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手摇开窗器

仪器信息网手摇开窗器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手摇开窗器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手摇开窗器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手摇开窗器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手摇开窗器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手摇开窗器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手摇开窗器相关的解决方案。

手摇开窗器相关的论坛

  • 开窗测试室内空气

    室内空气国标中是否禁止在开窗状态测试室内空气?对于空调的状况是否也有明确的要求?

  • 新房子装修后要开窗通风几个月才可使室内空气质量优良?

    专家介绍,卫生部组织的室内空气污染国际研讨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室内空气污染所导致的超额死亡达11.1万人,其中绝大部分是由装修污染导致的;前不久,福州发生的因装修甲醛污染致人死亡事件更为人们敲响了警钟。常见的室内污染物质如苯、甲醛、氡等都被世界卫生组织确认为致癌物质和可疑致癌物质。“新房装修后一定要开窗通风1-5个月,这是清除装修污染的必要手段”,专家如此强调。在装修最初三五个月内,通风可“吹”掉约80%,但如想达到无害标准,则至少需要通风12个月以上。此外,专家还建议,通风完毕后最好请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空气检验,确定合格之后方可入住。如果污染较严重,又在短期内入住,必须选择正规企业对装修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并使用专业的空气净化装置根除污染隐患。

  • 【原创】你关注过兽药安全么?

    你关注过兽药安全么? (因为兽药安全使用直接关系我们日常食用的动物产品: 例如肉类食品)你怎么看待兽药安全?PS : 兽药的安全使用是指兽药使用既要保障动物疾病的有效治疗,又要保障对动物和人的安全。建立用药记录是防止临床滥用兽药,保障遵守兽药的休药期,以避免或减少兽药残留,保障动物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

  • 老实验室的我国第一款手摇计算机

    老实验室的我国第一款手摇计算机

    [size=16px] 公司搬迁新址,老中心实验室有一台满是灰尘的铁疙瘩丢在角落没人管,拿到手里一看,是一台手摇计算机。以前咱们国家工业落后,这可是50~60年代科研单位和国有大企业才有的配置,见证了一个时代。电影里,许多老一辈科研工作者手中操作的就是这玩意。在“两弹一星”工程中,手摇计算机是立过功的。1、基本情况下面是初步清洁后的外观图片,机器上没有铭牌,有一个变形“文化”字样的标识,查资料得知是文化牌BSL-201型手摇计算机,天津市红星工厂生产。[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62229_2122_1807987_3.jpg[/img]称一下,好家伙6.2公斤,好沉啊![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426864_6535_1807987_3.jpg!w690x920.jpg[/img][color=#262525] 根据历史资料,我国手摇计算机诞生较晚,最早只有一北一南两个厂家。“一北”是天津市红星工厂,该厂模仿日本虎牌于1957年生产了“文化”牌手摇计算机,是我国生产的第一款手摇计算机;“一南”是上海计算机打字机厂,旗下则有“飞鱼”和“通用”两个品牌,“飞鱼”的产量最大。当年,“文化”、“飞鱼”、“通用”号称我国手摇计算机的三驾马车。[/color]2、工作原理各部位功能见下图所示:[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66038_1302_1807987_3.jpg[/img] 机身右上部是10位的置数读数窗;机身中部左边为正摇/反摇(+/-)指针,右边为10位的置数拨杆;机身中部左下边为乘、除拨杆;机身下部左边为转数读数窗,乘除用;右边为20位计算结果即得数读数窗;转数和得数读数窗在可移动滑架上,随滑架移动;粉红色塑料指示箭头是活动小数点,每个读数窗都有2个,这个机器损坏了4个;中央底部黑色捏手是滑架移位钮,控制滑架左右步进或全速移动;底部左边镀铬金属是滑架移位辅助钮。机身最右端为计算旋转摇柄,顺时针转为加/乘,逆时针转为减/除;机身左端分别有置数及转数复位清零摇柄,右端下方有得数复位清零摇柄,3个清零摇柄均为面向使用人方向旋转进行清零。这台手摇计算机的计算能力是10×10×20。计算原理 手摇计算机的原理是通过齿轮系的组合运动,搭配出四则运算关系来完成计算。一般只能做加、减、乘、除四则运算。计算平方数、立方数、开平方、开立方时则需要运用一些特殊的计算方法。如果需要输入三角函数和对数,都需要查表配合。手柄正摇几圈、反摇几圈,同时还要用纸笔记录。据报道,以弹道计算为例,从导弹起飞到关机点,人工手摇计算一次弹道轨迹需耗时2个月左右。可见“两弹一星”工程中的科研人员,当年是多么艰辛。3、机器局部细节看机器左下角的钢印,机号60 27137,表示是1960年生产的,生产编号27137,迄今有62年历史:[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67639_5331_1807987_3.jpg[/img]看机器右下角的钢印,天津市红星工厂[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72834_2795_1807987_3.jpg[/img]企业logo,变形的“文化”二字,压印在黄铜外壳上:[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72336_1117_1807987_3.jpg[/img]从外壳几个数字掉漆处可以看出,黄铜材料做了底漆,然后再上外漆,所以十分耐用。[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73899_6624_1807987_3.jpg[/img]机器侧面,有加油孔,给转动部位加润滑油用:[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75081_1692_1807987_3.jpg[/img][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80256_4670_1807987_3.jpg[/img]机器后背,没有任何标识。晚一些年份生产的机器,后背会铆有一个铭牌:[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78049_7275_1807987_3.jpg[/img]机器底部:[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82912_287_1807987_3.jpg[/img]4、拆开来看看,它的中央处理器是什么“芯”?[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80383_8150_1807987_3.jpg[/img]复杂的金属机械结构,让人眼花缭乱,主要由3个金属齿轮计数器组成:[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85627_4134_1807987_3.jpg[/img][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83137_5743_1807987_3.jpg[/img]62年的历史沉淀,灰尘油腻很多,但还能转动,阻力稍大。保持原汁原味,就不拆洗了:[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88039_5032_1807987_3.jpg[/img][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89221_100_1807987_3.jpg[/img][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87121_9168_1807987_3.jpg[/img]乘除转数器的复位功能正常:[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91936_1416_1807987_3.jpg[/img]置数器的复位功能有一点小问题,操作复位旋转摇柄不能全部复位回零:[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89475_7060_1807987_3.jpg[/img]第4和第8位的置数拨杆有问题,复位旋转摇柄不能将其复位,只能手动操作复位:[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94495_280_1807987_3.jpg[/img]得数计数器的复位功能正常:[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6192336_1117_1807987_3.jpg[/img]打开底板,可以看到机座是铸铝结构,内部是移动滑架的控制机构。有一根弹簧脱落,使滑架丧失正常步进移动功能:[img=,690,51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7154681_1991_1807987_3.jpg!w690x517.jpg[/img]将弹簧装回去,恢复正常功能:[img=,690,51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7322999_4797_1807987_3.jpg!w690x517.jpg[/img]将机器装还原,计算一下加法,9999+9999=19998.0000(保留4位小数),准确无误:[img=,690,51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11327538934_739_1807987_3.jpg!w690x517.jpg[/img]结束语:20世纪50年代末,我国研制“两弹一星”时,电子计算机还非常少,大量基础计算工作都通过手摇计算机完成。在国家博物馆2018年举办的“复兴之路”展览上,展出了邓稼先领导研制我国第一颗原Z弹时使用过的 “飞鱼”牌手摇计算机,许多年轻人才第一次认识它。进入80年代,手摇计算机还在科研计算及国民经济各领域运用。直到80年代中晚期,随着电子计算器、电子计算机的问世和普及,手摇计算机才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正值国庆佳节,祝愿祖国日新月异、更加强大![/size]

