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法莫替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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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法莫替丁相关的耗材

  • 药品铲
    药品铲为了满足药品行业的高要求,药品铲也做了很多的改进。包括满足FDA法规。像所有的医药行业的样品一样,药品铲是由不锈钢V4A材质制成,无边缘,无缝隙,无切口。这些要求可以使得样品免于被污染。药品铲外表面的高度抛光可以满足GMP生产及取样规范的所有要求。 1.不锈钢V4A材质(1.4404) 2.符合GMP规范3.高度抛光药品铲容量ml直径 mm长度 mm产品货号1025455324-00105038705324-0011100501005324-0012500951405324-0018750952105324-001310001102355324-001412501251955324-001517001352305324-001625001852155324-0017
  • 纯304不锈钢手柄医药品取样器 粉末取样器
    纯304不锈钢手柄医药品取样器 粉末取样器由上海书培实验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全纯不锈钢手柄医药品粉末取样器,质量优质,经久耐用,规格齐全,欢迎新老客户来电咨询选购。纯304不锈钢手柄医药品取样器 粉末取样器 产品介绍:304不锈钢取样器加厚型,粮食、谷物、粉末、颗粒、取样器探子。采样探子取样时沿一定角度插入物料,到达指定深度后转动抽出,将所取物料倒入样品容器内,完成一次取样。不仅适合采集全部样品,而且适合采集部位样品。 纯304不锈钢手柄医药品取样器 粉末取样器 产品规格:产品名称长度(cm)宽度(cm)价格(元)纯不锈钢手柄医药品粉末取样器401.478纯不锈钢手柄医药品粉末取样器501.795纯不锈钢手柄医药品粉末取样器602110纯不锈钢手柄医药品粉末取样器702.2128纯不锈钢手柄医药品粉末取样器802.4145纯304不锈钢手柄医药品取样器 粉末取样器 产品使用时注意事项:一:使用前应检查采样探子是否清洁。二:将采样探子沿一定角度插入物料,到达指定深度,待物料进入槽内,小心的将采样探子抽 回,将 采样探子中的物料从采样探子后端倒入样品容器内。三:将采样探子擦拭干净,完成取样。 产品特点:一:材质304不锈钢,对样品无污染,广泛应用于药品、食品等行业。二:采样探子内壁外壁抛光处理,可防止污染样品且更容易清洁。三:采样探子便于清洁,可防止细菌、污染物的存留。
  • 分析动物用医药品等的前处理方法(水产品)
    用HPLC 同时分析动物用医药品等的前处理方法Ⅰ ~ Ⅲ(水产品)订货信息:用HPLC 同时分析动物用医药品等的实验法Ⅱ(水产品)品 名规 格数 量产品编号InertSep Slim C18-C360mg50/P5010-65045用HPLC 同时分析动物用医药品等的实验法Ⅲ(水产品)品 名规 格数 量产品编号InertSep Pharma60mg/3mL100/P5010-27101

药品法莫替丁相关的仪器

  • 药品包装顶空分析仪 安瓿瓶顶空气体测定仪 西林瓶残氧仪采用专业的结构设计,配置高精度传感器,可以准确、便捷的测定密封包装袋、瓶、罐等中空包装容器中O2含量,同时通过选配测试附件,还可进行CO2的测试。适合在生产线、仓库、实验室等场合快速、准确的对气体中O2、CO2含量做出评价,从而指导生产。产品特点:搭载Labthink自主研发的新型陶瓷氧传感器,具有测试精度高、重复性好的特点陶瓷氧传感器非消耗型、使用寿命长PC材质操作面板、菜单式界面、液晶显示,方便操作和查看结果系统支持中英文双语操作环境,满足不同语言用户的使用需求采用微电脑控制系统,可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提供报告输出功能配置微型打印机,方便随时打印测试结果系统内置数据存储功能,满足大数据量存储的需求便携式设计,方便在实验室或生产现场使用配备RS232接口和专业软件,方便电脑连接和数据导入导出测试原理:试样内气体通过真空泵抽取到传感器中,传感器实时输出试样内气体中O2、CO2(选配)浓度的电流电压信号,仪器通过获取传感器输出的电流电压信号计算气体中O2、CO2(选配)的含量,到达实验结束条件后,试验停止,仪器记录试样内被测气体中O2、CO2(选配)的浓度。药品包装顶空分析仪 安瓿瓶顶空气体测定仪 西林瓶残氧仪测试应用:基础应用:包装袋——适用于咖啡、奶酪、奶茶、奶粉、面包、豆粉、气调包装、即食食品、药品等各种非负压包装袋内气体中的O2、CO2(选配)含量的测试包装容器——适用于罐装咖啡、罐装奶粉、罐装食品、奶酪、罐头、利乐包装、饮料等包装容器内气体中的O2、CO2(选配)含量的测试扩展应用:安瓿瓶——适用于安瓿瓶顶部气体中O2、CO2(选配)含量的测试药品包装顶空分析仪 安瓿瓶顶空气体测定仪 西林瓶残氧仪技术指标:测量气体种类:O2(标配)、CO2(选配)O2测试范围:0.2%~21% O2测量准确度:±0.2%O2取样量:≥5ml(标准大气压)CO2测试范围:2%~100%CO2测量准确度:±2%CO2取样量:≥20ml(标准大气压)外形尺寸:350mm (L) × 330mm(W) × 200mm(H)电源:220VAC 50Hz / 120VAC 60Hz净重:5.5 kg产品配置:标准配置:主机、微型打印机、采样针、过滤器、密封垫选购:CO2传感器、专业软件、通信电缆、硬质包装采样器、水下取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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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粉针剂西林瓶残氧检测仪 药品瓶顶空气体分析仪仪器名称:OGT-01顶空气体分析仪制造商:山东泉科瑞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仪器品牌:泉科瑞达粉针剂西林瓶残氧检测仪 药品瓶顶空气体分析仪粉针剂西林瓶残氧检测仪 药品瓶顶空气体分析仪是一种专业的实验室仪器,用于测定西林瓶中氧气的含量。西林瓶是用于存放粉针剂、生物制剂等药品的包装容器,通常充入氮气以提高药品的保存质量。残氧含量的检测对于确保药品质量和延长其有效期至关重要。粉针剂西林瓶残氧检测仪 药品瓶顶空气体分析仪测试原理:粉针剂西林瓶残氧检测仪的测试原理是将西林瓶中的气体通过取气泵抽取到传感器中。仪器通过获取传感器输出的信号计算气体中O2、CO2(选配)的比例,达到试验结束条件后,试验停止,仪器记录试样内被测气体中O2的含量。粉针剂西林瓶残氧检测仪 药品瓶顶空气体分析仪技术参数:测量气体种类:O2(标配),CO2(选配)。测试原理:电化学或红外吸收。传感器寿命:约两年(空气中)。传感器规格:0~100%。分辨率:0.01%。测量精度:±0.2%。取样量:3ml(标准模式)。外形尺寸:230 mm (L) × 120 mm(W) × 82 mm(H)。电源:220VAC±10% 50Hz / 120VAC±10% 60Hz。净重:1 kg。产品特点:手持式设计:轻便易携,适用于实验室及生产现场测试。一键式操作:自动校准功能,方便快捷。大屏幕显示:带有背光的大型LCD显示屏。安全保障:快插式采样针防护套。内置传感器:可分析软、硬质包装内部气体含量。数据存储:内置数据存储可达1500条。语言界面:中英双语操作界面。打印功能:自动打印测试结果,方便数据保存。应用领域:医疗卫生:用于药品包装的残氧检测。食品行业:适用于食品包装袋内气体中的O2、CO2含量测试。生物产业:用于生物制剂的包装质量控制。印刷包装:评估包装材料的残氧含量。制药:用于药品顶空气体分析。产品配置:标准配置:主机、采样针、过滤器、密封垫、便携标准工具包、微型打印机。选购件:无线打印机、测试软件、特殊测试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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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品稳定试验箱系列 400-860-5168转6154
