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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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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质标准相关的资讯

  • LGC为您提供持久污染物标准物质及环境基质类标准物质新产品
    LGC为您提供持久污染物标准物质及环境基质类标准物质新产品 尊敬的用户: 本月LGC为您提供更新的持久污染物标准物质标准和环境基质类标准物质,包括常规持久污染物标准物质溶液,同位素标记的标准物质和土壤,底泥,水体等环境基质类的标准物质。 持久污染物标准物质新增产品目录请点击:http://www.lgc-group.cn /_d276260663.htm 环境基质类标准物质新增产品目录请点击:http://www.lgc-group.cn/_d276206425.htm LGC --全面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提供者 LGC标准品部门,凭借在分析科学与标准物质方面的专业经验,为欧洲和各地的实验机构提供获得有证标准物质的解决方案。 如需了解更多标准物质或者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请联系艾吉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艾吉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电话:+86(10)56315127/56315128 免费技术服务热线:800 810 4630 传真:+86(10)56315131 邮箱:infochina@lgcgroup.com 网址:www.lgcgroup.cn
  • 首个新型冠状病毒核糖核酸假病毒弱阳性口腔粘液基质标准物质,重现临检样本全过程
    2021年6月4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发布全球首个新型冠状病毒核糖核酸假病毒弱阳性口腔粘液基质标准物质(高浓度和低浓度)。▲规格:200μL/管(研制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常见的样品为咽拭子,但目前国内外尚未有以口腔粘液为基质的新型冠状病毒核糖核酸检测标准物质。通过模拟临床检验咽拭子样本的基质和病毒浓度,可最大限度地重现新冠病毒核酸临检样本检测过程,对咽拭子样品从RNA提取至核酸扩增检测的全过程进行质控,为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实验室的弱阳性和位于灰区的检测结果提供判定参考,满足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并可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性能验证。该标准物质是采用重量法,将NIM-RM5203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假病毒核糖核酸标准物质添加到人工模拟的口腔粘液基质中制备而得。将重量法配制值作为标准物质ORF1ab基因和N基因的标准值。资源来源于:中国计量科学院。
  • 国标委公开《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飞行时间质谱鉴别微生物方法通则》标准文本
    p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公开了《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飞行时间质谱鉴别微生物方法通则》(GB/T 33682-2017)标准文本。该标准收录在2017年5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公布的2017年第11号中国国家标准批准公告中,将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为该标准文本详细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600" height=" 845" title=" 1.pn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845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891be57d-1c26-4f41-b8d3-1b139e38b5ff.jpg" border=" 0" vspace=" 0" h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62379798-64e8-4dee-949b-b158ca9c4b1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600" height=" 619" title=" 12.pn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619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9707e72c-95f9-404d-a080-893f5c7516d7.jpg" border=" 0" vspace=" 0" h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600" height=" 284" title=" 13.pn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284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4170c196-2008-4ad9-861c-dd125d971a0d.jpg" border=" 0" vspace=" 0" h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600" height=" 638" title=" 14.pn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638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c2a0cecd-e163-46f5-8874-771fc16a41a8.jpg" border=" 0" vspace=" 0" h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600" height=" 583" title=" 15.pn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583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f9ea288f-019c-4cc4-8518-97ea364cb6e3.jpg" border=" 0" vspace=" 0" h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600" height=" 723" title=" 17.pn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723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4d083283-7e59-4899-a711-3595992901cf.jpg" border=" 0" vspace=" 0" hspace=" 0" / & nbsp /p
  • 2020年版《中国药典》 将建立药品标准淘汰机制
    p   9月5日,“2020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工作小型发布会”在北京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在考虑国家药品标准整体状况基础上,2020版药典确定收载品种数预计达到6400个左右。其中:中药增加品种约220个,化学药增加品种约420个,生物制品增加品种收载30个,药用辅料增加品种约100个,药包材品种收载30个,共约800个。 /p p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我国已经顺利渡过了缺医少药的特殊时期,药典修制订工作已经由注重药品的收载数量,向注重药品内在质量提升转变。国家药典委秘书长张伟解释说,药典品种收载以优化增量、减少存量为原则,数量适度增加,质量宁缺毋滥 对标国际标准,瞄准先进,寻找差距,迎头追赶。此外,要建立国家药品标准淘汰机制,标准要“有进有出”,加大标准淘汰力度。 /p p   针对被淘汰品种问题,张伟表示,对已经取消药品批准文号、长期不生产、质量不可控、剂型不合理、稳定性不高的药品标准“做减法”,或终止标准的效力,从而实现标准淘汰。标准剔除药典意味着该品种不符合药典收载原则,标准虽然继续有效但应进行提高和完善,如标准涉及安全性不可控的问题则应立即终止标准执行,提高后执行新的标准。 /p p   另外,还有一些药典剔除品种属于国际不认可或国家不鼓励发展的,未来可能随着市场竞争逐步被淘汰。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药品标准存“短板” /span /strong /p p   据了解,从1953年第一版《中国药典》问世,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十版药典,药品标准从无到有、收载品种从少到多、标准水平从低到高,对提高我国药品质量水平、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药品标准的“短板”还比较明显,主要体现在标准缺失、标准落后、标准不管用、标准执行不到位等。 /p p   张伟指出:“这些问题并不是整体存在于药品标准中,而是在一些具体品种或者某一类品种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药品上市标准不高,缺乏原研产品作为参比制剂。”第一,标准缺失。在中药材和饮片的安全性控制方面,对农药残留、重金属和有害元素虽然有了检测方法,但对具体品种的检测限度由于缺少大数据的积累和分析,故无法进行科学的设定。第二,标准落后。主要是一些早年由地方批准上市后又上升为国家标准的老品种,标准不完善、质量控制水平不高。第三,标准不管用。在一些化学药标准中虽然建立了杂质检查方法,规定了检测限度,但并没有针对有毒杂质进行控制。第四,标准执行不到位。企业不能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标准,导致标准不能正确执行,还有个别不良企业不严格按标准规定的处方工艺执行,甚至钻标准的空子。 /p p   记者了解到,今后加强和完善药品标准的主要任务是以发现风险、控制风险,满足监管工作需要为目的,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重点在安全性控制,兼顾有效性控制。标准不断完善、质量持续改进提升永远在路上。 /p p   张伟表示:“药品标准主要针对合法企业及其产品进行规定。标准在制修订过程中要与各种药品监管活动信息共享、相互联动,积极发现“潜规则”信号。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先进分析技术和方法解决检验中的难题,为提高控制质量和安全能力提供有效手段 另一方面,要与补充检验方法协同配合,提高检验的靶向性。根据监管需要,将专属性强、鉴别力好、成熟度高的检验方法纳入标准。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多药典并肩而行 /span /strong /p p   事实上,不同国家在特定时期对药品标准的制定都有不同的要求。目前,美国药典、欧洲药典、日本药典,以及WHO制定的国际药典权威性较高。记者也了解到,一些跨国药企会以较高的标准进行自我要求,虽然药品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注册申报,但他们也会选用美国或者欧洲的标准。那么,药企要在中国注册申报,应该如何平衡这些药典之间的关系? /p p   张伟指出:“药品在注册申报的时候,审评机构会要求其提供参考的药品标准目录,所以选择标准的主动权仍然在企业手中。” /p p   他表示,《中国药典》在化学药、生物药、药用辅料等标准方面正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药典之间的差距。现在《中国药典》已经和美国药典、英国药典、欧洲药典一样,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制定国际药典的主要参考之一。标准先行是全球药品进出口贸易的“敲门砖”和“铺路石”,特别是CFDA正式成为ICH成员以后,中国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p p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本届药典委员会委员人数共计405人,机构组成中最大的亮点是设立了观察员席位,12名社团代表参与。其中,146名来自药检机构,占比42% 117名来自科研机构,占比33% 40名来自医疗机构,占比11% 31名来自生产企业,占比9% 12名来自管理部门,占比3%。 /p p   从本届药典委员的人员构成上看,张伟坦言:“在欧美等药典委员构成中,企业人员占比会较大,但本届药典委员中企业占比仅有9%,这说明我国企业的参与度还远远不够。”另外,我国制药企业提高药品标准的能力和内在动力也明显不足,应通过加快推进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改革进程,即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专家指导、社会参与、国际协调”的药品标准工作新机制来引导和激发企业提高药品标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p p   张伟认为,企业主体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根据企业自身定位,积极开展本企业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在采纳和吸收国际药品标准和国家药品标准的基础上,形成既有自身技术特点又有竞争力的药品标准 二是积极从事行业的药品标准制修订工作,争取成为主导者 三是代表企业或行业积极参与国家药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成为主要力量和贡献者 四是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药品标准的制修订活动,凭借自身的技术能力和对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熟悉与了解,影响国际标准的制定,使其内容向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 /p p br/ /p
  • 【小坛微课】以土壤中六价铬为例!揭秘标准溶液和标准样品的区别和使用
    本期视频以土壤中的六价铬的检测为例,讲解了标准溶液和标准样品的区别和使用。视频内容包括标准溶液和标准样品的区别、标准曲线绘制、样品检测分析过程、样品测定步骤等。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课程老师介绍 课程老师坛墨质检化学产品部技术总监谢英梅 2021年3月加入坛墨质检,担任化学产品部技术总监,主要负责环境、职业卫生、食品等领域基质标物项目的研发工作。负责项目《土壤污染监测及溯源技术产品的开发》获2021年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 讲解老师坛墨质检基质研发工程师董慧莹 2021年4月加入坛墨质检,担任基质研发工程师,主要负责基质产品的研发。基质产品涵盖环境、职业卫生、食品等领域。参与项目《土壤污染监测及溯源技术产品的开发》获2021年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课程列表 标准溶液和标准样品的区别标准曲线绘制样品检测分析过程样品测定步骤
  • 我国化学药品标准5年将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
    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国务院今天(2月14日)出台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经过今后5年的努力,我国全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要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医疗器械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达到90%以上。   提高6500个药品标准   根据《规划》,我国将全面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完成6500个药品标准提高工作。其中,化学药2500个、中成药2800个、生物制品200个、中药材350个、中药饮片650个。提高139个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标准,制订100个常用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标准。提高132个药用辅料标准,制订200个药用辅料标准。   同时,要完善医疗器械标准:完成医用电气设备标准150项、无源医疗器械产品标准250项、诊断试剂类产品标准100项。完成对医用电气设备通用安全性标准(第三版)、电磁兼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标准物质研究工作机制,研制15项医疗器械标准物质。   《规划》还要求,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生产的仿制药中,国家基本药物和临床常用药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药品生产100%符合2010年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药品经营1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在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中,参照国际标准,优先提高基本药物及高风险药品的质量标准。提高中药(材)、民族药(材)质量标准与炮制规范。   在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中,优先提高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标准,提高高风险产品及市场使用量大产品的标准。加强医疗器械检测技术和方法研究,增强标准的科学性。加快医疗器械标准物质研究和参考测量实验室建设。   就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对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的仿制药,分期分批与被仿制药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其中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常用的仿制药在2015年前完成,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不予再注册,注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将其生产的仿制药与被仿制药进行全面对比研究,作为申报再注册的依据。   《规划》提出,健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管理体系。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健全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制定、修订、发布、实施、废止程序,建立标准评估、淘汰机制。加强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机构建设。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检验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标准提高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提升质量标准。   增强药品检验能力   《规划》要求,到“十二五”末,省级药检机构、口岸药检机构具备依据法定标准对化学药品和中药的全项检验能力,市级药检机构具备85%以上项目的检验能力。强化生物制品批签发检验能力,授权部分省级药检机构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任务,被授权的机构必须具备授权品种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开展药品关键检验技术、药品快速检验技术和补充检验技术研究,搭建检验技术共享平台。   提高医疗器械检测能力,重点提高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和电气安全、电磁兼容、生物安全性的检测能力。加强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和监督评审,建立退出机制。到“十二五”末,国家级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具备对所有归口产品的检测能力,省级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具备对95%以上常用医疗器械的检测能力。   完善药品抽验工作机制,扩大抽验覆盖面和抽验品种范围,增加抽验频次。药品抽验必须做到检验标准、检验程序公开,检验结果及时公告。对抽验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处置。   健全药品上市再评价制   《规划》要求健全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制度。开展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价,重点加强基本药物、中药注射剂、高风险药品的安全性评价。完善药品再评价的技术支撑体系。经再评价认定疗效不确切、存在严重不良反应、风险大于临床效益危及公众健康的药品,一律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建立医疗器械再评价制度,组织开展高风险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   同时,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健全重点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机制,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评价与预警。完善药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特殊药品滥用监测。完善监测网络和制度,建立敏感人群用药调查监测机制,为特殊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   落实药品安全责任   《规划》要求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企业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禁止不合格药品出厂、销售,及时召回问题药品和退市药品。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和失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质量规范生产、销售药品,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用药安全。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药品安全工作,将药品安全列入政府考核测评体系,建立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各级药品监管机构和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确保药品监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 国务院:清理评估强制性标准 开展团体标准试点
