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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废气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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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废气检测相关的资讯

  • 赛默飞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以及轿车给人们生活带来快捷方便,其使用率在当今社会正逐步上升,然而其室内的空气质量也令人担忧。由于坐垫、靠背及其他设施大都由塑料制成,而塑料中含有甲苯、甲醛等芳香类和醛酮类化合物。这些化合物具有慢性毒性,在汽车使用过程中随着封闭室内温度上升会从塑料中自动释放出来,随着时间逐步积累而浓度增加。人在此种环境下会对呼吸道和神经系统等产生损害,因此空气中挥发性有害物质受到人们的关注。国家环保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赛默飞积极响应相关行业政策标准,参照HJ/T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采样方法》,就该问题提供了合理科学的解决方案。 2012年5月17-19日,赛默飞色谱质谱部应用中心和LPG-TCD二部门联合汽车网及上海环科院联合举办了第一届车内空气VOCs和醛酮分析培训班,来自行广州本田,无锡吉兴汽车,欧诺法装饰材料,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上海延锋江森座椅,SGS等12家单位的15位专家及用户参加了本次培训,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钱华所长就汽车车内空气污染状况,《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及《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采样方法》做了详细解读。 培训会上,赛默飞为整车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车内零部件释放的有机物检测和车内非金属材料释放的有机物检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我们提供包括雾化测试(Fogging Tester)及热脱附-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TD-GCMS)方法,采用Tenax管对汽车空气中有害物质进行吸附,通过Markers TD-100热脱附仪将吸附的汽车空气中的有害物质二次脱附并转移至Trace 1300 GC-ISQ气质联用仪上进行分析,35分钟内可准确检测空气中9种挥发性有害物质(苯、甲苯、乙基苯、乙酸丁酯、对/间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正十一烷)。运用高效液相色谱和超高效液相色谱方法成功分析空气中13种醛酮,该法采用涂渍有2,4-二硝基苯肼(DNPH)的硅胶采样管,将空气中醛酮类挥发性物质吸附到管中并与DNPH发生反应生成稳定不挥发的有色化合物。将该化合物溶解在适当的溶剂中,利用Ultimate 3000液相色谱联合紫外检测器进行分析,HPLC及UHPLC可分别在20分钟及10分钟内准确有效地检测汽车空气中13种醛酮化合物(甲醛、乙醛、丙酮、丙醛、丙烯醛、丁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间甲基苯甲醛、己醛)。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车内空气VOCs和醛酮分析方法和标准,专业性很强,引起了来会专家和用户的广泛兴趣,用户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工程师展开讨论,现场讨论十分热烈。赛默飞的专业能力获得了在场人士的高度好评。 会后,应用中心工程师在仪器操作现场,与大家进行使用介绍与技术交流。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 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公司年销售额120亿美元,员工约39,000人。主要客户类型包括:医药和生物技术公司、医院和临床诊断实验室、大学、科研院所和政府机构,以及环境与过程控制行业。借助于Thermo Scientific、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trade Lab Services三个首要品牌,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关于赛默飞中国 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有30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成都、沈阳等地设立了分公司,目前已有超过1900名员工、6家生产工厂、5个应用开发中心、2个客户体验中心以及1个技术中心,成为中国分析科学领域最大的外资企业。赛默飞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目前国内已有6家工厂运营,苏州在建的大规模工厂2012年也将投产。赛默飞在北京和上海共设立了5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技术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维修服务中心,旨在提高售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www.thermofisher.cn
  • 山东出台低浓度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p   为了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必须对监测过程各环节进行全程序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尤其对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电厂和工业锅炉(窑炉)等固定污染源进行监测,对监测手段、标准方法、质量控制和保证,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p p    strong ●现行的《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缺少新的监测分析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方面的规定,已无法满足目前对固定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的监测要求和环境管理需要。 /strong /p p strong   新的《技术规范》可以规范、指导废气低浓度排放的监测工作,便于获取更加准确的监测数据,督促排污单位继续加强治污减排力度。 /strong /p p strong   ●固定污染源低浓度排放监测是一个严密、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监测方案制定、仪器设备和试剂的准备,样品采集和回收、分析,监测数据处理和结果报出等环节。要保证监测数据准确,需要对监测各环节进行全面质量控制。 /strong /p p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发布2015年第12号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告,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 /p p   据了解,《技术规范》规定了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包括监测方案的制定、监测条件的准备和对污染源的工况要求等,增加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吸收法》等方法内容,明确了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的要求,补充了废气净化装置性能测试的内容,对废气污染源监测的各个环节制定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 /p p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告诉记者:“《技术规范》填补了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的空白。其发布实施,可以规范、指导废气低浓度排放的监测工作,便于获取更加准确的监测数据,督促排污单位继续加强治污减排力度。” /p p    strong 现行规范无法满足低浓度排放的监测要求 /strong /p p strong   部分燃煤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多项废气监测分析方法陆续出台,许多新的监测技术和仪器在实际监测中应用,现行技术规范缺少新监测分析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方面的规定 /strong /p p   去年以来,山东省燃煤机组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开始试点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分别达到5mg/m3、35 mg/m3、50mg/m3以下,远优于国家要求的燃煤机组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全省已有19台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总装机容量达6415兆瓦,预计今年年底前全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可达62台,总装机容量达11783兆瓦。 /p p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潘光对记者说:“为了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必须对监测过程各环节进行全程序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尤其对低浓度排放的固定污染源进行监测,对监测手段、标准方法、质量控制和保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p p   据介绍,近年来,《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吸收法》、《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吸收法》等多项废气监测分析方法陆续出台。而且,随着环境管理日趋严格和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不断进步,许多新的监测技术和仪器设备已在实际监测工作中应用,有的已逐渐成为日常监测的重要手段。 /p p   潘光表示,现行的《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缺少新的监测分析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方面的规定,已无法满足目前对固定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的监测要求和环境管理需要。为做好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获得有代表、准确的监测数据,编制新的《技术规范》很有必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p p    strong 先定方案 严格采样 /strong /p p strong   了解固定污染源生产装置的工艺过程和性能等技术资料,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接着选择仪器、采样点和采样孔,随后采样、分析处理 /strong /p p   “《技术规范》对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全程工作做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监测方案制定、监测条件准备,测定方法、采样位置和采样点确定,样品的采集和回收分析,以及监测数据处理等。”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工程师宋毅倩说。 /p p   《技术规范》要求,监测前要制定监测方案。具体做法是,首先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了解固定污染源生产装置的工艺过程和性能、环保设施的性能,根据污染源的环保设施净化原理、工艺过程,以及主要技术指标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范围,结合环境监管需要,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 /p p   《技术规范》列举的监测方法主要包括定点位电解法、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紫外吸收法、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监测仪器由采样管、预处理装置(由过滤装置、加热装置或除水装置组成)、抽气泵、分析仪主机等组成。 /p p   《技术规范》指出,监测分析方法的选用应充分考虑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被测污染源排放特点、污染物排放浓度高低等因素。相关排放标准中有监测分析方法规定的,应采用标准中规定的方法。相关排放标准未规定监测分析方法的,应选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根据选用的监测方法以及监测项目的需要,选择确定监测仪器。 /p p   选择了监测方法和仪器,接着选择采样点。《技术规范》规定,采样点位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手工采样点位应位于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点下游,且在互不影响测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靠近。专家认为,这样选择采样点的位置,是为了使采取的污染物样品更接近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浓度。 /p p   《技术规范》对采样点位置的选定,还规定了具体的计算公式,对采样孔内径大小也做了详细的规定。还区别矩形、正方形烟道和圆形烟道等不同情况,规定了对采样点和采样孔位置的不同选择确定方法。 /p p   为了使采取的污染物样品更准确地反映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在生产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的工况下采样。 /p
