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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监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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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监测仪相关的论坛

  • 【原创】新疆建设兵团环保局拟采购一批环境监测仪器

    【原创】新疆建设兵团环保局拟采购一批环境监测仪器

    2011年4月1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一采购中心发布公告,就“兵团环保局三个师八个团级监测仪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见下:  兵团统一采购中心将对兵团环保局三个师八个团级监测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法人资格,国内注册企业,且在疆内有售后服务机构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均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1、文件编号: BTCG-ZB2011-014  2、招标内容:[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4/201104301054_291658_1617423_3.jpg[/img]仪器虽然不多,附近的销售商可要抓经了!

  • [求助] 关于环保局要求加装的烟气监测装置

    大家好,我公司是一个小型的自备热电厂,现在应环保局的要求需加装烟气监测装置,有几个问题想问下的: 1 这种烟气监测装置是不是要用在线式的阿?是不是全天候监测,然后将数据传送到环保局的? 2 这种烟气监测装置,是不是就是大家所说的cems,我了解了下,一般的cems,整套加起來一般都在50萬左右,這個比較昂貴了,從網上看到了一些集成的方法,不知道能不能用到我這種情況上?還有,是不是可以不用cems,使用简单的烟气监测仪器,不知道烟气监测仪器能不能与环保局进行联络通讯的?还有一般的烟气分析仪器,大概是不能长时间工作的吧,这个就要&环保局协商了,能不能由他们提出监测的时间,然后使用烟气分析仪器监测,呵呵。 3 通讯传输的方法,一般的好像是采用电话线传输的吧,不知道这个方法价格怎么样?我现在在想的就是,从投资上看,找出简单便捷便宜实用的通讯办法,不知道gprs是不是可行?因为感觉到通讯办法的不同,也影响到系统的不同,想找个比较省的,呵呵。 4 不知道有么有朋友是做这个的,能不能留下通讯方法啊?我现在最希望的就是不要采用cems系統,而是采用普通的煙氣監測仪器,尽量的降低投入,当然,在符合环保局的要求下。不知道能不能跟环保局沟通下,让他们采用时段监测的方式,呵呵。 谢谢大家看了我这一大段,呵呵,请指教,大家帮帮我吧。

  • 巢湖一居民因噪音告环保局 要求公开噪音监测数据

    纺织厂噪音不断,让居住在附近的居民不堪其扰。巢湖市杨先生连续两年向巢湖市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也多次实地进行噪音检测。检测结果到底如何?因为始终未能得到一个明确答案,他将巢湖市环保局告上法庭,要求环保部门公开噪声监测数据及监测过程。  居民  只见噪音检测迟迟不见结果  杨先生居住在原巢湖市棉纺厂宿舍楼,与附近的新恒生纺织公司的工厂车间仅咫尺之遥。由于工厂日夜轮班生产,持续的噪音让杨先生和其他小区居民都头疼不已。  据了解,新恒生公司是在原巢湖市棉纺厂的基础上重新改制组建成立,曾在原地级巢湖市环保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杨先生说,噪声污染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自2012年至今,他曾多次向巢湖市环保局举报,并要求处理。“环保部门也多次实地查访,并进行了噪声检测,可是,检测的结果如何?该采取什么措施?环保部门却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2013年11月27日,杨先生正式向巢湖市环保局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五天后,巢湖市环保局作出答复意见书称,“其申请的事项不属于公开范围而不予公开。”杨先生随后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环保部门出具的答复意见书违法,并要求环保局公开自2012年至2013年两年间对新恒生公司的噪声监测数据及监测过程。  环保  相关数据属于“内部参考依据”  日前,巢湖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时,对于原告的诉求,被告方巢湖市环保局表示,原告的诉请“显属无理,请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请”。巢湖市环保局称,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环保部门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十七项政府环境信息。原告申请公开的信息,则不在此范围内。  此外,2011年8月,原地级巢湖市行政区划调整,2012年1月巢湖市环保局重新组建,其下属环境监测站正在进行标准化能力建设,尚未取得实验室CMA计量认证资质,其环境监测报告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相关监测数据只能作为环境监管的内部参考依据,不能作为政府环境信息向社会公开。  判决  应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法院审理时表示,依法获得环境信息,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向社会公开环保信息是环保部门的法定职责,巢湖市环保局认为原告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  可是,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巢湖环保局下属的二级机构环境监测站目前确实不具备法定CMA监测资质,无权对外公布环保信息。  对于这一情况,法院认为,依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环保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于能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据此,一审法院判定,巢湖市环保局所作的答复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撤销。同时,被告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应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追问  十日内将委托资质机构重新检测  那么,巢湖市环保部门将如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杨先生期待的答案何时能够揭晓呢?今天上午,记者就此联系了巢湖市环保局。  巢湖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接到杨先生的投诉后,环保部门去年曾现场进行了3次检测。第一次是去年3月,检测结果显示是达标的。一个多月后,杨先生再次投诉,环保人员再次对新恒生纺织公司进行噪音检测,结果显示噪音值达52.3分贝。  “听说纺织厂在3月后曾增加了生产设备,这可能是导致超标的原因。”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家标准要求,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夜间噪音不应高于50分贝。  据此,环保部门随后要求该公司进行噪声检测并责令整改。“到了8月,我们再次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是达标的。”工作人员说,“不过,我们目前还不具备法定监测资质,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内部参考,据此要求被检测单位整改,事实上依据也是不充分的。”  对于法院的判决要求,该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联系了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十日内,我们就会委托该机构重新进行检测,结果将及时公布,如果超标,将责令相关单位整改。”