    p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要求开展强制性标准清理评估、开展推荐性标准复审和修订、优化推荐性标准制修订程序、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改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加强标准化法治建设、建立国务院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 /p p    strong 全文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国办发〔2015〕67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p p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国务院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5年8月30日 /p p   (此件公开发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 /p p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一阶段(2015-2016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本行动计划。 /p p    strong 一、开展强制性标准清理评估。 /strong 研究制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范围和原则,对现行强制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制修订计划开展全面清理、评估,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 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确需强制的,提出继续有效或整合修订的工作建议。在工业领域先行开展整合修订试点,制定发布覆盖面广、通用性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再下达新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计划。依法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加快清理修订涉及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章制度。(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改革方案》已明确按或暂按现有模式管理的领域,依据现有管理职责,按照《改革方案》精神,分别开展强制性标准的清理评估工作。(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二、开展推荐性标准复审和修订。 /strong 对现行推荐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开展集中复审,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 不同层级间存在矛盾交叉的,根据复审结果进行整合修订 与国际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已经滞后于产业和技术发展的,分批次开展修订工作。(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三、优化推荐性标准制修订程序。 /strong 简化推荐性标准制修订程序,缩短制修订周期,提高标准质量和制修订效率。加强标准立项评估,从源头上确保标准质量和协调性。加强对标准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环节的监督。改进行业和地方标准备案管理,加强各级推荐性标准立项、批准发布信息交换和共享,提高各级推荐性标准的协调性。(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四、开展团体标准试点。 /strong 研究制定推进科技类学术团体开展标准制定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做好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试点工作,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先行先试,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和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委、民政部、中国科协牵头负责) /p p    strong 五、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 /strong 建立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指南,鼓励企业进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strong 六、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 /strong 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增强标准适用性。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探索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标准的培训、解读、咨询、技术服务,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机构,推动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加大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七、改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 /strong 修订《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提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成的代表性,完善广泛参与、公开透明、协商一致、管理科学的工作机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加强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严格委员投票表决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八、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strong 加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管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规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企业、产业技术联盟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区域标准化组织和国际国外先进产业技术联盟的标准化活动。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活动,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开放的标准化工作环境。制定实施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规划,加大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不断拓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领域范围,以新兴产业和我国特色优势领域为重点,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领导职务和秘书处,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逐步提高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比例。加大对国际标准的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不断提高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strong 九、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strong 围绕“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战略,研究制定中国标准“走出去”工作方案,推动铁路、电力、钢铁、航天、核等重点领域标准“走出去”。研究制定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开展“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国别分析和大宗商品标准、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的比对分析研究。加强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加大与主要贸易国标准互认力度,推动农业标准化海外示范区建设。开展面向俄罗斯、中亚、东盟和非洲的标准化专家交流和人才培训项目。(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strong 十、加强信息化建设。 /strong 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规划建设统一规范的全国标准信息网站,为社会提供服务。建立标准公开制度,推动政府主导制定标准的信息公开、透明和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开标准制修订过程信息,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标准全文,研究推动逐步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strong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的宣传解读,组织电视媒体、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建设,加强对标准化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普及性宣传,加大重要标准宣传贯彻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strong 十二、加强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 /strong 各级财政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制定强制性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标准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三、加强标准化法治建设。 /strong 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法律修正案,推动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的有效衔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法制办牵头负责) /p p   开展对现行标准化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明确立改废的重点。开展标准化法配套法规、规章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四、建立国务院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 /strong 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为召集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鼓励地方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结合实际,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p
  • 专家话标准:中外标准大比较
    专家信息   王建平: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天祥集团(Intertek)中国市场事业部总经理,生态纺织品及检测技术专家,长期从事纺织品检测技术和标准化研究,现兼任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副主任、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印染助剂分会副主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测试标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纺织出版社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理事、上海市纺织工程学会理事、《纺织导报》、《纺织质量与标准》、《印染》等杂志专家委员会或编辑委员会委员等。   杨萍: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检测中心副主任,AATCC/ASTM授权讲师。对国内外纺织品检测技术和相关标准的研究颇有造诣,组织翻译了多个国际纺织品检测标准,并组织制定了中国流行面料检测标准。从事检测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实际经验,发表多篇纺织品标准与检测文章,参加多项国家级专项项目。   《纺织服装周刊》:纺织品国家标准、国外标准有何异同?许多欧美纺织品质量标准高于我国纺织品国家标准,差别通常体现在哪一方面?   王建平:标准本身并无高低之分,但中国目前的标准化体系确实与欧美的标准化体系存在较大的差异。中国的纺织品标准在基础和方法标准领域,与欧美标准或国际标准的接轨程度已经很高。但在国际贸易中,欧美买家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更注重贸易标准,中国则仍强调产品标准,灵活性相对较低。例如,目前欧美诸多买家的贸易标准在物理性能包括色牢度方面的要求,其实并不明显高于中国标准,但是绿色贸易壁垒愈演愈烈,欧美在生态安全方面的立法和质量要求则越来越多,而中国在产品标准中有关生态安全的要求则相对缺乏或不够完善。   杨萍:国内外纺织品标准的差异还体现在产品标准的制定上。一是标准制定的分类不同。国内产品标准分纤维、纱线、织物和成品四大类,国外产品标准主要根据最终用途分类,主要以买家制定自己的标准为主,是服务于贸易的标准,又称为贸易型标准。如美国ASTM标准中的产品标准中的《机织领带及围巾织物的性能规格》(ASTM D 3785),《劳动布女工作服、女工衣裤及车间工作服织物性能规格》(ASTM D 4118)等。再如一些国外买家的面料采购标准分类就是夹克、衬衫、裤子等。二是质量要求的制定依据不同。国外买家的质量要求一般根据使用要求进行确定,国内很多产品标准则根据工艺能力确定。   《纺织服装周刊》:是否有我国纺织品质量标准指标高于国外标准的情况?   王建平:有这种情况,特别是对某些特殊的产品,如牛仔服装,我们对色牢度的要求普遍高于国际贸易中国外买家的实际要求。对某些时尚类产品,有些注重贸易标准的国外买家往往对我国过死的产品标准要求表示难以理解。   杨萍:由于产品标准制定的依据不同,我国有些标准指标会高于国外标准,有些也会低于国外标准的要求。例如,好多国内机织产品标准的优等品和一等品的缩水率要求在±3%以内,但国外买家对机织产品的缩水率质量要求一般是±3%。   《纺织服装周刊》:出口产品是否只需执行进口国的标准?如果进口国与我国标准不一致,产品是否无法在国内市场上出售?   王建平:出口产品必须满足进口国的标准,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则必须满足中国的标准。如果进口国的标准和中国的标准不一致,满足进口国的标准的同时不能满足中国的标准,那么这类出口产品不能在中国销售。   《纺织服装周刊》:纺织品国际标准由哪些机构制定?目前中国纺织品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情况怎样?   杨萍:国际上有如下标准制定机构:   标准       发布标准的机构        适用国家   AATC      美国纺织化学家和染色家协会  美国   ASTM       ASTM   International    美国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欧洲国家   JIS        日本标准协会         日本   AS        澳大利亚标准学会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BSm       英国标准学会          英国   CAN/CGSB    加拿大标准委员会        加拿大   DIN       德国标准学会          德国   FTMS      美国联邦政府标准        美国   IWS       国际羊毛局          世界绝大多数国家   NF       法国标准化协会        法国   US CPSC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美国   目前,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进程正在加速,近两年很多国内方法标准已经修改采用或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产品标准的修订工作也正在向贸易型标准靠近。
  • 7.4亿建中药标准 中药标准要破局了
    7月19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全国上百家中药企业参与、权威中药相关科研院所支持的中药标准化项目在京启动。国家发改委将对该项目投入经费7.37亿元。根据项目规划,我国60种大品种中成药和100种临床常用中药饮片有望于2018年实现全程质控。这一项目的启动,标志着我国中药系列标准开始全面提升、完善。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中医药需求旺盛,但相关中药质量不但没有因此水涨船高,反而滑坡严重,亟须统一、科学、高质量的国家标准进行规范。  同时,现行中药质量标准一般是参照西药质量标准确定,这种通过个别有效成分判定质量状况的标准,对中药质控效果不佳,亟待建立符合中药自身特点的质量标准体系。尤其是在当前国际市场对中药需求持续升温的大背景下,提升并完善中药质量标准,有利于国产中药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获得更大发展。  在国务院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上,重点提出了建设中医药标准问题,现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始发力建设中医药的标准,而且是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标准,对于中医药的发展,将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首批59个品种,101个饮片  中药标准化项目的重点任务是针对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生产、中成药生产全过程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缺失问题,着力于中药生产各环节的技术规范优化、中药产品标准及中药产品可溯源体系建设,完善并修订一批中药生产规范及标准,强化中药产品的监督、鉴别和鉴定方法,系统构建中药标准化服务支撑体系,促进中药产业“种好药、产好药、造好药”。  项目拟制定涵盖50%以上的中成药大品种的优质产品标准,以及50%以上的临床最常用中药饮片的等级标准,建设中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平台,实施中药优质产品信息定期公告机制,构建中药优质产品标准的长效机制,推动优质优价。  2015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申报工作,重点遴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等收录的中成药大品种和临床最常用饮片,准备开展中药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标准和产品标准制定工作。  首批建设项目共有全国105家企业参与,涉及中药大品种59种,常用中药饮片101种。项目实施时间2016~2018年。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王志勇表示:中药标准化是一个涵盖技术、管理、政策和法规的规范建设工程,是中医药继承创新的重要任务,更是突破中药产业发展瓶颈、促进中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中药现代化、国际化以及保障中医疗效和公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延伸阅读:对中药标准化专项的部分解读  1.项目设置突出了“从田间到病床”的全程化质量控制理念  解读:中药标准化项目针对品种的设置上,突出了“从田间到病床”全程控制模式,这对中药质量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规定申报中成药重点产品标准项目应包括中药材生产规范及标准制定、中药饮片生产规范及标准制定、中成药生产规范及标准制定三项内容 申报中药饮片重点产品标准项目应包括中药材生产规范及标准制定、中药饮片生产规范及标准制定两项内容。    图1 中药大品种质量控制策略  2.项目申报中的“中药重点产品”具体指什么?  解读:中药标准项目中所谓的“中药重点产品”应该包括两类:中成药大品种和最常用的中药饮片,而且中成药应该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  中成药大品种的界定依据销售额而定,即申报独家品种近3年年均销售额不少于3亿元(该规定与《中小型中药企业大品种培育策略与路径分析》一文的界定一致) 若申报多家品种,则申报品种近3年年均销售额不少于2亿元。  关于最常用的中药饮片,如何界定?没有确切依据。《中药饮片用量标准研究》一书,在43万首临床汤剂处方调研的基础上,列出了152种临床最常用饮片,可以作为参考。  3.中药标准项目对中药产业发展的影响。  解读:整体上有利于整个中药产业的提质增效。中药标准项目或将成为中药产业发展的分水岭。  根据中药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建设可实现信息共享的中药质量标准库,建设独立、权威、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技术平台,为医疗机构、相关企业、药品采购机构、公众和新闻媒体等提供中药质量检测和信息服务。建立优质中药品种的质量评价体系和认证体系。引导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或第三方机构发布中药产品质量信息,形成中药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一旦实现以上目标,意味着在现有药检所系统进行药品真伪鉴定之外,形成了可以进行中药优劣评价的机构,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或将成为中药产业发展的分水岭。
  • 《GB 5009.3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标准解读!
