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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实验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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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实验室仪相关的资讯

  • 土壤检测实验室仪器配置推荐清单
    pspan style="font-size: 14px "土壤详查实验室包括strong检测实验室/strong和strong质量控制实验室/strong。/span/pp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14px "检测实验室/span/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14px "主要负责详查样品(包括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的制备和分析测试工作,应主要由各地省市两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中技术能力强、专业水平高、仪器设备齐全、管理严格规范的分析测试实验室组成。/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4px "现整理下土壤检测监测实验室内的的推荐仪器配置,希望对大家筹建实验室有所帮助。/span/pp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9b87ed8e-3f3b-49f1-b401-31a3569afb2f.jpg" title="640.webp.jpg"//ppspan style="font-size: 14px "另外,土壤样品风干区、样品制备区、样品存储区是必须分开设置的,在制备区还需有带通风除尘的独立操作工位;而土壤样品前处理的实验室则应分为有机前处理和无机前处理两间,并配有相应的操作台、通风厨和洗涤池。/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br//pp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b7d79144-8d21-456b-8c06-2160b4e491d6.jpg" title="二维码.webp.jpg" width="515" height="251" style="width: 515px height: 251px "//p
  • 实验室土壤样品前处理如何操作
    实验室中,在对土壤进行相关的检测分析前,需要对样品进行前处理,以保证实验检测结果的准确。土壤样品的前处理主要有干燥、挑拣、研磨、筛分、分选、装瓶这六个过程,下面东方天净就来详细介绍一下每个过程的具体实验操作步骤。土壤样品检测前处理实验步骤一、干燥采集回实验室的土壤需要尽快进行干燥,常用的干燥方法有风干和烘干。风干是将取回的土壤样品置于阴凉、通风且无阳光直射的房间内,并将土壤在晾土架、油布、牛皮纸或塑料布上平铺成薄薄的一层。烘干是将土壤样品放置在土壤干燥箱进行加热干燥(温度不超过40℃)。在干燥过程中,当土壤样品达到半干状态时,须将大土块(尤其是黏性土壤)捏碎,以免干燥后结成硬块,不易压碎。此外,土壤样品在干燥时要防止酸、碱等气体以及灰尘污染,供微量元素分析用的土壤样品时,要注意不能用含铅的旧报纸或含铁的器皿衬垫。某些土壤性状(如土壤酸碱度、亚铁、硝态氮及铵态氮等)在干燥时会发生显著变化,所以涉及此类的分析项目需用新鲜的土壤样品进行测定,但新鲜土壤样品较难压碎和混匀,称样误差比较大,因而需采用较大的称样量或者多次的平行测定,才能得到较为可靠的平均值。二、挑拣在土壤样品干燥的过程中,应该随时将混入其中的植物残渣、新生体、侵入体挑拣出去。如果挑拣的杂物太多,应将其挑拣于器皿内,并在分类后称其重量,同时称量剩余土壤样品的重量,计算出不同类型杂物的百分比,做好记录。细小的植物根系,可在土壤研磨前利用静电或者微风吹佛的方法清除。三、研磨土壤研磨的方法有两种,一种为手动研磨,一种是利用专用的土壤研磨仪。手动研磨费时费力,但成本相对较低,土壤研磨仪虽然需要购置设备,不过可以大大提高实验效率,比如东方天净TJTR土壤研磨仪三五分钟即可完成土壤研磨。土壤研磨需要根据实验类型来确定研磨后的样品粒度,比如在土壤pH、交换性能及速效养分等实验测定中,就不可将土壤研磨太细,如果磨得过细,就容易破坏土壤矿物晶粒,使分析结果偏高。如果是测定土壤中硅、铁、铝、有机质及全氮的含量,为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就需要将土壤样品研磨至100目至200目。手动研磨:将干燥、挑拣后的土壤样品平铺在木板上,用木碾轻轻碾压,然后将碾碎的土壤用带有筛底和筛盖的1mm筛孔的筛网过筛。未通过筛网的土粒,铺开后再次碾压过筛,直至所有土壤样品全部过筛,只剩下砾石为止,切勿碾碎砾石。土壤研磨仪研磨:将待研磨的土壤样品和玛瑙材质的研磨球一起放入玛瑙球磨罐中,然后将球磨罐固定在土壤研磨仪的罐座上,即可打开设备进行研磨。使用TJTR土壤研磨仪,可在三至五分钟内将土壤样品研磨至200目左右。四、筛分在土壤研磨后,我们要用筛分的方法确定所有样品都满足实验要求的粒度,每次筛分的土壤样品需全部过筛,不可将难以磨细的粗粒部分丢弃,否则会造成样品组成的改变而失去原有的代表性,使得实验结果出现误差。另外筛分要使用尼龙材质的筛网,不能使用金属材质的筛网。筛分具体操作如下:①通过0.5mm筛孔:取部分通过1mm筛孔直径的土壤样品,经过研磨使其通过0.5mm筛孔直径,通不过的再研磨过筛,直至全部通过为止。过筛后的土壤样品可测定碳酸钙含量。②通过0.25mm筛孔:取部分通过0.5mm或1mm筛孔的土壤样品部分,经过研磨使其全部通过0.25mm筛孔,做法同①。此样品可测定土壤代换量、全氮、全磷及碱解氮等项目。③通过0.149mm筛孔:取部分通过0.25mm筛孔的土壤样品部分,经过研磨使其全部通过0.149mm筛孔,做法同②。此样品可测定土壤有机质。五、分选分选采用“四分法”取样,可将研磨过筛后的土壤样品平铺成圆形,分成四等分,取相对的两份混合,然后再平分,直到达到要求。注意留部分样品待用。六、装瓶将处理好的土壤样品装入具有磨塞的广口瓶、塑料瓶内,或装入牛皮纸袋内,容器内及容器外各具标签一张,标签上注明编号、采样地点、土壤名称、土壤深度、筛孔、采样日期和采样者等信息。所有样品处理完毕之后,登记注册。一般装瓶的土壤样品可保存半年到一年,待全部分析工作结束之后,分析数据核对无误,才能舍弃。此外,还需注意样品存放应避免阳光直射,防高温,防潮湿,且无酸碱和不洁气体等对处理好的土壤样品造成影响。有关土壤样品检测前处理的具体实验步骤就和各位分享到这里了,相信大家对土壤样品前处理都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土壤检测实验的影响因素较多,我们需要通过前处理来尽量减少这些影响因素,保证检测结果的相对准确。
  • 省级/区域级土壤中心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
    在“土十条”的全部工作计划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是用时最长,工作量最大,出动人力资源最多,涉及仪器设备最多的一部分工作。特别是仪器设施装备部分,是各土壤检测实验室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确保“土十条”工作顺利推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  下表是省级/区域级土壤中心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各单位可结合现有的实验室设施装备,合理安排专项资金,补缺升级,以合规使用专项资金为前提,以有力推进土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为目的,提升土壤样品流转与制备相关仪器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的能力建设,为土地修复和土壤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021年省级/区域级土壤中心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类别名称功能描述实验室设施类实验室除尘收尘与通风系统用于清除并收集制样过程产生的尘土,保证实验室洁净,防止交叉污染,保证工作人员健康实验操作台用于样品制备、分装等环节的操作使用样品风干台架用于土壤样品风干样品存放架用于放置新接收样品和待流转样品成品贮存柜用于储存已完成制备的样品天平用于土壤样品的各环节称量万分之一精密天平用于土壤样品的精确称量电子台秤用于打包样品的称量空气压缩机用来清理制备平台以及研磨设备等封口机用于样品袋和样品瓶等包装封口打包机用于样品外包装的打包推车用于样品运输和转移铲车用于样品运输和转移扫码器用于样品二维码的扫码录入。采样设备类自动土壤采样器用于深层土的自动采集综合采样套装集成手套、打印机、工作服、牛皮纸、安全帽等18件采样实用工具于一个背包中,方便现场采样使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用于元素分析项目土壤样品的全自动化、标准化制备风干设备烘箱用于烘干清洗后的球磨罐等部件。除湿机用于对室内除湿,保持风干室内空气干燥。样品冷藏(冻)箱用于对有机测试项目样品冷藏(冻)保存。样品干燥箱用于样品快速干燥,快速去除水分。冷冻干燥机对有机测试样品以冷冻方式进行干燥,不破坏样品性质,去除样品水分。手工样品制备设备球磨机用于土壤样品的细磨,制备小粒径样品,但不是适用于Hg、As等易挥发的元素分析。磨土机用于特殊样品破碎研磨等。研磨仪(交叉敲击式)用于土壤样品粗磨。筛分仪用于土壤样品不同粒径的筛分。混匀/分样仪用于对样品进行搅拌、混匀和分装,保证样品均一性。研磨仪对土壤样品进行粗磨,制备大粒径土壤样品。药匙、铲、锤、刷、板、袋等用于取样、制样、分装等工具。玛瑙研钵用于手工研磨土壤样品。筛子用于手工筛分不同粒径的土壤样品(10目-200目)前处理设备微波消解仪用于土壤样品无机元素分析前的自动消解前处理快速溶剂萃取仪用于土壤中的有机物的快速提取固相萃取仪用于土壤中的多环芳烃及有机氯等污染物的前处理全自动平行浓缩仪用于有机物的快速浓缩无机元素分析设备便携式土壤重金属X射线荧光仪用于土壤样品重金属测试项目的定性和初步定量测定。原子吸收光谱仪用于Cd、Cu、Pb、Gr、Zn等重金属的测定测汞仪用于Hg元素的测定ICP-OES用于Cd、Cu、Pb、Gr、Zn等重金属的测定ICP-MS用于重金属元素的痕量测定原子荧光光度计用于As、Cd、Hg等元素的测定有机物分析设备分光光度计用于稀土总量等测定气相色谱仪用于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气质联用仪用于VOC、SVOC、除草剂等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用于POPs等测定液相色谱仪用于六种多环芳烃的测定其他设备pH计用于土壤pH的测定智能粒度测量仪用于样品制备粒度质量检查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仪用于土壤样品中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仪自动土壤采样器用于深层土的自动采集软件类土壤环境的智能化监测及 信息化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基于土壤分级分类管理的区域土壤环境信息化软件系统,包括土壤样品信息库,智能化土壤样品保存库、智能化土壤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72962.shtml
  • 森林与土壤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揭牌仪式举行
    12月16日上午,森林与土壤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揭牌仪式在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辉山新园区举行。森林与土壤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傅伯杰院士,以及国家科技部基础司,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资源环境科学技术局,辽宁省科技厅,沈阳市科技局等部门有关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实验室主任韩兴国研究员及学术委员会其他成员、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及骨干、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揭牌仪式由沈阳生态所党委书记姬兰柱研究员主持。  实验室主任韩兴国研究员致欢迎词,并为实验室学委会成员颁发了聘书。科技部基础司卞松保副处长对实验室建设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了介绍,希望实验室进一步凝练科学目标,明确研究方向,培养高水平研究人才,积极承担国家任务。沈阳市科技局局长宋锡坤祝贺实验室揭牌,并表示将大力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中科院计划财务局副局长潘锋强调,揭牌仪式意味着实验室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责任更重,要求也应更高,一定要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实验室学术水平。  随后,傅伯杰、卞松保、辽宁省科技厅副厅长闫灵均、宋锡坤、潘锋等共同为森林与土壤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揭牌。  实验室主任韩兴国研究员从实验室的定位与研究方向、队伍规模与结构、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向学术委员会成员作了详细汇报,并重点对实验室研究条件、人才培养计划、实验室激励机制、实验室开放与交流等方面工作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设想。  下午,实验室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召开,会议由傅伯杰院士主持。程维信等6位研究员分别就实验室的相关研究内容作了学术报告。学委会各成员就实验室学科定位与研究内容给出了具体的建议。  傅伯杰在总结发言中,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实验室建设的要求:一是实验室必须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加强应用性、基础性研究,努力提升实验室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为国家提供重要战略咨询。实验室应根据生态学研究的特点,进一步加强研究的系统性,以期形成具有显示度的科研成果 二是进一步完善实验室规章制度,积极创造优秀的实验室文化,按照计划建设任务书,尽早达到实验室建设的各项指标要求 三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35岁以下青年人才的培养,尽快将他们培养成为实验室骨干和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并通过布置群体性项目,营造交叉研究和群体合作氛围,凝练一支高水平的创新型研究队伍 四是加大实验室开放和共享力度,加强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内外优秀科学家来实验室工作,使实验室成为在森林与土壤生态研究方面有国际影响力的实验室。
