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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危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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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危险仪相关的论坛

  • 【讨论】实验室建设中的HSE:危险气体的安装和布置

    我认为实验室设计和建设中,HSE是第一重要的。今天提出这个讨论问题,请大家提出在实验室建设中应注意的有关HSE的安全事项,今天先提从危险气体管道的设计和安装说起。实验室使用的危险气体包括氢气、乙炔、液化气等,在设计和安装中应注意那些事项呢?请你提出你的好的建议供大家参考。

  • 【资料】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爆炸性物质分类\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爆炸性物质分类\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 1.各国爆炸危险场所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的标准是: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60079-0/1998和欧洲电工标准化组 EN50014-1992,我国相应的通用要求标准是GB 3836.1-83。 中国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4,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0区、1区和2区(与IEC60079-10/1998标准等效) 爆炸性物质 区 域 定 义 中国标准 北美标准(NEC) 气体(CLASS Ⅰ)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0区 Class1,Div.1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1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区 Class1,Div.2粉尘或纤维(CLASS Ⅱ/Ⅲ)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0区 Div.1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11区 Div.2IEC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方法(IEC60079-10/1998)与中国相同。 NEC(美国电气规程NEC550-4)爆炸危险场所划分方法: 1级1区(Class 1, Division 1):相当于IEC规范的0区和1区 1级2区(Class 1, Division 2) 2级1区(Class Ⅱ, Division 1):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合 2级2区(Class Ⅱ, Division 2) 3级1区(Class Ⅲ, Division 1):存在可燃性纤维的场合 3级2区(Class Ⅲ, Division 2) 2.中国关于爆炸性物质分类 根据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国和欧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将爆炸性气体分为四个危险等级(Ⅰ、ⅡA、ⅡB、ⅡC), 爆炸性粉尘、纤维类分为两级(III A 、III B),如下表:气体分类 代表性气体 最小引爆火花能量 Ⅰ 甲烷(矿井下) 0.280mJ ⅡA 乙烷、丙烷、对二甲苯、醋酸甲酯、 醋酸、醋酸(异)丁酯、CO、CH3OH 0.180mJ ⅡB 乙烯、煤气 0.060mJ ⅡC 氢气、乙炔 0.019mJ 粉尘分类 T270 270T200 200T140 III A (非导电非爆炸性粉尘) 木棉纤维、PTA粉末 亚麻、玉米粉等 木质纤维 III B (导电和爆炸性粉尘) 炭黑 煤粉、TNT 硝化棉 3.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GB3836.1-83,IEC60079-8,NEC500-2)  温度组别 安全的物体表面温度 常见爆炸性气体 T1 ≤450℃ 氢气、丙烯腈等46种 T2 ≤300℃ 乙炔、乙烯等47种 T3 ≤200℃ 汽油、丁烯醛等36种 T4 ≤135℃ 乙醛、四氟乙烯等6种 T5 ≤100℃ 二硫化碳 T6 ≤85℃ 硝酸乙酯和亚硝酸乙酯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73056]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爆炸性物质分类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doc[/url]

  • 【原创大赛】【0808生活中的仪器分析】绝佳的个人防护设备,个人气体危险报警仪

    【原创大赛】【0808生活中的仪器分析】绝佳的个人防护设备,个人气体危险报警仪

    个人危险气体报警装置,应用范围很广的。比如职业危害防护,或者是现场监测人员都会应用到。下面就这个个人危险气体报警装置简单说说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9/201409131022_513756_1915019_3.jpg这个是整机使用时候的样子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9/201409131022_513755_1915019_3.jpg拆开以后,里面会露出安装有若干探头的部分。这里一次可以装四个探头。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9/201409131025_513757_1915019_3.jpg探头的更换比较麻烦,需要用螺丝刀把探头安装上的螺丝给拧开。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9/201409131026_513758_1915019_3.jpg拆开以后就是这个样子了,里面的圆柱形的就是探头了。下面让我们看看有哪几种探头吧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9/201409131027_513759_1915019_3.jpg这些都是标配的探头,测量单位是ppm级别。每次使用的时候,更换相对应的探头就可以了。总的来说使用还是比较简单的,而且探头更换也比较简单。但是有个问题,这个探头的有效期时间很短,大概一年左右就需要更换一次。一般来说,都是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的切实需要,来购买对应项目的探头。

