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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类检测

仪器信息网鞋类检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鞋类检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鞋类检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鞋类检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鞋类检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鞋类检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鞋类检测相关的解决方案。

鞋类检测相关的资讯

  • 温岭鞋类出口基地公共试验检测平台通过验收
    不久前,浙江台州检验检疫局承担的“浙江省2012年度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温岭鞋类出口基地公共试验检测平台”接受验收。验收组采用申请单位工作汇报、审查项目资料、现场核查项目相关设备及发票、服务企业优惠措施等方式对平台建设进行核查,认为该项目符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外贸公共平台建设是浙江省响应国家政策,促进外贸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台州局和温岭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鞋类实验室筹建之初,就根据实验室的规划以及温岭地方产业特色,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将鞋类实验室作为温岭鞋类出口基地公共试验检测平台申报给浙江省商务厅并获批,成为浙江省系统首个鞋类公共试验检测平台。   台州作为我国最大的仿皮鞋生产基地,目前有制鞋企业5000多家,从业人员超20万人,年总产值近300亿元,2010年至2012年连续3年出口额超过10亿美元,而温岭市鞋类出口额占台州鞋类总出口额的95%,无论是产量、产值还是出口国家数,都稳居全国各县市首位。公共试验检测平台的建立,为相关企业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有助于企业进行新产品研发并最终提高产品质量,更是检验检疫部门服务地方经济的有力举措。
  • 法国CTC将投资400万元建立其中国最大鞋类检测中心
    东莞鞋进入欧盟市场,今后在“家门口”就可完成鞋类质检。记者昨日从松山湖管委会获悉,松山湖正式与法国全国皮革与鞋类质量检测中心(CTC)签订投资协议,法国CTC将投资400万元建立其在我国最大的鞋类质量检测中心。   据悉,该项目将争取两个月内完成装修工作,正式运营的首要目标是与客户源形成对接。   投资400万元建集团最大的检测中心   CTC是专门从事鞋类制品及皮革皮具的技术检测和质量认证的欧盟技术机构,为法国国家指定机构,直接参与欧盟鞋业技术准入标准的制订,并在全球范围为国际贸易商提供鞋类、皮革制品的检测报告、验货、研发等服务。   “经过近一年的洽谈和实地考察,松山湖成为法国CTC集团的投资首选。”松山湖管委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法国CTC集团已在我国建立了4个检测站,而松山湖项目将成为其在中国最大的检测中心。   据介绍,法国CTC集团将在松山湖投资400万元,该检测机构选址在松山湖中小企业创业园内,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主要分为办公区和实验室两部分。   东莞鞋企可在“家”获得欧盟检测   目前,东莞制鞋企业已经超过1500家,与之配套的鞋材、器材生产企业也达到了5500多家,东莞跟鞋业有关的企业就有7000多家。2008年东莞市出口鞋5.4亿双,对欧盟出口鞋仅为6151万双,远不及对美出口的3.6亿双。   “法国CTC进驻松山湖,这对东莞的制鞋企业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松山湖管委会的相关负责人说,东莞鞋类企业多,产品要进入欧盟市场就必须到其他地方进行技术检测和质量认证。该项目进驻之后,我市鞋类制造企业就能在“家门口”进行检测,不仅缩短了时间,而且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该负责人表示,CTC还可让东莞鞋企在最短的时间内与国际主流市场接轨。   华宝鞋业的相关负责人说,华宝的欧盟市场销售份额约15%,华宝与法国CTC集团也一直保持紧密联系,希望法国CTC集团进驻之后,不仅能为鞋类制造企业提供质量检测方面的便利,更能为东莞鞋业开辟欧盟市场提供指引。
  • 首台三维步态采集系统落户国家鞋类检测中心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8日宣布,Codamotion红外三维步态采集系统,在国家鞋类检测中心晋江实验室顺利安装并调试成功。   这是中国引进的首台Codamotion红外三维步态采集系统,它的调试成功使得国家鞋类检测中心成为海内外最先进的鞋类运动生物力学测试实验室之一。   该系统主要由9个红外摄像头采集器和26个红外主动发光标识点组成,通过红外摄像头采集器自动采集下肢各部位及鞋的运动学参数,包括位置、加速度、速度、动作时间、跳跃高度和长度、身体关节旋转、角度变化等参数,分析各种运动的动作特点、鞋和脚的运动特点以及鞋对下肢运动的影响。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需求的提高,海内外市场对鞋类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生产企业也越来越关注产品的功能性、舒适性。   国家鞋类检测中心表示,将充分利用现有的红外三维步态采集系统、3D脚型扫描系统、足底测力鞋垫、足底测力平板、模拟行走试验系统等先进的运动生物力学研究设备,深入开展鞋类运动生物力学应用研究,建立和完善运动鞋运动生物力学数据库及运动鞋舒适性能评价体系,引导运动鞋生产行业注重产品的研发设计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的升级换代,提高中国运动鞋制造行业的整体水平。
  • 两项鞋类强制性国标修订升级,新增多项化学物质检测指标
    为提升鞋类产品安全性,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修订发布了《鞋类通用安全要求》(GB 25038—2024)、《童鞋安全技术规范》(GB 30585—2024)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分别简称鞋类强标、童鞋强标)。两项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开始实施。《鞋类通用安全要求》(GB 25038—2024)鞋类强标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踏(中国)有限公司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中联品检(福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德州市鑫华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在标准适用范围方面,修改后的标准适用范围更广,适用于各种材料制作的鞋类产品。在物理安全要求方面,鞋类强标增加了钉尖和断针要求。在化学物质要求方面,鞋类强标增加了六价铬、富马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酯、短链氯化石蜡四种化学物质要求,进一步严格纺织品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指标要求,更改了甲醛指标划分方式及要求,增加了检测材质的种类;《童鞋安全技术规范》(GB 30585—2024)童鞋强标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基诺浦童鞋科技研究所 、安踏(中国)有限公司 、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手挽手(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中联品检(佛山)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在标准适用范围方面,修改后的标准适用于用各种材料制作供14岁(含)以下儿童及婴幼儿穿用的鞋类产品。在物理安全要求方面,童鞋强标更改了婴幼儿鞋小附件要求。在化学物质要求方面,童鞋强标增加了含氯苯酚和短链氯化石蜡两种化学物质要求,进一步严格六价铬、重金属(铅)总量、邻苯二甲酸酯三种化学物质的指标要求,增加了检测材质的种类。
  • 国家鞋类检测中心(福建)获得“CTC授权实验室”资质
    历经两年努力,国家鞋类检测中心于日前通过了法国鞋类皮革咨询和技术中心(CTC)的评估,并获得CTC颁发的“CTC授权实验室”授权书,今后可在检测报告上使用“CTC”标志授权。这不但扩大了国家鞋类检测中心(福建)在国内鞋类行业中的影响力,也有利于拓展国际检测市场。   下一步,该中心将与CTC在市场开拓、技术服务、研发、标准化及交流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有效帮扶鞋类生产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着力解决国际买家指定送检造成的高费用、长周期问题,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 国家鞋类纺织品检测重点实验室落户泉州
