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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环境监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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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环境监测仪相关的资讯

  • 空气检测设备商机凸现 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前景广阔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由于污染气体排放、污水排放等导致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并且在全球范围内要求改善环境的呼声也日趋高涨。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环保行业的投资力度,预期“十二五”期间国家环保投资将达到3万亿元。环保问题的解决首先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环境规划和污染防治提供依据,是整个环境保护的基础,环境监测仪器则是环境监测得以实施的主要工具。受国家对于环保的重视以及一系列产业政策的驱动,国内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崭露头角。  2011年5月,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试点监测工作的通知》,在全国26个省份各选取一个城市,试点新增监测项目。新增内容就包括:PM2.5、一氧化碳、臭氧、铅、苯并芘(一种致癌物)等。11月1日起,我国出台了《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的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开始对PM2.5测定进行了规范。这意味着,随着PM2.5等新指标的监测全面铺开,全国33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的600多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将陆续安装相关监测设备。  随着即将覆盖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建立,新晋的监测指标将会给不为人知的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带来巨大商机。中商情报网数据显示,作为环境减排数据的统计来源和检测基础,我国环境在线监测设备产品市场迎来了井喷式的发展,2010年,我国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行业销售收入达90亿元,2011年上半年,销售规模近50亿元,由于环境监测设备销售具有显著的季节性,下半年占销售收入比重更重,中商情报网预计,2011年全年,环境监测设备销售收入将达130亿元左右。  目前,国内提供空气质量检测系统的生产企业仅十多家,龙头企业先河环保和赛默飞世尔占据了约60%左右的市场份额,此外,产业链上还有一些无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的公司,靠贴牌或代理国外产品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中商情报网发布的《2011-2015年中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报告》显示,未来随着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全国范围的不断推进,国家环保领域投入的大幅度增加,空气质量监测设备企业将会引来新一轮的发展高潮,整个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期,中商情报网预计未来5年环境监测市场规模增长速度至少在30%以上,预计到2015年,中国环境监测市场规模将超过300亿元。  2011年10月,先河环保三季度季报显示,2011年前3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亿元,净利润达2684.7万元。先河环保曾研制出国内第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城市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很快便参加国家统一招标再销售到全国。目前已成长为全国空气检测设备龙头企业,随着国家鼓励在线监控系统的国产化,环境监控设备发展的突飞猛进,先河环保将迎来新一轮的高增长时期。
  • 500万!广东省梅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站点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401-2022-02233项目名称:2022年梅州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站点监测仪器更新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0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2022年梅州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站点监测仪器更新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787,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颗粒物(含PM10:2套、PM2.5:2套)监测仪4(套)详见采购文件840,000.00-1-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NO-NO2-NOx分析仪2(套)详见采购文件260,000.00-1-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SO2分析仪2(套)详见采购文件240,000.00-1-4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CO分析仪2(套)详见采购文件240,000.00-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O3分析仪2(套)详见采购文件180,000.00-1-6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动态气体校准仪(带有光度计)2(套)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1-7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零气发生器(含空压机)2(套)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1-8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数据采集传输硬件(工控机)2(套)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1-9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配套采样系统等辅助设施、设备2(套)详见采购文件44,000.00-1-10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稳压电源2(套)详见采购文件22,000.00-1-1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配电控制单元2(套)详见采购文件40,000.00-1-1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颗粒物手工比对(含比对站房建设)1(套)详见采购文件409,000.00-1-1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流量计12(套)详见采购文件36,000.00-1-14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流量计22(套)详见采购文件36,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比对站房建设及标的仪器设备的交付,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和性能测试,并在采购包2 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到货和安装调试后,开展2个包所有设备的手工比对监测试验。合同包2(2022年梅州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站点监测仪器更新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213,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颗粒物(含PM10:2套、PM2.5:2套)监测仪4(套)详见采购文件840,000.00-2-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NO-NO2-NOx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130,000.00-2-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SO2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2-4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CO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2-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O3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90,000.00-2-6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动态气体校准仪(带有光度计)2(套)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2-7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零气发生器(含空压机)1(套)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2-8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数据采集传输硬件(工控机)1(套)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2-9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配套采样系统等辅助设施、设备1(套)详见采购文件22,000.00-2-10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稳压电源1(套)详见采购文件11,000.00-2-1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配电控制单元1(套)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2-1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数据监控便携硬件3(套)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2-1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包含苯系物)1(套)详见采购文件46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90个日历天内完成标的仪器设备的交付,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和性能测试,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并交由包组1统一开展手工比对监测试验。
  •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及设备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环境空气类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多项环境监测仪器及设备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3月31日),其中涉及环境空气类仪器及设备9类共计95台。详情如下: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3月31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检测项目1北京凯胜瑞成科技有限公司airPointer型小型化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88SO2、NO2、O3、CO2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HAQMS3000型小型化环境空气(SO2、NO2、O3、CO、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233SO2、NO2、O3、CO、PM10、PM2.53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AQMS—1000M型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069SO2、NO2、O3、CO、PM10、PM2.5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QMS—900S型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212SO2、NO2、O3、CO、PM10、PM2.5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0年3月31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检测项目1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300B型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72PAMS57种VOCs2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JMCV300型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239PAMS57种VOCs3常州磐诺仪器有限公司PN-PAMS型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10PAMS57种VOCs4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EXPEC2000型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34PAMS57种VOCs5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QMS-900VC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40PAMS57种VOCs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3月31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青岛容广电子技术有限公司RG-AWS型恒温恒湿自动称量系统质(认)字No.2019-173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3月31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太原海纳辰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HN-CK14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四通道采样器质(认)字No.2019-0452青岛众瑞智能仪器有限公司ZR-3930D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六通道采样器质(认)字No.2019-153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3月31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崂应2050型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质(认)字No.2016-0052浙江恒达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ZC-Q型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质(认)字No.2016-1103深圳国技仪器有限公司ADS-2062E型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质(认)字No.2018-1654武汉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150型中流量大气颗粒物(TSP)采样器质(认)字No.2019-0035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崂应2050型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TSP)综合采样器质(认)字No.2019-08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3月31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PAMS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302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BPM-2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663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605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034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2000Z1(单通道)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045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2000Z1(双通道)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056深圳市绿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PRG2601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087武汉怡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YT-301P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098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5030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339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AM-102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7610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EPM-105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1911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TH-2000PM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2012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GH-01B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2713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HPM2000E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2814ENVIRONNEMENT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MP101M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5715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TH-2000PMb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双通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6216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1405F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1717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TY-AQMS-1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8518合肥福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FAS-52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4019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5028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双通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7220北京怡孚和融科技有限公司EVPM1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8121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5014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9322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BAM102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942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QMS-900C-PM1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22024北京中晟泰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201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22125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Q706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08526江苏国技仪器有限公司AM-1026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21127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DPM-60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21528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TR2C6F-1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39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3月31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16Ea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7-1492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BTPM-HS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8-0023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25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8-0424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00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8-0435丹东瑞特科技有限公司RT-CS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9-0366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崂应2030D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质(认)字No.2019-0387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HCYQ20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质(认)字No.2019-210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3月31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TR2C6F-2.5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132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5030isharp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773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PM2.5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424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HPM2000E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435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TH-2000PM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446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GH-01E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457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BPM-2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478深圳市绿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GR-PM2.5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589ENVIRONNEMENT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MP101M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6010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TH-2000PMb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