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验室要做油烟测试,需要油烟标准品,3.2 油烟指食物烹任、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油烟。
请教一下,大家现在做饮食油烟18483-2001,用的什么标准溶液,是四氯化碳中石油类(饮食油烟标准以花生油计)还是四氯乙烯中油烟标准物质?四氯乙烯中油烟配制标准曲线浓度,用四氯化碳稀释,对吸光值有影响吗?
GB 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该标准中的做曲线和质控用的标准溶液哪里能买到?或者有什么可以替代它的标液?还是要自己配置?
[size=18px]来信:[/size]在《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6.6小节中指出应将实测排放浓度折算成基准风量时的排放浓度,并给出了公式,但是对于公式中涉及的参数“n-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没有给出明确的计算方法,请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n应该如何获取,需要通过什么公式进行折算获得?[size=18px]生态环境部回复:[/size]您好!您在我部网站“关于饮食业油烟标准中检测结果的折算问题”的来信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4.1的相关规定:“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1.67x108/h,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因此,用实际工作的灶头的总发热功率除以基准灶头发热功率或用实际工作的灶头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除以基准灶头对应的排气罩投影面积,即可得到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运算结果按照《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2008)中“3.2进舍规则”要求修约至小数点后1位。
[font=宋体][font=宋体]在《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font][font=宋体](GB 18483-2001)6.6小节中指出应将实测排放浓度折算成基准风量时的排放浓度,并给出了公式,但是对于公式中涉及的参数"n-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没有给出明确的计算方法,请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n应该如何获取,需要通过什么公式进行折算获得?[/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回复[/font][font=宋体]:[/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您好[/font][font=宋体]!您在我部网站“关于饮食业油烟标准中检测结果的折算问题”的来信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4.1的相关规定:“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1.67×10^8J/h,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因此,用实际工作的灶头的总发热功率除以基准灶头发热功率或用实际工作的灶头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除以基准灶头对应的排气罩投影面积,即可得到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运算结果按照《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中“3.2进舍规则”要求修约至小数点后1位。[/font][/font]
[url=http://www.mee.gov.cn/hdjl/gzgq/hfhz/201908/t20190819_729171.shtml][font=Arial][size=12pt][color=#111111]关于饮食业油烟标准中检测结果的折算问题的回复[/color][/size][/font][/url][font=Arial][size=12pt][color=#888888]2019-08-16[/color][/size][/font][font=Arial][size=10.5pt][color=#035ac0]来信:[/color][/size][/font][url=http://www.mee.gov.cn/hdjl/gzgq/hfhz/201908/t20190819_729171.shtml][font=Arial][size=10.5pt][color=#111111]在《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6.6小节中指出应将实测排放浓度折算成基准风量时的排放浓度,并给出了公式,但是对于公式中涉及的参数“n-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没有给出明确的计算方法,请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n应该如何获取,需要通过什么公式进行折算获得? [/color][/size][/font][/url][font=Arial][size=10.5pt][color=#035ac0]回复:[/color][/size][/font][url=http://www.mee.gov.cn/hdjl/gzgq/hfhz/201908/t20190819_729171.shtml][font=Arial][size=10.5pt][color=#111111] 您好!您在我部网站“关于饮食业油烟标准中检测结果的折算问题”的来信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4.1的相关规定:“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1.67×108J/h,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 因此,用实际工作的灶头的总发热功率除以基准灶头发热功率,或用实际工作的灶头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除以基准灶头对应的排气罩投影面积,即可得到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运算结果按照《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中“3.2进舍规则”要求修约至小数点后1位。[/color][/size][/font][/url][font=Arial][size=10.5pt][color=#111111][url=http://www.mee.gov.cn/hdjl/gzgq/hfhz/201908/t20190819_729171.shtml]-[/url]-------------------------------------------------修约至小数点后1位,这个是怎么来的?[/color][/size][/font]
新标准没有说替代老标准,也就是说监测油烟老标准还是可以使用?