  • 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 县环保局要“单飞”

    “十三五”规划建议文提出,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开展环保督察巡视,严格环保执法。  市县环保经费,省级解决  3日,“十三五”规划建议全文公布,同日发布的习近平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所作的关于建议的说明指出,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要实行垂直管理制度。  习近平指出,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使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使环保责任难以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大量存在。  建议稿提出的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主要指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市(地)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市(地)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这是对我国环保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改革要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力争“十三五”时期完成改革任务。

  • 市环保局:从没认定“室内”检测机构

    昨天,市工商局联手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消协等多部门对外披露,已有10余家存在严重侵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室内检测企业被立案查处。室内环境监测中心不存在“有多家室内环境检测企业冒用市环保局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但需要声明的是,市环保局管辖的是‘室外’,从未认定过‘室内’的环境检测机构。”昨天,市环保局环境监测处副处长田红表示,环保部门认定的是污染源排放的行为或单位,因此,只要室内环境检测或治理企业宣传是由“市环保局认定的机构”等,就一定是虚夸的。今年工商执法人员根据相关举报,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规范室内环境检测和环境治理行业整治行动。目前,全市40余家从事室内环境检测和环境治理的企业受到专项检查,10余家存在严重侵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企业已被立案查处。企业虚假宣传行为一共有三类:一是虚夸资质,谎称经过住建委、环保等政府部门认证和授权;谎称是某学会或行业协会的会员;谎称取得了国家专利、权威资质证书、行业内高度认可的荣誉奖项等,或以“高新技术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二是虚报合作关系,谎称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及其他权威研究机构有长期合作关系;三是夸大业绩,谎称为知名写字楼、大厦、体育馆、政府大楼等场所做过环境检测,或随意夸大其施工范围、作业面积等。市工商局提示消费者,需要进行室内环境检测的家庭,可以登录国家和北京市质监局网站、市工商局、市住建委及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的网站等,查询具有环境检测及治理资质的企业信息。据了解,国家认监委从2003年开始规范室内检测行业,规定凡是从事室内环境检测的企业,都应经过“计量认证”,消费者在选定检测机构后,要查看该企业是否取得质监部门核发的CMA中国计量认证证书,并签订正式合同。

  • 环保局能不能干涉监测结果?

    最近环保部下发了 《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办43号),在意见中明确要求“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干涉本行政区的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结果”。该文件并要求“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社会化运维机构不得违反技术规范人为干预仪器的正常运行及数据传输、存储,不得擅自停止监测或停止传输自动监测数据,不得擅自修约、剔除有效的监测数据,不得伪造原始记录,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伪造、篡改监测数据处理。” 如此严格的要求,各级环保局和环境监测机构能做到吗?

  • 环保局要求工厂自行监测

    环保局要求我们工厂自行监测填表格上报,可是我有几个方面不会求各位大神下: 第一主要是 监测方法、方法检出限、方法检出限单位 这三个不会填?第二:里面就 监测项目 换上面的4项 其他要填的资料都有[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102036385557_8436_3200817_3.jpe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102036460384_3375_3200817_3.jpe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102036443537_5445_3200817_3.jpe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102036444567_6425_3200817_3.jpeg[/img]

