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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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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系统相关的论坛

  • Teledyne FLIR和法雷奥就汽车安全系统热成像达成协议

    [font=黑体, SimHei][color=#000000]近日,法雷奥(Valeo)和Teledyne FLIR公司开始战略合作,将热成像技术引入汽车行业,以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双方已于2023年底从一家全球领先的汽车OEM获得了一份重要合同,交付其作为新一代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驾驶员辅助技术的新型热像仪,以提高车辆和道路安全。[/color][/font][align=center][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1/uepic/8d86404f-f703-42e9-9f26-557636797063.jpg[/img][/align][align=center][font=黑体, SimHei][color=#0070c0]图片来源:法雷奥[/color][/font][/align][font=黑体, SimHei][color=#000000]法雷奥和Teledyne FLIR将推出首款用于夜视ADAS的ASILB级热成像技术。该系统将补充法雷奥的各种传感器,并依靠法雷奥的ADAS软件堆栈来支持乘用车、商用车以及自动驾驶汽车的夜间自动紧急制动(AEB)等功能。法雷奥与热成像技术公司Teledyne FLIR强强联手,打造下一代汽车安全多光谱传感器融合系统。[/color][/font][font=黑体, SimHei][color=#000000]法雷奥将利用其在汽车视觉系统方面的丰富专业知识,集成Teledyne FLIR热视觉技术,并为OEM提供完整的夜视解决方案,包括基于法雷奥人工智能和图形可视化堆栈的感知软件。[/color][/font][align=center][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1/uepic/c51df6d8-b956-48ff-9f27-89bc100c9b58.jpg[/img][/align][align=center][font=黑体, SimHei][color=#0070c0]图片来源:法雷奥[/color][/font][/align][font=黑体, SimHei][color=#000000]“法雷奥拥有市场上最广泛的感知解决方案组合,我们期待与Teledyne FLIR合作,将热成像技术添加到我们的产品中,”法雷奥舒适和驾驶辅助总裁Marc Vrecko表示。“这款新摄像头及其感知软件将补充我们的产品,并提高ADAS和自动驾驶车辆系统的整体性能,为道路使用者带来更多安全,尤其是在夜间。”[/color][/font][font=黑体, SimHei][color=#000000]Teledyne FLIR副总裁兼总经理Paul Clayton表示:“从售后驾驶员辅助技术到自动驾驶机器人出租车,Teledyne FLIR在开发热成像并将其融入汽车安全系统方面不断取得巨大进步。我们与法雷奥的合作使我们能够使热成像技术广泛应用于从乘用车到半挂卡车的交通运输中,让更多的驾驶员和自动车辆安全系统能够在完全黑暗、杂乱的环境和其他现有传感器无法看到的恶劣天气下看清东西。”[/color][/font][来源:腾讯网][align=right][/align]

  • 模块化PSS可编程安全系统3100的单元描述

    模块化PSS可编程安全系统3100的单元描述数字输入/输出模块PSS DI20 Z, PSS1 DI20 ZPSS 3000/PSS 3100能够处理比特、字节或字输入状态。每个输入都有相应标识和显示状态的LED。输入适合于下述连接:单通道与安全相关的输入设备,有或无测试脉冲双通道与安全相关的输入设备,有或无测试脉冲应用范围符合EN 954-1 11/94标准,无需额外的测试脉冲,安全等级高达第三级。安全等级第四级应用需要外部测试脉冲。输出可适用于连接:双极阻性和感性负载,最大电流不超过2A,皮尔磁PSS监控输出正极和输出负极的值。可通过插件式螺丝连接器连接输入设备。模块地址由模块支架上的插槽号确定。在下面列出的CPU上,仅支持具有所述版本号的模块。PSSCPU.版本1.7或更高PSS1 CPU.版本1.1或更高[b][color=#ffffff]文章转自:皮尔磁 http://www.china-pilz.com[/color][/b]

  • 【转帖】FLIR系统公司热像仪加强了都灵机场安全

    原文转自:[URL=http://www.pefeco.com]http://www.pefeco.com[/URL] 意大利SAGAT都灵机场最近决定安装FLIR系统公司的热像仪,以更进一步加强安全性。该机场与军事设施临近,问题是如何在全黑暗夜晚、有雾或霾条件下沿9公里长周边围墙探测侵入者。 即使有人想要越过围墙时报了警,但通常不可能分辨出引起报警的原因,还没有一种系统可以指明墙外的安全威胁。 SAGAT都灵机场更新了它们的安全系统,安装了5个FLIR系统公司Sentry Ⅱ热成像系统在它们的安全网络中。Sentry Ⅱ系统采用集成的可编程水平/俯仰随动机构,很容易与其它传感器如围墙报警协从报警,并提供昼夜态势了解,覆盖机场的大部分,并且可以延伸到围墙线外一点。 Sentry Ⅱ系统是一种热成像系统,可以提供昼夜连续可靠监视。该系统包括非制冷热像仪和集成的可编程水平/俯仰随动机构,以及可见光摄像机。热像仪有2个光学视场,宽视场为20°,提供该区域内良好的观察范围。窄视场为5°,它可以快速简便的变焦到物体上,以识别潜在的危险或分辨出误发报警的原因。能探测2公里距离外的人。在都灵随时都可能起雾,热像仪是一件好东西,它更能看透雾。 水平/俯仰随动机构每秒转动0°~120°,所以它在指向正确方向之前不需要花一秒的时间。它具有可编程自动扫描,所有热像仪和可见光摄像机上的速度、停留时间、视场等可以在扫描图集中进行设定。 容易集成在现有网络中 热视Sentry Ⅱ系统被集成在现有安全传感器网络中。网络软件由GRUPPO IPL开发,允许从一个地方很容易控制安装在网络中所有安全传感器。网络软件也允许记录和存储图像,以便以后观看。 Sentry Ⅱ相机在TCP/IP网络中集成是完整的;顾客启动的任何一个工作站,不仅能够实时地看到图像,而且能够使用指针控制运动相机,选择红外/可见光、自动聚焦、放大等。 具有先进的自动图像处理和分析功能:运动探测,历史记录、视频记录、随报警自动改变方向(偏转提示)。而且还能够简单地点击SAGAT机场屏幕地图上任何一个点,让相机搜索任何位置。 在9公里长周边安装了26台标准闭路电视摄像机,5台Sentry Ⅱ相机;每台相机配有视频服务器;大于21公里的光纤;16个100兆比特的光学路由器;24个智能输入/输出子系统;18个UPS和15个温控机柜箱。 都灵机场总经理 Marco Morriale推荐:“在我们的安全网络中,已有了一批不同相机和传感器,我们考虑到热像仪的事实是用热成像技术和水平/俯仰随动机构的办法,只要有几台相机就能保证在很大的区域内进行昼夜监视。在热像仪测试评价期间,得到的结论是:该系统性能比我们预计的要好。GRUPPO IPL也已解决了Sentry Ⅱ相机集成问题,该公司正在集成SAGAT 都灵机场的大部分安全系统。” Morriale先生的结论是:集成进展顺利,因为FLIR系统公司采用通用标准,而且在我们的安全网络中已建立了5个系统,并在运行中。” 确保乘客安全 目前我们已有5台热像仪在线每天24小时工作,这样使我们看到以前探测不到的细节和事件,例如,我们现在发觉某些兔子在机场内生活,而且发现有很多人靠近围墙附近,甚至在夜晚拍摄飞机着陆或起飞。 “对我们来说,确保经过SAGAT 都灵机场的乘客的安全是最重要的,并且我认为:随着新的安全威胁增加,有必要继续评估和改进我们的安全系统。与闭路电视摄像机相比,即使热像仪价格高一些,但其性能很容易促成性能改进,而且事实是每一个系统都覆盖这样大的面积。目前我们能够看到以前看不到的东西,这显然已把SAGAT 都灵机场安全提高到更高的级别,我知道我们的乘客会得到理解。” Morriale先生说。

  • 【转帖】中石化董事长回应天价酒事件:全系统自查自纠

    针对当前舆论广泛关注的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董事长傅成玉20日表示,,在调查组最后结论出来之前,立即在中石化全系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此事,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对超标准、超规定的行为,都要进行认真彻底的整改。  近日有网民在互联网上贴出发票照片,称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购买几百万元高档酒供私人支配,引发网民强烈关注。针对此事件,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进行报道跟踪,很多网民强烈要求有关方面彻查此事。对此,中石化集团14日也正式作出回应,称已派出联合调查组赴广东,调查“天价酒”事件,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  傅成玉20日在中石化年度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作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国有企业,中石化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中石化要反映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要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人民群众有权利对中石化提出要求,有权利对国有企业做得不好的地方提出批评。社会公众对中石化有意见、有看法,说明中石化的某些工作还没做好、部分责任还未尽到。违规购买高档酒的行为,不符合中石化倡导的艰苦奋斗精神和精细管理要求,中石化广大干部职工对此类现象也是明确反对、坚决抵制的。  傅成玉说,中石化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责任意识。要旗帜鲜明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任何人都不允许做出伤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事,任何领导干部都要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任何领导干部都不能违规违纪、破坏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畅通意见反映渠道,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积极疏导职工情绪和社会情绪。  傅成玉要求,中石化要加强内部管理,在全系统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举一反三,深刻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查工作不限领域、不限具体内容,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向总部汇报。  中石化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20日在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关于广东石油分公司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的调查还在深入进行中,一旦作出结论,将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

