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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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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仪相关的资讯

  • 赛默飞世尔科技空气质量仪器部三亚成功举办客户交流会
    三亚,中国,2008年1月7日-1月10日,由赛默飞世尔科技空气质量仪器部和美国安普科技中心联合举办的客户交流会在三亚顺利举行。来自全国各省市环境监测中心的技术人员受邀参加了此次讲座。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环境仪器及过程仪器事业部商务总监Ian Smith,德国技术工程师Stephan Pannek以及美国安普科技中心-美国总部Andrew Ip,Sydney Horn,Annie Pong也受邀出席了此次讲座。 赛默飞世尔科技是世界上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和系统的生产厂家,总部设在美国的马萨诸塞州的Franklin,主要致力于空气质量监测仪器、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及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器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所有仪器及设计方法均获得美国环保署(EPA)的认证。 赛默飞世尔科技不仅是一个优秀的仪器供应商,同时还是一个出色的系统集成商,在全球范围内为用户提供各种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流动监测、污染源在线连续监测(CEMS)、厂区有害气体实时监测、气体传输泄漏监测等众多领域的解决方案。在中国,赛默飞世尔科技已经有20多年的市场经验,建立了一套稳定完善的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体系,拥有雄厚的客户基础。赛默飞世尔科技的品牌获得越来越广泛的认可。我们将通过不懈的努力,为国内客户提供更高质量、更快捷的服务。 screen.width-300)this.width=screen.width-300" border=0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环境仪器及过程仪器事业部商务总监Ian Smith先生发言 screen.width-300)this.width=screen.width-300" border=0 赛默飞世尔科技德国技术工程师Stephan Pannek介绍空气质量仪器部主要产品
  • 赛默飞世尔举办2009年空气质量仪器部亚太会议
    2009年3月15日至3月20日空气质量仪器部亚太区销售会议在桂林顺利举行。来自美国,中国,印度,日本,台湾,印尼等地的同事及亚太区的代理商汇聚一堂。空气质量仪器部全球总裁MIKE NUMERGENT重点介绍了2009年环境仪器事业的发展目标与计划。同时,部门的技术专家还对最新的技术和新产品做了介绍和培训。中国团队作为本次会议的承办方,和在2008年度的出色表现,受到了亚太区同事的一致好评。
  • 赛默飞近三成空气质量仪器份额来自中国
    赛默飞总裁兼首席执行官Marc N. Casper表示:“赛默飞的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在中国的销售额处于不断增长中,现在占据赛默飞在全球空气质量监测产品销售额的25%-30%。”   2012年中国提高了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环保部计划至2015年底投入20亿元(3.1773亿美元)建立1500个环境监测站用于监测PM 2.5。   作为全球最大的科学仪器生产商之一,赛默飞是中国PM 2.5监测设备的主要供应商,Casper介绍说赛默飞在中国占很大市场份额。
  • 新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实施,涉及这些科学仪器
    说起空气污染,很多人都觉得那是发生在户外的事,自己家里窗明几净,空气肯定更清新,殊不知室内空气污染比户外的要更加严重。世界卫生组织曾统计过,室内空气污染每年可导致全球约430万人死亡,室内空气质量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世界问题。2022年7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替代GB/T 18883-2002,并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一、新旧标准变更对比新版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新增了三项化学性指标及其限值规定,室内空气质量指标由原来的19项变为22项;调整了4项化学性指标(二氧化氮、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1项生物性指标(细菌总数)和1项放射性指标(氡)要求。小编在这儿为广大用户整理了新旧版本标准的变更细节,以供参考。表1. 新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变更细节对比2002版(旧)2022版(新)检测项目单位19项22项指标调整二氧化氮mg/m30.240.20甲醛mg/m30.100.08苯mg/m30.110.03可吸入颗粒物mg/m30.150.10细菌总数(原菌落总数)cfu/m325001500放射性气体氡222RnBq/m3400300新增指标三氯乙烯mg/m3/0.006四氯乙烯mg/m3/0.12细颗粒物(PM2.5)mg/m3/0.05二、新标准指标检测方法及所用仪器汇总本次新标准的实施,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检测方法,由之前的热解析+GC改成了热解析+GCMS(附录D)的方法。同时,新增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指标检测方法同样也采用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此外,小编还梳理了新版GB/T 18883-2022中,室内空气各指标的测定方法及所用仪器,见以下表格。表2. 室内空气中各类质量指标测定方法及主要使用仪器序号指标分类具体指标测定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1物理性温度玻璃液体温度计法数显式温度计法GB/T 18204.1温湿度测量仪2相对湿度电阻电容法干湿球法氯化锂露点法GB/T 18204.1温湿度测量仪3风速电风速计法GB/T 18204.1风速仪4新风量示踪气体法风管法GB/T 18204.1风速仪5化学性臭氧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紫外光度法GB/T 18204.2HJ 590分光光度计6二氧化氮改进的SaltzmanSaltzman法化学发光法GB/T 12372GB/T 15435HJ/T 167分光光度计二氧化氮分析仪7二氧化硫甲醛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6128分光光度计8二氧化碳不分光红外分析法GB/T 18204.2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分析仪9一氧化碳不分光红外分析法GB/T 18204.2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分析仪10氨靛酚蓝分光光度法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8204.2HJ 533GB/T 14669分光光度计11甲醛AHMT分光光度法酚试剂分光光度法高校液相色谱法GB/T 16129GB/T 18204.2附录B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12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法附录C热解吸仪气相色谱仪便携式气相色谱仪13甲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法附录C14二甲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法附录C15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附录D热解吸仪气质联用仪(GC-MS)16三氯乙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附录D17四氯乙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附录D18苯并[a]芘高校液相色谱法附录E高效液相色谱19可吸入颗粒物撞击式-称量法附录F颗粒物采样器20细颗粒物撞击式-称量法附录F21生物性细菌总数撞击法附录G空气微生物采样器22放射性氡(222Rn)固体核径迹测量方法连续测量方法活性炭盒测量方法附录H测氡仪注:AHMT为4-氨基-3-联氮-5-巯基-1,2,4-三氮杂茂。三、室内空气检测解决方案此外,小编还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室内空气中部分指标,如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并芘等的解决方案,便于用户了解实验操作,及仪器选型参考。更多解决方案,请查看行业应用栏目。1、热脱附-GCMS法测定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方案简介:本文利用岛津TD-30R热脱附进样系统,结合GCMS-QP2020 NX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建立了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测定方法。该方法可以满足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附录D对TVOC的检测要求。使用仪器:岛津四极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QP2020 NX 2、热脱附-气质联用法测定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方案简介:本文采用热脱附- 气质联用法(TD-GC/MS)测定环境空气中的35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该方法操作简单,灵敏度高、能够满足环境空气中痕量VOCs 的分析检测。使用仪器:赛默飞ISQ™ 7000单四极杆GC-MS3、天美赛里安气质联用在新版室内空气检测标准的应用-室内空气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测定方案简介:本应用采用赛里安GC436i-eSQ质谱搭配热脱附进行测试,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该方法配置合理,线性良好。使用仪器:赛里安436i-eSQ单四极杆气质联用仪4、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方案简介:GB/T 18883-2022中新增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检测方法,主要测定含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在内的22种总挥发性有机物,同时可检测其他符合TVOC要求的组分,监测室内空气质量。使用仪器:S900 GC-MSD气质联用仪FULI-Chromatec 热解析仪 TDS-15、室内空气苯、甲苯、二甲苯含量测定方案简介:本文参考《GB 18883-202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附录C苯、甲苯、二甲苯的测定,使用磐诺热解析TD-C和气相色谱仪A91Plus检测5种苯系物混标,根据保留时间对苯系物标准品进行定性,外标法定量。使用仪器:磐诺A91 Plus实验室气相色谱仪6、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室内空气可吸入颗粒物上苯并(a)芘方案简介:本方案参考国家标准GB/T 18883-2020《室内空气质量标注标准》征求意见稿精选福立LC5090搭载荧光检测器对室内空气样品进行有关测定,给出准确可靠的测定结果,为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把关。使用仪器:LC5090高效液相色谱仪7、室内空气甲醛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法方案简介:根据GB/T 18883-2020《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测定方法,使用填充了涂渍2,4-二硝基苯肼(DNPH)的采样管采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样品中的甲醛经强酸催化与涂渍于硅胶上的DNPH反应,生成稳定有颜色的甲醛-2,4-二硝基苯腙,经乙腈洗脱后,使用高效液相色谱仪的紫外检测器检测,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定量。使用仪器:LC5090高效液相色谱仪四、关于导购平台【仪器优选】作为专业性及影响力兼具的国内一线科学仪器导购平台,囊括了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物性测试仪器、光学仪器及设备等15大类仪器,1000+个仪器品类,收录20万+台优质仪器。其核心宗旨是帮助仪器用户快速找到优质靠谱的仪器。经过多年的持续建设,平台实现了可以同时从价格、品牌、行业、口碑、产品横向对比等多维度快速查找仪器产品的功能,助力千万级用户轻松找到靠谱仪器。【行业应用】是仪器信息网专业的行业导购平台,汇聚了行业内国内外主流厂商的优质分析方法及相应的仪器设备。栏目建立了兼顾国家相关规定和用户习惯的专业分类,涉及食品、制药、环境、农/林/牧/渔、石化、汽车、建筑、医疗/卫生等二十余个行业领域。目前,已经收录行业解决方案6万+篇。
  • 空气质量测试设备领导者—TSI庆祝公司成立50周年
    气流测量仪器及其它设备顶级提供商&mdash TSI公司成功走过半个世纪的历程,迎来了光明的未来 中国北京2011年3月22日讯:TSI公司官员日前表示,TSI公司已经成功地走过半个世纪,迎来又一个50年的光辉未来。几十年来,这家空气质量测试设备公司一直在设计和制造精密测量仪器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ldquo 我们非常激动地迎来公司五十年华诞。&rdquo TSI公司总裁Tom Kennedy说,&ldquo 在我们参与竞争的领域,能成功地走到今天,再次证明了我们的承诺及对质量的专注。&rdquo 1961年,一群毕业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工程专业的研究生成立了TSI公司。50年来,众多客户已经习惯于依赖TSI,解决气溶胶科学、室内健康和安全、通风、流量计和处理、生物医学设备和流体动力学中棘手的测量挑战。 现在,TSI公司生产气流测量仪器和其它设备,员工数量超过430人,工作地点分布在圣保罗、明尼苏达州、德国、英国、新加坡、中国和印度。 &ldquo TSI为确立了测量和设备标准而感到骄傲。&rdquo Kennedy说,&ldquo 我们希望在未来50年内,再度引领这个行业。&rdquo 关于TSI公司 TSI公司(http://www.tsi.com)研究、识别和解决各种测量问题,为全球市场服务。作为精密仪器设计和生产的行业领导者,TSI与世界各地的科研机构和客户合作,确立与气溶胶科学、气流、健康和安全、室内空气质量、流体动力学及生物危害检测有关的测量标准。TSI总部位于美国,在欧洲和亚洲设有代表处,在其服务的全球多个市场建立了机构。每天,我们专业的人员都在把科研成果转化成现实。
  • 热销的霾表测空气质量靠谱吗? 专家:都靠不住
    每当雾霾天气来临,都会引发一轮与空气质量相关产品的热销,除了传统的空气净化器、口罩等产品,可以检测室内空气质量的霾表也成为了热销品。但这种网上几十元就能买一个的检测仪到底“准还是不准”呢?对此,有关专家给出的说法是,从几十元一台的到几千元一台的霾表都靠不住,数值都存在不准的问题。  当“雾霾”成了这个时代的一个关键词,有一块能测量空气质量的霾表在手,成了很多人新的生活时尚。从去年开始,手持便携式空气质量检测仪(俗称霾表)悄然成了网上热销货。但也同时引发了用户们的议论不断:检测结果到底准还是不准?就这个问题,北京青年报记者对现在市售霾表等产品调查后发现,这种貌似专业的空气监测仪器背后存在诸多问题,“商业雾霾”迷惑着消费者们。专家指出,在我国这类产品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还都是空白点,大部分厂家卖的只是概念而已。  体验  两台同款霾表同时测出数值却不同  某公司白领肖女士家里有老人和年幼的小孩,所以平时对居室内空气质量非常关注。她一直想知道,在室外雾霾天气的时候,家里空气质量是否受到了影响,什么时候需要开启空气净化器,在雾霾最严重的天气,要不要给老人和小宝宝多加一个空气净化器。  今年年初的时候她听朋友说,有一种叫霾表的东西,不但可以检测室内PM2.5值,同时也可以测甲醛值,一机两用,非常不错。当时北京正值冬季,大气污染非常严重,她立即动手上网一搜,发现这款霾表正处于供不应求的热销状态,价格已经从朋友说的600多元涨到700多元了,但肖女士还是毫不犹豫地下单购买了这款霾表。  但是当试用了几天霾表之后,肖女士却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块霾表所显示的数据是否准确呢?为了验证霾表的准确性,她把朋友刚买的同款霾表借来做对比,她把两台仪器在同一点位、同时监测家里的室内空气,结果发现两块霾表所测出的数值总是相差15微克到20微克/每立方米。比如,在同一个位置放两个霾表检测PM2.5,肖女士手里的显示是80微克/每立方米,朋友手里的则显示是100微克/每立方米。也就是说,在同样的空气检测点位上,朋友的监测结果差些,而肖女士监测结果好一些,“这怎么可能呢!”她立刻觉得这东西有点不太靠谱。最后她和店家协商,把宝贝退掉了。  释疑  消费者为啥热衷买霾表?  近几年来城市居民越来越重视室内空气质量,每当雾霾天气来临,都会引发一轮与空气质量相关产品的热销,除了常规的空气净化器、竹炭包、口罩等之外,可以主动检测空气质量的便携式检测仪也被资本市场看好,成为消费者手中对付雾霾的新武器。  此外,很多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比如室内甲醛值、苯族物质,过去长期不被人们所重视,随着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现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所以百姓越来越觉得一个靠谱的家用检测设备成为了居家的必备小家电。像肖女士这样买专用空气环境监测设备的人,不在少数。那为什么不请专业机构进入家庭进行检测呢?  据调查了解,很多家庭自己购置设备检测家庭空气质量,一个重要原因是,专业监测机构价格高昂、检测时间太长。  北京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中心主要提供室内有害物质检测服务。据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室内PM2.5检测价格是每个点位4000元左右,需要持续检测16个小时 新装修房屋室内五项(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价格为每一个点位500元。以一套两居室为例,客户至少需要在两个卧室和客厅各设置一个监测点位,这就意味着一次检测需要设3个点位,总花费达13500元。  “目前也没有普通家庭预约检测,”该中心工作人员说, “做室内PM2.5检测的一般都是大酒店、办公楼。”这位工作人员坦言,不建议普通人家检测PM2.5,价格太高不说,实际上,室内空气指数是个变量,室外空气好的时候经常通风,室内空气质量自然就好,如果室外空气质量太差,那么室内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室内空气质量需要的是持续的监测,而不是对某一时段的检测。  调查  最便宜的霾表网上仅售几十元  昂贵的专业监测使家庭用户敬而远之,于是家用空气检测仪器市场被资本看好,并得到快速发展。北青报记者在京东和淘宝上看到,目前两大电商销售的可检测PM2.5、甲醛等的空气检测仪品种繁多,在京东商城约有 760多种,淘宝网上产品展示页面足有10页。霾表价格从几十元到一、两千元不等。仪器样式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箱式的,显得很专业,更多的是手持便携式的,样子有点像空调遥控器,液晶屏幕上可显示PM2.5、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数值。  在销售页面下的留言中,北青报记者看到,不止一个买家在抱怨,“不准!测出来的数值偏差很大”。也有的说,“感觉一般吧,我家刚装修完,测试结果都合格,它要是报警得是多恶劣的环境啊!”还有买家心态平和,“不敢说很准,红外探测PM2.5本身就是粗略计算,就求个心里安慰吧”。对此,店家的回复则是,“我们的产品不敢说多么精准,但是用起来各项数值还是可以作为参考的”。  据业内人士透露,专业PM2.5浓度的监测主要为人工称重法,就是利用粉尘的沉降性,把一定时间内沉降的粉尘称重,以确定空气粉尘含量,所以需要较长的采样时间。而市面上出售的大部分便携式雾霾检测仪多是采用光散射测量法,它是用粒子计数的方法,通过通光率来确定空气中粉尘粒子的浓度。但是众所周知,空气中的粉尘粒子并不是均匀分布的,所以这种测量方法的精度相比人工称重法要差很多。但这还不是全部问题的本质。  观点  官方雾霾值也无法判定霾表准确性  就国内空气质量检测设备的读数问题,北青报记者走访了室内空气治理专家、高级工程师黄京跃。黄工指出,民用空气质量检测仪,从几十元一台的到几千元一台的都存在数据准确性问题。由于要做空气净化设备的实验工作,他们公司曾购买市售多种空气PM2.5检测仪,但是买回来后才发现,不同牌子读出的数值完全不同,令人无所适从。而且也没有办法利用气象部门公布的雾霾值认定哪台仪器是准确的,“气象部门每天公布的数据是室外大环境的监测结果,”他说,“但是室内小环境的标准数值是什么?根本没有对比性。”  黄京跃认为,缺乏国标是家用空气质量检测仪的硬伤,它不像温度计、尺子,一格代表一个单位,国家对这类产品没有出台质量认证和相关标准,在技术规范上还是个空白点。便携式雾霾检测仪的第二个硬伤则是,无法修正因空气湿度所产生的误差。比如今天气温高、湿度大,空气中带着水汽,通光性就差,那么霾表检测的数值就偏高。最极端的现象就是,把测量仪放在蒸锅上,不论是称重法还是光测法,都会认定空气质量差。  霾表的第三个问题是,几乎所有空气检测设备,在使用了一段时间之后,其检测数值会发生漂移,而且使用时间越长,其漂移的程度越让人难以忍受。“我们曾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霾表四块,在同一个环境下的检测数据从没一样过,永远是四块表出四个数,原因就是这四块表购买的时间不同!”  专家呼吁,应该尽快制定家用室内空气检测设备的国家标准,以清除商场上的“商业雾霾”。新国标的实施将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和行业准入门槛,制约一些贴牌代加工生产商,淘汰那些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国标的实施也会使消费者选购产品时有更清晰的参考指标,一些夸大性能和指标的产品将会被查处。