  • 22家单位发起比较试验:免费检测车内空气质量
    如果您对您的爱车室内空气质量有疑问,自即日起至9月初,您可以参加由城市消费维权联席会议22家消费维权单位与《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等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联合开展的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活动。车主填写《汽车室内空气质量免费检测申请表》(表格详见A2版)发送传真至010-88315472,或发送邮件至ccn@ccn.com.cn即可报名参加活动,并可获得1000元交通补贴。   据了解,城市消费维权联席会议由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厦门、济南、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昆明、香港、澳门等21城市消费者组织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2家单位组成。此次活动是3月1日国家环保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后,国内首次开展的较大规模的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国内汽车室内空气质量状况,确保汽车厂商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的汽车产品。   为确保此次比较试验的客观公正性,检测用车将采取公开征集的形式。欲参加此次免费检测活动的车主及厂商,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因检测单位位于北京,为便于车辆送检,此次车辆征集主要限定在京、津、冀地区。考虑到在检测期间会耽误被检车主用车,主办方将酌情补贴相关车主交通费1000元。   根据《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的相关要求,参加免费检测的车辆需符合以下条件:受测试车辆为取得产品合格证、发票日期在2个月以内的新购置车辆 受测试车辆内部装饰材料符合出厂设计要求,未进行任何改变(如改变,须说明改变处及改变实施者) 受测试车辆内部装饰材料表面无任何覆盖物(如座套等),车内没有加装影响空气质量的装饰件 贴有车膜的车辆应提供车膜的信息,如品牌、安装门店等 受测试车辆使用者无在车内吸烟等习惯 受测试车辆平时没有装载其他会增加或减少车辆异味的物品 受测试车辆车主承诺检测后3个月内不对车辆进行内饰改装。   据了解,此前,国内各地开展的车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一直沿用的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国家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的实施,进一步引起了广大车主对车内空气质量的关注。此次活动将对我国车内空气质量现状给出一个真实客观的描述,敦促汽车厂商更加重视车内空气质量问题,不断提高环保标准,改善车内空气质量。而检测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系《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等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于2006年建成了国内首个车内空气污染采样环境舱,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具备检测条件、并通过国家认证的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单位之一。
  • 车内污染物质现形!安捷伦携手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成立车内挥发成分检测技术实验室
    p   如常般的一个工作日清晨。冬日的暖阳努力钻出地平线,你也努力摆脱睡梦的诱惑,起床梳洗打扮。着好工装,你拉着刚入学不久的孩子的手,走出家门,快步走向周末新买的爱车。春夏秋冬,风里雨里,日复一日,你都会规律地先开车送孩子上学,然后再开往公司。转眼到了周末,一家人选择驾车郊游,度过再好不过的惬意时光。随时间推移,你的爱车不再只是代步工具,而是一家人的生活伴侣。 /p p   这只是万千有车一族的生活缩影。的确,随着国家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成为很多人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正因此,人们在车内停留的时间不断增加,消费者对车内空气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导致车内异味的主要污染物质多种多样,主要包括胺类、硫类、醛类和芳香烃类,目前,针对部分车内气味物质检测这一领域缺乏成熟的方法,导致在解决车内异味方面存在不足。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18年11月21日,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检中心)与安捷伦科技共同建设的 strong 车内挥发成分检测技术研究合作实验室 /strong 顺利揭牌,成为行业内提高对车内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的有益探索,双方将合作深耕车内空气污染物、车内材料污染物等检测,共同开启跨领域合作新篇章,为行业实验室树立新的典范。 /p p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70027e33-e996-437c-a73f-09a65e51d4c9.jpg" title=" 安捷伦大中华北大区整机销售经理潘霞(左)与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李孟良(右)为合作实验室揭牌.jpg" alt=" 安捷伦大中华北大区整机销售经理潘霞(左)与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李孟良(右)为合作实验室揭牌.jpg"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安捷伦大中华北大区整机销售经理潘霞(左)与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李孟良(右)为合作实验室揭牌 /span br/ /p p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f81389bb-5484-4b03-a881-a72b008ba9b8.jpg" title=" 安捷伦与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代表合影.jpg" alt=" 安捷伦与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代表合影.jpg"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安捷伦与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代表合影 /span br/ /p p strong 资源共享多管齐下,合力打造实验室硬实力 /strong /p p   合作实验室必不可少的是性能过硬的高端仪器和先进的软件,本次合作中,安捷伦将提供天检中心涵盖质谱、色谱及相关联用在内的多种先进设备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安捷伦的投入以提升合作实验室效率为导向,不仅仅追求更精确、更高速地完成实验,也强调能够更全面、更安全地管理和运用车内污染物检测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海量数据。基于此,双方还将进一步就分析方法开发展开合作。不论是行业中对涉及气味改善提升方向存在需求的胺类分析方法,还是硫类物质、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双方将以合作实验室为平台,开发检测方法并编写测试规范,共同将检测工作标准化。 /p p   合作平台在日常工作的进行中偶尔也会面临突发性样品检测的情况,针对这类应急工作,安捷伦将利用自身在非目标物筛查鉴定和前处理等方面的丰富经验,以及全面统一的产品线和实验室的布局优势,在最快的时间内与天检中心一起完成对这类样品的检测,保证工作有条不紊又突出重点的有序进行。 /p p strong 聚焦人员能力提高,着力构筑实验室软实力 /strong /p p   所有的技术与应用都离不开具体的人员进行操作与推进,只有掌握先进技术与方法的人员与高端仪器相匹配,才能彻底发挥出“好马配好鞍”的优势。对此,安捷伦与天检中心的合作实验室除了打造实验室的硬实力,更注重从“人”的角度在软实力方面下功夫。在实验室的日常运营层面,安捷伦的工程师将针对具体型号的仪器提供线上或现场的技术支持,并对天检中心的人员采用定制化的培训方式,具体内容将涵盖仪器操作、方法建立、日常维护、故障解决等方面。在科研层面,安捷伦在环境领域的经验十分丰富,曾参与多项国内和国际标准的对比实验与协调的工作,具体到本次合作实验室,安捷伦将充分利用对于筛查和鉴定未知化合物以及环境组学等方面的深刻理解,全面参与到与天检中心的实验设计、样品前处理、方法优化、数据处理以及方法的国际国内交流比对的支持工作中。此外,在安捷伦大学的支持下,双方将共同培养专业人员的能力,通过聚焦于人员能力的提高使双方的合作更上一个全新的台阶。 /p p   更值得一提的是,安捷伦与天检中心的合作并非固步自封、囿于双方的小圈子里,相反,双方将在未来联合进行行业技术培训,将车内污染物质检测的进展分享至全行业,发挥先锋作用带动全行业能力的巨大提高。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7daf509-cce8-48ad-9282-8dff10758184.jpg" title=" 安捷伦与天检中心代表参观实验室.jpg" alt=" 安捷伦与天检中心代表参观实验室.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安捷伦与天检中心代表参观实验室 /span /p p   长期以来,谈及环境污染物检测,人们想到的更多是大环境下的水、空气、土壤检测。但正如车内空气和材料的污染物存在,这类对健康的隐患就在我们的身边,成为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议题并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安捷伦科技跨学科与天检中心的强强联手,使得双方均能发挥出自身的独特优势,在巨大的检测需求中施展领先的技艺。作为双方精诚合作的结晶,车内挥发成分检测技术研究合作实验室以技术为核心,既具备战略视角为行业实验室树立了典范,又突出车内污染物检测标准化工作的落地开展。相信依靠着行业领军企业安捷伦在设备支持、方法开发、人员培训等方面多管齐下的投入和汽车行业全面、前沿、权威的机构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在该领域的洞察与经验,我们必将看到越来越多相关科研成果的转化,并实现车内污染物检测行业的长足进步。 /p p    strong 关于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strong /p p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原天津汽车检测中心,简称天检中心)始建于1987年,是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投资建立,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独立第三方汽车产品检测及技术服务机构,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授权为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已通过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资质认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天检中心始终坚持“创新驱动、争做行业先锋,转型升级、引领产业发展”的核心理念与“公平、科学、准确的评价”与“优质、及时、规范的服务”的质量方针,奠定了保持行业领军地位的坚实基础。 /p p    strong 关于安捷伦科技公司 /strong /p p   安捷伦科技公司(纽约证交所: A)是生命科学、诊断和应用化学市场领域的全球领导者,拥有 50多年的敏锐洞察与创新,我们的仪器、软件、服务、解决方案和专家能够为客户最具挑战性的难题提供更可靠的答案。在 2017 财年,安捷伦的营业收入为 44.7 亿美元,全球员工数为 14700 人。 /p
  • 堀场850万中标农业部柴机废气检测仪项目
    日前,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发布公告,在“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柴油机废气排放检测分析系统和发动机测功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中,堀场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867.72万元人民币中标。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   项目名称: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柴油机废气排放检测分析系统和发动机   测功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14-EMTC-3686   采购人名称: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   开标时间:2010年2月9日上午9:30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8218506   联系人:张昕昕   各投标人,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代理的以上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人:堀场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67.72万元   评委名单如下:   北京城建集团 史宇光   福田公司 李 绩   北京理工大学 孙立清   中国包装联合会 车相福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卜宇翔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2010-2-10
