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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水储罐设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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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水储罐设仪相关的资讯

  • 中国石油储罐在线检测技术国际领先
    截至10月31日,管道公司科技研究中心防腐监测中心开发出成套数据分析处理软件,在管道公司5座大型储罐开展检测实验取得成功,标志着中国石油储罐在线检测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外开始储罐检测评价技术研究。2006年开始,管道公司科技研究中心组建一支由博士后、博士和硕士组成的科研团队,进行储罐在线检测技术攻关。   经过长期实践,这个中心科技人员利用自身行业优势推动这项检测技术在国内发展应用。目前,已在检测数据的采集方式和数据分析处理方法,以及与开罐结果的对比研究方面取得成果,掌握并研发了符合自己特点的声发射、超声导波和机器人3种储罐底板在线检测技术。经过多年自主开发的管道超声导波检测设备,在数据分析处理方法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相关研究申请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1项,发表高水平论文5篇,目前已开始推广应用。
  • 日本拟重审氢储罐标准 推燃料电池车
    为了普及作为新一代环保汽车的燃料电池车,日本经济产业省正在探讨重审氢气储存罐材质标准等,以便增设可补给燃料的“氢气站”。   燃料电池车在行驶中不会排放尾气,有望成为继混动车、电动车后又一大环保车型,但燃料补给网的配备滞后成为课题。日本政府在经济增长战略中提出了放宽相关管制的计划,力争在2015年投放市场。   日本政府计划在2014年年底前在全国协助建设约100处氢气站,但目前还不到20处。由于氢气站建设费用较高,每处约为6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750万元),政府将探讨放宽储存罐钢材的材质管制,让在海外用于制造储存罐的廉价钢材也能在日本使用。日本政府还将于本年度内完善标准,以允许在市区设置储存量更大的“液化氢气站”。
  • 广东发布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方案,重点区域要增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 号),广东省日前印发《广东省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三大重点任务,包括:一、开展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推动“绿岛”项目建设,配套建设适宜高效VOCs 治理设施;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动清洁低碳交通转型。二、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减排行动:推进重点工业领域深度治理,全面开展涉 VOCs 储罐排查整治,以及加快完成已发现涉 VOCs 问题整治;完善基于环境绩效的分级管控制度;清理整治低效治理设施;强化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提升面源精细化管控水平。三、开展污染科学应对水平提升行动:提升大气综合执法水平;并科学应对污染天气。涉及检验检测方面,《方案》提到,要强化重点污染源监测监管。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等涉VOCs 的重点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增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在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方面,继续完善“天地车人”系统。各地要持续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按要求组织开展设备校准和检查,提高数据质量,及时将数据上传到省遥感监测平台。原文参见:
  • 《自然》封面:光子科学大装置“台式机”梦想迈出关键一步
    动辄投资数亿元、长达几百米到数公里的粒子加速器装置,未来可能只需一间房就能容纳,甚至还会变成“台式机”。这是全球物理学家的梦想,而它的实现需要一场从粒子“起跑线”开始的变革。最近,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强场激光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就将向着这一“梦想”迈出关键一步。21日,国际顶尖学术期刊《自然》杂志以封面文章的形式发表上海科学家的最新成果——在国际上率先完成了台式化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原理的实验验证。让电子加速“长跑”变“短跑”提到加速器,无论是欧洲的大型强子对撞机,还是上海的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等,都给人以庞然大物的印象。“目前,全球已经建成并在运营的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一共只有八个,几乎每个装置的实验机时都供不应求。”中科院上海光机所副所长、强场激光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冷雨欣说,造价高昂、占地大,使很多国家的科学家想用却造不起。能否将此类科学大装置变成低成本的“小装置”?如果可以实现,不仅科学家做实验将更方便,而且在工业和医疗领域也有望得到更广泛的应用。本世纪初,发达国家开始了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的小型化探索。2012年,中科院上海光机所研究团队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仪器专项的支持下,从在集装箱里搭建临时数据收集装置开始,向“台式机”的研制发起挑战。科研人员正在调整小型化自由电子激光装置的光源项目主要完成人、中科院上海光机所研究员王文涛解释,传统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体积庞大,主要是因为射频电子加速器要让电子跑过很长的“跑道”,才能达到足够高的能量,而用超强超短激光来加速电子,效率是射频电子加速器的千倍以上,因此能将公里级“长跑”变成几米“短跑”,从而大大缩小装置规模。奋战从300天到3000天,最终实现“国际率先”在位于嘉定的中科院上海光机所实验室,记者看到,从电子加速腔到波荡器,这套装置长度仅约12米,但它的电子加速器部分只有一个1米见方的腔体。小型化自由电子激光装置示意图就在这个腔体里,一束超强超短激光穿过一团等离子体,就像一艘快艇激起的尾浪,将一部分电子裹挟而去,这些电子可在瞬间获得超高能量,这就是超强超短激光驱动的尾波场电子加速机制。2004年,美、法、英等国科学家首次通过实验证实该机制的确能够获得高能电子束,论文发表在《自然》杂志上,被称为“梦之束”。“我们通过近十年的努力,终于在国际上率先验证了该方法不仅能够获得高品质的高能电子束,而且还能产生出自由电子激光,从而成为科学家探索未知世界的利器。”王文涛说。装置关键部件——电子加速腔国际同行高度评价该工作是激光尾波场领域“自‘梦之束’报道以来的又一里程碑式的成果”,“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突破”。“当时我们的口号是‘加班奋战300天,不见出光誓不还’,没想到实验做了3000多天,才最终得到了今天的结果。”王文涛说,在中科院上海光机所两位中科院院士徐至展和李儒新的带领下,前后有二三十位年轻人投身该领域,将“冷板凳”坐“热”。未来,研究团队将进一步提升自由电子激光的输出功率和光子能量,并将其作为“羲和”实验装置中超快化学与大分子动力学研究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开放共享。本文转载自:文汇网原文链接:http://www.whb.cn/zhuzhan/kjwz/20210721/415128.html
  • 食品检测认证:“进口”关何时不再虚设
    食品检测认证:“进口”关何时不再如虚设?——人大代表谈食品安全   “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能吃什么心中没数。”网上流行的这句语,虽有些夸张,却也道出了当下食品安全领域内的一些问题。   今年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提出,我国在食品检测认证方面存在的一些顽疾和弊端,使得原本为人们把好“进口”关的这个重要关口形同虚设,已经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一个隐患。   食品检测认证“关口”大开   全国两会召开前,记者曾对海南“问题豇豆事件”进行过调查。据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农技站站长吴朝明介绍,英州镇是整个陵水县的豇豆集散地,但目前全镇只有1个检测服务站、3名检测员,不可能做到定点定人检测,只能是抽样检测。   海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邢诒铁说,更主要的是,在整个出岛环节中并没有要求对豇豆一一进行检测。豇豆平均两天一摘,又值购销旺季,个别收购商直接到田间收购,容易出现漏检情况。此外,由于检测部门没有处罚权,就算检测出不合格产品,也不能采取就地销毁措施。   一些人大代表认为,食品检测是进、出市场的重要环节,可是在一些地方或有或无,“关口”大开、形同虚设, “同样让百姓寄予厚望的有机食品,也时常让人大跌眼镜。”全国人大代表、承德市副市长丁万明说,“一些通过了认证的有机食品,有违规添加人工合成物质的现象。”   有机食品又是如何通过检测认证打上标签的?丁万明代表说,当前全国有27家有机食品检测认证机构,其在成立之初隶属于不同的部门和管理主体,尽管现在都应隶属于国家认监委管理,但实际上处于软约束状态。目前我国对有机食品的管理法规也不完善,缺乏及时修改补充,在贯彻落实中的监督检查也比较薄弱。   防堵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刻不容缓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说,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环节仍然存在“多头管理、多龙治水”弊端,是导致类似“毒豇豆”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应探索建立起具有我国特色的“大食品监管机制”,把主要的监管环节纳入一个部门体系内运行、实施,才能有效消除“多头监管”造成的疏漏和不足。   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部长吕薇说,目前我国虽然建立了由质检、工商、食药监、医疗卫生等部门组成的食品监督体系,但上述部门的工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程式化,检查之前事先通知,或者让商家主动送检,这种做法难以检出问题。为消除食品检测弱化问题,可以尝试让一些民间组织承担检测工作,由政府部门对这些民间组织设立门槛、制定规则、建立信誉评价机制和淘汰机制。比如像日本在食品和医药方面,就有很多民间组织和机构进行检测,由政府监管这些组织机构,政府主要是组织生产。   对于如何提高有机食品的“含金量”,丁万明代表说,应尽快修订《有机食品生产认证管理办法》,从法律上明确有机食品的生产标准、认证资质、认证程序、标志使用和法律责任等问题,完善对认证机构的监管措施和行业自律制度,依法取缔不负责任的认证机构。   不过,很多代表都指出,食品安全问题这一痼疾已初见解决的希望:前不久,由3位副总理和15位部长组成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式设 立,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得到空前显示。   “相信不久的将来,在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责任制度与问责制度,健全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健全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下,我们都会吃得放心。”吕薇说。
  • FLIR GFx320:让罐储公司的安全系数直线升级!
