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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阀瓣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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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阀瓣检测仪相关的资讯

  • 广电计量获颁国内安全阀校验机构资质
    3月24日,广州无线电集团成员企业广电计量(002967)(SZ 002967)经过严格审查,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成为国内安全阀校验机构,可从事整定压力小于10MPa的安全阀定期校验工作,实现了公司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领域的突破。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安全阀属于国家特种设备,是锅炉、压力容器和其他受压力设备上重要的安全附件,在石化、炼油、火电、核电、供热、船舶等行业都有广泛使用。其可靠性和性能好坏直接关系设备运行与人员财产安全。根据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安全阀要求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情况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执行,否则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处以罚款。   目前,广电计量技术能力覆盖各类安全阀的校验、现场校验、安全阀解体、清洗及维修等服务,并可提供安全阀校验、计量校准等一站式服务,确保安全阀使用安全。实验室拥有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可校验公称通径为DN6mm~300mm、整定压力小于 10MPa 的法兰式、螺纹式等多种安全阀;实现校验自动化、数字化,数据处理智能化、网络化,确保安全阀校验精准高效,助力企业单位安全阀校验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 关于召开“新版《食品安全法》标准解读与科学监管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被冠以“史上最严”称号。从新修订的这部法律诸多规定发出的信息,我们如何判断今后一段时期食品安全形势和企业面临的挑战,认识和利用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服务产业发展。  为了帮助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准确理解立法精神和法律政策,使监管人员依法正确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依法合规生产。中国老年学学会老年营养与食品专业委员会邀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法规司、疾控局、监督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法学研究院校等相关参与新法修订的专家,针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解读、分析,于2015年8月20日至22日在北京举办“新版《食品安全法》标准解读与科学监管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函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2日(20日全天报到)  研修地点:北京(具体地址会前七天发给参会人员)  二、研修内容:  1、新《食品安全法》修订背景、原则及亟需解决的问题   2、新旧《食品安全法》的重大变化与企业面临的新挑战   3、新《食品安全法》下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   4、新《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与监管部门责任划分   5、新《食品安全法》执行的标准和执法中问题解析   6、新《食品安全法》食品违法行为预防与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体现   7、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程序   8、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风险监管、评估及分级管理)   9、新《食品安全法》下食品追溯体系建立与食品安全溯源技术解决方案   10、新《食品安全法》餐饮食品安全供应链管理、检测及认证   11、新《食品安全法》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2、新《食品安全法》网购食品交易监管前沿问题剖析   13、新《食品安全法》企业自查与认证认可的有效运作   14、新《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特殊食品监管制度特点与要求   15、专家及学员互动答疑环节。  三、拟邀专家:  任端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处长  严卫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常务副所长 中国营养学会副理事长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  李 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  王竹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  罗云波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  金宗濂 北京联合大学保健食品功能检测中心主任,参与新法修订  宋华琳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参与新法修订  高秦伟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主任,参与新法修订  注:每位专家讲解后会有十分钟左右的互动时间,请大家提前准备。  四、研修对象:  1、食品饮料、乳制品、保健食品、农产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负责人及质量授权人、法规人员等   2、餐饮企业、集体用餐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3、大、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等   4、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安办负责人,分管食品行业系统人员   5、各级省、市、县检验机构,卫生防疫机构相关负责人   6、政府、高校等食品质量技术与标准研究专家   7、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企业相关人员   8、投资机构、咨询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士。  五、研修费用:  会务费1800元/人 (含会议期间午餐、会议筹备费、资料费、场地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中国老年学学会老年营养与食品专业委员会培训部  负 责 人:陈好  手 机:15311210159  电话/传真:010-66706820  邮 箱:chenhao_0531@sina.com或者407382866@qq.com  中国老年学学会  老年营养与食品专业委员会  2015-07-07  附件:新版《食品安全法》标准解读与科学监管专题研修班  参会回执表 单位名称邮 编通讯地址联 系 人部 门Email手 机电 话传 真参会 代 表 登记 姓 名性 别职务/称 手 机 电子 邮 箱是否寻求技术合作:是○ 否 ○ 住宿:标间○ 合住 ○技术(项目)推广与需求名称:是否参加产品推广:是○ 否○ 展位○ 会刊彩页○ 大会发言○ 费用:会务组指定账号账户名:中国老年学学会老年营养与食品专业委员会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两广支行账 号:1026 7000 0004 46771可开票项目:培训费、会务费、服务费、咨询费等1、请您务必准确完整填写上表各项信息,以便制作代表证、通讯录等相关会务资料。2、请您在回传此确认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汇款注明:食品安全会议费 。3、请您付款后把汇款底单回传至010-66706820,款到后我们会给您邮寄正式发票。4、我们在会议前一周左右给您发第二轮报到通知。是否参加会议发言: 发言题目: 感兴趣的议题: 参会目的: 其他要求: 联 系 人:陈好 手 机:15311210159 电话/传真:010-66706820 邮 箱:chenhao_0531@sina.com或者407382866@qq.com
  • 食品安全法出台加速 200亿检测市场静待分享
    5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强调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除了高层重视外,行业层面也在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的检测意识。日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法国农业、食品及林业部联合举办、家乐福(中国)食品安全基金会协办的&ldquo 中法食品安全研讨会&rdquo 在北京召开,会上食品可追溯系统成为中法食品安全专家热议的焦点。分析人士表示,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的要求,未来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将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监测网点扩大到2870个,预计将拉动食品检测市场规模超过200亿元,年均复合增速超过50%。   食品可追溯体系成焦点   5月12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法国农业、食品及林业部联合举办、家乐福(中国)食品安全基金会协办的 &ldquo 中法食品安全研讨会&rdquo 在北京拉开帷幕。此次中法食品安全研讨会的主题为&ldquo 叉子和筷子:质量和安全&rdquo ,是继去年年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微博)与法国食品事务部部长加罗会谈并共同签署的&ldquo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rdquo 之后的又一大盛事。   据悉,法国食品的溯源涵盖整个食品供应链从农场养殖到市场销售,即从农场到零售。这种方法已在法国农业系统中其生产商数目有限的特征下兴起了10年。而在中国,由于国土辽阔,生产商数量庞大,食物在供应链中的品种繁多,实施这样的系统将会相当复杂。但是在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升级的当下,完善食品可追溯系统又势在必行。为此,中法食品安全专家在此次研讨会上成立了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促进工作组,将在未来三年,考虑中国具体特点,在食物可追溯系统未来的发展方向上进行一些引导工作。   在本次会议中,中法专家、相关部门和企业讨论并分享了各自在食品安全关键点和可追溯的相关经验。据介绍,可追溯系统这一举措在家乐福农超对接农产品上实施,顾客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产品二维码,从而获得产品信息。此举提升了顾客的消费质量,能够帮助消费者真正实现买的明白、买的放心。目前,家乐福30%的农副、生鲜类商品实现了农超对接。此外,家乐福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食品安全实验室。   除此之外,日前中国智慧农业谷项目在萧山签约,由中国供销合作对外贸易公司、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共同发起成立的全国可溯源农产品生产合作社联合组织,将对供销社系统内的70万家农业生产合作社、食品加工企业以及对中国检验检疫系统服务的10万家农产品食品进出口企业进行可溯源技术改造,使之生产的产品达到可溯源的食品安全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建成全国可溯源农产品国际采购中心。业内人士普遍表示,这将为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带来颠覆性的变革。   检测服务市场发展料提速   如果把时间往回追溯,2008年&ldquo 三聚氰胺事件&rdquo 催生了食品检测服务市场的一次大发展,一时间拥有三聚氰胺检测能力和资质的检测机构门庭若市。今年&ldquo 3· 15&rdquo 工业明胶替代食用明胶虽然在之前也被提及,但是检测难度较大,这一问题仍然困扰着食品安全。   当前无可回避的现实是,仍然有较多的食品添加剂尚无有效检测方法来测定,这也意味着新的市场有待突破,新的检测方法的突破或将助推检测服务市场的扩容。仅在卫生部2011年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中,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有47种,其中尚无检测方法的约20种 在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有22种,其中尚无检测方法的约有12种之多。   目前我国已制定公布了乳品安全标准、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通则等303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了6000余项食品安全指标。如果简单按照美国农业产值与食品安全检测的比例推算中国食品安全检测市场,2009年中国食品安全检测市场约25亿元,预计到2015年市场规模将接近80亿元。   百亿市场待挖掘   2010年中国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市场规模超过百亿,并且市场增长速度有逐渐提高的趋势。分析人士表示,检测仪器市场的繁荣,一方面是因为各级政府加大了对食品安全仪器设备、科研经费的投入 另一方面,国产低端检测仪器进入市场,价格杠杆撬动了市场需求的攀升。在当前食品安全的各项指标中,残留农药、兽药、渔药、食品添加剂等参数的检测最受关注,因此,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如质谱仪、色谱仪、分光光度计等利润丰厚的高端仪器及快速筛查仪器市场前景看好。   有研究机构预测,未来五年该市场的总体需求将迅速增长,小型化、低成本的国产仪器任重道远。目前,食品检测高端仪器市场仍然主要依赖外资厂商,如Angilent、ThermoFisher、日本岛津等。外资企业技术实力雄厚、产品成熟稳定、品牌知名度高,但产品价格高昂,维护维修费用不菲,而且可供选择的低配型号不多,对国内的设备采购方来说负担很大。   检测仪器国产化面临技术和管理的双重困境。以质谱仪为例,国内有机质谱仪的研制起步很早,但产品稳定性和售后服务欠佳,因此一直没有形成大规模的产业化。尽管其中有历史和体制造成的原因,但主要在于技术力量和资金等有限资源的分散,不能形成一股合力,借助市场的作用形成良性的产业循环。如果国产检测仪器能够形成突破,其相对强大的性价比优势,能够满足市场对低成本设备的需求,同时势必对进口产品的价格构成压力。   目前,我国正努力促进科学检测仪器设备向自主创新方向发展,逐步摆脱依赖进口跟踪模仿的不利局面,鼓励加强产、学、研、用结合,促进产品结构由中低端向高中端转变,企业由&ldquo 小而弱&rdquo 向&ldquo 大而强&rdquo 转变。围绕保障食品安全需求,大力推进检测设备专用化、小型化和便携化研发,提高国产仪器市场占有率,从而壮大我国食品检测产业。
  • 食品安全法修法迫在眉睫学界呼吁提高食品检测公信力
    3月22日一大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被悄然摘下,换上新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总局)。   尽管只有一字之差,职能却有很大变化。新组建的食药总局,将统合食品安全办、药监、质检、工商部门相应职责,对食品和药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进行无缝监管。这种监管模式,与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确立的分段监管模式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为了避免在食品药品监管上违法行政,食品安全法的修改显然已经迫在眉睫。   除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获得集中,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质检和工商部门相应的检验检测机构也将一并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机构改革不是简单的合并而是要借此机会,切实转变职能。   他说,以检测机构为例,目前基本上都是隶属于政府的。很多时候,消费者为了维权,需要对添加剂成分和数量进行检测,凭检测报告维权。但实践中,检测部门很难做到客观中立,给出的报告也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   "修改食品安全法时,应当建立起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制度,斩断利益链,提高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周汉华说。   周汉华认为,目前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重许可轻监管的现象存在。特别是对于那些大量存在的流动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采用许可的方式收效甚微。   他认为,食品安全监管真正需要加强的是事中监督。应把职能转变的重点放在变革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创新食品安全监测检查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食品检验监测信息发布制度等。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下一步食品安全法修改,学界普遍建议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北京大学沈岿教授认为,在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刑事打击的同时,也要重视完善民事侵权赔偿制度。
  • 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市场格局迎来大变
    将于2015年10月份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修订案,有两个显著的特点。首先是严刑峻法。不但明确了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而且提出了相关罪名的司法认定标准,并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来的5至10倍提高到15至30倍 其次是争议较多。今年全国两会前后,食品安全法二审结束再次征集意见,其间十多位专家联名提出了七条意见,认为修正案存在体制制度,与他法衔接、具体操作等较大问题,建议暂缓一年出台。 食品安全新法如此火速出台,一个客观且主要的原因,就是中国当前的食品市场现状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铁腕治理刻不容缓,这点不但在高层,在民间也早已形成共识,国人对此如盼甘霖。从治理效果的&ldquo 不敢、不能、不想&rdquo 三个层面看,严刑峻法正是第一步&ldquo 不敢&rdquo 的前提。治乱世用重典,治理乱象同理。有严刑峻法作为衡量标准,加之严格的执行,可望在短期内一扫中国食品市场的不正之风。至少,一批胆大妄为之辈的伏法已是指日可待之事。而对于当前混乱不堪的食品市场来说,这一举措短期内形成的震慑之势不可或缺。不完善的部分可以慢慢补充,但是倘若因为部分不完善而令这种震慑晚出台,别说一年,一个月都能出大事。还是那句话,民以食为天,中国食品市场的铁腕治理刻不容缓。 新的食品法颁布实施,给食品检测仪器市场带来的是绝对利好消息。事实上,随着近年来国内的食品问题越来越突出,相关部门在检测点和仪器设备方面的投入并不少,比如2014年4月国家食药总局开展的18省市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试点,就给食品检测仪器市场带来了70多个亿的份额。严格来说,不管是之前还是近一个阶段的国家投入和资源配置,中国的食品检测机构和设备已经颇具规模,之所以问题层出不穷,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法律本身以及执法层面。加之这部分市场本来就较为庞大,在当前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市场中占有巨大份额,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的食品法对于专业食品检测设备市场的推动固然会有,但是影响不会特别巨大。甚至在新法实施之初,为了梳理全国的食品检测体系,甚至可能对部分检测机构的分布和职能进行合并调整,以期更加科学高效。从这点来说,从事这类设备研发生产的厂家,应该把发展的目光定在品牌塑造和质量提升方面较为稳妥。 那么,在这一轮市场调整中,受益较大的无疑是快速检测仪器设备了。首先,随着新法的实施,国家必然加强在执法层面的监管力度,快速检测仪器设备本身具有的便捷性、及时性便会更加具有竞争力,符合高效、实时管理的需求,需求量将会大增 其次,随着法律和执法的普及,民众对于食品安全检测的认识度和重视度也会得到相应提高,小型、快速、简易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将会在民间市场得到长足发展,并且这部分市场将专属于快速检测仪器设备 再次,因为国内发展的不均衡,部分偏远地区受人力、资金等因素制约,也会更加青睐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同样给这类产品提供了庞大的发展商机;最后,因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在整个行业中所占市场份额一直都比较小,因此此轮变革给整个快速检测设备市场带来的商机无疑是极为巨大的,甚至是颠覆式的。 要想改变中国长久以来形成的食品市场顽疾,新法颁布实施只是第一步,其本身还需要不断完善,而执法层面的监督更是重中之重。食品安全要从源头抓起,除了严刑峻法,更要进一步普及科学知识,加强食品安全理念宣传,加强检测检验。中国食品安全之路漫漫修远,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行业更应迈开大步,从头跨越。
  • 中国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发展趋势前瞻
    食品安全检测仪器是指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需要用到的仪器仪表。目前在食品分析检测中,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氨基酸自动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及可进行光谱扫描的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均得到了普遍应用。同时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引入,使仪器分析的快速、灵敏、准确等特点更加明显,多种技术的结合与联用使仪器分析应用更加广泛,有力推动了食品仪器分析的发展,使得食品分析正处在一个崭新的发展时代。 从市场需求规模来看,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行业市场规模逐年扩大。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食品安全检测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机会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仪器需求规模达到300多亿元,近几年增速均保持在30%以上。图表1:2007-2013年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行业需求规模(单位:亿元,%) 前瞻产业研究院结合未来我国食品安全检测行业发展,分析认为未来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市场发展将呈以下趋势: ◆ 产品将向高效、便携等方向发展 《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对食品安全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测项目将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食品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等。 项目的检测手段将更多的依赖食品检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的市场需求将更加大而具体。仪器设备生产企业将向客户研发、提供专业化程度更高、高效、便携、功能集成、方便客户应用的产品,方便用户应对日常的食品安全检测和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检测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基本、快速的技术保障。 ◆ 国产仪器将逐渐取代外资产品 目前,外资企业技术实力雄厚、产品成熟稳定、品牌知名度高;但产品价格高昂,维护维修费用不菲,可供选择的低配型号不多,对国内的设备采购方来说负担很大,不利于国内机构检测手段的提升。随着国产中低端检测仪器的市场和产业化形成强势突破,国产仪器的性价比优势势必加速作用市场的多层次检测需求,提升国内食品安全检测手段的整体水平。 ◆ 企业资产重组兼并加快 随着外资企业本土化进程加快,靠价格优势存在的一些小企业受到严重威胁,只有通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性质的资产重组,打造旗舰式企业,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食品安全仪器生产企业数量多,但是大而不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兼并资产重组进程加快是必然趋势。
