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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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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标准相关的资讯

  • 药妆没有国家标准 企业狂打“擦边球”
    日前,记者走访多家大药房发现,大多数药房都设有化妆品柜台,销售所谓的“药妆”。对于这类化妆品,一般消费者表示,它们可能具有某种辅助功效,再加上毕竟是药店卖的,应该可信。   然而,记者从销售人员提供给记者的商品背面看到均显示为“卫妆准字”。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国产化妆品有“卫妆准字”和“卫妆特字”两种批准文号。前者是普通用途化妆品 后者是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染发、除臭、祛斑、防晒等类。也就是说,国家没有所谓“药妆”标准。   中华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杨志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并没有出台药妆的相关标准,也无药妆的批准文号,部分企业只是在炒作概念、打“擦边球”。
  • 专家:全世界都没有奶粉中肉毒杆菌的限量标准
    奶粉中肉毒杆菌不是常规检测项目   肉毒杆菌中毒十分罕见   肉毒毒素不耐热,高温加热可破坏   几年前,演艺界有&ldquo 美容大王&rdquo 之称的台湾女明星大S,让一种叫做&ldquo 肉毒毒素&rdquo 的物质平民化了。大S在《揭发女明星》一书中大爆:女明星,其实都使用肉毒毒素瘦脸。虽然这是种毒素,它依旧使无数少男少女趋之若鹜。   而两天前开始,肉毒毒素的风光命运,开始被翻盘了&mdash &mdash 新西兰恒天然乳制品厂出产的恒天然奶粉, 被检测出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肉毒杆菌。   肉毒毒素和肉毒杆菌是什么关系?肉毒杆菌和肉毒毒素的危险性有多大?我们国家的乳品标准或者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对肉毒毒素的要求是怎样的?   本报昨连线中国肉毒毒素培养、提纯发明人,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王荫椿教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钟凯博士来为您解读。   肠道是理想的厌氧环境   1岁以下孩子,要特别小心   全世界,目前只有美国、英国、中国、德国,有用于治疗的肉毒毒素产品的生产资格。   中国肉毒毒素培养、提纯的发明人,是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的王荫椿教授。   昨天,记者致电王教授,他说,&ldquo 肉毒杆菌本身是没有毒性的。有毒的是它的芽孢,经过滋养生成的肉毒毒素,也就是我们培养用作药用的物质。&rdquo   &ldquo 肉毒杆菌在土壤、动物粪便中,比较常见。&rdquo 王教授说,&ldquo 我国西北部,如新疆、青海甚至西藏等地区的土壤,含有肉毒杆菌比率比较高。&rdquo   肉毒杆菌本无毒,当它进入厌氧(缺氧)的环境,便很快滋生成肉毒杆菌毒素。   而厌氧环境,往往是人类&ldquo 提供&rdquo 的&mdash &mdash   比如,人们爱做一些发酵的食物。像臭豆腐、豆瓣酱,可能豆类在生长的时候就已经从土里无意中携带了肉毒杆菌,而这些食物的制作,需要密封发酵,这给肉毒毒素制造了很&ldquo 落位&rdquo 的环境。   而孩子的肠内,可能也是这样的理想环境。   上世纪80年代,王荫椿曾经到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食品研究所做访问学者。在一项研究中,美国科学家们发现,1岁以下的孩子,喝了蜂蜜、或者有蜂蜜配方的奶粉,产生了肉毒毒素中毒的症状。   科学界推测,孩子中毒,可能因为蜜蜂采集蜂蜜的过程,携带了带有芽孢的肉毒杆菌 也有可能是孩子到处跑,无意中直接吃到了带有芽孢肉毒杆菌的土壤。   周岁不到的孩子,体内的肠菌丛还没有像成年人那么完备,所以孩子吃了有肉毒杆菌芽孢污染的食品,非常容易发生婴儿肉毒中毒。   肉毒杆菌怎么跑到奶粉里的   买了污染奶粉不建议食用   肉毒杆菌,为什么奶粉里会有?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的钟凯博士,昨天在果壳网上发文说,&ldquo 任何食品的生产环境都不可能无菌,奶粉中的肉毒杆菌很可能是随空气中的小颗粒物飞入生产管线,恰巧逃过消毒程序。   至于国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钟凯说:&ldquo 其实是没有任何规定!(我国婴幼儿配方对金葡、沙门和板岐菌是有规定的)。也许不少人会觉得这是因为我国的标准落后,这么厉害的细菌怎么可能没标准呢?其实,全世界都没有奶粉中肉毒杆菌的限量标准,它也并不是常规检测项目。&rdquo 钟凯解释,肉毒杆菌在乳品中并不是常见的污染物,而标准的管理是要考虑成本的,正因如此,各国都不把它列入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根本不管,比如这次恒天然是在企业的质量控制中发现的问题。   对本次奶粉污染,钟凯认为这仅仅是一次偶发事件,公众无需恐慌,但是监管部门应该严格把关,确保污染批次的产品下架或召回。&rdquo   如果买到的奶粉被肉毒杆菌污染,专家建议家长停止给孩子食用。   临床感染病例罕见   避免中毒只须做到三点   浙医二院感染科主任王选锭认为,&ldquo 理论上,发生肉毒杆菌感染,以及肉毒毒素经过食物引起中毒,都是有可能的,但事实上,这两种情况都十分罕见。&rdquo   &ldquo 可能大部分医生都没有遇到过病例。&rdquo 王选锭从1986年开始在感染科当医生,从事感染研究和临床工作近三十年,但他从未遇到过这两种病例。   资料显示,只有广东省在上世纪90年代初发现过一例肉毒杆菌人体感染的病例。   中毒症状以对称性颅神经损害症状为特征。如视力模糊、眼睑下垂、瞳孔散大、语言障碍、吞咽困难、呼吸困难,继续发展可由于呼吸肌麻痹引起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肉毒杆菌致病性是其产生的肉毒毒素。肉毒毒素对酸的抵抗力特别强,胃酸溶液24小时内不能将其破坏,故可被胃肠道吸收。但肉毒毒素不耐热,对于易感染的罐头及密封腌渍食物只要加热5~10分钟,肉毒毒素都会被破坏掉,因此规范生产的罐头等,不应含有有效的肉毒毒素。   避免肉毒杆菌中毒的建议:   (1)吃熟食。肉制品最好吃熟食,彻底加热,肉毒毒素不耐热,75-85℃,加热10分钟,或100℃加热1分钟可被破坏。(2)平时自己做食物时,注意加工卫生。(3)加工后的食品迅速冷却并低温储存。   肉毒毒素,毒性最强   肉毒杆菌的发现,跟19世纪,法国拿破仑政府鼓励发明的肉罐头有关系。   经营蜜饯食品的法国人阿贝尔,找到了一个长期贮存食物的好办法:把肉装入宽口玻璃瓶,用木塞塞住瓶口,放入蒸锅加热,再将木塞塞紧,并用蜡封口。这就是最早的肉罐头。   阿贝尔没有想到,这种受到欢迎的方便食物,如果没有经过严格的消毒环节,很有可能成为肉毒杆菌的&ldquo 逍遥国&rdquo &mdash &mdash 肉毒杆菌进入了诸如罐头这种厌氧(缺氧)的环境,很快滋生成肉毒杆菌毒素。   肉毒毒素,是细菌类毒素中,毒性最强的&ldquo 毒王&rdquo 。上个世纪,战争狂人使用肉毒毒素作生物武器,它能阻断神经信号的传导,使人出现头晕、呼吸困难、肌肉乏力等症状。&ldquo 0.1~1微克(100万分之一克)肉毒毒素,可致人于死地。1克肉毒毒素,足够毒死一百万人。&rdquo 王教授说。
  • 小天鹅总裁表示对国际标准跟进过快没有必要
    在近期举行的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第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上,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柴新建就我国洗衣机行业及家电行业的现状做了发言,他指出,目前我国对国外一些标准的跟进有些盲目,而在自主的技术发面则与国外存在差距。   由于我国企业在某些标准上对国外指标的盲目跟进,导致企业投入了大量的成本,而有些跟进则是没有必要的。柴新建表示,我国的家电产品要想出口欧洲就要建立自己的RoHS实验室、Reach实验室,以跟进欧洲标准的最新动向,但其实有些标准是不用跟这么快的。   目前,无论出口欧洲还是美国,基础标准、污渍标准和实验样品都必须依靠进口,拿到自己的实验室做测试,每次实验的费用在6000—8000元不等,企业不仅面临试验费用高昂的问题,而且一些污渍标准所需要的实验样本,如洗碗机的污渍我国是不允许进口的,因而影响到企业产品的出口。   他呼吁,协会和行业里的专家应该就这一行业共同问题进行论证,特别针对环保标准做统一实验,做到资源共享,以避免每家企业投入精力做精细实验室的浪费。另外,在标准的制定方面,可以联合其他相关行业进行跨行业合作,现在洗涤剂企业都在推液体洗涤剂,而洗衣机产品的标准是针对洗衣粉的,这就需要标准的制定跟上行业的发展。
  • 复原乳相关检测标准缺失 两三成液态奶没有标示
    卫生部重申《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业界指出复原乳相关检测标准缺失   新国标难治复原乳“用而不标”   7月13日下午,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情况,再次重申我国已批准公布的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与国际标准的要求完全一致。其中卫生部官方网站挂出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问答》再次重申,巴氏杀菌乳不允许使用复原乳,而其他使用了复原乳的液体乳需要在标签上明确标识。不过日前有业内人士透露,由于复原乳相关检测标准缺失,近一两年政府抽检乳品并没有涉及该指标。目前市面上可能仍有两到三成的液态乳使用了复原乳但是又没有明确标示出来。   政策-卫生部明确“用了复原乳要标示”   记者在《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问答》的第七点“液体乳安全标准有何特点”看到,液体乳标准明确了复原乳的使用,并要求在标签中予以标识。其第十七点则明确:按照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巴氏杀菌乳不允许使用复原乳。为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其他使用了复原乳的液体乳,需要在标签上明确标识。   其实,国家监管部门重申规范复原乳的标示的必要性此次并非首次。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4号)以及2007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农业部联合发步《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以及检总局去年公布的《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都重申了该项规定。当初出台这些规定的初衷就是用奶粉加工还原成液态奶出售已经存在多年。   市场-或有两三成液态奶“用而不标”   据一资深的业内人士透露,生产厂家使用复原乳制作鲜奶,一方面是由于奶源稀缺与市场需求大之间有矛盾。另一方面则是利益的驱动。如果用还原奶来做酸牛奶,奶粉细菌总数监控容易,可以一批次地来检,而用鲜牛奶来做,则每天收购的鲜牛奶都要检。此外,以奶粉来还原,奶粉便于储藏,可根据市场的需求来生产,但是鲜牛奶无论市场需求如何必须得天天清理。此外,用奶粉还原,奶价比鲜奶便宜。   而一乳制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也告诉记者,目前国产奶粉的价格约在3万元/吨左右,以一吨奶粉可还原8.5吨液态奶来算,每吨复原乳的价格也就3500多元。但是广东目前的鲜奶价格高达4200元/吨。如果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利润空间巨大。”   7月14日,记者在市面上走访乳制品市场时发现,目前在包装上明确标明使用了复原乳的仅有旺仔牛奶以及娃哈哈的营养快线,而明确标注了复原乳使用含量的仅有旺仔牛奶。而在酸奶方面,光明畅优两款原味酸奶和e+100酸奶的配料表上也有标注复原乳。其他众多酸奶产品的配料表均表示用鲜牛奶制作。这是否说明市面上大部分乳制品、包括液态奶均很少使用复原乳为原料,而且标注得相当规范呢?实际上并非如此,面对记者的这个疑问,上述资深乳业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市面上可能有两三成的液态奶有使用还原乳,但是就没有在包装中如实标示出来的。   而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乳业人士也透露,酸奶是比较容易使用复原乳的品类之一,因为酸牛奶用还原奶发酵可以增加产品的凝固度。而受酸奶发酵工艺的影响,企业在酸奶中添加复原乳,即便是加入比例高达50%,一般的消费者也吃不出与用鲜牛奶为原料的酸奶做出来的口感有何区别,而且用复原乳做出来的酸奶香味往往更浓,这或许更受消费者欢迎。   由于受三聚氰胺事件的影响,2008年曾出现过一波杀牛热,促使2009年全国牛的存栏比2008年减少了9%,今年牛奶市场已经恢复,奶源的缺口开始显现。上游奶源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这也是企业用奶粉还原的原因之一。   不过对于目前这种隐瞒标注使用了复原乳的行为,众多乳业人士都认为,国家有规定乳企可以生产用奶粉勾兑的复原乳,但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复原乳”字样。   业界-复原乳统一检测标准有待制定   据了解,针对液态奶中是否有用到复原乳,我国曾经探讨过一套鉴别标准,即根据糠氨酸和乳果糖两种物质在液态乳中的含量判定。不过据透露,目前这种检测手段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有误差,因为糠铵酸含量的高低不仅仅受是否加入了复原乳的影响,液态奶在加工过程中加热时间过长、过高都有可能影响其数值。   据上述资深乳业人士透露,近一两年政府对企业的抽检并没有检还原奶项目。如果没有检验的标准,新国标此项规定等于形同虚设。   而一乳制品企业的负责人则表示,新标准要求巴氏杀菌乳不允许使用复原乳,其他使用了复原乳的液体乳需要在标签上明确标识,这个规定是对的。但问题是现在缺乏相关实施细则的指引,比如还原奶的检测标准、检测的范围、哪个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是否应该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地抽检此项目等问题都需要有明细的说明。   此前有分析人士指出,其实要检测企业是否有将复原乳用于液态奶中而不标注出来,只要对企业收购鲜奶的数量、使用鲜奶的情况等数据进行备案就能知道企业收购鲜奶数量与最终产品的数量是否匹配。也可通过给企业发放鲜奶标示来监控。台湾地区的做法是行业协会和政府联手给乳制品企业发放鲜奶标示,收购多少鲜奶生产多少鲜奶,发放多少标示。   链接-什么叫复原乳?   复原乳又称“还原乳”或“还原奶”,是指以乳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水制成与原乳中水、固体物比例相当的乳液。   按照我国现行标准,以鲜奶和复原乳为原料制成的液态奶其蛋白质和脂肪含量的确是一样的,但这并不等于其营养价值是一样的。一资深乳业人士告诉记者,由液态奶制成奶粉的过程需要经过两三次的提温脱水、而由奶粉制成复原乳还得再消毒、加温,数次的提温必定会造成其维生素以及其他营养成分的流失。
  • 儿童用药标准缺失引人忧 90%的药品没有儿童剂型
    “有数据显示,我国儿童用药有50%是超说明书用药的,这也意味着我国儿科医生在维护我国儿童权益的过程中,也走在非法执业的边缘。”4月11日,卫生部医政司马旭东在由卫生部医政司主办的《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儿童版)(以下简称“儿童处方集”)全国征求意见会议上说。马旭东认为:“应该有一个符合行业规范和共识的处方集,在维护儿童看病权益的同时维护儿科医师的职业权益。”   90%的药品没有儿童剂型   据《中国国家处方集》编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胡茵介绍,我国儿童药品面临临床研究少、用药品种少,剂量及剂型缺乏等问题,90%的药品没有儿童剂型。2006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儿童医院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率达12.9%,新生儿高达24.4%,而成年人为6.9%。   临床研究少,造成儿童用药剂量不科学。数据显示,我国儿童用药中,仍约有50%左右是以成人用药减半对儿童使用,而儿童常用药物剂量计算方法也存在差异。临床普遍采用的按照千克体重计算儿童用药剂量的方法,把儿童当成缩小的成人看待,忽视了儿童特殊的生理条件,因此,科学性和可靠性也存在问题。   还有一个调查显示,北京上海重庆等地的聋哑学校学生,70%是由于儿童时期用药使用不当造成的。此外,胡茵表示,我国儿童用药中还普遍存在抗生素及注射剂滥用问题,中成药使用的问题也较多。但大多数情况是,因为药品说明书模糊不清,很多时候人们并不知道如何“酌量减量”。   首都儿科研究所一位专家表示,很多药品在说明书设置方面,存在很大缺陷。不仅很多中成药中没有儿童剂量的说明,而且在一些儿童药品中也只是说明了两岁以上儿童服药的注意情况,而对于两岁以下儿童往往没有任何说明,或者只是一句简单的“酌情用药”或者“请遵医嘱”来一笔带过,对于不良反应也没有具体说明。“因此,很多时候儿科医生往往都是"经验治病开药"。”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特级专家胡仪吉教授认为,因为儿童用药种类少且说明书不全,儿科医生处境很尴尬,要么没有药,要么剂量拿不准。并且一些在国外规定儿童禁用的药品,我国可能还在用于儿童。“例如阿奇霉素,在美国不批准16岁以下儿童静脉注射,否则就是违法。但我国都在用,只是标明16岁以下安全性不清楚。”   胡茵表示,尽管我国也非常重视儿童用药问题,在已经发布的临床诊疗指南、药品须知和《中国国家处方集》中,有一些小儿内科的内容,且中华医学会的儿科分会各学科也在不同程度制定了临床指南和路径,但的确缺少一部全面覆盖儿科各疾病系统的权威的指导书籍。   由卫生部医政司主办的《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儿童版)全国征求意见会议不久前在北京召开。这是国内首部专为儿童编制的临床用药指导文献,6月1日将正式面世。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面覆盖儿科各疾病系统的权威性用药指导书籍,因此相关人士对这部文献的编著表示极大赞誉。但也有专家认为,这本临床用药指导文献作用尽管意义重大,随着医改的深入,仅一本文献还不够,尤其是目前国内儿童药面临的诸多问题仍有待解决。   胡茵对记者介绍说,2011年3月,卫生部医政司委托《中国国家处方集》编委会办公室,组织全国150余名儿科著名医药学专家开始编写儿童处方集。历时一年多,终于编撰完毕并召开全国征求意见会议。   胡茵告诉记者,根据计划,如果进展顺利,这本书将在6月1日面世,作为六一节的礼物送给广大中国儿童,并且将在今后每两三年修订更新一次。   对儿童药物研发具引导示范作用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球拥有专门的儿童处方集的国家不多,英国上世纪90年代推出了《英国国家处方集》(儿童版),每隔半年更新一次,世界卫生组织也在随后推出了《WHO示范处方集》(儿童版)。“儿童处方集”的面世,将成为国内首部专为儿童编制的临床用药指导文献。   据胡茵介绍,儿童处方集主要参照《英国国家处方集》(儿童版)及国际惯例,将年龄界定为0岁至18岁。药品信息主要以说明书为基础,用法和用量参考《英国国家处方集》(儿童版)、《WHO示范处方集》(儿童版)、《中国国家处方集》,儿科各种疾病指南等,按疾病系统分为20章,设计234种儿科疾病及其治疗方案,收录药物822种,共130万余字。   该书主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特级专家胡仪吉对记者说,该书的一大特点就是,结合儿科的临床治疗需要,将新生儿疾病独立设置一章,并在内分泌系统疾病用药中增加了遗传代谢病内容、在风湿免疫疾病用药中增加了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内容,突出儿科疾病临床表现。
