于25mm2;避雷器的接地线截而积.铜线不得小于16mm2.钢线不得小于25mm2每年3一10月避雷器应投人运行。投入运行前应测量绝缘电阻、泄漏电流和非线性系数。对于无并联电阻的避雷器.还应测量工频放电电压.阀型避雷器是安全保护装置,但其本身存在着爆炸危险。当不接地电网发生单相接地故障,发生铁磁谐振;当避雷器密封不良而受潮进水以及当阀避雷器通流容量不够;或因某种原因不能切断工频续流时.均可能导致爆炸.值班人员对避雷器的巡视.有人值姚者每班一次。无人值班者每周一次;遇雷击等特殊情况应加强巡视http://www.china-1718.com/File/2011-10-31-10-45-06.jpg 气体继电器是针对变压器内部故障安装的保护装置.气体继电器动作后,应查明原因并进行适当的处理。气体继电器信号动作可能是由于内部轻故障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渗油、漏油使油面降低太多造成的,还可能是由于加油、滤油时空气带人内部,沮度升高后析出造成的。气休继电器信号动作后,应严密监视电压、电流、温度、声响、油面、油色等运行参数或状态,如不能确定原因,应分析气体继电器里的气体。如气体无色、无味且不可燃,说明是空气,变压器可继续运行。如气体可燃,说明变压器内部有故降,则应停电检修.气体继电器动作断路器跳闸可能是由于内部严重故障,或变压器严重漏油致使油面迅速降低,或二次回路故障造成的。气体继电器动作断路器跳闸后,应将变压器与配电网完全断开,仔细检查油箱、安全气道有无变化,并应收集气体进行分析。黄色不易燃气体是变压器内部木质绝缘过热分解出来的.灰白色带有强烈气味的可嫩气体是变压器内部纸、布类绝缘材料过热分解出来的。黑色或深灰色带有焦油味的易嫩气体是变压器内部发生放电,绝缘油过热分解出来的.气体继电器动作断路器跳闸后,未查明原因排除故降前不得合闸送电。 变压器高压侧熔断器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变压器.当变压器内部短路或高压引线短路时,该熔丝应迅速烧断.容量lookVA及100kVA以下的变压器,熔丝顺定电流应按变压器倾定电流的2-3倍选择.容量lookVA以上的变压器,熔丝顺定电流应按变压器倾定电流的1.5-2倍选择. 来源——仪器仪表网

  • 绿色壁垒:拦路虎还是加速器?

    绿色贸易壁垒应用广泛,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目前以“碳关税”为代表的绿色关税最为引人瞩目。2012年1月1日起,欧盟将所有在欧盟境内起降的国际航班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随即,23国联合签署《莫斯科会议宣言》,抵制航空碳税。值得一提的是,欧盟委员会已经在11月中旬宣布暂停一年将往返欧洲的航班纳入碳排放交易计划(ETS)。尽管目前这一措施在多国联合抵制下暂缓实施,不过,欧盟提出他们不会放弃将航空业纳入其碳排放交易体系,如果一个国家实施了降低航空碳排放的“同等的措施”,这一国航班可以免交碳税。在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说:“欧盟强征碳税的原因,是国际气候谈判推进艰难,曾被寄予厚望的国际减排机制《京都议定书》命运多舛,在美国、加拿大相继退出《京都议定书》,日本、俄罗斯先后宣布不再参加《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减排的背景下,尚留在《京都议定书》框架内的欧盟的确是最有发言权的附件1国家。”美国是当今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最大的国家,且至今未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更没有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减排指标。美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4%,而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碳为世界总排放量的25%,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5.44吨,远远高于中国的人均0.74吨。但美国认为,按照《京都议定书》的现有规定,一旦签署,美国将不得不限制高碳排放产业的发展,加强减排技术与设备的研发和应用,这将成为巨额成本,而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却不存在类似的问题。发达国家针对本国环境问题制定的环境法规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又成为变相的贸易保护措施,给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设置了重重障碍。2009年底,美国众议院通过征收进出口产品的“边界调节税”法案,其实质就是从2020年起开始实施“碳关税”——对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发达国家认为,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各国不仅有责任保证主权管辖或控制下的活动不至于损害本国环境,而且有责任不致损害他国的环境和属于国家管辖以外地区的环境;进而任何国家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禁止污染环境或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从而减少或消除破坏环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例如,欧盟从2000年7月起,提高了进口茶叶的安全及卫生标准,对其中农药残留检查极其严格,比原标准高出100~200倍。又如,日本对进口蔬菜中农药残留量规定不得超过30.5%;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国要求进口花生中黄曲霉素含量不得超过20%;法国禁止含有红霉素的糖果进口等。发达国家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较高的科技水平,制定严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标准,而且其标准不仅针对最终产品,还要涉及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包装、使用和废弃后对环境的影响等多方面。实质上导致了一国环境政策的制定、执行由国家的内部事务转向环境法律“越境管辖”的情形。随着国际多边环保合作和国际环保机制的不断发展,为一国单边主义环境保护机制的推行提供了广泛的法律空间,加剧了绿色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负面影响。