  • 谱标科技提供土壤中心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
    2020年11月26日,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31个省市陆续下达关于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公示,中央补助28亿元。紧接着仪器信息网发布:《省级/区域级土壤中心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各单位可结合现有的实验室设施装备,合理安排专项资金,补缺升级,以合规使用专项资金为前提,以有力推进土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为目的,提升土壤样品流转与制备相关仪器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的能力建设,为土地修复和土壤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在“土十条”的全部工作计划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是用时最长,工作量zui大,出动人力资源最多,涉及仪器设备最多的一部分工作。特别是仪器设施装备部分,是各土壤检测实验室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确保“土十条”工作顺利推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谱标科技作为实验室分析仪器科技公司,积极参与,携样品处理、分析检测、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的全流程解决方案,为土壤污染的治理与检测提供强大支持。谱标科技追求为广大的检测单位和机构提供zui高性价比的设备和解决方案。如果按照清单全部买进口全新的仪器设备的话,这个成本会非常高。我们的方案用高端国产仪器替代进口,不能替代的设备就用二手进口的,用这样的解决方案呢,可以完美地满足用户的要求,并且帮用户极大地降低预算成本。借此谱标科技可以提供高性价比进口替代吹扫捕集、GC、GCMS、液相,国际高端九成新一线品牌ICP、ICPMS、ICPOES、气质、液质等等均有质量和服务保证,还有天平、浓缩仪、采样瓶、采样管等等小型仪器及配件耗材,并针对软件系统有谱标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这个成本的组建,极具性价比,能满足检测要求,帮客户极大的降低这个土壤实验室项目的费用,具体如下: 高端国产进口替代: 1,全新A91Plus高端气相色谱仪 2,国产高端GCMS 7600/7700B 3,全自动固液一体吹扫捕集仪PTC-86,PTC-106,PTC,PTC-56 9成新进口一线品牌:1,瓦里安原子吸收光谱仪AA240Z+GTA120 2,瓦里安ICP-OES 710/720/730系列3,安捷伦质谱ICP-MS 7500/7700 4,安捷伦GCMS7890B-5975C/6890N-5975C/5975B-6890N/ 7890A-7000 5,AB LC-MS-MS API 3000/3200/4000 6,超高压液相色谱Agilent1100/1200/1260/1290 LIMS系统:谱标软件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是应用数据库技术和信息管理技术的实验室信息化解决方案,适用于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系统遵循【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实现了基于人、机、料、法、环、测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该系统适用于水、空气、燃料、工作场所、固体废物、土壤等各类检验业务。系统能够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检验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规范实验室质量管理。谱标科技土壤分析解决方案,从进样到数据输出,从而完成整个污染物分析。包括软件、色谱柱和耗材,从GC-MS到LC-MS再到ICP-MS仪器的坚实产品组合,可以满足用户重要的应用。这样从样品处理,到分析检测,对金属污染物,有机污染物,生物污染物如抗生素,谱标科技实现全覆盖,更有强大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方案,为土壤污染检测提供全面解决方案。谱标科技将助推“土十条”贯彻实施,为中国土壤环境改善与治理添砖加瓦。 --谱标科技--谱标科技拥有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核心成员均拥有业内知名企业从业经历,行业经验丰富,行业敏感度高,专业素养过硬,谱标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多样需求,灵活应对,旨在提供优质的实验室仪器、耗材、解决方案及专业的技术服务。
  • 首个土壤修复实验室落户北京 明年将投入运营
    p  昨天(23日),记者从第五届中国环境修复战略论坛获悉,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户北京。这是国内首个土壤污染修复国家工程实验室,目前正在筹备阶段,明年上半年将投入运营。/pp  污染场地和农用地环境污染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两大土壤环境问题。随着国家“退二进三”城市发展策略的实施,大批污染企业关闭和搬迁,遗留了数量庞大的工业场地,亟待开展风险评估和修复治理。由于起步较晚,目前修复产业的发展水平仍比较落后。/pp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实验室建设地点位于朝阳区京顺东街,建设期为3年,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600多万元,建成后的实验室规模将超过2000平方米。北京建工环境修复公司是实验室的牵头单位,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为合作单位。建设主体在污染场地修复领域积累了大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具备开发更高效、更经济、更先进的土壤修复技术的能力。/p
  • 谱尼测试21家实验室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
    7月11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谱尼测试集团所属的河北谱尼、内蒙古谱尼、大连谱尼、吉林谱尼、黑龙江谱尼、上海谱尼、江苏谱尼、杭州谱尼、宁波谱尼、青岛谱尼、郑州谱尼、武汉谱尼、深圳谱尼、广州谱尼、广西谱尼、四川谱尼、陕西谱尼等17家实验室列入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录。  早在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公示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谱尼测试集团及所属天津谱尼、厦门谱尼、乌鲁木齐谱尼等多家实验室名列其中,成功入选。到目前为止,谱尼测试共有21家所属实验室入围。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的内容和细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对实验室有着严格的要求,严格检测实验室选用 ,强调规范检测实验室运行的同时强化对实验室的监督检查。   谱尼测试集团作为我国的大型综合性检测认证集团,是农业农村部授予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凭借二十年雄厚的检测技术实力,深耕土壤环境专业检测技术,以优异的服务能力和丰富土壤检测行业经验,获得了政府和企业用户的认可。   谱尼测试将高度重视此次任务,认真部署落实资源需求,增强责任意识,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检测能力,积极应对土壤普查内容多、任务重、技术要求高等难题,迎接挑战,确保土壤检测任务及时、准确完成。   此次土壤普查是继1958年至1960年和1979年至1985年两次土壤普查后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据了解,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此次普查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 国家重点实验室启动“全球土壤侵蚀评价”项目
    p  8月11日,在黄土高原土壤侵蚀与旱地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暑期学术会议期间,实验室组织专家对“全球土壤侵蚀评价”项目进行了论证,一致同意列为黄土高原土壤侵蚀与旱地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立即启动,要求项目联合国内外相关机构与专家,争取更多的资源,完成全球土壤侵蚀的系统研究。br//pp  “全球土壤侵蚀评价”项目是在世界水土保持学会主席李锐研究员的倡议下,由黄土高原土壤侵蚀与旱地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刘宝元教授组织讨论,焦菊英研究员与杨勤科教授共同参与完成项目申请。本项目将基于地理大数据思想,采集影响全球土壤侵蚀各种环境要素的最新数据,建立全球土壤侵蚀数据库 基于现势性数据,整合抽样调查、模型与遥感/GIS集成等方法,对全球土壤侵蚀做出评价,编制全球土壤侵蚀系列图 分析全球土壤侵蚀空间分布和变化特征,揭示其空间格局、主控因素及其与全球变化的关系,支持土壤侵蚀治理决策。/pp  该项目的实施,可发展大区域土壤侵蚀评价理论与方法,支持全球尺度土壤侵蚀防治战略制定,提升我国土壤侵蚀研究的国际学术地位及领引作用。/ppbr//p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开展实验室筛选通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 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职责任务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分为检测实验室、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3 类。其中,检测实验室通过筛选确定,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通过确认确定,分别承担不同职责任务。  (一)检测实验室  1.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和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壤普查样品检测任务安排,做好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工作。  2.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编制质量评价报告等,确保工作质量。  3.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接受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技术指导等。  (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1.参与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对承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查任务检测实验室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留样抽检工作,协助开展能力验证和飞行检查工作,并编制检测能力和检测质量评估报告。  2.协助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做好能力验证、留样抽检和飞行检查工作。  3.有盐碱地普查任务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承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样等检测任务。  4.参与组织开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控制数据审核,编制省级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等。  5.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接受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技术指导。  (三)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1.参与制定全国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和工作方案,参与组织开展能力验证、留样抽检和飞行检查等工作。  2.参与对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等。  3.参与开展省级质量控制数据复核工作,编制全国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等。  4.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  二、实验室条件要求  (一)总体要求  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实验室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无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实验室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检测结果准确、客观、真实和可追溯。实验室应独立承担普查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实验室及其人员应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有关规定,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 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应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 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见附件 2、附件 3) 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 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经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不少于 7 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  2. 