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铅酸蓄电池修复仪

仪器信息网铅酸蓄电池修复仪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铅酸蓄电池修复仪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铅酸蓄电池修复仪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铅酸蓄电池修复仪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铅酸蓄电池修复仪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铅酸蓄电池修复仪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铅酸蓄电池修复仪相关的解决方案。

铅酸蓄电池修复仪相关的资讯

  • 2000家铅酸蓄电池企业80%被关停
    标准不一的整治,使得一些三无企业可能继续逍遥法外,或者转入地下生产。   从上海浦东“康桥血铅”事件,到今年5月爆发的浙江“德清血铅”事件,包括2010年江苏大丰、四川隆昌、湖南嘉禾、甘肃瓜州、湖北崇阳、安徽怀宁等地的9起“血铅”事件……用铅量占八成的铅酸蓄电池行业,一度站在风口浪尖。今年5月始,一场史无前例的涉铅企业大整肃,席卷中国。   全国2000余家铅酸蓄电池企业80%被勒令关停。   大力度的整肃,不是短暂的突击,而是寄托了管理层形成长效机制的期望。而被外界视为“污染妖魔”的铅酸蓄电池行业,也希望业界为其正名,还其“行业砥柱”的本色。   环保“台风”   2011年10月31日,“2011国际新能源应用及电池展览会”在北京拉开序幕。   会上,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国庆说,频现的“血铅”事件,今年终于引来政策与管理层面的重拳出击。   铅酸蓄电池的铅污染主要集中于生产和回收环节。金属铅熔点低、高温下易挥发,在铅熔化制备合金、铸造工序中极易造成污染。这一行业的环保合格率仅为12.4%。   今年5月启动的整肃,几乎将环保不达标的铅酸蓄电池企业一网打尽,仅有13%的企业可维持正常生产。   处于风暴中心的,无疑是动力电池制造大省浙江:328家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53家停产,204家直接关闭。   浙江蓄电池协会秘书长姚令春称,该省规模以上的电池制造企业增加值,今年4月份还同比增加45%,5月份下降到9.1%,6月份则是-7.6%。   铅酸蓄电池,主要应用于内燃机打火和电动自行车动力,市场份额分别为100%和98% 2010年,中国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销量分别是1800万和3000万辆。在大力度的整肃下,铅酸蓄电池出现严重供应不足,今年5~6月缺口达40%,价格上升了20%~30%。   一些业界名牌也未能幸免。“中国动力电池第一股”的浙江天能动力(00819.HK),其旗下安徽、江苏和浙江三处工厂被环保部要求停产,占其总产能的54% 但其很快整改达标,后陆续复产。   同在香港上市的另一电池巨头浙江超威动力(00951.HK),因厂房周围500米内有上百户居民,也被叫停。   “500米的防护距离要求是个红线。浙江被关停的铅酸蓄电池企业,80%都是因未达到500米的防护距离。像超威动力、振龙电源、天能动力这样的大型企业,无论生产工艺还是污染排放都已达标。” 姚令春说。   苏州大学化学电源研究所王金良教授介绍,500米防护距离是1989年制定的。制定方法很简单,“就是相关部门选几个有代表性的企业,在不同距离测量其污染排放浓度,当达到基本无害程度时,确定此为卫生防护距离,当时这个距离平均大约就是500米”。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将于年内发布。除了这500米红线,还规定“低于50万KVAh的企业将不允许再立项,低于20万KVAH企业不再允许继续生产”。   如此,国内2000多家铅酸企业将留下不足300家。而历史上,想进入铅酸蓄电池行业,只需产品通过沈阳蓄电池研究所检测即可,门槛低得惊人。即便后来有了环评要求,一些地方也未严格执行。比如浙江台州的“速起”和德清的“海久”两家公司,虽然都做过环评并通过了审批,但直至“血铅”事件爆发后,调查组才发现,两家企业均存在未按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问题。   在这两起“血铅”事件中,除了企业主全部被刑拘外,有多名地方官员被停职、撤职。《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还了解到,“海久”是德清县“标兵企业”,当地官员此前正在力推其上市IPO。   此前追责已逐步升级。环保部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加强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建立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同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成为第一个获批的“十二五”国家规划,足见高层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关注。   大浪淘沙   “企业原先规划和建设时符合500米的防护要求。但后来许多村民纷纷在防护区附近建房子,有的村民干脆把小卖部盖在了厂区门口。企业除了劝阻,别无他法。结果整顿一来,企业不是搬迁就得转产。” 超威动力总裁办主任刘建铭对《财经国家周刊》说。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敬忠称,此次政府是真正祭出了铁腕政策、采用了休克疗法,鱼目混珠的铅污染企业受到了惩罚,但一刀切也让整个行业付出了惨痛代价。   天能动力董事局主席张天任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正规大企业并不惧怕整肃。早在“十一五”期间,天能动力就已投入2亿多元用于环保设备改造和工艺革新,早将铅污染的防治重心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了再生铅环节。目前,分三期建设、共投资了18亿元的天能动力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每年可回收15万吨废旧蓄电池,循环利用10万吨再生铅,形成年产600万KVAh的动力能源及风能、太阳能用储能电池产业基地。   纵览近期的券商报告,各分析师普遍认为,门槛提高让铅酸蓄电池行业迎来大洗牌,其带来的产品价格持续提升,对行业巨头的业绩是一个正面影响,纷纷看多风帆股份(600482.SH)、骆驼股份(601311.SH)、圣阳股份(002580.SZ)和南都电源(300068.SZ)等股票。   刘建铭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超威的铅电极生产、涂布已基本实现无人化 自行车动力电池和汽车启动电池的电池极化已全部采用内化成技术 铅电池生产工艺已避免了铅尘和酸雾的无组织排放 大型生产线上,你再也看不到支口大锅炼铅板,一排排工人忙着安装焊接电池的景象”。   张天任认为,一部分人“谈铅色变”,是不了解铅酸蓄电池的生产工艺现状,“从2000~2010年,国内铅酸蓄电池年产量增长了10倍,产能接近1.5亿KVAh。中国铅酸蓄电池产业10年时间,就走完了欧美将近60年的产业发展历程,其生产状态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王金良教授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一些不具备清洁生产条件和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直接造成了大量铅污染事件的发生。   “对于大型上市企业而言,早就回头是岸了。”刘建铭说,“超威的环保固定资产投入已达到年投资额的25%,并且早在外省按照500米的防护距离集中建设了新的生产基地。”   但是,短板决定容水量——正是诸多还处在原始手工作坊状态的小企业,使这个行业被整体抹黑,尽管业内诸多大型上市企业已能和美国同行比肩。 “二八定律”,同样适用于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20%的大企业,生产了行业80%的产量 而80%的小企业,生产了行业20%的产量。   那种使用简单熔炉就能从事铅酸蓄电池生产的作坊,投资最多数十万,且多处于难以监管的乡村,根本谈不上环保投资和监管。   “大量小企业靠省略环境成本、肆意压价生存,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王敬忠认为,“铅酸蓄电池生产工艺简单成熟、进入门槛较低,引得一批没有实力、资质的小企业纷纷上马,留给社会一个‘坏孩子’印象。” 而此次将要出台的新厂不低于50万KVAh、旧厂改造不低于20万KVAh的门槛,意味着企业年产值至少超亿。有了规模,才可能保证环保有足够的投入。   巨头时代   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即将进入“巨头”时代。采访发现,一些业内人士和准巨头们,却对未来的洗牌有些担忧。   “进入10月份,市场供应竟然迅速得到了补充。目前铅动力电池居然供过于求,价格回落到了原先水平。”姚令春反问,“占全国铅动力电池产量45%的浙江还没有恢复生产,为什么市场货源能够如此神速地得到补充?”   “作为此次整顿风暴的中心,浙江严格实施了关停,而其他省份和一些三无企业仍在拼命生产。”姚令春说。   天能动力张天任亦分析,此次整顿最为严厉的是浙江、广东、江苏三省,广东180多家企业几乎全部关停,江苏近500家企业停产产能60%,而有一些省份的停产产能约占1/3。   “标准不一的整治,一些三无企业可能继续逍遥法外,或者转入地下生产。”张天任说,“市场上还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价格便宜、质量低劣的三无电池。” 中国消费者对电池价格非常敏感,尤其是保有量高达亿辆以上的电动自行车主。姚令春说,“如果个别企业试图把环保、回收、科研成本在价格上有所体现,其市场竞争力将大大削弱”。   分析人士指出,近期爆发的血铅事件其均属于人为因素造成,或者企业违法肆意排污,或者少数官员疏于监管甚至为违法者提供保护。   “此次关停,一些小企业有可能在联合重组旗号下,依然搞以前的分散生产——如果地方政府想保护这些企业,那就变化不大。”一位参加“2011国际新能源应用及电池展览会”的厂商如是说。   一些业内人士更担心的是“铅酸蓄电池已被严重妖魔化”。   比如说“500米”问题,天能动力张天任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如果企业环保措施达标,100米也没有问题 如果企业环保工作做得不好,别说500米,1公里也没用。”   2008年相关部门曾试图修改此规定,但因铅酸蓄电池行业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只是总标准体系中的一个分标准,对其的修改涉及到整个体系变动,牵扯行业诸多,修改方案不了了之。“此次环保整顿,500米成了硬指标”。   据环保部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该部正着手对铅酸蓄电池行业卫生防护距离进行修改,但尚无明确时间表。   王金良教授称,从全球范围看,发明于1859年的铅酸电池,一直是动力电池和蓄能电池的主流,产量用量十分巨大,近几十年来一直鲜闻“血铅”事件和污染情况发生。比如美国,其铅酸蓄电池的用铅量要占其整个国家用铅量的95%以上,但是铅酸蓄电池制造厂排放的铅占不到1.5%。   在“十二五”国家新能源战略规划中,几乎所有绿色清洁能源和IT行业背后,都需要铅酸蓄电池的支撑:每3兆瓦的光伏发电装机,就需要近3亿元的铅酸蓄电池作储能配套 每100兆瓦的风力发电装机,也需要约1亿元的铅酸蓄电池储能 通讯IT行业终端设备尽管广泛采用了锂电池,但其基站、服务器所需备用电源依然是铅酸…… 有业内人士指出,未来20年里,铅酸蓄电池都难以被其他电池取代。譬如在汽车发动机打火领域,要求蓄电池能短时间内释放大电流,适应环境、温度多变等情形 而铅酸蓄电池恰恰能满足这样的要求,而且安全稳定、性价比高。   王金良教授认为,在未来3~5年内,锂电池在电动牵引电池的市场占有率不会超过4% 未来20~30年内,铅酸蓄电池在电动交通工具上的使用依然无法替代。
  • 环保风暴将至 铅酸蓄电池业命悬一线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日前已正式出台,记者日前从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了解到,铅酸蓄电池行业已经被明确为今年的排查重点。全行业都需要加大环保投入,部分企业还面临着重新选址搬迁的问题。   协会人士表示,“很多企业没有觉得压力大,但实际上我们已经命悬一线。”不久前,国务院正式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今年排查的重点还是铅酸蓄电池行业。   铅酸蓄电池行业成为排查重点不是偶然事件。2011年伊始,安徽省怀宁县高河镇新山社区23名儿童在省儿童医院检测出血铅超标,后经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初步调查后认定,血铅事件与当地环保部门对博瑞电源有限公司长期违法试生产,并未采取有效措施有重大联系。此前的血铅污染事件还曾出现在陕西凤翔、湖南武冈和福建上杭等地。   因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内蒙古、江苏省等14个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省份、138个重点防治区域和4452家重点防控企业,同时根据污染排放情况和环境情况划定了141家铅酸蓄电池企业、7个重点区域,开展铅酸蓄电池的综合防控。   根据环保部门的思路,届时将“发现一个,解决一个,警示一片”。据透露,此次的调子是“态度要坚决,手段要严厉”。   事实上,部分铅酸蓄电池企业对生产环境和环保设备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加,一些大型的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甚至实现了零排放。但是在目前已发生产许可证的1700多家蓄电池企业中,环保设施有问题企业的比例依然不小。   因此该人士认为,“今后一段时间,全行业都需要重新审视环保的重要性并投入更多的资金,有些企业在最多五年内面临着重新选址搬迁的问题。”   市场人士认为,环保风暴给行业龙头带来的更多是机遇。长时间以来,一部分蓄电池行业的环保投入很少,没有正规纳税,加之不当的竞争手段,“导致行业的盈利能力普遍偏弱减弱,大多都是艰难求生存”。   今后,通过加强铅酸蓄电池行业的整顿,一些不规范的企业会被淘汰出局,而可持续发展的规范企业也会从中受益,净化后的蓄电池行业经营秩序和环境也将得到改善。目前,A股市场上铅酸蓄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是风帆股份。
  • 铅酸蓄电池生产 | 通过在线浓度测量优化化学反应和实现快速转产
    可靠的在线硫酸浓度测量可以确保化学反应过程的质量和蓄电池中的最终 H2SO4浓度。另外还可以缩短加注站转产期间的停机时间。 铅酸蓄电池是最早、最成熟的可充电电池。由于价格低、功率质量比相对较大,因此尽管能量重量比非常小,但它主要用作汽车起动、照明和点火 (SLI) 电池。蓄电池生产中的硫酸在铅酸蓄电池的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不同的浓度。硫酸浓度不仅取决于生产步骤,还取决于蓄电池的类型和尺寸。铅酸蓄电池的主要成分是由铅制成的阳极、由二氧化铅制成的阴极和作为电解质的稀硫酸 (H2SO4)。化学反应需要硫酸的第一个生产步骤是极板化成。化学反应过程中会在正极板上形成α和β PbO2。α和β PbO2之间的比率直接影响蓄电池的电流效率。在化学反应过程中,H2SO4浓度是实现正确比率的一个重要参数。槽化完成后,会组装蓄电池,加注正确浓度的硫酸,并进行充电。电池内化学反应后,会更换电解质(二次进料法)或调节硫酸(一次进料法)。在加注和储能结束时,硫酸浓度和电解质水平必须符合规定的浓度。应用解决方案 硫酸浓度测量在硫酸溶液中,密度测量非常适合测定高达90%的H2SO4浓度。在铅酸蓄电池生产中,0%至55% (1.4453 g/cm³ @ 20°C) 的浓度范围很重要,密度与硫酸浓度具有陡峭且几乎呈线性的相关性。密度值与H2SO4溶液浓度之间的关系稀释来料的硫酸高浓度硫酸 (98%) 主要通过卡车运输到生产现场。现场将浓缩的H2SO4稀释至所需的不同浓度。硫酸在稀释过程中会放出大量的热量,需要进行冷却。因此,硫酸的温度在稀释过程中变化很快。由于接液部件由玻璃制成,安东帕的高精度在线密度传感器L-Dens 3300 GLS版本可以轻松跟踪这些变化。所有塑料涂层传感器都是热惰性传感器,无法跟踪快速温度变化(例如大多数电导传感器)。硫酸稀释系统加注站在加注站稀释中小型工厂用罐中储存各种所需浓度的硫酸。大型工厂可以进行两阶段稀释过程。第一步是稀释并储存中等浓度的H2SO4,第二步是在加注站进行最终稀释(如上图所示 )。产品转换,即推出新类型或尺寸的蓄电池,可能引起加注站的浓度变化。如果仅由实验室浓度测量提供支持,则调整灌装罐的浓度可能需要长达40分钟。安东帕的在线密度传感器L-Dens 3300 可以协助实现自动控制浓度变化,从而将停机时间缩短到手动控制变化所需时间的一小部分。槽化成 在化学反应过程中,电解质的浓度将会增加。硫酸浓度测量和调节是实现高质量恒定化学反应过程的关键所在。循环方法会在化学反应期间测量和调节硫酸浓度应用优势 L-Dens 3300 GLS版本是一款非常紧凑的在线密度传感器,其接液部件由玻璃制成。它包括集成控制器和配备用户界面和电容式按键的高品质显示屏。优点:优化化学反应过程大幅缩短灌装线转产期间的停机时间确保加注过程的质量 测量温度/精度:安东帕硫酸在线密度传感器传感器:高度精确包括自动温度补偿易于操作且免维护适用于H2SO4 应用的其他安东帕解决方案硫酸生产测量 0% 至 110% 之间的 H2SO4 酸洗液监测
  • 浙江台州等地168人血铅超标 蓄电池厂停业整顿
    受台州蓄电池企业污染致168人血铅超标事件的影响,台州、武进等多地铅蓄电池厂被停业整顿。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铅酸蓄电池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徐红告诉《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对我国可能存在污染的重金属企业进行排查,以便制定更为详细的防止重金属污染的方案。   工艺落后致污染严重   截至3月26日下午5时,台州路桥区当地已有168人检测出血铅超标。台州环科院等单位专家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速起蓄电池公司引起的铅污染事件。路桥区环保局局长蒋新才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速起蓄电池公司周边300米范围内的土壤已被重金属污染,当地受污染较严重的土壤可能会被彻底挖除。   记者从速起蓄电池公司官方网站了解到,该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开发、制造各类摩托车、汽车、UPS等专用密封式可充电蓄电池产品的生产型企业。据中新社报道,该公司厂房离居民区仅一墙之隔,站在厂房外就能闻到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厂区里时有污水排出,而村民洗衣服、种菜,大多使用井水。   徐红告诉本报:“由于爆出铅酸污染事件,目前,台州、武进等多地铅蓄电池厂已经被停业整顿。”   徐红介绍,此次铅污染事件主角速起蓄电池公司产量并不算高,根据污染程度看,该公司的生产技术极可能是目前铅酸蓄电池行业落后的外化成工艺,但由于此类技术成本较低,不少蓄电池企业仍在使用。她告诉记者:“(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决定在两到三年内彻底淘汰这类技术的生产企业。改换成技术可靠、污染较少的内化成工艺。”   废旧蓄电池流入无证企业   这起事件距离2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仅一个多月,该规划是我国第一个“十二五”专项规划。规划要求对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的重金属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徐红表示:“近期,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按照规划要求,对可能存在重金属污染的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这其中包括铅酸蓄电池企业。”   然而,困难来自多方面。徐红坦言,首先,在标准制定上,尺度把握较难。“以前的相关规定,现在看来并不一定科学,比方说某一定产能蓄电池厂要求离居民400米,但是,400米之外不一定就没有铅污染,这需要根据各个企业的具体规模以及技术等来进行科学测算。”   其次,地方保护较严重,监管力度上仍需加强。徐红透露,此次有关部门排查中发现,很多蓄电池厂处于无证生产,“一些有证的企业很容易找到,而无证的企业很难查到。”   此外,徐红认为,更为严重的是在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需要很大的投入,但许多无证企业利用不按照国家规定生产、减少环保投入的成本优势,违规低价回收蓄电池获利,造成更为严重的污染。
  • 蓄电池保养与使用攻略
    蓄电池是汽车上的主要储能装置,为车辆上的所有电子系统提供电力。现代的汽车电子化程度越来越高,电池缺电将会导致整车瘫痪。 蓄电池的保养方法:   轿车用的蓄电池使用超过2年后,容量及放电能力将会下降。一般车用蓄电池寿命不会超过4年。当然了,保养良好的蓄电池的寿命会更长。下面我们来学习一下加水型铅酸电池和免维护型铅酸电池的保养方法。   加水型铅酸蓄电池:注重电池液液位及电池液密度。   铅酸电池的电池液是由硫酸和蒸馏水混合而成的。电池放电时,水会变多而硫酸会变少,这就导致电池液密度降低;充电时,则相反,水会变少而硫酸会变多。电池液浓度则反映了电池液中水和硫酸的比例。正常的电解液密度为1.28/1.29-1.30。   作为车主,我们应该定期检查电池液液位。当电池液不足时应添加蒸馏水至适当液位。在为电池添加蒸馏水后,我们应该检查电池液密度,时刻保持电池液密度在合理的范围内。   免维护型铅酸蓄电池:定期检查魔眼并保持电量充足。   由于免维护型电池没有加水孔以及电池液液位刻度。我们需通过电池上的&ldquo 魔眼&rdquo 来判断蓄电池的状态。魔眼为绿色表示电池正常,充电足;魔眼为黑色表示需要充电;魔眼为白色表示电池需要更换。   放电能力需要使用专用的电池检测仪检测。ATAGO爱拓MASTER-BC电池液折射仪适用于测量电池液比重以及检测作为汽车上的防冻剂混合物,太阳能系统热催化剂或其他工业用途的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冷冻温度,其具有现场快速检测,方便携带的特点。   我们一般会使用电压表来检查电池电压,虽然能检测出电池的电压值但却不能检查出电池带负载能力的好坏。为检查出电池的实际状况,我们应该使用专用的电池检测仪检查电池的放电能力及带负载的能力。
  • 江苏大丰:儿童血铅中毒“祸首”为蓄电池厂
