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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显浓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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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显浓定仪相关的资讯

  • 果蔬呼吸测定仪,为农产品保鲜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在农产品储藏与保鲜研究中,果蔬的呼吸强度是决定其新鲜度和质量的关键因素。果蔬呼吸测定仪正是为此类研究量身定制的工具,能够测量果品和蔬菜在不同储藏条件下的呼吸强度,为研究人员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持,从而延长果蔬的保鲜期,确保其品质。了解更多果蔬呼吸测定仪产品详情→https://www.instrument.com.cn/show/C542220.html果蔬呼吸作用的重要性在储藏期间,果蔬仍然会进行呼吸作用,消耗氧气并释放二氧化碳。如果这一过程不加以控制,会加速果蔬的老化和腐败,进而影响其营养价值和口感。因此,精确测量并掌握果蔬的呼吸强度,对于制定科学的储藏策略至关重要。有效测量多项关键参数果蔬呼吸测定仪能够有效测量二氧化碳浓度、氧气浓度、温度和湿度等多项关键参数,帮助研究人员实时掌握果蔬的呼吸动态。这些实时数据不仅有助于优化储藏条件,还能显著提高保鲜效果,延长果蔬的货架期。灵活设计,适应多种果蔬该测定仪的设计充分考虑了各种果蔬的不同大小,提供了多种体积的呼吸室选择。研究人员可以根据果蔬的具体类型和大小,选择合适的呼吸室,从而缩短实验的平衡时间并大大提高测量效率。这种灵活性使果蔬呼吸测定仪在食品、园艺、果蔬外贸等多个领域中广泛应用。简便有效的操作流程使用果蔬呼吸测定仪进行研究,过程简便而高效。将待测果蔬放入呼吸室后,研究人员只需设定采集时间间隔,便可以通过主机显示屏实时监测CO2和O2浓度的变化。仪器不仅能测量多个参数,还可以同步显示温度和湿度信息,确保实验数据的全面性和可靠性。数据导出与分析支持数据采集完成后,果蔬呼吸测定仪支持快速导出数据,方便研究人员进行后续的分析处理。通过专门的软件,研究人员可以对数据进行计算和分析,准确掌握果蔬在不同储藏条件下的呼吸强度变化。这些数据不仅对优化储藏环境非常重要,还能为果蔬的市场销售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消费者享受到更为新鲜和高品质的果蔬产品。果蔬呼吸测定仪的应用价值总的来说,果蔬呼吸测定仪是农产品保鲜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工具。它帮助研究人员深入理解果蔬在储藏过程中的生理变化,从而制定出更为有效的保鲜策略。无论是在科研院所、学校,还是在食品企业中,果蔬呼吸测定仪都展现出了良好的应用价值,推动农产品保鲜研究取得新的突破。
  • 大型超市在售果蔬频现“农药残留”
    要彻底消除农药残留隐患,除了在硬件和检测标准上尽快与国际接轨,理顺多头执法的监管体制更为关键   “农药检测,保证每日安全与新鲜。”   走进位于北京市东部沃尔玛超市万达广场店的蔬菜、水果区,便能看到墙上的宣传语。在另一边的墙上,则是“蔬菜农药检测公告栏”,其中列出了受检蔬果的品名和供应商。   不过,一位正在挑菜的中年女性却对本刊记者坦言,买了菜回去,还是得在水里多浸泡,“他说检测了,谁知道是不是走过场?”   本月早些时候,3月15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公布的一份《超市生鲜散装食品调查报告》(下称《报告》)就指出,一些大型超市出售的生鲜蔬果样品,经检测发现混合农药残留既广且多、有违法使用和禁用的农药。   实际上,从今年年初以来,农药残留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已经持续发酵。   2010年1月下旬,武汉市在对市场上的豇豆进行检测时发现,一些来自海南的豇豆含有禁用农药水胺硫磷。2月6日,武汉市农业局向海南省农业厅发出协查函,宣布三个月内停止该省生产的豇豆进入武汉市销售。   截至春节前,武汉市共查出3596.9公斤海南豇豆含有禁用农药,并全部销毁。同时,全国多个地方均发现了含有水胺硫磷的豇豆。为此,农业部2月24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仅海南三亚一地,从3月1日至3月18日,就查封了37家无证经营的农药店,查扣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98瓶。而这,显然仅仅是冰山一角而已。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都纷纷表示,是时候关注农副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解决食品安全的“体制之痛”了。   绿色和平的批评   “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王伟康表示,从2009年10月29日至11月17日,在北京、天津、武汉、杭州、成都、广州、长沙和福州等八个城市的九家大型连锁超市的19家门店,他们随机抽取了83份散装食品,包括散装大米、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验。   该组织声称,样品被送至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在77份蔬果中,有两个样品含有国家禁用农药甲胺磷残留 14个样品含有违法使用的农药残留,即超出了登记允许使用的范围。   沃尔玛超市和伊藤洋华堂超市,均因为问题严重而遭到点名批评。采自湖北武汉沃尔玛中山大道分店的豇豆样品,被检出有六种违法使用的农药 采自北京伊藤洋华堂西直门店的草莓样品,则被检出有两种违法使用的农药以及一种国家禁用的农药。   其实,这已不是绿色和平第一次就农药残留问题,向超市发难。   早在2009年7月16日,在发布的第三期《蔬果安全状况监测》中,绿色和平就声称,在北京的沃尔玛、家乐福、易初莲花和华润万家等四家超市的甜瓜、苹果、桃子、油桃和樱桃上,检出了17种农药残留 其中有7种,更是被国际权威机构认定为致癌及有潜在致癌危害的农药。   不过,这一指控却遭到了官方的反驳。作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部门的卫生部,于当年11月18日在其官方网站称,被检出的农药残留量均未超过国家标准限量值的规定,也没有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和禁用农药品种,“该监测报告所涉及的蔬果均不存在安全性问题”。   同时,卫生部还质疑,“绿色和平”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不规范之处。   在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研究员李宝聚看来,要求不存在任何剂量的农药残留,的确有些过于严苛。毕竟,当今的农产品约有三分之一的产量,是依靠农药从病虫草害手中夺回的。如果不使用农药,中国将损失30%至40%的粮食,以及50%至80%的蔬菜。   吃不用农药生产出来的蔬菜,“无论从中国的实际情况,还是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现状来看,都是不现实的”,他解释说。   也许是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绿色和平”在此次的《报告》中突出强调了存在违法使用和禁止使用的农药。   不过,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王伟康依然拒绝透露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名称,这也使得无法对这份《报告》的全面性以及客观性做进一步的评估。   禁用农药依旧在   即便绿色和平的报告确有偏颇之处,但农药残留问题仍不失为一个关系到整个食品安全的真问题。   农药,作为人类发明的一把“双刃剑”,既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抵御病虫草害,可一旦使用不合理,便可能通过多种途径侵入人体,损害神经、内分泌、生殖等多个系统的健康。因此,各国对于农药的使用,往往都有着严格的监管。   在中国也不例外。早在2006年,农业部等四部委就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磷胺、对硫磷、久效磷这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   根据业内人士的推测,当时中国每年使用的农药中,有35%的使用量属于高毒农药。而上述五种农药的使用量,更是占到高毒农药的70%。   然而,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高毒农药并没有随着一纸禁令彻底退出江湖。   2008年,河北省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高海红对当地市场上的325份蔬菜样品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其中123份含有甲胺磷,占38% 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其中有91份超过了检测限,超标率高达28%。   同年,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对全省11个市所在地的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进行了四次连续监测,监测的蔬菜包括九类20多个品种1751个样品。结果,有54个样品被检出六种禁用农药超标,其中就包括甲胺磷,以及此次在海南豇豆中发现的水胺硫磷。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研究认为,禁用农药之所以难以完全杜绝,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目前分散的农业生产模式下,很多农户的用药仍游离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之外,还有人在违规使用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以前使用的高毒农药残留在土壤中,仍有可能“感染”新种植的蔬果。   即便对于允许使用的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在上述山西的监测中,农药残留总的超标率就为4.5%,其中芹菜超标率高达16.5%。   舍本逐末的检测   应当承认,面对农药残留,各地已开始在检测体系上下工夫。很多城市建起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和农产品检验检测站,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进行监测。不少超市亦强化了自己的检测能力,以把住最后的关口。   但在李宝聚看来,检测毕竟只能针对部分农药,通过检测来解决蔬菜产品的安全性问题,治标不治本。鉴于真正出现问题的,是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这就决定了流通环节的检测,只能起到辅助作用。   受硬件条件等制约,有时候这些检测甚至难以有效地发挥辅助作用。   在海南豇豆事件之前,海南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的任红等人,就曾针对海南省的瓜菜农药残留监控模式撰文称,尽管各市、县级检测中心已经建立,并配备了检测仪器,“但大多是一些速测仪器”,检测的指标单一,制约了检测项目的拓展和检测工作的全面开展。   而在事件发生后,海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邢诒铁亦承认,对瓜菜的检测主要是看农药总量是否超标,无法查出农药的种类。而首先发现“毒豇豆”的武汉市,采取了成本更加高昂的定量检测,才发现了水胺硫磷。   除了硬件,“软件”上也存在诸多缺陷。中国对于农药残留的限量标准,亦有不少未与国际接轨之处,这也削弱了农药残留检测的效果。   根据“绿色和平”提供的资料,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剧毒和高毒的农药共20种,在中国禁用的仅有4种。   中国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目前主要由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部分组成。前者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后者主要由农业部发布。根据统计,截至2009年,中国共有涉及178种农药在92种(类)食品和农产品中的807项限量标准。   然而,在很多专家看来,这远远不够。因为中国在近200种作物上有600多种农药登记使用,常用农药也有400多种,当前的限量标准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的需求。从国际上看,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下称CAC)的限量标准超过3000项,比中国高出了一大截。   监管体制待理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制(修)订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已被列入2010年工作计划。   但王伟康也希望,在政府完善相关标准的同时,超市也应通过自己对整个产业链的控制力,干预蔬果的生产环节,促使农民不使用剧毒、高毒的农药,以及科学使用农药。目前,政府正在推动的“农超对接”,或许也给大型超市提供了这种干预契机。   所谓“农超对接”,即农户直接向超市供货,省掉了批发商、供货商等中间流通环节。如此一来,可以节省成本,降低产品价格。   本刊记者注意到,在北京沃尔玛超市万达广场店,已有不少苹果贴上了“农超对接”的标签。   沃尔玛在中国的“农超对接”启动于2007年,目前已涉及至少20万农民。按照沃尔玛的计划,到2011年底时,“农超对接”项目涉及的农民将达到100万人,超市三分之一的蔬果类产品都将来自定点农场。   王伟康认为,“农超对接”增强了超市对于农户的影响力,超市应该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以及相应的惩罚机制,帮助、激励农户科学使用农药或者使用杀虫灯等非农药手段。   不过,超市的影响力显然只能覆盖一部分农户。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弊端,政府监管体系的漏洞也应尽快弥补。   根据1997年开始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以及随后的政府“三定”方案,农药管理涉及农业、工信、质检、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   例如,农业部门负责农药登记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农药生产企业核准,核发生产批准文件 质监部门则负责核发按国标和行标生产的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这种多头执法带来的监管隐患,在食品安全领域已经早有先例。李宝聚就认为,农业管理与技术推广部门,长期以来重于查处违禁农药,却忽略了对菜农的技术指导。一些农户为了取得好的防治效果和蔬果外观,往往急功近利使用高毒农药,或者盲目增加施药次数和农药浓度,或者施药后两到三天便将蔬果上市,致使农药残留严重超标。   因此,不少业内专家建议,应尽快理顺农药的管理体制。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温岭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林燚便在全国“两会”上建议,应明确农药管理的主管部门,赋予农业部门实施从农药登记到生产经营许可、市场监管、使用指导和废弃物管理的职能,其他部门予以配合。此外,还应完善小作物和特色作物的农药登记,并加强农业部门对农户的培训和辅导。   从更宏观的层面来看,当前小而散的农业生产,亦增加了政府监管的难度和成本,如何更好地组织起农业生产,从而保证农产品的安全与质量,仍需决策者在制度上加以创新。
  •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征集2024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公开征集2024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立项范围(一)建议立项制定、修订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和《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主要包括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和相关技术规程等。(二)优先制定、修订GB 2763中配套检测方法短缺或适用性较差的标准。检测方法标准应当符合《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农业部公告第2386号)规定。(三)优先制定、修订膳食风险管理急需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主要包括我国禁限用农药相关限量,新增登记农药/作物相关限量,GB 2763已发布实施、经跟踪评价建议修订的相关限量。二、申报要求(一)立项建议应符合构建农业高质量标准体系的要求,立足公众健康保护和膳食风险管理急需,以及当前农药残留标准现状和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管工作需要。(二)立项建议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具有开展膳食风险评估需要的相关毒理学和残留化学等数据基础,以及相关风险监测等情况。(三)立项建议应当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据。(四)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起草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所需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格;在承担项目所涉及的领域内无相关利益冲突。标准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食品安全及农药残留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和业务水平,熟悉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三、其他请各有关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书(附件)。申报修订项目的单位,还应提供标准跟踪评价材料,说明修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请于2023年12月9日前将项目立项建议书电子版(PDF版及Word版)发送至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罗媛媛、陈增龙;电话:010-59194077;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附件:2024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书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2023年11月9日
  • 为180县捐赠1亿元阿兹夫定!复星基金会联合复星医药及真实生物助力基层农村防疫
    2023年1月9日,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下称“复星基金会”)联合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河南真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向中国农村地区捐赠价值1亿元人民币的新冠口服药阿兹夫定。这批药品将分阶段捐赠至中西部农村地区,覆盖180个县。阿兹夫定是国内首个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口服小分子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物,于2022年7月25日获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2022年8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将阿兹夫定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同时国家医保局也将阿兹夫定纳入医保。2023年1月6日阿兹夫定再次被纳入第十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自2022年8月以来,阿兹夫定已陆续配送至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使用。阿兹夫定作用机制明确,治疗效果确切。真实世界数据显示,尽早抗病毒治疗对老人或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患者获益更多。当前,各地防疫正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目标,积极采取包括优化疫苗接种、完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等在内的针对性措施,全力保护人民健康。全国多地、多家医院发布新冠诊疗方案,指导基层医生守住“黄金72小时”,加快推广抗病毒药物在新冠治疗中的合理使用,已经成为有效保障各类人群尤其是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健康的关键举措。为帮助农村地区平稳度疫,1月6日,复星基金会启动“乡村暖冬行动”,除了捐赠药品,还将联合复星及外部合作伙伴,以线上直播、在线问诊等形式,对农村基层医务工作者开展相应的用药和健康管理培训。在国家卫健委指导下,2017年12月,复星基金会与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联合发起“健康暖心——乡村医生项目”。五年多来,项目已覆盖全国中西部地区73个县,守护约2.4万名村医,惠及300万农村家庭。在这73个县之外,这次捐赠将再覆盖100多个中西部地区的亟需支持的县域。真实生物创始人王朝阳表示:随着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广大农村地区的新冠治疗需求变得更为急迫。真实生物一直非常牵挂基层疫情防治情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我们永远愿意在国家最需要的地方,人民最需要的时刻义不容辞、全力以赴守护人民健康,期待阿兹夫定为农村地区渡过疫情难关提供一份助力,保障基层百姓用药需求。复星国际董事长、复星基金会发起人郭广昌表示:通过乡村医生项目的驻点队员,我们一直在密切关注农村地区疫情防治情况,也特别牵挂村医的困难和需求,“希望阿兹夫定片和我们一系列的配套措施,能帮助到广大村医,缓解农村地区诊疗压力,共同筑牢基层健康防线。
  • 蔬菜农残检验,手持仪器轻松搞定!