双通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6211堀场(中国)贸易有限公司ANDA-375A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7012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QMS-900-PM2.5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8613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1405F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1514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TY-AQMS-1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4115武汉怡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YT-301P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5216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605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5317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5028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双通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7218北京怡孚和融科技有限公司EVPM1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7919北京中晟泰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202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8020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EPM-205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8221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PM1601A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2022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5014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4623合肥福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FAS-51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6424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2000Z1(单通道)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8425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2000Z1(双通道)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8526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BAM-102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9527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Q705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21928北京中晟泰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201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23829江苏国技仪器有限公司AM-1026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36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3月31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PMS-200A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6-0312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HCYQ20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6-1013北京赛克玛环保仪器有限公司HYDRADualSampler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6-1024青岛和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C-16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6-1065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16Ea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7-1496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16E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7-1557康姆德润达(无锡)测量技术有限公司PNS16T-3.1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7-2008康姆德润达(无锡)测量技术有限公司LVS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7-2019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崂应2030D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7-20210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BTPM-HS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8-00211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25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8-04212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00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8-04313丹东瑞特科技有限公司RT-CS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9-03614青岛众瑞智能仪器有限公司ZR-3930B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9-152
  • 环境空气监测仪器行业进入快车道
    半壁河山雾霾笼罩 百亿空气财富破茧   未来五年,一张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将覆盖全国所有的地级城市和部分县城,并增添新的监测内容,现在,嗅觉灵敏的商人已瞄准了价值百亿的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行业,等待政策红利下的行业井喷。随着空气质量“国标”的修订,环境空气监测仪器行业正进入快车道,很可能催生一个个“大富豪”。   新国标催生新商机  2011年以来,空气质量的“国标”修订会密集召开。多个迹象表明,PM2.5纳入日常监测几成定局。过去的10月,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漫天的灰霾都源于这个叫作PM2.5的家伙。  随着即将覆盖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建立,新晋的监测指标将会给不为人知的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带来巨大商机。  PM2.5是指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主要来自燃煤电厂、机动车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和PM10(可吸入颗粒物)一样,二者均可吸入肺部,携带病毒和细菌。同等质量浓度下,单位体积内的细粒子个数越多,危害越大。即PM2.5比PM10对人体危害更大。  按照2005年世卫组织更新的《空气质量准则》,越来越多的国家已将PM2.5的监测纳入空气污染指标体系。而我国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必测项目只有PM1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老三项”,至今尚未将PM2.5单列为空气质量指标。  其实,早在2007年,北京等城市就开始了PM2.5的监测准备工作,迄今北京的27个监测点位中,已有数个装备PM2.5测试仪,只是官方数据属“测而不发”。  2011年5月,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试点监测工作的通知》,在全国26个省份各选取一个城市,试点新增监测项目。新增内容就包括:PM2.5、一氧化碳、臭氧、铅、苯并芘(一种致癌物)等。利好消息不止于此。从11月1日起,我国出台了《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的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开始对PM2.5测定进行了规范。这也是对1986年《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的首次修订。  这也意味着,随着PM2.5等新指标的监测全面铺开,全国33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的600多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将陆续安装相关监测设备。  “空气质量监测市场前景广阔,灰霾监测将成为大气监测新的利润增长点。”环境监测仪器龙头企业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先河环保)总裁助理刘国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事实上,“十二五”期间,除PM2.5之外,有机污染物、臭氧、一氧化碳、重金属及温室气体监测逐渐成为全国大气质量监测重点。  2010年,安信证券的分析师张仲杰和林晟曾研究分析,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预计三年的市场总体规模在3000套以上。据仪器信息网的不完全统计,到2010年时,环境监测仪器的市场容量已增至110亿元。  如今,这一数字可能还要更乐观。一旦全国340个地级以上城市逐步实现全部自动在线监测,中国的两千多个县城,将是下一步监测仪器消费的大用户。再加上地级城市需要增加完善,省会城市需要更新换代,农村监测点需要建立,环境空气监测仪器行业很可能催生一个个“大富豪”。  政策“依赖症”  空气监测,虽然这是一块价值百亿,且尚未被真正开垦的处女地,但其患有严重的政策依赖症。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技术人员回忆,2000年前后,国家从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起步建立环境自动监测网时,全国绝大多数的城市还是靠人工监测。历时十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才逐渐在全国铺开。迄今,尚未覆盖到所有县级城市,农村监测站仍多有空白。  究其原因,一则财力不足,二则全覆盖需要时间。上述技术人员清楚记得,2008年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行动时,国家和地方投入120亿到环保领域,“这是第一次基本实现全部地级以上城市的空气自动监测”。  而刘国云亦坦承,“先河的起步和壮大都与国家政策密不可分。”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开始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有意思的是,这一举措既非政府觉悟高,也非民众关注,而是迫于环境外交的压力。“刚开始时,百分百都是进口的设备,只有手工取样的监测,直到1998年克林顿访华,才引进了美国大西比公司的城市空气质量连续监测系统。”刘国云说。   待到1990年代,先河环保、武汉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武汉天虹)等本土企业已经看到了商机,开始着手研发,但没能马上达到替代进口的目的,国内相继涌现了一批环境监测仪合资企业。  随着国家鼓励在线监控系统的国产化,先河研制出国内第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城市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很快便参加国家统一招标再销售到全国。到2000年左右,成套的在线监测设备国产化才真正起步。  与那些善于抓住政策商机的企业不同,中科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安徽光机所)则走了另外一条路。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科院鼓励下属研究所搞创新,要求各所学有所长。由于中科院旗下的光学机械研究所不止一家,安徽光机所遂利用其环境光学重点学科的特长,走上了光学环境监测仪器研发的道路。  安徽光机所的“转型”恰逢其时,正好赶上了环境监测由化学分析转向环境光学分析的阶段,他们开始从现场采样到注重实验室分析,再逐步转向自动在线监测。  随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10%的目标的分解,重要污染源被纳入了国家监控范围,各地采购环境监测设备的激情再被点燃。  国产PK进口  目前,国内提供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生产企业主要有十多家,分别是河北先河、武汉天虹、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晟泰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另外美国API(自动精密工程公司)、美国赛默飞世尔、澳大利亚的EcoTech和Monitor、法国ESA等企业,也在中国或独资或合资或通过代理提供监测设备。  其中,龙头企业先河环保的市场占有率是40%,赛默飞世尔位居第二占了33%。此外,产业链上还有一些无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的公司,靠贴牌或代理国外产品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一家代理国外产品的经销商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进口仪器在精度、准确度和平均无故障运行小时数上,都优于国产设备。前者精度可达到PPT级(万亿分之一),而国产设备的精度则只能达到PPB级(十亿分之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各级监测部门,目前是各类环境监测设备的最大用户。身为用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技术人员无意评价设备商。不过该技术人员也看到,国产设备的跟进,让原本昂贵的进口设备价格下降了三分之一到一半。对于环境监测设备而言,除产品质量外,售后服务也很吸引用户。部分国产厂商因网点更多,服务略胜。不过,他也希望随着技术的发展,国内产品的质量、耐用性能进一步提高。  作为行业翘楚,先河环保向南方周末记者坦言,和国外产品相比,国产仪器在工艺及长期运行的稳定性上有差距。以无故障运行周期为例,国外的仪器达到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国内则略短。此外,国内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发展时间短,产业基础差。刘国云提到,先河环保2010年在创业板上市,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解决资金之困。  不过,安徽光机所副所长刘建国不能认同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国产仪器。他表示,世界上第一台PM2.5环境监测仪由美国的R&P公司制造,后该公司被美国的热电公司收购。而第二台此类机器,正是由安徽光机所研制,从而打破了高端设备靠进口的神话。  他还提到,安徽光机所在空气监测子站研制之初,一家国外公司就质疑安徽光机所在某个设计中采用了他们的技术路线,但当安徽光机所相关研发团队给对方传去德国一位教授多年前对该结构的构思,以及光机所对其改进后的技术路径发明专利,该公司随后便发来书面道歉函。  等待政策红利到来  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已经蓄势待发。“我们已经在大气复合污染(灰霾)自动监测预警方面进行了储备,等待政策红利的到来。”刘国云自信满满地告诉记者。  根据2009年中国环境监测工作情况统计,当时全国的环境监测经费有55亿多,环境监测仪器有15万多台(套),其中已建和在建的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点有1400多个,其中国控监测点有661个。国控监测点已全部实现了空气质量在线自动监测,数据直接传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并已向社会公开,在网络上实时发布监测指标的小时值。  强大的监测网络似乎已经形成,然而,刘国云还比较忧虑,“环境监测仪器这一行业在国内的发展还是比较分散,没有引起公众的关注。”不仅如此,连专门负责管理环境监测设备的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南方周末记者要求提供数据时,也表示无能为力,“国内目前的水平只有环境监测设备的总体数据,而没有空气监测行业的细分资料。”  随着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的不断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装备行业也必然会重整市场。值得注意的是,为提高监测数据质量、降低监测成本,在环境监测行业淘金的设备厂商开始尝试各种新的赢利模式。  比如,先河环保开始尝试“转让-经营”模式(简称“TO”),即由设备生产商投资建设并运营、维护监测设备,由第三方进行比对,环保部门出资购买数据,并行使质量控制职能。2011年9月起,先河环保开始在山东试点TO模式,其运营比例不断增加,约占总收入的10%。除山东外,先河环保在河北、河南、山西、黑龙江、北京和株洲等地的运营服务也在逐步推进。
  • 兰州环境监测站1671万空气监测仪器中标公告
    兰州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中标公告  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兰州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评标小组于2012年7月10日确定中标结果。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编号:兰政采2012-42  中标结果主要内容:第一包:常规站 第二包:预警站 第三包:灰霾站  中标日期:2012年7月10日  招标公告日期:2012年6月19日  第一包中标供应商: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陆佰叁拾捌万元整(6,380,000元)  第二包中标供应商: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佰叁拾伍万元整(4,350,000元)  第三包中标供应商:北京赛克玛环保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伍佰玖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整(5,983,5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沙宝红 魏锁成 刘清 闫亚杰 宋晓云 段文广 韩冰 于周锁 刘烁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质疑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 锦 联系电话:0931-8105038  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7月10日
  • 环境监测仪器:子行业成长确定
    国新办于2011年6 月3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介绍中国环境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在发布会上,环保部李干杰副部长回顾了2010年国内的环境指标情况,并重点阐述了“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准备以饮水安全、空气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这些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 “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将由两项增加到四项 在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方面,将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深入整治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污染 各个部门也在积极制定和实行一些有关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政策和措施,比如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十二五”规划,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推进落实。  点评:  大气和水质监测投资力度加大,重金属和土壤监测首次纳入,环境监测仪器行业成长确定。“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将由两项增加到四项,饮水安全和空气污染这两大常规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力度继续加大,大气和水质监测仪器相关的存量需求增长确定。重金属污染和土壤污染被首次从政策上关注,从国务院到环保部再到地方政府,其综合治理的投入将很快逐步进入执行层面,重金属监测仪器相关的增量需求增长确定。  大气和水质监测仪器市场竞争激烈,而重金属和土壤监测仪器市场却属刚刚起步。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合格产品目录和在检企业目录来看,现有大气和水质监测仪器市场参与者众多,行业竞争激烈,如截至2011年2 月24日的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检测仪认证检测合格产品相关厂家就有55家,而截至2011年2月12日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认证合格厂家有45家。 2011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我国第一个“十二五”专项规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2011年4月,环保部发布《2011年全国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其首要工作就是“出重拳、用重典,确保《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虽然短期内自上而下的政策驱动难以到达执行层面,但我们长期看好国家对重金属和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的大力投入。  重金属和土壤污染检测仪器是天瑞仪器的优势产品,公司研发实力出色且具备先发优势,长期看好。天瑞仪器掌握核心技术,研发实力出色并积累多年,其X射线荧光光谱仪产品在重金属检测领域优势明显,手持式仪器具有小型化、现场化的特点,同时多种通用性和适用性更强的分析测试仪器如各种光谱仪、质谱仪、色谱仪产品呼之欲出。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上市公司除天瑞仪器外,还有聚光科技和先河环保,但两者的主导产品都是大气和水质监测类产品,重合度高,如空气站、COD检测仪、氨氮检测仪、烟尘烟气监测系统等。  风险提示:“十二五”期间中央和地方对环境监测投资存在不确定性 行业竞争或将加剧。
  • 环境监测总站公布最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合格目录
    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获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止2015年6月24日)。此次目录包括2012年至2015年认证合格的11个生产厂商的16台仪器,检测项目为SO2、NO2、O3、CO、PM10,可测PM10的仪器共7台。具体名录如下: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报告编号检测项目1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AQMS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2-030SO2、NO2、O3、CO、PM102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C9800型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3-008SO2、NO2、O3、CO3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AQMS-1000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3-034SO2、NO2、O3、CO、PM104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GH-01型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3-038SO2、NO2、O35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TH-2000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 2013 &ndash 103SO2、NO2、O3、CO、PM106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HAQMS2000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 2014 &ndash 005SO2、NO2、O3、CO、PM107ENVIRONNEMENT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AQMS-2M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 2014 &ndash 007SO2、NO2、O3、CO、PM108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MODEL 1500型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 No. 2014&ndash 076SO2、NO2、O3、CO9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GH-02型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 No. 2014 &ndash 090SO2、NO2、O3、CO10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EAQM-100型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 No. 2014&ndash 112SO2、NO2、O3、CO11北京中晟泰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DASIBI-4000型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 No. 2014&ndash 123SO2、NO2、O3、CO12广州嵘烨生环保产品有限公司System 300型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 No. 2015&ndash 026SO2、NO2、O313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GH-03型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 No. 2015&ndash 028SO2、NO2、O3、CO14深圳市绿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AQMS-GR-2000型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 No. 2015&ndash 050SO2、NO2、O3、CO相关阅读:时隔一年半 环境监测总站再次更新数采仪合格目录环境监测总站CEMS合格名录更新环境监测总站水质自动采样器合格名录更新环境监测总站紫外吸收水质在线监测仪合格目录更新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接管所有空气自动监测站
