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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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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相关的资讯

  • 关注土壤污染防治,助力土壤修复事业
    由中国能源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主办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及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最佳可行技术研讨会”于2015年6月26日~28日在青岛成功举办。本次大会吸引了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的从业者及专家100余人到场参加,朗铎科技应邀参加了本次大会并在现场演示尼通(Niton)手持式光谱仪在重金属污染与防治方面的应用。相关专家在会议上发言 会议上来自中国能源环保高新产业协会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专家就重金属污染及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现状及防治政策、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技术与修复方案编制和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技术与应用等四个方面做出了报告。报告详细分析了我国当前的重金属污染现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全面介绍了关于土壤与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的解决方案。会议现场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加速推进,我国长期累积形成的严重的重金属及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问题快速的暴露出来,严重威胁着我国的生态环境和国民身体健康,成为我国发展可持续经济道路上的重要阻碍,受到了政府和民众的广泛关注。因此,如何快速检测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从而快递制定解决方案就成了土壤修复的重中之重。尼通(Niton)手持式光谱仪在重金属污染与防治方面拥有非常广泛的应用。通过扣动扳机,尼通(Niton)手持式光谱仪就可以在短短几秒内精准分析出土壤中十分含有过高的重金属成分,既免去了实验室检测复杂的制样环节,又可以得到实验室级的分析效果,大大提高了检测效率。尼通(Niton)手持式荧光光谱仪在土壤重金属检测中的应用 朗铎科技作为尼通(Niton)手持式荧光光谱仪在中国区域的优选经销商,多年来一直与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保持这高度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在我国急需有效治理土壤污染的今天,朗铎科技愿为我国的土壤修复事业提供国际尖端的技术支持,与我国土壤修复事业从业者一道攻坚克难、共度难关,一同为我国土壤修复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而努力。
  • 土壤修复专家探索中国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技术
    5月31日在京举行的“2012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与生态修复论坛”上,约340名中国土壤专家及环保企业代表共同展示了最新的土壤修复技术方案,探讨重金属治理的评估、控制和产业政策问题。   这是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后中国首次举办有关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大型学术研讨会,1月发生在广西柳州的镉污染给当地150万居民的饮水安全造成威胁,引发公众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忧虑。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陈同斌说,与大气和水污染相比,公众对土壤污染的认识尚显不足 不同于有机污染物,重金属不能降解,与土壤分离难度大 重金属不仅污染农田,还可渗入地下水和地表水。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料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首席专家王琪举例说,中国有70余家铬盐生产企业,半数以上采用有钙焙烧工艺,产渣量可能数倍于铬盐产量,对当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严重,2011年底至少有200万吨铬渣未得到有效处置。   土壤重金属修复指通过技术手段减低或固化受污土壤所含的汞、镉、铅、砷、铬等重金属。陈同斌团队研发的神奇植物蜈蚣草具超富集能力,可有效“吮吸”土壤中的砷,通过与甘蔗、桑树间作的方法,实现了土壤原地修复作业,并给当地农民带来一定收入。   与会的华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环境研究者也提出了土壤重金属的生物修复解决办法,他们利用农业废弃物玉米秸秆孔隙大的特点,将秸秆经改良后用于吸附土壤中的镉,实现“以废治废”。   王琪认为,土壤修复是一项系统工程,重金属处理流程的规范还未在产业领域形成统一认识。“例如固化技术可将重金属固化在土壤中,但有些企业将之视作固体废料简单填埋,这可能会造成新的污染风险。”王琪说。   此外,论坛也吸引了众多环境修复技术企业参加,企业代表均表示土地修复产业的市场潜力巨大。   为期2天的论坛由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主办。
  • 湖南发布土壤修复标准 与土壤新标对接
    p   湖南省环保厅最近发布了地方标准《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 1125-2016),此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起草,用于指导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 /p p   此标准共规定了10类11项重金属指标,详见下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262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5/insimg/8df44bf8-9665-45c0-b3e3-17753e8df91a.jpg" title=" 湖南.jpg" height=" 262" hspace=" 0" vspace=" 0" width=" 600" border=" 0" / /p p   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此土壤修复标准减少了总镍指标,增加了总锰、总钒、总锑三项。 /p p   但是我国的壤环境质量标准正在进行修订,目前已发布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重金属项目有15项,基本项目为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总铜、总镍、总锌,其他项目为总锰、总钴、总硒、总钒、总锑、总铊、总钼。此次湖南发布的土壤修复标准为其中的10项,且多数为基本项目,即此修复标准基本可以满足土壤新标的要求。 /p p br/ /p p 附件: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5/ueattachment/0db9314f-2d01-4d97-ab99-be912c296a2e.pdf" 《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 1125-2016) /a br/ /p
  • 湖南率先出台土壤污染修复新标 填补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标准空白
    p   国务院日前下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为全国各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指明了方向。 /p p   而在此前,湖南省率先出台了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标准。湖南省地方性标准《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25-2016)(以下简称《标准》)是由省环保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这一标准的发布将填补湖南省在执行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时的标准空白。 a title=" 湖南发布土壤修复标准 与土壤新标对接"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0513/191026.shtml" 【标准详情】 /a /p p    strong 新标准有何内容? /strong /p p   “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土壤背景值比较高,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因此,湖南省结合地方自然、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实际情况,推出《标准》。”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教授级高工陈灿表示。 /p p   “《标准》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了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指标、限值和监测方法。其中,《标准》还明确提出了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居住、商业、工业)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的pH值标准、总量标准值、浸出浓度标准值。” /p p   《标准》指出,在修复目标场地边界半径2000m范围内存在饮用水源地、集中地下水开采区、涉水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水环境敏感点,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浸出浓度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Ⅲ类标准,除此之外执行Ⅳ类标准。 /p p   《标准》还明确指出了总铅、总砷、总镉、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钒、总锰、总铜、总锌、总锑等重金属因子的总量标准。 /p p   “这个《标准》突出了湖南省地域特性,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湖南省目前突出的环境问题。”陈灿说。 /p p   陈灿介绍,《标准》在着重调查湖南省重金属污染特征、土壤重金属背景及目前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现状的基础上,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广泛征求了国内土壤修复知名企业、地方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高校及科研机构的意见,经过召开多次专家咨询会,最终形成了《标准》。 /p p    strong 新标准“新”在哪? /strong /p p   结合近日发布的“土十条”,记者发现,“土十条”中,有4处明确提及湖南。从全面落实严格管控中提及“继续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重金属各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到建设综合防治先行区中提出“要求在2016年底前,在湖南常德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p p   从“土十条”中可以看出,湖南连续几次被列入全国土壤修复试点的省份之一,足以看出国家对湖南的重视。而作为土壤修复重点省份的湖南,也将以新的土壤修复标准保障试点的有效运行。 /p p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文涛表示,新标准是湖南省针对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提出的地方标准,虽在“土十条”之前推出,但与“土十条”诸多理念和思想相符,比如:“土十条”提出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新标准基于保护人群健康和地下水,提出的土壤重金属治理分层控制的理念,也刚好契合“土十条”提出的“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的要求。 /p p   那么,新标准究竟新在哪儿呢?“一是提出了明确的修复标准限值,二是在国内首次提出了土壤重金属治理分层控制目标参考限值的理念,三是目标具有针对性。”陈灿说,新标准突出了湖南重金属污染的地域特性,明确提出地区内典型重金属污染物的修复标准。 /p p   strong  新标准有何意义? /strong /p p   湖南省 “涉重”企业较多,随着“四化两型”建设的深入推进,一批污染重的涉重企业被关停、淘汰,临近城市区域的工业企业搬迁、转产,场地出让再开发利用的进程加速,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需求日趋紧迫。 /p p   目前,国内污染场地管理条例和技术标准体系不完善,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来计算土壤的风险值和修复值,由于风险评估过程的复杂性和结果的非唯一性,导致《技术导则》在一些地方难以操作。污染场地修复工作难以有序规范推进,也难以确保土壤修复工程效果。湖南省作为环境保护部确定的污染场地修复管理试点省份之一,制定出台《标准》,用于指导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为推进湖南土壤污染修复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p p   2013年,湖南省就开始着手新标准立项研究,经过3年的广泛深入调查和研究,专家多次论证,才在今年3月公布,5月底施行。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同类标准,因此,湖南标准的制定对全国在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p p   “新标准提出的分层控制目标参考限值在修复目标考核和工程验收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于强化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文涛表示。 /p p   他还表示,新标准的出台,对于“土十条”中提出的“推动治理和修复产业发展”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p
  • 土壤修复战略推进 永清环保亿元项目落地