    罐储公司负担不起由资产老化或储罐腐蚀引起的泄漏。为了遵守日益增多的安全和环境法规,避免巨额罚款,比利时罐储专家ADPO依靠The Sniffers等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控其设施的有害气体瞬时排放。 借助FLIR GFx320光学气体红外热像仪,来自The Sniffers的检查员能够以比传统TVA探头快9倍的检测速度检测ADPO资产。当有任务在身时,他们能无需经历获取动火作业许可证这一麻烦过程便可立即投入工作。The Sniffers是一家独立的服务提供商,专业从事石油天然气、石化和化工行业管道和装置的当前和未来泄漏问题检测,提供关于如何减少排放和能量损失以及维护管道网络完整性的咨询服务。The Sniffers项目主管Bart Segers表示:“25年多以来,我们一直针对世界各地的瞬时排放执行LDAR项目,FLIR的光学气体红外热像仪是我们安全高效地解决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迅捷高效的泄漏检测 当来自The Sniffers的检查员在ADPO现场时,FLIR的光学气体红外热像仪是检测储罐顶部和罐壁以及储罐仪器(封口、呼吸阀等)的即用型工具。Bart Segers称光学气体红外热像仪相对于传统嗅探器探头(TVA或有毒蒸汽分析仪)来说,不仅效率快,而且可以在安全距离以外的位置检测。 “FLIR光学气体红外热像仪使您能够迅捷地监控一片区域,为我们及客户创造巨大的时间效益,可能会因此而节省由逸散气体造成的数千欧元的利润损失。在这里的场地,我们通常要监测大约500个源头。使用TVA探头须耗费一整天的时间;而使用FLIR热像仪,一个半小时就够了。”可视化400余种气体 位于安特卫普港的ADPO场地拥有276个不同容量的储罐(从150m3到5000m3),储存超过150种不同的液体,包括油料添加剂、中间物、原油以及ADR/IMO 3级、4级、5级、6级、8级和9级操作许可下储存的精细化学品。 如果您的工作是监控拥有如此多种类液体的罐储站点,那么您需要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检测解决方案。再次,像FLIR GFx320这样的光学气体红外热像仪能够可视化超过400种不同的气体,包括甲醇、乙醇、苯和许多其它挥发性气体,因此十分实用。 符合安全区要求 在像ADPO工厂这样的危险环境中,总是面临气体被杂散火花或高温表面点燃的风险。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中进行作业需要专用设备。FLIR GFx320是一款本质安全型防爆红外热像仪,根据公司协议,在Zone 2/Class I, Div II区域作业时可以无需获取动火作业许可证。 Bart Segers表示:“有了GFx320,无需经历获取动火作业许可证这一麻烦过程便可立即投入工作。有时,我们需要在生产停止后进行检测。为了恢复正常运营,客户通常希望我们能尽快开始检测。在这种情况下,像FLIR GFx320这样的本质安全型防爆红外热像仪可以节约大量时间。”舒适轻松地进行检测 Bart Segers评价道:“FLIR GFx320便于携带,比我使用过的任何光学气体红外热像仪都轻。它比一般的TVA探测装置使用起来更加舒适,因为您需要随身携带,尤其是当整天在现场开展检测工作时。” 正如FLIR GF系列的其它热像仪一样,FLIR GFx320具有三种成像模式:红外图像,可见光图像和高热灵敏度模式(HSM)。Bart Segers表示当监测逃逸性气体泄漏时,HSM是他的标准模式,因为该模式使他能够快速检测到甚至更小的泄漏。高热灵敏度模式利用专利型视频处理技术突出显示烟缕运动,能将泄漏检测能力增加5倍。此外,FLIR Gfx320能以±1°C的精度测量最高350°C的温度。这对分析气体化合物与背景场景的热力差异至关重要。 “我们也可以使用FLIR GFx320拍摄图像,这在向客户报告情况时派得上用场,”Bart Segers称。“FLIR检测技术的视觉方面是一种宝贵资产。当您向客户展示泄漏问题的HSM视频时,他们会立即确信。光学气体成像技术能展示泄漏的严重程度,使客户能够评定应采取怎样的措施修复泄漏,从而避免进一步经济损失。”
  • 安捷伦科技推出关于 GC/MS/MS 农药分析的综合参考指南
    安捷伦科技推出关于 GC/MS/MS 农药分析的综合参考指南 涵盖最新的食品检测方法和技术 2013 年 6 月 11 日,北京 &mdash 安捷伦科技公司(纽约证交所:A) 今日推出了《GC/MS/MS 农药残留分析指南》,该综合参考指南是 Excellcon International, LLC. 公司的总裁 Katerina Mastovska 博士与来自加州食品与农业部、佛罗里达州农业与消费者服务部以及安捷伦的科学家的合力之作。 该文集详尽地列出了针对食品中农药残留分析方法的修改和再优化的说明以及标准操作程序。某州立环境实验室已采用本文集,进行饮用水中农药的 GC/MS/MS 分析。 该指南包括完整的 GC/MS/MS 分析说明、相应的样品前处理步骤、以及使用安捷伦农药和环境污染 MRM 数据库扩展分析方法的介绍。 参加本周在明尼阿波里斯市举办的美国质谱协会会议的来宾可从109号展台 ,或者在傍晚到访安捷伦接待室获取本指南、与安捷伦科学家进行交流。若没有参加此次会议,可联系当地的安捷伦客户服务中心领取本指南。 佛罗里达州农业部化学残留实验室环境经理 Raymond Allum 说到:&ldquo 这是一本很好的资料,它为实验室提供了农药分析方法的完整说明,列出了哪些农药可使用 GC/MS/MS 或 LC/MS/MS 进行检测,同时还就如何分析最复杂的农药给出了建议。事实证明,该分析方法强大可靠,分析不同的食品基质均能获得优异的分析结果。&rdquo 安捷伦高级应用科学家 Melissa Churley 谈到:&ldquo 涉及 QuEChERS 法的修改、校准、基质相关问题以及仪器分析条件时,分析人员通常面临众多选择。此外,要想建立一个广泛适用、可靠的 GC-MS/MS 方法,就必须使得气相或液相色谱适用于整个分析物列表中的至少某一类分析物及其各种变异体,这几乎难以实现。然而,指南中 Mastovska 博士推荐的核心方法却被证实是一个为许多美国客户成功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因为只需短短几天就能将它运用到各个应用。我们相信,世界各地的很多客户都需要这个解决方案。&rdquo 安捷伦 GC/MS 营销主管 Terry Sheehan 谈到:&ldquo 食品、水和环境安全领域的法规日益严苛,这意味着实验室必须担负起优化筛查工具和流程的责任,确保分析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可喜的是,现在高度成熟的技术可助其一臂之力。 本指南为实验室提供了完整的信息,实验室可据此判断哪种技术最适合自己的需求、如何建立严格的检测方法实现最低农药检出限,以及如何以更快的速度获得可信度更高的分析结果。&rdquo 新版《GC/MS/MS 农药残留分析指南》提供了备受推荐的采用 Agilent 7000 三重四极杆 GC/MS 进行农药多残留分析的 GC/MS/MS 方法。指南还包括了方法的开发、优化、修改和常规使用方面的操作技巧和注意事项。 此外,还探讨了与气相色谱和二级质谱的农药分析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尤其是处理基质的相关问题,主要取决于样品提取物的化学组成。因此,本指南还着重介绍了在农药多残留分析中使用 QuEChERS(快速、简便、经济、高效、耐用和安全)方法进行样品前处理的基本信息,还包括推荐的操作步骤。 指南内容 农药多残留分析概述; QuEChERS 的发展过程、修改和净化选择; 内部质量/过程控制标准的使用; 农药的气相色谱分析(基质效应、进样技术、校准方法、分析物保护剂和色谱柱反吹); 二级质谱检测的注意事项; GC/MS/MS 方法的开发和优化; 用于其他分析物的方法修改; 以表格形式对比 GC/MS/MS 与 LC/MS/MS 可检测的农药,以及使用 QuEChERS 法时有特殊要求的农药; GC/MS/MS 方法的标准操作程序示例; 相应的 QuEChERS 方案示例,包括试剂溶液的前处理说明; 详细参考资料; 《GC/MS/MS 农药残留分析指南》是安捷伦全套质谱产品的一员,安捷伦质谱包括功能强大、应用广泛的 GC/MS、LC/MS 以及 ICP-MS 解决方案。 关于化学残留实验室管理局 化学残留实验室管理局是佛罗里达州农业和消费者服务体系食品安全部的分支机构,负责对佛罗里达州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人类食品中的有毒化合物残留进行化学分析,同时还负责根据联邦农药和抗生素残留限、以及佛罗里达州采用的生鲜农产品指南进行法规监管。 关于安捷伦科技公司 安捷伦科技(NYSE 代码:A) 是全球领先的测试测量公司,同时也是化学分析、生命科学、诊断、电子和通信领域的技术领导者。公司拥有 20500 名员工,遍及全球 100 多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卓越服务。在 2012 财年,安捷伦的净收入达到 69 亿美元。如欲了解关于安捷伦的详细信息,请访问:www.agilent.com.cn。
  • 助力双碳!四所高校增设“碳储科学与工程”专业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有31个新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从2022年开始招生,这其中包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等四所高校新设的“碳储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1508TK。碳储科学与工程专业旨在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教育部此次增设该专业对未来CCUS人才梯队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发布的《北京校本部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中可以看到,“碳储科学与工程”专业隶属于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高考必选科目为物理。“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一项重大战略目标,碳储是实现国家“双碳”战略的重要途径之一,加快培养碳储领域人才是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需求。01. 碳储科学与工程今年共四所大学开设“碳储科学与工程”专业,分别是重庆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据中国矿大(北京)方面介绍,碳储科学与工程专业旨在服务国家“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该专业涉及矿业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力学、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等多个学科,聚焦能源绿色开发与低碳利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碳汇与碳资产管理等几方面,培养在碳捕集、碳封存、碳利用等多环节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具有国际视野,产业认知扎实,多学科交叉背景的复合型创新人才。CCUS技术作为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技术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我国化石能源低碳利用的技术选择,保持电力系统灵活性的主要技术手段,而且是钢铁水泥等难减排行业的可行技术方案。此外,CCUS与新能源耦合的负排放技术还是抵消无法削减碳排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托底技术保障。目前,我国CCUS 技术整体处于工业示范阶段,且现有示范项目规模较小。教育部此次增设相关专业对未来的CCUS人才梯队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02. 新增多个能源相关专业除“碳储科学与工程”专业外,教育部今年新增设的31个专业中,有多个与能源领域相关。1、氢能科学与工程氢能科学与工程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华北电力大学开设该专业。“氢能科学与工程”专业面向国家重大能源战略,在华北电力大学大电力学科体系支撑下,以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等学科为牵引,有机融合制氢模块(电化学、化工、材料)、氢储运模块(能动、物理、材料、机械)、氢安全模块(化工、控制、材料)、氢动力模块(能动、物理、电气)等多个氢能模块课程,开展全方位跨学科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推进相关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增强创新能力,实现我国能源结构安全转型,为我国氢能行业和能源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2、可持续能源上海交通大学未来技术学院“Global Institute of Future Technology”(简称GIFT)是教育部办公厅首批公布的12所未来技术学院之一。GIFT的可持续能源专业将把人才培养理念从面向当前转为面向未来,真正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充分体现未来取向,超越当前,引领产业和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可持续能源方向将围绕新型能源技术、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与智能化的高度融合,基于上海交通大学在材料、智能、自动化等领域的综合学科优势,聚焦未来能源技术全产业链跨学科研究,为解决当今技术挑战和探索未来能源变革提供新思路与技术途径。该领域将从能源基础科学、能源材料与器件、能源装备与工艺、能源系统与数字化、能源经济与政策等多维度出发,聚焦未来能源技术全产业链跨学科研究,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与新型能源技术的有效嫁接,实现能源系统的智能化与数字化管理,促进大规模移动能源系统时空域协同调控与创新业态模式。着眼于新型能源技术、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与智能化的高度融合,开展以下四个方向的创新科研工作:先进能源转换与存储,多模态能源互联,绿色能源与新农业,零碳社会与治理。3、智慧能源工程“智慧能源工程”本科专业隶属工学门类下的电气类,专业代码为080608TK将依托上海交通大学国家电投智慧能源创新学院产教融合平台,以双碳背景下能源行业人才需求为导向,秉承“强基础、促交叉、重实践、国际化”的专业办学特色,聚焦国家能源产业发展和技术需求,采用产教融合、学科交叉的培养模式,以能源类和信息类课程为主线,在电气工程、动力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等领域进行多学科交叉,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数理化基础,将信息化技术与电气工程、能源系统融会贯通,适应我国未来能源行业发展急需的复合型、创新型、实践型人才,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4、生物质能源与材料“生物质能源与材料”专业,开办学院为大连工业大学轻工与化学工程学院,依托首批辽宁省双一流学科“轻工技术与工程”、“辽宁省生物质化学与材料重点实验室”和辽宁省高等学校“木质纤维生物质精炼协同创新中心”,主要面向国家生物质能源与材料相关行业发展需要,培养在相关领域开展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工程应用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
  • 贵州发布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这些单位应配备VOCs检测仪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等15单位制定印发了《贵州省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分为1个总方案和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3个子方案。《方案》指出,要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冬春季节和春节、元宵节、中元节等特殊时段为重点管控时段,以PM2.5、O3为重点管控污染物,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管控区域,以建筑施工工地、城区主干道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主要排放源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帮扶指导,完善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强化重点污染物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控,逐步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在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面,应加强O3监测和污染研判分析,开展VOCs和NOx协同管控和区域联防联控。应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机理研究,开展颗粒物和臭氧源解析,提升气象变化和污染物输送分析能力,构建污染成因分析、监测预报、精准溯源、科学评估、深度治理、智慧监管、应急处置的全过程科技支撑体系。完善监测体系,中心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强化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提升管控效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逐步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等设备。此外,在子方案《贵州省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购置主要污染物走航监测设施,开展PM2.5、颗粒物(PM10)、臭氧走航监测和源解析。各地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子方案《贵州省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推动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督促企业按要求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方案》原文:贵州省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和《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打好城市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目标,以巩固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推动“十四五”全省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获得感。(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攻坚。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攻坚行动方案,冬春季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污染天气、夏季聚焦臭氧(O3)、全年紧抓柴油货车开展攻坚;依法监管,严格执法,禁止“一刀切”“运动式”攻坚。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冬春季节和春节、元宵节、中元节等特殊时段为重点管控时段,以PM2.5、O3为重点管控污染物,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管控区域,以建筑施工工地、城区主干道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主要排放源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坚持完善机制、强化督导。健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机制,充分压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责任。加强污染防控技术帮扶和督促指导,严格监督考核,完善闭环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8%,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2 ug/m3以内,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NOx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17万吨和0.45万吨,柴油货车NOx排放量下降12%,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有效控制轻度污染天气。二、实施重大专项行动(一)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健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机制,强化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推进重点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工业粉尘污染管控,开展燃煤散烧、秸秆焚烧等低空散烧污染整治。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帮扶指导,完善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强化重点污染物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控,逐步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二)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有力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VOCs原辅材料替代和排放治理,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推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NOx污染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加强O3监测和污染研判分析,开展VOCs和NOx协同管控和区域联防联控。(三)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推进力度,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逐步提高“公转铁”“公转水”货运量。强化机动车排放大数据应用,加强柴油货车生产、使用、检验等全流程管控,积极开展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推进传统汽车清洁化,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开展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逐步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水平。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深入打好城市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作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大气环境管理目标和工作实际,科学精准制定具体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生态环境部门定期下达各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担当、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方案实施。