能力证明。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经验,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提交近 3 年参加的与所申请承担土壤普查检测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与考核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3. 人员。 队伍。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普查检测任务需要。应对所有从事样品制备、检测、签发检测报告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确认相应资格并颁发上岗证。上岗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检测指标等。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检测人员应熟悉相关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 样品制备人员应熟练掌握一般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等样品制备流程 质量控制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具备判断实验室检测数据准确性、方法有效性以及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的能力。在承担土壤普查任务期间,实验室应保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  4.场所环境。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并符合温度、湿度等场所环境有关要求。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 80m 2 ,样品保存室面积不少于 50m 2 ,制样室内应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以接受远程实时检查。检测室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等有关要求。样品制备和检测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对相互有影响的活动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保证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5. 设备设施。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6. 检测方法 。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方法),完成所承担的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所用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  7. 质量保证。 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对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保证样品制备、检测等工作客观、公正。应建立检测数据和报告质量审核制度,指定数据审核人员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及签发人员。  (三)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  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除应满足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之外,还应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具有丰富实验室质量管理经验和良好信誉,法律责任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  2.具备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查样品制备与检测等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管理等能力。  3.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检测结果争议时,应具备复检评判的能力。  4.有盐碱地普查任务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具备地下水样等检测能力。  (四)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  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除应满足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之外,还应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具有丰富实验室质量管理经验和良好信誉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法律责任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  2.具备为全国普查样品制备与检测等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管理等能力。  3.具备对有争议的省级质量控制结果复检评判的能力。  三、实验室筛选步骤  (一) 实验室申请  凡符合本通知中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的单位,可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向所在地的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符合本通知中的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的单位,可经专家推荐,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检测实验室筛选  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本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内的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家。初步筛选采用文件资料审查与实验室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从组织管理、检测能力、能力验证考核、检测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有关材料(报送文件、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等)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级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组织专家复核和评审,确定并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供各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选用。  (三)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确认  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由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申请单位中确认,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 2-3 家,相关确认材料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确认  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专家推荐的申请单位中确认,原则上从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教学、推广等技术力量较强的单位产生,限定 10 家左右。  四、时间安排  (一)2022 年 3 月中旬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完  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报送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有关材料以及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申请和确认材料的电子版(含单位公章的 PDF 扫描件)。  (二)2022 年 4 月上旬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开展初步筛选推荐检测实验室的专家复核和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公示 1 周。  (三)2022 年 4 月中旬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  五、有关要求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实验室动态管理和进入退出机制,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未能履行职责任务、检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伪造数据、弄虚作假、未遵循相关规定泄露普查数据等情况的实验室,将取消其相应资格,且不再接受其申请。  请各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同时,请确定 1 名省级工作联系人,于 2 月 28 日前报送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 4)。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郑磊 李寒  联系电话:010–59196326 010–59196343  电子邮箱:trjcbz@126.com  附件1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docx   附件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   附件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 土壤植物机器系统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2010年8月9日,科技部组织专家在北京对土壤植物机器系统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国资委规划局、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验收会。验收专家组由来自全国9所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专家组成,组长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北农业大学蒋亦元教授担任。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实验室的建设情况报告,现场考察了实验室。专家组认为土壤植物机器系统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需求,以农业机械与土壤、植物、投入物和环境的相互作用规律及机理为主要研究对象,开展土壤-植物-机器系统应用基础、土壤和植物信息获取与病虫草防控技术与装备、农业雾化工程技术与装备、农业装备智能化技术四个方向的研究工作。研究方向定位准确,研究目标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建设期内,实验室承担了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在自主研发实验设备和装置方面突出 形成了合理的学术梯队 建立了良好的运行机制 依托单位对实验室建设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专家组一致同意该实验室通过验收。同时,专家组就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加强创新性技术研究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 全国土壤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室名录发布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关于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strong/p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pp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任务,有效组织技术水平高、管理严格规范的实验室参加详查工作,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共同组织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经过三部委以及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严格筛选,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确定了5家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以下简称质控实验室)、32家省级质控实验室 确定了首批233家检测实验室,当前主要承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分析测试任务,/strongstrong其中138家能力验证考核结果较好的实验室(包括8家二噁英检测实验室)面向全国推荐、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使用,95家能力验证考核结果一般的实验室以及地方因行政区域内农用地详查任务繁重、相关部门能力不足而推荐的第三方实验室,由推荐该实验室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使用。