    p & nbsp 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是我国自主创新开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和免疫试剂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br/ /p p & nbsp 勤邦生物拥有约8000㎡生产研发基地,拥有原材料抗原抗体合成、应用试剂开发和仪器开发三大研发平台,化学污染物抗原抗体200余种,其他小分子药物储备抗原抗体100余种,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产品约100种,胶体金试纸条约80种,实验室必备小型设备近百种;涵盖畜类、禽类、水产、乳业、饲料、蜂产品、粮油等食品行业;可检测农残、兽残、微生物、转基因、理化和成分检测等项目,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食品安全检测服务。曾主持“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863计划课题”、“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0余项。 /p script type=" text/javascript" src=" https://p.bokecc.com/player?vid=56756306E18F068D9C33DC5901307461& siteid=D9180EE599D5BD46& autoStart=false& width=600& height=490& playerid=2BE2CA2D6C183770& playertype=1" /script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 strong & nbsp /strong /span a title=" "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demand/InDemand.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 strong 买仪器?一键求购 /strong /span /a /p
  • 安徽省东至县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签订
    2018年3月23日,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联合下属子公司哈尔滨华春药化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春环保水务”)与东至县成功签订“安徽省东至县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东至县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签约仪式  项目合作期限21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19年),服务费用合同总价暂定10.85亿,建设总投资约4.89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1个乡镇及191个美好乡村中心村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及运营。项目拟采用聚光科技自主研发的A+MBR和AO结合MBBR高效一体化设备处理污水。  本项目是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的决策部署,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执行安徽省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东至县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的签订标志着聚光科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推行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致力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聚光科技在农村环境整治领域的又一新里程。聚光科技将基于自身丰富的PPP项目实操经验,以及在农污领域雄厚的技术实力,推动实现东至县城乡一体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的目标。同时,公司将秉承企业理念,确保工程高标准建设、高速度推进、高效益运行,力争将东至县污水处理PPP项目打造成精品工程。
  • 农业部:2017年新制定农残标准1000项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农业部2月8日发布关于印发《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显示,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着重从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强化执法监管、着力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继续深化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加快健全监管体系以及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八大项共24小项工作入手。 /p p    strong 新制定农残标准1000项 /strong /p p   依据通知内容,2017年将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施《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编制《加快完善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 系的工作方案( 2017-2020 年)》,新制修订兽药残留标准100 项。支持地方加强标准集成转化,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 /p p    strong 严查违禁药物 /strong /p p   通知显示,2017年农业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从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三方面入手,其中,种植业重点治理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畜牧兽医上继续实施生鲜乳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使用“瘦肉精”和禁用兽用抗菌药等;渔业上重点治理鳜鱼等重点品种上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问题强化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p p    strong 确定2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 /strong /p p   2016年,农业部公布首批107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根据通知要求,2017年将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将其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板区。而且,在2017年将确定第二批200个创建试点单位,并且修订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 /p p    strong 加强管理,修订相关文件及管理办法 /strong /p p   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建设和验收进度,督促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及5个配套文件,推进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加强农业质检机构运行管理督导检查,实现飞行检查常态化。推进市、县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部门检测机构整合。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 /p p   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积极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药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进程,建立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的制度机制。修订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评价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strong /span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p p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及“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部署安排,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部制定了《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2月6日 /p p   附件: /p p    a href="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1702/t20170208_5470253.htm" target=" _self" title=" " 农办质〔2017〕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CEB /a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撰稿人:杨改霞 /span /p p br/ /p
  • 欧盟拟修订农药烯酰吗啉的最高残留限量
    依据欧盟委员会(EC)No 396/2005法规第6节,法国收到BASF Agro SAS公司建议修订农药烯酰吗啉(dimethomorph)在洋葱、大蒜、葱、朝鲜蓟和茄子中最高残留限量(MRL)的申请。   法国依据欧盟委员会(EC)No 396/2005法规第8节,起草了评估报告,于2010年1月18日 提交欧盟委员会,同时转寄欧盟食品安全局。欧洲食品安全局的评估结果为:为了满足对农药烯酰吗啉的用途,将洋葱、大蒜和葱的MRL值由原来的0.1 mg/kg提高至0.15 mg/kg。而朝鲜蓟和茄子的MRL值也由0.05 mg/kg分别提高到2.0 mg/kg和0.3 mg/kg。
  • 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修订低风险产品的进口条件
    2013年8月8日消息,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isheries and Forestry,DAFF)发布一则进口清关通知。该通知的对象为前往澳大利亚旅游的乘客和国际邮件及空海运货物的寄件人和接收人。   《1998检疫公告》(The Quarantine Proclamation 1998)已经被修订为允许特定的低风险产品进口至澳大利亚,只要该产品耐储存,为包装好的商业成品。   当局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确认以下商品为低风险,因此以个人缘由进口时不再要求进口许可证:   l 肉干/干肉片   l 含蛋月饼   l 含有牡蛎壳的制品(个人和商业用途)   除进口条件另作说明外,个人使用产品的进口限制参照《进口食品控制法1992》(Imported Food Control Act 1992)。以上产品的具体条件请查询进口条件(ICON)数据库(Import Conditions (ICON) Database)。   该修正案将使工作人员有更多时间寻找、询问并确认乘客或邮件中可能携带的对澳洲农业生产有更大潜在风险的货物,包括活体动物、植物扦插、生肉和种子。
  • 国农业科学院奶产品质量与风险评估科技创新团队牵头制定的《生乳中铅的控制技术规范》等4项农业行业标准正式实施
    根据农业农村部第651号公告,牧医所奶产品质量与风险评估科技创新团队牵头制定的《生牛乳中β-内酰胺类兽药残留控制技术规范》、《生乳中铅的控制技术规范》、《生牛乳中体细胞数控制技术规范》、《奶牛养殖场生乳中病原微生物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4项农业行业标准今日起正式实施。   《生牛乳中β-内酰胺类兽药残留控制技术规范》标准明确了兽药管理环节、牛只处置环节、生乳处置环节等6个关键控制点,建立了预警—纠偏—核实的技术程序。《生牛乳中体细胞数控制技术规范》标准规范了饲养管理、挤奶环节管理、牛体健康管理、环境管理四个关键环节,明确了饲料营养、干奶期奶牛、环境卫生、应激防控等9个关键控制点。《生乳中铅的控制技术规范》标准确定了奶畜养殖、挤奶、贮运三个重要环节,明确了养殖环境、奶畜饮用水、奶畜饲料、用具材质等9个关键控制点。《奶牛养殖场生乳中病原微生物风险评估技术规范》标准确定了牛种布鲁氏菌、牛型结核分支杆菌等10种奶牛养殖场风险评估对象,明确了危害识别、风险分级、评估流程和风险监测等关键环节。   上述标准为生牛乳中β-内酰胺类兽药残留、体细胞数和铅污染的全过程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撑,对科学准确判断奶牛养殖场中病原微生物的潜在风险,推动我国奶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由事后控制转向事前防范转变,提升乳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 农业部将新制定农残标准1000项 加快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和验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部制定了《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农业部办公厅2016年2月5日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国蔬菜、畜禽和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为96.1%、99.4%和95.5%,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农业农村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增效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和农情的监管模式,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一)开展首批试点核查授牌。对2015年确立的107个创建试点单位,组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后符合条件的由部里进行抽查。核查、抽查符合要求的,统一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并进行授牌。  (二)扩大创建试点规模。根据首批试点进展情况,修改完善质量安全县(市)创建活动方案、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在首批基础上,再新增200个县(市)作为创建单位,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或地市整建制推进纳入创建范围。鼓励和支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三)提升创建水平。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开展宣传培训,争取政策支持,营造创建良好氛围。督促指导试点县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创新制度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坚持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的目标,努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打造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先行示范样板区。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力争用3-5年时间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禁限用农药整治,要针对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品种,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兽用抗菌药整治,重点解决违规使用抗生素问题,严格控制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抗生素滥用。“三鱼两药”整治,重点解决鳜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问题。巩固并深化“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强化执法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五)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及时督办查办各类涉假劣农资信访举报案件。组织开展乡村与城郊结合部、互联网以及果菜茶、中草药产区农资市场整治。深化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拓展优质农资销售主渠道。  (六)强化日常督导巡查。发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加强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相关防腐保鲜添加剂监管,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坚持源头控制,加强产地环境管理,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开展经常性的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切实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  (七)全面加强监督抽查。做好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的相互衔接,充分利用监测抽检结果,实施精准打击。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部省两级农业部门要跟进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查,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强化“检打联动”,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  (八)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联打联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违法违规大案要案。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处罚,及时曝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凡达到司法移交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快推进追溯管理  (九)建设国家农产品追溯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积极推动省、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尽快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贯通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追溯、标准等全要素,不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制定追溯管理规范。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标准和运行规范,设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编码规则和识别查询标识。  (十一)启动追溯试点工作。积极筹备和开展国家追溯信息平台试运行工作,优先选择“三品一标”和生鲜乳、蔬菜、猪肉等易于标识的农产品开展全国统一追溯试点。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积极争取追溯条件建设和奖补政策,支持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追溯试点。  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十二)稳步开展例行监测。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明确各层级监测的重点和方式,及时分析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结果信息通报和共享。建立省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逐步实现部省互联互通、监测数据实时共享。  (十三)深入实施风险评估。统筹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和风险评估指南,制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5年规划。围绕重大问题隐患、标准制修订和科普解读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风险评估,跟进实施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提出各类农产品全程管控的关键点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建议。  (十四)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健全舆情监测体系和应对机制。推动各地细化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预案,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合作、跨区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科普培训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依法稳妥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十五)加快完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深入实施《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五年工作方案》,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加快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步伐,制定国家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工作方案,新制定兽药残留标准100项。支持各地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尽可能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简便好用的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和明白纸。  (十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不断扩大果菜茶标准园创建规模,加快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支持规模化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鼓励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有条件的“菜篮子”大县整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推动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区)建设。  (十七)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品牌培育,推动形成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地域品牌。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制度优势和体系优势,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十八)不断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健全地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菜篮子”大县年底前要基本建立。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管理规范,明确建设内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探索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持证上岗,开展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  (十九)强化检测体系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和验收步伐,督促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推进资质认证考核评审。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基层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强化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尽快提高基层检测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十)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药、畜禽屠宰条例修订工作。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突出问题整治、应急处置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合作联动,尽快构建贯通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强农业系统各行业、各地方的协作配合和整体联动,推动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  (二十一)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编制,制定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2016-2020)》,强化监管体系能力建设和设施条件装备,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支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重点。  七、推进社会共治  (二十二)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发挥基层监管服务机构和农业、畜牧、水产等技术推广体系作用,全面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生产记录、休药间隔期制度,从生产经营过程把好质量安全关。  (二十三)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要求,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综合治理考核范围,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规范,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二十四)强化科普解读宣传。对公众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敏感问题进行梳理,系统编制科普手册和进行针对性的科普解读。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数据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天地平台,依托风险评估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组专家广泛开展科普宣传。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部主题日活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二十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中国农业信息网创建“农安信用”专栏,逐步将生产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信用信息建档入库,探索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将生产经营者失信行为与行政许可、投资项目和资金奖励等挂钩制约。鼓励农业行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试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 农业部制定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2013年10月10日,农业部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意见,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司组织拟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11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叶贵标   电话:010-59194302   传真:010-59194107   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doc