  • 张瑞敏:传统企业转型必须全系统颠覆

    编者按:8月20日举行的山东省“互联网+制造”会议上,海尔集团董事会主席张瑞敏作了题为《海尔的转型——从制造产品的企业转型为孵化创客的平台》的演讲。他认为新时代下互联工厂不是一个工厂的转型,而是生态系统的重建,要把整个企业全系统全流程进行颠覆。全文干货很多。海尔现在聚焦在三方面的颠覆:对企业的颠覆,对顾客概念的颠覆,对员工的颠覆。顾客和用户是不一样。顾客是付款就是销售的结束。用户不是买你的东西,而是参与你的前端设计。互联网+制造,这也是全世界目前所有传统制造业都在努力去转型的一个议题——像德国提出的工业4.0,美国随后提出的先进制造业,中国提出的中国制造2025。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如果制造业不能互联网化,制造业就没有出路。企业、顾客、员工都将被颠覆我们自己把互联网+制造具体化,叫做互联工厂。而互联工厂不是一个工厂的转型,而是一个生态系统,整个企业全系统全流程都要进行颠覆。最近哈佛商学院把海尔案例写成哈佛商学院案例,前几天跟我说这个案例已经受到了师生好评。原因在什么地方?原因并不是我们做得多么好,而是它就是一个方向,在这个方向上——大企业的转型——全世界都在探索。真正做好的其实还没有。我们也没有做好,我们也是在探索过程当中。所以在今天我想简单说一下,不能把它局限的看作一个工厂,特别不能说是“机器换人”,也不是一个智能工厂。重要的是全系统的颠覆。我们现在聚焦在三个方面的颠覆:对企业的颠覆,对顾客概念的颠覆,对员工的颠覆。首先说对企业的颠覆。全世界的所有企业都是金字塔型的,这是工业革命开始的时候,德国人马克斯·韦伯提出来的科层制,一层一层下来,也叫做官僚制,到今天全世界企业还适用。今天互联网时代首先要颠覆它,把这一个企业颠覆成平台化。第二个顾客概念颠覆,所有企业原来面对就是顾客,我有多少产品,我有多少顾客。但是现在要把顾客颠覆成用户。为什么呢?因为用户,他是有个性化需求的。第三个就是员工的颠覆。原来企业的员工就是执行者,让他干什么把他干好了,原来日本企业执行力非常强,日本企业全世界竞争力很强。但是现在把员工要变成创客。所以我们现在聚焦颠覆的就是三化。企业平台化、用户个性化、员工创客化。1企业平台化第一个就是企业平台化。互联网时代的企业,不仅要打破传统的科层制,更重要的是要变成平台,为什么?并不是你这一个企业想不想变,而是互联网一定让你变。互联网是平台型的企业。因为传统时代全是单边市场,互联网时代是双边市场,单边市场我出产品有人买,买走了回款就结束了。现在是双边市场,我要的不是顾客给我付钱而是要的用户流量,有了用户流量就可以赚钱。我可能叫他免费上我的平台,但是流量多了我就有地方收钱,这就是互联网所说的羊毛出在猪身上狗来付钱。你看现在总结出来全世界平台有多少?三类。第一是聚合平台。聚合平台是什么?就是交易平台。比方说淘宝就是聚合平台。淘宝上不问用户直接收钱,用户到这上头非常多。因为什么?因为你这里销售的价格低。他可以从广告商那里收钱。第二类平台叫做社交平台。社交平台是什么?就是交流平台,像美国的脸书,中国的腾讯。脸书,腾讯都可以从其他地方的第三方收钱。第三类是移动平台,移动平台是什么?就是你自己一家不能够完成的,比方说供应链,比方说配送物流这一类的。当然现在全世界期待肯定会有第四种平台出来,这三种平台不可能满足,但是不管怎么说,就是一条:你要么是平台的创立者,要么你就只能在平台上面运行。现在对企业来讲,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把你内部的结构先颠覆成适应这个平台时代的要求。怎么颠覆呢?像海尔就把这个科层制压扁了。前两年很多人质疑,你怎么一万多人都去掉了,一万多的管理人员没有了?我们叫做适应互联网时代的企业必须要做到去两化:第一去中心化,第二去中介化。所谓去中心化就是你没有中心。原来的企业有很多中心,所有的领导都是中心,每个员工都有他的上级,上级就是它的中心——甚至多中心,有很多的上级。去中介化,不仅仅是社会的中介,也要去企业内部的中介。过去我们有一千多人专门评价内部员工做的怎么样,现在不需要了。为什么不需要?让用户直接评价就完了。比方我们的物流配送,给用户承诺按约送达,超时免单,七点送,七点五分送到,超过七点所有送的货不要钱。这个何必要再有那么多人,了解用户意见再来评价呢。没有必要。去两化之后企业变化什么?原来企业有很多很多层次,现在变成了只有三种人。这三种人互相不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创业范围不同的关系。第一种人叫做平台主。所谓平台主就是说你原来可能把一个产业,本来管了很多很多的工厂,很多很多的车间,但是你现在是一个平台,不是管理这些车间,而是让你通过这些平台来产生多少创业团队。第二类我们叫做小微主,微小的企业。小微主是什么?就是一个创业团队。第三种是普通员工,要变成创客。开始弄的时候,大家可能会想,这个企业不就乱套了,谁来管理?其实没有关系。每个人都是创业者,他要创造是的价值。美国人说了一句话很好,“就是世界最大的问题就等于最大的商机”。所以你到网上看,到底什么问题多呢?问题就可能成为你的商机。我们有一些年轻员工在网上看到,很多很多抱怨来自孕妇,孕妇怀孕之后坐沙发上看电视非常不方便,如果可以躺那里看天花板就好。他们想这是一个商机,没有由集团决定,他们自己来创意。找谁有这个技术?一找美国硅谷说有这个技术,可以提供。第二关键零部件谁有?找到了美国德州仪器。第三谁来制造?不用海尔制造找外面资源,找到了武汉光谷。这样就把所有的资源凑起来了。创业者觉得有这个市场要求就可以创业,创业这个项目不是集团决定的,是自己做。做了之后钱从哪儿来?网上众筹,我还不是全部众筹,只拿出30%的股份,结果用户蜂拥而至。众筹没有问题了,再往前发展谁来?风投,就做起来了。到现在风投已经投资,而且他们的产品已经迭代到第三代,就是不仅仅是给孕妇的问题了,可能商务用,甚至它的目标将来替代电视。因为1900多块钱放出来的屏幕可以达到100寸,买一个电视恐怕做不到。另外还可以和网上连接起来。这是我所说的企业平台化。平台的目的是什么?目的叫每个人都来创业,每个人都来体现自身价值。当然这里头来了一个问题,你想创造的价值就是一条,到底能不能发现用户需求,所以用户非常重要,我想说的第二点就是用户个性化。2用户个性化谈到用户的个性化,首先你要改变一个观念:顾客和用户是不一样。我们内部有一句话:顾客是什么,付款就是销售的结束。顾客给你付款你就没有关系了。但是现在付款应该是销售的开始。有了付款就有这个信息可以跟他联系。甚至在付款之前他就要介入。用户不是买你的东西,而是参与你的前端设计。做到这一点工厂要改变,变成互联工厂,工厂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互联工厂有两个条件,第一必须先变成黑灯工厂,我们现在四个工厂可以变成黑灯工厂,没有电灯,不需要取暖设备,意味着根本没有人。这个没有人是智能化的。如果你那个社会个性化需求来了之后,需要虚拟设计,加上智能化制造。而不是你在车间里头来导入这些事儿。比如我们收购新西兰的斐雪派克,在青岛建立一个电梯厂,它的设计在新西兰,设计通过网络传过来,生产线接收它的设计来制造。我看有很多省提出来,机器换人。机器换人可以实现高效率,但是互联工厂要的不仅仅是高效率,要的是高精度,到底给谁来干?社会的个性化需求这个太重要了。我们现在正在做的就是怎样把用户个性化需求在互联工厂实现,也就是从大规模制造变成大规模定制。这带来一个问题,我们现在有很多的用户个性化需求来了之后,我给你制造,是把全过程,从设计制造包装,全过程发到你的手机上,用户必须要参与进来。有人说这是透明工厂,他们倒很通俗的讲透明工厂,其实就是这样。现在这个量还不大,因为有十万个用户提出十万个需求,我总归不能给你做十万个不同的产品,因此这一个用户圈应该是互相交互,交互到最后实现一个比较集中的型号。哪怕新产品也没有关系。所以德国人提出来,说工业4.0有一个检测的标准,并不是说自动化高就行,什么检测标准?叫做两维战略。纵横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企业价值,我这个企业高效率之后,我的财务报表到底可以提升多少。第二个维度是全价值链都要得益,上游到下游。我们现在把这个两维改了一下,企业价值没有问题,我的效率高应该效益也高,但是全价值链的这一个得益,我们改成一定要有用户个性化价值。体现不了用户的个性化价值这个互联工厂真的没有用。那么高效率没有用户怎么可以呢?所以我觉得这是整个世界的互联网发展的一个方向。就是哲学上所说的否定之否定。工业革命开始时候的工业小作坊,小作坊一定是自产自销。后来变成大生产,大生产一定是产销分离。但是互联网时代又回到自产自销。每个互联工厂最后的目标一定是自产自销。也就是用户的需求来了之后,我马上就给你制造。有人说大家都实现互联工厂可能就颠覆电商了,因为我不需要再经过电商这一道程序,直接工厂给实现了。是不是终极目标?我认为不是,终极目标其实就应该是美国人里夫金写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他认为将来互联网最后社会就是协同共享,协同共享就是每个人都是产销者,比方3D打印机,我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比方说太阳能发电,我家里头太阳能发电,我上网,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这里

