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污染源紫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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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污染源紫定仪相关的厂商

  • 山东本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环保处理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销售:环保设备、污水处理填料、滤料、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保材料、化学试剂、水处理剂;软件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工程咨询、设计、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生产:环保设备、污水处理填料、滤料等。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不包括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及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务(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务(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务(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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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鼎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5年,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是一家以工业过程气体分析设备、污染源在线监测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运营维护服务为主,集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和治理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凭借多现场、多行业方案解决经验,鼎研科技股份已成为过程分析、环境治理领域中卓越的专家。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产品改进,鼎研科技股份可为各种自动化系统提供可靠、经济、人性化的操作平台,造就“全集成、人性化、自动化、网络化”的工业4.0的佼佼领先品牌。体贴细致的专业技术服务、切合现场的技术解决方案、严谨的现场调试、完善的售后服务、专业的客户培训,无不彰显鼎研科技股份的品质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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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联庆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是美国哈希( HACH )公司授权一级代理商,专营HACH产品并提供全程售前、售后服务的公司。美国哈希公司是全球最大的专业水质监测仪器的制造商,拥有美国哈希(HACH )、美国大湖( GLI )、美国希格玛(American Sigma )、瑞士奥比菲亚(orbisphere )、法国波利梅特隆( Polymetron )、德国兰格(Dr.Lange )等十几个知名品牌,在世界上享有良好的声誉。其产品范围覆盖了污水处理工程、饮用水处理工程、纯净水处理工程、火力发电水质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水文监测、卫生防疫、实验室水质分析、便携式水质分析等领域。   重庆联庆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为广大用户专业提供美国哈希公司原装产品,包括铬法 COD分析仪 、UV 法 COD分析仪、氨氮、悬浮固体、浊度仪、污泥界面仪、硅表、钠表、 pH/ORP 分析仪,溶解氧仪、流量计、自动采样器等在线仪表;实验室 TOC、COD 、 BOD 、 pH 、电导率、溶解氧、分光光度计等仪器以及便携式分析仪产品,并提供从排放口改造、水样采集及预处理、在线监测仪器安装调试、到数据采集及通讯、监测中心管理软件、以及用户培训、用户技术支持、售前售后服务等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总体解决方案。 重庆联庆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拥有资深行业背景的专业队伍。公司发展的目标是要做水质分析世界的专家,我们的服务宗旨是为客户的需求提供最佳解决方案,急客户之所急,供客户之所需;我公司技术服务工程师全部通过哈希公司严格、专业的上岗培训,具备应对各种现场情况的能力,让您享用世界最新进产品的同时,享受本土快速、周到、完美的售前售后服务。自公司成立以来,我们的服务得到客户的肯定和赞赏,也得到了HACH公司的褒奖和鼓励。事实证明我们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商家和合作伙伴。各方的赞誉同时也是对我们的鞭策,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广大客户提供真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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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污染源紫定仪相关的仪器

  • 产品概述EXPEC 2000 NH3固定污染源氨气在线监测系统采用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技术(TDLAS)和Herriott腔增强技术,广泛应用于微量氨气的在线监测。该系统采用一体化壁挂式设计,烟气取样气路全程高温伴热,防止被测气体在管路中吸附损失,可用于测量ppb级氨,是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微量氨的最佳方案。产品特点1、创新Herriott腔增强技术,有效光程数十米,检测灵敏度高,实现ppb级NH3浓度测量;2、体积小,一体化壁挂式设计,可安装在烟囱的高空平台上,缩短取样距离,减少样品损失;3、流路集成化设计,实现全程高温无冷点,减少被测物质损失;4、可调谐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技术(TDLAS)避免H2O、CO2等背景气体交叉干扰,测量精度高;5、中央显示单元可选配,用于接地面监控和调试,方便日常的巡检和维护;应用领域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电子工业、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水泥工业等企业的脱硝工艺后端、以及尾气排口NH3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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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管道VOC气体监测系统设备简介: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管道VOC气体监测系统是为监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而开发的一款产品,能够在线实时自动监测各种挥发性有机物,管道VOC成套系统具有响应速度快、可靠性强,维护成本低、使用寿命长等特点,该系统采用隔爆型设计,真空泵抽取式采样监测。