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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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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系统相关的资讯

  • 特种设备远程检验系统在武汉自主首创
    应用3G通信技术,具有检验信息处理功能的特种设备远程检验系统,近日在武汉研发成功。这是目前我国质检行业自主首创的一项高新技术。   据了解,武汉市现有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6万多台。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实施定期安全技术检验,以确保这类设备安全运行。   当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存在着信息传递慢、加工时效差、共享度低的问题。对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检验,需要填写大量原始记录,检验后再通过网络,出具和公布其检验报告。由于检验人员长期在外流动工作,受到时间、空间、设备、网络等条件限制,使检验工作的信息查询、实时反馈、快速出具检验报告等十分不便。   随着3G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武汉市质监局组织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武汉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瑞德软件公司,于今年初联合研发《基于3G无线数据传输技术的特种设备远程检验系统》。按照开放性、标准性、扩展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的原则,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综合运用3G通信、计算机网络、红外射频信息编码、特种设备工况参数自动化采集等技术,自主设计和创新研发了特种设备远程检验系统。   经过对电梯现场检验的运行测试,这套系统初步实现了设备、操作员、检验员、监察员之间的信息互动。现场检验员反映,应用这套系统后,现场工作记录、现场出具检验资料、查询相关信息等既快速又准确,有效地实现了各个环节安全责任的相互监督,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责任可追溯。同时,极大地提高了检验效率和工作质量。   武汉市质监局负责人介绍,特种设备远程检验系统的研发成功,对于提升质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的监管和服务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这套系统将尽快完成现场出具检验记录和现场出具检验报告的功能。同时,这套系统还将通过物联网管理,对每台特种设备的电子标牌或智能传感系统,进行便捷准确的智能化终端采集。
  • 四川经准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公布LIMS系统中标结果
    p   2月21日,四川经准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实验室信息管理集成系统采购项目(二期)-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功能扩展升级项目公布招标结果。 /p p   四川经准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是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公司检验项目共五大类18项,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同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服务。 /p p   中标结果详情如下: /p p   项目编号:CG20190006 /p p   项目名称:四川经准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实验室信息管理集成系统采购项目(二期)-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功能扩展升级项目 /p p   定标日期:2019年2月21日 /p p   中选供应商:成都川大科鸿新技术研究所 /p p   中选金额: 1320000 元(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整 ) /p p   采购单位:四川经准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 /p
  • 高纯/特种气体的概念及供气系统及进口便携式露点仪品牌的选择
    高纯/特种气体的概念及供气系统及进口便携式露点仪品牌的选择近20年来,随着更复杂、更密集的大规模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生产,对高纯气体洁净度的要求,已不亚于对纯度和干燥度的要求,凡工艺气体,无一不对其中的粒子提出限制。因此,对于高纯气体,纯度、干燥度、洁净度是三项重要的标度。由于高纯度气体的使用地点、性质、工况(如温度、压力等)都不完全一致,所以,如何确定高纯气体的“三度”(纯度、干燥度、洁净度),还没有一个严格而明确的概念。 高纯/特种气体的概念及供气系统及进口便携式露点仪品牌的选择 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 对于纯度和干燥度的控制,我国CBJ73—84《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指出,“高纯气体系指纯度大于或等于99.9995%,含水量小于5ppm气体。”日本把微电子生产中所采用的气体,按其不同的品位,具体分为下列几个不同的档次: 1.超高纯气体 气体中杂质总含量控制在1ppm以下,水份含量控制在0.2~1ppm。2.高纯气体 气体中杂质总含量控制在5ppm以下,水份含量控制在3 ppm以内。3.洁净气体 气体中杂质总含量控制在10 ppm以下,对水份含量未作严格规定。 高纯/特种气体的概念及供气系统及进口便携式露点仪品牌的选择 上述规定,都未涉及洁净度。我们知道集成电路的生产,几乎都是在洁净环境中进行,是防止尘埃粒子污染微电子产品所必需的。所以,对洁净的生产环境绝不允许采用不洁净的气体来破坏,必须使气体的洁净度与洁净环境保持一致,根据相关资料以及近些年公司相关工程的经验进行了一些归纳。 英国SHAW在线露点仪Superdew3 1. 量程可选如下:` SUPER-DEW3 -R 红点(R): -80~-20℃ SUPER-DEW3 -P 紫点(P): -100~0℃ SUPER-DEW3 -G 灰点(G): -80~0℃ SUPER-DEW3 -Y 黄点(Y): -60~0℃高纯/特种气体的概念及供气系统及进口便携式露点仪品牌的选择 SUPER-DEW3 -RS 银点(S): -110~-20℃ 2、英国SHAW在线露点仪Superdew3特性: ★ 在线测定各种气体的露点温度 ★ 干燥气体时的保证精度为1PPM ★ 室内空气中一分钟自动校准 ★ 大型背光式液晶数字显示 ★ 标准的4~20MA或0~1号输出 技术参数 二次表:(SuperDew) ★ 显示精度:1% ★ 安装类型:面板安装, 开口尺寸:135mmx66mmx175mm(深) ★ 显示:3 1/2位带背光的数字显示 ★ 供电:220V AC @50Hz ★ 输出:4-20mA标准信号输出, 两路继电器高低报警输出240V @3A ★ 校准:在空气中自动校准 ★ 可任意调节的高低报警输出 ★ 传感器到仪表之间的距离可达1千米 ★ ISO 9002质量控制高纯/特种气体的概念及供气系统及进口便携式露点仪品牌的选择 ★ 可选量程:-100℃~0℃/-80℃~0℃ 3.测量精度:+/-3℃ 4.样气压力:1~30psi,本传感器可耐压到200Bar 5.样气流量:1~5升/分钟,建议1升/分钟 6.气路连接:1/4”或 1/8”卡套接头 7.防爆:传感器本安防爆,增加隔离栅选件可组成防爆检测系统 更多高纯/特种气体的概念及供气系统及进口便携式露点仪品牌的选择信息请致电英肖仪器上海021-66015906
  • 578万!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通用净水处理系统等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3500]DHFZ[GK]2021004-1、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通用净水处理系统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通用净水处理系统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2-2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DHFZ[GK]2021004-1 项目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通用净水处理系统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778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2000元 投标保证金:2982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1-1A033499-其他专用仪器仪表通用净水处理系统1(台)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920001-2A033499-其他专用仪器仪表方型逆流闭式冷却塔1(台)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000001-3A033499-其他专用仪器仪表电动振动试验系统1(台)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9700001-4A033499-其他专用仪器仪表温湿度振动三综合试验箱1(台)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6800001-5A033499-其他专用仪器仪表循环盐雾箱1(台)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7700001-6A033499-其他专用仪器仪表高温试验箱1(台)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7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2795800元 投标保证金:2795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2-1A033499-其他专用仪器仪表氙灯老化试验箱1(台)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8800002-2A033499-其他专用仪器仪表专用光能辐照度传感器配件包及附属装置1(台)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200002-3A033499-其他专用仪器仪表整车道路性能测试系统扩展模块--ABS性能测试1(台)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95800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描述:关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补充说明(若有):尚未进行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 包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描述:关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补充说明(若有):尚未进行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品目号1-5、2-1、2-2、2-3)。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1-28 15:42至2022-02-12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2-21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邦发新村1座9层西侧A间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联系方式:0591-8870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志新路8号 联系方式:0591-87814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李辉 电   话:0591-8781411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85万!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计划采购便携式内应力分析系统设备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0]RWZB[GK]2022154项目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便携式内应力分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A02109900-其他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1(台)是详见招标文件1,850,000.00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4日 至 2023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号楼6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1号开标室-鼓楼华润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联系方式:0591-887005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01-03、05-13、15-17、33办公联系方式:郑婷婷、余燕香、杨海煌 0591-875123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婷婷、余燕香、杨海煌电话:0591-87512357
  •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印发《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1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印发《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提出,将推进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深化行政许可改革、检验机构改革、电梯监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特种设备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特种设备产业集聚升级、优化特种设备国际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从业人员能力建设、基层能力建设、特种设备文化建设,强化能力支撑。全文内容如下: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2023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局党组工作要求,深刻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围绕一条主线,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三个监管,狠抓四项任务,重点开展好“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保持全年全域特种设备安全稳定,为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良好安全环境。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1.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理解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总局党组部署要求,结合特种设备职能使命抓好贯彻落实,用扎实的业务成效体现学习成效。2. 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加强特种设备党建基层联系点联学共建,扶持一批党建成效显著、业务发展健康的特种设备“小个专”企业。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彻落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和2023年工作要点。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把抓作风建设与抓业务相结合,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的导向。二、锚定重点领域,守住安全底线4.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高压气瓶、小型锅炉、客运索道以及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推动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等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持续推动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5. 强化重大活动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做好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时点特种设备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压实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各岗位各环节安全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6. 提升特种设备应急能力。研究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体系指导意见,推动特种设备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制定国家级特种设备应急培训演练基地管理办法,修订实施《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压实各方责任,推动齐抓共管7.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出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制定实施“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工作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文件,加大宣贯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推动抓好规章落实。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宣贯,制定发布合规管理指南,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8.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相关政策研究,以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评价体系,开展区域安全状况评价。推动建立地方政府重视和解决特种设备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机制。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特种设备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哨兵”作用,落实各级监管部门责任。9. 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发挥各级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四、完善三个监管,提高监管效能10. 推进法治监管。配合全国人大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执法检查,加快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组织制定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核指南,制修订工业管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使用管理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推动制定合规管理、锅炉碳排放分类分级、涉氢特种设备等标准,不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11. 推进智慧监管。强化数据归集治理,完善数据核验机制,提升特种设备归集数据质量,构建月度安全形势分析模型,实现省以下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功能。推动信息技术与检验检测技术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智慧检验新业态,推动企业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探索推动智慧监管平台同企业智慧管理平台、检验机构智慧检验平台信息的共享互动。中等城市实现电梯应急救援系统全覆盖,进一步缩短困人救援时间。完善全国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电梯、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数据分析、质量追溯等领域开展智慧监管创新试点。12. 推进信用监管。指导督促全国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按时完成年报,深入推进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研究建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风险分级分类指标体系,推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部门联合惩戒力度。研究建立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信用评价机制,推动建立检验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失信人员和机构终身禁业制度。五、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13. 深化行政许可改革。持续精简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目录;针对已下放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调研评估,指导地方做好承接工作,推动各地统一实现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探索将行政许可转为监督检验、型式试验、强制性认证等市场准入机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实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及检验报告电子化。14. 深化检验机构改革。修订《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明确检验机构专业人员比例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检验机构改革公益性方向,坚持系统内检验机构的公益性和完整性,更好发挥检验机构对监察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鼓励引导特检机构加大科研投入,积极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创新中心,争取进入国家科技战略梯队。15. 深化电梯监管改革。