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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纤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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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起享奥运】食品分类判定方法

    [font=宋体, SimSun][b][size=20px][color=#3f3f3f]食品分类判定方法[/color][/size][/b][/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b]1.通过产品标准中定义判定[/b][/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可以借鉴一些产品标准,通过搜索关键词来查寻,比如分类、术语、通则等。如《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T 15091-1994)、《水产品加工术语》(GB/T 36193-2018)、《调味品分类》(GB/T 20903-2007)、《糕点分类》(GB/T 30645-2014)、《大豆食品分类》(SB/T 10687-2012)等,在标准中有食品的分类、定义及适用范围。[/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b]2.通过产品原料、工艺判定[/b][/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食品分类除了以相应标准中的产品名称来定义判断外,还可以结合主要原料及工艺等属性判断。比如说GB 2760中的食品分类大部分是按照食品主原料为基础并结合加工工艺进行分类,因此,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中的一些产品类别需要根据食品的主要原料在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查找。举例如下:[/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产品执行标准为SB/T 10379速冻调制食品,产品类别为菜肴制品(熟制品),以下两个产品的生产许可分类都可以为1102速冻调制食品,但是在套用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的时候,则应根据产品的原料、工艺来进行判定:[/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A(水煮肉片):配料表:猪肉(≥40%)、水、豆芽、XX、XX、香辣酱、XX、XX…[/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B(雪菜肉丝):配料表:腌渍雪菜(≥80%)、食用盐、水、XX、XX、猪肉、XX、XX…[/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这两个产品虽然产品类别相同又都是熟制品,但是原料不同,在使用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时要考虑产品的原料、工艺等因素来进行判定,A产品主料为猪肉,符合GB 2760分类系统中08.03熟肉制品的定义以鲜(冻)畜禽肉(包括内脏)为主要原料,加入盐、酱油等调味品,经熟制工艺制成的肉制品,细分小类应属于08.03.09其他肉制品;B产品主料为雪菜,符合GB 2760分类系统中04.02.02加工蔬菜的定义包括除去皮、预切和表面处理以外的所有其他加工方式的蔬菜,细分小类应属于04.02.02.08其他加工蔬菜。准确判定产品的分类,才能合规的使用添加剂。[/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b]3.结合食用方法判定[/b][/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有的时候根据产品的原料及工艺不能准确的判定出产品的类别,这时我们可以综合考虑产品的食用方式,比如说“薄荷叶”,以浸泡或煮的方式来食用时属于代用茶;直接食用时一般属于香辛料。在申请生产许可时,薄荷叶做代用茶时申请1404代用茶的生产许可类别,用做香辛料时申请0305调味料的生产许可类别。[/color][/size][/font]

  • 【食品法规三】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检验结果判定

    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检验结果判定(卫生部2004第11号公告)【发布单位】卫生部【发布文号】卫生部2004第11号公告【发布日期】 2004-06-01【生效日期】 2004-06-01【效力】【备注】近期,我部多次接到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使用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请示。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检验结果判定,现公告如下:  一、食品及食品原料中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执行。  二、在检验和判定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指标时,应结合配料表各成份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和使用量综合判定。  二00四年六月一日

  • 【转帖】食品安全法筑五道新防线 全程划定政府监管职责

    食品安全法筑五道新防线 全程划定政府监管职责2009年03月01日05:57 [我来说两句(5)] [字号:大 中 小]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三鹿事件”集中暴露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弊端。 王浩然 资料   食品安全法构筑五道新防线(图)  7次  食品安全法的制定,经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全国人大对法律7次逐条审议,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1万余条意见。  291条  我国现行食品卫生法制定于1995年,其中仅规定了291条食品农药残留指标,而国际食品法典则规定了2439条农药残留标准。  1800多种  目前我国有1800多种食品添加剂。  10倍  食品安全法明显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现行的最高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提高为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   50万  现在全国食品企业大约有50万家,规模以上的企业有2.6万家,他们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72%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记者周婷玉、万一、吴晶)在“三鹿事件”发生近半年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8日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高票通过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  食品安全法的制定,经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全国人大对法律7次逐条审议,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1万余条意见。其颁布与实施,能否弥补现有的监管漏洞?又将如何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与原来的食品卫生法相比,有哪些制度创新和突破?  针对这些社会广泛关心的问题,有关专家解读了食品安全法在监管体制、风险监测等方面设立的五道“新防线”。  “三鹿”暴监管体制弊端:  全程划定政府监管职责  从“田头”到“餐桌”,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有“重兵把守”:农业、质监、工商、卫生……  然而在实践中,分段监管体制问题日益显现:部门间责任不清,有利就抢着管,无利就让着管,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并存。同时部门间内耗严重,问题出现后相互推诿扯皮容易导致失去最佳监管时机。  “三鹿事件”可谓是这一监管体制弊端的集中暴露:奶源收购运输环节无人监管;在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后,相关部门之间没有信息互通……  经多方研究,食品安全法对现行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这一委员会是一个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旨在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消弭监管空隙。此外,食品安全法还加强了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指出,监管体制调整后,各部门要担负起各自的职责,这样才有可能做到环环相扣、无缝衔接,才能串起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监管部门不能总慢一拍:  须主动检测有害因素  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到苏丹红、福寿螺、多宝鱼,再到“三鹿事件”,回顾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所有事件都是先被消费者或媒体披露出来,监管部门则总是慢一拍,这导致出现问题后,消费者常常因听不到权威声音而无所适从。  为此,食品安全法中明确“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处长黄薇说,这一条款意味着相关部门应将食品的风险监管关口提前,主动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进行检测,防止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这也是获得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此基础上,食品安全法还对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做了规定,要求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专家组成的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安全标准老、少、多、乱:  制定统一食品国标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  一方面,我国的标准太老太少,未与国际接轨。我国现行食品卫生法制定于1995年,其中仅规定了291条食品农药残留指标,而国际食品法典则规定了2439条农药残留标准。  另一方面,我国食品标准又太多太乱,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各标准间重复交叉、层次不清。  从苏丹红到孔雀石绿,从夺命果冻到可能致癌的PVC保鲜膜……标准的陈旧与缺失让食品安全的防线一次次失守。为此,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随着技术发展,新食品不断增多,食品标准的升级、更新迫在眉睫。据悉,卫生部已将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有毒有害污染物、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列为近期的优先领域。今年还要完成国家乳品质量安全标准修订。  社会“谈添加剂色变”:  除了“安全”还须“必要”  生猪饲料添加“瘦肉精”、敌敌畏泡火腿、牛奶里加三聚氰胺……近年的食品安全事故基本都是生产者为美化食品、降低成本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所致,但添加剂却因此背上骂名。  同时,食品添加剂本身在使用中也存在监管不力、滥用突出等问题,导致社会上“谈添加剂色变”。  目前我国有1800多种食品添加剂。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说:“如果没有食品添加剂,超市里的食品货架基本上就空了。食品添加剂应用如此广泛,对其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为此,食品安全法强调,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黄薇说,按照这一法律条款,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目录以外的物质,哪怕是对人体无害,也是违法行为。这为“蒙牛”特仑苏事件作了注解。  此前的“面粉处理剂过氧化苯甲酰”风波也曾引起社会关注。粮食部门提出生产工艺改进,面粉加工可不用这一处理剂,要求将其从食品添加剂目录中删除,然而食品卫生专家认为,不能证明对人体有害就将其从目录中拿掉是违背科学的做法。  针对这一矛盾,食品安全法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强调了“技术上确有必要”。黄薇说:“技术必要性是指添加的物质是生产食品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就可能对食品质量造成影响。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仅仅是美化食品的添加剂就可以取消。”  “重典”治“乱相”  罚款翻倍严惩失职渎职  明知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不是食品添加剂,但是不法分子仍然将其掺入牛奶以牟利——“三鹿事件”惨痛教训敲响的警钟,振聋发聩。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规范和要求,但是如果生产者没有良心和道德,再多的规范也枉然。食品安全法特别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该法还确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不安全食品召回等一系列制度。  食品安全法还明显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现行的最高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提高为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  与此同时,食品安全法还对监管部门和认证机构人员失职、渎职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的处分;对县级以上各监管部门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主要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 你一定没吃过的新(qi)鲜(guai)食品