  • 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组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增加疫病18种
    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56号公告。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该《名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13年11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2013号)同时废止。 相较2013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增加了埃博拉出血热。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共增加了17种,删除了10种:共患病由28种变为29种,删除了“鹿流行性出血病”,增加了“流行性出血病感染”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病”;牛病增加了3种“牛巴贝斯虫病”“出血性败血症”“泰勒虫病”;马病增加了“马疱疹病毒-1型感染”;猪病增加了“猪带绦虫感染\猪囊虫病”“塞内卡病毒病”“猪δ冠状病毒(德尔塔冠状病毒)”;禽病增加了“火鸡鼻气管炎(禽偏肺病毒感染)”;水生动物病删除了8种,增加了7种;其他动物病删除了“埃博拉出血热”。其他传染病、寄生虫病共删除了3种。  为防范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及渔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予以发布。该《名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13年11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2013号)同时废止。   农业农村部和海关总署将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名录》实施动态调整。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2020年1月15日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List of Quarantine Diseases for the Animals Im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16种)List A diseases口蹄疫Infection with foot and mouth disease virus猪水泡病Swine vesicular disease猪瘟Infection with classical swine fever virus非洲猪瘟Infection with African swine fever virus尼帕病Nipah virus encephalitis非洲马瘟Infection with African horse sickness virus牛传染性胸膜肺炎Infection with Mycoplasma mycoides subsp. mycoides SC (contagious bovine pleuropneumonia)牛海绵状脑病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牛结节性皮肤病Infection with lumpy skin disease virus痒病Scrapie蓝舌病Infection with bluetongue virus小反刍兽疫Infection with 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 virus绵羊痘和山羊痘Sheep pox and Goat pox高致病性禽流感Infection with highly pathogenic avianinfluenza新城疫Infection with Newcastle disease virus埃博拉出血热Ebola haemorrhagic fever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154种)List B diseases共患病(29种)Multiple species diseases狂犬病Infection with rabies virus布鲁氏菌病Infection with Brucella abortus, Brucella melit-ensis and Brucella suis炭疽Anthrax伪狂犬病Aujeszky’s disease(Pseudorabies)魏氏梭菌感染Clostridium perfringens infections副结核病Paratuberculosis (Johne’s disease)弓形虫病Toxoplasmosis棘球蚴病Infection with Echinococcus granulosus,Infection with Echinococcus multilocularis钩端螺旋体病Leptospirosis施马伦贝格病Schmallenberg disease梨形虫病Piroplasmosis日本脑炎Japanese encephalitis旋毛虫病Infection with Trichinella spp.土拉杆菌病Tularemia水泡性口炎Vesicular stomatitis西尼罗热West Nile fever裂谷热Infection with Rift Valley fever virus结核病Infection with 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 complex新大陆螺旋蝇蛆病(嗜人锥蝇)New world screwworm(Cochliomyia hominivorax)旧大陆螺旋蝇蛆病(倍赞氏金蝇)Old world screwworm(Chrysomya bezziana)Q热Q Fever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Crimean Congo hemorrhagic fever伊氏锥虫感染(包括苏拉病)Trypanosoma Evansi infection (including Surra)利什曼原虫病Leishmaniasis巴氏杆菌病Pasteurellosis心水病Heartwater类鼻疽Malioidosis流行性出血病感染Infection with epizootic haemorrhagicdis-ease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病(Yersinia enterocolitica)牛病(11种)Bovine diseases牛传染性鼻气管炎/传染性脓疱性阴户阴道炎Infectious bovine rhinotracheitis/Infectious pustular vulvovaginitis牛恶性卡他热Malignant catarrhal fever牛白血病Enzootic bovine leukosis牛无浆体病Bovine anaplasmosis牛生殖道弯曲杆菌病Bovine genital campylobacteriosis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Bovine viral diarrhoea/Mucosaldisease赤羽病Akabane disease牛皮蝇蛆病Cattle Hypodermosis牛巴贝斯虫病Bovine babesiosis出血性败血症Haemorrhagic septicaemia泰勒虫病Theileriosis马病(11种)Equine diseases马传染性贫血Equine infectious anaemia马流行性淋巴管炎Epizootic lymphangitis马鼻疽Infection with Burkholderia mallei (Glanders)马病毒性动脉炎Infection with equine arteritis virus委内瑞拉马脑脊髓炎Venezuelan equine encephalomyelitis马脑脊髓炎(东部和西部)Equine encephalomyelitis (East-ern and Western)马传染性子宫炎Contagious equine metritis亨德拉病Hendra virus disease马腺疫Equine strangles溃疡性淋巴管炎Equine ulcerative lymphangitis马疱疹病毒-1型感染Infection with equid herpesvirus-1(EHV-1)猪病(16种)Swine diseases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征Infection with porcine reproductive and respiratory syndrome virus猪细小病毒感染Porcine parvovirus infection猪丹毒Swine erysipelas猪链球菌病Swine streptococosis猪萎缩性鼻炎Atrophic rhinitis of swine猪支原体肺炎Mycoplasmal hyopneumonia猪圆环病毒感染Porcine circovirus infection革拉泽氏病(副猪嗜血杆菌)Glaesser’s disease(Haemoph-ilus parasuis)猪流行性感冒Swine influenza猪传染性胃肠炎Transmissible gastroenteritis of swine猪铁士古病毒性脑脊髓炎(原称猪肠病毒脑脊髓炎、捷申或塔尔凡病)Teschovirus encephalomyelitis(previously Enterovirus encephalomyelitis or Teschen/Talfan disease)猪密螺旋体痢疾Swine dysentery猪传染性胸膜肺炎Infectious pleuropneumonia of swine猪带绦虫感染\猪囊虫病Infection with Taenia solium(Porcine cysticercosis)塞内卡病毒病(Infection with Seneca virus)猪δ冠状病毒(德尔塔冠状病毒)Porcine deltacorona virus(PDCoV)禽病(21种)Avian diseases犬传染性肝炎Infectious canine hepatitis犬细小病毒感染Canine parvovirus infection水貂阿留申病Mink aleutian disease水貂病毒性肠炎Mink viral enteritis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传染性肠炎)Feline panleucopenia (Feline infectious enteritis)其他传染病、寄生虫病(41种)Other diseases共患病(9种)Multiple sp
  • 农产品“私人定制”能否“定”来食品安全?
    p   “吃鸡蛋,也要认识下蛋的鸡”。当“舌尖上的安全”备受瞩目,标榜有机、安全的农产品“私人定制”模式近年来渐成消费新潮流。 br/ /p p   然而,生产周期长、缺认证、难辨别等问题,让“私人定制”农产品生产者面临多重考验。业内人士表示,农产品“私人定制”异军突起更需加快农产品绿色、有机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p p    strong 为吃石榴,认养一棵树 /strong /p p   吉林长春市民李明彤刚刚收到云南发来的一箱石榴,他说:“今年春天我在网上花500元认养了一棵石榴树,不用农药,石榴籽小、肉足,虽然分摊到每个石榴价格挺贵,但吃得放心。”李明彤在举行的长春农博会上找到一家郊区蔬菜“私人定制”的农场,准备再认养一块菜地。 /p p   不用化肥和农药、新鲜直达……长春农博会上众多标榜绿色、有机、安全的“私人定制”农产品颇为吸引眼球,百余名长春消费者每天都能收到来自长春市农安县春江堰家庭农场的“蔬菜快递”,这个农场的47座温室种植着数十种蔬菜。 /p p   “果蔬全部有机种植,会员制销售并配送到家。”农场负责人陈钊说,“农场拥有1000多位会员,现在产能不足,比如香瓜上市时,只能满足一半会员的需求。” /p p   记者采访发现,“私人定制”农产品多是通过互联网完成对接,消费者轻点鼠标就能租种一块地,自选种植的菜品,而形式上则出现全托管、半托管、自耕种等,可以自己种也可以委托当地农民、企业管理。 /p p    strong 数倍高价“感觉”到的“有机” /strong /p p   “我们以盆为单位为会员一对一配送有机蔬菜,品种自选,每盆58元。”吉林省植悦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孙蕾说,“土壤采用椰糠,种子是两元一颗的有机菜种,施用生物发酵肥,连水都是净化过的。” /p p   从每斤12元的豆角到每个10多元的土豆,高于普通蔬菜数倍甚至几十倍的“私人定制”农产品以生产全程不施用农药、化肥为卖点,同时水、土壤等周边种植环境也实行苛刻标准。 /p p   如何让消费者认为物有所值?“体验经济”在农产品“私人定制”领域越发普遍。吉林省辉南县的一个“私人定制”水稻农场每逢小长假就会与银行、科技企业等合作组织客户开展吃住免费的体验活动。 /p p   “其实我也不知道蔬菜是不是有机,但企业的宣传让我感觉是,而且这么高的菜价一定物有所值。”李明彤曾参加过长春周边一家蔬菜农场组织的体验活动。 /p p   记者采访发现,尽管能让消费者通过手机APP在线查看,做到“眼见为实”,但不少“私人定制”农产品并未进行有机认证,而由于农产品种养周期长、环节多,很多环节存在产品受污染的可能性。 /p p    strong 食材更安全需权威认证“护航” /strong /p p   据了解,有机水稻、蔬菜的种植土壤需要此前6年未使用农药、化肥,周边更不能有垃圾场、化工厂等污染源。一位在“私人定制”蔬菜农场工作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监控等技术手段一定程度保证生产上的“有机”,但土壤、水等是否真的一点没污染“谁也不敢保证”,真正有机不是包装出来的,而是需要很大的投资,要看老板的良心。 /p p   “消费者付出高价‘私人定制’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吃得健康,但这个行业处于起步阶段,生产者良莠不齐。”吉林省农特产品加工协会秘书长赵玉敏说,消费者选择某家“私人定制”农场的原因多出于朋友间“口口相传”,而非权威机构的检测认证。 /p p   业内人士表示,农产品“私人定制”模式实现了农产品从种植到餐桌的直供,缩短了产业链,但同时也弱化了产品检测程序。赵玉敏建议,由于消费者难以辨认农产品是否真正绿色、有机,可通过权威机构认证提升消费者的信任度。 /p p   此外,专家表示,涉及农产品“私人定制”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经营者要在质量安全上下工夫,筑牢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的信任关系。“从消费心理来讲,让农产品销得好,卖出好价钱,最关键的应当还是可追溯体系建设。这才是目前农产品生产、销售的短板所在。”吉林财经大学副教授刘元胜说。 /p p br/ /p
  • 农业农村部:将加快制定3000项标准,构建国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近日,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826号关于加快完善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建议进行了答复。文中称,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工作,狠抓力度、维度、速度和精度,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规则,逐步建立了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及标准制定技术规范相衔接并与国际规则相接轨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192, 0, 0) " 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现状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截止目前,共审议 strong 通过农药残留限量标准7400余项,清理整合制定残留检测方法标准114项 /strong ,基本涵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日常消费农产品,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2015年,农业农村部组织编制了《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strong 明确到“十三五”末,我国农药残留限量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0000项以上 /strong 。&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部全方位完善标准制定技术规则,先后制定并颁布了《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指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用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作物分类》《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制定指南》和《急性参考剂量制定指南》等6个文件,建立了科学的膳食风险评估原则和标准制定技术规范。&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农业农村部先后颁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2、GB 2763—2014和GB 2763—2016,2018年6月21日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18)对GB 2763进行补充,在4140项标准基础上增加302项限量标准。 strong 目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即将发布,将包含483种农药的7107项残留限量标准,涵盖的农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均首次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strong 。&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近年来,针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重复、交叉、矛盾和过时问题,组织完成了对原有413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的清理工作,发布实施了GB 23200系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同时根据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确定的制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和单个或一类农药检测方法的原则,创新制定8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strong /span strong & nbsp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strong 一是农药残留标准覆盖范围有待提高 /strong 。我国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种类复杂多样,尽管即将发布的GB 2763-2019基本涵盖了我国已登记农药品种和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但残留标准尚未覆盖所有农产品种类,不同农药品种对农产品的覆盖面差异较大,仍难以满足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对于我国进口农产品,由于出口国使用农药品种情况的差异,目前的标准还难以满足国际贸易监管的需要。&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strong 二是蔬菜及特色农产品标准有待增加 /strong 。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是一个国际性难题,由于农药市场份额小、投入回报低等原因,企业主动登记的积极性不足,导致无合法农药可用、无限量标准可依的问题突出。我国蔬菜及特色农产品种类繁多,病虫害发生情况复杂,农业生产实践中离不开农药的使用,但可选的登记农药少,残留试验数据不足,残留标准缺失问题仍比较突出。&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strong 三是农药残留检测方法配套性亟待完善 /strong 。目前,在现行的GB 2763-2016标准中,缺少配套检测方法的农药残留限量数量占比近10%,造成这些残留限量标准在实际监管中无法检验评价。另外,有的推荐检测方法还存在残留物定义覆盖范围不足、定量限不满足检测要求等问题。&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strong 四是一律限量和进口限量标准有待制定 /strong 。欧美等发达国家或组织通常对无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实施一律限量管理,一般将一律限量设为“0.01mg/kg”或“检出限”。受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用药水平制约,一律限量的制定可能会对我国农业产业和农产品出口贸易产生消极影响。同时,我国作为农产品进口大国和新农药研发能力较低的国家,制定进口限量还可能对我国农药产业带来负面影响。&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下一步工作计划& nbsp /strong /span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在“质量兴农、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围绕《方案》的既定目标,狠抓特色作物限量、配套检测方法及一律限量等标准的制定,持续协调推进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一是抓源头,推进群组化登记与标准制定。从农药登记入手, strong 进一步细化《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有关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登记政策措施 /strong ,整合相关财政项目资源,引导和发挥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农药企业等各方合力,用好《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群组名录》,推动形成代表作物做试验,整个作物组登记并制定残留组限量标准的机制,提高企业主动登记的积极性,解决特色小宗作物“无药可用”“无标可依”的问题。&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二是抓同步, strong 加快标准制定和农残方法配套 /strong 。按照新登记1个“农药/作物”组合,制定1项限量标准的原则,同步推进农药登记与限量制定工作。同时, strong 认真梳理GB 2763配套方法不适用和新登记农药无国标检测方法的问题,加快检测方法制定工作,全力解决限量标准无配套方法可用的问题 /strong ,切实满足市场监管要求。&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三是抓创新,探索制定一律限量和进口限量。 strong 加快探索制定我国未登记农药的一律限量,逐步制定我国未登记“农药/作物”组合的一律限量 /strong 。根据我国农药登记和限量标准应用情况,结合验证试验,对一律限量标准进行实时修订。同时,加快出台进口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的制定规则,为农产品国际贸易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此外,对照《方案》目标, strong 下一步要加快制定约3000项标准,及时更新豁免农药名单,逐步构建由一般程序、豁免限量、一律限量、进口限量构成的国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 /strong ,切实落实好“质量兴农、绿色发展”的要求。 /span /p p br/ /p
  • 农药残留与农残超标有啥区别?如何有效去除果蔬农残?