  • 【新闻视点】REACH法案:入世以来最大贸易壁垒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4月19日,北京,"2007欧盟REACH法规应对与企业发展研讨会",疑惑与迷茫在数百位企业人士间蔓延。   他们正在面临中国入世以来最大的技术贸易壁垒,也是影响面最大的贸易壁垒,而如何逾越这道壁垒,所有人都显得没有信心。   一个名叫"REACH"的法案,全称(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nd Authorization of Chemicals),于2006年12月13日由欧盟通过并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它将取代欧盟现有的等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对欧盟市场上和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强制要求注册、评估和许可,实施安全监控。   表面上看,这是个化学品法案,影响的是去年中国化工产品出口欧盟总值为44. 19亿美元的市场,然而化学品不过是冰山一角,它影响的是几乎所有商品,因为几乎没有商品不使用化工产品。   据专家估计,因为REACH,中国与欧盟1400亿欧元的贸易全部都要受到影响,家电纺织、服装、鞋业、玩具、轻工、电子、汽车、制药,全部都要受到波及和伤害,整个中欧贸易格局乃至其上下游产业格局都将面临一次重大洗牌。   最大壁垒   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为宗旨,REACH却伴随着欧盟以外各国的反对声浪诞生,被认为是一部精心制作的技术贸易壁垒。   REACH将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工产品和其下游的纺织、轻工、制药等500多万种制成品全部纳入注册、评估、许可3个管理监控系统。欧盟自己生产的、用于出口的和从国外进口的所有化工及其下游制品都必须进行注册并被许可后才能在欧盟市场流通。   REACH的流程,简单来说可以分为三步。第一步,企业必须收集和报告其与化学品有关的活动的数据,包括该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各种参数、在产业链上不同环节的流向和用途 第二步,对于被要求进一步做实验进行检测的物质,必须在欧盟认可的GLP实验室里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 第三步,在基本数据和实验数据都完整的情况下,由欧盟授权允许该企业在欧盟市场销售这种化学品。   REACH法案长达200多页,还不包括即将出来的指引细则 为了保障REACH的有效实施,欧盟已经成立了欧盟化学品管理局来对所有在欧盟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及其相关制品进行管理。整个注册、评估、许可的过程繁复、琐碎、漫长,充满未知性,足以令诸多企业望而生畏。   "这是典型的技术贸易壁垒。"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一位官员表示,"技术壁垒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在出口过程中面临的最大贸易壁垒。2005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给我国企业造成的出口贸易机会损失高达1470亿美元,约占2005年全年出口额的19.29%。"   以一家中国服装制造商为例,首先它要摸清楚上游企业的原料,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布料提供商,然后是布料提供商的上游企业,了解布料当中用到的化学制剂是什么,其技术指标是什么,其各种化学物质含量是什么 然后它还要把服装销往欧洲的下游企业了解清楚,都分哪几类?有的是去做劳动保障的工作装,有的是时装,他们所有的用途都要摸清楚。然后按要求向欧盟提交需要注册物质的数据和相关文件,通过进口商或代理机构完成注册,获得贸易许可。"如果检测出不合格的化学物质,纺织出口企业还必须加大资金投入达到检测标准。"姜勇如此解释。   据上海卓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首席咨询师姜勇估计,即使在应对得当的情况下,和我国做贸易的欧盟本地的进口商大概有10%要关闭。因为他们要想达到REACH标准必须付出巨大的成本。而专门针对欧盟的中国贸易商的抵抗能力则可能更差一些,预计他们中的20%~30%将会破产或者转产其他行业。而且,由于所有物质检测和注册的费用均由企业承担,保守估计我国企业每年为REACH所要负担的成本为5亿-10亿美元。   有专家预计,到2011年,中国制造的仿冒名牌,大量乡镇企业生产的衣服、鞋子、玩具、农药,无数标志性的、令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轻工制品都将在欧洲市场销声匿迹。   上下游联盟   据姜勇介绍,最有可能在REACH中获益的是小型的专业公司,它们专注于自己的一小块市场,对这一小块市场研究得非常透、对自己的几种产品把握得非常彻底、技术做得十分深入。   而那些产品面广、贸易涉及领域多、下游市场的情况错综复杂的企业,将完全不适应REACH所带来的贸易格局,因为它可能面临着成千上万种化学品及其衍生品的注册工作,要开发出所有这些产品的注册卷宗是难以想象的。因此他们必须缩短战线,把自己的力量投入到几个重点的产品当中去。   于是,对于纺织、建材、家电等下游制品来说,在产业链和行业内寻求广泛的企业合作成为必然,一是因为需要注册的物质涉及到上下游 二是因为企业合作可以分摊注册费用,比如说一个实验数据要30万欧元,很有可能有30甚至300家企业同时注册这种化学物质,都要用到这个数据,那么可以由这300家企业分摊30万欧元。   以纺织品企业为例,它必须和染料制造商联合起来共同完成注册。如果一件衣服中的染料未在欧盟获得注册,那么这件衣服也将被禁止在欧盟进行销售。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一过程将在无形中大大加强企业和企业之间的联系,上下游联盟会变得更加牢固,产业链也会形成一种非常广泛、稳固的合作模式,这对于技术密集型企业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对于我国从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产业的转化过程来说,REACH将起一个很强的催化的作用。"姜勇说。   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几家企业联合注册,他们必须指定一家唯一代理注册机构,其产品的所有技术参数都将对代理注册机构开放。"商业机密的泄露变得很容易,而且由于不同企业可能使用不同工艺来生产同一种化学品,这使得不同企业联合开发注册卷宗的难度陡升。   不过,一旦企业注册成功,获得了在欧洲的贸易资格,那就意味着跨越了贸易壁垒同时也加固了这道壁垒。注册成功意味着市场份额的提高和一种永久性的优势,因为竞争力不强的小企业已经出局,而后来者想要跨越注册这道门槛将更加困难,它们可能会选择通过这家已经注册成功的公司进行对欧贸易代理。这样的情况下,最初注册成功的企业利润会上升,竞争力会有所加强。据估计,成功注册后的企业,其未来获得的收益与为注册付出的成本之比大约为10∶1。   "现在已经有风投看中了这块市场,开始了对某几类化学物质的注册,一旦注册成功,它将成为该种化学品的对欧贸易代理商。"姜勇说,"后来者向它交缴代理费,它牢牢掌握着市场的主动权。成为某个化学品出口小圈子里的核心和主宰。"