  • 交通安全统筹系统

    【15相信-1335-选择3228】以“数据赋能科技,科技保障安全”为使命,坚持引进吸收与自主研发相结合的技术发展道路,将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AI分析等先进技术与交通安全统筹实际工作流程相结合,重点发展报价管理、统筹单、单证管理、统筹单补偿、组织管理、补偿单审核、报表管理、财务管理等功能的全集成融合,致力于成为交通安全统筹系统领域专业品牌服务商,为交通运输企业及营运车辆提供新、高效、全面的服务型智慧解决方案,助力政府交通安全统筹体系建设。

  • 特气的管理系统

    [b]特气的管理系统(生命安全系统)[/b]应用多种特种气体的生产车间厂房等应该设置特种气体管理系统(GMS)。GMS是现代特气系统发展步入信息化的标志。GMS实现了特气快捷方便化的管理,对于生命安全的支撑更有保障。特种气体管理系统应配置特种气体的连续检测、指示、报警、分析的功能、并且对报警进行记录、存储和打印;特种气体管理系统宜为独立的系统,并宜与工厂设备管理控制系统和消防报警控制系统通过数据总线相连。[b]特气管理系统的需求:[/b]特种气体管理系统应配置特种气体的连续检测、指示、报警、分析的功能,并应能记录、存储和打印。GMS应该为独立的系统,应具有特种气体探测、应急处理、工作管理、监视、数据传输与处理的功能。GMS宜与工厂设备管理管理控制系统和消防报警控制系统通过数据总线相连,GMS系统应设在全厂动力控制中心,在消防控制室和应急处理中心宜设特种气体报警显示单元和集中应急阀门切断盘面。特种气体气瓶架、气瓶柜、阀门箱、阀门盘的可编程控制器的通信接口应与气体管理系统相连。储存、输送、使用自燃、可燃、毒性气体的区域或场所应设置特种气体泄漏探测装置。生命安全系统是现代特气系统的核心,尤其是在消防、环保、安全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在设计初期,要充分考虑设备工艺的需求,和未来的可能扩展性。在和现有系统的对接方面,也要考虑系统的最大兼容,多系统并入,实现智能化管理

  • 气象六要素监测系统交通道路安装

    气象六要素监测系统交通道路安装

    气象六要素监测系统交通道路安装气象六要素监测系统一款气象要素集成度高的小型气象站,本身设计紧凑,方便携带。气象六要素监测系统可以监测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雨量六项气象要素数据,因此气象六要素监测系统也称为六要素气象站。应用用途上,气象六要素监测系统如果在自身不扩展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在农业生产、旅游、科研、气象等城市环境监测和其它领域。另外,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扩展气象要素监测,比如监测雨量,只需要添加雨量监测,需要测太阳辐射,则添加辐射传感器即可。气象六要素监测系统如果扩展FSP10总辐射、组件温度等测量,更可应用于光伏行业,如果扩展雨量测量,可应用于水利、地灾等行业,如果扩展土壤温湿度测量,可应用于农、林行业。[img=气象六要素监测系统,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130913388817_9501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气象六要素监测系统本身设计简单小巧,方便拆卸携带,重量轻体积小,外形美观,而且测量结果稳定准确,自身有较强的兼容性,扩展性强适应性强,可以在各种恶劣环境的工作,气象六要素监测系统自身采用热镀锌、静电喷塑工艺处理,抗腐蚀、抗氧化性强。气象六要素监测系统可以实现精准采集气象数据,能够实现全天候不间断的数据采集,不会遗漏掉任一重要的气象信息。要知道即便在短短的的一个小时之内,天气的温度和湿度等数值,均会发生微小的变化,因此需要将这部分信息采集到位。[img=气象六要素监测系统,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130914470602_2262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 【分享】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的完好标准

    可以下列标准作为完好标准: (1) 设备性能良好,各主要技术性能达到原设计或最低限底应满足污水处理生产工艺要求。 (2)操作控制的安全系统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3)运转稳定,无异常振动和噪音。 (4)电器设备的绝缘程度和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电器安装规程。   (5)设备的通风、散热和冷却、隔音系统齐全完整,效果良好,温升在额定范围内。 (6)设备内外整洁,润滑良好,无泄漏(漏油、漏气、漏风、漏水)。 (7)运转记录,技术资料齐全。

  • 【资料】-密闭微波样品处理仪器的压力等级和最新安全设计思想

    密闭反应容器可分成三种类型:低压型(15-30bar) 、中压型(40-60bar)和高压型(70-100bar)。一般压力越高消解能力越强。在选用密闭反应容器时,首先要慎重考虑自己的应用需求,然后要对各厂家的信誉和仪器的安全性能进行详细了解,特别是要注意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由于家用微波炉是按厨房烹饪设计,其结构薄弱不能承受高压消解时可能泄漏的酸气腐蚀和机械强度之要求,只能采用中低压操作。当然,普通有机样和无机样一般用中压就可以解决。加压和安全是两个既矛盾又相辅相成的重要概念。使用时应该尽量不要过分使用高压。对经常在实验室运行的高压设备,操作和管理人员都应该对安全予以足够的重视。一般意外都是由于实验人员对所购仪器性能了解不够,对化学反应没有充分的认识,操作不慎引起的。其安全机制大致如下:1) 主动安全系统: ①通过主控罐内压力和温度自动控制手段,提高预防异常情况的主动能力,②安置在腔底的IR红外扫描监控,确认各罐与主控罐的温差和压差,及时提示和停机以防意外。③内腔压力震动监测系统,可测试罐内逼近临界点时的意外超压并停止仪器的功率发射操作。控制闭环系统的响应频率为120 次 / 秒。根据监视反应罐内的温/压反馈信号而控制磁控管的功率输出。从而降低发生爆炸的几率。2) 被动安全系统: 基于控制失效的假设,在出现高压失控或爆炸时系统所具备的保护响应有:①压力罐双重安全泄压保障;②自动试剂和酸雾感应系统;③基于三维定向防爆理论的垂直爆破高压罐设计。经过大量模拟实验考验,万一发生爆炸时,通过外壳复合纤维材料,可限定冲击波只沿垂直方向释放,从而保证横向安全;④防爆门系统是最后一道被动安全防护,在危险出现时该门能自动平行弹出提前释放横向冲击压力。3)操作安全:反应过程中和结束时,指示和警告操作人员容器内温压安全状态以及自动冷却数值,防止意外操作。

  • 锐谷智联Z2000/LR7600 在智慧医疗系统解决方案的应用

    [color=#585858]医疗物联网(InternetofThings,简称“IOT”)是未来智慧医疗的核心。医疗物联网的实质,是将各种信息传感设备,如RFID装置、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医学传感器等种种装置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进而实现资源的智能化、信息共享与互联。[/color][color=#585858]智慧医院建设中采用全新的面向物联网的架构技术TOA解决了由于IOT网络的复杂化和多元化而导致系统设计、开发、维护相对困难的问题。同时开发了基于TOA的面向物联网通信的中间件TOC,实现低成本、高可扩展性、可维护性的面向IOT的医疗智慧解决方案。另一方面,通过智能识别技术应用来构建医院病人、药品等信息的主索引,通过条码扫描和RFID技术,为智慧医院提供精确的信息确认和识别系统,从而杜绝传统人工判断和识别所产生的差错事故。[/color][color=#585858]二、移动门诊输液系统移动门诊输液系统移动门诊输液系统移动门诊输液管理系统依托条形码技术、移动计算技术和无线网络技术实现护士对病人身份和药物身份的双重条形码核对功能,杜绝医疗差错 依托无线呼叫技术实现病人求助时,护士及时响应,并改善输液室环境以及减轻护士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三、输液监护感应系统静脉输液是临床最常见的治疗手段,由于住院病区自身条件的限制,静脉输液分布较为分散,护士不能进行有效有序管理。确保输液安全是病区护理管理的工作重点,锐谷智联输液监护感应系统可以有效减少护理差错和纠纷的发生,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提升医院的社会效应。输液监护感应系统输液监护感应系统四、婴儿安全系统锐谷智联婴儿安全系统是锐谷智联物联网技术的一次创新应用。通过在婴儿身上佩戴可发送RF信号且对人体无害的电子标签,同时在医院内需要进行控制的区域安装信号接收装置 信号接收装置可以随时接收婴儿电子标签所发出的射频信号,并据此信号判断标签所处的状态,从而对婴儿所在位置进行实时监控和追踪,对企图盗窃婴儿的行为及时发出报警提示,配合门禁控制系统后更有效防止盗窃婴儿事件的发生。婴儿安全系统婴儿安全系统五、消毒供应室管理系统消毒供应室管理系统消毒供应室管理系统锐谷智联消毒供应室管理系统以锐谷智联物联网应用平台为基础,结合PDA平台和智能识别技术,对器械包的回收、清洗、分类包装、消毒、发放等环节进行信息化管理,对器械包的存放、使用实行监控,最大限度控制和消除了器械包的安全隐患,已成为医院信息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六、移动医疗中间扩展平台提供卓越的系统集成服务,借由独立研发的物联网中间件这一可扩展的平台,支持“不同厂家,不同型号,不同通信方式,不同数据格式”的物联网终端设备。摆脱非标准化带来的不便,有利于维护和应用扩展。移动医疗中间扩展平台[/color]