  • 对《廊坊环保局1232万元检测仪器大单揭晓》进行的技术分析

    今天上仪器信息网,看到了[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20113/073118.shtml]《廊坊环保局1232万元检测仪器大单揭晓》[/url]的信息,按捺不住好奇的心情,想了解一下战斗在环境保护第一线的辛勤工作的环保部门在使用什么仪器,所以就打开了链接! 当我看到F包的时候,我就觉得我有必要把产品价格进行技术性的分析,让更多的人民了解详情(周末重看了一下2012,上面说人民有权利知道真相么!)当然小弟学识浅薄,纰漏在所难免,欢迎各位坛友指点:以F包为例,帮忙计算一下整体价格: 10台大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国内最好的就是青岛崂应的了,2023型的,一台2万应该能买的到吧,总价20万 1台综合气体流量校准仪:我记得以前买SKC的也就是4万左右,考虑到仪器的一致性,那也选崂应的吧,3万差不多吧 2台气象参数测量仪:这个就不懂了,那也买最好的吧,美国NK的气象多参数测定仪,美国军方使用的,一台也就几千块,就算1万吧,共2万 8台环境频谱噪声仪:国内杭州爱华的最好了,最贵的也就是3.5万,共36万 2台环境振动测量仪:这个通常5万也能买到进口不错的了,共10万 2台声校准器:也算杭州爱华的,算0.5万一台,共1万 1台723分光光度计:这个算1万吧,共1万 1台恒温恒湿箱:国产的1万多,Binder的十几万,就算15万吧,共15万 1台高速离心机:国产的不到一万,进口的也是就是4、5万,就算5万,吧,共5万 3套自动烟尘(气)测试仪(油烟采样管+烟气预处理器+沥青烟采样管+充电电池+林格曼黑度望远镜):烟气分析国内用testo的比较多吧,一套也就是十几万,多算点就算20万吧,共60万(林格曼黑度计也就几千块,不值钱) 2台烟气流速监测仪:用Testo的皮托管检测,算1万吧,共2万 1台智能烟气采样器:也用崂应的吧,不采集二噁英的话也就是1、2万块,就算2万吧,共2万以上总价:157万,算上3年的质保和售后维护费用,溢价50%,也就是235.5万F包的总价是405.7万,差额为170.2万!不知道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以上信息纯属娱乐,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 监测报告超标19分贝,但环保局说报告不合格,带第三方试图重测。请问可以这么任性?

    我投诉小区内餐馆厨房噪声。区环保局测了多次,每次各种心眼各种理由庇护餐馆。后来我行政起诉区环保局,我看到监测报告后又投诉市监测站,市监测站认错,重测,新报告显示边界超标19分贝(1类区)。但区环保局又心生一计,让我证明受到噪声干扰才处罚餐馆,我认为无法律依据故未理睬。今天环保局又带第三方监测站(市监测站可能是拒绝配合区环保局胡来)来要到我阳台测,新理由3条:“原监测报告不合格、边界超标不代表是噪声污染、边界噪声不能如何反映对敏感建筑物影响程度”。我认为边界超标足以用于查处噪声污染,故拒绝进我家测。请问,区环保局这样合法吗?说监测报告不合格就不合格?报告是否合格由谁认定?边界监测报告不能用于执法?必须到我室内或阳台测?

  • 环保局这样你认同吗?

    某公司污水处理厂离居民小区仅一墙之隔,只要有阵小风就会臭气熏天。此事投诉至环保局,由于地方环保局资质不全,请我们配合工作,给监测一下数据。可是按规范导则无组织厂界要在下风向采点,当日居民区不在此范围,根本没味,我们要求下风向,数据可以等效到居民区下风向时的情况,这样可以了解实际情况,同百姓也有个交待。可是环保局的语出惊人“不在下风正好不超标,谁知道什么风向,有问题企业也要找我们来解决,你们出个数就可以了”,朋友们,我很无语啊!

