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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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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检测相关的资讯

  • 整治餐饮油烟的“黑科技”——油烟监测系统
    中国的饮食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想要具体了解中国美食文化的话,就自然少不了走进中国厨房参观膜拜的。但,凡是进过中式厨房的朋友,都会感叹中国菜做菜时油烟之大。虽然这些油烟能够及时通过油烟机送至室外,不至于室内烟雾滚滚,但也不禁会令人反思,这样的厨房油烟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伤害吗? 关于油烟排放的问题,其实早在2002年国家环保总局就已经颁布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来规范油烟排放。“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过去总有一些不法餐厅钻检查的漏洞,恶意排放油烟,一有检查就停止排放,检查过后一切照旧,这让油烟治理工作很难起到好的效果。但是现在不一样了,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有了一套依托物联网的油烟监测系统,该系统能够帮助监管人员实时监测每家餐厅的油烟排放,一有情况立刻告警,让管理人员及时作出应对。这样的油烟监测系统堪称整治餐饮油烟的“黑科技”。油烟监测系统油烟监测系统建立的初衷是因为餐饮企业数量多而分散,单靠政府管理人员很难达到应有的监控效果,于是结合目前已有的设备和科技力量,建立油烟监控系统,为国家全面覆盖油烟污染源监控提供方便。油烟监测系统,可以实现对餐饮企业的净化状态、净化情况的实时在线监管,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监管效率,提供了依据。那油烟监测系统是怎样工作的呢?下面就以泵吸式油烟监测系统为例,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油烟监测系统可分为两大部分:泵吸式油烟监测仪和云平台。泵吸式油烟监测仪泵吸式油烟检测仪整机采用7寸电容触摸屏,全中文界面设置简单易懂;内置建大仁科专用的传感器,可准确分析油烟浓度、颗粒物浓度,监测更准确,大容量储存数据,并且不会受到餐厨中蒸锅、笼屉等产生的大量蒸汽的影响,监测更准确;采用合理的气路设计、先进的油气分离装置,可达到长时间运行免维护,最长可半年维护一次。油烟检测仪共设计了2路电流检测,能够同时检测风机和净化器是否工作,可根据风机和净化器功率大小设置检测电流报警值,适应所有功率的风机和净化器;采用开口式电流互感器,不用剪断风机或净化器线缆即可测量;油烟在线监测仪通过4G/GPRS的方式将数据上传至监控软件云平台。云平台云平台由实时数据、数据中心和系统管理组成,采用B/S模块开发,Window界面风格,操作简单方便;支持实时数据可通过GIS地图和列表、图标、曲线的方式展示,满足用户多层面查看监测信息的实际操作需求。若净化风机未开或净化数值不达标,云平台会给相关的管理人员发送平台告警及手机短信告警;平台还可存储2年的数据信息,餐饮企业可按条件智能筛选某一时间段内的油烟排放情况,查看净化结果是否符合要求的排放标准。21世纪是一个以绿色健康发展为主题的时代,国家也早在2017年就提出了《蓝天保卫战》的计划,这一系列的工作都在预示着环境治理刻不容缓,而油烟正是环境治理的几个敌人之一。因此,为了绿水青山,为了符合国家标准,我们一定要将油烟监测系统重视起来。
  • 油烟监测 城市餐饮油烟污染监管对策
    餐饮业油烟是一种气、固、液的混合物,主要含食品加工过程中会发的油脂以及分解的有机烃类化合物和不充分燃烧的和颗粒,以及苯、苯系物、多环芳烃等有害物质。在“民以食为天”的现在,生活水平提高已然带来了餐饮业快速膨胀,油烟污染扰民成为现在城市生活中投诉的热点环境问题。油烟污染产生主要是来源于餐饮业不净化油烟、或者净化油烟不达标而产生的,油烟污染可以侵入人体呼吸道、对眼鼻喉粘膜造成强烈刺激,易引发角膜炎、呼吸道疾病等病症。且油烟成分中的碳氢化合物是光化学烟雾形成的重要物质,与汽车尾气一样也是城市雾霾天气的诱因,是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之一。在餐饮油烟污染越来越严重的现在,对油烟污染治理监管成为了不可避免的新话题之一。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油烟排放,需要建立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油烟排放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可以实时监控油烟治理排放浓度,主要监测因子包含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气象五参数等,利用物联网感知、GPRS无线通信等技术,集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查询为一体,将油烟浓度数据统一监管,在现场端七寸触摸显示屏或PC端电脑屏、大屏展示,为管理部门、企业管理者提供真实有效的污染数据。智易时代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性高,可同时多点位监测现场数据,数值准确,时效性高。系统预留多个其他数据接口,连接多平台,可以根据用户自身需求对产品测量参数自定义。系统具有du te的气室,满足三参数监测要求,配有专用油烟监测探头,有效过滤大直径颗粒烟尘,便于清洗。能够存储一定时间内的监测数据,支持断点续传、远程升级等功能,且可以实现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生成报表、图表,对于污染物超标情况,通过声光报警、短信通知等形式报告给相关人员,并记录相关报警记录。系统还具有远程参数修改、升级功能,实现无人值守、对油烟污染源头控制的目的。
  • 食品安全宣传周 | 勤邦快速检测溯源技术保障网络餐饮安全
    网络餐饮发展迅速,周六日网络订餐人数高于工作日,网络餐饮已经成为消费者的日常饮食重要组成部分,保障网络餐饮安全关系到每位订餐者健康。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中国科协主题日活动中,来自中国农大、勤邦生物、麦当劳、沃尔玛、饿了么、京东的相关负责人共同探讨网络餐饮和网售食品的安全问题和解决方案。7月20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中国科协主题日活动--网络餐饮与网售食品产业链安全与健康发展论坛在中国科学技术馆举办,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网络订餐平台、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等餐饮产业链参与者共同探讨如何保障网络餐饮安全与健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药监管司范学慧副司长解读了今年1月份实施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对网络订餐平台提出了“五个责任、五个确保”的明确要求,网络订餐平台要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机构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入网餐饮经营提供者的许可证、经营场所进行审核,确保餐饮经营者的信息真实有效;对经营者的操作行为规范进行监督,确保线上线下同质;对配送人员进行培训,确保配送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国家市监总局范学慧副司长解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饿了么副总裁兼首席食品安全官王三虎分享了网络订餐发展情况,近年来网络餐饮发展迅速,去年网络餐饮营业额超过2000亿元,周六日网络订餐人数超过工作日,网络餐饮已经成为消费者的日常饮食重要组成部分,保障网络餐饮安全关系到每位订餐者健康。网络餐饮安全的关键是原料的安全和加工过程的卫生,勤邦生物总经理万宇平分享了餐饮原材料和餐饮具快速检测解决方案。快速检测成本低、操作简单,适合现场快速抽检,为餐饮门店进货查验和网络订餐平台监督抽检提供了技术手段。勤邦生物总经理万宇平:快速检测技术帮助订餐平台监督抽检食品安全移动检测车和便携式检测箱可作为网络订餐平台和政府监管部门流动监测的载体,配备物联网检测设备,将检测结果实时对接到订餐平台进行公示,及时发现违法和超标问题,同时给消费者下单提供参考。圆桌论坛主题为“互联网+”时代产业的责任:安全与健康并行,由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罗云波教授主持,麦当劳、沃尔玛、饿了么、勤邦、京东的相关负责人同桌对话,讨论了网络餐饮和网售食品的安全问题和解决方案。 圆桌论坛从左到右依次为主持人罗云波教授、麦当劳王昉、沃尔玛严志农、饿了么王三虎、勤邦万宇平、京东王雷罗云波认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对于保障食品安全非常重要,往往很多食材等到检测结果出来,要么吃完了,要么腐烂变质了;很多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一周过去了还没有检测结果。快速检测的及时性在食品安全检测中有非常大的应用前景。勤邦生物总经理万宇平倡议扩大“你点我检”的覆盖范围,为消费者提供快速检测服务点,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提供通畅渠道,促进食品安全进万家,提振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信心。
  • 北京拟发布餐饮业地标 增加颗粒物和VOCs检测
    p   北京市环保局今天发布《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北京市餐饮业污染物排放在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中占比逐步升高,而国标对餐饮业排放标准规定不够细致的现状,北京市制定了自己的地方标准,并于近期发布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与国标法相比,北京市地标增加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为代表)、臭味等的排放限制。 /p p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0年后相继发布了饮食业污染排放标准及设备技术规范等,主要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HJ/T62-2001、行业标准《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和《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便携式饮食油烟检测仪》HJ2526-2012。 /p p   山东省在2006年颁布了山东省地方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DB37/597-2006,该标准在国标的基础上加严了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提高了油烟净化设备的最低去除效率,规定了臭气浓度排放限值为70(无量纲),对排气筒出口周围20cm半径范围内有高于排气筒出口的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时规定了更加严格的特别排放限值。 /p p   上海在2002年颁布了《饮食业油烟快速检测检气管法》 DB31/T287-2002 应用于油烟气排放达标快速检测,便于管理部门开展监督工作。2014年11月,上海市发布了《上海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该标准对国标油烟排放浓度加严到1.0mg/m3,要求餐饮企业安装使用经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油烟净化设备,新建企业应安装使用在认证检验中餐饮油烟去除效率≥90%的设备,去除效率要求统一提高到90%,还规定了臭气排放浓度不能超过60(无量纲)。 /p p   2016年7月,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将油烟排放限值由国标的2.0mg/m3调整为1.0mg/m3,同时将国标对净化设备最低油烟去除效率的要求删除,其他要求与国标相一致。 /p p   深圳市于2017年7月17日发布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该《控制规范》将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由国标的2.0mg/m3调整为1.0mg/m3,对油烟净化设备的去除效率统一提高到90%,增加了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为10mg/m3,同时还增加了臭气的浓度限值。该《规范》还规定了可以采用粒子集合光散射法作为等效方法来进行油烟现场和在线监测,对等效监测方法的原理、仪器和设备、采样、监测报告和结果一一做了详细规定。 /p p   按照GB 18483-2001的油烟采样监测方法,油烟监测的技术复杂且要求高。每次现场采样至少需要2名监测人员,餐饮业的排放特点是排放浓度不稳定,排放时间不固定,与客流和点菜类型密切相关 时间上一般均是中午2~3个小时,晚上3~4个小时 每次采样要求在1个小时内采集5个滤筒,实验室对样品分析测试后,编制并报出检测报告一般需要一个星期 这严重影响了监管部门对油烟排放单位的执法效率以及对超标排放单位的管理。除此之外,还有二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净化设施的排放浓度不能快速检测,不能及时促进设备的维护改进 二是,每次油烟监测需使用200~250ml的四氯化碳,导致其检测成本较高且已用试剂的二次污染严重(包括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行业监管部门无法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净化效果定期监测,最终导致低价的伪劣产品充斥市场。 /p p   北京市地方标准在保留国标原有油烟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颗粒物指标,并采用与环境颗粒物检测方法相同原理的重量法来测试餐饮业排放的颗粒物。 /p p    strong 颗粒物的检测原理 /strong 是采用烟道内过滤的方式,按照颗粒物等速采样原理,使用滤芯采集餐饮排气中的颗粒物,除去水分(自由水)后,由采样前后滤芯的质量差除以采气体积,计算出颗粒物的质量浓度。本方法测量出的颗粒物浓度值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颗粒物的采样仪器的主机与国标法油烟的采样仪器的主机通用,只是将原有装不锈钢金属滤筒的采样头结构改为内置双层滤膜的一体式颗粒物滤芯结构。 /p p /p p   饮服务单位在进行烹饪操作时,油脂和碳水化合物等会氧化裂解产生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作为光化学烟雾和PM2.5的前体物之一,对大气环境存在一定的污染,对周边居民居住环境的污染较大,相关投诉较多,因此本标准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作为控制指标之一。 /p p   餐饮服务单位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不仅对大气环境产生污染,其中的气味物质会影响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异味扰民。根据GB14554规定,恶臭污染物的厂界标准值是对无组织排放源的限值。考虑到餐饮业排放的异味物质组成复杂,为提高监管和执法效率,本标准中餐饮服务单位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按照GB14554恶臭污染物的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的二级标准限值20(无量纲)执行。 /p p   详情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3b2fb98e-ef4a-4ce3-bc33-6217f327db23.jpg" title=" QQ截图20170912105311.jpg" /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征求意见稿全文: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9/ueattachment/0621124d-7022-41a6-9b6c-f0184edc225e.doc"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次征求意见稿).doc /a /p p br/ /p
  • 朝阳将新建3座PM2.5监测站 餐饮油烟纳入监测
    在1月5日朝阳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媒体通报会上,朝阳区区长吴桂英日前在谈到该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时透露,2015年,朝阳区将在全市率先建成PM2.5自动监测系统。在餐饮企业厨房排烟口加装监测仪,油烟排放一旦超标即可预警,同时设置在环保部门的系统也能第一时间自动监测到。今年起,朝阳区有望在CBD、燕莎、使馆区等重点区域逐步开展餐饮行业油烟自动监测工作,24小时监控餐饮企业的油烟排放,消灭环境监管死角。   吴桂英透露,2015年,朝阳区将在现有的8个PM2.5自动监测子站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集固定子站、流动子站和监控中心于一体的监控体系。2015年底前,新建两个常规监测子站和一个流动监测子站,自动监测项目在PM10、PM2.5的基础上,增加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4项污染物。   与此同时,在现有环境质量、重点工业企业的基础上,朝阳区下一步将在辖区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联网,并在CBD、燕莎、使馆区、奥运场馆周边的重点区域和环境敏感区开展餐饮行业油烟自动监测工作,为这些区域内的主要餐饮企业安装油烟排放实时监控系统。据介绍,这种监控系统主要设置在厨房排烟口,类似于飞机上的&ldquo 黑匣子&rdquo ,餐饮企业是否打开该系统、每天油烟排放是否超标等数据都将清晰地记录在该系统上,朝阳区环保监测部门可24小时实时查看,一旦发生油烟超标排放即可预警。   2013年,朝阳区各项大气污染重点项目按期完成,其中,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1151吨,淘汰老旧机动车49134辆 严防工地扬尘污染,建立健全施工工地动态管理台账 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高污染企业退出,共退出高污染企业40家,削减挥发性有机物600吨。   吴桂英表示,朝阳区将继续实施减排降污的各项措施。该区将从火电、供暖等重点行业用煤和居民生活用煤着手,削减燃煤414万吨,占全市总削减目标的近三分之一,同时逐步取消民用劣质散煤,削减或替换66.6万吨 将淘汰老旧机动车18.25万辆,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率先淘汰黄标车、10年以上老旧车等高污染车辆。