  • 【分享】雷击计数器校验仪的操作方法分享

    雷击计数器校验仪体积小、重量轻、携带方便、可靠性强而且还操作简单。雷击计数器校验仪又称为雷电计数器校验仪。它操作方法如下:  1.将雷击计数器校验仪输出端与避雷器计数器两端相连,红色端接上端,黑色端接地端。  2.将电源线接好后,检查雷击计数器校验仪及接线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即可开始实验。  3.合上电源开关(电源灯亮),待电压稳定(1000V左右)后,即可开始效验。  4.按下测量键,输出电压立即下降,此时可观察计数器的动作情况。  5.如需多次实验,可待输出电压达到稳定值时,再按效验键,并观察计数器的动作情况。  6.如按测量键,输出电压没有下降,应关掉电源,待电压指示回零后,检查是否回路有断点,或者是放电计数器不适合技术指标中规定的型号。  7.雷击计数器校验仪效验完毕后,立即关掉电源,待输出电压完全回零时,才能拆除接线。相关的信息与资料收集于:http://www.88771234.com/yzjb-Article-136272/

  • 出口遇技术壁垒,中国应该如何反击?

    我国出口遭遇贸易技术壁垒 直接损失增速达年均15%  昨日,广东省质监局举行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座谈会,记者了解到,近年我国遭遇贸易技术壁垒的直接损失以年均15%的速度增长,去年全国出口遭遇贸易技术壁垒的直接损失达到582亿美元。  部分东盟国家也增设壁垒  广东省质监局副局长张燕飞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国际间的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同时贸易摩擦也呈现快速增长之势,以设置贸易技术壁垒(TBT)为主的贸易保护日趋严重,近年来,我国遭遇贸易技术壁垒的直接损失以年均15%的速度增长。  广东出口总量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也是受贸易技术壁垒影响最大的省份之一,2008年广东省遭遇贸易技术壁垒的直接损失达241.49亿美元,约占全国损失的一半。  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主任陈权透露,印尼、越南、菲律宾等东盟国家的技术壁垒也有增加趋势,这些国家过去是采取关税、限制配额等措施,而随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技术措施通报不断上升。  伙伴连包装标签都“管”  “现在技术壁垒的技术要求更为复杂、苛刻”,陈权说,近年来我国三大贸易伙伴(欧美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已从针对产品本身的性能、质量、安全,发展到生产、包装、标签标志、加工运输等全过程,技术要求日趋复杂、严苛,例如在对日本的出口中,食品中的农兽药残留要求、食品中细菌等卫生指标、食品中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等,对中国企业的限制作用最为明显,“出口日本的大米面临579项检测”,陈权说,这么多项目的检测,已经构成一种技术壁垒。这样的社会,这样的世界,中国应该如何面对?面对这样的技术壁垒,中国也该如何反击呢?

  • 【转帖】欧盟对华贸易壁垒新发展

    2007年,我国与欧盟贸易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1至10月份,双边贸易总额达2875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27%,我国对欧盟贸易顺差达1100亿美元,顺差继续扩大。但双边的贸易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欧盟一再拿“顺差”说事,在中国对欧出口中设置重重贸易障碍。综观2007年全年,欧盟对华贸易壁垒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如传统性的贸易救济措施在减少,更多的是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这些都值得我们警觉。   一、传统的反倾销调查在减少,对华反补贴调查开始萌芽2007年1至8月份,欧盟没有对我国提起一起“两反一保”调查,这是很罕见的现象,从9至12月份初,欧盟对我国出口欧盟产品提起了5起反倾销调查和1起活页夹反规避调查。从数量上来看,成为最近几年案件数量最少的一年。对于反倾销调查的利弊,欧盟正在进行反思。但对于反补贴调查,欧盟正在寻求政策调整,按照欧盟现有法律规定,欧盟反补贴调查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体,但欧盟新的动向表明这一实行多年的法律正在出现松动,欧盟已经表示,对于非市场经济体在反倾销调查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自动适用反补贴调查,而且欧盟可以主动提起反补贴调查。欧盟寻求反补贴政策的改变,主要是针对中国的,在2007年中欧盟多次指责我国多项出口产品存在政府补贴,态度日趋强硬。可以预见,欧盟对华实施反补贴调查将成为欧盟对华设置贸易壁垒的又一手段。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层出不穷2007年1月份到目前,欧盟发布技术性贸易措(TBT)施公告33项,发布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48项,欧盟出台的这些措施,对于发达国家的影响很小,但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却是事实在在的贸易壁垒,因为这些条件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和技术条件很难达到,在WTO技术性贸易措施协定和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中,都规定了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但欧盟并没有考虑这一点,在设置技术性贸易措施时给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设置了一样高的门槛,这是违背WTO的公平性原则的。2007年欧盟出台或生效的一些技术性贸易措施,将对中国出口欧盟产品产生前所未有的杀伤力。   第一,欧盟REACH法规的生效,成为我国加入WTO后最大的贸易壁垒。2007年6月1日,欧盟REACH法规正式生效。REACH法规全称为《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REACH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令或法规,而是一个涵盖化学品生产、贸易和使用安全的综合性法规。REACH将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工产品和其下游的纺织、轻工、制药等500多万种制成品全部纳入注册、评估、许可3个管理监控系统。欧盟自己生产的、用于出口的和从国外进口的所有化工及其下游制品都必须进行注册并被许可后,才能在欧盟市场流通。由于所有物质检测和注册的费用均由企业承担,保守估计我国企业每年为REACH所要负担的成本为5亿至10亿美元。它将涉及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工产品、影响中欧之间90%以上的贸易额,中欧化工品进出口总额将下降10%,中国化工生产总值将下降0.4%,并有可能导致20万化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失业。   第二,EUP环保指令将成为继WEEE和ROHS之后的又一大环境壁垒。EUP指令于2007年8月17日开始正式生效。EUP指令全称为“用能源产品生态设计指令”,涵盖了所有用电的产品,而且涉及到从设计、制造到使用、维护、回收和后期处理一整条产业链。按照该指令的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新产品时就要考虑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对能源、环境、自然资源的影响程度。  这对于中国企业来说确实是个新的挑战。EUP指令实施后,除了会增加机电企业原材料成本外,还将提高设计和制造成本。预计EUP指令实施以后,对中国家电行业造成的影响不会低于500亿元人民币。

  • 【转帖】玩具出口如何应对绿色壁垒 拓展市场!

