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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板行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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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虫追踪定位系统:昆虫行为学研究新解决方案
    昆虫行为的研究在昆虫研究领域中一直是一个重要的方向。无论是昆虫的气味选择实验、产卵偏好实验、寄主偏好实验、食物偏好实验、昆虫取食行为观测实验等相关实验,实验数据都是研究人员通过肉眼观察记录或者判断。这种方法有多个弊端:非常消耗人工,从而会增加时间和预算,同时也会使追踪评估的结果不够客观且不能量化分析。在这个背景下,昆虫追踪定位系统的出现为昆虫行为研究带来了巨大的帮助。一、显示运动轨迹,提高效率昆虫追踪定位系统是一款全新的科研工具,它集高清高帧频工业相机与昆虫行为分析软件于一身。该系统的多种运动参数自动记录功能,软件自动追踪目标昆虫的运动轨迹。昆虫追踪定位系统还拥有目标选择功能,实时观测时支持对实验昆虫进行选择性显示,重点观测分析目标昆虫,并生成随时间变化的X坐标和Y坐标,轻松获得目标昆虫的行为模式。大多数昆虫行为研究都集中在一般的运动行为上。使用昆虫追踪定位系统进行视频跟踪,可以轻松地分析出昆虫的爬行参数,如爬行距离、爬行时长、爬行速度、停留总时长、停留次数、穿越边界次数等,并将运动数据可视化。在研究蝶类求偶飞行、犀金龟为争取配偶而斗争、榄叶提取物对初龄菜青虫乌的拒食和引诱取食作用、花果发育过程中气味挥发物对传粉者行为的调节、光肩星天牛对沙枣和新疆杨的偏好性等昆虫课题时,我们需要观测昆虫的运动,并进一步分析其目的和行为模式。观测昆虫的行为实验时,基于高清高帧频工业相机的记录系统能够捕捉并分析昆虫行动轨迹的详细数据,包括爬行距离、爬行时长、爬行速度等参数。此外,昆虫行为分析软件将捕获的运动数据转化为直观的数据,使得数据可视化,帮助研究人员更轻松地分析数据,发现隐藏在大量数据中的运动规律和行为模式。通过精确捕捉昆虫行为的每一个细节,并清晰地展示目标昆虫的运动轨迹,昆虫追踪定位系统不仅显著提高了研究效率和精度,而且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观察体验。其客观且可视化的数据,让科学家能够更直观地理解和分析昆虫行为,进一步推动了相关领域的发展。 二、产出量化数据,便于分析更进一步寻找昆虫运动的规律,往往需要工具辅助。研究昆虫行为需要昆虫追踪定位系统自动追踪和记录昆虫的行为,生成量化数据,从而避免了人工观察的弊端,提高了效率和准确性。由于系统能够自动记录数据,避免了人为干扰和主观判断的误差,使得研究结果更加可靠和可信,因此昆虫追踪定位系统还可以提高研究的客观性和可重复性。同时,由于系统可以生成大量的量化数据,研究人员可以进行更深入的数据分析和模型构建,进一步推动昆虫行为研究的发展。将为科研工作提供丰富的数据支持。这无疑将使昆虫行为的研究更加深入和精确。总的来说,昆虫追踪定位系统是昆虫研究领域不可或缺的研究工具。它将开启你的昆虫研究新篇章,让你对昆虫行为的理解更加深入。
  • 郑州大学969.82万元采购行为研究仪器,动物麻醉机,细胞计数器,活体成像系统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行为研究仪器,动物麻醉机,细胞计数器,活体成像系统 开标时间: 2021-12-09 09:00 采购金额: 969.82万元 采购单位: 郑州大学 采购联系人: 温老师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刘女士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人类重大疾病多组学及应用研究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2021-11-30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人类重大疾病多组学及应用研究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人类重大疾病多组学及应用研究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nggzy.ne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1443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人类重大疾病多组学及应用研究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总预算9698190元 4.采购需求: 包一 ①采购内容:小动物活体成像、多重保护气体麻醉系统等; ②预算:1800000元 ③数量:详见 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包二 ①采购内容:基因分析服务器和大容量存储、大小鼠步态分析处理系统等; ②预算:2000000元 ③数量:详见 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包三 ①采购内容:-20℃冰箱、GPU服务器等; ②预算:2001890元 ③数量:详见 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包四 ①采购内容:全自动细胞计数仪、紫外分析割胶仪等; ②预算:3896300元 ③数量:详见 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质保期:三年,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0日历天,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nggzy.net); 方式:网上下载;(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售价:0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nggzy.net)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2(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7.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www.hnggzy.net);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大学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方式:0371-66658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1-53307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1-53307955 发布人: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8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行为研究仪器,动物麻醉机,细胞计数器,活体成像系统 开标时间:2021-12-09 09:00 预算金额:969.82万元 采购单位:郑州大学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详细信息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人类重大疾病多组学及应用研究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11-30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人类重大疾病多组学及应用研究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人类重大疾病多组学及应用研究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nggzy.ne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1443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人类重大疾病多组学及应用研究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总预算9698190元 4.采购需求: 包一 ①采购内容:小动物活体成像、多重保护气体麻醉系统等; ②预算:1800000元 ③数量:详见 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包二 ①采购内容:基因分析服务器和大容量存储、大小鼠步态分析处理系统等; ②预算:2000000元 ③数量:详见 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包三 ①采购内容:-20℃冰箱、GPU服务器等; ②预算:2001890元 ③数量:详见 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包四 ①采购内容:全自动细胞计数仪、紫外分析割胶仪等; ②预算:3896300元 ③数量:详见 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质保期:三年,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0日历天,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nggzy.net); 方式:网上下载;(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售价:0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nggzy.net)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2(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7.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www.hnggzy.net);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大学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方式:0371-66658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1-53307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1-53307955 发布人: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8日
  • 新品发布 | 瑞沃德OM系列-嗅觉行为训练系统,助您高效开展小动物学习记忆训练!
    嗅觉新品招募试用后大家踊跃参与来看看第一批体验官怎么说吧~01东北大学客户嗅觉行为训练系统做的真的挺不错的,系统运行流畅,性能稳定。我们很看重产品功能和售后,这套系统内置protocol参考价值很大,软件操作也十分便捷,切实考虑到了一线实验人员的需求,产品技术人员也可以及时高效解决实验中遇到的问题,祝瑞沃德越来越好!02清华大学客户很满意瑞沃德嗅觉行为训练系统集成化的气路和控制单元,设备体量较小,总体让我们眼前一亮。配备的行为学相机保护罩很好的保护了镜头,系统内置的DPA任务运行效果很好,小鼠行为参数的记录非常全面,数据结构易于处理,时间精度高。我们期待瑞沃德嗅觉行为训练系统后续开发出更多模块,功能更强大。03郑州大学客户对于我们的嗅觉行为训练来说,瑞沃德嗅觉行为训练系统有配隔音箱这点很好,外界人员的走动不会影响小鼠训练。系统运行稳定,软件写入的实验模式很全面,像前期舔水训练的步骤和Go/No-go训练范式定义起来都很方便。双侧水嘴这样的设定也让实验人员有了更多的实验设计空间,每次给水量和给水总量明确显示,对每个Trial都能有大致了解。另外瑞沃德仪器后期跟进超级nice,沟通顺畅,每次都能完美解决我们的疑惑,让我们体会到了产品最好的性能,很不错!04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所客户瑞沃德这个嗅觉行为训练系统很好,它的软件可以自定义实验范式这点很重要,很契合我们的实验需求,因为我们的研究需要设计复杂的气味刺激实验范式,区别于Go/No go,用到了多种实验气味,这些在这套系统上得到了完美解决。它的数据存储也很方便,利于数据抓取和后续数据分析。05中国医科大学客户瑞沃德嗅觉行为训练系统能稳定传输气味,而且软件运行界面实时显示气流量,提供了稳定的气味刺激条件,这对我们实验的开展帮助很大。系统软硬件连接流畅,软件操作很方便。在长期的合作中,瑞沃德产品质量过关,服务态度也很好。收到大家的积极评价,我们备受鼓励,现正式发布瑞沃德嗅觉新品,助您开展基于气味刺激的小动物学习记忆训练,全面提高科研工作效率。瑞沃德OM系列-嗅觉行为训练系统嗅觉行为训练系统(常规款)嗅觉行为训练系统(电生理兼容款)RWD嗅觉行为训练系统将气味刺激与饮水奖励进行关联,专有软件内置经典认知训练范式,帮助实验人员快速开展小鼠嗅觉行为训练实验,助力开展嗅觉功能、学习认知、神经系统疾病等机制的研究。01硬件优势高效:一体化、高通量的自动化训练系统精准:高灵敏度响应、多方位监控的训练系统全面:多气瓶配置、实验拓展性更强的训练系统02软件优势简明:用户界面中英双语、简洁清晰灵活:程序可选单双侧奖励、自定义Session/Trial参数强大:内嵌多种实验模式、TTL信号端口拓展实验场景高效:多通道运行,实时显示程序状态并统计结果参数嗅觉新品订货信息▼想get新品体验官的同款嗅觉产品吗?想获取更多小鼠嗅觉行为训练实验的干货吗?欢迎扫码咨询我们的技术专家会尽快与您取得联系▼
  • 严打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行为 两地启动专项执法行动
    陕西严厉打击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行为日前,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通知明确,专项执法行动到9月30日结束,按照动员部署、行动准备、全面实施、工作总结四个阶段有序推进。此次行动重点打击两类检验检测机构突出违法行为。其中,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重点打击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以及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伪造、变造、冒用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使用已经过期或者被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的行为。对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检验检测机构,重点打击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六个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违法行为,以及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两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12315热线、12315互联网平台、日常监督检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排查研判,深挖案件线索,坚持靶向发力、重点突破。要建立完善系统内部和部门之间执法协作机制,确保沟通顺畅高效,形成执法合力和执法闭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刑衔接、案件督导和执法震慑,通过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净化一个行业领域,坚决破除行业乱象,为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武汉未来半年对两类检验检测机构重点执法即日起至9月30日,武汉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以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对两类检验检测机构重点执法。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有: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以及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转让、出租、出借以及伪造、变造、冒用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使用已经过期或者被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等行为。对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检验检测机构重点打击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六个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违法行为,以及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严厉打击检验检测领域突出违法行为,查办一批违法案件,加大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坚决破除行业乱象,为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重磅!二十二部门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新增7种行为!
    时隔三年后,《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迎来修订版。近日,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二十二部门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调查程序,统一了处理尺度,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有了更具操作性的规范。《规则》增加了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重复发表等7种科研失信行为,并对从事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第三方机构的查处作出规定,细化了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的行为,强调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均属于科研失信行为。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国科发监〔2022〕221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科技部会同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防科工局中国科协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2022年8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科研失信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行为,包括:(一)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二)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伪造、篡改实验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等;(三)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或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四)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请托、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五)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六)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违反论文、奖励、专利等署名规范的行为;(七)重复发表,引用与论文内容无关的文献,要求作者非必要地引用特定文献等违反学术出版规范的行为;(八)其他科研失信行为。本规则所称抄袭剽窃、伪造、篡改、重复发表等行为按照学术出版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认定。第三条 有关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对科研失信行为不得迁就包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扰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第四条 科研失信行为当事人及证人等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不得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材料。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科技部和中国社科院分别负责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有关科研失信行为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或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可组织开展联合调查处理或协调不同部门(单位)分别开展调查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科研失信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并可对本系统发生的科研失信行为独立组织开展调查处理。第六条 科研失信行为被调查人是自然人的,一般由其被调查时所在单位负责调查处理;没有所在单位的,由其所在地的科技行政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处理。调查涉及被调查人在其他曾任职或求学单位实施的科研失信行为的,所涉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送被调查人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单位应根据本规则要求,负责对其他参与调查单位的调查程序、处理尺度等进行审核把关。被调查人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处理。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所在地的科技行政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处理。第七条 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结题、成果发布等活动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项目申报推荐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参与单位等应按照项目管理部门(单位)的要求,主动开展并积极配合调查,依据职责权限对违规责任人作出处理。第八条 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申报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并分别依据管理职责权限作出相应处理。科技奖励、科技人才推荐(提名)单位和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并主动开展调查处理。第九条 论文发表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没有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作者的署名单位与所在单位不一致的,由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处理,署名单位应积极配合。论文其他作者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牵头调查单位,做好对本单位作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牵头调查单位。学位论文涉嫌科研失信行为的,由学位授予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发表论文的期刊或出版单位有义务配合开展调查,应主动对论文是否违背科研诚信要求开展调查,并应及时将相关线索和调查结论、处理决定等书面反馈牵头调查单位、作者所在单位。第十条 负有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职责的相关单位,应明确本单位承担调查处理职责的机构,负责登记、受理、调查、处理、复查等工作。第三章 调 查第一节 举报和受理第十一条 举报科研失信行为可通过下列途径进行:(一)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举报;(二)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举报;(三)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计划等的管理部门(单位)举报;(四)向发表论文的期刊或出版单位举报;(五)其他途径。第十二条 举报科研失信行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二)举报内容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三)有明确的违规事实;(四)有客观、明确的证据材料或可查证线索。鼓励实名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不予受理:(一)举报内容不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二)没有明确的证据和可查证线索的;(三)对同一对象重复举报且无新的证据、线索的;(四)已经作出生效处理决定且无新的证据、线索的。第十四条 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并通知实名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应说明情况。符合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且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予以受理;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可转送相关责任单位或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责任单位举报。举报人可以对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异议不成立的,不予受理。第十五条 下列科研失信行为线索,符合受理条件的,有关单位应主动受理,主管部门应加强督查。(一)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二)在日常科研管理活动中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三)媒体、期刊或出版单位等披露的线索。第二节 调 查第十六条 调查应制订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内容、人员、方式、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工作纪律等,经单位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第十七条 调查应包括行政调查和学术评议。行政调查由单位组织对相关事实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对相关原始实验数据、协议、发票等证明材料和研究过程、获利情况等进行核对验证。学术评议由单位委托本单位学术(学位、职称)委员会或根据需要组成专家组,对涉及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专家组应不少于5人,根据需要由相关领域的同行科技专家、管理专家、科研诚信专家、科技伦理专家等组成。第十八条 调查需要与被调查人、证人等谈话的,参与谈话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谈话内容应书面记录,并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字确认,在履行告知程序后可录音、录像。第十九条 调查人员可按规定和程序调阅、摘抄、复印相关资料,现场察看相关实验室、设备等。调阅相关资料应书面记录,由调查人员和资料、设备管理人签字确认,并在调查处理完成后退还管理人。第二十条 调查中应当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对有关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可根据需要要求举报人补充提供材料,必要时可开展重复实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测试、评估或评价,经举报人同意可组织举报人与被调查人就有关学术问题当面质证。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第二十一条 调查中发现被调查人的行为可能影响公众健康与安全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调查人员应立即报告,或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第二十二条 调查中发现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涉嫌从事论文及其实验研究数据、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的买卖、代写、代投服务的,应及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第二十三条 调查中发现关键信息不充分或暂不具备调查条件的,可经单位相关负责人批准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恢复调查,中止的时间不计入调查时限。调查期间被调查人死亡的,终止对其调查,但不影响对涉及的其他被调查人的调查。第二十四条 调查结束应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线索来源、举报内容、调查组织、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及相关当事人确认情况、调查结论、处理意见建议及依据,并附证据材料。调查报告须由全体调查人员签字。一般应在调查报告形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参与调查单位或其他具有处理权限的单位。需要补充调查的,应根据补充调查情况重新形成调查报告。第二十五条 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应自决定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因特别重大复杂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调查期限,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对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的,调查延期情况应向移送机关或部门报告。第四章 处 理第二十六条 被调查人科研失信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等最终认定后,由具有处理权限的单位按程序对被调查人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七条 处理决定作出前,应书面告知被调查人拟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与申辩的权利。被调查人逾期没有进行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放弃权利。被调查人作出陈述或申辩的,应充分听取其意见。第二十八条 处理决定书应载明以下内容:(一)被处理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或社会信用代码等);(二)认定的事实及证据;(三)处理决定和依据;(四)救济途径和期限;(五)其他应载明的内容。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负责向被处理人送达书面处理决定书,并告知实名举报人。有牵头调查单位的,应同时将处理决定书送牵头调查单位。对于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应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移送单位。第二十九条 处理措施的种类:(一)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二)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三)暂停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限期整改;(四)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追回结余资金,追回已拨财政资金;(五)一定期限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六)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荣誉等并追回奖金,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称;(七)一定期限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八)取消已获得的院士等高层次专家称号,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九)一定期限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十)一定期限减招、暂停招收研究生直至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十一)暂缓授予学位;(十二)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十三)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十四)其他处理。上述处理措施可合并使用。给予前款第五、七、九、十项处理的,应同时给予前款第十三项处理。被处理人是党员或公职人员的,还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由有管辖权的机构给予处理或处分;其他适用组织处理或处分的,由有管辖权的机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 对科研失信行为情节轻重的判定应考虑以下因素:(一)行为偏离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程度;(二)是否有造假、欺骗,销毁、藏匿证据,干扰、妨碍调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四)行为是首次发生还是屡次发生;(五)行为人对调查处理的态度;(六)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第三十一条 有关机构或单位有组织实施科研失信行为,或在调查处理中推诿、包庇,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调查人员的,主管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撤销该机构或单位因此获得的相关利益、荣誉,给予公开通报,暂停拨款或追回结余资金、追回已拨财政资金,禁止一定期限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等本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相应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第三十二条 经调查认定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一项相应处理;(二)情节较重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四至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相应处理,其中涉及取消或禁止期限的,期限为3年以内;(三)情节严重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四至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相应处理,其中涉及取消或禁止期限的,期限为3至5年;(四)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四至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相应处理,其中涉及取消或禁止期限的,期限为5年以上。存在本规则第二条第一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处理不应低于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尺度。第三十三条 给予本规则第三十二条第二、三、四项处理的被处理人正在申报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或被推荐为相关候选人、被提名人、被推荐人等的,终止其申报资格或被提名、被推荐资格。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处理:(一)有证据显示属于过失行为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二)过错程度较轻且能积极配合调查的;(三)在调查处理前主动纠正错误,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在调查中主动承认错误,并公开承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不再实施科研失信行为的。论文作者在被举报前主动撤稿且未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理。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理:(一)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的;(二)阻挠他人提供证据,或干扰、妨碍调查核实的;(三)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调查人员的;(四)存在利益输送或利益交换的;(五)有组织地实施科研失信行为的;(六)多次实施科研失信行为或同时存在多种科研失信行为的;(七)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而拒不承认错误的。第三十六条 根据本规则给予被处理人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处理的,处理决定由省级及以下地方相关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作出单位应在决定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省级科技行政部门。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汇交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信息,并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科技部。处理决定由国务院部门及其所属(含管理)单位作出的,由该部门在处理决定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汇交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信息,并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科技部。第三十七条 有关部门和地方依法依规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的相关被处理人实施联合惩戒。第三十八条 被处理人科研失信行为涉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的,调查处理单位应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同时报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单位)。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单位)应依据经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在职责范围内对被处理人作出处理,并制作处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及其所在单位。第三十九条 对经调查未发现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单位应及时以适当方式澄清。对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举报人所在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严肃处理。第四十条 处理决定生效后,被处理人如果通过全国性媒体公开作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不再实施科研失信行为承诺,或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可根据被处理人申请对其减轻处理。第五章 申诉复查第四十一条 举报人或被处理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处理决定书载明的救济途径向作出调查处理决定的单位或部门书面提出申诉,写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调查处理单位(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诉人,不予受理的应说明情况。决定受理的,另行组织调查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本规则的调查程序开展复查,并向申诉人反馈复查结果。第四十二条 举报人或被处理人对复查结果不服的,可向调查处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申诉,申诉必须明确理由并提供充分证据。对国务院部门作出的复查结果不服的,向作出该复查结果的国务院部门书面提出申诉。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仅以对调查处理结果和复查结果不服为由,不能说明其他理由并提供充分证据,或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申诉的,不予受理。决定受理的,应组织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第四十三条 复查、复核应制作复查、复核意见书,针对申诉人提出的理由给予明确回复。复查、复核原则上均应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四条 参与调查处理工作的人员应秉持客观公正,遵守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要签署保密协议,不得私自留存、隐匿、摘抄、复制或泄露问题线索和调查资料,未经允许不得透露或公开调查处理工作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测试、评估或评价时,应履行保密程序。第四十五条 调查处理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人员应签署回避声明。被调查人或举报人近亲属、本案证人、利害关系人、有研究合作或师生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调查处理情形的,不得参与调查处理工作,应主动申请回避。被调查人、举报人有权要求其回避。第四十六条 调查处理应保护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等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对于调查处理过程中索贿受贿、违反保密和回避制度、泄露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第四十七条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是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第一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调查处理工作相关的配套制度,细化受理举报、科研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调查处理程序和操作规程等,明确单位科研诚信负责人和内部机构职责分工,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抓早抓小,并发挥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科研诚信承诺书和研究数据管理政策等在保障调查程序正当性方面的作用。第四十八条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履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职责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第四十九条 科技部和中国社科院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科研失信事件应加强信息通报与公开。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地方应加强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工作。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是指未真实开展实验研究,通过向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或他人付费获取实验研究数据。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测试、化验获得检验、测试、化验数据,因不具备条件委托第三方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实验方案进行实验获得原始实验记录和数据,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第三方调查统计数据或相关公共数据库数据,不属于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二)代投,是指论文提交、评审意见回应等过程不是由论文作者完成而是由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或他人代理。(三)实质学术贡献,是指对研究思路、设计以及分析解释实验研究数据等有重要贡献,起草论文或在重要的知识性内容上对论文进行关键性修改,对将要发表的版本进行最终定稿等。(四)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是指调查时被调查人的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被调查人是学生的,调查处理由其学籍所在单位负责。(五)从轻处理,是指在本规则规定的科研失信行为应受到的处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理。(六)从重处理,是指在本规则规定的科研失信行为应受到的处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理。本规则所称的“以上”“以内”不包括本数,所称的“3至5年”包括本数。第五十一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依据本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则。第五十二条 科研失信行为被调查人属于军队管理的,由军队按照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相关主管部门已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且处理尺度不低于本规则的,可按照已有规则开展调查处理。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技部和中国社科院负责解释。《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同时废止。解读:科技部等部门印发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时隔三年后,《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迎来修订版。近日,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二十二部门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调查程序,统一了处理尺度,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有了更具操作性的规范。   “此次修订注重与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制度的衔接,而且聚焦问题导向,针对3年试行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作出补充完善,并将调查处理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及时上升为相关制度规定。”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戴国庆表示,文件的整体框架、基本调查程序和处理尺度不变,保持了稳定性。   科技日报记者了解到,《规则》修订过程中,科技部先后向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地方科技行政部门等征集修订建议,召开19次座谈研讨会,深入听取调查人员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   “我们对各方反馈的百余条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吸纳。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规则》,凝聚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科技界的共识。”戴国庆说,这为各部门各地方调查处理科研失信行为提供了统一尺度,形成了更为细化、更具操作性的调查处理规则。   强化惩戒 新增7种科研失信行为 近年来,科研失信行为表现出更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针对新的表现形式,《规则》增加了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重复发表等7种科研失信行为,并对从事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第三方机构的查处作出规定,细化了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的行为,强调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均属于科研失信行为。   《规则》适应法律变化调整违规处理措施,将“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单列为处理措施。   《规则》还强调了对调查处理结果的应用,要求作出包含有“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处理措施的单位,应按程序通过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汇交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信息,由有关部门和地方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人实施惩戒。   教育引导 鼓励科研人员主动纠错   值得关注的是,《规则》还进一步细化了调查处理职责分工。比如,对被调查人没有所在单位的,规定由其所在地的科技行政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对涉及合作论文的,规定由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没有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署名单位与所在单位不一致的,由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处理… …   “我们对学术不端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在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同时,鼓励科研人员主动纠错。”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副司长冯楚建坦言,《规则》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特点,对论文作者在被举报前主动撤稿且未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理,“体现了处理不是目的,重在教育引导的初衷”。   制度+教育 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专门出台文件进行了系统部署。”戴国庆说,为此,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科研人员坚守学术道德,践行学术规范,让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戴国庆所说的工作机制,是2007年科技部牵头发起成立的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如今成员单位已达22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等方式,研究科研诚信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科研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联合调查等。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方面的制度建设,推进科研诚信立法,细化完善制度规范,出台“破四唯立新标”政策措施。科技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优良作风学风的宣传教育,引导科研人员坚守科研道德底线。   “对学术造假等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科技部的态度一贯是鲜明的、坚决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迁就、不包庇、不纵容。”冯楚建介绍,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卫生健康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了常态化通报机制,由调查单位、主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结果,目前已在科技部网站通报21批,涉及1422名责任人。   不仅如此,科技部还建设开通了覆盖全国的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汇交、在线审核和信息共享;组织力量开发建设了全球期刊论文数据动态获取、高风险期刊动态监测、造假问题智能检测等多功能的监测工具系统,开展学术不端问题主动监测。