/strong/span现发布实验室名录(见附件1-3),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pp  一、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省级质控实验室的作用,依托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力量,建立专业、高效的详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队伍,加强对详查各工作环节、各参与单位质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详查工作质量。国家级质控实验室要根据详查工作的统一安排,加强对各地详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详查工作要自觉接受国家级质控实验室的指导监督。/pp  二、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承担本地区详查样品分析测试任务的检测实验室的管理,慎重选择、严格要求。要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分工,加大频次,确保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完成详查样品分析测试任务。省级质控实验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检测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数据进行分析,对检测实验室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动态掌握检测实验室的工作质量。/pp  三、质控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数据弄虚作假、泄露敏感数据信息等行为的实验室,以及工作过程中发现专业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水平存在严重问题的实验室,一票否决、坚决退出,不得再承担详查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pp  附件:/pp style="line-height: 16px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span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7/ueattachment/74c56aed-6ba7-480b-af02-743836fd1564.docx"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1.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名录.docx/span/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span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7/ueattachment/7df894a6-a4b7-4b67-ab9d-10c2104c2bba.pdf"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2.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首批).pdf/span/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  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7/ueattachment/9522ae85-d83d-4fe2-a95b-ab134de35ed9.docx"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3.二噁英实验室名录.docx/span/a/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农业部办公厅/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7年7月13日/ppstrong  附件1/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名录/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af329a5d-562d-45a5-bf03-9ba71ff86648.jpg" style="" title="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ac53bc3f-3f9f-4eea-81e0-96276b5239c3.jpg" style="" title="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5c6b1264-a6e8-4565-acf0-ea260d586649.jpg" style="" title="3.jpg"//ppstrong  附件2/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首批)/strong/span/pp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bac7d10a-beb3-4a44-8b2c-587c1de787e8.jpg" style="" title="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172a81a4-a43c-42ec-be60-a37813b6b84a.jpg" style="" title="5.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e6f8e71f-8be7-4e18-9412-3574500be3ce.jpg" style="" title="6.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01b2f0fd-451e-4213-9f7c-3bafbadf3b8f.jpg" style="" title="7.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0d65915c-a03b-4cb6-be2e-5141b813c3ff.jpg" style="" title="8.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23671ce5-bbb5-4643-94e0-509f60deee73.jpg" style="" title="9.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71ad851a-1e8c-4d1a-ab23-d8fce2d3c337.jpg" style="" title="10.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ff1b574b-1db3-49c4-af15-396646491b4a.jpg" style="" title="1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6d851fce-cdaa-4537-9942-2bb9cfdc2a8a.jpg" style="" title="1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f2952c71-3557-42a3-913d-cb0bc0e2f977.jpg" style="" title="13.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70f31b96-eb7d-4c23-ba61-d73cda6d63b9.jpg" style="" title="1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01810e6e-b590-42a2-8d21-b1cad76a5e79.jpg" style="" title="15.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e4c16898-a3bb-4465-8791-0a9d3ef06119.jpg" style="" title="16.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507683d0-3578-4ff5-b9ab-4335f1aac6ad.jpg" style="" title="17.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22bd13c6-0bfa-4304-80d7-2d061c5aeda8.jpg" style="" title="18.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3c373758-226d-4c3f-858a-abcdc88630fb.jpg" style="" title="19.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cfc6cfaf-c786-494c-8769-a6c62d53c790.jpg" style="" title="20.jpg"//ppstrong  附件3/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二噁英实验室名录/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952f6e76-cd49-4985-b1f6-5e5edef39880.jpg" title="二噁英.jpg"//pp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  /spana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zt/turangxch" target="_blank" title="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之整体解决方案"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之整体解决方案/span/a/p
  • 全国土壤污染物状况详查实验室仪器配置清单
    近日,国务院下发通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土壤资源情况,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仪器信息网特别整理“全国土壤污染物状况详查实验室应配备的仪器设备基本要求”,供广大网友及仪器企业参考。实验室应配备的仪器设备基本要求实验室类别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数量(台/套)无机污染物(包括土壤理化性质)检测实验室制样设备视频监控设备≥1研磨设备≥2筛分设备≥2前处理设备可控温电热消解仪≥2控温/控时烘箱≥2水浴锅≥3分析仪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2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有机污染物检测实验室前处理设备索氏提取器≥20加速溶剂萃取仪≥2旋转蒸发仪≥3氮吹仪(10位以上)≥3分析仪器自动顶空进样器≥2自动吹扫捕集装置气相色谱仪≥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二噁英类检测实验室前处理设备索氏提取器≥20加速溶剂萃取仪≥2旋转蒸发仪≥3氮吹仪(10位以上)≥3分析仪器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磁质谱≥1质量控制实验室制样设备研磨设备≥2筛分设备≥2前处理设备可控温电热消解仪≥2控温/控时烘箱≥2水浴锅≥3微波消解仪≥1索氏提取器≥20加速溶剂萃取仪≥2旋转蒸发仪≥3氮吹仪(10位以上)≥3分析仪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原子荧光光谱仪≥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自动顶空进样器≥1自动吹扫捕集装置≥1气相色谱仪≥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827.4万购买土壤专业实验室仪器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土壤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研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目前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费用为827.4万元,主要采购设备及用途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insimg/207c5d59-e7ec-493b-9116-f18dbd3d7f1d.jpg" title="招标内容.jpg"//pp  strong研磨仪/strong/pp  用于土壤样品制备粗磨工作。粗磨样品量大,且部分样品结块较大,需要使用效率较高、易于清洗且材质对样品测试项目无污染的研磨仪来完成。/pp  strong筛分仪/strong/pp  筛分仪在国家土壤专业实验室样品制备区域使用,用于对大批量不同粒度的样品进行筛分和分析,结果重复性和稳定性好。/pp  strong智能型粒度测量仪/strong/pp  智能型粒度测量仪通过激光散射原理对制备的土壤样品粒径大小分布和颗粒形状等进行检查分析,掌握样品粒度分布的均匀程度,评估样品制备的质量。/pp  strong便携式X射线荧光测试仪/strong/pp  便携式X射线荧光测试仪用于土壤样品重金属测试项目的定性和快速定量分析。通过快速的定性和定量分析能掌握样品重金属含量的基本水平,对后续实验室分析、质控样品加入和发放等工作有起辅助作用。/p