    江苏省大丰市河口村50多名儿童近日被查出血铅含量严重超标,大丰市政府经调查后对外宣布,污染源是该村附近的一家蓄电池厂,这是继陕西凤翔和湖南武钢等地之后国内爆出的又一起血铅事件。   河口村村民郭林玉三岁的儿子从2009年8月份开始就出现了厌食、呕吐、哭闹等症状,医院检查显示郭林玉的儿子血铅含量高达每升364微克,已经属于中度铅中毒。   江苏大丰市河口村村民郭林玉的孩子现在排铅,明显的记忆力下降,腿夜里酸的哭,我们坐在铺上给他肉腿。   据大丰市官方统计的数据称,河口村接受检查的110多名儿童当中查出血铅含量超标的有51名,大丰市政府同时公布,距离河口村不足百米的大丰市盛翔电源有限公司是此事件的罪魁祸首,该企业以生产铅酸蓄电池为主,所用原料多是铅锭。去年11月20日监测到该公司排放的铅尘当中部分指标超标一到两倍,环保部门随即要求其停产整顿,目前肇事企业已被关停,当地政府已经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 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将于2019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国家标准于2018年12月28日正式发布,将于2019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推动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工作及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推广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同时也为电动车用锂离子电池引领了一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大国,经过多年的市场发展,人们环保意识的加强,绿色出行的理念深入人心,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工信部数据显示,当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为3000多万辆。而锂电池产品占有量仅约10%。随着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即将于2019年04月15日强制实施,新的电动自行车国标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有脚踏骑行能力,zui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等。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执行,在车型结构、重量及相关性能等各方面要求很大程度指向锂电款,铅酸电池因其重量过大,加之标准对车辆脚踏行驶能力有要求,所以铅酸款电动自行车要通过3C认证比较困难,未来电动自行车采用锂电池是大势所趋。随着强制性新国标的势在必行,让具备质量轻、容量大、充放电次数多等优势的锂电池成为新日、爱玛、雅迪、立马、绿源、台铃、新大洲、新蕾、绿能、绿佳、凤凰、小牛、金箭、新本?冈田等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产品研发的主攻方向。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与传统的铅酸蓄电池相比,在安全性、性价比、互换性和回收处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此次工信部正式发布出台的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新的标准体系以锂离子蓄电池为核心,主要从电芯及电池组、附件及部件和电动自行车应用等方面完善优化,以促进锂离子电池在电动自行车市场中的应用。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主要由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信迪生电源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杭州万好万家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双登富朗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中比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汇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捷奥比电动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深铃车业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和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此次同时发布的还有其他几项相关标准:1)GB/T 36943-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型号命名与标志要求》本标准主要由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优科能源(漳州)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型号命名方法和标志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2)GB/T 36945-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词汇》本标准主要由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一般词汇。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国标GB17761的发布及实施,要求整车重量不大于55KG。采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已不能完全满足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为适应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要求,很多企业纷纷推出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电动自行车。然而现行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标准要求滞后,行业缺乏准入门槛。该三项锂电池国家标准的实施将对促进锂电池产品技术水平提升,引导行业升级,走高质量发展道路。3)GB/T 36944-2018《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要求》本标准主要由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西普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南京特能电子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天能电池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浙江聚源电子有限公司、江苏江禾高科电子有限公司、江苏海宝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奥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协津自行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等单位起草。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车载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是使用极为广泛的民用品,同时它也是新能源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由于充电器质量问题,可能直接导致被充电的铅酸或锂离子电池损坏,甚至引起人生、财产安全事故。目前,涉及普通消费者的其他产品基本都有安全标准,该标准项目是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使用中的迫切需求的,可以填补国家标准在这方面检测标准的空白,对于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规范及发展和普通消费者的安全使用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Delta德尔塔仪器专注于锂电池方面的检测设备,如锂电池温控型外部短路试验机|锂电池过充过放测试系统|过充过放测试防爆试验箱|锂电池振动冲击试验台|锂电池挤压针刺一体试验机|锂电池重物冲击试验机|锂电池热冲击(热滥用)试验箱|锂电池燃烧喷射试验机|锂电池加速度冲击试验台|锂电池高低温冷热冲击试验箱|锂电池跌落试验机|锂电池高空低气压试验箱。除了锂电池方面的检测设备,还专注电动自行车用的电气安全安规、环境可靠性、车架部件检测设备的研发制造,如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测试仪|电动自行车路视仪|电动自行车把立管弯曲强度试验机|电动自行车车架前叉振动试验机|车架前叉组合件落下试验机|车架前叉组合件落重试验机等等,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求。18128028677张工。
  • 天津市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LUMEX原子吸收助力铅镉污染物监测
    《导读》--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近期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56-2019)(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pH值等11项污染物排放限值。新建企业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该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行业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控制项目包括11项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其中涉及水污染物8项,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总铅、总镉;大气污染物3项,包括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和颗粒物。LUMEX高频塞曼原子吸收可以为铅、镉污染物检测提供有效、稳定、准确的解决方案。 铅蓄电池工业是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监管行业,是我市铅排放占比最高的行业。该标准实施后,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运营管理、提高工艺水平、减少无组织排放,有利于天津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通过减少铅、镉等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有助于铅蓄电池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LUMEX公司自1991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产品和先进技术的开发,现已拥有100多种分析方法,为全球用户提供相应行业的解决方案,现产品和方法用户遍布全球80多个国家。LUMEX原子吸收经过二十年多年的发展,具备成熟的仪器方法和配置,独特的优势特点受到广大用户的好评。 LUMEX将其独有的高频塞曼背景校正专利技术、无极放电灯技术用于石墨炉原子吸收,并结合最优软件流程设计,研制出快速、稳定、可靠、智能的MGA1000原子吸收光谱仪。产品特点:高频塞曼背景校正技术(50KHz)塞曼全波段校正有效消除化学背景干扰和结构背景干扰,实现超低检出限,测定稳定性更好。极快的升温速率—瞬时升温高达7000℃/秒瞬时升温速度高可有效提高原子化效率,减少挥发损失,灵敏度较高,检测结果更准确。光源设计—高强度无极放电灯先进的高强无极放电灯EDL光源保证能够实现超低痕量重金属的准确检测,砷As和硒Se无需氢化物发生器即可直接检测。灯座设计—兼容性强旋转六灯座同时兼容空心阴极灯和高强度无极放电灯(EDL),无需额外EDL灯位及供电系统,操作更简单,检测结果更加稳定。独有的准双光束光路设计独特设计有效消除由于元素灯、电子元件和设备引起的仪器漂移,提高仪器的长期稳定性。STPF稳定温度石墨炉平台技术结合快速升温速率,可兼容Massman 石墨管和Lvov’s平台石墨管,纵向加热及STPF设计使石墨管寿命更长,石墨管平台与石墨管契合度好,原子化效率高,能够消除基质干扰,提高分析重复性一体化冷却循环水设计仪器集成冷却循环水系统,冷却效率高,无需单独外接冷却循环水和其他管线。开机即测—仪器无需预热即使仪器和元素灯不经预热,测量数据也能保持很好的稳定性。卓越的软件控制—实现全自动测量高智能型软件设计,全自定义元素、样品及序列等参数,实现六种元素灯自动切换,所有样品自动顺序测量,完全实现无人值守自动测量。精巧设计紧凑一体化设计,整合石墨炉电源,布局合理,安全性能高,外观紧凑小巧,节省实验室空间。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铅蓄电池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天津市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本标准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佳泓、周晶、赵吉睿、孙猛、张骥、张莹、高翔、杨丽萍、张玉慧、张丽红、张震、何富生、陈魁。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7日批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管理及其建成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GB 3097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7475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1893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01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30484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295空气过滤器GB/T 15432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9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535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HJ 539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44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636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DB12/ 856—2019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85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00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76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828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36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铅蓄电池 lead-acid battery又称铅酸蓄电池。含以稀硫酸为主的电解质、二氧化铅正极和铅负极的蓄电池。3.2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 lead-acid battery manufacturing plants指从事铅蓄电池生产、极板加工、电池组装的生产企业。3.3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指本标准发布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4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指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5 排水量 amount of drainage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含厂区生活污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benchmark 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单位铅蓄电池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3.7 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指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的高度。3.8 企业边界 enterprise boundary指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实际边界。3.9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标准值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的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颗粒物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3.10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public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指通过纳污管道(渠)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3.11 直接排放 direct disge指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12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ge指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4 技术及管理要求4.1 实施时间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4.2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要求4.2.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1的规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表2的规定。4.2.2 排放限值按污水不同的排放去向和不同的功能区分为三级,其中一级、二级为直接排放标准,三级为间接排放标准。4.2.3 排入GB 3838中IV类(含)以上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内水体的污水,以及排入GB 3097中二类、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4.2.4 排入GB 3838中V类或排污控制区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内水体的污水,以及排入GB 3097中四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4.2.5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4.2.6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则按照GB 30484的相关规定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据此判定排放是否达标。4.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要求4.3.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3的规定。4.3.2 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小时浓度限值执行表4的规定。4.3.3 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置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并安装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文件从严确定。4.3.4 生产设施应采取合理的通风措施,不得故意稀释排放。在国家未规定生产设施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之前暂以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是否达标的依据。5 污染物监测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5.1.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等规定执行。5.1.3 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5.1.4 对企业排放废水和废气的采样,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测。5.1.5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5.1.6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采样点位置、采样时间和监测频次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5.1.7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新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中,其方法适用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标准排放对应污染物的测定。5.2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5.3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5.3.1 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T 16157、HJ/T 397或HJ 75的规定执行。5.3.2 无组织排放监测按HJ/T 55进行监测。5.3.3 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6所列的方法标准。6 其它污染控制要求6.1 有组织废气污染控制要求。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必须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熔铅、板栅、制粉、和膏、分片、称片叠片、组装等工序产生的含铅废气,应采用符合GB/T 14295要求的高效空气过滤器或其他更先进的除尘设施。6.2 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要求。所有涉铅生产工序应集中布置在独立、封闭的车间内。厂房设置机械排风,维持负压运行,排风需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6.3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管理要求。企业应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定期维护,并做好记录,保留台账备查。7 实施与监督7.1 本标准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实施。7.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发现企业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照GB 30484要求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下的排放浓度。7.3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来源:LUMEX分析仪器
  • 热像仪应用 —制造业 铅酸电池桥接检测
