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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涉及面极其广泛,然而交通噪声对人群的健康的影响始终是调查工作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特别是近十多年来,高速公路在国内迅速普及,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破坏了城市远郊与乡村宁静的生活环境,引起的交通噪声扰民事件日益严重,我国颁布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但其中均未规定高速公路交通噪声测量的具体方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期间如何正确地监测和评价高速公路交通噪声影响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笔者通过对国内外相关资料的分析和具体监测工作实践,提出了今后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和评价的工作方法和具体建议。1 高速公路车辆运行特点1.1 高速公路车辆流量高速公路车辆种类繁多,运营车辆车况离散性较大,车辆运行速度快,交通噪声变化起伏变化。因此,在进行噪声监测数据分析时,通常需要对车辆进行分类统计,然而我们从收费站获取车辆流量数据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分类方法,如表1和表2分别列举了河北省京石高速公路和沪宁高速公路车辆分类方法。 为了便于噪声监测数据分析,目前交通噪声监测中的车辆流量一般按大、中、小三类车型进行分类统计:大型车(8吨以上)、中型车(2~8吨)、小型车(2吨以下)。当需要某一路段的准确车辆流量数据时,人工计数是比较好的选择,上岗时应进行统一培训,车辆流量统计应与交通噪声监测同步进行。另外,随着数字影象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容量的数字录象设备性价比很高,每个测点采取数字录象以后,再送回实验室由专人分类统计也是一个能准确统计车辆流量的有效方法,特别是敏感点24小时连续监测尤其如此。1.2 高速公路车辆运营时间分布特点在进行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监测前,必须首先了解和掌握车辆运营时间分布特点,总结归纳出各类车辆集中运营的时段,以便合理地拟订交通噪声监测方案。一般经验表明,高速公路交通流量高峰期为9~11时,15~17时、21~23时。白天车辆约是夜间的1倍,但夜间大型车辆与白天相当,且超载车较多。实施监测前,应从各路段收费站调阅近期交通量数据并进行分类统计,公路各类车辆交通量时间分布,应该注意的是,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预测的交通量是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给出的标准车流量值为准,在进行项目竣工环境影响调查时,为便于与预测的交通量及交通噪声进行比较,可将实际监测的交通量按不同车型折算为标准车流量,一般可按下式折算:标准车流量 = 小型车+ 2 × 中型车 + 3 × 大型车1.3 高速公路交通噪声昼夜分布特点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监测应该在有代表性的时间段进行。由于交通噪声与车流量通常有较好的相关性,因此,一般可根据图1给出的交通量时间分布初步判定交通噪声监测的时间段,拟定具体的监测方案。统计资料表明省内公路,一般昼、夜声级相差较小,部分路段夜间声级高于白天。1.4 实际交通量与预测交通量高速公路交通量直接涉及交通噪声水平,高速公路一般在建成并试运行1年后进行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而此时的交通量远低于设计能力的75%,特别是国家对高速公路项目规定了最低交通量规模的要求,目前大量存在人为放大交通量预测数据的情况,直接导致项目建成运营后实际交通量长期低于预测交通量。因此,在进行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中,应注意将实际监测的交通量与《环评》中预测交通量进行对照分析。2 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监测方法2.1 沿线声敏感点调查道路中心线两侧100m范围内的学校、医院,60m范围内的居民住宅;特别应该注意的是,由于线路摆动在建设中时有发生,公路建成后的噪声敏感点与“环评”报告有较大差异,应按表3所示样式逐一调查落实。2.2 敏感点噪声监测主要目的是了解敏感点环境噪声水平和达标情况。所有敏感点不可能全部监测,首先应选取环评中确认的敏感点和每一路段代表性敏感点,以便于监测数据与环评预测值比较。监测点应选在距道路最近的敏感建筑窗外1米,昼夜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2.1 敏感点24小时噪声监测主要目的是掌握高速公路交通噪声时间分布特性,敏感点应优先选取道路中心线两侧60米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和道路中心线两侧100米范围内的学校和医院,选择1~2个高于路面的监测点,连续监测24小时。监测点应具备必要的监测条件、易于操作、监测期间无生活噪声或其它噪声干扰。