    药品稳定试验箱系列产品概述药品稳定试验箱被广泛用于制药,生物,食品,化妆品等产品生产领域,产品满足新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标准。产品特点1、全新无氟设计:高效率、低能耗、促进节能,使您始终走在健康生活的前沿。2、微电脑控制器:智能触摸控制,参数实时显示,操作简单方便,控制稳定、准确、可靠。3、箱体内胆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四角半圆弧过渡设计,光滑易清洁,无死角。4、独特风道循环:确保工作室内部风速分布均匀。5、运用冷平衡PID电子膨胀阀自动调节技术,具有高效率、低能耗、温度波动小、促进节能等特点。可有效峰值蒸发器结霜,避免化霜引起箱内温湿度变化,相比与传统制冷技术,综合节能30%以上。6、温湿度控制器、压缩机、循环风机等关键零部件均采用进口产品,具备长时间连续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等特点。技术参数表型号YWX-50BYWX-80BYWX-150BYWX-250BYWX-350BYWX-450BYWX-550BYWX-650B工作电压(V)AC220V 50HZ控温范围(°C)0-60温度波动度(°C)±1.5功率(KW)0.80.80.911.21.41.61.8容积(L)5080150250350450550650工作室尺寸(mm)300×400×400350×450×450400×500×730500×500×950500×600×1100620×650×1100630×750×1150630×850×1200搁板负荷(KG)15(标配2块)最大隔板数量(个)681215搁板间距(mm)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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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莫替丁颗粒系统适用性试验-2015中国药典

    法莫替丁颗粒系统适用性试验-2015中国药典

    [align=center][b]法莫替丁颗粒系统适用性试验-2015中国药典 [/b][/align][align=center] [/align]色谱条件色谱柱:Kromasil 100-5-C18, 4.6*250mm货号:M05CLA25流动相:醋酸盐缓冲溶液(取醋酸钠 13.6g,溶于900ML水中,用冰醋酸调节pH至6.0±0.1,加水至1000ML):乙腈=93:7流速:1.5ml/min柱温:35℃波长:270nm进样量:20[color=#333333]μL[/color][color=#333333][img=,596,25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2/201812271539396153_2091_2428063_3.jpg!w596x251.jpg[/img][/color]结论:1. 出峰顺序为杂质Ⅰ,法莫替丁,杂质Ⅱ2. 法莫替丁保留时间约为13.4min3. 杂质Ⅰ峰和杂质Ⅱ峰相对于法莫替丁的保留时间约为0.7和1.24. 理论塔板数按照法莫替丁计算不低于5000以上指标均符合中国药典。

  • 法莫替丁颗粒系统适用性试验-2015中国药典

    法莫替丁颗粒系统适用性试验-2015中国药典

    色谱条件色谱柱:Kromasil 100-5-C18, 4.6*250mm货号:M05CLA25流动相:醋酸盐缓冲溶液(取醋酸钠 13.6g,溶于900ML水中,用冰醋酸调节pH至6.0±0.1,加水至1000ML):乙腈=93:7流速:1.5ml/min柱温:35℃波长:270nm进样量:20μL[align=center][img=,596,25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2/201812101526522191_3600_3232762_3.png!w596x251.jpg[/img][/align][align=left]结论:[/align]1. 出峰顺序为杂质Ⅰ,法莫替丁,杂质Ⅱ2. 法莫替丁保留时间约为13.4min3. 杂质Ⅰ峰和杂质Ⅱ峰相对于法莫替丁的保留时间约为0.7和1.24. 理论塔板数按照法莫替丁计算不低于5000以上指标均符合中国药典。[hr/][align=center]Kromasil品牌[/align]Kromasil是Nouryon旗下高效化学品著名品牌,是全球领先的高性能硅胶基质填料和液相色谱柱生产商。Kromasil高性能多孔球形硅胶基质填料可广泛应用于胰岛素及其类似物、比伐卢定、利拉鲁肽、胸腺法新、达托霉素、EPO等蛋白、多肽及小分子药物等的分离纯化。30年来,Kromasil的经营理念始终是:为制药行业提供以硅胶为基质的、高性价比的、用于医药分离纯化的色谱填料和用于药物分析的液相色谱柱。Kromasil,一以贯之,创新向前。[align=center][img]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OeFA8HArUwdQyiaia3mAT7HllVGzL6MsslxRXMs2mHMtspgIicoVZic1d5iasgCuC61vnBQBiaC9v88vVZJlTMWwlDMg/640?wx_fmt=png&tp=webp&wxfrom=5&wx_lazy=1&wx_co=1[/img] [/align][align=center] 更[color=#000000]多资料请访问[/color]:[b][color=#007aaa]http://www.kromasil.com/[/color][/b][/align]

  • 法莫替丁颗粒系统适用性试验-2015中国药典

    法莫替丁颗粒系统适用性试验-2015中国药典

    色谱条件色谱柱:Kromasil 100-5-C18, 4.6*250mm货号:M05CLA25流动相:醋酸盐缓冲溶液(取醋酸钠 13.6g,溶于900ML水中,用冰醋酸调节pH至6.0±0.1,加水至1000ML):乙腈=93:7流速:1.5ml/min柱温:35℃波长:270nm进样量:20μL[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img=,596,25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2/201812101529374292_9755_2785_3.png!w596x251.jpg[/img][/align]结论:1. 出峰顺序为杂质Ⅰ,法莫替丁,杂质Ⅱ2. 法莫替丁保留时间约为13.4min3. 杂质Ⅰ峰和杂质Ⅱ峰相对于法莫替丁的保留时间约为0.7和1.24. 理论塔板数按照法莫替丁计算不低于5000以上指标均符合中国药典。[hr/][align=center]Kromasil品牌[/align]Kromasil是Nouryon旗下高效化学品著名品牌,是全球领先的高性能硅胶基质填料和液相色谱柱生产商。Kromasil高性能多孔球形硅胶基质填料可广泛应用于胰岛素及其类似物、比伐卢定、利拉鲁肽、胸腺法新、达托霉素、EPO等蛋白、多肽及小分子药物等的分离纯化。30年来,Kromasil的经营理念始终是:为制药行业提供以硅胶为基质的、高性价比的、用于医药分离纯化的色谱填料和用于药物分析的液相色谱柱。Kromasil,一以贯之,创新向前。[align=center][img]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OeFA8HArUwdQyiaia3mAT7HllVGzL6MsslxRXMs2mHMtspgIicoVZic1d5iasgCuC61vnBQBiaC9v88vVZJlTMWwlDMg/640?wx_fmt=png&tp=webp&wxfrom=5&wx_lazy=1&wx_co=1[/img] [/align][align=center] 更[color=#000000]多资料请访问[/color]:[b][color=#007aaa]http://www.kromasil.com/[/color][/b][/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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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的概述