修订完善电梯维护保养相关规则,研究建立电梯物联网标准体系,为电梯按需维保改革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制定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推动电梯检验检测改革向纵深推进。鼓励各地探索试点电梯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险”等电梯安全保险模式,推动从降低事故率向降低故障率转变。六、推进绿色低碳,促进高质量发展16. 推动特种设备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工业锅炉产品能效指标。加快完善电站锅炉能效标准,健全氢能特种设备基本安全要求,将能效管理与碳排放管理深度融合,推动特种设备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17. 推动特种设备产业集聚升级。实施特种设备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NQI)一站式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创建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特种设备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支持地方积极参加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建设活动。18. 优化特种设备国际营商环境。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峰会等国际性活动,促进新技术引进及特种设备产品和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走出去。鼓励国内特种设备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动焊工和无损检测人员等资格证书在国内相关行业通用与国际互认,营造更好营商环境。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能力支撑19. 加强从业人员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特种设备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基层加强安全监察人员教育培训。继续开展特种设备A类监察员考核工作,市县级安全监察机构配齐A类监察人员,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骨干人员培训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有条件的地区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技能竞赛或大比武。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培训考核,提高人员素质。20. 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各地要发挥市场监管所在特种设备监管中的哨兵作用,加强人员保障、经费保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专业化的监管所(队),强化安全监管专业属性。推动出台激励措施,对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埋头苦干、敬业奉献的人员,积极争取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21. 加强特种设备文化建设。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20周年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10周年等主题文化宣传活动;编写出版《特种设备安全发展历程与展望》书籍,传承弘扬特种设备战线“四特精神”;鼓励各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文化科普教育基地,传播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八、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总局安委会办公室职能作用22. 提高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合力。组织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定期开展工作分析调度。加强与国务院安委办的沟通协调,组织做好2022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迎检工作。23.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扎实有效完成岁末年初隐患整治等各项行动。各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协同配合,认真落实任务分工,积极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 埃赛力达科技收购贺利氏特种光源,巩固其在全球特种光源市场的地位
    埃赛力达科技公司是一家工业和医疗技术制造商,专注于提供具有市场驱动力的创新光子解决方案,埃赛力达近日宣布已成功从贺利氏集团(德国哈瑙)完成对特种光源业务的收购包括德国、英国、美国、中国和日本的运营业务,以及全球多个主要应用中心和销售办事处。特种光源业务专注于研发和制造从紫外线到红外线的特种光源部件和系统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分析仪器、工业固化、水处理、电子制造、医疗和美容治疗、电池生产等领域。“我们很高兴特种光源及其强大的团队现在成为埃赛力达的一部分。现在,埃赛力达和特种光源结合了各自的知识和制造专长,可提供更广泛、更丰富的光技术产品。埃赛力达科技首席执行官Ron Keating表示:“我们共享基于客户深度参与且经过实地验证的市场推广战略,这有助于取得市场成功,并确保与客户之间的长期业务关系。”此次收购特种光源是埃赛力达科技自2010年成立以来一系列战略性收购的最新举措。“我们对新合作伙伴关系带来的可能性感到非常振奋。”特种光源董事总经理Roland Eckl表示:“我们看到了重大的机遇,通过结合双方的能力,不仅能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客户群,还能持续加速实现盈利性增长。”该收购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完成。交易条款未予披露。关于埃赛力达科技Excelitas Technologies Corp.埃赛力达科技是一家的工业技术制造商,专注于提供具有市场驱动力的创新光子解决方案,满足我们OEM和终端客户对传感、检测、成像和照明的关键需求。埃赛力达服务于医学、生命科学、工业、半导体、智能建筑、国防和航空航天领域的众多应用,致力于促进客户在众多终端市场取得成功。我们的团队由7,500多名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在北美、欧洲和亚洲工作,为全球客户提供服务。 关于特种光源NoblelightNoblelight特种光源是全球特种光源领域技术与市场的先驱者之一,产品波长覆盖从紫外线到红外线,适用于工业、科学及医疗应用,业务遍及欧洲、亚洲和美国。我们设计和制造的红外线、闪光和紫外辐射器、系统及解决方案,广泛地应用于工业制造、环保、医美、研发、分析测试技术等领域。
  • 埃赛力达科技收购贺利氏特种光源,巩固其在全球特种光源市场的地位
    特种光源业务专注于研发和制造从紫外线到红外线的特种光源部件和系统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分析仪器、工业固化、水处理、电子制造、医疗和美容治疗、电池生产等领域。“我们很高兴特种光源及其强大的团队现在成为埃赛力达的一部分。现在,埃赛力达和特种光源结合了各自的知识和制造专长,可提供更广泛、更丰富的光技术产品。埃赛力达科技首席执行官Ron Keating表示:“我们共享基于客户深度参与且经过实地验证的市场推广战略,这有助于取得市场成功,并确保与客户之间的长期业务关系。”此次收购特种光源是埃赛力达科技自2010年成立以来一系列战略性收购的最新举措。“我们对新合作伙伴关系带来的可能性感到非常振奋。”特种光源董事总经理Roland Eckl表示:“我们看到了重大的机遇,通过结合双方的能力,不仅能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客户群,还能持续加速实现盈利性增长。”该收购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完成。交易条款未予披露。关于埃赛力达科技Excelitas Technologies Corp.埃赛力达科技是一家领先的工业技术制造商,专注于提供具有市场驱动力的创新光子解决方案,满足我们OEM和终端客户对传感、检测、成像和照明的关键需求。埃赛力达服务于医学、生命科学、工业、半导体、智能建筑、国防和航空航天领域的众多应用,致力于促进客户在众多终端市场取得成功。我们的团队由7,500多名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在北美、欧洲和亚洲工作,为全球客户提供服务。 关于特种光源NoblelightNoblelight特种光源是全球特种光源领域技术与市场的先驱者之一,产品波长覆盖从紫外线到红外线,适用于工业、科学及医疗应用,业务遍及欧洲、亚洲和美国。我们设计和制造的红外线、闪光和紫外辐射器、系统及解决方案,广泛地应用于工业制造、环保、医美、研发、分析测试技术等领域。
  • 1238万!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ZFCG2023004565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93282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93282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93282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9328200.00 元。采购需求: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ZFCG2023004564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0659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065900.00 元。采购需求: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仪器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联系人(采购人):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77号联系方式:858006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代理机构):中咨(青岛)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3号楼106室联系方式:137309249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兰花联系方式:13730924918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发 布 人:中咨(青岛)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3-06-07 10:39
  • 789万!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成都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特种设备检验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330项目名称:特种设备检验专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7,894,999.95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成都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联系方式:028-811936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联系方式:028-833883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8-83388382-816
  • 贺利氏特种光源将收购 Fusion UV 公司
    德国哈瑙2012年12月19日电 /美通社/ -- 德国贵金属与科技集团贺利氏 (Heraeus) 旗下业务部门贺利氏特种光源 (Heraeus Noblelight) 将从英国制造商思百吉 (Spectris) 手中收购其总部设在马里兰州盖瑟斯堡的 Fusion UV(辐深紫外)公司。这项收购须待常规的监管部门的批准。   贺利氏特种光源是特种光源和系统生产领域的领导者。Fusion UV 则活跃于全球市场,专门从事微波紫外固化应用。   贺利氏特种光源董事总经理 Rainer Küchler 表示:“我们相信两家公司的业务能够相得益彰。合并后产生的新的技术组合包括生产紫外光的独特工艺,使我们能够进入新的应用领域。”   贺利氏特种光源一直专注于印刷业以及包装材料、饮用水和工业用水的紫外线消毒,而 Fusion UV 则将紫外线技术运用到光纤、智能手机屏幕和其它应用的生产中。这两家公司侧重于不同地区,因此合并后能够进一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直接迈入美国、欧洲和亚洲所有主要的工业市场。   总部位于德国哈瑙的贵金属与科技集团贺利氏是一家拥有160多年历史的全球性非上市公司。该公司业务包括贵金属、材料与技术、传感器、生物材料和医用产品以及齿科产品、石英玻璃与特种光源。贺利氏产品营收达48亿欧元、贵金属贸易营收达213亿欧元,在全世界拥有120多家分公司,员工人数超过13,300名,在全球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
  • 中西部地区5800万元药检仪器重招大单结果揭晓
    2010年12月20日,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西部地区药检所仪器设备配备集中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及竞争性谈判”项目结果揭晓,仪器涉及液质联用仪、薄层扫描仪、液相色谱仪,金额达5801.46万元人民币。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西部地区药检所仪器设备配备集中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尹德淳、王巍   联系方式:010-62108164、62108161   招标项目名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西部地区药检所仪器设备配备集中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及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TC10PR77   结果确认日期:2010年12月20日   成交情况如下:   第一包:液质联用仪   成交供应商名称: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湖里大道31号   成交金额:899.7万元。   第二包:薄层扫描仪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成交金额:4744.96万元。   第三包:液相色谱仪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122号   成交金额:156.8万元。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孙纪平、张志文、王波、李振声、李汉德、魏伯平、吕毅。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0日 相关新闻:中西部地区将采购3.6亿元气相液相等仪器       中西部3.6亿元气相液相等仪器采购项目开标     安捷伦、安图相继中标中西部地区药检仪器采购项目     中西部地区将采购1亿元原子吸收光谱仪     中西部地区1亿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开标
  •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征求意见稿)》公示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工作,推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我局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5-2015)进行了修订。现将《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 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2.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sjjy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3.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附件: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征求意见稿).docx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2021年9月15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核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核准工作。第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经过核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样式见附件A)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见附件B和附件C)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核准证》有效期4年。第四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分为甲类检验机构、乙类检验机构和丙类检验机构。甲类检验机构具有法人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工作,按照其规模和能力分为A1级、A2级和B级。乙类检验机构是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负有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职责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区域内承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丙类检验机构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承担登记在本单位名下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其全资子公司的名义申请的检验机构。第二章 资格核准第一节 一般要求第五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延续核准、增项核准、变更核准。核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核准应当在全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上进行。第六条 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满足本规则规定的核准条件(见附件D、附件E),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见附件F)建立并且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开展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工作质量。第七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为核准机关,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的受理、审批和发证。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甲类检验机构(限A1级、A2级)的核准;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所在地甲类检验机构(限B级)、乙类检验机构和丙类检验机构的核准。第二节 申请与受理第八条 申请单位向核准机关提交《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格式见附件G)。申请单位对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甲类检验机构和丙类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附件B申请核准项目,乙类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附件C申请核准项目。分公司不能单独提出核准申请;子公司应当单独提出核准申请。第九条 核准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对于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出具并且向申请单位和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发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注明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核准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十条 核准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一)申请单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二)依法被处以吊(撤)销《核准证》行政处罚,未满3年提出申请的;(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四)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核准,核准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未满1年再次提出申请的;(五)其它应当不予受理的。第十一条 申请单位的申请被受理,在鉴定评审之前,申请单位的名称、住所、办公地址、机构类别和核准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第三节 鉴定评审第十二条 鉴定评审机构接到核准机关委托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鉴定评审日期,将鉴定评审指南、评审日期、程序和要求告知申请单位,并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审。鉴定评审机构因故无法按时限完成现场评审工作的,应当向核准机关报告。第十三条 申请单位应当在鉴定评审前将质量手册、检验人员注册信息提交给鉴定评审机构。第十四条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和要求评审组实施现场鉴定评审:(一)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首次会议、现场巡视、分组审查(包括从事检验工作的分公司和事业单位设置的分支机构,下同)、情况汇总、交换意见、总结会议等;(二)评审组应当形成评审记录;(三)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时,评审组应当将发现的问题向申请单位通报;现场不能完成整改的,双方应当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问题整改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第十五条 鉴定评审结论和报告鉴定评审结论按照以下要求分为符合条件、整改后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一)满足核准条件,鉴定评审结论为符合条件;(二)整改后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为整改后符合条件;(三)除本款(一)(二)项外,鉴定评审结论为不符合条件。