    玩具出口如何应对绿色壁垒 拓展市场自去年我国玩具被国外陆续召回以来,铅含量、小磁铁、偶氮染料、小零件等禁限物质已成为我国玩具出口的绿色技术壁垒。究其原因,既有国外方面对中国产品“妖魔化”盲目跟风的因素,同时也有玩具出口市场准入门槛风向标发生变化的结果。 当前玩具行业愈来愈注重安全与环保标准,欧盟、美国、日本等相继出台新法规,仅欧盟就有十几项专门针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技术规范,RoHS指令、欧盟标准(EN71-3)均禁限铅、镉等重金属及有害化学成分使用,后者更是将玩具铅限量定为90ppm。偶氮染料、邻苯二甲酸盐等有害物质的要求更加苛刻,《禁用有害偶氮染料》规定布制或皮制玩具中芳族胺偶氮染料限量0.003%,而邻苯二甲酸盐含量限制指令则要求玩具塑料所含6类邻苯二甲酸盐浓度均不得超过0.1%。与欧盟比较,美、日两国对玩具在本国市场的准入要求相对宽松,但绝不落后于欧盟,美国最新的2007年消费品安全法将玩具铅等涂料含量限制缩小了将近10倍,仅为0.009%。其中旧金山市更是第一个禁用邻苯二甲酸盐的地方州,而日本随后也对相关法规和标准做出相应的修改。据悉,欧美日发达国家和地区启动的指令已产生了连锁效应,其他国家和地区正纷纷效仿,有些还制定更为苛刻的标准。2008年初,巴西针对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乙烯基玩具,特增补了禁止含有浓度超过0.1%的DINP、DIDP或DNOP的有毒物质测试要求。 各国玩具法规和标准除限制有毒有害物质外,玩具警告标识及环境标志也成为保障玩具安全环保的强制性要求。目前欧美日等国和地区均规定:当玩具对儿童存在潜在危害时,必须加贴“窒息危险”、年龄段等警告说明。如美国2006年开始要求生产商在带磁铁玩具上粘贴警告标记,2008年正式生效的德国磁铁玩具标签法也规定:拒绝接受未附加警告标记的磁铁玩具。环境标志方面,上述国家和地区也要求在玩具包装上印刷声明产品符合某项标准的标识,最为典型的就是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CE标志,美国的一些州甚至还要求在填充玩具上附贴进口商及产品信息标签,日本玩具行业则建立了适用14岁及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安全标准-ST标志。虽然参与ST标志系统是自愿的,但几乎所有设计用于14岁及以下的儿童玩具都贴有ST标志。 上述国外的绿色壁垒已经影响了我国玩具行业的出口,针对玩具出口面临的种种“关卡”,笔者提醒相关部门及企业应高度重视出口玩具的安全性、健康性和环保性:一是严格对玩具生产的主要原辅材料备案登记,严格对生产关键原辅材料安全项目检测,严格审查首件产品设计,严格执行首件产品安全项目检测,严格落实生产企业按照输入国或技术法规、标准组织生产;二是玩具出口企业要尽快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加大技术投入和知识产权自主创新力度,注重新产品特别是绿色玩具、益智玩具、早教类以及成人玩具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文化内涵,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中国特色的产品,提升产品档次和科技含量,树立品牌意识,切实提高我国玩具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三是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分散出口风险。积极进行海外市场调研,在巩固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消费力较强而技术壁垒较低的国家如韩国、俄罗斯、加拿大、拉美、中东、东盟等新兴市场.

  • 【分享】五类出口欧盟产品再遇技术壁垒!

    国产品牌出口欧盟又临大考,记者日前从广州举办的“全球能效指令与解决方案” 专题研讨会上获悉,欧盟 2007年8月11日起开始实施的“能耗产品生态设计要求指令”(EuP指令),不久前出台了第一批实施细则,共5条,分别是:街道照明产品、办公室照明产品、待机和关机功耗、外置式电源产品、简易式机顶盒,2010年之前为五类实施细则的过渡期。  待机和关机功耗最关键  业内人士分析,作为针对能耗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第一批实施细则严重影响我国出口欧盟的办公设备、冰箱、空调、机电、音像等五类产品, 2010年之后,约80%的上述五类产品将被欧盟拒之门外;而跨越这一技术性贸易壁垒,我国企业的出口到欧盟的成本将上涨20%左右。  五类实施细则中,“杀伤力”最大的要属“待机和关机功耗”,将影响我国出口欧盟所有涉及能耗的产品,其中出口额较大的办公设备、冰箱、空调、机电、音像等五类产品无疑损失最大。专业认证检测机构Intertek天祥集团的亚太区业务总监王崧向记者表示,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2010年之后,只有相当于我国能效水平1级的上述五类产品才能出口到欧盟。据统计,2007年,我国出口欧盟的办公设备、冰箱、空调、机电、音像等五类产品中,能效水平1级的产品只有约20%,这意味着如果不提升节能水平,2010年之后,约80%的上述五类产品将被欧盟拒之门外。   只有少数企业行动起来  “EuP指令对产品的所有阶段都作出环保要求,这要求生产企业对产品的设计、开发、使用、回收等各个阶段都考虑能耗问题。按照我国目前产品的能耗水平,我国企业的出口到欧盟的成本要上涨 20%左右。”王崧表示,“要跨越这个技术型贸易壁垒,要从改进整个生产链开始,选择节能材料、优化整个生产流程、做好回收准备。”  令人惋惜的是,记者了解到,EuP指令第一批实施细则出台后,只有包括海尔在内的少数企业行动起来,更多的企业反应比较迟钝。