    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在现代制药工业中,药品包装的密封性与内部环境控制是保障药品质量与延长其有效期的重要环节。尤其是对于需要特殊存储条件的粉针剂、生物制剂等药品而言,西林瓶作为其主要包装容器,其内部的氧气含量直接关联到药品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为此,济南三泉中石DKY-03S的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应运而生,成为制药企业、质检机构等不可或缺的实验室设备,特别是在精准测量西林瓶中残氧含量方面展现出卓越性能。西林瓶西林瓶以其良好的密封性和化学稳定性,成为众多敏感药品的首选包装。为了进一步延长药品的保质期,防止氧化反应的发生,制药企业通常会在西林瓶内充入氮气,以排除或减少瓶中的氧气含量。这一过程虽然有效,但确保氮气填充后瓶内残氧含量达到标准,仍需依靠精密的检测手段,这便是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优势之处。济南三泉中石DKY-03S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的工作原理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的工作原理是当需要对西林瓶中的残氧含量进行检测时,仪器首先通过精密的取气泵,将西林瓶内的气体样本安全、无损地抽取至仪器内部的传感器中。这些高精度传感器能够迅速且准确地捕捉到气体中的氧气(O2)以及其他可选测组分如二氧化碳(CO2)的浓度信息。随后,仪器内置的微处理器会迅速处理传感器输出的信号,通过复杂的算法计算出气体样本中O2和(如选配)CO2的具体比例。一旦达到预设的试验结束条件,仪器将自动停止测试,并准确记录并显示试样内被测气体的O2含量数据。这一过程不仅高效快捷,而且结果精确可靠,为药品质量的评估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持。广泛应用:从制药到质检的全面覆盖济南三泉中石DKY-03S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的应用远不止于西林瓶,它同样适用于安瓿瓶、铝箔袋、真空袋等多种包装形式的药品及食品。在制药企业中,该仪器是控制药品包装质量、优化生产工艺、确保产品合规性的重要工具;在质检机构,它则是评估药品保质期、验证包装密封性的关键设备。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以其高精度的测量能力、广泛的应用范围,在保障药品质量和延长有效期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无菌药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有关事宜公告
    2013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无菌药品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发布了公告。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规划,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   公告指出,自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一律停止生产。其2013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继续销售 201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最终包装,但尚未完成检验的产品,可继续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新修订GMP认证现场检查并已公示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2014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生产。但是,其产品应在取得新的《药品GMP证书》后方可销售。2014年1月1日后,尚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仍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认证 通过认证后,方可恢复生产。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标准的一致性。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796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全部或部分车间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全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共1319家,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占60.3%,这些企业生产的品种覆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收载的全部无菌药品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13年)中收载的无菌药品覆盖率也达98.7% 总体产能已达到2012年无菌药品市场实际需求的160%以上,能够满足市场供应。通过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障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明显增强,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优化趋势明显。   公告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无菌药品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要加大跟踪检查力度 对尚未通过认证须停止生产的,要严防出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一旦发现问题,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解读与问答   2013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无菌药品实施(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使各界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新修订药品GMP实施的有关情况,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   解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原卫生部79号令,报请国务院同意,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通知规定2015年底前全部药品生产企业应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其中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根据实施规划过渡期的有关要求,2013年12月31日是企业可以执行98版药品GMP生产无菌药品的最后期限, 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停止生产。   