    p   为了探究哪种方法去除水果上的残留农药效果好。2015年12月18日,郑州欧柯奇公司技术工程师胡旭方,用实验法告诉大家,果蔬农药残留最有效的方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015122311022329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noimg/d077092e-2e76-4b4b-af7c-306bfc998444.jpg" / /p p   水果富含多重营养,是我们共同喜爱的食物,但是我们日常购买的水果表面都有一些污染物和残余农药,而这些化学品清洗不干净会危害我们的健康,那么如何去除水果上的残留农药,网上去农残的方法有:削皮法、面粉包裹法、盐水浸泡法、碱水浸泡法、储存法、淘米水浸泡法、晒阳光法、冷藏法等,哪种方法更可靠?据媒体公布“2014年果蔬农药残留排行榜”,苹果再登农药污染残留最严重之首,今天我们就用苹果作为实验样品,请从事食品快速检测技术的郑州欧柯奇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消费者体验中心进行实验。 /p p   首先从市场随机购买7个苹果样品,然后检测农残,结果显示样品虽带有少量农残,但都未超过国家标准。然后开始按网上的方法去农药残留。 /p p   一、削皮法:将苹果皮削精 /p p   二、面粉包裹法:先用清水清洗下苹果,然后把水倒掉,撒一把面粉包裹在水果表面,用手揉搓苹果,面粉充分与苹果表面接触,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p p   三、盐水浸泡洗:先用清水将苹果洗2-3次,然后排入淡盐水中浸泡半小时,再用清水冲洗。 /p p   四、碱水浸泡法:将苹果表面污物冲洗干净,浸泡到碱水中15分钟,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p p   五、淘米水浸泡法:将苹果在淘米水中浸泡10分钟左右,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p p   六、晒阳光法 :在阳光下晒20分钟。 /p p   七、流水冲洗法:先用流水反复冲洗掉苹果表面,然后再用清水浸泡15分钟后,再用流水冲洗两三遍。 /p p   实验结果: /p p   郑州欧柯奇技术工程师胡旭方介绍,按标准规定,果蔬农残抑制率(一种农药残留表述方式)不应超过50%,大于或等于50%,属于超标。实验数据显示,7个苹果虽然带有一些农残,最高为41%,最低为12%,但这些农残抑制率都在标准范围内,未见超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015122311024099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noimg/7f913a95-efd7-4ee5-815a-2cd24a8d9946.jpg" / p   注:本次实验结果仅对本次实验样品负责 /p p   实验人员介绍,从本次实验看,削皮方法确实是最有效的方法,其次是盐水浸泡后再冲洗,苹果的农残抑制率直接从19%降为1%,效果明显。另外,流水下直接搓洗,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去除农残。但面粉包裹法和淘米水浸泡、碱水浸泡、晒阳光,效果并不明显。实验人员解释称,不排除用面粉等清洗苹果后,本身的一些活性成分残留在苹果上,对实验结果可能有些干扰。 /p p   ■ 错误认知:农残=不安全 /p p   “不少消费者错误地认为,有农残就等同于不安全,甚至故意选择‘虫眼菜’。”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说,这其实是混淆了“农药残留”和“农残超标”的概念。 /p p   农药的危害性与残留剂量是有一定直接关系的。“只要农药残留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农产品就是安全的。”农残标准是根据农药药剂的毒性、农药实际残留量和人们的饮食结构,通过风险评估技术计算出来的极限安全值,而且还要再加上100倍的安全系数。如果农药理论安全残留值是每千克1毫克,那么最后定的标准是每千克0.01毫克,追求的是绝对安全。所以,农残即便有一定量的超标也未必就会产生危害。 /p p   ■ 支招 /p p   建议瓜果类尽量去皮食用 /p p   如果有消费者始终还是对微量农残有芥蒂,该怎么处理呢? /p p   首先要从可靠的渠道购买蔬果,其次是采取“清洗、去皮、烹饪”。“其实用清水清洗已足够了”,当然合格的蔬果清洗剂也没有问题,而可以去皮的瓜果类都建议去皮,比如土豆等 蔬菜烹饪前焯水不仅有助于减少农残,对减少摄入草酸也有帮助。此外,建议消费者尽量让自己食用的蔬果种类多样化,分散风险。 /p p   至于用盐水、碱水浸泡,对某些果蔬的某些农药是有效的,不过有的果蔬表皮细胞容易被这些浸泡溶液破坏,洗到水中的农药又有可能进入蔬菜中。 br/ /p p /p /p
  • 傅若农:气相色谱固定液的前世今生
    编者注:傅若农教授生于1930年,195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系,而后一直在北京理工大学(原北京工业学院)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1958年,傅若农教授开始带领学生初步进入吸附柱色谱和气相色谱的探索 1966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的后期,傅若农教授在干校劳动的间隙,系统地阅读并翻译了两本气相色谱启蒙书,从此进入其后半生一直从事的事业&mdash &mdash 色谱研究。傅若农教授是我国老一辈色谱研究专家,见证了我国气相色谱研究的发展,为我国培养了众多色谱研究人才。此次仪器信息网特邀傅若农教授亲述气相色谱技术发展历史及趋势,以飨读者。   第一讲:傅若农讲述气相色谱技术发展历史及趋势   第二讲:傅若农:从三家公司GC产品更迭看气相技术发展   第三讲:傅若农:从国产气相产品看国内气相发展脉络及现状   气相色谱(GC)技术至今已有52年的历史了,其现在已经是相当成熟的技术。今天气相色谱仪已经相当普及,就像分析天平一样,在许多实验室都可以见到。而对于分析人员而言,气相色谱仪的操作也很简单,样品处理完以后装到进样瓶中,之后往自动进样器上一放就自动进行分析了。而这一切的实现其实是50年来无数分析人员及厂家设计制造人员的研究,借助现代科学技术集成起来的成就。但是气相色谱仪和气相色谱方法具有相当的科学内涵,值得从事气相色谱分析人员深入地去学习和领会,才能使你在长期气相色谱分析当中应付自如、游刃有余。这里我们先从气相色谱的核心气相色谱固定液谈起,本章所谈只限于液体固定相,即在工作温度下固定相以液态存在。   首先,我讲一个我自己经历的故事。1974年我们买了一台北京分析仪器厂的SP-2305 E型气相色谱仪,为了测试仪器的性能,我们就用仪器附带的、厂家事先配制好的固定液 DNP(邻苯二甲酸二壬酯)做测试,但是厂家没有在固定液的包装上注明它的最高使用温度(低于130 ℃),我们在设定温度时设定为130 ℃,结果由于固定液流失把热导池污染了,不能正常使用,没有办法只好到北京分析仪器厂又更换了热丝。后来查了文献才知道这种固定液在130 ℃就会流失。因此我意识到做气相色谱必须要了解、熟悉气相色谱固定液的性能,当然了解气相色谱固定液的性能的重要性还远不止于此,因为气相色谱固定液的性能是影响色谱分离的主要因素。   一.早期使用的气相色谱固定液   气相色谱发明人马丁(Martin)1950 年使用硅藻土(Celite)做载体,用硅油(DC 550)做固定液,用气体做流动相, 分离氨、脂肪胺和吡啶同系物。 DC 550(含25%苯基的甲基聚硅氧烷)原为工业用的耐高温硅油。   马丁使用硅油(聚硅氧烷)作气相色谱固定液以后,开辟了聚硅氧烷作气相色谱固定液的先河。但是聚硅氧烷类固定液在当时还没有占主导地位,人们更多地使用各种低分子化合物。如1956年有人提出了&ldquo 标准&rdquo 固定液:正十六烷、角鲨烷、苄基联苯、邻苯二甲酸二壬酯、二甲基甲酰胺、二缩甘油。(J.Chromatogr.Sci. 1973,11(4):216)。   后来也使用了一些高聚物用作气相色谱固定液,如聚乙二醇类,各种聚酯类,以及各类从石油提炼出来的润滑脂阿皮松-L 、阿皮松-M等。当时使用的一些聚硅氧类固定液也都是工业品,如 DC-550 、DC-710 、QF -1、 DC-11 、SE-30(聚二甲基硅氧烷),聚二甲基硅氧烷之后成为非常广泛使用的GC固定液 。   1964年又有人提出 58 个常用固定液,使用频率最高的十个固定液是阿皮松-L、SE-30、邻苯二甲酸二壬酯、角鲨烷、PEG 20M、己二酸乙二醇聚酯、PEG 400、DC 550、磷酸三甲酚酯、PEG 1500。   为了适应各种各样混合物的分离,固定液如雨后春笋地增长,在1972年出版的 &ldquo Gas Chromatographic Data Compilation DS 25 A S-1&rdquo 中收集了700多种气相色谱固定液。   在气相色谱以填充柱为主的时代,由于填充柱的柱效有限,为了能分离各类混合物,人们研究发展了上千种固定液,但是固定液量太多了又带来新的麻烦。为此,许多人致力于固定液的分类和精选最常用的固定液,最有影响的是Rohrschneider和McReynolds的固定液表,下表1是McReynolds固定液表的一部分,它发表于1970年的色谱科学杂志上(J chromatogr Sci 1970,8:685-691)。 表1 McReynolds 固定液表   说明:X' , Y' ,Z' ,U' ,S' 分别代表苯、正丁醇、2-戊酮、1-硝基丙烷、吡啶   McReynolds用10种典型化合物,苯、正丁醇、2-戊酮、1-硝基丙烷、吡啶、2-甲基2-戊醇、碘丁烷、2-辛炔、二氧六环和顺八氢化茚,在120℃柱温下测定了226种固定液上的保留指数差(△I),以前五种化合物△I之和的大小来表示固定液的极性。   McReynolds 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解各种固定液的性能,选择时可以寻找性能类似的品种,减少测试比较固定液的数量。   后来Hawkes推荐的较常用的气液色谱固定液有下列一些:   (1) 聚二甲基硅氧烷 (OV-101, OV-1, SE-30 )   (2) SE-54 ( 含5%苯基和1%乙烯基的聚甲基硅氧烷)   (3) OV-7 ( 含20%苯基的聚甲基硅氧烷)   (4) OV-1701 ( 含7%苯基和7% 氰丙基的聚甲基硅氧烷)   (5) OV-17 [ 含50% 苯基的聚甲基硅氧烷(油) ]   (6) OV-17(gum)[ 含50%苯基, 2%乙烯基的聚甲基硅硅氧烷(橡胶) ]   (7) OV-25 [ 含75%苯基的聚甲基硅氧烷(油)]   (8) OV-210 [( 含50% 三氟丙基的甲基硅氧烷(油))   (9) OV-215 [含50%苯基, 2%乙烯基的聚甲基硅氧烷(橡胶)]   (10) UCON HB 5100 ( 约50/50的聚乙/丙基醚 )   (11) OV-225 ( 含25% 氰丙基﹑25% 苯基的聚甲基硅油或硅橡胶 )   (12) Superox-4 ( 高分子量的聚乙二醇, 使用温度可到300℃ )   (13) Superox-0.1 ( 聚乙二醇,使用温度可到 280℃ )   (14) Superox 20M ( 聚乙二醇, 使用温度可到 300℃)   (15) PEG-20M ( 聚乙二醇, 使用温度可到 300℃)   (16) Silar 5CP ( 含 50% 氰丙基﹑50% 苯基的聚甲基硅油 )   (17) SP-2340 (含75% 氰丙基的聚甲基硅油 )   (18) Silar 10 CP ( 含100% 氰丙基的硅油 )   (19) OV-275 ( 含 100% 氰乙基的硅油 )。   他还推荐了最常用的 6 种气相色谱固定液如下表2。 表2 最常用的6种气相色谱固定液   自从1979年弹性石英毛细管柱问世之后,毛细管气相色谱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以毛细管柱代替填充柱的趋势日益明显,特别是1983年大内径厚液膜毛细管柱的发展和应用。而优秀的气-固色谱毛细管柱&mdash &mdash PLOT柱的出现把填充柱仅剩余的一点优势也给抵消了。   有人认为毛细管柱具有非凡的高柱效,对固定液的选择性就降低了要求,只要有三支毛细管柱(聚二甲基硅氧烷、聚乙二醇20M、氰基聚二甲基硅氧烷)就可以应付80%的分析任务。但是要解决高沸点复杂混合物、各种沸点相近的异构体,性质极为相近的光学异构体,必须要有新的、热稳定性极好的、重复性好的、有不同选择性的固定液,为此多年来研究人员合成了许名适用于毛细管柱的固定液。   二、硅氧烷是现时气相色谱固定液的主体   尽管使用和研究过的气相色谱固定液有千余种,以适应填充柱低柱效和高选择性的要求。但是对现代毛细管色谱柱而言,这些固定液合用者很少。其中尚可在毛细管色谱柱中使用的除去聚乙二醇外几乎都是聚硅氧烷类,因而在新的固定液合成中也还限于以聚硅氧烷作为骨架,同时引入不同的选择性基团。这是因为聚硅氧烷类固定液具有以下的优点:(1)热稳定性好 (2)成膜性能好 (3)玻璃化温度低,使用温度范围宽 ( 4)如在分子中有一定量的乙烯基则易于交联 (5)扩散性能好,传质阻力小,易获高柱效 (6)可在聚硅氧烷侧链上引入各种有机分子片段,调节选择性。从上世纪70年代至今,以聚硅氧烷类固定液为基础发展了一系列优秀的气相色谱固定液。   (一)热稳定性好的固定液   目前有许多高沸点复杂混合物的分离要使用耐高温的毛细管色谱柱,如石油中碳数高达100的烃类,食品中的甘油三酸酯,环境污染物中六、七环多环芳烃等,均需要热稳定性极好的固定液。过去用的固定液几乎没有能经受370℃高温的。为此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可在400℃左右使用的毛细管柱固定液。   (1)耐高温聚二甲基硅氧烷   有人利用涂有聚二甲基硅氧烷的毛细管柱,在390℃下分离碳数高达90的烃类。用程序升温到430℃ ,可使100-110个碳原子的烃类流出色谱柱。   前几年VIBI公司使用窄分布的聚二甲基硅氧烷(Unimolecular Low Bleed VB-1),它的特点是纯化预聚体除去低聚物,聚硅氧烷链上有支链,减少交联剂量,使用全部交联原理把端基也纳入,使其交联行成一个网络整体,没有低分子化合物。   (2)使用交联的聚硅氧烷固定液提高其热稳定性   在毛细管柱进行原位交联(固相化)是提高液膜稳定性的重要途径,也是制备抗溶剂冲洗的必要手段。但是一些苯基含量高的聚甲基硅氧烷,如OV-17、OV-25、以及OV-225难以用引发剂使之交联,但如引入一定量的乙烯基后它们可以交联,所以在研究毛细管色谱用固定液时,往固定液分子中引入乙烯基或使用端羟基聚硅氧烷固定液。   (a)引入乙烯基   早在80年代初,M.L.Lee研究组和Blomberg研究组就研究把乙烯基引入含苯基和氰丙基的聚硅氧烷的分子中使之易于交联。因为很早人们就知道含有乙烯基的聚硅氧烷很容易被过氧化物或其它引发剂使之交联的。例如在含50%苯基的聚硅氧烷中引入1%的乙烯基,在含70%苯基的聚硅氧烷中引入4%的乙烯基,就可以在加入过氧化物引发剂的情况下较为容易地进行交联。对含有苯基和氰丙基的聚硅氧烷,Markeides等人采用先制备含有乙烯基的预聚体,然后再在柱中进行原位交联。对这类固定液可采用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甚至臭氧都可以使之引发交联。   (b)用端羟基聚硅氧烷固定液交联并和毛细管壁进行键合   1983年Verzele提出用端羟基的聚硅氧烷固定液。1985年Blum又进一步研究了非极性和中等极性的聚硅氧烷(以羟基为端基)的固定液,以及毛细管柱的制备工艺问题。1986年Lipsky等人首次把端羟基聚二甲基硅氧烷涂渍在弹性石英毛细管柱上,石英柱的外涂层不用聚酰亚胺,而使用金属铝,端羟基聚二甲基硅氧烷在高温下加热(375-400℃),形成交联并键合的液膜。这一色谱柱在8-12h内逐渐从350℃升温到425℃。利用这种色谱柱分离原油组分,程序升温可达425&mdash 440℃。   (3)利用硅氧烷/硅亚芳基共聚物提高热稳定性   在聚硅氧烷中如把主链中的氧原子用亚苯基取代,它的热稳定性就会提高,这类化合物用作气相色谱固定液可以耐高温,其结构如下图1: 图1 硅氧烷/硅亚芳基共聚物结构   其热稳定性当R及R为苯基时提高,见下表中的数据。据Buijten等的研究结果,用这类化合物可涂渍出高效毛细管柱,涂渍效率达102%。这种色谱柱可在370 ℃下分离多环芳烃. 下表是硅氧烷/硅亚芳基共聚物在氮中热重分析数据。目前在GC/MS中使用最多的含5%苯基的硅氧烷/硅亚芳基共聚物,硅氧烷/硅亚芳基共聚物的热性能见表3。如DB-5MS色谱柱就是使用这类固定液。 表3 硅氧烷/硅亚芳基共聚物在氮中的热重分析数据   (4) 在聚硅氧烷链中引入硼烷提高热稳定性   在硅氧烷链中引入十硼烷,可以提高固定液的耐热性,现在网上有信息显示,北京绿百草科技提供信和固定相Dexsil 300 GC,该固定相主要用于药物、三酸甘油酯和醚、高沸点脂肪烃、高沸点烃、甾族化合物、杀虫剂和糖类。   Dexsil有三个品种及其结构和极性如下表4: 表4 三个品种Dexsil的结构及极性   HT-5 高温固定液就是Dexsil 400 GC 固定液制备的色谱柱,用以进行模拟蒸馏的色谱图2: 图2 DB-HT Sim Dis 色谱柱的模拟蒸馏色谱图   色谱柱:DB-HT Sim Dis 5 m x 0.53 mm I.D., 0.15 &mu m   载气:氦,18 mL/min, 在 35下测定   拄温:30-430 ℃,程序升温,10℃/min   检测器温度:FID 450 ℃   三、极性固定液   小分子的极性固定液极性最强的是b,b-氧二丙氰,但是它的耐温性很差,于是人们就研究各种极性高的高聚物,聚乙二醇20M (即分子量为20000的聚乙二醇)是使用最多中等极性的固定液。多年来人们知道往聚硅氧烷分子中引入苯基可以提高极性,所以上世纪七八十年代OV公司就合成了含不同数量苯基的甲基苯基聚硅氧烷固定液,OV-7是较早使用的含20% 苯基的甲基聚硅氧烷固定液,又如 SE-54 (含5% 苯基),OV-17 (含 50% 苯基),OV-25 (含 75% 苯基,含5% 苯基的聚二甲基硅氧烷)是各个公司制备毛细管柱的主要气相色谱固定液,如安捷伦公司的 HP-5、DB-5. Restke公司的Rtx-5 SGE公司的BP-5 Supelco公司的SPB-5 PerkinElmer公司的PE-2等。OV-17在农残分析中多有使用,相当于安捷伦公司的DB-17, Restke 公司的 Rtx-50,SGE公司的 BPX-50, Supelco公司的 SP-2250,使用DB-17ms(用于GC/MS的色谱柱)分析22种杀虫剂的色谱如图 3(安捷伦公司的图谱)。 图3 使用DB-17ms分析22种杀虫剂的色谱图   另外往聚硅氧烷分子中引入氰乙基、氰丙基、三氟丙基等可提高其极性。如 OV-275,Silar10C ,OV-1701 ,OV-210 。OV-275,Silar10C是含100% 氰乙基或氰丙基的聚甲基硅氧烷,OV-1701是含7% 氰丙基和7% 苯基的聚甲基硅氧烷 ,OV-210含三氟丙基的聚甲基硅氧烷。但是这类种固定液不易涂渍,也不易交联,所以多年来人们研究易于涂渍、易于交联的含高氰丙基的聚硅氧烷固定液,本世纪多个公司有所突破,制备成功各种各样的极性固定液和毛细管色谱柱。用OV-1701涂渍的毛细管色谱柱DB-1701分离22种杀虫剂的色谱见图4(安捷伦公司的图谱) 图4 DB-1701 分离22种杀虫剂的色谱图   各种固定液使用频率有很大的差别,国外有人统计各类固定液在色谱柱中使用的百分比见表5。 表5 五类典型气相色谱固定液的使用情况   四、选择性固定液   选择性固定液是近年来研究最多的气相色谱固定液,而且主要是针对手性异构体的分离。因为化合物的手性特征十分普遍,它在医药,农药应用中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对分析手性化合物提出迫切要求。而分离对映异构体的核心是寻找合适的手性固定相。气相色谱中手性固定相一般讲有三大类:第1类是手性氨基酸的衍生物 第2类是手性金属配合物 第3类是环糊精衍生物和其他主客体相互作用固定液,如冠醚类、杯芳烃类固定液。   第1类和第2类手性固定相有不少好的固定相,例如1978年有人把手性氨基酸的衍生物接枝到聚硅氧烷上,并有商品色谱柱上市,即把L-缬氨酸-特丁酰胺接枝到聚硅氧烷上,商品名&ldquo Chirasil-Val&rdquo 。这一固定液可以使用到220℃。特别适用于氨基酸手性异构体的分离,以及对手性胺类、氨基醇类、&alpha -羟基基酸酰胺类的分离。但是近年来大量研究的手性固定液的、能成为商品毛细管的只有环糊精(CD衍生物固定液。基于美国密苏里-罗拉大学的环糊精研究者Armstrong的研究结果,1990年美国的ASTEK公司推出一套CD毛细管色谱柱,典型的有下列9种,见表6。 表6 ASTEK公司的9种环糊精衍生物毛细管商品柱   五、近年商品柱所使用的新固定液   近几年在气相色谱的进展中只有气相色谱固定相的发展有所突破,即室温离子液体的研究和用它们制备的商品化气相色谱柱 金属有机框架化合物用于气相色谱固定相的研究有很大进展 碳纳米管作气相色谱固定相的研究也所发展,但是后二者应属于气-固色谱固定相,而且还没有商品化色谱柱的出现,所以本章暂不讨论。   室温离子液体是在常温下呈液态的离子型化合物,常由较大的有机阳离子( 如烷基咪唑盐、烷基吡啶盐、烷基季铵盐、烷基季膦盐) 和相对较小的无机或有机阴离子( 如六氟磷酸根、四氟硼酸根、硝酸根)构成。室温离子液体所以能在许多领域获得广泛的应用,是因为它的热稳定性好、粘度高而且随温度变化的波动小、表面张力小、蒸汽压力低、物理性能可变换幅度大、有成千上万的品种可供选择。而这些性能正好符合气相色谱固定相的要求,所以选择它作气相色谱固定相是很自然的事。下表7是Supelco公司的商品离子液体固定相的牌号和极性(J Chromatogr A, 2012,1255:130-144)。 表7 几种商品离子液体固定相的极性(Supelco公司)   *相对极性数=(Px x 100)/ PSLB-IL 100= McRynolds 极性乘以100再除以SLB-IL 100的McRynolds 极性   小结:   气相色谱固定液是气相色谱仪的核心和灵魂,也是迄今为止气相色谱不断研究的课题之一。现在聚硅硅氧烷类固定液是气相色谱固定液的主体,其中含5%苯基的聚甲基硅氧烷占有半壁江山,而极性固定相使用较多的是聚乙二醇固定液和含氰丙基、三氟丙基聚甲基硅氧烷的固定液。选择性固定液目前有商品柱的主要是环糊精衍生物固定液,近年发展和研究最多并成为商品柱的新型固定液主要是室温离子液体固定液。下一章,我将为大家讲述气相色谱固体固定相的今夕。(未完待续)   (作者:北京理工大学傅若农教授)
