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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空气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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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空气质量检测相关的资讯

  • 碳监测比常规空气质量监测复杂在哪?
    202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就对碳监测试点工作作出部署。日前生态环境部召开的党组会议也对碳监测提要求:“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数据统计核算、数据管理及履约长效机制,继续实施碳监测评估试点,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距离上海、杭州、宁波、济南、唐山等13个城市入选为大气温室气体监测试点城市已过去近5月,各试点城市进行了哪些探索?有何经验?   方案均“出台”,资金有保障   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选取13个城市开展大气温室气体监测试点。其中唐山、太原、鄂尔多斯、丽水和铜川作为基础试点城市;上海、杭州、宁波、济南、郑州、深圳、重庆和成都作为综合试点城市。   “据统计,截至目前,13个城市的本地化实施方案已编写完成,处于专家论证及完善的阶段。有些城市的进展较快,完成后的方案已经报送至省级主管部门,个别城市的方案已经报送至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工程师孙康告诉记者。   一些城市的监测方案划分了任务阶段的进度目标。例如丽水市试点分为建设阶段和探索研究阶段,将于2022年6月开展城市大气地面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和碳同位素监测;计划2022年底,完成监测数据上传、试点监测经验总结,规划整体的长期部署已至2035年。而成都市出台的《成都市城市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综合试验详细设计方案》主要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设计原则及技术路线、项目内容、计划进度、基础保障等六大板块的内容。   试点推行落地中比较关键的资金保障,目前也有较好的落实。据了解,这些试点城市的工作经费,由试点城市自行解决,或由所在省份统筹解决。“虽然数额多少不一,但各地基本上都有专项资金保障,其中由4个城市保障资金在1500万元以上。有个别城市保障充足,例如唐山申请了3000多万元的经费,杭州经费也超2000万元。”   各试点城市量身定制布点方案   据了解,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城市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点位布设技术指南》已于2021年12月31日编制并发送至各地,指南中明确了监测点位布设的5条原则。其中“整体性”原则要求考虑城市地形地貌、气象等综合环境因素,以及能源结构、产业布局等社会经济特点,反映城市主要温室气体排放状况。   这就意味着试点城市需在温室气体监测方面做好“量身定制”工作,所以试点城市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点位的选址、评估、现场勘查等工作也要进行综合性考量。   孙康说:“各城市都在探索本地化的方案,比如重庆属于典型山地城市,布点就需要充分考量山地地形的实际,可以采用一些梯度采样。比如丽水,它的城市绿地面积大、生态好,布点会侧重生态系统碳通量监测,而不是仅仅围绕着大气温室气体一方面。再比如唐山作为典型的工业密集、排放强度大的城市,布点上可能要统筹考虑高精度监测点位与中精度监测点位、原位监测与遥感走航监测等多种方法,这类探索对于我国工业城市较多的特点具有重要帮助。”   一些“碳监测”点位布设也面临“个性化”挑战,相应解决方案也在探索过程中。   孙康以上海举例,“高精度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点位要求比较高,最好是在开放式高塔上,例如通信塔,避免周围环境的干扰影响。由于上海这类大都市城区大多建筑物密集,没有合适高度的通信塔,只能选择高层建筑。但是,高层建筑的楼顶风向风速等微气象条件复杂,同时,楼顶通常有排气口会对监测造成严重干扰。”   这种情况下,如何在高层建筑上把大气温室气体监测得更“准”成为上海一直在攻克的方向。孙康介绍:“像国外有在建筑物的4个角设立采样口,只要保证一个角的采样正常即可。除了这类学习之外,上海也在做建筑物楼顶微气象条件的研究,以求尽量降低对监测的干扰。”   自动监测设备仪器应有增加   此次13个试点城市有一些共同的监测项目要求:高精度CO2、高精度CH4、高精度CO、高精度气象参数(风向和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降水量)等,而且要求至少有1个点位监测碳同位素(14CO2)。   综合性试点城市比基础性试点城市还多出了一些选测项目,例如边界层高度、风速的垂直廓线、生态系统CO/CH4通量、地基遥感CO2/CH4柱浓度、碳同位素(CO2)等项目。据悉,碳同位素(14CO2)等项目采用手工监测外,其他项目要采用在线监测。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梁宵介绍,由于监测的精度要求高,项目种类多,碳监测要比常规的空气质量监测更复杂。“原有的监测网络中,并不能涵盖大气温室气体的监测因子。所以现行的监测网络仪器构成方面,可能会有一个相应的增加。”梁宵说。   因此,各试点城市也会自行开展一些仪器的比对测试。据了解,像上海、成都、重庆等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有条件的城市,都在计划展开仪器应用的研究,还有的在做一些卫星、遥感监测资料的分析,为当地“碳污同源”温室气体动态排放清单做准备。   除了地方自行自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也正在组织开展碳监测仪器的性能质量适用性应用测试研究。“应用验证测试包括环境空气和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碳监测相关的在线和便携监测仪器,基本上涵盖了目前市场上主流原理、技术相对成熟的国产和进口仪器设备,总站将在仪器验证测试和应用比对的基础上,形成环境空气和废气温室气体自动监测仪器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全国环境空气温室气体监测网络建设和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管理提供科学可靠的技术支持。”梁宵透露,本项应用验证测试工作目前进展顺利,预计在2022年完成。   被问及在相关国产仪器能为碳监测试点城市提供多少支撑辅助能力时,梁宵表示“对于的固定源排放来讲,无论是C02还是CH4的监测,国产仪器设备成熟度相对较高。对于环境空气来讲,属于比较新的领域,监测方式和技术难度较大,国产仪器需加大研发力度,部分产品已经有了一定的突破,但仍需根据应用测试情况来进行综合评估,用数据来说话。”
  • Palas | 如何在沙尘天气中监测空气质量?
    自3月15日起,非洲撒哈拉沙漠刮来强风,猛烈的沙尘暴不仅侵袭了西班牙、葡萄牙、法国、瑞士等地,甚至波及到了更偏北的英国。受气流影响多地城市出现红色降雨,空气中弥漫着沙尘的气味受到严重污染。因此,欧洲各地的粒径分布可能因地而异。颗粒物监测专家Palas® 带来了监测空气质量的解决方案,通过使用AQ Guard空气质量监测仪,可以对沙尘粒径进行监测并得到准确稳定的测量结果。沙尘暴危害西班牙国家气象局表示,在沙尘暴影响区域,大气中的可吸入的细微颗粒物增加,大气污染加剧。沙尘落在冰川上会加速冰川的融化,覆盖在植物叶面上会影响光合作用造成作物减产,并对人们的健康造成危害。由于沙尘的流动性,大量沙尘颗粒物传输范围广。在空气中飘荡的过程中,这些尘埃会不断聚集并传输一路经过地区的微生物,重金属、农药等有害化学污染物。在其所到之处传播过敏原、细菌和病毒,并能透过层层防护进入到人们的口、鼻、眼、耳中,增加呼吸系统疾病、过敏的发生几率。图1:电子显微镜图像所示撒哈拉尘埃包含的粗颗粒的部分Palas® 解决方案由于降雨,大部分撒哈拉沙尘被冲刷为降水,而造成红色雨水的原因是由于颗粒中的高氧化铁含量造成了如图1所示的微红色颗粒。测量到的粒经大小在 1-10 µm 范围内,由于粗粒径颗粒在气溶胶状态下的停留时间并不长,所以就需要有精准的仪器来进行测量。Palas® 在德国卡尔斯鲁厄通过 AQ Guard 空气质量监测仪测量的粒径尺寸分布。下面是在卡尔斯鲁厄测量的三种尺寸分布的示例(图 2和图 3)。图2:Palas® Karlsruhe(德国)总部的 AQ Guard仪器外壳有的沉积物图 3:在卡尔斯鲁厄现场测量的尺寸分布蓝色曲线显示撒哈拉沙尘暴发生前不久的粒径分布。绿色和红色曲线显示沙尘事件发生时的尺寸分布。它们因天气条件而异。例如,在同时有降水的情况下(绿色曲线),颗粒分布总体上虽然有所增加,但仅在 以经过认证的 FIDAS® 200 系列为基础而开发的技术,可以保证细粉尘值的高准确度和可重现性;以公认的快捷方便的现场校准而闻名 通过云 MYATMOSPHERE 实现短时间调试和即时记录测量值 通过 Wi-Fi 热点、远程访问和外部触摸板,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配置 通过 GPRS/3G/4G/Ethernet/Wi-Fi 通信,可选:LoRaWAN 可扩展气象站和气体传感器,可以更好地评估和评价颗粒物数据以高时间分辨率测量 Cn、PM1、PM2.5、PM4、PM10(可选:SO2、CO、NO2、O3) 颗粒物测量范围从 0.175 - 20,000 nm 到 100 mg/m³ 质量浓度或 20000 个颗粒/cm³(单一颗粒物分析)应用领域 工业:- 生产过程- 散装物料处理(混合,卸料,储存,包装等)- 厂界监控 施工现场:道路,铁路,拆除现场 建筑物:学校,幼儿园,医院,酒店,办公室,公共服务建筑物 建筑工地或其他污染区域附近的住宅建筑 公共交通:机场,火车站,电车和地铁站,游轮,客舱,例如在电车、火车上
  • Palas®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帮助应对空气污染挑战
    空气是维持生命的重要物质,其质量优劣对人体健康有重要影响。伴随冬季的到来大气以下沉气流为主,污染物不易扩散。Palas® 对城市细粉尘污染的监测有着丰富的经验,并且对恶劣天气下的空气质量监测同样熟悉。颗粒物监测专家Palas® 提供的AQ Guard Smart网格化空气质量监测仪和Fidas® 单颗粒计数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仪是用于空气质量监测的专业仪器,为测量空气中的气溶胶颗粒物提供监测支持。用吸烟的危害衡量空气污染程度空气中的PM2.5颗粒物的粒径仅2.5微米。因为这些颗粒足够小,可以深入肺部进入血液,并引发心脏病、中风、肺癌和哮喘等疾病危害到人们的健康。同时人们深谙吸烟对身体健康的危害,一家著名的环境机构通过环境监测数据报告,设计了一款应用程序,通过将空气质量与吸烟的数量联系起来,将空气污染与吸烟行为造成的危害进行对比,对空气污染的健康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以帮助人们了解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其结果直观且引人注目,通过该应用程序可查看不同地区的空气污染信息。例如在一天内的监测中,海南的空气污染程度相当于一天吸0.4支香烟,系统提示当前的空气质量令人满意,空气污染很少或没有风险,人们可以享受平常的户外活动;而保定的空气污染程度则相当于一天吸9支香烟,系统提醒目前的主要空气污染物PM2.5可能影响身体健康,人们应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是弱势人群。由此可知空气污染在一些城市是一个不容乐观的现状,人们需要时刻关注空气污染所带来的伤害。海南与保定两地一天内的空气污染用吸烟量衡量的对比恶劣天气中的气溶胶监测针对不同原因造成的空气污染,专注于研究气溶胶和颗粒物的监测专家Palas® 带来了空气质量监测解决方案。2021年9月隶属于西班牙加那利群岛(Islas Canarias)的拉帕尔马岛(La Palma),发生了50年不遇的火山喷发。而后不到半年,今年2月又遭遇了由强季节性风引起的沙尘暴。接踵而至的自然灾害对当地的空气环境以及人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Palas® 即刻响应,部署员工飞往该岛安装了10台AQ Guard Smart 网格化监测仪。面对此次沙尘暴AQ Guard Smart再次为西班牙当局提供实时监测信息,以帮助他们做出决策并告知公众。AQ Guard Smart监测到的火山灰和撒哈拉沙尘PSD成相图可靠的Palas® 监测仪器Palas® 稳定的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能对颗粒物浓度和分布进行可靠、连续、灵活的测量,找出颗粒物污染产生原因,并对其扩散作出预测,可用于移动走航监测、颗粒物排放扩散研究、安全工作条件的监控,以及在路边位置、建筑工地或工业厂房进行临时或长期的空气质量监测等,以帮助人们应对各种空气污染的挑战。AQ Guard Smart网格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选配数据云平台,即插即用,实时查看热点数据:AQ Guard Smart 是适用于室外空气气溶胶监测的光谱仪,以通过 EN 16450 标准下的 Fidas® 200 为基础,采用单颗粒物散射光测量原理。