二、无菌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情况如何?   答:我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共计1319家,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870家提出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申请,占全部企业总数的66% 其中855家已完成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并公告的企业有796家,占全部企业数量的60.3%。   三、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药品产能和品种能否满足我国药品市场供应?   答:按2012年我国药品市场需求估算,目前我国已通过的新修订GMP认证企业的无菌药品4种主要剂型的总体产能已达160%,完全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从品种分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收载无菌药品171个,全部都有已通过认证的企业生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13版)及临床常用药品分别收载无菌药品629个和563个,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分别可以生产其中的621个和556个,均占98.7%。目前尚未覆盖的个别品种,也已完成了产品储备。总体来看,能够有效保证药品市场供应。据近几年统计,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种(包括各种剂型)出现供应短缺现象,如甲巯咪唑、人凝血因子Ⅷ、蛇毒抗血清等都是由原料、价格、市场等原因造成的,与新修订药品GMP的推行并无内在联系。   四、如何界定停产?停产后企业能否继续申请认证?此前生产的产品后能否继续销售?   答:为了准确界定停产行为,考虑到部分企业生产的连续性,《公告》中明确,以完成最终包装为标志来确定停产行为,即对于201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最终包装,尚未完成检验的,可继续进行检验工作,合格后予以放行,允许其继续上市销售。 疫苗类产品按要求需要进行批签发,2013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并送批签发的疫苗产品,在批签发合格后仍可上市销售。   未通过GMP认证的企业,2013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也就是说在2014年仍会有2013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陆续上市。   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认证现场检查并进行公示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生产,待取得新《药品GMP证书》后产品方可销售。   企业停产以后,如完成GMP改造,可以继续申请认证。对于放弃认证的企业也可以,自主选择品种技术转让、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有序退出。   五、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对于我国医药产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答:新修订药品GMP充分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等国际先进标准,对无菌药品生产的要求有了较大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强调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强调药品生产全过程的风险控制,更加有效地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新修订药品GMP的稳步实施,为医药产业的优胜劣汰、兼并重组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部分规模小、效益差、产品无市场、质量管理水平落后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出局。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市场占主导的优势企业也利用本次机会,调整了品种布局,提升了产业集中度。以大容量注射剂为例,我国排名前5位的生产企业,已占有全国市场近50%的份额。   新修订药品GMP有效促进了我国制药工业与国际接轨,加快了我国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步伐。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有160家企业的450个原料药、103家企业的143个制剂品种通过国外药品GMP认证检查。2013年10月9日,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的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预认证,首次进入国际采购目录,具有里程碑意义。   六、2014年1月1日后,未通过认证企业的停产是否会对行业造成冲击?   答:根据统计,全国制药五百强企业中涉及注射剂生产的仅有22家未申请新修订药品GMP认证。100强中99家已经通过,仅剩的1家也已提交认证申请。   新修订药品GMP是技术要求的提升,更是产业发展到新阶段市场做出的选择。不过,我们对于尚在改造暂时停产的企业并没有关闭认证的大门。只要企业提出认证申请,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基础上,将继续组织认证检查,通过认证后可以恢复生产。   七、在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过程中是如何保证认证检查工作质量的?   答:在新修订药品GMP整个实施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时颁布相关附件和认证检查指南,修订原有质量手册及34个程序文件,并新增4个文件,从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药品GMP认证检查。   加强检查人员的业务和纪律培训,新修订药品GMP实施以来,2011年首先培训了117名检查组长,然后培训了163名骨干检查员,后期对600名检查员进行了新修订GMP相关培训。