    铅 酸 电 池 桥 接 检 测铅酸电池内部由数个至数十个单格组合而成,连接部位即桥接可能因安装质量 问题造成过热,严重影响产品质量,甚至于在电池产生氢气没有及时通风条件 下还会有爆炸隐患。本文介绍使用红外热像仪对铅酸电池充电时桥接部位的质 量检测的应用,保证铅酸电池的产品质量。 铅酸电池桥接处发热(本文得到蔡黎平和朱文浩的大力协助) 什么是铅酸电池的桥接?铅酸电池一般由数个或数十个单格组合而成,每个单格由若干正极板与负极板间隔重叠,正负极板间用玻璃纤维隔板隔离 ;数片正极板用铅合金焊接在一起组成正极群,数片负极板用铅合金焊接在一起组成负极群,正负极群装于铅酸电池槽内 组成单体铅酸蓄电池;单体铅酸蓄电池之间用链接条从单格之间的铅酸蓄电池槽隔板顶端以串联形式连在一起,这种链接 条即为桥接。桥接过热会造成哪些后果? 桥接过热可能受到两方面的因素影响:一是桥接线过短,二是安装时插入过深;过热会严重影响铅酸电池的产品质量,导 致充电不良,造成退货、换货增加;甚至在电池产生氢气没有及时通风条件下还会有爆炸隐患。 桥接部位可否被直接检测到? 桥接部位在铅酸电池内部,被外壳和盖板遮挡,无法直接检测,故通常用检测外壳的温度来发现桥接问题。 铅酸电池各单体充电 硫酸加注完成 在原先的铅酸电池质量检测中使用什么仪器?一般没有使用仪器,少部分使用红外测温仪。使用红外测温仪进行检测有什么缺点? 红外测温仪无法对整个铅酸电池表面进行温度检测,在对于大量铅酸电池的生产线检测时,容易造成漏检。 因硫酸的腐蚀性,红外测温仪至少需要在1米外进行检测,所以显示的温度是至少大于5厘米的圆的平均温度,但铅酸电 池表面的最高温度区域范围比5厘米小,这样就无法进行准确检测,同样会造成漏检。 如何使用红外热像仪检测铅酸电池? 热像仪在铅酸电池生产时可以检测外壳的发热情况,当外壳最高温度在60℃以上,说明内部的桥接处有严重过热,这时 铅酸电池可能会因为内部高温产生充电或放电故障,甚至引发爆炸事故。 铅酸电池外壳最高温度57.7℃,已接近温度报警限制使用红外热像仪检测铅酸电池桥接不良的注意事项 1 现场电池数量较多,注意不同距离的电池需要分别准确调焦; 2 铅酸电池表面有腐蚀性,检测时注意安全。 行业应用 各大、中型铅酸电池生产厂商。
  • 六部委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环境保护部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质检总局 能源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工信部联节〔2018〕43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环保、交通、商务、质检、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p p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工业和信息化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科学技术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环境保护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交通运输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商务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能源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26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strong /p p   一、总则 /p p   第一条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管理。 /p p   第三条 在生产、使用、利用、贮存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回收处理。 /p p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p p   第五条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坚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遵循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p p   第六条 国家支持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引导产学研协作,鼓励开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创新。 /p p   二、设计、生产及回收责任 /p p   第七条 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用标准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产品结构设计,协商开放动力蓄电池控制系统接口和通讯协议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关信息,对动力蓄电池固定部件进行可拆卸、易回收利用设计。材料有害物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尽可能使用再生材料。新能源汽车设计开发应遵循易拆卸原则,以利于动力蓄电池安全、环保拆卸。 /p p   第八条 电池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等提供动力蓄电池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必要时提供技术培训。汽车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动力蓄电池拆卸、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说明以及动力蓄电池的种类、所含有毒有害成分含量、回收措施等信息。 /p p   第九条 电池生产企业应与汽车生产企业协同,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所生产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汽车生产企业应记录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蓄电池编码对应信息。电池生产企业、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通过溯源信息系统上传动力蓄电池编码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信息。 /p p   电池生产企业及汽车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应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 /p p   第十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委托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等通过溯源信息系统记录新能源汽车及所有人溯源信息,并在汽车用户手册中明确动力蓄电池回收要求与程序等相关信息。 /p p   第十一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维修服务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所有人的维修需求,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等技术信息。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机构、电池租赁等运营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拆卸和更换时核实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信息,按照维修手册及贮存等技术信息要求对动力蓄电池进行维修、拆卸和更换,规范贮存,将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不得移交其他单位或个人。 /p p   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机构、电池租赁等运营企业应在溯源信息系统中建立动力蓄电池编码与新能源汽车的动态联系。 /p p   第十二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 /p p   (一)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与其协议合作的相关企业。 /p p   回收服务网点应遵循便于移交、收集、贮存、运输的原则,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及消防、环保、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注提示性信息。 /p p   (二)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p p   (三)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为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通过回购、以旧换新、给予补贴等措施,提高其移交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积极性。 /p p   第十三条 汽车生产企业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等合作,共享动力蓄电池拆卸和贮存技术、回收服务网点以及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等信息。回收服务网点应跟踪本区域内新能源汽车报废回收情况,可通过回收或回购等方式收集报废新能源汽车上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 /p p   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p p   第十四条 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在动力蓄电池需维修更换时,应将新能源汽车送至具备相应能力的售后服务机构进行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 在新能源汽车达到报废要求时,应将其送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卸动力蓄电池。动力蓄电池所有人(电池租赁等运营企业)应将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私自拆卸、拆解动力蓄电池,由此导致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p p   第十五条 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收集可参照《废蓄电池回收管理规范》(WB/T 1061-2016)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按照材料类别和危险程度,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分类收集和标识,应使用安全可靠的器具包装以防有害物质渗漏和扩散。 /p p   第十六条 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贮存可参照《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82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16)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 /p p   第十七条 动力蓄电池及废旧动力蓄电池包装运输应尽量保证其结构完整,属于危险货物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进行包装运输,可参照《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82号)、《废蓄电池回收管理规范》(WB/T 1061-2016)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 /p p   三、综合利用 /p p   第十八条 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在保证安全可控前提下,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开展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降低综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与经济效益,并保障不可利用残余物的环保处置。 /p p   第十九条 综合利用企业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号)的规模、装备和工艺等要求,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及装备,开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 /p p   第二十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等要求,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技术信息,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分类重组利用,并对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 /p p   梯次利用企业应回收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生产、检测、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再生利用企业。 /p p   第二十一条 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等要求,对不符合该要求的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不得生产、销售。 /p p   第二十二条 再生利用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等要求,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技术信息规范拆解,开展再生利用 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后的其他不可利用残余物,依据国家环保法规、政策及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环保无害化处置。 /p p   四、监督管理 /p p   第二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拆卸、包装运输、余能检测、梯次利用、材料回收、安全环保等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标准,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标准体系。 /p p   第二十四条 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上传制度,汽车生产企业应定期通过溯源信息系统上传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等信息,并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p p   第二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负责建立统一的溯源信息系统,会同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动力蓄电池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 /p p   第二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实施管理,加强对梯次利用企业的指导,规范梯次利用企业产品,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p p   第二十七条 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研究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p p   第二十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质检总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通过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暂停企业强制性认证证书、公开企业履责信息、行业规范条件申报及公告管理等措施,对有关企业落实本办法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p p   第二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p p   五、附则 /p p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负责解释。 /p p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p p   附录 /p p   术语和定义 /p p   一、动力蓄电池: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由蓄电池包(组)及蓄电池管理系统组成,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等,不含铅酸蓄电池。 /p p   二、废旧动力蓄电池是指: /p p   (一) 经使用后剩余容量或充放电性能无法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行驶,或因其他原因拆卸后不再使用的动力蓄电池 /p p   (二) 报废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p p   (三) 经梯次利用后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p p   (四) 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p p   (五) 其他需回收利用的动力蓄电池。 /p p   以上废旧动力蓄电池包括废旧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和单体蓄电池。 /p p   三、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收集、分类、贮存和运输的过程总称。 /p p   四、拆卸:将动力蓄电池从新能源汽车上拆下的过程。 /p p   五、拆解: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逐级拆分,直至拆出单体蓄电池的过程。 /p p   六、贮存:废旧动力蓄电池收集、运输、梯次利用、再生利用过程中的存放行为,包括暂时贮存和区域集中贮存。 /p p   七、利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后的再利用,包括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 /p p   八、梯次利用:将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其中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单体蓄电池)应用到其他领域的过程,可以一级利用也可以多级利用。 /p p   九、再生利用: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离、提纯、冶炼等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过程。 /p p   十、汽车生产企业: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国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进口商。 /p p   十一、电池生产企业:国内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动力蓄电池进口商。 /p p   十二、回收服务网点:汽车生产企业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立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机构。 /p p   十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取得资质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 /p p   十四、综合利用企业: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企业或再生利用企业。 /p p   十五、梯次利用企业:即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生产企业,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其中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单体蓄电池)进行必要的检测、分类、拆解和重组,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的企业。 /p p   十六、再生利用企业: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离、提纯、冶炼等处理,实现资源再生利用、原材料回收利用等的企业。 /p p br/ /p
  • 中国排查1930家铅蓄电池企业 逾8成被停产
    中国环境保护部2日发布消息称,截至2011年7月底,中国各地共排查铅蓄电池企业1930家,其中,取缔关闭583家、停产整治405家、停产610家 另有252家企业在生产,80家在建。   为遏制儿童血铅超标高发态势,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于今年3月底召开联合会议,部署对铅蓄电池全行业进行彻底排查,并要求各地在7月底之前公布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名单。   目前,相关省份均已按时公布排查情况。从地域分布看,中国铅蓄电池企业主要集中在江浙地区。其中,江苏484家,居全国之首,浙江以328家紧随其后。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的铅蓄电池企业也均在百家以上。青海、西藏、海南这3个地区没有发现铅蓄电池企业。   从行业分类看,全部1930家企业中,从事蓄电池极板加工生产的企业639家,单纯组装企业1105家,回收企业186家。仍在生产的252家企业中,极板加工生产的企业121家,单纯组装企业108家,回收企业23家。   环保部表示,从近期国务院9部门联合督查看,各地铅蓄电池企业仍存在规划布局凌乱、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工艺技术水平不高、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个别地区对铅蓄电池整治工作认识不高、整治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环保部要求,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铅蓄电池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经下达取缔关闭决定或自行关闭的,应督促企业做好后续环境整治工作,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 对自行停产或被责令停产整治的,未经验收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对限期治理的,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今年2月,《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被国务院正式批复,成为中国首个“十二五”国家规划。但血铅事件随后仍屡有发生。3月中旬,浙江省台州市168人被查出血铅超标,其中儿童53人。5月份,血铅事件又在浙江德清上演,332人被检测出血铅超标。