  • 【资料】化学危险品概念和化学危险品的一些知识!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曾于1986年、1990年先后将化危品进行编号、分类,具体分为以下九个大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类。表面看,上列九类中的毒害品和腐蚀品似与防火关系不大,其实不然。这两类化学物品大多是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是易燃可燃的。有的虽然本身不燃,但因同时具有氧化作用,能促使可燃、易燃物燃烧甚至爆炸,或因遇酸分解放出易燃、剧毒气体,或因遇水、酸类产生剧毒亦能自燃的气体,都直接或间接与防火有关联。[color=#DC143C]化学危险物品的火灾特点[/color]大多数化学危险物品是易燃、易爆的。由于性质不同,其燃烧特性也不尽相同。但起火后一般皆具有以下特点:一、燃烧速度快,火势猛,容易扩大蔓延。由于化学危险物品大多数具有易燃易爆性质,起火后,燃烧速度很快。如可燃气体和易燃、可燃液体不仅燃烧速度非常快,而且具有流动扩散性,容易造成火势蔓延扩大。某些易燃、易爆的固体物质,其分解、氧化和燃烧速度都是很快的,有时也以爆炸形式瞬间即可燃尽。二、爆炸破坏力强,毒性大。多数化学危险品具有爆炸特性,有些是先爆炸后燃烧,有的则先起火后爆炸,甚至发生多次爆炸。爆炸不仅易引起火势扩大,而且爆炸冲击波会造成建筑物破坏或人员伤亡。不少化学危险物品起火后,常会释放出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中毒、伤亡事故。三、火场情况较为复杂。化学危险品火灾,因为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和燃烧迅速等特点,火场情况一般较为复杂,应当采取正确的灭火措施和适当的灭火剂,掌握一定的灭火技术,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特种装备,才能有效、迅速、彻底地将火灾扑灭。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和运输一、爆炸品。凡是受到摩擦、撞击、震动、高温或其他外界因素的激发,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能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同时伴有声、光、烟雾等效应的物品,均为爆炸物品。爆炸品仓库必须选择在人烟稀少的空旷地带,且为单层建筑,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阳光直射,内部照明采用防爆型灯具。爆炸品不得超量储存,并严格分类,严禁与氧化剂、自燃物品、酸、碱、盐类等混储混运。装卸时,严禁摔、拖、撞击等行为。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有的气体较易加压成液态,有的仍为气态,但都必须经过高压和冷却后压入坚固耐压的钢瓶中。其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采用防爆灯具,库房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可燃材料。内容物性质相互抵触的气瓶应分库储存,装卸时严禁滚动、碰撞等。三、易燃液体。易燃液体是指在常温下极易着火燃烧的液态物质,这类物质大都是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属于石油化工产品。我国规定,凡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态物质都属于易燃液体。它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处,专仓专储,周围严禁烟火,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大量储存一般可用储罐存放。装卸和搬运中,要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拖拉等操作方式,一般不应与其他化学危险品混放,天热时最好是在早晚进出库和运输。 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是燃点较低,在遇明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某些物品(如氧化剂)接触后,会引起迅速、强烈燃烧,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物质,这主要是指一些化工原料及其制品,不包括爆炸品。自燃物品是不需外界明火作用,仅由于自身化学变化或受外界温、湿度影响,发热并积热不散达到其燃点而引起自行燃烧的物质。遇湿易燃物品是能与水或潮湿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升到该气体的自燃点或遇到明火、火花而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三者都应储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库房专设,且必须远离火种、热源。装卸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不得翻滚、摩擦、撞击,保持包装完好。五、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按氧化性的强度和化学组成可分为一级氧化剂(如过氧化钠、硝酸钾等)、二级氧化剂(如过硫酸钠、亚硝酸钠等)和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二苯甲酰、过乙酸等)三种。氧化剂遇高温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极易引起燃烧爆炸,特别是有机过氧化物分子组成中的过氧基极不稳定,易分解放出氧,且其本身就是可燃物,受热分解的生成物又均为气体,更易引起爆炸。储存时应严禁受热,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仓温不宜超过30℃,照明设备应是防爆型。仓库不得漏水,并应防止酸雾侵入,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混储。装卸和搬运应轻拿轻放,不得滚动、摔掷,防止引起爆炸。六、毒害品、放射性物品以及腐蚀品储存时,都应注意干燥、通风,运输装卸时作好个人防护,轻装轻卸,严禁肩扛、背负、翻滚、碰撞等行为。