  • 两项废气检测相关标准首次发布 涉及离子色谱法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两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两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  《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磷酸雾的离子色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磷酸雾的测定。  标准中所使用仪器设备主要包含采样设备、前处理设备、分析设备及实验室常用仪器设备,为保证测量的准确度,溶液配置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 A 级玻璃量器,主要包含:  (1)烟尘采样器:采样流量 5 L/min~50 L/min,采样头可安装配套滤筒,其它性能和指标应符合 HJ/T 48 的规定。  (2)颗粒物采样器:采样流量 80 L/min~130 L/min,采样头带支撑滤膜的聚乙烯网垫,其它性能和指标应符合 HJ/T 374 的规定。  (3)离子色谱仪:由离子色谱主机、电导检测器及所需附件组成的分析系统,用于磷酸根离子的检测。  (4)色谱柱:阴离子色谱柱(聚二乙烯基苯/乙基乙烯苯/聚乙烯醇基质,具有烷基季铵或烷基醇季铵功能团、亲水性、高容量色谱柱)和阴离子保护柱。  (5)超声波清洗器:频率 40 KHz~60 KHz。  (6)抽气过滤装置:配备有适合尺寸的孔径为 0.45 μm 微孔滤膜使用。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硝酸雾的离子色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硝酸雾的测定。  该标准中涉及的仪器设备包括,烟尘采样器:采样流量5 L/min~50 L/min,采样管应由耐腐蚀、耐热材质制造;颗粒物采样器:量程80 L/min~130L/min,采样头带支撑滤膜(5.4.10)的聚乙烯网垫,其他性能和指标应符合HJ/T 374 的规定;离子色谱仪:由离子色谱主机、电导检测器、二氧化碳去除器及所需附件组成的分析系统,用于硝酸根的检测;色谱柱:阴离子色谱柱(聚二乙烯基苯/乙基乙烯苯/聚乙烯醇基质,具有烷基季铵或烷基醇季铵功能团、亲水性、高容量色谱柱)和阴离子保护柱;超声波清洗仪:频率为40KHz~60KHz;以及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附件:《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环境部征求三项大气/废气监测标准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三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分别为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 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使用高分辨质谱的环境标准又增加一项。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2021年1月25日前,请将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曹宇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总称为氮氧化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5 种气态污染物的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总称为氮氧化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测定。与现行的定电位电解法、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和紫外吸收法相比,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采用自采样管至主机全程加热 180℃方式,具有高温原态采样、无损快速、分析精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势,尤其适合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湿度高而浓度较低的气态污染物的现场监测,对我国固定污染源废气超低排放监测技术体系是一个良好补充。在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的市场供应方面,当前有芬兰GASMET公司生产的Dx4000型、英国Protea公司生产的AtmosFIR型、杭州谱育公司研发的EXPEC 1630型和北京雪迪龙公司研发的MODEL 3080FT型等4种型号可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分析的傅里叶变换红外气体分析仪;而用于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则有瑞士ABB公司和德国西门子公司出品的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此外,目前还有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已承担了科技部重大仪器专项,正在研发基于傅里叶变换红外原理的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仪器。     4.环境空气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多溴二苯醚的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相和颗粒物中 BDE7、BDE15、BDE17、BDE28、BDE47、 BDE49、BDE66、BDE71、BDE77、BDE85、BDE99、BDE100、BDE119、BDE126、BDE138、 BDE153、BDE154、BDE156、BDE183、BDE184、BDE191、BDE196、BDE197、BDE206、 BDE207 和 BDE209 的测定。详见附录 B。当采样体积为 1000 m3(标准状态),浓缩定容 体积为 20 l 时,本标准测定的二~九溴二苯醚的方法检出限为 0.01 pg/m3~0.4 pg/m3,测 定下限为 0.04 pg/m3~1.6 pg/m3;十溴二苯醚的方法检出限为 9 pg/m3,测定下限为 36 pg/m3。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也是市场上型号较少的高端仪器,此次标准制定采用的验证仪器型号为Waters Autospec Premier和赛默飞DFS。     6.环境空气 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 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羧酸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乙酸、丙酸、正丁酸、丙烯酸、异戊 酸和正戊酸 6 种羧酸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60 L,浓缩定容体积为 1.0ml 时,乙酸、丙酸、正丁酸、丙烯酸、异戊 酸和正戊酸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7 µg/m3、2 µg/m3、0.3 µg/m3、0.7 µg/m3、0.2 µg/m3 和 0.3 µg/m3,测定下限分别为 28 µg/m3、8 µg/m3、1.2 µg/m3、2.8 µg/m3、0.8 µg/m3和 1.2 µg/m3。此次方法验证采用的仪器型号是Agilent Technologies 7890A/5975C、岛津 GCMS-QP2010 Plus和安捷伦 7890B/5977B。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 7902万元 雪迪龙废气监测重大仪器专项获批
    雪迪龙28日午间公告,11月27日,公司接到科学技术部办公厅下发的通知,公司申请承担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 &ldquo 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在线/便携监测设备开发和应用&rdquo ,已通过立项审批,并获正式批复组织实施,项目总经费7902万元。项目起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017年10月。   公告显示,该项目合作单位包括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研究院、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清华大学。   公司表示,上述项目的实施将研制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在线/便携监测设备,完成各类VOCs 监测设备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文本草案,形成现场操作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技术规范文本草案,是国家对目前复合大气污染防治、减少雾霾的重大举措,为VOCs环境管理、减排过程控制提供技术依据。   截止到目前,公司已收到第一笔项目专项资金376万元整,公司留用138.9万元,其余款项将拨付给相关合作单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将该资金计入&ldquo 递延收益&rdquo ,分期摊销转入当期收益,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审计后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ldquo VOCs重大专项&rdquo 资金到位时间,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
  • 谱育检测 | 顺利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VOCs废气监测帮扶项目验收!
    项目背景为打好臭氧污染物防治攻坚战,摸清废气VOCs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情况,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责任,评估企业自行监测能力,生态环境部启动2021年废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帮扶范围涵盖两省六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保定市;山西省太原市、晋城市、临汾市)。项目概况为确保帮扶工作的顺利完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与现场评估服务项目第5包2021年废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现场抽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谱育检测中标河北和山西两省六市的走航及直读便携式监测工作。从2021年9月起,根据帮扶组安排,谱育检测技术人员克服天气的严寒,顶住新冠疫情的影响,如期完成工作。2022年1月,谱育检测顺利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VOCs废气监测帮扶项目线上验收会,并得到总站领导和专家的一致肯定。创新之处在项目进行中,为了更高效的开展现场抽查监测,在采用常规监测标准规范的同时,引入直读便携式设备和走航车同步监测,两者无缝衔接的配合是整个项目的创新之处。谱育检测基于自主研发的现场便携直读及走航系统等装备优势,采用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现场出数,同步对比手工监测结果;同时运用走航监测对企业内外部、工业园区进行VOCs及常规6参数监测,由“点”到“面”监测溯源,有助于帮扶人员快速、准确地发现排污单位废气VOCs排放情况及园区空气质量情况,为进一步开展精准帮扶提供有力保障。杭州谱育检测有限公司(“谱育检测”)是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谱育科技”)旗下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环境检测、LDAR检测、空气VOCs走航检测、水质巡航检测、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等等,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和扩项评审共获得环境检测类CMA检测项目数量达到1700余项。
  • 大连2000万采购废气/水监测仪器结果公布
    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行采购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采购工作已于2014年3月18日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行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ZCG2014-012   A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和旅顺口区)   B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及旅顺口区以外)   C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气)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   D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气)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以外)。   A包预算:444万、B包预算:732万、C包预算:516万、D包预算:588万。   3、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4、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518室   联系人:王胜彬 电 话: 0411-84390287-805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2月26日   6、项目主要内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行采购   7、评标委员会成员:何兴旗、董业斌、王连弟、张岩松、丁仕强、蒋晖、李艳   8、中标单位   A包:大连市海友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为成交候选人,成交价355.2万元。   B包:大连华尔泰科技有限公司 为成交候选人,成交价626.7655万元。   C包:大连中环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为成交候选人,成交价481.6万元。   D包: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为成交候选人,成交价480万元。   9、定标日期:2014年3月25日
