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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实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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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实时监测相关的论坛

  • 交通环境监测设备气象状况实时记录

    交通环境监测设备气象状况实时记录

    交通环境监测设备气象状况实时记录交通环境监测设备是一套精简版的气象监测站。它利用智能化传感技术,实现了对于各种气象参数的实时在线监测,如风速、风向、温度、气湿、气压、辐射、雨量、PM2.5、VOCs、SO2、NO2等进行测量。交通环境监测设备采用模块化设计,可以根据用户需要(测量气象要素)灵活地增减相应的模块和传感器,任意组合,方便快捷地满足各种用户的要求。交通环境监测设备具有自带的显示,自动保存,实时时钟,数据通信等功能。该站具有技术先进、测量精度高、数据量大、遥测距离远、人机界面友好、可靠性高等优点。[img=交通环境监测设备,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200904174512_9091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交通环境监测设备的基本原理,是通过传感器将气象要素的相应变化转换为电信号的相应变化,由单片机控制的数据采集器进行线性化、标定处理,实现从工程量到要素数量的转换,并对数据进行质量控制。通过预处理得到各气象要素的实时值,并通过通讯模块将其传送到中心站的微型计算机上。目前,交通环境监测设备广泛应用于气象、海洋、环境、机场、港口、工农业和交通等领域,适合于学校和科研单位使用。交通环境监测设备成本投入低,设备维修维护便利,适合大范围、高密度布点。通过网格化布点,可以采集到准确、精细的污染数据,经过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实时掌握污染趋势动态,实现污染溯源。[img=交通环境监测设备,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200904503369_7770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 【资料】实时水环境监测数据中心网站的设计

    摘 要:给出了基于Google map + PHP +MySQL 的环境实时监测数据中心网站的设计与实现过程,并对其中的地图控制、数据库设计、统计图表的实现等关键技术作了介绍。结合一个水环境实时监测数据中心的网站实际情况给出了一个设计实例。[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images/affix.gif[/img][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download.asp?ID=199208]实时水环境监测数据中心网站的设计.rar[/url]

  • 地方环境空气监测值与省环保厅发布的实时数据差距较大

    请问一下各位大佬、前辈、老师,就是我们前段时间于一个地方做现状监测,采样完并实验分析后所得的环境空气的值(去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与省环保厅公布的同我们监测的同时段的实时数据相差较大,请问这正常吗?麻烦问一下您们会出现这种情况吗,通常出的数据是比环保部门公布的自动监测的数据大还是小?差距有多大?为什么?望各位大佬,老师,专家不吝赐教??????。

  • 【转帖】环境保护部定于2009年7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实时监测数据

    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是我国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9年至今,已在主要河流的省界断面、入海口、支流汇入口以及重要湖区及国界河流上,建设了10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初步形成了覆盖我国主要水体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多年来,在地表水监测预警、跨界污染纠纷处理、省界水质目标考核、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方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深化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在环境管理、水污染防治方面的实时监控与预警监视作用,落实省界目标责任制,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积极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基础性服务,环境保护部定于2009年7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实时监测数据。  本次发布的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实时监测数据,主要指标包括:pH、溶解氧、CODMN、氨氮、TOC。监测频次为每四小时一次,每天动态发布六次监测数据。  相关链接:http://202.108.218.233/

  • 【转帖】关于实施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问题的函 环境保护部函

    环境保护部函 环函〔2009〕131号 关于实施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问题的函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请明确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属性的请示》(粤环报〔2009〕7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环境监测工作中应执行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在没有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情况下,可使用原国家环保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出版物中的方法。  二、为适应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目前我部正在制定相应的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在新标准实施后,应停止使用前款所列出版物中的方法。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主题词:环保 监测 标准 函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环境温度的时时监测