可加载气体传感器(SO2、CO、NO2、O3),从而提供评估空气质量数据。AQ Guard Smart 不需要重新校准,可长时间运行。可通过对粒度分布的具体分析来确定粒度测定的偏差和PM值的偏移,并且将其作为系统自测的内容,当多出容差时系统自动显示和报警。AQ Guard Smart通过 Palas® MyAtmosphere 传输测量数据;单独运行时,可以借助带或不带太阳能支持的外部电池来运行系统。产品优势以经过认证的 FIDAS® 200 系列为基础而开发的技术,可以保证细粉尘值的高准确度和可重现性;以公认的快捷方便的现场校准而闻名通过云 MYATMOSPHERE 实现短时间调试和即时记录测量值通过 Wi-Fi 热点、远程访问和外部触摸板,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配置通过 GPRS/3G/4G/Ethernet/Wi-Fi 通信,可选:LoRaWAN可扩展气象站和气体传感器,可以更好地评估和评价颗粒物数据以高时间分辨率测量 Cn、PM1、PM2.5、PM4、PM10(可选:SO2、CO、NO2、O3)颗粒物测量范围从 0.175 - 20,000 nm 到 100 mg/m³ 质量浓度或 20000 个颗粒/cm³ (单一颗粒物分析)应用领域工业: - 生产过程 - 散装物料处理(混合,卸料,储存,包装等) - 厂界监控施工现场:道路,铁路,拆除现场建筑物:学校,幼儿园,医院,酒店,办公室,公共服务建筑物建筑工地或其他污染区域附近的住宅建筑公共交通:机场,火车站,电车和地铁站,游轮,客舱,例如在电车、火车上Fidas® 单颗粒计数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仪Palas® Fidas® 单颗粒计数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仪是为管制空气污染而开发的气溶胶光谱仪。它可以连续分析环境空气中存在的细粉尘颗粒,测量尺寸范围为180 nm – 18 µ m,并计算PM10和PM2.5排放值。同时计算并记录的还有PM1,PM4,PMtot,颗粒数浓度Cn和粒度分布。因此,通过计数、单颗粒测量原理即可提供有关细尘颗粒信息。产品优势获得德国TÜ V Rheinland认证以及英国MCERTS认证连续和同时实时测量多个PM值基于颗粒物粒径分布的详细信息可调时间分辨率从1 秒以上至24小时通过Palas® 服务器云区域进行全球数据检索低维护、低消耗品应用领域监测网中合规性监测颗粒物特征科学研究移动走航监测颗粒物排放扩散研究
  • Palas | 交通运输过程中如何进行空气质量监测?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建设的不断发展进步,高铁、机场、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使得现在人们的出行越来越便捷。但在人流量巨大的公共交通环境,往往会滋生一些不易发现的空气质量问题。为研究交通运输过程中的空气监测新技术,长安大学运输工程学院李旭教授在其研究项目中选择了Palas® AQ Guard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作为空气质量监测仪器。想要打造优秀的交通场所环境,进行空气环境的监测是很有必要的,Palas® 帮助长安大学用技术手段来解决公众场所空气监测问题。符合科研要求的Palas® 仪器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近年来,共承担了包括国家“973”“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及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国土资源调查项目在内的科研项目10000余项。长安大学的交通运输工程学科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负责此次研究项目的李旭教授主要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绿色生态技术、生态修复、交通运输智能监测和生物安全等研究领域。在采用Palas® 的解决方案之前,由于其他空气颗粒物监测仪器的检测范围受限,无法达到此次科研项目的要求。李旭教授的科研团队通过网上的介绍信息了解到了Palas® 仪器,来自德国颗粒物监测专家palas® 的监测仪器其综合性能、技术服务等都达到了此次科研项目的监测需求。并且AQ Guard作为光学粒径谱仪粒径限值可以测到低至180nm,精准的测量范围助力交通运输方面的空气质量监测获得稳定的数据。创新精准空气监测技术AQ Guard是耐用的室外空气气溶胶光谱仪,以通过 EN 16450 认证的 Fidas® 200 技术为基础,采用单个颗粒物散射光测量原理,可同时测量PM1, PM2.5, PM4和PM10,还可提供175nm-18μm颗粒物粒径分布和数浓度信息,给研究和监管部门更多参考。通过标准协议,如 ASCII 进行双向连接,或者通过 UDP 协议直接传输都容易实现。要实现自给自足运行,可以通过带有或不带太阳能支持功能的外部电池运行系统。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解释细粉尘侵害及其来源,可以为设备配备气象站。按标准集成用于记录温度、湿度和压力的传感器。和所有用于细粉尘测量的Palas® 系统一样,AQ Guard可以长期稳定运行,通过标准单分散颗粒物实现现场校准。Palas® 现已推出新一代AQ Guard smart网格化监测仪,更准确更可靠,精准追踪热点。AQ Guard Smart 网格化监测仪选配数据云平台,即插即用,实时查看热点数据产品优势以经过认证的 FIDAS® 200 系列为基础而开发的技术,可以保证细粉尘值的高准确度和可重现性;以公认的快捷方便的现场校准而闻名通过云 MYATMOSPHERE 实现短时间调试和即时记录测量值通过 Wi-Fi 热点、远程访问和外部触摸板,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配置通过 GPRS/3G/4G/Ethernet/Wi-Fi 通信,可选:LoRaWAN可扩展气象站和气体传感器,可以更好地评估和评价颗粒物数据以高时间分辨率测量 Cn、PM1、PM2.5、PM4、PM10(可选:SO2、CO、NO2、O3)颗粒物测量范围从 0.175 - 20,000 nm 到 100 mg/m³ 质量浓度或 20000 个颗粒/cm³(单一颗粒物分析)应用领域工业: - 生产过程 - 散装物料处理(混合,卸料,储存,包装等) - 厂界监控施工现场:道路,铁路,拆除现场建筑物:学校,幼儿园,医院,酒店,办公室,公共服务建筑物建筑工地或其他污染区域附近的住宅建筑公共交通:机场,火车站,电车和地铁站,游轮,客舱,例如 在电车、火车上
  • Palas®守护斯德哥尔摩市邮轮港口的空气质量
    港口的游轮会产生大量的空气污染物,尤其是对于生活在附近的人们来说更容易影响到身体健康。为了准确检测当地的空气质量情况,位于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市选择了市场验证良好的解决方案:Palas® 测量设备。第一台 Fidas® Smart 100 已安装在斯德哥尔摩港,后续还会逐步增加设备安装密度,进行连续监测。依托于Palas® 精确的测量数据,空气中无形的威胁变得可见。Fidas® Smart同时可用于对现场空气质量做出可靠的记录和展现,并在必要时帮助斯德哥尔摩当局采取适当的对策。斯德哥尔摩市的挑战和解决方案斯德哥尔摩是瑞典的首都和第一大城市,同时也是瑞典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和主要港口所在地。斯德哥尔摩市位于瑞典东海岸,濒临波罗的海和梅拉伦湖入海处。每年约有 300 艘船舶抵达斯德哥尔摩,乘客超过 500,000 人。斯德哥尔摩共有四个邮轮港口码头,其中城市花园泊位是大型游轮的主要停泊地。2022 年初,斯德哥尔摩港务局决定调查城市花园泊位游轮的排放量。这些船只在至少 24 小时停留期间无法连接到电网,必须通过船上的柴油发电机自行发电。因此,斯德哥尔摩市要求在 5 月中旬至 9 月底期间进行测量,并有可能延长其测量时间。同时,在建筑物屋顶上安装仪器会涉及到安装时的安全问题。除了设备能够达到精确的监测结果外,尺寸小、重量轻也是选择设备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在此之前,斯德哥尔摩市已经使用了七台 Fidas® 200气溶胶光谱仪用于监测气溶胶数据。Fidas® 200是通过了 EN 16450 认证的细粉尘监测仪,可同时测量 PM2.5 和 PM10。所以斯德哥尔摩当局再次选择了 Palas® 的设备和技术,通过Fidas® Smart 100监测其港口的空气质量。Fidas® Smart 100监测图示界面Fidas® Smart 100 的完美搭配Fidas® Smart 100 是监测环境空气质量先进的紧凑型测量设备,可分析粒径范围为 0.175 - 20 µm 的空气中细小尘埃颗粒,并已获得 TÜV批准用于 PM2.5 的官方测量仪器。Fidas® Smart 100 可提供有关细尘颗粒的全面而准确的信息,而这只有通过单颗粒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仪测量方法(SPADS)才能实现。现在的挑战是准确记录游轮的轨迹,因为天气和风向以及船只的数量或位置等因素也在这里发挥着重要影响。斯德哥尔摩市对所有进港的船舶都有详细的时间表,可以利用 Fidas® Smart 100 提供的测量数据准确监测和分析空气中的污染。Fidas® Smart 100 自带快速数据接口,允许通过以太网、Wi-Fi 或蜂窝网络进行实时访问。所有结果都在仪器内计算和记录,因此不需要通过云计算等外部数据处理。用户保留对其数据的完全控制权并决定信息访问权限。Fidas® Smart 100 可以使用各种通信协议提供数字数据,并使用监测界面可视化任何类型设备的信息。其紧凑的设计简化了在现有基础设施中的安装和集成。Palas® 现已面向中国市场推出新一代AQ Guard smart网格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更准确更可靠,精确追踪热点。AQ Guard Smart网格化监测仪选配数据云平台,即插即用,实时查看热点数据:产品优势以经过认证的 FIDAS® 200 系列为基础而开发的技术,可以保证细粉尘值的高准确度和可重现性;以公认的快捷方便的现场校准而闻名通过云 MYATMOSPHERE 实现短时间调试和即时记录测量值通过 Wi-Fi 热点、远程访问和外部触摸板,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配置通过 GPRS/3G/4G/Ethernet/Wi-Fi 通信,可选:LoRaWAN可扩展气象站和气体传感器,可以更好地评估和评价颗粒物数据以高时间分辨率测量 Cn、PM1、PM2.5、PM4、PM10(可选:SO2、CO、NO2、O3)颗粒物测量范围从 0.175 - 20,000 nm 到 100 mg/m³ 质量浓度或 20000 个颗粒/cm³(单一颗粒物分析)应用领域工业: -生产过程 -散装物料处理(混合,卸料,储存,包装等) -厂界监控施工现场:道路,铁路,拆除现场建筑物:学校,幼儿园,医院,酒店,办公室,公共服务建筑物建筑工地或其他污染区域附近的住宅建筑公共交通:机场,火车站,电车和地铁站,游轮,客舱,例如在电车、火车上
  • 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正式发布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新版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在2022年7月11日正式发布,将在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将全部代替现行的GB/T 18883-2002。2022版新空气标准与2002版相比,有了以下的变动:1. 新增细颗粒物PM2.5、三氯乙烯C2HCl3、四氯乙烯C2Cl4 三项化学性参数及其限值规定,室内空气质量指标由原来的19项变为22项。2.调整了5项指标的限值,包括二氧化氮、甲醛、苯、细菌总数、氡,其中有三项关键参数进行了限值缩紧。二氧化氮NO2限值从0.24mg/m³缩紧至0.20mg/ m³;甲醛HCHO限值从0.1mg/ m³缩紧至0.08mg/ m³;苯C6H6限值从0.11mg/ m³缩紧至0.03mg/ m³,缩紧力度较大;生物性菌落总数名称变更为细菌总数,限值由2500cfu/ m³缩紧为1500cfu/ m³。3. 检测方法变更,TVOC检测方法由之前的热解析+GC改成热解析+GCMS(附录D)的方法,新增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也用相同方法。01GB/T 18883-2022 检测项目与应对方法02GB/T 18883-2022 与 GB 50325-2020 区别GB 50325-2020是强制标准,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工程必须按要求检测并满足其要求,标准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的环境污染控制,除监测大气外,还包括对建筑材料的监管。GB/T 18883为推荐标准,标准主要规定室内空气的要求,适用于住宅、办公建筑物以及其他室内环境,发布部门是国家卫生委员会。03岛津应对方案热脱附-GCMS法测定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LC测定室内空气中的甲醛含量岛津宗旨是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一直致力研究环境空气与大气污染的检测,在有机分析领域上,能很好地应对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为环境大气检测保驾护航。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强制还是推荐?
