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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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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相检测相关的资讯

  • 想转行监测 先看懂『环境检测报告』中不能错过细节
    环境检测报告是实验室出具的可以代表送检样品地区污染情况的书面文件,实验室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容马虎,那么如何出具合格的环境的检测报告?都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呢?信息完整、一致:原始记录要具有原始性、可复现性、追溯性(特别是检测方法、规范),对检测条件有具体要求时应详细记录。有些信息作为检测参数可以直接用来计算结果,有的作为检测结果的必须环境条件,可以为检测数据的法律效力提供支持。总之,既要保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又要注意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一致性。数据的逻辑性、相关性:常见问题:检测数据逻辑关系混乱,自相矛盾。解决措施:对检测报告中涉及的检测数据相关性进行逻辑比较和计算检查,按照各指标间的相关关系,检查各指标间的数值有无矛盾之处,将理论值与实测值进行比较;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比对、验证,找出异常数据及其产生原因,审核其合理性。评价标准需适用:常见问题:选用标准不当、没有全面理解与正确执行标准。例如:浓度标准和总量标准执行方面已经从单纯的浓度控制向浓度和总量相结合的控制方向转变。另外,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除浓度和排放量限值外,有些标准还制定了管理规定,这些规定作为标准的组成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检测结果要准确:常见问题: 样品采集过程、现场质控样品采集、样品运输、贮存不符合监测方法、标准、规范要求,数据处理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数值修约、保留有效数字,对质控措施有效性没有作出评价,空白值、精密度、准确度指标不符合要求,离群数据未剔除。解决办法:对质量控制容易疏漏的环节如采样、样品保存、分析、数据处理全过程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对质控指标是否符合监测方法、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适当评价,检验数据是否离群,对离群数据作适当处理。计量单位、名词术语规范:常见问题:使用了ppm、ppb 等非法定计量单位;错误地使用了法定计量单位符号。解决办法:组织检测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检测报告要合法:检测报告与合同一致性方面常见问题:检测方法选择: 选择客户指定的方法、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方法。选择客户指定的方法,要告知客户所选择的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使用非标准方法时要经过客户确认。检测方法偏离: 报告中应列出对检测方法偏离、增添、删节等信息,并与客户的书面确认记录保持一致。附加信息: 例如,客户要求对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进行评定等信息,检测报告中的不确定度评定结果要符合合同中客户要求。
  • 怡文环境智能集成监测系统亮相水博会
    第六届中国水博览会暨中国国际膜与水处理技术装备展览会于2011年10月13日正式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拉开了帷幕,吸引了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逾300家企业参展。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致辞在开幕式上表示,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站在战略性的前瞻高度展开工作,第一次将水利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高度,明确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水利事业将大有可为,水利水务市场前景广阔。   在展会现场,环境监测领域的参展企业受到现场观众及媒体的广泛关注,其中集“小型化、模块化、智能化、网络化”于一身的智能集成环境监测系统-整体柜式水质自动监测站作为怡文环境的一款明星产品,成为本次展会的一大亮点,吸引了水务领域的实际用户、行业专家等众多观众。 第六届北京水博会怡文环境展台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怡文环境为整体柜式水质自动监测站举办了隆重的专场推介会现场,在推介会现场,怡文环境的技术专家就该产品在水源地保护与监测中的应用,做了全面讲解。该产品主要是针对环境监测的多样性、复杂性,采用相应的分析检测方法,全面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完整性,同时实现功能定制、远程运维等技术性能,可广泛运用于水质、空气、污水、烟气、噪声与振动、辐射、土壤和应急监测等项目。   整体柜式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监测指标包括水质常规参数: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盐度、浊度 有机污染物:COD、高锰酸盐指数 营养盐污染:氨氮、总磷、总氮 毒性指标:氰化物、重金属系列 水文指标:水位、流速、流量、流向、非方向波等 气象参数:风速、风向、气温、气压、湿度、光照度、雨量。   整体柜式水质自动监测站专场推介会   整体柜式水质自动监测站与传统监测站房相比,体积小,整个机站占地面积约 3 平方米,可室内也可露天野外放置,可灵活移动便于执法 另外在设计上小型化,使用于征地的费用降低,现场施工也简单快捷,整个建站的性价比较高。   据了解,在十一五期间,水质在线监测仪市场发展迅猛,全国投入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超百亿元,中央财政对环境监测专项资金投入达54亿元,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怡文环境的规模迅速扩大,企业的技术研发实力、服务运营管理水平都得到了巨大提升。另外,作为制造厂商,除了在产品技术创新外,怡文环境也在不断加强品牌建设,频频亮相各类环保展会,抢滩市场制高点。   业内人士表示,怡文环境主要业务覆盖了在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制造、环境监测整体解决方案、第三方运营管理等领域 其核心产品则涵盖了COD、总磷、氨氮、TOC、UV、氰化物、重金属、水中油、烟气等多个系列的在线自动监测仪,其中整体柜式水质自动监测站还获得了国家水利部重点推广项目的认定,在国内同行中,竞争优势非常明显。
  • 土壤监测有“谱” | 谱育科技亮相“宁夏环境土壤监测技术大会”
    21年7月9日,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主办的宁夏环境土壤监测技术大会在宁夏银川隆重召开,来自土壤监测研究领域、各地环境监测机构、高等院校等200余名专家代表前往赴会。谱育科技受邀参会,跟与会代表一起探讨我国土壤环境监测的技术要点,帮助提升土壤环境监测领域技术能力和水平,助力早日打赢“净土保卫战”。EXPEC在本次大会上,谱育科技向现场嘉宾为展示了全方位、专业化的土壤污染防治整体解决方案及产品应用,可有效解决我国土壤治理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推进我国区域和城市土壤污染科学防控进程。在展会现场,专家代表等前来交流洽谈。 谱育科技 土壤污染防治整体解决方案 自“土十条”实施以来,国家对土壤保护和土壤修复的工作日益重视,确定了2050年实现土壤环境全面改善、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宏伟目标。谱育科技基于全面的质谱、色谱、光谱等核心分析检测技术,提供配置了无机元素检测、有机污染物检测、前处理设备等土壤监测设备的全套土壤检测解决方案,结合国内实战经验丰富的移动实验室,满足土壤样品的现场快速筛查与检测需求。SUPEC 7000 ICP-MS谱育科技SUPEC 7000 ICP-MS,各性能指标已达到国际主流ICP-MS水平,具有优异的基质耐受性、成熟与稳定的配置,可有效开展土壤中重金属元素的分析。EXPEC 5210 LC-MS/MS谱育科技EXPEC 5210 LC-MS/MS可用于分析土壤中POPs等有机化合物,设备搭配ULC 510型超高压液相色谱系统,采用E-Spray双正交电喷雾离子源技术,对土壤样品具有更佳的离子产率和抗基体能力;全中文的操作界面,分析人员可快速上手。EXPEC 5230 GC-MS/MSGC-MS/MS用于分析土壤中VOC、SVOC、除草剂等有机化合物。谱育科技EXPEC 5230 GC-MS/MS 具有独特的90°偏转EI离子源,具有更出色的灵敏度和优异的稳定性,有效应对土壤的复杂基质,抗污染效果好。EXPEC 790S超级微波消解仪谱育科技EXPEC 790S 超级微波化学工作站(单腔体)采用全新一代超级微波技术,增加了全自动密闭、高温高压、急速水冷等技术,提升微波消解效率及操作便捷性,相比于传统的土壤消解法,具有更高的准确性,且省时省力。土壤有机前处理设备土壤中有机氯农药、多氯联苯、酚类化合物等有机物的检测,常常需提取、净化、浓缩等前处理。谱育科技可提供EXPEC 510、EXPEC 520、EXPEC 550和EXPEC 570组成的整套有机前处理设备。该系列的产品具有操作简单,仪器性能稳定,自动化程度高等特点,满足土壤检测要求的同时,也给广大用户带来了更好的使用体验。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谱育科技承担了多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未来也将继续聚焦土壤监测领域的创新产品研发和应用,以实现高精度、快响应、多元素的土壤检测,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提供专业技术创新的力量。
  • 新疆扩大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范围 推进环境监测“下乡”
    p   1日,人民网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了解到,2018年新疆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的范围将扩大到14个地州市的58个县(市、区),并执行监测数据按季度报送审核制度,强化监测质量管控,推进农村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实现农村环境监测工作“下乡”。 /p p   自2014年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启动以来,新疆坚持试点先行,遵循农村生产生活规律,不断推进全疆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截至2017年底,监测区域已覆盖新疆14个地州市44个县(市、区)的162个村庄,包括2016年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县域考核的县(市、区)和部分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 /p p   据了解,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由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实施,新疆环境监测总站负责技术指导,各地州市环境监测站组织县级环境监测站开展现场监测。监测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源地水质、土壤环境质量、部分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 /p p   针对处于重污染区域、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村庄还进行不定期监测,结合村庄的基本情况、自身特点和主要污染来源等,对比各类型村庄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和总结不同类型村庄面临的环境问题。 /p p   2017年监测结果显示,农村环境质量状况等级为良的6个,占比14%,一般的27个,占比62.8%,较差的10个,占比23.3%。主要超标项目为空气可吸入颗粒物,饮用水源地水质一般,地表水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p
  • 环保部发布四项环境检测新标准
    关于发布《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  二、《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HJ 782-2016)  三、《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HJ 783-2016)  四、《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784-2016)  以上标准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环境保护部2016年2月1日
  • 环境部首发三项环境监测标准