    p  环保部今天宣布,截至本月底,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事权将从地方环境监测机构全部上收至国家。1436个国控站点全部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并委托社会监测机构运行维护。/pp  一个值得注意的背景是,近期,各地频繁曝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数据被造假的案例,如西安监测人员给自动监测仪“戴口罩”,河北禁止监测仪附近大型机动车通行等。/pp  环保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今天也介绍,针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在国家和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环保部专门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提出了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要求,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和质控水平提供保障。另外,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年,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对各地落实“大气十条”、改善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考核与评价。/pp  自2012年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颁布实施以来,我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建成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了国家和地方两级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为考核地方环境空气质量、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提供了重要依据。/pp  环保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正因为监测数据已经成为考核地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的重要依据,现有的国家、地方两级监测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否则就出现了“考核谁、谁监测”的现象。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各种考核压力下,行政干预数据质量的冲动较大,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势在必行。/pp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监测事权上收后,原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国家网,负责监测数据的传输和审核。地方为国家网运维条件提供保障,共享国家网监测数据,但不再参与数据的生产和审核。/pp  此外,还要改革国家环境空气网、地表水网和土壤网的运行模式,通过委托社会机构监测、联合监测、分环节委托不同机构采样测试等手段,提升监测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维的模式开展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运维)或流域上下游环保系统监测机构联合监测的模式开展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地方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采样,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有能力的实验室集中制样、贴标和分析的模式开展。/pp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成立国家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委员会,组建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重点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p
  • 河北环境监测中心采购614台空气监测设备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BOAOZB12211002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925332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055139/5239转8095  采购内容:序号仪器数量(台/套)1臭氧分析仪612一氧化碳分析仪623PM2.5分析仪704城市环境摄影系统535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356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657二氧化碳分析仪398氮氧化物分析仪409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4110气象仪(五参数)3411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3112站房建设及改造3913能见度监测仪914一级温度计115一级气压计116PM2.5手动手工比对检测仪33  采购用途:环境监测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环境监测设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方所投仪器需具备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其中PM2.5分析仪必须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PM2.5自动监测仪器技术指标与要求》(试行)第一阶段比对测试仪器。其他分析仪器需通过EPA认证。  (3)若投标方为代理经销商,则必须提供仪器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商。  (4)投标方具备环保部颁发的环境空气或废气在线环境监测设备运营资质,并在河北省境内有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近一年的该机构完税证明)。  (5)投标商须具备省、市两级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实例。(以合同原件为准或公证后的复印件为准)。  (6)项目履约承诺: 投标商须承诺如果中标,则合同签订后,所有设备必须在15天内运到用户指定安装地点,30天内完成全部的现场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须提供的上述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0月11日起,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1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2年10月31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亮  联系方式:0311-83055039/139/239转8095  传真电话:0311-8305502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55026
  • 武汉环境监测中心采购908万监测仪器
    相关新闻:贵州环境监测中心采购一批监测仪器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武财采计[2012]2244号计划下达函和 /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对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一期)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参与投标(谈判、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JT&mdash CZH&mdash 2013&mdash 1147  (二)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一期)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项目  (三)采购预算: 908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 )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 1  (2) 项目包名称: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一期)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货物  (4) 用途:用于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  (5) 数量: 一批 (数量单位)  (6) 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7) 服务期: 一年(天/月/年)  (8) 简要技术要求:二氧化硫(SO2)分析仪零点飘移1.0ppb/24小时、跨度飘移1.0% F.S /24小时等  (9) 采购预算: 908万元  (10) 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合同签订后20天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  (11) 质保期: 一年 (天/月/年)  (12) 其他: /  2.供应商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谈判、询价)文件。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系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3、所投计量产品须具备计量证(产地国制造标准和相关认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书和国家3C认证   4、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必须在近两年内有类似业绩,并出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6、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在武汉本地设有专职的售后服务机构   7、信誉良好,在招投标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纪录   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招投标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3 年 8 月 21 日起至 2013 年 9 月 10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 时~ 12:00 时、下午2:30时 ~ 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1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中&ldquo 第二条 供应商资格&rdquo 中内容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市民之家(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10号开标室(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在三环南路与金桥大道交会处)  (二)截止时间: 2013 年 9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 市民之家(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大厅(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在三环南路与金桥大道交会处)  (二)时间: 2013年9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22号  联系 人:刘志明  电 话:027-85805180  传 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1室)  联系 人: 赵雪莉、可梦娜  电 话: 027-82794909,82774315  传 真: 027-82776817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5731461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武汉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wuhan)  (二)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8 月 21 日
  • 十二五期间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市场或达257亿
    近日,某国外市场调研公司发布《2013-2015中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报告》。报告称,作为环境保护产业的基础,中国环境监测仪器产业最近几年呈爆炸式增长。中国环境监测产品的销售额从2006年的10亿增长到2013年的49亿,复合年增长率为25.5%。这预示着中国环境监测仪器产业进入快速增长期。  根据2012年2月中国环保部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环境监测仪器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领域:各级标准化的环境监测站、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市场将分别达到17亿、60亿和180亿的规模。  从竞争格局来看,国外著名厂商如哈希、岛津、赛默飞、沃特世、恩德斯· 豪斯等的市场主要集中在前端和标准化的分析仪器,而国内厂商如雪迪龙、先河、聚光和宇星科技等主要业务为后端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以下为报告中有关厂家的节选:  &ldquo 聚光科技有丰富的产品线,业务范围覆盖工业过程分析、环境监测、数字环保、安全监测、实验室仪器等,而环境监测产品主要包括污染源监测、水质监测和空气质量监测产品。2013年,聚光科技收入9.41亿,其中4.3亿收入来源于环境监测业务,占总收入的46.2%。  先河环保专注于六类产品系统,包括五类自动连续在线监测系统(空气、水质、废水COD、废气、酸雨)和环境应急监测车。从2013年的订单数量来看,空气监测是公司的优势业务。由于空气监测产品收入的显著增长,2013年先河环保总收入为3.35亿,其中76.4%来源于空气监测产品。 ......&rdquo (编译:李学雷)
  •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426台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426台(截至2022年12月31日)1月16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有1426台环境监测仪器。水质监测仪器 共计772台,主要涉及仪器有: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户外小型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溶解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共13类水质监测仪器。气体检测仪器 共计447台,主要涉及仪器有:便携式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监测仪、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废气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傅里叶红外监测仪、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元素成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共20类气体检测仪器。采样及采集类仪器设备共计194台,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称重一体化监测仪、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降雨自动采样器、水质自动采样器、烟尘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共8类仪器。除此之外还有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和超声波明渠流量计。附录(部分截图):全文下载:《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扫码下载:往期回顾: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 1413台 (截至2022年9月30日) 《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共计1260台(截止2022年6月30) 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 -共涉及1295款仪器(截止 2 022 年 3月31日) 《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 -共涉及1151款仪器
  • 2016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市场规模或达211亿
    近日,SinoMarketInsight发布了一份新的市场报告,题为“2013-2016年中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研究报告”。该报告预测到,2016年中国环境监测仪器市场规模将达到211亿元人民币,并且在2011年至2016年期间的市场复合增长率为14.4%。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同时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关注环境保护。此外,我国政府已考虑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鉴于目前的环境管理基础相对较弱,用于环境保护的环境监测仪器尚不能完全满足其发展需要,由此呈现出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例如,2008年中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收入为63.11亿元人民币,而到了2012年,从1月份至11月份的短短11个月内,中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收入就达到了126.16亿元人民币。  早在2012年10月底,记者从“2012年全国大气PM2.5监测与治理技术设备研讨推介会”上了解到,国家已投入4000万元,从美国购置相关仪器,用于各城市PM2.5监测点的建设。并且预计“十二五”期间,PM2.5监测投入估算超过20亿元。中国政府对空气质量的重视,及千亿元大气污染治理经费的拨出,无疑将催生和带动多个高达百亿的细分产业组成空气治污产业群。  此外,环保部在《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中提到,我国将着力建设各级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并将PM2.5、臭氧和其它环境质量监测指标纳入监测系统,同时,氮氧化物减排目标的制定与“十二五”规划的实施,都将促进中国环境监测行业在第12个五年计划期(2011-2015年)快速发展。  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监测仪器市场规模(产量、产值等)、主要的细分市场(水生生物监测、瓦斯监测等)、当前的竞争格局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其中涉及到13家知名的国内外环境监测仪器制造商,如聚光科技、汉威电子、先河环保、雪迪龙以及ThermoFisher、哈希等。
  • 环境监测仪器市场采购或将大规模展开
    过去一年, 空气质量监测,尤其是PM2.5监测在全国闹得轰轰烈烈,与之相关的仪器市场商机似乎也是呼之欲出,仪器采购信息亦成为了众多仪器公司翘首以盼的“香饽饽”。仪器信息网对此一直在连续地跟踪报道,例如,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城市全面设立监测点,按此计算,“十二五”期间各城市在PM2.5监测仪器领域的投资规模至少高达20亿元。同时还有媒体曝出,北京今年拟投入17亿元用于此项工作;江苏计划投资2.3亿元购买PM2.5监测设备;山西则投资3.15亿元对PM2.5、O3和CO进行监测……  市场商机暴露无遗,但至今时间已过半,确切的仪器采购信息却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吊足了众多厂商老总们的胃口。究其原因,或许是因为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方案未公布,亦或是PM2.5监测国家技术标准尚未出台,又或是相关监测仪器采购资金尚未到位……  然而,近日的几则新闻消息的报道逐渐让这一状况明朗起来。  首先,2012年4月9日,北京市环保局表示PM2.5监测国家技术标准即将出台。伴随着此项标准的出台,PM2.5相关监测仪器采购也将如火如荼展开。同时,环保部相关人表示,PM2.5监测设备的采购将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都会享有同样机会。[更多信息]  随后,2012年5月22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消息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部分生产企业自愿送检的PM2.5监测仪器第一阶段比对测试结果已经出炉,河北先河环保、美国MET ONE、赛默飞世尔、武汉天虹仪表、北京中晟泰科5家公司的6款产品符合测试指标要求。[更多信息]  然后,便是今天(5月24日),国家环保部制定并印发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该方案中提到,第一阶段要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及其它68个省会城市设立478个监测点,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增指标(PM2.5、CO、O3等)监测。同时还提到,第一阶段PM2.5监测仪器技术指标应参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PM2.5自动监测仪器技术指标与要求》(试行),且SO2、NO2、PM10、O3和CO等自动监测设备应通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性价比高的仪器设备。[更多信息]  …… ……  上述几则消息虽不足以让人明确断言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市场已敞然大开,但或许会让按捺已久的仪器厂商们有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甚至已嗅到了无限的市场商机。  此外,仪器信息网小编还不得不提到,2012年4月28日及5月18日,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已率先就细颗粒物(PM2.5)等重点大气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对数百套PM2.5相关监测仪器及其安装建设工作进行了招标,涉资金额高达5780万元。[更多信息]  而就在今天(5月25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就公布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1156万大气监测设备大单,涉及155台/套监测仪器,其中包括40套PM2.5监测仪中有38套被青岛吉美来公司中标所得,据青岛吉美来官网显示其代理的PM2.5监测仪器品牌为美国MET ONE,看来PM2.5监测市场“大蛋糕的”的第一口被美国MET ONE公司抢到了……[更多信息]  最后,小编还注意到,环保部对于《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时间安排为:2012年10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所有国家网监测点位要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由此可见,入选第一阶段监测方案的78个城市不日将开展相关的监测仪器采购工作,不知国内外的监测仪器厂商们为这场商场商战是否做足了准备?  相关新闻:空气质量新标第一阶段监测方案公布        治理PM2.5,中国还需迈过“三道坎”        PM2.5千亿商战 国内企业胜算几何        超20城市拟PM2.5计划 中央给予仪器资金支持
  •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260台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260台(截至2022年6月30日)7月11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有1260台环境监测仪器。水质监测仪器共计741台,主要涉及仪器有: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户外小型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溶解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自动采样器、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共12类水质监测仪器。气体检测仪器共计412台,主要涉及仪器有: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元素成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烟尘采样器、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共20类气体检测仪器。除此之外还有2类噪声仪器:超声波明渠流量计、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还有1类数据采集传输仪。详情如下:直接下载: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共计1260台(截止2022年6月30 )或扫码下载:往期回顾: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共涉及1295款仪器(截止2022年3月31日)《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共涉及1151款仪器