  • 《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编译并出版发行
    2009年9月,由李怀林主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监管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化学品安全研究中心和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联合编译的《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在标准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近几年,与消费品相关的产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为了加强消费品监管,美国于1973年创建了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承担联邦政府有关消费品安全的职能,并于1972年制订颁布了《消费品安全法案》。其后,此法案多次进行修订,2008年8月14日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进行了如下重大改进:对含铅的儿童产品、铅涂料做出了新规定 对某些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产品做出了禁止销售的规定 为了更加有效地监管消费品,对某些儿童产品要求第三方强制检测。美国消费品改进法案对消费品中某些化学物质的新要求,对我国消费品检测规范、方法标准提出了新要求。而第三方强制检测的规定,完全不同于我国对出口消费品由政府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的现状,对我国现有的进出口消费品安全监管模式提出了挑战。   为了积极应对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尽可能减少法案对我国消费品出口到美国的贸易的影响,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直接领导下,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在征得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对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历次修改的不同版本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和梳理,整合形成了完整的《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中文文本。整合的版本包括:1972年《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1976年《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改进法》、1978年《紧急措施暂行消费品安全标准法》、1978年《消费品安全法案授权法》、1981年《消费品安全修订法》、1983年《孤儿药法案》、1988年《铅污染控制法案》、1988年《反毒品滥用法案》、1990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1994年《儿童安全保护法》和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   《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的出版,将帮助出口美国的消费品相关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满足美国对消费品产品质量的要求,减少经济贸易损失 促进我国进出口部门对消费品质量实施科学监管。
  • 从新食品安全法解析包装的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及质控手段
    食品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近年来,“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安全事故频发,食品安全已成为政府和人民公众无法回避的的重要问题。对于这个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的长期问题,2015年政府重磅出击,通过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号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执行。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设立了最为严格的管理流程、追溯机制和惩处制度,强化了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在内的企业主体的安全责任。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大了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力度。  纵观食品生产环节,包装是食品与外界的唯一屏障,也是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卡,若其质量存在问题,食品安全更沦为一纸空谈,可见,包装对食品安全的作用不可小觑。细读食品安全法,其中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第四十六条“从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保证生产的食品复合食品安全标准”皆从食品包装的角度提出了质控要求。现就其影响及其质量控制手段进行详细解析。  食品品种日益丰富,相应的食品包装材质不一,如塑料薄膜、塑料复合薄膜、纸塑复合膜、共挤膜、镀铝膜、铝箔、铝箔复合膜等膜等,以及形态各异的包装容器,其中塑料包装材料占所有食品包装材质的90%以上,其材质、性能和工艺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基本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塑料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添加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要求,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安全法把规范重点集中在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方面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塑料、橡胶、纸、金属、涂料等食品接触材料在加工过程中会加入抗氧化剂、稳定剂、增塑剂、稀释剂等助剂,以适应各种包装需求。这些助剂在与食品接触过程中,尤其是油脂类或酸性食物,分子通过材料迁移进入食品,影响食品的安全,进而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对此,国家制定了相关标准对塑料包装向食品中迁移物的量以及检测方法做了规定,如我国的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3-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4805-1994《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等。标准中,采用蒸发残渣这一指标来衡量包装材料浸出物的情况。  蒸发残渣是检测食品接触材料在使用过程中接触水、酸性物质、酒精类、油脂类等食品时可能析出的化学物质量的指标,即蒸发残渣指标用来考核一定时间内包装中各类物质向食品迁移的总量,用mg/L表示。模拟物一般采用蒸馏水、4%乙酸、20%或65%乙醇和正己烷。相较于人工测试易出现的随机误差,建议采用仪器自动测试法,如ERT-01蒸发残渣恒重仪,能减少了烘干、干燥、称重等试验过程中的人为操作干预,且确保了试样重量测试过程一直处于相对平稳的环境中,避免了试验环境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塑料复合包装材料使用的粘合剂和印刷油墨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一方面,包材复合使用的粘合剂在高温时会发生裂解,生成有毒有害物质,另一方面,某些不良供应商会在胶黏剂中的溶剂中添加甲苯或二甲苯类类有害物质,增大了所包装食品的致癌危险。此外,当前国内包装印刷业采用的油墨以聚酯类树脂为主体结构,甲苯、丁酮为主溶剂,以溶剂挥发为干燥方式。由于胶黏剂和油墨中所含不等量的甲苯、丁酮、乙酯等溶剂挥发速度并不相同,这就造成了各种溶剂残留量数值不一。于此同时,若溶剂对树脂分子溶解性较好,树脂分子对溶剂的释放性较差,同样会导致大量的溶剂残留。在此基础上,随着胶黏剂和墨层涂覆的厚度增加,溶剂残留量也会随之增加。当溶剂残留量超过一定限度时,会同时向内和向外迁移,若进入包装内容物中就会对其造成污染,进而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危害。  国家对食品用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指标已经做出了严格要求:(1)残留总量,包括乙醇、丙酮、异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丁醇、乙酸异丙酯、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等共11种。(2)苯类溶剂残留量,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等3种。GB/T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式复合、挤出复合》要求残留总量≤5.0mg/m2,苯类溶剂不得检出,检出限为0.01 mg/m2。由于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一般产生于油墨、溶剂、粘合剂,与薄膜自身、生产工艺和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很难全面的进行把控,因此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检测显得格外重要。相关企业可以利用包材检测专用的气象色谱仪进行日常检测,根据测试数据,相应调整生产原料和工艺,以减少溶剂超标的发生几率。  包装材料物理机械性能及包装密封问题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包装材料是包装容器的基质,这些材料应用在食品类包装中需要在厚度、阻隔性、力学性能多方面具备良好的特性。厚度,是所有性能中最基本的一项。保持包装材料的厚度均匀,除了可以帮助乳品企业节省生产成本,同时宜于控制包材各部分性能均匀。厚度的测试方法有多种,根据目前国际、国内多项标准规定,面接触式测厚为指定测厚方法。另外,包材的力学性能也是关系到食品包装承重和耐冲击重要性能的基本因素,包括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剥离力、撕裂性能等,其测试方法已有标准可依且相对成熟,将以将其纳入食品包材质控体系中进行日常监测。  阻隔性是指包装材料阻隔水汽、气体渗透的性能。众所周知,水和氧气是导致食品变质的主要因素,因此包装材料作为食品与外界环境的隔离材料,其阻隔性要求非常高。由于此项检测需要极高的精密度和准确性,日常检验多依靠实验室检测仪器进行测试,而后实验人员根据材料的阻隔差异指导不同类型的食品包材选购。水汽和氧气除了通过包装材料渗透进入外,包装泄露处也是其渗入的薄弱环节。针对这一项内容,首先需要确认包装泄露部位的分布情况,建议采用负压法做密封试验,测试步骤可参照GB/15171《软包装件密封性能试验方法》。其次,根据测试结果找出泄露多发部位,一般来说封口泄露较为常见。现代企业大多采用热封技术封口,热封时间、温度、压力是决定热封效果的三大技术指标。通过借助热封试验仪等相关检测仪器,在模拟生产线的环境下试验不同的技术参数,从而找到最优热封工艺,改进封口质量。  综上所述,包装材料的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虽是潜在的,却无时无刻不在发生。新版食品安全法的诞生,一方面预示了我国食品安全机制走向了新阶段,另一方面也带动了包材质量管控逐渐步入一个更加严格的时代,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 《食品安全法》颁布两年 实施效果喜忧参半
    三聚氰胺奶粉、化学火锅、苏丹红……近年来,媒体接二连三爆出食品安全事件,部分百姓甚至感到“没什么可吃了,吃什么都不安全”。   2009年2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称为“我国食品监管法制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如今,它已经颁布两年了,其实施效果如何?还有什么需要完善的地方?中国青年报记者近日梳理了近两年来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现,《食品安全法》在一些事件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不少问题等待解决。   毒豇豆、假香米、致癌油事件:处罚迅速 信誉渐复   2010年1月25日至2月5日,武汉市农业局在抽检中发现来自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洲镇和三亚市崖城镇等地的5个豇豆样品水胺硫磷农药残留超标,武汉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立即对不合格豇豆予以销毁。2月6日,武汉市农业局向海南省农业厅发出协查函称,自函告之日起,3个月内禁止海南生产的豇豆进入武汉市场。此后,上海、重庆、广东、江西等地也发现类似情况。   不久,农业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海南省三亚市市委针问责农业局4名官员:三亚市农业局局长宫建国在全市被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三亚市农业局调研员庞世卿被全市通报批评 三亚市农业局副局长兼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罗宏伟被停职检查6个月 免去黎明三亚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的职务。   事件过后,海口市龙泉镇为5000亩豇豆“建档”,田间记录档案卡上有种植户所用农药时间、名称、使用浓度等项目,上报镇、区、市农业部门以备案。   记者梳理发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类似“毒豇豆事件”这样在曝光后得到迅速处置的事件还有不少。其中比较典型的还有假冒五常香米事件和金浩茶油致癌事件。   五常大米颗粒饱满,质地坚硬,色泽清白透明 饭粒油亮,香味浓郁,是日常生活中做米饭的佳品,素有“贡米”之称。   2010年7月12日,陕西西安大规模制售假冒五常大米事件曝光,市场上绝大部分“五常米”竟然是“杂牌米+香精”熏出来的。7月13日,西安市工商局在对全市116个市场、142个超市的检查中发现,销售涉嫌掺杂使假的五常米的经营户84户,超市56家,查封的五常大米涉及51个品种91种规格,总量为203吨,其中,标志为五常稻花香的大米共计8.3吨。   黑龙江省五常市组成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延辉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市质监局、工商局、稻米中心、农委、绿办、公安、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对涉及的6家米业公司进行质量检查,依据结果做出严肃处理以至关停的决定。   2010年8月30日,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茶油产品被查出致癌物苯并(a)芘超标却秘密“召回”的事件被媒体曝光,该公司2009年12月3日至2010年3月17日生产的9个批次苯并(a)芘含量超标。   随后,金浩公司在网上发布了问题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规格等。该公司还表示,“消费者需对照自家的产品,若确实属于问题油,可致电金浩茶油北京分公司,售后服务人员会为消费者进行登记,一周内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召回问题油,以一赔十”。   在金浩公司发致歉信承认9批次茶油致癌物超标后,2010年9月2日北京沃尔玛、家乐福、物美、超市发等多家大型超市都采取紧急措施,对金浩所有产品不分批次予以全面下架。   “《食品安全法》还是起到了很大作用。”曾参与《食品安全法(草案)》立法论证的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食品安全法》的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确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与召回制度,强化安全事故的处理方式,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   其中最重要的是改变以往各部门“各管一摊”的监管体制。以前是各管一摊,互相不衔接,供销管流通,质检管生产,农业部管原料,《食品安全法》则尽可能地消除分段监管的弊端,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来负责协调,解决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监管扯皮问题。   2010年2月,我国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王岐山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些事件能够得到迅速处理,也归功于这些年我国食品科学、流行病学、微生物学等方面水平的提高。另外,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对事件的报道,也起到推动作用。   化学火锅、肌溶小龙虾事件:真相难解 结论难求   继2004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火锅底料市场存在不正常利用化学添加剂的情况后,2010年再爆“化学火锅”事件,曝光一些地方的火锅市场存在使用“火锅飘香剂”、“火锅增香剂”和“火锅红”等化学添加剂的情况。   对此,中国烹饪协会火锅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烹协”)称,此说纯属谣传。2010年12月22日上午,该委员会公布中国火锅企业食品安全状况,称占全国市场7成份额的100家知名火锅企业底料检查100%合格。   有网友认为中烹协火锅专业委员会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他们有些人自己本身就是经营火锅的老板”,网友表示,必须要有专业权威部门的鉴定,这个部门不应该跟此行业有任何关联,不应该是利益共同体。   “我们也没有检测,我们只是让它提供生产安全的许可文件,我们从提供的这些数据资料,使用的配方、批准结构上来看是没有问题的。”对于网友和公众的质疑,中烹协秘书长冯恩援这样回答。   另一起至今尚无权威结论的食品安全事件是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食用小龙虾导致肌溶解”事件。从2010年7月开始,南京不同医院陆续收治了因食用小龙虾而入院的病人。与普通的食物中毒不同,这些患者并没有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而均表现为肌肉酸痛难忍,医生诊断为横纹肌溶解症。情况严重的还因肾功能受损,出现了“酱油尿”。据一些媒体报道称,致病“罪魁祸首”为小龙虾。   2010年8月24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疑似食用龙虾致病的有关情况。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曹劲松介绍,到召开新闻发布会时为止,还未查明食用小龙虾与产生横纹肌溶解症的具体关联因素,相关部门将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小龙虾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认为,《食品安全法》最主要的是一种风险监管,重在防患于未然,但同时风险也存在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需要决策者在证据和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做出行动。目前受到检测科技等方面的影响,有些事件的因果关系很难确定,“比如一个人吃了火锅后肚子疼,你很难证明这就是火锅的原因”。另一方面,也需要产业经济利益,“比如南京小龙虾事件,当前技术没办法确定是哪种物质致病,总不能就不让吃小龙虾了。”如果要处理的话,必须要进一步细化,比如要弄清楚哪个区域的哪批小龙虾出了问题,不能一刀切。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农业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则认为,我国目前缺乏像国外那样的可追溯系统,因此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相关的利益者都会千方百计予以否认。   地沟油、毒奶粉、植物奶油:顽症难治 渴求猛药   武汉工业学院教授、全国粮油标准化委员会油料及油脂工作组组长何东平估计,我国每年有200万至300万吨地沟油流回餐桌,其中有害物质黄曲霉素的毒性是砒霜的100倍。2010年3月17日,上述信息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各界的强烈关注,何东平虽然随后否认上述预测,但“地沟油”已然成为热议话题。陕西、湖南、福建等地都开始专项治理地沟油小作坊,陕西省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整治行动由设区市统一领导,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建立市(县)长负责制。   在关于食品安全的讨论中,“多头分段管理”一直被广为诟病。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所陈君石教授认为,《食品安全法》并未就多头分段管理体制做出实质性改变,而只是选择在既有框架内“微调”,他认为这是“最大的遗憾”。   中国青年报记者日前实地调查也发现,整治“地沟油”仍缺乏明确责任主体,各部门互相推诿,令人不知所从。   2011年年初,记者在北京市丰台区一家饭店吃饭,感觉菜肴味道有异,怀疑吃到了地沟油,于是拨打了北京市卫生局的电话。卫生局的工作人员称,吃到地沟油“不少部门都能管”,可以拨打12320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试试。记者随后拨通了该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在询问了“何以判定自己吃到了地沟油”,并询问了餐馆的位置后,给出了丰台区卫生监督所的电话,但记者拨打该电话,听到的却是传真机的声音,始终无人接听。   记者又拨通北京市工商局12315举报热线,在线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工商局只负责监管“买卖地沟油”等流通领域的问题,不负责监督餐馆的服务,“还是得打12320”。   记者又致电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投诉举报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只负责生产加工领域的问题,监督生产厂家存在的违规行为,但是餐饮业不归我们管。”   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建议,为了尽可能地消除分段监管的弊端,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细化各监管机关的职责 其次,明确各监管机关的监管手段,使其有责有权,能有效实施监管 第三,由各级政府出面,成立协调机构,解决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监管扯皮问题。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认为,还需加强对食品行业从业者的教育,“得传递给他们这样一个信息,通过食品安全和质量的竞争,有助于在市场里更加有优势,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但事实上,由于目前许多行业标准不明确,生产商从“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自然选择成本较低的生产方式,而少部分“良心企业”则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面粉增白剂”在压力之下终于被禁了,但“植物奶油”却仍安之若素。   2010年11月,央视《经济半小时》曝光《“氢化油”,或酿食物史上最大灾难》,有专家表示,“氢化油”,俗称“植物奶油”,在中国普遍使用,危害堪比杀虫剂,可导致糖尿病、冠心病、肥胖等疾病的高发。专家告诉记者,其实“植物奶油”中的反式脂肪酸是可以大幅降低的,只不过这种工艺需要增加成本,而因为我国目前对反式脂肪酸的摄入量没有限制,生产商都愿意选择低成本的氢化油,从而使它成为危害人们健康的“定时炸弹”。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2010年11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卫生部正在开展反式脂肪酸的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并将在此基础上,按程序进行标准的制订。此外,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中,已规定了婴幼儿食品原料中不得使用氢化油脂,反式脂肪酸最高含量应当小于总脂肪酸的3%。   但我国至今没有公布反式脂肪酸的摄入量标准,人们不知道什么样的食品是安全的,就连卫生部提到的“有标准”的婴儿食品,情况也不太乐观。   中国青年报记者近日在走访了北京地区多家超市后发现,多个品牌婴儿奶粉的配方标示依然令人困惑:美赞臣的婴儿奶粉包装上,标明含有“精炼植物油” 贝因美爱+婴儿奶粉包装上的是“植物脂肪粉”。记者致电上述厂家,贝因美否认“植物脂肪粉”与“植物奶油”存在联系,美赞臣的客服虽承认其“精炼植物油”中含有反式脂肪酸成分,但强调“含量非常微量,只是加工过程中的副产品,只有每天达到一定的量才会对健康有直接影响”。   “《食品安全法》只解决了‘怎么不让人们违法’,却没有回答‘人们为什么要违法’。”于安认为,产销各阶段利益分配不均衡,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姜明安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少部分人道德感沦丧,良心泯灭 地方政府发展理念落后,官员依旧热衷于单纯GDP的增长,忽视民生发展。食品安全涉及各个部门,具体制度的制定落实需要一个过程,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还需全社会加强对民众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使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强烈的道德感和诚信氛围。   在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下,我国终于重拳出击。2月25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处罚起刑点从“拘役”提高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山东将重点发展安全检测仪器
