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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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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标准相关的论坛

  • 【共享】大量环保标准的网站

    中国环保热线网站http://www.12369.gov.cn/Content/news/rckindex.asp?req_code=03内有环境基础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控制、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四个大的版块。有需要者请关注。

  • 【转帖】甲醛与环保标准

    今天我们来讲一下什么是甲醛,它有些什么样的特色,还有就是现在国家法定执行的环保标准是怎么样的?文末还会给大家介绍了几种装修空气治理的小方法。甲醛定义甲醛(HCHO)又名蚁醛,无色气体,具有辛辣刺激性气味。气体密度为1.067千克/立方米,易溶于水和乙醇。在常温下是气态,通常以水溶液形式出现,是一种极强的杀菌剂,具有防腐、灭菌和稳定功效,35-40%的甲醛水溶液俗称“福尔马林”。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人造板产生甲醛的原因(1)木材本身在干燥时,因内部分解而产生甲醛。木材密度越小,甲醛散发能力越强。(2)用于板材基材粘接的胶水是产生甲醛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市面上的主要胶水为尿醛胶和三聚氰氨胶,尿醛胶的制作工艺简单,对设备要求不高,多为许多小作坊生产,但甲醛释放量较大,但因其价格低廉,主要被木工板、中、低密度纤维板这些在基材粘接时用胶量大的板材采用,而三聚氢氨胶是一种新型环保胶水,其生产工艺和设备要求都比较高,甲醛含量较低,但价格较尿醛胶贵很多,一般为高档板材选用。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和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其浓度在每立方米空气中达到0.06-0.07 mg/m3时,儿童就会发生轻微气喘。当室内空气中甲醛含量为0.1 mg/m3时,就有异味和不适感;达到0.5 mg/m3时,可刺激眼睛,引起流泪;达到0.6 mg/m3,可引起咽喉不适或疼痛。浓度更高时,可引起恶心呕吐,咳嗽胸闷,气喘甚至肺水肿;达到30 mg/m3时,会立即致人死亡。环保标准人造板的环保检测方法是采用穿孔取值法,将板材穿一定数量的孔后测定从造板取出的甲醛量。目前市面上板材所参照的标准大致分为国家环保标准和欧洲标准,其参数分别为: 国家(GJ)标准 每100克产品中甲醛含量≤30毫克(≤30mg/100g) 欧洲环保标准 E0级 每100克产品中甲醛含量≤5毫克(≤5mg/100g) E1级 每100克产品中甲醛含量≤5-10毫克(≤5-10mg/100g) E2级 每100克产品中甲醛含量≤10-30毫克(≤10-30mg/100g)

  • 【转帖】5月1日起施行的环保法规、标准

    5月1日起施行的环保法规、标准 2008-04-29 部门规章   本办法所称环境信息,包括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环保部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观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环境信息。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 企业应当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环保部门申请获取政府环境信息。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评价导则(HJ/T 415-2008) 本标准规定了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评价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为目的而使用的微生物菌剂的环境安全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基因改造和实验室研究使用的微生物菌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 HJ/T 431-2008) 本标准规定了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工作流程中资料收集、执行标准选择、现场检查、现场检测和验收检测报告编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工作,新(改、扩)建储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项目验收的检测工作也需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 常见的水龙头都有哪些环保标准呢?

    为了更好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我们知道电子电器产品有ROHS指令,除了电子电器产品,个人觉得平时生活中我们身体还会常接触的东西,是否有相关有害物质管控标准呢?如水龙头,不知水龙头是否有相应的环保标准呢?有些水龙头也有喷油,对这些油漆中有害物质是否都有要求呢?

  • 【转帖】装修国家环保标准首次颁布实施

    室内甲醛浓度总量要低于0.07毫克/立方米,苯的浓度要低于0.08毫克/立方米。前天,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发布国家环境标志技术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颁布实施,该标准首次对装修中室内有害物质的总释放量进行了规定。装修环保是人们最为关心的家庭问题之一,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装饰装修中对人体健康的标准只有装修材料的标准,如地板的甲醛释放量要低于0.12毫克/立方米,人造板中甲醛释放量为低于0.2毫克/立方米。众所周知,环保装修仅靠使用绿色建材是不够的,不合理的使用将使有害物质产生累计效应,造成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不达标。 因此,在前天颁布的标准中,对有害物质的释放量进行了总量控制。如室内甲醛浓度要低于0.07毫克/立方米,苯的浓度要低于0.08毫克/立方米,氨则要低于0.18毫克/立方米。同时,该标准还对装饰装修的工程设计、装修材料、施工和工程验收各个环节提出了环保的具体要求。(