    你一定没吃过的新(qi)鲜(guai)食品

    近期版友(逆天一棍、sunlitong03、雾非雾、zhangmeixiu等)发布了多种新奇食物引人垂涎,在这总结一下,吃货们一次看个够吧。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3/201503311019_540174_2648817_3.jpg据《日本海新闻》报道,日本鸟取市一食品商家继开发出粉色咖喱后,近日推出了新产品“粉色酱油”。这款酱油用大豆制作,配以鸟取县出产的红甜菜调色,颜色呈粉红色且充满光泽,乍看上去像是一瓶指甲油。鸟取县知事平井伸治品尝了沾有粉色酱油的刺身后称:“没错,这是酱油的味道。”该公司社长表示,希望粉色酱油能够丰富人们的餐桌。中餐是不太适合,可能西餐会好点。中餐里酱油的作用主要是调色,如果把中国菜调成这个颜色,看着感觉不太舒服。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3/201503311019_540175_26488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3/201503311020_540177_2648817_3.jpg世界上最小的西瓜产于南美洲,学名“佩普基诺”,是一种营养价值很高的高档水果,外表与普通西瓜无异,3厘米长、直径2厘米,外皮柔滑细嫩,内瓤为青绿色,口感如黄瓜般清脆爽口,可以直接食用。这种小西瓜因拥有大量生物活性酶,能够对抗衰老,对延年益寿有显着功效。佩普基诺果实可食用,可直接吃,西瓜籽也可食用,这种西瓜果实味道鲜美,有一种类似香蕉、酸橙的香味。“佩普基诺”一般只能在高档的餐厅才能见到它,主要以沙拉为主。这种迷你西瓜从沙拉到甜品,吃法多种多样:可作为零食或开胃食品直接食用,也可配上简单的夏季沙拉作为家常菜食用,还可制成西瓜小炒,或是取其果汁制成冰糕解暑,如若配上黑巧克力则口味更佳。中国现身的小西瓜是从德国引进的最新品种,目前在成都、杭州、上海等地实验培育。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3/201503311021_540179_2648817_3.jpg牡丹为国花,可是牡丹籽油呢,有多少人了解?据分析测试得到,牡丹籽油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适合人体营养的油品。是所有食用油总营养价值最高,成分机构最合理的。含有丰富的多不饱和脂肪酸,其营养价值远远超过被称为“人类健康之油”的橄榄油,亚麻酸含量是橄榄油的200多倍。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3/201503311021_540180_2648817_3.jpg黑花生,也被称作富硒黑花生,黑粒花生,晴仁谷花生。黑花生是内含钙、钾、铜、锌、铁、硒、锰和8种维生素及19种人体所需的氨基酸等营养成分,还富含硒、铁、锌等微量元素和黑色素的新品种。黑花生与红花生相比,粗蛋白质含量高5%,精氨酸含量高23.9%,钾含量高l9%,锌含量高48%,硒含量高101%。黑花生含量较高的10种氨基酸效用分析:黑花生富含18种氨基酸,氨基酸总量为27.57%,仅次于黑大豆,必需氨基酸比例占22.90%。据医疗部门做理疗实验,黑粒花生具有延年益寿,益智养发,抗衰老,抗癌细胞扩散增生等疗效。还具有降压、减缓支气管炎的神奇药用价值。医学专家推荐,每天生食9粒(分3次吃)黑花生果仁,能使白发变黑,血压正常及预防因缺少人体需微量元素而造成的多种病症。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3/201503311022_540181_2648817_3.jpg国家卫计委,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允许金箔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产品仅为白酒,最大使用量为每公斤0.02克。在生产工艺上,将纯度为99.99%纯金以物理方式将其汽化,使其均匀分散成小分子,再将这些小金分子重新堆栈排列以精准控制分子磊晶堆栈的方式形成食品添加剂金箔。事实上,金作为正常的食品添加剂,在国际上已有应用。在美国、欧盟等,金属金常用于一些糖果、巧克力的涂层。而在东南亚一些国家,吃金甚为流行,例如日本一些地方的特产就是金箔和金箔食品,类似金箔咖啡、冰淇淋、金箔糖和一种凉饼,日本的金箔清酒更是世界闻名。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3/201503311022_540182_2648817_3.jpg朝鲜的矿泉水登陆青岛,走的是高端路线,售价10元。具销售商反应,朝鲜是最大的卖点,购买者都认为朝鲜由于经济落后,因此环境污染不是很严重,矿泉水相对来说比国内的安全。销售现场,朝鲜的矿泉水品牌与法国、比利时等国家生产的矿泉水放在同一货架上。看来矿泉水的认可已经两级化了,要么是发达国家,产品质量监控健全;要么是贫穷国家,经济欠发达,人们还没有来得及污染环境。

  • 我们该如何看待没有判定依据的食品问题

    明胶在食品领域应用非常广泛,软糖、蛋黄派、速冻汤圆均用到明胶。几乎所有需要增稠的食品,都会看到它的身影。尽管食用明胶本身没有违规之处,但一些消费者总是难免有“心理障碍”。  近日,记者在南京市场上随机选择了三种食品,好丽友蛋黄派(注心蛋黄派)、龙凤汤圆(鲜肉)和徐福记熊博士橡皮糖(莓果口味),委托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进行铬含量的检测。在拿到了检测结果之后,记者却犯了难,在食品安全专家的帮助下,对照了目前国家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发现无法找到铬是否超标的答案。暴露的种种食品安全问题,包括以前的三聚氰胺,国内都缺乏判定依据,我们又该如何看待没有判定依据的食品问题呢?

  • 如何科学制定食品抽检计划?