    中汽协反对强制性“标准”   环保部《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下简称《要求》)征求意见稿的封面代号让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下称中汽协)有些不舒服。   在这份草案的封面,抬头部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0□□”的字样,虽然标准号和日期仍虚位以待,但带有强制性的“GB”代号,却似乎让中汽协难以接受(GB指国家标准,GB/T指推荐性国家标准)。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获悉,2009年12月28日,在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前夕,中汽协秘书处向环保部正式提交了意见书,并同时抄报给了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   “标准草案在前言中明确说明了本标准是自愿采用的,编写工作组也建议这个标准属推荐性的,但标准草案的封面代号却是强制性标准代号,这显然是矛盾的。”中汽协方面表示,“我们认为本标准不具备作为强制性标准的基础,改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更稳妥一些。”其依据在于:欧盟及美、日等汽车工业大国,对人的健康和环境保护十分重视,但任何一个政府均没有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控制的技术法规,有关的标准组织也没有规定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甚至都没有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虽然有对建筑物内的空气质量要求,但也没有对车内空气质量要求。   对于《要求》草案中把车内空气浓度与室内空气“挂钩”,中汽协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汽车的空间、使用温度和环境、使用状况、车内所用材料与房屋建筑有极大差异,人在这两个不同空间每天停留的频次、时间段和累计时间也不同,即使有机物浓度相同,吸入的总量也不同。” 中汽协技术部认为,“简单等同并采用室内要求的限值或与室内限值有明显差异都是欠妥当的。”   “本标准的主要控制要素,参考了国际上的相关室内标准,目前制定的车内污染物标准相对室内标准,基本上处于上限水平。”《要求》编制组就此解释说,这主要是由于车内空间相对狭小,污染物相对不容易扩散,而乘员在车内滞留时间也比室内少,因此室内控制限值比车内高符合客观情况,同时也能够满足保护乘员健康的要求。   据悉,征求意见稿中的标准和其他标准(世卫、日本)比较,“红线”定得并不低。例如苯、甲醛的限制分别为0.11mg/m3和0.10mg/m3,与日本标准相当。   中汽协还抱怨说,最终确定限值必须根据医学评估报告,而标准编制组没有提供这方面的任何信息。   利益驱动挤压行业自律,“推荐标准”形同虚设?   一边是为汽车企业代言的中汽协“满腹怨言”,另一边则是车内空气污染调查数据触目惊心。   相关资料显示,2009年1月,广东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的60款车型中,有50款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上海有关机构抽查的100辆轿车中只有17辆达到国家室内标准,八成以上的轿车内可吸入颗粒物超标,最严重的超过国家室内标准7倍。《要求》的“编制说明”称,在被检车辆中共定性检测到有机物有200多种,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甲醛等在车内空气中的检出率高达98%。   本报记者发现,发达国家前几年的情况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   早在2006年,美国生态研究中心经测试曾出炉十大“最毒车”名单,日产、丰田、铃木、斯巴鲁、雪佛兰等全球知名品牌均赫然在列,其中包括了Nissan的Versa国内为东风日产Tiida颐达、Chevy的Aveo雪佛兰品牌车型、Kia的Spectra5国内为起亚赛拉图、Subaru的Forester国内为斯巴鲁森林人等。   据了解,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成分较为复杂,一般包括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长期反复接触低浓度苯可引起慢性中毒,重者可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而甲苯对神经系统作用比苯更强,长期接触有引起膀胱癌的可能。自2003年以来,因车内空气污染引起的法律纠纷开始增多,其中“奥拓车苯超标引发死亡赔偿纠纷案”、“道奇公羊车甲醛超标案”、“奇瑞QQ疑致儿童白血病案”、“新甲壳虫甲醛超标3倍”、“中华轿车六年后甲醛仍超标4.4倍”等事件,至今仍让人心悸。   “降低车内有机挥发物肯定是汽车行业努力的方向,因此我们十分赞赏日本汽车工业协会‘制定指南’的模式。”中汽协坚持认为,“这种依靠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技术进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做法,值得研究和借鉴。”   但业内人士透露,虽然到目前为止,发达国家尚未出台法律、法规控制车内污染,但对汽车的零部件和内饰材料却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倡导,行业自律才会有整体效果。   本报记者查阅资料获悉,当前美国环保局已要求汽车制造厂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申报,并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审查以确保对环境和人体危害程度达到最低点后才能使用,申报者一旦违反规定,将承担巨额的罚款,还要召回产品清理污染,主要负责人甚至会被判刑。   德国环保署也与德国汽车制造学会联合制定了“德国汽车车内环境标准”,规定汽车本身、装在车内的塑料配件、地毯、车顶毡、沙发等必须符合德国“蓝天使”环保标志的要求,车内装饰,坐套垫、胶粘剂等装饰材料含有的苯、甲醛、丙酮、二甲苯等必须低于“德国三级车内环保标准”,汽车销售前还必须经过有毒空气释放期。   毋庸置疑,如果《要求》成为GB强制性标准,汽车厂商势必要采购符合要求的环保零部件和内饰,在生产环节中使用环保型黏合剂,而且出厂后就不能在第一时间销售(要等有毒空气释放),由此会占用更多库房,资金回流速度减慢,而一旦售后检测仍超标,还可能面临无数的索赔纠纷。   而如果《要求》只是一个指导性标准,并不具备强制力,“由汽车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各相关方自愿采用”,再加上我国对汽车零部件、内饰的环保性能没有硬性约束,这样一个推荐性标准的出台,对于改变我国车内空气质量现状,也许并无多大推进作用。   “发达国家没有这方面的强制法规,难道中国就不能有了?这个理由是不是有点荒唐?”北京车主徐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肯定都期待这个标准能够成为国家强制行标准,并且早日出台。“这个标准事关千万车主的切身利益,很奇怪草案为什么不公开征求民众的意见呢?我相信消费者的呼声肯定要比汽车协会和汽车厂商的声音大得多!”   车内空气标准六年难产   “本标准的实施,将对车内空气质量起到安全保障作用,能够保证车内乘员有一个安全的环境空间,不再受车内空气污染的困扰,对保护乘员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的环境效应。” 《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下称《要求》)编制组表示,这一标准的实施,还将对我国汽车业及汽车内饰行业的发展起到规范作用,促进相关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虽然《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草案征求意见已过截止期,但这并不意味这一标准就能很快出台并实施。   车内空气污染这一“隐形杀手”引起各界关注,始发于2003年的一桩命案。   2002年8月,北京朱女士购买了一辆国产奥拓轿车,同年9月底发现身上有大量出血点,被医院确诊为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发作并接受治疗。2003年3月,朱女士因医治无效病逝。2004年4月,北京丰台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认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死亡为苯中毒所致证据不足,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示。但法院同时认为,国家对车内空气质量未颁布标准,并为此向国家质监总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尽早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标准 同时建议将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作为汽车制造业的强制性规定。   此后,车内空气污染问题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对车内空气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在2004年5月下达的文件中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列入当年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同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该标准列入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自2006年至今,几乎每年都有消息称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将出台,结果拖到现在也未能出台。   为何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如此“难产”?   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国内外尚无关于车内空气污染控制的标准法规,需花费大量时间进行试验研究和验证。而汽车的使用环境和条件又变化太大,很难有一个具备可比性的内外部检测环境。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郝吉明教授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制定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存在技术难题。”   但技术难题似乎并不是标准“难产”的关键所在。据本报记者了解,早在2004年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便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了一系列车内空气污染状况的试验检测工作,最终编制出《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2007年12月7日发布, 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测定方法的出台,被视为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制定的第一步。   谁是第一责任方   第二步距离第一步有多远呢?   “本标准的编制涉及到病毒理、卫生学、国家汽车行业现状、汽车内饰供应商技术水平、国内外相关法规的协调一致等方面,所以制定本标准的难度较大,尤其是污染物项目选择及浓度限值的确定方面,既要考虑以人为本,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又要考虑汽车行业的实际技术水平,两者之间的协调统一较难把握。”《要求》编制说明中的这一表述,似乎泄露了标准难产的“天机”。   本报记者获悉,2008年5月,《要求》标准编制组主持召开了车内空气污染物卫生学专题讨论会议,相关专家对筛选拟控制物质提出建议 10月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又召集了国内病毒理学专家,对拟控制的8种物质和限值进行了病毒理学分析,专家一致认为,所选择的挥发性有机物及浓度要求设置合理、可行 考虑到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需要和当前汽车工业发展状况,8种控制物质限值应同时实施,不分阶段。   “我国汽车行业现状和内饰供应商技术水平才是问题的关键。”某业内人士直言不讳。   据了解,车内空气质量状况与车辆制造工艺和零部件种类有直接关系,影响较大的有汽车仪表台板、门内饰板、地毯、顶棚、汽车线束、座椅总成等。车内空气污染主要原因在于,汽车生产企业和装饰企业在设计、生产汽车和提供汽车装饰服务时,不断提高车厢密闭性,使车内空气污染物更容易聚积而产生污染 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采用一些质量不高甚至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劣质材料,加剧了车内空气污染。   标准编制组表示,车内空气质量的“祸根”一般是在车辆生产过程中种下的,在汽车使用过程中已经很难消除,而且汽车消费者一般也不可能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车内污染治理承担第一责任。”   专家认为,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车内各种污染物的来源进行定量分析,找到污染物的发生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替换、升级等技术措施。零部件生产企业应根据汽车企业治理污染的要求,选择适当原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同时,汽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都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对产品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监控体系。   《要求》何时出台目前尚无准确消息,但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标准属于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期间需要修订的环保标准之一。2010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今年能否顺利出台车内空气质量国家标准,也许还要看政府的决心,以及各利益方博弈的结果。
  • “十二五”建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要不了几年,不仅全国多数城市的居民能及时了解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连一些农村甚至南海海域也将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11日召开的“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现场会”上透露,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将建成由“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和“重点区域预警平台”组成的装备精良、覆盖面广、项目齐全、具备国际水平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今年5月,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环保部开始着手部署第一阶段(2012年)空气质量新标的监测。   根据环保部确定的时间表,今年10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所有国家网监测点位要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 12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要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   发布内容包括各点位SO2、NO2、PM10、PM2.5、O3和CO等6项监测指标的实时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AQI指数以及该监测点位的代表区域。   “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意味着全指标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已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外,还涉及点位布设、设备选型、自动监测、评价方法标准技术规范等众多内容。   据记者了解,空气质量新标准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覆盖面广。目前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113个重点城市扩大到338个地级市(含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国控监测点位由661个增加到1436个。   “我国已建成14个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监测站,正在我国南海海域新增一个背景站,即西沙国家环境背景综合监测站,该站已经进入建设阶段。”吴晓青介绍,我国已建成31个农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近期还将针对区域污染物输送监测需要新增65个站点,基本形成覆盖主要典型区域的国家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   据了解,目前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网初步框架已构建完成,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网正在研究建立。   赵英民透露,环保部正在组织修订《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检测技术要求》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年内发布,尽快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   赵英民表示,随着配套标准的出台,我国针对区域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将逐步完善,届时将形成覆盖我国局地与区域、短期与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国建设的近1500个监测点位,前期投入将超过20亿元,每年新增费用将超过1亿元。
  • 沪44人大代表建议:增设幼儿园中小学教室空气质量标准
    1月17日上午,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专题审议会上,“加快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专题会成了最热门的一个会场。  2016年,上海全年只有两天重度污染,16天轻度污染,PM2.5浓度已经从原本的53微克/立方米降低至45微克/立方米,但人大代表们还是忍不住要向环境污染“开炮”。  遭遇类似情境的还有教育问题。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即便上海是全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通过教育部“教育均衡”质量考评的省市,上海的人大代表还是要在教育问题上抢着发声。这其中,包括上海市委书记韩正。  1月15日,上海市人代会开幕第一天,韩正就在参加浦东代表团小组审议时提出“孩子们太苦了”,要求大力整治教育培训市场。  1天后,在“加快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专题会场,市人大代表、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副院长黄晨举了无数次手,总算“抢”到了第14个发言。她牵头提出的《关于建议制定〈上海市幼儿园、中小学教室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条例〉的议案》成为本次上海市人代会上“代表背书”人数最多的议案——44名代表在议案附页上签字,留下自己的工作单位和手机号码。  黄晨平时的工作,与环境、建筑相关,她在翻阅了大量书籍并注明数据出处后,在议案中写道: “现代人每天80%以上的时间在室内度过,根据实测情况,南方地区中小学教室的PM2.5含量超过了目前室外一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的3倍 对中小学上课期间的二氧化碳实测发现,60分钟的课堂时间,其浓度可以达到3000ppm,是目前中小学标准1500ppm的2倍。”  研究表明,当二氧化碳浓度在600ppm4800ppm时,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越高,学生作业效率越低,作业错误率越高。  令人担忧的还有青少年学生的健康问题。全国建筑环境与儿童健康研究发现,学龄前儿童过敏性哮喘发病率在近20年来飞速提高,而上海地区目前已成为全国之首,儿童哮喘发病率接近10%。  出于一名学者为学的科学严谨态度,黄晨与其他代表最大的不同在于,她每给出一组数据,都会像撰写论文一样,在文后附上数据来源。“1990年时,儿童过敏性哮喘全国第一是重庆 2010年开始,上海和重庆并列第一 现在,上海已经超越重庆,变成全国第一了。”黄晨说。  教室室内空气,对儿童的健康和学习效率有着显著的影响。但问题是,教室室内空气到底有没有标准可查?市人大代表、延安中学校长郭雄抢过了话筒,他在明知黄晨代表已经提过一次“教室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问题的建议后,又把这件事重复说了一遍。  “我联系过相关部门,都告诉我,这个事情没有标准。”郭雄只说了一句话,却得到了在场许多人大代表的鼓励,有人在他发言结束后向他竖起大拇指、有人积极鼓掌,还有的人频频点头,继续抢着接过这个话题的接力棒,“我就想提一句,为什么有的新建教室,一进去大家就能闻到难闻的味道,但检测结果出来却还是合格的?”  黄晨告诉记者,实际上,中小学教室空气环境标准不是没有,而是缺少“按照标准执法的法律性文件”。  目前,与教室空气环境相关的标准有:《中小学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GB/T17226-1998),这项标准对小学、初中、高中教室的二氧化碳限值以及换气次数等进行了规定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T18883-2002)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评估参数及检验方法,室内空气质量参数有新风量、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PM10、苯污染物浓度等。  但针对教室室内空气管理的法律文件,目前还没有。黄晨认为,这是一个关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法律盲区”,亟待弥补。  上海市人大代表、中科院上海硅酸盐所所长助理孙静从技术层面给教室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提出了建议。“我们的一项研究有了新进展,我们研究出一种建筑物表面涂层,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污染物,达到环境治理效果。”孙静说,这款涂层适合在学校、医院、隧道、停车场等较密闭场所使用。