    环境温度的时时监测

    [img=,380,35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9/201609051724_608401_3139774_3.png[/img][img=,378,284]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9/201609051724_608403_3139774_3.png[/img][img=,378,370]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9/201609051724_608402_3139774_3.png[/img]PCsensor最新研发PDF温湿度记录仪,让您随时随地关注温度。温度记录仪的应用分析 温度记录仪是将温度参数进行测量并按照预定的时间间隔将其储存在内部存储器中,在完成记录功能后将其联接到计算机,利用适配软件将存储的数据提出并按其数值、时间进行分析的仪器。利用该仪器可确定储运过程、实验过程等相关过程没有任何危及产品安全的事件发生。PCsensor的PDF温度记录仪功能简介 1、实时数据采集,记录,历史测量数据查询(数据无法更改确保客户权益)。 2、图文显示,表现丰富。实时数据、历史数据都采用曲线显示。 3、上下限报警,报警状态指示(上限-红灯,正常-绿灯,下限蓝灯)。 4、温度数据储存。体积小,方便携带手机也能查看,过往数据一目了然。 5、数据采用非易失性存储器存储,掉电后之前数据仍可保存。可以连续记录温度持续6-120天。目前PCsensor(阿鼎科技)PDF温度记录仪成功应用各个领域行业中,适用奶制品,冷冻食品,海鲜类,鱼苗,药品,血液,疫苗,高科技敏感产品, 冷链运输、野外环境温度检测等。

  •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野外环境监测用途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野外环境监测用途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野外环境监测用途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是一种现场自动气象站,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气象传感器、微电脑气象数据采集仪、电源系统、轻型百叶箱、野外防护箱和不锈钢支架等部分构成,用于对风向、风速、雨量、气温、相对湿度、气压、太阳辐照、土壤温度、土壤湿度等九个气象要素进行全天候现场监测,是气象站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主要配置包括:大气数字温湿度传感器(带轻型百叶箱) 风向传感器风速传感器 露点传感器 翻斗式雨量传感器 蒸发传感器 日照传感器 太阳总辐照传感器 微电脑气象数据采集仪 不锈钢气象站观测支架 不锈钢野外防护箱GPRS无线气象中心软件 气象数据库太阳能电池供电装置和220V双模供电GPRS无线通讯模块。[img=生态环境监测系统,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9/202209280914058804_1586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功能有:实时监测风速、风向、雨量、温度、湿度、气压、太阳辐照、土壤温度、土壤湿度等,具有气象数据采集、实时时钟、定时存储、参数设定、参数和气象历史数据掉电保护等功能。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是一种测量多要素气象要素的专业级传感器,可同时测量大气温度、大气湿度、风速、风向、气压等五种主要气象要素。其特点是精度高,响应时间快,串口输出,方便用户直接通过PC或外接仪器进行测量。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包括多功能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传感器和环境监测平台,多功能控制质量传感器对各项监测指标进行监测,并上传至环境监测云平台,云平台对上传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记录。从建筑节能和室内环境营造的角度来看,室内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能够及时采集室内环境参数,作为调节环境的重要依据。[img=生态环境监测系统,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9/202209280914230699_9014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 国家将出台新的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2013年9月11日环境保护部监测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方案评审会。评审专家组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中国工程院魏复盛院士担任专家组组长。监测司罗毅司长、吴季友副司长和总站王业耀副站长出席会议,生态司张山岭处长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总站生态室详细介绍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王业耀副站长对工作目的和核心内容进行了重点说明。专家组充分肯定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就实施方案中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和业务化运行模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一致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 本次评审会后,总站将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细化点位并优化监测指标,尽快完善工作方案,加快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业务化步伐。

  •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全面推进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全力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中国建设,我部研究制定了[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403/W020240315362169138081.pdf]《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url],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24年3月4日[/align]  (此件删减后公开)  抄送: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发展中心)、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规划院、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3月13日印发

  •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监测函290号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有关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运维机构:  为适应监测事权上收后环境监测管理新要求,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和维护,保障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环办监测〔2016〕10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本细则,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细则。试行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韩静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815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p.gov.cn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2.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132349_01_1634717_3.jpg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厦门隆力德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  5.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  6.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浅谈CNAS校准实验室对环境监测和记录的实施

