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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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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量标准相关的资讯

  • 如何挑选翻斗式雨量计
    从天空降落到地面上的雨水,未经蒸发、渗透、流失而在水面上积聚的水层深度,我们称为降雨量(以毫米为单位),它可以直观地表示降雨的多少。目前,气象、水文用来测雨量的工具主要是翻斗式雨量计。翻斗式雨量计将接收到的降雨流入一个小斗内,达到一定的数量后就自动倒掉,同时形成相应的雨量记录,并转化为以开关量形式表示的数字信息量输出,满足国家水文、气象站、智慧农业等场景的测量需求。随着需求的增加,市场上涌现出很多翻斗式雨量计,质量参差不齐,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挑选翻斗式雨量计呢?经过多方调查和对比,小编总结了以下三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首先:承雨口径要符合国标国家标准GB/T 11832-2002《翻斗式雨量计》中(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规定,承雨口内径为200mm。测量每平方米降雨量的时候,是用每分钟测得的雨量除以承雨口截面积,如果承雨口径不准确的话,计算的数据就是错误的。小编发现市面上很多雨量计承雨口径仅有160mm或者120mm,大家选购时应注意。第二点:承雨口必须呈刃口状国家标准GB/T 11832-2002《翻斗式雨量计》中规定,承雨口材料应坚实,其口缘呈刃口状,内壁光滑,不得有砂眼。毛刺、碰伤、镀层脱皮。渗漏等缺陷。刃口锐角40°~45°,进入承雨口的降雨不应溅出承雨口外。刃口一定是像刀刃一样锋利,作用就是明确雨滴是落在承雨口径内或者承雨口径外,不可以存在模糊区,但是小编在调查中发现,市场上部分厂家从成本考虑用薄不锈钢板代替刃口,不能保证落在不锈钢板上的雨滴最终落入桶内还是桶外,会加大测量误差,不符合国标。也有厂家用不锈钢折弯做刃口,也无法实现国标中刃口的效果。建大仁科翻斗式雨量计,承雨口内径为200mm,使用不锈钢筒壁,口缘呈44°的锋利刃口,内壁光滑,湿润损失小,精度高。使用寿命大于7年,经久耐用。符合国家标准GB/T 11832-2002《翻斗式雨量计》中的规定。第三点:翻斗要灵敏翻斗的灵敏性直接决定了测量的精度,所以在购买时一定要检查翻斗是否灵敏。建大仁科翻斗式雨量计采用设计技术,大程度的降低了摩擦阻力,使翻转更灵敏,测量更准确。以上就是小编的总结了,市场上的产品众多,大家在挑选时一定要注意哦!
  • Pluvio2L称重雨量计在机场中的应用
    Pluvio2L称重雨量计在机场中的应用背景降水对飞行有重要影响,例如:降水降低了飞机起飞与着陆时的能见度,在降水区中飞行,能见度差,还可能产生积水、颠簸、风切变等气象现象,严重威胁飞行安全。最近的国际飞行事故统计表明,一等事故80多起,由气象原因造成的占事故总数的39%。可见,气象原因对民航飞行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直接威胁着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而降水对安全飞行的影响不可忽视。降水量是衡量降水强弱、多少的重要指标。在气象专用术语里,雨、雪、冰雹在气象术语中统称为降水。降水落到地面后未经蒸发、渗透、流失而在水平面上积聚的深度,叫降水量。如何衡量降水量呢?降水量是用专用的降水量量杯测定的。液态的降水是将专用雨量器中的降水直接用量杯进行测量,固态降水则是将盛有固态降水的雨量器拿回室内,使其融化后测出降水量,即为该时段的降水(雪)量,单位为毫米。应用方案目前机场使用较多的是翻斗式雨量计测量降水,确切地说是降雨,对于固态降水,如:冰雹、雪,翻斗式雨量计无法测量。落入翻斗式雨量计的雨水由最上端的承水口进入承水器,落入接水漏斗,经漏斗口流入翻斗,当积水量达到一定高度(比如0.01mm)时,翻斗失去平衡翻倒。而每一次翻斗倾倒,都使开关接通电路,向记录器输送一个脉冲信号,记录器将雨量记录下来,如此往复即可将降雨过程测量下来。这样的设计会造成在翻斗过程中降水的损失,同时,也需要定期维护、清除筒内的淤积物,来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Pluvio2L使用高精度的电子称重原理进行全类型降水量测量。高精度的重量传感器可同时计量降雨强度,内部的电子平衡系统也可高精度地计量出雨水的蒸发量。可配备倒虹吸式自动排水系统和加热装置,不受外部天气变化的影响。低功耗智能输出,太阳能供电或 12V 电池供电即可正常工作。 冬天,可在雨量桶中添加防冻液以测量降雪,雪落在雨量桶中直接融化不会堆积及结冰。仪器自带风力补偿及降水侦测功能,即使在强风地区也可正常使用,另有防风盾配件可更好的适应西北等风沙较大的地区。 产品优势符合 WMO 306 No.8 雨量测量标准不受外界气候影响称重法测量精度高可测量任何固态 / 液态及混合降水无机械装置,没有翻斗式雨量计的维护问题可测量任何类型的降水量可采集一年四季的数据资料安装简单方便,免维护终生校正的称重系统,不需要定期校准尤其适合进行暴雨 / 降雪测量实时雨强范围高达 3000 mm/h自带加热装置,多种加热方式可选,在大雪及霜冻等极端恶劣条件下也可以正常工作自带温度和风力补偿工作温度范围从 -40… +60 度可采用太阳能供电,可用于野外测量两种规格分别用于湿润及干旱地区USB 接口进行设置,简单方便RS485、SDI12 及脉冲输出,灵活多用 应用案例
  • 小翻斗有大智慧_不锈钢雨量筒智能测雨量
    斗转星移一转眼到了夏季不久便蛙声蝉鸣姹紫嫣红一片每逢夏季有时烈日炎炎酷暑难耐有时又雨水丰沛凉爽宜人夏季降雨量相对春秋都要多许多,对于农业来说,在解决了旱情的同时也对农作物的正常生长产生了很大影响,造成部分田区重度受灾。如2018年“蔬菜之乡”寿光便遭到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数栋房屋、蔬菜大棚被毁,损失了大量物力财力。望着被淹起来的蔬菜瓜果和蔬菜大棚,令人心痛不已。夏季强降雨易导致涝害,通过工具了解一个地区的降水情况,有助于我们科学防控处理涝害和如何更合理地喷施农药等问题。不锈钢雨量筒(翻斗式雨量计)就是一个测量降雨量很好的工具。 不锈钢雨量筒的承雨口径为200mm,有485信号输出和脉冲型信号输出两种,它们的核心部件翻斗采用三维流线型设计,带有下垂式弧面导流尖,使用进口优质透明材料制作,造型美观,具有自涤灰尘、容易清洗的功能,使翻斗翻水更加流畅;翻斗轴套采用一体化旋转式定位结构设计,无需调整两个轴套之间的距离,现场安装非常方便。不锈钢雨量筒是由感应器及信号记录器组成的遥测雨量仪器,感应器由承雨口、引水漏斗、翻斗、角调节装置、水平调节装置、水平调节装置、干簧管等构成;记录器由恒磁钢、排水漏斗、信号输出端子、控制线路板等构成。它主要是以翻斗来测量雨量的,别小看这个翻斗——小翻斗有大智慧。雨水由最上端的承雨口进入承水器,落入引水漏斗,经漏斗口流入翻斗,当积水量达到一定高度(比如0.1毫米)时,翻斗失去平衡翻倒;将水倒出,随着降雨持续,将使翻斗左右翻转,接触开关将翻斗翻转次数变成电信号,送到记录器,在累积计数器和自记钟上读出降水量,如此往复即可将降雨过程的数据测量出来。不锈钢雨量筒与太阳能供电系统、网络通信技术组成智能雨量监测系统,实时记录雨量数据,再通过有线、GPRS、以太网等通讯方式将数据上传至数据中心,保证数据不会被修改。智能雨量监测系统能够全程跟踪记录,集数据采集、记录、存储与一体,具有远程诊断和控制功能,在监测站休眠状态下,中心可随时唤醒监测站进行数据采集、读取数据或修改配置信息等工作;支持多个中心工作模式;通过云平台查看数据更方便,如曲线查看时段雨量、日雨量、月雨量和年雨量,也可将历史数据下载、打印导出到电脑,存储为EXCEL表格文件,方便研究及检查。我国降雨在时间空间上大多分布不均,因此通过使用不锈钢雨量筒采集到的雨量数据并实时传输到移动端的云平台上。用户就可以比较及时直观的了解某个区域的降雨量情况,并做出具体判断,为防灾减灾工作和水文测站、环保、农、林业等行业提供气象便利。
  • OTT PLUVIO2高精度称重雨量计在蒸发测量站的应用
    OTT PLUVIO2高精度称重雨量计在蒸发测量站的应用背景介绍蒸发使地面的水分升到空气中,而降雨降雪是空气的水分落到地面上,蒸发降水的过程联系着地面的河流、湖海、植被以及我们地球村的一切。在进行大规模的引水灌溉、南水北调、植树造林和环境保护的同时,对引起的蒸发量的变化进行科学的分析,正确认识蒸发降水过程和规律对于保护、利用、改造自然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案例为综合分析蒸发和降雨量数据,监测液态和固态降水情况,在北方某省的国家级蒸发测量站布置了OTT PLUVIO2高精度称重雨量计作为精细化数据分析的试点站,重点监测区域内小雨及毛毛雨等微小型降雨和冬季固态降雨,观察区域内全年降水变化相关情况和仪器运行效果,掌握基本信息,提供蒸发降雨基础数据。 应用情况 OTT PLUVIO2高精度称重雨量计安装于蒸发测量站中心位置,按照国家监测要求标准,周围无大型遮挡建筑物。仪器固定于水泥基座之上,使用膨胀螺丝固定于不锈钢管状支架上。使用变压器将220V市电转换为 12V 直流对仪器进行供电,数据采集器和无线通讯模块安装于实验场旁边的仪器房内,所有设备通过埋入地下的线缆与称重雨量计相连,进行数据采集和供电。 本案例中OTT PLUVIO2高精度称重雨量计通过RS485数字接口输出数据给数据采集器,定时进行数据采集监测累计降雨量,确定降雨时间段内总的降雨量,精确反馈重点区域内的微小降水和固态降水情况。通过与平行设置在称重雨量计旁边的人工雨量计对比,比测效果良好。 优势特点 § 可精确测量微小降雨§ 可测量任何固态/液态及混合降水§ 自带加热装置,尤其适合进行降雪测量§ 无机械装置,测量暴雨不会出现误差§ 终生校正的称重系统,不需要定期校准 总结 本案例中的OTT PLUVIO2高精度称重雨量计经过数年测试,在测量微小降雨和固态降水过程中一直保持稳定的工作状态,数据稳定可靠。 经过与人工雨量计对比,最终对比结果良好。可测量到人工监测中无法精确测量的微小降雨。 可消除传统翻斗雨量计存在的诸多技术性问题,大大提高了降雨测量的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仪器维护工作。用户对仪器便利性和准确性表示满意。
  • “称重式雨量计”在海绵城市的应用!
    AMS1000小型气象站、15184称重式雨量计、SMS土壤渗透率测量仪、15235甲级蒸发站、ESM1000土壤微环境监测系统应用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关于建设海绵城市的项目建立关于气象监测项目。 2012年4月,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海绵城市”概念首次提出;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以及仇保兴发表的《海绵城市(LID)的内涵、途径与展望》则对“海绵城市”的概念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即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2017年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海绵城市的发展方向,让海绵城市建设不仅仅限于试点城市,而是所有城市都应该重视这项“里子工程”。 《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中规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直属科研机构,是全国城市规划研究、设计和学术信息中心。具有国家城市规划、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市政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建筑设计工程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集成甲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承包境外市政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资质。AMS1000小型气象站测量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雨量、总辐射、光照度、光合有效和紫外线15184称重式雨量计精准的测量降雨量和降雪量SMS土壤渗透率测量仪为评估土壤的土壤不饱和导水率、土壤饱和导水率,土壤的渗透系数等指标15235甲级蒸发站准确的测量风速、降雨、每天的蒸发量ESM1000土壤微环境监测系统准确的测量土壤的温度、湿度、盐分、PH等指标 2017年11月我公司与聚光科技携手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关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达成合作协议,关于现场的水质与环境气体监测由聚光科技完成,关于微气象与土壤微环境监测由北京博伦经纬公司来完成,我公司主要监测现场气象环境、光资源关于草坪建设进行数据评估、紫外线评估、现场关于草坪面积大小的评估、关于排水系统建设的数据参考等数据信息。
  • 监测方案规定每月须监测雨水,几个月不下雨或者雨量很小,咋办?(类似资料整理汇总)
    主题:关于雨水监测内容:请问,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中雨水的采样,由于部分企业不具备收集雨水的条件,雨水往往通过雨水管、雨水渠直接流走,在平时监测中可能遇到几个月不下雨或者雨量很小的情况,但方案中规定每个月又必须对雨水进行监测。对于这种情况,作为监测单位应如何实施采样监测?盼请回复,谢谢答复时间:2021-07-05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内容:您好。1、排污单位应按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在雨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采样频次从其规定;若无行业指南,应参照总则开展自行监测 ;2、平时监测中几个月不下雨或雨量很小不满足采样要求时,应在自行监测报告中说明未监测原因。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关于雨水排放咨询的回复来信:  初期雨水我们进行收集后,我们进行雨水排放。但是我我们现在不清楚雨水的具体排放标准执行什么标准? 回复: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物料遗撒、跑冒滴漏等原因,通常在厂区地面残留较多原辅料和废弃物,在降雨时被冲刷带入雨水管道,对雨水造成污染。因此,若不对污染雨水加以收集处理,任其通过雨水排口直接外排,将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为控制污染雨水,多项排放标准已将初期雨水或污染雨水纳入管控范围,要求达标排放。自始至今的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回复汇总详见以下word文档(为了方便查看,已编排目录)生态环境部部部长信箱回复汇编(更新到2021-09-13)关于雨水执行标准问题的回复来信:  询问下企业雨水排放执行什么标准(特指后期雨水)?清净下水排放执行什么标准? 回复:  一、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物料遗撒、跑冒滴漏等原因,通常在厂区地面残留较多原辅料和废弃物,在降雨时被冲刷带入雨水管道,污染雨水。因此,若不对污染雨水加以收集处理,任其通过雨水排口直接外排,将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控制污染雨水,多项排放标准已将初期雨水或污染雨水纳入管控范围,要求达标排放,但是排放标准中不使用“后期雨水”的表述。企业雨水管理应严格执行该行业相应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二、在排放标准中,不使用“清净下水”这一术语。但在日常环境管理中,一般认为清净下水包括间接冷却水、锅炉循环水等。考虑到这类清净下水通常为循环水,运行中常需加入阻垢剂、杀菌剂、杀藻剂等,可能导致循环水化学需氧量、总磷超标,因此,多数排放标准将此类废水纳入管控范围,要求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综上,对于清净下水,应确定其废水类别和所属行业,执行相应排放标准的具体规定。关于事故应急池建设方式及容积计算问题的回复来信:对使用到化学品的工贸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时,各地专家对事故应急池的建设方式和容积计算存在不同的意见,如有些专家认为污水处理系统的调节池剩余容积可以用作事故应急池使用,但有些专家不认可。另外在事故应急池容积的计算上,有些专家认为可以利用企业内的雨水管网、生产车间(在车间出入口设置漫坡形成收集空间)收集部分事故废水,因而在计算事故应急池容积时作为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它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计算,最终得出不需建设事故应急池或事故应急池建设容积较小的结论。由于目前已有的关于事故应急池计算的技术文件中并未对事故应急池建设方式及事故废水收纳方式(是否可以兼用还是只能专用)予以明确,各地环保部门的标准也不一样。请问是否可以给个具体的指导意见? 回复:目前,涉及到事故应急池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Q/SH 0729-2018)等。实践中,有的企业在事故发生后,利用围堰、防火堤、排水设施等暂存事故废水,有效控制了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企业可参考上述文件中相关要求和计算公式,结合自身特点,设计、建设、管理事故应急池。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事故应急池有要求时,应按相关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和《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有关规定,事故应急池宜采取地下式,使事故废水重力流排入。关于事故应急池是否可以兼用,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企业可参考《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Q/SH 0729-2018),结合自身实际,规范使用和管理。关于事故应急池咨询的回复来信:  对于非化工类一般工贸企业,但又使用到化学品 在环境应急预案评审的时候,各省专家对事故应急池是否必须具备意见差别很大,有的专家认为必须有事故应急池,有的专家却认为不需要,甚至有的环保局也认为必须有事故应急池,而我们国家关于一般工贸企业是否需要事故应急池也没有明确规定。请问是否可以给个具体的指导文件? 回复:  “非化工类但又使用化学品的一般工贸企业应急池建设”一事。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在应急状态下应当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九条明确,企业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要求,建设项目应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尽可能以非动力自流方式)和应急储存设施,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收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的需要。从以上法律法规等文件可以看出,对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套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国家的要求是明确的。您所提的“事故应急池”是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的俗称。企业可以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以及《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等,结合自身特点进行设计、建设、管理。
  • 葡萄酒原料成隐忧 标准细则亟待出台
    俗话说,“七分原料,三分工艺”,葡萄酒原酒与基地,一直是葡萄酒企业争夺的焦点。   日前,有消息称,张裕在2009年出资1亿元收购了位于新疆天山北麓的天珠酒业,此举使得长城、威龙等企业失去了一条在新疆采购原酒的渠道。   天珠酒业原董事长奚基武很清楚自己的优势,“葡萄酒对葡萄含糖量和酸度的要求很高,内地一些省区葡萄的糖分不足150克/升,病虫害比较严重,烂果较多,而石河子葡萄的糖度平均为240克/升。内地企业到石河子来购买原酒,不仅为生产优质成品酒提供了原料,还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   由于“病虫害比较严重”,内地一些葡萄产区在葡萄生长期间大量使用农药,如今,这一“农残悬疑”正悄然成为影响葡萄酒质量的隐忧。   农药“催熟”葡萄   从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上可以看出,在东部某些酿酒葡萄产区,一亩地的葡萄一年至少要“吃”20多公斤农药。   竖立在田间地头的“葡萄病虫害关键防治时期及防治方案”公告栏上明确标示着:第一次,花前3—4叶期,劲彪1000倍+世高2000倍,预防绿盲蝽、炭疽、白腐、黑痘、白粉、穗轴褐枯病……第七次,生长中后期,秀特3000倍,预防炭疽、白腐病等。以上用药是生长期关键用药时期,并不代表全部用药。整个生长期至少喷药13次以上,每次喷药间隔期不超过15天。雨后及时喷药也很重要!   曾在某葡萄园打过工的葛大妈告诉本报记者,“每年6—9月是葡萄的‘药季’,从花期一直到成熟采摘,防治得当就能换来好收成。葡萄一旦发病并引起落叶掉果,就得使用‘敌敌畏’、‘乐果’等厉害药抢救,而波尔多液主要是防病。”   “波尔多液是从国外引进的,现在国外早就不用了,西方国家更强调靠天收。”尊赢(广州)市场研究机构首席顾问朱玉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葡萄酒产业还刚刚起步,目前主要采取公司+农户这一产销分离的模式。很多果农为了提高产量,往往喷洒很多农药,这种现象在山东产区特别明显。”   曾任蓬莱市委书记、现任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的刘树琪,今年就在博客上自曝家丑:“蓬莱市除几个企业紧密型基地能达到无公害标准外,其他松散型基地远远达不到要求。特别是在农药使用、采摘时间上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使用化学农药,农药残留时间可达1年,严重影响了葡萄及葡萄酒的品质。”   “除了果农片面追求产量导致大规模使用化学农药外,当地的气候也是很大因素。”朱玉增解释。   充沛的雨水,适宜的土壤,为东部产区葡萄的生长速度提供了保障。可是,雨量充足,也带来了问题:葡萄的根、茎、叶、果实易生病害。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葡萄酒博士孔维府分析说,东部产区在葡萄生长的中后期,即七八月,降雨量较多,夏季雨水占全年的一半以上,是一个易发霜霉病、白粉病、褐斑病的病害期。因此,生长的葡萄需要依赖农药。   “葡萄还是生长在干旱或半干旱的区域好。”朱玉增表示,“在西部,雨水稀少,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不仅保证了葡萄的糖份,而且降低了病虫害发生概率,几乎能做到不打农药。葡萄好,葡萄酒才好。”   这也使得国内多家葡萄酒企业将目光转向了西部。在收购天珠酒业之后,张裕的西部原料计划已在新疆、宁夏和陕西布点。到2010年底,张裕在全国的葡萄基地将达到25万亩,占国家规划的酿酒葡萄种植面积的1/4。除了张裕,王朝、长城也在宁夏、新疆等产区大面积圈地自建葡萄基地。   “农残” 标准亟待出台   从葡萄酒生产的流水作业上看,克杀病害的农药,并没有在一层层的检测中被彻底隔离。   在葡萄种植区,每到9月份的采摘期,酒企就会上门收购。专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在葡萄酒的酿制过程中,几乎不对原料作任何处理,果梗与葡萄皮也都不能去除,因为它们里面所含的多酚类化合物单宁及色素成分,在葡萄酒的发酵中可以发挥关键作用。“如果清洗就会带进水份冲稀原汁。不过尘土一般可在后期通过自然沉淀过滤掉。”   那么,农残哪里去了?   烟台一家国有葡萄酒厂的负责人表示,在后期工艺中,不会也无法再针对葡萄的农残进行处理,“很难保证这些农药残留成分不会进入葡萄酒中”。   “在国外,关于农药残留的标准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但在国内,目前还没有办法去处理。长期饮用带有农残的葡萄酒一定会对人体有影响。”朱玉增表示,“我国葡萄酒产业起步太晚,技术、法律等相关标准跟不上,出现目前的状况是必然的。”   2008年1月1日,国家标准“葡萄酒GB15037-2006”(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这是在1994年“旧国标”基础之上,对葡萄酒行业标准的又一次升级。“新国标”内容包括从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到贮存、运输各过程的管理标准,对葡萄酒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要求更加严谨。可是,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对“农残标准”方面并未提及。   此前有消息称“葡萄酒农残检测标准有望在2013年之前出台”,但是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潘灿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却予以了否认,“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目前,葡萄酒在我国整个酿酒行业饮料酒总产量中只占到很小的份额,但未来发展潜力巨大,所以一定要把好原料关。”朱玉增说。
  • 饮用水臭氧消毒后,如何检测臭氧的残余量?
    一、背景介绍臭氧,化学式为O3,因其类似鱼腥味的臭味而得名。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具有很强的杀菌消毒、漂白、除味等特性,因此广泛应用于饮用水消毒、食品加工杀菌净化、医疗卫生和家庭消毒等方面,但是过量的臭氧会使水中溴化物绝大部分被氧化成对人体有害的溴酸盐。《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对水质中的臭氧有明确的限值,下面我们将具体介绍臭氧含量检测的标准要求、测试方法、具体测试过程及结果。 二、方法及限值臭氧分析主要有光谱分析和电化学分析。常用检测方法主要为碘量法、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紫外吸收法和化学发光法。分光光度法不仅体积小巧,测试性价比高,易于携带保管,比较适合于在农村或县级实验室推广使用。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是在酸性条件下,臭氧迅速氧化靛蓝,使之褪色,吸光率的下降与臭氧浓度的增加呈线性。 表1臭氧的检测标准及限值标准编号标准名称限值GB 5749-2006GB5749-XXXX征求意见稿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出厂水和末梢水限值≤0.3mg/L末梢水余量≥0.02mg/L 三、臭氧含量测定1、检测仪器:DGB-480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2、检测试剂:臭氧试剂包:(臭氧)测定试剂(粉剂组分)、(臭氧)测定试剂(溶液组分)3、检测流程及结果:参数方法号方法检出限mg/L测量范围mg/L重复性测量误差臭氧18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0.020.02-2.002.00%±0.1mg/L图 1 臭氧含量测定流程 图2 臭氧含量测定显色图(从左到右0mg/L、0.4mg/L、1.0mg/L、1.6mg/L和2.0mg/L) 图3 臭氧含量测定曲线图4、结果总结:● 对0mg/L、0.4mg/L、1.0mg/L、1.6mg/L和2.0mg/L的臭氧标准溶液进行检测,测量误差≤0.008mg/L,结果良好。● 采用DGB-480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测定水中臭氧含量,测量方法为国家标准方法。测试仪器体积小巧,配套有臭氧检测试剂,测试方便,测试性价比高。 四、检测仪器介绍DGB-480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采用8波长光学测量系统和90度光散射浊度检测光路,内置浊度、色度、臭氧、亚硝酸盐氮、尿素、六价铬、总铬、锰、总氮、 硝酸盐氮、硝酸盐、甲醛、水硬度、锌、亚硝酸盐、余氯、总氯、 二氧化氯、高锰酸盐指数、低浓度 CODCr、高浓度 CODCr、镉、 氨氮、铵离子、总磷、总磷酸盐、镍、亚铁离子、铁、亚硫酸盐、 过氧化氢、铝、铅、铜、钙、汞、硼、砷、氟、阴离子洗涤剂、 银、溴酸盐、硫酸盐、钼、铍、钴、钡、氯化物等40多种检测项目和方法,直接调用,测量快速、简便。既可以配套雷磁专用试剂盒检测也可以自制试剂检测,使用灵活。主要应用于生活饮用水、地表水、自来水、污水、游泳池水等水质的现场测定或者实验室分析。
