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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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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方检测相关的资讯

  • 定了 | 这一地方将抽查150家检验检测机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省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各获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检查时间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9月30日结束。每家机构检查时间为1天,如需要延长时间可由检查组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二、检查安排(一)检查对象和数量。此次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数量100家、生态环境检测机构数量50家。其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生态环境厅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50家,会同公安厅、生态环境厅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100家。检查名单由相关联合检查部门共同随机抽取确定。(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分为两类检查组,其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组成10个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组成5个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3人组成,检查组长由各部门行政监管人员担任,每组2名技术专家。每组检查任务数量10家。(三)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进驻检查地现场检查前,由检查组长所在单位对应的主管部门通知辖区机构做好迎检准备,检查组于每天检查前2小时通知待查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中,可采取盲样考核的方式(含授权签字人考试)核验机构资质能力原发证条件能否持续保持,每家机构随机抽取两年内出具的报告不少于20份,且覆盖每大类项目,按照检查条款逐项检查。同时,现场可通过公安、环保部门对应的信息系统核查检测报告内容。(四)问题研判及结果公开。每阶段现场检查结束后,省市场监管局会同联合检查部门组织技术支撑机构和相关技术专家对现场检查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出行政处理、处罚建议,移交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一)省市场监管局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检查检测机构检测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地、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条件要求;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负责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超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二)省公安厅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省公安厅主要检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情况,重点查看检验检测过程是否为未经检验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是否用其他车辆替代检验;是否利用计算机软件等手段篡改或者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是否为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是否明知是盗抢、报废、拼装、套牌等车辆予以通过检验。检验机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规定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同时函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省生态环境厅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省生态环境厅主要检查检验(监测)机构是否未经检验(监测),直接出具检验(监测)数据、结果的;是否篡改、伪造、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监测)数据、结果的;检验(监测)结果是否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的;是否违反《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实施监测,并出具虚假数据、结果或报告的。负责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情节严重,拟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固定证据后移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资质认定证书。四、工作要求(一)抽调人员要求。检查组人员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安排。抽调人员应保守检查工作秘密,对所知晓的被检查机构名单、检查过程、检查结果保守秘密。(二)检查用表填写要求(具体检查表另行发放)。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组要现场完成《2022年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表》(单独发检查组)所列条款的检查任务,汇总形成《2022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事实确认单》(附件2)一式七份,由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字、被检查方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机构留存1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属地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和生态环境局各留存1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查组要现场完成《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检查表》(单独发检查组)所列条款的检查任务,汇总形成《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检查事实确认单》(附件2)一式五份,由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字、被检查方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机构留存1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厅、属地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局各留存1份。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组长即刻将事实确认单分别发送有关联合检查部门指定联系人。(三)检查总结要求。总体检查任务应于9月10日之前完成。各组完成检查任务后,于2日内填写《检验检测机构问题汇总表》(附件3)及现场检查相关问题证明材料报送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三部门将抽选参与检查的技术专家研讨问题,最终确定检查结果。(四)经费保障报销要求。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负责指定专人与各检查组组长对接,做好专项检查的全程跟踪保障工作。检查中各部门派遣的检查组成员相关费用由派遣单位自行承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遣的技术专家食宿费用、劳务费由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承担。同时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协助做好相关保障工作,不得由被检查机构安排食宿、用车或承担有关费用。(五)检查人员纪律要求。检查人员坚持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禁止弄虚作假或者对检查结论作出不适当的承诺,严格保守在检查中获取的一切技术、商业、管理和其他秘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工作纪律规定,廉洁自律,端正作风,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严禁收取检验检测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严禁以检查为名谋取私利,严禁检查人员要求被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安排车辆接送或安排食宿以及其他与检查无关的活动。检查组成员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附件:1.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通知书   2.2022年度(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监测)机构专项检查事实确认单   3.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   4.关于监督检查有关情况的告知函   5.关于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移交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4月26日
  • 金域迎战迪安:第三方医学检测资本云涌
    作为医疗行业的一大细分领域,第三方专业医学检验在国内从被认知至初具规模只有十个年头,尚处于巨大市场空间的释放期。而在行业内首家上市公司迪安诊断年的不断挑战之下,国内最大的第三方医学检验公司金域检验向记者透露,公司正在谋划2013年全面发力,高低市场阻击对手。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梁耀铭向记者表示:“‘顶天与立地’足以概括,即高端特检项目与基层医疗市场的常规项目组合发展。公司未来三年累计将投入1亿元升级技术平台。此外,2012年的营业额预计在10亿元,而2015年预计则将发展至30亿元。”   在目前国内第三方医学检验市场,金域、艾迪康、迪安诊断分居前三席,有业内消息称,由于金域今年战略选择减速沉淀以及艾迪康管理层动荡给了行业季军迪安诊断不少机会,后者攻势凌厉,抢占了不少业务区域。   值得注意的是,业已获得联想投资B轮风投资金的金域检验,IPO “好事将近”的消息也开始流传。   “烧钱”行业资本云涌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末迪安诊断获软银中国投资,康圣环球则在2011年6月获晨兴创投在内的三家投资机构联合资金支持,加上金域检验从联想投资融资,这一细分市场已获得越来越多资本的青睐。   坦言医学检测是“烧钱行业”的梁耀铭向记者表示,相比发达国家检测项目四千余项的水平,国内目前至多千余项。公司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将检测项目数从目前的1500项发展至2500项。“简单的一笔账是,从技术平台的投入周期来看,自检测项目规划到最终成型通常需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资金则平均每个平台四五百万。”   由于下游客户主要来自国内医疗机构、国内外药企,加之医学领域前瞻性和国内实际发展水平存在差距,因而对于引进开发的检测项目的宣导吆喝亦十分重要。“尤其是高端检验项目的推广和学术氛围也密切相关,不是能做出来就能卖出去。去年公司仅仅全国性会议宣讲就做了三千多场,今、明年这个数字肯定会更多。”梁耀铭指出。   如此背景下,资金实力的多寡将在行业几家领军企业市场份额“硬碰硬”争夺中起到极为关键的影响。虽然金域检验方面对于IPO一事一直语焉不详,不过梁耀铭则强调公司“并不差钱”。   “公司已连续六年实现50%以上的复合增长,2011年营业额达6.6亿元,2012年上半年实际收入4.46亿,同比增长56.7%。低端常规服务的毛利率在40%左右,正在起步阶段的高端服务毛利率预计也将在50%左右。”梁耀铭表示。   争夺市场份额   随着国家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等系列政策的出台,基层医疗市场以及高端、特需医疗的需求正被进一步释放。诸如金域检验、迪安诊断这样的专业机构正嗅着行业热点调整市场策略。   记者了解到,目前和国内一万三千多家医院有合作的金域检验,正积极布局高端与基层医疗两条业务线,“今年底、明年初公司将宣布和上海众多知名大医院的系列合作”。   市场争夺战的另一端,迪安诊断的布局动作也持续不断。近期,迪安诊断宣布拟收购颇具规模的重庆圣莱宝51%股权,而重庆及四川地区已有业务布局的金域检测将遭遇对手正面抢食。   “差别化竞争”则是金域检验反复提及的战略。梁介绍到,高端服务的差别化策略即是“补差”,寻找国内外技术的差距以发展成为国内医院自身检测项目外的补充。重点方向将集中在肿瘤、生殖孕育以及微生物三大领域。“目前已经和800家三甲医院有高端服务的业务。”   只是相较于价格不甚敏感的公立医院业务,基层医疗与民营医院的合作则牵涉到更多价格竞争。第三方医学检测虽由物价局确定服务价码,然而实际操作中会根据医院所需样本量、回款时间的不同进行不同比例的扣率。这也对以进口设备、耗材为主的金域检测提出了难题。
  • 第三方检测机构如何降低采购成本?
