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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声换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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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声换能器相关的资讯

  • 【新品】管道检测好助手,DC1–DC5双晶腐蚀换能器登场
    适用于管道和储罐完整性检测的全面腐蚀监测工具箱油气管道和储罐的预防性维护有助于确保人员安全,保持原料流动畅通。作为先进无损探伤设备制造商,我们的DC系列(DC1-DC5)双晶换能器可以为管道和储罐完整性检测提供全面腐蚀监测工具箱。这类针对腐蚀和薄壁材料进行优化的多功能、紧凑型换能器可与各种无损探伤仪器和超声检查程序配合使用。该换能器所有型号的信号均比同类产品更干净,振动周期更少,因此有助于分辨更细微的缺陷,可以更加贴近表面进行检测,并且能够区分两种信号指示。DC1和DC2换能器:耐用可靠且功能全面采用7.5 MHz频率和小屋顶角的DC1和DC2双晶换能器可以为0.30–2英寸(7.6–50.8毫米)钢材提供较佳的近表面分辨率。主要优点:• 各种薄材的理想选择• 在厚度测量、腐蚀成像和缺陷定量方面表现出色• 可提供标准型(DC1)和厚壁型(DC2)外壳• 厚壁耐磨型外壳(DC2)让其即便频繁发生刮擦也可确保持久耐用• 适用于外径小至1英寸(25.4毫米)的管道• 具有至高可达150°C(300°F)的耐热延迟块,特别适用于高温管道和储罐检查• 适合狭小空间:厚度较薄(18毫米高)和0.455英寸(DC1)/0.56英寸末端直径(DC2)• 滚花外壳方便握持• 可与非模制BNC或LEMO连接器广泛兼容• 经过改进的弹簧应力释放设计(限于BNC连接器)能够尽可能减少电缆损坏DC3–DC5换能器:可检测更薄材料,且功能不止于腐蚀监测DC3、DC4和DC5双元件换能器可以拓展您的检测能力。5 MHz频率以及较佳元件规格/检测位置让其能够检测更薄材料—检测深度在0-1.5英寸(0-38.1毫米)之间。DC3型采用的大角度设计让该型号换能器不止于用于腐蚀监测和厚度测量,还可用于薄壁管道焊缝检测和其他应用。DC3换能器:快速管道焊缝测试和薄壁材料检测采用5 MHz频率和大角度纵波的DC3双晶换能器可以在0至0.6英寸(0至15.24毫米)极薄材料检测方面实现较佳近表面分辨率。主要优点: • 大角度纵波:针对薄壁材料进行不止于腐蚀监测的检测 • 快速、可靠的超声波薄壁管道焊缝检查工具 • 可以实现与同类产品类似的高速手动焊缝检查 • 采用更高能量的双压电复合材料晶片• 避免串扰的音高捕获技术噪音屏障 • 适用于在狭小空间对难以接触的部位进行检测(如锅炉管路) • 集成式楔块让换能器尺寸更加紧凑 • 可与各种无损探伤仪器配合使用的Microdot 连接器 应用包括:• 薄壁管道、锅炉管路和其他薄壁部件的高速手动检查 • 平面缺陷分析和定量 • 根据指示区分焊缝根部几何形状• 管道长缝和环缝检查 • 锅炉管路焊缝 • 制药管道• 热交换器管道 • 核工业薄壁部件DC4和DC5换能器:专门优化用于薄型材料的缺陷检测以及厚度测量采用5 MHz频率、小倾角元件和0度纵波的DC4和DC5双晶换能器能够对0–1.5英寸(0–38.1毫米)范围的薄壁材料进行强化的厚度测量和缺陷检测。适用于DC4和DC5换能器的替用楔块套装适合特殊检测标准的换能器混合和搭配使用根据您的应用不同,五种换能器任何一种型号或型号组合均可实现更出色的腐蚀监测和缺陷定量。现场检测条件千变万化,使用总厚度范围0–2英寸(0–50.8毫米)的全套换能器以及配有DC3型换能器的管道焊缝特别检查工具可以让您占尽优势。在与EPOCH™ 650或6LT探伤仪或38DL PLUS™ 厚度规*配合使用的情况下,在评估标称壁厚、点蚀和缺陷类型/定量时可以实现准确、高效的腐蚀成像。*由于屋顶角之故,DC1、DC2、DC4和DC5换能器可能需要手动进行V-型路径校正。DC1-DC5换能器计数参数和外形尺寸已通过ISO 9001、ISO 14001和OHSAS 18001认证。*所有规格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品牌均为其各自所有者和第三方实体的商标或注册商标。Olympus、Olympus logo、EPOCH和38DL PLUS均为Olympus Corporation或其子公司的商标。
  • 《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首次修订 水生态环境基准持续完善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HJ 831—2022),该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联合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共同完成。据悉,这是《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HJ 831—2017)((自2022年3月10日起废止))发布以来的首次修订。生态环境基准是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石,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方法是水生态环境基准方法学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制定镉、氨氮和苯酚3项淡水生物水质基准,对HJ 831—2017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修订后的HJ 831—2022,调整了适用范围,细化了部分技术要求,优化了基准推导模型和方法。特别是在毒性数据预处理方面,针对每个步骤细化了毒性数据筛选技术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基准研制过程中毒性数据优先序;吸纳了国际上最新研究成果,引入同效应毒性值的概念;“最少毒性数据需求”由“5个类群”“5个物种”增至“6个类群”“10个物种”,达到国际较高要求,增强了水质基准推导的确定性。为提升HJ 831—2022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步开发了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推荐模型的计算软件,统一了建模语言、演算程序和模块调用规则。标准链接: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pdf针对该技术指南的相关问题,有关专家进行了解答。问:作为HJ 831—2022的主要起草人,请您谈谈,为什么要进行此次修订,以及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闫振广研究员:HJ 831—2017是我国颁布的首批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之一,对我国水生态环境基准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实践应用,我们对HJ 831—2017中一些原则性规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能够将其细化为更加明确的技术要求,使指南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此次修订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领导,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在整体框架上,删除了部分与基准推导关系不紧密的章节,增加了“方案制定”“质量保证与质量评价”“不确定性分析”和“报告编制”章节,对附录也进行了优化。调整情况大家可以看细化的基准推导流程图。在数据处理上,充分反映了国际毒理科学最新进展,如:引入同效应毒性值的概念,明确了毒性数据筛选的优先序,将最大容许毒物浓度(MATC)作为最优先的慢性毒性数据,对10%效应浓度(EC10)和20%效应浓度(EC20)等指标也统一了优先性排序;优化了“最少毒性数据需求”的要求。在模型应用上,根据统计学原理,删除了对毒性数据进行正态分布检验的要求,以及不适用的极值拟合模型和急慢性毒性比基准推导方法,开发了基准计算软件。问:作为参与HJ 831—2022论证的主要专家,请您谈谈本标准中对于基准推导时采用的受试物种是怎么考虑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刘英杰研究员:HJ 831—2022强调以分布在我国境内、能反映我国淡水生物区系特征的水生生物为受试物种的优选对象,提出了在水质基准研制时推荐采用的敏感受试物种。另外,由于本土物种准确界定的复杂性,弱化了本土物种的说法,同时规定不能采用外来入侵物种作为受试物种。问:HJ 831—2022对于毒性试验暴露时间的规定更加多样化,请问在编制时是怎么考虑的呢?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王莹研究员:水生态环境基准是基于急、慢性毒性数据推导的,一般来说,急性试验暴露时间相对较短,慢性试验暴露时间相对较长,但对于不同的受试生物来说,由于生命周期和繁殖特性等的不同,暴露时间并不统一。HJ 831—2022依据国家和国际标准毒性测试方法以及毒性试验的普适性原理,对不同门类的生物规定了不同的毒性试验暴露时间,这样使得对于毒性数据的选择更加精准,提升了基准推导的科学性。问:基准推导过程中涉及到一些统计学问题,作为参与HJ 831—2022论证的主要专家,请问在本标准中对于统计学问题有哪些考虑呢?北京师范大学 童行伟教授:基准推导过程中需要进行模型拟合,在部分文献中,习惯于在拟合前先对毒性数据进行正态分布检验,这是不恰当的,因为对于符合其他分布规律的毒性数据也是可以进行拟合计算的。因此,在HJ 831—2022中没有再要求对于毒性数据进行正态分布检验。另外,针对毒性数据可能分布较为离散的特点,HJ 831—2022规定需要对原始的毒性数据取常用对数后再进行拟合。问:本次修订推出了国家生态环境基准计算软件,作为主要研发专家,请您介绍一下,研发这款软件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冯承莲研究员:HJ 831—2022规定的基准推导方法是“物种敏感度分布法(SSD法)”。SSD法是生态环境基准推导的国际主流方法,一些国家也研发了自己的SSD计算软件。我国学者之前在推导水质基准时,多采用一些数理统计的通用软件,这可能导致由于软件和模型选择上的不同造成基准推导结果的差异。因此,配合本次指南的修订,同步研发了SSD方法的基准计算标准化软件,为国家生态环境基准工作的标准化提供技术保障。问:HJ 831—2022的颁布对开展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有何积极意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金小伟正高级工程师:我国地表水监测正在由水质监测逐步向水生态监测转变,HJ 831—2022在受试物种的筛选时明确要求应能反映我国淡水生物区系特征,以分布于我国境内的淡水生物为优选对象。HJ 831—2022的颁布对于建立我国以保护水生生物为核心的水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有效控制水环境中有毒有害污染物,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以及水生态系统完整性都具有重要意义。问:新标准对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的科学性、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请问您认为目前我国相关的工作基础距离新标准的要求在哪些方面还有差距?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许宜平副研究员:关于淡水生物水质基准研制,目前在生态毒理试验技术标准和毒性数据积累方面与新标准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受试生物的代表性和生态关联性等,需要充分的生态毒理试验技术标准作为判断依据,目前,我国在无脊椎动物和部分底栖动物毒性试验标准化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二是目前我国基准研制时毒性数据的获取仍然主要依靠国外数据库和文献,这些毒性数据对我国生物区系特征体现不足,需要加大力度开展我国水生生物毒性测试,夯实我国毒性数据基础。问:目前,我国已经发布了保护淡水生物的镉、氨氮、苯酚水质基准。作为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请您谈一谈,本次修订工作后,水质基准领域还将推进哪些工作?“十四五”时期,如何更好地发挥基准委员会的作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吴丰昌院士:HJ 831—2022制订过程中,我们同步组织了十余项淡水生物水质基准的研制工作,也在推动海洋生物水质基准的研制。HJ 831—2022发布后,我们计划组织全国性的技术培训,让更多的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了解生态环境基准,加入到基准研制的工作队伍中。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是连接环境科研与管理应用之间的桥梁,是我国生态环境基准研究、评价、成果应用转化和国内外学术交流的智库。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谋划“十四五”阶段水、土壤、大气等领域的基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国家生态环境基准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十四五”时期,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将团结全社会优秀科研力量,发布一批水生态环境基准,在探索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有关大气、土壤生态环境基准的理论和方法学,丰富技术储备,推动我国生态环境基准工作向“国际一流”水平迈进,发挥基准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基础性、支撑性和引领性作用。
  • 深入攻坚,持续推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
    长江是我国水生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区域,而目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呈降低趋势。《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推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总体路径。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长江流域各地区按照相关部署,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完成重点水域渔船渔民退捕任务,累计退捕渔船11.2万艘、渔民23.4万人,建立退捕渔船渔民信息管理系统和实名制动态帮扶系统。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10次流域性同步执法行动,组织沿江各地加强执法监管,清理“三无”涉渔船舶9140艘,查办案件1.2万起,先后7次组织对沿江各省(市)3000余处涉渔重点区域场所进行暗访检查,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长江禁渔以来,长江流域江海性洄游生物的“旗舰种”——刀鱼时隔30年再次上溯到长江中游和鄱阳湖,20多年未见的鳤鱼在长江中游、鄱阳湖和洞庭湖重现,长江中游监利段四大家鱼鱼苗资源量已由2015年的5.1亿尾增加至2021年的21.9亿尾。长江上游一级支流赤水河鱼类资源明显恢复,鱼类种类从禁捕前的108种恢复至169种,特有种类数由禁捕前的32种上升至37种。加强珍稀濒危水生动物保护。结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各部门各地区积极开展工作,以人工保种为重点抢救性保护中华鲟,加强中华鲟人工繁育,组织中华鲟养殖群体普查,形成人工保种群体梯队;全人工繁殖规模取得连续突破,组织放流中华鲟11次共计7万余尾;积极推进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实施长江江豚就地保护、迁地保护,有序推进长江江豚人工繁育技术,先后建立湖北天鹅洲、何王庙,安徽安庆西江、铜陵4个长江江豚迁地保护地,迁地群体总量超过100头;探索重建长江鲟野外种群,自2018年实施长江鲟增殖放流行动计划以来,放归成体和亲本已达500余尾,放归幼鱼已超过20万尾。有效实施增殖放流,每年在长江流域组织放流水生生物资源约50亿尾(粒),大力补充水生生物资源。通过增殖放流,长江口中华绒螯蟹蟹苗资源量恢复到50吨左右的规模,达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时的最好状态。农业农村部印发《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办法(试行)》,建立了适用于长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涵盖鱼类状况、重要物种状况、生境状况等3方面14个必选指标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为客观评价长江水生生物情况提供了技术指导。长江水生生物保护仍面临严峻挑战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发展韧性强劲,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国内环境。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长江水生生物保护仍面临严峻挑战。一些重点湖泊蓝藻水华问题还依然存在,水生态系统失衡问题较为突出,城乡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治理。部分地区湿地、湖泊仍在萎缩,水生生物多样性降低,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渔业产量在1954年左右达到顶峰,而目前下降了近八成。长江上游受威胁鱼类种类占全国总数的40%,葛洲坝截流后,中华鲟的产卵场容量缩减为截流前的6.5%,白鳍豚已功能性灭绝,长江“十年禁渔”效果还不稳固。鄱阳湖、洞庭湖与长江的河湖关系受梯级电站影响遭到干扰和破坏,调蓄能力急剧下降,水生生物栖息地遭到破坏。水生态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地方部门协调机制还不健全,形成工作合力不够。一些地方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意识还不强,认识水平还不高,措施还不够精准有力。全面推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规划》针对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降低的问题,谋划了恢复路径,指明工作的具体方向。一是提出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调查与珍稀物种保护。目前我国在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等方面基础力量薄弱,因此需建立健全长江水生生物监测体系,实施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科学评估长江禁捕和物种保护成效,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长江上游珍稀濒危特有水生生物抢救性保护行动。全面实施十年禁渔,落实落细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措施,实施好长江退捕渔民“十省百县千户”跟踪帮扶方案,开展安置保障情况跟踪回访,健全就业帮扶台账,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施“亮江工程”,切实维护禁捕管理秩序。二是提出加强长江水生生境保护。有研究表明,栖息生境退化是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下降的原因之一,因此需持续加强生境保护,强化关键栖息地保护与修复,推动国家重要江河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结合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在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境建立自然保护地,推动在长江水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科学划定禁止航行和限制航行区域。三是严格水域开发利用管理。河流连通性是影响鱼类繁殖生存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需强化河流的连通性,确保鱼类洄游通道顺畅。重点关注涉及水生生物栖息地的规划和项目,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出台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意见和生态流量监管办法,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推动限期退出类电站按要求完成退出,加强生态流量监督管理,逐站落实生态流量。此外,应尽快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推动出台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办法,制定评分细则,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落实,对水生态问题严重区域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技术帮扶,逐步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