  • 最严的水泥行业环保新标准正式出台

    水泥行业史上最严的环保新标准正式出台。环保部日前发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业内人士认为,新标准的发布意在通过提升对水泥行业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2014年行业龙头企业有望获得更多的兼并重组机会,中小企业将感受到更大的生存压力。环保标准更加严厉新标准重点提高了颗粒物、NOx的排放控制要求。根据除尘脱硝技术的进步,新标准将PM排放限值由原标准的50mg/m3(水泥窑等热力设备)、30mg/m3(水泥磨等通风设备)收严至30mg/m3、20mg/m3;将NOx排放限值由800mg/m3收严到400mg/m3。   新标准对水泥行业除尘、脱硝改造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标准》规定,新建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排放限值,现有企业则在标准发布后给予一年半过渡期,2015年7月1日后执行新标准。此次发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去年初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区别在于:将NOx排放限值由“现有企业450mg/m3、新建320mg/m3”统一确定为400mg/m3。由于现有企业体量更大,标准更加趋严。   市场对水泥环保达标方面比较侧重于脱硝,而对除尘和脱硫关注较小。这主要是由于脱硫已实施到位,90%的企业均能达标。而除尘方面,我国水泥工业目前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27.4mg/m3,60%的企业均满足新标准上限,其余企业则需要进行技术改造,预计吨熟料成本增加1-2元,影响较小。因此环保达标最大的压力来自于脱硝方面,目前仅10%的企业达标。水泥业内人士认为环保新标准实施后,熟料线必须同时采用分级燃烧技术和SNCR设备才可达标,但成本增加不大。据测算,吨熟料成本将增加4-5元左右。   环保排放标准的提高,意味着水泥行业除尘、脱硝改造将进入全面启动阶段,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据测算,水泥企业除尘、脱硝等环保投资比例将达到10-12%,环保设施运行成本约12-15[f

  • 【转帖】环保部:机动车国五标准正在制订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处长任洪岩在9月5日举行的“2009中国汽车产业国际论坛”上透露,环保部正在制订第五阶段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同时推动国标委加紧制订国四国五的成品用油标准。  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1.77亿,里面有不少“黄标车”,使得环保压力很大。任洪岩表示,在鼓励加速淘汰黄标车并腾出空间发展新能源车的同时,将首先通过法律体系和监管制度来控制环境污染。“明年可能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我们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起草。”任洪岩称。  任洪岩还透露,环保部有计划征收环境税。“现在所得税法有些调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在跟我们商量,考虑把机动车排放污染环境税纳进去。”  据介绍,为了配合法律法规的出台,相关部门正在加快制订两个新标准,一是第五阶段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二是国四国五的成品用油标准。  此外,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昨日表示,新油耗法规将于2015年全面实施。

  • 【转帖】建筑装修环保标准实施甲醛浓度首次设限

    室内甲醛浓度总量要低于0.07毫克/立方米,苯的浓度要低于0.08毫克/立方米。7月21日,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发布国家环境标志技术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颁布实施,该标准首次对装修中室内有害物质的总释放量进行了规定。装修环保是人们最为关心的家庭问题之一,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装饰装修中对人体健康的标准只有装修材料的标准,如地板的甲醛释放量要低于0.12毫克/立方米,人造板中甲醛释放量为低于0.2毫克/立方米。众所周知,环保装修仅靠使用绿色建材是不够的,不合理的使用将使有害物质产生累计效应,造成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不达标。 因此,在新颁布的标准中,对有害物质的释放量进行了总量控制。如室内甲醛浓度要低于0.07毫克/立方米,苯的浓度要低于0.08毫克/立方米,氨则要低于0.18毫克/立方米。同时,该标准还对装饰装修的工程设计、装修材料、施工和工程验收各个环节提出了环保的具体要求。

