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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型推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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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332.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 2021-08-26 09:00 采购金额: 332.00万元 采购单位: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 刘利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金波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2021-08-05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的委托, 对其所需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M-2021-07-14763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供货期及付款方式: 序号 合同包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元) 供货期 付款 方式 1 01合同包 2台环卫型推土机 2,540,000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2 02合同包 1台装载机 780,000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同一品牌的产品多家参加按一家计算。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上述两个合同包可兼投兼中。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 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座203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26日9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联系人:刘利 电话:85960774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联系人:李金波 赵鑫 电 话:0431-84552020 2021年8月6日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455202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332.000000 最高限价(万元) 332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8-06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8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8-26 09:00 开标时间 2021-08-26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李金波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4552020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1-08-26 09:00 预算金额:332.00万元 采购单位: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8-05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的委托, 对其所需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M-2021-07-14763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供货期及付款方式: 序号 合同包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元) 供货期 付款 方式 1 01合同包 2台环卫型推土机 2,540,000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2 02合同包 1台装载机 780,000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同一品牌的产品多家参加按一家计算。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上述两个合同包可兼投兼中。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 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座203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26日9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联系人:刘利 电话:85960774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联系人:李金波 赵鑫 电 话:0431-84552020 2021年8月6日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455202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332.000000 最高限价(万元) 332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8-06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8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8-26 09:00 开标时间 2021-08-26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李金波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4552020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156.00万元采购超净工作台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超净工作台 开标时间: 2021-12-24 09:00 采购金额: 156.00万元 采购单位: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采购联系人: 陈先生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女士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2022年度热电厂煤场推土机承包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12-14 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2022年度热电厂煤场推土机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GXZLJL-ZB-PG202111-FW093) 项目名称: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2022年度热电厂煤场推土机承包项目项目编号: GXZLJL-ZB-PG202111-FW09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况说明:受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2022年度热电厂煤场推土机承包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平果铝永昌服务有限公司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广西平果市马头镇铝城大道东北侧(驮层屯旁)公示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潜在的供应商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76-5801065 电子邮件:pgljlgs2015zbdl@vip.163.com)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chennzh@pgl.com.cn)。3.1采购范围: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2022年度热电厂煤场推土机承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3.2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3.3项目地点:广西平果市3.4本项目预估价:人民币156万元4.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包含劳务派遣服务、专用设备修理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连续运行的劳动组织,应有自己的推土机驾驶及点检维护人员,至少配备6名推土机驾驶员,驾驶人员必须具备推土机驾驶资格证。能根据煤场及配煤的实际情况,保证招标方生产的连续稳定运行。4.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法完整有效的合同复印件、交工竣工验收记录和相对应部分结算发票复印件或银行转帐单,原件备查。4.3信誉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评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依法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是中铝集团及中铝平果铝企业不合格承包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仅有一家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等问题;承诺本项目不分包、转包。(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4.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5投标人的安全管理能力满足以下要求。(1)资质能力。资质要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资质,营业执照均在有效期内。(2)管理能力。建立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机构设置符合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与本项目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常用安全防护用具和设备、企业员工的保险、安全投入费用预算明细符合要求。(3)人员能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符合工程要求,证书在有效期内,能力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参与的项目最近三个年度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使用双重劳动关系员工和共享员工;员工队伍稳定;项目所有参与人员均经过安全生产培训。(4)绩效能力。最近三个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5.资格审查方式5.1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5.2 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环节。5.3 请供应商自行审查本公告第4款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必要条件,以免错失商业机会。5.4 请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认真按照本公告第4款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资料,满足每一条款的要求,原件备查。6.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6.2 获取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除从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处获取的采购文件外,其他地方获取的采购文件无效。6.3 采购文件的发售6.3.1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汇至账户同本邀请书第8款响应保证金汇至账户,付款人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无法开具发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费汇款后请把汇款回执单扫描发至招标公司邮箱zbdl2016_gt@126.com,邮件主题或内容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汇款时无备注或备注不清楚,且邮件未留下任何联系人及方式而导致无法获取所购买相对应项目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后果自负。招标公司收到回执单扫描件后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50元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6.3.2 供应商未按流程办理的,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汇错或误汇或联系不上或邮件不回复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逾期未按规定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有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谈判邀请书回复函及供应商信息表:请及时将加盖有单位公章的谈判邀请书回复函及供应商信息表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供应商信息表电子版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pgljlgs2015zbdl@vip.163.com或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请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户 名: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支行银行账号:4500 1749 6510 5050 6626联系电话:0776-5801480注:付款人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汇款后请把汇款回执单扫描发至招标公司邮箱,邮件主题或内容标明哪个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汇错金额或误汇或未按上述要求备注标明清楚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平果铝新华10栋一楼开标室。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招标网(http://www.zhaobiao.cn)、广西招标网(http://guangxi.zhaobiao.cn)上发布。除以上媒介外,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与该项目相关单一来源采购事宜均须与我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接受网上发布媒介平台在线报名,弹出恭喜报名成功的窗口无效,请按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的要求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地址:广西平果市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装备能源部办公楼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76-5802972电子邮箱:chennzh@pgl.com.cn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平果市平果铝新华区10栋101室邮政编码:531499联系人:电话:0776-5801065电子邮箱:pgljlgs2015zbdl@vip.163.com日 期:2021年12月14日 谈判确认回复函:致: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机构)收到贵司关于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2022年度热电厂煤场推土机承包项目(项目编号:GXZLJL-ZB-PG202111-FW093)单一来源采购公告,我单位确认参加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单位: (盖单位章) 日 期: 供应商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姓名 供应商联系人手机号 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供应商邮编 供应商基本账户账号 日 期 1.邮件标题须注明供应商名称、购买项目名称。2.以上“供应商信息表”同“谈判确认回复函”一起加盖公章(扫描发邮件)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一同发邮箱 。3.若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确认不参与此项目,请提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超净工作台 开标时间:2021-12-24 09:00 预算金额:156.00万元 采购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2022年度热电厂煤场推土机承包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12-14 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2022年度热电厂煤场推土机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GXZLJL-ZB-PG202111-FW093) 项目名称: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2022年度热电厂煤场推土机承包项目项目编号: GXZLJL-ZB-PG202111-FW09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况说明:受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2022年度热电厂煤场推土机承包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平果铝永昌服务有限公司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广西平果市马头镇铝城大道东北侧(驮层屯旁)公示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潜在的供应商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76-5801065 电子邮件:pgljlgs2015zbdl@vip.163.com)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chennzh@pgl.com.cn)。3.1采购范围: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2022年度热电厂煤场推土机承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3.2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3.3项目地点:广西平果市3.4本项目预估价:人民币156万元4.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包含劳务派遣服务、专用设备修理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连续运行的劳动组织,应有自己的推土机驾驶及点检维护人员,至少配备6名推土机驾驶员,驾驶人员必须具备推土机驾驶资格证。能根据煤场及配煤的实际情况,保证招标方生产的连续稳定运行。4.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法完整有效的合同复印件、交工竣工验收记录和相对应部分结算发票复印件或银行转帐单,原件备查。4.3信誉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评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依法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是中铝集团及中铝平果铝企业不合格承包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仅有一家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等问题;承诺本项目不分包、转包。(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4.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5投标人的安全管理能力满足以下要求。(1)资质能力。资质要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资质,营业执照均在有效期内。(2)管理能力。建立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机构设置符合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与本项目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常用安全防护用具和设备、企业员工的保险、安全投入费用预算明细符合要求。(3)人员能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符合工程要求,证书在有效期内,能力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参与的项目最近三个年度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使用双重劳动关系员工和共享员工;员工队伍稳定;项目所有参与人员均经过安全生产培训。(4)绩效能力。最近三个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5.资格审查方式5.1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5.2 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环节。5.3 请供应商自行审查本公告第4款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必要条件,以免错失商业机会。5.4 请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认真按照本公告第4款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资料,满足每一条款的要求,原件备查。6.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6.2 获取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除从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处获取的采购文件外,其他地方获取的采购文件无效。6.3 采购文件的发售6.3.1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汇至账户同本邀请书第8款响应保证金汇至账户,付款人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无法开具发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费汇款后请把汇款回执单扫描发至招标公司邮箱zbdl2016_gt@126.com,邮件主题或内容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汇款时无备注或备注不清楚,且邮件未留下任何联系人及方式而导致无法获取所购买相对应项目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后果自负。招标公司收到回执单扫描件后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50元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6.3.2 供应商未按流程办理的,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汇错或误汇或联系不上或邮件不回复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逾期未按规定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有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谈判邀请书回复函及供应商信息表:请及时将加盖有单位公章的谈判邀请书回复函及供应商信息表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供应商信息表电子版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pgljlgs2015zbdl@vip.163.com或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请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户 名: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支行银行账号:4500 1749 6510 5050 6626联系电话:0776-5801480注:付款人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汇款后请把汇款回执单扫描发至招标公司邮箱,邮件主题或内容标明哪个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汇错金额或误汇或未按上述要求备注标明清楚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平果铝新华10栋一楼开标室。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招标网(http://www.zhaobiao.cn)、广西招标网(http://guangxi.zhaobiao.cn)上发布。除以上媒介外,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与该项目相关单一来源采购事宜均须与我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接受网上发布媒介平台在线报名,弹出恭喜报名成功的窗口无效,请按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的要求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地址:广西平果市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装备能源部办公楼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76-5802972电子邮箱:chennzh@pgl.com.cn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平果市平果铝新华区10栋101室邮政编码:531499联系人:电话:0776-5801065电子邮箱:pgljlgs2015zbdl@vip.163.com日 期:2021年12月14日 谈判确认回复函:致: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机构)收到贵司关于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2022年度热电厂煤场推土机承包项目(项目编号:GXZLJL-ZB-PG202111-FW093)单一来源采购公告,我单位确认参加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单位: (盖单位章) 日 期: 供应商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姓名 供应商联系人手机号 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供应商邮编 供应商基本账户账号 日 期1.邮件标题须注明供应商名称、购买项目名称。2.以上“供应商信息表”同“谈判确认回复函”一起加盖公章(扫描发邮件)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一同发邮箱 。3.若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确认不参与此项目,请提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院力学所实验室遭强拆 已发严正声明
    中科院力学所在网上声明中发布的17日强拆照片。   7月23日,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官网发表声明称,从7月17日到昨天,力学所怀柔试验基地遭持续暴力拆毁。声明中称,该试验基地是钱学森先生回国后亲自选址和创建的,是我国第一个火箭研究与试验基地,初步统计直接 损失高达1700余万元。 但是目前无任何一方站出来承认是强拆方。   网上声明   损失高达1700余万   7月23日,记者在中科院的官网上看到《关于中科院力学所怀柔试验基地被非法拆毁的严正声明》。声明中称,2010年7月17日上午,试验基地的保安人员被一伙不明身份人员控制,失去人身自由。在此期间,共计9处房屋被大型铲车与推土机夷为平地,一批重要的科研装置和设备被砸毁掩埋。2010年7月22日至23日,该试验基地再遭肆意毁坏。   声明中介绍,该试验基地是钱学森先生回国后亲自选址和创建的,是我国第一个火箭研究与试验基地,为我国“两弹一星”做出了重大的历史性贡献。目前,该试验基地正承担着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等重大科研任务。此次试验基地被毁,初步统计的国有资产直接 损失高达1700余万元。“更加令人痛心的是,一批我国现代科技史上代表性的珍贵文物被肆无忌惮地捣毁和清运,一批国家级的重大科研任务被迫停滞”。   事发现场   多辆挖掘机正在施工   力学研究所试验基地位于中科院研究生院怀柔新区。昨天下午6点,记者看到,现场四周皆有围挡,上面写着“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新园区建设项目”。围挡内工地多辆挖掘机正在施工。   工地周围几个大门口都有两名保安把守,保安称力学研究所的确位于研究生院内,目前正在施工,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工人称对于强拆事件并不知情。   力学研究所工作人员称,强拆怀柔试验基地的是北京城建集团下属一单位,他们是中科院研究生院项目施工方。但记者昨天联系城建集团,他们的外宣负责人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一直有一名白衣男子对记者进行跟踪和拍摄。   留守人员   不明身份者强行进入   随后,记者在附近村内一家宾馆找到力学研究所试验基地的两名保安。保安李先生称,两个月前,他接受力学研究所安保处处长的委派,赶到力学研究所位于怀柔的试验基地负责安保工作。他到达现场发现,试验基地周围都是工地,基地的7栋平房就像孤岛般立在工地内。“处长要求我们一定要守住试验基地,不让任何人拆”。   李先生称,还有几名退休职工和保安留守试验基地。一个月前基地停水,他们每天走到大门口驮水用。7月12日,试验基地停电,“对方想逼走我们”。   7月17日上午8点多,李先生回忆,20多名保安涌入了试验基地,“他们一进来,未说明身份就说不准我打电话,不准我动,不准我拿东西”,李先生被带出门外,他看到门口停放五六辆挖掘机,“挖掘机动工拆基地,留守人员的被褥和生活用品均被埋,所有的仪器设备都尚未搬出”。李先生称,试验基地内有很多贵重仪器,其中一台设备是钱学森用过的,看着仪器被毁,他很心疼。   中科院力学所   警方介入未能阻止持续强拆   17日当天下午,力学研究所的负责人赶到现场,将李先生和另一名保安安排到附近宾馆居住。他们还向警方报了案。3点钟左右,怀柔派出所警察赶到现场,现场停止了强拆。   “但是让我们没想到的是破坏还在继续”,中科院力学所工作人员介绍,昨天凌晨,他们前去整理损毁物品时发现,此地再次被封闭起来,一些未来得及整理的珍贵设备和资料,包括钱学森先生回国初期指导研制的科研装备等大量历史性文物、国家973项目试验装备、国防重大科研任务的仪器装置和备件等已经作为废弃物进行了清理。“在此地驻守多年的一名老员工,由于受不了基地被毁的刺激已经住院了”,该名工作人员说。   附:关于中科院力学所怀柔试验基地被非法拆毁的严正声明   我们以沉痛和愤怒的心情正式宣告,我所怀柔试验基地遭暴力拆毁,钱学森先生回国建立的首批实验室被夷为平地。   2010年7月17日上午,试验基地的保安人员被一伙不明身份人员控制,失去人身自由。在此期间,共计9处房屋被大型铲车与推土机夷为平地,一批重要的科研装置和设备被砸毁掩埋。2010年7月22日至23日,该试验基地再遭持续地肆意毁坏,钱学森先生回国初期指导研制的科研装备等大量历史性文物、国家973项目试验装备、国防重大科研任务的仪器装置和备件等以“垃圾”的名义被清除出场,值守该试验基地的工作人员深受刺激入院治疗。   该试验基地是钱学森先生回国后亲自选址和创建的,是我国第一个火箭研究与试验基地,为我国“两弹一星”做出了重大的历史性贡献。目前,该试验基地正承担着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等重大科研任务。此次试验基地被毁,初步统计的国有资产直接损失高达1700余万元。更加令人痛心的是,一批我国现代科技史上代表性的珍贵文物被肆无忌惮的捣毁和清运,一批国家级的重大科研任务被迫停滞。   在我国和谐、稳定、快速发展的大好局面下,在中国科学院这一神圣的科学殿堂,发生了如此野蛮的暴力事件,令人震惊!力学所参与试验基地建设和“两弹一星”攻关任务的院士和科学家们悲愤交加,全体科研人员极为愤慨。“炎夏似隆冬,白昼如夤夜”是我们此刻共同的感受。   事件发生后,我们已经在第一时间向中科院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了汇报,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我们要相信党、相信组织,让我们一起期待法律的公正判决!   请全体职工和学生克制情绪,保重身体,克服困难,团结起来,勤奋工作,以实实在在的科研工作报效祖国,告慰钱学森先生等的在天之灵!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   2010年7月23日   新闻解析:中科院实验室也遭强拆的根源
  • 中印局势“一触即发”,竟然波及这些科学仪器公司?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7年6月18日,印度边防部队非法越过中印锡金段边界进入中国领土,导致中印紧张对峙已超过1个月。 /p p   8月2日,中国外交部发布《印度边防部队在中印边界锡金段越界进入中国领土的事实和中国的立场》。随后24小时内,解放军报、新华社、外交部、国防部、中国驻印度大使馆以及人民日报等中国6个国家部委和机构先后就印方越界事件集体发声,披露印方非法越界的性质,并强调中国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p p   截至8月2日下午,印军仍有48人连同1台推土机非法滞留在中国领土上,并有大量印军武装人员集结在边界线上和边界线印方一侧。中国方面接连发声,中印边境紧张对峙局面已如箭在弦上,一触即发。 /p p   近年来国内外科学仪器企业看好新兴市场,纷纷将印度视为其战略投资的热点地区。政治不确定性隐现,实体经济首当其冲,中印边境对峙“僵局”若走向恶化,国内外多家科学仪器企业恐受波及。 /p p   Frost & amp Sullivan一则分析报告显示,印度分析仪器市场总额到2018年预计将达23.7亿美元。医药、食品、石化、化工、造纸等产业的发展,极大地刺激了印度对各类分析仪器的市场需求,也给各大仪器企业创造了“商机”。 /p p   据仪器信息网跟踪报道,2011年以来安捷伦、赛默飞、布鲁克等大型跨国仪器公司都在印度投资建立了新的卓越中心,提供多元化技术支持。此后,日立高新、耶拿、艾本德、SCIEX纷纷“入局”,在印度成立分公司或新工厂。而珀金埃尔默更是看好印度在诊断这一块的新兴市场,不仅在钦奈开设新的诊断实验室,去年还将印度最大的诊断试剂、试剂盒和仪器供应商Tulip Diagnostics也“收入囊中”。 /p p   进口仪器公司忙于瓜分印度市场,相关国产仪器厂商也加快了跟进步伐。近几年,印度客户到访国产仪器企业的新闻报道在仪器信息网屡见不鲜,而海能仪器、上海新仪、上海光谱、天美、普源精电、鑫佰利、赛智科技、一恒仪器、海尔生物医疗等国产仪器厂商也纷纷“走出国门”,参加印度仪器相关仪器展会,展示最新的产品及技术。 /p p   关于进军印度市场,更“大胆”的是两家国产色谱耗材厂商。早在2011年,博纳艾杰尔就在印度成立了分公司Bonna-AgelaInida,以实现赶超世界一流色谱耗材生产商的目标。到了2016年,另一家国产色谱耗材商月旭科技也在印度设立分公司,当时分公司的董事长正是由现任总经理屠炳芳担任。 /p p   进入8月份,各大上市仪器公司Q2财报陆续出炉,在电话财报会议中,多家国外仪器公司高管都对印度市场的增长给出积极评价。中印局势“悬而未解”,是否会对科学仪器行业造成实际影响,仪器信息网将持续关注。 /p
  • 住建部:更新淘汰这些污水处理设备!
    继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后,住建部发布《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此外,各地政策也在持续“刷新”。广东、山东、江苏、浙江、黑龙江等多个省份也紧跟其后,陆续出台了「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地方版”方案」。比如,《广东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编制本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系统更新计划,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山东省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加快淘汰更新改造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污泥处置、污水提升泵站等设施中能耗高的泵机、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黑龙江省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提到增加供水、供热、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城市安防设施设备改造2项任务,并在“环卫设施设备更新”中突出了清冰除雪设备的更新内容,确定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和加装,供水、污水、供热、供气、环卫、建筑施工、城市安防设施设备更新,市政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建筑节能改造等11项重点任务,促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有序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着力扩内需、惠民生、保安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二、重点任务  (一)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和《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 42615)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更新后须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适应老龄化需要,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综合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施工不能对原结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的审批和验收,电梯加装前应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  (三)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按照《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GA 180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等要求,更新改造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自来水厂内设备包括水泵、电气设备、加药设备、检测及自控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包括成套设备、水箱、水泵及附属设施设备、自控设备、安全防范设备等。  (四)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按照《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等要求,更新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  (五)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按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等要求,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满足工业锅炉节能水平或2级标准、烟气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重点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优先改造为各类热泵机组。按照《热水热力网热力站设备技术条件》(GB/T 38536)、《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城镇供热用换热机组》(GB/T 28185)等要求,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达标的换热器和水泵电机。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按照供热计量有关要求,更新加装计量装置等设备。  (六)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等要求,更新改造检验不合格、超出使用寿命、主要部件严重受损、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设备,包括储罐、装卸臂、压缩机、灌装系统、LPG泵、消防泵及管道阀门、消防及自控设备等;更新不符合现行《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要求的钢瓶。鼓励在更新改造基础上实施智能化提升建设,提高液化石油气领域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运营水平。  (七)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并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实现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生命线工程深度融合。新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智能感知设备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设施智能化改造和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可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同步推进。  (八)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按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及《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标准》(CJJ/T 109)、《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等要求,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包括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分选、破碎、再生产品生产)设备、可回收物分拣(分选、压缩、打包)设备等。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  (九)建筑施工设备。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等要求,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包括挖掘、起重、装载、混凝土搅拌、升降机、推土机等设备(车辆)。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  (十)建筑节能改造。按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等要求,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  三、配套政策  (一)完善财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设备更新,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渠道予以适当支持。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补助。落实好公共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二)提供金融支持。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相关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中央财政对支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的作用。  (三)健全费价机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供水、供热、污水与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建设,稳妥调整终端销售价格。  (四)提升实施标准。坚持标准引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标准提升行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研究制定修订供水、供热、供气、污水与垃圾处理等配套标准。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更新淘汰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老旧高耗能等不达标设备。  (五)加强要素保障。加强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积极开展低碳节能新设备、新工艺科技攻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行业领域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整体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出台配套支持政策举措,将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梳理确定更新改造需求清单,制定工作计划,组织项目谋划和申报,指导做好实施。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省、市级人民政府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持续跟踪评估。