  • 铅蓄电池行业规范企业新名单出炉148家都有谁?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为推动铅蓄电池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组开展了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截止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7年第20号公告称,经企业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专家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共148家企业列入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据悉,2012年发布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并于2015年进行修订后形成《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规范条件》于2015年12月10日发布,12月25日起正式实施。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以下为148家企业详细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拟公告的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六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9.JPG" alt=" 9.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a8747939-ea1a-4ecd-be34-08a247569c8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五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8.JPG" alt=" 8.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68f947a7-ae19-4dc9-a937-fd760dc1d1f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四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6.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dc4d6eae-9262-4e1a-8ae8-eba56edbb2f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7.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a692ba80-7771-403b-9f8f-940cbb10fe0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三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5.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d8ff515b-be4e-44f9-84c9-0864c630556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二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3.JPG" alt=" 3.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7d763dc-5907-4e78-85e7-35aec5c8144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4.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ed74051-cf04-4169-976a-bbccff479ed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一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7d2c42a4-27c0-4ea0-8089-0ceba800011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90ac786e-5db4-4b1f-a67e-a43b0b6df677.jpg" / /p p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br/ /p p /p
  • 山东严控重金属污染 92家铅蓄电池企业停产整顿
    日前发布的2010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披露,自去年开始,山东已连续开展了省、市、县三级涉铅等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山东省摸清了重金属污染企业底数,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92家铅蓄电池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对18家“土小”炼铅企业予以关闭取缔,初步遏制了涉铅等重金属污染的高发态势。   据统计,山东省重金属污染企业涉及24个行业、114个县(市、区)。全省共有涉铅、汞、镉、铬、砷等5种重金属企业536家,其中涉铅企业156家,铅蓄电池企业134家。2010年山东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编制《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十二五”期间,山东省将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加快重金属污染防控体系建设。全省将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地方政府负责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将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导致环境不能稳定达标区域新建相关项目,把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权,全部上收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所有重金属废水排放企业安装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控装置,实现实时监控。
  •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发布(附全文)
    p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将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以下为具体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strong /p p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方案。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选择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基础好、区域带动性强、有积极性的地区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汽车生产、电池生产和综合利用企业主体作用,探索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商业运作模式,完善相关标准,突破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产业发展瓶颈,建设示范工程,为建立科学完善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提供实践支撑。 /p p   到2020年,建立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创新商业合作模式。建设若干再生利用示范生产线,建设一批退役动力蓄电池高效回收、高值利用的先进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企业,研发推广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关键技术,发布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技术标准,研究提出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 /p p   二、试点内容 /p p   (一)构建回收利用体系 /p p   充分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鼓励试点地区与周边区域合作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的集中回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坚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建立动力蓄电池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的溯源机制,对动力蓄电池实施全过程信息管理,实现动力蓄电池安全妥善回收、贮存、移交和处置。 /p p   (二)探索多样化商业模式 /p p   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密切合作,以满足市场需求和资源利用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建立稳定的商业运营模式,推动形成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规模化市场。加强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中的应用,建设商业化服务平台,构建第三方评估体系,探索线上线下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新型商业模式。 /p p   (三)推动先进技术创新与应用 /p p   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在产品开发阶段优化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设计 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余能检测、残值评估、快速分选和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梯次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鼓励在余能检测、残值评估等阶段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有价元素高效提取、材料性能修复、残余物质无害化处置等再生利用先进技术的研发攻关。同时,形成一系列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无害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 /p p   (四)建立完善政策激励机制 /p p   鼓励试点地区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绿色制造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及举措,研究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探索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相关政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p p   三、组织实施与管理 /p p   (一)试点范围 /p p   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以试点地区为中心,向周边区域辐射。支持中国铁塔公司等企业结合各地区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p p   (二)实施年限 /p p   试点工作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p p   (三)方案编制与申报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自愿申报,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组织编制本地区试点实施方案,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铁塔公司等结合本企业特点和目标,自行编制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p p   (四)审核确定 /p p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论证,确定试点地区,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备案。 /p p   (五)实施管理 /p p   试点地区按照试点工作总体要求,积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经验总结,加强试点工作的过程管理和优化调整。 /p p   (六)总结评估 /p p   试点工作结束后,试点地区对试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中国铁塔公司等企业对示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组织试点验收和示范工程评估,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p p   四、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 /p p   试点地区应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试点方案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计划,确定各项任务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p p   (二)加大政策扶持 /p p   试点地区应加强资源整合,积极协调利用现有政策措施和资金渠道,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国铁塔公司等优势企业联合设立产业基金,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 /p p   (三)强化能力建设 /p p   国家建立统一的溯源管理平台,对试点地区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实现信息溯源管理,支撑试点工作科学开展和阶段性评估。发挥行业协会、骨干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各方面优势,搭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交流平台,促进试点地区产学研用合作,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联合攻关和推广应用机制。 /p p   (四)加强宣传推广 /p p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增强公众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意识。试点地区应在网站上公布本地区试点企业名单和相关信息,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p
  • 欧盟将取消对无线电动工具中使用的电池及蓄电池的豁免
    2006年9月2日,欧盟理事会发布了有关电池及蓄电池的第2006/66/EC号指令。指令要求各成员国禁止含汞量超过0.0005%(重量百分比)所有的电池及蓄电池(不管是否与设备配套使用)以及含镉量超过0.002%(重量百分比)的便携式电池及蓄电池(包括与设备配套使用的产品)投放市场。但是指令也对紧急系统/警报系统、医疗设备、无线电动工具中使用的便携式电池及蓄电池进行了豁免。   2012年11月1日,欧盟理事会发布第G/TBT/N/EU/74号通报,拟修订关于电池和蓄电池以及废旧电池和蓄电池指令2006/66/EC,通报草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对无线电动工具中使用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的镉含量的豁免。
  • 工业型防爆除湿器,电力换流站蓄电池室防爆除湿装置
    工业型防爆除湿器,电力换流站蓄电池室防爆除湿装置【新闻导读】高压换流站是整个电力供电系统中将交流电变换为直流电或者将直流电变换为交流电的转换,并达到电力系统对于安全稳定及电能质量的要求而建立的的一个站点,也是电能传输、转换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其运行是否正常直接影响电网的安全、稳定、灵活和经济运行!雨季来临之际,高压换流站的防潮除湿是一项不容忽视的重要工作内容 其中,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则是整个高压换流站防潮除湿工作的关键场所!  目前,大部分高压换流站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都配置有玻璃窗、轴流风机和百叶窗等,通过通风散热的方式来降低其室内的温度,但对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的防潮防湿效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在南方地区垢梅雨季节即使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的门窗都关闭好了,但潮湿的空气是无孔不入的,百叶窗的存在则会使室外大量的潮湿空气源源不断的侵入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势必会造成许多不利的影响和危害!  据相关测试表明,在梅雨季节里南方地区很多高压换流站的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内环境湿度高达80%RH甚至90%RH以上 在高温高湿的环境是很容易形成凝露现象的,常常引起蓄电池或锂电池柜内电气设备的漏电或放电,严重的甚至还有可能造成火灾与爆炸。另外,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内电气设备长时间受到潮湿空气的侵害,极易造成各种金属材料严重锈蚀,最为直接的危害是造成开关柜拒动,以及及影响刀闸的正常操作。  那么,如何做好高压换流站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的防潮防湿措施呢?根据每个高压换流站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空间的大小,以及湿度的高低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安装与之相匹配的正岛BCFZD-8240C换流站蓄电池室除湿器及BCFZD系列工业型防爆除湿器,随时对室内空气进行快速有效除湿,即可避免出现湿度过高或空气过于潮湿的情况,那么以上所述的种种问题也就不会发生,从而确保了高压换流站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正岛BCFZD-8240C换流站蓄电池室除湿器及BCFZD系列工业型防爆除湿器是通过特殊防爆技术加工处理,可广泛应用于国防、科研、石油、化工、医药、加工制造、生物等存在ⅡA、ⅡB级,T1~T4组可燃性气体、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易引发爆炸的危险场所,本系列产品执行标准如下:  ◎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3836.9-200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   ◎GB3836.15-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欢迎您查询工业型防爆除湿器,电力换流站蓄电池室防爆除湿装置的详细信息!防爆除湿器的种类有很多,不同品牌的防爆除湿器价格及应用范围也会有细微的差别,而正 岛 电 器将会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全面的售后服务。 正岛BCF-8240C及BCF系列防爆工业除湿器技术参数与选型参考:产品型号除湿量(l/d)适用面积(㎡)功率(w)电源(v/Hz)尺寸(mm)净重(kg)BCFZD-890C90100-1501700220/50480*430*97050BCFZD-8138C138150-2002000220/50480*430*110058BCFZD-8168C168180-2402800380/50605*410*1650126BCFZD-8240C240240-3604900380/50770*470*1650160BCFZD-8360C360360-4807000380/501240*460*1700200BCFZD-8480C480480-6009900380/501240*460*1750230  正岛BCFZD-8240C换流站蓄电池室除湿器及BCFZD系列工业型防爆除湿器的防爆处理,主要有哪些地方呢?总结起来有三条:  1、防爆除湿器工艺制作,除湿器的主要系统是制冷循环系统。各制冷系统的转换管路须采用紫铜焊接。如其中有外购部件,也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才能用于部件组装   2、防爆除湿器主要的外部空气循环系统,主要包括风机,而风机中的电机,也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风扇电机须符合GB3836.2-8.3和GB3836.9-90有关要求。  3、防爆除湿器的各种连接线及电源线,必须符合阻燃标准 防爆接线盒内的电路接头及本安电路的接头必须焊接并使用安全接线帽。  4、防爆除湿器的金属外壳及机架,必须做安全接地保护措施。电缆或数据线如有屏蔽层,必须单独接地。  综上所述:南方地区梅雨季节来临之际,及早做好高压换流站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的防潮除湿工作是刻不容缓的 最为简捷有效的方法无疑就是配置相应的正岛BCFZD-8240C换流站蓄电池室除湿器及BCFZD系列工业型防爆除湿器来进行除湿,只要将其室内的湿度控制在45-65%RH左右,即可达到最为佳的防潮除湿效果,只在设备运转正常,高压换流站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就不用再担心潮湿问题!  如果在高压换流站的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内安装一套集中控制系统,根据室内湿度大小自动开启或关闭窗户与正岛BCFZD-8240C换流站蓄电池室除湿器及BCFZD系列工业型防爆除湿器,那么这样对于蓄电池室或锂电池室的防潮除湿和通风散热的效果就更好了。以上关于工业型防爆除湿器,电力换流站蓄电池室防爆除湿装置的全部新闻资讯报道是正 岛 电 器提供的,仅供大家参考!