  • 【转帖】台湾地区标准检验局制定电器产品相关环保标准

    2011年5月25日,据台媒报道,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制定CNS 15050“电机电子类产品-六种管制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测定法”等一系列电器产品相关环保标准,旨为消费者营造便利及环保的优质生活环境。由于设计、制造电器产品所使用的电机、电子及通信技术与环保技术分属不同领域,为使产品在符合安全性及功能性的同时,也满足环保的要求,需要通过多项标准来达成。在电器产品相关环保标准方面,除CNS 15050(特定物质含量检测)外,还有CNS 15450“电器设备化学逸散率试验法”(家用电器VOC含量检测)、CNS 15244“办公室设备-复印机、打印机及多功能事务机的臭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粉尘逸散率的量测法”(事务机器VOC含量检测)及近期即将公布的CNS 15479“荧光灯管中汞量测定法”,以及参照ISO 14000系列国际标准所制定的CNS 14062“环境管理-整合环境考虑面于产品设计与发展”、CNS 14064“产品标准含环境考虑面的指引”等十余种标准。另外,鉴于世界各国推动淘汰照明用白炽灯泡,鼓励民众使用省电灯泡,而日前却有媒体引述德国的独立研究指出,省电灯泡在点灯时可能释出某些致癌物质,台湾地区标准检验局特别在2011年5月12日召开标准技术委员会,邀集产业代表、试验机构及学者专家共同讨论,除确认相关已制定标准的适用性外,更将从持续掌握相关研究动态、尽快公布含汞量检测标准,以及检讨现行省电灯泡标准(CNS 14125)并增加相关要求等方面着手,建构完整的标准化环境,达到节能与环保兼筹并顾。

  • 【分享】台湾地区标准检验局制定电器产品相关环保标准

    2011年5月25日,据台媒报道,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制定CNS 15050“电机电子类产品-六种管制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测定法”等一系列电器产品相关环保标准,旨为消费者营造便利及环保的优质生活环境。由于设计、制造电器产品所使用的电机、电子及通信技术与环保技术分属不同领域,为使产品在符合安全性及功能性的同时,也满足环保的要求,需要通过多项标准来达成。在电器产品相关环保标准方面,除CNS 15050(特定物质含量检测)外,还有CNS 15450“电器设备化学逸散率试验法”(家用电器VOC含量检测)、CNS 15244“办公室设备-复印机、打印机及多功能事务机的臭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粉尘逸散率的量测法”(事务机器VOC含量检测)及近期即将公布的CNS 15479“荧光灯管中汞量测定法”,以及参照ISO 14000系列国际标准所制定的CNS 14062“环境管理-整合环境考虑面于产品设计与发展”、CNS 14064“产品标准含环境考虑面的指引”等十余种标准。另外,鉴于世界各国推动淘汰照明用白炽灯泡,鼓励民众使用省电灯泡,而日前却有媒体引述德国的独立研究指出,省电灯泡在点灯时可能释出某些致癌物质,台湾地区标准检验局特别在2011年5月12日召开标准技术委员会,邀集产业代表、试验机构及学者专家共同讨论,除确认相关已制定标准的适用性外,更将从持续掌握相关研究动态、尽快公布含汞量检测标准,以及检讨现行省电灯泡标准(CNS 14125)并增加相关要求等方面着手,建构完整的标准化环境,达到节能与环保兼筹并顾。相关标准数据参见:http://www.cnsonline.com.tw。

  •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快完善环保科技标准体系

    [b]“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快完善环保科技标准体系[/b] 当前,我国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表现出对享有良好环境的迫切愿望。去年秋天以来,环境专业术语PM2.5、臭氧成为年度热门生活词汇,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质量的关心和诉求。控制灰霾天气,不仅需要强化工业污染防治,而且需要转变生产、消费模式。从污染控制为主转向污染控制与质量改善兼顾,不仅是必由之路,而且是可通、可行的道路。因此“十二五”期间将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完善环境科技创新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积极开展污染减排科学研究,加强不同污染物之间及其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关键技术研发,加强环境健康调查与环境风险研究以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产生、迁移、转化研究,提高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能力。  二是加快完善环保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完善环保标准体系和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质量标准及其评价方法体系,围绕重点污染防控领域系统,整合形成一批便于环境执法监管、有效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标准簇”。鼓励制定和实施地方环境标准。以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管理为例,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必须坚持分步实施、逐步接轨的原则。  三是加快完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立污染防治技术动态更新系统,大力发展第三方环境技术验证制度,加大环境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加快先进实用环境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  四是加快完善新兴环保产业培育体系。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建立环境服务业统计、信息、技术标准等体系,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鼓励多渠道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组建5~10个战略性新兴环保产业联盟。  五是加快完善科技支撑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环保科技投入体系。创新环保科研体制机制,强化培育和构建环保科技人才平台,大力推进环境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建立环境科技国际合作平台。