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委托规定,及时出具并且向核准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工作(含整改时间)应当自《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第十六条 鉴定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保密原则,不得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第四节 审批与发证第十七条 核准机关在收到鉴定评审机构上报的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向申请单位颁发《核准证》(含电子《核准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准证》应当注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类别和级别、分公司和事业单位设置的分支机构的信息(含名称、住所、办公地址)、检验场地地址(包括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气瓶定期检验)等。第五节 延续、增项和变更第十八条 持证机构在《核准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特种设备检验的,应当在《核准证》有效期届满的6个月以前(且不超过12个月)向核准机关申请延续核准,未及时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申请延续核准时书面说明理由;延续核准的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按照本规则第五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持证机构在《核准证》的有效期内,申请增项核准(含增加核准项目、增加分公司或事业单位增加分支机构、增加检验场地等)的,其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按照本规则第五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核准证》有效期不变。第二十条 在《核准证》的有效期内,持证机构名称、住所、办公地址发生变化,应当在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核准机关申请变更《核准证》。核准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变更的,换发新的《核准证》,《核准证》有效期不变;不予变更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且说明理由。核准机关认为需要现场鉴定评审的,按照本规则第五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机构类别变更的,按照本规则第五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核准证》有效期不变。第二十一条 持证机构因改制、重组、搬迁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期核准的,应当在《核准证》有效期内届满的3个月以前向核准机关提出延期核准申请。申请时应当将改制、重组、搬迁或不可抗力的有关说明及资料同时报送。经批准后可延期,延长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延续时间在下一个核准周期内扣除。第三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乙类检验机构的保障义务:(一)在限定的区域内承担特种设备应检尽检的责任;(二)按照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要求,承担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保障性工作;(三)落实当地特种设备检验减征免征收费政策。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从事自身承担的特种设备检验工作中的无损检测的,不需要再取得相应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资质,但应具有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和无损检测人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不得从事其监督检验范围内生产环节中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不能同时被核准为甲类检验机构和丙类检验机构。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任意一个地(市)级行政辖区首次开展检验前,应当向当地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并且实现检验信息管理系统与受检设备使用登记管理系统数据对接,检验后按照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上传检验数据。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开放使用登记管理系统数据接收端口,允许提出申请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数据上传。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 年月 日起施行。2004年12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及其第1号、2号、3号修改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及其第1号修改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和《质检总局关于调整中有关高级检验师要求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同时废止。
  • 中国将投入百亿元支持百所中西部地方高校
    “十二五”中国将投入100亿元支持100所中西部地方高校   记者5月22日从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将投入10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加快发展,提高学校本科教学基础能力。   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计划》22日正式公开发布。《计划》指出,要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支持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加快发展。   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介绍,2012年,中西部高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占全国的65.5%。总体上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普遍相对滞后,以成为制约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瓶颈。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已成为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据了解,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滚动实施。一期实施期限为2012-2015年,计划投入100亿元先期支持100所中西部地方本科高校建设。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实施范围为,中西部地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教育部:将在无直属高校省份建设区域实力最强高校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教育部今天(5月22日)上午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有关情况。   关于“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正式的下发文件,早在今年2月份就已经联合印发了,今天的发布会对此进行了解读。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解释说,实际上“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是一直在做的一个计划,只是目前仍在推进的过程。由于历史原因,中西部地区相对来说也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中西部教育的发展也会带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振兴计划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制定振兴计划的过程当中,目前已经启动了三项重点工作。首先是中西部高等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去年5月发改委和教育部已经在“十二五”期间投入资金100个亿,来重点支持100所左右有特色和高水平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加快发展,这对于地方高校来说,其实是一种莫大的支持。   第二方面,支持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针对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教育部专项支持建设一所本区域办学实力最强、办学水平最高和区位优势明显的地方高校。   第三方面,设置一个千名中西部大学校长海外研究计划。从2012年将到2016年,选派一千名中西部地方高校领导干部赴海外研修培训,这样的培训学习对于他们回到工作岗位更好地开展工作是一种有力的提升。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1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816.23万台。其中:锅炉34.71万台、压力容器469.49万台、电梯879.98万台、起重机械273.02万台、客运索道1114条、大型游乐设施2.52万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56.40万台。另有:气瓶2.02亿只、压力管道75.75万公里(在册)。(见图1)图1 2021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作业人员情况。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75134家,持有许可证76141张,其中:设计单位2742家,持有许可证2747张;制造单位16278家,持有许可证16783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29061家,持有许可证29097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27053家,持有许可证27514张。(见图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1126.69万张。图2 2021年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分类比例图(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截至2021年年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5075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3个,市级496个,县级2570个,区县派出机构1973个。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计112363人。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4542家,持证4585个。其中,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445个,包括市场监管系统内检验机构261个,行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184个。另有:型式试验机构44个,无损检测机构629个,气瓶检验机构2169个,安全阀校验机构913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348个,电梯检测机构37个。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一)事故总体情况。2021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110起,死亡99人,与2020年相比,事故数量增加3起、增幅2.80%,死亡人数减少7人、降幅6.60%。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为0.08。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二)事故特点。按设备类别划分,锅炉事故5起,死亡6人;压力容器事故7起,死亡11人;气瓶事故1起,死亡1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42起,死亡34人;起重机械事故29起,死亡30人;电梯事故23起,死亡17人;大型游乐设施事故2起;客运索道事故1起。(见图3、图4)其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和电梯事故占比较大,占事故总起数的85.5%、死亡总人数的81.8%。图3 2021年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及占比情况图4 2021年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及占比情况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使用环节95起,占86.36%,维修环节9起,占8.18%,安装调试环节4起,占3.64%,充装环节1起,占0.91%。检验检测环节1起,占0.91%。(见图5)图5 2021年特种设备事故环节分布占比情况按涉事行业划分,发生在制造业47起,占42.73%;发生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3起,占11.82%;发生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起,占10%;发生在房地产业10起,占9.09%;发生在建筑业9起,占8.18%;发生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起,占5.45%;发生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起,占4.54%;发生在批发和零售业4起,占3.64%;发生在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起,占2.73%;发生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起,占0.91%;发生在金融业1起,占0.91%。(见图6)图6 2021年特种设备事故行业分布占比情况按损坏形式划分,承压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泄漏着火等;机电类设备(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坠落、碰撞、挤压等。按发生月份进行划分,二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多,其原因是春节过后各单位复工复产,部分企业为赶进度存在安全管理松懈的情况,再加上特种设备因长时间停用后未及时进行维护或作业人员流失,造成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大;四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少,其主要原因是受疫情防控影响,部分企业控制生产时间或者停产,部分设备处于停用状态。(见图7) 图7 2021年1-12月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分布图(三)事故主要原因。截至2021年年底,特种设备事故共结案56起,根据结案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主要分三类:一是因使用、管理不当发生事故,约占82.14%。违章作业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操作不当甚至无证作业,维护缺失,管理不善等。二是因设备制造、维修检修、安装拆卸以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缺陷导致的事故约占14.29%。三是其他次生原因导致的事故,约占3.57%。(见图8)图8 2021年特种设备事故原因占比情况分布图事故原因按设备分类如下(对已结案的事故分析):1. 锅炉事故。设备缺陷(设计、制造依据标准错误)1起,操作不当和其他违章作业2起。2. 压力容器事故。违章作业1起。3. 气瓶事故。违章作业1起。4. 电梯事故。安全管理、维护保养不到位4起,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3起,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等原因2起,未及时检验1起,应急救援不当1起,其他原因1起。5. 起重机械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11起,设备缺陷或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等原因3起,安全保护措施不当1起。6.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17起,无证操作5起。7. 客运索道事故。安全部件失效1起。8. 大型游乐设施事故。设备缺陷1起。三、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主要工作情况2021年,特种设备战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深化隐患排查,狠抓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一)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建设,组织开展工业管道、“煤改气”和涉氢特种设备风险分析。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液化石油气瓶、电梯制动器、起重机械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进一步推动落实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制度。2021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出动人员262.92万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116.5万家,检查特种设备344.5万台(套),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6.28万份,责令停产停业1749家,封停设备24225台(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129.97万台特种设备及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缺陷隐患1.35万个。对214.40万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缺陷隐患55.05万个。对1076.62万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缺陷隐患211.78万个。(二)做好重大活动服务保障,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圆满完成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时段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加强对北京及周边省份协调指导,及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期间,北京市30个活动点位、654台套特种设备零故障运行,华北五省和全国其他地区未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全力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主动对接冬奥组委,协调解决国家速滑馆制冰用压力容器超标缺陷问题、首钢滑雪大跳台和“雪如意”斜行电梯型式试验等技术难题;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北京、河北细化工作方案,对重点场馆制定“一馆一策”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涉奥特种设备“全覆盖”监督检查和保障性检验,保障测试赛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稳定。指导北京市在环球影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监管改革试点,主动靠前服务,及时解决技术难题,严格检验把关,助力环球影城安全顺利开园。(三)积极服务民生,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一是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部署开展电梯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电梯维保质量和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乘客伤害事故和“困梯”事件的发生。推动“96333”等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和升级,目前已覆盖近200个城市的300多万台在用电梯,缩短电梯困人救援时间。二是开展气瓶领域“铁拳行动”。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打击翻新“黑气瓶”违法行为,督促各地加大重点案件查办力度,全年查办翻新“黑气瓶”典型违法案件和大案要案411起,涉及违法行为511个,消除了大量气瓶安全隐患。三是及时组织河南暴雨救灾支援工作。河南“720”特大暴雨灾情发生后,总局和相关省级安全检监察机构及时组织全国20多家电梯制造企业,以及河南省外8家检验机构70多名检验人员,自带车辆、检验设备、保障物资,驰援郑州开展浸水电梯抢修检验工作,完成21320台受灾严重电梯的抢修和保障性检验,保障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四)突出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持续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组织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和开发全国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软件。开展特种设备获证单位与使用登记信息归集工作,目前已归集5.4万获证单位信息,1500万条使用登记信息。持续推动电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以信息化手段赋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约束力,完成3.2万余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年报工作。完成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标注,推动许可信息和设备使用登记信息与省市级的互联互通。(五)深化改革创新,持续优化监管方式。深化行政许可改革,组织修订《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进一步下放生产许可项目,提高许可审批的便利性,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检验工作改革,组织修订《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和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全面落实电梯改革试点任务,深化按需维保和检验检测两项改革,不断提高电梯维保质量和安全运行水平。(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法规清理优化,启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完成《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修订;加强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推动特种设备大规范建设,发布《气瓶安全技术规程》,指导制定特种设备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打造适合我国国情的更为严格的规范标准体系。截至目前,现行有效法律1部(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法规1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部门规章5个,安全技术规范63个,相关国家标准1400余个。持续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开展基层人员队伍能力建设专题调研,组织2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骨干人员培训班,开展援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检验检测人员能力提升活动,培训业务骨干近700人;发布4部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教学培训视频,供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免费学习使用。特此通告。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4月18日