  • 我国至少10%耕地遭重金属污染 电池行业成祸首
    3月24日,浙江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厂房外边堆满了废旧垃圾。近日,台州路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139名村民出现由蓄电池污染引起的血铅含量超标 生活在垃圾场的儿童把废旧电池当玩具   近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139名村民被查出血铅严重超标,元凶是建在村里的一家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的蓄电池企业。重金属污染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本月28日,国家环保部等9部委联合召开2011年全国环保转型行动会议,将今年专项行动重点"剑指"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中铅蓄电池企业的整治成为今年我国环保行动的首要任务。   环保专家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估算,全国每年因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相当于广东一年的粮食总产量,可以养活常住珠三角的4000万人口。   重金属至少污染中国10%耕地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透露,根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削减15%,并要求各地要全面启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打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持久战和攻坚战。   重金属污染为何成为"十二五"期间环保治理的头等大事?   国土资源部对此曾毫不讳言,全国每年仅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另外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足以每年多养活4000多万人。   专家经过对比发现,1200万吨粮食几乎相当于广东省一年的粮食总产量,4000多万人也相当于整个珠三角的常住人口。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陈同斌研究员表示,中国的重金属污染在北方只是零星分布,而在南方则比较密集。他根据调查估算,重金属污染中国耕地10%左右的可能性较大。其中,受镉污染和砷污染的比例最大,约分别占受污染耕地的40%左右。   珠三角40%农用地重金属超标   国家环保部门组织的《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查研究》调查显示,珠三角部分城市有近40%的农田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超标,其中10%属严重超标。   珠三角调查区域中重金属超标元素主要为:镉、汞、砷、铜、镍。其中,土壤中汞含量明显增高,增加幅度多在70%-150%.调查中约有50%调查区土壤中铅含量水平明显增高,增高幅度大多在30%左右。   2008年发布的《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珠江、深圳河等河流携带入海的重金属和类金属砷超过1.2万吨。   中科院华南植物园李志安教授告诉南方日报记者,近年他参与的珠三角污染土壤修复工作,都是灌溉水被周边企业排放影响,导致重金属污染农田为主。"目前的重金属土壤修复技术还很不成熟,最快也要两三年才能修复到可耕种水平,而且修复并不等于把重金属完全消除,只是把它浓度降低。如果不修复,重金属一般可以残留几十年,例如铅可以在农田上残留100年。"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杨文婕研究员指出,类似土壤重金属污染这样的环境污染,影响对象广泛,影响区域广,危害人口多。她举例说,重金属镉中毒可在20-30年后表现出来,有机氯农药虽然已经禁用多年,但目前在一些胎儿、婴幼儿体内还可查出。   电池行业成重金属污染祸首   重金属污染,使得电池行业成为众矢之的。据工信部的《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预防方案》显示,电池行业重金属耗用量大,生产、回收、再生等环节重金属污染风险高。含汞扣式电池、含汞锌锰电池、镉镍电池废弃后作为普通垃圾处理,存在重金属污染隐患。   电池专家、教育部华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李伟善介绍,目前,在人们接触到的电池中,含有有害重金属的主要是汽车用的铅蓄电池和家庭摄像机等数码产品使用的镉镍电池,均已列入危险废物控制名录。"但前者还没有替代品,国内产能仍然很大,后者有锂离子电池可以替代,但因为成本等原因,镉镍电池仍有市场需求。"   随着国内汽车市场出现"井喷式"增长,车用电池得到了快速发展,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统计,我国电池产量占世界一半以上,去年铅酸蓄电池累计完成产量14416.60万千伏安时,同比增长17.3%.镉镍电池约4亿只。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蓄电池行业市场研究分析认为,铅酸蓄电池属于高污染产品,其制粉和加酸两个生产环节对周边环境污染较大,严重时会引起铅中毒或易导致酸雨的形成。   李伟善表示,除了做好废弃物处理外,也要从源头上倡导清洁生产和减少污染排放"广东是电池生产大省,尤其需要注意,像最近浙江台州和2009年清远的血铅事件,就是教训。"   铅蓄电池回收率不足30%   电池行业污染大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回收率不高。   据工信部测算,2009年电池企业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总量1200多万吨,其中铅蓄电池企业排放废水1000多万吨 产生含重金属固废22余万吨,其中含铅固体废物21余万吨,含镉固体废物约4000吨 废旧铅蓄电池有组织回收率不足30%.   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指出,现在铅酸电池再生环节常用干法再生技术,其缺点是铅的回收率不高,能耗却不低,应该升级换代。此外,应该坚决取缔手工式的铅酸电池再生"作坊".   除铅蓄电池、镉镍电池外,市民常用的干电池同样面临回收难题。据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平均每人一年用掉11节干电池,而目前90%的市民对废旧电池的处理是随意乱丢。对此,李伟善教授表示忧虑,干电池经过整治后,已经基本淘汰有毒的含汞电池,但其余重金属仍然存在,部分还不易降解。如果随意丢弃,在局部累积的量太多,也会造成生物生长紊乱,对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国外有一种较为成熟的做法,是通过放置在便利店的回收箱回收废弃电池,市民就像喝完玻璃瓶装汽水交还瓶子一样,每隔一段时间,生产商或者供货商主动去取回处理。"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建议参考这样的做法,从而避免像国内一些设施回收了大量废弃电池,却没有回收企业或者处理厂商连接,结果回收点成了污染点。   ■各方回应   垃圾分类企业:   无力回收废旧电池   废旧电池回收难道真的无路可走?垃圾分类回收的企业是否能有所作为?南方日报记者探访广州为数不多的垃圾分类企业,听到的是一片无奈之声。   杨静山在广州五羊新城经营着一家垃圾回收企业,主要是做垃圾分类然后变成再生资源。   杨静山透露,目前公司收集了大量的有毒有害垃圾,只能堆放在公司仓库里,无处处理,其中就包括大量的废旧电池。想交给固废中心去处理,但还得交钱。一套垃圾处理设备,要一万余元,家庭普及的可能性较低。杨静山表示,如果要推广,一个社区的设备初步估算至少要25万元,这笔钱不能光靠企业负担。   杨静山向记者坦承,目前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主要是政策问题。   似乎,在垃圾分类回收这个环节中,政府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但政府又参与了利益分配。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参与到了游戏中,是否有违经济原则呢?"政府有垃圾分类的想法,喊这个口号,但其实政府没有特意给我们做政策引导,也没有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让企业可以有路可走,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政府的引导并没有到位。"   对于垃圾分类回收企业面临的问题,可持续发展社区协会低碳城市项目经理潘涛认为,在垃圾分类回收上,政府应该引导而不是主导,要靠市场化来推动,政府应该配置的是市场化的要素。   广东省环保厅:   彻底排查铅蓄电池企业   广东省环保厅近日表示,将把针对铅蓄电池重点企业的整治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第一要务,对全行业进行彻底排查,并在7月30日前在媒体上公布辖区内铅蓄电池企业情况。   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 对环境保护、劳动保护"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 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 对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 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 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根据《广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拟定的目标,到2015年,广东省重点防控区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非重点防控区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实现零增长,重点防控区环境质量有所好转,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工信部:推进长三角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p   记者25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将推进长三角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p p   为推进长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区域协作,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近日带队前往江苏省、浙江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调研,并在浙江省衢州市组织召开了长三角地区工作座谈会,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活动及会议。 /p p   座谈会上,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三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介绍了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加快区域合作提出了思路和建议。 /p p   高云虎指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对于保障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要统筹谋划,加快推进试点方案制定及实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区域协作,打破区域和行业界限,加强跨区域产业合作,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打造成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工作的亮点。二是加快构建回收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监督作用,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建立回收渠道,加强与电池生产、综合利用等企业合作,通过多种形式构建跨行业联合共同体。三是加强产业布局,重点抓好“两头”,即前端回收和后端再利用及无害化处置,鼓励梯次利用企业创新发展,严格控制湿法冶炼企业的规模和布点。四是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利用现有财税等支持政策,鼓励企业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做好技术储备,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水平,从全生命周期角度实现产业绿色发展。 /p p br/ /p
  •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标发布
    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委托TC155SC1(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自行车分会)执行 。主要起草单位: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 、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 、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自行车协会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台铃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惠州市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村田新能源(无锡)有限公司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理电池有限公司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克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符合GB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和电池组。主要检验项目包括:电池安全项目: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电池组机械安全项目:挤压、机械冲击、振动、自由跌落、提手强度、模制壳体应力等;电池组电气安全项目:强制放电、过充电保护、过流放电保护、短路保护、温度保护、绝缘电阻、静电放电等;电池组环境安全项目:低气压、高低温冲击、浸水、盐雾、湿热、阻燃性等;人身安全项目:热扩散。该标准发布后,企业为达到要求,要根据产品升级可行性,需要采取旧产品淘汰、技术研发、原材料采购、生产设备升级等方式,满足标准要求。
  • 北京电池展飘过~(6月21-23)
    “Battery China 2017”将于2017 年6 月21-23 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北京)举行。自1997年以来,Battery China 已伴随着中国电池行业成长20年,本届以锂电池、镍氢电池、超级电容器、锌锰电池、碱锰电池、铅酸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电动汽车及充换电站(桩)为主题,是涵盖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技术及应用的国际性展览会。大昌华嘉邀您共谱盛会,我们是222展位~大昌华嘉(DKSH)代理相关专业仪器设备,期待您的参与与交流!美国Microtrac公司-专业的粒度仪领航者激光粒度仪 S3500MicrotracBEL公司-表面吸附技术专家比表面分析仪 BELSORP-max II真密度分析仪 BELPycno接触角测量仪 Theta大昌华嘉仪器部专业提供分析仪器及设备,独家代理众多欧美先进仪器,产品范围包括:颗粒,物理,化学,生化,通用实验室的各类分析仪器以及流程仪表设备,在中国的石化,化工,制药,食品,饮料,农业科技等诸多领域拥有大量用户,具有良好的市场声誉。大昌华嘉商业(中国)有限公司联系人:市场部电话:400 821 0778 / 021-53838811电子邮箱:ins.cn@dksh.com
  • 产值近4000亿 2017年度中国电池百强企业出炉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近日,根据企业申报数据和上市公司年报数据,经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审核评定,2017年度中国电池行业百强企业名单于天津揭晓。(文末附有百强企业名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17年度中国电池行业百强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超过3751.49亿元,同比2016年的2892.48亿元增长29.7%。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各类型企业所占个数(单位: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 nbs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b6704683-78db-457e-9693-a471d2e4b3c9.jpg" title=" a.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各类型企业销售收入(亿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 nbs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788836e7-2e80-43bf-b999-91dda528d3df.jpg" title=" b.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本届百强企业特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提高;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铅酸蓄电池企业加大对再生铅企业的整合力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锂离子电池销售收入首次超过铅酸蓄电池,成为中国电池行业第一大产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以269.03亿元蝉联第一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天能动力于1986年成立,并于2007年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铅酸、镍氢及锂离子等动力电池、电动车用电子电器及风能及太阳能储能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天能动力在中国四个省拥有八个生产基地。2016年度销售收入是214.81亿元,2017年度销售收入269.03亿元,同比增长25.24%。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宁德时代由第五上升至第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16年宁德时代销售额为140.00亿元,2017年增至199.97亿元,同比上涨42.84%,排名也由第五升至第三。而比亚迪的排名由原来的第三下降至第五,比亚迪2016年销售额152.68亿元,2017年略有减少,下降至149.88亿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锂电大国当之无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据研究表明,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带动下,2017年中国锂离子电池产量约为88.7GWh,同比增长29.3%。主要用于手机、微型计算机设备(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包括企业库存、出口,以及应用于移动电源、电动工具等领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据估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17年中国手机行业共消费锂离子电池22.52GWh。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17年中国微型计算机设备共消费锂离子电池10.25GWh。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17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共消费锂离子电池34.38GWh。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17年中国电动自行车共消费锂离子电池1.57GWh。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17年中国储能领域共消费锂离子电池5.2GWh。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另有14.51GWh的锂离子电池包括企业库存、出口,以及应用于移动电源、电动工具等领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未来综合锂电池产量产能上升与技术路线升级的需求,锂电设备生产与更新的市场空间将大幅起量,为锂电设备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机遇与动力。期待下一届中国电池行业百强企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e87ec264-cf03-4d01-bedb-9bc09a156c0f.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3806a236-fc24-4df4-873e-22b3b1aaa4bd.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2.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b3e79463-d0e4-41bf-b4a1-d82fce09f7b9.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3.jpg" / /p p br/ /p
  • 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将出台 总量控制5种重金属