  • 【分享】南海纺企集体研讨应对欧美市场贸易新壁垒

    2010年底至今,纺织企业遭遇原材料价格不断上升带来的成本压力,开年后用工难也再次加剧了企业人力成本的压力。面对新的贸易壁垒造成了外贸订单减少乃至死单现象,南海企业家是如何积极应对的呢? 目前南海出口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近200家,2010年出口达到8400余批、1.5亿件,货值3.8亿美元,其中美国是最大的出口国,约占总出口量的40%左右。然而,西方国家的贸易新规层出不穷,不少企业家笑称:要想“走西口”(走西方国家出口之路)走得好,就得做到知己知彼。面对新的贸易壁垒造,南海企业家积极应对,重视持“生态认证”救活外贸订单,“改变微利模式”化解当前被动局面成为南海纺织企业的共同心声。

  • 【分享】玩具出口如何应对绿色壁垒

    自去年我国玩具被国外陆续召回以来,铅含量、小磁铁、偶氮染料、小零件等禁限物质已成为我国玩具出口的绿色技术壁垒。究其原因,既有国外方面对中国产品“妖魔化”盲目跟风的因素,同时也是玩具出口市场准入门槛风向标发生变化的结果。 当前玩具行业愈来愈注重安全与环保标准,欧盟、美国、日本等相继出台新法规,仅欧盟就有十几项专门针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技术规范,RoHS指令、欧盟标准(EN71-3)均禁限铅、镉等重金属及有害化学成分使用,后者更是将玩具铅限量定为90ppm。偶氮染料、邻苯二甲酸盐等有害物质的要求更加苛刻,《禁用有害偶氮染料》规定布制或皮制玩具中芳族胺偶氮染料限量0.003%,而邻苯二甲酸盐含量限制指令则要求玩具塑料所含6类邻苯二甲酸盐浓度均不得超过0.1%。与欧盟比较,美、日两国对玩具在本国市场的准入要求相对宽松,但绝不落后于欧盟,美国最新的2007年消费品安全法将玩具铅等涂料含量限制缩小了将近10倍,仅为0.009%。其中旧金山市更是第一个禁用邻苯二甲酸盐的地方州,而日本随后也对相关法规和标准做出相应的修改。据悉,欧美日发达国家和地区启动的指令已产生了连锁效应,其他国家和地区正纷纷效仿,有些还制定更为苛刻的标准。2008年初,巴西针对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乙烯基玩具,特增补了禁止含有浓度超过0.1%的DINP、DIDP或DNOP的有毒物质测试要求。 各国玩具法规和标准除限制有毒有害物质外,玩具警告标识及环境标志也成为保障玩具安全环保的强制性要求。目前欧美日等国和地区均规定当玩具对儿童存在潜在危害时,必须加贴窒息危险、年龄段等警告说明。如美国2006年开始要求生产商在带磁铁玩具上粘贴警告标记,2008年正式生效的德国磁铁玩具标签法也规定拒绝接受未附加警告标记的磁铁玩具。环境标志方面,上述国家和地区也要求在玩具包装上印刷声明产品符合某项标准的标识,最为典型的就是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CE标志,美国的一些州甚至还要求在填充玩具上附贴进口商及产品信息标签,日本玩具行业则建立了适用14岁及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安全标准-ST标志。虽然参与ST标志系统是自愿的,但几乎所有设计用于14岁及以下的儿童玩具都贴有ST标志。 上述国外的绿色壁垒已经影响了我国玩具行业的出口,针对玩具出口面临的种种“关卡”,笔者提醒相关部门及企业应高度重视出口玩具的安全性、健康性和环保性:一是严格对玩具生产的主要原辅材料备案登记,严格对生产关键原辅材料安全项目检测,严格审查首件产品设计,严格执行首件产品安全项目检测,严格落实生产企业按照输入国或技术法规、标准组织生产;二是玩具出口企业要尽快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加大技术投入和知识产权自主创新力度,注重新产品特别是绿色玩具、益智玩具、早教类以及成人玩具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文化内涵,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中国特色的产品,提升产品档次和科技含量,树立品牌意识,切实提高我国玩具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三是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分散出口风险。积极进行海外市场调研,在巩固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消费力较强而技术壁垒较低的国家如韩国、俄罗斯、加拿大、拉美、中东、东盟等新兴市场