    再谈A025针对环境温湿度等条件有苛刻要求的应给与足够重视并实施。[b]6.3 设施和环境条件6.3.3校准实验室应确保环境条件监测的有效性,应根据校准方法等文件对环境条件要求的“严苛”程度采取适当的有效措施监测和记录环境条件。[/b]应该做好监测和记录。这里强调确保环境条件监测的有效性,即之前只是上下午各记录一次温湿度记录大部分就是对付应付情况。根据校准方法对其苛刻程度采取符合使用要求的监测设备,且进行记录。这里只得是原始记录记录温湿度等情况。当然后续A025内容也提及校准证书书写温湿度也要根据计量时间长短实际记录温湿度范围情况。下列情况,宜采用自动监测/记录装置监测和记录环境条件:校准过程中的环境条件(温度)要求较为严苛,如(20±0.5)℃;这条如果实施应用,必要下采购的温湿度记录仪就是准确度较高的了,可能都需要温度采集器配铂电阻传感器采集和湿度传感器采集了。按照仪器计量特性选取监测设备应为最大允差的三分之一为好。故0.5℃要求算是较高了。校准方法等文件对校准过程中的环境温度波动度有要求;这条则是说明如果认可项目对应使用规范环境条件对温度波动度有要求,则温湿度记录仪器应该具备记录一段时间内最大最小值功能。目前监测设备都有到处EXCEL或WORD等功能,如果到处表单格式,可以方便计算规定时间内的波动度。当然这块还侧面反映实验室温湿度控制也很高,空调和加湿器可能不一定稳定,必要下可能需要提供一个密闭恒温恒湿环境。这时就需要计量该密闭环境了,一般依据JJF1101-2019 规范进行校准了。文件规定被校样品在校准前有温度平衡要求,需在恒温室放置2h以上的;该条款说明样品保存需要一定要求,首先温度要恒温,且时间要记录,温度控制和记录需要再样品保存程序中记录和管理,属于计量前的状态管理。校准过程为自动完成,且无人值守的;目前智能数字化校准或远程无人校准初露头角,这就要求温湿度控制和记录,我想针对自动完成校准这个温湿度记录根本不算什么,小菜一碟。校准过程持续4h以上的。针对校准时间过长,需要记录整个温湿度情况,在证书中可能体校温度和湿度是一个范围,这里说明,温湿度记录仪器记录温湿度同时也是把时间记录下来,A025针对校准证书要求,也有新的要求,就是校准日期不一定是一天,可能存在多天,需要按照实际原始记录和温湿度记录仪器时间记录。

  • 【转帖】《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5月1日实施

    [align=center][b]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的公告[/b][/align]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证环境监测规范制修订工作的质量,现批准《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url=http://www.zhb.gov.cn/gkml/hbb/bgg/201003/W020100310398119939588.pdf][color=#0000ff]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color][/url]  该标准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T 168-2004)。[align=right]  特此公告。[/align][align=right]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align]

  •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即将实施,现状监测因子选取你了解吗?

    [list]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法中第十八条指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8年9月13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随之孕育而生。该导则为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 2019年7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b]导则关注[/b]导则提出建设项目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影响类型、影响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工作。[b]导则关注[/b]导则规定了现状监测布点原则、监测点数的确定、现状监测取样方法、现状监测因子确定及现状监测频次的要求。[/list]

  • 什么是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有哪些特点?

    环境监测是指通过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影响人类和生物生存与发展的环境质量的某些代表值实施现场监视和测定,作出正确环境质量评价的过程。环境监测有以下几个特点。(1)综合性监测手段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环境质量的方法;监测对象包括空气、气体(江、河、湖、海及地下水)、土壤、固体废物、生物等客体,只有对这些客体进行综合分析,才能确切描述环境质量状况;对监测数据进统计处理、综合分析时,需涉及该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情况,因此,必须综合考虑才能正确阐明数据的内涵。(2)连续性 环境污染具有时空性,只有坚持长期测定,才能从大量的数据中揭示其变化规律,预测其变化趋势,数据越多,预测的准确度就越高。因此,必须长期坚持监测。(3)追踪性环境监测包括监测目的的确定、监测计划的制订、采样、样品运送和保存、实验室测定到数据整理等过程,是一个复杂而又有联系的系统,任何一步的差错都将影响最终数据的质量。特别是区域性的大型监测,由于参加人员众多、实验室和仪器的不同,必然会发生技术和管理水平不同。为使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并使数据具有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有一个量值追踪体系予以监督。为此,需要建立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体系。

  • 空气自动监测最终会替代人工监测环境质量吗?