各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信息统计,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各地要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清单管理,组织开展年度进展跟踪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18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1-24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1.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 天内 1.3 招标控制价:180万元 1.4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管理区泉眼镇双山村) 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移动路基 箱44块 1、单块尺寸:长8米 ,宽1.51 米,厚0.22米钢结构路基箱,路基箱一面为12毫米厚钢板,一面为8毫米厚花纹板,路基箱内腔采用方钢支撑,路基箱两侧有吊耳和连接装置;2、面板及底板,吊耳:材料为热轧钢板,材质牌号为Q235,其尺寸、外形、重量要求符合《热轧钢板和钢带 的 尺 寸 外 形 重 量 及 允 许 偏 差》 (GB/T 709 — 2019),材质要求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 2006) ;3、纵向及横向支撑件:材料为热轧 方钢管,材质牌号为Q235B,材质要求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4、防滑条:材料热轧带胁钢筋,材质牌号为HRB335。5、所用钢板材料符合国家GB/T230.1-2018检测标准,腐蚀性能符合国家QB/T3826-1997检测标准,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含量符合GB/T26125-2011六种限用物质检验或实验合格标准。其中五金配件金属杆、支座、金属支架、横梁方管硬度符合国家GB/T230.1-2018标准或同类相关标准,腐蚀性能符合国家QB/T3826-1999标准或同类相关标准,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含量符合GB/T26125-2011六种限用物质检验或实验合格同类相关标准;6、其它具体尺寸、材料、制作工艺按附件中图纸要求; 1800000 1800000 1.6 采购需求: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在生活垃圾的填埋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移 动路基箱铺垫道路,供环卫车辆、飞灰运输车辆、推土机等车辆设备通行。路基箱尺寸、材质及制作方法需满足图纸要求。 1.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 3.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钢结构或钢结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等相关内容,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 3.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身份证明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5) 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提供近三年 2019-2021 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提供近半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 月缴纳社会保险及税收的凭证) (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7日13时30分,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联系人:迟孟春 联系电话:0431-85960774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联系人:詹云凤 电 话: 13394312057 3.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0431-89865657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39431205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80.00000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移动路基箱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3.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钢结构或钢结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等相关内容,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3.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3.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2-11-25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文件售价(元) 5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12-07 13: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2-12-07 13:30 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詹云凤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394312057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2-12-07 13:30 预算金额:180.00万元 采购单位: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1-24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1.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 天内 1.3 招标控制价:180万元 1.4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管理区泉眼镇双山村) 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移动路基 箱 44块 1、单块尺寸:长8米 ,宽1.51 米,厚0.22米钢结构路基箱,路基箱一面为12毫米厚钢板,一面为8毫米厚花纹板,路基箱内腔采用方钢支撑,路基箱两侧有吊耳和连接装置;2、面板及底板,吊耳:材料为热轧钢板,材质牌号为Q235,其尺寸、外形、重量要求符合《热轧钢板和钢带 的 尺 寸 外 形 重 量 及 允 许 偏 差》 (GB/T 709 — 2019),材质要求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 2006) ;3、纵向及横向支撑件:材料为热轧 方钢管,材质牌号为Q235B,材质要求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4、防滑条:材料热轧带胁钢筋,材质牌号为HRB335。5、所用钢板材料符合国家GB/T230.1-2018检测标准,腐蚀性能符合国家QB/T3826-1997检测标准,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含量符合GB/T26125-2011六种限用物质检验或实验合格标准。其中五金配件金属杆、支座、金属支架、横梁方管硬度符合国家GB/T230.1-2018标准或同类相关标准,腐蚀性能符合国家QB/T3826-1999标准或同类相关标准,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含量符合GB/T26125-2011六种限用物质检验或实验合格同类相关标准;6、其它具体尺寸、材料、制作工艺按附件中图纸要求; 1800000 1800000 1.6 采购需求: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在生活垃圾的填埋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移 动路基箱铺垫道路,供环卫车辆、飞灰运输车辆、推土机等车辆设备通行。路基箱尺寸、材质及制作方法需满足图纸要求。 1.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 3.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钢结构或钢结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等相关内容,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 3.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身份证明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5) 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提供近三年 2019-2021 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提供近半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 月缴纳社会保险及税收的凭证) (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7日13时30分,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联系人:迟孟春 联系电话:0431-85960774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联系人:詹云凤 电 话: 13394312057 3.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0431-89865657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39431205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80.00000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移动路基箱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3.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
  • 唐山市疾控中心环卫所仪器设备检定工作进行时
    近日,唐山市疾控中心投入2.2万余元对环卫所18台(件)仪器设备进行检定。 仪器设备年度检定工作是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疫情防控的间隙,唐山市疾控中心环卫所提前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取得联系,及时了解仪器检定相关流程和区域疫情防控政策等前期准备工作。 8月3日是确定好的仪器送检日期,为保证仪器设备能当日顺利送检,环卫所送检组人员凌晨就到单位装车,早六点半准时开赴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本次送检的仪器包括便携式红外线气体分析仪(CO)、二氧化碳检测仪、甲醛检测仪、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等18台(件)。在日常仪器设备维护的基础上,送检前工作人员又逐台对送检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调试,使其处于运转状态。 此次仪器检定工作预计8月25日前结束,将为我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日常环境监测等相关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 成都一生化实验室突发火灾 液体爆炸形成流淌火
    过火面积达4000平方米,火灾中幸无人员伤亡   ●消防部门直接从一家生产灭火泡沫的企业调集来两车泡沫,直接送到现场兑水,然后马上投入火场扑救。   ●起火的公司是四川省酿酒研究所生产科研基地。公司联合四川大学,建立了生化技术联合实验室。   18日下午5点过,成都温江区海峡科技园海科西路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火灾。大量储存各式易燃酒精的罐体出现爆炸、燃烧,并形成了流淌火。过火面积达4000平方米,共有13个消防中队投入紧急扑救。火灾中幸无人员伤亡。   远处可见浓烟 起火房屋坍塌   华西都市报记者在途经温江区南熏大道时,已远远看到事发地腾起的黑烟,引来不少路人围观。   事发公司的各方向路口都已设置了警戒线,民警和治保队员劝阻过路的市民和车辆,暂时不准人进入警戒区域。   尽管事发后已近2小时,那片建筑仍不时映出火光。建筑体有一面四五层高的巨大墙体,已被熏得变色,另几侧墙体则已不复存在。   记者后来从抢险现场相关人士处得知,起火后,存放这些化学品罐的房子出现了坍塌,成了一个流淌火燃烧的现场。   一位附近居民说,开始时有很大的浓烟,后来他看到了巨大的火团在那面巨大墙体处翻滚,火势十分猛烈,围观的人都不敢离得太近,生怕发生危险。   后来警察赶到现场,围观的人被劝离。而消防人员赶来扑救前,现场不时传出大大小小的爆炸声,每次爆炸后,火势就燃得更厉害。   扑救难度很大 爆炸形成流淌火   洒水车不断送水。而在实验室外的路边,当地调集来的一台推土机不停掘土,将路边一个水渠进行截断作业。工作人员说,这是为了防止火场内的泡沫水进入水源,造成水污染。   晚上8点过,现场仍有火光在闪,扑救工作还在进行中。据了解,此次火灾过火面积达4000平方米,相当于10个标准篮球场那么大。成都消防调集了崇州、青羊政府消防队在内的13个中队近200名官兵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扑救。   知情人士透露,事发的那个房子面积很大,堆放的酒精类液体非常多,有大桶也有小桶,燃烧后不少出现了爆炸,液体到处流淌形成了流淌火,建筑后来又出现了坍塌,给扑救带来极大难度。   消防部门调集了大量的泡沫消防车助阵。因燃烧面积大并有流淌火,泡沫用量很大,消防部门直接从一家生产灭火泡沫的企业调集来两车泡沫,直接送到现场进行兑水,然后马上投入火场扑救。   晚9点控制险情 原因正在调查   18日晚9点,险情得到控制,消防人员开始陆续撤离,仅留下一部分人员进行现场清理。   温江区提供的情况通报表明,灾情发生后,区消防、公安、应急办、安监局、科技园管委会等均到场展开抢险工作。火灾无人员伤亡报告,事故原因、过火面积、火灾损失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记者了解得知,起火的这家公司是四川省酿酒研究所生产科研基地。公司专业从事酒用微量成份、生物发酵技术的研究、生产,以粮食、淀粉、植物油脂、蓖麻油、菜油、椰子油、棕榈油为原料,通过微生物发酵提取有机成份,公司联合四川大学,建立了生化技术联合实验室。
  • 紫金矿业再次渗漏500立方污水
    两周前因污水大量渗漏到汀江而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昨晚再次发生渗漏事故,所幸在8个多小时后被基本堵截。   今天(17日)上午,中国青年报记者获悉紫金矿业昨晚又发生事故,随即赶赴事故发生地上杭县。中午,《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致电紫金矿业公司副总裁刘荣春进行求证,刘表示,迄今为止未接获此类信息,外界的传言不足采信。下午,有两家媒体记者先期赶到事故现场,但被保安拦在大门外。保安说“调查组正在调查取证,外人不得入内”。之后,本报记者在上杭县委宣传部官员的陪同下,才被允许进入现场。记者看到,黑乎乎的污水正源源不断地流入刚挖好的应急池,而池内连防渗膜也没有铺完整,周围几辆推土机还在进行培土加高作业。   在厂区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和职务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昨天晚上10点半,公司下属的紫金山金铜矿值班人员巡查时发现,3号应急中转污水池发生渗漏,污水通过排洪洞流到汀江,经采取堵截、调度等措施,今天上午7点基本堵截住污水外排汀江。初步估算,此次渗漏污水约500立方米。   当记者问及事故原因时,这位工作人员以自己不懂技术为由不予回答。   记者注意到,此前官方调查组公布的7月3日发生重大渗漏事故的原因之一是“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致使渗漏污水直接进入汀江”,而“2009年9月福建省有关环保部门检查时发现排洪洞有超标污水排入汀江,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但直至本次事件发生企业仍未整改到位”。昨晚发生的渗漏事故是否出于同一原因,今后是否还会发生类似事故,这是此间民众迫切关心的问题。   多家媒体记者曾建议上杭县委宣传部联系紫金矿业,请企业方面安排合适人员在今晚就此次事故的原因向媒体进行答疑,但紫金矿业有关负责人答复说“晚上在山上开会,没有时间和记者见面”。   晚上,本报记者打通紫金矿业公司副总裁刘荣春的电话,问他中午为何向媒体否认昨晚发生过事故,他辩称并没有接受过媒体采访,而且“已经发生的事情不可能说没有”。之后,《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再次致电刘荣春,他解释说自己当时的确不知道再次发生渗漏的消息,他是下午才知道这事的。   另据紫金矿业今天发布的公告称,公司已决定对紫金山金铜矿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副矿长和紫金山金铜矿环保安全处处长进行停职检查。据悉,刚刚离开上杭的环保部调查组在渗漏事故再次发生后,又紧急重返事故现场。
  • 中国尝试“清洗”重金属污染农田
    中国西北部有“铜都”之称的甘肃省白银市,曾因被国家强制关停众多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而备受关注。目前,这座城市的污染“重灾区”东大沟流域正在经历一场土壤与环境的“大清洗”。   在紧临东大沟的四龙镇民勤村,几台挖掘机、推土机在一大片废弃的农田中紧张施工着,将地表下的土壤粉碎后再压平。“这是白银市实施的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工程。”白银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张琼告诉记者。   东大沟最早是一条排洪渠,后来一度成了重金属企业白银公司的排污道。由于气候干旱,从上世纪60年代起,沿沟村民就用沟里的污水灌溉,导致农田土壤和作物籽粒中重金属严重超标,最终不得不废弃。   2011年开始,白银市计划在五年内投资15亿元用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并在全国率先尝试开展对重金属污染农田的修复治理。   “城郊东大沟流域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从5月起实施,项目总投资1116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治理资金1000万元。   然而,由于具有污染范围广、污染隐蔽、不可逆性等特点,重金属污染的治理工作并不容易。在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中,物理方法费时费工,化学方法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可借鉴的成熟经验。   “我们想找到一条既经济又实用的道路。”张琼告诉记者。   东大沟治理工程采用的是“化学淋洗-化学固定-生物质改性耦合”和“化学淋洗-土壤改良”两种方法。这两种技术都是要把约40厘米的土层粉碎后与药剂混合,然后用水淋洗,把重金属转换在水里再进行处理。这种方式虽然有效,但处理成本非常高。   除了化学方法外,在土壤改良过程中还加入牛羊粪等有机肥料,并在已改良过的土壤中试种了玉米、大豆等作物。参与项目的珠海市中科信息技术开发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选择了7种玉米种子种植在重金属污染的土地上面,目前长势基本达到预期。   东大沟工程将治理弃耕地65亩,而全市将治理的重金属污染严重农田为6688亩。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中国每年仅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   2011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包括甘肃在内的14个省区被纳入重金属重点治理省区。   除了甘肃省,浙江省对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投资将达28亿元。湖南省启动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计划投入资金595亿元。   白银市副市长齐永刚说,“十二五”期间,白银市将重点实施重金属废水、工业废渣、土壤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彻底解决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 青海安监局1800万元仪器大单揭晓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就《青海省地矿局、安检局专业设备》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其中青海省安监局采购仪器设备的金额高达1800万元,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青海省地矿局、安检局专业设备项目   二、 项目编号:青政采招字(QC)2011-058   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2011年安监局追加拨款器材(包1-包3)   包1:灭火类(无线遥控移动水炮)   中标厂商及金额: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28.5万元   包2:组合式液压破拆工具组   中标厂商及金额:天津市迅昌消防救援装备贸易有限公司 24.8万元   包3:雷达生命探测仪   中标厂商及金额:西安必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8万元   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专业设备(包4-包20)   包4:(一)钻探设备类1:全液压动力头岩心钻机及配套设备、水文水井钻机、空压机、钻探车   中标厂商及金额: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故废标   包5:(二)钻探设备类2:地表全液压岩芯钻机、空压机   中标厂商及金额: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故废标   包6:(三)物探设备类1:磁力仪、电法仪、质子磁力仪、数字激电仪、多功能直流激电仪、智能工程测井系统   中标厂商及金额:青海省地质物资公司 186.445万元   包7:(四)物探设备类2:二维核磁共振找水仪、高精度流动型相对重力仪、综合测井系统   中标厂商及金额:劳雷(北京)仪器有限公司 579.2万元   包8:(五)实验测试设备类1: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光光度计、X射线荧光用铂黄白金坩埚   中标厂商及金额:按专家组讨论意见废标   包9:(六)实验测试设备类2:反射偏光显微镜、透射偏光显微镜、偏反光显微镜   中标厂商及金额:青海省地质物资公司 65万元   包10:(七)实验测试设备类3: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滴定仪   中标厂商及金额:北京中科华星科贸有限公司 352.9万元   包11:(八)实验测试设备类4:便携式矿石元素分析仪   中标厂商及金额:北京聚光世达科技有限公司 165.2万元   包12:(九)实验测试设备类5:便携式矿石元素分析仪   中标厂商及金额: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448万元   包13:(十)测绘测量设备类1:全站仪   中标厂商及金额:广州南方测绘仪器有限公司 163.3万元   包14:(十一)测绘测量设备类2:卫星电子速测系统、GPS工作站   中标厂商及金额:兰州兰拓测绘仪器有限公司 121.8万元   包15:(十二)测绘测量设备类3:GPS   中标厂商及金额:按专家组讨论意见废标   包16:(十三)测绘测量设备类4:GPS双频机、GPS接收机、RTK   中标厂商及金额:按专家组讨论意见废标   包17:(十四)测绘测量设备类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系统、地下管网数据库系统   中标厂商及金额: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50.7万元   包18:(十五)测绘测量设备类6:漏水相关仪、地理信息系统、燃气检漏仪、遥感图像处理系统、全频管线探测仪、彩色扫描仪、打印机、大幅面绘图仪、大幅面扫描仪、绘图仪、图型工作站   中标厂商及金额:北京三鼎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219.8万元   包19:(十六)野外生活保障设备类:宿营车(集装箱收容房)、炊事车(集装箱餐房)、净水设备、发电机   中标厂商及金额: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故废标   包20:(十七)生产用工程设备类:推土机、挖掘机、小摇臂钻床、装载车、自卸车  中标厂商及金额: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故废标
  • 郑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郑政〔2024〕7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29日郑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4〕1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供给端和消费端双向发力,塑造产业新动能,拓展消费新空间,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鼓励企业适度让利、加强营销、优化供给,创新商业模式推动设备和产品更新换代。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惠企利民,激发最大乘数效应。(二)坚持标准牵引、优胜劣汰推动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落地实施,淘汰落后低效的设备和工艺。结合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和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鼓励企业更新使用先进设备、绿色设备、智能装备。(三)坚持减排降碳、绿色发展把节能、减排、降耗作为设备和产品更新换代的重要方向,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绿色节能设备,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等低碳环保产品,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四)坚持回收利用、循环再用加快构建“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县区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搭建“换新+回收”物流体系,拓展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完善资源再生利用体系,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行业信息化、专业化、自动化发展。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8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8%,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3%,再生金属产能力争达到200万吨,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二、重点任务(一)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行动1.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深入实施“一转带三化”行动,聚焦有色、化工、建材、电力、煤炭、机械、航空、轻纺、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开展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专项行动,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超期使用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低效失效污染防治设施排查整治和设备更新,加强工业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培育提升。力争到2025年底完成存量燃煤机组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落实。以下均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2.实施高端制造突破。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数字化服务商突破工业现场多维智能感知、基于人机协作的生产过程优化、装备与生产过程数字孪生、质量在线精密监测、生产过程精益管控、装备故障诊断与预测性维护、复杂环境动态生产计划与调度、生产全流程智能决策、供应链协同优化等生产共性技术,推动关键技术高端化发展。支持传统汽车、食品制造、服装家居、生物医药等产业,加快研发高端畅销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附加值。积极引导装备制造、铝工业、耐材建材等产业向上下游拓展,实现传统产业高端化延链发展。推进电子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抢滩高精尖技术,提升高能级群链,促进规模化倍增发展。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产业研究院作用,加大共性技术供给,扩大技术改造研发投入规模。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引导企业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加快研发高端、智能、健康新产品,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实施智能制造提升。加快工业“智改数转”,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鼓励企业开展以“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为核心的智能化改造,大力推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深度融合。围绕工业六大主导产业,开展“线上+线下”智能制造诊断,到2027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全覆盖。鼓励企业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等环节,开展生产装备数字化升级和信息系统综合集成。支持企业通过精益生产管理、工艺过程控制优化、产线灵活配置设备协同作业,实现智能化生产作业和精细化生产管控,加快建设生产制造智能应用场景,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支持企业聚焦智能装备应用开展智能化改造,推动在加工、监测、仓储、配送等环节全面应用智能装备,实现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和管理智能化。(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动产品供需对接。加大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家电、矿山机械、智能设备等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龙头企业积极拓展外地市场,抢占更多市场份额。充分发挥我市巨大市场规模的优势,开展精准招商,吸引新能源、光伏组件、智能家电等领域知名企业到我市布局生产基地、销售中心和结算中心。组织开展落后设备更新换新、先进设备生产、废旧设备回收三方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发挥行业商会协会作用,搭建需求端和供给端对接交流平台,引导企业使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品设备,进一步激发设备更新市场潜力。(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先进用能设备推广应用行动5.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组织重点区域、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诊断,分行业分领域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对标活动,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换热器、制冷、照明、风机、水泵、空压机等主要用能设备,2024至2027年,力争每年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30个以上。到2027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加强能效标杆引领,工业新建(扩建)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用能设备。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推动重点用能设备上云上平台。积极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加快绿色设计平台、绿色关键工艺、绿色供应链三大领域建设,打造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示范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行动7.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更新后须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适应老龄化需要,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综合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施工不能对原结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的审批和验收,电梯加装前应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2024至2027年,每年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0部以上。(市住房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8.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和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全市建筑企业逐年分批次完成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低能效、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挖掘、起重、装载、混凝土搅拌、升降机、推土机等设备(车辆)的淘汰更新。2025年前,培育3家以上智能建造产业化基地、5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30项智能建造示范工程。加强对施工现场设备的检查管理,违反强制性更新标准的施工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使用鼓励性设施设备更新标准的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优评先。对超出设备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能效低、发生过重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的热泵机组、冷水机组、散热器、风机盘管、外门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进行强制性更新。鼓励更新购置空气源热泵机组、太阳能热水器等可再生能源供冷、供热及生活热水设备。(市城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9.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以供气、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等为重点,对老旧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普通公路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更新。针对超设计年限运行、材质落后、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建(构)筑物占压、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带病运行”的管道设施,结合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城市更新等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更新改造。对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以及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满足工业锅炉节能水平或2级标准、烟气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进行更新改造。重点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优先改造为各类热泵机组。持续推动老旧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城市公厕、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垃圾分类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排水防涝、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应用,提高视频监控点位覆盖率、在线率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水平。实施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更新迭代,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现代化建设。(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交通运输设备绿色转型行动11.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促进一般公务用车绿色更新,对全市使用8年以上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一般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分批次实施更新淘汰,新购置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积极采购新能源汽车。到2027年,累计更换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50辆。(市机关事务中心、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实施农机装备更新行动13.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淘汰,到2027年累计淘汰500台(套)以上。加快丘陵山区轻简型适用机具、畜牧水产设施农业机具、智能复式高端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到2027年更新率达到40%以上。加快建设平战结合的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鼓励和引导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购置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割机、烘干设备等应急机具,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区域农机服务中心30个。实施“互联网+农机作业”,提升农机装备“耕、种、管、收”全程作业质量与作业效率。(市农委负责)(六)实施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行动14.推动教育设备更新。推动有条件的市属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实训设备等,利用信息技术升级教学设施、科研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推广在线教育、远程教育和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支持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实验仪器及有关考试设备更新。(市教育局负责)15.推动文旅设备更新。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特种设备检测标准,推进等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度假区、文化馆、旅游演艺场所、博物馆、重点游乐园(场)等文化旅游场所运营设备设施更新。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能级,推进观光游览、游艺游乐、演艺、数字化智能化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场景应用,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支持体育健身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运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6.推动医疗设备更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和信息化设施设备迭代升级,淘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用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腔镜、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改善病房空间,增强电梯、消防等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市卫健委负责)(七)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17.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送充电桩等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8.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给予换购绿色新家电的消费者一定优惠。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让利消费者。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9.推动家装厨卫以旧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开展智能家居产品换新消费活动。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市商务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通过系统治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蓄电池以旧换新等工作,在加强安全监管同时更好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实施住房以旧换新行动21.按照“政府鼓励、职能部门监督、行业组织协调、专业机构参与、市场化运作、适当政策支持”的原则,稳步推进实施市住房保障局等六部门印发的《郑州市促进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文件,2024年全市计划完成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10000套。开发建设全市房源信息共享和发布综合服务平台,筹集、发布市场待售的二手住房房源和用于换房群众选购的商品住房房源。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二手住房,促成群众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先行在金水区、郑东新区等区域进行试点,试点期间完成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500套,逐步在全市全面实施,全年计划完成5000套。政府政策鼓励,群众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全年计划完成5000套。(市住房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实施构建资源回收及流通交易网络行动22.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建立健全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鼓励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线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支持回收企业推动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鼓励通过“线上预约、线下回收”等方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在不具备条件设置固定回收网点的区域推广“以车代库”等回收模式。推进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建设,提升分拣中心绿色化、现代化水平。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23.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将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纳入我市商业网点规划,通过改造升级现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规范二手商品的现代化交易,打造我市旧货市场品牌。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实施资源再生利用链条建设行动24.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机床、文化办公设施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盾构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建设集中规范的再制造基地,推动再制造产业集群发展。(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5.推动废旧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巩固和壮大登封市静脉产业园,完善区域资源优化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支持荥阳市、巩义市静脉产业园建设。发挥巩义市、登封市铝精深加工业的发展优势,形成废铝回收、分拣、拆解、冶炼、精深加工全产业链发展。