  • 国际农药质量标准制定呈新趋势
    作为国际农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农药质量标准制定在近些年呈现出标准制定要求越来越严、相同产品认定需求快速增长、申请标准重点逐步转变、对相关杂质含量的要求不断提高等特点。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国内农药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参与国际农药标准制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组织、有计划地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世界粮农组织高级农药管理专家杨永珍表示,国际农药质量标准制定出现四大趋势:一是新标准制定要求越来越严,主要体现在资料要求、杂质成分鉴别和认定、分析方法国际认可等方面 二是相同产品认定需求快速增长,生产专利过期产品的农药企业申请国际相同产品认定不断升温,从2002年的17%上升到2012年的85% 三是申请标准的重点逐步转变,农用农药标准申请从以杀虫剂为主转变为以除草剂和杀菌剂为主 四是国际标准对相关杂质含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原药杂质的要求日趋严格,超过1/3的新标准中制定了相关杂质指标。   中国农药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参与国际农药标准制定的必要性,熟悉并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一方面,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农药产品质量, 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升我国农药标准制定水平,促进农药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 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我国农药的国际地位, 扩大国际贸易,突破境外登记的瓶颈,促进中国品牌的打造和创立,增加我国在国际农药标准事务中的话语权。   我国参与国际农药质量标准制定的时机已经成熟。2011年我国农药产量264.8万吨,比上年增长21.4% 出口农药79.6万吨,比上年增长29.9%,出口农药占同期全国农药产量的30.1% 出口金额24.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6.4% 制剂的出口量首次超过了原药的出口量。我国现有8家企业(6家卫生用药,2家农业用药)申请国际农药质量标准制定和相同产品认证,已有2家成功获得国际认定,还有多家有申请意愿。
  • 迅数科技菌落计数仪助力农村饮用水项目
    据了解,我国国情、水情、区情及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决定了我国解决农村、城市饮水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目前国家正在开展“十三五”农村饮水巩固提升的编制工作,主要提升水源工程,水厂建设,管网等三大工程,包括能力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是世界性问题。全球约有6亿多人无法获得安全的饮用水,发展中国家80%疾病与饮水直接相关。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受自然、社会条件制约,城乡二元化发展,饮水安全问题非常严重。我国水资源总量比较丰富,但是人均水资源只占全球人均的28%,而且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均衡。另外,还存在污染问题。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当前的水问题形势比较严峻,安全保障面临着很大挑战。 杭州迅数科技全力开展助力农村饮用水项目。今年,迅数科技就已连续中标甘肃、福建、山东、云南的农村饮用水项目设备采购。如甘肃临洮县南部水厂;福建闽侯县三溪口水库、宁德农水项目;山东费县农村饮用水;云南怒江州兰坪县、泸水县、贡山县,大理州漾濞县、云龙县、曲靖麒麟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等地。(图为实验人员使用迅数菌落仪进行实验测试) 此次中标的“迅数Icount系列菌落计数仪/菌落分析仪”协助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检测常规处理工艺的集中供水工程出厂水水质,监测水源水质受污染情况。一台仪器即可轻松实现菌落细菌的自动计数分析;瞬间完成图像捕捉,每小时可处理400平皿。计数速度达到每秒钟500个菌落以上,统计范围可在每平板0到20000个菌落。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优于检测标准,为各科级研、检测机构在微生物领域提供了最佳的操作平台。
  • 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定速度加快
    2010年9月4~5日,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农残标委会”)第二次会议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本次会议是农残标委会本年度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审评了15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清理和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转化原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周普国参会并讲话,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巡视员王兆斌、牡丹江市副市长王育伟以及29位委员出席了会议。   周普国副主任委员指出,按照危朝安副部长在今年4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要求,在委员会各位专家的共同努力下,第一届农残标委会正在抓紧完成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一是标准制定和转化工作开局良好,目前,已完成300项新制定标准的草案编制工作 转化700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所需的2300批次残留监测任务也正在开展。二是标准清理工作推进顺利,目前,355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在75种农产品中实际残留量的监测工作已全部完成,共生成5万多个监测数据 28项检测方法标准正在全国18家科研单位开展重复性验证试验。三是标准评审规范进一步健全,农业部今年7月颁布实施了《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并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等3项评审技术规范进行了修改完善。四是发布了一批国家标准,今年4月,审议并通过了134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会议重点审议了15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送审稿),建议由起草单位按照新的标准编制要求继续完善后再提交农残标委会审议 介绍了新制定的《农产品及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等3项技术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农药残留风险评估原则和限量标准制定方法 讨论了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清理和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转化原则(讨论稿),初步形成了标准清理和转化意见,将由委员进一步提出意见提交农残标委会秘书处。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储备不足,3年7000项标准,时间紧、任务重,实施起来绝非易事。”周普国强调,今年下半年要在上半年“开好局、起好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标准审查工作。他要求,委员们要从不同领域、不同角度对每项规划、每项标准,提建议、提意见,形成合力,保证标准的科学性 要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满足政府监管需要、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机制,增强农药残留标准的实用性 要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农药残留标准审评水平,更要加强对法规政策的学习,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同时还要加强公共政策的学习,提高统筹协调、妥善解决问题的能力。
  • 禾工多功能全自动滴定仪入驻中国首家农药研究所
    上海市农药研究所有限公司建于1963年,是中国首家建立的农药专业研究所。主要从事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农药剂型的研发;农药、化肥质量检测;农产品、食品质量检测;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农药登记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农药标准物质研制等工作。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授人以鱼只救一时之急,授人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这句话的意思是,要想帮助他人解决难题,还不如传授给他人解决难题的方法。 为了让贵单位更好的使用CT-1Plus多功能全自动滴定仪,提高禾工的服务品质,上海禾工售后技术于2018年1月底在上海农药研究所进行了一场用户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电位滴定仪的安装操作流程、上机操作、现场答疑解惑、日常保养维护。 售后安调培训不仅可以帮助客户熟练掌握仪器性能,解决应用难题,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促进厂商和用户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 农科院柑桔研究所拟采购560万元仪器加强果蔬产品风险监测能力建设
    据农业部5月30日发布的“农业部关于柑桔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果蔬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则同意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建设农业部柑桔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果蔬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94万元,建设期为2年。  批复内容显示,此次能力建设主要内容为仪器采购,采购仪器为液相色谱-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和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各1台(套),设备购置费用为560万元。  文件显示,项目建成后,质检中心对果蔬中目标和未知危害因子多残留的快速定性筛查能力,以及果蔬中痕量污染物、未知化合物和代谢物的确证能力提高50%以上,检测精度由0.1mg/kg提高到0.005mg/kg,检测产品由7000份/年提高到12000份/年。
  • 农业部正制定生乳分级标准 推进“按质论价”
    近日,“中国生乳标准全球最差”的争论再度成为焦点。昨日,卫生部网站刊发了农业部、卫生部两位专家对相关问题的答疑。文章中,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教授级高工孟瑾透露称,农业部正制订生乳分级标准,引导乳企按照生乳等级生产差异化乳品。  孟瑾昨日称,为进一步鼓励奶牛科学饲养,推进生乳收购“按质论价”的进程,农业部正在着手制订生乳分级标准,引导乳品加工企业合理使用不同等级的生乳生产差异化乳品。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乳品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组长王竹天也表示,卫生部依法正在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将根据跟踪评价意见对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乳品企业根据优质优价的原则收购牛乳,将不同蛋白质含量的生乳用于不同类型乳制品产品的生产。  另外,孟瑾认为,随着奶牛养殖业的发展和养殖水平的提高,养殖环境的改善,生乳菌落总数会逐步降低。国家鼓励企业在生乳收购中设置菌落总数分级收购标准,引导奶农标准化规模养殖,不断提高生乳质量,我们也将根据产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相关指标。  释疑  现行的生乳标准中,乳蛋白含量从1986年的2.95%(每100克生乳蛋白质含量不低于2.95%),降到了2.8%(每100克生乳蛋白质含量不低于2.8%),菌落总数则从2003年的每毫升50万调至200万,报道称,均为历史新低。  新国标是否受到企业绑架?生乳降低标准,是否影响民众所喝牛奶的质量?昨日,卫生部网站刊发卫生部和农业部两位专家的文章,对此进行了答疑。  焦点1 生乳标准被企业绑架?  质疑  在日前举办的牛奶行业研讨会上,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认为,现行生乳标准是史上最低,并称这个标准是遭到大企业利益挟持的结果。  《羊城晚报》报道称,曾参与乳业国标制定的西部乳业发展协作会执行副会长魏荣禄曾向媒体证实,乳业国标做初稿时,蒙牛制定巴氏奶标准,伊利制定超高灭菌奶标准,光明制定的是酸奶标准,“这对国家标准的影响肯定是存在的”。  回应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乳品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组长王竹天说,乳品“新国标”由卫生部、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组成,并由各部门推荐近70名专家组建了专家组,王竹天说,(小组)广泛征求部门、科研机构、行业、专家的意见,并上网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同时通报了世贸组织(WTO)。经过1年的努力,完成了包括《生乳》在内的66项乳品标准。  王竹天说,乳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始终坚持四原则:一是以保护消费者健康为宗旨;二是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衔接;三是根据乳品安全特性合理分类,整合现行乳品安全相关标准,扩大标准覆盖面;四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积极借鉴国外管理经验。  焦点2 生乳标准降低影响健康?  质疑  王丁棉对乳业国标进行了炮轰,称按现行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每百克生乳的蛋白质含量为大于等于2.80克,而在该标准颁布前的要求是不低于2.95克。  