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新旧标准

仪器信息网新旧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新旧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新旧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新旧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新旧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新旧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新旧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新旧标准相关的资讯

  • 拉伸试验 GB/T 228.1 新旧标准差异分析
    拉伸试验是金属材料力学性能试验中最基本、最重要、应用最广泛的试验之一。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的新版国家标准GB/T 228.1-2021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已使用十余年的原版本GB/T 228.1-2010即作废。8月16日,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力学室技术主管、高级工程师黄旭东将于第二届试验机与试验技术网络研讨会期间分享报告,通过对拉伸试验新版国家标准进行技术性解读,对比新旧标准差异,让与会人员能更好地了解和适应新标准带来的变化。关于第二届试验机与试验技术网络研讨会为帮助业内人士了解试验技术发展现状、掌握前沿动态、学习相关应用知识,仪器信息网携手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试验仪器分会于2023年8月16日组织召开第二届“试验机与试验技术”网络研讨会,搭建产、学、研、用沟通平台,邀请领域内科研与应用专家围绕试验机行业发展、试验技术研究、试验技术应用等分享报告,欢迎大家参会交流。会议详情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testingmachine2023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检测机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有序实施,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文件印发日期,将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由2023年4月19日调整为2023年3月31日,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7月31日。二、按照我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2〕191号)有关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的,纳入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管理,相关证书有效期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并标注“因过渡期调整政策延期”,原有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检测机构可继续从事检测活动。三、我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函〔2023〕1323号)文件中关于过渡期的其它政策不变。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巩固提升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因过渡期调整政策延期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对相关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达不到资质标准、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前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7月7日
  • 雷磁新旧机型大比对—PHSJ-5T型实验室pH计
    2020年,暨“雷磁”品牌80周年之际,“雷磁”对全系列电化学产品全面升级,形成台式和便携式pH计/离子计/电导率仪/溶解氧测定仪/多参数分析仪十大系列42个型号,从基础型、实用型、智能型、智能网络型等不同梯度不同维度重新定义电化学分析仪器;电化学传感器和试剂同步升级。升级版产品自2021年分系列陆续上市,本主题发起“新旧机型大比对”,一起看看,焕新升级版有哪些更好的体验。经过近3年的攻坚,雷磁于2005年3月上市了PHSJ-5型pH计,这款pH计填补了国产0.001级pH计的空白,突破了高精度pH计被进口品牌垄断的局面。在设计上,率先采用国内先进的触摸屏,实现触摸屏无按键操作。传承创新,精益求精!雷磁PHSJ-5型pH计在近20年的时间里,经过雷磁工匠们的不断优化和不断完善,经过多项高标准要求的历练,已然成为国产0.001级pH计领域的领头羊。2022年1月“雷磁”T系列电化学分析仪器上市,除了满足现行最高精度级别外,T系列产品在智能化、批量化、信息化、外设兼容性等方面的综合性能成为电化学系列的产品的典型代表。PHSJ-5T型实验室pH计替代PHSJ-5型pH计,以全新姿态推动国产电化学仪器的发展。小编在此搜集了PHSJ-5型pH计各个时期的靓照,快来看看哪一款是您体验过的? 本期发起2022版PHSJ-5T型实验室pH计与2011版PHSJ-5型pH计的新旧机型比对:比对结果总结功能升级Ø 支持标定提醒、标液核查等功能,使得测试结果更精准更放心Ø 支持GMP管理,支持分级权限管理,满足制药等领域客户的特定需求Ø 增加ORP校准功能,ORP测试更加方便Ø 数据存储空间增大,方便数据管理Ø 外接设备更加丰富:支持U盘、扫描枪及自动进样器,连接雷磁自动进样器完成自动标定、清洗和测量,实现批量样品的全自动电化学分析配置升级Ø 采用彩色触摸屏,客户体验更好Ø 配套高精度pH测量电极,测试更精准Ø 配套升级版电极支架,支持360度旋转和垂直调节,操作方便Ø 配套袋装缓冲溶液,减少试剂配制的繁琐,使用更加简便
  • 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新旧对比
    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2年第3号公告,批准发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文末有正式版下载) 。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新规范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代替当前现行的《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特殊作业环节一直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的难点和事故高发环节。《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自2015年实施以来,有效防范和遏制了企业在特殊作业环节发生的事故,但在标准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部分现行标准条款约束力度不强,企业对标准的认知存在一些偏差和误区,对作业风险的管控措施仍需完善等问题。修订后的标准技术要求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调整为全文条款强制,适用范围调整为生产、经营(带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化工及医药企业,明确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区域内进行特殊作业应执行标准的相关要求。主要修改内容:一.扩大了界定范围——由原来仅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扩大到化学品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明确增加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储罐切水、液化烃充装以及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参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相似作业可参照执行二.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技术标准增加的技术标准如下: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 26557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 50484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1210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JJG69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JJG915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551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JJG695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三.增加了术语定义——引入了 “能量隔离”的概念。——增加了 “固定动火区”的定义及管理要求。四.细化整合了管理内容——突出了监护人的职责,规定了监护人需佩戴明显标识,持培训合格证上岗要求。——调整了动火作业分级的叫法,将原文件中的动火作业分级由“特殊、一级、二级”修正为“特级、一级、二级”,以保持分类统一。——为避免重复,整合了八大作业的通用性要求至基本要求中。——细化了交叉作业定总协调人,统一管理、协调作业、可靠的隔离等具体内容。——修正了特级动火的划分范围,将“在运行状态下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生产装置设备、管道、 储 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运行中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 动火作业”划为特级动火,进一步明确了动火作业中应采取的隔离易燃、可燃介质的安全措施。——规定了动火作业中断30分钟要重新检测的要求。——提出了特级作业和受限空间内作业需连续检测气体浓度的要求。——扩大受限空间作业范围,只要是“封闭、半封闭、通风不良”均为受限空间作业。——调整了受限空间作业氧气浓度氧含量为 19.5%~21%的要求。——增加了当一处受限空间内存在动火作业时,该处受限空间内严禁安排涂刷等其他作业活动。——规定了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遇有埋设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线、窨井等可能散发易爆、中毒、窒息危险时,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调整了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 1m 处,堆土高度不得大于 1.5m。——增加了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接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时间严禁超过所提供服务的特殊作业的有效时间。——增加了在可燃、易爆粉尘环境下进行特殊作业的安全要求。新旧版条款对照正式扫描版本: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正式标准版)正式可编辑版本:GB 30871-2022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 欧盟新含镍标准比旧标准严格10倍
    从今年3月起,欧盟执行最新的镍含量标准EN1811:2011,取代原先的EN1811:2008.普门对市场监管十分严格,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将面临被退货、折价处理或就地销毁。   EN1811:2011要求,对于与皮肤长期直接接触产品的镍释放限量为0.5微克/平方厘米/周的则判样品不合格,在0.28~0.88微克/平方厘米/周之间的则没有明确的评判结论。   EN1811:2011和EN1811:2008主要有两部分技术差异:一是释放溶液pH值调整溶液不同,同样样品经过新旧两个标准的释放溶液浸泡,在新标准释放溶液中的镍洗出量较大 而是检测结果的校准处理不同,就标准要求对最终检测机构乘以一个校准系数0.1,而新标准则没有要求。   因此,同样的样品在同样条件下释放镍,新标准的最终结果相当于比旧标准严格了10倍。机遇以上的技术差异,原用EN1811:2008检测不超标的样品,若按照新标准EN1811:2011检测结果则有可能会超标。
  • 雷磁新旧机型大比对——PHS-3C/3E型pH计
    2020年,暨“雷磁”品牌80周年之际,“雷磁”对全系列电化学产品全面升级,形成台式和便携式pH计/离子计/电导率仪/溶解氧测定仪/多参数分析仪十大系列42个型号,从基础型、实用型、智能型、智能网络型等不同梯度不同维度重新定义电化学分析仪器;电化学传感器和试剂同步升级。升级版产品自2021年分系列陆续上市,本主题发起“新旧机型大比对”,一起看看,焕新升级版有哪些更好的体验。关于PHS-3C的历史雷磁PHS-3C酸度计和PHS-3E酸度计诞生于上个世纪80年代,尤其是PHS-3C以优异的产品性能和用户的广泛欢迎,成为国产pH计品类中的经典型号,一直被同行争相模仿,但是从未被超越! 传承创新,精益求精!快看看雷磁的哪一款古董级PHS-3C您体验过?参数与硬件的比对雷磁在产品设计,以及电子元器件和制作工艺方面不断提高,每个版本的PHS-3C都深受市场青睐。本期发起PHS-3C/3E型pH计的新旧机型大比对,主要比对的是2021版与2009版:比对结果总结采用高清液晶屏,分辨率更高,屏占比更高高,显示内容更加丰富和清晰;采用轻触式按键,灵敏度及耐用性提高了2-3倍;增加自动判断终点判断功能,以及电极斜率标识和数据稳定读数提醒标识,方便用户读数,减少人为手动读数误差;新增数据存储、查阅、删除功能,方便数据管理;配套升级版电极支架,支持360度旋转和垂直调节,操作方便;配套升级版电极,应用范围拓宽,性价比更高。
  • 标准化法新旧对比:CAL明年全面取消,近千家质检中心褪去光环!