  • 数字化赋能助力江苏高标准农田建设,从“靠天吃饭”转为“看天管理”
    江苏海门高标准农田样板区,智慧化监管守护千亩良田在江苏海门的悦来镇和常乐镇,管理部门通过数智农业云平台,能够实时掌握农田生产情况,科学开展农事工作;管理者通过手机APP客户端,能够实时监测田间病虫害发生情况,线上“照看”农作物生长,并通过智慧化监管手段指导农事操作的每一步动作。随着农业智能装备以及数智农业云平台的投入和使用,传统农田的管护方式正发生着深刻改变,“科技兴农乘风起,屋中知尽田间事”的农事画面正在上演。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海门区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海门总投入1.9亿元用于6.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同年,托普云农在江苏海门区的悦来镇和常乐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从科技服务出发,围绕农业生产过程监控、病虫害智能监测、农业气象预警等方面,提高海门区高标准农田的智能化管护水平。江苏海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农田“天眼”实时监测田间情况过去种田,需要到田间地头察看作物长势、杂草清理、灌溉及虫害防治等情况,不仅费时费力,效率也很低,尤其对于种粮大户、植保人员以及农田管理者来说,不同田块的情况更是难以知悉。通过在田间布设“天眼”,轻松解决田间巡检难题。作为新时代的田间“巡检员”,“天眼”可24小时实时工作,自带高清摄像头,及时发现田间缺苗、杂草、倒伏等异常情况,使用者在手机上点点即可实时查看不同田块信息,智慧高效又省时省力。病虫害智能监测护航作物成长为实现粮食产量的最大化,“黑科技”在高标准农田上随处可见。智能虫情测报灯,田间英勇的“侦察兵”,及时测报大螟、二化螟、稻纵卷叶螟、草地贪夜蛾等农田害虫,自带云平台,可在线查看虫情数据,提供虫情预警信息,虫情测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幅提升,让病虫害防治工作更轻松。除此之外,智慧性诱测报系统、风吸式杀虫灯、孢子自动捕捉系统等田间“黑科技”也在持续发力,联动手机软件,进行病虫害的收集处理,守护田间作物生长,为农户增产增收提供技术保障。农业气象监测提升农田抗灾能力从“靠天吃饭”转为“看天管理”,气象数据收集是不容忽视的一环。气象监测系统每天对空气温湿度、光照强度、风向、风速、雨量、大气压等做精准分析,配套数智农业云平台,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预测、降水预测等数字化模型,对天气、降水等状况进行提前监测或预警。有了气象数据支持,农户“靠天吃饭”成为过去,气象“吹哨人”让农田抗灾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如今,走进海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一股现代农业气息“扑面而来”。平坦笔直的机耕路两侧绿树成荫,一块块良田如同棋盘一样整齐排列,田间排列着的智能监测装备遥相呼应。随着智慧化管护水平大幅度提升,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加,粮食产能与效益稳步增长,未来,托普云农将继续扎根数字农业领域,持续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新动能。
  • 索引: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系统——一款实惠物美的农业环境监测仪@2023动态已更新
    索引: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系统——一款实惠物美的农业环境监测仪@2023动态已更新型号:FT-NQ12 品牌:风途科技一、产品简介FT-NQ12农业气象站是一款高度集成、低功耗、可快速安装、便于野外监测使用的高精度气象观测设备。该设备由气象传感器,采集器,太阳能供电系统,立杆支架,云平台五部分组成。免调试,可快速布置,广泛运用于气象、农业、林业、科学考察等领域。二、产品特点1.低功耗采集器:静态功耗小于50uA2.标配GPRS联网、支持扩展蓝牙、有线传输3.七寸安卓触屏,版本:4.4.2、四核Cortex&trade -A7,512M/4G4.支持modbus485传感器扩展5.太阳能充电管理MPPT自动功率点跟踪6.三米碳钢支架,两节螺纹旋接7.短信报警,超限后向指定的手机上发送短信8.ABS材质防护箱,耐腐蚀、抗氧化,防水等级IP66三、技术参数1.采集器供电接口:GX-12-3P插头,输入电压5V,带RS232输出Json数据格式,采集器供电:DC5V±0.5V峰值电流1A,2.传感器modbus、485接口:GX-12-4P插头,输出供电电压12V/1A,设备配置接口:GX-12-4P插头,输入电压5V3.太阳能供电、配置铅酸电池,可选配30W 20AH/50W 20AH/100W 100AH.充电控制器:150W,MPPT自动功率点跟踪,效率提高20%4.数据上传间隔:1分钟-1000分钟可调5.屏幕尺寸:1024*600 RGB LCD6.部分传感器参数名 称 测量范围 分 辨 率 准 确 度 风 速 0~30m/s 0.01m/s ±(0.1+0.03V)m/s 风 向 0~360°(16方向) 1/16 1.0m/s) 空气温度 -40-80℃ 0.1℃ ±0.3℃(25℃) 空气湿度 0-100%RH 0.10% ±3%RH 大气压力 30-110Kpa 0.01Kpa ±0.02Kpa(相对) 雨量 ≦4mm/min 0.01mm ±0.2mm 光照 0-18.8W LUX 1lux 5% 二氧化碳 500-5000PPM 1PPM ±50PPM±读数的3% 土壤温度 -40~80℃0.01℃±0.5℃土壤湿度 0-100%0.01%±3%土壤电导率EC0-20000us/cm10us/cm±5%土壤PH(探针)3-90.1≤5%/year四、云平台1.CS架构软件平台,支持手机、PC浏览器直接观测、无需额外安装软件。2.支持多帐号、多设备登录3.支持实时数据展示与历史数据展示仪表板4.云服务器、云数据存储,稳定可靠,易于扩展,负载均衡。5.支持短信报警及阈值设置6.支持地图显示、查看设备信息。7.支持数据曲线分析8.支持数据导出表格形式9.支持数据转发,HJ-212协议,TCP转发,http协议等。10.支持数据后处理功能11.支持外置运行javascript脚本
  • 清华刘文君教授解读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水污染牵动亿人心,温总理也曾在“两会”政府报告提出的“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为保证民众饮水安全,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强制实施。与老国标相比,在饮水安全保障方面,新国标有哪些强化与提升?有哪些具体的改进要求?对行业发展有什么样的促进?为此,本网特别邀请清华大学饮水水安全研究所所长、消毒研究中心主任刘文君教授对饮用水新国标进行解读。   新国标基本实现与国际接轨   刘文君介绍说,新国标与1985年版相比,有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 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是基本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   新国标的一大进步是提出了生活用水应符合标准,以免危害人体健康,这是人们长期以来所严重忽略的。新国标首次明确提出生活饮用水的定义:供人日常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生活用水(主要是洗澡,洗漱,洗涤等用水)通过呼吸和皮肤接触来影响人体健康,有资料表明,人体通过皮肤接触吸收的水中物质的含量占水中物质总含量的60%左右,而通过饮用吸收的量则占20%或30%左右,若长期接触不安全的水,对人体的健康是有一定影响的。   “新国标的制订不但考虑了人们长期饮用和生活使用可能对人体造成的影响,也考虑了由于水质对输配水管道的腐蚀而对人体带来影响的因素,“刘文君谈到,符合新国标的饮用水在饮用、通过呼吸和皮肤接触时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是安全的。总体目标是安全性要求,终生饮用不会对健康产生明显危害。   喜“新”厌“旧”保障水质安全   对于新旧标准的指标对比,刘文君介绍,与GB5749-85相比主要改变水质指标由GB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 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首次增加了两虫(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指标   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有机物由5项增至53项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   新国标中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加入了对用氯胺,二氧化氯和臭氧消毒的规定,同时第一次对消毒剂的余量作出了上限的要求,并对它们的消毒副产物在常规项目中作出了要求。   新国标促供水行业净水工艺改进   刘文君还谈到,很多人对优质饮用水的美好期望是打开水龙头,水就能直接喝。然而,我国管网普遍陈旧的现实却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这也是对水质的一大制约因素。提升水质不仅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也需要国家加大在管网方面的投入。新国标的出台必将推动我国饮用水水质的提高,并进一步促进我国供水行业净水工艺的改进,但同时,它也对我们的管网系统和水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我国供水行业实施工艺改造,提高供水水质,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 北京自来水水质迎最严拷问 检测和标准齐助力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其各项设施的发展都备受关注。作为人口密集的城市,自来水的水质自然会 受到人们的关心。水质不安全直接威胁身体健康。北京积极采取措施,对自来水进行检测。设302个检测点定期检测用户水质,保证信息的公正公开,将每季度公 布自来水水质指标,水监测达100多项,标准已与国际接轨。    北京设302个检测点定期检测用户水质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百余名工作人员走进社区为市民解答供水问题。自来水集团介绍,本市已设立302个终端检测点,将定期检测用户家中用水,保证居民饮水安全。    自来水集团说,已在全市的居民小区、学校、饭店等周边区域布设了302个检测点,这些检测点有自来水集团的水质检测技术人员,居民发现水质有问题,可拨打96116热线,要求上门进行检测。     针对有居民提出不用水,水表也走字的问题,自来水集团工作人员表示,存在漏水的问题可能是热水器、户内管线等有暗漏,或者自来水管道有空气。这种情况 下,如果水表指针连续、匀速转动,可初步判断户内用水设施漏水或自来水管线有暗漏,请用户找产权单位查漏、维修。如果水表指针无规则、间断性转动,可初步 判断自来水管道内有空气,导致水压波动,则需要排掉空气。    将每季度公布自来水水质指标    自10月1日起,北京市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指标将每季度一公布,如遇突发情况致水质指标异常或超过国家标准,必须**时间如实向社会公开。供水单位弄虚作假,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从北京市水务局获悉,近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办法》要求,各公共供水单位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管网水7项、出厂水42项和出厂水全项指标。     具体来说,每季度**个月的15日前,公布上一季度管网水浑浊度、色度、臭和味、消毒剂余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耗氧量7项指标检测结果的最大值和 最小值;出厂水的42项常规指标检测结果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每年1月15日前,公布上一年度出厂水全部106项指标检测结果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据了解,水质数据由取得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资质证书的水质检测机构提供,水质信息将在供水单位网站、政府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布。北京市水行政主 管部门负责组织北京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对供水单位的水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有关单位和**对公布的水质原始数据进行核查。    监测标准已与国际接轨     近年来,北京市供水企业一方面做好“开源”工作,积极实施水厂挖潜改造提升能力工程,使市区日供水能力达到318万立方米;另一方面做好“节流”工作, 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全力优化管网运行,在满足用户有效用水需求的前提下,减少了管网漏损,节能降耗,每年节水3300余万立方米,节电940多 万度,在今年8月26日市区供水量达到298万立方米的历史新高情况下,市区供水平稳,确保了首都供水安全。    自来水集团和清华大 学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就北京水处理工艺、供水水质监管等方面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饮用水安全教研所张晓健教授表示,北京自 来水水质监测涉及感官性状、污染物、微生物、放射性等多个方面的100多项标准,已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 绍,目前,北京中心城区现有水厂12座,年供水总量8.87亿立方米,供水用户307万户,供水服务面积710平方公里,供水范围东至通州新城,西至石景 山鲁谷,北到北清路、天通苑,南到亦庄,供水管线总长9000余公里,是国内最大的独立集中供水管网之一。
  • 工信部发布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我部《2010年标准化工作要点》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0年第二批工业和通信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标准化工作程序认真组织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   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技术组织等要做好标准意见征求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   三、部内相关司局应做好所辖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标准质量。   四、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简 要 说 明   为做好2010年标准化工作,我们组织编制了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一、编制原则   (一)产业发展需求的原则。根据当前工业和通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具有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标准 修订低水平标准,提升标准技术水平,适应产业发展需要。   (二)市场需要原则。围绕行业管理,产品设计、生产、检验、使用,市场营销等活动及行业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制定行业标准,保证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三)协调配套原则。标准之间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相互协调,互为补充。   二、编制重点   (一)优先编制有利于实施产业政策、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标准项目。   (二)突出做好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产业升级、自主创新、促进新型工业化的标准项目。   (三)产业发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大装备及先进设计、工艺等标准项目。   (四)经复审急需修订的标准项目。   三、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共安排701项。其中制定405项,修订296项 产品类标准700项,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1项。 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 行业 合计 性质 制修订 标准类别 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数 强制 推荐 指导 制定修订 节能与综合利用 工程建设 安全生产 产品类 标准样品 合计 701 0 698 3 405 296 1 0 0 700 0 31 机械行业 21 0 21 0 19 2 0 0 0 21 0 3 轻工行业 396 0 396 0 230 166 1 0 0 395 0 0 电子行业 173 0 171 2 62 111 0 0 0 173 0 28 通信行业 111 0 110 1 94 17 0 0 0 111 0 0   附录:本次计划中与仪器及分析测试相关的项目: 2010年第二批产品类标准项目计划表 机械行业 40 2010-2685T-QB 家具表面软质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 推荐 修订 QB/T 3655-1999 2011 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 南京林业大学 41 2010-2686T-QB 家具表面硬质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 推荐 修订 QB/T 3656-1999 2011 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 南京林业大学 43 2010-2688T-QB 家具实木胶接合耐水性的测定 推荐 修订 QB/T 1094-1991 2011 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 南京林业大学 44 2010-2689T-QB 家具实木胶接合顺纹压缩剪切强度的测定 推荐 修订 QB/T 1093-1991 2011 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 南京林业大学 47 2010-2692T-QB 家具五金 杯状暗铰链 安装要求和检验 推荐 修订 QB/T 2189-1995 2011 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 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48 2010-2693T-QB 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 第2部分:试验方法 推荐 修订 QB/T 2453.2-1999 2011 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 国家办公用品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9 2010-2694T-QB 金属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推荐 修订 QB/T 1951.2-1994 2011 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50 2010-2695T-QB 家具表面漆膜耐盐浴测定法 推荐 修订 QB/T 1950-1994 2011 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 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 185 2010-2830T-QB 日用陶瓷原料筛余量的测定 推荐 修订 QB/T 2435-992011 全国日用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 187 2010-2832T-QB 陶瓷器抗冲击试验方法 推荐 修订 QB/T 1993-94 2011 全国日用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 215 2010-2860T-QB 发酵酒中尿素含量测定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 216 2010-2861T-QB 黄酒中微量无机元素的测定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 217 2010-2862T-QB 黄酒中主要挥发性醇类物质的测定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 218 2010-2863T-QB 黄酒中主要挥发性酯类物质的测定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 219 2010-2864T-QB 纳豆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发酵工业协会等 220 2010-2865T-QB 葡萄酒中氨基酸的测定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 221 2010-2866T-QB 葡萄酒中微量无机元素的测定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 222 2010-2867T-QB 葡萄酒中主要挥发性醇类物质的测定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 223 2010-2868T-QB 葡萄酒中主要挥发性酯类物质的测定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 246 2010-2891T-QB 贵金属镶嵌首饰零配件技术条件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福建省莆田市华昌首饰有限公司、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省宝玉石协会、福建省贵金属和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47 2010-2892T-QB 贵金属艺雕复镶首饰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福建省莆田市华昌首饰有限公司、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省宝玉石协会、福建省贵金属和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48 2010-2893T-QB 首饰 金覆盖层厚度的测定 化学法 推荐 修订 QB/T 1133-1993 2011 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49 2010-2894T-QB 首饰 银覆盖层厚度的测定 化学法 推荐 修订 QB/T 1134-1993 2011 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50 2010-2895T-QB 钨合金饰品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厦门真男人饰品有限公司、浙江新光饰品有限公司 251 2010-2896T-QB 高抗冲聚苯乙烯挤出板材 推荐 修订 QB/T 1869-1993 2011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青岛宏达塑胶总公司 252 2010-2897T-QB 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江苏宝泽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53 2010-2898T-QB 合成革用抗菌剂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江苏宝泽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54 2010-2899T-QB 挤出聚丙烯发泡片材(XPP)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 255 2010-2900T-QB 家居用聚氨酯合成革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义乌鑫挺人造革有限公司 256 2010-2902T-QB 聚全氟乙丙烯薄膜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塑料研究所 257 2010-2903T-QB 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专用彩色共挤料技术条件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异型材及门窗制品专业委员会 258 2010-2904T-QB 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专用加工助剂技术条件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异型材及门窗制品专业委员会 259 2010-2905T-QB 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专用氯化聚乙烯技术条件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异型材及门窗制品专业委员会 263 2010-2909T-QB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耐黄变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晋江翔大工贸有限公司 264 2010-2910T-QB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耐水解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晋江翔大工贸有限公司 