  • 危险品化学品目录8类危险品哪些

    危险化学品8类包括:一、爆炸品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三、易燃液体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五、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六、有毒品七、放射性物品八、腐蚀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 【资料】危险化学品知识谈

    危险化学品知识谈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1. 化学品 所谓化学品是指各种元素(也称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都属于化学品。据美国化学文摘登录,目前全世界已有的化学品多达700万种,其中作为商品上市的有10万余种,经常使用的有7万多种,现在全世界每年新出现的化学品有1000多种。 2. 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包括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的化学品叫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在不同的场合,叫法或者说称呼是不一样的,如在生产、经营、使用场所统称化工产品,一般不单称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都称为危险货物。在储存环节,一般又称为危险物品或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第2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第3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61℃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第八类:腐蚀品。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为3项。第1项: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第2项: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硫氢化钙等。第3项:其它腐蚀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钠等。

  • 中国计量院出台《电子气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 为危险气体监控预警器提供量值溯源依据

    [align=left] 针对目前我国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实验室等使用的有毒有害危险气体监控和预警仪器的计量评价需求,日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计量院”)出台了由能源环境所编制的《电子气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对相关仪器仪表的示值误差、重复性、漂移、响应时间等技术参数和测量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校准用计量器具和溯源性提出了确切要求,并就校准结果的[url=http://www.jlck.net/forum-279-1.html]不确定度[/url]来源进行了充分的评估。[/align][align=left] 据了解,随着我国电子科技和制造水平的高速发展,电子工业企业和实验室数量也出现迅猛增长。由于电子工业中会用到多种有毒有害气体,所以在生产和实验场所必须安装相应的监控和预警用的仪器仪表。但目前我国在电子工业气体检测和报警用仪器仪表的计量校准和评价方面,还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align][align=left] 为此,作为国家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和我国最高的计量科学研究中心,中国计量院组织气体计量与检测专家编制了《电子气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为电子行业报警器的计量校准和量值溯源提供了技术依据。该校准规范的实施将有效保障电子工业企业以及实验室所用电子气检测报警仪器仪表的计量校准和量值溯源的规范性和可靠性,提高电子工业生产和实验场所的监控和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确保企业工厂和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出了计量技术支撑[/align]

  • 常用危险品的危险特性!

    根据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易发生的危险,综合归纳为以下145项基本危险特性: (1)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与氧化剂混合,能形成爆炸混合物。 (3)与铜、汞、银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与氧化剂及硫、磷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与乙炔、氢、甲烷等易燃气体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6)本品蒸气与空气混合,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7)遇强氧化剂会弓愧燃烧爆炸。 (8)与氧化剂发生反应,有燃烧危险。 (9)与氧化剂会发生强烈反应,通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10)与氧化剂会发生反应,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 (11)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 (12)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 (l3)通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14)遇明火、高热能燃烧。 (15)遇高温剧烈分解,会引起爆炸。 (16)遇高热分解。 (17)受热时分解。 (I8)受热、光照会引起燃烧爆炸。 (19)受热、遇酸分解并放出氧气,有燃烧爆炸危险。 (20)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 (21)暴热、遇冷有引起爆炸的危险。 (22)通高热、明火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 (23)遇水或潮湿空气会引起燃烧爆炸。 (24)遇水或潮湿空气会引起燃烧。 (25)受热、遇潮气分解并放出氧,有燃烧爆炸危险。 (26)遇潮气、酸类会分解并放出氧气,助燃。 (27)遇水会分解。 (28)遇水爆溅。 (29)遇酸会引起燃烧。 (30)遇酸发生剧烈反应。

  • 危险化学品包括哪些物质

    危险化学品包括的物质如下:1、爆炸性物品: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包括爆炸性物质和混合物和爆炸性物品,但不包括下述装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由于其数量或特性,在意外或偶然点燃或引爆后,不会由于迸射、发火、冒烟或巨响而在装置之处产生任何效应;2、易燃气溶胶:气溶胶是指气溶胶喷雾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装的容器,该容器由金属、玻璃或塑料制成,内装强制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气体,包含或不包含液体、膏剂或粉末,配有释放装置,可使所装物质喷射出来,形成在气体中悬浮的固态或液态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或粉末或处于液态或气态;3、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是即便没有氧(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态或固态物质或者混合物。本定义不包括根据统一分类制度分类为爆炸物、有机过氧化物或氧化物质的物质和混合物;4、压力下气体:压力下气体是指高压气体在压力等于或大于200kpa(表压)下装入贮器的气体,或是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压力下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液体、冷冻液化气体;5、易燃固体:易燃固体是容易燃烧或通过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易于燃烧的固体为粉状、颗粒状或糊状物质,它们在与燃烧着的火柴等火源短暂接触即可点燃和火焰迅速蔓延的情况下,都非常危险。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 【分享】危险化学品分类