  • 环境监测仪器行业2016年发展综述
    p  1.2016年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发展概况/pp  1.1行业发展政策环境/pp  “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保产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十三五”规划的十个任务目标公布,首度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写入五年规划,“节能环保”列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并将生态环保作为服务、支撑、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可持续推进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的相关政策出台力度前所未有,我国生态环境法治体系逐步健全、完善。/pp  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新版大气法的条文从修订前的七章66条扩展到了八章129条,不仅提出要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而且强化了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改善大气质量方面的责任,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pp  2016年3月3日,环境保护部官方确认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环境保护部回应称,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pp  2016年3月16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进一步完善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pp  2016年3月29日,财政部公布《2016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11.88亿元,水污染防治资金140.00亿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0.89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相比,同比增长4.2%、15.2%和145.6%。/pp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pp  根据“土十条”,我国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将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到2030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2050年,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这一计划的发布可以说是这个土壤修复事业的里程碑事件。/pp  2016年7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提出加快推进落实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推进促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制造业绿色化水平。/pp  2016年9月,环境保护部启动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并于2017年前如期完成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pp  2016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调整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措施。还就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落实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要求。/pp  2016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pp  2016年11月4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pp  2016年11月7日,环境保护部公布《“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该方案,2016年底前,上收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 2017年,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技术体系 2020年,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pp  作为“十三五”工作方案的附件,同时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是规范全国各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和运维机构监测行为、保证监测数据质量的专项指导性文件。/pp  2016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现“一证式”管理。/pp  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定位“节能环保”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pp  2016年12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十三五”期间各大领域的环保战役以及行动计划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在规划中对空气、水体和污染排放等各类环境质量提出了约束性和规划性指标。/pp  2016年12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强化地方责任,突出饮用水安全保障,完善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区域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等制度,加严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大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等的处罚力度。/pp  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pp  2016年12月25日,习近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一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税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也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pp  2017年2月22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规定了国家地表水网监测任务全过程的操作规程,包括术语定义,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要求,现场监测项目操作注意事项,实验室分析测试方法选择,地表水监测项目操作作业指导书,内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要求以及数据处理及报送要求等内容。/pp  2017年2月23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提出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及标准体系,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环境决策水平,壮大工作队伍,推动公众积极参与并支持环境与健康工作。/pp  2017年3月1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以适应监测事权上收后环境监测管理的新要求,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和维护,保障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准确可靠。/pp  201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了2017年九大工作任务,其中之一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pp  加快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科学施策、标本兼治、铁腕治理,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合格答卷。/pp  2017年3月23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完善国家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推进国控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pp  1.2行业发展概况/pp  1.2.1行业调查情况说明/pp  为了了解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发展状况,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通过企业自行录入的方式,统计分析了2016年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发展状况。共有61家企业参与了本次的调查工作,这与2015年参与调查的企业数量(2015年为62家)基本一致。其中,国内企业为55家,约占统计总数的90% 外资企业为6家,约占统计总数的10%。企业类型涵盖了环境监测仪器的制造商、集成商以及服务商等,重点对“企业年度基本情况”“企业年度生产情况”以及“企业年度销售情况”共三大类进行统计分析 监测仪器类别包括环境空气监测仪、烟尘烟气监测仪、水质监测仪、颗粒物采样器以及数采仪共5大类。在环境监测行业内各个领域的主要骨干企业,国内各个省市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均参与了本次调查,具有充分的行业代表性。/pp  1.2.2行业总体发展状况/pp  (1)环境监测产品市场销售情况/pp  2016年,我国共计销售各类环境监测产品40,863台(套),同比2015年增长了6.2%(见图1),这充分体现了随着“十三五”环保规划的出台,以及在各项新的环保政策的指引下,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市场得到了稳步发展。在参与调查的五大类产品中,除水质监测设备外,其余四大类产品的销售量均比2015年有了显著增长。其中,烟尘烟气类监测设备共销售15,061台(套),同比增长11.0% 环境空气类监测设备共销售4611台(套),同比增长21.1% 采样器设备共销售4614台(套),同比增长45.1% 数据采集设备共销售了6193台(套),同比增长24.3%。在《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指引下,相信在未来几年内,针对烟尘烟气类监测设备的更新换代,依旧会有广阔的市场空间。/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noimg/e5d30b01-776d-47dc-9dac-0466f9dc97a5.jpg" title="图1.jpg"//pp  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需要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也将纳入考核。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也间接刺激了对于环境空气类监测设备、颗粒物采样器以及数采仪等设备的需求。/pp  然而水质监测设备在2016年仅销售了10,384台(套),同比下降了19.8%,主要体现在氨氮分析仪、溶解氧(DO)仪以及浊度仪销售量的下滑,其中氨氮分析仪销售量下降的比重最大,主要体现在河北、河南等省份。受到“2+26”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前期的影响,很多相关省市将现有财政的重点转向大气监测,而忽略了对于水质监测的投入。同时,由于绝大部分省市已基本建成了地表水国控网监测,因此同之前的大批量的设备需求相比,更多的需求是对原有设备的更新与改造。不过,随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等一系列政策的推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水质监测设备的销量依旧会有相当大的市场空间。/pp  2016年,全行业的总销售额突破了64亿元,同比增长了1.59%(见图2)。作为环境监测行业内的3家上市公司及龙头企业,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环境监测设备的销售额共计达到23.3亿元,同比增长了20.7%。这三家企业的总销售额占全行业总销售额的比例,也由原来的30.6%提升至36.4%。随着环境监测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激烈,大型企业由于自身的技术优势、品牌影响力、成套的解决方案及服务的多样化,再加上诸如PPP等多种新型商业模式的兴起,必将占领越来越多的环境监测产品市场份额。/pp  2010~2016年我国环境监测产品年销售额以及行业龙头企业销售占比见图2。/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noimg/19d5679b-5233-45cd-a56c-77da2eb985a7.jpg" title="图2.jpg"//pp  (2)环境监测行业结构/pp  调查数据表明,2016年,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在产品结构方面,销售量占比最大的仍然是烟尘烟气监测设备,占总体市场销量的36.9%。水质设备、数采仪、环境空气监测设备以及采样器分别占比25.4%、15.2%、11.3%和11.3%(见图3)。从地区销售情况来看,随着各领域环境测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设,产生了对环境监测设备的巨大需求空间,其中京津冀地区的销售量占到了总销售量的38.1%,销售量由2015年的10,777台(套)增长至2016年的15,575台(套),同比增长了44.5%。2015年12月30日,京津冀就环境问题出台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尽管近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仍然是我国大气污染最重的区域。随着网格化监测等手段的全面引入,相信京津冀地区对于环境监测设备的需求量,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在一段时期内仍能维持一个较高的占比,这也从侧面体现出我国环境监测行业销售区域间仍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见图4)。/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noimg/1c1b4d46-bc82-439f-ad6f-7f51049c57a2.jpg" title="图3.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noimg/c914366a-cfcd-4ec8-924e-8d7389ec8528.jpg" title="图4.jpg"//pp  此外,随着国家的大力支持以及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从业人数从2015年的9526人增长至2016年的10,861人,同比提高了14.0%(见图5),其中硕士以上高学历人才的总数与2015年相比,增长了5.7%,体现了在“十三五”的环保规划下,环境监测行业得到了更多人才的关注。随着高端人才的不断涌入,将带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noimg/b927efab-9724-4769-ab89-7cadd8890dcc.jpg" title="图5.jpg"//pp  2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发展趋势/pp  2.1未来发展趋势预测/pp  2.1.1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环境质量改善监管集中可控   全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是我国环境治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从变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入手,解决制约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障碍,标本兼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监管对象集中可控。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年,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对各地落实“大气十条”、改善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考核与评价。/pp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部署,环保垂改积极稳妥推进,河北、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贵州、陕西、青海等12个省市提出了改革试点申请并进入改革阶段。试点省份将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制度改革,非试点省份将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制度改革,实行环保垂直管理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圈”,保证环境执法的公正性和执行力,提高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推动监测行业发展。/pp  2.1.2加强污染源监测,推进公众监督与环保监管/pp  正在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pp  同时,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造纸工业》三项环境保护标准。“总则”对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的制定、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将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机制并逐步建立群众监督与环保监管联动机制,有助于形成排污者如实申报、监管者阳光执法、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环境治理氛围。/pp  2.1.3健全环境监测标准,促进监测仪器更新换代/pp  针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方法规范不健全的问题,环境保护部相继印发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管理规定(试行)》三项管理制度,以指导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运维和质量控制工作。/pp  另外,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将发布约800项环保标准,包括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约100项,环境监测类标准约400项,环境基础类标准和管理规范类标准约300项,涉及18项环境监测仪器与设备标准。其中,空气、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气态污染物、臭氧、恶臭、二英、水质、土壤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将进行制、修订。/pp  2.1.4环境服务业发展模式,正在发展根本性转变/pp  近些年来,“谁污染谁治理”正逐步转变为“谁污染谁付费”,将治理委托给第三方,生产者专事生产、治污者专事治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第三方治理模式已在我国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领域得到试行,并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在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正在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pp  在环境公共领域,政府由购买环保产品、设备和工程向购买环境服务和环境质量转变。购买服务和质量是环境服务业发展模式的创新点,只有取得了既定的环境效果,用户才会付费给环保企业。例如监测事权上收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国家网委托给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维。同时政府大力推广特许经营、PPP等模式。全国首个环境质量监测PPP项目——广西区环境物联网(空气质量监测站)PPP项目,打破了行业传统模式。有机遇就会有挑战,新模式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处于磨合调整阶段。/pp  2.2行业热点预测/pp  2.2.1“总理基金”助力大气污染防治/pp  近几年雾霾成了百姓心中的一个痛点,严重影响了大家的生活。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承诺,国家将设立大气污染成因研究专项基金,不惜重金组织最优秀的相关科学家攻关,抓紧把雾霾形成的未知因素找出来,使治理雾霾更加有效。/pp  据环境保护部透露,为理清城市空气质量数据及污染来源,已将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2+26”城市(2指北京市和天津市,26指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等26个城市)按照3km× 3km划分网格,共计36,793个。/pp  2.2.2“河长制”促进治水常态化/pp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河长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通过河长制,让被肆意污染的河流,变成悬在“河长”们头上的警钟,在中国“水危机”严峻的当下,营造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pp  全面落实“河长制”,促进治水常态化。首先要完善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实施水质在线监测与执法同步。此外,2016年环境保护部提出全国31个省(区、市)的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参与水环境质量排名,这将进一步加强各地政府对水质监测的重视。/pp  2.2.3“土十条”实现监测网络全覆盖/pp  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监测是环保工作的基础,监测数据既是科学评价环境质量、摸清底数、实现土壤环境分级分区管理、保障环境安全与公众健康的基础,也是考核政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因此,科学实施“土十条”依赖于全面、准确的土壤环境监测。/pp  “土十条”提出: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根据2017年中央财政预算,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与去年相比增加21亿元,总额破百亿达到112亿元,该专项资金增加了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等方面的支出。/pp  2.2.4“VOCs排污收费”拉动市场需求/pp  2016年1月19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随后,各地纷纷出台自己的排污收费政策。截至2017年3月,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四川、天津、辽宁、浙江、河北、山东、山西、海南、湖北、福建和云南共16个省(直辖市)陆续公布了排污收费政策。/pp  与排污收费政策相配套,多省份(直辖市)出台了在线监测相关制度,要求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高收费率和严要求将进一步促进企业减排,拉动VOCs监测市场需求。/pp  2.2.5“智慧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受到各地政府欢迎/pp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入了以更加精细和动态的方式实现环境管理和决策的智慧环保时代。智慧环保就是基于数字环保平台、在线监测监控网络、环境应急指挥系统,融合了物联网、云计算、多网融合等多种技术方案,通过实时采集污染源、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风险等信息,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pp  全面实施“智慧环保”整体解决方案,才能真正实现环境监测的现代化和智能化、实现环保信息化技术的标准化和产业化、探索环保运营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政府高度重视智慧环保的发展,预计在“十三五”时期,智慧环保有望获得加速发展。/pp  2.2.6监测事权上收,环境监测运维市场,迎来新的爆发期/pp  2016年环境保护部完成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并启动了全国地表水2767个国控断面监测(其中1940个为考核断面)事权上收的试点工作,均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pp  监测事权上收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维的模式开展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运维)或流域上下游环保系统监测机构联合监测的模式开展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地方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采样,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有能力的实验室集中制样、贴标和分析的模式开展。例如2017年3月3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全部站点的第三方运维开始招标,总预算金额达14,625万元。/pp  3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发展建议/pp  3.1大环保走向大生态,顶层设计始终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pp  为大生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政府部门在新时期的新任务,为此有关部门要重视绿色环境建设,充分理解“两山论”,把管理和执法做到实处,实现生态质量稳步提高。