(二)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机理研究,开展颗粒物和臭氧源解析,提升气象变化和污染物输送分析能力,构建污染成因分析、监测预报、精准溯源、科学评估、深度治理、智慧监管、应急处置的全过程科技支撑体系。完善监测体系,中心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强化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提升管控效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逐步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等设备。(三)从严压实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工程质量低劣、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低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自行监测和执法监测监督抽查,严厉查处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行为,持续开展环保信用评价。生态环境部门定期调度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通报空气质量状况,将大气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年度和终期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将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中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附件:1.贵州省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方案2.贵州省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3.贵州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附件1贵州省城市污染天气防控专项行动方案一、攻坚目标到2025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8%,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2 ug/m3以内,不发生重污染天气,基本不发生中度污染天气,有效控制轻度污染天气;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全部达到二级标准;降尘排放量不高于6吨/(月平方公里)。二、攻坚思路根据不同季节、城市、行业等大气污染特点,开展污染天气防控攻坚战。冬春季节重点加强PM2.5污染防控,夏秋季节重点加强臭氧污染防控。六盘水市、铜仁市、都匀市、凯里市等中心城市重点加强PM2.5污染防控,兴义市重点加强臭氧污染防控,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统筹加强PM2.5和O3污染防控。针对扬尘、秸秆焚烧等突出污染问题,着力开展重点管控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工业粉尘污染整治、低空散烧污染整治和强化精准管控五大行动。建立健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督导、考核和问责机制,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三、攻坚行动(一)着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行动1.加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强化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发送预警信息。集中组织修订中心城市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方案,统一标准和要求,完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高位推动机制,建立健全中心城市和区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应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企业应制定“一厂一策”操作方案,将特殊时段禁止或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实施“一证式”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帮扶督导。组织专家开展污染趋势研判,针对性提出管控建议。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明察暗访及督促指导,及时通报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典型问题纳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二)着力开展重点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整治行动3.加强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开展中心城市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重点管控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排查,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企业污染、喷涂污染等,梳理问题清单,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着力开展扬尘污染整治行动4.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督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发布实施《环境空气质量降尘》《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加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5.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各地定期开展住建、生态环境、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参与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冬春季节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加大城区道路清扫和保洁力度,开展城市环境空气重点管控区域道路积尘率监测和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着力开展工业粉尘污染整治行动6.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监管。虽达标排放但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工业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需要,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停产、检修时间。(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7.加强工业企业污染堆场集中整治。推进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封闭式仓库、设置防风抑尘围挡和覆盖、喷淋抑尘等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扬尘污染。加强砂石场扬尘防治执法监管,严格新建砂石场审批,全面依法关停违法违规的砂石场。(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着力开展低空散烧污染整治行动8.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散烧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限燃区有关要求,加强散煤燃烧管控。严格烟花爆竹销售管理,按照因地制宜、疏堵结合、一市一策的原则,制定春节、中元节等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和烧纸祭祀管控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强化冬季烟熏腊制品、路边焚烧取暖等污染行为管控。各地要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管控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秸秆、杂草等焚烧管控,真正做到令行禁止。(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着力开展防控能力提升行动9.加强技术支撑。强化预测预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预测预警准确度,扩大预测预警城市范围。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10.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抑尘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秸秆焚烧高空监控设施,购置主要污染物走航监测设施,开展PM2.5、颗粒物(PM10)、臭氧走航监测和源解析。各地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附件2贵州省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一、攻坚目标到2025年,PM2.5和O3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NOx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17万吨和0.45万吨,全省O3浓度、O3污染天数相比“十三五”时期基本稳定。二、攻坚思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5月~10月重点时段,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建成区及贵安新区建成区、仁怀市等重点区域,协同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聚焦煤化工、焦化、农药、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加大低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力度,全面提升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加大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以及锅炉、炉窑、移动源氮氧化物减排力度,持续降低VOCs和NOx排放量。坚持提升能力、补齐短板,有效解决污染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加强夏秋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三、攻坚任务(一)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1.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快制定辖区内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推动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升级转型,提高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比重。旧城改造等涉及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以及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沥青铺装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严格选用低、无VOCs的涂料、稀释剂及胶粘剂。鼓励在房屋建筑中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全面推进汽车整车制造底漆、中途、色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在木质家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技术成熟的环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对生产企业、销售场所进行抽检抽查,增加使用环节检测监管,每年5月~10月开展一次检测,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企业,依法追究责任。(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二)VOCs排放治理达标行动3.建设高效适宜VOCs治理设施。全面梳理VOCs治理设施台账,分析治理技术、处理能力与VOCs废气排放的匹配性,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加快推进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单一喷淋吸收不能稳定达标设施升级改造。加大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的车间或生产设施管控力度。(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4.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全面排查含VOCs储存、转移和运输、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不达标排放整治。推动现代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开展储罐配件失效、装载和污水处理密闭收集效果差、装置区废水预处理池及废水储罐废气未收集、无组织排放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不符合标准规范等问题治理。推动焦化行业开展酚氰废水处理无密闭、煤气管线及焦炉等装置泄露问题治理;推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治理集气罩收集效果差、含VOCs原辅材料和废料储存不密闭等问题。依法依规整治汽修行业废气排放“散乱污”现象,责令汽修行业企业限期整改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喷涂作业、喷涂废气处理设施缺乏、简陋低效问题。鼓励装载高挥发性化工产品的汽车罐车使用自封式快速接头。鼓励企业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系统中的高浓度废气。督促企业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在臭氧污染高发季节前对LDAR开展情况进行抽测和检查。鼓励企业使用低泄漏的储罐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储罐部件密封性检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5.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督促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开停车、检维修计划提前报告制度,制定非正常工况VOCs管控规程,实施台账管理。推进火炬、煤气放散管按要求安装引燃设施,配套建设燃烧温度监控、废气流量计、助燃气体流量计等设备,及时补充助燃气体。(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6.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整治提升。加大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排查产业集群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情况和涉有机化工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整治提升计划,统一整治标准和时限。同一类别工业涂装企业聚集的园区和集群,推进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吸附剂使用量大的地区,建设吸附剂集中再生中心,同步完善吸附剂规范采购、统一收集、集中再生的管理体系;同类型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的园区和集群,建设有机溶剂集中回收中心。加快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推进钣喷共享中心建设。鼓励贵阳孟关汽车城等汽修行业集中的区域建立汽修集中喷涂中心,配套建设高效VOCs治理设施。(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7.推进油品VOCs综合管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开展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定期检测,严厉查处在卸油、发油、运输、停泊过程中破坏汽车罐车密闭性等行为,探索将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年度检测纳入排放定期检验范围。探索实施分区域分时段精准调控汽油(含乙醇汽油)夏季蒸气压指标。积极推动万吨及以上原油成品码头、现役8000总吨及以上油船开展油气回收治理。(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8.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开展采用脱硫脱硝一体化、湿法脱硝、微生物法脱硝等治理工艺的锅炉和炉窑排查抽测,督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及时整改,推动达标无望或治理难度大的企业改用电锅炉或电炉窑。鼓励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等成熟技术。探索推广新型脱硝技术。(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9.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钢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独立烧结、球团、高炉、轧钢等行业企业参照钢铁超低排放要求实施改造。鼓励其他行业探索开展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部完成。(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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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外气体热成像红外气体热成像技术是一种高效的泄漏监测技术,可以第一时间识别VOCs运输和储存等过程的泄漏现象并可视化,准确定位到泄漏或排放的源头,进而有效地执行泄漏检测和修复(LDAR)程序以及安全预警措施,避免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EXPEC 1890在线式红外气体热成像仪_谱育科技EXPEC 1890在线式红外气体热成像仪基于红外气体热成像技术,集成可见光显示、视频录制和拍照取证等多种特色功能,同时配备高分辨率制冷型探测器,结合泄漏监测专用分析软件,通过长焦距镜头 即使在光线不利的条件下 也可以实现中远距离对VOCs潜在排放和泄漏源 进行连续24小时可视化在线监控。设备符合GB 2095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HJ 733《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的要求,以守望式监测来守护安全。上下滑动阅览产品特点【防爆设计】满足石化、天然气等需要防爆的区域使用要求,广泛应用于储罐、管道、海上石油平台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监控。当泄漏发生时,可实现对泄漏源的快速、精准定位;【高灵敏度】高灵敏制冷型探测器设计,具有普通红外图像、高灵敏红外图像、可见光图像等多种成像模式;【中远距离监控】配备长焦镜头,可实现1km的探测距离;【全方位】水平、垂直多角度可旋转扫描,视野范围内实现全方位、大面积覆盖;【无损化】不中断工业生产过程,保护石油、化工、天然气企业等基础设备,有效减轻产品损伤和物料损失,提高企业的生产工作效率;【持续保护】7×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第一时间发现泄漏,并及时报警;【远程控制】通过以太网将泄漏图像或视频实时传输至专用泄漏管控平台,实现远程控制和实时监控预警。谱育科技EXPEC 1890优势1.保障人员安全、设施安全、财产安全;2.安全场所内,远程、高效、连续地监控大片区域;3.将监测结果可视化,直观揭示泄漏源;4.解决高空、高温、危险等各类不可达点位的监测;5.快速、准确地定位到泄漏源,结合专用泄漏分析软件实现自动预警;储罐区气体泄漏的发生和发现针对储罐区VOCs泄漏监测,为达到精准定位泄漏点位的目的,可通过在不同角度布设多台EXPEC 1890在线式红外气体热成像仪进行组合使用,从不同方向观察储罐,帮助估计泄漏烟缕的大概位置,同时结合泄漏羽流的速度和当时风向,基本可以把范围缩小到泄漏点位附近的某一两个储罐。通过多点布设,可覆盖到化工、石化和能源等企业基础设施的每一个角落,真正做到全覆盖、全天候、全过程监测。应用案例谱育科技EXPEC 1890 对储罐区进行全天候在线监测,可见光下,未察觉出任何储罐存在异常。当开启气体增强模式后,发现其中一座原料储罐顶部出现明显的烟雾;当启动连续数字变倍、激光测距和GPS定位等一系列特色功能后,EXPEC 1890 快速、准确地掌握了泄漏储罐位置信息,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及时修复,有效地降低了企业损失和风险。谱育科技EXPEC 1890的气体增强模式具有强大的检漏能力,对于企业泄漏风险管控至关重要,红外模式同样如此。谱育科技EXPEC 1890对石化园区的储罐区进行在线监测,在红外模式下,发现部分储罐和管道出现温度相对较高的异常状况,现场人员立即排查这类安全隐患,降低了可能的存在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红外模式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大大提升。谱育科技EXPEC 1890可以成为泄漏监测的瞭望塔,泄漏修复的指挥棒,更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强心针。随着红外热成像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不断推广,VOCs及更多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将从传统方法(如嗅探器)逐渐过渡到可视化泄漏监测。红外热成像技术能够很好地满足包括减少排放、提高产能和工艺效率、确保安全的工作环境等各类复杂的工业应用需求,未来将在大气监测和其他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 不设门槛限时攻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特设“揭榜挂帅”项目