    p   2020年初,一场新冠病毒带来的肺炎疫情,使得大多数企业单位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对于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讲,由于多数制造企业复工复产比较难,导致订单量大幅减少,是影响第一季度业绩普遍下滑的主要原因。 /p p   然而,随着国内抗“疫”工作的阶段性胜利,大部分企业开始正常复工复产,订单数量会在短期内迅速增加,导致平时可能需要1年时间才能完成的订单数量,现在需要在几个月内来完成,才会尽最大可能的减少损失,实现快速增长,这无疑是一项很大的挑战。面对困境: strong 调整工作时间,疫情后加班加点,大量采购仪器(租赁仪器)及耗材、创新业务模式 /strong 等或许是多数检测机构应对疫情产生影响的重要措施。 /p p   那么,如何在仪器及耗材的采购环节,实现降本增效?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quot 华测检测& quot )联合仪器信息网,开展的 strong “科学仪器试用、采购计划”、 “实验室消耗品招标“ /strong 等项目的模式可以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采购环节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color: rgb(0, 112, 192) " 一、“科学仪器试用、采购计划”项目简介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 /span /span /strong /span /p p   2019年7月6日, 华测检测通过仪器信息网宣布正式启动“科学仪器试用、采购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即华测检测在指定的实验室,针对参加该项计划的科学仪器设备通过科学的评测方式,进行真实的试用评测活动。通过试用评测的仪器厂商,在未来1-3年内,将会获得华测检测各事业部的采购订单。“计划”根据不同的仪器品类分期进行,第一期涉及气相色谱、离子色谱、原子吸收、紫外分光光度计四大类仪器。(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0706/488435.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点击查看详情 /span /a ) /p p   2019年7月11日,通过仪器信息网网络会议平台正式召开“科学仪器试用、采购计划”新闻发布会(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0716/489062.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点击查看详情 /span /a )。 /p p   2019年9月3日,联合仪器信息网在华测检测总部深圳隆重召开了“华测检测科学仪器试用、采购计划首批供应商签约仪式”,并与 strong 天美、北京海光、上海仪电、常州磐诺、青岛普仁、青岛盛瀚、浙江福立、普析 /strong 8家仪器厂商签约仪器试用协议,可谓开仪器采购之先河。(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0903/492585.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点击查看详情 /span /a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0903/492585.shtml"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afcdf2c4-ae70-440f-ae81-2c65df3c94fb.jpg" title=" 123.png" alt=" 123.png" /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0903/492585.shtml" target=" _blank" 华测检测“科学仪器试用、采购计划”首批供应商签约仪式 /a /p p   随着“科学仪器试用、采购计划”的成功开展,国产替代进口,是以华测检测为代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正在探索的“新思路”。 /p p   一期活动成功举办以后,2019年11月13日,华测检测通过仪器信息网正式启动“科学仪器试用、采购计划”二期(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108/516505.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点击查看详情 /span /a )。 /p p   与一期活动相比,二期不限仪器品类,最终共有三十余家厂商申报涉及二十余个品类的相关仪器。经过三个月的精心挑选,结合仪器信息网的推荐,2020年3月,华测检测最终与 strong 北京东西分析、上海科哲、大连依利特、海能仪器、北京中仪宇盛、青岛众瑞北京吉天、杭州谱育 /strong 8家仪器厂商签订试用、采购合同(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0903/492585.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点击查看详情 /span /a )。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二、“实验室消耗品招标”项目简介 /span /strong /span /p p   “计划“二期结束以后,2020年3月3日,华测检测联合仪器信息网,又启动了“实验室消耗品招标”项目,该项目通过仪器信息网网络会议平台成功举办,近140位消耗品厂商高层参加了此次线上会议(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00305/523192.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点击查看详情 /span /a )。 /p p   2020年3月30日,华测检测针对“实验室消耗品招标”项目,进行第二次线上说明会,计划将把年采购金额约1.5亿元的消耗品采购分成8个品类对外进行招标,“标准物质”是第一期(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00403/535394.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点击查看详情 /span /a )。 /p p   华测检测启动消耗品招标项目,是在推动一种全新的消耗品采购的商业模式,可以为其他同行提供参考和借鉴。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三、仪器信息网平台优势& nbsp /span /strong /span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仪器信息网 /span /a 成立于1999年,是中国第一家科学仪器专业门户网站,目前拥有注册仪器厂商6万家,主流仪器厂商2千余家。仪器层面,拥有包含色谱、质谱、光谱类大型化学分析仪器 分离萃取设备、混合分散、制样消解等实验室常用仪器设备 空气质量、水质分析、土壤等环境检测类仪器 PCR、核酸提取仪、酶标仪等生命科学相关仪器 流变仪、粘度计、热分析等材料物性分析仪器 消耗品等14大品类产品。 /p p   几乎覆盖全行业的仪器用户及仪器厂商,能够满足一个检测实验室的配置采购需求。同时,在全程参与策划“科学仪器试用、采购计划“、“实验室消耗品招标”两个项目后,现联合我要测网、入驻平台的几千家优质科学仪器厂商,愿意为以华测检测为代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帮忙快速找到优质的、合适的科学仪器厂商及仪器设备,提供一站式选型采购服务,节省仪器采购时间成本,真正实现降本增效。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font-size: 20px " strong 四、联系我们 /strong /span /p p   各大检测机构如果在仪器、消耗品采购方面有相关需求,或者想要探索新的采购模式,都可以与我们进行联系。 /p p   联系方式:可通过仪器信息网指定的官方报名地址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在一定工作日内与您联系。我要测网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会员优先。 /p p   报名地址: a href=" http://instument1999.mikecrm.com/0f74EvM"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ttp://instument1999.mikecrm.com/0f74EvM /span /a /p p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p p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邮件与负责人曾先生直接联系: /p p   曾先生邮箱:zengmq@instrument.com.cn /p
  • 关注 | 这一地方将出台检验检测条例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检验检测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山东省检验检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被列入重点立法项目。目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了《条例》的起草,为提高《条例》制定地方立法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集意见和建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6月16日,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cjgrzc@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1-57192385。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7日以下为《山东省检验检测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山东省检验检测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为了加强检验检测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从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服务市场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条例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的定义】本条例所称检验检测及检验检测服务,是指依据相关标准等规定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其他特定对象的属性进行测定或者验证,并出具数据、结果、判定结论的活动。本条例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等规定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其他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服务的专业技术组织。第四条【工作方针、基本原则】检验检测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生产性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检验检测服务发展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检验检测服务及其从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划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检验检测服务工作的领导,将检验检测服务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配套的保障体系,健全扶持、奖励政策,发挥检验检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的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检验检测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检验检测工作重大事项,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研究解决检验检测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的保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保障相关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经费,扶持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国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的认定等工作。第八条【各级部门的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检验检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检验检测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检验检测服务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九条【整合改革、创新及国际合作】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横向联合与并购重组,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做大做强检验检测产业。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研发,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参与标准制定。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国内外机构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第十条【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检验检测服务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和相关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引导检验检测行业有序发展。第十一条【表彰、奖励机制】对在检验检测服务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检验检测机构第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服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环境设施和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制度。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从事检验检测服务有资质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未取得资质的,不得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从事检验检测服务没有资质规定的,检验检测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增设检验检测服务的前置门槛。第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固定资产一般不少于三百万元;对从事机动车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资产不少于四百万元;对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的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对从事食品安全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具有固定、独立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持续具备前款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以及与其开展检验检测服务相适应的能力。第十四条【信息公示义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官方网站等易被公众获知的途径,公示其取得的资质信息、公正性声明和相关承诺。公示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第十五条【网络交易义务】网络交易平台、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查验入驻平台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信息,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主页面公示相关信息。第十六条【价格公示义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官方网站或缴费地点等醒目位置应如实公布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价格、收费依据等。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及时变更公示内容,收费公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第十七条【保密义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其在检验检测服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第十八条【统计调查义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如实上报检验检测统计调查数据、报告编号等信息。第十九条【能力验证义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相关资质颁发部门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比对,并取得合格的结果。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比对。第二十条【重大事项报告义务】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服务中发现被检对象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强制性标准,可能存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环境的情形,应当立即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前款规定的可能存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环境的情形进行情况分析。对应当予以公开的,及时对外公布。第二十一条【优化准入的要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在检验检测政务服务前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以及提供证明等,不得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保障检验检测服务准入即准营,推动检验检测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第三章 检验检测行为及人员第二十二条【检验检测人员的基本要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检验检测人员有执业资格规定或者禁止从事检验检测服务规定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检验检测机构在聘用检验检测人员之前,应当通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途径查询其信用记录,不得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检验检测服务的人员。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必要的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检验检测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第二十三条【检验检测行为的基本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并依据相关标准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保证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准确、完整。需要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并事先取得委托人对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同意。第二十四条【检验检测合同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检验检测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检验检测服务合同,约定检验检测项目、标准依据、样品获取及处置方式、报告形式、合同金额等内容。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拒绝提供如下检验检测服务:(一)委托人不提供被检对象,或要求无须进行检验检测,直接提供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二)委托人提供的被检对象或服务要求,不符合样品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三)委托人的委托业务产生公正性等不利影响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政府购买检验检测服务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择优购买、使用及采信检验检测服务。对因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而受到处罚的检验检测机构,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购买、使用及采信其检验检测服务。第二十六条【样品管理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通过采样、抽样等方式获取样品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实施,并与委托人约定采样、抽样的具体要求,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对委托人送检的样品进行检验的,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由委托人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委托人应当对样品的来源、识别信息和基本状态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合同约定的要求对样品进行保管和处置。第二十七条【报告权属的要求】检验检测报告归委托人所有,检验检测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窃取检验检测报告,不得擅自公布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信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检验检测报告处置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报告存档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检验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归档留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九条【报告更改、召回的要求】检验检测报告原则上不得更改。检验检测机构发现检验检测报告确有错误需要更改的,应当及时与委托人按照规定进行更正,并在经营场所、官方网站等醒目位置公告召回错误检验检测报告。对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第三十条【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一)从事检验检测的人员,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二)推销、监制被检对象或者其他与检验检测服务有利益关联的产品、服务; (三)变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者以其他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四)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机构印章、资质标志或者检验检测人员签字; (五)其他影响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样品管理禁止性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的样品管理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一)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的; (二)样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状态等与标准、规范的要求或委托方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 (三)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抽取、查验样品的; (四)样品的留样和处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或者违反与委托方的约定,导致无法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进行复核的。 第三十二条【违标、违规检验检测禁止性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下列违反标准、规定开展检验检测服务的情形: (一)未取得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资质,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服务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 (三)未按照标准、规定等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 (四)违反规定要求,在多个检验检测数据中选择性使用或不合理修约,对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造成影响的; (五)违反规定要求,私自比对、串通、虚报能力验证数据、结果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 (七)其他检验检测过程不符合规定,影响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虚假检验检测禁止性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下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情形: (一)未经检验检测的; (二)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 (三)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的; (四)调换检验检测样品或者改变其原有状态进行检验检测的; (五)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或者签发时间的; (六)使用可以实现非法修改、非法自动生成检验检测数据的仪器设备或者软件程序的; (七)其他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情形。第三十四条【原始记录禁止性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报告、纸质原始记录、电子储存数据记录应当互为印证,可追溯、可溯源,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一)纸质原始数据与电子存储数据记录不一致的;(二)销毁、遗弃、隐匿原始记录的;(三)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原始数据不全的;(四)未按规定保存自动检测仪器电子记录数据的;(五)检验检测报告与原始数据记录不能对应的;(六)所保存的检验检测报告副本和发放的正本不一致的;(七)报告所载明的时间与存档原始记录的时间相矛盾的。 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监管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第三十六条【监管的原则】检验检测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检验检测行政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第三十七条【双随机、信用监管、分类监管、专家队伍等监管手段】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应当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 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分类监管制度,按照检验检测行业风险程度、能力验证结果、日常监管记录、举报投诉等情况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分类,根据分类结果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不同频次、方式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检验检测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以及行业、领域管理需要,组建行业专家队伍,保障相关管理工作。第三十八条【信息公开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并将检验检测机构受到的行政处罚等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
