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的状态标识有“三色”标识,而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标准溶液)的明显标识表明其状态如何实现呢?
[em06]请问在标准曲线的右上方如何完整标识所有实验条件,以便了解某一成分标准曲线是在某种条件下绘制而成?请各位老师指点。谢谢!
昨天一个老师给我们的标准溶液标识指出一个问题,标签上没有写明配制介质?请教认可实验室中,标准溶液应标识哪些内容?标准滴定溶液是否只要标明名称,浓度,标定日期,复标日期,有效期,其它如标定时的温湿度,标定人,配制介质等是否也需要标识出来,还是这些信息只人标定原始记录中有体现就行?
CNAS-CL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中要求:实验室应提供对已被替代但仍然有效版本标准标识方法。这个大家一般是怎么做的?如果是新标准经确认暂不适用,这个新标准又怎么处理呢?谢谢!
据印度食品安全与标准局消息,近日该局发布了最新的食品包装与标识标准,该标准已于2011年8月5日生效。 新标准规定了一般包装要求以及牛奶、食用油以及饮用水等特定食品的包装要求;在食品标识方面规定了一般标识要求以及预包装食品标识要求、营养信息标识要求、素食与非素食的定义、食品添加剂标识要求、制造商名称地址标识要求、净重标识要求、批号代码标识要求、生产包装日期、保质期标识要求以及进口食品的原产国标识要求。详见标准原文。
請問那位大大有IEC 60417 标识的通用标准, 謝謝!Dicky
国标用GB表示,那么行业标准用什么来表示呢?好像不同的行业表示也不一样,哪位大侠有相关的资料发上来瞅瞅啊需要的信息有:简称+所属行业感激涕零
请教各位大师,谁知道气相色谱用的气体管线标识的国家标准及颜色要求,谢谢!
[color=black]CNAS在申请和标识使用时有些困惑,求坛友们指点[/color][color=black]1,CNAS申请时必须将判定标准一起申请吗?[/color][color=black]2,客户指定有判定标准,如果不申请认可该判定标准,能否在检验报告上盖CNAS章?[/color][color=black]3,如果申请认可判定标准,那客户的判定标准经常变换是不是很麻烦,还得重新申请?[/color][color=black]4,CANS标识使用里有一个要求不太明白,如下[[color=black]5.3.14[/color][color=black]根据检测或校准结果,与规范或客户的规定限量做出的符合性判断,不属于本规则所规定的[/color][color=black]“[/color][color=black]意见和解释[/color][color=black]”[/color][color=black]。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仅包含判定标准(无具体的检测或校准方法)时,不得在报告或证书上使用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color]][/color][color=black]字面意思是:报告中只标识有判定标准(不含检测方法)时不能盖章;那么报告中包含判定标准(未申请认可)和检测标准(已申请认可)时能否给客户盖章?还是二者都要过认可才能盖章?[/color]
购买农残标准溶液时遇到GSB和GBW(E)标识的,不知有何区别?例如和GBW(E) 100173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溶液标准物质又名甜蜜素GSB05-2282-2008正己烷中p.p′-DDD溶液标准样品是否都可以用?
可以使用标识!判定标准和判定规则要先约定。2015年12月30日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责任这样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含检验检测方法的各类产品标准、限值标准可不列入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但在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时可以作为判定依据使用。CNAS认可的是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一般情况下判定标准(除特殊需求外)不需要认可。实验室在带有认可标识的检验报告中出现判定标准,只要该检测依据的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中引用的检测方法标准均已获得认可,检验报告中使用认可标识,不认为是违反规定。注意:RL01:2018规定,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仅包含判定标准(无具体的检测或校准方法)时,不得在报告或证书上使用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
可以使用标识!判定标准和判定规则要先约定。2015年12月30日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责任这样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含检验检测方法的各类产品标准、限值标准可不列入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但在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时可以作为判定依据使用。CNAS认可的是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一般情况下判定标准(除特殊需求外)不需要认可。实验室在带有认可标识的检验报告中出现判定标准,只要该检测依据的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中引用的检测方法标准均已获得认可,检验报告中使用认可标识,不认为是违反规定。注意:RL01:2018规定,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仅包含判定标准(无具体的检测或校准方法)时,不得在报告或证书上使用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
标准物质是不是也要粘贴状态标识?超期的如何处置?