  •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发布《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规范》两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工作组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团体标准《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T/SDSES 010-2023)和《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规范》(T/SDSES 011-2023)。该两项标准于2023年7月20日发布,2023年7月20日起实施。山东环境科学学会2023年7月20日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发布《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 用数据说话!ATP生物荧光技术在餐饮行业卫生监测中的广泛应用
    夏季天气炎热、湿度加大,各种病原微生物容易滋生繁殖,食源性疾病进入易发、高发期。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下发通知,要求餐饮企业严把清洗消毒关,要定期检查清洗、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严把环境卫生关,餐饮服务单位要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对于餐饮门店而言,环境及餐饮具采用传统微生物检验方法来实现现场监测难度很大,目前已广泛应用且前景较好的检测方法为ATP 生物荧光法,操作较为简单,对餐饮具及食品接触表面等消毒效果的检验准确率较高,能有效降低餐饮环节清洁消毒不彻底导致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可能性。ATP 生物荧光检测法的研究开始于 20 世纪中期,20 世纪末期逐渐别引入中国,由于其适配性较高且成本可控,目前这一检测技术国产化水平显著提升,市场竞争推动这一技术不断成熟优化,为在餐饮业广泛推广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提供了良好的支撑。美正MF2000手持式ATP卫生监测系统操作简单,易于培训RLU值与微生物数量呈正相关关系检测体系重复性较好在反应5min内荧光值衰减率<25%
  • 让空气更“净”一步,智易时代助力餐饮行业监测发展
    政策背景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将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文件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管理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各设区市、雄安新区及县(市、区)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非经营性单位内部食堂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居民家庭餐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解决方案为了满足餐饮行业环境监测需求,智易时代针对餐饮行业大气污染物监测推出全面的解决方案,包含油烟在线监测设备、油烟在线监测平台。我司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利用物联网感知、GPRS无线通信等技术,集监测(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工况监测、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查询为一体,将油烟治理设施工况数据与油烟浓度数据统一起来,为环保局提供真实有效的污染数据,真正达到油烟在线监控的目的。ZWIN—YY08油烟在线监测仪 ZWIN-YY08油烟在线监测仪由采集器主体、监测探头、工况互感器三部分组成。采集器集成GPRS无线通信模块,采用实时在线、自动上报的方式工作。采集器带有监测探头以及工况互感器专用接口,用于连接探头和工况互感器。采集器通过控制探头采集原始数据,读取探头采集到的原始数据,并进行综合计算,最终得到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工况互感器用来监测净化器、风机等联动设备电源线中电流数值,旨在实时监测其运行状况,可在显示屏上直接查看所监测各项数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由实时数据监测、历史数据查询、基础信息管理、用户信息管理等功能组成,支持通过GIS地图定位展示各餐饮企业的实时监测状态。油烟在线监测平台 智易时代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平台软件采用B/S架构,结合Web GIS(网络地理信息系统),配备智能手机访问平台,操作简单方便,界面美观动态,功能强大完善。平台软件主要包括数据采集与管理、数据查询、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管理、餐饮单位管理、设备管理等模块,直正实现了智能化餐饮/食堂/酒店等厨房场所的油烟在线监测管理。资质证书
  • “餐饮油烟便携式检测技术及设备研发”课题招标 资助203.5万元
    p   为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课题研究工作的质量,结合项目特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餐饮油烟便携式检测技术及设备研发”课题的承担单位。 /p p   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是本次招标代理机构。 /p p   本次招标工作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 /p p   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p p    strong 一、课题名称与招标编号: /strong /p p   课题名称:餐饮油烟便携式检测技术及设备研发 /p p   招标编号:SF2018-17 /p p    strong 二、研究目的 /strong /p p   研发适合餐饮业特点的便携式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现场检测技术和设备,为餐饮企业、环境管理部门掌握其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提供技术手段。 /p p   strong  三、投标人资格 /strong /p p   1、成立一年(含)以上、在北京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外方出资额超过50%的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p p   2、投标人应资信良好,在最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p p   3、投标人在北京市科委的信用评级为C以下(含C)的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p p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p p    strong 四、研究进度要求 /strong /p p   课题完成时间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课题任务书》之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前。 /p p    strong 五、课题经费 /strong /p p   课题经费来源于招标人资助和投标人自筹两部分,招标人不限定投标总报价的上限 招标人资助资金是北京市科技经费,来源于北京市财政拨款。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招标人资助资金上限是203.5万元。 /strong /span /p p    strong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strong /p p   有意投标者,请按下述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 /p p   2018年6月8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止(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30分至16时30分。 /p p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云建大厦1105室(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p p    strong 七、招标文件售价 /strong /p p   招标文件售价每课题人民币100元。 /p p    strong 八、投标 /strong /p p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p p   2018年6月29日8时30分至11时0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 /p p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p p   2018年6月29日11时0分。恕不接受未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 /p p    strong 九、开标 /strong /p p   开标时间:2018年6月29日11时0分。 /p p   开标地点:金泰海博大酒店八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6号)。 /p p    strong 十、联系方式 /strong /p p   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p p   联系人:王娜 /p p   电话:(010)68461639 /p p   传真:68365326 /p p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云建大厦1105室 /p p   邮编: 100048 /p p   监督电话: 66153445(纪检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6月8日 /p p br/ /p
  • 国家食药监局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2011年7月4日消息,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过程中快速检测方法的使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管理,确保快速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和有效,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历时两年时间,经过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发布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管理办法》。   《办法》包括总则、认定、再评价、监督管理和附则共五章。《办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范围,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予以认定,并将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再评价情况,每两年对认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名录进行调整。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具体承担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申请的形式审查和技术审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过程中快速检测方法的使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管理,确保快速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和有效,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是指具有快速、简便、灵敏等特点,用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项目初步筛查的检测手段。   第三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坚持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和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工作,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审评专家主审负责制进行技术审评。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具体承担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形式审查和技术审评工作。 第二章 认定   第五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范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人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提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申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材料和样品并做出说明 提供材料不全的,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评。审评专家根据所申请快速检测方法的特性,提出技术参数验证试验方案。技术审评应在3个月内完成。   (三)根据审评专家的验证方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指定相应检验机构进行验证试验。验证试验应在3个月内完成。   (四)审评专家根据验证试验的结果,对申请的快速检测方法的技术参数等进行审评,将书面专家意见提交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五)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根据审评专家提交的书面专家意见提出技术审评意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提交的技术审评意见进行审核认定。未通过审查、审评和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七)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名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告。   第七条 申请人提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申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申请的方法所必备的仪器、试剂等应当定型并通过鉴定,该申请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   (三)申请的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第八条 申请认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人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相关鉴定证书或技术证明材料   (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验证检测报告   (五)用户使用意见或相关材料   (六)有关部门提供的与申请方法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环保许可证、环境评价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际或国家标准证明等)   (七)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供上述申请材料一式六份、申请表的电子版本及申请方法必备的仪器、试剂等样品六台(套)。   申请人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 审评专家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库中选取,除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相应专业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二)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审评工作   (三)本人不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相关企业任职和兼职。   第十条 申请人所在机构人员和直接参与方法研究的人员,以及有可能对审评公正性产生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员不得参与审评。   第十一条 技术审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方法技术性能(如重现性、再现性、灵敏度和稳定性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指标   (二)方法及方法所必备的仪器、试剂等技术产品是否符合环保、安全和卫生等有关规定   (三)方法及方法所必备的仪器、试剂等技术产品结构是否合理,性能是否稳定,是否有应用价值。   第十二条 申请人对审评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其他专家对异议申请进行审核,并在1个月内作出相应答复或重新组织开展技术审评。 第三章 再评价   第十三条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认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每两年进行一次再评价。   