    危险化学品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有三个国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3项。第1项: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第2项: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硫氢化钙等。第3项:其它腐蚀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钠等。

  •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区别?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因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特别提出“被所有者申报废弃”,即危险化学品所有者应该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废弃。响水“321”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企业既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稳定化处理后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也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逃避监管,酿成重大事故。[/color][/size][/font]

  •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区别?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因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特别提出“被所有者申报废弃”,即危险化学品所有者应该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废弃。响水“321”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企业既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稳定化处理后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也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逃避监管,酿成重大事故。[/color][/size][/font]

  •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区别?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因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特别提出“被所有者申报废弃”,即危险化学品所有者应该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废弃。响水“321”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企业既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稳定化处理后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也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逃避监管,酿成重大事故。[/color][/size][/font]

  • 问: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区别?

    答: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因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特别提出“被所有者申报废弃”,即危险化学品所有者应该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废弃。响水“321”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企业既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稳定化处理后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也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逃避监管,酿成重大事故。

  • 【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知识!

    一、危险化学品概念及类型划分  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2.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划分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一1992)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分别是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二、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  1. 燃烧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中的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有机过氧化物等,在条件具备时均可能发生燃烧。  2.爆炸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危险化学品的均可能由于其化学性和易燃性引发爆炸事故。  3.毒害性  许多危险化学品可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和动物体内,当其在人体积累达到一定量时,便会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和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  4.腐蚀性  强酸、强碱等物质能对人体组织、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接触人的皮肤、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时,会引起表皮组织发生破坏作用而造成灼伤。内部器官被灼伤后可引起炎症,甚至会造成死亡。  5.放射性  放射性危险化学品通过放出的射线可阻碍和伤害人体细胞活动机能并导致细胞死亡。  三、危险化学品的燃烧爆炸事故类型的划分和发展历程  1燃烧爆炸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燃烧按其要素构成的条件和瞬间发生的特点,可分为闪燃、着火和自燃三种类型。危险化学品的爆炸可按爆炸反应物质分为简单分解爆炸、复杂分解爆炸和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1) 闪燃。在一定温度下,可燃性液体(包括少量可直接气化的固体,如萘、樟脑等)蒸气与空气混合后,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点火源产生的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叫做闪燃。闪燃现象的产生,是因为可燃性液体在闪燃温度下,蒸发速度不快,蒸发出来的气体仅能维持一刹那的燃烧,而来不及补充新的蒸气以维持稳定的燃烧,故燃一下就灭。  可燃性液体产生闪燃现象的最低温度就称为闪点。  (2)着火。可燃物质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遇到比其自燃点高的点火源便开始燃烧,并在点火源移开后仍能继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做着火。这是日常生活、生产中常见的燃烧现象,如用火柴点煤气,就会着火。  可燃物质开始着火所需要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  (3)自燃。可燃物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点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而发生的自然燃烧现象,叫做自燃。自燃现象按热的来源不同,又分为受热自燃和自热自燃。  可燃物虽未与明火接触,但在外界热源的作用下,使温度达到自燃点而发生的自燃现象,叫做受热自燃。如在生产中,可燃物质如果接触高温设备、管道,受到加热就可能导致自燃。  某些可燃物在没有外界热源的作用下,由于物质本身发生物理、化学或生物化学变化而产生热量,这些热量在一定的条件下会积蓄,使物质的温度达到并超过自燃点所发生的自燃现象,叫做自热自燃。如白磷遇空气所发生的自燃就属于此类。  使可燃物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叫做自燃点。  (4) 简单分解爆炸。引起简单分解的爆炸物,在爆炸时并不一定发生燃烧反应,其爆炸所需要的热量是由爆炸物本身分解产生的。属于这一类的有乙炔银、叠氮铅等,这类物质受轻微震动即可能引起爆炸,十分危险。此外,还有些可爆气体在一定条件下,特别是在受压情况下,能发生简单分解爆炸。例如乙炔、环氧乙烷等在压力下的分解爆炸。  (5)复杂分解爆炸。这类可爆物的危险性较简单分解爆炸物稍低。其爆炸时伴有燃烧现象,燃烧所需的氧由本身分解产生。例如梯恩梯、黑索金等。  (6) 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所有可燃性气体、蒸气、液体雾滴及粉尘与空气(氧)的混合物发生的爆炸均属此类。这类混合物的爆炸需要一定的条件,如混合物中可燃物浓度、含氧量及点火能量等。实际上,这类爆炸就是可燃物与助燃物按一定比例混合后遇点火源发生的带有冲击力的快速燃烧。