    为支撑相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实施,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HJ 1182-2021)、《水质 氧化乐果、甲胺磷、乙酰甲胺磷、辛硫磷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183-2021)、《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84-2021)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HJ 1182-2021)《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HJ 1182-2021)为首次发布,修订了《水质 色度的测定》(GB 11903-89)中稀释倍数法部分,适用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色度的监测,支撑《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等22个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原方法相比,该标准由原来的2倍稀释方法,改为自然倍数稀释方法;对测定条件,光线、光源、环境、人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增加了样品保存条件和保存时间的要求;修改了样品颜色的描述;增加了结果表示与计算、精密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相关内容。标准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施。《水质 氧化乐果、甲胺磷、乙酰甲胺磷、辛硫磷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1183-2021)《水质 氧化乐果、甲胺磷、乙酰甲胺磷、辛硫磷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183-2021)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氧化乐果、甲胺磷、乙酰甲胺磷、辛硫磷等4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氧化乐果、乙酰甲胺磷、辛硫磷是有机磷农药生产行业的特征污染物控制指标,乙酰甲胺磷在自然条件下易降解为甲胺磷,这4种有机磷农药均具有较强的生物毒性,对生态环境与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大。目前,农药生产企业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中以有机磷农药(以磷计)作为控制项目,其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为甲基对硫磷等6种有机磷农药,未包括氧化乐果、甲胺磷、乙酰甲胺磷、辛硫磷。本标准采用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对4种有机磷农药进行分析,方法检出限低、灵敏度高,是对有机磷农药分析方法标准的有效补充。标准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起实施。《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84-2021)《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84-2021)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支撑《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等实施。随着工业生产发展和塑料制品广泛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普遍存在于土壤、底泥、生物等环境介质中,并通过饮水、进食、皮肤接触和呼吸等途径进入生物体。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在人体和动物体内具有类似雌性激素的作用,可影响生物体的内分泌,具有致畸、致癌和致突变效应。土壤和沉积物基质复杂,其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浓度范围差异较大,监测技术难点较多,样品前处理环节易发生交叉污染。本标准优化了样品的制备过程与质量控制措施,减少了实验干扰,降低了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检出限。标准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施。上述三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行为,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服务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具有重要意义,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保障人体健康提供重要支撑。
  • 环保部发布七项国家环境检测标准
    11月27日,环保部发布《固体废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七项国家环境检测标准。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 《固体废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11-2014)   二、 《固体废物 总磷的测定 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712-2014)   三、 《固体废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3-2014)   四、 《固体废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4-2014)   五、 《水质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5-2014)   六、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6-2014)   七、 《土壤质量 全氮的测定 凯氏法》(HJ 717-2014)。   以上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 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9月20日前反馈我部。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   附件2.《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4.《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5.《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6.《水质 钡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7.《水质 钡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8.《水质 应急监测 检测管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9.《水质 应急监测 检测管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 5项水质检测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4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黄翠芳 周羽化   联系电话:(010)8493406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3、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5、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6、 《水质 氰化物和总氰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7、 《水质 氰化物和总氰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8、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9、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10、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11、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中国气象科学院农气所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中国化工防治污染技术协会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部内征求机关各部门意见)
  • 环境监测总站印发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手工对比核查等两项技术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运行与持续改进,落实《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保障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总站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手工比对核查技术规定(试行)》和《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核查技术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转发辖区内的相关监测站。   附件1:《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手工比对核查技术规定(试行)》   附件2:《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核查技术规定(试行)》   2014年12月2日
  • 国家环境监测网水中苯并[a]芘检测能力曝光 多倾向于液相色谱法
    p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了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1-T023-3-1-1.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水中苯并[a]芘 /strong /span /a 能力考核结果。结果显示,各单位使用的苯并[a]芘测定方法主要可以分为两类:液相色谱法占比91.9%,气相色谱-质谱法占比8.1%,依照的主要标准为《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具体结果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2/insimg/33e0c2bd-e3fe-4eb1-a94f-86c1c53ea9bc.jpg" title=" 未标题-1.jpg" / /p p   各单位采用标样来源情况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2/insimg/aa755970-87d8-4e37-b596-6ea525f093bd.jpg" title=" 33.jpg" / /p
  • 生态环境部首发16项环境监测新标准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8a5833c5-492c-4d2f-8d88-6d81a1b2ea59.jpg" title=" QQ截图20191104093943.jpg" alt=" QQ截图20191104093943.jpg" / /p p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锑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p p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p p   一、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4f9f5b04-7d2c-49e7-bdd3-487f1ef73159.pdf" title=" 水质 锑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46-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水质 锑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46-2019).pdf /a /p p   二、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95d60c47-14fb-4f02-b092-848ccfb9e514.pdf" title=" 水质 锑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47-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水质 锑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47-2019).pdf /a /p p   三、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0ca20ebf-fb2c-40ff-897f-269c968dcf4e.pdf" title=" 水质 17 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048-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水质 17 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048-2019).pdf /a /p p   四、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be328984-5bee-4cef-8041-bc234e0c5778.pdf" title=" 水质 4 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049-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水质 4 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049-2019).pdf /a /p p   五、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e30b073c-9a42-496d-8f41-08a08f3e2569.pdf" title=" 水质 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050-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水质 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050-2019).pdf /a 。 /p p   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p p   特此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9年10月24日 /p p   (此件社会公开) /p p   抄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承担单位。 /p p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0月29日印发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5fcbdc1a-eaec-474f-b53a-4eb4910b4c6d.jpg" title=" QQ截图20191104093957.jpg" alt=" QQ截图20191104093957.jpg" / /p p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p p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p p   一、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168f0a2e-08bf-46a6-bb27-76b471918405.pdf" title=" 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1051-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1051-2019).pdf /a /p p   二、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97b8d1f3-2d67-41b6-92ae-c433d136337a.pdf" title=" 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三嗪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52-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三嗪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52-2019).pdf /a /p p   三、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7c3ed101-b72a-4dd5-b60e-fbde456c04f0.pdf" title=" 土壤和沉积物 8 种酰胺类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53-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土壤和沉积物 8 种酰胺类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53-2019).pdf /a /p p   四、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798679ec-6afd-46e0-b142-c00ef8fba094.pdf" title=" 土壤和沉积物 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总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1054-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土壤和沉积物 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总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1054-2019).pdf /a /p p   五、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0f429489-f277-4a8c-94ee-880db44e1e1d.pdf" title=" 土壤和沉积物 草甘膦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55-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土壤和沉积物 草甘膦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55-2019).pdf /a 。 /p p   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p p   特此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9年10月24日 /p p   (此件社会公开) /p p   抄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承担单位。 /p p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0月29日印发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adb12821-2b60-4710-a268-3969e1f38628.jpg" title=" QQ截图20191104094008.jpg" alt=" QQ截图20191104094008.jpg" / /p p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p p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p p   一、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6649021e-6c5d-4897-a75d-a8393518fb5d.pdf" title=" 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040-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040-2019).pdf /a /p p   二、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7ed490b6-3c94-42d3-8a88-daa1186143cb.pdf" title="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抑制型离子色谱法(HJ 1041-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抑制型离子色谱法(HJ 1041-2019).pdf /a /p p   三、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6974cc6b-3728-4593-8410-7c6a459bf5ec.pdf" title=" 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HJ 1042-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HJ 1042-2019).pdf /a /p p   四、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163bb78f-a20a-47c4-9a22-60e8fcc695b6.pdf" title="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HJ 1043-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HJ 1043-2019).pdf /a /p p   五、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97a9faf2-d78b-4021-95cf-8d49b8ad7cd0.pdf" title="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 紫外荧光法(HJ 1044-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 紫外荧光法(HJ 1044-2019).pdf /a /p p   六、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0b5b111c-f30d-46af-8ad0-1146066f725d.pdf" title=" 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45-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45-2019).pdf /a 。 /p p   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p p   特此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9年10月24日 /p p   (此件社会公开) /p p   抄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承担单位。 /p p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0月29日印发 /p p br/ /p
  • 宝怡环境亮相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
    11月8日,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广东省佛山市隆重举行,宝怡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安洲源旗下)作为大会协办单位在会场精彩亮相,展示了最新的技术和产品,受到了业内广泛关注和赞誉。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由协会会长王子葵主持,本次选举了第三届会长和秘书长,理事、监事等,并开展了产品技术交流活动。作为藻类监测领域的领先企业,宝怡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安洲源旗下)以水环境,水生态自动监测为主营业务,为广大客户提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预警自动监测、河湖水生态健康评价自动监测、蓝藻水华预报预警自动监测、湖泊营养物基准自动监测(总磷,总氮,叶绿素a)等相关业务的技术咨询,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及总包。本次大会上,宝怡环境展示了公司的明星产品——在线藻类分析仪、野外藻类分析仪和便携式藻类分析仪。这几款仪器一经亮相就吸引了参会者的目光,大家对产品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纷纷前来咨询和了解产品的信息。技术人员详细介绍了这几款仪器的技术原理和操作方法,分享了相关的项目案例和实践经验,交流了藻类监测的最新技术和市场趋势。宝怡环境的仪器设备在全国各地都有广泛应用,无论是功能还是性能上都能满足本土环境监测的需求,获得客户的一致赞誉。其中藻类分析仪系列产品市场占有率常年位于全国前列,持续引领行业发展。此次大会为会员们提供了一个展示产品、交流经验、互相学习的平台,宝怡环境收获颇丰,展示了技术和产品,加强了企业之间的合作和联系,也了解到广东省环境监测工作的战略部署和方向,对华南地区市场的发展有了更深刻的洞察和理解。未来,宝怡环境将继续积极参与华南区域环境监测工作和活动,为区域生态环境的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 宝怡环境精彩亮相2024第二届深圳国际生态环境监测产业博览会
    5月15日-17日,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部门指导,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深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技术创新研究院、华南生态环境监测分析中心等单位联合举办的2024第二届深圳国际生态环境监测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届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技术应用交流会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盛大举行。宝怡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携明星产品亮相展会,为观众带来了一场环境科技盛宴。 本次博览会上,宝怡环境携多款明星产品精彩亮相。展位上人流络绎不绝,领先的产品吸引了观众和媒体的关注,现场的工作人员与观众进行交流,热情地介绍产品的技术原理和应用。新升级的鱼毒性预警仪相比一代鱼毒性仪报警时间更短,通常在5分钟内即可对水体的毒性污染给出响应,仪器毒性污染敏感范围广谱,对多种污染物有较高敏感性,能够快速预警水体的毒性污染,准确及时发出预警信息。首次在展会亮相的光量子基材成为展会瞩目的焦点,其酷似砖头的外型引发了观众和行业专家的好奇和关注。这款产品在水华治理方面具有性价比高、见效快、适用广、施工便捷、生态修复能力强、安全风险低等独特优势,可谓水生态环境长效治理的“法宝”。 本次博览会组委会组织业内权威专家,从近三年内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甄选出创新开发、实施效果良好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水华预报预警平台系统凭借前沿的技术优势、广阔的市场前景等优势入选“生态环境监测创新(技术)产品”。这标志着宝怡环境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更是社会对公司在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上不懈努力的肯定。 5月16号下午,在第二届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技术应用交流会广东展区分会场上,生态环境监测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正式召开。宝怡环境CEO王剑发表了《水华监测、预测、治理一体化》的主题演讲,分享了最新的技术成果和项目案例,公司在水华治理方面的前瞻性思维和创新技术赢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在场专家给予了高度评价。 “十四五”进入关键之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重而道远。未来,宝怡环境将持续深耕环境监测领域,紧密围绕“十四五”生态环境发展规划的新要求,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成为行业的重要参与者和领导者,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 泽铭环境亮相第二届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交流会
    时值环境监测成为热点,泽铭环境携全新的监测仪器奔赴深圳市,参加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第二届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交流会暨第十三次全国环境监测学术交流会。本次活动,我们以设置展览、会议报告和发表论文的形式介绍公司独特的基于太阳能供电的微型化水质自动监测技术。12月6日上午9:00,会议开始。深圳市政府领导、国家生态环境部部长、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等人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他们对于本次学术交流会寄予期望,也谈及了环境监测四十年的经验与展望,并为全国各地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颁发了“2018年度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获奖证书”。同日下午,我司应用工程师陈雷向入会代表详细介绍了我司独特的微型化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该技术紧扣当前热点,以太阳能为能源,以高度集成的传感器和微流体分析为手段,能够准确高效地对水质进行监测和预警,具有投资小,占地少(0.5平米),监测参数全,不用市电和自来水,试剂消耗和废液排放少,维护频次低等优点,引起了很多专家和代表的注意。报告结束后,有许多人来到我司展台就微型化水质自动监测站(水质哨兵)进行技术交流,希望有机会合作。在为期两天的交流活动中,国内很多技术专家及同行来到我司展台,对我司展示的HQ-600系列微型在线营养盐分析仪和紫外分光光度法全自动油分仪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我司技术人员一一为其详细介绍并赠送仪器资料,整个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 岛津环境在线监测新产品推介会亮相上海
    2016年7月15日,“岛津环境在线监测新产品推介会” 在上海银星皇冠假日酒店二楼金爵厅举行, 来自环保,能源科技,自动化仪表等行业的68位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推介会旨在通过宣传介绍,使到场专家老师能够了解认识岛津新型在线监测产品VOC-3000F, VOC-3000和COD-4210,并且也为日后新产品进入市场打响第一炮。 推介会场外景 本次推介会由岛津市场部王琤先生主持,环境事业部椎桥利康副事业部长首先发表欢迎致辞。在致辞中,椎桥副事业部长表示岛津是一个具有140多年历史的老牌企业,一直不断努力生产出适应中国市场需求的产品。为了更好地应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水污染对人类健康的伤害,岛津VOC-3000F,VOC-3000 和 COD-4210诞生。椎桥副事业部长希望这些新产品能让每一位到场专家老师满意,让这次的推介会成为一场有意义的活动。椎桥利康副事业部长发表欢迎致辞 随后,岛津市场部贺文利先生登台向各位专家老师们详细介绍本次推介会的主角:VOC-3000F, VOC-3000和COD-4210。 贺文利先生首先介绍了岛津VOC-3000F,他强调在岛津60年GC技术和50年烟气技术的共同支持之下岛津VOC-3000F具有卓越的稳定性,其自我诊断功能保障产品设备在恶劣环境下也能正常工作。另外,因为它的维护工作也简便量小,所以为使用者提供了适中的运行成本。 与VOC-3000F相比,岛津VOC-3000是一款针对于特殊行业的产品。在原理上,VOC-3000采用了PID和GC-PID双检测器。在产品特征方面,VOC-3000能使TVOC和VOCs组分同时在线监测,并自动跟踪VOCs组分变化。其气体预处理管路及系统设计能够耐腐蚀抗吸附,应用起来更加安全。这台仪器的维护也很简单,可降低运营成本。 第三台亮相的仪器是岛津COD-4210。这台仪器可支持严苛条件下的样品并具有稳定的测量能力,可以让监测过程变得更加高效。岛津市场部贺文利先生发表 当贺文利先生介绍完这三款新型仪器后,在场专家老师积极提出问题并且近距离参观了三台仪器。最后,岛津环境事业部孙又良副事业部长致谢幕词,感谢每一位专家老师的到来,期待未来有更多机会与专家老师们交流学习。岛津 “津环境在线监测新产品推介会”圆满结束! 环境事业部孙又良副事业部长主持互动环节并致谢幕词 在场专家老师们参观了三台仪器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岛津官方微博地址http://weibo.com/chinashimadzu。 岛津微信平台