  • Palas®守护斯德哥尔摩市邮轮港口的空气质量
    港口的游轮会产生大量的空气污染物,尤其是对于生活在附近的人们来说更容易影响到身体健康。为了准确检测当地的空气质量情况,位于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市选择了市场验证良好的解决方案:Palas测量设备。第一台 Fidas Smart 100 已安装在斯德哥尔摩港,后续还会逐步增加设备安装密度,进行连续监测。依托于Palas精确的测量数据,空气中无形的威胁变得可见。Fidas Smart同时可用于对现场空气质量做出可靠的记录和展现,并在必要时帮助斯德哥尔摩当局采取适当的对策。斯德哥尔摩市的挑战和解决方案斯德哥尔摩是瑞典的首都和第一大城市,同时也是瑞典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和主要港口所在地。斯德哥尔摩市位于瑞典东海岸,濒临波罗的海和梅拉伦湖入海处。每年约有 300 艘船舶抵达斯德哥尔摩,乘客超过 500,000 人。斯德哥尔摩共有四个邮轮港口码头,其中城市花园泊位是大型游轮的主要停泊地。2022 年初,斯德哥尔摩港务局决定调查城市花园泊位游轮的排放量。这些船只在至少 24 小时停留期间无法连接到电网,必须通过船上的柴油发电机自行发电。因此,斯德哥尔摩市要求在 5 月中旬至 9 月底期间进行测量,并有可能延长其测量时间。同时,在建筑物屋顶上安装仪器会涉及到安装时的安全问题。除了设备能够达到精确的监测结果外,尺寸小、重量轻也是选择设备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在此之前,斯德哥尔摩市已经使用了七台 Fidas 200气溶胶光谱仪用于监测气溶胶数据。Fidas 200是通过了 EN 16450 认证的细粉尘监测仪,可同时测量 PM2.5 和 PM10。所以斯德哥尔摩当局再次选择了 Palas的设备和技术,通过Fidas Smart 100监测其港口的空气质量。Fidas Smart 100监测图示界面Fidas Smart 100 的完美搭配Fidas Smart 100 是监测环境空气质量先进的紧凑型测量设备,可分析粒径范围为 0.175 - 20 µm 的空气中细小尘埃颗粒,并已获得 TÜV批准用于 PM2.5 的官方测量仪器。Fidas Smart 100 可提供有关细尘颗粒的全面而准确的信息,而这只有通过单颗粒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仪测量方法(SPADS)才能实现。现在的挑战是准确记录游轮的轨迹,因为天气和风向以及船只的数量或位置等因素也在这里发挥着重要影响。斯德哥尔摩市对所有进港的船舶都有详细的时间表,可以利用 Fidas Smart 100 提供的测量数据准确监测和分析空气中的污染。Fidas Smart 100 自带快速数据接口,允许通过以太网、Wi-Fi 或蜂窝网络进行实时访问。所有结果都在仪器内计算和记录,因此不需要通过云计算等外部数据处理。用户保留对其数据的完全控制权并决定信息访问权限。Fidas Smart 100 可以使用各种通信协议提供数字数据,并使用监测界面可视化任何类型设备的信息。其紧凑的设计简化了在现有基础设施中的安装和集成。Palas现已面向中国市场推出新一代AQ Guard smart网格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更准确更可靠,精确追踪热点。AQ Guard Smart网格化监测仪选配数据云平台,即插即用,实时查看热点数据:产品优势以经过认证的 FIDAS 200 系列为基础而开发的技术,可以保证细粉尘值的高准确度和可重现性;以公认的快捷方便的现场校准而闻名通过云 MYATMOSPHERE 实现短时间调试和即时记录测量值通过 Wi-Fi 热点、远程访问和外部触摸板,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配置通过 GPRS/3G/4G/Ethernet/Wi-Fi 通信,可选:LoRaWAN可扩展气象站和气体传感器,可以更好地评估和评价颗粒物数据以高时间分辨率测量 Cn、PM1、PM2.5、PM4、PM10(可选:SO2、CO、NO2、O3)颗粒物测量范围从 0.175 - 20,000 nm 到 100 mg/m³ 质量浓度或 20000 个颗粒/cm³(单一颗粒物分析)应用领域工业: -生产过程 -散装物料处理(混合,卸料,储存,包装等) -厂界监控施工现场:道路,铁路,拆除现场建筑物:学校,幼儿园,医院,酒店,办公室,公共服务建筑物建筑工地或其他污染区域附近的住宅建筑公共交通:机场,火车站,电车和地铁站,游轮,客舱,例如在电车、火车上
  • 北大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可预报5天内空气质量
    昨天,京城天气晴朗,秋高气爽。在八达岭长城景区,巍峨的长城屹立山巅,在蓝天和五彩斑斓的植被映衬下更显壮美。   雾霾散,蓝天归,市民舒心的同时也在担忧好天气能维持多久。昨天,北京大学向记者透露,该校环境专家研制的&ldquo 矮马全国空气质量预报系统&rdquo 已经上线,市民通过该系统可免费了解未来5天内的空气质量。   该系统由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谢绍东、副教授王雪松和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学者胡泳涛博士等组成团队研发,三人均有丰富的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数值模拟和数值预报经验。据介绍,目前各地的人工空气质量预报并不提供两天以上的预报,这与当前气象预报的准确率不高、污染源变化等因素有关。据谢绍东透露,&ldquo 矮马&rdquo 系统研发中,研究人员考虑了近地面层的气象条件,并根据实测数据对污染源进行动态校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预报的准确率,也延长了预报周期,可提供未来5天的预报。   &ldquo 矮马&rdquo 系统的核心是一台叫做&ldquo 矮马&rdquo 的小型超级计算机,研究团队以现有公开出版物和学术文献为基础、以现场观测和地方实际监测数据为验证,建立起高时空分辨率的全国空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同时,根据中国气象参数和空气污染物源排放参数的实际,对国际广泛使用的空气质量模型&ldquo 区域多尺度空气质量模型(CMAQ)&rdquo 进行改进,利用&ldquo 矮马&rdquo 模拟在预测气象条件下,全国各地排放出的空气污染物在地球大气中传输、反应、转化、沉降等过程,从而计算各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分布。目前,&ldquo 矮马&rdquo 预报已经能预测140种大气痕量污染物浓度,目前仅公布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臭氧和PM2.5浓度。   每天凌晨6时,系统通过其官网(http://www.wuranyubao.com.cn)公布北京、上海、南京等全国171个城市未来5天的动态可视化空气质量预报,包括空气质量指数、臭氧和PM2.5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最低能见度、平均风速、最多风向等。系统还可切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进行区域对比。
  • 详解PM2.5监测技术及应用 赛默飞空气质量交流会举行
    仪器信息网讯 2012年3月16日,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在北京举行赛默飞空气质量媒体交流会。本次交流会以PM2.5监测技术为主题,赛默飞空气质量仪器部全球副总裁兼总经理Mike Nemergut先生结合该主题对赛默飞PM2.5监测技术及其在欧美地区的应用情况做了详细介绍。赛默飞环境与过程仪器事业部中国区商务总监周晓斌先生亦出席本次交流会。仪器信息网作为特邀媒体参加了此次交流会。   交流会现场   赛默飞空气质量仪器部全球副总裁兼总经理 Mike Nemergut先生   赛默飞世尔科技环境与过程仪器事业部中国区商务总监 周晓斌先生   “TEOM & FDMS,更好监测PM2.5中的可挥发颗粒物”   Mike Nemergut先生在会上详细介绍了美国监测PM2.5的历史以及各种PM2.5自动监测技术。   “美国EPA从1999年开始进行PM2.5监测,从1999年到2008年使用联邦参比方法(Federal Reference Method,FRM)作为标准方法监测PM2.5数据,2008年起,EPA开始批准使用联邦等效方法(Federal Equivalent Method,简称FEM)监测PM2.5。”   “目前经过EPA验证后,被认定为与PM2.5的FEM等效的监测仪器共6台,其中4台为赛默飞的产品。这些被认定的仪器所采用的原理既有振荡天平法(TEOM),也有Beta射线法(BAM),还有Beta射线光浊度法(SHARP)。当前PM2.5监测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控制湿度的影响以及如何监测可挥发性颗粒物。”   “可挥发性颗粒物来自汽车尾气、木材燃烧、发电厂废气等源头,其成分复杂,包含硝酸铵、硫酸铵、有机化合物等物质。不同地区PM2.5中的可挥发性物质的含量具有很大差异,这取决于监测点的位置。颗粒物中挥发性物质的含量可以从近似0到接近100%。”   “由于相对湿度会影响颗粒物样品的组份和化学成分,因此会对PM2.5的监测结果产生显著影响。湿度的变化不仅会影响颗粒物的结合水,还会影响气溶胶的化学组成成分,进而产生吸湿效应,使得数据明显提高。所以,通过加热采样管降低湿度的影响,对PM2.5的分析非常必要。但采用Beta射线法的PM2.5分析仪如果采用动态加热系统一般也需要加热到40℃,这样也会造成可挥发性颗粒物的损失。因而,Beta射线法在捕捉挥发性化合物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TEOM添加了膜动态测量系统(FDMS)以后,每隔六分钟切换阀会将样品气流在基准状态和参考状态之间进行切换,自净过滤器保持在4℃,控制相对湿度,提供实时集成的样品,能够总计颗粒物中的非挥发性物质和挥发性物质,因而对环境颗粒物具有更好的代表性。所以说,虽然TEOM的维护工作较多,价格也较高,但TEOM & FDMS才是能够真正意义上测量到了可挥发性颗粒物的监测方法,其测得的数值理论上是比Beta射线法要高。”   周晓斌先生补充到:“目前并没有完美的PM2.5监测技术,各种技术都存在挥发性颗粒物的损失。即便已经进行了十几年的研究,美国目前的FRM仍然是在不断改进中的。”   “TEOM、SHARP在欧美PM2.5自动监测中应用更广泛”   Mike Nemergut先生、周晓斌先生也介绍了各种监测方法在欧美等国的应用情况。   “在颗粒物浓度较高,可挥发性颗粒物相对较少的地方,推荐Beta射线法。在可挥发性颗粒物浓度较高的地方,还是推荐振荡天平法。在沙尘暴频发的地区,Beta射线法是不适用的,只能用振荡天平法。振荡天平法的适用面还是很广的,在美国无论是干燥地区,还是高湿地区,都有应用。”   “Beta射线光浊度法有两大优点,一是维护工作量少,二是能够给出连续的瞬时数据。在地广人稀、广泛布点的加拿大,如果采用TEOM,更换滤膜是非常麻烦的,所以Beta射线光浊度法在当地应用非常广泛。同时,因为该方法能够给出连续的瞬时数据,所以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具有参考价值。比如说在美国,一位母亲想要带小孩出去玩耍,她可以上网查看现在的空气质量是否适合外出,进而避免在空气污染严重的天气外出。”   “所以总结起来,在北美及欧洲地区,振荡天平法与Beta射线光浊度法是应用相对较多的PM2.5自动监测方法。但就美国本土而言,目前手工监测仍然是使用最多的方法。”   “中国应走自己的PM2.5监测道路”   面对记者们关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包括赛默飞产品在内的PM2.5监测仪器比对的结果”的提问,周晓斌先生表示暂时不知道比对结果。但他坦言:“中国、美国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差别很大,可以说中国的情况比美国更复杂。中国想要用几个月的时间走完美国十几年都未走完的道路,面临非常大的挑战。”   “美国十几年的监测经验,或许可以给中国提供参考,但中国的PM2.5监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跟着美国走。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似乎并没有像美国那样采用以手动监测为主的监测体系,而是一开始就走自动监测为主的道路。”   附录:   赛默飞世尔空气质量仪器部:http://thermoaqi.instrument.com.cn/   赛默飞世尔科技PM2.5监测方案:http://www.thermo.com.cn/particle   相关新闻:   赛默飞全力打造“PM2.5空气革命”之利器   揭秘PM2.5监测技术与仪器市场 赛默飞环境仪器高层答媒体问
  • 视频:赛默飞世尔推出空气质量汞检测解决方案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环境仪器事业部空气质量仪器市场发展经理闫萌先生,介绍了赛默飞世尔科技在本次展会上推出的连续在线汞监测系统,该系统是根据美国环境保护局汞监测法案设计,能够连续实时监测燃煤锅炉和废弃物焚化炉烟气排放中的元素汞、离子汞和总汞。目前,该系统已通过美国EPA测试,已有400多名用户使用该产品,主要集中在北美地区。该系统能够将元素汞和氧化汞分开检测,通过该套系统,可很好监测燃煤电厂有多少汞排放到大气中。   此外,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环境仪器事业部水质分析仪器/实验室产品应用工程师马颢珺先生,对赛默飞世尔科技在本次展会上所带来的水质分析仪器作了较详细的介绍。
  • 车内空气质量的国标不应出现遗漏
    目前中国正在执行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并非强制性法规,而且只规定了车内空气中8种常见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设定限值,对于外部空气循环过滤进入汽车车内等其他技术环节,并未作规定和要求。针对汽车车内空气质量污染这一严重和泛滥现象,国家标准过低,必将造成家家都合格的不利局面。   针对恶劣雾霾天气对交通和驾车出行造成的严重阻碍和健康隐患,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呼吁中国政府相关部门提高汽车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用法律法规为汽车用户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规范行业发展,提升汽车空气质量技术的研发水平。   李书福说:“对于车内环境污染,世界卫生组织已明确将其与高血压、艾滋病等共同列为人类健康的十大威胁之一。而人们在购车时,除对汽车的品牌、型号、外观、特性等比较关注外,往往会忽视车内空气污染对人体的伤害。目前中国正在执行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并非强制性法规,而且只规定了车内空气中8种常见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设定限值,对于外部空气循环过滤进入汽车车内等其他技术环节,并未作规定和要求,但这也是汽车车内空气质量污染的重要来源。目前的法规不仅设定限制低,而且遗漏了空气循环与过滤这一重要因素。”   最近,中国22个城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全国汽车空气质量检测评比结果,沃尔沃S60全国排名第一,是唯一一个得到五星评级的豪华汽车品牌 但是,媒体和公众注意到,受检测的25个品牌43个产品中,只有3款产品不合格。根据检测结果,沃尔沃S60的8项内饰挥发物限值,各项都远远优于国家标准值,最低优于2.5倍,最高达到1500倍。这充分说明,中国国家标准要求太低,针对汽车车内空气质量污染这样一个严重和泛滥现象,国家应提高标准,否则家家都是合格,标准失去应有的作用。   李书福表示:“外部空气循环和过滤这一重要污染源,目前国家标准根本没有涉及到。沃尔沃自1990年代成立专门的汽车车内空气质量部门,目标是通过沃尔沃全球领先的车内空气质量系统(IAQS)和车内电子气候控制系统(ECC),为沃尔沃全球车主提供"北欧般清洁"的车内空气。按北京PM2.5指标来衡量,沃尔沃汽车车内空气质量比车外空气清洁20-100倍。”   沃尔沃汽车空气质量总监安德里斯.安德森说,以沃尔沃S80L轿车为例,沃尔沃空气过滤器从PM0.1直径颗粒物开始过滤 PM1.0-5.0颗粒物95%可以被阻挡在车外,比北京车外空气清洁20倍。如果按中国以前采用的PM5.0-10标准,颗粒物99%被阻挡在车外,比车外空气清洁100倍。   为了提升汽车行业车内空气质量标准,防止车内空气污染对消费者的危害,李书福先生呼吁:   一、由国家环保部、质检总局牵头建立权威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和发布机构,像中国新车评价规程(C-NCAP)那样,定期对市场上的新车空气质量进行抽检、发布,给予消费者系统、客观的车内空气质量信息,使消费者真正对车内空气污染有知情权。   二、对于各地的检测机构必须要求通过国家的资质认证,能够出具国家认可和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三、尽快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转变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四、以点带面,由国家环保部、卫生部、人社部牵头,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国家环境与健康政策法规,重点抓监测与防范,实现源头控制,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污染问题,减少环境相关性疾病发生,缓解医院就诊压力,减轻社保负担,确保环境和健康得到有效保护,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车内空气质量进入评价体系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只是车内环境的指南,并非强制性标准。   在乘用车内空气污染方面的维权,消费者终于有了依据。近日,国家环保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下称《指南》),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第一次就乘用车内空气质量发布相关标准。   《指南》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和丙烯醛的浓度要求,主要适用于销售的新生产汽车,使用中的车辆也可参照使用。因为据环保部组织的相关检测发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甲醛、乙醛和丙烯醛在车内空气中的检出率高达98%,而这些物质对消费者健康会造成巨大威胁。具体采样时,在《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受检车辆须处于静止状态。此时,车辆门、窗和乘员舱进风口风门均处于关闭状态,发动机和空调等设备不工作。虽然我国制定的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参考了国外的相关标准,但在有些指标限值上仍然不及欧盟、北美等严格。   业内有关人士表示,由于该规定只是车内环境的指南,并非强制性标准,再加上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条件较为复杂等原因,《指南》究竟能够收效多少尚难预料。