    p   土壤修复是一个新兴的市场,当前的政策频出后,有望解决困扰行业的资金来源和后续企业修复后的效果评估问题,这将给行业内企业带来很大利好,而行业也将进入爆发期。 /p p   经历了湖南邵阳项目的延迟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00187.SZ)的土壤修复业务有了新的突破。 /p p    strong 7月5日,永清环保对外公布公司近期的重大订单,称已与甘肃省白银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签订合作,承接黄河上游白银段东大沟流域重金属污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总金额为10046.46万元。 /strong /p p   这是永清环保今年主动对外公布的首个重大土壤修复合同,也是公司在布局土壤修复业务后在西北地区拿下的第一笔大型订单。 /p p   “土壤修复是一个新兴的市场,此前永清环保在这一业务上的收获不算大。”上海一位券商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但永清环保的优势是技术优势,当前的政策频出后,有望解决困扰行业的资金来源和后续企业修复后的效果评估问题,这将给行业内企业带来很大利好,而行业也将进入爆发期。 /p p    strong 西北首个大项目 /strong /p p   根据永清环保与白银市环境科学院签订的合同内容,针对黄河上游白银段东大沟流域重金属污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项目,永清环保将采取异位固定/稳定化技术,对约66.75万立方米受镉、汞、砷等重金属污染土壤进行无害化处置。该项目合同工期6个月,金额10046万元。 /p p   这是永清环保在西北地区承接的首个土壤修复重大项目,也是其土壤修复的全国重点布局战略的效果显现。 /p p   对比其他业务,永清环保介入土壤修复的时间略微较晚,2015年永清环保收购美国IST公司后,初步进入土壤修复领域,此后,其在上海成立土壤研究院,加快土壤修复的技术储备。 /p p   在2016年前后,永清环保加大对一线营销的投入,正式启动全国化布局。到目前为止,其已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江苏等省市设立分子公司。 /p p   不过,此时的永清环保将土壤修复的市场开拓重点聚焦到耕地修复领域,并制定计划做耕地修复领域的标杆企业的战略,而增值能力更强的场地修复领域投入不足。 /p p   土壤修复战略确立后,永清环保的成本支出较大,2016年公司的销售和管理费用同比升125.5%,费用率升1.37个百分点至11.52%,这一成本还拉低了公司的毛利率,当年公司毛利率仅略升0.52个百分点,达到23.76%。当年,永清环保公司位于湖南邵阳的项目延迟启动,土壤修复业务的营收仅为0.93亿元,同比下降30.49%,在公司总收入的占比仅为6%。 /p p   如今,永清环保位于西北首个重大修复项目的落地,则让公司大型土壤修复项目落地的速度加快。 /p p   strong  土壤修复市场的危与机 /strong /p p   在此番永清环保西北重大项目落地的同时,我国土壤修复行业也将迎来政策的重大利好。 /p p   日前,《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正式向公众征求意见。这是我国第一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市场预计该法规将有望在二、三季度一审。此外,我国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拟建立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平台,并与各地地方政府签订责任状,强调终身责任制。 /p p   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当下严峻的环境。根据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纳入调查的630万平方公里的各类土地中,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而此前,据统计,我国约43.75%土壤修复项目规模较小,单项目金额集中在5000万元以下。2亿以上相对大规模项目比例仅占18.75%。我国已修复的场地数不超过200个,未来市场空间很大。 /p p    strong 为解决这一问题,各类政策频出,将催生超过万亿元的市场,而2017年也被视为土壤修复行业的临界点,进入爆发期。 /strong /p p   此前,永清环保董事长刘正军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也指出,当前,我国开展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研发比欧美发达国家晚20年,在修复技术、装备及规模化应用上还存在较大差距,亟待国家在科研、税收等方面提供一系列扶持。 /p p   频出的政策正在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其中,最大的资金掣肘问题有了对策。上述券商人士指出,我国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多数采取政府采购土壤修复服务的模式,而其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即需要政府买单。此外,还有少量的土壤修复项目是与地产开发商合作进行。但政府的投入相对有限,土壤修复的资金压力较大。“此前,永清环保的邵阳项目延缓的原因也与资金不足有一定的关系。” /p p   在环境产业发达的国家,土壤修复产业占大环保产业的市场份额达30%至50%。而我国在土壤修复的资金支持上也已出现变化。上述券商人士指出,2017年,中央财政针对土壤修复的专项资金为112亿,其增幅高于对大气和水的治理,此外,随着PPP模式的逐步成熟,中央财政还计划将引导社会资本的参与。 /p p   strong  而在融资领域,“当前,包括私募基金、各企业等都加速拓展节能环保市场。”上述人士说,当前土壤修复的融资环境趋好。 /strong /p p   另一个阻碍土壤修复产业的共性问题则是修复效果评估过程不透明和效果评估还无法标准化的问题,“后续,随着加入企业越来越多,土壤修复的技术更加优化后,一套更加系统的行业标准可能会逐步解决这一问题。”上述券商人士如此表示,而后续,包括永清环保在内的技术型企业的竞争力会表现得十分明显。 /p p /p
  • 土壤修复或催生万亿元市场
    今年4月,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首次向全社会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随着中国土壤污染版图越来越清晰,一个巨大的修复产业呼之欲出。   由中国生态修复网、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和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共同主办的&ldquo 2014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研讨会&rdquo 上周在杭州举办。面对这一全新的产业,全国政、产、学、研各路专家齐聚杭州,共同探讨这一产业的发展、问题及对策。   土壤污染今年首次披露   2005年4月~2013年12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透露,国家将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并将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这意味着巨大而漫长的土壤修复计划,随着公报的发布日渐明晰。   比起刚刚公布的《公报》,全国第一个污染土壤治理工程则可追溯到10年前。2004年4月,当时北京地铁五号线施工过程中,被污染的土地散发的刺鼻气味熏倒了进行挖掘作业的工人,这一事故引起了政府部门对污染场地治理的高度重视。随后组织同属于北京金隅集团的生态岛及红树林两家环保公司开展污染土壤修复治理。   业内人士表示,面对这个全新的产业,资本和企业虽蠢蠢欲动,但受制于资金、法律、技术等多方面的门槛,市场推进难以提速。   初生产业发展空间巨大   污染来得容易,修复和治理则要耗时耗力。随着中国土壤污染版图的越发清晰,在治理的背后催生出的巨大修复市场也让与会人员振奋。   作为土壤修复行业的排头兵,同属于北京金隅集团环保产业的土壤治理专家刘科经历了行业的十年发展。   刘科告诉记者,这十年来,土壤修复行业在政策、技术等各方面,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如在污染场地方面,初期是以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小规模污染场地为主。现在污染场地以企业停产搬迁之后,经过场地调查发现的大型污染场地为主 在政策、标准方面,初期是法律法规少,通知的形式多,操作性较差。现在是国家和地方开始相继颁布具有实质操作性的指导文件,开始规范污染场地的调查、工程实施及验收 在修复技术方面,初期是单一的阻隔填埋、水泥窑焚烧,现在是复合生物修复、高温热解析、常温解析、植物修复等多种修复技术并存。   会上,一业内专业人士透露,在环保产业发达国家,土壤修复产业所占环保产业的市场份额高达30%~50%。从环保部、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即将完成的全国第四次环保产业调查结果来看,我国土壤修复产业产值尚不及环保产业总产值的1% 同时,在我国环境服务业中,涉及土壤治理的生态修复企业占3.7%,这意味着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市场将迎来初生,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环保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也表示:&ldquo 与大气、水污染治理相比,我国的土壤污染治理总体差距较大。一旦市场打开,规模将远远大于大气和水污染的治理。&rdquo 专家普遍预计,土壤修复产业可形成万亿级的市场规模。   修复土壤浙江正在行动   而根据早前发布的《全国土壤环境保护&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中央财政将拨款300亿元用于全国污染土壤修复。有统计显示,截至去年9月底,国内从事土壤修复的企业数量达到300多家。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土壤污染与控制研究室主任李发生说,2014年对场地修复产业来说,是充满期望的探索之年。环保部为进一步规范场地污染防治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2月19日,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等五项,相关系列标准与导则发布 5月14日,环保部印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后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土、环保相关部门以及工业企业对污染场地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   随着国家层面上一系列规范场地污染的文件相继出台,作为人多地少的省份,浙江在污染场地的管理上也已行动起来。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秘书长金均在会上透露,随着近几年浙江省产业转型升级,以及纺织、造纸、金属加工等落后产能淘汰,遗留下来的工业场地数量巨大。   从2011年开始,浙江对各类关停并转遗留或遗弃的污染企业原址用地,开展了场地污染风险排查工作,并下发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与此同时,从去年开始,浙江已经着手建设场地信息库,汇总、分析全省污染场地信息,为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的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 土壤修复领域监测市场不可估量
    说起土壤监测,一般从业人员多是想到土壤详查和土壤监测网,其实土壤监测还是土壤修复领域重要的一环。  在土壤修复领域,前期场地调查、中期修复监测、后期修复效果评估,一系列的工作都需要土壤监测工作的支持。据有关专家预测,在一项土壤修复工程中,场地调查和土壤监测的费用约占总工程费用的10%-20%。  2020年,土壤修复市场大爆发,多地有重大项目上马,金额动辄超过亿元。这也意味着,随之配套的土壤监测市场将迎来新一轮的高峰。  仪器信息网检索了2020年亿元以上的土壤修复较大工程。  2020年1月,“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污染介质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开标,湖南新九方/湖南岳麓山联合体中标,金额为5.54亿元。  2020年1月,“徐州汉邦轮胎有限公司原厂址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开标,高能环境中标,金额1.16亿元。    2020年5月,“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Ⅲ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开标,此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由中科鼎实、高能环境、江苏诚创中标,金额合计4.93亿元。  2020年6月,“原河北铬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修复设计、施工总承包”开标,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17亿元。  2020年12月,“武汉阀门厂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开标,高能环境中标,金额1.34亿元。  2020年12月, “山东新泰市土壤改造及修复(一期)项目”开标,中建水务中标,金额6亿元。  仅此六个项目,就产生了约2-4亿元的土壤调查和监测市场,而且项目区域既有南方也有北方。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对土壤修复的重视程度在增加,投资金额以及投资预期也会相应的增加,从而带动土壤监测市场的发展。
  • 土壤修复知多少,这些仪器离不了
    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表声明,2024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我们的土地,我们的未来”,聚焦土地修复、荒漠化和增强抗干旱能力。地球上超过五分之一的面积为土地,然而,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土壤退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土壤修复已成为环境领域工作重点之一。在土壤修复过程中,各种专业仪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土壤修复仪器:土壤养分快速测量仪用于快速测定土壤中的氮、磷、钾等养分含量,为土壤修复提供科学依据。通过了解土壤养分状况,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制定修复方案,提高修复效果。土壤水分测定仪土壤水分是植物生长的关键因素之一。土壤水分测定仪能够实时监测土壤湿度变化,为土壤灌溉提供准确指导,从而优化农业用水。土壤硬度计用于测量土壤的硬度或柔软度,有助于了解土壤的物理性质。通过测量土壤硬度,可以指导土壤改良和生产,提高土壤质量。土壤酸度计土壤酸碱度是土壤重要的基本性质之一,土壤过酸、过碱是限制植物生长和品质的重要因素。通过测量土壤酸度,有利于及时了解土壤的物力状况,为合理施肥、改良土壤、加强土壤环境管理起到重要作用。土壤重金属检测仪土壤重金属检测仪能够快速检测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为重金属污染土壤的修复提供重要依据。土壤修复设备土壤修复设备是土壤修复过程中的重要工具,包括液压破碎铲斗、高效多级土壤筛、双齿辊式土壤破碎机等。这些设备能够对污染土壤进行筛分、破碎、混合、稳定、搅拌等综合作业,实现对污染土壤的稳固、无害化及再利用处理。此外,大众尤为关注的土壤污染物还包括以下:类别描述常用分析仪器配套实验室设备重金属污染物Hg、Cd、Cr、Pb、As、Mn、Cu、Ni、Zn等ICP-MS、ICP-AES、原子荧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研磨仪、微波消解仪等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等气相、气质吹扫捕集装置、顶空进样器、涡旋混合器、热解吸仪等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氯、有机磷类农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芘、多氯联苯、二噁英等气相、气质、液相、液质固相萃取仪、浓缩仪、旋转蒸发仪、移液器等附:土壤检测相关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 此外,小编整理了土壤检测相关搜索词汇top10,如图1所示。其中,“土壤六价铬”搜索量遥遥领先,涉及相关仪器诸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等仪器,或迎来一波采购潮,小编提醒相关仪器厂商可提前布局。用户选型相关品类仪器,可通过搜索、仪器优选等渠道,进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三级类下,通过品牌、浏览产品列表等方式筛选该品类产品。如您有品牌或产品推广需求,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客服企业微信咨询。品牌、产品推广需求,请添加客服微信↑↑