  • 环保部、住建部:环境监测等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
    p   日前,环保部、住建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种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 /p p   指导意见明确了对四类设施的开放重点,环境监测公众开放重点是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包括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中心、监测车辆等,可以围绕布点采样、监测分析、数据处理和信息发布全过程开展,也可以针对不同的开放对象选取不同的阶段开展。 /p p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重点开放收水范围、污水特点、处理原理及工艺流程、中控平台及在线监控设施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重点介绍垃圾产生、收集与转运过程、处理原理及工艺流程、渗滤液或焚烧烟气处理设施等。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公众开放重点是危险废物来源、种类、特点、收集及运转过程、处理流程、处置结果和在线监控设施等,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收集、运转、拆解、资源化利用情况等。 /p p   指导意见指出,公众开放要突出重点、稳步有序、促进参与,将四类设施作为开放对象,于2017年年底前,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省会城市具备开放条件的环境监测设施对公众开放。2020年年底前,鼓励各省在有条件的地级市选择一座环境监测设施、一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等作为开放点。 /p
  • 环境监测新时代!禾信仪器两项技术被重点推荐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要求,2022年2月1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构建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导思想试点工作以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引领,以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发展为着力点,加大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应用,在重点省市推进智慧监测率先突破,实现监测 感知高效化、数据集成化、分析关联化、应用智能化、测管一体化、服务社会化。基本原则强化顶层设计,优先开展环境空气、地表水、污染源的智慧监测试逐步覆盖地下水、海洋、生态等各类监测要素,提前谋划央地之间、省份之间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办法,细分监测数据使用权限与职责,为构建全国智慧监测“一张网”奠定基础。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各试点单位结合自身需求、资金和基础条件,创新运用物联网、传感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监测监控业务中的应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灵活感知、提前预警、综合研判、智慧决策的能力。试点目标智慧监测试点工作选取13个省份、16个地级市(含雄安新区)开展先行先试,试点周期2年,重点提升支撑服务保障、智慧监测基础、服务群众等三方面能力。到2023年底,国家层面建设环境质量联合会商国家平台,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监测数据联通共享机制,打造一批高质量服务应用,基本实现环境空气和地表水智慧监测;试点省份突出宏观、中观环境管理决策支撑,具备智能化调度、会商能力,提升生态环境协同管理效率;试点地市突出小尺度精细化预警管控技术支撑,实现监测与管理之间的数据关联和业务协同。具体任务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开展环境质量形势分析、关联分析影响预测分析等试点内容;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开展环境质量形势分析、热点网格管理和水环境精准溯源等试点应用,发挥环境质量管控技术支撑作用。时间安排2022年2月—6月,监测司组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信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成立技术指导委员会,各试点单位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送技术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正式启动试点实施工作。2022年7月—2023年6月,试点单位开展实施工作,定期报送阶段性建设成果报告,由技术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提出优化意见,试点单位及时进行平台功能、性能调优。2023年7月—12月,试点单位完成建设任务,报送相关报告,技术指导委员会提炼总结试点成果,监测司组织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资金来源省级、地市层面的试点工作经费,由试点单位自行解决,试点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依托已有工作基础开展试点工作,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试点方案附件1《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技术指南》,介绍了众多环境监测感知技术及创新技术应用,涉及禾信的技术有SPIMS 2000、LTGC 1000(PAMS 57)、AC-GCMS 1000、SPAMS、ICP-MS 1000、SPIMS 2000w(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秒级质谱仪)、EMUSV 1000(无人船)等,且重点推荐了高精准水体复杂污染分析溯源监测技术、分布式一拖多质谱监测技术两项新技术。《指南》涉及产品相关介绍链接,点击查看大气VOCs秒级多组份走航监测系统(SPIMS 2000)大气VOCs吸附浓缩在线监测系统(AC-GCMS 1000)气液两相水环境走航监测系统(EMUSV 1000)水质重金属应急监测系统(ICP-MS 1000)
  • 离子色谱技术详解及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青岛盛瀚色谱技术有限公司网络讲坛《离子色谱技术详解及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于12月8日14:00开讲,参与人数100人,整个讲堂时间100min,课堂氛围较为活跃。讲师王永文高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分享:l 离子色谱技术的由来l 离子色谱检测流程及原理l 离子色谱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问题答疑阶段,用户积极提问,王工耐心详细的解答。后期将会有更多的应用方面的内容以网络讲堂的形式分享给大家,欢迎广大用户关注。
  • 水质检测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水质 亚硝胺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11月2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    2. 《水质 亚硝胺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 《水质 亚硝胺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水质 丙烯酰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5. 《水质 丙烯酰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    7.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 《水质 金属总量消解方法 硝酸消解》(征求意见稿)    9. 《水质 金属总量消解方法 硝酸消解》(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 《水质 金属总量消解方法 微波酸消解》(征求意见稿)    11. 《水质 金属总量消解方法 微波酸消解》(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方法验证通用技术指南》等4项技术文件
    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申请资质认定以及有关专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时开展的方法验证活动,确保方法验证过程科学合理,评价尺度客观一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方法验证通用技术指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化学分析方法验证技术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生物分析方法验证技术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物理分析方法验证技术规定》等4项技术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考执行。本次发布的4项技术文件从方法验证的总体要求、基本条件确认、方法性能指标验证、实际监测、方法验证报告的编制、方法验证结果的应用等6个方面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的方法验证活动做了统一规定。其中《通用技术指南》为总则,从通用层面上提出方法验证活动开展的原则、要求及主要内容,3项《技术规定》在操作层面上分别对化学、生物、物理三类监测方法的验证工作如何开展给出了具体的指导。该系列技术文件的发布是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的又一举措,统一了监测机构初次使用监测方法时所开展验证工作的技术要求,保证资质认定评审中能力确认标准的一致性,为保障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此外,总站近期将出版《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方法验证实例》一书,更好的支持该系列技术文件的使用。 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方法验证通过技术指南.pdf 2-生态环境监测资质认定化学监测方法验证技术规定.pdf 3-生态环境监测资质认定生物监测方法验证技术规定.pdf 4-生态环境监测资质认定物理监测方法验证技术规定.pdf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方法验证通用技术指南》等4项技术文件的通知.pdf
  • 环保部发布五项环境监测标准
    p   近日,环保部发布五项环境监测标准,这是环保部今年第五次发布环境监测标准,此次发布的五项标准主要针对固体废物和水质,用到的仪器主要为包括原子吸收和气质联用仪。 /p p    strong 全文如下: /strong /p p   关于发布《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p p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p p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p p   一、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09/ueattachment/fe38a582-fa6f-4e57-86c8-f8c16ec43bfd.pdf"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749-2015).pdf /a /p p   二、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09/ueattachment/af60b1dd-1367-4183-b898-0091108e2c16.pdf"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50-2015).pdf /a /p p   三、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09/ueattachment/43844d36-4be5-4ade-8d60-ba3349cb9dd7.pdf" 固体废物 镍和铜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751-2015).pdf /a /p p   四、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09/ueattachment/777ddb37-676f-4327-a744-dd1f48bc476c.pdf" 固体废物 铍 镍 铜和钼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52-2015).pdf /a /p p   五、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09/ueattachment/294aa722-4544-4c58-b450-3077eac6a1d4.pdf" 水质 百菌清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3-2015).pdf /a /p p   以上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p p   特此公告。 /p p   环境保护部 /p p   2015年8月21日 /p p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主编单位。 /p p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8月24日印发 /p
  • ?国家政策不断向环保领域“发力” 环境检测仪器仪表行业遇真正“春天”