  • 菊花茶执行企业标准 杀菌剂标准不一
    多菌灵监管空白 质检部门正进行风险监测   虽然有关食用菊花的标准不少,但却没有统一的国家强制标准,而多菌灵残留限量要求则散落在各种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之中,限量也不统一。   有专家认为,多菌灵是全世界都在使用的低毒农药,中国也允许使用,不能因为某个地方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就把全天下的菊花都&ldquo 一竿子打死&rdquo 。   近日一篇网文称&ldquo 干菊花好毒&rdquo ,全世界所有花茶都要用杀菌剂保鲜,其中菊花杀菌剂贝芬替(又称多菌灵)超标尤为严重。昨日记者调查发现,针对食用菊花的多菌灵限量甚少,标准不统一存在监管空白。质监部门则表示,今年的风险监测中有对包括菊花在内的茶叶进行检测。   菊花茶全部执行企业标准   近日网络流传一篇《干菊花好毒》文章,称全世界所有花茶都要用杀菌剂保鲜,其中菊花杀菌剂贝芬替超标尤为严重。台湾卫生部门一份农产品检测结果显示&ldquo 干菊花最毒&rdquo ,还验出杀菌剂贝芬替超标27倍。   记者走访部分茶叶铺及超市,发现广州市面销售的菊花十分便宜,而且多数是&ldquo 贡菊&rdquo 、&ldquo 胎菊&rdquo ,在龙津路上一家茶铺,只有散装干菊花卖,每50g的售价分别为10元、15元。店主说,这些是&ldquo 胎菊&rdquo (实为杭白菊),&ldquo 菊花都是养肝明目,一般都是女的买来喝。&rdquo 记者问有没有听过农药残留时,店主忙说没有,&ldquo 菊花很少农药的,泡之前用水冲一两次就可以。&rdquo   记者发现这些包装的菊花茶产品,执行标准全都是企业标准。   多菌灵限量 各有各的标准   近年针对食用菊花的产品质量时有质疑。早在2011年本报曾报道广州食药监部门在清平中药材市场外围查获1吨&ldquo 硫磺菊花&rdquo ,当时业内人士称,打硫磺菊花主要集中在胎菊,不过市场上不少胎菊已经通风了一段时间,所以闻不到很重的硫磺气味,但是新的胎菊一拿到广州还是有味道的,此时如果用胎菊沏茶,还会有点酸酸的味道。   食用菊花到底有没有检测标准?记者翻查标准发现,虽然有关菊花标准不少,但却没有统一的国家强制标准,而多菌灵残留限量要求则散落在各种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之中,限量也不统一。   比如食用菊花,记者只找到一份农业部行业标准《NY 5119-2004 无公害食品 饮用菊花》,该标准只是对含水率、灰分等理化指标以及二氧化硫、砷、铅等卫生指标有规定,比如二氧化硫要求不大于0.5g/kg,其余要求&ldquo 国家禁用、限用农药从其规定&rdquo 。   杭白菊、贡菊、怀菊花、滁菊等国家地理标志均有其国家推荐性产品标准,但多菌灵也并非其必检项目,其中贡菊的标准中,只有针对六六六、滴滴涕、敌敌畏、乐果、甲胺磷等农药残留限量。   多个菊花标准都表示&ldquo 国家禁用、限用农药从其规定&rdquo 。那么国家统一的农药残留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记者查询今年3月1日实施的《GB 2763-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发现菊花与茶同属饮料类,但相比于茶,菊花并没有任何的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比如在多菌灵一栏,规定茶叶的多菌灵残留限量为5mg/kg,对菊花则没有要求。   质监:已经在进行风险监测   质监人士表示,菊花等花茶也归为茶及茶制品进行监管,但记者查询近两年广州市质监局的抽检报告,并没有找到对菊花的抽检结果,市质监局人士解释,这可能是广州市并非菊花产地,没有菊花产品生产企业。   广州市质监局还表示,今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的风险年度计划,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将在今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计划开展对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涵盖花茶)进行风险监测,风险监测项目包括多菌灵(检测依据:NY 660,判定依据:GB 2763),检测最大残留限量为5mg/kg。   市质监局表示,目前第二季度风险监测正在开展中,风险监测情况汇总预计在6月中旬完成,结果出来后届时将予以公开。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认为,多菌灵是全世界都在使用的低毒农药,中国也允许使用,不能因为某个地方检出农药残留超标把全天下的菊花都&ldquo 一竿子打死&rdquo 。而《人民日报》的报道中则称,多菌灵水溶性不高,泡茶后摄入体内的量微乎其微。
  • 世界标准日 | 一起来了解关于“标准”的那些事儿
    你知道10月14日这天是什么日子吗?这还得追溯到历史上1946年10月14日这天,来自中、英、美等25个国家的代表汇聚伦敦,决定创建一个“旨在促进工业标准的国际间协调和统一”的国际组织—ISO,后来将每年的10月14日定为世界标准日。  小到柴米油盐,大到城建交通,标准都为我们的生活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23年10月14日是第54届世界标准日,今天带你一起了关于“标准”的那些事儿!  标准是一种通用的行业语言,标准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品质和社会运作效率,一个成功的组织内部各部门的运作,都离不开标准的赋能。现代生活标准无处不在,它是传递信任的世界语言,世界的发展离不开标准,美好的生活离不开标准。  世界标准日  世界标准日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的纪念日,1969年9月ISO理事会发布的第59号决议,决定把每年的10月14日定为世界标准日。  成立世界标准日的目的是提高对国际标准化在世界经济活动中重要性的认识,以促进国际标准化工作适应世界范围内的农业、工业、服务业、政府和消费者的需要。这个国际节日成为世界各国标准化工作者开展标准化宣传、举行标准化活动的盛大节日。  2023年10月14日是第54届世界标准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信联盟(ITU)连续两年将世界标准日的国际主题确定为“美好世界的共同愿景”。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第54届“世界标准日”的中国主题确定为“标准塑造美好生活”。  什么是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标准化原理委员会(STACO)一直致力于标准化概念的研究,先后以“指南”的形式给“标准”的定义作出统一规定:标准是由一个公认的机构制定和批准的文件。它对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规定了规则、导则或特殊值,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实现在预定领域内最佳秩序的效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定义,标准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那么,这几个标准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1、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是指对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国家标准一经发布,与其重复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应废止,国家标准是标准体系中的主体。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GB。  推荐性国家标准是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为适应某些领域标准快速发展和快速变化的需要,1998年规定在四级标准之外,增加一种“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  推荐性国家标准代号:GB/T,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代号:GB/Z。  2、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是指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是在全国范围的某一行业内统一的标准。行业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实施后,应自行废止。过去行业标准也有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之分,在2018年1月1日生效的最新版标准化法中已经去除了强制性行业标准。  各个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都有所不同,例如通信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为YD,电子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为SJ。  3、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是指在国家的某个地区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地方标准应自行废止。地方标准代号为“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划代码。  4、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是由团体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社会团体可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制定团体标准,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填补现有标准空白。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引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T)、社会团体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团体标准编号中的社会团体代号应合法且唯一,不应与现有标准代号相重复,且不应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已有的社会团体代号相重复。比如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CAS 287-2017《家用电冰箱智能水平评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发布的T/CHEAA 0001—2017《智能家电云云互联互通标准》团体标准。  该执行哪个标准呢?  通常情况下我们选用标准时的顺序为:国标→行标→团标。有国标和行标时优先选用国标和行标,没有国标和行标时社会可以自主制定团体标准。但在有国标和行标时制定的团体标准必须高于国标和行标,指标低于国标和行标的团标为无效标准。
  • 欧盟新含镍标准比旧标准严格10倍
    从今年3月起,欧盟执行最新的镍含量标准EN1811:2011,取代原先的EN1811:2008.普门对市场监管十分严格,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将面临被退货、折价处理或就地销毁。   EN1811:2011要求,对于与皮肤长期直接接触产品的镍释放限量为0.5微克/平方厘米/周的则判样品不合格,在0.28~0.88微克/平方厘米/周之间的则没有明确的评判结论。   EN1811:2011和EN1811:2008主要有两部分技术差异:一是释放溶液pH值调整溶液不同,同样样品经过新旧两个标准的释放溶液浸泡,在新标准释放溶液中的镍洗出量较大 而是检测结果的校准处理不同,就标准要求对最终检测机构乘以一个校准系数0.1,而新标准则没有要求。   因此,同样的样品在同样条件下释放镍,新标准的最终结果相当于比旧标准严格了10倍。机遇以上的技术差异,原用EN1811:2008检测不超标的样品,若按照新标准EN1811:2011检测结果则有可能会超标。
  • 标准 | ISO发布多项国际标准
    ISO发布关于更好的商务旅行管理风险最新国际标准与所有旅行一样,工作相关的旅行在COVID-19疫情席卷世界、各地交通陷入停顿之际急剧减少。但是现在,随着人们重新开始出行,去年发生的戏剧性事件凸显了为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情做好准备的重要性。ISO刚刚发布的一项新标准为各类组织提供了如何管理旅行风险的指南,包括在发生事故时可采取的措施。ISO 31030《旅行风险管理——组织指南》提供了评估与旅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指南,以及如何制定解决和沟通这些风险因素的计划。该项标准涵盖目的地和旅行安排的预先规划和风险评估、安全和信息安全预防措施、旅行物流面临的挑战、应急响应等。制定该项标准的专家组召集人凯文迈尔斯(Kevin Myers)表示:“ISO 31030不仅使组织能够以全面的方式保护其员工在旅行时的安全,而且还表明这些与风险相关的决策有可靠的信息依据。旅行风险因目的地、政治或健康状况等因素而有很大差异,而且目前没有一套规则适用于每个目的地或每个旅行者。ISO 31030是一个关键工具,可帮助任何类型的组织制定可行而全面的计划,以涵盖所有目的地并确保员工在出行时的安全。”ISO 31030是由 ISO/TC 262“风险管理”技术委员会制定,其秘书处是由ISO的英国成员BSI承担。ISO发布关于动态标志的最新国际标准在高速公路和公共建筑等多样且不断变化的情况下使用动态标志对于即时提供最新的相关信息非常重要。因此,为了保证有效,动态标志需要高度可见、安全且可供所有人使用,为此,ISO刚刚发布了一项关于动态标志的标准。ISO 23456-1《物理环境中的动态标志-第1部分:一般要求》为确保此类标志的人体工学正确性提供了国际认可的规范,包括可见性、视觉图像安全性和可访问性。该标准考虑了标志随环境变化的性质,例如光照度和人员密度。该指南对设备制造商和内容创建者都非常有用,它提供了一个发展技术的平台。 ISO 23456-1 是由ISO/TC 159“人体工效学”技术委员会的分委员会—SC 5“物理环境人类工效学”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ISO/TC 159/SC 5的秘书处是由 ISO的英国成员BSI承担。ISO发布数字货币新标准随着比特币等去中心化加密货币的普及,越来越需要一种通用语言来促进其安全使用。刚刚发布的新国际标准ISO 24165则能确保数字代币标识符(Digital token identifiers,DTIs)发挥这一作用。ISO 24165-1:2021《数字代币标识符(DTI) 注册、分配和结构? 第1部分:注册和分配方法》(Digital token identifier (DTI) – Registration, assignment and structure?– Part 1: Method for registration and assignment),规定了数字代币的随机、唯一及长度固定的标识符的分配和生成方法,以响应符合特定应用指南的注册请求。作为ISO 24165-1:2021的补充,ISO 24165-2:2021《数字代币标识符(DTI) 注册、分配和结构 第2部分:注册数据元素》(Digital token identifier (DTI) – Registration, assignment and structure – Part 2: Data elements for registration),规定了注册记录中数据元素,并用于建立根据ISO 24165-1方法分配的数字代币和标识符之间的1:1关系。编制ISO 24165的专家组主席多米尼克坦纳(Dominique Tanner)表示,由于没有唯一识别代币的标准,也没有管理机构,该行业最终出现了许多重复的代币。“例如,比特币传统上被认定为BTC,但XBT也开始被使用”。“用户需要一个随机的、唯一的、明确的、公开可用的且长度固定的数字代币标识符。ISO 24165正好能满足这一需求。”该标准将由其注册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电子交易软件公司(Etrading Software)负责在其网站上发布和维护数字代码标识符。ISO 24165的第1部分和第2部分由ISO/TC 68金融服务标委会的SC 8金融服务参考数据分标委会制定。ISO/TC 68/SC 8的秘书处由ISO的瑞士成员—瑞士标准协会(SNV)承担。