    [font=仿宋][size=24px] 万事以计为首,计划是我们各项工作的最初,只有把计划做的周密、实际、应想尽想,才能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更为流畅。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无论是每年的大计划,还是针对每一次抽检任务的小计划,都要在抽检工作前对其做好计划。[/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一般包括监督抽检计划、评价性抽检计划、风险监测计划三种[/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有时也会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一起搭配[/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称之为抽检监测计划。2023年抽检计划要求要明确各类型抽检的功能定位[/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着力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在这里借着原创大赛的机会[/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结合十余年食品抽检工作经验积累[/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参阅相关资料[/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形成本原创,希望能为食品抽检工作战线的各位同仁带来一定的帮助。[/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抽检计划一般应包括工作原则、任务批次、食品品种、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方面,也可以对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参考值等进行要求,另外要对检验时限、结果报送方式等进行规定。[/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每一种抽检计划类型适用于不同的工作目的[/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相应的抽检对象、抽检流程、检验检测标准和判定标准等也会有所不同[/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因此在制定抽检计划过程中,一定要分清监督抽检、[/font][font=仿宋]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各类型抽检工作的区别,以便抽检工作能够达到我们预期目的。[/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下面我们从各类型抽检的定义、抽样程序、抽检对象和检验判定标准等几个方面,对他们进行拆解分析:[/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一、[/font][font=仿宋]定义[/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监督抽检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以排查风险为目的,对食品组织的抽样、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评价性抽检是指依据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开展抽样检验,对市场上食品总体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的活动。[/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风险监测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因素,开展检测、分析、处理的活动。[/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从三者定义上面可以看出评价性抽检的组织部门没有做限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明确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要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开展,因为后续若检出不合格食品,要进行核查处置,所以相应程序和检验判定标准等一定要按照法定要求开展;对于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则建议采用风险监测进行。[/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二、[/font][font=仿宋]抽样程序[/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均要求要按照法定程序开展。[/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风险监测可以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限制。[/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 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的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因此这两种类型的抽检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等法定要求的程序开展,如果在前面抽检过程中各环节未按法定要求开展,后面处罚中主体单位会针对不同环节提出异议、复检等,如抽样人员在抽样工作中操作不规范、抽样量不满足检验方法要求等,被抽样单位会对抽样过程提出异议。而风险监测是为了发现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点,检测结果不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所以监测的结果仅作为发现风险点的依据,因此对于抽样的数量、地点等方面均未作明确要求,而且对于风险监测抽样,可以不保存备样,因为没有复检的需求。[/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三、[/font][font=仿宋]抽检对象[/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监督抽检是以排查风险为目的,因此他的抽检对象主要针对易出问题的区域、食品品种、项目开展。在制定抽检计划时,则要区分不同抽样区域、各类食品和不同检验项目的风险高低,尽量选择高风险区域中高风险品种食品,对其高风险检验项目进行抽检。另外也要适时的积累以往(但建议近期)抽检数据,并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区域、风险品种和风险项目,将其纳入到抽检计划中。[/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评价性抽检是以评估市场上食品总体安全状况为目的,因此他的抽检对象需要根据当地居民各类食品的膳食摄入量等因素,对抽检的食品品种进行科学合理确定;对于抽样区域和抽样比例等则要根据每个品种的食品消费量和不同区域各类食品销售量等情况,科学制定每类食品的抽样数量以及抽样区域。[/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风险监测是为了发现风险点,因此他的抽检对象主要针对易出问题的区域、食品品种和项目开展,而且这种抽检类型不受检验方法是否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限制,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检测情况异常等情况,我这里说的异常是指:比如采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5p][color=#3333ff]液相色谱[/color][/url]开展农产品蔬菜中农药残留的检测,采用食品安全标准方法开展样品前处理,在实际检测中,我们可以对比同种蔬菜中不同批次的样品检测谱图,看看除了待测成分之外,有没有响应特别大的色谱峰,可能是什么成分,可以采用质谱等定性技术进行辅助定性,以发现潜在的风险点。[/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四、[/font][font=仿宋]检验判定标准[/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 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是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且结果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因此所用的检验标准和判定标准必须是食品安全标准,而且建议大家要及时跟进标准发布变更和复函等内容,避免因判定标准值的变化未及时获取,导致抽检工作错误或计划项目未达到预期目的的情况出现。风险监测不受方法的限制,可以是自行研制的方法,但需要报任务委托方同意,每年国家风险监测任务会有参考值,作为该批次食品是否为问题食品判定依据,对于没有参考值的项目可以不判定。[/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以上,从四个方面对三种抽检类型进行分解,意在为抽检计划的制定工作带来一定的帮助[/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助力食品安全监管等。[/font][/size][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欢迎大家多多留言交流[/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大家共同成长。[/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 [/size][/font]

  •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机制该转身了

    前不久,思念、三全、湾仔码头三大饺子品牌均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随后,速冻面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允许存在金黄色葡萄球菌。消费者一时蒙了:又一个标准倒退了?卫生部出面解释,标准制定过程中,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并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在卫生部眼中的“广泛听取意见、征求意见”,在公众看来,却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最起码连专家也没有弄明白是在“走过场”还是在戏弄人?君不见,多名曾经参与标准制定讨论会的奶业专家选择不再表态:“我现在没什么可说的了”,“说了有什么用?” 以前是舆论诟病专家被“收买”,专家意见被权力“定制”,现在是连专家也义愤填膺,用沉默来抗争。这意味着公众“又一个标准倒退了”的感觉是确切的,有关方面的辩解是无力的。当专家说“我至今也没有明白,反复讨论形成的送审稿,其中一些关键性标准,最后为什么会被推翻”时,就准确无误地告诉我们:公众的食品安全“标准焦虑”正在被漠视和故意忽略。 此前,《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认为,社会陷入了“标准焦虑”之中,并称:如果食品安全标准失去了公信力,食品安全的防线又该从何筑起!可以说,连参与标准制定讨论会的奶业专家也认为“说了有什么用”时,公众和社会就只能在“标准焦虑”中越陷越深。 追问“谁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显然并不多余。除了看到振振有辞的权力部门和嚣张狂妄的大企业,我们只能感同身受专家的无奈和公众的失声。当下社会中,“标准焦虑”的产生决不是空穴来风,那些食品安全标准越来越低的事实、食品安全风险时有发生的尴尬,都让食品安全焦虑与社会和公众如影随形。而“标准焦虑”的实质无非是食品安全无法得到制度化保障和公众的焦虑情绪无法找到理性出口的表征罢了。可以说,“乳品新国标出台过程中关键标准最后一刻翻盘”成了公众标准焦虑的一个小注脚。 当然,权力部门可以认为食品标准没有“绑架”,但是。在公众看来,这比“绑架”更可怕,因为这是权力者主动向大企业的“讨好”,是主动的“投怀送抱”。在事关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的食品安全问题上,专家和消费者的声音在哪里?公共利益在哪里?社会食品安全在哪里?难道有关部门和企业忘记了消费者是如何用“脚”投票,拒绝国产奶粉而青睐国外奶粉的吗?难道要公众再次用“脚”投票来消除有关人士的“健忘症”吗? 就笔者的看法,应借鉴国外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做法,以防止标准的日益降低和“标准焦虑”的蔓延。一是让专家参与、公众知情和讨论;二是做到公开透明,防止其成为“部门利益”和“关门制造”的产物以及被大企业裹胁、绑架。三是必须把公众利益和消费者置于首要位置,而不是让所谓的“国情论”“行业发展”成为挡箭牌。 更重要的一点是,应借鉴国外先进模式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标准机构,全方位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整理、修订和起草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工作,以改变我国目前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部门有八九个之多而权力重叠、职责不清的局面。 在美国,食品行业超过80%的标准是国际通用的标准。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就只能是“企业标准”吗?如果不彻底醒悟过来,着力改变食品安边标准的制定机制,对整个民族来说都是梦魇,食品安全的沦陷并不难想象。在食品安全领域,人家是“国际标准”,我们是“企业标准”的尴尬在警示我们: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机制该转身了!