    空气自动监测最终会替代人工监测环境质量吗?我记得以前老一辈的同事都说当时用大气采样器去采集环境空气样品,然后回来分析现在自从有了空气自动监测设备以后,人工监测基本上已经没有了。最终会不会在很多点位设立空气自动站,去实时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最终人工监测不再需要

  • 《环境监测》课件

    [color=red]《环境监测》全书下载[/color]http://www.water800.com/jcff/6/hjjc051207.pdf第一章、绪论 1.1 环境监测的目的与分类 1.1.1 环境监测的目的 ( 1 )掌握污染物的来源、扩撒、迁移、反应、转化,了解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并在此基础上,对环境污染作出预测、预报和预防。 ( 2 )了解和评价环境质量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掌握其变化规律。 ( 3 )收集环境背景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制订和修订各类环境标准、实施总量控制、目标管理提供依据。 ( 4 )实施准确可靠的污染监测,为环境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依据。 ( 5 )不断改革和更新监测方法与手段,为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1.1.2 环境监测的分类 一 . 按监测介质分类 : 大气污染监测、水质污染监测、土壤和固废监测、生物污染监测、生态监测、物理污染监测; 二 . 按监测目的分类: 1. 监视性监测 (例行监测、常规监测) 是指按照预先布置好的网点对指定的有关项目进行定期的、长时间的监测,包括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 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是纵向指令性任务,是监测站第一位的工作,其工作质量是环境监测水平的主要标志。 2. 特定目的监测(特例监测、应急监测) ( 1 ) 污染事故监测 :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深入事故地点进行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扩散方向、速度和污染程度及危害范围,查找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控制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这类监测常采用流动监测(车、船等)、简易监测、低空航测、遥感等手段。 ( 2 ) 纠纷仲裁监测 :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提供公证数据。 ( 3 ) 考核验证监测 :包括人员考核、方法验证、新建项目的环境考核评价、排污许可证制度考核监测、 “ 三同时 ” 项目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竣工时的验收监测。 ( 4 ) 咨询服务监测 :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性监测。为国家政府部门制订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手段。如建设新企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按评价要求进行监测。 3. 研究性监测(科研监测) 是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监测,是通过监测了解污染机理、弄清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规律、研究环境受到污染的程度,例如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影响研究、为监测工作本身服务的科研工作的监测(如统一方法和标准分析方法的研究、标准物质研制、预防监测)等。这类研究往往要求多学科合作进行。 1.2 环境监测的对象 1.2.1 环境监测对象的特点 1.2.2 监测对象的选择

  • 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10月起实施的“采测分离”将如何运作?

    环保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对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采取采测分离和水站建设同步推进、分布实施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自2017年10月起,采取采测分离模式,按月开展2050个考核断面水质监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采样,统一对水样加密编码,送至指定的地方环境监测站进行集中分析。监测指标包括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叶绿素a、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等项目。对于监测能力不足的地方监测站,需要在2017年10月前形成能力,[color=#ff0000]也就是采购仪器[/color]。  第二阶段是2018年7月底前,完成2050个考核断面水站建设工作,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运维,连续自动监测的指标包括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和总磷以及流域特征污染物等)。

  • 环境监测可分为哪些种类?

    环境监测按其性质和对象,有不同的分类方法。(1)按监测的性质,可分为监视性监测、特定目的监测和研究性监测。监视性监测又称为例行监测或常规监测,是指通过建立水质、大气等各种监测网,对指定的有关项目进行定期的、长时间的数据收集,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