第十四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再评价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人对每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汇总,于当年11月30日之前将《认定方法生产情况报告》、《认定方法使用情况报告》和《认定方法投诉及处置情况报告》等再评价材料报送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二)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每年本辖区内日常监督检查中使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情况进行汇总,于当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三)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审评专家对认定满两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再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再评价报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再评价报告,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名录进行调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认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重大技术或生产质量等问题的认定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停止使用,并向申请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情节严重的,撤销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并在两年内不再受理该方法的申请。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   (一)方法申请人自行要求撤销其认定的   (二)方法申请人发生重大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的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已认定方法存在重大技术问题的   (四)申请人或其方法所必备的仪器、试剂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需要撤销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申请人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技术成果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撤销其已认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情节严重的,将交由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参与认定工作的审评专家、相关工作人员和参与验证试验人员应严格保护申请认定方法的技术秘密。在审评工作中因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而对申请认定方法作出错误鉴定的,或者剽窃、泄露申请认定方法中技术秘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其本人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 陕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项目采购1200万仪器
    相关新闻:上海一环境监测站采购1000万色谱/质谱等仪器   北京药物所计划租赁12套HPLC 租赁期2年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在2013年,陕西&ldquo 2012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rdquo 先后采购了1199.88万元的仪器设备。采购单位分别是渭南药检所、宝鸡药检所、陕西省药检所等3家单位。具体中标供应商及金额如下。   项目名称:2012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陕西省药检所)   项目编号:KYZB2013/6-ZB-170-3   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   一标段:   西安四通测量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叁拾万元整(¥230.00万元)   二标段:   陕西富源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叁拾陆万捌仟元整(¥36.80万元)   三标段:   西安森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伍拾陆万叁仟玖佰元整(¥56.39万元)   四标段:   西安森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49.98万元)   五标段:   陕西盛德药械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伍拾肆万玖仟肆佰元整(¥54.94万元)   六标段:   西安红宾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拾玖万捌仟元整(¥49.80万元)   七标段:   西安麟道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肆拾柒万柒仟柒佰元整(¥247.77万元)   八标段:   西安中生正德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陆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69.68万元)   项目名称:2012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宝鸡药检所)   项目编号:KYZB2013/6-ZB-170-2   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   A标段   投标单位不足3家,废标   B1标段   中标单位:西安麟道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壹拾叁万柒仟元整(¥113.70万元)   B2标段   中标单位:陕西嘉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捌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82.15万元)   项目名称:2012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渭南药检所)   项目编号:KYZB2013/6-ZB-170-1   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   A标段   中标单位:西安麟道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肆拾玖万柒仟元整 (¥149.70万元)   B标段   中标单位:陕西环峰电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伍拾捌万陆仟贰佰元整(¥58.62万元)
  • 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新规
    p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p p   食药监总局相关人士表示,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增长。但存在第三方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餐饮服务者审查把关不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经营条件较简陋,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等现象。根据现阶段网络餐饮存在的问题,《办法》指出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实行“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同时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 /p p   《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通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求其立即停止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p p   此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义务。 /p p   送餐方面,《办法》规定,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要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p p & nbsp /p
  • 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开始推荐
    关于推荐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的函   食药监办食函[2011]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高级研修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的作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库。现请你单位推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库首批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条件   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专业范围   食品安全管理、法学、公共卫生、医学、食品检验检测、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等专业。   三、推荐人数   每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0名。   四、其他   请各单位于2011年9月9日前将所推荐的专家名单(见附件1)和专家推荐材料(见附件2)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学硕   电 话:010-67095899   传 真:010-67095880   地 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天坛西里2号,邮编100050)   附件:1.推荐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名单.rar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推荐表.rar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 广东餐饮具消毒协会私设产品检测中心违法收费 被撤销登记
    南方日报讯 广东省民政厅昨日公告称,广东省餐饮具消毒协会存在设立餐饮具消毒协会检测中心检测消毒企业产品、私自收取消毒企业产品检测费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该会原会长林财山受访时称,协会确实存在过错,但直接予以撤销登记的处罚过重,对此将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省民政厅方面通报称,今年2月底,群众联名举报广东省餐饮具消毒协会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引起媒体关注和报道。省民政厅受理立案后调查取证,查实该协会存在设立检测中心检测消毒产品、私自收取检测费的违法行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林财山承认,从2011年6月至今年2月,检测中心一共进行231批次检测,收取委托企业的检测费18480元。他个人认为,情节并不算严重的情况下,撤销登记的处罚太重了。”   访谈   设立检测中心事出有因   昨日下午,记者就焦点问题采访了原会长林财山。   记者(下简称“记”):所涉的检测中心是如何设立起来的?   林财山(下简称“林”):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消费者十分关注餐饮具的卫生,但餐饮具消毒是新兴行业,单个企业力量弱小。全市有160多家餐饮具消毒企业,目前没有一家能建起独立的检测室 二是到省、市、区疾控中心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最快要7-14个工作日,不能随到随检且费用高,每批次在1000元-2000元不等。   鉴于此,协会垫资设立检测中心,购买专业设备和招聘专业人员,并多次请专家进行培训指导。运作两个月后,经核算综合成本每次80元,最快16个小时可出结果。   记:协会为何不按程序报批成立检测中心?   林:我们多方打听得知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由省质监部门作出,便着手申请“非独立法人实验室”,但到质监部门咨询报批资质备案事宜时,被告知协会办检测室没有先例。但设备买了、人也请了,协会就硬着头皮开始为企业提供检测服务。   记:听到被撤销登记的消息,你有何感想?   林:我们确实存在过错,省民政厅也确实是依法办事,但处罚太重。协会前后共收取检测费18480元,而维护检测中心运营10个月的两个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就达45000元之多,检测中心既无赚钱,也未造成负面影响。   记:接下来有何打算?   林:准备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一个说法。
  • 餐饮服务食品抽检将实行抽、检分离制度
    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转包抽检任务   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该局印发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于发布之日起施行。《规范》指出,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规范》规定,承检机构应当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食品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采样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检验方法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方法。   《规范》指出,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应标准建立本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并经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发布。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可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检验。   《规范》明确指出,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经食品检验机构的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规范》进一步明确,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送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还应当附具检验报告。 附: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食药监食[2010]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福建省卫生厅(局):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所使用的食品(含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场所和环境等依法进行抽样和检验的活动。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按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章 计划和方案   第五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是: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主要食品原、辅料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三)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经营的重点环节   (四)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较多的业态和场所   (五)对人体有潜在危害、对其安全性必须严格控制的物质。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通报、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第七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八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承担抽样任务的监管机构、负责人及其负责的抽样区域等   (二)承担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负责人及其负责的检验任务等   (三)抽检样品的种类、来源、批次、频次和检验项目等   (四)采样方法、抽样量、样品封装、传递和储运条件等   (五)检验方法标准和检验依据或其他判定标准等   (六)结果汇总和报送机构   (七)完成时间和结果报送日期。   第九条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评价与监督抽检联动机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将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通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通报,确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危害因素,及时开展监督抽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可适时调整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的区域、环节、品种、项目和频率等。   第十条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对经确认不合格的样品或按程序进行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样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第三章 抽 样   第十一条 监督抽检实行抽、检分离制度。抽样任务主要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检验任务主要由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负责。