  • 新装修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惨” 多数甲醛超标
    浙江在线06月17日讯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家装梦——不过无论是田园风,还是地中海式风格,大家都希望住进去时,不仅焕然一新,而且还是“绿色”的。   其实,环保装修的观念很早就提出过,市面上也有很多的环保材料供大家选择,但是你真的会装修吗?要让你的家装够环保,哪些要素得真正留意呢?   这个答案从最近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的一份检测结果来看,并不理想——上个月23日,本报受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委托,征集刚装修好的业主免费检测室内空气质量。   最近检测结果出炉了,不过情况不容乐观,最终通过本报报名参加检测的9户业主家,有7家甲醛超标,超标最多的一户甲醛浓度甚至是国家标准的3倍多,而这9户人家都是通过装修公司来装修的。   最高的超标了三倍多   甲醛是装修中的“隐形杀手”   “懂”一点: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提出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检测时,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   这次通过本报征集的9户业主,绝大部分都是在今年上半年刚刚装修完,有的家具已经进场,有的则还没进行软装。   这次市质检院主要检测苯、甲醛和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三个指标,这几种污染物也是新装房中较易出现超标问题的。   先说第一个指标苯。   苯系物主要存在于油漆、涂料、乳胶漆等化工产品里以及含有苯的各类装修辅料。苯系物被人体吸入后,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麻醉作用,可抑制人体造血功能。   检测结果显示9户业主家中都没有发现苯超标,最高的是和谐嘉园的刘先生家,苯浓度是0.013毫克/立方米,但也远低于国家标准0.09毫克/立方米。   第二个指标TVOC,在室内装饰过程中大家可能比较陌生,其实它在许多装修材料中都存在,比如油漆、涂料和胶粘剂等。   据报道,室内TVOC浓度通常在0.2毫克/立方米到2毫克/立方米之间,而在不当装修施工中,甚至可高出数十倍。TVOC可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自觉症状,甚至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   这次检测中有3户人家高于国家标准0.5毫克/立方米,其中还是和谐嘉园的刘先生家最高,超标4倍多,另外两户人家分别是0.68毫克/立方米和0.58毫克/立方米。   苯过关了,TVOC也只有1/3的家庭超标,但甲醛的情况就有些严重了——   对普通住宅而言,甲醛的浓度应该≤0.08毫克/立方米。甲醛的危害不用多说,它的超标会导致嗅觉异常,肺、肝等免疫功能异常,甚至还会影响新生儿的健康。可9户业主中竟然有7户都超过了国家标准,最高的是德胜新村付先生家,甲醛浓度0.268毫克/立方米,超标了3倍多。   而在杭州市质检院征集的另外10家业主的检测结果中,甲醛这一项也超标严重,只有两户人家低于国家标准。   深色窗帘或藏“污染陷阱”   装饰布用前最好浸泡洗   “懂”一点:市质检院的专家建议,首先消费者应挑选环保的装修材料,要注意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环保材料,力求从根本上减少室内污染。像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等人造板材、木地板以及贴壁布、壁纸、化纤地毯、泡沫塑料、油漆和涂料等,会释放出各种危害人体健康的挥发性有毒物质。   “这次检测活动的门窗关闭时间由业主控制,且大部分业主已经将家具搬入检测房间,各种状况对检测结果可能会有影响,所以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值只能作为参考。”对于这个检测结果,杭州市质检院负责人说,大部分居室的污染物浓度超出标准限量值,情况不容乐观。   还有一个误区,是专家委托我们要告诉读者的:环保材料,并不是100%的无污染材料,只是含有的成分相对较低。如果建筑装修材料的搭配不合理,或者大量使用了装修材料,往往会致使室内有害物质超过房屋空间的承载量。   以往人们以为家庭装修得越豪华越好,其实装修越豪华,所用的装修材料肯定越多,在房间的单位面积不变的情况下,用料过多也意味着各种有害元素的总量增大。   此外,市质检院专家还特别提到了容易被大家忽略的软装污染。   “在许多人的概念里,窗帘、桌布、沙发套、门帘、地毯这些装饰布,很多人买回后就直接使用。”难道不是吗?面对记者想当然的疑问,专家解释说,其实,装饰布在生产过程中,常会加入人造树脂等助剂以及染料、整理剂,其中大多含有甲醛。“尤其是深色布料以及经抗皱、柔软等特殊处理的布料,甲醛含量更大。”   因此,装饰布买回后别忙着用,最好先在清水中充分浸泡,以减少残留在上面的甲醛含量。选购时,也不要买有刺鼻异味的,颜色越浅越安全,并注意染料应无异味,稳定性强且不易褪色。   装修完最好过一个夏天再住   有几点得记牢   家里甲醛万一超标了,大家也不要惊慌,因为还是有很多办法可以改善或者治理的。   ●市质检院专家说,解决室内空气污染最有效途径就是通风,应多开窗、通风让室内污染空气散发,加强通风频率有利于有害物质的散发和排出。装修后也不宜立即入住,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过了夏季的有害气体释放期以后再入住,高温、高湿、负压会加快有害物质的散发。   即使入住以后,也要特别注意室内环境因素,充分考虑室内空间的通风量,尽可能不要遮挡自然通风。如果自然通风不足,可以增加强制机械通风设备如中央空调(具有新风功能)等,以提高室内空气质量。   ●绿色植物是清除装修污染的“清道夫”。在室内种植吊兰、芦荟、虎皮兰等植物也能降低室内有害物质的浓度。另外可以放置一些活性炭,能够对室内有害气体起到吸附作用。   ●新装修的房屋和新购买的家具,或当感觉室内空气质量不好时,最好请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污染程度和主要的有害成分,然后根据有害物质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方法,减少、清除污染。   室内环境污染引起的原因有很多方面,一般而言,主要应从四个方面考虑:首先是居室设计的合理性 二是选用环保的材料 三是环境如通风等条件的制造 四是家具及饰物的选用。
  • 联想推出PM2.5云检测平台 关注微观空气质量监测
    联想集团与云创科技近日达成了战略合作,联手推出了&ldquo 环保云&mdash &mdash PM2.5云检测平台&rdquo 解决方案,这一方案通过依托前沿的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实现了对包括PM2.5在内的海量城市空气质量数据的多维度监测,为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提供了更加全面、实时、准确的参考数据和执法依据。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建立了系统的监测中心, 从宏观上反映城市整体的空气质量,但也存在站点较少,分布零散,不能在微观上反映局部区域、特定区域空气质量的问题。如果要建设密集的环境监测站点,就需要大量的设备投资。   据了解,联想&ldquo 环保云&mdash &mdash PM2.5云检测平台&rdquo 追求在微观层面反映空气质量,可以与已经建立的监测中心相互补充,从而更加全面地体现重点污染源的真实状况。这一系统主要通过在城市节点方便、快捷地部署PM2.5云监测仪,采集对应位置的PM2.5实时数据,通过无线传输方式传送到数据接收服务器,经过对海量历史及实时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处理后,用户就可以在PC端、移动终端看到实时PM2.5数据、PM2.5污染传播过程的实时演化和污染源追踪情况,提前获取预警信息,可以为客户科学分析环境污染趋势,为决策者和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   对于如此庞大的数据处理,以ThinkServer服务器为核心搭建的数据汇总分析云平台,可以进行数以万计的监测节点数据汇总,实现高效接收存储、数据实时监测统计、实时空气质量预警,污染传播演化与污染源跟踪和综合数据发布等功能,这种端到端的解决方案,极大地提升了监测准确率,而其部署成本只有传统监测设备的1/10。   对于特定场景的监测,联想&ldquo 环保云&mdash &mdash PM2.5云检测平台&rdquo 解决方案可以灵活地部署在诸如市区主干道、建筑工地、露天施工等污染敏感场所,配合移动环保监测车,可对移动的污染源进行检查、跟踪。同时,这些数据将累积到云处理平台存储的海量数据中,为相关部门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目标管理以及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 解密陕西首个空气质量监测超级站
    在西安市含光门里的报恩寺街上,一栋不起眼的三层楼的楼顶,我省首个空气质量监测超级站刚刚初步建成,从后天开始,西安发布的每日PM2.5浓度试验性监测数据将从这里和另外原有的6个子站发出。超级站是啥样?PM2.5数据是怎样监测出来的?昨日,记者一探究竟。   PM2.5监测设备可实现每5秒更新一次PM2.5数值   为何选址在报恩寺街?   城区内典型的人口聚集地   这条并不宽敞的小街上周围有多个居民小区,还有学校、幼儿园、菜市场,以及诸多餐饮店,路上车辆往来繁忙,这里是西安城区内典型的人口聚集地,周围居民区、商业区、机动车流量等各方面都属于典型的城市代表,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   超级站为何称“超级”?   可监测百余项目   记者看到,超级站其实只是一个75平方米房间,里面有4台设备。为保障仪器设备正常工作,两台柜式空调将这里的温度控制在25℃左右,上下浮动不能超过5℃。   据介绍,超级站还有许多设备没有到位。现有的4套设备已开始正常工作,包括2台PM10监测仪、1台PM2.5监测仪和1台总悬浮颗粒物监测仪。其中1台现在用于PM10的监测设备是用来监测PM1的,由于PM1的采样头尚未到货,所以暂时先监测PM10。此后,超级站里所监测的PM家族成员将为PM1、PM2.5和PM10。   超级站之所以被称为“超级”,是因为普通子站只监测PM10、SO、NO 等项目,共计不超过10种,而超级站监测的项目多达上百种,包括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大气中的物质,还增加了碳浓度、酸性气体,甚至还包括紫外线等内容。这些项目对于研究并指导我们今后的生活很有意义。   “这些设备都是美国热电公司的,在目前来说是世界一流。”西安市环保局科技监测处处长陈宁介绍。   超级站造价1600多万元。设备包括200多万的离子色谱仪,可分析得知PM2.5中大致的离子种类 激光雷达,可监测到大气中垂直距离不同高度悬浮的颗粒物 100多万的能监测50多项有机化合物的“VOC”设备 价值20多万的PM2.5监测检测仪在超级站里只是“小儿科”。   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对西安PM2.5已监测了10年   西安可吸入颗粒物中 PM2.5占一多半   从气象卫星遥感监测图上看,从山西西南经我省韩城、渭南,沿渭河谷地向西到宝鸡呈现出了一条明显的东北、西南走向的红色区域,这就是一直盘踞在渭河谷地至秦岭北麓的“大气污染带”,在西安、渭南那团红色最浓重。   城区PM2.5约占PM10的60%-80%   记者从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了解到,该机构对西安PM2.5的监测“悄悄”进行了10年,2002年开始该研究所在西安高新区进行PM2.5连续监测,2010年,在西安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6个监测点,研究PM10和PM2.5的空间分布状况,结果显示,西 安 城 区 PM2.5 约 占 PM10 的60%-80%,也就是说,西安城市上空大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一多半都是PM2.5。   藏在PM2.5中的污染物大多为土壤尘、有机物、硫酸根、硝酸根、氯离子等物质,燃煤、扬尘、机动车尾气、有机化工生产、餐饮油烟等是产生这些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污染物中含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到空气中,通过化学反应产生硝酸盐、硫酸盐等,又继续被PM2.5携带。   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细颗粒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就成为了影响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无形杀手”。   若以PM2.5衡量西安“蓝天”减少一小半   2011年8月1日起,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就已通过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高新的6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试点监测PM2.5。   按照国家今年公布的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M2.5日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0.075 mg/m)来衡量(一级标准日均值限值是0.035 mg/m,适用于景区),在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连续305天对PM2.5试验性监测期间,只有54%的日子里PM2.5的日均浓度值达到二级以上标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蓝天”标准,其他时间均超过二级标准,而PM2.5日均浓度最大的一天,超过二级标准值近三倍。而按新标准的年均浓度来衡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两项指标都不达标。   按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1年西安的“蓝天”数量为305天,也就是说全年80%以上都是“蓝天”(首要污染物为PM10)。实施“新标准”后,仅以PM2.5来衡量,西安的“蓝天”数量预计将减少到180天左右,达标率降低到50%。   PM100、PM10、PM2.5区分   PM100   标准   是指直径小于或者等于100微米的颗粒物总和,它的单位是微克/立方米。   危害   粒径10微米以上的颗粒物,会被挡在人的鼻子外面。   PM10   标准   是指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总和,又称可吸入颗粒物,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   危害   粒径在2.5微米至10微米之间的颗粒物,能够进入上呼吸道,但部分可通过痰液等排出体外,另外也会被鼻腔内部的绒毛阻挡,对人体健康危害相对较小。   PM2.5   标准   指的是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总和,也称可入肺颗粒物,是形成灰霾天气的主要原因之一。它的直径是人头发丝粗细的1/20左右。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成分,但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   成因   成因复杂、来源广泛,分为人为源和自然源。人为源包括化石燃料的燃烧、生物质的燃烧、垃圾焚烧、餐饮油烟、建筑施工扬尘、喷涂喷漆装修等 自然源包括风扬尘土、火山灰、森林火灾、漂浮的海盐和花粉等。   危害   PM2.5细小,不易被阻挡。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疾病。PM2.5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
  • 欧盟成功研制出廉价家庭空气质量检测装置
    人类疾病有三大基本诱因:饮食、呼吸和接触(传染)。现代社会在基本满足&ldquo 民以食为天&rdquo 的吃穿住行第一层面物质需求后,面对的重大关键挑战之一,就是社会公众日益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和空气质量难题。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FP7)提供350万欧元资助,总研发投入490万欧元,由欧盟5个成员国10余家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中小企业(SMEs)组成的欧洲IAQSENSE研发团队。利用自主研发的3项专利技术,成功研制出智能型高灵敏度的室内空气质量实时检测技术及其装置。由于其结构主要由感应装置和数字显示屏组成,尺寸很小,可方便地固定安置在家庭、办公室、汽车等公共场所或内置于智能手机,可随时随地检测空气质量。   研究表明,糟糕的空气质量有可能导致疲劳、头痛等不适反应和更严重的各类疾病。根据欧洲肺脏基金会(ELF)的统计,呼吸道疾病造成的低效劳动和病假,平均每年让欧洲损失1020亿欧元,并警告室内空气污染平均高于室外10倍。特别是欧盟国家为加强节能减排,近期纷纷推出的建筑&ldquo 气密&rdquo (Air Tight)法规措施,更加重了室内空气的污染程度。室内空气污染主要来自各种不同类型低浓度的&ldquo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rdquo ,以及化学成分和微生物。截止目前,准确地检测分析空气质量,仍需依重昂贵的仪器设备方能进行。   IAQSENSE研发团队的科研目标简单清晰:低成本、高灵敏度、选择性、安全可靠和可批量化生产。先进的生物纳米感应技术发挥了主要作用,其中研发团队研制的表面离子动态迁移(Surface Ion Mobility Dynamics)各类气体成分分离技术扮演了重要的&ldquo 独特&rdquo 角色。其主要工作原理:感应器的空气采样,经过高灵敏度光谱仪(Spectrometer)的多气体检测分离及数字化处理,将数据无线传输到互联网&ldquo 云计算&rdquo 处理系统,用户根据选择(取决于付费)可获得所需空气质量的反馈信息。研发团队的负责人补充道:&ldquo 社会大众对空气质量的忧虑,很大程度上来自准确信息的缺失,新技术将允许用户自主控制室内空气质量,实际上也是一种极大的心理安慰&rdquo 。
  •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应增加检查项目