  • 【讨论】环境大气走航监测

    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有效地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应对措施,相关单位对大气污染物监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2020年6月23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中就要求,有条件的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开展[b]走航监测[/b]、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用以分析企业VOCs组分构成,识别特征物质,推动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监控体系。  据了解,[b]大气走航监测[/b]指的是通过安装在走航车上的仪器设备进行大气取样、监测和数据处理的监测技术。相比于传统固定式的监测方式,走航监测可以实现边行驶、边监测、边反馈。在走航车缓慢行驶过程中,车上搭载的测量分析仪器可以对指定区域内VOCs、PM[sub]2.5[/sub]、PM[sub]10[/sub]、O[sub]3[/sub]、NO[sub]x[/sub]、CO、SO[sub]2[/sub]等大气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快速绘制区域大气污染地图,精确判定污染行业、企业甚至工段,锁定重点污染源。为环保部门的环境决策、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有力的技术支撑。  如何高效地利用走航监测技术,更好地对区域大气污染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是仪器厂商和用户共同关注的问题。大家针对走航监测的应用场景、标准、使用仪器等方面有什么见解和建议可以在这里发布,欢迎一起讨论和交流~

  • 上海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实施案例

    2006年2月,北京三维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上海环境监测中心的通知,STAR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中标该中心LIMS项目。三维天地在这次环监行业的攻坚战胜中,终于顺利拔得头筹。上海环境监测中心原有一套Thermo公司的LIMS系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正式投入使用。随着上海环境监测中心的业务发展,对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中心内部信息化建设需求日益迫切,尽快重新寻找一套适合自己业务和管理模式的LIMS系统成为中心领导迫在眉睫的首要问题。由于以前LIMS系统应用实施失败的影响,使这次选型工作变得尤其慎重和严格。2005年12月份,监测中心成立专门招标机构,负责LIMS系统的招标。参加投标的公司除了三维天地公司以外,还有Labware等这些知名LIMS厂商。经过招标单位的专家评审、现场演示以及系统实际应用测试等环节的严格考察,最后STARLIMS产品以绝对优势胜出,上海环境监测中心因此选择三维天地作为LIMS实施的供应商和今后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这也是STARLIMS产品在国内环境监测行业的首个应用案例,是三维天地和STARLIMS公司携手迈进中国环监行业市场的第一大步。

  • 环境监测改革

    中科院提出生态环境机构改革方案:中科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刚刚出版的《2015中国可持续发展报告—重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出了中央部委生态环境管理职能重组的建议方案。“二委一部一局”,即建议未来国家生态环境管理相关职能配置可形成“相对集中、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所谓“二委一部一局”的格局,即把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职能相应整合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委员会、资源与环境保护部、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局。此外,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局负责监测、评估和预警等工作。该局是独立于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能管理机构,直接向国务院负责,并实行垂直管理。该部门应当承担以下职责:第一,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技术规范、布局,确立大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等领域的监测指标。第二,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独立调查评估;第三,联合中国气象局等单位,对生态环境质量进行预测预警,为实施应急措施提供支持;第四,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生态环境信息网;第五,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国家重大环境信息与综合环境评估报告。 大家有什么想法?如果县地市级也成立个局,最少得有几个“高工”坐镇才行··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

  •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环保部于2012年12月3日发布《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该规范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的监测内容、点位设置、监测频次、测量时间、评价方法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部门为监测与评价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所开展的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乡村地区声环境监测可参照执行。

  • 历史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信息哪里找?

    各位专家,请教过去的环境质量实时监测数据哪里可以找到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的看到的只有当天实时的,还有月或季度总结~~那么历史数据哪里可以找到呢?谢谢大家~~