2012年、2013年采用多种形式陆续对长期从事检查工作的550名药品GMP检查员进行再培训,包括无菌理论学习与现场操作结合、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举办8期疫苗专项培训、世界卫生组织派专家对我国检查员的检查进行观察检查和教学检查等方式,确保了药品GMP认证检查员的检查能力。   药品检查质量体系不断完善。2011年初,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对我国国家疫苗监管的评估。2012年药品认证管理中心通过ISO9000认证,药品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获得专家的好评。   明确检查认证的技术标准和纪律要求。对认证检查的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对认证检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实施过程执行标准和纪律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下一步总局将采取什么措施监督未通过认证企业确保停产措施到位?   答:下一步总局要求:   各地要认真落实《公告》要求,凡是未通过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请各地立即通知未通过药品GMP认证的企业,一律按《公告》要求停止药品生产活动。   各地应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应停产企业或生产车间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应停产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并逐一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停产状态。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停产情况和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同时要密切关注停产企业状况,凡发现未按规定停产的,应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各地要对应停产企业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严密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停产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的监督管理,采取严控措施,加贴封条,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给社会带来危害。   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公告》要求落到实处。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及时报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九、为什么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是国际通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基本准则,是药品生产必须遵循的重要技术标准,已成为国际上评价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参与药品国际贸易的一项基本内容和标准。药品GMP对药品生产中原辅料采购和检验、生产投料、制剂加工、质量检验、仓储保存及产品出厂放行等生产全过程的条件和方法进行科学、合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从而确保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持续稳定地生产出合格药品。   我国在1988年开始逐步推行药品GMP。经过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和依法实施,在2004年7月1日实现了所有药品均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生产的目标。通过实施药品GMP,我国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原有药品GMP已颁布实施10多年,受当时经济发展和技术条件所限,其中有些规定过于宽泛,有些制度存在缺失,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可控的目标要求,在理念、制度和标准上已经落后于国际上较为先进的药品GMP标准。为了全面提升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药品生产更加规范、质量更加可控,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必须对我国药品GMP进行修订并推动实施。   十、新修订药品GMP的特点是什么?   答:此次药品GMP修订工作从2005年启动,本着公开透明、从国情出发、优先提高质量管理和人员素质的原则,在参考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实际,并针对我国药品质量现状和以往药品质量事件暴露的问题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药品GMP由正文和附录组成,更加注重质量管理的细节,篇幅内容由原来的88条增加至313条。新修订药品GMP相比原有药品GMP,标准要求更高,内容更加全面,制度和措施更加具体可操作,基本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标准。   新修订药品GMP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在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和资源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保证药品GMP的有效执行 二是提高了企业从业人员资质要求,明确将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列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 三是细化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规定,增加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提高了无菌药品生产环境标准。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最新药品GMP的空气净化A、B、C、D分级标准,并增加了生产环境在线监测要求。同时,按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和辅助区分别对厂房设施的设计提出要求,对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使用等方面也做出具体规定。五是围绕质量风险管理增设一系列新制度。