    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改革迈出新步伐!我国将在国家重大研发任务中全面推行“揭榜挂帅”机制。据悉,“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1年首批启动的重点专项中,若干专项设立了揭榜挂帅榜单任务。  5月10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学和应用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科技日报记者注意到,在率先推出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批重点专项中,科技部研究制定了“揭榜挂帅”榜单模板,作为单独附件随指南发布。榜单模板对申报说明、攻关和考核要求等进行了细化。  “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科技部资管司司长解鑫在接受科技日报专访时说,项目申报不设门槛,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我们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  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重点专项,进一步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等,成为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改革的亮点。  深化项目管理改革 提升国家科技计划“实战性”  记者了解到, “十四五”期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坚持“四个面向”,进一步强化保障国家安全、支撑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福祉的战略导向。  “为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立足于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使命要求,我们在‘十四五’首批任务部署中推动相关改革举措。”解鑫表示,聚焦提高国家科技计划“攻坚能力”和“实战性”这条主线,在重大研发任务中将“揭榜挂帅”作为重要组织手段,不设门槛、充分赋权、压实责任、限时攻关,通过改革大幅提高国家科技计划整体创新绩效。  值得关注的是,重点研发计划将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课题),意在鼓励青年科研人员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做“国家需要”且“解决实际问题”的科研,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  解鑫还透露,未来,将在“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中启动实施“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率先在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未来通信、虚拟现实等可能产生重大颠覆性突破的技术领域优先布局。此外,还将在科技创新2030- “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中开展“首席科学家负责制”试点。  榜单申报“不设门槛”揭榜团队须签“军令状”  此次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中,“揭榜挂帅”成为其中的关键词。科技部资管司计划处处长郑健健介绍,“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在管理体系方面以“清单式”管理为核心,实施不力的任务及时叫停 在责任体系方面以“军令状”制度为核心,确保目标按时完成 在政策体系方面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为核心,着力提升项目实施绩效。  事实上,此前,科技部通过“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新冠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并取得积极进展。  “我们将‘揭榜挂帅’作为重要攻坚组织手段,在2021年重点专项任务部署中大力推进落实。”郑健健告诉科技日报记者,特别是围绕关键核心材料、重大科研仪器、病原学和防疫、清洁能源、农业生物种质资源、诊疗装备和生物医用材料、黑土地保护利用等方面,凝练聚焦重点突破方向,力争2年内产出一批阶段性重大科技成果。  那么,“揭榜挂帅”究竟要分几步走?首先是榜单编制与发布,榜单应包括需求目标、时间节点、考核要求、奖惩措施等。其次是揭榜立项,对于优势单位明显、组织实施集成度要求高的任务,可采取“点将”方式定向发榜 对于优势单位不明确、存在多种技术路线可能的任务,可公开发布择优遴选揭榜团队。再次是“挂帅”攻关,揭榜团队签署“军令状”,按照既定目标开展限时攻关,专业机构会同最终用户根据任务书要求,开展“里程碑”节点考核。最后是验收奖惩。  支持优秀青年人才“挑大梁”更大范围设立更多项目  来自科技部的数据显示,2016~2020年,支持青年科学家项目共计235项,涉及国拨经费8.74亿元,平均支持强度372万元。  “十三五”期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基础领域和社发领域的纳米科技、合成生物学、数字诊疗装备研发等8个重点专项中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取得了良好反响。  “为进一步扩大青年科学家项目范围,以国家任务为平台培养锻炼优秀青年领军人才,重点研发计划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郑健健解释说,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  在“十四五”首批启动重点专项2021年指南中,有约80%专项拟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2021年共拟支持230多个青年科学家团队。  不同于自然科学基金的基础研究探索类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在定位上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强化目标导向、需求牵引。不仅如此,所有领域重点专项均可研究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特点分类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项目申报对申请人年龄实行差异化政策。比如,基础前沿类专项,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8周岁以下 其他专项,年龄要求男性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 朝阳冬奥场馆周边增设4个方舱实验室 日检测能力达4万管
    作为冬奥主承载区,目前,朝阳区1200人的医、护、防团队已陆续进驻80余点位,包括场馆、交通场站、涉奥酒店等,服务保障任务量居全市之首。此外,场馆周边新增的4个方舱实验室也已就位,赛时检测能力将达到每天4万管样本。全区开设140处核酸采样点,50支应急小分队24小时待命。10人以上医、护、防团队进驻酒店,疾控专家定向跟进据介绍,朝阳区卫健委将承担国家速滑馆、国家游泳中心、国家体育馆等3个竞赛场馆和8个非竞赛场馆,5个交通场站,70余家服务保障酒店以及火炬接力、奥体中心、观众指挥部相关疫情防控保障。朝阳区将保障点位划分为“核心区”“涉奥区”“社会面”三个层面、四个等级,分区分层分级管理,精准防控、全力以赴做好场馆、驻地及社会面的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为统筹做好赛时医疗防疫服务保障,朝阳区参照奥运场馆“团队管理”模式,为每家酒店组建医、护、防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包括领队、疾控、卫生监督、核酸采样、医生、护士等。“我们将冬奥服务保障酒店划为5个片区,组织开展了多轮次、全覆盖现场督导,督促酒店工作专班开展防疫工作培训、桌面推演及应急演练。按照‘一店一策’标准,分类管理,细化各类应对预案。”朝阳区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有10名经验丰富的疾控专家定向跟进,对酒店防疫设施设置和管理进行对接指导,为驻点团队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该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已率先启用的44个点位共派驻421人驻点保障。奥运场馆周边增设4个方舱实验室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朝阳区继续扩容核酸检测能力。朝阳区卫生健康委负责人介绍,此前,朝阳已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3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及1家备选机构,储备冬奥采样人员480人。前期已派驻现场保障124人,累计完成核酸检测9.3万人次、环境2.7万件次。奥运场馆周边增设4个方舱实验室,赛时检测能力达到每天4万管样本。此外,为更好地方便朝阳群众及时就近开展核酸采样,确保重点人员“应检尽检”、有需求人群“愿检尽检”。全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点增至140家。有检测需求的市民,可通过公布的预约方式提前预约后前往。一体推进冬奥保障和城市防疫朝阳区成立医疗防疫保障专班,下设一办十三组,建立“统一指挥调度、专家会商决策、处置联动快捷”的公共卫生保障指挥调度中心,24小时应急值守,推进冬奥保障和城市防疫。同时,朝阳区整合区域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组建了50支应急小分队,负责流调、消毒、检查等应急保障值守。为缓解涉奥工作人员由于长时间处于闭环管理,可能造成的情绪压力,朝阳区第三医院专门设立了心理热线电话,安排心理专家免费为工作人员提供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服务。对重点点位,安排心理医生入驻,全面加强心理疏导。朝阳区核酸检测点位增至140家1月23日,记者从北京朝阳区获悉,全区又新增25个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点位数量增至140家。提醒市民朋友,因核酸采样点及混检服务将根据区域检测人员情况动态调整,请有检测需求的市民朋友通过公布的预约方式提前预约后前往。
  • 食品检测仪咋成了“摆设”?
    山西太原的大型超市中食品安全信息查询机安装近两年,但许多市民不知为何物,很少有人使用。有的放在超市很不起眼的角落里,落满了灰尘,很不容易被人发现 有的干脆没有开机,或者说已经死机了 有的看作银行的自动终端服务机,甚至被误认为是擦鞋机,几乎变成了“摆设”。(据2012年2月26日中国广播网)   事实上,关于商场超市里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成“摆设”的消息,早已不是新闻了。自2002年以来,全国各地对菜市场农药残留检测仪沦为“摆设”的质疑声不断。海口、合肥、武汉、重庆、上海等地不断有媒体曝光。2月13 日的《十堰晚报》披露:记者近日走访城区10个农贸市场发现,尽管都配有快速农药检测仪,但是一直搁置不用,成了“聋子耳朵”,资源浪费令人无奈。   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让市民吃上安全放心食品是商场超市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既然购置了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就应该不折不扣进行检测,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要让检测名副其实。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加强检查监管,对不检测不公示的商家进行处理,防患于未然。那么,食品安全检测设备为何成了“摆设”?   从表面上看,这与经营者的成本算计相关,耗时较长、开支过高是多数商场超市检测设备未按要求投入使用的主要原因。比如,农残检测设备需要2万元,快速检测仪需千余元。需要2名专业人员操作,一年的工资开支至少6万元,一年的检测药水至少要5000元。而且检验过程非常繁琐,耗时至少45分钟。快速检测仪仅能检测蔬菜的农药综合残留,并不能确定农药残留的成分,用时大约15分钟。因此,不少农残检测专家也认为,对菜市场、超市等终端市场的检测意义不大,甚至有专家心疼花在检测上的大笔投入。   从深层次上看,根本原因是非法利益驱使,而不是检测成本考量。其实,商场超市里的检测设备只是经营者给监管者看的,而不是给消费者用的。或者说,经营者压根儿就不想使用它。因为他们的如意算盘是昭然若揭的:在当今的民族缺乏信用观念、国家缺乏信用制度、社会缺乏信用体系、企业缺乏信用管理的背景下,再加上政府缺乏信用监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食品安全质量不高是通病,经营者要想拒不安全食品于十万八千里之外,不现实也不可能。假如商家积极鼓励消费者使用检测设备,检测率很高,那恐怕真的是脑袋被驴踢了。   事实上,保护和经营不安全食品,正是许多商家不菲利润来源之一,他们怎么会自封财路呢?更何况,引导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无疑是没事找事,给自己添麻烦。道理很简单,在食品生产源头规范不力、不安全食品无孔不入的情况下,商家想保自身干净太难了。消费者一旦确认自己遇到了问题食品,退货、索赔、讨个说法之类的“折腾”自然少不了,商家肯定承受不起,莫不如压根儿就不扯这个。所以,才把检测设备这个“照妖镜”放在“很不起眼的角落里”,或者让其“死机”,失去用武之地。检测设备成“摆设”,最终还是因为商场超市里藏“李鬼”、有猫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牵动着每个人的神经。让人们不再为“染色馒头”、“瘦肉精”、“地沟油”等颤栗,离不开监管执法的严厉。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对于明知是地沟油而予以销售的,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制售地沟油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判死刑,且要严格把握适用缓刑条件。相信类似的案例出现后,一定会对涉及“地沟油”的犯罪产生震慑作用。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195.23万元采购气体报警器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杨官林、昆恒油库紧急切断系统隐患治理施工选商项目 河北省-石家庄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9-06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杨官林、昆恒油库紧急切断系统隐患治理施工选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ZB-202309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官林、昆恒油库紧急切断系统隐患治理施工选商项目己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全部由招标人支付。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油气储存企业紧急切断系统基本要求(试行)》要求“所有与储罐直接相连的工艺物料进出管道上均应设置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应设置在储罐与柔性连接之间”,即与储罐直接相连的第一道阀门应设置为紧急切断阀,包括油品进出口、油气回收贫富油口,排污口不属于上述范围。杨官林、昆恒油库两座油库油罐出入口均为设置紧急切断系统,需实施紧急切断系统隐患治理。 2.2招标范围 1.杨官林油库:储罐罐根阀利旧改造,增加电液联动执行机构(共16台),电液联动阀门与高低液位开关实现安全联锁;在防火堤外增设防爆手动操作按钮箱,用于现场手动操作关闭电液联动阀门;储罐出口管道第二道阀门利旧改造,增加电动执行机构(共22台);在中心控制室设置罐区区域紧急停车按钮,实现手动遥控关闭电液联动阀门;由变配电间到储罐区、中心控制室、机柜间等相应位置的电缆敷设,以及配套的地面切割、拆除、恢复和挖沟回填等工程;15座储罐重做边缘板防水,采用CTPU耐蚀防水弹性胶。 2.昆恒油库:储罐罐根阀利旧改造,增加电液联动执行机构(共9台),电液联动阀门与高低液位开关实现安全联锁;在防火堤外增设防爆手动操作按钮箱,用于现场手动操作关闭电液联动阀门;储罐出口管道第二道阀门利旧改造,增加电动执行机构(共16台);在中心控制室设置罐区区域紧急停车按钮,实现手动遥控关闭电液联动阀门;由变配电间到储罐区、中心控制室、机柜间等相应位置的电缆敷设,以及配套的地面切割、拆除、恢复和挖沟回填等工程。库区内新增9台可燃气体探测器。9座储罐重做边缘板防水,采用CTPU耐蚀防水弹性胶。在泡沫上罐立管控制阀门前增设阀门及管牙接口(带闷盖)。 按施工图要求,按期完成所有清单内工程量(具体明细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4中标人数量:2名。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负责杨官林油库施工,排名第二的中标人负责昆恒油库施工。中标人执行各自中标油库的价格。 2.5最高限价:两座油库施工费共195.23万元。杨官林油库施工限价106.8万元:昆恒油库施工限价88.43万元。本限价为全费用单价,综合了分项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必要的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费用。 2.6工期: 单库30日历天。 2.下载7质保期:一年。 2.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合格,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应按照国家或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规定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4属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准入单位,准入范围包含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为正常状态(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3.3财务要求 提供2020、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事务所资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事务所资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业绩要求 提供2020年至今成品油库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5.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人员要求 3.6.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证明(2023年1-7月); 3.6.2安全负责人具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建安考核合格证(建安C本)),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证明(2023年1-7月)。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7.2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7.3施工企业不得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一经发现,暂停或取消其市场准入、工程项目招投标等资格。 3.7.4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9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 9 月 6 日至2023年 9 月 12 日 17时 3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按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200 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 年 9 月 26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提交25000元人民币,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贾广伟 电 话:0311-8965977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康工 郑工 邮箱: dg_zhengshuang@petrochina.com.cn 电 话: 022-25913358 手机: 18322331294 意见与建议:022-25913109 2023 年 9 月 公告附件:确认通知 请填写(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Excel文件附件,详见公告附件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公告附件-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平台操作指南(1).zip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气体报警器 开标时间:2023-09-26 00:00 预算金额:195.23万元 采购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杨官林、昆恒油库紧急切断系统隐患治理施工选商项目 河北省-石家庄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9-06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杨官林、昆恒油库紧急切断系统隐患治理施工选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ZB-202309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官林、昆恒油库紧急切断系统隐患治理施工选商项目己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全部由招标人支付。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油气储存企业紧急切断系统基本要求(试行)》要求“所有与储罐直接相连的工艺物料进出管道上均应设置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应设置在储罐与柔性连接之间”,即与储罐直接相连的第一道阀门应设置为紧急切断阀,包括油品进出口、油气回收贫富油口,排污口不属于上述范围。杨官林、昆恒油库两座油库油罐出入口均为设置紧急切断系统,需实施紧急切断系统隐患治理。 2.2招标范围 1.杨官林油库:储罐罐根阀利旧改造,增加电液联动执行机构(共16台),电液联动阀门与高低液位开关实现安全联锁;在防火堤外增设防爆手动操作按钮箱,用于现场手动操作关闭电液联动阀门;储罐出口管道第二道阀门利旧改造,增加电动执行机构(共22台);在中心控制室设置罐区区域紧急停车按钮,实现手动遥控关闭电液联动阀门;由变配电间到储罐区、中心控制室、机柜间等相应位置的电缆敷设,以及配套的地面切割、拆除、恢复和挖沟回填等工程;15座储罐重做边缘板防水,采用CTPU耐蚀防水弹性胶。 2.昆恒油库:储罐罐根阀利旧改造,增加电液联动执行机构(共9台),电液联动阀门与高低液位开关实现安全联锁;在防火堤外增设防爆手动操作按钮箱,用于现场手动操作关闭电液联动阀门;储罐出口管道第二道阀门利旧改造,增加电动执行机构(共16台);在中心控制室设置罐区区域紧急停车按钮,实现手动遥控关闭电液联动阀门;由变配电间到储罐区、中心控制室、机柜间等相应位置的电缆敷设,以及配套的地面切割、拆除、恢复和挖沟回填等工程。库区内新增9台可燃气体探测器。9座储罐重做边缘板防水,采用CTPU耐蚀防水弹性胶。在泡沫上罐立管控制阀门前增设阀门及管牙接口(带闷盖)。 按施工图要求,按期完成所有清单内工程量(具体明细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4中标人数量:2名。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负责杨官林油库施工,排名第二的中标人负责昆恒油库施工。中标人执行各自中标油库的价格。 2.5最高限价:两座油库施工费共195.23万元。杨官林油库施工限价106.8万元:昆恒油库施工限价88.43万元。本限价为全费用单价,综合了分项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必要的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费用。 2.6工期: 单库30日历天。 2.下载7质保期:一年。 2.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合格,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应按照国家或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规定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4属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准入单位,准入范围包含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为正常状态(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3.3财务要求 提供2020、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事务所资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200 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 年 9 月 26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提交25000元人民币,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贾广伟 电 话:0311-8965977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康工 郑工 邮箱: dg_zhengshuang@petrochina.com.cn 电 话: 022-25913358 手机: 18322331294 意见与建议:022-25913109 2023 年 9 月 公告附件:确认通知 请填写(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Excel文件附件,详见公告附件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公告附件-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平台操作指南(1).zip