根据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要求检验机构协助进行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 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当向被抽检单位出示证件和监督抽检通知书,并告知监督抽检的性质和抽样内容等。   抽样人员应当准确、客观、完整填写《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或《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并分别加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被抽检单位公章,且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检单位在场人员签字。被抽检单位无公章或无法现场盖章的,由被抽检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   现场无法抽取到样品的,应当由被抽检单位出具抽样未果证明。   第十三条 抽取样品时,抽样量应当不少于检验需要量的3倍。对于均匀性较好的样品,应当现场分为三份,一份检验,两份留样 对于均匀性不好的样品,抽样量应当满足实验室处理分样的需要,检验前将抽取的样本分为三份,一份检验,两份留样,并做好分样操作记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抽样量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四条 被抽检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拒绝接受抽样:   (一)抽样人员少于2人   (二)抽样人员应当携带的监督抽检通知书和证件等材料不齐全   (三)被抽检单位或抽检品种等与监督抽检通知书不一致   (四)抽样日期超过监督抽检通知书有效期限。   第十五条 被抽检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抽样,抽样人员应当向被抽检单位告知拒绝抽样的后果和处理措施。如果被抽检单位仍拒绝抽样,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填写拒绝抽样说明书并签字,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抽检不合格处理。   第十六条 抽取的样品应当严格按照样品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特性,或其标签标识上注明的储运条件储藏运输,以确保样品在检测前的完整性和原始性。在样品储运过程中,应当配备温、湿度测量仪表,建立温、湿度测量记录。   第四章 检 验   第十七条 承检机构应当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并由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遴选和公告。   第十八条 食品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采样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必要时,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将样品进行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   第十九条 样品的前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进行,样品处理量应当能满足方法检测限的要求。   第二十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遵循检验规程,按照监督抽检方案中规定的方法和依据进行检验和判定。检验方法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方法。   第二十一条 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检测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按照相应标准建立本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并经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发布。   第二十二条 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   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可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检验。   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办法另行规定。经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第二十三条 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第二十四条 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经食品检验机构的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 检验数据处理应当遵循测量误差与数据处理技术规程。   第二十六条 检验结果接近限量标准的临界值时,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重新选择实验室备份样品安排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二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送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还应当附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八条 被抽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则视为认同结果。   复检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样品登记汇总表、抽检结果汇总表、不合格样品汇总表和不合格被抽检单位名录等材料,并编制监督抽检年度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 监督抽检的结果公开应当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关于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规定,并按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对不合格样品进行确认后方可发布。   抽检不合格产品涉及其他监管环节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抽检结果通报有关监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并在项目总结时,将自评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项目完成3个月内,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 参与监督抽检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秉公执法,廉洁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检验人员应当独立按时完成任务,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三十三条 承担监督抽检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监督抽检结果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的情况告知举报人。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抽样工作规定的,由抽样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理,并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如抽样单位明知有违纪行为而不做处理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成其做出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对违反检验工作规定,伪造检验结果,或因出具检验结果不实而造成损失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   第三十六条 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间要求上报数据结果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其他相关监督抽检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食品分析方法学验证     2.监督抽检文书要求     3.项目绩效自评要求
  • 新餐饮法规或引行业洗牌
    地沟油、一次性筷子、方便餐盒等事关百姓身体健康的话题近期被广泛关注,就在此时,两部餐饮新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先后颁布,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走访合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餐饮行业协会了解到,原先施行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将废止。全新的条例,通过提高准入门槛、规范操作流程、加大处罚力度,在食品管理方式上有着不少的改进。   主管部门有变更   根据新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对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照法律法规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而此前,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餐饮企业只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   处罚力度加大   新规规定,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餐饮服务提供者也不得聘用禁止从业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相比目前施行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因违反食品卫生法规,被处以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卫生许可证”的规定,新办法显然更具威慑力。   注重监管生产过程   新规同时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抽样经费政府埋单   而对于不少餐饮企业来说,则又迎来了一个利好消息。新规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样检验工作,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列支。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抽样时必须按照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进行,并填写抽样记录。抽样检验应当购买产品样品,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餐饮行业或面临洗牌   “《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全面推行,建立食品、原料、添加剂的索证索票台账制度,从采购源头进行规范,侧重食品加工全过程的规范,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应当说都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净化。”合肥市餐饮协会专家指出,从去年6月11日,合肥颁发首张《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合肥餐饮企业的规范化建制就已步入正轨。“政府出台法律加大对餐饮企业的管理力度,限制不法小企业的违法行为,对于百姓来说是件好事。尤其是准入门槛的提高和‘吊销许可证’这一利剑,必将迫使一些小型餐饮企业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 食药监局确保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近日在调研检查北京市国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期间强调,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全力保障新中国成立60周年相关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邵明立要求,国庆60周年重大庆祝活动期间,各地要在大型活动中派驻食品安全监督人员进驻现场,配备现场食品安全快速监测设备,加强重点目标、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及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入分析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发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做好预案,并按照相关要求报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各地要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毫不松懈,督促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当好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别是旅游景点周边、城乡接合部的农家乐、小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食品和食品原料查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等要求的落实情况,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 餐饮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和现场快检设备评价开展
    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评价的通知 食药监办食函[2012]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食品检验机构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基本标准达标情况的评价工作。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1〕122号),认真对照《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30号)中的具体要求,对本区域内省、市、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进行评估。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评价报告、自评表和调查表(见附件1、2、3)的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联系人:食品安全监管司监测评价处 李 波   电  话:010—88330730   传  真:010—88370947   电子邮箱:sfdafood@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评价报告框架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达标自评表   3.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基本情况和人员构成调查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评价报告框架   摘要(简要描述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基本情况、能力建设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全省(区、市)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2012年2月29日前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的分布和数量、获取食品检验资质情况、从事餐饮食品专业检测人员数量和构成等基本情况,近3年开展食品检验情况等。   二、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见附件2),评估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技术装备达标情况、日常检验工作与技术装备匹配情况等,未达标的原因及其对监管工作的影响。   三、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重点描述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是否需要进行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 药监局发布《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行为,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行为,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开展餐饮服务食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   第三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检验等,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活动适用本规范。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检验规范等规定,遵循科学、公正、诚信、独立的原则,开展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活动,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公正、准确。