引入质量风险管理的概念,分别从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变更、操作中的偏差处理、发现问题的调查和纠正、上市后药品质量的监控方面,增加了如供应商审计、变更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等新制度和措施,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主动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   十一、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新修订药品GMP,一方面可以全面提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强化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医药行业的准入条件,淘汰落后生产力,有利于医药产业做大做强,从而推动医药产业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同时有利于,推动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转型和与国际接轨,加快医药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  十二、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规划是什么?   答:新修订药品GMP发布实施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1年2月,就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规划。规划充分考虑了企业升级改造的过渡时间和品种风险因素,确定了分两个阶段实施的计划。一是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要求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的要求 二是除无菌药品外的其他药品,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的要求。届时,未在规定时限达到要求的企业(车间),不得再继续生产药品。   十三、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促进措施有哪些?   答:针对实施初期出现的部分地区推进慢,企业等待观望等状况,实施进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无菌药品生产要在2013年底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尤为紧迫。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卫生部从药品技术转让、招标采购、药品价格以及鼓励兼并重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快新修订药品GMP认证,鼓励药品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2013年2月和10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做好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过渡期间企业文号转移等工作,连续下发相关通知,鼓励企业药品技术有序流动,推动新修订药品GMP顺利实施,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   2013年10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又发布了新修订药品GMP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在新旧车间衔接、注册现场核查与药品GMP检查衔接等方面出台多项制度和措施,保证了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章转载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食药监总局:到2020年制订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制订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制订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一、总体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一)指导思想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助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标准工作管理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制定与监管衔接,夯实标准技术基础,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机衔接,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标准在公众健康保护、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助推食品药品行业产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二)基本原则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支撑监管,需求导向。在审评审批、市场准入、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监管政策措施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化、现代化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标准制修订,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力度,突破监督执法技术“瓶颈”,助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改革创新,科学引领。全面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以创新发展为驱动,推进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和产业发展一体化,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需求。鼓励创新、自主制定标准,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推动我国特色优势领域技术标准的国际化进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标准政策指引、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标准顶层设计和合理规划,实施食品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实现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合理确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标准工作侧重,形成系统合力。