    随着《乘用车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将要修改的消息传出,关于车内空气质量的讨论热度再度高涨。公众对身体健康愈加重视,再加上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车内空气质量的受关注范围和关注程度必然增加。因车内空间狭小,如果其中空气存在污染,其对乘员的危害程度要远高于室外环境。   2012年3月开始实施的《乘用车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只是一项推荐性标准,没有强制性,车企是否执行上述标准全靠自愿。而有报道称,一项检测显示,绝大部分被检测车型都符合上述标准,而这说明,要么是绝大部分车型的车内空气质量合格,车内污染非常少,要么是标准制定得过低,或检测方法不恰当。   事实到底怎样,在没有权威检测报告的情况下,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但部分车型让乘员产生不适还是客观存在的现象。提高车内空气质量是广大消费者的强烈需求。   现阶段,提高车内空气质量光靠企业的自觉还远远不够,推出强制性标准是当前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而且也应完善检测方法和监督机制。目前,检测对象为新车,但因车内使用的材质不同,其挥发的污染物不同,挥发途径不同,挥发时间也不同,而且污染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所以在检测新车的同时,也应抽查在用车辆。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检测的不完善,另一方面也可使检测更接近真实用车环境。   推出强制检测标准的同时,也应提高检测污染物的范围。目前,《乘用车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检测的污染物只有八种,这八种物质虽说是车内污染的主要元素,但车内污染物肯定不只有这八种。而且,随着科技的进步,新材料、新工艺的产生和应用,必然会出现新的污染物。为了有效提高车内空气质量,应增加污染物检测范围,并且要及时更新和调整。同时,检测应模拟真实的用车环境,特别是高温环境下,多数污染物的挥发更“疯狂”,科学严谨的检测方法才能保证检测的真实性。   制定标准是前提,执行标准是根本。严格去执行,标准才有存在的意义。《乘用车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没有达到预期,就是因为它不是强制标准,企业可执行也可不执行,消费者维权也是无法可依,其也失去了本来意义。在强制标准出台的同时,也应同步出台惩罚措施,对不符合标准的车型和车企给予不同程度的制裁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有力促进车企和相关企业提高车内空气质量,推动与之相关技术的进步。当然,市场的作用是最有效的。   此外,在关注车内空气质量的同时,也应关注车内电磁污染,这类看不见的污染危害同样不小。□何立军
  • 中国修空气质量标准 未将细颗粒物纳入检测范围
    2010年12月21日,上海外滩被雾霾所笼罩。当天,全市大部分地区出现了轻度污染的雾霾天气。   对频受恶劣空气侵害的中国人来说,这是一则被忽略的重要消息。   在经历了14年的等待后,指导中国空气质量控制的风向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终于迎来了大修的可能。自1996年制定以来,这是该标准继2000年微调后首次修订,也可能是幅度最大的一次。   两个月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出台。“亮点是取消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三类区,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同时要求未达标城市制定限期达标规划,按期实现;遗憾是未能将PM2.5纳入强制检测的污染物范围,而只提供了参考限值。”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庚辰说。   不能无视的PM2.5   动标准难,动空气标准尤难。环保部2008年便下达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项目,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后,经历了长达两年的酝酿期。   环科院一位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09年9月至12月间,环保部曾发函给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193家科研院校、机关部门广泛征集修订意见。当时收到的主要意见是,“调整二类和三类功能区的分类方式,取消三类区;污染物项目应增加PM2.5、重金属、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增加二恶英等有毒有害污染物项目;增加臭氧的8小时浓度限值等”。此后,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又在2010年六七月间两次召开专家会议讨论。   几次会议上,PM2.5污染问题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对PM2.5是否列为强制性标准,大多数人支持将其列入,但也有专家认为时机不够成熟。”上述人士回忆。   王庚辰研究员是支持者,他说,1996国家标准主要针对当时的煤烟型大气污染特征,“十多年来社会经济状况翻天覆地,中国已进入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阶段,煤烟型污染减弱,而城市机动车排放引发的PM2.5污染成为突出问题。”城市灰霾天便是佐证,根据中国臭氧监测试点工作统计,2009年全年,试点城市中,发生灰霾的天数占监测天数的14%至57.8%。   1996年制定现行标准时,PM2.5在世界范围内并未有太多人关注,只设置了更宽松的PM10(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限值。但经过多年研究,PM2.5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已成共识。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潘小川亦告诉记者,相比PM10,PM2.5更容易长时间悬浮在空中,由于它粒径小,吸入几率变得更大,它可抵达肺的深部,深入下呼吸道,甚至穿透肺泡膜,对人体健康造成巨大伤害。他和同事还发现一种微妙联系: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京大学校园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在约4公里以外的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心血管病急诊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一份研究报告也承认,“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四川盆地和沈阳等地区的城市群大气PM2.5污染日趋严重,不但造成能见度降低,也导致居民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发病率和死亡率上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最根本的作用就是用来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福利。我们不可能无视这一变化。”中国环科院的一名专家称。   重要的是,自从1997年美国率先将PM2.5列为检测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后,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制定相关标准。而在亚洲,除发达的日本外,连泰国和印度也已制定了该项目的空气质量标准。   分歧重重,最终折中   但在中国,将其纳入强制性目标考核的尝试却困难重重。   王庚辰称,环保部等相关部门许多执行官员也支持。据悉,此前环保部科技标准司 (技术处)就曾直接动议增加PM2.5限值。而在环保部此前的意见征求函中,绝大多数沿海地区的环保局官员也表态支持。   环保部一官员向记者证实,2009年9月至12月间征求意见时,在44家回函单位中,有25家单位建议增加PM2.5,只有2家单位认为没必要增加。建议增加的单位中,既有诸如大连、南京、杭州等沿海地区的声音,也包含鞍山、乌鲁木齐、桂林这样的内陆城市的声音。   反对者却也理直气壮,“制定标准,要符合实际。如果百分之八九十都做不到,标准等于无用,最终会变成虚设。”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原总工程师魏复盛坦言。   魏的说法自有依据。中国环科院公布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PM2.5污染较重,全国113个重点城市2008年年均浓度均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 WHO的准则值,仅有2个城市年均浓度低于目标值,“一旦制定实施PM2.5强制限值,全国城市将大范围超标。”“制定标准,比较务实的做法,应该是经济技术实力和科学性的结合。”魏复盛说。   以白志鹏教授为代表的南开大学在去年初的意见回函中,也同样认为“从工作基础和可执行性角度考虑,……尚不成熟”。“是否设立需要有依据、有工作基础和科学可行,这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白志鹏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复时表示。   征求意见稿最终采取了折中方式——2010年10月9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处的修订讨论会上,最终确定了如下判断——“当前国家制定实施 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时机不成熟;统一发布PM2.5等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参考限值,地方省级政府可参考其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强制性指标悄然变身为参考推荐性指标。   王庚辰批评说,这样的标准,对环保部来说是最讨巧的办法,“最容易做,最不容易引起纠纷,也是最省事的办法。”这低估了国家对环境工作和研究的水平,“依我的了解,全国绝大地方来讲,已经有可能、有条件做这个工作。”   科学问题?政绩问题?   魏复盛承认,关于PM2.5引入标准之争,还是一场群体利益的博弈。   他说,PM2.5的污染,主要来自汽车排放等人工污染。但总量控制汽车、不能无序发展的呼声,在政府部门极力发展“1800万辆、产销两旺”的汽车产业面前,显得过于微弱。   而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态度却显得微妙。浙江嘉兴市环保局副局长潘侃并不抗拒列入PM2.5,“我们此前已决定过两年开始做一些检测、研究这方面问题。”但他也有唯一的担心,由于此前依据PM10指标,嘉兴的空气质量达标率一直维持在90%以上,“到时可能要向社会公众做好说明工作。原来都是达标的,突然就指标换了,变成不达标了,恐怕老百姓要有意见。”   湘潭市环保局局长陈铁平建议各方应保持平和心态,“标准考核更多、更严,数据自然下降,但也能更反映出真实情况”,“让老百姓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这才是环境监测治理的本意”。作为中西部较早开展PM2.5试点监测工作的环保局,他更担心的是另一些问题,“PM2.5即使成为强制性监测项目,其它工作跟不上来,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他认为,跟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目前的评价体系、监测点位、监测手段,都存在相当差距,以湘潭为例,51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就6个监测点位,“要让评价的标准更科学,让数据更具代表性,监测网络更完善”。   “这不单纯是科学问题,还是个政治问题。”王庚辰直言,有官员曾向他当面提出,如果每年达标的天数骤降,他们担心会影响职能部门的声誉,最终危及旅游、投资等行业的地方诸多政绩。   王庚辰表示,环保部本可借鉴WHO的指导准则,从科学角度出发,“我们可以首先定一个国标,然后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但无论如何“标准不能降低”。   他说,“哪怕步骤小一点,也应该往前走,决不能原地踏步。”否则,“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将永远停留在低水平,没办法提高。”   警钟或许已然敲响。2010年11月的北京,大部分地区出现空气轻度污染,有两天甚至达到中度污染。   2010年11月19日,就在征求意见稿公布的第二天,一直在用一台PM2.5监测仪和一个Twitter微博客独立监测直播北京空气质量的美国大使馆,再度给了中国首都难堪——   对于北京这令人难以忍受的一天,或许是找不到更贴切的形容词,他们最终将其定义为“crazy bad”——令人抓狂的糟。
  • 在COVID-19爆发期间监测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
    Aeroqual中国展台: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4262/原文作者:Craig Loynes,Aeroqual市场部经理 社会各界都应在打击COVID-19的传播中发挥作用。社交距离和限制进入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是实现此目标的关键策略。尽管世界上大部分地区的人们都在适应“封锁”中的生活,并贴出孩子们打扮成蜘蛛侠打扰电话会议的照片,但从事“必要性业务”(包括许多建筑工地)的人们仍在设法适应新的工作模式。 “必要的”建筑工地在COVID-19爆发期间继续正常运行 许多建筑工地已被列为基本业务。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在COVID-19爆发期间继续开展工作,但这使许多工人,他们的家人和更广泛的社区感到不满。 关于哪种类型的建设项目应该和不应该认为是必要性的存在着很多争论,必要性业务的清单也在不断变化。在纽约州的建设热点中,州长安德鲁库莫(Andrew Cuomo)表示,他愿意审查哪些项目至关重要。 在同一份声明中,库莫州长的发言人强调说:“所有建筑工地都必须实行社交距离”,并且“如果一个工地不能保证其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则必须关闭。” 以下是一些示例措施,可帮助您减轻在建筑工地传播COVID-19的风险: • 指导所有工人保持良好的社交距离。• 关闭共享区域,例如午餐室。• 采取轮班制减少同一时间现场工人的数量。• 轮班之间要间隔一个小时,以对施工现场进行消毒。• 在允许工人进入现场之前对他们进行体温测量。 COVID-19期间的空气质量监测利器–为建筑工地而设计 如果您的建筑工地继续运行,并且您希望在COVID-19爆发期间安全地收集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或者如果该工地已经关闭而您仍希望监测粉尘值,Aeroqual可以满足您的要求。我们的空气质量监测仪专为室外粉尘监测而设计,这意味着它们需要的维护量更少,从而减少了您去现场的需要。另外,所有数据都可以通过Aeroqual的云端软件进行远程访问。我们喜欢称之为粉尘监测2.0版。我们的各种室外在线空气质量监测仪都包括一台小型计算机和一个WIFI路由器,可将仪器快速连接到云端。这样,您可以在任何时间通过任何网络浏览器都可以在移动设备,平板电脑或办公室台式电脑上轻松访问数据。 您可以实时访问,分析和报告数据,并在一个地图上查看您的所有仪器,从而准确了解它们的性能以及何时需要维修。我们的技术支持团队可以对仪器进行远程故障排除和远程软件更新,从而尽量地减少停机时间和您访问施工现场的需要。我们的显示器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触发实时警报,让您知道何时采取措施。您甚至可以使用这些相同的警报来自动和远程触发现场设备,例如控制洒水器以抑制灰尘或关闭对环境构成威胁的设备。 在COVID-19爆发期间,粉尘监测2.0可以让您远离不必要的现场工作而承受的风险。 与我们联系,我们已经在这个充满挑战的时刻准备好为您提供支持。Aeroqual中国咨询热线:400-860-5168转4262
  • 专家: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存在较多问题
    参加车内空气质量联席会议的专家指出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存在较多问题   “目前,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检测方法不规范、检测仪器不规范等,从而导致一些检测结果不真实,对汽车企业及消费者均起到不好的影响。”这是上周在京举行的首次车内空气质量联席会议上一些专家的观点。   此次会议由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国家环保部、国家认监委、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汽车企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专家参加,共同就解决车内空气质量问题群策群力,出谋划策。   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在会上介绍说,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车内空气污染的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特别是2012年3月1日《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国家标准发布以后,车内空气质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车内空气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一样,是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2012年,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和产业动态、车展论坛排在前三位的热点话题。这和大家的关注度及国家标准的实施是有直接原因的。   宋广生特别提到,标准实施将近一年,但是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检测方法不规范、检测仪器不规范、检测条件不规范、检测项目不规范、检测结果发布不规范等等,这就可能在市场上造成了一些混乱,其后果是影响了国家标准的正确实施,并且影响了品牌汽车对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对汽车企业的实际工作产生了影响。同时也误导了消费者。   专家举例说,比如标准有严格的控制方法,就是汽车要在一个封闭的环境当中去做检测,这种检测才是有真正意义的。而实际上,很多检测方法是不规范的,包括去年一些很有影响的检测都是在室外进行的。   宋广生说,没有一个封闭的环境舱,把温度、湿度、空气流速进行控制,其检测就是不规范的。对此,宋广生在会上提出建议,应该规范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活动,包括规范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室、规范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活动、规范车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评价和宣传、规范车内饰件的有害物质检测活动、规范车内空气质量净化治理服务以及规范车内空气净化器和净化技术的检测认证。   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处处长王昆介绍说,车内空气污染问题成因比较简单,主要是车内的内饰材料释放的挥发有机物,超标物质对于驾乘人员的健康有很大的影响。而主要的根源还是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当中产生的。如何通过认证的手段来控制污染物的产生,这个问题需要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做更深入的制度设计和相关的技术安排,确保质量控制工作能更加科学合理。   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张德志特别提到有一些误区应该重视。他说,车内的污染问题跟汽车厂家当然有关系,但是消费者也不要忽视车内装饰等的二次污染问题。有时,二次污染可能比第一次污染更难控制,问题更严重。比如有消费者购车后,买了几个味道特别大的脚垫,这就有可能导致原来出厂时车内的污染物加一起,都不如后购买的脚垫产生的有害物质多。   据了解,目前车内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汽车主机厂和众多配套厂家的重视,如何净化车内环境,保障车主及乘客的身心健康,已成为整个汽车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一些汽车企业已走在了前面。参会的吉利汽车及沃尔沃汽车在会上介绍了企业在这方面做的大量工作,并受到专家好评。   有关专家表示,车内空气的污染跟乘客的距离是最近的,我们可以最直接地感受到这样的污染。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亿辆,而且基本上每年以近2000万辆的数量在推进。汽车中这种有机物的挥发不仅仅影响到车内的空气,而且还要往大气中排放。所以,汽车的排放也应该放在同样重要的程度上来考虑。   此次联席会议最后还对2012年车内空气质量十大新闻奖进行了颁奖,吉利控股集团、沃尔沃汽车网络传播、中客华瑞北京车内指导中心等单位摘得奖项。作为唯一的新闻媒体,本报也因一年来对车内空气质量的大力宣传获此殊荣。
  • 太原"十二五"将实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
    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太原市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评审会议上了解到,未来五年,太原市将有效配置监测资源,巩固和优化监测点位,开展新的监测领域,环境监测能力将实现管理"一盘棋"、队伍"一条龙"、技术"天地一体化"。   “十二五”期间,太原市将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超级站,开展灰霾天气的监测。所谓“超级”,是指增加了多项监测项目,包括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臭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能见度、浊度、颗粒物的消光特性和气象参数等17类近百种,从而实现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全覆盖。   为评估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太原市拟在交通流量大的主干线,建设交通主干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