  • 治理土壤污染刻不容缓 新技术助推土地修复
    一座位于武汉市江岸区的住宅小区近日成了各大媒体和百姓关注的焦点。它的出名并不源于它如画的风景,而是经环评发现,该小区建在了一个旧化工厂的土地上。   随着城市的发展,这种来自土壤的危险,其实离每个人都很近。截止到2008年,北京市东南郊化工区和四环路内276家污染企业全部完成调整搬迁后,腾退出800万平方米的土地。但经过调查发现,这些搬迁厂房下的土壤中,或多或少都留下了污染物。   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院士赵其国表示,冶金企业往往有重金属污染,化工企业则是有机污染物的比重比较大。经过常年的生产,污染物早已渗透进工厂的土壤里。它们虽然看不见,但却很可怕,经过很多年后,有些化学物质会在土壤里渗透得更深,甚至隔了30年仍然存在。   被污染的土壤中的有害物质,能够通过人体“直接接触”等多种途径,对健康产生危害。而且一些有害的有机污染物,还能产生挥发气体侵入室内。人长期生活在这些能持续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污染物周围,不仅可能导致中毒、诱发癌症等多种疾病,还可能导致遗传疾病,如畸形儿的出现。   赵其国院士说,用做农田也行不通,土壤里的化学物质将全部进入食物链,最终吃到人们的肚子里。在苏州的一个地方,就是因为之前地上建筑是化工企业,搬迁好几年后,他们再去调查,发现这些污染物已经渗透进土壤几米深了,一点都没减少。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廖晓勇告诉《北京科技报》,国内目前还没有成熟的修复工业污染场地的方法。国外虽然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但是价格昂贵,并且由于地域的差异,比如土壤条件、水文地质环境等的不同,这些技术也无法照搬进我国。   因此,治理好北京这些被污染的土壤,成了刻不容缓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2008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科技计划重大项目“北京市搬迁企业污染场地再利用管理与典型场地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中设立了“北京市典型场地污染原位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作为该课题的负责人,廖晓勇说,经过几年的努力,课题组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位化学氧化修复、土壤气相抽提以及微生物修复等3套高效治理技术,并研制了配套的修复设备。   “污染土地的治理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叫做‘异位修复’,是将污染物挖出后进行处理。另一种叫‘原位修复’,它是在原地对土壤进行治理的方法。”廖晓勇告诉记者,但即便是‘异位修复’,那些被挖到异地的土壤,还是面临着“消毒”的问题,而且搬运土壤的费用也不菲。所以在这个项目中,“原位修复”技术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下的土壤对于人们来说就像是一个“黑箱”,要想清除其中的污染物,就必须摸清黑箱中的情况。利用钻探机,可以取得地表以下不同深度的土壤,通过在实验室对这些土壤进行分析和化验,就能掌握地下土壤中污染物的组成和含量等信息。利用三维建模技术,可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模拟,将这块被污染土地中污染物的空间分布信息立体地呈现出来,然后再结合场地的水文地质特征等因素来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   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研发的化学氧化修复技术能够有效地去除焦化工业污染土壤中的多环芳烃和苯系物等污染物。由于它们都属于有机污染物,利用有机物可以被氧化的化学原理,课题组自主研发了专用的强氧化剂,按照污染程度和成分进行配比后,这种透明的强氧化剂将注入到地下十几米左右的位置,药剂扩散到污染区域后会和土壤中的污染物起化学反应。经过一段时间的“战斗”,二者全都变成了水和二氧化碳。   对于土壤中那些以气体形式存在,易于挥发的污染物,如苯系物。强氧化剂的作用就不那么具有优势了。但对付它们,课题组也有自己的“独门武器”。   在治理气体形态污染物的时候,课题组研制了“土壤气相抽提”技术。廖晓勇告诉记者,它的原理和真空泵非常相似。课题组利用自主研发的抽提设备,将埋藏于地下的有毒气体抽出,使其进入到一个专门的密闭容器中。这些抽提出来的气态污染物,如果浓度不高,就利用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而如果浓度很高,则需要用催化燃烧的方法进行焚烧处理,直到达到安全的排放标准。   此外,如果是治理污染程度不严重的地表,课题组还研发出“微生物修复”技术。廖晓勇告诉记者,在土壤中,生活着成千上万的微生物,它们能够分解各式各样的有机物作为食物来源,因此污染物作为有机物,自然也在它们的“食谱”之内。经过微生物的消化吸收,一些有毒的物质就能代谢为无毒的物质,比如水和二氧化碳等。   但是不同的微生物,“食谱”也不尽相同,所以找到以特定污染物为食的微生物就成了课题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廖晓勇说,课题组首先从污染场地的上千种土壤微生物中,用了近半年的时间,筛选出了6种以污染物为食的微生物菌种。   但是土壤中的污染物的浓度极高,如果一下子就让微生物接触高浓度的污染物,微生物也会出现“不适”,失去活性。所以为了提高微生物的耐受性、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及其修复能力,找到这些微生物后,还要对它们进行“强化训练”。   廖晓勇表示,为了使微生物分解污染物的能力增强。在“训练”它们的过程中,要逐步增加污染物的剂量,使微生物的耐受能力逐步增强。经过这样的过程,普通的微生物,就逐渐训练成为专门对付污染物的“特种兵”。   利用这些研究成果,一块污染的土地,花费大概两年的时间就能重新变得“清洁”起来。目前,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已经在原北京焦化厂粗苯生产车间建立了我国首个城市工业污染场地原位修复示范工程。   基于这些研究成果,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已申请了相关国家发明专利6项,并培养了一支由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青年科技奖、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获得者等人才组成的污染场地修复科技创新团队。明年,团队将把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推广到山西、广东等地的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工作中去。
  • 土十条或下半年出台土壤修复空间巨大
    &ldquo 土十条&rdquo 或在下半年出台 中国地质调查局日前发布《全国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报告》。报告建议,针对我国耕地特点和复杂成因,应加强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充分研究不同地区土壤不达标的原因,实行分区、分类、分级管理 二是根据土壤来源与成因的不同,要有针对性地实行源头控制,选择不同情况下的修复路径 三是要加大加快调查精度,对已产生污染的土壤,要精确圈定污染的确切范围,使得污染修复工作有的放矢。   另一方面,被称为&ldquo 土十条&rdquo 的《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或在下半年出台。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6月3日曾表示,以新环保法为龙头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动&ldquo 土十条&rdquo 的制定,此前,其在今年3月份曾透露,&ldquo 土十条&rdquo 经过了几十稿的修改完善,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意见,在环保部已经走完相关审批程序,下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提交国务院审议。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前不久透露,&ldquo 土十条&rdquo 已由环保部提交至国务院审核。近日,有参与编制&ldquo 土十条&rdquo 的专家向《投资快报》记者透露,己经提交国务院审核的&ldquo 土十条&rdquo ,包括划定重金属严重污染的区域、投入治理资金的数量、治理的具体措施等多项内容。预计在今年下半年便会下发。   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认为,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土壤污染防治&ldquo 三大战役&rdquo ,哪一个都不能忽视。环保部对环境污染治理有一套顶层设计,&ldquo 大气十条&rdquo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ldquo 水十条&rdquo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颁布,&ldquo 土十条&rdquo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预计下半年能够出台。   我国在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开展的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近五分之一耕地遭污染,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重污染企业用地点位超标率为36.3%,工业废弃地点位超标率为34.9%,工业园区点位超标率为29.4%,采油区点位超标率为23.6%,采矿区点位超标率为33.4%。   学者指出,我国耕地面积不足全世界一成,却使用了全世界近四成的化肥 我国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此外,尽管近年我国淘汰、禁用了剧毒高残农药(有机氯、有机磷),新品种农药不断推出上市,使人畜中毒事件大幅下降,粮菜农残合格率上升,但目前我国农药用量仍是世界平均水平2倍。   除了化肥和农药滥用留下的污染,重金属污染也不容易轻视。九三学社中央在2013年曾透露,全国耕地重金属污染面积在16%以上,其中在大城市、工矿区周边情况相当严重。而2011年,农业部对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点污染区的88个县237.2万亩水稻田调查,超标面积160.8万亩,超标率67.8%。   土壤修复行业空间巨大   学者普遍认为,国家应该尽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立法,从而弥补法律缺失,推动地方和企业主体加快土壤污染修复进程,同时设计商业模式,弥补土壤修复投资大、收益慢、回报低的问题,设定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盈利模式,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和资本的参与。   据了解,土壤是非流动性物质,治理难度非常大,成本也会很高,目前处理一吨工业污染土壤成本几百块钱甚至要到几千块钱。有参与编制&ldquo 土十条&rdquo 的专家表示,国家将细化社会资本投资土壤污染治理领域的鼓励措施,包括财政、税收、贷款优惠等内容。有业内人士预计,&ldquo 土十条&rdquo 发布之后,或将带动数以万亿的投资。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曾表示,与大气、水污染治理相比,我国土壤污染治理刚刚起步,总体差距较大。可一旦市场打开,其规模将远远大于大气和水污染的治理。据环保部通过运用国际通行模型,对&ldquo 水十条&rdquo 影响做的预测评估,土壤修复市场带动的投资规模超过5.7万亿元。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来自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土壤污染修复产业产值,尚不及环保产业总产值的1%。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重达30%以上。   分析人士指出,我国土壤污染日趋严重,国家也日益重视,目前我国土壤修复市场尚处于起步初期,未来空间巨大。对A股市场而言,此前&ldquo 大气十条&rdquo 、&ldquo 水十条&rdquo 出台前后相关板块都获得市场追捧,&ldquo 土十条&rdquo 出台预计也将带来新一轮二级市场投资热潮,目前布局相关概念股正当时。   &ldquo 多年粗放式发展使得我国土壤污染极其严重,土壤修复的市场空间在万亿级,近年来土壤污染的危害逐渐显性化,高层开始重视,治理规划、试点项目陆续出台,土壤修复市场正在启动过程中。&rdquo 申万宏源研究员指出。预计&ldquo 土十条&rdquo 出台后,土壤修复市场将加速启动。
  • 两会总结|加强土壤保护,做好耕地土壤污染检测修复工作