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协同推进,强化实施。提高标准制定的开放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科研院所、检验机构、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标准研制与应用,构建标准研制、实施监督、跟踪评价、复审修订闭环动态工作机制。加大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力度,强化标准工作意识,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三)主要目标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需求、体系完整、结构合理、技术突出的标准体系,标准科学性、有效性、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标可保、监管执法有标可依、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创新驱动有标引领的良好局面。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管得到有效衔接,推动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发布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强制性标准得到全方位贯彻实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其中中药民族药标准1100个、化学药品标准1500个、生物制品标准150个、药用辅料标准200个、药包材标准100个。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包括诊断试剂类标准80项、有源医疗器械标准200项、无源医疗器械和其他标准220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二、加快提升标准水平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四)提高食品标准科学实用性,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重点推进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等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加快保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加大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类标准的参与程度。建立健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体系,解决方法缺失问题。完善食品标准制定与安全监管的衔接机制,积极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操作性。开展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比对分析研究,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对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标准宣贯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实施,切实保证标准执行到位。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五)加快药品标准提档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开展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重点修订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相关标准,不断提升临床治疗用药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推动中药(材)标准处于国际主导地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横向覆盖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以及标准物质的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纵向涵盖药典凡例、制剂通则、总论、检验方法以及指导原则的制定和修订,逐步加强和完善涉及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通用性技术要求以及指导原则体系建设,体现药品质量源于设计,有赖于全过程控制保障的理念。建立药品标准淘汰机制,全面清理历版药典未收载品种标准和各类局(部)颁标准,加大对已取消文号、质量不可控、稳定性不高的药品标准的淘汰力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六)提升医疗器械标准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新技术产品发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适应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形势下对医疗器械标准制定的新要求,加强生物医学工程、新型医用材料、高性能医疗仪器设备、医用机器人、家用健康监护诊疗器械、先进生命支持设备以及中医特色诊疗设备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优先提高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标准和高风险类产品标准。促进高温合金、耐高温高强度工程塑料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和创新生物材料等新材料、基因检测和诊断等新技术在医疗器械标准中的应用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国际竞争力提升。通过标准完善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等诊疗新模式,促进智慧医疗产业发展,推广应用高性能医疗器械,推进适应生命科学新技术发展的新仪器和试剂研发,提升我国医疗器械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医疗器械标准与国际接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七)完善化妆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安全优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适应消费者对化妆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制修订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加强安全性风险物质残留限量标准的研究,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开展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验方法研制,为打击化妆品掺杂掺假提供支撑。