  • 从安全事故浅谈实验室安全管理
    高校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其安全问题更是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保障。但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这也警示我们在实验室安全管理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因此,做好安全管理,有效地避免实验过程中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是非常重要的。安全事故回顾2021年7月13日,南方科技大学的一间化学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发生火情,消防中控室消防主机立即显示烟感报警,值班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火势随即被扑灭,事故造成一名实验人员轻微烧伤,无其他损失。2021年3月31日,中科院化学所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9年2月27日,南京工业大学一实验室发生火灾,明火从楼顶窜出,火灾烧毁 3 楼热处理实验室内办公物品,并通过外延通风管道引燃5楼楼顶风机及杂物,无人员伤亡。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期间,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事故造成3名参与实验的学生死亡。实验室安全管理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心痛,造成事故的原因包括危险品管理不当、实验违反操作规程、实验人员操作不当等,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爆炸、火灾、泄露中毒等更让人心有余悸。这些触目惊心的教训不断警示我们要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第一,应该加强个人安全意识,在实验过程中养成良好习惯,注意个人防护。人为因素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的主因,若实验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在实验过程中发生危险的几率会增高。针对这一问题,实验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避免操作不当引发的危险,高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相关知识能力培训。第二,定期检查实验室,重视危险品的存放。实验室基础设施不健全或不合理同样会造成安全隐患,例如实验室水路、电路的布设及线路老化、消防和通风口的留设空间不合理、有害气体排放管路排布不规范等问题,都需要定期检查。关于危险品存放,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要求:“原则上不应超过100公升或100千克,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公升或50千克,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公升或20千克;单个实验装置存在10公升以上甲类物质储罐,或20公升以上乙类物质储罐,或50公升以上丙类物质储罐,需加装泄露报警器及通风联动装置。可按50平方米为标准,存放量以实验室面积比考察。”第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基础,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越大,则越有利于实验室人员安全意识的增强,有助于形成实验室安全文化风气。制度中应明确试剂和安全负责人、各种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易燃易爆药品的存放、实验人员的操作规程等。
  • 牛津仪器:加大中国市场投入并设新办事处
    仪器信息网讯 2012年7月27日,牛津仪器金属分析系列论坛—济南站在济南喜来登大酒店隆重举行,来自钢铁、有色金属、铸造、机械等行业的100余名用户参加了此次论坛。英国牛津仪器工业分析部总经理David Scott先生、牛津仪器工业分析部亚太区销售经理诸炜先生、山东省铸造协会秘书长张志勇先生、青岛至诚卓越总经理苑红兵先生,以及业内专家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李云巧研究员、北京科技大学程树森教授、中科院金属所李辉副研究员、北京列伯实验室认可技术交流中心魏妮主任等出席了此次论坛活动。   随着国内金属行业的蓬勃发展,为了更好的促进行业内分析测试人员的交流,自2012年7月开始,牛津仪器将在全国举办金属分析系列论坛,为金属分析测试人员提供有效的交流平台,并邀请业内专家为广大用户带来精彩的报告。   在论坛活动间隙,仪器信息网编辑特别采访了英国牛津仪器工业分析部总经理David Scott先生。 英国牛津仪器工业分析部总经理David Scott先生   Instrument:您好,请问牛津仪器举办金属分析系列论坛的初衷是什么?   David Scott先生:“科技产业化”——专注科学技术,不断以新技术促进产品的发展一直是牛津仪器所坚持的理念。科学注重知识的分享,所以我们希望通过举办金属分析仪器论坛,同用户分享更多的有关金属分析仪器、金属分析方法、金属标准物质、实验室建设等各个方面的知识,由此为从事金属分析的人员搭建一个同厂商、专家、以及同行之间相互交流分享的平台。   此外,我们也想通过金属分析系列论坛活动增强牛津仪器在金属分析行业的品牌形象。同时,借此机会我们期待能和用户有更多的沟通和交流,以便为他们的金属分析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Instrument:目前国内金属分析仪器厂商众多,请问牛津仪器目前有何优势赢得用户的青睐?   David Scott先生:我认为牛津仪器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完整的金属分析解决方案。牛津仪器拥有完整的金属分析仪器产品线,可为用户提供从金属研发分析到制造分析所需的各种仪器。并且根据用户不同的需求提供高端、中端以及经济型产品组合。   (2)本土化生产和服务。2004年,牛津仪器在上海成立制造工厂,开始部分产品的制造以及亚洲地区的售后服务支持工作。该工厂以国际标准生产制造的产品已供应全球市场,并已成为牛津仪器在亚洲地区的技术研发及生产制造和服务中心。   (3)完善的客户服务支持。牛津仪器非常重视售后服务工作,在中国的办事处都设有应用实验室及备品备件库,并且每个实验室都有专业的应用人员,帮助客户解决日常应用中碰到的问题。同时牛津仪器通过加强自身服务团队建设,提高服务团队的技术水平。   近年,牛津仪器在上海设立了亚洲培训中心,用于客户操作人员培训及内训,此外,我们还通过这个培训中心大力培养代理商的服务力量,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快更好的服务。   (4)倾听用户的声音,开发适用于中国市场的产品。目前,中国工业发展迅速,拥有众多的铸造企业、电路印刷版生产企业,而这些企业都是我们的目标客户。进入中国市场后,我们不断收集中国用户在仪器使用中的技术需求 不断改进改善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以获取更高的市场份额和客户满意度。   Instrument:最后,请您谈谈牛津仪器未来在中国的发展规划?   David Scott先生:随着中国工业的不断发展,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中国金属分析仪器市场的前景也愈加广阔,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市场的投入。具体来说,接下来我们会设立新的办事处,同时广州办事处的面积也将扩大一倍,并增设样机展示实验室。   最后,非常感谢仪器信息网对于此次活动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我们可以进一步增进合作。 采访现场
  • 直播回放:工业危险气体泄漏的红外成像检测技术
    厂内生产、存储或运输等过程中均存在爆炸性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风险,易造成安全或环境风险,带来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而气体往往是不可见的,用传统气体检测方式,较难快速定位泄漏位置。红外热像方式可以快速定位泄露位置,尤其是有些人员不方便到达位置的气体泄露。解决方案:便携式巡检+固定式在线检测周期性、重点排查巡检一便携式手持巡检对于包括VOCs在内的多种气体泄漏的检测或日常巡检,多采用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来快速分辨气体泄漏方位。日常VOCs气体/甲烷泄漏实时检测一固定式在线检测储罐区日常检测,合理规划化、区域布局,在重点区域进行点位布设检测点安装固定式气体成像型双光谱云台设备来达到实时在线检测。红外感知+可见光,监测气体泄漏及周边高温安全隐患.主要应用场景:管道系统、储罐、阀门和管道连接、泵和压缩机、反应器\蒸馏塔等装置设备检测效果:专业人员用红外VOCs检漏仪对十几米高的储罐顶部呼吸阀、泡沫发生器等VOCs易泄漏位置进行扫描探测,肉眼看不见的气体泄漏在仪器显示屏里“浓烟滚滚”,快速锁定全部泄漏点位。应用价值:变无形为有形:气体成像和扩散方向清晰可见高效定位:精准定位泄漏点可追溯:可拍照、录像,保存现场数据,用于二次排查分析应用案例一某天然气处理厂甲烷泄漏检测检测效果:主要针对各种管道、阀门、储罐等这些易发生气体泄漏的隐患部位,进行定期巡检;采用艾睿自研高灵敏度带通滤波探测器,实现气体的可视化检测。3.5寸触摸液晶屏:640x512高分辨率,高于目前市面上的制冷型气体成像仪,节省成本 Ex ic II CT4防爆等级,可以安全地应用于爆炸危险场所体积小(670g),使用便捷,用户使用体验感更好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直播回放:艾睿红外热像仪应用场景分析及案例分享
  • 之江实验室180.00万元采购液氮罐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液氮罐 开标时间: 2021-08-24 14:00 采购金额: 180.00万元 采购单位: 之江实验室 采购联系人: 柳老师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马健飞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之江实验室液氮采购(含储罐、汽化器、调压阀组设备租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2021-08-13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之江实验室液氮采购(含储罐、汽化器、调压阀组设备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4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LAB-JZ-CS2021047 项目名称:液氮采购(含储罐、汽化器、调压阀组设备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简要技术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液氮采购(含储罐、汽化器、调压阀组设备租赁) 1 套 180 设备租赁费最高投标限价5000元/月 液氮供应设备(含储罐、汽化器、调压阀组设备)租赁3年,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液氮设备(含储罐、汽化器、调压阀组设备)租赁 按实结算 吨 液氮最高投标限价1000元/吨 液氮供应3年,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液氮供应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发)的危险化学品(液氮)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货物(液氮)道路运输的相关资质或投标人可将标的物运输分包,投标文件中需明确液氮运输承运企业,且该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液氮)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期限:2021年8月 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9室 3、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JLAB-JZ-CS2021047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5、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四. 响应文件提交和磋商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3楼1307开标厅 3.磋商时间:2021年8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3楼会议室 五、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6.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注:邮件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需将汇款底单连同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13516774653@163.com。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之江实验室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之江实验室新园区一期西区1号楼13楼 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0571-56393505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1-56390686 采购项目质疑、投诉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571-56390603 采购项目纪检监督联系人:项老师 联系电话:0571-5800530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健飞、徐建 联系电话:0571-85864736、85860269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4室 传真:0571-85860230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附件信息: 30.5 KB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液氮罐 开标时间:2021-08-24 14:00 预算金额:180.00万元 采购单位:之江实验室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之江实验室液氮采购(含储罐、汽化器、调压阀组设备租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8-13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之江实验室液氮采购(含储罐、汽化器、调压阀组设备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4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LAB-JZ-CS2021047 项目名称:液氮采购(含储罐、汽化器、调压阀组设备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简要技术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液氮采购(含储罐、汽化器、调压阀组设备租赁) 1 套 180 设备租赁费最高投标限价5000元/月 液氮供应设备(含储罐、汽化器、调压阀组设备)租赁3年,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液氮设备(含储罐、汽化器、调压阀组设备)租赁 按实结算 吨 液氮最高投标限价1000元/吨 液氮供应3年,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液氮供应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发)的危险化学品(液氮)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货物(液氮)道路运输的相关资质或投标人可将标的物运输分包,投标文件中需明确液氮运输承运企业,且该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液氮)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期限:2021年8月 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9室 3、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JLAB-JZ-CS2021047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5、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四. 响应文件提交和磋商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3楼1307开标厅 3.磋商时间:2021年8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3楼会议室 五、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6.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注:邮件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需将汇款底单连同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13516774653@163.com。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之江实验室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之江实验室新园区一期西区1号楼13楼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0571-56393505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1-56390686 采购项目质疑、投诉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571-56390603 采购项目纪检监督联系人:项老师 联系电话:0571-5800530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健飞、徐建 联系电话:0571-85864736、85860269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4室 传真:0571-85860230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附件信息: 30.5 KB
  • 油气回收三项新标准即将实施,来看看生态环境部如何解读
