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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碱地土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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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碱地土壤检测相关的资讯

  • 共建盐碱地土壤检测与评价中心 | 实朴检测与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3月8日,在全国着力推进盐碱地综合治理和高效利用的关键时期,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考察了实朴检测(301228)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并举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宣布双方将共建盐碱地土壤检测与评价中心。这一战略合作的达成,为未来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此次签约仪式在实朴检测上海总部举行,莅临考察的有: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张建峰、条件平台部部长刘志鑫、条件平台部副部长李林波、条件平台部张浩。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进、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尹炳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李娟、技术经理胡佩雷、研发总监刘绿叶等接待了考察团。  双方领导分别发表了讲话,强调了盐碱地土壤检测与评价中心对于提升我国盐碱地治理水平、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双方将围绕盐碱地产能提升与可持续综合利用,针对盐碱地土壤问题识别与诊断、作物适用性、改良材料安全性、长效性评价等问题,按照“精准诊断-核心技术应用-效果评估-长效机制”的总体设计思路,联合开展识别、检测、诊断、验证技术攻关,创建分类分级盐碱地土壤改良技术综合评价体系,为我国构建盐碱地土壤改良科技体系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  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张建峰表示,双方签约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盐碱地综合利用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国家盐碱地中心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协助开展标准制定、科研项目申报,与实朴公司共同加快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产能提升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及示范推广工作。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进也表示,本次战略合作是公司在土壤检测领域迈出的一大步,实朴检测将充分发挥企业在环境检测领域的技术优势,为盐碱地的科学管理和高效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盐碱地创新中心与实朴检测将共同投入资源,未来在开展盐碱地土壤监测数据动态研究、盐碱地改良技术适用性综合评价应用示范和盐碱地土壤技术赋能与模式输出等方面开展合作。盐碱地土壤检测与评价中心的建立,将进一步提升盐碱地治理的科学化经验和精准化水平。不仅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应用的强强联合,也是对国家盐碱地治理战略的有力支持。  在未来,随着土壤检测与评价中心的建立和运行,将为实现盐碱地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重要的经验和力量。国家盐碱地中心和实朴检测将继续深化合作,共同推动盐碱地土壤检测与评价技术的创新发展,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辽宁省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抓好试点和盐碱地普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和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准确把握普查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国家明确的普查对象与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抓紧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2022年开展试点、2023—2024年全面开展、2025年完成总结报告”的总体进度安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分工。(二)强化技术服务支撑。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有计划地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提高土壤普查人员队伍专业素养,确保普查工作符合“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三)严格普查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四)抓好试点和盐碱地普查。沈阳苏家屯区、大连瓦房店市2个试点地区普查工作任务以及全省盐碱地普查工作要按照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的要求,统筹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为全省普查工作提供经验。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明玉  副省长  副组长:孙繁柏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健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刘兴伟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成 员:王 鹏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枫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吕雪峰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王福东  省水利厅副厅长      冀登义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江永平  省统计局副局长      姜生伟  省林草局副局长      马越红  中科院沈阳分院副院长      孙占祥  省农科院副院长      马殿荣  沈阳农业大学副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冀登义兼任。
  • 2022年盐碱地普查重点范围确定205个县
    5月21日,农田建设管理司采取线上会议形式组织召开全国盐碱地普查工作推进会,河北、内蒙古、吉林、山东、新疆等承担2022年盐碱地普查任务的14个省(区、市),新疆兵团,北大荒集团以及相关耕地质量保护推广体系,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所、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所、新疆生态与地理所,中国农业大学,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中国农科院资源区划所等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共300多人参会。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全国盐碱地普查作为今年土壤普查的重点工作来抓。开展盐碱地普查,摸清盐碱地“家底”,分析评价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是推进“以种适地”、提升盐碱地综合利用水平的重要基础,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明确,今年盐碱地普查重点范围确定205个县,包括盐碱耕地、盐碱荒草地等,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编制盐碱地普查实施方案,有序、高效、保质地推进盐碱地普查,年底前基本摸清我国重点区域盐碱地类型、分布、程度、成因以及改造开发利用情况。 会议要求,各地要把盐碱地普查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统一布局,多途径、多方式解决资金、人员等问题,防止出现盐碱地普查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两张皮”以及重复性调查采样等问题。
  • 总预算2亿,内业检测超1亿!土壤三普12月采购意向汇总
    自今年2月份国务院发布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以来,从3月份开始,各招投标网站陆续发布与第三次土壤普查相关的采购意向和招标公告。据仪器信息网的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土壤普查采购规模约2.5亿,多为外业调查采样项目;下半年,各地区土壤普查工作逐步进入内业检测阶段,8-11月份土壤测试化验中标金额超8000万!随着土壤三普项目的有序开展,目前,土壤三普项目内业检测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仪器信息网根据某招标网站的不完全统计(以“土壤普查”为关键词搜索),汇总了各地区发布的第三次土壤普查12月采购意向,预算总计超2亿,其中内业检测项目预算预估超1亿。12月土壤三普采购意向(不完全汇总)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工作阶段预算金额(万元)1常山县农业农村局常山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项目调查采样1202磐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点调查采样机构调查采样853苍南县农业农村局苍南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项目调查采样95.74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庆元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服务项目调查采样139.4945缙云县农业农村局缙云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服务项目调查采样1466舟山市农业农村局舟山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点调查与采样调查采样847三门县农业农村局三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与采样项目调查采样89.6468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钱塘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调查、采样及制备项目调查采样549武义县农业农村局武义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项目调查采样127.610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淳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项目调查采样261.70211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玉环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项目调查采样36.212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采购项目调查采集+样品检测56713盐源县农业农村局盐源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县级加密剖面样外业采样及样品检测)调查采集+样品检测4214兰溪市耕地质量与肥料推广中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调查采集+样品检测66915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椒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表层采样单位和土壤样品检测机构项目调查采集+样品检测19816云和县农业农村局云和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 、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服务项目调查采集+样品检测33017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金华市金东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检测服务样品检测27418常山县农业农村局常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化验项目样品检测42019桐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桐庐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样品检测32020诸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诸暨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化验样品检测538.12621磐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化验机构样品检测19222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越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样品检测20023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庆元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服务项目样品检测327.550424缙云县农业农村局缙云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服务项目样品检测41325泰来县农业农村局泰来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样品检测272.8926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前郭县2022年第三次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土样化验样品检测75027乐清市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样品检测37828三门县农业农村局三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服务样品检测215.036429邓州市农业农村局邓州市农业农村局企业信息邓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内业化验及普查成果建设项目样品检测637.8530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盐碱地专项调查内业试验样品检测529.90931武义县农业农村局武义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样品检测项目样品检测434.632阿克苏市农业检验检测中心采购阿克苏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化验实验室样品检测797.333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越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样品检测20034肇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肇州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专项调查)内业检测化验样品检测447.696835怀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怀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盐碱地专项调查内业检测项目样品检测59.4736东辽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东辽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样品检测36037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本级青岛市即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样品检测277.0938扎兰屯市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样品检测839.239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玉环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服务样品检测175.640乌兰察布市农牧业生态资源保护中心乌兰察布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第一批)样品检测414.86841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玉环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样品制备9.542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样品制备、流转、检测和成果汇交汇总项目样品制备+流转+检测和成果汇交54143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广东省高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项目(数据建设)数据建设1504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自治区级数据库建设数据建设39145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853.2146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344147韶关市曲江区农业农村局韶关市曲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120048乐昌市农业农村局乐昌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1021.3549南雄市农业农村局南雄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1082.5
  • 【直播】第四届土壤检测网络大会!再聚焦土壤三普!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中普查时间安排,2023-2024年,土壤三普的主要工作将围绕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等内容展开。其中,外业调查采样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底。回顾2022年,各省市基本完成工作方案编制、技术规程制定、工作平台构建、外业采样点规划布设等工作内容。2022-2023年,土壤普查工作已经全面铺展开来。目前,土壤三普88个试点县,共有样点8万多个;198个盐碱地普查县,共有样点11万多个,这些样点的采样,如今已经基本完成,进入了检验、数据审核等后续过程。根据当前发展态势,各类土壤采样设备、前处理装置、分析仪器市场需求激增,各省市采购单位正在陆续发布2023年采购意向,按照2022年市场规模推算,2023-2024年土壤普查检验检测市场规模将达到采购高峰。2022年5月10-11日,仪器信息网策划举办了“第三届土壤检测技术大会”网络会议,共计2000人报名该会议,13家来自国内外的优秀厂商在大会期间进行了技术分享。时光荏苒,2023年5月9-10日,“第四届土壤检测技术大会”如期而至,今年的大会又有哪些看点呢?将从哪些方面带来惊喜,以及弥补第三届土壤大会的“遗憾”呢?据悉,“第四届土壤检测技术大会”已设置四大分会场,邀请业内大咖,围绕土壤三普试点工作内业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以及2023年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进行分享。同时,将有来自农业、环境等领域的专家,针对土壤检测与分析技术,讲解相关指标的检测原理、技术要点、质量控制等。(点击图片,免费报名)四大分会场:【1】土壤三普质量控制与检测技术【2】土壤无机污染物检测【3】土壤样品前处理技术【4】土壤有机污染物检测本届大会赞助商:本届会议适合的参会人群:【1】商业检测机构:第三方检测人员、实验室主任、实验室主管等【2】政府检测部门:环境监测总站、各省市环境监测中心技术检测人员、管理人员;各省市环境生态中心科长、所长、执法人员等【3】科研院所:农科院、中科院、环科院、食品科学院、检科院等单位研究员或技术人员【4】高等院校:各普通高等院校环境、农业等专业教授、分析测试中心技术或管理人员【5】工业企业:大型环保企业、环保工程单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赞助商会议合作:(刘老师:13717560883 微信同号)形式1:【1】可在任一会场做30分钟主题报告1次,会后报告视频剪辑后上传至3i讲堂【2】列为本届会议赞助商,在会议页面展示企业logo【3】会议报道、EDM、海报、主持人口播等体现赞助商名称【4】直播期间,弹出调研问卷(注:本次会议免费增值服务)形式2:【1】可在任一会场做15分钟技术展示1次,会后展示视频剪辑后上传至3i讲堂【2】列为本届会议赞助商,在会议页面展示企业logo【3】会议报道、EDM、海报、主持人口播等体现赞助商名称【4】直播期间,弹出调研问卷(注:本次会议免费增值服务) 用户免费参会 报名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soil230509/可添加助教微信:13260310733
  • 冷冻干燥技术在土壤检测中可以发挥的作用
    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利用4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通知》明确了普查总体要求、对象与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经费保障和工作要求。普查时间为2022—2025年。2022年完成普查技术、规范、物资等准备,开展全国性试点;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并形成阶段性成果;2025年开展普查数据审核、成果汇总、验收与总结,全面完成普查任务。普查的对象和内容普查对象为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冻干技术成为土壤检测方法之一在对土壤检测分析的过程中,真空冷冻干燥技术可以发挥很大的优势。因为冷冻干燥是在低温,真空的环境中进行,不会改变土壤的结构,成分,性质,外形,微生物,沉积物等,只是移除土壤中的水分,可以长时间存储,易运输。在后续检测过程中,可以正确的检测出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富睿捷冻干机助力土壤检测富睿捷科技专注冻干机研发生产,SOIL系列专为土壤冻干设计。直立式的内置式冷阱盘管,有效捕捉溶剂;冷阱温度最低可达到-55℃,捕水能力强;更大、更多的样品隔板托盘,最多可到0.4㎡。
  • 世界土壤日到来之际,我国土壤普查成果初见成效!