  • 【资料】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原则

    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原则 制定我国食品卫生标准,无论是国家的还是地方的卫生标准,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与《食品卫生法》立法目的相一致的原则,即制定食品卫生标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食品污染、预防食物中毒与其他食源性疾病,这也可称之为健康保护原则。 (2)以“危险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科学原则。 (3)与WTO/SPS协定有关条款相符合并与CAC标准协调一致的原则。 (4)结合我国实际的原则,即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我国在以下方面的实际:①政府的监管能力;②我国食品企业的卫生管理水平;③与我国消费者有关的民旅、文化等方面的特殊问题。

  • 《食品安全法》修订 网售食品平台须有经营许可

    今年5月,国务院将《食品安全法》修订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经过广泛调研和论证,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修订草案从落实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机制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六个方面对现行法律作了修改、补充。  记者发现,修订草案体现了如下一些新变化。首先,落实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果。将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三项许可整合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强化对食品添加剂流通的监管,将食品添加剂经营纳入许可。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办法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或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不得委托、贴牌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  修订草案中,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第一,明确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 “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诚信自律”的义务。第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追溯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可追溯。第四,《送审稿》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等。第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第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为强化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严格监管,《送审稿》提出,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此外,为防止市场退出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召回、超过保质期等市场退出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食品监管部门可责任约谈企业法人  借鉴国外立法经验,《送审稿》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在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以外,《送审稿》还提出,新闻媒体应当客观、公正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依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  严重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最高罚款30倍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黑心商贩违法成本小也是原因之一。记者发现此次《送审稿》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将对违法违规结果的惩戒改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  对于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药品;利用废弃、回收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相关产品;伪造、变造证照、标签、标识、说明书、检验报告、检疫证明以及其他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等,其罚款额度由原法中五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  《送审稿》提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出具虚假监测、评估报告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有关部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三至五倍的罚款。  此外,《送审稿》还提出,明知或者应知食品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的设计者、制作者、发布者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编造、散布食品安全虚假信息,或者发布未经核实的食品安全信息,使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转帖】个人可参与食品安全“国标”制定

    卫生部:个人可参与食品安全“国标”制定卫生部昨天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公民还可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草案发表意见,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办法》强调了标准制定过程的科学性,要求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制定标准的主要依据,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同时充分考虑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该《办法》要求标准在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经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初审通过的标准,要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 【简讯】我国今年将完成7千多项食品等安全标准制定修订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今年要完成7700多项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 温家宝说,一是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今年要完成7700多项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消费品安全性能要求及其检测方法标准,都要采用国际标准。出口产品除符合国际标准外,还要符合进口国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 二是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法制保障。加快制定修订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 三是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监管工作,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关。认真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温家宝强调,我们一定要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让出口产品享有良好信誉。

  • 新《食品安全法》的四大修订特点

    新版《食品安全法》在2009年版的基础上作了四大修订。 强化预防为主、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完善基础性制度,增设生产经营者自查制度,增设责任约谈制度,增设风险分级管理要求。 设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均增设了相关制度要求。完善食品追溯制度,补充规定保健食品的产品注册和备案制度以及广告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进出口食品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将现行分段监管体制修改为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监管的相对集中的体制。 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突出民事赔偿责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细化并加重对失职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处分,做好与刑事责任的衔接。 实行社会共治。规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增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同时授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保监会制定具体办法。(文章来源:宜宾日报)

  • 食品标签判定依据是否还需要《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以前食品标签判定依据为GB7718-2004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现在GB7718-2011实施以后,是否还需要考虑《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存在争议的条款应该就在食品产地的标注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明确规定:第七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  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GB7718-2011中规定:4.1.6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4.1.6.1 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下列要求予以标示。4.1.6.1.1 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应标示各自的名称和地址。4.1.6.1.2 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应标示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或仅标示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4.1.6.1.3 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这细微的差别,不知道是否可以忽略呢?在标签判定的时候是否可以只依据GB7718-2011呢?个人感觉GB7718-2011更加合理一些,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 “四十四、关于标准中的产地 “产地”指食品的实际生产地址,是特定情况下对生产者地址的补充。如果生产者的地址就是产品的实际产地,或者生产者与承担法律责任者在同一地市级地域,则不强制要求标示“产地”项。以下情况应同时标示“产地”项:一是由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仅标示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时,应同时用“产地”项标示实际生产该产品的分公司或生产基地所在地域;二是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仅标示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时,应用“产地”项标示受委托企业所在地域。”这是《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中的解释。希望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

  • 今年食品安全风险检测重点是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覆盖全国 今年检测重点是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等 卫生部部长陈竺近日表示:我国已逐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陈竺说,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以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初步建立。目前,全国共设置化学污染物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点1196个,覆盖了100%的省份、73%的市和25%的县,在416个医疗机构主动监测食源性异常病例或健康事件。此次卫生部门还开展了一系列应急和常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完成了三聚氰胺、丙烯酰胺、苏丹红、氯丙醇、溴酸盐、二恶英污染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去年10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式挂牌组建,工作已全面铺开。 据悉,当前卫生部正在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重点有四项:一是开展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以及禁用农药与兽药、食品非法添加物等方面食品安全监测;二是针对日本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继续加强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三是加大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测;四是通过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并建立食源性疾病病因溯源平台,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食品与病原因子。 据陈竺介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制定的《"十二五"期间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2011-2015年)》已决定将评估中心建设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到"十二五"末评估中心将建设成为具有科学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食品安全权威技术机构,同时建立国家中心为龙头、地方风险评估技术支持机构为支撑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 【分享】泰国拟制定作为食品成分的益生菌的使用标准

    2010年11月15日泰国发布通报,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办公室公布拟制定作为食品成分的益生菌的使用标准。  本法规草案提议制定作为食品成分的益生菌的使用标准如下:  –No. 1:益生菌不包括在公共卫生部通告附件1中公布的食品中禁止的微生物、细菌和酵母菌列表中;  –No. 2:“益生菌”意指当以足够的数量控制时,将对宿主生物体具有有益作用的活的微生物,豁免的生物治疗剂、不在食品和转基因微生物中使用的有益微生物  “健康声明”意指涉及食品、食品成分或营养的,与健康直接和间接相关的声明或其它信息;  –No. 3:益生菌作为食品成分应用应当经过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许可:  3.1除了应当论证安全使用的证据和遵循由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的标准之外,益生菌作为食品成分应当按照附件II中所列;  3.2 含有益生菌的食品在储存和使用期间应当保持每克食物活力益生菌不少于1,000,000菌落;  –No. 4:益生菌健康声明应当按照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的标准;  –No. 5:含有益生菌的食品应当依照下列各项标示:  (1) 公共卫生部关于标签的通告  (2) 公共卫生部关于此类食品的通告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涉及健康声明,应当标示下列详细资料:  –添加的益生菌的属、种类和菌株;  –按照声明对消费者有益的数量和推荐的持续时间;  –健康声明的综述;  –使用和储存条件的说明;  –提供给消费者的联系地址、电话号码或网址;  –No. 6:含有益生菌的食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公共卫生部关于包装的通告;  –No.7:本通告应当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日期后实施。