  • 官方公布!废气/空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崂应榜上有名
    2021年4月21日和22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别发布了《废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和《空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崂应多款口碑产品上榜,品类涵盖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烟尘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等五大类。 其中,在本次公布的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类目中,崂应更是唯一一家“定电位电解法”和“紫外差分法”两种废气监测设备都上榜的单位。我们一起来看看此次崂应上榜的是哪些产品吧? 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烟尘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 以上所有崂应仪器都已取得了相应的环保认证,广大新老客户可放心选购,产品详情咨询热线400-676-5892,欢迎垂询。
  • “汽车车内环境检测技术”网络主题研讨会报名通知
    研讨会名称:&ldquo 汽车车内环境检测技术&rdquo 网络主题研讨会 研讨会时间:2015年2月4日 9:30-12:00 研讨会简介: 随着中国迈入汽车时代,机动车逐渐成为家居、办公环境之外的另一驻留环境,机动车内的环境也由此步入大家的关注视线。2014年第二届车内环境与发展论坛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而日前12月30日中国室内车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合发布2014年中国车内环境保护行业十大新闻。其中,国家环保部开始启动《乘用车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强制性标准修订工作,新修订的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将于2015年底发布。 随着大家对车内环境关注度的提高以及相应标准的出台,仪器信息网的网络讲堂栏目依托成熟的网络会议平台,凭借成功举办数百场网络会议、三届光谱网络会议iCS、五届质谱网络会议iCMS的优质资源,将于2015年2月4日举办&ldquo 汽车车内环境检测技术&rdquo 网络主题研讨会。诚邀相关专家以及检测机构,共同研讨车内环境检测的最新技术,以便大家更清晰地了解相关检测技术的发展与应用现状,为促进行业发展并改善机动车内环境做贡献。 标准制定、第三方检测、相关企业厂商从三个角度解释&ldquo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mdash 2011)&rdquo ,不得不看哦! 研讨会报告: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演讲人 2015年02月04日 09:30 - 12:00 车内环境检测国家标准及相关研究进展 刘保献(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 车内空气检测标准探讨与检测方法介绍 那顺(安捷伦)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与评价介绍 任祥祥(广电计量) 报名及参会地址: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1329 更多会议请查询》》 网络讲堂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 报名及参会咨询请加入》》网络讲堂QQ交流群三:379196738(入群口令:网络讲堂)
  • 2项固定污染源废气原子吸收检测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4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武婷 王宗爽   联系电话:(010)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5.《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汽车内检测到10级致病菌
    近日,英国《每日邮报》援引相关机构的研究结果报道:公厕座便器上每平方英寸(合6.45平方厘米)“潜伏”大约80个细菌,而轿车方向盘、变速杆和后座等部位的同样面积上所检测到的细菌数量接近800个,几乎是公厕座便器的10倍。   汽车真有这么脏吗?根据有关机构的研究表明,车内空气环境质量之恶劣,堪比垃圾填埋场,并且科研人员还在汽车内检测到了10级致病菌中的三甲选手。   中国科学院所属中科理化环境分析研究中心通过气象色谱法、称重法、撞击法、擦拭法等四种实验方法,对车辆的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可吸入颗粒物、菌落总数和菌种等情况涉及汽车空气状况的物质进行了全面的检测与研究,并最终发布了一份“汽车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据悉,本次汽车空气质量检测,共检测了50个样品,而这些样品汇集了包括:大众、通用、丰田、本田、马自达等在内的数十个主流汽车品牌旗下的主力车型,至于车辆的使用年限则从1年到15年不等,相对应的行驶里程则在1-27万公里之间。可以说,本次检测的样品基本覆盖了我国当下汽车使用的现状,而由此所获得的结果。应该说,也极具真实性与权威性。   根据检测报告显示,除可吸入颗粒物基本符合国家标准(0.15mg/)外,TVOC、菌落总数情况堪忧。特别是菌落总数方面的情况让人触目惊心。根据《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TVOC应0.60mg/,但本次检测的结果,汽车内TVOC超标30%(平均数) 在菌落总数方面,国家标准为1000cfu/,而实际结果为2174.75cfu/(平均值),超标近174.75%。如果与更严格的新加坡标准相比,此次测得的车内空气质量更是超标了近449.5%。此外,研究人员还在某部车内测得了22603cfu/的惊人数据,要知道垃圾填埋场的标准也仅为2500cfu/(新加坡标准)。   在中科理化环境分析研究中心进行的汽车空气质量全面检测中,研究人员不仅检测了可吸入颗粒物、TVOC和菌落总数的数据,并且对车内菌种的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报告显示,研究人员从样本车内检测出,包括:金黄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霉菌、绿脓杆菌和肺炎链球菌在内的多种病菌。此外,研究人员综合各类因素后,认为车内应该还会存在溶血性链球菌、白色念珠菌、沙门氏菌、蜡质芽孢杆菌、节杆菌和感冒病毒等在内的数十种病菌。   在诸多菌类中金黄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这三种病菌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根据细菌的致病性,通常可以将致病细菌封为10个等级,而我们刚刚说到的那三种病菌,在其中恰恰位列三甲。   金黄色葡萄球菌是人类的一种重要病原菌,隶属于葡萄球菌属,可引起局部化脓感染,也可引起肺炎、伪膜性肠炎、心包炎等,甚至败血症、脓毒症等全身感染。并且有“嗜肉菌"的别称。根据统计,在美国由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引起的中毒,占整个细菌性食物中毒的33%,加拿大则更多,占到45%,我国每年发生的此类中毒事件也非常多。   肺炎链球菌简称肺炎球菌,它是引发人类大叶性肺炎的元凶。根据《病原微生物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人间传播的微生物名录(待颁布)肺炎链球菌属于三类,也就是最危险的一类。   溶血性链球菌又称沙培林对热,可引起皮肤、皮下组织的化脓性炎症、呼吸道感染、流行性咽炎的爆发性流行以及新生儿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猩红热和风湿热、肾小球肾炎等病态反应。   相比TVOC和菌落总数的超标,在专家看来,金黄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的大量存在,是对健康的更大危险,作为位居致病细菌三甲的细菌,它们不仅致病性更强,同时被灭杀的难度也更大。可以说,它们的存在就如同一个个隐形的杀手,对人民的健康造成了直接,但又是相当隐蔽的危险。
  • 北京市劳保科研所启动车内空气免费检测
    由城市消费维权联席会议22家消费维权单位与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联合开展的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活动本月中旬正式启动。此次活动将对35个汽车品牌的52个车型进行检测,10月中旬将对外宣布检测结果。 截至8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车主有317人,通过电话报名及咨询的车主近400人次,共涉及46个厂商(包括进口厂商)、116个车型。最终有35个厂商(包括进口厂商)的52个车型入围。对于入围车主,主办方近期已陆续发送《免费检测车辆通知书》,由车主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携带购车大票、机动车行驶证、车主驾驶证和车辆保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将车送至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在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免费检测。 今年3月1日,由国家环保部与质检总局联合颁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正式实施。该指南对常见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设定了限值,无论是新车,还是使用中的车辆均可参照该《评价指南》进行车内空气污染程度的评测。 首先,车辆要进行静置实验。车辆开进采样环境舱后需要打开4个车门,让车内的空气和舱内的空气完全达到动平衡,这个过程需要6个小时。据现场负责检测的技术人员介绍,舱内为25℃恒温环境,这个过程主要是让车内所有的材料适应环境和温度。 实验员把采样导管等设备安装在车内,导管位于呼吸带正中心的位置,以测得舱内控制平均值。安装完装置,关闭车门。等到16小时后再采集,在这16小时中,车内空气完全被密封在车厢内,有毒物质会在空气中聚集。导管与外部恒流气体采样器相连,通过采样机抽出的空气被存在两种采样管中,被固态物质吸附。这便是采集车内空气的全过程。 随后,实验样品拿到实验室。工作人员将样品放入试管中,用乙腈定溶成液态后充分摇匀混合。然后通过超声波清洗液和0.22微米的过滤膜过滤,才可以放入检测器中检测有毒物的浓度。
  • 看现实版“蜘蛛侠”如何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平台位于烟囱中部,距离地面35米高。   记者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废气检测。 他们是现实版&ldquo 蜘蛛侠&rdquo ,人均每年都要攀爬约200根烟囱 他们是一群&ldquo 手持烟枪守护蓝天&rdquo 的人,不管酷暑还是寒冬,都要手拿&ldquo 烟枪&rdquo ,顺着扶梯,爬上烟囱,把烟枪伸到烟道里采集废气样本。他们就是废气监测员,专门收集工厂排放的废气,监测是否超标,以防不法企业超标排放。   一口气爬十几层楼高   废气监测员先要克服恐高   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现场监测办公室主任万哲慧,瑞安人,今年40岁。1997年从复旦大学毕业后便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从事废气监测工作,已爬了18年的烟囱。他说,工业废气是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负责温州地区工业重点源的废气监测。   2015年1月28日上午8时许,市区的雾霾尚未消褪,天空灰蒙蒙一片。当天,记者跟随万哲慧等人到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这次要爬的是两根高达70米的大烟囱,监测平台位于烟囱中部,离地面35米。   抬头看着高耸入云的大烟囱,以及窄窄的旋梯,我顿时感觉有些晕眩。但万哲慧却带着六七公斤重的仪器,噌噌噌往上爬,一会儿就爬到监测平台了。   钢筋焊接的旋梯顺着巨大的烟囱扶摇而上,踩着微微摇晃的旋梯往上爬,随着高度增加,从台阶的缝隙往下看,地面上的汽车和工人变得越来越小,这时我的双脚不由自主地酥软了。   因为恐高,记者爬到十几米高就停住了。这时,已攀爬至监测平台的万哲慧他们,边喊着鼓励记者不要往下看。经过短暂休息,记者一步一步地沿着楼梯挪上了监测平台,足足花了15分钟。   万哲慧笑着说:&ldquo 爬上大烟囱的监测平台,对监测员的体力和心理素质要求都比较高,有时候环保部门招废气监测员时,要加测爬烟囱的能力。&rdquo   废气监测员其实都&lsquo 恐高&rsquo   不是害怕登高,而是唯恐废气超标   在万哲慧的指导下,我协助监测员章宗敏、程万里安装调试好设备,并将提前配制好的吸收液取出来放在一边,拿出一个4米长的采样管,在里面装入一个玻璃纤维滤筒,长长的采样管就像一根大烟枪。万哲慧打趣道:&ldquo 我们不是老烟民,却要每天手持烟枪,不过只是守护着蓝天。&rdquo   当把烟囱上的废气采样孔打开时,一股刺鼻的气味迎面扑来,我赶紧把采样管伸入烟囱中,他们再用棉布堵住出气孔,之后把采样仪器的另一端连接相关设备,仪器实时显示烟囱里废气的压力、温度、流速、流量、排放速度等指标。   10多分钟后,第一个采样点的样品采集成功。因为烟囱直径比较大,颗粒物分布不均匀,一条直径线上分布多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都要采集样品,当然还有其它项目要靠吸收液进行收集,并带入实验室进行分析。一个多小时后,采样工作终于完成。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如果往上爬,只要体力够充沛,眼睛不要刻意往下看,还能爬上烟囱 但从烟囱监测平台下来,不仅要留意脚下的台阶,还要克服恐高症引发的晕眩,对记者来说是一件比较煎熬的事情。   当时,从监测平台高处下来,为防止发生意外,记者手扶栏杆,身体紧贴着烟囱外壁,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往下慢慢挪动,顾不上衣服沾满灰尘,额头直冒冷汗。最后,下来时只感觉双腿发抖,不听使唤,内衣已经被汗水浸湿一大块。   