第一次做饮食业油烟,要做标准油,有没有大神能指导一下标准油的装置是怎么搭的?三颈瓶,一个口放温度计,一个口放冷凝管,那还有一个口放什么?还有空气冷凝管长什么样?没做过油烟,请各位大神指教
[img=,690,123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5/202005140847266048_3545_1746033_3.jpg!w690x1232.jpg[/img]最近正在扩油烟的新标准,看了下标准编辑组的方法验证报告中,油烟方法准确度也就是加标回收的做法,感觉有2点不明白,步骤是先去油烟管道采集实际的油烟样品后再采集清洁空气125L做本底,然后再去加入实际的油烟样品算是加标,然后再采集清洁空气125L制作成样品分析, 第一点不明白:本底制作中已经去采集管道中的油烟样品之后,为啥还要在采集125L清洁空气? 第二点不明白:加标为什么加实际的油烟样品而不是油烟标准溶液,实际的油烟样品你怎么知道加标浓度?
请问大家用红外测油仪做的油烟曲线斜率一般都是多少呢,1.0左右吗?
请问大家用红外测油仪做的油烟曲线斜率一般都是多少呢,1.0左右吗?
请问大家用红外测油仪做的油烟曲线斜率一般都是多少呢,1.0左右吗?
饮食业油烟标准说是一次采5个样,一个样10分钟,但HJ 1077-201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按十分钟达不到检出限的体积怎么办?而且饮食业标准修改版提到过一次只要采三个样就行,但还没正式生效。大家都这么采样的?希望高人指点
请问大家用红外测油仪做的油烟曲线斜率一般都是多少呢,1.0左右吗?
[font='Microsoft YaHei',Arial,Helvetica][size=14px][color=#000000]我用坛墨买来的1000mg/L油烟标液在红外测油仪上做浓度曲线,在仪器设定浓度最高点100mg/L测出的仪器显示实际浓度只有一半大概50.4mg/L左右。我想请问浓度不准恰好是石油标液的一半是因为石油与油烟的成分不同引起吗,是正常的吗?我稀释时是取10ml母液到100ml容量瓶中再用四氯乙烯(北京傲然)定容。[/color][/size][/font][font='Microsoft YaHei',Arial,Helvetica][size=14px][color=#000000]若是买来的标液没法使用是不是一定要按标准用食用油蒸馏才能做准,还是有用食用油蒸馏的曲线浓度就是石油标液的一半?[/color][/size][/font][font='Microsoft YaHei',Arial,Helvetica][size=14px][color=#000000]我之后为了验证仪器系数又用四氯乙烯中石油标液验证了一次没有问题。[/color][/size][/font]
新出的HJ1077测固定污染源的油烟,那么老的方法油烟标准中的检测方法还能用吗?新标准中也没说废除那个方法。
请问HJ1077测油烟时校正系数的检验,是用油烟标准油溶液或用油雾标准油溶液都可以,还是只能用油烟的标准油,谢谢
在饮食业油烟标准中有关于油烟去除效率的内容。请问各位在油烟采样检测中,是需要把处理前和处理后的油烟都进行采集吗,这样的话,是不是一根排气筒相当于要采10个滤筒了?
大家做油烟检测时所用的标准油溶液,是环保所的石油类标准溶液,还是自己买植物油回流后自己配的,按照标准要求应该是后者,但问下来好多都是用石油类标准溶液来制作标准曲线的,两者我都做过但偏差比较大,如果用自己配你又怎么知道自己配的准不准对不对,而且花生油和葵花籽油配出来的标液做出来也偏差较大所以用的油品不同标线也不一样而且又无法溯源,并且油烟样品很难有平行样可以加标,就算空白加标那加标液也是自己配的,很是为难啊。
饮食业油烟标准中:按灶的总发热功率即以1.67×108 J/h的灶头规定为一个基准灶头,或者对应油烟排气罩灶面投影的1.1 m2为一个基准灶头。工作灶头个数如何测算?
