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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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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规标准相关的资讯

  • 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与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来了!
    江苏省扬州市食安办牵头,在学习研究国家、省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文件精神要求,调研收集国内已经制定出台的有关基层食安办建设与运转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全市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情况,率先出台《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与工作规范》地方标准,为全省乃至全国加强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提供借鉴。 该《标准》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保障体系、工作档案等8个部分,重点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管理标准要求。✔一是在组织构架方面,要求:乡镇(街道)食安办应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每个乡镇(街道)食安办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常住人口4万以上的乡镇(街道)食安办应配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较多或任务繁重的乡镇(街道)应适当加强人员力量;村(社区)应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原则上2000人以下的村配备1名协管员,2000人以上的村配备2名及以上协管员,1万人以下的社区配备1名协管员,1万人以上的社区配备2名及以上协管员;村(社区)协管员在乡镇(街道)食安办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职责,鼓励乡镇(街道)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聘任食品安全协管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服务站或志愿者服务站。✔二是在责任体系方面,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和综合目标考核,考核权重不低于3%;组织协管员对辖区生产经营主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小作坊管理、食品摊贩管理、小餐饮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明确工作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劝阻或进行风险提示,并及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加强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2次针对食安办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活动,每次培训学时不少于10课时;建成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科普宣传栏。✔三是在制度体系方面,要求:乡镇(街道)食安办应重点围绕统筹协调(含工作部署、议事协调和督查考核)、隐患排查(含日常隐患排查、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联合检查)、协助执法(含小作坊管理、食品摊贩管理、小餐饮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辖区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四是在保障体系方面,要求:乡镇(街道)政府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按辖区常住人口数人均不少于2元的标准安排食品安全日常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辖区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宣传、培训、协管人员工作补助等;乡镇(街道)政府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食品摊贩疏导区建设、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积极购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乡镇(街道)食安办应联通乡镇(街道)应急综治指挥平台,食安办工作人员和协管人员按照“一员一端”标准配备相应的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软件,积极推进智慧监管手段,提高基层食安办工作人员和协管人员的工作效率。 为便于乡镇(街道)食安办开展工作,该《规范》附录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现场指导表、食品安全信息报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记录表、食品安全培训记录表等工作表格,统一工作报表格式和要求。 该《标准》出台,表明扬州市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精神要求,结合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和管理现状,主动研究制定加强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切实增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统一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标志着该市在加强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方面逐步迈上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 日本拟对电安法技术标准省令进行全面修订
    根据日本目前的《电气用品安全法》(简称电安法),每个指定产品的安全标准(包括检测方法和设计规范)是由政府确定的。因此,这也导致在某些情况下安全标准很难对新技术和新产品作出迅速的反应。此外,随着国外制造产品的增加,日本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协调显得愈发重要。   考虑到这种情况,2013年2月25日,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产品安全课向WTO秘书处提交了第G/TBT/N/JPN/415号WTO/TBT通报,通报电安法下规定电气用品技术标准省令的修正案。该修正案的目的是为了使日本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相协调。该修正案拟于2013年4月15通过,并于2013年10月15日实施。   此次对规定电气用品技术标准的省令进行全面修订,包括:   l 澄清“安全原则”的概念   l 使用通用标准,如取消各个详细的安全标准,规定共同要求的安全水平   l 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全球协调。   此外,根据上面对电气用品技术标准省令的修订,还对《电器用品安全法×施行规则》以及解释电气用品技术标准省令的告示进行了必要的修订。
  • LGC:标准品的定义、分类、正确使用及杂质标准品的合规标定
    p   药物杂质是活性药物成分或药物制剂中不希望存在的化学成分。药品在临床使用中产生的不良反应除了与药品本身的药理活性有关外,有时与药品中存在的杂质也有很大关系。规范地进行杂质的研究,并将其控制在一个安全、合理的限度范围之内,将直接关系到上市药品的质量及安全性。 /p p   因此,杂质的研究是药品研发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准确地分辨与测定杂质的含量并综合药学、毒理及临床研究的结果确定杂质的合理限度,这一研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p p   2017年7月19日,仪器信息网将组织举办“化学药物杂质研究及检测技术”网络主题研讨会, 会议中,LGC医药标准品资深专员杨学林将介绍《标准品的定义、分类、正确使用及杂质标准品的合规标定》。 /p p   strong  报告摘要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概括介绍2015版药典中对标准品的定义及杂质标准品的新要求;深入解析标准品的定义、特性及生产体系;着重对医药产品生产及研发过程中使用的一级标准品、二级标准品、药典标准品及杂质标准品进行介绍,并指导如何正确使用;由于一致性评价的深入开展及国家对杂质研究的逐渐重视,对于一些合成工艺复杂,购买困难的杂质如何合规的标定同样是在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对于以上提到的热点问题,我们会在本次报告中一一为您解答。 /p p   strong  报告人简介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杨学林,LGC医药标准品资深专员,主要负责医药标准品的市场推广及售前售后的技术支持工作,曾受邀2015版《中国药典》进行关于标准品知识方面的讲座,同时在国内多家百强企业如扬子江、罗欣药业、鲁南制药等做过关于标准品使用方面的专场介绍。2009年获得沈阳药科大学药物化学博士学位,在BMCL、LDDD等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多篇研究论文及多篇授权专利;曾参与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点项目的研究工作,拥有5年以上药物研发相关经验。曾先后就职于Bioduro、神威药业研究院,担任组长、室主任等职务。 /p p   欲了解本次会议的详细日程请点击: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target=" _sel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target=" _self" img title=" 点击参会.gif"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noimg/f3ddf4d4-6b54-41b5-a520-8d1a1ef40f63.jpg" / /a /p
  • 国家药监局发布| 医用高通量测序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成立医用高通量测序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的公告(2021年第137号)为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标准化组织体系,国家药监局决定成立医用高通量测序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现予公布,组成方案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医用高通量测序.docx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1月11日医用高通量测序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成方案医用高通量测序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主要负责医用高通量测序专业领域的基础通用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基础通用标准包括相关术语和定义、数据与数据库格式及定义、参比基因组等标准;产品标准包括核心工具产品(仪器、原材料、建库等前处理产品、试剂产品、生物信息数据分析软件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控制)等标准;方法标准包括遗传性疾病诊断及防控、肿瘤精准诊治与监测、传感染精准防治、大健康等应用领域的技术方法、方法评价及高通量测序技术研发、转化管理、试剂仪器原材料质量评价方法等标准;管理标准包括实验室建设、涵盖样本采集、处理、存储和共享等检测平台规范化、数据管理规范化、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等标准。第一届医用高通量测序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人员名单见下表,秘书处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承担。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负责业务指导。第一届医用高通量测序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人员名单序号姓 名工作单位职 务1金 力复旦大学组 长2王佑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组长3李金明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副组长4张河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组长5黄 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秘书长6刘东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成 员7梅享林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成 员8杨 忠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成 员9张文宏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成 员10林 戈中信湘雅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成 员11冯 强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成 员12陈 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成 员13应建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成 员14纪 元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成 员15周 洲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成 员16张国军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成 员17张 樱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成 员18白净卫清华大学成 员19童贻刚北京化工大学成 员20高 媛山东大学成 员21刘 江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国家生物信息中心)成 员22周李华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成 员23邓 涛北京博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成 员24孙 嵘北京市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成 员25赵 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 员26黄伦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 员27何静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成 员28陈亭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成 员29颜莉华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 员30陈 芳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 员31李 庆因美纳(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成 员32许兴国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成 员33杨学习广州市达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 员34彭智宇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成 员35胡云富北京泛生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成 员36曹志生天津诺禾致源生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 员37刘聪智上海思路迪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成 员38邵 阳南京世和基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 员39梁 波苏州贝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成 员40夏 