各有关单位: 1998年首次发布、2007年第1次修订后的纺织行业标准FZ/T 01053-2007《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统一纤维成份及其含量的标识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对规范市场、打击假冒产品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鉴于该标准的通用性和应用的广泛性,将该标准制定为国家标准是非常必要的。为此,2008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了制定《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国家标准的计划项目,计划编号为20082024-T-608,由全国纺织品标委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TC209/SC1)归口,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和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是在FZ/T 01053-2007基础上制定的,对实施以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修改,以使标准的可操作性更强。 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在网站上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使标准更加完善。请将意见和建议于10月底前回复至: 联系人:斯颖 Email:siying@cta.com.cn 电话:010-65987258 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2011年9月16日
[font=sans-serif][color=#ff0000][font=sans-serif]标准物质标识应包含哪些内容?注意事项有哪些?[/font][/color][/font]
认可的标准作废了,新标准还未向CNAS申请变更(已发布实施),这个阶段用旧标准出报告可以带CNAS标识么?求大佬们赐教
纺织产品标示上可不可以只标识成分的定性结果,这样算不算不符合标准标注要求?
求助各位前辈们!!!关于评价标准中标准限值的结果表示跟方法标准中的不一样时,检测报告应该以哪个来报出结果。示例:GB 3838-2002中粪大肠菌群是以:200(个/L)、2000(个/L)…来评价的,但我们使用的实验方法标准HJ 755-2015中结果表示是: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大于100时以科学计数法表示,单位(MPN/L)。这种情况要怎么做?[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6/202106181459513671_5495_3417959_3.png[/img][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6/202106181459513496_1251_3417959_3.png[/img]
关键词:高分子材料特性测量标准物质 化工产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地质矿产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食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临床化学分析与药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1、定值结果一般表示为:标准值±总不确定度(高分子材料特性测量标准物质)要明确指出总不确定度的含义并指明所选择的置信水平。(化工产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当构成总确定度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可以忽略时,定值结果也可用如下信息表示:标准值、标准偏差、测定数目。(地质矿产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对某些特性量值的定值未达到规定要求或不能给出不确定度的确切值时,可作为参考值给出。参考值的表示方式是将数值括以括号。2、 定值结果的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食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3、数值修约规则按GB8170《数值修约规则》进行。(临床化学分析与药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4、 总不确定度一般保留一位有效数字,最多只保留两位有效数字,采用只进不舍的规则。标准值的最后一位与总不确定度相应的位数对齐来决定标准值的有效数字位数。(临床化学分析与药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资料来源: 国家标准物质网资料中心
判定标准无资质,对应参数有资质,一起使用能否使用标识?
鞋类‘标示标注和使用说明’是按什么标准进行标示呢?
如果一份报告的测试项目有标准偏离,可以加盖CMA标识吗?
判定标准无资质,对应参数有资质,一起使用能否使用标识?
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所使用的标准物质(标液和质控样品)证书上需要带有CNAS或ILAC MRA标识吗?我们实验室使用的标准液是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钢铁研究总院的,前者证书上有CMA 标识后者没有,质控样品也没有CNAS或ILAC MRA标识,这样的话能溯源到SI单位吗?
[font=&][color=#484d53][color=#000000]判定标准无资质,对应参数有资质,一起使用能否使用标识?[/color][/color][/font]
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汇总序号标准号及标准名称特别标签标识备注1GB 10789-2007 饮料通则1、果汁饮料、蔬菜汁饮料应标明(原)果汁含量、(原)蔬菜汁含量。2、添加食糖的果汁,应在“XX汁”(产品名称)的邻近部位清晰地标明“加糖”字样,如“加糖苹果汁”。2GB 15266-2009 运动饮料应标注可溶性固形物、钠、钾的含量范围3GB 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1、产品标签上应按GB 7718的有关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产品标准号。产品名称与净含量须排在同一视野。2、采用蒸馏法加工的产品方可用“蒸馏水”名称;其他方法加工的产品不得使用“蒸馏水”名称。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在其产品名称后需用醒目字样标明“饮用纯净水”。3、包装箱上除应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外,还须标出单件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4GB 8537-2008 饮用天然矿泉水1、标示天然矿泉水水源点名称2、标示产品达标的界限指标、溶解性总固体含量以及主要阳离子(K+、Na+、Ca2+、Mg2+)的含量范围3、当氟含量大于1.0mg/L时,应标注“含氟”字样。