  •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7.80万元采购切片机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切片机 开标时间: 2021-12-08 09:00 采购金额: 207.80万元 采购单位: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联系人: 王伟国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韩慧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2021-11-12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2 项目概况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GGZYBM-2021633003-006 项目名称: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预算金额:20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货物名称 数量 三标段 内窥镜成像系统 1个 四标段 高频电刀 3台 氩气电刀 1台 C型臂 1台 五标段 咳痰背心 1件 迈能神经治疗仪 1台 超声刀 1台 六标段 半自动切片机1个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基本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次招标货物供货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3.3投标人具有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或完税凭证;3.4投标人具有2021年任意一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参保证明;3.5投标人具有开标日前三个月(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3.6投标人资质要求: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至 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 方式: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YGGZYBM-2021633003 SYGGZYBM-2021633004 SYGGZYBM-2021633005 SYGGZYBM-2021633006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1012】-0118号; 项目名称: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三标段240000.00元;四标段1080000.00元;五标段580000.00元;六标段178000.00元;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标段 货物名称 数量 三标段 内窥镜成像系统 1个 四标段 高频电刀 3台 氩气电刀 1台 C型臂 1台 五标段 咳痰背心 1件 迈能神经治疗仪 1台 超声刀 1台 六标段 半自动切片机 1个 供货地点: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交货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基本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次招标货物供货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3.3投标人具有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或完税凭证; 3.4投标人具有2021年任意一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参保证明;3.5投标人具有开标日前三个月(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投标人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 方式:登录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 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 售价:不收取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2.政府采购信用贷款,请联系松原市信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联系人:李明峻 联系电话:0438-8888336 1868650056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2400号 王伟国 电 话:0438-5182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韩慧 电 话:18043598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慧 电 话:1804359865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2400号 联系方式:王伟国 0438-5182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4号兆丰国际1单元1312号 联系方式:韩慧 18043598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慧 电 话: 18043598657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切片机 开标时间:2021-12-08 09:00 预算金额:207.80万元 采购单位: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 状态:公告更新时间: 2021-11-12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2 项目概况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GGZYBM-2021633003-006 项目名称: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预算金额:20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货物名称 数量 三标段 内窥镜成像系统 1个 四标段 高频电刀 3台 氩气电刀 1台 C型臂 1台 五标段 咳痰背心 1件 迈能神经治疗仪 1台 超声刀 1台六标段 半自动切片机 1个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基本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次招标货物供货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3.3投标人具有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或完税凭证;3.4投标人具有2021年任意一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参保证明;3.5投标人具有开标日前三个月(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3.6投标人资质要求: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至 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 方式: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YGGZYBM-2021633003 SYGGZYBM-2021633004 SYGGZYBM-2021633005 SYGGZYBM-2021633006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1012】-0118号; 项目名称: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三标段240000.00元;四标段1080000.00元;五标段580000.00元;六标段178000.00元;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标段 货物名称 数量 三标段 内窥镜成像系统 1个 四标段 高频电刀 3台 氩气电刀 1台 C型臂 1台 五标段 咳痰背心 1件 迈能神经治疗仪 1台 超声刀 1台 六标段 半自动切片机 1个 供货地点: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交货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基本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系方式:王伟国 0438-5182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4号兆丰国际1单元1312号 联系方式:韩慧 18043598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慧 电 话: 18043598657
  • 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
    6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将重点推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气瓶、老旧电梯、老旧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更新,严格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强化技术把关。通知全文如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发〔202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为契机,加快淘汰安全性能差、事故隐患多的落后设备,推动设备更新、质量提升、技术升级,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环保水平,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重点任务(一)推动锅炉更新。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在地方政府统一部署下,对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固定炉排燃煤锅炉、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淘汰类的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对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限制类的锅炉,支持使用单位开展更新改造,鼓励采用各类热泵机组进行替代。对超过使用寿命的燃煤锅炉和换热器,鼓励使用单位更新改造;无法立即更新改造的,督促使用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对运行效率低于《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2021)能效限定值和《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020)能效2级的工业锅炉,支持使用单位开展更新改造,一体化提升安全节能环保水平。(二)推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气瓶更新。按照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及有关部门发布的装置、设备禁止类、淘汰类、限制类目录,依法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标准要求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有序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安全风险高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配合燃气主管部门推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更新改造安全隐患较多的充装站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点更新不符合《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2023)的50公斤气液双相液化石油气钢瓶;鼓励更新未列入《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2023)规格范围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三)推动老旧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将依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1997)及更早标准制造的在用电梯更新改造为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电梯。鼓励参照《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GB/T 24804—2023)、《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1821—2015)等标准,对老旧住宅电梯或其部件实施更新或技术升级。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引入住宅领域专业电梯使用管理新模式,探索培育包含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自行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电梯使用管理经营主体,破解住宅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市场短期博弈困境。(四)推动老旧客运索道更新。依法淘汰使用15年的抱索器和夹索器。支持景区内吊椅式索道更新为吊厢索道。支持累计运行时间达到4万小时或使用达到15年及以上的客运索道按照《客运索道重大修理的技术要求》(GB/T 34368—2017)等相关标准,对驱动迂回装置、索轮组、减速机、运载工具等重要部件进行拆解式检查,推进大修或更换工作。鼓励使用年限较长的客运索道开展设备更新换代和技术升级,提升索道运力、安全性能和乘坐舒适度。鼓励客运索道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装备发展,进一步提升索道装备制造水平,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五)推动大型游乐设施更新。依法淘汰达到设计使用期限、无继续使用价值的大型游乐设施整机或主要受力部件。督促不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要求的悬崖秋千、滑索等设备加快整改,引导更新升级。支持长期服役特别是延期使用的过山车等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更换车辆、承载系统、驱动制动装置或整机更新。支持将依据《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 8408—2008)及更早标准制造的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更新为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设备。督促制造单位严格规范延期设备安全评估行为,对设备进行全面拆卸检查、测试、试验并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依法承担售后服务、技术指导、定期回访检查、风险提示、缺陷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六)推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更新。以冶金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以及高工作级别起重机械等为重点,有序推进设备及其重要零部件更新。支持对钢铁、冶金、水泥等行业环境恶劣场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实施智能化改造。加大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先进产品和技术推广力度,鼓励应用高强度钢和智能网联、集成传动、整体加工等技术,提升高可靠性、智能化、绿色化产品供给能力。三、保障措施(一)加强排查联动。依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数据,梳理特种设备使用年限,对发生过事故、安全隐患多的老旧设备予以标注,及时对淘汰、更新的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注销、变更手续,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加快实施特种设备更新立项、审批等工作,推动本地区特种设备更新任务落地。(二)优化服务保障。鼓励使用单位约请生产单位、技术机构开展相关安全评估,对老旧设备提出合理化更新、改造或大修建议。严格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强化技术把关,保障更新设备质量安全;按照“安全、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办理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优质服务,促进特种设备更新稳妥推进。(三)完善法规标准。发挥法规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加快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能耗、检验、检测等法规制修订,完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促进淘汰老化严重、运行故障多的超期服役设备或主要部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四)强化示范引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自愿、有序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使用单位积极争取相关支持政策,制定合理的更新改造升级计划,引导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推广使用特种设备先进产品和技术。
  • 贺利氏特种光源即将登陆慕尼黑上海分析生化展
    贺利氏特种光源即将亮相2016慕尼黑上海分析生化展——慕尼黑上海分析生化展(analytica China),这是亚洲语最大的分析和生化技术领域的国际性博览会。贺利氏特种光源是贺利氏集团的一个业务分支,为工业、科研和医疗应用提供最宽光谱(从紫外到红外)的特种光源,市场占有率及技术储备位居世界前沿。此次参展的分析仪器光源业务,素以开发出降低系统运营成本兼具最高稳定性与精度的光源为己任。贺利氏特种光源将展出用于环境监测的多种类特种光源,如用于VOC检测的光离子化灯(PID),用于水质监测的氙闪灯模块以及氘钨灯一体模块等。贺利氏特种光源产品具有长寿命,低噪声,高稳定性等特点。同时,贺利氏的光源模块系列产品还具有高度集成、尺寸小巧、即插即用等特点,为仪器厂商节省了仪器研发时间,节约了研发成本,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同时贺利氏特种光源即将推出用于氮氧化物检测的无极放电灯模块,该模块将是广大分析仪器厂家的理想光源选择。欢迎大家跟我们的专家当面沟通,我们在N2馆2125展位恭候您!
  • 新疆特种检院预算681.49万元采购一批仪器设备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2年设备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该项目分为两包,总预算681.49万元,采购内窥镜、金相检测仪、相控阵检测仪、测厚仪、埋地管道防腐层探测检漏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项目详情如下:项目编号:XJHY-TJY2022-SBYQCG-0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2年设备仪器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总预算金额(元):6814900标项一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2年设备仪器采购项目(1包)预算金额(元):3746700采购及安装金相检测仪、便携式多功能电梯安全性能评估系统(直梯)、多功能直梯综合性能评估系统、手持式工业声学成像仪、锅炉水处理考试模拟机、多功能测量尺、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恒磁小一体旋转磁探仪、恒磁小一体磁轭探伤仪、管道防腐层检测仪+检测仪A字架连接线、相控阵检测仪、便携式光谱仪等仪器设备。标项二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2年设备仪器采购项目(2包)预算金额(元):3068200采购及安装脉冲涡流保温层下腐蚀成像仪、红外热成像仪、考试人证对比设备、电梯作业VR实操考试系统、大型游乐设施VR实操考试系统、锅炉水样自动滴定处理器、便携式电导率仪、钠离子计、便携式溶解氧分析仪、透涂层测厚仪、复合相关仪、超声波探伤仪、土壤电阻率测试仪、埋地管道防腐层探测检漏仪、手持式紫外线灯、测厚仪、高清视频内窥镜等仪器设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方式:现场购买售价(元):20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22年6月21日 11:00开标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项目联系方式1. 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地址:乌鲁木齐河北东路188号联系方式:0991-6611940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联系方式:18899517090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猛电话:18899517090