    p   2017& nbsp 年 11 月 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修订后的《标准化法》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p p   经历了三年多的修订,新版《标准化法》终于发布了,原版《标准化法》中第 19 条的删除也终于“落槌”。备受检验检测行业关注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简称:国家质检中心,俗称:国家中心、国检中心)的设立/授权活动失去了上位法支持! br/ /p p   据了解,原国家标准总局(质量监督局)自 1983 年开始授权国家质检中心,截止目前,全国已经获得授权的国家质检中心已经达到了 700 余家,涵盖了食品、建工建材、机械汽车、纺织服装、电子电器、软件信息化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1988 版《标准化法》发布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和授权省级产品质检中心。如果再加上省级质检中心,受新版《标准化法》影响的质检中心总数将超过 1000 家! /p p strong 解读 /strong /p p   原《标准化法》第19 条提出 “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置和授权检验机构的法律基础,更是国家质检中心设立的法律依据。 /p p   此外,原《标准化法》的第 19 条也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使资质认定(审查认可CAL)的上位法依据。由于审查认可(CAL)是只针对国有检验检测机构的许可和授权,多年来,外资和民营检验检测机构一直无法获得该许可和授权。而质检中心除了享有“国家”或“省级”称号之外,在一些政府招投标项目中,还可以凭借CAL“光环”获得更高的评分,因此外资和民营机构一直诟病CAL可能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p p   近年来,在国务院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的推动下,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已经向国务院提出取消“审查认可CAL”行政许可。2015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 163 号)中指出“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删除了“审查认可CAL”的表述。因此,在新版《标准化法》发布之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活动中审查认可CAL虽然仍在惯性实施,但取消CAL制度已有端倪。 /p p   而今,随着新版《标准化法》实施日期的来临,已经实施了近 30 年的审查认可CAL制度将在明年面临全面取消,而该制度的取消将意味着 1000 余家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中心的CAL“光环”不再! /p p   随着国有检验检测机构脱去“光环”,在未来五年里,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将迎来新一轮的“鏖战”,超过 2500 亿的检验检测市场将面临各方势力的重新划分和更加血雨腥风的市场竞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c1eb7023-dac4-4cf3-bce8-6ac7bdaeb2b1.jpg" style=" width: 512px height: 1400px " title=" 1.jpg" width=" 512" vspace=" 0" hspace=" 0" height=" 1400"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d2ffd0a6-cb82-4232-b58b-6a670f6d47b3.jpg" title=" 2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8908c7b7-0bb8-4577-98c6-c805fcfbb92c.jpg" title=" 2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27d9d595-823c-4d1f-b68f-cca761f59237.jpg" style=" " title=" 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40e1e4e5-1cb2-4921-844f-ba6a8480b6b2.jpg" style=" " title=" 4.jpg" / /p p br/ /p
  • 解读|GB/T10781.1-2021《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1年第3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GB/T10781.1-2021《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本标准代替GB/T10781.1-2021《浓香型白酒》,实施日期为2022年4月1日。本次修订是本标准的第三次修订。白酒尤其是低度浓香型白酒在贮存一段时间后,在自然条件下,总酸和总酯发生可逆的平衡反应,酸类和酯类是白酒中重要的风味物质,酸酯含量的变化将会影响白酒风格。本次修订重点解决白酒产品在贮存期间酸酯平衡的科学、客观表达问题。  标准主要变化内容如下:一、标准修订主要工作过程2013年-2015年:白酒标委会联合浓香型白酒分委会开展一系列标准基础研究工作,包括实验室方法比对与验证、样品征集与普查、数据统计分析与处理等,并完成报批工作。2016年-2018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两次针对《浓香型白酒》(报批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2018年-2020年:国家标准委组织开展食品质量标准清理工作,厘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推荐性国家标准关系,以质量提升为目的,明确提出构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对应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为切实发挥国家标准技术引领作用,按照食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原则,根据各方反馈意见,白酒标委会和浓香型白酒分委会组织相关方多次针对标准报批稿进行讨论、修改和完善。2021年3月,《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二、主要修订内容1、标准名称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清理复审工作具体要求和结论,白酒系列产品标准全部整合,并从标准名称中明确本标准为质量标准。因此本标准名称修改为“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 浓香型白酒”。《白酒质量要求》拟分为以下几部分:——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第3部分:米香型白酒;——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第5部分:豉香型白酒;——第6部分:凤香型白酒;——第7部分:特香型白酒;——第8部分:浓酱兼香型白酒;——第9部分:芝麻香型白酒;——第10部分:老白干香型白酒;——第11部分:馥郁香型白酒;… … 同时为增强文化自信和准确表达白酒内涵,将白酒的英文译文修改为“baijiu”,便于国际交流。2、引言增加了引言部分,对白酒在贮存期间中酸酯平衡的客观规律进行描述,反映产品的自然本质属性,有利于相关方准确理解和使用本标准。3、术语和定义从原料、糖化发酵剂、发酵容器、工艺特征等四个方面,系统总结白酒生产工艺特征, 对包括浓香型白酒在内传统白酒的定义进行完善,丰富内容。由于己酸乙酯与浓香型白酒风格之间的关系尚未有明确的研究结论,因此在“浓香型白酒”定义中取消了“以己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的描述,以正确引导产品开发。4、产品分类以40%vol为分界,将产品分为高度酒和低度酒,同时解决原标准中高低度酒界限模糊的问题 。5、感官要求本次修订从定义中明确浓香型白酒生产采用泥窖发酵,从感官特征上应具有浓郁的窖香,充分反映浓香型白酒产品的特点,有利于正确引导消费者品评与欣赏浓香型白酒的特殊风味。6、理化要求白酒产品在出厂后一段时间,酸酯发生可逆平衡反应,为反映这一客观规律,除酒精度和固形物外,本标准按产品生产日期1年内(含1年)和1年后分别提出要求,这也是首次在国家标准中以理化指标方式明确表达出我国传统白酒具有动态的生命力,并且与原标准总酸和总酯折算后相比,提高了酸酯总量的要求。7、删除了食品安全要求为彻底厘清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关系,科学合理地构建食品质量国家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食品质量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明确食品质量标准不再涉及食品安全指标和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强制性标准,无论本标准是否引用,生产企业均应执行并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8、标志本标准在报批公示阶段,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增加了预包装产品应标识产品类型为“固态法白酒”,有利于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正确理解产品信息。本标准实施之前(2022年4月1日),生产企业仍可执行原标准(GB/T 10781.1-2006),在标准实施过渡期间,应合理安排包装材料的使用计划,顺利完成产品新旧标签的衔接,在本标准正式实施后,采用本标准为执行标准的产品,应在标签中标示“固态法白酒”。《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历时5年,初步解决了白酒产品酸酯平衡科学表达问题,下一步白酒标委会将按照我国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构建总体目标,从酿造微生态、风味骨架成分、感官评价等不同维度深入开展白酒品质表达标准化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标准内容。白酒标委会联合浓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将适时在行业内开展本标准宣贯工作。
  •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稿)》(附新旧水污染防治法要点对比)
    p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议通过“十三五”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国家信息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规划,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结构升级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 /p p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强化地方责任,突出饮用水安全保障,完善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区域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等制度,加严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大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等的处罚力度。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p p   新旧水污染防治法要点对比: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2/insimg/00abae85-e5b8-4051-bfec-e03b14af379e.jpg" title=" 201612080948431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2/insimg/3786e1dc-d208-46f1-9f3d-d150909633a6.jpg" title=" 201612080949203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2/insimg/1e7e759e-684b-47de-b04d-ca151d687c93.jpg" title=" 201612080949332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2/insimg/db77a300-ca93-4dbb-995d-4706f1d95e2a.jpg" title=" 201612080950021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2/insimg/6bd7e36a-395e-49e7-8a34-8f2f51ae341c.jpg" title=" 2016120809494498.jpg" / /p