  • 梅特勒托利多:梅特勒上海的核心技术只在上海有,瑞士没有,美国没有,德国没有
    今年5月初,一个越洋财报电话会议接通。电话一端是纽约华尔街,另一端是总部位于瑞士的梅特勒托利多集团(简称梅特勒)。这家在纽交所上市的跨国企业业务遍布全球,但电话会议里的一个重要议题是中国。中国的业务增长如何?中国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大?对中国业务的预期如何?何时能完全恢复增长?梅特勒及投资者如此关注中国,不仅是因为中国市场和中国制造,更是因为中国研发。全集团约1200名研发人员中,三分之一在上海、常州等地。而且中国研发团队完全独立,公司一位负责人说:“梅特勒上海的核心技术只在上海有,瑞士没有,美国没有,德国没有。”过去5年,上海还有不少企业像梅特勒一样,在产业发展中逐步走向高端,在国际竞争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逐步增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上海方案”正加快落实,一批关键技术实现重大突破,高端通用图形芯片实现量产,高温超导电缆示范运行,仅去年一年就有8个1类新药获批上市。原文:上海五年:数字内外看发展对上海这座城市而言,5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常住人口增加了70万,期望寿命延长了0.93岁,人均存款增加了67549元,人均多花了11421元,轨道交通拓展了213公里,pm2.5下降了15微克/立方米… … 数字还可以无限列举下去。5年内,还有一些变化难以用数字衡量,比如个人的见闻阅历、和睦的邻里关系、诚信的社会氛围,以及城市不断增强的功能、持续升级的业态、日益增进的软实力。这些可统计的、不可统计的元素,一起汇聚成上海的综合实力,展现着这座国际大都市的魅力和风范。增体量过去5年,上海全市生产总值连续跨过3万亿元、4万亿元两个台阶,2021年达到4.32万亿元。4万亿到底是个多大的数?放在不同尺度的坐标里比较,才有更直观的感受。在全国范围内,仅有上海、北京两座4万亿元城市,而上海更是位于首位。在全球范围内,因为统计口径各异,经济总量排位没有权威数据,但上海与纽约、东京、洛杉矶、伦敦等几座城市共同处于第一阵营没有多大疑问。如果再放大坐标轴,把上海从全国经济中单列出来,与全球经济体比较,可以看到,它的经济总量仅次于排名第20位的沙特阿拉伯,领先于波兰、瑞典、以色列、新加坡等诸多经济体。过去5年,上海全市生产总值连续跨过3万亿元、4万亿元两个台阶。朱伟 制图新时期,上海提出面向全球、面向未来,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是多维度、综合性的,而经济实力是其中的重要方面。没有足够的经济规模,上海作为全国最大经济中心城市的功能和地位就难以彰显,在全球城市体系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就难以体现。通观顶级全球城市,无一不是经济强市。当下,城市发展空间接近饱和,土地和人口均有硬约束。上海继续做大经济总量就要在提高经济密度上做文章。这就要求上海“以亩产论英雄”“以效益论英雄”“以能耗论英雄”“以环境论英雄”,在提高地均产出和人均产出上下功夫。诚如上海市委书记李强所说:“上海淡化gdp,绝不是不要gdp,而是要更高质量的gdp。”强功能2021年底,一则获奖信息让上海科学界兴奋不已: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上海首次同时牵头摘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三大奖”高等级奖项。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复旦大学教授赵东元牵头完成的“有序介孔高分子和碳材料的创制和应用”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这个奖项在此前20年中近一半年份空缺,而上海科学家上一次得此殊荣还是在18年前。赵东元牵头的这项研究开拓了纳米科学的新方向,被业界誉为先驱和里程碑。他却透露:“那篇关键性论文只有薄薄7页纸。”就这关键性的7页纸,引来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余家科研机构追随,它们利用相似的方法研究介孔高分子和碳材料等,共发表4万多篇论文。7页纸引出数万篇论文,这正是上海孜孜以求的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担当全球学术新思想、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的重要策源地,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率先突破卡脖子技术,在基础研发、应用技术、成果转化以及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等方面形成国际领先的理念和标准,最终引领全球科创发展新趋势。在上海,与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并提的,还有全球资源配置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开放枢纽门户功能。这“四大功能”超越了数量和规模,围绕城市能级与核心竞争力而展开,是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和主线。过去5年,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基本建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形成基本框架。2021年,金融市场交易总额突破2500万亿元,口岸货物贸易总额保持全球城市首位,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超过4700万标箱,连续12年居世界第一… … 规模和量级上去了,下一步将是功能和质量的提升。冲高端今年5月初,一个越洋财报电话会议接通。电话一端是纽约华尔街,另一端是总部位于瑞士的梅特勒托利多集团(简称梅特勒)。这家在纽交所上市的跨国企业业务遍布全球,但电话会议里的一个重要议题是中国。中国的业务增长如何?中国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大?对中国业务的预期如何?何时能完全恢复增长?梅特勒及投资者如此关注中国,不仅是因为中国市场和中国制造,更是因为中国研发。全集团约1200名研发人员中,三分之一在上海、常州等地。而且中国研发团队完全独立,公司一位负责人说:“梅特勒上海的核心技术只在上海有,瑞士没有,美国没有,德国没有。”过去5年,上海还有不少企业像梅特勒一样,在产业发展中逐步走向高端,在国际竞争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逐步增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上海方案”正加快落实,一批关键技术实现重大突破,高端通用图形芯片实现量产,高温超导电缆示范运行,仅去年一年就有8个1类新药获批上市。上海第三产业占gdp比重2016年首次上升到约70%,数字比例上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二、三产转型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近5年来,上海产业发展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高级度”的问题。“也正是因为如此,上海要强化高端产业引领。从制造业发展来说,重点要在高端制造业、技术密集型等高效率、高质量的制造业发展上加快布局,体现并引领制造业的国际化、全球化发展新趋势和新方向。”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权衡说。和梅特勒中国在集团体系中扮演的角色相似,上海期望通过产业升级,在全球城市体系中担纲重要网络节点,“促进全球性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出畅通,为更好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供战略通道”,进而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筑“根基”“上海正在变身‘未来之城’,而更让人流连的是它的旧时遗存。”《纽约时报》在一篇介绍上海旅游的文章里这样写道。所谓“未来之城”,是说地下纵横的轨道、陆家嘴的摩天大厦,以及一切现代化的物质表征;而旧时遗存,则是说“里弄小巷石库门、梧桐树下小洋房”,以及身处其间的老上海人的生活方式。从某种程度上说,前者是上海的硬实力,后者则是软实力。软实力不像硬实力那样具象、易感知,它更依靠个人体验,因而也更有召唤人心的力量。有位朋友曾经说,他初到国外某知名城市便心生好感,好感不是源于那里旖旎的风光或是富足的生活,而是进门时前面的陌生人给他留门的手势。有学者指出,城市硬实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会遇到天花板,决定城市竞争力的因素逐渐转到价值观、文化、社会交往等构成的软实力。软实力是“实力之基”,当今世界,软实力越来越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座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标识。“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上海要更好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必须在持续增强硬实力的同时全面提升软实力。”《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厚植城市精神彰显城市品格全面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的意见》于去年6月22日审议通过。上海首次以文件形式,郑重提出城市软实力命题,城市综合实力的内涵由此变得更加丰厚。
  • 我国4项特高压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我自豪地告诉大家,特高压技术,我国不仅拥有完全的有自主知识产权,而且这项技术在世界上是唯一的。”11月10日,十八大代表、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刘振亚向中外媒体表示,过去,美国、意大利等国家做过这方面的研究,俄罗斯、前苏联和日本做过这样的工程实践。但是由于技术等方面的原因,没有成功,也没有实现商业化运营。   据悉,特高压工程主要是指特高压交流和特高压直流工程。我国第一个特高压交流工程是在2009年1月6日投运的,特高压直流工程是在2010年7月8日投运的,已分别安全运行近4年时间和两年半的时间。“根据运行的情况来看,电气性能良好,安全、环境、经济等各项指标达到和超过了设计的标准和要求,几年来,经受住了雷雨、雨雪、冰冻、雷击等恶劣自然条件和各种运行方式的考验,证明是成功的。”刘振亚说。   目前,我国已经完全具备大规模建设特高压电网的条件,这样就可以实现“煤从空中走、电送全中国”,缓解长期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煤电运紧张这个顽症。有了特高压技术,就能够使能源、电力事业实现科学发展,否则,发展将是难以为继的。在2000年的时候,中国的铁路运力有38.5%是来运煤炭的,这些年来,铁路事业高速发展,但在2011年,需要有57.8%铁路运力来运送煤炭,这种发展方式是难以为继的,必须用特高压来解决问题。   刘振亚认为,发展特高压输电技术,首先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为特高压输电技术具有输送距离远、容量大、损耗低、效率高的特点,是超高压等其他电压等级所做不到的。发展特高压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电力增长的需求所决定的。预计到2020年,中国全社会的用电量还会再翻一番。   据了解,我国目前已经在全球率先建立了特高压技术标准体系,形成特高压国际标准4项,国家标准27项,行业标准23项,特高压交流电压成为国际标准电压。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成立高压直流输电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就设在国家电网公司。
  • 空气质量标准将修订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在北京透露,中国国家环保部和国家标准委下达2014年标准修订计划,决定将2012年3月1日实施的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修订为强制性标准。   这个标准如何强制执行,对于消费者来讲是个莫大的好事,对于行业来讲,历经高速发展这么多年,也算是一种进步的体现。   当然,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对于目前存在问题多家汽车制造商或许会带来成本、库存时间等方面的压力,综合来看,跟上整个行业的步伐,避免被空气质量这样的门槛排除在外,长久来看,对于任何一家汽车制造商来讲,也都是好事,在此谈三点内容。   第一、强制执行标准对消费者有利。   中国车市下&ldquo 消费者是弱势群体&rdquo 仍是不争事实、需改观,但是你要让消费者主动去维权,个体消费者一方面能力和影响力有限,未必能够抗衡汽车制造商和汽车经销商。另外一个方面,作为个体的维权成本太高,维权时间有限,也很难凑效,整个过程来讲,消费者只能去寻求一只另外的力量去改善这种状态。   我们也能够发现,汽车制造商在赚取利润的过程中,对于消费者的诉求并没有太多的保证,我们看到了消费者关于汽车维权案例层出不穷,有很多种规则原本就是行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弊病,消费者反复申诉都没有相应的回应,这种事情如果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政府方面或者第三方能够站起来,为消费者进行维权。   空气质量问题前几年就被公布出来,多家汽车制造商为了能够降低成本,在进行产品集成的过程中使用低成本、挥发有害气体的材料,并没有受到相应的惩处,这样的情况下,根据资本的趋利性,这种产品的应用会逐步泛滥,这个时候,我们还去谈所谓的汽车大国、汽车强国,连消费者消费过程中的自身健康都不能实现,显得滑稽可笑了。   当然,作为强制执行的标准,或许我们还未能够完善,对每一样有害挥发物都进行标定对比,但是这是好的开端,对于消费者最为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逐步的完善,这是一种进步,值得称赞。   第二、主动迎合标准能够让车企受益。   谈到汽车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问题,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汽车制造商的挑战是不是更大了?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包括汽车成本可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汽车检测的难度也会增大,但是从趋势上来讲,这种鞭策的强制标准,更有助于行业的发展。   车市竞争加剧、多思考为消费者做事情有利自身发展,前段时间看到汽车制造商的广告,不列出这家汽车制造商的品牌名称,只是它们多次提到了自己的空气质量如何好的问题,这原本应该是入门级别的质量要求,因为其它家做的不好,就成了它们的优点了,事实上如果有一家或者几家在这个方面做得好的话,对于处于同一平台竞争的汽车制造商来讲,就显得非常不利了。   很多事情是个悖论,比如去年很多汽车媒体谈到的福特汽车在车展过程中遇到的维权问题,以及杭州多家媒体曝光的问题车展等情况,这些可能都是属于一种极端情况,或许解决这些问题只需要花费很少的资金,在设计的过程中只需要增加一点点的成本,但是如果这些问题走上了台面,意味着花费巨大的资金去填补这个漏洞都很难恢复。   可能很多人会想,有没有防患于未然的策略,当然有,就是我们在进行标准制定的时候,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制定公平的规则,然后合理的执行下去,这样那些极端问题就不会出现,即便出来了有违规则的极端维权事情,在媒体上也未必站得住脚。   所以,我们主动去迎合一些标准,主动作出对于消费者有利的事情来,或许并不需要太多精力、太多成本,这些细节可能铸就了汽车制造商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位置,也决定了自己有没有饭吃。   第三、多方相互促进消除&ldquo 不良潜规则&rdquo 有着行业发展。   对于很多新车购买者来讲,都一个困境,就是如何避免自己和家人受到新车有害空气的危害,可能在购车之后,弄一堆&ldquo 碳包&rdquo 放在车里吸取甲醛等有害身体的气味,这些措施有可能是亲友告知的,也有可能是销售顾问提的的建议,甚至很多经销商出售碳包给新车车主用来进行吸附有害新车气体挥发物,这个时候来讲,新车有害气体挥发物已经成为经销商和消费者心知肚明的&ldquo 潜规则&rdquo 。   检测机构也发布相关的数据:中国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对车内空气污染问题调查显示,随机抽检了100辆轿车,发现90%存在车内空气污染 汽车环境专业委员会调查发现,在接受测试的1175辆汽车中,全部检测项目均达到标准的车辆仅为52辆,占已测总数的6.18%。&ldquo 3· 15&rdquo 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过去一年里消费者有关汽车产品质量的投诉,新车车内空气质量是投诉的四大焦点问题之一。   不管这个时候很多人可能会质疑,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既然大家都知道为什么没有解决?   事实上,这些年,由于汽车快速发展,我们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此前或许是关注度太低,或许是其它方面的原因,这些潜在的问题并没有受到重视,但是现在这些问题暴露在阳光下之后,就需要给予解决。   最可能有效的方式,是行业协会或者政府监管机构给予建设构架,然后汽车经销商、汽车制造商等在这个过程中有所作为,共同为行业的进步,为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做点事情,这些才是我们整个事情的出发点。
  •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关系之争论何时休?