  • 基金委通报三年来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8月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在京召开科学道德建设通报会,通报了基金委在科学道德建设的举措,以及2010年以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受理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会上还特别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基金委党组书记、主任杨卫院士与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出席会议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杨卫介绍,我国科技界科研诚信的主流是好的,但科研快速发展期科研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伪造、篡改、剽窃等不端行为时有发生,乃至《自然》时有报道 学风浮躁、学术失范也有所滋长。科研诚信问题特别是不端行为,正在侵蚀学术的肌体,对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产生消极影响,迫切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从1998年成立以来,遵循最佳实践原则,不断加强科研诚信建设,逐步形成了教育、监督和惩治并重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特别是一直把查处科学基金资助过程中科研不端行为作为维护科学道德的重要手段。基金委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方式过去主要是接受来自科技界的投诉举报,今后要主动出击。201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开发了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并在每年的《项目指南》中专门做了特殊说明,提醒广大基金申请者撰写申请书时注意行为规范。该系统的启用是基金委查处科研不端行为&ldquo 主动出击&rdquo 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使用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已成功发现了数起科研不端案例。   陈宜瑜告诉科学网,鉴于信息不完整、难查证等原因,目前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对网络举报的关注并不多,希望举报者能够通过正规程序反映问题,促进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监督委员会会继续对科研不端行为&ldquo 零容忍&rdquo ,对影响恶劣的案例予以通报。   通报指出,自2010年至2013年6月30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共受理投诉举报及建议468件,其中实名举报152件,占举报总数的32.5%,匿名举报316件,占举报总数的67.5%。经监督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案例127件。据悉,被受理的468件投诉举报及建议占同期申请总数(60.7万)的0.077%,其中2010年共收到投诉举报及建议144件,占当年申请总数(11.9万)的0.12% 2011年共收到投诉举报及建议142件,占当年申请总数(15.4万)的0.09% 2012年共收到投诉举报及建议131件,占当年申请总数(17.7万)的0.07% 2013年截至6月30日共收到投诉举报及建议51件,占申请总数(15.7万)的0.032%。监督委员会审议的案例数(127)仅占同期申请总数(60.7万)的0.021%。   2010年至今已对5个依托单位提出了内部通报批评,责成2个依托单位加强管理 对105位当事人分别做出了通报批评、内部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等相应处理(其中10人受到通报批评,59人受到内部通报批评) 对43个已批准的科学基金项目做出撤销项目的决定 3位被举报&ldquo 杰青&rdquo 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未获得资助 不端行为案例类型有弄虚作假38人次,论文重复发表15人次,抄袭剽窃17人次,造假、篡改数据6人次,其他7人次。   通报显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的科研不端行为主要分为:信息弄虚作假、重复发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违反评审规定等几种情况。科研不端行为发生的阶段性较为明显,主要集中在项目申请阶段。从统计数据来看,申请者在申请书工作基础和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不端行为占科研不端行为的比例约为80%。项目执行和结题过程中发生的不端行为占科研不端行为的比例约为20%。   据介绍,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在做好科研不端行为查处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监督工作&ldquo 关口前移&rdquo 举措,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如:从国外数十本有关科研诚信教材中精心挑选了《科研诚信: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教程与案例》一书组织力量进行了翻译并联合教育部中科院等部门进行推荐 在科技界启动科研诚信巡讲活动 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功能等。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在未来工作中,将继续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 加强信息化手段支撑,研发科研诚信教育软件,建立不端行为案件库,加强监督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稳步推进申请书相似度检查工作,研究完善相关政策 推动科研伦理建设 继续开展会议评审的驻会监督工作。
  • 三部委抽查!四类仪器采购违法违规行为
    大量仪器设备采购袭来临近年底,老鱼发现大量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开始“集中”采购仪器设备,采购密度高,金额大:800万!浙江理工大学600MHz固液体核磁共振波谱仪采购项目1160万!北京理工大学量子材料全温区热电性能测量系统采购项目1465万!北京理工大学纳米光谱与成像探测系统、超高速波长调制光学测量系统采购项目1450万!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2023年科研设备采购项目1688万!北京理工大学超精密低噪声测试平台系统、场发射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等采购项目1150万!北京理工大学低温磁场扫描隧道显微镜、多功能针尖增强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1096万!东北农业大学植保学院科研创新公共平台建设项目采购990万!湖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数字化实验室建设1220万!山东大学快速转盘共聚焦显微镜、大型模拟移动床连续色谱等采购项目1172万!山东中医药大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1300万!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三合一高分辨质谱仪采购项目2500万!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原位球差校正透射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1300万!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等离子聚焦离子束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1300万!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单细胞原位空间蛋白组表型分析系统采购项目1488万!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全自动多位点基因分型系统等一批仪器采购项目3798万!恩施州中心医院2023年临床检验试剂(国产)采购项目当然,还有前日小谱君谈到的山东农业大学购买冷冻电镜的项目,从往年的记录上看,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机构几乎每年Q4都会出现比较集中的政府采购计划。点击查看更多招标采购项目财政部通报处罚违规采购然而,财政部近期也连续通报了多个仪器设备违规采购的案例,并对违规方进行了处罚:可见,在仪器设备的政府采购中还存在大量的不规范行为,这些行为不但伤害了部分竞标单位的利益,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产仪器的发展。政府采购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在这个特别的“采购季”到来的时候,11月27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通知》中提到专项工作中主要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中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此次调查采取抽查的方式,选取北京、山西、贵州、四川4个省的20家采购代理机构,各省(区、市)抽取的采购代理机构数量比率原则上不低于本省(区、市)代理机构总数的10%,检查总量不得少于30家。每家采购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个。附:《通知》全文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及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内容: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产品或服务品牌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授权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恶意串通行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四类”突出问题,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做到以整治促提升。  (二)坚持协同共治。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的系统性、协同性,综合运用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系统央地联动,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多措并举,形成监管合力。  (三)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要立足当前,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行业治理,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工作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为统领,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5个部门规章及相关配套制度办法为依据,按照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组织  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财政部负责对中央政府采购活动开展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虚假检测认证报告线索移送市场监管总局核实,情况属实的,财政部依法作出处罚;对供应商串通投标,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财政部依法作出处罚。财政部制定《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指引》和工作底稿范本(电子版另发)。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参照组织本级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筛选名单。财政部门结合新收到或正在处理的投诉举报案件中涉及“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重点抽取代理本级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本地注册及外地注册本地执业的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尚未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地区,应将集中采购机构一并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可结合集采考核要求予以调整。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各省(区、市)抽取的采购代理机构数量比率原则上不低于本省(区、市)代理机构总数的10%,检查总量不得少于30家,各市、县检查数量由省级财政部门统筹分解。财政部选取北京、山西、贵州、四川4个省的20家采购代理机构对中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每家采购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照前述要求开展检查。此阶段工作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开展自查。财政部门向筛选出的采购代理机构送达书面检查通知,相关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自查,重点包括是否存在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违规收费或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并整理被抽检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形成自查报告一并报送财政部门。此阶段工作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书面审查。财政部门按照工作指引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初步梳理采购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此阶段工作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现场检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进一步对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调阅评审录音录像、发票、收款凭证、汇款凭证、转账记录等资料,询问相关人员,与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充分沟通,由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此阶段工作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五)处理处罚。财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延伸检查,核实相关情况,依职权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财政部门在省级以上指定媒体上主动公开处理处罚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各省(区、市)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处理处罚信息和典型案例,财政部汇总全国处理处罚综合信息。此阶段工作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六)汇总报告。财政部门形成本级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各省(区、市)汇总形成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报告,财政部汇总形成全国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总结典型案例和先进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及不足,探索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相关报告抄送同级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此阶段工作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对政府采购领域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应于2023年完成,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于2023年12月2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提炼典型案例报送财政部。  六、工作要求  (一)注重整治实效。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整治方案,周密抓好实施。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建立长效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省(区、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统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压实压紧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省(区、市)财政部门每两周将有关整治工作进展、典型案例和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报送财政部,财政部汇总全国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工作成效较好的省级财政部门予以通报表扬。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11月22日老鱼将进一步跟踪此次抽查的结果,敬请关注。
  • 中国工程院颁布院士增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2012年10月23日,中国工程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确保增选工作公正、公平,进一步规范院士增选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根据《中国工程院章程》、《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院士增选工作及其相关环节中院士有效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及院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第三条 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坚持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可靠、结论准确的原则,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第四条 院常务会议、学部常委会及院机关党委依据本办法,按照职责权限,对候选人、院士及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 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   第五条 候选人提名或推荐材料,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材料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一)候选人基本信息、主要学历、主要经历、主要学术团体兼职等内容有伪造的   (二)候选人工程科技主要成就和贡献、重要科技奖项、发明专利以及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等有伪造的   (三)单位推荐(或院士提名)意见和遴选单位推荐意见以及遴选投票结果有不实之处的   (四)有其他伪造行为的。   第六条 候选人《提名书》有以下情况的应认定为侵占他人科技成果:   (一)主要成就和贡献有侵占他人学术成果进行拼凑和包装的   (二)学术论文、重要科技奖项和发明专利有侵占他人学术成果进行拼凑和包装的   (三)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有侵占他人学术成果进行拼凑和包装的   (四)有其他包装行为的。   第七条 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部门有以下不当行为的,应当认定其为候选人当选进行助选、拉票,干扰增选工作:   (一)候选人本人通过各种方式,利用节日、乔迁、升学、红白事等机会,或者以学术交流、学生答辩、考察、评审、评奖等名义,采用宴请、送礼、安排高档消费娱乐活动等形式,借机为自己当选院士进行活动的   (二)候选人本人或委托同学、同事、亲朋好友等,以各种形式向院士行贿,为自己当选院士进行助选活动的   (三)候选人所在单位或部门为本单位、本部门候选人当选院士进行说情、打招呼、送礼等活动的。   第八条 院士在增选工作及其相关环节中违反《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的,应认定为违纪违规。   第九条 工作人员在院士增选工作及其相关环节中违反《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定》的,应认定为违纪违规。 第三章 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   第十条 候选人有第五、第六和第七条行为的,在相关学部范围内进行通报 情节较重的,终止其当次被评审与选举资格 情节严重的,除终止其当次被评审与选举资格外,还取消其下一次被提名或推荐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第十一条 候选人涉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终止其当次被评审与选举资格。   第十二条 院士有第八条行为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有第九条行为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院士和工作人员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分。   第十五条 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的方式,在作出处理决定15日内送达被处理人。   第十六条 被处理人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翔实的说明材料。如果提供的材料依据充分,要重新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程序   第十七条 候选人有第五、第六和第七条违纪违规行为的,要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材料验收及汇总的有关规定》、《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由相关学部调查核实,并按第十条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常务会议审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 院士有第八条、第十四条违规行为的,由学部常委会负责调查核实,并按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常务会议审定后做出处理决定,并向主席团会议报告。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有第九条、第十四条违规行为的,由院机关党委调查核实,并按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常务会议审批。 第五章 违纪违规处理材料的管理   第二十条 院士和候选人违纪违规处理的全部相关材料均记入诚信档案,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处理的全部相关材料均记入本人档案。档案材料要齐全、翔实,尽量保存原件。具体存档材料内容包括:   (一)违纪违规行为相关材料   (二)违纪违规行为调查核实材料及相关意见   (三)学部常委会或机关党委的处理意见   (四)院常务会审核意见及处理决定   (五)被处理人陈述材料、复核申请材料及复核处理意见   (六)其它应归档保存的材料。   第二十一条 院士增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诚信记录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有关保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查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删除、变更和对外泄露诚信记录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请见: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 这一地方划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11条“行为红线”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保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保检验工作监督管理,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22〕29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的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包括新车注册登记排放检验、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和排放不合格车辆复检。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取得机动车排放检验资质及计量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三)按照联网规范要求,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现联网并实时传输检验数据;(四)授权签字人至少 2人,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至少各 1人,每条检测线至少配备 3名与检验能力相适应的检验人员;(五)经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为 I站;(六)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四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保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联网备案第五条 新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参加近一年内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第六条 新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申请与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联网,并向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登记表》;(二)合法有效的法人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三)资质认定证书、检验设备检定(校准)证书;(四)检验场地布置平面示意图(包含检验设备、监控、服务大厅、候车区、外检区等),确保布局合理,检验流程组织顺畅,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流程要素;(五)机构人员设置及相关任职文件;(六)《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技术规范符合性自评表》(盖章);(七)《汽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申报表》。第七条 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收到新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申请及材料后,须对新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检验设备、场地布置、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向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联网备案表,并给予联网接入;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原因并要求整改,直至整改完毕且符合要求。联网完成后,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对联网状态及检验数据实时上传等情况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确认为 I站;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原因并要求整改,直至整改完毕且符合要求。新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提交联网申请及材料后,须在 3个月内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规范及要求完成联网。超过 3个月未能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要继续联网,须重新提交联网申请及材料。第八条 检验机构类别升级、检验场地搬迁(迁址)、检验范围扩大、检测线数量增加、检测线重大技术改造等检验条件发生变化的,应重新向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联网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第九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联网规范及要求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现联网,保证数据及视频等相关信息完整、准确地上传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保证通讯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第十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负责本单位联网设备的运行和维护,须配备防病毒服务器、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等保障网络安全的软硬件设施。不得无故中断数据、视频网络实时传输。第十一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当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及时升级联网设备及其配套软件。第十二条 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做好新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名单公布工作。第三章 日常监管第十三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授权签字人负责排放检验报告审核签字、排放检验全过程管理等;质量负责人负责排放检验设备管理、检验数据实时传输、平台账号使用管理、检验质量管控等;技术负责人负责规范排放检验人员操作,组织内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检验技术培训学习等。第十四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做到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从机构合法性、检验规范性、经营诚实守信、结果真实可靠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不断完善服务指示标志、办事流程指南、大厅服务设施,设置引导指示标志,在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主动公开排放检验承诺书、检验项目与方法、收费标准、排放限值、检验流程、操作规程、岗位人员、监督投诉电话及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 M站名单等。第十六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出具排放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执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第十七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按照“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标准规定选择规范的检验方法开展检验。不得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降低检验标准,保证检验过程满足标准要求。不得使用任何手段伪造、篡改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数据或结果。第十八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要不断改进提升环检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改进优化检验方法,规范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不断提升检验质量,避免在检验中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损坏。同时,合理配备环检仪器设备,提高环检工作效率,避免车辆长时间排队检验。第十九条 新车注册登记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要按照环保车型目录和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依次进行外观检验、OBD检查和排气污染物检测,如实填写车辆信息。对OBD检查、排气污染物检测不合格,或者其它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符合免检规定的车辆,按照免检相关规定进行。第二十条 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要对车辆依次进行外观检验、OBD检查和排气污染物检测,如实填写车辆信息。对OBD检查、排气污染物检测不合格,或者其它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机动车环检周期与安检周期一致,免于安检的车辆不进行环检。第二十一条 对已安装OBD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在外观检验时,要核查 OBD的使用状态并如实记录相关信息。第二十二条 检验报告应当符合标准和资质认定的相关要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在出具报告前,应对检验报告、过程数据及视频录像等进行审核,确保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要安排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设置独立档案室,检验档案每日按检验时间装订成册,封面标识清晰,易于查阅和追溯。纸质档案保存期限应不少于 6年,电子档案保存应不少于 10年。检验档案包括:车辆检验报告、检验视频录像、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维修记录、监控设施检查记录等。有特殊存档要求的车辆,需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留存相关凭证。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如实填写检验信息,确保车辆信息完整、准确,不得随意填写、修改与检验结果相关的车辆信息及参数。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检验设备及其配套程序。检验设备及其配套软件,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排放检验和日常标定,能够获取原始数据,并按标准规定准确计算。排放检验数据和日常标定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地上传。机动车排放检验分析仪要隔离并封闭,不得连接与检验无关的物品。排气取样管无泄漏、弯折、堵塞。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中的气象站应安装于检验车间内、操作间外,测量并记录真实环境数据,并按标准要求修正检验数据。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每日检验前应当正常开启联网设备中的视频监控设备,并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联网设备或检验设备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设备信息。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计量认证延续,法人、检验设备、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向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因检验仪器设备维护、软件升级、内部整顿等可预知原因需要暂停检验的,须至少提前 3个工作日向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同时向社会公告,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第三十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因设备网络突发故障等不可预知原因导致网络中断的,应当及时向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并尽快修复,同时向社会公告,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网络中断时间超过 48小时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须向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一条 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县(区)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的日常监管,对其资质认定和技术能力持续保持监督抽查,监督检验机构准确执行排放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检验机构存在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嫌疑的,可以通过核查检测数据、视频、档案等方式进行监督。对检验机构负责人、管理人以及检测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行贿受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犯罪行为的,以及检验监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 检验机构存在以下行为的,视为存在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一)仪器设备运行不正常;(二)检测设备、标准物质未经检定或在检定有效期外;(三)检验方法或排放限值标准适用不正确;(四)不如实录入机动车关键信息;(五)未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排气检验;(六)用其他机动车代替应检机动车上线检验;(七)机动车不上线检验就出具检验报告或检验不合格就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八)安装检验作弊设备或者采用作弊软件、程序等手段篡改或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九)使用未与地级市监控平台联网的软件进行环保检验;(十)视频监控中断,未经同意仍继续进行排放检验行为;(十一)违反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的其他行为。对存在环检弄虚作假行为的检验机构,由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暂停检测线网络联接直至其整改到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其向社会公告暂停或取消其环检承检能力。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管辖的问题,移交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的,建议撤销该检验机构检验资格。处罚结果抄送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第三十三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积极与其它部门共同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数据共享渠道,包括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上传的检验数据、检验报告信息等。第三十四条 对仅具备环检检验能力的检验机构,未补齐能力且许可到期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再认可其出具的检验结果。第三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采取召开业务会议、组织经验交流学习、开办技术培训班、能力验证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的技术服务指导,全面提高机动车排放检验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业务能力,提升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管理水平。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管理及技术人员须定期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或指导的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第三十七条 宁夏机动车检验协会应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四章 平台管理第三十八条 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负责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的运行管理等,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第三十九条 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监管端包括自治区级管理员和市级管理员,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相应管理员账号的运行和管理,同时加强对平台各项监管功能的学习和应用,充分利用该平台实现对本地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保检验工作的远程监督管理。第四十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按照“谁锁定,谁解锁”及“充分利用,加强监管”的原则,根据实际监管情况,对排放检验不达标老旧车辆,路检路查及入户抽测发现排放不达标车辆,群众举报“冒黑烟”车辆(有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治理的车辆,及其它未按相关要求规范整改的车辆等执行“锁定”,并根据后续整改情况执行“解锁”。除此之外,不得作为限制手段,无故限制、禁止车辆上线检测。第四十一条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用户端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要做好账号密码统一管理及分配工作。可采用设置复杂密码、定期修改密码、避免使用相同密码等方式确保账号密码安全。随着人员变动,须及时做好账号密码修改、添加及清理等工作。站长负责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内部系统综合管理、车辆信息及报告复核等,登录员负责待检车辆基本信息录入、修改等,外观检验员负责车辆外观检验,排放检验员负责车辆排放检验,授权签字人负责报告审核签字等,报告打印员负责最终报告打印、检验数据信息查询统计等。以上人员账号应分配到人,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录入信息→外观检验→排放检验→审核签字→(复核)→打印报告的系统内部流程。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申请修改车辆信息或检验方法等,经本机构授权签字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否则不予修改。第四十三条 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运维单位应根据现行政策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要求,及时做好平台功能升级及服务完善工作,不断提升网络运行速率,确保平台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为在用机动车上线检测提供保障。同时,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保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解决平台出现的各类问题。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因升级改造等可预知原因需要暂停服务时,运维单位应当至少提前 3个工作日向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经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运维单位通知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及其它相关平台系统运行管理单位,尽量利用夜间时间完成升级改造,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因网络突发故障等不可预知原因中断服务时,运维单位须及时向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并通知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及其它相关平台系统运行管理单位,尽快解决问题,恢复平台使用,同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23年 6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 6月1 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宁环大气函〔2018〕241号)同时废止。
  • HPLC系统出现压力波动怎么办?