  • 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noimg/f84d13d9-759d-4ff8-96c6-67aed6a33fa2.jpg" title=" 生态环境部.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通知 /p p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渔业厅(局)、水利(水务)厅(局): /p p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制订了《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p p   附件: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农村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水利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3月22日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4月3日印发 /p p   附件 /p p   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p p   我国水生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具有特有程度高、孑遗物种多等特点,在世界生物多样性中占据重要地位。我国江河湖泊众多,生境类型复杂多样,为水生生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条件和繁衍空间,尤其是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等重点流域,是我国重要的水源地和水生生物宝库,维系着我国众多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水生经济物种的生存与繁衍。近年来,我国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就地保护体系初步建立,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但是由于栖息地丧失和破碎化、资源过度利用、水环境污染、外来物种入侵等原因,部分流域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濒危程度加剧,水生物种资源严重衰退,已成为影响中国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 /p p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确立了以长江为代表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总方向和基本遵循。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推进,为破解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的难题,提升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水平,提供了有利契机。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逐步提高,为重点流域共抓大保护凝聚了社会共识。国际社会通过了全球202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对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重点流域保护创造了良好国际环境。 /p p   保护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是保障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对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水陆统筹、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为手段,优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加强科技支撑,加快水生生物资源环境修复,维护重点流域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自然性,改善水生生物生存环境,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一)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把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加强河湖、湿地等典型水生生物栖息地和物种的全面保护。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建立健全流域绿色发展机制,实现流域社会经济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协调发展。 /p p   (二)系统保护、区域联动。建立健全区域联动机制,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各政府、各部门之间联合行动。将流域作为一个整体,全面谋划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调度水资源,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开展系统性保护和修复,构建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栖息地修复、迁地保护、生态通道修复等措施,实现江湖连通、水陆统筹、生态良好,提高保护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和科学性。 /p p   (三)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根据水生生物及其生境的重要性和受威胁程度,确定保护重点。江河源区重点保护河流、湖泊、沼泽湿地等自然生境,上游地区以多种珍稀特有物种及其生境为主要保护对象,中游地区以濒危物种和重要经济种类及其生境为主要保护对象,下游或河口地区以濒危物种、重要经济种类和洄游种类及其生境为主要保护对象。立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际需求,制定优先行动,因地制宜开展流域保护工作,切实解决流域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到2020年,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评估体系、就地保护体系、水域用途管控体系和执法体系得到完善,努力使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初步遏制。具体指标包括: /p p   ——开展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设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对保护重点实行有效监控 /p p   ——开展现有保护区的保护需求与效果科学评估,以及规范化管理建设,在此基础上,新建、晋升、调整、清退一批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能力得到提高,重要濒危水生物种种类得到较好保护 /p p   ——建成一批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迁地保护设施 /p p   ——重要河湖被挤占的生态用水逐步得到退减,流域综合调度得到加强。 /p p   到2030年,形成完善的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律体系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 /p p   四、重点任务 /p p   (一)开展调查观测 /p p   在流域干流、重要支流和附属水体,调查鱼类、水生哺乳动物、底栖动物、水生植物、浮游生物等物种的组成、分布和种群数量,对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明确亟需保护的生态系统、物种和重要区域。建立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掌握重要水生生物动态变化情况。开发水生生物多样性预测预警模型,建立流域水生生态系统预警技术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发布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公报。 /p p   (二)强化就地保护 /p p   优化保护区网络建设,完善保护区空间布局。加强流域源头生境保护,加大长江江豚、中华鲟、达氏鲟等珍稀濒危、特有物种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根据保护需要,在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划定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将各类水生生物重要分布区纳入保护范畴。加强保护区能力建设,改善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强化保护区管理,切实有效发挥保护区功能。定期对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进行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在科学评估基础上,根据保护和管理实际,整合现有资源,适时调整部分保护区范围、分区与等级。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制度,逐步扩大制度落实范围,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p p   (三)加强迁地保护 /p p   在重点流域干流、重要支流及附属水体,建立濒危、珍稀、特有物种人工繁育和救护中心,推进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与人工繁育技术研究,攻克珍稀濒危物种驯养和繁育的关键技术。构建重点流域水生生物种质资源基因库,加强对水产遗传资源、特别是珍稀水产遗传资源的保护,加强水生生物遗传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提升生物遗传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平。对栖息地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重点物种要加强替代生境的研究,寻找和建设适宜的保护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迁地保护行动,最大限度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完整性、特有性。 /p p   (四)开展生态修复 /p p   研究水域生态退化的过程和机理,提出水生生物栖息地和洄游通道恢复目标,制定完善水生生态修复标准和技术体系,加强对污染水域的修复治理。开展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重要栖息地恢复工程。加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经科学评估及合理规划,对具备条件的涉水工程实施生态化改造。科学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实现江河湖泊水系循环畅通,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强化区域生态承载力研究,强化和规范增殖放流管理,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控无序放流,严禁放流外来物种,确保放流效果和质量。 /p p   (五)规范水域开发 /p p   加强对水利水电、挖砂采石、航道疏浚、城乡建设、岸线利用等涉水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水生生物资源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严格管控破坏珍稀、濒危、特有物种栖息地,超标排放污染物,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等对水环境和水生生物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深入研究闸坝、跨流域生态调水等对流域水生态的影响,开展流域多水库联合调度研究,实施生态调度、江湖连通、灌江纳苗,研究建立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 /p p   (六)推进科学养殖 /p p   科学布局水产养殖,加快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科学制定江河湖库养殖容量标准,严格控制湖区围栏和网箱养殖,合理确定江河湖库养殖规模,积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推广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池塘内循环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稻田种养结合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强全价人工配合饲料推广,逐步减少冰鲜鱼直接投喂,加快养殖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对外来物种养殖的管理,规范民间放生行为,严控外来物种入侵。 /p p   五、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p p   (一)长江流域 /p p   1.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p p   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有淡水鲸类2种,鱼类424种,浮游植物1200余种(属),浮游动物753种(属),底栖动物1008种(属),水生高等植物1000余种。流域内分布有白鱀豚、中华鲟、达氏鲟、白鲟、长江江豚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圆口铜鱼、岩原鲤、长薄鳅等特有物种,以及“四大家鱼”等重要经济鱼类。目前,长江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119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17处。 /p p   2.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p p   长江流域长期围湖造田、挖砂采石、交通航运及干支流部分已建、在建水电站,压缩了水生生物生存空间,导致水生生物栖息地破碎化。污废水排放导致部分水域水污染问题突出。外来入侵物种种类数量不断增加,影响范围不断扩大。过度捕捞加剧渔业资源衰退,主要经济鱼类种群数量明显减少。总体而言,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正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上游受威胁鱼类种数占总数的27.6%,重点保护物种濒危程度加剧,白鱀豚、白鲟、鲥鱼已功能性灭绝,长江江豚、中华鲟成为极危物种。 /p p   3.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p p   长江源头区重点保护各支流源头及山溪湿地,高原高寒草甸、湿地原始生境,以及长丝裂腹鱼、黄石爬鮡等高原冷水鱼类及其栖息地。 /p p   金沙江及长江上游重点保护金沙江水系特有鱼类资源、附属高原湖泊鱼类等狭域物种及其栖息地,白鲟、达氏鲟、胭脂鱼等重点保护鱼类和长薄鳅等67种特有鱼类及其栖息地。 /p p   三峡库区水系重点保护喜流水鱼类及圆口铜鱼、圆筒吻鮈等长江上游特有鱼类,以及“四大家鱼”、铜鱼等重要经济鱼类种质资源及其栖息地。 /p p   长江中下游水系重点保护长江江豚、中华鲟栖息地和洄游通道,“四大家鱼”、川陕哲罗鲑、黄颡鱼、铜鱼、鳊、鳜等重要经济鱼类种质资源及其栖息地。长江河口重点保护中华绒螯蟹、鳗鲡、暗纹东方鲀等的产卵场和栖息地。 /p p   4.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p p   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定期发布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公报。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新建一批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提升一批原有保护区等级,建成覆盖上中下游的保护网络。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建设,推动建立渔业资源保护与修复和水产种质资源库。开展水生生物关键洄游通道研究,建立洄游通道评估与建设技术体系。实施增殖放流、生态调度、灌江纳苗、江湖连通等修复措施,推进水生生物洄游通道修复工程、产卵场修复工程和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治,定期评估入侵状况,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防控预警体系。 /p p   (二)黄河流域 /p p   1.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p p   据不完全统计,黄河流域有鱼类130种,底栖动物38种(属),水生植物40余种,浮游生物333种(属)。流域内分布有秦岭细鳞鲑、水獭、大鲵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黄河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58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8处。 /p p   2.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p p   黄河流域以占全国2%的水资源承纳了全国约6%的废污水和7%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部分干支流污染严重。涉水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境造成影响。水生生物资源量减少,受威胁鱼类种数占总数的14.7%。北方铜鱼、黄河雅罗鱼等常见经济鱼类分布范围急剧缩小,甚至成为濒危物种。池沼公鱼、大银鱼、巴西龟、克氏原螯虾等外来入侵物种对土著鱼类造成不利影响。 /p p   3.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p p   黄河源头区保护重点为花斑裸鲤、极边扁咽齿鱼、拟鲶高原鳅、厚唇裸重唇鱼、黄河裸裂尻鱼、骨唇黄河鱼、黄河高原鳅等物种及高原湖泊、河网等重要生境。 /p p   黄河上游保护重点为刺鮈、厚唇裸重唇鱼、骨唇黄河鱼、黄河裸裂尻鱼、拟鲶高原鳅、极边扁咽齿鱼、花斑裸鲤等物种及上游宽谷河段生态系统。 /p p   黄河中游保护重点为北方铜鱼、大鼻吻鮈、兰州鲶、黄河鮈、黄河雅罗鱼、乌苏里拟鲿、唇?等物种及干流河道内沙洲、河湾、通河湖泊等重要生境,支流汾渭盆地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和兰州鲶、北方铜鱼、大鼻吻鮈、黄河鲤、赤眼鳟、平鳍鳅鮀等物种及其生境,秦岭北麓溪流大鲵、秦岭细鳞鲑、多鳞白甲鱼、水獭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生境。 /p p   黄河下游保护重点为溯河洄游鱼类、日本鳗鲡、中华绒螯蟹、刀鲚、北方铜鱼、“四大家鱼”等物种及其生境。黄河三角洲河口保护重点为河口洄游性鱼类、滨海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 /p p   4.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p p   开展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评估黄河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开展黄河口水生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加强黄河中上游重要鱼类栖息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建设重要水生生物繁育中心和种质资源库。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和生态系统修复,在黄河上游源区段等重点河段开展鱼类生态通道修复,实施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生境连通相关研究。在黄河中游推动开展鱼类产卵场修复与重建示范工程,在黄河口推动开展退化水生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合理配置黄河流域水资源,基本保证干流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评估外来水生生物入侵状况,有效控制黄河流域外来水生生物。 /p p   (三)珠江流域 /p p   1.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p p   据不完全统计,珠江流域有鱼类425种,浮游藻类210种(属),浮游动物410种(属),底栖动物268种(属),水生维管束植物129种。流域内分布有中华鲟、中华白海豚、鼋、花鳗鲡、金钱鲃、大鲵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南方波鱼、海南异鱲等约200种特有鱼类。目前,珠江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44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7处。 /p p   2.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p p   目前,珠江流域航运及渔业捕捞活动频繁,水电工程众多,对水生生物栖息地造成破坏。珠江上游受威胁鱼类种数占总数的20.9%,许多传统经济鱼类从常见种、优势种演替为稀有种,洄游性鱼类种群数量锐减,中华鲟已多年未见。部分支流水葫芦泛滥,麦瑞加拉鲮、巴西龟、革胡子鲶等外来入侵物种已形成种群,严重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 /p p   3.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p p   珠江源头重点保护各支流源头及山溪湿地原始生境,保护曲靖白鱼、云南倒刺鲃、宜良墨头鱼、云南裂腹鱼、稞胸鳅鮀、薄鳅、叶结鱼、瑶山鲤等特有鱼类,广西溶洞区洞穴鱼金线鲃类。 /p p   珠江中上游重点保护高原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和杞麓白鱼、鱇??白鱼、星云白鱼、大鳞白鱼等珍稀特有鱼类,广西段珍稀、特有和重要经济鱼类及其栖息地和产卵场,西江中华鲟等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经济鱼类及其栖息地、洄游通道与产卵场,保护“四大家鱼”、似鳡、鳤等。 /p p   珠江河口河网重点保护中华白海豚栖息地,以及中华鲟、黄唇鱼等国家重点保护鱼类及其产卵场、洄游通道与栖息地。 /p p   4.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p p   开展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定期发布珠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公报。根据珍稀物种保护需要,新建一批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提升一批原有保护区等级。建设水生生物繁育基地和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物种基因保存库,加强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建设。开展水生生物洄游通道修复,改善各闸坝之间的连通性。加强对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监督管理以及建设、运行和管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增殖放流、生态调度、灌江纳苗、江湖连通等修复措施,示范开展产卵场修复工程和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治,规范外来养殖水生生物引进行为,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防控预警体系。 /p p   (四)松花江流域 /p p   1.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p p   松花江流域已知有鱼类81种,底栖动物118种(属),水生维管束植物80种,两栖爬行动物23种。流域内分布有濒危物种施氏鲟、达氏鳇,以及大麻哈鱼、乌苏里白鲑、日本七鳃鳗、细鳞鲑、哲罗鲑、黑龙江茴鱼、花羔红点鲑等珍稀冷水性鱼类。目前,松花江流域建有水生生物和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44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4处。 /p p   2.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p p   松花江流域部分已建水库、水电站,一定程度上阻隔了施氏鲟、达氏鳇、大麻哈鱼等多种洄游鱼类的洄游通道。