  • 北京市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 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近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检测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决定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职责任务  第三次北京市土壤普查实验室分为检测实验室、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2类。其中,检测实验室通过筛选确定,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通过确认确定,分别承担不同职责任务。  (一)检测实验室  1.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土壤普查样品检测任务安排,做好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工作。  2.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编制质量评价报告等,确保工作质量。  3.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管理,接受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技术指导等。  (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1.参与制定本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对承担本市普查任务检测实验室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留样抽检工作,协助开展能力验证和飞行检查工作,并编制检测能力和检测质量评估报告。  2.协助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做好能力验证、留样抽检和飞行检查工作。  3.参与组织开展本市质量控制数据审核,编制省级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等。  4.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管理,接受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技术指导。  二、实验室条件要求  (一)总体要求  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实验室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无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实验室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检测结果准确、客观、真实和可追溯。实验室应独立承担普查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实验室及其人员应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有关规定,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应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见附件2、附件3);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经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不少于7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  2.能力证明。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经验,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提交近3年参加的与所申请承担土壤普查检测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与考核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3.人员队伍。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普查检测任务需要。应对所有从事样品制备、检测、签发检测报告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确认相应资格并颁发上岗证。上岗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检测指标等。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检测人员应熟悉相关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样品制备人员应熟练掌握一般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等样品制备流程;质量控制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具备判断实验室检测数据准确性、方法有效性以及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的能力。在承担土壤普查任务期间,实验室应保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  4.场所环境。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并符合温度、湿度等场所环境有关要求。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80m2,样品保存室面积不少于50m2,制样室内应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以接受远程实时检查。检测室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等有关要求。样品制备和检测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对相互有影响的活动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保证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5.设备设施。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6.检测方法。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方法),完成所承担的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所用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  7.质量保证。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对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保证样品制备、检测等工作客观、公正。应建立检测数据和报告质量审核制度,指定数据审核人员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及签发人员。  (三)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  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除应满足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之外,还应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具有丰富实验室质量管理经验和良好信誉,法律责任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  2.具备为本市普查样品制备与检测等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管理等能力。  3.在本市发生检测结果争议时,应具备复检评判的能力。  三、实验室筛选步骤  (一)实验室申请  凡符合本通知中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的单位,可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向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检测实验室筛选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按本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本市行政区内的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  初步筛选采用文件资料审查与实验室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从组织管理、检测能力、能力验证考核、检测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将本市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有关材料(报送文件、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等)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北京市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组织专家复核和评审,确定并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供各区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选用。  (三)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确认  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从申请单位中确认2-3家,相关确认材料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时间安排  (一)2022年3月10日前,各检测机构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申报工作(检测实验室有关材料以及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含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及相应纸质版材料)。  (二)2022年3月16日前,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机构进行复核和评审。  (三)2022年3月20日前,将筛选结果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实验室动态管理和进入退出机制,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未能履行职责任务、检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伪造数据、弄虚作假、未遵循相关规定泄露普查数据等情况的实验室,将取消其相应资格,且不再接受其申请。  联系人:北京市耕地建设保护中心 李昌伟 高飞  联系电话:010–84641097  电子邮箱:xxflzjz@sina.com附件: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doc附件2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docx.docx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doc
  • 广电计量五大实验室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
    7月11日,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广州无线电集团成员企业广电计量(002967)(SZ 002967)及沈阳、合肥、湖南、西安4家子公司成功入选。加上此前入选第一批名单的福州、江西、河南、南宁、成都5家实验室,目前广电计量在全国共有10家实验室入选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单。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节选)   今年1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4号),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土壤普查是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土壤开展的一次“全面体检”,旨在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土壤检测是土壤普查任务中的重要环节,因此需要全国各地专业的检测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撑。   作为一家国有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广电计量长期专注农业农村环境、农产品及投入品和产品认证检测及咨询服务,多次参与全国各地耕地质量调查与检测分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农用地障碍修复与治理效果评估、测土配方施肥与化肥减量增效、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以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等相关土壤调查检测任务;荣获“南方耕地污染防控企业重点实验室”“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等资质荣誉,已成为政府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及企业的重要技术支撑单位。   全面开展土壤普查,对于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撑我国新时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后续,广电计量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充分利用先进设备和技术优势,持续助力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开展,为全面掌握我国土壤资源情况、守护土壤环境安全贡献技术力量。
  • 华测检测24地实验室入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录