  • 【讨论】美国审计总署建议改善美国的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美国审计总署(GAO)发布了一份报告,指出了多项联邦机构应该改善之处,以进一步确保进口食品安全。这份报告评估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以及农业部的食品安全和检验机构(FSIS)如何应对监督进口食品安全的挑战;评估了FDA如何通过与其它实体(例如州府和外国政府)协作以利用资源;并且确定了FDA如何利用其对于动态进口符合性定位系统的风险预评估来监督进口食品安全。 GAO感谢CBP、FDA和FSIS采取措施迎接挑战,以确保数量渐增的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例如,CBP维护供进口商使用的系统,以向FDA提供食品货物进口信息,并对那些不能满足食品安全法规的进口商进行民事处罚。FDA对所有正式进口的食品进行电子审查,并检查一些外国食品生产企业以防止违法食品到达美国的商店。FSIS采用了相似的系统,要求出口肉类、家禽以及加工蛋产品到美国的国家证明他们的食品安全系统能提供与美国的系统同一水平的保护措施。FSIS还开发了一种新的互联网用途—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按照预期,该系统可以让FSIS通过电子形式接收外国的健康证书,并且将经外国政府鉴定的可靠及时的货物信息预告给FSIS。 除了这些措施外,该报告还指出以下四个在执行和协作方面的不足之处,可能会无法确保高风险食品经过检查不会进入本国贸易。

  • 指纹识别技术也不安全

    指纹识别技术也不安全

    据德国之声(Deutsche Welle)网站报道,在德国汉堡举行的第31届混沌电脑俱乐部(Chaos Computer Club)年度大会上,大会演讲者扬·克里斯勒(Jan Krissler)演示了如何只利用几张照片就能伪造指纹的过程。他警告称,世界对于某些安全技术的依赖存在危险性。 克里斯勒被外界熟悉的一个别名为“Starbug”。他在黑客大会上表示,已经复制出了德国国防部长乌尔苏拉·范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的拇指指纹。克里斯勒强调称,世界对于某些不一定安全的安全技术的依赖存在危险性。克里斯勒解释称,他甚至都不需要一个范德莱恩接触过的物体。为了捕捉每一个指纹角度,他使用了几张近景照片,然后利用名为VeriFinger的商用软件创建了一张范德莱恩的指纹图像。克里斯勒与另一黑客托比亚斯·菲比格(Tobias Fiebig)一同在柏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物识别安全系统的不足。克里斯勒也曾在2008年伪造了德国前内政部长、现财政部长沃尔夫冈·朔伊布勒(Wolfgang Schäuble)的指纹。克里斯勒打算对外展示,那些使用指纹或虹膜扫描技术确认身份的系统也存在漏洞。他曾演示过使用一个人的照片骗过面部识别软件,以及使用伪造指纹欺骗iPhone指纹传感器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2/201412291524_529870_1623180_3.jpg

  • 安全食品的监管之道

    食品安全系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日常美国人生活中,牛奶及其制品举足轻重。按照2001年的统计数字,美国人均每年消耗鲜奶约83升,奶酪约13.5公斤,冰激凌约10.4公斤。因此,牛奶及其制品的食用安全成为极为重要的公共卫生及社会安全问题,幸运的是,美国制奶业的历史上没出过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从农场到餐桌的卫生程序   保证乳产品的卫生与安全的责任全在于奶农与制奶加工商。      在严格的生产程序与监督措施的共同作用下,美国的乳产品一直居于世界最安全最规范的食品之列。      乳制品的卫生与安全是由包括国家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疾病控制中心、美国农业部、各州监管部门以及各地制乳行业在内的数级单位共同监管的,以保障乳制品的卫生与纯净。这一程序从农场运作开始,一步步落实直到每个家庭的餐桌上。      农场是保障牛奶高质量与高纯度的第一道防线,健康的奶牛是先决条件。美国农场中的奶牛都是经过数代精心基因选种,配种和培育挑选出来的专司供奶的牛,其中九成为产奶量与奶中蛋白质含量都极高的黑白花奶牛。在农场里,奶牛已不像是单纯的产奶工具而是被像宠物甚至像孩子一般地对待。这儿所强调的不仅是舒适的饲养条件而是高兴的奶牛,因为“高兴的奶牛才能产出上等的牛奶”。为了使奶牛们庞大而沉重的身躯不致影响其睡眠,农场竭尽全力为奶牛提供专门设计的床以增加卧倒时的舒适度。至于为奶牛播放音乐、开空调更是屡见不鲜。奶牛们有定期的兽医体检,病牛被迅速隔离治疗,而病愈前产的牛奶再多,都会被丢弃。      挤奶的程序更是实现了高度的科学化、自动化与卫生化。从牛体内到餐桌上,牛奶是完全没有经历过人手的。所有的农场都配备自动的挤奶器,会自动识别和吸扣在牛乳头上挤奶,而且在每换一头牛之前,挤奶器都会自动消毒杀菌,以避免奶牛之间的疾病传染。挤出的牛奶被直接储存在低温的不锈钢容器里以保持新鲜。每一批从农场运出的牛奶都会经过一系列的卫生与质量检测,不合格的牛奶会被立即抛弃,不至于污染其他的合格牛奶。      牛奶本身又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杀菌和营养检测后才被制成各种不同的制品。鲜奶则被置于低温环境下保存和运输,以保证口感新鲜。放上超市货架的每一桶鲜奶都标有日期供顾客参考。尽管这些日期通常是标示牛奶的新鲜度的,一般在过期的数天内仍可放心食用,但商家会在快到期时把剩余产品全部下架,这也是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权益并避免日后纠纷的必要手段。      牛奶容易寄居和滋生细菌和寄生虫,而健全的生产加工模式,尤其是有效的监控检测手段则能将这种危险降至最低。最近的研究表明,美国各地只有低于0.1%的奶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而在因为食品导致的疾病中,牛奶及其制品传播疾病的比率也从1938年的25%降低到今天的不到1%。      一切以预防为主   牛奶和奶制品的卫生并非孤立于其他食品之外,整个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都比较完善。      美国食品安全系统的成功运作依赖的是坚实灵活而又有科学依据的法律规范,全国范围内各级各地方政府部门的充分合作,以及生产工业自身的法律约束力。系统的指导原则是:1.只有安全卫生的食品才能进入市场;2.规范政策必须建立在科学基础上;3.政府有强制执行权;4.生产、销售、代理商等应遵循法律法规,一旦违反必须承担责任;5.监管过程对公众公开透明,易于公众垂询。      长期以来,以预防为主以及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的风险分析措施,是美国食品安全政策决策制定的传统手段。其条例、规范和执法都是建立在风险评估之上,并备有预警措施。有最先进的科学为后盾,美国食品安全系统才得以及时有效地对付层出不穷的新技术手段,完善早期预警系统,在最早时间内处理新出现的问题和事件。而立法部门则赋予食品安全机构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力,以便他们能随时应对新科技危害消费者健康的情况。而这些机构直接对总统和国会负责,对法庭和公众负责。他们不仅担负着用法律手段维护公众健康的责任,也担负着向公众传播食品安全知识的责任。      公开的媒体、发达的卫生监督及沟通系统,以及积极的公众参与监督也为早期预警提供了保障。一旦某个地区发现数例非常规病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就会迅速启动。疾病控制中心所属部门和人员就会进行快速排查,确定病源,若确定为食品污染引起,则迅速公布消息,有关部门从市场召回所有可能成为病源的食品,并封锁生产危险食品的生产厂家,直到危险解除。2006年9月发生的袋装菠菜大肠杆菌污染事件,以及今年的西红柿沙门氏菌污染事件,都是通过这些途径得以快速控制的。      企业不敢隐瞒实情   召回产品的一切损失通常由生产、加工或销售的责任方承担。但是厂方往往不敢因为担心巨大的损失而隐瞒不报,一是因为无孔不入的大众媒体使这一企图几乎成为不可能,而也是因为如若责任方消极无为导致了消费者的任何损失,都将会招致更严重的后果,比如公司破产、责任人倾家荡产甚至是牢狱之灾。      成熟的法律系统使得食品生产销售部门对待产品安全问题小心翼翼。即使并非全部责任方,厂家也往往会为留条后路先下手为强。一旦某个食品安全事件爆发,最先做出反应的往往是生产销售方。不知情的作为与知情不报故意放纵有本质的差别,这一点在公共道德的评价面前是如此,在法律面前也是如此。法律还规定,揭发不安全食品的人,一旦法庭裁定举报属实,将获得罚款的一半作为奖励。      基于同样考虑,生产厂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部门做出的各项法律法规。不仅是在选料、加工、包装,以及运输过程中遵循各项卫生条例,严格监控,对于商品标签更是慎之又慎。只要产品中含有的物质,哪怕不到1毫克也必须乖乖在包装上写明,避免有人误食导致过敏或威胁生命健康。美国1906年的食品药物卫生法案就明文规定,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化学合成替代物,禁止隐瞒危害。如果必须添加什么化学物质,则要明文标示,不得因量小而忽略不计。到了上世纪60年代后,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对大多数食品都有明确标准,列出所有为法律接受的成分,而强迫一切与此标准相异的产品贴上仿制品的标签。而针对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染色剂的法案,使得相关部门能更有效地对食品中的化学制剂进行控制。多年来对于这些法规的严格执行逐步使得美国民众养成了注意读标签和信赖标签的习惯,也促使生产销售方自觉自愿遵循法律规定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避免日后法律纠纷。      美国的食品安全系统在很大程度上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消费者能够充分信任和放心食用市场里销售的各种食品而不必终日惶惶,难道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不可推卸的责任吗?