  • 又一地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迎来重大变化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相关直属单位: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 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综发〔2022〕80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明确和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实施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自 2023 年 8 月 31 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以下简称“资质认定”)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能实施告知承诺的除外。资质认定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告知承诺程序,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以自愿为前提,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或者国务院规定必须采用一般程序或者告知承诺程序的外,检验检测机构均可自主选择资质认定程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机构不得强制指定。采取告知承诺程序办理资质认定,有明确的法定条件和严格的法定要求,各市州局要积极主动做好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申请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依法作出承诺、严格履行承诺。同时,要按照有关告知承诺后续监管要求,依法加强对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对于在资质认定申请中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按程序报请资质认定部门依法撤销许可决定,并向社会公布。二、严格依法实施资质认定审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清理、规范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明确受理范围。(一)关于明确不再实施资质认定范围。根据 2019 年 10 月24 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 号),对于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资质认定申请(含变更申请、延续申请)不再受理、审批和审查。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向申请人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明,不得受理相关申请,增加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技术评审过程中发现已受理有“无需取得资质认定”项目的,应及时反馈资质认定部门,由资质认定部门通知申请人办理终止手续或变更其申请内容。(二)关于公安刑事技术领域资质认定范围。根据 2021 年 7月 26 日发布的《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刑侦〔2021〕4329 号)要求,公安机关鉴定机构需要通过资质认定的鉴定项目调整为:DNA 鉴定、理化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和环境损害鉴定(以下简称“五个领域”),详见附件 1《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领域分类表》。“五个领域”之外的其他鉴定项目,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受理资质认定的相关申请。(三)关于司法鉴定领域资质认定范围。根据 2022 年 1 月14 日发布的《司法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的通知》要求,司法鉴定资质认定项目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司法鉴定资质认定项目详见附件 2《司法鉴定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分类表(2022 版)》(以下简称《分类表》)。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以其设立主体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资质认定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仅受理《分类表》内的资质认定项目申请。同时取得国家级和省级资质认定的,取证机构应当主动注销一项,避免重复取证。三、统一实施资质认定技术评审 省产商品评审中心接受省局委托,组织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和告知承诺的现场技术核查工作。为统一评审标准,规范评审行为,提高评审质量,自 2023 年 9 月 30 日起委托下放市州市场监管局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等资质认定项目,由省产商品评审中心组织实施技术评审工作。省产商品评审中心对其承担的技术评审活动和技术评审结论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严格实施评审组派出制度 省产商品评审中心应当建立评审员派出与管理等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组织技术评审的流程、评审关键控制点和相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自收到受理申报之日起 2 日内编制技术评审计划,并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发送至各市州局。评审组成员应从资质认定专家库随机产生,评审组成员的技术能力必须覆盖申请项目,应当由 2 名及以上评审员组成,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省局可委派一名监管人员参加现场评审,市州局一般应委派 1 名观察员(市州局或区县局行政监管人员)参加实地核查,观察员要在现场评审活动结束两天内将《现场评审观察记录》(有观察员签字,文件名与机构名称严格一致)原件寄送或扫描件发邮件至省产商品评审中心。省局将采取资质认定评审档案抽查、评审工作质量现场复核等方式,加强技术评审监督制约。五、推行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标准化 为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过程严谨准确、尺度统一,省局编制了《机动车检验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 第 1 部分—现场评审工作规范》《第2 部分—现场试验考核工作规范》《第 3 部分—检验检测能力表述规范》《第 4 部分—授权签字人考核工作规范》《第 5 部分—评审人员管理规范》《第 6 部分—告知承诺后续现场核查工作规范》等系列地方标准,适用于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评审员管理、告知承诺制现场核查等。自系列地方标准发布之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参照《机动车检验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第 1—6 部分》等系列地方标准执行。六、严格做好现场评审过程资料记录 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评审补充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增减评审条件,不得随意降低评审标准。对机构关键检验仪器及环境需进行拍照或录像记录存档,对检查文件资料做好核查记录,实现现场评审资料记录可追溯。资质认定所有审查资料由省局实行归档管理,市州局观察员可将现场评审的评审报告、整改报告、观察员记录等相关资料,复印并报市州局认可检测部门存档,以备证后监管。七、严肃执行技术评审廉政纪律告知制度 强化技术评审廉政纪律和责任意识,省产商品评审中心和聘用评审员逐人签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状》。评审组赴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评审或告知承诺后续核查时,监管人员在现场评审首次会宣读《廉政纪律告知书》,向被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告知廉政纪律和工作要求并签字确认。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被评审机构负责人填写《廉政纪律反馈单》并于 5 日内反馈至省产商品评审中心,主动接受廉政监督。省产商品品评审中心要采取电话回访、不定期复评、评审员评价、季度讲评等方式加强评审质量和评审员管理。八、持续做好资质认定优化准入服务 (一)推行全流程不见面审批。推行在线预先服务指导,窗口服务人员通过咨询电话指导企业修改申报材料。逐步取消纸质申请材料,实行无纸申报,网上办理,证件文书免费寄递,电子申请材料、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档案同等法律效力。(二)简化人员变更办理程序。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无需现场确认的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变更时,由检测机构自行在资质认定系统修改相关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三)推行“一家一证”。取消检验检测机构以授权名称取得的资质认定证书。凡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包括检验检测,并且能够独立、公正从业的,均可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他组织包括: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九、强化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 (一)强化获证机构主体责任。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获证机构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开展检验检测服务并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持续保持应具备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和许可条件发生变化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二)加强获证机构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暗访问题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强化检查问题的后处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有法律法规依据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及时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对无法律、法规处罚依据的,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处理。对于省局通报的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后处理情况,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台账,做到监管落实到位,问题处理到位,信息报送到位,长效措施到位。(三)严格资质认定审批发证管理。资质认定审批发证信息必须及时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布并实现信息可查询。对于资质认定证书期满未及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延续复查申请,依法办理资质认定证书注销手续。对于资质认定证书期满未提前3 个月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延续复查申请,按新申请办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31日
  • 这一地方启动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国动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市监信用〔2023〕64号)等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国动办、上海海关、市药品监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3年,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检查120家机构,抽查总体比例为10%。将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持续巩固深化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针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加强监督抽查。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充分运用信用等级评价、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等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9月30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移送各有关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上做好支持配合。(一)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结合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货车非法改装改标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二)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检测场所、设施环境、设备人员等基本资质条件能否有效保持,以及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情况。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三)联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技术规范适用和鉴定质量管控情况。严厉打击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或标准进行鉴定、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四)联合实施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检测仪器设备、设施条件和检测能力是否符合要求,严厉打击技术能力和基本条件不能持续保持、未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出具不实或者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20家。(五)联合实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动办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防护设备关键原材料性能、产品质量和安装后功能检测方面的能力保持情况以及现场检测过程的规范性。严厉打击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六)联合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检验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公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出具虚假的检验结果和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10家。(七)联合实施化妆品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场所条件、环境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严厉打击不具备相应检验条件和能力、未按照规定检验方法开展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八)实施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能力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及结果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15家。二、开展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参照市级检查要求,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对辖区内获得本市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15%。各监管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合理制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市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发生重复。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应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统筹推进。(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理念,规范开展随机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地开展检查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可以邀请行业技术专家参与辅助检查,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根据有关市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在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针对往年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切实抓好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要结合《关于强化检验检测领域执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工作要求,加强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三)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各区相关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区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压实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在司法鉴定、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化妆品检验以及其他检验检测领域,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更好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切实履行好属地化监管职责。(四)做好信用监管衔接。除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之外,不断创新丰富监管方式。要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提高监管精准性。(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并由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后续调查处理。对发现的突出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重查处。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失信惩戒,对查处的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案件,各部门应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共同推进落实失信联合惩戒。三、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自查的重点为: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等。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2023年度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详见附件)要求,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员、物品、经费和技术装备保障,共同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责任边界,避免出现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问题。(三)依法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有序开展,杜绝随意执法。(四)恪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依法履职。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等。(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本区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上海海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5月31日
  • 迪马科技提供反式脂肪酸检测解决方案