    经过近10年的建设和多方努力争取,国家鞋类检测中心(国家鞋类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纺织品检测重点实验室等三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已先后落户泉州。   这三个实验室的落户,使泉州形成了以国家重点实验室为龙头,以区域中心实验室和综合性实验室为支撑,以“多点接样、内部配送、统一管理、优质便利”为主要业务特点,覆盖泉州全境的检验检疫实验室网络体系,为泉州进出口商品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其中,国家鞋类检测中心系通过国家质检总局核查验收的专门从事鞋类产品检测、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该中心拥有各类仪器设备180多台(套),总值1700万元,其中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3D脚型扫描仪、运动生物力学测试系统,建立了国内首个鞋类运动生物力学应用实验室。检测领域涵盖运动鞋、休闲鞋等32个产品种类。   国家纺织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则是在石狮挂牌成立的。该实验室集纺织服装检测、科研开发、技术培训和咨询、标准制定、信息收集、国际交流等功能于一体,是CNCA资质认定实验室和CNAS认可实验室。目前,该实验室正加紧建设全省首个进口棉花实验室,预计2012年下半年棉花实验室建成后,每年可检测进口棉花达5万-10万吨。
  • 鞋类检测国家强制性标准7月1日起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于2010月9月2日共同发布两项有关鞋类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 25038-2010 《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和GB 25036-2010《布面童胶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胶鞋类产品的健康安全、物理安全方面进行强制性监管。 健康安全性能要求: 检验部位 项目 单位 限量值 A类 * B类 * 鞋面、鞋里和内底鞋(纺织材料、合成革、人造革) pH值 - 4.0~9.0 游离甲醛 mg/kg 75 150 可萃取的重金属 铅 级 3 2-3 * A类: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胶鞋 (鞋号不大于170);B类:除婴幼儿胶鞋以外的胶鞋。   GB 25038-2010《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以合成革、人造革和纺织材料为帮面材,采用热硫化工艺生产的胶鞋,对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化学物质强制规定限量或禁用。GB 25036-2010《布面童胶鞋》主要是针对供14周岁以下 (通常鞋号不大于245) 儿童穿用的布面胶鞋的强制产品标准,标准中除了涵盖GB 25038-2010《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中提及的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同时也强制规定了可能对儿童或婴儿产生危害的物理机械安全要求以及其他产品相关的要求,如使用要求,标签,号型和包装要求等。 儿童物理安全性能要求: 检验部位 项目 限量值 A类 ** B类 ** 鞋面、鞋里和内底 断针测试 不应有 全鞋 可触及的锐利边缘 不应有 可触及的锐利尖端 不应有 可拆卸或经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后脱落的小附件 不应有 包装袋 鞋用包装袋厚度 平均厚度应大于或等于0.038mm **A类: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布面胶鞋(鞋号不大于170);B类:其他儿童类布面胶鞋。   《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和《布面童胶鞋》的强制执行,对企业产品内销是个挑战,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企业将面临被洗牌的分险。为了有效应对国家质监部门相关市场监管和执法,企业应及时掌握强制标准,按新标准要求组织安排胶鞋类产品的生产。
  • 宜春新增鞋类产品检测能力
    25日,从宜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该局实验室于近日通过国家认定监督管理委员实验室资质认定和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鞋类产品扩项评审,这是宜春出入境继具有鞭炮烟火和包装检测资质和能力后的新的一项资质及能力。   据悉,为对宜春实验室鞋类产品的检测能力水平进行摸底,客观分析实验室在技术检测能力方面是否还存在差距,明确改进的重点,实验室于4月底积极主动申请参与CNAS批准的比对试验组织者组织的测量审核活动。   5月中旬,实验室首次参与的兵器工业非金属材料理化检测中心组织的橡胶拉伸强度测试和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组织的茶叶中铅含量(鞋类产品具有橡胶拉伸强度和含铅量检测能力)的测试得到反馈,反馈结果均为满意。这进一步增强了实验室发挥技术优势提升赣西地区产品质量水平的信心,为更好地服务地方外向型企业创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技术保障。   据了解,以前宜春及赣西企业为检测鞋类生产原料和生产的鞋类产品是否达到国家和标准需送到福建莆田,如今宜春具备该种检测能力,给企业提供了方便,还节约了检测成本。
  • “100家实验室”专题:访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为广泛征求用户的意见和需求,了解中国科学仪器的市场情况和应用情况,仪器信息网自2008年6月1日开始,对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100家实验室”进行走访参观。近日,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参观访问了本次活动的第六十三站: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该中心戚晓霞常务副主任、闫宏伟质量负责人、张伟娟工程师热情地接待了仪器信息网到访人员。   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以下简称“中心”)的前身中国制鞋工业标准化质量检测中心站,是原国家标准局、轻工业部于1980年批准成立的,1991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建立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中心通过了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的机构认可和计量认证,通过了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的国家实验室认可,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中心挂靠在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所在的皮革大厦   国内建立最早的鞋类产品质检中心,承担各种鞋类产品检测业务   戚晓霞常务副主任首先介绍了中心业务概况:“目前国内制鞋行业蓬勃发展,许多鞋类质检中心相继建立,但在国内众多鞋类检测机构中,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是国内建立最早的专门从事鞋类产品质检的单位,技术实力雄厚,承担各种鞋类产品及材料、部件的质量监督、检验、鉴定与仲裁。”   “中心每年检测样品数量达6000余个,其中大部分样品来自鞋类企业委托送检。历年来,中心还完成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多次鞋类质量国家抽查、专项抽查和消费者协会比较试验,受理了消费者协会、法院、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鞋类质量投诉及质量纠纷仲裁(包括出口产品)所涉及的检测业务。”   拥有各种鞋类产品检测试验机,自主研制行业专用仪器   戚晓霞常务副主任详细介绍了中心的各类仪器:“鞋类产品检测项目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物理性能检测,二是化学检测。”   “物理性能检测项目包括鞋类产品的剥离强度、耐折性能、耐磨性能、鞋帮拉出强度、勾心抗弯刚度、勾心硬度、鞋跟结合力、色牢度、防滑性能等指标。该类检测项目需要使用各种鞋类检测专用试验机,为此中心配备了耐磨试验机、剥离试验机、耐折试验机、鞋跟冲击试验机、皮革耐磨试验机、DIN磨耗试验机、轻革折裂试验机、纤维板屈挠试验机、可绷帮性试验机、鞋底弯折试验机、手动脱色试验机、皮鞋勾心刚度测定仪、整鞋弯折定应力角度分析仪、鞋子止滑试验机等仪器。这些仪器多为国内仪器公司生产,大部分仪器使用频率很高。”   “中心也开展检验技术、检验仪器的研究,尤其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心曾开发研制了多种鞋类产品检验专用仪器,包括耐磨试验机、剥离试验机、耐折试验机等,这些仪器通过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鉴定,随后在全国推广应用,现已成为我国制鞋行业质量检验的基础仪器。”   左:耐磨试验机(温州市诚志机电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右:剥离试验机(哈尔滨市第一轻工机械厂)   (图注:耐磨试验机用来测定鞋底的耐磨性能,而剥离试验机是用于检测鞋帮和鞋底粘合得是否牢固。以上仪器虽为不同企业生产,但均为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研制。该中心还有多台不同企业生产的耐磨试验机。)   左:拉力试验机,(高铁检测仪器(东莞)有限公司)   右:鞋跟冲击试验机(高铁检测仪器(东莞)有限公司)   左:轻革折裂试验机(长春市第二材料试验机厂)   右:可绷帮性试验机(标龙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图注:轻革折裂试验机用于测定轻革表面及其皮革的耐折牢度,可绷帮性试验机用于皮革崩破强度试验。)   耐折试验机(左)与皮鞋勾心刚度测定仪(右)(均为高铁检测仪器(东莞)有限公司生产)   (图注:中心还拥有多台高铁检测仪器(东莞)有限公司生产的鞋类检测专用试验机。)   “化学检测是检测鞋类产品中可能含有的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可萃取重金属、五氯苯酚(PCP)、2,3,5,6-四氯苯酚(TCP)、N亚-硝基胺、六价铬Cr(VI)等有害物质是否超标,主要采用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仪(ICP)、分光光度计等分析仪器。”   左: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仪(瓦里安) 右:液相色谱仪(安捷伦科技)   荣膺ISO/TC 137联合秘书处及ISO/TC 216/WG1召集人,已制定鞋类国际、国家、行业标准200余项   戚晓霞主任介绍了参与制定标准的相关情况:“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是ISO/TC 137、ISO/TC 216的国内技术归口单位,且是ISO/TC137的联合秘书处承担单位,是ISO/TC 216/WG1工作组的召集人,同时也是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305)秘书处挂靠单位,在制鞋行业内从事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工作,负责全国制鞋(胶鞋除外)行业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 137、ISO/TC 216)在国内的技术归口工作。”   “近年来,中心与国内多家实力雄厚的鞋企合作,至今已制定了鞋类行业标准200余项。中国更重视成品鞋检测技术与方法的开发研究,在鞋类产品国际标准的制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广泛参与到鞋类产品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中,并逐步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向‘主导国际标准制定’方向发展。”   “除检测业务和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等工作外,中心还多次举办检验技术培训班,为全国各级检验机构及企业培训鞋类质量检验技术人员千余人,为推广鞋类检测技术与方法做出了一定贡献。”   戚晓霞常务副主任(左一)为NIKE人员介绍试验原理   附录:   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http://www.clf.cn/index.php?id=204   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http://ftc.clf.cn/   中国皮革与制鞋工业研究院   http://www.clf.cn/
  • 宜春鞋类实验室通过CNAS现场评审
    4月2日,记者从宜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鞋类实验室申请的41个检测项目,顺利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专家评审组现场评审,从而结束了我省出口鞋类产品送外省检测的历史。   3月27日至28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专家评审组对宜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鞋类实验室申请的41个检测项目进行了现场评审。经过对鞋类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资源环境条件和检测技术能力逐项评审,专家评审组认为该实验室41个检测项目满足认可要求,一致通过现场评审。   目前,宜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鞋类实验室是我省首家获得CNAS认可的鞋类实验室,我省出口鞋类产品检测已无需委托省外机构检测。据介绍,我省出口鞋类产品实现自主检测后,不仅为我省鞋类产业的发展和聚集提供了技术支撑,还可节约鞋类生产企业检测成本。另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省鞋类产品出口4610批,货值8808.7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32.6%和22.4%。
  • 温州鞋类科技实验室落成
    温州鞋企迎来专业科研机构的帮扶助阵。昨日(12月22日),“温州鞋类科技实验室”在浙江省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落成。   该实验室现有科研场地1500平方米,科研人员38名,由鞋类科技展示厅、个性化鞋类研发中心、鞋类产品中试间等组成。展示厅现场陈列着“足底压力分布测试系统”、新型科技环保鞋底材料,以及纳米健康鞋、氧吧呼吸鞋等高科技鞋种。   据了解,作为鞋革行业的专业实验室,该实验室着力从舒适性、安全性、环保性、专业性四方面研究鞋类产品,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目前其研究的“高跟舒适女鞋”项目已产业化,产品每年近200万双,全年增加利税收入3000万元。实验室计划于明年上半年推出鞋类的“个性化定制”,制出“一对一”个人专属精品鞋。
  • 《鞋类鞋带试验方法耐磨性能》国标将实施
    由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福建省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鞋服质量检测中心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国家标准GB/T3903.36-2008《鞋类鞋带试验方法耐磨性能》,将于9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测定鞋带反复摩擦耐磨强度的三个试验方法,即鞋带与鞋带的摩擦、鞋带与标准鞋眼的摩擦、鞋带与鞋眼(从鞋上剪切)的摩擦等三种试验方法,以方便生产企业根据客户要求的不同以及终端产品的功能特点而选用,适用于各种鞋类用的鞋带耐磨性能试验。该标准解决了长期困扰鞋类的物性检测难题,填补国内试验方法的空白。
  • 全国首个出口鞋类质量安全示范区启动
    9月2日,福建检验检疫局和莆田市政府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莆田市出口鞋类质量安全示范区,促进莆田鞋业发展合作协议》,全国首个出口鞋类质量安全示范区就此诞生。      福建检验检疫局副局长俞一江(前右)和莆田市政府副市长李辉龙(前左)签订合作协议      现场查验出口鞋类产品      对出口鞋进行检测   业内人士指出,出口鞋类质量安全示范区被誉为莆田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对确保出口鞋类质量安全,加快莆田鞋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推动福建省出口鞋类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具有更重要意义。同时,也将对其他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设积累经验,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为何建?   福建省是鞋类生产和出口大省,2009年出口鞋类货值54.44亿美元,出口货值占全国的21%,位居全国第二。莆田市素有“中国鞋城”的美誉,鞋类产业已成为莆田市的第一大支柱产业,每年保持15%以上的增长速度,出口货值约占全省的30%。今年前7个月,莆田鞋类产品出口4.1万批、货值10.8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和25.0%,出口批次和货值均居莆田出口产品的首位,年内有望突破20亿美元。