  • 西安环保局官员为政绩用棉纱堵空气采样器 多人被带走

    工作人员多次潜入站内,用棉纱堵塞采样器,干扰空气质量数据采集  环保长安分局局长、监测站站长、副站长等人被警方带走  空气采样器本是实时监测空气质量的,作为国家直管的长安区监测站,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然而,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主要官员出于自身政绩考量,偷配钥匙并记住密码,用棉纱堵塞采样器,致使数据异常,引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注意。警方立案调查后,目前涉案人员已羁押在看守所。  2015年4月,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传出消息,针对空气质量监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环保部决定用两年时间,开展全国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专项检查。  2016年10月21日,西安市环保局一名工作人员称,就是在这种从中央到省、市严格要求、交叉检查的情况下,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长安区监测站)竟然进行数据造假。  棉纱堵塞采样器  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  据知情人介绍,长安区监测站为全市两个国家直管监测子站之一,其监测数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会直接收集到,如果数据存在造假影响比较大。  这位知情人介绍,作为国家环保部门直管的监测站,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绝不允许闲杂人员进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武汉某公司进行维护时,不经允许,非运维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016年2月,长安区监测站回迁至西安邮电大学南区动力楼顶时,时任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站长李某,利用协助监测站搬迁、调试的机会,私自截留了监测站钥匙并偷偷记下了监测站监控电脑密码。随后一段时间,工作人员多次潜入长安区监测站内,利用棉纱堵塞采样器的方法,干扰监测站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功能,造成该站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影响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行为败露  监测站内删除监控视频  据知情人介绍,本来空气采样器暴露在空中,探头通过吸入自然的空气进行监测,用棉纱堵塞采样器,就好比给采样器戴上了“口罩”,过滤了空气,这样就不能很好地监测实时空气质量,说明白一点,就是过滤污染空气。作为国家监测总站直管的长安区监测站,采用如此做法,数据发生变化后,引起国家监测总站的注意,于是派人前来检查。为防止事情败露,2016年3月,长安区监测站曾有将监控视频删除的行为。  10月21日,华商报记者来到西安邮电大学动力楼,楼顶上的监测仪器如果不仔细看,很难想到是监测空气的。记者来到动力大楼后,由楼梯上到一层楼顶,楼顶有一座简易房子,透过窗户,看到一张床上放着3床卷起的被子,房间内脏乱不堪,看得出很久没有人居住。动力楼二楼楼顶,有一根高高的杆子,杆子上端有一个圆形球体,杆子旁边还有一个简易房子,圆形、方形等设备裸露在空气中,这些设备旁边有多个监控摄像头。  动力大楼工作人员说,楼顶上的空气监测仪器,他们无权过问,有时来人检查也不跟他们打招呼。他们知道前段时间上面仪器数据涉嫌造假,来了很多公安人员和调查人员。具体怎么造的假,他们不清楚。  据了解,目前涉案的李某等人,被羁押在西安市看守所。  为保证数据真实  设多层关卡防人为干扰  据省环保系统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其实在防范数据人为造假方面,国家还是设了多层关卡的:  第一关,是数据的“一点多发”。各地监测站的数据,在对社会自动发布时,会同步传输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间不存在时间差,内容也完全一致。所有站点都自动采集数据,实时对外发布,大家看到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都是最新鲜、最真实的。虽然受仪器故障影响,监测数据偶尔会有异常,但专业技术人员会在随后的审核过程中检查更正。  第二关,远程监控。一旦关键参数有异常,监控平台会自动报警,环保部门会派人检查。如果某一站点的数据明显异于其他点位,一般不会将其纳入统计结果,会去现场进行核实。  第三关,国家每年开展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前者是在不通知当地环保部门的情况下,直接派巡视员去站点,后者是不同省市之间的互查。  近年来,公众对空气质量高度关注。据西安市环保局一工作人员介绍,长安区监测站涉嫌数据造假,就是在“飞检”中查出来的。  多名官员涉嫌造假被警方带走  据了解,事发后,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局长、监测站站长、副站长被警方带走,目前主持工作的一名副站长也在请假当中。  华商报记者采访了环保系统一名知情人士。  华商报:为何要堵采样器?  知情人:因为政府部门对环境末位的官员有处罚要求,官员为了逃避处罚,给采样器堵棉纱,污染的空气就会改良一些。  华商报:明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为何还要做?  知情人:以前没有类似的违法处理,环保系统内的官员也就不知道所犯错误的严重性。  华商报:从何说起“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知情人:目前的法律是从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来定罪,将采样器堵塞了,造成什么严重后果,这个不好界定。但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环保监测,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更加完善。

  • 环保局长等16人因监测数据造假被判刑

    近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是如何被发现的?答:2018年3月2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向我部报告,其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山西省临汾市部分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根据问题线索,我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4月11日,公安部将证据移交山西省公安部门。山西省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侦破,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依照《刑法》《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名从犯,原河北先河公司运维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临汾市环监站原聘用人员李皇涛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其余

  • 【讨论】西安多处出现刺鼻怪味 环保局尚未找到气味源 环境监测如何应对?