  • 环保部拟修订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 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   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   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   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   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   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   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   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   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   “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   背景资料   可吸入颗粒物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   臭氧   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   焦点   可吸入颗粒物暂不实施更严标准   在此次修订标准中,首次列出了PM2.5,但是并非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而是作为参考值供各地参考。   在我国当前很多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是主要污染物,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可吸入颗粒物叫PM10,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叫PM2.5。   “PM2.5更小,进入人体肺部的也就更多,”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说,因为颗粒物上会附带有毒物质,当进入人体的颗粒物更多时,对人体各方面造成的伤害也更多。   研究显示,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大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约4公里以外的北大第三医院的心血管病急症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   是否有PM2.5监测值,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WHO准则和其他很多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首要差别,也是目前我国环境空气指标中最具争议的一块。我国目前的监测,只有PM10的颗粒物。虽然有多个城市和科研机构在做PM2.5的监测,但因为没有国家标准,就无法进行考核和公开。   而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制定了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亚洲的日本、泰国和印度也制定了该标准。   北京市环保局:地方任务将重得多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说,一旦发布了PM2.5的标准,对各地政府环境考核和环保部门来说,将承担重得多的任务。   “北京环保局肯定会遵照国家标准来做,指标越多,压力肯定也越大。”杜少中说,“就像血压等人的健康指标一样,三项指标增加到四项了,合格的人也更少了,但要想健康,就应该锻炼身体,大气治理也是一样,改善空气质量,减排才是硬道理。”   据了解,北京市在空气治理上分了16个阶段,实施了200多项政策,是所有城市中政策实施最多的。北京市又从今年开始实施为期五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但是,因为北京市独特的地理位置,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复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等原因,大气治理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去年的“达标天”也仅占了 78%,一级天数仅为14.5%。   争议   “勿因不能达标就不实施”   对于PM2.5未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微博)说,“这挺令人失望的。”   根据环保部的《说明》,虽然PM2.5污染较重,全国113个重点城市2008年的年均浓度远高于世卫组织的准则值,但如果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此外,我国还缺少对PM2.5监测的基础,因此,从全国角度制定PM2.5的标准依然较早。   马军认为,“不能因为会大范围超标就不制定这个标准,标准的设置应该以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而定。不能因为达不到标准就不公开这个标准。”   马军说,PM2.5的监测就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可承受的,标准的设立涉及公众重要的环境知情权。“它可能会对数以亿计的人口造成潜在的很大的影响,这么严重的公众健康的影响,不能永远瞒着,应该告诉公众,我们存在这个问题,解释现在为什么达不到这个指标,五年解决不了的话,十年,二十年是否能解决。这是激发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最大的动力。”   不过,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则认为,“如果一个标准80%都会超标,那标准就没有意义了,设置标准要有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当然从健康角度而言,指标越低越好。”
  • 廉价空气质量检测仪精度遭质疑
    英国约克大学国立大气科学中心的两名大气化学家,在7月7日出版的《自然》杂志上发表评论质疑廉价空气污染检测装置的精度,呼吁政府和监管机构加强管理,尽快出台相应的标准。  文章称,公众对于空气污染的关注推动了空气质量检测仪市场的繁荣,不少公司推出了供个人或家庭使用的空气颗粒物或氮氧化物的检测产品,在价格上只有几十美元,远低于传统空气检测装置数千美元的售价。不过,这些设备大多基于较为陈旧的技术,例如烟雾报警器所使用的技术,检测少量空气污染物的功效并未获得证实。在实验室和田野实验中他们发现,这些廉价设备的读数极易受到水蒸气、二氧化碳、氢气以及温度、湿度和风力变化的影响。相比之下,主流的空气质量检测设备就不存在这些问题,在读数上也更为可靠。  负责此项研究的英国约克大学国立大气科学中心阿拉斯泰尔刘易斯和彼得爱德华兹称,这些廉价的个人空气污染检测装置很少经过严格测试,也没有相应的标准进行管理和规范。“这一点上,研究机构和监管部门已经落后。”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文章称。  约克大学的科学家表示,这些廉价设备大量进入公共领域后,“大量的未经测试和可疑的数据将成为空气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烦恼”。因为“人们可能会以自己设备上的读数起诉地方政府”。  据此,他们呼吁政府和监管机构尽快出台相应的标准,把这些廉价空气质量检测装置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
  •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在检名单公布
    2013年12月3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外发布截至2013年12月1日,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在检企业名单。名单内容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在检企业名单(截至2013年12月1日) 序号 申请企业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1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HAQMS2000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2 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TH-2000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3 ENVIRONNENMENT 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AQMS-ESACN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4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HPM2000E 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 5 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TH2000PM 大气颗粒物浓度监测仪 6ENVIRONNENMENT 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MP101M-PM10 颗粒物监测仪
  • 环保部: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12]33号 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以下简称《规划》)和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现就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意见》和《规划》的重要举措。推进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建设,优化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提高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平,提升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推进典型农村地区空气背景站或区域站建设,对于促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加符合实际状况,更加接近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全面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重要保障。开展对新增指标的监测评价,需要实施分析方法选取、仪器检定选型、设备购置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系统调试运行、监测数据分析、监测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工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保障上述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和前提。   (三)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为满足社会公众环境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检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应及时准确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尽快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   二、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为目标,整合国家大气背景监测网、农村监测网、酸沉降监测网、沙尘天气对大气环境影响监测网、温室气体试验监测等信息资源,增加监测指标,建立健全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点位管理制度,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技术方法与信息发布机制。到2015年,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功能齐全、指标完整、运行高效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三、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   按照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指标,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监测(所有国控点位,下同),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 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以上各地均按照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逐点实时发布监测结果。   (一)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能力建设。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步填平补齐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设立必要的重金属污染物空气监测点位。各省、地市级监测站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各省区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   (二)加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山西中北部、兰州白银和乌鲁木齐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新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同时扩展31个现有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功能,形成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能力。   (三)加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国家空气背景监测重点实验室的立体监测、区域预警平台、以及数据实时传输及发布系统等基础支撑体系。   四、加强组织协调,扎实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编制本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建设方案应在2012年6月底之前报送我部。   (二)加大投入,保障资金。各级环保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所需资金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除此之外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所需资金,由地方自筹资金解决。   (三)加强培训,提升水平。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制定监测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开展培训,以培养技能人才、专业拔尖人才、综合管理人才为重点,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科学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四)定期评估,加强考核。各地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考核验收。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我部将分别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公布实施情况。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空气 监测 能力 意见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部内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 天大学生开发出可监测空气质量的防雾霾口罩
    当前,持续不断的雾霾已成为大家的&ldquo 心肺之患&rdquo ,不少人为了健康在外出时纷纷戴上口罩,但对于以PM2.5为主的细微颗粒物来说,普通的口罩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针对这一问题,近日,来自天津大学环境学院大四本科生龚原通过研究研制出一款独特的智能口罩,不仅可以防范PM2.5等空气污染颗粒,还可以检测空气质量,并使监测数据同步在手机上显示出来。   据龚原介绍,这款名为&ldquo Air Guard&rdquo 的防雾霾口罩由他和6名天大本科生研制。该口罩采用了独创的 4 层活性过滤技术,有效防护污染颗粒,并且利用无线传感网络技术,获取佩戴者的呼吸情况和周围环境参数等数据(如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PM2.5等),结合大数据和数据挖掘等信息管理技术,实时反馈定制化的健康安全建议。&ldquo 口罩会根据当天的 PM2.5 高低来智能提醒用户是否佩戴口罩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rdquo 团队另一名主力成员,天大环境学院2011级本科生王乔志说。   这些电子装置安装在口罩上会不会增加佩戴者的负担?答案是否定的。这些监测数据并不是在口罩上显示,而是可以同步显示在手机上,口罩上只需装置一个测控仪器。&ldquo 测量的数据通过蓝牙上传到网络或者手机上,结合 LBS(移动位置服务,Location Based Service)技术,口罩佩戴者可以进行实时&lsquo 互动&rsquo 。比如,将自己一天的污染物吸入水平通过微博分享,亲人朋友之间也可以通过手机 APP 有针对性地关注并分享自身的数据,互相传达温馨提示。同时,更多数据的获取还有利于对城市整体空气质量状态进行更加全面的监控。
  • 国家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落户广东
    记者昨日获悉,经过国家环保部的批准,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落户广东,由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据悉,该实验室将研发和集成应用多污染物快速在线集成监测及新一代区域空气质量评估技术,为我国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提供科技支撑。   背景资料: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收悉。依据我部组织专家论证的结果,经研究,现同意以你中心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面向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国家需求,围绕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示范、大气超级站监测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网络化质量管理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区域空气质量综合评估与信息发布技术等方向开展研究,研发和集成应用多污染物快速在线集成监测及新一代区域空气质量评估技术,重点突破和完善多污染物在线监测的网络化质量管理技术,提升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的技术储备和创新能力,为我国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提供科技支撑。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人员的合作交流,培养优秀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你中心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计划任务书》中提到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落实资金投入,按期完成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在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汇报,并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 环保部要求各地做好空气质量检测预警工作