    “民以食为天”,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兴国安邦、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土壤资源紧缺的国家而言,健康的土壤则显得尤为重要。2023年3月4日-3月13日,全国两会召开,各界代表就土壤环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健康。仪器信息网对“两会土壤相关建议”进行了部分统计,展示如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加大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力度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大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力度,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分别达到24%、50%以上,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净减少10.6万、3.8万、3.3万平方公里。人民群众越来越多享受到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沈仁芳:制定土壤环境标准体系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的关键沈仁芳为准备建议开展的调研中发现,一是我国土壤类型及其利用方式多,空间分布格局复杂;二是我国土壤污染类型多,耕地重金属污染严重,呈区域差异化分布,同时出现抗生素和微塑料等多种新污染物;三是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历史欠账多、底子依然薄弱。沈仁芳建议,全面持续推进我国土壤(特别是耕地)污染防治工作,并将其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和健康中国的重要任务。其中,土壤环境基准科学求证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合理制定是高质量推进土壤环境管理和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的关键所在。中国绿发会:在全国土壤普查中将“土壤生物多样性”列入全国普查一级指标。当前,关于土壤中的生物多样性,我国在本底数据方面的重视不够。而土壤生物多样性及其所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对全球生态系统至关重要,在解决粮食安全、环境污染、气候变化及公共卫生等全球重大问题方面起着关键作用。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建议我国政府采取进一步行动,可由国务院牵头,并协调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尽快在全国土壤普查中将“土壤生物多样性”列入全国普查一级指标。朱晓丽:深化耕地污染土壤防治 把“饭碗”端稳端牢“农田土壤修复不只是治理污染,还要在治理后提升土壤的生产能力,让它成为老百姓的‘饭碗田’。”202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朱晓丽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朱晓丽将履职目光聚焦到农业环境领域,针对土壤污染生态修复、土壤质量提升以及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话题提交了相关建议。她建议,加大遴选绿色生态修复技术力度,加强科研创新,提升土壤利用效率;对严格管控的受污染土地进行更详细排查,通过采取挖沟或者筑坝的形式,把干净的土壤区域分隔开,进行再次利用。同时,政府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发挥人才队伍作用,促进更多的科研成果转化落地,从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苏家恩:加强农作物核心产区土壤保护“一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国家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目前尚缺少针对高标准农田或农作物核心产区制定土壤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全国人大代表苏家恩说。他建议,制定单行的《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在现行法律中增加、细化高标准农田或农作物核心产区土壤保护内容。同时,健全相关的配套措施和救济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保护,确保高标准农田或农作物核心产区能够高效绿色地促进农业增产和稳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朱永官:塑料污染破坏土壤生态系统,亟待治理“2020年,我国塑料用量为9087.7万吨,废弃量约为6000万吨。其中,40%是一次性塑料制品,如塑料包装袋、农业塑料薄膜、快餐盒、饮料瓶等。我国面临着严重的塑料污染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朱永官指出。预计到2050年,全球塑料累计产量将增至340亿吨。届时,全球年人均塑料消费量将达到84.37千克。“地膜、轮胎颗粒等塑料在土壤环境中不断积累,这直接影响到了土壤的物理化学结构。塑料会吸附农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干预土壤生物新陈代谢,破坏土壤生态系统。”朱永官说。因此,他建议,积极推动国家塑料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土十条”效果显现,土壤修复将迎“黄金十年”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重生.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eb5582d3-9d22-47da-a182-0997964bd838.jpg" / /p p & nbsp & nbsp & nbsp “土十条”发布近一年时间,土壤修复市场升温明显。 /p p   4月18日,第十八届中国环博会展前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上海傲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江生态”)总经理刘勇向》表示,“土十条”出台后,明显感觉土壤修复市场发展加速。 /p p   “前几年花了很多精力,做了很多工作,但感觉跟做实验一样,很多都是课题、863项目和示范项目。”刘勇表示,而现在,土壤修复产业则进入了“准备期”,2020年到2030年则将迎来“黄金十年”,前景光明,大有可为。 /p p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马辉也表示,环保产业当前的发展特点之一就是“新增长点不断涌现”,随着环境治理从粗放型转变为精细化,催生出很多新的市场,如土壤修复、检验检测、VOC治理等。 /p p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业内又称“土十条”),其中明确提出了“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其中包括: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 完善“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成熟产业链 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 规范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 发挥“互联网+”在产业链中的作用等。 /p p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预计“土十条”可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4500亿元。此外,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推行清洁生产等措施,“土十条”还将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2.7万亿元,可新增就业人口200万人以上。 /p p   “目前,傲江生态已经有150多个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基本覆盖了所有的生态修复类型。除西藏以外,中国的所有省份都有项目参与。”刘勇表示,“中国的环境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污染用了30年,修复污染没有50年做不好。” /p p   他表示,相比大气、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的难度更大,有五方面的特性: /p p   首先,中国的土地开发,如冶炼、开矿、拆迁等,早期都是无序的,导致后续治理很难。例如,一个拆迁场地,有污染土壤和无污染土壤混在一起,轻污染土壤和重污染土壤也混在一起,结果修复时只能把所有土壤全当做重污染土壤来治理。 /p p   其次,污染程度严重。“曾经有媒体报道过超标10万倍的案例,而这个数字是真实的。”刘勇表示。 /p p   第三,污染的复杂性。一个污染场地里会有上百种不同性质的污染物,为了解决A类污染物,需要使用“朝东走”的技术 但场地里又混有B类污染物,必须使用“朝西走”的技术,结果左右为难。 /p p   第四,污染体量大。“10万方以下的都不算项目,很多都是几十万方、上百万方,而我遇到最大的则是上亿方,简直是天文数字 , 有待于后面几十年去解决。”刘勇说。 /p p   最后,缺乏资金。刘勇表示,中国的污染问题很多,又没有足够的资金,只能优先解决“必须解决”的问题。而一旦到了需要解决问题的时候,政府、业主往往又要求土壤修复企业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所有问题。 /p p   “在中国,所有的土壤技术都要经得起这5条考验,如果少一条就没办法推广,企业就没有市场。”刘勇说。 /p
  • 我国明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从环境保护部获悉,我国首次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行终身责任制。  根据《办法》,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单的,环保主管部门应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进行土壤环境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并结合相关开发利用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  《办法》规定,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经风险评估确认需要治理与修复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开展治理与修复。由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效果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两个月。  如果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不予批准相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  《办法》提出,对未按规定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对造成土壤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 首个土壤修复实验室落户北京 明年将投入运营
    p   昨天(23日),记者从第五届中国环境修复战略论坛获悉,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户北京。这是国内首个土壤污染修复国家工程实验室,目前正在筹备阶段,明年上半年将投入运营。 /p p   污染场地和农用地环境污染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两大土壤环境问题。随着国家“退二进三”城市发展策略的实施,大批污染企业关闭和搬迁,遗留了数量庞大的工业场地,亟待开展风险评估和修复治理。由于起步较晚,目前修复产业的发展水平仍比较落后。 /p p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实验室建设地点位于朝阳区京顺东街,建设期为3年,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600多万元,建成后的实验室规模将超过2000平方米。北京建工环境修复公司是实验室的牵头单位,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为合作单位。建设主体在污染场地修复领域积累了大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具备开发更高效、更经济、更先进的土壤修复技术的能力。 /p
  • 2020年国内土壤修复的总市场规模或超6000亿元
    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已由环保部提交至国务院审核,预计今年年内或明年初将会出台。“土十条”的出台将为土壤修复行业带来多重利好,据预测,2014-2020年国内土壤修复的总的市场规模将超6000亿元。  参与编制“土十条”的专家指出,已经提交国务院审核的“土十条”,包括划定重金属严重污染的区域、投入治理资金的数量、治理的具体措施等多项内容。我国目前的土壤污染有日益加剧的趋势,土壤修复已是箭在弦上。据统计,我国受镉、汞、砷、铅等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近2000万公顷,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工业和农药的污染最严重,土壤污染超标比例高达35%。因此“土十条”将侧重于在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这两个领域对土壤污染进行治理,并且将明确政府和企业土壤污染治理的责任和义务。  尽管“土十条”的出台将为土壤修复行业提供明确的政策支持,但目前这一行业仍存在许多问题。首先,由于我国各地的土壤性质、气候条件、污染程度都不尽相同,土壤污染的检测和治理技术还不成熟,因此土壤修复亟须突破技术瓶颈 其次,目前土壤修复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通过市场融资的项目比较少,资金成为土壤修复行业发展的阻碍,而借鉴污水治理领域的PPP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土壤治理的资金问题 最后,由于土壤修复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专业化的土壤修复公司还比较少,修复设备存在技术欠缺,但这也说明土壤修复行业发展空间广阔,市场投资机会大。  据初步估计,土壤修复市场带动的投资规模将超过5.7万亿元。同时为加快资本进入这一新兴市场,国家细化了社会资本投资土壤修复行业的各项鼓励措施,包括财政补贴、税收支持和贷款优惠等内容。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在《2015-2019年中国生态修复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中指出,全国近五分之一耕地遭污染,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重污染企业用地点位超标率为36.3%,工业废弃地点位超标率为34.9%,工业园区点位超标率为29.4%,采油区点位超标率为23.6%,采矿区点位超标率为33.4%。保守预测,目前全国工业污染土壤修复所需费用约为3000亿元,2014-2020年国内土壤修复的总的市场规模将超6000亿元。
  • 重磅推荐|第二届中国国际土壤修复及油泥治理峰会