2.4 交通噪声平面衰减监测主要目的是掌握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空间分布特性,应选择在道路的平直路段、距弯曲段和桥梁较远、公路两侧开阔无屏障。监测点分别选在距公路路肩20米、40米、80米和120米,监测点与公路之间高差应尽量保持一致、无其它声源干扰,必要时增设距路肩0.2米监测点。一般每条公路设1-2个监测断面。2.5 声屏障降噪效果监测视声屏障长度,一般设4~6个同步监测点3 关于背景噪声3.1 背景噪声来源《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中并没有关于交通噪声测量过程中背景噪声修正问题,《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也缺乏相应的规定。然而在实际监测过程中(特别是在乡村的24小时无人职守监测),背景噪声对监测结果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有时无法回避。背景噪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1 监测期间突发噪声:如敏感点狗叫、到访人员、运输车辆和其它突发噪声;3.1.2 夏季昼间持续不断的蝉鸣声;3.1.3 夏季夜间持续不断蛙鸣声和虫鸣声。3.2 测量值修正方法笔者认为在测量结果达标的情况下,背景噪声可以不修正;但是,当测量结果超标并且背景噪声难以回避时,就应该考虑背景噪声的修正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修整:3.2.1 剔除可疑测量值:当某个1小时测量值太高并且交通量数据又不能支持时,应剔除可疑测量值;3.2.2 在有蝉鸣声、蛙鸣声或虫鸣声但无车辆通过时,测量昼间和夜间1分钟等效A声级,作为该监测点的背景噪声,参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中的规定对测量值进行修正;3.2.3 强烈推荐24小时无人职守监测时同步录音,作为可疑测量值判定的依据。4 评价方法监测数据统计处理后以表格、图形给出,同时应得出以下基本结论:4.1 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应按环发[2003]94号《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进行评价;必要时,应对敏感点室内声环境质量进行测量,确定是否满足建筑物设计的使用功能。4.2 交通噪声衰减规律评价。4.2 声屏障降噪效果评价。4.4 交通噪声24小时变化特征评价。5 结束语由于高速公路是近十几年才广泛普及并迅速延伸到全国的各个区域,其交通噪声对人群产生影响的方式错综复杂,缺乏相应的监测的技术规范。目前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中进行得较多的工作是监测交通噪声是否达标,方法也比较成熟,但在实际监测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不断探索统一规范的监测和评价方法。
公路交通噪声声源是非稳态线声源,仅在极特殊情况下,当交通量很低时(如公路工程刚竣工通车初期),是非稳态点声源。但在解决污染治理问题时,需按线路两侧环境噪声敏感点受到最大噪声污染情况处理,因而按线声源处理。 降低公路交通噪声生源的最有效的途径是在源头控制机动车噪声,多数车辆的噪声是由引擎、排气系统、轮胎产生的。研究表明,机动车在时速低于70km/h行驶时,机动车引擎和轮胎产生的噪声占机动车噪声的64%。当车辆以更高速行驶时,即便是近些年来轮胎噪声已经随着轮胎和路面的改进(尤其是对载客车)有所降低,机动车的空气噪声和轮胎噪声仍然非常显著。 交通噪声对部分道路两侧建筑影响情况表 道路等级 受交通噪声污染率 对道路两侧人口影响比例 高速路 100% 1.5% 快速路 90.6% 50.1% 城市主干路 91.1% 50.1% 数据来源: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2007年监测北京交通噪声数据 根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调查数据显示,不同等级道路两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受交通噪声污染程度不同。高速路两侧的建筑受污染程度最重,100%受到交通噪声污染,城市次干路的状况稍轻,但也达到了85.5%。
城市市区道路中的交通噪声是城市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本文通过对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及危害进行分析,对城市马路上的噪声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当前,我国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比较严重。交通量是影响交通噪声的首要因子。随着车流量的增加,噪声声源的增多,交通噪声声级和累积百分统计声级呈上升趋势,但当车流量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噪声级基本保持不变,各统计评价参数的标准偏差变小,交通噪声的起伏也随之减小。汽车噪声的频率构成与车速也有关,随车速增加,高频率噪声增加幅度大于低频率噪声。在同一速度下,变速器所处的挡位越低,交通噪声越大,因为低挡位发动机的转速高。城市道路车速一般不是太大,在同等件下,车辆拥挤时变速器所处挡位低,且不时要加速,因此,比车辆流畅时交通噪声要高。