莆田出口鞋类尽管实现量价齐增,但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产品质量的档次提高,以及企业管理、规模效益、品牌效应、产业链完善、集团竞争优势等方面,还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建设出口鞋类质量安全示范区,提高鞋业整体素质,提升鞋类产品质量档次势在必行,意义重大。同时,也是对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积极推行大质量工作机制的具体实践。   莆田市出口鞋类企业现有178家,产品质量稳定,在此建立出口鞋类质量安全示范区的有利条件有四:一是根据《福建省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唯一的出口鞋类基地设在莆田市 二是鞋类产业已成为莆田市的第一支柱产业,莆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鞋类产业的转型升级 三是福建检验检疫局与莆田市政府于2008年5月29日签订《关于建立紧密联系机制促进莆田外经贸发展备忘录》,检政紧密联系,在服务支柱产业建设、促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共同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和扩大出口等方面,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 四是莆田检验检疫局拥有一个国家鞋类检测中心和一个中国鞋业研发设计中心,鞋类检测技术人才较多,为鞋类出口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如何建?   根据《合作协议》,福建检验检疫局和莆田市政府将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依靠政府、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为主要内容,加快建立“政、检、企、协”四位一体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引导出口鞋类生产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从源头上解决出口鞋类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从根本上确保出口鞋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快促进莆田出口鞋类产业转型升级。   双方将深化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构建质量安全产业链条,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提升出口鞋类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品牌建设、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促进出口鞋类产业转型升级 先行先试,创新出口鞋类检验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快大通关建设,帮促企业扩大出口 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具体合作内容包括八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发挥部门优势,服务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搭建服务平台,增强企业提升质量和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 创新监管模式,促进企业扩大出口 培育示范企业,发挥质量安全典型作用 增强主体意识,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 推动产业升级,打响“中国鞋城”区域品牌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质量安全工作氛围。   何目标?   双方将以莆田市出口鞋类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快莆田市出口鞋业发展方式转变,把莆田市出口鞋类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到新水平。力争3年内,通过示范区建设,构建出口鞋类产品质量安全产业链,出口鞋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促进出口鞋类产业转型升级,帮助企业扩大产品出口 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把莆田市出口鞋业建成“政府牵头负责、部门分工协作、行业自律提升、企业诚实守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学有效、具有比较优势”的质量安全示范区域品牌。
  • 鞋类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即将审批
    按照2009年9月4日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所召开会议的会议精神,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质量标准处牵头召开了强制性国家标准《鞋类卫生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协调沟通会议,对该项标准的编制说明、标准名称以及标准内容进行了重新审查。中国皮革协会、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浦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国橡胶委胶鞋分会以及相关企业派代表参加了会议。   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质量标准处王旭华处长主持了会议,他指出本次会议的各方代表应站在国家和行业的高度、站在企业以及消费者的立场来开展工作。会议推选中国皮革协会卫亚非主任担任讨论小组组长,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严怀道高级顾问担任副组长。   会上,各方代表对《鞋类卫生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进行了逐字逐句地认真审查,依据各位专家和企业的意见,为使标准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在市场监管中造成误解,使标准更便于企业使用,对消费行为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将标准名称修订为《鞋类有害物质限量》,技术要求内容被调整为只对鞋类产品中游离甲醛、偶氮染料和可萃取重金属(铅、镉、砷)含量的强制性限量要求。   该项标准通过本次审定后,将正式报送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如果该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顺利通过审批,将对我国制鞋产业提出更高的要求,直接带来的好处是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保障,同时也带来了检测成本的提高。
  • 对欧盟出口鞋类须关注化学风险
    今年5月,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中国产“Corina”牌女鞋和女士凉鞋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西班牙。此次通报的原因是由于该款女鞋和女士凉鞋中分别含有0.21mg/kg (Model C3281)和0.12mg/kg (Model C2336)的五氯酚(Pentachlorophenol),超过0.05 mg/kg的上限,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UNE 59950。   同样,欧盟委员会4月份也曾对中国产“Balleri”牌女鞋发出消费者警告,原因是女鞋里衬和鞋垫中含有30.1 mg/kg的铬(VI)物质,存在化学危险。此外,欧盟委员会曾多次通报女鞋与童鞋关于化学物质超标导致存在化学危险的安全警告。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鞋类生产企业:一要持续关注欧盟对鞋类消费者警告,从设计、制造和检测三方面把关,避免安全隐患。二要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主动收集和学习欧盟有关鞋类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提高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三要加强生产工序的控制和优化,从源头确保材料质量,降低产品中化学物质含量。
  • 鞋类国际标准国内工作组工作会议召开