涵予果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 员41覃 兰迪安诊断技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成 员42聂俊伟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 员43李厦戎北京聚道科技有限公司成 员44李元浩烟台荣昌生物制药公司成 员45杨晓芳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成 员46朱宝利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成 员47张之宏广州燃石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成 员48李丽莉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秘 书49张 超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观察员50王文庆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观察员51张 莉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观察员52刘园园湖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观察员53陈子天赛纳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观察员54高旭年广州邦德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观察员55李菁华菁良基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观察员56伍启熹北京优迅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观察员57张建光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观察员58张介中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观察员59张 巍广州嘉检医学检测有限公司观察员60肖 锐浙江博圣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观察员61莫俊业罗氏(上海)医药咨询有限公司观察员62楼 峰北京橡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观察员63陈维之无锡臻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观察员64白 健福建和瑞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观察员65郑晓婉普瑞基准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观察员66高志博深圳裕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观察员67蔡兴盛广州迈景基因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观察员68唐东江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观察员69陈实富深圳市海普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观察员70刘 蕊上海鹍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观察员71董 华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观察员72易 鑫北京吉因加科技有限公司观察员73凌少平志诺维思(北京)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观察员74王 洋北京希望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观察员75蔡从利武汉致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观察员76任海萍国药集团医疗器械研究院观察员
  •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团体标准《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的测定》团体标准
    经项目征集、审核、发布审议等程序,氟硅协会拟于2024年1月发布《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的测定》团体标准,为保障项目立项的公正性,现对本项氟硅团体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1月28日,共计10日。如任何单位、个人对拟发布标准持有异议,请以正式发函方式向协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氟硅协会标委会邮箱:fsibwh@163.com。附件:1、《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的测定》报批稿.pdf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2024年1月19日
  • 安杰科技牵头起草的5项水利标准获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据“中国水利学会标准发布公告 2017年第1号(总第1号):中国水利学会关于批准发布《气动盾型闸门系统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等6项团体标准的公告》”文件精神,安杰科技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5项标准将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2016年中国水利学会组织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相关专家对安杰科技申报的中国水利学会标准项目进行了立项论证。经论证,《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5项标准同意立项。同年12月开始向社会征求对《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5项标准的意见。  经过多轮专家意见反馈讨论和严格的标准审定流程,2017年6月29日,中国水利学会在北京组织召开理事长专题办公会,对《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5项团体标准进行审议。经表决,一致同意5项团体标准发布,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具有抗干扰性强的特点,其将水中的待测物质通过化学反应转化为气相进行检测,不受水样的颜色、沉淀、浑浊等影响。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使用图形化软件进行操作,其光源配置、试剂配制、反应控制、超标样品稀释等环节均实现了完全自动化,进一步降低了人工操作可能引入的误差。  上海安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和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的首创企业,公司生产的AJ系列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产品覆盖了从样品前处理到完全自动化检测的全部流程,可快速、高精度的检测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凯氏氮、总氮、硫化物等项目。
  • 会议活动|安杰科技参展GB/T 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标准解读暨新技术交流会
    一、展会的精彩瞬间 2023年06月15日,安杰科技在湖北武汉光谷潮漫凯瑞国际酒店参加GB/T 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标准解读暨新技术交流会。此次展会,安杰科技携公司最新产品、技术和解决方案重磅出席,安杰科技应用工程师针对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进行宣讲,以“安杰科技助力生活饮用水的检测”为题向各位行业专家和同仁分享了如何通过仪器实现水质检测自动化流程精确性和数据可靠性;主要从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的检测原理、标准规范、设备特点、关键技术和人性化操作等方面与在座的行业专家和同仁进行了互动沟通。本次会议吸引了多家分析科学仪器厂家前来参展,工程师现场向参会人员展示并介绍生活饮用水检验检测相关的分析科学仪器设备。工程师们在本次展会过程中,始终保持着热情高昂的情绪,为客户耐心讲解产品、剖析市场、认真回答每一位客户的问题、仔细聆听每一位客户的需求。每一场交流、每一次洽谈都值得回味与思考。本次交流会邀请多位水质检测领域资深专家及前沿水质分析仪器制造商,共同解读生活饮用水检测新标准,旨在促进国内水质检测技术水平提升,推动水质检测过程创新应用自动化检测仪器,实现水质检测指标全覆盖,助力国内水质检测发展,保障用水安全。安杰科技的主要产品为自动光谱分析仪器、自动滴定分析仪器、电化学分析仪器、样品前处理仪器等。二、产品介绍1.APA-500 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应用于疾病预防控制、生态环境监测、水文水资源监测、城市供水监测、地质环境监测、第三方检测等水质分析。2.AJ-5700 全自动化学需氧量(COD)分析仪:应用于环保、环卫、疾控、食品、石化、化工、地表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水质检测。3.AJ-3700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应用于生态环境监测、水文水资源监测、城市排水监测、石油化工环境监测、第三方监测等水质分析。4.AJ-6100 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应用于医疗、卫生、制药、疾控、食品等领域,依循现行国家标准分析方法,检测尿碘、血碘、水碘、盐碘等指标,全程自动化,测定效率高、分析速度快。5.AJ-1000 流动注射分析仪:应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水文水资源监测、生态环境监测、城市供水监测、第三方检测等水质分析。三、展会圆满落幕6月1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的GB/T 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标准解读暨新技术交流会现已圆满落幕。
  • 2020年夏季元圭仪器安益谱GC-MS例训如期进行
    2020年7月,元圭仪器内蒙古、山西、河北和安徽等省技术服务中心的工程师们在安益谱苏州总部质谱技术中心的例训如火如荼地进行。例训采取分步完成阶段性目标,小班教学,注重实操,人手一机。让来自一线的工程师们从质谱理论梳理到每个安装、操作和维护步骤上都认真地熟悉了又熟悉,为服务用户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实操过程中,安益谱苏州总部质谱技术中心配备了在应用及维护方面技术最强的高级工程师随时现场进行各种答疑并进行互动交流,促进了一线工程师们及时掌握新规程新规范及分析测试技术的有关内容,提高了学员的技术水平。 之后,参训学员们通过自己的努力,都顺利地通过了考核,取得优异成绩,获得了培训合格证书。北京元圭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在安益谱培训现场苏州安益谱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是苏州市高新区领军人才企业。公司由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奖人张小华博士和“杰青”、“中组部千人计划”徐伟博士、教授共同创建。公司旨在面向广大消费者市场提供常规实验室质谱仪和多种应用场景下快捷、易用、高鲁棒性的专用便携式质谱仪。 公司目前已有常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和便携式连续大气压接口质谱仪。常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根据应用场景设计的真空变室技术属于国内首创,高信噪比及宽动态范围在国内国际都已达到先进水平,是国内第三代、第四代四极杆质谱技术的典型代表;注重应用及使用参数的优化经验的积累,开创了国内不但要造好质谱,还要用好质谱的先河。安益谱质谱团队有着近20年的质谱研发和使用经验,是目前国内重要的一支保持着持续改进和创新能力的技术团队。北京元圭仪器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用先进的MES-p模式进行运营的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科学仪器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及国内外仪器品牌运营的专业公司。公司秉承“以德兴企、以义生利、以宽待合、功者有其股、合作者均受益”的企业文化及价值观。通过打造仪器产业链的形式提高中国仪器的技术水平和普及范围,达到振兴国产仪器的目的。先后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山东、上海、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广东、四川、云南、贵州等20多个省/市建立子公司及总代理,承担各省的应用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元圭仪器用匠工的思想对旗下所有的产品建立统一的技术甄选标准、统一的研发设计标准、统一的采购标准、统一的制造标准、统一的检验测量标准,为用户提供产品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精致的产品。公司拥有红外测油仪、污水检测仪器、BOD测定仪、净水检测仪器、超纯水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仪和洗瓶机等实验室产品和现场应急检测产品。 安益谱质谱是元圭仪器首家采用MES-p模式合作的公司,双方互为同企业不同部门,采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形式。为打造中国仪器产业链生态体系,方便和更多的仪器公司采用MES-p模式合作,元圭仪器特设北部(北京)、东部(合肥)、西南(成都)三个运营/招商中心,为品质好技术过硬的仪器制造商实现与用户的无缝对接,达到“合作者均收益”。
  • 人大代表:有些食品标准15年没变,违规成本过低
    标准滞后违法成本低 委员建议制订新食品标准   据广州发展研究院日前发布的一份民调报告显示,市民认为食品消费“安全”和“比较安全”的比例仅为22.1%。   “食品标准严重滞后于时代,检测方法就很老土,完全跟不上时代,相应地就把食品企业入行的门槛降低了。”政协分组讨论中,白云区代表团的人大代表黄燕提出,有的食品标准还停留在1997年,她呼吁政府及时修订食品标准,并建议广州制订高于国家标准的食品标准。   食品标准完全跟不上时代   “没想到食品标准这么低。”昨天,白云区代表团的人大代表黄燕忧心忡忡地说,她发现食品标准严重滞后,有的还停留在1997年,“药品标准都是一年修订一次,五年进行一次大修,可食品是我们天天都要吃的。”   黄燕说:“这样一来,食品安全的检测方法就很土,完全跟不上时代,相应地就把食品企业入行的门槛降低了。”   黄燕呼吁,在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当下,政府要加大对食品标准的研究和投入,让食品质量标准得以提升,好把比较差的企业关在门外。她还建议,广州可以制订一些适合地方的食品标准,这些标准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以提高食品行业准入门槛。   列席会议的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梁建清说,现在的确有一些食品质量问题是由于标准滞后造成的。“像瘦肉精、三聚氰胺,以前都认为是好东西,后来随着科技进步发现这些添加剂对身体有害,所以食品的标准要及时更新。”   食品安全问题违规成本过低   广州市政协委员刘素燕认为,现在的食品问题违规成本过低,处罚也不够严厉。   来自青联界别的钟坚委员认为,目前重点是要查处造假和销售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等违法案件,提高惩罚标准。   钟坚说,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对于打击食品犯罪的条款存在局限,使很多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无法最终定罪。建议建立相应的处罚依据,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强烈建议应适用刑法量刑,或者罚到其倾家荡产,以此来体现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震慑力,绝对不能以罚代刑。   代表委员建议   建议政府整合食品监管环节   肖湘花等委员提出,从原料到生产、再到运输、直至上架销售,一种食品需要发改、工商、农业、质监、卫食药监等多个部门监管。这样层层把关的监管形式,一方面对于减少不合格食品流入流通领域有好处,但另一方面,当出现较为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时,就加大了各个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的可能性。   肖湘花委员表示:“六七个部门管理食品安全问题,很难‘一管到底’。”建议政府能够整合监管环节。   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形成常态   人大代表曹白表示,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常态机制,主管部门和媒体要公布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黑名单,常态化地公开。“哪些是不安全,哪些企业是进入到黑名单了,对企业来说敢不敢冒这个风险,需要成本的付出,主管部门要做这个事情。”   钟坚委员也认为,目前,食品的安全信息渠道不通畅,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相关信息通报等方面也存在缺漏。   曹白代表建议,要有一个举报和投诉的途径,强调老百姓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的能力,要让全社会来监督食品安全。