    12月5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土壤日,今年的主题是“土壤和水:生命之源”。世界土壤日(World Soil Day,WSD)每年于12月5日举行,旨在关注健康土壤的重要性,倡导可持续管理土壤资源,提高人们对于其生命之源的认识。2013年6月,联合国粮农组织大会一致通过了世界土壤日,并要求在第68届联合国大会上正式通过。2013年12月,联合国大会作出回应,将2014年12月5日定为第一个正式的世界土壤日。世界土壤日到来之际,我国土壤普查成果也初见成效。土壤普查是我国的大事、要事,做好土壤普查,对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在全国选择88个试点县、14个省份198个盐碱地普查县,布设20万个调查样点,检测数据309万项次,目前全国均已完成试点任务,构建了一套适宜于全面普查的工作体系与技术体系,各试点县都形成了试点成果与盐碱地普查成果。2023年,土壤三普全面铺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共768家。当前正值秋收秋种的腾茬窗口期,外业调查采样工作正在全国各地规模化展开。截至目前,根据土壤三普工作平台调度,全国已完成近90万个点位的外业调查、近10万个内业样品制备和6000多个样品检测工作。今年,全国土壤普查办已经相继在西南区、华北区、华东区及华南区、西北区、华中区、东北区举办2023年土壤三普培训班6期,培训了各省份土壤普查办相关负责人、各试点县土壤普查办相关负责人,各省份土壤普查办外业工作和技术负责人、剖面土壤调查技术领队,各试点县成果形成技术负责人1500余人。
  • 深入普查一线,探讨土壤三普阶段性成效及进展情况
    11月4日,“全国土壤普查超级会客厅”第二堂全媒体直播活动圆满举行。全国土壤普查办相关领导、专家及一线采样测试人员齐聚一堂,就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内业测试化验和盐碱地专题调查等环节展开深度探讨,带领观众再次深入了解土壤三普。2023年,土壤三普全面铺开。当前正值秋收秋种的腾茬窗口期,外业调查采样工作正在全国各地规模化展开。截至目前,根据土壤三普工作平台调度,全国已完成近90万个点位的外业调查、近10万个内业样品制备和6000多个样品检测工作。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一级巡视员陈章全,详细解读了土壤三普阶段性成效以及今年的进度安排、进展情况,从全国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的进展,对外业、内业的质量控制,外业、内业与成果的衔接等方面进行了介绍。陈章全强调,一定要形成适用于各地农业农村发展的成果,要摸清土壤家底、产出一套高质量的土壤数据集,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普查成果应用,更好地服务于农业、资源、环境及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业工作组组长、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沈仁芳表示,外业调查与采样是土壤普查的核心环节,是决定土壤普查成果质量的生命线,通过一年的试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从外业队伍组建、人员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三大方面,建立起了科学有效切实可用的外业工作组织和质量保障体系。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业工作组副组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外业技术组组长、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赵玉国强调外业调查采样是“土壤三普”工作至关重要的一环,其调查信息的准确性、土壤采集的代表性和规范性,直接影响整个“土壤三普”工作质量,其中,通过信息化工作平台电子围栏锁定了调查采样点位,提高了采样点位的代表性。培训和考核遴选出真正具备外业调查采样能力的领队,是实现“土壤三普”高质量实施的队伍基础。目前全国已培训不少于15万人次采样人员,组建了超1.5万支外业采样队。他还介绍了三普外业在思路设计与成果导向,调查内容与技术支撑等方面与二普的不同,以及经过试点检验一年多来的改进,并介绍了土壤剖面调查如何支撑土壤资源利用和管理,现场演示了剖面调查与采样操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组内业技术组组长、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总农艺师马常宝现场介绍了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典型指标测试等全流程,强调了全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其中,利用了信息化工作平台对内业全流程进行了监控。他指出,内业测试化验会产生大量核心数据,是普查成果汇总和应用的重要依托,内业测试化验的结果对土壤资源家底摸的清不清、土壤问题找的准不准、评价成果好不好等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据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袁文兵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完成外业调查采样97619个,占外业总任务的94.7%,正陆续开展样品制备、内页测试化验工作,整体进度位居全国农业大省第一。活动现场,还连线了江苏、陕西、河北、广东、甘肃等省份,实地展示了各地特色模式和典型做法。我国盐碱地面积大、分布广、类型多,治理历史悠久,盐碱地从来都不是“无用之地”,而是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全国土壤普查办已把盐碱地调查作为土壤三普的专题调查。端稳“中国饭碗”,综合利用盐碱地是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的一块重要“拼图”。甘肃省农业农村厅耕地质量建设保护总站副站长、正高级农艺师郭世乾介绍了甘肃在盐碱地治理方面的经验,当地按照“以种适地”和“以地适种”相结合的思路,进一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推广“培肥控盐”“节水阻盐”“灌水降盐”“适种抗盐”四大技术,适度开发盐碱荒(草)地。“全国土壤普查超级会客厅”第二堂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承办。在农视网、三农头条、乡村振兴TV、百度百家号、今日头条、抖音、快手、视频中国、新浪新闻等二十余家平台和矩阵账号同步直播。据了解,“全国土壤普查超级会客厅”全媒体直播活动自2022年启动以来,现已成功举办四期,通过演播室访谈、实地探访、公益短片、线下活动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展示全国各地土壤三普工作情况。此次第二堂重磅启程,将“会客厅”开到田间地头、深入普查一线、发掘工作典型。
  • 土壤好不好,测一测很重要!一起探秘土壤检测!
    土壤好不好,测一测很重要。2022年,国务院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计划在4年内完成对我国土壤的全面“体检”。全国土壤普查查什么?采集回来的样品是如何变成土壤资源数据的呢?内业测试化验与外业调查工作如何进行衔接?宝贵的普查数据将怎么保存和应用呢?11月2日,“全国土壤普查超级会客厅——探秘土壤检测”直播活动在京举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相关负责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及一线工作人员就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全国土壤普查查什么?“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大量废弃物排放直接或间接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土壤生物多样性下降、土传病害加剧,制约土壤多功能发挥。” 在“全国土壤普查超级会客厅”第一期直播活动中,全国土壤普查办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为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需开展全国土壤普查。那么,土壤普查都查些什么呢?“此次普查对象是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全国土壤普查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一级巡视员陈章全在直播活动中介绍。记者从农业农村部官网了解到,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此次土壤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目的在于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陈章全继续补充。以土壤性状普查为例,就是要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全国土壤家底怎么查?土壤普查的工作量如此巨大,具体怎么查呢?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安排,土壤三普工作步骤具体包括8项:构建工作平台、制作工作底图、布设采样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整理分析、质量控制校核、成果汇交汇总等。“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是必不可少的两个环节,即野外作业和室内作业。”陈章全介绍,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由各省(区、市)共同组织实施,主要以县为单位组织专门队伍到野外定点取样,编码后送专业机构进行测试化验。“在‘土壤三普’工作中,外业调查采样是最基础的关键环节。通常来说,一个点的土壤性状可以代表类似的一片区域,我们通过挖掘点位土壤剖面、采集点位土壤样品的办法,可以了解土壤空间变化规律,实现以点带面,进而支撑土壤资源管理。”陈章全表示,外业调查采样是决定普查成果科学性、准确性的核心。据介绍,土壤三普外业调查充分利用了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移动互联等现代技术,构建了多层级的现场实操、在线技术指导和质控体系,可实现对每一个采样点位的实时技术支撑、过程跟踪和质量控制。“国家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系统让土壤三普插上了信息化的翅膀,在平台上可进行全流程的调度、控制与管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副研究员余强毅说道,土壤普查采样点不仅有“身份证”,还有“行程码”,他现场详细展示了土壤三普调查采样、样品流转和质量控制APP。“9月开始了大规模的土壤普查工作,已对88个试点县实施了外业调查,采样样点将近9万个,基本已完成了90%;大约需采集样品20万个,目前已完成了14万。”陈章全介绍了土壤三普的工作进展,他表示,当前,全国土壤普查已开始从外业调查阶段转为内业测试化验阶段,已有22个省进入内业化验环节,有5000多个样品已化验结束,数据结果已出。当前,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工作正有序推进,各地已经采集到了不少土壤样品。接下来,这些取自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的大量土壤样品将进行测试化验,获取进一步的理化数据。内业测试化验是土壤三普核心环节之一“内业测试化验是土壤三普数据的重要来源,是形成普查成果的重要依据。”全国土壤普查办副主任、内业工作组组长、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主任谢建华介绍,土壤三普是距离二普43年后,我国开展的又一次土壤的“全面体检”,当前,土壤三普内业测试化验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序推进,普查各项工作正向预期目标前进。谢建华表示,内业测试化验要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测试。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满足土壤三普要求的,不再重复测试相应指标。选择典型区域,利用土壤蚯蚓、线虫等动物形态学鉴定方法和高通量测序技术等,进行土壤生物指标测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副组长、内业技术组组长、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总农艺师马常宝从四个方面介绍了内业测试化验的重点工作,对内业测试化验三级质量控制进行了详细解读。“由检测实验室对土壤样品有机质、酸碱度、水溶性盐等多项理化指标进行测试化验,并出具检测报告,为后期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分析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马常宝介绍,样品应由调查采样队指定专人负责流转,并由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样品接收。“全程质量控制对土壤三普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技术规程规范完善与宣贯、严格作业人员资质要求、加强专家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平台全程管控、落实分级监督抽查等五大环节,切实把好土壤三普质量关。”陈章全如是说,普查即将进入内业测试化验阶段,以完善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等工作。
  • 摸清“土壤家底” 守好三秦“粮袋子” 陕西三普试点侧记
    2022年,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试点工作在神木、大荔等6个市县区如期展开。对于与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农业人来说,既急迫又期待,急迫在最短的时间内“摸清土壤家底”,落实“亩均论英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期待通过土壤三普,能解决好高强度的土地开发与土地利用保护问题,保障好三秦父老吃饭问题。200多天的接力奋进和创新探索,6个试点市县的5058个表层样点、152个剖面样点校核、调查和采样,3个市县的881个盐碱地专项表层样点校核、调查和采样100%顺利完成。“亮眼成绩单”的背后,是陕西土壤人团结奋斗,苦干实干的结果,更是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创新求索,摸索陕西省土壤三普经验的真实写照。   一、心系“国之大者”做好土壤三普“顶层设计” 202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陕西省按照“闯路子、建机制、探模式、定标准、练队伍、出成果”的要求,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开启高质量的土壤三普工作。成立了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各试点市县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与中央、省级专家小组及各作业单位一同谋划并实施,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合力共抓试点工作的良好态势。通过“发布-政审-遴选-参赛-评价-支撑-落地”程序,评选出政治觉悟高,技术能力强,大局意识强的团队,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陕西省地质调查院、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技术支持单位的专家队伍,聘请33名土壤学专家组成省级技术指导组,紧密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把好“信息化平台与土壤制图、外业调查采样与分类、内业化验与质量控制”板块,守好“土壤三普”试点工作质量关,优化调整调查方法,集中授课、现场教学、资料抽查、现场飞行检查,编制《土壤三普外业调查表层采样工作细则》,把好省级质量关口,做好中央及省、市技术跟踪、人员培训、设备全方位保障,从全局上、从细节上、从关键处着手,保质保量开展试点工作。   二、“跨业组合”采样,工作效率翻倍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从严、从实、从快开展外业调查采样,是开展“土壤三普”试点工作的前提和根本。陕西省土壤普查办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思想路线作为“传家宝”。深入外业调查采样一线,探索“国企+专家”“专家+第三方机构”“农技人员+第三方机构”多种跨界组合模式,使陕西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工作效率提升1倍,有效解决了调查研究能力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审批时间长、不能很好地深入实际等问题。“国企+专家”模式。充分发挥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和省地质调查院专业技术人员多、工作质量高的特点,组建外业调查采样小分队,每个小分队由1名省级技术专家牵头,分市包县,加强业务培训与现场指导,在推进外业调查采样的同时,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土壤土地相关业务的深度融合。“专家+第三方机构”模式。针对第三方机构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聘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土壤学专家开展一对一服务,进行技术培训与全程现场指导,既保证了工作质量,也为后续土壤三普全面铺开工作储备了大量的技术力量。“农技人员+第三方机构”模式。针对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基层农技人员积极性,全面参与外业调查采样工作,为采样队提供土地利用及农业生产背景资料、样点查询、协调农户等服务,解决第三方机构在开展外业调查采样中与农户沟通难、阻力大,影响外业调查采样质量与效率的问题,也极大地提高了基层农技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操作技能。   三、全程“质控检测”,严把质量关口 切实做好外业调查采样与内业检测工作节点的衔接,是保证“土壤三普”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陕西省土壤普查办通过层层筛选,选定5个实验室共同承担6个试点市县及3个盐碱地专项调查市县“土壤三普”样品制备工作,做到制样、检测分离,完成8497个土壤样品制备工作。术业有专攻,样品转码工作由3家省级质控实验室,分别负责制定针对5家制样实验室的样品流转、转码工作计划和实操演练。确定土壤三普样品转码工作统一在制样实验室实施,减少了运输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形成了统一的规范技术流程和要求。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陕西省入围国务院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名单,并结合实际情况,由陕西省土壤普查办统筹安排,最终确定16个检测实验室共同承担6个试点市县及3个盐碱地专项调查县“土壤三普”样品检测任务。本次试点工作涉及土壤检测样点共6092个,其中包含表层样点5939个,剖面样点153 个。参与本次试点工作的16家检测实验室,圆满完成了“土壤三普”试点市县土壤样品检测工作,形成了由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分析-成果汇交组成的一条龙技术模式,全面总结出试点检测工作全流程,实现了“大练兵”的目的,更为今后全面开展的“土壤三普”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创新“融圈”模式,探索“陕西经验” 陕西省土壤三普试点工作涉及面广、采样点复杂、样品多,如不能及时贴标并入库保存,就不能实现土壤普查闭环式管理,更会出现混样、丢失、遗漏、误判等风险。陕西省土壤普查办率先在全国提出“破圈”思维,进行“融圈”行动,充分激发国资国企主力军作用,调动社会力量,从质量、时间、管理、安全等方面,进行关键技术和卡脖子问题攻关。与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共建5000m2样品库,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土壤学专家全程指导样品库的设计、保存、展示等技术环节,按照土壤样本库、耕地土壤馆、土壤大数据管理平台、土壤检测中心等功能进行划分。后续3年的省级土壤样品将在这里全部入库,形成集专业研究、技术培训、公众科普和青少年教育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陕西特色土壤样品数据库。
  • 近3月中标金额超8000万!各地区土壤三普内业测试化验阶段正在进行中!