  • 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突破4800家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在《2022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中指出,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4845家,持证5021个。其中,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568个,包括市场监管系统内检验机构289个,行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278个,技术检查机构1个。另有,型式试验机构45个,无损检测机构709个,气瓶检验机构2270个,安全阀校验机构990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380个,电梯检测机构59个。据悉,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955.25万台。其中:锅炉32.92万台、压力容器497.15万台、电梯964.46万台、起重机械279.24万台、客运索道1117条、大型游乐设施2.52万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78.85万台。另有:气瓶2.35亿只、压力管道85.9万公里(在册)。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75689家,持有许可证77150张。
  • 安捷伦、安图相继中标中西部地区药检仪器采购项目
    2010年3月25日,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西部地区药检仪器设备配备项目”公开招标中,最终安捷伦科技以385万元人民币中标12台高效毛细管电泳仪,郑州安图实业有限公司以635万元人民币中标20台线热膨胀系数测定仪。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曾于2010年3月4日发布该项目的中标公告,其中12台高效毛细管电泳仪及20台线热膨胀系数测定仪因其他原因没有开标。详情请见附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西部地区药检仪器设备配备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采购人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大厦D座2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超 李合英   联系方式:010-68494321、010-68494346   项目名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西部地区药检仪器设备配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716-1041YJ110055   招标公告日期:2010年2月11日   定标日期:2010年3月25日   评标结果: 货物名称 中标商名称 中标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高效毛细管电泳仪 安捷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3,850,000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商 中标金额 (人民币元) 11 线热膨胀系数测定仪 郑州安图实业有限公司 6,350,000   评标委员会名单:杨新科、蒋鸿文、李亚凤、刘载文、张淑军、卢日刚、马鹏飞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3月25日 相关链接:中西部地区将采购1亿元原子吸收光谱仪 中西部地区1亿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开标
  • 龙芯CPU嵌入国产特种计算机
    12月8日,陈志列代表研祥集团与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签署了龙芯嵌入式技术应用战略合作协议,研祥生产的特种计算机将采用龙芯CPU。     研祥集团是中国同行业中唯一的上市公司,是中国特种计算机行业的龙头企业。从芯片到板卡、模块、整机以及嵌入式系统,研祥已经全面融合了中国自主研发的所有尖端科技,具有国际水平。据了解,研祥已推出多款全球首创的基于龙芯CPU技术的嵌入式产品,如龙芯2E宽温抗震防水车载计算机、龙芯2E4网口网络应用主板等高功效、低能耗的新品。   龙芯CPU是由中科院计算所自主研制的我国首枚通用处理器芯片。计算所所长李国杰院士表示,计算所科研工作的重点不仅是提高攻克核心技术的能力,还要加强产业化进程,与研祥的战略合作将加强龙芯在嵌入式行业的应用。
  • “悬崖秋千”将纳入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将“悬崖秋千”纳入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近年来,国内发生多起“悬崖秋千”乘客受伤事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组织对此类设备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量化分析。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拟将“悬崖秋千”设备纳入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并组织开展“悬崖秋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见附件)。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sjdt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悬崖秋千安全监管征求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电梯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悬崖秋千安全监管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2023年5月17日关于将“悬崖秋千”纳入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近年来,国内发生多起“悬崖秋千”乘客受伤事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此类设备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量化分析。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决定将“悬崖秋千”设备纳入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并组织开展“悬崖秋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各地“悬崖秋千”设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有序将“悬崖秋千”设备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大型游乐设施无动力类空中飞人系列B级设备实施监管,从生产、使用、检验各个环节,严格依法监管,提高设备安全水平,确保游客安全乘用“悬崖秋千”设备。二、工作措施与时间安排(一)排查设备信息。即日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悬崖秋千”设备统计范围》(见附件1)要求,全面排查辖区内在用“悬崖秋千”设备信息,摸清本地设备底数等基本情况。2023年10月1日前,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排查信息表(附件2)报送至总局特种设备局。(二)规范生产单位生产行为。2023年11月31日前,“悬崖秋千”设备的生产单位应当取得大型游乐设施生产许可证,产品应通过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后方可出厂。2023年12月1日起,新安装的“悬崖秋千”设备应当按照大型游乐设施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安装告知,申报监督检验,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三)整改在用设备。2024年3月30日前,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制造能力(具有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制造资质,其制造的“悬崖秋千”已通过型式试验,且型式试验报告中设备主要性能参数的摆动角度和回转直径不小于整改设备的相应参数)的单位(以下称整改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当满足基本安全要求(附件3),并由整改单位向当地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对已完成监督检验的“悬崖秋千”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各地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机构按照“悬崖秋千”检验要求(附件4)制定检验方案,根据报检情况开展辖区内在用“悬崖秋千”的监督检验工作。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检验机构要督促使用单位限期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出具不合格报告,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2024年3月30日前,检验机构将完成监督检验的设备名录汇总上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四)集中开展监督检查。2024年4月1日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悬崖秋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设备依法封停,并报当地政府安委会。2024年5月1日前,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悬崖秋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汇总表》(附件5)报总局特种设备局。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尽快完成设备的整改、监督检验及使用登记;督促相关生产单位尽快取得生产许可,完善技术方案,配合使用单位逐台对已安装产品开展整改,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二)严格安全把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悬崖秋千”设备作为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逾期未通过监督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设备,一律责令停用。 (三)主动优化服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检验机构要对“悬崖秋千”生产、使用单位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开展“悬崖秋千”设备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等工作;对完成整改后申请监督检验的设备,各地检验机构要尽快开展检验,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对监督检验合格后申请使用登记的设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尽快办理使用登记。附件:1.“悬崖秋千”设备统计范围 2.“悬崖秋千”大型游乐设施排查信息表 3.“悬崖秋千”基本安全要求 4.“悬崖秋千”检验要求5.“悬崖秋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汇总表附件1“悬崖秋千”设备统计范围“悬崖秋千”典型结构型式见图1,符合下述结构型式特征中的(1)、(2)或(1)、(3)且符合大型游乐设施定义的设备均应纳入统计范围。(1)吊挂结构为刚性或挠性结构,水平吊挂轴安装固定在刚性结构上,如龙门架等;(2)采用人力推动的设备安装在陡峭地势(如悬崖或高耸平台)高处,设备基础距地势变化边界5m之内;(3)通过电动提升装置将乘人装置拉起至一定高度后脱开乘人装置,或乘人装置在乘坐平台脱开后,乘人装置依靠势能与动能间的相互转化绕水平吊挂轴做往复摆动。焊接为一体的由立柱、横梁组成的龙门架为一台设备。图1 悬崖秋千结构示意1.立柱 2.横梁 3.吊挂结构(刚性或挠性) 4.斜撑 5.乘人装置 6.牵引塔(架) 7.卷扬机 8.提升索 9.分离装置注:分离装置是指在提升索将乘人装置提升到一定高度后,用于将提升索和乘人装置分开的装置。附件2“悬崖秋千”大型游乐设施排查信息表附件3“悬崖秋千”基本安全要求“悬崖秋千”设备应满足GB 8408-2018《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和GB/T 20051-2006《无动力类游乐设施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要求,还应满足下述条款要求:一、对技术参数的要求1.刚性吊挂结构型式“悬崖秋千”的座席提升后最大单侧摆角(吊挂结构与竖直面夹角)应不大于75°。2.挠性吊挂结构型式“悬崖秋千”的座席提升后最大单侧摆角(吊挂结构与竖直面夹角)应不大于90°。二、对乘人装置的要求1.乘客刚性乘坐物的束缚装置应符合GB 8408-2018《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中的4级及以上束缚装置的要求。2.乘客柔性乘坐物应符合GB/T 20051-2006《无动力类游乐设施技术条件》中第9.2条款的相关规定。三、对提升系统和分离装置的要求1.提升系统应设有两套独立的制动装置。2.提升系统应设有上升极限位置开关、上升和下降的限位开关。3.分离装置在意外断电情况下,不应自动脱离。4.提升过程中牵引索断裂或分离装置意外脱离,分离装置不应来回摆动,且与吊挂结构、牵引塔(架)不能相互碰撞。四、对安全距离的要求1.刚性吊挂结构型式“悬崖秋千”的乘客运动轨迹两侧应留出不小于1m的安全距离,挠性吊挂结构型式“悬崖秋千”的乘客运动轨迹两侧应有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2.座席面距地面安全距离应不小于800mm。五、对安全装置的要求1.安全压杠与提升机构应设置联锁控制,当安全压杠未锁紧时,提升机构不能开启。2.柔性乘坐物应设有提升确认按钮,安全检查未完成前,提升机构不能开启。3.乘人装置应设防止掉落的保险装置,并且发生危险时乘人装置仍能保持平衡。4.吊挂结构应设置保险装置。5.应设置防止人员从悬崖跌落的安全栅栏装置或安全保护装置(安全带或安全绳等)。与设备运行干涉的安全栅栏装置应与设备启动联锁,安全栅栏装置打开后座席才可提升;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安全栅栏装置应处于有效打开状态,并且应与设备运行联锁;乘客上下时,安全栅栏装置应处于闭合状态,并且应与设备运行联锁。6.工作区与相邻地面高差大于2m时应增设有效的安全防护网,防护网宽度应不小于2 m。六、对应急救援的要求在突发断电、分离装置失效或紧急停止等工况下,设备不应有较大的振动和冲击,并且应有能快速疏导乘客的措施。七、其他要求1.应设置防止钢丝绳打折或缠绕的装置。2.辅助乘客上下的装置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且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应与设备发生干涉。3.站台区应设有排队等候区和工作区,分区明确,并设置隔离装置和安全标识,以防止游客进入工作区域产生危险。附件4“悬崖秋千”检验要求1 资料审查1.1* 特种设备许可证(1)审查制造、安装、改造或者修理单位的相关许可证件,是否符合许可证的范围,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是否按照要求办理施工告知手续;1.2 产品资料(1)审查出厂文件和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设备调试自检报告、设备运行试验记录、培训及考核记录是否齐全(适用于非整改的设备);(2)审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设备调试自检报告、设备运行试验记录(适用于整改的设备);(3)*审查是否具有相应的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报告(适用于非整改的设备);(4)*审查是否具有相应的“悬崖秋千”的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报告、整改报告(适用于整改的设备);(5)审查设计一致性或者设计变更声明,以及设计变更资料是否符合规定(适用于非整改的设备)。1.3 施工文件审查施工作业(工艺)文件是否经负责人批准,内容是否包括作业程序、技术要求、方法和措施。1.4 基础验收资料审查是否有经过施工单位盖章确认的基础验收合格证明(适用于非整改的设备)。1.5 自检记录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是否有自检记录,并且是否有自检人员签字确认。1.6* 使用登记手续审查相关证件,检查是否有使用登记号。1.7 设备自检与维护保养(1)审查自检记录项目、内容、方法、比例等是否符合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和本规程的规定;检查年度自检报告是否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2)在用设备开展修理的,审查相应的自检记录、质量证明文件;(3)对于更换了主要受力部件的,审查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4)审查制造单位产品售后定期回访记录或报告;(5)审查运行记录,核实是否有事件与事故。1.8* 无损检测报告(1)审查主要受力部件和重要焊缝无损检测报告,检查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零部件、部位是否按照规定方法与比例进行检测;(2)审查无损检测人员及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是否具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资格。1.9* 其他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资料审查相关资料、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使用手续、定期检验报告、校验报告。注1: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1.1、1.2、1.3、1.4、1.5、1.8、1.9条的内容;定期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1.6、1.7、1.8(1)、1.9条的内容。2 机械与结构检验2.1 产品铭牌与乘客须知(1)检查设备显著位置是否固定铭牌,铭牌的内容是否包括制造单位(评估单位)名称与地址、制造许可证号、设备型号、产品编号、设备代码、制造(评估)日期、主要技术参数;(2)检查乘客须知内容、配置位置是否符合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情况。2.2 基础抽查基础与设备的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基础有无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缺陷或问题,移动式设备基础是否符合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规定。2.3 地脚螺栓审查地脚螺栓的自检记录。抽查地脚螺栓连接防松措施和防松标识;抽查防松措施类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抽查地脚螺栓有无松动、严重腐蚀。2.4 主要受力部件审查主要受力部件的自检记录。抽查结构型式、所用材料、焊缝布置、连接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抽查表面质量是否存在严重腐蚀、磨损、弯曲、变形等缺陷,检查锈蚀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2.5 重要销轴材料、表面硬度及加工尺寸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抽查重要销轴材料、热处理、硬度、加工圆角、几何尺寸偏差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2.6 重要轴磨损和锈蚀审查自检记录和移装、重大修理和改造时检查磨损和锈蚀检查影像资料;抽查重要轴,在磨损或锈蚀严重处不同部位用游标卡尺测量不少于3次,取最小值与原尺寸比较,计算出磨损量和锈蚀量是否符合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2.7 隐蔽件审查其自检记录;抽查隐蔽件的结构型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8 重要螺栓、销轴连接审查相关资料和螺栓销轴自检记录(包括螺栓预紧自检);抽查其选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2.9 焊缝表面质量审查受检单位提供的焊缝VT(100%宏观检测)检验报告;抽查焊缝表面及热影响区焊缝外观是否存在漏焊、烧穿、裂纹、未焊透、密集气孔、塌陷、严重咬边、未焊满、夹渣等外观缺陷。2.10* 重要焊缝和重要轴(销轴)无损检测审查相关资料和无损检测报告,确认无损检测是否按照设计文件要求或者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规定进行并检测合格,可通过资料审查或对重要轴(销轴)、重要焊缝进行PT或MT无损检测抽查两种方式进行。注2: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2.1、2.2、2.3、2.4、2.5、2.7、2.8、2.9、2.10条的内容;定期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2.1、2.2、2.3、2.4、2.6、2.8、2.9、2.10条的内容。3 传动系统检验3.1 液压(气动)系统装置审查液压(气动)系统相关资料、自检与试验记录,确认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结合试验(满载、偏载、空载),观察液压或气动系统运转是否正常。3.2 齿轮传动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抽查齿轮啮合情况。3.3 皮带和滚子链传动审查自检记录;抽查皮带和滚子链传动情况。3.4 分离装置检查审查自检记录;检查分离装置功能是否正常;检查分离装置在意外断电情况下,是否不会自动脱离;检查提升过程中牵引索断裂或分离装置意外脱离时,分离装置是否会来回摆动,且与吊挂结构不会相互碰撞。3.5 乘人部分钢丝绳3.5.1 钢丝绳端部固定审查自检记录;抽查钢丝绳端部固定所采取的方式是否有效。3.5.2 卷筒、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审查自检记录,必要时进行测量;抽查提升乘人装置用卷筒、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是否符合要求。3.5.3 钢丝绳过卷、松驰装置审查自检记录;抽查提升钢丝绳终、始位置是否装有限位或其它其他防止钢丝绳过卷、松驰装置,卷筒上是否留有一定的余量。3.5.4* 钢丝绳防止脱落装置和防止打折或缠绕装置通过运行试验,抽查钢丝绳防脱装置和防打折或缠绕装置是否可靠。3.5.5 钢丝绳断丝、磨损缺陷审查自检记录;抽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等缺陷,用卡尺测量直径。3.6 乘人部分提升装置3.6.1 提升装置基本要求审查自检记录;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安全可靠,运行时是否有异常的冲击振动。3.6.2 提升链条审查自检记录;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安全可靠,拉紧是否适度。3.7 乘人部分油(气)缸保险装置审查自检记录;抽查是否有保险装置。注3: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3.1、3.2、3.3、3.4、3.5.1、3.5.2、3.5.3、3.5.4、3.6、3.7条的内容;定期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3.1、3.2、3.3、3.4、3.5.1、3.5.3、3.5.4、3.5.5、3.6、3.7条的内容。4 电气及控制系统检验4.1 电气设备安装审查自检记录;抽查主要电气设备安装和完好情况。