    2022年7月,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TI华测检测”)郑州环境实验室喜中昆山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检测项目,顺利开启今年首个土壤三普检测工作!本次郑州环境实验室土壤三普检测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实验室留守14位技术人员,在三普样品到达后严格按照土壤三普规范性文件要求,有序开展样品制备和检测工作,并做好实验室全程质量控制。作业期间团队14人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历战30天完成277个土壤三普检测工作。此次三普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也为CTI华测检测在全国开展土壤三普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2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正式启动,CTI华测检测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初筛环节脱颖而出,24地实验室入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录。CTI华测检测入围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名录,标星为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标准化实验室此外,CTI华测检测15地实验室被授予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也是农业农村部授予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承检机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CTI华测检测郑州环境实验室成立于2015年,是入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公示名录的实验室之一,占地面积约4282㎡,其中实验室面积约3400㎡。实验室设置样品风干室、制样室、样品保存室、有机/无机/理化室、前处理室、微生物室、高温室、天平室、标物试剂室、档案室、气瓶间、危险化学品库、废液暂存室等。CTI华测检测郑州环境实验室拥有一支具备资深土壤学背景的技术专家团队和完善的检测、调查设备,实验室设置接样、制样组,无机组,有机组,理化组,报告组,质控组等,为客户提供土壤三普野外调查与采样、样品制备与流转、实验室检测分析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一系列服务。任务开展前的培训和实操截至2022年11月,CTI华测检测中标多个土壤三普试点项目,已在北京、辽宁、江苏、山东、贵州、云南、湖南、重庆等全国多个省市参与试点工作。未来,CTI华测检测将致力于在更多的省市区县开展三普服务工作,为各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调查监测与评价、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提供客观、公正和独立的检测服务。
  • 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开始申请
    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于2005年正式成立。实验室的研究方向是:研究高强度人为活动下土壤资源的演变规律和退化防治措施,建立土壤资源信息系统,实现土壤资源数字化管理 研究土壤养分供应与植物营养调控原理和方法,建立水肥高效利用与农业清洁生产技术体系 研究土壤污染及其修复理论和技术,保障土壤环境质量 研究土壤利用与环境变化的关系,探索农业与环境协调的发展模式 研究土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过程与土壤健康的关系,建立土壤生态系统定向培育的生物学理论和技术。实验室2009年度开放基金课题资助强度为8-10万元/每项,拟支持25-28个课题。本年度开放课题重点资助范围:  一、土壤资源演变与可持续利用  土壤质量及其演变尺度效应的机理  现代人为土壤发生过程及其对土壤质量的影响  基于土壤光谱特性的土壤属性和类型预测  土壤资源特征信息的空间化表征与预测  二、土壤养分与植物营养调控  土壤-植物-肥料三者相互作用过程和机制  土壤水分和养分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精准管理  新型肥料研制  植物(作物)逆境生理基础  三、土壤污染及其修复  土壤酸化及其控制  矿物-有机质-微生物-污染物交互作用  土壤溶质迁移及其模型  土壤污染与农产品安全  四、土壤利用与环境变化  土壤温室气体排放机理、途径及其评估  农田生态系统对全球变化的响应  大气沉降对土壤质量的影响  五、土壤生物与生物化学  土壤微生物多样性及其生态功能  土壤有机质转化过程  土壤质量的生物调控  2009年度资助课题的年限为3年。实验室将优先资助既有一定工作基础,又有创新性的研究课题。成果的体现重点是:被SCI收录的论文 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以中国科学院引文数据库源期刊为统计源)。每个课题需要发表以该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的SCI论文1篇。  申请者一般应是副研究员(副教授)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其它申请者需要有副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以上科学家的书面推荐。对于仍在执行的开放课题负责人、及课题虽已结束但未完成课题考核指标的课题负责人将暂不能够参加本次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  申请课题应在资助范围内,研究内容具体、目标明确,按规定格式填写申请书(见附件),包括简表及文字说明材料,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寄交实验室。  申请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对提交的课题申请,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择优支持。研究课题采取自由申请方式,评议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者。获批准的课题将与实验室签订合同,其主要研究工作应来实验室完成。  地 址:南京市北京东路71号,邮编:210008  联系人:党 琦  电 话:025-86881028  传 真:025-86881028  E-mail:qdang@issas.ac.cn
  • 深耕环境保护,共同守卫净土—安捷伦与中科院南京土壤所共建示范实验室
    2021年6月21日,南京——安捷伦科技公司 (纽约证交所: A)今日宣布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以下简称“土壤所”)加强长期合作,共建示范合作实验室。双方将依托该实验室,深入生态环境热点领域,开发更前沿解决方案,助力实现“十四五规划”中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安捷伦副总裁、实验室解决方案大中华区总经理陈亮,中国科学院陈洪渊院士,以及南京土壤所所长沈仁芳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了签约仪式,并为实验室揭牌。安捷伦副总裁、实验室解决方案大中华区总经理 陈亮(左)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 沈仁芳 签约合影陈亮表示,“很高兴能和南京土壤所达成合作,让安捷伦的检测技术和方案投入到土壤修复技术、污染物分析技术等土壤科学的研究当中,为实现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作出贡献。” 他补充道,借助联合实验室的成立,我们将以更丰富尖端的仪器配置为契机,逐步展开土壤等领域科研课题或检测方法的合作。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土壤相关创新性检测技术的研究,合作制定新方法、新标准,完成验证评价实验等工作。安捷伦副总裁、实验室解决方案大中华区总经理 陈亮致辞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土壤研究所沈仁芳所长提出,土壤安全是保障国家粮食与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基础,而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指标体系,加快推进我国区域土壤污染防治与保护,是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的重要途径。安捷伦科技是环境监测技术领域的专家,相信我们与安捷伦的合作,会对我们在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土壤污染物防治监测方法等领域的工作大大促进,为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需求提供更有力的科技支撑。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 沈仁芳致辞国家“十四五规划”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并对“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重视治理新污染物”等具体环境问题布置了更加具体的任务。双方领导和特邀嘉宾共同为示范合作实验室揭幕环境治理技术离不开检测手段加持。目前土壤所配备了安捷伦色谱质谱,以及ICP-OES, ICP/MS, ICP-MS/MS等分析仪器,并在开展土壤修复、土壤污染物分析方法开发、技术培训等方面开始了一些合作。新的联合实验室将逐步展开土壤等领域科研课题或检测方法的合作,致力于土壤相关创新性检测技术的研究,合作制定新方法、新标准,完成验证评价实验等工作。中国科学院陈洪渊院士致辞签约仪式还邀请到著名分析化学家中国科学院陈洪渊院士作为嘉宾致辞,共同见证仪式,并为双方合作平台在生态环境前沿技术更多合作成果提出期望。陈院士指出,科学仪器发展的重要性,提出科学仪器是“科学的眼睛”。国家环境监测行业发展需要广泛与企业界合作,开发更多有效的科研成果。关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简称南京土壤研究所)成立于1953年,前身为1930年创立的中央地质调查所土壤研究室。研究所围绕中国科学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新时期办院方针,聚焦实施乡村振兴和建设美丽中国等重大战略部署,以土壤资源与信息、土壤地力与保育、土壤环境与修复、植物营养与肥料、土壤生物与生态等为核心研究领域,逐步发展成在土壤科学领域研究实力雄厚、分支学科齐全并在国际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国家级研究中心和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关于安捷伦科技安捷伦科技公司(纽约证交所:A)是生命科学、诊断和应用化学市场领域的全球领导者,致力于提供敏锐洞察与创新,帮助提高生活质量。我们的仪器、软件、服务、解决方案和专家能够为客户最具挑战性的难题提供更可靠的答案。在 2020 财年,安捷伦的营业收入为 53.4 亿美元,全球员工数为 16400 人。
  • 海南启动第三批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
    为保障我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有关情况的说明》等文件精神,现启动第三批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实验室职责任务  (一)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和海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壤普查样品检测任务安排,做好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工作。  (二)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编制质量评价报告等,确保工作质量。  (三)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海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接受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海南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技术指导等。  二、实验室条件要求  (一)总体要求  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实验室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无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实验室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检测结果准确、客观、真实和可追溯。实验室应独立承担普查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实验室及其人员应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有关规定,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应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见附件2、附件3);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经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不少于7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  2.能力证明。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经验,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提交近3年参加的与所申请承担土壤普查检测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与考核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3.人员队伍。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普查检测任务需要。应对所有从事样品制备、检测、签发检测报告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确认相应资格并颁发上岗证。上岗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检测指标等。