  • 【新旧对照】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致病菌是常见的致病性微生物,能够引起人或动物疾病。食品中的致病菌主要有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据统计,我国每年由食品中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数约占全部报告的40%至50%。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目前,我国涉及食品致病菌限量的现行食品标准共计500多项,标准中致病菌指标的设置存在重复、交叉、矛盾或缺失等问题。 为控制食品中致病菌污染,预防微生物性食源性疾病发生,同时整合分散在不同食品标准中的致病菌限量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牵头起草《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以下简称GB29921)。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于2013年12月26日发布,自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GB29921属于通用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他食品标准中如有致病菌限量要求,应当引用本标准规定或者与本标准保持一致。该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在历年食品安全抽检实施过程中得到反馈的问题较多,因此相关部门于2017年1月正式启动修订,2019年12月公开征求意见,现GB 29921-2021于2021年9月7日发布,2021年11月21日实施。同期公布的《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也如约而至,这两个新标准 的正式实施将为食品人提供强有力的法规支持,话不所说,我们还是先重点看一下GB 29921-2021较GB 29921-2013有哪些变化吧。新版变化1.修改标准名称2021版标准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修改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2.修改适用范围3.应用原则4.指标要求(1)食品类别增加增加了乳及乳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致病菌限量要求,食品类别由11类增加到13类。(2)肉制品删除2013版肉制品类别下的熟肉制品和即食生肉制品删除 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 要求增加致泻大肠埃希氏菌要求,并在备注中限定仅用于牛肉制品,即食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由GB4789.10第二法改为GB4789.10,不再限定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为第二法。(3)水产制品01删除2013版水产制品类别下熟制水产品、即食生制水产品、即食藻类制品02增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要求03删除金黄色葡萄球菌要求(4)即食蛋制品无变化(5)粮食制品01删除粮食制品类别下熟制粮食制品(含焙烤类)、熟制带馅(料)面米制品、方便面米制品02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由GB4789.10第二法改为GB4789.10,不再限定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为第二法。(6)即食豆制品01删除即食豆制品类别下发酵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02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由GB4789.10第二法改为GB4789.10,不再限定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为第二法。同时m和M单位由CFU/g改为CFU/g(ml)(7)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无变化(8)即食果蔬制品01删除 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 要求02增加致泻大肠埃希氏菌要求,并在备注中限定仅用于牛肉制品,即食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详细的标准全文如下图:
  • 这一领域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迎来重大变化!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为确保新旧资质标准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对于新标准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资质申请事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标准要求继续申请,或者按照新标准重新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颁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二、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三、按照原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新旧资质过渡工作方案,确保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发展平稳有序,切实保障工程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3年4月18日
  • 《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已批准发布 将于明年实施
    《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已批准发布 将于明年实施《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于2022年7月11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代替《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先下载阅读报批稿)运行20年,迎来了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更新哪些内容呢?让我们一起比较下新旧版GB/T 18883的区别。首先,调整了5项指标的限值,包括二氧化氮、甲醛、苯、细菌总数、氡,其中有三项关键参数进行了限值缩紧。具体如下:1)二氧化氮NO2限值从0.24mg/m缩紧至0.20mg/m;2)甲醛HCHO限值从0.1mg/m缩紧至0.08mg/m;3)苯C6H6限值从0.11mg/m缩紧至0.03mg/m,缩紧力度较大;4)生物性菌落总数名称变更为细菌总数,限值由2500cfu/m缩紧为1500cfu/m。其次,新版《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参数中将新增细颗粒物PM2.5、三氯乙烯C2HCl3、四氯乙烯C2Cl4三项化学性参数及其限值规定。再次,新版本或将新增4个规范性附录。用以补充甲醛、苯并[a]芘、PM10、PM2.5、氡等有害物质的相关规范性。另外,新版标准还对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新风量、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分光光度法)、氨等11项指标的标准检验方法来源,并在附录A中增加参考采样方法参数,甲醛(高效液相色谱法)、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苯并[a]芘、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细菌总数、氡等10项指标以附录形式列出完整的检验方法(见附录B –附录 H),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可直接参照TVOC的检验方法,细化TVOC的计算方法。新旧GB/T 18883标准比较一览 报批稿下载:《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报批稿)
  • 欧盟镍释放限量标准变化需关注
    今年3月,欧盟出台最新规定,各成员国对纺织服装中金属配件和辅件的镍含量采用全新标准(EN 1811:2011)。据江苏南京检验检疫局介绍,新旧标准的一个重要差异在于对检测结果的校准处理不同,旧标准对最终检测结果先乘以校准系数0.1,校准后的结果再按照是否超过0.5μg/cm2/week进行评判 而新标准没有要求乘以校准系数,由此可见,新标准比旧标准严格近10倍。   新标准实施后,欧盟对进口服装产品实施严查,这对我国输欧服装贸易产生巨大影响。在纺织服装生产过程中,金属纽扣、拉链、装饰件等配件和辅助件均可释放出镍离子,对此,南京局专门走进企业宣传新规定,提醒外贸公司、生产厂家和相关机构:一是要求企业高度重视欧盟新标准的变化,严格控制自身产品质量 二是要把新规定出台前生产的样品按照新标准EN 1811:2011进行检测,对产品质量进行摸底 三是要求生产企业应调整工艺,使用不含镍材料的原料制品 四是按照新标准进行抽样检测和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做好质量控制,规避退货索赔风险。
  • 新版欧盟镍释放测试标准开始实施
    2013年3月1日起,欧盟旧版的镍释放标准EN 1811:1998+A1:2008被新版标准EN 1811:2011替代。   1. 新旧版标准的比对   新版的标准较旧版的标准主要有以下不同:   (1) 范围扩大至所有与人体长期接触的物品,以及延伸至刺穿人体的部件   (2) 测试溶剂的制备进行测试和有所改变   (3) 校正因子0.1被弃用,引入了测试不准的概念,即在不确定的范围内无法断定合格与否   (4) 添入了一个新的标准附录C   (5) 新版标准EN 1811:2011将太阳镜和眼镜框架排除在外,而太阳镜和眼镜框架的镍的释放测试使用EN 16128:2011。   2. 欧盟关于镍释放的规定   欧盟在REACH法规的附件XVII中就对于与皮肤长期接触的镍的含量有相应的规定:   在由穿刺引起的伤口愈合过程中插入耳孔或人体其他部位的耳钉或其他类似物品,其镍释放量应低于0.2μg/cm2/周   与皮肤长期直接接触的制品,如戒指、手镯等其镍释放量应低于0.5μg/cm2/周。   3. 业界关注   由于校正因子0.1被弃用,引入了测试不准的概念,因此在实际测试中:   与皮肤长期直接接触的制品中的镍释放量不大于0.28μg/cm2/周(含0.28μg/cm2/周)时被判定为合格 而当0.28μg/cm2/周含量0.88μg/cm2/周时被判定为结果未知(即不能判断为合格或不合格) 镍释放量大于等于0.88μg/cm2/周时被判定为不合格   由穿刺引起的伤口愈合过程中插入耳孔或人体其他部位的耳钉或其他类似物品中的镍释放量不大于0.11μg/cm2/周(含0.11μg/cm2/周)时被判定为合格 而当0.11μg/cm2/周含量0.35μg/cm2/周时被判定为结果未知(即不能判断为合格或不合格) 镍释放量大于等于0.35μg/cm2/周时被判定为不合格。   4. 相关知识   镍是一种常见的金属,在饰品中常以镀层或合金的形式存在。与皮肤长期接触的过程中,这些产品释放的镍可能会导致皮肤过敏甚至皮炎。慢性吸入镍可导致心、脑、肝等退变。
  • 插头插座将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新版3C认证标准
    2013年8月29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有关插头插座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根据公告的要求,插头插座实施3C认证所依据的标准将于2013年12月1日起由GB 2099.2-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部分:器具插座的特殊要求》替代GB 2099.2-1997。与GB 2099.2-2012配套使用的通用标准为GB 2099.1-2008。   根据公告的要求,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12月1日期间,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 自2013年12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强制性认证的器具插座产品,认证委托人应于本决议发布之日起、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提交转换新版标准产品认证证书的申请,送样进行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的检测。试验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产品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4年12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5年2月28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证书,将予以撤销。   下表列出了新旧版本标准的差异及新版标准的补充试验(检查项目)。 序号 标准条款 GB 2099.2新旧标准差异 补充试验(检查)项目 GB 2099.2-1997 GB 2099.2-2012 1 8 标志 采用GB 2099.1-1996第8章 采用GB 2099.1-2008第8章。 增加了中性极、接地极、带电极的符号。 修改了保护接地符号标志、型号。 做补充检查 2 9 尺寸检查 采用GB 2099.1-1996第9章及GB1002-1996,没有不接触规的测试 GB1002-2008增加了插座带电极插套到插合面距离的要求,增加了插座的部分通规,增加了两极双用插座圆插部分,增加了不接触规的测试。 做补充试验 3 10 防触电保护 采用GB 2099.1-1996第10章 采用GB 2099.1-2008第10章,增加了图9探针的检测等内容,且GB1002-2008尺寸要求变化,对防触电保护产生影响。 做补充试验 4 13 固定式插座的结构 采用GB 2099.1-1996第13章 采用GB 2099.1-2008第13章,由于GB1002-2008尺寸要求变化,从而影响插座结构。 做补充试验 5 19 温升 采用GB 2099.1-1996第19章 采用GB 2099.1-2008第19章,GB1002-2008尺寸要求变化,有可能影响插座结构,从而影响温升。 若确认插套结构变化,则做补充试验 6 20 分断容量 采用GB 2099.1-1996第20章 采用GB 2099.1-2008第20章,GB1002-2008尺寸要求变化,有可能影响插座结构,从而影响分断能力。 若确认插套结构变化,则做补充试验 7 21 正常操作 采用GB 2099.1-1996第21章 采用GB 2099.1-2008第21章,GB1002-2008尺寸要求变化,有可能影响插座结构,从而影响正常操作。 若确认插套结构变化,则做补充试验 8 27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 采用GB 2099.1-1996第27章 采用GB 2099.1-2008第27章,GB1002-2008尺寸要求变化,有可能影响插座结构,从而影响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若确认插套结构变化,则做补充试验 9 28 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 采用GB 2099.1-1996第28章 GB2009.2-2012相对与GB2099.2-1997在本章节增加了“就本试验而言,器具插座视为固定式插座”,移动式插座对将载流部件保持在位的绝缘材料需进行750℃灼热丝试验,固定式插座对将载流部件保持在位的绝缘材料需进行850℃灼热丝试验。 若先前判为移动式插座,则做补充试验   GB 2099.2-2012详情参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6178
  • 生态环境标准HJ 759上新,北京博赛德为您对比解读
    导读:盼望着,盼望着,博赛德云课堂BCT来了,本期博赛德云课堂BCTHJ759-2015的修订内容及方法进行对比解读,欢迎各位老师加入一起交流探讨! 近期,环保部BCTHJ759-2015《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方法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采样分析环节的质控内容,对操作细节和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将罐采样分析中常见的问题在注意事项中明确,对于数据质量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更多精彩详细内容,欢迎各位老师加入北京博赛德云课堂一起交流探讨!主题:HJ 759新旧方法对比解读时间:4月21日下午2:30-4:30讲师:可贵秋 应用开发部经理讲师介绍:2012年加入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博赛德应用开发部经理,参与了多项应用方法开发、标准建立等交流、实验工作,曾多次赴美参加工厂产品、行业应用的培训,具备BCT的行业技术素养。主要内容:1. 罐采样分析挥发性有机物的优势、应用领域等;2. 现有标准质控措施解读(HJ759,EPATO15a):质控内容,为什么需要做这些质控,这些质控对检测结果有什么影响;3. 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解决方案。直播回放