    日前,山东省发布《关于促进安全生产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发展安全检测、应急救援等装备和个体防护用品,力争“十二五”期间形成1000亿元的销售规模,提升全省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   安全生产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产业是安全生产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山东省安全生产装备产业已形成了生产企业近万家、销售收入600亿元的规模。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该省将加快安全生产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培育安全生产装备骨干企业,努力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在全国有较强竞争力的安全生产装备产业体系,扶持部分传统及高新企业做大做强。到2015年,产业整体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到200家,培育一批有国内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品牌。   未来几年,山东省将重点发展矿用安全生产装备、安全检测监控装备、应急救援装备、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和安全材料。其中危化品行业需要完成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完善防泄漏、防超限的紧急切断和联锁报警等安全设施,粉尘、毒物检测仪器仪表,静电检测仪器、噪音检测仪器仪表、辐射及微波检测仪器、各类采样仪检测试剂、企业中央监控设备、影像监控系统、探测警报仪等安全生产检测与监控设备。
  • 食品安全全方位的重视 检测仪器潜力巨大
    近年来,国内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从食品添加剂到农药残留,无不显示出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异常严重。由于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已得到政府全方位的重视。   2009年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2011年3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将食品安全的检查领域扩大到更广范围。   调查显示,食品安全问题对相关企业和整体行业都有巨大的伤害。食品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同时塑造品牌形象,对食品安全管理的意愿正在加强,特别是随着“三聚氰胺”与“瘦肉精”事件的相继爆发。前者让全国最大奶粉企业三鹿倒闭,后者使双汇集团面临数十亿元的损失,在血淋淋的教训面前,加强安全管理已成为国内食品企业的共识。   与此同时,国家要求企业承担质检主要责任,而对应的企业也有意愿提高安全检测标准,提高企业及行业形象,以避免或者减少受到食品安全事件的冲击。行业龙头企业已经将控制上游原料控制和检测作为改进重点,在这两个领域都进行大量投资。   中国是农产品和食品的生产、消费、出口大国,目前拥有各类食品加工企业40万家以上,在公众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的今天,注定了未来食品安全检测仪器的潜在市场将会十分巨大。   当前,我国拥有各级农产品检验检疫站、疾病控制中心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站、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各类环境监测站等检测机构23000多个,食品加工企业40万以上。   研究小组指出,食品企业满足产品检测的仪器购置费用在100万元左右,检测机构的检测仪器的配置费用约在1500万至3000万元。   未来,中国食品安全检测领域的分析仪器潜在市场空间在7450亿元以上,其中食品加工企业对应市场4000亿,检测机构对应3450亿,耗品的需求并没有计算在内。
  •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与技术应用分会成立
    仪器信息网讯 2016年12月28日上午,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与技术应用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中粮集团营养健康研究院举行。会议举行了揭牌仪式,并选举产生了80位理事,32位常务理事,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建忠担任分会理事长。下午举行了学会的首次学术报告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与技术应用分会成立  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视,形成了从中央到省、市、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管理机构。我国现有食品生产企业40余万家,规模以上企业1万多家,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及各级政府部门监管的加强,各个企业也相应建立了检测实验室和质检机构。食品安全领域相关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重金属、微生物、转基因等检测技术的发展十分迅速,涉及大量的色谱、原子光谱、质谱、电化学等仪器设备,其他先进技术如红外光谱、近红外光谱、拉曼光谱等也不断应用到食品安全检测与粮油食品生产的质量控制中,整个粮油食品行业对自动化程度和精度都很高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有很大需求。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研究员 杨永坛致开幕词  杨永坛指出:近几年,我国社会急需解决关系到人民生活质量的食品安全检测和检测问题,随着节能降耗、环保、安全、质量的需求要求越来越高,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专家队伍一直在各个行业发挥积极作用,有来自不同专业的院士和领军专家都在积极参与和支持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和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对目前我国急需解决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安全问题的生产加工快速检测和检测技术以及方法研究很有特色,为食品质量安全分析技术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副秘书长 张莉  张莉代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对今天参加会员代表大会的各位科技工作者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的需要,学会在学术交流、决策咨询、科普公益、人才建设、科技期刊、国际交往等各项业务中开展了大量工作。未来将在科技评估、人才水平评价、团体标准制定、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程教育认证等方面开拓新的工作领域。学会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与技术应用分会成立会对今后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以及食品安全保障领域有重大意义,将推动我国食品质量安全仪器的基础研究、应用技术以及产业的发展,在学术与产业之间搭建更宽广的舞台。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研究员 张建华  张建华首先祝贺了分会的成立。2010年以来,中粮集团在食品安全检测评价方面,积极解决食品加工产业链的质量检测需求,做了许多分析技术研究。例如挂靠在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的中粮集团检测中心,有近1个亿的科学仪器设备,7000平米的实验室及50余名技术人员,为保障国家的食品安全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食品安全实验室自成立来,积极参与申请国家标准及协会标准4项,获得多种学会奖项。  建立食品检测仪器研究应用的技术交流平台,是全国食品领域科技工作者的期盼,它将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举办食品检测仪器和现代检测手段应用研讨会和培训食品检测技术专业人才:为国家和行业决策部门制定发展规划提供素材、咨询和建议 为食品加工企业和食药监督管理系统提供技术服务、咨询 可开展国产化检测仪器的技术鉴定和评价,进一步推动食品质量监测技术这一学科的发展,为保障国家的食品与安全提供技术上的保障与支撑。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副院长 张建华、中国工程院院士 沈建忠、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副秘书长 李明远、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研究员 杨永坛为分会成立揭牌(从左至右)  紧接着与会代表对分会理事会委员、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做了投票。投票统计间隙的茶歇间隙的间隙统计投票统计?投票统计的间隙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建忠担任分会理事长,吴永宁、李培武、宋全厚、闵顺耕、张峰、王周平、陈斌、田禾、杨永坛当选副理事长。由杨永坛兼任分会秘书长,由北京食品安全检测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郑清林、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王战辉担任副秘书长。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建忠担任分会理事长,吴永宁、李培武、宋全厚、闵顺耕、张峰、王周平、陈斌、田禾、杨永坛当选副理事长。由杨永坛兼任分会秘书长,由北京食品安全检测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郑清林、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王  选举产生了80位理事,32位常务理事,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建忠担任分会理事长,杨永坛(兼秘书长)、陈斌、田禾、宋全厚、闵顺耕、张峰、王周平、吴永宁、李培武担任副理事长。由北京食品安全检测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郑清林、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王战辉担任副秘书长。颁发证书 理事长 沈建忠致辞  理事长沈建忠介绍了在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质量的过程中,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品企业生产和检测孰重孰轻认识的变迁。希望分会将产学研有机地结合起来,引领全行业的食品检测与学术研究的发展。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食品安全研究所所长 张峰  张峰在发言中祝贺了学会的成立,阐述了学会的工作将对食品安全领域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山东海能总经理 张振方  张振方在发言中提到了海能仪器走出国门,并在今年跨国并购了GC-IMS制造商德国G.A.S.。GC-IMS技术和产品系列主要应用于食品饮料检测。海能仪器通过收购旨在引进国际先进的技术,为国内市场融入更多国际化的元素,融入更先进的科技以推动我国食品检测行业的发展。合影留念  根据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的指导意见,分会以理事会为该分支机构的组织架构,以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为组织原则。分会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根据筹备工作指导思想,设理事长一名 按照初期工作所涉及的领域推荐数名副理事长。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负责行使理事会的职责。组建分会所有发起单位列为理事单位,每个理事单位可推荐一名人员为分会理事。另外分会还吸收部分积极申请加入学会并愿意为学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作为理事推荐人选。(编辑:王明)
  • ATAGO(爱拓)食品检测仪器亮相北京食品安全峰会
    近期,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阶段性目标,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更加科学完善。为了进一步引导社会各方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配合国家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为广大食品科技工作者搭建学习和技术交流的桥梁,&ldquo 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rdquo 在国家会议中心(CNCC)举办。本次会议由北京食品学会和北京食品协会联合主办。 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于2013年4月1-2日在国家会议中心隆重举办。本届大会参加人员为历年来参会人数最多的一届,规模突破了1000人以上。来自多个不同学科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围绕11个主题发表了60余场重要学术报告。同期举办的展览会上共有7个国家和地区的55家知名参展商带来了他们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产品。 ATAGO(爱拓)携手代理商东南科仪亮相本次展会,自创始以来致力于引进与提供先进的设备服务广大用户,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贡献先进、可靠的检测仪器和应用解决方案。 ATAGO(爱拓)圆满参与了这次盛会。
  • 默克食品安全法规及检测方法讲座邀请
    讲座简介: 最近两年,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引起全社会乃至全世界的关注,食品生产厂商和相关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控部门感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针对最新的食品安全法以及不断更新的标准食品安全检测方法,默克愿意与您分享国内外食品安全法规经验,探讨先进科学的检测方法,为您提供从原料到质控的全套解决方案。 真诚邀请您的参加! 食品安全法规及检测方法讲座会议安排 08:00-09:00 登记 09.00-09.10 介绍默克中国以及会议安排 09.10-09.20 Introduction of Merck Offer for the Food Industry 默克产品在食品行业的应用 09.20-10.00 Overview on Global Food regulations 全球食品安全法规概况 演讲人: Dr. Sehat 10.00-10.40 Preparing for Reach & GHS: Overview, Regulation, Implementation Reach & GHS法规应对准备:概览,规则,执行 演讲人: Dr. Sehat 10.40-11.00 茶歇 11.00-12.30 International Testing of Food relevant Microorganism 食品微生物国际检测方法演讲人:Dr. Andreas Bubert 12.30-13.45 午餐 13.45 -14.30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的新变化 演讲人: 上海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顾其芳 14.30 - 16.00 HPLC Analysis in Food Applications: The choice of the optimum HPLC column 高效液相在食品分析中的应用:选择最适宜的色谱柱 演讲人: Dr. Mc Illwrick 16.15-17.00 简便快速的检测方法:测试条,测试盒,RQ反射仪在食品饮料行业的应用 演讲人:吴喜名17:00 结束 登记表请填好以下表格并反馈给: 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联系人: 徐晓敏 电话:021-32224788传真: 021-62496124Email: Sabrina.xu@merck-china.com 我希望能够参加. 姓名:................................单位:.................................部门: ................................地址:.................................电话:.................................. 手机:.................................传真: ................................Email:................................ 会议地点和交通信息 上海建国宾馆4层九州厅B上海市漕溪北路439号(南丹路口) 电话:021-64399299 2009年06月12日上海建国宾馆 2009年6月默克药品质量管理及法规研讨会邀请
  • 深大学子使用色谱原理研发出食品安全检测仪
    p   最近在广州举行的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上,由深圳大学推荐的“食品安全检测仪”项目获得特等奖,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傅振邦会见了该项目的研发团队,给予了亲切鼓励。 /p p   食品安全检测仪是由深圳大学的20多名大学生研发出来的,该仪器获得了4项国家专利和1项软件著作权,并已顺利投产。项目领头人张小虎是深圳大学2011级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生,目前就读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这个年仅23岁、对新技术有着特殊敏感的大男孩,凭借食品安全检测仪技术创业开办了自己的公司,实现了从技术到应用的转化。 /p p strong 历时两年研发成功 /strong /p p   食品安全检测仪于2011年开始研发,那时张小虎在深圳大学读本科一年级。 /p p   “三鹿奶粉事件,把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再一次推向了风口浪尖。短短几年的时间,致病的瘦肉精、毒米、毒面、毒油,为什么问题一再出现?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该如何解决?”张小虎说,由于食品中的有毒物质具有多样性和微量性,传统的检测设备不能满足要求,他因此萌发了自主研发一款针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绿色食品安全检测仪器的心思。 /p p   在学校的支持与老师的指导下,张小虎带领深大信息工程学院的20多名大学生开始研发这款化学分析仪器,并一直坚持了两年多的时间。“有一次,有一个不合格的氘灯电源损坏了氘灯,氘灯光源不稳定导致输出的基线数据不稳定。开始我们不知道问题在哪里,因为影响基线稳定的因素很多,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最终定位问题。中途,我们几乎都想放弃了,在老师的鼓励和帮助下,我们还是挺过来了。”张小虎说。 /p p   2013年底,绿色食品安全检测仪研发成功。这个仪器有两个30寸传统电视机叠加起来大小,检测时,食物样品由自动进样器进入设备,被高压泵打入色谱柱,在色谱柱中进行分离,再到达检测器的流通池,经过光电管,用24位高精度AD采集数据,电脑计算出图谱并进行比较分析,实现了一键式全程操作。 /p p   2014年该仪器通过了广东省计量院的测试,并获得了广东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正式投产。 /p p strong 技术上实现多项创新 /strong /p p   这款食品安全检测仪在技术上实现了多项创新,其中用液相色谱原理设计制作更属于国际国内首创。 /p p   张小虎介绍,液相色谱技术由于具有高分辨率、高灵敏度、速度快、色谱柱可反复利用以及流出组分易收集等优点,比传统的基于分光光度法原理的食品安全检测仪灵敏度更高,定性定量分析更准确。“在检测食品中的有毒物质时,我们往往不知道有毒物质是什么,这时我们就要利用大数据的图谱分析方法,通过工作量的图谱在几千张,人工读图要花费很多时间。而我们利用自己编写的MapReduce来处理图谱数据,使用计算机代替人工大量读图。” /p p   食品安全检测仪目前已获得了4项国家专利和1项软件著作权。其中一项专利技术“双流通池系统”,在不降低性能的同时可大幅度降低系统成本。“这种双系统特别适用于那些要检测大量的,相同类型的样品,比如食品的原料检测等。” /p p   项目的开发成功让张小虎有了创业的冲动,他迫切希望能将技术予以应用,从而将技术的价值最大化。在父母的支持下,他与伙伴于2012年12月6日成立了“通用深圳仪器公司”,同时他还被聘请为深圳市分析测试协会委员。 /p p   而这款针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绿色食品安全检测仪器投放市场后也颇受青睐,目前已拥有广州饲料添加剂厂、佛山富维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广州格拉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几十家饲料和生物制品企业“客户”。 /p p strong 用高科技创业成功概率大 /strong /p p   2014年10月,张小虎被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录取为研究生,继续着他的学业,他的导师亦非常支持他的项目。而他的企业,从原来的3个人发展到现在的16个人,几乎都是青春勃发的大学生,其中还有一个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 /p p   “从小到大,我都希望能成为一个通过自己努力实现个人梦想、掌控自己生活的人。小到成功拆装一个玩具、读完一本喜欢的书籍,大到选择自己热爱的专业、做出几项发明专利、创办自己的公司,很幸运的是,我正按照自己的人生规划,如愿地逐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每当实现一个目标,我都有深深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张小虎说,尤其当自己创办的公司做出了对人们生活质量有所促进的产品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成就感不仅来自于实现个人梦想、掌控自己的生活,而更大的来自于自己对于社会的价值和意义。” /p p   对于未来,张小虎充满了信心:“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的市场很大,全国有大小近百家生产企业,但他们用的技术大都是分光光度法原理或比色试纸原理。这两种方法的检测精度都很低,不能有效检出食品中的微量有毒物质。市场急需新的高灵敏的检测设备,我们基于液相色谱原理的食品安全检测仪会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他打算以“直销”和“代理”的模式,继续推广食品安全检测仪。 /p p   作为一个大学生创业成功的“典型”,时常有学弟学妹追问张小虎“成功的秘诀”。他的切身体会是:“大学生创业应该具有非常强的专业知识,用高科技创业成功的概率会大得多。同时,项目开发最重要的是团队开发管理的能力和设计模式。”而创业更让他感受到了责任,也让他有了更高的目标:争取创立食品安全的行业标准,最终为解决中国现有的食品安全问题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 /p p /p