    反式脂肪酸危害健康的报道曾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那么,我们身边究竟有多少食物正威胁着健康?脂肪酸是一类羟酸化合物,当链中碳原子以双链连接时,这个链就存在液态的顺式如植物油和固态的反式两种形态的脂肪酸。而反式脂肪酸对人体的健康存在危害,大量存在于牛奶、起酥油、糖果类脂肪、面包等食品中,可能引发动脉粥样硬化和冠心病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干扰必需脂肪酸的代谢、抑制婴幼儿生长发育等。 检测区分脂肪酸的&ldquo 好坏&rdquo 就成为保证健康生活的重要工作之一。 迪马科技可为脂肪酸检测提供全面服务,如脂肪酸/脂肪酸甲酯分析专用GC色谱柱(如:Rt-2560,货号:252187),及相关的标准品和衍生化试剂。希望对您的食品检测工作有所帮助。 如欲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欢迎您随时联络迪马科技! 咨询电话:400-608-7719 Email:info@dikma.com.cn 相关产品网址:http://www.dikma.com.cn/Goods/index/cid/55 推荐产品如下: **Rt-2560柱(强极性氰丙基硅氧烷类毛细管柱), 可最大程度地分离顺反异构脂肪酸甲酯,完全符合GB5413.27-2010,GB5413.36-2010等国标和USP G5方法。 **DM-2330柱(强极性氰丙基硅氧烷类毛细管柱), 用于顺反异构、双键位置异构的脂肪酸甲酯分离,符合USP G48方法。 **DM-FAMEWAX(聚乙二醇固定液,极性类似于Omegawax),用于分析脂肪酸甲酯。 **DM-FFAP(改性聚乙二醇),用于游离脂肪酸( Free Fatty Acids)的分析,符合USP G25和USP G35方法。 关于迪马 迪马科技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制造科学、高效的化学分析产品,提供完善服务和全面解决方案的知名色谱消耗品制造商,在色谱填料研发,色谱柱制造和相关分离产品等多个技术领域始终保持世界先进水平。核心技术产品包括:液相色谱柱、气相色谱柱、固相萃取柱、色谱溶剂和化学标准品。
  • 160家 | 这一地方启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湖北六部门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落实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湖北省水利厅等6部门决定于7月至 9 月在湖北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据介绍,2022 年度湖北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检查 160 家机构。以食品(粮油)、机动车、建筑材料及相关、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刑事技术、司法鉴定、水利、抗疫防护用品、自然资源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的领域为重点,按照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 8%随机抽取。重点领域由省市场监管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其他检验检测领域由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检查。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检查比例不得低于7%。 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机构自查+监督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检验检测机构要扎实开展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全省各获得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于7月 15 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工作。监督抽查采取部门联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   (1)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2)篡改、编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3)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4)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   (5)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   (6)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   (7)接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资助或者存在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行为;   (8)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等。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及时、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结果,曝光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充分运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应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机构,依法依规并按程序列入。
  • 监管丨这一地方将抽查120家检验检测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民防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市监信用〔2022〕63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上海海关、市民防办、市药品监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2年,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检查120家机构,抽查总体比例为10%。对涉及民生安全的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领域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对已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同时,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加强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碳排放核查等领域的监督抽查。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10月31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各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区相关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上予以支持配合。 (一)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结合货车非法改装改标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等工作,检查机构是否按照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车辆检验,并真实出具检验结果、报告。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 (二)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出具环境监测数据、结果和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25家。 (三)联合实施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对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能力保持情况,以及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计划抽查机构数25家。 (四)联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加大对本市法医物证类鉴定机构抽查比例。重点检查机构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技术规范适用和鉴定质量管控情况。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 (五)联合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检验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公正。计划抽查机构数10家。 (六)联合实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民防办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防护设备检测能力是否持续保有,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测,以及检测报告是否规范、真实。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 (七)联合实施化妆品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工作规范性和检测数据真实性。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 (八)实施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能力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检验检测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15家。二、开展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各区对辖区内获得本市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15%。各区相关监管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市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发生重复,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统筹推进。要积极联合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本年度辖区内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着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一)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持续巩固完善检验检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针对实施重点监管的领域,各区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要结合区域实际,参照市级部门分工,积极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同时,各区市场监管、司法、海关、民防等部门还应加强协同配合,更好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 (二)发挥综合监管合力。要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上,积极创新监管手段。以机动车领域、生态环境监测领域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抓手,结合监管对象行业特点,开展差异化监管。要注重通过举报、投诉信息等渠道主动发现问题,形成精准化监管。 (三)加大信息系统运用。要充分运用各区“互联网+监管”系统,规范抽查程序和流程,实现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及时做好抽查结果归集共享,提高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公正性。 (四)加强专业技术支撑。根据检验检测领域的专业特点和监管需要,各区相关监管部门除随机选派监管人员进行检查外,可以聘请有关行业专家共同参与,提供专业技术辅助,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 (五)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各区相关监管部门应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依照各自工作职责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不实、虚假等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三、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 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检验检测活动的市场参与主体,一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自身主体责任;二要提高自觉守法意识,确保独立、客观、公正、真实地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三要强化质量意识,着力提升自身管理能力水平。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围绕资质能力、人员和仪器设备、质量管理、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等方面,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并如实填写《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反思、准确分析、有效改进,切实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发生。各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22年7月25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以备待查。四、从严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员、物品、技术装备保障,确保全面完成本次工作任务。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本区2022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 这一地方14部门发文:减免检验检测费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2023年7月24日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经营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但在降本提质、要素支持、营商环境等方面仍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我省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一、降低个体经济发展成本1.减征个体工商户和“个转企”企业部分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转企”后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2.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3.落实其他相关增值税免征政策。对个体工商户销售自产农产品,从事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销售农药、农膜、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从事图书批发、零售,转让著作权,销售自建自用住房,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等,可以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责任单位:省税务局)4.落实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和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转企”后符合条件行业的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责任单位:省税务局)5.落实“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对个体工商户按照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6.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个体工商户及“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个体工商户,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执行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责任单位:省税务局)7.实施社会保险降费率和缓缴政策。对依法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单位费率、个人费率仍分别按0.5%执行,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享受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8.实行契税和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9.顶格实施重点群体税收减免政策。脱贫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执行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10.降低水电气使用成本。对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不分摊天然气发电容量电费等费用;同时,现货市场运行时,上述用户不参与成本补偿分摊,辅助服务费用在电能量费用中作等额扣除。对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原则上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减轻经营主体电力接入环节成本。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鼓励市、县(市、区)政府继续对个体工商户实行气价、水价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政府〕11.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减半收取住宿和餐饮业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特种设备等检验检测、检定校准费用。鼓励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检定校准机构、认证机构为其他行业个体工商户以非营利方式提供检验检测、计量校准、质量认证服务。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检测验证服务。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职能部门)二、完善个体经济发展要素12.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以“放心消费”内涵助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围绕就业容量大、消费提振力强的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支持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提升个体工商户经营性收入。通过“消费宝”加强个体工商户相关政策宣传推广。〔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13.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各地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用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省内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工会培训学校(机构)对接个体工商户发展需求,针对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市场监管“入市第一课”,完善“浙江企业在线”相关功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注册、法律法规、质量提升、检验检测、诚实守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服务。鼓励农贸市场提升“便利化、人性化、特色化、智慧化、规范化”水平,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一站式”集成的政务服务和管理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个体劳动者协会)14.发展灵活用工服务。搭建灵活用工劳动力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餐饮、快递、家政、制造业等个体工商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招聘、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益和职业安全。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为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品牌建设、咨询指导等服务,加强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15.增加经营场所供给。各市、县(市、区)政府在城市规划和管理中,应统筹考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需要,为从事居民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租金低廉的经营场所。鼓励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园、电商园等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工作空间、共享资源等低成本、便利化、高质量服务。鼓励农贸市场设立自产自销、平价摊位、共富摊位等公益化交易区,为创业提供便利。深化个体工商户住所登记制度改革,对仅从事网络经营等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省市场监管局〕16.降低支付手续费用。降低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服务费用。鼓励银行在免收一个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基础上,对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一定金额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实行收费优惠。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取消本票和银行汇票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支持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落实支付手续费其他减免政策。(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17.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发挥好央行政策性低息资金支持作用,引导银行机构用好降准释放资金、支农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支持。(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18.加强信贷支持。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含个体工商户),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政策安排。深化“贷款码”应用,迭代“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持续扩大个体工商户首贷、信用贷投放,在风险可控情况下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首贷和续贷支持,深化“信用”换“信贷”金融服务模式。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根据个体工商户“短频急快”的融资需求,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各种符合个体工商户需求的金融产品。(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19.发展创业担保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初次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最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贴息比例。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业务。(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20.完善外汇业务。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规避汇率风险的支持力度,优化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个体工商户汇率避险政策,将担保比例由5%提高至8%,降低个体工商户汇率避险套期保值成本。