  • 新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实施,涉及这些科学仪器
    说起空气污染,很多人都觉得那是发生在户外的事,自己家里窗明几净,空气肯定更清新,殊不知室内空气污染比户外的要更加严重。世界卫生组织曾统计过,室内空气污染每年可导致全球约430万人死亡,室内空气质量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世界问题。2022年7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替代GB/T 18883-2002,并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一、新旧标准变更对比新版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新增了三项化学性指标及其限值规定,室内空气质量指标由原来的19项变为22项;调整了4项化学性指标(二氧化氮、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1项生物性指标(细菌总数)和1项放射性指标(氡)要求。小编在这儿为广大用户整理了新旧版本标准的变更细节,以供参考。表1. 新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变更细节对比2002版(旧)2022版(新)检测项目单位19项22项指标调整二氧化氮mg/m30.240.20甲醛mg/m30.100.08苯mg/m30.110.03可吸入颗粒物mg/m30.150.10细菌总数(原菌落总数)cfu/m325001500放射性气体氡222RnBq/m3400300新增指标三氯乙烯mg/m3/0.006四氯乙烯mg/m3/0.12细颗粒物(PM2.5)mg/m3/0.05二、新标准指标检测方法及所用仪器汇总本次新标准的实施,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检测方法,由之前的热解析+GC改成了热解析+GCMS(附录D)的方法。同时,新增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指标检测方法同样也采用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此外,小编还梳理了新版GB/T 18883-2022中,室内空气各指标的测定方法及所用仪器,见以下表格。表2. 室内空气中各类质量指标测定方法及主要使用仪器序号指标分类具体指标测定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1物理性温度玻璃液体温度计法数显式温度计法GB/T 18204.1温湿度测量仪2相对湿度电阻电容法干湿球法氯化锂露点法GB/T 18204.1温湿度测量仪3风速电风速计法GB/T 18204.1风速仪4新风量示踪气体法风管法GB/T 18204.1风速仪5化学性臭氧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紫外光度法GB/T 18204.2HJ 590分光光度计6二氧化氮改进的SaltzmanSaltzman法化学发光法GB/T 12372GB/T 15435HJ/T 167分光光度计二氧化氮分析仪7二氧化硫甲醛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6128分光光度计8二氧化碳不分光红外分析法GB/T 18204.2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分析仪9一氧化碳不分光红外分析法GB/T 18204.2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分析仪10氨靛酚蓝分光光度法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8204.2HJ 533GB/T 14669分光光度计11甲醛AHMT分光光度法酚试剂分光光度法高校液相色谱法GB/T 16129GB/T 18204.2附录B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12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法附录C热解吸仪气相色谱仪便携式气相色谱仪13甲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法附录C14二甲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法附录C15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附录D热解吸仪气质联用仪(GC-MS)16三氯乙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附录D17四氯乙烯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附录D18苯并[a]芘高校液相色谱法附录E高效液相色谱19可吸入颗粒物撞击式-称量法附录F颗粒物采样器20细颗粒物撞击式-称量法附录F21生物性细菌总数撞击法附录G空气微生物采样器22放射性氡(222Rn)固体核径迹测量方法连续测量方法活性炭盒测量方法附录H测氡仪注:AHMT为4-氨基-3-联氮-5-巯基-1,2,4-三氮杂茂。三、室内空气检测解决方案此外,小编还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室内空气中部分指标,如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并芘等的解决方案,便于用户了解实验操作,及仪器选型参考。更多解决方案,请查看行业应用栏目。1、热脱附-GCMS法测定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方案简介:本文利用岛津TD-30R热脱附进样系统,结合GCMS-QP2020 NX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建立了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测定方法。该方法可以满足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附录D对TVOC的检测要求。使用仪器:岛津四极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QP2020 NX 2、热脱附-气质联用法测定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方案简介:本文采用热脱附- 气质联用法(TD-GC/MS)测定环境空气中的35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该方法操作简单,灵敏度高、能够满足环境空气中痕量VOCs 的分析检测。使用仪器:赛默飞ISQ™ 7000单四极杆GC-MS3、天美赛里安气质联用在新版室内空气检测标准的应用-室内空气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测定方案简介:本应用采用赛里安GC436i-eSQ质谱搭配热脱附进行测试,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该方法配置合理,线性良好。使用仪器:赛里安436i-eSQ单四极杆气质联用仪4、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方案简介:GB/T 18883-2022中新增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固体吸附-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检测方法,主要测定含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在内的22种总挥发性有机物,同时可检测其他符合TVOC要求的组分,监测室内空气质量。使用仪器:S900 GC-MSD气质联用仪FULI-Chromatec 热解析仪 TDS-15、室内空气苯、甲苯、二甲苯含量测定方案简介:本文参考《GB 18883-202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附录C苯、甲苯、二甲苯的测定,使用磐诺热解析TD-C和气相色谱仪A91Plus检测5种苯系物混标,根据保留时间对苯系物标准品进行定性,外标法定量。使用仪器:磐诺A91 Plus实验室气相色谱仪6、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室内空气可吸入颗粒物上苯并(a)芘方案简介:本方案参考国家标准GB/T 18883-2020《室内空气质量标注标准》征求意见稿精选福立LC5090搭载荧光检测器对室内空气样品进行有关测定,给出准确可靠的测定结果,为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把关。使用仪器:LC5090高效液相色谱仪7、室内空气甲醛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法方案简介:根据GB/T 18883-2020《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测定方法,使用填充了涂渍2,4-二硝基苯肼(DNPH)的采样管采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样品中的甲醛经强酸催化与涂渍于硅胶上的DNPH反应,生成稳定有颜色的甲醛-2,4-二硝基苯腙,经乙腈洗脱后,使用高效液相色谱仪的紫外检测器检测,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定量。使用仪器:LC5090高效液相色谱仪四、关于导购平台【仪器优选】作为专业性及影响力兼具的国内一线科学仪器导购平台,囊括了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物性测试仪器、光学仪器及设备等15大类仪器,1000+个仪器品类,收录20万+台优质仪器。其核心宗旨是帮助仪器用户快速找到优质靠谱的仪器。经过多年的持续建设,平台实现了可以同时从价格、品牌、行业、口碑、产品横向对比等多维度快速查找仪器产品的功能,助力千万级用户轻松找到靠谱仪器。【行业应用】是仪器信息网专业的行业导购平台,汇聚了行业内国内外主流厂商的优质分析方法及相应的仪器设备。栏目建立了兼顾国家相关规定和用户习惯的专业分类,涉及食品、制药、环境、农/林/牧/渔、石化、汽车、建筑、医疗/卫生等二十余个行业领域。目前,已经收录行业解决方案6万+篇。
  • 清华刘文君教授解读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水污染牵动亿人心,温总理也曾在“两会”政府报告提出的“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为保证民众饮水安全,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强制实施。与老国标相比,在饮水安全保障方面,新国标有哪些强化与提升?有哪些具体的改进要求?对行业发展有什么样的促进?为此,本网特别邀请清华大学饮水水安全研究所所长、消毒研究中心主任刘文君教授对饮用水新国标进行解读。   新国标基本实现与国际接轨   刘文君介绍说,新国标与1985年版相比,有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 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是基本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   新国标的一大进步是提出了生活用水应符合标准,以免危害人体健康,这是人们长期以来所严重忽略的。新国标首次明确提出生活饮用水的定义:供人日常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生活用水(主要是洗澡,洗漱,洗涤等用水)通过呼吸和皮肤接触来影响人体健康,有资料表明,人体通过皮肤接触吸收的水中物质的含量占水中物质总含量的60%左右,而通过饮用吸收的量则占20%或30%左右,若长期接触不安全的水,对人体的健康是有一定影响的。   “新国标的制订不但考虑了人们长期饮用和生活使用可能对人体造成的影响,也考虑了由于水质对输配水管道的腐蚀而对人体带来影响的因素,“刘文君谈到,符合新国标的饮用水在饮用、通过呼吸和皮肤接触时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是安全的。总体目标是安全性要求,终生饮用不会对健康产生明显危害。   喜“新”厌“旧”保障水质安全   对于新旧标准的指标对比,刘文君介绍,与GB5749-85相比主要改变水质指标由GB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 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首次增加了两虫(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指标   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有机物由5项增至53项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   新国标中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加入了对用氯胺,二氧化氯和臭氧消毒的规定,同时第一次对消毒剂的余量作出了上限的要求,并对它们的消毒副产物在常规项目中作出了要求。   新国标促供水行业净水工艺改进   刘文君还谈到,很多人对优质饮用水的美好期望是打开水龙头,水就能直接喝。然而,我国管网普遍陈旧的现实却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这也是对水质的一大制约因素。提升水质不仅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也需要国家加大在管网方面的投入。新国标的出台必将推动我国饮用水水质的提高,并进一步促进我国供水行业净水工艺的改进,但同时,它也对我们的管网系统和水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我国供水行业实施工艺改造,提高供水水质,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 IEC发布家用电器第五版通用国际安全标准
    日前,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正式发布了家用电器的第五版通用国际安全标准———《IEC 60335-1: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并推荐各成员国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到3年内开始执行。与第四版相比,新版标准重点在绝缘要求、耐燃耐热等6个方面进行了改动和更新。据中国家电协会的统计,2009年,中国出口各类家电产品达到308.1亿美元,近2000亿元人民币,此标准的实施将对其产生广泛的影响。   从新版标准的内容变化来看,重点在绝缘要求、耐燃耐热等6个方面进行了改动和更新:更新了标准的内容,使其与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保持一致 修改了可编程电路的功能性安全要求,包括软件确认要求 更新了第29章,使绝缘要求覆盖了开关电源电路下的高频电压 更新了30.2条款,使预选择结果进一步与最终测试结果保持一致 删除了部分注释,同时将部分注释转化为规范性条款 阐明了对III类器具和III类结构的要求。同时,新版标准的最大亮点是首次提及采用美国UL60335系列标准,这是全球家电安全标准领域由IEC和ANSI/UL两强割据向全球统一转变的标志性举措,此举将进一步减少全球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利于家电产品的流通。   从新版标准的执行日期来看,国际电工委员会虽然推荐各成员国最早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后最晚在标准发布之日起36个月内开始执行标准内容,但是不排除部分国外进口商提前要求出口企业按新版标准进行认证和生产。   目前,由于中国的绝大多数家电产品以出口IEC成员国为主,且在全球采购、生产一体化的背景下,非IEC成员国也往往参考IEC标准对家电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考核。因此,IEC标准的要求可以说已经成为出口家电产品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在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提早组织技术人员对新版标准进行学习研究,抓住先发优势,尽早掌握标准新要求,修改或设计出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产品 质量监管部门、检测认证机构应尽快对新旧版本标准的内容进行比较,出台相应的差异报告和应对措施,并及时向广大出口家电企业进行宣传,以便在新版标准实施后实现平稳过渡。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新旧政策对比