    国家政策不断向环保领域“发力” 环境检测仪器仪表行业遇真正“春天” 导读:据最新消息称,轻型车国六标准有望于2016年年度发布,与京六标准存在着诸多不同之处。近年来,我国对于环境领域的立法以及执法不断加强,除环保立案正式纳入到“十三五”规划以外,2016年“两会”环境保护同样也备受瞩目话题。   尽管我国轻型汽车排放标准不断加严,促进了我国汽车产业污染物排放大幅度降低,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效仿欧洲排放标准存在的问题,包括对VOCs(挥发性有机物)控制不严格,缺少高海拔排放控制要求等。对此,国六标准中将效仿美国标准,全面强化对VOCs的排放控制。    我国针对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方面促使我国加强对工业制造业整体行业污染排放的监管,另一方面则刺激了我国污染检测行业发展。凭借国家政策在环保产业的大莉支持,环境检测行业开始真正走上正轨。    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及其迅猛,多年来国家采取多项政策规范汽车尾气排放,包括限行、限号、尾气排放监测、新能源开发利用等等,其目的在于规范我国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也是由于我国近年来城市污染物开始集中在尾气排放等方面。    与此同时,我国多部门联合加强对环境检测、监测行业的财政、政策支持。不久前,工信部发布了第三个“五大工程”年度落实方案《绿色制造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再次将节能环保推上话题浪尖。这不仅会带来监测、检测仪表的应用市场,对于智能电网、阀门、石化等仪表上下游行业来说,绿色制造将会是新的机遇与挑战。    进入新世纪以来,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等概念深入人心,国家也开始关注节能减排项目,在工业化进程中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污染排放检测标准。目前,全国环保系统及各部门、行业、企业已建监测站4000多个,还要求上万家污染大户逐步安装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巨大的需求量带来市场机遇,有专家预测潜在市场金额将达到十亿至数百亿元。对于仪器仪表企业来说,这正是更新环境科学和监测分析仪器仪表产品、提高技术水平的时机,也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挣得一席之地。 内容来自:看仪器网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征集9项监测数据管理/审核项目承担单位
    p   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是环保工作的生命线,为此党中央和国务院专门发布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是我国环境监测数据主要的管理单位,承担我国多项数据管理工作,为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发布了9项数据管理项目。 /p p   一个项目为开发国家空气监测网智能数据审核技术。三个项目为数据审核,分别为重点区域VOCs监测、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数据审核、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质控检查。四项为数据收集制度研究,分别为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调查方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季报直报制度、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研究、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一项为数据公开制度研究,即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情况检查。(详情见下表) /p p   从这些项目可以看出,我国环境监测数据管理涉及到质控、收集、审核以及公开等方方面面,既需要制度保障和技术保障,也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 /p p   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工作的承担单位除了科研单位之外,大部分为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因此可以归属于环境服务业。随着国家对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的规范化,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环境监测服务业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样品采集、样品测试和仪器运维等,将会更多的涉及到数据互审、数据挖掘等方面。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pan /strong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valign=" middle" style=" border: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align=" center"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序号 /span /p /td td valign=" middle" style=" border: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left:none padding:0 7px 0 7px" align=" center"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项目名称 /span /p /td td valign=" middle" style=" border: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left:none padding:0 7px 0 7px" align=" center"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项目要求 /span /p /td td valign=" middle" style=" border: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left:none padding:0 7px 0 7px" align=" center"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预算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top:none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1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可信度分析服务项目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 10px" 1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基于多源卫星遥感数据、地面数据、气象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 宋体" 污染数值模型数据等多源数据,采用大数据融合技术、人工智能算法等高新技术,对全国网格化空气污染物浓度数据进行反演,构建全国高时空分辨率污染物网格化数据集。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 10px" 2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建立空气质量监测异常数据诊断模型集并进行模型构建和验证,模型集能够涵盖多种异常数据诊断机制,提供不同时空尺度异常数据诊断解决方案。包括基于卫星、地面站、数值模型的多源大数据融合技术模型,也包括其他各类统计模型,通过各类异常数据诊断模型的互补,达到筛查异常数据,持续提高数据质量的目的。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 10px" 3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综合各类异常数据诊断模型开展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可信度分析,建立数据可信度分析例行报告制度,编制全国及重点区域数据可信度分析周报、月报、年报,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开展监测数据质量专题分析。将异常数据诊断模型结果应用于监测数据审核复核工作,为数据审核复核提供自动化、智能化参考。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9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万元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top:none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2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全国重点区域 /span span VOCs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监测数据审核和数据分析委托业务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 10px" 1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数据审核:对全国重点地区环境空气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VOCs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 宋体" 手工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及时向委托方反馈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委托方开展相关工作。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 10px" 2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重点地区环境空气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VOCs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 宋体" 手工监测分析报告:包含罐采样分析报告、醛酮类分析报告,监测时段内每月编制一份报告。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 10px" 3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重点地区环境空气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VOCs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 宋体" 自动监测分析报告:监测时段内每月根据北京、上海和广州的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VOCs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自动监测数据编制一份报告。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 10px" 4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其他临时报告编制任务。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51.6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万元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top:none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3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环境统计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调查和估算方法研究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1.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分析评估现行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总量估算方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基于二污普数据库和同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选择重点污染排放指标,分地区、分行业开展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特征分析,评估现行环境统计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总量估算方法的有效性。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2.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研究提出环境统计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和估算技术方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基于上述分析成果,依据统计调查理论,比较分析多种方法的合理性,衔接正在开展的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原则研究内容,研究提出能适应新形势、更好反映工业污染源排放特征的环境统计非重点调查和估算方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3.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研究提出环境统计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和估算方案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依据上述技术路线,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排污许可、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等生态环境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的原则和具体方案。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16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万元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top:none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4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环境统计季报直报报表制度研究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1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分析梳理现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季报直报工作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调研梳理现行季报直报工作在制度设计、工作实施和数据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难点,分析产生原因,提出具体建议。