    先给大家看一条上了QQ迷你首页的报道:[B]西安多处出现刺鼻怪味 环保局尚未找到气味源[/B]本报讯(记者 何杰)一股让人头痛、恶心的刺鼻气味,在西安市区“流窜”,环境监察人员到处“捕捉”它的“踪迹”,它却忽东忽西,和监察人员打起了“游击”。下午6时 空中飘来刺鼻味昨日下午6时,天空变得阴沉,西安市民李纾走出家中,一股刺鼻的味道冲入她的鼻腔,原以为是楼下有人在焚烧垃圾,可走下楼,走到200米以外的西稍门公交车站,这股刺鼻味仍然持久不散,已经呼吸了好长时间刺鼻味的李纾开始感觉到头痛、恶心。上了公交车向西走,走了两站路后,刺鼻的味道终于变淡,但公交车走到昆明路一带,“熟悉”的刺鼻味再次窜入了李纾的鼻孔……怎么到处都是这股味道,在随后的一个多小时里,这股刺鼻的味道一直“伴随”着李纾,直到晚上8时许,这股味道才慢慢地变淡。而在丰登南路居住的董国新在下午4时就闻到了这股味道,这种刺鼻的怪味,不仅困扰着李纾和董国新,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西郊市民都闻到了这股刺鼻的味道,一些市民在猜测:“是不是哪里的氯气或者氨气泄漏了?”曾经在质监部门工作过的王女士住在西门外的八佳小区,她也闻到了这股刺鼻怪味,她认为“这个味道肯定是一种化工原料”,她分析说这种气味不是氨气,如果是氨气,人的眼睛也会被熏痛,是不是氯气不好说,“没有经过检测,不敢确定是什么味道。”环境监察人员“追捕元凶”西安市环境投诉热线12369工作人员介绍,从昨日下午6时起,他们已经接到了数起市民的投诉,目前西安市环保局莲湖分局、雁塔分局、碑林分局工作人员已经开始在外面寻找刺鼻气味的“源头”。西安市环保局莲湖分局值班人员称,他们接到了3起市民的投诉,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就上街寻找刺鼻气味的“源头”,目前尚无结果。沿着市民投诉的地区,记者先后来到西稍门、丰登南路、昆明路等地区,在昆明路东段,空气中确实有股刺鼻的味道,让人感觉呼吸道有些不舒服,但到了昆明路中段,这种气味渐渐变淡、消失。昨晚9时20分,西安市环保局雁塔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杜建安先后找到了几名投诉者,但几人都说:“现在闻不到了,可是那会儿味道大得很!”而对于刺鼻味的味道,他们则说法不一,有的说是像烧塑料的味道,还有的说是带着酸味的刺鼻怪味。投诉者赵女士说,这股刺鼻的味道一到阴雨天和雾天就特别明显。昨晚10时许 怪味还在“流窜”就在杜建安对投诉者走访调查之际,又有市民反映在劳动南路与二环路交叉口一带,刺鼻味道再次出现,但等到记者赶到劳动南路,这股刺鼻的味道又“消失”了。昨晚9时50分,居住在友谊西路的宁女士反映,她住在10层,连窗户都不敢开,风一吹来就能闻到怪味,特别呛人。昨晚10时40分,市民朱江华反映,建东街和太乙路十字路口,也有种很奇怪的味道,特别刺鼻,舌头根都是麻的,“从下午7点多一直持续到现在。”在街头穿梭排查的杜建安说,他们和辖区内的化工厂已经联系过,并未发现工厂内有化工原料泄漏的事故,由于没有专业的仪器,他们只能在街头用鼻子来“寻找”刺鼻味道的源头,因为“武器”过于“落后”,加上这股怪味的“游击战术”,让他们一时无从寻找。昨晚11时20分,12369环境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说,环保莲湖分局、雁塔分局、碑林分局工作人员还在排查中,气味源尚未找到。

  • 环保检测仪器发展的三个方向

    转自塑料问答环境检测仪器在我国环境日益严重的当下,有着广阔的市场需求,而环保重要是处理我国水环境、大气环境两个策略性和全局性的大环境生态净化问题。详细说来,环保仪器仪表的重要需求如下:(1)环境质量监测。目前全国环保体系及各部门、行业、企业已建监测站4000多个,从业人员6万多人,还有众多环境科研院所等。近几年正是环境科学和监测剖析仪器、设备更新换代和进步程度常期。国度环保局规划在在全国设备400多个国度网络监测站;350多个环境信息中央:100个城市空气空中主动监测体系。初步规划投资15亿国民币,其中国度投资三分之二,中央投资三分之一。这不包含行业、中央和企业的监测站才能建立的投资,各部门、各中央根据环境掩护义务的须要另有本人的投资规划。(2)净化源监测:国度要对全国1。8万个重点净化企业实行重要净化物排放总量掌握和消减,以改良环境质量,因而请求1。8万个净化大户要逐渐装置在线延续主动监测体系。成熟的国产仪器体系很少,而需求量比环境质量监测要大得多,重要由净化企业购置。行业重要是电力、石油化工、建材、冶金、造纸、食品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潜在的市场有数十亿至数百亿元。(3)遥感遥测仪器仪表:国度提出环境净化防治与生态环境掩护偏重的方针,要增强生态环境掩护,必需对我国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包含对荒野、草原、森林、陆地、农业生态环境进行监测,也须要对大气净化、水域净化(如陆地赤潮、溢油净化)及净化源进行遥感遥测,还要树立卫星空中接收体系及卫星图片解析体系,对环境生态质量现状及变更趋向进行剖析,为国度环境生态掩护与建立供给决策的科学根据。目前海内急需的环保仪器仪表重要包含: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仪器及主动监测体系;以燃煤电站或锅炉为代表的烟气剖析仪表监控体系;空中水环境质量检测仪表及监控体系;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高浓度有机废水为代表的净化源监测仪表及自控体系等。

  • 【讨论】废气监测仪器

    环保局及环监站在监测污染源废气时使用的监测仪器是便携式[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还是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呢?