见到记者的这副狼狈相,万哲慧笑着安慰:&ldquo 别看我们天天爬烟囱,其实都&lsquo 恐高&rsquo 。不是害怕登高,而是唯恐废气超标。废气浓度一高,空气质量就会下降,所以必须把好第一道关。&rdquo   &ldquo 采集的废气样品带回监测站后,我们还将对其进行分析,一共要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镉、铅浓度等9个指标,最后出具监测报告。&rdquo 万哲慧介绍说,如果检测出废气排放不达标,环境监察部门将予以处罚并责令工厂限期整改。   18年来爬遍   温州所有工厂的烟囱   大到温州发电厂的近百米高的大烟囱,小到小工厂砖头修建的老烟囱,18年来,万哲慧已经爬遍了温州所有工厂的烟囱,最多的一次是5天连爬了19根。   有一年,万哲慧和同事到苍南一家工厂监测废气,当他拿出监测设备刚伸入该工厂烟囱废气采样口,仪器便&ldquo 滴滴&rdquo 响个不停,可见该工厂废气浓度严重超标了。该工厂附近有一个采空区,工厂就近把处理过的废气连进采空区,通过半山腰的山洞排出。   为了监测山洞口的废气浓度,万哲慧和同事又带着十几公斤重的设备爬到山洞口进行监测。刚开始,他在山洞口的上风向,废气往另一方向排放。突然风向转变,大量含有二氧化硫的废气一下子将他笼罩住了。在烟雾中他感觉呼吸困难,眼睛睁不开,人一下子就迷糊了。   撤离时,他只顾奋力向前奔跑,同事在他后边边追边喊着,原来他方向跑反了。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已跑到山洞悬崖边了,要不是同事及时提醒,后果不堪设想。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万哲慧全身无力地瘫坐在地上,眼泪和鼻涕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即使这样,他缓缓情绪后,下午继续去别的工厂爬烟囱了。   &ldquo 当时意识有些迷糊,只管跑,如果不摔下来,也可能会被熏晕。&rdquo 尽管事情已过去很多年,但回想当时的那一刻,万哲慧仍心有余悸。&ldquo 这件事,到现在家里人都不知道。&rdquo   延伸阅读: 为空气把脉,让天空变得更蓝   据了解,除了人工现场取样监测外,全市目前有9家国家级废气重点监控企业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环保监测人员可以在监控室内实时查看废气排放情况。通过在线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全市工业企业等污染源排放的废气得到了有效监控。   废气监测员所做的事情就是为温州空气治理把脉,只有脉把准了,空气治理才能更加科学合理。据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温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300天,其中优53天,良247天,优良率达到了82.2%,比2013年提高13.4个百分点。
  •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应增加检查项目
    随着《乘用车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将要修改的消息传出,关于车内空气质量的讨论热度再度高涨。公众对身体健康愈加重视,再加上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车内空气质量的受关注范围和关注程度必然增加。因车内空间狭小,如果其中空气存在污染,其对乘员的危害程度要远高于室外环境。   2012年3月开始实施的《乘用车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只是一项推荐性标准,没有强制性,车企是否执行上述标准全靠自愿。而有报道称,一项检测显示,绝大部分被检测车型都符合上述标准,而这说明,要么是绝大部分车型的车内空气质量合格,车内污染非常少,要么是标准制定得过低,或检测方法不恰当。   事实到底怎样,在没有权威检测报告的情况下,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但部分车型让乘员产生不适还是客观存在的现象。提高车内空气质量是广大消费者的强烈需求。   现阶段,提高车内空气质量光靠企业的自觉还远远不够,推出强制性标准是当前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而且也应完善检测方法和监督机制。目前,检测对象为新车,但因车内使用的材质不同,其挥发的污染物不同,挥发途径不同,挥发时间也不同,而且污染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所以在检测新车的同时,也应抽查在用车辆。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检测的不完善,另一方面也可使检测更接近真实用车环境。   推出强制检测标准的同时,也应提高检测污染物的范围。目前,《乘用车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检测的污染物只有八种,这八种物质虽说是车内污染的主要元素,但车内污染物肯定不只有这八种。而且,随着科技的进步,新材料、新工艺的产生和应用,必然会出现新的污染物。为了有效提高车内空气质量,应增加污染物检测范围,并且要及时更新和调整。同时,检测应模拟真实的用车环境,特别是高温环境下,多数污染物的挥发更“疯狂”,科学严谨的检测方法才能保证检测的真实性。   制定标准是前提,执行标准是根本。严格去执行,标准才有存在的意义。《乘用车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没有达到预期,就是因为它不是强制标准,企业可执行也可不执行,消费者维权也是无法可依,其也失去了本来意义。在强制标准出台的同时,也应同步出台惩罚措施,对不符合标准的车型和车企给予不同程度的制裁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有力促进车企和相关企业提高车内空气质量,推动与之相关技术的进步。当然,市场的作用是最有效的。   此外,在关注车内空气质量的同时,也应关注车内电磁污染,这类看不见的污染危害同样不小。□何立军
  • 聚光科技荣获“十大废气监测企业奖”
    11月21日,2019“北极星杯”十大烟气治理企业颁奖盛典在北京铂尔曼大酒店圆满闭幕,来自烟气治理行业的百余名企业代表及行业领导出席了本次典礼。本次评选类别共包括钢铁脱硫、钢铁脱硝、焦化脱硝、水泥烟气治理等十个类别,超过300家企业报名,经过激烈角逐,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荣获2019北极星杯“十大废气监测企业”。聚光科技烟气技术部主管张龙在颁奖典礼现场领奖(左数第三位)  聚光科技以监测仪器起家,逐步转型为集“环境监测、环境大数据、环境治理”的技术研发、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投资运营“一站式”服务管家,致力于打造基于大数据的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进行横向及纵向拓展,构建智慧环境、智慧工业、智慧实验室等业务模块,完善环保全产业链,为城市绿色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国家环境保护监测仪器工程技术中心,聚光科技在公司规模、研发实力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处于国内行业前列,肩负着环保产业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的重任。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在线监测(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 CEMS)是聚光科技的核心业务板块之一,公司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科技部国家重点新产品 “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紫外/可见光纤光谱气体分析系统产业化”,以及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基于色谱技术的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在线监测设备研制和产业化"等多个重大科研专项,产品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代表中国牵头起草过“Tunable Laser gas analyzers”IEC国际标准,负责制定了“可调谐激光气体分析仪”和“在线紫外、可见分光光谱分析仪”两项国家标准。针对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不同应用场景,公司推出了多款CEMS系列产品。超低CEMS产品系列可实现SO2、NOx(NO、NO2)、CO、CO2等无机污染物以及超低颗粒物在线监测,满足超低排放的监测需求;VOC-CEMS产品系列为客户提供废气排口有机污染物VOCs排放监测、无组织VOCs监测及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等监测服务;烟气重金属CEMS产品系列基于X射线荧光技术及原子荧光技术,可同时监测排口烟气中多达二十多种金属物质,满足不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十大废气监测企业奖”这一荣誉既是行业对聚光科技一直以来废气监测技术和品牌建设成效的认可,也将始终鞭策聚光科技未来不断的努力创新、突破陈规,为我国的监测仪器领域贡献更多的力量!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氨法脱硫、氨法脱硝是废气企业去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采用该方法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氨逃逸,而空气中的氨是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因此废气中氨排放也是影响 PM2.5的重要原因。基于此,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率先出台了地方性氨逃逸排放限制要求。2019年3月,河南省发布的《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规定,2019年年底前,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氨逃逸不得高于8mg/m3。这是自超低排放概念在水泥行业推出后,地方首次将氨逃逸问题列入监测要求 同样在2019年3月,山东省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19》,增加了氨逃逸和氨厂界浓度控制指标要求;2020年3月,河北印发《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地方标准,均在严格了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制的基础上,增加了氨逃逸控制指标。但目前尚未出台废气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如果仅仅列出了排放限制,并未规定具体的、经过验证的检测方法,相关标准的颁布恐会流于形式,而无法对氨逃逸控制起到有效帮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征集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中征集“固定污染源和环境空气氨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说明行业性的非为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已受到重视。日前,河南省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氨排放和有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据了解,河南省目前已安装联网489套氨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涉及289家企业489个排放口,行业分布和设备型号分布如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CEMS是大气质量控制中关键的设备之一,为了解CEMS的使用情况,仪器信息网发起了CEMS有奖调研。点击链接参与调研:https://www.wjx.top/vj/wCA4U4O.aspx调研时间:即日起至5月24日 活动对象:CEMS相关用户及厂商 活动主办方:仪器信息网奖励方式:第一重奖励:活动期间,认真、如实填写完成调研问卷的相关用户,均将获得20元话费奖励,总共300份,先到先得。 第二重奖励: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初步确定为有效问卷并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继续获得10元话费奖励。 注: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未被确认为有效问卷,但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获得20元话费奖励。(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
  • 专家: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存在较多问题