    “食品5009”标准作为中国的一套食品卫生检验方法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该标准涵盖了多种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包括食品中各种成分的测定方法,以及食品接触材料的环保测试等。5009系列标准与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互配套使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值得一提的是,仅今年实施的5009系列标准就已超过30项。在这样的背景下,仪器信息网特别策划了“2024年食品检测标准全面解读——GB 5009系列”主题约稿,以增强业界专家和技术人员、疾控中心相关机构工作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同时向仪器用户提供食品检测领域更丰富的产品、技术解决方案。本文邀请到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分享食品中合成着色剂测定新国标GB 5009.35-2023相关的技术及解决方案。食品着色剂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丰富的色彩感官能刺激我们的味蕾、增加我们的食欲;正因如此,商家经常会在食品中添加各种各样的食品着色剂,但着色剂问题不容忽视,今年4月3日,上海市场监管局公布万豪酒店分公司有5批次青团添加了禁用着色剂,有柠檬黄、亮蓝等着色剂;今年4月25日,四川凯佳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片(2023/11/17、1.0kg/袋),胭脂红检测值为0.0097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今年国家颁布了GB 5009.35-20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代替了以下三大标准:1、GB 5009.1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2、GB/T 9695.6-2008《肉制品 胭脂红着色剂测定》3、GB/T 21916-2008《水果罐头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把不同基质的规整到新标,原理统一为固相萃取法,说明固相萃取针对不同基质,具有广泛的适配性;固相萃取技术中,正压固相萃取是较为先进技术,压力高达100psi,不合格事件中青团粘稠基质,需要用到正压固相萃取,才能充分的提取,保证结果准确性。本文对于新标着色剂实验中需要注意的地方进行方法解读,以及提供该方法的配套解决方案。一、 GB 5009.35-2016 与GB 5009.35-2023 对比需要注意的地方项目旧标准(5009.35-2016)新标准(5009.35-2023)原理变化聚酰胺粉吸附法/液-液分配法乙醇氨水提取-固相萃取净化仪器条件柱温:35℃,检测波长254nm柱温:30℃,检测波长:415 nm(柠檬黄、喹啉黄),520 nm(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酸性红和赤藓红),610 nm(靛蓝、亮蓝)。分析时间21min42min检出限和定量限方法检出限:柠檬黄、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均为0.5mg/kg,亮蓝、赤藓红均为0.2 mg/kg(检测波长254 nm时亮蓝检出限为1.0 mg/kg, 赤藓红检出限为0.5mg/kg)。样品取样量为2g,定容体积为2mL时,柠檬黄、新红、胭脂红、日落黄、喹啉黄、赤藓红的检出限均为0.5 mg/kg,定量限均为1.5 mg/kg,苋菜红、诱惑红、亮蓝、酸性红、靛蓝的检出限均为(0.3mg/kg,定量限为1.0 mg/kg。二、实验过程注意事项:1、称取样品称取样品时,需要注意均匀取样,以果酱为例,如果是盒装的,需要上中下层均匀取样,保证样品颜色均匀;硬质糖果,可加5ml水,40℃恒温震荡溶解后,再进行提取步骤。2、样品提取1) 乙醇氨水属于易挥发溶剂,需要现用现配;2) 乳制品提取液遇到混浊,可采取高速冷冻离心或冰箱冷冻一段时间,再离心。3) 固体样品,如粉丝,样品干硬,若水浴后,溶胀效果不佳,可以适当延长水浴时间,让样品充分溶解。4) 准确移取(乙醇氨水)提取液10ml,50℃氮吹浓缩至3ml左右,目的是为了保证过柱之前,充分去除氨水,保证上样pH=6左右,满足WAX混合型弱阴离子对上样也要求,保证小柱对合成着色剂有很好的吸附作用。(WAX混合型弱阴离子小柱对强酸性化合物具有很好的选择性)3、过柱1) WAX阴离子固相萃取小柱,不同批次之间有误差,同一批次需要进行验收测试,合格后才进行实验,确保实验结果准确性。2) 淋洗过程,如茶叶为例,天然色素较多,可适当加多点甲酸水和甲醇的量,去除水溶性和脂溶性天然色素杂质。3) 洗脱,若基质着色剂含量较多,可适当增加洗脱溶剂含量,直至洗脱至溶液无色为止;洗脱液氨化甲醇现配现用。4) 氮吹过程,氮吹至近干,不要完全吹干,对于粘稠基质,吹干,不易复溶。复溶液需要pH=9的乙酸铵缓冲溶液复溶,确保赤藓红的回收率。5) 若洗脱后,填料上还有残留颜色,并且回收率偏低,则考虑含氨水的提取液和洗脱液是否现配现用,氨水含量不足,导致ph值偏低,洗脱不完全。4、实验结果1) 靛蓝合成着色剂性质不稳定,实验结果回收率偏低的话,很大原因是降解了,所以,建议靛蓝标准品现配现用。2) 实验结果11中合成着色剂回收率,除了赤藓红偏低,其余的回收率都满足90%-110%。最后一步的复溶液可试试pH=9的乙酸铵:甲醇=9:1,提高回收率。3) 过膜时候需要选择亲水的PTFE滤膜,才不会吸附色素。合成着色剂是食品安全中尤为重要的检测项目,针对蜜饯等等粘稠基质过柱,莱奥公司推出了正压固相萃取仪、氮吹浓缩仪和氮气发生器整套解决方案,粘稠基质轻松过柱,过柱后直接氮吹,无需转移样品;48位正压固相萃取仪48位氮吹浓缩仪氮吹用氮气发生器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州,是一家专注于色谱质谱前处理仪器及氮气发生器开发制造的高科技企业,团队人员拥有十几年的质谱仪、前处理仪器、氮气发生器从业经历。公司自主开发生产氮气发生器、固相萃取仪、氮吹仪等,并代理国内知名品牌的色谱质谱仪器,服务于全国食品、制药、临床检验、环境、司法鉴定、科研院所等行业。莱奥将继续潜心研发,推出更多行业需要的产品和方案,努力成为您身边的质谱方案专家!
  • “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发布 强调支持团体标准
    p   日前,科技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规划》中谈到,虽然“十二五”期间,在政策的引导和科技计划的支持下,我国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取得显著成效,标准化发展进入新阶段。但是,面对新形势与新需求,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重点领域标准供给能力有待提高,技术标准与科技、产业结合不够紧密,市场主体开展技术标准研制的动力不足、能力不强,标准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发展政策环境需要优化 技术标准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以及提升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没有充分显现,技术标准的质量效益亟待提升。 /p p   “十三五”期间,将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政策制度优化完善为动力,激发技术标准创新活力,着力构建新型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发挥技术标准在淘汰落后产能、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技术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的互动支撑能力,助推加速实现发展动力的转换 着力健全技术标准创新服务体系,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p p   具体来说,有如下目标: /p p   研制技术标准成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任务,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研制基础通用与公益、产业共性技术国家标准1000项以上,一些新兴和交叉领域标准水平领跑国际 研制国际标准200项以上,推动1000项以上中国标准被国外标准引用、转化,或被境外工程建设和产品采用,技术标准在国际贸易、多双边合作,以及推动中国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重点领域和区域建设50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有效支撑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工作,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求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建设50个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为标准技术方法和关键指标的确定提供技术支撑 培育形成一批重要的团体标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载体更加丰富、渠道更加通畅 培育一批以标准引领发展的创新型、先导型企业,企业技术标准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科技人员参与技术标准工作越来越普遍,企业技术标准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跨界、复合型和具有国际视野的标准化人才不断涌现。 /p p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中多次强调团体标准的重要地位: /p p   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依托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建立和完善利益共建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机制措施,及时将创新技术和产品制定为联盟标准或团体标准,加快市场化推广。 /p p   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积极承担创新性、引领性及交叉融合技术领域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推荐专家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积极推动团体标准纳入科技成果统计,将团体标准纳入科技和标准化奖励范畴。鼓励各地方、各部门在产业政策制定、政府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引用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竞争优势的团体标准。建立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政府主导制定标准的机制,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产业发展需求,鼓励联盟、社会团体等与标准化专业机构加强合作,将实施效果良好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推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p p   鼓励社会团体建立健全团体标准中专利处置、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措施,推动社会团体成员自有和共有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提升协作创新、全产业链创新效益和效率。 /p p   简化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制定程序,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快速承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需求。 /p p   详细内容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 /strong /p p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战略部署和政策规划,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健全科技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引导科技、产业等各类资源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健全新型技术标准体系,促进发展动力转换,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规划。 /p p   一、形势与需求 /p p   “十二五”期间,在政策的引导和科技计划的支持下,我国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取得显著成效,标准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国技术标准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对制定国际标准的贡献显著增加,科技和标准化互动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技术标准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化、市场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抓手。 /p p   进入“十三五”,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愈发明显,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产品更新步伐加快,技术创新和标准研制日益融合发展。世界各国纷纷利用技术、标准、专利等资源禀赋优势,加快创新布局,争夺标准制定主导权,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确立竞争新优势。 /p p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驱动力。中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要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与经济的联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发展的质量效益。这些都对增强技术标准创新能力、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提升技术标准创新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实施标准战略,明确了技术标准创新发展的重点,要求进一步健全技术创新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及时将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 /p p   面对新形势与新需求,重点领域标准供给能力有待提高,技术标准与科技、产业结合不够紧密,市场主体开展技术标准研制的动力不足、能力不强,标准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发展政策环境需要优化 技术标准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以及提升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没有充分显现,技术标准的质量效益亟待提升。满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技术标准创新提出的需求,解决技术标准研制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加强技术标准战略实施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和模式,增强技术标准有效供给。 /p p   二、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政策制度优化完善为动力,激发技术标准创新活力,着力构建新型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发挥技术标准在淘汰落后产能、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技术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的互动支撑能力,助推加速实现发展动力的转换 着力健全技术标准创新服务体系,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全面落实科技体制改革与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破除科技创新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障碍,为技术标准创新发展提供动力 将创新置于技术标准发展的核心位置,以机制创新为抓手,以制度和模式创新为突破,发挥科技创新在技术标准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技术标准水平。 /p p   政府引导,协同推进。发挥政府在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中的引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完善政策环境,持续加强对基础通用与公益、产业共性技术标准研制的支持力度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地方的积极性,引导产学研用等各方面加大投入,推进创新性、引领性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 /p p   立足国情,面向国际。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对技术标准工作提出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补齐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短板,加速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市场化进程 统筹技术标准“引进来”与“走出去”,加大优势特色领域国际标准研制力度,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及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 /p p   (三)发展目标 /p p   到2020年,技术标准创新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技术标准研制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协同推进、融合发展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技术标准战略实施更加深入人心,为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p p   ——研制技术标准成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任务,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研制基础通用与公益、产业共性技术国家标准1000项以上,一些新兴和交叉领域标准水平领跑国际 /p p   ——研制国际标准200项以上,推动1000项以上中国标准被国外标准引用、转化,或被境外工程建设和产品采用,技术标准在国际贸易、多双边合作,以及推动中国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p p   ——在重点领域和区域建设50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有效支撑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工作,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求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p p   ——建设50个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为标准技术方法和关键指标的确定提供技术支撑 /p p   ——培育形成一批重要的团体标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载体更加丰富、渠道更加通畅 /p p   ——培育一批以标准引领发展的创新型、先导型企业,企业技术标准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p p   ——科技人员参与技术标准工作越来越普遍,企业技术标准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跨界、复合型和具有国际视野的标准化人才不断涌现。 /p p   三、以科技引领技术标准水平提升 /p p   (一)加强新兴和交叉领域技术标准研制 /p p   在现代农业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绿色服务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清洁高效能源技术、现代交通技术与装备、高效生物技术、现代食品制造技术、现代服务技术等创新活跃、技术融合度较高的领域,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同步部署产品和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化推广,通过技术标准加速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进程、缩短产业化周期。 /p p   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依托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建立和完善利益共建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机制措施,及时将创新技术和产品制定为联盟标准或团体标准,加快市场化推广。鼓励标准化技术组织和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在重要战略领域积极组织相关技术研发机构,主导提出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研制工作,通过标准提升产业竞争优势。 /p p   (二)推动基础通用与公益和产业共性技术标准优化升级 /p p   将研制形成技术标准作为具有市场应用前景、产业目标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研究目标内容,加大科技计划对重要基础通用与公益和产业共性技术标准研制的支持力度,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技术标准,更新标准核心技术和关键指标,持续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围绕国家基础保障和治理能力提升对技术标准的需求,开展能源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卫生健康、重要领域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加快健全基础通用与公益技术标准体系,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国家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落实国家重大产业政策规划,加强农业、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共性技术标准研制,开展重要产业领域综合标准化研究,以标准水平提升引领和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p p   专栏1 基础通用与公益和产业共性技术标准研制 /p p   1. 基础通用与公益标准 /p p   研究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资源循环利用及能源与环境管理、环保服务、应对气候变化等标准 人类工效、图形符号、术语、元数据、标准数据、标准样品、统计方法等技术标准 消费品、特种设备、信息、交通、消防、海洋、危险化学品等领域通用标准 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信用、社会责任、品牌培育、质量追溯、防灾减灾等社会公益标准。 /p p   2. 