以郑州经开区、中牟县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汽车及零部件)为重点,推动报废汽车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发展;以郑州高新区格力绿色再生资源产业园为重点,推动废弃电器电子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各产业园区根据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我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央地、省市、政企、上下游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领域深化市场需求预测,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跟踪分析,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把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体系,依据年度任务,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实施绩效考核。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机关事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标准引领以标准提升牵引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标准创新促进我市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进一步落实及推广应用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健康、循环利用等国家标准。加快标准更新迭代,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提升重点领域产品技术标准,围绕全市重点优势产业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培育指导我市消费品领域优势企业积极争取获评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围绕绿色交通、绿色旅游、绿色施工、新能源、回收利用、生态治理及资源利用等领域制定高质量地方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财税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国人民银行低息贷款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落实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支持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机制,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等,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实施老旧营运车更新补贴政策,支持柴油货车等更新。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积极开展绿色家电、智能家居产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数字化智能化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及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金融支持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鼓励各级投融资公司积极担保承接设备更新项目,撬动社会力量参与设备更新。合理增加绿色消费信贷,加大对农业机械更新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将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各地优先工业用地保障范围,开辟节能审查、环境评价绿色通道。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在用地规划中划定一定比例专门用于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创新支撑加大技术创新平台培育力度,探索多方式引导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多种仪器入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近日,国家发改委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征询意见,质谱仪、能谱仪、拉曼光谱仪、环境监测仪器等多种仪器入选该目录,相关产业将来或许成为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详细公告请参见如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国务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为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在2011年4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信封上请注明“目录征求意见”),邮政编码100824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uanf@ndrc.gov.cn。  附件: 《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修订征求意见稿)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1. 木本食用油料、调料和工业原料的种植及开发、生产  2. 绿色、有机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干鲜果品、茶叶栽培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  3. 糖料、果树、牧草等农作物栽培新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  4. 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的建设、经营  5. 橡胶、油棕、剑麻、咖啡种植  6. 中药材种植、养殖(限于合资、合作)  7. 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  8. 林木(竹)营造及良种培育、多倍体树木新品种培育  9. 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  10. 防治荒漠化及水土流失的植树种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经营  11. 水产品养殖、深水网箱养殖、工厂化水产养殖、生态型海洋增养殖  二、采矿业  1. 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限于合资、合作)  2. 石油、天然气的风险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3. 低渗透油气藏(田)的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4. 提高原油采收率及相关新技术的开发应用(限于合资、合作)  5. 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限于合资、合作)  6. 油页岩、油砂、重油、超重油等非常规石油资源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7. 铁矿、锰矿勘探、开采及选矿  8. 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  9. 页岩气、海底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限于合作)  三、制造业  (一)农副食品加工业  1. 生物饲料、秸秆饲料、水产饲料的开发、生产  2. 水产品加工、贝类净化及加工、海藻保健食品开发  3. 蔬菜、干鲜果品、禽畜产品的储藏及加工  (二)食品制造业  1. 婴儿、老年食品及保健食品的开发、生产  2. 森林食品的开发、生产  3. 天然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料生产  (三)饮料制造业  1. 果蔬饮料、蛋白饮料、茶饮料、咖啡饮料、植物饮料的开发、生产  (四)烟草制品业  1. 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五)纺织业  1. 采用非织造、机织、针织,及其复合工艺技术的轻质、高强、耐高/低温、耐化学物质、耐光等多功能化的产业用纺织品生产  2. 采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的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  3. 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包括山羊绒等特种动物纤维、麻纤维、蚕丝、彩色棉花等)产品加工  4. 采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服装生产和功能性、绿色环保及特种服装生产  5. 高档地毯、刺绣、抽纱产品生产  (六)皮革、皮毛、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 皮革和毛皮清洁化技术加工  2. 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  3. 高档皮革(沙发革、汽车坐垫革)的加工  (七)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 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和竹材的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生产  (八)造纸及纸制品业  1. 按林纸一体化建设的单条生产线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木浆和单条生产线年产1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机械木浆以及同步建设的高档纸及纸板生产(限于合资、合作)  (九)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 针状焦、煤焦油深加工  (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 年产100万吨及以上规模乙烯生产(中方相对控股)  2. 钠法漂粉精、聚氯乙烯和有机硅新型下游产品开发与生产  3. 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过氧化氢氧化丙烯法环氧丙烷、甘油法环氧氯丙烷、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的原料萘二甲酸二甲酯(NDC)、聚对苯二甲酸环已二甲醇(PCT)和二甲醇改性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G)的原料1,4-环乙烷二甲醇酯(CHDM)生产  4. 合成纤维原料:己内酰胺、尼龙66盐、熔纺氨纶树脂、1,3-丙二醇生产  5. 合成橡胶:丁基橡胶、异戊橡胶、聚氨酯橡胶、丙烯酸橡胶、氯醇橡胶、乙丙橡胶,以及氟橡胶、硅橡胶等特种橡胶生产  6. 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非光气法聚碳酸酯(PC)、聚甲醛(POM)、工程塑料尼龙11和尼龙12、聚苯硫醚、聚醚醚酮、聚酰亚胺、聚砜、聚芳酯(PAR)、液晶聚合物等产品生产  7. 精细化工:催化剂新产品、新技术,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电子化学品和造纸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皮革化学品(N-N二甲基甲酰胺除外),油田助剂,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胶粘剂,无机纤维、无机纳米材料生产,颜料包膜处理深加工  8. 环保型印刷油墨、环保型芳烃油生产  9. 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单离香料生产  10. 高性能涂料、水性汽车涂料及配套水性树脂生产  11. 氟氯烃替代物生产  12. 高性能氟树脂、氟橡胶、氟膜材料,医用含氟中间体,环境友好型制冷剂和清洁剂  13. 从磷化工、铝冶炼中回收氟资源生产  14. 年产规模300万吨以上的煤制油、100万吨以上的煤制甲醇和二甲醚、60万吨以上的煤制烯烃(中方控股)  15. 林业化学产品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生产  16. 烧碱用离子膜、无机分离膜、功能隔膜生产  17. 环保用无机、有机和生物膜开发与生产  18. 新型肥料开发与生产:生物肥料、高浓度钾肥、复合肥料、缓释可控肥料、复合型微生物接种剂、复合微生物肥料、秸杆及垃圾腐熟剂、特殊功能微生物制剂  19. 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以及相关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和应用(甲叉法乙草胺、胺氰法百草枯、水相法毒死蜱工艺,草甘膦回收氯甲烷工艺、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乙基氯化物合成技术)  20. 生物农药及生物防治产品开发与生产:微生物杀虫剂、微生物杀菌剂、农用抗生素、昆虫信息素、天敌昆虫、微生物除草剂  21. 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  22. 有机高分子材料生产:飞机蒙皮涂料、稀土硫化铈红色染料、无铅化电子封装材料、彩色等离子体显示屏专用系列光刻浆料、小直径大比表面积超细纤维、高精度燃油滤纸、锂离子电池隔膜  (十一)医药制造业  1. 新型化合物药物或活性成份药物的生产(包括原料药和制剂)  2. 氨基酸类:发酵法生产色氨酸、组氨酸、饲料用蛋氨酸等生产  3. 新型抗癌药物、新型心脑血管药及新型神经系统用药生产  4. 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的新型药物生产  5. 艾滋病疫苗、丙肝疫苗、避孕疫苗及宫颈癌、疟疾、手足口病等新型疫苗生产  6. 生物疫苗生产  7. 海洋药物开发与生产  8. 药品制剂: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的新剂型、新产品生产  9. 新型药用辅料的开发及生产  10. 动物专用抗菌原料药生产(包括抗生素、化学合成类)  11. 兽用抗菌药、驱虫药、杀虫药、抗球虫药新产品及新剂型生产  12. 新型诊断试剂的生产  (十二)化学纤维制造业  1. 差别化化学纤维及芳纶、碳纤维、高强高模聚乙烯、聚苯硫醚(PPS)等高新技术化纤生产  2. 纤维及非纤维用新型聚酯生产: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聚葵二酸乙二醇酯(PEN)、聚对苯二甲酸环已二醇酯(PCT)、二元醇改性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G)  3. 利用新型可再生资源和绿色环保工艺生产生物质纤维,包括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Lyocell)、以竹、麻等为原料的再生纤维素纤维、聚乳酸纤维(PLA)、甲壳素纤维、聚羚基脂肪酸酯纤维(PHA)、动植物蛋白纤维等  4. 单线生产能力日产150吨及以上聚酰胺生产  5. 子午胎用芳纶纤维及帘线生产  (十三)塑料制品业  1. 新型光生态多功能宽幅农用薄膜开发与生产  2. 废旧塑料的消解和再利用  3. 塑料软包装新技术、新产品(高阻隔、多功能膜及原料)开发与生产  (十四)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 节能、环保、利废、轻质高强、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开发生产  2. 以塑代钢、以塑代木、节能高效的化学建材品生产  3. 年产1000万平方米及以上弹性体、塑性体改性沥青好防水卷材,宽幅(2米以上)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及配套材料,宽幅(2米以上)聚氯乙烯防水卷材,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生产  4. 新技术功能玻璃开发生产:屏蔽电磁波玻璃、微电子用玻璃基板、透红外线无铅玻璃、电子级大规格石英玻璃制品(管、板、坩埚、仪器器皿等)、光学性能优异多功能风挡玻璃、信息技术用极端材料及制品(包括波导级高精密光纤预制棒石英玻璃套管和陶瓷基板)、高纯(≥99.998%)超纯(≥99.999%)水晶原料提纯加工  5. 薄膜电池导电玻璃、太阳能集光镜玻璃  6. 玻璃纤维制品及特种玻璃纤维生产:低介电玻璃纤维、石英玻璃纤维、高硅氧玻璃纤维、高强高弹玻璃纤维、陶瓷纤维等及其制品  7. 光学纤维及制品生产:传像束及激光医疗光纤、超二代和三代微通道板、光学纤维面板、倒像器及玻璃光锥  8. 陶瓷原料的标准化精制、陶瓷用高档装饰材料生产  9. 水泥、电子玻璃、陶瓷、微孔炭砖等窑炉用环保(无铬化)耐火材料生产  10. 氮化铝(AIN)陶瓷基片、多孔陶瓷生产  11. 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生产:复合材料、特种陶瓷、特种密封材料(含高速油封材料)、特种摩擦材料(含高速摩擦制动制品)、特种胶凝材料、特种乳胶材料、水声橡胶制品、纳米材料  12. 有机-无机复合泡沫保温材料  13. 高技术复合材料生产: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和预浸料、耐温300℃树脂基复合材料成型用工艺辅助材料、树脂基复合材料(包括高档体育用品、轻质高强交通工具部件)、特种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包括深水及潜水复合材料制品、医用及康复用复合材料制品)、碳/碳复合材料、高性能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金属基和玻璃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金属层状复合材料及制品、压力≥320MPa超高压复合胶管、大型客机航空轮胎  14. 精密高性能陶瓷原料生产:碳化硅(SiC)超细粉体 (纯度99%,平均粒径1μm)、氮化硅(Si3N4)超细粉体 (纯度99%,平均粒径1μm)、高纯超细氧化铝微粉(纯度99.9%,平均粒径0.5μm)、低温烧结氧化锆(ZrO2)粉体(烧结温度1350℃)、高纯氮化铝(AlN)粉体(纯度99%,平均粒径1μm)、金红石型TiO2粉体(纯度98.5%)、白炭黑(粒径100nm)、钛酸钡(纯度99%,粒径1μm)  15. 高品质人工晶体及晶体薄膜制品开发生产:高品质人工合成水晶(压电晶体及透紫外光晶体)、超硬晶体(立方氮化硼晶体)、耐高温高绝缘人工合成绝缘晶体(人工合成云母)、新型电光晶体、大功率激光晶体及大规格闪烁晶体、金刚石膜工具、厚度0.3mm及以下超薄人造金刚石锯片  16. 非金属矿精细加工(超细粉碎、高纯、精制、改性)  17. 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  18. 珠光云母生产(粒径3-150μm)  19. 多维多向整体编制织物及仿形织物生产  20. 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无害化处置固体废弃物  21.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  22. 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  23. 非金属矿山尾矿综合利用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  (十五)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 直径200mm以上硅单晶及抛光片生产  2. 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生产: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砷化镓、磷化镓、磷化锢、氮化镓),高温超导材料,记忆合金材料(钛镍、铜基及铁基记忆合金材料),超细(纳米)碳化钙及超细(纳米)晶硬质合金,超硬复合材料,贵金属复合材料,散热器用铝箔,中高压阴极电容铝箔,特种大型铝合金型材,铝合金精密模锻件,电气化铁路架空导线,超薄铜带,耐蚀热交换器铜合金材,高性能铜镍、铜铁合金带,铍铜带、线、管及棒加工材,耐高温抗衰钨丝,镁合金铸件,无铅焊料,镁合金及其应用产品,泡沫铝,钛合金带材及钛焊接管,原子能级海绵锆,钨及钼深加工产品  (十六)金属制品业  1. 航空、航天、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研发与制造(专用铝板、铝镁合金材料、摩托车铝合金车架等)  2. 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及其五金件开发、生产  3. 用于包装各类粮油食品、果蔬、饮料、日化产品等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厚度0.3毫米以下)的制造及加工(包括制品的内外壁印涂加工)  4. 节镍不锈钢制品的制造  (十七)通用设备制造业  1.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数控座标镗铣加工中心、数控座标磨床、五轴联动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精密数控加工用高速超硬刀具  2. 1000吨及以上多工位墩锻成型机制造  3. 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及后处理分选设备制造  4. FTL柔性生产线制造  5. 垂直多关节工业机器人、焊接机器人及其焊接装置设备制造  6. 特种加工机械制造:激光切割和拼焊成套设备、激光精密加工设备、数控低速走丝电火花线切割机、亚微米级超细粉碎机  7. 300吨及以上轮式、履带式起重机械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8. 工作压力≥35MPa高压柱塞泵及马达、工作压力≥35MPa低速大扭矩马达的设计与制造  9. 工作压力≥35MPa的整体式液压多路阀,电液比例伺服元件制造  10. 阀岛、功率0.35W以下气动电磁阀、200Hz以上高频电控气阀设计与制造  11. 静液压驱动装置设计与制造  12. 压力10MPa以上非接触式气膜密封、压力10MPa以上干气密封(包括实验装置)的开发与制造  13. 汽车用高分子材料(摩擦片、改型酚醛活塞、非金属液压总分泵等)设备开发与制造  14. 第三、四代轿车轮毂轴承(轴承内、外圈带法兰盘和传感器的轮毂轴承功能部件),高中档数控机床和加工中心轴承(加工中心具有三轴以上联动功能、定位重复精度为3-4μm),高速线材、板材轧机轴承(单途线材轧机轧速120m/s及以上、薄板轧机加工板厚度2mm及以上的支承和工作辊轴承),高速铁路轴承(行驶速度大于200km/h),振动值Z4以下低噪音轴承(Z4、Z4P、V4、V4P噪音级),各类轴承的P4、P2级轴承制造,风力发电机组轴承(1.5兆瓦以上风力发电机组主轴轴承、增速器轴承、发电机轴承等),航空轴承(航空发动机主轴轴承、起落架轴承、传动系统轴承、操纵系统轴承等)  15. 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冶金零件及汽车、工程机械等用链条的制造  16. 风电、核电、高速列车用齿轮变速器、船用可变浆齿轮传动系统,大型、重载齿轮箱的制造  17. 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F、H级)及绝缘成型件制造  18. 蓄能器胶囊、液压气动用橡塑密封件开发与制造  19. 高精度、高强度(8.9级以上)、异形、组合类紧固件,微型精密传动联结件(离合器)、大型轧机连接轴制造  20. 机床、工程机械、铁路机车装备等机械设备再制造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十八)专用设备制造业  1. 矿山无轨采、装、运设备制造:200吨及以上机械传动矿用自卸车,移动式破碎机,5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斗轮挖掘机,8立方米及以上矿用装载机, 2500千瓦以上电牵引采煤机设备等  2. 物探、测井设备制造:MEME地震检波器,数字遥测地震仪,数字成像、数控测井系统,水平井、定向井、钻机装置及器具,MWD随钻测井仪  3. 石油勘探、钻井、集输设备制造:工作水深大于500米的浮式钻井系统和浮式生产系统,工作水深大于600米的海底采油、集输设备  4.口径2米以上深度30米以上大口径旋挖钻机、直径1.2米以上顶管机、回拖力300吨以上大型非开挖铺设地下管线成套设备、地下连续墙施工钻机制造  5. 520马力及以上大型推土机设计与制造  6. 100立方米/时及以上规格的清淤机、1000吨及以上挖泥船的挖泥装置设计与制造  7. 防汛堤坝用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装备设计与制造  8. 水下土石方施工机械制造:水深9米以下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等  9. 公路桥梁养护、自动检测设备制造  10. 公路隧道营运监控、通风、防灾和救助系统设备制造  11. 铁路大型施工、铁路线路、桥梁、隧道维修养护机械和检查、监测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的设计与制造  12. (沥青)油毡瓦设备、镀锌钢板等金属屋顶生产设备制造  13. 环保节能型现场喷涂聚氨酯防水保温系统设备、聚氨酯密封膏配制技术与设备、改性硅酮密封膏配制技术和生产设备制造  14. 高精度带材轧机(厚度精度10微米)设计与制造  15. 多元素、细颗粒、难选冶金属矿产的选矿装置制造  16. 10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成套设备中的关键设备制造:年处理能力40万吨以上混合造粒机,直径1000毫米及以上螺旋卸料离心机,小流量高扬程离心泵  17. 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18. 金属制品模具(如铜、铝、钛、锆的管、棒、型材挤压模具)设计、制造  19. 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仪表板、保险杠等大型注塑模具,汽车及摩托车夹具、检具设计与制造  20. 汽车动力电池专用生产设备的设计与制造  21. 精密模具(冲压模具精度高于0.02毫米、型腔模具精度高于0.05毫米)设计与制造  22. 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与制造  23. 6万瓶/时及以上啤酒灌装设备、5万瓶/时及以上饮料中温及热灌装设备、3.6万瓶/时及以上无菌灌装设备制造  24. 氨基酸、酶制剂、食品添加剂等生产技术及关键设备制造  25. 10吨/小时及以上的饲料加工成套设备及关键部件制造  26. 楞高0.75毫米及以下的轻型瓦楞纸板及纸箱设备制造  27. 对开单张纸多色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16000对开张/时(720×1020毫米)、全张幅单张纸多色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13000对开张/时(1000×1400毫米)制造  28. 单幅单纸路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75000对开张/时(787×880毫米)、双幅单纸路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170000对开张/时(787×880毫米)、商业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50000对开张/时(787×880毫米)制造  29. 速度300米/分钟以上、幅宽1000毫米以上多色柔版印刷机,速度100米/分钟以上、幅宽450毫米以上生产型高速数字(数码)印刷机制造  30. 计算机墨色预调、墨色遥控、水墨速度跟踪、印品质量自动检测和跟踪系统、无轴传动技术、速度在75000张/时的高速自动接纸机、给纸机和可以自动遥控调节的高速折页机、自动套印系统、冷却装置、加硅系统、调偏装置等制造  31. 电子枪自动镀膜机制造  32. 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  33. 新型造纸机械(含纸浆)等成套设备制造  34. 皮革后整饰新技术设备制造  35. 农产品加工及储藏新设备开发与制造:粮食、油料、蔬菜、干鲜果品、肉食品、水产品等产品的加工储藏、保鲜、分级、包装、干燥等新设备,农产品品质检测仪器设备,农产品品质无损伤检测仪器设备,流变仪,粉质仪,超微粉碎设备,高效脱水设备,五效以上高效果汁浓缩设备,粉体食品物料杀菌设备,固态及半固态食品无菌包装设备,碟片式分离离心机  36. 农业机械制造:农业设施设备(温室自动灌溉设备、营养液自动配置与施肥设备、高效蔬菜育苗设备、土壤养分分析仪器),配套发动机功率120千瓦以上拖拉机及配套农具,低油耗低噪音低排放柴油机,大型拖拉机配套的带有残余雾粒回收装置的喷雾机,高性能水稻插秧机,棉花采摘机及棉花采摘台,适应多种行距的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液压驱动或机械驱动),油菜籽收获机、甘蔗收割机,甜菜收割机  37. 林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制造  38.农作物秸秆收集、打捆及综合利用设备制造  39. 农用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的资源化利用设备制造  40. 节肥、节(农)药、节水型农业技术设备制造:各种喷灌机、带有飘逸雾粒回收装置的喷雾机、农业土壤肥力(多种土壤元素)快速测定装置等  41. 机电井清洗设备及清洗药物生产设备制造  42. 电子内窥镜制造  43. 眼底摄影机制造  44. 医用成像设备(成像设备、X线计算机断层成像设备、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设备等) 关键部件的制造  45. 医用超声换能器(3D)制造  46. 硼中子俘获治疗设备制造  47. 图像引导适型调强放射治疗系统制造  48. 血液透析机、血液过滤机制造  49. 全自动酶免系统(含加样、酶标、洗板、孵育、数据后处理等部分功能)设备制造  50. 药品质量控制新技术、新设备制造  51. 天然药物有效物质分析的新技术、提取的新工艺、新设备开发与制造  52. 非PVC医用输液袋多层共挤水冷式薄膜吹塑装备制造  53. 新型纺织机械、关键零部件及纺织检测、实验仪器开发与制造  54. 电脑提花人造毛皮机制造  55. 太阳能电池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56.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制造:耐高温及耐腐蚀滤料、低NOX燃烧装置、烟气脱氮催化剂及脱氮成套装置、工业有机废气净化设备、柴油车排气净化装置、含重金属废气处理装置  57. 水污染防治设备制造:卧式螺旋离心脱水机、膜及膜材料、50kg/h以上的臭氧发生器、10kg/h以上的二氧化氯发生器、紫外消毒装置、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含重金属废水处理装置  58.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资源利用设备、日处理量500吨以上垃圾焚烧成套设备、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技术装备、垃圾填埋场防渗土工膜、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危险废物处理装置、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装置、废钢铁废汽车处理设备、污染土壤修复设备  59. 铝工业赤泥综合利用设备开发与制造  60. 尾矿综合利用设备制造  61. 废旧塑料、电器、橡胶、电池回收处理再生利用设备制造  62. 废旧纺织品的回收处理设备制造  63. 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设备制造  64.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装置制造  65. 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制造  66. 移动式组合净水设备制造  67. 非常规水处理、重复利用设备与水质监测仪器  68. 工业水管网和设备(器具)的检漏设备和仪器  69. 日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上海水淡化及循环冷却技术和成套设备开发与制造  70. 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制造   71. 地震台站、台网和流动地震观测技术系统开发及仪器设备制造  72. 三鼓及以上子午线轮胎成型机制造  73. 滚动阻力试验机、轮胎噪音试验室制造  74. 供热计量、温控装置新技术设备制造  75. 氢能制备与储运设备及检查系统制造  76. 新型重渣油气化雾化喷嘴、漏汽率0.5%及以下高效蒸汽疏水阀、1000℃及以上高温陶瓷换热器制造  77. 海上溢油回收装置制造  78. 低浓度煤矿瓦斯和乏风利用设备制造  (十九)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 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升功率不低于55千瓦的汽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45千瓦的排量3升以下柴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35千瓦的排量3升以上柴油发动机、燃料电池和混合燃料等新能源发动机制造  2. 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双离合器变速器(DCT)、电控机械变速器(AMT)、汽油发动机涡轮增压器、粘性连轴器(四轮驱动用)、自动变速器执行器(电磁阀)、液力缓速器、电涡流缓速器、汽车安全气囊用气体发生器、燃油共轨喷射技术(最大喷射压力大于2000帕)、可变截面涡轮增压技术(VGT)、可变喷嘴涡轮增压技术(VNT)、达到中国Ⅴ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智能扭矩管理系统(ITM)及耦合器总成、线控转向系统、柴油机颗粒捕捉器、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吸能式转向系统、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系统、汽车用特种橡胶配件,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  3. 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发动机和底盘电子控制系统及关键零部件,车载电子技术(汽车信息系统和导航系统),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限于合资),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传感器和采样系统)输出(执行器)部件,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限于合资),嵌入式电子集成系统(限于合资、合作)、电控式空气弹簧,电子控制式悬挂系统,电子气门系统装置,电子组合仪表,ABS/TCS/ESP系统,电路制动系统(BBW),变速器电控单元(TCU),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车载故障诊断仪(OBD),发动机防盗系统,自动避撞系统,汽车、摩托车型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  4.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外资比例不超过50%):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5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隔膜(厚度15-40μm,孔隙率40%-60%) 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 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密度≥2.5kW/kg,高效区:65%工作区效率 ≥80%),车用DC/DC(输入电压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600V,电流≥300A) 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 电动空调、电制动、电助力转向 怠速起停系统 轮毂电机系统、燃料电池堆及其零部件、车用储氢系统、车载充电器、非车载充电设备等  5. 大排量(排量250ml)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摩托车电控燃油喷射技术(限于合资、合作)、达到中国摩托车Ⅲ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  6. 轨道交通运输设备(限于合资、合作):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输设备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牵引传动系统、控制系统、制动系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 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信息化建设中有关信息系统的设计与研发 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轨道交通运输通信信号系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噪声和振动控制技术与研发、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铁路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  7. 民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干线、支线飞机(中方控股),通用飞机(限于合资、合作)  8. 民用飞机零部件制造与维修  9. 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3吨级及以上(中方控股),3吨级以下(限于合资、合作)  10. 民用直升机零部件制造  11. 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中方控股)  12. 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13. 航空发动机及零部件、航空辅助动力系统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  14. 民用航空机载设备设计与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15. 航空地面设备制造:民用机场设施、民用机场运行保障设备、飞行试验地面设备、飞行模拟与训练设备、航空测试与计量设备、航空地面试验设备、机载设备综合测试设备、航空制造专用设备、航空材料试制专用设备、民用航空器地面接收及应用设备、运载火箭地面测试设备、运载火箭力学及环境实验设备  16. 航天器光机电产品、航天器温控产品、星上产品检测设备、航天器结构与机构产品制造  17. 轻型燃气轮机制造  18. 豪华邮轮及深水(3000米以上)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限于合资、合作)  19. 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的制造与修理(中方控股)  20. 船舶低、中速柴油机及其零部件的设计(限于合资、合作)  21. 船舶低、中、高速柴油机及其零部件的制造(中方相对控股)  22. 船舶舱室机械的设计与制造(中方相对控股)  23. 船舶通讯导航设备的设计与制造:船舶通信系统设备、船舶电子导航设备、船用雷达、电罗经自动舵、船舶内部公共广播系统等  24. 游艇的设计与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二十)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 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用关键辅机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安全阀、调节阀  2. 百万千瓦级核电站用关键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核Ⅰ级、核Ⅱ级泵和阀门  3. 燃煤电站、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硝技术装备制造  4. 核电、火电设备的密封件设计、制造  5. 核电设备用大型铸锻件制造  6. 输变电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非晶态合金变压器、500千伏及以上高压开关用操作机构、灭弧装置、大型盆式绝缘子(1000千伏、50千安以上),500千伏及以上变压器用出线装置、套管(交流500、750、1000千伏,直流所有规格)、调压开关(交流500、750、1000千伏有载、无载调压开关),直流输电用干式平波电抗器,±800千伏直流输电用换流阀(水冷设备、直流场设备),符合欧盟RoHS指令的电器触头材料及无Pb、Cd的焊料制造  7. 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光伏发电、地热发电、潮汐发电、波浪发电、垃圾发电、沼气发电、3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设备  8. 额定功率350MW及以上大型抽水蓄能机组制造(限于合资、合作):水泵水轮机及调速器、大型变速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发电电动机及励磁、启动装置等附属设备的系统集成设计及仿真  9. 斯特林发电机组制造  10. 直线和平面电机及其驱动系统开发与制造  11. 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动力镍氢电池、锌镍蓄电池、锌银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等  12. 电动机采用直流调速技术的制冷空调用压缩机、采用CO2自然工质制冷空调压缩机、应用可再生能源(空气源、水源、地源)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13. 太阳能空调、采暖系统、太阳能干燥装置制造  14. 生物质干燥热解系统、生物质气化装置制造  15. 交流调频调压牵引装置制造  (二十一)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 TFT-LCD、PDP、OL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代及6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除外)  2. 大屏幕彩色投影显示器用光学引擎、光源、投影屏、高清晰度投影管和微显投影设备模块等关键件制造  3. 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数字广播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数字音频广播发射设备,数字电视上下变换器,数字电视地面广播单频网(SFN)设备,卫星数字电视上行站设备,卫星公共接收电视(SMATV)前端设备制造  4. 集成电路设计,线宽0.18微米及以下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制造,0.8微米及以下模拟、数模集成电路制造,MEMS及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及BGA、PGA、CSP、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  5.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每秒一万亿次及以上高档服务器、大型模拟仿真系统、大型工业控制机及控制器制造  6. 计算机数字信号处理系统及板卡制造  7. 图形图像识别和处理系统制造  8. 大容量光、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开发与制造  9. 高速、容量100TB及以上存储系统及智能化存储设备制造  1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三维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及其他计算机应用系统制造  11. 软件产品开发、生产  12. 电子专用材料开发与制造(光纤预制棒开发与制造除外)  13. 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工模具制造  14. 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超级电容器和无源集成元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  15. 触控系统(触控屏幕、触控组件等)  16. 发光效率100lm/W以上高亮度发光二极管、发光效率1001m/W以上发光二极管外延片(蓝光)、发光效率1001m/W以上且功率200mW以上白色发光管制造  17. 高密度数字光盘机用关键件开发与生产  18. 只读类光盘复制和可录类光盘生产  19. 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20. 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中方控股)  21. 民用卫星零部件制造  22. 卫星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23. 卫星导航定位接收设备及关键部件制造  24. 光通信测量仪表、速率10Gb/s及以上光收发器制造  25. 超宽带(UWB)通信设备制造  26. 无线局域网(广域网)设备制造  27. 40Gbps及其以上速率时分复用设备(TDM)、密集波分复用设备(DWDM)、宽带无源网络设备(包括EPON、GPON、WDM-PON等)、下一代DSL芯片及设备、光交叉连接设备(OXC)、自动光交换网络设备(ASON)、40G/sSDH以上光纤通信传输设备制造  28. 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终端设备、检测设备、软件、芯片开发及制造  29. 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核心网设备以及网络检测设备开发制造  30. 高端路由器、千兆比以上网络交换机开发、制造  31. 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二十二)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1. 工业过程自动控制系统与装置制造: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大型可编程控制器(PLC),两相流量计,固体流量计,新型传感器及现场测量仪表  2. 大型精密仪器开发与制造:电子显微镜、激光扫描显微镜、扫描隧道显微镜、电子探针、大型金相显微镜,光电直读光谱仪、拉曼光谱仪,质谱仪、色谱-质谱联用仪、核磁共振波谱仪、能谱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衍射仪,工业CT、450KV工业X射线探伤机、大型动平衡试验机、在线机械量自动检测系统、三座标测量机、激光比长仪,电法勘探仪、500m以上航空电法及伽玛能谱测量仪器、井中重力及三分量磁力仪、高精度微伽重力及航空重力梯度测量仪器,栅尺、编码器  3. 高精度数字电压表、电流表制造(显示量程七位半以上)  4. 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制造  5. 安全生产新仪器设备制造  6. VXI总线式自动测试系统(符合IEEE1155国际规范)制造  7. 煤矿井下监测及灾害预报系统、煤炭安全检测综合管理系统开发与制造  8. 工程测量和地球物理观测设备制造:数字三角测量系统、三维地形模型数控成型系统 (面积1000×1000mm、水平误差1mm、高程误差0.5mm)、超宽频带地震计(φ5cm、频带0.01-50Hz、等效地动速度噪声10-9m/s)、地震数据集合处理系统、综合井下地震和前兆观测系统、精密可控震源系统、工程加速度测量系统、高精度GPS接收机(精度1mm+1ppm)、INSAR图像接收及处理系统、INSAR图像接收及处理系统、精度1微伽的绝对重力仪、卫星重力仪、采用相干或双偏振技术的多普勒天气雷达、能见度测量仪、气象传感器(温、压、湿、风、降水、云、能见度、辐射、冻土、雪深)、防雷击系统、多级飘尘采样计、3-D 超声风速仪、高精度智能全站议、三维激光扫描仪、钻探用高性能金刚石钻头、无合作目标激光测距仪、风廓线仪(附带RASS)、GPS电子探控仪系统、CO2/H2O通量观测系统、边界层多普勒激光雷达、颗粒物颗粒经谱仪器(3nm-20μm)、高性能数据采集器、水下滑翔器  9. 环境监测仪器制造:SO2自动采样器及测定仪、NOX及NO2自动采样器及测定仪、O3自动监测仪、CO自动监测仪、烟气及Pm2.5粉尘采样器及采样切割器、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测定议、空气中有机污染物自动分析仪、COD自动在线监测仪、BOD自动在线监测仪、浊度在线监测仪、DO在线监测仪、TOC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监测仪、辐射剂量检测仪、射线分析测试仪、重金属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生物毒性水质预警监控设备  10. 