广泛应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的管道VOC气体监测:如废气处理前后端的VOC浓度监测、RTO处理前端的VOC浓度监测、管道中VOC浓度监测,也可应用于厂界环境无组织排放VOC气体监测。PID原理,PID是通过紫外灯来离子化样气,从而检测其浓度。当样气分子吸收到高紫外线能量时,分子被电离成带正负电荷的离子,这些离子被电荷传感器感受到,形成电流信号,电流的大小反映气体的浓度。技术指标:传感器类型:PID光离子;气体种类:VOCs;采样方式:泵吸式;气体量程:0-20ppm、200ppm、1000ppm、2000ppm、10000ppm;分 辨 率:0.001、0.01、0.1、1ppm;精 确 度:≤±3%FS;重 复 性:≤±2 % F S;零点漂移:≤±2 % F S / 6 h;跨度漂移:≤±5 % F S / 6 h;响应时间:T90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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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2060型固定污染源TVOC在线报警监测系统(PID)由取样子系统、预处理子系统、气态污染物(TVOC)监测子系统、烟气参数(温度、压力等)监测子系统和数据采集与处理子系统组成,烟气经预处理系统除尘除水,再通光离子检测仪进行测量分析,经过分析后得到测量浓度,再经数据处理上传工控电脑与环保平台。采用光离子检测技术,响应时间快,检测灵敏度高;预处理单元稳定可靠,集成多种先进技术,包括:国际领先的隔膜泵技术,气路堵塞自动检测及保护技术、热电制冷除湿技术。 产品特点设备名称固定污染源TVOC在线报警监测系统(PID)型 号M-2060监测因子TVOC监测原理PID光离子化分析量 程TVOC 0~20/50/100/200/1000/5000mg/m3检测下限TVOC :1ppm漂移/重复性±1%尺 寸500mm×240mm×800mm伴热温度120℃~180℃防护等级机柜IP42,其他IP65供 电220V,50Hz工作温度-10℃~+40℃工作湿度0~95%RH(不结露)通讯接口满足政府机关联网要求(串口、以太网口、模拟量接口等)通讯协议满足政府机关通讯协议要求(Modbus、TCP/IP、4-20mA等)远程控制具备远程网络诊断功能。  预处理单元稳定可靠,集成多种先进技术,包括:进口隔膜泵技术,气路堵塞自动检测及保护技术、热电制冷除湿技术 系统防爆设计、体积小、安装简单、成本低 系统采用中文显示界面,维护简便 采用光离子检测技术,响应时间快,检测灵敏度高 应用领域M-2060型TVOC在线连续监测系统(PID)广泛应用于各种固定污染源有机物排放的实时监测,其中包括:涂装行业、印染行业、印刷行业、炼油企业、制药企业、化工企业、汽车企业、半导体企业、制革企业、铸造企业以及油品的存储、运输和加油站等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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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污染源紫定仪相关的资讯

  • 河北发布《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核查与监测 技术指南》
    作为PM2.5和O3的主要前体物质,VOCs的减排与控制成为当前阶段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VOCs治理工作当前进入精细化深入治理的关键阶段,国家和河北省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和监控监测对象。目前,已发布实施的国家固定污染源排放与控制相关标准中含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量标准共85项,其中涉挥发性有机排放与控制的标准为43项,占总标准数量51%。目前,针对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管理、控制、监测和标准、技术规范不断完善提高,但是,现有国家及地方对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监督管理,还没有贯通对涉及VOCs排放控制的现有固定污染源的VOCs排放控制管理,制订《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核查与监测技术规范》是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补充、完善和具体化,是对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核查与监测具体实施的规范。近日,河北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核查与监测 技术指南》发布,该标准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上善若水智慧水务有限公司和河北华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该标准于2022年3月31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核查与监测的基本要求、工作阶段、工作准备、 具体要求及方法,以及核查与监测报告的要求。适用于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控制管理。在附件A中对各类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方法进行了总结,涉及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离子色谱法、气/液相质谱法和分光光度法等监测方法。标准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方法标准如下:——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 GB/T 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 雷德法—— GB/T 14676 空气质量 三甲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 甲硫醇甲硫醚 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9 环境空气 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501 空气质量 硝基苯类(一硝基和二硝基化合物)的测定 锌还原-盐酸萘乙二胺 分光光度法—— GB/T 15502 空气质量 苯胺类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23984 色漆和清漆.低 VOC 乳胶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罐内 VOC)含量的测定—— GB/T 23985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 GB/T 23986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34675 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GB/T 34682 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GB/T 37884 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释放量的测定—— GB/T 38608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测定方法—— GBZ/T 160.62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酰胺类化合物—— HJ/T 2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4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T 