  • 【转帖】兽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4号  《兽药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3月24日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2004年4月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实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办法和具体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五条 国家实行兽药储备制度。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紧急调用国家储备的兽药;必要时,也可以调用国家储备以外的兽药。  第二章 新兽药研制  第六条 国家鼓励研制新兽药,依法保护研制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研制新兽药,应当具有与研制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和措施。  研制新兽药,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从事兽药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遵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八条 研制新兽药,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该新兽药实验室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及其他临床前研究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研制的新兽药属于生物制品的,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向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研制新兽药需要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的,还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并在实验室阶段前报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九条 临床试验完成后,新兽药研制者向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新兽药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该新兽药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  (二)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三)药理和毒理试验结果、临床试验报告和稳定性试验报告;  (四)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研制的新兽药属于生物制品的,还应当提供菌(毒、虫)种、细胞等有关材料和资料。菌(毒、虫)种、细胞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保藏。  研制用于食用动物的新兽药,还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兽药残留试验并提供休药期、最高残留限量标准、残留检测方法及其制定依据等资料。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决定受理的新兽药资料送其设立的兽药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将新兽药样品送其指定的检验机构复核检验,并自收到评审和复核检验结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该兽药的质量标准;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 国家对依法获得注册的、含有新化合物的兽药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自注册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获得注册兽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兽药注册的,兽药注册机关不予注册;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除下列情况外,兽药注册机关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一)公共利益需要;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  第三章 兽药生产  第十一条 设立兽药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医学、药学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  (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仪器设备;  (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生产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兽药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兽药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范围、生产地点、有效期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等事项。  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兽药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生产许可证。  第十三条 兽药生产企业变更生产范围、生产地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换发兽药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凭换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生产许可证。  第十四条 兽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兽药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五条 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取得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5年。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核发办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兽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兽药国家标准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兽药生产企业改变影响兽药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  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记录,生产记录应当完整、准确。  第十七条 生产兽药所需的原料、辅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所生产兽药的质量要求。  直接接触兽药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符合药用要求。  第十八条 兽药出厂前应当经过质量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出厂。  兽药出厂应当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禁止生产假、劣兽药。  第十九条 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每批兽用生物制品,在出厂前应当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审查核对,并在必要时进行抽查检验;未经审查核对或者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  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生产。

  • 【一天一知识】什么是“兽药注册申请”和《新兽药注册证书》?它们有何作用?