水文数据采集、处理与传输和防洪预警仪器及设备制造  11. 海洋勘探监测仪器和设备制造:中深海水下摄像机和水下照相机、多波束探测仪、中浅地层剖面探测仪、走航式温盐深探测仪、磁通门罗盘、液压绞车、水下密封电子连接器、效率90%的反渗透海水淡化用能量回收装置、海洋生态系统监测浮标、剖面探测浮标、一次性使用的电导率温度和深度测量仪器(XCTD)、现场水质测量仪器、智能型海洋水质监测用化学传感器 (连续工作3~6个月)、电磁海流计、声学多普勒海流剖面仪(自容式、直读式和船用式)、电导率温度深度剖面仪、声学应答释放器、远洋深海潮汐测量系统(布设海底)  12. 1000万像素以上数字照相机制造  13. 办公机械制造:彩色多功能一体机,彩色打印设备,精度2400dbi及以上高分辨率彩色打印机机头,感光鼓  14. 电影机械制造:2K、4K数字电影放映机,数字电影摄像机,数字影像制作、编辑设备  (二十三)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1. 洁净煤技术产品的开发利用及设备制造(煤炭气化、液化、水煤浆、工业型煤)  2. 煤炭洗选及粉煤灰(包括脱硫石膏)、煤矸石等综合利用  3. 全生物降解材料的生产  4. 废旧塑料、电器电子产品、汽车、机电设备、橡胶、金属、电池回收处理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及供应业  1. 采用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10万千瓦及以上增压循环流化床(PFBC)洁净燃烧技术电站的建设、经营  2. 背压型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3. 发电为主水电站的建设、经营  4. 核电站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5. 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波浪能、生物质能等)建设经营  6. 海水利用(海水直接利用、海水淡化)、工业废水处理回收利用产业化  7. 供水厂建设、经营  8. 再生水厂建设、运营  9. 机动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建设、经营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 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2. 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和站场设施的建设、经营(限于合资、合作)  3. 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基础设施综合维修(中方控股)  4. 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的建设、经营  5. 公路货物运输公司  6. 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  7. 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中方相对控股)  8. 航空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9. 农、林、渔业通用航空公司(限于合资、合作)  10. 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中方控股)  11.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  12. 输油(气)管道、油(气)库的建设、经营  13. 煤炭管道运输设施的建设、经营  14. 运输业务相关的仓储设施建设、经营  六、批发和零售业  1. 一般商品的共同配送、鲜活农产品低温配送等现代物流及相关技术服务  2. 农村连锁配送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 会计、审计(限于合作、合伙)  2. 国际经济、科技、环保、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3. 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离岸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4. 创业投资企业  5. 知识产权服务  八、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 生物工程与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生物质能源开发技术  2. 同位素、辐射及激光技术  3. 海洋开发及海洋能开发技术、海洋化学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品开发和精深加工技术、海洋医药与生化制品开发技术  4. 海洋监测技术(海洋浪潮、气象、环境监测)、海底探测与大洋资源勘查评价技术  5. 综合利用海水淡化后的浓海水制盐、提取钾、溴、镁、锂及其深加工等海水化学资源高附加值利用技术  6. 海上石油污染清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及相关产品开发,海水富营养化防治技术,海洋生物爆发性生长灾害防治技术,海岸带生态环境修复技术  7. 节能技术开发与服务  8. 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企业生产排放物的再利用技术开发及其应用  9. 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  10. 化纤生产及印染加工的节能降耗、三废治理新技术  11. 防沙漠化及沙漠治理技术  12. 草畜平衡综合管理技术  13. 民用卫星应用技术  14. 研究开发中心  15. 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企业孵化中心  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 综合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2. 城市封闭型道路建设、经营  3. 城市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4. 污水、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  十、教育  1. 高等教育机构(限于合资、合作)  2. 职业技能培训  十一、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 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服务机构  十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 演出场所经营(中方控股)  2. 体育场馆经营、健身、竞赛表演及体育培训和中介服务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1. 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中方控股)  2. 珍贵树种原木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3. 棉花(籽棉)加工  二、采矿业  1. 特殊和稀缺煤种勘查、开采(中方控股)  2. 重晶石勘查、开采(限于合资、合作)  3. 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  4. 金刚石、高铝耐火粘土、硅灰石、石墨等重要非金属矿的勘查、开采  5. 磷矿、锂矿和硫铁矿的开采、选矿,盐湖卤水资源的提炼  6. 硼镁石及硼镁铁矿石开采  7. 天青石开采  8. 大洋锰结核、海砂的开采(中方控股)  三、制造业  (一)农副食品加工业  1. 大豆、油菜籽、花生、棉籽、油茶籽等各类食用油脂加工(中方控股),玉米深加工  2. 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  (二)饮料制造业  1. 黄酒、名优白酒生产(中方控股)  (三)烟草制品业  1. 打叶复烤烟叶加工生产  (四)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1.出版物印刷(中方控股)  (五)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 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炼油、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  (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 纯碱、烧碱以及规模以下或采用落后工艺的硫酸、硝酸、钾碱生产  2. 感光材料生产  3. 联苯胺生产  4.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麻黄素、3,4-亚基二氧苯基-2-丙酮、苯乙酸、1-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脑、异黄樟脑、醋酸酐)  5. 氟化氢等低端氟氯烃或氟氯化合物生产  6. 丁二烯橡胶、乳液聚合丁苯橡胶、热塑性丁苯橡胶生产  7. 乙炔法聚氯乙烯以及规模以下乙烯和后加工产品生产  8. 采用落后工艺、含有有害物质、规模以下颜料和涂料生产  9. 硼镁铁矿石加工  10. 资源占用大、环境污染严重、采用落后工艺的无机盐生产  (七)医药制造业  1. 氯霉素、青霉素G、洁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盐酸四环素、土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生产  2. 安乃近、扑热息痛、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维生素E、多种维生素制剂和口服钙剂生产  3. 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品种生产  4. 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中方控股)  5. 血液制品的生产  (八)化学纤维制造业  1. 常规切片纺的化纤抽丝生产  2. 粘胶短纤维生产  (九)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 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  2. 电解铝、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  3. 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  (十)通用设备制造业  1. 各类普通级(P0)轴承及零件(钢球、保持架)、毛坯制造  2. 500吨以下轮式起重机、600吨以下履带式起重机械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十一)专用设备制造业  1. 一般涤纶长丝、短纤维设备制造  2. 320马力及以下推土机、30吨级及以下液压挖掘机、6吨级及以下轮式装载机、220马力及以下平地机、压路机、叉车、135吨级及以下非公路自卸翻斗车、沥青混凝土搅拌与摊铺设备和高空作业机械、园林机械和机具、商品混凝土机械(托泵、搅拌车、搅拌站、泵车)制造  (十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 船舶(含分段)的修理、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十三)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 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范围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机组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2. 电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3. 城区100万以上人口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 铁路货物运输公司  2. 铁路旅客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3. 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4. 出入境汽车运输公司  5. 水上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6. 摄影、探矿、工业等通用航空公司(中方控股)  7. 电信公司: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49%)  六、批发和零售业  1. 直销、邮购、网上销售  2. 粮食收购、储存,粮食、棉花、植物油、食糖、药品、烟草、原油、农药、农膜、化肥的批发、零售、配送(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商品的连锁店由中方控股)  3. 音像制品(除电影外)的分销(限于合作)  4. 船舶代理(中方控股)、外轮理货(限于合资、合作)  5. 成品油批发及加油站(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由中方控股)建设、经营  七、金融业  1.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2. 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  3. 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  4. 保险经纪公司  5. 期货公司(中方控股)  八、房地产业  1. 土地成片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2. 高档宾馆、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  3.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  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 法律咨询  2. 市场调查(限于合资、合作)  3. 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公司  十、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 测绘公司(中方控股)  2.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公司  3. 摄影服务(含空中摄影等特技摄影服务,但不包括测绘航空摄影,限于合资)  十一、教育  1. 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限于合作)  十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 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限于合作)  2. 电影院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3. 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  4. 演出经纪机构(中方控股)  5. 娱乐场所经营(限于合资、合作)  十三、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限制的其他产业  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1. 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2. 转基因生物研发和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  3. 我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  二、采矿业  1.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  2.稀土勘查、开采、选矿  3. 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  三、制造业  (一)饮料制造业  1. 我国传统工艺的绿茶及特种茶加工(名茶、黑茶等)  (二)医药制造业  1. 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和《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  2. 中药饮片的蒸、炒、灸、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  (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 放射性矿产的冶炼、加工  (四)专用设备制造业  1. 武器弹药制造  (五)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 开口式(即酸雾直接外排式)铅酸电池、含汞扣式氧化银电池、含汞扣式碱性锌锰电池、糊式锌锰电池、镉镍电池制造  (六)工业品及其他制造业  1. 象牙雕刻  2. 虎骨加工  3. 脱胎漆器生产  4. 珐琅制品生产  5. 宣纸、墨锭生产  6. 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生产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 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 空中交通管制公司  2. 邮政公司、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 社会调查  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 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2. 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和普通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  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 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的建设、经营  2. 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  九、教育  1. 义务教育机构,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  十、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 新闻机构  2. 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业务  3.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  4. 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  6. 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  7. 新闻网站、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  8. 高尔夫球场、别墅的建设、经营  9. 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  10. 色情业  十一、其他行业  1. 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十二、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注:1.《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国务院专项规定或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采用改进质谱流式|斯坦福大学表征人B细胞特征单细胞图谱
    前言B 细胞具有产生针对多种靶标的抗体的独特能力,可提供针对感染的保护,同时还有助于免疫失调环境中的发病机制。人类 B 细胞分为五个群体:过渡、幼稚、非转换记忆、转换记忆和浆细胞。识别和分类人类 B 细胞的功能亚群,阻碍了作者在自身免疫中选择性靶向致病性 B 细胞和在疫苗接种中诱导记忆反应的能力。为了表征外围成熟的人类 B 细胞,本文作者开发了一种高度复用的单细胞筛选方案,通过使用大规模细胞术来量化 351 个表面分子的共表达。基于作者的研究结果,作者提出了一种分类方案,将来自外周血、骨髓、淋巴结和扁桃体四个组织的的 B 细胞分为 12 个独特的亚组,并构建了具有表面表型、代谢、生物合成活性和对免疫激活的信号反应特征的广泛单细胞图谱。这个人类 B 细胞身份图谱将使研究能够在稳态、疫苗接种、感染、自身免疫和癌症的背景下进一步确定 B 细胞亚群的功能。本篇为斯坦福大学研究团队在 Immunity期刊(IF:43.474)发表的题为 “An Integrated Multi-omic Single-Cell Atlas of Human B Cell Identity”的研究成果,采用改进的质谱流式细胞仪、流式细胞术等研究方法,成功量化了百万级人类B 细胞上 351 种表面分子的共表达模式。通过鉴定了差异表达的分子,对比VDJ 序列、代谢谱、生物合成活性和信号反应。提出了新的 B 细胞分类方案:在四种淋巴组织中鉴定出 12 个独特的亚群,包括 CD45RB + CD27 -早期记忆群体、类别转换的 CD39 +扁桃体常驻群体和有效响应免疫激活的 CD19 hi CD11c +记忆群体。该分类框架和基础数据集为进一步研究人类 B 细胞身份和功能提供了资源。技术流程研究结果1.高度多重的单细胞表面筛选揭示了人类 B 细胞表面蛋白质组为了识别区分 B 细胞亚群的分子,作者开发了多重筛选的方法,并量化了健康人类 B 细胞上 351 种表面抗原上的共表达模式(图1A)。通过设计了 12 个质谱抗体组,每个组由 9 个用于子集的保守分子和 30 个对每个组独特的可变分子组成。门策略可以实现四个典型 B 细胞亚群:过渡、幼稚、非转换记忆和转换记忆(图1B)。在设置了一个严格的阈值(图 1 C)后,作者确定了 98 个在人类 B 细胞上表达的表面分子(图 1D)。作者的单细胞筛选策略实现了对人类 B 细胞表达的表面分子的可靠鉴定。图1 |高度多重的单细胞表面筛选揭示了人类 B 细胞表面蛋白质组a)实验概述 (n = 2 个捐助者)。b)典型种群的代表性门控。c)屏幕上分子阳性的代表性阈值。d)总 B 细胞(顶行)的百分比阳性和 B 细胞表达的分子子集(底行)的中值表达。2.差异表达分析揭示了幼稚 B 细胞的无反应特性通过规范门控策略识别组织B 细胞的成熟状态:从过渡到幼稚、非切换和切换记忆。为了探究在整个过程中发生的蛋白质组学变化,作者评估了所有分子的子集中每个成对组合之间的表达差异。作者绘制了 61 个差异表达分子(图2A )。正如预期的那样,未成熟的同种型 IgD 和 IgM 在过渡和幼稚亚型中富集,而经典记忆分子 CD27 在记忆细胞中富集。CD305在抗原缺乏经验的细胞中比记忆细胞富集, CD45RB (RB) 是 CD45 的同种型,优先在记忆细胞中表达。作者绘制了幼稚细胞与其他子集的比较(图2B),作者发现幼稚细胞表达的与运输相关的分子数量少于任何其他子集,这表明它们对刺激的反应较小。事实上,幼稚细胞对 16 种转运分子的中位表达值最低,在所有 46 种转运分子中平均表达最低(图 2C)。作者探索了这种趋势在 GO 术语中是否一致,并发现幼稚细胞在 30 个术语中的 19 个具有最低的平均表达值(图 2 D)。事实上,当对所有 98 个分子的中位表达值进行平均时,幼稚细胞的平均值最低,这表明它们比其他 B 细胞亚群处于更无反应的状态。这些发现证实了幼稚 B 细胞的无反应特性。图2 | 差异表达分析揭示幼稚 B 细胞a)子集的每个成对比较的中值表达差异。所有非白色瓷砖都是显著的(p 0.005)。b)比较的火山图,与 GO 术语“运输”相关联。框中列出的显著不同的分子按表达差异幅度的递减排序。c)转运分子 (颜色) 的中值表达。所有转运分子的中位表达平均值(黑色)。d)与 GO 术语相关的分子的中值表达平均值 (颜色)。所有分子的中值表达的平均值(黑色)。e)在幼稚细胞中表达更高的六种分子的表达 (p 3.CD45RB 标记人类记忆 B 细胞并识别早期记忆群体为了找到唯一识别不同 B 细胞的标记,作者以无偏方式分析了所有 B 细胞中分子的共表达模式。作者生成了统一UMAP图,通过使用所有 12 个试管的供体汇集数据来展示保守分子的表达(图 3A)。作者绘制了与保守分子相关的分子,并按功能和相关保守标记进行展示(图 3 B)。在 UMAP 坐标上叠加规范门控标签,尽管表型相似,但细胞被规范门控视为不同的子集(图 3C)。大多数 CD27 +细胞也是 RB +,而 RB + CD27-群体包含 25% 未封闭的细胞(图 3 D 和 3E)。鉴于 RB + CD27 -细胞和 CD27 +细胞在 UMAP 上的共定位,作者假设这些细胞代表在当前分类方案下未被识别的记忆细胞群。为了评估 RB 和 CD27的记忆细胞谱,作者前瞻性地从健康的人类 B 细胞(n = 2 个供体)中分离出 CD27 × RB双阳细胞,并通过下一代测序对 IgH 基因座进行测序(图 3 F)。作为抗原暴露的代表,作者测量了互补决定区 3 (CDR3) 之外的 IgH 基因座中核苷酸的供体汇集突变频率(图 3 G)。正如预期的那样,CD27 +细胞具有相对较高的突变负担,在接触抗原后通过体细胞超突变 (SHM) 获得。作者量化了四个种群在一系列多样性顺序中的多样性并发现 RB - CD27 -细胞的多样性最高,而 RB + CD27 +细胞的多样性最低(图 3 H)。作者进一步探索来自一个群体的细胞是否倾向于与来自任何其他群体的细胞克隆相关(图 3 I)。作者发现来自四个群体中的每一个的细胞都更有可能与来自同一群体的细胞共享克隆谱系,而不是来自不同群体的细胞(图 3J)。这表明 RB 和 CD27 的表达在克隆谱系中是高度协调的,正如对响应抗原结合而表达的两种分子所预期的那样。总之,这些发现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表明 RB 的表达是外周血记忆 B 细胞的指示,并且与 CD27 的缺失相结合,可用于对早期记忆群体进行分类。图3 | CD45RB 标记人类记忆 B 细胞并识别早期记忆群体4. 将 B 细胞分为表型和同型不同的亚群系统筛选了数十种在 B 细胞中差异表达的分子,因此作者假设作者可以将 B 细胞分类为更细粒度的亚群。作者对新鲜、健康的人类外周血 B 细胞(n = 3 名供体)进行了染色,细胞降维成十个不同的群体,包括两个幼稚和六个记忆子集(图 4 B)。表面表达谱提示成熟顺序排列(图4B)。七种不同分子的特征表达以手动门控每个群体,因此也用于标记该方案中的群体:CD11c、CD73、CD95、CD27、CD38、RB 和 CD19(图 4 C D)。子集倾向于在图上形成独特的岛屿,为作者的分类方法提供正交验证 (图 4 D)。为了评估子集之间的表型相似性,作者计算了中值表达谱之间的成对欧几里得距离(图 4 E)。对于每个群体,作者量化了表型最相似的子集。RB + CD27 -记忆和 RB + CD27 + CD73 -彼此最相似,进一步验证了 RB + CD27 -细胞作为记忆子集的状态。在汇总数据(图 4 F)中,组织 B 细胞也会导致跨个体供体存在同种型。通过规范门控,30% 的 IgG +细胞和 20% 的 IgA +细胞由于缺乏 CD27,这表明 CD27 单独作为记忆分子的不足(图 4 G)。相比之下,作者的方法正确地将超过 99% 的 IgG +和 98% 的 IgA +细胞分类为记忆细胞。已知 Ig 同种型的使用会影响下游效应器功能和分化模式。因此,作者还在同种型的基础上组织了 B 细胞,并观察到BCR 复合物的两种成分的不同表达模式:表面 Ig 和 CD79b(图4H)。鉴于这些趋势,作者探索表型或同种型是否对预测表面 Ig 和 CD79b 的表达量贡献更大。作者创建了单细胞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其中细胞的表型标记和同型标记用于预测 CD79b 或表面 Ig 的表达(图4H)。尽管两者都提供了丰富的信息,但细胞的同种型对预测两种分子的表达的贡献超过了细胞的表型。总而言之,这些发现表明,作者的高维分类将外周血 B 细胞组织成十个表型不同的亚群,比典型的门控策略更准确地划分细胞。此外,这些表型分区显示出同型限制,这进一步有助于 B 细胞的身份。图4 | 将 B 细胞分为表型和同型不同的亚群5. B 细胞亚群功能的研究提示了不同的代谢、生物合成和免疫信号活性特征为了研究作者改进的 B 细胞分类方案的功能特性,作者探索表面蛋白是否表示其他潜在功能细胞过程的差异。作者对来自其他供体(n = 9 个供体)的健康人外周血单核细胞 (PBMC) 进行了染色,并使用质谱仪组来探索 B 细胞代谢谱、生物合成活性和免疫信号传导特征(图 5A)。作者量化了与四种代谢途径相关的八种酶的表达:糖酵解或发酵、ATP 感应、氧化磷酸化和脂肪酸氧化 (图5B )。幼稚细胞在所有亚群中的表达最低,而 RB + CD27 -记忆细胞具有介于幼稚和记忆亚群之间的中间代谢特征。这些通路使用的差异可能是由于不同的功能作用,因此不同的代谢需求。通过将 5-溴尿苷 (BRU) 和嘌呤霉素标记与质谱仪相结合,量化从头RNA 和蛋白质合成以及功能和表型特征。作者发现转录活动几乎不能解释在翻译活动中观察到的差异 (图 5 C),突出了这两个过程的差异调节。CD19 hi CD11c +记忆细胞具有最高的中位转录活性,其次是 CD73 +幼稚细胞,其具有最低的中位翻译活性(图 5D)。发现转录活性浆细胞中的翻译活性和 CD184 表达高于转录lo浆细胞(图 5E)。这种转录活跃的群体可能是长寿命的浆细胞,而转录不活跃的群体可能是短寿命的浆细胞。为了评估亚群之间免疫激活敏感性的差异,作者用不同剂量的 BCR 交联剂和 CD40 配体刺激 B 细胞 10 分钟,然后用包含抗B 细胞信号传导固有的磷酸化靶标(图 5A)。作者测量了脾酪氨酸激酶 (pSYK) 和下游磷脂酶 Cγ2 (pPLCγ2) 的磷酸化(图 5F)。作者在双轴等高线图上可视化了 BCR 复合信号级联中两个分子 SYK 和 PLCγ2 的磷酸化状态变化,并发现子集之间的分布变化存在鲜明对比(图 5 H)。为了量化信号响应,作者计算了推土机在基线细胞和受刺激细胞之间的距离,发现这两个记忆群体以及浆细胞比所有其他子集的响应性明显更高(图 5 I)。作者量化了表型和同种型使用的相对贡献,以预测代谢途径表达、生物合成活性和信号响应的表达(图 5J)。总的来说,这些发现表明作者的表型分类捕获了代谢途径使用、生物合成活性和对免疫激活的信号反应的功能差异。图5 | B 细胞亚群功能的研究揭示了不同的代谢、生物合成和免疫信号活性a)实验工作流程 (n = 9 捐助者)。6. 淋巴组织特异性 B 细胞群的表征为了将人类 B 细胞分析的范围扩大到外周血之外,作者分析了来自外周血的骨髓 (n = 3)、扁桃体 (n = 3)、淋巴结 (n = 1) 和其他外周血样本 (n = 4)一个新的健康捐赠者队列(n = 11),通过大规模细胞术(图 6A)。为了探索组织之间 B 细胞表达的整体差异,作者评估了所有分子的供体组织表达差异。作者确定了至少一对组织之间存在差异表达 (p 0.005) 的 21 个分子,并绘制了它们的分布,按功能组织(图 6 B)。淋巴结也明显偏向未成熟同种型(图 6 C)。然而,扁桃体没有富集任何抑制分子(图 6 B),主要由具有记忆表型的细胞组成(图 6 C 和4 G)。为了评估组织内 B 细胞表型的组成,作者绘制了子集比例图,并且根据同种型数据,作者发现淋巴结大量富含 CD73 +幼稚细胞(图 6 D)。为了评估组织的差异性,作者根据子集组成计算了每个组织之间的成对曼哈顿距离(图 6 E)。作者确定了外周血中不存在的两个亚群:生发中心 (GC) B 细胞,存在于扁桃体和淋巴结中,以及一个 CD39 +扁桃体群(图 6 D)。GC 细胞是 CD38 +和 CD32 - (图 6 F)。图6 | 淋巴组织特异性 B 细胞群的表征a)实验工作流程 (n = 11 捐助者)。b)分子的小提琴图在至少两种组织中显著差异表达 (p 0.005)。研究讨论为了探究原代细胞的深层表型多样性,作者开发了一种高度多重的单细胞表面筛选,并将其应用于识别可以分离人类B 细胞亚群的分子。这种方法使作者能够区分四种淋巴组织中的 12 个 B 细胞亚群并关联它们的功能特征。作者确定了六个记忆群体,证实了先前关于小鼠和人类抗原识别后表型多样化的报道。作者还确定了一个 CD19 hi CD11c +记忆群体,它与在自身免疫、感染和衰老背景下描述的几个群体具有一些共同特征。卡内尔等人,2017)。在这个群体中,作者通过 CD27 表达分离细胞,发现 T-bet 和 PD-1 在 CD27 - CD19 hi CD11c +记忆细胞中富集,类似于在 T 细胞中看到的效应记忆表型。在这里,作者通过对健康个体中多组学整合进行的深度表型分析揭示了新的、更细的B群体确定,全面映射了人体血液和淋巴组织中的 B 细胞身份。对几个细胞过程中表型与同种型使用的贡献的定量评估突出了对超越谱测序和同种型身份进行分析以了解人类 B 细胞免疫功能的必要性。研究结果作为未来研究在疫苗接种或疾病背景下研究体液免疫反应的资源,描述的群体和分子可能对于理解 B 细胞介导的发病机制或保护至关重要。
  • 治理土壤污染刻不容缓 新技术助推土地修复
    一座位于武汉市江岸区的住宅小区近日成了各大媒体和百姓关注的焦点。它的出名并不源于它如画的风景,而是经环评发现,该小区建在了一个旧化工厂的土地上。   随着城市的发展,这种来自土壤的危险,其实离每个人都很近。截止到2008年,北京市东南郊化工区和四环路内276家污染企业全部完成调整搬迁后,腾退出800万平方米的土地。但经过调查发现,这些搬迁厂房下的土壤中,或多或少都留下了污染物。   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院士赵其国表示,冶金企业往往有重金属污染,化工企业则是有机污染物的比重比较大。经过常年的生产,污染物早已渗透进工厂的土壤里。它们虽然看不见,但却很可怕,经过很多年后,有些化学物质会在土壤里渗透得更深,甚至隔了30年仍然存在。   被污染的土壤中的有害物质,能够通过人体“直接接触”等多种途径,对健康产生危害。而且一些有害的有机污染物,还能产生挥发气体侵入室内。人长期生活在这些能持续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污染物周围,不仅可能导致中毒、诱发癌症等多种疾病,还可能导致遗传疾病,如畸形儿的出现。   赵其国院士说,用做农田也行不通,土壤里的化学物质将全部进入食物链,最终吃到人们的肚子里。在苏州的一个地方,就是因为之前地上建筑是化工企业,搬迁好几年后,他们再去调查,发现这些污染物已经渗透进土壤几米深了,一点都没减少。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廖晓勇告诉《北京科技报》,国内目前还没有成熟的修复工业污染场地的方法。国外虽然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但是价格昂贵,并且由于地域的差异,比如土壤条件、水文地质环境等的不同,这些技术也无法照搬进我国。   因此,治理好北京这些被污染的土壤,成了刻不容缓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2008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科技计划重大项目“北京市搬迁企业污染场地再利用管理与典型场地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中设立了“北京市典型场地污染原位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作为该课题的负责人,廖晓勇说,经过几年的努力,课题组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位化学氧化修复、土壤气相抽提以及微生物修复等3套高效治理技术,并研制了配套的修复设备。   “污染土地的治理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叫做‘异位修复’,是将污染物挖出后进行处理。另一种叫‘原位修复’,它是在原地对土壤进行治理的方法。”廖晓勇告诉记者,但即便是‘异位修复’,那些被挖到异地的土壤,还是面临着“消毒”的问题,而且搬运土壤的费用也不菲。所以在这个项目中,“原位修复”技术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下的土壤对于人们来说就像是一个“黑箱”,要想清除其中的污染物,就必须摸清黑箱中的情况。利用钻探机,可以取得地表以下不同深度的土壤,通过在实验室对这些土壤进行分析和化验,就能掌握地下土壤中污染物的组成和含量等信息。利用三维建模技术,可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模拟,将这块被污染土地中污染物的空间分布信息立体地呈现出来,然后再结合场地的水文地质特征等因素来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   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研发的化学氧化修复技术能够有效地去除焦化工业污染土壤中的多环芳烃和苯系物等污染物。由于它们都属于有机污染物,利用有机物可以被氧化的化学原理,课题组自主研发了专用的强氧化剂,按照污染程度和成分进行配比后,这种透明的强氧化剂将注入到地下十几米左右的位置,药剂扩散到污染区域后会和土壤中的污染物起化学反应。经过一段时间的“战斗”,二者全都变成了水和二氧化碳。   对于土壤中那些以气体形式存在,易于挥发的污染物,如苯系物。强氧化剂的作用就不那么具有优势了。但对付它们,课题组也有自己的“独门武器”。   在治理气体形态污染物的时候,课题组研制了“土壤气相抽提”技术。廖晓勇告诉记者,它的原理和真空泵非常相似。课题组利用自主研发的抽提设备,将埋藏于地下的有毒气体抽出,使其进入到一个专门的密闭容器中。这些抽提出来的气态污染物,如果浓度不高,就利用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而如果浓度很高,则需要用催化燃烧的方法进行焚烧处理,直到达到安全的排放标准。   此外,如果是治理污染程度不严重的地表,课题组还研发出“微生物修复”技术。廖晓勇告诉记者,在土壤中,生活着成千上万的微生物,它们能够分解各式各样的有机物作为食物来源,因此污染物作为有机物,自然也在它们的“食谱”之内。经过微生物的消化吸收,一些有毒的物质就能代谢为无毒的物质,比如水和二氧化碳等。   但是不同的微生物,“食谱”也不尽相同,所以找到以特定污染物为食的微生物就成了课题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廖晓勇说,课题组首先从污染场地的上千种土壤微生物中,用了近半年的时间,筛选出了6种以污染物为食的微生物菌种。   但是土壤中的污染物的浓度极高,如果一下子就让微生物接触高浓度的污染物,微生物也会出现“不适”,失去活性。所以为了提高微生物的耐受性、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及其修复能力,找到这些微生物后,还要对它们进行“强化训练”。   廖晓勇表示,为了使微生物分解污染物的能力增强。在“训练”它们的过程中,要逐步增加污染物的剂量,使微生物的耐受能力逐步增强。经过这样的过程,普通的微生物,就逐渐训练成为专门对付污染物的“特种兵”。   利用这些研究成果,一块污染的土地,花费大概两年的时间就能重新变得“清洁”起来。目前,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已经在原北京焦化厂粗苯生产车间建立了我国首个城市工业污染场地原位修复示范工程。   基于这些研究成果,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已申请了相关国家发明专利6项,并培养了一支由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青年科技奖、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获得者等人才组成的污染场地修复科技创新团队。明年,团队将把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推广到山西、广东等地的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工作中去。
  • 岛津应用:将ATR光谱转换为透射光谱的高级ATR校正
    ATR法不仅用于验证分析,还广泛用于异物分析。对ATR法扫描获取的光谱和用透射法扫描获取的光谱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因为原理不同,纵轴及横轴的数值有一定差别。所以,将ATR法的光谱与透射法的光谱或数据库进行比较时,通过对ATR光谱进行适当的校正,可取得更高精度的结果。本文向您介绍通过高级ATR校正,对ATR光谱和透射光谱进行近似处理的示例。经高级ATR校正可使ATR光谱与透射光谱相似。并且,如果通过透射法数据库检索ATR谱图,可获取高精度的检索结果。 岛津高级ATR校正功能,可对上述纵轴和横轴变化进行校正。该校正可同时进行以下3种校正:1. 受波长影响的红外光穿透深度带来的峰强度变化。2. 由折射率的异常分散引起的低波数峰偏移。3. 由偏光特性引起的来自朗伯-比尔定律的偏差。 在BCEIA2013上展出的岛津IRTracer-100 了解详情,请点击“将ATR 光谱转换为透射光谱的高级ATR 校正的介绍”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 电导率方法转换的桥接试验:从使用台式仪和探头转换为使用自动化的Sievers M9 TOC分析仪
    究目的本研究的目的是证明使用配置了电导率选项的Sievers® M9总有机碳(TOC)分析仪和使用台式仪表和探头来测量《中国药典》2020版通则与USP 规格样品水第1阶段电导率这两种方法同样有效,并帮助用户从使用台式仪表和探头转换为使用配置电导率选项的Sievers M9 TOC分析仪。制药用水的电导率是指样品水在已知电势差上传导因离子运动而形成电流的能力值。电导率的计算方法是用电流强度除以电场强度。可以用离线的台式仪表和探头或者在线的电导率传感器来测量电导率1。随着温度和pH值变化,水分子自然离解成离子,从而使样品水具有可计算的电导率。外来离子也会影响样品水的电导率,并对样品水的化学纯度以及样品水在制药应用中的适用性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国际通用的药典都有关于测量制药用水电导率的专论,给出了水的纯度和适用性的接受标准。USP 还对测量电导率的仪器规定了具体要求,并规定了具有不同接受标准的三个测量阶段,以帮助用户进行在线或离线测量。第1阶段测量的接受标准最严格,但此阶段最容易实施。第2和第3阶段测量则要求实验室人员进行离线的、耗时的实验台操作。对于制药商而言,最想进行的测量是离线或在线的第1阶段测量。根据USP ,如果要进行离线测量,测量就必须在合适的容器中进行。离线测量电导率所使用的合适容器的制造材料,不可以在与样品接触时浸出离子。传统的硼硅酸盐玻璃瓶会在样品水中浸出钠离子和其它离子,因此不适用于测量制药用水。Sievers电导率和TOC双用途瓶(DUCT,Dual Use Conductivity and TOC)的瓶体、瓶盖、垫片的测试表明,即使用DUCT瓶保存样品长达5天,也不会对样品的TOC和电导率产生明显的贡献。2,3目前许多制药商在测量制药用水的电导率时使用台式仪表和探头离线进行第1或第2阶段测量。这种测量方法有几个无法避免的缺点,比如数据不安全、样品的安全性不足、样品暴露于空气中、资源的使用效率低等。测量制药用水电导率的先进方法应当是进行自动化的第1阶段电导率测量,而存放和传输数据的电子安全数据库应完全符合21 CFR Part 11法规和最新的数据完整性法规。配置了电导率选项的Sievers M9 TOC分析仪就为用户提供了这种理想的第1阶段电导率测量方法。以下路线图显示如何从使用台式仪表和探头来离线测量第1阶段电导率,转换为使用配置了电导率选项的Sievers M9 TOC分析仪来自动测量第1阶段电导率。料配置了电导率选项的Sievers M9便携式TOC分析仪(SN#0043)配置了InLab 741 ISM电导率探头的梅特勒-托利多SevenCompact 仪(Mettler Toledo SevenCompact Meter)一盒Sievers DUCT电导率和TOC双用途样品瓶(HMI 77500-01)两套Sievers 100 μS/cm KCl电导率校准标样(STD 74470-01)(如果适用)一瓶500毫升Ricca 100 μS/cm KCl标样,25°C(CAT#5887-16)10毫升和1000微升移液器和吸头析步骤01通过DataPro2(请见下图)中的“样品电导率校准(Sample Conductivity Calibration)”系统任务,或者用M9的触摸屏,用100 μS/cm标样组(STD 74470-01)来校准M9分析仪,确保校准正确。02用100 μS/cm标样组(STD 74470-01)来校准梅特勒-托利多SevenCompact仪和InLab 741 ISM电导率探头,确保校准正确。请务必选用正确的电导率校准值。对于梅特勒-托利多SevenCompact仪,请选择以下校准标样路径:菜 单(Menu)/校准(Calibration),设置(Settings)/校准标样(Calibration Standard)/定制标样(Customized Standard)。输入100 μS/cm KCl标样,25°C。03为了最大程度上减少样品在传送过程中或转移到二级容器过程中被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所污染,所有标样都应直接制备在DUCT样品瓶中² 。请采用正确的样品制备技术,用100μS/cm KCl储备溶液分别制备30毫升DUCT瓶装的100、75、50、25、12.5、10、5、2.5、1.25、1 μS/cm浓度的标样² 。最佳做法是按从高浓度到低浓度的顺序来制备标样,这样就可以在制备和分析各种敏感的低浓度标样之间花费最短的时间。所需要的稀释体积,请参考表1。04低浓度电导率标样非常敏感,因此必须先运行最低电导率标样,最后运行最高电导率标样,方法条件如图1所示。M9分析仪报告原始电导率、温度、温度补偿电导率。USP 指出,对未知水样的所有阶段1的电导率测试是非温度补偿的。在进行校准、确认、比较研究时,应使用已知化合物的纯标样。例如,上述校准标样在25°C时为100 μS/cm KCl。为了正确地将测量值与此标准值进行比较,必须将电导率测量值补偿回参考温度25°C时的标准值。同样,由于是在两个电导率测量平台上测量这些纯净的已知标样,因此必须进行温度补偿以确保进行正确的比较。05采用正确的取样技术,用100 μS/cm KCl储备溶液分别制备DUCT瓶装的100、75、50、25、12.5、10、5、2.5、1.25、1.00 μS/cm浓度的标样,用于台式仪表和探头测量。低浓度标样非常敏感,因此必须最先在仪表和探头上运行最低电导率标样,最后运行最高电导率标样,方法条件如图1所示。确保将探头完全浸入DUCT瓶中。样品水在转移时可能会洒出来,因此建议将样品瓶放在二次容器(即防洒容器)中,以便在操作过程中用二次容器接住洒出来的水。06对于梅特勒-托利多SevenCompact仪表,确保选择25°C作为参考温度,并对测量值进行温度补偿。在仪表和M9上选择准确的补偿曲线和参考温度,这一点非常重要。KCl在低浓度时有非线性温度校正曲线,因此建议在仪表上选择非线性补偿曲线。测量时请将探头放入样品中,然后按“读取(Read)”键。待测量稳定后,表会提示“保存(Save)”或“退出(Exit)”。所有样品的测量数据都会记录在仪表上,然后导出用于分析。结果和讨论图2是配置了InLab 741 ISM电导率探头的梅特勒-托利多仪测量的电导率数据,包括实测响应和预期响应的数据对比。响应值连成直线,可以看到R² 值和斜率,便于进行方法比较。图2中的数据显示,配置了InLab 741 ISM电导率探头的梅特勒-托利多仪的电导率线性非常适用于测量制药用水的第1阶段电导率。图3是Sievers M9 TOC分析仪测量的电导率数据,包括实测响应和预期响应的数据对比。响应值也连成直线,可以看到R² 值和斜率,便于进行方法比较。图3中的数据显示,Sievers M9 TOC分析仪的电导率线性也适用于测量制药用水的第1阶段电导率。表2是配置了InLab 741 ISM电导率探头的梅特勒-托利多仪和配置了电导率选项的Sievers M9 TOC分析仪的线性方法对比数据。这两种不同设备的实测响应数据显示,Sievers M9的R² 和斜率响应均略优于配置了InLab 741 ISM电导率探头的梅特勒-托利多仪的R² 和斜率响应。本研究中的数据不仅确认了这两种设备方法都可以有效地测量电导率,更进一步证明了配置电导率选项的Sievers M9 TOC分析仪更具优势。用这两种设备方法的结果差异,部分归因于样品与周围空气能否有效隔离。当使用Sievers M9 TOC分析仪时,电导率和TOC标样都装在DUCT样品瓶里进行分析,从而有效地隔离了空气。而当使用梅特勒-托利多仪和探头时,需在测量过程中打开样品瓶的盖子以便插入探头。打开瓶盖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就会污染样品。在测量电导率时,Sievers M9分析仪比传统的台式仪表和探头有更好的线性、斜率响应、样品处理。除此之外,Sievers M9分析仪还有其它优势。台式仪表和探头测量的数据通常以txt或csv格式存放在仪表上。这都不是安全的数据格式,容易被审计机构审查。而Sievers M9分析仪采用安全的数据文件格式,数据不会受到机构审查。此外,在使用台式仪表和探头时,通常需要用USB设备来从仪表向电脑传送数据,而使用USB来传送数据时,容易被审计机构审查数据完整性。M9分析仪的数据可以通过以太网自动导出到LIMS系统、SCADA系统、或其它数据管理平台。最后,台式仪表和探头需要专门的操作人员来制备和运行样品,费时费力。由于对温度、搅拌、测量稳定性的要求,每份样品的第2阶段电导率测量时间需长达30分钟。而将自动进样器和配置了电导率选项的Sievers M9 TOC分析仪一起使用时,就可以实现自动化的样品分析和数据采集。考虑到Sievers M9 TOC分析仪的上述诸多优点,及其卓越的分析结果,那么制药商放弃使用传统的台式仪表和探头,转而使用配置了电导率选项的Sievers M9 TOC分析仪来自动测量电导率,就成为非常明智的选择。两种设备方法的优缺点比较,请见表3。结论改变现行的分析方法通常是复杂的过程,而从传统的台式分析转换为自动分析可能更加复杂。本研究旨在说明如何从使用台式仪表和探头转换为使用配置了电导率选项的Sievers M9 TOC分析仪来测量电导率。本研究证明了台式设备和自动设备在测量USP 第1阶段电导率时具有同等分析性能,从而证明了从台式分析转换为自动分析的可行性。本研究还显示,用户可以相对容易地完成这一转换。最后如表3所示,当使用Sievers M9分析仪代替台式仪表和探头来测量电导率时,可以有诸多优点,例如数据可靠性、样品完整性、自动化运行等,这就使得从台式分析到自动分析的转换对寻求精益工艺流程的制药商极具吸引力。参考文献Sievers Lean Lab: Simultaneous Stage 1 Conductivity and TOC Lab Testing of Pharmaceutical Water (300 40030).DUCT Vial Performance and Stability (300 00297).Reserve Sample Bottles for Conductivity and TOC (300 00299).Low Level Linearity Conductivity Study on the Sievers M9 TOC Analyzer (300 00339).◆ ◆ ◆联系我们,了解更多!