    p   大概近十年以来,行业人士在不同场合不同媒介,都或多或少听到一些专家关于“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1-T000-1-1-1.html" strong 地面水环境质量 /strong /a 标准”与“排放标准”关系(下文用“两标准”)的讨论,到2014-2015年,这方面的讨论和观点之争,已经发展到了截然相反的两种对立性观点或争论。争论的焦点就是集中在污水厂排放标准要到底是否应该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相接轨的问题 其次是,有水处理领域专家对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指标合理性的质疑。两标准之争看似是学术、技术层面的问题,然笔者认为,此争论事关未来相关水质标准制定的大原则问题,更事关未来水环境及行业发展的导向性问题! /p p    strong 一、市政污水处理领域专家及相关人士对【排放标准要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接轨】方面的表述 /strong /p p   建议或者呼吁“排放标准要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接轨”的代表专家是中国人民大学王洪臣教授,产业界代表性观点来自北京碧水源总经理戴日成。实际上,王教授对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之间的矛盾问题,大概在2005年前就发出了质疑的声音。 /p p   1,目前可以公开查阅到的关于污水厂处理标准与水环境质量标准之间关系的最早论述,应该是中国人民大学王洪臣教授2007年接受中国水网采访时谈到“现代污水厂”方面的表述:“在缺水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重点必须瞄准完全的高品质的再生利用。王洪臣认为,目前再生水的水质标准太低,仅是已经丧失水功能的劣五类水。 /p p   应该将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作为设计标准来考虑。”。《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年07月03日第03版)刊发了“循环利用:破解水危机”一文,中国人民大学王洪臣教授谈到未来中国水环境问题时,强调了构建现代排水系统的重要性和举措,同时进一步表述:& quot 北京总投资约80亿元人民币,对全部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或超深度改造,使出水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 amp #823& quot 。在2011年王洪臣教授接受中国水网采访时,他谈到“我国水质标准体系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国水质标准体系建设的目的和依据不够明确 我国水质标准体系法律效力模糊 我国水质标准限值不能做到宽严相济“等。 /p p   但是王教授同时也强调“& amp #823水质标准体系的制定过程中,尤其需要注重水环境质量标准、用水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在2013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提议,针对极度缺水地区,将城镇污水排放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以上,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和水环境质量标准逐步接轨. /p p   2,国内著名的MBR供应商碧水源总经理戴日成认为,中国湖泊治理不成功的原因,一方面是标准滞后,管理和执行不到位 另一方面从治污理念上看,中国治污的目标不明确。他建议,水污染治理应朝着四类水的方向走,如果只达到一级A,只能缓解污染程度,抑制不了恶化的趋势。 /p p   3,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总工程师郑兴2015年在《环保产业》杂志上正式撰文,阐述了一级A标准的演变,及旗帜鲜明地对排放标准向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方向发展进行了否定:“十一五”以来,随着污水排放标准的提高,深度处理已经大量应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一级A提标改造或新建(扩建)工程,将其作为出水达标的把关工艺单元,但早先设置一级A排放标准的初衷是提出再生水的基本水质要求,后来将其直接转变为排放标准并不太合适,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需要做比较大的重新调整,特别是粪大肠杆菌以及总氮、总磷标值指。 /p p   城市污水的再生处理十分重要,但目前一些地方排放标准的水质指标及限值,有朝着地表水水质标准机械靠拢的趋势,这是一种不科学的错误导向。一方面,现行的地表水水质标准本身存在明显的缺陷,另一方面,混淆了排放标准与接纳水体的水质目标(标准)之间应有的界限与区别。例如,过度强调出水COD达到30mg/L,甚至20mg/L的水平,是没有必要的,容易造成明显的浪费 而 TP0.3mg/L的所谓IV类水标准,其实仅仅适合于流动性良好的河流,对于基本没有流速或流速缓慢的城市水体,特别是再生水为主要或唯一补水的情况,TP至少应该低于0.1mg/L,最好低于0.05mg/L的水平。 /p p    strong 二、市政污水处理领域专家对【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存在缺欠及指标自身矛盾方面的表述 /strong /p p   关于GB3838-2002国家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质疑,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总工程师郑兴灿2008年在《建设科技》撰文,指出:“制订 GBl8918-2002标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之一是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但GB3838-2002中有关氮、磷的指标在逻辑上相当混乱,尤其是总氮指标值。 /p p   一般情况下,总氮包含有机氮、氨氮和硝态氮这3个组分,而且有机氮基本上都是可以氨化的,其中有机氮和氨氮的总和为凯氏氮(KTN),硝态氮则包含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但在GB3838-2002中,总氮、氨氮和硝酸盐氮的标准值之间找不到上述平衡关系”。郑兴灿在2010年撰文《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准的问题讨论》(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及深度处理技术交流大会论文集),明确表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本身存在的明显缺陷。” /p p    strong 三、“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制定者对市政污水领域专家们意见的正式回应 /strong /p p   针对市政污水处理领域专家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质疑,多年以来该标准的编制单位或者编制人一直没有正式回应。但是当环保部公布 GB18918-2002修订稿征求意见时,受“特别排放限值”高等级指标大讨论事件影响,“两标准”关系及相关的争论再一次被提了出来。也是这次机会,《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主编映入市政污水处理行业专家们的眼帘。 /p p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总工程师夏青,1978年起,开拓了中国水环境容量、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是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标志领域的著名专家。主持了长江、黄河等五大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担任了淮河、太湖、南水北调东线治污规划技术总负责 参与了1988、1999、2002年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编制和修订。2016年1月夏青正式在【水进展】微信专家群公开回应市政污水处理领域专家对“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关系问题的争论。 /p p   1,关于两标准是否应该接轨问题的意见:以下是夏青先生的文字答复:题目“排放标准不能对地方环境质量负全责”:污水处理界的一些专家提出污水处理厂应和地面水标准四类接口,2013年就有报道,这也许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国家排放标准与地面水标准接轨的最早意见,但这一观点是不可取的。 /p p   第一,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全责:不是排放标准负全责,因为政府不仅要监督污水处理厂运行,还要优化组织区域内的容量资源分配,技术经济投入分配,才能保证质量达标。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全部污水达一级B之后,山东南四湖是毎条河加人工湿地,江苏徐州是把进入安嶶的污水处理厂出水调至172公里外的盐城入海。这才实现了东线治、截、导、用、保五字方针,排放标准不负全责。政府手中除了国家标准,还有地方标准,规划和项目环评,治污规划,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等多种手段以及多种监管措施来确保环境质量。 /p p   第二,水质规划理论教会我们:为了保证水质达标,先要有水资源规划,后才有流域、区域、设施三级规划,要建立污染源排放与水质的输入响应关系,用数学优化的方法,合理组织污染源排放。徳国鲁尔区,爱姆舍河做为纳污河道,不上污水处理厂,至入莱茵河按新保护标准建污水处理厂。同样在莱茵河,保障荷兰饮水安全,不是提高河水水质到饮用水标准,而是上游各国为荷兰修建深度处理给水厂。 /p p   有关择段排放、负荷分配、季节控制、生态流量、费用优化等可选择的方案都是水质规划教会我们,看看美国七百多污水厂用概率稀释模型指导处理厂符合水文节律运行,利物浦处理厂涨潮运行,退潮不运行,都是在利用环境容量,节约能耗,我们的一刀切就过于粗放了。 /p p   第三,标准体系有职责定位:中国两类两级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对体系组成标准各有要求。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水质标准,由各卅颁布标准。中国在学习美国之前,暂用五类功能适应千差万别的地域差异。排放标准则强调排污去向,按进入不同功能区,制定有达标技术的宽严不同的排放标准限值。污水处理厂进入受纳水域的出口,划有混合区,混合区内不执行排放标准和质量标准。 /p p   没有处理厂出水就达地表水标准的执行标准水域。也许王洪臣、戴日成等专家会说,没有混合区怎么办?稀释水量不夠怎么办?我说那就更得靠水质规划进行多方案优化,而不是处理厂提标一条路。如碧水源运行的十堰神定河污水处理厂,出水后政府组织接口方案,进一步用人工湿地、人工快渗深度处理,也仅COD、氨氮达四类水标准。 /p p   第四,企业社会责任有更高要求:提出达地面水的专家有来自企业的,更应理解简单提高排放限值,更多地用能耗换取污染物削减,不符合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的总目标。王洪臣专家等提出的概念性污水厂绝对是好方向,国家和企业当共同推进。还有,真要污水处理厂提标,就再不能在终端卖力,而应在前端源分离下功夫,从粪尿不入污水处理厂开刀,用城乡营养物绿色大循环的战略措施为污水处理厂分担压力。简单压污水处理厂,是鞭打快牛的做法,应期待各部门形成合力,上点有用的措施,把钱用在刀刃上,这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努力方向。 /p p   最后表个态,只要有好技术,好方案,更省钱省能地提高污水出水标准,我举双手赞成,但不用接地表水水质标准,混淆两个标准体系,即使24项地面水考核指标都达地表水标准,那也是污水厂再生水,怎么用?还要考虑老百姓的感情因素呢。 /p p   2,答复水处理专家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总氮指标的质疑! /p p   在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排放标准的爭议中,水处理专家郑兴灿提出了“地表水标准中氮磷指标存在明显的逻辑混乱”,並影响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制定。看来需要为水质标准正本清源。由于近30年来全国一直执行的三代地表水标准都是我主持编制的,当然更有答疑的责任。 /p p   郑兴灿专家的意见是2008年发出的,我问了他,他不知又在此次热议排放标准中被中科博联翻了出来。为答疑清楚,他的意见可以归纳为4点: /p p   1,总氮、氨氮和硝酸盐氮在标准中找不到总氮为各组合之和关系 /p p   2,氨氮和总氮标准值相等,硝态氮限值是否应为0? /p p   3,仅湖库限制总氮,河流不限,湖水来自河流,水质如何保障? /p p   4,河流总磷0.2毫克升,如何保障0.05毫克升标准的湖庫达标。 /p p   我认为,以上四点,并不是逻辑混乱所致,而是水处理领域与水质标准领域跨领域交流不夠,造致对水质基准标准系统的误解。 /p p   对于水处理专家,工作对象水处理厂是闭合系统,进多少氨氮等氮类污染物,都是总氮组成部分,有个总量,不管氨氮转化为亚硝酸氮,还是再转化为硝酸盐氮,水处理一方面关心这一耗氧过程和氮的形态变化,另一方面,通过对某一时刻,水中总氮总量是氨氮加亚硝酸盐氮、加硝酸盐氮、加有机氮之和,来决定削减总氮的方法。因此,总氮等于各组分之和,概念十分重要。 /p p   对于水质标准专家,工作对象江河湖泊水环境系统是开放系统,氮的源和漏是变化的,各种形态的氮源随时进出系统,光合作用、底泥释放、植物生长等都随时改变水质浓度,水质标准不关心氮类浓度场某一时刻的浓度定格,只关心某一种氮类指标对水生态糸统的影响浓度,这就是基准。注意,只有每一单指标的限值规定,因为全世界的基准都是单指标的剂量响曲线为基础。水质标准专家对单项指标安全浓度概念则十分清楚。 /p p   这样看来,水处理专家关注氮总量转化过程和结果,水质标准专家关注单项指标安全浓度。两个领域的专家关注目标不同,产生不同的评价方法和思维习惯也是正常的。如果承认两个领域的思维差异,再进一步解释水质标准是怎样制定的,就容易沟通了。 /p p   先说氨氮,在1999年之前,以非离子氨和总氨为基准,1999年美国颁佈了氨的最新基准,以氨氮代替非离子氨和总氨,并给出不同pH和温度下的氨氮基准。由于温度和pH影响氨氮基准可相差10倍以上,V类水体定为2.0,可保护pH在8.1,温度在摄氏30度以下的所有水体的水生生物。硝酸盐氮则为保护人体健康的指标,按美国健康基准10毫克升定标。这两个指标都各自依据保护水生生物和人体健康,不考虑与总氮有组分关係。 /p p   再说总氮,在美国 2000年公布营养物特别基准后,重申分区调查用统计值制定标准,把总氮、总磷、叶绿素、透明度四个指标列为富营养化评价指标。我国湖库标准在无分区调查资料为依据的情况下,V类标准2.0,高于韓国的1.5,日本的1.0,美国的1.68,由于没有分区调查数据做依据,单项指标执法根据不充分,我一直建议另定富营养化评价标准,国家水质考评也一直不取总氮,所以反对以此指标值为依据定排放标准限值是有原因的。(这个指标美国只有湖库基准,为0.1至 1.68毫克升。) /p p   关于总磷,由于美国基准和世界各国标准近30年变化不大,我国水质标准,河流V类0.4,湖库0.2,河流lll类 0.2,湖库0.05。由于污水厂除磷技术俱备,对磷指标尚未成热点。只要与总氮等指标一起进入富营养化标准,并分区制定限值,有关营养物指标的管理,则主要是磷对水厂混凝工艺的影响,可在供水保障中提要求。 /p p   郑兴灿专家提出的河流标准和湖泊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是因为水力学條件不一致,传输规律不同,标准有差异是必要的,美国以水力仃留时间30天为江河湖库分界。如何让江河与湖库水质相接?我们一靠环评,二靠治污规划来解决。例如:著名的引江济巢工程环评,因长江水总氮1.8,若每年30亿方水进巢湖,会造成巢湖全湖总氮超lv类,环境影响预测巢湖富营养化风险較大。 /p p   又如: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庫,除总氮指标,水质为I类至ll类,总氮在lll类以下,原因在于陕西来水白河断面即达1.2,河流无总氮要求,因为饮用水,世界卫生组织无控制总氮要求,但进入湖庫,为保护湖庫生态,防止富营养化,需控制上游来水入庫总氮总量。面对汉江削减总氮任务,财政部、环保部、南水北调办,把十三五治理陕西、湖北面源氮磷污染列为重点,为保北方水源地长治久安,爭取拿出一条江控制总氮的示范。所以,标准虽有分类,各管一段,但流域区域水质问题糸统解决,还要靠环评、规划和监管。 /p p   一次交流,不一定把问题都解决,相信只要多交流,两个领域会在融合中为我国水污染防治做出更大贡献。 /p
  • “水标准门”事件解疑(上)