    2010年6月28日至29日,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在浙江省温州市分别召开了ISO/NP16177《鞋类抗弯曲性能 传送带耐折试验方法》、ISO/NP16181《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邻苯二甲酸盐的测定》、ISO/NP16178《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ISO/NP16179《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有机锡的测定》等四项ISO 216国际标准的国内工作组工作会议,来自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康奈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富贵鸟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美丽华企业(南京)有限公司、温州泰马鞋业有限公司、广东省鞋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嘉兴市皮毛和制鞋工业研究所等相关国内工作组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戚晓霞主持,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高级顾问严怀道认为,中国参与国际鞋类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我国作为全球制鞋大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话语权,维护我国制鞋行业的合法利益都有重大意义。因此,我们作为ISO国际标准国内工作组的成员,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时要秉持着严格、严谨、严肃的态度,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努力完成ISO鞋类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   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张伟娟秘书对制鞋标委会主要工作、ISO出版物类型、国际标准的制定过程等进行了介绍,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作为组长单位。与会专家在会议中对制定国际标准的任务分工、工作进度等进行详细讨论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会上,严怀道院长和戚晓霞秘书长为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企业和专家颁发了参与ISO/TC216国际标准的牌匾和证书并合影留念。这四个国际标准国内工作组会议的召开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在今后将根据工作需要以会议、电话会议、邮件等多种形式继续沟通,从而利于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使ISO鞋类标准制修订工作得以成功、优质的完成。
  • 皮革及鞋材、鞋类基本测试项目介绍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皮革及鞋材测试仪器供应齐全,作为标准实验室鞋类测试的仪器的专业供应商,拥有Gellowen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和专业的技术团队,其产品几乎涵盖了鞋类测试的所有项目,为您提供鞋材及鞋类全方位的物理性能测试和化学测试选择。  以下为您介绍鞋材及鞋类测试的一些基本项目和标准分类。一、鞋材及鞋类产品测试项目:  1. 外观测试  凭借人的感觉器官及借助一些标样、标准照片、图片、图谱等来评估外观的测试(色牢度测试、耐黄变测试、移色测试)  2. 物理测试  评估产品的性能、舒适度、安全性和质量的测试(鞋跟拉脱强度、天皮附着力、配件拉脱、车缝强度、条带拉力强度、耐曲折、胶着力、抗张强度、撕裂强度、爆裂强度、剥离强度、耐磨测试、防滑测试)  3. 人体力学性能测试  评估使用者和产品的互动协调性(能量吸收、压缩回弹、垂直回弹)  4. 环境试验  评估产品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和适应性,功能性测试(防水性、隔热性、水汽渗透和吸收性能)  5. 使用和寿命测试  评估产品实际使用性能和寿命的相关测试(试穿评估测试、抗老化测试)  6. 生物和化学测试(限制物质测试)  7. 辅料的安全性能测试(小物件测试、纽扣拉链性能测试)  二、鞋材及鞋类产品主要测试标准:  美国纺织化学家和染色学家协会(AATCC)  美国测试和材料学会(ASTM)  澳大利亚标准学会(AS)  英国标准学会(BS)  加拿大标准委员会(CAN/CGSB)  德国标准学会(DIN)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日本工业协会(JIS)  鞋类贸易研究协会(Satra)  多年来,标准集团和多家欧美知名仪器设备制造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从而保障了客户能得到始终如一的高品质服务。多年的专业积累,使得我们不仅能为国内科研单位、企业、质检机构提供高品质的测试仪器设备,还能为材料测试相关的实验室提供整体的解决方案。从前期标准化的实验室规划、设计和施工流程,到后续的培训、资质认证和规范化运作,我们努力为客户想的更深,做得更多。  活动期间,我公司不仅对产品价格上做出优惠,同时免费提供相关附件和测试培训。  活动详情:http://www.standard-groups.com/  产品详情:http://www.selaoduyi.com/  或来电咨询:021-64208466,13671843966(24小时服务热线)
  • 《鞋类化学试验方法富马酸二甲酯检测方法》等标准通过审定
    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三次会议日前在福建省龙岩市召开。会上对四项标准进行了审查,分别为国家强制性标准《鞋类钢勾心》、国家标准《鞋类化学试验方法富马酸二甲酯检测方法》、行业标准《鞋类帮面试验方法抗张强度和伸长率》和《鞋类、包装、运输和贮存》。与会委员完善了该四项标准的内容,一致同意秘书处将该标准整理形成报批稿上报。该四项国家、行业标准审查单独形成审查会议纪要。会上,中国皮革协会制鞋办公室主任卫亚非还对制鞋业要密切关注的几个问题和未来中国鞋业市场的预测做了分析。卫亚非从用工环境、内销市场、产业集群、进出口情况、资本运行情况诠释了2009年行业运行情况和特点。她认为,影响鞋业发展的因素已由原来关注的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等传统因素方面转向更为关注石油价格、人民币汇率、人口因素、环境保护等。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大环境下,未来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卫亚非指出,制鞋业要密切关注人民币升值、劳动力资源短缺、城市化建设、石油价格、外资零售业的进入、物流业的建设等问题。
  • 美国服装鞋类协会发布新版限制物质清单
    近日,美国服装鞋类协会发布了第13版限制物质清单(RSL),该清单由美国服装与鞋类协会环境任务组编制而成,分别列出了当前各国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材料、化学品和物质的最严格法规,旨在向服装和鞋类公司提供世界各地关于限制或禁止在家纺、服装和鞋类成品中使用某些化学品和物质的法律法规信息。   新版主要修订了各国对农药、阻燃剂、金属中的金属部件、镉、邻苯二甲酸酯等的规定变化,其中包括新增了某些物质的测试方法,添加了农药、阻燃剂、邻苯二甲酸酯等某些化学物的管控国家范围及最严格管控要求,并对部分化学物的名称、CAS号作出补充或更改。   纺织品是宁波的优势出口产品,主要出口日本、欧盟、美国、俄罗斯等国,近两年来出口呈下降趋势。数据统计显示,宁波地区2012年服装鞋类等纺织品共计出口12万批次,出口货值高达28.75亿美元,较2011年下降了2.5个百分点。可喜的是,今年上半年宁波地区纺织产品出口形势有所好转,出口共计6.6万批次,出口货值达16.07亿美元,相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0.72%和21.37%。   因此,专家提醒,相关企业应积极借助RSL清单,利用清单做好企业的化学品管理,避免对世界环境的不全面了解导致出口市场受限。企业应主动研究RSL清单,分析新版清单中的主要修订点,尤其要提取出与自身产品相关的化学品限制条件要求,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权威的认证机构或政府部门帮助企业理清出口不同国家所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同时,企业应根据各国最严格要求条件,结合自身产品特性,制订出一套企业对应重要出口国的通用标准要求,减少因出口不同国家或地区而频繁改变产品相关要求的负担,降低各项测试成本。最后,企业应提高应变能力,针对不同的客户要求及时改进相关化学品或物质的限制含量,以求出口更优势的产品以开拓更大的市场。
  • 中国纺织品及鞋类企业准入欧美市场