    导致压力波动的原因因为HPLC系统无法提供稳定准确的流量。当出现压力波动时,最明显的是,会导致保留时间漂移。但是保留时间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们也不可能做到1OO%的控制这些因素。日常测试中,HPLC系统的压力会发生正常的浮动。通常来说,浮动应为工作压力的1%~2%。不同的HPLC系统不同的使用目的,浮动的程度也不一样。因此,日常测试中记录系统正常使用压力是很有必要的。同时也要知道梯度洗脱中正常压力循环。压力波动过大的症状、来源以及解决办法01位置/症状:泵里存在气泡;可能的来源:脱气或者冲洗不完全,脱气机失灵;解决方法:对流动相进行脱气,对泵进行清洗,更换脱气机。02位置/症状:入口止回阀;可能的来源:使用ACN流动相时变得黏稠;解决方法:在甲醇里超声,更换。03位置/症状:高压接头可能的来源:接口松脱或者污染解决方法:拧紧,清洁或更换04位置/症状:低压接头可能的来源:接口松脱或者污染解决方法:拧紧,清洁或更换05位置/症状:低压混合的多个管道;可能的来源:气体从未使用的溶剂管管道漏泄出来,成比分配阀漏泄;解决方法:用有机溶剂冲洗未使用的管道,更换失灵的成比分配法。06位置/症状:泵里缺乏溶剂(失败的虹吸测试);可能的来源:入口管道滤头堵塞/失灵的成比分配阀;解决方法:更换。07位置/症状:泵的密封垫;可能的来源:用坏的泵密封垫;解决方法:更换。08位置/症状:泵的活塞;可能的来源:活塞破损或刮花;解决方法:更换。09位置/症状:检测器;可能的来源:流通池堵塞和出口管路不通畅;解决方法:冲洗流通池,更换管路。最常见的故障来源是泵里面存在气泡、黏稠的止回阀、损坏的泵密封垫、损坏的泵活塞以及流动相供给不足等。
  • 点赞 | 纳米尺度下材料的奇异相变行为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275px " title=" 1.jpg" border=" 0" alt=" 1.jpg" vspace=" 0"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a72768ab-977d-40f8-a938-7e0e2f4d8e60.jpg" width=" 600" height=" 275" / /p p    strong 项目名称 /strong :纳米尺度下材料的奇异相变行为 /p p    strong 申报单位 /strong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p p    strong 负责人 /strong :王勇 /p p    strong 01& nbsp /strong strong 项目简介 /strong /p p   纳米材料因其优异的性能和独特的结构,目前已成为材料研究领域最重要的方向之一。如何发现并解读这些新颖的物理现象,尤其是异于传统尺度下的新行为,是当前研究的重点,然而传统的研究手段无法满足上述需要。该项目发展了新的原位表征技术对纳米尺度下材料的相变行为进行了系统研究,发现了纳米尺度下二级相变过程中两相共存新现象。 /p p   不同于体材料的相变理论,纳米材料的相变需要考虑表面的贡献。如何可控引入表面贡献是研究和理解纳米尺度下相变机制的关键。项目自主设计楔形纳米样品成功引入梯度表面贡献,对纳米尺度下Cu2Se材料的相变行为进行了精确控温的原位研究,项目取得如下创新性成果: /p p   (1)首次发现二级相变材料Cu2Se构成的楔形纳米晶体中两相可以热力学稳定共存、对温度响应灵敏,并实现了相界面的原子尺度操控。 /p p   (2) 基于朗道理论和纳米尺度下表面效应建立了新的热力学模型,成功解释了上述异于块体材料的新现象。 /p p   论文Nanoscale Behavior and Manipulation of the Phase Transition in Single Crystal Cu2Se,2018年11月13日在线发表于Advanced Materials。 /p p   研究发现了纳米尺度下二级相变过程中两相共存的新现象,建立新的热力学模型拓展了传统相变理论,并实现了原子尺度相变的精确操控,将对相变的认识扩展到纳米尺度,为纳米器件设计提供新思路。 /p p   strong  02& nbsp /strong strong 项目团队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391px " title=" 2.jpg" border=" 0" alt=" 2.jpg" vspace=" 0"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df1f66bd-cd9d-4eb9-a12b-0e4289adcc40.jpg" width=" 450" height=" 391"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176, 240) " 图1. 课题组照片 /span /p p   项目负责人王勇教授:2006年于中科院物理研究所获博士学位,随后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2010年到2011年,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进行访问研究,2012年回国加入浙江大学。目前主要从事纳米环境催化材料的研究,共发表SCI论文140余篇,其中3篇Nature Nanotechnology, 1篇Nature Materials,40余篇发表在影响因子10以上的高水平期刊上。现为浙大电镜中心主任,中国电镜学会理事,材料物理专委会副主任,中国材料学会青委会理事。获2012年青年千人及2013年香港求是科技基金会“求是杰出青年学者奖”。研究团队包括张泽院士,美国张绳百教授,硅酸盐所陈立东教授、史迅教授,澳洲孙成华教授。 /p p   strong  03& nbsp /strong strong 科学解读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44px " title=" 3.jpg" border=" 0" alt=" 3.jpg" vspace=" 0"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46b35d02-6f28-449f-b95d-b81e67b8cb1a.jpg" width=" 450" height=" 244"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176, 240) " 图2. 纳米尺度相变示意图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4.jpg" alt=" 4.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b31c539b-2ee3-4697-bedf-2c9f2afc7e5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图3. 原子尺度相界面操控 /span /p p   相变物质一般有高温相和低温相,根据传统理论,有的物质高低温两相可以同时存在(一级相变),比如冰水混合物,但有些物质的高低温相不能同时存在(二级相变),比如我们要研究的Cu2Se材料,它就像一山不容二虎一样,要么全是低温相,要么全是高温相。那么有没有可能突破传统的理论,实现Cu2Se的两相共存?针对这个挑战,我们进行了深入探索,发现适于体材料的传统理论没有考虑到表面的贡献,那么如果引入表面贡献会发生什么呢?如图1所示,一般的,体材料低温相加热到相变温度点就会全部变成高温相。我们巧妙地将Cu2Se材料制备成楔形的纳米样品后,惊奇地发现在相变点附近的一定温度范围内,低温相和高温相同时存在了!这显然违背了体材料的相变行为,其原因就是纳米尺度下,比表面积增大,表面贡献不能被忽视了。由于楔形样品表面贡献随其厚度而改变,从而改变了同一材料局域的相变温度,比如site 1和site 2有不同的相变温度,实现了两相共存,并且表面贡献的越大,其相变温度越低,所以高温相变是从边缘开始并逐渐向内推进。这样,我们实现了二级相变材料的两相共存,并通过精确控温又实现了相界面的原子尺度操控,以图一所示样品为例,升高温度(比如0.2度),相界面从site 1迁移到site 2(精确移动3个原子层),反之亦然。基于高温相与低温相物理性质不同,可以利用它们设计新型纳米器件。该工作发展最先进的原位技术重新研究了相变这一古老而且基础的物理现象,将对相变的认识拓展到纳米尺度,为纳米器件设计提供了新的思路。 /p
  • 姜志忠课题组在小型铅基堆材料腐蚀行为与机理研究方面取得新进展
    近日,中科院合肥研究院核能安全所姜志忠课题组在小型铅基堆材料腐蚀行为与机理研究方面取得新进展,研究成果发表在国际腐蚀领域知名期刊Corrosion Science上,中科院青促会会员罗林为第一作者,姜志忠和刘静为共同通讯作者。 小型核反应堆具有功率稳定、安全可靠、结构紧凑等优点,在海洋动力、区域供电、海水淡化等领域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以液态铅铋合金作为主冷却剂的铅冷快堆在小型化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堆芯紧凑、核热传输效率高、辅助系统简单。但是由于Fe、Cr和Ni等金属元素在高温铅铋合金中具有较高的溶解度,钢铁材料可能发生均匀的氧化腐蚀或溶解腐蚀,同时局部区域也可能出现铅铋渗透和点蚀现象。点蚀是破坏性和隐患性最大的腐蚀形态之一,会严重影响小型铅冷快堆的长期安全服役。 铁素体/马氏体钢(铁/马钢)是铅冷快堆的重要候选结构材料。当温度≥450℃,且氧浓度≥10-6wt%时,一般认为铁/马钢在铅铋合金中会形成氧化膜,包括磁铁矿层、尖晶石层和内氧化层。近期研究发现铁/马钢在铅铋中腐蚀后,氧化膜可能具有更复杂的亚结构及元素分布特性,而这些复杂的亚结构和元素分布可能是造成铁/马钢发生点蚀的重要原因。 该工作研究了铁/马钢在氧控铅铋环境腐蚀后表面氧化膜的亚结构,发现:磁铁矿表面局部区域存在蜂窝状组织,该组织由贫氧孔洞和网状枝干组成(图1)。低的氧浓度可以促进蜂窝状组织在更短的时间和更多的区域形成。随着腐蚀时间的增加,孔洞尺寸增大、贫氧区和贫铁区面积均增大。经2000h腐蚀,贫氧区延伸至孔洞下方的磁铁矿层和尖晶石层,导致上述层存在大量氧空位(图2),将诱发点蚀的形成,并促进点蚀坑的长大。分析认为蜂窝状组织的形成可能是因为磁铁矿表面高能量的局部区域在氧浓度变得较低后发生溶解。该研究进展表明,铁/马钢表面氧化层中蜂窝状组织的存在意味着所在区域铅铋溶解氧浓度较低,可能诱发点蚀。为避免蜂窝状组织的形成,有必要优化氧控系统的设计。该研究工作为小型铅冷快堆的设计提供了重要参考。 该项研究工作得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 文章链接: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010938X22003286图1 铁马钢表面磁铁矿局部区域的蜂窝状组织图2 在500℃、氧浓度为10-7wt%的铅铋中腐蚀2000小时后,铁马钢氧化膜的截面形貌。红色圆圈1和2是蜂窝状组织的孔洞。
  • 中纪委点名严打!这种仪器买卖模式属违法行为!
    导读:本期《视角》栏目我们来聊聊近期似乎“沉寂”了很久的医疗反腐。01临床实验室设备采购“大变天”?去年,老鱼曾发过一篇《罚没464万! 仪器这样销售属商业贿赂》,文中提到:设备投放曾是临床实验室引进新项目、新设备常见的模式。科室在引进设备时,无须支付购置费用或租金,而由设备供应商免费投放提供设备,通过使用仪器设备产生的利润完全归医院所有,投放设备的供应商只是通过医院购买该设备配套耗材、试剂来回收成本和获取利润。一般说来,设备投放有两种情形:一是将设备所有权免费转移给客户,供应商和医院约定设备投放期,在此期限内,医院需向供应商购买该设备配套试剂、耗材。如果采购量达标无须支付对价,不达标则需按照约定部分支付或全部支付设备的对价。二是将设备的使用权免费转移给医院,如果医院采购设备配套试剂或耗材数量达标,则无须支付租金,不达标则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无论采用哪种形式,对供应商来说,可以确保投入成本的收回和取得既定经济效益;对医院来说,当设备购置资金不足时,在确保具有相当耗材、试剂采购量的情况下,也是保障医院及时引进设备的有效方法。而绑定销量和(或)限定采购渠道的设备投放,以此来争取交易、竞争优势,排挤竞争对手,产生挤压中小企业生存空间的后果,这是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型设备投放在以往案例中经常被定性为商业贿赂行为的原因。此文一处,IVD行业“大乱阵脚”,长期以来的销售策略一时间被定性为“违法”而且处罚力度很大,从业者纷纷讨论未来将何去何从?02反腐风暴下仍“顶风作案”近期,又有一则相似案例被曝光:1月10日,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宿州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第二批)》的公告。其中披露,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查处安徽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采取财物手段谋取不正当交易机会一案。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11月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宿州某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医院化验室使用有全自动免疫发光分析仪、全自动血凝分析仪、全自动生化检测仪及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各1台,该医院现场未能提供上述4台仪器的购进票据。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月20日与该医院签订了1份为期五年的合作合同,约定合作期间向该医院免费提供4台仪器使用(合作到期后将仪器收回),限制该医院所需的仪器配套检验耗材试剂必须从当事人处采购,且对每台仪器所需配套检验耗材的年度平均试剂采购量分别做出了最低额度限制规定。从当事人与该医院签订合作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8月,当事人向该医院销售以上4台仪器配套试剂共计242490元,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24249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构成采用财物手段谋取不正当交易机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可见,尽管医疗反腐大旗在2023年挥舞的如火如荼,可是市场上仍然有企业和员工熟视无睹、“顶风作案”。是什么导致这样的行为?是风口行业巨大利益的驱使还是大环境下为了生计的铤而走险?还是对法不责众的莫名自信还是对法网恢恢的侥幸心理?03严打采购乱象,处罚加码1月8日,中纪委官网发布题为《奋力谱写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写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召开之际》的头条文章,再度点名医疗反腐。文章提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协助党中央首次制定《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确反腐败斗争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深度广度。加大对金融、国企、医疗、粮食购销、乡村振兴、烟草、体育和统计等领域案件查处的力度,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众所周知,医疗器械领域设备耗材采购是最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之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江苏持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有力监督促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中提到,自2017年至2019年,江苏省查处医用耗材采购贿赂案件占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46.7%,已超过药品回扣案件,位居首位。近年来,针对医疗器械采购的监管逐步细化,隐蔽利益输送链条的生存空间也越来越小。去年11月,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属于政府采购领域医疗器械的招投标将迎来更为严格的监管。去年12月,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严格落实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明确职责划分与归口管理,确定药品、医用耗材、仪器设备、科研试剂等品类多、金额大的物资和设备,以及信息系统、委托(购买)服务、工程物资等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管控环节和控制措施。大型设备采购方面,严格按规定程序配置各类设备资产,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行为,落实定期清查盘点制度。近日第五轮全国大型医院巡查正式启动,围绕行风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落实情况。在历次医院大巡查中,药械招采与使用都是重点内容,像“定制式”招投标、“规避式”委托采购、“供股式”入股分红等隐形变异的利益输送方式均在巡查的覆盖范围之中。短期看来,医疗反腐对医疗仪器设备领域一定会造成不小的震动,原有长期形成的“行业特色销售手段”也将成为历史。长期看来可整顿行业采购乱象,未来会有新的销售手段浮出水面还是行业销售行为走向清朗,让我们拭目以待。/ END /
  • 桂林医学院128.00万元采购天平,搅拌器,行为研究仪器,动物麻醉机,脑立体定位仪,生物安全柜,细胞...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桂林医学院一流学科国产设备采购GXZC2023-C1-002312-YZLZ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7-06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桂林医学院一流学科国产设备采购GXZC2023-C1-002312-YZLZ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桂林医学院一流学科国产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3-C1-002312-YZLZ(代理编号:YZLGL2023-C1-060-GXZC) 项目名称:2023年桂林医学院一流学科国产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1)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旋转蒸发仪1台、循环冷却器1台、循环水真空泵1台、半干转印仪1台、空调1台、超声波细胞破碎仪1台、超微量分光光度计1台、生化培养箱1台、真空安全吸液系统1台、真空安全吸液系统1台、大小鼠水迷宫1台、大小鼠脑立体定位仪1台、新物体识别测试1台、微波炉1台、冰箱2台、液氮罐1台、超净台1台、微量注射泵1台、多通道小动物麻醉机1台、高电流电源2台、电动移液管移液器1支、蛋白制胶与电泳系统2台、恒温水浴锅2台、小动物手术显微镜1台、标准型双臂脑立体定位仪1台、手持式组织研磨仪1台、冰柜1台、冰箱1台、蠕动泵1台、不锈钢器皿柜1台、不锈钢药品柜1台、集热式磁力搅拌器1台、十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1台、高通量组织研磨器1台、层析柜1台、旋转摇床1台、台式低速自动平衡离心机1台、多功能PCR仪1台、长轴混匀仪1台、低速多管架自动平衡离心机1台、电热恒温水槽1台、电热鼓风干燥箱1台、小型纯水机1套、制冰机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显微镜镜头20个、显微镜镜头10个、迷你干浴器1台、果蝇挑蝇装置10块、冰箱1台、生化培养箱1台、涡旋振荡器1台、涡漩混合器1台、便携式液氮罐1瓶、便携式液氮罐1瓶、正置显微镜成像系统1套、摇床4台、冷藏柜2台、冰箱7台、全封闭抽真空式脱水机1台、摊片机1台、烤片机1台、干燥烘箱1台、生物组织染色机1台、通风柜1台、生物安全柜4台、低速台式离心机5台、液氮罐1台、小动物人工呼吸机1台、小动物麻醉机1台、动物实验跑台1台、集成过滤器系统1台、四头磁力泵灌装旋盖一体机1台、小型高压均质机1台、桌面数显脑立体定位仪1台、显微镜1台、手持式微型颅钻1台、微量注射泵1台。(2)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免费保修期不得少于3 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货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并验收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59,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磋商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须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 2.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4.资格条件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32.2条规定的货物类收费计算标准下浮30%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医学院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 联系方式:王琳 0773-3662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联系方式:蒋艳梅、徐雪艳0773-2887388、288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艳梅、徐雪艳 电 话: 0773-2887388、2887399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天平,搅拌器,行为研究仪器,动物麻醉机,脑立体定位仪,生物安全柜,细胞破碎仪,离心机,紫外分光光度,电泳仪,蠕动泵,动物呼吸机,干燥箱,旋涡混合器,旋转蒸发仪,真空泵,水浴、油浴,研磨机,培养箱,液氮罐,PCR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28.00万元 采购单位:桂林医学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桂林医学院一流学科国产设备采购GXZC2023-C1-002312-YZLZ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7-06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桂林医学院一流学科国产设备采购GXZC2023-C1-002312-YZLZ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桂林医学院一流学科国产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3-C1-002312-YZLZ(代理编号:YZLGL2023-C1-060-GXZC) 项目名称:2023年桂林医学院一流学科国产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1)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旋转蒸发仪1台、循环冷却器1台、循环水真空泵1台、半干转印仪1台、空调1台、超声波细胞破碎仪1台、超微量分光光度计1台、生化培养箱1台、真空安全吸液系统1台、真空安全吸液系统1台、大小鼠水迷宫1台、大小鼠脑立体定位仪1台、新物体识别测试1台、微波炉1台、冰箱2台、液氮罐1台、超净台1台、微量注射泵1台、多通道小动物麻醉机1台、高电流电源2台、电动移液管移液器1支、蛋白制胶与电泳系统2台、恒温水浴锅2台、小动物手术显微镜1台、标准型双臂脑立体定位仪1台、手持式组织研磨仪1台、冰柜1台、冰箱1台、蠕动泵1台、不锈钢器皿柜1台、不锈钢药品柜1台、集热式磁力搅拌器1台、十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1台、高通量组织研磨器1台、层析柜1台、旋转摇床1台、台式低速自动平衡离心机1台、多功能PCR仪1台、长轴混匀仪1台、低速多管架自动平衡离心机1台、电热恒温水槽1台、电热鼓风干燥箱1台、小型纯水机1套、制冰机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显微镜镜头20个、显微镜镜头10个、迷你干浴器1台、果蝇挑蝇装置10块、冰箱1台、生化培养箱1台、涡旋振荡器1台、涡漩混合器1台、便携式液氮罐1瓶、便携式液氮罐1瓶、正置显微镜成像系统1套、摇床4台、冷藏柜2台、冰箱7台、全封闭抽真空式脱水机1台、摊片机1台、烤片机1台、干燥烘箱1台、生物组织染色机1台、通风柜1台、生物安全柜4台、低速台式离心机5台、液氮罐1台、小动物人工呼吸机1台、小动物麻醉机1台、动物实验跑台1台、集成过滤器系统1台、四头磁力泵灌装旋盖一体机1台、小型高压均质机1台、桌面数显脑立体定位仪1台、显微镜1台、手持式微型颅钻1台、微量注射泵1台。(2)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免费保修期不得少于3 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货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并验收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59,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磋商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须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 2.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4.资格条件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32.2条规定的货物类收费计算标准下浮30%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医学院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 联系方式:王琳 0773-3662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联系方式:蒋艳梅、徐雪艳0773-2887388、288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艳梅、徐雪艳 电 话: 0773-2887388、2887399
  • 单智伟团队:在金属镁塑性变形行为和内在机制领域取得新进展