/pp  大气监测的发展已经与烟气治理同等重要,水环境的防治从“末端”到“全流域”,土壤修复和固废处理齐头并进,环保生态体系逐步清晰和完善,引导迈向智慧环保方向,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契机,呼吁企业走联盟式发展、开创多种功能应用业务。/pp  3.2“十三五”期间着重体系建设,成为监测技术的好抓手/pp  2016年11月,环境保护部印发环境监测行业纲领性文件《“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为大气、水和土壤监测提出了具体阶段性目标,标志着政府部门已经将环境监测提升到与大气、水务、固废等同等重要的地位,意味着环境监测已成为环保行业重要的细分领域。未来,环境保护部将依据“方案”,推动出台《环境监测条例》,加快修订《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性文件,以满足新形势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需要。/pp  环境监测愈发受到关注,政策频出带来发展机遇。环境监测作为环境治理和环境管理的基础,为各项标准提供评判依据,能够辅助政府的监管,越来越多地受到政府和公众的重视。这些政策必将推动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监测远程化、智能化的实现以及生态环境的科学决策和精准监管的加强。/pp  3.3政府财力支持,助力环境监测科技持续健康发展/pp  从国家层面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以继续支持“十三五”环境监测科技工作 从地方层面上,可以结合国家需求和本地重点工作推动地方科技专项和科技计划。/pp  环境监测科技工作导向已从“监测科研可以帮助监测工作解决什么问题”转变为“国家需要监测科研做什么”。各层次各细分领域的科技力量形成了完整的环境监测科技体系,全面推进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国家从研发上支持税收和财政,对企业的长足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pp  3.4培育人才,放眼国际化大背景的发展理念/pp  环保行业人才应主动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拓展系统内外合作,剖析机理,解决难点,逐步开创国家需求大背景下的环保工作。/pp  3.5企业专注自身建设,全面实现业务能力升级/pp  外资或进口依然占据部分细分领域的市场主导地位,并不断渗入中低端领域,市场环境依然严峻,部分国内企业产品高端供给不足,质量不过硬,影响用户的认可度和信任度,产业转型升级的任务更加繁重。受市场环境偏紧和经营成本较高的双重挤压,企业盈利能力受阻,产能过剩苗头显现。创新能力弱、技术对外依存度较高的问题依然存在。环保行业在向平台化、多元化发展,数据服务新模式下的水质监测奠定中期发展动力,土壤监测业务长期发展空间广阔,企业可寻求国内外的气、水、土等监测市场机遇,选择性地拓展运营业务、第三方检测业务,实现差别化布局、全面升级重点业务,作精、作深、作特,构筑工匠精神。/pp  3.6探索商业模式,筑建利益护城河/pp  节约型的行业加重了盈利的难度,企业应对新事物保持敏感,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新动力,挖掘属于自己的商机,开拓新商业模式。  PPP已经成为解决我国未来环保产业投资问题的重要渠道,其可以把用户的精力解放出来,让专业的第三方做技术监测服务 减轻用户的经费压力,改买设备为租赁使用。这样仍可以满足上报数据达标,实现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当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将有赖于各地政府与有关企业探索创新,逐步解决。/pp  3.7积极响应“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pp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普遍面临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多重挑战,加快转型、推动绿色发展的呼声不断增强。生态环保合作是实现区域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pp  中国企业取得了一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平衡的成功经验,能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积极响应“一带一路”规划能让企业自身也能得到长足发展,还可让环保业务走出去,在全球配置资源,组团参与国际市场竞争。/pp  3.8企业加强合作、自律/pp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行业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市场竞争依然惨烈,企业应避免恶性竞争,避免一味打价格战而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pp  环境监测已成为环保领域的刚性需求,未来环保行业的一大重点是前端监测,做好服务,一定能在不远的将来迎来发展机遇,完成战略转型,实现以装备制造为主向以环境服务业为主的转变。/ppbr//p
  •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须采国产设备
    中国政府采购报消息 今后,用于针对PM2.5、SO2、NO2 等6 项指标的自动监测设备都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性价比高的仪器设备,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采购国产设备。  环保部近日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与去年5月印发的《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相比,《实施方案》规定,承担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任务的地区应根据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性价比高的监测仪器设备,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采购国产设备。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包括其仪器招标、采购、安装、调试和信息发布等由各省(区、市)环保主管部门组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制定相应技术要求,并进行技术指导。  此外,《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安排中要求,今年 7 月底前,各省(区、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完成辖区内第二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城市所有监测点位仪器设备招标公示。8 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实施城市所有监测点位仪器设备招标工作。《实施方案》还要求,第二阶段实施城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数据联网设备应与监测仪器同时招标、同时采购、同时安装运行。  据了解,《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模范城市在内共116个城市449个监测点位,并要求启动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共3个区域空气质量预警中心建设工作。据了解,2012年第一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共74个城市496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据悉,财政部下达的2013年中央支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的二期项目资金,主要支持地级城市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县级环保模范城市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建设视情况予以补助。
  • 环境监测仪器催生百亿市场
    严重的空气污染,带来了口罩和空气净化产品的热销。《国际金融报》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市民抢购,北京多家药店口罩出现了断货。其他与空气净化相关的产品也都成为抢手货。  更大的商机,却在大雾来袭之前就已显露端倪。栾志强表示,根据去年12月刚刚发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国政府将投入超过1000亿元,在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三大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和九大城市群(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共涉及107个城市,进行大气污染专项综合治理。  记者注意到,以上重点地区与本次全国大范围雾霾天气区域基本重合。  长期关注中国环保产业的领头网站谷腾环保网总经理王新星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根据这一规划,仅环境监测仪器一项,将催生一个百亿元市场。  2012年11月初,国内首个大气复合污染超级监测站在广东揭牌,总投资超过7500万元。王新星分析说,根据“十二五”规划,仅在空气质量PM2.5监测方面,全国将建设1500个监测站点。仅此一项,将产生20亿元以上空气监测仪器采购市场,而相关监测仪器市场规模将远超百亿元。  不过,王新星表示,目前中国城市大气污染的大户还是来自电力行业和汽车尾气污染,其中电力行业将成治理重点。预计“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脱硫建造市场容量将超过500亿元,运营市场到2015年规模将达到32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50%以上。此外,根据保守预计,“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脱硝市场容量将超过1900亿元。
  • 环境监测仪器将迎来新一轮市场“井喷”
    近日,全国多个城市遭遇雾霾天气,北京等33个城市出现PM2.5“爆表”,空气质量持续六级“严重污染”。虽说这样的天气对于人们生活和城市环境造成了诸多不利,但却给环境监测仪器制造了“得天独厚”的发展黄金期和战略机遇期。如环保部1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见本文附录),其中要“尚未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做好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三阶段监测工作的准备”,而这就预示着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市场即将迎来又一轮的销售热潮。  2012年3月,国务院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明确了“三步走”的实施方案:根据安排,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 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 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目前我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工作初步告捷,由国家和地方共投入约9.5亿元打造的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运行,74个第一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城市可以开展PM2.5等6项基本项目实时监测工作。  据业内人士分析,2012年PM2.5监测设备的采购估计可达到6.6亿元,确实我们也看到了一个又一个的仪器采购大单的公布:先河环保独揽近亿元河北和山东环境空气监测网项目 而北京5659万元PM2.5仪器采购项目也已“敲槌定音” 重庆2498万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项目则花落中科器 陕西嘉绍中标陕西环保厅千万元环境空气监测项目……然而,就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工作的技术要求和区位分布来看,国外仪器厂商所占优势更大,据有关资料,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中,496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安装的PM2.5设备,国产仪器仅占15%的份额,由此可知,国外PM2.5仪器生产商在这一市场涨势中赚得更是盆满钵溢,以知名跨国仪器厂商Thermo Fisher 为例,其PM2.5设备销售的爆发式增长从2012年第二季度持续到了第四季度。  不过,我国对于PM2.5监测仪器研发现已提高到更高层面,2013年1月10日,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项目在京启动,将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PM2.5监测仪器及采样成套设备,预计项目验收后的3年内,年销售额可达1亿元人民币。现如今随着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三阶段监测工作的即将开展,相信中国环境监测仪器市场会再次出现“爆发式增长”,亦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国产PM2.5仪器设备在中国各地的环境空气监测工作中亮相登场。  附录:环保部通知原文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74个第一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城市环保局:  近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空气质量明显下降,有关地方环保部门按照去年我部《关于做好秋冬季节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1134号)要求,执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系列防治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为有效应对严重空气污染,现就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确保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建立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的值班制度。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执行空气质量监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保障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已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严格按新标准要求开展六项指标的监测 尚未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做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三项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测,并做好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三阶段监测工作的准备。  二、加强部门会商,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介,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已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六项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测浓度值和空气质量指数(AQI) 尚未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也要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三、落实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各地要及时制定并完善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减轻污染影响。根据污染级别,建立响应机制。空气质量出现重度污染以上级别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限制或停止重点污染源排放、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限制机动车行驶等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行动,切实减轻污染对人民群众健康的不利影响。  四、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应严格落实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细颗粒物(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在继续强化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基础上,突出抓好工业烟粉尘、施工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在重点地区建立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制度和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倍量替代制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按照联防联控“五统一”要求,应建立和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增强区域治污整体合力。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保障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有序进行。我部将适时派出专家,指导地方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与信息发布、制定并落实空气污染应急预案和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区域联防联控等工作。  特此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1月14日
  • 我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2011年发展综述
    1 2011年行业发展现状  1.1 行业发展环境  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大力发展新兴产业,节能环保列在七大新兴产业之首,这对环保行业以及环境监测仪器行业是极大的利好。同时,经过“十一五”的奋斗,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骨干企业在经济实力、竞争实力、科技创新能力、价值创造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为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环保政策和法规方面,2011年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相继出台了多项针对减排和治理的政策、法律、法规,例如环保部出台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其中提到:“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 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 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 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规定了五种主要重金属、144个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4000多家重点污染源需要开展重金属排放的监测工作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新的排放标准将比以前有较大的提高,对自动监测设备的方法、精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同时,各地方环保部门也分别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对本地区的污染源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数据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这些措施的出台都将为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发展指明新的方向,必然会给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带来新一轮的市场需求和热点。  1.2 行业经营状况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国共有约200家生产废气、废水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的企业(含集成商),与上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其中,有120家企业生产废气在线监测系统,80家生产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这200家企业中有20余家属于独资或合资企业。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委员会的统计,环境监测仪器行业2011年环境监测设备总销售额达到32亿元,相比2010年下降8.6%。全年利税总额达到13.4亿元,相比2010年下降6.0%(见图1、图2)。  对比2010年的数据可以看出,2011年环境监测仪器行业整体发展出现了负增长,主要原因是由于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许多新的政策尚处于制定、细化和探索过程中,未能形成有效的市场需求,相信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推进,市场需求会逐渐扩大。统计数据显示,行业销售收入前10位的企业与2010年基本相同,排名顺序变化也不大,反映出行业中的骨干企业经营稳定 市场格局也基本保持稳定,没有异军突起的企业。从排名前10位的企业销售收入分析,相比2010年的变化不大,这也反映出这些企业在经营上更加成熟稳健,抗风险能力大大提高。  2011年行业销售收入排名前10位企业的销售收入总额,约占全行业收入总额的61%,与2010年的60%相比变化不大。这说明行业市场在集中度方面没有进一步集中的趋势,同时也反映出其他企业在区域、技术、产品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竞争优势。2011年行业整体出口合同额与2010年基本持平,略有下降。绝对数量仍然不大,只占到监测设备总销售额的1%左右。据统计,至2011年末,行业从业人数总量比2010年增涨了27.4%(见图3)。从业人员的增加也反映出行业企业对行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图3 环境监测行业2011年末从业人数图4 环境监测仪器年销售数量表1 监测仪器年销售数量收入统计  以上数据说明,污染源端监测仪器在经历了“十一五”期间的大规模建设后,2011年监测仪器(特别是污染源自动监测仪器)的市场需求已经趋于平稳,在“十二五”规划中,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由于氨氮监测仪器安装实施条件相对简单,许多地区已经逐步开始推进安装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市场需求 另外,CODCr监测仪器仍然有较大的市场需求,这主要是由于CODCr监测仪器的寿命相对较短,一些几年前安装的设备已经达到使用期限,加上各地区对在线监测数据审核的加强,一些不能稳定运行的设备被淘汰更换,这些因素也导致产生了较大的市场需求,再加上国家加强了对重金属防治的要求,水质重金属检测设备的市场也在逐渐增加,这些因素使得2011年水质类监测仪器的销售数量较2010年增长了10.6%。虽然“十二五”规划中也增加了氮氧化物的减排指标,但是由于脱硝工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氮氧化物监测仪器的需求尚需要随着脱硝工程的实施才会有较大的增长。因此,烟尘烟气类监测仪器的销售数量较2010年下降了22.6%。同样受“十二五”规划的影响,环境空气监测设备较2010年增长了171%,数据采集仪较2010年下降了78.4%。  从各类监测仪器所占比例来说,水质类监测仪器和烟尘烟气类监测仪器的销售仍然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两项之和超过整个市场份额的90%。说明了污染源端的自动监测仪器市场仍占据行业内最主要的市场份额(图5)。  图5 2011年各类别仪器市场占比情况  总之,通过对行业产品的销售数据分析可以看出,环境监测仪器的市场情况对政策影响的关联度非常高。从以上数据还可以发现,行业仪器产品的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基本相等,这说明行业内的各企业基本都采用了按订单生产的方式,以减少库存资金占用。数据同时也说明了环境监测仪器市场区别于其他工业产品市场的特殊性。而从另外一方面也能反映出,行业中大部分企业的生产能力尚未能达到最佳状态,行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产能过剩问题。  1.2.2 行业成本费用及盈利能力分析  从2011年行业销售收入和销售数量分析来看,2011年行业销售收入与2010年相比略有下降,行业产品销售数量(台/套)中的烟尘烟气仪器数量下降,水质监测仪器销售数量略有提高。由于烟尘烟气监测仪器的单套价格要高于水质监测仪器的单套价格,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平均单套仪器销售价格与2010年相比基本维持在相同的水平。  从利税总额分析和从业人数的分析看,行业利税总额与2010年相比下降约6%,从业人数同比增加了27.4%,因此可以推断,人力成本增加也造成行业的盈利总额略有下降。同时,2011年全年CPI涨幅为5.4%,使得劳动力成本与2010年相比有一定的增加,这也增加了企业的支出费用。  从行业销售收入排名前几位的企业中的环境监测产品收入,与2010年末环境监测领域从业人数的数据对比分析来看,与2010年相比,这些企业的销售收入总额基本持平,而从业人数增长了约10%,导致人均销售收入略有下降,其中部分企业下降较大。  总体来看,环境监测仪器产品销售虽然保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但其后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周期较长,加上回款不及时或困难,实际利润并不乐观。而运营服务随着对运营服务规范化要求的提高和劳动力成本的增加,盈利就更加困难。  1.3 行业技术发展进展  1.3.1 行业总体技术进展分析  2011年,国家环保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对在线监测仪器的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正式实施,各级环保部门都加大了对仪器使用的可靠性、准确性及质量保证的检查、核查工作,大大提升了在用仪器的运行质量水平。在保证在用仪器的质量水平的同时,2011年行业骨干企业继续保持在研发上的一定投入。据统计数据表明,2011年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研发投入达到2.7亿元,与2010年的3亿元研发投入基本持平。  同时,针对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各项政策提出的新的监测要求,行业内骨干企业还开展了多种新型仪器的研制,以满足环境监测不同领域的要求,例如重金属监测、便携式监测仪器、VOC等监测仪器,部分仪器的研发在国内属于领先地位。