  • 食品安全法大修在即 药监局征求意见建议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19日发布的通知,国务院已将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法制司决定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鼓励提出修订的具体条文并附简要理由。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共10章、104条,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各项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关于征求《食品安全法》修订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为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增加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务院决定将《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为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我司决定面向社会围绕《食品安全法》修订内容开展征集意见活动。   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针对《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鼓励提出修订的具体条文并附简要理由。稿件电子版请于2013年7月15日之前发送至spaqfxd@sfda.gov.cn。   联系人:李树臣 联系电话:63098722、15611247407。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   2013年6月19日
  • 2014年盘点:认清食品检测仪器市场变革 抓住发展机遇
    仪器信息网讯 2014年,食品检测仪器市场增长趋缓,政府及事业单位等食品检测机构采购检测仪器需求被抑制是主要原因。影响因素很多,如国家高强度的反腐,造成政府及事业单位等食品检测机构对正常采购需求谨小慎微。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因素对食品检测仪器市场影响巨大,一是食药系统大部制进度滞后,使得食药系统对检测仪器需求得不到释放 二是国家下决心整治科研设施和仪器重复建设购置及闲置浪费问题。从长远角度看,这两种因素都将缩小政府及事业单位食品检测机构对检测仪器的采购需求,然而后者是2014年食品检测仪器市场最重大的变革。   在食品检测仪器市场中,政府检测机构、大专科研院所等政府及事业单位是采购主体,因此这些单位采购需求被抑制后,直接影响了整体食品检测仪器市场。近些年来,一直有专家学者呼吁,政府采购要珍惜纳税人的钱,避免检测仪器重复购置及闲置浪费问题。   对此,农业部率先做了应对。农业部在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中明确提出,&ldquo 在地市级、县级只建设一个综合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rdquo 。紧接着,2014年10月27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指出&ldquo 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科技资源配置分散、封闭、重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不少科研设施和仪器重复建设和购置,闲置浪费比较严重&rdquo ,&ldquo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rdquo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也开始开展食品药品检测机构整合问题,并在县级食品药品检测机构建设上开始探讨集约化的可行性,要求地级市、县级只能建设一所综合的检测中心。   针对科学设施仪器的重复建设购置问题整改拉开序幕。   科研设施、检测仪器等资源充分利用和整合已经成为趋势。分析仪器厂商在政府检测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2015年,分析仪器厂商如何杀出重围,食品行业又有哪些潜在市场?仪器信息网市场研究中心通过一年的相关信息的跟踪、调研分析,总结以下几点: 食品行业改革到了紧要关头,部分采购需求预将集中释放   2014年,是食药监系统组建十分重要的一年。食药系统的大部制改革在2012年开始,原计划是在2013年底完成省级、地市级、县级的食药检测机构的组建,然而进度并不十分理想。2014年底省级食药检测机构组建基本完成、地市级和县级食药检测机构改制仍有部分地区滞后。这一情况使得食药系统对分析仪器需求被抑制。   食药系统大部制改革进展缓慢说到底还是资源的分配问题,而地市级、县级的资源分配尤其复杂,其改制滞后也就不难理解。   2014年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强调,到2015年,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整合。也就是说国务院下了&ldquo 死命令&rdquo ,要求食药系统的改制最晚在2015年完成。   那么如何实施呢?中国食药总局从情况最复杂的县级食药检测机构整合开始,不再纠缠资源分配的问题,而是重新建设,并要求地级市、县级的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只建一个。这样既能有效推进食药系统大部制进度,又能切合中央整治科研设施和仪器重复建设和购置的精神。具体实施采用先试点再推广的办法。   2014年4月28日,食药总局下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批试点18个省(区、市),分别是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这些试点省份不是大型经济发达城市就是畜牧养殖粮食种植农业大省,属于食品安全监测重点区域。   12月份,发改委公布了全国首批30个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县名单,总投资超过2亿元。   那么每个县级食品药品综合检测中心的投资金额是多少呢?湖南省攸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核定规模投资1400万元 甘肃省敦煌市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 江西省赣州市瑞金、龙南两个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获批建设资金近3000万元 山东省邹城、寿光、沂水3个县(市)试点分别获得中央财政将补助400万元用于实验室改造、仪器设备购置· · · · · ·   首批试点的18个省(区、市)中县级行政有1000余个,按发改委首批30家县级食药检测中心投资规模来看,2015年预计有70多亿元的投资规模,将是一个巨大的检测仪器市场。 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化,食品企业采购仪器将有章可循   近些年来国家不断出台各类食品企业生产许可条件,抬高准入门槛,通过淘汰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并强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以此来解决国内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   对分析仪器厂商重要的是,食品企业生产许可条件中详细列出了企业必备的分析仪器种类,并将此作为发放生产许可证的考核依据之一。   2003年,质检总局发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首部食品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开始实施 2005年,质检总局发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详细列出了28类食品生产企业必备分析仪器种类 2010年,《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实施,同样列出了必检项目和使用的检测仪器,与以往不同的是国家开始细化准入许可条件,针对具体种类食品生产企业制定准入制度。   2012年,农业部出台《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要求饲料生产企业配备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大型分析仪器。此许可条件的出台,在饲料生产企业中创造出了2亿的高效液相色谱仪和原子吸收光谱仪的市场。   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实施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列出了66项的必检项目,同样造成乳制品生产企业大批量采购检测仪器。   从以上食品生产许可条件出台时间间隔和针对食品行业来看,许可条件出台速度越来越快,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种类越来越具体。   2015年,国家出台食品企业生产许可条件还将延续,也必将带来食品检测仪器的采购热潮。那么接下来会是哪类食品行业呢? 规模以上食品企业数量分布图   仪器信息网市场研究中心预测有很大可能将是屠宰及肉制品生产企业。   目前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大约3.5万家,规模以上的屠宰及肉制品生产企业数量为3600余家。屠宰及肉制品生产企业数量多,经济收益占国民经济比例高,产品质量问题多等特点,有很大可能成为下一部生产许可条件细则针对领域,屠宰及肉制品检测项目主要是兽药残留检测,常用高效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质谱联用仪等,届时必将引爆分析仪器市场。 2015年食品快速检测产品有望成为正规军   食品快速检测产品市场近来迅速增长,&ldquo 三鹿奶粉事件&rdquo 、&ldquo 瘦肉精事件&rdquo 、&ldquo 速成鸡事件&rdquo &hellip &hellip 每次食品安全事件后,都给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企业带来业务增长机会,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越来越受到市场的认可。2014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市场达到20亿。最具代表性企业如勤邦生物、维德维康、吉大小天鹅、斯坦道、华夏科创等企业。   政府检测机构也在大量采购和配备,并立法允许政府检测单位使用快速检测产品,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快速检测可以作为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等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筛查的手段。   然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市场还有待规范,主要的问题是国家还没有针对快速检测产品自身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出台,产品质量的好坏更多的是依靠企业自律,产品的市场推广依靠企业的口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使用者对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褒贬不一 其次是国家还没有制定应用快速检测产品进行检测的检测标准出台,因此目前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还只能作为初步筛查的手段,不能作为执法的依据。   然而,此种情况在逐渐发生转变。   2014年各协会学会在积极推进快速检测标准化工作,如,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在全国仪器分析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1工作的基础上,组建《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委员会》,并启动了制定筛检技术CAIA 标准(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项目的征集工作。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尹建军也曾说,&ldquo 将要筹建&lsquo 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安全快速检验方法专业工作组&rdquo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快速检测技术及仪器专业委员会也于2014年成立,并成功举办了第一届学术研讨会。   更利好的消息是,2015年1月15日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标准司在北京召开了食品快检方法认定相关问题座谈会。由国家机构正式开始研究食品快检方法认定的相关工作思路还是首次。这对食品快检装备和产品的规范使用,食品快速检测市场良好有序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名正才能言顺,食品快速检测装备和产品有望正式进入食药检测体系,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撰稿:孙立桐
  • 食品安全法颁布一年 配套法规滞后较突出
    北京2月24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指出目前该法配套法规、规章滞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整合工作难度较大。   食品安全法于去年2月28日颁布,6月1日起施行。路甬祥说,在行政法规规章方面,保健食品监管、食品生产许可等方面的配套法规规章至今没有出台。一些企业反映,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标签等方面的规定,因为配套的操作性规范不尽完备,实践中难以执行,既给生产经营企业带来不便,又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执法混乱。   路甬祥指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到位,省级机构改革正在进行,监管职能调整没有完成,大多数市、县级体制改革还未启动。有的机构职能调整后,相应的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未健全,给法律执行造成一定困难。   路甬祥说,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有待细化,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难以对各监管环节的具体事务作出详细规定,实际上依然存在监管边界不够清晰问题。例如有的地方反映,在豆芽生产、生猪收购运输、超市现做现卖、餐具集中消毒、食品仓储和运输等问题上,存在管理部门不明确或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   报告建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和清理工作加强领导,抓紧出台一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确保监管的整体效果,抓紧细化监管部门和责任。
  • 有助公共安全的自动扶梯检测仪研发成功
    导读: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研制的自动扶梯非操纵逆转保护功能检测仪已于近日通过验收,该成果可广泛应用于对自动扶梯(人行道)制造、安装、维保、检验等单位实施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事故鉴定、安装调试、参数校验、出厂检验等工作。   据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所研制的自动扶梯非操纵逆转保护功能检测仪已于近日通过验收。参与验收的专家认为,该项成果可在日常维护时就发现逆转开关是否正常。   去年以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自动扶梯屡出事故,突然的超速或逆转,让人们对扶梯的安全性产生疑虑。按现行的技术手段,质监部门在日常检查中是难以检测到的。   去年7月,珠海特检所申报的“基于变频技术的自动扶梯(人行道)超速、非操纵逆转保护功能检测仪的研发”科研项目,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立项,该所由此研发出一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检测仪,能定性定量地检测超速、非操纵逆转保护功能,并已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参与验收的专家认为,该成果可广泛应用于对自动扶梯(人行道)制造、安装、维保、检验等单位实施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事故鉴定、安装调试、参数校验、出厂检验等工作。
  • 食品安全法:从“讲卫生”到“讲安全”
    令人震惊的“三鹿奶粉事件”引发国人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也使立法机关对出台《食品安全法》更加审慎。   按惯例,一部法律草案一般经二次审议之后意见就基本趋同,三次审议后就将表决通过。   2008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食品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大家普遍认为,二次审议稿广泛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修改得比较好,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早通过。   谁料想,几天后爆发的三鹿有毒奶粉事件,让这部被千呼万唤的法律“搁浅”。   “这个法律名称再叫食品卫生法就不合适了”   “孔雀石绿、苏丹红、三聚氰胺,这些我们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化学名词,统统出现在食品事故中了。”食品安全法草案起草负责人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痛心地说,“这些东西,老百姓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尝不出……”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和建议。   不过,到底是修改已有的食品卫生法,还是制定全新的食品安全法,代表们莫衷一是。   在李援看来,“卫生”通俗讲就是干净,注重的是食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环境,而“安全”就是无毒无害,已经深入到了食物的内在品质。   就在全国人大代表大规模建议修法之时,相关立法规划也随之启动。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食品卫生法列入了本届立法规划。次年,食品卫生法的修改工作就开始了。   随着修订工作的展开,草案的内容不断丰富,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以及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衔接的内容,已经大大超过了食品卫生法的内容。“这个法律名称再叫食品卫生法就不合适了”。2007年10月3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食品安全法(草案)》,至此,方向敲定。   法律名称两个字的改变,意味着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提升。李援认为,此前对食品安全事故监控处于失控半失控状态。他坦言:“这源于监管体制不健全。”具体说来,一是食品的监管措施、方式有漏洞 二是缺乏规范企业行为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 三是从田间到餐桌,多部门分段监管不衔接。   2007年12月,时任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受国务院委托作草案说明时透露,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现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够完善。对此,食品安全法草案对症下药,一一破解: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分工明晰、相互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 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   当时的舆论认为,食品安全法草案焊牢了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针对三鹿奶粉事件,食品安全法草案作出了8项重要修改   起草者思考的问题,同样是审议者关注的问题。   在2007年12月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08年8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直是争论的焦点。   审议者不明白,“十来个部门怎么就管不住一头猪”?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参加执法检查时发现,卫生部门只检查卫生,看到有人给肉注水却管不了,因为那是工商部门的职责。多头管理,反而成了没人管理。为确保法律的实施效果,他们建议,将多头、分段的监管体制,改为由一个部门主管、实行全程监管,或者在原有监管体制的基础上,明确一个主管部门。他们还退了一步,“如果难以做到,建议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监管,其他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相互协调、各负其责”。   不过总体而言,大家普遍认为,二次审议稿修改得比较好,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早通过。   但是就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后的几天里,三鹿有毒奶粉事件浮出水面。   2008年9月10日,陕西、甘肃、宁夏等地出现多个婴儿患肾结石病例,疑为食用问题奶粉所致。11日,三鹿集团承认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稍后,不少品牌奶粉被检出含有三聚氰胺,近30万名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一时间,老百姓“谈奶色变”。   这个突发事件成了食品安全法草案的试金石。   “随着三鹿奶粉事件的情况每天被披露,我们就对照着现在的草案,看对暴露出的问题是否能管得住。”李援说,“几乎是和事件发展同步的,今天看到有问题,就加一条,明天又有新的问题了,就再加一条。”   三鹿奶粉事件中,最致命的问题便是添加了三聚氰胺。为此,草案三审稿增加了两条规定,其一是卫生部门在制订食品添加剂标准时,要经过风险评估,证明食品添加剂是“安全可靠、技术上确有必要的”才能列入食品添加剂目录,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立法部门发现,三聚氰胺的添加是在奶站环节,也就是在牛奶被企业收购之前,就被添加了三聚氰胺,而奶牛养殖及牛奶收购站归农业部门管理。此前的草案中,因为规定食用农产品由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法负责,所以农业部门是被排除在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之外的。于是,三审稿在二审稿“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的监督管理”规定。   立法部门还注意到,对于三鹿奶粉存在的问题,很早就有人举报反映,但直到9月才被处理。