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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抽泡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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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臭氧开炮!生态环境部动作频繁!
    在今年2月份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下一步,我们要加快补齐O3污染治理短板,推动PM2.5与O3浓度共同下降,实现协同控制。”为强化臭氧(O3)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提升各地细颗粒物(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结合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安排,生态环境部将开展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并印发《关于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的通知》。重点城市: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新疆等地 52个城市主要工作内容:开展城市 O3污染成因综合分析、开展 O3主要前体物来源与管控对策研究、提出O3防控“一市一策”解决方案、推进秋冬季 PM2.5深度治理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制定 PM2.5和 O3污染协同防控综合解决方案、培养地方大气污染防治队伍。工作时间: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实施周期暂为两年,具体从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其中,5月至10月重点开展夏季O3污染跟踪研究, 11月至次年4月重点推广应用攻关项目研究成果,持续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工作成员:工作组由具有研究优势和积极性的中央级科研单位和地方生态环境科研与监测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等共同组成。工作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在大气环境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工作组清单中,可以看到负责人来自清华大学、中科院、生态环境部直属单位、中国环科院、各大高校等。资金来源:地方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局早些时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大气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的函》,依托北京大学将建立国家环境保护大气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主要任务是面向我国大气臭氧污染防治的迫切需求,以大气氧化性调控为重点,以臭氧污染控制为核心,开展大气氧化性闭合检测与模拟技术、臭氧与大气氧化性来源成因与调控、大气复合污染健康影响与环境效应、区域臭氧污染防治战略、区域臭氧与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实践等研究,为我国大气臭氧污染的科学与精准治理提供技术支撑;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培养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构建我国大气臭氧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十四五期间,臭氧控制将成为重点,工作将更加细致,作为环境监测仪器厂商,根据最新控制需求,研究新产品和新技术,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 3.15全国超市抽样调查 大多果蔬农残超标
    当我们身边的问题食品不断出现,老百姓应该怎么办?绝大多数人的回答是:选择知名大超市购买食品。但是,如果检测结果显示,大超市里的食品也存在问题,我们应该相信谁?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公布2010年315调查报告,在包括华南地区超市取样的83个蔬果样品中,大多数都存在农药残留超标或非法转基因等问题。   记者调查走访深圳各大超市发现检测标准不一。而更令人惊讶的是,受访的深圳消费者大多表达了漠不关心的态度,对大超市极度信任。专家认为,深圳老百姓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应加以提高,此外,政府执法和行政措施的配套也应完善。   调查报告:超市果蔬残留剧毒农药   315当天,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0年的315调查报告,这次调查的对象主要为超市的生鲜散装食品,样本为2009年10月至11月在我国8个城市的9家大型连锁超市19个门店随机购买,共83份,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这些样品分别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和农药残留检测。   检测结果发现,在超市购买的生鲜蔬果被检出含有危害较大的几类农药混合残留是一个普遍问题,残留中甚至包括国家已经明令禁止生产或使用的农药,这些农药包括联合国粮农组织建议不应该在发展中国家使用的剧毒和高毒类农药,如三唑磷、克百威、灭多威、氧乐果、杀扑磷、丙溴磷等。   这次检测在豇豆、金桔、南丰蜜橘、飘儿白、菜心、柑橘、青椒等蔬果上发现了杀扑磷、丙溴磷、氧乐果等有机磷类农药,据悉,这些农药对儿童的神经系统发育会造成长期的负面影响。还有一家超市的草莓样本上发现了国际国内都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和高毒类农药。   洋超市实施双重标准?   “绿色和平”公布的检测结果耸人听闻,也再次遭到质疑:该组织检测采用的是国际标准,远远高于国内标准,因而引发争议。   该组织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王伟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检测结果显示,一些蔬果上出现的农药残留是国内法律也禁止出现的,这就不是采用何种标准的问题了。她认为,不少“洋超市”却实施双重标准,在拒绝转基因、逐步减少农药使用的关键政策方面没有表现出任何积极态度。   王伟康表示,国内大超市是完全有能力做到严格把关的,比如沃尔玛超市在英国给予消费者“非转基因”政策承诺,即不会向英国消费者出售任何转基因产品,但在这次和之前的检测中,均在该超市发现了违规违禁的情况。   她认为,经过沟通,家乐福已经开始了相关的工作,拒绝转基因食品,逐步禁止农药使用。这说明,这些超市是完全有能力为消费者的提供食品安全保障的。   消费者:甚少留意农药残留数值   深圳消费者对此是何反应?在华强北附近的沃尔玛、万佳、百佳三家超市,记者在生鲜水果卖场随机采访了10名市民,他们不约而同告诉记者,选择蔬菜和水果时一般关心的是新鲜程度,对于农药残留数值等情况则甚少留意,也未看见超市有此类公告或标签提醒。   记者在百佳超市水果称重处看见,墙上贴有一张A 4大小的《百佳供应商蔬菜农残检测报告》,负责称重的工作人员罗小姐告诉记者,这张纸平时没有顾客会主动看,也很少有人过问农药残留这么专业的问题。   调查中,市民对大超市的信任程度很高。在沃尔玛燕南店买了一包塔古菜的市民罗伟燕告诉记者,自己一般选择在大超市买菜,原因是信得过他们的服务。特别是用透明塑料袋包装的菜,食品质量和安全应该有保证。   也有一些市民希望看到检测结果。“如果超市和菜市场把农药检测的结果张贴出来就好了,现在是想看都没得看。”63岁的刘阿姨说,无论在哪买的菜,她至少要泡20分钟才放心下锅。   在华润万家华强店购物的市民廖小姐很少去小摊买果蔬,但她也表示从没看到超市里面有贴出农药检测相关说明,她认为,超市理应提醒消费者,标明残留的农药成分,指导老百姓安全的食用方法,比如用去皮或者冲洗、浸泡等方法可以去除残留农药。   超市:检测方式各不相同   那么备受信赖的超市是怎样把关果蔬的安全准入呢?记者采访发现,各个超市采用的方式和标准也不尽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没有相关强制规定,全凭超市自行决定。   据华润万家华强店总经理舒伟柱介绍,超市的蔬果直接来自超市的农产基地,会要求供应商出示检测报告,有合格证明才予接收。超市还会进行内部检测,合格的蔬果才能上架销售。   华润万家超市质检人员袁建忠向记者介绍了《华润万家质量标准手册》,根据该手册,对于水果的通用验证标准包括,水分、色泽、硬度、形状、成熟度、污染、包装、无机械损伤。袁建忠介绍,水果的检测重点在于感官方面,而蔬菜的检测则加多了一条“理化要求”——— 无农药残留超标。   记者了解到,该超市使用的设备为深圳市英思太速测技术有限公司研制的PR 2000A型农药残留速测仪,该机器主要针对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和菊酯类农药的检测,以深圳市出台的《无公害蔬菜检测技术规程》为检测标准。   而百佳超市华强店的蔬果货源则来自布吉农批,准入过程与万佳大致相同,上架前超市人员也会进行检测。超市生鲜部负责人石远光说,该超市采用的是广州分析监视中心制作的N C-800农药残留快速测试仪,采用的是国家标准,使用酶抑制法,需要20分钟出结果。   政府:特区消费维权立法正在筹备 深圳标准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细致   超市使用的仪器千差万别,仪器所用的标准也各有不同,有些是国家标准,有些是深圳标准,这样检测出的结果能让人放心吗?有什么区别呢?   深圳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一位检验人员告诉记者,深圳的标准肯定比国家标准要严格和细致,而且国家标准里未规定或者未明确的一些情况,深圳标准里也参照国际标准加以了规定。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深圳市人大立法助理汪腾锋告诉记者,目前深圳没有形成地方法律法规,检测标准和措施与欧洲、日本相比还有差距。而且,老百姓对于食品安全的维权意识也需要提高,消费者只要不拉肚子不生病,很少会投诉。   据透露,目前深圳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消费维权的立法工作。在这部法律中,事关消费维权的内容和标准将有极大变化,关于蔬果的检测标准制订也在立法内容之中,在国际大趋势之下,标准和措施将向电子科技日用品质检先进的欧美、食品质检先进的日本看齐,甚至会直接参照国外先进经验。   农产品检测情况将按周公布 不合格农产品的品种、批发档口、供应商一并公布   农产品是否合格,深圳将每周网上公布。为进一步增强市民对农产品安全情况的了解和知情权,深圳市农业与渔业局将以往每月在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农产品检测合格的情况,改为每周发布相关信息,从而使信息更加透明。   哪些蔬菜抽查不合格,不合格蔬菜出自哪里,品种、批发档口、供应商等情况如何,这些情况这几年深圳都会将定期检测结果向市民公布。不过,以往深圳市农产品抽查信息每月公布一次,今后农批市场、超市的例行抽查结果也将以周为单位网上公布。   据悉,为了让市民享有知情权,深圳同时增加各区的农产品抽查情况。除了月发布抽查结果外,深圳市对农批市场、超市的例行抽查结果也将以周为单位在农业信息网上公布,从而使信息更加透明。   从公布结果及时发布外,深圳今年还将购买20多套进口检测设备,投入1800万元升级改造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经过升级改造,农业部门能检测的农产品种类将从目前的40多种增加到300多种,检测时间也将缩短,近期还将出台《农产品标识管理的实施方案》,要求每一批农产品都要有产地、电话等信息,从而实现农产品的可追溯。   农残检测标准差距   与国际标准相比,国家标准无疑存在很大的差距,在数量、限量水平、标准分类上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如我国蔬菜农药残留标准总指标较少,以欧盟为例,残留标准涉及农药76种,总计指标583项,我国蔬菜农药残留标准只涉及52种农药,总计58项,仅为欧盟标准的1/10。此外,我国蔬菜农药残留指标太笼统,针对性不强,百菜一标的现象非常突出,我国缺少植物生长调节剂和除草剂残留指标等等。
  • 质检总局:2654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
    8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30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和7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同时发布了全国质检系统化妆品打假质检利剑行动成果。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涉及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30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   据介绍,本次共抽查了30类2521家企业生产的2654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有2469种抽查合格,检出185种不合格。其中,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轴承钢材、优质碳素钢热轧盘条和微型计算机4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热轧钢筋、运动服装、电动洗衣机、膜式燃气表等19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0%至97.8% 细木工板、电动自行车等5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1.4%至87.8% 输电线路铁塔和铝塑泡罩包装机2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低于80%。   抽查发现,有18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有13种电动自行车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不合格 有6种洗衣机、8种冰箱冰柜、4种电热水器、5种燃气热水器、5种太阳能热水器存在效率能级标实不符、虚标夸大问题 有17种细木工板甲醛释放量超标 有8种消防水带爆破压力试验不达标 16种农药有效成分等质量项目不合格 7种输电线路铁塔材质和加工质量差。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质检部门将继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据悉,7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出入境人员3010.12万人次,发现传染病病例128人次,截获有害生物1892种57308次,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275批、化妆品22批。   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7月,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14.3万人次,同比上升17%,其中,发现病例5.5万人次。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17.28万人次,同比上升21%。对于以上检出病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7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1892种57308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21种4722次,一般有害生物1771种52586次。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275批、化妆品22批。不合格食品涉及18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乳制品类、糕点饼干类和饮料类,不合格产品来自31个国家或地区,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和品质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   2012年,各地质监部门迅速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质量违法案件,取缔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窝点。全国集中行动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2105人次,检查企业988家,查处违法案件46起,涉案货值1704.88万元。   4月25日,广东省质监局现场查获假冒“美即面膜”产品31000张、包装袋200个,压膜机、封口机等造假设备一批,涉案货值31万元。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产品及设备进行了扣押,并在当地村委配合下对生产场所进行了彻底清除。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月11日,江苏省徐州市质监局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个假冒伪劣化妆品生产窝点,现场查获化妆品生产工具100余件,外包装3万余件,包装箱1万余件,61个品种近12万件化妆品,涉案产品货值300余万元。经检测,确认有45个产品铅含量超标。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初步认定该窝点销售额2500余万元,违法所得近900万元。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办理批捕手续,决定将现场拘捕的4人中的3人批捕,1人取保候审,此案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4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质监局对南京博士化妆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无证生产化妆品、伪造产品产地。经当地质监部门调查核实。该公司从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共生产香浴露200余万瓶,洗发露300余万袋,涉案货值943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臭氧层破坏“元凶”监测仪器已初步研发并应用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将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了将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物氢氟碳化物(HFCs)等,纳入温室气体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近日,由华纳创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的《高灵敏度臭氧层消耗物质连续检测分析仪》项目启动暨实施方案论证会在北京举办。来自复旦大学、北京大学、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国内在ODS和含氟温室气体相关领域的研究、开发、监测、应用团队,作为项目参与方参加了此次会议。  ODS主要用于制冷剂、发泡剂、清洗剂、灭火剂等产品,在地球南极,已出现了因臭氧层被ODS持续破坏而形成的臭氧洞。为保护臭氧层、加强对ODS的管控,我国于1991年签署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分阶段推进ODS的淘汰、削减和管控。2021年,我国接受了议定书的《基加利修正案》,进一步对HFCs这种人工合成的强效温室气体展开管控。  “准确定量大气中ODS及含氟温室气体的浓度水平、变化特征及影响因素,对评估全球尺度的臭氧损耗、气候变化及其区域贡献和影响具有重要科学意义。”作为项目推荐单位,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基金二部主任郭凤桐介绍,ODS的观测是世界级难题,项目团队前期已初步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ODS监测仪器,项目牵头单位生产的天霁ODS监测仪已经应用在环境、气象及高校的野外站点和实验室。该项目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突破,研发出高精度、高灵敏度、连续分析仪和高灵敏度ODS快速质谱分析仪,并在国际上率先实现产业化。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胡建信说,ODS监测设备的研发、迭代与商用意义重大。绝大多数ODS也是温室气体。在全球保护臭氧层的共同努力下,淘汰ODS直接减少大量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升温幅度约0.5℃。  在论证会上,项目负责人、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研究员、联合国《蒙特利尔议定书》科学评估委员会成员姚波作了项目实施方案汇报。该项目下设5个课题,包括连续检测方法研究和样机研制、检测分析仪整机工程化和产业化、快速质谱分析仪研制与产业化等。
  • 过程所在单原子界面活化臭氧机理研究中获进展
    催化臭氧氧化是深度去除废水中有机污染物的有效方法,但其界面催化机理尚不明确。近日,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研究员曹宏斌团队开发了一系列石墨相氮化碳负载钴、锰、镍过渡金属的单原子催化剂,加速臭氧(O3)分解并产生高活性的羟基自由基(OH)。基于密度泛函理论模拟和原位X射线吸收光谱,提出了单原子界面活化臭氧过程中中间产物吸附构型对OH与污染物反应区间的影响。相关研究于近日发表在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上。有机废水污染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生态平衡,高效削减外排废水中难降解有机物成为当前水污染治理面临的重大技术需求。基于原位生成的强氧化性OH,催化臭氧氧化可去除工业废水中难降解有机污染物,催化活性位点的性质决定了O3活化的效率、产生OH和其它活性氧的机理和动力学。但目前活性位点如何与O3作用以及OH生成路径仍存在争议,限制了高效催化剂的开发与设计。此外,在水处理应用中,调控催化剂表面或本体溶液中的OH反应区间可减少自由基无效猝灭,但决定OH攻击污染物反应区间的催化剂确切性质仍然未知。研究团队深入研究了一系列氮化碳负载单原子催化剂M1-C3N4(M=Co、Mn、Ni)活化臭氧的机理。实验结果发现,MN4位点上OH生成的主要路径是O3→ Oads→ *OO→ O3- → OH,而M1-C3N4降解草酸的催化活性为Co1-C3N4Mn1-C3N4Ni1-C3N4。其中Ni1-C3N4活性最低,与活性位点上后续中间产物的低活性有关。Mn1-C3N4上氧结合能更高,因此中间产物*OO在金属原子上以Griffiths构型吸附,这种双Mn-O键导致Mn位点形成饱和配位,因此OH主要在水溶液中攻击有机物。对CoN4位点而言,*OO在金属Co上的吸附以Pauling构型(单Co-O键),不饱和配位的Co位点允许污染物的进一步吸附,因此OH对草酸攻击可同时发生在Co1-C3N4表面和主体水溶液中,这是其催化臭氧氧化性能优于Mn1-C3N4的原因。不同MN4位点上O3活化中间产物吸附构型及相应的OH氧化区间 图源自论文博士生王静为论文第一作者,曹宏斌研究员为通讯作者。以上研究工作得到国家自然基金(51934006)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P4FZG04A)的支持。
  • 国务院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3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1月5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决定》明确,条例所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决定》指出,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得直接排放。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具体内容如下: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二、将第四条修改为:“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商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三、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禁止将国家已经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用于前款规定的用途。”原第二款改为第三款,修改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以下简称国家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四、将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合并,作为第十七条,修改为:“下列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一)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单位;“(二)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三)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四)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使用单位。“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三)项规定的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五、将第二十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三款修改为:“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得直接排放。”六、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条,其中的“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七、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用于违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原料、违法生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和违法所得,拆除、销毁用于违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设备、设施,并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八、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已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用于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杀虫剂、气雾剂、膨胀剂等用途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拆除、销毁用于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设备、设施。”九、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为:“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减其生产、使用配额数量;情节严重的,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吊销其生产、使用配额许可证:“(一)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期限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二)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生产或者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三)超出使用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用途、期限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十、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减其生产、使用配额数量。”十一、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或者交由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十二、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置而直接排放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八条:“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导致监测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十四、将第四十条改为第三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配额、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的,由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机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撤销其进出口配额、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拒绝、阻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一条:“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十七、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一)将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第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二十八条中的“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二十九条中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三十四条中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三十八条中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一)项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二)将第八条中的“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家对在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修改为“对在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十条中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修改为“海关”,“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二十四条中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修改为“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修改为“海关”。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10年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3号公布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义务,保护臭氧层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前款所称生产,是指制造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活动。前款所称使用,是指利用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的生产经营等活动,不包括使用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品的活动。第四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商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国家逐步削减并最终淘汰作为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杀虫剂、气雾剂、膨胀剂等用途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禁止将国家已经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用于前款规定的用途。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以下简称国家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第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方案和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进展情况,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建设项目的类别,制定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名录。因特殊用途确需生产、使用前款规定禁止生产、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按照《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有关允许用于特殊用途的规定,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第七条 国家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口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方案和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进展情况,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年度生产、使用和进出口配额总量,并予以公告。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推荐名录》。开发、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对在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生产、销售和使用第十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但是,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一)维修单位为了维修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二)实验室为了实验分析少量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三)海关为了防止有害生物传入传出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实施检疫的;(四)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生产或者使用相应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业绩;(二)有生产或者使用相应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三)有经验收合格的环境保护设施;(四)有健全完善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将消耗臭氧层物质用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特殊用途的单位,不适用前款第(一)项的规定。第十二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应当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下一年度的生产配额或者使用配额,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年度生产、使用配额总量和申请单位生产、使用相应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业绩情况,核定申请单位下一年度的生产配额或者使用配额,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下一年度的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予以公告,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申请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生产或者使用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二)准予生产或者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品种、用途及其数量;(三)有效期限;(四)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第十四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需要调整其配额的,应当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配额变更手续。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依据进行审查,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单位的配额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第十五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单位不得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期限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不得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生产、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禁止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第十六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不得超出使用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用途、数量、期限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情形外,禁止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第十七条 下列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一)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单位;(二)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三)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四)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使用单位。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三)项规定的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除依照本条例规定进出口外,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购买和销售行为只能在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之间进行。第十九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或者交由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得直接排放。第二十条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完整保存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至少3年,并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报送相关数据。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第三章 进出口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进出口消耗臭氧层物质予以控制,并实行名录管理。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和公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进出口列入《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机构申请进出口配额,领取进出口审批单,并提交拟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品种、数量、来源、用途等情况的材料。第二十二条 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向申请单位核发进出口审批单;未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进出口审批单的有效期最长为90日,不得超期或者跨年度使用。第二十三条 取得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审批单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领取进出口许可证,持进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由海关依法实施检验。消耗臭氧层物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进出口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消耗臭氧层物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其他区域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不需要申请领取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二)要求被检查单位就执行本条例规定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进行调查和取证;(四)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五)扣押、查封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第二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汇总和发布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口等数据信息。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及处理情况逐级上报至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及处理情况逐级上报至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抄送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二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查处的,其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依法查处或者直接进行查处。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 负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配额许可证的;(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审批单或者进出口许可证的;(三)对发现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四)在办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进出口等行政许可以及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五)有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第三十条 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用)未按照规定完整保存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的;(三)未按时申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的;(四)未按照监督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的。第三十八条 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导致监测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第三十九条 进出口单位无进出口许可证或者超出进出口许可证的规定进出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配额、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的,由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机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撤销其进出口配额、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 拒绝、阻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 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 国际臭氧层保护日丨亦敌亦友,你了解臭氧吗?