    [b][size=3]什么是“兽药注册申请”和《新兽药注册证书》?它们有何作用?[/size][/b]答:研制与注册生产兽药:必须向省或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经审查批准发给《新兽药注册证书》,才能进行生产。兽药企业研制的新兽药,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该新兽药实验室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及其它临床前研究资料。临床试验完成后,研制者再向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新兽药注册申请,申请时须提交该新兽药的详细样品和下列资料:(1)名称,主要成份,理化性质;(2)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3)药理和毒理试验结果,临床试验报告和稳定性试验报告;(4)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报告;(5)研制用于食品动物的新兽药,还应当进行兽药残留试验并提供休药期、最高残留限量标准、残留检测方法及其测定依据等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给《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该兽药的质量标准(即为国家标准)。从注册之日起6年内,对其它申请人未经已获得注册兽药申请人同意,不准许使用该新兽药的数据再申请注册该品种,以保护新兽药研制者的合法权益。[b][/b]

  • 【转帖】兽药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兽药的监督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有效防治畜禽等动物疾病,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和维护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兽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必须保证质量,确保安全有效。 第三条 国务院农牧行政管理机关主管全国的兽药管理工作,县以上农牧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所辖地区的兽药管理工作。 第四条 凡从事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兽药生产企业的管理 第五条 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助理工程师、助理兽医师以上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 (二)具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及条件; (四)具有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检验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五)非专门生产兽药的企业兼产兽药者,必须有单独的兽药生产区。 第六条 开办兽药生产企业,必须由企业所在地县以上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企业持《兽药生产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批准后领取《营业执照》。 《兽药生产许可证》应当规定有效期,期满经重新审查合格后发证。 第七条 兽药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所需的原料、辅料及直接接触兽药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第八条 兽药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注明“兽用”字样,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商标、兽药名称、规格、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批准文号,写明兽药的主要成份、含量、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 第九条 兽药分装必须有完整、准确的分装记录,在包装上注明兽药名称、规格、企业名称、产品批号、批准文号、分装单位和分装批号,并附有说明书。规定有效期的兽药,分装后必须注明有效期。 第十条 兽药出厂前必须经过质量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出厂。 兽药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合格证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收购,需用者不得购买。 第三章 兽药经营企业的管理 第十一条 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第十二条 开办兽药经营企业,必须由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经县以上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后,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企业持《兽药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批准后领取《营业执照》。 《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规定有效期,期满经重新审查合格发证。 第十三条 收购兽药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得收购。 第十四条 贮存兽药必须建立和执行仓储保管制度,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 销售兽药必须保证质量,核对无误,并能正确说明兽药的作用、用途、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 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经营兽药的,必须持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四章 兽医医疗单位的药剂管理 第十七条 兽医医疗单位必须配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兽药、兽医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兽药管理制度,加强药剂管理。 第十八条 兽医医疗单位配制兽药制剂,必须具有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检验仪器,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发给《兽药制剂许可证》。 《兽药制剂许可证》应当规定有效期,期满经重新审查合格后发证。 第十九条 兽医医疗单位配制的兽药制剂,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方可供本单位临床及其所负责的医疗区域使用,但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二十条 兽医医疗单位购进的兽药,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为方便农牧民购买兽药,兽医医疗单位可以兼营兽药零售业务。 第五章 新兽药审批和进出口 兽药管理第二十一条 兽药的标准分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生产已有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兽药,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 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兽药。 研制新兽药,必须向国务院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报送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药理、毒理、临床试验报告、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有关资料和新兽药样品。新兽药经中国兽药监察所进行复核、鉴定,证明安全有效,由国务院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列为国家标准或者专业标准,发给《新兽药证书》。无《新兽药证书》的,不得列为正式科研成果或者进行技术转让。 第二十三条 研制兽药新制剂,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报送新制剂的配方及配制工艺、质量标准、临床试验报告等资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所复核、鉴定,证明安全有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列为地方标准。 第二十四条 生产新兽药和兽药新制剂,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所检验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发给批准文号。 第二十五条 进口兽药,必须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发给《进口兽药许可证》,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指定的兽药监察所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口。 第二十六条 我国首次进口外国企业生产、经营的某种兽药时,出售兽药的外国企业还必须向国务院农牧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检验、登记,并提供该兽药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药理和毒理试验结果、临床试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和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文件,经检验、审查,证明安全有效,发给《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进口、出口兽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持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 【分享】我国兽药法规对兽药生产与使用的作用

