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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100%][tr][td]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范》包括总则、计划和方案、抽样、检验、监督管理和附则共六章,明确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范围、原则等,并规定了监督抽检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实施过程中抽样、检验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规范》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通报、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监督抽检实行抽、检分离制度,抽样任务主要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承检机构应当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并由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遴选和公告。[/td][/tr][tr][td][/td][/tr][tr][td][/td][/tr][tr][td]【相关链接】[/td][/tr][tr][td][/td][/tr][tr][td][url=http://news.sda.gov.cn/WS01/CL0055/52933.html]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url]原文连接:http://news.sda.gov.cn/WS01/CL0050/52955.html[/td][/tr][/table]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现将《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报送监督抽检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b]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b] 为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url=http://www.foodmate.net/news/guonei/2009/02/133105.html][color=#0000ff]食品安全法[/color][/url]》、《[url=http://www.foodmate.net/law/shipin/142697.html][color=#0000ff]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color][/url]》、《[url=http://www.foodmate.net/law/shipin/158651.html][color=#0000ff]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color][/url]》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公共卫生专项基金的通知》(财社〔2009〕189号),制定本计划。 一、抽检内容 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为各省必须抽检的品种;第二部分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原料,为限选抽检品种,各省可以从中选择5个品种开展抽检;第三部分为自选抽检品种,各省可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选择6个品种及相匹配的检验项目开展抽检。抽检频次根据各品种的时令性和季节特点有所不同,每次抽检涉及品种的抽检数量不少于100件/品种;抽检场所应尽量覆盖各种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抽检重点。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总体要求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特点,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省(区、市)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4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检工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落实工作责任,完成计划任务。 (二)各抽样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抽样程序和准则购买样品,各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检验工作规范》(见附件3)开展检验工作,根据需要编写操作手册。各地应加强对参与抽检工作实施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结果准确可靠。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三)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准确汇总各季度监督抽检信息,包括附件4至附件6的电子版和纸质文件、不合格产品公布情况等,并分别于2010年6月15日、9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将二、三、四季度汇总信息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11月30日前上报全年汇总信息,并按照附件7的要求报送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结报告。 (四)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各检验机构,要加强对抽检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落实工作经费。中央补助地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各地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中央补助地方专项经费的管理要求,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地抽检工作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地抽检工作的重点。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监测评价处 联 系 人:孙建平 联系电话:010-88330549 传 真:010-88370947 邮 箱:[email=sunjp@sda.gov.cn][color=#0066cc]sunjp@sda.gov.cn[/color][/email] 附件:1.[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1.rar][color=#0000ff][b]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表[/b][/color][/url] 2.[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2.rar][color=#0000ff][b]项目检测方法对照表[/b][/color][/url] 3.[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3.rar][color=#0000ff][b]食品检验工作规范[/b][/color][/url] 4.[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4.rar][color=#0000ff][b]样品信息登记表[/b][/color][/url] 5.[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5.rar][color=#0000ff][b]样品检验结果汇总表[/b][/color][/url] 6.[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6.rar][color=#0000ff][b]不合格产品信息表[/b][/color][/url] 7.[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7.rar][color=#0000ff][b]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结报告框架[/b][/color][/url]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予以规范。该《规范》今日对外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大活动是指各级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重大活动频繁举办。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因人数多、层次高、影响大而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保证重大活动餐饮安全,指导各地重大活动餐饮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在认真总结近年来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验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规范》共6章34条,强调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监管原则,明确了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监管部门的责任,规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程序。根据《规范》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有效地食品安全监督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重大活动主办单位主要承担六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二是遴选合格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保障任务;三是及时向监管部门通报重大活动相关信息;四是确保监管执法所必要的条件;五是协助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根据建议调整餐饮服务提供者;六是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及时报告。 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大活动提供餐饮服务,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保证食品安全。在重大活动保障中,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承担十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建立餐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重大活动餐饮安全实施方案和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二是与餐饮安全监管部门签订责任承诺书;三是制定重大活动食谱并报监管部门审核;四是依法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和检验管理;五是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和餐饮具清洗消毒;六是加强餐饮从业人员特殊需要培训;七是严格落实食品留样要求;八是不使用法律法规禁止或者不宜提供的食品;九是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及时报告;十是配合监管部门加强监管,针对有关意见进行认真整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强化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主要承担十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建立健全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制定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根据重大活动特点,明确主办单位应当提供的必要条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四是对承担任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资格审核;及时提请或要求主办单位更换不适合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五是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谱进行审定;六是选派监督员进行驻点监督,开展现场检查;七是开展餐饮加工制作现场检查;八是对重点食品及原料进行抽样检验;九是及时报告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并依法进行处置;十是及时对重大活动餐饮安全情况进行总结。 《规范》的出台,有利于明确重大活动相关各方的餐饮安全保障责任,依法强化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认真学习并切实贯彻执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餐饮安全。关于印发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