374 2010-3020T-QB 鞋类 帮面试验方法 低温耐折性能 推荐 修订 QB/T 2224-1996 2011 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广东省鞋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375 2010-3021T-QB 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皮鞋油中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376 2010-3022T-QB 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377 2010-3023T-QB 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鞋垫中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378 2010-3024T-QB 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72 2010-3113T-SJ 喷雾式涂布设备通用规范 推荐 制定 2011 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74 2010-3115T-SJ 用等离子体感应发射分光光度测定法测定氢氟酸中钴(Co)、铬(Cr)、铜(Cu)、钙(Ca)、铁(Fe)、镍(Ni)和锌(Zn)的含量 推荐 制定 2012 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 75 2010-3116T-SJ 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硝酸中铝(Al)、钴(Co)、铜(Cu)、钠(Na)、镍(Ni)和锌(Zn)的含量 推荐 制定 2012 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 76 2010-3117T-SJ 用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法测定硝酸溶剂中银、金、钙、铜、铁、钾和钠的含量 推荐 制定 2012 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 135 2010-3176T-SJ 电子器件用纯银钎焊料中杂质含量铅、铋、锌、镉、铁、镁、铝、锡、锑、磷的ICP-AES测定方法 推荐 修订 SJ/T 11020~11027-1996 2011 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专用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37 2010-3178T-SJ 电子器件用金、银及其合金焊料清洁性和溅散性测试方法 推荐 修订 SJ/T 10754-1996 SJ/T 10755-1996 2011 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专用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38 2010-3179T-SJ 电子器件用金镍钎焊料的分析方法 EDTA容量法测定镍 推荐 修订 SJ/T 11029-1996 2011 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专用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39 2010-3180T-SJ 电子器件用金铜、金镍钎焊料中铅、锌、磷含量的ICP-AES测定方法 推荐 修订 SJ/T 11030-1996 SJ/T 11031-1996 SJ/T 11032-1996 2011 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专用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40 2010-3181T-SJ 电子器件用金铜钎焊料的分析方法 EDTA容量法测定铜 推荐 修订 SJ/T 11028-1996 2011 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专用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从碳达峰到碳中和,准确理解双碳目标的深刻影响和内涵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作为生态文明的传播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我们要清楚地认识碳达峰的深远影响和碳中和的真正内涵,全面把握我国面临的发展形势,合理引导更多人正确理解、积极参与并提供有效支持。碳达峰:年排放量达到最大峰值后不再增长所谓碳达峰,是指在某个确定的年份前,人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处于增长阶段,而在该年份到达的时间点上,年排放量达到最大峰值后不再增长。从当前日趋严重的极端天气事件看,显然二氧化碳的年排放量大于年吸收量。当然,这里的排放主要指由人类活动产生,吸收仍然基本依赖自然界。随着碳中和等知识的普及和相关约束,人类有意识的吸收将逐年增加。在碳达峰年到来前,年排放量仍在逐年增大——也就是说,在此之前,每年吸收不了的二氧化碳剩余量一直处于递增阶段,达峰年当年达到峰值。我国定为2030年前达峰,意味着那些主要依靠产生温室气体释放能量的经济发展类型,要在时间受限的夹缝中,努力完成尚未完全实现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镇化阶段建设任务,既要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发展中国家有消除贫困、发展经济的优先需要”的原则,又要科学合理地体现大国担当。那么,碳达峰年以及此前累积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到底有多少呢?理论上,应该是从出现未被吸收的剩余年开始,直到达峰年间各个年度的剩余量总和。如果用二维图像(表一)——年剩余量变化曲线来描述,其中,纵轴表示年度剩余量,横轴表示年份(从1850年工业革命出现剩余量开始),那么年度剩余量变化曲线与年份坐标轴围合所形成的面积,就表示总剩余量。可以看出,年份越长、峰年峰值越高,由年度剩余量变化曲线与横坐标所围合形成的总剩余量面积就越大,累积的温室气体总量就越多,温室效应后果就越严重,吸收任务也就越大。碳中和:通过抵消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碳中和是指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我国定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既符合《巴黎协定》中“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人为排放与清除之间的平衡”的规定时间要求,也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碳中和,不像碳达峰那样宏观,而是微观到每个排放单位或个人,而且它只表示履行碳排放义务的个体,在中和年的排放量与自身贡献的吸收量相等,并未包括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与已累积的二氧化碳量及既有的温室效应等宏观问题无关。很明显,碳中和年之前的各年排放量都大于吸收量,即从最大剩余量的达峰年开始,每年未被吸收的剩余量逐年减少,直到剩余量为零的中和年,但历年的总累积量仍然在持续增加。如果继续在上述二维图像(表一)上标注,那么从达峰年的年最大剩余量开始,曲线逐年下降,直到降为中和年的零剩余量,而下降曲线与年份长度所形成的面积,则表示从达峰年到中和年所经历各年的碳剩余量总和。如果达峰年到中和年间的曲线下降平缓,则表示年降低排放量小、强度弱,但周期拉长、总剩余量积累多,温室效应影响更加持久强烈;如果曲线陡降,则表示年降低排放量大、强度强,但周期缩短、总剩余量积累少,温室效应影响时间缩短、强度减弱。就上升段和下降段的趋势总体来看,年份时间越长、峰年峰值越高,由上升曲线和下降曲线所围成的区域面积就越大,积累的温室气体总量就越多,温室效应后果就越严重。由此,必然导致平衡排放与吸收的难度,以及完成吸收任务的困难加大,时间拉长。上升曲线部分总体平缓,是因为前期无认识而行动不自觉,经历年份长,最终由国家硬性确定最高点;下降曲线部分基本陡峭,是因为后期对行动有所认识,且同样由国家确定中和零点,经历的年份较短。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误解与挑战可见,碳达峰是碳中和的前提、基础和必由之路。作为峰值高度和排放量由增转降的拐点,碳达峰的时间早晚和峰值高低,直接影响碳中和的开始、难度和时长。对于碳达峰年前的几年,绝不能理解为“要抓住时机大干快上,狠狠发展大量排放”,而要谨慎按照新发展理念要求,能降(能耗)就降、能减(排放)就减、能吸收(二氧化碳)就吸收,尽量降低峰值高度。正因为如此,在没有年剩余量积累的碳中和年当年,温室气体累积量最大、浓度最高、温室效应最强。此时,地球的最大危机才开始全面显现,极端天气发生的频度和强度都可能更多更强且难以预测,毕竟地球生态系统的连锁效应具有严重滞后性。但温室效应的转折也由此发生,由于年剩余量为零,累积不再增加,且随着吸收的增加,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开始下降,温室效应也相应减弱。所以,碳中和年也是温室效应达到最大而即将减弱的起始年。碳中和之后,人类需继续忍受极端气候危害,因为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仍然很高,距离恢复到工业革命前、《京都议定书》追求的1990年,或者我国以2005年为基准对比的浓度,还十分遥远。目前,实现碳达峰的国家或者城市不少,但尚未有一地实现碳中和。足见,实现碳中和并非易事,恢复大气温室气体的理想浓度任重道远。双碳战略目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温室气体的排放与吸收,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与实践的综合反映。只有看清碳达峰的深远影响,理解碳中和的真正内涵,才能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发自内心地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落实。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这些无一不是综合降低碳达峰年峰值的理念体现。在具体部署上:一是从产业结构调整的顶层设计出发,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因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开展情况均与涉二氧化碳排放产业密切关联;二是从污染治理的排放端着手,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是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的吸收端入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四是从应对气候变化的能源资源约束切入,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体系中。上述部署,目的就是降低峰值高度的决定性作用,减轻碳中和的目标难度。总之,能否准确理解和清晰把握双碳战略目标的科学性和重大意义,采取更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将决定我国能否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最高的碳排放强度降幅,从而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这一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创举。(作者:张武丁、张彦浩,分别系河南省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副局长、山东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
  • 四项石墨烯标准编制研讨会在上海市召开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5年12月27日,2015年第二次全国石墨烯标准化工作会议暨四项石墨烯标准编制研讨会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主办,特别邀请的技术顾问以及标准编制工作组人员等近40人参加了会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1db006eb-df70-4671-b85a-7ab0be9cc009.jpg" title=" IMG_5219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研讨会现场 /strong /p p   研讨会由中国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梁铮主持。研讨的四项石墨烯标准分别是WG03CGS/WT007-201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法测定石墨烯中钾、钠、锰和铁含量》、WG03CGS/WT008-2014《高碘酸钾分光光度计法测定氧化石墨烯中锰含量》、WG03CGS/WT005-2015《石墨烯中非金属元素分析》、WG03CGS/WT009-2015《双光探测器测试系统判定石墨烯的光饱和吸收的方法》。进行标准编制情况介绍的是各工作组组长单位,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济宁利特纳米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大学,其中,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承担了WG03CGS/WT007和WG03CGS/WT005-2015两项标准的编制工作。 /p p   在石墨烯规模化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向材料中引入了钾、钠、锰、铁等离子,这些杂质离子的残余量直接影响石墨烯的使用性能。精确测量、合理控制石墨烯中这些离子的含量,可以提高产品的纯度,进而提高氧化石墨烯产品的性能。而原子吸收光谱是目前微量轻金属元素分析的有力工具,在活性炭、炭黑、煤炭等工业领域已成为标准分析方法。该方法具有成本低廉、快速简便、灵敏度高、分析范围广、抗干扰能力强及精密度高等特点,可有效测定石墨烯中钾、钠、锰、铁含量。当然,本次研讨的标准中,既有上面提到的适用于各种石墨烯材料、多种离子检测的通用方法,也有针对某一具体材料、单一离子检测的标准方法,如利用高碘酸钾分光光度计法测定氧化石墨烯中锰含量。 /p p   石墨烯制备过程中还可能引入非金属元素碳、氢、氮、硫、氧等,这些元素的含量控制是制备石墨烯的一个重要技术指标,其含量的多少将直接影响其最终产品的二次加工和应用。而元素分析仪法是一种精确测试材料体相氧含量的方法,适用于工业化检测。该方法因其自动化程度高、方法简便迅速、测试效率高、结果准确可靠等优点,在活性炭、碳纤维、岩石、煤炭等工业领域发挥着重大作用,并已成为一种常规检测炭材料体相氧含量的重要手段。所以,《石墨烯中非金属元素分析》标准方法中采用了元素分析仪法测定石墨烯材料中碳、氢、氮、硫、氧的含量。 /p p   石墨烯是一种性能优异的光学材料,其较好的非线性饱和吸收性质在脉冲激光器件领域如锁模激光器和调Q激光器等具有重要的应用。目前,石墨烯的饱和吸收体或者器件的性能评估标准还不统一,不同的研究机构或者单位有不同的提法。所以,此次研讨的标准之一提出的“双光探测器测试系统判定石墨烯的光饱和吸收的方法”是一种实用而且获得广泛认可的测试方法,能够准确有效地评估石墨烯作为饱和吸收体的非线性光学性质,同时可判定其在激光器件应用方面的性能。 /p p   在此次标准编制研讨会之前,各工作组都将标准草案进行了广泛的征集意见,每项标准都收集到了数十条意见反馈,工作组也认真负责的进行了调研考证,给予了采纳或未采纳的原因说明。而且在研讨会现场各位与会的专家也积极的提出意见,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就像中国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梁铮所说的,制定标准是大家的事情。据了解,这四项标准中有的从立项到现在已经有1年的时间了,工作组进行了大量的、辛苦的工作 然而,项目经费确是工作组自筹资金。 /p p    strong 接下来,让我们来了解下如今“炙手可热”的石墨烯。 /strong 因成功从石墨中剥离出只有一个原子厚度的二维材料石墨烯,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教授安德烈· 海姆和康斯坦丁?诺沃肖洛夫获得了2010年诺贝尔奖。石墨烯具有非常好的导热性、电导性、透光性,而且具有高强度、超轻薄、超大比表面积等特性,广泛应用于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太阳能电池电极材料、薄膜晶体管制备、传感器、半导体器件、复合材料制备、透明显示触摸屏、透明电极等方面。石墨烯被称为“黑金”,是“新材料之王”,科学家甚至预言石墨烯将“彻底改变21世纪”。极有可能掀起一场席卷全球的颠覆性新技术新产业革命。 /p p    strong 国家层面非常重视、支持石墨烯产业发展。 /strong 2014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赴江苏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调研,对石墨烯产业寄予厚望。2015年11月30日,工信部、发改委和科技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石墨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欲在2020年形成完善的石墨烯产业体系,实现石墨烯材料标准化、系列化和低成本化,在多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此前,《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明确了石墨烯的技术发展路径,称石墨烯可极大推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升级换代,市场前景巨大,有望催生千亿元人民币的产业规模。 /p p   日前,中国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首次发布了《2015全球石墨烯产业研究报告》,报告统计,2013年全球石墨烯市场规模约为1250万美元,并预计2020年石墨烯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2亿美元。 /p p    strong 中国石墨烯科研和产业应用总体发展水平如何呢? /strong 从研究水平来看,我国自2008年开始由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陆续对石墨烯基础研究进行支持。自2012年开始,我国在石墨烯论文和专利方面居全球首位 截至2015年初全球逾2.5万件石墨烯应用专利申请中,近1/3来自中国。2015年6月,一则关于“光动”飞行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南开大学科研团队研制一种特殊石墨烯材料,可在包括太阳光在内的各种光源照射下驱动飞行,这是迄今为止科学界第一次用光推动宏观物体并实现宏观驱动,充分展示了中国石墨烯科研实力和推动应用潜力。从产业发展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石墨烯企业超过100家,并在常州、无锡、青岛、深圳等地形成了产业集群。 /p p   综上可见,中国石墨烯产业发展迎来了春天。但是中国目前石墨烯产业发展仍然存在技术转化能力弱、生产成本比较高、标准化建设滞后、产业化应用路径长等问题。而且,近年来出现的上游强下游弱、重科研轻应用、噱头多实干少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产业发展。 /p p    strong 随着石墨烯产业化进程的加快,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越来越突出 /strong 。标准化对于石墨烯产业发展具有服务、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标准化有利于促进石墨烯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和持续健康发展。 /p p   2015年 2 月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鼓励学会、协会、商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选择部分领域开展试点。其实,为了适应我国石墨烯产业发展的状况,2013年初的时候,中国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即组建了标准化委员会,率先组织开展和引领了多项标准制定工作。而且,2015年初,国标委立项的首批四项石墨烯国家标准全部由中国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标准化委员会委员单位牵头起草,四项标准包括“石墨烯材料的名词术语与定义”、“石墨烯层数测定扫描探针显微镜法”、“光学法测定石墨烯层数”、“拉曼光谱法表征石墨烯层数”。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bb6168fd-d480-482a-8271-6c4e4c1d2f63.jpg" title=" IMG_5211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 梁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9f4f3634-1fd4-423b-acb4-38bc3b19caab.jpg" title=" IMG_5215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黄显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810fa695-a25c-42ab-8d1b-be3c2d4b0ceb.jpg" title=" IMG_5232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济宁利特纳米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苏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9adeea5b-9acf-4136-97c7-92946681e480.jpg" title=" IMG_5258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谢莉婧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7704a092-5b29-4033-8c11-f69b54f51fe9.jpg" title=" IMG_5264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苏州大学 鲍桥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9cf53362-86f6-4a77-be79-931e27c94038.jpg" title=" IMG_5229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2f6cfa9c-ac7b-46a5-9a08-faf500d27e09.jpg" title=" IMG_524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02438ca1-f8e5-4e8e-8076-4df24393e854.jpg" title=" IMG_5262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5b44ce95-3573-40cb-beeb-18dfa4d96ed4.jpg" title=" IMG_5273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四项石墨烯标准编制工作组成员颁发证书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撰稿:刘丰秋 /p
  • 【标准解读】T/CSTM 00214 - 2020《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凸曲面斜入射试块的制作与检验方法》