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2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研究提出季报直报报表制度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分析季报直报特点和优势,基于环境管理新形势,明确季报直报未来工作定位;围绕环境管理需求,基于二污普、环境统计工作,同时结合排污许可、重点排污单位管理等固定源管理相关制度,突出季报时效性要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季报直报报表制度,明确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指标和核算方法。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8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万元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top:none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5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研究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1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分析评估环境统计历史重点调查制度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梳理环境统计以往实施的重点调查制度,特别是重点调查对象的筛选与确定原则,分析其在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决策等支撑方面存在的不足及优点,提出完善的具体建议。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2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研究制定新形势下环境统计重点调查范畴和技术路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根据上述分析和完善建议,结合对二污普成果的综合分析,包括名录库、污染物产排量在区域、行业等层面的各种分析,研究确定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下的环境统计重点调查范畴,制定环境统计重点调查技术路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3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研究制定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原则和具体方案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依据上述技术路线,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排污许可、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等生态环境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的原则和具体方案。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16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万元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top:none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6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2019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检查服务项目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通过对各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及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网络检查,汇总整理各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为深入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47.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万元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top:none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7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研究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1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查阅国内外污染源环境管理相关文献,梳理美国、欧盟等国家环评、许可、验收监测、证后监管等固定污染源全链条环境管理制度,对制度间的关联关系、衔接方式、实施主体、对象及实施效果等进行研究。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2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调研我国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现状,分析项目环评、验收、许可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实施效果,找出环评和许可两项污染源管理重要制度间衔接的关键问题,研究解决对策。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3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从排污许可整合我国污染源监管制度角度,提出“十四五”我国固定污染源管理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30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万元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top:none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8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运行 /span span -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组分网数据审核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为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网(以下简称“组分网”)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49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个点位手工监测数据审核、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38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个点位自动监测数据的审核工作,对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判别,提供审核结果及相应的审核报告。通过开展系统、科学的数据审核,加强组分网数据质量,为重点区域污染成因分析提供科学数据。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40.82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万元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top:none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9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运行 /span span -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组分手工及自动监测的质控检查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宋体" 为组分网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49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 宋体" 个点位手工监测采样及测试、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38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0px font-family: 宋体" 个点位自动监测运维的现场检查。通过定期开展系统、规范的质控检查,提供评估监测网运行情况、排查影响数据质量的问题、监督各站点数据质量、指导站点解决影响数据质量的相关问题等技术服务。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top:none border-left:none border-bottom:solid windowtext 1px border-right:solid windowtext 1px padding:0 7px 0 7px" p span 97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万元 /span /p /td /tr /tbody /table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br/ /span /strong br/ /p
  • 昂林仪器亮相第十五次生态环境监测学术交流会,展示应急监测领域创新技术
    昂林仪器亮相第十五次生态环境监测学术交流会展示应急监测领域创新技术 创新应用近日,第十五次生态环境监测学术交流会在安徽合肥圆满落幕。作为中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领军企业,昂林仪器受邀参加此次盛会,就应急监测领域新技术的创新应用为主题和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以其前沿的应急监测技术和创新产品,为与会者带来了一场科技与环保的盛宴。会上,昂林仪器展示了其最新研发的应急监测产品,包括便携式全自动紫外测油仪、全自动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和船载式水质分析仪器等。这些产品凭借其高效、准确、快速的检测性能,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 OL1045/OL1045N全自动便携式紫外测油仪产品。它根据HJ 970-2018 水质 石油类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进行研发,对地表水、地下水、海洋中的石油类进行实地监测、应急监测。更小体积,整机重量仅14kg,无线操作,更强续航。适用于更多户外复杂工况。采样容器无需定制,适用市售不同规格的广口瓶,适用性极强;采样直接上机,自动测量水样体积,样品无转移;高达0.9999的校准曲线,检测结果更精确; 用整体式人性化设计,一键运行,整个实验过程无需人为干预。为应急监测组现场操作项目提供有力的支持。昂林仪器的产品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关注和认可。参会专家表示,昂林仪器的应急监测产品在技术上具有创新性,能够满足当前环境应急监测的需求,有助于提高我国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昂林仪器总经理汪洁女士表示,我们希望通过这些产品,让更多的人感受到科技带来的便利和安全感:“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提供技术,更是希望通过这些技术,让环境保护工作变得更加高效、精准,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安全和健康。” 作为一家专注于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高科技企业,昂林仪器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出更多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产品,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贡献力量。
  •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就《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等五项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等五项环境保护标准。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就《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等五项标准的意义、制定思路以及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问:标准的定位与意义是什么? /p p   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排污单位对自身排污状况开展监测,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自行监测作为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任务,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第十一条,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是排污许可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文件之一。 /p p   电镀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平板玻璃工业、农药制造工业、有色金属工业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已发布实施,而作为自行监测的全面要求,应以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规定为准。 /p p   问:标准制定有什么主要思路? /p p   答:五项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系统梳理行业排放标准、相关管理制度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对行业排放监管的要求,规定了相应行业企业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同时对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信息记录提出要求。 /p p   问:电镀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进行确定。 /p p   电镀工业排污单位的废水排放监测,流量应采取自动监测,pH值、化学需氧量、总氰化物、总铜、总锌、7种第一类废水污染物,其余指标按月监测。 /p p   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废水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应采取自动监测,氨氮、总氮、总磷、总氰化物、总铜、总锌及7种第一类废水污染物按日监测,其余指标按月监测。 /p p   废气排放监测,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均按半年监测,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均按年监测。 /p p   问:农副食品加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进行确定。 /p p   废水排放是该行业的主要污染排放类型,综合考虑排污单位的控制级别、废水排放去向、自行监测经济成本以及对环境的影响风险,在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上做差别性要求。对于重点排污单位,废水总排放口的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实施自动监测,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其他污染物按月监测,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其他污染物按季度监测。非重点排污单位则按季度或半年的频次开展监测。本标准还对雨水排放口和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频次进行了规定。 /p p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主要包括锅炉排放口及其他15种废气排放口,各类排放口的污染物指标有所差异。本标准中多数排放口的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颗粒粕系统1次/两周,浸出与精炼车间、腥臭废气排放口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无组织废气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 /p p   问:平板玻璃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进行确定。 /p p   废气有组织监测中,玻璃熔窑对应排放口是主要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需采用自动监测 氯化氢、氟化物、氨每半年监测1次,其中氨为使用含氨物质作为还原剂的排污单位的选测指标 另外,使用重油、煤焦油、石油焦作为燃料的排污单位还要根据燃料成分检测结果,针对性监测重金属指标,监测频次为半年 在线镀膜工序对应排放口为非连续生产排放,设置监测指标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等4项指标,监测频次为半年 此外,原料破碎、储存、配料、煤制气系统等6类工艺对应的排放筒,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监测频次要求为每半年到一年1次。 /p p   废气无组织监测中,根据排污单位所包含的不同工艺及设施,规定颗粒物、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等4项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为每半年到一年1次。 /p p   废水监测中,针对废水总排放口、循环冷却水排放口、脱硫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发生炉灰盘水封水和洗涤煤气的洗涤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分别提出了监测要求。 /p p   问:农药制造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本标准立足当前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且与正在修订的《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有效衔接,兼顾《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制造工业》(HJ 862)对农药原药活性成分或农药中间体等特征污染物的管控要求,确定监测指标和监测点位。 /p p   对于农药制造工业直接排放的废水排放监测指标,在废水总排口规定对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进行自动监测,规定对悬浮物、石油类、色度最低监测频次仍为日。总磷的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其中,含磷化学农药制造排污单位总磷须采取自动监测。五日生化需氧量、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监测项目以及11项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指标和12项农药行业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污染物指标监测频次适当降低。 /p p   对于有组织废气主要排放口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要求实施自动监测 臭气浓度、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半年 二噁英监测频次定为年 危险废物焚烧炉中一氧化碳、氯化氢等及其他项目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 /p p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臭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半年。 /p p   问:有色金属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本标准依据《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5)及修改单、《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6)及修改单、《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7)及修改单、《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8)修改单、《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30770)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紧密对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等11个行业的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对各冶炼行业监测指标进行了明确。指标选取时充分体现不同生产工序污染特征,突出重点。 /p p   废水总排放口监测,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实施自动监测。其他污染物均采取手工监测,总铅、总砷、总镉、总汞按日监测,总锌、总铜、总锡、总锑、总钴、总镍按月监测,悬浮物、硫化物、氟化物、石油类等常规污染物按季度监测。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重金属一类污染物监测频次同总排口保持一致。 /p p   对于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金属冶炼行业烟气制酸系统、环境集烟系统、炼前处理系统及冶炼过程中主要冶炼炉窑为主要排放源,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实行自动监测,行业特征重金属污染物按月监测,硫酸雾、氟化物等制酸废气污染物按季度监测。电解铝、铜、镍、钛冶炼均涉及到电解工艺,根据电解系统污染程度,规定电解铝电解系统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实行自动监测,氟化物按月监测,铜、镍、钛冶炼行业电解系统排放口可每季度监测一次或者半年监测一次。冶炼与电解工序之外的其他工序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监测频次可按季度或半年监测一次开展。 /p p   对于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p
  •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就两项环境保护标准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环境空气 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956-2018,以下简称HJ 956-2018)和《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955-2018,以下简称HJ 955-2018)两项环境保护标准,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就标准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问:请您介绍一下这两项标准制订的主要背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答:HJ 956-2018是针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以下简称GB 3095-2012)中苯并[a]芘的配套分析方法——《环境空气 苯并[a]芘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439-1995)进行的修订。随着监测技术水平的进步,原标准在样品采集、样品提取和检测方法等方面显示了诸多不足。例如,原标准限制使用大流量采样器采集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提取方式限于乙腈超声提取,检测方法采用紫外检测而没有使用灵敏度和选择性更好的荧光检测方式,且原标准部分指标的确定不符合《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以下简称HJ 168-2010)的相关要求。鉴于这些情况提出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HJ 955-2018是针对GB 3095-2012中氟化物配套方法《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2009)进行修订。原标准在样品采集、样品制备、质控等环节显示了诸多不足之处。例如,原标准对于小时均值监测和日均值监测均采用中流量采样,流量过大;同时未针对双层膜采集方式对采样器的采样头结构、流量稳定性和采样泵负压能力等影响有效采样的技术内容提出规范性的要求;缺少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内容,难以有效的支撑GB 3095-2012对于氟化物监测的需求。鉴于以上情况提出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问:标准修订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答:HJ 956-2018修订了标准的适用范围,除用于PM10中苯并[a]芘的测定外,所有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均可采用本方法监测分析;扩展了采样方式,小流量采样、中流量采样和大流量采样均可用于样品的采集;增加了样品制备方法,经典索氏提取、自动索氏提取、加压流体萃取、超声波提取等方式均可用于样品提取;增加了不同种类的提取溶剂和样品净化方法;改用灵敏度和选择性更好的荧光检测器检测;修订了梯度洗脱分析条件、定量方法;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款。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HJ 955-2018修改了采样流量;补充完善了仪器和设备中对采样头结构和采样器性能的要求;简化了标准曲线配置过程;增加了结果的表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理和资料性附录等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另外,为配套《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29号)的实施,两项标准中分析结果的表示均不再换算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而与修改单要求保持一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问:新标准的先进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答:修订后的HJ 956-2018在样品采集、提取等方面给使用者更多的选择,采样方式与现行主要采样方式保持一致,使一些更先进的提取、净化技术和检测技术得到应用,提高了样品分析测定的抗干扰能力,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精密性也得到提高,标准的检测限、精密度和准确度等指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修订后的标准技术方法和技术内容与相关国际标准方法接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修订后的HJ 955-2018在样品采集时充分考虑了氟化物以气态和颗粒态存在的情况,采用双层滤膜采集样品,确保监测的氟化物含量能如实反映环境空气中总氟化物的水平;对影响有效采样的技术内容,如采样头结构、流量稳定性和采样泵负压能力等在标准中给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采样的规范性;另外,采用国际方法中通用的离子选择电极法测定,方法灵敏度高、检出限低、操作简单易掌握,确保该标准分析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具备良好的普适性;同时,提出了明确的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方法使用中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p p br/ /p