    5月6日,农夫山泉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回应农夫山泉“标准门”。此前,京华时报指责农夫山泉执行标准低于国标,农夫山泉则称,“京华时报无知”。那么,中国饮用水的标准状况究竟是什么状况?中国质量报发文,用一张图清晰的呈现了各种水依照的标准,以下是文章全文:   “水标准门”事件解疑(上)   ——关于现行包装饮用水标准现状的采访与思考   编者按   农夫山泉“水标准门”再一次将媒体和大众的目光聚焦到了“标准”,这一影响着人们生活方方面面却往往被忽视的焦点。虽然目前事件并未平息,但可以预见的是,它将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于标准的关注度,未来将会有更多与“标准”密切关联的经济热点事件出现。   关注本身是好事,但要是没有专业知识和冷静态度,关注就有可能滋生误解以及不必要的冲突。作为质量领域的专业媒体,本报有责任对此次事件中大众关心的与标准相关的疑问进行探讨。我们力求从专业的视角解疑释惑。   今明两天,本报将用两篇报道来探讨两个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一是目前我国包装饮用水标准究竟是什么状况?二是一旦出现了标准“打架”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希望我们的报道能对读者有所启示。   制图王楠   □ 本报记者 徐建华   农夫山泉“水标准门”事件爆发以来,社会各界对于包装饮用水标准给予了高度关注,随之也产生了不少疑问,甚至是误解。本报记者通过查询资料和咨询专家,试图拨开标准迷雾,解答大家的疑问。   疑问一:同为包装饮用水,为何执行不同标准?   目前市场上的包装饮用水品牌众多,名称更是眼花缭乱,有纯净水、矿泉水、矿物质水、天然水、山泉水、冰川水,等等。在标准方面,以产品包装上的标注来看,主要执行3种标准:一种是国家标准(GB),如蓝涧饮用天然矿泉水执行的是GB 8537 一种是地方标准(DB),如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执行的是DB 33/383 一种是企业标准(QB),如可口可乐冰露饮用矿物质水执行企标Q/14A0605S。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包装饮用水指采用瓶、桶包装的饮用水。国标GB 10789《饮料通则》根据水的来源、加工方式等特点,将包装饮用水分为6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其他天然饮用水、饮用矿物质水、其他包装饮用水。   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标准体系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个层级。对于适用范围完全相同的产品,国标、行标、地标只能有一个,即如果有国标,行标、地标自动废除 没有国标有行标,地标自动废除 没有国标、行标,可以制定地标或者企标。如果没有国标、行标、地标,应当制定企标,并在相应的政府部门备案,通常情况下,企标大多涉及企业的商业机密,不会对外公开。无论是否有国标、行标、地标,都鼓励企业制定企标,但企标必须高于相应的国标、行标和地标。   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由于食品标准整合工作量非常大,目前很多食品领域都存在食品质量标准与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并存的现象。而我国包装饮用水的有关标准都是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制定的,各种层级、类型的标准数量自然也会多一些。   疑问二:现行的包装饮用水到底有多少项标准?   综合国家标准委官网的国标查询数据系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官网提供的数据,记者发现,目前我国与包装饮用水相关的标准是国标5个(4个直接相关、1个间接相关)、地标11个、企标具体数量不详。其中4个国标中,两个是产品标准、两个是卫生标准。(具体见右图)   对照目前我国的包装饮用水标准,在食品卫生标准方面,两个标准分别是GB 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和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在标准文本里明确指出: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和瓶(桶)装饮用纯净水,适用于经过滤、灭菌等工艺处理并装在密封的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在食品质量标准方面,两个标准分别是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和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   根据包装饮用水的6大产品分类,从卫生标准来看,两个国家标准(GB17324、GB19298)加上1个起到卫生标准作用的产品标准GB 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就实现了所有类别产品的全覆盖,也构成了包装饮用水整个质量安全的根基。需要说明的是,与包装饮用水间接相关的还有国家卫生标准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即大家俗称的自来水标准,该标准是适用于一切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因此包装饮用水首先必须满足这个标准。《食品安全法》也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从产品标准来看,目前除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之外,其余4个类别的产品并无国标。   目前已经公布的11个地方标准中,主要是针对其他4大类的产品标准,其中在《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出台的地标,则已经按照要求变更为食品安全标准。如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44/001-2011《饮用天然山泉水》。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朱毅认为,国家对不同种类饮用水颁布对应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都有了国标。纯净水和矿物质水都应该是采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其他没有国标的,企业只要自律,也是可以在现行标准中为自己归类的,即使不能做到弘扬特色和异质性,至少不逾矩、不违规,守好饮用水的本分。“需要单独拿出来说说,以免生出歧义的是饮用天然矿泉水,这不单单是水,还是国家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是必备之物,目前国内颁发的证书并不多。”   按照我国的标准体系,只要不是无标生产的产品,都有可以执行的产品标准,最低也必须是企业标准。因此消费者无需担心自己购买的包装饮用水没有标准。而且所有的卫生标准都是强制性国标,市场上销售的每一种包装饮用水,都必须符合这些强制性国标的要求,否则就构成违法行为。   疑问三:包装饮用水标准何时统一?   虽然国标中的包装饮用水只有6类,市场上的产品名称则远远是这个数字的数倍。记者采访中发现,出现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是不少厂家一方面在水源上做起了文章,于是就有冰川水、山泉水、天然水等众多产品 另一方面在功能上做起了文章,于是就出现了弱碱性水、小分子水等噱头产品。加上目前产品标准没有实现所有该类产品的全覆盖,也就有了标准“山头林立”的现状。   - 统一包装饮用水标准,成为众多人士的呼声。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得到了主管部门的回应。国家卫计委正在加紧对《瓶装饮用纯净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标准进行清理,将整合公布新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已经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浪官方微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质量报》 “水标准门”解疑(下),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30510/099956.shtml
  • 婴幼儿食品标准将修订:11项标准整合成5项
    “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与国际和发达国家相关标准差别很大;同为国标,即使同一指标也相互不统一,造成企业执行标准时混乱”,昨天在北京举行的婴幼儿食品标准学术研讨会上,专家透露,我国正计划将目前的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根据国际最新进展,专家呼吁尽快对我国现行婴幼儿配方标准进行制修。  参与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制修工作的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主任委员荫士安做主题报告称,目前国内企业生产的婴儿配方粉依据11个国家标准,但是国标与国际标准差距很大。如在对婴儿配方粉的安全性要求方面,我国国标在对婴儿配方粉末的安全性要求主要集中在细菌数量、重金属污染、黄曲霉毒素方面,但国家标准GB10767-1997(简称通用标准)没有涉及诸如农药残留、抗生素残留等方面;而英国和欧盟的标准中均列出了杀虫剂残留的限制。  “再比如对营养素含量的规定,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荫士安表示,我国国标对大多数微量营养素的规定,多数没有定最高限值,特别是在一些可能具有潜在中毒可能性的营养素最大值的界定方面需要尽快确定,同时这些营养素含量指标应为安全性指标。另外,在我国国家标准中对于婴儿配方粉出现问题后的消费者投诉方面没有任何标识,而美国标准中要求在标签中标明消费者在出现问题后可向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应急电话进行投诉。面对上述种种问题,昨天与会专家呼吁,我国应根据国际上最新进展,尽快对现行婴幼儿配方粉的标准进行制修。  “目前,大的制修框架已经构建完成,但具体完成时间表无法估计”,荫士安介绍,计划将目前的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包括婴儿配方粉标准(0-6个月),较大婴儿配方粉标准(6-36个月)、泥糊状食品标准等,建议要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科学宣传,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
  • “水标准门”事件解疑(下)
    5月9日,仪器信息网转载了中国质量报文章“‘水标准门’时间解疑(上)”,对包装饮用水标准现状进行解疑。今日,该报继续发文阐述标准指标“打架”的采访与思考。以下是文章全文: “水标准门”事件解疑(下)   ——关于标准指标“打架”的采访与思考   □ 本报记者 徐建华   农夫山泉“水标准门”事件中,媒体关注的焦点在于农夫山泉包装上标明的标准(浙江地标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其中一些指标比国标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即俗称的自来水国标)还要宽松。为何地标会“低于”国标?当不同标准中关键指标出现“打架”时,到底有没有通行的制度、做法或者“标准”来予以解决?   疑问一:地标“低于”国标有何隐情?   对比这两份标准文本会发现,浙江地标对于总砷的指标要求为≦0.05mg/L(毫克每升),镉的指标要求为≦0.01mg/L 而国标对砷的指标要求为≦0.01mg/L,镉的指标要求为≦0.005mg/L。从数字上看,地标“低于”国标属实。   从两项标准的前言中,我们可以获悉浙江地标是对2002年标准修订后发布实施,实施日期为2006年1月1日 国标GB 5479-2006是对1985年标准修订后发布实施,实施日期为2007年7月1日。正是在此次修订中,国标进行了重大“升级”,水质指标由原来的35项增加至106项,对砷、镉等指标的限值更严格了。从时间上来看,浙江地标的修订和颁布实施,都要早于国标。客观存在的时间差,是造成地标“低于”国标的重要原因。   对于为何坚持执行地标,农夫山泉公司董事长钟睒睒给出的回应是:国标GB 547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强制性国标,是《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必须满足的标准,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 农夫山泉同时执行了地标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和卫生安全标准国标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农夫山泉还有比国标更严格的内控企业标准。瓶标上虽然只有DB33/383,但也同时执行着国标,强制性国标无需在包装上明示。   疑问二:指标“打架”怎么办?   记者通过对比现行的包装饮用水国标和地标后发现,无论是地标与国标,还是国标与国标之间,由于颁布实施的时间差,也存在一些指标“打架”现象。   例如,国标GB 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中,并没有镉的限定指标 标准中对于大肠菌群指标要求为≦3MPN/100ml,也比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总大肠菌群不得检出”要宽松。不过在该标准中,同时规定原料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国标的要求,并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也列出了该标准,并指出自动更新为最新标准。但是在浙江地标文本中却没有出现任何“GB 5479”的字样。   “标准是否有问题,关键看其是否合法,即是否还在有效期内、是否被废除、是否备案。凡是在有效目录或标准发布机构网站中列出的有效标准,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都可以作为执法的依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记者,当某个产品执行的产品标准与相关的强制性国标在指标上产生冲突时,一定是执行强制性国标的指标要求,就高不就低。强制性国标强制性执行,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和法规要求。   该专家还表示,当标准指标“打架”现象产生后,通常的做法是,修订指标偏低的标准或直接废除,由标准发布和主管部门通过公开的形式予以告知。由于标准修订有规定的流程和时间,因此,在标准修订期间,就可能出现两个标准并存的现象。但在“打架”的指标规定上,必须以要求更高的强制性标准为准。如目前包装饮用水年代最久远的国标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在水源上提出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国标各项技术要求、在污染理化指标上提出按GB 17324《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规定执行,自动保持和这两个主要卫生国标的更新。另一个卫生国标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则在2008年发布了两个修改单,将之前偏低的总砷、镉等指标修订为与生活饮用水卫生国标一致。   疑问三:“国标既出、地标废止”是否适用“水标准门”?   5月7日,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质监局发布了对农夫山泉标准问题的详解,明确表示浙江地标仍然适用,在国家包装饮用水通用安全标准出台之前,浙江省继续按照国标地标并行、就高标准原则执行。另外,鉴于国家层面正在制定包装饮用水的通用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浙江省不拟另行制定瓶装饮用天然水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详见本报5月9日一版)。   记者注意到,一些媒体在报道时提出了“国标既出、地标废止”的说法。这一说法是否适用于农夫山泉“水标准门”事件呢?   《标准化法》第6条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但需要强调的是,国标、行标、地标三者只存其一的前提,是其针对的是同一产品,即标准适用范围完全相同。这就意味着,当国标、行标、地标适用范围并不相同时,可以制定相应的标准,也就能解释国标、行标、地标、企标一级比一级高,国标通常是最低要求的说法。也正是因为3个标准之间关联但又不构成直接隶属关系时,才能保证在产生“矛盾”时同时共存,并且首先执行强制性标准要求、再执行非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保证最高指标要求同时被采纳,最终提升产品质量。《中国质量报》 “水标准门”事件解疑(上)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30509/099883.shtml
  • 拉曼光谱仪地方标准及国家标准研究进展及应用意义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起草单位:厦门大学、福建省计量院、厦门市普识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起草人:刘国坤、罗峰等 /span /strong /p p   拉曼光谱具有明显的优势,主要包括:水的拉曼散射很微弱,是研究水溶液中的生物样品和化学化合物的理想工具;波数范围广,可对有机物及无机物进行分析;拉曼光谱具有指纹图谱特点,谱峰分辨率高、清晰尖锐,适合进行不定项检测等 抗干扰能力强,无需进行复杂的样品准备,可进行快速分析;对测试样品的量要求少,只需要少量的样品就可以实现检测。 /p p   同时,随着纳米增强试剂和光源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使基于拉曼光谱的检测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应用。目前,这一技术已被广泛用于食品安全、环境科学,公共安全、生物医药等领域,成为检测市场中一个热点。 /p p   然而,由于目前没有拉曼光谱仪产品的统一评价标准,市场上的拉曼光谱仪的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甚至出现了仪器标称指标和实际情况相去甚远的情况,这给拉曼光谱仪的生产、使用和市场秩序带来了不利影响,对其进一步的推广和应用造成了阻碍。为此,亟需建立拉曼光谱仪的统一评价标准,规范其产品仪器,从而促进该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p p   对拉曼分析系统在不同领域中的应用来说,很重要是要有解决方案,如在毒化检测上,常规拉曼需要完善谱库,精准的算法结合性能优良的光谱仪才能为基层公安干警解决问题;食安领域中的应用,在所需的谱库、算法和硬件基础上更需要有解决方案去检测复杂体系的痕量物质,所以这里就需要拉曼增强模块。 /p p   而现有的纳米增强技术合成技术难度大,不少企业简易合成的产品保质期短,检出限不能达到应用要求,同时对于实际体系没有进行针对化开发,只能检测标准品。现在不少企业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在没有完整研制算法、建立完善谱库,及检测解决方案,简易拼凑仪器就推向市场,使得一线使用业主难以开展检测,也有极个别的虚假宣传企业,因为虚假宣传自己,拉曼被列入政府采购中心黑名单,从而导致部分地区对拉曼技术存在偏见,对国产的拉曼更有排斥态度。 /p p   2015年12月30日,福建省质监局在福州组织召开了由福建计量院、厦门大学、厦门市普识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的福建省地方标准《便携式拉曼光谱快速检测仪》专家审定会,该标准的通过进一步规范了拉曼光谱快速检测仪的检测要求,推进了拉曼光谱技术的发展,与会专家一致通过了对该标准的审定。 /p p   越来越多的专家意见认为,该标准为首个针对拉曼光谱快速检测仪的标准,规范了便携式拉曼光谱快速检测仪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为便携式拉曼光谱快速检测仪的生产、使用和检验提供技术依据,性能指标合理,可操作性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p p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效推进拉曼光谱技术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公共与国防安全、生命健康等领域的应用开发,对提升拉曼光谱技术及仪器制造的水平、促进市场规范和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p p   在福建省地方标准《便携式拉曼光谱快速检测仪》基础上,福建计量院、厦门大学、厦门市普识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再接再厉牵头起草了《拉曼光谱仪》国家标准,并于2016年1月成立了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该标准属于首次制定。《拉曼光谱仪》国家标准经过标准起草工作组多轮的讨论和修改将于2018年完成编订,该标准编订的完成将为拉曼光谱仪的生产、使用和检验提供技术依据,推动拉曼光谱技术的发展,也规范拉曼市场应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供稿:厦门谱识科仪) /p