    环境保护部1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努力减轻污染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通知指出,今年1月1日以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全国74个重点监测城市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及时发布PM2.5等监测数据,对于满足公众对环境质量知情权、防范污染危害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和气象预报分析,目前,我国华北、黄淮、江淮、江南等中东部地区出现的雾霾天气仍在持续,多地遭受严重污染,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通知要求各地:一要切实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确保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各地环保部门要建立特殊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的值班制度,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监测质量管理,加强对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保障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已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严格按新标准要求开展六项指标的监测;尚未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做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三项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测,并做好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三阶段监测工作的准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二要加强部门会商,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介,向受影响区域的公众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三要落实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切实减轻污染影响。要根据污染级别,建立响应机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行动,切实减轻污染对人民群众健康的不利影响。四要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在继续强化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基础上,突出抓好工业烟粉尘、施工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在重点地区建立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制度和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倍量替代制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建立和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增强区域治污整体合力。五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严格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保障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有序进行。我部将适时派出专家,指导各地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与信息发布、制定和落实空气污染预警预案及污染防治规划落实和区域联防联控等工作。
  • 22家单位发起比较试验:免费检测车内空气质量
    如果您对您的爱车室内空气质量有疑问,自即日起至9月初,您可以参加由城市消费维权联席会议22家消费维权单位与《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等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联合开展的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活动。车主填写《汽车室内空气质量免费检测申请表》(表格详见A2版)发送传真至010-88315472,或发送邮件至ccn@ccn.com.cn即可报名参加活动,并可获得1000元交通补贴。   据了解,城市消费维权联席会议由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厦门、济南、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昆明、香港、澳门等21城市消费者组织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2家单位组成。此次活动是3月1日国家环保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后,国内首次开展的较大规模的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国内汽车室内空气质量状况,确保汽车厂商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的汽车产品。   为确保此次比较试验的客观公正性,检测用车将采取公开征集的形式。欲参加此次免费检测活动的车主及厂商,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因检测单位位于北京,为便于车辆送检,此次车辆征集主要限定在京、津、冀地区。考虑到在检测期间会耽误被检车主用车,主办方将酌情补贴相关车主交通费1000元。   根据《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的相关要求,参加免费检测的车辆需符合以下条件:受测试车辆为取得产品合格证、发票日期在2个月以内的新购置车辆 受测试车辆内部装饰材料符合出厂设计要求,未进行任何改变(如改变,须说明改变处及改变实施者) 受测试车辆内部装饰材料表面无任何覆盖物(如座套等),车内没有加装影响空气质量的装饰件 贴有车膜的车辆应提供车膜的信息,如品牌、安装门店等 受测试车辆使用者无在车内吸烟等习惯 受测试车辆平时没有装载其他会增加或减少车辆异味的物品 受测试车辆车主承诺检测后3个月内不对车辆进行内饰改装。   据了解,此前,国内各地开展的车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一直沿用的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国家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的实施,进一步引起了广大车主对车内空气质量的关注。此次活动将对我国车内空气质量现状给出一个真实客观的描述,敦促汽车厂商更加重视车内空气质量问题,不断提高环保标准,改善车内空气质量。而检测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系《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等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于2006年建成了国内首个车内空气污染采样环境舱,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具备检测条件、并通过国家认证的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单位之一。
  • 我国将设1500个空气质量监测点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3月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贯彻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全国大概要布设1500个监测点,前期需要投入将超过20多亿元,每年新增费用将超过1个亿。   据了解,为实现空气质量早日达标,目前环保部正在组织编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重点解决PM2.5和臭氧等突出的区域大气污染问题。   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作。   “与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新的标准体现了调整、增设、收严、更新8个字。”吴晓青介绍,我国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八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增加了自动监测分析方法;明确了标准分期实施的规定。   环保部同时还印发了《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新标准的分期实施要求。   新标准发布后,切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显得格外重要。吴晓青表示,我国将从多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包括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深化污染减排;加强协同防控等。   环保要发展,监测要先行,这一直是业内的共识。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我国已具备对PM2.5和臭氧监测条件的城市56个,有监测设备169台(套),同时有50个城市具备PM2.5及臭氧监测条件。   “我们已经做了测算,贯彻实施新标准,全国大概要布设1500个监测点,这需要有个过程。”吴晓青介绍,初步测算,在“十二五”期间,要建设近1500多个点位,前期需要的投入将超过20多亿元,每年新增的费用将超过1个亿。
  • 宁夏银川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交流会成功举办
    历史悠久的银川以其独特的西北风光,素来享有“塞上江南”之美誉。11月22日-23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主办,先河环保承办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交流会在该市举办,来自区内5个地级市、14个县的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参会,围绕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展开学习与交流。交流会由自治区环境监测站自动室主任朗勇设主持,区站主管副站长张玉龙致欢迎词并做主旨发言。先河环保销售公司副总经理边大江、技术与产品开发中心产品总监崔延青、技术服务公司技术管理中心主任纪云龙等分别介绍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管控解决方案、空气质量监测及运营维护系统方案。23号下午,所有参会人员到区站参观先河环保空气站现场设备及运营管理情况。边大江副总经理在介绍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时强调,先河环保是网格化监控系统的开创者与领航者,是对传统大气监测理念的革命性创新。网格化监控系统采用最新的环境监测+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以“全面布点、全面联网”为宗旨,组合布设微型化、小型化监测设备,结合立体监测、移动监测,形成大范围、高密度的“环境监控网络”,为政府提供集监测监管、报警执法、运营维护、分析研判、决策支持、管理咨询、综合治理为一体的全方位、一站式大气环境改善综合服务,是精准治霾的科学手段,推动大气质量持续改善。边总强调,该系统尤其针对点多面广的无组织排放,包含城市居民区、农村乡镇、重点工业企业、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区域边界、污染物传输通道等多种环境监测对象,通过科学合理的“组合布点”,组成“群体式”协同监测网络和专业性的数据校准体系,达到环境监测网络全覆盖,对无组织排放污染的全面监控。介绍结束后,与会人员对于污染排放减排措施制定、减排方案落实、重污染分析、污染研判、重污染应对、预警预报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接下来,针对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中的恶臭扰民和无组织排放等监管难题,崔延青重点介绍了先河环保关于大气挥发性有机物 “测、管、治、评、预”一体化综合监管的解决方案。方案以强化敏感点处的特征污染物监测,有组织排放源达标排放,兼顾总量控制、预警和溯源为主要抓手的监管思路,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遥感等多种技术,开发出了“以传感器网络为基点、模型为辅助、红外热成像为工具、固定站为基准”的一体化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网格化预警与监管系统;同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污染排放特点,定制化的开发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运用PPP、建运一体、直接销售设备等不同模式与各方开展合作,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进行有效管控。品味塞上风情,永葆碧水蓝天。两天的技术培训,通过交流学习使与会者受益匪浅,会上提出的一些创新技术和手段,也为当地环保部门生态改善带来新的启发。
  • 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188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1-86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重量法   GB 9801-88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 11737-89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   GB 12372-90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检验标准方法 改进的 Saltzman 法   GB/T 14679-93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 -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14669-93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4582-93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GB 14677-93 空气质量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5262-94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 - 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5-1995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法   GB/T 15438-1995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GB/T 15439-1995 环境空气 苯并 [a] 芘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516-1995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28-1995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甲醛溶液吸收 - 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6129-1995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   GB/T 16146-1995 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   GB/T 16147-1995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GB/T 17095-1997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T 18204.18-2000 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示踪气体法   GB/T 18204.23-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检验方法   GB/T 18204.24-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检验方法   GB/T 18204.25-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检验方法   GB/T 18204.26-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GB/T 18204.27-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检验方法   5 室内空气质量检验   5.1 室内空气中各种化学污染物采样和检验方法见附录 A 和附录 B 。   5.2 室内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方法见附录 C 。   5.3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D 。   5.4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见附录 E 。   5.5 室内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F 。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采样技术导则   1、范围   本导则在进行室内空气污染物监测时,对采样点位,采样高度,采样时间和频率,以及采样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等项做出规定。 本导则作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配套的空气采样技术的指导原则,适用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各种化学污染物的采样。   2、选点要求   2.1 采样点的数量:采样点的数量根据监测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以期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水平。原则上小于 50m 2 的房间应设 1~3 个点 50~100m 2 设 3~5个点 100m 2 以上至少设 5 个点。在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   2.2 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 0.5m 。   2.3 采样点的高度: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相对高度 0.5m~1.5m 之间。   3、采样时间和频率   采样前至少关闭门窗 4 小时。日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18 小时, 8 小时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6 小时, 1 小时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45 分钟。   4、采样方法和采样仪器   根据污染物在室内空气中存在状态,选用合适的采样方法和仪器,用于室内的采样器的噪声应小于 50dB 。具体采样方法应按各个污染物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方法和操作步骤进行。   5、采样的质量保证措施   5.1 气密性检查:有动力采样器在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气密性进行检查,不得漏气。   5.2 流量校准:采样系统流量要能保持恒定,采样前和采样后要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系统进气流量,误差不超过 5% 。   