河道疏浚、水下挖沙采石等涉水活动使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等栖息地遭到破坏,鱼类种群数量持续下降。尽管目前松花江流域大部分水体水质呈改善趋势,但部分支流水域污染依然严重。 /p p   3.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p p   松花江源头区保护重点为南源西流松花江和北源嫩江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水生动物栖息地及鱼类产卵场。松花江干流上游保护重点为森林冷水湿地和细鳞鲑、哲罗鲑等流水性鱼类产卵场。松花江干流中下游保护重点为森林湿地,及施氏鲟、达氏鳇、大麻哈鱼等冷水性鱼类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 /p p   4.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p p   开展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评估松花江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强化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科学论证在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敏感区域新建自然保护区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必要性,研究论证保护区级别调整。加强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设施建设,推动建立珍稀鱼类繁育基地和迁地保护中心。研究实施流域水系连通工程。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推动实施松花江干流与重要支流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p p   (五)淮河流域 /p p   1.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p p   淮河水系已知鱼类115种,水生植物60余种,两栖爬行动物40余种,浮游动物200余种(属),浮游植物250余种(属),底栖动物70余种(属)。流域内分布有中华水韭、莼菜、野菱和水蕨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大鲵、虎纹蛙和胭脂鱼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目前淮河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和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24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9处。 /p p   2.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p p   近年来,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逐年提升,但历史上水污染严重,对水生生物造成巨大损害,目前尚未得到根本性控制。淮河流域涉水工程造成水生生物栖息地破碎化,水生生物栖息地呈现退化和萎缩趋势。 /p p   3.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p p   淮河源头区重点保护源头湿地生态系统和大鲵、虎纹蛙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鳜、鲂、鲴、鲌等重要经济鱼类。 /p p   淮河中游重点保护花鳗鲡、野菱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长吻鮠、江黄颡鱼、橄榄蛏蚌、淮河鲤等土著物种及其栖息地。 /p p   淮河下游湖泊重点保护野菱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湖鲚、银鱼、鳜、河蚬等重要经济物种及其栖息地。 /p p   沂沭泗河水系重点保护莼菜、水蕨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植物以及银鱼、沂河鲤、青虾、鳜、翘嘴鲌、鲢、鳙等重要经济物种及其栖息地。 /p p   4.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p p   开展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推进流域内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加强淮河流域内现有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根据需要建设一批珍稀特有水生生物繁育基地和增殖放流基地。优化淮河流域现有水工程调度运行方式,改善河道连通状况和水生生物生境。实施增殖放流,开展清洁型小流域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建设,示范开展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p p   (六)海河流域 /p p   1.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p p   据不完全统计,海河流域有鱼类100余种,底栖动物72种(属)。目前,海河流域已建立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19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5处。 /p p   2.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p p   海河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呈过度开发状态 地下水超采严重,生态水量严重不足,对水生生物栖息地造成较大影响。海河流域废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劣Ⅴ类水河长占总河长的45.8%。外来物种入侵加剧,互花米草入侵河口滩涂,并呈泛滥趋势,对土著物种造成严重危害。 /p p   3.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p p   在白洋淀重点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黄颡鱼、乌鳢、鳜鱼等重要经济鱼类 在滹沱河重点保护中华鳖和黄颡鱼等重要经济物种 在潮白河上游及其支流重点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大鲵、中华九刺鱼、细鳞鲑、瓦氏雅罗鱼等水生生物。 /p p   4.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p p   开展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评估海河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强化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突出水生生态系统和重要经济鱼类保护,加强海河流域保护区能力建设。实施海河流域退化水生生态系统修复,优先在白洋淀、张家口市桑干河口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工程,在北京市永定河山峡段实施综合整治工程,在官厅水库洋河入库口和妫水河入库口分别开展水质净化工程和湿地修复工程。 /p p   (七)辽河流域 /p p   1.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p p   辽河流域已知鱼类53种,常见大型水生植物16种,流域内分布有斑海豹、江豚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鲂、鲤、鲫、乌鳢、辽河刀鲚、乔氏新银鱼、东北雅罗鱼、凤鲚、海龙、海马等重要经济鱼类,以及中国毛虾、中华绒螯蟹、文蛤等水产资源。辽河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25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8处,另有“辽河保护区”1处。 /p p   2.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p p   受生境丧失和人类干扰的影响,辽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不断减少,生物多样性日益降低,物种濒危程度加剧。水生生物栖息地破碎化,部分河段涉水活动对鱼类索饵场、产卵场造成破坏。东辽河近年来水质严重下降,浑河、太子河及其支流污染严重,对水生生物产生严重威胁。 /p p   3.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p p   辽河流域保护重点包括辽河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及辽河刀鲚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三岔河区域湿地生态系统及黄颡鱼、辽河突吻鮈、辽河刀鲚等栖息地。 /p p   4.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p p   开展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评估辽河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强化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加强已有保护区建设。实施辽河流域退化水生生态系统修复,优先在柳河口实施河岸带修复与建设工程。 /p p   六、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 /p p   国务院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密切沟通配合,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定期开展督导督查,切实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p p   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负总责,要把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和任务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中。编制实施省级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流域和行政区边界,加强协调与联动。实施评估考核,将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p p   (二)完善资金机制 /p p   地方政府要整合现有资金渠道,提高使用效率,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加大对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项目支持力度,向欠发达地区和重点地区倾斜。 /p p   完善多元化资金融筹机制,推动设立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水生生物多样性损害赔偿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 /p p   (三)加强执法检查 /p p   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捕捞、养殖、废污水排放、涉水工程建设、挖沙采石、航道疏浚等涉水行为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清江”“清河”“清湖”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构建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流域定期会商制度和协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执法机构和人员建设,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p p   (四)强化科技支撑 /p p   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繁育技术研究,大力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应用。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科技研发基地、重点实验室、技术支撑平台等能力建设。完善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生境恢复、过鱼设施等标准与技术规范,强化水生生态系统修复集成示范。建立水生生物资源大数据平台,提高数据和信息共享水平。 /p p   (五)推动公众参与 /p p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通过电视、网络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营造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舆论氛围,提升公众对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奖惩机制,激发全社会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的积极性,鼓励开展水生生物保护和救助,及时曝光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执法部门严肃查处。 /p
  • 关于《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信息
    此规划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印发的文件,规划明确了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东南诸河西北诸河西南诸河三大片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林草局等部门印发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此规划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印发的文件,规划明确了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东南诸河、西北诸河、西南诸河、三大片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规划》中提到,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展望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中国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一、《规划》分为四部分:主要是概述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和战略机遇,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等具体要求。主要是明确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三大片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通过重要水体落实落细保护要点。从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产品、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等五个方面明确规划的重点任务。主要是从组织实施、法规标准、市场作用、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全民行动等六个方面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二、《规划》主要目标:1、水环境方面: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地表水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3%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水资源方面:达到生态流量要求的河湖数量为354个恢复“有水”的河流数量为53条3、水生态方面: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持续改善新增0.77万公里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新增213平方公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面积127个河湖水体重现土著鱼类或土著生植物三、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1、健全深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管控体系完善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理体系细化行政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打通水里和岸上的污染源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流域综合管控机制2、强化流域要素系统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要素系统治理深化“三水” 统筹管理3、推进地上地下和流域海域协同治理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强化流域海域统筹治理四、持续推进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明确长江流域不同区域保护治理重点:构建“一干、 七支、 两大水系、 四湖、 四区、 三群” 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1、推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调查与珍稀物种保护加强长江水生生境保护严格水域开发利用管理2、防范化解沿江水环境风险优化沿江企业和码头布局加强中上游重金属污染防治3、开展重点湖泊富营养化控制加强长江流域高原及中下游富营养化湖泊治理与生态修复五、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以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全面整体性保护为目标,按照“一干、两区、三湖、十廊” 空间布局, 共同抓好大保护, 协同推进大治理。1、强化黄河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生态流量保障和监管大力推进节水和再生水利用2、统筹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黄河及重要支流源区水源涵养能力加强黄河三角洲生态安全保护3、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继续做好良好水体的保护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污染严重水体消劣达标行动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城镇雨水、 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和建设, 提升城市群污水处理规模六、加强其他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珠江流域:维护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构建“一湾、 一带、 三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松花江流域: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健全跨界水体联防联控机制,按照“两干、 两源、 一线、 多点” 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淮河流域: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健全跨界水体联防联控机制,按照“一横、 两纵、 三湖、 四区” 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海河流域:强化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 推动落实逐步保障生态用水, 改善重污染水体水质, 构建“一淀五湖, 两带三区, 六廊十源” 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网。辽河流域:强化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推动落实生态流量, 改善重污染水体水质, 按照“两廊、 两源、 一区、 一点” 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东南诸河:维护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 以“三江一湖” 为重点,按照上中下游协同治理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 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实现“有鱼有草”“人水和谐”。西北诸河:维护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 构建“四屏、 三区、 两带、多廊” 的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格局。西南诸河:维护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 按照“四江、 两河、 一湖”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水生态产品1、优先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推进城市饮用水水源全面达标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进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保障重大调水工程水质安全2、梯次深化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基本消除县级城市黑臭水体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3、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严格河湖流域重要生态空间管控强化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示范引领,到2025 年, 率先建成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河湖; 到2035 年, 全国河流、 湖泊基本建成美丽河湖。 八、巩固深化水污染治理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分类推进黑臭水体整治九、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实施生态缓冲带保护和监管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十、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有效保障生态流量十一、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十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强化组织实施健全法规标准发挥市场作用加大科技支撑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全民行动