  • 【标准解读】车用汽油硅含量测定相关标准解析
    本文由标准由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闻环著,文章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摘录,违者必究。1、研究背景硅并非汽油的天然组分。车用汽油中即使含有低含量的硅,也可引起氧传感器失灵,含硅汽油经燃烧后生成二氧化硅,在发动机火花塞、三元催化转化器等形成沉积物,致使汽车发动机发生故障,出现抖动、熄火等问题。2007年,英国东南部数千辆汽车陷入“瘫痪”状态,后经英国贸易标准协会调查后确认,汽油中含有的硅元素是汽车抛锚的罪魁祸首。在国内,例如2010年5月岳阳中石化“问题汽油”致上千辆汽油火花塞堵塞事件,事故原因分析可能与硅含量异常有关。2015年3月贵州省黔东南市岑巩县苗冲和羊桥两个加油站同时发生“问题汽油”事件,问题汽油导致上百辆汽车熄火,火花塞布满灰白色沉积物、三元催化器受损。2020年7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淮南加油站“问题汽油”原因追溯再次证明与硅有关。汽油硅来源追溯分为两种来源,一是来自炼油工艺,炼油厂焦化装置中使用的脱泡剂可能带来硅污染。2014至2015年我们实验室监测某炼厂多批次焦化汽油硅在1~5 mg/kg,焦化柴油和焦化蜡油中也存在低含量的硅。另一种来源则是采用含硅的废弃溶剂作为原料调和成品汽油,这种风险多发生在小型炼油企业或者社会调油企业。2、标准状况分析2013年世界燃油规范第五版中规定二类燃油要求硅含量不可察觉(石油产品中硅含量的测定通常分为两种,重质石油产品多采用干法灰化消解或微波消解前处理,再经ICP-OES或AA检测无机硅含量。例如IP 501-05和SH/T 0706检测重质燃料油中硅,采用铂金坩埚24小时熔融灰化前处理。轻质石油产品多采用ICP-OES或XRF直接进样法检测,主要用于检测有机硅化合物,减少和避免了样品的挥发损失,且试验操作简便快速。目前主要用于汽油硅含量的检测方法有ICP-OES法和WD-XRF法,相关的方法标准有GB/T 33647、GB/T 33465、ASTM D 7111和NB/SH/T 0993.其中GB/T 33647-2017方法是采用配有加氧装置的ICP-OES,雾化室冷却温度为-10℃。汽油样品经异辛烷稀释4倍后直接进入ICP-OES检测,推荐以六甲基二硅氧烷作为标准物质用异辛烷稀释配制硅标准溶液,外标法定量分析。适用于检测硅含量为(1~50)mg/kg的汽油样品。GB/T 33465-2016也是采用配有加氧装置的ICP-OES。汽油样品经煤油稀释4倍后直接进样分析,推荐以苯基三乙氧基硅烷作为标准物质用煤油稀释配制硅标准溶液,内标法定量分析。适用于检测硅含量为(1~1000)mg/kg的汽油样品。ASTM D 7111-16也是采用配有加氧装置的ICP-OES,直接进样分析,推荐以市售混合标准溶液(例如CANOSTAN公司S21+K标液)用煤油稀释配制硅标准溶液,内标法定量分析,适用于检测硅含量为(0.1~2.0)mg/kg的中间馏分油样品。NB/SH/T 0993-2019则是采用MWD-XRF法,汽油样品直接进样,推荐以八甲基环四硅氧烷作为标准物质,用异辛烷和甲苯混合溶剂稀释,外标法定量分析,适用于检测硅含量为(3~100)mg/kg的汽油样品。XRF仪器性能稳定,无需每次开机时做标准曲线,操作简单便捷,但是其灵敏度不及ICP-OES,不适合检测硅含量低于3mg/kg的汽油样品。2018年吴志鹏等报道采用ICP-OES法(GB/T33647)和MDW-XRF法进行汽油硅含量对比分析,结果表明硅含量低于50mg/kg情况下,MWD-XDF结果高于ICP-OES法,受仪器灵敏度,方法差异性影响。随着硅浓度增大,两种方法结果差异也越来越小。2020年章然等报道采用ICP-OES法(GB/T33465)和HF-XRF法进行对比分析,研究不同形态硅有机化合物对汽油硅结果影响。结果表明,对于硅含量为(1~1200)mg/kg的汽油样品,HF-XRF硅结果与理论值相差不大,而GB/T33465对六甲基硅醚等5种硅有机化合物的响应值明显高于理论值。HF-XRF不受硅化合物形态影响,在定量分析未知形态有机硅时更具优势。
  • 7.4亿建中药标准 中药标准要破局了
    7月19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全国上百家中药企业参与、权威中药相关科研院所支持的中药标准化项目在京启动。国家发改委将对该项目投入经费7.37亿元。根据项目规划,我国60种大品种中成药和100种临床常用中药饮片有望于2018年实现全程质控。这一项目的启动,标志着我国中药系列标准开始全面提升、完善。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中医药需求旺盛,但相关中药质量不但没有因此水涨船高,反而滑坡严重,亟须统一、科学、高质量的国家标准进行规范。  同时,现行中药质量标准一般是参照西药质量标准确定,这种通过个别有效成分判定质量状况的标准,对中药质控效果不佳,亟待建立符合中药自身特点的质量标准体系。尤其是在当前国际市场对中药需求持续升温的大背景下,提升并完善中药质量标准,有利于国产中药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获得更大发展。  在国务院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上,重点提出了建设中医药标准问题,现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始发力建设中医药的标准,而且是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标准,对于中医药的发展,将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首批59个品种,101个饮片  中药标准化项目的重点任务是针对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生产、中成药生产全过程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缺失问题,着力于中药生产各环节的技术规范优化、中药产品标准及中药产品可溯源体系建设,完善并修订一批中药生产规范及标准,强化中药产品的监督、鉴别和鉴定方法,系统构建中药标准化服务支撑体系,促进中药产业“种好药、产好药、造好药”。  项目拟制定涵盖50%以上的中成药大品种的优质产品标准,以及50%以上的临床最常用中药饮片的等级标准,建设中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平台,实施中药优质产品信息定期公告机制,构建中药优质产品标准的长效机制,推动优质优价。  2015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申报工作,重点遴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等收录的中成药大品种和临床最常用饮片,准备开展中药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标准和产品标准制定工作。  首批建设项目共有全国105家企业参与,涉及中药大品种59种,常用中药饮片101种。项目实施时间2016~2018年。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王志勇表示:中药标准化是一个涵盖技术、管理、政策和法规的规范建设工程,是中医药继承创新的重要任务,更是突破中药产业发展瓶颈、促进中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中药现代化、国际化以及保障中医疗效和公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延伸阅读:对中药标准化专项的部分解读  1.项目设置突出了“从田间到病床”的全程化质量控制理念  解读:中药标准化项目针对品种的设置上,突出了“从田间到病床”全程控制模式,这对中药质量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规定申报中成药重点产品标准项目应包括中药材生产规范及标准制定、中药饮片生产规范及标准制定、中成药生产规范及标准制定三项内容 申报中药饮片重点产品标准项目应包括中药材生产规范及标准制定、中药饮片生产规范及标准制定两项内容。    图1 中药大品种质量控制策略  2.项目申报中的“中药重点产品”具体指什么?  解读:中药标准项目中所谓的“中药重点产品”应该包括两类:中成药大品种和最常用的中药饮片,而且中成药应该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  中成药大品种的界定依据销售额而定,即申报独家品种近3年年均销售额不少于3亿元(该规定与《中小型中药企业大品种培育策略与路径分析》一文的界定一致) 若申报多家品种,则申报品种近3年年均销售额不少于2亿元。  关于最常用的中药饮片,如何界定?没有确切依据。《中药饮片用量标准研究》一书,在43万首临床汤剂处方调研的基础上,列出了152种临床最常用饮片,可以作为参考。  3.中药标准项目对中药产业发展的影响。  解读:整体上有利于整个中药产业的提质增效。中药标准项目或将成为中药产业发展的分水岭。  根据中药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建设可实现信息共享的中药质量标准库,建设独立、权威、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技术平台,为医疗机构、相关企业、药品采购机构、公众和新闻媒体等提供中药质量检测和信息服务。建立优质中药品种的质量评价体系和认证体系。引导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或第三方机构发布中药产品质量信息,形成中药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一旦实现以上目标,意味着在现有药检所系统进行药品真伪鉴定之外,形成了可以进行中药优劣评价的机构,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或将成为中药产业发展的分水岭。
  • 定个标准给包装
    食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的制定逐渐走入一个套路—新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源于一起事故,标准的作用除了预防,更多的是在亡羊补牢。   拆开兰州市定西县佳鹏食品厂的薯片包装袋,就像走进了一间刚刚装修好的屋子,气味刺鼻。“从原料到设备都检查了,就是不知道是什么问题。”面对仓库里被召回的640箱薯片,分管销售的江瑞锦试图搞清楚“味”从何来。   半个月之后,兰州大学化学实验室的朋友告诉江瑞锦,怪味来自包装袋 1个月后,甘肃省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确定,怪味源于残留在包装袋上的苯 3个月后,兰州市展开了食品包装袋溶剂残留的专项抽查,7个样品中就有5个超标,随后,抽查范围扩大至全国。   一年半后,国家执行了一份包装材料的“白皮书”,名为GB/T10 0 05《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卫生标准》,这是国家食品包装标准中,为数不多的一次强制执行。   苯残留,超出国家标准10倍   2005年1月,佳鹏食品厂刚刚建厂,薯片是厂里准备主推的产品之一,谁也没想到,第一批薯片还没出厂就因为有怪味被拦了回来,“我们就是想试试包装袋好不好撕开,谁知道一撕开有股很浓的怪味”。   江瑞锦跟厂里其他职工一样,认为问题一定出在原料、调味料或者生产设备里,于是“从里到外,检查了个遍”。厂方全面的检测,居然没有结果,江瑞锦开始尝试其他可能性。“有个朋友在兰州大学搞化学的,我们就让他帮忙检测了一下”,结果—问题出在包装袋。   这让所有人都很吃惊,一直以来大家都关注袋子里的东西,却忽略了包裹食品的袋子。   包装袋是找虹雨塑料彩印公司定做的,江瑞锦以为打个电话过去问问就行了,没想到,这通电话让她接下来成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的常客。虹雨塑料彩印公司在兰州市算是规模比较大的,手上的订单就没少过,佳鹏食品厂之所以找他们合作,就是为了买个保险,“我们多次和他们交涉都没有结果”,这让江瑞锦决定像兰州市质量监督局稽查大队投诉。   调查展开。江瑞锦没有亲眼见证在甘肃省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食品检验室的那7个小时,但气象色谱分析仪和5个研究员对工作台上的样品的分析结果显示,包装袋上每平方米苯的残留量达到9.7毫克,而国家规定的标准是不超过3.0毫克。“这个样品,基本上是国家要求允许量的3倍左右,属于严重超标。”质检中心的工程师祖新说。   相比“怪味”,苯严重超标会致癌,这连江瑞锦都知道。20 03年,国家在1998年颁布的塑料复合包装膜标准的基础上,特别增加了一项限制苯残留的具体指标值—每平米不得超过3毫克,将风险尽可能降低。   之所以允许在食品包装材料的印刷油墨中添加甲苯溶剂—这类国家规定的二类致癌物质—是因为苯在印刷的过程中可以帮助油墨稀释和干燥,也就是容易上色、快干,薯片袋其实是由3层膜粘合而成,国内很多食品都是拿这种复合膜包装的,一旦甲苯溶剂使用过量,就会渗透到包装袋里。   “这可能不是个案”,质监局的稽查员意识到。距离事发时间3个多月,4月26日,一次全市范围内的专项抽查立即展开,7家生产复合型食品包装膜的塑料彩印企业,每一家企业都分别抽取了2份样品进行送检,一份送往甘肃省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另一份寄往位于成都的国家包装制品质量检验中心。   分析结果再一次震惊了质监局。情况最严重的一家企业森杰塑料印刷公司送检的样品,苯残留甚至超出国家标准10倍,这几乎相当于让消费者吃下剧毒,而这家企业生产的正是奶粉的包装袋。6020 0个运往青海的超标包装袋被迅速召回扣缴,“如果它投入使用了,那引起的后果就不可想象了”。   有了事故,才有了标准   超出国家标准10倍,这个结果让抽检行动由一个市上升到全国范围。甘肃、青海、浙江、江苏4省的十几家塑料彩印企业成了第一批抽查对象。在这之前,国家质监局从来没有针对食品包装苯超标这一项开展过专项抽查。   “以前质检机构没有测这个苯含量,到底里面含量多少我不知道,是不是超标我也不知道。”森杰公司经理说。以往食品包装的抽检主要针对横向拉力、竖向拉力、均匀程度、着色各方面,就是“苯残留”没有检验过。   2006年6月,佳鹏食品厂的薯片重新包装上市。江瑞锦对新一批的薯片包装袋十分放心,因为国家标准重新修订,并且已于2006年5月强制执行。   “在此之前,中国食品包装材料的标准大部分是推荐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对于一些国家推荐执行、供企业参考的标准,以及一些行业和企业内部标准,大家惯性的思维是‘退一步再说吧’。”GB/T10005 号国家标准制定委员会行业专家组成员顾庆红说。直到薯片包装袋里的怪味“传遍”全国,行业内的人才意识到,制定一个GB打头的食品包装材料标准,并且强制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我们有一些相关标准,但是都是一些推荐性的标准,企业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解释。2006年的新标准中,“新标准是所有食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都必须执行的”。   董金狮所说的“必须执行”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相关产品处联合地方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所说了算。2009年11月,卫生部等7部委发出了《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这次大清查,被董金狮喻为“包装行业的地震”。其中,“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物质名单”、“禁止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物质名单”的审批就是由产品处和研究所主要负责。   不是“推荐”和“参考”,这个国家标准是“强制执行”,并被反复修改。   “4年改了4次。”董金狮4次都参与了相关的监督执行和宣传,“先是变成强制性标准,然后明确规定包装袋上苯溶剂以及混合溶剂的残留量。2006年的时候是苯溶剂残留不允许超过3毫克,2007年的时候变成2毫克,2009年8月份的时候已经修订成了0.01毫克。”   不幸的是,GB/T10005 号国家标准的诞生过程接下来被复制。2009年上半年的“毒餐具”事件催生《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的修订,而在此之前,20年未变。食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的制定开始走入一个套路—新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源于一起事故,标准的作用除了预防,更多的是在亡羊补牢。   安全攻关, 还是安全公关?   江瑞锦当年投诉后产生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食品包装新标准纷纷出台,只是有些包装标准的执行往往一波三折。例如,也是在2005年事发,同样有致癌危险的“PVC保鲜膜”事件之后,国家对保鲜膜进行分类,并明确使用时的条件,新标准原定于2009年12月1日实施,但现在推迟至2010年9月1日。与保鲜膜相比,“包装袋苯残留”事件还算幸运,2005年事发,一年半之后就有相应标准出台。   “11月30号的时候,国家标准委的网站上挂了一条‘推迟执行’的消息,标准经过几方征求意见,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批示,4月的时候就公告了,为什么推迟?因为好多企业做不到!”董金狮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有些气愤,“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代表企业说‘做不到’,理由是标准内容没学习,不理解。”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在董金狮看来比想象难,公告的标准可以因为一句“不知道”就推迟。   十几年从业经验的董金狮遇到过很多类似情况。“为什么有些标准是推荐执行,不是强制标准,因为有些材料企业用不起,消费者可能也买不起。”以包装袋印刷油墨为例,我国也使用环保型油墨,比如乙醇类、大豆油、天然植物还有水性油墨,“但成本就要高10%,像日本就禁止使用含苯油墨,成本方面它有补贴。”不久前刚参加过世界食品包装安全研究会的董金狮说。   “其实,当年那次事件还有一个承印商在浙江,有很多人不知道,虽然执法查处了,但是不让报道。”虹雨公司薯片袋超标事件,董金狮也参与调查过,“有时候他们要顾全整个行业,你一个企业出了问题,可能整个行业受牵连,垮掉了,这样的事情可能走内参就完了。”   在整个监管过程中,除了质检机构、企业、行业和科研院所的专家,还有一群人的身份让董金狮头疼—“公关公司”。公关公司的“攻关”对象主要有三个,当事人、政府、媒体。   “我就被‘攻关’过!”董金狮曾因是包装安全事件的揭发者,被公关公司找过。不要发布对企业和行业不利的言论,就是公关公司的工作内容。对于政府和媒体,采取的“攻关”方式也是一样。
  • 又双叒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的标准转化为ISO标准发布实施!