    镁是最轻的金属结构材料,在航空航天、交通运输,电子产品和医疗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然而,相比于传统金属材料,如钢铁和铝合金,镁的塑性变形加工较困难,工艺成本高,制约了其广泛应用。微观机制是决定宏观性能的内在因素,因此,研发高塑性镁合金需要精准认知其微观塑性变形机制,相关研究也一直是镁合金领域关注的重点和热点。众所周知,金属材料在塑性变形时一般会发生加工硬化现象,即随着变形量的增加,材料内部缺陷和损伤逐步累积,流变应力不断增加。当硬化到一定程度时,材料将不具备继续塑性变形的能力,最终发生断裂。对于金属镁而言,其沿晶体学轴压缩时加工硬化十分明显,塑性变形量一般仅在5%-10%左右。针对镁的塑性变形行为和内在机制,西安交通大学单智伟教授团队近年来开展了系统深入研究。研究发现,对于亚微米尺寸的镁单晶,当沿轴压缩时,首先发生由锥面位错滑移主导的塑性变形(详见Liu et al. Science, 365 (6448), 73-75, 2019)。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随着加工硬化的不断加剧,原本认为塑性已消耗殆尽的样品并没有断裂失效。当流变应力升高到1 GPa水平时,样品突然被压为扁平状,且没有裂纹产生。此外,被压扁的样品已不再是单晶,而是由多个具有共轴取向关系的小晶粒组成,小晶粒内部有大量的基面和非基面位错。图1 亚微米镁单晶柱在轴压缩下的变形过程。(a)初始样品;(b) 位错的形成和运动;(c) 在样品右下角形成的新晶粒(白色箭头);(d) 新晶粒中产生位错(白色箭头);(e)样品被压为扁平状;(f) 在扁平样品上采集的电子衍射。(g)应力-应变曲线显示出变形的三个阶段:弹性变形、塑性变形-加工硬化阶段、塑性变形-应变突跳阶段。通过系统的晶体学分析、显微学分析、原子尺度表征,并结合分子动力学模拟,该团队提出新晶粒是通过锥面-基面转变形成的。在新晶粒形成后,原本已消耗殆尽的塑性得到了再生,继续加载时样品仍可持续发生很大的塑性变形。该研究将这种由变形诱导的在基体晶粒中形成新晶粒的过程称为“deformation graining(形变转晶)”。该过程不必依赖扩散,可在室温下快速发生,所形成的新晶粒与基体晶粒具有特定的晶体学取向对应关系。在新形成的晶粒中,可以继续发生由位错和孪生协调的塑性变形,使得样品重新具有了塑性变形能力(可比拟为“返老还童”)。该研究丰富了对塑性变形机制的认识,为镁的变形加工提供了新的启发:在高应力或高应变速率下加工,可由高应力引发新的变形机制,进而提高镁的变形加工能力。图2 新晶粒在加载时长大,卸载时缩小,二次加载时再次长大,反映了晶界的高可动性图3 新晶粒及其晶界结构该成果以"金属镁塑性变形能力再生新机制"(Rejuvenation of plasticity via deformation graining in magnesium)为题发表于《自然通讯》(Nature Communications),西安交通大学刘博宇教授为本论文的第一作者,西安交通大学单智伟教授为第一通讯作者,合肥工业大学张真教授为共同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西安交通大学马恩教授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李巨教授为共同通讯作者。参与该工作的还包括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刘飞和杨楠、内华达大学李斌教授、吉林大学陈鹏教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王宇教授和江苏科技大学彭金华博士。西安交通大学金属强度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通讯单位。该研究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111计划2.0、西安交大青年拔尖人才计划等项目的资助。近年来,单智伟研究团队依托西安交通大学材料学院、金属材料强度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安交通大学微纳中心和陕西省镁基新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2014年,发现了镁中不同于位错和孪晶的室温变形新机制,成果发表于《自然通讯》,并荣获美国TMS学会镁分会年度最佳基础研究论文奖;系统研究了镁合金中析出相形貌对孪晶行为的影响,并进而发展了一种判断镁合金强塑性的简单判据,成果发表于《材料科学技术》(封面推荐,2018);发现通过活化二氧化碳,可以在室温下将镁表面的氧化层或腐蚀产物转变成一种致密的保护膜层,不仅可显著提升镁及其合金的抗腐蚀性和强韧性,而且大幅提高镁的抗氧化能力,从而发明了一种绿色、低成本镁合金涂层新技术,成果发表于《自然通讯》(2018),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应用基于原位电镜的先进测试与表征技术,结合原子尺度成像和三维图像重构技术,揭示了镁中锥面位错的结构特征和滑移行为,首次实验证明其是镁中有效的塑性载体,指出通过促进锥面位错滑移(可通过提高应力和减小晶粒尺寸来实现)可以有效提高镁的塑性,成果发表于《科学》(2019)。针对原镁冶炼工艺落后、自动化程度低和环境污染严重的现状,提出并验证了原本需要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原镁冶炼可以在常压进行,并与华西能源公司联合攻关,开展了原镁常压生产的工业化装置的开发。针对原镁杂质元素种类多、含量高、波动大的痼疾,从原子机理出发,开发出全新的工艺流程,可在不显著增加成本的情况下,从料球直接生产出99.99%以上纯度的高纯镁,革新了此前领域内普遍认为皮江法(硅热还原法)不能直接生产高纯原镁的认知。上述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有望从整体上提升镁基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论文链接: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s41467-022-28688-9
  • 瑞沃德参加2013“神经环路调控与行为”学术研讨会
    2013&ldquo 神经环路调控与行为&rdquo 学术研讨会暨第二届全国光遗传技术培训班(深圳)于2013年11月19日&mdash 23日在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召开。此次学术研讨会和培训班由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神经科学协会神经技术分会承办。会议对光遗传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神经环路标记与示踪技术研发与应用、神经环路调控与动物行为等共同感兴趣的研究方向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并共同探讨该领域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增进同行科学家间的密切合作。 瑞沃德公司如期参加了此次盛会。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包括小动物麻醉机、麻醉气体回收装置、小动物呼吸机、脑立体定位仪及配套产品、微量给药系统,以及代理的F.S.T手术器械等产品受到参会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 会议期间,我们非常高兴的见到了许多瑞沃德的新老客户,大家就我公司的产品进行了充分沟通,各位老师对我公司的产品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期望。在此我们衷心的感谢多年来一直支持我们的新老客户,我们一定会尽我们最大的努力,研发生产出更多世界一流的实验仪器设备回报新老客户的支持与厚爱。
  • 生态环境部:强化对环境监测违法行为的处罚
    p   5月31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2018年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刘志全司长向媒体介绍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p p   有记者问,如何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刘志全表示,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生命线,客观准确的数据是科学环境管理决策,评价污染治理成效的重要依据,所以数据质量至关重要。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重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p p   一、从法规上,加快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制定,从立法层面强化法规建设,构建各类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体系,强化环境监测违法行为的处罚,这项工作我们正在加紧编制,争取能够以国务院条例的形式尽快发布。 /p p   二、从政策上,我们认真贯彻两办意见,正在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环境监测活动有关规定,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正在研究编制、已经或陆续发布关于落实两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据了解,已经有近一半省份发布或即将发布实施方案。 /p p   三、从体系上,加强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并发布环境监测类方法标准,统一监测规范,保障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建立定期日常检查(就是例行检查)、飞行检查(就是不打招呼直接去现场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的制度。组织实施《“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依托省级环境监测机构承担6大区域质控任务,构建国家、区域、监测机构三级质控体系。 /p p   四、从行动上,每年我们都开展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为了落实两办意见,2018年我们专门制定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就启动,重点针对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在线自动监控等的监测数据质量。其中,为了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我部将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出台关于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补充要求,进一步规范准入门槛 联合开展“双随机”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行为。 /p p   最后,对于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行为,生态环境部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厉打击、严肃惩处。今年生态环境部已通报了9个案例,2017年年底通报了两起,都是喷淋干扰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人为干扰案例,发现这些问题生态环境部将责成地方严肃处理并向社会通报。 /p
  • 2015中国城市居民环保态度行为调查报告
    7月27日,上海交通大学民意与舆情调查研究中心发布了2015年中国城市居民环保态度行为调查报告。 上海交大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学院院长、民意与舆情调查研究中心主任钟杨教授介绍说,《2015中国城市居民环保意识调查》的研究以“中国城市居民环保意识与行为指数”为测评框架,采用国际先进的计算机辅助电话问卷调查系统(CATI),对中国35个主要城市的居民进行了随机抽样和电话问卷调查。研究测评体系由“环境污染评估”、“环保知识认知”、“环保意识测评”、“政府行为评价”和“邻避情结测评”五个维度组成,通过数据采集和分析最终得出“中国城市居民环保态度与行为指数”并根据核心测评数据对35个主要城市的得分进行排名。    就“环境污染评估”而言,越来越多的民众对城市污染状况表示担忧,更多民众担心食品安全问题。53.9%的民众认为城市污染状况非常堪忧,这一比例比两年前高出2.3个百分点。66%的受访民众对于用水安全表示比较满意,这一数字比两年前增加了10%。相较于用水安全,更多民众对食品安全表示担忧,有接近44.1%的城市居民认为食品安全有问题,但值得欣慰的是这一比例比两年前下降了4个百分点。    从“环保知识认知”来看,环保行为的形成通常基于对环保知识的认知,我国的民众对环保知识的认知正逐步加深。仅有不到一半的受访者(43.2%)表示他们了解PM2.5,这一比例与两年前基本持平。高达63.8%的民众认为现在的生态破坏比较严重或者是非常严重。    就“环保意识测评”而言,本项指标从民众个人角度考察其环保意识,所设题干均与民众个人行为紧密相关。从日常行为角度来看,我国民众的环保意识较强。绝大多数民众对于垃圾分类(81.9%)和自带购物袋(74.5%)给出肯定回答。大多数民众表示愿意为环保组织捐款(57.1%)和做环保义工(67.8%)。近三分之二的民众赞同政府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见这一举措具有广泛民意基础。    就“政府行为评价”而言,这一维度旨在通过民众视角来评价政府在环境保护的表现。今年的调查显示,城市居民对政府治理环境表现的总体满意程度比2013年有所提高,60%的满意比例比2013年提高了十几个百分点。然而,民众对污染治理开放程度、地方政府解决污染问题和缓解空气污染现状等问题表示不够满意。超过半数的受访民众认为政府对环境污染信息的公开程度不够高。相较于地方政府(58.9%),民众对中央政府(65.7%)解决污染问题更有信心。超过70%的民众认为空气污染治理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至少需要长达二、三十年的时间。    从“邻避情结测评”来看,民众自然都有一种躲避污染性设施的“邻避情结”,此项指标旨在了解民众邻避情结的强烈程度及规避邻避设施的方式选择。调查显示:民众的邻避情结非常强烈,对于规避邻避设施的方式选择较为集中。当可能会给其带来不利的设施建在住所附近时,65.3%的民众会态度坚决地选择“联合受害邻居向相关部门抗议”,若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53.8%的民众会持续抗争,直到设施停建或者搬离。这一强烈的邻避情结需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通过数据分析与综合评分,城市环境质量排名前5位的城市分别为:海口、厦门、贵阳、福州和青岛;政府治理环境污染表现最佳的前5名城市为:厦门、银川、杭州、南宁和乌鲁木齐;民众对PM2.5认知程度最高的前5座城市为:杭州、上海、南京、天津和西安。    钟杨教授表示,总体来看,政府污染治理力度正逐步加大,我国民众的环保意识逐年增强。然而,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我们未来的努力之路还相当漫长。首先,大众媒体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环保知识普及,引导民众准确、及时了解科学的环保知识。其次,各级政府需进一步加大对环保工作的投入,由其是需加强环保制度和法规的执行力度。最后,为有效规避“邻避情结”可能引发的冲突,建议政府部门适当公开邻避设施建设项目的决策过程,引入多元主体共同商定选址,建立多主体的长效合作机制。(来源:中国经济网)
  • 科学家利用透射电镜研究量子点附近的声学行为
    随着电子、热电和计算机技术被微型化到纳米级,科学家们们面临着研究所涉及材料的基本特性的挑战:在许多情况下,这些目标太小,无法用光学仪器观察到。美国两家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利用尖端电子显微镜和新技术,找到了一种以原子分辨率绘制声子(晶格中的振动)的方法,从而能够更深入地了解热通过量子点的传播方式,量子点是电子元件中的工程纳米结构。为了研究声子是如何被晶体中的缺陷和界面散射的,科学家们在一个透射电子显微镜中使用振动电子能量损失谱仪,研究了硅锗单量子点附近声子的动力学行为。“我们开发了一种新技术,用原子分辨率差分映射声子动量,这使我们能够观察到仅存在于界面附近的非平衡声子。”科学家们解释说:“这项工作标志着该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因为这是我们首次能够提供直接证据,证明扩散反射和镜面反射之间的相互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子结构。”根据这位科学家解释的,在原子尺度上,热量在固体材料中以原子波的形式传输,当热量离开热源时,原子波从平衡位置位移。在具有有序原子结构的晶体中,这些波被称为声子。利用硅和锗的合金,联合科学团队能够研究声子在量子点无序环境中、量子点与周围硅的界面中以及量子点纳米结构本身圆顶状结构的行为。另一位科学家说:“我们发现SiGe合金呈现出一种成分无序的结构,阻碍了声子的有效传播,由于硅原子在各自的纯结构中比锗原子靠得更近,合金使硅原子略微拉伸。另外我们发现,由于纳米结构中的应变和合金化效应,量子点中的声子正在软化。软化后的声子能量更少,这意味着每个声子携带的热量更少,从而降低了导热性,振动的软化是热电装置阻碍热量流动的众多机制之一。”大家看到这里可能很懵,这说了半天到底什么意思。总的来说,该项目的关键成果之一是开发了一种新技术,可以用于绘制材料中热载体的方向。“这类似于计算有多少声子在上升或下降,并计算差异,表明它们的主要传播方向,这项技术使我们能够映射界面上声子的反射。”科学家们解释说。电子工程师们已经成功地将电子技术中的结构和组件微型化到了这样的程度,现在它们的尺寸已经降到了十亿分之一米左右,远小于可见光的波长,因此这些结构对于光学技术来说是看不见的。“纳米工程的进步已经超过了电子显微镜和光谱学的进步,但通过这项研究,我们正在开始赶超的过程。”一位研究生参与者表示。从这项研究中受益的一个领域是热电材料系统——将热量转化为电能的材料系统。“热电技术领域的科学家致力于设计阻碍热传输或促进电荷流动的材料,而原子水平上关于热如何通过嵌入有缺陷、缺陷和瑕疵的固体传递的知识将有助于这一探索。”本次科学研究的负责人表示。
  • 电池膨胀行为研究:圆柱电芯膨胀特性的表征方法
    圆柱电芯的膨胀力主要源于电池内部的化学反应和充放电过程中的物理变化。在充电过程中,正极上的活性物质释放电子并嵌入负极,导致正极体积减小,负极体积增大。同时,电解液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相变及产气副反应,也会造成一定的体积变化。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使得圆柱电芯在充放电过程中也会产生膨胀力。随着充放电次数的增加,这种膨胀力逐渐累积,导致电芯的尺寸发生变化。这种尺寸变化不仅会影响电池的外观和使用寿命,还可能对电池的安全性产生影响。因此,准确表征圆柱电芯的膨胀力对于优化电池设计、提高电池性能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表征圆柱电芯膨胀行为的方法电池的膨胀行为分为尺寸上的膨胀量和力学上的膨胀力测量。目前,对于软包电池、方壳电池膨胀行为的测量表征,已有较多研究和相应的测试手段及设备,在此不再赘述。但对于圆柱型电池的膨胀行为研究相对较少,也没有较好的商业化膨胀力评估手段。目前在文献资料中,常见的圆柱电芯膨胀行为的表征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1、估算法如图1和图2所示,有研究表明圆柱型电池的膨胀变化与电池的SOC和SOH状态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该方法建立在圆柱型电池的膨胀在整个圆周上是均匀的。图 1 单次充放电过程中,圆柱型电池的可逆膨胀变化图 2 电池老化过程中,圆柱型电池的SOH变化与不可逆膨胀之间的关系直接测量法通过在圆柱电芯外部施加压力,通过贴附应变片测量应变,该方式计算复杂,无法直观体现膨胀力。2、影像分析法影像分析法是一种无损检测方法,如利用CT断层扫描、中子成像、X射线、超声波等影像技术观察电芯内部的形变情况,通过分析影像的变化来测算电芯尺寸变化。这种方法适用于多种类型的圆柱电芯,且对电芯无损伤。然而,影像分析法需要使用昂贵的专业设备,且测量精度易受到设备性能和操作人员经验的影响。3、薄膜压力法一般需解剖圆柱电池,在电芯内部嵌入薄膜压力传感器或压敏纸的方式,从而获得圆柱电芯在不同方位上的膨胀力分布情况。但薄膜压力传感器精度一般较低,成本高;而压敏纸分析,具有滞后性。该测试均为破坏性测试。表征圆柱电芯膨胀行为存在的问题有研究表明,圆柱型电池电池实际的膨胀是明显偏离预期的均匀膨胀,在周长上会形成膨胀和收缩的区域,这取决于圆柱型电池的卷芯卷绕方向。因此,使用体积变化来研究老化或预测SOC需要特别谨慎,因为膨胀会因测量位置而显著不同,测量结果可能因测量方法而有偏差。电弛膨胀测试解决方案电弛自主研发的电池膨胀测试系统,高度集成了温控、充放电、伺服控制、高精度传感器等模块,并提供企业级系统组网功能。该系统可对多种电池种类和电池形态的电池进行膨胀行为测试,包括碱金属离子电池(Li/Na/K)、多价离子电池(Zn/Ca/Mg/Al)、其他二次金属离子电池(金属-空气、金属-硫)、固态电池,以及单层极片、模型扣式电池(全电池、半电池、对称电池、扣电三电极)、软包电池、方壳电池、圆柱电池、电芯模组。同时,可为不同形态电池提供定制化夹具,开展手动加压、自动加压、恒压力、脉冲恒压、恒间距、压缩模量等不同测试模式的研究。本产品还可方便扩展与电池产气测试、内压测试、成分分析的定制集成。为锂电池材料研发、工艺优化、充放电策略的分析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参考文献Jessica Hemmerling, 2021. Non-Uniform Circumferential Expansion of Cylindrical Li-Ion Cells—The Potato Effect. Batteries, 7, 61.
  • 230万!福建农林大学微量热泳动分析仪及多功能微孔板检测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3500]CCZB[GK]2022075 项目名称:福建农林大学微量热泳动分析仪及多功能微孔板检测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23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23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微量热泳动分析仪1(台)是详见招标文件1670000工业1-2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多功能微孔板检测系统1(台)是详见招标文件630000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养蜂业的新研究—FLIR T1K高清红外热像仪揭示蜜蜂的隐藏行为!
    养蜂业传承至今,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助力。蜜蜂为人类带来的蜂蜜、蜂花粉、蜂王浆、蜂胶、蜂蜡等食品药品,还对农业生产有推动作用。那么在养蜂的过程中,蜂箱内的世界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两名英国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吧~致力研究蜜蜂的真实行为许多关于蜜蜂行为的研究要么是理论假设,要么是基于实验室观察。但这样的结论很难令人信服,因为实验室环境几乎不能打造合适的空间,来研究不同生态系统对蜜蜂的复杂影响以及它如何影响蜜蜂的行为等。据悉,在野外进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使用传统图像上,但在长时间观察的时期内,没有人将其与实时辐射数据相结合。为了让研究更加贴合实际,艺术家兼电影制片人Barbara Keating在屡获殊荣的电影摄影师和环保主义者James McAleer的支持下,在为期一年的研究中,使用FLIR T1K(T1040)高清红外热像仪解锁了一个隐藏的研究领域:深入探索蜂巢,以观察其在蜂巢内的活动。Barbara Keating和James McAleer高灵敏度热像仪让研究更细致考虑各种内外因素后,Keating和McAleer在Newcastle市中心一个封闭的城市监测点筑巢,该监测点可以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原料。本次深入研究的持续时间非常久,使其成为该领域人士的“必看之作”。每个月一次,在整整24小时的时间里,Barbara和James轮流监控红外热像仪中的信息,同时记录蜜蜂的行为,确保注意到任何异常行为。凭借高灵敏度的FLIR T1K(T1040)高清红外热像仪,让研究人员能够监测昆虫的微小细节,甚至包括它们翅膀颤动等最难以察觉的运动。关键的是,他们的研究是在不干扰蜂箱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在以前是完全无法做到。“通过这段时间采集到的红外热成像信息,让我们重新审视了对蜜蜂及其行为的了解。”Barbara说。“当你进入蜂巢的表面,开始观察蜜蜂的个体和集体各种各样的活动时,你根本不知道它们相互交流的方式,它们分享食物和热量的方式尤其令人着迷,我们确实在收集以前没有人收集过的数据。”James兴奋地说道。虽然他们从未见过的研究数据的确切细节还不能具体说明,但Barbara指出,他们观察到的行为似乎与当前的理论和实践相矛盾,这可能会对养蜂学(蜜蜂的科学研究)以及我们对整个生态系统的理解产生广泛影响。打破常理:非接触监测得出新理论“我想到了使用红外线监测,因为这不需要打扰蜜蜂领地。因此,我能够在不干扰和改变它们行为的情况下观察它们,这对客观研究至关重要。”Barbara说解释道。 “选择FLIR热像仪是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我们注意到,蜜蜂的某些行为并不像我们在养蜂课程、讲座和会议上所说的那样,这并不是真实的。”比如,养蜂人一直被告知在冬季要拆除蜂箱的屏障,以确保各种大小的蜜蜂都能自由活动,并从蜂箱的储藏室中消耗蜂蜜。养蜂人通常被告知要拆除“蜂王隔离器”(一种类似筛子的机制,可以将蜂王和较大的蜜蜂固定在原位),否则蜂群就会死亡。这是因为大蜂王将无法通过,而且由于蜂群不会抛下她,它们将在整个冬天挨饿,但她的观察与这一观点相悖。当谈到加热和冷却蜂箱时,Keating解释说,蜜蜂的行为几乎是自发性的:“它们振动飞行肌肉来产生热量,但热量需要分布在周围,它们通过扇动翅膀在蜂箱内产生对流来实现这一点。“我试图分离出特殊的温暖区域进行研究,FLIR红外热像仪可以捕获所有实时辐射数据,因此我将所有这些信息通过FLIR Thermal Studio进行分析,并深入研究更精细的细节。本次在研究中使用的菲力尔产品是FLIR T1K(T1040)高清红外热像仪,其配有1024x768像素的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其灵敏度是非制冷传感器行业标准的2倍,所生成的图像质量非常出众。搭配尖端技术——UltraMax高清图像增强技术和FLIR MSX® 多波段动态成像专利技术(专利号:201380073584.9),能生成最高达310万像素的明亮清晰的热图像,有了它才能在此次蜜蜂监测的实验中看清图像细节,得出不一样的结论!FLIR T1K拥有专家为用户量身定制的创新功能与用户界面如此出色的高清红外热像仪在各行业的检修和研发过程中都能帮您精准看透其中的温度变化您在工作中遇到了哪些难题?FLIR T1K没准可以帮您解决哦~您可以拨打官方客服电话直接咨询呀!