  • 重磅!陕西铁腕治霾,关中三年禁止建设一切石油化工项目
    p   近日,为了改善全省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陕西省发布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关中核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 /p p   方案还要求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关中地区在夏季( 6月1日至8月31日)对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限产30%左右。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 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18-2020年) /p p    strong 一、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现状 /strong /p p   (一)五年来取得明显成效。 /p p   2013 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措施,在全国率先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各地、各部门的污染防治责任。组织实施《陕西省“治污降霾· 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和年度工作方案,坚持系统施策、统筹防治、协调推进,持续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措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政策体系日臻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联防联控明显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p p   (二)陕西省空气质量现状。 /p p   陕西省空气质量在不断改善的同时,与国家考核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大多数城市PM10、PM2.5年均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多数城市二氧化氮和臭氧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关中城市群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靠后,汾渭平原被列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向纵深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人口和经济要素将进一步聚集,环境空气质量将成为区域绿色发展的突出短板。随着关中地区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臭氧等复合型污染日益凸显,全省特别是关中地区的空气质量改善面临更大压力。 /p p   (三)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p p   一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优。陕西省第二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为4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3个百分点。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比重高于全国8.2个百分点。关中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9倍、3.6倍。受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及市场机制等因素制约,电能、地热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广困难大、矛盾多,能源结构不优的局面急需加快调整。 /p p   二是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愈加明显。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相对滞后,二氧化氮浓度呈上升趋势,臭氧污染呈现时段提前、范围扩大、浓度加重的特点。PM10、PM2.5和臭氧已成为影响陕西省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 /p p   三是联防联控的合力仍需加强。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充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尚需进一步加强和提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铁腕治霾工作还有盲区,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等现象。 /p p   四是对大气污染成因的研究比较薄弱。对雾霾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等研究不足,对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成因、控制对策及健康影响研究不够,现有环境管理手段尚不能适应新时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综合管理能力欠缺,科学治霾水平亟待提升。 /p p    strong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strong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助力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城市群。深入推进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以增强区域联防联控为主线,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完善交通运输结构,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p p   (二)工作目标。 /p p   以 PM10、PM2.5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臭氧前体污染物控制。到2020年,全省设区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80.3%,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15%,PM10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p p   三、主要工作任务 /p p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p p   1. 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关中核心区(见陕政办发〔2015〕23号)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各市政府包括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下同) /p p   制定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率先关停搬迁关中核心区企业,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等行业企业产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2. 削减煤炭消费总量。落实《关中地区重点企业煤炭消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关中地区热电联产(自备电厂)机组“以热定电”暂行办法》,加强节煤改造,严控新增燃煤项目。以散煤削减为主,规上工业以燃料煤削减为主,每年削减燃煤500万吨,三年累计削减1500万吨。未完成煤炭削减任务的城市,削减任务结转累加至下一年度,同时禁止新建耗煤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3. 稳步推进清洁供暖。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热供暖、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居住建筑不具备条件的,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新增天然气产量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用气。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对关中地区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推动热电联产富余热能向合理半径延伸,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集中供热站全部予以拆除,覆盖范围外的统筹布局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取暖措施,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并限期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2019年底前改造完毕,其中,2018年不少于60%。(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各市具体任务由省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 /p p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城市智能电表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农村智能电表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4. 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和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在关中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到2018年底前,力争平原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80% 到2019年底,山区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关中核心区以外和各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外的地区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改造的,应使用“洁净煤+民用高效洁净煤炉具或兰炭+兰炭专用炉具”过渡。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原料利用的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2018年底前,力争秸秆原料产业化利用实现一县一品,不断提高秸秆高值化利用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饲料、堆肥等综合利用,从源头禁止秸秆焚烧。杜绝使用散煤、秸秆、玉米芯、枯枝落叶等生物质燃料。(省农业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洁净煤符合标准。质监、工商部门要以洁净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煤行为。(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5. 加大燃煤锅炉拆改力度。2019年底前,关中地区所有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时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全部拆除或实行清洁能源改造,其中,2018年不少于60%。(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6.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关中地区现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其中,生产经营类天然气锅炉2018年全部完成。改造后的氮氧化物排放低于80毫克/立方米。(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7. 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完成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当地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各市政府负责) /p p   8. 对关中地区火电企业进行改造。加快建成陕北至关中第二条750千伏线路通道,对关中地区火电企业进行优化布局,关中核心区不再新建火电、热电企业。 2019年底前,关中地区现有火电机组全部实行热电联产改造,释放全部供热能力,对热电联产项目发电计划按照以热定电原则确定。采暖季,供热机组严格按照以热定电原则落实发电计划,确保民生用电、用热需求不受影响 非采暖季,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减少或停止发电,其中,西安周边的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渭河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西安西郊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于2018年底前率先完成改造。开展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清洁替代,30万千瓦以下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企业参加电力直接交易,将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电量转让给公用高效清洁机组代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加快建设西安坚强电网,确保建成后的电网能够满足西安地区承办大型国际性会议需要和“煤改电”要求。(西安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配合) /p p   (二)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p p   9. 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制定在用机动车淘汰更新激励政策,加快推进以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等为主的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工作。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和超标排放执法取证能力、机动车污染排放执法防控监管及相关省、市平台建设、完善和升级等工作。通过采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限行、禁行等手段,倒逼排放不达标等老旧高排放机动车加快淘汰更新。开展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机场巴士)、货运车等高排放车辆的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监督抽测。加强对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省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专项工作办公室、各相关厅局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10. 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厂区通勤、出租以及环卫、物流等领域加快推广和普及新能源车。城市新增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2020年底前,关中城市现有燃油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其中,2018年不少于40%,2019年不少于4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11. 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在用机动车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强化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推进环保定期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有效结合,对不达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12.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加强市、县两级在用机动车尾气检验和监管平台建设。(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认真落实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年度督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检测机构暂停或取消其检测资格。(省质监局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13.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市场准入,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关中地区禁止使用不符合国Ⅲ标准要求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压路机、平地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各市政府负责) /p p   14.加强油品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确保全省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全覆盖。(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15. 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建立过境西安货运车辆避让西安绕城高速制度,通过限制性措施和经济激励政策,引导车辆从西咸北环线等线路分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实现公共交通无缝连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16.发展关中城际轨道交通。加快实施《关中城市群城际铁路网规划》,解决关中城市群综合交通网与其经济发展速度水平不相适应、城际交通结构单一等问题。(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市政府配合) /p p   (三)全面整治城市面源污染。 /p p   17. 严格执行“禁土令”。采暖季期间,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咸阳市、渭南市城市建成区及关中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地铁(含轻轨)项目、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需施工的,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申请,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可以施工,施工项目要向社会公示,并进行严格监管。对施工期间违规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严禁以各种借口将“禁土令”降低标准、减少时限、缩小范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关中各市政府负责) /p p   18. 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的防治联动制度,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管理平台联网。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工地,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制定出台不诚信施工单位退出市场机制和取消招投标资质机制。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杜绝超速、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抛洒泄漏等现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19. 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 “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每年新增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不得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2020年底前,关中地区城市建成区车行道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的治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20. 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各市政府负责) /p p   (四)大力提升固定源监管水平。 /p p   21.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到2020年,完成所有列入原环境保护部《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固定源的排放许可证核发,未按国家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治。(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22. 深化工业污染源监管。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环境监管,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督导污染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监督污染源企业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对涉气污染源企业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环境保护部门。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化专业机构开展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23.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控。在煤化工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推进加油站、油品储运销设施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挥发性有机物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凡达不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的,一律停业整改。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防有烟烧烤“死灰复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24. 继续推进关中地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完成具有固定设施的、有污染排放的生产性“散乱污”工业企业的整治。2018年7月1日前,关中地区再次摸底核实“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综合整治,并实现动态清单式管理,确保整治到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五)强化重点时段污染防控。 /p p   25. 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应急减排清单,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源解析结果和污染物排放构成选取应急管控重点对象。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量确定同行业企业管控次序,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均衡控制,采取综合控制措施,实施统一的区域措施,全力削减污染峰值。建立关中及周边地区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响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26. 增强预测预报能力。建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西北区域预测预报中心,市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单位具备72小时精细化常规预报和168小时潜势预报能力。强化环保、气象等多部门联动,加快培养和引进专业预报人员,不断提高预报预警准确度,及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省环境保护厅、省气象局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27.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关中地区在冬季和夏季实施错时错峰生产,陕南、陕北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参照执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各市政府负责) /p p   关中地区在夏季( 6月1日至8月31日)对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对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关中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加严格的错峰生产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各市政府负责) /p p   石油化工行业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煤化工、焦化行业统筹制定本地区停产检修计划(焦化行业也可通过停运部分装置方式),分别限产15%和 20%左右产能,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 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10:00-16:00停止生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关中地区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 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钢铁、焦化、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钢铁产能限产30%左右,以高炉生产能力计,以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焦化企业限产30%左右,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产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关中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加严格的错峰生产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各市政府负责) /p p   制定采暖季优化电力调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绩效综合水平对电力行业精准实施错峰生产,陕北高效清洁火电燃煤机组多发,关中地区火电燃煤机组在保证居民、企业正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发电,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strong (六)坚持全民共治。 /strong /p p   28. 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陕西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及特殊功能区域的“4+1”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省环境保护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29.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全面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和企业排污信息,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发挥社区、街道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营造绿色生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畅通监督渠道,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引导公众进一步理性认识、科学应对、主动参与、积极作为。(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strong 四、保障措施 /strong /p p   (一)完善鼓励激励机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在关中地区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修订完善《关中地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办法》。统筹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城乡散煤治理、高排放车辆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环保能力建设等。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省财政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调整峰谷电价时段,适应农村居民生活习惯。(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负责) /p p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电网改造规划,实施电力线路改造工程 推进热网互联互通和热用户端升级改造,做好热网联通联调和建筑节能等工作。改革完善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研究新的天然气采、供、用体制机制,统筹优化天然气的生产、配送、利用,探索新的民生用气保障产业模式。促进乡镇和农村地区天然气等管网竞争性接入。加强乡镇和农村输配电网建设,满足煤改电需要。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协调落实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保障工作,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煤改气。加快建设储气设施。(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三)建设智慧环保平台。科学编制污染源排放清单,构建区域环保监管智慧平台,实现空气质量数据、重点污染源数据、执法监管等信息的互联共享和动态更新,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精准度,实现对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放情况的靶向管控。(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四)开展巡查执法和专项督察。落实双随机制度,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检查。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的规定,重点对冬防期间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开展“点穴式”专项督察,重点督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省委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p p   (五)提升科学治霾水平。开展大气污染特征及源解析、机理、模型及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臭氧等快速监测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并进行应用推广与集成示范。(省科技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六)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建设国家环境监测西北区域质量控制中心、国家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西北区域中心。合理扩增、科学设置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制度。(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p p   (七)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各市、县、区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方案落到实处。省级各牵头部门是行业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加大调度、督导和推动力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省级有关部门,各市政府负责) /p p   (八)严格考核问责。将各市(区)空气质量目标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考核,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省委、省政府将对其主要负责人约谈。 /p
  • Picarro | 淡水沉积物中的微塑料影响主要生物扰动者在生态系统功能中的作用
    微塑料是指直径小于5毫米的塑料颗粒,它们主要来源于塑料制品的磨损、降解和破碎,对环境和生态系统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微塑料广泛分布在河流、湖泊、海洋等水体中,对水环境会造成污染,也可被水生生物摄取,进而在食物链中传递,最终影响到人类健康。此外,微塑料还可能影响浮游动物的摄食、生长和繁殖,从而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功能。针对微塑料是否会影响生物扰动活动,国外的一组团队展开了研究。淡水沉积物中的微塑料影响主要生物扰动者在生态系统功能中的作用微塑料(粒径≤5mm)是塑料废物中的一部分,会通过沿海径流和河流进入到海洋。根据其密度差异,或漂浮在水中或进入沉积物中。沉积物-水界面是水中生物主要活动区,通过生物地球化学过程在生态系统功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生物地球化学过程主要由微生物活动驱动,而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扰动作用明显,可凭借进食、排泄、推土、掘穴以及建造洞穴、土堆和坑等行为影响各界面间的养分动态及微生物过程。但目前尚不清楚微塑料的存在是否会影响生物扰动者在沉积物中的生理和活动。基于此,为填补研究空白,国外的一组研究团队在法国东南部Lone des Pê cheurs河床收集沉积物,过筛后,于-20℃储存以杀死微生物。然后测量了沉积物样品的颗粒物粒径分布、总有机碳(TOC)和总氮含量(TN)。将沉积物和微塑料在玻璃瓶中混合以形成4个微塑料浓度(0 颗粒物/kg沉积物干物质(对照);700 颗粒物/kg沉积物干物质(低);7000 颗粒物/kg沉积物干物质(中);70000 颗粒物/kg沉积物干物质(高))。水丝蚓在淡水底栖生物栖息地的生物地球化学和生态学中具有关键作用,选择其作为生物扰动者进行研究。试验共8个处理(4个微塑料浓度×有无水丝蚓),5次重复。沉积物和微塑料混合一周后转移到2L玻璃培养瓶中,然后上覆10 cm合成淡水,将180个长度为1-3 cm的水丝蚓放入培养瓶中,进行77天培养试验。在试验最后4周,分析了水丝蚓的生物扰动活动(沉积物重建和生物灌溉)和地球化学过程(CO2、CH4(Picarro G2201-i同位素和气体浓度分析仪)和养分通量)。试验结束时(77天),确定每种处理下水丝蚓的存活率,并将其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来评估其生理状态(能量储存和氧化应激),另一部分用来确定水丝蚓摄入的微塑料数量。旨在评估微塑料对水丝蚓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实验期间不同天数所分析参数示意图。【结果】其中一个培养瓶中CH4(A)、CO2(B)、N-NO3-(C)、N-NO2-(D)、N-NH4+(E)和P-PO43-(F)浓度时间变化示例。水柱中测量的CO2(A)和N-NOx(N-NO3&minus + N-NO2&minus )通量(B)。【结论】虽然没有死亡,但在暴露于中等微塑料浓度(7000 颗粒物/kg沉积物干物质)后,水丝蚓对氧化应激有显著反应。与此同时,通过沉积物重建能力和促进沉积物-水界面的水交换通量进行评估,发现水丝蚓生物扰动活动减少。因此,在微塑料存在的情况下,水丝蚓对有机质矿化和养分通量的贡献显著降低。该研究表明,环境中的微塑料浓度通过减少水丝蚓的生物扰动活动,对沉积物-水界面的生物地球化学过程产生影响。
  • 《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印发!强调高端仪器仪表研究和应用
    据工信部网站11月23日消息,工信部等多部门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该通知指出:要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控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等安全风险。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与质量管理融合发展,提升质量精准化控制和在线实时检测能力,强化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推进,促进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并加强高端仪器仪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设备精度、稳定性和标校技术水平。全文如下: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 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直面市场需求和群众关切,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坚持一个一个行业抓、一类一类产品抓,着力打通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化解一批民生消费领域质量痛点,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质量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食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消费品优质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工业品质量稳步向中高端迈进,建筑品质和使用功能不断提高;生产性服务加快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二、推动民生消费质量升级(一)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食品供给。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广应用缓释肥、有机肥和高效低风险农药。完善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强化米面油等大宗粮油产品和蔬菜、果品、木本油料质量保障。着力提高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竞争力。加强冷链食品监管,严格排查管控涉疫食品,防止脱冷变质的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控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等安全风险。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以及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进地方特色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继续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增强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用品适用性。围绕特殊人群消费品发展需求,加大人体工效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力度。深入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提高校服、玩具、文具和婴童用居家防护、运动防护、助行骑乘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推动适老化产品发展和智能应用及终端产品适老化改造。提高轮椅、助行机器人等康复辅助器具智能化程度,丰富助视、助听和辅助阅读类产品供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促进日用消费品升级迭代和文体用品创新发展。加强数字化试衣、智能服装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大力推动服装、鞋类产品、羽绒制品等领域产品质量分级。提高清洁类家电产品的消毒除菌、清洁净化性能,提升厨房电器一体化、智能化和能效水平,发展便携式小家电。严格家居装饰装修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提升厨卫五金、人造板等零部件及材料质量。提高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水平。推进商品包装和流通环节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加大健身器材和运动用品优质供给,提升音乐、舞蹈、美术用品质量水平。提高首饰、艺术陶瓷等工艺美术产品和丝绸刺绣、文房四宝等传统文化产品创作设计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进一步完善建筑性能标准,合理确定节能、无障碍、适老化等建筑性能指标。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评估。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探索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和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查处质量不合格和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增强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五)提高基础件通用件质量性能。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提升轴承、齿轮、紧固件、液气密件、液压件、泵阀、模具、传感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稳定性,延长使用寿命。加快设计、制造工艺软件国产化应用,推进电子设计自动化参考架构标准化,研发高端芯片关键装备和仪器。加强高端仪器仪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设备精度、稳定性和标校技术水平。(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材料质量保障能力。提高通用钢材、航空铝材、基础化工原料、水泥、平板玻璃等质量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加快冶金、化工、纺织、建材、林产工业等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易燃危险性的工业原材料出厂质量安全控制和抽检。实施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和计量测试能力提升工程,提升稀土、石墨烯、特种合金、精细陶瓷、液态金属等质量性能,加快先进半导体材料和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标准研制,加强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攻关和设备研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科院、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提升装备产品质量可靠性。提升电子装备、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水平,加快数控系统、关键功能部件、整机、系统集成方案升级和推广应用。加快标准升级迭代,主粮作物收获机械、拖拉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指标分别提高到80、250小时以上。突破工程机械稳定性设计、控制和传动系统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技术,推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和非公路自卸车等平均失效间隔时间比现行国家标准提高60%以上。提升电动交通工具和电池驱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的安全可靠性。完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推动桥式、门式起重机设置不同形式高度限位装置。加强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引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优质发展(八)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提高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终端等数字产品智能化水平和消费体验。建立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提高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要求,强化IPv6在物联网产品和系统的部署应用。构建云基准测评体系和云服务能力评估体系,提升云计算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推动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等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链条改造,鼓励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等新模式。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材料、生物技术、医疗器械、数字技术等前沿领域开展标准研究和验证。加强系统融合、时间同步、仿真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智能网联汽车的环境感知、决策和安全性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促进平台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探索人机互动新模式,提升网络消费体验。督促平台企业强化平台销售和直播带货产品的质量管控和追溯,依法承担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切实维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深入推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数商兴农”。推动出行服务领域平台企业持续改善用户体验。深入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促进服务品质大幅提升(十一)引导居民生活服务高品质发展。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完整社区、活力街区建设。加强家政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母婴护理、家政培训标准,推动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大力推进家政进社区,实施“家政兴农”行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健全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推广电梯“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规范家居服务市场,提升家装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推进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提振餐饮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模式。发展多样化、优质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大力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持续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提高生产流通服务专业化融合化水平。加大涉农金融服务供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发展绿色直接融资,持续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加强数字技术在普惠金融领域中的依法合规和标准化应用。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加快城市配送绿色货运、冷链物流发展,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推广标准化、集装化、单元化物流装载器具和包装基础模数。培育一批制造服务业新型产业服务平台或社会组织,鼓励其开展协同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等活动。提升专利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提升社会服务效能。持续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结果通报。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提质升级。健全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和相关标准,组织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按年度提出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集成化办理、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的制定、实施和宣贯。督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以质量变革创新推动质量持续提升(十四)强化科技创新对质量提升的引领作用。建立科技创新政策和质量政策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部署实施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科技项目,加大科技研发计划对质量提升的支持力度,重点面向影响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短板问题开展质量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与质量管理融合发展,提升质量精准化控制和在线实时检测能力。(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激励引导,发挥中央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力军作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着力解决产品性能和品质档次“卡脖子”、“瓶颈”问题。强化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推进,促进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加强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广应用。支持产业链“链长”、“链主”企业和“领航”企业将相关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技术联合攻关和质量一致性管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强国家、区域、产业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综合运用计量、标准、合格评定等要素资源实施精准服务。加强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建设,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更加公平、便捷获得标准信息资源。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鼓励和支持商会协会积极参与,强化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帮扶。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判应对和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优化出口商品和服务质量。(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强中华老字号和商标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支持打造区域品牌。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大力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加快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推动在化妆品、服装、家纺、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原材料领域,以及家政、旅游、文化、休闲、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业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培育托育服务、乳粉奶业、动画设计和制作等行业民族品牌。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体系,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广电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提升劳动者质量素养。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发挥各级工会和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改进提升等活动,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提高家政、养老、育幼等领域人才培养培训质量。(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强化实施保障(十九)健全财政金融政策。各地区要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经费列入预算,鼓励企业加大对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完善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企业质量提升活动中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可按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更好实现政府采购优质优价。制定质量竞争型产业分类,加强质量统计监测。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鼓励企业积极投保平行进口车“三包”责任相关保险、工程质量保险。(财政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平台,制定实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联动机制,强化国家和地方之间统筹协同、互动互补。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网络市场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管检测体系,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倡导行业协会、商会推进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组织等加强社会监督。(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推动企业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公开质量承诺,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团体标准“领先者”行动,广泛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和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鼓励地方在产业集聚区创新激励举措,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做好中国质量奖和各地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先进质量管理经验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督查激励,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奖励、示范、督查激励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2022年11月1日