产业共性技术标准 /p p   研究基础数据共享和交换、数字化协同、系统集成、过程控制、自动识别以及制造服务等智能制造标准 生态设计和评价、工艺及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 基础工艺、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制造装备等制造业共性标准 结构性材料、功能性材料等新材料标准 清洁能源、智能电网等新能源标准 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安全、新型显示、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 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标准服务等服务业共性标准。 /p p   (三)加强技术标准研制过程中的科技支撑 /p p   强化科技资源对重要标准研制的技术支持。在基础通用与公益、产业共性技术标准和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以及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研制和实施过程中,开展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建设,对标准的重要技术内容、指标、参数等进行试验验证和符合性测试,逐步建立完善重要技术标准的试验验证和符合性测试机制,增强技术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p p   四、以技术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p p   (一)加强对科技计划中研制技术标准的服务 /p p   鼓励和支持标准化技术组织(机构)积极参与科技计划中技术标准研制需求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结合标准体系、国内外现状等,为研制技术标准类型、性质、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的确定提供咨询意见。标准研制任务确立后,标准化技术组织(机构)应积极配合科技计划研制技术标准任务的实施,组织开展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工作。 /p p   标准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科技计划研制技术标准的快速立项程序,对前期已经充分论证并纳入科技计划研究任务的技术标准,简化立项程序、缩短立项周期。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实际需求,丰富技术标准形式,拓宽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和推广应用的渠道。依托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为有标准研制任务的科技计划承担单位提供国内外标准题录检索、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免费阅读、经授权的标准文本在线阅读等服务。 /p p   (二)推动科技计划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 /p p   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方法研究,研制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指南,为科技计划成果转化为标准提供技术支撑。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效果的评估评价机制,健全科技计划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p p   (三)创新技术标准服务模式 /p p   加快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鼓励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培育发展第三方标准化服务,通过市场化运作,孵化出嵌入企业核心业务的技术标准战略咨询、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等专业化服务业态和模式,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技术标准的需求。 /p p   围绕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规划,加快建设区域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聚焦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对技术标准的需求,集聚标准化、科技创新及产业资源,打造涵盖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全过程、为广大企业特别是采用“四众”模式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创新服务的平台。 /p p   在国家重要政策规划提出的重点产业和优先发展领域,建设一批领域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着眼于新兴和交叉融合领域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对技术标准的需求,围绕创新链、产业链整合标准化资源,打造创新技术和产品标准化、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孵化器,及时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技术标准。 /p p   五、培育中国标准国际竞争新优势 /p p   (一)提高我国对国际标准的技术贡献 /p p   加大科技计划对国际标准研制的支持力度,加强我国优势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际标准研制的前瞻布局,持续开展国际国外技术标准、技术法规跟踪及其与我国技术标准的比对研究,及时将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技术和标准研制为国际标准。将国际标准化纳入国际科技合作重要内容,联合相关国家共同推动国际标准研制。 /p p   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学会)等积极与国际、国外相关组织进行对接,组织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广泛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研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牵头建设以国际标准化工作为主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通过市场化协作机制,构建产学研用共同参与的国际标准创新服务平台。鼓励企业结合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联合相关领域的科研机构和标准化专业机构等,将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以及企业标准研制为国际标准,提升中国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比重。 /p p   专栏2 重要领域国际标准研制 /p p   主导或参与信息通信与网络、深海、极地、空天等新领域国际标准研制,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海洋技术、航空航天、高端制造装备等新兴产业领域,冶金、机械、电工、船舶等技术基础好的传统产业,以及农林、轻纺、有色金属、家电、中医药、食品及稀土、煤炭、工程建筑等我国优势特色领域,研制一批包含我国自主创新技术的国际标准。 /p p   (二)以科技创新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p p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需求,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实施和境外工程建设,开展我国优势技术标准在境外的适用性技术研究,以及我国标准与目标国家标准的互认支撑技术研究,促进中国标准被国外标准引用和转化,或被境外工程建设和产品采用,助推我国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出去”。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学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牵头组织,围绕重要贸易国家、区域设施联通和贸易畅通需求,开展基于我国创新技术的标准研制与应用合作,推动我国自主创新技术和标准的海外实际应用。 /p p   专栏3 中国标准“走出去”适用性技术研究 /p p   在钢铁、有色、铁路、公路、水运工程、石油天然气、民用核能、特色农产品等领域,配合我国海外工程服务开展中国标准境外适用性研究 在电力、汽车、航空航天、中医药、海洋工程等领域,推进实施综合标准化,提高全产业链标准水平,促进与国际标准整体接轨。 /p p   六、激发市场主体技术标准创新活力 /p p   (一)提升企业的技术标准创制能力 /p p   加强对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标准化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鼓励企业将技术标准工作纳入企业核心战略,围绕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加强技术标准创制,厚植企业竞争优势。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标准化专业机构共同承担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任务。全面取消企业技术标准备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技术标准创新松绑。鼓励企业将自主研发的技术标准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基于第三方的企业技术标准水平、标准创新型企业评估评价机制和技术标准领跑者制度,逐步形成第三方机构实施、社会监督、市场选择和政府采信的技术创新、标准研制、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正循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升,培育企业创新发展新动能。 /p p   (二)增强社会团体的技术标准创新活力 /p p   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积极承担创新性、引领性及交叉融合技术领域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推荐专家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积极推动团体标准纳入科技成果统计,将团体标准纳入科技和标准化奖励范畴。鼓励各地方、各部门在产业政策制定、政府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引用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竞争优势的团体标准。建立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政府主导制定标准的机制,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产业发展需求,鼓励联盟、社会团体等与标准化专业机构加强合作,将实施效果良好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推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p p   七、健全技术标准创新协同推进机制 /p p   (一)健全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 /p p   加强科技主管部门、标准化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在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等工作中的协作,对于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技计划、以技术为引领的产业和工程项目,同步部署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在科技计划、产业和工程项目实施中,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与标准化技术组织(机构)的协作,推动科技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升级协同发展。将标准化专家纳入科技专家库和行业专家库,推动标准化专家库与科技专家库、行业专家库共建共享。探索建立科技信息资源与标准化信息资源对接和交汇机制,推进科技与标准化资源共建共享。 /p p   鼓励企业基于创新技术、专利,制定优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培育市场竞争优势。鼓励社会团体建立健全团体标准中专利处置、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措施,推动社会团体成员自有和共有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提升协作创新、全产业链创新效益和效率。健全技术标准中涉及专利的管理措施,统筹协调好专利保护和技术标准研制工作。 /p p   (二)健全军民标准融合发展机制 /p p   建立健全军民标准通用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军民标准规划、计划的协调对接。健全军民标准化技术组织融合发展机制,加强军民标准化技术组织合作与人员交流,推动军民融合重点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共建共管。完善军民标准双向转化和军民通用标准制修订制度措施,推动军方采用民用标准和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加强军民通用标准制定和整合。建立完善军民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军民标准数字化和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p p   八、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p p   充分发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科技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标准化主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研究本规划实施涉及的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技术标准的研制与实施进行协调。加强本规划与科技创新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鼓励各行业制定实施支持技术标准创新的政策措施。 /p p   充分发挥各地方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作用,推动将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纳入地方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制定实施鼓励和支持技术标准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强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标准化管理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在技术标准创新方面的互动支持,对能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技术标准研制项目,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给予优先支持 对有技术标准需求的地方科技项目、产业项目和工程项目,地方标准化管理部门主动协调服务,推动相关标准立项与实施。 /p p   (二)加强新模式、新业态下技术标准发展路径研究 /p p   开展“互联网+”标准化研究,推动技术标准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发展,加快构建适应互联网、物联网等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体系架构 开展“标准化+”研究,优化完善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生态文明、消费升级和公共服务等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好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 开展消费结构升级背景下技术标准创制模式研究,使技术标准研制、应用更好适应产品生产与服务个性化、定制化的发展趋势。 /p p   (三)健全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机制措施 /p p   推进实施《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科技计划研制的技术标准快速立项通道。加快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建立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技术标准机制。简化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制定程序,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快速承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需求。 /p p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p p   在科技计划实施中,为科研人员提供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一线科研人员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研制活动,提升科研人员技术标准创新意识和能力。面向企业广泛开展技术标准知识宣传普及活动,鼓励企业技术研发人员参与技术标准创新,鼓励企业专家牵头承担重要技术标准研制项目。依托科技计划和标准研制项目,支持科研人员广泛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活动,支持科研人员主动提出并主持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 /p p   (五)完善技术标准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 /p p   科技计划专项经费主要支持具有战略意义、技术含量较高的基础通用与公益标准、产业共性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国际标准的研究,以及中国标准“走出去”适用性技术研究。对于实施效果好、技术引领和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技术标准,以风险补偿、财政后补助和政府采购等方式予以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探索建立以研制技术标准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融资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各方面共同投入技术标准研制。 /p
  • 国家标准委召开地方标准化暨企业标准化工作座谈会
    12月7日至9日,国家标准委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地方标准化暨企业标准化工作座谈会”,北京、天津、河北、内蒙、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海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甘肃、宁夏等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管理分院、国家标准馆有关负责同志。   与会代表研究探讨了2011年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标准宣贯实施、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建设、标准化保障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地方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 研究了企业标准化工作,分析了当前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的原则、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等。孙波、方向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 我国规划中药标准 将主导国际标准制订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13日公布,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药品安全的独立规划。按照规划,到“十二五”末,药品标准和药品质量大幅提高,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水平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   规划精目标、高标准、重接轨、强监管,亮点突出、特点鲜明。   规划提出,将从6个方面提供保障,促进规划顺利实施。其中包括,全面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和失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订   规划从5个方面精炼地提出“十二五”期间的规划目标,即到“十二五”末:   ——全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订。医疗器械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达到90%以上。   ——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前批准生产的仿制药中,国家基本药物和临床常用药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药品生产100%符合2010年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生产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药品经营1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2015年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6500个药品标准提高   规划指出,要全面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参照国际标准,优先提高基本药物及高风险药品的质量标准。提高中药(材)、民族药(材)质量标准与炮制规范。药品生产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一律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   规划明确,提高药品标准包括:完成6500个药品标准提高工作,其中化学药2500个、中成药2800个、生物制品200个、中药材350个、中药饮片650个。提高139个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标准,制订100个常用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标准。提高132个药用辅料标准,制订200个药用辅料标准。   规划首次明确提出,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对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的仿制药,分期分批与被仿制药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其中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常用的仿制药在2015年前完成,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不予再注册,注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将其生产的仿制药与被仿制药进行全面对比研究,作为申报再注册的依据。   安全保障能力与国际接轨   规划多次强调与国际接轨,从标准到工艺,从研制到生产,从监管到合作,可谓任重道远。   规划指出,到“十二五”末,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十二五”时期,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性、可及性要求不断提高。要加强药品安全工作,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我国能够出口到国外的制剂还很有限,更多的是原料药出口。“十二五”期间,要促进与国际组织、发达国家的检查互认。如,在研制环节,完善药品研制规范,制修订药品研制技术指导原则和数据管理标准,促进数据国际互认。在生产环节,加强进口药品监管,建立健全境外检查工作机制和规范,探索建立出口药品监管制度。对医疗器械要建立和完善进出口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出入境验证和风险管理制度。在监管能力上,加强与国际组织、国外监管机构和民间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监管经验,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药店法人须有执业药师资格   规划强调,要强化包括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质量监管。   ——研制环节,鼓励罕见病用药和儿童适宜剂型研发。   ——生产环节,加强经常性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企业。   ——流通环节,鼓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配送,并与药品零售机构直接结算。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门槛,完善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协调机制。   ——使用环节,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同时,规划提出,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推进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整合信息资源,统一信息标准,提高共享水平,鼓励有关部门以及企业信息化系统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