为此,三审稿增加规定,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依法进行检测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在这次奶粉事件中,有不少被检出三聚氰胺的产品是国家免检产品。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已经废除了食品的免检制度。草案三审稿更是从法律高度明确,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   “‘民事赔偿优先’的规定,也是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后才规定的。我们发现,按照规定,行政罚款就已经先让三鹿破产了。所以国家不能先把钱拿走,而是应该让民事赔偿优先。”李援说,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各相关部委对草案的每条规定都抠得非常细,“一定要明确责任和权力所在,以免将来出了事故之后责任不清”。   立法部门抓住了这次难得的自我修正的机会。到2008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第三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已经作出了8项重要修改。   “尽管有一些反对意见,但是我们还是把这些修改意见坚持写上了。”李援说。   跨越两届常委会、经历了四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得以通过   “食品安全法草案针对三鹿奶粉事件作出规定,非常必要和及时,也顺应民心。”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新草案这样评价。   2008年10月24日,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活跃起来。   如果没有重大分歧,法律草案一般经三审就会通过。那么这部在提交三审前作了较大修改的草案,要不要付诸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有了分歧。   有委员认为,这次三审不安排通过是完全必要的,这是一部涉及到民众生命健康的法律,应该认真地再审一审,再广泛听取一下人民群众的意见,让它更科学、更合理。但也有人建议这次会议审议后通过,因为“百分之百、十全十美也不可能,现在很需要这样一部法律”。   但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普遍认为,修改后的草案还是有不足,尤其是监管体制问题。   “许多委员都提出,不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都是在分段监管体制下发生。如果还维持这种监管体制,我们的食品安全现状就不可能改变。”李援说,这也是我们这次立法特别关注的问题,属于我这一段的我管,不属于我这一段的我就不过问,就使得一些信息、一些事故的处理不及时,造成我们的食品事故一旦发生,尽管有这么多部门,事故仍扩大和蔓延。“三鹿奶粉事件是一个突出的表现,教训非常深刻”。   “现在一下子让国务院把体制完全理顺还不太可能,但是这件事又非常重要。在这种非常情况下,建议国务院成立一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体制的问题,以后再理顺。”牟新生等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这一问题上达成共识。   “设立国家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建议,在草案二审时就曾有人提出过,但未被采纳,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之后,终于被立法者接受了。“这是在分段监管体制之上的一个很大的推进。”李援认为,“有了一个国家层级的协调机构,就可以对各个底下监管部门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出现问题以后进行协调,然后把这些漏洞都给补上。”   接下来,全国人大又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对三鹿奶粉事件中出现的“明星代言”问题作出规定,要求代言明星承担连带责任。   草案的四审,原本被安排在2008年12月进行,但由于一些重要问题尚需明确,四审又被顺延两个月。2009年2月28日,跨越两届常委会、经历了四次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以一个相对完美的状态,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经表决通过。   回顾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过程,李援深有感触地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催生法律的制定,在世界各国都不例外。”   不过还是有人对此感到“后怕”———如果没有三鹿奶粉事件,或者发生在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后,又将是怎样的情景?
  • 云唐发布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新品
    High intelligent food safety detector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产品介绍: 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可快速检测200多项目,包含非食用化学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病害肉、营养强化剂、抗生素类残留、激素类残留、真菌毒素类残留、化学类残留等现场的定性定量检测。该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为集成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分析设备,广泛应用于食药监局、卫生部门、高教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部门、养殖场、屠宰场、食品肉产品深加工企业、检验检疫部门等单位使用。 检测项目: 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双氧水、亚硝酸盐、硝酸盐、苯甲酸钠、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硫酸镁有毒有害物质:甲醛、吊白块、硼砂、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罗丹明B、三聚氰胺、苏丹红果蔬中:农药残留,病害肉诊断:组胺、挥发性盐基氮、肉制品酸价、水发产品中组胺重金属含量:铅、镉、铬、汞、砷、锡、镍、铝。食用油脂检测:过氧化值、酸价、油脂丙二醛。瘦肉精激素类(兽药):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己烯雌酚等抗生素残留类(兽药):四环素类、硝基呋喃类、磺胺类、沙星类、磺胺类、喹诺酮类水产品安全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呋喃西林代谢、呋喃它酮代谢、呋喃唑酮代谢真菌毒素类:食用油、粮食及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奶中黄曲霉毒素M1、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等水酒饮品分析:乳品及牛奶中蛋白质,酒中甲醇、乙醇、杂醇油,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淀粉酶、酸度,水中氰化物、余氯,饮料中维C调味品成分:食醋的总酸、酱油的总酸、芝麻油纯度、谷氨酸钠、酱油氨基酸态氮、食盐中亚铁氰化钾、食盐中碘食用色素类:红色色素(胭脂红、苋菜红)、黄色色素(柠檬黄、日落黄)、蓝色色素(亮蓝)动物疫病类:猪蓝耳病毒、猪瘟病毒、猪伪狂犬病毒、猪伪狂犬病毒gE蛋白、猪口蹄疫3ABC蛋白、猪口蹄疫病毒IgG、猪细小病毒、鸡禽流感产品性能:1、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高效和人性化操作,仪器具有wifi联网上传、4G联网传输、GPRS无线远传、网线连接功能,快速批量上传数据。2、智能化程度高,仪器具有自检功能:具有开机自检和调零功能,具有自动检测重复性功能。3、新一代高速热敏打印机,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或批量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4、仪器带有监管平台,数据可局域网和互联网数据上传,检测结果直接传至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进行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及大数据分析处理与数据统计,检测区域食品安全长短期动态,达到食品安全问题预估、预警5、一体化主机,包含食品安全检测模块、多通道农药残留检测模块、胶体金免疫层析检测模块。 6、一体化便携式快检设备,满足现场及流动检测使用需求,能够在同一软件下实现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并可通过同一窗口直观显示检测结果。 7、胶体金模块检测方式:轨道式自动传输扫描,检测完成后自动退出检测卡。 8、CT线自动识别,无需手动调整。 9、仪器具有品类多种类样品菜单库,可灵活选择检测样品,不同的检测通道可同时检测不同的样品项目。10、样品处理简单省力,整体操作快速、安全、便捷。 11、仪器具有自身保护功能,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等。12、高灵敏度,高检测精度,高重复性精度,扫描式高精度光学传感器。 13、内置强大的数据库,可在仪器上直接选择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也可在仪器上直接编辑录入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并保存进样品数据库。 14、仪器具有重新校准、锁定、恢复出厂设置功能。15、结果判定线可修改,对照值标定值可保存,断电不丢失数据。16、兼容市场上所有的胶体金卡,使用耗材不受限制,极大增强用户使用体验。 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主要参数:1、主控芯片采用ARM Cortex-A7,RK3288/4核处理器,主频1.88Ghz,运转速度更快速,稳定性更强。 2、显示方式:10英寸液晶触摸屏显示,人性化中文操作界面,读数直观、简单。 3、交直流两用,直流12V供电,可连接车载电源,可配6ah大容量充电锂电池,方便户外流动测试。 4、四波长冷光源,24个检测通道,每个通道均配置410、520、590、630nm波长光源,标配先进的光路切换装置,专业光路切换功能可实现最多64波长,并且所有检测项目可实现所有通道同时检测。 5、光源亮度自动调节与校准6、智能恒流稳压,光强自动校准,长时间连续工作光源无温漂现象。7、内置新国家限量标准,与所测结果进行现场比对,并持续更新标准。8、不间断进样,连续检测9、样本编号自动累加。10、检测结果为Excel表格,连接电脑即可拷贝。11、检测结果存储容量20万条12、支持U盘存储,标准USB接口,免驱动安装。 13、检测项目可扩充,固件可升级14、仪器尺寸:43×35×20cm, 主机净重:5.1kg技术参数:1、农 残: 检出下限:抑制率 5% ,检测范围:抑制率(0~100)% 2、甲 醛: 检出下限:1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3、亚硝酸盐: 检出下限:1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4、二氧化硫: 检出下限:1mg/kg;5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0~500) mg/kg 5、吊 白 块: 检出下限:5 mg/kg ,检测范围:(0~500) mg/kg 6、蛋 白 质: 检出下限:0.5% ,检测范围:(0~50)% 7、硼 砂: 检出下限:5 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8、双 氧 水: 检出下限:5 mg/kg;10 mg/kg;100 mg/kg ,检测范围:(0~500) mg/kg; (0~1000) mg/kg;(0~10000) mg/kg 9、硝 酸 盐: 检出下限:10 mg/kg;40 mg/kg ,检测范围:(0~1000) mg/kg; (0~4000) mg/kg 10、重金属铅: 检出下限:0.5 mg/kg;0.2 mg/L ,检测范围:(0~50) mg/kg;(0~20) mg/L 选配试剂和次数1二氧化硫100次/套26色素 苋菜红100次/套2甲醛100次/套27色素 靛蓝100次/套3吊白块100次/套28色素 亮蓝100次/套4硝酸盐100次/套29色素 胭脂红100次/套5亚硝酸盐100次/套30色素 日落黄100次/套6蛋白质100次/套31色素 柠檬黄100次/套7茶多酚100次/套32硼砂100次/套8芝麻油100次/套33过氧化苯甲酰100次/套9食盐中碘含量100次/套34食醋总酸100次/套10尿素100次/套35蜂蜜蔗糖100次/套11双氧水100次/套36蜂蜜果糖100次/套12甲醇100次/套37葡萄糖 100次/套13糖精钠100次/套38酸价100次/套14食用油过氧化值100次/套39山梨酸100次/套15谷氨酸钠(味精)100次/套40总余氯100次/套16苏丹红Ⅰ号100次/套41硫化钠100次/套17苏丹红Ⅱ号100次/套42甜蜜素100次/套18苏丹红Ⅲ号100次/套43安赛蜜100次/套19苏丹红Ⅳ号100次/套44溴酸钾100次/套20游离性余氯100次/套45硫酸铝钾100次/套21氨基酸态氮(酱油)100次/套46苯甲酸100次/套22重金属铅100次/套47硫氰酸钠100次/套23六价铬100次/套48组胺100次/套24砷100次/套49挥发性盐基氮100次/套25汞100次/套50病害肉100次/套51农药残留100次/套 创新点: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创新点: 1、全新24通道,8英寸更大屏。安卓智能操作系统,仪器具有wifi联网上传、4G联网传输、GPRS无线远传、网线连接功能,快速批量上传数据。具有自检功能:具有开机自检和调零功能,具有自动检测重复性功能。 2、新一代高速热敏打印机,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或批量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仪器带有监管平台,数据可局域网和互联网数据上传,检测结果直接传至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进行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及大数据分析处理与数据统计,检测区域食品安全长短期动态,达到食品安全问题预估、预警 3、一体化主机,包含食品安全检测模块、多通道农药残留检测模块、胶体金免疫层析检测模块。 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
  • 风途发布食品安全检测仪-食品检测设备新品
    食品安全检测仪-食品检测设备Food safety detector  检测项目:  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双氧水、亚硝酸盐、硝酸盐、苯甲酸钠、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硫酸镁  有毒有害物质:甲醛、吊白块、硼砂、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罗丹明B、三聚氰胺、苏丹红  果蔬中:农药残留,病害肉诊断:组胺、挥发性盐基氮、肉制品酸价、水发产品中组胺  重金属含量:铅、镉、铬、汞、砷、锡、镍、铝。食用油脂检测:过氧化值、酸价、油脂丙二醛。  瘦肉精激素类(兽药):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己烯雌酚等  抗生素残留类(兽药):四环素类、硝基呋喃类、磺胺类、沙星类、磺胺类、喹诺酮类  水产品安全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呋喃西林代谢、呋喃它酮代谢、呋喃唑酮代谢  真菌毒素类:食用油、粮食及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奶中黄曲霉毒素M1、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等  水酒饮品分析:乳品及牛奶中蛋白质,酒中甲醇、乙醇、杂醇油,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淀粉酶、酸度,水中氰化物、余氯,饮料中维C  调味品成分:食醋的总酸、酱油的总酸、芝麻油纯度、谷氨酸钠、酱油氨基酸态氮、食盐中亚铁氰化钾、食盐中碘  食用色素类:红色色素(胭脂红、苋菜红)、黄色色素(柠檬黄、日落黄)、蓝色色素(亮蓝)  动物疫病类:猪蓝耳病毒、猪瘟病毒、猪伪狂犬病毒、猪伪狂犬病毒gE蛋白、猪口蹄疫3ABC蛋白、猪口蹄疫病毒IgG、猪细小病毒、鸡禽流感  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可快速检测200多项目,包含非食用化学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病害肉、营养强化剂、抗生素类残留、激素类残留、真菌毒素类残留、化学类残留等现场的定性定量检测。  该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为集成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分析设备,广泛应用于食药监局、卫生部门、高教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部门、养殖场、屠宰场、食品肉产品深加工企业、检验检疫部门等单位使用。  产品性能:  1、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高效和人性化操作,仪器具有wifi联网上传、4G联网传输、GPRS无线远传、网线连接功能,快速批量上传数据。  2、智能化程度高,仪器具有自检功能:具有开机自检和调零功能,具有自动检测重复性功能。  3、新一代高速热敏打印机,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或批量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  4、仪器带有监管平台,数据可局域网和互联网数据上传,检测结果直接传至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进行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及大数据分析处理与数据统计,检测区域食品安全长短期动态,达到食品安全问题预估、预警  5、一体化主机,包含食品安全检测模块、多通道农药残留检测模块、胶体金免疫层析检测模块。  6、一体化便携式快检设备,满足现场及流动检测使用需求,能够在同一软件下实现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并可通过同一窗口直观显示检测结果。  7、胶体金模块检测方式:轨道式自动传输扫描,检测完成后自动退出检测卡。  8、CT线自动识别,无需手动调整。  9、仪器具有品类多种类样品菜单库,可灵活选择检测样品,不同的检测通道可同时检测不同的样品项目。  10、样品处理简单省力,整体操作快速、安全、便捷。  11、仪器具有自身保护功能,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等。  12、高灵敏度,高检测精度,高重复性精度,扫描式高精度光学传感器。  13、内置强大的数据库,可在仪器上直接选择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也可在仪器上直接编辑录入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并保存进样品数据库。  14、仪器具有重新校准、锁定、恢复出厂设置功能。  15、结果判定线可修改,对照值标定值可保存,断电不丢失数据。  16、兼容市场上所有的胶体金卡,使用耗材不受限制,极大增强用户使用体验。  主要参数:  1、主控芯片采用ARM Cortex-A7,RK3288/4核处理器,主频1.88Ghz,运转速度更快速,稳定性更强。  2、显示方式:10英寸液晶触摸屏显示,人性化中文操作界面,读数直观、简单。  3、交直流两用,直流12V供电,可连接车载电源,可配6ah大容量充电锂电池,方便户外流动测试。  4、四波长冷光源,24个检测通道,每个通道均配置410、520、590、630nm波长光源,标配先进的光路切换装置,专业光路切换功能可实现最多64波长,并且所有检测项目可实现所有通道同时检测。  5、光源亮度自动调节与校准  6、智能恒流稳压,光强自动校准,长时间连续工作光源无温漂现象。  7、内置新国家限量标准,与所测结果进行现场比对,并持续更新标准。  8、不间断进样,连续检测  9、样本编号自动累加。  10、检测结果为Excel表格,连接电脑即可拷贝。  11、检测结果存储容量20万条  12、支持U盘存储,标准USB接口,免驱动安装。  13、检测项目可扩充,固件可升级  14、仪器尺寸:43×35×20cm, 主机净重:5.1kg  技术参数:  1、农 残: 检出下限:抑制率 5% ,检测范围:抑制率(0~100)%  2、甲 醛: 检出下限:1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3、亚硝酸盐: 检出下限:1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4、二氧化硫: 检出下限:1mg/kg 5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0~500) mg/kg  5、吊 白 块: 检出下限:5 mg/kg ,检测范围:(0~500) mg/kg  6、蛋 白 质: 检出下限:0.5% ,检测范围:(0~50)%  7、硼 砂: 检出下限:5 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8、双 氧 水: 检出下限:5 mg/kg 10 mg/kg 100 mg/kg ,检测范围:(0~500) mg/kg (0~1000) mg/kg (0~10000) mg/kg  9、硝 酸 盐: 检出下限:10 mg/kg 40 mg/kg ,检测范围:(0~1000) mg/kg (0~4000) mg/kg  10、重金属铅: 检出下限:0.5 mg/kg 0.2 mg/L ,检测范围:(0~50) mg/kg (0~20) mg/L创新点:全新24个检测通道,可检测200多项 食品安全检测仪-食品检测设备
  • 食品安全法实施曝七大问题
    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对各地方、各方面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的建议,概括为七个方面:   1、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到位   2、配套法规、规章仍滞后   3、安全风险监测基础薄弱   4、安全标准数量少指标粗   5、经费问题影响执法效果   6、部分企业未能落实责任   7、普法宣传社会监督不够   全国人大常委会罕见地对一部法律当年实施、当年即开展执法检查。   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在立法过程中就备受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昨日作执法检查报告时表示,“各级党政领导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社会公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关注食品安全。”   执法检查组认为法律实施总体情况良好。不过,向来讲问题和建议多于成绩的人大执法检查报告,也指出了目前食品安全法实施中涉及的七大问题。   综合协调机制待完善   分段监管的体制问题在食品安全法制订过程中即有很多批评,执法检查组发现,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到位———省级机构改革正在进行,监管职能调整没有完成,大多数市、县级体制改革还未启动。   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的工作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尚未建立起强有力的工作机制。   此前法律制订中,分段监管体制中的不同部门监管界限不清晰的问题就已提出,此次执法检查发现依然存在监管边界不够清晰问题。   配套法规规章仍滞后   执法检查组发现,由于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时间不长,目前配套法规、规章滞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比如保健食品监管、食品生产许可等方面的配套法规规章至今没有出台。   此外,虽然食品安全法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本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但地方立法难度大,至今绝大多数省份还没有制定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目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与预警工作基础薄弱,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与评估尚处于起步阶段,路甬祥表示,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与食品安全法确定的实施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还有较大差距。   检查组建议有关部门加快建立覆盖全国的风险监测网络,加快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有能力的地区建立风险评估分中心。   中西部经费缺口较大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买样费和检验费由同级财政列支,国务院也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执行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各项制度予以经费保障,但是中西部和其他困难地区财政经费到位率很低,缺口很大,直接导致监督抽检范围缩小、频率下降、批次减少,影响了执法的效果。   此外,执法检查组还就食品安全标准缺乏和不统一,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社会监督渠道不畅等问题提出了建议。执法检查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再次开展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以促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切实改进食品安全状况。