    参加车内空气质量联席会议的专家指出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存在较多问题   “目前,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检测方法不规范、检测仪器不规范等,从而导致一些检测结果不真实,对汽车企业及消费者均起到不好的影响。”这是上周在京举行的首次车内空气质量联席会议上一些专家的观点。   此次会议由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国家环保部、国家认监委、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汽车企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专家参加,共同就解决车内空气质量问题群策群力,出谋划策。   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在会上介绍说,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车内空气污染的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特别是2012年3月1日《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国家标准发布以后,车内空气质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车内空气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一样,是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2012年,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和产业动态、车展论坛排在前三位的热点话题。这和大家的关注度及国家标准的实施是有直接原因的。   宋广生特别提到,标准实施将近一年,但是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检测方法不规范、检测仪器不规范、检测条件不规范、检测项目不规范、检测结果发布不规范等等,这就可能在市场上造成了一些混乱,其后果是影响了国家标准的正确实施,并且影响了品牌汽车对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对汽车企业的实际工作产生了影响。同时也误导了消费者。   专家举例说,比如标准有严格的控制方法,就是汽车要在一个封闭的环境当中去做检测,这种检测才是有真正意义的。而实际上,很多检测方法是不规范的,包括去年一些很有影响的检测都是在室外进行的。   宋广生说,没有一个封闭的环境舱,把温度、湿度、空气流速进行控制,其检测就是不规范的。对此,宋广生在会上提出建议,应该规范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活动,包括规范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室、规范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活动、规范车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评价和宣传、规范车内饰件的有害物质检测活动、规范车内空气质量净化治理服务以及规范车内空气净化器和净化技术的检测认证。   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处处长王昆介绍说,车内空气污染问题成因比较简单,主要是车内的内饰材料释放的挥发有机物,超标物质对于驾乘人员的健康有很大的影响。而主要的根源还是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当中产生的。如何通过认证的手段来控制污染物的产生,这个问题需要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做更深入的制度设计和相关的技术安排,确保质量控制工作能更加科学合理。   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张德志特别提到有一些误区应该重视。他说,车内的污染问题跟汽车厂家当然有关系,但是消费者也不要忽视车内装饰等的二次污染问题。有时,二次污染可能比第一次污染更难控制,问题更严重。比如有消费者购车后,买了几个味道特别大的脚垫,这就有可能导致原来出厂时车内的污染物加一起,都不如后购买的脚垫产生的有害物质多。   据了解,目前车内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汽车主机厂和众多配套厂家的重视,如何净化车内环境,保障车主及乘客的身心健康,已成为整个汽车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一些汽车企业已走在了前面。参会的吉利汽车及沃尔沃汽车在会上介绍了企业在这方面做的大量工作,并受到专家好评。   有关专家表示,车内空气的污染跟乘客的距离是最近的,我们可以最直接地感受到这样的污染。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亿辆,而且基本上每年以近2000万辆的数量在推进。汽车中这种有机物的挥发不仅仅影响到车内的空气,而且还要往大气中排放。所以,汽车的排放也应该放在同样重要的程度上来考虑。   此次联席会议最后还对2012年车内空气质量十大新闻奖进行了颁奖,吉利控股集团、沃尔沃汽车网络传播、中客华瑞北京车内指导中心等单位摘得奖项。作为唯一的新闻媒体,本报也因一年来对车内空气质量的大力宣传获此殊荣。
  • 哪些废气(含VOCs)排放口需要安装在线监测,什么情形下可暂不安装?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明确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污染源往往很多,哪些排口需要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呢?什么情形下可暂不安装?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按其要求执行。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7〕35号)要求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逐步实现全国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取消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中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一)一种或几种废气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大于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废气主要污染物指标是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筛选排放量限值根据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排污总量占比不得低于行政区域工业排放总量的65%。 (二)有事实排污且属于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的所有大中型企业。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包括: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热电联产,有水泥熟料生产的水泥制造业,有烧结、球团、炼铁工艺的钢铁冶炼业,有色金属冶炼,石油炼制加工,炼焦,陶瓷,平板玻璃制造,化工,制药,煤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等。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 (三)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排放废气污染物的单位。 (四)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具体参见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固体废物集中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 (五)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承担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六)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大气环境污染事件或因大气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根据《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要求,以下行业及排口须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自动监测设备,应2017年11月30日前与环保部门联网;自动监测设备已经安装并联网、但不符合本通知安装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造;在建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在试生产时安装 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16日)要求,2018年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要求,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19年底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2020年底前,全国基本完成。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要求: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要求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 880-2017)要求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氮肥》(HJ 948.1—2018)要求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 878-2017)要求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HJ 1088—2020)要求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HJ 987—2018)要求
  • 环境监测设备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为确保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仪器质量,从设备质量的源头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了相应监测设备的适用性检测。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兹将近期适用性检测合格且报告在有效期内(截止至2017年3月23日)的相关监测设备名录公布如下(上半部分: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 /p p strong 一环境空气 /strong /p p strong 1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 、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17.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2e18d6d-63a8-4c7b-9512-950e6cd99b00.jpg" / /p p strong 2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1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5a72ddc0-387a-4b4f-a63a-a65d6812ab06.jpg" / & nbsp /p p strong 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img title=" 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d172a2c9-c20b-4add-91f1-49f8a82d908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strong 4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 nbsp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7585313a-8ac3-46e0-82f3-a5d22c4182c9.jpg" / /p p strong 5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211e1592-34db-4459-b2af-4993fccd6568.jpg" / /p p strong 6降雨自动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44f26b8-9bd1-40b4-acb3-04791760806c.jpg" / /p p strong 二污染源废气 /strong /p p strong 1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二.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65288e7d-a9ce-45ac-b80d-1d590ee5cfd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1-2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488e3d14-d298-4937-b734-1cc15b90fb3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1-30.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f115930-c9c0-451c-91c8-17ad7742df6f.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er.1-4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40f888d-a7f0-4eb3-ae38-90846f00dfa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er.1-5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f03d7245-bf48-46a1-9f2f-320ab3093a9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6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cc068ed0-5715-4ded-bf0b-61350ef348e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63-73.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71e9ec78-5a9f-4c5b-b24a-562773c5483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74-84.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b7b32b51-3226-492d-8b74-c4280e528d9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85-94.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d9e3996-2506-41f7-95ae-13f6a5dd8ce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95-99.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494f3c7-f70c-475a-adf8-91f7ba5da2af.jpg" / /p p strong 2定电位电解法二氧化硫测定仪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2.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8ef798e8-7525-49db-be1e-19de67a924e1.jpg" / /p p strong 3烟尘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15f761f0-0162-4836-bdb4-b27693305f59.jpg" / /p