    不同位置的臭氧身份迥异臭氧是一种有鱼腥味的淡蓝色气体,通常存在于距离地面30公里左右的高层大气中,能有效阻挡紫外线,保护人类健康。“公众常常混淆大气平流层的臭氧层和对流层近地面层臭氧的区别。”长安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教授邓顺熙说,在距地面20千米至50千米高度的平流层有一个臭氧层,它能吸收太阳光中的绝大部分紫外线,使地球上的生物免受伤害。但当人类生活区周边的臭氧浓度超过一定限值,就将造成灰疆和光化学烟雾等污染,很容易引起上呼吸道炎症,出现咳嗽、头疼等症状,还会对皮肤、眼睛、鼻黏膜产生刺激。严重影响正常生产与生活。臭氧大部分集中在距地面10~30千米的平流层,仅有10%左右存在于距地面较近的对流层。从天上到地下、从低浓度到高浓度,臭氧的身份从“地球卫士”急转到“隐形反派”。一张面积约2500平方米的世界最大明信片在瑞士少女峰下亮相,旨在唤起人们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关注。 新华社记者 徐金泉摄平流层中“地球保护伞”孕育生命在平流层中臭氧层的庇护下,地球生命的基础物质——脱氧核糖核酸与核糖核酸逃脱了紫外线辐射的“魔爪”,才有了人类出现和发展。可以说,亿万年以前,臭氧层就开始充当地球生物进化的“保护伞”“护航者”。与此同时,臭氧一直是人们的好帮手,在消毒杀菌、抗炎抗感染、止疼镇痛、提高机体免疫力、向缺血组织供氧等为代表的临床应用中均有大作用。甚至,它还有些清新意味——雷雨天后,那沁人心脾的青草气息,也是部分因为少许氧气在遭雷击后转变为了臭氧。这种低浓度臭氧不仅无害,还令人精神振奋。对流层中成为夏季污染的头号元凶而到了对流层,除部分从平流层到对流层“漫游”的臭氧,以及森林植被生物贡献的臭氧外,绝大部分臭氧是“人造的二次转化产物”,如氮氧化物NOx、VOCs挥发性有机物等,它们是经过复杂光化学反应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当日臭氧浓度最大8小时均值超过每立方米160微克,即成为臭氧污染。臭氧污染究竟对人体有哪些影响?可以说,从中枢神经系统到呼吸系统,从血液到骨骼,均会被它损害。夏季阳光灿烂,却在城市地区暗藏“杀机”。当你在室外闻到特殊的鱼腥味儿,可能就是臭氧超标的手笔。发生光化学反应需要强紫外辐射、高温、低湿与静稳大气环境,光照条件最好的夏季就成了臭氧污染的催化剂——日照越强,光化学反应越剧烈,反应生成的臭氧越浓。打赢臭氧攻坚战,关键在源头替代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污染前体物产生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史一峰说,以工业污染源为例,溶剂型涂料的挥发性有机物重量占40%~80%,而作为绿色涂料的粉末涂料仅为不超过2%,推进源头替代是减少臭氧污染最有效的方法。为鼓励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提出,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企业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中国行动表明臭氧治理的决心2020年6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发布,表明了我国对臭氧治理的决心;2020年7月1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我们在行动。在2021年7月26日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就氢氟碳化物(HFCs)管控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将把HFCs管控纳入国内法律法规体系。刘友宾表示,HFCs是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常用替代品,虽然本身不是ODS,但HFCs是温室气体。《基加利修正案》的实施,将对保护臭氧层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我国在未来《基加利修正案》实施过程中,将付出艰辛的努力。但同时也给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一员,我们将严格履行国际承诺,与各缔约方开展务实、透明、深入的国际合作,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力量。
  • 无菌抽样的操作要求!必看!
    抽样操作是整个实验室检测流程的第一步,也是首先应当保证的重要环节。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样品检测结果出现异常,我们排查了检测流程的方方面面都没有出现偏差,结果是样品在抽样时已经被污染。这样的情况事实上并不鲜见,如何杜绝呢?还得从规范抽样操作开始。由于不同类型的样品应采取不同的抽样操作,为了使抽样更加科学,下面针对不同样品的抽样操作进行分类阐述。 液体样品: 一般情况下,液体样品比较容易获得代表性样品。液态食品一般盛放在大罐中,取样时可连续或间歇搅拌。对于较小的容器,可在取样前将液体上下颠倒,使其完全混匀。取得的样品应放在已灭菌的容器中送往实验室,实验室在取样检测之前应当把液体再彻底混匀一次。 固体样品: 根据所取样品材料的不同,所使用的的工具也不同。固态样品常用的取样工具有解剖刀、勺子、软木钻、锯、钳子等,使用前均须灭菌。例如面粉或奶粉等已经混匀的食品,其成分质量均匀稳定,可以抽取少量样品检测。但散装样品就必须从多个点取样,且每个点都要单独处理,在检测前要彻底混匀。肉类、鱼类或类似食品既要在表皮取样,又要在深层取样,深层取样时要小心不要被表面污染。有些食品,如新鲜肉类或熟肉可用灭菌的解剖刀和钳子取样;冷冻食品在不解冻的状态下用锯、木钻或电钻,一般斜角钻入来获得深层样品;粉末状样品取样时,可用灭菌的取样器斜角插入箱底,样品填满取样器后提出箱外,再用灭菌勺从取样器的上、中、下部位采样。 水样: 取水样时,最-好选用带有防尘磨口瓶塞的广口瓶。对于氯-气处理过的水,取样后在100mL水样中加入0.1mL的2%的硫代硫酸钠溶液。取样时应特别注意防止样品的污染,样品应完全地充满取样瓶。如果样品时从水龙头上取得,龙头嘴的里外都应擦干净。打开水龙头让水流几分钟,关上水龙头并用酒精灯灼烧,再次打开水龙头让水流1-2min后再接样并装满取样瓶。这样的取样方法能确保供供水系统的细菌学分析的质量,但如果检测的目的是用于追踪微生物的污染源建议还应在水龙头灭菌前取样会在龙头的里外用棉拭子涂抹取样,以检测水龙头自身污染的可能性。从水库、池塘、井水、河流等取水样时,用无菌的器械或工具拿取瓶子和打开瓶塞,在流动水中取样品是瓶嘴应直接对着水流。大多数国家的官方取样程序中已明确规定了取样所用器械,如果不具备适当的取样仪器或临时取样工具,只能用手操作,但取样时,应特别小心,防止用手接触水样或取样瓶内部。 带包装食品: 直接食用的小包装食品尽可能取原包装,直到检测前不要开封防止污染;桶装或者大容器包装的液体或固体食品应用无菌取样器由几个不同部位采取,一起放入一个灭菌容器内,不要过度潮湿,以防食品中固有的细菌繁殖;对于桶装或大容量包装的冷冻食品,应从几个不同的部位用灭菌工具抽样,使之有充分的代表性,将样品送达实验室前,要始终保持样品处于冷冻状态。若样品一旦融化,不可使其再冷冻,保持冷却即可。 表面采样: 通过惰性载体可以将表面样品上的微生物转移到合适的培养基中进行微生物检测,这阵惰性载体既不能引起微生物的死亡,也不应使其增殖。这样的载体包括清水、拭子等。要达到微生物既不死亡又不增殖很困难,因此取样后应当尽快进行检测。表面取样技术只能直接转移菌体,不能做系列稀释,只有在菌体数量较少的时候适用,其最大的优点是取样过程不破坏样品。常用的表面取样技术包括棉拭子、淋洗法、胶带法等,这里以棉拭子法为例。定性检测时,只要涂抹全部需要检测的表面即可。而进行的定量检测时,必须先用灭菌取样框确定被测试的区域。用干燥的棉花缠在4cm长,直径1-1.5mm的木棒或不锈钢棒上做成棉拭子(为了方便也可使用一次性棉签),放进合金试管中,盖上盖子后灭菌。取样时先将拭子在稀释液中浸湿,然后再待测样品表面缓慢旋转拭子平行用力涂抹两次。涂抹过程中应保证拭子在取样框内。取样后拭子重新装回有10mL取样溶液的试管中。 以上就是各种情况下无菌抽样的操作要求。无菌抽样的规范性是保证样品检测准确性的前提,因此我们在取样时应规范操作,确保从源头杜绝污染。
  • 饮用水臭氧消毒后,如何检测臭氧的残余量?