  • 【转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

    大家学习一下,也可以讨论[b]卫 生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 商 总 局 文件质 检 总 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b][align=center][color=#993300][size=3][b]卫监督发〔2010〕17号[/b][/size][/color][/align][align=center][color=#993300][size=3][b]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b][/size][/color][/align][align=center][color=#993300][size=3][b]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b][/size][/color][/alig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align=right]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align][align=center][size=3][b]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b][/size][/alig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规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第三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本着及时性、代表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的原则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第四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的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各市(地)、县(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第二章 监测计划的制定 第五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提出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建议的内容应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名称、相关食品类别及检测方法、经费预算等。 第六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提出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于每年6月底前报送卫生部。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于每年9月底以前制定并印发下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时,应征求行业协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第七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遵循优先选择原则,兼顾常规监测范围和年度重点,将以下情况作为优先监测的内容: (一)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 (二)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响的; (三)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 (四)以往在国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 (五)已在国外导致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八条 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指南,供相关技术机构参照执行。 第九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监测的内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组织保障措施和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统一的检测方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用的评判依据应经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认。 第十一条 卫生部根据医疗机构报告的有关疾病信息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行调整。 第三章 监测计划的实施 第十二条 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由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确定。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按照规范进行检验的能力,原则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非常规的风险监测项目除外)。 第十三条 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指南的要求,完成监测计划规定的监测任务,按时向卫生部等下达监测任务的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第十四条 卫生部指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获得的数据进行收集和汇总分析,向卫生部提交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卫生部应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第十五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地区人口特征、主要生产和消费食物种类、预期的保护水平以及经费支持能力等,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方案调整情况报卫生部备案,并向卫生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风险监测数据分析结果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相关术语定义如下: 食源性疾病监测:指通过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对食源性疾病及其致病因素的报告、调查和检测等收集的人群食源性疾病发病信息。 食品污染:指根据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则,在食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等过程中因非故意原因进入食品的外来污染物,一般包括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以及致病微生物、寄生虫等。 食品中有害因素: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除了食品污染以外的其他可能途径进入食品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存在的有害物、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被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分享】新西兰修订2008年食品标准!

    新西兰修订2008年食品标准 新西兰近日发出G/SPS/N/NZL/411号通报,对2008年新西兰(农化物最大残留限量)食品标准进行了修订,拟将以下MRL(农化物最大残留限量)纳入2008年新西兰食品标准表1:葡萄内的啶酰菌胺3mg/kg及梨果内的啶酰菌胺0.05mg/kg,芸薹类植物内的异恶草松0.01mg/kg及萝卜内的异恶草松0.02mg/kg,核果(樱桃除外)0.02mg/kg内的嘧菌环胺,鳄梨内的埃玛菌素0.005mg/kg,芬苯哒唑:哺乳动物脂肪0.05mg/kg、哺乳动物肾0.05mg/kg、哺乳动物肝0.5mg/kg、哺乳动物瘦肉0.05mg/kg,双炔酰菌胺:球茎洋葱0.01mg/kg及绿葱0.2mg/kg,绵羊脂肪7mg/kg、绵羊肝5mg/kg、绵羊肾2mg/kg及绵羊瘦肉内的0.7mg/kg,1-萘乙酸:橘子0.01mg/kg,Oxfendazole:哺乳动物脂肪0.05mg/kg、哺乳动物肾0.05mg/kg、哺乳动物肝0.5mg/kg、哺乳动物瘦肉0.05mg/kg,葡萄内的唑菌胺酯2mg/kg。 2008年新西兰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最大残留限量)还有特别规定:农业化合物残留达到但不超过国内MRL标准的食品、含不超过0.1mg/kg农残且新西兰未对该食品中的相关农业化合物做出规定的食品,可在新西兰销售。如进口食品符合以上条件之一,或含农业化合物残留不超过FAO/WHO CODEX发布的“食品内杀虫剂残留或食品内兽药残留”当前或补充版规定的该农业化合物在该食品(种、类、或等级)中的限量,可在新西兰销售。 该通报的拟批准日期为2008年10月22日,拟生效日期为2008年11月27日。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 关于婴幼儿食品标准修订的建议

    为了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权益和全球公平贸易,国际组织在上世纪60年代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CAC)。此后的几十年间,在婴幼儿配方粉领域内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致使数以千计的婴幼儿伤残或死亡。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某公司的产品在非洲引发大面积婴幼儿死亡的惨剧,至今令人无法忘怀。这使得国际组织不得不重新审视整个机构的建制和运行机制在哪里存在疏漏。经过全球专家的严格论证发现:机构建制和运行机制缺少有学术修养的儿科医师参与。于是,在2004年,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架构内,成立有全球资深儿科专家组成的国际专家组(Codex CAC IEG),对婴幼儿配方粉的国家标准制定、生产质量的程序管理提出科学建议。 儿童食品折射社会文明程度 2005年在德国慕尼黑召开了国际专家组的会议。国际专家组有两个对于婴幼儿配方粉的见解是值得深思的:一是婴幼儿配方粉不是一般的食品,而是婴幼儿的"粮食";二是任何制造假冒伪劣婴幼儿食品的行为是"刑事犯罪". 嗣后,在全球范围内婴幼儿配方粉的管理才真正走上科学管理的阶段。从这点来看,我国儿科工作者是与国际学术界同步进入这个学术领域,并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由于"文革"十年动乱,使得我国各个领域与国际社会隔绝,我们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知识和相应的管理法规毫无所闻。 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极大地改善,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社会需求飞速增长,但对婴幼儿配方粉的基础知识、管理法规和适宜技术并没有得到同步的提高。毋庸置疑,我们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知识是随着国外婴幼儿配方粉产品的输入而逐步获得的。无论是广大家长、消费者、生产企业、管理部门还是标准的制定者和儿科医师,都在这种巨大的产品流和知识流的冲击下措手不及,误区丛生。少数不法商人趁机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更加重了婴幼儿配方粉的安全危机,对我国婴幼儿配方粉产业和市场造成极大的伤害。此种危害对我国整个社会的诚信、安全、科学、文化将产生久远的破坏。 儿童食品(特别是婴幼儿食品)是一个多学科研发、多企业生产、多部门管理、大人群使用的特殊营养源。它不仅展示了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法制、管理水平,而且折射出全社会的文明程度、文化氛围和教育水准。 国家标准应与国际标准衔接 为促进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修订工作趋近国际水准,笔者仅代表儿科营养工作者建言如下。 修订国标要明确思路。设立国标婴幼儿食品标准的出发点是限制企业,还是满足各种生理和医学情况婴幼儿生长发育需要?是遵循儿童生长发育规律,还是迁就企业目前知识水平和生产能力? 国标的修改应立足依据自然科学数据的积累。严谨的科研设计、缜密的论证是基础。要加强相关人员科学方法学再教育和修养。 婴儿配方粉是婴儿赖以生存的粮食(Foodstuff),决非普通食品(Food)。一些物质对成人食品而言是添加剂,对婴幼儿食品则是营养物,应当特例分类、个例定值。 国标修订时应考虑科学进步,加入豁免条款,有利于企业创新,也昭显国标本身的科学性和执法的权威性及严肃性。 国标制定要邀请企业参加,尽可能采纳企业的先进标准。在暂无条件采纳企业先进标准时要予以特批允许使用企业标准。 依国际惯例,儿科医师应当参加国标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国标。受中国医师协会委托,中国医师协会 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可承担此项任务。 国家标准应尽快与国际标准衔接,暂无法接轨者应注明行政原因、技术原因或学术原因。应进行科学论证,否则越差越远,影响不佳。 设立常规机构负责国家标准修改的科学论证,应有常规经费。不要临时抱佛脚,避免每回修订工作成为往复的一次性行为。 应当设立国标的行政解释和学术解释小组及其联席会,接收经常性咨询和争议需求。 (作者系中国医师协会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亚洲儿科营养联盟主席) 《中国科学报》 (2012-02-13 A3 深度)