  • 食品合规义务来源之国内食品标准体系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的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食品作为一种工业产品,以食品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所作的统一规定,由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在一定的范围内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食品标准应包含质量和安全两方面的要求,既能指导食品企业生产经营,又能保证消费者安全。一、食品标准的作用1)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的依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才能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同时也能带动行业水平的发展。2)标准能保证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持续发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才能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以及生态平衡,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3)标准给执法监督和消费者维权提供依据监管部门、检测机构能够依标准执法、检验,依据标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能够依据标准选择产品,明白消费,依标准维权。二、食品标准的分类国内食品标准体系分类见图一。  图一 国内食品标准体系分类   三、食品标准的识别1)按照实施效力识别标准2)按照制定主体识别标准  3)按照标准对象识别标准  小结   食品企业应通过熟悉国内食品行业相关标准的框架以及分类,以便收集和企业相关的标准清单,识别其义务,保障食品合规。
  •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批准发布《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含量的测定》团体标准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批准发布《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含量的测定》团体标准,详见附件(发布公告),现予以公布。 关于批准发布《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含量的测定》团体标准的公告(2024年第1号).pdf
  • 盘点国家标准新规 多项涉及仪器仪表行业
    p   伴随着经济日益增长,综合国力日益提升,社会经济的多个方面都需要采取明确的国家标准、法律来稳定和规范行业发展。进入“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在经济领域多个方面拟定了一系列标准以及法规,协会现整理多项国家标准及新规,其中多项涉及仪器仪表行业。 /p p    strong 国家两部委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 /strong /p p   《计划》指出,工业是VOCs排放的重点领域,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50%以上。工业排放源复杂,主要涉及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等诸多环节,其中: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汽车、包装印刷、橡胶制品、含成革、家具、制鞋等行业VOCs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0%以上。工业行业VOCs排放具有强度大、浓度高、污染物种类多等特点,回收再利用难度大、成本高,是工业领域VOCs消减的重点。 /p p   《计划》提出了总体思路:以技术进步为主线,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为重点,兼顾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理念,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政策支持引导,推动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促进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p p    strong 国家标准委下达今年国家330项标准立项制度 /strong /p p   新立项的标准更加注重创新成果转化。获得立项的国家标准突出了科技创新,将石墨烯性能测定、柔性直流输电、能源互联网、机器人测试、电动汽车充电等72个前沿技术成果列为重大标准研制项目并给予重点支持,力争尽快形成技术标准,为新兴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p p   此次立项的标准还加大了对装备制造和消费品升级所需关键技术标准的支持,立项相关标准256项,占整个项目的82%,涉及化工、船舶、钢铁及合金、通信光纤、电器附件、电线电缆、无线电干扰等10多个装备制造业和消费品工业重点领域,推动“中国制造”加快走向“精品制造”,助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p p    strong 新版《气体流量计》国家标准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strong /p p   2016年7月1日,GB/T32201-2015《气体流量计》正式开始实施。该标准是以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的国际建议OIMLR137-1& amp 2:2012为蓝本的基础上起草的,涉及到除液态气体、多相气体、蒸汽的流量计和压缩天然气(CNG)加气机以外的所有原理类型的气体流量计,是一个通用型气体流量计的国家标准。 /p p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重庆前卫克罗姆表业有限责任公司、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苍南仪表厂、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科成套仪表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南京计量测试中心、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成都秦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荣成市宇翔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了本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适用于基于任何测量技术或工作原理、用于测量工作条件下所通过的气态燃料或其他气体体积或质量的流量计,也适用于流量计的附加电子装置、内置修正装置、内置温度补偿装置及其他可能附加的装置。 /p p    strong 环保部发布六项环境标准土壤水质检测新方案 /strong /p p   国家环保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积极落实保护环境,规范环境监测工作,发布了《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该公告对土壤、沉积物以及水质检测有了明确的新标准,同时加快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脚步。 /p p   目前我国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大气污染、水体污染以及土壤污染等,针对日益突出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3个“十条”的编制工作。日前,国家环保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积极落实保护环境,规范环境监测工作,发布了《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该公告明确规定了土壤、水质检测的相关标准,对检测仪器设备有了严格的要求。 /p p    strong 八部委发布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新规 /strong /p p   7月1日起,由工信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等八部委发布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实施,对电器电子产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做了具体而严格的规范。《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为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即为电器电子产品。 /p p   《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类型及其配套产品:1.通信设备2.广播电视设备3.计算机及其他办公设备4.家用电器电子设备5.电子仪器仪表6.工业用电器电子设备7.电动工具8.医疗电子设备及器械等。 /p p    strong 两项电梯质量安全检测新标准7月起实施 /strong /p p   从质检总局了解到:7月1日起全国将实施新版《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强制性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号修改单。据介绍,新发布的《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有两方面新的要求:一是增加了产品一致性核查。规范中引入了对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安全质量的定期一致性核查制度,电梯样机通过型式试验后,制造企业要保障批量生产的产品持续保持与样机一致的质量安全性能。 /p p   一致性核查将防止制造企业“样机精工细作、产品粗制滥造”。二是建立了电梯型式试验信息公示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检验、监管机构及公众可上查询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查询平台将于2016年10月1日试运行。 /p p    strong 环保部批准4项土壤检测标准将于8月1日起实施 /strong /p p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日前批准了《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等4项土壤检测标准。 /p p   一、《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HJ802-2016)规定了测定土壤电导率的电极法适用于风干土壤电导率的测定。 /p p   二、《土壤和沉积物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803-2016)规定了用王水提取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镉、钴、铜、铬、锰、镍、铅、锌、钒、砷、钼、锑共12种金属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p p   三、《土壤8种有效态元素的测定二乙烯三胺五乙酸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804-2016)规定了用二乙烯三胺五乙酸浸提测定土壤中铜、铁、锰、锌、镉、钴、镍、铅共8种有效态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p p   四、《土壤和沉积物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805-2016)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16种多环芳烃的气相色谱—质谱法。据悉,这些标准将于8月1日起实施。 /p p    strong 环保部发布两项水质监测标准将于8月1日起实施 /strong /p p   环境保护部近日首次发布《水质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806-2016)和《水质钼和钛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807-2016)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标准规范水中丙烯腈和丙烯醛、钼和钛的测定方法,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以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p p   环境保护部近日首次发布《水质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806-2016)和《水质钼和钛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807-2016)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标准规范了环境监测工作,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制定这些标准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丙烯腈和丙烯醛、钼和钛的测定方法。 /p p   strong  两项无损检测仪器行业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实施 /strong /p p   最新制定的《JB/T12456-2015无损检测仪器线路板检测用X射线检测仪技术条件》、《JB/T12457-2015无损检测仪器线路板检测用X射线检测仪性能试验方法》两项行业标准,日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并实施。 /p p   以上标准的出台填补了国内线路板检测用X射线检测仪标准空白。标准除了在产品性能、测试验证等方面为等为同类产品生产厂家、客户基本技术、性能要求外,还在辐射、电气安全防护、标识等人身安全方面也提出明确要求,为推动行业此类仪器设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及评判参考。 /p p    strong 中国食品最安全阶段:415项食品安全标准陆续发布 /strong /p p   随着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期待也在不断上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也在不断严格,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已经全面完成,确定整合415项食品安全标准。目前,整合标准已经全部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将在2016年陆续发布实施。 /p p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完成食品安全标准整合任务。食品标准清理涵盖以往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食品卫生等标准。除将千余项农兽药残留相关标准移交农业部门清理外,经研究论证,提出其余3000余项标准继续有效、废止或修订、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清理意见,确定整合415项食品安全标准。目前,整合标准已经全部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将在2016年陆续发布实施,这将有效解决以往食品标准间矛盾、交叉、重复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发布68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上待发布的400余项整合标准,已经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p p & nbsp /p
  • 农业部新标准“剑指”牛奶违规添加“还原奶”