    2022年,国务院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计划“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一年收尾” 4年内完成对我国土壤的全面“体检”: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普查试点;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 此次普查对象是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安排,土壤三普工作步骤具体包括8项:构建工作平台、制作工作底图、布设采样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整理分析、质量控制校核、成果汇交汇总等。据“全国土壤普查超级会客厅——探秘土壤检测”直播活动中相关专家领导的分享,9月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土壤普查工作,已对88个试点县实施了外业调查,采样样点将近9万个,基本已完成了90%;大约需采集样品20万个,目前已完成了14万个。当前,全国土壤普查已开始从外业调查阶段转为内业测试化验阶段,已有22个省进入内业化验环节。某招标网站最近3个月连续公布土壤普查相关招中标信息,据仪器信息网的不完全统计,截止至投稿当日(8月1日-11月18日),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项目中标金额已超8000万。以下为此阶段各地区内业测试化验阶段的中标情况: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中标金额(万元)1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大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制备和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段、二标段)521.18602上林县农业农村局上林县2022年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化验测试服务采购416.40603榆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榆中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耕地园地土壤样品测试化验采购项目383.58204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天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项目土壤样品检测化验服务540.22815射洪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射洪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项目181.58006盐源县农业农村局盐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样品检测)284.20007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崇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剖面土样品分析检测服务采购项目131.85008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东坡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采购236.00009肇源县农业农村局肇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809.565010招远市农业农村局招远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土壤样品检测服务采购270(预算金额)11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内业工作服务采购计划1123.255512玉门市农业农村局玉门市第三次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样品加工制备流转、内业测试化验机构采购项目268.212013东营市垦利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垦利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样品制备及测试化验采购项目285.340014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和盐碱地普查项目(包2:盐碱地县内业测试化验)560.442315武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90.880016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农村局本级东营市河口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样品制备及测试化验采购项目83.423817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县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分析830.529818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内业分析测试服务项目190.500019林甸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67.372820利津县农业农村局本级东营市利津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盐碱地调查内业土样化验项目151.848021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项目311.794022上高县农业农村局上高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土壤测试及测试数据处理、填报采购服务项目(第1包)55.200023上高县农业农村局上高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土壤测试及测试数据处理、填报采购服务项目(第2包)42.636024平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平罗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及盐碱地普查试点项目二标段419.9200除此之外,大同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专项调查内业测试化验项目公开招标今日截止,依安县、临渭区、泰来县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项目正在招标,共438.89万元!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项目进展1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农村局大同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专项调查内业测试化验25811月18日已截止2依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依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土壤样品检测11111月22日正在招标3渭南市临渭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临渭区盐碱地专项调查项目盐碱地样品检测5511月24日正在招标4泰来县农业农村局泰来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272.8911月30日正在招标
  • 土壤固碳是实现碳中和与土壤健康的双赢解决方案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国再次启动土壤普查意义重大相关报道,其中提到土壤普查是认识和保护土壤资源的基础,将有助于保障粮食安全,并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40年来中国土壤至少有以下三方面发生了变化:(1)土壤重金属污染快速加重;(2)土壤的快速酸化;(3)土壤的有机质变化。第三次土壤普查的意义重大“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明确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我们期待第三次土壤普查能够服务两大目标:一、促进土壤的自身健康,实现粮食在质和量上的安全;二、通过促进土壤健康,增强土壤的固碳能力,助力中国达成“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宏伟目标。 (1)粮食安全方面 第三次土壤普查的对象为全国耕地、园地(果园、茶园等)、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针对耕地、园地,普查将检测样本中45项理化指标,此外还将开展土壤动物和微生物调查。 (2)生物固碳方面 土壤构成最大的陆地有机碳库,是目前大气中约8300亿吨碳含量的3倍,和当前每年的化石燃料碳排放量约100亿吨的240倍。土壤既可以释放二氧化碳和甲烷而成为温室气体的来源,又可以通过土壤有机质固碳而作为碳汇。因此减少土壤的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土壤的碳固定对于缓解气候变化的意义重大。第三次土壤普查并没有为土壤固碳能力设定具体目标和明确的任务。但是,其检测指标中包含了土壤有机质和碳酸钙(无机碳)这两个含碳的指标,这将为本次调查中不同土地类型的土壤碳库的核算、土壤固碳潜能的评估,以及推进土壤固碳技术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土壤固碳是实现碳中和与土壤健康的双赢解决方案。我们期待,在第三次土壤普查之后,中国能将土壤固碳作为农业固碳减排技术正式纳入官方文件,制定具体目标、明确的任务和行动方案。
  • 全面启动!各省陆续公布第三次土壤普查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中国土壤资源情况而开展的一次普查,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土壤三普距离土壤二普已有43年,当前我国仍然缺乏更全面的土壤数据,土壤的家底仍然是不清楚的,难以支撑未来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的战略目标。因此,国家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土壤三普,到2025年底利用四年时间进行“全面体检”,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据悉,2022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将陆续开展土壤三普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同时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最终在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目前,126家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已经公布,不少地方已经启动第二批检测实验室的申请工作。土壤普查工作的全面展开,势必会涉及土壤的采样,以及土壤理化性质、污染物等的检测,涉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原子荧光光谱法等多类别的仪器分析方法。在政策的牵引下,相关科学仪器市场也将迎来新的一轮发展机遇。据不完全统计,广西、广东、重庆和山东等多个省份已先后发布土壤三普工作方案和试点县工作任务。小编对部分省份土壤三普的进度安排和试点县进行了汇总,以飨读者:各省份土壤普查进展(据不完全统计)省份普查进度安排普查试点县广西2022年启动土壤普查,要求试点县10月底前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2023—2024年全面铺开;2025年完成成果上报。上林县重庆2022年启动普查,试点区江津区、南川区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于2022年4月中旬前,其他区县于2023年1月底前上报,全市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外业采样于2024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江津区、南川区山西2022年启动普查,试点县完成普查试点工作,并完成全省盐碱地普查;2023-2024年开展技术实训指导和外业调查和采样;2025年建立普查数据库和样品库,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运城市绛县广东试点县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8月中旬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10月上旬前完成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分析,12月初完成数据汇总与成果编制,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壤三普试点工作。茂名高州市湖南2022年,在邵东市开展普查试点。编制全省实施方案,组建专家指导组,配齐配强普查所需物资装备,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开展培训和宣传等工作;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初步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外业调查采样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底;2025年,完成普查成果汇总验收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配合国家完成成果汇交与汇总工作。邵东市湖北2022年,我省在天门开展普查试点;2023-2024年,在全省全面开展普查;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天门市福建2022年在浦城县开展全国普查试点;2023—2024年在全省全面开展普查工作,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2025年上半年,完成全省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基本数据,按要求报送全国三普办;下半年,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福建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向全国三普办汇交普查成果。浦城县江苏2022年在7各县开展试点,6月底前完成省级实施方案编制,明确技术支撑及服务机构,各设区市实施方案按要求在8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2024年全面铺开;2025年完成成果上报的总体安排,细化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新沂市、盐城市大丰区、海安市、泰兴市、仪征市、太仓市、昆山市山东2022年,开展动员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采样点位布设、普查试点任务和全省盐碱地资源调查等工作;2023—2024年,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建设土壤普查数据库和样品库。2024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2025年,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完成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盐碱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青岛市即墨区、烟台市招远市、东营市垦利县甘肃2022年编制完成全省普查实施方案,筛选确定普查实验室,组建外业调查采样专业队伍,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练兵。在兰州市榆中县开展并完成普查试点。在兰州、金昌、酒泉、张掖、武威、白银6市的18个县市区开展并完成盐碱地普查;2023年—2024年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组织专业队伍完成以县级为单位的外业实地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任务。开展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2025年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形成普查基本数据。绘制专业图件,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全面总结普查工作。完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盐碱地现状及改良利用、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地土壤现状评价、土壤适宜性评价等专项报告。兰州市榆中县土壤三普查什么?普查对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普查内容: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此次普查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相关专题:《“土壤普查”之理化性状检测技术》《“土壤普查”之有机污染物检测技术》《“土壤普查”之无机污染物检测技术》
  • 2022年度盘点|内业检测中标金额近2亿 土壤三普2023年或将迎采购高峰
    国务院于2022年2月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决定开始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以下简称“土壤三普”),按照“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一年收尾”的时间安排,计划在4年内完成对我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 2023-2024年,为土壤三普全面铺开阶段,整个土壤检验检测市场将迎来新的增长点,检测设备亦将迎来新一轮采购热潮。土壤普查的内业的测试化验,包括对土壤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含量等物理、化学指标的检测,还有满足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等,都需要检测。点击查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为了解当前土壤三普内业检测的市场情况,仪器信息网对某招中标网站关于2022年“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项目中标信息进行了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底,土壤三普内业检测项目共118项,中标金额近2亿。随着2023-2024年的全面铺开,可以预见土壤三普将进一步为检测市场“赋能”。2022年土壤三普内业测试化验项目采购地区及中标金额分布从某公开招标平台发布的信息可知,自2022年6月开始,土壤三普逐渐开始进入内业检测工作,截至12月底,据不完全统计的118项项目中,采购单位分别分布在20个地区,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力度最高,达2505万元,其次为黑龙江省,达2381万元,中标金额超过百万元的采购地区有17个,达85%。2022年土壤三普内业测试化验项目采购单位在本次统计的土壤普查内业检测中标项目中,采购单位主要为政府单位及机构,包括农业农村厅/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等,其中采购需求最高的为农业农村厅/局,占比高达59%,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站)占24%。2022年土壤三普内业测试化验项目中标单位土壤普查内业检测中,中标单位多为检验检测相关企业,占比超过一半以上,其次为地质勘查(调查)研究院,占14%。据新京报报道,在整个土壤三普过程中,内业测试化验阶段,预计需要700家以上检测实验室、5-10家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80余家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共同参与,涉及一线技术人员近万人,将为土壤检验检测行业提供很大的市场机遇。目前,土壤三普88个试点县,共有样点8万多个;198个盐碱地普查县,共有样点11万多个,这些样点的采样,如今已经基本完成,进入了检验、数据审核等后续过程。根据目前的发展态势,2023年各省市采购单位将会陆续发布采购意向,按照2022年市场规模推算,2023-2024年土壤普查检验检测市场规模将达到采购高峰。
  • “土壤三普”七问