  • 实验室潜在的危险(实验操作方面的潜在危险)

    实验室潜在的危险我们应该注意那方面的问题?2、实验操作方面的潜在危险a.对于加热、产生气体的反应,不要形成封闭体系。加热时,人员不能离开。b.实验前,一定要先检查玻璃器皿有无裂痕。c. 易爆炸的试剂如苦味酸、消化甘油、过氧化合物、叠氮化合物、重氮化合物、高氯酸盐等,使用时一定要小心,预防振动、受热等操作引起爆炸。

  • 危险场合下的防爆性能要求

    据大家所知,形成爆炸的基本条件是:含有爆炸性物质;空气(氧气)助燃剂;点火源(如电火花、炽热表面)。据有效统计:在石油、化工、煤炭等生产领域将不可避免地产生爆炸性物质的泄漏,并与空气形成爆炸性危险场所。所以,工业上经常用到的防爆仪表、防爆电器等。UHZ-50/C液位计有防爆液位变送器。 a.在煤矿井下,2/3的场所属于爆炸性危险场所; b在石油开产现场和精炼厂约有60-80%属爆炸性危险场所; c.在化学工业中,约有80%以上的生产车间属爆炸性危险场所。 故而危险场所是针对于爆炸性环境大量出现或预期出现的数量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专门预防措施的区域。我国将爆炸性物质分为三类,I类:矿井甲烷;II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含蒸气、薄雾);III类:爆炸性粉尘和纤维。国外标准也有三类I – 爆炸性气体;II – 爆炸性粉尘; III - 纤维。因此,常见的危险性气体有:甲烷,丙烷,乙烯,氢气,乙炔,并依次的可燃性升高。防范以上高危环境下的主要技术措施有:①接线端子防松、可靠的结构连接、载流限制、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外壳防护能力、绕组绝缘、温度保护等。②对于通用接线盒,需通过试验确定允许的最大耗散功率,并保证不超过外壳材料、绝缘部件、温度组别允许的温度。③外壳不要求具有承受内部爆炸的强度,但至少应能承受规定的机械冲击,且具有IP54的外壳防护等级

  • 【“仪”起享奥运】国家危险废物名

    问题:您好,请问2024年是不是出了新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另外,偶氮二异丁腈危险废物代码是什么,并说明下,谢谢!回复: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目录》规定,2,2'-偶氮二异丁腈,又名发泡剂N、ADIN、2-甲基丙腈,属于危险化学品,CAS号78-67-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被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未申报废弃但被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的,以及有关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不含该目录中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9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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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因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特别提出“被所有者申报废弃”,即危险化学品所有者应该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废弃。响水“321”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企业既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稳定化处理后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也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逃避监管,酿成重大事故。[/color][/size][/font]