    【概述】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Chinese Standards for Testing and Materials) (简称 CSTM)标准委员会在2020年9月25日发布了团体标准T/CSTM 00214-2020《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凸曲面斜入射试块的制作与检验方法》,并于2020年12月25日正式实施。本文是对该标准内容进行解读。【标准制定背景】当前锻造、铸造、制管、焊缝及探头等厂家,在进行曲面检测的角度探头校准时,国内外仪器和生产使用单位均不能确认或出具曲面检测斜探头角度校准证书。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在符合工业产品生产适用性的前提下,需要简化方法过程,降低各项操作要求。我们通过发明制作了该曲面试块(或称为:3号校准试块—脚跟试块),保证了其具备可追溯性,也确保了工业生产中曲面检测斜探头使用中角度磨损的准确测量。一直以来,对于检测凸曲面工件的标定,在世界各国尚没有统一的校准试块。国内外超声波探头制造厂家和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均不能出具曲面斜探头的测试报告,原因是没有合适的校准试块。脚跟试块的发明填补了这一空白,对产业发展起引领作用:(a)适用井口及采油树专用件井口及采油树专用件是指在石油、天然气钻井开采过程中,安装在陆上井口,用于控制气、液(油、水等)流体压力和方向,悬挂套管、油管,并密封油管与套管及各层套管环形空间的井口装置中的零部件,包括采油树阀、悬挂器、套管头、油管头、四通、法兰等。(b)适用深海设备专用件深海设备专用件是指用于制造深海油气设备的零部件,由于深海油气设备的安装操作难度高及使用环境恶劣,相较于陆上井口设备,深海油气设备对专用件的承压、抗腐蚀等各项性能指标和可靠性有着更高的要求,包括深海采油树、管汇、阀体等。(c)适用压裂设备专用件压裂设备专用件是开采页岩油气压裂作业设备的核心部件,包括压裂泵缸体、封井器、井口球阀、投球器、活动弯头、油壬、蜡球管汇、压裂管汇等。(d)适用钻采设备专用件钻采设备专用件是指勘探和开采油气的全套机械设备的零部件,包括防喷器壳体、活塞、顶盖、管汇等。【目的和意义】超声波探伤仪和探头的标定工作,目前主要的标准试块为V1(IIW1)船形试块和V2(IIW2)牛角试块,它们的作用主要为水平线性、垂直线性、动态范围、灵敏度余量、分辩力、盲区、探头的入射点、折射角等,探头的检测面为平面。而脚跟试块与船形试块或牛角试块的作用基本相同,但探头的检测面均为凹曲面。工件面的形状通常为平面和曲面,平面作为检测面的探伤工作,其仪器和探头标定为船形试块和牛角试块;曲面作为检测面的探伤工作,其仪器和探头标定全世界范围内没有检测试块。曲面锻件的超声波周向斜探测缺陷精确定位,在国际上一直没有标准试块调试。如何确定曲面锻件检测的角度、扫描速度及零点,成为无损检测领域重大难题。工件周向斜探测缺陷的检测,国际上采用的探伤方法主要是内外径缺口上获得的第一个反射的峰值之间连接一条线,建立振幅的基准线。但对缺陷的精度定位无法保证,现有的对比试块均无法满足角度、速度及零点标定工作。本标准有利于锻造、铸造、制管、焊缝及仪器、探头等厂家,在进行曲面工件检测的校准工作。本标准是基础通用标准,提供了曲面工件斜探头检测方法中的一种检测工艺验证技术,解决了这一检测工艺验证技术标准空缺的问题。因此,研制曲面斜探头的校准试块,精确标定出探头的入射点、折射角和扫描零点,进而实现准确的定位探伤,已经成为超声波检测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设计者通过长期探伤工作总结和归纳,设计出用于标定曲面斜探头的脚跟试块,并申报了中国国家发明专利和美国发明专利,均获得授权。【标准介绍】本标准是基础通用标准,在凸曲面工件斜探头检测方法中,提供了一种检测工艺验证技术,解决了这一检测工艺验证技术标准空缺的问题。适用范围:本标准的实施主体为厂家、用户及有关的检测机构等。本标准有利于超声波周向斜探测缺陷精确定位,可有效地判定曲面锻件的缺陷位置,利于后道工序是否加工或判废的制造过程,充分发挥探伤检测方法的潜力与优势。本标准有利于锻造、铸造、制管、焊缝及仪器、探头等厂家,在进行曲面工件检测的入射点、折射角、扫描零点和声速等探头校准工作。本标准发布后,有利于把握产品质量,给全球同行业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本标准主要内容: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尺寸;材料;制备;标记;使用方法;证书;附录A(规范性附录)校准试块的特性和用途。探头的入射点通常采用“棱角反射法”进行标定。脚跟试块主要解决的难题是折射角的测定和扫描零点的确定。之所以将脚跟试块设计为半圆体与长方体的组合形状,是因为当探头沿试块的圆周面做周向运动时,折射声束的传播方向发生变化,当垂直于试块底面或矩形槽面时,声波发生全反射,探头接收的回波最大,由此可根据探头入射点处的角度刻度值得到折射角的大小。一般来说,通过调整仪器检测范围和扫描速度来确定时基线扫描零点的方法是,利用试块上已知声程差的两个反射面的回波来校准时基线刻度值,即可消除探头延迟块声程影响而获得金属中的声程。脚跟试块为轴对称形状,探头可从圆周体两侧以完全相同角度入射并获得全反射回波,但两者的声程不同,在矩形槽一侧为S1=30+Rcosβ,在无矩形槽一侧为S2=60+Rcosβ,如图所示,两者之间有固定的声程差30 mm,恰好满足确定扫描零点所需的条件。图 跟脚试块的设计及工作原理脚跟试块既要满足曲面斜探头的特殊标定要求,同时还需兼顾测试仪器性能和校验探伤灵敏度等一般用途,因此试块的尺寸设计至关重要。当折射声束垂直试块底面和矩形槽面传播时,探头与反射面之间声程应大于2倍探头近场区长度,可以避免近场区影响而造成的测量结果误差。对于晶片尺寸为13 mm×13 mm的2.5 MHz斜探头,波长λ=C/f=(3230×103)/(2.5×106)=1.29 mm,则近场区长度:由于试块半径R一般大于30 mm,因此选择矩形槽面距水平圆心线30 mm可以满足声程不小于2N的最低要求。将长方体高度设计为60 mm,既使声程大于2N,还使声程差S2-S1=30 mm足够大。【标准特点】本标准具有先进性,填补了世界同行业空白。船形试块和牛角试块的应用对象均为平面件产品。截至目前,对于检测凸曲面工件的凹曲面斜探头的标定,在世界各国尚没有统一的校准试块。脚跟试块保证了曲面斜探头对检出缺陷的精确定位,提高了凸曲面锻件、铸件和管件等形状产品的周向超声波检测的水平;同时,它还能“一块多用”,用来测试仪器性能(包括相控阵超声仪器)和校验灵敏度。本标准具有创新性,该标准标定了曲面斜探头入射点、折射角和扫描零点的校准试块,称为脚跟试块(或命名为3号试块)。本标准有利于锻造、铸造、制管、焊缝及仪器、探头等厂家,在进行曲面工件检测的角度探头校准工作。之前采用的校准试块为GB/T19799.1(等同ISO 2400)规定的1号船形试块或GB/T19799.2(等同ISO 7963)规定的2号牛角试块,均为平面探头。本标准是基础通用标准,提供了曲面工件斜探头检测方法中的一种检测工艺验证技术,解决了这一检测工艺验证技术标准空缺的问题。中国专利授权号:201410166754.4;美国发明专利授权号:US009810667B2。【标准应用】本标准适用于航空航天、造船、兵器、石油化工、汽车、采矿和核电等领域的曲面锻件缺陷的超声检测。这系例试块除了可以用来标定检测面为曲面探头的入射点、折射角和扫描零点,也可以测量仪器的水平线性、垂直线性、动态范围等性能指标。本标准规定了校准试块的尺寸、材料、制造,以及用它对超声检测设备进行曲面工件检测校准和校验的使用方法。本标准有利于锻造、铸造、制管、焊缝及仪器、探头等厂家,在进行曲面工件检测的角度探头校准工作。脚跟试块不仅能准确测定曲面斜探头的入射点和声束角度等,还为平面斜探头改制为曲面斜探头以及曲面斜探头使用磨损后维修提供了测量手段,扩大了检测范围,实现了更多领域的检测。脚跟试块的问世一定能为钢铁产品质量提升发挥重要作用,并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CSTM的建立和发展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始终以推进无损检测基本方法建设为导向,以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目标,以确保钢铁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为己任。T/CSTM 00214-2020《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凸面斜入射试块制造与检验方法》标准的建立,探索了凸曲面产品检测技术创新过程中标准化同步发展的新模式,最大限度地缩短技术创新与产品质量的关系,践行前沿技术研究成果直接转化为先进标准的新理念,加快推动新时代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制定单位构成】主要起草单位有: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山东瑞祥模具有限公司,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超声电子有限公司,卡麦隆(上海)机械有限公司。
  • 77项纺织行业新标准发布 4月10日起实施
    77项纺织行业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及起始实施日期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主要内容 代替标准 采标情况 实施日期 1 FZ/T 13008-2009 棉经本色平绒 本标准规定了棉经本色平绒的产品分类、要求、布面疵点的评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本标准适用于有梭织机、无梭织机生产的棉经本色平绒。 本标准也适用于粘胶纤维本色平绒、粘棉等混纺本色平绒。 FZ/T 13008-1996 2010-04-01 2 FZ/T 14003-2009 棉印染起毛绒布 本标准规定了棉印染起毛绒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服饰用棉单面或双面拉毛起绒的各类漂白、染色和印花布。 FZ/T 14003-1994 2010-04-01 3 FZ/T 14006-2009 棉经印染平绒 本标准规定了棉经印染平绒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漂白、染色和印花棉经平绒(经起绒),也适用于粘胶纱线、粘棉混纺纱线等经平绒。 FZ/T 14006-1996 2010-04-01 4 FZ/T 12018-2009 精梳棉本色紧密纺纱线 本标准规定了精梳棉本色紧密纺纱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用紧密纺技术加工生产的精梳棉本色紧密纺纱线的品质(包括针织用纱线、机织用纱线)。   2010-04-01 5 FZ/T 21001-2009 自梳外毛毛条 本标准规定了自梳外毛毛条的技术要求、验收规则、包装、运输、贮存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自梳外毛毛条的品质。 FZ/T 21001-1993   2010-04-01 6 FZ/T 21004-2009 国产细羊毛及其改良毛毛条 本标准规定了国产细羊毛及其改良毛毛条的技术要求、分档、分级、分等、采样、试验方法和包装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国产细羊毛及其改良毛毛条的品质。 FZ/T 21004-1998   2010-04-01 7 FZ/T 21002-2009 国产细羊毛及其改良毛洗净毛 本标准规定了国产细羊毛及其改良毛洗净毛的分等规定、技术条件、采样、试验方法、验收规则和包装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国产细羊毛及其改良毛洗净毛的品质。 FZ/T 21002-1995   2010-04-01 8 FZ/T 01102-2009 纺织品 大豆蛋白复合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大豆蛋白复合纤维(与聚乙烯醇复合)二组分混合物的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豆蛋白复合纤维(与聚乙烯醇复合)与某些其他纤维的二组分混合物。     2010-04-01 9 FZ/T 01103-2009 纺织品 牛奶蛋白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牛奶蛋白改性聚丙烯腈纤维二组分混合物的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牛奶蛋白改性聚丙烯腈纤维的二组分混合物。     2010-04-01 10 FZ/T 21005-2009 大豆蛋白复合纤维毛条 本标准规定了大豆蛋白复合纤维毛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分等、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由大豆蛋白复合纤维制成的毛条产品,不适用于大豆蛋白复合纤维与其它纤维混合制成的毛条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大豆蛋白复合纤维毛条的定等和验收。     2010-04-01 11 FZ/T 31003-2009 精细化黄麻纤维 本标准规定了精细化黄麻纤维的技术要求、抽样、试验方法、品质评定、交接验收、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精细化黄麻纤维的品质。     2010-04-01 12 FZ/T 32010-2009 气流纺黄麻棉混纺本色纱 本标准规定了气流纺生产的黄麻纤维与棉纤维混纺的本色纱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气流纺生产的黄麻与棉混纺本色纱的品质。     2010-04-01 13 FZ/T 34006-2009 黄麻印染布 本标准规定了黄麻印染布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黄麻含量20%及以上的混纺和交织产品的品质。     2010-04-01 14 FZ/T 34007-2009 黄麻混纺牛仔布 本标准规定了黄麻混纺牛仔布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黄麻含量20%及以上的混纺和交织牛仔布的品质。     2010-04-01 15 FZ/T 24004-2009 精梳低含毛混纺及纯化纤毛织品 本标准规定了精梳低含毛混纺(羊毛或其他动物纤维含量30%及以内)及纯化纤毛织品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各类机织服用服用精梳低含毛混纺及纯化纤交织品的品质。 FZ/T 24004-1993   2010-04-01 16 FZ/T 20004-2009 利用生物分析防虫蛀性能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试含有不同比例动物纤维及其混纺织品的防虫蛀性能。 本标准适用于防虫蛀试样经过牢固度试验后的实际防虫蛀性能的测试,也适用于用化学分析方法确定防虫蛀剂应有的最低剩余量。 FZ/T 20004-1991   2010-04-01 17 FZ/T 73009-2009 羊绒针织品 本标准规定了羊绒针织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及验收规则和包装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精、粗梳纯羊绒针织品和含羊绒30%及以上的羊绒混纺针织品的品质。 FZ/T 73009-1997   2010-04-01 18 FZ/T 71006-2009 羊绒针织绒线 本标准规定了精、粗梳羊绒针织绒线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及验收规则和包装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精、粗梳纯羊绒针织绒线和含羊绒30%及以上的羊绒混纺针织绒线的品质。 FZ/T 71006-1997   2010-04-01 19 FZ/T 73034-2009 半精纺毛针织品 本标准规定了半精纺毛针织品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复验规则、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羊毛、羊绒纯纺,及与棉、丝、麻等天然纤维或化学纤维混纺的半精纺毛针织品的品质。     2010-04-01 20 FZ/T 32001-2009 亚麻纱 本标准规定了亚麻纱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环锭纺细纱机生产的湿纺长、短亚麻纱的品质和作为交接验收的统一规定。 FZ/T 32001-1998   2010-04-01 21 FZ/T 32011-2009 大麻纱 本标准规定了大麻纱的产品品种、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湿纺细纱机生产的长短大麻纱的品     2010-04-01 22 FZ/T 33012-2009 大麻本色布 本标准规定了大麻本色布的产品品种、规格、技术要求、布面疵点的评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机织大麻及大麻交织本色布的品质。     2010-04-01 23 FZ/T 34008-2009 汽车用亚麻坐垫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亚麻座垫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主料亚麻纤维含量在50%及以上的机编、手编座垫。     2010-04-01 24 FZ/T 32004-2009 亚麻棉混纺本色纱线 本标准规定了亚麻含量在50%及以上的麻棉混纺本色纱线的产品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鉴定环锭纺纱机生产的麻棉纱线的品质和作为交换验收的统一规定。 FZ/T 32004-1996   2010-04-01 25 FZ/T 33005-2009 亚麻棉混纺本色布 本标准规定了亚麻与棉混纺本色布技术要求、布面疵点的评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亚麻与棉混纺机织本色布的品质。 FZ/T 33005-1998   2010-04-01 26 FZ/T 73015-2009 亚麻针织品 本标准规定了亚麻针织品的要求、试验方法、外观检验及验收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纯亚麻针织品、亚麻含量50%及以上的混纺或交织针织品。 FZ/T 73015-1999   2010-04-01 27 FZ/T 30004-2009 苎麻织物刺痒感测定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含苎麻纤维织物刺痒感程度的一种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含苎麻纤维类普通织物刺痒感程度的测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具有特殊布面毛羽特征(如起绒、起圈织物等)苎麻类织物刺痒感程度的测定。     2010-04-01 28 FZ/T 30005-2009 苎麻织物刺痒感评价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苎麻纤维织物刺痒感的主观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含苎麻纤维的织物刺痒感程度的主观评价。     2010-04-01 29 FZ/T 30003-2009 麻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方法 显微投影法 本标准规定了用显微投影仪、数字式图像分析仪对麻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苎麻棉、亚麻棉、大麻棉混纺产品。 FZ/T 30003-2000 AATCC-20A -2004,NEQ 2010-04-01 30 FZ/T 31002-2009 苎麻球 本标准规定了苎麻球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经脱胶、机械梳理后制得的苎麻球的品质。 FZ/T 31002-1998   2010-04-01 31 FZ/T 40005-2009 桑/柞产品中桑蚕丝含量的测定 化学法 本标准适用于含有桑蚕丝和柞蚕丝的混纺、混合和交织产品及散纤维原料的桑蚕丝含量定量分析。 本标准对采用个别染料染色的产品可能不适用。本标准5.1的取样方法不适用于长丝混合填充物的产品。     2010-04-01 32 FZ/T 40004-2009 蚕丝含胶率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蚕丝含胶率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试桑蚕丝和柞蚕丝的丝胶含量。     2010-04-01 33 FZ/T 43009-2009 桑蚕双宫丝织物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双宫丝织物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评定各类服用的练白、染色(色织)、印花桑蚕双宫丝纯织、桑蚕丝或双宫丝与其他纱线交织的丝织物的品质。 FZ/T 43009-1999   2010-04-01 34 FZ/T 42010-2009 粗规格生丝 本标准规定了粗规格生丝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分级、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名义纤度在69den以上的绞装和筒装生丝。     2010-04-01 35 FZ/T 54013-2009 锦纶66工业用长丝 本标准规定了锦纶66工业用长丝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锦纶66为原料经纺丝而成的工业用长丝。该产品通过后加工主要用于橡胶轮胎、输送带等编织的骨架材料。其它产品可参考使用。其线密度范围为:940dtex~2100dtex。     2010-04-01 36 FZ/T 52010-2009 再生涤纶短纤维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涤纶短纤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回收的聚酯为原料经熔融纺丝生产的,线密度为0.9dtex~11.1dtex纱用和无纺用再生涤纶短纤维及线密度为2.8dtex~27.8dtex充填用有硅或无硅再生涤纶短纤维的品质评定。线密度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再生涤纶短纤维可参照使用。其它类型的再生涤纶短纤维亦可参照使用。     2010-04-01 37 FZ/T 50015-2009 粘胶长丝染色均匀度试验和评定 本标准规定了粘胶长丝纬编针织后染色均匀度试验和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粘胶长丝,其他同类产品可以参照使用。     2010-04-01 38 FZ/T 73028-2009 针织人造革服装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人造革服装产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及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针织人造革(以针织布料为基布,以合成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为主要面料,成批生产的各类服装。     2010-04-01 39 FZ/T 73029-2009 针织裤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裤(九分裤、七分裤、五分裤)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纯化纤、棉与化纤交织或毛(混纺纱)与化纤交织针织裤(九分裤、七分裤、五分裤)的品质。其它纤维的针织裤可参照执行。     2010-04-01 40 FZ/T 73030-2009 针织袜套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袜套的术语和定义、产品规格、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针织袜套产品。其他品种袜套可参照执行。     2010-04-01 41 FZ/T 73031-2009 压力袜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袜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化纤压力袜、棉(毛、化纤混纺纱)与化纤交织压力袜的品质。其他纤维压力袜可参照执行。     2010-04-01 42 FZ/T 73032-2009 针织牛仔服装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牛仔服装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号型、要求、检验规则、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以纯棉、棉与化纤混纺面料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针织牛仔服装产品的品质。     2010-04-01 43 FZ/T 73033-2009 大豆蛋白复合纤维针织内衣 本标准规定了大豆蛋白复合纤维针织内衣的产品分类和号型、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使用大豆蛋白复合纤维含量大于30%及以上的针织内衣的品质。     2010-04-01 44 FZ/T 72001-2009 涤纶针织面料 本标准规定了涤纶针织面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使用说明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平方米干燥重量在80g/m2及以上的涤纶针织成品面料。 FZ/T 72001-1992   2010-04-01 45 FZ/T 62012-2009 防螨床上用品 本标准规定了防螨床上用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被、被套、床单、枕、毛毯、垫类产品等防螨床上用品。其他纺织产品的防螨性能可参照执行。     2010-04-01 46 FZ/T 62013-2009 再生纤维素纤维凉席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纤维素纤维凉席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再生纤维素纤维为主要原料的各类机织、编织加工而成的凉席。     2010-04-01 47 FZ/T 62014-2009 蚊帐 本标准规定了蚊帐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包装和产品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以经编网眼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各种类型的蚊帐成品的品质。其它织物为主要原料的蚊帐可参照执行。     2010-04-01 48 FZ/T 62015-2009 抗菌毛巾 本标准规定了抗菌毛巾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纤维、化学纤维以及混纺纤维制成的抗菌毛巾。     2010-04-01 49 FZ/T 62016-2009 无捻毛巾 本标准规定了无捻毛巾的要求、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纤维为原料的机织无捻毛巾产品。     2010-04-01 50 FZ/T 62017-2009 毛巾浴衣 本标准规定了毛巾浴衣的号型规格、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用毛巾布料制成的浴衣、浴裙、浴帽。     2010-04-01 51 FZ/T 62018-2009 家用羊毛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羊毛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羊毛皮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各类家用羊毛制品。其他动物毛皮制品也可参照执行。     2010-04-01 52 FZ/T 60030-2009 家用纺织品防霉性能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浸渍法测定家用纺织品防霉性能的试验方法和效果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洗浴用品、厨房用品、床上用品和装饰用品等家用纺织品。 本标准不涉及防霉剂的安全性评价,有关评价应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     2010-04-01 53 FZ/T 81010-2009 风衣 本标准规定了风衣产品的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风衣。 FZ/T 81010-2001   2010-04-01 54 FZ/T 94004-2009 挠性剑杆织机 本标准规定了挠性剑杆织机的型式与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最高入纬率为650 m/min以上织造天然(棉、毛、麻、丝)化纤和混纺纱、丝、线等织物的挠性剑杆织机。 FZ/T 94004-1991   2010-04-01 55 FZ/T 97020-2009 电脑针织横机 本标准规定了电脑针织横机的基本参数及主要技术特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宽度91cm/36~280cm/110、机号G1.5~G18的电脑控制的针织横机。     2010-04-01 56 FZ/T 92012-2009 布铗链条 本标准规定了布铗链条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化纤或混纺等各类针织、机织物及非织造布进行丝光、拉幅、定形等机械用的布铗链条。 FZ/T 92012-1998   2010-04-01 57 FZ/T 92039-2009 布铗 本标准规定了布铗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化纤及混纺等各类针织、机织物及非织造布进行丝光、拉幅、定形等机械用的布铗。 FZ/T 92039-1998   2010-04-01 58 FZ/T 94054-2009 喷水织机 本标准规定了喷气织机的产品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010-04-01 59 FZ/T 97008-2009 双针床经编机 本标准规定了双针床经编机的型式、主要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 97008-1991   2010-04-01 60 FZ/T 94046-2009 喷气织机用异形筘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喷气织机用异形筘的术语及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贮存。 FZ/T 94046-1999   2010-04-01 61 FZ/T 90054-2009 纺织机械仪器仪表产品包装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机械仪器、仪表产品包装的分类、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贮存。 FZ/T 90054-1994   2010-04-01 62 FZ/T 12019-2009 涤纶本色纱线 本标准规定了涤纶本色纱线(涤纶为棉型纤维)产品的产品分类、标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环锭机制涤纶本色纱线的品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鉴定特种用途的涤纶本色纱线的品质。     2010-04-01 63 FZ/T 14012-2009 竹浆粘胶纤维印染布 本标准规定了竹浆粘胶纤维印染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服饰、装饰用竹浆粘胶纤维纯纺的各类漂白、染色和印花布的品质。     2010-04-01 64 FZ/T 10008-2009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标志与包装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的术语和定义、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 FZ/T 10008-1996   2010-04-01 65 FZ/T 10009-2009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标志与包装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机织生产的本色布的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机织生产的本色布(不包括产业用布)。 FZ/T 10009-1996   2010-04-01 66 FZ/T 10010-2009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标志与包装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学纤维纯纺、混纺印染布标志与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棉及化学纤维纯纺或混纺印染布。 FZ/T 10010-1996   2010-04-01 67 FZ/T 14013-2009 莫代尔纤维印染布 本标准规定了莫代尔纤维印染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服饰、装饰用莫代尔纤维为原料纯纺的各类漂白、染色和印花布的品质。莫代尔纤维(含50%及以上)与棉混纺产品可参照执行。     2010-04-01 68 FZ/T 14014-2009 莱赛尔纤维印染布 本标准规定了莱赛尔纤维印染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服饰、家纺用以莱赛尔纤维为原料纯纺的各类漂白、染色和印花布的品质。莱赛尔纤维(含50%及以上)与棉混纺产品可参照执行。  