  • 【原创大赛】开启食品“纯真”年代 ——稳定同位素检测在食品掺假和溯源领域的应用

    【原创大赛】开启食品“纯真”年代 ——稳定同位素检测在食品掺假和溯源领域的应用

    文/石敏(华测团队)缘起东方美人茶 东方美人茶,学名“白毫乌龙",当地土名“膨风茶”,是台湾北埔、峨眉乡客家庄的特产,蕴涵自然而淡雅的花香、果香、蜜香,生长于低海拔丘陵,使用传统的耕种方式,种植30年至70年树龄的“青心大冇茶”所生。青心大冇茶源自于福建,在台湾培育有成。一百多年前古氏家族先民自惠州陆丰渡海来台,结合台湾北埔、峨眉一带的风土,以及当地的“小叶绿蝉”的吮啄“着涎”发酵后,产生特有的花香、果香、蜜香,令人一尝难忘,回味无穷(如图1)。 日据时代,东方美人茶是当地指定生产的特种茶,专供外销,在上世纪70年代以前,盛行一时,但后来随经济发展工业化与都市化,这项当地特产与传统制茶工艺逐渐式微,2000年后,北埔人意识到这危机,有识之士决定共同振兴原乡的人文物产。古氏家族恢复了祖传的“宝记”茶行,推广传统制茶工艺与茶艺。,近年来真正原乡所产的“东方美人茶“已十分稀少、珍贵,坊间所贩卖的大多为非原产地、传统种茶、制茶工艺的仿冒品,甚至是添加人工香精伪品。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230837_606226_3051334_3.jpg图1 2015年春天,宝记茶行委托华测集团稳定同位素实验室以稳定同位素原产地检测技术对东方美人茶进行溯源保护,并提供十方禅林、番婆坑、赤柯坪、中盛村等四处6个茶园的茶叶作为第一批“春时美人茶”(东方美人茶春茶)的试范区。华测集团接受委托,于4月中旬采样,5月中旬完成检测,结果数据分析后,得出碳、氮、氢、氧等4种稳定同位素的分布图谱(如图2),对这批东方美人茶进行了“身份”认证。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230837_606227_3051334_3.png 图2 蓝色楕圆形区域内的,是宝记“2015春时美人茶”的稳定同位素分析数据点,即为符合北埔、峨眉产地的传统耕作制造的东方美人茶(不使用农药、化肥),并经华测确定不含355种农药残余。在楕圆圈外的,即是在附近茶园所生产的茶叶对照样品。 在“东方美人茶”身份认证这个案例中,华测集团所运用的稳定同位素原产地检测技术正是从原子等级的超精密分析,从原子分子间的差异,鉴别产地与生产方式(有机、非有机)。唯有真正符合“纯”与“真”的产品,才能通过这项最高规格的食品鉴识技术。这一新的技术手段的运用意味着食品“纯真”年代的开启。稳定同位素测试原理 稳定同位素(Stable isotope),是指化学元素中,不发生放射性衰变或不易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同位素,稳定同位素即使会发生衰变,因半衰期太长而无法测量出。稳定同位素是同位素的一种类型,它是不自衰变的、不存在放射性衰变的稳定的同位素。比如H(氢),D(氘)互为稳定性同位素。16O,17O和18O互为稳定性同位素。稳定性同位素为自然界广泛存在的,如12C、13C、16O、18O等。稳定同位素和放射线同位素最大的差异在于稳定同位素都是天然分布的,不会放出放射线。 地球形成之初,其每个角落的同位素比值有所不同,国际间建立一套各种稳定同位素比值的标准基准,各地的各种同位素与之相比,产生正负千分比的差异。各地区由于地质条件不同、经纬度不同、气候不同,故在自然背景的同位素分布不同,因而产生不同的稳定同位素比值。再加上生物吸收、代谢、累积的作用,各地区的生物体内不同的组织(如植物的根茎叶,动物的器官)与组织内的成分(如水、蛋白质、脂质、糖类等)也会因地区而发生变异。由于农业、畜牧业的耕作、养殖方式不同,因此在相同的地区,也可能因外来的肥料、农药,或是饲料不同,而使稳定同位素比值产生差异。利用碳、氮、氢、氧、硫这5种稳定同位素比值,进行数学模式分析,建立各种维度的指纹图谱,借以鉴别产地。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230837_606228_3051334_3.png图3 稳定同位素图谱指纹的应用可以用来识别食品的掺假(如蜂蜜是否掺了C4植物糖浆冒充,鲜奶是否调合了植物脂肪还原)、产地(是否产于某一特定的区域符合该食品的地理标示),以及有机耕种或放养(是否加了人工肥料,吃了外地来的饲料)。 因此,利用生物体内各类化合物在稳定同位素的组成上天然存在的、不可人为更改的差异,从原子水平上进行检测、分析,就可以解决食品、农产品的真伪与溯源问题。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230837_606229_3051334_3.png图4稳定同位素检测应用于食品掺假鉴定 食品为何要掺假?因为掺假食品可以鱼目混珠,低价高卖,帮助不良商家获取不当或不法的经济利益。这是欺诈犯罪的行为,但是在巨大的利益趋动下,仍有生产经营者铤而走险,从而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健康风险。 目前国内唯一的国家稳定同位素比检测标准是蜂蜜的碳的比值,因为蜂蜜中的糖具有特定的碳同位素的比值。检测方出具比值报告,供委托方作为判断依据。 国内行业也积极进行酒类(白酒、红酒)中乙醇,醋类中的乙酸碳同位素比值的检测标准,目前这些行业标准正在制定中。 掺假食品除了经济上低价高卖的欺诈外,也会提高消费者、食用者的健康风险。例如不宜吃糖的高血糖患者,可以吃蜂蜜,但在食用掺了蔗糖的蜂蜜后,则会导致血糖升高。而假酒、假醋对于健康的危害更是不小。 稳定同位素在食品掺假鉴定中的应用范围很广。以水为例,普通瓶装水较便宜,高端冰川矿泉水很贵,但两者之间的差异若采用一般化学方法很难检测出来,在这种情况下,用普通矿泉水充当高端冰川矿泉水就可以谋取暴利。若采用稳定同位素检测方法,则很容易区分,因为在高原冰川地区,水的18O和2H的同位素明显低于平原地区。那么,水中的18O和2H的同位素能不能改变或掺假呢?答案是可以的,但采用各种同位素分馏方法去改变水中的同位素花费的成本会远远高于水的价格,失去经济利益的驱动,自然没有造假的必要。稳定同位素检测应用于生产地溯源 欧洲曾经发生大规模的食物中毒事件。不同来源的蔬菜,其卫生管控条件不同,东欧的蔬菜冒充西欧的,消费者不查,未经清洗就食用,结果造成多人受害送医,甚至有死亡案例,引发轩然大波。 许多农产品的产地是价格的保证,地理标识证明非常重要,但这些地理标识认证只是生产履历文件审查,对于产品本身缺乏检测鉴定手段。稳定同位素比值可以依据真正原产地的物产建立同位素比值的指纹图谱,通过比对就可鉴别来源的真实性。初期,以顾客提供原产地的标准样品,华测集团可以协助采样与原产地见证,并标示出样品的来源经纬度、高度、种植、养殖方式等,经稳定同位素实验室检测,可出具同位素比值指纹图谱报告。 中、长期,华测集团将建立中国与亚洲食品产地的指纹图谱数据库,以此鉴别主要食品的原产也。 农产品、食品标准样品的来源必须是真的、纯的,否则无法建立标准的稳定同位素指纹图谱。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任何稳定同位素比值证明产地的检测标准,华测集团与英国食品鉴识公司Food Forensics(已获得英国认可机构UKAS认可)合作,率先应用稳定同位素比值指纹图谱技术来检测农产品或食品的来源。 华测集团采用与英国食品鉴识公司完全一致的检测方法、流程、设备、试剂,所有检测数据都由英国食品鉴识公司专家审查、确认、核可后发布报告,可以为中国境内需要了解、建立食品来源真实性的顾客提供服务。稳定同位素检测应用于耕种饲养方式鉴定 虽然在相同区域中自然背景的稳定同位素比值相近、难以区分,但是耕种、养殖方式不同,农畜水产品的稳定同位素比值也会产生差异。因此,运用稳定同位素检测可鉴别农畜水产品是否为有机栽培,或是否为放养。 有机耕作的农作物由于不使用人工化肥(含人工合成的氮肥),故植物体内蛋白质的氮元素同位素比值会有一定的特征,不同于非有机耕种。同样地,使用农药如杀虫剂、除草剂会直接或间接影响植物的生理代谢,农产品的稳定同位素比值也会产生差异。放养的家禽畜食用当地的料草(不同于圈养的饲料)经过生理代谢后,肉里的蛋白质中所含的碳、氮比值会有所差异,因此可以此鉴别饲养方式。水产品如果是野生洄游的,所经过的水域,摄取的食物变异大。而人工养殖的水产品水域固定,且多为人工喂养,所以体内、甲壳内的蛋白质碳、氮的比例会因生长环境与食