4.2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审查自检记录;抽查低压供电系统的接地型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3 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审查自检记录;抽查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等是否进行接地连接,抽查测量不同点的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4* 绝缘电阻审查自检记录;抽查测量不同点的绝缘电阻值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5 避雷装置审查自检记录和相关部门出具的防雷检测报告;抽查避雷针安装情况及避雷接地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6 电动机电流审查自检记录;满载或者偏载运转平稳后,用电流表测量不同电动机电流值,抽查电流值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7 控制系统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进行运行试验,抽查控制系统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4.8* 自动控制或联锁控制审查自检记录;检查是否有维修(维护)模式,抽查每个运动是否能单独控制,检查是否有防止误起动的控制措施。4.9 控制元件及操作按钮、信号灯等标志和颜色审查自检记录;操作员演示,检查控制元件与操作台按扭是否完好,并有明确标志;抽查操作按钮是否有相应的信号响应,指示灯能否按标识指示。4.10* 紧急停止按钮及按钮型式审查自检记录;检查紧急停止按钮设置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满载试验按动紧急停止按钮试验,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4.11 乘客操作电器开关审查自检记录;抽查电气设备标牌;乘客操作电器开关电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12 装饰照明审查自检记录;抽查电气设备标牌;乘客易接触部位的装饰照明电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4.13 应急照明抽查游乐设施根据运行工况是否有相应的照明和应急照明设备,测量照明照度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4.14 音响和信号装置审查自检记录;观察音响等信号装置完好有效情况。注4: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4.1至4.14条的所有内容;定期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4.2、4.3、4.4、4.5、4.8、4.9、4.10、4.11、4.13、4.14条的内容。5 乘载系统检验5.1 结构(1)抽查乘人装置结构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2)审查玻璃钢件连接的自检记录,抽查玻璃钢件与结构件连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5.2 刚性乘坐物材料审查自检记录;检查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5.3 刚性乘坐物尺寸和型式审查自检记录;测量乘坐物主要尺寸,检查刚性乘坐物型式和尺寸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5.4 尖角毛刺和危险突出物审查自检记录;抽查乘客可能触及之处是否有外露的锐边、尖角、毛刺和危险突出物等。5.5 乘客束缚装置5.5.1 安全带审查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抽查测量安全带的宽度,抽查安全带外观、固定、锁扣是否符合要求。5.5.2 安全把手抽查安全把手固定是否牢固。5.5.3 安全挡杆抽查安全挡杆是否能有效规范乘客行为、乘客不能随意打开。5.5.4* 安全压杠(1)审查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2)抽查确认安全压杠在运行中是否不能自行开锁或者不会被乘客打开;(3)抽查安全压杠锁紧装置的配置与锁紧情况,手动试验安全压杠有无影响安全的空行程;(4)抽查安全压杆与提升机构是否已设置联锁控制功能,当安全压杆没有锁紧时,提升机构是否能够开启;(5)安全压杠闭合锁紧时,抽查压杠及其锁紧装置是否有效。5.5.5* 柔性乘坐物(1)审查乘坐物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认证或型式试验报告,审查其破断强度是否不小于 12 kN;(2)审查乘坐物在使用前是否进行了负载试验;(3)审查非金属吊挂件、承载体和金属套环、卡扣等是否有合格证、产品认证或型式试验报告,审查其安全系数是否大于10;(4)审查各种与人体安全有关的非金属件均是否有寿命规定,是否要求定期更换;(5)抽查吊挂部分是否设有保险装置,保险装置连接是否正常;(6)抽查柔性乘坐物是否设有提升确认按钮,安全检查未完成前,提升机构是否能够开启。5.6 安全距离(1)审查自检记录;测量乘客运动轨迹两侧与障碍物最近处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审查自检记录;测量座席面距地面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注5: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5.1至5.6条款所有的内容;定期检验项目和要求包含5.1、5.4、5.5、5.6条款的内容。6 安全保护装置和防护措施检验6.1 一般要求(1)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2)抽查安全联锁装置、起动确认按钮、监控措施的设置及功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6.2* 制动装置(1)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2)检查提升机构是否设有两套独立的制动装置;(3)按实际运行工况、断电工况进行试验,各种工况试验分别不少于2次;检查每套制动装置是否能够独立有效动作。6.3* 限位装置(1)审查限位装置、极限位置控制装置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2)结合满载试验,检查限位装置、极限位置控制装置动作功能是否完好,试验应当不少于3次。6.4 保险措施6.4.1吊挂结构保险措施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抽查保险措施连接是否正常。6.4.2乘人装置保险措施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抽查保险措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6.5 风速计审查自检记录,检查是否设有风速计,风速计是否完好。6.6 防护罩等机械安全防护审查自检记录,结合试验(满载、偏载、空载),检查是否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装设有效的防护装置或者隔离措施。6.7 安全网或其他措施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并且现场观察,检查安全网或防坠设施(措施)是否有效。6.8 安全警示标志抽查安全警示标志装设情况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是否规范、醒目、完好。6.9 操作室审查自检记录;检查操作室是否单独设置,是否装设有视频监控设备。6.10 站台设置审查相关资料和自检记录;检查并结合运行试验观察辅助乘客上下的装置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是否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且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不会与设备发生干涉;检查站台是否设有防滑措施。6.11 安全栅栏设置审查自检记录;抽查栅栏的设置和栅栏高、间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查安全栅栏是否分别设置进出口,并且进出口处是否设有引导栅栏。6.12 装饰物审查自检记录;检查是否有未经设计校核的装饰物,抽查经过设计校核的装饰物固定完好情况。6.13 进出口6.13.1 审查相关资料与自检记录;抽查进出口阶梯纵向宽度、高度,以及进出口为斜坡时的坡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6.13.2 检查是否设有排队等候区和工作区,分区是否明确,并设有隔离装置和安全标识。 6.14 事故状态疏导乘客措施与应急救援审查相关资料、安装自检记录、使用自检记录和应急演练记录;对设备进行疏导乘客措施模拟试验,检查疏散时间是否满足法规要求。6.15 救援装备检查救援装备数量、结构型式、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外观是否破损缺失,结构有无变形、损坏,功能是否正常。6.16 防护网
  • 中西部3.6亿元气相液相等仪器采购项目开标
    2010年3月25日,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西部地区药检仪器设备配备项目”公开招标中,最终安捷伦科技以3501.6万元人民币中标90台气相色谱仪,北京超越未来以3126.6万元人民币中标80气相色谱仪 沃特世科技以7139.24万元人民币中标249台液相色谱仪,安捷伦科技以2735万元人民币中标79台液相色谱仪,北京超越未来以3407.2万元人民币中标99台液相色谱仪,戴安以260.814万元中标6台液相色谱仪 沃特世科技以2923.8万元人民币中标11台液质联用仪 捷盛依科以728.2万元人民币中标11台氨基酸分析仪。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西部地区药检所仪器设备配备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尹德淳、王巍   联系方式:010-62108164、62108161   招标项目名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西部地区药检所仪器设备配备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C09P950   定标日期:2010年3月25日   招标公告日期:2010年1月18日   开标日期:2010年3月11日   中标情况如下:   A01包-气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捷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00万元   A02包-气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80万元   A03包-气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捷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60万元   A04包-气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64.6万元   A05包-气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捷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541.6万元   A06包-气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482万元   A07包-液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374.45万元   A08包-液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捷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55万元   A09包-液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541.25万元   A10包-液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230万元   A11包-液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85.8万元   A12包-液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捷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453.4万元   A13包-红外分光光度计:   中标供应商名称: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655.4万元   A14包-红外分光光度计: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中标金额:1470.5万元   B01包-液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72万元   B02包-液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91.3万元   B03包-液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89.9万元   B04包-液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88.89万元   B05包-液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95.65万元   B06包-液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戴安(上海)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60.814万元   B07包-液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77.2万元   B08包-液相色谱仪:   因投标人不足三家,重新组织采购。   B09包-液相色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捷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26.6万元   B10包-液相色谱仪:   因投标人不足三家,重新组织采购。   B11包-液质联用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923.8万元   B12包-液质联用仪:   因投标人不足三家,重新组织采购。   B13包-液质联用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倍卓三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68.9824万元   C01包-薄层扫描仪:   因投标人不足三家,重新组织采购。   C02包-热重分析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   中标金额:1207.8万元   C03包-氨基酸分析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捷盛依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28.2万元   C04包-氨基酸分析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倍卓三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18.6万元   C05包-自动生化分析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55.2万元   C06包-气质联用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捷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0万元   C07包-气相色谱仪(顶空进样):   中标供应商名称: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90万元   A01包-A06包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杨新科、刘淑洁、王少亭、崔云龙、严苏黎、谢平、宋京都   除A01包-A06包外其他各包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戴琳、王平、顾利民、芦春艳、朱衍勇、张秋生、王梅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5日 相关新闻:中西部地区将采购3.6亿元气相液相等仪器
  • 率先全国发布!《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细则》出炉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在全国发布了《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2021年11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公告),授权省局实施甲类检验机构B1级(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核准的机构除外)、B2级、乙类检验机构、丙类检验机构和特种设备检测机构等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格核准。2021年12月8日,总局印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2021年第42号公告),明确了甲类检验机构B1级、B2级、丙类检验机构的核准要求,同时要求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参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乙类(属地公益性事业单位)检验机构的核准细则。经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该《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工作,形成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模式:一是对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要求作出相关规定,明确核准项目及人员和检验设备要求。明确了省级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类别及监督管理的检验检测机构范围。二是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电梯检测机构在任意一个设区的市首次开展检验检测前,应当向当地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以及数字化管理有关要求。三是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对省、市、县级三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证后抽查、现场检查等范围、比例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四是明确取得甲类A1级、A2级资质事业单位性质的检验机构,应当履行属地范围内特种设备保障义务,不再另行颁发乙类检验机构资质。该《细则》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细则》全文目录一 总则二 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一)一般要求(二)申请与受理(三)鉴定评审(四)审查与发证(五)延续、增项和变更三 监督管理四 附则附件A 乙类检验机构核准项目分类表附件B 乙类检验机构核准条件附录ba 乙类检验机构监督检验项目人员及检验设备要求附录bb 乙类检验机构定期检验项目人员及检验设备要求附件C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附件D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一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核准规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工作,以及在浙江省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第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过核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核准证有效期4年。二 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第四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分为甲类检验机构、乙类检验机构和丙类检验机构。甲类检验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设计文件鉴定工作,甲类检验机构按照其规模和能力分为A1级、A2级、B1级和B2级。乙类检验机构具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是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负有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职责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当地承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为属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供支持保障和技术支撑。丙类检验机构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仅能从事本单位自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包括无损检测机构、电梯检测机构和安全阀校验机构。(一)一般要求第五条 实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的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统称核准机关)。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甲类检验机构A1级、A2级和省级政府、副省级城市政府设立的甲类检验机构B1级的核准;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所在地甲类检验机构B1级(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核准的机构除外)、B2级,乙类检验机构和丙类检验机构以及特种设备检测机构的核准。甲类和丙类检验机构的核准项目和核准条件分别见《检验机构核准规则》附件B和附件D。检测机构的核准项目、条件和体系要求见总局相关检测机构核准规则。本细则对乙类检验机构的核准要求作出相关规定,乙类检验机构核准项目及核准要求见本细则附件A和附件B。第六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延续核准、增项核准、变更核准。核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和发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机构的核准应当在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中进行。第七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附件F)建立并且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开展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工作质量。(二)申请与受理第八条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格式见附件C)、《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格式见附件D),并附以下相关材料:(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在线核验时);(2)原核准证(申请延续、增项或者变更核准,并且无法在线核验时);(3)变更说明及相关见证材料(申请变更核准时)。申请单位应当对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丙类检验机构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内设机构,或者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丙类检验机构是内设机构的,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向其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丙类检验机构是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的,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其子公司共同向子公司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非控股子公司不能申请丙类检验机构。