    一、背景介绍臭氧,化学式为O3,因其类似鱼腥味的臭味而得名。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具有很强的杀菌消毒、漂白、除味等特性,因此广泛应用于饮用水消毒、食品加工杀菌净化、医疗卫生和家庭消毒等方面,但是过量的臭氧会使水中溴化物绝大部分被氧化成对人体有害的溴酸盐。《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对水质中的臭氧有明确的限值,下面我们将具体介绍臭氧含量检测的标准要求、测试方法、具体测试过程及结果。 二、方法及限值臭氧分析主要有光谱分析和电化学分析。常用检测方法主要为碘量法、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紫外吸收法和化学发光法。分光光度法不仅体积小巧,测试性价比高,易于携带保管,比较适合于在农村或县级实验室推广使用。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是在酸性条件下,臭氧迅速氧化靛蓝,使之褪色,吸光率的下降与臭氧浓度的增加呈线性。 表1臭氧的检测标准及限值标准编号标准名称限值GB 5749-2006GB5749-XXXX征求意见稿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出厂水和末梢水限值≤0.3mg/L末梢水余量≥0.02mg/L 三、臭氧含量测定1、检测仪器:DGB-480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2、检测试剂:臭氧试剂包:(臭氧)测定试剂(粉剂组分)、(臭氧)测定试剂(溶液组分)3、检测流程及结果:参数方法号方法检出限mg/L测量范围mg/L重复性测量误差臭氧18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0.020.02-2.002.00%±0.1mg/L图 1 臭氧含量测定流程 图2 臭氧含量测定显色图(从左到右0mg/L、0.4mg/L、1.0mg/L、1.6mg/L和2.0mg/L) 图3 臭氧含量测定曲线图4、结果总结:● 对0mg/L、0.4mg/L、1.0mg/L、1.6mg/L和2.0mg/L的臭氧标准溶液进行检测,测量误差≤0.008mg/L,结果良好。● 采用DGB-480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测定水中臭氧含量,测量方法为国家标准方法。测试仪器体积小巧,配套有臭氧检测试剂,测试方便,测试性价比高。 四、检测仪器介绍DGB-480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采用8波长光学测量系统和90度光散射浊度检测光路,内置浊度、色度、臭氧、亚硝酸盐氮、尿素、六价铬、总铬、锰、总氮、 硝酸盐氮、硝酸盐、甲醛、水硬度、锌、亚硝酸盐、余氯、总氯、 二氧化氯、高锰酸盐指数、低浓度 CODCr、高浓度 CODCr、镉、 氨氮、铵离子、总磷、总磷酸盐、镍、亚铁离子、铁、亚硫酸盐、 过氧化氢、铝、铅、铜、钙、汞、硼、砷、氟、阴离子洗涤剂、 银、溴酸盐、硫酸盐、钼、铍、钴、钡、氯化物等40多种检测项目和方法,直接调用,测量快速、简便。既可以配套雷磁专用试剂盒检测也可以自制试剂检测,使用灵活。主要应用于生活饮用水、地表水、自来水、污水、游泳池水等水质的现场测定或者实验室分析。
  • 逾七成干海参抽检不合格
    蛋白质含量不到标准值一半 多个批次检出甲醛通讯员 金龙生 朱奕 本报记者 解亮   继假鱼翅、毒燕窝之后,被奉为滋补上品的海参也沦陷了   乐清工商部门日前开展的干海参专项抽检结果显示   逾七成干海参抽检不合格   蛋白质含量不到标准值一半 多个批次检出甲醛   这已是温州乐清市工商局第三次公布海参抽检情况了,结果却让人“瘆”得慌。   总共13个批次被抽检的干海参中,10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仅为23%。   再看看具体数值,有的海参,实测到的蛋白质含量,还不到标准值的一半 8个批次海参,检出了甲醛,而标准是“不得检出”……   自古就被奉为滋补上品的海参,到底怎么了?   三次抽检海参 结果一次比一次“瘆”人   温州当地媒体曾报道,2012年下半年,乐清市工商局开展了干海参专项抽检,检测项目主要包括蛋白质、水分、盐分和水溶性还原糖等。   第一次抽检结果显示,11个批次的干海参中,有5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不到55%。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蛋白质”含量不达标。   今年年初,乐清工商部门又对干海参进行了第二次专项抽检。   这次抽检,扩大了检测的范围,增加了“复水后干重率”、“甲醛”和“铝”等项目。   没想到,这次检测结果更为糟糕。被抽检的11个批次干海参,不合格的占了7个批次(3个批次的蛋白质项目不合格,2个批次的甲醛项目不合格,1个批次的铝项目不合格,1个批次的标签项目不合格),合格率已不到四成。   让人没想到的是,合格率还在下滑“无底线”。   前天,乐清市工商局公布了今年第三次海参抽检的情况。   结果显示,乐清乐成参宝阁海参店的两个批次海参被检出蛋白质、复水后干重率偏低 乐成陈正海参商行的3个批次淡干海参被检出含量有甲醛成分 芙蓉岛海参商行的干海参被检出甲醛和标签不合格 乐成鏖塵烟酒商行的两个批次环岛海参分别被检出甲醛成分和蛋白质、复水后干重率偏低 城南浙丰海参经营部的两个批次干海参被检出蛋白质偏低和甲醛成分。   这样算下来,合格率只有23%了。不少人觉得,这样的海参还是有点“瘆”人的。   蛋白质含量不足,甲醛超标成“重灾区”   干海参到底怎么了?   根据水产行业标准《干海参》的规定,即便等级最低的“三级品”干海参,蛋白质的含量也至少应大于或等于40%。   然而,这次抽检中,不合格的海参批次,蛋白质含量大多只在20%至30%左右。最低的实测蛋白质含量,还不到标准值的一半,只有19%。   乐清市工商局食品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被检海参蛋白质不合格,主要原因应该是掺杂使假,吃这种营养已破坏的海参,还不如吃个鸡蛋。   “掺杂使假”具体指什么?杭州质监院国家级水产品及加工食品质检中心的孙工解释,蛋白质方面出了问题,很可能是这些海参的营养已遭到破坏,但具体问题出在哪儿,必须要进一步检验才能得知,“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是正常的生产加工操作,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除了蛋白质含量不足,甲醛含量超标也是“重灾区”。其中有一个批次干海参,甲醛实测值达到了34.2毫克,而标准值是“不得检出”。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长期食用甲醛和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食物,可能会引发中毒反应,损伤肝、肾功能,增加患癌风险。   至于海参中的甲醛从何而来?孙工说,这也要进一步检验才能得知。不过还是那句话,如果都正常的话,一般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另外,上述不合格海参中,有3个批次“复水后干重率”不合格。有一种说法是,这意味着产品中曾被掺入过较多量的添加物。   乐清工商部门目前已查扣了不合格批次的问题商品,并将进行立案处罚。   怎样才能买到安全的干海参?   网上一搜就能发现,海参产品掺杂使假的内幕,之前已有较多披露。   比如,为了让海参增大和增重,有人在加工过程中加糖、加明胶及浓盐水浸泡。干海参因此有了“糖干”、“盐干”和“淡干”之分。央视前段时间曾专门暗访过这方面的猫腻,据说有的“糖干”海参,一半重量都是糖。   消费者到底怎样才能买到安全合格的海参呢?   工商人员介绍,购买干海参时,不要一味追求价格便宜,要结合干海参的水发率来进行综合比较。一公斤质量优良的干海参,可以发制出10公斤的水发海参,而同等的劣质干海参,水发后不超过5公斤,甚至破碎不堪根本无法食用。   另外,尽量挑选干瘪的、颜色偏黄、质地发干、个头偏小的淡干海参。看着饱满的海参,很可能经过了“添加”加工,比如,糖干海参外表看着就更加漂亮。
  • 工商总局:开展食品抽样检验不得收费
    新华网北京9月2日电(张晓松、聂妍婧)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日发布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工商机关开展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快速检测,不得收取食品经营者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快速检测工作,应当购买样品,支付相关费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根据《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辖区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验 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   相关新闻: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出台 媒体须承担食品广告审查责任   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一、认真实施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严格抽样检验工作程序   (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本辖区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验。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中确定的重点食品、消费者申(投)诉及举报比较多的食品、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以及查办案件、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对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不定期抽样检验。   (三)应当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采用备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采用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作为对该企业食品抽样检验的判定依据。   (四)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制作抽样检验工作记录,现场检查所抽检食品的进货查验情况 应当要求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取样,并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   (五)被告知的被抽样检验人或标称食品生产者对抽样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申请复检,并说明理由。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二、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自检体系,严格防范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   (六)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   (七)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以消费者投诉、举报多或销售量大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加大自行抽检或送检的力度,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   三、强化对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分析和运用,依法报告和发布抽样检验信息   (八)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5个工作日内,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样检验人,责令其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监督其他食品经营者对同一批次的食品下架退市。同时,报告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抄告相关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被抄告的相关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并通报本级卫生行政和相关监管部门,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九)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对食品抽样检验结果涉及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应当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十)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及时汇总和综合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及时发现辖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及时进行消费提示、警示,开展消费引导 对抽样检验中发现的由其他环节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当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通报相关部门,促进源头治理 根据工作需要,向行业协会通报抽样检验信息,促进行业自律。   四、认真开展快速检测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应当对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多的食品,采用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初步筛查。初步筛查结果不得作为执法依据。   (十二)实施快速检测发现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将食品样本送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食品经营者应当在检验机构未出具检验结果之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取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   五、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切实保障抽样检验经费的落实   (十三)对实施抽样检验工作的执法人员要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十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快速检测工作,应当购买样品,支付相关费用 不收取食品经营者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 网络研讨会 | 如何检测环境空气及工业产品中的消耗臭氧层物质
    臭氧层是指距地面 15-50 千米的大气平流层中臭氧浓度相对较高的部分,被誉为“地球生物生存繁衍的保护伞”。但随着制冷剂、发泡剂、喷射剂等化学制品被大量使用,这些制品中含有的大量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对臭氧层构成了严重威胁。臭氧层破坏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削减消耗臭氧层物质也已成国际社会的共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消减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2019 年初,生态环境部在部分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中增加了 10 种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检测项目;2019年底,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1057-2019《组合聚醚中 HCFC-22、CFC-11、HCFC-141b 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针对这两个监测项目,本次讲座将分别介绍安捷伦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的解决方案和工业产品(组合聚醚)中消耗臭氧层物质检测的解决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检测背景- 中国的履约行动和相关检测法规- 安捷伦针对消耗臭氧层物质检测的解决方案- 环境空气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检测方案- 工业产品(组合聚醚)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检测方案
  • 当马克思主义遇见臭氧检测,史上最牛跨界应用诞生了!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分析检测行业的应用文章,通常走的是“高大上”路线,不是这个圈内的人,读起来多半晦涩难懂。突然有一天,当马克思主义遇见臭氧检测,就如同火星撞到地球,史上最牛跨界应用就此诞生,小编也真真是开眼了: /span /p p   近日,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程念亮等8人在2017年04期(8月10日)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期刊上发表了题为《马克思主义在北京市臭氧检测及分析中的应用》的论文。《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是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旗下的刊物。 /p p   论文摘要写道:“本文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北京市大气环境臭氧浓度监测与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北京及周边地区O3监测数据,结合数值模型,筛选案例综合探讨了2015年8月11至14日一次臭氧重污染过程中O3浓度的分布特征及污染成因。利用马克思主义分析监测中遇到的矛盾及评价经验,并指导臭氧治理实践,深刻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指导意义,研究结果最终为保障公众健康服务。” /p p   论文得的结论是:“此次O3重污染期间北京市11个监测点位O38h日均浓度最大值为275. 5μg /m³ ,35个监测点位单站最高小时均值达到了534μg /m³ 。空间分布上,臭氧重污染持续时间总体均呈现出南部站& gt 北部站& gt 城区站的特征,中心城区站点臭氧浓度明显地区位于下风向和郊区的八达岭、密云水库、怀柔等监测点位。此次重污染过程中北京市大气氧化性较强。数值模拟显示此次重污染过程中本地光化学污染及区域输送起主导作用,其中臭氧本地生成贡献率在13~15时影响最大。”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8/insimg/4048275d-53be-49e9-b143-fcc1e28570fd.jpg" title=" 微信图片_20170815230338.jpg" / /p p   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程念亮等8人在2017年04期(8月10日)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期刊上发表了题为《马克思主义在北京市臭氧检测及分析中的应用》的论文 /p p   在第一部分“臭氧的检测及评价”,论文写道,“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的改善及监测仪器的普及,人民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民的认识不断深化。” /p p   2013年,国家发布了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更新了臭氧等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论文写道:“新标准的这些变化都体现了新时期加强大气环境治理的客观需求,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集中体现。” /p p   文章同时强调了臭氧“在天为佛,在地为魔”的矛盾性,即高空臭氧能保护人体健康,近地面臭氧却会造成污染。 /p p   论文认为,建立观测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为充分发掘近地面臭氧浓度的分布规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p p   论文还表示:“对于臭氧模拟而言,就是要将模式设置及参数本地化,将符合我国各地区的各种模式化方案本地化,更好的模拟分析本地区各种污染物浓度的变化趋势。在合理的借鉴中发展适合我国各地区的臭氧监测及评价体系。” /p p   在第二部分“北京市臭氧污染案例分析”的结尾,论文强调要用“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看待这个问题。北京地区的臭氧浓度一方面与前体物有着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气象条件(风温压湿)对其浓度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同时北京周边各区区域传输对北京地区污染物的浓度贡献较大。” /p p   在第三部分“北京市臭氧治理和实践中”,论文用马克思主义实践和认识观总结了针对2015年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的减排实践:“这次区域减排实践树立了我们大气污染防治的信息。保障方案中各项技术措施也证明之前的技术累积和结论是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的发生和发展起决定作用。” /p p   最后,论文强调了大气污染防治这个民生问题的重要性:“如果这个民生问题不能解决的话,政府的形象、政绩和公信力会大打折扣。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以及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 /p p   作者简介显示,第一作者程念亮是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大气环境监测、模拟、预报及评估研究。两名通讯作者为与程念亮同单位的在读博士研究生程兵芬和中山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广东旭诚科技有限公司的硕士工程师李红霞。 /p p   该项目受到北京市市委组织部优秀人才培养及总工会创新成果及工作室、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环保公益专项、北京市科技计划、广东省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面对《马克思主义在北京市臭氧检测及分析中的应用》这样“令人窒息”的论文题目,网友们纷纷留言了: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color: rgb(255, 0, 0) " “万能的马克思主义!” /span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color: rgb(255, 0, 0) "   “我也要写篇论文:马克思主义在人工智能中的应用。”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color: rgb(255, 0, 0) "   “论月球引力与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color: rgb(255, 0, 0) "   ...... br/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除了马克思主义与臭氧检测的“浪漫”相遇,你还见过哪些令人开眼的应用案例?欢迎文末留言评论。 /span /p
  • 枪在抽屉自己拿,轻点,别把实验搞砸了!
    师弟版本:夜里去实验室加班,翻箱倒柜找不到移液枪,定是师姐藏起来了,于是给师姐打个电话,“师姐,移液枪在哪里?”师姐说在抽屉,并嘱咐我不要搞死了她的细胞,她的细胞本来就半死不活的样子,怪我喽,于是她叫我加点抗支原体的药,好吧,自己不加要抓我干活。 师姐版本:夜里,我坐在出租车上,接到了师弟的电话,问为移液枪在哪里?我心想那个烦躁,实验室就那么屁大的地方,自己不会找:“枪在抽屉自己拿,轻点,别搞砸了。”师弟反倒污蔑我说细胞本来养得就不好,我心里那个烦躁,什么都要人家管,你就不会自己加点抗支原体的药么? 出租车司机版本:我菊花一紧,感觉今晚接到了一个女土匪。从他们的对话中,我隐约听到“枪在抽屉里”、“别把人搞死了”、“不行就下点药”之类的。苍天呐,谁来救救我呀?!关于实验室的枪,我们有无数个冷段子,为单调枯燥的实验室科研生活带来了别人不能懂的快乐。移液枪,作为实验室中必不可少的神器,但是你们都会用么?作为已经废了两把枪的我,决定给大家科普一下。1如何装枪头 有没有觉得新的移液器每次打枪头的声音特别像吃鸡游戏里M24狙击枪的开枪声--清脆舒服。但如果你还使劲在枪头盒子上敲几下来插上枪头,就赶紧收手吧,不然你的M24很快就要变成散弹枪了。。。。。。因为长时间这样做会导致枪的内部配件(如弹簧)因敲击产生的瞬时撞击力而变得松散,甚至会导致刻度调节旋钮卡住甚至会将枪弹射套筒折断。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将枪垂直插入枪头中,稍微用力左右微微转动1/4或1/2圈即可使其紧密结合。多道(如8道或12道,有钱人家)的移液枪,可将移液枪的第一道对准第一个枪头,然后倾斜地插入,往前后方向摇动即可卡紧。枪头卡紧的标志是略微超过O型环,并可以看到连接部分形成清晰的密封圈。 2如何调节量程 从大到小,按照正常的调节方法,逆时针旋转旋钮即可;从小到大,则先顺时针旋转刻度旋钮至超过量程的刻度(继续旋转活塞按钮约1/3圈),再回调至设定体积,这样可以保证量取的最高精确度(伟大而博学的导师教我的)。在该过程中,不要将按钮旋出量程,否则会卡住内部机械装置而损坏了移液枪。通常,移液器推荐在35-100%量程范围内操作。 移液枪建议有效使用范围3高精度润洗的重要性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枪头明明插紧了,手上的操作明明是缓慢进行,但还是会肉眼可见的抽取液体的体积不够,排除人为操作失误(也就是说,你真的不会用枪),还要注意是否进行了润洗。除了普通液体润洗以外,在吸取有机溶剂或高挥发性液体时,挥发性气体会在白套筒室内形成负压,从而产生漏液的情况,这时就需要预洗4~6次,让白套筒室内的气体达到饱和,负压就会自动消失。注:高温或者低温(冰点以下)液体请不要润洗。 4如何移液 讲了这么多,重点来了,移液器不就是为了移液嘛1)移液浸入的角度:保持垂直状态,最多不能超过20°。倾斜吸液会造成气压面的改变,增大移液误差。2)枪头浸入深度:枪头正确的浸入深度可以有效的减少取液误差。3)吸液速度:匀速。过快的吸液速度,容易使样品形成漩涡,产生气泡;样品液易进入套柄,对活塞和密封圈造成损伤,除了损伤移液器,这一点也很容易造成污染,细胞间曾因为这种操作失误,让正常的细胞株里混入了肿瘤细胞。。。。。。特别是1ml以上的液体,很容易造成液体上冲。吸完后最好能在液面内停留1-3秒。 4)排液及吹液:排液:将活塞按压至第一档;吹液:继续下压活塞按钮,到达第二档或者直接按到底。(大家应该理解我说的第一档和第二档是什么意思,但是我有点质疑导师讲的这一点到底对不对,因为我之前的排液和吸液完全是反着的啊。。。。。。) 5)移液器使用完毕,必须卸掉枪头后才可以挂在实验台上,以防止任何残留的液体都会在平放时倒流回吸液杆。5如何维护与保养一个物件的使用寿命,总的来说,6分靠正确的使用方法,4分就要靠正确的保养了,所以请佛系用枪。 1)如果移液器每天都需要使用,则建议每三个月或半年清洁并校准一次。 2)如较长时间不使用,要把移液枪的量程调至最大值的刻度,使弹簧处于松弛状态以保护弹簧,不注意此点容易导致活塞无法回弹。 3)如液体不小心进入活塞室需及时清除污染物(这是公德心!)。 4)在吸取过高挥发、高腐蚀液体后,应将整支移液器拆开,用蒸馏水冲洗活塞杆及白套筒内壁,并在晾干后安装使用,以免挥发性气体长时间吸附于活塞杆表面,对活塞杆产生腐蚀,损坏移液器。留的液体都会在平放时倒流回吸液杆。6注意事项(1)当我们碰到吸取粘稠液体的时候,该怎么办?日常实验中,我们偶尔会吸取高粘稠的液体,比如说TWEEN-20,或者是高粘度的蛋白,在用枪吸取的时候,常常会感觉液体吸取的很慢,打出的时候又很容易残留液体,吹不干净,还容易一不小心吸到枪里。这里给大家介绍两种方式:1、无论枪头的体积是适用于多少,枪头口都很细小,这也是造成粘稠液体难以吹打的原因之一。所以我们可以用剪子把枪头的尖口处剪掉,然后再去吸取粘稠液体;2、我们可以在枪的第二个卡顿点处时吸液,在第一个卡顿点处吹出液体。这样做就可以弥补挂在枪头处的部分液体;3、如果实验室有条件的话,可以使用外置活塞式移液器,也就是油枪,小编也只是听说过,并没有见过。但是这种移液器不但可以准确地吸出高粘度液体,还可以移取容易起泡的液体,很牛逼的样子。(2)加少量的液体时,总是有一点很难打出,怎么办?有时候在配制大体积液体,遇到这种情况,也就马马虎虎的糊弄过去了,但是在做PCR实验加样时,本身每一步加的量就很少,再有一点残存在枪头里,误差就太大了。遇到这种情况,解决的方法如下:1、使用进口枪头(高品质、超低吸附);2、你可能要检查一下自己的移液器了,它的密封性可能出了问题;3、请你的老板买一个“油枪”给你。(3)吸取液体时,总会有气泡,怎么办?