行业骨干企业还积极参与国家重大课题和技术规范标准的制定,参与或组织起草编写了《 “十二五”环境保护领域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规划、《烟气排放中汞监测设备技术规范》、《水中重金属监测技术规范》等国家重大课题和标准规范。  1.3.2 行业新技术开发应用分析  2011年,根据国家开展的烟气中汞金属浓度排放监测要求,行业骨干企业积极与行业协会和环保部相关部门配合,引进吸收国外烟气汞排放监测技术和设备,开展了烟气中汞排放连续监测设备的研究开发工作,为烟气中汞排放连续监测设备的国产化生产奠定了技术基础,大大降低了烟气中汞排放监测设备的制造成本。同时骨干企业还积极参与了试点示范工作,参与编写了烟气中汞排放监测设备相关的技术规范,为国内烟气中汞排放连续监测的全面开展做好了准备。  2011年,在水质重金属含量连续监测设备的开发和应用方面也取得重大的进展,基于比色法和阳极溶出法的一系列水质重金属含量监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示范性的应用工作效果显著,使得继C O D C r和氨氮监测设备之后,水质重金属含量监测设备成为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又一个主要市场。与此相关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标准也在行业内的骨干企业和专家的积极参与下得到完善。  2011年行业相关企业还开展了总磷、总氮、低浓度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臭氧、VOC、PM2.5,以及便携式和应急监测设备的研发工作,这些监测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应用,符合国家关于环境监测的新规划、新要求,也将为监测仪器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1.4 市场特点及重要动态  纵观2011年环境监测仪器市场的发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主要市场仍然集中在污染源监测仪器,环境空气及地表水监测仪器的市场有所增长,但与污染源监测仪器相比,市场规模仍较小   (2)行业排名前列的企业发展稳定,与2010年相比,排名前几位的企业变化较小,说明骨干企业经营稳定,行业骨干企业集团逐渐形成   (3)国家政策的影响仍然对行业发展的方向和市场规模变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些有特色技术或资源的企业可能会因为国家环保政策的利好影响而快速发展   (4)行业内的企业分工仍然不明确,很多企业的主要产品和技术存在雷同情况,以服务性为主的企业受政策影响尚未形成规模   (5)行业内的资本运作逐渐加大,已有多家企业在境内外成功上市,可以预见,行业内的并购将会加剧   (6)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大设备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国家加大了对先进监测技术和装备的科研投入,将对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和自主化水平起到重大的作用。  1.5 行业主要(骨干)企业发展情况(见表2)  表2 行业主要(骨干)企业发展情况  与2010年相比,行业中大多数骨干企业的业绩基本持平,作为“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国家出台的许多新政策尚未真正开始大规模实施,因此2011年的业绩比较准确地反映了市场变化的真实情况,更进一步说明了环境监测仪器的市场受国家政策影响明显。  2 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环境监测行业发展总体比较平稳,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弊端正在逐步解决,总体上有所好转,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2.1 监测仪器的研究开发储备不足  2011年,我国提出进行烟气中含汞的总量控制,并进行了烟气中含汞连续监测的示范项目,但是国内关于汞排放连续监测的基础研究很少,没有相关的设备,因此在这次示范项目中全部安装的都是进口设备。类似的现象在其他监测项目上也经常出现,如2012年PM2.5的监测仪器市场,仍是以进口产品为主。环境监测仪器的研究涉及多个交叉学科,从开始研究到产品推出,研究过程比较长,而环保监测仪器的市场政策性很强,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政策引导和保证,企业看不到市场,无法持续投入某一产品的研发工作,一旦政策需求突然出现,又会造成全行业跟风突击研发的情况,既影响了研发产品质量又浪费了研发资源。  2.2 政策支持和引导不足  环境监测仪器市场是政策性很强的市场,市场的兴衰与环保政策的导向、规范、执行力度有很大的关系。我国环境监测政策受国际影响较大,使得国内企业没有时间应对和准备,造成市场上新政策需求的设备采购仍是以进口产品为主。关于运营市场的管理力度,全国范围内并不统一,有些地区严格,有些地区宽松 对专业第三方公司严格,对系统内的关系企业宽松。造成运营价格长期低于成本,一直不能得到健康发展。  3 技术规范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国的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时间不长,许多规范和标准都是参照国外同行业相关文件制定的。但由于国情不同,一些标准和规范并不适合我国的情况。而且,我国环保工作在近年来发展速度十分迅速,相对而言,现有的标准和规范的制定速度落后于现场应用,从原理、结构、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也不够细致和完善。另一方面,大量的标准和规范普及程度不够,部分地方的执法人员和排污企业对环境监测产品的相关标准缺乏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对监测设备的使用要求不能正确认识和理解,从而给一些劣质产品进入市场造成了机会。  4 行业发展展望  4.1 行业投资环境分析及企业经营发展建议随着环保部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将氨氮、氮氧化物的监测约束性指标加入到现有的监测指标中来,2012年行业监测仪器必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这两方面设备的投入。随着污染源基础参数的监测设备已基本安装完全,2012年的新增监测数量将有所减少,2006年以前安装的监测仪器将开始陆续更换,也会带来一批市场需求。但在环境监测项目上,由于新政对市级以下监测站及农村监测的关注,必将导致这些地区的市需求大幅度提高,其中监测准确、价格合理的国产仪器将会受到欢迎。  据《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纲要(2 010 -2020)》及《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要点》:全国重点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湖库、近海海域和跨国界河流 省界断面、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 县级城市空气质量监测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辽宁中部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武汉周边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成渝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等区域推进空气质量的联合监测。地下水监测、温室气体、重金属(汞为重点) 机动车尾气排放总量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也将得到加强 逐步开展PM2.5、臭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汞等项目指标的例行监测。重要断面补充生物毒性、重金属、POPS等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监测。  2012年将对界河水质监测、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锰三角”地区水质监测、“三湖一库”藻类预警和应急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包括村庄背景调查,饮用水源地、村庄河流(水库)水质监测,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有所偏重。“十二五”规划经过2011年的酝酿和筹划,将在2012开始正式进入部署和实施阶段。随着国家环保力度的加强,老旧设备的更换仍然会产生一定的市场。在“十二五”规划规定新增监测项目的逐渐实施,也会带来新的市场需求。  环境空气中PM2.5、CO、VOC、O3等监测指标已经明确被列入常规监测项目,各级环境监测站将在这些指标的完善上提出新的采购需求。水质监测氨氮、总磷总氮、重金属等检测项目也会随着政策进一步明确而产生新的市场需求。辐射监测、危废监测、应急监测领域的设备也会随着新政策的实施而新增一定的市场。  4.2 行业发展趋势展望  4.2.1 行业总体发展趋势展望  “十二五”规划经过2011年的酝酿和筹划,将在2012开始正式进入部署和实施阶段。随着国家环保力度的加强,老旧设备的更换仍然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十二五”规划规定的新增监测项目的逐渐实施,也会带来新的市场需求。  重金属监测及治理的目标在“十二五”作为重要项目提出,目前国内的大型监测设备企业已经推出了各自的重金属监测设备,众多的国外重金属监测设备制造商对这部分新兴市场虎视眈眈,开始抓紧时机进入中国市场或推广其相关产品。国内的制造企业应抓住机会,拓宽重金属监测设备产品线,提高产品性能,以期在未来五年内提高企业在重金属监测领域的竞争力。新出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使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监测设备面临新标准的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将被替换。随着脱硝工程的逐渐开展,脱硝工艺监测设备也会有较大的需求,因此,从事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会因此受益,产生较大的销售收入。  4.2.2 行业运行状况预测  根据上述分析,结合目前环境监测行业发展现状,2012年,环境监测仪器生产行业将会继续稳定、持续地发展。根据国家对重金属、环境空气、流域、土壤等方面监测项目的增加,以及监测点数量的增加,在未来的2~3年,整个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产值和利税总额将会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仪器生产和制造方面,随着国产仪器主要零部件的国产化,国内仪器厂商的市场占有率将会逐渐扩大,而外资企业由于其在关键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会继续在我国的环境监测仪器市场中占有一定份额。在行业运营市场方面,随着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运营企业的数量将逐渐减少,少数规模大、实力强的运营企业将逐渐成为运营市场的主力军。
  • 环境监测仪器展览会即将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并加强国内外环境监测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于2010年11月24日~26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第三届中国国际环境监测仪器展览。  据了解,本届展览会将以多版块、多方位的形式涉及环境监测仪器的多个领域,包括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监测分析所用的标准物质、化学试剂及玻璃器皿等实验用器材;环境水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废水自动在线监测系统 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放射性、噪声、振动、光、热测定仪和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与便携监测仪器设备;水质污染物采样和监测专用仪器设备;气体污染物采样和监测专用仪器设备;数据处理与传输及其他特殊监测仪器和设备等。  展览会组委会还将组织企业、专家学者就目前国内国际关心的环境监测科技前沿课题进行研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还将就我国环境监测的管理和国产化方向以及技术发展方向进行专题讲座。
  • 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重点市县加快配备这些环境监测仪器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国务院近日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这是继2013年“大气十条”之后的第三个国家层面的保卫蓝天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开展区域协同治理,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文件中提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为本次行动计划的重点区域。预计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还强调要强化能力建设。其中包括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和加强决策科技支撑三方面内容。其中,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完善沙尘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沙源区及沙尘路径区气象、空气质量等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区域城市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重点区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的城市开展光化学监测。重点区域和其他PM2.5未达标城市继续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系列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分级预报体系,加强区域预报中心建设。开展亚洲地区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技术研发。在沙尘路径区开展沙尘源谱监测分析,聚焦北京市进行沙尘源解析,评估各地沙尘量及固沙滞沙成效。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能力,重点区域市县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文件具体内容如下: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2023年11月30日     (本文有删减)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开展区域协同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提升污染防治能力;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二)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和辛集、定州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市以及济源市。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市,安徽省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淮北、滁州、阜阳、宿州、六安、亳州市。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韩城市。(三)目标指标。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继续实施“以钢定焦”,炼焦产能与长流程炼钢产能比控制在0.4左右。(五)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研究将污染物或温室气体排放明显高出行业平均水平、能效和清洁生产水平低的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类和限制类名单。重点区域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引导重点区域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业有序调整优化。(六)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各地要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七)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八)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九)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十)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和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完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十一)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PM2.5未达标城市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十二)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十三)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成片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加大民用、农用散煤替代力度,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范围的城市,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其中“煤改气”要落实气源、以供定改。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各地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防止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四、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十四)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煤矿、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重点区域内直辖市、省会城市采取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晋陕蒙新煤炭主产区中长距离运输(运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和焦炭中,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重点区域和粤港澳大湾区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到80%。加强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发挥既有线路效能,重要港区在新建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时,原则上同步规划建设进港铁路;扩大现有作业区铁路运输能力。对重点区域城市铁路场站进行适货化改造。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强化用地用海、验收投运、运力调配、铁路运价等措施保障。(十五)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推动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鼓励重点区域城市开展燃油蒸发排放控制检测。(十六)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提高岸电使用率。大力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鼓励中心城市铁路站场及煤炭、钢铁、冶金等行业推广新能源铁路装备。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区域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十七)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溯源,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十八)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经济发达地区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对城市公共裸地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十九)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矿山(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重点开采区或经安全论证不宜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的除外)。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二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提高秸秆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能力,提高离田效能。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各地要结合实际对秸秆禁烧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进行精准划分。重点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六、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二十一)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重点区域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重点工业园区,2024年年底前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二十二)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重点区域全部实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积极引导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重点涉气企业逐步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二十三)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在线监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各地要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二十四)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研究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措施,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七、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二十五)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未达标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达标城市“十四五”期间实现达标;其他未达标城市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已达标城市巩固改善空气质量。(二十六)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国家统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继续发挥长三角地区协作机制、汾渭平原协作机制作用。国家加强对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的指导,将粤港澳大湾区作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各省级政府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联防联控。鼓励省际交界地区市县积极开展联防联控,推动联合交叉执法。对省界两侧20公里内的涉气重点行业新建项目,以及对下风向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新建高架源项目,有关省份要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二十七)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分工,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流程,鼓励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位于同一区域的城市要按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规同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八、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二十八)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完善沙尘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沙源区及沙尘路径区气象、空气质量等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区域城市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重点区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的城市开展光化学监测。重点区域和其他PM2.5未达标城市继续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系列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分级预报体系,加强区域预报中心建设。开展亚洲地区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技术研发。在沙尘路径区开展沙尘源谱监测分析,聚焦北京市进行沙尘源解析,评估各地沙尘量及固沙滞沙成效。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国家和重点区域省份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二十九)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能力,重点区域市县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三十)加强决策科技支撑。研究低浓度、大风量、中小型VOCs排放污染治理技术,提升VOCs关键功能性吸附催化材料的效果和稳定性。研究分类型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末端治理路径,研发多污染物系统治理、低温脱硝、氨逃逸精准调控等技术和装备。推进致臭物质识别、恶臭污染评估和溯源技术方法研究。