采样器流量校准:在采样器正常使用状态下,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器流量计的刻度,校准 5 个点,绘制流量标准曲线。记录校准时的大气压力和温度。   5.3 空白检验:在一批现场采样中,应留有两个采样管不采样,并按其他样品管一样对待,作为采样过程中空白检验,若空白检验超过控制范围,则这批样品作废。   5.4 仪器使用前,应按仪器说明书对仪器进行检验和标定。   5.5 在计算浓度时应用下式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体积:   式中 V 0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V —采样体积, L   T 0 —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 273K   T —采样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 t )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 t+273 ) K   P 0 —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 101.3kPa   P —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 kPa 。   5.6 每次平行采样,测定之差与平均值比较的相对偏差不超过 20% 。   6、记录和报告   采样时要对现场情况、各种污染源、采样日期、时间、地点、数量、布点方式、大气压力、气温、相对湿度、风速以及采样者签字等做出详细记录,随样品一同报到实验室。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各种参数的检验方法 *   污染物 检验方法 来源   (1) 二氧化硫 SO 2 甲醛溶液吸收 —— 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6128-1995   ( 2 ) GB/T 15262-94   (2) 二氧化氮 NO 2 改进的 Saltzaman 法 ( 1 ) GB/ 12372-90   ( 2 ) GB/T 15435-1995   (3) 一氧化碳 CO ( 1 )非分散红外法   ( 2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气相色谱法 、汞置换法 ( 1 ) GB 9801-88   ( 2 ) GB/T 18204.23-2000   (4) 二氧化碳 CO 2 ( 1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 2 )气相色谱法   ( 3 )容量滴定法 GB/T 18204.24-2000   (5) 氨 NH3 ( 1 )靛酚蓝分光光度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2 )离子选择电极法   ( 3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8204.25-2000   ( 2 ) GB/T 14669-93  ( 3 ) GB/T 14679-93   (6) 臭氧 0 3 ( 1 )紫外光度法   ( 2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5438-1995   ( 2 ) GB/T 18204.27-2000   (7) 甲醛 HCHO • AHMT 分光光度法   • 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气相色谱法   ( 3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6129-95   ( 2 ) GB/T 18204.26-2000   ( 3 ) GB/T 15516-95   (8) 苯 C 6 H 6 气相色谱法 • 附录 C   ( 2 ) GB 11737-89   ( 9 ) 甲苯 C 7 H 8 、   二甲苯 C 8 H 10 气相色谱法 GB 14677-93   (10) 苯并 [a] 芘   B(a)P 高压液相色谱法 GB/T 15439-1995   (11) 可吸入颗粒   PM10 撞击式 —— 称重法 GB/T 17095-1997   (12) 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气相色谱法 附录 D   (13) 细菌总数 撞击法 附录 E   (14) 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 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 附录 F   (15) 新风量 示踪气体法 GB/T18204.18-2000   (16) 氡 Rn ( 1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 2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 1 ) GB/T 16147-1995   ( 2 ) GB/T 14582-93   * 注:检验方法中( 1 )法为仲裁法。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1、方法提要   1.1 相关标准和依据   本方法主要依据 GB 11737-89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1.2 原理:空气中苯用活性炭管采集,然后用二硫化碳提取出来。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析,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   1.3 干扰和排除:空气中水蒸汽或水雾量太大,以至在碳管中凝结时,严重影响活性炭的穿透容量和采样效率。空气湿度在 90% 时,活性炭管的采样效率仍然符合要求。空气中的其他污染物干扰,由于采用了气相色谱分离技术,选择合适的色谱分离条件可以消除。   2、适用范围   2.1 测定范围:采样量为 20L 时,用 1ml 二硫化碳提取,进样 1μl ,测定范围为 0.05~10 mg/m 3 。   2.2 适用场所:本法适用于室内空气和居住区大气中苯浓度的测定。   3、试剂和材料   3.1 苯:色谱纯。   3.2 二硫化碳:分析纯,需经纯化处理,保证色谱分析无杂峰。   3.3 椰子壳活性炭: 20~40 目,用于装活性炭采样管。   3.4 纯氮: 99.99% 。   4、仪器和设备   4.1 活性炭采样管:用长 150mm ,内径 3.5~4.0mm ,外径 6mm 的玻璃管,装入 100mg 椰子壳活性炭,两端用少量玻璃棉固定。装好管后再用纯氮气于 300~350 ℃温度条件下吹 5~10min ,然后套上塑料帽封紧管的两端。此管放于干燥器中可保存 5 天。若将玻璃管熔封,此管可稳定三个月。   4.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 0.2~1L/min ,流量稳定。使用时用皂膜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在采样前和采样后的流量。流量误差应小于 5% 。   4.3 注射器: 1ml 。体积刻度误差应校正。   4.4 微量注射器: 1μl , 10μl 。体积刻度误差应校正。   4.5 具塞刻度试管: 2ml 。   4.6 气相色谱仪: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4.7 色谱柱: 0.53mm × 30mm 宽径非极性石英毛细管柱。   5、采样和样品保存   在采样地点打开活性炭管,两端孔径至少 2mm ,与空气采样器入气口垂直连接,以 0.5L/min 的速度,抽取 20L 空气。采样后,将管的两端套上塑料帽,并记录采样时的温度和大气压力。样品可保存 5 天。   6、分析步骤   6.1 色谱分析条件:由于色谱分析条件常因实验条件不同而有差异,所以应根据所用气相色谱仪的型号和性能,制定能分析苯的最佳的色谱分析条件。   6.2 绘制标准曲线和测定计算因子:在与样品分析的相同条件下,绘制标准曲线和测定计算因子。   6.2.1 用标准溶液绘制标准曲线:于 5.0ml 容量瓶中,先加入少量二硫化碳,用 1μL 微量注射器准确取一定量的苯( 20 ℃时, 1μl 苯重 0.8787mg )注入容量瓶中,加二硫化碳至刻度,配成一定浓度的储备液。临用前取一定量的储备液用二硫化碳逐级稀释成苯含量分别为 2.0 、 5.0 、 10.0 、 50.0μg/ml 的标准液。取 1μL 标准液进样,测量保留时间及峰高。每个浓度重复 3 次,取峰高的平均值。分别以 1μL 苯的含量( μg/ml )为横坐标( μg ),平均峰高为纵坐标( mm ),绘制标准曲线。并计算回归线的斜率,以斜率的倒数 Bs[μg/mm] 作样品测定的计算因子。   6.3 样品分析:将采样管中的活性炭倒入具塞刻度试管中,加 1.0ml 二硫化碳,塞紧管塞,放置 1h ,并不时振摇。取 1μl 进样,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 mm )定量。每个样品作三次分析,求峰高的平均值。同时,取一个未经采样的活性炭管按样品管同时操作,测量空白管的平均峰高( mm )。   7、结果计算   7.1 将采样体积按式( 1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式中 c —空气中苯或甲苯、二甲苯的浓度, mg/m 3   h —样品峰高的平均值, mm   h ' —空白管的峰高, mm   B s —由 6.2.1 得到的计算因子, μg/mm   E s —由实验确定的二硫化碳提取的效率   V 0 —标准状况下采样体积, L 。   8、方法特性   8.1 检测下限:采样量为 20L 时,用 1ml 二硫化碳提取,进样 1μl ,检测下限为 0.05mg/m 3 。   8.2 线性范围: 10 6 。   8.3 精密度:苯的浓度为 8.78 和 21.9μg/ml 的液体样品,重复测定的相对标准偏差 7% 和 5% 。   8.4 准确度:对苯含量为 0.5 , 21.1 和 200μg 的回收率分别为 95% , 94% 和 91% 。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的检验方法   (热解吸 /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1、方法提要   1.1 相关标准和依据   ISO 16017-1 “Indoor , ambiant and workplace air — Sampling and analysi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by sorbent tube/thermal desorption/capillary gas chromatography — part 1 : pumped sampling”   1.2 原理   选择合适的吸附剂( Tenax GC 或 Tenax TA ),用吸附管采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空气流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保留在吸附管中。采样后,将吸附管加热,解吸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待测样品随惰性载气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仪。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1.3 干扰和排除   采样前处理和活化采样管和吸附剂,使干扰减到最小 选择合适的色谱柱和分析条件,本法能将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分离,使共存物干扰问题得以解决。   2、适用范围   2.1 测定范围:本法适用于浓度范围为 0.5 m g/m 3 ~100mg/m 3 之间的空气中 VOC S 的测定。   2.2 适用场所:本法适用于室内、环境和工作场所空气,也适用于评价小型或大型测试舱室内材料的释放。   3、试剂和材料   分析过程中使用的试剂应为色谱纯 如果为分析纯,需经纯化处理,保证色谱分析无杂峰。   3.1 VOC S :为了校正浓度,需用 VOC S 作为基准试剂,配成所需浓度的标准溶液或标准气体,然后采用液体外标法或气体外标法将其定量注入吸附管。   3.2 稀释溶剂:液体外标法所用的稀释溶剂应为色谱纯,在色谱流出曲线中应与待测化合物分离。   3.3 吸附剂:使用的吸附剂粒径为 0.18~0.25mm ( 60~80 目),吸附剂在装管前都应在其最高使用温度下,用惰性气流加热活化处理过夜。为了防止二次污染,吸附剂应在清洁空气中冷却至室温,储存和装管。解吸温度应低于活化温度。由制造商装好的吸附管使用前也需活化处理。   3.4 纯氮: 99.99% 。   4、仪器和设备   4.1 吸附管:是外径 6.3mm 内径 5mm 长 90mm 内壁抛光的不锈钢管,吸附管的采样入口一端有标记。吸附管可以装填一种或多种吸附剂,应使吸附层处于解吸仪的加热区。根据吸附剂的密度,吸附管中可装填 200~1000mg 的吸附剂,管的两端用不锈钢网或玻璃纤维毛堵住。如果在一支吸附管中使用多种吸附剂,吸附剂应按吸附能力增加的顺序排列,并用玻璃纤维毛隔开,吸附能力最弱的装填在吸附管的采样人口端。   4.2 注射器:可精确读出 0.1 m L 的 10 m L 液体注射器 可精确读出 0.1 m L 的 10 m L 气体注射器 可精确读出 0.01mL 的 1mL 气体注射器。   4.3 采样泵:恒流空气个体采样泵,流量范围 0.02~0.5L/min ,流量稳定。使用时用皂膜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在采样前和采样后的流量。流量误差应小于 5% 。   4.4 气相色谱仪:配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质谱检测器或其他合适的检测器。   色谱柱:非极性(极性指数小于 10 )石英毛细管柱。   4.5 热解吸仪:能对吸附管进行二次热解吸,并将解吸气用惰性气体载带进入气相色谱仪。解吸温度、时间和载气流速是可调的。冷阱可将解吸样品进行浓缩。   4.6 液体外标法制备标准系列的注射装置:常规气相色谱进样口,可以在线使用也可以独立装配,保留进样口载气连线,进样口下端可与吸附管相连。   5、采样和样品保存   将吸附管与采样泵用塑料或硅橡胶管连接。个体采样时,采样管垂直安装在呼吸带 固定位置采样时,选择合适的采样位置。打开采样泵,调节流量,以保证在适当的时间内获得所需的采样体积( 1~10L )。如果总样品量超过 1mg ,采样体积应相应减少。记录采样开始和结束时的时间、采样流量、温度和大气压力。   采样后将管取下,密封管的两端或将其放入可密封的金属或玻璃管中。样品可保存 5 天。   6、分析步骤   6.1 样品的解吸和浓缩   将吸附管安装在热解吸仪上,加热,使有机蒸气从吸附剂上解吸下来,并被载气流带入冷阱,进行预浓缩,载气流的方向与采样时的方向相反。然后再以低流速快速解吸,经传输线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仪。传输线的温度应足够高,以防止待测成分凝结。解吸条件 ( 见表 1) 。   表 1 解吸条件   解吸温度 250 ℃ ~325 ℃   解吸时间 5~15min   解吸气流量 30~50ml/min   冷阱的制冷温度 +20 ℃ ~-180 ℃   冷阱的加热温度 250 ℃ ~350 ℃   冷阱中的吸附剂 如果使用,一般与吸附管相同, 40~100mg   载气 氦气或高纯氮气   分流比 样品管和二级冷阱之间以及二级冷阱和分析柱之间的分流比应根据空气中的浓度来选择   6.2 色谱分析条件   可选择膜厚度为 1 ~ 5 m m 50m × 0.22mm 的石英柱,固定相可以是二甲基硅氧烷或 7% 的氰基丙烷、 7% 的苯基、 86% 的甲基硅氧烷。柱操作条件为程序升温,初始温度 50 ℃保持 10min ,以 5 ℃ /min 的速率升温至 250 ℃。   6.3 标准曲线的绘制   气体外标法:用泵准确抽取 100 m g/m 3 的标准气体 100ml 、 200ml 、 400ml 、 1L 、 2L 、 4L 、 10L 通过吸附管,制备标准系列。   液体外标法:利用 4.6 的进样装置取 1~5 m l 含液体组分 100 m g/ml 和 10 m g/ml 的标准溶液注入吸附管,同时用 100ml/min 的惰性气体通过吸附管, 5min 后取下吸附管密封,制备标准系列。   用热解吸气相色谱法分析吸附管标准系列,以扣除空白后峰面积的对数为纵坐标,以待测物质量的对数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6.4 样品分析   每支样品吸附管按绘制标准曲线的操作步骤(即相同的解吸和浓缩条件及色谱分析条件)进行分析,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定量。   7、结果计算   7.1 将采样体积按式( 1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式中 V 0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V —采样体积, L   T 0 —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 273K   T —采样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 t )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 t+273 ) K   P 0 —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 101.3kPa   P —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 kPa 。   7.2 TVOC 的计算   ( 1 )应对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所有化合物进行分析。   ( 2 )计算 TVOC ,包括色谱图中从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所有化合物。   ( 3 )根据单一的校正曲线,对尽可能多的 VOC S 定量,至少应对十个最高峰进行定量,最后与 TVOC 一起列出这些化合物的名称和浓度。   ( 4 )计算已鉴定和定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 S id 。   ( 5 )用甲苯的响应系数计算未鉴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 S un 。   ( 6 ) S id 与 S un 之和为 TVOC 的浓度或 TVOC 的值。   ( 7 )如果检测到的化合物超出了( 2 )中 VOC 定义的范围,那么这些信息应该添加到 TVOC 值中。   7.3 空气样品中待测组分的浓度按( 2 )式计算   式中 : c —空气样品中待测组分的浓度 , mg /m 3   F —样品管中组分的质量 , mg   B —空白管中组分的质量 , mg   V 0 —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   8、方法特性   8.1 检测下限:采样量为 10L 时,检测下限为 0.5 m g/m 3 。   8.2 线性范围: 10 6 。   8.3 精密度:在吸附管上加入 10μg 的混合标准溶液, Tenax TA 的相对标准差范围为 0.4% 至 2.8% 。   8.4 准确度: 20 ℃、相对湿度为 50% 的条件下,在吸附管上加入 10mg/ml 的正己烷, Tenax TA 、 Tenax GR ( 5 次测定的平均值)的总不确定度为 8.9% 。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室内空气细菌总数测定。   2、定义   撞击法 (impacting method) 是采用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采样,通过抽气动力作用,使空气通过狭缝或小孔而产生高速气流 , 使悬浮在空气中的带菌粒子撞击到营养琼脂平板上 , 经 37 ℃、 48h 培养后 , 计算出每立方米空气中所含的细菌菌落数的采样测定方法。   3、仪器和设备   3.1 高压蒸汽灭菌器。   3.2 干热灭菌器。   3.3 恒温培养箱。   3.4 冰箱。   3.5 平皿 ( 直径 9cm) 。   3.6 制备培养基用一般设备:量筒,三角烧瓶, pH 计或精密 pH 试纸等。   3.7 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 国内首套交通空气质量监测子系统启用
    北京将在二环路上设置尾气监测和牌照识别系统,以监测汽车尾气排放对于大气环境的影响。市环保局昨天发布消息,北京智能交通———交通污染监控示范项目正式投入使用,交通环境监测系统的数据将为今后机动车污染控制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交通污染监测系统启用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实施的项目包括一个交通环境空气监测子系统,由设置在主要道路附近的6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1辆流动监测车、3台便携式监测仪组成,主要监测交通对环境的影响。这是国内首套完整的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系统,补充和完善了北京原有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   二环可测不同车辆尾气   同时,环保部门还在二环路上设置了5套路面行驶车辆尾气排放的遥测设施,以及20套车辆牌照识别系统,以监测道路上汽车的流量、速度以及不同车辆类型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的机动车污染越来越突出,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要占到全市污染总排放的1/3。此次投入使用的交通污染监控项目,将监测分析机动车尾气等交通污染对城市大气环境的具体影响,并为今后制定相关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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