    农业部新标准“剑指”牛奶违规添加“还原奶” 来源:新华网 作者:于文静 林晖 核心提示:记者30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新修订的《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将于2016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修订出台完善了我国复原乳鉴定标准,为监管违规添加复原乳提供了科学依据。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林晖、于文静)记者30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新修订的《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将于2016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修订出台完善了我国复原乳鉴定标准,为监管违规添加复原乳提供了科学依据。 复原乳又称还原奶,是指把新鲜牛奶经过高温杀菌干燥制成奶粉后,再兑入一定比例的水或者牛奶还原成液态奶的乳制品。通俗地讲,还原奶是用奶粉勾兑还原而成的牛奶。作为乳品工业的一种乳原料,奶粉在复原之后至少要再经过一次商业性热杀菌,复原乳制品所经受的热伤害程度总体上强于以生鲜乳为原料的乳产品。 据了解,该标准选取了糠氨酸和乳果糖两种标示物,其中糠氨酸是牛奶热加工过程中出现的副产物,乳果糖是牛奶在加热过程中乳糖发生碱基异构的产物,二者在生乳中含量极低。通过测定生鲜乳、巴氏杀菌乳、UHT灭菌乳(即常温奶)和奶粉中糠氨酸和乳果糖的含量并结合其比值建立模型,可判定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是否添加了复原乳。 该标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修订,增加了超高效液相色谱测定糠氨酸的方法、修改了原有乳果糖的测定方法,有效缩短了检测时间,提高了检测效率。经多家检测机构验证,该标准能够确保检出结果的准确性。天津兰博气相色谱专注食品安全 产品报价:面议  气相色谱领域的第5代机  凭借其超前的设计和优异的性能引领世界GC市场,所有模块使用增强的APCs,全方位提升系统压力与流速稳定性。灵活生成不同的GC配置应对复杂成分的分析。独一无二的高达26阶的升温程序更有利于精准化分离。拥有稳定的进样系统、高灵敏度的检测器,尤其在农残检测中的ECD具有无可比拟的超高检测极限高达10-15,同时创新的超大彩色触屏以及直观友好的色谱数据处理系统使其拥有近乎完美的用户体验,每一部分的倾心设计保证其为用户提供更为可靠、精确的数据。  天津兰博现 诚征省市分销商  招商电话:022-23592982  24小时服务热线:13920418181、400-616-1607
  • 沪发布10项食安地方标准 拟明年5月1日起实施
    天气渐冷,又到一年的火锅季。今年冬天,上海将对火锅特别监管。火锅中的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和蒂巴因等从今年10月底也有了统一的上海地方测定标准。一旦有商家超标违法使用罂粟壳等违禁成分就将第一时间被测定出来。与此同时,继清明节青团上海地方食品标准露面后,提拉米苏、慕斯等冰点心、风干发酵火腿、萨拉米发酵香肠、糟卤等从明年5月1日起都将按照新的上海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生产经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谢敏强告诉记者,上海今年制定发布了10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出台将规范相关食品的生产经营行为,为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及保障市民健康权益提供了技术支持。标准实施日期之前,鼓励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标准实施日期之后,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经营。   结合食安风险监测评估   青团、糟卤等都是上海人比较喜欢吃的风险又比较高的食品,没有统一的国家食品适用标准。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经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2012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青团》等10项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谢敏强指出,10项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是在借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管理委员会、欧美发达国家、中国香港地区等的法规标准,科学分析本市相关食品产品及其有关食品行业的安全风险,开展大量基础性调研,组织各方面充分论证,并紧密结合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制定。   这些标准在制修订过程中,充分听取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分委员会会议技术审查,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向卫生部备案。   冷藏半成品限期使用   《青团》、《复合调味料》、《发酵肉制品》、《冰点心》、《糟卤》、《现制饮料》6项产品类标准,规定了食品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和微生物、理化、污染物、真菌毒素等指标的限量要求 《复合调味料生产卫生规范》、《中央厨房卫生规范》、《餐饮服务团体膳食外卖卫生规范》3项规范类标准,规定了食品加工操作场所设施设备、加工操作和贮存运输过程、食品安全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中央厨房卫生规范》中规定,应按照要求,采取措施或监测控制食用油煎炸过程的安全质量 若无法实施监控措施的,连续煎炸食品的食用油累计使用期限不超过12小时,非连续使用的食用油使用期限不超过3天。废弃的食用油应全部更换,不能以添加新油的方式延长使用期限。每批即食食品均应有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批号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留样应保存至保质期届满之后48小时。《餐饮服务团体膳食外卖卫生规范》中要求,各种净菜及冷藏保存的调理半成品从加工后冷藏到使用时间应不超过48小时。此外,应配备用于食品中心温度、专间及冰箱等环境温度、环节表面清洁度、餐饮具余氯和消毒液有效氯的即时检测设备和试剂。上述检测项目每餐次不少于5件次。   火锅中有没有罂粟类成分残留物含量?食药监部门曾经在日常监督抽检中发现,为了使食品具有诱人香味,本市个别火锅店、小吃店将罂粟壳磨成粉末进行添加。《火锅中罂粟碱等的测定液相-串联质谱法》建立了一种预处理简便、检测灵敏、定量准确且快速的方法来测定食品中罂粟类成分残留物的含量,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也解决了目前火锅食品中违法使用罂粟壳等违禁成分无标准检测方法的难题。
  • 环保部:空气质量新标准仅与世界“低轨”相接
    国务院新闻办2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方面情况,吴晓青指出,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一步扩大了人群保护范围,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但由于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新标准仅仅与世界“低轨”相接。   吴晓青称,2011年12月30日,环保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标准,2012年1月5日送交国家质检总局会签 2月29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这个标准配套,环境保护部同时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技术规定》与《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   吴晓青强调,与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新的标准强调以保护人体健康为首要目标,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进一步扩大了人群保护范围。标准体现了调整、增设、收严、更新8个字。我们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八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将有效数据要求由原来的50%—75%提高至75%—90% 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增加了自动监测分析方法 明确了标准分期实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不达标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依法制定并实施达标规划。   吴晓青评价说,总体上看,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污染物控制项目实现了与国际接轨,但由于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决定了 PM10、PM2.5等污染物的限值目前仅能与发展中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普遍采用的世卫组织第一阶段目标值接轨。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标准仅仅与世界“低轨” 相接,要正确实现与WHO提出的指导值接轨,我们国家还将有更长的路要走。   关于《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技术规定》,吴晓青提出,针对现行空气污染指数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客观感受不一致问题,新发布的技术规定进一步强调了服务于公众健康的指引作用,增加了参与评价的污染物项目,调整了分级分类表述方式,完善了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通过每一整点时刻发布各监测点位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以及相应的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为公众了解环境质量、合理安排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
  • 党报称中国PM2.5标准只能接轨较低水平国际标准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也是中国同外部世界密切互动、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的进程。这一进程帮助我们开阔视野,厘清发展思路,也让我们真切意识到:办好中国的事情,归根到底还是要靠中国人自己。   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最新统计,最近30年,中国6亿多人口脱贫,对实现世界脱贫目标贡献高达70%。按照联合国标准,中国仍有1亿多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这样一组数字,浓缩了今日中国的国家属性和发展特征。   作为一个迅速成长壮大的发展中大国,中国有雄厚的实力向新的发展阶段迈进。中国人有能力创造经济增长奇迹,也一定能够在环保等领域走得又好又快。在蓝天白云下生活,呼吸清新的空气,是中国人提高幸福指数的诉求,也是环境友好型发展的应有之义。   作为一个迅速成长壮大的发展中大国,中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平稳,形势依然严峻,同发达国家的差距还是明显的。向更高的标准看齐,始终是中国迈上新台阶的一个重要推动力。但是,中国不可能超越现实,在PM2.5等环保标准方面,还只能同较低水平的国际标准接轨。   中国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迎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面对着严峻的挑战。走好紧要处的关键几步,需要科学规划,也需要理性成熟的国民心态。这种心态离不开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离不开在理想和现实间寻找平衡的清醒意识。   发达国家的标准美则美矣,但其背后有历史文化传统支撑,有上百年工业化进程积淀。发展中国家不可能优哉游哉地重走发达国家老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雄心不容懈怠。否则,发展中国家没有前途可言,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只会越拉越大。   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在追赶过程中的窘境也是明摆着的。产业结构面临调整,发展速度只能保持,就业压力需要缓解,民生问题亟待解决……与之相对应,国家拥有的资源十分有限。这就决定了国家发展规划必须是理性、科学、周密的,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冲动和浪漫。片面强调某一方面,不但欲速则不达,甚至会打乱整体布局,延误发展机遇。不切实际地追求发达国家的标准,只能助长焦躁情绪,甚至动摇发展信心。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也是中国同外部世界密切互动、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的进程。这一进程帮助我们开阔视野,厘清发展思路,也让我们真切意识到:办好中国的事情,归根到底还是要靠中国人自己。   没有理想追求的发展注定是不完整的,缺少现实感的发展不可能结出硕果。作为一个迅速成长壮大的发展中大国,中国有足够的雄心与耐心。
  • 卫生部:53项食安标准征求意见
    12月21日,卫生部发布消息,征求《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并要求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原文如下: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2〕11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56)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52165424   电子信箱:zqyj@cfsa.net.cn   附件:   《食品用香料通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1-辛烯-3-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5-二甲基吡嗪》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己烯醛(叶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巯基-3-丁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异丙基-4-甲基噻唑》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3-巯基-2-丁酮(3-巯基-丁-2-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4,5-二氢-3(2H)噻吩酮(四氢噻吩-3-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d,l-薄荷酮甘油缩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l-薄荷醇丙二醇碳酸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征求意见稿及编.zip   《食品添加剂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己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壬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十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十一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突厥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丙二醇缩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丙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修改单.doc   《食品添加剂 二糠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氢-β-紫罗兰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烯丙基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甘油》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褐藻酸钾)》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刺槐豆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糠基硫醇(咖啡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离子交换树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修改单.doc   《食品添加剂 明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三乙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苄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肉桂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壳聚糖)》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α-生育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烯丙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氧化芳樟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乙醛二乙缩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异硫氰酸烯丙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18日