    [b]摘 要[/b]:由于动物养殖和动物食品的质量安全,很容易受到药品的质量和药物残留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实施与兽药生产使用有关的兽药法规。本文论述《中国兽药典》、《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国药典》等17种兽药法规和药物法规对兽药研制、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的要求与作用。[b]关键词[/b]:兽药法规;要求;作用加强兽药法制观念和法制管理,是实施《兽药GMP规范》、发展动药产业和现代畜牧-养殖业的必须举措。当今是实行“药剂养殖”的时代,由于动物养殖和动物食品的质量安全,很容易受到药品的质量和药物残留的影响。因此,兽药在研制、生产、销售、使用及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实施如下法规。[b]1 《兽药管理条例》[/b]国务院于1987年发布了《兽药管理条例》。1988年颁布了《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重新颁布实施了新的《兽药管理条例》,它共有总则、新兽药研制、兽药生产、兽药进出口、兽药使用、兽药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九章。在中国境内从事兽药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都必须遵守《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b]2 《中国兽药典》和《中国兽药典》配套丛书[/b]2.1 《中国兽药典》《中国兽药典》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是我国兽药的国家标准,是兽药生产、经营、检验和监督管理等的法定技术依据;是国家为保证兽药质量和动物用药安全有效而制定的法典。《中国兽药典》至今已颁布了三版,即1990年版、2000年版和2005年版。2005年版《中国兽药典》分为一部、二部和三部:一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原料及各类制剂等质量标准448种;二部收载中药材、成方制剂质量标准685种;三部收载生物制品质量标准115种;以上合计1248种;药品外文名一部用英文名,二部用拉丁文名。2.2 《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和《兽药使用指南(生物制品)》《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和《兽药使用指南(生物制品)》为2005年版《中国兽药典》的配套丛书。它对兽药品种提供兽医临床所需的资料,达到科学、合理用药,并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的目的。它是兽药使用的法定依据。《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收载品种831个,分别介绍其性状、药理、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最高残留限量、制剂、适应症、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休药期、规格等。《兽药使用指南(生物制品)》介绍国内和进口生物制品373种的制备方法、性状、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规格、贮藏、有效期等。[b]3 《兽药规范》[/b]《兽药规范》全称《中国兽药规范》。我国在中国兽药典未制订和颁布以前,农业部于1968年编纂了《兽医药品规范(草案)》,1978年修订并颁布了《兽药规范》第一版,1992年颁布了《兽药规范》第二版。《兽药规范》是我国农业部早年制订的关于兽药规格、标准的法定技术依据。《兽药规范》收载《中国兽药典》外的兽药与制剂。2000年版《中国兽药典》已将1992年第二版《兽药规范》的部分药品收录。此后未有新版。[b]4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b]饲料添加剂(或称饲料药剂)是现代养殖生产用的动物饲料中不可缺少的组分。我国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国农业部2001年发布了新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品种目录。上述条例规定:饲料添加剂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新研制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必须向指定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布。新产品审定申请时,应当提供新产品的样品及下列资料:①该新产品的名称、主要成分和理化性质;②该新产品的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③该新产品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和毒理;④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之规定,农业部1999年发布了《饲料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预混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后于2003年又颁布了修改《决定》,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办证程序、生产许可证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 【一天一知识】什么是兽药GMP规范和GMP兽药企业?

    [b][size=3]什么是兽药GMP规范和GMP兽药企业?[/size][/b]答:我国从1990年1月1日起推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规范》),它是兽药生产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提高兽药生产水平和兽药行业国际竞争力的一项重大措施。到2006年底,全国兽药企业经过GMP改造以来,由原来3000多家(到2007年1月)整合为1328家GMP企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水平。今后凡是新建的兽药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按照《兽药GMP规范》进行建设,向农业部申请GMP验收,验收合格者,将得到农业部发给《GMP合格证书》,便是GMP兽药企业,才能生产兽药。只有GMP兽药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才是合法的兽药。《GMP合格证》有效期5年,到期复验换证,复验不合格的,将被吊销其《GMP合格证》,便不能再生产兽药

  • 【讨论】中兽药发展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无公害食品的发展,国内、国际市场对食品安全要求越来越高,畜禽产品生产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中兽药是天然植物产品,具有无药物残留的特点,是首选的绿色兽药产品。大量科学实验证明,许多中草药不仅本身具有良好的抗菌、抗病毒作用,更可以增强机体器官和组织的屏障防御功能,这种独特的作用符合当今绿色环保的潮流,但其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 1.国家主要部门对中兽药的作用、发展必要性认识不够,上下缺乏沟通和共识,造成支持和投入力度不够。如目前中兽药的质量标准体系不完善,质量检测方法及控制技术比较落后;中兽药生产工艺及制剂水平低;中兽药研究开发技术欠缺,创新能力较弱;中兽药企业管理水平普遍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更谈不上国际竞争力。为加强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进中兽药现代化,建议农业部设立相关部门,专门负责我国独具民族特色的中兽医学发展。并制订政策,如“中兽医现代化发展纲要”,可以参照科技部、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等相关单位制定的国家《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2010年》。农业部再与科技部等国家职能部门沟通,支持中兽药的立项事宜等。 2.人员分散,形不成团队,故而攻关能力薄弱。建议科研院所、院校与企业实质性地结合起来,也就是过去所说的产、学、研三结合问题。构筑国家现代中兽药创新体系,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集中高校、科研机构、制药企业等多方面力量,通过整体布局、资源重组、机制创新,构筑研究开发体系完整、技术装备先进、人才结构合理、创新能力较强、管理科学规范的现代中兽药创新体系。 3.中药资源可能处于紧张状态。全国兽药企业齐上阵都大量生产中兽药,资源可能出现短缺现象。为此必须坚持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产业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充分利用资源同时,保护资源和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开展中药资源普查,特别要注意对濒危和紧缺中药材资源的修复和再生。防止流失退化和灭绝,加强中药材野生变家种家养研究。加强中药材栽培技术研究,实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产业化生产,发展绿色药材。 4.缺乏完善的现代中兽药标准和规范。从中药种植、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的标准和规范,到保证中兽药产品的安全有效、质量可控,这些问题,一直没能得到彻底解决,严重地制约着中兽药的发展及走向世界。为此,建议加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研究,建立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及有害物质限量。 加强符合中兽药特点的科学、量化的中药质量控制技术研究,提高中兽药、中兽药新药等的质量控制水平。以中兽药注射剂为突破点,逐步扩大指纹图谱等多种方法在中兽药质量控制中的应用。