66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68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析-气相色谱法—— 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5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39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2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3 工业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5 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析/气相色谱法—— HJ 646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7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683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686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 695 土壤 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法—— HJ 703 土壤和沉积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13 工业固体废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14 工业固体废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定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5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6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8 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39 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41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742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芳香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60 工业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784 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801 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 HJ 810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912 工业固体废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914 百草枯和杀草快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91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法—— HJ 950 工业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951 工业固体废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975 工业固体废物 苯系统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976 工业固体废物 苯系统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 HJ 1020 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6-C9)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 1021 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04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抑制型离子色谱法—— HJ 104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1048 水质 17 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HJ 1049 水质 4 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HJ 1050 水质 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 HJ 1051 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1058 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 CFC-12、HCFC-22 CFC-11 和 HCFC-141b等消耗臭氧 层物质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067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1070 水质 15 种氯代除草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072 水质 吡啶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1073 水质 萘酚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1076 环境空气 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107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1078 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硫醇等 8 种含硫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预浓缩/气相色 谱-质谱法—— HJ 107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153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1154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 DB 11/T 1367 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点击下载原文:DB13_T5500-2022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核查与监测技术指南.pdfDB13_T5500-2022说明.doc
  •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发布
    p  非甲烷总烃是目前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主要指标之一。为规范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多项标准:《HJ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pp  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并与近日印发。/pp  《技术指南》主要规范的是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的系统,值得注意的是,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pp  全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 行 )/strong/pp  为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span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pp  strong一、安装建设要求/strong/pp  (一)系统组成/pp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pp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span,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pp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pp  (二)技术性能要求/pp  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中技术要求。/pp  (三)监测站房要求/pp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要求。/pp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span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pp  (四)安装位置要求/p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位置的要求。/pp  设置采样或监测平台时,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宽度应≥0.9m,有条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pp  (五)安装施工要求/p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施工要求。/pp  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还应至少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5防护等级要求。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pp  strong二、运行管理/strong/pp  (一)运维人员/pp  NMHC-CEMS运维单位应根据NMHC-CEMS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pp  (二)巡检和维护/pp  NMHC-CEMS日常运行管理应包括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应满足HJ 75中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NMHC-CEMS开展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pp  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做定期维护记录。定期维护应做到:/pp  1.对于使用氢气钢瓶的,每周巡检钢瓶气的压力并记录,有条件的应做到一用一备 /pp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的变色情况,超过2/3变色更换变色硅胶 /pp  3.对于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应按其说明书规定,定期检查氢气压力、氢气发生器电解液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定期添加纯净水 /pp  4.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pp  5.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峰时间与标准谱图一致性情况是否符合仪器使用手册要求 /pp  6.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燃烧气连接管路的气密性,NMHC-CEMS 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维护 /pp  7.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零气发生器中的活性炭和一氧化氮氧化剂,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更换 /pp  8.使用催化氧化装置的NMHC-CEMS 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保证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pp  9.更换主要部件如色谱柱、定量环时,应对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并记录校准数据和过程,校准数据符合技术要求并且稳定后才可投入运行。/pp  (三)定期校准/pp  定期校准应满足HJ 75中定期校准的相关要求。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填写定期校准记录。/pp  (四)质量保证/pp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是保障NMHC-CEMS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当NMHC-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而失控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应缩短下一次校准、维护和校验的间隔时间。/pp  (五)其他/pp  考虑到涉及非甲烷总烃排放现场易燃易爆情况较多,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pp  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应满足HJ 75中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的相关要求。/pp  strong三、数据审核和处理/strong/pp  (一)数据审核/pp  参照HJ 75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即CEMS)数据审核相关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并按照CEMS数据无效时间段相关要求进行无效时间段的数据处理。/pp  (二)数据记录与报表/pp  参照HJ 75附录D、HJ 1013附录A等表格形式记录监测结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将NMHC-CEMS监测数据,上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报表中应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累计排放量、参与统计的样本数等相关信息。/pp  strong四、其他/strong/pp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测量的系统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有关技术性能、监测站房、系统安装和校准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将在相关标准规范中予以详细规定。/p
  • 青岛众瑞-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解决方案