    为了向业内企业传递最新的产品召回信息,提供改善产品设计和提高产品质量的解决方案,从而使纺织品鞋类企业能够顺利进入国际市场,迎合国际买家和消费者的需求。2012年8月16日,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服务机构SGS在东莞会展酒店成功召开了《欧美安全法规最新解读》研讨会,此次活动还邀请了来自SGS华南区两位纺织品及鞋类技术资深顾问亲临现场,为前来与会的200位纺织品鞋类企业代表全面解读欧美安全法规。   会上,SGS技术资深顾问以上半年欧盟与美国对中国产的服装和鞋类产品召回事件为例,全面分析其本质原因,从而引出了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危害问题。SGS技术资深顾问还表示,“长期以来,欧美对产品安全性和保护性要求都相对较高,因此召回事件才会频频发生。国内企业需要找准问题所在,纺织类产品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设计方面,包括抽绳和阻燃性能等 而鞋皮革类产品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使用化学试剂和重金属方面,例如富马酸二甲酯(DMF)、邻苯二甲酸盐、铅、镉等,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同时,SGS技术资深顾问也着重强调了,避免召回事件,需要从源头抓起,也就是企业应及时了解出口国家对产品的最新要求,这样才能让企业顺利准入市常此外,随着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范围逐渐扩大,新兴国家已成为企业另一重要市场目标。例如,目前企业关注热度最高的埃及市场,由于埃及工业和外贸部从2012年6月15日起就强制要求对于进口到埃及的每一批次纺织品和皮制品都将需要随附一张检验证书,这样使得众多国内纺织品及鞋类企业纷纷向SGS咨询相关法规和检测内容,而SGS作为具有ISO 17020认证以及GOIEC认可出具检验证书 (CoI) 的检验机构之一,也将全程协助企业产品符合国际市场要求。   SGS将继续凭借完善的实验室设施和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帮助广东地区服装企业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走向国际市常今年下半年还将举办多场相关研讨会,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标准中的新要求、新动态。    SGS技术资深顾问为大家全面解读欧美安全最新法规    活动现场照片
  • 天祥集团在印度古尔冈开设鞋类测试实验室
    Intertek天祥集团是质量和安全解决方案的领先提供商,为全球众多行业服务。该集团宣布在印度古尔冈开设一家技术最先进的鞋类测试实验室,此举使集团拥有更多引以为豪的设施。新设施将提供全系列的鞋类测试服务,使鞋类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零售连锁店、进口商、时尚设计师和时尚品牌能够做好准备,以达到不同市场的质量标准要求。   全球各地的Intertek消费品实验室目前可以测试传统鞋、拖鞋、运动鞋、安全鞋等适合各年龄段的各种鞋类产品。测试范围包括:依照《欧洲玩具安全指令EN71》以及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所适用的防滑测试、条带拉力强度、车缝强度、鞋跟拉脱强度、耐曲折、配件测试(拉链或其他鞋扣)、色牢度测试、防水测试和危险物质测试。   新建的鞋类实验室设备齐全,能够评估鞋子从设计到穿着方面的各项必要结构属性,从而帮助生产商充分满足消费者对鞋子合脚舒适以及对鞋子外观的要求。形式、形状和色彩协调性等一些有价值的时尚特征将成为可以用数值度量的属性,这非常有利于达到鞋类生产的舒适、功能、耐穿性以及环保标准。Intertek技术专家将可确保成品鞋达到期望的品质,为用户提供可靠的舒适及安全保障。   美国服装鞋业协会(AAFA)高级总监Susan Lapetina和执行副总裁StephenLamar莅临揭幕仪式现场,使活动增色不少。Intertek和美国服装鞋业协会开展合作,为该协会全球各地鞋业会员的技术需求提供支持。出席仪式的还有产品安全测试专家Seemanta Mitra先生,他现任Intertek北美消费品业务部业务开发技术服务总监。   印度消费品业务部总监Dilip Gianchandani先生代表Intertek说,"我们很高兴能把这项服务带到印度市场。服装和鞋类行业一直紧密相连,我们在印度纺织品与服装测试市场的雄厚业务实力令我们感到自豪。多年来,Intertek孜孜不倦,努力提高这两个行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并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我们希望推出这项服务之后能够给消费者带来更大价值。"
  • AAFA发布了第12版的纺织服装和鞋类限制物质清单
    2013年3月,美国成衣及鞋类协会(AFFA)发布了第12版的纺织服装和鞋类的全球限制物质清单(Restricted Substances List,RSL),依据惯例,其中包含了纺织服装和鞋类中各国政府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限制的化学品清单。第12版较第11版有较大更新,如:染料部分新增了9类物质,多环芳烃部分新增加了18类物质,邻苯二甲酸盐部分新增加了8项物质。
  • 埃及政府拟对进口纺织品、皮革和鞋类商品强制第三方检验证书
    根据埃及贸易和工业部2011年626和660号部长令,自6月15日起,要求进口商进口的纺织品、皮革和鞋类商品,必须出具出口商提供的并且经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以下称GOEIC)认可的国际检验证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商品种类   纺织品(成衣、服装、制衣用亚麻制品和纺织品、染色纱线、地毯、家用纺织品) 天然和人造皮革 鞋类及其部件 箱包。   二、两种认证方式   (一)一次性检验   进口商每次进口所有上述商品在装运前均需在原产地由第三方国际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获得检验检测证书。该方式适用于向埃及出口频次较少的贸易。   (二)生产商备案制   所有进口商(本地代理、客户代表和零售商)均需在GOEIC注册备案,并满足以下要求:   1. 包含生产商和进口产品名称的书面申请   2. 生产商法人实体证明   3. 生产商生产经营许可证   4. 生产商具备质量控制体系认证   5. 产品需符合埃及质量检验标准。   根据第4、第5点要求,生产商应出具经GOEIC认证的第三方国际检验机构出具的审计证明。备案6月更新一次。该方式适用于在一定时期内向埃及出口频次较多的贸易。   三、检测机构资格   检验报告应由符合ISO17020标准的第三方国际检验机构出具。以下是GOEIC推荐的机构名单。   ILAC 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IAAC Inter American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APLAC Asia Pacific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EA European Cooperation of Accreditation   Arab Accreditation Agency   AFR AC African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其他检测机构也可以向GOEIC申请资质,在获得GOEIC认可后,为出口商提供检验报告。   特别提醒:出口商在向第三方国际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时,应确认该机构已在GOEIC登记备案,具有出具检验证书的资格。任何未在埃及GOEIC登记注册的国际检验机构,其出具的证书一律无效。   四、实施时间   上述规定推迟至6月15日起实施。   驻埃及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三日
  • 土耳其发文控制鞋类中的邻苯二甲酸盐
    日前,土耳其经济部发布了一项新的通讯No 2012/30,以控制鞋类中的邻苯二甲酸盐。该要求自2012年11月5日起生效。   其涵盖的产品范围包括:   • 所有种类的男鞋和女鞋   • 所有种类的童鞋   • 所有种类的划分为男女皆可穿的鞋   • 塑料鞋和拖鞋   • 在家穿的拖鞋和便鞋   • 鞋跟高于3 mm的鞋。   进口商需要提交授权实验室签发的证明该产品符合邻苯二甲酸盐要求的合格评定文件。所有的文件将提交给风险追踪控制系统(Risk based Trace control system),系统将随机进行抽查检验。   受限的邻苯二甲酸盐的种类如下,其限值为0.1%: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 邻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BBP)   •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INP)   •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 2011年1~10月纺织品服装玩具鞋类出口情况