    在“双碳”发展目标、“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推动下,结合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以及融资环境的持续改善,土壤修复及油泥治理行业将在“十四五”时期迎来关键的发展机遇期。与此同时,随着相关政策完善、技术升级以及行业标准细化,土壤修复及油泥治理相关工艺技术要求也将越发严格,行业壁垒也将明显提升,在此背景下,第二届中国国际土壤修复及油泥治理峰会(SRS2022)将于4月7-8日在山东济南举行,为业界同仁搭建一个了解最新政策标准、交流新技术新产品、分享实战项目管理经验、拓展新业务的平台。【会议基本信息】时间:2022年4月7-8日地点:山东 济南主办单位:上海功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ACI环保)战略合作媒体:环保在线,北极星环保网,北极星招聘会议规模:600+参会嘉宾 55+演讲单位 35+展商【往届回顾】2021首届中国国际土壤修复及油泥治理峰会(SRS2021)于4月12-13日在济南召开,大会以“强化管控,创新驱动,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规范土壤修复管理”为主题,汇集了来自土壤修复、石化污染土壤、油泥处置领域的政府单位、运营企业、工程公司、研究机构、设备及技术供应商等环保专业人士400余人出席,来自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赛坦环境、中冶南方都市环保、永清环保、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恒誉环保、中科鼎实、浙江卓锦环保、中节能大地环境、格林曼、煜环环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科学院、鑫源寰宇、博世科环保、北京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首钢环境、航天凯天环保、宝航环境、苏州精英环保、有研资源、山东理工大学、北京农学院,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分公司、航天凯天环保、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爱而思科技、宜可欧环保、中国昆仑工程、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杰瑞环保、中建八局环境科技、西安石油大学、南京尚土环境等单位的40余位专家做主题分享。【SRS2022会议概况】一、会议目的市场剖析:分析中国土壤修复及油泥治理产业政策及发展方向技术交流:了解行业最新最实用技术及设备拓展合作:探讨合作模式、开发新的市场机遇经验共享:工程项目运营管理经验交流、案例分析设备展示:最新设备、产品、技术方案展示二、会议日程话题概览主会场:土壤修复及油泥治理全体主题大会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及修复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全国工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状况分析石油污染场地及油泥市场普查状况及治理进展污染场地现场调查采样及与评估技术场地环境调查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电化学原位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技术及应用中低浓度典型有机污染场地生物修复技术重金属-有机物复合污染场地的综合治理技术油田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工艺选择及项目案例分析石油烃污染场地微生物修复技术及案例分析热解技术在高浓度有机污染场地及油泥治理中的应用油田存量老化油泥综合处置技术油泥热解尾渣的资源化利用土壤环境大数据分析和信息智能管理系统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效果监测及评估专题一:城市污染场地修复重金属污染场地精细化采样、监测及风险评估复合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精准化调查及生态风险评估污染土壤异位淋洗技术工艺分析及工程设计土壤重金属修复材料应用效果与评价原位电流加热热脱附技术及项目案例分析焦化厂多环芳烃污染土壤复合修复技术异位热脱附修复有机污染土壤工程工艺设计及运行管理气相抽提、空气注入、多项抽提技术工艺及案例分享化学氧化技术在化工厂污染场地修复的应用存量垃圾治理及场地修复工业固危废倾倒/堆放场地污染管控及治理修复土壤修复智能装备的研发及应用复杂化工污染场地改居住用地综合修复技术及案例在产企业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监测与管控专题二:矿区及农用地土壤修复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进展及十四五展望典型重金属污染农田污染源特征分析及修复技术对比重金属污染耕地的阻控技术与应用镉砷污染农用地植物萃取修复及案例分析新型功能性肥料及土壤调理剂在农田土壤修复中的应用重金属污染农田集成修复技术及实践典型矿区污染特征及周边污染土壤调查与评估废弃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估及修复工程设计国内外矿山修复主要技术及优秀案例分析离子型稀土矿山污染状况及综合治理技术重金属污染矿区金属原位固化及生态修复技术有色金属选冶固废堆场污染防控与治理技术微生物联合植物修复技术在矿山治理的应用专题三:石油污染土壤修复石油污染土壤现状及不同场地污染性质分析石油烃污染的风险管控与修复要求石油污染场地的常见修复工艺及应用石油污染场地微生物与植物联合修复工艺及案例化学氧化修复工艺优化及二次污染的控制原位电动修复技术及应用石油烃污染土壤异位热脱附处理工艺设计及优化通过优化物料预处理系统提高异位热脱附处置效率气相抽提在石油类污染场地中的应用实例石油烃一重金属的复合污染修复技术加油站场地污染及修复技术选择重大环境事故场地污染快速处理技术与应用专题四:油泥治理我国含油污泥处置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含油污泥处理标准及污染组分检测方法含油污泥预处理及脱水技术工艺的研究进展含油污泥连续热解处理工艺技术及应用油基钻屑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原油储罐罐底油泥的处理工艺技术超临界水热氧化技术在油泥处置的应用热化学洗涤—生物降解联合处理含油污泥含油污泥阴燃处理技术炼化企业油泥干化焚烧处理技术油泥包装袋等石油石化危废无害化处置国内大型油田油泥治理工艺及案例分析欧美含油污泥处置先进装备及工艺介绍三、参会对象(一) 生态环境部、地方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监管部门、地方环科院等相关负责同志及与业务骨干(二) 土壤修复行业国内外优秀代表企业、各行业龙头企业负责人(三) 石化企业、油田、油服公司及油田污染治理优秀代表企业(四) 优秀行业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及设备供应商企业代表(五) 相关国内外行业协会、投资机构、研究机构等单位代表四、摘要提交及墙报展示本次活动欢迎土壤修复及油泥治理领域的院所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等提交最新的研究成果,大会将编制摘要集供现场交流用(非正式出版物)。欢迎优秀研究成果申请以墙报形式展示。五、技术宣讲及产品展示 大会设有技术演讲席位及展台若干,组委会热忱欢迎有关企业及研究机构在会议期间开展技术相关的成果(新产品、创新工艺技术,仪器设备等)的宣讲及产品展示宣传活动,具体方案请直接联系我们。六、联系我们联系人:李经理电话:15800898368/ 021-65877600*808邮箱:joan.lee@aci-environ.com官网:www.aci-environ.com/SRS2022
  • 土壤污染日益严重 修复治理刻不容缓
    近年来,作为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的耕地正在承受着越来越多的污染,以至于一些地方的农产品质量频频告急。“镉大米”、“重金属蔬菜”、“癌症村”等事件,更是让人们直接遭受了土壤污染之“痛”。    土壤污染触目惊心    不久前全国首次披露了全国土壤普查数据,从点位监测看,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达到16.1%,总体不容乐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耕地点位超标率(土壤超标点位的数量占调查点位总数量的比例)高达19.4%。此外,重金属镉污染加重,全国土地镉含量增幅最多超过50%。    一直以来,面对可信度越来越低的食品安全现状,人们对所谓的天然蔬菜和粮食寄托厚望。不少人甚至认为,亲自动手种植蔬菜和粮食才更可靠。如果大家知道现在可供耕种的土壤也未必安全,会作何感想呢?    重金属能通过人的呼吸及饮食进入血液,再随着血液循环进入器官组织内,在人体中积蓄达到一定程度,会对人体造成失明、不孕不育、流产、心肌梗死、中风、儿童智力低下、老年痴呆、各种癌症等严重后果。    国家政策助力土壤治理    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环保部部长周贤生提出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这是国务院确定的本届政府环境保护三项重点工作,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环保工作的大局。    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发布前一个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率先出炉。在此前,环保部已经制定并先后发布《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术语》等5项污染场地系列环保标准。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土壤治理与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提升到同一高度,也表明国家未来在环保治理上的重心也将往土壤治理上偏移。”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盘雨宏表示,土壤治理相比大气、水污染的防治复杂,企业盲目跟风介入可能将产生一定的产业风险。    据了解,《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依法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坚决切断各类土壤污染源等多项目标,计划重点是要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开展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建设6个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示范区。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即将推出的《水污染防止行动计划》相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正式发布只是宣告打响土壤修复的第一枪。“我们的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已经走了将近40年的历程,但是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几乎还没有动。”环保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曾坦言。    土壤修复面临严峻考验    根据早前发布的《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拨款300亿元用于全国污染土壤修复。有业内人士保守估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土壤修复产业市场规模将超过1000亿元。    业内为此算了一本账:据环保部估算全国中度、重度污染土地约5000万亩,如按照50%的受污面积处理,即2500万亩地,按照挖3米深的标准,每立方米1.9吨,如每吨土修复需1000元左右,则治理需要超过万亿,所需资金远超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计划。    实际上,土壤修复的工作远比想象中复杂和繁重。目前的土壤修复工作需要多管齐下,截污和复土必须并重。    近年来,多个环保企业纷纷投入土壤治理。其中天瑞仪器和华测检测主攻土壤检测领域,东江环保、永清环保、维尔利企业主营土壤修复技术及工程,而东方园林、铁汉生态则提供园林绿化和生态修复服务。
  • 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 修复技术仍在追寻中
    全国城市重金属污染地块估计有七八百块,绝大部分尚未动工修复 蜈蚣草 广东土壤研究所陈能场博士等用水稻作修复实验,图为研究人员正在对不同作物比较称重。资料图片 目前国内科学家还没有找到一种经济、有效、适合大规模农田治理的科学修复模式,大多土壤重金属治理模式还处于实验室摸索阶段。——华南农业大学博导陈日远 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污染状况如何,至今尚未有清晰的全国地图。 受重金属污染的各种土地,还能重新修复使用吗?目前,尽管国内乃至全球的修复技术五花八门,但真正经济、有效、能成规模运用的土壤重金属修复技术仍在追寻之中。 幸运的是,一种专门针对砷污染的生物修复技术,眼下已在国内进入规模实验阶段。 重点防控西南 从污染面积上看,镉为首,从健康风险上看,砷最毒 大地也会生病。 2009年,陕西凤翔铅污染、湖南浏阳镉中毒、山东临沂砷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强烈刺痛人们的神经。 全国究竟有多少土地已被重金属污染,或身临污染的悬崖? 事实上,在全国各地重金属污染事件集中爆发之前的2005年,由国家环保部、国土资源部等国家部委牵头,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次超大规模的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这也是中国历史上针对土壤健康调查的第一次。 “参与调查的科研人员,都经过专门培训,通常按照平均8公里×8公里的调查范围取样,成网格状在全国调查各种土地现状”,一位参与这次全国土壤重金属调查的科研人员称,包括青海、新疆等地在内,除各地明显的山地、荒地、人类干扰活动少的地区外,所有调查都是标准取样。 然而,截至目前,这项历时5年多的全国土壤重金属调查结果还未正式公开。相关人士透露,不算地方配套资金,整个项目目前耗资已远超过10亿元。 “从调查方法上看,还不够科学,或者科学的严谨性不够,比如人口稀少处、污染密集区,都以同样标准密度来取样调查,其出来的结果是不足信的”;“再说在64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取哪一个调查样点为数据采集对象,随意性很大”,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陈同斌举例,以300平方公里的北京市中心城区面积而言,全国调查就只取5个样点,这些点是取在学院旁边,还是工厂旁边,所取得的调查数据差别很大。 陈推测,可能正是因为调查方法上存在争议或不足,以及土壤重金属污染后果严重,一旦形成即具有不可逆性,很难恢复,“比水污染、空气污染更难治理”,所以导致国家相关部委对最后形成的调查结论慎之又慎。 “如果真要准确摸清楚全国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还需要进行加密调查”,“毕竟土壤调查涉及许多专业问题,不是那么简单,比如空间尺度效应,小范围(调查)没问题,大范围(调查)就出问题,还有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的准确测定,都相当不容易”,陈称。 1999年,为掌握北京市土地重金属污染现状,中科院与北京市自然基金合作,对北京市进行高密度取样调查。“平均每100亩地就分布一个样点,整个北京市共取了1000多个调查样点,要是放在全国土壤调查里边,按调查标准,就只有200多个样点”,陈同斌介绍,他的一个40多人的科研团队,几年后,拿出一份《北京市土壤和蔬菜(农产品)重金属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 虽然这份调查结果至今也未公开披露,但陈表示:“调查结果证明土壤重金属污染比较严重”。从事土壤修复研究多年的他分析,不规范的采矿业及其下游冶炼产业,是造成土地重金属污染的元凶,同时西南山地多雨,极易扩散,健康风险度高,全国重点防治地区应在我国矿业发展密集的西南地区,同时长三角等地也污染严重。“从污染面积上看,国内专家认为镉污染最严重,但如果从健康风险评估角度,我认为是类金属砷污染,因为砷的致命剂量非常小”。 华南地区一位也参与了全国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的专家,证实“全国状况不容乐观”,“重金属土壤污染面积肯定不小于国土面积的5%”。 城市“毒地” 全国城市重金属污染地块估计有七八百块,绝大部分尚未动工修复 人们通常将密度大于4.5克/立方厘米、原子量大于55的金属,称为重金属,而从环境污染方面所讲的重金属,又通常是指汞(H g)、镉(C d)、铅(Pb)、铬(Cr)、砷(A s)等有毒有害物质。 受到污染的沉默土地,也能直接危及人类的健康。上世纪60年代,土壤重金属污染危害,第一次在美国出现,向人们敲响了警钟。 在美国西部一个名叫幸福谷的地方,随着城市扩张,人们在新城区住上了新盖的楼房不久,居民便发现相继生病。经专业调查,发现盖房子的地方,原来是一家农药厂,该厂厂址处的土地已被重金属污染,正是天天生活于受污染的土壤之上,让人们相继病倒。 通过这次幸福谷事件,土壤重金属污染危害防治,进入了科学家视野。科学家发现,受到重金属污染的土地,大多分为两种,一为农田或耕地,一为城市用地。在城市,那些受到重金属污染的土地,往往同时也伴随有挥发性或半挥发性多氯联苯、多环芳烃、卤代烃等有机污染。 其后,英国科学家阿仑贝克通过实验,将1平方米的重金属污染土地成功修复,使得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从实验室进入实际运用阶段。“虽然只有1平方米,但它无疑是一个伟大的进步”,陈同斌介绍,此后世界各国都开始了各种各样的土壤重金属修复技术研究,涉及物理、化学、微生物、生物修复等各个领域,但截至目前,真正具有可推广前景、可能成规模利用的修复技术不超过10种。 2006年,北京地铁5号线在宋家庄站一带开挖时,尽管工人们是在地底27米的深处施工,可还是有两名施工工人莫名其妙被熏倒。中科院地化所专家赶到现场,发现施工地面原来是一家农药厂厂址,后农药厂搬离市区,但土地却已被重金属污染。消息不胫而走,宋家庄房价当年顿跌了1000多元/平方米。 据现场调查估算,宋家庄地铁站下受污染土地总共约10万吨。