  • 【分享】中国首部稀土环保标准原则通过 预计今年出台

    我国首部《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原则通过,预计今年会出台,这是全球首部针对稀土工业的环保标准。  问题一:可能会出台的《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里最引人关注的内容有哪些?  据参与稀土环保标准起草工作的专家王国珍预计,标准出台后,稀土行业环保成本要比原来增加一倍。这个标准规定了稀土工业的企业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等内容,比如说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氨氮限值15毫克,这比原来降低了10毫克。  问题二:为什么要提高环保标准?你是否了解背后原因?  稀土是制造高科技产品和军工产品的关键原料,日本和美国是稀土的主要进口国。但是上世纪90年代以及2008年中国稀土价格走低,卖出所谓的“萝卜价、猪肉价”,主要就是因为我国稀土工业的生产工艺与设备比较落后,高昂的“环保成本”没有被计算在内。  问题三:环保标准提高对稀土生产厂家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记者采访的一些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标准不仅会提高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稀土冶炼的分离成本,还会提高开采矿山的成本,加大企业运营的压力。但是也有一部分企业表示,他们是支持国家出台这个环保标准的,毕竟严格控制稀土工业高污染排放物的产生,是有利于居民居住环境提升的。  问题四:对稀土行业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王国珍表示,这个标准将会十分严格,对稀土行业在污水排放、防辐射、植被保护等方面都有明确地规定,并且这个标准会对老企业有一到两年的调整时间。这会促使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开发新的冶炼工艺,以及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以达到标准要求。这对促进稀土工业整体的发展是有益的。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在承担了世界90%的稀土出口,但是中国稀土资源的占有量已从全球的43%下降到只占31%。稀土环保标准的出台,也将从另一个侧面降低我国稀土出口的环保成本。

  • 【转帖】标准知识——环保标准的解释与咨询

    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前言中规定的标准解释是什么意思?一般的标准咨询与标准解释有什么差别?    答:标准解释是指由特定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的、对标准及其内容的适用问题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作出说明的行政行为。《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环保法规解释(包括标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办法》规定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应当作出法规解释的情形:    1、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法规解释请示的;  2、其他国家机关建议或者商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作出法规解释的;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根据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认为需要作出法规解释的;    4、需要作出法规解释的其他情形。    《办法》规定,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作出法规解释的,应当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对环境保护标准的解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局函的形式作出。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法规解释,具有普遍执行的效力,可作为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执法依据,可以在有关环境法律文书中直接引用。    标准咨询是指社会公众或组织与标准管理部门、研究机构、有关专家之间就与标准有关的各种问题进行询问和解答的活动。标准咨询可采用电话、信函等形式进行。与标准解释不同的是,标准咨询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

  • 环保部修改制定四项重要排放标准

    日前,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修改和完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办法(中国Ⅰ、Ⅱ阶段)》,并制定《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届时将择机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上述标准。

  • 中国首个跨省区域统一强制环保标准

    进入6月,京津冀地区蓝天变多了,但臭氧浓度上升,多次成为大气首要污染物。作为PM2.5和臭氧的重要“气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迫在眉睫。于是,作为京津冀地区首个统一强制性环保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简称《标准》)正式公布了。即从今年9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将统一实施建筑类涂装环保标准,限制油漆和胶黏剂等VOCs的使用。 环境保护部表示,相对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目前VOCs还是大气污染治理的“短板”。三地首先从重点领域入手,在全国率先推出区域统一环保标准,将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不排除大范围推广的可能。 VOCs含量限值史上最严 据介绍,此次《标准》属强制性的。未来在京津冀地区生产、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不仅VOCs含量要满足标准要求,包装标志也要满足标准要求。 城市VOCs排放量将削减20%以上 据介绍,9月1日后,生产和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VOCs含量不满足标准要求,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转帖】泉州环保处罚出台细化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06:48 台海网   台海网2月17日讯 (海峡导报驻泉州记者 宋军营)春节前,《泉州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试行)》经泉州市政府批准同意,将于3月1日起试施行。  据悉,泉州市环保部门查办的主要违法行为被划分为24个大类。即将试施行的新规中,处罚原则有“从重处罚原则”,即环境违法行为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事项的,按较高、上限或最高数额处罚。如涉及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类的处罚,一律按最高额实施处罚;对化工、印染、酿造、农药、电镀、造纸、制革、蓄电池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报批或未经批准,按对应处罚幅度细化标准的上限实施处罚。这意味着,环保行政处罚标准细化将更加规范和准确。