    2011年1~10月纺织品服装出口情况   2011年10月,我国出口纺织纱线及织物74.47亿美元,出口服装及衣着附件122亿美元,分别比9月下降了6.3%、18.8%。1~10月,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2057.8亿美元,增长22.8%。其中纺织品出口783.5亿美元,增长25.2%,服装出口1274.3亿美元,增长21.4%。     10月,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继续下降,服装出口下降速度超过纺织品,国际环境复杂,发达国家市场需求下降,是造成纺织品服装出口的主要原因,近期,欧债危机反复,我国对欧洲的出口存在不确定性。美国方面,最近的宏观数据表明,美国经济形势好于预期,可能正处于弱复苏的阶段。未来的出口可能会在拉美、印度等国家得到支撑。从目前来看,出口将呈现缓慢下降的局势。未来进口增速仍会逐渐回落,但我国可能会增加主动进口的数量和金额以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2011年1~10月我国鞋类产品出口情况   2011年10月我国鞋类产品出口连续三个月下降。2011年1~10月,我国共出口鞋类产品346亿美元,同比增长18.3%。其中,2011年10月,我国共出口鞋类产品29.79亿美元,同比增长6.1%,环比下降19.6%。     2011年1~10月我国玩具出口情况   10月玩具出口环比下降13.6%。2011年1~10月,我国共出口玩具91.2亿美元,同比增长8.4%。其中,2011年10月,我国出口玩具11.9亿美元,同比增长5.3%,环比下降13.6%。      2011年1~10月我国塑料制品出口情况   2011年10月塑料制品出口量价分别环比下降8.8%和8.7%。2011年1~10月,我国共出口塑料制品650.1万吨,同比增长6.4% 出口金额为185.7亿美元,同比增长23.9% 平均单价为2.9美元/千克。其中,2011年10月,我国共出口塑料制品62.8万吨,同比增长7.5%,环比下降8.8% 出口金额为19.1亿美元,同比增长25.8%,环比下降8.7% 平均单价为3.04美元/千克,同比增长16.9%,环比基本持平。      (文/金颖琦)
  • 出口欧盟鞋类产品“六价铬”超标遭通报
    本报讯 记者昨从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鉴于目前欧盟频繁通报“六价铬”超标现状,该局发布警示通报,提醒相关生产企业切实加强出口欧盟鞋类产品“六价铬”项目的检验把关。   目前,我市共有出口鞋类企业23家,2012年出口鞋类3605批、12548.4万美元,其中皮鞋7批14.9万元,今年前2个月出口鞋类399批、1792.2万元,其中皮鞋3批、13.4万元。从2011年至今,我省收到3起出口欧盟鞋类产品“六价铬”超标的质量安全问题通报。   为此,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议出口鞋类企业:及时关注主要市场动向及贸易预警信息,绝对不能放松对“六价铬”的监控 规范自身贸易行为,运用合理手段规避或减少贸易壁垒可能引致的损失。
  • 2013上半年欧盟RAPEX系统鞋类产品通报翻番
    7月9日讯,今年上半年,欧盟RAPEX系统共发布鞋类产品通报28例,同比增长115.38%。其中,中国产品15例,占53.57%,同比增长114.29%。   从被通报的原因来看,存在三类风险,即窒息风险、化学风险和伤害风险。其中,窒息风险15例,主要是童鞋内存在易脱落的小附件。化学风险12例,通报项目包括六价铬、镍、PCP。还有1例是存在伤害风险,通报原因为摩托车鞋在跌倒或脚被勾住时不能提供充分的保护。   据分析,欧盟对鞋类产品的通报有五个特点。一是窒息风险通报量首次超过化学风险。二是化学风险通报出现新情况。首先是出现了新的通报项目,西班牙连续通报3例鞋类产品PCP超标 这是欧盟国家首次通报鞋类产品PCP超标 其次是以前经常通报的项目AZO、增塑剂、DMF,上半年一例也没有。三是首次发出安全鞋化学项目通报。西班牙连续通报两例安全鞋六价铬超标,随着欧盟安全鞋标准EN20345:2011的正式实施,安全鞋清关须凭借依照新标准签发的CE证书,安全鞋的抽查可能会是近阶段的重点。四是对被通报产品的措施更加严厉。共有25例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拒绝进口、责令从市场撤回、禁止销售、责令从消费者召回。7个通报国家中有5个国家对鞋类产品均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匈牙利、西班牙、意大利、保加利亚、法国,仅德国和爱沙尼亚采取自愿性措施。五是童鞋的通报率持续上升。童鞋通报17例,占通报总量的60.71%,创最近5年来新高。
  • 我国鞋制品中有机锡等物质检测将采用国际标准
    仪器信息网讯 日前,《2013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公布,通知显示国家标准委将制定《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有机锡的测定》等国家标准,这两项标准均为我国初次制定,并将分别采用国际标准ISO/TS 16181:2011和ISO/TS 16179:2012,起草单位为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同时,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还将参与起草《皮革 材质鉴别 显微镜法》、《皮革 化学实验:二甲基甲酰胺含量的测定》、《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防霉剂(TCMTB、CMK、OPP、OIT)的测定-液相色谱法》、《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这4项标准也为我国初次制定。 《2013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鞋及皮革检测相关标准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标准性质 制修订 代替标准号 采用国际标准 完成时间 主管部门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 20130991-T-607 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推荐 制定  ISO/TS 16181:2011 2015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等 20130992-T-607 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有机锡的测定 推荐 制定   ISO/TS 16179:2012 2015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等 20130951-T-607 皮革 材质鉴别 显微镜法 推荐 制定   ISO/DIS 17131:2012 2014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20130952-T-607 皮革 化学实验:二甲基甲酰胺含量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4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20130953-T-607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防霉剂(TCMTB、CMK、OPP、OIT)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推荐 制定   ISO 13365:2011 2014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20130954-T-607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4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鞋企急盼高端第三方检测机构
    据悉,此次REACH新规中,新列入的“高度关注物质”包括邻苯二甲酸盐、五氧化二砷等46种物质。而根据REACH的新规,如果出口到欧盟的商品中含有的高度关注物质超过0.1%,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市场的总量超过1吨,制造商或者进口商需要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进行通报。46种物质中,有 38种须在今年6月1日前通报,还有8种须在6月15日前通报。  现有检测费钱更费时   对此,福建省鞋业出口基地商会秘书长林元灿表示,作为晋江市的主要出口产品,纺织服装、鞋类、玩具、塑料制品等行业特别要引起重视,因为服装的染料、鞋子的黏合剂、塑料制品内都会添加化学成分,企业必须尽早进行产品测试。   近年来,欧盟一直是晋江企业的重要贸易伙伴和出口市场。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出口鞋企都对REACH新规有所了解,但是,对于检测,企业有不同的声音。   “我们出口欧盟的产品都是在法规许可范围内的。”对此,泉州匹克(集团)有限公司实验检测中心主任吴国平向记者表示,由于匹克出口销量占总销售额的40%,其中又以欧盟、美国为主要市场,因而,匹克一直密切关注REACH法规的最新动向,也有自己的检测中心。   对此,安踏(中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的相关负责人钟锦国则告诉记者,新规实施对国内市场并无影响,但对于想要扩大国际市场的自主品牌企业来说,可以借鉴并自发规范,以为日后开拓国际市场做好准备。据悉,目前,安踏出口量只占总销售额的5%。   “一直以来,出口企业在原材料以及成品检测方面都由贸易公司负责跟踪,自己只需做好生产加工、准时交货即可。”