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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SimSun, STSong, &]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修正版: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1、这个“预先定量”是修饰“包装”,还是修饰“包装”和“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这决定计量称重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预包装食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1、计量称重食品肯定是不满足现行7718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font][font=SimSun, STSong, &]遥遥无期的7718征求意见稿:预包装食品,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 容器中的食品。 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 体积及长度标识的食品。 也包括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以计量称重方式销售的食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1、按照这个定义才说明计量称重食品是预包装食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职业打假人关注点:计量称重产品不是预包装食品,不满足标示的产品执行标准(这个标准的某些条款说明了只适合于预包装食品,主要是下面3个类条款)。[/font][font=SimSun, STSong, &]1、产品标准上明确了“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如GB 2712-2014 豆制品,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豆制品,GB 17401-2014 膨化食品,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膨化食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2、产品标准规定了净含量指标或出厂检验项目有净含量指标,显然计量称重产品没有净含量说法,不满足标准的这个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3、产品标准“标签“条款,写了“产品标签应符合7718”,7718是预包装食品,计量称重产品不是预包装食品,不满足产品标准的这1条,所以不能执行这个产品标准。[/font][font=SimSun, STSong, &]第一次感觉到职业打假的可恶,处理这个事情跟监管部门专业人员都沟通了好几次,反正我认为产品执行标准是没有问题的,怎么回复他们自己想办法了,大佬们有何高见?[/font][font=SimSun, STSong, &]GB 2712-2014 GB 17401-2014,还有很多,是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必须强制执行,标准条款又规定适合于预包装食品,那散装食品执不执行?计量称重食品执不执行?现实情况是计量称重食品不管是送检,还是抽检,都是执行适合于预包装食品的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是不是标准的自相矛盾。[/font]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止利用计量手段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零售商品的销售、生产和计量监督,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的零售商品,是指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金银饰品。其他以重量结算的商品和以容量、长度、面积结算的商品,另行规定。 第三条 商品经销者和生产者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和生产商品。第四条 使用称重计量器具当场称重商品,必须按称重计量器具的实际示值结算,保证商品计量合格。 第五条 使用称重计量器具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必须保证商品的实际重量值(实际净含量)与标称重量值(标称净含量)一致。 第六条 使用称重计量器具每次当场称重商品,在如下称重范围内,经核称商品的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之差不得超过如下规定的负偏差:
[b]“迷你”校准仪为集装箱称重[/b][img]http://www.gfjl.org/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QzMTcxfGJiNTZiODBhfDE1MzQ3OTk0Mzd8MzMzMzd8MjEwODY4&noupdate=yes[/img][align=center]8月8日,城厢站使用“迷你”校准仪为集装箱称重 荣倖 摄[/align] 8月8日上午,城厢站12台门吊的集装箱称重装置在半天内全部被校准完毕。过去需耗时12天的工作,现在仅半天就能轻松搞定,归功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计量所近期自主研发的便携式集装箱称重装置校准仪。 集装箱称重的准确性事关铁路运输安全,若称重装置不能准确计量出集装箱超载,可能导致翻车事故。“但目前门吊自带的称重装置[url=http://www.gfjl.org/thread-175264-1-1.html]误差[/url]较大,铁路普遍采用的称重方法又稍显‘笨拙’,影响货场作业效率。”该所副所长付锦说。[img]http://www.gfjl.org/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QzMTcyfGZmMzdjMTM1fDE1MzQ3OTk0Mzd8MzMzMzd8MjEwODY4&noupdate=yes[/img][align=center]仪器实照(二) 计量所提供[/align] 为了破解集装箱精准称重难题,该所研发团队经过数月努力,于今年5月成功研发出便携式集装箱称重装置校准仪。“用校准仪测出一个载货集装箱的精确重量,将数据与门吊自带称重装置称重结果对比,便可完成对后者的校准。”研发团队带头人邸华成介绍说。 8日上午,城厢站集装箱称重校准作业现场,计量所工作人员快速将校准仪安装完毕。四个笔记本电脑大小的基座、一块高准确度称重模块,加上一台控制箱和指示器,是这台仪器的主要构成部分。“相对于过去使用的砝码检衡车,这台校准仪显得十分‘迷你’,一辆汽车便可灵活运输,不再需要专门用铁路货车拖着检衡车全集团公司跑了。”邸华成说。 校准仪的成功研发,大大降低了集装箱称重校准环节对装卸效率的影响。据了解,用过去的校准方法校准一台门吊需1天时间,而用新校准仪仅需0.5小时。集团公司现有约80台门吊,每台门吊每天可装卸约200个集装箱,按照每台每年校准一次计算,使用该校准仪后,一年可多装卸约1.6万个集装箱。 该校准仪的成功研发填补了集装箱精准称重领域的空白,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行业规范化进程。校准仪研发前期,集团公司在全路率先出台了由计量所起草的《集装箱装卸机械称重装置[url=http://www.gfjl.org/thread-2148-1-1.html]校准规范[/url]》。5月下旬,由国家轨道衡计量站、[url=http://www.gfjl.org/thread-138716-1-1.html]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url]和路内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这台校准仪进行验收后大加赞赏,建议在全路推广应用。7月,该校准仪课题获批为集团公司2018年第一批科技项目,将进一步完善校准仪功能。此外,7项专利正在申请中。(西南铁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