  • 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

    [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back][/color][/font][b][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修订后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back][/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为配合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环监测〔2021〕80号)的贯彻实施,进一步细化考核程序、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受生态环境监测司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对《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总站综字〔2007〕96号)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期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总站质管字〔2022〕43号,以下简称《细则》)。[/back][/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细则》适用于总站受生态环境部委托组织的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可参考或根据本《细则》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具体考核细则。[/back][/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修订后的《细则》有如下的新要求和重要变化:[/back][/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一、明确哪些人员需要进行持证上岗考核。[/back][/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机构中从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人员都要持证上岗,适用范围包括样品采集、现场测试、实验室分析、自动监测运维、生态遥感监测、综合分析与评价、质量管理等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活动。这意味着需要参加持证上岗考核的人员与所在机构性质和人员岗位相关,不区分委托任务性质或项目来源。[/back][/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二、被考核单位承担自认定主体责任。[/back][/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ff0000][back=#ffffff]强调了被考核单位申请前需先期完成技术人员自认定工作[/back][/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首先,被考核单位应成立工作组统筹负责自认定相关工作;其次,《细则》对新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时间分别提出了至少3个月和1个月的要求;此外,《细则》要求自认定结果随持证考核申请一同提交主考单位,即自认定合格人员才可以申请持证上岗考核。[/back][/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三、理论考核内容发生重要变化。[/back][/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ff0000][back=#ffffff]一是对理论知识按方法原理进行了科目分类,包括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将考核重点调整为对生态环境监测基础知识以及所申报项目(方法)对应的监测原理等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的考察,为保证考核质量每人每次限申报8个二级科目;二是调整了开卷考试年龄,统一为年满45周岁且从事监测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back][/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四、成绩评定宽严并济。[/back][/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首先,将理论考核成绩由达到试卷总分数的70%为合格降低到[/back][/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60%[/back][/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其次,现场操作考核明确了[/back][/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ff0000][back=#ffffff]对于环境条件、设备设施不满足要求的申报项目(方法),按不合格处理[/back][/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此外,《细则》规定了单科成绩有效期,理论考核各科目及现场操作考核成绩单科有效期均为3年,有效期内再次申请相应项目(方法)的持证上岗考核,可免考已通过的理论科目或现场操作考核。[/back][/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五、免考条件增多了。[/back][/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在原免考条件外,将承担标准制修订研究或方法验证、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技能比赛个人奖项纳入免考条款,被考核人员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后可免除相应项目(方法)的现场操作考核。免考条件的拓宽既降低了现场考核工作量,又进一步提高了监测技术人员参加各类技术活动的积极性。[/back][/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六、增加了直接换证。[/back][/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细则》要求,重点加强对新持证人员的考核,同时规定已持证人员满足相应条件可直接换证。《细则》细化了人员到期换证及方法变更换证的程序,针对不同岗位提出了免考换证材料报送要求。通过直接换证既大大降低了长期从事某一监测岗位技术人员换证考核工作量,又有效解决了近年来监测标准方法更新快,主考单位考核压力大的问题,大幅提高了考核工作效率。[/back][/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本《细则》于2022年1月19日起印发实施,同时,新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管理信息系统”也将正式启用,接下来总站会做好新《细则》实施以及新系统填报的宣贯和培训。[/back][/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将迈上一个新台阶,并为进一步保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人员技术水平、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持续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back][/color][/font][/b][align=lef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back=#ffffff] [/back][/color][/font][/b][/align][align=left][b][back=#ffffff][font=Microsoft YaHei UI]附:[b][font='Microsoft YaHei UI']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font][/b][/font][/back][/b][/align]

  •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算不算犯罪?

    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进一步明确有关污染环境犯罪的定罪量刑具体标准。这是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最高司法机关第三次就环境污染犯罪出台专门司法解释。 “近年来污染环境刑事案件量增长十分明显。”最高法研究室主任颜茂昆介绍,2013年7月至2016年10月,全国法院新收污染环境、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失职刑事案件4636件,审结4250件,生效判决人数6439人;年均收案1400余件,生效判决人数1900余人。  颜茂昆表示,环境污染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问题,如大气污染犯罪取证困难,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和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的刑事规制存在争议等。为此,上述《解释》突出了对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惩治。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解释》明确指出,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这一新增规定,对于有效防范和依法惩治大气污染犯罪这一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顽疾具有重要意义。”颜茂昆分析说。  与此同时,《解释》还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针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修改参数或者监测数据;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以及其他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的行为,或者强令、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下列行为的,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  “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决策的重要基础。”颜茂昆说,个别地方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影响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欺骗公众,影响政府公信力,甚至误导环境决策,危害严重。  基于此,《解释》规定,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此外,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等期间违反排放、倾倒、处置等行为也将被从重处罚。  除检测数据假造之外,环境影响评价造假或者严重失实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环境污染犯罪,《解释》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以提供虚假文件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算不算犯罪?两高司法的最新解释做了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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