  • 78%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超标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6/noimg/0403b92f-cd09-4428-b267-e53aaface661.jpg" title=" 1.jpg" / /p p   昨天上午,环境保护部发布《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指出,2015年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4.1%。其中北京市2015年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42,在74个城市中位列倒数第11。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 /p p   74城市PM2.5下降14.1% /p p   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趋好,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地级城市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4.1%。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7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1.6% 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 /p p   2015年,74个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城市监测结果显示,舟山、福州、厦门等1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2014年增加3个,分别为厦门、江门和中山,但有6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达标天数比例分析表明,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71.2%,比2014年上升5.2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8.8%,重度污染为3.2%,严重污染为0.9%。衡水、保定等8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在74个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的城市中,北京市2015年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42,位列倒数第11,PM2.5年均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 /p p   各指标分析表明,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22~107微克/立方米,平均为55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14.1% 达标城市比例为16.2%,比2014年上升4.0个百分点。 /p p   京津冀空气达标天数超一半 /p p   2015年,京津冀地区13个地级以上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32.9%~82.3%之间,平均为52.4%,比2014年上升9.6个百分点。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比例分别为27.1%、10.5%、6.8%和3.2%。 /p p   在这13个城市中,张家口达标天数比例为82.3%,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另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68.4% 其次是臭氧(O3)和PM10,分别占17.2%和14.0%。 /p p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含山西、山东、内蒙古和河南)是全国空气重污染高发地区,2015年区域内70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发生1710天次重度及以上污染,占2015年全国的44.1%。其中,京津冀地区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154次。公报还指出,2015年,全国共有24个省(区、市)280个地级以上城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p p   从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季节来看,1-3月以及10-12月是重污染高发季节,其中12月区域内连续发生多次大范围重污染过程,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天数占全年的36.8%,明显高于其他月份。 /p p   北方平原区地下水污染严重 /p p   2015年,对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7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64.5%、26.7%、8.8%。而在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取水总量为355.43亿吨,达标取水量为345.06亿吨,占97.1%。 /p p   以流域为单元,去年水利部门对北方平原区17个省(区、市)的重点地区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监测井主要分布在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监测对象以浅层地下水为主,易受地表或土壤水污染下渗影响,水质评价结果总体较差。“三氮”污染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 /p p   2015年,全国有30个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与常年相比,因灾死亡人口减少76%,为历史最低。 /p p   各地环保部门罚款42.5亿元 /p p   2015年,环境保护部对33个市(区)开展综合督查,公开约谈15个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地对163个市开展综合督查,对31个市进行约谈、20个市县实施区域环评限批、176个问题挂牌督办,推动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p p   以查处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8000余件,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近3800件。各地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34%。 /p p   同时,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国共检查企业177万家次,查处各类违法企业19.1万家,责令关停取缔2万家、停产3.4万家、限期整改8.9万家。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28台运行核电机组、19座民用研究堆保持良好安全运行记录,26台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受控。 /p p br/ /p
  • 廉价空气质量检测仪精度遭质疑
    英国约克大学国立大气科学中心的两名大气化学家,在7月7日出版的《自然》杂志上发表评论质疑廉价空气污染检测装置的精度,呼吁政府和监管机构加强管理,尽快出台相应的标准。  文章称,公众对于空气污染的关注推动了空气质量检测仪市场的繁荣,不少公司推出了供个人或家庭使用的空气颗粒物或氮氧化物的检测产品,在价格上只有几十美元,远低于传统空气检测装置数千美元的售价。不过,这些设备大多基于较为陈旧的技术,例如烟雾报警器所使用的技术,检测少量空气污染物的功效并未获得证实。在实验室和田野实验中他们发现,这些廉价设备的读数极易受到水蒸气、二氧化碳、氢气以及温度、湿度和风力变化的影响。相比之下,主流的空气质量检测设备就不存在这些问题,在读数上也更为可靠。  负责此项研究的英国约克大学国立大气科学中心阿拉斯泰尔刘易斯和彼得爱德华兹称,这些廉价的个人空气污染检测装置很少经过严格测试,也没有相应的标准进行管理和规范。“这一点上,研究机构和监管部门已经落后。”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文章称。  约克大学的科学家表示,这些廉价设备大量进入公共领域后,“大量的未经测试和可疑的数据将成为空气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烦恼”。因为“人们可能会以自己设备上的读数起诉地方政府”。  据此,他们呼吁政府和监管机构尽快出台相应的标准,把这些廉价空气质量检测装置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
  • 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前世今生
    最近相关报道说车内空气标准即将修订为强制性标准,难道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将&ldquo 翻身农奴把歌唱&rdquo ?虽然总体来,这是好事。但作为消费者,眼瞅着GB/T27630-2011这两年的实施情况,不免担心&mdash &mdash 是否变为强制标准就能解决问题了?我看未必!下面我们来回顾下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出台历程。   2004年5月下达的《关于下达〈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的函》(环办函[2004]318号)中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列入2004年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   2004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宣布《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制订工作正式启动,由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环境科技开发中心、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组成的标准编制组负责编制。   2004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该标准列入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国标委计划函[2004]58号)。本来是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合二为一的,但是标准编写组和相关专家组认为应先编写《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作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以便进一步开展大批量的数据采集工作,为国家标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确定限值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几年的调查和研究,标准编制组起草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后更名为《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于2007年11月29日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召开得标准审议会,并于2007年12月7日批准发布,标准号:HJ/T 400-2007,于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时间过的很快,一晃眼过了三年了,估计很多人都忘记国家最初要制订《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这回事了,话说这几年的调查和研究应该也够了?   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对挥发性有机组分(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具有挥发性的有机物总称)和醛酮类化合物(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丁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环己酮、己醛等化合物总称)进行检测,至少可以分析超过20中有害物质。   到2008年,编写组大概拟定了8种有机物作为标准的限量物质,至于他们为什么仅仅拟定8种(配套检测方法可检测至少20种),而不是更多,我们姑且相信这是权威调查和研究的最佳结果。   2008年,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发文对车内污染物数据进行征集(环科函[2008]37号&ldquo 关于开展车内空气质量状况调查的函&rdquo ),目的是为标准的制定提供实测数据参考。期间,标准编制组完成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征求意见稿初稿。   2008年9月,标准编制组召开会议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更名为《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度要求》,并确定为推荐性标准。2008年各大媒体也纷纷发文称&ldquo 标准&rdquo 有望在2009年3月1日实施,就在大家以为尘埃落定的时候,时间又这么慢慢的流逝了。   到2011年10月27日,环保部才正式发布&ldquo 标准&rdquo ,这次又改名为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除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和《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度要求》除了适用范围少有区别之外,对污染物的限制均完全一致,为什么标准出台之后又要暂停3年才发布?是因为用这3年作为缓冲期吗?或者是遭到厂家的一致反对?   过了两年后的今天,又折腾要转为强制标准了,何不一开始就弄成强制。还有,转为强制标准就解决问题了吗?我看未必! GB/T27630-2011规定的只有8种污染物的现值,但是车内挥发的有机物估计有好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就算拿HJ/T 400-2007检测也不只检测8种有机物。要是其他有机物危害,难道消费者就只能默默忍受了?   还有,就算GB/T27630-2011变成强制标准,但是里面的指标和限值会不会变?是变好还是变坏?中国据说被企业绑架的标准不在少数。   有人说,不管怎么样这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好处,呵呵,真的吗?大家都知道,汽车厂商都是大佬,你拿份报告,别人不见得认可。他们可能只会认可内部或指定检测机构的报告,就类似美泰为什么要他们的供应商的实验室都通过他们的认可和CNAS认可,一定程度上也是不想认可外面第三方的报告。这种情况在汽车行业已有先例,你说这个市场能暂时开放给多少第三方?   虽然,国务院法制办关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释义》&ldquo 常见的具体缺陷表现形式&rdquo 中,就包括了&ldquo 车内的苯、甲苯、甲醛等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影响车内人员健康&rdquo 的解释。因此,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应属于缺陷产品范畴。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些有机物的检测费用对一般消费者来说是笔不小的费用,这样算下来维权成本过高,导致大部分人可能放弃维权。这个估计也是为什么今年到4月份,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就收到有关车内异味或污染问题投诉/报告1564例。维权不成(成本太高),只能投诉了!   总之,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执行是一条漫漫长路,仅仅是强制标准不见得会改变现在&ldquo 一纸空文&rdquo 的局面。
  • 2017年全国空气质量座次表来了