当时有专家建议将这些受污染土地挖出来拉去焚烧,然后添加水泥,最后可烧制产生约1000吨的水泥。“且不要说受污染土地焚烧会产生更要命的污染物质二恶英,就是最后产出的水泥,其质量也是劣质水泥,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生产制造用低等水泥,经济上也不划算”,陈同斌透露,这个焚烧方案最终未能通过。 由于正处于奥运会前夕,北京相关方面非常着急,希望能不惜代价修复这些受污染土地。“从理论上讲,只要不计较成本,怎样的污染土地都能修复,但要求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完全修复,就无法做到”,中科院地化所表示。最后,这10万吨受污染土层,全部被密封送走,当作危废物品储存至今。 “由于城市扩张,导致一些原先分布在城市外围郊区的农药厂、化肥厂、化工厂等变作城市中心区,在改变土地用途时,出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中科院地化所估算,目前全国城市受重金属污染地块共有七八百块,绝大部分还未动工修复。 蜈蚣草之功 面积达1000-2000亩,成为世界最大面积的砷污染农田修复项目 除城市重金属污染地块外,在未规范开采、冶炼的矿山附近,露天堆放的矿渣或者溶于废水后无色无味的重金属,也极易不知不觉地潜入附近农田,使农田深受其害。 2009年,由于大量村民被体检查出尿镉超标,湖南浏阳镇头镇一带爆出镉中毒事件。原来在靠近村子边上的一家化工厂,由于环保措施不到位,冶炼矿渣露天堆放,工厂废水偷排,一遇上下雨天,厂区含镉废水流出,不仅污染了附近大片农田,而且流入了村民水井中,导致多人慢性中毒。“人病了还可以上医院,农田怎么办?”依靠土地为生的当地农民忧心如焚。 去年夏天,在修复之前,记者看到大片受污染的水田里依然种满青青水稻。然而,水稻是一种特别容易富集镉的植物,这些产出的镉米最终还是将流向市场。 如何大面积修复重金属污染农田,一直是个世界难题。当年在日本“痛痛病”的发源地——富士县神通川流域,在修复被镉污染农田时,就是采取去表土15厘米、并压实心土,结果在连续淹水的条件下,稻米中的镉含量小于0.4m g/kg。但对于污染面积总计1万多亩的湖南镉污染农田,运用去土治理显然也将工程巨大,更大的问题是:换出来的污染土层,又将放哪安全保存,从而避免二次污染呢? 经测算,跟物理修复技术相比,生物修复技术的成本往往只占前者1/10-1/100,而且安全性高,对动辄大面积亟需治理的受污染农田比较适用。 为寻找一种安全、经济的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方式,1998-1999年间,陈同斌和他的科研团队在前期大量研究的基础上,决定遵循进化论思维,到南方去刻意寻找根治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植物克星。“南方温暖潮湿,生物多样性高,从概率上讲,在南方寻找到重金属超富积植物的可能性要大”,陈形容,这种植物既要对土壤重金壤具有超强吸收能力,同时还要易养活、生物量大,而通常植物身上,这两者特性不能兼具。 中国砷储量占到世界70%,但却多为伴生矿,开采利用价值不大。研究方向一直盯紧砷污染防治的陈同斌及其研究团队,将寻找超富集植物的目光,首先锁住了国内砷最为集中分布地带之一的广西环江地区。经过长达2-3年研究找寻,一座有着1500多年历史的石门矿被科研人员发现,并将该矿附近100多种植物纳入搜索圈。经层层筛选以及遗传性能鉴定,当地大量存在的一种优势植物——蜈蚣草胜出。 “一般植物土壤中砷含量达到50个ppm还能活,在植物体内,由于植物通常不吸收这种有毒物质,更不愿向其地上部分转移,但蜈蚣草中的砷含量竟可以达到1-2%,而且多集中于地上部分,一年可以收割三次之多”,陈同斌做了一个对比,蜈蚣草对土壤重金属砷的吸收能力相当于普通植物的20万倍,而且蕨类植物蜈蚣草生物量超大,在收割焚烧其地面部分后,残存的重金属含量已非常低。“两三个月内可以将土壤重金属含量降到安全阈值,三至五年内则可以完全修复”。 五六年前,广东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广东省土壤研究所等一批科研机构针对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相继展开物化、生物、微生物技术等方面研究。2005年,刚从日本留学回国的广东省土壤研究所陈能场博士,则选择了粤北进行镉污染农田修复实验。在一块约6亩大小的田地里,陈先后尝试了硅肥和水分管理、叶片调理剂等多种方式尝试,最终陈将一种高富集镉的水稻引种过来,通过轮作和间作(高富集水稻与玉米等经济作物)的方式,来修复镉中毒农田。“从治理效果看,边生产边修复这种方式相对成熟”,目前仍在实验之中,陈能场表示。此外,专门针对镉污染的另一种筛选植物——东南景天,在国内已有上百亩实验基地。 据统计,针对国内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植物优选品种,一度多达40多个。“真正适用的生物修复技术不多”,陈同斌透露,今年10月,由国家总投入2450多万元的蜈蚣草修复项目,已经在广西环江地区、云南个旧、湖南、江西等地成规模展开,总修复农田面积达到1000-2000亩。“这将是世界范围内最大的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面积”,陈同时承认,该技术进一步推广应用还需要国家从政策上补贴农民,“每亩修复成本需要2000-5000元不等,至少买种苗还得靠政府补贴、引导”。 然而,也有科学家对包括换土、淋洗、生物技术等看似热闹的土壤重金属修复技术前景感到沮丧。广东省政协委员、华南农业大学博导陈日远教授认为,目前国内寻找治理重金属污染的生物修复途径,主要是从对土壤重金属超富集和非富集作物两个方向着手找寻,“但从目前来看,国内科学家还没有找到一种经济、有效、适合大规模农田治理的科学修复模式,大多土壤重金属治理模式还处于实验室摸索阶段”。
  • 首只土壤修复产业基金有望10月落地 总规模达100亿元
    p   在“土十条”等政策的助推下,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如火如荼,而中国土壤修复产业的首只产业投资基金也有望在今年10月正式设立首期基金。该基金的总规模预计为100亿元,包括北京易修复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公司将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土壤.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a6f56f25-e803-4b11-bbb9-8a90ebedd14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首只土壤修复产业基金有望10月落地 总规模达100亿元 /span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易修复、中节能大地、博天环境等5家公司拟筹建易修复棕地产业基金,这将是中国首只土壤修复产业基金。该基金的期限是“5+2+2”年,总规模预计为100亿元。其中,首期基金发行不低于10亿元,首期基金有望年内落地。该基金将以项目投资为主,股权投资为辅。    /p p strong 中国土壤修复产业的首只产业投资基金正在筹建。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据了解,北京易修复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修复”)、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大地”)、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山东新鸿大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大地”)、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都市环保”)等拟于4月13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筹建“易修复棕地产业基金”。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易修复生态平台创始人黄锦楼分析称,设立易修复棕地产业基金是顺应当下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方式,是创新土壤修复市场商业模式的重要引擎,是加快跨行业资源整合,发挥跨界专业优势的重要合作平台。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黄锦楼透露,该基金的期限是“5+2+2”年,总规模预计为100亿元。其中,首期基金发行不低于10亿元,首期基金有望年内落地。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博天环境助理副总裁张伦梁介绍说,目前上述几家合作单位达成了合作意向,基金具体怎么操作的细节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p p strong 土壤修复市场或破千亿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目前,地方政府正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陆续出台了地方版的“土十条”,我国土壤修复市场持续升温。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黄锦楼介绍,随着土十条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发布实施,我国污染土壤全面排查、风险防控体系以及治理修复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并激活了污染土壤治理整条产业链。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根据业内预测,2017年土壤修复市场预计可达200亿元,“十三五”时期市场有望突破1000亿元。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黄锦楼分析,产业基金是各地生态修复项目吸引投资的重要渠道,可起到固化行业资本,吸引外部资本或者跨行业资本的作用,同时对于树立行业行规,集聚市场信息,推动行业技术和模式创新、发挥各方优势,促进项目落地,做大行业体量等,均发挥着重要作用。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结合各家发起单位在商业合作领域的平台优势、资源优势、技术优势、资金优势、市场优势等,本着资源优势互补、合作互利多赢、共同协作发展的宗旨,达成了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武汉都市环保副总经理孙勇这样介绍。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根据协议,拟成立的产业基金将以土壤污染治理为核心,以生态建设和产业链协同融合为发展目标。基金将涉及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农田低质低效土壤改良与生态化治理、矿区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固废处理、脆弱生态区生态恢复、流域综合整治与生态再开发、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重建、城市环境修复与生态建设等。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strong 首期基金有望10月设立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在该基金筹建发起成立的过程中,易修复生态平台是主要的牵头发起方之一。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资料显示,易修复生态平台是由中国生态修复网团队策划的项目对接平台,包括项目众包、产品发布、在线预约服务、修复社区等功能。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中国生态修复网、易修复生态平台定期将适合的项目信息(包含具体可实施项目或者优质企业等)优先推荐给易修复棕地产业基金,由产业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对项目组织调研评估,并召开项目投资研讨会讨论商定是否参与投资。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在项目投资方面,各方计划综合评估,选择1-2个示范城市,以易修复棕地产业基金平台与地方政府对接,围绕城市双修的理念,响应PPP等新兴模式,从城市生态规划、环境综合整治与再开发、产业布局与调整、新兴产业扶植与导入等多维度打造试点示范项目。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张伦梁认为,土壤修复项目不同于污水处理类项目,没有后续的收费运营环节,在设计PPP项目时,必须与城市管廊、海绵城市和流域治理等项目打包在一起,形成一个综合PPP项目。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中节能大地董事长杨鹤峰分析称,相比水处理和烟气治理行业,土壤修复行业还很年轻,商业模式相对单一,希望通过产业基金可以探索出一些新的商业模式。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新鸿大地副总经理邵福军介绍称,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行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可以与土壤修复工作有机整合在一起,撬动一些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根据住建部的安排,2017年,各城市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开展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调查评估,完成“城市双修”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推进一批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的“城市双修”项目。2020年,“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在项目投资之外,该基金也将涉足股权投资。拟投资孵化、扶植优质科技型企业:遴选有科技含量和发展前景的优质企业,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嫁接资金、项目、技术、经营管理等资源,快速培育其进入IPO通道或培育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项目,协助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融资。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杨鹤峰强调,“从我们目前的讨论来看,该基金将以项目投资为主,股权投资为辅。”  张伦梁介绍,基金的结构怎么设计、各方分别出多少钱、谁优先谁劣后以及各方的其它权利义务等细节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协商之后才能确定。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黄锦楼介绍,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基金的设立工作,如果进展顺利的话,首期基金有望今年10月正式设立。 /p
  • 土壤监测与修复行业动态早知道,滨正红与您相约上海!
    在过去的2017年,各部门均在加速推进防治土壤污染的相关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税法》和固废进口禁令,环保政策持续发酵,今年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有哪些?要著力解決哪些问题?目前进展情況如何? 在此背景下,第三届中国国际土壤与地下水修复高峰论坛(Soiltec China 2018)将于2018年11月29日-30日在上海隆重召开, 国内外大咖齐聚这一行业盛会,全方位探讨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发展趋势和机遇。 随着土壤修复市场空间的逐步扩容,南京滨正红仪器有限公司也在不断研发土壤修复及修复结果检测的全套仪器及设备,目前我司生产的石墨消解仪应用新型消解技术是此行业的明星产品,其直接、高效、经济、智能的优势受到众多客户的青睐,此次会议,滨正红也将携优质产品在现场设置精品展台,助力中国土壤修复与监测,届时恭候莅临,不要错过哦!