  • 【转帖】环保部:紧急调配仪器 支援灾区应急监测

    5月18日,环境保护部从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陕西等省环保局紧急调配了一批快速监测仪器,用于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在汶川地震发生后,环境保护部紧急采购了一批应急监测仪器送达灾区。全国环保系统也积极行动,主动上报可调配的自有仪器清单,各地环保局纷纷表示,根据抗震救灾应急监测进展和要求,还将提供进一步的支援。目前,各相关省环保局已做好调配仪器的检修调校、试剂耗材配备、操作文档配套等工作,近日将陆续通过各种渠道送抵四川。同时,环境保护部还发动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和经营企业为灾区提供帮助。一些企业已经表示愿意提供帮助和支持。

  • 环保局邀市民现场监测

    “变电站电磁环境对周边环境会产生影响吗?会不会对人造成危害?”7月3日上午10点,省环保厅主办的“输变电设施电磁环境对周边的影响”环保科普知识巡回展在德阳启动。省环保厅不但邀市民现场观测变电站电磁环境监测,还用科学数据为市民答疑解惑。  据省环保厅介绍,根据我省“十二五”规划,2015年全省GDP突破3万亿元,全社会用电量将超过3000亿千瓦时,电网及输变电设施建设尤显迫切。部分群众对电磁环境的认识不科学、谈辐色变,对输变电设施落地建设产生恐慌。为让群众随时了解电磁环境状况,2013年省环保厅在全川供区内中心城区变电站,建设了40套工频电磁场在线监测系统,其中德阳市已建成该系统。  巡展活动中,省环保厅邀请德阳市民现场观测德阳市黄河变电站、庐山变电站电磁环境监测。据现场监测,黄河变电站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分别为0.02千伏/米、0.1微特,远低于国家规定限值,庐山变电站电磁辐射数据也在限值以内,对人体健康无影响。  到今年9月,巡展活动还将在成都、绵阳、宜宾和遂宁等地开展。

  • 【转帖】环保监测仪器仪表的主要市场需求

    环保仪器仪表主要用在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等方面。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环保主要是解决我国水环境、大气环境两个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大环境生态污染问题。具体说来,环保仪器仪表的主要需求如下: (1)环境质量监测。目前全国环保系统及各部门、行业、企业已建监测站3800多个,从业人员6万多人,还有众多环境科研院所等。近几年正是环境科学和监测分析仪器、装备更新换代和提高水平时期。国家环保局计划在在全国装备400多个国家网络监测站;350多个环境信息中心:100个城市空气地面自动监测系统。初步计划投资15亿人民币,其中国家投资三分之二,地方投资三分之一。这不包括行业、地方和企业的监测站能力建设的投资,各部门、各地方根据环境保护任务的需要另有自己的投资计划。 (2)污染源监测:国家要对全国1.5万个重点污染企业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消减,以改善环境质量,因此要求1.5万个污染大户要逐步安装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成熟的国产仪器系统很少,而需求量比环境质量监测要大得多,主要由污染企业购买。行业主要是电力、石油化工、建材、冶金、造纸、食品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潜在的市场有数十亿至数百亿元。 (3)遥感遥测仪器仪表:国家提出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对我国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包括对荒漠、草原、森林、海洋、农业生态环境进行监测,也需要对大气污染、水域污染(如海洋赤潮、溢油污染)及污染源进行遥感遥测,还要建立卫星地面接受系统及卫星图片解析系统,对环境生态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分析,为国家环境生态保护与建设提供决策的科学依据。 目前国内急需的环保仪器仪表主要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仪器及自动监测系统;以燃煤电站或锅炉为代表的烟气分析仪表监控系统;地面水环境质量检测仪表及监控系统;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高浓度有机废水为代表的污染源监测仪表及自控系统等。 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每年约有8000台/套的需求量 尾气分析:每年约10000台/套的需求量 烟气分析监测:每年约15000台/套的需求量 其他气体检测:每年约5000台/套的需求量

  • 当地环保局要求上传率100%

    我们这里一个区的环保局突然要求辖区排污单位在线监测上传率100%,不抬杠的说,我觉得不太可能,但就是这么要求了,达不到要求会处罚,有什么办法保证100%的上传率?

  • 实行“一把锁”制度 环保局加强在线监控设施管理,你怎么看?