  • 新规知多少 | 谱育科技饮用水标准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来了
    生活饮用水新规覆盖74项指标检测面对即将执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其配套的新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谱育科技提供完整的饮用水标准 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可覆盖74项指标的实验室标准检测,占比达到了76%。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在水质检测实验室领域,谱育科技已拥有以ICP-MS、LC-MS/MS、GC-MS、GC-MS/MS、流动注射分析仪、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为代表的成熟的分析检测技术及与之相配套的进样前处理系统,研制了包括实验室、车船等应用场景的一系列创新产品,可提供包含售前咨询、仪器设备、应用方法、售后服务等完整的整体解决方案。1. 无机元素分析仪器➣ICP-MS系列搭配超级微波消解仪、石墨消解、全自动离子交换等全自动预处理设备均可测定新标准中包括砷、镉、 汞、 硒、 钠等在内的19项指标。➣ICP-OES搭配前处理设备则可测定新标准种除汞以外的剩余18项金属元素指标。2. 有机物质分析仪器➣LC-MS/MS可测定新标准中包括新增指标高氯酸盐在内的13项指标。➣GC-MS、GC-MS/MS可测定新标准中包括新增指标乙草胺、 2-甲基异莰醇、 土臭素在内的36项有机物指标。➣GC可以测量新标准中的34项有机指标。➣平行浓缩、固相萃取、流体萃取等是可与分析检测系统相配套的有机指标前处理设备。3. 全自动理化&综合有机物分析仪器➣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可测定新标准中包括氰化物、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在内的4项指标。➣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用于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的分析。➣全自动氨氮分析仪用于氨(以N计)的检测。➣全自动电位滴定仪可以检测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和二氧化氯3项指标。4. 全自动水质分析实验室全自动水质分析实验室 依据标准方法,实现水质理化、无机元素、有机等指标的智能无人化检测,促进了水质检测流程的标准化,完成了水质监测领域的技术革新。
  • 新规丨这一地方发布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评分标准
    《江苏省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苏市监认证〔2021〕271 号第一条 为规范认证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加强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归集认证机构信用信息基础上,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分类标准,利用江苏省认证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认证监管系统”)对认证机构的信用状况进行评分,并据此实施分类管理的活动。第三条 江苏省范围内开展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信用信息的归集、认定、评分、分类结果应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是市场监管部门内部管理措施,信用分类结果作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优化认证监管的依据,不向社会公开。第四条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统一负责全省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认证机构信用分类指标体系的建设,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档案信息化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信用分类结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认证机构分类管理及相关工作。第五条 江苏省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动态评价、有效监管的原则。第六条 省局依托省认证监管系统建立认证机构信用档案,根据信用信息目录清单,记录、归集认证机构信用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谁产生、谁归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记录认证机构信用信息。第七条 认证机构按照本办法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对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第八条 认证机构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包括下列内容:(一)基本信息。认证机构注册资本、成立年限、认证业务种类等信息。(二)信用承诺信息。鼓励认证机构在省认证监管系统自主自愿填报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作出公开信用承诺。(三)监管信息。认证机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信息;认证机构或认证人员受到行政处罚、认证机构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认证机构报送工作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经营异常、投诉举报等信息。(四)认可信息。认证机构获得CNAS认可的信息。(五)其他信息。认证机构获得行政管理部门涉及认证的表彰或荣誉等信息;承担或参与政府部门认证项目、入选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良好认证审核案例等信息;参与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倡议、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等引领行业发展信息;参与非盈利性社会项目、承担社会责任等信息。第九条 省局依托省认证监管系统,对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对认证机构信用状况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划定信用类别,实现认证机构信用自动分类和动态调整更新。认证机构信用分类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类,对应的分值为:A类(优秀):信用分值90分及以上;B类(良好):信用分值75分—89分;C类(一般):信用分值60分—74分;D类(较差):信用分值60 分以下。第十条 省认证监管系统首次开展信用评分时,认证机构初始信用评分分值为75分。在此基础上,设置扣分项、加分项两类指标。第十一条 认证机构信用评分分为实时评分和年度评分两种方式。(一)实时评分,是指省认证监管系统每天对认证机构发生的信用信息进行量化加减,计算出认证机构实时信用得分。(二)年度评分,是指省认证监管系统以每年12月31日为年度评价截止日,对截止日前一年内录入系统的信用信息进行量化加减,计算出认证机构年度信用得分。第十二条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将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有机结合,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对A类认证机构,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B类认证机构,按常规比例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认证机构,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认证机构,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大幅提高抽查比例频次。第十三条 省局依据实时评分结果开展风险监测,及时发出风险预警。对C、D类认证机构,由省局或其委托的设区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认证机构采取提醒、警示、约谈、检查等措施,督促和帮助其立即整改。第十四条 认证机构在省认证监管系统注册后,可查询本机构动态信用评分状况。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信用修复工作。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江苏省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评分标准.docx一、扣分目录清单
  • SGS首次研制工业硅国家标准样品获标样委认可
    近日,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样品鉴定会上,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SGS研制的三个工业硅国家标准样品获得标样委鉴定认可。SGS首次主持研制国家标准样品即获成功,标志着其标准样品研制的整体实力和综合水平迈向了新台阶。SGS标准样品的覆盖领域进一步拓宽,也体现国际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工业硅生产,贸易行业内的技术权威性,先进性和扎实的技术研发实力。  工业硅是现代工业尤其是高科技产业必不可少的材料,被广泛应用于信息产业、钢铁冶炼和电子电气行业等领域。虽然我国硅产量世界第一,但是我国工业硅标准样品在牌号Si1101等硅含量高于99.60%的区域,几乎没有标准样品覆盖 ,严重制约了我国硅产业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标准样品在建立测量结果溯源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使得检验、分析和测量以及实验室间测量值的互相传递成为可能。科学研制工业硅标准样品,完善工业硅标准样品体系,针对工业硅在生产、贸易过程中的杂质元素进行规范检测和有效质量控制,对于硅产业的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和长远的现实意义。SGS矿产部专家参与评审  SGS矿产实验室科研人员结合我国工业硅产业的实际市场需求,根据GB/T 2881-2014 《工业硅》对于主要杂质元素的分布梯度要求,借鉴国内外研制经验,反复摸索试验,克服各种困难,牢牢控制住标样的均匀性、稳定性和准确性的关键环节,经过长达两年的数据积累和分析测试,最终完成了一定化学梯度分布的三个工业硅标准样品的研制和定值。  这样的技术成果,为SGS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不论是在国际贸易环节的质量验证,还是行业生产环节的质量技术支持,或者贸易品质争议中的仲裁服务,储备了核心竞争力,主导和占据市场领先地位,提供国际认可的,具有高度权威性和技术领先性的质量技术服务。  SGS矿产实验室分布在中国的有13个能源实验室,5个综合实验室,沿海经济圈呈全网络覆盖式发展,并拥有分析测试服务、冶金选矿服务、实验室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等全产业链服务优势。SGS矿产实验室引进一流的仪器设备及其内部卓越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精确把控服务模块的每一个环节。  关于SGS  SGS是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是公认的质量和诚信的基准。SGS集团在世界各地共有85,000多名员工,分布在1,800多个分支机构和实验室,构成了全球性的服务网络。  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SGS集团和隶属于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共同于1991年成立,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全国已建成了50多个分支机构和100多间实验室,拥有13,000多名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  在中国,SGS的服务能力已全面覆盖到工业及建筑业、汽车、矿产、石化、农产及食品、纺织品及服装鞋类、电子电气、轻工家居、玩具及婴幼儿用品、生命科学、化妆品及个人护理产品、医疗器械等多个行业的供应链上下游。凭借全球化技术优势和本地化服务理念,我们不断创新,通过一流的检测、认证服务,致力在企业组织、政府和个人间传递信任,更助力本土及全球客户加速业务成功、提升可持续发展竞争力。
  • 培安公司宣布EraFlash闪点测试-获ASTM正式认证为——以下四种石化产品标准测试仪器
    培安公司石化部 2013/12/26 培安公司宣布旗下产品——全自动闪点仪EraFlash已被ASTM正式认证,成为在全世界范围内完全取代采用原始测试标准D93的宾斯基-马丁法仪器。此项重要测试标准的颁布实施,意味着培安公司闪点仪以其卓越的性能和可靠的稳定性,可以和国内外广大的用户分享其独具的优势,并能真切感受到ERAFLASH带来的巨大收益。 在2013年12月的ASTM年度会议上, ASTM正式在以下产品标准中接受ASTMD7094方法标准,从方法标准升级为产品标准,可用于以下燃料的产品规格闪点测试标准: 燃料油(ASTM D396) 柴油(ASTM D975) 燃气轮机燃料油(ASTM D2880) 煤油(ASTM D3699) ASTM D7094该方法具有测试速度快、结果准确、重复性好等诸多优点,从现在起,ASTM D7094可正式取代已沿用100多年的ASTM D93宾马法,作为燃料闪点测试的官方标准。这一项重要的决定,将大幅节省分析人员的时间,同时消除手动带来的误差,实现更高的精度和更高的再现重复性,并享受以此带来的实验分析安全保障。 更值得一提的是, Andreas Schwarzmann先生 和Roland Aschauer博士,均为我们的闪点仪专家代表,在ASTM D7094测试标准上取得了重大突破性的成就,二位一直以来都是担任ASTM D02.08挥发和易燃组的专家成员。过去,中石化标准SH/T0768-2005也是由培安公司与中石化共同合作制订的。 创新的EraFlash模拟真正工况密闭条件,可测试高挥发性样品。无明火操作,给全世界燃料闪点测试实验室带来100%安全且绿色环保,而传统的宾马检测方法D93,使用开放的火焰点燃70毫升高度易燃液体的蒸气,这无疑带来了安全的隐患。而且相比D93,只需2毫升样品的闪点仪ERAFLASH具有更快的测量时间、更高的精度以及更高的再现性重复性。培安连续闭杯闪点测试仪ERAFLASH显著特征:1)ERAFLASH是全球第一台全量程温度-25至420°C(-13至788°F)的闪点仪。其Peltier智能半导体控温系统使得在0°C以下和200°C以上的温度范围内检测只需一台仪器,而且0°C测量不需要额外的外部冷却。2)ERAFLASH是全球最安全的闪点仪。无明火,100%安全,只需2毫升样品,连续闭杯闪点检测3)ERAFLASH是全球最精确的闪点仪。最新的实验室研究结果证明,相比其他ASTM D7094闪点仪,ERALASH有着更高的重复性(r = 2.3 vs 4.1°C)和再现性(R = 3.3 vs5.5°C)。4)ERAFLASH是全球最快速的闪点仪。 专利的Peltier智能半导体控温系统,造就了ERAFLASH无法比拟的加热和冷却速率,搭配方便的小样品杯,这种新的设计使得ERAFLASH比其他任何闪点仪有着更快的转换时间。 *)我们新的改进将会发表在ASTM的下一个版本中公布。 更多详情,请联系培安公司:电话:北京:010-65528800 上海:021-51086600 成都:028-85127107 广州:020-89609288 Email:sales@pynnco.com 网站:www.pynnco.com
  • 德国正采用硅28研制“1千克”标准测量新方法
    德国计量科学家正采用硅研制“1千克”标准质量的新测量方法。研究成功后,硅有望取代现有的铂铱合金国际标准砝码,成为“1千克”的标尺。 项目关键是一颗直径10厘米的纯硅球体。这一球体99.99%由硅28组成,质量极度接近1千克。球体由德国和俄罗斯、澳大利亚科学家经过5年研究联合制作,耗资200万欧元(约合320万美元)。 现在,德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科学家需要对球体做数千次试验,计算出其中精确的硅原子数量。项目协调员阿诺尔德尼古劳斯说,科学家知道1千克硅球体中的硅原子数后,就没有必要再使用铂铱合金的国际标准砝码来确定“1千克”。他们可以利用这一数据随时“复制”“1千克”的标准质量,且不易随时间改变。 现有的1千克标准砝码由铂铱合金制成,存放于法国首都巴黎,但它“神秘地”比原来轻了50微克,给从事科学研究和数据统计等精密工作的人带来不少麻烦。 更多阅读 百年前标准已过时 科学家呼吁重新界定千克标准 硅28晶体有望成为新的“一千克”标准
  • 中国农药标准应尽早接轨