  • 土壤修复:微生物肥料“四两拨千斤”
    p   “目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人多地少的国情,使我国的农业生产一直维持高投入、高产出模式,耕地长期高强度、超负荷利用,造成耕地质量下降。随之而来的就是农产品产量减少、品质降低,并且污染物超标的土壤中出产的农产品还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18日,在“农业科技直通车”2017土壤健康与新型肥料技术成果交流大会投融资对接会上,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所长徐明岗说。 /p p   为了提升耕地质量,农业部从2005年开始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已推广测土配方面积10亿亩以上,累计投入资金92亿元 2016年5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业内将其称之为“土十条”,正式吹响了土壤修复治理的号角。 /p p   徐明岗说,这证明了政府对耕地质量保护和改良的重视,也足以证明当前我国耕地保护的紧迫程度。但是,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产值占环保产业总产值的比重仅为0.5%,而其中仅有7.1%的比重用于修复耕地,土壤修复工程仍任重道远。 /p p   土壤修复有哪些新技术、好方法?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施卫明说,“减肥增效”中微生物肥料以其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受到种植户的欢迎,微生物肥料也得以快速发展。 /p p   据统计,目前我国微生物企业有1200多家,微生物肥料已经成为生物产业和生物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p
  • 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立项《土壤 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在有关方面申报项目的基础上,我盟于2024年1月30日组织五位专家对《土壤 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标准化管理工作规定,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的编写。特此公告!联系人:田媛电 话 :13910073893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虹东路36号院城建大厦405室邮 箱 :china_soil@163.com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立项公告--关于《土壤 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盐酸交换-离子选择电极法》团体标准.pdf标准立项审查意见通知书.pdf
  • 最新!生态环境部发布两项污染土壤修复生态环境标准
    为规范污染土壤生物堆修复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生态环境部制定日前发布《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生物堆 (HJ 1283—2023)》及《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固化/稳定化(HJ 1282—2023)》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生物堆 (HJ 1283—2023)》规定了污染土壤生物堆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生物堆(biopiling),即将污染土壤挖出并按一定要求堆积于具备渗滤液收集系统的防渗区域,同时提供适量的 水分、养分和氧气等,利用土壤微生物将有机污染物去除的修复工艺,其主要适用于受石油烃等可生物降解有机物污染土壤的修复,污染物的生物降解性可通过降解实验测定。作为生物堆修复工程建设,上述标准指出,其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土壤预处理系统、生物堆堆体系统(包含堆体底部抽气系统及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生物堆堆体及设置在堆体内的土壤气监测系统;堆体顶部进气、营养水分调配和覆盖系统)与二次污染控制系统等。上述标准要求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对堆体开展土壤取样,监测目标污染物浓度、土壤含水率等参数。《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固化/稳定化(HJ 1282—2023)》规定了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固化/稳定化(solidification/stabilization),即将污染土壤与水泥等胶凝材料或稳定化药剂相混合,通过形成晶格结构或化学键等,将土壤中污染物捕获或者固定在固体结构中,从而降低有害组分的移动性或浸出性的过程,其适用于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和其他无机物导致的土壤污染治理。固化/稳定化工程设备包括挖掘、转运、预处理、药剂制备和投加装置及搅拌混合设备等。机械设备的材质应具有耐腐蚀性、耐磨损性和较高机械强度。详情参见:《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生物堆 (HJ 1283—2023)》《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固化/稳定化(HJ 1282—2023)》
  • 专家呼吁:土壤修复应加强监测仪器技术规范
    p   《土壤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发布一年以来,国家正在加快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工作。“顺利的话,经过全国人大的审议,新修订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可能会比我们预料的时间更快一点出台。”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可持续环境修复大会上,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林玉锁表示。 /p p   土壤治理修复政策的频繁出台,市场的需求,也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据预测,土壤修复行业将成为“十三五”期间发展空间最大的环保细分行业之一,市场空间或高达4.6万亿元。且由于环境治理具有长期性,土壤修复行业有望长期热度不减。 /p p   为此,很多相关企业希望借机在土壤修复领域大干一场。根据我国土壤修复的实际情况,掌握先进的土壤修复技术和场地调查检测技术成为企业进入土壤修复领域的一个入口。 /p p    strong 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可持续修复 /strong /p p   修复技术是修复行业普遍关注的重点,然而一个全面、系统、切合实际的修复方案其实更为重要。我国涉足土壤修复领域的时间还非常短,“绿色可持续修复”这个概念也是从国外引进的。 /p p   所谓绿色可持续修复,美国环保署(EPA)给出的定义是:一种考虑到修复行为造成的所有环境影响而能够使环境效益最大化的修复行为。 /p p   “在众多污染地块需要修复的情况下,能够利用的资源很有限,所以从顶层设计到项目实施都要优化资源配置,把钱用得最有效,把最需要挪移的风险去除掉。”清华大学副教授侯德义在介绍绿色可持续修复的核心时说。 /p p   侯德义强调,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决策对于绿色可持续修复极为重要。“在修复领域,传统的决策过程主要是关注修复场地本身,想办法降低污染物浓度。新的可持续修复则是越来越多地考虑修复场地以外的影响。比如使用的修复试剂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填埋处理中将污染土壤运出场地对交通、埋场长期的影响等。”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他表示,目前我国不少项目在场地调查方面的工作还存在明显不足,导致修复方案存在过度修复问题。“过度修复往往由于场地调查的精度不够,导致修复的范围扩大化。另外,还存在某些地块有污染,但是并没有发现的情况。” /span /p p   对此,他建议对污染场地进行精确修复,避免过度修复。 /p p   在技术方案的选择上,侯德义认为,针对不同的场地,应当在具有技术可行性的方法中选择,而没有一个方法对所有的场地都是可行的。所以在修复领域对场地的特性要准确把握,在此基础之上才能做好绿色可持续修复。 /p p   绿色可持续修复理念要求秉持绿色理念,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角度出发,选择最佳的修复技术和方案。至于何种技术算是绿色修复技术,业界共识为:对环境的影响可以降低到最小程度,将节能减碳及扩大回收植入修复技术的设计及执行,如植物修复技术、生物修复技术、修复土壤的再回收使用或者物化生物联合修复技术等,都可以称之为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 /p p    strong 热脱附修复污染土壤获快速发展 /strong /p p   践行绿色可持续理念,有些企业已经在行动。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董事长李卫国表示,在环境修复领域,企业参编多项污染场地修复行业技术和产品标准,并且在项目中践行绿色可持续修复理念。比如,高能环境承建全球最大的污染场地原位热脱附项目——江苏苏州溶剂厂原址北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 /p p   原位热脱附技术,作为一项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自1985年美国EPA首次将其采纳为一项可行的修复技术起,即被国外广泛应用于处理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土壤、污泥、沉淀物、滤渣等污染场地的修复。另外,热脱附技术对于处理一些突发性的有机污染环境事故,如由于意外泄露、倾倒而发生的突发性土壤污染事故的应急修复也是一种不错的技术方案。 /p p   “作为一种热处理技术,通过加热把污染物从土壤中脱附出来,这种技术在原理上并不复杂。但这种技术的先进性,关键表现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工程应用的过程和经验是最重要的。”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龙涛说。 /p p   他表示,不是说有了污染场地、有了设备就可以用好技术,而是能不能将实际经验应用到修复的工程中去。所以,我们在引进技术的时候,一定要与实际的工程结合,要通过工程化应用,把先进技术真正转化为应用成果。 /p p   据介绍,高能环境通过对技术的改进,其系统优势正在与苏州合作的治理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其技术优势为永久性去除污染物、无二次污染、可创造二次效益、可达到不同程度的处理效果、分阶段分离不同污染物、处理范围大等。 /p p    strong 标准体系有待建立 /strong /p p   技术转化难题之外,目前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尚未形成明确的标准体系,这对于投身该领域的企业也是一个困难之处。 /p p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姜林表示,在场地调查与监测方面,目前只有三个标准,这三个标准很难支撑现有的污染场地调查。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他认为,现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只有场地的调查,对污染场地的采样、监探,包括快速监测仪器的使用、地下水监测井的建设等,都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 我国风险评估方法过于保守,难以客观评价风险 修复技术方面也缺少技术规范。 /span /p p   这一系列的问题有待国家出台更详细的政策,规范修复技术、建构层次化风险评估体系等。 /p p   如何建立健全可持续土壤修复体系。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姜林建议:建立相应的修复技术的应用技术规范 建立制定修复过程建设运行维护等相关标准 制定针对二次污染的相关技术标准,防止污染场地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建立合理的修复效果的评估,包括引入统计分析进行污染场地效果的评估 研究制定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标准等等。 /span /p p   “随着《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检测标准体系等相关领域也将受到资本的重点关注,标准一旦确立,将引导行业向更规范的方向发展,一些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可能会因此受益”。他说。 /p p   今年被业界称为“土壤修复环境政策爆发年”,这些即将出台的政策是否能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拭目以待。 /p
  • 土壤修复之风险管控篇,“风险管控”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措施?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此标准首次发布。而且雄安新区印发了《雄安新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2018-2022年)》。按照方案,到2022年,先行区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土壤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智慧土壤”全面建成,“健康土壤”先行区初步建立。到2035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土壤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健康土壤”先行区全面建立。今年6月份,上海市环境生态局印发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活动。 /p p   纵观这一系列的政策标准,我们发现“风险管控”的概念正在逐步强化。如:日前发布的两项土壤新标准,分别从安全角度出发,对农用地、建设用地不同污染物提出风险值管控 《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也明确提出,按照“污染担责”的原则,强化农用地风险管控责任。 /p p   风险管控,顾名思义,就是在污染产生之前进行预防。就像女孩子在夏天出门前,都喜欢涂抹防晒霜一样,将紫外线隔离、避免晒黑。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也是这个道理,不可能将污染全面消除,那就减少新的污染的产生。我们强调的是风险管控,要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通过改变土地使用方式,而不是简单依靠巨大的资金投入,对污染的土壤要加强监测监控,不让污染继续发展。 /p p   事实上,预防与保护优先一直是我国土壤防治的总体思路。正如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林玉锁所言,我们对土壤污染是实行的风险管控对策,而不是一味的对土壤进行治理与修复。 /p p   相对于土壤污染治理,土壤修复风险管控工程需要根据具体污染地块的性质来确定治理措施和技术路线,两者的重点、思路以及后期管理要求均不同。因为风险管控不单单是一次性的工程,需要相应的配套管理体系。届时,Soiltec China 2019(第四届中国国际土壤与地下水高峰论坛)将邀请生态环保部环境规划院黄国鑫老师对土壤修复风险管控相关热点问题进行详细的探讨和分析,相信能够让大家获益满满。欢迎各位业内人士,专家老师们积极交流报名参会。任何问题,请与我么取得联系。021-80319152,也可关注我们(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峰会),获取信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04191d1e-d1cd-4475-aeb4-c4746ad03057.jpg" title=" soiltec china.jpg" alt=" soiltec china.jpg" / /p
  •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谁污染谁负责修复
    11月8日,环保部在官网上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督管理、罚则和附则共七章,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制度、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制度,以及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制度。  在地块污染责任划分层面,按照“污染者担责”原则,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无法认定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若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者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的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风险,防止造成污染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已关闭搬迁以及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污染地块的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活动的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放射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污染地块,是指因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者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害废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土壤及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存在人体健康或者生态环境风险的建设用地。  本办法所称疑似污染地块,是指土壤及地下水可能受到污染,尚未被确定为污染地块的建设用地。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是指将污染地块开发建设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公园、城市绿地、游乐场等公共设施用地。  第四条【管理职责】 环境保护部对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第五条【标准规范】 环境保护部制定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开展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对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报告等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负责。  第六条【责任承担】 按照“污染者担责”原则,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无法认定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者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土地使用权已经收回、责任主体灭失或者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依照前三款规定承担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统称地块责任人。  第七条【技术单位】 从事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技术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上述从业技术单位的监督管理,将从业技术单位纳入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举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行为。  第二章 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第九条【环境调查】 已关闭搬迁以及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或者土地使用权人的疑似污染地块,地块责任人应当开展环境调查,通过信息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现场采样和分析测试等方式,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判断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编写地块环境调查报告,并将环境调查报告及专家咨询意见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环境调查报告内容】 地块环境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土地利用方式及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情况 (三)地块内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四)地块内污染源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五)地块内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情况,包括地下管道、储罐以及废水废气处理、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的情况 (六)地块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 (七)地块及周边地下水等环境状况 (八)结论和建议。  第十一条【风险评估】 经环境调查确认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地块责任人应当开展地块风险评估,编写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并将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及专家咨询意见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报告内容】 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概念模型及暴露途径 (二)关注污染物 (三)风险评估模型及参数 (四)风险表征 (五)风险控制值 (六)不确定性分析 (七)结论和建议。  第三章 风险管控  第十三条【一般要求】 经风险评估确认地块污染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且暂不开发利用或者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地块责任人应当制定风险管控方案,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地块责任人应当将风险管控方案及专家咨询意见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并抄送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风险管控方案内容】 风险管控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风险管控范围 (二)风险管控目标 (三)主要工程措施 (四)监测计划 (五)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监管措施】 需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污染地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监测 发现污染扩散的,要求有关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治理与修复  第十六条【一般要求】 经风险评估确认地块污染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且需要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地块责任人应当开展治理与修复,并达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地块责任人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情况以及地块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并将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及专家咨询意见,在工程实施之日起三十日前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进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应当遵守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七条【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内容】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治理与修复范围和目标 (二)技术路线和工艺参数 (三)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四)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五)工程实施进度 (六)工程预算。  