  • 臭氧污染 如何防治?
    p   高空臭氧能阻挡紫外线、保护地球生物,而近地面臭氧则对生态环境构成污染。近年来,随着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臭氧污染逐渐为人关注。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臭氧污染超标程度相对较轻、总体可控。 /p p   臭氧污染从何而来,又该如何防治呢? /p p   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空气质量预报,8月27日,华北中南部局地可能出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和细颗粒物。27日—28日,长三角内陆地区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局部地区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臭氧。中央气象台26日环境气象公报显示:未来一周,华北中南部、江淮中东部、黄淮中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白天太阳辐射较强、气温较高,较有利于臭氧生成。 /p p   今年上半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均同比下降。但是,有项看不见的污染物却在悄然增加,那就是臭氧——今年上半年,臭氧浓度同比上升2.6%,成为多地夏季大气的首要污染物。 /p p   臭氧具有明显季节性,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有一定危害 /p p   明明阳光很好,天也很蓝,为何有时空气质量数据却不太好?这往往是因为臭氧在“捣乱”。“阳光是臭氧发生的催化剂,阳光好的时候更有利于臭氧生成,影响空气质量。”宁夏银川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解释。 /p p   记者了解到,近地面臭氧污染主要由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在光照条件下通过光化学反应生成,形成机理非常复杂。臭氧污染程度与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前体物浓度,以及光照、温度等气象要素密切相关。 /p p   因此,臭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一般夏季浓度较高,其余季节浓度较低。在夏季,一天中随着气温升高、紫外线增强,臭氧浓度也会增加,在午后出现峰值。臭氧超标往往发生在温度高、光照强的夏季午后,傍晚后,浓度一般会回落。 /p p   “臭氧分‘好’与‘坏’”,银川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所谓“好”的臭氧,是指大气圈平流层中的臭氧,距离地面12—35千米,像一把保护伞,阻挡紫外线射向地球,对地球生物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坏”的臭氧则是低空臭氧,大致出现在盛夏距地表约2.5千米的大气层中,主要由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等污染物经过一系列光化学反应而产生。 /p p   据介绍,近地面高浓度的臭氧会刺激和损害眼睛、呼吸系统等黏膜组织,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也会有一定危害,包括损伤植物叶面、降低农作物产量、加速建筑材料老化等。考虑到臭氧对人体健康的危害,2012年,原环保部在对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时,对臭氧标准进行了调整,使其成为空气质量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正是因为监测数据的变化,促使臭氧问题进入公众视线。 /p p   专家建议公众可借助手机APP、网站等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随时了解臭氧浓度水平,在臭氧浓度较高时减少外出。有研究表明,即使室外臭氧浓度达到400微克/立方米左右,室内浓度也只有几十微克/立方米。臭氧成为夏季多地大气的首要污染物,但总体可控 /p p   在京津冀和珠三角区域,近年来,臭氧污染逐渐受到关注。据了解,在北京,臭氧是夏季大气首要污染物,2017年5月—9月的空气质量超标日中,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约占3/4,但从全年看,PM2.5依然是北京的首要污染物。2013年—2017年,北京臭氧超标水平在14%—27%之间,每年会有个别天臭氧达到五级重度污染水平,这与温度、光照等天气条件有关。 /p p   在宁夏银川市,近年来,臭氧也成了夏季大气首要污染物。银川市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该市臭氧超标天数为23天 2017年,臭氧超标天数达到47天,臭氧年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5% 2018年以来臭氧平均浓度持续呈现上升趋势。 /p p   “一季度6项大气污染物指标中5项均实现大幅下降,但臭氧平均浓度上升了15.2%。”银川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 /p p   在广东,臭氧也是首要污染物。根据广东省环保厅公布的数据,今年1月—5月,该省各城市臭氧平均浓度为1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0.7%。 /p p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处长林文说,2015年—2017年,广东全省及珠三角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标,完成国家大气考核目标,但与此同时,臭氧浓度虽然达标,升高趋势却明显。林文说,这主要有几方面原因:一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造成臭氧的生成潜势大。比如,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持续上涨,导致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增加 家具、涂料等行业企业众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二是高温强光照射。三是全球和区域臭氧浓度背景值持续上升,进一步抬高了臭氧浓度。 /p p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臭氧污染超标程度相对较轻、总体可控,生态环境部将不断加强治理和管控,扎实推进臭氧污染和PM2.5污染的协同治理。 /p p   控制臭氧污染,需减少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臭氧污染,除了改善整体生态环境外,重点是减少前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p p   据了解,北京市氮氧化物主要来自煤炭、油品和天然气的燃烧过程,其中,最大来源是机动车和非道路柴油机械。 /p p   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结构复杂,除机动车尾气和石化企业排放外,汽车制造等生产工艺过程、建筑生活等溶剂使用、生活散烧等都是重要的排放源。 /p p   由于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也是PM2.5的前体物,所以近年来它们一直是北京市治污的重点。源头控制方面,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推动京津冀三地联合出台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标准,实施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标准、全国最严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减排治理方面,北京市实施了燃煤锅炉清洁改造、散煤清洁化替代等压减燃煤措施,并通过淘汰高排放车、储油库油气回收等措施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还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退出了部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 /p p   银川市把今年5月-9月作为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期,强化臭氧污染监测、评估和应对,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和已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治理的企业为重点,加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监管,从严从重查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擅自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p p   近年来,广东已由环保和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团队,加强了对臭氧生成机理的研究,同时制定各区域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管控的措施,开展臭氧“削峰”行动,建立精细化的管理机制以控制臭氧上升趋势。   /p
  • 粽子抽检 粽叶尚无监测标准
    一批次粽子不合格,市民谨防“返青粽”   近日,成都市工商局发布今年第二季度粽子质量监测报告,报告显示,在抽查的10批次粽子产品中,有一批次的粽子产品不合格。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市场上有“返青粽”出现,即一些不法商贩在浸泡粽叶时,加入工业硫酸铜和工业氯化铜,让粽叶重新“返青”。   由于国家目前尚无针对粽叶的相关质量监测标准,此次工商局的质量监测中,并未对粽叶进行监测,粽叶成为监测盲点。   质量抽检粽子合格率为90%   此次监测共抽取10个批次的粽子产品,结果显示,9个批次的产品合格,1个批次的产品因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监测主要针对粽子的标签、酸价、过氧化值、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山梨酸、苯甲酸、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霉菌等指标进行检验。   由广汉市康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坎上人家粽子(猪肉粽,300克/袋),因为“酸价”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成都市工商局一名工作人员说,酸价是指中和1克脂肪中的游离脂肪酸所需的氢氧化钾的毫克数,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和精炼程度越好,“酸价不符合标准,说明粽子的新鲜度不够。”   目前,工商部门已责令该企业将不合格商品下柜,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标准空缺粽叶监测成盲点   日前,有媒体报道,今年端午粽子市场上出现了“返青粽”,一些不法商贩在浸泡粽叶时,加入工业硫酸铜和工业氯化铜,让原色粽叶重新“返青”。这样,包装粽子的粽叶显得绿油油的,煞是诱人。   事实上,经过高温蒸煮后,即使原本绿油油的粽叶,也不可能   保持新鲜的绿色,而是呈深绿偏灰黑或黄色。   “返青粽叶”中铜的含量高出国家标准约40-100倍。人体中铜的摄入量过多或长期积累,会引起铜中毒,严重的可致癌,甚至危及生命。   然而,由于相关国家监测标准的缺失,目前对粽叶尚无相关监测标准,导致这一监测成为盲点。   成都市工商局一名负责人称,此次粽子的质量监测完全按照国家标准,但这一标准中,并无对粽叶的质量有要求,“我们的监测人员之前也听说过‘返青粽’,在监测过程中特别注意了,没有发现此类粽子。”   成都市质监局称,早在今年4月,就曾对市面上的粽子进行质   量抽查,所依据的监测标准为SB/T10377-2004,记者查询这条检验标准后发现,该标准编号对应的食品分类为粽子,编号的技术分类为谷物、豆类及其制品,粽叶的检验不在其中。   厂家回应粽叶经消毒绝对安全   “每个粽子从工厂出来,都消过毒。”四川某食品发展公司工作人员说,粽子和粽叶在真空包装前,都经过高温消毒,不会出现粽叶有毒的问题。   至于为什么没有在外包装上印有粽叶的QS标识,该工作人员解释:“粽子和粽叶算是一个整体,应该共用一个QS标识。”她说,如果细分一下,当然更好,现在的标识让消费者产生误解,是厂商的疏忽。
  • Xylem获中国史上最大规模臭氧仪器合同
    Xylem获得迄今中国规模最大的臭氧仪器合同 价值1148万元   全球领先的水技术公司Xylem日前宣布,其已经赢得了一份价值1148万元人民币(187万美元)的仪器订单,根据该订单,Xylem将向上海金山区提供一套WEDECO® 臭氧发生与引入系统,以确保安全的市政供水。Xylem中国副总裁、中国区总监吕淑萍表示,这份合同是迄今为止中国采购规模最大的臭氧仪器合同。   Xylem获新加坡大众交通项目水处理仪器合同 价值820万新元   不久前,Xylem还获得了一份新加坡国土交通管理局的仪器设备和服务合同,价值820新元(650万美元)。根据该合同,Xylem将提供一系列污水处理设备,包括Flygt® 潜污泵、Lowara eSV® 水泵、WEDECO Spektron® 紫外消毒系统等。
  • 山西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实行交叉抽样
    由于蔬菜安全是关乎大众的身体健康,加之日前出现的海南问题豇豆和湖南的问题青豆,使得全国不断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山西省农业厅今年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首次推行“大交叉抽样”的方式,各市交叉取样,且抽出的样品确保不会在本地检测中心检测。其中,对供应世博会的蔬菜重点抽样检测。   目前,山西全省共有4个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中心,分别为省中心、太原中心、运城中心、晋城中心。按照惯例,全省11个市的蔬菜农残检测一直推行“交叉取样”的方式。据该省农产品质检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充其量是“小交叉”,例如让运城和临汾交叉抽检,运城的样品最终又由运城质检中心检测,结果很可能有失公允。   今年为了避嫌,如果运城和临汾交叉抽检,样品拿到后就送到晋城检测,所以称为“大交叉”。此外,今年山西省有多家蔬菜生产基地供应上海世博会,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将重点关注供沪蔬菜。   监测的蔬菜种类以茎类、葱蒜类、白菜类、豆类、绿叶类、甘蓝类、果菜类、瓜菜类、块根类九大类蔬菜为主。   抽检品种以番茄、辣椒、大白菜、芹菜、韭菜、花椰菜等常食用菜为主。其中,批发市场抽样中9大类蔬菜每类各占1/9左右,生产基地抽样中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但所抽蔬菜品种应属于九大类蔬菜。11个市中,每个市每次抽样总数为40个。为了保证检测的公正性,省农业厅要求,样品抽取时应避开病虫害和其他非正常植株。抽取的样品要完好,不能有变质或虫害,应是成熟期或即将上市的产品。   除了蔬菜,该省还将对猪肝、鸡肉、牛奶、鸡蛋等畜禽产品进行监测,监测地点涉及全省11个市的22个县(市、区),分别是太原市的阳曲县、清徐县,大同市的南郊区、阳高县,晋中市的榆次区、太谷县,长治市的长治县、长子县,运城市的盐湖区、永济市,吕梁市的文水县、孝义市,临汾市的尧都区、侯马市,晋城市的泽州县、高平市,阳泉市的郊区、盂县,朔州市的朔城区、山阴县,以及忻州市的原平市、定襄县。
  • 质检总局公布第3批陶瓷砖产品质量抽查结果
    据中国质量新闻网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2010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并公布了抽查结果。   国家质检总局本次共抽查了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四川、陕西等12个省、直辖市185家企业生产的185种陶瓷砖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陶瓷砖》GB/T4100-2006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01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企业标准的要求,对陶瓷砖产品的尺寸、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无釉砖抗耐磨性、耐污染性、耐化学腐蚀性、抗釉裂性、光泽度、放射性核素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4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抗釉裂性、放射性核素、尺寸。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抽查结果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高邑县京华陶瓷有限公司 河北省 陶瓷砖 金奥麟 (450×300×10.0)mm 2010-6-6/第5批 合格   2 高邑新恒盛建陶有限公司 河北省 陶瓷砖 美诺雅 (800×800×10.4)mm 2010-5-2/第3批 合格   3 高邑县恒泰建筑陶瓷厂 河北省 陶瓷砖 讯丰 (600×600×8.9)mm 2010-5-17/第4批67色 合格   4 河北恒德陶瓷有限公司 河北省 陶瓷砖 天慈兴 (450×300×9.5)mm 2010-6-10/第32批 合格   5 阳城县金方圆陶瓷有限公司 山西省 内墙砖 金方圆 (300×450×9.5)mm 2010-6-20/F400B15 合格   6 阳城县龙飞陶瓷有限公司 山西省 高级内墙砖 龙飞 (450×300×9.3)mm 2010-6-20/E02606 合格   7 阳城县时代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 内墙砖 冠誉 (330×250×8.2)mm 2010-6-19/61952 合格   8 阳城县大自然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 内墙砖 三晋 (300×200×7.4)mm 2010-6-20/100620 合格   9 沈阳王者陶瓷有限公司 辽宁省 陶瓷砖 千百惠 (300×450×9.8)mm 2010-5-30/58503 合格   10 沈阳佳得宝陶瓷有限公司 辽宁省 陶瓷砖 利百居 (300×450×10)mm 2010-6-11/2588 合格   11 沈阳市强力陶瓷有限公司 辽宁省 陶瓷砖 金百康 (250×400×7.6)mm 2010-6-12/5001 合格   12 沈阳浩松陶瓷有限公司 辽宁省 陶瓷砖 圣诺地奥 (600×600×9.5)mm 2010-5-20/T9623 合格   13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抛光砖 CIMIC (598×598×9.4)mm 081023S8CAADQ 合格   14 信益陶瓷(中国)有限公司 江苏省 釉面砖 冠军磁砖 (600×600×9.6)mm 0054138 合格   15 温州亚泰陶瓷有限公司 浙江省 陶质砖 乔意达 (300×450×9.3)mm 2010-5-21 合格   16 温州市龙湾美尔达陶瓷有限公司 浙江省 陶质砖 美尔哒 MeiErDa (300×450×9)mm 2010-5-23/E28 合格   17 温州市瓯海江南墙地砖厂 浙江省 陶质砖 圣意达 (300×450×9.5)mm 2010-6-16 合格   18 浙江法贝陶瓷有限公司 浙江省 陶质砖 美迪 (300×300×9.5)mm 2010-6-5 合格   19 温州市新艺陶瓷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省 陶质砖 波尔登 boERdENG (250×330×7.4)mm 2010-6-18 合格   20 杭州诺贝尔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 瓷质砖 诺贝尔磁砖 (600×600×10)mm 10051714 合格   21 晋江广厦陶瓷建材有限公司 福建省 釉面外墙砖 广厦 60mm×200mm×6.5mm 2613 合格   22 福建南鹰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省 华尔斯顿地砖 华尔斯顿 600mm×600mm HA63102 2010-6-15 合格   23 福建省闽清环宇陶瓷有限公司白樟分公司 福建省 釉面砖 环宇 300mm×450mm×9.6mm 2010-3 合格   24 福建省闽清红叶陶瓷建材有限公司 福建省 釉面砖 红叶 250mm×330mm×7.3mm 2010-6 合格   25 晋江协顺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省 豪鑫瓷砖 豪鑫 45mm×145mm 145070 2010-6-2 合格   26 福建七彩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省 釉面外墙砖 七彩 60mm×240mm 2010-5-10 合格   27 福建省晋江市内坑社仔顺兴陶瓷建材厂 福建省 仿实木地板(砖) CLCT 112mm×450mm 1624 2010-5-24 合格   28 晋江远东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省 通体外墙砖 信源 45mm×95mm×6.5mm 2010-5-10/4981 合格   29 福建省晋江市远方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省 远方内墙砖 远方陶瓷 A4587K 300mm×450mm 2010-6-17 合格   30 福建省晋江市永源建材有限公司 福建省 通体外墙砖 联兴 45mm×145mm 