第九条 核准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对于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向申请单位出具并向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发送电子形式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受理决定书)。受理决定书应当注明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核准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十条 核准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1)依法被处以吊(撤)销核准证,未满3年提出申请的;(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3)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核准,核准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未满1年再次提出申请的;(4)其他不予受理的。第十一条 申请单位的申请被受理,在鉴定评审之前,申请单位的名称、住所、办公地址、机构类别和申请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机构类别、住所变化导致核准机关变化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三)鉴定评审第十二条 鉴定评审机构接到核准机关委托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鉴定评审日期,将鉴定评审指南、评审日期、程序和要求告知申请单位,并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因故无法按时限完成现场评审工作的,应当向核准机关报告。第十三条 申请单位在鉴定评审前,应当将申请书、质量手册、检验与检测人员注册信息提交给鉴定评审机构。安全阀校验人员在“浙江省特种设备及材料协会执业公示信息平台”办理执业公示手续。第十四条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首次会议、巡视、分组审查、情况汇总、交换意见、总结会议等,并且符合以下要求:(1)鉴定评审组应当形成评审记录;(2)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前,鉴定评审组应当将发现的问题向申请单位通报;对于需要一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双方应当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问题的整改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第十五条 鉴定评审结论和报告鉴定评审结论按照以下要求分为“符合条件”、“整改后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1)满足核准条件,鉴定评审结论为“符合条件”;(2)整改后满足核准条件,鉴定评审结论为“整改后符合条件”;(3)除本款(1)(2)项外,鉴定评审结论为“不符合条件”。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委托规定,及时出具并且向核准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工作(含整改时间)应当自受理决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第十六条 鉴定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保密原则,鉴定评审工作不得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四)审查与发证第十七条 核准机关在收到鉴定评审机构上报的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向申请单位颁发核准证(含电子核准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检验机构核准证应当注明以下内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机构名称、类别、住所、办公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核准项目,与母公司一同申请且从事检验工作的子公司、从事检验工作的分公司和事业单位设置的分支机构的名称和住所,核准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的检验场地地址,乙类检验机构承担保障义务的行政区域范围,丙类检验机构承担检验责任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称等。(五)延续、增项和变更第十八条 持证机构在核准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应当在核准证有效期届满的6个月以前(且不超过12个月)向核准机关申请延续核准,未及时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申请延续核准时书面说明理由,并且承担未及时延续核准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延续核准的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和发证按照本细则第五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持证机构在核准证的有效期内,申请增项核准(含增加核准项目、增加子公司、分公司或者事业单位增加分支机构、增加检验场地等)的,其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和发证按照本细则第五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核准证有效期不变。第二十条 在核准证有效期内,持证机构名称、住所、办公地址发生变化,应当在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核准机关申请变更核准证。核准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变更的,换发新的核准证,核准证有效期不变;不予变更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且说明理由。核准机关认为需要现场鉴定评审的,按照本细则第五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机构类别变更的,按照本细则第五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持证机构因改制、重组、搬迁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期核准的,应当在核准证有效期内届满的6个月以前向核准机关提出延期核准申请。申请时应当将改制、重组、搬迁或不可抗力的有关说明及资料同时报送。经批准后可以延期的,核准机关更换延长有效期的核准证,延长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延续时间在下一个核准周期内扣除。三 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电梯检测机构在任意一个设区的市首次开展检验检测前,应当向当地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1)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2)区域负责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检验人员清单(附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劳动合同与社保证明);(3)检验检测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产权证明与租赁合同);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告;(4)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特种设备检验、电梯检测机构在其注册地以外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时,应确保其法人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能有效覆盖,应当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满足使用和存放要求的档案室和专用仪器设备室。应当授权唯一的区域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须在本单位执业并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现场实际检验检测人员要与报备人员一致,人员与仪器设备的配备应与检验检测工作量相适应。不得将检验检测业务分包、转包或者变相分包、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检验、电梯检测机构应当实现检验信息管理系统与受检设备使用登记管理系统数据对接,检验、检测后按照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上传检验检测数据。对于其他检测工作有数据对接要求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参照上述要求执行。鼓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保存现场检验、检测过程的影像资料,或采用其他信息化手段对检验、检测过程进行记录。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开放使用登记管理系统数据接收端口,接收提出申请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数据上传。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市、县(市、区)三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双随机+重点监管”的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检验(气瓶检验机构除外)、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每年抽查数量不少于持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25%,4年中应当对每个持证机构检查1次。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气瓶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每年抽查数量不少于辖区持证总数的25%,4年中应当对每个持证机构检查1次;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每年检查检验、检测现场各不少于3个,对本行政区内开展电梯检测工作的机构每年开展检测工作质量抽查不少于1次。县(市、区)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投诉、举报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每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记录,并由参加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第二十七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四 附则第二十八条 乙类检验机构的保障义务:(1)在限定的区域内履行特种设备保障检验职能;(2)按照属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要求,承担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其他保障性工作;(3)执行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政策要求。第二十九条 浙江省取得甲类A1级、A2级资质事业单位性质的检验机构,应当履行属地范围内特种设备保障义务,不再另行颁发乙类检验机构资质。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从事自身承担的特种设备检验工作中的无损检测的,不需要取得相应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资质,但是应当具有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无损检测设备和无损检测人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不得从事其监督检验设备生产环节中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第三十一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与特种设备制造单位或特种设备制造单位母公司有股权关系的,不得申请相应的制造监督检验项目。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不能同时被核准为甲类检验机构和丙类检验机构。第三十三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定期检验应当在核准的检验场地内进行。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按调整后的规定对照执行。附件A乙类检验机构核准项目分类表附件B乙类检验机构核准条件参照《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本省乙类检验机构核准细则。B1 基本条件B1.1 法律地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B1.2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总值(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检验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B1.3 人员B1.3.1 关键岗位人员(1)技术负责人,熟悉特种设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和检验业务,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相关项目的检验师资格不少于8年;(2)质量负责人,熟悉质量管理工作,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相关项目的检验师资格不少于4年;(3)责任师,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检验业务,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资格不少于4年。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责任师。B1.3.2 检验与检测人员申请乙类检验机构的申请单位,全职持有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应当不少于60名,其中检验人员不少于48名,检验人员中检验师不少于20名。各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人员条件要求见本细则附录ba、附录bb。B1.3.3 人员管理(1)为聘用的检验与检测人员在“全国特种设备检验与检测人员执业公示与查询系统”办理执业公示手续,其执业单位为申请单位;(2)使用持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与检测人员从事相应的检验与检测工作;(3)有计划地开展检验与检测人员的安全、诚信、技术和质量管理培训,持续保持检验与检测人员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4)建立健全检验与检测人员执业和技术档案。B1.3.4 人员培训检验与检测人员应当接受过不少于24学时/年的技术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其中,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部审核人员和其他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当熟悉质量管理,接受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专门培训不少于16学时/年。B1.4 办公场所具有与承担的检验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并且有满足使用和存放要求的档案室和专用仪器设备室。B1.5 检验设备和场地申请乙类检验机构的申请单位,其检验设备应当满足本细则附录ba、附录bb的规定。其中,申请BD(Ⅴ)的,每个检验场地和设施(指提供能源、照明、环保、消防、预处理、后处理、吊装、运输等功能的设备)均应当满足检验工作需要,检验场地面积不小于1500㎡;应当有污水处理措施。检验仪器应当是申请单位自有产权。B1.6 质量管理体系按照《检验机构核准规则》附件F的要求建立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B1.7 法规标准配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应当有正式版本。B1.8 信息化管理系统(1)建立检验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根据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特种设备检验数据、信息;(2)使用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对质量管理和检验信息进行收集和管理时,应当确保信息收集的及时、齐全、准确、安全和可追溯性;(3)检验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员应当得到授权并且有效控制。B1.9 检验能力和业绩(1)申请延续核准的,在上一核准周期内,应当有相应检验项目的检验业绩;(2)鉴定评审机构应当采取报告评价、跟踪检验过程或者采信能力验证结果等方式对申请单位相关检验能力进行审查。B1.10 资料保存应当保存检验方案、检验原始记录(信息)、检验报告等资料,保存期限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且不少于6年。B1.11 外委除无损检测外不得将检验工作外委。无损检测的受委托方应当取得相应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资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对外委的检测结果负责。附录ba乙类检验机构监督检验项目人员及检验设备要求注1:承压类基本配置包括测厚仪4台、光谱仪l台、视频内窥镜l台、便携式硬度计l台、便携式金相仪(具有数码图像处理功能)1台、射线探伤装置2台、数字式超声探伤仪2台、磁粉检测仪4台,以及满足检验检测及防护要求的观片灯、标准试块、对比试块、报警设备、黑度计等。注2:机电类基本配置中Ⅰ类检验设备包括数字万用表、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量仪、转速表或者速度检测仪、便携式激光测距仪、噪声检测仪、测厚仪等;Ⅱ类检验设备包括经纬仪、水准仪、钢丝绳探伤仪、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便携式磁粉探伤仪等。附录bb乙类检验机构定期检验项目人员及检验设备要求附件C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申请机构:机构类别:申请日期:申请类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共 页 第 页填写有关说明:1. 封面的机构类别,填写甲类检验机构B1级、甲类检验机构B2级、乙类检验机构、丙类检验机构。2. 封面的申请类别:填写首次核准、延续核准、增项核准或者变更核准。3. 当申请单位是丙类检验机构时,其“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部分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有关信息。4. 丙类检验机构检验实体,其“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中的“类型”填写内设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名称、地址”,填写承担特种设备检验任务的内设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名称和地址(住所)。5. 当申请单位是丙类检验机构时,其“三、申请单位承诺”部分签字的法定代表人、由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公章。6. “四、子公司、分公司或者事业单位设置的分支机构”中的子公司、分公司,仅指从事特种设备检验业务的子公司和分公司。7. 当申请单位是乙类检验机构时,应当在该申请书“十二、其他”部分由当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明其承担保障义务的行政区域范围。当申请单位是丙类检验机构时,应当在该申请书“十二、其他”部分逐一列出丙类检验机构承担检验责任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称。附件D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申请单位:机构类别注1:申请类别注2:申请日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共 页 第 页注1:机构类别:填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电梯检测机构、安全阀校验机构。注2:申请类别:填写首次核准、延续核准、增项核准、变更核准。
  • 谱育科技 | 助力半导体工厂特种气体安全运行
    半导体产业是支撑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它包含了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发光二极管以及光伏、光纤等多个细分领域。在目前半导体工厂的制造过程中,要用到约50种不同种类的特殊气体,其中不乏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如何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气体使用安全,一直是企业厂务系统关注的焦点。特种气体分类半导体制造业所使用的特种气体主要可分为四个大类。易燃气体易燃气体,是指在标准压力下,在与空气的混合物中按体积占13%或更少时可点燃的气体或与空气混合,不论燃烧下限值如何,可燃范围至少为12个百分点的气体。如甲烷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约为5%至15%。属于易燃气体有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等。毒性气体半导体制造行业中使用的很多气体是对人体有害有毒的。其中以砷化氢、乙硼烷、三氢化磷等气体的毒性最大。这些气体在工作环境中的允许浓度极微,因此在储存、输送以及使用的过程中都要求特别的小心。一般都应该采取特定的技术措施来控制使用这些气体。全氟丁二烯、八氟环戊烯、三氟化氮、氟甲烷、氯化氢、氟化氢、六氟化钨等都属于毒性气体。惰性气体惰性气体本身一般不会直接对人体产生伤害,在气体传输过程中,相对于安全上的要求不如以上气体严格。但惰性气体具有窒息特性,在密闭空间若发生泄漏会使人窒息而造成工伤事故,属于这类的气体有四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氧化性气体这类气体有较强的氧化性,一般同时具有其他特性,如毒性或腐蚀性等。属于这类的气体有三氟化氯、氯气等。