    龙年伊始,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制定发布的团体标准又双叒被著名国际标准组织(ISO)转化为ISO标准发布了!日前,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得到ISO中央秘书处的通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2016年完成制定发布的团体标准T/CIS 19001—2016《船用磁罗经安全距离测试方法》,作为ISO标准ISO25862:2019的内容,完成了制修订正式发布。至此,本项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的团体标准,经过了6年的国际标准转化磨难,终于修成了正果。图1.ISO标准发布通知截屏船用磁罗经是重要的航海定向仪器。地球磁场和船舶环境磁场会引起船舶驾驶舱通信与导航设备磁化,磁罗经在该磁力作用下会产生偏差,使之偏离磁子午线的方向。国际海事组织(IMO)于1991年的决议规定、国际标准IEC 60945:2002要求在驾驶舱内安装的航行和通信设备,必须提供与磁罗经的安全距离。因此,磁罗经安全距离是船级社要求的上船通信导航等电子仪器设备必须检验的项目之一。但是,原来没有形成国际范围内的标准检测方法,即没有国际范围甚至是区域性的规范测试方法,不能规范和指导船用磁罗经安全距离测试方法的实施。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我国的船用通信导航等电子仪器设备制造能力的提升,有了大量的这类仪器上船的需求,但是,当时只是欧美等少数国家有测试实验室开展船用磁罗经安全距离的定量测试,而每一台安装在船舶驾驶舱的航行和通信设备都必须标注与磁罗经的最小安全距离,该安全距离测量要去国外或者委托跨国公司进行,这样就存在着费用贵,沟通困难,耗时长等等问题,使磁罗经安全距离定量测量成为中国船舶通导仪器设备生产厂商的大难题,也成为中国测试行业的空白,制约了中国通导仪器设备走向国际的步伐。2001年起,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的会员单位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参考IEC 60945:2002的要求,形成了我国的磁罗经安全距离测试方案,检测数据结果和国外同行比对,只有万分之几的差别,其方法得到了十大船级社、BSH等国际同行认可,并得到了CNS和CCS(中国船级社)授权。基于该技术和应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于2016年制定发布了针对本需求的中文版和英文版的团体标准T/CIS 19001—2016《船用磁罗经安全距离测试方法》。图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T/CIS 19001—2016中文版和英文版封面鉴于该标准方法的国际市场适用性并缺乏国际标准,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于2017年在国际标准组织船舶与海洋技术委员会导航与船舶操作分技术委员会(ISO/TC8/SC6)推进立项制定为国际标准的工作。虽然我们的标准提案技术上和基本条件等都非常符合ISO标准的制定需求,但国际标准组织也是一个非常“讲政治”的组织。基于当时中外关系环境等原因,ISO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单位都是与我国有很多抵触情绪的国家,加之我们对ISO标准制定项目组织经验不足,在讨论本ISO标准立项时,一些成员国给我们提出了多种有些道理或者没有道理的质询和阻挠。几经磨难,经过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本项目国际标准工作组专家们的精心策划、与国外专家积极沟通、技术上专业准备和国际关系环境变化等,ISO于2021年2月10日的ISO/TC8 N592决议文件确认,将我们的提案“船用磁罗经安全距离测试方法”制定为国际标准ISO 25862:2019《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 — Marine magnetic compasses, binnacles and azimuth reading devices》的附录。而且,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名字赫然出现在ISO的正式文件中。图3. ISO通知文件N592/R104号作为ISO标准制修订立项后,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组建了国内本项国际标准工作组,按照ISO标准制修订流程,经历了国际标准撰稿、修改、国内外征求意见、修改和ISO成员国投票等诸环节,团体标准T/CIS 19001—2016《船用磁罗经安全距离测试方法》转化为ISO 25862:2019《Shipsand marine technology — Marine magnetic compasses, binnacles and azimuth reading devices》的附录现已被ISO发布。图4. ISO25862:2019修订版截图本项目实际是中国仪器仪表学会2015年开始做标准制定的首批团体标准,也是在立项之初就考虑了学会标准国际化的第一个成功实践。虽然这个项目国际化起步最早,没有比后来的几个学会标准早先发布为国际标准,但是,这个项目经历的最多、最难和时间最长,也是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国际化业务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正是这些经验也使得后来的一些国际化项目得以顺畅。正是由于这些经历,使得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的国际化业务几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在几个转化为国际标准的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之外,围绕着标准化工作,学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国际化学术和技术交流也开展的多种多样,学会国际化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对会员、行业和产业产生了良好的凝聚力,使学会的平台和桥梁作用延展到了国际范围。
  • 中外水质标准纵横比
    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饮用水“新国标”进入强制实施阶段。水质指标由原来的35项增至106项,理论上,达到新国标的水可以直接饮用,而事实上,欧美很多国家的自来水已经能够直接饮用。那么,我国新的水质标准和欧美国家相比,有哪些异同呢?   新国标“新”在哪?   实际上,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在2007年7月1日就已正式实施了。但当时只是一个倡议性标准,5年之后的2012年7月1日,才成为强制性的。   纵向比较,不难看出新国标有了明显改进。与“旧国标”相比,新国标中的水质指标从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并修订了原指标中的8项。其中,毒理指标中有机物的种类,由5项扩充到53项,是原来的10倍多。水质指标更加具体化、多样化、严格化,这的确是前进了一大步。值得一提的是,有几个指标的限值虽然没有调整,单位却发生了变化。例如,毒理指标中氯仿(三氯甲烷)的最大浓度,由60微克/升变成了0.06毫克/升。虽然前面的数据看上去小了很多,但微克变成毫克,标准其实没变。不过,采用毫克/升的单位,与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做法是一致的。   与多国标准横向比较   我们再把中外的饮用水卫生标准横向比较一下。   据工业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汇编》一书介绍,世界上最具权威性的三大饮用水标准,分别是世卫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的《饮用水水质指令》(1998年)和美国环境保护署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这三个标准是各国制定水质标准的重要参考依据。   世卫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三版)》(2005年)共有172项,它被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巴西、阿根廷、南非、匈牙利、捷克等国直接照搬。我国新国标的106个指标中,有46项指标的标准与世卫组织的相同。但也有14个指标,是中国有,而世卫组织标准没有的。锰、铜、汞、氰化物等11个指标,中国比世卫组织“管”得更严,只有镉、氯乙烯、三氯乙烯和乐果(一种农药)这4个指标比世卫组织“松”——限定值高于世卫组织标准。另外,世卫组织标准中有64个指标没明确限值,世卫组织的解释是,“饮水中存在的含量对健康无影响”、“饮水中的浓度远低于会产生毒性作用的浓度”等。   欧盟的《饮用水水质指令》被欧盟各成员国采用,我国新国标中大多数无机物指标与它一致,而且硼、钼、氟化物及硝酸盐则比它更严格。但我国在不如欧盟“苛刻”的8个指标中,氯乙烯和三氯乙烯这两种有机物再次现身。与我国新国标相比,欧盟标准的指标项目较少,只有48项,并且还是由1995年版本的66项中“砍”下来的。不过,欧盟很多国家的自来水是可以直接饮用的。   美国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标准有69项,都是有法律强制性的,全国所有的公共供水系统必须达到这一标准。二级标准共有15项,都属于“无碍健康的指标”,既有影响水的颜色、气味、口感的杂质,也有对人体皮肤、牙齿的色泽产生影响的杂质。虽然联邦政府把它视为推荐性标准,但州级政府也可根据本地水源情况,有选择地“升级”为强制性指标,与我国新国标中对所有物质的浓度限制都是强制性标准不同。   颇具特色的是,美国饮用水一级标准中的每个指标对应两个浓度限值,分别是最大污染物浓度(MCL)和最大污染物浓度目标值(MCLG)。后者指的是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污染物浓度上限,标准比前者严格得多,但没有强制力。   此外,一级标准中还列出了各种污染物的危害和来源,这是包括欧盟和世卫组织在内的很多水标准都没有提到的。   综合来看,中美两国标准“PK”的结果,可说是“各有所长”。最大污染物浓度(MCL)相同的指标没有几个,有不少数值甚至相差数倍。中国比美国更严格的共有23个指标,如剧毒的氰化物,我国新国标的浓度限值为0.05毫克/升,而美国则为0.2毫克/升 美国对砷的浓度限值为0.05毫克/升,是我国“新国标”的5倍。与此同时,美国比我国严格的指标则有17个。这17个指标多为有机物,氯乙烯和三氯乙烯再次榜上有名。令人吃惊的是,我国三氯乙烯的浓度限值是美国的14倍。另外,在美国的饮用水中,有机物“1,1,1-三氯乙烷”最多只能有0.2毫克/升,但在我国却可以高达2毫克/升,相差10倍。   两种有机物卡得不够“狠”   我国新国标的指标项目很多,对付常规无机物的严格程度已经不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标准。但对有机物的限制我国还不够严厉,在氯乙烯和三氯乙烯两项上更是显得“心有点软”。   据了解,这两种有机物都是常用的工业原料。氯乙烯是无色气体,用途很广、强度和稳定性都很突出的材料PVC(聚氯乙烯)就是由它聚合而成的 比它多两个氯原子的三氯乙烯,则用作金属的脱脂剂和脂肪、油、石蜡等的萃取剂。氯乙烯会损害肝功能,长期接触和摄入会导致肝癌 三氯乙烯除了毁肝,还有一定的麻醉作用,会引发神经功能障碍和内分泌紊乱。这应该就是国际上严格限制它们在水中含量的原因了。   在我国新国标的诸多项目中,许多物质在水中都是无色无味的,公众很难察觉到水质的变化,而水垢(即水硬度,碳酸钙的含量)却非常直观,既能看出来又能喝出来。我国新国标对水硬度的要求是不超过450毫克/升,超过欧盟(60毫克/升)、日本(300毫克/升)和加拿大(300毫克/升)的标准。美国对饮用水的水硬度没有要求,但据记者了解,美国的自来水其实很“软”,几乎没有水垢。   值得一提的是,因恶性通货膨胀“闻名世界”的非洲国家津巴布韦,其饮用水标准对砷、铜、铬等指标的要求比我国更严,在无机物指标中,只有铅的浓度限值高于我国新国标。但据我国商务部网站今年2月报道,如今有400万津巴布韦人面临因水污染而带来的疾病威胁。   由此可见,标准定得严固然是好,但若是不能落到实处,对民众来说,也只是“浮云”。
  • 带你了解团体标准
    p   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标准化法在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体系中新增加了团体标准。团体标准是什么?团体标准能否随意采用?诸如此类问题,食品伙伴网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p p    strong 一、团体标准的定义 /strong /p p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第三条,对团体标准的定义为: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 /p p   团体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p p   新标准化法中并没有给出团体标准的定义。 /p p    strong 二、团体标准能否随意采用 /strong /p p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p p   从目前部分协会公布的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来看,大部分是这样明确的,如中国调味品协会公布的《中国调味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明确:“中调协团体标准为自愿性标准,协会会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可自愿采用。”也有少部分协会制定的团体标准不允许随便采用。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任何组织、个人在使用联合会团体标准时应取得联合会的同意;联合会各部门、分支机构依据联合会团体标准开展的认证、检测等活动须通过联合会批准授权。 /p p   由此可见,企业在采用团体标准时,需要关注该团体标准的发布机构,了解机构发布的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里有无限制性规定,必要时需要取得授权方可采用。 /p p    strong 三、团体标准能否作为企业产品执行标准 /strong /p p   团体标准为近几年新出现的一类标准,就食品行业而言,还没有见到有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团体标准,食品论坛里也有网友对此有些疑问,到底团体标准能不能作为产品执行标准? /p p   食品伙伴网认为,在目前国家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没有明确的情况下,不要标注团体标准号,由于团体标准出现的比较晚,在现行的GB 7718-2011标准和问答修订版中均未明确其作为企业执行标准,而且有论坛网友发现部分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质量不高,甚至有些有错误。因此建议待国家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中明确可以使用再考虑执行团体标准,而且一定要对团体标准的内容进行仔细确认,确定其严于食品安全标准的指标要求。如大家有更明确的法规标准依据能够解答该问题,欢迎与我们交流分享。 /p p    strong 四、目前食品相关团体标准的发布情况 /strong /p p   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并且,推荐性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p p   截止本文完稿时,食品伙伴网筛选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的2400多个团体标准,其中食品相关标准有100多个,主要发布单位为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罐头工业协会、中国民族卫生协会、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等。 /p p    strong 五、团体标准文本公开情况 /strong /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就食品伙伴网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大部分团体标准没有公开文本,只有少部分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仅限于在线浏览,不能下载保存。 /p p    strong 六、团体标准相关法规文件 /strong /p p   除了以上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部分协会也发布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国家层面的团体标准相关法规文件还比较少。 /p p    strong 七、团体标准的未来发展趋势 /strong /p p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第四点、组织实施中提到: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的方法,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标准化工作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其中第三阶段中提出: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发展较为成熟,更好满足市场竞争、创新发展的需求。(2020年完成)。 /p p   由此可见,团体标准未来会越来越多,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也能看出,不断的有新的团体标准发布,但是鉴于大部分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不公开,可能会影响团体标准的推广应用,未来是否会有更多的团体标准文本主动公开,并且供企业自愿采用,食品伙伴网将持续关注。 br/ /p p    strong 食品伙伴网建议 /strong /p p   企业关注有较大影响力的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特别是目前仍没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未来很可能这部分团体标准会转化为地方标准,甚至是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br/ br/ br/ /p
  •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制定的标准转化为ISO标准发布实施!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2016年完成制定发布的团体标准T/CIS 19001—2016《船用磁罗经安全距离测试方法》,作为ISO标准ISO25862:2019的内容,完成了制修订正式发布。船用磁罗经是重要的航海定向仪器。地球磁场和船舶环境磁场会引起船舶驾驶舱通信与导航设备磁化,磁罗经在该磁力作用下会产生偏差,使之偏离磁子午线的方向。国际海事组织(IMO)于1991年的决议规定、国际标准IEC 60945:2002要求在驾驶舱内安装的航行和通信设备,必须提供与磁罗经的安全距离。因此,磁罗经安全距离是船级社要求的上船通信导航等电子仪器设备必须检验的项目之一。但是,原来没有形成国际范围内的标准检测方法,即没有国际范围甚至是区域性的规范测试方法,不能规范和指导船用磁罗经安全距离测试方法的实施。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我国的船用通信导航等电子仪器设备制造能力的提升,有了大量的这类仪器上船的需求,但是,当时只是欧美等少数国家有测试实验室开展船用磁罗经安全距离的定量测试,而每一台安装在船舶驾驶舱的航行和通信设备都必须标注与磁罗经的最小安全距离,该安全距离测量要去国外或者委托跨国公司进行,这样就存在着费用贵,沟通困难,耗时长等等问题,使磁罗经安全距离定量测量成为中国船舶通导仪器设备生产厂商的大难题,也成为中国测试行业的空白,制约了中国通导仪器设备走向国际的步伐。2001年起,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的会员单位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参考IEC 60945:2002的要求,形成了我国的磁罗经安全距离测试方案,检测数据结果和国外同行比对,只有万分之几的差别,其方法得到了十大船级社、BSH等国际同行认可,并得到了CNS和CCS(中国船级社)授权。基于该技术和应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于2016年制定发布了针对本需求的中文版和英文版的团体标准T/CIS 19001—2016《船用磁罗经安全距离测试方法》。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T/CIS 19001—2016中文版和英文版封面鉴于该标准方法的国际市场适用性并缺乏国际标准,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于2017年在国际标准组织船舶与海洋技术委员会导航与船舶操作分技术委员会(ISO/TC8/SC6)推进立项制定为国际标准的工作。虽然该标准提案技术上和基本条件等都非常符合ISO标准的制定需求,但国际标准组织也是一个非常“讲政治”的组织。基于当时中外关系环境等原因,ISO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单位都是与我国有很多抵触情绪的国家,加之我们对ISO标准制定项目组织经验不足,在讨论本ISO标准立项时,一些成员国给我们提出了多种有些道理或者没有道理的质询和阻挠。几经磨难,经过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本项目国际标准工作组专家们的精心策划、与国外专家积极沟通、技术上专业准备和国际关系环境变化等,ISO于2021年2月10日的ISO/TC8 N592决议文件确认,将我们的提案“船用磁罗经安全距离测试方法”制定为国际标准ISO 25862:2019《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 — Marine magnetic compasses, binnacles and azimuth reading devices》的附录。作为ISO标准制修订立项后,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组建了国内本项国际标准工作组,按照ISO标准制修订流程,经历了国际标准撰稿、修改、国内外征求意见、修改和ISO成员国投票等诸环节,团体标准T/CIS 19001—2016《船用磁罗经安全距离测试方法》转化为ISO 25862:2019《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 — Marine magnetic compasses, binnacles and azimuth reading devices》的附录现已被ISO发布。
  • 标准品使用常见问题系列--标准品验收及储存篇
    1. 标准品到货后需要查验哪些信息呢?重点查验以下信息:(1)产品信息中英文名称、CAS#、性状、规格、特性量值(2)储存条件储存温度、光敏性、是否需要惰性气体保护(3)保质期关注是否在有效期内,避免超期(4)厂家信息便于出现问题得到技术支持也可以根据CANS-GL035的要求设计验收记录表格,记录相关数据。2. 所订标准品需要冷冻或者冷藏储存,到货后发现冰袋化了,还可以入库吗?标准品证书上给出的储存温度是长期储存的温度,与标准品短期运输温度并不相同。为了保证标准品运输过程的稳定性,生产厂商会模拟运输过程进行短期的稳定性监测,在-20℃ 至60℃ 的温度区间内进行15天的稳定性监测来确保标准品在运输过程中特性量值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只要运输时间不超过15天并且到货以后及时按照证书要求进行储存,标准品一般不会产生问题,可以放心入库。3. 购买的是安瓿瓶包装的标准溶液,开封后如何保存?安瓿瓶包装的标准溶液都是一次性使用的,一旦开封不可以再次熔封作为标准品使用。可以将安瓿瓶中的样品一次性取出稀释成储备液,并储存在密封性良好的样品瓶中。4. 标准品开封后保质期与未开封时一致吗?不一致。标准品生产厂商给出的保质期是未开封的保质期,用户需根据开瓶频率和储存温度等实际使用情况对特性量值进行定期核查。5. 库里的标准品过期了怎么办? 过期标准品如果一直按照证书要求储存并且未开封使用,客户可咨询该标准品生产厂商该款标准品能否进行保质期延期,如果可延期厂商会提供新证书以延长保质期,该标准品可以继续使用。如果过期标准品已经开封,则不可继续作为标准品使用。更多标准物质常见问题请详询400-860-5168转3034。
  • 染色橙照卖只因没有检测能力?