    p   环保部今天发布2017年全国空气质量榜单,尽管上年京津冀地区优良天占了一半,但全国空气质量较差的10个城市仍有9个位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p p   2017年是我国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各地空气质量的改善备受关注。 /p p   1-12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 PM10浓度为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1%。 /p p   1-12月,空气质量排名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萨、舟山、厦门、福州、惠州、深圳、丽水、贵阳和珠海市。 /p p   后10位城市依次是: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唐山、太原、西安、衡水、郑州和济南市。 /p p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6.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9% PM10浓度为1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2%。 /p p   10月-1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以来,PM2.5浓度削减幅度最大的前六位城市是石家庄、北京、廊坊、保定、鹤壁和安阳市,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浓度削减幅度均在40%以上。 /p p   其中,北京市12月优良天数比例为83.9%,同比上升42.0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6.9% PM10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1%。 /p p   北京市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2.1%,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5% PM10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 /p p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8%,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 PM10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 /p p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5%,同比下降5.0个百分点。PM2.5、PM10浓度分别为34微克/立方米、53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年均浓度标准。 /p
  •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须采国产设备
    中国政府采购报消息 今后,用于针对PM2.5、SO2、NO2 等6 项指标的自动监测设备都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性价比高的仪器设备,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采购国产设备。   环保部近日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与去年5月印发的《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相比,《实施方案》规定,承担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任务的地区应根据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性价比高的监测仪器设备,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采购国产设备。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包括其仪器招标、采购、安装、调试和信息发布等由各省(区、市)环保主管部门组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制定相应技术要求,并进行技术指导。   此外,《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安排中要求,今年 7 月底前,各省(区、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完成辖区内第二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城市所有监测点位仪器设备招标公示。8 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实施城市所有监测点位仪器设备招标工作。《实施方案》还要求,第二阶段实施城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数据联网设备应与监测仪器同时招标、同时采购、同时安装运行。   据了解,《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模范城市在内共116个城市449个监测点位,并要求启动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共3个区域空气质量预警中心建设工作。据了解,2012年第一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共74个城市496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据悉,财政部下达的2013年中央支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的二期项目资金,主要支持地级城市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县级环保模范城市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建设视情况予以补助。
  • 300元空气质量监测仪问世 可与手机APP连用
    进入秋冬季节,雾霾时常笼罩京城上空。伴随雾霾的往往是浓度居高不下的污染物PM2.5。在北京1.6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分布着35个官方空气质量监测点。可是,如果您自己手上就有一个小匣子,能够随时反映身边的空气质量,指导自己的户外活动,是不是更方便?   作为校内的&ldquo 创客&rdquo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李寅和同学就设计出了一个&ldquo 空气盒子&rdquo ,能够随时监测身边的空气质量,并在盒子和自己的手机APP软件上即时显示。近日,这个&ldquo 空气盒子&rdquo 在北京国际设计周的主展上正式亮相,李寅团队获得了15万元的天使投资,首批量产品也将在近期出厂。   实验缘起:直面北京空气污染   &ldquo 创客&rdquo 是近年来日渐流行的一个词,源于英文&ldquo Maker&rdquo ,是指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许多具有高度社会价值或是巨大经济价值的产品,如低价的3D打印机,都出自创客之手。李寅和他的同学就是清华校内的一群&ldquo 创客&rdquo 。这些来自工业设计、电子工程、软件工程等不同专业的学生凑在一起,总能迸发出一些创意的&ldquo 火花&rdquo 。   李寅说,&ldquo 空气盒子&rdquo 的创意来源于今年5月份的一次项目&ldquo 头脑风暴&rdquo 。刚刚读研究生一年级的他遇到了一群志趣相投的同学,他们一起参加了一个创客活动。围坐在一起讨论做什么项目时,李寅想到了北京的雾霾,&ldquo 空气污染谁都无法避免,但全北京只有35个PM2.5监测点,从服务市民的角度来说我认为密度无法满足市民需要。一个家用的空气质量监测盒子,对于个人生活出行会更有针对性。&rdquo   李寅说,当时自己就是这样一个想法:做&ldquo 创客&rdquo ,就从直面北京空气质量开始吧。   实验之路:跨界合作攻克难关   和伙伴们确定了创意之后,他们很快启动了设计和实验。不做不知道,尝试了才发现难度不小,&ldquo 我们完全没有硬件产品的开发经验。&rdquo 李寅说,他是学设计的,从美学的角度出发就把&ldquo 空气盒子&rdquo 设计成立柱结构。但是跟电子系的同学一交流后发现实现难度太大:立柱形结构意味着里面的电路集成板得做成一块块立体叠加,传感器、电路运行不稳定风险和制造成本都会明显增加。   除了外形,选择什么样的材料也是这些&ldquo 创客&rdquo 面临的一大难题,既要保持高强度,还要轻便,更重要的是该种材料做成的盒子必须能镂出许多通风口以保证足够的空气进入盒内,这样才利于监测。此外,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如何能被传感器准确捕捉到,也是横亘在李寅他们面前的一大难题。   尽管团队成员有工业设计、电子工程、软件工程等不同的专业背景,李寅团队还是深感知识远远不够用,他们四处请教其他专业的同学,&ldquo 用什么样的传感器更合适,我们就请教了学校环境学院的同学,他们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建议。&rdquo 李寅说,最终他们确定测量空气质量的方式为,基于光线在气溶胶中产生散射的原理,使用激光对气体进行照射,进而根据散射光线强度计算空气中微粒数量,&ldquo 虽然精度无法和国家空气质量监测机构使用的微震荡天平法相比,但已经足够满足市民日常使用需要了。   整个暑假,李寅和同伴们就泡在了实验室里。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楼五层的一间实验室,架着双显示器的电脑桌后是一个约2米长的沙发。李寅说,有时做实验、讨论方案太晚了,就直接在沙发上&ldquo 凑合&rdquo 一晚,第二天醒来继续实验。暑假结束,第一代原型机终于诞生。   实验效果:APP显示空气质量   在李寅的实验室里,记者见到了&ldquo 空气盒子&rdquo 的样品模型。白色的盒子,如普通家用路由器一般大小,可以轻松放置在窗台或者汽车的驾驶台上。盒子顶部面板上是一排指示灯,底座则密集分布着一个个直径约2毫米的小孔,&ldquo 空气就是从那些小孔中进入,然后被传感器捕获,经过微芯片运算出当前的空气质量,然后通过那一排指示灯来显示。&rdquo   李寅说,根据最新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QI分为六级,用六种颜色表示。因此&ldquo 空气盒子&rdquo 上的指示灯也是按照AQI的区间范围给出,用绿、黄、橙、红、紫、褐分别代表空气质量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   看空气质量,不仅可以通过&ldquo 盒子&rdquo 上的指示灯,还可以通过自己的手机。李寅说他们给&ldquo 空气盒子&rdquo 装了蓝牙传输装置,空气质量数据在手机上安装的APP软件上就能看到,&ldquo 机器本身可以存储一年左右的数据,我们还通过无线网络建立了云存储,数据可存储20年左右,只要上网就能看到。&rdquo 李寅说,20年后再回头看现在的数据,应该就能看到北京空气质量的巨大改善了。   未来计划:二代产品小巧便宜   李寅告诉记者,首批500个&ldquo 空气盒子&rdquo 本周就会完成生产出厂。它们运到北京后将被分发到包括大学生、环保热心人士和公益组织那里试用,以便团队获得最真实的用户体验反馈。之后它们还会对产品进行进一步改进,&ldquo 事实上,我们已经启动了第二代产品的研发,造型上会更强调小型化与便携性,体积应该会缩小一半。&rdquo   开发&ldquo 空气盒子&rdquo ,李寅团队获得了15万元的天使投资。李寅说,未来&ldquo 空气盒子&rdquo 肯定是要走向市场的,但价格不会太贵,&ldquo 第一代产品成本就被控制在300元以内,以后还会更便宜,普通家庭完全能够承受。&rdquo 他坦言,&ldquo 空气盒子&rdquo 的监测精度一定不是最高的,但足以给用户一个对空气质量的直观了解,&ldquo 看到灯变红、变褐色了,您选择减少户外停留,选择戴口罩,选择绿色出行,这就足够了。&rdquo   最近清华大学启动驻校&ldquo 创客&rdquo 项目,每学期都有两名来自国际国内的顶级&ldquo 创客&rdquo 进驻学校,以指导员或共同创作者的身份参与创意产品项目,学校包括基础工业训练中心在内的设施也将向李寅这样的&ldquo 创客&rdquo 开放。&ldquo 新闻专业的同学加入渠道宣传,法学院同学来做知识产权保护,立体化大学生实验室的&lsquo 春天&rsquo 要到了。&rdquo 李寅说。
  • 空气质量新标第二阶段实施共投4.4亿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向媒体通报,第二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全部449个监测点位已与国家联网,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在当地环保网站和全国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上对社会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空气质量实时信息、空气质量月报及参与空气质量排名的地级城市将由现在的74个增加到161个,实现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ldquo 三区&rdquo 所有地级城市、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全覆盖,这标志着第二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圆满完成。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做好第二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环境保护部重点抓了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部署第二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印发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第二阶段监测的范围、内容和完成时间,并要求各地做好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大对实施城市的督查与指导,确保第二阶段实施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工作。第二阶段国家和地方共计投入约4.4亿元,有力地推动新增指标的监测能力形成。三是进一步完善新标准监测技术体系。制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等6项监测标准,规范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开展了PM2.5监测方法适用性测试,确定了适用于我国的监测设备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为全国PM2.5监测能力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同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共组织6期空气新标准监测培训,培训近600人(次)。四是扎实做好空气质量监测质量保证工作。开展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大检查,组织近百名专家对29个省、76个城市的部分国控空气监测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各省要求整改,有力地提高了空气监测数据质量。建设&ldquo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rdquo ,实现了城市站数据点对点传输并建设远程在线质控平台,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无缝隙监督,对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直传数据进行自动化处理、生成报告和公网网络信息快速发布,有效减少了对监测数据的人为干扰,保证数据真实可靠。五是强化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工作。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方网站上进一步完善了&ldquo 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rdquo 网络版、手机App版和iPad版,供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信息。下一步将在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对外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各地也将采用网络、电视、手机、微博等方式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六是强化新标准实施进度的调度和督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在确保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点位稳定运行的基础上,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第二阶段监测实施任务。   这位负责人指出,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是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成果,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认真总结经验,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力保证监测设备的稳定运行 二是加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与规范,并把交叉检查、飞行检查作为数据质量常态化管理手段,对空气质量监测的运行和数据质量进行监督 三是进一步改进空气质量信息的发布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数据,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挥监测数据为民服务的作用。四是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完成第三阶段的任务,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力争尽早在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均依照新标准开展监测、评价并发布数据,以实际行动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 “十二五”建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要不了几年,不仅全国多数城市的居民能及时了解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连一些农村甚至南海海域也将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11日召开的“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现场会”上透露,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将建成由“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和“重点区域预警平台”组成的装备精良、覆盖面广、项目齐全、具备国际水平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今年5月,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环保部开始着手部署第一阶段(2012年)空气质量新标的监测。   根据环保部确定的时间表,今年10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所有国家网监测点位要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 12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要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   发布内容包括各点位SO2、NO2、PM10、PM2.5、O3和CO等6项监测指标的实时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AQI指数以及该监测点位的代表区域。   “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意味着全指标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已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外,还涉及点位布设、设备选型、自动监测、评价方法标准技术规范等众多内容。   据记者了解,空气质量新标准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覆盖面广。目前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113个重点城市扩大到338个地级市(含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国控监测点位由661个增加到1436个。   “我国已建成14个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监测站,正在我国南海海域新增一个背景站,即西沙国家环境背景综合监测站,该站已经进入建设阶段。”吴晓青介绍,我国已建成31个农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近期还将针对区域污染物输送监测需要新增65个站点,基本形成覆盖主要典型区域的国家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   据了解,目前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网初步框架已构建完成,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网正在研究建立。   赵英民透露,环保部正在组织修订《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检测技术要求》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年内发布,尽快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   赵英民表示,随着配套标准的出台,我国针对区域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将逐步完善,届时将形成覆盖我国局地与区域、短期与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国建设的近1500个监测点位,前期投入将超过20亿元,每年新增费用将超过1亿元。