回应  孟瑾说,《生乳》蛋白质指标是反映原料乳的质量指标,不是供消费者食用的乳制品产品的指标。  据农业部的一项调查,2007年到2008年夏季,北方一些省份生乳蛋白质含量低于2.95克/100克的比例分别达到75%和90%。  孟瑾表示,生乳蛋白质含量受奶牛品种、饲料、饲养管理、泌乳期、气候等多个因素影响,“比如在5月下旬至8月下旬的3个月的泌乳期内,相当一部分牛奶蛋白质含量低于2.95%的平均值。”  据农业部门调查,我国生乳蛋白质含量范围在2.8%-3.2%之间,平均值为2.95%,孟瑾称,生乳标准中蛋白质含量指标是生乳收购的最低要求,但不同的乳产品,必须达到相应的国家蛋白质含量标准,才可上市销售。  焦点3 菌落总数门槛为何降低?  质疑  王丁棉称,去年以前,我国牛奶标准是每毫升细菌总数50万个,现行标准原奶细菌数允许最大值为200万个/毫升,是欧美标准20倍。  回应  孟瑾说,生乳是作为原料乳的,消费者不会直接饮用,生产企业要经过杀菌等工艺,达到乳制品产品国家标准规定后,才能上市销售。  他说,1986年时,农业部门制定的《生鲜乳收购标准》将生乳中菌落总数分为四个等级,Ⅰ级低于50万CFU(菌落形成单位)/毫升,Ⅱ级低于100万CFU/毫升,Ⅲ级低于200万CFU/毫升,Ⅳ级低于400万CFU/毫升,按照该标准,菌落总数小于等于400万CFU/毫升的生乳都符合收购要求。  新公布的《生乳》标准,将生乳中菌落总数指标从400万CFU/毫升调整为200万CFU/毫升,是提高了生乳收购门槛,应该说是要求更加严格了。  观点  “保护小奶农?这是借口”  四次参与乳品“国标”制定的西南民族大学教授魏荣禄说,从25年前的每毫升50万个的菌落总数标准,到现在定为200万个,确实令人匪夷所思。“200万个是什么概念?形象地说,就是在牛场挤奶的牛舍里,苍蝇乱飞”。  对于降低乳业标准,一种理直气壮的解释是“国情决定论”。称这一标准符合我国奶牛泌乳规律及国内的养殖现实。但不少养殖户、奶业专家,甚至包括部分生产加工企业,并不认同这一说法。  合肥市一家奶牛养殖场负责人坦言,宣称降低质量标准是为保护小型奶农利益,这是一个借口,牛奶挤下时微生物含量很少,只是后面收集、保管、运输中才呈几何数增长。如果采取分散养殖、集中挤奶等方法,加上后续的冷链运输,这个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有关部门和一些大型加工企业不想解决问题,而是以此为借口,迁就降低奶业质量标准。这是不负责任的。”  “企业不愿做、养殖户做不了、政府推动又不够,这是一个尴尬局面。”魏荣禄说,最终只能迁就降低质量标准。  实事求是地说,降低标准成为“最省事”的做法。既可以名正言顺说保护奶农利益,又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有关部门也容易管理。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 中国农业部新制定农残标准,严格把关菜篮子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也涉及到动植物健康和环境安全,因此,世界各国对此都高度重视。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日本等已建立和形成了一整套结构完善、机制合理、运行有序、成效显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新世纪各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2月8日从中国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印发《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旨在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新制定农残标准1000项 实施《加快完善中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编制《 加快完善中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7-2020年)》,新制修订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出台《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工作规范,指导各地农业部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建立种子、农药、兽药质量追溯体系。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完善合格证管理办法,加强与市场准入衔接。严查违禁药物在发布的通知中,中国农业部2017年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从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三方面入手。其中,种植业重点治理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畜牧兽医上继续实施生鲜乳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使用“瘦肉精”和禁用兽用抗菌药等;渔业上重点治理鳜鱼等重点品种上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问题强化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加强管理,修订相关文件及管理办法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建设和验收进度,督促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及5个配套文件,推进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加强农业质检机构运行管理督导检查,实现飞行检查常态化。推进市、县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部门检测机构整合。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 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积极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药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进程,建立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的制度机制。修订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评价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公民重要的安全之一,不亚于金融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逐步成为“五大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努力完善农业农药使用的规范,标准越来越严格,社会的发展、进步需要这样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当然也需要更多有责任担当的标准品检测物质的厂商,研发生产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标准品。只有政策严格实施、检测的规范,标准品商不断研发,为检测机构提供更多标准品,弥补商品质量安全空白区域,才是根本。CATO,针对中国市场,标准品参差不齐,无法保证检测的真实、有效现状,现供应多种农残品标准品,价格优惠,品质专业,保证检测结果,更能为您提供完善的产品售前建议和售后技术支持。
  • 农业农村部制定《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即日起施行
    为规范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提高工作效能,保障兽药产品质量,我部组织制定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 2023年2月5日附件: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是落实兽药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法、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制定国家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计划,根据需要对全国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兽药组织开展抽查检验,指导协调地方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 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承担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监督抽查检验任务,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计划;组织查处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兽药和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检验任务;查处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兽药和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兽药检验机构承担兽药质量监督抽查的检验任务。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 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所需费用(包括样品的购买和邮寄费用、检验费用、人员差旅费用等),由下达计划任务或组织实施相应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从各级财政列支。第二章 兽药抽样 第六条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抽样工作,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兽药检验机构进行抽样。 第七条 抽样人员应当熟悉兽药管理规定,具有相应的兽药专业知识,掌握抽样工作程序和抽样操作技术,并经相关培训。 第八条 现场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样时应当向被抽样单位说明抽样任务来源,并出示执法证件或抽样通知、抽查检验计划等相关文件。 第九条 抽样场所由抽样人员根据被抽样单位的类型确定。兽药生产企业的抽样场所一般为兽药成品库(区),兽药经营企业的抽样场所一般为兽药仓库和经营场所,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兽药使用单位的抽样场所一般为药房。对明确标识为待验、退货或不符合规定的兽药不予抽样。 第十条 坚持抽查检验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在抽样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时,及时报告抽样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发现未赋兽药追溯二维码、兽药追溯二维码无法识读或查询不到追溯信息的兽药,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上市销售,并进行抽查检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凭检验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被抽样单位应当配合抽样人员进行抽样,并根据抽查检验工作要求,提供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性材料和抽取样品的合格证明、生产销售和库存量、购货凭证、供货单位等资料。 被抽样单位为兽药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单位的,抽样人员应当复印购货发票、收据或结算单等购货凭证,留存备查,并对现场核实复印资料负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具体抽样数量根据检验需求确定,原则上应当为监督抽查检验所需量的3倍。抽取同一企业相同品种原则上每次不超过3批次。 第十三条 抽样人员在抽样时,应当对兽药贮藏条件和温湿度记录等开展现场核查,发现未按批准的贮藏要求进行存储等影响兽药质量问题的,应当固定证据,继续抽取样品送检,并由被抽样单位所在地有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 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检查所抽样品的外观、贮藏条件和有效期等情况,确定通用名称、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数量、包装状况等信息准确无误,并通过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核实样品。对经营、使用环节抽样,应当核实供货单位信息。对近效期的兽药,应当能满足检验、结果确认和复检等工作时限需要,否则不得抽样。 第十五条 抽样时,原则上应当抽取兽药的最小独立包装。对于包装规格较大的兽药,在保证取样条件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从原包装中抽取适量样品,抽样操作应当规范、迅速、安全,样品和被拆包装的兽药应当尽快密封,不得影响兽药质量。 第十六条 抽样人员应当准确、规范、完整地填写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附件1)和兽药样品封签(附件2),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公章。 抽样单一式3份,1份交被抽样方作抽样凭证,1份封存于样品包装内,1份由抽样单位保存备查。 采用电子化信息系统填写抽样单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和兽药样品封签上应当有抽样人员和被抽样方负责人的电子签名。 第十七条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兽药样品封签签封样品。样品一般分成3份,1份作为检验样品,2份作为兽药检验机构的留样。 第十八条 抽样单位应当按规定时限将样品、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等相关资料送达或寄送至承担检验任务的兽药检验机构。抽取的样品应当按照其规定的贮藏条件进行储运,特殊管理兽药的储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样品签封后擅自拆封或更换样品; (二)泄露被抽样单位商业秘密; (三)其他影响抽样公正性的行为。第三章 兽药检验 第二十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坚持科学、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兽药质量标准和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 第二十一条 兽药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兽药样品封签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在确认样品与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的记录相符、兽药样品封签完整等情况下予以收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兽药检验机构可拒绝接收: (一)样品包装破损、污染的; (二)样品封签不完整或未在规定签封部位签封,可能影响样品公正性的; (三)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填写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与样品实物明显不符的; (四)样品批号或品种混淆的; (五)包装容器不符合规定、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 (六)有证据证明储运条件不符合规定,可能影响样品质量的; (七)样品数量明显不符合检验要求的; (八)品种类别与当次抽查检验工作任务不符的; (九)样品效期不能满足检验等工作时限需要的; (十)其他可能影响样品质量和检验结果情形的。 兽药检验机构拒绝接收样品的,兽药检验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抽样单位说明理由,退回样品,并及时向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下达单位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对签收样品逐一登记并加贴标识,分别用于检验、留样,留样应当按贮藏要求妥善保存。 兽药检验机构自收到样品之日起,兽用生物制品类样品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按照有关规定需重检的应当在9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非兽用生物制品类样品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的,应当报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兽药质量检验结果符合规定的样品,留存期应当为检验报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样品,应当保存至有效期结束,但最长不超过2年。 第二十四条 兽药检验机构原则上不得将承担的兽药检验任务委托给其他检验机构;对不具备资质的检验项目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检验任务的,报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检验机构承担。 