    政策背景为了控制燃煤火电污染,国内针对火电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东部地区现役的机组通过改造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要求,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与此同时,多个省份陆续发布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地方标准,无一例外的将“超低排放”写入了排放限值。据统计,目前公布大气污染地方标准的省份有5个,分别是河南、河北、上海、山东、浙江。这些地方标准除了规定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外,也将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 30μg/m3写入到了标准中。监测难点解决方案烟尘采样→采样头组装《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测定重量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颗粒物采样前后对一体化采样头整体称量,采样头组装要求整体密封效果良好。众瑞ZR-L03型自动滤膜压紧器,操作简便,装配过程一键完成。烟尘采样装置ZR-3260D型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配备高负载、低噪声大流量抽气泵,可有效克服颗粒物滤膜法采样相对于滤筒采样存在阻力大的问题,配合ZR-D09ET型高湿低浓度烟尘采样管(钛合金材质),可实现超低浓度颗粒物的采样功能。烟气分析ZR-3211型便携式紫外烟气综合分析仪,采用紫外光谱差分吸收技术(DOAS)测量固定污染源排放中的SO2、NO、NO2等气体浓度,测量精度高,不受烟气中水蒸气影响,特别适合高湿低硫工况,配合ZR-D05BT型烟气预处理器使用,可实现超低工况烟气的采样和分析功能。烟气汞采样部分省份将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也写入到了地方标准中,众瑞研发生产的ZR-3700A型烟气汞综合采样器和ZR-3701型烟气总汞采样器,配合相应的采样管可实现分价态汞、气态总汞及颗粒态汞的监测。颗粒态汞和气态汞:ZR-3701烟气总汞采样系统从烟气中等速取样,取样管线的温度维持在120℃以上,以防止烟气中的汞(尤其是气态二价汞)在取样管线上凝结。烟气样品依次经过采样管、过滤器和冰浴吸收瓶箱(三个氯化钾吸收瓶、一个双氧水/硝酸吸收瓶、三个高锰酸钾/硫酸吸收瓶)。烟气样品中的颗粒态汞被过滤器(玻璃纤维滤筒)捕集,气态二价汞被前三个吸收瓶捕集,气态零价汞被后四个吸收瓶捕集。颗粒物上的汞在热解或消解之后采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吸收液中的汞被还原后使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气态汞:ZR-3700A烟气汞综合采样器兼配湿法HJ543-2009和干法EPA 30B两种采样要求1. 废气中的汞被酸性高锰酸钾溶液吸收并氧化形成汞离子,汞离子被氯化亚锡还原为原子态汞,用载气将汞蒸气从溶液中吹出带入测汞仪,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2. 通过ZR-3700A烟气汞综合采样器,从固定污染源以低流量、恒速抽取定量体积废气,使废气中气态汞有效富集在吸附管中经过碘或其它卤素及其化合物处理的活性炭材料上。采用直接热裂解原子吸收法或者其它分析方法测定吸附管中二段分隔活性炭材料中汞的含量和采样体积,计算出气态汞浓度。质控方案ZR-5410A便携式气体、粉尘、烟尘采样仪综合校准装置,内置罗茨流量计,流量直读,一套设备即可满足对空气采样器、颗粒物采样器、烟尘测试仪的流量、压力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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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崂应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颗粒物测定解决方案
    国家环境保护部 2017 年第 87 号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HJ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青岛崂应参与了新标准HJ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的验证工作,结合标准要求为大家提供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颗粒物测定解决方案。
  • 固定污染源中24种挥发性有机物测定的应用(HJ734-2014)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重要空气污染物,而且VOCs也是促成空气中臭氧生成的关键化合物。VOCs在环境中的主要人为排放源包括固定污染源及移动污染源两种,其中以固定污染源监控较为有效。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生态环境部于2014年发布《HJ734-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该标准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采用TD+GC-MS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24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该方案满足HJ734-2014的要求,且具有优异的线性关系,良好的重现性以及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的优势,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并提高实验室的产率。
  • 固定污染源废气-燃煤烟气汞监测技术方案-LUMEX
    燃煤电厂汞排监测—EPA30B活性炭吸附管法;燃煤汞排放标杆分析设备,被美国EPA称为“汞监测工具包” (Tool Kit),同时可监测废气、废水、固废、燃煤和飞灰烟气,适用燃煤电厂汞减排的各环节监测;环境重金属检测-塞曼效应冷原子吸收法直接实时监测环境大气中的汞,可便携、车载和固定站点监测:燃烧热解法分析土壤底泥和固体废物;冷蒸汽法分析污水;污染源应急检测—固液气精巧模块化设计和高灵敏度和检出限适用于各种应急突发事故,快速找到污染源,可在采样点附近完成检测工作,保证检测数据可靠性和高效性。方案优势特点先进技术:高频塞曼背景校正技术,保证超高灵敏度和准确度,抗干扰性强灵活性:直接检测,无需金汞齐预富集,试剂和载气,可便携,车载,机载和固定站点长期监测和数据记录,适用于紧急突发事故和汞污染应急监测排查快捷性:环境空气汞直接实时监测(反应时间1秒),连续线性数据测量,更全面准确反映环境真实情况。快速分析液、固样品60秒分析时间即可直接得出结果高性能:动态检测范围高达6个数量级,0.5ng-20 000.00ng简单低耗:直接进样,无需前处理和其他耗材。扩展性强:模块化设计满足气、液、固体多种样品检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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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教一下我分析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铅,玻璃纤维滤筒煮烂后需要经过抽滤这个环节但是抽滤后的样品蒸发至近干,会有白色固体析出,这个白色固体是什么?另外这个样品溶解后有少许沉淀,这个对火焰法分析有影响么?我看了下RSD不是太好另外这个样品可以用石墨炉分析呢?假设浓度不是太高的前提下

  • 金属固定污染源采样体积是多少啊?

    我们资质附表的 铅 镍等金属方法都是空气和废气检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的,上面的方法只说了无组织采样体积10立方米,那么固定污染源我们应该采集多大的体积才对?