  •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施行 食品检测模式有新变化
    p   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于 10月 1日起施行。在食品生产和销售领域,新《食品安全法》需要分析仪器在八方面发挥作用,请见下图: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0150427092234_312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1/insimg/89e90443-cdc4-4fa6-b9ac-8f2f221706c9.jpg" / /p p   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同样给检验检疫机构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今后的进口食品检验模式将会有五大变化。 /p p   检验检疫对进口食品的检验职权有了明确规定。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第五条“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和第九十一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在法律层面明确授权了检验检疫部门承担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相较而言,现行 《食品安全法》的总则中分别规定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其中并未提及“检验检疫机构”,仅在第 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严格来讲,现行《食品安全法》并 未明确授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所以说,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为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p p   进口食品的检验模 式发生变化。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与之相统一,进 出口食品安全也实施监督管理。同时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也对今后进口食品检验模式作了新的规定。一方面明确了进口食品的检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的“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另一方面规定了食品检验的模式,即对进口食品随附合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评定。此前围绕如何检验进口的食品的争议也从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当然,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仅仅规定了宏观上的检验模式,如何进一步细化检验要求和流程,亟须在10月1日正式实施前予以确定。 /p p   进口食品的召回得到 法律规定。此前,法律层面上未对进口食品的召回予以规定,现有的依据仅有两部部门规章——《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四条明确,“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商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召回。”即在法律层面规定了进口食品的召回要求,弥补一大空白。 /p p   理顺了检验检疫与地方食药监的关系。与现行《食品安全法》中 检验检疫机构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对独立不同,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了检验检疫机构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互通的联动机制。同时,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实施监督管理。”明确了进口食品 进入国内市场后的监管。 /p p   进口食品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变化。一是作为“史上最严”,修订后的进口食品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大大增加,从原本的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增加到“违法生产 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二是与新增 的进口食品召回规定相呼应,增加了对拒不召回进口食品的处罚。三是对进口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两类行为的处罚设置了条件,前者为提供虚假材料,后者为未提交所执行的标准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此举不仅完善了法条,也便于认定。 /p p   需要指出,今后在 国内市场发现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存在问题时的法律责任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追究。因为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不仅规定“国内市场上 销售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实施监督管理”,同时第一百二十五条对标签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 详细的规定,还特别规定了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法律责任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 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p p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法》的修改为检验检疫机构带来了不小的影响,既提供了法律依据的支撑,还为改变现有食品 检验模式提供了口子,同时也对细化法律要求,制定执行性文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质检总局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也须相应地进行修改,使得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相关工作能迅速跟上,确保进口食品检验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p p br/ /p
  • 2019年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市场盘点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衡量人类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领域的检测仪器市场近些年来也一直是各大仪器厂商争夺的重要战场。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作为科学仪器及分析测试领域的专业门户网站,我们则更关注食品安全检测领域涉及到的各种新出台法规政策,及对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市场发展的影响。借此盘点机会,小编带你一起来回顾一下它们。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一)2019年食品安全检测领域出台法规政策: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9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该意见 要求,总体目标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进入世界前列,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包括加快制修订标准、创新标准工作机制、强化标准实施等内容。其中需要加快制定标准的主要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配套检验方法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食品标签标准等相关标准。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9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重点建立食品中有机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安全检验方法、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等相关标准。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126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涵盖指标2万余项,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食品检测行业走向利好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9年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矿物资储备局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表示要提高粮食产后服务水平,强化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保障和根据功能定位和承担的任务,提升各级检验监测机构装备能力等条件。此外,还将积极开展第三方检验服务,培育扩大检验市场,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据了解,“优质粮食工程”自2017年开始启动实施,在全国规划建设优质粮食工程项目8000多个,而截至到2019年底,已实施4500多个,完成3800多个。各省根据当地实际合理布局和配置能力,规划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5000多个,已建成3000多个。项目建成后,基本实现全国产粮大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全覆盖的目标。据悉,优质粮食工程总投资达75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近200亿元,各地各级财政和社会资金超过550多亿元。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此外,围绕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检验监测体系,监测覆盖面达到产量县60%左右的目标,依托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高校现有质检机构和企业化验室,规划建设粮食质检项目1500多个,建成400个。2019年各级质检机构在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清查、新收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通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全国共增加检验参数2.9万个,月均检验样品数量增加2.6万个。2019年,围绕着“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各地发布了多个仪器设备招标项目,可以预见,未来围绕该工程还将有大量城市招标采购仪器设备。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食品安全快检方法制定有序推进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已从导入期步入发展期,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为加快推进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制定工作,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发布了13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截至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发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24项。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掺假掺杂等行为,2019年 10月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非法添加、掺假掺杂等违法违规项目检验方法再次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需求,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案件稽查技术支撑,提高监管效能。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保健品监管趋严带来行业洗牌 /span /strong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 nbsp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随着“保健帝国权健事件”的持续发酵,保健品引起民众的持续关注。自2019年1月8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联合多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2019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又正式发布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新规的发布,将保健食品行业进行了高强的规范整治,同时也带来了保健品行业的大洗牌,使得一大批非法保健食品厂商逐渐退出市场。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此外,为加强保健品的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还对《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意见的征集,该规范规定了保健食品和原料的卫生学技术要求的检验项目和方法,用于保健食品的注册、复核和备案检验、监督抽检、风险监控及常规检验项目的确定和方法选择。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二)2019年代表省市在食品安全检测领域部分招标信息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多项政策的颁布,也为仪器厂商带来了无限生机。2019年,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共计28.74亿元,按照要求,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等工作。以下为仪器信息网整理的一些代表省市在食品安全检测领域的部分招标信息。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北京市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9年5月29日,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公布2019年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预算1023万,类别共包含817类化学试剂、实验和仪器耗材、生物培养基等,这其中包含色谱柱34类、前处理柱26类、163类实验和仪器耗材。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9月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对优质粮食工程食品检测、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1768 万元采购38类仪器设备,仪器品类包括:高通量测序平台、全自动核酸提取工作站、实时荧光定量平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氨基酸分析仪、食品风味分析仪、凝胶色谱仪、液相-双通道气相二维色谱联用系统等。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11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大清查质量检验仪器购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共计65台,预算2200万元,包括三重串联四极杆液质联用、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质谱联用、流变发酵仪、粘度仪、吹泡仪等。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甘肃省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9年5月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就2019年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发布采购公告招标,预算1450万元,采购高分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接质谱联用仪、顶空进样器等57台仪器设备。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9年9月甘肃省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所发布招标项目公告,就甘肃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约9406万,采购仪器包括色谱、质谱、测汞仪等。此次招标项目也是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甘肃省“优质粮食工程”三年实施方案的最新进展之一。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云南省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9年1月,云南省广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预算共计800万元。本次采购的仪器类别包括三重四级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三重四级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多通道平行浓缩仪、超纯水仪等68台。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同月,昆明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购共33种仪器设备,其中包括液质等,共计888万。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随着“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的不断开展推进,继昆明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发布招标公告之后,云南省保山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也于2月对保山市“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拟采购气质联用仪、固相萃取仪、气相色谱仪、便携式近红外谷物分析仪等仪器设备,预算金额为398万元。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黑龙江省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9年5月,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县(区)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快速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发布中标公告。项目总中标金额2395.6万元,涉及台式离心机、便携式电导率仪、便携式酸度计、水分测定仪、便携式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SPE快速前处理装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等超3000台仪器。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广西壮族自治区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水平,2019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采购,采购预算1104万,涉及多套液相-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消解仪、全自动测汞仪等多种仪器设备。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级食品快速检测车配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预算2213万元,采购一体化便携式食品快速检测系统、手持式劣质油检测仪、手持式ATP荧光检测仪等1168台仪器设备。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江苏省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11月22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及快速检验车车载快检设备项目招标公告,两个项目的预算共计7045万元,其中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17辆, 预算714万元 快检设备484套,预算6331万元。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福建省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9年11月,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发布采购公告,对2019年食品药品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预算1191万元,涉及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热分析仪、X射线粉末衍射仪等9类仪器。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辽宁省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9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发起3项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配备项目招标公告,预算1.1亿元采购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及车载仪器设备。