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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g/kg,蓝翻车鱼LC50(96小时)为1.2mg/L,虹鳟LC50(96小时)为1.3mg/kg,水蚤LC50(48小时)为1.6mg/L,鲤鱼LC50(96小时)为2.9mg/L。噻呋酰胺是美国孟山都公司研制的一种广谱性杀菌剂,1994年美国罗门哈斯(已并入美国陶氏益农公司)购买了专利开始商品化生产。陶氏益农在中国获得登记的噻呋酰胺商品为24%满穗SC,登记作物和病害为水稻纹枯病;在其他国家还在花生、草坪、咖啡、马铃薯、棉花、甜菜、谷类等作物上获得登记。噻呋酰胺是苯基酰胺类内吸预防兼治疗性杀菌剂,抑制真菌三羧酸循环中的琥珀酸酯脱氢酶。导致菌体死亡。影响病原菌呼吸链电子传递,持效期长。适用于水稻防治纹枯病。在推荐使用剂量下,对作物安全,无药害。噻呋酰胺克服了当前市场上用于防治黑粉病的许多药剂对作物不安全的缺点,噻呋酰胺的强内吸传导性和长持效性在种子处理防治系统性病害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既可用于水稻、禾谷类作物、大田作物和草皮茎叶喷雾,又可用于禾谷类作物和非禾谷类作物拌种处理。其广谱杀菌活性,防效优异,尤其对担子菌纲真菌,其次有丝核菌属、柄锈菌属、伏革菌属、黑粉菌属、腥黑粉菌属和核腔菌属等致病真菌。一般叶面处理可有效防治丝核菌、锈菌和白绢病菌引起的病害。噻呋酰胺对藻状菌类没活性,对由叶部病原物引起的病害,如花生褐斑病、黑斑病效果不好。对担子菌纲真菌引起的病害立枯病等有特效。与五氯硝基苯相比,不仅效果好,而且用量仅为1/3~1/5。
氟噻草胺(flufenacet)是由拜耳于1998年首次推出的,氟噻草胺与苯噻酰草胺一样同属芳氧乙酰胺类化合物,与氯代乙酰胺类除草剂具有类似的杂草防除谱,可用于玉米、大豆、番茄、马铃薯、水稻等作物,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和一些小粒阔叶杂草。目前,氟噻草胺主要用作土壤处理剂,芽前、芽后皆可使用。1998年氟噻草胺在美国取得全球首次登记,近年来拜耳作物科学将氟噻草胺与防治阔叶杂草的除草剂,如嗪草酮、吡氟酰草胺、异恶唑草酮、磺草唑胺及二甲戊灵等进行复配,并上市了众多产品。近几年的销售额呈逐年下降趋势,2012年的全球销售额为1.79亿美元,2013年为1.55亿美元,到2014年销售额为1.50亿美元。目前,氟噻草胺的全球原药产量在1000吨左右,全球市值超过1亿美元。美国Albaugh公司在2015年取得欧洲的登记。由于该产品被列入欧盟ANNEX I,数据保护要到2018年才到期,这也意味着在2019年之前,在欧洲市场只有拜耳和Albaugh两家公司有权销售氟噻草胺,其他公司要等数据保护结束后重新登记才可以。2015年,拜耳取得了几个临时登记,氟噻草胺在中国首次正式亮相,国内暂无氟噻草胺的正式登记。虽然氟噻草胺的化合物专利已于2009年到期,但其工艺专利仍处于有效期内。此外,氟噻草胺的生产工艺中包含多个独立步骤,其中一些工艺需要特殊的操作,涉及到技术、安全、环保等问题,这也是国内企业在实现大规模生产之前必须解决的问题。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2/201402111749_489929_2650278_3.jpg 近日传出美国快餐巨头赛百味、麦当劳、星巴克等面包中含有化学添加剂偶氮二甲酰胺(Azodicarbonamide,又名偶氮甲酰胺),受到广泛关注。再一次的,涉及的企业如赛百味声称“国外有事,中国没事”。但是真的如此吗?大家怎么看?有没有检测过偶氮二甲酰胺(偶氮甲酰胺)?相关新闻: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赛百味(中国)的声明值得注意,中国面制品特别是面包糕点类产品滥用添加剂的问题也很严重,且相关食品监管也存在真空。 近年来有研究表明,尽管偶氮二甲酰胺本身并不致癌,但其在高温分解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致癌物氨基脲,而其本身食用过量也会出现气喘和过敏等不良反应。欧盟很早就已经禁止使用偶氮甲酰胺作为面粉处理剂。在研究人员发现婴儿牛奶和婴儿食品存有潜在高风险,可能迁入偶氮二甲酰胺的代谢致癌物氨基脲后,2005年,欧盟禁止在食品包装中使用偶氮甲酰胺作为发泡剂。此外,因为担心这一化学制剂诱发癌症,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日本等国都已禁用。 “企业的实际添加量很难控制,监管起来有一定困难。”董金狮认为,监管不力就无法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甚至可能对守法企业造成伤害。“正规企业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但那些小企业、不法企业因为缺少监管,擅自超量添加偶氮甲酰胺。这样一来,不法企业所生产的面包等食品就会比守法企业的产品看起来好很多。这对守法企业会造成了较大伤害。” 此前,北京粮食集团(京粮集团)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品研部经理李巍也曾在媒体公开表示,希望国家能严格控制偶氮甲酰胺的使用,但是一定要有严格的监管。“很多不正规的小企业、小作坊,他们如何使用无人监管。现在最重要的是没有检测方法。他们使用了,我们不用,他们的产品口感、外观上都会比我们好,这样就会导致我们的市场竞争力降低。” 董金狮指出,尽管《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偶氮甲酰胺使用作出了限制,但目前仍没有相关部门对食品中偶氮甲酰胺的含量进行相应检测。另一方面,由于偶氮甲酰胺本身并不致癌,因此,即便生产中偶氮甲酰胺的添加含量符合规定,也无法检测其在食品中产生了多少致癌物氨基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