  • 环保部: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12]33号 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以下简称《规划》)和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现就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意见》和《规划》的重要举措。推进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建设,优化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提高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平,提升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推进典型农村地区空气背景站或区域站建设,对于促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加符合实际状况,更加接近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全面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重要保障。开展对新增指标的监测评价,需要实施分析方法选取、仪器检定选型、设备购置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系统调试运行、监测数据分析、监测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工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保障上述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和前提。   (三)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为满足社会公众环境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检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应及时准确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尽快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   二、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为目标,整合国家大气背景监测网、农村监测网、酸沉降监测网、沙尘天气对大气环境影响监测网、温室气体试验监测等信息资源,增加监测指标,建立健全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点位管理制度,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技术方法与信息发布机制。到2015年,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功能齐全、指标完整、运行高效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三、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   按照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指标,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监测(所有国控点位,下同),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 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以上各地均按照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逐点实时发布监测结果。   (一)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能力建设。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步填平补齐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设立必要的重金属污染物空气监测点位。各省、地市级监测站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各省区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   (二)加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山西中北部、兰州白银和乌鲁木齐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新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同时扩展31个现有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功能,形成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能力。   (三)加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国家空气背景监测重点实验室的立体监测、区域预警平台、以及数据实时传输及发布系统等基础支撑体系。   四、加强组织协调,扎实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编制本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建设方案应在2012年6月底之前报送我部。   (二)加大投入,保障资金。各级环保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所需资金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除此之外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所需资金,由地方自筹资金解决。   (三)加强培训,提升水平。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制定监测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开展培训,以培养技能人才、专业拔尖人才、综合管理人才为重点,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科学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四)定期评估,加强考核。各地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考核验收。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我部将分别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公布实施情况。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空气 监测 能力 意见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部内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 了解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工作原理与优势
    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是一种小巧、便携式的空气质量检测设备,可以实时监测环境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为人们的生活和环境提供重要的监测和预警数据。本文将介绍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工作原理和优势。一、工作原理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通常由传感器、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和控制部分组成。其中,传感器用于检测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数据采集系统将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数据处理系统中,数据处理系统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存储,控制部分则负责监测和控制传感器的工作状态。具体而言,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工作原理如下:1. 传感器:传感器是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核心部分,用于检测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传感器通常采用化学传感器或气相色谱传感器等,可以检测出苯、甲苯、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碳、颗粒物等有害物质。2. 数据采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将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电脑或手机等设备中,通常采用USB接口或蓝牙传输技术。数据可以通过各种数据管理软件进行存储和分析,以便人们随时了解空气质量的变化情况。3. 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存储,通常采用各种数据分析软件进行建模和模拟,以便人们更加准确地了解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和影响因素。数据处理系统还可以提供各种报告和图表,方便人们了解空气质量的详细信息。4. 控制部分:控制部分负责监测和控制传感器的工作状态,包括传感器的选择、更换、校准和检测等,以确保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优势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 便携性: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小巧轻便,可以随时随地携带,方便人们进行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2. 高精度: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采用高精度的传感器和数据分析软件,可以实时监测环境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提供高精度的监测数据。3. 实时性: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可以实时监测空气质量,为人们提供及时的空气质量预警。4. 方便性: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数据可以通过各种数据管理软件进行存储和分析,方便人们了解空气质量的变化情况。5. 可靠性: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采用高品质的传感器和可靠的控制技术,可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综上所述,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是一种小巧、便携式的空气质量检测设备,可以实时监测环境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为人们的生活和环境提供重要的监测和预警数据。
  • 《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发布
    p   8月16日,清洁空气联盟在北京发布《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该手册结合国际和国内的先进经验,拟为中国各城市提供一个第三方的参考文件,助力各地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编制和空气质量达标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br/ /p p   2017年是大气十条实施的收官之年,许多地方都把环保工作重点放在了大气十条的考核上。随着政策的落实,公众对清洁空气的期待也在提升,“何时能实现空气质量达标,让蓝天能保持下去”已成为了社会各界的关注重点,而这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的机制。 /p p   此次发布的手册由清洁空气创新中心组织编制,并得到了来自美国环保署、加州空气资源管理局、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环科院、深圳环科院等机构的多位国内外专家的支持。能源基金会(中国)资助了该手册的编制。 /p p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意味着我国环境管理将发生从粗放式过度到精细化、科学化的重要转变,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是关于管理机制的变革,也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清洁空气创新中心主任解洪兴表示。 /p p   他说,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是以空气质量达标为管理目标,应用科学手段开展城市空气质量管理,设计并评估空气质量改善措施以实现持续达标的一个规划管理模式。通过达标规划,可以使空气质量达标作为一个明确的长期限制指标,对城市的能源发展、交通发展、产业布局做出前置约束,使城市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p p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柴发合在发布会上说,“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是推行达标规划管理很好的工具,这个手册有一个突破,把政府在编制规划的作用、各个部门的角色讲的很清晰。” /p p   事实上,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管理在欧美已经成功实施多年。在经过洛杉矶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之后,美国和英国分别从1970年的《清洁空气法》和1995年英国《环境法》开始,建立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机制,实现了空气质量改善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国际经验表明,达标规划对空气质量的改善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p p   与单纯的末端污染治理不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是通过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全面统筹提高效率等根本措施来实现空气质量达标的,因此还能带来很好的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应。根据2016年清洁空气联盟与清华大学、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发布的报告表明,如果京津冀地区的空气质量在2030年实现总体达标,将会带来巨大的温室气体减排效应。据初步测算,二氧化碳减排可达210万吨左右,同比2013年下降19%,大约相当于778万棵成年树一年吸收的二氧化碳量。 /p p   能源基金会中国环境项目主任赵立建认为:“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要求城市以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进行规划,会使城市更加认识到源头治理、结构调整的重要性,而这些长效措施一般也能带来更好的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果。” /p p   2016年,中国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其中明确要求,“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新大气法的实施在中国开启了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管理的新篇章。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厦门、宜昌、荆州等城市已经开展了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工作。然而,达标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合作,现已开展的达标规划大都是科研课题的模式,而把达标规划作为一项环保管理工作系统开展,目前尚没有相关的工具和指南。 /p p   “我们的环境管理现在非常需要一个自下而上的模式,开展精细化管理”,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姜克隽研究员指出,“中国在环境改善方面做出更多的承诺和努力可能不但不会影响经济,而是会拉动产业、推动经济更加健康、持续的发展”。 /p p   据悉,《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是首个由第三方发布的,支持各城市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工具。该手册是对达标规划编制的框架性和系统性的支撑文件,不仅包括了达标规划编制的具体方法和步骤,还包括了一系列相关工具的介绍及使用,如基于PDCA管理体系的空气质量管理十项原则、汇集国内外清洁空气治理百余项措施的清洁空气措施库等。 /p p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大气所所长罗锦洪表示:“山西对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工作非常重视,也很希望能够有个系统的指导工具,来帮助达标规划的编制”。 /p p   “编制这个手册,就是想帮助有需求的城市,将达标规划工作更加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开展起来。”解洪兴表示。 /p p br/ /p