    2021年4月1日,《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三项新标准即将正式实施。(标准原文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标准实施前,一起来看一下生态环境部关于这三项标准是如何解读的吧。一、标准修订的必要性和背景?2007年《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实施以来,各地陆续按照标准的要求展开了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促进了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对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能源政策的变化和标准的深入实施,一些问题凸显出来:一是适用范围涵盖范围不全。原标准规定适用范围是汽油加油站,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持续深入,已有多个省份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此外,陕西、山西、浙江、河南等省份出台了地方标准,试点供应车用甲醇汽油。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适用范围进行调整。二是部分在线监测技术要求难以操作。原标准在线监测系统密闭性、管线液阻等监测要求,国内外仪器制造企业普遍反映难以实现;原标准缺少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组件性能指标要求,压力监测设备、流量监测设备、浓度监测设备等均未提出量程、精度具体性能指标。因此有必要对在线监控系统技术要求进行充实完善。三是油气处理装置安装必要性争议较大。在加油站污染防治实践过程中,油品销售公司、部分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认为加油站油气污染控制的主要方案是密闭回收而非油气处理,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在处理规模、处理能力和能耗上明显优于加油站。加油站后处理装置管理不好实际上相当于排放口,有额外排放风险。因此有必要对油气处理装置安装要求进行调整。四是监测难度大,实施效果不乐观。原标准中规定的压力、液阻、气液比等三项监测指标与常规污染物浓度监测区别较大,测试过程需要专业防爆操作和辅件,有一定危险性。除部分重点区域外,执法力度普遍不足,导致标准实施效果大打折扣。我国最近实施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均提出加强油品储运销VOCs污染治理。为进一步推动加油站VOCs减排,有必要对行业和地方反映的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完善,提高标准的可行性、针对性、科学性、依法性,同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要求,提高企业治污的积极性。二、本次修订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上有什么特点?本次修订主要考虑了油品销售企业对加油站VOCs排放控制的相关建议,以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的可操作性,增加了部分控制要求和排放监测项目,有利于企业理解VOCs排放控制具体技术要求,加强自我管理,促进加油站VOCs进一步减排。(一)扩大了适用范围原标准规定了汽油油气排放限值、控制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本次修订将加油站销售的乙醇汽油和M30以下的甲醇汽油也纳入管控范围,规定了加油站在汽油(包括含醇汽油)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二)进一步明确了控制要求本次修订,对卸油阶段油气排放控制,提出了具体操作规程要求;将储油阶段和加油阶段油气排放控制要求扩大到所有加油站,提出利用红外摄像方式检测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时不应有油气泄漏,对油气回收管线提出集液器凝结液密闭回收要求;明确在线监测系统指标要求;调整油气处理装置安装要求;根据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运行特点修改、细化了检测方法和流程。(三)增加了大气环境监测项目本次修订,为有效测量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情况,根据原储油库标准中的相关限值规定,参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增设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排放限值;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 1118—2020)中的相关要求,增设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四)强化了企业自我监测要求本次修订,明确要求企业建立油气回收系统、维护、维修管理台账,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采样口或采样测试平台。本次修订在标准中单独设立“大气污染物监测”一节明确相关监测频次和指标,新增了超标判定条件,有利于企业开展相关监测。三、标准实施对行业的影响?本次修订兼顾了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原则,没有进一步加严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将原标准对油气处理装置强制安装要求更改为可选项,增设无组织排放泄漏限值,在严格控制VOCs排放的基础上,提高了加油站企业自主选择油气回收控制技术装置的灵活性。本次修订主要从强化VOCs排放管控操作细节、加强自主监测等方面提出要求,有利于企业加强加油站VOCs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管控,提升管理水平,从而促进加油站VOCs有效减排。四、标准实施后的环境效益?据测算,标准实施后每年减少VOCs排放12.3万吨,节约的油品产生8.6亿元经济效益。在降低加油站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同时,能促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一、标准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2007年《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07)实施以来,各地陆续按照标准要求开展了汽油运输油气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该标准不仅为削减汽油运输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范运输安全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也为储油库发油油气、加油站卸油油气排放控制提供了支撑,促进了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推动了行业绿色发展。但随着能源政策变化和标准深入实施,标准呈现出一系列问题。一是油品类型不全。现行标准规定适用范围仅是汽油运输过程。油品运输工具不但运输汽油,还在运输原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与前述油品挥发性特征类似的循环油、组分油、凝析油、轻质油等,这些油品挥发性较强,也是VOCs的重要排放源,欧洲和美国均将其纳入管控范围。另外,储油库还会将现场调配的含醇汽油装入油品运输工具进行运输,含醇汽油运输也应纳入管控范围。二是实施范围不全。现行标准实施区域为全国设市城市及承担设市城市汽油运输的油罐汽车,并未实现全覆盖。现行标准管控的运输工具仅为油罐车(包括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缺乏对原油及成品油油船的管控,无法支撑正在修订的《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07)全面实施。三是控制要求不全。现行标准缺乏油船排放控制要求,缺少油船设置密闭油气收集系统、惰性气体系统等规定,无法确保将油船发油油气安全地进行回收。现行标准缺乏有关泄漏的控制要求,无法进行定量监测和管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均提出油品储运销VOCs监管。为进一步推动储油库VOCs减排,同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六稳”“六保”要求,根据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要求,有必要对行业和地方反映的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完善,以提高标准的可行性、针对性、科学性、依法性。二、标准的特点及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做了哪些修改?标准规定了油品运输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对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油船等油品运输工具运输油气排放提出全面控制要求,扩大了运输的油品类型,包括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一)调整扩大标准适用范围原标准规定油罐车在汽油运输过程中的油气排放限值、控制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运输工具仅为油罐车(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缺乏油船管控要求;同时运输油品类型仅为汽油。本次修订扩大了油品适用范围,增加原油、含醇汽油、航空汽油、石脑油等油品,以及与前述油品挥发性特征类似的循环油、组分油、凝析油、轻质油等;延展了管控范围,将油船纳入标准。(二)增加油船排放控制要求油气回收要保证在技术可行和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油船油仓密闭、油气管线、惰性气体系统和供电设施改造等。经过技术论证发现,8000总吨以下油船受空间布局限制,油船油气回收改造难度大、安全风险大。标准修订要求新投入使用的油船(150总吨及以上)和现有8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分阶段实施标准。在向油船发油、油船运输和卸油时应进行油气排放控制。另外,SOLAS公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规定8000总吨及以上油船应具备油气收集系统,本标准与其对现有油船改造规模的要求一致。(三)增设无组织排放限值在汽车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限值基础上,参照欧美标准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增设了运输工具密封点泄漏排放限值,规定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准气体)检测值不超过500 μmol/mol。明确运输工具密封点为汽车罐车油气回收耦合阀、油罐车人孔盖、油船油气回收管线法兰盲板。三、标准实施对油品运输行业有什么影响?标准没有对铁路罐车和现有汽车罐车提出新的控制要求,相关企业只需依法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制订监测方案,每年对汽车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运输工具油气密封点开展自行监测即可。本次修订新增了油船排放控制要求,新投入使用的150总吨及以上油船和现有8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需要进行油气收集系统和惰性系统建设改造。目前,我国8000总吨及以上油船合计184艘,部分远洋油船需进行油气收集系统改造,部分沿海油船和远洋油船需进行油气收集系统和惰化装置改造,合计改造费用1.65亿元,年运行费用约为0.1亿元。四、标准实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如何?据测算,标准实施后每年减少VOCs排放31.2万吨,节约的油品产生5.0亿元经济效益。在降低油品运输过程VOCs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同时,能促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一、标准修订的必要性?2007年《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07)实施以来,各地陆续按照标准要求开展了汽油储油库油气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该标准不仅为削减储油库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范安全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也促进了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推动了行业绿色发展。但随着能源政策变化和标准深入实施,标准呈现出一系列问题。一是油品类型不全。现行标准规定适用范围仅是汽油储油库。储油库除了储存汽油,还储存原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与前述油品挥发性特征类似的循环油、组分油、凝析油、轻质油等,这些油品挥发性较强,也是VOCs的重要排放源,欧洲和美国均将它们纳入管控范围。另外,含醇汽油在储油库发油前进行调配,含醇汽油的发油控制也应纳入管控范围。二是实施范围不全。现行标准的实施区域为全国设市城市及承担设市城市加油站汽油供应的储油库,并未覆盖全国。现行标准未将港口码头等区域的罐区油气回收列入标准适用范围,导致油码头VOCs排放未纳入治理和管控范围。三是控制要求不全。现行标准没有收油油气控制要求;储油控制要求仅提出储罐类型及密封方式,未涉及浮顶罐运行、泄漏控制、维护与记录要求;发油控制措施仅涉及向汽车罐车发汽油,不涉及向铁路罐车、油船和管道发油。四是与其他标准、要求衔接存在问题。现行标准适用范围包括炼油厂储罐。《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已提出炼油厂储罐控制要求。现行标准未体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中关于厂界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均提出油品储运销VOCs污染监管。综上所述,为进一步推动储油库VOCs减排,同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六稳”“六保”要求,根据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要求,有必要对行业和地方反映的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完善,以提高标准的可行性、针对性、科学性、依法性。二、标准的特点及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做了哪些修改?本次修订全面规定了储油库在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存储的油品类型包括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一)调整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本次修订扩大了油品适用范围,在汽油的基础上增加原油、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与前述油品挥发性特征类似的循环油、组分油、凝析油、轻质油等。明确标准管控范围为用于开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G5941类的原油、成品油仓储服务,由油品储罐组成并通过汽车罐车、铁路罐车、油船或管道等方式收发油品的场所,生产企业内罐区除外。(二)增加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本次修订在发油排放限值、泄漏排放限值基础上,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 1118—2020),增加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规定,企业边界监测点位任何1小时非甲烷总烃(NMHC)平均浓度限值为4 mg/m3。(三)完善了储油库控制要求本次修订增加汽车罐车、铁路罐车、油船和管道收油的控制要求;增加油品储存浮顶罐运行、泄漏控制、维护与记录要求;增加储油库中载有油品的设备、管线组件及油气收集系统按GB 37822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要求;增加向铁路罐车和油船发油的控制要求。(四)增加了码头油气回收要求为配套8000总吨及以上油船开展油气回收改造,规定万吨级及以上油品泊位应密闭收集油气,并送入油气处理装置回收处理。 三、标准实施对储油库企业有什么影响?标准修订后,扩大了油品适用范围,由汽油扩大为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和石脑油,对于石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油品储库需按照标准开展油气回收治理与监管;增加了油品储存浮顶罐运行、泄漏控制、维护与记录要求,储油库需要加强浮顶罐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增加了万吨级及以上油品泊位油气收集和处理要求,需要按照标准及《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JT/T 1333—2020)等要求开展改造。目前,我国万吨级及以上原油、成品油泊位数合计228个泊位,在码头安装油气处理装置,总投资约为60亿元,油气处理装置年运行费用约为2亿元。四、标准实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如何?据测算,标准实施后每年可减少VOCs排放17.5万吨,节约的油品产生8.1亿元经济效益;在改善储油库及其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的同时,能促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以上关于三项新标准的解读内容转载自“生态环境部”,文章著作权归生态环境部所有。
  •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p p   第一章 总 则 /p p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工业、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染隐患排查、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污染应急、风险管控和治理与修复等活动,以及相关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p p   矿产开采作业区域用地,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填埋场所用地,不适用本办法。 /p p   第三条 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包括: /p p   (一)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中应当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 /p p   (二)有色金属矿采选、石油开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p p   (三)其他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 /p p   重点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其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活动及相关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p p   第四条 生态环境部对全国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p p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p p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并动态更新。 /p p   第六条 工矿企业是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 /p p   造成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企业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p p   第二章 污染防控 /p p   第七条 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 /p p   重点单位应当将前款规定的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p p   第八条 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p p   重点单位通过新、改、扩建项目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发现项目用地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污染责任人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活动。 /p p   第九条 重点单位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p p   第十条 重点单位现有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在本办法公布后一年之内,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p p   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p p   地下储罐的信息包括地下储罐的使用年限、类型、规格、位置和使用情况等。 /p p   第十一条 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 /p p   重点区域包括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区,原材料及固体废物的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 重点设施包括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地下管线,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等。 /p p   第十二条 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p p   第十三条 重点单位在隐患排查、监测等活动中发现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的,应当排查污染源,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并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根据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措施。 /p p   第十四条 重点单位拆除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并在拆除活动前十五个工作日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p p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应当包括被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基本情况、拆除活动全过程土壤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针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防治要求等内容。 /p p   重点单位拆除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残留物料和污染物、污染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处理处置,并做好拆除活动相关记录,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拆除活动相关记录应当长期保存。 /p p   第十五条 重点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相关内容。 /p p   重点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应当采取应急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当立即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和损害评估工作,评估认为需要开展治理与修复的,应当制定并落实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与修复方案。 /p p   第十六条 重点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p p   重点单位应当将前款规定的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p p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发现该重点单位用地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活动。 /p p   第三章 监督管理 /p p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p p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p p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或者监测 /p p   (二)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p p   (三)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交有关情况说明。 /p p   第十九条 重点单位未按本办法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活动或者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该企业失信情况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p p   第四章 附 则 /p p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下列用语的含义: /p p   (一)矿产开采作业区域用地,指露天采矿区用地、排土场等与矿业开采作业直接相关的用地。 /p p   (二)有毒有害物质,是指下列物质: /p p   1.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 /p p   2.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 /p p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危险废物 /p p   4.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管控的污染物 /p p   5.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内的物质 /p p   6.其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纳入有毒有害物质管理的物质。 /p p   (三)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指对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的调查评估,其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土壤和地下水中主要污染物的含量等。 /p p   (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指相关设施设备因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不完善,而导致相关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渗漏、溢出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隐患。 /p p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迹象,指通过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者疑似泄漏,或者通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发现土壤或者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升高的现象。 /p p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p
  • 商用液氢储运关键装备实现突破
    日前,查特中国国内首批商用液氢储罐发运,我国商用液氢储运领域关键装备技术实现重大突破。查特工业公司总部位于美国俄亥俄州的克里弗兰,是全球深冷和低温设备行业的领导者,为广泛的深冷和低温设备用户提供标准化及客户定制的产品和系统方案。在美国的九个州设有工厂,并在澳大利亚、中国、捷克、德国、英国有分公司。查特中国应用美国查特公司总部的先进设备、技术和管理,按照国际相关标准及中国压力容器现行规范和标准进行深冷设备的生产制造,为国内及亚洲地区的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焊接绝热气瓶、真空绝热管道、大型深冷贮罐、低温液体槽车等各种深冷设备。查特中国拥有AR2,CR2,DR2等设计许可证及制造许可证,并已获得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锅炉压力容器规范产品U和U2钢印标志授权。“氢气的液化温度为-253℃,所以液氢储罐对真空绝热保温和安全性都提出了极大挑战,此前国内在商用领域一直是空白。”查特中国技术总监杨坤表示,历经4年半,国内首批商用液氢储罐终于发运,这是查特中国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据了解,2019年以来,查特中国针对氢气液化及液氢储存系统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在2021年12月牵头并参与编写了团体标准《固定式真空绝热液氢压力容器专项技术条件》,2022年完成了国内首台60立方米固定式液氢容器样罐型式试验,并先后完成《固定式真空绝热液氢压力容器》《真空绝热液氢汽车罐车》《真空绝热液氢罐式集装箱》企业标准认定。杨坤介绍说:“我们在实现商用液氢储罐开发的同时,还对运输过程中需要的罐式集装箱、槽车、液态加氢站、车载燃料瓶等进行了研发。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我们正在研发一个全新的加氢站,预计今年3月样站将建成。”
  • 新品上市|绥净仪表8寸触屏式COD测定仪闪亮登场
    清洁的实验器皿是实验得到正确结果的先决条件,因此,实验器皿的清洗是实验前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下面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如何正确清洗实验器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常规洗涤法(一般容器)1.清洗实验器皿前先用肥皂洗手。2.先用自来水冲去灰尘,再用毛刷蘸洗涤剂液仔细刷净内外表面,之后边刷边用水冲至无洗涤剂液 3.再用自来水冲洗3~5次,去离子水冲洗3次。4.不便刷洗的实验器皿先用洗涤match剂液浸泡后用水冲洗。洗净的玻璃器皿内外不挂水珠,器壁上残留的水用指示剂检查为中性。5.去污粉不得用于洗涤刻度器皿和玻璃仪器内壁,以防划伤玻璃。 不同材质器皿的洗涤1.银、镍和铁质器皿用NaOH熔融,也可用1:3稀HCl短时间浸泡后用水冲洗2.玛瑙器皿不宜浸洗,要先用洗涤剂洗后用水冲洗倒置架空晾干,不可烘干。3.塑料、瓷质和玻璃器皿用稀HCl浸泡后冲洗。 特殊器皿洗涤1.砂芯漏斗用热HCl或铬酸洗液边抽滤边清洗,再依次用自来水、蒸馏水抽洗。用后的砂芯漏斗应针对不同的沉淀物,采用适当的洗涤剂先溶解后抽洗。洗净后可在干燥箱中120℃烘干,但烘干前要除去水滴,以免滤片烘裂。洗match净的砂芯漏斗要特别注意防尘。2.成套组合玻璃器皿用常规洗净安装后,使用前应用水蒸气洗涤一段时间。用于微量、痕量分析的玻璃容器要用1:1~1:9HNO3浸泡后用常规方法洗涤。3.污垢较重器皿的洗涤一般均需用HNO3浸泡进行预处理;洗液确定后增加浸泡时间和加温浸煮能强化洗涤效果;用超声波清洗器清洗。 特殊污垢的清洗1.铁锈水垢用稀HCl或稀HNO3清洗;2.盛高锰酸钾的器皿,用氯化亚锡的盐酸液或含草酸的硫酸溶液清洗;3.难溶的银盐用硫代硫酸钠或氨水洗涤;4.铝盐、磷钼酸喹啉、白色MoO3用稀NaOH溶液清洗;5.四苯硼钾用丙酮清洗;6.有脂肪性污物的器皿用汽油、甲苯、丙酮、酒精、二氯甲烷等有机溶剂擦洗或浸泡。 有毒有害物质器皿的洗涤1.对分析致癌性物质或氰化物等剧毒物质容器洗涤时,为防止对人体的危害,在洗涤之前,要使用对这些有害物质有破坏作用的洗涤液进行浸泡,然后再进行洗涤。2.分析氰化物的容器可用3百分之NaOH溶液浸泡消毒,然后用常规方法清洗;3.分析苯并芘的玻璃容器用20百分之HNO3溶液浸泡24h,取出后用自来水冲去残留酸液,再按常规方法清洗。 不同项目取样容器的洗涤处理1.用于检测重金属的水样的容器用1:4HNO3浸泡24h以上,取出后常规方法清洗;2.检测微量有机物的水样的容器用铬酸洗液洗净烘干后,再用纯化过的己烷振摇除去器壁表面沾污的有机物,也可用高锰酸钾洗液浸洗后再用自来水和纯水冲洗干净;3.检测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水样的容器要用洗涤剂刷洗后,再用甲醇振摇1min,再依次用自来水、纯水冲洗干净;检测微生物水样的容器,用常规洗涤后,将玻璃器皿放置于高压灭菌锅中加热至121℃保持15min,予以灭菌。塑料容器浸泡在0.5百分之过氧乙酸溶液中10min或在环氧乙烷气体中进行低温灭菌。4.聚丙烯耐热塑料容器可用高压灭菌锅121℃高压蒸汽灭菌15min;5.测汞的水样容器要用1:3HNO3充分荡洗并浸置数小时,然后用自来水和超纯水冲洗干净;测微量硫酸盐水样的容器不能使用含硫酸的洗液洗涤;6.测铬水样的容器不能用盐酸或重铬酸钾的洗液洗涤;7.测磷酸盐的水样的容器不能用含磷的洗液洗涤;8.测氨和凯氏氮水样的容器zui后要用无氨水涮洗。 器皿的干燥玻璃器皿可采取控干、烘干、吹干、烤干等方法干燥处理。 注意事项: 1.任何量器均不得用烘干法干燥;2.烤干时需注意由底到口,防止瓶口水滴回滴致玻璃炸裂;3.烤干法只适用于硬质玻璃器皿,有些玻璃器皿,如,比色皿、比色管、称量瓶、试剂瓶等。。。不允许用烤干法;4.干净的玻璃器皿倒置于器皿柜中,柜的隔板上衬垫清洁滤纸,关紧柜门防灰尘。河南绥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水质分析,农残食品快速检测仪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厂家,主要业务有:水质分析仪,水质检测仪,COD检测仪,COD消解仪,COD测定仪,COD快速测定仪,COD测定仪价格,氨氮测定仪,氨氮检测仪,总磷测定仪,总磷检测仪,cod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分析仪,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检测仪,检测快速,数据准确。
  • 奥然Cryosafe液氮罐山东大学中标
    奥然科技于2009年7月在山东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招标中,中标一套美国Cryosafe* CryoMizer液氮罐系统。 美国Cryosafe是世界知名的低温存储专家,其产品线齐全,有生物样品液氮存储罐、自充式液氮罐、大型生物样品液氮存储系统、液氮运输分配罐等等。 奥然科技是美国Cryosafe品牌中国独家代理商。
  • 奥然Cryosafe液氮罐中科院中标
    奥然科技于2009年7月在中科院健康生物研究所的招标中,中标一套美国Cryosafe* CryoMizer液氮罐系统。 美国Cryosafe是世界知名的低温存储专家,其产品线齐全,有生物样品液氮存储罐、自充式液氮罐、大型生物样品液氮存储系统、液氮运输分配罐等等。 奥然科技是美国Cryosafe品牌中国独家代理商。
  • 奥然Cryosafe液氮罐中科院巴斯德所中标
    奥然科技于2009年8月在中科院巴斯德研究所的设备采购中,中标一套美国Cryosafe* CryoMizer液氮罐系统。   美国Cryosafe是世界知名的低温存储专家,其产品线齐全,有生物样品液氮存储罐、自充式液氮罐、大型生物样品液氮存储系统、液氮运输分配罐等等。   奥然是Cryosafe的中国总代理。
  • 江苏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发布,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
    江苏省政府近日印发《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PM2.5浓度总体达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高于0.2%,各设区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实施方案》要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及巡查精准度。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重点工业园区建立分环节、分物种管控清单,实施高排放关键活性物种“指纹化”监测监控和靶向治理。到2025年,重点工业园区VOCs浓度力争比2021年下降20%。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和恶臭扰民问题。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建立重点园区“嗅辨+监测”异味溯源机制。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到2025年,全省化肥使用总量较2020年削减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依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探索超标识别、取证和执法的数字化监管模式,强化执法效能评估。加强决策科技支撑。持续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科技攻关。推进致臭物质识别、恶臭污染评估和溯源技术方法研究。到2025年,各设区市完成排放清单编制并实现逐年更新。推进“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全文内容如下: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PM2.5浓度总体达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高于0.2%,各设区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研究制定“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严禁核准或备案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力争达20%以上。(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三)推进园区、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与综合整治。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四)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力度。鼓励和推进汽车4S店、大型汽修厂实施水性涂料替代。三、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五)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15%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左右。(六)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未达到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在节能审查等环节对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鼓励发电向高效、清洁机组倾斜,到2025年全省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左右。(七)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到2025年,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四、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八)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到2025年,水路、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2%和10%左右,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80%。南京、无锡、常州、苏州等地采取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到2025年,重点港区铁路进港率达70%。(九)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力争提前一年在2024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十)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到2025年,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民航机场桥电使用率达95%以上。大力提高岸电使用率,到2025年,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较2020年翻一番。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十一)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积极实施“清洁城市行动”。推进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渣土运输车辆。推广装配式施工,推进“全电工地”试点。(十二)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十三)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到2025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95%以上。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及巡查精准度。六、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十四)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重点工业园区建立分环节、分物种管控清单,实施高排放关键活性物种“指纹化”监测监控和靶向治理。到2025年,重点工业园区VOCs浓度力争比2021年下降20%。(十五)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有序推进铸造、垃圾焚烧发电、玻璃、有色、石灰、矿棉等行业深度治理。持续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到2025年底,全省水泥和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点行业绩效等级提升行动。(十六)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和恶臭扰民问题。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建立重点园区“嗅辨+监测”异味溯源机制。(十七)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到2025年,全省化肥使用总量较2020年削减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七、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十八)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和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空气质量未达标设区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十九)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分工。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位于同一区域的城市要按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规同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八、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二十)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依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探索超标识别、取证和执法的数字化监管模式,强化执法效能评估。(二十一)加强决策科技支撑。持续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科技攻关。推进致臭物质识别、恶臭污染评估和溯源技术方法研究。到2025年,各设区市完成排放清单编制并实现逐年更新。推进“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九、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二十二)强化标准引领。健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配套技术指南、工程技术规范和精细化治理方案。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应达到我国现行新生产设备排放标准。(二十三)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十、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省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落实任务分工,出台政策时统筹考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求。(二十五)严格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目标的地区给予激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从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荣誉表彰、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惩戒;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视情组织开展约谈督察。(二十六)实施全民行动。落实《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普及大气环境与健康知识。政府带头开展绿色采购,推进使用新能源车辆,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附1: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4〕53号).pdf附2:仪器信息网于2024年9月25日至27日举办“第五届大气监测技术及应用”网络会议,聚焦大气监测的最新技术突破与应用实践,为全国范围内从事大气监测的专业人士构建一个互动、高效的学术与技术交流平台,第五届大气监测技术及应用网络会议_3i讲堂_仪器信息网: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dqjc2024/
  • 政策直击 | 构建碳交易新格局,绿色环保迈出关键一步!