    今年1月,安徽省怀宁县爆发儿童血铅超标事故 经查,铅酸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铅污染为肇事主源。随后,安徽省有关部门在1个月内关停约50家铅酸蓄电池企业。这起事故,直接加速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的出台。   2月18日,该《规划》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成为首个获批的“十二五”规划。业内人士认为,“人人喊打”的涉重金属行业,已经走到了历史关口。   总量控制5种重金属: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   据了解,此次《规划》中进行重点监控与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重金属主要有5种,即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   按照《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要比2007年削减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   所谓“重点区域”,包括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重点省份和138个重点防护区。   据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介绍,与二氧化硫等具有普遍性的主要污染物不同,重金属污染物呈现区域特征性污染,“即使14个重点省区,也不是每个地方都存在问题;《规划》甚至细化至工业园区层面,比如某个乡镇中产业集群的一个工业园内。”   吴舜泽坦言,突发事故发生频率的增加,源自涉重金属行业无序发展”。   据其介绍,《规划》对于重点监控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属于“硬性指标”,要求极其严格,“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建立涉重金属企业。例如,重点防控汞污染的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涉汞企业,禁止新增汞排放的同时还要削减排放量。   “通过企业的清洁技术改造,加强企业排放监测等措施,必要时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吴舜泽告诉《财经国家周刊》,尽管《规划》在防控、治理两方面均有要求,但“十二五”规划侧重点,却并非整治与修复历史遗留问题 而是要重点解决涉重金属企业的污染问题,控制“多、小、散、乱”企业,稳定企业排放水平。   重金属污染防治最大软肋在哪里?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不断有学者呼吁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但在《规划》出台前,此项工作始终让步于“更迫切需要解决、具有普遍污染性”的二氧化硫与化学需氧量物减排。   早在1978年湘江流域就爆发过重金属超标事件,一度导致部分沿岸居民饮用水中断。由此肇始的汞污染治理,很大程度是迫于社会压力。   灭火式的治理导致“底数不清”,已成为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最大软肋。   环保部门例行的环境监测数据,虽包含了最近5~10年大气与水体中重金属含量与变化数据;但具体排放源在哪里,一直未曾公开。   2006年,由前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共同承担的“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项目”正式启动 但计划用3年半完成的该项目中途一度搁浅,直至2008年才重启,至今也未发布任何结果。   2007年5月,中国启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首次对中国重金属污染现状进行详细调查,涵盖了水体、大气和土壤。这为今年《规划》的出台,提供了降低排放量的“2007年基准线”。   这个调查维持了2年多,直至2010年2月才最终对外公布。普查结果显示,当时的重金属(镉、铬、砷、汞、铅)排放量为90万吨。但该普查结果并未公布各省区或行业更详细的数据。   2008~2009年,重金属污染进入事故频发期,相继爆发贵州独山县、湖南辰溪县、广西河池、云南阳宗海、河南大沙河等5起砷污染事件;   2009年8月,陕西省凤翔县3个村庄发生851名儿童血铅超标事故,成为《规划》的最大催化剂。随后的2009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经过近半年的基础准备,各地同步启动数据调查,并反复征求意见后,《规划》逐渐成形。“基本摸清了中国重金属污染情况,包括汞镉铅砷铬等几种水体与大气重金属污染物”,吴舜泽表示。   更重要的是,重点防控区与重点防控企业也有了一份清单。据吴舜泽介绍,包括铅蓄电池制造业在内的五大行业和4452家企业成为重点防控对象。   环保部有关人士表示,这五大重点防控行业已经细化。例如皮革及其制品业,仅针对皮革鞣制加工业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仅针对涂料、油墨、聚氯乙烯等行业进行总量控制。   “重金属污染在行业中并不具备广谱性,不是每个行业或企业都会使用重金属作为原料或者催化剂”,这位人士解释称。   “血铅”事故频发 环保部掀肃铅风暴   《规划》出台不久,一场“地毯式”排查自2月起席卷全国。   “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第一步棋”,落到涉重金属企业整治关停上。因频发“血铅”事故,铅酸蓄电池行业饱受诟病,第一个被开刀。   国家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应对本辖区全部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对于没有履行环评手续、没有完成“三同时”验收、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坚决依法停产治理”。   3月初,环保部已组织环保专项检查工作,由环境监察局带头的10个检查组分赴各省市,对各地铅酸蓄电池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不是太好”,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业内人士称,“估计很快会下文件,关停一批企业。”有专家已对此表示担忧,密集关停可能导致污染企业向中西部转移,那里环境更加脆弱。   “地方招商引资与GDP、政绩挂钩。重金属防控政策也一样,一旦涉及到地方招商引资,政策就可能会变味”,业内一专家表示。   据了解,中国的铅酸蓄电池生产基地——浙江省长兴县曾在2004年大规模整治生产企业 但被整肃企业却接到了安徽、山东、江西、湖北等地递来的“橄榄枝”,以招商引资名义成功转移,为后来各地频发的重金属污染事故埋下伏笔。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秘书长刘家新表示:“当务之急是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规范行业清洁生产”。   “涉重金属电池企业的重金属防治,已不存在任何技术障碍”,刘认为,清洁生产技术虽然投资较多,但投资回收期并不长,大型企业很愿意使用;但诸多小企业资金困乏,推广难度很大。   铅酸蓄电池行业的企业主要分布在浙、皖、粤一带,拥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近2000家,“没有许可证的不计其数”。   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统计,中国规模以上的铅酸蓄电池企业仅有二、三百家,生产量占铅酸蓄电池行业总产量80%以上,“整个行业企业数量过多,规模普遍过小,大量的低水平重复建设。”   2010年11月26日,工信部《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预防方案》征求意见稿出台,成为《规划》中五大监控行业中的首个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15年,中国电池行业汞、镉耗用总量分别削减80%和70%,铅蓄电池单位功率耗铅量减少10%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重金属固体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 规范完善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再生利用体系 按现行清洁生产评价体系,30%以上规模企业的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两年后,产值小于8000万元/年的铅酸电池企业将必须停产,选择转型或者被淘汰;只有年产值达到2亿元的企业才能准入。照此推算,全国铅酸蓄电池企业将至少减少一大半或更多。”刘家新对《财经国家周刊》做出以上解读。   “限制规模小、技术落后、条件差的企业转型与转产,大型企业加大清洁生产投入,污染都是可控的”,刘家新反复强调,“没有污染的行业,只有污染的企业”。
  • 《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2013年3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节[2013]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现将《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3月21日   (联系电话:010-66013058) 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   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明确,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和任务之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十二五”规划任务,要求加快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工业向节约、清洁、低碳、高效生产方式转变,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结合工作实际和现有基础,选择电机、涉铅行业等重点领域和行业,通过开展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在能效提升和绿色发展方面取得突破,探索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模式和实现途径,实现以点带面,带动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整体工作取得进展。   (一)电机是工业领域的主要耗电终端产品。综合系统匹配不合理、调节方式落后等因素,我国电机系统的运行效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十余个百分点。我国电机消耗工业用电总量的75%。电机能效每提高1个百分点,可年节约用电260亿度左右 初步估算,全国电机系统年节电潜力1300~2300亿度,相当于2~3个三峡电站的发电量。2012年以来,我们组织行业协会、有关专家等对电机能效提升有关问题进行了多次研究,完成了电机能效提升计划的制定工作。   (二)近年来,铅酸蓄电池、再生铅等行业铅污染事件频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们组织对铅酸蓄电池生产、回收及再生铅行业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和铅污染防治的对策措施,起草了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并经国务院同意。以涉铅行业为重点,进一步整顿、规范行业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要求,是推进工业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指导思想   以电机能效提升、涉铅行业绿色发展为抓手,组织动员全系统力量实施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标准约束,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提升电机能效水平、促进电机产业升级,促进铅酸蓄电池、再生铅等涉铅行业规范发展,提高污染防治水平,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三、主要目标   (一)力争推广、淘汰和节能改造电机及电机系统1亿千瓦,扩大高效电机市场份额,促进电机产品升级换代和产业升级,提高电机能效水平,实现全国工业用电节约1%(300亿度左右)。   (二)通过加强行业准入管理,扭转行业分散、混乱局面,提高原生铅冶炼、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再生铅产业集中度,促进产业组织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实现铅酸蓄电池规范生产、有序回收、合理再生利用 探索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机制,建设一批铅再生循环利用示范工程,铅再生循环利用比重提高到40%,加快形成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四、重点任务及工作安排   (一)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   1.推广高效电机。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风机、泵、压缩机等财政补贴政策,力争全年推广高效电机(风机、泵、压缩机)3000万千瓦 建设2-3个高效电机定转子冲片、绝缘材料等关键配套材料规模化生产示范工程,降低高效电机生产成本,提高高效电机的生产保障能力 对电机生产企业进行贯标核查,推动企业转型生产高效电机产品。   2.淘汰低效电机。制订发布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将淘汰低效电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年内淘汰低效电机4000万千瓦 制订《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完善落后电机淘汰政策机制 指导列入国家节能低碳行动的万家企业尽快制定淘汰落后电机工作方案,明确淘汰时间,鼓励企业优先选用高效电机替换落后电机,开展淘汰低效电机专项监察。   3.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指导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重点企业制定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方案,明确能效提升目标及主要任务 引导企业采用变频调速、变极调速、相控调压及先进适用的匹配技术对风机、泵、压缩机等电机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推动第三方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工业园区、大企业集团电机集群进行改造。全年实现电机系统节能改造3000万千瓦。   4.实施电机高效再制造。建设一批电机高效再制造示范工程。选择上海市等基础条件好的省(市)开展电机高效再制造试点,探索通过“以旧换再”及再制造企业“大宗用户定向回购”模式,建立废旧电机回收体系,力争年内高效再制造电机达到300万千瓦 制订电机高效再制造标准、规范,加强检测、认证等基础能力建设。   5.加快高效电机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筛选一批高效电机生产、设计、控制及系统匹配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发布先进适用技术目录 开展重大应用技术成果鉴定,组织开展应用示范 推动安全可靠的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等电力电子芯片及模块在电机节能领域的推广应用。   6.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通过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铜业协会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强电机能效提升基础能力建设 组织对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用电企业、电机企业等开展电机能效标准、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技术方案、电平衡测试等方面培训 加强与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机构合作,开展电机能效标准对标及互认 组织国内电机生产企业、有关机构参加全球电机能效峰会,发布中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与欧美等进行电机技术、标准和能效提升政策交流。   (二)涉铅行业绿色发展计划   1.印发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加强政策协调,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分工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   2.实施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管理。严格执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对新建、改扩建和现有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实施准入公告管理,联合环境保护部分批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公告 组织开展各地区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骨干企业准入管理培训工作,加大准入管理实施力度 抓紧淘汰落后铅酸蓄电池生产能力,重点淘汰开口式、干式荷电、镉及砷含量超标以及经整改环保不达标的落后铅酸蓄电池生产能力。   3.实施再生铅行业准入管理。部署《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实施工作,严格执行准入条件,对新建再生铅项目严格准入和备案管理,严禁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在5万吨/年以下项目 对再生铅行业生产企业实行准入公告管理,联合环境保护部分批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 加快淘汰落后再生铅生产能力。   4.建设铅再生循环利用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按照再生铅产业布局要求,利用技术改造等资金渠道,在全国支持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建设一批铅再生循环利用示范项目。   5.建设铅循环利用体系。选择部分省份开展铅酸蓄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机制,建设回收体系。支持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企业与专业回收公司联合试点,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回收公司提供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服务。鼓励以再生铅企业为核心,依靠自身力量或依托电池生产商、销售商的成熟销售体系建立回收网络,开展电池回收业务。   五、进度要求   (一)电机能效提升计划   ——发布《电机能效提升计划》。(3月)   ——组织对电机生产企业进行贯标核查。(4月)   ——将高效电机推广、低效电机淘汰、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目标分解落实到地方。(5月)   ——组织对重点用电企业开展高耗能落后电机设备专项监察。(4季度)   ——组织实施高效电机及高效风机、泵、压缩机推广政策,淘汰落后低效电机,对重点用电企业进行技术培训,开展电平衡测试,开展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和高效再制造试点。(全年)   (二)涉铅行业绿色发展计划   ——按国务院批复意见,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部署落实有关任务。(3月)   ——发布《关于做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实施工作的意见》。(4月)   ——利用中央财政清洁生产资金渠道,支持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示范。(9月)   ——实施铅酸蓄电池、再生铅行业准入管理,建设铅再生循环利用示范工程。(全年)   ——按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体部署,落实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淘汰企业名单,利用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支持落后产能淘汰。(全年)   ——推进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支持再生铅企业与汽车4S店、维修店、铅酸蓄电池销售网点、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等建立商业化的铅酸蓄电池回收模式 协调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电信运营商,与试点省份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企业签订铅酸蓄电池定向回收利用协议 批复试点地区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年)   六、保障措施   (一)利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政策支持,推广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在项目评审及计划下达过程中将对电机系统改造、铅再生循环利用(铅酸蓄电池回收再利用)等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铅酸蓄电池、再生铅清洁生产技术项目的支持 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淘汰铅冶炼、铅酸蓄电池、再生铅落后产能。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充分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对专项行动给予支持。   (三)强化标准约束和监督检查。发挥强制性电机能效新标准、行业准入条件作用,开展电机能效新标准贯标活动,对铅酸蓄电池、再生铅实施准入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落后产能淘汰等专项督察。   (四)按照《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分工落实有关任务。   (五)充分利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铜业协会等国际机构的资金支持,加强方案论证、宣传培训、专家咨询等基础能力建设。
  • 55项机械、轻工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单位已完成《微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等55项机械、轻工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见附件)。在以上标准批准公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2年4月30日。   联 系 人:盛喜军   电  话: 010-68205253   电子邮件:KJBZ@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55项机械、轻工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主要内容 代替标准 采标情况 机械行业 1 JB/T 11338-2012 微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本标准规定了微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产品分类及外形尺寸、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微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2 JB/T 11339-2012 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使用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安装、使用、更换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3 JB/T 2599-2012 铅酸蓄电池名称、型号编制与命名办法 本标准规定了铅酸蓄电池的名称及型号编制和命名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铅酸蓄电池的名称及型号编制和命名。 JB/T 2599-1993 4 JB/T 11340.1-2012 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安全阀 第1部分:安全阀 本部分规定了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安全阀的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搬运和贮存。 本部分仅适用于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安全阀。 5 JB/T 11340.2-2012 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安全阀 第2部分:塑料壳体 本部分规定了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安全阀用塑料壳体的范围、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搬运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安全阀用塑料壳体。 6 JB/T 11340.3-2012 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安全阀 第3部分:橡胶帽、阀芯 本部分规定了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安全阀橡胶帽、阀芯的范围、术语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搬运、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安全阀的橡胶帽、阀芯。 7 JB/T 11340.4-2012 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安全阀 第4部分:橡胶垫、圈 本部分规定了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安全阀、端子、极柱用橡胶垫、圈的范围、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搬运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铅酸蓄电池安全阀、端子、极柱用橡胶垫和橡胶圈。 8 JB/T 11340.5-2012 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安全阀 第5部分:微孔滤酸片 本部分规定了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安全阀用微孔滤酸片的术语、结构和基本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搬运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安全阀用微孔滤酸片。 