  • 空气质量新标第一阶段监测方案公布
    日前,国家环保部制定并印发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该方案中提到,第一阶段要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及其它68个省会城市设立478个监测点,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增指标(PM2.5、CO、O3等)监测。同时还提到,第一阶段PM2.5监测仪器技术指标应参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PM2.5自动监测仪器技术指标与要求》(试行),且SO2、NO2、PM10、O3和CO等自动监测设备应通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性价比高的仪器设备。 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以下简称“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的监测实施工作,我部制定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做好新标准第一阶段的监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重要意义   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是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环保为民、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和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实现“三个率先”的具体步骤。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抓住时机,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工作任务。   二、加快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进度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环发〔2012〕33号,以下简称《意见》),近期将下达中央支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的资金。承担第一阶段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任务的城市要根据《意见》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进度,确保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12月底前,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自2012年6月起,每月10日前向我部上报本辖区上一月工作进展及下一月工作安排,我部将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现场督查。   三、加强对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对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时间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抓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干涉本辖区的监测结果,发现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林军 肖建军   电话:(010)66556814   传真:(010)66556817   邮箱:jcyc@mep.gov.cn   附件: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 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上线
    p   2016年初,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已经上线。环保部下一步会考虑增加重点区域,还希望三大重点区域的每一个地级市都开展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4-T000-1-1-1.html" strong 空气质量 /strong /a 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其他地区的城市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要自主建设。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QQ截图2016011109222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1/insimg/d09ac81f-4714-4203-8f83-a05622f41da4.jpg" / /p p   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已经低调上线。 /p p   从今年1月1日起,环保部官网已经悄然出现了一个“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专栏。这意味着人们可以像过去关注天气预报那样,提前获知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p p   “在这个系统里,我们可以看到三大重点区域、省域和城市三类空气质量形势预报。”环保部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这是一个新的开始,标志着我国的空气质量预报和监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p p   在2013年9月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国务院明确提出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 /p p   为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在2015年4月出台了《全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实施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在2015年10月前完成本行政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p p   罗毅透露,“由于各个区域的空气污染形成机理差异较大,我们计划2016年再根据气象和污染物传输条件等综合因素,选建一些区域空气质量预报系统。” /p p    strong 三级空气质量预报体系建立 /strong /p p   在三类空气质量形势预报里,三大重点区域预报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 /p p   “京津冀区域预报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长三角区域预报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珠三角区域预报由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罗毅介绍。 /p p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省域预报覆盖每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预报目前主要覆盖包括省会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在内的36个城市。 /p p   环保部监测司副司长朱建平对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下一步,我们希望三大重点区域的每一个地级市都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其他地区的城市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要,自主建设空气质量预报系统。” /p p   根据环保部介绍,省(自治区)和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发布内容,包括辖区省域空气质量形势预报信息,转发当地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并根据能力建设进展发布区域空气质量形势图等更多其他详细预报信息。 /p p   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发布内容包括未来24、48小时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等级、首要污染物等预报信息,转发当地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并根据能力建设进展发布空气质量形势预报等更多精细化城市预报内容。 /p p   罗毅介绍,从空气质量预报技术来看,目前主要采用数值预报和统计预报两种技术,区域和省域采用数值预报技术的比较多,不少城市采取统计预报技术。 /p p   “统计预报技术也非常重要,例如北京做空气质量预报时间比较长,他们的经验是,数值预报加统计预报效果就非常好。”罗毅指出。 /p p   上海市环保局一位官员介绍,上海的空气质量预报以数值预报技术为主。 /p p   “各地采用什么预报技术和相关设备,环保部并没有统一的要求,都由各地自行决定,这是最终由市场决定的领域。”朱建平介绍。 /p p    strong 城市主要预报两天以内的空气质量 /strong /p p   环保部强调,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所发布的日数据仅为当天参考值,用于向公众提供健康指引,不直接用于空气质量达标状况的评价。评价空气质量达标状况时,应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规定进行。 /p p   根据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1月7日17时发布的信息显示,长三角区域预报显示的内容为未来五天的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p p   1月8日,长三角受冷空气影响,中北部以轻度污染为主,短时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南部良到轻度污染。 /p p   1月9日,长三角受弱高压控制,中北部沿海以轻度污染为主,内陆轻度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南部良到轻度污染。 /p p   1月10日,长三角北部处于高压后部,以轻度污染为主,中南部受低压倒槽影响,优到良。 /p p   1月11日,长三角受低压倒槽影响,有明显降水,北部以良为主,中南部优到良。 /p p   1月12日,长三角中北部处于高压前部,良到轻度污染,南部受低压倒槽影响,优到良。 /p p   江苏省省域预报的信息为未来两天的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p p   1月8日西北气流,地面高压区内均压场,风速较小,湿度较小,预计全省空气质量在良-轻度污染之间。 /p p   1月9日北部西北气流,南部偏西气流,东到东南风,沿江苏南可能有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 /p p   同时,江苏省南京市预报的信息也为未来两天的空气质量预报信息:1月8日24小时预报和1月9日48小时预报均为空气质量指数为140~160,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p p   “从技术上来看,空气质量预报可以预测未来2-5天的信息,但两天以内的预报精度比较高。所以我们要求城市预报只发布两天以内的预报信息,区域和省域的预报时间长度各地自行掌握。”朱建平解释道。 /p
  • 环保部正式发布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大气污染,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在全国实施本标准之前,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等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地域范围、时间等)另行公告,各省级人民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环发〔2000〕1号)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88)废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陈钢会签)   附件: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df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相关文件:   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批准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现就分期实施该标准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重要意义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新时期加强大气环境治理的客观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加剧,在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迫切需要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污染物监测项目,加严部分污染物限值,以客观反映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评价指标,使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相一致,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任务。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以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完善空气质量标准及其评价体系,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工作要求。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与新标准同步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增加了环境质量评价的污染物因子,可以更好地表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反映当前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 调整了指数分级分类表述方式,完善了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努力消除公众主观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二、分期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我国不同地区的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差异较大,新增指标监测需要开展仪器设备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为确保各地有仪器、有人员、有资金,做到测得出、测得准、说得清,确保按期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分期实施新标准的时间要求   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2016年1月1日,全国实施新标准。   (二)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之前实施新标准。   (三)经济技术基础较好且复合型大气污染比较突出的地区,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做到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率先使监测结果与人民群众感受相一致,率先争取早日和国际接轨。   三、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大气环境污染物浓度高、区域性大气复合型污染严重。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监测和公布数据只是解决大气环境问题的第一步,必须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切实措施改善空气质量。近期,环保部门应积极联合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科学研究,制定达标规划。在抓紧开展监测与信息发布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尽快开展达标减排相关科研,摸清规律,明确排放清单和控制对策,针对空气质量改善途径和阶段目标以及相应的控制工程技术进行科学、系统、深入地研究,探索建立辖区大气环境质量预报系统、逐步形成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要制定达标规划报上级部门批准实施。   (二)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过快增长及产品出口。加强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等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建设。   (三)深入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定并实施更加严格的火电、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力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四)切实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采取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经济调节手段,加快推进车用燃油品质与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进度同步,提升车用燃油清洁化水平。全面落实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鼓励重点地区提前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在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全面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   (五)建立健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地级以上城市环保部门要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开展环境空气监测结果日报和实时报工作,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引导当地居民合理安排出行和生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预警应急预案、构建区域应急体系,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实行重点排放源限产限排、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应急措施,向公众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各地应尽快做好实施新标准的相关准备工作,按期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告我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 专家: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存在较多问题