    p   前期,动源君在《工具 | 新出8项、废止12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大改革你造吗?》一文中对新发布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梳理。 /p p   为了加深各位锐粉对该文件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国科发专〔2017〕145号)等办法的认识和理解,动源君对《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和财科教〔2017〕74号进行一下政策对比。需要说明的是,这只是锐动源编辑部根据现有政策的梳理,非官方解读,最终执行请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 /p p    strong 总则部分增加了重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strong /p p   即明确: /p p   (一)集中财力,聚焦重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集中财力,突出重点,避免资金安排分散重复。 /p p   (二)放管结合,权责对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做好“放管服”,充分发挥相关管理机构的作用,明确职责,强化担当,落实资金管理责任。 /p p   (三)多元投入,注重绩效。坚持多元化投入原则,积极发挥市场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突出需求牵引和成果绩效导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p p   (四)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各种渠道获得的资金都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使用和管理。 /p p   组织管理体系增加了部际联席会议、专业机构,去掉了重大专项领导小组这一层级。 /p p   即明确: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组织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含总概算和阶段概算)编制论证,开展阶段实施计划(含分年度概算,下同)、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工作,统筹协调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国家重大工程的关系 组织重大专项的监测评估、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等。 /p p   专业机构接受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与牵头组织单位的共同委托,负责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课题)立项、预算评审、提出年度计划建议 负责与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含预算书,下同) 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复预算调剂 负责项目(课题)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决算 定期报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督促项目(课题)预算执行,监督检查项目(课题)资金使用情况 建立健全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资金管理、财务验收、内部监督等制度,以及预算执行人失信警示和联合惩戒机制等。 /p p    strong 增加了重大专项概算管理这一章节。 /strong /p p   明确:重大专项概算是指对专项实施周期内,专项实施所需总费用的事前估算,是重大专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重大专项概算包括总概算、阶段概算和分年度概算。 /p p   在资金核定方式及开支范围这一章体现了对中办发50号精神的贯彻落实。 /p p   具体为:设备费取消“对于使用重大专项资金购置的单台/套/件价格在2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当按照《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 /p p   测试化验加工费增加了分析的费用,明确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燃料动力费不再强调单独计量。明确为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p p   将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进行了合并。并明确在编制项目(课题)预算时,本科目支出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p p   对劳务费的开支范围进行了重新明确。即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课题)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p p   专家咨询费的标准进行了调整规定按按相关规定执行。动源君注:因新的专家咨询费办法尚未出台,先执行原办法。 /p p   取消了间接经费中对绩效支出的比例限制。原规定为“间接费用由财政部根据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特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性质等因素核定。间接费用一般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和基本建设费后的13%,其中用于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一般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和基本建设费后的5%。新规定取消了这个比例限制。 /p p   取消了不可预见费用的规定,增加了对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管理工作经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审计/评审评估/招投标/监理费、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等。 /p p   将原来的“前补助项目(课题)预算管理”“后补助项目(课题)经费管理”“监督管理”等章节调整为“预算编制与审批”预算执行等章节。 /p p   将原来的“前补助项目(课题)预算管理”“后补助项目(课题)经费管理”“监督管理”等章节调整为“预算编制与审批”预算执行等章节。 /p p   具体调整为将预算的评审改为专业机构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预算评审。 /p p   规定专业机构的工作职能。一是提出年度计划建议报牵头组织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后,于每年9月底前将下一年年度计划报三部门综合平衡。财政部根据三部门综合平衡意见核定年度预算,按规定程序下达牵头组织单位,同时抄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二是专业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公示拟立项项目(课题)名单和预算(涉密内容除外),并接受监督。三是牵头组织单位根据三部门综合平衡意见和财政部预算批复,向专业机构下达项目(课题)立项批复(含预算)。四是专业机构根据立项批复(含预算)与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的任务合同书。 /p p    strong 明确了重大专项不再通过特设账户拨付。 /strong /p p   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重大专项资金不再通过特设账户拨付,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取消特设账户有关事项另行规定。 /p p   强调了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支出管理制度。 /p p   对应当实行“公务卡”结算的支出,按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设备费、大宗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对野外考察、心理测试等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者财政性票据的,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可按实际发生额予以报销。 /p p    strong 对于项目(课题)结余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明确。 /strong /p p   即规定(不含审计、年度监督评估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资金),项目(课题)完成任务目标并一次性通过验收,且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好的,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承担单位使用,2年内(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结余资金未使用完的,按规定原渠道收回。 /p p   由原来的“监督管理”改为“监督检查”即按照新的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了三部门、牵头组织单位、专业机构和承担单位各自的分工与职责。进一步强化了专业机构和承担单位的工作职责。 /p p   专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组织开展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并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承担单位,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追踪问责。 /p p   专业机构应当在每年末总结当年的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情况,并报牵头组织单位备案。 /p p   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支撑服务条件建设,提高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水平,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保证项目(课题)资金安全。 /p p   承担单位应当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支出,严禁使用重大专项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种费用开支的原始资料登记和材料消耗、统计盘点制度,做好预算与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p p br/ /p
  • 《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术语》团体标准工作组成立暨标准内容讨论会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2024年1月13日,《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术语》团体标准工作组成立暨标准内容讨论会在常州召开,此次出席会议的共有20余位来自各个工作组成员单位的代表。会议现场近红外分析仪器种类众多,在多种行业或领域有程度不同的应用。当前近红外相关技术、仪器及应用名词术语标准欠缺,极大影响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的推广应用,进而制约我国国产近红外仪器产业的发展。为了规范近红外光谱仪器制造及应用,为近红外光谱技术的健康发展提供帮助,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经过评审,决定立项制定《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术语》团体标准,成立标准制定起草工作组。目前,根据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工作规范和项目准备,CIS团体标准《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术语》已经进入编制阶段。为保证标准编制工作的有序进行,此次会议主要讨论标准大纲及内容,确定分工与编制安排,并就标准制定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交流。此次会议由天津大学副教授李晨曦主持。江苏大学陈斌教授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介绍,对各单位大力支持近红外标准制定事业表达了感谢。常州工学院校长张兵向大家介绍了常州工学院发展概况及学院建设情况,希望可以与行业内各位专家积极开展项目合作,并向学院推荐相关人才等。天津大学副教授 李晨曦江苏大学教授 陈斌常州工学院校长 张兵接下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郭晓维、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工褚小立、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技术中心正高级工程师王家俊及四川启睿克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闫晓剑分别进行了报告分享。