  • 【市场商机】广西产品屡遭贸易壁垒,加大投入提高检测水平

    田阳天高玩具有限公司是东部产业转移落户百色的第一家出口玩具企业,年产值3000万元。一直以来,国外对出口玩具的检测要求十分严格,特别是去年出现美国“退货风波”后,玩具生产和出口形势更加严峻。在广西检验检疫局的大力扶持下,今年4月该企业产品开始首次出口,至月底共出口美、英等国塑胶玩具6批、货物总值11.07万美元。  近年来,针对发达国家设置越来越严格的贸易技术壁垒,对进口产品的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对农药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致病微生物等限量指标越来越苛刻等,广西检验检疫部门积极研究,打破和跨越贸易技术壁垒,努力促进广西产品出口。  [B]广西产品屡遭贸易壁垒[/B]  去年,广西检验检疫局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调查,在回收的12份问卷中,11份回答遇到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机电、农食、化工、陶瓷、纺织服装5大类。  记者了解到,农食产品是本次调查反映遭遇到国外贸易技术性壁垒问题最多且比较严重的一类产品,品种主要有罐头、水产品等。与此同时,国外药残标准、微生物标准不易得到 输美蘑菇罐头自动扣留法规过于繁琐、复杂 检验试剂盒价格太贵等。  木筷是广西重要的出口产品之一,由于其规定的检测合格限量标准难以掌握,广西输日卫生木竹筷也因此受到一定的影响。  欧盟食品新法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于2007年6月26日对我养殖水产品采取自动扣留措施,水产品出口面临严峻的考验。  广西一些地方素有“八角之乡”、“玉桂之乡”的美称,香料药材出口是农民的一大经济支柱。但是国外不断提出针对农产品的技术壁垒,欧盟对第三国输入的八角增加了日本毒八角种类的检验项目,使我输欧盟八角曾一度不能通关并有被销毁的情况。  其他出口行业也面临了一系列的技术壁垒。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准则及美国加州铅镉溶出量要求过高,日用瓷输美资格认证过于繁琐复杂,所需费用难以负担,让出口陶瓷企业倍感压力 输往欧盟的机电产品要符合欧盟的发动机指令以及CE认证,要求符合UL认证等,令机电产品出品企业难以适从 化工产品出口企业则对国外技术性法规和标准信息不易获得,变化更新快,难于跟踪,以及技术标准要求高,企业目前的生产技术难以达到等大倒苦水。 [B] 抓源头管理把好质量关[/B]  针对日本不断抬高我出口卫生木筷“门槛”,广西检验检疫局对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日本在木、竹筷安全卫生检测方面的新规定和对我出口木、竹筷影响的动态情况,准确把握出口检测标准 此外,加强出口木、竹筷生产全过程的监管,确保符合日方要求。  对出口农产品,该局严格检验检疫,主动帮助和监督企业按照进口国的要求进行除害处理,近年检验检疫出境的植物及植物产品有桂皮、八角、辣椒干、干姜、新鲜姜、盐渍姜、中药材、水稻蔬菜种子等,在检验中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自欧盟对输欧八角采取严格控制措施以来,经检验检疫八角尚未检出含日本毒八角或其它毒八角,打破出口欧盟八角等农副产品的贸易技术壁垒,促进了广西特产出口,产品远销美国、日本、欧盟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  加强对备案水产养殖场的后续监管,帮助养殖场完善用药、饲料管理制度,规范用药记录,保证用药的规范、合法,确保原料来源的安全。实施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做到常规检验和重点监测相结合。通过对养殖场进行备案管理,实现了“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化”的质量管理模式。同时,积极促进企业完善质量管理,特别是新建企业,对厂区设计、生产线的安装调试、人员的培训及环境卫生进行指导。帮助企业按安全、卫生标准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实施危害分析与预防控制体系(HACCP),保证其原料运输过程、生产流程及原辅材料、产品包装、入出库和检验处于严密监控中,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外注册要求。截至目前,广西获得欧盟、俄罗斯、韩国、美国等注册出口水产品企业已达36家(次)。  [B]加大投入提高检测水平[/B]  针对实验动物面临的问题,广西检验检疫局组织技术力量到全区出口猴场,解决猴场在检验检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积极研究国外贸易技术壁垒,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出口猴隔离检疫场,制定有关管理制度,使广西有5家出口猴隔离场获得养殖注册备案,先后有6家猴场通过了日本、韩国考核注册,获得了出国“护照”。  同时,在每批猴子出口前,严格按照输入国要求,利用先进技术对出口猴进行全面的体检,检查是否携带或患有结核病、B病毒、沙门氏菌、志贺氏菌、体内体外寄生虫等,确保出口猴质量。如今,广西出口实验猴远销美国、日本、英国、荷兰等欧美国家和地区,出口量位居全国第一。  此外,加大检测设备投入,提高检测能力。面对国外新提出的硝基呋喃、氯霉素、沙星类药物、孔雀石绿、结晶紫等兽药残留的0.1ppb级的苛刻的限量标准,过去广西还不能开展这些检测,因此出口水产品均要送到北京、上海、珠海等外省市去检测,检测周期长,对水产出口造成一定影响。为扶持水产出口,2006年5月,广西检验检疫局专门筹资350万元购置了先进的超高效液相色谱二级串联质谱仪,对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兽药残留进行检测,检测限达到了0.01ppb级,完全满足了欧盟、美国等国家的限量检验要求。

  • 【分享】美国AAFA继续呼吁消除全球贸易壁垒

    美国服装和鞋类协会(AAFA)发表2011年国家贸易评估报告书。国家贸易评估报告书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美国公司面临的外国贸易壁垒做出的年度审查。  AAFA国际贸易副总裁内特赫尔曼(NateHerman)说,取消国内外的贸易壁垒,将提高美国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这份报告概述了许多美国品牌和出口商面临的贸易壁垒,可以成为美国总统奥巴马实现2015年美国出口翻番的宝贵工具。  赫尔曼说,奥巴马政府和国会必须继续积极寻求各种机会,打开国内和国外的市场。通过长期悬而未决的与韩国、哥伦比亚、巴拿马的自由贸易谈判,完成具有商业意义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PP)协议,将推动我们朝着实现这一崇高目标更进一步。  赫尔曼说,由于国际贸易,美国服装和鞋类行业支持美国100多万个就业机会。美国品牌是世界上最好的。事实上,我们近期的发展都是在海外,尤其是在中国。21世纪贸易政策为美国服装和鞋类品牌打开了更多市场,将让我们能够接触更多消费者,为美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 【求助】LC Solution Lite工作站基线没有信号?

    本人用的是岛津的10a液相,工作站是LC Solution Lite,我遇到一很奇怪的问题,我的采集数据在再解析时有一部分基线不见了,也就是基线显示的时间比采集时间少 ,压力显示正常,此仪器是今年5月份买的,7月份装了个避雷器,之前问题知识偶尔出现,现在频率越来越高了,上周我将软件一键修复还是没用,装避雷前有没有这个情况我记不清了,很头疼那,请教各位大侠,我该如何处理?