开展沙尘天气过程发生发展机理研究。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排放清单编制,重点区域城市实现逐年更新。九、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三十一)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研究启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研究修订清洁生产促进法,明确企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法律责任。研究制定移动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三十二)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修订研究工作。研究制定涂层剂、聚氨酯树脂、家用洗涤剂、杀虫气雾剂等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低(无)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制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技术要求;加快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能耗标准。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展新阶段油品质量标准研究。研究制定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质量、铁路内燃机车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各地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三十三)完善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港口岸基供电实施支持性电价政策,推动降低岸电使用服务费。鼓励各地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研究完善清洁取暖“煤改电”及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制度;减少城镇燃气输配气层级,合理制定并严格监管输配气价格,建立健全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联动机制,落实好清洁取暖气价政策。完善铁路运价灵活调整机制,规范铁路货运杂费,研究推行“一口价”收费政策,广泛采用“量价互保”协议运输模式。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加快把VOCs纳入征收范围。(三十四)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有序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范围,对减污降碳协同项目予以倾斜。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按要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提高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水平。十、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三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调度评估。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落实任务分工,出台政策时统筹考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求。(三十六)严格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目标的地区给予激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从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荣誉表彰、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惩戒;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组织对重点区域开展监督帮扶。(三十七)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三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和国际合作。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举措,大力普及大气环境与健康基本理念和知识,提升公民大气环境保护意识与健康素养。加强大气环境管理和防沙治沙国际合作。推广中国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和经验、防沙治沙实用技术和模式,讲好中国生态环保故事。(三十九)实施全民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环境保护。政府带头开展绿色采购,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中央企业带头引导绿色生产,推进治污减排。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 “十四五”重点关注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仪器需求大
    环境保护涉及的范围广、综合性强,它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还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初期,环境不可避免的受到了破坏。近年来,我国致力于发展“绿色经济”,使得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环境保护成为发展重点。  “十四五”规划中,环境保护依旧重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各领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然而,快速发展的经济势必会带来一定的环境与资源问题,在长期粗放式工业经济的影响下,这几年我国面临着较为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针对环境污染治理,各地纷纷出台政策与措施,很多工业企业也开始尝试运用各类机械设备降低大环境污染。  随着相关治理的初见成效,近年来,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出现了稳中向好的趋势,但环境治理成效仍不稳固,特别是进入秋冬季以来,部分城市近期再次出现了污染过程,虽然总体污染程度和范围影响相比往年都有所降低,但也不能放松警惕。  近日,我国关于“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到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重大任务。十四五”即2021~2025年,既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期,又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  “十四五”期间,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而要想进行环境污染治理,监测少不了。  环境污染治理,监测先行  污染治理,监测先行。环境监测是为了判断环境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环境控制是否达到效果对污染物进行的定期测定。根据监测对象的不同,环境监测目标可分为大气、水、土壤、生物、噪声等方面的监测。  环境监测行业是随着环境污染加重和政府、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监控和治理的日益重视以及对于健康环境的关注而发展起来,是了解、掌握、评估、预测环境质量状况的基本手段,是环境信息的主要来源。  进行污染监测,日常质量监测的设备有,环境空气地面自动监测设备、机动车尾气监测仪、污染源烟尘(粉尘)监测仪等等,污染源烟尘(粉尘)监测仪是用于在线监测污染源烟尘、工艺粉尘排放量,包括测量相关参数:流量、O2、含湿量、温度等,是实现污染源排放总量监测的必备监测仪器。由于固定的监测仪器监控范围有限,所以还需要配备便携式的仪器,由监测人员携带外出监控周边空气质量情况。  随着国家对环境质量监测要求的不断提高,监测范围的不断扩大和频次的增加,以及监测需求量大幅上升,我国环境监测行业也持续发展。  “十四五”下环境监测设备需求大  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加上节能环保产业被列为我国现阶段重点培养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环保行业受政策、法规及监管的驱动,在环境诉求加强的情况下,其相关仪器仪表设备需求大。  环境监测仪器仪表是指对水和空气中的污染物,以及噪声、放射性物质、电磁波等进行监测的专用仪器仪表的制造。数据显示,在我国环保产业企业中,水污染防治、环境监测领域企业数量占比较高 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大气污染防治3个领域企业的营业收入占比居前列,3个领域企业营业收入之和占比高达88.4%,相关企业可重点布局。  随着国家政策及治理环境的需要,环境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需求越来越大,行业发展也会越来越快,相关产业发展潜力不容小觑,环境监测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最后,从我国环境保护治理,“十二五”时期的充分酝酿,到“十三五”时期的火热,不难看出,我国环境监测产业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十四五”时期国家将会继续加大对环境监测的扶持和投资力度,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环境监测领域的前景都充满想象力,“十四五”下环境监测设备需求依旧强大。
  • PM2.5监测对中国环境监测仪器市场的重大影响
    提要:直径不到头发丝粗细1/20的PM2.5拉动了20亿元的监测设备市场。据悉,现在安装的仪器中,80%以上是国外技术的产品。而且,预计2012~2015年内,国内将有3000多台的需求量。   “你知道世界上什么距离是最远的吗?”13日晚,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郎永淳在一场媒体联谊会上发问自己的搭档并自答,“那就是咱俩走在王府井大街上,我拉着你的手,却看不到你的脸!因为北京的雾霾实在是太重了。”  截至当天,京城已经连续3天遭遇空气质量六级污染,大部分区域的空气质量指数AQI更是一度达到极值500。而在12日,北京PM2.5指数也濒临“爆表”。连日来,包括上海、广东等省份在内的多地也持续出现雾霾天。PM2.5再成公共热词。  作为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PM2.5是一个英语缩写和数字的结合,PM表示Particulate Matter即颗粒物,2.5则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  直径不到头发丝粗细1/20的PM2.5拉动的却是至少20亿元的监测设备市场。和雾霾中摸索前行的车辆一样,国内众多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商也开始在这个行业蓝海试水,不时泛起几朵“去进口化”的浪花。  “净化”监测  我国中东部地区13日继续陷入严重雾霾之中。新华社报道称,从东北、华北到中部乃至黄淮、江南地区,都出现大范围的重度和严重空气污染。当天下午,《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乘坐高铁从苏州一路北上前往北京,驶离济南站便立马钻进了浓雾之中。而在此之前,窗外还是艳阳高照。  事实上,大雾从10日夜便开始笼罩京城,13日上午,北京市气象台发布北京气象史上首个霾橙色预警,“预计13日白天北京平原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空气污浊。”  珠三角同样出现PM2.5大范围超标,据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至12日18时,珠三角62个空气质量监测站有49个出现PM2.5超标,占全部站点的79%。根据上海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提供的数据,截至13日20时,PM2.5的24小时均值浓度为65.7微克/立方米。  对于这类细微到足以钻进胸肺的污染物,环保部门监测和发布技术的升级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  从2011年年底开始,一些地方雾霾的频发以及由此衍生出的民间空气监测热受到舆论关注。当时,在环境部门例行通报的空气质量报告中,PM2.5尚未包括在内。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曾表示,PM2.5放入强制性污染物监测范围,是解决灰霾等环境管理的需要。  2012年2月29日,环保部和质检总局公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下称《标准》),首次将PM2.5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根据《标准》增设的PM2.5浓度限值,24小时的平均浓度是75微克/立方米,年平均限值是35微克/立方米。  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办公室主任蒋大和告诉本报记者,自国内发布PM2.5数据以来,他一直关注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日发数据,“发现了一些规律”。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大气中的PM2.5有22%源于机动车尾气排放;17%源于煤炭燃烧,如电厂、锅炉排放;16%源于扬尘。蒋大和说,燃煤的影响堪比汽车尾气。在南方一些城市,电厂脱硫做得比较好,而且不存在集中供暖问题,而在北方一些省份,煤矿、钢厂、火电厂比较多,加上冬季供暖,空气污染就会更加严重。  作为《标准》实施的第一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率先开展PM2.5监测。今年1月1日起,这些区域以及各大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等共74个城市开始整点滚动直播当地PM2.5监测数据。以上海为例,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每个小时都会更新PM2.5的数据。  目前经环保部认定的上海市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国控点)共十个。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程师伏晴艳向本报记者介绍了数据从监测到发布的过程。在各个监测点,自动监测仪器24小时采样的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数据平台,在系统提醒纠错之余,数据审核人员每天还会定时对数据进行人工审核,经过审核后的数据用于日报数据的生成,并最终用于城市空气质量的整体评价。  采集的数据通过审核后,生成每个站点以及全市的平均值;根据国家标准,系统最终把监测数据转化成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到各个媒介平台。伏晴艳说:“评价系统非常复杂,每个数据都要重新计算,对应每一种污染物,将浓度值转化成每一小时的AQI值都对应不同的计算公式。”  将不同污染物的浓度转换为AQI是为了让公众更为直观地了解空气质量状况。作为评估空气质量状况的一组数字,中国AQI指数的评价标准跟国际是接轨的,包括优(绿色)、良(黄色)、轻度污染(橙色)、中度污染(红色)、重度污染(紫色)、严重污染(褐红色)等六种评价类别和表征颜色。AQI的数值越大、表征颜色越深,说明空气污染状况越严重。  暗战市场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曾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内要建设近1500多个PM2.5监测点位,前期投入将超过20亿元。  赛默飞世尔(TMO.NYS)中国环境仪器商务总监周晓斌告诉本报记者,设备销售的爆发式增长是从2012年第二季度开始,一直持续到第四季度。  “据我们统计,全国范围内2012年安装的量大概是1000多台。”周晓斌说,涉及范围不只是上述74座城市。  作为一家美国公司,赛默飞世尔2007年开始在中国销售PM2.5监测仪器。  “现在安装的仪器中,80%以上是国外技术的产品。”周晓斌说,PM2.5的密集监测启动本身就是一个特别快速的过程,从2011年冬天北方空气污染严重引发PM2.5问题,到2012年二季度开始集中采购,中间只有大概一个季度的时间,而一台仪器的研发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  “国外以美国为例已经大规模安装了,它们的研究已经有5~10年的过程,在技术上比较成熟,有大的优势。”他分析,2012年,国内PM2.5监测设备市场爆发式增长,未来的1~2年内,还是会有一个较高的销量。  业内人士按照国内现有监测点的数目来计算,预计2012~2015年内,国内将有3000多台的需求量。  “国产价格在10万以内,进口设备达到30多万。平均一台设备价值20万,大概是6亿的产值。”周晓斌算道。  这是一个让国内企业无法忽略的市场。事实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先河环保)等“空气概念股”已经引发了投资者的躁动。  先河环保2012年半年报称,受益于国家环保“十二五”规划的逐步落实以及空气PM2.5及其他新增参数扩项工作的快速开展,公司业绩实现增长。同期,营业收入超过67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872.6万元,同比增幅分别达到7.86%和4.93%。  周晓斌预计,未来国内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会不断提高。  一位国内PM2.5生产设备企业的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这次华北的(PM2.5建设设备)‘爆表’,河北都是我们的设备,从数据来说跟国外比基本上没有大问题,而且现在都是实时报数,可以看出来,我们的设备能够经得起考验。”所谓“爆表”,就是检测设备的指标达到或超过了最大允许范围。  这位负责人称,今年国产设备市场份额会有一个较大的提升,“这要看国家的投入,希望未来会向国内产品倾斜。”  在一些本土企业期待“去进口化”的同时,赛默飞世尔这样的海外企业却在加速本土化。  周晓斌说,从2013年开始将在中国生产仪器设备,比成本更大的考验是更快的交货时间。他说,要生产适合中国的产品。  并非所有的企业都会因地制宜。有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已引进的一些国外企业设备,由于缺少关键性的配套装置,检测出来的数据其实并不真实。  目前主流PM2.5监测技术包括β射线法和微量振荡天平法,前者的仪器必须加装动态加热系统,才能满足测试的参数指标要求。但本报记者获悉,国内引进的一些PM2.5监测设备,缺少这些加热系统。 了解更多大气环境监测仪器及有关最新信息, 请访问仪器信息网 环境监测仪器频道: http://www.instrument.com.cn/list/sort/025.shtml
  • 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发布了30类环境监测仪器的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目录,合计仪器1111台。  便携式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质自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酸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76-2017标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76-2007标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刘文清:环保的“瞭望者”之环境监测仪器与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雾霾天气的频发,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环境监测技术是保障自然生态环境的前提条件和了解环境质量状况的有效手段。环境监测在污染减排、污染源普查、土壤调查、宏观战略研究、水专项等重点环保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所长刘文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环境监测是环保执法和环境质量监管的重要依据。”  发展较快,国产化程度逐步提高  我国的环境监测体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改变,从单一的环境分析发展到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生态监测、遥感、卫星监测,从间断性监测逐步过渡到自动连续监测。监测范围从一个断面发展到一个城市、一个区域乃至全国。总体来说,中国环境监测技术总体上发展比较快、潜力很大,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不断缩小,尤其在光谱类环境监测技术与仪器方面 在一些重大的国家项目中,我国自主研制的仪器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刘文清认为,虽然环境监测设备国产化程度在逐步提高,但国产的环境监测仪器和设备中还存在着自动化程度较低、部分关键元器件仍受制于人等问题。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在时间、空间、数据可靠性、一些特殊污染物的监测手段等方面也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不完善的监测体系、监测水平未能达到国际水平、监测设备性能差、技术经费的投入十分有限等。  我国环境监测问题的影响因素  我国监测技术有待深入研发。很多的部门还继续运用落后的监测技术和设备,这些落后设备和技术具有较低档次的技术、极其不稳定的监测性能和较低的研发能力,严重影响了检测的质量和水平。我国大多数环境监测设备生产企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产品基本属于中低档,远不能适应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发展的新要求。  环境监测质量、监测技术标准和方法有待提高。各级环境监测站普遍存在重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轻环境监测的全程序质量管理,监测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自我约束能力和外部监督机制尚待完善。  注重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刘文清长期致力于空气质量监测,并把光谱学成功应用于环境监测,开展了环境光学监测技术方法创新研究,研发了系列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并实现产业化,系统集成了大气污染立体监测技术并进行应用示范,开拓了我国环境光学监测技术新领域。刘文清告诉记者:“科技成果能否转化成功,主要还是看科技人员的良心和社会责任心。”  “一个人从30岁开始做科研,做到60岁,总共30年,一个国家项目要做3年,做10个国家项目就退休了,那么你给社会留下些什么东西呢?哪怕你能够有一个项目实现转化,变成为企业带来经济价值的产品,你就可以说,这是我开发出来的,这样你才会有真正的成就感!”刘文清如是说。听起来是极为简单的几句话。然而从事科研工作,无论是开创新领域、发展新技术还是研发新设备,都绝非轻而易举,一蹴而就。  多年来,在环境监测技术领域,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已经实现了一系列的成果转化。“DOAS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紫外差分烟道在线监测系统”、“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  如何让科研成果落地生根,刘文清强调:“让企业成为环境科技创新的主体,与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产业化道路,要与有实力的企业合作,注重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未来发展  推进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应作为我国环境监测的一个重大战略。提高环境监测的整体水平以及环境监测系统的综合能力。完善环境监测体系需要制定监测质量标准以及多方评价和反馈监测质量,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让工作人员了解环境监测过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监测工作人员的监测能力。监测仪器的提升、人员技术储备的加强都是我国近期环境监测技术发展的关键。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需要加大科研的投入力度,才能与国际的监测技术相媲美。提升生产监测设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中小型企业的重组,逐渐改善监测技术水平低、经费分散、低水平的竞争力等状况,实现企业集约生产,组建优良的监测设备生产企业,从而保障我国环保监测的壮大和发展。  今年,“工匠精神”首登政府工作报告。刘文清表示:“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放在科研、科技成果转化等层面上都深具意义。”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环境监测在我国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在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一定要秉承自主创新的理念,结合我国国情探寻最适合的监测技术和手段。
  • 环境监测总站紫外吸收水质在线监测仪合格目录更新
    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获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监测仪认证检测合格厂家名录(截止2015年6月23日),此次目录包括2012年至2015年认证合格的12个厂家的12台仪器,其中国产厂商仪器7台。具体名录如下: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止2015年6月23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报告编号1北京中自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CAC-A型紫外扫描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2-0572杭州微兰科技有限公司VLUV-201型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2-0583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T-2006型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3-0044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UV型紫外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3-0255上海泽安实业有限公司K301 A型全光谱紫外(UV)吸收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3-0686维赛仪器(北京)有限公司IQ Sensor Net型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3-0697堀场(中国)贸易有限公司OPSA-150型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3-0888德菲电气(北京)有限公司SA-9型紫外-可见光连续光谱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4-0049江西夏氏春秋环境投资有限公司CQ-UV型紫外扫描式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4-04010北京利达科信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KS2201型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4-04111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UVM-4020型紫外吸收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4-06612上海恩德斯豪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CAS51D型紫外(UV)吸收在线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4-122相关阅读:环境监测总站公布最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合格目录时隔一年半 环境监测总站再次更新数采仪合格目录环境监测总站CEMS合格名录更新环境监测总站水质自动采样器合格名录更新