2009-12-10 合格   31 福建晋江市祥达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省 通体砖 祥达 45mm×145mm P14820 2009-11-16 合格   32 南安协进建材有限公司 福建省 协进陶瓷(砖) 协进 45mm×195mm TA45B02 2010-5-6 合格   33 晋江腾达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省 干压陶瓷砖 TENGDA 45mm×195mm PT1952 2010-6-15 合格   34 晋江恒达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省 恒达瓷砖 HD 45mm×95mm AY1451 2010-6-12 合格   35 福建省闽清县溪西陶瓷厂 福建省 釉面砖   150mm×150mm×6.0mm G1500 2010-5-10 合格   36 福建省闽清大世界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 釉面外墙砖 大世界 112mm×255mm(工作尺寸:113mm×256mm×9.5mm)   合格   37 福建省闽清中菱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省 釉面内墙砖 斯诺珂 250mm×400mm×7.4mm 2010-5 合格   38 福建省闽清金城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省 釉面砖 优派 250mm×330mm×7.4mm 2010-06 合格   39 福建省闽清欧尚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省 高级内墙砖 鑫钻仕 300mm×450mm 2010-6-18 合格   40 福建省闽清发达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 釉面内墙砖 中夌 250mm×330mm×7.4mm 2010-5 合格   41 福建省晋江豪山建材有限公司 福建省 通体外墙砖 豪山 60mm×240mm 2010-6-12 合格   42 福建省晋江协隆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省 劈开砖 协隆 60mm×240mm×11mm(工作尺寸:60mm×239mm×11mm) 2010-4-19 合格   43 晋江市德顺陶瓷建材有限公司 福建省 腰线砖(釉面砖) 德顺 70mm×200mm 2010-6-8 合格   44 福建省晋江市丹豪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省 通体劈开砖 丹豪 60mm×240mm 2461 合格   45 福建省晋江市德铭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省 尊爵瓷砖 尊爵 Z78911 300mm×450mm 2010-6-10 合格   46 江西普京陶瓷有限公司 江西省 瓷质抛光砖 伟特 600mm×600mm 010330 合格   47 临沂市玫尔美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600×600×9.0)mm 2010-6-17 合格   48 临沂亚太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亚太 (600×600×9.5)mm 2010-5-25/3 合格   49 临沂市金玉玺建陶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明和陶 (300×300×8.5)mm 2010-6-10 合格   50 临沂市连顺建陶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南粤 (600×600×9.4)mm 2010-6-17/A9 合格   51 临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福地 (600×600×9.9)mm 2010-6-18/usc6012 合格   52 淄博五湖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王卓 (450×300×9.7)mm 2010-6-27/45056 合格   53 山东嘉丽雅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东鹏 (450×300×9.0)mm 2010-5-4/DF04100350 合格   54 淄博鲁宏沃尔森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领航者 (450×300×9.5)mm 2010-6-17/N35019 合格   55 淄博华瑞诺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鹏诺 (300×300×9.5)mm 2010-6-28/MD308.616 合格   56 临沂朗宇建陶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金艾曼 (450×300×9.6)mm 2010-5-28/3560 合格   57 临沂双福建陶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千业 (450×300×10.0)mm 2010-6-18/66001 合格   58 临沂永吉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金曼迪 (450×300×9.6)mm 2010-6-18/45051A 合格   59 临沂佳宝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宇佳 (450×300×10.0)mm 2010-6-17/005 合格   60 临沂佳贝特建陶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双冠王 (450×300×9.8)mm 2010-6-17/35183 合格   61 临沂顺成建陶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欧丽丹 (450×300×9.8)mm 2010-6-17/4527 合格   62 山东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亚细亚 (300×300×9.0)mm 2010-5-25/YZZW25 合格   63 淄博新中联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金帆 (300×300×10.0)mm 2010-6-24/3166 合格   64 淄博金铂利建陶厂 山东省 陶瓷砖 金铂利 (800×800×11.3)mm 2010-5-1/3 合格   65 淄博金斯威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鑫岳 (800×800×10.7)mm 2008-11-26/TK86633 合格   66 淄博春天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创越 (800×800×11.0)mm 2010-5-4/8508 合格   67 淄博恒岳建陶厂 山东省 陶瓷砖 能强 (800×800×11.3)mm 2010-5-27/B-C8037 合格   68 淄博雄丰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雄丰 (800×800×11.0)mm   合格   69 淄博京鹰建陶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京鹰 (800×800×10.2)mm 2010-6-29/6 合格   70 淄博华岳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华岳 (800×800×11.1)mm 2010-4-26/CHY8304 合格   71 淄博锦昊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高邦 (600×600×9.5)mm 2010-5-20/6601 合格   72 山东沃德赛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沃德赛 (600×600×9.5)mm 2010-6-21/04 合格   73 淄博市淄川新丽泰建陶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锦寓 (600×600×9.5)mm 2010-6-22/609 合格   74 山东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东鹏 (600×600×10.0)mm 2010-4-30/OP01100030 合格   75 淄博舜元建陶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致锋 (600×600×9.8)mm 2010-6-23/6002 合格   76 淄博雍大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滕易达 (600×600×10.0)mm 2010-6-22 合格   77 淄博国誉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誉中 (600×600×9.6)mm 2010-4-14/6603 合格   78 山东耿瓷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耿瓷 (600×600×9.2)mm 2010-6-23/66 合格   79 淄博金卡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金卡 (600×600×9.8)mm 2010-6-22/PP038 合格  80 淄博统一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瓦伦蒂诺 (600×600×10.5)mm 2010-6-23/342410 合格   81 淄博强赛特陶瓷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金狮王 (800×800×11.3)mm 2010-5-4/8026 合格   82 淄博鸿港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省 陶瓷砖 奔越 (450×300×9.5)mm 2010-7-14/00714 合格   83 台山市海棠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抛光砖 海棠 600mm×600mm PW060833S 2010-5-31 合格   84 新兴建兴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高级艺术瓷砖 华顺 300mm×300mm(工作尺寸:298mm×298mm) 2010-5-20 合格   85 高要市宏润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高级内墙砖 雪狼 300mm×450mm×9.6mm 2010-6-8/BT34109 合格   86 肇庆嘉联企业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釉面砖 格莱美 300mm×450mm×9.5mm /2G45093 10050222 合格   87 广东中盛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抛光砖 特爱 600mm×600mm×9.2mm/TM6068T 2010-4-12 合格   88 肇庆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饰釉砖 ARROW(箭牌) 600mm×600mm×10mm/AC0331060 2010-6-13 合格   89 珠海市斗门区旭日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釉面外墙砖 白兔 73mm×73mm×6.5mm/JXF656 2010-3-10 合格   90 广东英超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 英超 600mm×600mm×9.5mm CJ6007 2010-5-1 合格   91 东鹏陶瓷(清远)有限公司 广东省 玻化砖 东鹏 800mm×800mm×11.5mm 2010-4-15/OB01100050 合格   92 清远欧雅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天然石瓷质抛光砖 意利宝 800mm×800mm×10.5mm YPKJ80301 10F18 合格   93 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仿古砖 L&D 600mm×600mm×10.2mm LSH6008 100603B 合格   94 清远圣利达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抛光砖 欧锦 800mm×800mm×11mm PR8201 100509 合格   95 清远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仿古砖 简一 600mm×600mm G601504N 10041 合格   96 高要市陶一郎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釉面砖 红蜘蛛 450mm×300mm×9.5mm 10F04(RY43089) 合格   97 肇庆市永圣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抛光砖 诗曼丽 600mm×600mm×9.5mm 10623(CC6025) 合格   98 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砖 马可波羅 600mm×600mm×10.2mm/Z6860 1005G8B 合格   99 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 博华 600mm×600mm/LAJ631 10E01 合格   100 肇庆市瑞朗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金盛高陶瓷(砖) 金盛高 600mm×600mm×9.5mm/JA680 2010-4-12 合格   101 四会市中正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精工抛光砖 中正 600mm×600mm×9.6mm/LS6113 424 合格   102 高要市将军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釉面内墙砖 "将"图形 300mm×600mm×10.5mm 2010-6-15/12-66000 合格   103 广东金牌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 金牌亚洲 (600×600×9.0)mm 2010-6-1 合格   104 佛山市兆邦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 兆邦 (600×600×9.5)mm 2010-6-10/HZPJQ068408 合格   105 佛山市金舵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 金舵 (800×800×11.2)mm 2010-5-27/TAC8222 合格   106 佛山市阳光陶瓷有限公司 ,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 维罗 (800×800×10.5)mm 2010-5-11 合格   107 广东强辉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抛光砖(天山雪莲) 强辉 (800×800×11.5)mm 2010-4-30 合格   108 广东新明珠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明珠玉) 冠珠 (800×800×11.3)mm 2010-6-14/GW88801 合格   109 广东兴辉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 抛光砖 兴辉 (600×600×10.5)mm 2010-5-8 合格   110 广东骏仕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抛光砖 骏仕 (600×600×9.4)mm 2010-5-13 合格   111 佛山市南海安基装饰砖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 安基 (600×600×9.5)mm 2010-6-14/AJ6021 合格   112 广东新润成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晶洁亮) 新润成 (600×600×9.8)mm 2010-6-19/SP6T15T 合格   113 广东博德精工建材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精工砖) 博德 BODE (600×600×10.0)mm 2010-5-9 合格   114 佛山市南海升华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抛光砖 升华 (600×600×9.8)mm 2010-6-9 合格   115 广东宏陶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 宏陶 (600×600×10)mm 2010-5-25 合格   116 佛山高明顺成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 顺辉 (600×600×10)mm 2010-5-3 合格   117 佛山市顺德区三彩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 帅联 (800×800×10.5)mm 2010-6-14 合格   118 佛山市南海金巴利玻化砖有限公司 广东省 抛光砖 金巴利 (800×800×10.5)mm 2010-6 合格   119 佛山市嘉俊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 嘉俊 (800×800×11.5)mm 2010-5-2 合格   120 佛山市利华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抛光砖 利华 (800×800×10.4)mm 2010-4-21/P7830S 合格   121 广东东鹏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 东鹏仿古砖 东鹏 (600×600×10)mm 2010-3-29 合格   122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砖 鹰牌 (600×600×10.5)mm 2010-4 合格   123 广东欧雅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泛古砖 奥米茄 (600×600×10.3)mm 2010-4 合格   124 佛山欧神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有釉砖 欧神诺 (600×600×10)mm J09041 合格   125 佛山市三水罗马利奥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仿古砖(有釉) ROMARIO (600×600×10.0)mm 2010-5-25 合格   126 佛山市圣凡尔赛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仿古砖 圣凡尔赛 (600×600×11)mm 2010-5-15 合格   127 广东金意陶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仿古砖 金意陶 (600×600×10)mm 2010-5-20 合格   128 佛山市方圆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釉面仿古砖 楼兰LOLΛ (650×650×11.6)mm 2010-5-20/PJ650253 合格   129 广东蒙娜丽莎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仿古砖 蒙娜丽莎 (600×600×10.0)mm 2010-5-27/6FE2033M 合格   130 广东能强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蓝山古典砖 能强 (600×600×10)mm 2010-6-5 合格   131 广东汇亚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瓷质仿古砖 汇亚 (600×600×10)mm 2010-5-9 合格   132 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省 超石韵瓷砖(陶质) 新中源 (300×450×10)mm 2010-5-19 合格   133 四川省米兰诺陶瓷有限公司 四川省 聚晶超洁亮 米兰诺 (600×600×9.0)mm 2010-6-9 合格   134 四川盛峰陶瓷有限公司 四川省 超洁亮福布斯陶瓷砖 福布斯
  • 谱育科技 在线式臭氧生成速率监测系统,实现臭氧超标精准管控