    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保障其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和有效,包头市环保局对全市企业在线监控CEMS站房实行“一把锁”制度。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企业CEMS站房安装新门锁,停用原门锁。钥匙由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掌管,负责站房内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在线监控数据真实、有效。企业人员需要进入CEMS站房时,应先告知环保局监控中心,监控中心通知第三方运营公司,双方共同进入CEMS站房。【新闻链接】CEMS:对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进行浓度和排放总量连续监测,并将信息实时传输到主管部门的装置,即“烟气自动监控系统”。

  • 环保检测仪器着重朝三个方向发展

    塑料问答:环境检测仪器在我国环境日益严重的当下,有着广阔的市场需求,而环保重要是处理我国水环境、大气环境两个策略性和全局性的大环境生态净化问题。详细说来,环保仪器仪表的重要需求如下:  (1)环境质量监测。目前全国环保体系及各部门、行业、企业已建监测站4000多个,从业人员6万多人,还有众多环境科研院所等。近几年正是环境科学和监测剖析仪器、设备更新换代和进步程度常期。国度环保局规划在在全国设备400多个国度网络监测站;350多个环境信息中央:100个城市空气空中主动监测体系。初步规划投资15亿国民币,其中国度投资三分之二,中央投资三分之一。这不包含行业、中央和企业的监测站才能建立的投资,各部门、各中央根据环境掩护义务的须要另有本人的投资规划。  (2)净化源监测:国度要对全国1。8万个重点净化企业实行重要净化物排放总量掌握和消减,以改良环境质量,因而请求1。8万个净化大户要逐渐装置在线延续主动监测体系。成熟的国产仪器体系很少,而需求量比环境质量监测要大得多,重要由净化企业购置。行业重要是电力、石油化工、建材、冶金、造纸、食品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潜在的市场有数十亿至数百亿元。  (3)遥感遥测仪器仪表:国度提出环境净化防治与生态环境掩护偏重的方针,要增强生态环境掩护,必需对我国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包含对荒野、草原、森林、陆地、农业生态环境进行监测,也须要对大气净化、水域净化(如陆地赤潮、溢油净化)及净化源进行遥感遥测,还要树立卫星空中接收体系及卫星图片解析体系,对环境生态质量现状及变更趋向进行剖析,为国度环境生态掩护与建立供给决策的科学根据。  目前海内急需的环保仪器仪表重要包含: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仪器及主动监测体系;以燃煤电站或锅炉为代表的烟气剖析仪表监控体系;空中水环境质量检测仪表及监控体系;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高浓度有机废水为代表的净化源监测仪表及自控体系等。

  • 【转帖】监控排污的在线监测仪为何成了摆设?