  • 【转帖】27家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

    截至6月30日,我国共有27家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为SARS、H5N1、甲型H1N1、HIV等重大疫病的科研和疾病防控提供了安全可靠的实验设施,促进了我国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安全水平的提高,确保相关业务工作的安全有序的开展。 今年第一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总局系统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在实验室已经取得17025认可的基础上,根据生物安全认可的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申请并获得CNAS生物安全二级或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认可证书。截至2009年年底,没有获得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认可资格的,不得从事相关实验室活动。 CNAS秘书处及时启动了总局系统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专项工作,并针对专项工作的特点,提出了“积极宣贯、加强培训、帮建体系、加快评审、重点支持、全面服务”的工作建议。 为加强全系统动物检疫生物安全管理,依法开展动物检疫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促进动物检疫的科学发展,总局还专门成立了出入境动物检疫生物安全管理专家组。 2003年SARS疫情之后,我国政府对生物安全问题极为重视,国务院于2004年颁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三级、四级生物实验室应当通过国家认可。作为中国唯一的国家认可机构,CNAS对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体系进行了系统研究,于2004年组织制定了GB19489《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成功运行了包括认可规则、准则、评审程序、作业指导书等在内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体系,体系文件涵盖了一至四级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在对三级实验室认可过程中,CNAS培训并注册了一批高水平的生物安全评审员和技术专家队伍。同时,CNAS承担了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评价技术研究与示范”的科研课题,解决了认可当中的一系列关键技术问题,为我国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 【转帖】谁占用了道路资源[发展公共交通的必要性]

    【转帖】谁占用了道路资源[发展公共交通的必要性]

    谁占用了道路资源?中国城市道路资源持续紧张的趋势日益严重,如何能使城市的交通“快”起来、“通”起来,大的对策必须是把有限的道路资源优先分配给利用道路资源最有效的交通方式,即能够最大容量的为人们出行服务的交通方式-公共交通的方式。[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7/05/200705111441_51458_1604313_3.jpg[/img]交通方式与道路占用图显示了不同交通方式静态对道路资源的占用状况。小汽车的平均占地面积为12 m2(2 m宽,6 m长),公共汽车占地面积为30平方米(2.5 m宽,12 m长),自行车占地面积为1.75 m2(1 m宽,1.75 m长),行人占地面积为0.3 m2。一辆12 m长的公共汽车往往可以载运70名乘客,而一辆小汽车最多只能乘坐5人。显而易见,公共汽车的乘载效率远高于小汽车。  然而,交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运送同样数量的人,公共汽车需要的地面道路资源比小汽车要少得更多。任何一个城市都不可能满足每人驾车出行的要求,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可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治堵思路  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车辆拥有率的增长不可避免,但过多的小汽车使用反而给人们出行带来了不便。  道路资源总是有限的,大的对策必须是把有限的道路资源优先分配给最有效的交通方式——能够最大容量为人们出行服务的公共交通。  公共交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在财政实力可负担得起的前提下,尽快建成一个能覆盖城市绝大部分区域的高品质 高运能的公共交通网络。虽然轨道交通是一种有效的交通方式,但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政府不应该为了建设轨道交通牺牲一代人的财富积累,或是给下一代留下沉重的债务负担。相比之下,快速公交是一种中国大部分城市财政可以负担的、并能在短期内建设成网的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  控制机动车拥有和使用的交通需求管理是可持续交通发展中的一环,它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也是相辅相成的:对小汽车使用的限制必须以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为基础;要改善公共交通系统的服务水平就必须对小汽车的使用进行限制。  非机动交通必须得到保护和改善,它不仅是一种便利、有效、环境友好的短途出行方式,同时其人均道路占用面积小,节省了稀缺的道路资源。每使用步行或自行车出行一次,就使道路上减少了一辆小汽车,少添了一分拥堵。

  • 【分享】论城市市区道路中的交通噪声控制对策分析

    城市市区道路中的交通噪声是城市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本文通过对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及危害进行分析,对城市马路上的噪声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当前,我国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比较严重。交通量是影响交通噪声的首要因子。随着车流量的增加,噪声声源的增多,交通噪声声级和累积百分统计声级呈上升趋势,但当车流量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噪声级基本保持不变,各统计评价参数的标准偏差变小,交通噪声的起伏也随之减小。汽车噪声的频率构成与车速也有关,随车速增加,高频率噪声增加幅度大于低频率噪声。在同一速度下,变速器所处的挡位越低,交通噪声越大,因为低挡位发动机的转速高。城市道路车速一般不是太大,在同等件下,车辆拥挤时变速器所处挡位低,且不时要加速,因此,比车辆流畅时交通噪声要高。一、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及危害所谓噪声从物理学观点讲,就是各种不同频率和声强的声音无规律的杂乱组合;从生理学观念来看,就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而道路交通噪声一般指机动车辆在交通干线上运行时所发出的超过国家标准,晚间55dB)的声音。调查资料表明,我国城市的环境噪声主要来自交通噪声,它不仅影响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而且对人体健康产生多方面的危害。噪声能引起人们的精神、情绪、心理及身体等诸多方面的变化,导致职业性的紧张、烦恼。实验表明,40~50dB的噪声就开始对人的睡眠产生影响。在非睡眠状态下,70dB以上的噪声就会对听力有损害,80~85dB的噪声会造成听力的轻度损伤,长时间接触85dB以上的噪声,会造成少量噪声性耳聋。噪声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交感神经紧张,使人心跳加快,心率不齐,血压升高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65~75dB的噪声对心脏病和高血压有影响。心血管疾病是目前死亡率最高的疾病之一,而噪声又是引发和加重心血管疾病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对年老体弱者更是如此。噪声能影响驾驶者的心理变化,使驾驶者疲惫,思维紊乱,注重力难以集中,轻易引起交通事故。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对策要控制交通噪声,就必须从以下三个途径入手,首先应该抑制噪声源,使产生的噪声总量下降,减少辐射的噪声;其次是阻断噪声的传播途径,使噪声危害的区域尽可能减小;最后是保护受声者。各种手段的最终目的都是保护受声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2.1 抑制噪声源抑制噪声源是降低噪声水平最直接的措施,按照噪声控制对象的不同层次可以将降噪措施划分为以下两类,规划、治理降噪和技术降噪。交通噪声主要与道路中行驶的车流量和平均行车速度有关,因丽交通噪声应该以控制道路中交通流量为着眼点,从规划治理的角度进行治理。 其目的在于尽可能降低整个路网的车流量,使路网交通量更平顺的行驰,达到控制城市交通噪声总量的目的,因此这种措施也可以称为宏观降噪;技术降噪主要针对于路上行使的单车,从设计和技术角度出发来解决汽车动力系统噪声和轮胎/路面噪声,从而达到降低路面噪声的目的,这种措施也可以称作微观降噪。2.1.1 规划与治理措施城市规划城市土地利用、区域划分、人口规模控制直接影响人口密度和经济密度,进而影响了交通需求和城市路网建设等,因而城市规划处于规划与治理措施的最高层,影响和制约着其它措施的开展。城市规划将整个城市分成中心城市和功能不同的卫星城市,将城市分割成不同区,每个区又分成若干功能区,如商业中心、居民区、工业区,大学城。使城市与卫星城之间、区与区之间、不同功能区之间保持协调的交通流量;在人口、商业过于密集的地区,不应继续新建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商业、文化体育设施,同时要结合旧城改造,把运量较大、干扰居民生活的重工业迁出城区,减少城市内重载交通的比例;做好土地的规划和利用,对于能够诱发大量交通的建筑设施,如歌剧院、大型体育场、机场、火车站、大型客运站进行合理的选址。按照不同建筑物的噪声答应标准和交通噪声分区进行选址。路网规划路网规划是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展开的。城市道路网包括地面路网、高架路网、轨道路网以及环城高速公路网和城区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目的就是为城市车辆、人流、物流提供足够的、可供选择的、高效运转的硬件空间。快速轨道客运系统有运力大,噪声易于控制的特点,因而路网规划中,轨道优先。如日本东京的山手线天天运送300~400万名旅客,如此大规模的运输量,人均噪声非常有限。假如没有这样一条高架铁路,就需要大量的公共汽车来替代,由于公交汽车的“人均噪声”比较大,因而它所产生的累积噪声能量要远远大于高架轨道所产生的噪声。而且轻轨噪声属于相对集中的噪声,相对较为分散的道路交通噪声更轻易控制和治理。使轨道交通担当城市内部客流营运的主角,减小城市公交系统产生的噪声。通过城市地面路网、高架路网规划,调节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的长度和分布,与流量相协调。快速路、主于道联系区与区之间的重要枢纽,次干道联系区内主要的客流集散地,支路延伸到居民区,使交通噪声对居民区的辐射量尽可能小;通过规划城市外环高速公路,使过境交通与市内交通相分离;在道路选线定线的规划方面,避免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直穿居民区、医院、机关、学校等需要安静的区域。交通组织和交通法规它是在城市现有的交通硬件环境的基础上,引进各种软件,例如智能交通系统、地理信息系统cGI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遥感系统,进行智能化的测量和治理,运用实时交通信号系统进行组织,充分挖掘现有硬件设施的潜力,控制市区交通量总量、提高交通流的运转效率,使得通行的交通流能够更顺畅的通过交叉口、居民区等安静区域,减少车辆启动—加速—减速—停车的频率,从而抑制城市交通噪声。