4、标示产品类型,可直接用定语形式加在产品名称之前,如:“含气天然矿泉水”;或者标示产品名称“天然矿泉水”,在下面标注其产品类型:含气型或充气型;对于“无气”和“脱气”型天然矿泉水可免于标示产品类型。5、除非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可,否则标签上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5GB 18186-2000 酿造酱油(含修改单)产品名称应标明“酿造酱油”;还应标明产品类别、氨基酸态氮的含量、质量等级、用于佐餐和/或烹调。6GB 2717-2003 酱油卫生标准醒目标出“酿造酱油”或“配制酱油”以及“直接佐餐食用”或“用于烹调”,散装产品亦应在大包装上标明上述内容。7GB 18187-2000 酿造食醋(含修改单)产品名称应标明“酿造食醋”还应标明产品类别和总酸的含量。8GB 2719-2003 食醋卫生标准醒目标出“酿造食醋”或“配制食醋”,散装产品亦应在大包装上标明上述内容。9GB 1445-2000 绵白糖6,绵白糖标签须有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b) 级别 ;c) 净含量(千克或克);d)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e) 产品标准号;f) 生产日期(可只标注年、月)。产品不采用本标准时属于非强制标注内容10GB 317-2006 白砂糖1、产品名称、级别、净含量(千克或克)、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2、推荐在白砂糖标签上标注保质期,保质期由生产企业或包装单位自行确定。11GB 5461-2000 食用盐1、食用盐的大包装必须使用内衬聚乙烯薄膜的纸箱、编织袋,每件重量为25 kg或50 kg。包装应附合格证或合格标签,并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数量、批号、检验员姓名(代号),2、食用盐小包装,可使用聚乙烯塑料袋、纸盒、塑料盒(瓶)(无毒),每件重10 00g ,5008 ,250g 或250 g以下,小包装上必须标注GB 7718规定的要素,贴有加碘盐防伪标志。12GB 10136-2005 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标示保存温度13GB 10464-2003 葵花籽油1、产品名称:压榨葵花籽油、浸出葵花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3、凡标识“葵花籽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14GB 11765-2003 油茶籽油1、产品名称:压榨油茶籽油、浸出油茶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3、凡标识“油茶籽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15GB 1534-2003 花生油1、产品名称:压榨花生油、浸出花生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3、凡标识“花生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16GB 1535-2003 大豆油1、产品名称:压榨花生油、浸出花生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3、转基因大豆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4、凡标识“大豆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17GB 1536-2004 菜籽油1、产品名称:压榨花生油、浸出花生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3、转基因菜籽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4、凡标识“菜籽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18GB 1537-2003 棉籽油1、产品名称:压榨花生油、浸出花生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3、转基因棉籽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4、凡标识“棉籽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转自 中国医药报~随着2010版《中国药典》的实施,全新的消炎利胆片国家标准正式落地,消炎利胆片产品竞争进入新阶段。 执行新标准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 消炎利胆片是我国最常用的普药之一。该品由穿心莲、溪黄草、苦木等中药材配伍组方制成,用于治疗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胁痛,急性胆囊炎、胆管炎。在此次新版药典制定过程中,罗浮山国药承担了消炎利胆片新标准起草任务。经过3年多时间的深入研究,该公司顺利完成了新标准起草任务。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复核,报国家药典委审核批准,最终成为2010年版药典质量标准。 据专家介绍,此次消炎利胆片新质量标准共增修了11项内容,如规范了制法,增加了薄膜衣片;鉴别项删除了化学反应,新增了专属性较强的薄层色谱鉴别、浸出物检查、穿心莲内酯和脱水穿心莲内酯的含量测定等。其中关键一项“穿心莲内酯含量”,比原标准提高了5倍(原标准含穿心莲内酯小片1mg、大片3mg;新标准为5mg、15mg),从而使该产品质量和疗效更有保证。 国家药典委员会有关专家表示:“消炎利胆片新标准是我国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它的出现将提升消炎利胆片药业的发展速度和实力,也将为广大民众带来更适合的治疗胆囊炎等症状的药物。” 据罗浮山国药市场部部长郑传誉介绍,由于新标准提高了安全性要求,罗浮山国药投入500多万元的研究和设备费用备战生产。他表示:“2010版药典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行业集中度。通过考察,我们发现目前仅有少数企业生产的消炎利胆片产品质量能达标。” 五星标识方便消费者购买 作为新版药典中消炎利胆片质量标准参与起草者,罗浮山国药成为新标准的第一个执行者。其实,早在一年前,罗浮山国药就完成了设备技术的更新,按新标准建立起了生产、质控、检测等流程,为执行新标准做好了准备。目前,按2010年版药典标准生产的消炎利胆片已全面推向市场。 为了配合新国标的实施,罗浮山国药对消炎利胆片的包装进行了更换,新包装增加了五星标识。郑传誉表示,此次推出新标识主要是为了方便消费者识别和购买,并利于对新标准颁布以后生产的消炎利胆片进行视觉上和质量上的区隔,“包装上有五星标识的消炎利胆片是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安全性和疗效更有保障”。 有业内人士认为,罗浮山国药五星标识的推出,体现了行业领导品牌的社会责任意识,为消费者购买提供了方便。此外,该举措也将推动行业竞争升级,迫使行业内众多企业努力提升产品质量。不少中小企业在新标准和新标识的双重压力下,将面临生存考验,消炎利胆片行业整合在即。
请教各位老师纺织品标识中产品名称如何标注,能标明了产品的真实属性,有参考的标准吗?
晒晒标准物质/标准品/对照品含量与标示不符的后果!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4.gif
请问:标准样品上标识 GBW**** GSBH***** 材字**** B**** ..... 是什么意思?区别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