金苹果(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林兆文表示,对于新规的实施,企业只需选择规范的供应商,减少检测时间和次数即可。据悉,大型出口企业的首次检测费用都由国外客商承担,除非检测不过关,接下来的检测费用才由企业自己承担。   但是,泉州鹏翔兴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陈安辉也告诉记者,大型出口企业对于检测的费用并不担心,大部分检测费用都由客商负责,且通过率达到 80%左右。此外,由于单量较大,又与规范供应商长期配合,供应商在提供原材料时也会提前“自查”,如此一来,通过率更高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客商都会出检测费,大的客商对于产品有严格的要求,也愿意出检测费 而一些小的客商则不愿意出检测费,企业的利润本来就低,就更不愿意去检测了,这样一来,新规的实施,对他们而言的确十分为难。”陈安辉表示,有些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只能接小单,有些单一个颜色才几百双的量,而一双鞋子的检测费就高达10元以上,这样一来,不但没钱赚,还要亏本。   这种观点也得到了不少中小企业的认可。“我们主要做加工出口,本来利润只有微薄的几个点。所用的原材料都是买来的,如果这些都要逐一去做测试,算下来出口一批鞋子的测试费少则几万块,多则几十万块,一笔单子挣的钱还不够做检测。”晋江市一家小型鞋业外贸企业主无奈表示,他们正考虑是否放弃欧盟市场,发展一些其他国家的客户。   记者了解到,新规实施,对大型出口企业并非毫无影响。陈安辉向记者透露,其实最大的影响不在检测费,而在检测时间。由于本地没有高端第三方检测机构,大部分客商会要求鞋企将产品送到广东、上海甚至国外等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这样一来,单检测时间就要占去生产周期的1/3甚至2/3,一旦企业生产周期没有安排好,就非常容易出现延误交货期,要承担的违约金才是最可怕的。之前就有出现由于交货期紧促,企业只好空运货品至客商手中,成本十分高昂。而当时的法规还没有这样严苛。   呼吁高端第三方检测机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面对新规的实施,晋江企业一方面希望政府能够引入高端第三方检测机构,为鞋企就地服务节约送检时间 另一方面,鞋企则只能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以此来适应越来越严格的国际市场要求。   “近年来国际贸易技术壁垒频出,一些实力较强的公司为此从国外进口检测仪器,并成立了测试中心,在产品生产前就严格把关,免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但是,吴国平也无奈向记者表示,由于法规通常全部以英文刊出,更新速度十分快,有时难免无法及时了解和准确翻译。   “企业还是十分希望政府能引进一些高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不仅能够减少送检时间,同时也能够由一些高端、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协助关注和传达新规的内容和更新,让企业能够更加精准地拓展国际市场。”吴国平向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鞋企送检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一旦检测不过关,企业通常会选择退回原材料,而供应商也只能接受鞋企的退货。虽然可以退货,但是,这对三方而言毕竟都是一种极大的损失。对此,林兆文告诉记者,虽然首次检测费用由客商承担,但如果首次检测没有过关,那么接下来的检测费用则由企业自己承担,这对企业而言不仅极大地增加了成本,而且还大大挤占企业的生产时间,给企业带来生产上的困扰。因而,选择规范的供应商很关键。   “下游企业应该选择规范的供应商,要求其提供所含化学成分的检测报告,上下游企业也可以在行业内结成联盟,共同分摊测试费用。”中国鞋业研发设计中心副理事长、秘书长林伟也如是建言。   对此,TUV南意志集团第三方检测机构南中国区区域经理杨军伟则告诉记者,为了应对新规出台,TUV南意志集团已与国家鞋类检测中心(莆田)达成合作,出口欧盟及美国市场鞋企现可在省内送检,并同时可获得两份报告,不但为企业节约了检测时间,也为企业节省了一半的检测费用。据介绍,原来出口鞋企产品需同时获得两份检测报告才能合法出口,一份为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另外一份则是国内国家鞋类检测中心出具的报告。此次国际第三方检测机构与省内国家鞋类检测中心的合作,对鞋企而言的确算是一件益事。   据悉,TUV南意志集团接下来将在晋江寻求类似合作,以实现就地服务晋江鞋企。   近日,欧盟发布《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简称REACH)新规定,凡被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超标的,须在2011年6月 1日和6月15日之前,分批向欧盟化学品管理署通报,未进行通报的涉及产品将无法进入欧盟市场。据悉,这样一来,意味着所有使用这些高关注度物质的企业,必须立即对产品进行“自查”,弄清楚其含量有没有超标,否则产品将被召回。对于企业而言,新规的严苛程度远超以往。   然而,记者了解到,虽然此次新规比原来更加严苛,但对许多企业而言,多出的检测费不是问题的最关键,检测时间的长短才是真正影响企业生产进度的问题所在。一旦交货期延误,对加工企业而言,要赔付的大笔违约金才是真正让它们抓狂的事。
  • 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就中欧鞋类产品争端发布专家组报告
    2011年10月28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就欧盟对原产于中国部分鞋类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案(DS405)发布专家组报告,具体裁决如下:   针对欧盟的初步反驳意见,专家组认为:(1)中国基于《反倾销措施协定》第6.10、9.3和9.4条以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0.3(a)条就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第9.5条“本身”提出的主张在专家组受理的职权范围之内 (2)中国基于《反倾销措施协定》第3.5条就期终复审的归因分析提出的主张在专家组受理的职权范围之内 (3)中国基于《反倾销措施协定》第12.2.2条就原始调查和期终复审裁决解释的恰当性问题提出的主张在专家组受理的职权范围之内 (4)中国基于《反倾销措施协定》第9.1条就原始调查中的更少的关税认定问题提出的主张在专家组受理的职权范围之内 (5)《反倾销措施协定》第17.6(i)条并未对世贸组织成员的调查机关在反倾销调查中附加任何义务,因此驳回了中方基于该条款的违反事宜提出的所有主张。   专家组认为,中国已经证明(1)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第9.5条“本身”违反了《反倾销措施协定》第6.10、9.2和18.4条 《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1条以及《世贸组织协定》第16.4条 (2)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第9.5条在原始调查中的“适用”违反了《反倾销措施协定》第6.10和9.2条 (3)原始调查中对哥顿斯坦普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及行政开支和利润的计算违反了《反倾销措施协定》第2.2.2(iii)条 (4)原始调查中涉及抽样欧盟生产商的非机密调查问卷及声明文件的缺失等违反了《反倾销措施协定》第6.5条 (5)原始调查中涉及国内生产商2005年一季度的生产数据、抽样欧盟生产商非机密调查问卷中的部分信息、抽样欧盟生产商非机密调查问卷的答复等相关事项违反了《反倾销措施协定》第6.5.1条 (6)期终复审中涉及4家欧盟生产商的非机密问卷答复、H公司在表C4中的问卷答复以及非机密类比国调查问卷答复中的部分信息等相关事项违反了《反倾销措施协定》第6.5条 (7)期终复审中涉及期终复审要求的部分信息、声明文件及F公司非机密问卷答复第B2部分等相关事项违反了《反倾销措施协定》第6.5.1条。   此外,专家组还表示,中方提出的28项主张未得到证实 并基于司法经济原则,驳回了中方提出了其余6项主张。据此,中方的大部分主张得到了专家组的支持。   2010年2月4日,中国就欧盟对原产于中国部分鞋类产品的反倾销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10年5月18日,在争端解决机构例会上,争端解决机构决定就该案成立专家组。澳大利亚、巴西、哥伦比亚、日本、土耳其、美国和越南作为第三方参与该案。该案涉及的世贸组织条款主要包括:《马拉喀什建立世贸组织协定》第16.4条 《反倾销措施协定》第1、3.1、3.2、3.3、3.4、3.5、5.3、6.1.1、6.1.2、6.2、6.4、6.5、6.5.1、6.5.2、6.8、6.9、6.10、6.10.2、9.1、9.2、9.3、9.4、11.3、12.2.2、2.1、17.6、18.1、18.4、2.2.2、2.4和2.6条 以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6.4、10.3(a)、1和6.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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