  • 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全面启动

    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全面启动  2014年2月23日,由农业部兽医局主办的全国兽药企业产品二维码追溯体系启动会议在洛阳举行。农业部副部长、国家首席兽医师于康震,农业部兽医局局长张仲秋,中监所所长冯忠武,河南省畜牧局局长宋虎振等相关领导出席,16家试点兽药生产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启动会议。  在会上,于康震部长就兽药二维码技术应用的背景、实施的意义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发表了讲话。于部长指出,兽药物联网是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兽药行业深度融合的产物,是全面深化兽药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兽药物联网的应用,是我国兽药管理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标志着兽药监管工作向实现信息化管理迈出了坚实一步,必将促进我国兽药产业发展和管理升级!  于部长强调指出,要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推进、深度应用”原则,经过试点先行、逐步铺开、全面覆盖3个阶段,稳步推进兽药物联网建设,力争在3年内实现对所有兽药产品的全覆盖,建成一个功能完善、信息准确、实时在线的兽药监管系统。要加强技术创新,以科技进步驱动和引领兽药物联网建设;加强技术培训,造就一支支撑兽药物联网建设的有生力量和人才队伍;加强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投入的稳定发展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兽药物联网建设工作;要坚持“老总”挂帅,使兽药企业成为兽药物联网建设的主体。要起好步、开好头,扎实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面实施兽药物联网奠定坚实基础,加快推动兽药行业转型升级。  目前,追溯系统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农业部计划于2014年2-9月组织开展运行试点工作。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科前动物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武汉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兽药企业率先参与试运行。

  • 【原创】兽药通用名

    各位大侠,我想请教一下,兽药的通用名是怎么取名的呢,按照上兽药通用名必须采用法定兽药质量标准(兽药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地方标准)名称,是否需和兽药典上的现有通用名相同呢?