第二十五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对出具的兽药质量检验报告负法律责任,检验报告应当格式规范、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明确。 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年。 第二十六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加强对检验人员、仪器设备、实验物料、检测方法、检测环境等质量要素的管理,强化检验过程质量控制;做到原始记录详细、准确、完整,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检验过程可追溯。 第二十七条 兽药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更换样品; (二)隐瞒、篡改检验数据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三)泄露当事人技术秘密; (四)擅自发布抽查检验信息; (五)其他影响检验结果公正性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兽药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时,应当立即向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 (一)兽药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风险需采取控制措施的; (二)涉嫌存在非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的; (三)涉嫌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 (四)同一企业3批次以上产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自检验报告签发盖章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告送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被抽样单位。 从经营、使用环节抽查检验的兽药,检验结果为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或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为0等严重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兽药检验机构还应当将检验报告发送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标称兽药生产企业。 第三十条 被抽样单位或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收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后,应当对抽查检验结果等情况进行确认,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检验的兽药检验机构或其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立的兽药检验机构申请复检,说明复检理由。未确认也未申请复检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第三十一条 申请复检的,应当一次性交齐以下资料: (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检申请书; (二)申请复检的项目及理由; (三)兽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十二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检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不受理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复检的书面意见,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受理。 涉及下列情形的,不予复检: (一)兽药国家标准中规定不得复试或重检的检验项目; (二)重(装)量差异、最低装量、无菌、热原、细菌内毒素、微生物限度等不宜复检的检验项目; (三)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或已进行过复检的; (四)其他不能复检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受理复检申请的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安排复检,检验时限等检验要求与首次检验要求一致。自复检报告签发盖章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发送申请复检单位、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必要时还应当发送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当报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第三十四条 复检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标称兽药生产企业否认其生产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和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分别组织对标称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核实结果报农业农村部。 第三十八条 确认为假、劣兽药的或查明属于假、劣兽药的,被抽样单位或标称兽药生产企业不得擅自转移、使用、销毁该批次兽药及相关材料,并履行以下义务:
  • 欧盟修订新鲜果蔬的上市标准
    欧盟所执行的(EU)第543/2011法规是一项有关新鲜水果蔬菜上市标准的通用且详尽的法规。而欧盟于2013年6月21日开始所执行的(EU)No 594/2013法规则是对该新鲜水果蔬菜上市标准的修正和修订。   (EU)第1234/2007法规连同(EU)第543/2011法规是涉及未加工新鲜果蔬上市标准的法规。未被特定上市标准包含在内的新鲜果蔬菜必须符合该通用准则第一部分附录中的要求。欧盟执行的(EU)第 594/2013法规在上市标准方面做了如下修订:   为了保证适合在本地销售但不符合欧盟上市标准的产品在当地销售时不受阻。欧盟可应相关成员国的要求做出这些产品可不受欧盟上市标准限制的规定。   允许通过了(EU)第594/2011法规第15条规定符合性检测的第三国为新鲜果蔬出具合格证。   为保证可追溯性,该通用上市标准修改为可按果蔬的批次给予更好的产品识别。   与新的联合国和欧洲经济委员会关于苹果和梨子的标准保持一致。   另外,除无核小蜜橘以及小柑橘之外,其它产品均适用联合国和欧洲经济委员的时间表。   批准以色列可根据(EU)第594/2011法规第15条规定出具合格证,但限于一定范围之内。   改变和修订将于2013年10月1起生效。但是,关于上市年限的第2条规定将于2011年6月22日开始执行。
  • 文献速递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免疫团队发现负调控小麦抗条锈病新机制
    由条锈菌 (Puccinia striiformis f. sp. tritici, Pst) 引起的小麦条锈病是严重影响小麦生产的真菌病害之一,长期威胁着我国的粮食安全。选育并合理布局抗病品种是生产上防治条锈病最为有效、经济的措施。然而,抗病性利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小麦品种常因条锈菌的毒性频繁变异而“丧失”抗性。因而,深入开展小麦免疫调控机制的研究可为创制新型的抗病小麦品种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近年来,感病基因失活被认为是获得持久和广谱抗性作物的有效途径。近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康振生/张新梅团队在《Plant Physiology》发表了题为《TaBln1, a member of Blufensin family, negatively regulates wheat resistance to stripe rust by reducing Ca2+ influx》的研究论文,揭示了小麦感病基因负调控小麦抗条锈病新机制。该研究为揭示小麦感病基因在植物与病原菌互作过程中的分子机制提供了新线索,为小麦分子设计育种提供了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基因资源。在本研究中,作者发现小麦条锈菌强毒株CYR31能够显著诱导TaBln1基因的表达。通过病毒诱导的基因沉默技术沉默TaBln1的表达发现,Pst的生长发育减缓,而宿主的防御反应则明显增强。此外,作者还发现TaBln1与细胞膜上的钙调蛋白TaCaM3发生相互作用。钙调蛋白是钙信号通路的关键成分,在植物感知外界胁迫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沉默TaCaM3基因,Pst的感染面积和产孢量均有所增加,小麦对Pst抗性下降。同时,非损伤技术和几丁质处理实验表明,短暂沉默TaCaM3可导致小麦叶肉细胞中Ca2+内流的减少,而TaBln1的沉默则导致Ca2+内流显著增加。以上研究结果表明,TaBln1通过影响TaCam3和Ca2+之间的平衡来负调节小麦对Pst的抗性,并且TaCam3可能是TaBln1在小麦对Pst感染的反应中的靶点。该研究扩展了我们对小麦感病基因作用机制及钙调蛋白的认识,并为未来利用CRISPR编辑TaBln1基因实现持久抗病提供一个新的靶点。论文链接https://doi.org/10.1093/plphys/kiac112广州博鹭腾博鹭腾作为一家集生命科学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开发并上市了多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形成了分子影像、蛋白凝胶预制及印迹处理系统、发光检测、活体成像四个系列,用户包括清华大学、中山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上百家高校及科研单位。
  • 农业部拟制修订25项农产品加工检测方法标准
    2013年6月27日,农业部网站发布了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据介绍,截止到2012年,在5000项农业行业标准中,农产品加工标准579项,占总数的11.6%。此次规划提出了重点制修订针对粮食加工、油料加工、果品加工、蔬菜加工、肉(蛋)品加工、特色农产品产品加工的标准共122项。其中有关农产品检测的方法标准共25项,基础标准8项,管理标准49项,产品标准40项。   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拟制(修)订方法标准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制定/修订 类型 建议制修订年度 一、粮食加工 1  谷物及其制品中蛋白酶活力测定方法 制定 方法标准 2014 2  小麦面粉粉色与麸星的图像检测方法 制定2014 3 荞麦D-手性肌醇测定方法 制定 2015 4 粮食及制品中虫卵分析方法 制定 2015 5 小麦面粉碱水保持力测定方法 制定 2016 6 硬质小麦粉中黄色素测定方法 制定 2016 7 面类制品色泽测定-反射比色计法 制定 2017 8 大米中矿物油含量测定方法 制定 2017 9 粟米(谷子)米质测定方法 制定 2017 10 燕麦生物碱测定方法 制定 2018 11 食用豆脂肪氧化酶活力测定方法 制定 2018 二、油料加工 12 同步检测植物油中甾醇和角鲨烯的方法 液相色谱法 制定 方法标准 2014 13 榨油饼粕中木酚素的测定方法 制定 2015 14 油菜籽及饼粕中酚酸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制定 2016 三、果品加工 15 水果贮运环境中1-甲基环丙烯(1-MCP)含量的测定方法 气相色谱法 制定方法标准 2014 16 水果及其制品中5-羟甲基糠醛含量的测定方法 制定 2015 17 水果及其制品中花青素含量的测定方法 制定 2016 18 果蔬及其制品中&beta -胡萝卜素含量的测定方法 制定 2017 四、肉(蛋)品加工 19 肉与肉制品中不同畜种肉的鉴别方法 制定 方法标准 2014 20 骨素胶原蛋白含量测定方法 分光光度法 制定 2014 21 肉与肉制品中蛋白质无损检测方法 近红外法 制定 2016 22 肉与肉制品中水分无损检测方法 近红外法 制定 2017 23 肉与肉制品中不饱和脂肪酸测定方法 近红外法 制定 2018 五、特色农产品产品加工 24 蜂胶中酚类物质的测定&mdash 高效液相色谱法 制定 方法标准 2014 25 破壁蜂花粉的评价方法 制定 2017      附录: 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是农业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本着立足行业、突出重点、需求优先、分步实施的原则,就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产品总量持续增加、品种不断丰富和消费需求逐步升级,农产品加工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但是应该看到,标准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为此,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日益紧迫。   (一)有利于完善农业行业标准体系   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是农业行业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延长农业产业链、就业链和效益链,拉动农业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因此,加快建立和完善满足行业健康发展需要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标准化进程,是农业标准体系建设的必然选择。   (二)有利于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ldquo 十一五&rdquo 以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基础性、战略性和支柱性产业。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整体水平仍然偏低,尤其是农产品加工标准化严重滞后于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标准化是当今世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有利于增强农产品加工行业国际竞争力   标准作为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的关键环节,已经成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保障产业利益和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 同时,标准作为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日趋频繁,已成为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的制高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有利于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实现与国际标准的有效对接,切实把握国际贸易标准制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有效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抵御国外产品对我国市场的冲击,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制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现状   截止到2012年,在5000项农业行业标准中,农产品加工标准579项,占总数的11.6%,初步构建了涵盖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主要领域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   (一)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1.粮食加工标准。现有以产品标准为主的粮食加工农业行业标准45项 其中产品标准21项,检验检测方法标准14项,基础标准2项,管理标准8项。   2.油料加工标准。现有以方法标准为主的油料加工农业行业标准46项 其中方法标准29项,产品标准11项,管理标准5项,基础标准1项。   3.果品加工标准。现有以方法标准为主的果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共235项 其中方法标准140项,产品标准76项,管理标准13项,基础标准6项。   4.蔬菜加工标准。现有以产品标准为主的蔬菜加工农业行业标准共82项 其中产品标准33项,方法标准30项,管理标准13项,基础标准6项。   5.肉(蛋)品加工标准。现有以方法标准为主的肉(蛋)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109项 其中方法标准56项,产品标准29项,管理标准24项。   6.乳制品标准。现有以方法标准为主的乳制品农业行业标准13项 其中方法标准8项,产品标准4项,管理标准1项。   7.茶叶加工标准。现有以产品标准为主的茶叶加工农业行业标准28项 其中产品标准12项,管理标准6项,基础标准6项,方法标准4项。   8.特色农产品加工标准。现有蜂产品加工、麻类加工、人参加工、糖制品等21项标准 其中产品标准11项,管理标准7项,方法标准3项。   (二)农业行业标准体系存在问题   1.缺乏系统性。长期以来,农产品加工标准分散在多部门和多系统,各行业标准体系之间既交叉重复,又有许多遗漏。农业行业标准以有关农业生产标准为主,而农产品加工标准仅仅是拾遗补缺,标准的配套程度低,互补性不强。特别是缺乏主要农产品初加工相关的系列标准。   2.基础研究薄弱。