  •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发布
    p   非甲烷总烃是目前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主要指标之一。为规范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多项标准:《HJ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 /p p   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并与近日印发。 /p p   《技术指南》主要规范的是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的系统,值得注意的是,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 行 ) /strong /p p   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span 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 /p p    strong 一、安装建设要求 /strong /p p   (一)系统组成 /p p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 /span ,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 /p p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p p   (二)技术性能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中技术要求。 /p p   (三)监测站房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要求。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span 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 /p p   (四)安装位置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位置的要求。 /p p   设置采样或监测平台时,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宽度应≥0.9m,有条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 /p p   (五)安装施工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施工要求。 /p p   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还应至少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5防护等级要求。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p p    strong 二、运行管理 /strong /p p   (一)运维人员 /p p   NMHC-CEMS运维单位应根据NMHC-CEMS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p p   (二)巡检和维护 /p p   NMHC-CEMS日常运行管理应包括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应满足HJ 75中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NMHC-CEMS开展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p p   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做定期维护记录。定期维护应做到: /p p   1.对于使用氢气钢瓶的,每周巡检钢瓶气的压力并记录,有条件的应做到一用一备 /p p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的变色情况,超过2/3变色更换变色硅胶 /p p   3.对于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应按其说明书规定,定期检查氢气压力、氢气发生器电解液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定期添加纯净水 /p p   4.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p p   5.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峰时间与标准谱图一致性情况是否符合仪器使用手册要求 /p p   6.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燃烧气连接管路的气密性,NMHC-CEMS 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维护 /p p   7.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零气发生器中的活性炭和一氧化氮氧化剂,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更换 /p p   8.使用催化氧化装置的NMHC-CEMS 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保证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p p   9.更换主要部件如色谱柱、定量环时,应对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并记录校准数据和过程,校准数据符合技术要求并且稳定后才可投入运行。 /p p   (三)定期校准 /p p   定期校准应满足HJ 75中定期校准的相关要求。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填写定期校准记录。 /p p   (四)质量保证 /p p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是保障NMHC-CEMS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当NMHC-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而失控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应缩短下一次校准、维护和校验的间隔时间。 /p p   (五)其他 /p p   考虑到涉及非甲烷总烃排放现场易燃易爆情况较多,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p p   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应满足HJ 75中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的相关要求。 /p p    strong 三、数据审核和处理 /strong /p p   (一)数据审核 /p p   参照HJ 75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即CEMS)数据审核相关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并按照CEMS数据无效时间段相关要求进行无效时间段的数据处理。 /p p   (二)数据记录与报表 /p p   参照HJ 75附录D、HJ 1013附录A等表格形式记录监测结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将NMHC-CEMS监测数据,上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报表中应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累计排放量、参与统计的样本数等相关信息。 /p p    strong 四、其他 /strong /p p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测量的系统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有关技术性能、监测站房、系统安装和校准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将在相关标准规范中予以详细规定。 /p
  • 南京化工园试水空气检测 布下上亿个节点测废气
    走进南京化工园,塔罐林立、管道密布,如何杜绝有害气体在管道输送过程中&ldquo 跑冒滴漏&rdquo ?今年,该园区引入第三方机构做出新尝试:下半年开始,园区30家企业将先行先试,在每一根管道可能跑冒滴漏的接口、阀门等节点上,逐一布下废气监测点。明年,该做法将推广到全园全部130多家企业,届时园区空气监测点将多达上亿个,在全国化工园中率先实现空气检测全覆盖。   南京化工园环保局副局长徐行介绍,这些年,园区治理水污染已很有经验,水&ldquo 看得见、摸得着&rdquo ,企业污水统一汇集到污水处理公司,老天下雨,雨水会被水闸截住,检测过关才用泵排出去。但气体看不见、摸不着,会出现&ldquo 大气检测明明过关,可老百姓还是能闻到味儿&rdquo 的事。   这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有的气体嗅觉阈值很低(嗅觉阈值是指某种气体在空气中能被多数人闻到的分量),只要空气里有一丁点,就会被闻到。还有一个原因是,传统的环保检测,采取排口管理方法,即只测试烟囱等排放终端,尾气排放虽然合格,但气体在管道输送过程中的泄漏被忽略了。   举个例子,某石化企业一年采购1600万吨原料,但是年底一算账,莫名其妙少了32万吨,企业把消失的2%原材料记录为&ldquo 损耗&rdquo ,但其实很大一部分是在管道输送中途&ldquo 跑冒滴漏&rdquo 了。   &ldquo 我们的目标说起来很简单,不仅要大气检测达标,还要没有味儿。但这事做起来并不容易,工作量极大,化工企业管道多,需要在每一个接口、阀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布下监测点,初步测算,一家上规模企业可能要布几十万个监测点,而监测标准采用的是严苛的VOC标准。&rdquo 徐行说。   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英文缩写,包括二甲苯、胺、甲醇等。这是一次&ldquo 吃螃蟹&rdquo 尝试,传统大气检测国标中,只对二氧化硫等无机化合物含量进行了限制。我国至今尚出台完整的VOC标准,国内只有少数地区、企业在试水。为了拟定标准,南京化工园区环保局参考了天津市地方标准,还去率先国内首家试水的上海金山石化公司取经,最终形成一套体系。   谁来检测?南京化工园的模式是,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公司,环保部门的人力解脱出来,回归到监督管理上。   徐行说,国内VOC检测是个新行业,缺乏统一行业标准,一开始园区来了五六家检测企业对接业务,每家方案都不同。&ldquo 我们做的事情是,规范投标书,让所有第三方机构统一服务内容、收费项目,防止他们巧立名目增加企业负担。为了防止企业和第三方机构,' 坐在同一条船' 上,从最初形成的监测方案需要我们环保部门审核,而评审效果也由我们来考评,我们会借助其他家监测机构进行' 复核' 。&rdquo
  • 车内暴晒过瓶装水不能喝?官方检测结果来了!
    天气热了,各类瓶装水也进入了销售高峰期。夏季为及时补充水分,不少车主会备些瓶装饮用水在车里,可是……放了这么长时间的水会不会变质?暴晒会不会导致塑化剂迁移?没喝完的半瓶水还能喝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取了超市里常见的10种品牌瓶装饮用水作为实验对象,分别对未开封和喝了一半的瓶装水进行检验。长期放在车里的瓶装水会变质吗?工作人员将未开封的瓶装水分别放置在车内后备箱和前排座位上,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所处环境是高温避光,后者是高温且阳光直射。通过连续10天的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各类矿饮用水的质量都很赞!均未检出塑化剂,微生物结果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一图看懂塑料标识各类塑料包装标识车里喝剩的半瓶水还能喝吗?7名身体健康的小伙伴受邀参与本次试验,每人选择1款瓶装饮用水分多次喝完约一半后,放入车内前排水槽位置,分别间隔12小时、24小时和48小时取样后送实验室检测比对。从实验结果来看,铜绿假单胞菌、亚硝酸盐均未检出,塑化剂(DEHP、DBP)、大肠菌群均小于定量限。唯一有检出的是菌落总数,这是由于人口腔内存在大量的微生物导致。存放24小时后,绝大部分样本的菌落总数呈递减趋势甚至未检出。可能是饮用水中的营养成分不足以维持微生物的生长,持续的高温环境导致瓶装水中的微生物难以存活所致。总结一下,夏季放车里的瓶装水,一般情况下不会变质。不过还是建议大家,不喝车内剩下一半的水,最好一次喝完,避免浪费。
  • 一线废气监测员:背50斤仪器 爬烟囱 50℃高温