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三、完善标准管理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八)加强标准统筹管理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实行标准统一归口管理,健全标准规划和计划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制度,建立标准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监管亟需,加大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力度。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协调会商和收集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的炮制规范等地方药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规定报送总局备案。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九)加强标准基础研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加大对标准基础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将标准相关研究作为科研项目的重点领域,开展标准研制的理论和方法学研究。研究开展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建设,对标准的重要技术内容、指标、参数等进行试验验证和测试,充分利用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大数据资源,提高标准研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加强标准人才队伍建设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标准人才培养途径,把食品药品标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规划。依托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不同领域和学科,建设一批标准研究、转化、推广中心,形成国家各层次食品药品标准化研究团队。加大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开展国内外食品药品标准跟踪比对研究,积极采用国际公认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原则,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基础上,提高国际标准转化水平。加大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医疗器械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沟通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标准会议等各项活动,鼓励牵头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我国食品药品标准“走出去”,增强标准制定话语权,提升我国标准影响力。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二)加强标准贯彻实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在审评审批、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工作中,严格实施标准,规范自身管理。组织开展标准培训、标准竞赛、技能比武,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对标准的理解程度和执行能力,助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依法对从业人员的标准培训与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标准。采用传统培训与“互联网+”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标准的培训宣传力度,推动食品药品标准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加大对标准实施的跟踪评价力度,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不断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适用性。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四、健全标准保障措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认识,将标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与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布置和安排。健全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标准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对承担的标准工作任务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加大支持力度,为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以及标准起草人提供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四)保障经费投入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标准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在业务经费中设立标准工作专项,形成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标准制修订项目挂钩的长效投入机制。同时拓宽经费渠道,鼓励社会各界自筹经费参与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临床使用单位等加大投入。强化标准工作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五)完善激励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标准成果属于科研成果,可作为相关申请科研奖励和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建立标准制定与工作业绩、绩效工资、职称评审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对社会贡献大、推动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检验方法等标准研制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朱江)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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