  • 【盘点2007】盘点2007年最具杀伤力的贸易壁垒---欧盟REACH法

    盘点2007年最具杀伤力的贸易壁垒,欧盟颁布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规例》(简称REACH法规)当之无愧。2007年6月起施行的REACH法规具有“绿色法典”之称,由于其把欧盟化学制品法案的范围从大量的化学物质扩展到包含化学成分的所有产品,令中国从圆珠笔、玩具到纺织品以及家具等多种产品的生产商和他们的欧盟进口商都为之担忧。     12月13日,法国国际检验局在上海为中国企业支招。法国国际检验局服务开发部副总裁David Horlock在上海表示,清楚认识产品内所含的化学物质成分,并编制一个持续统一的系统模式,让供应链能认清、监管及控制该产品内的化学物质成分,是达到REACH法规要求的不二法门。     为此,法国国际检验局推出了“五部曲”解决方案,分别是:设定政策指导企业及供货商;给供货商提供有关政策要求的培训;通过化学物质守规注册方案,为企业整合产品数据;实行各种监察控制计划,确保企业在各方面符合法规;确认有关化学物质及其用量限度,确保所有提交的数据正确无误。

  • 筹建电气行业物理试验室设备问题

    我公司主要生产变压器(干变和110KV油变)高压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等,现筹建物理试验室,比较完善的,想了解需要哪些试验设备,请推荐厂家性价比好的设备(详细一些,比如硬度计,是洛氏、布氏还是维氏,电子的还是微机的,最好有大概的价格)。

  • 【资料】欧盟PFOS指令已实施 纺织企业出口再遇“绿色壁垒”

    就在国内企业为WEEE、RoHS指令挠头,对EUP指令茫然之际,今日起实施的一道新的“绿色壁垒”再次摆到了国内出口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面前。  欧盟限制使用PFOS(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指令已于6月27日开始正式实施。近日,已有多个省市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贸出口企业发出了此项紧急风险预警:限令实施后,将在很大范围内对我国多个产品,特别是纺织品出口造成严重影响。 [B] “绿色壁垒”不断 何为PFOS?[/B]  PFOS指令是欧盟继WEEE和ROHS之后,设下的又一道涉及面较广的“绿色壁垒”。2006年10月24日,欧盟议会正式通过决议,规定欧盟市场上制成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含量不能超过质量的0.005%,若等于或超过0.005%的将不得销售 等于或超过0.1%的,其成品、半成品及零件也将被列入禁售范围,这标志着欧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该禁令的过渡期为18个月,于今年6月27日正式实施。此外,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地区也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法规,禁止该物质在某些领域的使用。  PFOS是“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简称,是一种用途十分广泛的化学物,又称C8。因其同时具备疏油、疏水等特性,被广泛用于生产纺织品、皮革制品、家具和地毯等表面防污处理剂。还由于其化学性质非常稳定,被作为中间体用于生产涂料、泡沫灭火剂、地板上光剂、农药和灭白蚁药剂等。此外,还广泛地被使用在合成洗涤剂、义齿洗涤剂、洗发香波及其他表面活性剂产品等日用化学品中,以及大量用于纸张表面处理和器皿生产过程,包括与人们生活接触密切的纸制食品包装材料和不粘锅等近千种产品。  PFOS也是目前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可以通过呼吸和食用被生物体摄取,被普遍认为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持久累积性毒物。 [B] PFOS指令的影响:出口成本再增 企业雪上加霜[/B]  禁令生效后,PFOS类产品的使用和市场投放将受到限制。据了解,直接受到PFOS指令影响的包括纺织品、皮革、造纸、包装、印染助剂、化妆品等制造领域,尤其在纺织业中存在范围最广。任何需要印染以及后整理的纺织品都需经过前处理洗涤,另外,如抗紫外线、抗菌等功能性后整理所使用的助剂也含有PFOS。  纺织品服装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欧盟是主要出口市场。禁令实施在即,由于我国还没有研发出能完全符合欧盟对PFOS控制标准的纺织用助剂,因此纺织等轻工行业将面临艰巨的挑战。为了满足PFOS禁令标准要求,纺织品生产企业须使用环保型纺织助剂,其生产成本必然有所增加。同时,纺织品生产企业还需支付必要的检测费用,这对疲于应对欧盟纺织品特保限制、欧盟有害偶氮染料等有害物质检测、人民币升值及出口退税调整下降等不利因素的纺织品生产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曾于2007年年初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局和广大企业关注这一指令,各地检验检疫局也对此项指令进行了宣传。然而调查显示,我国大多数出口企业对PFOS指令尚未引起足够关注,甚至对自己产品中是否含有PFOS成分都不清楚,而限令一旦实施,这些企业必将在对外贸易中遭受损失。  近几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通过设定严格的环保指标等来提升进口商品的进入门槛,这已成为未来出口企业必须面对的一个大国际背景。国内企业虽对此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在人民币升值及出口退税调整下降等不利因素下,层出不穷的WEEE、RoHS、欧盟纺织品特保限制、欧盟有害偶氮染料等有害物质检测等指令,实在令国内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业内人士分析,为了满足PFOS禁令标准要求,纺织品生产企业必须使用环保型纺织助剂,其生产成本必然有所增加,同时纺织品生产企业还需支付必要的检测费用。这对于纺织品生产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B]应对之策及其建议[/B]  质检部门加强宣传。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应广作宣传,让相关企业了解限令要求,同时也应制定相适应的产品标准和快速检测方法,帮助广大企业把好源头检测关,较好地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广东检验检疫局提醒,各相关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警惕,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有实力的纺织大企业可加快PFOS替用品的研发和生产技术的升级改造,提高产品的环保要求,以应对将来限用PFOS及其衍生物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相关企业积极应对。相关出口企业应尽快与欧洲进口商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加紧替代产品的选择、试验和应用,以减少指令实施带来的损失。同时,出口企业应在信息收集、生产环节管理、相关标准制订等方面多下工夫,建立相应的技术标准。企业自身还要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在生产过程中既要注重材料的选择,保证产品质量,更要增强环保和健康意识,更新观念,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适应市场变化。注意收集相关信息,根据最新信息调整生产模式。