  • 附489种仪器清单!住建部对《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近期完成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次意见征求于8月12日结束。本《征求意见稿》中,实验室建设标准中列明了489类仪器设备,根据科技发展及检验检测的新需要,由药品监管部门定期修订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详情如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11号),我部组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单位起草了《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wzpjds@nifdc.org.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31号,中检院生检所综合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10262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  附件:《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3年7月12日《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前 言《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 2022 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11 号),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主编部门,具体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 12 个单位(部门)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写。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已开展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业务实验室现状进行了调研,并对拟开展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业务的实验室的需求进行了收集,通过对调研资料和数据综合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的编制。本建设标准共分七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规划布局、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实验仪器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 1 号,邮政编码:10003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编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2第三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4第四章 面积指标.............................................................................................5第五章 建筑与建筑设备................................................................................ 7第六章 实验仪器设备.................................................................................. 10第七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附录 A 生物制品(疫苗)品类权重系数.................................................. 12附录 B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各项用房组成..........................16附录 C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21条文说明...........................................................................................................40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项目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生物制品批签发实验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第四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物制品批签发和检验检测发展的需要,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符合所在地城乡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第五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除符合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六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规模,应根据辖区内 5 年后生物制品(疫苗)相对品种数确定。第七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规模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一级二级三级相对品种数(个)40~9015~403~15注:1. 5 年后相对品种数计算公式为:N=ΣM ×(1+n)4;其中,N——5 年后辖区内生物制品(疫苗)相对品种数(个),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1位;M——辖区内每个生物制品(疫苗)的相对任务量调整系数(见附录 A); n—— 前 5 年辖区内生物制品(疫苗)品种数平均增长率;2. 表中列出的相对品种数区间值含下限,不含上限;3. 辖区内生物制品(疫苗)相对品种数小于 3 个时按 3 个计,大于 90 个时按 90 个计。第八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新建项目由房屋建筑、场地和设备构成。改建、扩建工程宜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第九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由实验用房、实验配套用房、管理用房、保障用房构成,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用房组成如下:一、 实验用房主要包括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生化免疫实验室、细胞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动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二、 实验配套用房主要包括业务受理大厅、业务洽谈室、受控文件室、档案查阅室、标准物质暂存间、学术交流培训用房(宣教用房)、试剂库、实验室业务用房(中转间及余样间、普通耗品库、清洗间)、动物实验室辅助用房(洁物储存室、饲料库、垫料库、物品传递间和笼具库等)、生物安全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等功能实验室的配套房间等。三、 管理用房主要包括档案室、研讨与会议室、行政用房、财务室、资料与文印室、值班室等。四、 保障用房主要包括气瓶储存间,不间断电源控制间,废弃物处理间,健康医疗室,强、弱电室,配件耗材储存间,计算机房,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纯水制备间,网络信息处理用房,监控用房,食堂等。第十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用房组成及配置要求宜符合附录 B 的规定。第十一条 实验用房、实验配套用房、管理用房和保障用房规模应遵循满足功能需求、兼顾未来发展的原则,房屋建筑应充分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功能改造,实现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检验职能。第十二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室外场地由道路、绿地、停车场等构成。第十三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设备由建筑设备、信息化设备和实验仪器设备构成。第三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第十四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应与所在地区的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统筹规划建设,避免重复建设。第十五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应选择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二、 应选择周边市政基础设施较完备的地段;三、 宜布置在城区或近郊区,且交通便利的地段;四、 应远离水源保护区;五、 应避开化学、生物、噪声、振动、强电磁场、垃圾处理厂等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危险源。第十六条 规划布局应正确处理各功能分区之间相互联系与分隔的关系,科学布置,合理组织人流、物流。第十七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独立建设时,应根据建筑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用地面积。容积率应符合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规划的规定。第十八条 动物实验室应设置在独立建筑区域或独立楼层,在避免品种交叉污染的原则下,可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检验领域的动物实验用房合建。第十九条 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应按照所在地停车配建标准配置,并结合主要出入口布置。第二十条 建筑密度不宜超过 40%,绿地率应满足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规划的规定并宜为 30%左右。第四章 面积指标第二十一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筑面积建设规模一级二级三级相对品种数(个)40~9015~403~15建筑面积(m2)21000~2800014000~210007000~14000注:1. 相对品种数介于建设规模上下限之间时,对应的建筑面积按线性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十位数。2. 当实验室房屋建筑设置技术或设备夹层时,技术或设备夹层的建筑面积另计。第二十二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筑使用系数宜为 0.65。第二十三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各项用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按功能定位和业务需求,宜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各项用房面积比例用房名称比例实验用房51%实验配套用房18%管理用房8%保障用房23%总计100%注:表中比例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调整。第二十四条具有口岸生物制品(疫苗)检验职能的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可根据进口生物制品(疫苗)检验检测品种数占总品种数的比重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口生物制品(疫苗)检验检测品种数占总品种数比重小于或等于 10%时,新增实验室建筑面积占总品种数对应的实验室建筑面积宜小于或等于 10%;2、 进口生物制品(疫苗)检验检测品种数占总品种数比重大于 10%且小于或等于 20%时,新增实验室建筑面积占总品种数对应的实验室建筑面积宜小于或等于20%;3、 进口生物制品(疫苗)检验检测品种数占总品种数比重大于 20%时,新增实验室建筑面积占总品种数对应的实验室建筑面积宜小于或等于 30%。第二十五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与其他实验室合建时,应统筹实验室管理用房和保障用房的建筑面积。第五章 建筑与建筑设备第二十六条除有特殊要求外,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房屋建筑的朝向、间距、室内空间布局应保证室内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同时应便于采取控制室内气流方向的通风措施。房屋建筑结构形式及地基基础应满足地面、楼面荷载、抗震等要求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实验用房布局应遵循生物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工程管网设置与维护检修,以及各类功能区相对独立、集中布置的原则。建筑内部实验区宜相对其他区域独立,平面布局应满足检验流程需要,符合人流、物流控制和污染控制要求。第二十八条实验用房布置在同一建筑内时,应按便捷、避免交叉污染的原则,将各类实验用房集中、分层布置。实验用房、实验配套用房、管理用房和保障用房等各类用房布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实验用房应布置在其他用房之上,且宜布置在该栋建筑的上部。第二十九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宜采用混凝土框架(剪)结构或钢结构。实验用房建筑层高应满足实验设备及管线的安装要求,宜为 4.5~5.5m。第三十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且应符合建筑防火等有关规范的要求。第三十一条实验室用房建筑的女儿墙应适当加高,并宜做隔声措施。屋顶设备宜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第三十二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建筑层数为二层或三层时,宜安装电梯;当建筑层数为四层及以上时,应安装电梯;2、 设置电梯的建筑应至少设有一部货梯或一部客梯兼作货梯,宜设置独立的污物电梯;3、 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消防电梯可兼做货梯。4、 动物实验室中电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 50447 的规定。第三十三条实验用房所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洁净实验室、清洗消毒室等特殊房间墙体应防火、防潮及表面光滑平整,且不起尘、不积灰、吸附性小、耐腐蚀、易清洗;2、 洁净实验室、清洗消毒室等特殊房间吊顶的材料、构造应满足不起尘、不积灰、吸附性小、耐腐蚀与防水的要求;3、 实验室地面材料应满足耐腐蚀、耐磨损、易冲洗及防滑的要求;4、 洁净实验室、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实验动物设施等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其建筑结构与材料应满足相应的专业要求。第三十四条实验用房外窗不应采用有色玻璃。对有避光要求的实验室应另行采取物理屏障措施。第三十五条生产给水系统与生活给水系统宜分开设置,生产、生活用水的水量、水质、水压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第三十六条实验废水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实验废水排水系统应与其他排水系统分开设置。实验涉及酸、碱及有机溶剂应专门回收,设置库房暂存,并可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理。第三十七条实验用房的水槽、排水管道应耐酸、碱及有机溶剂腐蚀,且满足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等相关要求。第三十八条实验用房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应按医疗废弃物管理,进行无害化处理后,专区存放,再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理。第三十九条易受化学物质灼伤和有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区域内,应设置洗眼设施和紧急冲淋装置。当受条件限制时应在紧急疏散方向的公共区域,或通行便利、服务半径较小的区域,设置共用洗眼设施和紧急冲淋装置。第四十条 实验用房环境温度、湿度、洁净度、压力梯度应符合实验需要。空调系统不得造成不同生物安全等级或不同洁净度实验室之间空气交换,并应满足使用灵活、节能的要求。具有洁净度、温湿度、压力梯度要求的不同功能类别的实验室,应采用独立的空气调节系统。第四十一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通排风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集中大量释放有害物的实验操作点,应采取局部机械排风措施;2、 对于分散、少量释放有害物的实验用房,宜采取全面机械通风措施,应使室内气流从有害浓度较低的区域流向较高的区域;3、 同时采用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措施的,应避免全面通风对局部排风气流产生横向干扰;第四十二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排放的废气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项目的环保要求。第四十三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供电应留有足够的负荷余量,设施应安全可靠。宜采用双电源供电,不具备双电源供电条件的,应设置自备电源;有特殊要求的,应配备不间断电源。第四十四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应设置完善的防雷系统。计算机房、特殊仪器分析室等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应设置独立的防雷系统。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应设置独立的接地系统。第四十五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建设应设置完善的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楼宇自控系统。安全防范应按有关规定设置。第四十六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建设应考虑绿色、节能设计,合理采用节能技术,积极应用可再生能源。第四十七条实验用台柜的基材应符合环保要求,面材应具备理化性能好、耐腐蚀、易清洗、防水、防火的特点,结构与配件应满足人类功效学及操作安全的要求。第六章 实验仪器设备第四十八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应按辖区内生物制品品种、实验项目等业务需求确定。第四十九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根据所承担的工作类型、职责和任务应配备的实验仪器设备配置确定,详见附录 C。第七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五十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投资估算,应按照国家及各地区有关规定编制,并根据工程实际内容及工程所在地区的市场价格波动,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第五十一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投资估算指标,可参照表 4 进行控制。表 4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投资估算指标表建设级别建筑面积(㎡)投资估算指标(元/㎡)一级21000~2800012500~13500二级14000~2100011000~12000三级7000~140009500~10500注:1.表中投资估算指标不包括征用土地费,非实验室家具、实验室仪器设备、专业信息化软件及设备等购置费;2.配套建设高压变配电工程,宜增加投资 100~500 万元;3.采暖地区,若需要独立建设热交换站或锅炉房,宜增加投资 50~70 万元;4.实验用房以外的室内装饰工程按普通标准计算,实验室的装饰工程按实验室对洁净度等特殊要求另计;5.表中投资估算指标是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各地建设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造价相关规定等因素综合估算得出。各地在按照本标准开展具体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以及各地建设项目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第五十二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工程建设工期宜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相关规定。