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检测人员应熟悉相关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样品制备人员应熟练掌握一般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等样品制备流程;质量控制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具备判断实验室检测数据准确性、方法有效性以及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的能力。在承担土壤普查任务期间,实验室应保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  4.场所环境。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并符合温度、湿度等场所环境有关要求。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80m2,样品保存室面积不少于50m2,制样室内应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以接受远程实时检查。检测室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等有关要求。样品制备和检测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对相互有影响的活动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保证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5.设备设施。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6.检测方法。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方法),完成所承担的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所用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  7.质量保证。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对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保证样品制备、检测等工作客观、公正。应建立检测数据和报告质量审核制度,指定数据审核人员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及签发人员。  三、实验室申请  凡符合本公告中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且实验室所在地为本省的单位,可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筛选。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单位视为放弃参与实验室筛选。  五、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须根据本公告要求,认真核对申报条件,如实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严禁伪造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申请书及有关资料一式三份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电子版发至邮箱nfb1110@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吴瑞,19989757880、65364930;  钟昌柏,13976688796、65364930。
  • 关注!多地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实验室筛选工作
    为全面掌握我国土壤资源情况,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展的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普查成果将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食物安全等奠定坚实基础,也将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数据支撑。各省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按照“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一年收尾”的时间安排进度陆续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并于4月公布了第一批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共计126家。目前,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开展,据不完全统计,福建、海南、广西、四川已陆续启动土壤三普第二批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点击查看:附件1: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附件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公示 126家单位入选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公示 共计363家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要求,经相关实验室自愿申请、所在地省(区、市)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初步筛选推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复核和评审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17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单注:辽宁省含大连市,黑龙江省含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含宁波市,山东省含青岛市,广东省含广东省农垦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壤三普进展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各省市按照“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一年收尾”的时间安排进度陆续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据悉,2022年将率先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从领导小组成立、检测实验室筛选、采样机构筛选到专家库建立,各地试点工作紧锣密鼓展开。土壤三普进展情况:多方位齐头并进 各地加快推进土壤三普工作部署(点击查看);土壤三普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点击查看);126家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点击查看);5家第一批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名单(点击查看)。土壤三普试点县(据不完全统计)省份普查试点县广西上林县重庆江津区、南川区山西运城市绛县广东茂名高州市湖南邵东市湖北天门市福建浦城县江苏新沂市、盐城市大丰区、海安市、泰兴市、仪征市、太仓市、昆山市山东青岛市即墨区、烟台市招远市、东营市垦利县甘肃兰州市榆中县云南石林县、马龙区、腾冲市、宁洱县、建水县贵州平坝区、纳雍县、绥阳县、龙里县、岑巩县浙江杭州市富阳区、宁波市鄞州区、桐乡市、温岭市吉林东辽县宁夏平罗县、沙坡头区海南澄迈县辽宁苏家屯区河北邯郸市永年区、石家庄市鹿泉区、南皮县、永清县、滦州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赤峰市巴林右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黑龙江大庆市肇源县陕西大荔县、神木市四川崇州市、大邑县、射洪县、中江县、古蔺县、平昌县、盐源县、会东县、康定市天津宁河区
  • 海南省启动第三批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
    为保障海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有关情况的说明》等文件精神,现启动第三批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1.资质条件。应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经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不少于7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2.能力证明。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经验,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提交近3年参加的与所申请承担土壤普查检测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与考核等情况的证明材料。3.人员队伍。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普查检测任务需要。应对所有从事样品制备、检测、签发检测报告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确认相应资格并颁发上岗证。上岗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检测指标等。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检测人员应熟悉相关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样品制备人员应熟练掌握一般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等样品制备流程;质量控制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具备判断实验室检测数据准确性、方法有效性以及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的能力。在承担土壤普查任务期间,实验室应保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4.场所环境。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并符合温度、湿度等场所环境有关要求。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80m2,样品保存室面积不少于50m2,制样室内应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以接受远程实时检查。检测室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等有关要求。样品制备和检测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对相互有影响的活动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保证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5.设备设施。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6.检测方法。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方法),完成所承担的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所用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7.质量保证。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对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保证样品制备、检测等工作客观、公正。应建立检测数据和报告质量审核制度,指定数据审核人员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及签发人员。实验室申请:凡符合本公告中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且实验室所在地为本省的单位,可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筛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单位视为放弃参与实验室筛选。联系人及电话:吴瑞,19989757880、65364930;钟昌柏,13976688796、65364930。
  • 湖南省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控实验室推荐名单
    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初筛和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审定,拟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27家单位为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参评单位,确定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农化检测中心等3家单位为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质控实验室,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5日17:30。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推荐名单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质控实验室推荐名单
  • 谱尼测试:集团共有22个实验室入选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公示名录