  • 【突破局限】水凝胶及软物质的流变行为表征
    让我们从传统技术开始,您可能熟悉这些技术,流变仪和DMA,广泛用于机械测试。我们都同意它们都是伟大的技术,但它们在软物质材料方面存在一些主要限制: 1.软组织或易碎样品可能在测试后被破坏,甚至无法测试; 2.保持样品无菌是很困难的; 3.需要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来运作,对操作人员有依赖性; 4.难以获得一致和可重复的数据; 5.无法测量凝血材料对血液的影响、无法测量形状各异的器官、3D打印支架的粘弹性等等。EB粘弹性分析技术就为突破传统技术的局限而设计的,主机小巧紧凑,可以放入洁净台或者培养箱中,通过无线连结的平板控制和采集数据,采用可拆卸的样品架和独特的专利技术,允许样品存储重复长期测量,更加智能的软件分析系统,结合AI的智能分析,使得测量模式从基于数据的实验科学转变为数据驱动的预测科学。 2022年12月28日将由2位嘉宾为我们带来相关应用介绍、技术分享,难点答疑!会议日程(点此报名,免费参会) 时间报告题目嘉宾报告摘要10:00水凝胶材料的合成及其流变行为表征经鑫(湖南工业大学 教授)水凝胶是一类大量含水的三维网络结构的聚合物材料,在药物释放、生物医用、组织工程等领域应用广阔。采用流变学手段表征了水凝胶材料的凝胶化过程及其流变行为,利用流变学手段探索了水凝胶的线性粘弹性等剪切特性,建立了凝胶流变特性与其微观结构及宏观力学性能之间的关系,探究了其在组织工程领域及柔性传感领域的应用。10:40水凝胶和软物质粘弹性的测量新技术刘兵 昇科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经理EB粘弹性分析仪是一种新型的粘弹性分析技术,解决了传统流变和DMA在测量软物质生物材料方面面临的挑战,在水凝胶、组织工程、类器官、3D打印、凝血材料和高吸水材料领域已发展出非常成熟的应用,通过全球领先研究机构、大学和公司等的严格测试、批准和采用! 【点击下方图片,免费报名参会】
  • 这台高大上的仪器,专门“对付”食品欺诈行为
    p & nbsp 5秒时间能够干什么?穿件衣服,还是喝口水?也许对我们来说,5秒能干的事情很少。在食品安全检查中,5秒却能让伪劣食品、药品“现原形”。 /p p & nbsp & nbsp 7月17日,2018年江苏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社会开放日活动在南京举行。本次宣传周以“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由江苏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共同承办。 /p p & nbsp & nbsp 开放日现场,现代快报记者目击了“藏”在这里的“黑科技”,在展示现场,真假鳕鱼、三聚氰胺牛奶、非法添加的保健品和药品……都能够通过这些顶尖仪器快速检测。 /p p & nbsp & nbsp 新旧茶叶、真假鳕鱼5秒就能出结果 /p p & nbsp & nbsp 当天,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快速检验和精准检验的各类“高大上”设备、技术向公众开放展示。农药残留快检系统、病原微生物现场快检系统、可视化微阵列芯片检测系统等吸引了参观者的“围观”。 /p p & nbsp & nbsp “这台仪器新旧茶叶也能分别出来?”参观者们立即被一台名为“高分辨离子迁移谱”所吸引,仪器边上摆着泡好的茶叶水,一部分用的是新茶,一部分用的是去年的陈茶。工作人员在提取茶叶水,放入仪器上,过了10秒,连接仪器的电脑就分别检出了新旧茶叶。 /p p & nbsp & nbsp “新茶在存放了一年后成分会发生变化,我们建立了模型,将成分的差别录入仪器后,就能够进行质谱分析。”现场的工作人员说。 /p p & nbsp & nbsp 据了解,这台仪器是专门“对付”食品欺诈行为。工作人员介绍:“比如鳕鱼,市场上带‘鳕’字的鱼类很多,真鳕、狭鱼、银鳕、水鳕……虽然这些鱼名都带鳕字, 但分类地位、商品品质和市场价格相差很大。有人会将带鳕字的其他鱼类充当真鳕以次充好,有了这个仪器就不一样了,只要5秒钟,真假鳕鱼就能立即分辨。” /p p & nbsp & nbsp 保健品中有没有非法添加,一看便知 /p p & nbsp & nbsp 市场上,一些不良商家在保健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比如补肾壮阳的保健品中会添加“伟哥”,减肥茶中加入“西布曲明”这类泻药,安神类的保健品中加入镇定剂和安定这一类化学药物。 /p p & nbsp & nbsp 执法人员在市场上进行常规检查时,就要用到“快速电离质谱技术”。在现场就可以进行第一轮的筛查,样品只要经过溶剂提取,总量有30微升左右,就可以在线进行数据库比对,整个过程同样只需要短短的5秒。 /p p & nbsp & nbsp 猪肉中是否含有瘦肉精,在家就能测 /p p & nbsp & nbsp 在现场,各种“快检仪器”也让人感到十分神奇,“牛奶也能快检吗?”面对市民的提问。现场的工作人员立即演示起来,首先用提取剂把牛奶中的蛋白质提炼,再加入增强剂后直接上机检测,5分钟以后,就能检测出牛奶中是否含有三聚氰胺。 /p p & nbsp & nbsp 检测瘦肉精就更加方便了,可以直接在网上购买“胶体金检测卡”,在家里自己检测,适用于猪肉、牛肉、羊肉等。 /p p & nbsp & nbsp 现场工作人员介绍,在家里,市民可以将肉煮熟后,将肉汁滴到“点卡”上,通过显色情况,判断阴阳性。显卡上会有两条线,如果下面一条线深,就是阴性的,说明不含瘦肉精。反之则含有瘦肉精。 /p p & nbsp & nbsp 江苏各部门进入“食品安全”时间 /p p & nbsp & nbsp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开放日现场,市民们真切感受到了实验室是一个“透明、诚信、权威的政府实验室”,让老百姓吃得安心,吃得放心。江苏省副省长马秋林表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要科学统筹安排,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措施落实,切实把食品安全这件民生大事继续抓紧、抓实、抓好。 /p p & nbsp & nbsp 据了解,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时间为7月17日至27日,期间,省农委、省海洋与渔业局、南京海关、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卫生计生委、江苏保监局、省粮食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将依次组织开展部门主题日活动。 /p
  • 远程监控原料奶掺假行为的装置研制成功
    新华网哈尔滨3月7日电 一项已通过科技部验收的项目——“远程控制在线乳成分分析装置”,将在技术上实现从收奶到加工等程序的质量安全监管。验收专家组组长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朴范泽教授说,这个装置能有效监控掺杂水或其他掺杂使假成分的行为。   “三聚氰胺”“皮革奶”等事件牵动消费者神经,也对乳业质量安全监管提出更高要求。“远程控制在线乳成分分析装置”是由东北农业大学和浙江大学等单位联合主持开发的。作为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这项技术已于2010年12月23日通过科技部组织的专家验收,目前正在推广使用阶段。   作为“奶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乳品质量安全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及开发”课题的成果之一,“远程控制在线乳成分分析装置”可用于挤奶站现场的奶品质在线检测和监控。   课题负责人东北农业大学霍贵成教授说,这个装置须安装在挤奶站,远程监控所挤出奶的重量,同时检测脂肪、非脂乳固体、密度、蛋白质、乳糖等指标的精度,进厂加工前再检测同批奶,将前后数据比较,便可监测原料奶重量及成分的变化,以此判断这个过程是否加入水或其他成分。   霍贵成教授说,对于乳品行业,原料奶的质量安全很重要。现场的在线检测和监控是保证原料奶品质和安全的第一关,这个装置变被动的实验室抽样检测为主动的防御性监控。   专家介绍,这个装置运用了多种在线检测技术,包括RFID传感器技术、超声波成分分析技术、电子称重技术、体细胞测量技术等,是一个综合性解决方案,能够连续准确记录特定饲养条件下的每个奶牛个体的生产性能、健康状况和牛奶品质。   这个装置的软件系统还可设定反映牛奶品质、奶牛健康状况等数据指标的阈值范围,实现实时报警。软件系统的关键数据采集均由外部设备自动完成,杜绝人为修改数据,保证其可靠性和可信度。
  • 4类行为最高可罚20万 珠海新环保条例趋近“完美”
    p   最新消息显示,新修订的《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据悉,新条例提高7类违法行为罚金,最高达20万。此外,条例还新增了两款专门针对噪声污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施工噪声控制制度。 /p p   4月10日,据珠海市环保局消息,新修订的《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首次将“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入法,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时应安装噪声污染防治设备,对违法闲置、拆除、改装、损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行为处以最高达20万元的罚款。 /p p   提高7类违法行为罚金 /p p   珠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出台的《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对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但一些规定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等上位法不一致,个别条款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性不强,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已不符合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需要进行相应修订。 /p p   增加违法成本是此次修订的重要内容。此前对环保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一般为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增加环保违法成本,新修订后的《条例》大幅提高了对7类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其中4类行为最高可罚20万元。 /p p   按照规定,违法闲置、拆除、改装、损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或故意改变自动监控系统获取数据的行为,可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较修订前的罚款额度提高了20倍。 /p p   罚款额度同样提高20倍的还有两条,一种是排污者不按要求提供监测数据,一种是拒绝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这两种行为都可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而如果排污者采取限产或其他措施后不能达标且未停产的行为,同样可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据了解,由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等上位法取消了部分管理制度,新《条例》删除了四项制度:一是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制度 二是建设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要求,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制度,以及相应罚则 三是对排放污染物超标的排污者,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的制度,以及相应罚则 四是对在用机动车实行环境保护分类标志管理的制度。 /p p   完善建筑施工噪声控制制度 /p p   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是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在主城区香洲则更为突出。因此,此次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两款专门针对噪声污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施工噪声控制制度。 /p p   《条例》明确,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发包时,应依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期间的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方案,并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设备噪声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 /p p   对于施工单位,珠海明确其应根据建筑施工方案和噪声污染防治方案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的规模、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所用机械、作业时间等情况,安装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保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 /p p   按照规定,为最大限度将建筑施工噪声的影响降到最低,如果建设单位未按要求进行监督,或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安装、使用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对其处以3万或5万元的罚款。 /p p   ■问答 /p p   1 大幅提高罚金出于何种考虑? /p p   修订后的《条例》提高了很多条款的罚金幅度,主要是出于何种考虑?珠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随着环保形势的日益严峻和群众环保意识提高,新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都大幅提高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罚金幅度,珠海也依据上述法律法规作出调整。 /p p   以往,“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制约环境执法的重要原因,这也是本次条例修订着重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发挥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下一步,将切实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引导作用,严格执法,让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保护好珠海良好的生态环境。”该负责人说。 /p p   2 原有建设项目是否仍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p p   珠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仍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但国务院目前正在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建设项目将迎来新的管理要求。 /p p   3 建设项目试生产是否仍需审批? /p p   据介绍,工业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在投入试生产时不需要办理试生产审批,但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产。 /p p   4 机动车还需申领环保分类标志吗? /p p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p p   珠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废止了《关于印发& lt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 gt 的通知(环发〔2009〕87号)》,但因为《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10年修订版)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因此,珠海仍应按照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合格的机动车,继续免费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p
  • 力学所戴兰宏团队揭示非晶合金剪切带涌现的时空序列与临界行为
    非晶合金(又称金属玻璃)因具有一系列优异性能,在空天、国防、能源等领域显示出广阔应用前景。然而,非晶合金极易形成纳米尺度变形局部化剪切带,而剪切带快速扩展诱致的宏观脆性严重地限制了其走向广泛的工程应用。因此,非晶合金剪切带问题成为力学、物理与材料等相关领域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本征上,非晶合金剪切带涌现是一类远离热力学平衡下时空多尺度耦合的非线性过程。空间上,固有的结构不均匀性会引起强烈的变形及动力学行为的梯度效应。时间上,涵盖原子振动、原子团簇协同重排、塑性流动等多个速率过程。这些事件均具有各自的特征时间和空间尺度,他们的关联耦合控制剪切带涌现,使变形高度集中在宽度或厚度为数十纳米的带状区域,并以近声速的模式快速扩展。与原子周期有序排列的晶态合金不同,原子长程拓扑无序堆垛的非晶合金变形内蕴三种高度耦合纠缠的原子尺度运动:剪切、体胀和旋转。这三种局域原子运动的强纠缠是非晶合金剪切带涌现精细物理图像尚未探明的关键瓶颈。近期,中科院力学所戴兰宏研究团队在该问题研究上取得新进展。基于连续介质力学理论框架,研究人员首先提出了一个同时考虑仿射和非仿射变形信息的两项梯度模型(Two-term gradient model, TTG模型),可以完整地描述无序固体介质的局部变形场,突破了目前广泛使用的单纯仿射或非仿射模型的局限。研究人员进一步完成了对剪切、体胀、旋转这三个高度纠缠的局域运动的解耦,并在原子尺度上定义了全新的局部剪切、体胀、旋转运动事件的定量描述符。为了表征这三类原子团簇运动,提出了剪切主导区(shear dominated zone, SDZ)、体胀主导区(dilatation dominated zone, DDZ)及旋转主导区(rotation dominated zone,RDZ)的概念和定量表征方法,克服了目前流行的剪切转变区(shear transformation zone, STZ)不能表征原子团簇旋转运动和定量描述体胀运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研究人员利用大规模分子动力学模拟,对非晶合金从均匀变形到局部化剪切带涌现全过程进行精细表征。通过追踪SDZ、DDZ及RDZ原子团簇运动演化时空序列,发现初始宏观均匀变形阶段剪切、体胀及旋转团簇运动事件呈现出类似“军队行动”式的步调协同一致行为,具体表现为SDZ、DDZ及RDZ在空间离散的“类液”软区随机同步激活。基于统计学的极值理论分析,研究人员发现在这个阶段,体胀局域运动事件较剪切和旋转事件的空间分布展现出更明显的非高斯长拖尾特征,表明体胀局域化流动(DDZ)起先导的主控作用。原子团簇通过体胀运动(DDZ)完成局部软化过程,随着变形加剧,这种体胀局域软化进一步激活其邻近硬区的旋转运动,进而逐渐打破了SDZ、DDZ和RDZ三者间同步激活,转变为SDZ、DDZ及RDZ的非均匀间隔分布。增强的RDZ运动又进一步加剧了SDZ和DDZ局域运动,进而诱发硬区团簇的软化。当软化程度达到临界时,硬区壁垒被打破,激活的SDZ、DDZ及RDZ相互贯穿形成剪切带。研究人员进一步基于逾渗理论,对SDZ、DDZ及RDZ原子团簇运动事件从初期均匀变形阶段的随机离散激活到变形局部化剪切带涌现时的群体贯穿演变全过程进行定量分析,发现剪切带涌现属于定向逾渗(directed percolation),并且呈现出临界幂律标度行为。本项工作提出的两项梯度(TTG)模型及三种原子团簇运动单元(SDZ、DDZ及RDZ)新概念为无序固体介质变形定量描述提供了基本工具,所揭示的剪切带涌现过程原子尺度精细图像及临界行为为深入认知非晶合金剪切带提供了新的线索。该研究成果近期以“Hidden spatiotemporal sequence in transition to shear band in amorphous solids”为题发表在Physical Review Research 4, 23220 (2022),第一作者为博士生杨增宇。该项研究工作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无序合金的塑性流动与强韧化机理”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非线性力学的多尺度问题”、中科院B类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项目“复杂介质系统前沿与交叉力学”等资助。论文链接:doi:10.1103/PhysRevResearch.4.023220图1 非晶合金剪切带中的旋转(涡旋)、剪切和体胀运动事件图2 剪切-体胀事件与旋转事件的关联“破缺”,空间分布从同步激活转变为交替间隔分布图3 剪切带涌现前出现原子旋转团簇运动(RDZ)显著增强(图中白色气泡代表RDZ,也即原子运动的涡旋结构)图4 非晶合金剪切带涌现原子尺度演变过程示意图
  • 2022版LIMS系统市场研究报告发布!
    伴随着检验检测行业的高速增长,实验室信息化产品需求也随之产生。以检测为主要业务的大多数实验室已在不同程度上建立起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英文缩写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简称LIMS,是将计算机网络技术与现代的管理思想有机结合,利用数据处理技术、海量数据存储技术、宽带传输网络技术、自动化仪器分析技术,来对实验室的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等进行全方位管理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以满足实验室管理上的各种目标(计划、控制、执行)。按照功能分类,LIMS系统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粹数据管理型,主要功能包括数据采集、传输、存贮、处理、数理统计分析、数据合格与否的自动判定、输出与发布、报表管理、网络管理等模块。但其功能单一,容易实现。第二类是实验室全面管理型,除了具有第一类的功能外,还增加了管理职能,如样品管理、资源管理、事务管理等模块,组成了一套完整的实验室综合管理体系和检验工作质量监控体系。其功能比较全面,但网络结构相对复杂,实现起来较为困难,投资较大,而且往往需要专业单位与实验室合作开发设计。最早的LIMS应用领域主要分布在石油、化工、制药和冶金等行业,随着信息化建设及软件技术的高速发展,LIMS不断更新迭代,目前已经在化工行业、医疗、医药、环境保护、科研、教学、食品、酿酒、烟草、进出口检验检疫、冶金、矿山、机械制造、计量等行业实验室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国家认监委2020 年8 月26 日正式发布RB/T028-2020《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规范》和RB/T 029-2020《检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南》,指导和规范检验检测行业如何建立LIMS,同时要求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LIMS 运行安全保证措施。统计数据显示,2019 年LIMS 在检测行业中的覆盖率已经达到20%左右,在认监委2020 年12 月1 日正式实施关于LIMS 两个行业标准后,各级监督检测机构、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包括研发及科研机构甚至企业自建的实验室,都在积极着手建立LIMS 来辅助实验室的管理。除了释放新的LIMS系统的采购需求之外,由于新技术的运用以及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众多实验室的LIMS系统还面临着升级换版的需求。为更好地支撑LIMS厂商精准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合理制定市场规划、销售策略、把握技术发展趋势,信立方结合自身科学仪器产业大数据、实验室招中标大数据、终端用户调研、专家访谈、桌面研究等多种研究方法,对LIMS系统市场进行深入研究并撰写《中国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市场研究报告(2022版)》。此次调研得到了业内专家20余位的热心参与和大力帮助。本报告从总体概况、市场规模与竞争格局、用户采购及使用行为、招中标行为等多维度分析,完整呈现2021年中国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市场总体特征及未来发展趋势。如对本报告感兴趣,可通过以下邮箱 survey@instrument.com.cn/或电话:400-637-7886联系我司相关人员,咨询购买。报告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survey/Report_Census.aspx?id=278 报告节选:LIMS系统主要品牌市场占比分析:图 2021年LIMS系统主要品牌销售额市场占比 信立方研究表明,***是2021年中国LIMS市场的领跑企业,以**%的销售额市场占比高居榜首。***则以**%左右的销售额市场占比位居第二。除了***和***之外,市场份额相对较高的还包括***、***和***等,销售额占比分别约为**%、**%和**%。 ……LIMS系统采购考虑因素排名:图LIMS系统采购考虑因素排名 信立方研究表明,“***”、“ ***”、“ ***”是当前用户在采购LIMS系统时排名前三的考虑因素。其中“***”更是位居榜首,成为用户采购LIMS系统时最为看重的一点。而“***”、“ ***”、“ ***”等因素则排名相对较为靠后。 报告目录第一章 LIMS系统概述 1.1 LIMS系统定义 1.2 LIMS系统的功能与特点 1.3 LIMS系统发展简介 1.4 LIMS系统应用现状 1.5 LIMS系统主要存在问题1.6 LIMS系统主要品牌及产品分类 第二章 LIMS系统市场综合分析 2.1 LIMS系统市场概况 2.2 LIMS系统主要品牌市场占比分析 2.2 LIMS系统主要细分市场 2.3 LIMS系统部分主要品牌及产品介绍 2.3.1 雅培信息(STARLIMS) 2.3.2 赛默飞 2.3.3 LabWare 2.3.4 三维天地(301159.SZ) 2.3.5 青软青之 2.3.6 创腾科技 2.4 LIMS系统部分主要品牌关键业务情况对比 2.5 LIMS系统国内外产品对比情况 第三章LIMS系统用户来源分析 3.1 LIMS系统主要使用单位 3.2 LIMS系统终端用户单位类型分布 3.3 LIMS系统终端用户所在行业分布 3.4 LIMS系统终端用户所在地区分布 第四章 LIMS系统用户使用采购情况分析 4.1 不同类型LIMS系统保有分布 4.2 不同操作方式LIMS系统保有分布 4.3 不同数据采集方式LIMS系统保有分布4.4 用户使用LIMS系统功能模块分布 4.5 LIMS系统采购方式 4.6 LIMS系统采购国产/进口品牌倾向 4.7 LIMS系统采购考虑因素排名 第五章 LIMS系统中标信息统计分析 5.1 中标公告中采购类型分布 5.2 中标公告中招标单位类型分布 5.3 中标公告中招标单位地区分布 5.4 中标供应商分布 5.5 中标LIMS系统单价分布 第六章 LIMS系统市场发展预测 6.1 LIMS系统市场规模预测 6.2 LIMS系统市场发展相关政策 第七章 总结评述 法律声明
  • 工信部启动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的生命健康,但目前,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严重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为此,在食品安全月来临之际,工信部启动&ldquo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rdquo ,目的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手段,探索在食品行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据悉,目前蒙牛、伊利、完达山、三元、茅台、五粮液等多家试点单位已经纳入该平台系统。   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表示,将企业质量可追溯系统与国家平台对接,通过打通生产、检验、监管和消费各个环节,让消费者了解符合卫生安全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从源头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够让消费者对乳制品更为放心。   食品安全系统正式开通   &ldquo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rdquo ,一语道出了食品安全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ldquo 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rdquo ,为食品安全提出新任务。   6月10日至22日期间,由国务院17部门联合举办,以&ldquo 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rdquo 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量食品安全主题宣教实践活动。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表示,政府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加快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立食品生产企业&ldquo 红黑名单&rdquo 制度,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挑战法律底线。   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工信部已经启动&ldquo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rdquo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手段,探索在食品行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消费者只要通过智能手机扫描产品二维码,或在平台网站输入产品编号,即可追溯查询产品的生产、检验、监管和消费环节。据悉,目前蒙牛、伊利等多家试点单位已经纳入该平台系统。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表示,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将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将在2013年底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白酒行业试点建成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实现消费者采用智能手机等终端及政府网站平台对企业基本法定信息的实时追溯 第二阶段为2014年底实现试点企业所有应公开信息和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产业链全程信息的实时实地跟踪、信息汇总与分类使用。   食品安全面临诸多挑战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接二连三被曝光,从三聚氰胺奶粉到瘦肉精火腿肠,从硫黄生姜到近日被曝光的东莞&ldquo 臭脚米粉&rdquo ,件件触目惊心的侵权事件不断敲响安全警钟。而越来越普遍的食品网购&ldquo 丑闻&rdquo 也频频被曝发。   据了解,部分电商为追求短期效益而忽视商品品质,侵害消费者权益,食品掺杂有异物、过期变质、破损变形时有发生,网购食品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一旦在网购食品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要确定发生地就变得较为困难,再加上投诉举报信息不全、无票据证明等,都助长了网购食品质量不良现象的发生。   目前的食品安全事件多是被媒体曝光才会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而许多商家、小作坊针对有关部门&ldquo 曝光一处,严惩一处&rdquo 的治理整顿方式,干脆打起了游击战,被整顿后即换个生产地,换个招牌,继续营业。业内人士指出,食品生产业的种种弊端主要是食品产业基础、社会诚信基础薄弱以及监管不到位造成的。   其一,食品产业基础及诚信基础薄弱。目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多存在&ldquo 多、小、散、低&rdquo 的现象,尤其是城郊地区,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比比皆是,食品安全卫生差,经营者也多看重眼前利益,法律意识、道德意识、责任意识淡薄。   其二,法律及配套制度亟待健全。食品安全的监管法规制度目前还存在空白,譬如网购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尚待出台。目前,网购食品并没有明确的准入制度,导致基本上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叫卖食品,鱼龙混杂的市场更增添了监管难度。   其三,监管能力不足。业内人士称,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专业能力不高、执法设施较为缺乏的现状。而且,部分监管人员对杂乱的黑作坊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乱象也只好&ldquo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dquo 。   平台对接,确保&ldquo 舌尖安全&rdquo   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保障&ldquo 舌尖上的安全&rdquo ,需要构建多层次防治体系。而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启动,显然对保障消费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   工信部相关人员介绍,&ldquo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rdquo 开通后,消费者通过智能手机、平台网站查看奶粉生产等情况,向前可追溯出伊利婴幼儿配方奶粉产于哪个分工厂、奶源是何时何地来自于哪个牧场,向后可追溯到它具体发往的市场,实现放心购买。但目前加入食品可追溯系统的食品企业略少,消费者可查询的食品厂家范围仍有限。   作为企业该如何确保该系统顺利运行?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指出,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创新和应用,不断提高食品企业两化深度融合水平。二是要加强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的中长期研究,并推进食品工业各细分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标准的立项、研究制定和贯标工作。三是要最大程度地让消费者、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IT企业参与追溯平台的使用、建设以及标准制定,积极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四是要在食品追溯平台应用、数据库共享、信息查询、快速反馈、增值服务、信息安全等方面提供及时快捷低成本的服务。   另外,在23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表示,修订草案围绕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总要求,从强化预防为主、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设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实行社会共治等方面作了规定。   食品安全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相信在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下,对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立体保障食品安全有了更加坚固的防御墙。
  • 基金委公布2016年61份71人次科研不端行为及处理结果【详】
    p   12月12日上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外通报2015-2016年期间查处的8个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并公布近期查处的61份71人次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处理方案包括撤销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追回已拨经费、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通报批评等。体现了对科研不端行为的“零容忍”。 /p p & nbsp & nbsp 以下为决定全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及近期查处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的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12月12日上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北京召开2016年“捍卫科学道德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对外通报2015-2016年期间查处的8个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并公布近期查处的61份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 /p p   附件:2015-2016年查处的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 /p p    strong 附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2015-2016 年查处的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 /strong /span /p p   strong  关于印晓星、汤道权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5〕35 号 br/ /p p & nbsp & nbsp & nbsp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江苏某大学印晓星、汤道权等人的下列 4 篇论文涉嫌造假: /p p   论文 1:Dao-quan Tang, Ya-qin Wei, Yuan-yuan Gao, Xiao-xing Yin, Dong-zhi Yang, Jie Mou, Xiang-lan Jiang. Protective Effects of Rutin on Rat Glomerular Mesangial Cells Cultured in High Glucose Conditions. Phytotherapy Research, 2011, 25,1640–1647.(标注基 金项目批准号 30973572,列入项目 81173104 申请书和项目30973572 结题报告中) /p p   论文 2:Dao-quan Tang, Ya-qin Wei, Xiao-xing Yin, Qian Lu, Hui-hui Hao, Yun-peng Zhai, Jian-yun Wang, Jin Ren. In vitro suppression of quercetin on hypertrophy and extracellular matrix accumulation in rat glomerular mesangial cells cultured by high glucose. Fitoterapia, 2011, 82, 920–926. (标注基金项目批准号30973572) /p p   论文 3:Hui-hui Hao, Zhu-min Shao, Dao-quan Tang, Qian Lu a,Xu Chen, Xiao-xing Yin, Jing Wu, Hui Chen. Preventive effects of rutin on the development of experimental diabetic nephropathy in rats. Life Sciences, 2012, 91, 959–967. (标注基金项目批准号81173104) /p p   论文 4:Hui-hui Hao, Qian Lu, Dao-quan Tang, Zhu-min Shao, Xiao-xing Yin, Jie Mou, Qian Du. Protective Effects of Quercetin on Streptozotocin- Streptozotocin-induced Diabetic Nephropathy in Rats. Phytotherapy Research, DOI: 10.1002/ptr.4910. (标注基金项 目批准号 81173104) /p p   经调查核实,论文1与论文2属于重复发表,论文3与论文4 属于重复发表 论文 1 至论文 4 重复使用图片、组合两次实验 的结果、图片和数据不一致、多处图片和数据粘贴错误,4 篇论 文均存在一定程度的造假问题。 /p p   经2015年3月2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 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 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取消汤道权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5 年 3 月 25 日至 2018 年 3 月 24 日),给予汤道权通报批评 撤销印晓星 2 项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项目“糖尿病肾病早期肾小球系膜细胞中一氧化氮产生的正反馈机制及其对足细胞功能缺失的增敏作用”(30973572)和“mtor在活性氧诱导的肾小管上皮细胞转分化中的促进作用及银杏叶提取物对其的逆转效应”(81173104),追回已拨经费,取消印晓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2 年(2015 年 3 月 25 日至 2017年 3 月 24 日),给予印晓星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 年 4 月 21 日 /p p    strong 关于郭传友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5〕36 号 br/ /p p & nbsp & nbsp & nbsp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安徽某大学郭传友在 2013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1370665)申 请书个人简历部分涉嫌将中文论文用英文的形式列出,实际上郭 传友到目前为止没有 1 篇 SCI 论文。 /p p   经调查核实,郭传友列入其 2013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31370665)申请书中研究基础部分的 5 篇论文存在如下问题: /p p   1. 第 1 篇论文实际发表刊物为《生态学杂志》(《Chinese Journal of Ecology》),郭传友将期刊名称篡改为《Journal of Ecology》(SCI 影响因子 5.694) 论文作者顺序实际为“张兴旺, 张小平,郭传友,丁建华”,郭传友将自己篡改为第一作者 论文是中文论文,但是在申请书中以英文形式列出。 /p p   2. 第 2 篇论文实际发表刊物为《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Journal of Ecology and Rural Environment》),郭传友将期刊名 称篡改为《Journal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论文作者顺序 实际为“张兴旺,张小平,郭传友,丁建华”,郭传友将自己篡 改为第一作者 论文是中文论文,但是在申请书中以英文形式列 出。 /p p   3. 