  •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Classification and labels of dangerous chemicalsubstances commonly used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9-28发布 1993-07-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还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规定了危险性类别、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3 分类 3.1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8类: 3.1.1 第1类 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3.1.2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 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1.3 第3类 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怀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3.1.4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3.1.5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3.1.6 第6类 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50≤2000mg/kg 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汽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3.1.7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 Bq/kg的物品。 3.1.3 第8类 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y的固体或液体。 3.2 对于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它们的主要危险特性进行分类,见附录A(补充件)。  在附录A中,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和分项。对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给出了它们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或结构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已列出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4 标志 4.1 标志的种类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和副标志11种,见附录B(补充件)。 4.2 标志的图形  主标志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4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付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 4.3 标志的尺寸、颜色及印刷  按GB 190的有关规定执行。 4.4 标志的使用 4.4.1 标志的使用原则  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付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它的危险性类别。   4.4.2 标志的使用方法  按GB 190的有关规定执行。5 危险特性  根据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易发生的危险,综合归纳为以下多种基本危险特性。对每种危险化学品应选用适当的基本危险特性来表示它们易发生的危险。 5.1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2 与氧化剂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3 与铜、汞、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4 与还原剂及硫、磷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5 与乙炔、氢、甲烷等易燃气体能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 5.6 本品蒸汽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7 遇强氧化剂会引起燃烧爆炸。 5.8 与氧化剂发生反应,有燃烧危险。 5.9 与氧化剂会发生强烈反应,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5.10 与氧化剂会发生反应,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 5.11 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 5.12 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 5.13 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5.14 遇明火、高热能燃烧。 5.15 遇高温剧烈分解,会引起爆炸。 5.16 遇高热分解。 5.17 受热时分解。 5.18 受热、光照会引起燃烧爆炸。 5.19 受热、遇酸分解,放出氧气,有燃烧爆炸危险。 5.20 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 5.21 暴热、遇冷有引起爆炸危险。 5.22 遇高热、明火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 5.23 遇水或潮湿空气会引起燃烧爆炸。 5.24 遇水或潮湿空气会引起燃烧。 5.25 受热、遇潮气分解,放出氧、有燃烧爆炸危险。 5.26 遇潮气、酸类会分解,放出氧气,助燃。 5.27 遇水会分解。 5.28 遇水爆溅。 5.29 遇酸会引起燃烧。 5.30 遇酸发生剧烈反应。 5.31 遇酸发生分解反应。 5.32 遇酸或稀酸会引起燃烧爆炸。 5.33 遇硫酸会引起燃烧爆炸。 5.34 与发烟硫酸、氯磺酸发生剧烈反应。 5.35 与硝酸发生剧烈反应或立即燃烧。 5.36 与盐酸发生剧烈发生,有燃烧爆炸危险。 5.37 遇碱发生剧烈反应,有燃烧爆炸危险。 5.38 遇碱发生反应。 5.39 与氢氧化钠发生剧烈反应。 5.40 与还原剂能发生反应。 5.41 与还原剂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 5.42 与还原剂接触有燃烧爆炸危险。 5.43 遇卤素会引起燃烧爆炸。 5.44 遇卤素会引起燃烧。 5.45 是胺类化合物会引起燃烧爆炸。 5.46 遇H发泡剂会引起燃烧。 5.47 遇金属粉末增加危险性或有燃烧爆炸危险。 5.48 见光、受热或久贮易聚合,有燃烧爆炸危险。 5.49 遇油脂会引起燃烧爆炸。 5.50 遇双氧水会引起燃烧爆炸。 5.51 与酸类、卤素、醇类、胺类发生强烈反应、会引起燃烧。 5.52 遇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燃烧。 5.53 遇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爆炸。 5.54 遇乙醇、乙醚会引起爆炸。 5.55 遇硫、磷会引起爆炸。 5.56 遇甘油会引起燃烧或强烈燃烧。 5.57 撞击、摩擦、振动有燃烧爆炸危险。 5.58 在干燥状态下会引起燃烧爆炸。 5.59 能使油脂剧烈氧化,甚至燃烧爆炸。 5.60 在空气中久置后能生成有爆炸性的过氧化物。 5.61 遇金属钠及钾有爆炸危险。 5.62 与硝酸盐及亚硝酸盐发生强烈反应,会引起爆炸。 5.63 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 5.64 遇微量氧易引起燃烧爆炸。 5.65 与多数氧化物发生强烈反应,易引起燃烧。 5.66 接触铝及其合金能生成自燃性的铝化合物。 5.67 接触空气能自燃或干燥品久储变质后能自燃。 5.68 与氯酸盐或亚硝酸钠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 5.69 接触遇水燃烧物品有燃烧危险。 5.70 与硫、磷等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混合,经摩擦、撞击有燃烧爆炸危险。