  • 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 ? 解读③ | 加强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 助力环境监管效能再提升

    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石,是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抓手,是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支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县承担,深入推进执法监测机制优化增效。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压实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责任、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联动两个方面对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擘画了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蓝图,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执法监测明确了方向,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生态环境部的悉心指导和关心下,上海市积极探索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了一些有效的做法和制度。《通知》印发后,上海市紧紧围绕《通知》的落地实施,进一步优化执法监测工作机制,推动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上新台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强化质控,固本培元。质量控制是保证固定污染源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的关键环节,是固定污染源监测工作的生命线。上海市高度重视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工作,苦练“内功”,在认真执行固定污染源相关监测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针对现场监测监管难点及薄弱环节,制定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移动端使用技术要求,会同浙江省和江苏省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切实加强现场监测质量控制;明确环境监测报告技术复核流程,确保监测全过程的合规性、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监测报告的有效性。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从“事前”备案管理、“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机制等方面规范社会化监测服务行为,提高监测数据质量;试点开展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有序推进运维机构的分级分类监管。  测管协同,联动增效。《通知》提出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联动。上海市印发《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市、区、乡镇(街道)固定污染源监管范围,厘清生态环境部门内部监管、监测、执法“三监联动”工作职责,建立“三监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和市区协同,对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实施全流程和闭环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印发《上海市环境执法监测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执法监测定义、回避处理原则和现场监测、执法联动流程,优化执法、监测协作配合机制,提高监测数据在执法中的有效运用;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明确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及数据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组织监测机构及执法机构开展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及练兵比武活动,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和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  科技引领,智慧赋能。上海市重视信息化技术在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中的应用,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信息库建设及动态管理规定(试行)》,建立了固定污染源信息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发证和登记情况、生态环境监管需求和监管结果、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等实施动态更新,并与执法部门执法对象库实现了统一;编制上海市现代化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建设方案,依托上海市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汇集自行监测、执法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加强走航监测、遥感监测、预警监测等技术业务化应用,支撑非现场监管和执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在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各条线同志的努力下,上海市初步构建了职责明确、协同联动的执法监测管理机制。下一步,上海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管理,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b]一是持续完善环境执法监测机制。[/b]确保执法监测工作有法可依、程序规范、留痕溯源、数据精准,细化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的责任及工作任务。强化自动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和执法应用,加强对异常数据的原因分析,继续开展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抽测,对比对不合格且经核实未按相关标准规范运维的排污单位严格执法。  [b]二是不断提高执法监测监管效能。[/b]加强便携快速现场原位走航监测、无人机/船监测、遥感监测等新技术应用,推进大数据融合智慧监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充分进行数据挖掘和异常行为分析,提高执法精准性。实现监测技术基础数据的信息化和现场监测的智能化,持续提升固定污染源非现场监管智能分析和监管能力。  [b]三是建设高质量的监测技术人才队伍。[/b]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重点培养专业人才队伍。继续开展监测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大练兵大比武,积极做好应急监测演练工作,不断提高监测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不断强化技术人才资源储备,持续满足对执法监测工作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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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污染源氟化氢采样枪一、产品概述固定污染源氟化氢采样器,主要是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物中氟化氢的采集。该采样枪和枪体均加热控温,气态氟化氢用试剂瓶采集;可广泛应 用于环保、卫生、劳动、安监、军事、科研、教育等部门。二、执行标准HJ688-201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三、产品特点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物中氟化氢的测定;气态氟化氢采用两路串联2个多孔波板吸收瓶采集;采样气路采用PTFE材料;采样头、枪体全程加热,控制温度185±5℃,数字温度显示;配可放置冰水混合物的小型吸收瓶水箱。配可以调节高度的烟枪架,用于支撑采样枪和吸收瓶;枪体长度可按客户需求定做;皮托管接嘴:6mm接嘴2个 供电电源:单独24V12A电源适配器,2芯航插四、技术参数主要参数采样枪长度测孔直径要求 加热温度参数范围1米≥Ф35mm185±5℃五、标准配置24V12A加热电源适配器冰水混合物吸收瓶水箱4个多孔波板吸收瓶1.5米可调烟架 青岛路博为您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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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FA聚四氟乙烯气泡吸收瓶固定污染源氟化氢测定产品特点:一:产品规格:75ml 颜色透明可看见里面液体反应二:防污染:金属元素空白值低。三:机械性质较软,具有非常低的表面能。四:耐高低温性:可使用温度-200℃~+250℃。五:不粘性:是一种表面能最小的固体材料。六:耐腐蚀:耐强酸、强碱、王水和各种有机溶剂,且无溶出、吸附和析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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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做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固定源臭气的采样。一次性气袋,不可重复使用聚酯袋/臭气袋/污染源气体采样袋/一次/1L/束线款玉衡云测是实验室设备耗材采购一站式服务商,为实验室提供专业的设备耗材集采服务。欢迎咨询:杨生:1992519970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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