    O3生成与其前体物VOCs和NOx呈非线性关系,管控具有复杂性。臭氧生成速率是O3控制策略制定的重要指标,若生成速率大于分解速率,臭氧总量动态平衡会被打破,臭氧总量就会增加。对臭氧生成速率的研究一直备受关注,目前此类研究主要使用模型模拟,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也无法进行有效、实时的监测,对臭氧污染的研究工作亟需一种可以对臭氧生成速率和臭氧生成敏感性进行有效定量的检测技术。从“看不见、摸不着”到“可看、可算、可知”谱育EXPEC 2620 臭氧生成速率监测系统➢ 直接测量臭氧净生成速率的连续监测系统 , 能够准确评估区域臭氧的变化趋势;➢ 可以结合大气标准站数据,比较臭氧生成速率变化,准确量化臭氧本地产生和区域传输贡献;➢ 通过前体物引入流动反应管技术,实现在线相对增量反应活性(RIR)分析,准确识别敏感性主控因子;➢ 采用高灵敏度CAPS-NO2直测技术,绘制本地臭氧生成特征网格,精准定位重点污染源头。测量原理基于两个置于室外的相同流动反应管,分别为接受太阳紫外辐射的反应管和隔绝太阳紫外辐射的参照管,通过自动切换不同测量通道,利用腔衰减相移光谱法测量NO2技术得到两个腔室的Ox(O3+NO2)的差值,计算得到大气中臭氧净生成速率(P(O3)net),代表了实际环境大气中的臭氧生成速率与臭氧分解速率之差,反映了臭氧总量积累快慢。优势亮点臭氧生成速率监测系统可以开展哪些工作?准确评估区域臭氧的潜在生成趋势,准确量化臭氧本地产生和区域传输贡献,准确识别敏感性主控因子,理清臭氧生成演化机制,为臭氧污染防治提供直接有效的措施指导。01 在线、快速、直接实时获取臭氧净生成速率02 量化本地生成和区域传输贡献占比03 在线式敏感性分析前体物引入流动反应管技术,可实现自动在线相对增量反应活性(RIR)分析,准确识别臭氧本地生成敏感性主控因子,无需复杂计算和专业人员投入。移动监测通过网格化移动监测,可绘制区域臭氧生成速率热力图,精准判断本地臭氧生成热点,实现精准管控。应用场景丰富,灵活可选站点监测、移动监测两种场景模式可灵活选择凭新而变,从更好到更全大气臭氧及光化学污染源解析解决方案搭载谱育科技自主研发的光化学组分、过程因子监测系统以及臭氧生成速率和大气氧化性监测分析系统,结合全面的数据分析能力,掌握详实的区域复合污染情况数据,实时获得区域内臭氧前体物的排放水平及变化规律,摸清生成臭氧的重点污染物种类和污染来源,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多方面的技术和数据支持。
  • BCEIA 2023|走,和日立共话医药热点(内附抽奖)
    2023年9月6-8日,第二十届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BCEIA 2023)将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举办。展会期间,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将携医药行业等系列解决方案亮相,欢迎大家莅临E2223日立展位交流探讨!日立展位效果图本次展会,日立科学仪器以“科学仪器创新 品质引领未来”为主题。为回馈广大用户,诚邀您参与日立线上抽奖活动赢豪礼(行李箱,新秀丽双肩包…..),数量有限,快快扫码参与吧!扫描参与展会期间,日立展台还将定期开启抽盲盒活动,盲盒礼品包括草莓熊、泡泡玛特等,数量有限,惊喜无限,欢迎您莅临展位参观。时代不断更迭,探索永不止步,在数字化大潮下,推动着科学仪器行业的革新发展,请您跟随日立的脚步,先行开启一段医药行业的热门探索!科学仪器推动医药行业发展日立分析仪器(液相色谱仪,氨基酸分析仪,分光光度计等)可以对所含成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日立电子显微镜可以实现样品的微观观察。以下将从药物检测、微生物检测、临床诊断、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五个方向,逐一为您揭秘日立医药解决方案。• 药物检测肠炎宁片的含量测定肠炎宁片的色谱图肠炎宁片中没食子酸与标准样品的光谱重叠图 日立高效液相色谱仪Chromaster特点:• 重现性和灵敏度检测结果优异,完全符合药典要求• 色谱结果和光谱结果双管齐下,排除假阳性峰ChromAssist色谱数据管理系统特点:• 具有完善的制药法规依从性和丰富的功能• 支持FDA 21 CFR Part 11数据完整性• 具有数据管理(数据库)功能• 支持单机版和网络版。• 鼻腔吸入药的粒度、粒型分析使用日立钨灯丝电镜FlexSEM1000Ⅱ观察三种不同晶型、粒度的原料药,能够清晰观察到原料药和辅料在制剂工艺和存储过程的粒度,形貌,团聚情况。钨灯丝电镜FlexSEM1000Ⅱ特点:• 45cm宽度紧凑设计• 最高4nm分辨率• 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单• 标配低真空模式,简化样品前处理• 大开仓进样,可一次性观察更多样品• 微生物检测透射电子显微镜是观察病毒颗粒形态的主要工具,使用日立透射电镜HT7800可以观察到病毒的表面结构。观察新冠病毒结构,新冠病毒直径约为150nm,表面的突刺蛋白清晰可见。观察腺病毒结构,腺病毒直径约为70nm,表面多面体结构清晰可见。• 临床病理诊断电子显微镜可以直接观察组织细胞内部超微立体结构,进而了解疾病的病理变化及发生机制,为疾病诊断提供重要的形态依据。通过透射电镜观察肾小球的滤过屏障结构,能够对约50%的肾活检病例提供重要的诊断依据。透射电镜HT7800系列特点:• 高反差和高分辨两种模式• 兼顾生物组织的大视野观察和病毒的高分辨观察• 在明亮的房间观察• 药品包装材料日立台式扫描电镜TM4000PlusⅡ一般标配低真空功能,无需镀膜,即可拍摄理想分辨率的无荷电图片。对安瓿瓶的质量进行分析检验,可以检测到腐蚀坑、脱落处,消除临床用药隐患。安瓿瓶内壁的腐蚀坑安瓿瓶内壁上的脱落处台式电镜TM4000PlusⅡ特点:• 桌面式设计,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单• 标配低真空模式,简化样品前处理• 大开仓进样,可一次性观察更多样品• 医疗器械通过扫描电镜能够观察心脏支架的表面形貌,这对研究支架的物理性有很好的辅助作用,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更多更详细医药方案,欢迎点击下方视频查看。关于日立科学仪器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日立集团旗下日立高新技术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秉承日立集团的使命、价值观和愿景,始终追寻“简化客户的高科技工艺”的企业理念,通过与客户的协同创新,积极为教育、科研、工业等领域的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和优质的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电子显微镜、原子力显微镜等表面科学仪器和前处理设备,以及各类色谱、光谱、电化学等分析仪器,在食品、环境、医药、材料、半导体、生命科学等领域均有广泛应用。更多产品信息欢迎咨询我们。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400-898-1021
  • 质检总局:147种产品列入2017年产品质量国抽计划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2017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这项国抽计划共涉及147种产品,包括日用及纺织品18种、电子电器产品29种、轻工产品18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26种、农业生产资料11种、机械及安防产品20种、电工及材料产品22种、食品相关产品3种。  从质检总局有关方面了解到,为了做好2017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效能,更好服务民生,促进质量社会共治,2016年9月,质检总局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2017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建议。截至2016年10月底,质检总局共收到公众网络投票131.7万票,以及67家单位的639条建议,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8大类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质检总局结合现有财政专项经费规模、现行标准情况和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充分采纳公众意见,将网络投票中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产品全部纳入国家监督抽查计划,突出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组织制定了《2017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  另据介绍,2017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将采取季度抽查、专项抽查和联动抽查3种形式组织开展,抽查对象包括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网络销售企业,对社会公开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并将对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在按计划对上述147种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的同时,质检总局也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附:2017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  2017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  (147种)  一、日用及纺织品(18种)  1. 儿童用品(6种):玩具、童车、童鞋、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笔  2. 纺织品(6种):针织内衣、女式内衣、羽绒服装、休闲(运动)服装、冲锋衣、床上用品  3. 箱包鞋类(4种):皮凉鞋、旅行箱包、背提包、运动鞋  4. 文体用品(2种):轮滑鞋、室外健身器材  二、电子电器(29种)  1. 家用电器(16种):电烤箱及烘烤器具、室内加热器(如电暖气、浴霸)、吸油烟机、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动洗衣机、储水式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厨房机械(如豆浆机、榨汁机)、电饭锅、电磁灶、电热毯、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食具消毒柜、吸尘器、空气净化器  2. 电子信息产品(8种):笔记本电脑、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如平板电脑、学习机)、机顶盒、有源音箱、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碎纸机、移动电话、彩色电视机  3. 照明光源及灯具(5种):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LED控制装置、固定式通用灯具、可移式通用灯具、LED照明产品  三、轻工产品(18种)  1. 家用纸制品(4种):卫生巾(含卫生护垫)、纸巾纸、纸尿裤、卫生纸  2. 家用燃气用具(1种):家用燃气灶具  3. 家化产品(2种):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如蚊香)、家用清洁剂(如卫生洁具清洗剂、炉灶清洁剂)  4. 家具(5种):儿童家具、软体沙发、办公椅、木制家具、弹簧软床垫  5. 残疾人用品(1种):单臂操作助行器(如肘拐杖)  6. 其他轻工产品(5种):家用太阳能热水器、树脂眼镜片、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  四、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26种)  1. 建筑材料(7种):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建筑防水卷材、新型墙体材料、建筑用夹层玻璃、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冷轧带肋钢筋、铝合金建筑型材  2. 装饰装修材料(19种):建筑防水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陶瓷砖、淋浴用花洒、采暖用散热器(暖气)、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实木地板、陶瓷片密封水嘴、防火门、机制地毯、建筑用密封胶、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卫生软管、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中密度纤维板、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电子坐便器、陶瓷坐便器  五、农业生产资料(11种)  1. 化肥(3种):磷肥、钾肥、复混肥料  2. 农药(1种):农药  3. 农业机械(7种):播种机、玉米联合收割机、铡草机(含青饲料切碎机)、植物保护机械、稻麦联合收割机、潜水电泵、通用小型汽油机  六、机械及安防产品(20种)  1. 劳保产品(2种):安全帽、口罩  2. 汽车相关产品(8种):汽车轮胎、汽车制动器衬片、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辆制动液、发动机润滑油、摩托车轮胎、车用汽油、柴油  3. 通用机械(3种):磨床、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4. 消防产品(1种):消防应急灯具  5. 计量器具(3种):单相电能表、冷水水表、膜式燃气表  6. 其他机械及安防产品(3种):锁具、人民币鉴别仪、防爆电气  七、电工及材料产品(22种)  1. 材料类产品(6种):钢丝绳、阀门、滚动轴承、动力用煤、稀土氧化物、砂轮  2. 电工产品(16种):电力变压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三相异步电动机、永磁直流电动机、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光伏并网逆变器、数据通讯用聚烯烃绝缘水平对绞电缆(数据缆)、电动工具、电弧焊机、塑料外壳式断路器、橡皮绝缘电缆(橡套电缆)、控制电缆、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铅酸蓄电池  八、食品相关产品(3种)  塑料材质-接触食品的蒸煮膜、袋、盒及密胺制品,纸材料-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金属材料-接触食品部位采用不锈钢、铝材的食品加工机械与设备(切片机、和面机)
  • 2018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公布 涉及仪器设备2种
    p   3月13日电,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日前发布《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共涉及219种产品,包括日用及纺织品26种、电子电器产品39种、轻工产品23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31种、农业生产资料17种、机械及安防产品41种、电工及材料产品38种、食品相关产品4种。 /p p   质检总局称,结合现有财政专项经费规模、现行标准情况和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充分采纳各方意见,将网络投票中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产品全部纳入国家监督抽查计划,突出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 /p p   在按计划开展国家监督抽查的同时,质检总局也将根据工作实际的需要,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p p    strong 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219种) /strong /p p    strong 一、日用及纺织品(26种) /strong /p p   1. 儿童用品(8种):玩具、童车、童鞋、皮凉鞋、皮鞋、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电动童车 /p p   2. 纺织品(11种):羊绒针织衫、西服大衣、针织内衣、休闲服装、床上用品、衬衫、泳衣、冲锋衣、毛巾、袜子、羽绒服装 /p p   3. 箱包鞋类(3种):旅行箱包、背提包、旅游鞋 /p p   4. 文体用品(4种):运动头盔、学生用品、轮滑鞋、室外健身器材 /p p    strong 二、电子电器(39种) /strong /p p   1. 家用电器(21种):电冰箱、电烤箱及烘烤器具、吸油烟机、家用电动洗衣机、电磁灶、电压力锅、室内加热器、厨房机械、电热水壶、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房间空气调节器、储水式电热水器、食具消毒柜、电风扇、快热式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自动电饭锅、电热毯、按摩器具、挂烫机、空气净化器 /p p   2. 电子产品(12种):笔记本电脑、液晶显示器、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电源适配器、机顶盒、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路由器、有源音箱、移动电话、彩色电视机、安全隔离网闸 /p p   3. 照明光源及灯具(4种):可移式通用灯具、LED控制装置、固定式通用灯具、LED照明产品 /p p   4. 其他电子电器(2种):电动平衡车、摄像头(安防) /p p    strong 三、轻工产品(23种) /strong /p p   1. 家用纸制品(5种):纸尿裤(片、垫)、卫生巾(含卫生护垫)、纸巾纸、湿巾、卫生纸 /p p   2. 家用燃气用具(2种):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燃气灶 /p p   3. 家化产品(4种):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洗手液、家用清洁剂 /p p   4. 家具(4种):儿童家具、沙发、办公椅、棕纤维弹性床垫 /p p   5. 残疾人用品(1种):单臂操作助行器 /p p   6. 其他轻工产品(7种):眼镜、牙刷、瓦楞纸箱、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工业用香精香料、自行车、烟花爆竹 /p p   strong  四、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31种) /strong /p p   1. 建筑材料(14种):热轧带肋钢筋、建筑防水卷材、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及管件、建筑用钢化玻璃、建筑用外墙涂料、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热轧光圆钢筋、水泥、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土工合成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输水管 /p p   2. 装饰装修材料(17种):聚乙烯(PE)管材、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防盗安全门、实木复合地板、壁纸、采暖散热器、陶瓷坐便器、陶瓷砖、卫生陶瓷(洗面器)、沐浴用花洒、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卫生软管、陶瓷片密封水嘴、智能坐便器、建筑用密封胶 /p p   strong  五、农业生产资料(17种) /strong /p p   1. 化肥(3种):复混肥料、磷肥、氮肥 /p p   2. 农业机械(12种):稻麦联合收割机、旋耕机、植物保护机械、播种机、玉米联合收割机、饲料加工机械、单缸柴油机、通用小型汽油机、碾米机、棉花加工机械、机动脱粒机、泵 /p p   3. 其它农业生产资料(2种):滴灌带、农用薄膜 /p p   strong  六、机械及安防产品(41种) /strong /p p   1.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2种):锁具、电子门锁 /p p   2. 车辆相关产品(10种):发动机润滑油、汽车轮胎、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摩托车轮胎、汽车安全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汽车内饰材料、制动软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辆制动液 /p p   3. 抽油设备(3种):抽油泵、抽油杆及接箍、抽油机 /p p   4. 防爆电器(2种):防爆电机、防爆灯具 /p p   5. 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1种):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 /p p   6. 机床(4种):磨床、加工中心、木工机床、铣床钻床 /p p   7.计量器具(4种):电能表、水表、电子计价秤、膜式燃气表 /p p   8.金融设备(1种):人民币鉴别仪 /p p   9.劳保产品(4种):安全带、日常防护型口罩、安全帽、安全网 /p p   strong  10.仪器设备(2种):水文仪器、岩土工程仪器 /strong /p p   11.税控收款机(1种):税控收款机 /p p   12.通用机械(2种):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横机 /p p   13.危险化学品包装(1种):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p p   14.消防器材(3种):消防应急灯具、消防水带、手提式灭火器 /p p   15.钻井悬吊工具(1种):钻井悬吊工具 /p p    strong 七、电工及材料产品(38种) /strong /p p   1. 材料类产品(4种):阀门、砂轮、钢丝绳、非金属密封板 /p p   2. 电工产品(19种):高强度紧固件、电弧焊机、电动工具、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小型断路器、电线组件、电力变压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光伏并网逆变器、塑料外壳式断路器、隔离开关、器具开关、步进电动机、三相异步电动机、永磁直流电动机、配电箱(配电板)、电线电缆 /p p   3.电力金具(1种):电力金具 /p p   4.电力调度通讯设备(2种):电力线载波通信产品、电力线阻波器 /p p   5.电力整流器(1种):电力整流器 /p p   6.金属材料(1种):不锈钢材 /p p   7.金属制品(1种):轧钢辊 /p p   8.铝、钛合金加工产品(2种):铝合金建筑型材、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 /p p   9.蓄电池(1种):蓄电池 /p p   10.输电线路铁塔(1种):输电线路铁塔 /p p   11.铜及铜合金管材(1种):铜及铜合金管材 /p p   12.橡胶制品(4种):汽车V带、橡胶密封制品、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阻燃输送带 /p p    strong 八、食品相关产品(4种) /strong /p p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 /p