    遵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编制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并于近日印发。这是距上一次全国土壤普查40年后,我国再一次对土壤进行的“全面体检”,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做好《方案》宣传,提升公众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简称土壤三普)的重要性认识,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问什么是土壤普查?土壤普查是对土壤形成条件、土壤类型、土壤质量、土壤利用及其潜力的调查,包括立地条件调查、土壤性状调查和土壤利用方式、强度、产能调查。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问为什么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对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耕地质量实况,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土壤的“全面体检”。二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土壤肥力与健康指标数据作依据。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需要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作支撑。指导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壤养分和障碍指标数据作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大数据作支撑。三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大量废弃物排放直接或间接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农田土壤酸化加剧、重金属活性增强、污染趋势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威胁。土壤生物多样性下降、土传病害加剧,制约土壤多功能发挥。为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需开展全国土壤普查。四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推进优化农林牧业生产布局落实落地,需要以土壤普查基础数据作支撑,合理利用土壤资源,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水土光热等资源利用率,实现既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食物多样,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以完善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国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障碍退化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后备耕地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要形成哪些成果?数据成果。全国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土壤退化与障碍因子,特色农产品区域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图件成果。全国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分布图,耕地酸化、盐碱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文字成果。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全国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东北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等耕地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等。数据库成果。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和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样品库成果。标准化、智能化的国家级和省级土壤样品库、典型土壤剖面标本库等。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什么时间完成?按照“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一年收尾”的时间安排进度有序开展。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完成技术规程制订、工作平台构建、外业采样点规划布设及培训宣传等工作,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若干个县开展全面试点。对重点区域开展盐碱地调查,完成全面盐碱地普查。2023-202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开展普查,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外业采样和内业化验等工作,初步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2025年,完成省级普查成果汇总、验收,初步建成国家级数据库、样品库,形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等,汇总形成全国土壤普查各类成果。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怎么组织实施?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的“六结合”的方式方法。建立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编制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全国和各省土壤三普办公室组织开展技术规程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成立专家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负责重大技术疑难问题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专家指导组和专业普查队伍体系,承担本区域的外业调查和采样等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壤三普培训上,除由全国各级土壤三普办委托的单位外,其他社会第三方的培训都与各地组织开展土壤三普无关。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配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统筹资金渠道经费支持土壤三普工作,纳入相应年度预算,并加强监督审计。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土壤普查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问土壤普查和土地调查有什么不同?一是范围不同。土壤三普对象是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中突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潜力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调查面积约为陆地国土的76%。国土三调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二是目的不同。土壤三普目的是查明全国土壤类型及分布,全面查清土壤资源现状和变化趋势,掌握土壤质量、土壤健康等基础数据,实现对土壤的“全面体检”。国土三调目的是全面查清某一时间节点全国土地资源数量及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状况基础数据。三是内容不同。土壤三普是对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土壤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的普查。国土三调是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等的调查。四是方法不同。土壤三普是调查采集表层土壤样品,挖掘土壤剖面、采集分层土样,分析化验土壤理化性状等,是三维立体式调查。国土三调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利用类型图基础上,通过遥感影像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判读,实地调查核实变化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是二维平面式调查。土壤三普与国土三调相互衔接,土壤三普需要用国土三调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来编制工作底图,土壤三普成果可推动土地利用类型布局的优化,为确定特色农产品规划布局、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利用、土地治理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要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国土壤一普于1959年开始,1961年完成相关普查任务。土壤二普的开启时间为1979年,距今已44年。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曾提及。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作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是距上一次全国土壤普查后,再一次对土壤进行的“全面体检”,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同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实施指南》等相关文件,指出在2023—2024年,要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下半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全国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土壤普查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工作,包括调查哪些土壤,如何确定取样点,需要哪些土壤的数据、如何汇总数据、如何控制质量等。据相关报道了解,土壤三普将历时4年,在7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分散6万个样点,预计涉及700家以上检测实验室、5-10家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80余家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将动员17万人共同参与。此外,2023年一号文件还提出: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加强黑土地保护和坡耕地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强化干旱半干旱耕地、红黄壤耕地产能提升技术攻关,持续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做好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试点。
  • 省级财政将筹措资金1亿元!青海省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据悉,随着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暨土壤普查动员部署会的召开,青海省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此次普查于2023—2024年全面铺开,至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将在全省45个县(区)初步布设45171个样点,其中,耕地16708个,园地1511个,林地1901个,草地24099个,盐碱地952个。据了解,今年省级财政将筹措资金1亿元,用于完成样点校核和全省80%以上的外业调查与采样任务,并同步开展样品制备、检测工作。经初步测算,此次普查需采集分析表层样品4万多个、土壤剖面分层样品4千多个,每个样品要分析11-43个理化指标,需要形成大约130万项土壤调查、分析、化验数据。为确保完成普查年度工作任务,青海省各市州、县均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健全普查工作机制,采取“省三普办负总责,市(州)县各司其职,统一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的工作模式”开展普查工作。并将外业调查采样补助资金直接分解下达至县级,充分组织和发动县、乡、村干部群众参与普查工作。2022年,青海省已全面完成1个试点县普查任务和7个县的盐碱地专项普查任务,共完成外业调查采样2944个,涉及土地约2700万亩,制备样品3929件,检测样品4087件,分析化验指标7.6万余项次,形成总结报告、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等各类成果20余项,基本摸清了互助县土壤质量状况和全省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为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全面铺开提供了有益经验。
  • 服务土壤“三普”--新芝冷冻干燥机
    2022年,我国全面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对全国所有土壤进行普查建库。根据《HJ 834-2017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和《HJ 1021-2019 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标准相关要求,土壤样品需采用冻干法进行样品干燥。单次分析测试过程中,半挥发性有机物测定往往需要至少20g冻干后土壤样品、石油烃测定往往需要至少10g冻干后土壤样品,并且根据相关质控等要求,需留出复验样品量,因此一般单个土壤样品至少需要冻干60g。  在土壤样品的干燥过程中,如若土壤样品水分大于30wt.%则需要进行离心处理除去大量水分。样品在进入冻干前,需要进行预处理,其处理过程中所需工具主要有铲子、搪瓷盘、尼龙筛、玻璃培养皿、塑料薄膜、空气压缩机等。  在搪瓷盘铺上塑料薄膜,将样品瓶中的土壤样品平铺在搪瓷盘中混匀后,以四分法取对角土壤样品。    然后将土壤样品装入培养皿(d=90mm)中,每个培养皿盖上塑料薄膜,防止交叉污染。在薄膜上扎小孔避免影响样品干燥过程中的水分升华。冻干后样品经过筛分后分别获得20目、60目的土壤样品,每个样品筛分结束后用空气压缩机冲洗筛子。  采用新芝的SCIENTZ-50YG,土壤样品经12小时冻干后,干物质含量≥99%,单机处理样品数量最多可达64个。    钟罩款/原位款冷冻干燥机的土壤样品处理应用场景  土壤样品经预处理后,在下班前放入冻干机,第二天上班即可过筛、分袋进行后续分析,提高时间利用率及样品处理效率。  Advantage  土壤样品冻干优势  留存率高:干燥过程中可保留易挥发物质,保持土壤性状,使检测结果更精确。  含水率低:冻干后样品含水率低,样品酥脆,便于研磨。  简单高效:是真空干燥、模拟自然风干燥、晾干及烘干效率的几倍。  上样量大:一台专业型设备一天可制备上百个土壤样本,一台设备即可满足样本前处理的需要。  避免交叉污染:可完全避免不同批次及同批次的交叉污染。  方便快捷:对于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专用的土壤冻干瓶即可用于采用,也可用于冻干,还可以用来封存样本。    部分应用场景  What  什么是土壤|“三普”  土壤普查是对土壤形成条件、土壤类型、土壤质量、土壤利用及其潜力的调查,包括立地条件调查、土壤性状调查和土壤利用方式、强度、产能调查。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对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完成技术规程制订、工作平台构建、外业采样点规划布设及培训宣传等工作,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若干个县开展全面试点。对重点区域开展盐碱地调查,完成全面盐碱地普查。  2023-202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开展普查,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外业采样和内业化验等工作,初步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  2025年,完成省级普查成果汇总、验收,初步建成国家级数据库、样品库,形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等,汇总形成全国土壤普查各类成果。  Brief Introduction  土壤样品分析流程  土壤样品需要经过“样本采集与保存-试样制备-样本分析”三个过程进行土壤性状分析,依据不同的土壤类型及应用方面选择不同的土壤检测标准,例如:环保方面主要遵循《HJ/T 166-200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农用地重金属含量检测遵循《GB-15618-20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企业用地依据建筑用地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标准等。    样品制备过程主要有如下图所示,有“脱水-提取-净化-浓缩”四个过程。在具体样品制备过程中,需针对不同的样品检测要求,以不影响目标污染物分析为选用原则将不同的制备过程相结合。    新芝冻干系列全家福    新芝土壤全家桶*  ▼End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今年启动,超80个县率先开展试点工作
    来自农业农村部的消息,我国将于今年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开展普查试点;2023年至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最终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范围包括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需要摸清耕地质量状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今年再启动土壤普查工作,将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此次普查的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国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据悉,2022年率先开展土壤三普试点工作,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同时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最终在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家级和省级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绘制专业图件,撰写普查报告,形成数据、文字、图件、数据库、样品库等普查成果并与有关部门等共享。完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下半年,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形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 12月底力争完成内业测试化验,持续推进土壤三普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2024年要持续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内外业各环节质量控制和分环节验收,推进专题调查,开展土壤资源库(数据库与样品库)规范化构建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工作方案》总体安排,各地要按照统一的土壤三普样点布设结果和技术规程规范要求,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12月底力争完成内业测试化验,优先完成盐碱地土壤、黑土地土壤、土壤生物、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的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各地要严格落实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各环节全程质量控制要求,加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分环节审核与验收。要迭代更新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开发完善数据与成果汇交管理系统。基本完成全国一半以上县级成果编制,优先形成盐碱地土壤等专题调查成果,规范构建国家和省级土壤资源库,加快推进土壤样本入库和土壤普查数据汇交汇总。 二、重点工作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负责土壤三普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调度指导,统筹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专家技术指导组”),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服务;会同专家咨询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土壤三普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推动成果编制;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顶层设计组牵头跟踪与评估工作方案与技术规程规范执行情况。全国土壤普查办平台工作组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平台技术组,牵头负责完善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功能,开发数据与成果汇交管理系统,做好过程数据下发与成果数据汇交,强化普查数据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土壤属性制图、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等。全国土壤普查办外业工作组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外业技术组,牵头负责外业调查采样与土壤类型鉴定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指导各地开展土壤类型制图、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分析、土壤生物专题调查、黑土地土壤专题调查、土壤资源库构建等。全国土壤普查办内业工作组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内业技术组,牵头负责内业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指导各地开展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等。各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相关专题调查、土壤资源库建设、数据汇交汇总、成果编制与应用等工作。 (一)完成外业调查采样。省级土壤普查办根据本区域外业调查采样任务量和物候特点倒排工期,制定年度外业调查采样工作方案,涉盐碱土区域要在盐分累积高峰期(雨季和灌溉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指导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细化工作要求,落实经费和物资,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参与现场作业质控,及时总结和解决外业调查采样问题,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组织省级外业技术专家,采取现场跟队、在线值班、资料审核等方式开展答疑指导、梳理并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对于剖面样点的选点、层次划分等关键环节,要切实落实专家实时在线指导、逐点把关。 (二)完成内业测试化验。省级土壤普查办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区域内业测试化验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路线图、时间表等;通盘考虑采样、制样和测试化验工作衔接,避免样品积压与闲置窝工。指导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细化任务,合理规划进度,加快推进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组织省级及以下技术专家,开展多形式技术培训,在内业各环节关键时期,包片开展全程跟踪技术指导,下沉一线,查找并指导整改相关问题,确保承接任务主体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组织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严格遴选和管理实验室,确保实验室环境条件、仪器设备和人员资质等符合普查工作要求。 (三)严格落实质量控制措施。省级土壤普查办要督促落实“五靠四控”全程质量控制措施,制定本区域土壤三普质量控制年度工作方案,强化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进质量控制,形成年度质控工作总结。在现场质控方面,组织省级技术指导与质控专家分区包片抽验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质量,外业调查采样现场抽检质控比例不低于0.5%,剖面样点100%在线同步质控;组织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样品流转转码、添加密码平行样、留样检测等;组织省级专家在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等各个环节开展视频监控和现场监督检查等,避免检测实验室“带病作业”。