  • 工信部批准发布58项纺织行业测试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科[2010]第7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评定纺织品白度用白色样卡》等58项纺织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现予公布。   以上行业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58项纺织行业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及起始实施日期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主要内容 代替标准 采标情况 实施日期 1 FZ/T 01068-2009 评定纺织品白度用白色样卡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品试验中评定白度的白色样卡及其使用方法,纱线和散纤维的白度评定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提供了白色样卡的各等级精确白度值, 可以作为永久记录以供新制作的白色样卡,以及在储存或使用中可能发生变化的白色样卡对比之用。 FZ/T 01068-1999   2010-06-01 2 FZ/T 01026-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四组分纤维混合物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纺织品四组分纤维混合物的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品四组分纤维混合物的含量分析。 FZ/T 01026-1993   2010-06-01 3 FZ/T 12020-2009 竹浆粘胶纤维本色纱线 本标准规定了竹浆粘胶纤维(棉型短纤维)本色纱线产品分类、标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环锭纺竹浆粘胶纤维(棉型短纤维,线密度≤1.67dtex)纯纺本色纱线(包括机织用纱和针织用纱)的品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鉴定特种用途竹浆粘胶纤维本色纱的品质。     2010-06-01 4 FZ/T 13022-2009 竹浆粘胶纤维本色布 本标准规定了纯纺竹浆粘胶纤维本色布的产品分类、要求、布面疵点的评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机织生产的纯纺竹浆粘胶纤维本色布的品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鉴定混纺竹浆粘胶纤维本色布、提花类、割绒类织物及产业用布的品质。     2010-06-01 5 FZ/T 12021-2009 莫代尔纤维本色纱线 本标准规定了莫代尔纤维(棉型短纤维)纯纺及与精梳棉混纺(莫代尔混用比例在10%以上)本色纱线(包括针织用纱和机织用纱)的产品分类、标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环锭纺莫代尔纤维(棉型短纤维)纯纺及与精梳棉混纺本色纱线(以下简称“莫代尔本色纱线”)的品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鉴定特种用途莫代尔纤维本色纱线的品质。     2010-06-01 6 FZ/T 13023-2009 莫代尔纤维本色布 本标准规定了莫代尔纤维本色布的产品分类、要求、布面疵点的评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机织生产的莫代尔纤维纯纺本色布的品质。本标准也适用于鉴定机织生产的莫代尔纤维与棉纤维混纺、交织本色布的品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提花类、割绒类织物及产业用布。     2010-06-01 7 FZ/T 12022-2009 涤纶与粘纤混纺色纺纱线 本标准规定了涤纶与粘纤混纺色纺纱线(以下简称“涤粘混纺色纺纱线”)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标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环锭纺涤粘混纺色纺纱线(包括针织用纱和机织用纱)的品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鉴定特种用途涤粘混纺色纺纱线的品质。     2010-06-01 8 FZ/T 14017-2009 锦纶印染布 本标准规定了锦纶印染布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服饰、家纺用的锦纶漂白、染色、印花机织物的品质。     2010-06-01 9 FZ/T 64009-2009 非织造热熔粘合衬 本标准规定了非织造热熔粘合衬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服装用的各类本色、漂白、有色非织造热熔粘合衬的品质。 FZ/T 64009-2000   2010-06-01 10 FZ/T 01085-2009 热熔粘合衬剥离强力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热熔粘合衬与服装面料粘合后剥离强力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材质的机织物、针织物和非织造布为基布的热熔粘合衬的剥离强力的测定。 FZ/T 01085-2000   2010-06-01 11 FZ/T 01084-2009 热熔粘合衬水洗后的外观及尺寸变化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与服装面料粘合的粘合衬,经水洗后对外观变化评定和尺寸变化测定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材质的的机织物、针织物和非织造布为基布的各类热熔粘合衬水洗后外观变化和尺寸变化的测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热熔粘合衬水洗后外观变化和尺寸变化的测定。 FZ/T 01084-2000   2010-06-01 12 FZ/T 01083-2009 热熔粘合衬干洗后的外观及尺寸变化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与服装面料粘合的粘合衬,经干洗后对外观变化评定和尺寸变化测定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材质的机织物、针织物和非织造布为基布的各类热熔粘合衬经干洗后外观变化和尺寸变化的测定。 FZ/T 01083-2000   2010-06-01 13 FZ/T 01082-2009 热熔粘合衬干热尺寸变化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热熔粘合衬经热处理后尺寸变化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材质的机织物、针织物和非织造布经热熔胶涂布制成粘合衬后与面料粘合时产生的干热尺寸变化的测定。 FZ/T 01082-2000   2010-06-01 14 FZ/T 01081-2009 热熔粘合衬热熔胶涂布量和涂布均匀性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热熔粘合衬热熔胶涂布量和涂布均匀性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材质的机织物、针织物和非织造布为基布的热熔粘合衬热熔胶的涂布量和涂布均匀性的测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基布不耐溶剂萃取而导致显著影响试验结果的热熔粘合衬热熔胶的涂布量和涂布均匀性的测定。 FZ/T 01081-2000   2010-06-01 15 FZ/T 01080-2009 树脂整理织物交联程度试验方法 染色法 本标准规定了经树脂整理后织物采用染色法测定树脂交联程度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纤维纯纺及其与化学纤维混纺的树脂整理本色、漂白、色织物的树脂交联程度的测定。 本标准也适用于天然纤维纯纺及其与化学纤维混纺的树脂整理染色织物的树脂交联程度的测定。 FZ/T 01080-2000   2010-06-01 16 FZ/T 01079-2009 织物烫焦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织物熨烫时因残留氯而引起泛黄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织物的烫焦程度的测定。 FZ/T 01079-2000   2010-06-01 17 FZ/T 01078-2009 织物吸氯泛黄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织物因氯漂而引起泛黄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织物因氯漂后的残留氯所引起泛黄的程度测定。 FZ/T 01078-2000   2010-06-01 18 FZ/T 01077-2009 织物氯损强力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织物因氯漂而引起强力潜在损伤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织物经氯漂后断裂强力潜在损伤的程度测定。 FZ/T 01077-2000   2010-06-01 19 FZ/T 64014-2009 膜结构用涂层织物 本标准规定了膜结构建筑用涂层织物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合成纤维或玻璃纤维织物为基布,经浸渍、涂层或层压工艺在基布表面覆盖聚合物连续层,作为膜结构建筑用的涂层织物。     2010-06-01 20 FZ/T 64015-2009 机织过滤布 本标准规定了机织过滤布的分类及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纤维为原料的机织过滤布。     2010-06-01 21 FZ/T 54015-2009 造纸网用单丝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网及工业滤网用聚酯单丝和聚酰胺单丝的产品型号、规格及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造纸网及其他工业滤网所用的聚酯、聚酰胺单丝。     2010-06-01 22 FZ/T 54016-2009 造纸毛毯用单丝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毛毯用聚酯单丝和聚酰胺单丝的产品型号、规格及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造纸毛毯所用的聚酯、聚酰胺单丝。     2010-06-01 23 FZ/T 54017-2009 间位芳纶短纤维 本标准规定了间位芳纶短纤维的术语、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为1.11~13.32dtex的间位芳纶短纤维。     2010-06-01 24 FZ/T 54018-2009 超细涤纶低弹丝 本标准规定了超细涤纶低弹丝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总线密度为10dtex~230dtex、单丝线密度小于0.3dtex、圆形截面、半消光涤纶低弹丝。     2010-06-01 25 FZ/T 54019-2009 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牵伸丝 本标准规定了PTT牵伸丝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总线密度为33dtex~340dtex、单丝线密度0.8dtex~5.6dtex的圆形截面、半消光PTT牵伸丝。     2010-06-01 26 FZ/T 54020-2009 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弹力丝 本标准规定了PTT弹力丝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总线密度为33dtex~340dtex、单丝线密度0.8dtex~5.6dtex的圆形截面、半消光PTT弹力丝。     2010-06-01 27 FZ/T 54021-2009 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预取向丝 本标准规定了PTT预取向丝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总线密度为33dtex~340dtex、单丝线密度0.8dtex~5.6dtex的圆形截面、半消光PTT预取向丝。     2010-06-01 28 FZ/T 54022-2009 有色涤纶工业长丝 本标准规定了有色涤纶工业长丝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为220dtex~4400dtex的有色涤纶工业长。     2010-06-01 29 FZ/T 54023-2009 聚酰胺66气囊用工业长丝 本标准规定了聚酰胺66气囊用工业长丝的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及标志、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酰胺66切片为原料经纺丝而成的聚酰胺66气囊用工业长丝。该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安全气囊等产业,其线密度范围为 200dtex~800dtex。     2010-06-01 30 FZ/T 54024-2009 锦纶6预取向丝 本标准规定了锦纶6预取向丝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己内酰胺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预取向丝(主要用于加工弹力丝),名义线密度范围为 8~444 dtex;单丝线密度1.0~5.5 dtex ,截面形状为圆形的有光、半消光和全消光长丝的品质鉴定、验收、仲裁。     2010-06-01 31 FZ/T 54025-2009 锦纶66预取向丝 本标准规定了锦纶66预取向丝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己二酰己二胺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预取向丝(主要用于加工弹力丝),名义线密度范围为 8~167dtex;单丝线密度 1.0~5.5dtex,截面形状为圆形的有光丝、半消光和全消光长丝的品质鉴定、验收、仲裁。     2010-06-01 32 FZ/T 54007-2009 锦纶6弹力丝 本标准规定了锦纶6弹力丝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己内酰胺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弹力丝,线密度范围为 7~390 dtex(合股丝为合股前名义线密度);单丝线密度 1.1~5.0dtex ,截面形状为圆形的有光、半消光、全消光弹力长丝的品质鉴定、验收、仲裁等。 FZ/T 54007-1996   2010-06-01 33 FZ/T 54014-2009 锦纶66弹力丝 本标准规定了锦纶66弹力丝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己二酰己二胺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弹力丝,名义线密度范围为7~150dtex(合股丝指合股前的名义线密度);单丝线密度 0.8~5.0dtex,截面形状为圆形的有光、半消光全消光长丝的品质鉴定、验收、仲裁等。 FZ/T 54007-1996   2010-06-01 34 FZ/T 51001-2009 粘胶纤维用浆粕 本标准规定了粘胶纤维用浆粕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粘胶纤维棉浆粕和木浆粕。其他纤维级浆粕可参照使用。 FZ/T 51001-1998   2010-06-01 35 FZ/T 80011.1-2009 服装CAD电子数据交换格式第1部分:版样数据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服装CAD之间,以及CAD/CAPP系统之间进行二维版样数据的交换,今后制定的三维数据交换标准需与此标准相兼容。     2010-06-01 36 FZ/T 80011.2-2009 服装CAD电子数据交换格式 第2部分:排料数据 本标准描述的是一种从一个CAD排料软件系统转换到另一个或者是转换到一个CAM排料软件系统的格式。 本标准不适用于曲线插值法或项目管理的定义。所有的曲线以离散型矢量存在并且由CAD软件的分辨率决定。本部分也不适用于代表样片之间或版样之间的尺寸关系,或在二维或三维缝纫产品样片的几何体之间对应,这需要另外制定二维或三维转换标准。   ASTMD7331:2007,IDT 2010-06-01 37 FZ/T 93046-2009 棉精梳机 本标准规定了棉精梳机的分类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精梳工序的精梳机。 FZ/T 93046-1997   2010-06-01 38 FZ/T 93045-2009 条并卷机 本标准规定了条并卷机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精梳工序的条并卷机。 FZ/T 93045-1997   2010-06-01 39 FZ/T 92070-2009 棉精梳机 锡林 本标准规定了棉精梳机锡林的型式、标记、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精梳机锡林。 FZ/T 92070-2000   2010-06-01 40 FZ/T 92071-2009 棉精梳机 分离辊 本标准规定了棉精梳机分离辊的分类、标记、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精梳机分离辊。 FZ/T 92071-2000   2010-06-01 41 FZ/T 92077-2009 棉精梳机 顶梳 本标准规定了棉精梳机顶梳的分类、标记、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精梳机顶梳。     2010-06-01 42 FZ/T 96008-2009 干法腈纶纺丝机 本标准规定了干法腈纶纺丝机的规格及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干法纺丝工艺纺制1.32dtex~11dtex腈纶纤维的纺丝机。 FZ/T 96008-1992   2010-06-01 43 FZ/T 93037-2009 棉打包机 本标准规定了棉打包机的型式及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将各种棉纱及其织物打成包的打包机。同时,也适用于将混纺织物以及毛毯、麻袋、毛球等打成包的打包机。 FZ/T 93037-1995   2010-06-01 44 FZ/T 94027-2009 帘子线初捻机、帘子线复捻机 本标准规定了帘子线初捻机和帘子线复捻线机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复合捻线的卷装容量为1~1.5kg的捻制化纤帘子线的环锭帘子线初捻机和环锭帘子线复捻机。 FZ/T 94027-1995   2010-06-01 45 FZ/T 94026-2009 轻型初捻机、轻型复捻机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初捻机和轻型复捻线机的型式与主要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复合捻线的卷装容量为0.5kg(折合成化纤型复合捻线)的轻型环锭初捻机和轻型环锭复捻机。 FZ/T 94026-1995   2010-06-01 46 FZ/T 94020-2009 有梭丝织机 本标准规定了有梭丝织机的规格和主要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织造真丝、人造丝、合成纤维丝织物的有梭丝织机。 FZ/T 94020-1995   2010-06-01 47 FZ/T 90010-2009 电动机底轨尺寸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机底轨尺寸及工作图。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机械用电动机底轨。 FZ/T 90010-1991   2010-06-01 48 FZ/T 92040-2009 钢板槽筒 本标准规定了钢板槽筒的产品代号及基本结构参数、要求、导纱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GC型钢板槽筒,即普通络筒机用的钢板槽筒。 本标准不适用对外技术交流或对外贸易验收。 FZ/T 92040-1995   2010-06-01 49 FZ/T 90059-2009 纺织用电机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用电机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湿热环境使用的纺织用异步电动机。 FZ/T 90059-1994   2010-06-01 50 FZ/T 98001-2009 电容式条干均匀度仪 本标准规定了电容式条干均匀度仪(以下简称条干仪)的产品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电容检测法测量纱条线密度不匀的通用条干仪。 本标准规定的产品适用于纺织工业测量棉、毛、麻、绢、化纤短纤维的混纺与纯纺纱条、生丝、化学纤维长丝等的线密度不匀及不匀的结构和特征。 FZ/T 98001-1991   2010-06-01 51 FZ/T 98003-2009 电子清纱器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清纱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与纺织机械配套使用的光电式电子清纱器和电容式电子清纱器(简称清纱器)。包括数字式清纱器。 FZ/T 98003-1994   2010-06-01 52 FZ/T 98005-2009 纱线捻度仪 本标准规定了纱线捻度仪的基本功能和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计数法、退捻加捻法测量纱线捻度的捻度仪。 本标准不适用于手摇纱线捻度仪。     2010-06-01 53 FZ/T 98006-2009 缕纱测长仪 本标准规定了缕纱测长仪的基本功能和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卷绕方式测量多种纱线长度的缕纱测长仪。     2010-06-01 54 FZ/T 97021-2009 电脑织袜机 本标准规定了电脑织袜机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脑控制的平板、毛圈等单针筒、双针筒的袜机。     2010-06-01 55 FZ/T 97002-2009 针织横机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横机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宽度不大于157cm/62的手动、电动针织横机。公称宽度大于157cm/62的针织横机及电脑控制的针织横机机械部分技术要求亦可参照采用。 FZ/T 97002-1991   2010-06-01 56 FZ/T 97022-2009 多梳栉经编机 本标准规定了多梳栉经编机的术语和定义、规格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配置的梳栉数在18把以上的多梳栉拉舍尔经编机。     2010-06-01 57 FZ/T 97023-2009 缝编机 本标准规定了缝编机的术语和定义、规格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纤维网型、短切毡型、双短切毡型、全副衬纬型缝编机。     2010-06-01 58 FZ/T 94055-2009 验布机 本标准规定了验布机的主要规格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对棉毛、麻、丝化纤纯纺、毛纺及混纺织物检验、计长的验布机。     2010-06-01