  • 技术领先、丰富的产品线构筑竞争壁垒

    公司一直将自主研发作为公司的发展核心,经过多年的积累,建立了以IPD(集成产品开发)和CMMI为基础的研发体系,形成了一支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跨学科的研发团队;并逐步掌握了光谱类、分析化学类、色谱类、电化学类、什么是准分子激光纤传感类等分析技术平台,开发出了技术先进、适应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产品。    环境监测系统、工业过程分析系统和安全监测系统是客户工艺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重要技术手段,客户需求千差万别。依靠充足的技术储备,公司充分利用本土化优势,能够直接为行业用户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利用掌握的关键技术,进行应用开发,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进口仪表无法满足的特殊需求。    从该行业的市场参与主体来看,国外知名分析仪器厂商在国内大多以前端的、标准化分析仪器和配件产品的推广和销售业务为主,主要供应厂商包括西门子、ABB、日本横河、仕富梅(SERVOMEX)、日本岛津、美国赛默飞世尔等十余家;国内企业主要从事后端的系统集成和运营服务工作.与主要竞争对手雪迪龙、先河环保相比,公司产品线更为丰富,业务领域涵盖工业过程分析、环境监测、数字环保,还包括安全监测、实验室仪器,而先河环保、雪迪龙业务领域相对单一。    公司自创建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目前公司在废气污染源监测系统废水污染源监测系统、激光在线气体分析系统、紫外在线气体分析系统等多个领域技术水平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地表水质监测系统、智能气体报警仪、数字环保信息系统等领域技术水平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时,浙江准分子公司在垃圾焚烧废气污染源监测系统、低量程废水污染源监测系统等领域已处于产品完善阶段,这些技术研制成功能够保障公司技术储备,维持技术优势。    依靠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不仅产品线丰富,服务体系更为完善,能够提供远程诊断、经销商培训等服务形势,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设备+综合化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的运营维护”三位一体的全方位优势,并充分利用本土化的营销和服务资源,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行业解决方案,构筑了较高的竞争壁垒。

  • 【转帖】跨越欧盟REACH壁垒近在咫尺

    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法规》(the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简称REACH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并替代欧盟现有的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一个庞大繁冗的新化学品管理体系。这一法规的实施将给我国的纺织服装业在欧盟市场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所以,本刊自本期开始将陆续对REACH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关键点、实施时间表,企业需要认识和把握的问题,对已经建立推广的“政府引导、行业协会搭台、推荐代理机构运作”的应对模式及解决步骤等给出相关的具体应对建议。  1 REACH法规的关键点  REACH法规是一部涵盖化学品生产、贸易和使用安全的综合性新法规,其内容庞大复杂、程序繁冗、涉及面广,在全球范围内备受关注,也是“入世”以来最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其英文版文本共1152页,约32万字,包括16个部分和17个附件。在REACH法规实施过程中,大约有3万多种化学品和300万~500万种下游应用化学品的物品需要开展注册、检测、评估和市场准入工作。注册是REACH法规的核心内容,其注册、注册和评估、注册评估和授权的比例分别为80%、15%和5%。  1.1 REACH法规的特点  REACH法规其中一个重要特点是改变了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风险关系,即过去由政府承担化学品安全的责任转嫁到生产经营者身上,要求生产商、进口商和化学品下游用户都能确保规避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风险。另一个重要特点是无数据无市场,即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严格遵照REACH法规对化学品及其相关下游产品进行注册并取得相应授权,否则不能在欧盟成员国生产或在欧盟市场经销,且实行“一个物质,一个注册人”制度。  1.2 REACH法规的主要内容  ●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授权: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主要指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CMR);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vPvB);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PBTs)等。  ●限制: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1.3分阶段注册物质和非分阶段注册物质  ●分阶段注册物质对现有化学物质而言,1981年9月之前上市的化学物质称为现有化学物质。欧盟市场现有化学物质10万种,年销量超过1吨的有3万种,占其市场上全部化学物质总数的99%以上。  ●非分阶段注册物质对新化学物质而言,1981年9月之后上市的化学物质称为新化学物质。欧盟市场新化学物质年销量超过1吨的有4300种。  1.4 REACH法规实施时间表  ●分阶段注册物质:2008年6月1日开始预注册,到2008年12月1日完成预注册后,根据不同化学物质、生产数量及关注度高低按照时间限制表分别于3年、6年、11年三个阶段的过渡期(缓冲期),即2018年6月前完成注册。  ●非分阶段注册物质:2008年6月1日必须马上开始注册,即本法规生效后60天内必须完成注册(没有预注册的缓冲期),不通过注册就不能进入欧盟市场。  1.5分阶段物质注册具体限期与要求  ●2008年6月~2010年6月(法规正式实施后3年内须完成注册的化学物质):根据指令67/548/EEC中划分为1、2种类的致癌、基因突变、生殖毒性的物质,其年产量或进口量为1吨或以上的化学物质;根据指令67/548/EEC中N:R50-53划分为导致水生环境长期负面影响的高水生物毒性的化学物质,其年产量或进口量为100吨或以上的化学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为1000吨或以上的化学物质。  ●2008年6月~2013年6月(法规正式实施后6年内须完成注册的化学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为100吨或以上的物质。  ●2008年6月~2018年6月(法规正式实施后11年内须完成注册的化学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为1吨或以上的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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