  • 【分享】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前言犌犅5768的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分为八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第4部分:作业区; ---第5部分:速度管理; ---第6部分:铁路平交口; ---第7部分:自行车和行人控制; ---第8部分:学校区域。 本部分为GB5768的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一般规定、相应部分及1999 年的1 号修改单、2005年的2号修改单。本部分与GB5768-1999对应部分及修改单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施工区标志改为作业区标志,增加告示标志(见3.3.1,9.3); ---增加橙色、荧光橙色、荧光黄色、荧光黄绿色(见3.4); ---规定标志套用时的边框要求(见3.6.2); ---明确道路编号标志、出口编号标志的字高(见3.7.4); ---调整汉字笔画粗细的规定(见3.7.5); ---规定辅助标志和告示标志的字高的一般值和最小值(见3.7.7); ---规定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尺寸的一般值和最小值(见3.8); ---细化警告标志的前置距离(见3.10.1); ---增加标志结构的路侧安全性要求(见3.12.5); ---增加标志的使用和维护要求(见3.13); ---删除标志底板材料的要求,具体要求按照相关标准(见3.15); ---规定可变信息标志的颜色(见3.17.3); ---减小了急弯标志、反向弯路标志、连续弯路标志的设置依据之一---圆曲线半径,并明确了反向圆曲线间距离值(见4.3,4.4,4.5); ---细化陡坡标志的坡度值(见4.6); ---增加连续下坡标志(见4.7); ---明确窄路、窄桥标志是指路面宽度在6m 以下的路和桥(见4.8,4.9); ---增加荧光黄绿色用于注意行人、注意儿童警告标志(见4.11,4.12); ---增加警告标志:注意野生动物、路面高突、路面低洼、注意残疾人、建议速度、隧道开车灯、注意潮汐车道、注意保持车距、注意分离式道路、避险车道(见4.14,4.26,4.27,4.31,4.37,4.38,4.39,4.40,4.41,4.43); ---原合流诱导标改为注意合流标志(见4.42),删除分流诱导标; ---增加用于可变信息标志的注意路面结冰、注意雨(雪)天、注意雾天、注意不利气象条件,注意前方车辆排队等警告标志(见4.44,4.45); ---增加海关、区域禁止及解除等禁令标志(见5.39,5.40); ---增加部分专用道路和专用车道标志,如快速公交系统(BRT)专用车道、多乘员车辆(HOV)专用车道(见6.17); ---细化停车位指示标志(见6.18); ---明确指路标志的设置目的、信息分层与选取原则(见7.1.1,7.1.5,7.1.6); ---明确指路标志中图形选取原则及信息的含义(见7.1.7,7.1.8); ---明确指路标志上距离的数值确定(见7.1.9); ---明确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分类(见7.2.1); ---明确一般道路路径指引标志体系构成(见7.2.2.1); ---细化交叉路口预告标志、交叉路口告知标志、确认标志的形式及设置方法(见7.2.2.2,7.2.2.3,7.2.2.4); ---增加街道名称标志、路名牌,地点识别标志,室内停车场标志,观景台标志,应急避难设施标志,休息区标志,车道数变少标志,车道数增加标志,交通监控设备标志等一般道路指路标志(见7.2.2.4,7.2.3.4,7.2.4.1,7.2.4.5,7.2.4.6,7.2.4.7,7.2.5.3,7.2.5.4,7.2.5.5); ---增加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的分类(见7.3.1); ---细化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及入口标志(见7.3.2.1,7.3.2.2); ---增加编号标志、命名编号标志、路名标志、出口编号标志(左侧出口)、停车领卡标志、特殊天气建议速度标志、救援电话标志、ETC车道指示标志、计重收费标志、超限检测站标志等(见7.3.2.3,7.3.2.4,7.3.2.5,7.3.2.8,7.3.3.7,7.3.3.9,7.3.4.2,7.3.4.4,7.3.4.5,7.3.4.12); ---细化收费站标志(见7.3.4.3); ---删除除大型车靠右标志外的其他告示牌; ---增加附录B(规范性附录)高速公路编号标志字高(见附录B); ---增加附录C(资料性附录)交通标志和标线配合建议(见附录C); ---增加附录E(资料性附录)停车让行标志和减速让行标志设置条件(见附录E); ---增加附录F(资料性附录)一般道路路径指引标志设置示例(见附录F); ---删除GB5768-1999附录A (资料性附录)交通标志颜色规定及参考色样; ---删除GB5768-1999附录B (规范性附录)交通标志汉字示例; ---删除GB5768-1999附录C (规范性附录)交通标志用阿拉伯数字示例; ---删除GB5768-1999附录D (规范性附录)交通标志用拉丁字大、小写字母示例; ---删除GB5768-1999附录E(资料性附录)交通标志的构造和结构设计。 本部分的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凡新设(改设)的交通标志应按本部分规定实施,已按老标准设置的交通标志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勇、唐琤琤、姜明、高海龙、王超、侯德藻、张帆、韩文元、黄凯、狄胜德、刘会学、吴玲涛、张巍汉、吴京梅、刘洪启、杨峰、郭艳、杨文静。 本部分所代替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768-1986、GB5768-1999。目录前言Ⅴ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基本规定1 3.1 功能1 3.2 基本要求1 3.3 分类1 3.4 颜色2 3.5 形状2 3.6 边框和衬边2 3.7 字符3 3.8 尺寸5 3.9 图形8 3.10 设置位置8 3.11 逆反射材料及照明9 3.12 支撑方式10 3.13 使用和维护12 3.14 标志与标线的配合12 3.15 构造12 3.16 标志的制作12 3.17 可变信息标志13 4 警告标志13 4.1 一般规定13 4.2 交叉路口标志14 4.3 急弯路标志15 4.4 反向弯路标志16 4.5 连续弯路标志17 4.6 陡坡标志18 4.7 连续下坡标志19 4.8 窄路标志19 4.9 窄桥标志20 4.10 双向交通标志20 4.11 注意行人标志20 4.12 注意儿童标志20 4.13 注意牲畜标志21 4.14 注意野生动物标志21 4.15 注意信号灯标志21 4.16 注意落石标志22 4.17 注意横风标志22 4.18 易滑标志22 4.19 傍山险路标志22 4.20 堤坝路标志23 4.21 村庄标志23 4.22 隧道标志23 4.23 渡口标志24 4.24 驼峰桥标志24 4.25 路面不平标志24 4.26 路面高突标志25 4.27 路面低洼标志25 4.28 过水路面(或漫水桥)标志25 4.29 铁路道口标志26 4.30 注意非机动车标志28 4.31 注意残疾人标志28 4.32 事故易发路段标志28 4.33 慢行标志29 4.34 注意障碍物标志29 4.35 注意危险标志30 4.36 施工标志30 4.37 建议速度标志30 4.38 隧道开车灯标志31 4.39 注意潮汐车道标志31 4.40 注意保持车距标志32 4.41 注意分离式道路标志32 4.42 注意合流标志32 4.43 避险车道标志32 4.44 注意路面结冰、注意雨(雪)天、注意雾天、注意不利气象条件标志34 4.45 注意前方车辆排队标志34 5 禁令标志35 5.1 一般规定35 5.2 停车让行标志35 5.3 减速让行标志36 5.4 会车让行标志37 5.5 禁止通行标志38 5.6 禁止驶入标志38 5.7 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38 5.8 禁止载货汽车驶入标志39 5.9 禁止电动三轮车驶入标志40 5.10 禁止

  • 【原创】功能安全标准技术培训

    [table][tr][td]功能安全标准技术培训   由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和全国工业过程测量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发起,旨在满足国内石化、化工、煤炭、冶金、核电站、铁路等相关行业安全控制领域的产品开发商、系统集成商、供应商、安全系统用户和相关机构的需求,将国际先进安全技术引入到我国生产安全中来,以保障生产过程的持续稳定运行,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可用性,降低系统故障的潜在危害性为目标,以国际先进的功能安全技术、安全评估方法和安全应用技术为基础,培育我国功能安全技术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安全控制领域的产业化应用,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步伐。本标准的宣贯与推广是国家人事部《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一部分,将按人事部要求成为相关单位职业能力考核内容的一部分,与人员的岗位聘用与工作使用结合起来。 为了满足各行业从事安全领域的人群的要求,我所设立了功能安全中心并开办了不同类型的培训班,欢迎广大从事安全领域的工程师参加   功能安全-IEC61508培训班(颁发人事部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结业证) 最新一期时间 2011.3.21-25  功能安全-IEC61511培训班(颁发人事部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结业证) 2011.5.23-5.27   TUV FSEng培训班(颁发TUV认证的功能安全工程师-安全仪表系统/软硬件设计 证书) 最新一期时间 2010.6.21-6.24报名联系人: 熊文泽 报名时间: 周一到周五 8:30~16:30 报名地址: 北京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邮编: 100055 报名电话: 010-63461786 电子信箱: xwz@instrnet.com [/td][/tr][tr][td=2,1][/td][/tr][/table][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06181]简章[/url]

  • 【分享】GB 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主要内容解析

    GB 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主要内容解析长安大学 王建军一、编修背景及主要意义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作用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传递规范化信息并用以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对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善车流行驶条件、减少交通事故、保护车辆和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编修背景3、修订意义 针对《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实施以来出现的一些问题和不适应的规定,吸收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借鉴国外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的规定,总结我国标志标线的使用经验,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标准修订程序进行修订,满足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符合社会需求。 从道路使用者获取完整信息的角度, 标志标线更加醒目, 视认性更好; 从标志标线的管理功能, 对道路交通的运营有严格、明确的规定; 从标志标线的服务功能, 对道路交通的引导有更便利、周到的规定。 二、新旧标准对比分析及重大调整1、修订原则 此次修订的重点是:针对《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实施以来出现的一些问题和不适应的规定,吸收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借鉴国外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的规定,总结我国标志标线的使用经验,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标准修订程序进行修订,满足交通部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符合社会需求。 此次国标修订的原则:(1)考虑到标准的强制性、严肃性、延续性、应用广泛性,对已规定的图形、符号、形状、颜色以及一些基本原则、一般规定等尽量不进行改动; (2)考虑标志标线的统一性要求,新增标志标线尽量采用国际统一、通用形式; (3)考虑本标准和其它标准的协调性,尽量从范围和内容上有所界定,减少随技术发展不同标准的制修订引起的矛盾和分歧; (4)考虑我国道路建设、城镇发展、机动化提高,尽量使标准内容适用于现状和不远的将来的发展; (5)考虑经济、节约和最有效,合理规定版面等; (6)考虑标准应用的法律责任,严格用词,明确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内容; (7)考虑《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要求,增加一个附录,附录内容:建议在具体应用时如有新增标志的需求,怎样既保证新增标志的科学、有效,又能够及时被标准吸纳; (8)考虑标志标线的配合使用,示例或图例中尽量同时设置标志和标线。