    近日,西安市场上赣南脐橙被曝99%经过染色处理,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但染色脐橙依旧销售火爆,未见下架之势。西安市农业局流通处处长杨振峰告诉 “中国之声”,他们向省农业厅反映了,厅里要求了解一下西安有无检测机构可以检测里面的化学成分,结果没有一家有检测能力,而且国家也没有检测标准,政府监管部门失去了法律依据。   染色脐橙红红亮亮,记者们一看便知,果商们一看便知,只有政府监管部门需要有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科学检测。结果是没有机构具备检测能力,即使有检测能力,国家也没有相关标准,于是政府监管部门就没有执法依据,只能由着染色脐橙 “火爆热销中”。谁要是吃了染色脐橙倒了霉,可别怪监管部门。   与西安遥相呼应的是,北京市小学生张皓调查发现九成蘑菇被漂白,而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却说“食用菌合格率为97.73%”,中国食用菌协会也表示 “不相信小学生的实验结果”。干脆不承认有食品安全问题,既然问题都不存在,自然犯不着他们劳神费力。相比之下,西安的监管部门还算不错,承认问题,想管一管,只是天不与便,只好放弃。   看来,监管食品市场,政府监管部门活用两招即可应付自如:一招是坚称太平无事,不容许 “无事生非” 另一招是承认有事,但不是我不管,而是没有检测能力与标准,没有执法依据,爱莫能助。两招殊途同归,最终都是监管部门不作为,问题搁在原地,消费者自求多福。   但市面上传言四起,老百姓没法安心自处,他们需要有关部门升帐理事。关于脐橙染色的事,西安市农业局流通处已向省农业厅反映过了,既然本地不具备检测能力,省农业厅向上级部门报告没有?既然媒体已公开报道,上级部门有没有注意到此事,接下来准备怎么办?这是公众亟欲知情的。   据说,西安市农业局官员以为,只有大力宣传让群众知道染色橙对人体的害处,拒绝购买,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染色脐橙的销售。如果群众都长着一双雪亮的眼睛,当然就能保证没事。但如果凡事群众都能够自行解决,大家又何必出钱养一帮公务人员?纳税人雇用公务人员,难道目的只是让公务人员整天无所事事吗?   很明显,有关监管部门不想管事,懒得管事,而且有理由不管事,可以不管事。不管事也不用担什么责任,于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食品安全问题堆积如山,险象环生。两个月前,也是西安,市面上生姜被曝60%是硫磺熏制的毒姜,而且这种毒姜已经横行市场七年。既然检测没能力,执法没依据,安全问题只好一直存在着。如此说来,每个活着的国人还真是幸运,又或者是免疫力已经久经考验而自然形成了。
  •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转化为ISO标准发布实施!
    近日,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主导编制的国际标准ISO 23745:2024《船舶和海洋技术 船载气象仪器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发布。这是继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转化为ASTM标准正式发布实施之后,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国际化工作取得又一丰硕成果。至此,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制定发布的团体标准,在全世界最具权威、标准占主导地位的标准化组织ISO也开始了转化发布。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于2018年完成制定并发布的团体标准T/CIS 47001-2018《船舶气象仪通用技术规范》,该标准于2020年5月被国际标准组织(ISO)批准制定为ISO标准,由中国主导,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任工作组组长单位,工作组成员国包括中国、韩国、德国、美国和俄罗斯。图1. ISO官网发布版面船舶气象仪是安装在船舶上的一个系统,测量气象参数例如但不限于空气温度、相对湿度、风向、风速、大气压力、能见度和海面温度等,在将相关数据存储和传输到船舶相关系统同时,也可以无线方式传输到网络空间。对于这些气象参数的使用,一是安装气象仪的船舶本身,另外就是其他航船的实时共享和岸基气象系统的共享。考虑到散布到大洋各处的船舶气象仪给出的实时实地气象数据的重要性,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海委会(IOC)都对船舶气象仪给出的气象数据共享非常重视,并于2001年联合建立了国际志愿船观测(VOS)计划,动员各国气象(或海洋)部门招募航行船舶免费开展海上观测并汇交气象数据,使协议方无偿获得航行海洋气象预报保障服务。但是,由于国际上没有关于船舶气象仪或系统的统一技术规范或标准,各个船舶气象仪给出的气象参数的共享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各个气象数据上传时的格式、风向等方向性参数的基准、速度等相对量计算数学模型等不尽相同,苦于没有一致性的规范,使各个船舶气象仪给出的数据在共享使用时产生混乱和困难。在本项ISO标准讨论立项时,ISO秘书处注意到了WMO的应用需求,并正式向WMO征询意见,WMO立即就表示出了极大的重视,并在后续整个的本项ISO标准制定过程中全程关注,并持续的给出了专业的技术意见。本标准的制定,填补了国内外船舶气象仪标准空白,满足了船舶气象仪行业和国际气象组织(WMO)的需求,适应了全球范围气象大数据的应用需求。本标准的发布体现了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工作国际化的良好成效,是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高质量发展和创建“特色一流”学会的又一重要成果 。后续,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将继续开展国际沟通与合作,推进仪器仪表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和新项目的立项工作,为仪器仪表产业创新发展和质量提升提供高质量标准支撑。图2. ISO23745:2024(英文版)封面
  • 美国木材甲醛排放又设新标准
    据报道,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空气管理署(CARB)从今年1月1日开始对复合型木材中甲醛含量实施排放标准,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如没有通过CARB认证,将会有被召回的风险。   据了解,CARB标准分两阶段实施,对各种板材的实施的时间分别从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开始。其中,率先于2009年1月1日生效的标准,涉及板材分别为胶合板(HWPW-VC)、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及薄型中纤板。   SGS消费品检测部总监曾啸虎表示,尽管这是在加州实施的法规,但由于美国其他各州并没有相关的法规,所以各州可能参照执行。“实际上它有可能成为美国的一项联邦法规,甚至欧洲也将仿效,从而类似于欧盟的化学品法规(REACH)一样构筑起高高的"绿色壁垒”,可能改变整个人造板业及其相关产业如家具业、地板业等的国际贸易的格局。”曾啸虎说。   联邦国际质量管理经理袁国勇表示:新规的出台表明木材产品如没有通过CARB认证出口到美国,将会有被召回的风险。目前家具行业的利润率普遍较低,只为3%~8%。已经获得CARB认证的顺龙木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谢建擎坦言:要达到新规标准,不仅研发技术要过关,成本也非常高。   据了解,对家具业而言,新出炉的CARB针对的是木材,而欧盟的化学品法规REACH则涉及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持续恶化,会出现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浪潮。”   曾啸虎介绍,过去,企业往往是被迫去进行产品质量认证的,但近几年来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企业已经从单纯为了应付订单而拿证,转变为为了可持续发展而进行自愿改进,更加重视管理体系的建设。
  • 添加剂检测标准缺失 洋快餐钻"中国标准"空子
    添加剂检测标准缺失 洋快餐钻"中国标准"空子      口号为“我就喜欢”的麦当劳最近有点让人喜欢不起来了。从最近的“橡胶”麦乐鸡,联想到此前的苏丹红、滤油粉,到含镉玻璃杯,洋快餐的安全着实让人担忧。   7月16日晚,国家药监局通报针对麦乐鸡的检测结果,“特丁基对苯二酚”的含量未超国标,而“聚二甲基硅氧烷”则因无相关标准暂无法检测。由于国内现行食品安全检测环节还存在不少漏洞,“橡胶”麦乐鸡之争,洋快餐再次以“符合中国现行标准”完胜。   添加剂检测标准缺失   虽然一种添加剂未超标,但另一种的检测标准缺失,凸显出快餐食品的部分添加剂目前还处在监管盲区。   根据国家规定,特丁基对苯二酚和聚二甲基硅氧烷可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肉制品、油及油炸食品等。而通报称,通过对4省份22家麦当劳餐厅抽取的35份样品检测,未发现麦乐鸡及其煎炸用油中“特丁基对苯二酚”的含量超过国家最大允许使用量200mg/kg。而另一种食品添加剂“聚二甲基硅氧烷”的国家法定检测方法标准尚未颁布,有关部门正研究建立相关检测方法。   此前,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郭子侠也曾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和北京食品安全的部署,麦当劳属于餐厅,其内现场制售的一切食品包括麦乐鸡都属于卫生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管范围。目前对麦乐鸡等油炸快餐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方式,主要是对半成品、食用油和成品的抽检,包括检查油的卫生状况、制作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安全、超量,从目前了解的有限信息看,一些橡胶类化学物质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日常检测项目。   不标添加剂践踏知情权   不仅是部分添加剂检测标准的缺失,快餐中的食品添加剂甚至都不在外包装上标明,消费者可谓吃得“不明不白”。   今年6月初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要求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要保障使用者知情权,要求成分全标注。但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快餐食品包装上未标注食品添加剂。   7月16日,记者通过麦乐送订购了麦当劳的麦辣鸡腿堡、麦香鸡、双层板烧鸡腿堡、麦辣鸡翅、麦乐鸡、薯条、可乐等食物。在记者拿到的食物包装上,并未看到任何食品成分或添加剂成分的标注,甚至没有食品成分组成的标示,只是在一些汉堡和薯条的外包装上出现了营养成分表。在肯德基的汉堡、薯条、鸡翅和必胜客的比萨、鸡翅等洋快餐食品包装上,记者同样也没有找到食品添加剂或食品成分的标注。   对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表示,目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工厂生产的食品,由于有标签法的约束,其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一一标明,监督机构通过标注名目对产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但是快餐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添加剂使用,目前还没有完善的强制性标注规定,目前国家只是建议和鼓励快餐食品加工企业在食品包装上标注成分与添加剂的使用,但是由于实施存在难度,很多快餐企业并没有在产品包装上标注添加剂及成分的使用。   洋快餐仍是“三高”重灾区   频发安全事件的洋快餐,“不健康”一直是其饱受诟病的致命缺陷。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很多洋快餐企业也在努力改进食物品种及搭配,但是洋快餐仍是“三高”(高热量、高脂肪、高蛋白)食品的重灾区。   以麦当劳的食品为例,麦辣鸡腿堡包装上的营养成分表显示,一份麦辣鸡腿堡的能量是570卡路里,占一个成人每日摄入热量(2000卡)的29% 脂肪的含量为31g,占52%。一份中薯条的能量为330卡,占17% 脂肪为16g,占27%。   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营养科主管营养师王玉梅指出,洋快餐的共同特点是热量高,脂肪高,蛋白质高。通常一个套餐最高占了全日需要热量的113%~212%,最低能占30%以上。   此外,洋快餐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含钠量高。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人们每日钠的摄取量不超过2000mg。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份中薯条的含钠量为360mg,一份麦辣鸡腿堡的含钠量为990mg,如果一个人一日吃两个汉堡加一份中薯条,就可能会钠超标。此前因为含盐量超标的问题,麦当劳还上了英国《泰晤士报》的“黑名单”。   洋快餐安全事件主角大揭秘   丙毒(丙烯酰胺)   事件回放:2005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总检察长对麦当劳、肯德基、宝洁等9家著名连锁快餐店和食品制造商提起诉讼,要求法庭强制他们用警告性标签标明其炸薯条、薯片中致癌物丙烯酰胺的含量。WHO网站也发布简要报告警告某些食品中非故意性生成的丙烯酰胺污染物可能引起公共卫生隐患。肯德基和麦当劳首当其冲,因为它们的炸薯条等几种“当红”食品都被点名。   名词解释:丙烯酰胺(俗称“丙毒”)是一种透明、晶状的固体,丙烯酰胺和聚丙烯酰胺主要用于塑料制品的生产。国际癌病研究会的资料显示,丙烯酰胺会导致基因突变,并曾在动物实验中证明,其会促进形成良性或恶性肿瘤,也会导致中枢和末梢神经系统受损。炸薯条、炸土豆片、某些种类早餐谷类(谷类食品)食物和黑麦面包干,以及在高温下煎炸烹烤的某些食品中,含有较高水平的丙烯酰胺。   苏丹红   事件回放:2005年,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调料中被发现含有“苏丹红(1号)”,此后国内所有肯德基餐厅停止出售这两种产品。   名词解释:“苏丹红”是一种化学染色剂,并非食品添加剂。它的化学成分中含有一种叫萘的化合物,该物质具有偶氮结构,这种化学结构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致癌性,对人体的肝肾器官具有明显的毒性作用。   氢化脂肪(反式脂肪)   事件回放:2006年2月8日,麦当劳公开承认,每份麦当劳炸薯条中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反式脂肪的含量比以前增加了三分之一。2006年6月,美国“公共利益科学中心”起诉肯德基,称肯德基应当避免使用反式脂肪含量较高的烹饪油,或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中含有过量的反式脂肪。   名词解释:氢化植物油也叫反式脂肪,俗称奶精、乳马林或是人造奶油,是普通植物油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加氢催化的产物。它不但能延长保质期,还能让糕点更酥脆,因此广泛用于食品加工。氢化植物油比真正的奶油要毒上好几百倍,食用后会对肝脏产生伤害,进而破坏人体细胞膜,造成细胞的缺陷,影响细胞未来的复制与再生,长期大量使用,可以使人产生身体过早衰老的症状。   TBHQ(特丁基对苯二酚)和聚二甲基硅氧烷   事件回放:最近有调查发现,美国的麦乐鸡含有橡胶化学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美国麦当劳发言人称,在麦乐鸡中加入聚二甲基硅氧烷,是基于安全理由,用以防止炸鸡块的食油起泡。   名词解释:聚二甲基硅氧烷又称二甲基硅油,被用于皮革柔软剂、染色工业消泡剂、橡胶或塑料制品脱模剂、化妆品添加剂、医药食品酿造发酵时的消泡剂和添加剂等。特丁基对苯二酚对大多数油脂有防腐作用。按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规定,特丁基对苯二酚可作为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方便面、速煮米、干果罐头、腌制肉等制品的添加剂。
  • 伊利乳粉汞超标争论 话说“国内外无标准”
    这些天,伊利部分乳粉汞含量超标事件引来社会广泛关注。在众多议论中,伊利官方网站发布公告,一句“国内外尚无乳粉中汞含量限量的标准”的声明更是引来消费者质疑:难道标准中没有限量规定,企业就可以放任危险成分存在了吗?   一段时间以来,有关我国各类标准是否与国际接轨的争论层出不穷,而且大部分争论结果都是我国标准不如国际标准先进、全面。有了这样的“前提条件”,似乎只要企业能拿出“国内外无标准”的依据,就能证明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企业的责任不那么大了。但笔者以为,这种想法压根是对标准和检测方式的曲解,也是对公众的误导。要知道,不列入标准的检测项目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尚未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所以难以进行检测不过这类情况大多出现在一些先进的生产技术中,包括转基因食品究竟是否对人体有害等前沿议题上。还有一种不进行检测、没有标准的情况则非常简单根据最基本的商业道德,那些已知的、肯定会危害人体健康的成分,压根就不应该存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中。既然不会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自然也就无须具备检测方法或将相关成分的含量在标准中予以规定了。   在曾经发生的“苏丹红”鸭蛋中和眼下的“地沟油”管理中,都曾出现过“暂时没有检测方法”、“国家乃至国际标准都没有规定”的说法,结果社会舆论就被引导至“完善标准、加强检测”上。而这次伊利的“汞限量无标准”论调,也与“苏丹红”和“地沟油”类似,伊利大有借标准开脱自身责任的意图。但大家都知道,要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靠的不是后期的检测和监管,而是应当抓住企业的道德良心,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试想,如果在“苏丹红”和“地沟油”事件中,不存在企业非法添加、非法提炼,又何须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呢?同样的,国外对乳粉中汞含量没有标准,不是因为国外的监管部门和检测机构不知道汞对人体有害,而是国外的生产企业不可能将此类成分混入产品中。如果伊利对自己每一个生产过程从饲料采购到后期加工都有严格的质量监控和风险评估,那才有资格用“没有标准”来说服大众。但现在的事实是,乳粉中的汞多半是从饲料中带入乳粉的,这就证明了伊利在管理上存在严重的漏洞,企业又怎么能用“没有标准”作为借口呢?   在近些年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很多企业甚至监管部门都将“国内外无标准”作为挡箭牌,认为在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即使出现纰漏也是情有可原的 如果能及时亡羊补牢,更是能把坏事变成好事。笔者觉得,这种想法不仅不能体现出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更是反映出生产企业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悲哀。(任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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