  • 50亿治气投资箭在弦上 环境监测仪器市场整装待发
    大气十条发布至今已超过一年,效果如何?一年多来,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频频发布,各项监测指标越来越严格,可首都的人民还是只能在APEC会议期间才能看到湛蓝的天空。  发改委投资50亿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  2014年11月26,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和加快推进粮食水利、交通、生态环保、健康养老等重大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  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何炳光透露,今年发改委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50亿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的实施。其中25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以及乌鲁木齐等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在这50亿元之外,发改委还安排了中央预算内投资113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何炳光也坦言,安排这些重点项目,其中有一个重要考虑就是如何吸引和促进社会资本投向环保设施建设。  国家发改委重点工程推进主要包括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程、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等。通过重点工程的实施,预计到2015年将形成6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环境监测行业加速发展条件已具备  未来五年,一张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将覆盖全国所有的地级城市和部分县城,并增添新的监测内容,现在,嗅觉灵敏的商人已瞄准了价值百亿的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行业,等待政策红利下的行业井喷。  我国环保行业目前发展阶段与美国上世纪70年代相当,环境监测行业快速发展条件已经具备:①薄弱的环境监测能力与政府迫切的环境治理需求不匹配 ②环境治理的重点从投资驱动在向市场化驱动方向发展,对监测数据的精确度要求提升 ③国内监测企业技术国产化积累基本完成。这样的背景之下,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加速时期将至,环境监测产业即将进入快速发展期。  现阶段,大气环境监测领域正在进入建设高峰期,随着即将覆盖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建立,新晋的监测指标将会给不为人知的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带来巨大商机。此次50亿元的投入,无疑将撬动整个环保监测行业的发展,烟气监测、气体探测等产品市场被进一步打开。  环境空气监测仪器业进入高速发展期  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的细分领域之一,是政府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高端装备制造业&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大智能测控装备在环境领域当中的应用。与此同时,国内龙头监测仪器生产企业已初步完成技术积累,常规产品已经基本能够实现进口替代。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地方政府在采购环境监测仪器的过程中开始优先考虑本土品牌,国产设备的市占率快速提升。2012年国外和国内监测设备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85%和15%,进入2013年以来国产设备市占率快速提升,并超过进口设备,预计2014年国产设备市场占有率有望达到80%。  此外,新的监测指标也伴随环保治理升级开始涌现,目前的热点VOC治理便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VOC(VolatileOrganicCompound)是多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总称,环保领域通常把任何能够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氢化合物都认定为VOC污染物,是PM2.5的重要前臵污染物之一。目前国内VOC相关政策较少,市场尚未完全打开。伴随政府对雾霾治理认识的加深,VOC将&ldquo 接棒&rdquo 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成为下阶段大气污染监测和治理的重点。由于VOC属于混合污染物,成分稳定性较差,副反应众多,使得污染物成分难以确定,监测设备生产难度较大。根据行业专家估计,全国范围内存在约500套VOC在线监测仪需求,市场总规模约为15-20亿元。
  • 牡丹江环境监测中心采购55套监测仪器
    日前,环保部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称全国116个城市年底前将发布PM2.5监测数据,如此看来,新一轮的PM2.5等环境监测仪器的采购热潮不日将至。2013年4月3日,牡丹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空气自动监测升级改造及服务项目开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包括PM2.5监测仪在内的55套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详情如下所示: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牡丹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空气自动监测升级改造及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MDJGP[2013]0256  2.招标项目:牡丹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空气自动监测升级改造及服务。  3.招标内容:技术参数附后,其它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4.供应商资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此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5.报名时间及购买标书时间:2013年4月15日—2013年4月23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9:00时—11:30时,13:30时—16:30时(北京时间),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商资格证明材料、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软件还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企业集成资质。以上材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希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牡丹江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只需注册一次即可),以便及时参与网上政府采购活动,请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保管好登录名和密码。网上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453-6261566  6.标前答疑会(投标供应商应按时参加答疑会,如期不到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或误解等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时间:2013年4月24日09时。(北京时间),地点: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9楼会议室。请供应商准时参加,否则后果自负  7.标书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8.报名及购买标书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609室。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5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九楼招标大厅。  11.联系方式: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157006  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网址:www.hljcg.gov.cn/hljcg/index.jsp?id=03  标书款汇入行:  户 名: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牡丹江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23001705151050006469  保证金汇入行:  户名: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牡丹江分行营业部  帐号:1213511631898565  电话:(0453)6233166  传真:(0453)6233166  联系人:陈女士  技术参数如下:货物名称技术要求数量NOX自动监测仪氮氧化物分析仪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氮氧化物浓度的监测1)配置要求:含过滤滤膜等2)技术参数:a)分析方法:化学发光法b)量程:0-150,100,200ppb或更多可选量程,具有量程自动切换功能c)最低检测限:1ppbd)零漂(24hour):≤2ppbe)跨漂(24hour):≤5ppbf)线性:5ppbg)重现性:5ppbh)响应时间:小于120秒(从0上升到90%满量程)i)转化率:≥98%j)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k)模拟输出信号:DC0-1.0V、0-5.0V、0-10.0V、0-20mAl)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VPN实时传输和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m)数据存储功能:独立内存,支持参数存储,可存储超过100天的15分钟均值数据自动备份功能n)单位:ppm、ppb、mg/m3、μg/m3显示: 中文3套SO2自动监测仪二氧化硫分析仪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监测2)配置要求:含过滤滤膜等3)技术参数:a)分析方法:紫外荧光法b)量程:0-50,100,500ppb或更多可选量程,具有量程自动切换功能c)最低检测限:1ppbd)精度:5.0ppbe)线性:5.0ppbf)零漂(24小时):2.0ppbg)跨漂(24小时):5.0ppbh)响应时间:小于120秒(从0上升到90%满量程)i)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j)电源要求:220±10%VAC,50Hzk)模拟输出信号:DC0-1.0V、0-5.0V、0-10.0V、0-20mAl)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VPN实时传输和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m)数据存储功能:独立内存,支持参数存储,可存储超过100天的15分钟均值数据自动备份功能o)单位:ppm、ppb、mg/m3、μg/m3显示: 中文3套PM10自动监测仪a)PM10颗粒物分析仪b)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10浓度的监测c)配置要求:含切割头、采样滤膜等d)技术参数:e)分析方法:β射线方法f)测量量程:(0~1或10)mg/m3g)采样流量:16.7L/min±2.5%h)最低检出限:2μg/m3i)测量周期:小时循环j)平行性:≤7%k)重现性:≤2%l)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VPN实时传输和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m)模拟输出:DC0-1.0V、0-5.0V、0-10.0V、0-20mAn)采样系统:切割头通过切割效率鉴定;显示: 中文3套PM2.5自动监测仪PM2.5分析仪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2.5浓度的监测2)配置要求:含切割头、采样滤膜等3)技术参数:a)分析方法:β射线法b)量程:软件可调量程(0~1、10)mg/m3c)最低检测限:≤2μg/m3(24小时平均值)d)显示分辨率:≤1μg/m3e)精度:±5μg/m3(24小时)以内f)平行性:≤7%g)测量时间:连续在线h)测量周期:小时循环i)采样流量:~16.7L/min,流量稳定性优于2.5%j)采样系统:切割头通过国家疾病预防中心切割效率鉴定;k)PM2.5颗粒物分析仪型号类型必须入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印发《PM2.5自动监测仪器技术指标与要求(试行)》的通知》总站气字{2012}107号文件所规定要求;显示:中文6套CO自动监测仪一氧化碳分析仪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的监测2)配置要求:含过滤滤膜等3)技术参数:a)分析方法:红外吸收相关法(气体滤光相关法)b)量程:0~50ppb,500ppb,1000ppb,200ppm等(任意可设)c)浓度单位:mg/m3、ug/m3、ppm、ppbd)噪音:0.02ppme)最低检测限:0.04ppm;f)线性:1%F.Sg)零点漂移:0.1ppm/24h,0.1ppm/30daysh)量程漂移:0.5%读数值/24h,0.5%读数值/30daysi)重现性:100ppb或读数的1%j)响应时间:T9560sk)精度:0.5%读数l)采样流量:0.8L/minm)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n)模拟输出信号:DC0-1.0V、0-5.0V、0-10.0V、0-20mAo)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VPN实时传输和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p)具有USB接口,方便数据存取;q)具有12V电源供电,仪器线路操作安全,维修方便;r)校准:能够具有自动校零、校跨,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l)单位:ppm、ppb、mg/m3、μg/m3显示:中文6套O3自动监测仪臭氧分析仪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臭氧浓度的监测2)配置要求:含过滤滤膜等3)技术参数:a)分析方法:紫外光度法b)量程设置:0~50ppb,500ppb,1000ppb,20ppm等(任意可设)c)浓度单位:mg/m3、ug/m3、ppm、ppbd)最低检出限:0.6ppbe)线性:1%满量程f)零点漂移:1ppb/24h,1ppb/30daysg)量程漂移:0.5%读数值/24h,0.5%读数值/30daysh)响应时间:T9560si)精度:0.5%读数j)采样流量:0.8L/mink)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l)模拟输出信号:DC0-1.0V、0-5.0V、0-10.0V、0-20mAm)具有USB接口,方便数据存取;n)具有12V电源供电,仪器线路操作安全,维修方便;o)校准:能够具有自动校零、校跨,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p)所有接头材质为TEFLONm)单位:ppm、ppb、mg/m3、μg/m3显示:中文5套动态气体校准仪(钢瓶气及减压阀)动态校准仪a)流量计准确度:1%F.Sb)质量流量测量重现性:0.2%F.Sc)线性:0.5%F.Sd)零气流量计量程:5L/min,10L/min,20L/mine)标气流量计量程:50ml/min,100ml/minf)臭氧发生准确度:±2%g)臭氧发生器输出范围:0.05~1ppm/5slpmh)标气接口:4个i)电源:220VAC±10%,50Hz阀门技术参数:a)双级式减压结构;b)膜片与母体采用硬密封形式;c)安全压力:1.5倍的最大输出压力;d)内泄露:2×10-8atmcc/secHelium;e)CV值:0.08;f)材质:不锈钢316L,对标准气体无污染,无吸附。钢瓶气a)钢瓶标准气容量:8L,10MPa;钢瓶标准气浓度:SO2:50ppm,NO:50ppm,CO:3000ppm5套软件升级改造应把子站控制软件升级为新空气质量要求的技术要求3套零气发生器a)用途:作为稀释校准仪器的零气源b)压力:10~30psic)零气源通过转化去除空气中杂质后指标项目投标产品指标NO2<0.5ppbSO2<0.5ppbO3<0.5ppbCO<10ppb非甲烷总烃<1ppb甲烷<0.1ppbd)可再生分子筛对空气进行干燥,涤除效率高,维护量低。膜式干燥器,涤除空气中的气态水,降低结露点。4套城市摄像系统城市环境摄影系统1)数采仪软件功能:l实时显示能见度、气象测量数据和图像信息;l固定时刻拍照:用户设定每天固定时刻自动进行拍照,例如9:00AM,1:20PM;l事件触发拍照:用户设定能见度数据触发条件并自动拍照;l时间间隔拍照:用户设定固定时间间隔进行自动拍照,例如1分钟,5分钟,10分钟,1小时等;l随时手动拍照:支持用户本地或远程手动拍照;l存储监测信息,计算分钟、小时、日、月、季度数据均值,统计和绘制变动图表;l查询检索分析历史数据;l自动记录停电信息;l自定义存储路径,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将数据和图像信息上传到中心站;l雨刷和恒温装置维护室外拍照系统,定时、手动控制雨刷。2)中心站软件功能架构:l展示:多站图像展示l采集:数据、图像l记录:关系数据库存储l查询:站点历史时刻数据图像对比分析l维护:历史数据、历史图片回补l判断:标示提醒异常,依靠湿度区分雾、霾的数据自动审核、自动判断l扩展:与空气灰霾监测站互动l地图:多区域地图l管理:权限和站点管理3)相机技术要求:lAPS-C规格数码单反l有效像素:1800万l传感器尺寸:CMOSl最高分辨率:5184×3456l曝光模式:自动曝光手动曝光l多种测光方式l自动白平衡l短片拍摄:最大1920*1080l连拍功能:连拍速度最大约3.7张/秒l支持定时拍照l工作温度范围:0℃-40℃l工作湿度范围:85%或更小l交流电适配器套装(带连接器)ACK-E8AC100-240V50/60HzDC7.4V2Al镜头定位:APS画幅镜头l镜头类型:变焦l镜头卡口:佳能EF卡口l变焦方式:伸缩式镜头l滤镜尺寸:58mml最大光圈:F3.5-F5.6l最小光圈:F22-F38l视角范围:水平:64度30分-23度20分l垂直:45度30分-15度40分l镜头直径:68.5mml镜头长度:70mm4)室外防护罩l电源:220VAC50Hzl功率:80W(含风冷、加热)l材料主体:铝合金;视窗:透明玻璃;锁扣:不锈钢l视窗尺寸:102*89(W*H)l自动温控范围加热开:8°±5°;关:20°±5°(风扇同时运转)l风扇开:37°±5°;关:20°±5°l工作环境:温度-35℃~+65℃,湿度90%RHl防护罩等级:IP665)相机图像软件l实时展示反映实际环境状况的高清图像信息,支持数字图像解析;l多种条件和方式触发自动拍照功能;l自定义存储路径,支持有线局域网/广域网、无线、蜂窝式无线通讯和卫星传输等;l查询检索分析历史图片数据;l手动自动控制雨刷:5套多功能分配器l可实现各仪器自动校准功能,控制采样校准阀l具有采集气象传感器数据的功能l采用专用航空插头作为传感器接口;l预留模拟通道,计数通道,为以后传感器的扩展做好了准备l扩展通道测量范围模拟电压:(0-5)V或(4-20)mA计数频率:(0-65535)Hzl可提供电源+5VDC+12VDC2套空气系统采集仪l工控机及接口扩展模块:CPU:主频2.4GHz以上内存:1G以上硬盘:80G/7200R以上标准配置8个RS232通信口或以上机箱:19寸4U工业机箱(带PS-7271B工业电源)操作系统:预装windows2003server专业版以上键盘及显示器:通用型104键键盘,液晶显示器1024*768像素以上RJ45口两个或以上接口扩展模块:视站点仪器设备配置与集成情况选择如下接口模块(RS232接口模块、AD转换模块4017+、ADAM4520)RS232九针直联线及交叉线各8根模拟信号连接线30米l子站软件:中文界面,便于用户操作自动校时、自动校准、手动校准可以查询小时均值、日均值、月均值、年均值、配有图形显示具有数据的导入导出功能3套气象系统1)设备用途:用于气象五参数的测定2)配置要求:能够支持接入子站相关数据采集系统3)技术参数:室外传感器单元-50—+60℃,可全天侯野外工作测量参数测量范围精度模拟信号输出风速1-67m/s±0.3m/s4-20mA风向0-360°±1.5°温度-50-+65℃±0.3℃相对湿度0-100%(RH)±3%RH4-20mA气压800-1180hPa±0.5hPa2套机柜、采样、稳压电源等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施设备用途:本次采购的SO2、NO2、CO、O3、PM2.5、PM10分析仪等设备所必要配备的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施配置要求:协调监测设备形成完整的工作良好的系统技术参数:配套采样系统技术参数:a)采样头应能防止雨水、粗大颗粒物及昆虫等进入总管b)采样总管为多支路防水采样管路,材料应选用不与被监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和不释放有干扰物质的材料,具备加热保温功能c)总管内径选择在1.5-15cm之间,采样总管内的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小于20秒d)支管数量满足所有气态项目的需要e)采样管长度应能够保证高于站房房顶1.2米(保证采样不受周边障碍物影响)f)采样系统密封,与房体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与房体外联接的法兰必须为耐腐蚀和坚固不锈钢g)采样系统主管路为可拆卸式,在不影响房顶外部法兰连接和仪器端连接情况下方便拆洗维护机架技术参数:h)适当数量的立式机柜,散热性能良好,可容纳本次采购的SO2、NO2、CO、O3、PM2.5、PM10分析仪、零气发生器、校准仪、数采仪等仪器必要时也需要包括相应的其他配套设备i)使用机柜情况下,机柜采用航空级导轨抽拉连接装载仪器,方便拆卸仪器与清洗仪器内部管路,机柜后侧有纵向导轨汇总各仪器的电缆线路j)机柜有接地孔线,所有的连接管线、接头等应采用防腐材质,不与被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稳压电源技术参数:k)稳压电源能够满足SO2、NO2、CO、O3、PM2.5、PM10分析仪、零气发生器、校准仪、数采仪等设备需求,确保上述仪器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不受感应电影响跳变电压,稳压电源可负载超过5KW以上,供仪器正常使用,稳压电源接地3套中心站软件中心站软件l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查询功能:用户可随时查询某站点、某时刻的污染物和气象监测数据。l数据处理和报表功能:具有小时、日、月、季、年等均值数据形式及相应的曲线,并可进行打印输出。l空气质量日报和周报功能:具有某天或一周的空气污染指数(AQI)和污染指数历史记录。l仪器状态的查询功能:可实时查询各子站监测仪的工作状态,并可将各子站的停电记录、校准记录、仪器报警等状态信息记录下来。l遥控校时功能:可通过中心站遥控进行子站时间校准,使子站时间与中心站时间保持一致。l遥控校准:在中心控制室可对某个子站的监测仪进行遥控校准,使子站监测仪自动进行校零和校标操作。l多种数据格式的转换功能:监测数据可转换成文本、EXCEL、DBASE等文件格式输出。l界面美观:全中文操作界面,只要单击鼠标,即可完成全部工作。l操作日志记录功能:按时间顺序记录操作员对中心站软件的操作过程。1套能见度测定仪能见度测定仪l原理方法:光学方法l测量范围:10m~50kml测量精度:±15%l输出间隔:60秒;接口RS232长线驱动器(或按用户需求)l电源:电压AC220V(±10%)频率50±2Hzl温度:工作温度-45.0~+50.0℃l相对湿度:5%~95%RHl耐盐雾性:可在沿海地区使用1套站房12平米站房l站房样式:可拆卸彩钢板活动站房,面积4×3×2.65(长×宽×高)(站房外尺寸)l彩钢板厚度不小于0.5mml彩钢板喷涂工艺为:底层采用环氧树脂,面漆采用聚酯、硅改性聚酯工艺。l板材传热系数:0.38kcal/m2h℃l隔音量:20dBl站房底部要求:室内地面为瓷砖或木质地板;l站房房顶要求:密封不漏雨;承重500kg;l墙壁和屋顶材质:带隔热夹层彩钢板;板材厚度:100~150mm。l活动站房材料结构:瓦楞型窗结构,墙体材料应有较好的保温性能,并确保防尘、防水、防雨等。l站房采用平顶倾斜方式,便于排水。l安装的站房应保证抗12级台风。配电要求l站房内采用三相五线供电,入室处装有配电箱,配电箱内连接入室引线应分别装有三个单相15A空气开关作为三相电源的总开关,并安装电源过压、过载和漏电自动保护装置。压缩空气源采用三相五线供电。l站房内供仪器及空调使用的线路单股横截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毫米。l所有室内线路走线采用PVC材料护线槽保护。l子站应依照电工规范中的要求制作“保护地线”,用于机柜、仪器外壳等的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4Ω。l子站应装有照明灯,以保证操作人员工作时有足够的亮度。开关位置应在站房进门使用方便处。其它要求l站房内安装的冷暖式空调,所安装空调应具有来电自启动功能,空调的室外机要进行防盗、防雨处理;l站房装有报警式防盗门,配备防盗、自动灭火装置;l站房配备有打开后最大长度4米的折叠梯(折叠后长度2米);l子站站房应安装有排气风扇,用于室内空气的换送;l子站应安装至少一个可供使用的直拨电话线插座,专门用于数据传输;l站房外壁不得有任何攀爬物;l子站采样亭附近应具有良好的避雷措施,并且要有良好的接地线路,接地电阻4Ω。2套
  •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800万采购监测仪器设备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于2012 年9月13日就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仪器设备采购项目(CEITCL-GD-CZHW-120718)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招标号包号设备名称数量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CEITCL-GD-CZHW-1207181监测仪器设备1批广州市科迪隆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2,752,200.002监测仪器设备1批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800,000.003监测仪器设备1批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2,504,500.004监测子站建设及配套设备1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81,280.00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邮政编码:510060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20-28842163  传真:020-28842162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012 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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