  • 【资料】环保分析方法新标准

    首页上介绍环保部出了新的标准,包括TOC、溶解氧、BOD5、挥发酚等,但没有具体标准,这儿我给传上其PDF文件。[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2862]环保新标准.rar[/url][color=#DC143C][size=4]我帮楼主把标准文本贴出来[/size][/color]关于发布《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501-2009);  二、《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HJ 502-2009);  三、《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四、《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  五、《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六、《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HJ 506-2009)。  以上标准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或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 13193-91);   二、《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T 71-2001);  三、《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7491-87);  四、《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  五、《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  六、《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GB 7488-87);  七、《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GB 11913-89)。

  • 论排放标准的作用定位与实施方式-转自环保部网站

    论排放标准的作用定位与实施方式2013-08-20http://kjs.mep.gov.cn/images/images_detail/wtwt.gif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国现行的工业行业污水排放标准限值远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企业达标排放的合格水,一进入环境就是劣Ⅴ类水,呼吁尽快提高我国工业行业污水排放标准。这些呼吁有助于我国加快制定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同时也反映出有必要引导社会各界准确理解环保标准相关法律规定,抓紧完善实施环保标准必要的配套措施。  一、排放标准和质量标准是两类不同的标准  标准的作用定位由其上位法决定。1984年我国首部《水污染防治法》第二章“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专门规定了国家、地方两级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主体、制定原则。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第9条和第10条将上述规定扩大到所有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明确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依据是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此后制修订的各单项法律均与上述规定相一致,如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第11条和第13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条和第7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0条和第11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1条、《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9条等规定。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保护标准的核心组成部分,其他的监测方法、标准样品、技术规范等标准是为实施这两类标准而制定的配套技术工具。作为法定的国家环保标准制定主体,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对环保标准的管理进行细化规定,先后公布了《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号)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41号),进一步明确了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作用定位、制修订原则。  《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为保护自然环境、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限制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和因素,制定环境质量标准;为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限制排入环境中的污染物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其他因素,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在环境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应对国内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收集有关监测数据,进行必要的毒理学实验或采用现有的毒理学实验数据,对比分析其他国家的环境质量标准”;第27条规定:“在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修订工作中,要按照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要求,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应对相关行业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掌握国家的环保和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确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和控制项目,根据行业主要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和排放污染物的特点,提出标准草案,并对标准中排放限值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包括实施排放限值对产品成本的影响等),预测行业的达标率”。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作用定位不同、制定原理不同。环境质量标准是具体、明确的环境保护目标,在环境质量标准的引领下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不仅是环保标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指向,也是环境保护的永恒主题,是从国家到地方、从政府到社会相关各方所有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的依据是环境基准研究和环境状况调查,前者是对环境中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和/或生态环境的“剂量-反应”关系研究;后者是对环境中污染物分布情况和发展趋势的调查分析,制修订环境质量标准就是结合现实环境形势及其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拟订下一步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结合环境保护总体形势和行业经济、技术条件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基本要求,是为了实现环境质量标准而对各行业规定的基本环境准入条件。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是结合环境形势和产业政策要求,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产排污情况的分析,以及由此得出的全行业排放达标成本效益对比情况。排放标准并不是越严越好,必须考虑产业政策允许、技术上可达、经济上可行,体现的是在特定环境形势下各排污单位均应达到的基本排放控制水平。  也就是说,环境质量标准是从人体健康和生态健康要求“倒推”出来的“目标值”,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从行业技术经济能力“顺推”出来的“起步值”,从起步到目标正是建立并实施环境保护制度的关键“战场”。实际上,从1984年到现在,我国制修订环保法律时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均借鉴了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对这两类标准作用定位、制定原理的区分是过去数十年来国际环保立法始终明确坚持的基本原则。目前,从国外环境法中也找不到将这两类标准混同起来的做法。  二、衔接排放达标和质量达标的环保制度  目前,《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确立排放行为“超标(超排放标准)即违法”的原则,但是不能反过来推论出排放行为只要达到排放标准就合法,符合排放标准是合法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事实上,不同排放源的位置不同,周边排放源数量、环境敏感区分布、自然背景条件不同,排放标准规定的仅仅是最基本的排放控制要求,是“底线”而不是“上限”;既符合排放标准,又能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及环境敏感点防护要求,最终满足所在地区改善环境质量需求的排放源才是合法的。  从单个企业、设施的污染物排放达标到区域环境容量管理、环境质量达标,是一个从“准入门槛”到“登堂入室”的过程:对于环境容量富裕、周边没有环境敏感点的排放源,从排放达标到质量达标就像进入宽广、空旷的院子,没有他人阻挡、没有行动障碍,只要排放达标、允许进“大门”就可以符合环境质量达标要求、能够“直趋入室”;对于环境容量紧张、周边环境敏感点密布的排放源,从排放达标到质量达标就像进入人头汹涌、布满障碍的院子,从排放达标、允许进“大门”到符合环境质量达标要求、“登堂入室”就必须具备更多条件、符合更高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排放标准这个“大门”是对正常进门者设立的,通过偷排、渗漏、转移等方式排放的“翻墙凿洞”行为,无论排放指标如何都与排放达标没有关系。  从“门槛”到“入室”,衔接单个排放源监管与环境容量、质量管理的关键制度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前期预测、评估分析新增污染源对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对于环境容量尚有余量的地区,环评主要是确保新增排放量带来的环境压力不超出环境承载力,对环境敏感点构成的风险可以控制;对于污染物排放已经超过环境容量的地区,可以接受的环评结果是新增排放量能够带来产业升级、淘汰更多的现有排放源,同时对环境敏感点构成的风险可控。目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体系,新排放源的前期管理是比较健全的。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欧洲、美国的通行做法是,不仅将排污单位应当遵守的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总量控制目标写入排污许可证,还要将环境影响评价中污染物控制浓度、采用的治理技术与减排效果等作为管理内容纳入其中。其排污许可条件全面、具体,排污许可证可以是数十页乃至数百页的法律文件,并结合相关法规标准制修订、排污单位技术工艺变动等情况适时动态更新,以此作为企业环境行为的准则、环保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企业环境行为的依据。  各类污染源的实际排污行为具有多样性、不稳定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受到排放监控技术适用性、实施和监管成本等因素制约,实际存在的排污行为和污染物种类远远超过国内外各种排放标准中能够明确规定的控制项目数量。对此,环境保护部专门印发了《关于未纳入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管问题的通知》(环发〔2011〕85号),明确规定:对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中没有规定排放限值的污染物,排污行为不得造成环境质量超标,不得损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通过进一步落实排污者的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执行现行环境管理制度和排放标准、加强环境质量监控,确保环境质量达标。这方面的工作正是在排放标准之外设定排污许可条件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国排污许可管理尚未有效开展,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缺失,从单个排放监管到环境质量管理严重脱节。主要原因有两方面:  一是排污许可管理的法律体系不健全。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20条规定“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但是国务院尚未出台配套的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2000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 【转帖】消费者呼吁:尽快出台环保袋相关标准