  • 【原创大赛】从723动车事故看实验室安全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7/201307281148_454216_2063536_3.gif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7/201307281149_454217_2063536_3.gif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追尾事故,发生于当地时间7月23日晚上8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瓯江特大桥上,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由后方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同向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后车D301次四节车厢从桥上坠下。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我们从安全系统、管理、反思三个方面追问事故原因 1、近40人死亡,约200人受伤————7月23日,这是令中国铁路人心中悸痛的一个日子,也是中国铁路史上让人悲伤的一天。 2、追尾!这本应局限于汽车行驶中较为常见的事故,但竟然不可思议地在身形庞大、技术先进的两列动车上发生了。 3、列车本身装有自动控制系统,即使司机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列车自动控制系统也会让列车自己紧急停车,从时速200公里到列车停止只需55秒。分析7.23动车事故,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最后发生了,原因在于责任心不强。在安全生产专家和铁路人士看来,列车追尾是很荒唐的事,其中人为、管理因素不容忽视。列车行进中,不仅有一套行车控制系统,更重要的是还要听从调度中心指令。 “管理责任不容懈怠,任何一起事故必定破坏了种种制约原则才导致而成。”清华大学教授、管理学家陈国权强调管理的重要性。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帕布斯·海恩曾提出,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实际操作时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这绝不是天灾。完全是人祸。”央视质疑铁道部事故原因解释:最先进不等于最安全。

  • 破除道路结冰

    最近全国好多地方普降大雪,道路积雪结冰不化,高速封路、公交停运、班车停运等等,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带来很多不便,如何才能快速的破除道路结冰,给群众的出行带来便利呢?

  • RoHS有害物质管控,我们是否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呢?

    [align=left]国家攻坚扶贫,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国足请来了银狐主教练,同时发展青训,中国足球走在正确的道路上,[/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那么RoHS指令从实施到现在也有10年以上了,期间也做了不少修订,这么久了,那么大家所在公司或工厂,[/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在管控方面,是否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呢?个人觉得答案大部分是否定的。[/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从接触的客户群来看,作为代加工的公司或工厂大多是被动执行的,毕竟主动执行需要一些费用,没有客人强烈要求,很难在代工厂推行下去。[/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此时容易走了两个极端,一个是贸易客人,没有什么要求,一切按国际标准来,作为代加工厂,为了控制成本,也就很轻率的应付;[/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几乎没有专业人员来负责这部分事物;[/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另一个就是品牌客户,其管控要求很严,管控物质很多,此时作为代加工厂,就需对应的人员和硬件来应对这些要求,[/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而随着客户一级一级加严标准,最后导致成本也就越来越高,而作为代加工厂,又要控制有限的成本,以致产生恶性循环。[/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在此,我们可能需要反思:国际标准有限值规定,但为什么客户不按国际标准来管控,而按自己的内部标准执行,[/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有些过严的要求,甚至无法达成,而为了订单,也就出现了不真实的情况,造成这种无奈的局面,是否有加严这个必要呢?[/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其次,有一些客户,会采用公司的一个电子系统,要求供应商上传一些资料,大部分客户是要求所有产品都要上传资料,[/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而有的客户系统是一年比一年复杂,这都会增加无形的成本。[/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客户建立电子系统的目的是好的,但在实际执行中,或许偏离了当时建立系统的目的,而造成一种为了资料而做资料的局面,[/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却忽略了一个关键步骤:那就是对产品实际使用的物料的确认和监控。[/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这或许不是某家代工厂的现状,可能是这个行业的普遍现象,从这点来看,似乎大家没走在正确的道路上。[/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那么怎样的路才是正确的道路呢?这个没有统一的答案,我个人认为:[/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1. 从客人角度来理解:能保证产品符合要求,同时能减少代加工厂的成本,不是为了资料而做资料,这样的方式才是正确的;[/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2. 从代加工厂理解,不是道德绑架,作为一个企业,生产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是最基本的要求,不能为了控制成本,逆向而行。[/align]

  • 【转帖】2008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宁、黔召开 邵明立: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是当前重中之重

    2008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宁、黔召开 邵明立: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是当前重中之重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07-30 2008年7月22日和7月24日,“2008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分别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和贵州省贵阳市按南北片区召开。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交流了今年上半年采取的监管措施、工作成效、经验体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总结了上半年工作,部署了下半年工作的重点任务,并提出了要求。  邵明立指出,上半年,面对突发的自然灾害,面对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攻坚战役,全系统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尤其是严重的地震灾害发生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力以赴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证灾区药械生产供应和质量安全,为维护灾区人民的生命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全系统共同努力下,灾区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在这场特殊的考验中,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团结互助,自强不息,用实际行动证明,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是一支具有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队伍。  在兴奋剂专项治理方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七部门做了周密部署,依法处理了违规生产、经营兴奋剂的一些企业以及非法发布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信息的网站。在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方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其他部门组织开展了奥运食品安全保障督查工作。对6个奥运赛事承办城市进行的全面检查和明察暗访结果表明,兴奋剂治理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在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方面,大力规范药品注册秩序、强化药品生产安全监管、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上半年,共计收回《药品GMP证书》19张;查处各类案件14.5万件,货值3.6亿元,捣毁制假窝点196个;对181个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严重违法的药品广告10057份,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移送违法网站328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90多名。目前,2万多个过渡期品种的集中审评正按计划推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已增加到131个,省级150多个,示范县建立了示范乡镇、村2000多个。近期,国务院新闻办向社会发布了《中国的药品安全监管状况》白皮书,全面展示改革开放以来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  对于下半年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邵明立强调,全系统仍然面临一些重大的考验,形势不容乐观,丝毫不可放松,要上下齐心,全力以赴。  首先,要深入细致做好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这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系统务必狠抓落实,做到精益求精、万无一失,确保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无盲区、无盲点、无断层、无缺漏;要未雨绸缪做好实战准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印发了《2008北京奥运会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省(区、市)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事态可控、影响可控。  其次,要科学推进灾后恢复发重建工作。灾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尽快制定重建规划,恢复监管能力,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积极稳妥地恢复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决不能盲目恢复生产、经营,埋下质量安全隐患。要科学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灾区要尽快完成恢复重建的调查摸底,及时、准确地上报受灾情况,把基础设施灾后重建纳入地方重建规划。全系统要继续以各种形式支援地震灾区的灾后重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帮助灾区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恢复到正常水平。  第三,要统筹抓好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在抓好抗震救灾和奥运保障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都能够按计划完成。在研制环节,要按时完成集中审评工作,尽快恢复正常审评秩序。在生产环节,要全面完成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在流通环节,要继续强化药械经营许可监管,开展打击假冒狂犬疫苗、中成药非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在使用环节,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力度。  第四,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工作。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要求上来。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印发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要求,完善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效能,为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更加完善的体制保障。要围绕新增职能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提出监管思路,做好履行新职能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要加强内部维护稳定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工作,要把信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怡、张敬礼分别出席了两地的座谈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和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邵明立局长出席2008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

  • 软件开发,统筹保险系统

    软件开发,统筹保险系统,以“数据赋能科技,科技保障安全”为使命,坚持引进吸收与自主研发相结合的技术发展道路,将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AI分析等先进技术与交通安全统筹实际工作流程相结合,重点发展报价管理、统筹单、单证管理、统筹单补偿、组织管理、补偿单审核、报表管理、财务管理等功能的全集成融合,致力于成为交通安全统筹系统领域专业品牌服务商,为交通运输企业及营运车辆提供新、高效、全面的服务型智慧解决方案,助力政府交通安全统筹体系建设。

  • 【分享】《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将永久禁止10类不安全产品

    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委员会网站消息,近日,澳大利亚财政部大臣David Bradbury称,根据新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newAustralian Consumer Law),澳大利亚将永久禁止首批包括类似儿童玩具的香烟打火机和天灯在内的10类不安全产品。  据悉,这10种产品最初是被临时禁止18个月,而新法律意味这些产品将在所有州和地区永久禁止。David Bradbury表示,这是《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下首批被永久禁止的产品,该举措将会更好保护消费者,尤其是儿童,免受具有潜在风险产品的影响。在新的国家产品安全系统下,该禁令将在所有州和地区实行。这些禁令中,7种产品是由联邦、州和地区在去年通过进程确定的,以协调澳大利亚的产品安全法规,另外3种则是由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推荐而进行永久禁止的。  新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将于2011年1月1日在所有州以及地区生效,若有经销商的产品违反该禁令,其供应商将被起诉并罚款最高110万美元,其产品也将被召回。  被永久禁止的十种产品包括:  含有超过1%DEHP的儿童产品  易燃蜡烛台  含有珠子的充气玩具、新奇产品和家具  不安全设计的迷你摩托车  新奇香烟  不安全设计的水池和温泉  天灯  类似玩具的新奇香烟打火机  Yo-Yo 水球  儿童艺术和工艺物件中未声明的刀具和小刀