  • 【转帖】欧盟制定食品包装印刷油墨最大迁移值

    食品包装上印刷油墨将面临绿色考验。近日,欧盟食物链和动物健康常务委员会制定了含4-甲基二苯甲酮或二苯甲酮的印刷油墨食品包装的最大迁移限量,规定食品包装印刷油墨材料内的4-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总的迁移极限值须低于0.6毫克/公斤。印刷油墨用途非常广泛,几乎所有的食品包装都离不开印刷油墨,其具有令产品新型化、美观化、品牌化等特征。但印刷油墨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包括重金属、残留溶剂、有机挥发物以及多环芳烃等。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可发生化学迁移,对食品内容物造成污染,从而导致食品中含有甲苯、二甲苯、铅、汞、砷、铬等有害物质,其中苯类残留对人的危害最大,易引起癌症一类疾病。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国际上对印刷油墨的极限值、允许或禁用的内含物质和评定方法尚无建立共识标准,在针对化学物质向食品中迁移量这一点上,欧盟法律仅制定了塑料食品包装材料迁移至食品中不得超过1毫克/公斤的宽泛限量,而无关于印刷油墨的专门立法,我国在该方面的法规也处于真空状态。因此,欧盟此次新出台要求,有意将印刷油墨加入到受特定法规控制的材料和制品内容中,我食品包装及相关食品出口企业应谨慎对待。据了解,我国食品包装印刷还普遍使用含苯类(甲苯、二甲苯)溶剂的油墨,食品出口因包装问题而屡屡受阻,此次欧盟出台与食品接触包装材料印刷油墨化学物质4-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总迁移限值,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保证食品不因包装问题而受阻,检验检疫部门提醒,食品包装及出口企业须改进包装材料的生产工艺,用安全、低风险、环保的材料替代受限制的或可疑的包装材料,尤其是承印厂商必须确保印刷后油墨中的溶剂全部挥发,油墨固化彻底,并达到应用行业的相应标准;同时相关部门也应与国际接轨,深入研究,及早制修订相关食品包装材料成分的迁移限量规定和检测方法,辅助企业通过进口国食品包装环保法规的严格检验,尽可能规避出口风险。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 【转帖】卫生部制定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卫生部日前组织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食品营养标签能够显示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工作受到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重视,大多数国家都制订有关法规和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先后制定了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调查的74个国家中,没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的国家只有19个(占25.7%),有法规的国家为55个(74.3%),其中10个国家强制性执行。在当前国际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已经确立的大背景下,《规范》起草主要基于以下目的:一是指导消费者平衡膳食,当前我国居民存在营养不足和营养过剩的双重问题,这些与每日的膳食营养状况密切相关,在食品标签中标注营养信息将有效预防和减少营养性疾病。二是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食品营养标签作为选购食品的重要参考和比较依据,食品营养标签也有助向公众宣传和普及营养知识。三是规范企业正确标注,促进食品贸易。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他国家对进口食品的营养标签要求促使我国部分食品企业已经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开始使用营养标签,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规定,标示的营养素名称、种类、单位和依据均不相同,甚至还出现了虚假夸大标注营养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亟需相关法规予以规范。《规范》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统筹考虑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食品营养特性、不同人群的消费特点和消费者具备的营养知识,以及企业条件、管理能力和生产经营等具体情况,明确政府、消费者和食品企业在营养标签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注重与相关规范和法规有效衔接和配套,起草过程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

  • 食品中铝的判定及检测

    食品中铝的判定及检测铝是人体非必须元素,也是自然界中丰度最大的金属元素,约占地壳质量的8%,仅次于氧、硅位居第三。  20世纪70年代以前,人们错误地认为铝不经过胃肠道吸收,所以金属铝及其合金被广泛地用于制作餐饮具和食品包装材料;铝盐被广泛应用于药物、水处理剂、食品加工的添加剂等。近二三十年来,人类对铝毒性的研究揭示:铝属蓄积性低毒有害物质,长期过量摄入铝会干扰中枢神经活动、引起消化系统功能紊乱、干扰人体不需元素铁、钙、钠、镁、铜等元素的正常代谢。离子态铝能促进自由基的形成引发DNA、蛋白质、脂质膜损伤,抑制体内抗氧化系统,引起早老性痴呆、铝脑伤、铝骨病等。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WHO/FAO)在1989年正式将铝确定为食物污染物加以控制。2011年WHO/FAO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将铝的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由7 mg/kg.BW暂修正为2mg/kg.BW,欧盟标准为1 mg/kg.BW。  2015年1月23日,我国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第1号公告批准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用于粉丝、粉条,铝的残留量为200 mg/kg(以干样品中铝计)。同年的5月24日,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和稳定剂可在部分食品中使用。其中,(04.04)豆类制品;(06.03.02.04)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06.03.02.05)油炸面制品;(06.05.02.02)虾味片;(07.0)焙烤食品中规定铝的残留量≤100 mg/kg(干样品,以Al计)。(09.03.02)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则规定铝的残留量≤500 mg/kg(以即食海蜇中Al计)。