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郭晓维报告题目:《团体标准及国际化》郭晓维认为标准编制工作应向国际化发展,视野放在全球,方向性和战略性的正确十分重要。在报告中,他首先强调了团体标准制定的重要性,通过数据显示,全国有35~36万个社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8445家社团注册制定团体标准,发布了74240项团体标准。当前团体标准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要做什么样的标准化工作?他认为要从战略的层面作出规划和实施。其次,郭晓维向大家介绍了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工作组在国际标准组织推进的项目,截至2023年7月,学会制定发布的标准有21项23版,已经国际化或正在国家推进的学会标准占学会已经发布标准总数的28%。最后,对于本次项目工作,郭晓维分享了会议的主要任务、目的、项目的经费原则等,以及感谢会员及非会员对学会标准化工作的支持。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工 褚小立报告题目:《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术语一些建议和想法》褚小立针对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术语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想法。在会议中,他向大家积极推荐相关的专著、文献、标准和药典等,希望对标准制定有所启发。他建议术语内容要新旧结合、广度和深度结合,更加立体和系统化,使一线用户、科研人员、研究生等都能有所应用。他希望通过本次术语的标准制定工作,可以对之后的辞典/术语条目、光谱史的编撰、近红外光谱分析方法标准制定等有所帮助。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技术中心正高级工程师 王家俊报告题目:《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术语》编写意见王家俊在会议中提出此次标准的制定要便于将来标准的升级和国际化,把不同学科专家提出的定义概念统一起来,向国际上有名的标准靠拢以及术语标准制定要结合实际应用的场景,编写出新名词、新定义、新术语,要结合近红外技术特点形成行业规范等一系列建议。四川启睿克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闫晓剑报告题目:《近红外光谱分析方法标准努力的方向》闫晓剑对近红外相关产品进行了介绍,他分析了当前行业痛点与市场发展趋势,从MEMS技术、传感器芯片到光谱仪系列产品,进行了不同产品性能的比对,同时,他对长虹便携近红外检测、大型光谱仪检测、传统检测进行了优势比较,向大家分享了其公司产品在酿酒、粮食、烟草等行业的应用案例。会议讨论报告分享之后,李晨曦向术语标准工作组介绍了标准编制大纲及内容,工作组成员对初稿展开讨论。大家对关键的术语进行了补充完善,对部分技术指标的设定进行了纠正和取舍。为了确保标准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考虑到标准的普适性,大家对术语的概念内容进行了多方探讨。此外,各位专家对术语的结构、框架和范围,术语的应用场景,相关材料的引用等问题也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为保证标准制定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标准初稿讨论之后,术语标准工作组也对后续工作计划进行了详细的部署。按照计划,术语标准工作组分为3个小组,分别为近红外光谱原理术语编制小组、近红外仪器术语编制小组和近红外分析方法术语编制小组,经过讨论确定、内部汇总、审阅、评审等系列工作后,预计2025年8月底前标准发布。参会人员合影留念附:标准工作组名单如下:
  • 出口美国婴儿推车须遵新联邦强制性安全标准
    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共收到约1300起与婴儿推车有关的事故报告,其中有四起死亡事故。因此,为了提高婴儿和儿童四轮卧式、坐式推车的安全性,防止婴儿和儿童的死亡和受伤,CPSC于近日经过投票一致批准通过了一项新的联邦强制性标准。   婴儿卧式推车指的是运载平躺姿势婴儿的轮式婴儿车 坐式推车则是一种用于运载处于坐式或半依靠姿势儿童的轮式婴儿车,由一个人推动坐式推车的手柄,通常用于婴儿期至36个月的儿童。新标准涵盖的婴儿车范围有所扩大,除了由后往前(或由前往后)折叠的全尺寸2D和3D坐式婴儿车、侧向折叠的推车,还包括旅行推车(包括汽车安全座椅)、前后串联、左右并列的双人推车、可乘坐多人的推车和慢跑婴儿坐式推车。   新联邦标准整合了于2013年12月发布的自愿性标准《婴儿卧式和坐式推车的标准消费品安全性能规范(ASTM F833-13b)》,解决了与多角度/可调扶手有关的头夹风险。此外,新的安全标准还解决了向该机构报告的与婴儿推车有关的风险,包括铰链引起的事故,通常导致手指或手臂挤伤、切伤或截断的风险,轮子破裂和脱落的风险,停车制动故障,锁定机制问题,儿童自己解开保险扣以及约束装置破裂或分离等约束问题,以及要求结构完整性和稳定性。   据统计,2009年到2013年6月,美国CPSC共通报不合格童车产品20例,其中婴儿推车16例,占据总数量的80%。通报原因包括跌伤、窒息、勒住风险。2013年全年,宁波地区出口到美国的婴儿车共175批,货值357.20万美元,相较2012年出口596批,金额1146.34万美元呈大幅下降趋势。欧美发达国家颁布更新的频率越来越高,如何迅速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减少因此产生的损失是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首先,婴儿、童车企业要密切关注出口国新版标准的修订和生效动态,主动寻找政策和动态,便于尽早消化应对 其次,企业要完善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严格按照新标准进行设计、生产检测,避免因新旧标准更替的时间差冲突,造成产品受到通报召回,因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目前,宁波地区出口的婴儿推车对欧盟等发达国家的依赖性较强,为减少因标准升级而带来的冲击,企业应积极开拓新的市场。
  • 日本时隔十年对玩具标准全面升级
    日本玩具新标准ST2012已于今年1月1日起生效,这是日本政府十年来第一次对玩具标准进行全面修订和版本升级。之前在2002年制定的ST2002版本,在2014年3月31日前仍然有效。近日,笔者走访了相关部门,了解此次日本玩具新法规的实施情况。   机械物理要求变化集中   新版本日本玩具法规与老版本相比,变化主要集中在机械物理内容,也就是法规的第一部分,涉及13个技术条款。修订内容体现在对窒息、挤夹、割伤等严重风险的管控。在防止儿童窒息方面,新标准对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新增加了绒球、玩具奶嘴、气球和弹球等要求,扩大了小零件的定义范围 修订了膨胀材料、儿童可进入玩具的技术要求,以适应新材料、新结构对玩具安全的挑战 增加了弹射玩具对吸盘长度的要求和口动玩具的要求,填补了日本标准对内部呼吸道窒息风险的管控空白。在防止儿童身体挤夹方面,新标准修订了驱动装置洞孔、间隙和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要求,并将内容扩大到“乘骑玩具的链条或皮带” 修订了弹簧和折叠机构的技术要求,防止儿童手指、脚趾等部位受到机械挤压受伤。在防止儿童割伤等方面,新标准集中对尖端、锐边、突出物要求做了修订,使其内容与欧美等西方国家的要求相当。此外,新标准还补充液体填充玩具的检测要求,修订乘骑玩具超载和稳定性要求。   要求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   除了内容之外,要求是高了还是低了,是广大出口企业最关心的。笔者了解到,涉及机械物理要求的第一部分除了驱动装置洞孔、间隙和机械装置和弹射玩具外,其他要求与国际玩具标准基本一致。涉及可燃性要求的第二部分与国际标准ISO8124-1完全一致。涉及化学安全要求的第三部分未作修改。标准适用范围有所缩小,两个或多个位子的秋千、化学玩具、模型玩具、爱好和工艺玩具等最终没有主要玩耍价值的玩具获得标准豁免。这个给出口秋千、实验玩具、工艺玩具企业带来利好。   设计时间节点分段实施   笔者还了解到,此次日本的新版本标准实施时间的方面,采取了与欧美类似的过渡期制度。设计了两个时间节点。从现在开始,到2014年3月31日的这段过渡期内,ST2002(第11版)仍然有效,无论是根据ST2002(第11版)还是根据ST2012标准申请ST测试,日本玩具协会都接受。从2014年4月1日开始,输日玩具的所有ST申请都要符合标签信息除外的ST2012的其他安全要求。从2016年3月31日,输日玩具的所有ST申请均要符合ST2012标准的全部要求。   练好内功积极排查风险   检验检疫专家认为,玩具安全是商品质量中永恒的主题,日本时隔十年之后对标准进行全面升级,意味着日本玩具标准在国际化中又前进了一步。世界各国对进口玩具要求趋严是必然趋势,我国是世界上玩具生产大国,是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玩具的重要生产基地,日本玩具新标准的升级换版,势必对我输日玩具造成一定影响。出口生产企业要从练好自身“内功”出发,积极应对新标准。对此,检验检疫局专家指出,出口企业应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首先,要抓紧学习领会日本玩具新标准。企业要积极搜集新标准,组织员工对日本玩具新标准进行学习培训,特别是要让技术、品管、生产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新旧标准中不一致的内容,明确新标准的适用范围、涉及项目、技术要求等核心内容,尽快将新标准贯彻到生产技术一线。   其次,要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出口企业要利用好过渡期,从采购、生产、监视测量等方面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重点完善首件产品鉴定工作程序,按照日本玩具新标准的要求,重新修订企业内部首件鉴定内容,解决设计环节产品结构、功能风险。对所有输日产品逐一排查验证,重点检查小部件、挤夹点等关键结构。   第三,要做好出厂产品的新标准符合性验证工作。对于具备检测能力的生产企业,要加大力度对成品按照新标准进行检测,验证产品是否符合新标准要求。对于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中小企业,要定期进行外送检测,借助检测机构的力量为产品把好关。
  • 中秋月饼别买错!新标准《月饼质量通则》落地实施
    “广式五仁月饼”必须仅使用核桃仁、杏仁、橄榄仁、瓜子仁、芝麻仁。用其他果仁替代其中一种或几种的,只能命名为“广式果仁月饼”或“五仁月饼”。超过5种果仁的,可命名为“果仁月饼”或“六仁月饼”“七仁月饼”,但是不能直接命名为 “五仁月饼”。2023年9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月饼质量通则》等58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23年第9号)。新版修订GB/T 19855-2023 《月饼质量通则》标准于2024年4月1日正式实施,旧版2015年修订的《月饼》标准废止,这意味着该标准在今年中秋月饼产品上将有所体现。GB_T 19855-2023 《月饼质量通则》.pdf下面我们来一起看看新版月饼标准与2015版相比,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 一、更改了标准名称 新版标准将标准名称由“月饼”改为“月饼质量通则”。 二、修订了月饼定义 细化了原料的具体类别,删除了主要原料中的“主要”二字,规范了食用油脂名称格式,将糖划出饼皮主要原料范围,同时明确指出月饼为糕点,并删除了旧版标准中不常用的术语“拔腰”。 三、修订了产品分类 新版标准将产品分类修改为“按加工工艺分类”“按地方派式特色分类”“其他类月饼”三种。3.1 按加工工艺分类删除了“热加工类”“冷加工类”,将月饼分为:烘烤类、油炸类、蒸煮类、熟粉类,同时取消“冷加工类”下的其他类细类。3.2 按地方派式特色分类月饼分为广式月饼、京式月饼、苏式月饼、潮式月饼、滇式月饼、晋式月饼、琼式月饼、台式月饼、哈氏月饼,共计9个类别,删除了各地方派式特色月饼次级分类的定义。3.3 其他月饼明确其他月饼范围,不包含按加工工艺和按地方派式特色分类的月饼。 四、增加了饼皮、馅料的具体要求 新标准新增了饼皮和馅料要求,明确提出月饼馅料不应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不宜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新标准规定了饼皮和馅料类别,将饼皮分为:糖浆皮、酥皮、混酥皮、蛋月烧(蛋糕)皮、水晶皮、冰皮、奶酥皮、奶油皮、桃山皮。馅料分为:蓉沙馅、果仁馅、果蔬馅、蛋黄馅、肉及肉制品馅、水产品及水产制品馅、留心馅(软心馅)、自来白馅、自来红馅、云腿馅、食用花卉馅。在不同的馅料中规定了相关原料添加量的要求,并根据馅料的添加量对产品名称的命名进行了要求。 五、调整了相关理化指标的要求 调整广式月饼、苏式月饼、潮式月饼、滇式月饼、台式月饼、哈式月饼及其他月饼理化指标限值,其中苏式月饼的馅料含量、台式桃山皮月饼的总糖及其他月饼的脂肪和总糖指标变严格,其余变宽松。以京式月饼为例:对潮式月饼和哈式月饼的“脂肪”指标,进行了调整。对其他类月饼理化指标进行部分调整,干燥失重由原标准规定的“≤38”,修改为“≤60”,脂肪由原标准规定的“≤55”,修改为“≤50”,总糖由原标准规定的“≤55”,修改为“≤45”。 六、对检验规则进行了修改 新版标准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和馅料含量,相较于旧版标准,删除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强制性检测要求,新增必检项目水分项目。删除了旧标准中卫生指标和食品添加剂两项强制性指标,但月饼属于糕点,月饼的微生物限量等各项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的规定。新标准对型式检验明确要求应包含新标准第六章规定的全部项目。删除季节性生产和常年生产型式检验情形,变更为每年应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新标准明确要求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若出现不合格,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对检验方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增加了水分的检测方法;修改了蛋白质和脂肪的检测依据。 七、新增部分馅料添加量标示要求 明确要求馅料中有关添加量要求的都应在产品的标签中标示出各对应配料的添加量。新标准5.4中,对“莲蓉馅”“果仁馅”“枣蓉(泥)馅”“水果馅”“蔬菜馅”“蛋黄馅”“肉与肉制品馅”“水产及水产制品馅”“云腿馅”和“食用花卉馅”都规定了配料添加比例的要求,使用了相关配料的馅料且在产品名称中仅体现了单一馅料成分的月饼,无论是归属于4.1、4.2、4.3分类中的哪一个类别,均应在产品标签中标示出各对应配料的添加量。 八、新增月饼产品的命名方式 新标准规定地方派式月饼应在名称明确产品所属的地方派式及饼皮和/或馅料特色,产品类别可单独建项或在产品名称中一并体现,如广式纯白莲蓉月饼。其他月饼命名可以使用饼皮和/或馅料命名,如水晶皮凤梨月饼;或选择以产品风味特色命名,如浓缩咖啡月饼。 九、旧包装的使用期限 关于新旧标准更新过渡期,月饼旧版包装使用期限可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延长月饼旧版包装使用期限的复函》(国市监食生复函[2024]42号)执行,旧版包装材料可以延长使用期限至2024年10月1日(以生产日期为准)。同时提醒广大月饼生产企业,月饼包装应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规定,即:包装层数不超过三层;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不与其他产品混装;包装空隙率符合标准要求。
  • 下月起口罩将实施全面升级!新国家标准有哪些革新?