在数据审核方面,依托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组织省级专家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数据100%审核,指导县级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数据100%审核,强化内外业数据关联、历史数据比对等审核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开展回溯整改。在阶段验收方面,按要求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验收工作,通过分阶段验收,避免把基础数据问题带到成果编制阶段。 (四)及时形成普查成果。省级土壤普查办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行业力量按要求编制地市级、省级成果清单,因地制宜形成区域特色成果,探索相关成果编制方法及验收办法;打造县级土壤三普成果样板,组织完成一半以上的县级成果编制;优先形成一个地市级成果;优先形成盐碱地土壤、黑土地土壤、土壤生物、土特产品区土壤等专题调查成果。组织修订省级土壤分类系统,鉴定剖面土壤类型(土壤发生分类鉴定至土种,土壤系统分类鉴定至土族),避免地市内部、地市之间、地市与省之间出现同土异名、同名异土问题,支撑国家土壤三普暂行土壤分类系统修订。组织开展省级土壤资源库建设,规范并加快土壤样本省级入库,汇交土壤样本至国家级土壤资源库。压实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责任,依据本地土壤资源特点和农业发展实际,形成有特色、实用性强的成果。 (五)强化平台支撑和数据管理。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按要求汇交各类数据,维护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省级功能,合理分配平台账号并做好账号的安全管理;开展多层级培训,确保各级用户熟练使用平台;监测平台运行情况,及时向全国土壤普查办反馈平台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省级数据库及成果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引,设计本省土壤三普数据库,建设安全可靠的网络和数据存储环境,打通国家与省级数据库的数据传输通道,获取本省土壤三普数据资源;开发省级应用系统,强化数据分析利用。按要求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完善土壤三普组织体系,保障土壤普查办实体办公、有效运行。地方各级土壤普查办负责本地区土壤三普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指导,统筹协调科研教学及技术推广等单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土壤三普工作。鼓励乡镇行政和技术人员深度参与土壤三普,压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在外业调查采样、质量控制、成果汇总等工作中的责任。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级土壤普查办加强分级分类培训,组织专家技术指导组严格按照土壤三普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加大质量控制、数据汇交、成果编制等技术培训力度,落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家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机制,实施现场和线上技术指导等,确保普查质量。 (三)落实普查经费。各地土壤普查办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预算,保障平台建设、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专家技术指导、宣传培训、数据汇交及成果形成等环节所需经费足额及时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守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外业调查采样队伍和技术领队负面清单、退出机制,强化外业调查采样环节质量把关。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对承接业务挂靠、转包,检测数据虚报、瞒报、拒报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和报告负责,如出现上述问题,须依法依规承担民事、行政法律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全国各地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用好土壤三普宣传标语、科普宣传片、公益短视频等素材,多层级、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土壤三普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曝光反面案例。 (六)细化工作方案。省级土壤普查办要结合本方案要求,组织编制形成本区域年度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积极有序推进普查工作。2024年4月26日前将省级年度实施方案报全国土壤普查办备案。鼓励各地优先整地市完成外业调查采样与内业测试化验任务,总结形成地市级土壤三普成果。 联系方式:张青璞,电话:010-59193581;李旭冉,电话:010-59193534,电子邮箱:qgtrpcb@126.com。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 土壤三普常见技术问题答疑手册发布 讨论了这些仪器和方法
    近期,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对试点期间各地反馈的关于平台应用、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样品制备与检测等问题进行梳理总结与分析研判,初步形成常见技术问题答疑手册,第1期共139问。其中,答疑手册第三部分专门就样品检测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包括制样器具选择、样品前处理的步骤、相关的标准方法以及所使用的仪器等,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X 射线衍射法、火焰光度法等。仪器信息网摘录部分如下:102.国家层面是否统一制样器具的类别、材质和型号?答:《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 2.4 对样品制备所需工具和材质已做明确要求,承担样品制备任务 的实验室应结合本省任务安排及实际情况,确定相应样品制 备器具。10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上样品制备的起止时间如何界定?答:一般样品和剖面样品的制备起止时间为粗磨开始和粗磨结束。水稳性大团聚体的制备起止时间为风干开始和风干结束。104.1 mm 土壤样品如何细磨?答:按照《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 2. 6.1“一般样品制备”有关要求,采用四分法或多点取样法,在 送检样品中分取约 50g 样品(具体数量依据相关检测方法要 求),用木辊或在瓷(玛瑙)研钵中研磨,使之全部过 1 mm 样品筛,用于速效钾、缓效钾等指标检测。105.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有多种方法,是否需要根据土壤样品酸碱性来选择不同方法进行样品检测?酸性土壤、中性土壤、石灰性土壤如何界定?答:按照《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 定,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等土壤样品检测,应根据土 壤样品酸碱性选择对应的检测方法。依据《中国土壤》(中 国农业出版社,1998),pH7.5 为碱性土壤,pH 6.5~7.5(包含 6.5 和 7.5)为中性土壤。106.有效态铁、锰、铜、锌检测方法为《土壤有效态 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该标准适用范围为 pH6 的土壤,pH6 的土壤。《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中国农业出 版社,2006)引用了该标准,并明确 pH答:本次土壤普查借鉴的固体废物检测标准均是检测土壤试样而非检测土壤试样的浸出液。其中,使用《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的方法可采用“盐酸+硝酸+氢氟酸+双氧水,微 波消解法”,也可采用“盐酸+硝酸+高氯酸+氢氟酸,电热板消解法”进行前处理。使用《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66-2015)可采用“盐酸+硝酸+氢 氟酸+双氧水微波消解法”进行前处理,若通过验证能满足本 方法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要求,也可以使用电热板等其他消解法进行前处理110.《土壤样品制备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未写明土壤矿物、凋萎系数检测具体方法。 答:《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和第三次 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检测培训教材中规定了土壤田间持水量和凋萎系数采用压力膜(板)法,并明确了具体操作步骤和有关要求,土壤矿物测定采用 X 射线衍射法。112.《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中比重计法测定机械组成过程繁琐、精度不高,是否可探索建立吸管法使用粒度分布仪测定方法,或使用《森林土壤颗粒组成机械组成 的测定》(LY/T 1225-1999)方法检测?答:《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土壤 机械组成测定采用《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吸管法 和比重计法,两种方法均可用于土壤机械组成的检测。《土 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主要采用标准方法或权威方法,且经过专家多次研讨确定,在方法未经大量试验验证前不得随意改变。《森林土壤颗粒组成(机械组成)的测定》(LY/T 1225-1999)土壤质地分类与颗 粒分级采用美国制,与现有技术规范规定不一致。115.碳酸钙检测用非水滴定法检测,最终结果是否转换为以碳酸钙计? 答:《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中非水滴定法测定 结果是以 CO2计,此次三普土壤样品测定结果以碳酸钙含量计。117.林地草地盐碱荒地中交换性盐基总量测定方法仅有《森林土壤交换性盐基总量的测定》(LY/T 1244-1999),该方法明确规定适用于酸性和中性,对于碱性土壤是否适合? 答:对于碱性森林土壤(石灰性土壤或盐渍化土壤), 不能采用《森林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LY/T 1244-19 99),因为该标准采用乙酸铵交换-容量法会溶解石灰性土 壤碳酸钙中游离钙离子,导致交换性盐基总量大于阳离子交 换量。鉴于碱性森林土壤的交换性盐基总量目前尚未有明确 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建议采用《石灰性土壤交换性盐基 及盐基总量的测定》(NY/T 1615-2008)方法测定交换性盐 基总量。118.交换性盐基总量中交换性钠含量较低,采用火焰光度法测定结果稳定性较差、检出限高,建议补充交换性钾、交换性钠、交换性钙、交换性镁 ICP 法测定方法。答:目前没有 ICP 法测定交换性盐基离子标准,应按照 《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方法检测。119.部分土壤样品中硝酸盐含量较高,本次阴离子只测定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造成水溶盐阴阳离子不平衡,水溶盐总量和离子总量不平衡该如何解决?答:本次普查水溶盐的测定主要针对盐碱地,盐碱地土壤所含的可溶盐主要是钠、钙、镁的氯化盐或硫酸盐和碳酸盐及重碳酸盐。土壤水溶性盐分组成测定按照《森林土壤水 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标准操作,该标准规定用离子加合法将阴阳离子总量相加进行计算水溶性离子总量,同时对全盐量与水溶性离子总量之间的允许偏差进行了规定。更多详情请关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常见技术问题答疑手册.pdf
  • 变化内容解读∣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规范》从2022年4月份的审议稿、2022年5月份的试行稿、2022年7月份的试行稿、到最后2023年2月的修订稿。每一版都有一些变化,但最终修订版变化最大,我现将最终修订版与7月份试行稿的变化内容做一个总结。一、样品制备变化内容(一)制样场地要求发生变化1、风干室要求增加了:“温湿度适宜,其面积应与承接制样任务数量相匹配,高湿地区根据需要安装除湿设施,如受场所限制不能集中风干,应确保每个分散风干的场所均满足本规范要求,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监督管理。”2、样品制备室制样过程全程摄像,保存记录由以前的“不少于3年”变为“不少于1年”。(二)制备流程1、一般样品制备(1)“一般样品”全部改为“表层样品”(2)风干:a、对于黏性土壤的风干更加具体,变为“在土壤样品半干时,戴一次性丁腈或聚乙烯等无污染材质手套将大块土捏碎,以免完全干后结成硬块。”b、把风干 “样品风干后混匀,用以粗磨”一句改为“一部分按照国家级和省级土壤样品库留存量要求,采用四分法分取后装入容器中流转至土壤样品库保存,剩余样品粗磨制成2mm样品,数量要确保样品检测和质控等需要。”说明样品库样品只需要风干即可,不需要粗磨。(3)粗磨:粗磨中去掉了“石砾含量较多时,耕地园地土壤样品应记录风干、粗磨过程中弃去的石砾质量,并计算石砾质量百分数。林地草地土壤样品应记录风干、粗磨过程中弃去的砖瓦石块、石灰结核、石砾质量,并计算碎石和石砾的总体质量百分数。”其实不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要求是一样的,都需要挑拣、称重、记录,所以去掉了。(4)称重:增加了称重“土壤样品应记录风干、粗磨过程中弃去的碎石和石砾等质量, 并计算质量百分数。”其实就是粗磨中去掉的部分,一句话概括为这一条“称重。”(5)分装:分装不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分不同要求了,统一变为:“粗磨后样品充分混匀后进行分装,每个表层样品的送检样品不少于800g,留存样品不少于200g,如果送检样品含密码平行样,则不少于1600。”2、剖面样品也不分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基本参照表层样品风干、粗磨、称重、分装步骤要求。3、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1)去掉了“一般样品、剖面样品的第1层样品采集时,均需采集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要求。(2)水稳性大团聚体送检要求由原来了“送检1000g、含密码1500g”变为:“送检样品不少于1100g,如果送检样品含密码平行,则不少于1600g。”二、样品流转变化内容(一)流转场地增加了流转场地要求:“承担制备任务的实验室应向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提供相对独立且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场地,用于样品转码、组批和流转等,有条件的省级质控实验室也可自行设置专门场地用于样品转码、组批和流转等。”(二)样品组批和装运剖面样品组批要求发生变化,变为:“原则上按照10个剖面样点的全部剖面发生层样品组成一个批次,剖面样点量不足10个时,按照实际样品数量组批,每个批次的密码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各不少于1个,其余要求同表层样品。”三、样品保存变化内容(一)留存样品保存留存样品保存条件由原来的“存放温度不高于25℃”变为“实验室保存样品须密封存放,室温保存 (或不高于30 ℃) ”。(二)预留样品保存预留样品统一改为:“每份不少于400g,预留样品须移交本实验室保存室造册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保存条件同留存样品要求。”(三)剩余样品保存剩余样品保存时间由以前的“不少于半年”变为“”不少于1年,保存条件同留存样品要求。”四、样品检测变化内容(一)检测指标1、耕地园地检测指标中去掉了科研部门检测的 “土壤田间持水量”、“凋萎系数”、“矿物组成”,由原来的46项变为43项。林地草地检测指标中去掉了“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和“矿物组成”,由原来的19项变为17项。具体变化见下表1、表2。2、去掉了盐碱地水样检测指标,原备注由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表1 耕地园地检测指标变化序号参数剖面样表层样备注修订后备注1机械组成√√剖面样品全部检测,表层样品选择50%检测2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30%表层土样剖面样品的第一层样品检测,表层样品选择10%检测3可交换酸度√南方酸性土壤区域(pH小于6.0)检测pH√√盐碱土普查涉及的县中均需侧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和8大离子。注:水溶性盐总量小于0.1%时,不测电导率和8大离子。全部样品检测水溶性盐总量和电导率,当水溶性盐总量除铁铝土纲不测,其余都测。pH7.0的样品检测6游离铁√仅测定铁铝土纲和淋溶土纲的土样长江以南 (除青藏高原) 所有剖面样品检测,长江以北 (含青藏高原) 水田剖面样品检测7土壤田间持水量√科研部门检测。黑土、棕壤、潮土、栗钙土、黄绵土、紫色土、红壤、黄壤、灰漠土、水稻土各100个土样,环刀法测定。耕地园地采集耕作层、犁底层、心土层3个土层环刀样,林草地采集0-20cm表层、20-40cm亚表层土层环刀样。去掉此项目8凋萎系数√科研部门检测。具体同“4 土壤田间持水量”去掉此项目9矿物组成√科研部门检测去掉此项目表2 林地草地检测指标变化序号参数剖面样表层样备注修订后备注1机械组成√√剖面样品全部检测,表层样品选择50%检测2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去掉此项目3矿物组成√去掉此项目4碳酸钙(无机碳)√除铁铝土纲不测,其余都测pH7.0的样品检测5全铁√pH仅测定铁铝土纲和淋溶土纲的土样长江以南(除青藏高原)所有剖面样品检测(二)检测方法变化以前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的检测方法都是分开的,现在检测方法不分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统一为土壤样品检测指标方法。具体变化见下表3。表3 检测方法变化序号指标方法标准或规范备注变化内容1机械组成吸管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5.1吸管法1、仅能用吸管法2、去掉了比重计法2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筛分法《土壤检测第19部分: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组:成的测定》(NY/T1121.19-2008) (机械筛分方式,详见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培训教材1、仅能用机械筛分法2、去掉了人工筛分法3阳离子交换量乙酸铵交换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2.2乙酸铵交换法pH≤7.5的样品1、方法全部变为《土壤技术规范的方法》。2、去掉了NY/T295- 1995和NY/T1121.5-2006两个方法。EDTA-乙酸铵盐交换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2.1EDTA-乙酸铵盐交换法pH7.5的样品4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交换性钾、盐基总量)乙酸铵交换法等《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3.1 酸性和中性土壤交换性盐基组成的测定 (乙酸铵交换法) (交换液中钾、 钠、 钙、 镁离子的测定增加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详见本规范培训教材)pH≤7.5的样品测定方法增加了ICP法氯化铵-乙醇交换法等《石灰性土壤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的测定》(NY/T1615-2008) (交换液中钾、钠、钙、镁离子的测定增加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详见本规范培训教材)pH7.5的样品5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质量法等《森林土壤 水 溶 性 盐 分 分 析》(LY/T1251-1999) (浸提液中钾、 钠、 钙、 镁离子的测定采用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硫酸根和氯根的测定增加离子色谱法,详见本规范培训教材)1、浸提液中钾、 钠、 钙、 镁离子的测定只能用ICP法。2、硫酸根和氯根的测定增加了离子色谱法。3、去掉了NY/T1121.16-2006法6有机质重铬酸钾氧化-容量法《土壤检测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NY/T1121.6-2006)增加了元素分析仪法元素分析仪法《土壤中总碳和有机质的测定 元素分析仪法》(农业行业标准报批稿)7碳酸钙气量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5.1土壤碳酸盐的测定1、仅能用气量法2、去掉了非水滴定法 8全磷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1232-2015) (详见本规范培训教材1、仅能用ICP法2、去掉了氢氧化钠熔融-钼锑抗比色法3、去掉了酸溶-钼锑抗比色9全钾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钾的测定》(LY/T1234-2015)1、仅能用ICP法2、去掉了碱熔-火焰光度法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9.1土壤全钾的测定10全硫硝酸镁氧化-硫酸钡比浊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6.9全硫的测定1、去掉了燃烧碘量法LY/T 1255-19992、增加了燃烧红外光谱法燃烧红外光谱法本规范培训教材11全硼碱熔-姜黄 素-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8.1土壤全硼的测定去掉了碱溶-亚甲胺-比色法碱熔-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8.1土壤全硼的测定12全铁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81-2016)去掉了碱溶-ICP法HJ974-2018 13全锰14全铝15全钙16全镁17速效钾乙酸铵浸提-火焰光度法《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NY/T889-2004)前处理统一为2mm粒径样品样品粒径要求由原来的1mm统一变为2mm18缓效钾热硝酸浸提-火焰光度法19有效硼沸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培训教材1、仅能用ICP法2、去掉了沸水提取-甲亚胺-H比色法3、去掉了沸水提取-姜黄素-比色法20有效钼草酸-草酸铵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土壤检测第9部分: 土壤有效钼的测定》(NY/T1121.9-2023)1、仅能用ICP法2、去掉了示波极谱法NY/T 1121.9-201221总铅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1、仅能用ICP-MS法2、去掉了ICP法HJ781-20163、去掉了火焰光度法HJ491-20194、去掉了石墨炉原子吸收法GB/T17141-199722总镉23总铬24总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中心实验室总工程师 刘桀佳2023年6月22日
  • 土壤普查多个地区已落实到位地方财政资金,最高超过4000万!