    “大量不科学的使用农药、化肥,在很多区域已经造成了环境的污染,并在一定的程度上对人健康造成了伤害。”近日,原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郭书田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按照目前政府职能划分,农药、化肥产业的审批、使用过程的监督权归属农业部,而生产的监管则归化工部。   因此,针对近期曝光由农药残留而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郭书田忧心忡忡。郭书田认为,要避免目前类似的情况,减少农药、化肥使用的危害,就需要进一步加强农药审批环节的力度,推进农药登记制度继续强有力的执行,并在农药使用过程中对农民进行科学引导和有效监督。   郭书田1992年从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的位置退休,近年来,郭书田以农业专家的身份在各地进行调研,并出席各类的专业研讨会为中国农业发展献计献策。   在农药、化肥的使用问题上,郭书田呼吁,目前应该制定有效的措施解决因为农民分散问题带来的监管难题,让中国的各项标准尽早与国际接轨。   《21世纪》:针对农药、化肥在具体的监管有哪些重要的举措?   郭书田:除了日常的例行监管外,农药和化肥的登记制度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措施。   根据农药登记制度的要求,新农药的原料来源、生产工艺、生产方法、使用的效果都要符合相关标准,需经过农药鉴定所的严格的检验。此外,还要跟踪和监督农药在过程中的情况,并实行年检制度。   但是,推进农药、化肥登记制度在监管上同样有相应的难题。例如在流通领域的环节中很难监控,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另外,我国面积幅员辽阔,监管人力方面还存在严重不足,仍会存在一些监管漏洞。   《21世纪》:有言论称农药登记门槛的提高(高达上百万元的登记费用)有利于跨国公司和地下工厂,但不利于本土企业研发。也有人反映一批三证不全的非法农药企业也能获得登记证并出口,客观上造成了出口恶性竞争。您如何看待这些问题?   郭书田:我也听说过相关言论,关键是怎么辩证看这个问题,如果从保证落后生产方式的角度来考虑是有理由。但是如果是保证生产质量的安全,到底是要迁就落后还是淘汰落后呢?   在“三证不全”的非法农药企业的问题上,国家的政策是鲜明的,对此要坚决取缔。但是这些非法企业也是一个动态的,今天刚刚打完,明天又在别的地方改头换面出现,这些非法企业也确实对农药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21世纪》:农业部推进化肥登记制度9年多以来,收费和监管问题一直引发争议。特别是由于拥有肥料登记权力的农业部门自身亦参与化肥生产经营,在业界引起普遍质疑。您怎么看待?   郭书田:这个现象的确在全国范围内不是个别现象,的确也是个相当不好的现象,相当于农业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不但会对整个产业发展不利,也容易滋生腐败。   在我看来,政府是一个行政服务体系,是一个公益行为,应该完全由财政拨款来支持,而企业运营是市场行为,应该完全分开。   《21世纪》:今年随着化肥“国六条”推动流通体制改革新政形成,肥料登记许可证制度是否能延续下去?   郭书田:我觉得应该坚持,虽然目前制度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不能因为不够完善就不去推进,该完善的地方还是要完善,这样对于推动化肥产业的发展才有实质性的意义。
  • 中医养生艾条、兰州市花苦水玫瑰质量标准发布
    近日,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照国家药品标准制定和编写技术要求,经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标准检验复核、省药监局组织专家技术审评、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发布苦水玫瑰花和艾条的质量标准。1、苦水玫瑰苦水玫瑰是钝齿蔷薇和中国传统玫瑰的自然杂交种,中国四大玫瑰品系之一,世界上稀有的高原富硒玫瑰品种。1984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苦水玫瑰为兰州市市花。苦水玫瑰栽培历史悠久,据《五凉全志》和《永登县志》记载,平番县(今永登县)在乾隆十一年(1746年)就有从事玫瑰种植的记录。苦水玫瑰花KushuimeiguihuaROSAE RUGOSAE FLOS本品为蔷薇科植物紫花重瓣玫瑰 Rosa rugosa ʻPlenaʼ的干燥花蕾。夏初花将 开放时分批采摘,及时低温干燥。【性状】本品花蕾呈卵球形或不规则的团块状,直径 0.7~1.2cm。花瓣上部紫红色,下部色淡;中央为深黄色雄蕊;花托半球形,被稀疏毛;萼片5枚,卵状披针形,黄绿色、绿色至棕绿色。体轻,质脆。气芳香浓郁,味微苦涩。【鉴别】(1)本品粉末淡红色。非腺毛为单细胞,多呈弯曲的棒状,壁较 薄。花瓣表皮细胞类长方形,有淡红色内容物散在。花粉粒易见,类圆形,具 3 萌发孔。花萼表皮细胞圆多角形,可见条纹。有时可见草酸钙簇晶。 (2)取本品粉末 1g,加甲醇 10ml,超声处理10分钟,滤过,滤液作为供 试品溶液。另取苦水玫瑰对照药材1g,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照薄层色谱法 (中国药典 2015 年版通则 0502)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1μl,分别点于同一 硅胶 GF254 薄层板上,以乙酸乙酯-甲酸-水(30:3: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5%三氯化铝乙醇溶液,在 105℃加热数分钟,置紫外光灯(365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药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 【检查】水分 不得过13.0%(中国药典四部通则 0832 第二法)。总灰分 不得过 5.0%(中国药典四部通则 2302)。酸不溶性灰分 不得过 1.0%(中国药典四部通则 2302)。二氧化硫残留量 不得过 50mg/kg(中国药典四部通则 2331)。【浸出物】照水溶性浸出物测定(中国药典 2015 年版通则 2201)项下的 热浸法测定,不得少于 25.0%。 【炮制】除净杂质,低温干燥。 【性味与归经】甘、微苦,温。归肝、脾经。 【功能与主治】行气解郁,活血散淤,调经止痛。用治肝胃不和、胁痛脘 闷,胃脘胀痛,跌打损伤、瘀肿疼痛,月经不调。 【用法与用量】 3~9g。 【贮藏】密闭,置阴凉干燥处。2、艾条艾条是用棉纸包裹艾绒制成的圆柱形长卷,艾条主要用于艾灸。艾灸是中国最古老的医术之一,属中药外治法,可温经散寒,行气血,逐寒湿,适用于风寒湿痹,肌肉酸麻,关节四肢疼痛,颈椎病等症。它源于远古时代,形成于商周年间,历时几千年,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具体质量标准如下。
  • 国家药监局成立中医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成立中医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公告原文如下:为推动中医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标准化组织体系,国家药监局决定成立中医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现予公布,组成方案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医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成方案国家药监局2022年6月2日1654591567419033964.docx
  • 有机葡萄酒标准应与国际接轨
    记者了解到,国际市场对有机葡萄酒产品的认证有严格的要求。在美国,有机葡萄的认证前提是必须满足USDA颁布的国家有机项目标准。在加利福尼亚,CCOF设立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包括:不得使用生物工程技术、不得含有碘辐射,鼓励使用堆肥、覆盖种植和培育有益昆虫等等。在意大利,有机生长的葡萄酒要标上指定名称“Viticoltura Biologica” 在西班牙,则是标上“Agricultura Ecologica.”。在俄勒冈州,有机葡萄酒要带上“Oregon Tilth”的印章 在华盛顿,印章的内容则是“WSDA Certified Organic”。在新西兰,主要的有机认证组织是Bio-Gro 澳大利亚的是Australian Certified Organic.。   一位熟悉葡萄酒有机认证的专家告诉记者,葡萄酒企业要获得有机认证,必须有自己的葡萄基地、严格按照有机葡萄的种植方法操作,在此基础上原料的加工也要符合国家GB/T 19630《有机产品》的要求。不过他也表示,目前任何一个单独的有机食品品类都没有自身单独的有机认证标准和检测标准。在认证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供操作规程、生产纪录、追踪体系等众多资料。   对此, 郭松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绿色食品曾经走过一段“乱象”时期,有机食品应该吸取教训,整个认证过程要让消费者信服 有机葡萄酒和普通葡萄酒的区别应该公布于众,应该有一套业内人士公认的标准。“就我目前了解到的,国家葡萄酒标准中并没有对有机葡萄酒进行规定限制。”他强调,国内有机葡萄酒必须与国际要求接轨。   据了解,去年12月底,来自欧盟27个成员国的专家正式对欧盟有机葡萄酒立法草案进行了正式审议,并于今年1月提交欧盟委员会。该标准涉及添加剂的使用、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等多个方面,还对杀虫剂的使用进行了限制。这一举措将结束多年来欧盟成员国各自实施的生产标准。
  • 两部门:推动食品添加剂等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印发《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进一步健全标准体系,推动食品添加剂等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引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去产能”有关政策,依法加快淘汰污染严重、能耗水耗超标的落后产能,提高冷链物流效率和水平。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食品工业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但食品工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与人民群众期望尚存差距。源头污染问题突出,部分食用农产品存在超标使用农兽药和滥用添加剂现象,食品冷链物流建设滞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二是高品质食品有效供给不足。随着食品消费结构升级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消费者对食品的方便性、营养化和安全水平更加关注,但高品质食品供应与市场需求不相匹配,难以很好适应消费变化,消费者信赖的自主知名品牌不多。  三是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食品工业基础研究薄弱,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加工技术储备不足。重大技术和高端装备依赖进口,自主研发水平较低。  四是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部分行业副产物综合利用率不高,部分产品单位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仍然较高,节能减排压力加大。  《意见》指出,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工业发展挑战和机遇并存。从国际上看,世界经济复苏乏力,食品跨国集团加快全球布局,不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对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和挑战。另一方面,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以及各种国际贸易协定的签订,对外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有利于我国食品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从国内来看,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一方面增长预期放缓,人力、土地、环境资源保护等综合成本不断上升,食品工业保持高速发展难度加大。另一方面,食品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态势,随着消费结构升级,消费者对食品的营养与健康要求更高,品牌意识不断增强,食品工业发展模式将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  《意见》提出主要目标,到2020年,食品工业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预期年均增长7%左右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两化”融合水平显著提升,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 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取得突出成效,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  《意见》提出五项主要任务:一是改善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创新驱动,加快“两化”融合 四是统筹国内国外,扩大开放合作 五是增强监管能力,提高安全水平。  其中,《意见》提出,积极推进传统主食及中式菜肴工业化、规模化生产,深入发掘地方特色食品和中华传统食品。进一步健全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清理整合,开展重点品种和领域的标准制(修)订,推动食品添加剂等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引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搭建基于标识解析等技术的质量追溯信息化平台,形成上下游产业食品质量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去产能”有关政策,依法加快淘汰污染严重、能耗水耗超标的落后产能。健全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和运行标准,提高冷链物流效率和水平。支持骨干食品企业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实现食品“从农田到餐桌” 全过程可追溯。  《意见》指出,紧密结合“一带一路”战略,鼓励食品企业采取设立境外办事处和技术中心等多种方式“走出去”,支持加工企业到海外建立粮油、乳制品、肉制品等重要食品原料基地。结合食品工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引进国外食品工业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制造技术和装备,鼓励外资进入营养健康食品制造、天然食品添加剂开发生产、食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领域,合作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适度扩大优质食品进口,优化食品及原料进口结构,满足不断升级的食品消费需求。  完善食品安全“黑名单”、“红名单”制度,对列入 “黑名单”的企业给予严厉惩罚和重点监管,列入“红名单”的企业给予国家优惠政策的优先和重点支持,形成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机制。  《意见》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专利、产品标识、商业秘密等方面侵权假冒的打击力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依法确定收费范围,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合理降低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
  • 桂林青蒿琥酯质量标准入选美国药典
    最近,经美国药典委员会(USP)评判确认,广西桂林南药青蒿琥酯质量标准作为新的USP标准入选美国药典。   据介绍,美国药典委员会是美国的法定标准制定机构,通过发布标准和进行相关项目查验,保证药品和食品的质量与安全。USP标准目前被视为世界最高标准。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去年4月正式向美国药典委员会提交青蒿琥酯原料药和青蒿琥酯片质量标准,经过该机构一年多的严格判定而予以确认。
  • 注意!2024年1月1日起一大批环境标准新规开始实施