  • 全国部分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试点监测方案公布
    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部分重点水域生物试点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 总站水字[2013]100号 黑龙江省、吉林省、江苏省、云南省、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同江市、鸡西市、长春市、吉林市、南阳市、十堰市、呼伦贝尔市、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全国部分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试点监测工作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为“方案”),我站在松花江流域,南水北调源头,以及太湖、滇池等重点湖泊选取监测断面和点位,由14个省、市级环境监测站开展试点监测工作(名单见附表1)。   请各试点监测站根据“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监测项目以生物多样性为主,其它监测项目可根据自身能力选做。每个单位在重要水体适当选取至少两个断面/点位(其中至少一个为背景或对照点位),其中,省级监测站可综合考虑本省区域水体情况多选择点位。请将所选断面/点位信息表(附表2)于2013年6月15日前提交至总站水室。   联系人:刘允 010-84943095   邮箱:liuyun@cnemc.cn   附表:1.试点监测站名单   2.生物试点监测断面(点位)信息表   附件:全国部分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试点监测工作方案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3年5月22日   附表1   试点监测站名单 序号 所属省份 市级环境监测站 1 黑龙江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 黑龙江 哈尔滨市环境监测站 3 黑龙江 佳木斯市环境监测站 4 黑龙江 同江市环境监测站 5 黑龙江 鸡西市环境监测站 6 吉林 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7 吉林 长春市环境监测站 8 吉林 吉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9 河南 南阳市环境监测站 10 湖北 十堰市环境监测站 11 江苏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12 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环境监测站 13 云南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14 云南 昆明市环境监测站   附表2   生物试点监测断面(点位)信息表 序号 所在省份 所在地区 所在流域 河流/湖库名称 断面/点位名称 断面级别(国控、省控、市控) 断面属性(背景、对照、控制) 监测站名称   附件   全国部分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试点监测工作方案   一、监测目的   根据国家对重点流域和湖泊的环境管理需要,依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要求,为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国重点流域和湖泊的水生态环境质量,在目前地表水常规理化指标监测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部分重点流域和湖泊的水生生物试点监测工作,探索建立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系统,准确反映部分重点流域和湖泊的治理和保护成效以及人民群众对水体环境质量的真实感受。   美国和欧盟等西方发达国家对水生态环境的监测和管理都不再单纯依赖于水化学指标,而是水化学指标和生物指标并重,生物学信息已成为上述国家水环境和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关键成份并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目前,我国环境生物监测的水平还很有限,没有在这方面形成常规的监测网。本方案拟在重要的江河和湖泊(水库)上选取监测断面和点位,进行试点监测,逐步建立全国地表水生物监测网络,在“十二五”期间,通过生物监测的手段与理化监测的手段进一步说清全国水环境质量状况。   二、建设依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   ——《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12号)   ——《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7〕67号)   ——《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纲要(2010-2020年)》(环发〔2009〕156号)   ——《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环发〔2011〕112号)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   ——《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纲要(2010-2020年)》(环发〔2009〕156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及其补充标准等   ——《全国水生生物监测试点仪器设备配置指南(暂行)》等相关文件   三、技术路线   以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以数据质量为保证,借鉴国际生物监测的先进技术,以点带面开展水环境生物监测试点工作。   四、试点范围   生物监测试点应以重要的湖泊、河流、国际界河、界湖和大河河口为对象。先期试点范围主要包括松花江流域,南水北调源头,以及太湖、滇池等重点湖泊。   五、监测内容   综合国内、外水生生物监测工作,结合流域的地理、气侯和水文等客观因素,试点监测项目分为生物多样性、鱼类生物残留、水体富营养化、鱼类生长观测、生物毒性监测和例行理化监测等五大项内容。水体富营养化和例行理化监测采用常规监测数据。水生生物监测项目详见表1。   表1 水生生物监测项目 序号 监测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水体 1 生物 多样性 着生藻类 河流 底栖动物 河流、湖泊、水库 浮游动物 湖泊、水库 浮游植物 湖泊、水库 鱼类资源调查 河流 2 鱼类 生物残留 重金属:汞、铅、镉、铬、砷 河流、湖泊、水库 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卤代烃 持久性有机物: 有机氯农药、多环芳烃、多氯联苯 异味项目:硫醚、硫醇、氯酚 3 鱼类生 长观测 组织切片观察 冰封期鱼类生长观测 河流、水库 4 生物毒性 生物毒性指标 河流、湖泊、水库   六、监测点位与频次   考虑到我国的生物监测现状和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水生生物监测断面的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已经初步具备开展生物监测的硬件条件的省、市级环境监测站。   2、优先考虑具备条件的承担跨国界河流(湖泊)监测任务的市级环境监测站。   3、兼顾不同类型的地表水体(河流、浅水湖泊、深水湖库等)。   4、为确保生物监测试点结果的准确性和代表性,每个市级环境监测站选择2断面(点位),优先考虑国控断面(点位)。   根据以上断面布设原则,确定以下14个环境监测站进行此次试点。   表2 试点的环境监测站一览表 所属省份 监测站点 所属省份 监测站点 黑龙江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吉林 吉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黑龙江 哈尔滨市环境监测站 河南 南阳市环境监测站 黑龙江 佳木斯市环境监测站 湖北 十堰市环境监测站 黑龙江 同江市环境监测站 江苏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黑龙江 鸡西市环境监测站 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环境监测站 吉林 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云南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吉林 长春市环境监测站 云南 昆明市环境监测站   监测频次每年共进行2次采样分析。春季5月、秋季10月与地表水常规监测同步进行生物监测试点采样。   七、预期成果   1、试点监测报告   每半年由各试点地市级站向相关省站报送《**市水生生物试点监测半年报告》,由相关省站审核整理后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送。每年度各试点地市级站向相关省站报送《**市水生生物试点监测年度报告》,由相关省站审核整理后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送。每年监测总站向环保部监测司报送《全国水生生物试点监测**年度工作报告》。   2、形成特征图谱库   虽然我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有水环境生物监测的技术规范,但即使到2002年《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的出版,在浮游生物、底栖动物等水生生物监测方面仍然没有形成系统、权威的技术规范,在物种分类鉴定、QA/QC、监测数据的评价应用等方面都还是空白。通过该试点工作,探讨我国典型水生态系统(如湖泊、河网、溪流、江河、河口等)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监测与评价,初步形成区域物种分类检索工具及参考标本库(图谱库)。   3、应用管理   通过试点工作,推动环境管理从水质目标向生态目标转变,建立流域或区域生物基准及分级标准,形成水生态管理指标建议并适时发布,逐步明确生物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法律地位。   4、锻炼队伍   生物监测需要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队伍,特别是物种分类鉴定的专业性很强更需要长期的积累,因此,借助于试点工作的开展,可先期形成一支生物监测的精干队伍,为生物监测的普及打下基础。   5、经验推广   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进行经验总结,成果评估,依据试点成果评估结果,将相关经验总结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推动全国水生生物监测工作的发展。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印发
  • 聚光科技成立新公司 开拓水生态环境治理业务
    p   9月4日,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新业务协议书〉的议案》,拟成立杭州聚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拓展水生态环境治理新业务。 /p p   为积极推动推进公司在水生态环境治理类新业务领域的拓展,聚光科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健先生达成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新业务协议,公司拟成立水生态环境治理公司(名称暂定为:杭州聚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工商核名确定, 以下简称 “环境公司”)。 /p p   环境公司主要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业务, 同时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其他业务部门合作开展其它环境治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智慧安监等相关业务。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王健先生签署《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新业务协议书》及相关实施细则或补充协议。 /p p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3 人, 实际参加表决 3 人。成立新公司议案以“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结果审议通过。 /p
  • 6418万元!浙江大学公布2024年仪器设备采购意向
    近日,浙江大学围绕大科学装置发布多批政府采购意向,仪器信息网特对其进行梳理,统计出21项仪器设备采购意向,预算总额达6418万元,涉及高重频高单脉冲能量飞秒激光器、OPA电驱芯片设计及流片、超低温微区光学成像系统、光学相控阵扫描芯片、X射线晶体衍射仪等,预计采购时间为2024年6月-7月。浙江大学2024年6月-7月仪器设备采购意向汇总表序号采购项目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采购时间1高重频高单脉冲能量飞秒激光器名称:高重频高单脉冲能量飞秒激光器; 数量:1; 技术性能指标:总功率20W,重复频率可调,在50KHz,单脉冲能量≥0.4mJ,脉宽不超过260fs,中心波长1030nm左右;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产生高重频高单脉冲能量 飞秒脉冲; 设备预期使用时间:使用5-8年,2000 小时/年。1202024年7月2超低温微区光学成像系统超低温微区光学成像系统,1台,要求温度范围为4K至室温,基台振动峰值≤15 nm,集成低温显微物镜NA=0.9,集成低温三维位移台(位移范围5 mm),光学窗口5个(至少1个在顶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40个日历日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验收完毕(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所需时间)。具体事宜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间安排要求执行。1982024年7月3OPA电驱芯片设计及流片1、采购标的名称:OPA电驱芯片设计及流片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 1)开展驱动芯片电路设计,其设计指标包括: ①阵列规模:≥1024; ②输出电压范围:0V~15V ③输出电压分辨率:≥12bit ④通道一致性:±2%; ⑤刷新速度:≥100KHz; ⑥芯片面积:≤4mm*10mm ⑦功耗:≤5W; ⑧封装形式:BGA; ⑨工艺制程:8002024年6月4光学相控阵扫描芯片1、采购标的名称: (1)采购标的1-PN调相OPA芯片 (2)采购标的2-铌酸锂调相OPA芯片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 (1)采购标的1-芯片面积:有源Si光芯片面积21mm×21mm;芯片材料体系结构:硅波导加氮化硅波导;移相通道数:PN结移相通道数4096ch;天线尺寸:物理口径6mm*5mm;有效口径6mm*3mm;扫描角度:出射扫描角范围>60°@1550nm;天线发散角:优于0.02*0.03°@1550nm;主瓣损耗:优于14dB@0°;驱动电压:PN移相器2π电压优于12V;移相带宽:PN移相器响应带宽优于100MHz;电驱芯片通道有效数:≥90%。 (2)采购标的2-芯片面积:21mm×35mm;材料体系结构:硅波导加氮化硅波导芯片与铌酸锂波导异质集成;移相通道数:铌酸锂移相通道数4096ch;波导耐受功率:光纤耦合接入氮化硅波导功率优于8W;天线尺寸:6mm*8mm;有效口径6*6mm;扫描角度:出射扫描角范围>60°@1550nm;天线发散角:发散角0.02*0.02°@1550nm;主瓣损耗:优于10dB@0°;驱动电压: LN移相器2π电压优于12V;移相带宽:LN移相器响应带宽优于500MHz;电驱芯片通道有效数:≥90%。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时限: (1)采购标的1-硅基光学相控阵芯片及模组设计报告;交付周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付。 (2)采购标的2-硅基+LN光学相控阵芯片及模组设计报告;交付周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交付。12002024年6月5数字泵/阀性能测试试验台1)采购标的名称:数字泵/阀性能测试试验台; 2)主要功能:试验台主要用于实现数字液压泵/数字阀的高精度流量闭环控制、综合状态感知、多源状态监测、智能故障预警及诊断、高速高压工况稳定适应性的功能测试和可靠性测试; 3)采购标的数量:1台;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电话支持:7x24小时 质保期:1年 服务时限:报修后4小时 负责现场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运行等工作。设备在调试成功后,卖方应书面给用户提供调试报告,在征得用户同意后卖方技术人员方可撤离 现场。保修期内本公司无偿提供技术服务及相应备品备件;保修期外,本公司提供终身有偿服务。1852024年7月6一体化国产数据库信息化项目为推进学校一体化国产数据库建设,切实提高教育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自主可控水平,需完成一体化国产数据库平台建设及数据库平滑迁移。主要指标为:1、国产化数据库管理系统;2、一体化国产数据库平台;3、数据库迁移支持工具;4.数据库平台支持服务;5、数据库服务器硬件设备。1002024年6月7协同办公系统(三期)全面升级浙江大学协同办公系统、优化系统界面、升级系统组织用户架构、打造全新督办模块、升级优化日程模块、实现流程电子归档、引入数据分析等智能模块及优化移动端。1002024年6月8舵负载力加载及全船液压系统试验装置名称:舵负载力加载及全船液压系统试验装置(具备舵机负载力加载和提供动力油源功能) 舵负载力加载及全船液压系统试验装置包含大功率加载装置,小功率加载装置以及全船液压系统设备组成。 (1)大功率加载装置具备在实验室条件下模拟方向舵和艉升降舵舵机的受力情况,加载控制台支持客户可定制的静态恒力加载或负载力与油缸位置成一定函数关系的动态加载,舵机水动力负载最大值大于等于600KN,具有舵机惯性力负载加载能力; (2)小功率加载装置具备回转式加载功能,自带动力源,加载力矩大于等于10kNm,转动角度大于±37°; (3)全船液压系统设备用于向舵机装置和舵负载力加载装置提供油源,提供液压源压力大于等于21MPa,流量不小于220L/min。 数量:一套(包含三个设备) 质量服务和安全时限要求: 1)舵负载力加载及全船液压系统试验装置可靠性: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小于7昼夜; 2)舵负载力加载及全船液压系统试验装置运行环境:(1)环境温度:0℃~+50℃;(2)环境湿度:20%~95%。 3)质保期三年(从验收签字合格之日起计算)。2752024年6月9全自动高真空镀膜设备采购标的名称:全自动高真空镀膜设备 数量:1台 主要功能:该设备是研究金属材料薄膜、氧化物薄膜及有机材料薄膜工作必不可少的设备之一,要求设备可对金属及有机材料进行蒸镀,形成高均匀性,高致密性的高质量材料薄膜。通过对薄膜厚度及均匀性的检测,深入分析其镀膜机理,为材料和器件的研究、应用和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实验数据,确保科研的正常开展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指标要求: 1、样品台可加载150 x 150mm的样品台,兼容小尺寸和异型样片; 2、薄膜不均匀性≤±5%; 3、蒸发速率可达0.1A/s; 商务要求: 1、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发货; 2、质保期:一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过后,能长期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及设备备件供应; 4、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构造、原理,工艺调整、参数设定,操作规程,紧急事故处理,电控系统的使用,设备维护、保养、注意事项,常见故障及排除,易损件的更换等。1432024年7月10水声换能器电声参数综合测试装置水声换能器电声参数综合测试装置,1套。装置测试频率范围300Hz~200KHz,可依据国家标准GB/T 7965-2002和GB/T3223-94推荐的测量方法,通过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智能数字仪器,由计算机自动控制测试全过程,自动地进行量程跟踪、采样保持、A/D变换、FFT处理等,自动计算处理所测数据,输出结果,能对换能器的接收灵敏度、指向性等多个参数进行综合测量,整个测量过程能够全自动完成。1952024年7月11一体化管道式循环水泵部套加工、样机装配与性能试验服务1.采购标的名称:一体化管道式循环泵部套加工、样机装配与性能试验服务。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1)一体化管道式循环水泵过流部套(详见附件清单)是循环泵的核心做功部件,实现循环水的泵送需求,根据图纸要求完成零部件的加工,满足样机装配需要。(2)部件检验合格后实现样机整机装配。(3)依据试验大纲对样机进行性能试验,对比试验结果是否满足合同指标要求。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1)交付一体化钛合金管道式循环水泵部套1套(详见清单),满足图纸及采购规范要求,提供零部件检验报告。(2)提供样机整机装配,满足工艺总方案要求。 (3)性能试验服务,满足试验大纲要求,提供性能试验报告。 (4)交付期限:2024年8月30日。1852024年6月12一体化管道式循环水泵钛合金泵体精密铸件1.采购标的名称:一体化管道式循环水泵钛合金泵体精密铸件。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一体化管道式循环水泵钛合金泵体精密铸件是循环泵的核心部件,提供循环泵的导叶流道和电机定子壳体结构。 3.交付一体化管道式循环水泵钛合金泵体部件1套,满足图纸及《XXX泵泵用ZTC4钛合金铸件材料规范》要求,提供铸件相关检验报告。 4.交付期限:2024年8月30日。1652024年6月13长时间多维度活细胞成像分析系统1.光源:相差、荧光光源为LED光源,光毒性及光漂白低。 2. 显微成像系统可以在培养箱中长期持续运行,监控过程无需让细胞离开培养箱,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氧气等内部环境与细胞培养环境一致,保证实验全过程中细胞培养条件的稳定,实现数天、数周及数月的活细胞动态观察。 3.* 物镜:仪器配备4倍、10倍和20倍高清物镜。 4. 绿色/红色光学模块: 绿色荧光通道:激发波长441-481nm,发射波长503-544nm; 红色荧光通道:激发波长567-607nm,发射波长:622-704nm。 5. * 仪器通量:可以同时监测≥2块板位。 6. *成像策略:拍摄过程中载物台不动,通过移动物镜转盘实现多个孔板的拍摄,避免样品挪动对细胞状态和对焦的影响。 7.自动对焦,对每个时间点、每块板、每个孔执行自动对焦,并自动采集活细胞随时间变化的图像,根据时间变化的图像可以输出动态录像。1602024年6月14冻存管因健康浙江百万人群队列项目推进的需要,基于需求拟采购冻存管(匹配8通道开盖器和批量扫码仪),冻存管具体要求如下: SBS二维码冻存管招标参数 1.管体:底部预制二维码,侧壁预制字符及条形码。 2.管帽:外旋。 3.冻存盒:SBS规格8*12布局,侧面有一维码及字符,底部有防止转结构。 4.包装:盒装,96支/盒。 5.性能:耐受液氮不变形。 6.兼容性:整管能够匹配自动化开盖系统及手持开盖系统。 7.低温工作容积:≥0.5 ml和≥1.0ml两种规格。 8.灭菌方式:辐照灭菌。 9.冻存管有效期:≥3年。 基于以上物品的支持,确保健康浙江百万人群队列项目顺利进展和高效完成。3242024年6月15冻存管因健康浙江百万人群队列项目推进的需要,基于需求拟采购SBS冻存管(匹配开盖器和批量扫码仪),具体要求如下: 2.0 ml SBS二维码冻存管招标参数 1.管体:底部预制二维码,侧壁预制字符及条形码。 2.管帽:外旋。 3.冻存盒:SBS规格10*10布局,侧面有一维码及字符,底部有防止转结构。 4.性能:耐受液氮不变形。 5.包装:盒装,100支/盒。 6.兼容性:整管能够匹配自动化开盖系统及手持开盖系统。 7.低温工作容积:≥1.8ml。 8.灭菌方式:辐照灭菌。 9.冻存管有效期:≥3年。 基于以上物品的支持,确保健康浙江百万人群队列项目顺利进展和高效完成。1802024年6月16化学废弃物清运处置浙江大学教学科研产生大量危险化学废弃物(危费类别:HW49,HW29,HW14,HW03等),产生量较大。因学校无法存储,需及时处置,每周清运处置至少4次,每次清运处置量至少1.5吨。因此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具有处理非有机化学废弃物的工艺和设备、具有一定清运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6002024年7月17X射线晶体衍射仪采购标的名称:X射线晶体衍射仪 主要功能:能对多晶样品进行物相定性定量分析结晶度分析、晶胞参数计算和固溶体分析、微观应力及晶粒大小分析,对密度函数分析、小角散射分析、原位分析等; 采购数量:1台 满足的质量、服务:配备Cu靶、Mo靶,配备中低温原位装置、毛细管测试平台等。整机质保一年,X射线光管质保2年。1992024年6月182802024年6月19海宁市生物基运输燃料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排风系统等一批设备工程项目内容和质量要求: 浙江大学生物基运输燃料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位于海宁市鹃湖科技城电子科技创新园区E座8层的3000平实验室专用设备设备采购,包含实验室排风系统、新风系统、空调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通过安装专用设备,达到化学实验室的使用标准。预计工期从2024年6月到8月。4502024年6月3602024年6月