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开展国内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采用先进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检验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的原则,鼓励检验资源共享,提高检验工作效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要求,并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二)具备餐饮服务食品检验能力,具备相适应的设施与环境,配备相适应的仪器设备与标准物质等   (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各项管理制度   (四)设有独立的微生物实验室并符合有关要求   (五)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检验工作程序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的相对独立的检验机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非独立法人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由其法人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十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规定对检验质量有影响的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确定具体责任人。   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由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熟悉质量管理体系的人员,对检测方法、程序和结果评价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不得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单位兼职。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第十三条 开展病原微生物检验的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遵循《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十四条 开展动物试验的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实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 第三章 人员   第十五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配备与检验能力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管理人员,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配备一定比例的食品科学、微生物学、食品毒理、公共卫生、分析化学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人员的人数应不少于实验室检验技术人员总人数的60%   市(地)级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人员的人数应不少于实验室检验技术人员总人数的30%。   (三)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熟悉质量管理体系。   (五)审核人、校核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六)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持有检验人员上岗证,能独立开展检验工作。   第十六条 检验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了解食品检验方法原理,掌握检验操作技能、标准操作程序、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知识、计量和数据处理知识等。   第十七条 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检验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并持有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每年累计培训不少于60学时。   第十八条 从事动物试验的检验人员应当取得《动物实验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从事特殊检验项目(辐射、基因检测)的人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第十九条 管理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知识等,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第四章 检验能力   第二十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检验能力:   (一)对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的能力   (二)对食品中致病微生物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的能力   (三)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和《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所规定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   (四)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检验和食源性疾病致病因子进行鉴定的能力   (五)为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价的能力   (六)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检验活动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参加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等质量评价工作,并针对评价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提高,以保证其持续符合检验能力要求。   第二十二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对其所使用的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的能力,并保存相关记录。在建立和使用食品检验非标准方法时,应当提交方法学验证材料,交由委托检验的部门确认。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三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实施并保持与检验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有效实施。   第二十四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与其所开展的检验活动相适应的程序文件并有效实施。   第二十五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针对所开展的检验活动,制定检验人负责制度和检验责任追究制度、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检验工作程序等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六条 承担政府委托监督抽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等任务的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七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活动实施内部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采取纠正和预防等措施持续改进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检验能力。   第二十八条 未经任务委托部门同意,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全部或部分委托给其他检验机构。   第二十九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在检验工作中发现带有区域性、普遍性及社会关注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应当立即向所在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和监测等。   第三十条 未经任务委托部门同意,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不得擅自公开检验报告或其数据、结果。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对其在检验过程中接触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一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一)与其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的检验活动   (二)超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开展监督性食品检验工作   (三)其他有损于检验独立性、公正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申诉和投诉机制,依法处理相关方对检验结论提出的异议。   第三十三条 鼓励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积极开展食品检验科研工作,提高检验技术水平。   第三十四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检验人员的资格、培训、技能和经历档案,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检验人员素质。   第三十五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定或委托部门的要求进行样品管理和处置。检验结束后的样品应当按照与委托部门的约定处理 未约定的,按照本机构质量手册等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处理,但不得与国家规定相抵触,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三十六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接受委托,对送检样品检验的,其检验数据和结果只对送检样品负责,样品的代表性由委托人负责。   第三十七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真实,不得出具虚假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报告。   经签署的检验报告不得更改。发现确有差错和失误需要更改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技术方法更改,并做出相应的标识或说明。   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保存时限不得少于5年,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工作实行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其他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本机构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十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检验,应当向受委托的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出具委托检验文件,明确检验事项、检验要求等。   第四十一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监督执法机构负责抽取监督检验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检验的样品。根据需要,可要求检验机构协助进行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本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规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第六章 设施和环境   第四十三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固定的检验工作场所以及检验活动所需的样品保藏、运输与贮存、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设施和设备等工作条件。   第四十四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设施和工作环境应当满足检验方法、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技术档案贮存、样品制备和贮存、保证人身健康和符合环境保护等要求。   实验区应与非实验区分离。对互有影响的相邻区域应有有效隔离,明示需要控制的区域范围,防止交叉污染、保证人身健康等要求。   第四十五条 微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生物安全柜,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应当遵循《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   第四十六条 开展动物实验的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温度、湿度、通风及照明控制等环境监控设施   (二)有独立实验动物检疫室   (三)有与开展动物实验项目相适应的消毒灭菌设施   (四)有收集和卫生放置动物排泄物及其他废弃物的设施   (五)有用于分离饲养不同种系及不同实验项目动物、隔离患病动物等所需的独立空间   (六)开展挥发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或病原微生物等特殊动物实验的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配备特殊动物实验室,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包括换气及排污系统),并与常规动物实验室完全分隔。   第四十七条 毒理实验室应当配备符合环保要求的用于阳性对照物的贮存和处理的设施。   开展体外毒理学检验的实验室应当有足够的独立空间分别进行微生物和细胞的遗传毒性实验,且符合国家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相关要求。   第四十八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有防止原始数据记录与报告损坏、变质和丢失的措施。   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或自动设备系统对检测数据、信息资料进行采集、处理、分析、记录、报告或存贮时,应当有保障其安全性、完整性的措施,并符合《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的要求。 第七章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第四十九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配备满足所开展的检验活动必需的检测仪器设备、样品前处理设备和设施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种等。   第五十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仪器设备(包括软件)、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种专人管理制度,保证其正常使用。使用对检验准确性产生影响的检验仪器设备,应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进行检定、校准,满足量值溯源要求。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接受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和监督检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现场考核、能力验证、委托检验任务质量分析等方式,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检验的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适时开展实验室间比对、验证和相关业绩评价检查工作,帮助检验机构提高检验水平。   第五十三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在检验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十五条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其检验费用由委托检验的部门承担,不得向被检验人收费。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被检验人索取或收取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检验是指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结合测量、试验等辅助手段,对餐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活动。   检测是指用指定的方法测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指标,包括预处理、初始试验、条件试验和最后测定等操作过程。   第五十七条 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欲了解更多法规标准,请查看“我要测资讯中心”