    消费者呼吁:尽快出台环保袋相关标准新华网海口8月6日电(记者郑玮娜)记者连日在海南部分市场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使用的环保购物袋大多没有标注厂名、厂址,也没有“环保”标识,不少购物袋制作粗糙。消费者质疑,环保购物袋是否真“环保”,应尽快出台环保袋相关标准。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的环保购物袋有编织提袋、无纺布袋、尼龙 布袋等,其中不少购物袋制作粗糙,而且没有标注用料成分、具体承重及生产厂家等。消费者质疑,所谓的环保购物袋,是否真的环保?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反映,现在很多环保袋走时尚路线,外表光鲜但质量令人质疑。家住海口市国贸路的刘女士说,前些天在一家超市购物满一定金额后,超市免费送了一个袋子,但是才用了一次,袋子就破了个大洞,这样的环保购物袋质量堪忧。还有市民反映,很多无纺布材质的环保袋刚开始使用还行,但时间一长,尤其在盛装重物时,就会出现变形、边缘开线、或者提手处脱线等情况。 消费者认为,现在提倡反复使用环保袋,但环保袋却没有质量保证,容易成为百姓生活中的麻烦和安全隐患。为此,消费者呼吁,应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单个环保购物袋所消耗的资源要比一次性塑料袋大,因此“环保袋”要真正发挥环保作用,管理部门就必须切实加强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不让环保购物袋市场处于无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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