    p   2020年7月1日,国家强制性口罩标准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将正式实施,新标准代替的是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p p   新标准在颗粒物过滤效率检测方法(检测设备分辨率、颗粒物粒径的换算方法、KP过滤元件过滤效率加载测试终点判断方法)、泄露性的检测方法、呼吸阻力的检测方法、呼吸阻力的技术要求、呼气阀气密性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呼气阀保护装置的名称、死腔的检测方法、半面罩视野的技术要求、全面罩视野的技术要求、全面罩镜片的技术要求、可燃性、清洗和消毒、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使用性能、头带测试方法等方面的要求都进一步细化。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新旧标准的主要区别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70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45f4345a-a539-4e6b-9370-f446b62b337c.jpg" title=" 1.png" alt=" 1.png" width=" 600" height=" 709"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82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2017ed39-9424-4e00-b189-99b5c73bc778.jpg" title=" 2.png" alt=" 2.png" width=" 600" height=" 825"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5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f47197e0-788b-499d-964b-9fe330cb1b08.jpg" title=" 3.png" alt=" 3.png" width=" 600" height=" 152" border=" 0" vspace=" 0" / /p p   综合来看,新的口罩标准在呼吸阻力、气密性、实用性能、清洗和消毒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新口罩标准给予了我们更多抗击疫情的信心。 /p
  • 以标准化带动仪器产业发展——中国科学仪器标准化论坛成功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2023年5月17-19日,2023第十六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2023)于北京雁栖湖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幕。吸引了1500多位科学仪器行业相关政府领导、院士专家、仪器企业CEO、检测机构负责人、投资人、媒体记者等参会,会议规模再创新高。5月19日下午,第十六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2023)同期,中国科学仪器标准化论坛在北京雁栖湖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中国科学仪器标准化论坛报告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原副主任 陈洪俊报告题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解读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国情,放眼全球,面向未来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标准化工作的高度重视。《纲要》是第一份以党中央名义颁布的标准化纲领性文件,是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举措。针对于此,陈洪俊在报告中对《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行了解读。报告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原副院长 邱月明报告题目:分析测试标准化现状与趋势分析测试仪器和技术在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研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更离不开相关标准化事业的蓬勃发展。改革开放四十五年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分析测试仪器和技术标准化在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激励下,不断引进吸收,开拓创新,取得了丰硕成果,发挥了积极作用。邱月明就分析测试仪器和技术标准化的作用、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做了简要回顾,并对今后的发展进行展望。报告人:AOAC中国分部 主席 梁成珠报告题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比对研究方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评估被列入 "十四五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是比较和评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对应的国际标准的一致性,推动检验方法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相互转化。报告中,梁成珠介绍了2018年启动方法比对项目、国标与AOAC标准流程比对、比对方法、2022年方法比对工作等内容,并向从事标准化相关人员发出国内外标准比对工作组报名邀请。报告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 院长 林翎报告题目: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及实施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性政策,对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具有重要作用。林翎在报告中详细介绍了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相关政策支持等。报告人: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 国防科技工业火炸药一级计量站 总工/研究员 张皋报告题目:军工领域的标准在科学仪器方面的应用借鉴为探索解决国防军工高端仪器装备“卡脖子”问题新路径,推动科学仪器自主创新发展,促进科学仪器研发生产、应用评价等能力提升,响应并融入陕西省“秦创原”创新平台建设,经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批准,依托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设立“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仪器设备验证评价中心(西安站)”。在此背景下,张皋介绍了军工领域的标准在科学仪器方面的应用借鉴等内容。报告人: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色谱质谱部客户解决方案专家 吴春华报告题目:赛默飞创新技术方案助力检测标准发展作为大型跨国分析仪器研发和制造公司,赛默飞积极参与各项国际及国内标准的研发、起草和验证等工作;积极推进先进的技术和方案在检测标准中的应用,助力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报告中,吴春华针对赛默飞在标准化方面的工作进展和创新的方案进行了分享,为检测标准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报告人: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纳米计量研究室 主任 施玉书报告题目:标准与计量助力高端仪器发展夯实质量基础标准与计量是国家质量基础的主要组成部分,施玉书在报告中以X射线三维尺寸测量机(工业CT)为例,从标准化和计量视角出发阐述国家质量体系是如何助力国产高端仪器的发展。据介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纳米计量研究室建立了我国X射线三维尺寸测量机国家标准与计量体系,制定并发布国家标准,使我国成为国际上率先建立该标准体系的国家,相比ISO标准实现了弯道超车。高精度X射线三维尺寸测量机核心国家标准制定与关键技术的突破,为我国仪器用户和国产仪器制造商清除了技术壁垒,体现了夯实国家质量基础的作用与意义。报告人:仪器信息网 企标领跑者项目组负责人 张媛媛报告题目:仪器信息网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介绍2021年,仪器信息网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成功组织紫外分光光度计厂商参与其中,评选出年度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及5个单指标排行榜,这也是分析仪器领域首个全国企标“领跑者”榜单。2022年仪器信息网再出发,将参与评选实验室气相色谱仪和微波消解仪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及若干指标排行榜。报告中,张媛媛介绍了仪器信息网在领跑者活动中的相关工作。报告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秘书长/教授 郭晓维报告题目:团体标准之战略与实践——标准化工作之思辨2017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发布是我国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的一次革命性的改革,确立了团体标准的地位。报告中,郭晓维对以上转变具有的重点内容和历史意义;对国家、对企业以及对社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战略意义;中国仪器仪表学会(CIS)的标准化工作实践;CIS的标准化工作起步;CIS的标准化工作宗旨(为行业和产业服务)和做法和目前的主要成效等内容进行了探讨。报告人:CSTM试验技术能力评价专委会 委员 沈克报告题目:CSTM科学试验标准与评价助力仪器产业高质量发展成立于2021年的CSTM/FC98科学试验领域标准化委员会TC04评价技术委员会,承担着仪器性能评价标准的制修订工作,CSTM试验技术能力评价专委会承担着CSTM仪器性能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迄今为止,CSTM已制订了科学试验相关标准近百项,其中包括14项创新仪器标准和7项仪器性能评价标准。沈克在报告中主要介绍了科学试验标准与仪器评价、CSTM 标准体系与评价体系、现有仪器评价方式和下一步工作设想等内容。报告人: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周加才报告题目:建设仪器可靠性标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分析仪器可靠性对产品的性能、稳定性与品牌意义重大,已经成为影响国产仪器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周加才在报告中从规范现场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建立可靠性规范制度和提升实物样机可靠性等4个方面综述了分析仪器可靠性提升工程的探索与举措,并探讨可靠性优化设计在产品研制过程中的运用。基于多个产品型号的可靠性工程实践表明,全员参与、全生命周期保障的可靠性提升工程,能够有效提升产品可靠性和稳定性。报告人:清华大学国家电子能谱中心 副主任/研究员 姚文清报告题目:分析测试标准化进展与成效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标准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姚文清在报告中以表面化学分析标准化为例,介绍了我国与国际化标准组织在标准化工作进展与发展趋势。
  • 岛津推出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解决方案》
    2017年10月由国土资源部组织修订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该标准将于2018年5月1日实施。新的标准即将实施,您准备好了吗?地下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有工业废水向地下直接排放,受污染的地表水侵入到地下含水层中,人畜粪便或过量使用农药而受污染的水渗入地下等。地下水污染隐蔽性强,水质一旦受到污染很难恢复且难监测。中国水资源总量的1/3是地下水,相关报道指出我国90%的地下水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约60%污染严重。其中,地下水氮污染和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有机物污染开始凸显,地下水污染呈现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的发展趋势。新的环保工作要求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实施重点流域和海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黑臭水体。在我国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背景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将于2018年5月1日实施,新版的《地下水质量标准》有哪些变化呢?Q:新版《地下水质量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哪些?A:《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定了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及限值,地下水质量调查与监测,地下水质量评价等内容。适用于地下水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管理。与修订前相比,新版标准将地下水质量指标划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并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做了进一步细分。Q:新旧《地下水质量标准》有什么重要变化?A:新标准增加了指标数量,水质指标由39项增加至93项,共增加了54项,其中有机污染指标增加了47项。调整了20项指标分类限值,直接采用了19项指标分类限值;减少了综合评价规定,使新标准有了更广泛的适应性。Q:新版《地下水质量标准》检测应对需要哪些分析仪器?A:新版《地下水质量标准》明确要求使用的分析仪器有原子吸收光谱仪(AA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紫外分光光度计(UV)、气相色谱仪(GC)、液相色谱仪(LC),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和液相色谱质谱仪(LC-MS)等。 针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标准的检测指标和检测要求,岛津公司充分发挥光谱、色谱和质谱仪器产品线齐全的优势,多种产品组合可以满足不同地下水检测的差异化需求。结合水质相关标准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应用研究,并按照有机污染物、农药残留和无机污染物进行分类,汇编了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解决方案》。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为地下水勘查评价监测,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等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有益的帮助。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标准未通过审查