    6月17日,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在河南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采访时发现,许昌市亨丰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亨丰印染公司)6月12日排入的污水COD(化学需氧量)超标。 随后,记者赶赴亨丰印染公司。然而,调查结果不容乐观:亨丰印染公司安装的COD自动在线监测仪几乎无法查询历史数据,也无法将COD数据传输至当地环保部门。 被称为监控排污“电子眼”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出于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由于软件不兼容,环保部门对一些企业的排污情况无法实时监测……近日,记者随中华环保世纪行在河南采访时发现,实现“在线警察”的实时监管任重而道远。 “在线警察”故障不断 亨丰印染公司是一家改制企业,今年4月才开始试生产,每天排放废水2000多吨。作为许昌市重点监控的排水企业之一,亨丰印染公司必须安装COD自动在线监测仪,并与监控中心联网。 COD自动在线监测仪是放置在企业污水排放口的全自动电脑设备。它能够24小时对企业排放的废水自动取样、自动分析,并将检测数据自动储存。环保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实时监控检测数据,获悉企业的排污情况。 许昌市环保局副局长彭占亭表示,亨丰印染公司经过整改,“环保设施改造现在已经基本到位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承担亨丰印染公司生产废水处理的是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6月12日,该公司的自动监测数据显示,亨丰印染公司排入的废水COD浓度曾一度高达639mg/l,远远高出了环保部门不高于500mg/l的要求。 对此,许昌市环保局第一监察支队队长尹富杰解释说,亨丰印染公司的设备曾出现过故障,6月5日才修好,“没多长时间”,所以无法查阅历史数据。 给出这种解释的并不是个别企业,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碰到了不少“设备故障”。 驻马店市天方药业集团,COD自动监控设备同样出了“故障”:从5月27日到6月19日的24天时间里,废水的累计流量和累计排放量竟然是一个定值,只有COD浓度有上下浮动的。监测仪是天方药业集团2003年购置的,但“流量计”已经出现3次故障。今年4月出现的这次“小故障”已经快两个月了,可“出售厂家的售后服务又跟不上”。 河南省骏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COD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也出现故障,6月6日已经报至环保部门,故障部分交由出售厂家维修,6月21日送回公司。 一位环保局的调研员坦言,只要是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认证的合格产品,排污企业都可以自行购置。“但这些仪器的档次不同,有3万元的,也有10万元的,各厂家的质量不同、软件不同。”而机型繁多、联网对接、软件开发等厂家的售后服务不配套等都妨碍了自动在线监测仪的规范运行。 环保部门失察? 许昌市出现的上述情况,彭占亭这样分析“环境监控能力不强”的原因:目前的监控手段跟不上环境形势的需要,尤其是在对基层企业的监管颇具难度。而且,市环保局的两个监察支队一共才23个人,全市的工业企业1万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就有30多家,“不可能都监管到”。 要求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用尹富杰的话说,“就是要减轻环保部门的监管负荷”,从而对全市企业进行“网格化的机防和人防相结合的监管”。 在许昌市提供的汇报材料中,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市33个重点排水企业全部安装了COD在线监控设备,“由许昌市环境监控中心实施统一监控,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反馈情况,果断进行处置”。 然而,在许昌市环保局环境信息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的自动监控系统中,只有6家企业能做到实时传输,而有些公司的数据还停留在2006年。监控中心的一位工程师作出了这样的解释,一些企业的设备软件与环保局监控系统的软件不兼容;有的企业“GPRS卡里没钱也不充值”,无法传输;有些企业的设备还在调试。 那么,没有实时监测数据,环保部门又怎么能发现企业的偷排、超排行为? “自动在线监测的数据还需要校对,我们执法时还是以人工取样检测的数据为准。”尹富杰说。 事实上,亨丰印染公司试生产两个月以来,许昌市环保监察人员只在4月取了一次样检测了COD浓度。“最近一次是6月16日,”尹富杰说,但是并没有取样检测,他解释:“异常的时候才取。”如果企业正常规范操作,看看废水的色度、浊度,“综合判断可以就可以,不一定每次都取样检测。” 据统计,2006年以前,河南省工业行业污水COD排放量都超过了生活污水;在许昌,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有40%来自工业企业;在驻马店市污水处理厂,记者发现,工业废水的COD浓度直接提升了该厂进水的COD浓度。 5月14日到5月17日,进入驻马店污水处理厂的污水COD浓度都在500mg/l以上;5月14日,进水COD浓度更是高达1020mg/l,这已经远远超出了该厂不高于450mg/l的设计处理能力。该厂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排入的工业废水COD浓度超标。 这就是说,如果工业污水不达标就随城市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而污水处理厂又没有相应的处理能力,那么,最终排入河流的污水也可能是超标排放。 环保局的那位调研员表示,监察人员不可能24小时取样检测,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只是为环保部门提供了一种监控手段,如果企业的设备故障导致超排、偷排,那环保部门可以进行处罚,但“仅因设备故障导致监控仪器长期不运作的行为,没有处罚依据”。 监测数据不敌人工检测数据 6月17日,许昌市环保局向亨丰印染公司下达“责令纠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经查证,你单位的以下行为:COD在线监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显示数据日期与现有日期不符,数据不能传输),违反了国家环保总局第28号令第14条第5款之规定。” 国家环保总局的第28号令《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管理办法》颁布于2005年,其中,第14条第5款为,“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当及时检修并向环境监察机构报告,必要时应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报送数据”。但是,该文件并没有规定针对性的处罚办法,许昌市环保局“经研究”,责令亨丰印染公司即日起“停止生产”。 2005年,河南省要求新建项目都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仪;2006年7月31日,河南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根据28号令第4条的规定,“自动监控系统经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数据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然而,“正常运行”的规范性标准却还在缺位状态,这些设备的“游戏规则还远没有完善”。 河南省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马新春表示,现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程序企业是可以调的,如果企业把出水的COD浓度从100mg/l改成了80mg/l怎么办;如果把本应放在污水中的探头放在了清水里怎么办;本应自动连续出数据的仪器坏了、停了怎么办;自动监测数据谁来校核……“相关的配套规定和强制标准没有出台”,这些问题目前都无法可依。 正因为如此,目前,自动监测数据只是环保部门执法时的参考,难以作为“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总量分配等”的“硬性依据”,环保部门在这些方面还是以传统的监测站人工采集的数据为准。 河南省环保局局长王国平表示,即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细化了28号令的一些规定,“这些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 【原创】河南孟州企业废水污染环境 环保局巧言辩解——为啥??

    河南孟州企业废水污染环境 环保局巧言辩解——为啥??污染一天天在加重,可一问环保局,得到答复总是让你挑不出毛病的话:在所有的排污口都安装有在线监测,环保局定期不期都要对污水进行检测,没有发现排污超标的现象。这种花言巧语孟州市环保局已经说了很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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