  • 产生兽药残留的主要原因

    1.防治畜禽疾病时滥用药物产生残留兽药 在养殖过程中,普遍存在长期使用药物添加剂,随意使用新型或高效的药物,大量使用医用药物等现象。长期或超标准使用、滥用药物防治畜禽疾病,预防动物阶段性寄生虫病,在饲料中大量使用各种抗菌抗虫药物,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兽药使用知识,不能严格遵守兽药的使用对象、使用期限、使用剂量以及休药期等规定。此外,还大量存在不符合用药剂量、抗生素给药途径、用药部位和用药动物种类等用药规定以及重复使用几种商品名不同但成分相同药物的现象。所有这些因素都能造成药物在体内过量积累,导致兽药残留。 2.饲喂畜禽过程中产生残留兽药 长期超标准使用、滥用兽药,尤其是一些抗生素类及激素类作为畜禽饲料添加剂。由于抗生素和其他一些兽药既能预防和治疗许多病原微生物感染引起的病,又能促进动物生长,一些养殖场或养殖户为了获取高额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在饲料中超剂量使用或滥用兽药和其他违禁药品。 3.非法使用违禁或淘汰药物 我国农业部在2003年号公告中明文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的兽药产品,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所列的21类药物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不得使用进口国明令禁用的兽药,畜禽产品中不得检出禁用药物。但事实上,养殖户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将禁用药物当作添加剂使用的现象相当普遍,如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引起的猪肉中毒事件等。 4.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休药期的长短与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消除率和残留量有关,而且与动物种类、用药剂量和给药途径有关。国家对有些兽药特别是药物饲料添加剂都规定了休药期,但是大部分养殖场(户)使用含药物添加剂的饲料时很少按规定施行休药期。 5.违背有关标签的规定 《兽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标签必须写明兽药的主要成分及其含量等。可是有些兽药企业为了逃避报批,在产品中添加一些化学物质,但不在标签中进行说明,从而造成用户盲目用药。这些违规做法均可造成兽药残留超标。 6.屠宰前用药 屠宰前使用兽药用来掩饰有病畜禽临床症状,以逃避宰前检验,这也能造成肉食畜产品中的兽药残留。此外,在休药期结束前屠宰动物同样能造成兽药残留量超标。 7.环境污染产生残留毒素(如重金属、杀虫剂等污染)、农药和工业三废(废气、废水、废渣) 大多是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如有机氯、磷、汞、氟、铅、镉、砷、铜、铁、亚硝基胺等,直接污染水源、饲料、饲草及动物的生活环境,通过食物链进入动物体内,并在动物体内大量蓄积。 8.肉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有害化学物质 如亚硝酸盐多年来一直用作腌肉制品的发色剂,但目前的研究已证实,亚硝酸盐容易与肉类中的二甲胺反应生成致癌物质——二甲基亚硝胺。 9.饲料加工和调配不当产生有害物质 饲料中的组氨酸及其降解物在加热超过130℃时,3h就会形成毒物。霉变饲料产生的黄曲霉毒素是强致癌物质。脂溶性维生素因为可贮存在组织中,导致大量的累积,在病理情况下排泄和代谢功能受阻,可能造成中毒。维生素A的安全范围小,中毒的可能性最大,过量的维生素D,可导致钙、磷比例失调;过量添加的维生素C,其代谢物草酸可以形成肾、尿结石。 二、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主要来源和途径 1.动物性食品中抗生素残留来源 抗生素类多为天然发酵产物,如青霉素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等。是临床应用最多的一类抗菌药物,广泛应用于治疗人和动物的多种细菌性感染。 作为临床治疗用药的抗生素类,常常在短期内使用,主要是通过注射、饮水等方式进入动物体内。如在治疗动物乳腺炎、子宫炎、心内膜炎、创伤感染、细菌性腹泻、呼吸道感染等疾病时,经常给动物肌肉注射青霉素类抗生素。治疗奶牛或奶山羊乳房炎时,常常把青霉素类抗生素直接注入乳房内。如果在休药期结束前将动物屠宰或将所产奶供人饮用,则会在注射部位的肌肉、其他组织和奶中残留超量的青霉素类抗生素。另外,在兽医临床用药时还常常将不同的抗生素联合起来使用(如青霉素与链霉素联合使用),更容易造成抗生素类药物在动物体 内残留,导致动物性食品污染标准物质网资料中心的相关资料。

  • 我们是新兽药研发的临床试验室,想申请CNAS,求各位老师指点

    我们实验室主要进行的是中兽药的临床试验,包括靶动物安全性、药效评价试验(Ⅱ期临床)、药效评价田间试验(Ⅲ期临床试验、临床验证试验),现在想要申请CNAS,之前查看了一些相关的认可资料和已获CNAS认可的机构的认可资料,但有些问题仍不太明白,不知如何下手?请大家指点一下。1.CNAS对人员的社保有要求吗?我们实验室的研发人员属于同一个集团,但社保缴纳在不同的全资子公司,这次申请CNAS我们想以其中一个子公司(暂定为A)的名义申请。2.仪器设备采购也与人员一样的情况,有一部分仪器是由集团统一采购的,从固定资产角度来说不属于A.3.兽药的药效评价试验涉及到如下环节:动物给药处理、采样动物组织样本、检测、根据各自指标得出兽药的有效性的结论,CNAS涵盖的范围是“检测”这一个环节,还是从动物给药处理到得出结论整个流程呢?4.检测参数方面,目前我了解的检测参数是根据检测标准来确定的,我看到比较多的是以“动物血清”为对象,以“胆固醇”为参数,但是,这样的话就会需要太多的参数,我们想以“中兽药”为对象,以“治疗鸡大肠杆菌病的药物临床试验”为参数,是不是只要找到了对应的标准,这种也可以成立?

  • 【云唐】手摇大屏数显显微硬度计是什么

    【云唐】手摇大屏数显显微硬度计是什么

    [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1/202401170915566839_5929_5604214_3.jpg!w690x690.jpg[/img]  手摇大屏数显显微硬度计是一种用于测量材料硬度的仪器。它采用显微镜和硬度计的原理,通过观察和测量材料表面的压痕来评估其硬度。  该仪器具有大屏幕数显的特点,能够直观地显示测量结果,并且可以通过手摇的方式进行操作,方便快捷。与传统的显微硬度计相比,手摇大屏数显显微硬度计具有更高的精度和稳定性,能够满足各种材料硬度测量的需求。  手摇大屏数显显微硬度计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可以用于各种金属、陶瓷、玻璃等材料的硬度测量。通过测量材料的硬度,可以了解其机械性能和加工性能,为材料的选择和应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在使用手摇大屏数显显微硬度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测试载荷和压头,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要保持仪器的清洁和干燥,避免对测量结果产生影响 最后,要遵循仪器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避免出现误差和损坏。  总之,手摇大屏数显显微硬度计是一种高精度、高稳定性的硬度测量仪器,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通过使用该仪器,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材料的硬度性能,为材料的选择和应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 【转帖】我国现行兽药法规简介