  • 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产生怎样的危害

    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是多方面,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对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污染。(1)对水体的污染,危险废物随天然降水径流流入江、河、湖、海,污染地表水;危险废物中的有害物质随渗滤液渗入土壤,使地下水污染;若将危险废物直接排入江、河、湖、 海或者通过打井排入地下水系, 会造成更为严重的污染,且多为不可逆的。(2)对大气的污染,危险废物本身蒸发、升华及有机废物被微生物分解而释放出的有害气体会直接污染大气;危险废物中的细颗粒、粉末随风飘逸,扩散到空气中,会造成大气粉尘污染;在危险废物不规范的运输、贮存、利用及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粉尘也会直接或间接排放到大气中污染环境。(3)对土壤的污染,危险废物的粉尘、颗粒随风飘落在土壤表面,而后进入土壤中污染土壤;液体、半固态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中或抛弃后洒漏地面、渗入土壤,有害成分混入土壤中会继续迁移从而导致地下水污染或通过生物富集作用而进入食物链等。

  • 【资料】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 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 【资料】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化学化工公司经常会有安全检查,下面是安全必备知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在附录部分列出了997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明细表。表中给出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包装标志,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的分类和包装标志。2 引用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3 分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3.1 第1类 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3.2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3.3 第3类 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3.4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 对热、撞击、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 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 放出热量, 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 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3.5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 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 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 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3.6 第6类 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 累积达一定的量, 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 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 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 液体LD50≤2000mg/kg 经皮肤接触24h, 半数致死量LD50 ≤1000mg/kg 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3.7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3.8 第8类 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 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已列出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4 标志4.1 标志的种类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和副标志11种,见附录B(补充件)。4.2 标志的图形 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4.3 标志的尺寸、颜色及印刷 按GB 190的有关规定执行。4.4 标志的使用4.4.1 标志的使用原则 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4.4.2 标志的使用方法 按GB 190的有关规定执行。5 危险特性 根据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易发生的危险,综合归纳为以下多种基本危险特性。对每种危险化学品应选用适当的基本危险特性来表示它们易发生的危险。5.1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5.2 与氧化剂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5.3 与铜、汞、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5.4 与还原剂及硫、磷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5.5 与乙炔、氢、甲烷等易燃气体能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5.6 本品蒸气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5.7 遇强氧化剂会引起燃烧爆炸。5.8 与氧化剂发生反应,有燃烧危险。5.9 与氧化剂会发生强烈反应,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5.10 与氧化剂会发生反应,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5.11 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5.12 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5.13 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5.14 遇明火、高热能燃烧。5.15 遇高温剧烈分解,会引起爆炸。5.16 遇高热分解。 5.17 受热时分解。5.18 受热、光照会引起燃烧爆炸。5.19 受热、遇酸分解并放出氧气,有燃烧爆炸危险。5.20 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5.21 暴热、遇冷有引起爆炸危险。5.22 遇高热、明火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5.23 遇水或潮湿空气会引起燃烧爆炸。5.24 遇水或潮湿空气会引起燃烧。5.25 受热、遇潮气分解并放出氧,有燃烧爆炸危险。5.26 遇潮气、酸类会分解并放出氧气,助燃。5.27 遇水会分解。5.28 遇水爆溅。5.29 遇酸会引起燃烧。5.30 遇酸发生剧烈反应。5.31 遇酸发生分解反应。5.32 遇酸或稀酸会引起燃烧爆炸。5.33 遇硫酸会引起燃烧爆炸。5.34 与发烟硫酸、氯磺酸发生剧烈反应。5.35 与硝酸发生剧烈反应或立即燃烧。5.36 与盐酸发生剧烈反应,有燃烧爆炸危险。