附录 A 生物制品(疫苗)相对任务量调整系数序号类别生物制品(疫苗)品种名称调整系数1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细胞)1.42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1.43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1.44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1.45ACYW135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1.46AC 群脑膜炎球菌-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1.47A 群 C 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1.48A 群 C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1.49无细胞百白破 b 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1.410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1.411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1.412五价轮状病毒疫苗1.413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1.414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 细胞)1.415Sabin 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1.216口服Ⅰ型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1.217流感病毒裂解疫苗1.218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1.219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1.220人用狂犬病疫苗(鸡胚细胞)1.221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1.222森林脑炎灭活疫苗1.223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Vero 细胞)1.224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地鼠肾细胞)1.225水痘减毒活疫苗1.226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1.227乙型脑炎灭活疫苗1.228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汉逊酵母)1.22913 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1.230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1.231A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1.232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1.233钩端螺旋体疫苗1.234皮内注射用卡介苗1.235皮上划痕人用布氏菌活疫苗1.236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疫苗1.237皮上划痕用鼠疫活疫苗1.238伤寒 Vi 多糖疫苗1.239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40吸附破伤风疫苗1.24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灭活疫苗(Vero 细胞)1.242新型冠状病毒 mRNA 疫苗1.243肠道病毒 71 型灭活疫苗(Vero 细胞)1.044肠道病毒 71 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1.045风疹减毒活疫苗1.046黄热减毒活疫苗1.047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1.048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1.049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1.050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1.051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1.052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1.053麻疹减毒活疫苗1.054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1.055腮腺炎减毒活疫苗1.056重组戊型肝炎疫苗1.057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 细胞)1.058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1.059重组 B 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肠溶胶囊)1.060带状疱疹疫苗1.061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1.062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型冠状病毒疫苗1.063血液制品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264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1.265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1.266人凝血酶原复合物1.267人凝血因子Ⅷ1.268人纤维蛋白原1.269人血白蛋白1.270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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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ims物联网自动气象站 Cims物联网自动气象站参照世界气象组织WMO气象监测标准,采用先进的气象传感器来监测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环境二氧化碳、土壤水分、土壤温度、土壤电导、热通量、土壤氧气、土壤二氧化碳、总辐射、净辐射、光照度、光合有效、雪深、水位、温、水中盐分等指标,主站数据记录仪采集分辨率高,工作稳定,主站下面可以拓展1-20个无线节点,可在方圆2公里内组网传输数据。系统工作稳定。广泛应用于气象、农业、生态、高校、科研等领域!技术指标:通道:数字、模拟、脉冲物联网传输格式:主站对节点,无线传输数据输出格式:RS232/RS485/无线电台/无线DTU节点数据传输时间:节点为30min或60min或其它自定义主站采集时间:1min~24h时钟:±300秒/年本地存储:采集频率为30min,可以存储10000小时以上子站拓展数量:10个节点、20个节点电源:12VDC 电流:无传感器主站功耗 闲时:10mA 典型:85mA输入协议:支持电压、电流、脉冲、RS485、RS232、SDI-12等通用传感器接口数据输出协议:可定制规约手机APP:网口输出的可使用手机APP,无线类型的正在其它开发中工作环境:-40℃~+80℃ 工作湿度:0-99%(无冷凝) 无线节点WE90-425 无线节点WE90-425是我公司于2017年3月份设计的,经过长时间的测试,正式推向市场,此无线节点采用无线传输,有效距离可达2公里,采用太阳能供电方式,可连接多种气象传感器,如温湿度、总辐射、土壤水分、土壤温度、土壤电导、土壤水势等指标。技术指标:通道类型:数字输入通道电源:12VDC 能量:5AH电池寿命:4-7年(6个传感器1小时一次)接口:可并接多个传感器,根据需要可定制传输频率:425MHZ尺寸:235*165*110重量:4kg工作环境:-40℃~+80℃ 0-99.99% 3.1 风速风向(机械式)3.11 Bljw BL-FS 风速传感器3.12 Lambrecht ARCO SDI-12 风速风向3.13 Lambrecht 14574/14564 风速风向3.14 Metone 034B 风速风向3.2 超声波风向仪3.21 Bljw Usonic 2D 超声波风速仪3.22 Gill WindSonic RS232 二维风速仪3.23 Gill WindSonic SDI12 二维风速仪3.24 Gill Windmaster RS232/RS485三维风速仪3.3 温湿度传感器3.31 EE08 温湿度传感器3.32 HC2AS3 温湿度传感器3.33 CS215 温湿度传感器3.34 HT03 温湿度传感器3.35 HTP03 温湿压传感器3.36 HT04 温湿度传感器3.37 HTP04 温湿压传感器3.38 THP-8095 温湿压传感器3.39 HMP155A 环境温湿度传感器3.391 GMX300 温湿压传感器3.4 大气压力传感器3.41 BP-8121 大气压力传感器3.42 PTB110 大气压力传感器3.43 278/CS100 大气压力传感器3.5 降雨传感器3.51 6465 雨量传感器3.52 TE525MM 雨量传感器3.53 15189 雨量传感器3.54 15184.000001称重式雨量计3.55 T-200B 称重式雨雪量计1个传感器3.6 太阳辐射3.601 6450 总辐射3.602 SP110/CS300 硅光总辐射3.603 SP510 短波总辐射3.604 ML-01 硅光总辐射3.605 ML-02 硅光总辐射3.605 MS40 二级全波总辐射3.607 MS60 一级总辐射3.608 MS802 副基准总辐射3.609 MS80 副基准总辐射3.61 SPP/PSP 副基准总辐射3.611 SQ110 光量子3.612 SQ500 光量子3.613 ML-020P 光量子3.614 SE110 光照度3.615 ML-020S-0 光照度3.616 SL-510 长波辐射3.617 PIR 长波辐射传感器3.618 IR02 长波辐射3.619 MSA40 二级反照率辐射3.62 MSA60 一级反照率辐射3.621 SK16 一级反照率辐射3.622 MSA80 副基准反照率辐射3.623 NR-LITE 净辐射传感器3.624 NSR1 净辐射传感器3.625 SN500 四分量辐射3.626 CNR4 四分量辐射3.627 NR01 四分量辐射3.628 MR60 四分量辐射3.629 MS57 直接辐射3.63 STR21G 太阳跟踪器3.631 STS1000 太阳跟踪器3.632 CUV5 紫外辐射传感器3.633 TUVR 总紫外辐射传感器3.634 UVA MS-10S 紫外辐射传感器3.635 UVB MS-11S 紫外辐射传感器3.636 BL-01 日照时数3.637 CSD3 日照时数3.638 SD4 日照时数3.639 480 日照时数3.7 土壤测量仪器3.701 MP406 土壤水分传感器3.702 EC-5 土壤水分传感器3.703 5TM 土壤水分温度传感器3.704 5TE 土壤水分温度盐分传感器3.705 TEROS 11 土壤水分温度传感器3.706 TEROS 12 土壤水分温度盐分传感器3.707 SMT100土壤水分温度传感器3.708 TDT 土壤水分温度盐分传感器3.709 TDR315H 土壤水分温度盐分传感器3.71 TEROS 21 土壤水势传感器 (原 MPS-6)3.711 TRIME-PICO 32 土壤水分温度盐分传感器3.712 TRIME-PICO 64 土壤水分温度盐分传感器3.713 SoilVUE10 土壤水分通量传感器(水分、温度和盐分) 50cm3.714 SoilVUE10 土壤水分通量传感器(水分、温度和盐分) 100cm3.715 EnviroPro 土壤水分探针 40 厘米(水分、温度和盐分)3.716 EnviroPro 土壤水分探针 80 厘米(水分、温度和盐分)3.717 EnviroPro 土壤水分探针 120 厘米(水分、温度和盐分)3.718 EnviroPro 土壤水分探针 160 厘米(水分、温度和盐分)3.719 HFP01 土壤热通量传感器3.72 HFP01SC 自标定土壤热通量传感器3.721 Eosense EosGP 土壤二氧化碳监测传感器3.722 GMP343 土壤二氧化碳传感器3.723 Eos FD便携式土壤CO2通量监测系统3.724 SO-210 土壤氧气传感器3.8 环境气体水质测量设备3.81 EE872 二氧化碳传感器3.82 GMP252 环境二氧化碳传感器3.83 AQT410 温湿度/NO2、SO2、CO、O33.84 AQT420 温湿度/PM2.5/PM10/NO2、SO2、CO、O33.85 ES642 PM2.5监测仪3.86 HYDROS 21 水位、电导率、水温传感器(原 CTD-10)3.9 一体化气象站3.91FS6003 一体化气象站: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光照/总辐射/夕阳光照/GPS/方位角/高度角3.9216430 一体化气象站 :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3.93MSO 一体化气象站: 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3.94GMX500 一体化气象站 :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3.95GMX600 一体化气象站 :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降雨3.96u[sonic]WS6 一体化气象站 :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3.97ATMOS 41/ClimaVUE50 一体化气象站: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水汽压/气压/降水/总辐射/闪电等 创新点: Cims物联网自动气象站参照世界气象组织WMO气象监测标准,采用先进的气象传感器来监测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环境二氧化碳、土壤水分、土壤温度、土壤电导、热通量、土壤氧气、土壤二氧化碳、总辐射、净辐射、光照度、光合有效、雪深、水位、温、水中盐分等指标,主站数据记录仪采集分辨率高,工作稳定,主站下面可以拓展1-20个无线节点,可在方圆2公里内组网传输数据。系统工作稳定。广泛应用于气象、农业、生态、高校、科研等领域! Cims 科研物联网气象站 Campbell物联网气象站
  • 哈希产品成功入选《全国水利系统优秀产品招标重点推荐目录》
    6月,哈希产品成功入选《全国水利系统优秀产品招标重点推荐目录》。《全国水利系统优秀产品招标重点推荐目录》每年组织一次优秀产品的征集和评选,旨在进一步规范和搭建全国水利系统产品招标和选购工作的媒体平台,为各级水利管理机构提供选购权威、真实、可靠的水利产品。此次入选《全国水利系统优秀产品招标重点推荐目录》的哈希产品包括:蓝色卫士、浮标监测系统、SLD固定式超声波多普勒流速剖面仪、CBS气泡水位计、RLS雷达水位计、PLS压力水位计、RG1翻斗式雨量计、称重法雨量计、地下水位计等9项产品。这些产品将作为指导全国水利系统“水利工程建设与招标”的重点选用产品。 哈希公司作为水质分析仪器的专家,多年来致力于提供保障水质安全的全面解决方案。OTT/Hydromet与HACH同属于美国丹纳赫集团水业务平台(Water Quality Group),为用户提供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测量仪器、世界气象组织认证的全球标准化雨量计、完整的水文和气象站、以及管理相应的水文和气象网络的整体性软件在内的完整的水文气象检测解决方案。如果您对以上入选的水利产品及技术感兴趣或有任何相关需求,可以通过关注哈希官方微信、拨打客户热线,或发送邮件至 Macomchina@hachservice.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有专业技术人员答疑解惑。
  • 植物茎流仪、果实生长变化仪、茎秆生长变化计应用于上海市农科院
    2020年5月,我公司为上海果蔬种植基地(上海清澄果蔬专业合作社)提供植物茎流仪、果实生长变化仪、茎秆生长变化计等数据采集系统。 上海清澄果蔬专业合作社占地面积480亩,先后被评为中国农业部和财政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示范基地、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先进科技示范户、2017年上海农业科学院梨树试验示范基地等多项荣誉。合作社坚持农旅结合,打造特色农业生态合作社,并利用网络平台开设微店,生产的各种特色果品深受市民喜爱。 PEM1000X植物生理生态监测系统是北京博伦经纬公司推出的一款新型的植物生理生态监测系统,分别有监测部分、采集部分、传输部分组成,监测部分包括:各种传感器和供电部分;采购部分包括:数据记录仪、数据存储部分和支架配件部分;传输部分包括:有线传输和无线传输。此系统包括:茎秆生长变化、果实生长变化、茎流等指标,可根据客户的需要酌情添加或减少传感器,可以长期地监测植物的生理变化和影响植物生长变化的监测系统。HPV茎流量传感器是一款校准型、低成本的热脉冲液流传感器,输出校准液流量、热速、茎水含量、茎温等数据,功耗低,内置加热控制,同时改善了传统的加热方式,其原理采用热脉冲速率法(HPV),测量范围:-200~+1000cm/hr(热流速度)或-100~+2000cm3/cm2/hr (茎流通量密度),可广泛用于于茎流量监测、植物茎流蒸发计算、植物茎流蒸腾量、植物灌溉等植物茎流是树木内部的“水”运动,而蒸腾是从叶片通过光合作用蒸发流出的水分。树液流量和蒸腾量之间有很强的关联性,通常理解是同一回事。但是,严格地说,它们是不同的,这体现在它们是如何被测量的。SAP流量以L/hr(或每天、每周等)为单位进行测量。蒸腾量以每小时、每天、每星期等毫米(mm)为单位测量。 蒸散量=蒸腾量+蒸发量 蒸腾量以毫米为测量单位,可与降雨量以毫米计作比较。随着时间的推移,降雨量(水输入)应与蒸腾量(输出)相匹配。如果蒸腾作用更高,通常是树木作物的蒸腾作用,那么这种差异必须通过灌溉来弥补。 蒸发量(evaporation),蒸发量是指在一定时段内,由土壤或水中的水分经蒸发而散布到空中的量。1mm(降雨量)=1㎡地面1kg水1mm(蒸腾量)=1㎡叶面积的1升树液流量(水) 例如:在果园和葡萄园等有管理的树木作物系统中,蒸发量与蒸腾量相比非常小。因此,为了简化测量,通常忽略蒸发量,将蒸腾量取为平均蒸散量(ETo)。 技术指标测量范围:-200~+1000cm/hr(热流速度)分辨率:0.001cm/hr准确度:±0.1cm/hr探针尺寸:φ1.3mm*L30mm温度位置:外10mm,内20mm针距:6mm探针材质:316不锈钢温度范围:-30~+70℃响应时间:200ms加热电阻:39Ω,400J/m电源:12V DC电流:空闲5mA, 测量270mA线缆:5m,Max 60mDE-1T 树木生长变化传感器茎秆直径范围:60mm茎秆变化测量范围:0~10mm分辨率:0.005mm温度响应: 0.02% /℃工作环境:0~50℃预热时间:5s电源:10~30V DC功耗:1.5W防护等级:IP64尺寸:90 W × 60 H × 23 Dmm测量杆尺寸:160 L × 4Φ螺纹管口尺寸:10 L × 5Φ标准线缆:4m长,可选择10mFI-LT果实生长传感器是一个系列位移传感器,主要用于记录完全圆形的果实的生长尺寸和生长速度,在7 -160毫米范围内,通过三个直径变化测量。移动臂原始设计为平行四边形,提供牢固的笔直的传感器位置,用于果实研究。FI型传感器由一个安装在特殊夹子上的LVDT变送器,以及一个DC电源信号调节器组成。测量范围:30~160mm分辨率:0.065mm准确度:±0.3mm温度响应: 0.02% /℃工作环境:0~50℃预热时间:5s电源:10~30V DC功耗:1.5W防护等级:IP64标准线缆:4m长,可选择10m
  • 船舶气象仪-一款有条不紊的微型气象传感器
    船舶气象仪-一款有条不紊的微型气象传感器#2022已更新【品牌型号:天合环境TH-Y6】雷雨大风天气对船舶航行安全会带来很大影响,船舶在大风浪区域航行,将出现较剧烈的摇荡运动、降速、航向不稳定,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操纵方面的困难,甚至出现难以预料的危险,而且大雨、暴雨会引起能见度下降,影响航行安全。一、产品简介山东天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研发生产销售微型气象仪的企业,一直致力于微型气象仪和气象环境解决方案推广应用。具有完整的生产链、实力雄厚的技术团队和全面的营销团队,我们研发生产的超声波风速风向仪、五要素微气象仪、六要素微气象仪和小型自动气象站等气象产品,已广泛应用到气象监测、城市环境监测、风力发电、航海船舶、航空机场、桥梁隧道等领域,客户遍布全国各地,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TH-Y6型六要素微气象仪原理为发射连续变频超声波信号,通过测量相对相位来检测风速风向。与传统的超声波风速风向仪相比,我司产品克服了对高精度计时器的需求,避免了因传感器启动延时、解调电路延时、温度变化而造成的测量不准问题。TH-Y6型六要素微气象仪创新性地将气象标准六参数(环境温度、相对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力、压电雨量)通过一个高集成度结构来实现,可实现户外气象参数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通过数字量通讯接口将六项参数一次性输出给用户。二、产品特点1、顶盖隐藏式超声波探头,避免雨雪堆积的干扰,避免自然风遮挡2、原理为发射连续变频超声波信号,通过测量相对相位来检测风速风向3、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力、压电雨量六要素一体式4、采用先进的传感技术,实时测量,无启动风速☆5、抗干扰能力强,具有看门狗电路,自动复位功能,保证系统稳定运行6、高集成度,无移动部件,零磨损7、免维护,无需现场校准8、采用ASA工程塑料室外应用常年不变色9、产品设计输出信号标配为RS485通讯接口(MODBUS协议);可选配232、USB、以太网接口,支持数据实时读取☆10、可选配无线传输模块,最小传输间隔1分钟11、探头为卡扣式设计,解决了运输、安装过程松动不准的问题☆三、技术参数1、风速:0~60m/s(±0.1m/s);2、风向:0~360°(±2°);3、空气温度:-40-60℃(±0.3℃);4、空气湿度:0-100%RH(±3%RH);5、大气压力:300-1100hpa(±0.25%);6、压电雨量:0-4mm/min(±4%)7、功率:1.08W8、生产企业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9、生产企业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计算机软件注册证书☆四、产品尺寸图五、产品结构图六、注意事项1.传感器水平周围1米半径无遮挡,避免水滴飞溅影响2.传感器安装位置应避开强机械振动源3.传感器安装上方应为开阔区域,雨滴应直接滴落至传感器,应免二次滴落和连续水流冲击
  • 洪涝灾害后的水质安全—我们来守护
    一、背景介绍6月1日以来,我国南方地区发生入汛以来最强降雨过程,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地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洪涝灾害破坏了人们原有的生活居住环境,主要表现再房屋住所、饮水水源、供水管网、排水系统等基本生活设施遭到破坏。洪涝灾害导致的饮用水卫生问题主要表现在致病微生物污染、水质感官性状恶化和有毒化学物质污染三个方面。洪涝灾害发生后,应尽快开展灾区饮用水卫生状况快速评估和饮用水水质监测,根据评估情况和水质监测结果指导开展工农灾区饮用水卫生工作。二、检测依据依据《洪涝灾害饮水卫生和环境卫生技术指南》2017版的规定:监测范围:灾区生活饮用水,包括水源水、集中式供水的出厂水、末梢水和分散式供水检验项目:色度、臭和味、浑浊度、pH、氨氮、耗氧量、余氯(或二氧化氯)、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以及有关风险指标。检验方法:按《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表1 检测指标的限值及方法编号水质指标限值检测标准分析方法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pH6.5-8.5GB/T5750.4-2006 玻璃电极法2色度15度GB/T5750.4-2006 铂钴比色法3浑浊度1NTU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 3NTUGB/T5750.4-2006 散射法4氨氮0.5mg/L(以N计)GB/T 5750.5-2006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5耗氧量3mg/L O2水源限值,原水耗氧量 6mg/L 时为5mg/L O2GB/T5750.7-2006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6臭和味无异臭,异味 GB/T5750.4-2006嗅气尝味法7肉眼可见物无 GB/T5750.4-2006直接观察法8消毒剂余量游离余氯出厂水中余量≥ 0.3;管网末 梢水中余量≥ 0.05GB/T5750.11-2006DPD 光度法二氧化氯出厂水中余量≥ 0.1;管网末 梢水中余量≥ 0.02GB/T5750.11-2006DPD 光度法9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100(CFU/mL) GB/T5750.12-2006平皿计数法10总大肠杆菌每100mL不得检出 GB/T5750.12-2006滤膜法 三、推荐仪器我公司精心推出便携式水质综合检测箱,具有以下优点:1. 体积小,操作简单,便于携带 ● 便携式仪器的配置,无需占用很大空间,清楚明了的操作界面,使实验过程更加简单便捷,结果准确度高。2. 检测项目完全符合标准要求 ● 仪器测试过程严格遵守所要求的国标实验方法,测试结果可追溯性强,色度仪、浊度仪、余氯计等水质分析仪,精密度高,光源寿命长,测试结果准确可靠。3. 实用性强 ● 便携式真空泵抽滤,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 便携式滴定仪配套的滴定系统,旋扭式操作,高精度泵系统严格控制滴定液体积,保证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 对操作人员要求低,经过培训,便能熟练掌握分析测试方法4. 配套试剂以及设备一应俱全 ● 粉剂包以及标液的配制,无需繁琐的配溶液过程,方便快捷,保质期长 ● 移液器等附件的配置,使水质检测工作变得简单。5. 合理的运营成本 ● 合理的配置,检测成本低,有效保证长期有效的运营。
  • 常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免费查阅网址,太实用了!
    据《新标准化法》第十七条规定“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标准免费公开已实施多年,但还是有一些质量人会在后台问认证君,这些标准哪里能查,怎么查。今天重发一份常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免费查阅网址,方便大家查询。其中部分标准可免费下载,部分标准仅支持在线浏览。如有遗漏,欢迎底部评论区补充。1国家标准平台1.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该系统收录现行有效强制性国家标准1,989项。其中非采标1,350项可在线阅读和下载,采标639项只可在线阅读。现行有效推荐性国家标准35,315项。其中非采标22,481项可在线阅读,采标12,834项只提供标准题录信息。点击查阅:http://openstd.samr.gov.cn/bzgk/gb/index2.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提供国内所有的国家标准(5万多)、行业标准(4万多,其中电力DL行业标准2044项)、地方标准(4万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际标准(近8万)的查阅,提供大部分国家标准的在线阅读。点击查阅:http://std.samr.gov.cn/3.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登录国家标准委官网,通过右侧通道可以进入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标准化业务协同系统等。点击登录:http://www.sac.gov.cn/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过服务入口可以进入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点击登录:http://www.samr.gov.cn/5. 中国政府网中国政府网开通了国家标准信息查询频道,提供所有国标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查询,国家标准的在线阅读及部分下载,行业及地方标准部分能提供在线阅读。点击查阅:http://www.gov.cn/fuwu/bzxxcx/bzh.htm2行业标准1.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点击查阅:http://www.ccsn.org.cn/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国家、行业标准发布公告,随公告提供部分标准全文的免费阅读及下载。点击查阅:http://www.mohurd.gov.cn/bzde/index.html3.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供电力企业联合会的企业标准标准在线阅读及下载。点击查阅:http://dls.cec.org.cn/zhongdianlianbiaozhun/4. 商务部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85项商业行业标准可下载(页面右侧):点击查阅:http://ltbzh.mofcom.gov.cn/ltbzh_index.shtml6.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电总局标准信息查询系统,公开237项广播电视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下载,其他标准提供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等信息:
  • 盘点2022年增材制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随着近几年3D打印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几十项增材制造标准,从设计到材料、工艺、设备、测试以及后处理等。相信随着相关标准的陆续发布及不断完善,将能够让从业人员有规可循,助推行业进一步发展。一、国家标准通过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知,2022年我国已发布8项增材制造国家标准,其中4项已在今年开始实施,另外4项即将在明年开始实施。同时,2022年还有4项增材制造国标正在制定中,接下来为大家做详细介绍。2022年新增并且处于现行的国家标准序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增材制造用镍粉(GB/T 41335-2022)2022-03-09 2022-10-012增材制造用钨及钨合金粉(GB/T 41338-2022)2022-03-092022-10-013粉末床熔融增材制造镍基合金(GB/T 41337-2022)2022-03-092022-10-014增材制造 金属粉末空心粉率检测方法(GB/T 41978-2022)2022-10-122022-10-122022年新增并且处于即将实施的国家标准序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增材制造 术语 坐标系和测试方法(GB/T 41507-2022)2022-07-112023-02-012增材制造 通则 增材制造零件采购要求(GB/T 41508-2022)2022-07-112023-02-013增材制造用铜及铜合金粉(GB/T 41882-2022)2022-10-142023-05-014粉末床熔融增材制造钽及钽合金(GB/T 41883-2022)2022-10-142023-05-012022年正在起草当中的国家标准序号计划号项目名称起草单位120220748-T-610增材制造用镍钛合金粉西安欧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20220735-T-610增材制造用铝合金粉中车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宁波众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飞而康快速制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20220736-T-610增材制造用金属粉末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西安欧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420220074-T-604增材制造 云服务平台产品数据保护技术要求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二、行业标准据统计,2022年新增正式实施的增材制造行业标准共计5项,其中医药行业2项,机械行业3项。此外,还有一项关于医药的标准将在2023年实施。具体内容如下:1、标准号:YY/T 1802-2021项目名称:增材制造医疗产品 3D打印钛合金植入物金属离子析出评价方法行业领域:医药批准日期:2021-09-06实施日期:2022-09-012、标准号:YY/T 1809-2021项目名称:医用增材制造 粉末床熔融成形工艺金属粉末清洗及清洗效果验证方法行业领域:医药批准日期:2021-09-06实施日期:2022-09-013、标准号:JB/T 14279-2022项目名称:增材制造 材料挤出成形3D打印笔行业领域:机械批准日期:2022-04-08实施日期:2022-10-014、标准号:JB/T 14280-2022项目名称:增材制造 桌面级材料挤出成形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行业领域:机械批准日期:2022-04-08实施日期:2022-10-015、标准号:JB/T 14190-2022项目名称:增材制造设备 桌面型熔融挤出成形机行业领域:机械批准日期:2022-04-08实施日期:2022-10-016、标准号:YY/T 1851-2022(明年实施)项目名称:用于增材制造的医用纯钽粉末行业领域:医药批准日期:2022-08-17实施日期:2023-09-01三、地方标准截至目前,据资源库统计,国内关于增材制造的地方标准共计8项,其中2022年起正式实施的只有一项,适用于陕西省,具体内容如下。标准号:DB61/T 1503-2021标准名称:医用增材制造 金属粉末生产技术规范所在地址:陕西省批准日期:2021-12-17实施日期:2022-01-17无论是哪个行业,想要正规化发展,都离不开标准的制定,无论是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3D打印有标准可依,才能走得更远、更稳、更好。
  •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团体标准可按程序转为国家标准
    2023年3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开始施行。为帮助大家尽快了解《办法》的修订内容,本文就新版《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解读,供参考。内容速览1. 细化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新版《办法》结合国家标准化工作实践,进一步细化了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新增“社会治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等需要制定国家标准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区分了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他的制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2. 对标准样品作出规定新版《办法》对《标准化法》第二条的“标准样品”的用途做出了明确,标准样品和相关标准配合使用,用于测试、比对等活动。同时,明确标准样品的编号规则,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为“GSB”,国家标准样品的编号由国家标准样品代号、分类目录号、发布顺序号、复制批次号和发布年份号构成。示例:GSB××—××××—F××—××××。与《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 (国市监标技规〔2021〕1号)中的编号规则保持了一致性。3. 明确制定国家标准的要求新版《办法》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增设标准立项评估、报批稿审核及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制度。为提升标准制定透明度,强化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的相关程序要求。为提升标准的适用性,严格要求标准制定周期,新版《办法》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新版《办法》明确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理原则,国家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国家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其管理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4. 增加标准供给手段为满足不断增长的标准需求,加强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主导制定标准的衔接,新版《办法》规定,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新版《办法》指出,对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具有标准化价值,暂时不能制定为国家标准的项目,可以制定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5. 促进标准实施新版《办法》明确新旧标准转换效力。规定“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国家标准或者新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同时废止。”。新版《办法》明确国家标准宣贯和解释。规定国家标准发布后,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解释,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解释文本。对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技术问题的咨询,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答复,相关答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小结:从以上修订内容来看,此次修订符合目前我国国家标准化发展的需要,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要点和疑点进行了明确,为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制度支持。《办法》全文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包括下列内容:(一)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分类、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二)资源、能源、环境的通用技术要求;(三)通用基础件,基础原材料、重要产品和系统的技术要求;(四)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五)社会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通用技术要求;(七)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要求;(八)国家需要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第四条 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以及有关分析试验方法,需要配套标准样品保证其有效实施的,应当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管理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有利于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实施国家战略。第六条 积极推动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有关国际组织的版权政策。鼓励国家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同步,加快适用国际标准的转化运用。第七条 鼓励国际贸易、产能和装备合作领域,以及全球经济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新兴领域的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鼓励同步开展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制定。第八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依据授权批准发布;负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组织实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相关方组成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工作,承担归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解释工作;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国家标准外文版的组织翻译和审查、实施情况评估和研究分析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对技术委员会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申请立项、国家标准报批等工作进行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第九条 对于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的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报请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解决。第十条 国家标准及外文版依法受到版权保护,标准的批准发布主体享有标准的版权。第十一条 国家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国家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其管理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调查、论证、验证等方式,保证国家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时效性,提高国家标准质量。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第十三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验证工作制度。根据需要对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试验检验方法等开展验证。第十四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第十五条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围绕国家科研项目和市场创新活跃领域,同步推进科技研发和标准研制,提高科技成果向国家标准转化的时效性。第十六条 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第十七条 对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的项目,可以制定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第二章 国家标准的制定第十八条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根据国家有关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可以向技术委员会提出。鼓励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时同步提出国际标准立项申请。第十九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后,应当对立项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可以委托技术委员会进行评估。第二十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经评估后决定立项的,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提出立项申请。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经评估后决定立项的,由技术委员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审核后,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责直接提出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主要技术要求,进度安排等。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对申请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进行评估,提出评估建议。评估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领域标准体系情况;(二)标准技术水平、产业发展情况以及预期作用和效益;(三)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否与有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协调衔接;(四)与相关国际、国外标准的比对分析情况;(五)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拟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必要时,可以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第二十三条 对立项存在重大分歧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技术委员会对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形成处理意见。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予以立项的,应当下达项目计划。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不予立项的,应当及时反馈并说明不予立项的理由。第二十五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国家标准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期限内报送的,应当提前三十日申请延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无法继续执行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国家标准计划。执行国家标准计划过程中,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国家标准计划的内容进行调整。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及时开展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国家标准起草,应当组建具有专业性和广泛代表性的起草工作组,开展国家标准起草的调研、论证(验证)、编制和征求意见处理等具体工作。第二十七条 起草工作组应当按照标准编写的相关要求起草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有关材料。编制说明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制定背景、起草过程等;(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修订国家标准时,还包括修订前后技术内容的对比;(三)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技术内容的对比情况,或者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五)以国际标准为基础的起草情况,以及是否合规引用或者采用国际国外标准,并说明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因;(六)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关系;(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八)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九)实施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期和实施日期的建议等措施建议;(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第二十八条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应当通过有关门户网站、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涉及的其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消费者组织和科研机构等相关方征求意见。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六十日。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征求意见时应当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对外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处理,形成国家标准送审稿。第二十九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采用会议形式对国家标准送审稿开展技术审查,重点审查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规范性。审查会议的组织和表决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审查专家组采用会议形式开展技术审查。审查专家组成员应当具有代表性,由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等相关方组成,人数不得少于十五人。审查专家应当熟悉本领域技术和标准情况。技术审查应当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为通过。起草人员不得承担技术审查工作。审查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全体专家签字。会议纪要应当真实反映审查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程、专家名单、具体的审查意见、审查结论等。技术审查不通过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技术审查。无法协调一致的,可以提出计划项目终止申请。第三十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和意见处理表,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审核后,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或者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发布。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和意见处理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或者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发布。报批材料包括:(一)报送公文;(二)国家标准报批稿;(三)编制说明;(四)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五)审查会议纪要;(六)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对国家标准的报批材料进行审核。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应当审核下列内容:(一)标准制定程序、报批材料、标准编写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二)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标准之间的协调性,重大分歧意见处理情况;(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产业政策、公平竞争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批准、编号,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为“GSB”。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GB/Z”。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发布的年份号构成。国家标准样品的编号由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分类目录号、发布顺序号、复制批次号和发布年份号构成。第三十三条 应对突发紧急事件急需的国家标准,制定过程中可以缩短时限要求。第三十四条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出版机构出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国家标准文本,供公众查阅。第三章 国家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三十五条 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国家标准或者新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同时废止。第三十六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推荐性国家标准鼓励采用。在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政府采购等活动中,鼓励实施推荐性国家标准。第三十七条 国家标准发布后,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第三十八条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解释,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解释文本。对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技术问题的咨询,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答复。相关答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第三十九条 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和服务、进行技术改造等,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第四十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鼓励个人和单位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反馈国家标准在实施中产生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日常工作中收集相关国家标准实施信息。