  • 十八部门联合发文,仪器产品质量提升有了新方案!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1月10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八个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下称《方案》)。《方案》提出,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坚持一个一个行业抓、一类一类产品抓,着力打通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 《方案》从推动民生消费质量升级、增强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引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优质发展、促进服务品质大幅提升4个方面部署了质量提升的重点任务。 在增强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方面,《方案》明确,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提升轴承、齿轮、紧固件、液气密件、液压件、泵阀、模具、传感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稳定性,延长使用寿命;加快设计、制造工艺软件国产化应用,推进电子设计自动化参考架构标准化,研发高端芯片关键装备和仪器;加强高端仪器仪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设备精度、稳定性和标校技术水平。《方案》全文如下:《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直面市场需求和群众关切,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坚持一个一个行业抓、一类一类产品抓,着力打通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化解一批民生消费领域质量痛点,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质量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食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消费品优质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工业品质量稳步向中高端迈进,建筑品质和使用功能不断提高;生产性服务加快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二、推动民生消费质量升级(一)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食品供给。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广应用缓释肥、有机肥和高效低风险农药。完善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强化米面油等大宗粮油产品和蔬菜、果品、木本油料质量保障。着力提高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竞争力。加强冷链食品监管,严格排查管控涉疫食品,防止脱冷变质的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控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等安全风险。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以及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进地方特色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继续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增强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用品适用性。围绕特殊人群消费品发展需求,加大人体工效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力度。深入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提高校服、玩具、文具和婴童用居家防护、运动防护、助行骑乘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推动适老化产品发展和智能应用及终端产品适老化改造。提高轮椅、助行机器人等康复辅助器具智能化程度,丰富助视、助听和辅助阅读类产品供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促进日用消费品升级迭代和文体用品创新发展。加强数字化试衣、智能服装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大力推动服装、鞋类产品、羽绒制品等领域产品质量分级。提高清洁类家电产品的消毒除菌、清洁净化性能,提升厨房电器一体化、智能化和能效水平,发展便携式小家电。严格家居装饰装修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提升厨卫五金、人造板等零部件及材料质量。提高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水平。推进商品包装和流通环节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加大健身器材和运动用品优质供给,提升音乐、舞蹈、美术用品质量水平。提高首饰、艺术陶瓷等工艺美术产品和丝绸刺绣、文房四宝等传统文化产品创作设计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进一步完善建筑性能标准,合理确定节能、无障碍、适老化等建筑性能指标。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评估。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探索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和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查处质量不合格和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增强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五)提高基础件通用件质量性能。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提升轴承、齿轮、紧固件、液气密件、液压件、泵阀、模具、传感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稳定性,延长使用寿命。加快设计、制造工艺软件国产化应用,推进电子设计自动化参考架构标准化,研发高端芯片关键装备和仪器。加强高端仪器仪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设备精度、稳定性和标校技术水平。(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材料质量保障能力。提高通用钢材、航空铝材、基础化工原料、水泥、平板玻璃等质量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加快冶金、化工、纺织、建材、林产工业等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易燃危险性的工业原材料出厂质量安全控制和抽检。实施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和计量测试能力提升工程,提升稀土、石墨烯、特种合金、精细陶瓷、液态金属等质量性能,加快先进半导体材料和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标准研制,加强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攻关和设备研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科院、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提升装备产品质量可靠性。提升电子装备、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水平,加快数控系统、关键功能部件、整机、系统集成方案升级和推广应用。加快标准升级迭代,主粮作物收获机械、拖拉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指标分别提高到80、250小时以上。突破工程机械稳定性设计、控制和传动系统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技术,推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和非公路自卸车等平均失效间隔时间比现行国家标准提高60%以上。提升电动交通工具和电池驱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的安全可靠性。完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推动桥式、门式起重机设置不同形式高度限位装置。加强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引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优质发展(八)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提高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终端等数字产品智能化水平和消费体验。建立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提高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要求,强化IPv6在物联网产品和系统的部署应用。构建云基准测评体系和云服务能力评估体系,提升云计算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推动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等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链条改造,鼓励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等新模式。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材料、生物技术、医疗器械、数字技术等前沿领域开展标准研究和验证。加强系统融合、时间同步、仿真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智能网联汽车的环境感知、决策和安全性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促进平台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探索人机互动新模式,提升网络消费体验。督促平台企业强化平台销售和直播带货产品的质量管控和追溯,依法承担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切实维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深入推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数商兴农”。推动出行服务领域平台企业持续改善用户体验。深入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促进服务品质大幅提升(十一)引导居民生活服务高品质发展。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完整社区、活力街区建设。加强家政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母婴护理、家政培训标准,推动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大力推进家政进社区,实施“家政兴农”行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健全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推广电梯“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规范家居服务市场,提升家装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推进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提振餐饮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模式。发展多样化、优质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大力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持续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提高生产流通服务专业化融合化水平。加大涉农金融服务供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发展绿色直接融资,持续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加强数字技术在普惠金融领域中的依法合规和标准化应用。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加快城市配送绿色货运、冷链物流发展,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推广标准化、集装化、单元化物流装载器具和包装基础模数。培育一批制造服务业新型产业服务平台或社会组织,鼓励其开展协同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等活动。提升专利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提升社会服务效能。持续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结果通报。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提质升级。健全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和相关标准,组织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按年度提出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集成化办理、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的制定、实施和宣贯。督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以质量变革创新推动质量持续提升(十四)强化科技创新对质量提升的引领作用。建立科技创新政策和质量政策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部署实施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科技项目,加大科技研发计划对质量提升的支持力度,重点面向影响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短板问题开展质量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与质量管理融合发展,提升质量精准化控制和在线实时检测能力。(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激励引导,发挥中央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力军作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着力解决产品性能和品质档次“卡脖子”、“瓶颈”问题。强化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推进,促进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加强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广应用。支持产业链“链长”、“链主”企业和“领航”企业将相关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技术联合攻关和质量一致性管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强国家、区域、产业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综合运用计量、标准、合格评定等要素资源实施精准服务。加强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建设,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更加公平、便捷获得标准信息资源。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鼓励和支持商会协会积极参与,强化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帮扶。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判应对和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优化出口商品和服务质量。(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强中华老字号和商标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支持打造区域品牌。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大力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加快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推动在化妆品、服装、家纺、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原材料领域,以及家政、旅游、文化、休闲、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业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培育托育服务、乳粉奶业、动画设计和制作等行业民族品牌。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体系,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广电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提升劳动者质量素养。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发挥各级工会和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改进提升等活动,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提高家政、养老、育幼等领域人才培养培训质量。(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强化实施保障(十九)健全财政金融政策。各地区要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经费列入预算,鼓励企业加大对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完善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企业质量提升活动中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可按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更好实现政府采购优质优价。制定质量竞争型产业分类,加强质量统计监测。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鼓励企业积极投保平行进口车“三包”责任相关保险、工程质量保险。(财政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平台,制定实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联动机制,强化国家和地方之间统筹协同、互动互补。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网络市场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管检测体系,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倡导行业协会、商会推进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组织等加强社会监督。(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推动企业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公开质量承诺,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团体标准“领先者”行动,广泛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和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鼓励地方在产业集聚区创新激励举措,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做好中国质量奖和各地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先进质量管理经验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督查激励,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奖励、示范、督查激励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 中国机械工业:营收245352亿元,仪器仪表业务两位数增长
    p   2017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工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年实现效益改善、出口回升,行业运行稳中向好,市场信心逐步提升,发展形势好于预期。与此同时,高端产品供应不足、低端产品供应过剩的不平衡状态仍未根本改变,专用装备等短板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 br/ /p p   展望2018年,机械工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机械工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开启机械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p p   strong  总体情况 /strong /p p   (一)增加值保持较高增速。2017年机械工业增加值增速延续了上年持续高于全国工业和制造业的态势,增速始终保持在10%以上。全年机械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7%,分别高于同期全国工业和制造业4.1个和3.5个百分点,高于机械工业上年同期1.1个百分点。 /p p   (二)经济效益明显改善。2017年机械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5352.0亿元,同比增长9.5%,高于上年同期2.0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 17133.8亿元,同比增长10.8%,高于上年同期5.2个百分点。机械工业主要效益指标实现较快增长,但与全国工业比较,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速分别低于同期全国工业1.6个和10.3个百分点。 /p p   从盈利能力看,2017年机械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6.98%,比上年提高0.08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全国工业0.52个百分点 每百元资产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09.9元,比上年提高0.4元,高于同期全国工业1.5元,机械企业的盈利能力在增强。 /p p   (三)产品产量增长面扩大。机械工业重点监测的64种主要产品中,产量实现同比增长的产品有47种,占比73.4%,产品产量增长面较上年扩大9.3个点 产量同比下降的产品17种,占比26.6%。产量实现增长的产品有以下特点:一是与基础设施建设及城镇化建设密切相关的挖掘机、装载机、压实机械等工程机械类产品实现大幅增长,其中挖掘机产量增速超过70%。二是前两年需求疲软的投资类产品出现恢复性增长,如矿山设备、冶金设备、金属轧制设备、机床等产品增速在5%-10%区间。三是与消费市场密切相关的产品保持增长的态势,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901.5万辆和2887.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2%和3%。其中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1084.7万辆,同比增长3%,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3.9%。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20.9万辆和 416.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3.8%和14%。摩托车整车产量2267.7万辆,同比增长8.2% 汽车用发动机同比增长17.9%、汽车仪表同比增长11.5%。与消费产品加工相关的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同比增长11.1%,棉花加工机械同比增长4.8%,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同比增长10.5%,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同比增长5.7%。与民生消费相关的通信及电子网络用电缆同比增长3.5%,光缆同比增长5.2%,电动手提工具同比增长11.6%。四是与物流运输产业相关度较大的载货汽车、集装箱、叉车、输送机械等产量明显增长。产量下降的产品主要是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产品和发电设备等。值得重视的是农用机械中的大、中、小拖拉机产品产量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大型拖拉机产量同比下降18.9%、中型拖拉机产量同比下降11.9%、小型拖拉机产量同比下降 13.2%。 谷物收获机械同比下降12.6%,玉米收获机械同比下降11.4%。 /p p   (四)分行业发展全面向好。与上年仅汽车、电工电器两大行业为主拉动机械工业增长不同,2017年以来机械工业各分行业均表现出向好的发展态势。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以及汽车制造业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速均超过10.5%,其中通用设备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的增速较上年大幅提升4.6个和5.1个百分点。 /p p   主营业务收入方面,2017年汽车、内燃机、工程机械、仪器仪表4个分行业增速实现两位数增长。在全行业新增主营业务收入中,汽车和电工电器行业分别占 40.6%和23.0% 其他行业合计占36.5%,比重较上年提高14.2个百分点。利润总额方面,在全行业新增利润中,汽车和电工电器行业分别占 23.0%和14.7% 其他行业合计占62.3%,比上年大幅提升56.5个百分点。 /p p   (五)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低位企稳。2017年机械工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1417.3亿元,同比增长2.6%,较上年同期提高0.9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同期全社会和制造业投资增速4.6个和2.2个百分点。从绝对量看,2017年比2016年增加1285.2亿元,增长规模较上年继续扩大446.6亿元。从占比看,2017年机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8.1%,比2016年下降0.3个百分点 占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26.6%,比2016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趋势看,全年投资增速波动趋缓,但总体处于低位。 /p p   分行业看,2017年在机械工业涉及的10个国民经济大行业中,通用设备和汽车制造业两个行业投资额均超过10000亿元,合计占机械工业总投资的 51.2% 专用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均超过8000亿元,合计占比35.4% 这四个行业合计占比86.7%。其他6个大行业合计仅占 13.4%。与2016年比较,汽车制造、仪器仪表和通用设备制造业3个行业增加额位居前三,分别增加1063.0亿元、191.2亿元和186.1亿元。 /p p   从同比增速看,与2016年比,仅仪器仪表制造业(11.3%)和汽车制造业(8.8%)连续两年保持增长,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速由负转正,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速回落。49个中类行业升降各半,其中表现良好,增速超过两位数的中类行业是,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86.2%)、铁路运输设备制造(66.6%)、光学仪器及眼镜制造(28.5%)、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26.9%)、其他仪器仪表制造(26.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22.3%)、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15.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14.1%)和通用仪器仪表制造(10.7%)。从投资流向看,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持续增长。2017年机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及其他费用投资分别完成23159.7亿元、4158.8亿元、21399.4亿元和2699.5亿元,占机械工业投资总额比重分别为45.0%、8.1%、 41.6%和5.3%。 /p p   从增速看,建筑工程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分别增长3.0%和5.6% 安装工程和其他费用投资同比分别下降7.0%和6.6%。设备工器具购置增速全年始终保持正增长,是带动机械工业投资的主要力量,而其中用于购置旧设备的投资已连续14个月同比下降。表明当前机械企业保持了对技术改造特别是设备升级的投资意愿。 /p p   (六)对外贸易增速回升明显。2017年机械工业对外贸易增速持续回升,全年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7123亿美元,同比增长10.0%。其中进口3063亿美元,同比增长12.3% 出口4060亿美元,同比增长8.3% 实现贸易顺差997亿美元。13个主要分行业全部实现对外贸易出口同比正增长,其中农业机械、工程机械、机床工具和汽车行业出口实现两位数增长。特别是收货及场上作业机械、推土机、装载机、数控机床、汽车整车等产品,出口形势良好,出口量增幅分别为51.5%、70.4%、48.6%、44.1%和31.2%。 /p p   分行业看,2017年机械工业的进口主要集中在汽车、电工电气、仪器仪表三个分行业,进口额分别为781.4亿美元、529.1亿美元、512.3亿美元,占机械工业进口总额的比重为25.5%、17.3%、16.7% 三个行业合计占机械工业进口总额的59.5%。出口主要集中在电工电器、石化通用机械、汽车三个分行业,出口额分别为1074.9亿美元、688.3亿美元、574.3亿美元,占机械工业出口总额的比重为26.5%、17.0%和 14.2% 三个行业合计占出口总额的57.6%。 /p p   (七)产品价格指数由降转升,但涨幅远低于上游水平。2017年机械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摆脱了前些年持续的下行态势,各月指数介于100.1至 100.9之间。但与原材料、燃料价格增势相比,机械工业价格上涨仍然乏力。12月份机械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为100.5,涨幅低于同期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7.6个点,表明机械行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原材料、燃料等要素成本价格的上涨难以向下游行业传导。近期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专项调查的结果进一步反映了这一现状,仅34%的被调查企业产成品价格有所上浮,但上浮幅度均小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幅度。 /p p   (八)经营成本持续上升。2017年机械工业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9.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2.0个百分点,低于同期全国工业1.4个百分点。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4.6元,比上年增加0.05元。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对部分重点企业就税负成本、行政性收费、融资成本、能源成本和人工成本问题开展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政府减税降费已初见成效,近30%的被调查企业感受到了行政性收费下降 但人工贵、融资贵、用能贵依然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被调查企业中,76%的企业反映人工成本上升、60%的企业反映融资成本上升、44%的企业反映用能成本上升。此外物流成本上涨、原材料价格快速增长也是机械企业近期成本上升的因素。 /p p    strong 特点与问题 /strong /p p   在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引导与支持下,机械企业主动适应新环境、谋求新机遇。积极探索和培育新的发展动力,成为越来越多机械企业的自主选择,行业发展的活力有所增强。 /p p   (一)重大项目带动自主创新国家重大项目对机械行业创新发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显现。以“华龙一号”为例,作为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国家核电“走出去”的主推机型,在首台“华龙一号”——福清5号核反应堆的建设过程中,国内众多机械企业积极参与,实现了产品与制造技术的升级。仅2017年下半年就有哈电集团哈尔滨锅炉厂成功研制主蒸汽联箱,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公司研制的ZH-65型蒸汽发生器安装就位,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公司研制的核能发电机通过型式试验,中国一重承制的核反应堆压力容器完工交付等好消息传出。 /p p   (二)研发能力持续提升通过近些年的积累,机械企业的研发 与创新已不仅局限于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而是更为关注原创设计、极限制造等能力的提升。广西柳工成功研制全球首创垂直举升装载机,可实现 360度视野无死角操作,较之传统产品倾翻载荷提升30%、提升能力增加30%,已获得国内发明专利35项、国际发明专利7项。徐工集团研制全球首台八轴 XCA1200全地面起重机,采用独特的千吨级八轴底盘设计,自重比传统产品减轻30多吨,并可通过模块组合实现通用机型与风电机型的灵活转变,拓宽了产品的应用领域。中铁电建自主研制的国内最大直径敞开式硬岩掘进机,填补了国内9米以上大直径硬岩掘进机的空白。上海昌强重工研制的世界首台36000吨超大六向模锻液压机,具有自由锻和六向模锻两种工作模式,可在地面移动工作台上实现自由锻,在地面以下六向模锻区实现六向模锻,锻件金属流线分布更合理,节约原材料30%以上。 /p p   (三)开拓新领域新市场。在传统市场需求疲软、竞争加剧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机械企业基于自身优势延伸服务、拓宽市场。和利时公司积极开拓轨道交通控制系统,研发的CTCS-2+ATO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成功应用于佛肇城际铁路。杭氧集团实施由生产型制造企业向服务型制造企业转型的战略,形成了由工程总承包、空分设备制造与工业气体运营构成的完整产业链。苏州苏试集团在试验设备制造与试验技术服务领域并行发展,目前集团的服务业销售额已接近制造业,而服务业利润已经与制造业持平。 /p p   借助“一带一路”建设的契机,机械企业加快全球化的产业布局。潍柴集团深耕沿线国家,加快产能合作和网络布局,已拥有海外营销平台及子公司30多家,发展了400余家授权服务站,目前海外业务收入占集团总收入的比重超过40%,利润占比超过30%。徐工集团在美国和欧洲建立研发中心,在巴西设立研究所和制造基地,在乌兹别克斯坦合资建厂,目前海外收入占集团总收入的比重已接近30%。 /p p   (四)重大专项成果丰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取得丰硕成果。如在“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支持下,北京北一机床联合北京工业大学等单位,以可适应模块设计、超跨距功能部件精准制造和超大组合件高刚度装配等技术创新为主线,成功研制出国际先进水平的超重型车铣复合数控机床,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实现了系列化生产,创新成果应用于重型复合立车、重型落地镗等高端制造装备的研发,为我国核电、风电、船舶、航空航天等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武汉重型机床联合华工制造装备数字化国家工程中心、武汉华中数控等单位,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8米超重型数控单柱移动立式铣车床,是目前世界上加工规格最大的立式铣车床,具有大承载、高效率、高精度、加工范围广、高可靠性等特点,具备车、铣、钻、镗、磨复合加工功能,能够实现零件一次装卡完成所有或大部分加工工序。解决了我国核电、水电领域关键超大型构件制造难题,为我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p p   (五)提供智能制造产品的能力逐步增强。在相关产业政策的引领和科技进步的带动下,机械工业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智能制造产品的能力逐步增强。如青岛软控股份研制的PS2A乘用车子午线轮胎一次法智能成型装备,实现了整套装备的智能化控制、胶料的循环供给和自动贴合,只需1人即可完成整套系统操作,轮胎日产量达1400套,产能提升20%,为我国轮胎行业智能转型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共享集团成功研发铸造3D打印等智能装备,在铸造3D打印技术产业化应用上取得重大突破,攻克了铸造3D打印材料、工艺、软件、设备等技术难题,获得专利49件。 /p p   2017年机械工业稳中向好的趋势有所巩固,稳的基础在积累,进的积极因素在增强,好的势头在延续。但行业发展运行环境仍存在三个未改变: /p p   一是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没有改变。机械工业主要产品以投资类为主,上下游产业的投资增速直接影响到机械工业的发展。由于传统能源、原材料行业仍处于去产能状态,相关的石油天然气装备、冶炼设备、发电设备、重型矿山机械等行业新建项目投资订货明显不足。据对机械工业70多家重点企业的问卷调查,51%的被调查企业产能利用率不足80%,其中有近20%的企业产能利用率不足60%,主要集中在电工电器行业和石化通用设备等能源装备制造行业。在分析影响产能正常发挥的原因时,62%的企业认为国内订单不足、25.4%的企业认为缺少岗位工人或技师、23.9%的企业认为多种原因导致的排产调整。 /p p   二是工业自身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没有改变。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处于胶着状态,工业基础薄弱,自主创新不足,盈利能力弱,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适应新的变化。 /p p   三是工业投资、特别是技改投资、民间投资增速缓慢没有改变,仍在低位徘徊。工业没有新的投资,发展后劲不足,没有根本改变。 /p p   2018年机械工业发展展望 /p p   2018年世界经济虽然有望继续复苏,但不确定性因素始终存在,发达国家“再工业化”和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加快对我国外贸出口市场的双重挤压始终存在。在此形势下,机械工业对外贸易与合作都面临着更为复杂多变的形势。全行业要更加注重提升出口质量和附加值,要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契机,创新对外合作方式,注重投资对贸易发展、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 /p p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实体经济吸引力和竞争力,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强化创新驱动,发挥好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有效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合理增长。同时,随着《中国制造2025》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 “强基工程”“智能制造”“重大短板装备工程”“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等专项以及技术改造升级工程相继实施,这些利好对机械工业的发展和经济运行的带动作用将进一步释放。 /p p   但也应该看到,机械工业总体上产能严重供过于求、市场过度竞争的局面没有改变 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在低位徘徊的状况没有改变 机械工业传统用户钢铁、电力、煤炭、化工、石油等领域处于产能调整阶段的市场需求环境没有改变 出口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机械行业内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全行业实现由高速度向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 /p p   综合分析,预计2018年机械工业将延续上年平稳的增长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或略低于上年水平。具体而言,预计全年机械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增速均在7%左右,对外贸易出口将保持适度增长,增速将低于上年。 /p p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行业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新发展理念,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机械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部署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改善供给侧结构为主线,以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抓手,以实施“十三五”行业发展总体任务、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创新驱动、质量提升,坚持两化融合、智能转型,坚持开放升级、协调发展,着力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补短板、提品质、增效益,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为实现由大变强奠定基础。 /p
  • 微型光谱仪的结构解析
    光谱仪究其实质是一个“分光”仪器,现在有几种方式来实现分光功能。主流的方式是用光栅作为色散部件,将不同波长的光在空间上分开,用阵列探测器接收并输出光谱。另一种方式是用干涉仪调制入射光,用单元探测器接收被调制了的光,并输出光强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再用傅里叶变换还原光谱,这就是傅里叶光谱仪。  由于在UV-VIS-NIR波段,硅CCD, CMOS阵列的工艺成熟,性价比好,再加上无移动部件,可靠性好,因此,几乎无一例外地使用光栅色散,阵列探测器检测的方式。只是在波长大于900nm的近红外波段,硅材料实在无法胜任,才采用InGaAs线列探测器,但是,至少在现阶段InGaAs线列探测器还是太贵,于是才有人尝试采用傅里叶光谱技术,转动光栅技术,美国德州仪器公司的DLP(Digital Light Procession)技术,其核心是用MEMS技术制造一个微镜陈列,可以用集成电路芯片组驱动每一个微镜的方向,这样就可以用单元InGaAs探测器,使近红外波段的微型光谱仪成本下降。另一种思路是怎么把光谱仪做得更小,更便宜,干脆不用光栅分光,虽然性能不一定那么好,但是对于有些应用也许就足够了,这基本上就是用滤光片加线列探测器的方法。  就采用光栅分光技术的微型光谱仪而言,其性能主要决定于三个方面,光学设计,光栅的选择,探测器的选用。  光学设计又与采用的光栅种类有关,现用的光栅有反射光栅和透射全息光栅两大类,采用不同光栅的光谱仪光学设计方案有所不同。现在的主流是反射光栅,这是由于制造工艺相对成熟,因此价格也相对低一些的原因,采用反射光栅,又要做得体积小,采用折叠光路的设计就很自然了,因此,交叉光路Czerny-Turner 结构(Crossed Czerny-Turner)成为市场最流行的设计 另一类是透射全息光栅,它的主要优点是光栅效率高,导致光学系统的光通量大,对于一些测量比较微弱的光的应用,或者快速动态过程分析,不允许长的积分时间,就倾向于选择透射光栅,当然,价格相对会贵一些。  以下我们就分析典型的交叉光路的Czerny-Turner 结构光谱仪(如图所示)。图 典型的交叉光路Czerny-Turner光谱仪结构。1为SMA 905接头,2为入射狭缝,3为长通滤光片(可选),4为准直反射镜,5为反射光栅,6为汇聚反射镜,7为柱形汇聚透镜(可选),8阵列探测器,9为线性可变滤光片阻挡高阶衍射光进入探测器,10为探测器的石英玻璃窗口,取代普通BK7玻璃窗口,用于工作在小于340nm的紫外波段光谱仪(可选)  -用光纤将待测光束通过标准的SMA905接头接入光谱仪。  -待测光束通过狭缝进入光谱仪,狭缝就是成像系统中的“物”,通常为矩形,根据应用的要求,狭缝的宽度可选,较宽的狭缝允许更多的光子进入光学系统,即系统的光通量较大,但这是以损失分辨率为代价。典型的狭缝宽度在5um-200um之间,高度为1mm。  -从狭缝出射的光是发散的,我们希望入射光束的传播方向是可控的,不要散射到不该去的地方,导致杂散光太大,通过准直光学部件,通常是反射镜,将其变为平行光束。  -光栅作为色散元件:这是对光谱仪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元件,不同波长的光被衍射到空间不同的方向。光栅的参数包括刻线密度,闪耀角度等,都会影响到光谱仪的性能指标,包括分辨率,波长范围,光栅效率曲线等。  -反射镜作为光束汇聚器件,将光栅分光后不同波长狭缝的“像”汇聚到阵列探测器不同的像元上。每个像元会接收到波长范围很窄的光子(15 nm to 0.02 nm,取决于光谱仪的结构)  众所周知,狭缝的宽度会影响到光谱仪的分辨率和响应率,  -探测器阵列:探测器是实现光电转换的重要器件。线阵探测器上的每一个象元的读出数据对应于一个特定的波长范围,在紫外,可见光,短波近红外波段,硅CCD是目前使用最多的探测器,其性价比最好,探测器本身的噪声对光谱仪信噪比的影响。只有在900nm-2500nm的近红外波段才使用InGaAs线列探测器。  -模-数转换电路ADC (Analog-to-Digital Converter):探测器读出电路给出的是电压模拟信号,通过ADC把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将每个像元输出的电压转换为一个特定的数字,这个读数被称为“counts”  ADC器件性能的重要指标是它输出的数字是用多少位二进制数字来表示。一个12位的模数转换电路可以将满量程光强度用0-4096(212)个counts来表示。相应的,同样的满量程光强度,如果用16位的模数转换电路其输出则是用0-65535(216)个counts来表示。由此可见ADC器件的位数反映了光谱仪在垂直方向的“分辨率“。(如图xxx所示)ADC的位数越高其输出的读数就可以越”准确“地描述光谱的强度。  因此,对于一个采用2048个像元的线列探测器和12位模数转换器件的光谱仪,每条光谱曲线会输出2048个波长和对应光强的数据对,每个光强的数据用一个12位数字表示。这些数据是光谱的原始数据。图 ADC的位数和垂直方向“分辨率“的关系示意图  -光谱仪内还包括以微处理器为中心的一些电路,主要包含两部分功能。一方面,产生光谱仪CCD或CMOS探测器所需的控制时序,使探测器按用户设定的工作模式工作 另一方面,实现与PC机的通信,如从探测器中读出数据并传送到PC端。这些电路的性能,譬如,模拟电路的噪声水平、处理器的主频、缓存的大小和通信接口的速度,都会对光谱仪的整体性能有重要影响。
  • 临危受命 星夜逆行 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生态环境监测站党支部书记李小军
    p   他是中共党员。他总是以优秀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勇于奉献。他拥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常常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一致好评。他就是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支部书记,李小军。 /p p   2月3 日,疫情告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生态环境监测站党支部突然接到命令,要求对包联小区进行24小时值守,管控其出入车辆人员。此时已是傍晚,原有的值班安排被彻底打乱,无人值守当夜夜班。因为该小区为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无门房、值班室等可供值班人员休憩的场所,而所谓的封闭管理,只能依靠手动拨杆放行。小区居民中有大量电力职工和环卫工人等基础保障人员,所以小区人员流动性极大,管理难度极高。在工作如此的艰难的前提下,李小军主动请缨要求承担当夜包联小区的夜班值守工作。 /p p   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大家纷纷谈“疫”色变,社区排查工作在普通人眼中更是避而不及的“红线”,而李小军却第一个站出来,冲在了排查第一线。 /p p   锡林郭勒的冬天冷的刺骨,他却用热血温暖了整个凛冬。李小军把支部党旗带到了包联小区,同时也带去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信仰,带去了未来一个多月里疫情防控工作中跳动的火红。李小军冒着零下三十度的严寒,不停地的对小区往来人员悉心排查,仅有的一辆执勤车成了间隙唯一的取暖保障。面对小区住户的不解和出行被限制的不适,李小军没有丝毫急躁,耐心地向每一位排查对象说明管控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那一夜寒风中飘扬的党旗下,便是他忙碌的身影。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54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0ed9d272-7728-468b-bd1b-b69639e8d59e.jpg" title=" 微信图片_20200312151622.jpg" alt=" 微信图片_20200312151622.jpg" width=" 600" vspace=" 0" height=" 541" border=" 0" / /p p   如今捷报频传,在全国各条战线党员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疫情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在锡林郭勒千千万万中的一个小区入口处,李小军看着他插在登记处的党旗,夕阳下迎风飘扬,火红依旧! /p