    参加车内空气质量联席会议的专家指出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存在较多问题   “目前,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检测方法不规范、检测仪器不规范等,从而导致一些检测结果不真实,对汽车企业及消费者均起到不好的影响。”这是上周在京举行的首次车内空气质量联席会议上一些专家的观点。   此次会议由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国家环保部、国家认监委、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汽车企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专家参加,共同就解决车内空气质量问题群策群力,出谋划策。   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在会上介绍说,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车内空气污染的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特别是2012年3月1日《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国家标准发布以后,车内空气质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车内空气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一样,是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2012年,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和产业动态、车展论坛排在前三位的热点话题。这和大家的关注度及国家标准的实施是有直接原因的。   宋广生特别提到,标准实施将近一年,但是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检测方法不规范、检测仪器不规范、检测条件不规范、检测项目不规范、检测结果发布不规范等等,这就可能在市场上造成了一些混乱,其后果是影响了国家标准的正确实施,并且影响了品牌汽车对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对汽车企业的实际工作产生了影响。同时也误导了消费者。   专家举例说,比如标准有严格的控制方法,就是汽车要在一个封闭的环境当中去做检测,这种检测才是有真正意义的。而实际上,很多检测方法是不规范的,包括去年一些很有影响的检测都是在室外进行的。   宋广生说,没有一个封闭的环境舱,把温度、湿度、空气流速进行控制,其检测就是不规范的。对此,宋广生在会上提出建议,应该规范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活动,包括规范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室、规范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活动、规范车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评价和宣传、规范车内饰件的有害物质检测活动、规范车内空气质量净化治理服务以及规范车内空气净化器和净化技术的检测认证。   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处处长王昆介绍说,车内空气污染问题成因比较简单,主要是车内的内饰材料释放的挥发有机物,超标物质对于驾乘人员的健康有很大的影响。而主要的根源还是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当中产生的。如何通过认证的手段来控制污染物的产生,这个问题需要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做更深入的制度设计和相关的技术安排,确保质量控制工作能更加科学合理。   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张德志特别提到有一些误区应该重视。他说,车内的污染问题跟汽车厂家当然有关系,但是消费者也不要忽视车内装饰等的二次污染问题。有时,二次污染可能比第一次污染更难控制,问题更严重。比如有消费者购车后,买了几个味道特别大的脚垫,这就有可能导致原来出厂时车内的污染物加一起,都不如后购买的脚垫产生的有害物质多。   据了解,目前车内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汽车主机厂和众多配套厂家的重视,如何净化车内环境,保障车主及乘客的身心健康,已成为整个汽车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一些汽车企业已走在了前面。参会的吉利汽车及沃尔沃汽车在会上介绍了企业在这方面做的大量工作,并受到专家好评。   有关专家表示,车内空气的污染跟乘客的距离是最近的,我们可以最直接地感受到这样的污染。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亿辆,而且基本上每年以近2000万辆的数量在推进。汽车中这种有机物的挥发不仅仅影响到车内的空气,而且还要往大气中排放。所以,汽车的排放也应该放在同样重要的程度上来考虑。   此次联席会议最后还对2012年车内空气质量十大新闻奖进行了颁奖,吉利控股集团、沃尔沃汽车网络传播、中客华瑞北京车内指导中心等单位摘得奖项。作为唯一的新闻媒体,本报也因一年来对车内空气质量的大力宣传获此殊荣。
  • 2013年全国车内空气质量十大新闻发布
    雾霾天的不断出现让我们发现了蓝天的宝贵,让普通百姓也开始关注空气质量。随着汽车产业的飞速发展,车内空气质量也同时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在新的一年来临之际,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外发布了2013年全国车内空气质量十大新闻,再次提醒大家共同关注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以及车内环境质量。   2013年车内空气质量十大新闻如下:国家批准建立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国家环保质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原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基础上,2013年2月4日正式批准建立了我国第一家专业从事室内和车内环境质量检测测试的国家级检测中心。   车内空气质量问题成为4大投诉热点之一。2013年3.15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过去一年里,消费者有关汽车产品质量的投诉,新车车内空气质量问题成为汽车变速器、安全气囊和汽车轮胎等4大问题之一。   豪车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引发全社会关注。3.15前后,央视新闻频道对进口豪华品牌汽车的车内空气污染问题进行了集中报道,同时报道了汽车阻尼片、汽车内饰材料中的多环芳烃等问题,引发了公众对豪车车内空气污染问题的重视。   第九届环境与发展论坛首届车内空气质量与发展国际峰会在北京成功召开。会上发布:车内空气污染问题成为继我国装饰装修和家具污染、室内环境中的PM2.5污染之后第三大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之一。   国家环保部和国家标准委下达2014年标准修订计划,决定将2012年3月1日实施的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修订为强制性标准,同时增加控制项目,修订检测方法,计划任务书要求2015年完成,将带来全球汽车产业的革命。   以解决新车车内空气污染和使用中车内污染问题的车内空气净化治理服务,成为继汽车保养、汽车改装和汽车美容等之后的新兴汽车服务业,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和规范性的车内空气净化治理服务在北京试点成功,将在全国大范围推广。   车内空气污染净化治理技术培训成为新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车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行业会成为汽车后市场中的一支新生力量,为我国汽车服务行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连续举办了6期车内空气检测治理职业培训班。   经过规范性的检测检验和汽车企业的实践考核,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的亚都公司净化材料可以有效地解决车内空气污染问题,成为2013年第九届环境与发展论坛首届车内空气环境发展国际论坛重点推广的车内空气净化治理材料。   随着国家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和消费者对车内空气质量认识的提高,保证新车车内空气质量和解决进入车内的PM2.5污染技术成为雪佛兰、雪铁龙、长城汽车、比亚迪等汽车销售企业的卖点,沃尔沃汽车是最大的赢家。   为了规范汽车内饰件有害物质测试和车内空气净化产品和材料,国家室内车内环境检测中心发布汽车内饰件和内饰材料有害物质评价规范和车内空气质量净化治理材料和产品测试技术规范,为汽车企业提高了解决乘用车内污染问题的3大技术——车内污染吸附技术、车内气味净化处理技术和汽车内饰件材料净化技术。 文章转载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专家解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估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吉明,标准修改单及原标准编制组组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武雪芳就标准评估和修改中的若干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估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span /strong /p p   郝吉明:2017年3月,中国工程院受原环境保护部委托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开展专题评估,中国工程院对此十分重视,成立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顾问专家组、评估专家组、执笔组及支持团队,组织了本领域的主要院士、专家和重点区域一线业务骨干约50多名的评估队伍,组建了标准实施成效评估、国内外标准综合评述、完善我国标准体系的对策建议等三个工作组,重点分析标准各指标在空气质量管理中的作用、诊断标准及配套技术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梳理了标准与国外主要标准体系设计的异同,结合我国未来空气质量管理的需求,提出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议。 /p p   评估工作历时5个月,在各工作组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了七次全体人员参加的研讨会,形成了最后的评估报告。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为什么说现行标准的首要问题是状态参数问题? /span /strong /p p   郝吉明:评估报告认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自2012年颁布和分阶段实施以来,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人群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引领了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的转型。但标准及配套技术在不同区域的适应性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标准体系中的状态参数、PM2.5监测结果的湿度影响、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报反映空气质量快速变化的准确性,以及标准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的匹配性。在这些问题中,有些需要深入研究,特别是标准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就需要在系统研究污染状况、健康影响、控制技术、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科学的调整 有些问题可以根据标准实施过程的科学研究成果,并参考国际标准体系中的通行做法,尽快完善并颁布实施。 /p p   评估报告通过对2013-2016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全国338个城市的业务化监测和国内主要科研单位研究成果的系统总结,认为现行标准在实施过程中的最主要问题,是标准体系中的状态参数。我国历次制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均规定按照标准状态(0℃,1个标准大气压)计算污染物质量浓度和排放量,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规定不一致,使得国内外污染物质量浓度的监测结果可比性不强。 /p p   首先,我国国土面积幅员辽阔、地形地貌具有西高东低的特征,全国平均气温显著高于0℃,特别是青藏高原与东部沿海地区的气压差别很大,高原地区PM2.5污染状况被高估40%以上,标准状态下的污染物浓度水平难以很好反映真实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影响了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的分区管理和污染防治。 /p p   其次,南方地区与北方地区相比,温度和湿度相差较大,颗粒物在大气中沉降速率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差异,进而导致采样时颗粒物粒径筛选及测量质量浓度计算的较大误差,影响了PM2.5和PM10监测结果准确性。测量工况采用大气实际状况,将有利于从颗粒物筛选等方面提高监测的准确度和精度。 /p p   第三,目前,主要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或国际组织规定气态污染物的质量浓度通常折算到参考状态(美国:25℃,欧盟:20℃,一个大气压),颗粒物及其组分的监测评价通常按照大气实际状况(实况)计。我国的标准状态与国际通行的参比状态或实际状态在质量浓度测量和计算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开展国别污染状况评估时不能准确反映我国真实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也不利于开展积极的环境外交和参与全球大气污染治理。 /p p   基于上述综合考虑,评估报告系统分析了标准状态和参比状态对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影响和主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认为现行标准体系应当保持基本稳定,建议参照国际通行方法,将标准中气态污染物的状态参数调整为参考状态(25 ℃,1个大气压),将颗粒物的状态参数调整为实际状态。同时,建议应加强与标准制修订相关的科学技术研究,为完善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提供更加坚实的科技支撑。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2012年修订标准时为何未调整监测状态?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0年部分修改,2012年第二次修订。1982年首次制定的标准中未规定监测状态,但当时配套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规定监测状态采用标准状态,即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kPa(0℃、1个标准大气压)的状态 此后,1996年首次修订时在标准中明确规定采用标准状态,沿用至今。 /p p   2012年修订标准时,考虑到纵向的历史继承和横向的相关标准协调等问题,未修改监测状态。标准状态在大气环境标准体系中沿用时间长,涉及到的标准种类多、数量大,修改相关规定涉及面广、工作任务比较繁重,2012年修订标准重点关注调整污染物项目、限值、统计要求等一系列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当时标准修订草案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多次召开专家、部门、地方研讨会,相关各方均未提出修改监测状态。 /p p   从2013年1月1日首批城市开始实施,GB 3095-2012标准实施时间已经超过五年。中国工程院专题评估表明,标准内容总体科学、可行,在引领环境管理、促进空气质量改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应当继续保持标准内容基本稳定,推进标准实施。