第十八条【环保要求】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期间,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置,并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应当在原址进行 确需转运污染土壤的,地块责任人应当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所在地和接收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修复后土壤需要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治理与修复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等。  第十九条【危险废物处置】 治理与修复过程中清理或者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拆除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构筑物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置。  第二十条【安全防护】 治理与修复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警示标识,限制非施工人员进入。  治理与修复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  第二十一条【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 治理与修复工程完工后,地块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及专家咨询意见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发现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采取处罚等措施。  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可能存在严重隐患的疑似污染地块,可以要求地块责任人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对经风险评估确认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或者进行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可以要求地块责任人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或者进行治理与修复。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措施】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地块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向被检查单位调查、了解污染地块的有关情况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或者核查 (三)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交有关情况说明。  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四条【情况报告】 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的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情况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情况报环境保护部。  第二十五条【信息公开】 地块责任人应当将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情况等相关信息,通过其门户网站或者有关媒体予以公开,或者印制专门的资料以供公众查阅。  污染地块利益相关方可以依法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查阅污染地块的有关档案,或者申请公开污染地块的有关信息。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罚则一】 地块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关报告备案手续的 (二)未落实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确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污染土壤转运相关事项的。第二十七条【罚则二】 地块责任人从事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单位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解释权】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 土壤污染危及18亿亩耕地红线 修复工程将启动
    今年,从北京的雾霾天,到兰州的自来水苯超标,引起了公众对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关切和国家有关方面的重视。而一种&ldquo 看不见的污染&rdquo &mdash &mdash 土壤污染,却容易被公众尤其是城市居民忽视。民以食为生,土壤污染对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的影响,值得全社会高度重视。   我国当前的土壤污染有多严重?由环境保护局和国土资源局主导,耗时八年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在对全国6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的调查中,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约合100.8万平方公里。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   在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中,耕地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最息息相关的。2011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作报告说,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高达19.4%。其中轻微、轻、中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3.7%、2.8%、1.8%和1.1%。,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   另外,矿区土壤污染及城市棕色地块(工业搬迁后留下的未经修复的土地&mdash &mdash 编者注)污染也都不容忽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对70个矿区1672个土壤点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超标点位达33.4%。世界银行2010年发布的《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称,有专家在北京、深圳、重庆等城市的调查显示,最近几年工业企业搬迁遗留的场地中有将近1/5存在较严重污染。   土壤污染因何形成?   首先是工矿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是造成周边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根据统计局2012年环境统计年报,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32.9亿吨。在中国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都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   其次是农业生产活动。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农膜等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等,也是土壤污染的重要因素。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国科学院院士武维华指出,中国不足世界10%的耕地却耗掉了全球三分之一的化肥。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官方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化肥的有效使用率仅为35%左右,农药的有效利用率是30%左右,农膜残留率高达40%。环保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指出,65%的化肥都变成了污染物,留在了环境当中。   土壤污染已经对粮食产量、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日益严重的土壤污染正在威胁着18亿亩耕地红线。2013年全国两会一项提案提到,全国耕地重金属污染面积在16%以上。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国耕地面积20亿亩,这意味着超过3亿亩土地受到了污染。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也于2013年透露,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有0.5亿亩耕地受到中度或重度中毒污染,已经不再适于农业耕种。   南京农业大学潘根兴教授调查发现,我国市场上约有10%的大米存在重金属镉超标。食用镉大米可能引起骨痛病,镉在肾脏中的累积可能导致肾衰竭。更可怕的是,即使停止食用高镉大米,肾衰症状依然会持续。   日益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已经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但要解决土壤污染问题,资金是个大难题。据庄国泰推测,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的资金量非常大,需要上万亿、几十万亿的投入才行。但是,根据2011年12月15日公布的《国家环境保护&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的规定,&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用于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仅为300亿元。土壤修复的资金缺口巨大,使得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特别是重金属污染治理及修复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实施&ldquo 土壤修复工程&rdquo 。这是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出现关于土壤修复的说法。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也在今年&ldquo 两会&rdquo 上承诺,今年将出台并实施《土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到2020年,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全国土壤环境状况稳中向好。   &ldquo 土壤污染治理要在公众信任和实际治理成效间形成有效对接。&rdquo 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总工程师刘文华建议,一方面,污染严重的土壤要严格禁止农业生产并接受社会监督 另一方面,对于污染影响程度不确定或较轻的土壤,各地政府要在土壤污染状况清晰公布的基础上,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污染区农作物的流向。要建立、完善覆盖国土、农业、环境等各领域的土壤污染监测体系和管理体制,实施土壤污染的行政问责制度,谋求在全国范围治理土壤污染的治本之策。
  • 环保部将建土壤污染控制中心 开展重金属污染修复
    土壤污染问题牵动着公众的视线,近日,环保部决定,依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   环保部透露,近日,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向环保部报送了《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拟在上海建立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环保部表示,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可研报告》已通过专家论证,且符合该部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需要及该部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环保部称,中心将立足我国城市土壤污染控制领域,开展重金属、有机物及复合性城市土壤污染修复有关技术、设备开发和产业化,开展该领域共性与关键技术创新、开发、转化,承担领域内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多学科融合、产学研一体化,推进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产业发展,为环保监管和决策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培养和造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   环保部要求,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关注和研究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发展动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规章制度。
  • 朗铎科技独家赞助“第十一期土壤地下水调查修复技术培训”
    2016年6月28日至29日,由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主办、中国环境修复网承办、朗铎科技独家赞助的“第十一期土壤地下水调查修复技术培训”在北京成功举办。朗铎科技技术工程师彭铖、钟逸出席会议。会议现场 此次会议,主要面向环境保护系统、国土地质系统、水利水务系统、工矿企业、污染场地责任方、污染场地业主、土地储备、房地产开发、银行保险、投融资、法律服务、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调查咨询、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环境检测(监测)、设备仪器等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朗铎科技工程师与客户交流 朗铎科技技术工程师彭铖先生在会议作《XRF在土壤重金属污染快速检测中运用》报告,报告中详细介绍了赛默飞世尔尼通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及其在土壤重金属污染检测中的应用。赛默飞世尔尼通手持式XRFXL3t 土壤重金属分析仪 赛默飞世尔尼通手持式XRFXL3t 土壤重金属分析仪,可实现对现场土壤中元素的快速检测,仅需几秒钟便可完成土壤中元素的检测任务。该设备检测精度高、分析范围广、操作简单,广泛地应用在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环境监察、农业和卫生疾控、土壤修复与尾矿判定等领域。 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不近强化了土壤地下水修复产业能力建设,同时也更好地支撑了“土十条”和“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今后,朗铎科技将继续凭借丰富的应用方案经验及优质的赛默飞世尔尼通产品,在国家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大环境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于朗铎科技  朗铎科技,全球科学服务领域的领导者-赛默飞世尔科技(Thermo Fisher Scientific,纽交所代码TMO,原美国热电公司)中国区域战略合作伙伴;是赛默飞世尔科技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旗下尼通(Niton)的中国区授权经销商,同时也是尼通 (Niton)备件与服务市场的中国区授权服务商。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尼通 (Niton)手持式X荧光光谱仪、ARL台式 X荧光光谱仪、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等。产品涉及矿产、冶金、铸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航空航天、电力、石化、金属回收、环境土壤等众多行业。作为工业与实验室分析仪器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我们致力于为中国客户提供全球高品质的分析仪器、专业的应用技术支持、优质的售后服务等系统解决方案。 关于赛默飞世尔  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170亿美元,在50个国家拥有约50,000名员工。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借助于首要品牌Thermo Scientific、Applied Biosystems、Invitrogen、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 Lab Services,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 关于召开“2018第三届中国国际土壤与地下水修复高峰论坛”的通知
    p   各有关单位: /p p   在过去的2017年,各部门均在加速推进防治土壤污染的相关工作,土壤修复市场空间逐渐扩容,企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税法》和固废进口禁令,环保政策持续发酵,今年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有哪些?要著力解決哪些问題?目前进展情況如何? /p p   在此背景下,第三届中国国际土壤与地下水修复高峰论坛( sub Soiltec China 2018 /sub )将于2018年11月29-30在上海隆重召开,本次论坛将以“发展可持续绿色修复,实现“净土”战略”为主题展开,同时会议将继承往届成功经验,力邀国内外权威专家、政府领导、先进技术和设备提供商、业内专业高校及研究所等,从政策导向、市场趋势、技术/设备创新与应用等多角度,全方位探讨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发展趋势和机遇,期待您的再次参与! /p p   strong  一、会议议程 /strong /p p   主论坛: /p p   我国土壤修复行业政策法规分析 /p p   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发展前景与挑战 /p p   中国土壤修复行业需求及投资预测分析 /p p   欧美及其他发达国家土壤修复行业技术创新及研发应用 /p p   专场一: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及咨询 /p p   专场二:土壤/地下水样品前处理与环境监测以及第三方检测 /p p   专场三: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新技术/工艺与设备 /p p   专场四:土壤与地下水可持续修复与典型工程案例 /p p    strong 二、往届嘉宾及讨论嘉宾(排名不分先后) /strong /p p   侯立安 火箭军后勤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 /p p   逯元堂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PPP中心主任 /p p   张 铭 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地质调查局研究组长 /p p   李志涛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土壤环境保护中心高工 /p p   陈 丰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 /p p   黄中明 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环境工程所所长、副总工程师 /p p   邓一荣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与土壤修复研究所副所长 /p p   蔡五田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研究员 /p p   陈卫平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p p   田原宇 中国石油大学教授 /p p   李 松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副研究员 /p p   陈 明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研究员 /p p   李小平 上田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总裁 /p p   吴晓芬 台湾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协会代表/ 新野科技 总经理 /p p   斯克诚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IST亚太区首席专家 /p p   袁国栋 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研究员 /p p   周连碧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环境保护研究所所长 /p p   Varenyam Achal 华东师范大学 副教授 /p p   郭红岩 南京大学教授 /p p   潘根兴 南京农业大学 教授 /p p   胡林潮 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工程科研所所长 /p p   谢 晶 威立雅(中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土壤修复事业部总经理 /p p   徐贝妮 威立雅(中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土壤修复技术经理 /p p   斯克诚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IST亚太区首席专家 /p p   林克芝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部经理 /p p   侯新伟 珀金埃尔默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无机产品专员 /p p   王利俊 北京中科英曼环境检测研究中心 总经理 /p p   胡忠阳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色谱与质谱部 产品市场经理 /p p   刘雪梅 迈科珍环境生物修复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p p   席北斗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p p   吴靖宇 欧美大地仪器设备中国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 /p p   曹茂新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器高级应用工程师 /p p   龚宇阳 ESD China 董事总经理 /p p   Vito Schifano 湖南勒都纳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技术专家 /p p   李桂香 澳实分析检测(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p p   Richard Stewart Ziltek Pty Ltd 总经理 /p p   Norbert Brandsch EBP巴西分公司土壤地下水修复部门专家 /p p   Wesley McCall Geoprobe Systems, Inc. /p p    strong 三、企业产品信息展示: /strong /p p   会议组委会热忱欢迎有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在会议期间开展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技术相关的成果(产品、创新技术,仪器设备等)、各式产品的广告与资料展示宣传活动,自备展出资料。具体事宜请会务组联系。 /p p strong   四、会议摘要: /strong /p p   参与专家请于2018年10月25日前将参加研讨会的论文摘要(2000字,中英文,阐述论文主要观点)以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info@soil-china.com,并请注明“会议论文”字样。 /p p   strong  五、会务费: /strong /p p   会议组委会热忱欢迎有关企业和科研院校参会7月31前报名2200元,9月30日前报名2400元 ,9月30号后报名参2600 元。会议期间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需提前预定。 /p p   大会秘书处 /p p   联系人:徐小姐 /p p   手机:17721476160 /p p   电话:021-80319119 /p p   邮箱 amy@soil-china.com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中国国际土壤与地下水修复组委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6月1日 /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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