    仪器信息网讯 新年新气象。2024年1月1日起,一大批全国以及地方相关的环境标准新规开始实施。多部新规为首次发布,涉及水、大气、土壤、海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等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地方法规。本文梳理了以下相关法规标准(不完全统计,排序不分先后),如有遗漏敬请谅解(若有纰漏可联系:wangyh@instrument.com.cn)。全国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全面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完善海洋生态保护,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域外适用,有许多制度创新和务实管用的举措。《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 87-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结合机场建设、运营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规定了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T 87—2002)的第一次修订。自本标准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T 87—2002)废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 349-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结合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运营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规定了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T 349—2007)的第一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T 349—2007)废止。《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河流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标准《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本标准规定了河流(不包括河口)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6-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湖泊和水库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工作,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湖泊和水库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水中铅-210的分析方法 冠醚树脂分离-β计数器法》(HJ 1323-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水中铅-210的分析测量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海水和废水中铅-210的分析和测量。本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生物中氚和碳-14的分析方法 管式燃烧法》(HJ 1324-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生物中氚和碳-14 的分析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物中组织自由水氚、有机结合氚和碳-14 的分析和测量。本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日用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23年版)》为进一步加强日用玻璃行业管理,规范日用玻璃行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行为,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引导日用玻璃行业绿色转型,促进日用玻璃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引导废铜、废铝加工配送和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精细化处理及直接利用水平,制定了本规范条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条件适用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成投产的废铜加工配送、废铝加工配送和再生铜直接利用的独立法人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引导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范条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成投产的,从事工程机械、机床工具、重型机械、石化通用机械、内燃机、电工电器、农业机械、机械基础件、文化办公设备等机电产品再制造的独立法人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石化污染地块土壤-地下水原位协同修复技术指南》依据《中关村中环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产业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地下水标[2022]03号)要求,由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康恒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共同参与编写的团体标准《石化污染地块土壤-地下水原位协同修复技术指南》立项、起草编制、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委员会审查等工作现已完成,现批准发布。标准编号:T/GIA 022.3-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本文件规定了实施石化污染地块土壤-地下水原位协同修复过程中协同调查与风险评估、协同修复方案制定、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运行与监测、修复效果评估、工程关闭等技术要求。《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用粉状活性炭》(CJ/T546-2023)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用粉状活性炭》,编号为CJ/T546-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用粉状活性炭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本文件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用粉状活性炭的生产和使用。《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标准》(CJJ/T109-2023)为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运行操作、设备维护及安全管理,加强垃圾转运系统控制及运行过程的环境保护,提高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充分发挥垃圾转运效能,做到生活垃圾安全、及时、有效及清洁化转运,住建部组织制定了《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标准》,编号为CJJ/T109-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109-2006同时废止。《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标准》(CJJ/T150-2023)为规范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运行可靠,满足污染防治、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 改建及扩建的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及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本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150-2010同时废止。《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稳定化处理技术标准》(CJJ/T316-2023)为规范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稳定化处理技术工艺、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行为,防止飞灰造成环境污染,实现飞灰安全处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标准编号为CJJ/T316-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的设计和运行维护。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稳定化处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以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关要求,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2023年8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3号发布,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程》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14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程》,经协会建筑与市政工程产品应用分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1403-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地方篇《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教育工作,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素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条例》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为生态环境教育责任主体,并细化了基层单位生态环境教育要求。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79-2023)本文件规定了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结果判定、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池塘海水养殖和工厂化海水养殖,及海水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海水养殖指利用海水(盐度≥3‰)以各种方式进行水生经济动植物生产的活动。海水养殖尾水海水养殖过程中或生产结束后,直接或经尾水处理设施向外环境排放的水。本标准自2024年1月1日实施。 河北省《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80-2023)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永定河流域内排污单位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五项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上述五项水污染物直接排放管理。本标准自2024年1月1日实施。 河北省《潮白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81-2023)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潮白河流域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潮白河流域,以及北运河流域廊坊市部分、蓟运河流域廊坊市部分区域内的排污单位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五项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上述五项水污染物直接排放管理。本标准自2024年1月1日实施。河北省《滦河及冀东沿海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82-2023)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滦河及冀东沿海流域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滦河及冀东沿海流域,以及蓟运河流域唐山市和承德市部分、辽河流域承德市部分区域内的排污单位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五项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上述五项水污染物直接排放管理。本标准自2024年1月1日实施。《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明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加强对大气污染的成因分析和针对性治理,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实时监测数据分析、预报和应急响应机制,防范重污染天气产生。重点针对大气污染监测不实时、成因分析不经常、应急不响应等重点问题进行规范。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为促进我省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为提升预案实用性、可操作性,首次提出“一图两单两卡”编制要求,即环境应急预案“一张图”,环境风险辨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两个清单”,环境安全职责承诺、应急处置措施“两张卡”,推动企业精准识别环境风险,深入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形,有效构建环境安全责任链条。此外,还首次提出工业园区预案类别。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为了防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黄河流域山东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全国首部着眼湖泊总磷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本条例所称鄱阳湖流域,是指鄱阳湖和汇入鄱阳湖的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本省县级行政区域。本条例所称总磷,是指水体中所有有机磷和无机磷的总和。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山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以下简称用煤项目)。本办法所称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指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行政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地区)。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为了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并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划分。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城乡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城乡垃圾管理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推动实现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为了加强抚仙湖保护,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抚仙湖流域,是指以抚仙湖水体为主的集水区域(不含星云湖子流域),主要涉及澄江市、江川区、华宁县。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为了加强滇池保护,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新修订的《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对杞麓湖湖长制的管理体制、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等方面作了修订和完善。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杞麓湖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进一步做好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及流域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全国首部跨省设区市法规文本相同的地方性法规。赣湘两省两省首次实现协同立法,开启了跨省生态保护的新探索。主要涉及水质、水量、航道建设等方面,聚焦“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等关键问题,推动构建流域共抓大保护的新格局。