其中包括辽宁省部分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备标准功能型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65台,基本功能型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21台,简便快捷型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9台;辽宁省部分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配备食品快检车车载仪器设备,包含微生物实时检测系统、重金属检测仪、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便携式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便携式ATP荧光检测仪等设备,以及小型食品快检设备、食品快检辅助设备等,以满足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需要。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9年6月,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发布招标公告,预算2000万元采购分析仪器及实验室常用设备,用于新建实验楼设备配套设备。采购设备类别包括液相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仪、全自动旋光仪、膳食纤维测定仪、显微成像系统、原子吸收光谱仪、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高温高压微波消解系统等。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三)食品安全检测技术进展与相关仪器厂商布局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受先进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推动,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发展十分迅速。随着科技的进步,仪器分析开始朝着智能、精准、灵敏、稳定、低成本 、绿色的方向发展,并开始体现不同学科的交叉融合,这些都有利的推动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的发展。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目前,食品安全检测的类别主要有药物残留检测、重金属检测、食品微生物及毒素检测、食品添加剂检测、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因此,根据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类别划分,检测仪器可划分为药物检测分析设备、重金属检测设备、食品微生物及毒素检测设备、食品添加剂检测设备、食品接触材料检测设备等。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仪器研发能力逐渐增强。不过,与进口仪器相比,国产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在技术和产品成熟度方面仍存在差距,故国内对于高端仪器进口依赖性较强。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目前,世界领先的综合检测仪器生产商包括赛默飞世尔、珀金埃尔默、安捷伦、沃特世、岛津、莱伯泰科等数十家。而在食品领域,具有代表性的有日本佐竹、美国凯技、日本INSENT等。国内食品检测设备生产厂商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海能仪器、上海纤检等。由于食品检测行业仪器需求巨大,各家公司也积极布局食品安全领域,如赛默飞在北京和德里开设创新中心,以改善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珀金埃尔默收购中国领先的食品安全公司美正集团,用于拓展珀金埃尔默在食品安全领域的业务,包括病原体、毒素和药物残留检测等;岛津在食品标准方面推出定制化分析系统,并与农研机构开设食品功能性分析联合实验室等等。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此外,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也促进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执法的合法化,进而推动了快速检测设备的快速发展。然而标准的缺失也使得快速检测产品生产企业进入门槛低,从而导致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不过,总体来说,这些问题都在逐一解决,快检市场依然生机无限。目前国内具有代表性的快检仪器生产厂商有勤邦生物、食安科技、迪恩生物、易瑞生物等。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近年来,为推动行业研发,我国正努力促进科学检测仪器设备向自主创新方向发展,围绕保障食品安全需求,大力推进检测设备专用化、小型化和便携化研发,逐步摆脱依赖进口的不利局面,提高国产仪器市场占有率。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后记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9年底,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我们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造成了重大冲击。不过,越是这样的特殊时期,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也就更加重要。虽然现在很多的招标项目处于停滞阶段,但长远来看,食品安全检测仪器的采购需求还会不断增加。未来,也希望国产仪器性能和竞争力不断加强,期待国产仪器腾飞。 /span /p p br/ /p
  • 王勇:《食品安全法》09年年初将颁布
    1月13日,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在京圆满结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出席会议,副局长支树平作总结讲话,副局长魏传忠主持。副局长蒲长城、刘平均,党组成员王炜、孙大伟、张沁荣参加会议。支树平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是在新的形势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深刻领会了中央最近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客观地总结了质检工作的成绩和不足,系统地把握了新的一年质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大大激发了做好质检工作的斗志和干劲。经过大家共同努力,开成了一次统一思想、团结鼓劲的大会。   质检总局王勇表示,"今年要把维护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王勇透露,今年年初即将颁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将进一步完善。质监部门将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食品安全问题,依法查处非食品原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此外,王勇指出,要抓紧制定《国家技术标准战略发展纲要》,加快食品、重要消费品、节能减排、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的标准修订,健全国家标准体系,提高标准质量。
  • 《食品安全法》“分段管理”四大弊端
    《食品安全法》实施3年,“分段管理”已呈现四大弊端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君石:食品安全多套 标准“打架”给监管“带来很大麻烦”,分段管理导致资源浪费、重复监督等问题   看到白菜想到甲醛、吃虾想到明胶、吃着鸭血狐疑是猪血……中国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如同对中国股市的态度,连年一蹶不振。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的食品安全究竟怎么了?事实真的那般糟糕吗?究竟是食品安全的标准定低了?抑或是食品生产者亦中了社会的流毒,对法律没有畏惧、道德没有底线?   陈君石 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营养与食品安全专家 中国工程院院士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席,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团成员,国际生命学会中国办事处主任 美国康奈尔大学营养科学系和香港中文大学兼任教授,中国毒理学会名誉理事长等。   厉曙光 教授、博士生导师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教研室主任,中华预防医学会理事,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中国毒理学会理事,上海市营养学会理事,上海预防医学会理事兼食品安全与营养专委会主任委员,国家FDA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评审专家,卫生部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等。   食品安全问题难点在于三套强制性国家标准互不通气   将多套国家标准整合成一套   东方早报: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如何构成?   厉曙光:按照我们国家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产品标准分为国家、行业、地方、企业四级标准,前三级标准又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多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我国食品安全(原称食品卫生)相关标准涉及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农业部、轻工部、商务部等制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中有些标准还存在相互矛盾和重叠的现象。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现在由卫生部牵头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清理整合成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今后只有一套强制性标准),保证人的健康是最终目的。   东方早报:制定这个标准的难点在哪里?   陈君石: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今后我们国家只有一套国家级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叫做《食品安全标准》。现在,我们要把正在实施的多套国家标准,进行清理整合,成为一套强制性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而我们的难点就在于我们现在至少有三套同样都称为“国家标准”的标准:一套是根据《食品卫生法》,由卫生部主导的《食品卫生标准》,由来已久 第二套是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导的《食品质量标准》,根据的是《产品质量法》 第三套是农业部主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根据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除此以外,还有各种行业标准里面的强制性执行条款。这三套标准都是国标,具有强制性,其间矛盾显而易见,因为不是一个部门制定的,互相不通气,规定的内容不一致,给企业和执法都造成了不必要的困难。   新标准须向WTO成员国通报和解释   东方早报:三套甚至多套合成一套,那岂不是要逐条作梳理?   厉曙光:我国涉及食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多达数千项。我曾经参加过食品包装材料标准组方面的讨论,时间很紧,工作量也非常大,对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标准,一项一项讨论,讨论的目的就是把各个标准进行比对,梳理出相同点和不同点,通过多部门、地区的反复协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该取消的取消,该合并的合并,该整理的整理,最后要整理出一个新的标准,新的标准草案需要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还要向WTO成员国通报和解释,最终形成新的标准。以往一个标准的讨论制订到颁布可能要一年甚至更长,所以现在的工作量很大。   陈君石:是的,那意味着不属于安全内容的部分应该把它排除掉,只保留安全和健康有关的内容放在新的这套唯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里。比如现在的乳品新国标中,被媒体炒作得最多的是66个标准之一的生鲜乳标准,其中又以蛋白质含量指标为最。根据新国标,在生乳标准中,乳蛋白含量从1986年的每100克生乳蛋白质含量不低于2.95%降到了2.8%,菌落总数则从2003年的每毫升50万调至200万。有人据此将所有66项标准评价为全世界最落后的乳品标准,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攻击它的根据之一,就是蛋白质的含量,其实蛋白质含量是一个明确的质量标准,而不是安全标准,因为这点差别对消费者健康不会有任何影响。   中国人不喝生奶,生鲜乳被乳品企业收购后加工成各种各样的乳制品,根据每个企业的需要,它的产品的蛋白质含量是不一样的。生鲜乳的蛋白质含量主要影响收购价格,蛋白质含量高就收购价格贵一点,最后上市的价格也贵一点,反之也一样。而做成婴幼儿配方奶粉或者普通奶粉,或者不管是什么样的奶粉,这跟生鲜乳的蛋白质含量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因为奶粉中的水分会蒸发。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这个生鲜乳的标准不应该进入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是,它进来了,这就是妥协的结果。   厉曙光:一般说不属于标准的那部分就是检测方法了,检测方法也是有一个标准的,比如我们规定奶油蛋糕里的大肠杆菌、细菌总数、致病菌等,但检测这些菌数方法的参照标准一般不会放在标准里,而是放在附录里,这样可使标准简洁些。作为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只涉及食品安全的指标,和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而其他方面的指标应由推荐性的产品标准来规范。   生鲜乳66个标准是妥协的产物   东方早报:为什么生鲜乳标准不应该纳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陈君石:收购来的生鲜乳不是直接喝的,与消费者健康无关。成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政府就把自己套上了,显得很被动。这个问题完全应该是企业行为,而不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该管的。在国外,按照蛋白质含量高低分级,按照菌落总数多少分级。乳品公司到养奶户收奶,蛋白质高的牛奶多付钱,跟安全风马牛不相干。   东方早报:据说现今这套乳品标准是各方妥协的结果?   陈君石:这一套66个标准制定的过程,一共开了60多次“专家”会议。为什么要开这么多次?就是因为意见不统一。单单关于生鲜乳标准的会我就开了多次。   我说标准是一个妥协的产物,有两层意思:第一,不同部门、单位、专家对是否有必要制定生鲜乳标准,看法不一,来回讨论多次,最后妥协,那就同意制定吧。第二,标准是协商的产物,但我要强调,在保障健康方面,绝不能妥协。新标准的制定是基于科学依据,在能够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以兼顾国情和协商的方式确定的,如生鲜乳中蛋白质含量2.8克~2.95克相差0.15克对健康和食品安全不造成任何影响,而且大家一天三餐要吃大约70克蛋白质,纠结这不到1克的蛋白质没有意义。同时,又考虑到国情,如果定2.95克,大部分鲜奶都达不到,标准就失去意义了。所以最后就定为2.8克。   厉曙光:制订标准的过程很复杂。比如涉及原料的标准,就有理化指标、生物学指标、感官指标、毒性指标等,都要作出相关限定。于是大家讨论,每一个指标不仅要讨论“有无”问题,还要讨论“高低”问题,“检验”方法的问题,制订的“科学依据”的问题,与其他标准“协调一致”的问题,是否符合“WTO规则”的问题等等。除此之外,还有物理指标,一般是指其外形,比如感官上是透明的、无色的还是有沉淀的、无嗅的等都要定标准。最后,还有检测方法的制订,即怎么样来测定这各种指标,于是检测方法也要定标准。举一个例子,上海的“青团”有着100多年的历史,深受老百姓的喜爱,但一直没一个标准,所以相关部门就一直在起草和酝酿这个标准,每次会议讨论都很热烈,所以定标准并不是一件很轻率的事情,它既是科学决策,又是民主协商,是非常严谨的。   风险评估是专家纯科学的行为   东方早报:风险评估是否会基于各种各样的标准和权衡?   陈君石:不是,这是误会。风险评估是专家的行为,是纯科学的行为,专家们根据科学信息和数据来讨论,尽管有不同意见,但容易同意,不打架。而标准的制定是基于科学,但不完全按照科学来做决策,它还要考虑上述的其他因素及方方面面。   因为没有裁判,所以所有的标准,包括国际标准都是妥协的产物,这句话我是反复讲的。往往是通过不断的讨论来达成一致意见。按照道理来讲很清楚,是标准制定要基于风险评估的科学的依据,但是讨论的时候还要考虑当时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饮食习惯等因素,甚至包括各方的利益。作为牵头的部门,卫生部不可能拍板一切,这是个民主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很复杂,需要从最初的标准起草开始,一直到食品安全标准的分委员会,到食品安全标准的大委员会,最后到卫生部行政上进行审批。例如,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面粉处理剂(增白剂的称谓并不确切),长期以来是允许使用的,纳入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名单。去年,卫生部决定将它从允许使用名单中删除,并不是由于安全问题,而是有比较强烈的反对意见,认为没有必要使用。这就是一个妥协的例子。   厉曙光:实际上每一项标准的制定背后都有研究人员、高校、政府监管部门,以及企业的意见,大家都不能自说自话,当然,小企业希望把标准定得越低越好,大企业需要把标准提得高一些,以便能有更大的市场份额,有时可能是不切实际,或者没有必要的。但专家学者既要对人民健康负责(是首要的),又要满足市场供应,促进食品贸易(包括国际贸易),所以标准指标不是越高越好,而要适“度”保护,这个“度”很重要。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国外的标准未必对我们都适用。   东方早报:这个你能举个例子吗?   陈君石:就拿生鲜乳标准中的蛋白质水平来说吧。在制定国标时,蛋白质含量是定得越高越好吗?应该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考虑能不能做到。既然生鲜乳中的蛋白质水平相差0.15克/100克不影响消费者的营养和健康,这能否成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这个标准出台后受到攻击的一条理由是蛋白质2.8%。其实,经过农业部调查,有很大一部分收购来的牛奶达不到2.95%,如果定在这个水平,那标准就没有意义了。攻击的声音说“政府迁就落后”,但定为2.8%其实是考虑国情。但是造成的舆论是标准落后,中国人的健康不值钱,因为少吃蛋白质了。其实中国人每人每天从牛奶等奶制品里得到的蛋白质微乎其微,一日三餐多吃一小口馒头这点差别就没有了。   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立法打架”无法避免   东方早报:再回到多套标准的话题,若有冲突的时候该如何处理?   厉曙光:标准本身问题不大,肯定以国家标准为最高,在国家没有标准的时候遵循地方标准,比如“青团”只有上海有,所以遵循上海的“青团”标准。但多套标准却给监管带来很大的麻烦,这是当下突出的矛盾。比如,根据卫生部门的规定,黄花菜不属于“干菜”,因此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但质检和农业部门的相关标准却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可以允许其二氧化硫残留,两者相互矛盾。又如,2006年发生“多宝鱼事件”时也曾有过“标准之争”,有关部门对30个多宝鱼样品进行药残检测,发现超标药物有7种,但海洋渔业地方部门参照农业部的规定抽取了26个多宝鱼样品检测,结果却全部合格……这些事例表明,只要食品安全标准不完全统一,“标准打架”、“立法打架”、“职能交叉”、“管理重复”等问题的发生就无法从源头上得到根本解决。   东方早报:既然养殖这些鱼最后都是要上老百姓餐桌的,为何农业部还允许添加兽药呢?   厉曙光:我国允许使用的农药、兽药(包括渔药)的标准由农业部会同卫生部等制定。被检出含有的禁用渔药品种,属于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这也是一些地方渔业养殖者为追求产量而违规使用,也可能存在当地管理部门视而不见的现象,当然也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原因。但这并不是多套标准最伤脑筋的后果,最麻烦的是一旦发生纠纷,牵涉到官司,往往会用不同部门的标准混淆问题的实质,就比较难了。   国情不同,食品国际标准不能取代国家标准   清理整合之后才能建立新的安全标准   东方早报:卫生部具体何时能将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完毕?   陈君石:目前的计划是2013年底。(编者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对现行1900项食品国家标准和30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   东方早报:除了清理历史遗留问题,现在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陈君石:先要完成清理整顿才能建立完全新的安全标准,现在主要还是清理整顿,但也要制定一些新标准。卫生部每年都公开征求新标准制定的建议。   标准属于风险管理不是纯科学   东方早报:如何理解中西食品安全的标准差异?   陈君石:食品是世界上少有的有国际标准的,比如,汽车没有国际标准,电视机没有国际标准,但唯独食品有,主要是从安全考虑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但是它不能取代各个国家的国家标准,因为每个国家的国情不一样,饮食结构也不一样。比如大米,是我国公众的主食之一,因此我国对大米中的镉(重金属)限量值的规定就比国际标准更严格。每公斤大米含镉的限制标准,我国不超过0.2毫克,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是不超过0.4毫克。此外,有的蔬菜的农药残留标准,我国也不同于国际标准或其他国家的标准。这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不能说明标准本身的优劣。归根到底,是有害物质吃进去的多少来决定它的危害大小。   此外,标准属于风险管理,不是风险评估,不是纯科学。比如出口国和进口国就不可能制定出一样的标准。作为进口国,就希望把食品标准控制得很严。但如果是出口国,就希望标准制定松些,方便输出。国际标准一是指导各个国家制定自己的国家标准,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以发展中国家采用国际标准不及发达国家多 二是为世贸组织打官司时用,作为仲裁标准。总之,中外标准不可比。   无须“闻”食物添加就“色变”   东方早报:近期曝出多起添加剂的问题,每一次社会反响都很大。   陈君石:实际上那些添加剂事件没有影响消费者健康。至今为止,我国发生的各种食品安全事件中,根据科学的评估,没有一件是由食品添加剂引起的,也没有这样的事件引起消费者健康的危害,或者甚至于说是潜在的危害,包括超范围和超量使用添加剂(当然这是不允许的)。所以不应该受到舆论的误导,认为“只要添加就有危害”。   厉曙光:很多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仍心存疑虑,闻之色变,以至于市场上很多食品生产商和经销商频频打出“本品不含任何食品添加剂”的广告招徕顾客。但这种做法进一步将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对立起来,加大了人们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和偏见。   可以夸张地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今天的食品工业,更没有如今市场上如此琳琅满目、丰富多彩的食品,也无法满足人们对各类食品“色、香、味”的需求,因此不管人们是否愿意或者是否意识到,食品添加剂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并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已经发生的诸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多或少都与食品添加剂有关,如:鸭蛋里的苏丹红、火腿由敌敌畏浸泡、生猪饲料添加“瘦肉精”等,但在这些事件中食品添加剂本身是无辜的,关键是“添加物质”并不在“食品添加剂”的范畴内。为此,我们有必要严格区分“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添加”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对这个问题,《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这意味着,在国家食品添加剂清单中榜上有名者都是允许使用的,也是安全可靠的。