  • “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2022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
    近日,科技部发布“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征求意见稿,本专项2022年度拟支持项目及“揭榜挂帅”榜单如下:1. 智能传感基础及前沿技术1.1 光声量子纠缠调控机理及加速度传感器研制1.2 精准分子识别智能增强嗅觉传感技术研究1.3 微机电同步共振弱力传感机理及器件研究1.4 非侵入式血糖持续高精度检测传感技术研究1.5 动态非线性磁场传感机理及生物组织成像技术研究1.6 耐高温功能陶瓷共形制造方法与传感技术研究1.7 超高温压电材料制备及振动传感器研制1.8 高灵敏钙钛矿X/γ射线传感原理与技术研究1.9 光学超材料调控机理及微型气体传感器研制1.10 声学超材料增强机理及穿颅脑成像技术研究1.11 碳纳米管生物传感芯片晶圆级制造工艺研究1.12 工业传感网多协议实时处理机及芯片技术研究1.13 高性能硅基和碳基低维材料的变革性传感特性研究2. 传感器敏感元件关键技术2.1 MEMS多力学量敏感元件及智能传感器2.2 高精度航空大气压力敏感元件及传感器2.3 高频响三轴MEMS陀螺敏感元件及传感器2.4 高灵敏宽动态图像敏感元件及传感器2.5 受限空间相干光学位移传感器2.6 高精度温盐深集成光纤矢量水声传感器2.7 MEMS超声换能器元件及传感器2.8 危险气液识别敏感元件及柔性传感器2.9 活细胞内生物质动态检测纳米孔传感器2.10 抗体条形码微阵列超高通量快速检测生物传感器2.11 磁电耦合自供能磁场敏感元件及传感器2.12 微型高精度真空度敏感元件及传感器2.13 路面气象状态敏感元件及传感器2.14 高精度线光谱共焦尺寸测量传感器2.15 多参数融合智能工业传感器集成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3. 面向行业的智能传感器及系统3.1 飞机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成套传感器及应用3.2 轮胎内嵌集成传感器阵列及路面状态感知应用3.3 机床切削工况刀具状态原位实时监测传感器及应用3.4 强磁场高电压设备运行状态非侵入式监测传感器及系统3.5 河流全断面鱼群信息探测传感系统及应用3.6 特种力热参数传感器测试标定标准化技术及装置4. 传感器研发支撑平台4.1 多尺寸兼容的多材料体系MEMS研发平台4.2 MEMS传感器芯片先进封装测试平台“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2022年度“揭榜挂帅”榜单1. 新冠突变株快速检测敏感元件及传感器附件:“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 河湖水生态监测和健康评估有哪些“秘密武器”?
    近年来,治水工作的重心不仅已经由水污染防治为主向“三水”统筹推进转变,而且在评价河湖健康状态时,基于理化指标的常规水质监测体系也已经开始向水生态监测转变,多地也已陆续开展了水生态评价与考核工作。基于此,水生态监测与健康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滇池,位于云南中部,是长江上游最大的湖泊;沱江,位于四川省中部,是长江的一级支流。一河一湖,他们的水生态优劣对长江水生态维护十分重要。那么,不同水域的水生态功能情况如何,发生了哪些变化,采用哪些监测手段和健康评估方法?此次采访了昆明市高原湖泊研究院湖泊生态所工程师董晋延和四川省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欧阳莉莉。一湖一河,水生态发生了哪些变化?滇池位于昆明市,是典型的高原湖泊。“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多部门印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其中将滇池列为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湖泊之一,对滇池保护理念提出了新的方向和更高的要求。”董晋延告诉记者。2012年起,滇池就已经开始开展了水生态环境的调查工作。董晋延介绍,“在水环境监测方面,我们增设了20个点位进行监测。从相关指标监测情况来看,近年来滇池COD、总磷、总氮等指标虽有波动,但整体呈现下降趋势。而且,滇池富营养化程度目前也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水生态监测方面,我们每年在滇池开展1—2次大型水生植物调查,监测水生植物的分布状态和面积。目前调查到滇池大型水生植物主要有86种。从生物量历史变化来看的话,大型水生植物生物量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这得益于2009年开展的‘四退三还’工作,通过湖滨带生态建设使水生植物得到了一定的恢复。近3年来,浮游植物也保持在100种左右,部分水域出现喜清水物种。”相较于云南滇池,位于成都的长江上游支流沱江发生了哪些变化?欧阳莉莉介绍,“成都市开展水生态相关工作较晚,从2016年开始陆续开展了一些调查工作,2022年再次开启了沱江流域水生态调查工作。根据沱江流域成都段水文特征,综合干支流特点,结合遥感影像及实地勘察,我们选取了沱江流域16个调查点位。”欧阳莉莉总结道,从水质调查来看,沱江干流的水质整体优于沱江支流,上游支流水质优于中下游支流水质。而且,通过对比2016年水生态环境情况,可以发现湔江点位特征变化不大,均处于优良状态,毗河和沱江干流点位比2016年状态明显好转,水丝蚓等污染指示物种密度明显下降。从生境和水生生物部分来看,“河岸大部分能保持自然形态,植被覆盖率较高,渠道化较少。2022年调查结果显示,沱江流域成都段主要河流共发现底栖动物27个分类单元,发现鱼类5目11科 52 种,数量最多的鲤形目有37种。”欧阳莉莉补充道。水生态监测和健康评估用上哪些高科技?通过水生态调查,不仅可以清楚了解水生态系统的具体情况,还能为分析研判下一步的保护工作奠定基础。那么,进行水生态监测和健康评估都有哪些方法?智慧监测技术是目前能快速掌握水生态关键组分变化的创新技术。“目前,我们与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合作,构建滇池浮游动植物图片数据库,通过开发自动识别藻类的软件,提升识别效率和鉴定能力。”董晋延介绍了智慧监测技术研发与应用方面的情况,他表示,目前滇池也投入使用了水华智能预测系统,用来进行蓝藻水华的预测预警。“红嘴鸥是昆明滇池的一张亮丽名片,基于实时视频的鸟群密度估计与种类识别技术,通过相应的摄像头和分析设备,我们也在开展鸟类自动化监测,目前智慧识别系统正在进行不断训练以提高识别的准确度。”董晋延介绍。而起步相对较晚的成都,在沱江流域进行水生态健康评估用到了哪些方法?欧阳莉莉告诉记者,水生态健康评估主要用到了两种方法。“首先是选择了基于水质、生境、底栖动物BI指数和大型底栖动物BMWP指数等的WEQIriver指数,通过现场调查、采样分析等进行评价打分。评价结果显示沱江流域成都段水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是良好状态。”欧阳莉莉介绍。“ 河流RHI指数是我们用到的第二个方法。”欧阳莉莉补充道,“指数主要由以下指标体系组成:包含岸线自然状况、违规开发利用水域岸线程度等指标在内的‘盆’指标体系,包含生态流量满足程度、水质优劣程度、水体自净能力等指标在内的‘水’指标体系,包含鱼类保有指数的‘生物’指标体系以及包含公众满意度的‘社会服务功能’指标体系。”欧阳莉莉表示,通过对比两种方法的评价结果,能够综合反映水生态系统自身的基本状态以及人类活动对水生态系统的影响,科学评估河流的生态健康状态。
  • 中科院水生生物多样性重点实验室挂牌
    近日,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多样性与保护重点实验室挂牌仪式在水生生物研究所举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出席仪式,并和曹文宣院士共同为实验室挂牌。   陈宜瑜指出,生物多样性是地球或一个区域内有机体的总和,有着很强的地域概念和时间概念 要加强生物多样性的起源和演化的研究,要认真研究中国生物多样性的格局 水生生物多样性丰度最高的地域,是包括长江流域、黄河领域在内的东部泛滥平原,云贵高原、西北干旱区、横断山区也是重要的水生生物多样性的特殊区域。他强调只有认识自然,才能认识人类活动对自然造成的影响,要将对物种的保护与对生态系统的保护结合起来,要把格局和过程的研究结合起来。
  • 流式大咖说|量化成像分析流式在水生生物研究中应用——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汪艳
    仪器信息网特别策划话题:#3i流式大咖说#(点击查看) ,邀请高校、科研院所、临床、生物技术企业等流式技术研发、应用专家分享技术心得和经验,方便生命科学领域研究人员了解相关技术应用进展、学习仪器使用方法。本期,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分子与细胞生物学技术平台负责人汪艳老师带我们了解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在水生生物研究中应用。量化成像分析流式在水生生物研究中应用汪 艳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湖北 武汉流式细胞术最早一种检测浮游植物的分析工具,是根据微粒的荧光特性反映出浮游微型生物的大小、形状、结构或者是色素类型,从而对浮游微型生物进行定量和定性研究,分选功能有助于不同种浮游生物进行分离和富集培养。尽管流式细胞术在高通量模式下可以测量每个单个细胞的多个参数,但显微镜观察与分析微藻的表征和量化的方法仍然普遍。Amnis 公司推出了ImageStreamX Mark II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设备,建立在传统的流式细胞术基础之上,结合了荧光显微成像技术,能对检测的每个细胞进行成像,提供超过百种量化成像参数,突破流式散点图与明场、荧光图像一一对应,获取高分辨的细胞形态和蛋白定位,完美解析细胞功能。2020年本所购置一台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浅谈ImageStreamX Mark II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在水生生物中应用。一、在浮游微生物的计数、活力、分类检测 随着工业的发展,水域污染日益加重,水体富营养化,从而引起藻类暴发性繁殖,发生赤潮,海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藻类的种类多样性指数能反映出不同环境下藻类个体分布丰度和水体污染程度,可充分利用藻类的分布来判断水质污染状况,以此达到治理水体污染的目的。藻类细胞计数、活力检测及分类是有助于了解细胞生长、密度、环境污染有着重要意义。研究者发现水产养殖池塘中的样品用丙酮抽提测到的叶绿素a含量高,与显微镜计数换算的生物量相差较大,通过ImageStreamX Mark II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证实池塘中微型藻类种类,以及真核藻和原核藻比例(图1、2)。图1:ImageStreamX Mark II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利用藻类叶绿素光和明场,可清晰观察5种不同藻类图像。图1A:单个纯种藻的图像,图1B:养殖池塘样本检测藻图像。图2 ImageStreamX Mark II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的IDEAS软件与人工智能分析模块对养殖池塘样本的藻进行分类与计数(Classfied是算出来的结果,Truth是用来训练算法)。二、在环境毒理学的应用 流式细胞术作为单细胞检测的主要技术手段,实时追踪细胞的活性状态,评估细胞的物理和生物学功能,是一种高效快速的毒性评价方式。ImageStreamX Mark II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应用形态学量化对环境胁迫下藻细胞形态的自动化检测与评价。形态学量化参数之一的圆度参数(circularity),其分值是衡量细胞的多个半径间差异的指标,所测算的细胞样本处于圆形且完整,多个半径间差异相对低,circularity分值较高,而样本形状不规则,多个半径间的差异较大,circularity分值较低(如图所示3)。 图3 形态学量化参数之一的圆度参数(circularity)图4 ImageStreamX Mark II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检测微囊藻被三氯生处理的形态参数圆度参数(circularity)显著的变化。三、在细胞自噬中的研究 细胞自噬(autophagy or autophagocytosis):是细胞在自噬相关基因(autophagy related gene,Atg)的调控下利用溶酶体降解自身受损的细胞器和大分子物质的过程。自噬既是细胞应对极端环境的一种特殊手段,也是调控细胞正常生命活动的重要机制,自噬异常往往也是引起细胞损伤和老化的重要因素。自噬参与了肿瘤、衰老、炎症、免疫应答、心脑血 管疾病、氧化应激、神经退行性疾病、代谢、发育等许多重要的生物学过程。研究自噬的方法很多,可采用透射电镜、荧光显微镜、共聚焦、Western Blot、流式细胞仪观察与检测自噬小体及自噬溶酶体的形成与定量,但无法在统计学定量基础上观察到整个自噬过程。ImageStreamX Mark II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弥补流式细胞仪和荧光显微镜不足,在对所有细胞进行流式分析同时采集每一个细胞的图像,得出统计学结果。细胞发生自噬时,作为标记物的细胞质LC3蛋白经过加工在自噬体外膜表面大量聚集,利用IDEAS软件中的形态学量化参数Spot Count,能够在直观观察LC3荧光斑点的同时,准确统计每个细胞内LC3斑点的数量,对细胞自噬状态进行量化分析。ImageStreamX Mark II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检测草鱼性腺细胞(GCO)被草鱼呼肠孤病毒(GVRV)感染后自噬变化。转染 pEGFP-LC3B 的细胞, 在非自噬的情况下,荧光显微镜下 LC3B-GFP 以弥散的形式存在于细胞质中;而在自噬的情况下,荧光显微镜下 LC3B-GFP 则聚集在自噬体膜上,以斑点的形式表现出来,自噬程度越强,斑点数目越多(图5、6)。 图5 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检测草鱼性腺细胞(GCO)被雷帕霉素(Rapa)、草鱼呼肠孤病毒(GVRV)感染后自噬变化。 图6 利用IDEAS软件中的形态学量化参数Spot Count,观察LC3荧光斑点的同时,准确统计每个细胞内LC3斑点的数量。四、在细胞免疫功能与免疫机制研究 免疫细胞对非己物质的吞噬是机体的主要防御手段之一,检测吞噬活力是评价机体的免疫状况的重要参数。早期吞噬材料一般选为荧光素标记的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随着人造荧光微球技术发展,荧光微球的性质稳定及均匀的特点,选用不同大小、不同基团修饰的微球,进行准确的定量检测。鱼类、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的B细胞具有显著的吞噬能力,这种吞噬能力来自两栖动物的IgM B细胞。采用ImageStreamX Mark II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证明了硬骨鱼的B细胞具有有高能力吞噬大颗粒微球,还有杀死摄入细菌的能力(图7)。 图7 采用ImageStreamX Mark II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检测草鱼B细胞有高能力吞噬大颗粒微球,并具有杀死摄入细菌的能力。Amnis 公司2005年推出了世界上第一款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ImageStream100,经不断升级,ImageStreamX Mark II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检测速度和单个细胞的图像质量极大提升,逐渐被科学界认可,让研究者发现图像技术与多种技术融合魅力。今年,全球流式细胞仪领军代表美国BD(Becton Dickinson)公司率先推出新的 BD FACSDiscover S8 细胞分选仪,是将显微成像技术、光谱技术与流式细胞术的完美结合,可视化图像分选细胞CellView核心技术登上了《科学》杂志的封面,掀起一股流式细胞仪创新技术融合与导向,引领科学研究的新手段。 【作者简介】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分子与细胞生物学技术平台负责人 汪艳 高级工程师汪艳,高级工程师,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分子与细胞生物学技术平台负责人,18年来专注流式细胞技术领域,发表科研论文三十多篇,参与七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发明专利一项,主持中科院功能开发项目三项,2015年度获BD流式技术“杰出贡献奖”和个人“卓越奖”,2017年度获所个人突出学术贡献奖-技术能手奖。(本文编辑:刘立东KOL) 相关推荐:流式大咖说|FSC与SSC在流式细胞术中的应用——西南医院马清华副研究员流式大咖说|流式检测中最易忽视的时间参数——首都医科大学中心实验室副主任技师徐晓雪 流式大咖说|技术干货|如何去黏连?流式新手绕不开的数据处理难题 流式大咖说|流式细胞技术平台发展与使用心得分享中科院分子细胞卓越中心俞珺璟博士【行业征稿】若您有生命科学、医药、临床等行业相关研究、技术、应用、管理经验等愿意以约稿形式共享,欢迎自荐或引荐投稿联系人:刘编辑word图文投稿邮箱:liuld @instrument.com.cn微信:JaysonXY(备注来意:投稿)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试点开展水生生物DNA监测预实验
    2021年12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水生态监测评估中心在北京市清河开展了水生生物DNA试点监测(以下简称DNA试点监测),并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进行了技术交流与研讨。DNA试点监测共设置5个点位,覆盖了清河的上、中、下游,监测内容包括了浮游植物DNA监测、鱼类环境DNA监测和底栖生物样品条形码测定。监测点位图DNA监测技术作为一种新兴的水生态监测分析方法,通过获取生物体或环境DNA信息,并与条形码数据库进行比对分析,能够反映物种或群落结构,具备快速便捷、高灵敏度等特点,是传统形态学监测的有力补充。目前,该技术受到水生生物条形码库建设、监测数据定量分析应用等方面的限制,在水生态监测评价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总站开展DNA试点监测,为探讨DNA技术在水生态监测业务化方面的应用和发展积累了工作经验。核酸提取凝胶电泳下一步,总站将坚持技术创新,稳步拓展DNA技术在水生态监测中的应用,并探索开展水生生物DNA分析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技术指南、监测评价与条形码库建设技术要求、水生生物遗传信息条形码数据库建设、DNA提取试剂盒开发等技术体系建设,为监测系统开展水生生物DNA监测提供科学、权威的技术指导。
  • 中科院水生所仪器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布
    2010年11月24日,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天美、蔡司、博扬等公司在“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分别中标,整个项目涉及采购金额200万美元。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委托招标单位: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OITC-G10033238   结果确定日期:2010年11月24日   招标公告日期:2010年11月1日   第一包 高速分选型流式细胞仪   中标商:武汉杰瑞康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商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17号同成富苑A座1507-1508   中标金额:美元365000.00   第二包 离子阱质谱联用仪   中标商:博扬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商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50号卓能广场25楼C室   中标金额:美元322600.00   第三包 DNA测序仪   中标商:北京怡美通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北京国际B座611室   中标金额:美元450000.00   第五包 场发射扫描电镜   中标商:天美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商地址:香港九龙葵涌青山道552-566号美达中心6楼   中标金额:美元375000.00   第六包 双光子共聚焦显微镜   中标商:蔡司远东有限公司   中标商地址:香港新界葵涌货柜码头路88号永得利广场2期25楼11-12   中标金额:美元486200.00   评审小组专家名单:朱衍勇、戴琳、孙家跃、张连清、崔宋斌   本项目联系人:于峰 联系电话:68729912