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应当及时对反馈的国家标准实施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实施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标准的实施范围;(二)标准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根据实施信息反馈、实施效果评估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开展国家标准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复审结论,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复审结论为修订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报送复审结论时提出修订项目。复审结论为废止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六十日。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公告形式废止。第四十四条 国家标准发布后,个别技术要求需要调整、补充或者删减,可以通过修改单进行修改。修改单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批准后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标准的修改单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第四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1990年8月24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0号令公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企事业单位参编标准方式与作用一、参与条件企业受邀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标准起草的条件:(一)企业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二)企业技术人才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三)企业产品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四)企业在本行业内有市场推广、市场占领的需求。二、参与形式(一)企业参与分类: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二)参与人员分类:编写人员(三)标准公开出版后的单位、人员排序原则:考虑对标准起草过程的参与程度。三、参与作用(一)企业战略与形象提升近年来,很多企业意识到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的战略意义以及标准对企业形象提升的重要性。形成了共识:一流的企业卖标准,二流的企业卖品牌,三流的企业卖产品。标准可以有效地规避竞争,淘汰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提高竞争门槛,提升企业在整个行业的美誉度。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可以提升企业在政府、行业、公众心目中的品牌影响力。(二)企业保护自我发展的壁垒得标准者得天下,这也是近年来很多企业参与制定标准的原因!率先参与、制订标准,率先推向市场、规范市场,一旦标准实施,企业就获得一个绝好的保护自我发展的壁垒,也获得了到国内、国际市场攻城掠地的强大武器。给外界或者客户的印象:凡是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企业,其规模不一定排在行业前列,但一定在单品类或某些品类做到了最前列,在技术或工艺方面形成了自我特色。所以,企业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标准制定机构的沟通,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为跻身制修订标准队伍增加砝码。更为甚者,参与企业可以产生市场控制效应。企业将自己的专利技术写入标准之后,可以采取拒绝许可、收取高额许可费、以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收取许可费、交叉许可、免费许可等方式来处理其在标准中的专利技术使用问题。(三)企业树立行业领导品牌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有利于企业树立行业领导品牌。(四)企业拥有规则的话语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表面看强调的是做任何事,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实质上,其还有另一深层含义,即谁掌握了“规则”的“制定权”,谁将拥有“话语权”,成为“领导者”。作为遵守者,只能被动跟随。“得标准”也许未必得天下,但“得标准”一定能成为破除各种各样技术贸易壁垒的“利器”。(五)企业抢占市场先机起草标准过程比较长,一般都是一年以上。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可在生产方面抢占先机,即:早一步调整原材料的采购,以免造成因产品指标不达标而造成浪费。一个参数的设定,可以影响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甚至决定一个行业的发展走向。企业在制订标准过程中,发出了企业的声音,了解了标准核心内容,提前让客户知道产品或者行业动向,在投标中抢占市场先机。(六)企业涉标调整幅度较小在标准制定中能够建言建议,便拥有了提出有利于自身企业发展的术语名称、技术指标等话语权,参编企业很少有为了满足标准而大动干戈、调整产品方案的举动。比如,在一些参数的标准设置上,企业极有可能将自身的生产参数设定为行业、国家标准,一旦标准开始推广实施,其他企业必须遵守。对于不达标的企业来说,必须通过改进生产工艺等方式达标。(七)企业赢取更高的发展平台通过参与和主导标准的制定,在引领行业发展的同时,也能提前把脉调整企业发展方向等。发出自身企业的声音,在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抢占“制高点”,为自身企业的发展赢取更高平台,在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八)政府奖励和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建设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企业要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要么是技术中心企业或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单位,要么是新产品鉴定或评审企业,要么是创新试点企业等,也正说明了标准化恰是技术、专利和标准有机结合的过程。所以,政府倡导企业参与标准起草,给予鼓励、引导。1、政府奖励政府根据参与标准的不同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最高可达100万元。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对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给予一定补助等。2、政府鼓励(1)政府招标:有些招标文件里,凡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优先或者入围;(2)政府资助:各地对参与标准起草的技术型企业,不同程度地资助发展;(3)政府评估:高新企业申报条件、低息或无息贷款等,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优先或者入围(九)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急剧增强在市场竞争中,比人脉、价格、质量的同时,客户更看重企业的形象、层面和合作前途。企业参与标准起草,证明了企业在行业内的地位,加强了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十)作为参编人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时的技术要求之一:参加标准制订。有了标准起草经历,为职称评审加大了砝码。岗位晋升的要求之一:行业内技术知名或专家。有了标准起草经历,同样为岗位晋升加大了砝码。
  • 总局回复 | 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范围/团体标准的执行标准如何
    近期,有网友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 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强制性如何体现、团体标准的执行标准如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了哪些最新消息,一起和小编来看看吧。关于团体标准的执行问题总局领导,您好!近期,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和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颁布了《在役聚乙烯燃气管道检验与评价》等团体标准,这些标准在安全技术规范中未做引用,那么,作为检验机构在检验工作中是否可以不执行这些团体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根据《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由社会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委托检验报告是否支撑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尊敬的国家局领导:在现实实践中,存在部分未办理使用的登记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例如储气罐,在安装后未办理使用登记、压力管道例如蒸汽管道在安装及监督检验完成后未办理使用登记。因办理使用登记时,需要企业提供定期/首次检验报告,但检验机构出具的是委托检验报告。委托检验的检验依据和检验项目及要求与定期检验报告一致。问题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办理使用登记时,委托检验报告能否支撑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请查阅《质检特函〔2016〕1号》。定期检验属于法定检验,不属于委托检验。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 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 规定:医疗器械标准按照其效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对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为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目前医疗器械存在大量的强制性行业标准,而且陆续在发布新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明显与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的规定想违背。企业如何认定,执行?是否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按照推荐性标准自愿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根据《标准化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制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 国家标准委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食品相关标准51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有序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推动标准复审常态化和制度化,依据《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标准范围截至2023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提出修订项目或已列入修订计划的除外,拟开展复审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未列入附件1中的标准也可根据需要纳入复审范围。二、标准复审内容根据《标准化法》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等方面进行复审,复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标准的适用性。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详细具体,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或不能覆盖新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属于超范围制定的,应给出“修订”(修订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或“废止”的结论。(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是否为全文强制,若标准为条文强制,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的时效性。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是否需要提升,若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是否与国际标准或法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若不一致,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四)标准的协调性。如出现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复审工作安排标准复审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一)第一阶段:工作组复审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可成立复审工作组或委托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复审工作组,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复审工作组针对附件1中的具体标准,依据标准复审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企业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标准复审,形成每一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附件2)。(二)第二阶段:专家论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复审工作组形成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进行论证,给出最终的复审结论。(三)第三阶段:材料报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报送国家标准委。同时,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子系统中填报各标准的复审信息和报告。四、复审结论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组织起草部门报送的复审结论审核后,按照复审结论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1.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我委将以公告形式废止该强制性国家标准。2.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应在报送复审结论时同步提出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进行办理。3. 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告知标准的复审时间。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付允 陈如意联系方式:010-82262614,010-82262616邮箱:chenruyi@samr.gov.cn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叶子青联系方式:010-65007855邮箱:yezq@ncse.ac.cn附件:1. 2023年复审标准清单2.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3.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下载:国标委发〔2023〕40号-2023年强标复审通知.do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此次复审标准清单中一共包含170项国家标准,其中包含仪器设备、工业制剂、车辆、环境、食品、医疗器械等;主管部门涵盖: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药监局。食品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管部门1GB 21909-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2GB 4407.1-2008经济作物种子 第1部分:纤维类农业农村部3GB 6141-2008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农业农村部4GB 11767-2003茶树种苗农业农村部5GB 9847-2003苹果苗木农业农村部6GB 19169-2003黑木耳菌种农业农村部7GB 19170-2003香菇菌种农业农村部8GB 19172-2003平菇菌种农业农村部9GB 19179-2003桑蚕原种农业农村部10GB 19171-2003双孢蘑菇菌种农业农村部11GB 29384-2012乙酰甲胺磷原药农业农村部12GB 29382-2012硝磺草酮原药农业农村部13GB 18133-2012马铃薯种薯农业农村部14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农业农村部15GB 34463-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钙农业农村部16GB 34460-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钠农业农村部17GB 34468-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锰农业农村部18GB 34461-2017饲料添加剂 L-肉碱农业农村部19GB 34457-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三钙农业农村部20GB 34462-2017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农业农村部21GB 9454-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农业农村部22GB 20802-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23GB 2103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农业农村部24GB 2254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农业农村部25GB 22549-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农业农村部26GB 23386-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农业农村部27GB 34469-2017饲料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化学合成)农业农村部28GB 34470-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农业农村部29GB 22489-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0GB 7300-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酸农业农村部31GB 3445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农业农村部32GB 34465-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亚铁农业农村部33GB 34466-2017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农业农村部34GB 9840-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农业农村部35GB 34467-2017饲料添加剂 柠檬酸钙农业农村部36GB 7298-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农业农村部37GB 7301-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农业农村部38GB 34459-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铜农业农村部39GB 34456-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农业农村部40GB 7293-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农业农村部41GB 7294-2017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农业农村部42GB 2169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43GB 34464-2017饲料添加剂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农业农村部44GB 14891.1-1997辐照熟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5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6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国家卫生健康委47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国家卫生健康委48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9GB 14891.4-1997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0GB 14891.7-1997辐照冷冻包装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1GB 14891.8-1997辐照豆类、谷类及其制品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
  • 437项行业标准、1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及1项行业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铅酸蓄电池用腐植酸》等46项化工行业标准、《石油化工油品调合设施技术标准》等5项石化行业标准、《现耐蚀合金大口径无缝管》等44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硬质合金精磨圆棒》等96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钆铁合金》等5项稀土行业标准、《石英玻璃棉》等35项建材行业标准、《数控机油泵转子车床 第1部分:精度检验》等92项机械行业标准、《飞机整体油箱油压载荷计算方法》等27项航空行业标准、《麦绿素粉(大麦嫩苗提取粉)》等44项轻工行业标准、《隐点机织粘合衬》等42项纺织行业标准、《空投包装箱》1项包装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石油化工电加热系统设计规范》1项石化行业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工作,《含铜抗菌不锈钢》1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修改单的修改工作。在以上标准、标准外文版及标准修改单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8月10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8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3年7月10日1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1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修改单.doc437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
  • 国家标准委召开地方标准化暨企业标准化工作座谈会
    12月7日至9日,国家标准委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地方标准化暨企业标准化工作座谈会”,北京、天津、河北、内蒙、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海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甘肃、宁夏等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管理分院、国家标准馆有关负责同志。   与会代表研究探讨了2011年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标准宣贯实施、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建设、标准化保障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地方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 研究了企业标准化工作,分析了当前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的原则、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等。孙波、方向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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