  • 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近日,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优化技术委员会体系、强化技术委员会职责、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强化秘书处承担单位支撑保障、规范技术委员会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强调各相关单位要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多方支持的良好环境,确保技术委员会健康发展,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pdf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直属单位,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在开展标准研制、推动标准实施等工作中积极作用。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优化技术委员会体系(一)统筹规划布局。优化技术委员会专业领域布局,重点对第二产业技术委员会存量结构、新增数量进行优化调整,根据需求加快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社会事业领域技术委员会建设,适度提升其技术委员会总量占比。注重调控技术委员会规模,在满足标准化工作需要和技术委员会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做到均衡发展。(二)实施分类建设。根据标准化工作需要分类组建。推动组建标准化总体组(AG),强化标准体系的统筹协调,满足交叉学科、跨领域融合发展需求。加快组建与国际标准组织已有技术机构相对应的技术委员会(TC/SC),着重支持国内国际同步建设技术组织,统筹开展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国际暂无对应技术机构的,根据新业态新技术新产业标准化需求,组建标准化工作组(SWG),运行三年后符合条件的建成为TC。针对前沿技术领域发展,探索建设标准化项目研究组(RG),适当超前布局,开展前沿技术的标准化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标准。(三)促进动态优化。根据国际对应关系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的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等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对相应技术委员会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技术委员会职责边界。推动相关联技术委员会建立联络机制,技术委员会之间通过互派联络员、联合开展标准起草、联合推动标准宣贯实施等工作,加强横向沟通合作。二、强化技术委员会职责(四)加强标准体系协同推进。准确把握各层级标准特点和定位,强化标准体系兼容性、协同性,根据国家重大战略、政策规划实施和产业发展需求,及时完善标准体系,依体系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开展产业链标准体系的构建,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构建结构合理、先进适用、国际兼容的国家标准体系。协同推进本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发展,对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予以指导和协助,推动符合国家标准范围、实施效果良好的团体标准采信为国家标准。(五)着力提升标准质量水平。落实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复审等标准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质量管理和进度要求,进一步突出立项工作的实施效果导向。加快推动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标准研究成果,提升标准科学性。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适度缩短修订项目及采用国际标准项目的研制周期,提升标准时效性。标准研制过程广泛征集各利益相关方意见,兼顾标准实施各方需求,提升标准公开性、透明度和适用性。把好标准技术审查关,严格审查程序,审慎提出标准实施过渡安排,提升标准严谨性和规范性。(六)强化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持续开展主流媒体、传统媒介标准宣传,综合运用小视频、网络平台、一图读懂等新媒体传播形式,及时组织开展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充分运用“标准云课”平台,深入开展重要标准解读。广泛开展标准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系列活动。对各地方、各行业开展标准宣贯提供技术支持,形成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七)推动标准贯彻实施。畅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注重收集分析处理相关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及时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积极主动对接行业部门、产业集聚区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加大标准应用推广和实施指导。对标准实施过程中需要明确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准确答复,并支撑做好标准解释工作。收集分析相关法规政策引用实施标准信息,及时总结反馈重大标准实施成效。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标准实施情况,按要求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动态完善标准内容。(八)加强国际标准化能力。提升技术委员会与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对应比例,支持技术委员会与国内对口单位建立联络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国内标准比对,及时分析本领域国际标准适用性,在符合相关版权政策前提下,加速采用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高国际国内标准一致性程度,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跟踪国际标准发展方向,依托我国技术和标准基础,积极申报国际标准提案,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不断提高我国标准国际化比例。在国际商贸往来、产能合作等领域,鼓励同步开展国家标准和外文版制修订。在标准化双边国际合作机制框架下,支持技术委员会与国外标准化机构对应领域互派联络员,加强联络沟通,开展技术交流活动。三、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九)优化委员组成结构。畅通委员参与工作渠道,提升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广泛吸收创新能力强的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代表参与工作,形成多方参与、开放合作的工作格局。鼓励吸收更多科技领军人才、两院院士等高端人才参与技术委员会工作,提升技术委员会科研能力。支持技术委员会委员担任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主席、召集人,不断提高国际标准注册专家在委员中的比例。鼓励地方、行业推荐本地区、本行业领军企业代表或专业人才加入技术委员会,注重吸收东北、中西部地区技术专家及组织通过担任委员、联合承担秘书处等多种方式参与技术委员会活动,促进标准化工作区域协调发展。(十)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发现和培养一批技术精、规则通、外语好的高水平专家队伍。完善委员和专家参加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激励和保障措施。要运用“委员课堂”平台开展标准化政策法规、基本原理、工作流程等基本能力培训,提升技术委员会委员和专家标准化工作能力。鼓励技术委员会积极参与高校标准化课程体系建设、技术委员会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标准化理论教育和实践活动,做好高水平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四、强化秘书处承担单位支撑保障(十一)充分发挥支撑作用。建立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选拔机制,通过主动申报、公开征集、竞争遴选等多方式选拔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优先选择技术实力、国际能力、行业影响力较强且标准化基础坚实的单位。发挥秘书处承担单位技术优势和行业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支持标准化工作,激发各方参与技术委员会建设积极性。(十二)落实必要保障。秘书处承担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秘书处应配备专职标准化工作人员,确保秘书处工作队伍稳定、工作条件完备、工作经费充足。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当建立标准化工作激励措施,提升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履职能力,激发秘书处工作人员积极性,增强工作活力。五、规范技术委员会管理(十三)规范日常运行。各技术委员会要建立完善技术委员会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委员管理、标准化工作经费管理、标准档案管理、印章使用管理等内部制度机制,加强年报和统计工作,保障技术委员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十四)加强考核评估。持续推进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秘书处承担单位保障等要素,健全完善考核评估方案。强化技术委员会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等次为一级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标准立项、评奖提名、宣传激励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对考核不合格的技术委员会,限期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或调整。(十五)严肃工作纪律。技术委员会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纪律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技术委员会筹建单位、业务指导单位、秘书处承担单位协助做好技术委员会监督管理工作。技术委员会应当规范使用印章,不得将业务专用章用于标准化工作以外业务。不得开展国家标准有偿署名、竞价排名。不得以技术委员会名义举办展会、论坛、评比达标、等级评定等活动。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技术委员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多方支持的良好环境,确保技术委员会健康发展,努力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4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
  • 437项行业标准、1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及1项行业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铅酸蓄电池用腐植酸》等46项化工行业标准、《石油化工油品调合设施技术标准》等5项石化行业标准、《现耐蚀合金大口径无缝管》等44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硬质合金精磨圆棒》等96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钆铁合金》等5项稀土行业标准、《石英玻璃棉》等35项建材行业标准、《数控机油泵转子车床 第1部分:精度检验》等92项机械行业标准、《飞机整体油箱油压载荷计算方法》等27项航空行业标准、《麦绿素粉(大麦嫩苗提取粉)》等44项轻工行业标准、《隐点机织粘合衬》等42项纺织行业标准、《空投包装箱》1项包装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石油化工电加热系统设计规范》1项石化行业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工作,《含铜抗菌不锈钢》1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修改单的修改工作。在以上标准、标准外文版及标准修改单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8月10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8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3年7月10日1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1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修改单.doc437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
  •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印发 制修订1000项标准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标委联〔2023〕19号,以下简称《指南》),提出了2025年前完成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实质性参与不少于30项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的目标。  标准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对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具有良好基础,据统计,当前直接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国家标准已有1800余项、行业标准2300余项,涉及碳排放核算核查、节能、非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化石能源清洁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碳汇等多个方面,为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审查、差别电价、碳排放权交易等政策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需求相比,“双碳”标准化工作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标准的领域和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标准的数量和质量需要提高,协调推进力度需要加大等。  《指南》进一步细化了标准体系,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重点,支撑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金融、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实现各类标准协调发展。  结合当前工作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指南》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包含基础通用标准、碳减排标准、碳清除标准和市场化机制标准4个一级子体系、15个二级子体系和63个三级子体系,细化了每个二级子体系下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任务。  在基础通用标准领域,主要包括碳排放核算核查、低碳管理和评估、碳信息披露等标准,推动解决碳排放数据“怎么算”“算得准”的问题。在碳减排标准领域,主要推动完善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推广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生产和服务过程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重点解决碳排放“怎么减”的问题。  在碳清除标准领域,主要加快固碳和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标准的研制,重点解决碳排放“怎么中和”的问题。  在市场化机制标准领域,主要加快制定绿色金融、碳排放交易和生态产品价值等标准,推动解决碳排放可量化可交易的问题,支持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  上述任务部署将为支撑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协调、全面的标准支撑。  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标准是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规则的重要组成,是国际标准的热点领域。为进一步深化“双碳”标准国际交流合作,加大“双碳”标准开放发展力度,《指南》提出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形成国际标准化工作合力,提出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组,设立一批国际标准创新团队等措施。  二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出与IPCC、ISO、IEC、ITU等机构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交流合作对接,推动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框架下开展节能低碳标准化对话等措施。  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出在温室气体监测核算、能源、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提出国际标准提案,积极争取成立一批标准化技术机构等措施。  四是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对接,提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国内国际标准比对分析,鼓励适用的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成体系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外文版制定和宣传推广等措施。  为推动《指南》有效实施,主要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坚持统筹协调,发挥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的技术协调作用,加强相关技术组织的协作配合。  二是强化任务落实,组织各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按照标准体系建设内容,加快推进各级标准制修订,推动各方加大投入力度。  三是加强宣贯实施,推动广泛开展“双碳”标准化宣传,适时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评估,优化工作任务。
  • 重磅: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通知,团体及企业标准有望发展壮大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p p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国务院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7年3月21日 /p p   (此件公开发布) /p p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p p   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 /p p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二阶段(2017—2018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分工。 /p p   strong  一、基本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 /strong 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对拟废止的强制性标准公告废止 对拟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的强制性标准公告转化,使其不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尽快完成文本修改 对拟整合或修订的强制性标准,分批提出修订项目计划,推进整合修订工作。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完善强制性标准管理制度。强制性标准要守住底线,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二、加快构建协调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体系。 /strong 落实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意见,做好后续废止、修订、转化等相关工作,有效解决标准滞后老化问题。进一步明晰各层级推荐性标准制定范围,厘清各类标准间的关系,将推荐性标准范围严格限定为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留出发展空间。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着力提高推荐性标准供给质量。加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协调性审查,及时做好备案标准信息维护工作。(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三、发展壮大团体标准。 /strong 组织制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明确制定原则,严格制定程序,构建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和信息公开制度、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规范,建立第三方评估、社会公众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评价监督机制,推动团体标准制定主体诚信自律。扩大团体标准试点,逐步形成一批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鼓励社会团体发挥对市场需求反应快速的优势,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鼓励在产业政策制定以及行政管理、政府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工作中适用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委、民政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四、进一步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strong 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建立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探索建立企业标准化需求直通车机制。