  • 1308万!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专用卫生材料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211项目名称: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专用卫生材料试剂耗材项目(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903,581.4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试剂耗材-(传防、环卫、食品)):合同包预算金额:92,824.4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传防、环卫、食品)1(批)详见采购文件92,824.4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2(试剂耗材-(寄地1)):合同包预算金额:139,447.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寄地1)1(批)详见采购文件139,447.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3(试剂耗材-(理化1)):合同包预算金额:230,681.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3-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理化1)1(批)详见采购文件230,681.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4(试剂耗材-(理化2)):合同包预算金额:240,411.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4-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理化2)1(批)详见采购文件240,411.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5(试剂耗材-(理化3)):合同包预算金额:221,533.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5-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理化3)1(批)详见采购文件221,533.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6(试剂耗材-(理化4)):合同包预算金额:250,979.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6-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理化4)1(批)详见采购文件250,979.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7(试剂耗材-(艾防1)):合同包预算金额:509,526.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7-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艾防1)1(批)详见采购文件509,526.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8(试剂耗材-(艾防2)):合同包预算金额:178,2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8-1生物试剂盒试剂耗材-(艾防2)1(批)详见采购文件178,2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9(试剂耗材-(质控1)):合同包预算金额:39,98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9-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质控1)1(批)详见采购文件39,98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2.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241项目名称: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专用卫生材料试剂耗材项目(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7,857,808.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试剂耗材-(病免1)):合同包预算金额:1,450,936.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生物试剂盒试剂耗材-(病免1)1(批)详见采购文件1,450,936.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2(试剂耗材-(病免2)):合同包预算金额:1,306,4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生物试剂盒试剂耗材-(病免2)1(批)详见采购文件1,306,4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3(试剂耗材-(病免3)):合同包预算金额:872,4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3-1生物试剂盒试剂耗材-(病免3)1(批)详见采购文件872,4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4(试剂耗材-(病免4)):合同包预算金额:278,8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4-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病免4)1(批)详见采购文件278,8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5(试剂耗材-(病免5)):合同包预算金额:400,928.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5-1生物试剂盒试剂耗材-(病免5)1(批)详见采购文件400,928.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6(试剂耗材-(病免6)):合同包预算金额:314,96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6-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病免6)1(批)详见采购文件314,96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7(试剂耗材-(病免7)):合同包预算金额:325,013.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7-1生物试剂盒试剂耗材-(病免7)1(批)详见采购文件325,013.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8(试剂耗材-(病免8)):合同包预算金额:648,471.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8-1生物试剂盒试剂耗材-(病免8)1(批)详见采购文件648,471.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9(试剂耗材-(病免9)):合同包预算金额:2,259,9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9-1生物试剂盒试剂耗材-(病免9)1(批)详见采购文件2,259,9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3.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216项目名称: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专用卫生材料试剂耗材项目(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324,030.02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试剂耗材-(毒理1)):合同包预算金额:518,350.4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毒理1)1(批)详见采购文件518,350.4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2(试剂耗材-(毒理2)):合同包预算金额:325,354.62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毒理2)1(批)详见采购文件325,354.62-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3(试剂耗材-(消杀1)):合同包预算金额:113,93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3-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消杀1)1(批)详见采购文件113,93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4(试剂耗材-(微检1)):合同包预算金额:737,15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4-1生物试剂盒试剂耗材-(微检1)1(批)详见采购文件737,15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5(试剂耗材-(微检2)):合同包预算金额:316,175.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5-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微检2)1(批)详见采购文件316,175.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6(试剂耗材-(微检3)):合同包预算金额:587,34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6-1生物试剂盒试剂耗材-(微检3)1(批)详见采购文件587,34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7(试剂耗材-(微检4)):合同包预算金额:376,33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7-1生物试剂盒试剂耗材-(微检4)1(批)详见采购文件376,33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8(试剂耗材-(消杀、毒理、理化、病免)):合同包预算金额:147,54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8-1化学试剂和助剂试剂耗材-(消杀、毒理、理化、病免)1(批)详见采购文件147,54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包9(试剂耗材-(病免、理化、艾防、毒理、微检、环卫)):合同包预算金额:201,86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9-1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病免、理化、艾防、毒理、微检、环卫)1(批)详见采购文件201,86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1号联系方式:020-36052333-73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联系方式:020-83541759、020-835436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卓工电 话:020-83541759、020-83543621
  • 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p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京发〔2018〕16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p p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细颗粒物(PM2.5)治理为重点,以精治为手段、共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聚焦柴油货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重点防治领域,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着力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p p   (二)目标 /p p   总体目标:到2020年,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十三五”规划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市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比2015年减少30%以上 重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p p   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改善指标:各区大力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0年,各区PM2.5年均浓度目标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控制在46微克/立方米左右 门头沟区、昌平区控制在49微克/立方米左右 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顺义区、房山区、平谷区控制在52微克/立方米左右 通州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左右。 /p p   二、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 /p p   通过采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加快淘汰老旧车、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等措施,到2020年,交通领域污染物排放量力争比2017年减少30%。 /p p   (三)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2018年底前,由市交通委牵头,制订本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实施方案,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在国家有关单位支持下,盘活现有铁路资源,建设城市货运铁路网,充分利用现有铁路货场,提高物流园区、产业园区货物,以及建材、汽车、石化产品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重。市交通委会同铁路等部门和单位,统筹做好铁路建设和相关运输保障工作 由市商务委牵头,制订本市物流业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推进实现砂石铁路运输 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推进具备条件的汽车生产厂区利用现有铁路运输汽车。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到2020年,全市货物到发铁路运输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下各项措施涉及属地任务的,均需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p p   (四)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2018年底前,由市科委牵头,会同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及铁路等部门和单位,研究制订以推进柴油车电动化为重点的新能源车推广专项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左右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能源货车路权通行、可持续运营的鼓励性政策,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基本采用电动车,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车等。到2020年,邮政、城市快递、轻型环卫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在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使用的公交车辆为电动车。 /p p   支持建设“绿色机场”。市交通委负责与民航华北管理局等单位全面推动机场内运营保障车辆和地面支持设备使用新能源。到2020年,首都机场近机位全部实现地面电源供电,加快运营保障车辆电动化替代。市新机场办会同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入驻北京新机场的各航空公司、各驻场保障单位做好新能源车辆和机械设备的采购工作,保障除因安全因素和特殊设备外,在北京新机场使用的运营保障车辆和地面支持设备基本为新能源类型 在航班保障作业期间,停机位主要采用地面电源供电。 /p p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研究制定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各区推进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和城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并在具备条件的物流园、产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旅游景点、货运枢纽、邮政快递分拨处理中心和规模较大的邮政快递营业投递网点等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到2020年,形成平原地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其中,城市核心区、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延庆赛区、北京新机场等重点区域实现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 /p p   (五)加大高排放车严管严查力度。由市交通委牵头,发布低排放区由六环路内扩展到全市域的政策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加大对车辆违反禁限行规定的查处力度。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老旧车辆淘汰鼓励政策,并组织落实。由市交通委牵头,修订本市促进绿色货运发展的实施方案。由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分别牵头,组织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公交、环卫车辆。2019年,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基本淘汰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p p   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按照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公安交通管理、环保部门做好路检路查,每年在进京路口和市内主要道路完成150万辆次以上的重型柴油车检查。加快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对于排放超标的外埠车辆,不予办理进京证 对于排放超标的本市车辆上路行驶的,加大处罚力度。对全市域重型车氮氧化物排放进行检测。 /p p   强化车辆全流程监管及查处。各区针对辖区内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旅游景区、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集中停放区域,开展入户执法检查,严查排放超标等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对出租车、租赁车、驾校车等车辆的抽查和定期检测,除检查车辆排放是否超标外,重点检查净化装置是否拆除、车载诊断系统(OBD)是否正常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对在用车超标问题较多的车型开展溯源符合性检查,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等 环保、工商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超过国家和本市排放标准车辆的行为进行处罚。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部门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严格实施“记分制”管理,加强远程监控、现场巡查,严厉打击尾气检测弄虚作假、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 /p p   (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2019年底前,由市环保局牵头,制订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和环保标识管理政策 各区负责本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备案、环保标识发放、执法检测等工作。2020年,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进一步拓展到各远郊区重点区域。市环保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使用频次高的工程机械开展在线监控,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相关信息数据库。 /p p   强化行业管控。自2019年起,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水务、农业、质监等部门建立本行业本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制度,并牵头推进本行业本领域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鼓励使用电动或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完善施工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制式合同,将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园林绿化等工程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为招投标文件内容及相应评标因素,并监督落实。自2020年起,禁止使用无环保标识、未通过备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组织本行业本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属地备案并接受排放执法检测。 /p p   (七)严格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自2019年7月起,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自2020年1月起,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环保部门严查销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为,工商部门对移交案件依法处罚。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确保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 /p p   (八)严格油品质量监管。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研究第七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相关标准的燃油清净增效剂。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 /p p   (九)推进机动车大数据分析监控体系建设。自2018年9月起,本市新增重型柴油车应实现排放在线监控功能。具备条件的在用柴油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市环保局牵头建立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在线监控平台。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分别组织对在用公交、出租、货运、环卫、渣土运输等行业车辆实施排放在线监控。2018年底前,在线监控的公交车不少于3000辆、出租汽车500辆 2019年,加快推进相关行业领域排放在线监控实施工作。 /p p   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数据监控系统和定期排放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放检测数据监控系统。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市、区两级联网的机动车遥感监测数据监控系统,实现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 /p p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扬尘污染管控精细化 /p p   健全统分结合、行业监管、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扬尘管控责任体系,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裸露地面扬尘为重点,以标准规范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抓手,以监测评价考核为手段,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清洁的城市环境。2020年与2017年相比,各区降尘量下降30%。 /p p   (十)健全完善扬尘监管机制。市环保局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执法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督察检查、处罚等机制 负责监测评价考核各区及乡镇(街道)扬尘污染控制情况,2018年10月底前,组织建成覆盖各区及乡镇(街道)的粗颗粒物监测网络。自2018年11月起,对乡镇(街道)的粗颗粒物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各区及乡镇(街道),并将每月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各区及乡镇(街道)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牵头制订各类工地扬尘控制规范,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部门负责监管本行业本领域工地。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执法检查。各区负责本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p p   (十一)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各区组织全面推进绿色施工,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和“门前三包”的扬尘防治要求 组织各乡镇(街道)派专人巡查,监督工地出入口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冲洗保洁情况并督促问题整改 鼓励工地聘用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施工扬尘治理。 /p p   严格扬尘控制规范。2018年底前,市环保局制订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修订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进一步明确涉及交通、水务、园林绿化、架空线入地等工程扬尘治理要求,增加和细化高围挡、密闭化、喷淋、喷雾、抑尘剂、洗轮机等应用要求 明确拆除违法建筑等过程中涉及拆除、粉碎、运输、后处置等全流程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明确施工工地在主要出入口公示相关实时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稳步推进发展装配式建筑,会同市重大项目办组织轨道交通施工工地实现全密闭化作业,并安装高效布袋除尘设备。2019年起,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城六区推广拆迁、拆违、施工建设、装修等项目高围挡封闭化作业方式,有条件的实施全密闭化作业,2020年逐步推广到全市范围。 /p p   完善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市环保局牵头研究制订施工扬尘在线监测技术规范,逐步扩大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范围。2019年底前,全市规模以上的水务、交通、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各类施工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厂、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并实现与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行业主管部门和环保、城管执法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 /p p   加强扬尘违法行为闭环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部门建立健全行业扬尘监管体系,市城管执法局围绕扬尘执法检查量、违法查处率等指标体系加强监管,每周对各区执法检查等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对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在24小时内现场核验,依法处罚。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通过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等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线索移送至城管执法部门和属地政府 城管执法部门要在接收后24小时内现场核验,确保违法查处率与实际违法情况相匹配,并于一周内将查处结果反馈至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在同一施工周期内,对因施工扬尘违法行为被处罚2次、仍有扬尘行为的施工单位,城管执法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工整改7天等措施 对被处罚3次仍有扬尘行为的,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半年 对被处罚4次及以上、恶意制造扬尘污染、拒不整改的,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p p   (十二)提高道路保洁水平。按照“城乡统筹、深度保洁”的原则,2018年9月底前,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交通委,修订本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标准,对城市道路、背街小巷、高速公路、郊区公路,按等级,分主路、辅路和人行步道,逐一明确机械清扫保洁、人工辅助清扫的责任主体和清扫标准、作业频次。各区可根据实际制订实施严于市级标准的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标准,并加大清扫保洁资金投入,落实环卫劳动定额和预算定额,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道路清扫保洁体系。自2019年1月起,实现各级各类道路的主路、辅路和人行步道清扫保洁“全覆盖”。到2020年,城市道路“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率达到92%。由市农委牵头,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牵引,将农村各类道路保洁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 /p p   开展道路洁净度检测评定。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开展全市道路洁净度检测评定,每月公布检测评定结果。市环保局运用车载光散射、走航监测车等新技术,检测评定主要道路扬尘状况并反馈至各区。自2018年9月起,检测评定重点地区的道路扬尘污染状况 自2019年起,扩展到城六区各乡镇(街道) 自2020年起,扩展到远郊建成区。各区政府明确道路清扫责任主体,建立相应的通报、整改、提升等工作机制并定期调度,组织道路扬尘排名落后的责任主体及时整改。 /p p   (十三)整治面源扬尘。由市环保局牵头,应用卫星遥感等手段,按月监控裸地和拆迁地块的分布、整治情况 对裸地、拆迁地块的扬尘整治完成比例位于全市后10位的乡镇(街道),按月予以通报。按照“标本兼治、动态治理”的原则,各区组织对辖区裸地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 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覆则覆的原则,采取绿化、生物覆盖、硬化等措施,分类施策,动态整治。2019年底前,各区完成现有砂石料场、砂石坑的整治,严防新增。推广保护性耕作,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 /p p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市规划国土委组织开展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到2020年,全市完成500公顷废弃矿山治理修复。 /p p   (十四)联合整治渣土车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端严惩,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修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增加卫星定位装置加装、安装尾气排放在线监控等内容,为提高建筑垃圾运输车监管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定期督导检查,完善多部门溯源联惩机制 对不符合要求、出现遗撒的车辆,移送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p p   促进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车辆办理渣土运输准运证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具备经营许可的运输企业、不符合本市标准的运输车辆,不予核发运输车辆准运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要核查建设单位提供的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运输车辆准运证、工程项目消纳证等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督促施工单位“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确保渣土运输车辆“三不进两不出”(不达标禁止进入、无准运证禁止进入、密闭装置损坏禁止进入 车厢未密闭禁止驶出、车身不洁禁止驶出)。交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直至依法吊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措施,严肃查处营运性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 /p p   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工业生产绿色化 /p p   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以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为牵引,加快推进减量发展、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p p   (十五)深入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强化资源、环境、技术条件等约束,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的行业项目准入。新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实行减量替代。中关村管委会启动“一区十六园”生态园区建设工作,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化发展和提质增效。加快节能环保升级改造,开展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建设。 /p p   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特别是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培育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业态,在挥发性有机物、扬尘、餐饮油烟等治理领域率先突破,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打造中关村科技园区节能环保品牌,支持有条件的环保企业向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商转型。 /p p   (十六)调整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强化目录管理(《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节能环保标准约束,完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的退出机制,持续推进污染物排放较大、能耗较高、工艺落后、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退出。到2020年底前,再退出1000家以上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p p   健全“散乱污”企业的发现、整治机制。由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 各区通过“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新一轮拉网式排查“散乱污”企业,并实施台账管理。2018年底前,各区依法采取关停取缔、升级入驻工业园区等措施,完成对在册“散乱污”企业的分类整治。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日常巡查,城市管理、水务、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用电用水量监控和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技术应用,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p p   建立镇村产业聚集区淘汰机制。2018年底前,各区清理整治镇村产业聚集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市经济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环保等部门建立对镇村产业聚集区的用电用水量、污染排放量综合考评机制。自2019年起,重点对年度考评位于全市倒数后15%的镇村产业聚集区,采取疏解、淘汰、整合、升级改造等措施,实现“腾笼换鸟”、提质增效。2020年与2017年相比,工业园区等产业聚集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20%左右。 /p p   (十七)分行业推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2018年底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研究制订2018-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由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牵头,针对印刷、家具、电子等重点行业,研究建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标准体系。各区对石化、汽车制造、印刷、家具、机械、电子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改造,配备高效溶剂回收和废气深度治理系统,强化处理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监管,从严查处超标排污行为,促进企业达标排放。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p p   促进石化行业治理提升。2018年底前,石化行业重点企业制订2018-2020年环境治理提升方案,完成物料储运环节的污染治理,动态实施泄漏检测修复工程(LDAR),及时更换阀门、泵、压缩机等易泄漏污染物的设备,减少无组织排放 2020年底前,实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逐年递减10%,力争达到石化企业世界一流环保水平,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环境浓度比2018年下降10%左右。 /p p   加强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进一步调整优化混凝土搅拌站布局,坚持产能减量置换,修订本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2020年底前完成绿色生产和密闭化升级改造。各区组织对使用水泥、砂石等粉状物料的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p p   (十八)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市环保局组织落实国家排污许可相关制度规定,分批分步核发排污许可证,明确对排污单位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总量控制、错峰生产等要求。2018年,完成陶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2020年,实现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全覆盖”。市统计局、市环保局研究将核发许可证行业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纳入统计范畴,2019年开展单位产出污染物排放强度统计试点。 /p p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善促进清洁生产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超过25吨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p p   五、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消费清洁化 /p p   统筹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城乡一体、区域协同的现代能源体系。到2020年,优质能源比重提高到95%,基本解决燃煤污染。 /p p   (十九)构建绿色能源体系。结合首都特点,在保障本市供电、供热网络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依托智能化技术,加强外部电力调入,提高外输电比例。充分开发本地新能源资源。推进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门组织加大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在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等重点区域的应用。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 /p p   (二十)打好压减燃煤收官战。由市农委牵头,按照先平原、再山区逐步推进的原则,以“煤改电”为主,科学选择技术路线,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2018年,完成平原地区45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同步开展农村住宅节能改造。完成平谷区、延庆区5座燃煤供热中心的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无煤化”。2019年,制定科学有效的山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路线,破解采暖期长、温差大等难题,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 /p p   巩固“无煤化”治理成果。各区将已实现“无煤化”的地区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依法取消散煤销售点 建立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已实现农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的地区实施散煤禁售等措施,严防散煤复烧反弹。尚未改用清洁能源的村庄,全部使用优质煤。 /p p   (二十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完善能耗限额标准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修订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率达到80%以上 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委等部门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研究农村公共建筑抗震节能改造标准和范围。 /p p   (二十二)加快推进能源清洁化基础设施建设。市城市管理委、市农委等部门加快推进“煤改电”农村地区电网升级,满足采暖领域电能替代需求。纳入“无煤化”改造范围内的村庄,电力等设施建设要提前规划、优先实施。相关电力企业不断加强电力设施建设和保障能力。 /p p   六、加强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生活和农业污染排放减量化 /p p   以建筑装饰、餐饮、汽修等行业为重点,加强生活领域污染治理。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完善与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结构,逐步推进农业生产生态化。 /p p   (二十三)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建筑类涂料和消费品使用。按照“源头管控、溯源追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市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组织加强生产、销售领域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检测,自2018年9月起,每月对生产企业、超市、建材市场进行抽检抽查,曝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销售场所。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城市管理、铁路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在全市房屋建设和维修、市政道路桥梁建设和维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铁路维护等各类工程中,将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的有关要求作为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应评标因素 同时,率先在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中自行或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进行抽检、检查,鼓励社会投资的建设工程主动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进行抽检,确保使用达标产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抽检发现不达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名单反馈至质监、工商部门 质监、工商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出现2个以上批次产品抽检超标的,依法追溯生产企业责任。通过标准引导、产品准入、政策支持、宣传教育等措施,鼓励市民购买、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 /p p   (二十四)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按照“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由市交通委牵头,对汽修行业进行分类管理,提高汽修企业从事喷漆工艺的准入门槛,促进汽修行业提质升级。探索取消核心区、城市副中心重点区域汽修企业喷漆工序,鼓励在六环路外建立集中化钣喷中心,集中高效处理。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一、二、三类汽修企业喷漆污染标准化治理改造,核心区、城市副中心重点区域的汽修企业退出钣金、喷漆工艺。市环保局组织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与装备的筛选评估。全市每年对汽修企业执法检查不低于3000家(次),定期对各区的执法检查率、违法查处率进行排名、通报。 /p p   (二十五)大力整治餐饮油烟。多措并举,开展“三个一批”综合治理工作。“无证无照”等违法餐饮清理一批,工商、城管执法、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无照”等违法餐饮企业、露天烧烤的查处力度。守法经营提升一批,环保、公安、城管执法、食品药品监管、工商、消防等部门开展贯穿全年的餐饮企业联合执法行动,全年检查6万家(次)以上餐饮企业。以人口密集区、关键业态、群众反复投诉对象为重点,以查促改、以罚促治,督促餐饮企业实施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达到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问题突出餐饮企业整治一批,对超标排放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治等措施。 /p p   完善管理协作机制。建立部门协调、信息对接工作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健全全市餐饮企业台账,定期提供给环保、城管执法部门 将餐饮大气污染物排放纳入餐饮业量化评级管理体系,环保、城管执法部门将一年内依法处罚2次以上的餐饮企业通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量化分级规定对相关企业实施降级处理。市环保、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研究制订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推广使用鼓励政策,探索采取第三方治理模式,培育餐饮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推动餐饮企业达标排放。 /p p   (二十六)进一步降低燃气采暖热水炉氮氧化物排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修订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新、改、扩建工程禁止使用能效标识2级及以下的燃气采暖热水炉,氮氧化物排放达到燃气采暖热水炉国家标准规定的5级要求。 /p p   (二十七)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控制农业源氨排放。由市农业局牵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实施有机肥代替化肥行动 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鼓励禁限养区内规模以下经营性畜禽养殖自愿有序退出 强化畜禽养殖业氨排放综合管控,推广低蛋白饲料,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规范畜禽粪尿贮存管理,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 /p p   2019年制订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实施治理。 /p p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由市农业局牵头,根据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城管执法、农业、园林绿化、环保等部门全面加强农作物秸秆、枯草树叶、垃圾等禁烧管控,强化各区及乡镇(街道)禁烧主体责任,加强网格化监管措施,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p p   七、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加强空气重污染应对 /p p   聚焦秋冬季,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协同应对空气重污染,推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p p   (二十八)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制定与气象条件、环境容量变化相匹配的秋冬季攻坚行动细化任务分解方案。