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凭线上电子订单等交易电子信息,为开展贸易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1.优化保险产品和服务。引导省内保险机构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扩大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营业中断损失保险,鼓励针对货车司机、营运车主、餐饮店主等个体工商户群体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普惠性的保险保障。探索面向新产业、新业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和服务,强化财产安全、员工安全、公共责任等方面风险保障,鼓励保险机构实施减费让利、分期缴费等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三、优化个体经济发展环境22.支持经营者直接变更。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直接办理经营者变更或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涉及食品经营、食品生产等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优化服务,最大限度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应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注册、结清税款等提供便利。(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级各有关许可部门)23.开展个转企登记试点。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允许个体工商户采用直接变更方式登记为企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个转企”企业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原经营地址;原前置许可实质审批事项不变且在有效期内可允许先办理变更登记,再办理相关许可的变更;个体工商户名下的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大力支持并提供高效登记服务;按变更程序办理登记手续的“个转企”企业,保持前后登记档案的延续性。支持个体工商户将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级各有关许可部门)24.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登记备案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在涉企“一件事”、公共服务事项、国家垂管系统事项等方面推动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纳税、社保、公积金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税务局、省大数据局,省级各有关许可部门)25.推进歇业改革。实施市场主体歇业集成服务改革,实现歇业申请、歇业政策供给、歇业监管、歇业恢复闭环管理,市场监管、税务、人力社保、医保等部门依据职能完善歇业配套政策和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社保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26.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保障个体工商户“一视同仁”享受政策支持。推进反垄断执法,防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空间,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公正竞争秩序。(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27.消除市场隐性壁垒。坚决破除设置个体工商户准入、变更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限制个体工商户准入、变更的,不得变相设置条件、增加申请文书及材料等。加强重点领域收费和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督检查,整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等违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不落实涉及个体工商户的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等违规收费问题。(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建设厅)28.加强信用协同化应用。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等级和行业特点,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创新探索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政府合同履约管理等应用。迭代“浙里信用监管和服务”应用,推动更多便民惠企应用场景集成上线。探索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对有不良信息的个体工商户,符合国家和省信用修复规定的,及时依法予以信用修复并实现不同公示平台间修复结果互认。推进个体工商户年报改革,进一步简化报告事项,优化报送渠道和填报流程,提供便捷的年报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29.深化合同监管。推进合同行政监管“一件事”改革,集成开发“浙江合同在线”系统,健全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机制,动态公布鼓励性合同条款、禁止性合同条款和典型案件警示,指导个体工商户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为个体工商户经营使用的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提供免费智能体检服务,宣传推广引导个体工商户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30.支持线上平台经营。引导平台企业对个体工商户给予专门的流量扶持。鼓励平台企业为个体工商户开辟绿色通道,放宽入驻条件,开展免费技术培训服务,提供便捷高效的大数据基础运营服务。引导电商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按照质价相符、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支付结算、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推进网络直播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大力培育“绿色直播间”,开展网络直播助农共富行动,推进直播行业良性有序竞争。〔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31.支持文旅主体发展。依托文化和旅游消费季、519中国旅游日、浙江山水旅游节、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等节庆展会活动,推动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和旅游推介活动,并鼓励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支持个体工商户通过优化文旅产品供给、打造文旅IP、与数字科技深度融合等途径做大做强,并通过产品迭代、跨界合作、营销引流等措施实现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市、区)政府〕四、强化个体经济发展保障32.加强“小个专”党建。持续推进“小个专”党的建设,引领个体工商户正确发展方向,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加强党建工作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要素对接、市场拓展,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形成“党建促发展、发展强党建”工作格局。(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个体劳动者协会)33.完善质量服务。加强“浙江质量在线”“浙里检”等数字化应用,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作用,综合运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技术帮扶。推广“质量管家”“质量特派员”等服务模式,帮助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导入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体系),组建专家团队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为个体工商户提升质量管理能力、质量竞争力提供免费咨询和帮扶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34.加强标准和计量服务。加大对标准化政策的宣传,加强标准馆藏建设,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标准信息咨询服务。引导和鼓励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个体工商户实施服务业标准、参与服务业标准制定,推动服务质量提升。积极开展“优化计量、提质增效”行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免费咨询和帮扶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35.强化品牌创建。38.加大创业服务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相关部门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注册登记、开业指导、补助申领、创业融资等服务。支持由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立退役军人或高校毕业生创业专区。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证残疾人)以及农民工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39.提供公益性服务。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辅导、审计评估、财务管理、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申报、科技项目申请等服务。加大求职招聘信息归集发布力度,促进个体工商户岗位信息与求职者对接。依托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载体,为个体工商户开展“法治体检”、法治宣传等活动。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咨询、公证、调解、仲裁等服务,指导个体工商户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个体劳动者协会)40.开展分型分类帮扶。建立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并开展分型分类帮扶,按照“三型”(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四类”(名、特、优、新)采取精准帮扶措施,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支持和培育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和知晓度的知名小店和“网红店铺”,挖掘培养以弘扬民间传统技艺、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的“老工匠”“老艺人”“老商号”,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民俗旅游、特色餐饮等领域的经
  • 这一地方组织813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风险自查
    北京市将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水利水质监测、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食品检验、成品油和清净剂质量检测等9个领域作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重点。在生态环境领域,多部门将联合对碳排放核查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近两年出具的碳排放核查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碳排放核查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在机动车检验领域,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加强实时视频监控巡查和异常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及时预警违规行为,严格倒查问责,严厉打击替检代检、未经检验出报告、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组织取得市级CMA资质认定证书的813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风险自查,重点自查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遵守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是否依法合格开展生产经营等。
  • 这一地方明确:检测机构不得以恶意低价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坚守质量诚信,倡导优质优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贯穿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是防止不合格建材产品用于工程建设的有效屏障,是评价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起到重要作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遏制低价恶性竞争,倡导优质优价,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切实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一)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制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进行委托,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二)明确检测费用列支。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要求,在编制建设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单独列支,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不得挪作他用,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三)择优选用检测机构。建设单位应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按照优质优价、优质优先的原则,依法将工程择优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招标评分标准应以人员配备、工程业绩、综合实力等商务部分为主,检测费用报价为辅设定分值比重。(四)依法签订检测合同。建设单位应与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委托合同,委托的检测项目、参数和数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与检测机构签订阴阳合同。在合同中应根据服务范围、工程量、检测项目、工期及质量要求等合理确定检测费用,并强化规范检测人员检测行为、提高检测质量等内容,同时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五)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现场检测实施前三天,建设单位需将检测计划(含检测部位、检测点、检测数量等)报送至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应按要求对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进行见证,并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开展检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示范作用。具有政府投资或部分政府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履行示范引领的责任和担当,树立优质优价、优质优先的理念,模范遵守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检测资金,积极发挥先锋示范作用,促进工程检测市场健康发展。三、从严压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一)依法承揽检测业务。检测机构不得以恶意低价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承揽业务。严禁承接业务后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检测工作质量的行为。(二)规范开展检测活动。检测机构不得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加强重点环节管理。检测机构应加强检测人员及其检测活动的管理,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事前编制检测方案,并严格按照经确认的检测方法标准和检测方案实施检测工作。应规范记录及电子数据管理,保证检测结果可追溯,检测原始记录应记录检测时段(时刻)信息,主要检测设备运行记录应有对应检测样品编号和检测时段(时刻)信息(检测数据已自动采集的检测项目除外),原始电子数据应单独建档,分类保存,保存期限同纸质版原始记录。(四)强化信用建设。检测机构应加强诚信经营、强化信用意识,学习掌握检测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不断优化完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执行我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信用管理文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四、实施差异化监管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原则,以信用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重点核查为手段,加大对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日常监管力度。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差异化监管参考费用标准为基准,根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取费等情况,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涉及的合同双方实施分级差异化监管,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牵头制定并实施。五、加强行业自律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质量检测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制定实施质量检测行业自律公约,引导检测机构理性参与市场竞争。加强行业信息动态收集和监管,对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检测机构予以通报,并对发现、掌握的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纳入重点监管,共同维护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环境。六、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委统筹全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对各区县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加强制度保障,强化督查问效,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和信息反馈机制,切实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员,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管。应及时依法依规查处有关单位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委纳入信用记录,对恶意低价竞争、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或检测报告、超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抄送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法规制度,执行各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和执业行为,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质量,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6月28日
  • 一地方公示171名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类技术专家名单
    为全面提升我省检验检测认证监督管理技术支撑能力,我局组织开展了检验检测认证监督管理技术专家征集工作。经综合评定,拟将171名技术专家(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类106名,认证监督管理类65名)作为第一批广东省检验检测认证监督管理技术专家库成员,试用期1年,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名单中相关人员不符合广东省检验检测认证监督管理技术专家征集条件要求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姓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0-38835927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718室(邮政编码:510630)电子邮箱:gdsjj_rjc@gd.gov.cn。 