《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共七章五十七条,重点对能源发展、产业结构、生活消费等领域的绿色转型作了规范,同时明确了基本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上海市《扬尘在线监测技术规范》(DB31/T 1433—2023)本文件规定了扬尘在线监测技术要求,监测点位与设备安装、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与处理、验收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建筑工地、交通建设工程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干散货码头堆场等易扬尘场所开放源的扬尘在线监测。本标准自2024年1月1日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及资源,防治污染损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含弱放射性物质废弃物纳入禁止排放入海的范围。《条例》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和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海域水质进行监测,评价海域环境质量,并定期公告海域水质状况。《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本导则规定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及相关要求。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可参考本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另行规定。本导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资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资阳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潮州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潮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潮州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应执行广东省地方环境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为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危险废物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兰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甘肃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污染环境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本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疏干水、再生水、灌区排水、雨洪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新规 |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制修订工作安排,现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二、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ueq@sa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11月24日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宗旨】为了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标准化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企业标准的制定、自我声明公开,以及企业标准化的促进与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企业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创新驱动、质量提升的原则。  第四条【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基本任务】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纲要、规划、政策;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推广应用标准化方法;实施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反馈标准实施信息;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完善企业标准体系,持续改进标准的实施及相关标准化技术活动等。  企业应当建立标准化工作制度,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提升标准化能力,引导全员自觉参与执行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监督。  第六条【标准创新】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  第七条【部门任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 标准制定  第八条【依标生产】企业应当依据标准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鼓励企业执行推荐性标准。如果没有相关标准,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第九条【制定原则】制定企业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制定企业标准应当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鼓励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基于创新技术成果和良好实践经验,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撑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  第十条【知识产权】企业在制定标准时,应当符合相关参考或者引用材料的知识产权政策。  参考或者引用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的,应当遵守相关标准所涉及的版权政策。  第十一条【联合制定企业标准】鼓励企业整合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源,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十二条【试验方法】企业制定的产品或者服务标准应当明确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  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应当引用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国际标准,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国际标准的,企业可以自行制定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企业自行制定的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编号规则】企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企业标准应当按照统一的规则进行编号。编号依次由企业标准代号、企业代号、顺序号、年代号组成,方法如下:  企业代号可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或两者兼用组成。  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的企业标准,以企业标准形式各自编号、发布。  第三章 自我声明公开  第十四条【自我声明公开】企业应当自我声明公开其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或者联合制定企业标准的,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情况下,还应当公开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相关的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  企业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技术要求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  第十五条【自我声明公开主体和时间】企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前,应当对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标准的信息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委托方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  企业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自我声明公开的内容进行更新。  第十六条【自我声明公开渠道】鼓励企业通过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  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公开渠道,并确保自我声明公开的信息可获取、可追溯和防篡改。  第四章 促进与服务  第十七条【提升参与规则制定能力】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企业承担或者参加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团体标准。  第十八条【实施信息反馈】国家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通过全国标准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对国家标准实施信息进行有效反馈。  第十九条【试点示范】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和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树立行业发展标杆。  第二十条【“领跑者”制度】国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拥有自主创新技术、先进技术、取得良好实施效益的企业标准成为行业的领跑者。  第二十一条【融资增信制度】国家实施标准融资增信制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建立支持企业标准创新的专项基金,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给予标准化水平高的企业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标准交易、标准质押等活动。  第二十二条【对标达标】国家鼓励企业对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持续开展对标达标活动。  第二十三条【国际标准化服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承担或者参加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第二十四条【重点项目扶持政策】在企业申报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科研攻关、金融支持等工作中,鼓励有关部门将企业基于自主创新成果制定的企业标准的水平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  第二十五条【标准化服务业】国家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开展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工作,提升标准化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水平,服务企业标准化工作。  第二十六条【人才培养】国家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开设标准化课程或者专业,加强企业标准化人才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引导、帮助企业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  推广企业标准化专业技能人员持证上岗,支持企业探索建立标准化运营专员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支持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标准化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创建标准化技能实训基地。  第二十七条【奖励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加大对具有自主创新技术、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标准奖励力度。支持将先进企业标准纳入科学技术奖励范围。  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依法对企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特殊重点领域可以依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违规处理】对企业在监督检查中拒绝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实,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或公告,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三十条【未公开的处理】企业未公开其提供产品和服务执行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三十一条【行政措施1】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废止该企业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三十二条【行政措施2】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三十三条【警示与约谈】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在开展标准制定、自我声明公开等工作存在其他问题的,可以通过发送警示函、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整改;企业拒不配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在企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例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对企业标准化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生效时间】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1990年8月24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发布的《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背景情况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正式实施,在企业标准化方面,取消了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提出了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等新规定。现行《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发布于1990年,实施了三十多年,已不能适应《标准化法》的新要求,不能满足目前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新需求,急需对其进行修订。  (二)标准制定。本章对企业标准的制定进行了规范和要求。规定了企业标准制定的原则、编号和试验方法的要求等。  (三)自我声明公开。本章提出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和时间、公开渠道等要求。  (四)促进与服务。本章提出了促进企业标准化工作和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的要求。  (五)监督管理。本章规定了对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范围、方式、内容以及处置措施等。  (六)附则。对于例外情形、生效时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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