饮食业油烟的标准曲线。
求个工业油烟的检测标准及排放限值- -求个工业油烟的检测标准及排放限值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油烟是指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出来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其主要成分是动植物油及其分解产物。油雾是指来源于机械加工淬火等工艺产生的油脂及其裂解物,其主要成分是矿物油。 目前,油烟和油雾已经成为继噪声、尾气、沙尘之后的又一大污染问题,并且成为百姓环保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有关部门对北京大气气溶胶中PM2.5做的研究表明,其中有机物含量高达30 %~40 %,而来源于饮食业的油烟比例达到了 13 %~15 %,明显高于发达国家的比例。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跃思等人的研究结果表明,餐饮油烟排放的有机气溶胶(气溶胶是液态或固态微粒在空气中的悬浮体系)是一次有机气溶胶中最重要的组分,餐饮油烟在北京市大气中PM2.5中的比例约为13%,最高时达到15%,在京津冀地区所占的比例约为6% 根据媒体报导,目前广州餐饮企业的排放比重约占大气污染物饮企业的排放比重14 %。以上数据显示,油烟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一个重要污染物来源,加强油烟和油雾治理是改善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国外测试油类物质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重量法、[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法、红外分光光度法、非分散红外光度法、中红外激光光谱法和无溶剂膜萃取红外扫描法,各方法特点见下表。[align=center][img=,683,48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3/201903291718074733_3652_1634717_3.jpg!w683x487.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663,63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3/201903291718315555_7987_1634717_3.jpg!w663x634.jpg[/img][/align] 油类检测方法可分为以下几种: 1)重量法。已颁布的相关标准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美国环保署(USEPA)、日本工业标准委员会(JISC)、中国;2)[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法。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其检出限一般为0.1 mg/L;3)中红外激光光谱法。代表组织及国家为: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4)无溶剂膜萃取红外扫描法。代表组织及国家为: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5)红外分光光度计法。红外测定无溶剂膜萃取动植物油(ASTMD7575)由于其无排放的优势将是监测领域新趋势,但是目前由于其检出限比较高,无法满足过渡期要求,英国IP 426/98 标准利用四氯乙烯替代四氯化碳对油类进行分析监测,是目前为止最为经济实惠又最可取的途径。 我国目前使用的监测方法标准是GB 18483-2001中的附录方法,方法主要内容为:利用采气泵将油烟吸附在油烟采样滤筒内,回到实验室后用四氯化碳萃取滤筒内油烟物质,利用红外测油仪对样品进行检测。该方法能够准确检测油烟含量,且灵敏度高,测定结果不受油烟样品品种的影响,一直在我国环境监测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红外分光光度法使用的四氯化碳是《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附件B第二类受控物质,2010年已经完成其受控用途的淘汰,因此必须寻找四氯化碳的替代试剂。此外,多年实践表明,现有监测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没有检出限、精密度和准确度等技术指标,没有油雾的测定方法等。鉴于上述问题,对现行标准分析方法进行修订势在必行。 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该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红外分光光度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其原理为: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油烟和油雾经滤筒吸附后,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萃取液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和油雾含量均由波数分别为2930 cm-1 (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 cm-1(CH3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 cm-1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 cm-1(CH3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 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和A3030进行计算。 当采样体积为 125 L(标干体积),萃取液体积为 25 ml 时,本方法油烟和油雾的检出限为 0.2 mg/m3,测定下限为 0.8 mg/m3。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为首次发布,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起草单位包括: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吉林市环境监测站、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
标准状态下干烟气的体积 指的是什么体积啊,油烟的体积吗,我看别人做的数据,采样1000m3,标干体积才0.2 m3。[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6/201906192015136889_7141_3496329_3.png[/img]
饮食油烟排放标准是多少??