  • 如何快速鉴定餐饮食品中的致病菌?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餐饮业也不断发展起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人们对餐饮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伴随着餐饮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餐饮食品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最主要的就是食品安全问题, strong 尤其是食源性微生物引起的餐饮安全问题 /stron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一、我国餐饮食品的主要特点: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餐饮食品不同于一般的农产品,它是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餐饮食品也不同于包装食品,一般都是手工制作,不采用自动化技术,这样一来就会给食品安全带来偶发性风险。在制作的过程中如果出现对食物的储存不当、加工的程序不正确等一些问题,都会给餐饮食品安全带来威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餐饮食品生产是通过对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切配、烹调制作来完成的。餐饮生产的过程短,现制现售。即时性是指生产的速度快,及时性是指顾客点菜后立即生产,即最大限度地缩短顾客的等候时间,一份产品制作往往只需要几分钟或十几分钟,即使是一次宴会所需全部产品的生产时间也不会超过几个小时。餐馆的生产原料种类繁多,而且很多属于鲜活产品,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一旦保存处理不当,就很容易腐烂变质,不仅严重影响菜品质量,而且会使餐饮成本增加。餐饮工器具和餐具多样,锅、铲、盆、盘、碟、勺、筷、 杯、刀、叉、盏、盅、碗等,不易实现自动化洗涤消毒。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二、餐饮食品致病菌风险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是指在餐饮过程中由某种危害因素或管理不当所引起的,对人们健康或环境产生危害的可能性和严重性,餐饮食品安全一般是受食材、流通、场所、内部管理等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致病菌是导致食源性疾病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在全球贸易推动下,全球范围内屡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为食品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引起了世界范围内对病原微生物污染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根据2015年大陆食源性疾病爆发监测结果显示,家庭和餐饮服务场所是食源性疾病暴发的主要发生场所,事件起数分别占50.9%和43.8%,微生物性因素所致的发病率占51. 5%,其中副溶血性弧菌所致事件起数最多,占比33.1%,其次为沙门氏菌占比22. 7%,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肠毒素占比12. 6%,蜡样芽胞杆菌占比 8.6%,致泻大肠埃希菌占比 7. 0%。美国国家疫情网数据显示,近 2 年食源性疾病暴发的主要病原体为诺如病毒、非伤寒沙门菌、产志贺毒素的大肠埃希菌 (STEC) 、弯曲菌、产气荚膜梭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肠毒素、副溶血性弧菌和志贺菌等。2018 年,欧盟 RASFF 通报涉及 26 类食品风险,其中微生物污染排名第一,高达 936 例。在肉类及肉制品问题中, 微生物污染占 81.3%,主要为沙门氏菌、大肠杆菌和单增李斯特菌污染,其中法国、波兰、荷兰、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家被通报的主要问题中都涉及动物源性肉及肉制品的微生物污染。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三、餐饮食品致病菌污染途径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原材料,原料由于本身质量不过关或者储存条件不当受到污染,如鸡蛋不够新鲜、面粉太潮湿长虫、胶体乳化剂等吸附空气中微生物等。其次,经二次加工环节的产品经常用到含微生物数量非常高的原料,如豆沙馅料、肉松、肉膏、果酱、可可粉、奶油、沙拉酱等,大大提高了原始菌量。包装材料密封性不好,外包装或表面不清洁,附着有微生物,最终带入到产品中。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加工与储存环节,物料应按照不同产品的特性进行储存,如冷冻产品应存放在-18℃以下的冷库或冰柜中,并保持温度稳定。食物的热加工时间与温度不足,例如扁豆熟制程度不够,鲜黄花菜未经过开水烫,里面残留的生物毒素可以使人中毒。还有一些需熟制的食品加热不彻底,致病微生物不能被杀灭,从而导致细菌性疾病。食品接触材料,一些小型甚至中型的餐馆,生熟不分,冷拼没有专间, 在厨间任意位置进行。清洗、消毒设施不全,洗手、洗菜、洗餐具等共用一池。生、熟工用具未明确分开摆放,刀具、菜板等生熟混用,各类厨具、餐具的混放, 都将会导致交叉污染。在食物储藏柜、熟食专用存放间放入加工食品,可直接入口食品和待加工食品混放。餐具的清洗消毒不彻底亦是行业痼疾,很多小餐馆甚至仅做简单清洗而根本没有消毒,餐具的卫生得不到保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人员卫生,由于卫生习惯未养成,餐饮从业人员导致交叉污染的现象十分常见。咳嗽、喷嚏也会把致病菌带进食物之中,从而间接导致细菌性疾病。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四、质谱技术的发展 /span /strong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历经多年发展,食品工业已经习惯于使用经AOAC或ISO1614认可的快速检测方法——这些定性或定量方法被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所接受。新技术的发展,如基质辅助激光解吸(MALDI)飞行时间质谱(TOF)或测序技术凭借其更快速、更可靠的结果被大范围应用。 /span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检测时间的长短往往是考量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合格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MALDI-TOF MS快速准确地确认与鉴定微生物的能力在常规测试中具有极高价值。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video_103858.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MALDI-TOF法快速鉴定食源致病菌"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33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1ee3c28e-a6b9-4cf9-8931-2ed24ac990a5.jpg" title=" 3.png" alt=" 3.png" width=" 600" height=" 335" border=" 0" vspace=" 0" / /a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点击图片可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了解更多MALDI-TOF-MS快速鉴定食源致病菌方法技术。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点击了解更多MALDI-TOF技术进展: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50.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MALDI-TOF仪器专场"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50.html /a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MALDI-TOF技术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传统微生物学鉴定的问题,MALDI-TOF微生物鉴定技术现状以及未来的市场前景如何,点击下方专题了解更多。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t/MALDITOF2020" target=" _blank" title=" MALDI-TOF临床微生物鉴定"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8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e5728c04-ae66-49ed-b12c-7443570a4168.jpg" title=" 微信截图_20200702154830.png" alt=" 微信截图_20200702154830.png" width=" 600" height=" 289" border=" 0" vspace=" 0" / /a /p p br/ /p
  • 详细解读餐饮业及其油烟污染
    详细解读餐饮业及其油烟污染 如今,随着城市人口增加,餐饮规模增大,餐饮油烟的排放已经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原因之一,餐饮油烟是食用油和食物在高温条件下经过热解产生的,其成分十分复杂。有研究表明冬夏两季餐饮源在油烟排放时间段PM2.5质量浓度是当日环境大气的3.0~23.9倍,且PM2.5质量浓度与PM10质量浓度比值介于0.55~0.91之间,表明餐饮油烟中的细颗粒物也是城市空气颗粒物的主要来源之一。餐饮业大气污染物以油烟气的形式排入环境,它是食材、食用油和调料在烹饪、加工过程中排放出来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组成的气、固、液三相混合物。科学研究早已证实,油烟中含有大量挥发性有机物,在空气中冷却会化合成为PM2.5,增加局地污染物浓度。近年中科院对北方雾霾天气进行专项研究,在检测出的氮氧有机颗粒物中,局地烹饪排放的油烟型有机颗粒物占21%,汽车尾气和燃煤产生的烃类有机颗粒物占18%。也就是说,餐饮产生的油烟对大气造成的污染甚至超过了汽车尾气,亟需进行严格治理。 餐饮业包括:(1)各类型餐饮服务单位: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①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m2以上(不含3000m2),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②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m2(不含500m2,含3000m2),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③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m2(不含150m2,含500m2),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④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m2以下(含150m2),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2)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高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3)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4)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5)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6)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餐饮服务提供者。(7)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备设施,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本餐饮连锁企业所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单位。(8)夜市餐饮服务,指举办者经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在其区域内,在夜间时段仅集中经营餐饮服务的行为,但不含依托门店经营餐饮服务的行为。
  • 北京开展专项检查严防“烤鸭油”流入餐饮行业
    针对媒体报道北京有“烤鸭作坊将‘烤鸭油’出售给烧烤摊主和小饭馆”的情况,北京市卫生局14日回应,将对北京市全部餐饮服务单位所使用的食用油进行为期一周的监督检查,目前暂未发现使用“烤鸭油”的餐饮服务单位。   北京市卫生局14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烤鸭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要求北京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所使用的食用油进行全面检查。   “烤鸭油”是指在制作烤鸭过程中渗出的油。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在北京南二环和西三环的一些农贸市场,烤鸭作坊将“烤鸭油”出售给烧烤摊主和小饭馆。北京市卫生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各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法,严查食用油进货渠道,严查烤鸭经营机构“烤鸭油”的去向,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烤鸭油”,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同时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全聚德集团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宁灏告诉记者,全聚德集团在北京的11家门店每天产生烤鸭废油约250公斤,连同其他餐厨垃圾都交由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清分公司统一回收处理。“我们签有合同,所有‘烤鸭油’及餐厨垃圾必须进行专业处理,不会流入市场。”   另一家着名的烤鸭经营企业便宜坊集团营运部经理徐建波表示,由于便宜坊烤鸭属于闷炉烤鸭,且之前要经过蔬菜汁浸泡这道程序,鸭子的油脂减少,产生的废鸭油量较少,一家门店一星期约产生5公斤。“我们在北京有8家门店,包括‘烤鸭油’在内的餐厨垃圾都由崇文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每日一到两次上门回收。”   截至14日16时,北京市共出动卫生监督检查人员289人次,出动车辆106车次,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76户,其中检查经营烤鸭的餐饮服务单位130户,经营早点的餐饮服务单位26户,经营烤串的餐饮服务单位10户,其他餐饮服务单位110户。对3户使用食用油未索取相关票据的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人员现场给予警告处罚,暂扣食用油6公斤。目前暂未发现使用“烤鸭油”的餐饮服务单位。   北京市卫生局表示,目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卫生监督机构还将重点检查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工地食堂、经营早点的饭馆、经营烤羊肉串的饭馆,监督检查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 国家食药监局公布第三批餐饮食品检验机构名单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和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11年6月3日和6月14日分别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共计139家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根据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上报情况,现公布第三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并根据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状况的调整适时更新。   第三批公布的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包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广东、云南、甘肃等8个省(区)共计30家食品药品检验机构。 附录1: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第三批) 省份 序号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称 内蒙古 自治区 1 巴彦淖尔市药品检验所 2 呼伦贝尔市药品检验所 吉林省 3 松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黑龙江省 4 大庆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5 牡丹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山东省 6 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7 德州市药品检验所 河南省 8 三门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广东省 9 广东省汕头市药品检验所 10 佛山市药品检验所 11 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2 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3 广东省中山市药品检验所 14 广东省茂名市药品检验所 15 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云南省 16 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17 昭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8 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9 楚雄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0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1 文山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2 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3 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4 大理白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5 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6 丽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7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8 迪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甘肃省 29 甘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30 临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附录2: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信息表(第三批).doc