    2024年1月25日,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法规发展揭开新篇章。这一法规的出台对全国范围内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起到了关键作用,也直接影响了相关行业。为了加快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全面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生态环境部于3月26日发布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以下是有关要求通知的主要内容:一、深入领会《条例》主要内容:1.建立监督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的监督管理。2.明确交易范围和方式,包括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3.完善各环节管理流程,包括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配额分配、报告和核查、清缴和交易等。4.落实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制定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等。5.规范技术服务机构行为,确保检测机构遵守相关技术规程和规范要求。二、宣传学习《条例》有关要求:1.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相关参与方的遵法守法自觉性。2.各级主管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要将《条例》纳入学习和培训计划,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能力水平。三、有力保障《条例》落地落实:1.及时完善配套制度体系,修订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指南,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体系。2.强化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3.严控严查严罚违法行为,严格管控数据质量,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查处和整改。4.规范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的体制机制、适用范围、管理流程等多个方面,为我国碳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其中,较受关注的是建立监督管理体制、明确交易范围和方式、完善各环节管理流程等内容。这些规定将直接影响到环境监测行业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方向。 首先,碳排放权交易的推行将进一步推动环境监测技术的创新和发展。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逐步成熟,对于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等方面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因此,大气环境检测仪器厂商需要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提升产品的精度、稳定性和可靠性,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为推动《条例》落地落实,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海尔欣昕甬智测推出HT8800系列便携式高精度温室气体分析仪,分析仪由宁波海尔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昕甬智测”品牌国产创新产品。HT8800系列便携式多组分高精度温室气体在仪器箱内实现快速响应的温室气体测量,采用独立强吸收谱线,使其不受其他气体分子光谱的交叉干扰。该系列便携式温室气体分析仪能够可由太阳能或锂电池供电,实现温室气体浓度的定点或移动连续观测。另外,碳排放权交易的推行也将为大气环境检测仪器厂商带来新的市场机遇。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扩大和深化,对于温室气体监测、数据核查等方面的需求将不断增加,这为大气环境检测仪器厂商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政府对于环境监测设备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提升,为大气环境检测仪器厂商带来更多的订单和业务机会。HT8800系列便携式高精度温室气体分析仪产品特点 多组分目标种类:CO2, CH4, N2O, H2O采用红外波段, 独立强吸收谱线, 无交叉干扰, 使测量更精准。 可靠性气体分子的吸收信号, 不需要超长光腔, 使光机结构更稳定, 数据更可靠。 便携性高强度ABS材料箱体设计, 防水耐用易携带, 在仪器箱内实现快速响应的高精度测量。 低功耗主机功耗小于100W, 可由太阳能或电池供电, 实现偏远无电网区域连续不断电检测。 通过加大技术创新、加强合作交流,抓住市场需求变化的机遇,海尔欣昕甬智测将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实现更加稳健的发展,为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作出更大的贡献。
  • 奥然Cryosafe液氮罐山东大学生科院中标
    奥然科技于2009年9月在山东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招标中,再次中标一套美国Cryosafe* CryoMizer液氮罐系统。 美国Cryosafe是世界知名的低温存储专家,其产品线齐全,有生物样品液氮存储罐、自充式液氮罐、大型生物样品液氮存储系统、液氮运输分配罐等等。 奥然科技是美国Cryosafe品牌中国独家代理商。
  • 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130.00万元采购发酵罐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海洋生物资源提取线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8-07 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海洋生物资源提取线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海洋生物资源提取线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盛街85号万安里2号楼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JCG(2023)FZ001 项目名称:海洋生物资源提取线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1预算金额(元): 1300000 采购包1最高限价(元): 1300000 采购包1保证金金额(元): 26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所属行业 备注 1 酶解发酵罐 8台 工业 2 单层搅拌罐1 7台 3 刮板刮底罐1 1台 带压力容器证 4 单层搅拌罐2 2台 5 刮板刮底罐2 1台 带压力容器证 6 搅拌罐 2台 7 单层储罐1 1台 8 单层储罐2 2台 9 纯水设备 1套 10 超滤膜系统 1套 11 陶瓷复合膜 1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信用记录: (1)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盛街85号万安里2号楼6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规定的时间,在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盛街85号万安里2号楼6楼)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盛街85号万安里2号楼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盛街85号万安里2号楼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 地址:石狮市海宁路2023号石狮国际食品城BF-01 联系方式: 邹工 13636972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盛街85号万安里2号楼6楼) 联系方式:李工18059998383,林工15605911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15605911807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发酵罐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30.00万元 采购单位: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海洋生物资源提取线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8-07 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海洋生物资源提取线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海洋生物资源提取线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盛街85号万安里2号楼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JCG(2023)FZ001 项目名称:海洋生物资源提取线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1预算金额(元): 1300000 采购包1最高限价(元): 1300000 采购包1保证金金额(元): 26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所属行业 备注 1 酶解发酵罐 8台 工业 2 单层搅拌罐1 7台 3刮板刮底罐1 1台 带压力容器证 4 单层搅拌罐2 2台 5 刮板刮底罐2 1台 带压力容器证 6 搅拌罐 2台 7 单层储罐1 1台 8 单层储罐2 2台 9 纯水设备 1套 10 超滤膜系统 1套 11 陶瓷复合膜 1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信用记录: (1)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盛街85号万安里2号楼6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规定的时间,在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盛街85号万安里2号楼6楼)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盛街85号万安里2号楼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盛街85号万安里2号楼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 地址:石狮市海宁路2023号石狮国际食品城BF-01 联系方式: 邹工 13636972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万盛街85号万安里2号楼6楼) 联系方式:李工18059998383,林工15605911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15605911807
  • 我科学家向高压材料实际应用迈出关键一步
    近日,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曾桥石研究员带领的国际研究团队发明了一种通用的“金刚石纳米压舱”复合材料,不需要传统压力装置的支撑,就可以实现物质高压力状态的永久封存。该突破为实现高压材料的实际应用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这一重大创新性成果于8月17日在国际学术期刊《自然》上发表。曾桥石说:“除了气体,‘金刚石纳米高压舱’的概念也可以应用到各种形态的初始目标材料上,我们在后面的研究中将会尝试封装固体材料,比如高温超导体。从而让高压材料的优异性质不再局限于实验室的基础研究,而可以像常压材料一样在日常生活中获得广泛的应用。”据介绍,材料是现代科技的基石。因此,科技的进步和革新往往严重依赖新的、具有特殊性能的先进材料的开发。对于特定材料,只需要改变它所承受的外加压力,往往就能够显著地改变其性质,从而给探索优化、甚至全新的材料性能提供广阔的空间和可能。然而,让人遗憾的是,大部分在高压下发现的优异性质只能存在于高压下。因此为了产生和维持压力所需的坚固厚实的加压装置成了高压材料和实际应用之间不可逾越的阻隔。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科学家持续地做出了各种努力试图克服这种困难。他们广泛研究不同的材料体系,发现存在一类特殊的高压合成的亚稳材料能够在卸压后保留到常压。典型的例子就是高压条件下利用普通的碳材料合成的金刚石能够在外部压力卸掉后依然在常压下存在,并且保持其闪亮的外观和各种卓越的性质。遗憾的是,这种幸运的例子很少。因此,高压物质更多还是实验室里开展基础研究的重要对象,却很少能够大规模地进入工业应用,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发挥广泛作用。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和美国斯坦福大学以及阿贡国家实验室的合作研究团队发明了一种全新的方法。利用这种方法,他们成功地把难束缚的气体的极端高压态及其性质保留到常压环境。他们首先把一种名为“玻璃碳”的富含纳米空洞的碳材料和氩气一起加压到大约50吉帕(50万个大气压)的高压状态,再把玻璃碳加热到大约1800摄氏度。在常压下的玻璃碳是一种气密性很好的材料,然而他们发现在高压下,玻璃碳可以犹如海绵吸水一样把氩气吸纳储存到其纳米空洞中。高压加上高温可以促使高压态玻璃碳转变为天然最坚硬的物质——金刚石。而后,当去除压力和温度,把样品从压力装置中取出时,意外的是,处于常压环境的金刚石样品内部包含的大量纳米孔洞中永久封存了处于极高压力状态的氩,形成了一种在金刚石基体中嵌入大量高压纳米氩颗粒的复合材料——“金刚石纳米高压舱”。实验表明这些氩颗粒内的压力高达22吉帕,约是地球海洋最深处的马里亚纳海沟底部压力的220倍。在这种复合材料中,包裹高压氩颗粒的金刚石的厚度却只需要几十纳米。因此,没有了传统厚实高压腔体的阻隔,大多数要求在常压或者真空环境工作的现代材料研究探测手段,例如电子显微镜,都可以对其进行直接的探测和研究。利用金刚石纳米高压舱,高压态材料就可以拥有“平易近人”的常压的外表,却保留高压的内心和高压下才具有的优异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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