  • 环境部牵头开展长江水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估
    p   生态环境部与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计划中要求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strong 开展天地一体化长江水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估,完善水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监测试点,逐步完善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方法。 /strong 制定实施长江经济带排污口监测体系建设方案。落实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对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开展预警工作。完成长江干流岸线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摸清长江干流岸线排污口、固体废物堆放、岸线开发利用、生态本底、企业空间分布等情况。 /p p   我国水质监测目前以理化监测为主,水质评价也基于理化监测结果,但是单纯的理化指标很难准确反映复杂的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在《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中,生态环境部要求在长江地区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 /p p   目前,我国水生态环境监测并不完善,具体检测哪些指标,如何检测,如何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水质评价等都没有明确的技术规范。由生态环境部主管,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办的《中国环境监测》杂志针对这一需求,于2018年底发布了“水生生物监测和生物完整性评价”专刊,共收录文章18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88655da5-ee3f-4520-8d79-d387ca6f26b7.jpg" title="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jpg" alt="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jpg" width=" 600" height=" 815" border="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815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815d05a2-a9a3-4b32-aabc-8cb771c85107.jpg" title=" 中国环境监测1.jpg" alt=" 中国环境监测1.jpg" width=" 600" height=" 575" border="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575px " / /p p    strong 从技术和政策多角度的频频动作,可以看出生态环境部对水生态环境监测的重视,此次在长江开展的水生态环境监测调研评估很可能是我国水环境监测的风向标,未来很有可能向全国水流域推广。 /strong /p
  • 水生物专家年近八旬不服老 自办治污实验室
    中科院退休专家变身江城&ldquo 湖泊医生&rdquo   76岁是很多老年人颐养天年的年纪,但中科院水生所水生物专家李勤生研究员,却还每天忙碌在自己的实验室,她研发的&ldquo 生物膜&rdquo 治污技术已在北京、广东等地得到应用,眼下她正着手在汤逊湖、东湖等地进行探索和推广。   退休不服老研究治污   李勤生是地道的武汉人,除了外地求学的日子,其他时间基本上都留在武汉。&ldquo 我小时候就住在东湖边上,那时候东湖的水可以直接喝,后来水质逐渐变差,到八十年代臭气熏天,现在变好了一些,但是仍然污染严重。&rdquo 李勤生说。   因为生长在武汉,李勤生对东湖、沙湖、南湖、汤逊湖等武汉市区的主要湖泊变迁印象深刻,她说,湖泊是武汉的名片,湖泊的污染让她十分心痛。   大学毕业后李勤生进入中科院武汉水生所工作,主攻水体微生物研究。&ldquo 由于很多国家项目都是基础性研究,虽然每天在实验室与各种水生物打交道,但真正把这些技术运用到治污环节,却是在退休以后。&rdquo 李勤生表示,1997年退休后,因为念念不忘童年喝过的东湖水,她在武汉东湖高新区创业园区自办实验室,研究湖泊保护技术。   集结社会力量保护湖泊   被污染的水体,常含有大量有毒成分,湖泊中自然存在的微生物能降解这些成分,但污染物一旦超标,湖泊的自净能力就会受到影响。李勤生研究的&ldquo 生物膜&rdquo 技术,就是寻找到各种微生物的功能,将各种污染物降解掉。   &ldquo 比如硫化物可以被微生物降解成元素硫,氨氮能被转化成气体进入大气。&rdquo 李勤生介绍,通过从成千上万中微生物中寻找到具有降解能力的&ldquo 微生物战士&rdquo ,人们就能有效地处理掉湖泊中的污染物。   李勤生的相关研究,受到同学和业内专家的关注,为了尽快将技术应用到实践中。2001年在武汉大学的校友会上,同校的海归博士和李勤生等科研人员商议后,决定一起钻研污泥治理问题,并由李勤生牵头成立环保公司。目前,公司已经申请5项相关专利,并与国内多家企业达成合作。   推广利用自然治理污染   在东湖高新区创业园区,李勤生有自己的生物实验室,而平时她更多地奔走在全国各地。用生物技术治理水污染的理念,在很多地方得到认同。   2007年前后,北京动物园因为动物饲料、排泄物和游人偷食等原因,造成园区水塘污染发出恶臭,经过多方治理成效不明显,园方辗转找到李勤生,通过试用&ldquo 生物膜&rdquo 技术,这一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中央电视台《科技之光》栏目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ldquo 治污技术能带来经济效益,更主要的是它不会对湖泊造成二次污染。&rdquo 李勤生表示,目前很多湖泊通过打捞、挖沙和杀菌等方式治污,并不环保,眼下她正着手在汤逊湖等地进行大范围的微生物治污实验,希望为大范围湖泊治污提供新思路。
  • LI-COR发布6800-18 水生测量室新品
    6800-18 水生测量室是LI-6800高级光合-荧光测量系统的新一款测量室,专为测量藻类悬浮液等样品的稳态碳同化及叶绿素荧光而设计。6800-18使得LI-6800测量样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LI-6800在测量陆地植物光合作用碳同化和叶绿素荧光方面,是全球顶级科学家信赖的仪器。LI-6800配备了高精度的CO2和H2O分析仪及自动控制系统,在探索光合生理的前沿科学方面应用广泛。6800-18 水生测量室将其测量能力拓展到水生样品,让研究者可以探索藻类悬浮液的光合作用科学问题。工作原理传统的藻类光合测量方法是根据溶解氧浓度随时间变化而得出的。与之不同,LI-6800是一个开放的、稳态气体交换测量系统。在测量过程中,进入腔室的CO2和O2浓度及其他环境要素保持恒定。分析仪测量进入和离开测量室气流中CO2和H2O的浓度,通过计算气流物质的浓度差得到液体样品的光合同化速率。将悬浮液样品计量为细胞密度、质量或叶绿素含量后,样品光合碳同化速率可用μmol CO2 cell-1 s-1、μmol CO2 mg-1 s-1和μmol CO2 μg-1 s-1来表示。同时,6800-18还使用脉冲幅度调制技术(PAM)测量样品的叶绿素荧光。综合两方面的测量结果,获取样品更全面的光合作用信息。主要优点测量过程自动化、智能化:提供高级设置,自动化控制测量环境和过程;文件管理便捷。l BP用户自定义自动测量程序::使用Python语言或内置图形编程界面完成编程l 提供pH传感器接入:适合通用的12mm直径pH电极l 支持配气进气口,为样品提供各种需要的气体环境l 实时数据图形输出,测量过程全程监控l 备注信息输入功能l 数据格式是文本和Excel文件(含计算公式),方便重计算应用领域l 测量微藻等样品的光合作用相关参数,包括:净光合速率A、实际光化学量子效率ΦPSII、非光化学淬灭NPQ、光系统II反应中心受体侧关闭程度1-qL等l 探索藻类悬浮液、珊瑚、苔藓、地衣等任何小型水生生物的生理活动技术参数样品腔室润湿材料:316不锈钢,浮法玻璃,Viton氟橡胶,PTFE,硅酮,缩醛腔室工作容积:0 – 20 mL, 推荐样品容积15 mLCO2气体分析仪工作原理:非色散红外分析仪(NDIR)精确度:400 μmol/mol时,RMS≤0.1μmol/mol@4s平均信号测量范围: 0 – 3100 μmol/molCO2控制范围:0-2,000 μmol/mol可通过用户配气进气口接入其它气体。荧光仪(6800-01A)红蓝作用光输出:0 – 3000 μmol m-2 s-1远红光输出:0 – 20 μmol m-2 s-1饱和闪光强度:0 – 16,000 μmol m-2 s-1红色作用光波峰波长:625 nm蓝色作用光波峰波长:475 nm远红光波峰波长:735 nm温度工作温度:0~50℃(无太阳直射,不结冰)保存温度:-20~60℃,测量室保持清洁干燥温度控制:自备水浴,#10-32螺纹连接至测量室操作液体环境温度:结冰点至50℃盐度:0 – 35 %辅助接口pH计(须另购):12mm直径O型密封圈,配备放大器。基于被动玻璃电极的pH探针,BNC接口(标称-59 mV/pH斜率,用户校准)Septa: Silicone-PTFE septa产地与厂家:美国LI-COR创新点:测量微藻等样品的光合作用相关参数,包括:净光合速率A、实际光化学量子效率Φ PSII、非光化学淬灭NPQ、光系统II反应中心受体侧关闭程度1-qL等 探索藻类悬浮液、珊瑚、苔藓、地衣等任何小型水生生物的生理活动 6800-18 水生测量室
  • 两项水生态监测评价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正式批准发布
    4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2023年 第13号)批准《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和《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6—2023)两项标准正式发布。  基于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研究”等项目(课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组织国内相关优势单位在松花江、辽河、淮河、太湖、洞庭湖等重点流域开展了大量水生态状况调查与试点监测工作,于2014年形成了《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总站水字〔2014〕124号),支撑了2020~2022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重点流域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专项任务,为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价提供了技术支撑。经近10年的应用验证,编制组吸纳相关反馈意见对技术指南进行修订,为新标准的发布奠定了基础。  两项标准规定了河流、湖泊和水库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水生生物监测类群包括着生藻类、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大型水生植物和鱼类;水生生物评价方法涵盖生物完整性指数、污染耐受性指数、多样性指数及群落或种群特征参数四大类。该标准填补了水生态监测与评价领域相关标准空白,对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支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 首次发布|2项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标准自2024年1月1日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河流、湖泊和水库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工作,制定《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和《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两项标准。两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并自2024年1月1日实施,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哈尔滨师范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规定了河流(不包括河口)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点位布设布设原则:①代表性原则(具有空间代表性,避开局部特殊区域如死水区、回水区和排污口等);②一致性原则(水生态监测河段宜与水质监测点位所在河段保持一致);③可行性原则(用最少的点位获取具有代表性的信息);④延续性原则(沿用历史监测点位,保持数据连续性和可比性);⑤安全性原则(保证监测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将河流分为可涉水河流与不可涉水河流。可涉水河流宜小于10km,不可涉水河流宜小于50km,江河干流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河段长度。监测频次和方法监测频次可为多年一次、一年一次、一年多次。年内监测,可按月监测、按季节监测、也可按径流量的年内变化周期(如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监测。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水生植物和鱼类等生物的监测方法和测定结果参照对应的附录计算执行。评价方法河流常用水生生物评价方法:生物完整性指数(IBI)、生物监测工作组记分(BMWP)、生物指数(BI)、生物学污染指数 (BPI)、综合硅藻指数(CDI)、香农-维纳多样性指数(H)和群落或种群特征参数。根据评价目的,结合监测区域的工作基础、存在的问题及评价方法的适用性,确定评价指标,选择适用的评价方法。《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6-2023)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规定了湖泊和水库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布设原则参照 HJ1295 中相关要求执行。将湖库分为不同的小区域,如湖库滨岸带、沿岸带、湖库心区、主要河流出入口等,在每个小区域内布设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时间和方法监测频次可为多年一次、一年一次、一年多次。年内监测,可按月监测、按季节监测、也可按径流量的年内变化周期(如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监测。着生藻类、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和鱼类等生物的监测方法和测定结果参照对应的附录计算执行。评价方法河流常用水生生物评价方法:生物完整性指数(IBI)、香农-维纳多样性指数(H)、均匀度指数(J)、生物指数(BI)、生物监测工作组记分(BMWP)和群落或种群特征参数。根据评价目的,结合监测区域的工作基础、存在的问题及评价方法的适用性,确定评价指标,选择适用的评价方法。附件: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pdf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 (HJ 1296—2023).pdf
  • 喜报!连华科技53套水质测定仪中标新疆水生态环境执法装备项目
    连华科技清澜系列便携式水质测定仪成功中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二期)。此次中标涉及53套装备,将提供给8个地州中的44个县环境执法部门,以进一步提升当地水生态环境的监测与执法能力。此次中标不仅是对连华科技产品实力的肯定,也是对其在环保领域持续创新和发展的认可。连华科技将全力以赴完成此次中标项目的装备供应和后续服务工作,确保装备能够及时、准确地投放到各个环境执法部门,为当地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提供有力支持。其中,连华科技清澜系列便携式水质测定仪可以广泛应用于各种污水检测环境,可精准测定包括COD、氨氮、总磷、总氮、浊度、色度、悬浮物、总氯、氰化物、重金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水质指标。除此之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二期)预算金额总计523.14万元。其中便携式水质快速检测仪53台为银川连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功中标,用于各种生活及工业污水的COD、氨氮、总磷、总氮、浊度的检测;流量计(明渠流量计)53台,流量计(明渠流量计)53台为海阳市启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功中标,用于环境执法人员对污水处理、排放企业在线监测系统中的流量监测单元(在线流量计)进行比对以及校准核对,不需要停产,也可适应于九种基本堰型:三角堰、矩形堰、等宽堰、矩形宽顶堰、圆宽顶堰、三角形剖面堰、平坦 V 型堰、巴歇尔槽、无喉道槽选取;同时将环境条件(温度、气压)、地理位置(经纬度)纳入比对数据系统,使测量比对结果更具有代表性;便携式水质采样设备48台为北京市格雷斯普科技开发公司成功中标,用于实现自动采样、冷藏(冷冻)、远程控制、密码锁、视频监控等功能;水质快检试剂包100台为山东格林凯瑞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成功中标,用于检测水质中各种含量,能够快速、简便,检测结果容易判断,易于携带,便于现场测试,流动服务。以上中标公司均为中小企业。
  • 淡水生态与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户东钱湖
    日前,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与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就东钱湖引进设立淡水生态与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宁波实验室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并将于近日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据了解,建成后的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将成为地方特色水环境生态和生物技术知识创新中心与研发中心,全国水环境、水生物相关技术领域研发与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该项目的引进设立,将全面提升宁波水资源与生态工程技术发展水平,为宁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及地方产业需求提供强有力保障。据悉,该项目将于今年10月动工兴建,2011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
  • 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林草局等部门印发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实施《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的具体行动。《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规划》提出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展望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中国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规划》分为四个部分,共包括十二章。第一至三章为第一部分,主要是概述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和战略机遇,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等具体要求。第四至六章为第二部分,主要是明确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三大片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通过重要水体落实落细保护要点。第七至十一章为第三部分,从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产品、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等五个方面明确规划的重点任务。第十二章为第四部分,主要是从组织实施、法规标准、市场作用、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全民行动等六个方面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为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规划》重点任务措施清单,指导督促各地抓好落实。同时,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通过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跟踪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压实相关方面主体责任,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农药对水生生物影响风险评估指南文件
    近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农药水生生物风险评估的指南。这些水生生物包括生活在田地边池塘,沟渠和溪流里的鱼类,两栖类,无脊椎动物和植物。该指南文件由EFSA的植物保护产品及残留(PPR)专家小组制定,概述了评估水生生物种群(包括水生植物和藻类)对农药暴露影响程度的评估方法。该风险评估计划将帮助各国和欧盟的风险评估者和决策者,确保在农药上市销售时水生生物能受到相应保护。   该农药风险评估指南制定前接受了广泛的公众咨询,并考虑了各关键相关方提交的数以百计的意见。指南针对如何确定田边地表水中农药的浓度是否会对水生生物造成短期或长期威胁,提供了分析建议。该文件针对如何评估农药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以及如何将其与暴露评估相结合,提供了详细的指南。指导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种群水平。此外,PPR小组还为水生脊椎动物(如鱼类和两栖类动物)制定了增强保护措施。   为实现这些目标,该指导提供了两种方案以评估农药对水生生物的可能影响,具体是:   1.生态阈值选项(ETO)—只允许对水生生物可忽略不计的影响   2.生态恢复选项(ERO)—允许对水生生物种群的某些不利影响,前提是在一个可接受的时间内能恢复。   最新的指南针对如何应用分层评估方式为欧盟内所有风险评估者提供统一的框架,给出了详细的建议。指导文件还针对如何使用两种建议评估方案得出水生生物保护的水中农药容许水平—即法规允许浓度(RAC),给出了详细的建议。