附件:广东省检验检测认证监督管理技术专家库成员公示名单(第一批).xlsx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7日检验检测监管类专家名单说明: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序号姓名工作单位1 于善虎广州华工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 万凯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3 马宏园广东省茂名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4 王力清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5 王永保广东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6 王在彬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 王旭群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 王洪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9 王继星深圳市妈湾骅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10 王瑞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11 王新祥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12 仇志杰佛山市高明区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中心13 文天云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龙岗分站14 邓小玲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 邓盛贤佛山市三水先达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16 古丽君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17 卢仲康广州华工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8 卢瑞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19 叶鸣广州华工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 田峻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21 白辽江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2 冯志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23 朱珈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4 朱秀清广州市盛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5 竹利平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6 任俊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7 庄俊钰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28 刘化锋国首(深圳)珠宝首饰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9 刘树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30 刘科明广州华工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1 刘峰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32 刘道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33 杜业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34 李大圣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35 李大灿信宜市大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36 李荣佛山市南海瀚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37 李栋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8 李信柱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9 李绪丰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40 李锦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41 杨丕达鉴衡巍德谊(广东)检测认证有限公司42 杨展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43 吴玉銮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44 吴志东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45 吴定超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46 吴雯娟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47 邱杰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48 余构彬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药工程研究所49 张世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50 张传甲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1 张华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52 张远锋广州市城市客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53 张思瑶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4 张海煊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55 张辉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56 陈文圣惠州市惠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57 陈伟权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58 陈华文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9 陈云飞广州市盛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60 陈宇军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61 陈灿坤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62 陈珊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63 陈敏汕头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64 武明丽广东省矿产应用研究所65 林长虹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66 林志力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67 林晓兴深圳市科发汽车检测有限公司68 林慧纯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69 欧阳柏添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70 欧海龙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71 欧曙光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72 卓春光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73 罗志群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74 周庆华广州港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75 周芳梅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76 周露广东省食品检验所77 郑天华广州华工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78 郑彦婕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79 郑健羿深圳市东都汽车检测有限公司80 郑燕燕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81 赵阳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82 胡良勇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83 钟仕花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84 钟志勇河源市联检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85 钟志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6 侯晓东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87 洪家龙华南理工大学电子计算机应用工程研究所88 骆建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89 秦亚平广东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90 夏庆云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91 徐继武深圳市合泰汽车检测有限公司92 黄凯旋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93 黄晓钢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94 曹维强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95 程静秋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96 曾文珊广州市药品检验所97 曾昕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98 蒙智强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99 雷毅广东省食品检验所100 管杰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101 谭磊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102 熊建波广州港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103 熊晓燕广东省科学院工业分析检测中心104 黎永乐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105 滕万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106 潘永红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又一地方发文:减免企业检验检测费用
    关于印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厅各处(室、局)、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已经省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22年2月11日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我省市场主体多生成、快成长、早做强,提出如下措施。一、大力提升市场主体开办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统一市场主体登记程序。持续深化企业开办“网上办、一日办、免费办”,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开办“一网通办”,实现市场主体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 e窗通系统进创业孵化基地、进高校、进社区,围绕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创业服务。(登记注册处负责)  二、推进平台经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积极推行“集群注册”、住所登记承诺制,为符合条件的平台公司提供“一站式”登记注册服务,进一步促进平台经济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登记注册处负责)  三、推动“证照一码通”改革提质增项扩面。2022年底前将改革事项增至35项以上,试点单位增至30个以上,覆盖全省超过40%市场主体,实现市场准入准营同步提速。(登记注册处负责)  四、强化网络交易市场指导与服务。畅通网络经营主体准入通道,引导年度销售额累计超过10万元的自然人网络交易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依法亮照亮证经营。(网监处负责)  五、实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一网通办”。坚持“线上办是常态、线下办是例外”原则,2022年6月底前推广应用行政许可 e窗通系统,优化许可流程,压减许可时限,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不见面审批”。(登记注册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六、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继续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扩大至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力争覆盖99%以上市场主体。简化注销登记流程,将注销公告时间由45日压缩至20日。对因疫情原因,致使企业公告期满未能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给予1个月延期,企业仍可继续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注册处负责)  七、探索实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登记注册处负责)  八、推动惠企政策一站直达。在吉林省市场监管厅门户网站和“吉事办”小程序开辟企业政策直达专栏,汇集省级层面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细化办理指南,承诺办理时限,根据不同市场主体特点开展智能精准推送,让市场主体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登记注册处负责)  九、积极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充分发挥吉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深入落实个体工商户暨小微企业三年培育成长计划,及时回应个体工商户关切。按国家要求,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政策延期,并提高减免幅度、适当扩大适用范围。(登记注册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十、深入推进“个转企”行动。落实好“个转企”支持政策3.0版,抓好各级重点培育库、引导培育库和产业培育库建设,2022年底前推动1万户以上个体工商户入库培育,5000户以上个体工商户实现“个转企”。(登记注册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十一、减免市场主体检验检测费用。2022年12月31日前,对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检验检测费用,减按70%收取。对碳纤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新产品研发、工艺设计改进等检验检测,减按50%收取。对小微企业名录库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乡村振兴相关企业、“个转企”企业,首批次送检产品(发放生产许可证检验除外)免收检验检测费用。(省质检院负责)  十二、减免特种设备检测费用。2022年12月31日前,受企业委托开展滑雪场特种设备检测,减按50%收取;常压罐车检测,减按70%收取;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检测,减按85%收取;锅炉和容器检测,减按90%收取。(省特检中心负责)  十三、大幅压缩专利授权周期。建成中国(吉林)、中国(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和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化农业等领域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由18.5个月压缩至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周期由8个月压缩至1个月,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由6个月压缩至7个工作日。(知产保护处、知产保护中心按分工负责)  十四、全面推行专利开放许可。支持专利转化实施,省内高校院所和企业推动专利许可或转让给省内中小微企业,产生经济效益,达到一定标准后可获得10-30万元奖励。(知产运用处负责)  十五、培育“吉致吉品”区域品牌。实施农业产业优质品牌建设工程、服务业特色品牌建设工程和先进制造业领航品牌建设工程,2022年发布吉林区域品牌团体标准10项以上,完成区域品牌认证30个以上。(质量发展处、标准化处按分工负责)  十六、实施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小微企业提升工程。推动200家小作坊和300家小微企业实现食品质量安全提升,2022年底前推动50家以上食品生产小微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生产处负责)  十七、量身定制市场主体检验检测服务。在长春国际汽车城等产业集聚区,提供全产业链条、全经营周期的驻区驻场综合检测服务。开设网上受理平台和“一站式”检测受理服务窗口,推出个性化“套餐”检测项目,提供上门受理、取送样品、送寄检测报告等“一站式”服务。根据企业需求,提供产品研发、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和科研项目等检验检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省质检院负责)  十八、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业银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重点行业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整治各类涉企违规收费,推动降费减负政策落实落地。(价监竞争处负责)  十九、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发布实施《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吉林省地方标准),引导企业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价监竞争处、反垄断处按分工负责)  二十、推行“五段式”执法。实行“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执法模式,指导市场主体及时纠错。建立健全免罚清单制度,印发《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二批)。(执法稽查局负责)
  • 又一地方公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方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要求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处室: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1〕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要求,全面扎实推进本市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以城市数字化转型为引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实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二、工作内容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同时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三、具体举措涉及中央层面设定的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含药监事项,下同)为广告发布登记等11项,改革举措为:直接取消审批1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6项,优化审批服务3项(具体见附件1)。结合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和本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对该类事项的改革内容、法律依据、许可条件、材料要求、程序环节、监管措施等逐项细化了实施方案(具体见附件2—9)。涉及地方层面设定的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为酒类商品经营(批发、零售)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核发等2项,改革举措为: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审批服务1项。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2个事项制定了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具体见附件10—11)。涉及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的事项为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等2项,改革举措为直接取消审批1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事项制定了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其中,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的具体改革举措已另行发文,具体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沪市监产质〔2021〕505号)。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的具体改革举措已另行发文,具体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沪市监计量〔2021〕490号)。四、工作要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刺激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章立制、政策解读、人员培训、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实施改革工作。附件:1.本市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广告发布登记改革工作方案3.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革工作方案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方案5.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改革工作方案6.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改革工作方案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改革工作方案8.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改革工作方案9.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改革工作方案10.酒类商品经营(批发、零售)许可改革工作方案1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核发改革工作方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31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方案 一、主管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改革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要求,结合上海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方面先行先试的经验基础,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告知承诺:1.出台《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2.对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人员、设备设施、环境、能力项目等)实行告知承诺,发证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查,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3.告知承诺的适用范围从自贸试验区扩大到全市范围。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四、许可条件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的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且近2年内未因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首次申请机构除外)。首次申请资质认定的机构还需满足注册地和检验检测场所均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五、材料要求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申请机构应当根据申请类型提交相应材料:(一)首次、延续证书申请材料目录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2.典型检测报告;3.法人证照(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书;非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批文、所属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书、法人授
  • 雪迪龙出资1000万设立全资子公司 全面介入环境监测第三方检测业务
    日前,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雪迪龙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前期投资1,000万元,旨在全面环境监测第三方检测业务,重点是针对环境监测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客户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 据了解,在国有检测机构进行改革的背景下,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将迎来良好的发展前景。雪迪龙公司,通过本次设立全资检测子公司,希望抓住目前检测行业市场化、去行政化的机遇,尽早布局第三方检测市场;同时,可以扩展现有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向综合型的环保业务领域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此次成立的北京雪迪龙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涵盖:实验室检测服务;现场检测服务(水质、气体、土壤、粉尘、核与辐射、噪声、扬尘、污泥、固废等);污染源场地调查与评估;安全技术咨询(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等。
  • 雪迪龙第三方检测首次入选北京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