市环保、经济信息化、交通、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园林绿化等部门和各区政府,以减少空气重污染天数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措施。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加强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完善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 凡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 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相关行业企业,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各区组织完成新一轮辖区“散乱污”企业、燃煤茶浴炉、工业炉窑等拉网式排查、清理整治 秋冬季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全面巡查,充分发挥“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作用,强化执法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p p   (二十九)应对空气重污染。在生态环境部的统筹下,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气象局等部门开展区域空气重污染预报预警,深化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加强区域污染物传输监测分析体系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适时修订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逐步建立同气象条件、环境容量变化相适应的市、区、乡镇(街道)和企业的“3+1”应急响应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细化工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等领域的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对建材、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对工业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并动态更新,将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量化细化应急减排比例。空气重污染期间,加强督查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切实发挥重污染削峰降速作用。 /p p   强化乡镇(街道)应急措施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健全完善属地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应急措施可操作、能落地、易考核 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按照不低于减排比例要求的原则,建立属地停限产等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并动态更新 预警期间,及时响应、全面巡查、专人盯守,确保职责落实到位。 /p p   (三十)继续深化区域协作。在生态环境部的统筹下,建立大气污染区域传输预警体系,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统一规划、信息共享、联防联控、联合执法,在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低氮燃烧技术等有共性需求的领域推动制定统一的标准、共享治理技术。联合检查机动车尾气和油品质量、秸秆焚烧等,重点做好区域通行车辆“超载、超标排放”等联合整治。 /p p   八、齐抓共管,健全社会共治体系 /p p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更是重中之重。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各项重大政策措施。 /p p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加强对重大部署、突出问题、重点工作的调度,定期组织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大气污染减排、监督管理等工作。 /p p   建立市级统筹、区级落实、乡镇(街道)具体监督、村(社区)巡查的工作机制。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蓝天保卫战相关政策、法规草案、标准和规划,加强业务指导、监测评价、督察督办和考核问责 牵头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蓝天保卫战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各区负责制定本行政区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并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快乡镇(街道)实体化执法平台建设,提升环保监督管理能力。村(社区)要及时发现、报告违法排污行为等问题。 /p p   (三十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各类企业要增强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履行达标排放责任,践行绿色生产,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强化全过程管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情况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 /p p   (三十三)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会同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科协等单位以及各区政府,积极利用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契机,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实践活动 积极通过一报(党报)、一台(电视台)、一网(政府官方网站)等平台,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力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首都精神文明办等单位要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全市义务教育、干部教育和市民教育培训体系。市社会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单位要组织培育和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组织开展环保“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北京社会志愿者公益行”等公益活动,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p p   健全公众参与。支持新闻媒体、环保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等有序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经验做法,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完善12345、12369、96310等投诉举报热线,结合新媒体应用拓宽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实施有奖举报,探索建立环保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力量监督。 /p p   九、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p p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规、标准、政策、监测体系,着力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强化执法和督察“利刃”作用,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p p   (三十四)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市环保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积极推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和本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规支撑。2018年底前,制订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p p   健全大气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市环保局、市质监局根据大气污染主要来源特征和管理需要,逐步建立包含排放标准、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监测方法、技术规范等在内较为完善、符合北京实际、国内先进、与国际接轨的大气污染防治标准体系 根据污染治理需要和技术可达性,适时对已有标准进行评估和修订,严格环境准入。 /p p   (三十五)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引领。2018年底前,市科委、市环保局研究制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科技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开展大气污染实时精准溯源、区域污染传输监控、北京市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路径和减排策略,以及重型柴油车跟踪技术等研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效果评估,提高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水平,常态化开展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等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p p   强化精细化管理技术支撑。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市科委、市环保局牵头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决策支持平台建设,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控制及监管技术、快速监测设备等研发 开展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控技术研究,并在餐饮、汽修等服务领域推广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加强高效电能取暖设备技术创新。开展“生态环保大数据系统工程”建设,为城市建设、污染治理等提供决策支持。 /p p   建立新技术新产品试点、评估及推广应用机制。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势,由市科委、市环保局等部门牵头,会同中关村管委会,针对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污染源监管和治理,建立完善创新技术筛选、试点、评估和推广应用机制。 /p p   (三十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由市环保局牵头,健全大气环境综合监测网络体系、推进PM2.5热点网格技术应用、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运用多种监测技术、大数据分析手段,健全天地空一体化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构建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监测网络。 /p p   提高污染源监控水平。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查各类涉气污染源,形成基础数据台账,为科学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由市环保局牵头,分级分类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完善监测、技术规范 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 /p p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市环保局组织加强市、区两级机动车排放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机动车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等能力 加强机动车排放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重点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和相应检测设备配备。市质监局组织研制重型车排放监测相关量值溯源装置和校准方法。 /p p   (三十七)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由市财政局牵头,健全完善与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的各级财政投入机制,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资金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拓展投融资渠道,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和节能改造。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研究建立空气质量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调动相关主体积极性。 /p p   完善经济政策体系。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环保、农业、城市管理、商务、财政等部门完善差别化电价、水价、气价等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完善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以及推进电能替代的经济激励政策,探索山区农村散煤清洁能源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补助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确保应征尽征 同时,积极落实好国家环保领域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p p   完善绿色金融和采购制度。市金融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进一步构建完善基于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在内的绿色金融体系,研究设立北京市绿色发展基金,推动发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2018年9月底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研究扩大绿色采购的领域。 /p p   (三十八)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环保、公安交通管理、城管执法、工商、质监等部门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机制,采取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专项行动、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完善并利用烟气在线监测、热点网格、移动监测、电量监控等手段,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拘留、关停取缔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违法查处率与实际违法情况相匹配 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加强联合执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用联惩,对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排放等各环节开展执法,依法严格惩处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 /p p   (三十九)严格环保督察考核问责。对中央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等反馈的各类问题,健全整改机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市级环保督察重点,督察各区、市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落实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情况,夯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根据空气质量形势变化,结合突出问题,随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对扬尘污染等共性突出问题和市民反复举报的问题,健全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等机制,推进问题解决。各区通过督查机制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 /p p   严格考核评价问责。完善构建“周通报、月排名、季调度”的工作机制,及时组织研究蓝天保卫战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将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制订并实施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化问责规定,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按问题累积数量逐级问责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对市、区有关部门以及各区、乡镇(街道)、市属国有企业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按程序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p
  • 北京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关注移动源/扬尘
    p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针对北京市污染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行动计划,其中重点关注移动源和扬尘。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对于移动源,加速国六标准的实施,研究国七标准 建设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道路检测、车辆在线监控与遥感监测为一体的监测体系,并实施溯源检查,一查到底。 /strong /span /p p   对柴油车加强监控。按照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公安交通管理、环保部门做好路检路查,每年在进京路口和市内主要道路完成150万辆次以上的重型柴油车检查。加快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对于排放超标的外埠车辆,不予办理进京证 对于排放超标的本市车辆上路行驶的,加大处罚力度。对全市域重型车氮氧化物排放进行检测。 /p p   各区针对辖区内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旅游景区、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集中停放区域,开展入户执法检查,严查排放超标等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对出租车、租赁车、驾校车等车辆的抽查和定期检测,除检查车辆排放是否超标外,重点检查净化装置是否拆除、车载诊断系统(OBD)是否正常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对在用车超标问题较多的车型开展溯源符合性检查,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等 环保、工商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超过国家和本市排放标准车辆的行为进行处罚。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部门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严格实施“记分制”管理。 /p p   自2019年7月起,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自2020年1月起,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 /p p   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研究第七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 /p p   自2018年9月起,本市新增重型柴油车应实现排放在线监控功能。具备条件的在用柴油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市环保局牵头建立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在线监控平台。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分别组织对在用公交、出租、货运、环卫、渣土运输等行业车辆实施排放在线监控。2018年底前,在线监控的公交车不少于3000辆、出租汽车500辆 2019年,加快推进相关行业领域排放在线监控实施工作。 /p p   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数据监控系统和定期排放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放检测数据监控系统。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市、区两级联网的机动车遥感监测数据监控系统,实现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建立覆盖各工地和乡镇街道的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并纳入各区及乡镇(街道)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对企业违法严重者,可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strong /span /p p   2018年10月底前,组织建成覆盖各区及乡镇(街道)的粗颗粒物监测网络。自2018年11月起,对乡镇(街道)的粗颗粒物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各区及乡镇(街道),并将每月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各区及乡镇(街道)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 /p p   2018年底前,市环保局制订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明确施工工地在主要出入口公示相关实时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p p   完善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市环保局牵头研究制订施工扬尘在线监测技术规范,逐步扩大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范围。2019年底前,全市规模以上的水务、交通、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各类施工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厂、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并实现与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行业主管部门和环保、城管执法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 /p p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对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在24小时内现场核验,依法处罚。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通过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等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线索移送至城管执法部门和属地政府 城管执法部门要在接收后24小时内现场核验,确保违法查处率与实际违法情况相匹配,并于一周内将查处结果反馈至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在同一施工周期内,对因施工扬尘违法行为被处罚2次、仍有扬尘行为的施工单位,城管执法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工整改7天等措施 对被处罚3次仍有扬尘行为的,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半年 对被处罚4次及以上、恶意制造扬尘污染、拒不整改的,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p p   开展道路洁净度检测评定。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开展全市道路洁净度检测评定,每月公布检测评定结果。市环保局运用车载光散射、走航监测车等新技术,检测评定主要道路扬尘状况并反馈至各区。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制造企业再退出1000家 含一般制造业 /strong /span /p p   调整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强化目录管理(《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节能环保标准约束,完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的退出机制,持续推进污染物排放较大、能耗较高、工艺落后、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退出。到2020年底前,再退出1000家以上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环境监测能力全方位提升 /strong /span /p p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由市环保局牵头,健全大气环境综合监测网络体系、推进PM2.5热点网格技术应用、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运用多种监测技术、大数据分析手段,健全天地空一体化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构建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监测网络。 /p p   提高污染源监控水平。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查各类涉气污染源,形成基础数据台账,为科学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由市环保局牵头,分级分类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完善监测、技术规范 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 /p p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市环保局组织加强市、区两级机动车排放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机动车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等能力 加强机动车排放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重点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和相应检测设备配备。市质监局组织研制重型车排放监测相关量值溯源装置和校准方法。 br/   全文如下: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0917/471526.shtml" target=" _blank" 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br/ br/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t/ltbwz" target=" _blank"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27ddbb28-ba29-4f03-b2dc-1a1db5326d8f.gif" title=" 540_70_ltbwz.gif" alt=" 540_70_ltbwz.gif" / /a /p p class=" F24 Fw L40 G2" br/ /p p br/ /p
  • 福建政协委员提议“地沟油”垄断性回收处理
    福建省政协委员王宏16日在于此间召开的福建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议,要对餐馆的"地沟油"进行"垄断性"回收,集中进行工业处理,用于高品质生物柴油的提炼等,使"地沟油"变废为宝,同时对进行收回企业制定产品标准,实行市场准入制,杜绝"地沟油"重返餐桌。   "地沟油"是影响甚至危害国民饮食卫生安全的一大隐患。据了解,只经过初步处理的"地沟油"中含有黄曲霉素、各种病菌、重金属等毒害物质,这都会危及人体健康。   尽管中国政府部门一直致力于打击"地沟油"的非法生产和销售,"地沟油"在餐饮业的潜在危害仍然不容忽视,仅从福建厦门市一些爆光出来的数据可见一斑。厦门环卫部门提供数据显示,厦门现有各类餐饮业单位8000多家,每天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约30吨,有约85%的泔水被无序收运。泔水是不良商贩加工"地沟油"的主要原料。   近年来,随着中国各地餐饮服务企业的逐渐增加,每年产生的餐厨垃圾急剧增长,但由于餐厨垃圾管理的相对滞后以及监管不到位,"地沟油"加工回流餐桌的现象也随之增多。王宏对此指出,为防止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进入餐饮消费和食品流通市场,福建有必要依据中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出台《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依法规范餐厨垃圾管理,严防"地沟油"重返餐桌,保障食品卫生执法有效开展。   "整治'地沟油',仅靠专项检查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福建省政协委员张雅芝则表示,政府部门应建立打击"地沟油"的长效机制,做到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建立联防联治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 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黑窝点的排查和处罚力度,决不手软,让违法生产和销售者付出高昂的代价。   此外,政府部门应研究建立餐厨垃圾的综合利用体系,对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用于堆肥、沼气利用和生产生物柴油,或生产合格的饲料,变废为宝。
  • 揭秘:微型光谱仪之光子历程
    在微型光纤光谱仪中,光子会经历一个曲折而漫长的过程,从光子的产生、传输,光电转换,模拟信号到数字信号,再到通过电脑将光谱展示出来。过程是曲折的,但结局是美好的。那么光子在微型光纤光谱仪中都发生了些什么?  光子历程将从光的激发开始。光子可以来自于大自然中的太阳、星辰,日常生活中的光源、LED或者激光,也可以来自于荧光物质或者由拉曼散射产生。无论光子源于哪里,不同光子都能产生特定的光谱谱线,而光谱的形成伴随着光子的一生,从产生到消亡。   光子在到达狭缝前,会经历一个崎岖的旅程。光子在自由空间中传播时,会被传输过程中其他物质反射、透射或者吸收。不同的物质会在不同波长情况下相互作用的时候过滤、更改或者消除不同波长的光子。光纤作为最基本最简单的耦合工具,可以将光从一个单点耦合至另一器件中,并且能防止其他杂散光的进入。光子在到达狭缝前,通过光纤可以更顺利的到达光谱仪,减小损耗,降低噪音影响。  狭缝是光子进入光谱仪狭长细小的入口,它能保证光子尽可能有效地耦合到光谱仪内部。狭缝越大,通光量越大,但是光学分辨率越差,所以狭缝在选择大小尺寸时,需要权衡通光量和光学分辨率的大小。  光子通过狭缝进入光谱仪内部,仍在一个自由空间内传播,到达第一个元器件为准直透镜。由于准直镜可以保证所有光子都以平行路径到达下一个元器件,确保所需测量的光束不发散或者散射,所以可以使光束最大利用率的得到使用。  准直镜将光反射至衍射光栅上,光栅将不同波长的光进行分光。分光作为一个重要的阶段,将光束分为不同波长段,使光谱仪有效地检测不同波长的光信息。  衍射光栅发射出来的光再通过聚焦镜进行聚焦,保证每个波长的光都尽可能地投射到检测器上。一维线性排列的CCD或CMOS检测器,每个像元能够接收窄范围波长的光子。  每个像元以量子阱的形式工作,收集特定范围的光子。当积分时间开始时,量子阱开始接收满电压电荷。当一个光子撞击量子阱时,同一时间量子阱内电荷就得到释放。积分时间越长,每个像元就会接收到更多的光子。一旦电荷释放完成,单个像元阱就会饱和,那新的光子信号就不会被采集。当光子撞击检测器的同时,即转换成了电信号,这时光子能量完成释放,光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的过程也随之结束。  之后进入到数字模拟阶段,积分时间完成时可以通过检测像元读出电荷水平值。读出的模拟信号通过AD(模拟-数字)转换器,可以将每个像元的电压值读出成特征的“counts”强度值。通过数字处理,由光子信号而来的电信号就转换成数字信号,即光子转换成数据。当光子在光谱仪中的旅程结束也就意味着另一个旅程的开始——电信号的转换,软件的输出。  当从光谱仪读出相关光谱后,希望读出的光谱数据是非常平滑且不失真的数据,这时候就需要利用光谱处理技术对原始光谱进行平滑和过滤:电子暗噪声扣除,由“光学暗像素”获得的平均电子暗噪声,可以校准读出噪音和温度躁动偏移 非线性校准,使用出厂校准7阶函数对光谱仪进行校准,确保每个像素点的响应成线性关系 平滑度,通过设置平滑次数,可以对每个像素和与之相邻像素的测量值进行平均 平均次数,通过增加平均次数提高信噪比。  处理后的光谱数据可通过USB从micro的转接口与电脑连接进行数据传输。在未来产品中,除了USB通讯连接,光谱仪还提供其他的通信方式,如蓝牙、太网、WiFi等。  从光子的产生、光谱仪中的传输、到达检测器像元,数据的处理及传输,光子经历了一段崎岖的旅程。微处理器,检测器和光纤光学的不断发展,使得光谱技术不仅仅局限于实验室中,微型光纤光谱仪将把光谱技术带到人们的日常工作中,改善人们的生活方式。(来源:海洋光学)
  • 中国禁止/限制出口基因测序等多类仪器及技术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8月28日,商务部、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号,以下简称《目录》)。 /p p   本次《目录》调整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业界学界和社会公众意见,共涉及53项技术条目:一是删除了4项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 二是删除5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 三是新增23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 四是对21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进行了修改。 /p p   其中涉及 strong 国产新一代基因检测仪、第三代单分子测序仪、遥感成像光谱仪以及航天器测控技术、大型振动平台设计建设技术、石油装备核心部件设计制造技术 /strong 等多项科学仪器及关键技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以下为调整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全文: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内容 /strong /span /p p    strong 一、禁止出口部分 /strong /p p    strong (一)畜牧业 /strong /p p   1.删去微生物肥料技术(编号:050302J)条目。 /p p   2.将蚕类品种、繁育和蚕茧采集加工利用技术(编号:050304J)控制要点1修改为:“除杂交一代蚕品种以外的蚕遗传资源”。 /p p    strong (二)医药制造业 /strong /p p   3.删去化学合成及半合成咖啡因生产技术(编号:052701J)条目。 /p p   4.删去核黄素(VB2)生产工艺(编号:052702J)条目。 /p p   5.删去化学合成及半合成药物生产技术(编号:052705J)条目。 /p p    strong (三)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strong /p p   6.将航天器测控技术(编号:053701J)控制要点修改为:“我国使用的卫星及其运载无线电遥控遥测编码和加密技术”。 /p p   strong  (四)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strong /p p   7.地图制图技术(编号:054101J)控制要点修改为:“直接输出比例尺& gt =1:10万我国地形要素的图像产品”。 /p p    strong (五)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strong /p p   8.将空间数据传输技术(编号:056002J)控制要点修改为:“涉及下列其中之一的卫星数据加密技术:1.保密原理、方案及线路设计技术2.加密与解密的软件、硬件”。 /p p   9.将卫星应用技术(编号:056003J)控制要点修改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信息传输加密技术”。 /p p    strong 二、限制出口部分 /strong /p p strong   (一)农业 /strong /p p   10.将“农作物(含牧草)繁育技术”(编号:050101X)修改为“农作物(含牧草)种质资源及其繁育技术”(编号:050101X),增加控制要点“6.对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分类名录所列农作物(含牧草)种质资源及其繁育技术”。 /p p   11.新增“农业野生植物人工繁育技术(编号:180103X),控制要点: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所列农业部门主管的I级野生植物人工繁育技术2.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农业野生植物人工繁育技术”。 /p p   12.新增“基因工程(基因及载体)(编号:180104X),控制要点:1.新发现的植物雄性不育基因、恢复基因及载体2.新发现的抗病、抗虫基因及载体3.新发现的抗逆基因及载体4.新发现的品质基因及载体5.新发现的产量相关基因及载体6.新发现的其它重要基因及载体7.特有基因操作技术”。 /p p   strong  (二)畜牧业 /strong /p p   13.新增“绒山羊繁育技术(编号:180302X),控制要点:杂交,人工授精,胚胎、基因克隆繁育技术”。 /p p   14.新增“绒山羊品种的培育技术(编号:180303X),控制要点:内蒙古绒山羊、乌珠穆沁白绒山羊、罕山白绒山羊、辽宁绒山羊、晋岚绒山羊、河西绒山羊和西藏绒山羊母本、父本、杂交改良培育新品”。 /p p   strong  (三)渔业 /strong /p p   15.将水产种质繁育技术(编号:050401X)控制要点4(1)修改为:“鳜鱼人工催产、育苗技术”。 /p p    strong (四)农、林、牧、渔服务业 /strong /p p   16.删去兽药生产技术(编号:050501X)控制要点3、4、7、8、10、12、13、15、16。 /p p   17.删去新城疫疫苗技术(编号:050508X)条目。 /p p    strong (五)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strong /p p   18.将化学原料生产技术(编号:052601X)控制要点2修改为:“硫磷混酸协同体系高效处理复杂白钨矿新技术”。 /p p   19.在生物农药生产技术(编号:052603X)项下新增控制要点:“8.阿维菌素菌种及生产技术9.Bt菌株及生产技术10.枯草芽孢杆菌菌株及生产技术11.春雷霉素菌株及生产技术12.嘧啶核苷类抗菌素(农抗120)菌株及生产技术13.白僵菌、绿僵菌菌种及生产技术”。 /p p   strong  (六)医药制造业 /strong /p p   20.将生物技术药物生产技术(编号:052702X)控制要点修改为:“1.通过分离、筛选得到的具有工业化生产条件的菌种、毒种及其选育技术(1)流行性出血热灭活疫苗生产毒种(含野鼠型及家鼠型)2.用于活疫苗生产的减毒的菌种或毒种及其选育技术(1)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生产毒种(2)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生产毒种3.用基因工程方法获得的具有工业化生产条件的菌种、毒种及其选育技术4.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5.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6.EV71疫苗用毒株7.CA16疫苗用毒株8.五价、六价轮状疫苗生产核心工艺技术9.多糖蛋白结合技术”。 /p p   21.删去化学合成及半合成药物生产技术(编号:052703X)条目。 /p p   22.删去天然药物生产技术(编号:052704X)条目。 /p p   23.删去带生物活性的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制备和加工技术(编号:052706X)条目。 /p p   24.在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的制备和加工技术(编号:052707X)项下增加控制要点:“6.医用诊断器械及设备制造技术(包括国产新一代基因检测仪、第三代单分子测序仪)”。 /p p   strong  (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strong /p p   25.在人工晶体生长与加工技术(编号:053104X)项下增加控制要点:“15.KBBF晶体生长与棱镜耦合器件加工技术”。 /p p    strong (八)通用设备制造业 /strong /p p   26.新增“3D打印技术(编号:183506X),控制要点:‘铸锻铣一体化’金属3D打印关键技术”。 /p p   27.新增“工程机械的应用技术(编号:183507X),控制要点: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减振降噪、智能控制等研发成果的应用技术”。 /p p   28.新增“机床产业基础共性技术(编号:183508X),控制要点:机床的创新设计、基础工艺、试验验证、可靠性及功能安全等机床产业基础共性技术研究”。 /p p   strong  (九)专业设备制造业 /strong /p p   29.删去刑事技术(编号:053603X)控制要点4。 /p p   30.删去医用诊断器械及设备制造技术(编号:053604X)控制要点4。 /p p   31.新增“大型高速风洞设计建设技术(编号:183605X),控制要点:特殊功能结构设计、宽温域特种金属/复合材料性能分析、大型复杂装备智能制造与先进测试技术”。 /p p   32.新增“大型振动平台设计建设技术(编号:183606X),控制要点:双轴同步振动试验平台、50吨电动振动试验系统”。 /p p   33.新增“石油装备核心部件设计制造技术(编号:183607X),控制要点:石油装备中高端井下作业工具和软件,油气集输关键设备、顶驱、注入头、压裂痕、液氮泵、液氮蒸发器等核心钻完井部件的设计制造技术”。 /p p   34.新增“大型石化设备基础工艺技术(编号:183608X),控制要点:大型石化和煤化工装置反应器、炉、热交换器、球罐等静设备的材料技术、焊接技术、热处理技术、加工技术和检测技术”。 /p p   35.新增“重型机械行业战略性新产品设计技术(编号:183609X),控制要点:重型机械行业战略性新产品设计技术,如第三和第四代核电设备及材料技术、海工设备技术等”。 /p p    strong (十)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strong /p p   36.新增“海上岛礁利用和安全保障装备技术(编号:183708X),控制要点:海上执法指挥调度系统、大型/超大型浮式保障基地、极大型海上浮式空海港、海上卫星发射平台、岛礁中型浮式平台、远海岛礁开发建设施工装置、远海通信网络系统支撑平台等装备技术”。 /p p   37.新增“航空、航天轴承技术(编号:183709X),控制要点:火箭发动机轴承技术、卫星长寿命轴承技术”。 /p p   strong  (十一)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strong /p p   38.将空间仪器及设备制造技术(编号:054011X)控制要点修改为:“1.通道数& gt 500的遥感成像光谱仪制造技术2.空间环境专用器件设计和工艺、评价方法和设备、空间润滑方法和润滑件3.高分辨率合成孔径雷达技术的总体技术方案和主要技术指标4.高分辨率可见光、红外成像技术的总体方案及指标5.毫米波、亚毫米波天基空间目标探测技术的总体方案及指标”。 /p p   39.新增“无人机技术(编号:184012X),控制要点:1.不同级别的固定翼和旋翼类无人机中的微型任务载荷,自主导航、自适应控制、感知与规避、高可靠通信、适航及空域管理等关键技术2.无人机制造中所涉及的惯性测量单元、倾角传感器、大气监测传感器、电流传感器、磁传感器、发动机流量传感器等类型传感器的关键技术3.电磁干扰射线枪等反无人机技术”。 /p p   40.新增“激光技术(编号:184013X),控制要点:利用自主研发的KBBF单晶体制造深紫外固体激光器的关键技术”。 /p p    strong (十二)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strong /p p   41.在地图制图技术(编号:054107X)项下增加控制要点:“直接输出比例尺& gt =1:10万地形要素的应用技术”。 /p p   (十三)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p p   42.新增“大型电力设备设计技术(编号:184401X),控制要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灵活运用技术、大型水电机组设计技术、第三代核电机组设计技术、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装备设计等关键技术”。 /p p   strong  (十四)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strong /p p   43.删去空间数据传输技术(编号:056003X)控制要点1、3。 /p p   44.删去卫星应用技术(编号:056004X)控制要点2,将控制要点1中“双星导航定位系统”修改为“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p p    strong (十五)计算机服务业 /strong /p p   45.在信息处理技术(编号:056101X)项下增加控制要点:“17.语音合成技术(包括语料库设计、录制和标注技术,语音信号特征分析和提取技术,文本特征分析和预测技术,语音特征概率统计模型构建技术等)18.人工智能交互界面技术(包括语音识别技术,麦克风阵列技术,语音唤醒技术,交互理解技术等)19.语音评测技术(包括朗读自动评分技术,口语表达自动评分技术,发音检错技术等)20.智能阅卷技术(包括印刷体扫描识别技术,手写体扫描识别技术,印刷体拍照识别技术,手写体拍照识别技术,中英文作文批改技术等)21.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 /p p   46.新增“密码安全技术(编号:186103X),控制要点:1.密码芯片设计和实现技术(高速密码算法、并行加密技术、密码芯片的安全设计技术、片上密码芯片(SOC)设计与实现技术、基于高速算法标准的高速芯片实现技术)2.量子密码技术(量子密码实现方法、量子密码的传输技术、量子密码网络、量子密码工程实现技术)”。 /p p   47.新增“高性能检测技术(编号:186104X),控制要点:1.高速网络环境下的深度包检测技术2.未知攻击行为的获取和分析技术3.基于大规模信息采集与分析的战略预警技术4.网络预警联动反应技术5.APT攻击检测技术6.威胁情报生成技术”。 /p p   48.新增“信息防御技术(编号:186105X),控制要点:1.信息隐藏与发现技术2.信息分析与监控技术3.系统和数据快速恢复技术4.可信计算技术”。 /p p   49.新增“信息对抗技术(编号:186106X),控制要点:1.流量捕获和分析技术2.漏洞发现和挖掘技术3.恶意代码编制和植入技术4.信息伪装技术5.网络攻击追踪溯源技术”。 /p p    strong (十六)软件业 /strong /p p   50.删去信息安全防火墙软件技术(编号:056202X)条目。 /p p   51.新增“基础软件安全增强技术(编号:186203X),控制要点:1.操作系统安全增加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06)四级(包含)以上技术要求2.数据库系统安全增强技术:《数据库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06)四级(包含)以上技术要求”。 /p p strong   (十七)专业技术服务业 /strong /p p   52.将真空技术(编号:057604X)控制要点修改为:“真空度& lt 10-9mPa的超高真空获取技术”。 /p p   53.新增“航天遥感影像获取技术(编号:187608X),控制要点:航天遥感器技术,包括航空遥感器仿真(地面、航空)技术、遥感数据编码技术”。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trong 拓展阅读: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此次目录调整发布,对企业有何影响? /strong /span /p p   长期跟踪研究技术贸易法规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崔凡表示,近年来,一些国家纷纷采取措施加严技术转移管控,严重影响技术贸易和与之有关的投资活动。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在此次目录调整中的做法是难能可贵的。特别是禁止类技术条目只减不增,限制类技术条目有增有减有调,而且未来政府还将继续对目录进行删减调整,不断推出技术贸易便利化举措,这充分反映出我国技术贸易大环境在不断优化,对企业长期发展而言是利好消息。 /p p   “技术贸易管理体制的完善符合创新型企业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崔凡说,对于可能受到影响的创新型企业,政府部门也在通过相关许可程序的便利化及鼓励创新措施给予支持。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此次目录调整后,企业该怎么做? /strong /span /p p   技术出口分自由、限制和禁止三类。崔凡分析,根据规定,准备出口限制类技术的企业在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前,应填写《中国限制出口技术申请书》,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属于国家秘密技术的,需提前办理保密审查手续。如申请获批,则可以取得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凭此办理申请出口信贷、做出保险意向承诺,并可对外开展实质性谈判,进而签订技术出口合同。签订技术出口合同后,应当再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证。技术出口合同自技术出口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p p   此外,崔凡指出,根据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可能导致技术从中国境内向境外转移,无论是转让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还是通过专利实施许可、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从境内向境外转让技术,都受到相关管理条例、办法和目录的管辖。对于违反规定行为,相关管理条例和办法都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p p   “因此,建议可能受影响企业认真研读相关管理条例、办法以及调整后的目录,完善调整企业合规体系,在必要情况下履行好相关申请程序。”崔凡说。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正在或准备技术交易企业应对照新目录履行申报视情行动 /strong /span /p p   此次目录调整发布对一些正在进行或正考虑技术出口的企业有何影响? /p p   “新目录生效时尚未完成交易的技术出口方,如果准备出口调整后目录中的限制类技术,建议暂停磋商与贸易程序,履行好相关申请手续。”崔凡说。 /p p   他以近期舆论关注的字节跳动公司可能出售TikTok美国业务为例说,作为一家迅速成长的创新型企业,字节跳动在人工智能等领域拥有多项前沿技术,有的技术可能涉及调整后的目录。如目录在限制出口部分计算机服务业类的信息处理技术项下,新增的第21条关于“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第18条关于“人工智能交互界面技术”等控制要点,就可能涉及该公司技术。 /p p   据媒体报道,美国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对字节跳动在美业务进行了调查,要求字节跳动在有限的时间内剥离TikTok,且必须将后者卖给一家美国公司。 /p p   “如果字节跳动计划出口相关技术,应该履行申请许可程序。”崔凡说,字节跳动的国际业务能够取得快速发展,依靠的是其国内强大的技术支撑,它源源不断地向境外公司提供最新的核心算法服务,就是一种典型的技术服务出口。如果它的国际业务要继续顺利运营,无论其新的所有者和运营者是谁,很可能都需要从中国境内向境外转让软件代码或其使用权,也可能需要从中国境内向境外提供技术服务。 /p p   “因此,建议字节跳动认真研究调整后的目录,严肃并慎重考虑是否需要暂停相关交易的实质性谈判,履行好法定申报程序,而后再视情采取进一步行动。”崔凡说。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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