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开展以随机抽查、比对评价为主的企业标准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对依据标准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五、增强中国标准国际影响力。 /strong 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增强标准国际话语权。建立中外标准化专家合作交流机制,鼓励中国专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工作。实施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与沿线重点国家在国际标准制定、标准化合作示范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探索建立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快速通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领导职务和秘书处工作,将国有企业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取得的重大工作成果纳入考核体系。鼓励和规范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探索建立中外城市间标准化合作机制。组织翻译一批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以及对外经贸合作急需标准,推进重点领域标准中外文版同步制定工作,推动中国标准海外应用。积极开展中外标准比对分析,加快提升国际国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装备制造业部分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90%以上。(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六、全面推进军民标准融合。 /strong 大力实施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推动军用装备和设施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将先进适用的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军地协作制定一批军民通用标准。建设军民标准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开展军民标准化技术组织共建共享,加大国防和军队技术专家参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范围和力度。明确军民通用标准的制修订程序,逐步形成军民标准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七、提升标准化科学管理水平。 /strong 强化科技与标准的互动支撑,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力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加快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科技部、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加强标准化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有利于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标准制定效率,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加强标准立项评估工作,强化标准制修订过程监督,建立标准实施评估机制,健全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动态管理,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公开考核评估结果,强化结果应用。(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八、推动公益类标准向社会公开。 /strong 研究制定国家标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在遵守国际(国外)标准组织版权政策前提下,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文本。推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文本向社会免费公开。加强全国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标准信息的公益性服务。(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九、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 /strong 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实现改革于法有据。(国务院法制办、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配套规章立改废工作,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各地方标准化立法工作,推进标准化法治体系建设。(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推动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 /strong 健全地方政府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确保机制有效运行。完善支持标准化发展的政策激励机制。大力推进“标准化+”行动,促进标准化与各领域融合发展,强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标准化工作。严格依据强制性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探索开展标准实施评估。深化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标准化协作,发挥城市标准化创新联盟等平台机制作用,统筹协调跨区域跨领域的重大标准化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标准化改革试点。(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一、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strong 推进标准化学历教育,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建设高水平标准化智库,吸纳国内外顶尖人才为标准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着力培养标准化管理人才,造就一批理论与实践并重、既懂专业又善于标准化管理的综合型人才。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标准化相关研究机构,大力培育标准化科研人才。探索建立企业和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标准化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市场化机制,将标准化知识纳入职业技术工人培训内容,加强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落实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规划,选拔培养一批懂专业、懂外语、懂规则的国际标准化人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二、强化标准化经费保障。 /strong 各级财政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推荐性标准优化完善以及标准国际化等重点任务给予积极支持。广泛吸纳社会各方资金,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标准化专项基金,探索建立标准创新融资增信制度,形成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标准化创新发展。(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p
  • “国家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通过评议
    7月8日通过专家评议的“国家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已实现了标准动态信息采集、编辑、发布,标准文献检索,标准文献全文传递和在线服务等功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获取标准信息难和标准资源重复建设等问题。   据介绍,该平台是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重点建设的6个项目之一,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经过3年建设,已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该平台以国家标准馆的信息资源为基础,在全国31个省市地方标准化研究院和62个行业部门范围内,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与地方法规以及重要国际组织的标准、国际知名的学会和协会标准、发达国家和我国主要贸易国的国家标准等各类国外标准信息资源进行了整合。目前“标准文献平台”已形成了文摘题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内容揭示数据库等3种不同类型的数据库,可为不同需求的用户提供专业化标准信息服务。   据了解,该平台采用门户网站服务机制、协同服务工作机制、特殊对象服务机制、跟踪服务机制、咨询服务机制等五种形式的共享机制向社会服务,注册用户已达174015个,拥有重要用户1000多家。
  • 300多项国家标准发布 这些点值得关注!
    标准无论是在科技创新,还是在产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标准的制修订和推行对相关技术及分析方法的市场推广则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因此,一直以来我国都非常重视这方面的工作。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批准发布了多达362项国家推荐标准。这些标准囊括机械、环境、食品、电子设备等多个领域。仪器信息网通过梳理发现,本次发布的标准中有22项与分析仪器相关,且主要为仪器应用类,涉及仪器包括气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和快检设备等多个品类。此外,本次发布的标准中,有两项白酒标准也非常值得关注。首先,《GB/T 10781.1-2021 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这一标准是在2006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与旧版相比,新版标准做出了诸多改变,如修改了标准的名称、对浓香型白酒做出了新的定义,增加了己酸乙酯等一些酸、酯的理化指标等等。据了解,新版浓香国标早在多年前就已经提交,后因种种原因直到今年才正式发布。它不但更加突出传统浓香工艺特征,还解决了过去分界酒度上界定不清楚等诸多问题,由此可见,新标准的出台必将有力促进浓香型白酒的发展。而另一白酒标准——《GB/T10781.11-2021白酒质量要求第11部分 馥郁香型白酒》颁布伊始便迎来业界诸多关注。该标准由酒鬼酒公司主导起草,是馥郁香型白酒的第一个国家标准,它的制定也标志着馥郁香型正式成为中国白酒第十一大国标白酒,因此对促进馥郁香型白酒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据悉,该标准于2018年获批立项,将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发布的标准中,《GB/T 39764-2021 软体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现场快速检测方法》、《GB/T 39931-2021 木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现场快速检测方法》和《39939-2021 家具部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现场快速检测方法》三项则均提到了现场快速检测方法。众所周知,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主要有甲醛、苯系物、VOC等多种物质,由此可见,这些标准的发布将使VOC现场快速分析仪等设备在家具检测中大有可为,同时也为相关快速检测设备带了无限商机。部分与仪器相关的标准列表如下: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GB/T 10781.1-2021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 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 GB/T 10781.1-20062022/4/1GB/T 10781.11-2021白酒质量要求 第11部分:馥郁香型白酒 白酒质量要求 第11部分:馥郁香型白酒2022/4/1GB/T 14352.19-2021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19部分:铋、镉、钴、铜、铁、锂、镍、磷、铅、锶、钒和锌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19部分:铋、镉、钴、铜、铁、锂、镍、磷、铅、锶、钒和锌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2021/10/1GB/T 14352.20-2021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20部分:铌、钽、锆、铪及15个稀土元素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20部分:铌、钽、锆、铪及15个稀土元素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2021/10/1GB/T 14352.21-2021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21部分:砷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21部分:砷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2021/10/1GB/T 14352.22-2021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22部分:锑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22部分:锑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2021/10/1GB/T 20385.1-2021纺织品 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第1部分:衍生化气相色谱-质谱法 纺织品 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第1部分:衍生化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0385-20062021/10/1GB/T 39748.10-2021失禁用尿吸收辅助器具 聚合物基质吸液材料特性的测定方法 第10部分:电位滴定法测定可萃取聚合物量 失禁用尿吸收辅助器具 聚合物基质吸液材料特性的测定方法 第10部分:电位滴定法测定可萃取聚合物量 2021/3/9GB/T 39748.7-2021失禁用尿吸收辅助器具 聚合物基质吸液材料特性的测试方法 第7部分:称重法测定压力作用下的吸液量 失禁用尿吸收辅助器具 聚合物基质吸液材料特性的测试方法第7部分:称重法测定压力作用下的吸液量 2021/3/9GB/T 39748.8-2021失禁用尿吸收辅助器具 聚合物基质吸液材料特性的测试方法 第8部分:称重法测定流量 失禁用尿吸收辅助器具 聚合物基质吸液材料特性的测试方法 第8部分:称重法测定流量 2021/3/9GB/T 39748.9-2021失禁用尿吸收辅助器具 聚合物基质吸液材料特性的测试方法 第9部分:称重法测定密度 失禁用尿吸收辅助器具 聚合物基质吸液材料特性的测试方法 第9部分:称重法测定密度 2021/3/9GB/T 39763-2021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现场快速采集设备技术要求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现场快速采集设备技术要求 2021/10/1GB/T 39764-2021软体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现场快速检测方法 软体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现场快速检测方法2021/10/1GB/T 39765-2021文具中苯、甲苯、乙苯及二甲苯的测定方法 气相色谱法 文具中苯、甲苯、乙苯及二甲苯的测定方法 气相色谱法 2021/10/1GB/T 39849-2021无损检测仪器 超声衍射声时检测仪 性能测试方法 无损检测仪器 超声衍射声时检测仪 性能测试方法 2022/4/1GB/T 39860-2021胶乳制品表面残余矿物粉末的快速鉴别 X-射线衍射法 胶乳制品表面残余矿物粉末的快速鉴别 X-射线衍射法 2021/10/1GB/T 39873-2021消毒剂中季铵盐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消毒剂中季铵盐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021/10/1GB/T 39927-2021化妆品中禁用物质藜芦碱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化妆品中禁用物质藜芦碱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021/10/1GB/T 39931-2021木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现场快速检测方法 木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现场快速检测方法2021/10/1GB/T 39934-2021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筛查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筛查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2021/10/1GB/T 39939-2021家具部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现场快速检测方法 家具部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现场快速检测方法 2021/10/1GB/T 39946-2021唇用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对位红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唇用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对位红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021/10/1
  • 5000条食品标准如何清理
    食品安全标准跟不上“潜规则”速度,监管“无据可依”   本报讯 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屡遭舆论批评。近两年来,从面粉增白剂风波,到乳制品标准争议,无论是标准本身的科学性还是标准制定程序的公正性等,均面临大量质疑。日前,卫生部发出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征集截止到2012年2月28日。这意味着,在“十二五”期间,中国食品安全的数千条标准有望重新洗牌。   标准清理整合至关重要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面的主要目标包括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   《征求意见稿》称,“十二五”期间,要清理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表示,现阶段,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至关重要,“比补充更新重要得多”。他指出,由于长期以来多头管理,中国很多食品存在多重标准,且多为强制性标准,这些标准往往交叉、重复、矛盾,对食品安全监管颇为不利。“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有着多套强制性标准的国家”。   食品风险评估亟待加强   在谈到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时,征求意见稿指出,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础研究滞后,风险评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食品安全暴露评估等数据储备不足,监测评估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对此,南开大学副教授宋华琳也指出,“风险评估”缺乏,一直是我国食品标准以及其他食品安全的软肋之一。   宋华琳指出,食品安全监管具备典型的风险监管的特征,因此需要通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这一组织形式和程序装置,将相关的化学、毒理学、营养学和微生物学等专业知识加以整合,将诸多科学和技术信息加以整合,通过对数据的分析与推演,来评估食品安全风险,并将其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但宋华琳指出,目前在制度、能力、人才和技术体系等诸多方面,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都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   对此,本次征求意见稿也强调,将“以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作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之一。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以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为重点,科学合理设置标准内容,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制定标准程序要透明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程序正义问题始终备受关注。本次规划对此亦有所涉及。其主要任务中提到,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征求意见稿规定,2012年底前,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等相关法规。2013年底前,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征求意见、标准审评、审评委员会委员管理、标准公布等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实现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   宋华琳建议,应建立审评专家的动态更新机制。这有助于防止审评专家过于固定,防止产业界和审评专家之间形成不当的联系 通过建立审评专家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从而将真正活跃在食品标准和食品安全科学研究第一线的专家,及时充实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专家的队伍之中。此外,他强调,未来还应以制度化的方式对待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的利益冲突问题。   进度表   到2013年底,要基本完成对现行1900项食品国家标准和30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整合和废止。
  • 引领标准创新——仪器信息网企业标准“领跑者”诚邀报名!