    为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试点工作,近期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对各省份截至10月10日的土壤三普重点工作进展进行了调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级组织机构成立情况   31个省(区、市)、3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共35个省级单位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集团”)已经全部成立了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地人民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山东、湖南、广东、青海等省是省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二、省级专家组成立情况   已有32个省级土壤普查办和北大荒集团土壤普查办成立了专家咨询组,共548名专家。35个省级土壤普查办和北大荒集团土壤普查办已经全部成立了专家技术指导组,共2539名专家。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组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5号)文件要求,各省级土壤普查办和北大荒集团土壤普查办均基本按时向全国土壤普查办报送了专家组成员名单。   三、省级方案制定与上报情况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文件要求,除江苏省、海南省、大连市和宁波市外,其他省份和北大荒集团均制定了本级实施方案,并基本按时向全国土壤普查办报送。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各省级土壤普查办和北大荒集团土壤普查办均制定了本级试点实施方案,并基本按时向全国土壤普查办报送。   四、地方财政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北京、江苏、重庆等23个省(区、市),青岛、宁波及新疆兵团已落实到位地方财政资金。其中,超过4000万元的有北京、江苏2省(市),2000—4000万元的有山东、广东、四川3省,1000—2000万元的有山西、浙江、福建、湖北、湖南、重庆、青海7省(市)。另外,天津、辽宁、吉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8省(区、市),以及大连市、北大荒集团到目前尚未落实地方(集团)财政资金。   五、调查样点普查进展情况   (一)试点县进展情况。88个试点县表层样点已完成调查采样57%;剖面样点已完成调查采样48%。总体采样进度达到50%以上的省份有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西藏、陕西、甘肃、新疆等20个省(区、市)和北大荒集团。其中,北京、河北、上海、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13个省(区、市)已基本完成采样工作。国庆假期期间,北京、内蒙古、河南等3省(区、市)日均采样近200个,进度较快。目前,青海省、大连市、青岛市及新疆兵团还未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同时,各省(区、市)已陆续开展样品制备工作,已完成样品制备占已采集样品的26%。   (二)盐碱地调查进展情况。盐碱地调查县已完成调查采样17%。近期内蒙古、新疆日均采样500—700个,进度较快。天津、河北、青海等3省(市)及新疆兵团还未开展盐碱地调查采样工作。
  • 国务院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实施指南
    近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实施指南》,要求试点市(县)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为土壤普查全面铺开奠定基础。同时,组织编制本地区的试点实施方案,于2022年8月31日前正式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好做法、好建议及时报送全国土壤普查办。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点击下载原文)《试点方案》明确了试点目标与任务、试点内容和保障措施三项工作内容。试点范围中明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共选择 88 个县(区、市、旗、团、场)开展县级土壤普查试点。其中,北京、河北、内蒙古、江苏、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 8 省份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土壤普查试点。在滨海、东北松嫩平原、黄淮海平原和西北内陆盐碱区开展盐碱地普查。在江苏省开展土壤生物调查试点。试点内容中明确了七项试点工作,包括样点布设校核、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数据整理分析、成果汇交汇总和专题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实施指南》(点击下载原文)《试点实施指南》明确了试点实施的准备工作、重点内容、试点成果三项内容。其中,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平台与数据库建设、土壤类型名称校准、工作底图制作与样点布设、技术培训、专家指导五项工作。重点内容包括外业调查与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土壤生物专题调查、盐碱地普查、全程质量控制五项工作。试点成果包括土壤类型制图、土壤属性及专题图制图、土壤样品库建设、数据与成果报告汇总四项内容。
  • 国务院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精神,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和专题技术规范(试行)。包括一项技术规程和八项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试行)、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点击下载原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和专题技术规范(试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主要包括土壤三普的目的与要求、土壤三普的范围与任务、土壤三普的准备工作、构建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组织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土壤生物调查、成果汇总等内容,并在附表中明确列举了对外业调查指标、剖面样点调查指标、耕地园地土壤样品检测指标、林地草地盐碱荒地土壤样品检测指标、盐碱地水样检测指标。规程规范部分内容如下:
  • 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发布
    按照国家2023—2024年全面铺开、2025年完成成果上报的总体要求,以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工作要求,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并开展组织实施。方案提到,2023-2024年为全面推进阶段,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普查、盐碱地详查、土壤生物调查等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全省土壤普查样品库建设、数据库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全省普查数据审核、成果整理,汇总形成全省土壤三普阶段性成果。2025年为验收总结阶段,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样品库、数据库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全省数据、数字化图件、文字报告、数据库及样品库等成果。同时,方案还对平台构建、底图制作、样点布设、实验室筛选、规范规程制定、人员培训、普查内容等工作做了详细的组织安排。其中,在内业测试化验阶段中,方案提到分发的土壤样品到达检测实验室或质控实验室后,应采用样品流转APP扫码登记,并在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上填报收样信息,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中的样品测试指标与测试方法,进行样品相关指标测定。检测实验室或质控实验室依据样品数量、测定指标制定检测计划,包括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质量控制要求、检测数据上报要求等。测定完成后,应按要求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完成数据填报。检测人员和质量检查员均须通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我省土壤普查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与考核,并获得结业证书。检测实验室负责样品检测的内部质量控制。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方法的选择与验证、空白试验、仪器设备定量校准、精密度控制、正确度控制、异常样品复检、检测数据审核和内部质量评价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测试结束后按批次完成实验室内部质量评价报告。测试化验。检测实验室或质控实验室后,应采用样品流转APP扫码登记样品,并平台上填报收样信息,按照平台样品任务清单中的样品测试指标与测试方法,进行样品相关指标测定。检测实验室或质控实验室依据样品数量、测定指标制定检测计划,测定完成后,应按要求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完成数据填报。检测人员和质量检查员均须通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土壤普查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与考核,并获得结业证书。有关分析指标见下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2〕39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与规范等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普查目的意义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式,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关乎经济、社会、生态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重要国情国力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距今已40多年,相关数据已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我省人多地少,耕地长期处于高强度、高产出、高负荷的利用状态,全省耕地复种指数较高,一些地区出现耕地退化预警。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普查,对农用地进行“全面体检”,摸清耕地质量状况,以此因土种植、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落实。同时,开展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土壤状况调查,掌握宜垦后备耕地资源的分布,对后续耕地开发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工作总体思路与目标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六个结合”、“六个统一”要求,即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实行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并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到2025年实现对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地类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资源家底,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奠定坚实基础。三、基本原则全省普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始终秉持在普查环节上求“质”、在普查组织上求“效”、在普查成果上求“用”、在普查宣传上求“众”的理念,切实坚持以下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此次土壤普查是对农用地土壤的全面普查,兼顾部分未利用地,重点是用于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土壤,耕地是重点中的重点。同时,各地在普查工作中还要重点突出对高标准农田、主导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退化耕地等区域的调查。——科学规范,确保质量。严格按照“六结合、六统一”等要求,科学规范开展全省土壤普查工作。始终坚持将质量作为全省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切实加强全过程质控、全方位质控,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可靠、科学有效。——统一组织,强化保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市、县土壤三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省级统一领导下,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分级开展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经费、技术、制度、宣传等方面的保障,确保土壤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四、普查对象与任务(一)普查对象普查对象为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二)普查任务1.全面推进阶段(2023-2024年):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普查、盐碱地详查、土壤生物调查等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全省土壤普查样品库建设、数据库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全省普查数据审核、成果整理,汇总形成全省土壤三普阶段性成果。2.验收总结阶段(2025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样品库、数据库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全省数据、数字化图件、文字报告、数据库及样品库等成果。五、普查内容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省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性状等,全面查清区域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资源家底。1.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质地、容重、有机质、养分、酸碱度、盐分、重金属等土壤理化指标;普查土壤生物群落的生物量、活性、物种和功能多样性、重要功能种群组成等土壤生物学指标。2.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同时,通过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地表以下1米深度范围内沙漏、黏磐、砂姜层、盐积层等障碍类型、分布等。3.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母岩母质、水文地质、植被类型等情况。4.土壤利用情况普查。重点普查样点所在区域范围内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等。5.土壤数据库构建。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并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质量评价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构建省市县三级土壤数据管理与应用平台,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6.土壤样品库构建。依托相关科研教育单位,构建省级土壤样品库,保存表层土壤样品、剖面土壤样品、微型纸盒标本和土壤整段标本。有条件的市县也可建立土壤样品库。7.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组织开展省级、市级、县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分析40多年来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提出防治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耕地土壤盐碱、酸化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六、组织实施在国家组织开展的平台构建、底图制作、样点布设、实验室筛选、规范规程制定、人员培训等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以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规程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土壤普查工作。(一)前期准备 1.组织准备。各市、县(市、区)按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相应工作人员。2.方案编制。省级组织编制全省土壤三普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市县根据省级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土壤三普实施方案及相关专项实施方案。市级实施方案报省级备案,县级实施方案报市级备案。省市县组织编制本级经费预算方案。3.物资准备。组织开展相关服务与物资采购;督促服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与国家平台配套的数据采集终端设备,外业调查采样的工器具和野外装备,土壤样品制备、检测、保存等场所和仪器设备以及成果整理汇总所需软件等;各级土壤普查办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数据采集终端和数据存储、处理设备及相关软件。4.技术准备。建立专家工作和指导机制;开展相关培训;收集普查相关资料;完善全省土壤暂行分类系统等。(二)样点校核优化与任务分发 根据全国土壤普查办下发的土壤调查样点规划设计方案中涉及我省样点分布情况,结合我省土壤普查工作实际,开展专家论证、校核和优化。省级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组织市、县开展样点校核、样点优化和样点布设方案的确认以及各县样点任务的分发工作。1.样点校核。根据国家下发的土壤外业调查预布设样点方案,省级负责剖面样点的校核与加密工作,县级负责表层样点的校核与加密工作,市级负责所辖非涉农县区表层样点的校核与加密工作。各级土壤普查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校核样点布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具体而言,依据地块利用代表性、距离村庄与道路远近及交通通达情况、遥感影像、二普土壤图等,进行叠加图斑内样点的校核,对存在疑问的进行现场校核,提高布设样点的代表性。2.样点优化。在样点校核基础上,省级、市级和县级就样点分布的空间布局,组织开展评价和优化。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最新年度国土调查、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结合各级土壤资源与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各地普查特定目标任务,开展预布设样点的优化和加密工作。样点优化要兼顾全省土地利用现状、土壤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集成特色,综合考虑布点设计、采样工作、数据成果能够精准科学地服务省市县农业生产等因素。重点开展三个方面优化:一是围绕当地农林业发展规划作主题优化,比如高标准农田建成区等;二是突出当地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作专题优化,比如邳州大蒜、东台大米、西山杨梅等生产区;三是针对当地主要障碍耕地作问题优化,比如酸化耕地、连作障碍蔬菜地等。3.样点确认。县级完成样点校核优化后,应将方案逐级上报市级、省级确认。省级组织专家对全省样点布设方案进一步论证优化,并在修订完善后报全国土壤普查办确认。全国土壤普查办根据地方校核与优化情况,确定最终布点方案。4.任务分发。确定的样点及其样品实行“一点一码”,作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普查工作唯一信息溯源码。国家下发样点任务清单至省级,省级将认领的任务按职责分发至市、县(市、区)。(三)外业调查采样 省市县土壤普查办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等要求,组织开展区域内调查采样队伍组织、任务认领、入场准备与善后、调查采样等工作。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分为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剖面土壤调查与采样。1.队伍组织。外业调查采样具体由专业机构承担。县级土壤普查办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采购表层土壤调查采样专业机构服务,省土壤普查办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采购剖面调查采样专业机构服务。调查采样专业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土壤调查采样工作经验;具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等。承担调查采样任务的专业机构根据所承担的任务组建1支或多支调查队。每个调查队由4-5名人员组成,其中,须有1名土壤学背景的技术人员(土壤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从事土壤方面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作为技术领队。调查队开展调查工作前相关技术人员须参加国家级或省级组织的土壤三普技术培训,其中技术领队须通过培训考核,并获得全国土壤普查办或我省土壤普查办认可的证书。针对专业机构土壤学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问题,省级将建立外业调查采样技术领队库,承担调查采样任务的专业机构可在其中聘用。2.任务认领。全国土壤普查办下发外业调查与采样任务,省土壤普查办认领任务并分发至市、县(市、区)。承担调查采样的专业机构应及时向市、县(市、区)土壤普查办认领任务。