    日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委派评审专家组,对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雪迪龙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开展现场评审工作。雪迪龙检测公司总经理解博钧、副总经理黄维等全程参加了此次现场评审。 评审现场 现场审核期间,评审专家就实验室建设情况向雪迪龙检测公司技术负责人王启辉、质量负责人尚艳芬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调查核实,充分肯定了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建设水平。雪迪龙检测公司下设仪器室(2个有机仪器室、2个无机仪器室、1个高温室、1个天平室)、前处理室(1个无机前处理室,1个化分室、2个有机前处理室)、微生物室、辅助用室(标定室、样品室、业务室、土壤风干、制样室)。经过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与努力,雪迪龙检测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正式通过了2017年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包括6个废气项目(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酚类、铬酸雾)以及8个废水项目(pH值、色度、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悬浮物、六价铬)。
  • 又一地方检验检测联盟成立
    近日,由德阳市场监管局指导,德阳市质检所、国机重装(德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东方电机、东方锅炉以及四川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40余家检验检测单位联合发起的“德阳市检验检测联盟”成立暨揭牌仪式在德阳举行。德阳市委副书记罗文全、市政府副市长徐春龙出席并揭牌。据了解,德阳检验检测机构综合实力仅次于成都,位居四川省第二,涉及质量、计量、特种设备等10大行业领域,具有领域广泛、区位优越等优势特点。此次由德阳市市场监管局指导,40余家检验检测单位联合成立的德阳市检验检测联盟,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互利共赢”的原则,以推动德阳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为宗旨,以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为目标,建立全市检验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标准查询、仪器共享等系列服务,为质量强市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搭建产学研用测为一体的检验检测协同创新平台,引领和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共同推进德阳检验检测事业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发展。
  • 关注 | 这一地方在注册审批和检验检测方面建立应急机制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促产保供工作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支持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做好当前阶段促产保供工作,制定若干政策措施,现公告如下:一、优化行政许可审批。为新冠疫情防控药械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抗疫药品、医疗器械企业涉及的复产、扩产的相关申请,实行随到随审、快速审批。对于不涉及现场检查和技术审评的申请事项,受理后当天办结。二、容缺受理申报资料。对于质量安全没有实质性影响的申请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允许材料补正和审批同时进行。对于变更原料药供应商、变更生产场地、改变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等需要稳定性考察,但短期内难以完成的申请事项,实行附条件承诺许可。三、简化现场检查程序。对于疫情防控药械新建、改扩建生产线、委托生产、停产后复产的注册、许可类事项现场检查,优先安排,加快办理,结合风险研判和日常监管情况,可采取先远程视频、后现场检查的方式,确保产品安全,尽快投放市场。四、开通应急检验通道。省药检院、省器械院成立新冠疫情防控产品应急检验工作组,开通24小时应急检验检测通道,坚持随到随检,并提供检验检测和咨询服务。对于新冠防护类医疗器械,鼓励企业开展自检,不能自检的项目委托省器械院检验,以提高检验效率。五、助推抗原试剂产品投产上市。鼓励和支持我省具备相应生产能力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受托生产抗原试剂,对省外抗原试剂产品落户湖北事项,如不需现场检查,实行24小时办结制。六、加快新冠防护类医疗器械注册。对于新冠防护类医疗器械的变更注册予以减免现场核查。对于首次注册的产品注册过程中各类验证资料,通过线上咨询服务、实地指导、专家辅导等形式,加快企业申报进度。对于首次注册产品体系核查予以优先安排,加快产品上市进程。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不得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将全面加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中的各类违法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发现有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疫情期间短缺紧急用药需求,在保障质量前提下,终端零售药店采取的有关保供应急措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需依法依规采取审慎监管政策。八、建立应急促产保供服务机制。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联络机制,设立药械保供联络员,与企业点对点联系,加强沟通、跟进指导,开展质量、技术、品牌帮扶。对于重点保供企业,做到专班包联、精准帮扶,主动帮企业解决新冠防治药械注册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保供企业中涉及国家层面的有关事项,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加大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监局争取支持力度,第一时间为本省企业提供政策优惠和技术指导。此公告所涉及相关支持政策,限于疫情防控应急阶段使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2月20日
  • 山东省特检院装配莫帝斯新型热防护性能检测仪器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始建于1978年8月,是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的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的公正的第三方社会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具备经国家认可的特种设备法定检验资格,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入册的特种设备司法鉴定单位,是山东省特种设备行业的权威检验机构。2007年7月,山东省质监局部署对全省部署对全省特检机构整合,至2007年底整合顺利完成。根据鲁编办〔2007〕77号文件,撤销除济南、青岛以外的全省十五个地市原有55个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设立山东省特检院淄博分院等15个分院。2008年1月1日,整合后的山东省特检院按照新的管理体系开始运行,由省院对分院实行人、财、物及业务统一管理。整合四年来全院在人才队伍建设,技术装备建设,检验质量提高,科研开发创新等方面成效显著,全院正努力向集检验、科研、救援“三位一体”的全国一流的综合性特检机构快速迈进。山东省特检院通过安装莫帝斯安全头盔耐燃测试仪、对流热试验装置、接触热传递性能测试仪、防护服火焰蔓延测试仪、垂直燃烧仪,可用于对焊接服、防护服、安全手套、安全头盔等产品进行热防护性能检测!莫帝斯燃烧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0%的中国民族企业,其产品品牌为“莫帝斯”,其取义为Metis,她在古希腊神话中是水文和聪慧女神,是大洋河流之神俄刻阿诺斯和大洋女神泰西斯的女儿,也是雅典娜的母亲,她在一切生物中是最聪明的。“莫帝斯”品牌的寓意在于,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制造出人性化和智能化的测试仪器,同时,当我们走出国门,进行品牌的推广时,便于提高海外市场的认知程度,避免因为品牌直译而产生的歧义。 莫帝斯燃烧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国内拥有众多知名用户,如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中国船级社远东防火检测中心、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中国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原工学院、中国南车、德国TUV南德意志集团、瑞士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等,莫帝斯致力于提供优质的燃烧测试仪器,为中国的阻燃材料以及燃烧测试研究提供最为有力的科研及检测武器。
  • 实地探访比亚迪汽车检测实验室(图)
    &ldquo 山寨&rdquo 曾经是比亚迪汽车的代名词,但从F3速锐开始,比亚迪已经开始改变,投入巨大的资金进行研发实力的提升。今年前9个月,比亚迪的销量已经突破37万辆,同比增长超过2成,在中国品牌中仅次于长城,与吉利不相上下,实现了强势回归。   比亚迪的投入也得到了回报,2013年9月7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公布了2013年度第三批C-NCAP新车碰撞测试结果,比亚迪速锐以56.5的高分荣获五星安全评价,并一举刷新自主品牌56.3的最高记录,荣膺最安全自主轿车,超越了同批次碰撞的福特翼虎、大众新桑塔纳等众多合资车型。而早在在2011年第4批C-NCAP碰撞测试中,比亚迪S6凭借卓越的主被动安全性能,以总分46.0分获得五星安全评级,成为中国首款五星安全SUV。   速锐、S6的良好的碰撞试验成绩只是比亚迪近几年来强大技术实力的结。,&ldquo 技术、品质、责任&rdquo 是比亚迪的新口号,技术被摆在首要的位置,但它的影响力远远不如其在销售领域所瞩目。 它的技术实力究竟如何了呢?15日,网通社走进了比亚迪位于深圳坪山总部,实地探测其研发实力。   汽车检测领域实验室投资超10亿元   2004年,比亚迪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正式在上海组建成立,同年,汽车产业群各事业部针对各自产品的检测实验室也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十年的发展,公司不遗余力地加大检测领域建设的投入。目前,比亚迪汽车检测领域总投资额已超过10个亿,建立了120多个专业实验室,实验室总占地面积约30万平方米,拥有2500多套先进的检测设备,可以进行4000多项汽车试验 汽车工程研究院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中央研究院材料分析测试中心,均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比亚迪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李高林表示,仅此次所参观的碰撞实验室、EMC实验室、NVH实验室三大实验室耗资约为4-5亿元,花了血本,其中,EMC实验室还处于建设中。   国内一般的实验室大多数是用来测试小型乘用车,比亚迪还要兼顾大巴,因此,其实验室的规模更大,要求更高,投入也更大。   三大实验室之碰撞实验室:&ldquo 五星&rdquo 成绩的背后   碰撞实验室是我们参观的第一个实验室,也是规模最大的实验室。尽管笔者见过不少实验室,但比亚迪庞大的规模还是让笔者大吃一惊。有了强大的碰撞实验室,比亚迪车型的碰撞成绩迅速上升,S6和速锐以超高分成绩获得了五星。比亚迪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李高林表示,今后比亚迪新开发的车型都要按照五星标准来设计。   比亚迪汽车安全碰撞实验室位于比亚迪深圳坪山总部,包含:整车碰撞实验室、模拟碰撞实验室、行人保护碰撞实验三个部分。其中整车碰撞实验可满足5吨以下车辆、时速120公里以内的所有碰撞测评,具备中国、欧洲、美国等国家地区的各种法规测试能力和新车评价测试能力,为改善车辆被动安全性能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整车碰撞实验室分为三个试验区域,即正面碰撞区、中央碰撞区和室外碰撞区。正面碰撞区大厅长54米、宽30米,大厅内固定壁障质量超过1700吨,可以进行各种固定壁障的碰撞测试,包括正面100%重叠刚性壁障碰撞、正面40%重叠可变形刚性壁障碰撞、正面25%重叠刚性壁障碰撞、正面30度角刚性壁障碰撞、侧面刚性柱碰撞等,另外还有各种研发性固定壁障碰撞,如卡车尾部防护追尾碰撞、正面刚性柱碰撞等。            现场,几乎每天都有碰撞实验上演,但笔者参观之时,未能碰到实际碰撞实验,不过现场展示不少已经碰撞过的车辆,比亚迪也很精打细算,一辆车在正面碰撞实验后还可以侧面碰撞实验,节约成本。    翻滚实验图   但现场仅实验车辆跑道就长达250米,确实蔚为壮观,让笔者实在震撼了一番,比亚迪还是花了血本的。   车对车碰撞试验    除了单车实验外,比亚迪还进行大量车对车碰撞试验。在比亚迪看来,相对常规壁障碰撞试验而言,实车对碰能够更真实的复现交通事故场景,可为现代车辆相容性的研究积累大量有效数据。深圳的实验室共设计有七条轨道,轨道角度分别为0° 、15° 、30° 、45° 、60° 、75° 、90° ,可模拟多种试验效果。碰撞大厅设有高速摄像地坑,根据录像可观测碰撞时车辆底盘的运动情况,同时结合采集的各类传感器数据可对车辆性能进行全面分析。此试验能力对提升我司车辆安全性能设计水平有重大意义。   模拟碰撞试验   模拟碰撞试验被誉为开发乘员保护系统最有效的试验手段,碰撞实验室配备了国际先进的加速度模拟台车系统及假人、数采、高速摄像等高性能设备,能够精确模拟碰撞试验并获取碰撞中的各种数据,有效的协助汽车被动安全系统的开发,加快周期并降低成本。主要试验项目为研发性试验,类型包括乘员保护系统匹配试验、座椅鞭打试验、动态试验及破坏性碰撞模拟试验等。    比亚迪推崇垂直整合,自己能做的零部件都自己来做,以降低成本,但在更为高精尖的碰撞实验器材上,这一招却行不通了。大部分设备基本上都是外购,其中最让李高林心痛的是假人。&ldquo 70万元一个,穿在假人身上的一双皮鞋就200美元。&rdquo 他说,&ldquo 没办法,全世界就美国一家公司可以做。&rdquo     行人保护实验室   行人保护实验室是致力于研究人车碰撞时,车辆对行人造成的伤害的实验室,工程师通过试验数据分析,为发动机罩、前风挡玻璃、前舱总布置等涉及行人安全的部位提供设计参考,将行人受到伤害降到最低。同时该实验室还可完成汽车内饰、顶棚、座椅和转向管柱等相关冲击试验。   行人保护试验设备通过更换发射端装置,可分别完成头型、上腿型和下腿型的行人保护试验。设备的控制系统具有记录冲击点坐标、定位和重力补偿功能,并可在X、Y、Z 三个方向上进行调节,保证试验定位的精确性 通过调节油压得到需要的发射速度,并使用外部激光测速仪进行监测,以确保速度的准确性。   三大实验室之NVH实验室&mdash &mdash 享受宁静生活   在参观完比亚迪整车碰撞实验室之后,我们就来到NVH实验室,位于深圳坪山工业园一厂二期,计划分两期工程建设,业务领域涉及:整车NVH性能开发 基于客户需求的NVH性能优化 声学包设计与开发 基于相关标准法规的车外加速噪声降噪设计等。   NVH实验室总耗资也超过1亿元,规模巨大一期工程设有整车四驱半消声室(pass-by)、整车两驱半消声室、整车半消声室(无转鼓)、零部件吸隔声实验室、听音室、模态实验室等。NVH实验室建设工艺复杂,工序较多,由于从设计到施工均无较为成熟的经验,因此边设计边施工,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群策群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整车四驱半消声室、整车两驱半消声室均居世界领先水平!   站在实验室里,周围都是特制的吸引材料,李高林笑称,要是在室内工作人都会发疯,幸亏是在室外办公。   比亚迪的新车型,这两年静音功能进步神速,我想和NVH实验室不无关系。   三大实验室之EMC实验室&mdash &mdash 让智慧的汽车更安全更和谐   10万元的速锐配合遥控驾驶技术,15万元的思锐装有豪华车才有的夜视系统,充分显示了比亚迪的电子技术的先进性,这也和EMC(电磁兼容性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实验室不无关系。    比亚迪于2004年在上海开始筹建EMC实验室,是国内汽车行业较早开展EMC测试的企业。目前,EMC实验室具备完善的汽车电子零部件及系统的电磁骚扰和抗干扰测试能力,满足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法规要求,可开展燃油车及电动车零部件的EMC研发试验和认证试验。    整车EMC实验室2013年建成,具备公司研发车型(包括M1类乘用车、电动大巴)的整车EMC试验能力,以及电动车充电系统的EMC试验能力,实验室设计参数及指标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目前仍然在建设中。    EMC实验室立足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电磁兼容测试,专注于电磁兼容的试验研究和设计分析,服务于产品研发和出口认证,助力于公司电动化电子化战略。电子,让汽车更智慧 EMC,让智慧的汽车更安全更和谐。
  • 这一地方启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通知要求组织做好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2〕81号),进一步压实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责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实施好本级监督检查一是做好工作衔接。前期,省局已联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部署开展了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核查检验、建筑工程材料等领域的专项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协调衔接,原则上不得重复实施检查,坚决杜绝多次检查、反复进场,要做到“有事必查、无事不扰”,减少对市场主体干扰。二是明确检查重点领域。各市市场监管局要根据年度检查情况,视情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加大对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水利水质监测、进出口商品检验、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食品检验和化妆品检验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明确检查重点内容。各类检查工作要以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为重点,对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规定检验,出具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切实维护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二、配合开展好省级监督检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结合年度检查工作进度,省局根据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情况,将组织对防护用品(消杀)检验机构20-25家、油品质量检验机构20-25家实施检查,将会同济南海关、青岛海关对5-8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实施联合检查。请相关市、县(市、区)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监管执法人员,参与省级监督检查工作。三、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年监督抽查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一是强化协同监管。发挥市场监管系统监管合力,综合运用信用监管、广告监管、网络监管、价格监管等各种手段,提升检验检测监管效能。二是强化智慧监管。各类检查工作要全部使用“山东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系统”记录结果,做到全程网办、全程监控、全程留痕。要用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手段,提前研判、提前预警、精准打击,提高监督检查靶向性。三是强化检查帮扶。对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情节轻微,未造成相关危害和社会影响的,可以按照总局39号令第二十四条等规定,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和告诫等方式进行整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检查工作,帮扶各类轻微违规机构及时纠正错误,提升能力,切实推动规范发展。四是强化一体推进。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协调相关属地执法稽查单位,锁定线索、固定证据,推动监管与执法一体推进。要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总局39号令、163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从严从重处罚。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在依职责处罚的同时,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并跟踪进展情况。五是强化联合惩戒。要深化落实《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全社会公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并及时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开曝光违法典型案例,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六是强化工作纪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抽查中要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各类检查期间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被检查机构组织的任何参观或宴请等可能影响检查公平、公正的活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市市场监管局于11月10日前将本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省局。联 系 人:辛磊铭 王振联系电话:0531-51792378,51792383(传真)邮 箱:scjgrzc@shandong.cn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20日
  • 普洛帝油液监测系统开展工程机械行业走访
    3月13日,普洛帝油液监测系统团队深入工程机械行业,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走访活动。这次走访旨在深入了解工程机械行业的现状和需求,进一步推动油液监测技术在该领域的应用和发展。在走访过程中,普洛帝团队与多家工程机械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他们详细了解了企业在设备维护、故障诊断和油液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认真听取了企业对油液监测系统的需求和意见。与此同时,普洛帝团队的专家还深入企业,向其详细介绍了油液监测系统的核心技术原理、实际应用中的优势以及广阔的市场前景。在交流中,团队专家以生动易懂的语言,在工业领域中,油液的状态和品质对于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寿命至关重要。为了确保油液维持在最佳状态,一种先进的油液检测系统应运而生。该系统运用了先进的传感技术和数据分析算法,能够详细阐释油液中的多个关键指标,为设备维护和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首先,该系统能够精确地检测油液中的颗粒含量。通过高精度的光学传感器和图像处理技术,系统能够识别并计数油液中的微小颗粒,从而评估油液的清洁度和污染程度。这对于预防设备磨损和故障至关重要。 其次,系统还能够检测油液的粘度。粘度是油液流动性能的重要指标,对于设备的润滑效果和热量传递有着直接的影响。通过先进的粘度计和温度传感器,系统能够实时监测油液的粘度变化,为设备维护提供及时的数据支持。 此外,该系统还能够检测油液中的水分含量。水分是油液老化和性能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通过电化学传感器和湿度传感器,系统能够准确测量油液中的水分含量,为设备的防水和防腐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系统还能够检测油液中的磨粒和酸值。磨粒是设备磨损的直接证据,而酸值则反映了油液的氧化程度。通过先进的金属传感器和酸碱指示剂,系统能够实时监测油液中的磨粒和酸值变化,为设备的预防性维护和故障预测提供有力的支持。 综上所述,这种油液检测系统通过详细阐释油液中的颗粒、粘度、水分、磨粒、酸值等关键指标,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供了全面而精准的数据支持。它的应用将大大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寿命,降低维护成本和故障风险,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普洛帝团队专家表示,油液监测系统是维护企业设备健康、保障生产连续性的重要工具。通过对油液中各项指标的精准检测,企业能够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损失。同时,该系统还能够提供全面的数据分析,帮助企业优化设备运行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在推介过程中,普洛帝团队还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量身定制了专业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他们通过分享成功案例和实际应用经验,让企业更加直观地了解油液监测系统的实际效果,增强了企业对该系统的信心和兴趣。 通过此次交流,普洛帝团队不仅展示了其油液监测系统的先进技术和卓越性能,还为企业提供了宝贵的技术支持和专业建议。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推动油液监测技术在企业中的广泛应用,也为普洛帝团队赢得了更多的市场机会和合作伙伴。 通过这次走访,普洛帝团队深刻认识到工程机械行业对油液监测技术的迫切需求。他们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不断提高油液监测系统的性能和稳定性,为工程机械行业提供更加可靠、高效的油液管理方案。同时,普洛帝团队还将继续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油液监测技术在工程机械领域的广泛应用,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这次走访不仅加深了普洛帝团队对工程机械行业的了解,也为油液监测技术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未来,普洛帝将继续秉持“专业、创新、服务”的理念,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油液监测解决方案。