  • 质检总局公布09年农药产品质量抽查结果
    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农药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公告—— 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三款产品同时抽查不合格   国家质检总局在2009年9月8日公布了农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抽查中发现有26种产品不合格,其中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出现三种不合格产品。   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09年9月抽查结果,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抽查结果 主要不合格项目 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灭氟AS44.7%   20g/袋 2008-6-8 不合格 pH值 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高效氯氟氰菊酯 实润达 50g/袋 2009-1-20 不合格 pH值 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 实润达 8mL/袋 2008-8-3 不合格 乳液稳定性 国家质检总局农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公告(2009年9月)   本次对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东、四川、广西、重庆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84家企业生产的252种农药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GB 20684-2006《草甘膦水剂》、GB19605-2004《毒死蜱乳油》、HG3671-200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GB 20813-2006 《农药产品标签通则》等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农药产品的标签、有效成分含量、悬浮率、水分、pH值、酸度或碱度、乳液稳定性、润湿时间、持久起泡性、稀释稳定性、违禁添加成分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有26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1、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抽查中有1种15%阿维毒死蜱乳油产品,其中的毒死蜱质量分数符合标准要求,而阿维菌素成分未检出,不符合明示的≥0.2%的规定,属劣质产品。农药有效成分含量是影响农药使用效果的最重要因素,使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农药,起不到预期的防治效果,直接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2、本次抽查中有14种产品pH值不合格,7种产品水分含量超标,1种产品乳液稳定性不合格。农药中pH值主要用来保证商品中有效成分的稳定,减小分解,每个有效成分都有自己稳定的pH值范围。乳液稳定性项目是乳油的一个理化指标,用以衡量乳油等产品加水稀释后形成的乳液中,农药液珠在水中分散状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使乳液中的有效成分、浓度保持均匀一致,充分发挥药效,避免药害发生。pH值、水分和乳液稳定性不合格会导致农药产品质量不稳定,达不到产品的预期药效。   附:不合格产品名单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抽查结果 主要不合格项目 涿州市翔翊华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喜雕 华太鬼斧 100mL/瓶 2008-6-20 不合格 pH值 涿州市翔翊华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毒死蜱 绵停 200g/瓶 2009-2-20 不合格 酸度 沧州市天和农药厂 高氯毒死蜱 天和 300mL/瓶 2009-3-10 不合格 pH值 邯郸市瑞田农药有限公司 玉虫快杀 瑞田 300mL/瓶 2007-6-10 不合格 水分 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5%啶虫脒乳油 野田农化 500mL/瓶 2009-3-5 不合格 水分 石家庄曙光制药厂 硫酸链霉素 高营 14g/袋 2009-2-24/090224065 不合格 pH值 北宁市沟帮子农药厂 5%甲拌磷颗粒剂 闾强 1000g/袋 2009-2-8 不合格 pH值 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灭氟AS44.7%   20g/袋 2008-6-8 不合格 pH值 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高效氯氟氰菊酯 实润达 50g/袋 2009-1-20 不合格 pH值 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 实润达 8mL/袋 2008-8-3 不合格 乳液稳定性 沈阳丰收农药有限公司 烯唑醇 丰收 50g/袋 2009-3-6 不合格 pH值 营口雷克农药有限公司 多菌灵(灰核不存) 雷克 80g/袋 2008-6-20 不合格 pH值 营口三征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莠去津(含量50%) 三征 500g/瓶 2009-1-20 不合格 持久起泡性 营口三征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莠去津(含量38%) 三征 750g/瓶 2009-1-1 不合格 pH值 齐齐哈尔市合成助剂厂 戊唑福美双 科坦 500g/袋 2009-2-25 不合格 润湿时间 上虞市银邦化工有限公司 高效氯氟氰菊酯原药   95% 20080503 不合格 水分 浙江东风化工有限公司 40%毒死蜱乳油   300g/瓶 2009-02-28 不合格 酸度安徽省瑞特农化有限公司 1%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 恒诚 200mL/瓶 2008-06-27 不合格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质量分数,α(B1a/B1b) 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50克/升苯醚甲环唑乳油   100g/瓶 20090312 不合格 pH值 山东农丰化工有限公司 4.3%高氯甲维盐乳油 增宝 300mL/瓶 20090306A 不合格 pH值 山东农丰化工有限公司 20%氰戊马拉松乳油 增宝 150mL/瓶 20090302A 不合格 水分,pH值 湖南永丰化工有限公司 15%阿维毒死蜱乳油   300mL/瓶 2009-02-08 不合格 阿维菌素质量分数,pH值 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5%微乳剂 蓝海 50mL/瓶 2009.3.14 不合格 pH值 珠海真绿色技术有限公司苯醚甲环唑   100mL/瓶 2009.2.13 不合格 水分 广西金穗农药有限公司 高氯毒死蜱 生金 300mL/瓶 2009.3.18 不合格 水分 广西路明宝农药厂 30%马异乳油 路明宝 80mL/瓶 2008.6.30 不合格 水分   农药小常识   一、农药的选购   1、看包装。购买农药前要确定需要防治的病虫害种类,主治什么,兼治什么,然后才能选择农药品种。购药时要认真识别农药的标签和说明,凡是合格的商品农药,在标签和说明书上都标明农药品名、有效成分含量、注册商标、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有三证号——农药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标准号,而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凡是三证不全的农药不要购买。此外还要仔细检查农药的外包装,凡是标签和说明书识别不清或无正规标签的农药不要购买。   2、看外观。如果粉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有结块现象 水剂有混浊现象 乳油剂不透明 颗粒剂中粉末过多等,以上农药属失效农药或低劣农药不要购买。此外,2008年7月1日起农药产品不得使用商品名。单制剂使用农药有效成分的通用名称,混配制剂使用简化通用名称。不要选购一药多名或一名多药的农药。   二、农药的施用   1、对症施药,适时用药。首先要准确识别病虫害的种类,确定重点防治对象,并根据发生期、发生程度选好合适的农药品种和剂型。防治病害,要在病害发生前喷洒防护剂,病害发生后,则要喷洒治疗剂。防治病害要掌握先保护后治疗的原则,抓住最佳施药时机,并连续用药几次才能达到好的效果。   2、合理用药。在保证防治效果的情况下,不要盲目提高药量、浓度和施药次数,过量施用极易发生药害。应在有效浓度范围内,尽量使用低浓度药品进行防治,防治次数要根据药剂的残效期和病虫害的发生程度来定。   3、讲究施药方法。不同剂型的农药,应采用不同的施药方法。一般乳剂、可湿性粉剂以喷雾和泼浇为主 粉剂以喷粉为主 颗粒剂以撒施或深层基施为主 内吸性强的药剂,采用喷粉、喷雾、泼浇、涂茎均可。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也应采取不同的施药方法,以达到最高防效为目的。根据病害的发生部位、害虫的活动规律以及不同的农药剂型,选择不同的施药方法和施药时间。
  • 洛科可携式真空抽滤系统 吸睛
    洛科可携式真空抽滤系统 吸睛 全球实验室真空抽滤设备领导大厂洛科仪器,于日前落幕的生物科技大展公开展出Lafil 100可携式多功能真空抽滤系统,产品结合真空过滤、试剂纯化及废液抽取3大功能,完整应用在生命科学及细胞培养领域。体积小、内建电池、可放入无菌操作台操作的特色,吸引生技业者的目光。 洛科仪器表示,Lafil 100可携式多功能真空抽滤系统能用以抽吸培养皿、微孔盘等培养液或离心完后之上层液的装置;也可搭配抛弃式漏斗或可重复使用之过滤漏斗,用以纯化组织培养液或缓冲液;采用人体工学握法,设计贴心的Lock键,可固定抽吸按键,相当省力。 洛科仪器主要研发、制造,营销真空抽滤设备及加热控制等产品,而实验室真空过滤系统包括真空帮浦、过滤设备及生命科学常用耗材,应用于食品检验、水质检测、微生物检验、分生实验及各种物质纯化,目标客户为工厂实验室,包括生技、药厂、半导体厂及学校。原厂产品顺利通过ISO9001-2000、欧盟CE及北美CSA认证,且获得多项专利与荣颁2015第二届仪器精品奖特优,并成功外销至欧洲、美国、印度、东南亚及俄罗斯等50多个国家。 洛科仪器应用先进的技术研发,以合理的价格,真诚的服务,提供世界级优良产品。未来也将持续投入研发生产更多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成为真空抽滤全方位解决方案的领导品牌。source from:工商時報
  • “无声无息”搞污染,臭氧超标已成世界性难题!
    与“老生常谈”的雾霾相比,有一种大气污染物要‘低调’得多,它悄悄地隐藏在万里晴空中,却成为近几年夏天众多城市的大气环境污染的元凶,它就是——臭氧。 臭氧是氧气的同素异形体。常温下,它是一种有特殊臭味的淡蓝色气体。在平流层,臭氧可起到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 我们常说的臭氧污染,就是指对流层中出现的臭氧,大部分是人为污染物,属于二次污染物。在温度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空气中的NOx(主要包括NO、NO2等)和VOCs(包括烃类、卤代烃、芳香烃和多环芳香烃等)在紫外线的照射下经过一系列光化学反应形成刺激性强的淡蓝色或棕色烟雾,也即光化学烟雾,其主要成分就是臭氧,其中O3占90%以上。臭氧污染集中在每年的5月-9月的盛夏季节。天热以来,各地屡屡曝出臭氧污染警报̷̷》据新京报5月15日报道,生态环境部公布5月中下旬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显示本月下旬京津翼中南部臭氧中度污染。》据扬子晚报报道,4月8日,南京最高气温达到约30℃,在阳光的照射下,臭氧污染抬头,出现了今年南京第一个臭氧污染天,空气质量达到轻度污染。 》据红星新闻报道,2019年4月以来,成都市气温偏高,目前已出现多个臭氧污染天,其中有一天为中度污染,较2018年提前了20天。》山西新闻网报道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太原市臭氧污染的问题 凸显,为此,5月起至9月,太原市将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重点强化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管控。臭氧污染治理已成世界性难题!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机动化的高速发展及能源消费总量的持续升高,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的排放量居高不下,臭氧污染问题逐年突出。根据相关研究表明,若不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预计2015—2050年间全球臭氧浓度将增加20%—25%,到2100年将增加40%—60%。而且近年来京津冀和长三角臭氧逐年上升,特别是2017年上升最为显著,臭氧是唯一逐年增长的大气污染物。臭氧污染的防治是世界性难题,欧美等发达国家至今也未实现臭氧污染的根治,我国大气污染源类种类繁多,臭氧污染成因更加复杂,防治难度更大!臭氧污染如何防治?臭氧主要是大气环境中各种污染源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前体物经过复杂的光化学反应生成的。氮氧化物基本是人为排放源,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也会产生氮氧化物。而挥发性有机物来源更广泛,有汽车喷涂、印刷厂油墨挥发、加油站油气挥发、化工厂炼油过程油气挥发等。 污染物在太阳光的作用下形成臭氧臭氧污染的防治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支撑,科学施策,需要基于排放构成,进一步确定管控的重点行业,大力协同控制VOCs和NOx等前体物的排放。对此相关专家也给出了相应的建议:》中国工程院院士、环境监测领域专家——刘文清院士提出:“除了做好监测,臭氧防控的另一要点就是要把细颗粒和臭氧协同控制。”具体而言,不能光控制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还要考虑挥发性有机物,都要一起防治。》中国工程院院士贺克斌认为我们需要在精准治污当中找准对象,讲到“挥发性有机物是种类繁多的聚合体,对它的细分非常重要。其中,芳香烃、烯烃、炔烃是对臭氧贡献较大的物种。” 因此各地区可通过有效监测手段区分不同来源的贡献比例,分析可能采取的治理措施,才能获得最大改善效益。冷杉作为环境监测行业的重点企业,面对臭氧监管的亟需之势,自主研发了冷杉4000厂界/厂区气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旨在以超高的性价比与精准的监测帮助企业自检,为监管部门分析防控工作提供可靠、可控、可溯源的数据,尽最大力量协同控制臭氧污染。冷杉4000厂界/厂区气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环境监测国际领先产品,精准监测臭氧污染物冷杉4000厂界/厂区气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可在线监测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氯苯、乙醛、丙烯醛、甲醇、氯乙烯、丙烯腈羰基硫、甲硫醇、乙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等挥发性有机物(臭氧前提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氮氧化物及PM2.5、PM10、TSP等与臭氧相关颗粒物。该系统适用于环境空气、居民区、企业边界、职业环境、重点产业园区等场所的臭氧及VOCs等各种环境空气污染的在线自动监测,并可将监测结果自动上传至相关部门或输送至DCS,具有超高的系统稳定性和安全可靠性。》运行稳定,监测精准? 采样管线选用聚四氟乙烯、硼硅酸盐玻璃或耐腐蚀、惰性化材质,减少管路吸附造成的损失;? 全管路保温伴热,避免高沸点烃类物质冷凝“积油”及部件腐蚀。》无人值守,安全可靠? 具有自我保护功能,气源供应不足时,火焰熄灭,关闭氢气空气;? 自动恢复运行功能,开机、气源供应恢复或意外断电恢复后自动运行;? 具备自动校准功能,实现无人值守》标准化设计? 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结构设计合理,可实现连续自动监测。
  • 谱育便携 | 致敬艳阳下的工作者 -- 夏季臭氧督查帮扶 第二弹
    第二站 配合河南省某生态环境局进行夏季臭氧督查帮扶在河南某市,为了持续推进VOCs污染治理,打好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帮扶攻坚战,谱育便携帮扶团队工程师配合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对当地的一些储罐区、加油站以及化工企业进行帮扶检查。在检查某储罐区时,利用EXPEC 3100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便携式FID设备)对储罐密闭点位进行检测,判断各密封点是否存在泄漏,而对于不可达点,利用EXPEC 1880 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远距离非接触式检测VOCs,以图像形式对泄漏源进行快速、准确定位,精确确定排放位置,便于执法人员在安全距离以外定位取证和排查泄漏隐患。在加油站检测时,主要对量油井、PV阀、放空管件连接组件、卸油口、加油枪、加油机泄漏和油气回收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检测。利用EXPEC 3050 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手持式FID设备),检查出部分加油站的加油机内部管路和量油井存在明显泄漏,这也为辖区内加油站的整改指明了方向。另一方面,利用EXPEC 3050 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手持式FID设备)和EXPEC 3100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便携式FID设备)对企业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同时针对污染源排口进行快速筛查,帮企业找出了几处问题点。利用EXPEC 3200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对4家涉VOCs企业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大部分企业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不达标,主要原因是监控监测缺失,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其次是治理设施的安装验收不符合要求。反馈张队长非常欣慰地说道:感谢谱育便携帮扶团队对臭氧污染督查的帮助,天气这么热,他们还是把工作做到尽善尽美,没有他们,这个夏天可能很难过。此外,通过先进的仪器设备来为企业“找病因”,“开良方”,切实帮助企业解决VOCs治理中遇到的难题,寻求企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这就是我们的初心。 第二站小结本次帮扶,谱育便携产品应用服务中心帮扶小队不惧酷暑,恪尽职守,用丰富的现场经验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在艳阳下使用谱育便携仪器,为河南当地臭氧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和数据支持,助力河南在极端高温天气下臭氧浓度不升反降。*帮扶结束后,谱育便携收到了对队伍人员和仪器双重认可的感谢信。利器介绍EXPEC 1880 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 准确泄漏定位,非接触,远距离操作,更安全► 图像增强模式,能检测到微小泄漏► 通过 WIFI 连接便携式挥发性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FID+PID),红外热像仪屏幕可以同时显示FID和PID的检测数据► 通过 WIFI 连接防爆手抄器,红外热像仪图像可远程传输和控制► 具有视频录制和拍照功能,GPS定位,便于监督执法现场取证EXPEC 3050 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 本安防爆+隔爆设计► PID+FID双检测器,满足不同监察场景需求► 主机重量不足2kg,体积小巧,便于携带► 内置防爆电池、储氢合金可现场更换,延长续航时间► 储氢合金使用氢气发生器电解纯水充氢,安全方便EXPEC 3100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 本安防爆+隔爆设计► 终端WIFI通讯,数据有保障► 搭配第二代LDAR软件平台► 可拓展执法APPEXPEC 3200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数据可靠,气路全EPC设计,一键开机测量,自动计算结果,内置标气瓶设计,全自动校准,校准过程全自动监控;► 快速高效,一键开机运行,可提前开机预热,即到即测,支持热机更换气瓶;► 安全性高,集成度高,体积小,重量轻,内置电池,可单手拎持;► 成本低,采用反复可充高压气瓶,FID检测器为航天级贵金属点火丝;* 信息来源:河南新闻广播写在最后谱育便携致敬所有在酷暑里依然坚守岗位的战士们!这个夏天,“暑”你们最美!另:夏季进行室外工作或活动时,一定不要忘记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 【分析】2020年禽蛋质量安全抽检-兽药残留