  • 9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发布,涉及多类别仪器检测方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9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批准发布,自 2024年6月1日起实施。一、 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315—2023)此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 19 种金属元素总量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银(Ag)、砷(As)、钡(Ba)、铍(Be)、铋(Bi)、镉(Cd)、铬(Cr)、钴(Co)、铜(Cu)、锂(Li)、锰(Mn)、钼(Mo)、镍(Ni)、锑(Sb)、锶(Sr)、铅(Pb)、铊(Tl)、钒(V)和锌(Zn)共 19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此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验证单位为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南省济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此标准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二、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195—2023代替HJ/T 195—2005)此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氨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氨氮(以N 计)的测定,方法的检出限为 0.02 mg/L,测定下限为 0.08 mg/L。自此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5—2005)废止。此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验证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三、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9—2023代替HJ/T 199—2005)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总氮(以N 计)的测定。采用高温高压消解,取样量为 20.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5 mg/L,测定下限为0.20 mg/L;采用在线紫外消解,方法检出限为 0.05 mg/L,测定下限为 0.20 mg/L。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四、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200—2023代替HJ/T 200—2005)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硫化物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硫化物(以S2-计)的测定。方法的检出限为 0.005 mg/L,测定下限为 0.020 mg/L。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1316—202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测定。进样体积为 10 µl 时,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最低检出浓度分别为 0.011 mg/L、0.017 mg/L。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体积为 30 L(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试样定容体积为50 ml 时,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0.02 mg/m3、0.03 mg/m3,测定下限分别为0.08 mg/m3、0.12 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 30 L(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试样定容体积为10 ml 时,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0.004mg/m3、0.006 mg/m3,测定下限分别为0.016 mg/m3、0.024mg/m3。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本标准验证单位: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广西大学。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六、环境空气和废气 6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317—202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 6 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丙酯、丙烯酸丁酯和甲基丙烯酸丁酯等 6 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 20 L,解吸体积为 1.0 ml,进样量为1.0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2 mg/m3,测定下限为 0.08 mg/m3;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的进样体积为1.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1 mg/m3~2 mg/m3,测定下限为 4 mg/m3~8 mg/m3。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七、区域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技术要求(HJ 1318—2023)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区域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的的工作流程、仪器和设备、质量评估目标、评估区域及点位抽样、现场检查与比对、质量评估、评价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适用于以紫外光度法等为原理的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的质量评估。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八、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传递标准校准技术规范(HJ 1319—2023)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臭氧传递标准校准下级臭氧传递标准的操作技术要求,适用于校准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传递标准,浓度范围为 1 nmol/mol~500 nmol/mol。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九、 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HJ 1320—2023)本标准规定了陆地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工作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包括地面验证场(站)选址、验证样地样方布设、观测参数、观测方法、基础设施建设、遥感产品验证及验证精度评价等,适用于指导基于生态遥感及地面观测技术的全国及区域遥感产品验证、遥感监测等相关工作。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附:一、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315—2023).pdf二、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195—2023代替HJ_T 195—2005).pdf三、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9—2023代替HJ_T 199—2005).pdf四、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200—2023代替HJ_T 200—2005).pdf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1316—2023).pdf六、环境空气和废气 6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317—2023).pdf七、区域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技术要求(HJ 1318—2023).pdf八、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传递标准校准技术规范(HJ 1319—2023).pdf九、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HJ 1320—2023).pdf
  • 你知道环境监测和环境检测有什么不同吗?
    环境监测:是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目的: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环境监测的过程分为: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环节。环境检测:是对某种环境、污染源、污染物进行的检验和测试。目的:是满足当事人的委托需求,或者为了满足某种商业目的。环境检测在很多时候表现为:对污染物、污染源的性质、数量、浓度、性质的鉴定和检验。如,对生活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和种类、室内综合环境、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测量等。一、行动性质不同1、环境监测:是指环境监测机构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视和测定的活动。2、环境检测:是一种商业行为,是一种单一的过程,一般由商业机构来进行。二、操作方式不同1、环境监测:通过对反映环境质量的指标进行监视和测定,以确定环境污染状况和环境质量的高低。环境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物理指标的监测、化学指标的监测和生态系统的监测。2、环境检测:利用GIS技术对环境监测网络进行设计,环境监测收集的信息又能通过GIS适时储存和显示,并对所选评价区域进行详细的场地监测和分析。三、实施的机构不同1、环境监测:是政府事业部门对环境的科学管理环境和环境执法监督。2、环境检测:是各省环保局下辖环境监测站。四、目的不同1、环境监测:是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2、环境检测:根据要求,对相应的环境对象进行检测,得出结果。两者主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报告内容上。五、报告内容的区别环境检测报告的内容:(1)标题(例如“检测报告”、“校准证书”或“抽样报告”);(2)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3)实施实验室活动的地点,包括客户设施、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的地点、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4)将报告中所有部分标记为完整报告一部分的唯一性标识,以及表明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5)客户的名称和联络信息;(6)所用方法的识别;(7)物品的描述、明确的标识以及必要时物品的状态;(8)检测或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以及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抽样日期;(9)实施实验室活动的日期;(10)报告的发布日期;(11)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实验室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抽样方法;(12)结果仅与被检测、被校准或被抽样物品有关的声明;(13)结果,适当时,带有测量单位;(14)对方法的补充、偏离或删减;(15)报告批准人的识别;(16)当结果来自于外部供应商时, 清晰标识环境监测报告内容:(1)报告标题及其他标志:监测性质(委托、监督等);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编制时间,采样(监测)现场的地点(必要时)委托单位或受检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报告统一编号(唯一性标志),总页数和页码:监测目的、监测依据(依据的文件名和编号);样品的标志:样品名称、类别和监测项目等必要的描述,若为委托样,应特别予以注明样品接收和测试日期;需要时,列出采样与分析人员,监测所使用的主要仪器名称、型号及品牌;监测结果;按监测方法的要求报出结果,包括监测值和计量单位等信息;报告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的签名和签发日期;监测委托情况(委托方、委托内容和项目等);需要时,应注明监测结果仅对样品或批次有效的声明。(2)当需对监测结果做出解释时,监测报告中还应包括下列信息:对监测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殊监测条件(如环境条件的说明);当委托单位(或受检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应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信息;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测报告中应包含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数据的统计结果和结论;需要时,提出其他意见和解释;特定方法、委托单位(或受检单位)要求的附加信息。(3)对含采样结果在内的监测报告,应包括下列信息:采样日期;采集样品的名称、类别、性质和监测项目;采样地点(必要时,附点位布置图或照片);采样方案或程序的说明等;若采样过程中的环境条件(如生产工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采样点周围情况、天气状况等)可能影响监测结果时,应附详细说明;列出与采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对这些规范的偏离、增添或删节时的说明;需要时,增加项目工程建设、生产工艺、污染物的产生与治理介绍等;其他信息包括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情况、有关图表和引用资料、必要的建议等。
  • 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涉及水质、氮氨的仪器检测
    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00014672/2022-00260  分  类环境标准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2022-07-07  文  号环办标征函〔2022〕22号  主 题 词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8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杜祯宇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7.《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铜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9.《铜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11.《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7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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