    [font=Verdana] 加强兽药法制观念和法制管理,是实施《兽药GMP规范》、发展动药产业和现代畜牧、养殖业的必须举措。当今是实行“药剂养殖”的时代,由于动物养殖和动物食品的质量安全,很容易受到药品质量和药物残留的影响。因此,兽药在研制、生产、销售、使用及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实施如下法规。   《兽药管理条例》   国务院于1987年发布了《兽药管理条例》。1988年颁布了《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重新颁布实施了新的《兽药管理条例》,在中国境内从事兽药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都必须遵守《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中国兽药典》和《中国兽药典》配套丛书   《中国兽药典》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是我国兽药的国家标准,是兽药生产、经营、检验和监督管理等的法定技术依据;是国家为保证兽药质量和动物用药安全有效而制定的法典。《中国兽药典》至今已颁布了三版,即1990年版、2000年版和2005年版。   2005年版《中国兽药典》分为一部、二部和三部:一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原料及各类制剂等质量标准448种;二部收载中药材、成方制剂质量标准685种;三部收载生物制品质量标准115种,以上合计1248种。   《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和《兽药使用指南(生物制品)》   《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和《兽药使用指南(生物制品)》为2005年版《中国兽药典》的配套丛书。它对兽药品种提供兽医临床所需的资料,达到科学、合理用药,并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的目的。它是兽药使用的法定依据。   《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收载品种831个,分别介绍其性状、药理、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最高残留限量、制剂、适应症、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休药期、规格等。   《兽药使用指南(生物制品)》介绍国内和进口生物制品373种的制备方法、性状、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规格、储藏、有效期等。   《兽药规范》   《兽药规范》全称《中国兽药规范》。我国在中国兽药典未制订和颁布以前,农业部于1968年编纂了《兽医药品规范(草案)》,1978年修订并颁布了《兽药规范》第一版,1992年颁布了《兽药规范》第二版。《兽药规范》是我国农业部早年制定的关于兽药规格、标准的法定技术依据。《兽药规范》收载《中国兽药典》外的兽药与制剂。2000年版《中国兽药典》已将1992年第二版《兽药规范》的部分药品收录。 [/font][font=Verdana]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添加剂(或称饲料药剂)是现代养殖生产用的动物饲料中不可缺少的组分。我国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国农业部2001年发布了新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品种目录。   上述条例规定:饲料添加剂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新研制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必须向指定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布。   新产品审定申请时,应当提供新产品的样品及下列资料:①该新产品的名称、主要成分和理化性质;②该新产品的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③该新产品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和毒理;④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之规定,农业部1999年发布了《饲料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预混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后于2003年又颁布了修改《决定》,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办证程序、生产许可证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规范》)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又称《兽药GMP规范》。推行《兽药GMP规范》是使兽药生产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提高兽药生产水平和兽药行业国际竞争力的一项重大措施。我国于2006年已经全面实施了《兽药GMP规范》。其主要要求如下:   凡新建或经技术改造后,能达到GMP要求的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可向农业部申请GMP验收,验收合格者,农业部将发给GMP验收合格证书。《GMP合格证》有效期5年,到期复验换证,复验不合格的,将吊销其《GMP合格证》。各地新建的兽药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农业部组织的GMP验收合格后,才能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   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兽药生产企业(含车间),必须按GMP的要求,进行设计、建筑、安装、调试与试产,并经检查验收,取得《GMP合格证》,才能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的全过程,都必须符合GMP的规定。   药品安全试验规范   《药品安全试验规范》(GoodLab鄄oratoryPractice,简称GLP)。它是在实验条件下,进行药理、毒理、临床药理等动物试验的准则,是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法规。   我国在《药品管理法》中规定,研制新药必须报送兽药主要成分与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指标、稳定性试验报告、药理毒理及临床试验结果、残留试验、环境影响报告等有关资料。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作科学实验使用的实验动物应当具备下列完整的资料:①品种、品系及亚系的确切名称;②遗传背景或其来源;③微生物控制状况;④合格证书;⑤饲育单位负责人签名。缺乏上述资料的实验动物不宜应用。   《兽药稳定性试验技术规范》   《兽药稳定性试验技术规范》是用以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和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兽药的生产、包装、储存和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兽药稳定性试验的内容包括影响因素试验(高温试验,高湿度试验,强光照试验)、物理或化学加速试验及长期试验。   颁布与实施上述兽药法规,促进了国内兽药生产和兽药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全国实行《兽药GMP规范》以来,通过加强实施兽药法规的监督管理,以往兽药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那些竞争无序、违规损质的产品及不合理处方的制品竞相投入市场的情况,已经逐渐得到扭转和遏制,目前国标质量的产品已经主导市场。这说明有了兽药法规的护航作保障,兽药的研制、产销与使用,才能得到健康发展。(节选)[/font]