    我国是禽蛋生产大国,禽蛋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农产品,我国禽蛋产量总体呈现增长态势,2015-2019连续五年产量维持在3000万吨以上,2019年产量为3309万吨,2020年前三季度禽蛋产量2493万吨。为保障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都出台了相关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监测计划方案。【抽检结果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维德维康对2020年国家及部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贵州、河南省等等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告的鲜蛋中兽药残留不合格项目进行了统计,共统计378批次不合格,其中占比较大的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和金刚烷胺。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1月13日发布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畜禽产品合格率为98.8%,其中,猪肉、猪肝、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合格率分别为99.5%、99.6%、99.4%、99.3%、98.9%和97.1%。重点药物介绍氟苯尼考为广谱抗菌药物,一般为动物专用抗菌药,自研究成功以后立即得到广泛应用,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一般由于饲料添加或者畜禽疾病治疗导致残留积累在动物体内。长期摄入氟苯尼考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产蛋期禁用。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奎诺酮类之化学合成抑菌剂,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喹诺酮类药物因其抗菌谱广、抗菌力强、作用迅速、毒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畜禽和水产养殖业,用于防治动物的细菌性疾病。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为提高防治效果,在使用过程中普遍存在药物滥用现象,从而使得喹诺酮类药物对畜禽和水产动物产生毒副作用,并且影响生态环境。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家禽产蛋期禁用。金刚烷胺是治疗人类流感的常用药物,对禽流感病毒也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从未被批准用于禽类流感的治疗。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金刚烷胺会导致其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超标,影响人类健康,并且会使流感病毒和细菌的耐药性增强,从而影响其在人类治疗疾病上的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60号》中已将金刚烷胺列为废止药物。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食物,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药物在所有食品动物产蛋期禁用。【抽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 年版)产品种类鲜蛋包括鸡蛋和其他禽蛋。其他禽蛋包括鸭蛋、鹌鹑蛋、鹅蛋、鸽蛋等。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21311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1312 动物源性食品中 14 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 21317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2338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GB 23200.1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鸡蛋中氟虫腈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6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2624 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碱性药物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4253 出口动物组织中抗病毒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农业部 1025 号 公告-23-2008 动物源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公告 第 235 号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 第 560 号 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 第 2292 号 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鸡蛋检验项目其他禽蛋检验项目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方案禽蛋产品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判定依据和原则禁用药物氯霉素、金刚烷胺在禽肉和禽蛋中不得检出,按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禽蛋:金刚烷胺≤2.0 μg/kg,氯霉素≤1.0 μg/kg); 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药物氟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在禽蛋中残留, 按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各≤1.0 μg/kg);产蛋期禁用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氟苯尼考(以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之和计)和甲砜霉素在禽蛋中残留按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各≤1.0 μg/kg)。
  • 抽湿机内氟的安装和检测
    抽湿机内氟的安装和检测氟氯昂制冷剂是一种渗透性强、极易泄漏的物质。在把抽湿机投入到正常运行中的时候,必须把抽湿机可能漏的点查一遍,如果有泄漏的必须赶紧给予修复,最后再灌放制冷剂。在以往除湿机的直排安装过程中,完全是根据工人的经验去直排安装。依靠氟氯昂在管道里流动的压力把管道里多余的空气排出。 这样,就有可能会造成氟里昂多放,或少放。“亏氟”对抽湿机的影响:1.会造成机器长时间工作,没有或减少机器的停机时间,会减少机器的使用寿命。2.室内湿度因为机器“亏氟”,而达不到您满意的效果,甚至于很差。“盈氟”对抽湿机的影响:1.会造成机器反复的工作------停机------工作------停机,同样会减少机器的使用寿命。 2.由于机器“盈氟”,反复的开关机,加剧了除湿机的耗能。查抽湿机系统泄漏的方法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1) 直观检查法。抽湿机系统泄漏一般情况是由连接管断裂或管路中各连接处渗透引起,前若一眼可见,而后则者要仔细检查,因R22有很强的渗透性,并含有冷冻机油,因此,渗透处一般可能的少许油迹,当发现某连接处有油迹时,此处可能为泄漏点。(2) 水中发泡法。在压缩机加液管口焊上1只直角截止阀,从此处充放8﹡105~10﹡105帕压力的氮气,然后关闭直角截止阀,将制冷系统浸入水箱中,观察产生的气泡在何处,则此处即为泄漏点。(3) 肥皂水检漏法。将制冷系统充入8﹡105~10﹡105帕压力的氮气,用毛笔或泡沫塑料浸上肥皂水,涂刷在抽湿机系统各可能泄漏的部位上。当出现有肥皂泡冒起时,此处即为泄漏点。(4)卤素检漏灯,电子检漏法。将制冷系统充入制冷剂,把卤素检漏税灯点着,手拿卤素灯上的塑料管,使其管口靠近制冷系统各可能泄漏部份上,逐步移动检查,当发现火焰颜色成为紫蓝色,即表示此处有大量泄漏。用电子检漏仪检漏,即把开关打开,调节其灵敏位置,用吸嘴对着各可能泄漏部位移动,当检漏仪发出泄漏报警时,此处即为泄漏点。
  • 湖南株洲抛弃死猪事件调查:这里的水羊都不喝
    “到昨天晚上为止,全省范围发现的抛弃死家畜的总量是605头(只)。”今天上午12时,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兽医局局长邓云波说,这其中包括猪、鸡、鸭等,地域范围则包括了湖南省所有天然水域、池塘和道路。   他认为,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的株洲死猪事件“应该是个案”。   而对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白石村村民张维亮等人来说,自3月14日以来湘江泄洪渠里的死猪让他们一周来都心烦不已。   “漂来”死猪白茫茫一片   村民肖某告知,13日就有人称,看到泄洪渠里飘着死猪。“开始大家都不在意,因为以前也有过。”   然而,当听说有几十头死猪时,很多人联想到饮用水的水质问题,纷纷跑去看个究竟。   被打捞起来的死猪几乎都被水浸泡得发胀,有很多苍蝇飞动,并从死猪身上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负责打捞、掩埋死猪的村民均带着手套和口罩。尽管如此,仍有村民会忍不住吐唾沫,有的村民一手捂住鼻子,一手将死猪拖上岸。   “我们都被臭味熏了一天了。”一名村民说。   村民说,他们从14日上午就开始打捞死猪,最大的有100斤左右,最小的是刚出生不久的猪崽儿,一共打捞了100多头。   14日中午,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现场看到,三门镇白石村的泄洪渠,宽不过20米,经由三门镇白石村后,在村尾流入湘江。顺着旁边的小沟往下走,记者发现有十几个鼓鼓囊囊的蛇皮袋,里面包裹的是被水浸泡膨胀的死猪。   由于渠道里的水流量并不是很大,加上障碍物的阻拦,10来个鼓鼓囊囊的蛇皮袋以及一些死猪,就搁浅在了渠道的一段。   此时,十多名村民正在忙着打捞、掩埋死猪,有的已经用编织袋打好包。渠边臭气熏天。   死猪从何而来?   现场村民透露,这条位于三门镇境内的泄洪渠,五六年来就一直漂着死猪。   “这两天是下了雨,死猪都被冲到了下游,分散开了。要是在四五天前,渠道的渠坝里,一眼望去,是白茫茫的一片。”一名村民说,由于每年都发大水,很多死猪都被冲到了下游的湘江里。   昨日,他们在一个地方最多竟打捞起7头死猪,村民打捞起这些死猪后,在渠边挖下三四十公分深的坑,就地掩埋。   发现了这10几头死猪后,记者继续往下游走,还能发现一些零星散落、搁浅在渠道里的死猪。   初略统计,在泄洪渠下游短短的两三百米的渠道里,漂浮着的死猪数量,就达30头之多。   据村民介绍,白石村有1800余人,其中有七八百人住在泄洪渠沿线,他们的饮用水都靠打井抽取。大家都担心饮用水的水质受到影响和死猪造成细菌传播,因此,忙不停地打捞死猪和呼吁新闻媒体报道。   村民们说,泄洪渠道建成时设置了台阶,以前他们经常下去洗菜,但这两年,由于经常有死猪漂浮过来,他们根本不敢下水。到了下游,那里的水连喂鸭子都喂不得。   当地村民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些死猪漂浮在河渠内,已经对水质造成了严重污染。他们知道这些死猪是当地的养猪户偷偷丢弃的,但因为抓不到丢弃死猪的人,也无可奈何。   家就在撇洪渠渠道边上、年近古稀的肖先生告知,据他观察,渠道里常年漂浮的死猪,都是上游的养猪户偷偷摸摸从桥上丢下来的。肖的说法得到了附近养猪户曹先生的证实。   他告诉记者,猪死后,确实应该深埋,进行无害化处理。但不少养猪户为了省事,在深更半夜的时候,偷偷就往河道里一丢。   他说,这样不负责任的养殖户并非少数。   据悉,由于三门镇泄洪渠位于株洲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上游,对株洲市民饮用水安全构成了威胁,因而引起当地群众的高度关注。该镇副镇长刘耀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泄洪渠内漂死猪的情况,对下游湘江水质或多或少会有影响。   据他介绍,整条泄洪渠全长4公里有余,其中绝大部分位于三门镇境内,只有下游300米的一段属于雷打石镇,因此,打捞的死猪,也绝大部分在三门镇境内。到14日下午4时左右,打捞工作已经结束,打捞的死猪共分装了二三十袋,并对泄洪渠也进行了消毒。   刘耀华说,三门镇是传统农业大镇,当地生猪养殖户很多,其中规模经营的有10多户。但是,一些养殖户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都很薄弱,只有少数养殖户建有污水处理池,养殖户们都习惯将病死猪丢弃在泄洪渠内。长期以来,一直有群众向三门镇政府反映这个问题,并且,镇政府工作人员下乡时也看到了泄洪渠漂死猪的现象。   “这里的水,羊都不喝”   在现场,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死猪打捞上来后,都被扔进了一个坑里。在用消毒粉初步消毒后,株洲市畜牧水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在死猪身上浇上汽油和柴油,经焚烧处理后,用挖土机对死猪进行了填埋。   株洲市畜牧水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称,他们挖的填埋坑有四五米深,用汽油柴油焚烧消毒,再用土填埋后,就不会再造成污染了。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继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白石村泄洪渠内漂死猪后,3月17日,株洲县渌江一水电站附近又出现大量死猪。   “我途经河边的时候看到的,有七八头死猪,已经腐烂并散发臭味。”爆料人李女士称,其在株洲县渌口镇渌江渌口水电站下游几百米处发现死猪,但没有相关部门到场处理,她便打电话给新闻媒体。   从渌江北侧距离渌口水电站约几百米处往西行约300米的路程,记者果然发现了李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初略数了一下,这一段江水中,共有13头死猪。其中,最大的约为80斤左右,最小的约10多斤。   在渌江南侧,岸边也漂浮着约20多头死猪。死猪大多用纤维袋盛装,不少已严重腐烂,只剩部分身躯。有人担心:死猪漂浮处不到1公里的地方就是株洲县自来水厂,这么多死猪漂在水中,会影响水质吗?   在渌江南侧开办黑山羊养殖场的一个村民说,每天到江边放羊,他都不敢让羊接触江水。40多只山羊的饮用水,是家里水井的水。   他说,每年到开春涨水时段,便会有死猪从渌江上游漂浮下来。待发电站开闸,再流向下游水域,而大部分会被冲到水电站下方。每到这个时节,死猪腐化的恶臭味就会从江面上飘来,晴天时“只能捂着鼻子经过”。   当天下午,株洲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渌口镇动物卫生防疫站的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组织人员开始打捞江水中的死猪。   根据已经打捞的情况,尚未发现带耳标的死猪,所以,死猪来源暂时查不清楚。   据了解,3月18日上午,株洲县动监所、渌口镇和南阳桥乡动物卫生防疫站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将水电站附近的死猪清理完毕后,又乘船前往水电站上游水域进行了巡视。从株洲县与醴陵市的水段分界处到水电站的几公里范围内,工作人员又沿岸打捞了37只死猪,并统一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株洲自来水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在加强了对水质的监测后,无论是进厂的水还是出厂的水,水厂的水质都合乎国家标准。   无害化处理补贴为何未落实   据株洲市畜牧兽医水产局通报的情况,自3月14日起,株洲市共打捞和无害化处理死猪113头,其中3月14日在株洲市郊区三门镇白石村和雷打石镇盘石村共1.5公里的泄洪渠内,打捞整头或装有零散内脏的编织袋30个,3月17日在株洲县渌口镇电站旁打捞出73头,3月18日在雷打石镇建强村一水塘里打捞出10头死猪。   经排查,目前在株洲还未发现有重大动物疫病和大面积的死猪现象。   该局表示,从3月18日起,株洲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在株洲市开展病死猪专项整治,截至3月22日,除进行专项排查、追根溯源,加强宣传和无害化处理资金下拨外,最关键的是要求株洲市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必须建有化尸池,50头至500头养殖规模的,有条件的也要建化尸池。   据了解,3月14日,株洲市动监所在三门镇处理死猪时,发现两枚编号和二维码都很清晰的耳标,目前,已查明其中一枚耳标来自娄底新化,并已建议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督促新化县协助调查。   这一说法立即在网上引起热议,有网友对死猪来源提出质疑:位于湖南中部的娄底市新化县不在湘江流域,境内也无河流流向事发泄洪渠,难道是“猪的奇幻漂流?”   20日上午,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办公室主任伍深树和兽医局局长邓云波则表示,这样的事件并非不可能。因为耳标是塑料制品,浸泡在水里是不会损坏的,其来源自然可循此追查。   两人怀疑,可能是仔猪贩运后到的株洲。   邓云波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已在全省范围内调查类似事件,并进行日报告制度。截至19日晚,湖南全省共上报死猪、禽等605头(只)。他们推断,在年出栏近8000万头猪的湖南省,株洲的事件仅是一起大的个案。   他们说,就生猪养殖而言,已经是一个“资金+技术”的活,且承受风险能力较弱。没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和专业技术,生猪的存活率、养殖户的效益都难以维持。从一定程度上说,散养户乱抛弃死猪的比例会上升。   上述人士建议,国家应将农村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中。   然而,中国青年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农户反映,国家政策中规定给予养殖户80元/头的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没有到位,是导致乱扔和丢弃病死猪的主要原因。   株洲市天元区雷打石镇磐石村一村民称,处理死猪要挖坑填埋,还要买消毒用品,成本算起来要花上数十元/头。许多养殖户不愿费这个气力。“如果有补贴,肯定不一样。去年确实开始统计相关的数量,但后来就没有了下文。”   记者查询资料得知,2012年4月,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2011年7月,国家出台政策,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养殖者,用好这项政策,发挥其在推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对此,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办公室主任伍深树和兽医局局长邓云波解释道,钱没有拨付,并非政策没有执行。   他们说,这项补贴是采取中央拨付50元/头、地方予以配套30元/头的方式进行,主要是给予养殖户在建立无害化设施和消毒等方面的补贴,并非是对养殖户经济损失的补偿。而相关文件规定,是每年的11月16日上报,要1年才能到位。对于年出栏50头以上的养殖户来说,在进行无害化处理、当地畜牧水产部门审核、上报后,上级予以拨付,才能发放。而这一流程走完,农户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采访中,记者曾接到有人反映,称有养殖户往饲料中添加有机砷,以图出栏猪有好的卖相。他们认为,猪吃了以后易得病死亡,同时也容易给食用者带来危害。   伍深树就此表示,这是一些人的误读。因为有机砷是饲料中必配的,人和动物均需要。对于配置的剂量,国家有严格的标准。从监管方面来说,农业部门的饲料管理方会对企业、市场、养殖场、肉产品存留等方面抽查监控。国家农业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各省异地抽查几次,省里也进行交叉检查,来保障安全。   但对这些元素在肉制品中使用后对人体的影响,他表示要由卫生部门判断。   邓云波则表示,畜牧部门去年强力查处各类违规事件1000多起,六七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处罚。“但对这种抛弃死猪的行为,恐怕难以追究刑责。”   他说,正在拟订调整的育肥猪保险,可能对改变养殖户的行为有较好的促进作用。按照以往的规定,养殖户投保的猪死亡,可以获得500元/头的赔付。原来,保费的支付是国家、省市占40%,农户出60%,为了调动农户投保的积极性,湖南省有关部门正在协商,拟降低农户的投保费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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