但是,我国标准沿用的监测状态规定已经与当前发达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的现行法规、标准、导则均不一致,为更好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有必要尽快予以修改,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及依据是什么?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修改单内容有两条,一是将关于监测状态统一采用标准状态,修改为气态污染物监测采用参考状态(25℃、1个标准大气压),颗粒物及其组分监测采用实况状态(监测期间实际环境温度和压力状态) 二是增加了开展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同时要监测记录气温、气压等气象参数的规定。 /p p   发达国家对监测状态的规定在历史上也曾作统一要求,如美国自1971年首次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后长期对各类污染物统一按照参考状态监测污染物质量浓度。此后相关科研发现,颗粒物及其组分按照统一的标准状态或参考状态折算浓度,影响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且没有证据表明折算方法能够更科学地评价环境空气状况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为此,从1997年美国修订标准开始,各国陆续将颗粒物监测状态由统一的标准状态或参考状态,改为实况状态。为了历史数据可比,发达国家通常规定,在监测污染物浓度的同时,要监测并记录气温、气压等状态参数。气态污染物监测状态方面,通常采用常温和1个大气压作为参考状态,其中常温主要有美国为代表的25℃和欧盟为代表的20℃两类,接近多数人群的实际生活环境。 /p p   考虑到我国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因素,本次修改拟采用25℃、1个大气压作为监测气态污染物的参考状态,颗粒物及其组分监测则采用实况状态。为确保数据科学性、可比性,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程的客观评价,标准修改单提出,无论颗粒物还是气态污染物监测,均应监测并记录实测点位的气温、气压等状态参数,确保对历史数据能够回溯,用相同的“尺子”进行比较。与本标准配套的一系列标准或技术规范也将分别进行相应的修改或修订。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为何要发布21项监测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配合《& lt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gt (征求意见稿)》中污染物监测状态的调整,需要对与其直接相关的21项监测标准进行同步修订。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p p   21项监测标准分别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污染物项目的监测要求,对于规范环境空气中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的监测,保护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在这21项监测标准中均明确规定了监测状态为标准状态(273 K,101.325 kPa),故需要按照《& lt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gt 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监测状态进行修改。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21项监测标准规定了什么内容?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这21项监测标准是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的重要标准,其中,7项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气态汞等气态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6项为总悬浮颗粒物、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颗粒物中铅、镉、砷、六价铬等重金属监测分析方法标准,8项为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及采样器技术要求等。 /p p   另外,对于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苯并[a]芘、氟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控制项目,正在对相应的监测标准进行修订,即将发布,不需要单独以修改单的形式进行修改。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这次对21项监测标准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本次《& lt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t (GB 3095-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对监测状态进行了修改,规定“本标准中的气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浓度均为参考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TSP)及铅、苯并[a]芘浓度为监测期间实际环境温度和压力状态下的浓度。”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p p   “21项监测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仅对结果计算与表示中污染物浓度的监测状态进行了修改:颗粒物及颗粒物中铅、镉、砷、六价铬等由标准状态(273 K、101.325 kPa)修改为实际状态(监测采样时的实际气温和气压)下的质量浓度,气态污染物、气态汞等修改为参考状态(298K、101.325 kPa)下的质量浓度。同时,删去了11项标准中“标准状态”的定义,增加了“参考状态”的定义,21项监测标准的其他技术内容未做修改。 /p
  •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市场规模预计达58亿元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1/insimg/b54f266f-7c90-4d01-8eee-9d63c066775e.jpg" title=" 99601.jpeg@660x440.jpg" / /p p   从事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4-T000-1-1-1.html" strong 空气质量 /strong /a 预报业务的企业刚度过第一个丰收季节。虽然,收割的号角吹得比较轻。 /p p   2016年1月1日,“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系统”低调上线,每日17时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像看天气预报一样,公众可从系统中获知,未来数天是否有雾霾。 /p p   预报数据由各地环境监测中心上报。2015年10月是各省级行政区、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建设预报系统的时限,这一政策驱动成了2015年产业界的利好消息,各地政府招兵买马,企业分食蛋糕。 /p p   “大部分已初步完成平台建设,也有一些省市刚刚走完招投标程序。省一级平台通常投入千万级别,也有地方分期建设,小几百万的也有。”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迪龙)环保事业部经理龚皓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雪迪龙参股的思路创新公司参与了近三成空气质量预报市场的建设,其中内蒙古的项目在全国投资规模最大,“总包小一个亿给了联通,思路创新签下了五千多万的合同订单。” /p p   多位业内人士判断,与省级政府合作的空气质量预报市场“蛋糕”已经分完,未来在地市层面还有空间。国泰君安证券2015年10月发布研报,仅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系统建设的软件部分,市场规模预计可达58亿元。 /p p   strong  “为政府贴身服务” /strong /p p   目前国家要求的是重点区域未来5天、省域未来3天的空气质量形势,以及36个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的AQI(空气质量指数)范围。 /p p   “和我们合作的公司也不是一开始就能拿出现成产品的。是我们不断提出各种需求,企业来帮我们实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程师伏晴艳记得,上海市开始做基于新标准的空气质量预报业务系统始于2012年。 /p p   彼时,距离这个市场“暖”起来还有一年时间。 /p p   事实上,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从1998年就开始了,当时主要采用依赖于历史观测数据、精确度较低的统计模式,预报结果也无关PM2.5。 /p p   2003年起,上海学习北京,探索空气质量预报的数值模式。数值预报需要导入气象数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实时空气监测数据,再通过计算机按照数值模型模拟出未来的空气质量形势。由于涉及大量科研成果,当时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合作伙伴是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p p   空气质量预报领域真正出现企业的身影要追溯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清华大学出资设立的北京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路创新)参与了奥运会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帮助北京建立了一个预测平台。“那时候还没有什么竞争对手,地方也少,就北京做。”思路创新副总裁陆晨对南方周末记者回忆道。 /p p   在PM2.5火遍大江南北的2011年,上海地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地听)总经理张伟锋第一次拿下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的项目:“帮他们做系统,从API(空气污染指数)转向AQI。”2012年底,张伟锋第一次听说老客户需要开发一套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自动化系统。 /p p   这套系统每天通过网络自动抓取中央气象台、区域气象中心和国外网站的气象数据场,再结合污染源数据、实时监测数据及上海本地气象数据,根据三个不同的数值模型进行4至11小时的模拟运算。最后系统展示出3种可视化模拟结果给预报员,预报员根据经验进行研判,对外发布最终的空气质量预报结果。 /p p   2013年,先行一步的上海开始通过这套系统对外发布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十条”,提出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其他省份、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 /p p   对企业而言,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 /p p   “‘大气十条’出来了,我们就相应地加强空气质量预报业务,专门成立了一个小组,提前做一些铺垫。”中科宇图资源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顾伟伟介绍。 /p p   作为“甲方”的伏晴艳明显感到,这两年空气质量预报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很多公司都说能做预测预报,市场好像很好,但进来的公司也良莠不齐。这个系统本身需要不断改进,不是哪家给你一个产品,你用就是了,没那么简单。” /p p   “为政府贴身服务”成了上海地听的“生存之道”,张伟锋还为此建了一个QQ群:“监测中心一碰到问题就发话,我们实时沟通,不分上下班。这套系统是从他们的需求开始的,做好交给他们之后要不停维护,他们有新的需求我们也不断加上去。” /p p   strong  环境派和气象派 /strong /p p   “空气质量预报与气象条件、气象预报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涉足空气质量预报产业以前,上海地听主要从事气象业务。张伟锋感觉介入非常顺利:“空气质量里面的数据,基本和气象数据一模一样。另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和气象局合作,我们也能给客户提供一些思路。” /p p   山东省选择的也是一家原本从事气象业务的公司。“大气十条”出台头两年,山东主要依托省气象台进行空气质量预报。“我们想加强自己的能力建设,就从(2015年)8月开始招标了一家公司。”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预报室主任曲凯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当时有7家公司竞标,最终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瑞特)中标。 /p p   恩瑞特从2008年开始给中国气象局、江苏省气象局等开发天气预报系统,它也承担了江苏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系统的建设。 /p p   在这一新兴的业务领域,据南方周末记者观察,企业按“出身”大致可分为“环境派”和“气象派”。前者的主营业务原本就包括环境监测和软件开发,如前述的思路创新、中科宇图等 后者则是从气象预报业务转型而来。 /p p   “过去一年各地的项目,基本上有个五六家在做。”一名相关企业的高管称。据南方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仅从2015年省级空气质量预报系统中标企业分布来看,“环境派”势力范围更大:思路创新拿下北京、福建、湖南、安徽、陕西、辽宁、内蒙古等七地,中科宇图拿下贵州、宁夏、河南三地,中科天宇软件有限公司和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抢占两省市场。还有少数省份系统由业内知名度较低的企业中标,或者以课题形式交科研机构开发。 /p p   2014年4月,主营环境监测行业的雪迪龙以3200万元入资参股思路创新。“整个空气质量预报是体系建设,包括前端监测设备、应用软件系统,还有支撑软件的高性能运算服务器。”龚皓说。国泰君安证券研报认为,空气质量预报项目投资金额较小,只有将监测建设、硬件建设、末端治理全部关联起来才可能达到上亿元级别规模。 /p p    strong 技术无壁垒,数据获取难 /strong /p p   公众更关心的问题是,空气质量预报准不准。企业也操心,有时却有心无力。 /p p   张伟锋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上海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装载了三个数值模型,其一由中科院大气所研发,另外两种为国际上的开源模型。不同模型适用于不同的气象条件,优劣没有定论,可以给预报员多提供几种参考。 /p p   “像美国环保局用的模型,上海环保局也在用,并没有绝对的技术壁垒。环境大数据的应用也不在软件难做。”2016年1月10日,龚皓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p p   “模型本身和国外差距不大,几乎都是同步的,我们国内也有自主产权的数值预报模型,问题还在于数据。”张伟锋说。 /p p   伏晴艳也有类似感受:“讲老实话,国外对预测预报的要求没有像国内这么高。仅仅预报工具本身,美国做的平台系统未必有国内好。但是,我们每个模型要用到的初始气象场数据,都是靠国外提供的。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的差距就太大了。” /p p   为了让预报更精确,除了全球、全国的气象数据,还需要本地气象数据。龚皓到各地开展项目时却发现,这件事没那么容易:“主要是协调的问题,并不是提供不了。环保部门想干,要自己和当地气象局协调。现在比前两年好一点,上边领导会出面。” /p p   顾伟伟更看重的影响因素是污染源排放清单,据他介绍,目前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沿用的是清华大学2012年建立并通过网络共享的中国大尺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再结合当地每年的污染源统计数据做一些更新。大部分地方没有本地的、精细化的排放清单。“我们也在研究怎么提升预报精度。” /p p   “预测预报就像医生诊断,不是光靠模型和工具就能做,还要专家经验和水平积累。”伏晴艳感叹,有经验的预报员也不是很够。目前上海市监测中心有7个预报员专门从事空气质量预报工作。 /p p    strong “一定要往市里走” /strong /p p   “空气质量预报现在甚至是个不赚钱的行业,全国就那么多个省和重点城市在做,这种公共服务也只有政府会做。”一家成立于2014年的环境企业以380万元拿下西部某省的系统建设项目,该公司一位需求分析师认为,目前市场很窄,盈利模式并不清晰。 /p p   省级“蛋糕”确已分完。思路创新收割近三成,其副总裁陆晨的判断是:“政府大规模投入可能就这两年,以后主要是服务,资金量会下来。” /p p   下一个“蛋糕”有多大?省级建完,各地级市需要建自己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吗?政府没有释放明确信号,业内人士众说纷纭。 /p p   “每个市肯定要有预报能力,但是否建自己的系统,山东没有强制要求。预报系统都很贵,我们做的系统分省级版和市级版,各市如果没有资金,可以依托省系统做预报。但有条件的也鼓励研发自己的系统。”曲凯说。 /p p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下一轮,更广阔的空间在地市级。” /p p   2015年12月10日,山东德州市因应急响应不力被约谈。从督查情况看,预警预测能力薄弱、预测结果偏差巨大是问题之一:德州市预测11月29日、30日空气质量将好转,但这实际上两天均为严重污染。市长陈飞现场表态,以后环保工作由他亲自分管。 /p p   没过几天,德州市环境监测中心找到一家企业,希望尽快建立预报系统。 /p p   “德州需要更精细化的预报,就要引入更精细的气象数据和排放源数据,这些数据不在省里。预报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为了提前追溯污染源,辅助政府做减排决策。除了河北省,目前约谈还是以市为单位,说明将来大气污染的治理单位应该在地市。所以,我们认为这套系统将来一定要往市里走。”上述业内人士称。 /p p   另一个争论焦点是,除了和政府做生意,还能有别的盈利模式吗? /p p   实际销售还没有形成,但已有公司开始和一座石化工业园区谈生意。该公司一名高管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对此有需求:“他们希望通过预知大气污染的情况来安排自己的生产活动,大气对污染物容量比较大时,可以增加产能 如果形势不好,污染可能扩散不出去,那就减少产能,不要添乱。”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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