  • 2022年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关于2022年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检协[2022]考字第02号各有关单位及人员:我协会高度重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工作,在总局特种设备局的关注与指导下,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与要求,为保障应试人员的健康安全,做好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经研究,考试工作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考试安排鉴于目前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对拟参加考试的人员先开通考试预约,待疫情防控形势允许,且各考点考试条件具备时,将按附件1所列考试项目顺序提前30天发布具体考试通知。二、关于考试预约截止时间附件1所列各考试项目的考试预约截止日期统一为2022年7月15日,请相关应试人员(含补考)务必在考试预约截止日期之前提交考试预约申请,避免错过考试安排。对于2021年已完成考试预约、但因受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相关考试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含补考),无需重新履行考试预约手续,将与2022年新申请人员统一安排考试。目前新修定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即将颁布,因涉及发证机关调整和新旧考规过渡,暂不开通检验员资格取证考试预约报名(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客运索道检验员和型式试验检验员除外)。三、关于无损检测人员考试换证工作安排2021年未参加考试换证或者考试换证不合格的,以及因证书过期不超过1年但按规定需进行考试换证的人员,需按要求履行考试预约报名手续,与新取证人员通过考试换证方式进行换证。四、其它事项考试预约、资料提交等事项,请参照《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相关事项说明》(附件2),按规定程序与要求予以办理。我协会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在确保应试人员健康安全的情况下,努力开展考试工作,满足社会需要。五、联系方式无损检测Ⅲ级:010-59068812、010-59068815无损检测Ⅱ级(非常规):010-59068875承压类检验师:010-59068834机电类检验师:010-59068826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型式试验检验员:010-59068816感谢对我协会考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附件1:《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项目时序安排》备注:1、各项目相关考试通知的发布日期通常为距考试日期30天前。未预约者将不能参加相关考试。对于2021年已完成考试预约、但因受疫情影响未安排考试的人员(含补考),无需重新履行考试预约手续,将与2022年新申请人员统一安排考试。2、对于多期举办的考试项目,将根据考试预约人数,按考试预约先后顺序逐期进行安排,应试人员不能自主选择考试期次。3、各项目安排,将视全国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表中的“计划考试时间”仅供参考,具体考试日期、地点以本项目考试通知发布的考试日期、地点为准。4、对于特种设备各类“检验员”资格取证考试项目,鉴于新版《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即将颁布,其人员许可工作涉及发证机关调整和新旧考规过渡,暂不开通各类检验员资格取证考试预约报名(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客运索道检验员和型式试验检验员除外)。我协会将根据发证机关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发布相关文件通知。附件2:《关于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相关事项说明》 一、资格许可流程与说明(一)资格许可流程(二)资格许可申请的提交与受理以下人员:1. 2022年拟申请由总局实施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取证的人员;2. 持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证书(RT、UT、MT、PT项目Ⅰ级和Ⅱ级人员除外)应于2022年考试换证的人员;3. 持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证书(RT、UT、MT、PT项目Ⅰ级和Ⅱ级人员除外)应于2022年免考换证的人员。以上人员相应许可项目的申请应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许可平台上进行(点击登录),相关人员应据实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包括学历与专业背景),提交许可申请。申请受理通过后再履行我协会考试预约程序(对于免考换证人员,申请受理后直接换发对应许可项目的资格证书)。(三)考试预约许可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应按照我协会(即总局委托的考试机构)公布的《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项目时序安排》,于报考项目预约截止日期前登录我协会官方网站(www.casei.org.cn)进行考试预约,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在首页点击《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登录。2. 登录后选择“我的考试管理-考试计划查看”进行报考项目的考试预约。3. 考试预约提交后,我协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即完成考试预约手续;若申请状态显示“审核未通过”,则须按未通过原因重新进行资料提交。(四)考试结果查询 考试结束的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询考试结果。(五)纸质证书获取为确保证书获取的安全性和时效性,凡通过考试并经许可审批获取相应资格者,其纸质证书将采用快递形式、邮费到付的方式发出,其邮寄状态可在系统中查询。二、相关重点关注事项:(一)资料提交与审核 申请人在考试预约时所提交的资料,必须与许可申请填报的信息相一致。包括学历证书(特别是专业名称信息)、职称证书、低级别资格证书等,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学历验证 申请人须在考试预约前对许可申请填报的大专(含)以上学历进行验证(学历验证说明),验证通过后,申请人进行考试预约时,无需再行提交学历见证材料。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学历验证的申请人,应在考试预约时提交相关学历见证材料,且须携带相应见证材料原件至考试现场进行再次核验。(三)现场核验1. 在考试预约过程中未进行学历验证的申请人,须携带“学历证书”原件至考试现场进行核验。2. 对于预约各类检验师考试项目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未能提供证明文件的,须携带“职称证书”原件至考试现场进行核验。(四)预约时效申请人应在考试时序安排中各项目“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前提交预约申请,预约当年有效。超过“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则不能预约本年度相应考试。对于年度统考的考试项目,申请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考试活动,则本年度考试预约失效。对于年度逐期举办的考试项目,在我协会公布包含应试人员名单的考试活动期次相关文件后,名单内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已安排期次考试的,则当年度不再安排本项目其他期次的考试。对于符合补考条件的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试预约并参加相应项目考试。已预约成功但未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行政许可受理时限的规定,将有可能失去补考机会;当年度参加考试未通过者,次年须参加补考活动,否则将失去补考机会。申请人应根据本人工作安排及具体情况慎重预约考试。已预约成功并由我协会安排相应考试的申请人,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以致造成公共资源无效使用的,计入诚信记录。(五)考试地点 系统中申请人“所在省份”选择确定后不可更改,对于多地举办的全国统考项目,我协会将按照申请人所在省份就近安排考试地点。(六)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打印一般在每个项目正式考试日期前10天左右,无《准考证》不能参加该项目的考试。三、若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者,可根据咨询内容和报考类别,按照如下方式与我协会秘书处进行联系:1. 无损检测Ⅲ级人员:联系电话:010-59068815;电子邮箱:youxia@casei.org.cn联系电话:010-59068812;电子邮箱:sunwei@casei.org.cn2. 无损检测Ⅱ级(非常规)人员:联系电话:010-59068875;电子邮箱:zhujing@casei.org.cn3. 各类检验师、检验员(仅限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型式试验检验员):(1)承压类检验师联系电话:010-59068834;电子邮箱:fuyu@casei.org.cn(2)机电类检验师联系电话:010-59068826;电子邮箱:hanyq@casei.org.cn(3)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型式试验检验员联系电话:010-59068816;电子邮箱:wangyb@casei.org.cn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2022年6月23日
  • 牛津仪器金属分析论坛-石化暨特种装备专场在成都举办
    仪器信息网讯 2014年8月21日,牛津仪器金属分析论坛· 石化暨特种装备专场在成都总府皇冠假日酒店隆重举办,200余位来自石化及特种装备行业的专家、用户出席了活动 仪器信息网作为特邀媒体参加了此次论坛。 会议现场   随着国内金属行业的蓬勃发展,为了促进行业内分析测试人员的交流,自2012年7月至今,牛津仪器先后在济南、北京、成都、厦门、广州、上海等地成功举办了一系列金属分析论坛活动,此次在成都开设的石化暨特种装备专场是第十一站。 牛津仪器工业分析部全球服务及台式X荧光光谱仪总经理 NEUHAUSEN Olaf   会议开始,先由牛津仪器工业分析部全球服务及台式X荧光光谱仪总经理NEUHAUSEN Olaf介绍了牛津仪器全球的概况和中国的业务情况,并指出中国的业务份额在不断增长 同时也越来越受到集团公司的重视。同时牛津仪器也非常重视客户的服务体验,面对不断增加的保有量,牛津仪器正积极地与本地经销商配合,提供400免费服务电话,安排更多的服务人员,做到及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和支持。 成都奥太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珂   本次论坛的合办方 -成都奥太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珂介绍说,成都奥太目前已是牛津仪器多个工业系列产品的川渝总代理,如直读光谱仪、手持式和台式X荧光光谱仪、测厚仪等。为了更好地为本地客户服务,2013年,成都奥太在成都建立了牛津仪器4S服务中心,以便更好地借助牛津仪器的品牌和奥太的本地优势推广牛津仪器的产品和品牌,此次合办论坛更是双方合作的升华。 四川理化分析协会成都分会所长申卫东上台致辞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副总工杨虎 川庆石油油建公司焊培中心质量部长何伟 复旦大学材料科学系教授杨振国 四川峨眉标准件厂刘期东   作为特邀嘉宾,四川省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副总工杨虎、川庆石油油建公司焊培中心质量部长何伟、复旦大学材料科学系教授杨振国、四川峨眉标准件厂刘期东等人结合各自的工作经验或科研成果,分别给与会者带来了精彩的报告。   专家报告之后,牛津仪器应用专家详细介绍了牛津仪器直读光谱仪、手持式X荧光光谱仪及最新产品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mPulse在石化行业设备检测和维护中的应用,以及在特种装备制造中的金属材料分析应用全程解决方案。 仪器演示环节   此外,在会场的几款产品吸引了众多客户的关注。例如最新推出的世界上最快速的金属分析仪mPulse(图一),mPulse 利用了激光诱导击穿光谱(LIBS)技术,采用无损分析技术检测包括钢屑和颗粒在内的大大小小样品。另外mPulse可以几秒内显示具体数值;且使用之前基本无需样品制备,非常快速方便。   同时展出的全球首款真正意义上的便携式直读光谱仪PMI-MASTER Smart(第二),PMI-MASTER Smart由于重量轻(仅15 kg)且尺寸小,非常便于携带,分析测量不受场地限制,在难以触及的地方也能实现金属分析。尽管它体积小巧结构紧凑,它能提供极佳的分析性能。其还具备牛津仪器专利光学系统,确保即使在移动和温度变化的环境下也能提供稳定的分析结果。   其他展品还有可用于检测油品中硫的能量色散型 X 射线荧光光谱仪X-Supreme 8000,以及可快速精准分析表面元素含量的X-ME T7000系列等。   在互动环节,专业工程师现场对仪器进行了演示,面对面向客户解答了仪器操作和软件设置中的相关问题。   本次论坛已是牛津仪器的系列金属分析论坛的第11站,很多行业客户慕名而至,因到场人数远远多于预期,现场为客户增加了很多座椅挤满了过道。由此可以看出,目前工业客户极其渴望业内相关知识的交流,同时也体现了牛津仪器和&ldquo 金属分析论坛&rdquo 品牌在中国的金属行业正在被广泛认可。仪器信息网也将持续为您带来最新的报道。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please contact: China.info@oxinst.com   关于牛津仪器   牛津仪器公司1959年创建于英国牛津,是英国伦敦证交所的上市公司,生产分析仪器、半导体设备、超导磁体、超低温设备等高技术产品。在五十多年的高速发展过程中,牛津仪器公司凭借自身的科研优势,以超前的技术、出色的管理和独树一帜的产品和服务为全球的科技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牛津仪器现已成为世界著名的科学仪器领域的跨国集团公司,拥有分布于英国、美国、芬兰、德国和中国的十几个工厂、数十个分公司和办事处分,业务遍及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   牛津仪器公司始终关注和支持着中国的发展,其产品于40年前就进入了中国市场,与中国的科研、教育和工业界的合作卓有成效。牛津仪器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成都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在上海有生产、研发和全国售后服务中心 ,为广大中国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 南京麒麟参展第八届中国国际有色及特种铸造展览会
    南京麒麟分析仪器集团今天参展第八届中国国际有色及特种铸造展览会 第八届中国国际有色及特种铸造展览会2011年4月12日-2011年4月14日 开幕日期:2011年4月12日 闭幕日期:2011年4月14日 报名日期:2011年3月1日- 2011年4月1日 展会地址:江苏南京 展会场馆:南京国际博览中心 展会详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00号 展会范围:各种材质铸件及零部件、总成、铸造装备、铸造原辅材料、铸件深加工设备等。 主办单位:中国铸造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丨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等 协办单位:江苏省铸造协会丨浙江省铸造协会丨安徽省铸造协会 展 第八届中国国际有色及特种铸造展览会自1998年开始,由中国铸造协会主办的“中国国际有色及特种铸造展览会” 已成功举办了七届。该展览会立足华东,面向全国,是亚洲知名的国际有色及特种铸造展览会。 参展范围   一、各种材质铸件及零部件、总成   应用于汽车、机床、风电、船舶、通用机械、农用机械、工程机械、能源电力、轨道交通、电子信息及通信、石油化工管道泵阀等领域的各种铸件产品、零部件产品、总成(包括:各类汽车、摩托车用铸件、铸阀门、轧辊、铸铁管、钢锭模、艺术铸件、耐磨铸件、发动机系统、变速箱、排气系统、车桥、转向、制动悬挂系统、车身及附件、各种内燃机零部件等)。   二、铸造装备   精密铸造、实型铸造、压力铸造、低压铸造、金属型铸造、消失模铸造、连续铸造、离心铸造、真空吸铸等各类有色铸造装备(包括各种冷室、热室压铸机、镁合金压铸机、低压铸造机、铝合金熔炼炉、铸造模具、各类造型制芯设备、砂处理设备、铸件清理设备、除尘环保设备、时效处理设备、型芯烘干设备等,以及型砂在线检测设备等各类检测、分析、测试、控制仪器)。   三、铸造原辅材料   铝、铜、锌等有色金属材料、生铁、废钢、精炼剂、除渣剂、原砂、覆膜砂、铬铁矿砂、宝珠砂、铸造用树脂、铸造用焦、涂料、脱模剂、钢丸、固化剂、膨润土、耐火材料等。   四、铸件深加工设备   加工中心、数控机床、三坐标测量仪、高低温冲击试验箱、无损探伤设备、车床、刀具、量具、机械手等机械加工和检查设备(工具)、热处理设备、浸渗设备、焊接设备、表面处理设备等。   五、其他   与有色合金及特种铸造工艺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科技成果、专业技术期刊、网站等。 南京麒麟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345.50万元采购X射线衍射仪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X射线衍射仪 开标时间: null 采购金额: 345.50万元 采购单位: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联系人: 赵先生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伟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经典病房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2021-08-23 招标文件: 附件1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经典病房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经典病房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1年9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0632-2111HW2L1800 项目名称: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经典病房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45.5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采购共3包,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要求简述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微波治疗仪 1 台 工作频率:915MHz±4MHz 134.7 生物反馈神经功能重建治疗系统(盆底) 1 台 系统噪音:≤1uV 神经和肌肉刺激理疗仪(吞咽) 1 台 双通道输出,每通道可独立设置治疗参数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眼底筛查系统 1 套 工作方式:免散瞳照相 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 2 台 流量设置范围:2~80L/Min 电动吸痰器 1 台输入功率:≤150VA 2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2 台 试剂位数量:≥20个 119.8 肌电图与诱发电位仪 1 台 通道数:≥4通道 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1 台 采样容积:4-20mm连续可调 彩色多普勒便携式超声诊断仪 1 台 二维灰阶模式 动脉硬化检测仪 1 台 可显示心电图和心音图及四肢脉搏波波形图 3 病人监护仪 20 台 屏幕:≥1.4英寸OLED彩色显示屏 91 中央监护仪系统 1 台 支持≥20英吋液晶屏显示,宽屏和普屏均可以支持 24小时动态血压记录仪 10 台 测量方法:示波法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8月3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5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13号 联系人:赵先生、李先生 联系方式:0351-2150732、0351-215086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联系方式:0351-7882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郝轶、董琳 联系方式:0351-7882992 附件信息: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X射线衍射仪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345.50万元 采购单位: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经典病房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8-23 招标文件: 附件1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经典病房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经典病房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1年9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0632-2111HW2L1800 项目名称: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经典病房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45.5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采购共3包,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要求简述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微波治疗仪 1 台 工作频率:915MHz±4MHz 134.7 生物反馈神经功能重建治疗系统(盆底) 1 台 系统噪音:≤1uV 神经和肌肉刺激理疗仪(吞咽) 1 台 双通道输出,每通道可独立设置治疗参数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眼底筛查系统 1 套 工作方式:免散瞳照相 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 2 台 流量设置范围:2~80L/Min 电动吸痰器 1 台 输入功率:≤150VA 2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2 台 试剂位数量:≥20个 119.8 肌电图与诱发电位仪 1 台 通道数:≥4通道 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1 台 采样容积:4-20mm连续可调 彩色多普勒便携式超声诊断仪 1 台 二维灰阶模式 动脉硬化检测仪 1 台 可显示心电图和心音图及四肢脉搏波波形图 3 病人监护仪 20 台 屏幕:≥1.4英寸OLED彩色显示屏 91 中央监护仪系统 1 台 支持≥20英吋液晶屏显示,宽屏和普屏均可以支持 24小时动态血压记录仪 10 台 测量方法:示波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8月3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5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13号 联系人:赵先生、李先生 联系方式:0351-2150732、0351-215086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联系方式:0351-7882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郝轶、董琳 联系方式:0351-788299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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