第 3 篇论文作者顺序实际为“王正加,黄有军,郭传友, 黄坚钦,王华芳”,郭传友将自己篡改为第一作者,且将论文发 表年度由 2006 年篡改为 2011 年。 /p p   4. 第 4 篇论文根本就没有发表,属于伪造。 /p p   5. 第 5 篇论文通讯作者为张兴旺,郭传友排名第 4,郭传友 将通讯作者篡改为自己,且删除了论文的第三作者。 /p p   经 2015 年 3 月 25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 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决定撤销郭传友 2013 年度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不同生境景观下中国特有濒危植物大别山五针松遗传结构及 其形成机制研究”(31370665),追回已拨经费,取消郭传友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5 年 3 月 25 日至 2020 年 3月 24 日),给予郭传友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 年 4 月 21 日 /p p   strong  关于徐夙侠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5〕38 号 br/ /p p & nbsp & nbsp & nbsp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福建某研究所徐夙侠等人发表的论文 1 涉嫌抄袭剽窃他人发表的论文2: /p p   论文 1:徐夙侠 *,林春松等. 紫茉莉 4,5-多巴双加氧酶基因 的克隆和表达,亚热带植物科学,2011,40(2):1-3。 /p p   论文 2:Nobuhiro Sasaki*, Yutaka Abe, Yukihiro Goda, et al, Detection of DOPA 4,5-Dioxygenase (DOD) Activity Using Recombinant Protein Prepared from Escherichia coli Cells Harboring cDNA Encoding DOD from Mirabilis jalapa, Plants and Cell Physiology, 2009, 50(5): 1012-1016。 /p p   经调查核实,在 2012 年度(受理号 31281397)和 2013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1372093)申请书中论文 1以英文形式列出,论文 1 抄袭剽窃论文 2 中的图片,直接套用他 人的研究结果,存在数据造假问题。 /p p   经 2015 年 3 月 25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 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 三款,参照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撤销徐夙侠 2013 年度 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黄酮对三角梅属植物育性影 响的研究”(31372093),追回已拨经费,取消徐夙侠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4 年(2015 年 3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24 日),给予徐夙侠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 年 4 月 21 日 /p p    strong 关于吴国玉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5〕39 号 br/ /p p & nbsp & nbsp & nbsp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四川某大学吴国玉 2014 年度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号 8140151362)中,研究基础部分所列入的 13 篇论文除 1 篇标注为“接受”无法证实外,其余 12 篇论文作者中实际均无吴 国玉的名字,但吴国玉将自己名字列入其中,涉嫌存在造假的问题。 /p p   经调查核实,吴国玉列入 2014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号 8140151362)中研究基础部分的 13 篇论文,盗 用他人研究成果,将自己根本未署名的论文篡改自己为论文作者 之一(第一作者的 2 篇,第二作者的 3 篇,第三作者的 5 篇,第四作者的 2 篇,第五作者的 1 篇),造假行为属实,且数量大, 情节严重。 /p p   经 2015 年 3 月 25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 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 二款的规定,决定取消吴国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4年(2015 年 3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24 日),给予吴国玉通报 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 年 4 月 21 日 /p p   strong  关于王明明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5〕40 号 /p p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安徽某 大学王明明列入 2012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1273003) 申请书中的下列论文涉嫌重复发表和造假,具体情况为: /p p   1. 论文 1 与论文 2 涉嫌重复发表和造假 /p p   论文 1:王明明*,司原,邱俊,谢强,谢吉奎. 18F-氟代脱 氧葡萄糖影响 HepG 2 肝癌细胞增殖的初步研究,辐射研究与辐 射工艺学报,2010,28(6):357-362.(列入基金项目 81273003 申请书) /p p   论文 2:司原,王明明*,张五魁,谢强,谢吉奎. 18 氟-氟 代脱氧葡萄糖对 HepG 2 肝癌细胞凋亡及 rad51 基因表达的影响, 安徽医科大学学报,2010,45(3):330-333.(列入基金项目 81273003 申请书) /p p   2. 论文 3 与论文 4 涉嫌重复发表和造假 /p p   论文 3:王明明*,司原,陶新全,张五魁,谢强,谢吉奎. 18 氟-氟代脱氧葡萄糖对 Lewis 肺癌细胞增殖的影响,中华放射医 学与防护杂志,2010,30(5):568-571.(列入基金项目 81273003 申请书) /p p   论文 4:陶新全,王明明*. 18 氟-脱氧葡萄糖诱导 Lewis 肺 癌细胞凋亡的实验研究,蚌埠医学院学报,2009,34(10): 865-867。 /p p   3. 论文 5 涉嫌造假 /p p   论文 5:王明明,司原,肖林林,陈光福,张五魁. 氚水β射线照射对大鼠胚胎脑细胞增殖的影响,辐射防护,2010,30(5):259-264.(列入基金项目 81273003 申请书) 经调查核实,论文 1 与论文 2 属于重复发表且造假,论文 3和论文 4 属于重复发表,论文 4、论文 5 存在造假的问题。 /p p   经 2015 年 3 月 25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 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款,参 照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撤销王明明 2012 年度已获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低剂量氚内照射对大鼠中枢神经细胞迁 移的影响及机制”(81273003),追回已拨经费,取消王明明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4 年(2015 年 3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月 24 日),给予王明明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 年 4 月 21 日 /p p   strong  关于黄亦其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5〕41 号 /p p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广西某大学黄亦其列入基金项目(61463006)申请书的论文 1 涉嫌抄袭 剽窃论文 2: /p p   论文 1:Huang, Y.Q., Luo, Z.Y., Vibration response of cement structures under conditions of impact loads, Materials Testing, 2013, 55(11-12): 897-902. /p p   论文 2:Yang, B., Huang, J.H., Mo, S.H., Wu, P., Experimental study on the role of the vibration damping and energy absorption of flexible function layers, Materiali in Tehnologije, 2013, 47(5): 627-633. /p p   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 /p p   经 2015 年 3 月 25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 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参照第十七条 第四款的规定,决定撤销黄亦其 2014 年度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项目“基于视觉信息融合的切割甘蔗宿根破头损伤识别方 法研究”(61463006),追回已拨经费,取消黄亦其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4 年(2015 年 3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24 日), 给予黄亦其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 年 4 月 21 日 /p p    strong 关于刘立新、颜见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5〕43 号 /p p   经调查核实,2014 年度,广州某大学刘立新申报、颜见执笔撰写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号 81480964)抄 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且申请书中 研究工作基础部分存在造假的问题。 /p p   经 2015 年 3 月 25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一条,第 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 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 二款,第三款及 2014 年度《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规定,决定取消刘立新、颜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4 年(2015年 3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24 日),给予刘立新、颜见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 年 4 月 21 日 /p p    strong 关于黄体龙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5〕44 号 /p p   经调查核实,云南某大学黄体龙 2014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项目(受理号 8140110932)申请书抄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且在申请书中研究工作基础部分存 在造假的问题。 /p p   经 2015 年 3 月 25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一条,第 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 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 二款,第三款及 2014 年度《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规定,决定取消黄体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4 年(2015 年 3 /p p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24 日),给予黄体龙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 年 4 月 21 日 /p p   strong  关于张仕状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5〕48 号 /p p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山东某大学张仕状涉嫌存在数据造假、论文重复发表等不端行为,具体情况为: /p p   1. 张仕状在主持的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0772716 和81072977)中,将“守宫咪唑衍生物”虚假标称为“BH1258209”(腺 苷)、“BH1273209”(腺嘌呤)等。 /p p   2. 批准号为 30772716 的项目结题报告所列的研究论文重复 发表、数据造假等: /p p   论文 1:戴生,程鑫,王滨,张月梅,董鹏,张仕状*. 胃癌 螺旋 CT 征象与 CD44v 6 及 MMP-9 表达的关系. 潍坊医学院学报,2008,30(5):422-425(. 标注基金批准号 30572323 和 30772716) /p p   论文 2:程鑫,曲林涛,张仕状*,王滨,孟凡 莲. 多鼠 MRI 评价小鼠结肠癌内皮抑素疗效的实验研究. 实用放射学杂志, 2008,24(8):1125-1128. (标注基金批准号 30772716) /p p   论文 3:程鑫,韩明,张仕状*,王滨,曲林涛. CD44v6、 MMP-9、VEGF 在胃癌的表达及临床意义. 现代生物医学进展, 2008,8(11):2051-2053. (标注基金批准号 30772716) /p p   论文 4:韩明,程鑫 ,张仕 状*,王滨,曲林涛. ADC 值在内 皮抑素对小鼠结肠癌疗效评价中的应用价值. 中国医学影像技 术, 2009,25(06):963-965. (标注基金批准号 30572323 和 30772716) /p p   论文 5:韩明,程鑫 ,张仕 状*. 弥散加权成像评价内皮抑素 对小鼠结肠癌疗效及其与肿瘤细胞密度的相关性研究. 实用放 射学杂志,2009,25(8):1191-1194. (标注基金批准号 30572323和 30772716) /p p   论文 6:程鑫,张仕状,王滨,董鹏. CD44v6 和 MMP-9 及 VEGF 在胃癌组织中的表达及临床意义. 潍坊医学院学报,2008, 30(4):319-321. /p p   论文 7:程鑫,曲林涛,张仕状,王滨,潘小杰. 小鼠结肠 癌移植瘤模型的建立及其多鼠 MRI 研究. 中国医学影像技术, 2008,24(9):1345-1347. (标注基金批准号 30772716) /p p   论文 8:程鑫, 曲林涛,张仕状*, 王滨, 潘小杰. 多鼠 MRI 观察小鼠结肠癌移植瘤内皮抑素疗效的实验研究. 临床放射学 杂志,2008,27(10):1419-1422. (标注基金批准号 30772716) /p p   论文 9:程鑫,戴生,张仕状,王滨,杨奎华. MRI 评价壁 虎活性成分对兔 VX2 肝移植瘤的疗效. 中国医学影像技术, 2010,26(5): 812-814. (标注基金批准号 30772716) /p p   论文 10:程鑫,张仕状,王滨,董鹏. CD44v6 和 MMP_9 及 VEGF 在胃癌组织中的表达及临床意义. 潍坊医学院学报, 2008 年, 30(4): 319-321. /p p   其中论文 3 和论文 6、论文 4 和论文 5、论文 2 和论文 8 涉 嫌重复发表。 /p p   论文 1、论文 3、论文 6、论文 7、论文 9、论文 10 涉嫌伪 造实验数据: /p p   (1)论文 7 的表 1、论文 2 的表 1 及论文 8 的表 2 相同 论文 2 及论文 8 中,实验使用的都是 16 只小鼠,而在论文 7 中使用的是 24 只小鼠,但实验结果显示 24 只小鼠的肿瘤体积平均值与 16 只小鼠的肿瘤体积平均值完全相等,涉嫌伪造实验数据。 /p p   (2)论文 9 的表 1 中,MRI 测量用药后 12 天,活性成分 组和生理盐水组的肿瘤体积分别为 2.59± 1.74 和 7.99± 0.62,但结 果 2.3 MRI 测量肿瘤体积与病理测量结果的数据是 MRI 法 4.74± 1.67,病理测量法 5.48± 1.09。体积单位都是 cm3,有关数 据互不相符,实验数据涉嫌存在随意编造的现象。 /p p   (3)论文 10 和论文 3 的对比可以看出,两者的病例资料相 同,实验方法相同,除了人为地改动论文 3 表 1 中 VEGF 部分的 数据以外,实验结果数据一致。 /p p   (4)论文 1 与论文 3、论文 10 的内容基本相同,只是论文1 将论文 3 表 1 的实验数据分成论文 1 的表 1 和表 2 ,并将有 关的数据进行改动和编造。论文 1、论文 3、论文 10 的病例资料 相同,即 3 篇论文的研究对象是同一群病人,相同的实验,却出 现了不同的数据。存在人为改动数据和编造数据的造假行为。 /p p   进一步核查发现,张仕状多份申请书中还存在参考文献随意 标注、参考文献缺失,个人研究基础部分所列科研成果篡改通讯 作者、篡改作者顺序、随意删除共同作者等问题。 /p p   经调查核实: /p p   1. 张仕状存在将研究物质“守宫咪唑衍生物”虚假标称为“BH1258209”(腺苷)、“BH1273209”(腺嘌呤)的问题。 /p p   2. 论文 3 和论文 4、论文 6 和论文 7、论文 8 和论文 9 分别存在重复发表的问题。论文 1、3、7、9、10 存在数据造假的问 题。其中,论文 1、3、4、6、7、8、9、10 列入项目(批准号 30772716 )的结题报告中,论文 1 标注基金项目(批准号30572323)资助。 /p p   3. 张仕状在 3 份申请书(批准号分别为 30572323、30772716 和 81072977)中个人研究基础部分 5 篇次论文虚标通讯作者,3 篇次论文篡改通讯作者,伪造 1 篇次没有署名的论文且将自己标 注为通讯作者,1 篇次论文篡改作者顺序,2 篇次论文篡改作者 姓名 参考文献部分 10 处引用观点错误,7 处未标注引用。 /p p   经 2015 年 9 月 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 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四款及第十 七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决定撤销张仕状已获资助科学基金 项目 “ 无蹼壁虎活性 成分脂质体的 抗肿瘤研究 ” ( 批准号 30572323)、“无蹼壁虎抗肿瘤活性成分的分离和抗肿瘤机制的研 究”(批准号 30772716)和“守宫咪唑衍生物治疗荷瘤鼠活体肿 瘤的 mr 分子影像学研究”(批准号 81072977),追回项目(批准 号 81072977)已拨资金,取消张仕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 请资格 7 年(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给予张仕 状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 年 9 月 29 日 /p p   strong  关于唐静波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5〕49 号 br/ /p p & nbsp & nbsp & nbsp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湖南某大学唐静波等发表的标注基金(批准号 30672047)资助的论文(Jingbo Tang,et al. Genome sequence and genome mining of a marine-derived antifungal bacterium Streptomyces sp. M10,Appl. Microbiol. Biotechnol, 2015, 99(6):2763-2772.)涉嫌抄袭剽窃 他人研究成果。 /p p   经调查核实,唐静波从中介公司购买论文并发表,抄袭剽窃 他人研究成果,且在该论文中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批准 号,擅自将他人列为论文作者或通讯作者,性质恶劣。 /p p   经 2015 年 9 月 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 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 四款的规定,决定取消唐静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7 /p p   年(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给予唐静波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 年 9 月 23 日 /p p    strong 关于任昊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5〕50 号 br/ /p p & nbsp & nbsp & nbsp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辽宁某大学任昊 2015 年度 科学 基金 面上 项目 申请 书( 受理 号 3157070170)中,申请人代表性研究成果信息及提供的发表论文 附件涉嫌多处造假。具体情况为: /p p   申请书中近 5 年代表性研究成果列表(论文 1-8) /p p   论文 1:Ren H, Gu L, Andreasen A, Thomsen J. S, Cao L, Christensen E. I, Zhai X. Y. Spatial organization of the vascular bundle and the interbundle region: three-dimensional reconstruction at the inner stripe of the outer medulla in the mouse kidney. Am J Physiol Renal Physiol, 2014, 306(3):F321-6. /p p   论文 2:Hao Ren, Robert A. Fenton, Arne Andreasen, Jesper Skovhus Thomsen, Erik I. Christensen*. Three-Dimensional Reconstruction of the distal nephron and the collecting duct in the mouse renal cortex: connection pattern and association to blood vessels. Jasn, 2013, 18(2):2937-2944. /p p   论文 3:Ren H, Liu N. Y, Andreasen A, Thomsen J. S, Cao L, Christensen E. I, Zhai X. Y. Direct physical contact between intercalated cells in the distal convoluted tubule and the afferent arteriole in mouse kidneys. PLoS One, 2013, 8(9):e70898. /p p   论文 4:H Ren, IB Kristoffersen, EI Christensen. NCC is expressed in the distal thick ascending limb of the most superficial short-loop nephron: computer-assisted three-dimensional nephron reconstruction in mouse kindey. Kidney International, 2014, 72(1):731-735。 /p p   论文 5:Hao Ren, Arne Andreasen. Extending the resolution of light microscopy and electron microscopy digitized images with reference to cellular changes after in vivo low oxygen exposure.Journal of Neuroscience Methods, 2013, 122:157-170。 /p p   论文 6:Hao Ren, Stephen L. Leib, Donna M. Ferriero, Martin G. Tauber, Stephan Christen. Induction of haem oxygenase-1 causes cortical non-haem iron increase in experimental pneumococcal meningitis: evidence that concomitant ferritin up-regulation prevents iron-induced oxidative damage. Journal of Neurochemistry, 2012,100:532–544。 /p p   论文 7:Hao Ren, Xiao-Feng Song, Arne Andreasen, Jesper Skovhus Thomsen, Xiao-Yue Zhai. Expression of Bcl-2 and Bax in Mouse Renal Tubules during Kidney Development. PLoS One, 2012, 7(2):e65437。 /p p   论文 8:Hao Ren, Ning-Yu Liu, Xiao-Feng Song, Yun-Sheng Ma, Xiao-Yue Zhai. A Novel Specific Application of Pyruvate Protects the Mouse Retina against White Light Damage: Differential Stabilization of HIF-1 and HIF-2. Iovs, 2011, 52(No. 6):235-9。 /p p   1. 论文 2、4 第一作者实为 Xiao-Yue Zhai,发表时间实为2007 年,申请人将第一作者更换成自己的名字,并更改论文发 表时间。 /p p   2. 论文 5、6 作者顺序调换,任昊将其为第二位篡改为第一位。 /p p   3. 论文 7 被篡改了发表时间。 /p p   4. 申请书代表性研究成果列表中,2 篇伪造作者的论文提供的论文题目与附件不符。 /p p   经调查核实,任昊在其 2015 年度基金项目申请书“近 5 年代 表性研究成果”部分及论文附件中存在多处造假:任昊将他人发 表的论文(论文 2、论文 4)变造成自己为第一作者,并将发表 时间由 2007 年分别篡改为 2013 年和 2014 年 将自己由论文 5第二作者篡改成第一作者,并将发表时间由 2003 年篡改为 2013年 将论文 6 发表时间由 2007 年篡改为 2012 年 将自己由论文7 第二作者篡改成第一作者 申请书 “近 5 年代表性研究成果” 部分论文 2、论文 4 与提交的论文附件不符,系编造。 /p p   经 2015 年 9 月 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 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 销任昊 2015 年度项目申请,取消任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4 年(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19 年 9 月 8 日),给予任昊 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 nbsp & nbsp & nbsp 2015 年 9 月 23 日 /p p   strong  关于邓锦波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5〕51 号 br/ /p p & nbsp & nbsp & nbsp 经举报并经调查核实,河南某大学邓锦波 2006 年度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0670688)申请书、2007 年度科学基金项目(批 准号 30771140)申请书中,将项目组成员于某某学位填写为“硕 士”,实际为“学士”,学位信息虚假 2010 年度科学基金项目(批 准号 31070952)申请书中,将项目组成员牛某某职称填写为“副 教授”,学位填写成“博士”,实际分别为“助理实验师”和“硕士”, 学位和职称信息虚假,并且编造牛某某的教育和研究工作经历。 /p p   邓锦波团队中还有 4 人共 5 份已获资助的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书中均存在人员信息虚假且编造教育和研究工作经历的问题。邓 锦波作为科研团队及研究所负责人,对有关团队成员在申请书中 学位、职称和履历信息虚假知情,负有疏于监管的责任。有关当 事人指出申请书中提供虚假信息是邓锦波授意所为。 /p p   经 2015 年 9 月 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 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 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邓锦波已获资助项目“小脑平行纤维损伤 及其再生后突触重建的活体显微观察”(批准号 30670688)、“胎 儿酒精综合症对视皮质和海马锥体细胞树突棘和突触发育影响 的研究”(批准号 30771140)和“Cajal-Retzius 细胞促进移植干细 胞在脑片上有序分化的实验研究”(批准号 31070952),追回 2010 年度基金项目(批准号 31070952)已拨资金,取消邓锦波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4 年(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19 年 9月 8 日),给予邓锦波通报批评(团队其他成员的违规行为另案 处理)。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 年 9 月 29 日 /p p    strong 关于李忌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5〕58 号 br/ /p p & nbsp & nbsp & nbsp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美国纽约州某大学全职教授李忌分别依托甘肃某大学、吉林某大学申报 并获批基金项目,2015 年依托山东某大学申报基金项目。 /p p   经调查核实,李忌将 2015 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 号 8153000106)成果列表中所列 2 篇论文的通讯作者篡改为本 人,属于造假 李忌已于 2013 年加入美国国籍,2014 年以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身份证号 620102196701145394)申请科 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47139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 /p p   经 2015 年 9 月 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第九 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及《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 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李忌 2015 年度项 目申请(受理号 8153000106),撤销李忌 2014 年度已获资助项 目“抗衰老蛋白 sirt1 增强老年心脏缺血损伤抵御能力的信号机 制”(批准号 81471394),追回已拨资金,取消李忌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7 年(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 给予李忌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 年 9 月 23 日 /p p    strong 关于王全兴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5〕63 号 br/ /p p & nbsp & nbsp & nbsp 经调查核实,上海某大学王全兴利用相近内容分别在医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重复申报 2015 年度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受理 号 8153000623)和面上项目(受理号 3157050272)(两项目整体 相似度 91.6%,立项依据相似度 96.4%,研究内容相似度 93.1%, 研究方案相似度 96.4%,创新点相似度 97.0%),违反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委员会不得重复或多头申请的相关规定(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委员会自 2011 年起就在年度《项目指南》中明确规定“不得 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 科学部申请”),且在两份申请书所列“主要论著”和“近 5 年代表性成果列表”中有多篇次论文弄虚作假,具体为:将 43 篇次实际 具有多位共同通讯作者的论文修改标注成王全兴为独立通讯作 者 将 33 篇次实际有多位作者的论文修改标注成王全兴为独立 作者,属于造假。 /p p   经 2015 年 9 月 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2015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及《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 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参照《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 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撤销王全兴 2015 年度项目申请(受理号 8153000623 和 3157050272),取消王全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4 年(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19年 9 月 8 日),给予王全兴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 年 9 月 24 日 /p p   strong  关于王立山、臧卫东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1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上海某大学王立山和臧卫东作为共同第一作者与他人等发表 的论文:Lishan Wang, Weidong Zang(共同第一), Dongli Xie,Weidong Ji, Yaosheng Pan, Zhiqiang Li, Jiawei Shen, Yongyong Shi*. Comparison of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HCC), cholangiocarcinoma(CC), and combined HCC-CC (CHC) with each other based on microarray dataset. Tumor Biology, 2013, 34:1679-1684(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1000553、81272302、81130022 和 81121001)。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王立山、臧卫东在发表论文过 程中通过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伪造同行评议审稿人,提供 虚假的论文审稿意见,且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在 调查过程中,有其他部分被撤销论文的相关当事人称他们的论文 是由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投,该公司操控同行评议,伪 造同行评议审稿人,提供虚假的论文审稿意见,所投论文被国外 出版集团批量集中撤销。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王立山、臧卫东是 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前后任法人代表。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 七条的规定,决定分别取消王立山、臧卫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申请资格 7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给 予王立山、臧卫东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孔德勇、卢忠心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4 号 /p p   2015 年 3 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BioMed Central, BMC)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了 43 篇论文,其中 41 篇来自中国作者,在 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湖北某大学孔德勇作为共 同第一作者、卢忠心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Deyong Kong, Heming Chen(共同第一), Weiqun Chen(共同第一), Shuiyi Liu, Hui Wang, Tangwei Wu, Hongda Lu, Qingzhi Kong, Xiaodong Huang*, Zhongxin Lu*. Gene expression profiling analysis of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European Journal of Medical Research,2013, 18: 44(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071921、81372325)。 /p p   另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先后收到两次举报反 映“被撤销的论文购买于论文服务公司”。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孔德勇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 “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 该 论文标注了其通讯作者卢忠心主持的 2 项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81071921 和 81372325)。并作为项目研究成果列入卢忠心 2010年度面上项目(批准号 81071921)结题报告,同时作为工作基 础列入卢忠心 2015 年度科学基金项目(受理号 8157020663)申 请书 孔德勇是卢忠心面上项目(批准号 81071921)参与人。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 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卢忠心 2 项已获资助 科学基金项目“肺癌发生中直接靶向抑制 p53 的 microRNAs 的 研究”(批准号 81071921)和 “miR-301a 参与胰腺癌的侵袭转 移的分子机制”(批准号 81372325),追回 2 个项目已拨资金 分别取消孔德勇、卢忠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孔德勇、卢忠 心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季卫东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8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上海某医院季卫东作为第一兼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p p   Weidong Ji*, Ning Li, Kang Ju, Hong Zheng, Chuang Yang, Ping Xu, Silu Chen, Aiai Cao, Xue Chen, Lanting Guo. Association of Catechol-O-methyltransferase val/met polymorphism with cognitive function in Gilles de la Tourette syndrome patients. NeurologicalSciences, 2015, 36: 561-570 ( 标注科学基 金 项目批准 号30470624)。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兼通讯作者季卫东在发表论文过程 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 假,且季卫东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批准号,擅自将他人列为论 文作者。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决定取消季卫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季卫东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任逸众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9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内蒙古某大学和重庆某大学任逸众作为第一作者、重庆某大学 蒋电明 作为通 讯作者 与他人 等 发表 的论文 : Yizhong Ren, Changxu Han, Jingjuan Wang, Yanbo Jia, Lingyue Kong, Tu Eerdun,Lishuan Wu, Dianming Jiang*. Identification of genes associated with the differentiation potential of adipose-derived stem cells to osteocytes or myocytes. Molecular and Cellular Biochemistry, 2015,400: 135-144(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1260230)。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任逸众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 “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 该 论文标注了任逸众主持的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1260230)。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 任逸众 2012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仿生构建模拟自然结 构的组织工程韧带及相关研究”(批准号31260230),追回已拨 资金,取消任逸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任逸众通报批评。对蒋 电明的处理决定,另见国科金监决定〔2016〕10 号。