9 JB/T 7688.5-2012 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第5部分:铸造起重机 本部分规定了铸造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 JB/T 7688.15-1999 轻工行业 10 QB/T 1455-2012 涂布邮票纸(含涂布邮票原纸) 本标准规定了涂布邮票纸及涂布邮票原纸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涂布邮票纸及用于制作涂布邮票纸的原纸。 QB/T 1455-1992 QB/T 1598-1992 11 QB/T 1477-2012 电子钢琴 本标准规定了电鸣乐器电子钢琴产品的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子技术处理音色的电子钢琴。 QB/T 1477-2003 12 QB/T 1657.1-2012 唇振动气鸣乐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唇振动气鸣乐器的通用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杯口形号嘴类的西管乐器。 QB/T 1657.1-2002 13 QB/T 1657.2-2012 小号 本标准规定了唇振动气鸣乐器小号产品的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立式阀键bB调短号、bB调小号、bB调高音小号、C调小号,回转式阀键bB调小号。 QB/T 1657.2-2002 14 QB/T 1657.3-2012 圆号 本标准规定了唇振动气鸣乐器圆号产品的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立式阀键和回转式阀键圆号。 QB/T 1657.3-2002 15 QB/T 1657.4-2012 长号 本标准规定了唇振动气鸣乐器长号产品的术语、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bB调中音长号、bB调次中音长号、bB-F调次中音长号、bB调低音长号。 16 QB/T 1657.5-2012 中音号 本标准规定了唇振动气鸣乐器中音号产品的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bE调立式阀键上中音号和bB调立式、回转式阀键次中音号。 17 QB/T 1657.6-2012 低音号 本标准规定了唇振动气鸣乐器低音号产品的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立式阀键和回转式阀键bB调、C调上低音号,bB调、bE调、C调、F调低音号,以及bB调、C调倍低音号。 18 QB/T 1658.1-2012 簧振动和边棱音气鸣乐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簧振动和边棱音气鸣乐器的通用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簧振动单簧类、双簧类和边棱音吹孔类的西管乐器。 QB/T 1658.1-2002 19 QB/T 1658.2-2012 长笛 短笛 本标准规定了边棱音气鸣乐器长笛、短笛产品的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波姆式C调长笛、低音长笛和G调中音长笛,本标准还适用于波姆式C调短笛。 QB/T 1658.2-2002 20 QB/T 1658.3-2012 单簧管 本标准规定了簧振动气鸣乐器单簧管产品的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bB调、A调、bE调高音单簧管,还适用于bE调中音单簧管和bB调低音单簧管。 QB/T 1658.3-2002 21 QB/T 1658.4-2012 高音双簧管 本标准规定了簧振动气鸣乐器高音双簧管产品的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C调高音双簧管。 QB/T 1658.4-2002 22 QB/T 1658.5-2012 低音双簧管 本标准规定了簧振动气鸣乐器低音双簧管产品的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C调、F调低音双簧管。 QB/T 1658.5-2002 23 QB/T 1658.6-2012 萨克斯管 本标准规定了簧管气鸣乐器萨克斯管产品的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bB调高音萨克斯管、bE调中音萨克斯管、bB调次中音萨克斯管、bE调上低音萨克斯管。 QB/T 1658.6-2002 24 QB/T 2205-2012 重氮盐晒图纸 本标准规定了重氮盐晒图纸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透明或半透明原稿进行接触复印,经过干法或半干法显影直接得到正像的重氮盐晒图纸。 QB/T 2205-1996 25 QB/T 2224-2012 鞋类 帮面低温耐折性能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鞋类帮面低温耐折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帮面材料。 QB/T 2224-1996 26 QB/T 4319-2012 硫酸盐全无氯漂白纸浆的判定 本标准规定了硫酸盐全无氯漂白纸浆的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硫酸盐全无氯漂白木浆和非木浆等原生纤维浆,不包括回用纤维浆。 27 QB/T 4320-2012 鲜花包装纸 本标准规定了鲜花包装纸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鲜花包装纸中的手揉皱纹纸。 28 QB/T 4321-2012 L-阿拉伯糖 本标准规定了L-阿拉伯糖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玉米芯、蔗渣等半纤维素或木糖母液为原料,经稀酸水解(酶解)、发酵、色谱分离、结晶、干燥制成的L-阿拉伯糖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9 QB/T 4322-2012 可得然胶 本标准规定了可得然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蔗糖或葡萄糖为主要原料,经发酵、(分离)提纯、干燥、粉碎而成的可得然胶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30 QB/T 4323-2012 钢琴弦 本标准规定了钢琴弦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钢琴用弦。 31 QB/T 4324-2012 电鸣乐器用效果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电鸣乐器用效果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鸣乐器用效果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软件效果器。 32 QB/T 4325-2012 电鸣乐器放音设备 多功能音箱 本标准规定了电鸣乐器放音设备 多功能音箱(以下简称多功能音箱)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电鸣乐器用于放音的多功能音箱。 33 QB/T 4326-2012 电鸣乐器放音设备 电吉它用音箱 本标准规定了电鸣乐器放音设备电吉它用音箱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吉它用音箱。 本标准不适用于古典式、民谣式吉它用音箱。 34 QB/T 4327-2012 键盘乐器用音箱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键盘乐器用音箱的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键盘乐器用音箱。 35 QB/T 4328-2012 电子鼓用音箱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鼓用音箱的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鼓用音箱。 36 QB/T 4329-2012 布鞋 本标准规定了布鞋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品、针织品等布料为主要帮面材料,以胶粘、缝制、模压、硫化、注塑等工艺制作的鞋类。 37 QB/T 4330-2012 带衬里PVC庭院鞋 本标准规定了带衬里PVC庭院鞋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注塑单色、多色带衬里PVC庭院鞋(靴)。 38 QB/T 4331-2012 儿童旅游鞋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旅游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穿用的儿童旅游鞋和婴幼儿旅游鞋。 39 QB/T 4332-2012 工艺鞋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鞋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皮革、合成(人造)革、织物或塑料做鞋帮,以热塑性合成材料做鞋底,以注塑、胶粘、金属链接或手工缝制、装配等工艺制成,带有工艺美术装饰特点,适用于一般穿用的鞋类。 40 QB/T 4333-2012 鞋类合脚性评价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试穿方式评价鞋类合脚性的方法,包括承试人员和测试鞋的要求、评价体系的确定、试穿调查和模糊综合评价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新款式、新材料、或为特定用途而设计制作的鞋类的合脚性评价。 41 QB/T 4334-2012 鞋类运动控制能力评估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试穿和对比分析方式评估鞋类运动控制能力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鞋类产品运动控制能力的评估。 42 QB/T 4335-2012 鞋用脚钉 本标准规定了鞋用脚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鞋用四脚钉和两脚钉。 43 QB/T 4336-2012 注塑塑料鞋跟 本标准规定了注塑成型的塑料鞋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注塑成型的塑料鞋跟(带或不带跟面)。 44 QB/T 4337-2012鞋油 化学试验方法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鞋油中重金属含量的试验方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对鞋油中九种重金属铅(Pb)、镉(Cd)、镍(Ni)、铬(Cr)、钴(Co)、铜(Cu)、锑(Sb)、砷(As)和汞(Hg)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鞋油中重金属含量的测定,但不适用于已经使用后鞋油的测定。 45 QB/T 4338-2012 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鞋类产品和鞋类部件中烷基酚聚氧乙烯醚(辛基酚聚氧乙烯醚OPnEO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nEO)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鞋类产品和鞋类部件。 46 QB/T 4339-2012 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可萃取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鞋类产品和部件中可萃取重金属的试验方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对可萃取的九种重金属铅(Pb)、镉(Cd)、镍(Ni)、铬(Cr)、钴(Co)、铜(Cu)、锑(Sb)、砷(As)和汞(Hg)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鞋类产品和部件。 47 QB/T 4340-2012 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重金属总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鞋类产品和鞋类部件中重金属总含量的试验方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对九种重金属铅(Pb)、镉(Cd)、镍(Ni)、铬(Cr)、钴(Co)、铜(Cu)、锑(Sb)、砷(As)和汞(Hg)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鞋类和鞋类部件。 48 QB/T 4341-2012 抗菌聚氨酯合成革 抗菌性能试验方法和抗菌效果 本标准规定了抗菌聚氨酯合革的抗细菌和抗霉菌的性能试验方法和效果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抗菌聚氨酯合成革进行抗菌性能试验和效果评价。 49 QB/T 4342-2012 服装用聚氨酯合成革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用聚氨酯合成革的安全等级、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基布、聚氨酯树脂等主要原料,经湿法或干法涂层以及后加工而制成的服装用合成革。 50 QB/T 4343-2012 合成革用水性色浆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革用水性色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分散介质,由各种有机、无机颜料及添加剂制备而成的合成革用水性色浆。 51 QB/T 4344-2012 裙腰带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本标准规定了裙腰带用聚氯乙烯人造革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机织布基和非织造布基为底基,在聚氯乙烯树脂中加入增塑剂和其他添加剂经涂敷或压延等方法而制成的裙腰带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52 QB/T 4345-2012 防护鞋底用聚氨酯树脂 本标准规定了防护鞋底用聚氨酯树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多元醇混合物为主要成分的A组分,异氰酸酯预聚体为主要成分的B组分组成的双组份防护鞋底用聚氨酯树脂,行业内又称防护鞋鞋底原液。本标准同时也适用于安全鞋底用聚氨酯树脂。 53 QB/T 4346-2012 织物复合用干法聚氨酯薄膜 本标准规定了织物复合用干法聚氨酯薄膜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氨酯树脂、色料、助剂为主要原料,以离型纸为载体,经干法涂覆,最终将聚氨酯涂层与离型纸剥离而制成的、用于与织物复合的薄膜。 54 QB/T 4347-2012 汽车用聚氯乙烯薄膜和片材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聚氯乙烯薄膜和片材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增塑剂和其他添加剂,经压延或涂覆转移等工艺方法而制成用于汽车内饰件的非发泡薄膜和片材。 55 QB/T 4348-2012 厨房油垢清洗剂 本标准规定了厨房油垢清洗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各种表面活性剂、助剂、溶剂配制而成,用于厨房各种硬表面清洁去污的液体洗涤剂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固体类厨房油垢清洗剂产品。
  • 专家称“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难度大
    近年来“砷毒”“血铅”“镉米”等事件频发,使得重金属污染成为最受关注的公共事件之一。2011年2月18日,《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由国务院正式批复,成为首个获批的“十二五”规划。   5月13日,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在2013中国环博会环境产业高峰论坛上表示,到2012年为止,各项工作推动较有力,但完成“十二五”规划的任务难度很大。   吴舜泽介绍,排放量方面,2011年全国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略有下降,其中铅和总铬排放量下降明显,而汞、镉、砷排放量有所上升。2012年铅、总铬持续下降,镉排放量开始下降。   环境质量方面,各地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均值未出现超标现象,但个别断面的监测频次有超标现象,少数地区存在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超标现象。   项目完成方面,2011、2012年全国共完成重点项目1126个,占全国总规划的2689个重点项目总数的42%,项目进度与时间进度基本匹配,其中淘汰项目525个。   在吴舜泽看来,项目进展有喜有忧,“需要注意的是,项目一半是直接淘汰的,实质性的治理和修复工程进展不太好。大量的项目还在开工过程中,超期验收的情况较多,国家 4452个重点企业,大概只完成了30%左右。”   环境风险方面,2011、2012年各省市共发生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20起,其中血铅比例较大。部分省份存在新上项目向非重点区域转移、落后产能向中西部转移的现象。   吴舜泽透露,在“十二五”期间,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五次考核,分别从排放量、环境质量(水源地、地表水和大气质量)、重点项目、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主要指涉重金属环境事件发生频次)五大块进行,考核结果会以简报形式在适当时间与公众见面。   他认为,目前虽然项目进度符合预期,但宏观产能仍然难以控制。从数据上看,淘汰项目多、数量大,但实际上产能还在增加。   “总体来看重金属排放增量压力仍然较大。尤其在宏观管理比较薄弱的行业,如皮革、电镀业,小企业多,产能调控落地困难。”吴舜泽认为,大量游离于工业部和环保部监管之外的企业,是环境风险高发的原因。   以血铅事件为例,去年中国关停了60-70%铅酸蓄电池企业,但奇怪的是,从产量上来看,整个产业变化不大。   “这个挺有意思,要么数据有问题,要么关停的企业本身就不从事生产,或者在监管体系之外。所以我自己也在反思,是不是宏观产能淘汰预期性不够,产业政策的预见性不够?”吴舜泽表示,产能和产量的双控非常重要,如果是宏观产能不断增加,想要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形势有好转就不可能。   2007年5月,中国启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首次对中国重金属污染现状进行详细调查,涵盖了水体、大气和土壤。这为《规划》提供了降低排放量的“2007年基准线”。   普查结果显示,2007年全国废水中铅、汞、镉、铬、砷等五种重金属产生量为2.54万吨,排放量近900万吨。大气中上述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约9500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含上述五种重金属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690万吨。   而根据《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要比2007年削减15%。要完成削减15%的指标,除了淘汰落后项目、提高生产工艺,还有相当一部分要转移为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   据环保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副主任胡华龙介绍,在危险废物处理产业中,第一大产业即为含重金属的危废处理。而重金属固废与土壤直接关联,是当前的难点。   “十二五”规划侧重点之一即是控制“多、小、散、乱”企业,稳定企业排放水平。但即便淘汰重复建设的小规模企业,众多分布在县、乡、镇一级的企业依然无法有效处理危废品。   以铅酸蓄电池行业为例,铅酸电池企业主要分布在浙、皖、粤一带,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统计,拥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近2000家,没有许可证的不计其数。而在县一级的危废处理设施基本空白。   对此,胡龙华表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危废处理的许可证审批将逐级下放,逐渐从国家下放到省市一级,以改善当前局面。
  • 生态环境部通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期间第一批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p   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和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此后,又印发《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目前,32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制定印发落实正面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并确定首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合计6.5万家。 /p p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期间第一批8个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浙江省杭州市、温州市、宁波市,山东省济宁市,辽宁省沈阳市,河北省邢台市,福建省宁德市,江苏省宿迁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强化非现场监管,依法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特予表扬。 /p p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学习借鉴有关经验做法,坚持监管执法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切实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生态环境部也提醒相关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提高自觉守法能力,主动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p p   此次公布的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包括: /p p   一、浙江杭州临安日兴造型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环保设施环境违法案件 /p p   2020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某小区居民反映周边环境异味扰民,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采用移动监测车走航监测、无人机探测等科技手段进行排查。3月26日,临安分局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临安日兴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当日正常生产,醇基涂料生产车间配套的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执法,考虑到企业疫情期间经营困难,临安分局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企业整改机会。3月30日,临安分局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仍未按要求及时整改。4月2日,临安分局对该公司屡次再犯的恶劣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照《杭州市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量罚办法(2018)》,拟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p p   二、山东济宁华盈医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干扰在线监测设施采样、偷排废气涉嫌犯罪案件 /p p   2020年3月15日,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网上巡查时,发现华盈医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外排废气在线数据异常,氧含量接近2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接近零,类似停产数据。执法人员调阅了该企业2019年以来的在线监测历史数据,经综合分析,判定该公司疑似在线监测造假。根据该线索,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线监测采样管线被人为断开,在线监测设施采集的是空气,经人工监测,该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浓度为579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为2652毫克/立方米,分别超出《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3-2018)4.79倍、12.26倍。 /p p   济宁市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启动联动机制,配合公安部门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控制涉案人员,目前已刑事立案,该企业因环境违法失信行为,未被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p p   三、辽宁沈阳国润低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件 /p p   2020年3月6日,辽宁省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沈阳国润低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利用雨水井直接排放水污染物嫌疑。执法人员询问了公司负责人,并对该公司雨水井中的存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COD浓度值超标7.44倍、氨氮浓度值超标6.11倍、总磷浓度值超标0.4倍、总氮浓度值超标5.67倍、氟化物浓度值超标6.66倍,证实该公司存在利用雨水井以逃避监管的方式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且超标情况严重。 /p p   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万元。 /p p   四、河北邢台临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件 /p p   2020年3月5日,根据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超标督办信息推送,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临城县分局执法人员对临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在线数据超标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现场已止料停产,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正常,调取该企业3月4日0时-3月5日11时投料生产时段窑尾排放口小时数据,显示窑尾排口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存在超标现象,经调查询问该企业现场负责人,该企业因频繁调试投料不正常,窑尾排口氮氧化物数据频出高值,导致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 /p p   针对该公司超标排放违法行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处以25万元罚款。 /p p   五、浙江瑞安大能环保科技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涉嫌犯罪案件 /p p   2020年3月24日,瑞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对全市污染源视频监控进行日常巡检时,发现瑞安市大能环保科技公司(温州市大气重点排污单位,为印染园区集中供热单位)废气自动监控室内,当日多个时间点有工人对废气自动监控分析仪进行手动干扰操作,且连续多日出现该问题。 /p p   根据视频监控和自动监测数据分析,执法人员初步判定该公司存在通过干扰废气自动监控设备,实现篡改氮氧化物自动监测数据的违法犯罪重大嫌疑。经过半个多月时间对自动监测数据分析和视频分析判断,2020年4月10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启动环保、公安联合办案机制,现场控制正在实施违法操作的工人郭某,同时控制视频监控中有违法操作的另一工人白某以及该公司分管负责的项目经理孙某。经现场询问,查明因该公司脱硝设施老化和管理不善,导致废气氮氧化物无法稳定达标排放,为逃避监管,孙某纵容郭某、白某、汪某等三名工人,通过拔插自动监控分析仪背后的采样管,抽取空气做样,造成氮氧化物自动监测时均值达标排放的假象,从2020年3月24日开始至4月9日,手动干扰自动监控仪器多达百余次。 /p p   因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4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p p   六、福建宁德沙江镇围江村废旧铅酸蓄电池加工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犯罪案件 /p p   2020年4月4日,福建省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接到“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称沙江镇围江村有一加工厂非法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加工。霞浦县环境执法、环境监测人员快速响应,联合霞浦县公安局沙江镇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展开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厂正在从事废旧电动车铅酸蓄电池拆解、极板熔炼,厂房内地面堆放有大量已拆除塑料外壳的铅酸蓄电池极板和大量未拆解的废旧铅酸蓄电池 厂区外堆放熔炼产生的除尘灰、炼铅炉渣等。经查,该加工厂未取得废旧铅酸蓄电池处置许可,2019年12月投产至今总共处置3批次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共采购废旧铅酸蓄电池130余吨,销售铅锭所得款项合计80余万元。经过磅称重,该加工厂已拆解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56.54吨、废弃的炼铅炉渣(危险废物类别为HW48)22.2吨、含铅除尘灰(危险废物类别为HW48)16.19吨。 /p p   因该加工厂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已将案件移送霞浦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p p   七、江苏宿迁章某某、王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涉嫌犯罪案件 /p p   2020年3月27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生态环境局接到举报电话,反映在沭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的某废弃化工厂院内发现不明铁红色液体。沭阳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展开联合调查。经查,当事人章某某、王某某在沭阳县桑墟镇非法开设了一个化工作坊,二人将离心甩干机产生的废母液直接排入院内的沟渠和渗坑中。同时,部分废母液被二人用车辆运输至沭阳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某废弃化工院内倾倒,倾倒数量约100吨。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该批废水的pH值均小于2,属于强酸性危险废物,当事人章某某、王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行为涉嫌构成犯罪。 /p p   3月31日,沭阳生态环境局将该案有关材料移送到沭阳县公安局,桑墟镇政府已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对该批危废暂存处理。 /p p   八、浙江宁波中意园区非法退镀加工点超标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涉嫌犯罪案件 /p p   2020年3月24日,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线索,浙江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的执法人员赶赴中意宁波生态园,对投诉人反映的非法退镀加工情况进行排查。在一偏僻的临时搭建棚户房内发现多个生产用的塑料桶随意弃置,现场存在明显的退镀生产痕迹。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摄影取证,并对案发现场进行证据保全和场地封堵。 /p p   3月25日,余姚分局联合工业园管委会、公安机关再次进行实地勘查、取证,确定污染源、污染后果等情况,发现棚户南侧的废水收集池内黑色废水积存,占地约30多平方,散发着刺鼻性酸味,废水呈黑褐色,沿一条泥沟流淌,最终汇入河道。执法人员现场对收集池和入河口废水采样送检。经余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收集池内的废水总铜、总镍、总锌、总铬均严重超标 入河口正在排放的废水总铜浓度14毫克/升、总镍浓度29.2毫克/升均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10倍以上,已涉嫌严重污染环境。 /p p   因该非法退镀加工点相关业主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余姚分局在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余姚市公安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p
  • 浙江省绿色动力电源产品质检中心成为行业标准制定单位
    记者日前从长兴县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第一批工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安排,《铅酸蓄电池镉元素测定方法》、《铅酸蓄电池槽盖封合技术规范》两项标准于近日完成制定工作,   浙江省绿色动力电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凭借着自身较高的核心竞争力,成功跻身该标准的制定单位。   制定标准是一个行业或领域最重要的事情,只有在行业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企业才会有标准的制定权。蓄电池产业作为一种新型绿色动力能源,与循环经济发展和清洁生产相适应,是我国新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长兴通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全国动力能源的主要产业集聚区之一,拥有“中国绿色动力能源中心”,“电动助力车用蓄电池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中国产业集群品牌50强”等多张金名片。此次省绿色动力电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在市场推动、实际论证的前提下成功参与制定了两只行业标准,为蓄电池行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使蓄电池行业有了属于自己的“话语权”。
  •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环保法规、标准
    行政法规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的物品。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运输放射性物品,应当使用专用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包装容器(以下简称运输容器)。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并对所从事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活动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法制办就《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答记者问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皮革和合成革(HJ 507-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皮革和合成革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皮革和合成革产品中的pH值及其稀释差、游离甲醛、可萃取的重金属、含氯苯酚、邻苯基苯酚、可分解出致癌芳香胺的染料、气味等指标提出了限制要求,还对合成革产品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有机锡化合物、氯化苯和氯化甲苯提出了限制要求,对生产用化学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提出了禁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规定了皮革和合成革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皮革和聚氨酯合成革。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采暖散热器(HJ 508-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减少采暖散热器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采暖散热器表面释放到空气中的污染物、金属热强度和密封垫材料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规定了采暖散热器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中,以热水或蒸汽为热媒的采暖散热器,不适用于钢制闭式串片散热器。 车用陶瓷催化转化器中铂、钯、铑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509-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规范车用陶瓷催化转化器中铂(Pt)、钯(Pd)、铑(Rh)含量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用陶瓷催化转化器中贵金属铂(Pt)、钯(Pd)、铑(Rh)含量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ICP-OES)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制的和使用过的以堇青石蜂窝陶瓷为载体,并附载贵金属作活性组分的催化转化器中Pt、Pd、Rh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清洁生产标准 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HJ 510-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本标准将不断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估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环境信息化标准指南(HJ 511-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建立环境信息化的标准体系,促进环境信息化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层次结构和环境信息化标准制修订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环境信息化规划、建设、实施以及环境信息化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 我国
    近日,由浙江省科技厅、经信委、浙江工业大学、天津十八所等单位专家组成的鉴定委员会,对超威电源的“无镉铅蓄电池多阶段内化成工艺”进行了科技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该工艺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的发展要求,并认定该工艺在国内新能源电池中处于领先水平。   据介绍,超威“无镉铅蓄电池多阶段内化成工艺”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将传统的外化成充电工艺改为内化成充电工艺,将固化后的极板直接切割装入电池盒,取消了原有的外化成槽、水冲洗、烘干设备,节省了劳动用工、电力和水消耗,并实现了废水的零排放 二是将电池原来带分流柜的大电流充电机改为电脑控制的智能型可回收电能的充放电电源,使原有的放电电能95%得到回收利用。此项改造,可年节电223万千瓦时。经科学计算,用超威“无镉铅蓄电池多阶段内化成工艺”生产铅蓄电池,不仅可节电28%以上、节水90%以上,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大量含铅镉电池污染排放的问题,为长期以来困扰我国铅蓄电池行业水资源消耗与重金属铅镉污染的难题提供了一条有效的解决方案。   近年来,随着汽车、电信、电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以及可再生能源储能需求的高速增长,我国铅蓄电池进入了一个高速增长期。据了解,目前铅蓄电池广泛应用在汽车、火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以及通讯、电站、电力输送、仪器仪表、UPS电源和飞机、坦克、舰艇、雷达系统等领域。随着世界能源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在二次电源使用中,铅蓄电池已占有85%以上的市场份额。   但由于我国蓄电池产品,特别是动力型蓄电池产品普遍采用传统含镉配方及应用外化成工艺技术生产,造成重金属镉含量超标及其含铅等污染物的产生以及能源、水资源浪费严重,铅污染问题不仅一直被外界诟病,而且也成为制约行业良性发展的瓶颈。   在这种背景下,超威“无镉铅蓄电池多阶段内化成工艺”的研发成功,对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行业发展与咨询部主任王琨指出,超威在无镉电池研究、内化成工艺防治重金属污染和污水零排放等方面取得的技术成就,为行业清洁生产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超威技术顾问、厦门大学化学系教授陈体衔表示,超威“无镉铅酸蓄电池多阶段内化成工艺”采用了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解决了传统工艺产生大量含铅、含镉重金属污水排放的行业技术难题,为节能减排奠定了基础。   据介绍,超威从2002年就开始涉足新能源领域产品的研发,经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良,目前已拥有成熟的制造技术和产业化条件,尤其是在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太阳能风能储能电池方面的技术已经领先行业。其新能源产品已广泛运用于电动汽车、风力发电和光伏照明等配套项目和工程,不仅各项性能指标优异,部分指标甚至超过国外同类产品,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超威有关领导强调指出,铅酸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并没有污染,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只要技术到位和管理得力,完全可以实现有效控制。   正是基于这样的发展理念,并凭借持续不断的创新,超威位于江苏的分公司及新建的生产基地不仅地面干净、清洁,污水处理回收池中放养着游来游去的鱼,且空中也看不到任何漂浮的烟尘和粉尘,只留有一丝淡淡的酸味。对这丝酸味,公司已计划安装类似吸油烟机之类的酸气吸收装置,力争将其消灭在酸气产生的源头,还厂房一个清洁无烟尘的干净环境,还员工一片清新的空气,从而真正实现清洁生产。   超威方面表示,目前,超威采用无镉内化成工艺技术的生产基地已经占到了40%,2011年将达到80%,并最终实现全部无镉内化成工艺生产,为行业绿色制造作出应有的贡献。
  • 可达热力学极限充电速度的“量子电池”
    英国《新科学家》周刊9月10日发表题为《量子电池:可能提供即时电力的奇怪科技》的文章,作者是乔恩卡特赖特。全文摘编如下:我们中的一些人对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其他数字技术是那么依赖,以至于当它们没电以后,我们的生活几乎停摆。哪怕只有30分钟,我们也很可能会为因充电而损失的时间感到悲伤。如果说这看起来像是一种可笑的反应,那么对于为电动汽车提供动力的电池来说,这个问题就确实需要认真对待了。给这些电池充电通常需要几个小时,这成为交通业——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行业之一——脱碳的主要障碍。现在,量子物理学可以来拯救我们了。利用亚原子粒子的奇怪行为,量子电池的充电速度要比任何普通设备快得多。量子电池的优点是体积越大,表现就越好。尽管这一概念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最近的实验演示和一些理论上的进步表明,不间断的便携式电源并非遥不可及。理论局限锂离子充电电池目前的霸主地位归功于其相对较高的容量和相对较长的寿命。事实证明,它的充电速度也比竞争对手快,但也不能太快。给锂离子电池充电太快,则锂离子将不可逆转地粘在正极上,这样一来,电池就变得没用了,甚至可能爆炸。因此,使用锂离子技术的电动汽车充电所需时间可能要比给汽油或柴油车加油的时间长得多。英国《新科学家》周刊9月10日一期封面波兰格但斯克大学的罗伯特阿利基和比利时鲁汶大学的马克凡内斯在不到10年前首次正式提出量子电池的概念时,这些实际问题并不是最重要的。作为理论物理学家,他们感兴趣的是,量子电池的基本概念是否能让人理解困扰物理学家几代人的一个更大问题:为什么少量孤立的粒子的行为与可见物体的行为如此不同?量子世界本质上是不稳定的。看不见时——或者恰当地说,任何方法都无法观测到时——一个粒子就不再具有明确的特性,而是处于叠加状态。它还可以与其他孤立粒子协同作用,一个粒子的状态会立即影响其他粒子的状态,甚至是在远距离之外,这种现象叫量子纠缠。对电池科学家来说,涉及热量、能量等有形的大规模特性的经典理论就可以了。从历史上看,这一理论一直是热力学。热力学在描述发动机、热泵、锅炉、电池和其他常见电源的工作原理方面是无与伦比的。热力学成功的关键是它对单个粒子高度不敏感。大多数实用的系统由大量粒子组成,因此在热力学方案中,处理平均值就足够了。然而,近年来,理论家开始批评这一假设。如果将热力学定律应用于具有量子奇异特性的单个粒子,那么热力学定律是否仍然有效?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有助于解释量子世界与经典物理世界之间的过渡?要想找到答案,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一种暂时储存能量的设备。对阿利基和凡内斯来说,电池是回答这些问题的潜在试验场,于是两人着手设计一种基于量子规则的电池。优势独特从表面上看,量子电池与普通电池没有太大区别。它由一些更喜欢在低能量状态下存在的“东西”组成,但在需要为某些东西提供动力时也可以被强行置于高能量状态。在量子电池中,这种“东西”就是量子比特。量子比特指的是任何可以同时存在于不同状态叠加中的东西,比如电子、离子、分子或光脉冲。从理论上讲,量子比特由什么构成的并不重要。2013年,阿利基和凡内斯计算得出,随着量子电池中越来越多的量子比特被纠缠在一起,从量子电池中提取的能量将接近热力学极限。换句话说,他们发现,纠缠让电池的容量可以达到经典理论的最大值。事实上,量子物理学甚至可能无法提供阿利基和凡内斯认为可能的热力学极限。2013年晚些时候,西班牙巴塞罗那光子科学研究所的卡伦霍夫汉尼斯扬和其他人证明,只要多次提取,可以从没有纠缠的量子电池中提取同样数量的能量。不过,阿利基和凡内斯的研究的确引发了一种猜疑,即无论热力学极限是什么,量子电池都可能比普通电池有优势。2015年,包括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莫纳什大学的卡万莫迪在内的理论家意识到,虽然量子纠缠可能无法提高电池的总提取能量,但它可以提高某种或许更有用的东西:电池的充电速度。为什么会这样,我们要深入探究量子行为的奥秘。普通电池充电时,它实际上必须从低能量状态走向高能量状态。想象就像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沿着一条直线从A到B。能量的缺口越大,行程越长,充电时间就越长。在仅有一个量子比特的量子电池中,情况也是如此。但是,将第二个量子比特与第一个量子比特纠缠在一起,捷径就出现了。两个量子比特协同工作,就能够以更快的速度、更平缓地到达高能量状态。事情不止于此。每增加一个量子比特,原有行程的迂回线路就会被去掉,更快的线路就有可能出现。事实上,莫迪及其同事说,量子电池的充电时间与纠缠量子比特的数量成反比。也就是电池越大,充电就越快。前景可期今年1月,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的詹姆斯郭和其他人证明了量子电池在实践中的优势。根据意大利技术研究院物理学家绘制的一份蓝图,他们制造了简化版的量子电池,由一种有机染料的分子而不是量子比特组成,虽然不能完全纠缠,但分子都一样,且具有低能量和高能量状态。实验者将这些分子置于两个小镜子之间的一个洞中,并向其发射激光。其结果是,光吸收速度——实际上是整个电池的一次充电——远远超过了每个分子吸收光时可能达到的速度。这个实验有大约100亿个分子,对于量子系统来说数量太多了,但充电能力仅相当于一枚电池的十亿分之一。由于量子充电的优势取决于该系统能否与周围环境隔离,因此包括阿利基和莫迪在内的理论家们怀疑该系统能否有可能扩展至实际用途。莫迪说:“对我们来说,这一理论只是探索时间和能源等基本概念的一个有趣的游乐场。我认为不会有技术上的应用。”其他人则比较乐观,强调隔离问题影响的是所有量子技术,而不仅仅只针对电池。4月,韩国基础科学研究所的科学家开展了进一步的理论研究,研究了量子电池可能的最大充电速度。他们指出,詹姆斯郭及其同事在实验中储存的能量密度与普通铅酸蓄电池的能量密度大致相当。他们说,从理论上讲,未来的量子电池充电速度极快,以至于充电操作几乎无法察觉。对电动汽车来说,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免下车充电站,一个你甚至不需要停车的充电站。然而,这样的未来可能还很遥远。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