    昨天,扬州最高气温突破36℃。对于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人员来说,一年中最艰辛的时候到来了。昨天,记者跟着他们来到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进行高空废气监测。  热浪来袭  背着仪器爬30米高烟囱  昨天下午3点,正是太阳最火辣的时候。记者跟随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人员梁学法和杨兴圣,从市环保局出发。到达目的地后,几个大烟囱赫然耸立在眼前。  由于大锅炉正在使用,不仅声音较大,周围温度也极高,站在地面就能明显感觉到一股股热浪来袭。“39.8℃!”梁学法用温度计监测后说,“这边有锅炉,所以温度要比实际气温还要高。”  很快,梁、杨二人从车后熟练地取下仪器,戴上手套,准备往烟囱上爬。他们所背的器材箱有两个,一长一短,里面放置着一台烟尘测试仪、一台烟气分析仪、一把烟枪,还有两个器材包,加起来约有50斤。真是拎着都费劲,别提还要背着爬烟囱了。  记者穿上长袖工作服、戴上手套、系好安全带,站在梯子下方看到,梯子非常窄,仅能容得下一个人爬行。“这是笼梯。这个已经不算高了,也就二三十米。我们要爬上去到达平台,再把仪器放下来开始监测。”  记者跟在梁学法后面,一边缓慢爬行,一边感受着笼梯的灼热感。爬的过程还好,但到了安全平台上,因为整个平台是镂空的,透过缝隙向下看,记者生怕会踩到空隙中去。  “平时爬个三四十米高的烟囱都很正常,像扬农还有一个75米高的烟囱,我们也都爬过。”杨兴圣说,根据技术规定,也为了保证数值真实,他们一般都是两个人去检测。  双重高温  冷却塔热气又来凑热闹  背着大块头的监测仪器爬到高空测废气,是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的监测项目之一。一到夏天,他们的工作变得更加难熬。“不仅仅是室外高温,爬到高处后,被测体也有高温散出,可以说是双重高温。”  到达监测平台,梁学法和杨兴圣先将仪器准备好,然后测温度、湿度、大气压等参数,并把过滤筒放进烟枪里,再放到烟道里采样。“我们主要监测项目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流量、湿度等参数。”  测完烟尘,杨兴圣把过滤筒折好收起来,又开始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时间已经过了20分钟。除了高空、高温,正下方的冷却塔,排出的热气正好对着监测人员站立的地方,让本就头顶烈日的监测人员,身后又增加了一阵湿热。记者热得浑身是汗,梁学法和杨兴圣的衣服都湿透了,汗珠不停地往下滴。“夏天经常会热得有休克感。”  据介绍,为了保持数据的可靠性,一个监测点采样后还要在现场等待。根据被测点的排放规律和生产周期等,决定采样频次,一般整个过程需要2至3个小时。“除了白天,我们也会在夜里、节假日突击检查,保证大气质量不受废气影响。”  事后记者了解到,燃煤锅炉烟温基本能达到80℃到100℃,如果是烟油锅炉或者是燃气锅炉,烟温能达到170℃到180℃。“我们有一台烟气分析仪,测试到被测锅炉烟囱的温度有上百摄氏度,而我们外面的操作环境最少有50℃。”杨兴圣说。  新闻背景  扬州7企业列入高空排放监测  近几年,我市对火电、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要求越来越严,不少发电公司陆续启动“超低排放”改造。据了解,目前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监测部门共有20名现场监测人员,担负着全市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各类委托监测以及验收监测全过程等监测任务。  “对于国控污染源,我们的要求是每个季度监测一次。”市环保局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介绍说,“除了国控要求的固定监测,我们还会为信访、监督进行监测和服务,进行随时监测。”对于高空排放监测,根据最新数据,整个扬州(包括县市区)被列入国控源的共有7家企业。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开征集合作单位,联合研发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
    目前,国内尚无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氨和颗粒态铵盐同步监测的商品化专用采样设备。为有效支持管理决策,建立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废气大气中氨的手工和在线监测标准规范,为系统评估和管控污染源氨排放提供技术支持,按生态环境部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单位,联合研发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为保障设备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特做如下说明:一、研发内容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铵监测采样设备,应满足同时采集烟气中颗粒物监测和烟气样品。各单位可根据现有条件和已有基础开展研发工作。二、研发经费本项目研发经费为各参加单位自筹,总站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三、项目周期本项目预计研发周期为三个月。拟于2023年12月11日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召开座谈研讨会,就项目预期目标和技术要求进行详细介绍,并讨论研发日程等相关问题。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积极参加。四、责任与义务1.申报单位在充分理解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向总站提交项目合作确认函,正式确认参加项目研发,并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2.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总站开展设备研发进度调度等相关工作,并按照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3.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进度及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站说明情况。五、注意事项项目合作单位应注意保守商业机密,如出现纠纷责任自负。六、联系方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许人骥电话:(010)8494304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张慧兰电话:(010)8494315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或强制化 将催生超10亿元检测需求
    摘要   近日,北京、上海等20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呼吁将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标准,并在标准中适当增加有机挥发性的检测项目。(详情查看:车内空气标准须强制 20家单位呼吁增加有机物检测) 检测专题: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之前我国一直没有针对车内环境的污染控制标准,此标准一出,立刻引发厂商和消费者的高度关注。   据了解,环保部于 2011年 10月颁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GB/T27630-2011),对车内空气中八种有害挥发性化合物浓度做出详细要求。该指南是推荐性国家标准,尚未强制实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现有车内 VOC检测服务需求来自于汽车制造商内部,是企业自愿性检测需求。 如果现有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规定,据估算未来每年汽车 VOC检测市场规模为 12亿元,将会催生超 10亿元的检测需求。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强制化或可催生超 10亿元检测需求   尚未出台强制性标准,现有检测服务为企业自愿性需求   环保部于 2007年颁布《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HJ/T400-2007),涉及采样环境条件技术要求、采样方法和设备。2011年 10月,环保部颁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车内八种有害挥发性化合物浓度限值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是推荐性国家标准,尚未强制实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现有车内 VOC检测服务需求来自于汽车制造商内部,对相关挥发性物质浓度要求不尽相同。   现有标准若强制化,或可催生超10亿元检测需求   如果现有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规定,据估算未来每年汽车 VOC检测市场规模为 12亿元: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 2012年我国乘用车产量为 1552万辆,我们假定未来每年乘用车产量为 1600万辆,假定车辆抽检比例为 0.5%,单辆汽车采样费用为 10000元,分析费用为 5000元,则检测市场规模为 12亿元。 我国乘用车产量稳定增长   华测检测、聚光科技等检测机构和仪器厂商或将受益   汽车 VOC检测主要分为采样和分析两大块。采样是将受检车辆置于恒温恒湿环境测试舱中,对不易吸化合物可通过与衍生化试剂(如 DNPH)反应进行化学衍生。苯系化合物物理采样后可用气相色谱质联用议(GC-MS)进行分析 醛酮类化合物与 DNPH液相色谱(HPLC)进行分析。   如果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规定,则华测检测、聚光科技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和仪器厂商将有望受益。   华测检测:汽车 VOC实验室 受到广泛认可   华测检测目前已开展汽车 VOC实验室提供车内VOC测试、汽车部件 VOC测试和汽车材料 VOC测试服务。   公司于 2008年受邀参加《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试方法》国标工作组,是唯一一家参与该公司汽车 VOC实验室受到国内外知名汽车制造商认可,包括 GM、 FORD、VOLVO、VOLKSWAGEN、TOYOTA、上汽、奇瑞、吉利等。   聚光科技: GC-MS产品或可用于汽车 VOC分析   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将在汽车 VOC检测。聚光科技目前 GC-MS产品主要包括 Mars-400系列和 Mars-6100GC-MS系列产品。 (编辑:萧然)   注:本文部分内容引自东方证券 陶林杰的相关报告,经编辑整理而成。
  • 大气走航监测车丨高科技“电子鼻”助力嘉兴沈荡镇区域废气监测
    2019年上半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新一轮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臭气废气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中指出要“推进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完善重点区域环境空气监测体系,力争每个重点区域实现“3+X”的监测体系”。为全面落实文件内容,嘉兴市沈荡镇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次采用GC-MS大气走航监测车,对沈荡镇重点区域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实时采样监测分析,进一步提升对沈荡镇园区企业废气排放的监管能力。谱育科技GC-MS走航监测车谱育科技GC-MS走航监测车具有高效、快速的VOCs监测能力,可创建区域大气VOCs“动态直读” 模式,快速描绘区域大气VOCs污染时空画像。走航监测系统将GC-MS及快速质谱技术有机结合,发挥快速质谱技术用于绘制污染地图的巨大优势,同时利用GC-MS在VOCs检测方面无与伦比的定性定量能力,准确获取重点区域内重点企业的VOCs指纹谱图,为区域内VOCs排放及管控提供精准可靠的数据支撑。谱育科技GC-MS走航监测车分别对海光分散体科技有限公司、镇东桥、重点工业园区、方泉汽车标准件等区域空气质量、企业特征污染因子等情况进行监测,及时识别污染强度,精准找到污染源。在走航监测车经过当地镇东桥时发出红色警报,监测车立即停车,现场监测寻找污染源。走航监测这一边走边测的特性,能够精准定位污染源,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走航监测七大应用模式
  • 上海汽车内饰件空气质量检测技术研讨会邀请函
    英国Markes公司是专业的全自动在线与离线热脱附设备供应商,主要应用于检测物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和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VOCs)。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汽车行业相关单位,特与其中国技术服务中心——上海磐合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上海汽车内饰件空气质量检测技术研讨会”。具体邀请函如下: 尊敬的各单位: 您好! 为提升汽车质量安全环保水平,由上海磐合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主办的“汽车内饰件空气质量检测技术研讨会”拟定于6月24日上午在上海建工锦江大酒店召开。此次会议主题旨在促进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互动、交流与合作,欢迎国内外相关检测公司、厂商到会参与探讨。 本次研讨会,将邀请英国Markes公司的专家Caroline作汽车室内空气质量分析的专项报告,同时向大家介绍简便易行的汽车内饰空气质量检测技术,使与会者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检测技术及先进检测手段,以完善汽车产品环保质量控制水平,有效保障产品质量的提升。会议拟安排如下:一、 会议时间: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二、 会议地点地点:上海建工锦江大酒店二楼典娜厅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91号三、 会议内容1、 英国Markes专家作汽车室内空气质量分析的专项报告:A.介绍全球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法规概述B.分析相关的标准、方法和仪器2、参会人员讨论交流3、共进午餐四、 参会单位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汽车主机厂等;五、 联系方式:上海磐合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亢磊 电话: 18017593675 021-33581021-市场部传真:021-33581023六、会议回执: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请于6月23日前将会议回执回传); 上海磐合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 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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