只不过根据新法的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规定来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此外,法律还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另外,不能制假售假、掩盖食品缺陷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或者说明书标明所使用添加剂的品种,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可以说,这些规定为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使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   当然,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准确数量我永远记不住,因为不断有新的出来,我只记得1983年大学毕业的时候好像是1000多种,现在有2300多种,将来还会不断增加。   分段管理导致监管漏洞不可避免、资源浪费、重复监督、重复检查   多部门缺乏沟通却共同管理一条产业链   东方早报:全国“两会”有提案说:目前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缺乏统筹规划,卫生、农业、质检、工商等多职能部门的资源不能共享、重复建设。如何解决监管部门分散、多头管理?   陈君石:这个我非常同意。现在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是“分段管理”,然而,任何一件真正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暴露出分段管理的弊病。比如三聚氰胺事件,添加三聚氰胺的主要是收奶站,而非乳品加工厂,那收奶站归谁管呢?当初农业部认为是质检总局管,说这属于加工生产的环节。质检总局说牛奶还没到工厂,到了乳品加工厂才管,所以收奶站就变成没有人管。出事后,国务院规定农业部管理所有的收奶站。一条食品链是一个整体,我们分成这么多部门来管,这些部门又从不坐在一起对话,怎么覆盖整个链条呢?所以漏洞不可避免。   厉曙光:我曾在多个公开场合说过:标准打架的源头在法。在法制上理顺,才能在机制上理顺,现在这个机制是跟着法律走的。当然,我是从可操作性方面来看的,以面包房为例,现在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归质量技术监督局管,柜台销售食品归工商局管,店面供应饮料(如咖啡)或者现制现售则归FDA管。因此一个面包房就面临三个部门检查。而上海在市食安办的协调下,规定面包房的工厂由质监部门监管,单个面包房则由FDA监管。   东方早报:分段管理有哪些弊病?   陈君石:分段管理的弊病还表现在资源浪费、重复监督、重复检查。比如在一些大的超市,它们要被多部门监管和抽样。按理说,超市应该归工商管,但事实上有好多个“婆婆”都要监督和抽样,而且口径不完全一致,尽管我们的标准只有一个,但不同的部门没有经过统一的培训,在执法当中的掌握是不一样的,再加上一些执法队伍的素质较差,情况很令人担心。   制定检测方法标准需要考虑多方面   东方早报:几个部门管食品安全比较合适?   陈君石:世界上有不同的监管体系模式,有些小的国家就一个部门管,比如丹麦,但这显然不适用于中国。现在的认识是应该减少监管部门,但必须保证能覆盖整个食品链。   全世界比较多的监管体系主要由农业部门和卫生部门组成,但在中国还有个国家质检总局,这是其他国家没有的,但我作为专家不能说质检总局该不该管。监管体制也要基于科学,但也可能有比科学更重要的因素。现在分段管理的弊病很大,实施至今快三年了,问题很清楚了。   东方早报:厉教授,你参与过哪些标准的制定?谁最后拍板呢?   厉曙光:因为我是上海市地方标准起草委员会的专家,所以会参加相关部门的讨论,焦点就是标准的高低,监管者要兼顾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执行能力,以及消费者的健康。最后肯定是民主投票,个人依据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等,再由主任委员拍板,因为他是负全责的,其他人签字“同意”或“不同意”。制定全国标准的时候不会考虑这个,全国标准是统一的,但在制定检测方法标准的时候需要考虑。因为这牵涉很多检测仪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没有能力承担。   食品安全是企业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企业要敬畏法律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对法律敬畏   东方早报:陈院士曾表示,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能解释一下么?   陈君石:一句话:危害无所不在,无法消灭 风险有大小,关键在于控制。   食品中存在的危害会不会对人的健康造成损害,取决于吃进去的量和频率。比如,北京烤鸭的皮中确实存在致癌物:多环芳烃类。但是,由于此物质只存于烤鸭皮里,且含量很低,人们也不天天吃烤鸭,因此健康风险很低,没人担心吃北京烤鸭会得癌,也不认为北京烤鸭是不安全的。   其实,零风险只存在于真空中。生活中都有风险,但人们认为这种风险可以接受。可是谈到食品安全,哪怕存在一星半点儿的风险,都是不能接受的。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科学的。科学和实际的做法是通过各种措施将风险尽可能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所以对政府来讲,不是消除危害,而是控制风险,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如此。   厉曙光: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不可能零风险,肯定会不停地出事情,问题就是出事的频率和事件的大小,这点大家一定要很清醒地意识到。从农田到餐桌有无数个环节,无论哪一个环节的哪一个人或者掉以轻心,或者想搞点破坏,马上就会出问题。关键是要控制重大事件,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的事件或者系统性事件。   东方早报:我国号称有“百万大军”监管食品安全也不能保证安全?   厉曙光:第一不可预测,第二不可能天天查。举个例子,一个区有将近500家企业,监管人员只有30多个,两个监管人员一组,就算一周不休息,一天也至少要跑5家。现在一出事情老百姓就说监管不力,我能理解,但食品安全是企业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不能仅仅依靠监管,而是要让食品生产企业有一种对法律敬畏感,对社会和消费者的责任心。   一个环节出错就会发生全国性的食品安全事件   东方早报: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真的如报道的那么糟糕吗?   厉曙光:没有。比如中国人的寿命。新中国成立时中国人的平均寿命35岁,我们现在吃了那么多 “有问题”的东西,就上海而言,男性82岁,女性84岁。所以,没那么糟。   东方早报:那为什么现在给老百姓感觉却那么糟糕?   厉曙光:我前面说的从农田到餐桌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出差错,但不是全国都在出差错,在资讯时代,无数个环节里面某一个省、某一个市、某一个县、某一个村、村里面的某一个人在做这事情,就会发生一件“全国性”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食品生产违反标准,无论有无影响,必处置   东方早报:我们要对什么零容忍?   陈君石:强调“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绝不等于政府对食品安全保障没责任了,可容忍超标现象和违法行为。尽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是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也是不可或缺的。政府有责任通过监管将食品中的危害控制到对消费者健康没有不良影响的程度。做到这一点,政府就要组织科学家对食品中存在的危害进行科学风险评估,再根据评估结论来制定控制措施,包括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还要通过监管来保证这些措施的落实和实施,以达到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例如,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所必需的,但超量使用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政府就要组织专家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工艺必需性等进行科学评估 若通过评估,则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形式规定其使用范围和量以及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政府相应的监管还要对每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使用进行监管。在食品生产中超范围或者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属于违反标准,无论是否危害健康,政府部门都要处置,乃至处罚。对待人为的非法添加,比如三聚氰胺,这是不允许用在食物中的,只要添加就属于违法,政府要严厉打击,杜绝这种违法行为,这就是零容忍。
  •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审议通过 完善标准、监测等制度
    p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草案细化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职责和问责措施,依法按程序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并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等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维护人民健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c3406742-a31b-4adf-a5be-54cfe4fbdf78.jpg" style=" " title=" 2019-03-27_215635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365ba53f-79f2-4614-9449-d42871129751.jpg" style=" " title=" 2019-03-27_215646_副本.jpg" / /p
  • Waters食品安全研究分析平台即将亮相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展
    2006年11月北京-讯:作为全球领先的液相色谱、质谱、化学品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专业生产厂家, 沃特世(Waters)将于今冬12月6日至8日参加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中国国际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展览会”。本次展会上沃特世将推出创新的食品安全研究平台,重点介绍超高效液相色谱(Waters® ACQUITY UPLCTM)、UPLCTM/MS/MS、GC/MS/MS等分析平台及领先的样品前处理技术。 超高效液相色谱(Waters® ACQUITY UPLCTM)是液相色谱系统的领先者。这一创新技术使得液相色谱技术在分离度,灵敏度和速度的综合性能得到全面提升。超高效液相色谱系统利用在填料化学性能、仪器系统优化、检测器设计和数据处理及控制方面的优势,对分离科学进行了重新定义。 超高效液相色谱(Waters® ACQUITY UPLCTM)与高性能质谱联用(UPLCTM/MS/MS)为更高效率、更准确解决食品中痕量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分析技术提供了功能强大的平台。 沃特世是全球最早生产串联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GC/MS/MS)的制造商之一。凭借其卓越的产品性能,特别在稳定性及耐用性方面的优异表现,近几年来全力协助中国用户应对国内、欧盟及日本等国日趋严格的食品安全法规要求,在业内赢得了极高的声誉。 同期,于12月7日上午9:40至10:00在中旅大厦三层宴会厅举办的展会高峰论坛上,沃特世将作“超高效液相色谱UPLCTM与液质联用新进展 ”的专题报告,诚邀业内专家学者一同分享沃特世在食品安全领域最前沿的创新技术与解决方案。 关于中国国际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展览会(China International Exhibition for Examine Instrument and Equipment of Food Safety) 中国国际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展览会是国内第一次以食品安全检测设备为主题的专业展览会。展会得到了国家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并在国内外引起众多相关机构的重视。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及部分国家驻华机构的代表将届时参会研讨。 关于沃特世公司(Waters Corporation) 沃特世公司(Waters Corporation)在三大分析技术领域:液相色谱技术、质谱技术和热分析技术方面占据世界领先地位。在整个200至250亿美元分析仪器市场份额中约占50亿美元。 媒体查询,请联络: 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谢迎锋 小姐 电话:+86 21 54263597 传真:+86 21 64951999 Email:xie_ying_feng@waters.com 网址:www.waters.com www.waterschina.com
  • 新食品安全法初稿将出炉 或加大违法成本
    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引发公众忧心,本月,2009年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修订年满&ldquo 4周岁&rdquo ,而新版食品安全法初稿有望近期出炉。记者从昨天举行的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获悉,食药监总局本月20日左右将汇总各方意见。   □进展   新法有望加大违法成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表示,食品安全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从理念创新、品质创新、法制创新、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等多方面来协同,在这个过程当中,法制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针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新版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工作,他透露,本月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已经召开了研讨会。   徐景和介绍,新版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过程中,将遵循五大原则,即其既要适应我国食品安全改革的需要,也要适应破解食品安全难题的需要,我们要吸收和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最新成果。同时,鼓励动员社会各方来参与,要在制度和机制上予以保障 实行食品安全科学治理,加快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 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   新法初稿近期将出炉   此前,国家食药监总局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向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地方政府、专家学者,包括跨国公司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委托媒体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按照工作计划,到本月20日左右,将对各方意见进行收集,届时,新版食品安全法初稿出炉时间不会太久,之后还将请多方面专家进行研讨。   徐景和表示,从现在来看,专家提出的建议很多,如能否把有奖举报制度纳入食品安全法,能否把风险交流制度纳入食品安全法,还有人建议在食品安全法当中增加责任保险制度和现代追溯制度等。对于这些建议,国家食药监总局将在起草修订过程中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   &ldquo 我希望凝聚大家的智慧,使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包括我们整个的食品安全制度,经过若干年的努力,能够成为全世界最好的监管制度之一。&rdquo 徐景和表示。   将调查老法&ldquo 沉睡&rdquo 内容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表示,在食品安全法修订中,应更加注重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效果。对于现行食品安全法的问题,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将启动专项调研,摸清其中实施状况不是很理想的制度。&ldquo 食品安全法当中,哪些制度他们没有用起来,很好的一项制度睡在那儿,而这个制度为什么睡在那儿?&rdquo   他举例说,比如公众关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虽然在学界是个经常讨论的热词,但实践当中,几乎很少有消费者提起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这与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初衷完全不同,应该说差距非常大。惩罚性赔偿制度想实现什么功能呢?第一,肯定是弥补损失的功能,第二是威慑的功能,第三是鼓励消费者运用诉讼的手段来保护自己。事实上都没有达到。   □现状   小作坊是食品监管难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巡视员、食品安全法主要起草人李援表示,目前,我国达到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72%。规模以下10人以上的食品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18.7%。两者相加,市场占有率达到90%左右。把这一部分企业的食品安全控制住,全国食品安全的大局基本上就稳住了。但是,我国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的60%,虽然市场占有率仅约9.3%,却成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点和监管的难点。   李援称,我国食品产业在加速发展,规模以上的大型现代食品加工企业会不断增加,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刻不容缓。应鼓励发展现代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促进食品规模生产经营,改变小而分散的作坊式生产状况,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企业和预包装食品,把我国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做大才好监管,做强才更安全。   □修法建议   关键词   风险治理   或将按行业风险分类管理   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指出,新版食品安全法将把风险治理理念贯彻到底。他提出,风险治理内涵非常丰富,如积极预防、犯罪治理、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等。   &ldquo 比如食品安全能不能分类制,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看,可能按照风险来分类是最好的方式。&rdquo 徐景和说,这意味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业或企业,即风险系数较高的单位将和风险系数较低的单位实行两种或多种不同的监管方式。   鉴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不高的现状,北京市食安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处处长冯源建议,统一设置国家级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同时授权各省市建立各自的专家委员会机构,将对现实执法、现实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都会产生良好作用。   徐景和表示,当下的食品安全体系的构建不是政府&ldquo 一龙治水&rdquo 能实现的,因此应建立好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社会协同的理念,实现食品安全法律和其他法律之间的良好衔接,真正实现全程治理。   关键词   违法成本   应提高违法者被处罚概率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表示,食品安全法修订中,应将提高被处罚的概率和提高惩罚程度相结合,即提高违法成本。但目前大家多关注的是降低入罪门槛、提高惩罚幅度,但如果被处罚的概率不提高,食品安全问题不会得到解决。&ldquo 如果一家企业,一百次违法,只有一次被罚钱,惩罚的力度幅度再大,能产生多大效果?&rdquo 他认为,一定要提高被处罚的概率,这就需要明确监管单位应积极发现犯罪行为,严格执法。   &ldquo 从来没有一个法律法规提到食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甚至法定代表人直接管理的主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管理企业内部的总体的生产经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rdquo 冯源认为,食品安全法应明确主体责任,否则将对现实执法造成很大障碍。   关键词   信息公开   执法过程和结果都应透明   在现场讨论中,不论是食药监部门官员、人大法工委巡视员,还是法律专家都认为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透明有助于增强公众了解真实情况,增加政府公信力,也能减少因错误猜测引发的负面影响。   &ldquo 内地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大家会举一反三,这个领域不行,另外一个领域也不行 在境外可能这个事情发生了,就事论事,不会影响波及到其他领域,不会影响乃至摧毁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原因在哪?&rdquo 李仕春表示,事件曝光效果之所以不同就在于执法公开的程度,只有不遮掩地公布事实才能挽回民众对于食品企业的信心,因此,新版食品安全法中应该强化执法公开,包括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公开。   李援表示,食品安全的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来源无权威性,信息混乱且不一致,不但对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置不利,还会引起社会上的混乱与恐慌。他建议,食品安全法修改时进一步明确统一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的范围,确定权威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的机构和新闻发言人,明确哪些信息应先报告监管部门处理,监管部门不处理的,追究其法律责任。&ldquo 当然也要防止听了养生知识,却陷入&lsquo 不吃盐没力气,吃多盐血压高,不知怎么吃&rsquo 的纠结之中的现象。&rdquo   □数字   224.62%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王珅介绍,仅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理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2011年比2010年审结的案件增长279.83%,2012年比2011年增长224.62%,生效判决人数,同比增长分别为153.09%、 267.07%,这在其他犯罪类型中几乎是没有的。   □声音   &ldquo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标准的生命在于执行,尽管生产的规模、工艺的技术千差万别,但是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该一视同仁。&rdquo 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司长苏志表示,2013年底将完成现行近5000项各类食品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并指导地方同步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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