  • 再提新污染物!《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发布
    为了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日前已予以公布,该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适用于常州市行政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包括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条例指出,水生态环境监测包括以下内容:(一)水位、流速、流向、泥沙含量等水文指标;(二)鱼类、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浮游生物、着生生物、大型水生植物等水生生物,以及以鱼类为食的鸟类;(三)地表水水质理化指标;(四)地下水水位、水质理化指标;(五)土地利用类型数据;(六)其他需要监测的内容。此外,条例要求,水生态环境监测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在水污染防治一章中,条例指出常州实行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排污企业污水排放口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化工、电镀、印染、冶金、原料药制造等企业的雨水排放口应当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装置,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确保正常运行。条例特别提到,有关新污染物,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藻毒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条例原文: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 号《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由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2月2日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12月29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23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三章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本条例所称水生态环境包括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第三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生态环境的义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生态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个人应当增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第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跨行政区域协作机制,研究解决水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做好本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鼓励村(居)民委员会通过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式引导村(居)民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第五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条例。水行政、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城市管理、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第六条 本市实行市、县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河湖长制,统筹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河湖长履职范围。鼓励设立民间河湖长。第七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水资源合理利用、促进绿色发展的活动。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生态环境治理。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助资金等方式参与水生态环境治理。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和个人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第八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学校应当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九条 本市实施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分类、分级、分期目标管理。编制本市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城乡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第十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江河、湖泊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山水林田湖草自然景观,保障江河湖库的生态结构完整性和功能稳定性。编制其他有关专项规划或者方案,应当与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第十一条 下列区域为本市水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一)长江(常州段)、长江魏村饮用水水源地;(二)本市域内太湖、滆湖,长荡湖;(三)溧阳南山水源涵养区、沙河水库水源涵养区、大溪水库水源涵养区、瓦屋山省级森林公园,金坛茅东山地水源涵养区、向阳水库水源涵养区、四棚洼生态公益林、方山森林公园;(四)中国大运河(常州段);(五)苏南运河(常州段)、新孟河(常州段);(六)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前款所列重点保护区域编制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相关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对上述重点保护区域及其周边进行区域开发建设和城市更新、产业结构调整等,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第十二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饮用水水源取水口,规划、建设饮用水备用应急水源,形成空间分布合理、多源供水、安全可靠的饮用水水源保障体系。第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全市骨干河道和主要湖泊的生态流量管控指标。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态水量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保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河湖的生态流量和水位,维护水体的生态功能。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枯水期、汛期污染管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编制枯水期、汛期生态环境管理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本区域内支流、支浜和其他小微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长效管护等措施,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第十五条 本市实行水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水生态环境监测包括以下内容:(一)水位、流速、流向、泥沙含量等水文指标;(二)鱼类、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浮游生物、着生生物、大型水生植物等水生生物,以及以鱼类为食的鸟类;(三)地表水水质理化指标;(四)地下水水位、水质理化指标;(五)土地利用类型数据;(六)其他需要监测的内容。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水生态环境监测布点规划,会同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水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方案,会同水行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水生态环境监测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第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定期评估水生态环境状况,并向社会公开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包括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建议等内容。第三章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第十七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立统一监管机制、部门协调机制和区域协作机制。第十八条 溧阳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水源涵养区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方案,促进自然恢复。第十九条 市、县级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制定并组织实施河湖水系连通修复方案,改善水系连通性,形成上蓄下引、河湖连通、多源互补、丰枯调节的水网体系,改善河湖水系生态功能。第二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河道、湖泊、水库等的淤积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制定清淤疏浚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清淤不得损害水生态环境。淤泥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并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为改善水生态环境进行的湖泊清淤,应当选用环保型清淤机械设施。第二十一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修复规范和指标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河湖岸线保护与修复计划,保障自然岸线比例,恢复河湖岸线生态功能。开展河床、护坡整治作业时,在符合防洪要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用生态化措施,建设生态驳岸;对已有的非生态驳岸,因地制宜实施生态化改造。第二十二条 市、相关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重点保护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重点保护区域内的重点湖泊、骨干河道等沿岸建设岸线植被缓冲带、隔离带、湖口人工湿地等生态安全缓冲区;在城市近郊、工业集聚区周边等区域,可以整合湿地、水网等自然要素,结合公园、生态林等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安全缓冲区。第二十三条 本市湿地依法实行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湿地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湿地的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组织编制市级一般湿地名录,并明确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市级一般湿地名录及范围,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生态补水协调机制,对生态特征退化的湿地进行综合治理,恢复和保障湿地生态功能。第二十四条 长江(常州段)以及本市域内滆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滆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长荡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施禁捕。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推动其他水域实施禁捕、限捕。第二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水生态廊道保护机制,制定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经济水生动植物、本土鱼类保护计划,采取措施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禁止在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第二十六条 市、相关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长江(常州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构筑长江生态安全缓冲带,实现沿江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禁止在长江(常州段)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经搬迁或者关停的,应当依法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定并实施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修复方案。第二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治理中国大运河(常州段)河道,综合整治岸线和区域环境,加强沿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逐步减少现有排污口。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对中国大运河(常州段)、苏南运河(常州段)及其两岸的生态空间管控,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改善生态宜居环境。第二十八条 本市域内滆湖、长荡湖湖体周边区域实行滨湖生态空间管控。滨湖生态空间的范围(附图)为:(一)滆湖:北至揽月路;西至揽月路—孟津河及湟里河以南沿湖陆域相关区域至常州市界;东至揽月路—西湖路—环湖路—清影路、武进西大道以南沿湖陆域相关区域至常州市界。(二)长荡湖:北至河海大道—滨水路(规划中)—长荡湖西路;西至长荡湖西路—芦家中河—清水渎中河—后渎中河;东至长荡湖大道及以南沿湖陆域相关区域;南至长荡湖(溧阳市)重要湿地边界。划定具体范围,可以根据行政区边界、自然山体、河流、道路、建筑物和构筑物外围界线等地形地物为终止线。湖岸线有调整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据新的湖岸线作相应调整后重新划定公布,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本市域内滆湖、长荡湖入湖河口生态空间的范围及管控要求,由滆湖、长荡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上述生态空间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第二十九条 滨湖生态空间内,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现有农村居民点外不得新增集中居民点。滨湖生态空间内,在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前提下,允许以下建设活动:(一)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防洪防护安全工程建设;(二)通信、电力、照明、水利、取(供)水、生态工程、码头和必要的附属道路等交通及公用设施建设;(三)适度的休闲旅游、文化展示、户外运动、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四)必要的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及民房修建等,但是不得突破村庄规划确定的边界和管控要求;(五)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建设项目。滨湖生态空间内,除前款允许的建设活动外,本条例施行前的既有建筑的改建不得增加对水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滨湖生态空间内,涉及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饮用水水源地、水产种质资源、农田、湿地、湖泊、渔业保护以及水污染防治等的区域,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第三十条 市、相关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市域内滆湖、长荡湖水生态系统修复方案,对水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恢复水清岸绿自然风貌。本市域内滆湖、长荡湖湖体及其滨湖生态空间内,垃圾、污水应当做到全收集、全处理。第三十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相关要求,统筹推进具体项目建设,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第三十二条 本市建立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生态保护补偿、损害赔偿等制度,加强水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财政、水行政等部门,建立本市域内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体系,以及上、下游地区之间水环境区域双向补偿制度。对因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水生态保护责任致使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的单位和个人,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合理补偿。补偿标准应当统筹考虑地区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物价指数、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因素,并定期予以调整。水生态保护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第三十三条 本市实行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省下达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结合本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并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解方案和削减计划。县级市(区)水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并落实区域削减方案。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未提出或者未落实区域削减方案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视情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通报、约谈情况向社会公开。第三十四条 排放工业废水的工业企业应当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加强雨污管网检查和维护,防止遗撒物料、跑冒滴漏废水等经由雨水管网排入外环境。化工、电镀、印染、冶金、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应当将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不得直接排放。重点排污企业污水排放口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化工、电镀、印染、冶金、原料药制造等企业的雨水排放口应当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装置,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确保正常运行。鼓励重点排污企业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合规管理机制。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指导。第三十五条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各类工业集聚区,应当加强用水、排水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等部门,采用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等方式,开展对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城镇污水收集与集中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当适度超前。有用地条件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配套建设生态湿地;鼓励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支流、支浜改造为河流湿地,深度净化尾水,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定期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有效评估区域水污染物收集处理能力和处理量缺口。第三十七条 新城区建设的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污分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对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雨污管网的排查,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计划。