  • 【新闻】李长江称将围绕五重点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font=黑体]9月10日,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3次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主持会议指出,下一步围绕5个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会上,农产品整治组、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药品整治组、新闻信息组和各部门联络员分别介绍了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李长江听取汇报后表示,按照领导小组的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正在扎实推进: [/font]  一是专项整治开局良好,全国各地都已经动了起来,绝大多数省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把国务院的要求和各地实际结合起来,落到实处。   二是8个专项稳步推进。在农产品整治方面,农业部下派了22个调查组,全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开展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及畜产品质量、农兽药生产和水产养殖等。在生产加工食品整治方面,国家质检总局及时颁布实施了《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完善加强食品工作的政策法规。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带队已对8个省市开展了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0万多人次,立案查处案件5773个,捣毁无证生产加工窝点953个。

  • 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align=center][size=16px]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size](第三号)[/align][size=14px]  《[/size][size=14px][color=#ff3300][color=#ffffff]河北省机动车和[/color][/color][/size][size=14px]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1日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size][size=14px]  现予公告。[/size][align=right]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二○二○年一月十一日[/align][align=center][color=#ff3300]河北省机动车和[/color]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align][align=center]第一章 总 则[/align]  第一条[size=14px] 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size]  第二条[size=14px]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防治。[/size]  第三条[size=14px]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区域协同、共同防治的原则。[/size][size=14px]  本省统筹油、路、车治理。推进油[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升级,加强燃料及附属品管理,实施油气回收治理;推进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建设,优化道路设置和运输结构;建立健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监管机制,推广新能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用。[/size]  第四条[size=14px]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能力。[/size]  第五条[size=14px]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size][size=14px]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商务、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size]  第六条[size=14px]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商务、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包含基础数据、定期排放检验、监督抽测、超标处罚、维修治理等信息在内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信息系统,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实时更新。[/size]  第七条[size=14px]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纳入日常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单位开展相关公益宣传。[/size][size=14px]  倡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出行方式,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机动车,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size]  第八条[size=14px]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违法行为向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size][align=center]第二章 预防和控制[/align]  第九条[size=14px]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采取财政、政府采购、通行便利等措施,推动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size][size=14px]  鼓励用于保障城市运行的车辆、大型场站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逐步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size]  第十条[size=14px] 省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本省能源发展相关政策,推进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size]  第十一条[size=14px] 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并及时公布。[/size][size=14px]  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鼓励优先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size][size=14px]  鼓励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size]  第十二条[size=14px]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健全和完善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并改善交通管理,保障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连续、畅通。[/size]  第十三条[size=14px]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道路规划,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size][size=14px]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制定重型柴油车绕行方案,划定绕行路线,并向社会公布。[/size][size=14px]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发展多式联运,提升高速公路使用效率,推进货运铁路建设,鼓励和支持利用铁路运输资源,推动重点工业企业、物流园区和产业园区等大宗货物运输优先采用铁路货物运输方式,鼓励海铁联运,提升港口运输服务能力。[/size]  第十四条[size=14px] 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应当对新生产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出厂销售。检验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size][size=14px]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size][size=14px]  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应当配合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工作。[/size][size=14px]  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积极研发节能、减排新技术,生产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或者符合国家标准的低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size][size=14px]  在本省生产、销售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size]  第十五条[size=14px]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转入业务时,对不符合本省执行的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登记、转入手续。[/size][size=14px]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导监督排放检验机构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的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核实、排放污染物检测、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核查、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和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检查等。[/size]  第十六条[size=14px] 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保证污染控制装置和车载诊断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或者车载诊断系统报警后应当及时维修。[/size][size=14px]  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size][size=14px]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干扰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功能;不得删除、修改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size][size=14px]  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向在用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添加车用氮氧化物还原剂的,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size]  第十七条[size=14px] 在本省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应当符合相关标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料。鼓励推广使用优质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size][size=14px]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影响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气体排放的燃料、氮氧化物还原剂、油品清净剂等有关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size][size=14px]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商务、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依法取缔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油罐车、非法炼油厂。[/size]  第十八条[size=14px] 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传输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数据。[/size]  第十九条[size=14px] 倡导环保驾驶,鼓励机动车使用人在不影响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size][align=center]第三章 使用、检验和维护[/align]  第二十条[size=14px]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size]  第二十一条[size=14px] 在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情况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通过现场检测、在线监控、摄像拍照、遥感监测、车载诊断系统检查等方式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size][size=14px]  鼓励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开展遥感监测等相关技术研发,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大数据分析应用,提高监督抽测科技水平。[/size][size=14px]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监督抽测不合格的,当场向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出具维修复检催告单。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收到维修复检催告单十个工作日内,应当自行选择有资质的维修单位维修,直至复检合格,并将复检结果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抽测应当快捷、便民,当场明示抽测结果,不得收取费用。[/size][size=14px]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size][size=14px]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抽测不合格车辆信息。[/size]  第二十二条[size=14px]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确定重点用车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size][size=14px]  重点用车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确保本单位车辆符合相关排放标准,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重点用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负责。[/size][size=14px]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重点用车单位重型柴油车环保达标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信用管理。[/size]  第二十三条[size=14px]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size]  第二十四条[size=14px] 在用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对机动车进行定期排放检验,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size]  第二十五条[size=14px] 在用机动车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监督抽测不合格应当及时维修,并按照要求进行复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对复检合格的机动车出具检验报告。[/size][size=14px]  在用机动车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size][size=14px]  外埠车辆在本省有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记录的,应当经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行驶。[/size]  第二十六条[size=14px] 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涉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选择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不得推销或者指定使用排放污染治理的产品,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排放检验经营和维修经营。[/size]  第二十七条[size=14px]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接受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size][size=14px]  (一)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排放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专业检验技术人员;[/size][size=14px]  (二)公开检验程序、检验方法、排放限值、收费标准和监督投诉电话;[/size][size=14px]  (三)按照国家及本省规定的检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进行排放检验,出具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不得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size][size=14px]  (四)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时上传排放检验数据、视频监控数据及其他相关管理数据和资料;[/size][size=14px]  (五)建立排放检验档案,按照相关规定期限保存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历史检验视频;[/size][size=14px]  (六)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size][size=14px]  排放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维修业务。[/size]  第二十八条[size=14px]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通过现场检查、网络监控等方式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排放检验行为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size]  第二十九条[size=14px]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排放达标维修、维修复检等数据信息。[/size][size=14px]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纳入对车辆营运、机动车维修的监督管理内容。[/size][size=14px]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具有机动车排放维修治理能力且实现联网监管的维修单位名录。[/size]  第三十条[size=14px] 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size][size=14px]  (一)严格按照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维修,使维修后的机动车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并提供相应的维修服务质量保证;[/size][size=14px]  (二)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网,实时传输维修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车辆识别代号、排放达标维修项目等信息,记录并备份维修情况;[/size][size=14px]  (三)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size][size=14px]  机动车所有人不得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机动车维修单位不得提供该类维修服务。禁止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机动车维修单位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size]  第三十一条[size=14px]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经济补偿等鼓励措施,逐步推进重型柴油车提前淘汰。[/size][size=14px]  鼓励对具备治理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并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等。[/size]  第三十二条[size=14px] 本省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检测合格后进行信息编码登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规定。[/size][size=14px]  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督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对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编码登记。[/size]  第三十三条[size=14px] 建设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使用在本省进行信息编码登记且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size][size=14px]  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记录。[/size][size=14px]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逐步通过电子标签、电子围栏、实时排放监控装置等手段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管理。[/size][align=center]第四章 区域协同[/align]  第三十四条[size=14px] 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与北京市、天津市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要求开展联合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size]  第三十五条[size=14px] 本省与北京市、天津市共同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数据共享机制,将执行标准、排放监测、违法情况等信息共享,推动建立京津冀排放超标车辆信息平台,实现对排放超标车辆的协同监管。[/size]  第三十六条[size=14px] 本省与北京市、天津市探索建立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可以协同对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size]  第三十七条[size=14px] 本省与北京市、天津市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和使用统一登记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size]  第三十八条[size=14px]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与北京市、天津市相关部门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合作,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重污染天气应对、科研合作等方式,提高区域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水平。[/size][align=center]第五章 法律责任[/align]  第三十九条[size=14px]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size]  第四十条[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本省生产、销售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未按照规定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辆车五千元的罚款。[/size]  第四十一条[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size]  第四十二条[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用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污染控制装置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size][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用重型柴油车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size][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干扰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功能或者删除、修改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辆车五千元的罚款。[/size]  第四十三条[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size]  第四十四条[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size]  第四十五条[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用车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约谈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约谈情况向社会公开;逾期不改正的,将该重点用车单位列为生态环境信用黑名单。[/size][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用车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size][size=14px]  (一)本单位注册车辆二十辆以上,在一个自然年内经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数量超过注册车辆数量百分之十的;[/size][size=14px]  (二)本单位注册的同一辆车因不符合排放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内受到罚款处罚五次以上的。[/size]  第四十六条[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size][size=14px]  (一)未按照规定公开检验程序、检验方法、排放限值等内容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size][size=14px]  (二)未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档案,或者未保存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历史检验视频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size][size=14px]  (三)未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或者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时上传排放检验数据、视频监控数据及其他相关管理数据和资料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size][size=14px]  (四)未按照国家及本省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进行排放检验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size][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size][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直接或者间接从事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维修业务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size]  第四十七条[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单位未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网的,或者未报送车辆排放维修治理信息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size]  第四十八条[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人处五千元的罚款;对机动车维修单位处每辆车五千元的罚款。[/size][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单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予以处罚。[/size]  第四十九条[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改装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装置的,由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size][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size]  第五十条[size=14px] 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将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的相关违法行为以及行政处罚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size]  第五十一条[size=14px]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size][align=center]第六章 附则[/align]  第五十二条[size=14px]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size][size=14px]  本条例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size]  第五十三条[size=14px] 本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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