  • 乳品被增为餐饮服务食品抽检必检项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安全监管。   通知指出,将乳品增加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必检项目。各地要及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方案,确保乳品监督抽验的覆盖面和频次。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将乳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作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重要内容进行记录 建立健全乳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餐饮服务违法违规经营者 建立健全问题乳品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 国家食药监局公布第二批餐饮食品检验机构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二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和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11年6月3日公布了第一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现公布第二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并根据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状况的调整适时更新。   第二批公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包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16个省(区、市)共计41家食品药品检验机构。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第二批) 省份 序号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称 天津市 1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 河北省 2 河北省药品检验所 3 河北省秦皇岛市药品检验所 山西省 4 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辽宁省 5 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6 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黑龙江省 7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8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江苏省 9 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10 盐城市药品检验所 11 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湖北省 12 湖北省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13 湖北省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14 湖北省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15 湖北省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16 湖北省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17 湖北省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18 湖北省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19 湖北省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20 湖北省仙桃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21 湖北省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22 湖北省天门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湖南省 23 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4 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5 怀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6 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7 邵阳市药品检验所 广东省 28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海南省 29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贵州省 30 贵州省药品检验所 西藏自治区 31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陕西省 32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33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甘肃省 34 甘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35 白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6 陇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7 天水市药品检验所 青海省 38 青海省药品检验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40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药品检验所 4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药品检验所
  • 委员建议加强商场餐饮监管力度 建简易食品快检室
    p   餐饮因其不可替代的现场性、体验性而成为聚集商城人气、拉动消费的重要手段,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面广,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此,政协委员刘毛伢建议,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并建立商场内简易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 /p p   刘毛伢委员建议,对于大型购物商场餐饮集中的地区,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添设备在大型购物中心餐饮集中区域安装全方位摄像头,数据同步到监控中心,不仅可以从原料进货、粗加工、烹调等实现重要环节全过程监督,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降低食物中毒发生率,又可以消费纠纷投诉举报时,第一时间收到信息,形成良好的线上线下互联。 /p p   刘毛伢表示,商场内还需建立简易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3.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 /strong /span /a ,及时协调非食品安全的消费投诉。并且定期召开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抽查各项卫生制度落实情况,设立奖惩机制。逐渐引导餐饮单位实施“6T管理”,形成“四维一体”管理模式:餐饮单位本身的良好管理、商场内部人员的巡视监督、监管人员的重点监管和消费者的高度关注。 /p p   此外,刘毛伢还建议积极探索“互联网+”与实体餐厅融合创新。整合线下餐饮品牌和线上网络资源,实现监管数据的对接,强化网络舆论对“互联网+”新兴业态的监督和约束,促进餐饮单位更自觉更规范操作做好店内各项食品工作,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p
  • 国家食药监局公布第一批餐饮食品检验机构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一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和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检测能力建设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1〕122号)。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编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资质认定和能力扩项,加大食品检验仪器设备投入,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批公布餐饮服务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名单,并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状况的调整适时更新。   第一批公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包括内蒙古、吉林、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省(区、市)共计98家食品药品检验机构。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第一批).doc   附件2.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信息表(第一批).doc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第一批) 省份 序号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称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1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 包头市药品检验所 3 鄂尔多斯市药品检验所 4 乌兰察布市药品检验所 5 内蒙古兴安盟药品检验所 6 赤峰市药品检验所 7 内蒙古通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暨内蒙古东部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所 吉 林 省 8 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9 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0 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1 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2 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3 通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4 白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5 白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6 延边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 海 市 17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8 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 19 上海市徐汇食品药品检验所 20 上海市松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21 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 22 上海市闸北食品药品检验所 23 上海市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 24 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 浙 江 省 25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26 杭州市药品检验所 27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 28 温州市药品检验所 29 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0 嘉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1 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2 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3 丽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安 徽 省 34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35 淮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6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7 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8 淮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9 滁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0 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41 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2 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3 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4 安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江 西 省 45 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46 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7 景德镇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8 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9 九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0 新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1 鹰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2 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3 宜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4 樟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5 抚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6 上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山 东 省 57 山东省药品检验所 58 青岛市药品检验所 59 淄博市药品检验所 60 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1 济宁市药品检验所 62 日照市药品检验所 63 临沂市药品检验所 64 山东省菏泽市药品检验所 河 南 省 65 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66 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7 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8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9 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0 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1 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2 濮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3 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4 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5 周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6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7 济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湖 北 省 78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79 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0 襄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1 荆门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2 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3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84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85 南宁食品药品检验所 86 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87 桂林食品药品检验所 88 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89 北海食品药品检验所 90 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 91 白色食品药品检验所 92 河池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 川 省 93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94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95 四川省乐山食品药品检验所 96 眉山食品药品检验所 97 四川省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98 四川省宜宾食品药品检验所