开展城市更新,应当优先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当采取污水截流、调蓄等措施。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区域,污水应当就近接入污水管网。禁止向雨水管网、河道、明沟、暗渠等排放、倾倒污水、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第三十八条 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小区排水管网,与城镇排水设施相连接。排水管网系统平面图应当进行公示。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根据相关规划要求建设海绵设施,对初期雨水进行污染控制;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可以通过海绵化改造,增加初期雨水的污染控制设施,避免初期雨水直接进入城镇排水管网。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施计划,有序推进住宅小区共用排水设施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维护运营单位进行管理。第三十九条 在城镇排水设施覆盖区域从事餐饮、娱乐、车辆维修清洗、洗衣洗浴、美容美发等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污水,应当全部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由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配建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并定期清疏,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指导。在城镇排水设施未覆盖区域从事前款所列经营活动的,应当自行建设、使用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国家和省有关排放标准。第四十条 商业综合体、综合市场、农贸市场等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应当依法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推行由产权单位、经营管理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申请办理排水许可。第四十一条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使用住宅小区配套商业用房的排水户遵守污水排放管理规定;对其排水行为和排水检查井、井盖、雨水口、化粪池等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发现违法排水等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城镇排水等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商业综合体、综合市场、农贸市场等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负责集中管理的产权单位、经营管理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排水户遵守污水排放管理规定;对其排水行为和排水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发现违法接驳、违法排水等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城镇排水等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第四十二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本区域乡村发展布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省有关要求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乡村发展布局、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科学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近的农村社区和城镇周边村庄,可以就近接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距离管网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可以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居住偏远分散、人口较少的村庄,可以采取分散处理的方式,鼓励建设农村小型生态污水处理设施和开展农村厕所改造并有效衔接。位于农村地区的农家乐、旅游民宿,应当将其产生的污水就近接入城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第四十三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本区域农业产业布局,支持高标准生态农田、水产养殖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建设、完善粪污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品种、密度和方式,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和标准化养殖技术。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鼓励施用有机肥,推广科学施肥、节水灌溉和绿色防控技术,因地制宜开展科学轮作。第四十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协同推进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提升有机废弃物处理能力,推动有机废弃物利用的产业化发展。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建设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确保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应收尽收;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供销等部门和单位做好回收、转运和安全处置工作。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并投放到指定的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第四十五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藻毒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第四十六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本区域内湖泊、水库水体蓝藻水华暴发应急机制,增强应对处置能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等部门,编制蓝藻水华暴发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鼓励运用生物控制等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方法对蓝藻水华进行生态防治。第四十七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污口以及其他排污口的排查整治,明确责任主体,实施分类管理,并建立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第四十八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利用水资源,鼓励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再生水利用项目。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单位应当使用再生水。工业生产、城乡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河道补水、生态景观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再生水可以有偿使用,鼓励成立再生水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应当编制再生水利用方案,鼓励同步建设公共再生水管网。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召集,相关部门参加,研究、协调解决下列水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一)本行政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二)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重点保护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
  • 通过5项能力验证 武汉水生动物疫病检测跻身国家队
    在通过国家水生动物疫病5项检验能力验证后,武汉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近日获颁“全国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能力验证基层优秀单位证书”,标志着武汉水生动物疫病检测跻身国家队,获得2024年国家及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相应疫病检测实验室备选资格。这5项检验能力包括锦鲤疱疹病毒病、白斑综合征、虾肝肠胞虫病、十足目虹彩病毒病、传染性皮下和造血组织坏死病等。2021年,武汉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落户武汉市农科院水产所。该中心是农业农村部水生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2022年,边建设边检测边完善,当年检测病害样品155批次。2023年6月,该中心通过项目验收,7月顺利完成国家下发的考核盲样检测并上报结果,近日收到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下发的检测能力基层优秀单位证书。2023年,全年共检测病害样品204批次,充分体现了武汉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的检测水平。据介绍,目前,武汉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能检测鲤春病毒血症、草鱼出血病、传染性脾肾坏死病、锦鲤疱疹病毒病、鲫造血器官坏死病、鲤浮肿病、小瓜虫病、白斑综合征、虾肝肠胞虫病等9种水生动物病害项目。今后,该中心还将扩大检测项目,使实验室检测能力再上新台阶,努力提升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 长江流域4500个监测断面建成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网
    p   3日在武汉召开的长江生物资源保护论坛上,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透露,通过整合各专业监测资源,长江流域4500个监测断面建成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网,这意味着给长江生态环境“做体检”将更加全面和方便。 /p p   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马建华在论坛上介绍,覆盖了4500个监测断面的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已部分新增分子生态学、鱼类水声学、环境DNA检测等高新技术,大幅提升了长江涉水综合监测能力,为更加全面科学地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提供基础。 /p p   据了解,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长江流域在全国率先组建流域水环境监测站网,目前已构建水质监测站点约4500个,全部实现实时在线监测。流域内还建成水生态监测站点超过100个,主要负责水功能区、省国界水体、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生态等方面的监测。 /p p   马建华说,长江流域各个监测断面中水文监测和水质监测占大部分,水生态监测工作成效显著,且发展迅速。下一步,长江委将依托流域机构的技术积累和站网优势,加快提升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监测的智能化和系统化。 /p p   长江是我国重要的水生生物基因宝库,是名副其实的生命之河。但受人类活动因素影响,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呈现持续衰退趋势,已达到“无鱼”级别。 /p p   3日至4日,由农业农村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长江生物资源保护论坛在武汉召开,来自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一起“会诊”长江生态,为大保护建言献策。 /p
  • 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生物试点监测实施方案及监测技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p   8月9日,根据《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试行)》(环办监测函〔2019〕637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水生生物试点监测工作,高质量推进水生生物监测和水生态评价技术体系建设,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生物试点监测实施方案及监测技术研讨会,长江流域监测中心、湖北省站、湖南省站、安徽省站、江苏省站、浙江省站、无锡市站、常州市站、苏州市站、洞庭湖站及巢湖站相关领导和专家参加研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fb3586e4-cc74-45f1-8431-268d3646e625.jpg" title=" 图1.jpg" alt=" 图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研讨会现场(一) /p p   会上,各单位分别介绍了水生生物监测工作基础以及在监测和评价技术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随后,总站从目的意义、主要目标、监测内容、工作方式及任务分工、监测要求、质量控制、进度安排、数据上报和报告编制等方面详细介绍了2019年水生生物试点监测实施方案内容,并与参会单位就水生生物监测技术展开了充分交流和讨论,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和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981beb96-0a9c-4678-800a-f3613c736fa2.jpg" title=" 图2.jpg" alt=" 图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研讨会现场(二) /p p   三水(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是“十四五”及今后我国水生态环境管理的主要目标和方向。总站将依托水生生物试点监测工作,立足长江及重要支流,放眼全国,开展技术和业务体系建设先行先试,探索并逐步构建我国水生生物监测规范化技术体系和业务工作推进机制,为客观反映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7b16db89-65da-458a-9043-524c56d2e74b.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多对科学仪器市场的分析评论! /span br/ /p
  • 刘延东视察淡水生态与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视察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李学勇,中国工程院党组副书记周济,国务院副秘书长项兆伦,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杨松等同志陪同视察。视察期间,刘延东国务委员参观了淡水生态与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听取了水生所所长、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赵进东院士关于水生所发展历程和重大成果的汇报,以及朱作言院士关于转基因鱼研究现状的介绍。   刘延东指出,目前科技投入已基本上不是科技发展的主要问题,但是国家的投入不能仅仅换来一堆论文,更要有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实际成果。今年在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中央财政仍然对科学研究投入了1461亿元,比去年增加24.5%。走出危机,实现危机过后的繁荣,要靠科学技术的推动。国家对新能源、信息、生物技术等领域非常重视,这些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的发展关键要靠科技支撑。科研人员要抓准问题,潜下心来,坚持用5年、10年、20年进行深入研究,产出真正的成果。   作为一个有着近80年历史的老所,水生所一是特色突出,二是成效显著,三是团队优秀。刘延东充分肯定了水生所长期以来围绕水产养殖、水环境治理所开展的研究,并希望水生所进一步形成鲜明的学科特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瞄准国际前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注重交叉学科的发展,譬如水生生物学与化学、环境科学的交叉。同时还需要综合全面地考虑问题,加强学科领域的拓展,譬如美国开展微藻生物柴油研究,我们能否加强微藻资源化利用,既解决水污染问题,又让这些快速生长的微藻为人类服务?刘延东还特别强调,水生所有大批杰出人才,要加强团队建设,进一步吸引更多人才,要为青年人才的成长创造条件。
  • 聚光科技签署新业务协议书 拟成立水生态环境治理公司
    p   9月4日,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新业务协议书》的公告。 /p p   公告内容显示,聚光科技于 2017年 9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 lt 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新业务协议书& gt 的议案》,为积极推动推进公司在水生态环境治理类新业务领域的拓展,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健先生达成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新业务协议,公司拟成立水生态环境治理公司(名称暂定为:杭州聚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工商核名确定, 以简称为“环境公司”)。 !--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新业务协议书-- !--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新业务协议书-- /p p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此举能积极推动推进公司在水生态环境治理类新业务领域的拓展,环境公司主要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业务, 同时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其他业务部门合作开展其它环境治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智慧安监等相关业务。 /p p strong   交易方介绍 /strong /p p   甲方: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或“公司”) /p p   法定代表人: 叶华俊 /p p   乙方: 王健,聚光科技创始人之一,曾任聚光科技董事长、总工程师,截止本公告日,通过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聚光科技 111,52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p p   更多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width=" 16" height=" 16" style=" width: 16px height: 16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9/ueattachment/c8351511-fd14-40c2-bdf2-7b832034e67d.pdf" 关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 《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新业务协议书》的公告.pdf /a /p p br/ /p
  • 关于公布2016年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测试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各有关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为进一步加强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能力建设,推动实验室能力认证认可,提高重大疫病检测诊断水平,今年我部连续第3年组织开展实验室检测能力测试。全国共有93家单位报名参加了相应疫病的检测能力测试。经我部组织专家对参测单位的检测操作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认可88家单位实验室相应疫病检测项目结果满意,同时获得2017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及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相应疫病检测实验室备选资格。现将《2016年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测试结果满意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希望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本辖区相关实验室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继续增加经费项目支持,推动其参加实验室能力认证认可,持续提升实验室检测准确性和权威性,为水生动物防疫事业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