    近日,“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产品分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审查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等3项标准,讨论了《果蔬罐头》等7项标准的立项工作。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白酒分会秘书长赵建华代表白酒行业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意见。本标准实施已近30年,但其中重金属指标已不适应白酒产品,应加以修定 其次对新修定《蒸馏酒及其配制酒》标准中甲醇指标设置提出了反对意见。   会议通过认真讨论,最终决定:不予通过《蒸馏酒及其配制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食品产品分委会秘书处对该标准进一步征求行业协会和国家有关部委意见,修改后再予审评。
  • 薄膜摩擦系数仪新标准与旧标准在测试原理上的改进与新增测试方法
    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薄膜摩擦系数仪作为评估薄膜材料表面摩擦性能的关键设备,其测试标准的更新对于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工艺流程以及推动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测试需求的多样化,薄膜摩擦系数仪的测试标准也经历了从旧到新的演变。本文将从测试原理的角度,详细探讨新标准相比旧标准在测试原理上的改进及新增的测试方法。一、测试原理的基础变革1.1 传统测试原理的局限性旧标准下的薄膜摩擦系数仪主要基于库仑摩擦定律,即摩擦力与正压力成正比,与接触面积无关。这种传统的测试方法通过测量试样在摩擦过程中的摩擦力与正压力之比来计算摩擦系数,方法简单直接,但存在诸多局限性。例如,它难以全面反映薄膜材料在不同条件下的摩擦行为,特别是动态和复杂工况下的性能表现。1.2 新标准引入的先进测试原理新标准则引入了更为先进的测试原理,如动态摩擦测试、静态摩擦测试、滑动摩擦测试以及旋转摩擦测试等。这些新方法不仅丰富了测试手段,还提高了测试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动态摩擦测试能够模拟材料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动态摩擦行为,静态摩擦测试则关注材料在静止状态下的摩擦特性,而滑动摩擦测试和旋转摩擦测试则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摩擦场景,为薄膜材料的摩擦性能评估提供了更多维度的数据支持。二、新增测试方法的详细解析2.1 动态摩擦测试动态摩擦测试是新标准中新增的重要测试方法之一。它通过模拟材料在实际使用中的动态摩擦过程,如包装膜在包装机械中的运动状态,来评估材料的动态摩擦性能。这种方法能够更真实地反映材料在实际工况下的摩擦行为,为产品的设计和优化提供更为可靠的依据。2.2 静态摩擦测试静态摩擦测试则关注材料在静止状态下的摩擦特性。它通过在试样与对磨副之间施加一定的正压力并保持相对静止,然后逐渐增加水平力直至试样开始滑动,来测量静态摩擦系数。这种方法对于评估材料的启动阻力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需要精确控制摩擦力的场合,如精密机械和电子设备中。2.3 滑动摩擦测试与旋转摩擦测试滑动摩擦测试和旋转摩擦测试是两种常见的摩擦测试方法,它们在旧标准中已有应用,但在新标准中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滑动摩擦测试通过使试样在水平面上做直线运动来测量滑动摩擦系数,适用于评估材料的滑动性能和耐磨性。而旋转摩擦测试则通过使试样与旋转的摩擦轮接触并相对运动来测量旋转摩擦系数,这种方法更适用于评估材料在旋转部件中的摩擦性能。三、测试原理改进带来的优势3.1 提高测试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新标准引入的先进测试原理和新增的测试方法使得薄膜摩擦系数仪的测试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它不仅能够更全面地评估材料的摩擦性能,还能够提供更准确、更可靠的测试数据。这对于材料科学的研究和工程应用具有重要意义。3.2 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随着测试原理的改进和测试方法的丰富,薄膜摩擦系数仪在材料研发、产品设计、工艺优化等方面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够为科研人员提供更为精准的测试数据支持,还能够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相关行业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方向发展。3.3 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通过采用新标准进行测试,企业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其产品的摩擦性能,从而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升产品质量。高质量的产品不仅能够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还能够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结论与展望综上所述,薄膜摩擦系数仪新标准相比旧标准在测试原理上进行了显著的改进和新增了多种测试方法。这些改进不仅提高了测试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还促进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测试需求的不断变化,薄膜摩擦系数仪的测试标准还将继续发展和完善。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能够看到更多先进的测试原理和方法被引入到这一领域中来,为材料科学的研究和工程应用提供更加全面、准确和高效的测试支持。
  • 关于召开“新版《食品安全法》标准解读与科学监管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被冠以“史上最严”称号。从新修订的这部法律诸多规定发出的信息,我们如何判断今后一段时期食品安全形势和企业面临的挑战,认识和利用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服务产业发展。  为了帮助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准确理解立法精神和法律政策,使监管人员依法正确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依法合规生产。中国老年学学会老年营养与食品专业委员会邀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法规司、疾控局、监督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法学研究院校等相关参与新法修订的专家,针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解读、分析,于2015年8月20日至22日在北京举办“新版《食品安全法》标准解读与科学监管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函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2日(20日全天报到)  研修地点:北京(具体地址会前七天发给参会人员)  二、研修内容:  1、新《食品安全法》修订背景、原则及亟需解决的问题   2、新旧《食品安全法》的重大变化与企业面临的新挑战   3、新《食品安全法》下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   4、新《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与监管部门责任划分   5、新《食品安全法》执行的标准和执法中问题解析   6、新《食品安全法》食品违法行为预防与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体现   7、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程序   8、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风险监管、评估及分级管理)   9、新《食品安全法》下食品追溯体系建立与食品安全溯源技术解决方案   10、新《食品安全法》餐饮食品安全供应链管理、检测及认证   11、新《食品安全法》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2、新《食品安全法》网购食品交易监管前沿问题剖析   13、新《食品安全法》企业自查与认证认可的有效运作   14、新《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特殊食品监管制度特点与要求   15、专家及学员互动答疑环节。  三、拟邀专家:  任端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处长  严卫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常务副所长 中国营养学会副理事长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  李 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  王竹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  罗云波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  金宗濂 北京联合大学保健食品功能检测中心主任,参与新法修订  宋华琳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参与新法修订  高秦伟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主任,参与新法修订  注:每位专家讲解后会有十分钟左右的互动时间,请大家提前准备。  四、研修对象:  1、食品饮料、乳制品、保健食品、农产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负责人及质量授权人、法规人员等   2、餐饮企业、集体用餐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3、大、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等   4、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安办负责人,分管食品行业系统人员   5、各级省、市、县检验机构,卫生防疫机构相关负责人   6、政府、高校等食品质量技术与标准研究专家   7、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企业相关人员   8、投资机构、咨询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士。  五、研修费用:  会务费1800元/人 (含会议期间午餐、会议筹备费、资料费、场地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中国老年学学会老年营养与食品专业委员会培训部  负 责 人:陈好  手 机:15311210159  电话/传真:010-66706820  邮 箱:chenhao_0531@sina.com或者407382866@qq.com  中国老年学学会  老年营养与食品专业委员会  2015-07-07  附件:新版《食品安全法》标准解读与科学监管专题研修班  参会回执表 单位名称邮 编通讯地址联 系 人部 门Email手 机电 话传 真参会 代 表 登记 姓 名性 别职务/称 手 机 电子 邮 箱是否寻求技术合作:是○ 否 ○ 住宿:标间○ 合住 ○技术(项目)推广与需求名称:是否参加产品推广:是○ 否○ 展位○ 会刊彩页○ 大会发言○ 费用:会务组指定账号账户名:中国老年学学会老年营养与食品专业委员会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两广支行账 号:1026 7000 0004 46771可开票项目:培训费、会务费、服务费、咨询费等1、请您务必准确完整填写上表各项信息,以便制作代表证、通讯录等相关会务资料。2、请您在回传此确认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汇款注明:食品安全会议费 。3、请您付款后把汇款底单回传至010-66706820,款到后我们会给您邮寄正式发票。4、我们在会议前一周左右给您发第二轮报到通知。是否参加会议发言: 发言题目: 感兴趣的议题: 参会目的: 其他要求: 联 系 人:陈好 手 机:15311210159 电话/传真:010-66706820 邮 箱:chenhao_0531@sina.com或者407382866@qq.com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