  • 【原创】危险物品的分类及贮存管理

    1、爆炸品  这类物质具有猛烈的爆炸性。当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或其它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高热,引起爆炸。爆炸性物质如贮存量大,爆炸时威力更大。这类物质有三硝基甲苯(TNT),苦味酸,硝酸铵,叠氮化物,雷酸盐,乙炔银及其它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等。  2、氧化剂  氧化剂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按其不同的性质遇酸、碱、受潮、强热或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等性质有抵触的物质混存能发生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对这类物质可以分为:  (1) 一级无机氧化剂 性质不稳定,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如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氯酸及其盐、高锰酸盐等。  (2) 一级有机氧化剂 既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又具有易燃性。如过氧化二苯甲酰。  (3) 二级无机氧化剂 性质较一级氧化剂稳定。如重铬酸盐,亚硝酸盐等。  (4) 二级有机氧化剂 如过乙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气体压缩后贮于耐压钢瓶内,使都具有危险性。钢瓶如果在太阳下曝晒或受热,当瓶内压力升高至大于容器耐压限度时,即能引起爆炸。钢瓶内气体按性质分为四类:  剧毒气体 如液氯、液氨等。  易燃气体 如乙炔、氢气等。  助燃气体 如氧等。  不燃气体 如氮、氩、氦等。  4、自燃物品  此类物质暴露在空气中,依靠自身的分解、氧化产生热量,使其温度升高到自燃点即能发生燃烧。如白磷等。  5、遇水燃烧物品  此类物质遇水或在潮湿空气中能迅速分解,产生高热,并放出易燃易爆气体,引起燃烧爆炸。如金属钾,钠,电石等。  6、易燃液体  这类液体极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即燃烧。可燃液体以闪点作为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根据,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闪点在45℃以下的称为易燃液体,45℃以上的称为可燃液体(可燃液体不纳入危险品管理)。易燃液体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两极:  (1) 一级易燃液体 闪点在28℃以下(包括28℃)。如乙醚、石油醚、汽油、甲醇、乙醇、苯、甲苯、乙酸乙酯、丙酮、二硫化碳、硝基苯等。  (2) 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9-45℃(包括45℃)。如煤油等。  7、易燃固体  此类物品着火点低,如受热,遇火星,受撞击,摩擦或氧化剂作用等能引起急剧的燃烧或爆炸,同时放出大量毒害气体。如赤磷,硫磺,萘,硝化纤维素等。  8、毒害品   这类物品具有强烈的毒害性,少量进入人体或接触皮肤即能造成中毒甚至死亡。毒品分为剧毒品和有毒品。凡生物实验半数致死量(LD50)在50毫克/公斤以下者均称为剧毒品。如氰化物、三氧化二砷(砒霜)、二氧化汞、硫酸二甲酯等。有毒品如氟化钠、一氧化铅、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等。  9、腐蚀物品  这类物品具有强腐蚀性,与其它物质如木材、铁等接触使其因受腐蚀作用引起破坏,与人体接触引起化学烧伤。有的腐蚀物品有双重性和多重性。如苯酚既有腐蚀性还有毒性和燃烧性。腐蚀物品有硫酸、盐酸、硝酸、氢氟酸、氟酸氟酸、冰乙酸、甲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氨水、甲醛、液溴等。  10、放射性物品  此类物品具有反射性。人体受到过量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粉尘能引起放射病。如硝酸钍及放射性矿物独居石等。  危险品的安全贮存要求:  ① 危险品贮藏室应干燥、朝北、通风良好。门窗应坚固,门应朝外开。并应设在四周不靠建筑物的地方。易燃液体贮藏室温度一般不许超过28℃,爆炸品贮温不许超过30℃。  ② 危险品应分类隔离贮存,量较大的应隔开房间,量小的也应设立铁板柜和水泥柜以分开贮存。对腐蚀性物品应选用耐腐蚀性材料作架子。对爆炸性物品可将瓶子存于铺干燥黄砂的柜中。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及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应分开存放,绝不能混存。  ③ 照明设备应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室内严禁烟火。  ④ 经常检查危险品贮藏情况,及消除事故隐患。  ⑤ 实验室及库房中应准备好消防器材,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防火灭火知识。

  • 危险化学品控制原则

    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控制 —— 替代控制、 预防化学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品, 但这一点并不是总能做到, 通常的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已有的有毒有害化学品, 选用不可燃化学品替代易燃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控制 —— 通风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 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 借助于有效的通风, 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气体、 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安全浓度, 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 防止火灾、 爆炸事故的发生。

  • 【资料】全球气温或超危险界限 温室气体排放达临界值

    据国际能源机构估计,去年有将近306亿吨二氧化碳被“灌入”大气中,在2009年时二氧化碳的含量就已经达到另人担忧的1.6Gt,按照目前的二氧化碳生产率,不久将会达到“危险气候变化”临界值,到时候全球气温将会上升2摄氏度,从现在看来,这种趋势是不可避免的了。据国际能源署( IEA)的权威经济学者表示,保持温度上升低于2摄氏度已经成为一个十分具有挑战性的事情,而且前景非常令人担忧。

  • 危险化学品控制

    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控制 —— 替代控制、 预防化学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品, 但这一点并不是总能做到, 通常的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已有的有毒有害化学品, 选用不可燃化学品替代易燃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控制 —— 风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 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 借助于有效的通风, 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气体、 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安全浓度, 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 防止火灾、 爆炸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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