  • 【转帖】[兽药新闻] 飞行检查11兽药企业家家有问题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2010年第一期兽药GMP飞行检查结果,11家被检查企业均存在问题。据悉,飞行检查即事先不通知被检查企业而对其实施快速的现场检查。农业部组织对11家兽药GMP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结果发现,各企业均有问题,集中表现在:检验室管理不规范,缺少仪器设备,设施不完备,检验记录不完整,仪器器具计量未定期校验;生产管理不规范,硬件设施有缺陷,生声记录不完整,状态标识不全,卫生状况脏乱;仓储与销售管理不规范,生产用物料质量不符合法定标准,兽药标签内容违规,仓库管理无序,销售记录不完整,个别企业存在套用兽药产品文号违规行为。其中,广西北流神州兽药厂、湖南泰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新世纪民星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江西双实药业有限公司、苏州市吴赣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存在问题突出。上海申广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河南得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郑州市汉方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市星宇漂白粉有限公司、广西北流市第二兽药厂等5家企业问题比较严重。泰州市南苑动物药品厂已停产多时,已不具备兽药生产条件。通报要求各省对相关企业进行查处。泰州市南苑动物药品厂的《兽药生产许可证》须注销。

  • 【原创】兽药使用子版开通了.现收兽药的使用方法.

    有于兽药安全与兽药检测离不开兽药的使用,再开此子版,希望大家能参与进来.现对本子版发贴做出如下要求:1.必需是兽药,有一定的药物描述2.药物性状,如化学性质.物理性质,分子式等等.3.作用与用途.4.用法.用量5.不良反应.6.可对药物使用后的残留情况作以说明.[color=#dc143c]注:1.每贴以5~10分进行奖励. 2.不会要求者将以灌水处理. 3.兽药使用请在子版内发贴,清不要在此跟发. 4.请本子版给出您的建议(有积分奖励)[/color]

  • 【转帖】山东省将重点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

    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获悉,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净化[url=http://www.ppsyw.com/][u]兽药[/u][/url]市场,年内实现[url=http://www.ppsyw.com/][u]兽药[/u][/url]产品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 以上。 据悉,今年整治的重点产品是: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以及标称防病、治病、促生长等用途的禁用兽药,假劣兽药,违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中兽药,兽药标签不规范产品,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的产品,非法企业及非法、假冒产品;兽药标准已被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的非法产品,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许可证》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非法进口兽药产品,畜禽产品中禁止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整治的重点区域是长期以来兽药产品合格率偏低的市县,曾经出现兽药残留问题的市县,畜牧业主产区和兽药生产企业集中区,动物性产品主要出口地区,兽药经营相对集中及与外省接壤的地区,群众举报问题兽药较多的市县。集中整治时间从 3月份开始。

  • 天研|猪肉兽药残留快检仪器可以检测哪些兽药残留

    猪肉兽药残留快检仪器主要用于检测猪肉中的兽药残留成分,其检测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抗生素类残留:这是兽药残留检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常见的抗生素残留包括四环素类、硝基呋喃类、磺胺类、沙星类、喹诺酮类,以及如庆大霉素、链霉素、阿莫西林、红霉素等具体药物。这些抗生素在动物养殖中常被用来预防和治疗疾病,但残留在猪肉中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瘦肉精激素类残留:瘦肉精等激素类物质常被用于促进动物生长和提高瘦肉率。快检仪器能够检测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己烯雌酚、喹乙醇等瘦肉精激素类残留,确保猪肉中不含有这些有害物质。  水产品安全相关物质:虽然主要是针对水产品的检测,但某些兽药残留快检仪器也能检测与水产品安全相关的物质,如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这些物质可能因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而进入猪肉中。  此外,一些先进的快检仪器还可能具备检测病害肉及肉类新鲜度的功能,从而提供更全面的食品安全保障。  这些兽药残留成分如果超标,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如过敏反应、毒性作用和细菌耐药性等。因此,使用猪肉兽药残留快检仪器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显得尤为重要。这些仪器通常具有操作简便、检测速度快、准确度高等特点,能够满足现场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的需求。[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4/202404261557095701_729_6238082_3.jpg!w690x690.jpg[/img]

  • 【转帖】2010年兽药市场前景分析

    [size=4][b]兽药[/b]行业被称为“永远的朝阳行业”,是当前利润增长最快的十大行业之一,据中监所网站报道,到2009年6月末,通过GMP验收的兽药生产企业已达1550多家,均通过了兽药GMP认证,产品涉及29个剂型,近2000 个品种。从业约12万人。兽药行业年销售额超过200亿元,其中,产值超1亿元以上的企业有45家。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利润空间使得国内兽药流通领域的竞争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直接导致了生产企业众多,产能过剩,优秀企业太少;产品同质化、研发能力不足,真正的研发太少,多是概念炒作;技术人员泛滥,服务水平低劣;营销同质化、创新能力低;市场不规范,竞争无序化;处于规范过渡期,行政政策出台频繁;营销公司迅速发展,局部地区呈失控态势;人员流动频繁,追求最大利益;产品价格虚高,促销返点盛行等等。" [/size][size=4]  为了把握今后的兽药行业的发展趋势,现就近年的兽药市场特点及可能出现的变化作如下预测和分析。[/size]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