一、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及危害所谓噪声从物理学观点讲,就是各种不同频率和声强的声音无规律的杂乱组合;从生理学观念来看,就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而道路交通噪声一般指机动车辆在交通干线上运行时所发出的超过国家标准,晚间55dB)的声音。调查资料表明,我国城市的环境噪声主要来自交通噪声,它不仅影响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而且对人体健康产生多方面的危害。噪声能引起人们的精神、情绪、心理及身体等诸多方面的变化,导致职业性的紧张、烦恼。实验表明,40~50dB的噪声就开始对人的睡眠产生影响。在非睡眠状态下,70dB以上的噪声就会对听力有损害,80~85dB的噪声会造成听力的轻度损伤,长时间接触85dB以上的噪声,会造成少量噪声性耳聋。噪声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交感神经紧张,使人心跳加快,心率不齐,血压升高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65~75dB的噪声对心脏病和高血压有影响。心血管疾病是目前死亡率最高的疾病之一,而噪声又是引发和加重心血管疾病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对年老体弱者更是如此。噪声能影响驾驶者的心理变化,使驾驶者疲惫,思维紊乱,注重力难以集中,轻易引起交通事故。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对策要控制交通噪声,就必须从以下三个途径入手,首先应该抑制噪声源,使产生的噪声总量下降,减少辐射的噪声;其次是阻断噪声的传播途径,使噪声危害的区域尽可能减小;最后是保护受声者。各种手段的最终目的都是保护受声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2.1 抑制噪声源抑制噪声源是降低噪声水平最直接的措施,按照噪声控制对象的不同层次可以将降噪措施划分为以下两类,规划、治理降噪和技术降噪。交通噪声主要与道路中行驶的车流量和平均行车速度有关,因丽交通噪声应该以控制道路中交通流量为着眼点,从规划治理的角度进行治理。 其目的在于尽可能降低整个路网的车流量,使路网交通量更平顺的行驰,达到控制城市交通噪声总量的目的,因此这种措施也可以称为宏观降噪;技术降噪主要针对于路上行使的单车,从设计和技术角度出发来解决汽车动力系统噪声和轮胎/路面噪声,从而达到降低路面噪声的目的,这种措施也可以称作微观降噪。2.1.1 规划与治理措施城市规划城市土地利用、区域划分、人口规模控制直接影响人口密度和经济密度,进而影响了交通需求和城市路网建设等,因而城市规划处于规划与治理措施的最高层,影响和制约着其它措施的开展。城市规划将整个城市分成中心城市和功能不同的卫星城市,将城市分割成不同区,每个区又分成若干功能区,如商业中心、居民区、工业区,大学城。使城市与卫星城之间、区与区之间、不同功能区之间保持协调的交通流量;在人口、商业过于密集的地区,不应继续新建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商业、文化体育设施,同时要结合旧城改造,把运量较大、干扰居民生活的重工业迁出城区,减少城市内重载交通的比例;做好土地的规划和利用,对于能够诱发大量交通的建筑设施,如歌剧院、大型体育场、机场、火车站、大型客运站进行合理的选址。按照不同建筑物的噪声答应标准和交通噪声分区进行选址。路网规划路网规划是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展开的。城市道路网包括地面路网、高架路网、轨道路网以及环城高速公路网和城区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目的就是为城市车辆、人流、物流提供足够的、可供选择的、高效运转的硬件空间。快速轨道客运系统有运力大,噪声易于控制的特点,因而路网规划中,轨道优先。如日本东京的山手线天天运送300~400万名旅客,如此大规模的运输量,人均噪声非常有限。假如没有这样一条高架铁路,就需要大量的公共汽车来替代,由于公交汽车的“人均噪声”比较大,因而它所产生的累积噪声能量要远远大于高架轨道所产生的噪声。而且轻轨噪声属于相对集中的噪声,相对较为分散的道路交通噪声更轻易控制和治理。使轨道交通担当城市内部客流营运的主角,减小城市公交系统产生的噪声。通过城市地面路网、高架路网规划,调节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的长度和分布,与流量相协调。快速路、主于道联系区与区之间的重要枢纽,次干道联系区内主要的客流集散地,支路延伸到居民区,使交通噪声对居民区的辐射量尽可能小;通过规划城市外环高速公路,使过境交通与市内交通相分离;在道路选线定线的规划方面,避免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直穿居民区、医院、机关、学校等需要安静的区域。交通组织和交通法规它是在城市现有的交通硬件环境的基础上,引进各种软件,例如智能交通系统、地理信息系统cGI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遥感系统,进行智能化的测量和治理,运用实时交通信号系统进行组织,充分挖掘现有硬件设施的潜力,控制市区交通量总量、提高交通流的运转效率,使得通行的交通流能够更顺畅的通过交叉口、居民区等安静区域,减少车辆启动—加速—减速—停车的频率,从而抑制城市交通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