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蒋电明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10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重庆某大学任逸众作为第一作者、蒋电明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 等发表的论文:Yizhong Ren, Changxu Han, Jingjuan Wang, Yanbo Jia, Lingyue Kong, Tu Eerdun, Lishuan Wu, Dianming Jiang*.Identification of genes associated with the differentiation potential of adipose-derived stem cells to osteocytes or myocytes. Molecular and Cellular Biochemistry, 2015, 400: 135-144(标注科学基金项目 批准号 31260230)。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任逸众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 “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 蒋 电明作为该论文通讯作者应负有相应责任,作为任逸众的博士研 究生导师还负有监管责任。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 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取 消蒋电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蒋电明通报批评。对任逸众的处 理决定,另见国科金监决定〔2016〕9 号。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崔淑芹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11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 /p p   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山东某大学崔淑芹作为第一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Shuqin Cui, Hanwen Sun*, Xiangling Gu, E. Lv, Yancong Zhang, Pingxuan Dong, Chunhua Fu, Chao Zhu. Gene expression profiling analysis of locus coeruleus in idiopathic Parkinson’s disease by bioinformatics. Neurological Sciences, 2015, 36: 97-102(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 号 51273033 和 81202502)。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崔淑芹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 “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且 崔淑芹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批准号,擅自将他人列为论文作 者。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决定取消崔淑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崔淑芹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侯建明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13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福建某医院侯建明作为第一兼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p p   Jian-ming Hou*, Man Wu, Qing-ming Lin, Fan Lin, Ying Xue, Xu-hua Lan, En-yu Chen, Mei-li Wang, Hai-yan Yang, Feng-xiong Wang. Lactoferrin promote primary rat osteoblast proliferation and differentiation via up-regulation of insulin-like growth factor-1 expression. Molecular Biology Reports, 2014, 41: 5019-5030(标注 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270968)。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兼通讯作者侯建明在发表论文过程 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 假 该 论文 标注 了 侯 建明 主持 的科 学基 金项 目( 批准号 81270968),并作为工作基础列入侯建明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2 项科学基 金项 目申请书 (受 理号分别为 U140520029 和8157041751)。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 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侯建明 2012 年度已 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乳铁蛋白通过 IGF-1/IGFBPs 系统增加骨 量的分子机制研究”(批准号 81270968),追回已拨资金,取消 侯建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侯建明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邢晓静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14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辽宁某大学邢晓静作为第一兼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Xiao-Jing Xing*, Xiao-Hu Gu, Tian-Fei Ma. Relationship of serum MMP-7 levels for colorectal cancer: a meta-analysis. Tumor Biology, 2014, 35: 10515-0522(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201968)。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兼通讯作者邢晓静在发表论文过程 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 假 该 论文 标注 了 邢 晓静 主持 的科 学基 金项 目( 批准号 81201968),并作为工作基础列入邢晓静 2015 年度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受理号 8157102024)。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 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邢晓静 2012 年度已 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Biglycan 对结肠癌细胞增殖、凋亡及侵袭 转移的调控作用及相关机制研究”(批准号 81201968),追回已 拨资金,取消邢晓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邢晓静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袁昕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15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北京某医院袁昕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Fei Xu, Xiao Teng, Xin Yuan*, Jiakang Sun, Hengchao Wu, Zhe Zheng, Yue Tang*, Shengshou Hu. LCK: a new biomarker candidate for the early diagnosis of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Molecular Biology Reports, 2014, 41: 8047-8053 ( 标 注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批 准 号 81270302)。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通讯作者袁昕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 “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 该 论文标注了袁昕主持的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270302),且列 入该项目 2014 年的进展报告中 袁昕还擅自将他人列为论文作 者,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前后几次说法不一致,有干扰调查的情 节。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 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袁昕 2012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 金项目“雪旺细胞通过逆转神经重构降低移植后心脏心律失常易 感性研究”(批准号 81270302),追回已拨资金,取消袁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月 28 日),给予袁昕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闫海成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17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广东某大学和内蒙古某大学闫海成作为第一作者、广东某大学 漆松涛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Hai-Cheng Yan, Wei Wang, Chang-Wu Dou, Fu-Ming Tian, Song-Tao Qi*. Relationships of LDLR genetic polymorphisms with cerebral infarction: a meta-analysis. Molecular Biology Reports, 2014, 41: 4425-4434。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闫海成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 “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且 闫海成擅自将他人列为论文作者。该论文作为工作基础列入漆松 涛 2015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批准号 81572498)。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 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取消闫海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 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闫海成 通报批评。对漆松涛的处理决定,另见国科金监决定〔2016〕18 号。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漆松涛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18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广东某大学闫海成作为第一作者、漆松涛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 等 发表的论文: Hai-Cheng Yan, Wei Wang, Chang-Wu Dou, Fu-Ming Tian, Song-Tao Qi*. Relationships of LDLR genetic polymorphisms with cerebral infarction: a meta-analysis. Molecular Biology Reports, 2014, 41: 4425-4434。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闫海成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 漆松涛作为该论文的通讯作者且将该论文作为工作基础列入 其 2015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批准号 81572498), 应负有相应责任,作为闫海成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还应负有监管 责任。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 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撤销漆松涛 2015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 项目“DYNC2H1 调控 DNA 修复抑制胶质母细胞瘤 TMZ 敏感性 的机制研究”(批准号 81572498),追回已拨资金,取消漆松涛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年 3 月 28 日),给予漆松涛通报批评。对闫海成的处理决定,另 见国科金监决定〔2016〕17 号。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周东晖、金元哲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19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辽宁某大学周东晖作为第一作者、金元哲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 等发表的论文:Dong-Hui Zhou, Yong Wang, Wei-Na Hu, Li-Jie Wang, Qi Wang, Miao Chi, Yuan-Zhe Jin*. SELP genetic polymorphisms may contribute to the pathogenesis of coronary heart disease and myocardial infarction: a meta-analysis. Molecular Biology Reports, 2014, 41: 3369–3380。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周东晖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 “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 金 元哲作为该论文通讯作者且将论文作为工作基础列入其 2015 年 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批准号 51572297),应负有相 应责任,作为部门负责人还负有监管责任。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 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取消周东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 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周东晖通报批评 撤销金元哲 2015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镁合 金支架表面改性及对血管生物学活性影响的研究”(批准号51572297),追回已拨资金,取消金元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 金元哲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林艳、郑长清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20 号 /p p   2015 年 10 月,荷兰国际化多媒体出版集团(Elsevier)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了其旗下 5 本期刊的 9 篇学术论文,这些论文全 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辽宁 某大学林艳作为第一作者、郑长清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 论文:Yan Lin, Yu Jin, Lian-Jie Lin, Yong Cao, Ying Zhang, Shao-Fu Chen, Chang-Qing Zheng*. Candidate agents for pancreatic ductal adenocarcinoma identified by a sub-pathway based method.Gene, 2014, 540: 232–237。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林艳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 “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且 林艳还将该论文作为工作基础列入其 2014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批准号 81441104) 郑长清是林艳 2014 年度科 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441104)参与人,并为该项目撰写导师 同意函,其作为该论文通讯作者应负有相应责任,作为林艳的博 士研究生导师还负有监管责任。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 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撤销林艳 2014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 目“IDO 基因修饰脐带间充质干细胞调控控 PI3K/Akt、NF-кB 通路对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机制研究”(批准号 81441104),追 回已拨资金,取消林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林艳通报批评 取消郑长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郑长清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党宁宁、马晓丽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21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山东某大学党宁宁、马晓丽等人发表的论文:Ningning Dang*, Shuguang Pang, Haiyan Song, Hong Bian, Xiaoran Zhang, Liguo An,Xiaoli Ma*. Knockdown of filaggrin influences the epidermal terminal differentiation via MAPK pathway in normal human epidermal keratinocytes. Molecular Biology Reports, 2015, 42:337-343( 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101183、 81170771 和81272588)。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兼通讯作者党宁宁在发表论文过程 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 假 该 论文 标注 了党 宁宁 主持 的科 学基 金项 目( 批准号 81101183)、马晓丽主持的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272588), 和逄曙光主持的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170771),且作为工作 基础列入 党宁宁 2015 年度科学 基金项 目申请 书(受 理号 8157102396)和马晓丽 2015 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号8157101813)。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党宁宁 2011 年度已 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靶向敲除丝聚合蛋白基因在特应性皮炎发 病机制中的作用研究”(批准号 81101183),追回已拨资金,取 消党宁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党宁宁通报批评 撤销马晓丽 2012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α5-nAChR/HIF-1α/VEGF 轴在肺癌 侵袭转移中的作用及机制”(批准号 81272588),追回已拨资金, 取消马晓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马晓丽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赵红宇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23 号 /p p   2015 年 12 月,英国自然出版集团(Nature)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 3 篇出自中国作者的论文,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 响,其中包括辽宁某大学赵红宇作为第一兼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 表的论文:H. Zhao*, W. Cai, S. Su, D. Zhi, J. Lu, S. Liu. Screening genes crucial for pediatric pilocytic astrocytoma using weighted gene coexpression network analysis combined with methylation data analysis. Cancer Gene Therapy, 2014, 21: 448-455(标注科学基金 项目批准号 81172410)。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兼通讯作者赵红宇在发表论文过程 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 假 该 论文 标注 了 赵 红宇 主持 的科 学基 金项 目( 批准号 81172410),且列入该项目于 2014 年的进展报告成果中。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 赵红宇 2011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β-catenin/tcf-4 复合体 在 胶质瘤 干细胞 放疗抵 抗机制 中的作 用研究 ”( 批准号 81172410),追回已拨资金,取消赵红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 赵红宇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高连波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24 号 /p p   2015 年 3 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BioMed Central, BMC)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了 43 篇论文,其中 41 篇来自中国作者,在 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辽宁某大学高连波作为第 一兼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Lianbo Gao*, Honghua Gao, Huan Zhou, Yanyuan Xu. Gene expression profiling analysis of the putamen for the investigation of compensatory mechanisms in Parkinson’s disease. BMC Neurology, 2013, 13: 181。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兼通讯作者高连波在发表论文过程 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 假 该论文作为工作基础列入高连波 2014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 金项目申请书(批准号 81471198)。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 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撤销高连波 2014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 项目“巨噬细胞移动抑制因子(MIF)对缺血性脑损伤的作用机 理的研究”(批准号 81471198),追回已拨资金,取消高连波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年 3 月 28 日),给予高连波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英焕春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25 号 /p p   2015 年 3 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BioMed Central, BMC)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了 43 篇论文,其中 41 篇来自中国作者,在 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辽宁某大学英焕春作为第 一兼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Huanchun Ying*, Jing Lyu, Tianshu Ying, Jun Li, Shanshan Jin, Jingru Shao, Lili Wang,Hongying Xu. Risk miRNA screening of ovarian cancer based on miRNA functional synergistic network. Journal of Ovarian Research, 2014, 7: 9(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372486)和 Huanchun Ying*, Jing Lv, Tianshu Ying, Shanshan Jin, Jingru Shao, Lili Wang,Hongying Xu, Bin Yuan Qing Yang. Ying H, Lv J, Ying T, et al.Gene-gene interaction network analysis of ovarian cancer using TCGA data. Journal of Ovarian Research, 2013, 6: 88(标注科学基 金项目批准号 81372486)。 /p p & nbsp & nbsp & nbsp 经调查核实,2 篇论文的第一兼通讯作者英焕春在发表论文 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 见虚假 2 篇论文均标注了英焕春主持的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372486)。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 英焕春 2013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miRNA-141 靶向通过 NF-KB 信号通路参与的自噬在卵巢癌耐药中作用机制的研究”(批准号 81372486),追回已拨资金,取消英焕春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 给予英焕春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付凌婕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26 号 /p p   2015 年 3 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BioMed Central, BMC)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了 43 篇论文,其中 41 篇来自中国作者,在 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辽宁某大学付凌婕作为第 一兼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Ling-jie Fu*, Bing Wang.Investigation of the hub genes and related mechanism in ovarian cancer via bioinformatics analysis. Journal of Ovarian Research, 2013, 6: 92(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0100104)。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兼通讯作者付凌婕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 假,付凌婕还将该论文作为工作基础列入其 2015 年度科学基金 项目申请书(受理号 8150101799),且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批 准号。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 条,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 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的规 定,决定 取消付凌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付凌婕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刘杰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27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黑龙江某大学刘杰作为第一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Jie Liu, Jun Li, Hali Li, Aidong Li, Biou Liu*, Liou Han.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candidate genes and pathways in pancreatic cancer. Tumor Biology, 2015, 36: 1849-1857(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0340058)。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刘杰全权委托“第三方”进行 论文数据处理、撰写和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 假,且刘杰擅自将他人列为论文作者 该论文标注了刘杰主持的 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0340058)。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取消 刘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刘杰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李平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28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上海某大学李平作为第一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Ping Li, Shu-Hong Bu, Xiao-Tong Lu, Li-Xia Li, A-Jing Xu, Yue-Nian Tang, Jian Zhang*. Relationships between PON1 Q192R polymorphism and clinical outcome of antiplatelet treatment after percutaneous coronary intervention: a meta-analysis. Molecular Biology Reports,2014, 41: 6263-6273(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202598)。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李平全权委托“第三方”进行 论文撰写和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且李平 擅自将他人列为论文作者并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决定取消李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李平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王建广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30 号 /p p   2015 年 3 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BioMed Central, BMC)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了 43 篇论文,其中 41 篇来自中国作者,在 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上海某大学和江苏某大学 王建广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Jianguang Wang, Zhengdong Cai*, Junjian Liu*. Microarray analysis for differentially expressed genes of patients undergoing total knee arthroplasty with ischemia preconditioning. Journal of orthopaedic surgery and research, 2014, 9: 133(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1370986)。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王建广全权委托“第三方”进 行论文撰写和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且王 建广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批准号。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决定取消王建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王建广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王从俊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33 号 /p p   2015 年 3 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BioMed Central, BMC)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了 43 篇论文,其中 41 篇来自中国作者,在 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上海某大学王从俊作为通 讯作者与海南某大学许荣华、上海某大学张辉等人发表的论文: Rong-Hua Xu, Wei Gao(共同第一), Chao Wang, De-Kai Guo, Lin Tang, Hui Zhang*, Cong-Jun Wang*. Systematic evaluation of percutaneous radiofrequency ablation versus percutaneous ethanol injection for the treatment of small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a meta-analysis. European Journal of Medical Research, 2014, 19: 39(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0872510,81272534,81260349)。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通讯作者王从俊委托“第三方”代为撰 写论文核心内容和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 该论文标注了王从俊主持的 2 项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0872510 和 81272534),并列入王从俊 2012 年度项目(批准号 81272534) 于 2014 年的进展报告,同时还作为工作基础列入王从俊 2015 年 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号 8157110648)。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决定撤销王从俊 2 项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细胞色素 C 在 MDA-7/IL-24 特异性杀伤肝癌细胞靶点地位的研究”(批准号 30872510)和 “MicroRNAs 在 mda-7/IL-24 高选择杀伤肝癌细 胞起点机制的研究”(批准号 81272534),追回 2 个项目已拨资 金,取消王从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王从俊通报批评。对许荣华 的处理决定和对张辉的处理决定,另见国科金监决定〔2016〕36 号和国科金监决定〔2016〕34 号。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张辉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34 号 /p p   2015 年 3 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BioMed Central, BMC)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了 43 篇论文,其中 41 篇来自中国作者,在 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上海某大学张辉作为共同 通讯作者与海南某大学许荣华、上海某大学王从俊等人发表的论 文:Rong-Hua Xu, Wei Gao(共同第一), Chao Wang, De-Kai Guo,Lin Tang, Hui Zhang*, Cong-Jun Wang*. Systematic evaluation of percutaneous radiofrequency ablation versus percutaneous ethanol injection for the treatment of small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a meta-analysis. European Journal of Medical Research, 2014, 19: 39(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0872510,81272534,81260349)。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通讯作者王从俊委托“第三方”代为撰 写论文核心内容和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 张辉作为该论文的共同通讯作者应负有相应责任,作为部门负责 人还应负有监管责任。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取消张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张辉通报批评。对许荣华的 处理决定和对王从俊的处理决定,另见国科金监决定〔2016〕36 号和国科金监决定〔2016〕33 号。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许荣华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36 号 /p p   2015 年 3 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BioMed Central, BMC)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了 43 篇论文,其中 41 篇来自中国作者 2015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论文全部 出自中国作者 以上事件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海南某大学许荣华作为第一作者与上海某大学张辉、王从俊等 人发表的论文 1,许荣华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2: /p p   论文 1:Rong-Hua Xu, Wei Gao(共同第一), Chao Wang, De-Kai Guo, Lin Tang, Hui Zhang*, Cong-Jun Wang*. Systematic evaluation of percutaneous radiofrequency ablation versus percutaneous ethanol injection for the treatment of small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a meta-analysis. European Journal of Medical Research, 2014, 19: 39 ( 标注科 学基金 项目批 准号30872510,81272534,81260349)。 /p p   论文 2:Rong-hua Xu, Liang-yan Zheng, Dong-lei He, Jin Meng, Li-ping Xia, Xin-bao Hao*, Zhong-zhi Zhang*. Profiling of differentially expressed microRNAs (miRNAs) during different-iation of rat hepatic oval cells (HOCs) into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HCC) cells. Clinical & amp Translational Oncology, 2014, 17: 230-237(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260349)。 /p p   经调查核实,论文 1 通讯作者之一王从俊委托“第三方”代为撰写论文 1 核心内容,并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 论文 2 第一作者许荣华在论文 2 发 表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 意见虚假,且许荣华擅自将他人列为论文 2 的通讯作者 论文 1 和 论文 2 均标 注了许 荣华 主 持的科 学基 金 项目( 批准 号 81260349)。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决定撤销许荣华 2012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XIAP 在mda-7/IL-24 高选择性杀伤肝癌细胞中对正常细胞的保护作用机 制研究”(批准号 81260349),追回已拨资金,取消许荣华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月 28 日),给予许荣华通报批评。对王从俊、张辉的处理决定另 见国科金监决定〔2016〕33 号和国科金监决定〔2016〕34 号。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裴新红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39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上海某大学裴新红作为第一兼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Xinhong Pei*, Yueqiang Mo, Bo Ning, Zhe Yuan, Luying Peng, Ruixue Ma*. The role of TGFb1 stimulating ROCK I signal pathway to reorganize actin in a rat experimental model of developmental dysplasia of the hip. Molecular and Cellular Biochemistry, 2014, 391: 1-9 ( 标注科学基金 项目批准号81000777)。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兼通讯作者裴新红在发表论文过程 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 假 该 论文 标注 了 裴 新红 主持 的科 学基 金项 目( 批准号 81000777),并作为工作基础列入裴新红 2014 年度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受理号 81471473)。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 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裴新红 2010 年度已 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转然间充质干细胞增加髋臼发育不良时髋 臼包容的实验研究”(批准号 81000777),追回已拨资金,取消 裴新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给予裴新红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韩 波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41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辽宁某大学韩琤波作为第一兼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p p   Cheng-Bo Han*, Li Sun, Jie-Tao Ma, Yao-Yong Li, Shu-Ling Zhang, Dong-Mei Bai, Yang Zhou, Le-Tian Huang. The Influence of mtDNA Deletion on Lung Cancer Cells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Hypoxia and Irradiation. Lung, 2014, 192: 997-1004(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372531)。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兼通讯作者韩琤波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 假 该 论文 标注 了 韩 琤 波 主持 的科 学基 金项 目( 批准号 81372531),且作为研究成果列入该项目 2014 年的进展报告。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 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韩琤波 2013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 基金项目“肺癌细胞 EGFR 基因异质性改变对 EGFR-TKI 敏感性 的影响及作用机制”(批准号 81372531),追回已拨资金,取消 韩琤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给予韩琤波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蒋彩凤、施斌、谢渭芬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42 号 /p p   2015 年 3 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BioMed Central, BMC)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了 43 篇论文,其中 41 篇来自中国作者,在 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上海某大学蒋彩凤和施斌 作为共同第一作者、谢渭芬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Cai-feng Jiang, Bin Shi(共同第一), Jian Shi, Zong-li Yuan and Wei-fen Xie*. New proposal for the serum ascites albumin gradient cut-off value in Chinese ascitic patients. Diagnostic Pathology, 2013, 8: 143。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蒋彩凤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 “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 蒋 彩凤还将该论文作为工作基础列入其 2015 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 请书(受理号 8150101603),对此应负有主要责任 施斌作为该 论文共同第一作者,且将该论文作为工作基础列入其 2015 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号 8157041142),应负有相应责任 谢渭芬作为该论文通讯作者,且将该论文作为工作基础列入其 2014 年度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批准号 81470871),应负有相应 责任,同时,谢渭芬作为蒋彩凤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还负有监管责 任。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 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取消蒋彩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 格 3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给予蒋彩凤通报批评 取消施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年 3 月 29 日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给予施斌通报批评 撤销谢渭芬 2014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活化肝星状细胞诱导肝 前体细胞的产生及其机制”(批准号 81470871),追回已拨资金, 取消谢渭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 年 3 月29 日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给予谢渭芬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丁正同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43 号 /p p   2015 年 10 月,荷兰国际化多媒体出版集团(Elsevier)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了其旗下 5 本期刊的 9 篇学术论文,这些论文全 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上海 某大学丁正同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Yixuan Wang, Zheming Yu, Huimin Ren, Jian Wang, Jianjun Wu, Yan Chen,Zhengtong Ding*. The synergistic effect between b-amyloid1-42 and a-synuclein on the synapses dysfunction in hippocampal neurons. Journal of Chemical Neuroanatomy, 2015, 63: 1-5(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0872723)。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通讯作者丁正同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 “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该 论文标注了丁正同主持的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0872723)。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 丁正同 2008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β-淀粉样蛋白促进 α- 突触核蛋白聚集的机制”(批准号 30872723),追回已拨资金, 取消丁正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 年 3 月29 日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给予丁正同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揭志军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44 号 /p p   2015 年 10 月,荷兰国际化多媒体出版集团(Elsevier)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了其旗下 5 本期刊的 9 篇学术论文,这些论文全 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上海 某大学揭志军作为第一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Zhijun Jie, Wei Sun, Shanze Wang, Frederick Koster, Bilan Li, Kevin S. Harrod*. The rapid and sustained responses of dendritic cells to influenza virus infection in a non-human primate model. The Brazilian Journal of Infectious Diseases, 2014, 18(4): 406-413(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370131)。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揭志军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且 揭志军擅自将他人列为论文通讯作者 该论文标注了揭志军主持 的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370131)。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决定撤销揭志军 2013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Th17/Treg 细 胞在呼吸道合胞病毒早期感染增加哮喘易感性中的作用及机制”(批准号 81370131),追回已拨资金,取消揭志军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 给予揭志军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王欣彦、王敏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45 号 /p p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辽宁某大学王欣彦作为第一作者、王敏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 发表的论文:Xinyan Wang, Yu Liang, Jun Wang, Min Wang*. Effect of NS-398, a cyclooxygenase-2 selective inhibitor, on the cytotoxicity of cytotoxic T lymphocytes to ovarian carcinoma cells.Tumor Biology, 2013, 34: 1517-1522(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0973189)。 /p p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王欣彦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 “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 王 欣彦还将该论文作为工作基础列入其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 2 项 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号分别为 8140110124 和 8150100709), 对此应负有主要责任 该论文标注了其通讯作者王敏主持的科学 基金项目(批准号 30973189),并作为工作基础列入王敏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 2 项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号分别为81478977 和 8157102031),王敏作为该论文通讯作者应负有相应 责任,作为部门负责人还应负有监管责任。 /p p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 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取消王欣彦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给予王欣彦通报批评 撤销王敏 2009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 目“miR-20 及 miR-92 在卵巢癌耐药中作用机制研究”(批准号 30973189),追回已拨资金,取消王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 请资格 3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给予王 敏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徐洪珍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47 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江西某大学徐洪珍和上海某大学曾国荪发表的论文因一稿多发被杂志 社撤稿。被撤稿论文为:Xu Hongzhen*,Zeng Guosun. Specification and verification of dynamic evolution of software architectures. Journal of Systems Architecture, 2010,56 (10):523-533.(标注基 金项目批准号 90718015 和 60970155) /p p   经调查核实,2012 年 1 月 20 日 Journal of Systems Architecture 主编对徐洪珍(通讯作者)和曾国荪发表的论文提出质疑,后期 双方通过电子邮件多次沟通。2012 年 1 月 27 日,徐洪珍通过电 子邮件申请撤稿。2012 年 9 月,Journal of Systems Architecture 期刊发表了该论文存在一稿多发的撤稿声明。经进一步核查,徐 洪珍将该论文列入其 2012 年度已获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批准 号 61262001)申请书中。 /p p   经 2016 年 3 月 30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 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 四款、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徐洪珍 2012 年度已获 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环境下规则驱动的软件体系结 构动态演化冲突检测与消解”(批准号 61262001),追回已拨经 费,取消徐洪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 年 3月 30 日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给予徐洪珍通报批评。对曾国荪 的处理决定另见国科金监决定〔2016〕48 号发文。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曾国荪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48 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江西某大学徐洪珍和上海某大学曾国荪发表的论文因一稿多发被杂志 社撤稿。被撤稿论文为:Xu Hongzhen*,Zeng Guosun. Specification and verification of dynamic evolution of software architectures. Journal of Systems Architecture, 2010,56 (10):523-533.(标注基 金项目批准号 90718015 和 60970155) /p p   经调查核实,2012 年 1 月 20 日 Journal of Systems Architecture 主编对徐洪珍(通讯作者)和曾国荪发表的论文提出质疑,后期 双方通过电子邮件多次沟通。2012 年 1 月 27 日,徐洪珍通过电 子邮件申请撤稿。2012 年 9 月,Journal of Systems Architecture 期刊发表了该论文存在一稿多发的撤稿声明。经进一步核查,曾 国荪将该论文列入其 2012 年度已获批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批准 号 61272107)申请书和其 2015 年度未获批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 请编号 6157050434)。 /p p   经 2016 年 3 月 30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 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 四款、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曾国荪 2012 年度已获 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算法与机器匹配的可扩展并行 算法设计方法研究”(批准号 61272107),追回已拨经费,取消 曾国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 年 3 月 30 日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给予曾国荪通报批评。对徐洪珍的处理 决定另见国科金监决定〔2016〕47 号发文。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王帅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52 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新疆某大学王帅自入校以来冒用他人学术成果骗取不正当利益,在申报 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捏造事实,存在严重学术 不端行为。 /p p   经调查核实,王帅在申请 2013 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批 准号 51302240)时存在严重造假问题。一是谎称参与“新加坡教 育部科研基金项目、新加坡国家基金创新项目”2 项基金项目。二是盗用他人高影响因子论文 8 篇,其中 Smal(l 影响因子 8.368)1 篇、Nano Letters(影响因子 13.198)1 篇、ACS Nano(影响因 子 10.744)1 篇、Applied Physics Letters(影响因子 3.302)1 篇、 Green Chemistry(影响因子 8.02)1 篇、Chemical Communications(影响因子 6.834)1 篇、Advanced Materials(影响因子 13.877) 1 篇、Physical Review(影响因子 3.736)1 篇。 /p p   经 2016 年 3 月 30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 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 的规定,决定撤销王帅 2013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微波 辅助热分解法制备氮掺杂石墨烯及其在锂离子电池中的应用研究”(批准号 51302240),追回已拨经费,取消王帅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7 年(2016 年 3 月 30 日至 2023 年 3 月29 日),给予王帅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5 月 5 日 /p p    strong 关于陈东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56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福建某大学陈东 2016 年度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尿源干细胞在缺氧下的 旁分泌功能以及其对肾脏缺血再灌注损伤的治疗作用(受理号 8160070731)”,其申请书内容与他人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书内容高度相似。经调查核实,陈东盗用他人已获资助科学基金 项目申请书,稍作修改后以高度相似内容申报了青年科学基金项 目,存在 抄袭剽窃行为,同时还存在将他人研究成果完全套用作 为自己研究基础的造假行为。 /p p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 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 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 定,决定取消陈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年 9 月 1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1 日),给予陈东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11 月 3 日 /p p    strong 关于李元晓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57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河南某大学李元晓 2016 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真胃灌注精氨酸对热 应激 致奶 牛肠 上皮 细胞 损伤 的保 护机 制研 究( 受 理 号 3167130637)”,其申请书内容与他人同年度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 项目申请书内容高度相似。经调查核实,李元晓在申报上述面上 项目的同时,伪造相关证明材料,以他人身份和高度相似内容重 复申报上述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其性质恶劣。 /p p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 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 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 定,决定取消李元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6 年(2016年 9 月 12 日至 2022 年 9 月 11 日),给予李元晓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11 月 3 日 /p p   strong  关于钟家春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58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四川某大学钟家春 2016 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纳米粒子诱导石墨烯 相变机制及对电磁性能影响的研究(受理号 5167021232)”,其 申请书内容与他人同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书内容 高度相似。经调查核实,钟家春利用与他人的合作关系获取到该 人申报课题的数据和内容,经稍作整理后以高度相似内容擅自申 报了面上项目,存在抄袭剽窃行为。 br/ /p p & nbsp & nbsp & nbsp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 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 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取消钟家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 格 4 年(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给予钟家春 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11 月 3 日 /p p    strong 关于张波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59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重庆某大学张波 2016 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核受体 PPARγ调节 EPCs 归巢促进缺血组织血管新生的机制研究(受理号 8167020399)”, 其申请书内容与他人同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书内 容高度相似。经调查核实,张波利用与他人的原同事关系获取到 该人申请书作为参考,但其将该份申请书稍作修改后以高度相似 内容擅自申报了面上项目,存在抄袭剽窃行为。 /p p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 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 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取消张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给予张波通报批 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11 月 3 日 /p p   strong  关于杜娴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60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河南某大学杜娴 2016 年度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TP 衍生复合絮凝剂 (MCPA)去除 RO 浓缩液中溶解性有机物的机制研究(受理号 2160070508)”,其申请书内容与他人同年度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 项目申请书内容高度相似。经调查核实,杜娴利用与他人的同学 关系获取到该人申请书作为参考,但其将该份申请书稍作修改后 以高度相似内容擅自申报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存在抄袭剽窃行 为。 /p p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 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 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取消杜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给予杜娴通报批 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11 月 3 日 /p p    strong 关于王晗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61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辽宁某大学王晗 2016 年度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稀散元素硒离子液体的 合成及催化选择性氧化研究(受理号 2160010472)”,其申请书 内容与他人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高度相似。经调查 核实,王晗利用与他人的师生关系获取到该人已获资助科学基金 项目申请书作为参考,将该份申请书稍作修改后以高度相似内容 擅自申报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存在抄袭剽窃行为。 /p p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 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 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取消王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给予王晗通报批 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11 月 2 日 /p p    strong 关于周苏君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62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江苏某大学周苏君 2016 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雌激素调控 MTA1 介 导上皮 - 间质转 化与胃癌转 移 及复发关系 的 研究( 受 理号 8167031781)”,其申请书内容与他人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书内容高度相似。经调查核实,周苏君利用合作关系获取到他人 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作为参考,将该份申请书稍作修改 后以高度相似内容擅自申报了面上项目,存在抄袭剽窃行为。 /p p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 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 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取消周苏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 格 3 年(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给予周苏君 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11 月 2 日 /p p    strong 关于朱爱平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64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江苏某大学朱爱平 2016 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lincRNA 相关基因遗 传多态 与骨关节炎易 感性及其机制 的研究 (受理 号 8167090189)”,其申请书内容与他人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书内容高度相似。经调查核实,朱爱平利用与他人的合作关系获 取到该人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作为参考,将该份申请书 稍作修改后以高度相似内容擅自申报了面上项目,存在抄袭剽窃 行为。 /p p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 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取消朱爱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 格 3 年(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给予朱爱平 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11 月 2 日 /p p    strong 关于杨志民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66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浙江某大学杨志民 2016 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大数据的稀疏与 深度稀疏支持向量机研究(受理号 6167020033)”,其申请书内 容与他人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高度相似。经调查核 实,杨志民利用与他人的同学关系获取到该人已获资助科学基金 项目申请书作为参考,将该份申请书稍作修改后以高度相似内容 擅自申报了面上项目,存在抄袭剽窃行为。 /p p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 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取消杨志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 格 3 年(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给予杨志民 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11 月 2 日 /p p    strong 关于田海军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67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河南某大学田海军 2016 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斑马鱼抗寒相关转录 因子的基因转移及抗寒分子调控机理(受理号 3167131328)”, 其申请书内容与他人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高度相 似。经调查核实,田海军利用与他人的原同事关系获取到该人已 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作为参考,将该份申请书稍作修改后 以高度相似内容擅自申报了面上项目,存在抄袭剽窃行为。 /p p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 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取消田海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 格 4 年(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给予田海军 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11 月 2 日 /p p    strong 关于颜安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68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浙江某大学颜安 2016 年度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ZFP6 和 GIS3 通过激素 和营养胁迫调控根毛细胞形成与发育的分子作用机理(受理号 3160010046)”,其申请书内容与他人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书内容高度相似。经调查核实,颜安作为上述已获资助科学基金 项目主要参与者,擅自以高度相似内容再次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 目,具有抄袭性质。 /p p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 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取消颜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给予颜安通报批 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11 月 1 日 /p p    strong 关于刘金金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69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江苏某大学刘金金 2016 年度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Sol-Gel 制备二氧化硅 薄膜中 Tb3+发光敏化(受理号 1160040562)”申请书内容与该单 位顾小杰 2016 年度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硅基材料中稀土 离子 Eu3+的发光性能探索(受理号 1160040406)”申请书内容高 度相似。经调查核实,两份申请书项目名称有所不同,但内容几 乎完全一样 刘金金是顾小杰所申报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同时又 使用高度相似内容另行申报科学基金项目,存在重复申报的问题,具有抄袭性质。 /p p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 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 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取消刘金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 格 3 年(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给予刘金金 通报批评。对顾小杰的处理决定,另见国科金监决定〔2016〕70 号。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11 月 1 日 /p p    strong 关于顾小杰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70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江苏某大学顾小杰 2016 年度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硅基材料中稀土离子 Eu3+的发光性能探索(受理号 1160040406)”申请书内容与该单 位刘金金 2016 年度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Sol-Gel 制备二氧 化硅薄膜中 Tb3+发光敏化(受理号 1160040562)”申请书内容高度相似。经调查核实,两份申请书项目名称有所不同,但内容几 乎完全一样 顾小杰是刘金金所申报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同时又 使用高度相似内容另行申报科学基金项目,存在重复申报的问 题,具有抄袭性质。 /p p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 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 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取消顾小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 格 3 年(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给予顾小杰 通报批评。对刘金金的处理决定,另见国科金监决定〔2016〕69 号。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11 月 1 日 /p p    strong 关于刘锴的处理决定 /strong /p p   国科金监决定〔2016〕71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内蒙古某大学刘锴 2016 年度申报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布鲁氏菌疫苗株S2 高保护性、双向分子标记疫苗的研究(受理号 3166130053)”, 其申请书内容与他人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高度相 似。经调查核实,刘锴在他人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 过程中提供了修改意见,又擅自以高度相似内容再次申报地区科 学基金项目,具有抄袭性质。 /p p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 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 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取消刘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给予刘锴通报批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 年 11 月 1 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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