标准体系是一个随着经济、技术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调整的动态系统。标准的制定必须以科学数据和风险评估为基础。目前,标准制定基础研究相对滞后,部分标准的缺失,一些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得不到保证。   3.针对性不强。标准作为规范生产、贸易行为和评判产品质量的技术准则,应有其鲜明的调控对象和制标目的。在现行农业行业标准中,部分农产品加工标准的服务对象不明确,制定标准的目标模糊、依据不足,考虑产业发展水平和国际贸易需求较少。   4.结构不合理。在国际标准体系中,农产品加工标准是以具有通用性的基础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为主。而我国现行农业行业标准中农产品加工方面的标准结构不尽合理,基础标准仅占标准总数的3.6% 尤其是对加工过程要素的覆盖不够全面,尚未建立对生产、加工、贮藏等环节进行规范的标准体系,一些过程要素标准缺失,如产品及加工用原料分级标准、技术操作规程、良好操作规范、全程质量控制标准等。   5.实施效果不明显。由于农产品加工标准整体水平不高,与产业发展需求有一定脱节,特别是一些标准针对性、适用性不强,以及某些标准的缺失和滞后,导致现行标准实施效果不理想,对于规范生产与贸易行为没能发挥标准应有的作用。   三、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ldquo 三个代表&rdquo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初加工为重点,加快建立与完善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结构合理、科学先进的农产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体系,为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升级、提升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建设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围绕履行部门职能,以保障农产品加工过程质量安全,增强市场竞争力为重点,集中制修订农产品初加工生产、贸易等亟需的重要标准。体系建设要科学安排,合理规划,循序渐进。   2.坚持科学性与适用性相结合。除急需填平补齐标准外,标准要随着科技发展和生产贸易需要及时制修订,以科技创新带动标准水平的提升,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3.坚持标准制定与基础研究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切实改变重制定轻研究的倾向,加强标准制定前期的基础技术研究,为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扎实的科学依据。   (三)总体目标   总的目标是: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标准质量水平明显提高,标准实施效果显著增强。主要是完成主要农产品采后预处理、贮藏保鲜标准、分等分级标准、商品化处理等标准的制(修)订 完成重要新型农产品加工制品标准的制(修)订 完成与原料控制、产品质量控制相关的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 制定一批传统主食产品加工标准。   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既适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改变目前农产品加工标准缺失、滞后、零散的现状。   四、农业行业标准(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内容   通过梳理现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根据农业行业标准的特点,重点制修订农业行业标准122项。其中拟制修订基础标准8项,管理标准49项,方法标准25项,产品标准40项。   (一)粮食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方法标准为主的粮食加工标准27项。其中,基础标准1项、管理标准6项、方法标准11项、产品标准9项。基础标准是薯类加工名词术语 管理标准主要是传统米粉加工、燕麦粉加工技术规范等 方法标准主要是谷物、小麦及面制品品质特性测定标准 产品标准主要是发芽糙米、全麦粉新型产品标准等。   (二)油料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管理标准和产品标准为主的油料加工标准25项。其中,基础标准1项、管理标准9项、方法标准3项、产品标准12项。基础标准是低温压榨制油名词术语 方法标准主要是饼粕中木酚素及酚酸类物质的测定 管理标准主要是特色油料加工技术规范 产品标准主要是特色油品及植物蛋白标准。   (三)果品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管理标准为主的果品加工标准21项。其中,管理标准10项、方法标准4项、产品标准7项。管理标准主要是葡萄干、龙眼干等果品干制加工技术规范,以及西甜瓜、龙眼等贮运技术规范 方法标准则是果品及其制品中营养成分的测定标准 产品标准主要是桃、梨、菠萝等果品加工专用原料标准。   (四)蔬菜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管理标准为主的蔬菜加工标准12项。其中,基础标准2项、管理标准8项、产品标准2项。基础标准主要是蔬菜加工技术通则和净菜加工名词术语 管理标准主要包括蔬菜分级、速冻、加工、包装、贮运等技术规范 产品标准主要涉及鲜切根茎类蔬菜、辣椒红素等新型加工产品。   (五)肉(蛋)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管理标准为主的肉(蛋)加工标准29项。其中,基础标准3项、管理标准13项、方法标准5项、产品标准8项。基础标准主要是肉(蛋)加工名词术语和通则 管理标准主要是畜禽屠宰、肉与副产物加工、蛋品生产等技术规范 方法标准主要是肉及肉制品中蛋白、水分和脂肪酸的测定 产品标准主要涉及肉制品及副产物、液态蛋、蛋粉等新型加工产品。   (六)特色农产品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蜂产品加工标准8项。其中基础标准1项、管理标准3项、方法标准2项、产品标准2项。基础标准是蜂蜜水果茶名词术语 管理标准以蜂产品加工技术规范为主 产品标准涉及蜂王浆片、蜂花粉片等新型加工产品。   此外,配合农业部相关司局做好茶叶、乳制品、农产品加工机械标准制(修)定工作。   五、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完善工作机制   农产品加工标准涉及多部门多领域,要建立协调有力、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各级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及宣贯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服务,及时提出本地区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定需求。鼓励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以及相关科研院校,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和宣贯工作。充分发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标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标准体系建设,要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争取尽早形成即与相关标准体系关联,又相对独立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   (二)加大资金投入,夯实标准基础   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是一项公益性、技术性、基础性工作,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和社会组织对制定标准的投入,形成标准制定经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培养标准化人才,建立一支水平高、结构优的专家队伍,提高标准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三)加强科学研究,提高标准制定水平   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工作起步晚,基础研究积累少,标准制定技术支撑薄弱。因此,要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把技术创新与相关的农产品加工标准基础研究结合起来,特别是与行业科研项目相结合,提高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四)严格标准制定与审查程序,强化风险意识   严格标准制修订程序,搭建标准征求意见、信息收集与发布交流互动信息化平台,促进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开透明。完善标准审查制度,明确标准审查要求,强化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审查标准的权利与义务。加强标准制定风险管理,强化标准制修订工作风险意识,将风险管理引入标准制定各环节。建立标准化工作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五)加强标准宣贯,提高标准实施效益   通过标准宣传和培训,增强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引导农产品加工生产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销售,提高行业的标准化水平。采取政府推动、领军企业带动、行业自律联动等多种形式,扩大标准实施覆盖面,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贯彻标准的自觉性和社会对标准的认知度,探索建立标准宣贯的有效途径。   (六)搭建信息平台,提高服务能力   整合农产品加工标准信息资源,建立并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服务平台与相关行业网络的链接,逐步改变农产品加工标准信息资源分散、交流不畅等问题。   附表   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拟制(修)订标准汇总表
  • 智慧服务 便民惠农 托普云农助力仙居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不用东奔西跑,点点屏幕,有机肥补贴申请“一键”发送;碰到技术难题,打开视频,农技专家实时在线“云指导”;杨梅推广销售,订单直接“线上来”… … 如今,“亲农在线”带来的数字化春风吹进了仙居的田里乡间。 由仙居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浙江森特信息(托普云农全资子公司)打造的“亲农在线”平台,以赋能杨梅产业为切口,聚焦初级农产品交易免税fapiao开具、涉农补贴发放、农业技术指导等农户“心头事”,通过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打造“产业一件事”,构建“产业一张图”,探索农业产业全链条普适惠农服务解决方案,为农户提供涉农补贴、农技咨询、掌上开票等多项服务。 “过去为了开发票,我要多次返于办税服务厅与基地之间,费时又费力。自从在‘亲农在线’开通掌上开票权限后,开发票可以在手机上完成,再也不必来回跑。”说起“亲农在线”,仙居步路乡西炉村杨梅种植大户郑佳耀深有感触。从秧苗、肥料、农药提供,到产品加工、农资供应、农业服务,平台上各种信息应有尽有。“招募工人、申请补贴、快递寄送,这些功能平台都一网打尽,很方便。”郑佳耀说。 农民少跑腿,为之代劳的是大数据。“亲农在线”的开发方,浙江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李九林告诉记者,在开发“亲农在线”应用中,关键是打通各个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和业务隔阂,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数字化改造,让涉农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据了解,“亲农在线”打通了仙居县12个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可为农民提供包括生产、加工、流通、贷款、保险、销售在内的全链条服务,推出“我要保险”“我要开票”“我要贷款”等17项高频应用场景,实现全周期“最多跑一次”。 葡萄种植大户沈波在仙居埠头镇大庄村承包了40多亩土地,以往每到3月,他都忙到焦头烂额。一边要为葡萄生长关键期所需的肥料做准备,另一边还得忙着申请有机肥补贴。沈波告诉记者,以往,从填写申请表到各级层层审批,领取补贴款至少要等上小半个月时间。“今年用上了‘亲农在线’,我没跑过一趟腿,所有手续都在应用上完成了。”沈波说。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亲农在线”已为仙居2786家农户开具16820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超过2.43亿元。1.1万余户梅农通过“亲农在线”办理了政策性保险,“杨梅贷”年利率从原来的5.6%降到4.35%,累计授信总额度达25亿元。据测算,使用“亲农在线”后,农民单次办理事项时间可缩短2-4小时,节约交通成本20-40元。 “亲农在线”不仅能让数据“跑”起来,成本降下去,还能实现数智化运营,提升产品品质。“使用‘亲农在线’后,浇水、施肥、温度调节都可以在手机全部全搞定,而且管控更jingzhun,产品更甜,产量更高,品质更好。”仙居县肖垟杨梅合作社负责人应良琴打开手机,熟练地用“亲农在线”向记者演示。 应良琴的杨梅园并非个例。依托“亲农在线”,仙居开展了5个杨梅智能化栽培示范项目,通过智能大棚、智能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让农民实现靠“数”生产,杨梅产量、质量和效益都明显提升,商品果率可提高30%,采摘期延长20天,预计亩均增收5.5万元。 接下来,仙居还将通过“一城突破、全省共享”,把“亲农在线”应用拓展到茶叶、文旦、柑橘等产业,不断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注入“数智”力量。(图文来源:浙江农业农村)
  •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公开征求农药登记环境影响试验相关国家标准意见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64号)有关要求,我所组织修订了《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1部分:土壤代谢试验》等17项国家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9月10日前将标准征求意见表反馈至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环境审评处。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标准征求意见表可在中国农药信息网(www.chinapesticide.org.cn)下载。 联系人:陈朗、赵秀振。联系电话/传真:010-59194111。电子邮箱:icama_hjspc @126.com。附件:1. 标准征求意见稿2. 标准征求意见表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2024年8月8日附件:附件1-标准征求意见稿.zip附件2 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相关标准如下: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1部分:土壤代谢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2部分:水解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4部分:土壤吸附/解吸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5部分:土壤淋溶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7部分:生物富集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8部分: 水-沉积物系统代谢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9部分:鸟类短期饲喂毒性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10部分:蜜蜂急性毒性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11部分:家蚕急性毒性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12部分:鱼类急性毒性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13部分:溞类急性活动抑制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14部分:藻类生长抑制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15部分:蚯蚓急性毒性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16部分:土壤微生物毒性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17部分:天敌赤眼蜂急性毒性试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22部分:土壤表面光解试验 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23部分:鸟类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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