  • 【转帖】进口食品频陷质量门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了第三季度进境不合格食品信息。其中,乐事酸奶洋葱味薯片和乐事烧烤味薯片因细菌总数超标被判为不合格产品,美国宝洁公司生产的碳烤BBQ味品客洋芋片被检出违禁物溴酸钾,另有13个批次的法国产依云矿泉水菌落总数超标,最高超标340倍。 进口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相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应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商品,不要迷信进口食品。 检验:进口食品频现质量问题 乐事薯片的出品商百事(中国)公司研发部技术法规经理黄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正规渠道流通和销售的乐事薯片都是在中国生产的,符合中国标准,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但是目前的确有商家将在美国生产的乐事薯片拿到中国销售的情况,由于美国的相关标准与中国的不同,这种“水货”产品可能出现不合格的问题。 广州宝洁公司也表示,在国内生产销售的品客薯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此次被检出含有违禁物的品客薯片是美国当地生产的,在美国溴酸钾仍被允许在一定范围内添加到产品当中,但中国早在2005年就已经禁止使用溴酸钾。因此,这批由非授权贸易公司进口的针对美国当地生产的品客薯片,在进入中国口岸时被检出不合格。 依云矿泉水进入中国市场被检出细菌总数超标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记者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的检验检疫信息中发现,在去年的9月、10月和今年3月,依云矿泉水在入境时多次被检测出细菌总数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此,负责依云公司新闻发布的奥美公关公司相关负责人裘女士解释说,这是因为“中国、世界卫生组织以及欧盟对于天然矿泉水有不同的检验标准。” 市场:高价进口食品受追捧 上周末,记者走访了北京市的华堂、家乐福等几个大型商场超市,发现大多数商场超市都设有进口食品专区。这些进口食品外观看上去和国内食品没有多大区别,但进口食品的价格要远高于国内产的同类食品。 在北京华堂超市亚运村店,一瓶产自西班牙的亿芭利牌80克瓶装食盐标价9.9元,而国产500克塑料袋装精制盐零售价格为1.30元,进口食盐的价格比国产食盐高出40多倍,难道连食盐也是进口的味道更好?销售人员坦言:“都是盐,没什么区别,但进口食品业的价格内包含了关税、运输成本、销售风险等因素,价格自然贵一些。” 但是这些价格较贵的进口食品并不愁销路,“进口食品的销量在逐渐增长,消费者主要是收入较高的年轻人,有许多人甚至是不问价格,专挑进口食品买。如果没人买的话,我们当然也就不会卖了。”这位销售人员笑着说。 在北京大成顺天府超市望京店,五六种产自美国的品客薯片摆满了货架,销售人员热情推销:“这种品客薯片是从美国原装进口的,味道比国产的品客薯片好,很多人都是专门前来购买呢。”记者注意到,一罐产自美国的品客薯片售价为14.9元,而同样规格的国产薯片价格最高只有7.5元。而且,这种进口薯片的产品外包装上没有任何中文标识。 统计数据显示,近5年来,进口食品在国内市场平均每年增长15%左右。进口食品的销量逐年增加,在许多消费者的心中,都把进口食品和安全营养划上了等号。在华堂超市亚运村店,一位选购了美国产开心果的年轻女士对记者说,“外国食品质量肯定比国内好,包装也更漂亮”,她还表示准备买些进口食品在即将到来的圣诞节和新年时作为小礼物送给朋友。但是当被问起,是否知道购买进口食品应查看相关标签以防假冒伪劣时,她表示不清楚。 专家:理性对待进口食品 针对部分消费者对进口洋食品的盲目追捧,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建议消费者要理性客观对待进口食品。邱宝昌说,无论国内产品还是国外产品都可能存在问题,这是正常现象。我国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是日益规范严格化,从《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出台,可以看到我国在完善产品质量、食品卫生等方面不断取得进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饮食习惯,消费者的消费层次水平也不一样,作为消费者有权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商品,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商品。选择主要还是看自身的饮食习惯和个人收入等具体条件情况。 邱宝昌强调,对待进口食品要有正确科学的消费观念,不应该盲目追捧进口食品,更不可因盲目崇洋而忽视食品卫生、质量安全。在选择进口外国商品时要特别注意产品的质量规格、等级、所含成分名称和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等标识说明。购买后保留好相关票据、包装等,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同经营者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提起申诉,或提请有关部门组织调解或仲裁,或运用法律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 【讨论】食品要安全 标准先合格

    目前食品安全标准的现状令人担忧:数量少水平低,覆盖面太窄;指标粗糙,有些缺少风险评估依据;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甚至矛盾的现象严重。 4月底,湖南省长沙市和雨花区的工商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一个肮脏恶臭、无证无照的猪油作坊时,发现这里在用廉价收购的生猪屠宰“下脚料”炼猪油,时间已达3年多。然而令人震惊的是,权威部门最后出示的检验报告却表明,在这种地方生产的“下脚料猪油”竟是“合格[color=#0000ff]食品[/color]”。 据说,在检测“下脚料猪油”时,权威部门不仅检验了“酸价”、“过氧化值”等主要食用油指标,而且还追加测定了水分、重金属、感观指标等,属于最严格的“全检”。 那么,“下脚料猪油”何以能成为“合格食品”呢?一名参与查办此案的专家分析,那是因为我国现有的食品卫生标准很多还是在20世纪那个“食品短缺”时代制定的。的确,目前[color=#0000ff]食品安全[/color]标准的现状令人担忧:数量少而且水平低,覆盖面太窄;指标粗糙,有些缺少风险评估依据;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甚至矛盾的现象严重。近年来,因[color=#0000ff]食品标准[/color]的缺失和滞后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如苏丹红、三聚氰胺和毒豇豆等。

  • 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控制食品风险的方式

    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控制食品风险的方式

    云唐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通过先进的技术和功能来控制食品风险,提高食品安全和质量的水平。以下是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如何控制食品风险的方式:  快速检测:高智能检测仪器能够快速检测食品中的各种污染物、有害微生物或其他风险因素,减少了食品在生产和供应链中的潜在暴露时间。  多元化的检测功能:这些仪器通常具备多种检测功能,可以检测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毒素、基因改造成分等多种因素,全面掌握食品的安全情况。  自动化和精确性:高智能检测仪器可以自动执行检测过程,减少了人为错误的风险,并提供更加精确和可重复的结果。  大数据和分析:这些仪器通常具有数据分析功能,可以将大量的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帮助食品生产者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和趋势,采取及时的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可以监测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参数,确保食品符合质量标准和规定。  即时警报和通知:当检测结果显示潜在的风险时,这些仪器可以通过即时警报和通知系统通知相关的人员,以便采取紧急措施。  提高食品供应链的透明度:高智能检测仪器可以追踪食品供应链中的信息,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提高食品供应链的透明度,帮助追溯食品问题的根本原因。  符合法规和标准:这些仪器通常设计为符合国际和国内的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生产者遵守法规,降低法律责任风险。  通过使用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食品生产者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食品风险,提供更安全、更高质量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并增强企业的信誉。[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9/202309041654511162_7843_5604214_3.png!w690x690.jpg[/img]

  • 【转帖】我国将全面清理修订现行食品安全标准

    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成立大会1月20日在北京召开。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会上指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成立后将立即组织各专业分委员会,开展对乳品安全标准、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标准的清理和修订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食品行业发展迅速,一些食品标准已不能适应食品行业发展和保证食品安全的需要。陈竺表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正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一是食品标准间缺乏有效衔接和协调,可操作性不强。我国现有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有的标准覆盖面相对局限,通用性较差,对同一种食品,食品安全的指标往往分散在各类不同的标准中,标准间存在重复、交叉的问题;有的标准限量指标缺乏对应配套检测方法,存在标准缺失和空白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标准的实施和效果。  二是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亟待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按照我国居民的实际膳食结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才能确保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由于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基础薄弱,食品安全监测、总膳食调查等研究数据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  三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亟待加强。食品标准制定多以部门为主,缺乏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没有形成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合力;食品安全标准研制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明显不足,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实际需要存在较大差距。  四是标准工作的保障机制不健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宣传指导,难以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系统跟踪和评价。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卫生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多次下发文件,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作出部署。2008年,国务院公布《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用1年时间清理乳品安全标准。200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要求用2年左右时间,对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并依法整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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