3.入场准备与善后。县土壤普查办应主动与承担表层样与剖面样调查采样任务的专业机构对接,组织开展调查采样入场前的相关资料收集,根据进度安排组织协调好各采样点进场相关工作,协助调查队做好离场善后工作,并要明确1名县级或乡镇农技人员到场协助调查队开展进场离场和信息调查工作。县级土壤普查办应在省级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做好农技人员和表层调查采样人员的培训工作。调查采样机构应根据任务要求及时编制调查采样计划,做好入场前相关资料准备,并准备好相关工具设备。调查队离场时应做好善后工作。4.调查采样。外业调查采样应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及其他有关要求,开展现场样点位置确认,样点的地形地貌、母岩母质、水文地质、植被类型、化肥农药使用等立地与生产信息调查,表层土壤样品、剖面土壤样品、微型纸盒标本、土壤整段标本等采集。样品采集时表层土壤样品按照梅花法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剖面样采集时,要做好土壤剖面选位(确保剖面点的土壤类型是所在二普图斑的优势土壤类型)、挖掘、剖面形态观察与记载、剖面土壤样品与标本采集、剖面点土壤类型野外判定等工作。调查队应通过手持终端APP完成任务认领、样点导航、调查数据填报、上传和审核等,并及时完成样品采集、包装、临时储存与转送制备实验室等工作。(四)内业测试化验省市县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区域内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检测等工作。1.实验室确定。省市县土壤普查办根据承担的职责,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对实验室筛选的要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承担相关任务的实验室。省级负责质控实验室、剖面样制备与检测实验室确定和任务安排;县级负责表层样制备与检测实验室确定和任务安排。省、市级土壤普查办对本区域内各县(市、区)土壤样品制备、检测计划进行统筹;制备实验室、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控实验室应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制定相关计划。2.样品制备、流转与保存。样品制备实验室根据任务安排,负责接收相应的外业采集的样品,利用样品流转APP扫码登记,并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做好样品风干、研磨、过筛等制备工作,避免交叉污染,完成一般样品、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的制备。样品制备完成后,省级质控实验室负责质控标准样品、密码平行样品添加、样品转码工作,并将转码后样品分发至检测实验室。制备实验室应配合质控实验室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样品库样品存放和转送工作。制备实验室至少有1名人员须通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我省土壤普查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与考核,并获得结业证书。3.测试化验。分发的土壤样品到达检测实验室或质控实验室后,应采用样品流转APP扫码登记,并在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上填报收样信息,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中的样品测试指标与测试方法,进行样品相关指标测定。检测实验室或质控实验室依据样品数量、测定指标制定检测计划,包括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质量控制要求、检测数据上报要求等。测定完成后,应按要求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完成数据填报。检测人员和质量检查员均须通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我省土壤普查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与考核,并获得结业证书。(五)数据汇交与数据库构建省市县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区域内数据汇总、审核、及数据库建设等工作。1.数据填报。土壤普查实行全过程、全数据填报,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各专项规范要求,外业调查、样品制备与流转、内业测试、数据审核等过程的数据、单位、人员等信息,及时填报至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平台。2.数据审核。县级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本县域外业调查采样队提交的调查采样数据进行审核,并配合省级对检测实验室提交的土壤样品理化性状检测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填报的完整性、真实性。审核无误的普查数据,通过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及时上报;对于存疑数据,及时与省土壤普查办沟通,提出处理的措施建议。省级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全省相关区域土壤普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并按时间要求通过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上报审核无误的普查数据,并接受全国土壤普查办的监督检查。市级根据工作需要参与相关工作。3.数据库构建。省级对审核后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省级土壤物理、化学、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建成集土壤空间、属性、图件、文档和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省级、市级、县级土壤三普数据库,包括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库、耕地质量等级、特色农产品区域、盐碱地调查等专题数据库。4.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在国家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基础上,省级组织开展全省三普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对全省普查数据进行管理、分析与运用。平台建设分级开展,省级负责主体架构搭建、基本功能以及省级需要的其他功能开发,市级、县级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区域需要负责本级所需功能的开发。平台开发以国产化软件及硬件为核心,并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六)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省市县土壤普查办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相关工作涵盖文献检索与调研、数据时空动态分析、报告撰写、咨询论证等多个环节。1.普查报告编制。省、市、县土壤普查办组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家或机构,分级开展土壤普查报告撰写工作。报告分为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专题报告。省市县土壤普查办负责本行政区域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壤质量评价报告、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地理标志等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评价报告、土壤障碍与退化状况报告等。报告编撰过程中应根据需要组织专家交流研讨、咨询论证。2.土壤类型鉴定与制图。由省土壤普查办组织具有土壤调查与制图背景的专业人员或机构,组建专业队伍,承担省级和县级土壤类型鉴定与制图工作。市土壤普查办在省级成果基础上组织具有土壤调查与制图背景的专业人员或机构,组建专业队伍,开展市本级土壤类型制图工作。土壤类型鉴定与制图工作坚持布点、外业调查、土壤分类校核、土壤图校核及土壤类型制图更新各环节全链条统筹考虑,一体实施。专业队伍的技术负责人与主要参与人须通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我省土壤普查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与考核,并获得结业证书。(1)数据资料准备。需要准备的主要有基础地理、土壤和成土环境三个方面数据。基础地理数据包括行政区、居民点、道路、水系等。土壤数据主要包括二普土壤类型图(县、市、省)、二普和本次普查土壤剖面样点相关数据。成土环境数据主要包括气候、母岩母质、地形及成因地貌类型(DEM,≥30m)、土地利用现状及变更、土地整理与复垦、土壤改良、植被、水文地质、遥感影像等。省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相关数据资料的协调调度。土壤类型制图专业队伍,开展数据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整理制备,包括把二普土壤类型图坐标系转换、图幅之间接边处理等。(2)土壤分类鉴定。依据土壤三普暂行土壤分类方案和全国土壤分类校核结果,开展本次调查剖面的土壤类型鉴定工作,以内业为主,采用土壤发生分类和土壤系统分类双分类系统,鉴定剖面点位的土壤类型,土壤发生分类鉴定至土种(林草地土壤类型可鉴定至土属),土壤系统分类鉴定至土族。(3)土壤类型数字制图。以二普土壤图为基础,主要针对土种图果1. 土壤类型图,其中县级形成1:5万土壤类型图(土种),市级形成1:25万土壤类型图(土属),省级形成1:50万土壤类型图(土属);2. 土壤属性图,包括土壤有机质、酸碱度(pH)、质地(砂粒、粉粒、黏粒)、土壤容重、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含量等;3. 耕地质量等级图;4. 土壤酸化分布图;5. 土壤障碍分布图;6. 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7. 土壤盐碱分类分级图;8. 土壤健康生物学评价图;9. 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分布图;10. 地理标志农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图;11. 其他,如特色农产品区域分布图等。(三)文字报告成果1.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报告;2.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报告;3.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报告;4. 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5. 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6. 土壤障碍与退化状况、改良利用报告;7. 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专题报告;8. 其他,如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专题报告等。(四)数据库成果1. 土壤性状数据库;2. 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库;3. 土壤农业利用专题数据库;4. 盐碱地调查数据库;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发布 附技术路线与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遵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我们会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编制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地区的实施方案,2022年6月底前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2月17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意义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一)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二普”)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需要摸清耕地质量状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  (二)开展土壤三普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节约水土资源,促进农产品量丰质优,都离不开土壤肥力与健康指标数据作支撑。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需要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作支撑。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壤养分和障碍指标数据作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大数据作支撑。  (三)开展土壤三普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废弃物排放直接或间接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农田土壤酸化面积扩大、程度增加,土壤中重金属活性增强,土壤污染趋势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威胁。土壤生物多样性下降、土传病害加剧,制约土壤多功能发挥。为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耕作造林种草用地土壤适宜性,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促进“碳中和”,需开展全国土壤普查。  (四)开展土壤三普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需要合理利用土壤资源,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水土光热等资源利用率。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农林牧业生产布局落实落地,因土适种、科学轮作、农牧结合,因地制宜多业发展,实现既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食物多样,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土壤普查基础数据作支撑。  二、普查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 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到2025年实现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二)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国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1. 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 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  2. 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同时,通过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黏磐、砂姜、白浆、碱磐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3. 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  4. 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5. 土壤数据库构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土壤数据管理中心,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  6. 土壤样品库构建。依托科研教育单位,构建国家级和省级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储存展示库,保存主要土壤类型样品和主要土属的土壤剖面标本和样品。有条件的市县可建立土壤样品储存库。  7. 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  8. 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组织开展分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40年来全国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黑土耕地退化、耕地土壤盐碱和酸化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  四、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  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建立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实现普查工作全程智能化管理 统一技术规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操作 以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图等为基础,编制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 根据土壤类型、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参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工作底图上统一规划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位 按照检测资质、基础条件、检测能力等,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规范建立测试指标与方法 通过“一点一码”跟踪管理,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 依托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国家级和省级分别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 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1. 构建平台。利用遥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技术、模型模拟技术和空间可视化技术等,统一构建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构建任务分发、质量控制、进度把控等工作管理模块,样点样品、指标阈值等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分类分析汇总模块等。  2. 制作底图。利用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最新行政区划图等资料,统一制作满足不同层级使用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  3. 布设样点。在土壤普查工作底图上,根据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划分差异化样点区域,参考全国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布点、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样点区域上采用“网格法”布设土壤外业调查采样点 根据主要土壤土种(土属)的典型区域布设剖面样点。与其他已完成的各专项调查工作衔接,确保相关调查采样点的同一性。样点样品实行“一点一码”,作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普查工作唯一信息溯源码。  4. 调查采样。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  5. 测试化验。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测试。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满足土壤三普要求的,不再重复测试相应指标。选择典型区域,利用土壤蚯蚓、线虫等动物形态学鉴定方法和高通量测序技术等,进行土壤生物指标测试。  6. 数据汇总。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建立分级的数据库。以省份为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7. 质量校核。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管控,建立国家和地方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制度。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 测试化验质量控制采用平行样、盲样、标样、飞行检查等手段,化验数据分级审核 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进行质控,阶段成果分段验收。  8. 成果汇总。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 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  五、普查主要成果  (一)数据成果。形成全国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二)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全国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酸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三)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全国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东北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形成集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国家级、省级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五)样品库成果。形成标准化、智能化的国家级和省级土壤样品库、典型土壤剖面标本库。  