  • 今天起,这一地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有新变化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变更审批改为报备的通告各检验检测机构:为了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落实“证照分离”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优化检验检测机构准入服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要求,从2022年7月27日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系统中,将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无需现场确认的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变更,以及无实质变化的标准变更审批改为报备,机构以自我声明符合资质认定相关要求的方式向我局备案。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提交材料和自我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7月26日
  • 初测结果即为最终结果,这一地方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贵州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食品农产品、生态环境监测、建工建材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23年贵州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能力验证项目及承担单位(一)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领域能力验证项目为:1.大米粉中镉含量的测定 2.果蔬汁中甲基对硫磷的测定。项目承担单位: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二)生态环境监测检验检测领域能力验证项目:1.水中氨氮的测定 2.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水剂)。项目承担单位: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三)建工建材检验检测领域能力验证项目:1.热塑性塑料管材环刚度的测定 2.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测定。项目承担单位: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二、参加对象取得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本次能力验证相关项目(参数)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能力验证。三、进度安排(一)前期准备阶段。7月2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编写能力验证设计方案,报送省市场监管局。7月31日前,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按要求向项目承担单位报名。(二)项目实施阶段。8月15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参加机构的报名审核工作。10月1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能力验证评价工作,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参加机构清单、未按要求参加的机构名单、统计数据及评价结果。10月2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能力验证结果报告。(三)总结通报阶段。11月30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对能力验证结果进行统计汇总,通报本年度能力验证结果。四、实施要求(一)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因特殊原因不能报名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须向属地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说明,经属地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审核同意后,报相关项目承担单位。(二)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并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准确、客观、公正地实施能力验证活动,并对所出具的统计结果、评价结论、能力验证结果和报告负责。(三)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应按要求及时报名参加相应能力验证活动,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及相关原始记录。具有多个检验检测场所的检验检测机构,其分场所必须独立报名参加能力验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私下比对串通能力验证数据、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能力验证数据、结果,如存在上述行为的,能力验证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四)本次能力验证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只做一次验证检测,初测结果即为最终结果,能力验证费用由省市场监管局承担。检验检测机构因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进行整改、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等原因申请补测的,能力验证费用由机构自行承担。五、结果利用和处理(一)省市场监管局将向社会公布能力验证结果,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二)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参加者,2年内可以免于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鼓励各有关方面利用能力验证的结果,优先推荐或者选择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机构承担政府委托、授权或者指定的检验检测任务。(三)对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及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督促其进行整改和验证。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和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信用监管、分类监管要求,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六、联系方式(一)项目承担单位1.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食品农产品项目)联系人:高敏、肖洋 联系电话:0851-84872245。2.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项目)联系人:刘晓波(水中氨氮的测定)、白伟东(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联系电话:010-62185713。3.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建工建材项目)热塑性塑料管材环刚度的测定:联系人:任柏春 联系电话:0851-85761317。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测定:联系人:孙立群、李洪亮 联系电话:0851-85778001。(二)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检测处联系人:陈佳琳 联系电话:0851-86505070。2023年7月12日
  • 这一地方进一步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各资质认定审查部、各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简化细化和统一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持续优化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现就资质认定申请和评审环节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规范简化有关申请和评审材料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的名称、内容、格式进一步规范,制作了网上申报明白纸和评审报告模板,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和评审组评审材料的报送格式。同时对已录入申报系统且内容信息未发生变化的证明材料,在后续申请事项中无需重复提供。二、明确文件审查适用条件符合下列情形的申请事项可采用文审方式评审:(一)检验检测机构发证周期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且2年内接受过省、市监督检查或现场评审,在不涉及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技术岗位人员调整、未增加检验检测项目的复查换证申请;(二)检验检测机构在已取得相关标准参数资质基础上增加此标准其他参数的能力扩项,不涉及新增大型仪器设备的能力扩项申请;(三)除机动车检测线和含有微生物检验检测的机构地址变更申请。三、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项目(一)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办理程序,对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进入“河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管理系统”修改人员信息,无需再到资质认定部门申请人员变更。(二)机构单独申请授权签字人变更事项,评审组直接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评审。(三)鼓励机动车检测线、含有微生物检验检测的机构地址变更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报资质认定。四、便利资质认定业务办理(一)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技术、填补我省空白等检验检测领域机构的资质申请,实行容缺受理,实施评审与补充材料同步进行。必要时,省局可以组织实地指导。(二)按照方便快捷高效原则,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各资质认定审查部可灵活选用不同的评审方式,快捷、便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对属于文件审查适用条件的机构,选用现场评审方式时,需报省局同意后实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9日
  • 上海禾工自动电位滴定仪在防锈油酸值检测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人们为了避免锈蚀,减少损失,采用了各种各样的方法,一般分为永久性和暂时性两类防护措施。其中选用添加油溶性缓蚀剂的防锈油来保护金属制品便是目前较常见的方法之一。 而对油中酸性物质含量的控制,对保证材料的防护性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酸值是防锈油的一项重要质量指标,通过对酸值的测定可以检查金属制品产品腐蚀。另一方面,在油品贮存及使用中可以从酸值指标的变化来判断油品氧化变质情况,从而采取有效措施。 设备与方法CT-1Plus电位滴定仪搅拌台6503 PH复合电极100mL滴定杯本方法采用中和法测定含量。1.空白滴定,在滴定杯中加入50mL去离子水,用滴定进行滴定,滴定终点体积即为空白体积。2.标定滴定剂浓度,精确称取约0.1g的105℃干燥后的邻苯二甲酸氢钾,溶于50mL的去离子水中,用滴定剂进行滴定,滴定结束后计算滴定剂的实际浓度。3.样品测定,称取约1~2g的待测样品加入50mL乙醇中,搅拌20min,待样品完全溶解后用标定好的的滴定剂进行滴定,得到最终含量。参数及优点滴定装置滴定单元滴定容量20ml滴定精度0.001ml/滴测量装置电位滴定模块测量范围电位:-2000~2000mVPH:0~14温度:0~100℃分辨率0.01mV,0.01PH,0.1℃颜色滴定模块分析模式颜色采集检测器高分辨率摄像头方法存储,结果存储按存储量计算,无限制数量GMP/GLP规范电极校正记录,校正周期记录滴定管校正记录用户操作记录数据已PDF格式存储,U盘导出或连接打印机打印环境要求温度:5~35℃,湿度:≤80%电源100~220V(AC),50~60Hz尺寸(mm),重量(kg)250×360×330,10采用电位法分析,终点突越明显,仪器可自动判断出终点并根据设定好的公式自动计算。
  • 禾工自动电位滴定仪防锈油酸值检测新应用
    长期以来,人们为了避免锈蚀,减少损失,采用了各种各样的方法,一般分为永久性和暂时性两类防护措施。其中选用添加油溶性缓蚀剂的防锈油来保护金属制品便是目前较常见的方法之一。 而对油中酸性物质含量的控制,对保证材料的防护性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酸值是防锈油的一项重要质量指标,通过对酸值的测定可以检查金属制品产品腐蚀。另一方面,在油品贮存及使用中可以从酸值指标的变化来判断油品氧化变质情况,从而采取有效措施。 设备与方法 CT-1Plus电位滴定仪搅拌台6503 PH复合电极100mL滴定杯 本方法采用中和法测定含量。1.空白滴定,在滴定杯中加入50mL去离子水,用滴定进行滴定,滴定终点体积即为空白体积。2.标定滴定剂浓度,精确称取约0.1g的105℃干燥后的邻苯二甲酸氢钾,溶于50mL的去离子水中,用滴定剂进行滴定,滴定结束后计算滴定剂的实际浓度。3.样品测定,称取约1~2g的待测样品加入50mL乙醇中,搅拌20min,待样品完全溶解后用标定好的的滴定剂进行滴定,得到最终含量。 参数与优点终点模式:智能判断终点终点判断体积:前0.5;后0.3最慢滴加体积:7uL (空白滴定5uL)每滴间隔时间:600ms终点判断微分值:200斜率计算间隔:4 最高滴定速度:4 搅拌速度:200 采用电位法分析,终点突越明显,仪器可自动判断出终点并根据设定好的公式自动计算。
  • 前10名成绩出炉!一地方公示检验检测职业技能竞赛成绩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浙江省检验检测职业技能竞赛成绩的公示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总工会、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检验检测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浙市监评〔2023〕10号)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资格审查、地市初赛、省级决赛、结果复核等程序,现将2023年浙江省检验检测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各竞赛项目前10名的名单及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2日至8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处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处(邮编:310005) 联系电话:0571-85022470;电子邮箱:jiangnx@zjtj.org。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22日附件:1.产品检测(纺织品)序号单 位姓 名准考证号成 绩1浙江中纺标检验有限公司石静静CP03193.702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李培榕CP01292.503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蒋 伟CP00492.204深检集团(浙江)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徐 萍CP02979.515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利峰CP00276.666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骆倩倩CP00175.607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孙阳涛CP00974.708浙江中纺标检验有限公司李 娟CP03274.659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王珂珂CP01169.9010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张银锋CP03364.652.环境检测序号单 位姓 名准考证号成 绩1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林文浩HJ00180.402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徐 航HJ00278.403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蓝希宇HJ01478.354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林 欢HJ01372.955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周浩伟HJ04072.756温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曾愉乐HJ01872.707嘉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赵欢欢HJ02671.208浙江盛远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万东亮HJ03669.809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吕 侠HJ03769.3510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梁 泉HJ00469.153.机动车检测序号单 位姓 名准考证号成 绩1金华市绿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傅 勋JDC03178.882东阳市横店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朱振军JDC03376.503义乌市安通机动车性能检测有限公司黄子牙JDC03472.804台州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王国怀JDC04971.335金华大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周胡俊JDC03570.136江山市华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邵芝雄JDC03668.107长兴长顺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黄 山JDC02466.508杭州安邦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宁瑞宝JDC00266.109台州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应丽阳JDC04865.9310兰溪市安顺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施亚飞JDC03264.934.建材检测序号单 位姓 名准考证号成 绩1金华市天平交通工程试验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吴旭波JC03787.702浙江意诚检测有限公司崔 泽JC03684.503新昌县兴信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何益彬JC03180.404舟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张春丽JC04579.405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金 蓉JC05978.806舟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张 立JC04876.407嘉兴市卓越交通建设检测有限公司谢 嵘JC02575.608浙江爱丽智能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陈俊武JC01074.909丽水市城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陈 斌JC05873.6010浙江通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沈丽芳JC03073.305.无损检测序号单 位姓 名准考证号成 绩1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唐 垚WS00979.972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赵雪枫WS01574.633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科学研究院卢药增WS01872.234宁波甬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杨忠宇WS01765.865宁波市劳动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张小龙WS01664.906宁波恒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任雨波WS01364.057杭州求实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管晓波WS01162.808杭州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闵登鹏WS01061.879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王红源WS01460.2710台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程 林WS04859.56
  • 一地方出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聚焦“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数字化、规范化”发展目标,围绕服务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创新集群,补齐产业链创新链中知识产权与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领域、服务能力的短板,打造高水平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创新集群,助力产业集群攻克卡脖子技术、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国际竞争力。《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产业规模更加壮大,主营业务收入超250亿元;营收超亿元的机构总数达30家;累计引育国内外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知名机构、总部机构40个。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载体布局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领域重点项目,建成国家、省知识产权、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9家。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产业成效更加凸显,3年累计新增国内发明专利授权57000件,累计新增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3000件,累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超350亿元;累计建成国家、省级质检中心、计量中心38个,累计获批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工程技术)中心18个。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综合实力居于全国大中城市领先行列。《行动计划》明确,检验检测认证发展围绕苏州市四大产业创新集群及绿色低碳、民生保障领域六大方向,具体包括:电子信息领域检验检测认证做专做精、装备制造领域检验检测认证做大做强、生物医药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提档升级、先进材料领域检验检测认证加快技术攻关、绿色低碳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拓宽覆盖范围、民生保障领域检验检测认证做深做细。知识产权服务发展重点围绕知识产权数据加工与应用服务做强做深、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行业提质增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做优做精三大方向。 《行动计划》要求,要从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行业做大做强、提升区域发展能级、提升服务产业链能力、拓展国际服务能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协同融合发展、严格行业监管执法8个方面,推动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服务供给水平显著提升。为推动该行动计划加快实施,从2023年开始,苏州市重点推进苏州国家质量基础基地、知识产权国际服务平台等21个重点项目建设,在各地区全面布局符合地方产业特色的检验检测认证能力。此外,还将从开展行业调研、健全行业统计制度、加强地区考核激励等方面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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