[ur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1909/W020190902550251617939.pdf]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url]1.新的征求意见稿添加了餐饮服务单位非甲烷总烃排放控制要求(排放限值1.0mg/m3)及检测标准(HJ 38)。2.降低了饮食业油烟的排放限值,由2.0mg/m3降低到1.0mg/m3。折算后比较C测与C基,取较大平均浓度为最终检测结果。(C测C基并且超标的企业会占多数)3.规定在高峰期采样,降低了采样频次由5次降为3次,可提高检测的工作效率。4.不分大中小灶台规模,统一去除效率90%。(大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去除效率达不到90%,尤其是油烟净化器不定期清理的)5.采样口位置前1.5后3,并有废气排放标志(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规范的排气筒)6.基准灶头数按照[font=宋体][size=10.45pt]发热功率为 [/size][/font][font=TimesNewRomanPSMT][size=10.45pt]1.67×10[/size][/font][font=TimesNewRomanPSMT][size=6.85pt]8[/size][/font][font=TimesNewRomanPSMT][size=10.45pt]J/h每个灶头数计算。(删除了用集气罩投影面积算法,使工况小的灶台灶头数更精准)[/size][/font]
1、《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增补版的检出限是0.1mg/m3.大家一般用的检出限是多少,有低于0.1的么?2、油烟标液都是自己配置的么?市场上是否有现成标液购买?3、油烟浓度的表述要求几位有效数字,保留几位小数?4、报告出具是否要换算成基准风量时的排放浓度?
哪有回流好的食用油标准品出售(用于油烟项目测试的),实验室自已回流太不方便且质量不好。
[font=&][size=18px][color=#4c4c4c]根据近两年油烟采样遇到的问题,向各位有经验的前辈请教。[/color][/size][/font][font=&][color=#4c4c4c]1、部长信箱回复“关于饮食业油烟标准中检测结果的折算问题”: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4.1的相关规定:“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1.67×108J/h,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 因此,用实际工作的灶头的总发热功率除以基准灶头发热功率,或用实际工作的灶头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除以基准灶头对应的排气罩投影面积,即可得到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运算结果按照《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中“3.2进舍规则”要求修约至小数点后1位。[/color][/font][color=#4c4c4c][color=#4c4c4c]其中,“实际工作的灶头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除以基准灶头对应的排气罩投影面积,即可得到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这句话中对应该怎么理解?10平米的投影,总共5个灶头,实际工作3个,[color=#4c4c4c]实际工作的灶头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时6平米?如果灶头分布不是很均匀,[/color][/color][/color][color=#4c4c4c]又[/color][color=#4c4c4c]该怎样去对应?[/color][size=16px][color=#4c4c4c]2、油烟采样如果是单台设备(如崂应3012型),采样时间最少也得1.5小时。如碰到小企业食堂,总计做饭时间不超过半小时(11点多开火,炒两个菜,12点前必须开饭),采样时间根本无法满足要求。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定要监测,要怎样监测比较合适?个人觉得即时采样从时间上可以满足,但不符合标准规定,结果并没有说服力,容易出问题。各位碰到这种情况是怎样监测的?[/color][/size][size=16px][color=#4c4c4c]3、灶头种类各式各样,饭店炒菜的主灶计为1个灶头似乎没有争议。但是1平方米面积内分布多个小灶,这种情况下是否也[color=#4c4c4c]计[/color]为1个灶头?还有一些大的商场中有些类似于电磁炉的设备,多个小电磁炉在一起。可以煲汤也可以炒菜,在监测过程中这种灶很灵活,也可能炒菜,也可能烧水(烧水并不会产生油烟,也就没必要监测),有时多台工作,有时也可能闲置。在后期统计灶头时是否计入及计入多少存在较大争议。我们公司规定投影面积1.1平米以内不管几个统统记为1个灶。[/color][/size][size=16px][color=#4c4c4c]大家有什么问题欢迎留言一起讨论。[/color][/size]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3539]GB/T 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