六、普查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土壤三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国家层面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落实相关措施,督促普查工作按进度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落实普查相关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普查进展 负责组织制定土壤三普工作方案、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等 负责组织全国普查的技术指导、省级普查技术培训和省级普查质量抽查 负责组织建立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数据库,汇总提交普查报告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省级人民政府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普查。依据本工作方案和土壤三普技术规程,结合本省份实际,编制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方式、队伍组建、技术培训、进度安排等,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三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落实、质量督查和成果验收等。  (二)进度安排  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普查试点 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 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报国务院。  1. 2022年开展土壤三普试点工作  出台普查通知,建立组织机构,全面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和技术规程,构建普查工作平台,校核完善土壤二普形成的土壤分类图,完善普查底图,完成外业采样点位布设。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  (1)动员部署。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名义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土壤三普工作。  (2)选定试点县。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推动全国盐碱地普查优先开展并于年底前完成。  (3)开展试点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土壤三普技术专家组和外业调查采样专业队伍,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质量控制等。  (4)做好试点工作。按照普查工作内容、技术路线、技术规程、技术方法、工作手册等要求,完成各个环节试点任务。  (5)完善工作机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规程、工作平台等,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各方责任,落实普查条件,加强宣传动员。  2. 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  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  (1)开展技术实训指导。组织普查技术专家对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应用、调查采样、测试化验、数据汇总等,分级分类分层次开展技术实训指导、质量控制等。  (2)组织外业调查采样。各省份组织专业队伍,依靠县级支持,依据统一布设样点,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在农闲空档期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实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按相关规范科学储运、分发样品至测试单位和存储单位。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3)组织内业测试化验。测试化验机构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开展样品测试化验,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  (4)组织抽查校核。根据工作进展,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专家组分别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核心环节的抽查校核工作,并根据抽查校核结果开展补充完善工作。  3. 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  国家级和省级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绘制专业图件,撰写普查报告,形成数据、文字、图件、数据库、样品库等普查成果并与有关部门等共享。完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 下半年,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形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七、普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全国土壤普查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推进下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技术保障。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技术规程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以及相关技术队伍体系组建等技术保障工作。成立专家咨询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土壤普查相关基础理论、技术原理,以及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的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技术专家组,并组建由省级技术专家组和各级基层技术推广机构参与的专业队伍体系,承担本区域以县级为单位的外业调查和采样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中央负责全国技术规程制定、平台系统构建、工作底图制作、样点规划布设等 负责国家级层面的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内业测试化验结果抽查校核、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地方负责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四)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国务院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附仪器配置清单
  •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对截至10月份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为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试点工作,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对各省份截至10月31日的土壤三普重点工作进展进行了调度。以下为通报情况:一、外业调查采样进展情况  (一)试点县进展情况。88个试点县已完成调查采样 87.75%,较10月10日调度进度增加31个百分点。其中,表层样点已完成调查采样88.00%;剖面样点已完成调查采样77.86%。较10月10日调度数据分别上升了31个、30个百分点。26个省(区、市)及青岛市、宁波市、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集团”)总体调查采样进度达到80%以上,其中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12省(区、市)及宁波市、北大荒集团已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工作。10月10日以来,内蒙古、江苏、浙江、河南、贵州等5省(区)进展较快,调查采样2000—5000个。海南、云南、青海、宁夏4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调查采样整体进度不足50%。  (二)盐碱地调查进展情况。盐碱地调查县样点已完成调查采样50.71%,较10月10日调度数据上升34个百分点。调查采样进度达到50%以上的省份有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山东、陕西、新疆、甘肃、宁夏等10省(区、市);其中,天津、辽宁、江苏、山东、陕西5省(市)已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内蒙古、新疆自治区强力组织,克服疫情影响快速推进,两区需采样点数分别为29019个、27297个,目前进度已分别达到91%、64%。山西、吉林、青海3省调查采样进度不足20%。  二、样品制备与检测进展情况  (一)工作进展情况。88个试点县已完成样品制备占已采集样品的28%;河北、上海、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7省(区、市)已基本完成样品制备工作。已完成样品检测占已采集样品的4%;福建、广东2省已基本完成样品检测工作。  (二)机构落实情况。目前,各地工作重心已逐渐转入内业制样与检测阶段,除海南省、新疆兵团外,其余各省份和北大荒集团均已完成内业制样机构的选定工作;除内蒙古、河南、海南、贵州等省(区)及北大荒集团,其余各省份均已完成内业检测机构的选定工作。  三、省级土壤类型校核进度情况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省级暂行土壤分类系统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19号)文件要求,27个省级土壤普查办和北大荒集团已向全国土壤普查办报送省级土壤类型清单和校准说明,湖南、四川、贵州、山西、江西5省报送了部分资料,陕西、河南、宁夏3省(区)尚未报送资料。
  • 你想要的答案在这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常见技术问题答疑手册修订版发布
    近期,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基于新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等技术规程规范,对关于平台应用、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样品制备与检测等问题进行更新完善,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常见技术问题答疑手册(修订版137问)》,供各地参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常见技术问题答疑手册(第1期139问)》自即日起废止。检测相关问题部分解答如下:1.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有多种方法,是否需要根据土壤样品酸碱性来选择不同方法进行样品检测?酸性土壤、中性土壤、石灰性土壤如何界定?答: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等土壤样品检测,应根据土壤样品酸碱性选择对应的检测方法。pH7.5为碱性土壤,pH 6.5~7.5(包含6.5和7.5)为中性土壤。2.有效态铁、锰、铜、锌检测方法为《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该标准适用范围为pH6的土壤,pH6的土壤样品如何检测?答:农业行业标准《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规定了采用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剂提取土壤中有效态锌、锰、铁、铜,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加以定量测定的方法,该标准规定适用于pH6的土壤。《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引用了该标准,并明确pH6的土壤也可参照使用。经内业技术组专家研究确定,NY/T 890-2004标准适用于所有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3.全氮检测方法为《土壤检测第24部分:土壤全氮的测定自动定氮仪法》(NY/T 1121.24-2012),其中样品前处理规定了“6.3.1不包括硝态氮和亚硝态氮的消煮”“6.3.2包括硝态氮和亚硝态氮的消煮”两种方法,如何选择?答:鉴于土壤样品硝态氮和亚硝态氮含量很低,对土壤全氮量的测定结果影响很小,经内业技术组专家研究确定,除含硝态氮高的土壤外,其余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土壤样品可采用标准中不包括硝态氮和亚硝态氮的方法进行全氮检测样品前处理。4.按照《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66-2015)和《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检测镉(Cd)、铬(Cr)、铜(Cu)、锰(Mn)、钼(Mo)、镍(Ni)、铅(Pb)、锌(Zn)、铁(Fe)、铝(Al)、钙(Ca)、镁(Mg),对是检测土壤试样的浸出液还是检测土壤试样,前处理如何操作?答:本次土壤普查借鉴的固体废物检测标准均是检测土壤试样而非检测土壤试样的浸出液。其中,使用《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的方法可采用“盐酸+硝酸+氢氟酸+双氧水,微波消解法”,也可采用“盐酸+硝酸+高氯酸+氢氟酸,电热板消解法”进行前处理。使用《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66-2015)可采用“盐酸+硝酸+氢氟酸+双氧水微波消解法”进行前处理,若通过验证能满足本方法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要求,也可以使用电热板等其他消解法进行前处理。具体检测方法已列入培训教材,并在“检测小课堂”中发布。5.《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中比重计法测定机械组成过程繁琐、精度不高,是否可探索建立吸管法使用粒度分布仪测定方法,或使用《森林土壤颗粒组成机械组成的测定》(LY/T 1225-1999)方法检测?答:《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明确,机械组成检测依据《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5.1吸管法。6.水溶性硝酸根离子含量过高的土壤,水溶盐离子加和总量与水溶盐总量检测结果超出《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1251–1999)中表4允许偏差超范围。答:建议检测机构在出现水溶盐离子加和总量与全盐量不平衡问题时,对可能影响加和离子的原因进行排查,并提供影响加和的其他阴阳离子含量的测定原始记录等备查。7.碳酸钙检测用非水滴定法检测,最终结果是否转换为以碳酸钙计?答:《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碳酸钙检测采用《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5.1土壤碳酸盐的测定 气量法。8.林地草地盐碱荒地中交换性盐基总量测定方法仅有《森林土壤交换性盐基总量的测定》(LY/T 1244-1999),该方法明确规定适用于酸性和中性,对于碱性土壤是否适合?答:《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土壤中交换性盐基总量和交换性盐基的检测方法,对于pH≤7.5的样品,采用《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3.1酸性和中性土壤交换性盐基组成的测定(乙酸铵交换法)方法测定;对于pH>7.5的样品,采用《石灰性土壤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的测定》(NY/T 1615-2008)方法测定。9.交换性盐基总量中交换性钠含量较低,采用火焰光度法测定结果稳定性较差、检出限高,建议补充交换性钾、交换性钠、交换性钙、交换性镁ICP法测定方法。答:《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增加了交换液中钾、钠、钙、镁离子的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具体检测方法见培训教材,并在“检测小课堂”中发布。10.部分土壤样品中硝酸盐含量较高,本次阴离子只测定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造成水溶盐阴阳离子不平衡,水溶盐总量和离子总量不平衡该如何解决?答:本次普查水溶盐的测定主要针对盐碱地,盐碱地土壤所含的可溶盐主要是钠、钙、镁的氯化盐或硫酸盐和碳酸盐及重碳酸盐。土壤水溶性盐分组成测定按照《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标准操作,该标准规定用离子加合法将阴阳离子总量相加进行计算水溶性离子总量,同时对全盐量与水溶性离子总量之间的允许偏差进行了规定。检测机构在出现水溶盐离子加和总量与全盐量不平衡问题时,应对可能影响加和离子的原因进行排查,并做好影响加和的其他阴阳离子含量的测定原始记录等。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常见技术问题答疑手册(修订版137问).docx
  • 浪声:精准数据让样品说话,土壤三普这样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自2022年起我国各地将陆续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此项任务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普查,也是针对我国国情国力的一项重要调查。2022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将陆续开展土壤三普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同时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最终在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这其中,势必会涉及土壤的采样,以及土壤理化性质、污染物等的检测,涉及多类别的仪器分析方法。近日,仪器信息网独家采访了苏州浪声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声”),浪声将从具体的产品出发,就土壤三普的检测环节的各种仪器应用进行剖析。仪器信息网:本次土壤三普有何特点?在土壤普查中需要检测的项目有哪些?浪声:相较于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三普范围更大,内容更加丰富,包括肥力、环境、健康、保水、抗蚀等内容,整体普查工作的仼务更加艰巨,对数据的要求更高,全新的、高性能的检测分析技术和仪器对本次土壤普查至关重要。土壤三普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这需要在普查过程中对土壤进行全方位的检测,包括土壤养分检测、土壤墒情检测、土壤重金属检测等内容,覆盖土壤中的酸碱度、有机质、水分、盐分中微量元素、重金属(镉、铜、砷、铬、汞、镍、铁、铝、锌、锰、铜等)等多个指标。仪器信息网:本次土壤普查中贵公司有哪些新技术可以应用到本次土壤三普?具体有哪些客户?浪声:浪声科学作为国内科学仪器行业的先行者,一直致力于为环保领域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高性能的检测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空气污染、土壤检测、固废污染检测等模块,以满足用户多场景应用,坚持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助力我国环境资源的治理与保护。其中,针对此次土壤普查土壤检测,浪声提供完善的土壤检测解决方案,方案覆盖土壤重金属检测分析(XRF原理)、土壤粘粒矿物分析(XRD)等检测项目。在土壤重金属检测方面,浪声科学的手持式X荧光分析仪(XRF)作为浪声土壤重金属检测分析的明星产品,汇聚多项专利技术,轻便易携,能够对土壤中的重金属进行实时定性、定量测试,被广泛应用于环保领域,客户有新余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公安局、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河北恒一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为应对土壤中元素种类繁多,结构复杂,其有害重金属Pb、Cd、As等元素含量较低、分布不均匀等检测难点,浪声新推出的漾YANG便携式单波长土壤重金属分析仪,采用双曲面弯晶技术,大大提高了重元素的灵敏度,降低了检出限,使得XRF技术,轻松实现由ppm向ppb跨越。想要掌握土壤的保肥、保水、抗蚀等能力,需要对土壤的重要组成部分--粘土矿物质进行分析检测,粘土矿物质种类复杂多样,且随地貌、气候、环境、海拔等条件的改变,其组成和分布都会收到影响。粘土矿物的种类和分布又会影响土壤的理化性质,对此,公司自主研发的便携式X衍射分析仪--映SHINE,对于极限条件下的土壤矿石测试,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2D探测器,能够完成XRD&XRF的同时测量,XRD全谱峰位同时展现,测试效率高。这项新技术填补了国内便携式X射线衍射仪的空白。此外,浪声科学自主研发的桌面式X衍射分析仪(XRD)--界FRINGE,也是本次土壤普查检测中的理想工具,利用土壤中粘土矿物质的晶体结构在X射线下的衍射信息,能够快速、精准地分析土壤中粘土矿物质的组成及含量分布。一键墙插的电源和独有的内循环制冷系统,使得仪器的安装条件大大降低,配合浪声的“移动实验室”,可轻松完成土壤普查的就地取样及户外检测。仪器信息网:您认为,与其他仪器企业相比,贵公司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浪声:1.从大环境上来说,疫情之下国际经济形势严峻,以及国家长期政策鼓励,更利好我们这种国产精密仪器。精准数据让样品说话,脚踏实地的优质的产品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我们的产品价格更优,配置更全,更注重差异化、多元化、个性化;目前,浪声科技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已经广泛应用于全国各地各个领域,得到的客户们的一致认可。2.此外长远的技术创新是我们的优势所在,我们以多项专利技术为支撑,聚焦客户需求,不断推陈出新,为客户提供领先的产品与服务,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仪器信息网:贵公司将来重点关注和拓展的方向是什么?浪声:将来,我们将进一步深耕客户需求,以土壤三普为基点,针对土壤三普试点中遇到的难点,持续优化现有产品便捷性和智能化等方面的优势,为更多的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也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潜心钻研前沿先进环保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为国家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创新力量和强力支持,传递国产仪器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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