  • 食药监局聘108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遴选程序》的规定,经有关单位推荐并经初步遴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聘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食品检验检测组)108名,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至2012年4月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010-88372194)或邮箱(caobf@sfda.gov.cn)向我局反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人选名单 编号 姓名 专业 职称 所在单位 1 丁 宏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 丁丽霞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药学会 3 万益群 分析化学 教 授 南昌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4 王 红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5 王 强 食品检验检测研究员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6 王乐凯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7 王钢力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8 王竹天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9 王丽霞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0 王佑春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11 王知坚 分析化学 副主任药师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12 王周平 食品检验检测 教 授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 13 王哲民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天水市药品检验所 14 王富华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15 王德良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6 王颜红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17 元晓梅 食品检验检测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8 孔德义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19 石彦国 食品检验检测 教 授 哈尔滨商业大学食品工程学院 20 卢日刚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1 丘明明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2 朱 斌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3 朱小红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4 刘文杰 食品检验检测 副教授 塔里木大学 25 刘向红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6 刘秀梅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27 刘艳琴 食品检验检测 教授级高工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8 许乾丽 分析化学 主任药师 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9 孙江华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30 芮 菁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 31 严卫星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2 杜 兴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甘肃省药品检验所 33 杜昱光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34 杜雅正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35 李 宁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6 李 红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7 李 波 食品检验检测 副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38 李凤琴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9 李建国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实验师 新疆兵团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40 李铁柱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1 李晨辉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42 李淑娟 分析化学 研究员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43 杨振泉 食品检验检测 副教授 扬州大学旅游烹饪(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44 杨晓东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5 杨晓光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46 吴永宁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47 宋宁宁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技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48 宋全厚 食品检验检测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9 宋京都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甘肃省药检所 50 张 岩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51 张庆生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52 张春艳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53 张俭波 食品检验检测 副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54 张晓明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甘肃省药品检验所 55 张海防 分析化学 副主任中药师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56 陆敏仪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57 陈丽霞 食品检验检测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58 陈赞民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59 林 兰 食品检验检测 副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60 罗 轶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61 罗小玲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新疆兵团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62 罗金文 分析化学 副主任药师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63 罗瑞峰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实验师 新疆兵团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64 郑玉山 分析化学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65 郑福平 分析化学 教 授 北京工商大学 66 孟祥晨 食品检验检测 教 授 东北农业大学 67 赵 庄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68 赵雪梅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69 郝家勇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实验师 新疆兵团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70 侯如燕 仪器分析 副教授 安徽农业大学 71 姜 荷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72 姚卫蓉 食品检验检测 教 授 江南大学 73 贺亚玲 公共卫生 主任药师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74 贾志忍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 75 钱 和 食品检验检测 教 授 江南大学 76 徐 飞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77 徐国兵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78 徐晓枫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技师 内蒙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9 高 磊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80 高志贤 公共卫生 研究员 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监测中心) 81 高春平 分析化学 高级工程师 石家庄开发区达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82 唐 宏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83 涂顺明 食品检验检测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84 陶巧凤 分析化学 主任药师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85 黄 瑛 公共卫生 主任药师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86 黄丽丹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87 黄继荣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 88 曹 进 食品检验检测 副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89 曹晓云 分析化学 主任药师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 90 崔生辉 食品检验检测 副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91 蒋明廉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92 嵇 杨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 93 程劲松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94 程奇珍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95 鲁秋红 分析化学 主任药师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96 曾祥林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97 谢 勇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实验师 新疆兵团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98 谢 鹏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医师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所 99 靳 烨 食品检验检测 教 授 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100 路 勇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 101 蔡姗英 分析化学 主任药师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102 漆小泉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103 谭正林 食品检验检测 副教授 湖北经济学院 104 谯斌宗 公共卫生 副主任技师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105 熊正河 食品检验检测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06 薛 毅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107 戴向东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108 魏益民 食品检验检测 教 授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 食品药监局下发《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方案》
    为及时掌握全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及早发现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科学、有效地指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下发了《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方案》。   本期方案针对餐饮服务环节食源性疾病频发的特点,对于全国18个省(区、市)餐饮服务环节凉拌菜和5个省(区、市)生食水产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中可能污染的主要病原微生物开展全程调查与评价,调查范围包括清洗后的食品原料、加工工具、餐饮具及制成品等。通过开展本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有助于进一步获取我国餐饮服务环节有关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病原微生物污染状况的关键基础数据,有利于分析相关关键控制因子和环节,为及时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管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方案》要求承担任务的有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技术检测机构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调查方案、统一调查指标、统一检测方法”的要求,以科学严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调查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 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批准发布《餐饮油烟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光散射法)运维技术规范(试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试行)》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现编制成《餐饮油烟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光散射法)运维技术规范(试行)》标准编号为T/HZAEPI 002-2023、《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标准编号为T/HZAEPI 003-2023共两项团体标准均已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2022年6月2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与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571-88837302联系人:郑乐贵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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