    据悉,谱尼测试于2023年2月10日-3月2日接受机构调研时表示,谱尼集团共有22个实验室入选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公示名录,获评为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对环境检测业务有较大的机会,在之前的业务基础上带来新的增量,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会有贡献。北京、哈尔滨、吉林、呼和浩特、乌鲁木齐、西安、石家庄、青岛、郑州、广州、深圳等十一个分公司参与了2022年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和盐碱地项目。谱尼测试集团高度重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工作任务,集团按照三普要求,在各地实验室配备了完善的设施基础上,增加了ICP-MS、ICP-OES、原子吸收AAS、原子荧光AFS等高端设备20余台套,同时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级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能力验证及方法学验证工作,组织相关实验室人员认真学习三普实验方法,并安排实际操作,以保证三普工作的顺利实施。
  • 玉溪市土壤肥料检测中心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审
    2010年4月9~10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专业评审组一行四人对玉溪市土壤肥料检测中心进行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复审工作,在两天时间里,评审组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及实验室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程序,通过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现场检查、操作提问、现场试验等方式,对我中心各个部门的质量体系各要素进行审核,并对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  经过综合考评,评审组认为我中心已按《实验试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质量体系并运行良好,在人员、技术、场所、设备等方面能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专家组一致认为玉溪市土壤肥料检测中心管理体系运行正常、有效,现场实验项目全部通过考核,体现了较强的检测能力和水平,评审结果为现场获得通过。同时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次评审,将有效地提升我中心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的服务测土配方施肥项目。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名单公布 5家单位入选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要求,经相关实验室自愿申请、所在地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初步筛选推荐、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复核和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共126家检测实验室名单(点击查看)。现经筛选,确定了5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通知内容显示,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开展对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的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实现对制样场地、制样工具、制样流程、制样记录、样品保存条件、密码平行样、质控样品添加、样品检测等重点环节全覆盖;开展检测实验室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评估和外部质量控制数据分析,动态掌握检测实验室的工作质量。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将开展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留样抽检和飞行检查等工作,请各省加强组织协作。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名录(第一批)序号 申请单位 法人单位 1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2 农业农村部土壤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3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土壤与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4 农业农村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5 农业农村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 四川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公示 126家单位入选
    关于对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要求,经相关实验室自愿申请,所在地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初步筛选推荐,我们组织专家复核和评审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4月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准确、依据确凿,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寒、王磊 联系电话:010–59196326、010-59191297 电子邮箱: trjcbz@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2022年3月31日 附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单
  •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开展土壤、新污染物第一批检测实验室专项能力验证计划
    各有关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分测中心)是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支持工作。分测中心目前牵头负责“十四五”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和新污染物调查试点监测工作。分测中心计划于2023 年分批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项能力验证计划”和“新污染物监测专项能力验证计划”,其中土壤专项能力验证计划主要面向全国有意承担“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分析测试任务的检测实验室,新污染物专项能力验证计划主要面向计划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的相关单位。请有意参加的单位自愿组织报名,第一批专项能力验证计划项目见附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土壤专项能力验证计划(第一批)报名联系信息如下:联系人:刘岩;联系电话: (010) 84665748-803;电子邮箱:liuyan@edcmep. org. cn新污染物专项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联系信息如下:联系人:闫岩;联系电话: (010) 84665713;电子邮箱:diaochashi@edcmep.org.cn附:关于征集参加2023年度第一批检测实验室专项能力验证计划的函 2023年第一批专项能力验证计划征集函-附表
  • 陕西省首家土壤环境监测示范实验室在汉中挂牌!
    近日,陕西省首家土壤环境监测示范实验室挂牌仪式在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举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张霖琳、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高雪玲、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杨震,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党组成员、副局长焦文杰,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站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挂牌仪式。挂牌仪式由杨震主持,高雪玲宣读了授予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土壤环境监测示范实验室”称号的文件。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做了表态发言。随后,吴辉表示要以此次挂牌为契机,全面提升汉中市环境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强化“支撑、引领、服务”。按照做大市级、特色发展的思路,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专项监测任务,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强化“科技兴站、能力强站”。大力实施项目建设带动战略,不断增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水平。三是强化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科学、精准、依法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四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环境监测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当好生态环保铁军先锋队。张霖琳指出,省厅党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不断强化顶层设计,着力构建支撑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生态环境监管的智慧监测技术体系,推动环境质量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溯源预警监测三大业务板块提升。2022年以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跨越,为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十四五”发展突破、远景布局打下坚实的事业基础。张霖琳希望,各级要以此次挂牌为新的起点,共同绘就美好蓝图。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在新的机遇下全面主动参与区域环境管理,定位生态文明建设核心智慧体系的发展目标,推动监测能力水平再上新台阶。市生态环境局要继续在硬件配套、人才培养等方面全力支持示范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省站要在国家、我省环境监测科研立项或申报过程中主动将示范实验室技术力量纳入省级团队,做好尖端监测技术人才孵化,同时考虑我省区域特点及环境风险管控特征,严格筛选标准、科学优化布局、强化示范引领,发挥示范实验室的头雁效应,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公示——服务“三普”,FASP家族再添新“成员”
    近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公示”,全国共有363家实验室入选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加上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已有489家检测实验室,5家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入选。兰友科技作为土壤样品制备自动化设备的原创者,长期致力于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设备,继FASP-05D/DB之后,兰友科技针对用户粗磨制备难度高、样品量大、采购预算有限、低温快速干燥需求强烈、现场土壤样品快速合规制备等痛点,陆续推出了FASP系列自动化土壤样品制备仪,以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为用户带来高效、合规、绿色安全、全流程可追溯的样品制备体验。RLTD-05/10土壤样品快速低温干燥仪农业、环境、国土资源、固废、核辐射及第三方实验室的土壤、底泥沉积物等各种样品低温快速干燥的专用仪器。系统通过负压抽取结合末端制冷原理,有效提高土壤、底泥沉积物的干燥效率,独立的样品干燥位,实时监控干燥过程中的温度变化,避免交叉污染,并具有快速、低温干燥、自动翻拌混匀等功能,为各土壤科学实验室提供高效合规的土壤样品干燥工具,大大节省实验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FASP-CG 粗磨专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土壤样品在测定PH值、交换性能等项目时,采用的是10目或20目的土壤样品,在样品制备过程中不能为了提高效率而将样品一次性研磨过细,研磨过细容易破坏土壤矿物晶粒,导致测定结果与实际结果不符。FASP-CG 粗磨专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采用模拟人工的撵搓式二级研磨方式,确保制样效果,避免研磨过细,完全满足规范技术要求的同时,提高制样效率。FASP-FG 精磨专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目前土壤样品细磨普遍采用的研磨设备,研磨通量小,研磨温度容易升高导致易挥发元素的损失,部分研磨罐材质含有金属元素,容易造成外源性污染,功能单一且需要人工清洁。兰友科技推出FASP-CG精磨专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自动化标准流程完成土壤样品细磨、筛分、混匀、装样、记录、清洁等过程,一台FASP-CG相当于研磨仪+筛分仪+混匀仪+分样仪等设备,10min内完成样品细磨的全流程,是检测实验室的效率利器。未来兰友科技将继续坚持科技创新,为客户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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