    仪器信息网讯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得标准者得天下”,标准的作用已不只只是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更是企业开创市场继而占领市场的“排头兵”。在科学仪器发展道路上,对于仪器企业而言,技术的创新固然重要,制定高质量标准也同样重要。为了达到通过高质量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目的,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提出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目前该活动已成功举办三年,约600多家企业、近900项标准发布在“领跑者”的名单中,其中不乏国内知名企业,却鲜有科学仪器企业的身影。为此,2021年仪器信息网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特组织了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这一品类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通过本次活动,我们将对参与的企业标准进行评定,并将评出企业标准单指标排行榜,最终评出紫外分光光度计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该名单将发布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官方平台,入选厂商会获得有官方颁发的企业标准“领跑者”证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同时,我们还将编制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领跑者”评价团体标准,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够树立行业标杆,从而助力行业高质量的发展。诚邀具备实力、符合条件的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厂商尽早申报!参与厂商要求:1、企业通过全国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pbz.gov.cn),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产品或服务标准;2、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严重违法失信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3、企业产品标准应高于国家标准。报名方式: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810209136邮箱:zhangyy@instrument.com.cn 1、企业标准“领跑者”有哪些激励政策?(1)评估结果政府采信;(2)政府采购助力领跑;(3)设立“领跑者”专项基金;(4)信贷支持;(5)平台企业大型卖场、网上电商助力“领跑”营销;(6)地方政府财政奖励。2、企业标准“领跑者”对企业有哪些好处?(1)有利于企业打造品牌,提高优秀产品和服务市场认知度与占有率。(2)企业标准“领跑者”作为行业标杆,为普通企业质量、技术提升指明方向。(3)企业标准“领跑者”有利于推动企业信用制度和市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优化营商和市场竞争环境,减少劣币驱逐良币情况的发生。3、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有哪些政策依据?(1)2016年8月1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明确提出“推行企业标准主要技术指标领跑者制度试点,形成标准竞争机制”;(2)2016年8月2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建立企标领跑者制度,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发展优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3)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要求“建立企标领跑者制度,引导消费者更多选择标准领跑者产品”(4)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明确提出“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5)2018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明确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6)2019年4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9-2020年)中指出,“加快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强化标准引领,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 ’的氛围”。 详细请查看: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信息平台;最新各地领跑者奖励政策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 新增方法!全面解读维生素D新标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2023年第6号文件,关于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其中包括了GB 5009. 296-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以下称新标准)。本标准代替GB 5009.8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中第三法“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第四法“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一、主要变化本标准与GB 5009.82-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 增加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增加了样品预制备方法 修改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的线性范围和仪器参考条件;修改了附录中标准校正溶液的配制方法。二、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第一法为正相纯化制备-反相液相色谱法。当固体试样取样量为10.00 g,定容2mL时,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7 μg/100 g,定量限为2 μg/100 g。当液体试样取样量为50.00 g时,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15 μg/100g,定量限为0.5 μg/100 g。当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浓度在50 μg/L-1 000 μg/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三水平加标平均回收率为89.0%-102.8%,典型基质样品实验室验证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为1.99%-6.72%。第二法为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当固体试样取样量为0.500g,定容5 mL时,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6 µg/100 g,定量限为2.0 µg/100 g。当液体试样取样量为5.00 g,定容5 mL时,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06 μg/100 g,定量限为0.2 μg/100 g。当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浓度在2.5 μg/L-100μg/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三水平加标平均回收率为90.7%-102.4%,典型基质样品实验室验证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为2.99%-6.24%。第三法为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当固体样品取样量为2.00 g,定容1mL时,维生素D2的检出限为0.3μg/100 g,定量限为1.00 μg/100 g;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15 μg/100 g;定量限为0.50 μg/100g。当液体样品取样量为10.00 g,定容1mL时,维生素D2的检出限为0.05 μg/100 g,定量限为0.20 μg/100 g;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03 μg/100 g;定量限为0.10 μg/100g。当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浓度在2.5 μg/L-100 μg/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三水平加标平均回收率为88.7%-99.7%,典型基质样品实验室验证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为2.51%-8.69%。 三、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情况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对维生素D使用范围要求在0.2 μg/100 g-15.6 μg/100 g。下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和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中规定的维生素D的标准范围在0.25 μg/100KJ-1.20 μg/100KJ。本方法标准能与上述标准相配套。国内外涉及到的主要检测标准情况如表 1 所示。在此次新标准中,最大的变化便是增加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作为维生素D检测的第二法。在线柱切换二维液相法是将不同选择性分离柱组合,加强分离能力的联用技术。柱切换液相色谱系统通常由第一维分离柱和第二维分离柱串联组成,两柱之间以切换阀作为接口,通过流动相流路的改变,将部分或全部第一维柱流出的组分,导入第二维柱进行二次分离,从而起到净化目标化合物,提高系统分离能力的作用。四、更多解决方案通过二维柱切换的液相色谱技术不仅可以提升系统分离能力,改善结构相似化合物的分离分析;同时可以通过第一维的粗分去除样品中大量基质成分干扰,实现样品净化等。小编也整理了各大公司针对维生素D检测推出的相关解决方案,以飨读者。乳制品中维生素A、维生素D和四种维生素E检测方(液相色谱仪)在线二维柱切换-高效液相色谱法同时测定婴幼儿强化奶粉中维生素A、D3、E的含量岛津柱切换二维液相,助您轻松应对“0722维生素D测定法”采用二维液相色谱法测定维生素 AD 制剂中维生素 D 的含量复杂样品自动化分析中的在线前处理技术① | 二维柱切换系统更多食品检测解决方案请点击查看:食品领域解决方案》》》
  • 中关村国际标准大厦挂牌成立
    中关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揭牌   中关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首都创新资源平台)、中关村国际标准大厦揭牌仪式12月31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北京市市长郭金龙等出席。   为进一步发挥中关村科教智力资源和人才密集优势,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促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和政府协同创新,北京市政府会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相关部门,共同组建首都创新资源平台,采取特事特办、一条龙服务,落实国务院同意的各项先行先试改革政策。   平台下设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办公室、科技金融工作组、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应用推广工作组等6个具体办事机构,负责落实示范区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对跨层级审批和跨部门审批加强协调和督办。   首都创新资源平台将重点推进6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机制,支持一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二是健全科技与资本对接机制,开展符合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特点的科技金融创新,建立并完善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金融创新体系 三是完善高端人才和创新资源服务工作机制,建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撑体系 四是推动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应用 五是构建政策先行先试对接工作机制 六是建立规划建设服务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本报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向杰)中关村航空科技园奠基仪式,今天在中航工业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北京市市长郭金龙,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林左鸣出席仪式。   据悉,中关村航空科技园项目利用中航工业青云公司现有土地资源,将采用三期滚动开发,建设周期为5年,占地面积约17.6万平方米,计划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位于海淀中关村中心区南侧,距离中关村商务商贸核心地段约1公里。   该项目将依托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良好研发环境,定位为中国航空工业的全球研发总部和国际交流中心,倾力建造“一个中心三个平台”,即航空科技研究中心、航空电子研发平台、技术交流合作平台、成果孵化产业平台。   园区建成5年后,全区企业将形成500亿元以上的经济规模总量,进而带动其他配套产业和行业超过1000亿元量级的经济产出,真正成为中关村地区万亿产业增长极的重要战略引擎。   中关村国际标准大厦揭牌 21家技术机构进驻   落实合作备忘录内容形成聚集和辐射效应   中关村国际标准大厦揭牌   刘淇郭金龙出席仪式并揭牌李士祥出席赵凤桐介绍大厦情况苟仲文主持   一座吸引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21家技术机构进驻的中关村国际标准大厦,2010年12月31日在京揭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和北京市市长郭金龙出席仪式并揭牌。北京市委常委兼市委秘书长李士祥出席仪式,市委常委赵凤桐介绍中关村国际标准大厦情况,揭牌仪式由北京市副市长苟仲文主持。   赵凤桐表示,建设中关村国际标准大厦,是落实2010年12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北京市政府签署的《推进北京质量首善之区建设合作备忘录》的重点工作之一。   据介绍,设立中关村国际标准大厦,是推动中关村示范区标准创新试点工作的重要项目。该项目发挥北京作为首都在标准创制、检测认证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技术和人才资源优势,利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的政策,吸引国际国内标准、检测、认证权威性服务机构进驻,形成要素聚集,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企业产品研发和生产,创建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服务机制,为企业创新提供技术支撑,为出口贸易提供标准化、检测、认证方面的绿色通道,打造中关村标准“聚集地”。   中关村国际标准大厦建成后,将坚持“面向社会与市场接轨、面向世界与国际接轨”,通过吸引国际标准化组织在中关村发展,加强中关村企业、产业技术联盟和行业组织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战略合作。以促进先进技术标准化、创新成果产业化为核心,突出抓好科技研发、成果产业化与技术标准同步发展,使中关村成为世界先进技术标准创制和应用的引领辐射区,形成标准化服务的聚集和辐射效应。   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在京有18个。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京有253家、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在京有239家,占全国总数的半数以上。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司局,中央有关单位,北京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北京市中关村管委会各园区有关负责人和部分企业代表参加揭牌仪式。《中国质量报》
  • 国家标准委启动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试点工作
    为贯彻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和要求,国家标准委近日印发《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在山东、浙江、内蒙、江苏、青岛等地组织开展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强化标准实施补齐标准化全过程管理短板为目标,在儿童家具、家电、肥料、橡胶轮胎、纺织品、新材料等重点领域,选择已发布实施3年以上的11项国家标准开展实施效果评价试点。通过试点,一方面对具体标准的整体执行情况、技术内容、实施效果开展评价,另一方面为研究建立评价方法、评价机制,全面推进标准实施效果评价积累经验。  根据工作安排,试点工作在国家标准委的统一部署下,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承担具体组织工作。
  • 药品标准化: 生物医药产业困局
    药品标准被视为保护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ldquo 防护墙&rdquo ,但这堵&ldquo 墙&rdquo 却屡遭诟病&mdash &mdash 药品质量不达标甚至引发严重事故的报道频现报端。   特别是近日,反复引发不良反应的中药注射剂入选基药目录的消息再掀争议浪潮。   一方面,是我国近些年不断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投入 另一方面,这一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却始终难解标准化困局。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直言不讳:我国药品标准整体水平仍然偏低,其中突出表现在中药上。   而从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透露的信息来看,我国正在推进药品标准化战略。前不久,国家药典委员会秘书长张伟向记者分享了他对实施中国药品标准化战略若干问题的思考。    整体水平偏低   从定义来看,药品标准是针对某一目标化合物或处方工艺所作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日常检验或评价药品质量符合性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药品标准的完善与否也是工艺水平、分析技术、人员素质等综合实力的最终体现。   &ldquo 药品标准的发展水平也间接地代表着一个国家药品行业发展的水平。&rdquo 张伟说。   而我国药品标准却饱受诸多问题的困扰。   据介绍,受历史条件和我国医药工业发展阶段所限,我国药品标准水平相对较低,普遍存在检测方法落后、专属性不强、不能准确测定有效成分、不能真实反映杂质含量等问题,标准老化问题也较为突出。   孙忠实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上述问题在中药领域尤甚。&ldquo 中药的管理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形成国家级的、统一的、科学规范的体系。&rdquo   他举例说,中药制剂质量受原材料影响很大,但对于原材料,至今没有国家级的统一标准。&ldquo 有效成分含量要有个标准,不同地区生产的原材料有效成分会相差很多倍。&rdquo   在标准老化问题的背后,还同时存在淘汰机制不健全的难题。   张伟指出,目前,药品标准执行情况缺少评估手段,监督缺乏力度,药品标准&ldquo 只生不死&rdquo ,迫切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标准淘汰机制。   据孙忠实分析,&ldquo 老化&rdquo 的药品标准难以淘汰的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数据收集能力不足。&ldquo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够说清某种药品不良反应有多少例,&lsquo 枪毙&rsquo 该品种有依据,但我们缺乏健全的申报机制,难以掌握详尽的数据。&rdquo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药企人士推测,这其中也牵扯到落后品种药企的利益。&ldquo 药企做出一个产品花费很多时间和资金,有的甚至是中国第一个此类药品,即使逐渐落后了,也不容易从药典上剔除掉。&rdquo   信息建设滞后   对于药企而言,还存在提高药品标准的能力和内在动力不足的问题。   张伟表示,长期以来,我国药品标准提高工作的主导者是政府部门,而企业不愿主动参与,仅是被动执行。   &ldquo 企业缺少提高标准的经费投入和技术能力,仅满足于生产的药品符合标准。另外,政府缺乏提高药品标准的政策扶持和利益保护措施。企业主动提高标准后不仅不能获益,还有可能增加生产、检验及质量控制成本。&rdquo 张伟分析道。   他认为,长此下去,企业必然会从标准提高的参与者变成旁观者,从对个性注册标准的主动提高变成对共性国家标准的被动执行。   一位国内生物制药企业质量副总监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企业没有太多机会参与到有关药品标准研究的项目或课题中,药典委员会专业委员中来自企业的代表有限,同时,企业提高标准会增加时间和资金成本,目前尚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市场也未体现优质优价的回馈,因此,企业提高标准的动力不足。   此外,我国还存在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未建立起统一、动态、高效的药品标准信息平台。   这造成的后果便是:难以统计我国药品标准数量,标准总体底数不清 难以对现有药品标准进行比较分析,标准整体水平不明 难以查询最新标准,执行容易出错 由于未建立统一的药品标准数据词典,信息共享没有基础。   对于上述问题,这位不愿具名的质量副总监深有体会:FDA有着相对完善的已上市药品注册的数据库,而由于我国在这方面信息化水平比较落后,药企有时难以查询到必要的药品注册标准建立的相关信息。&ldquo 希望国家能够建立相关的标准数据库,哪怕是付费查询,也会对企业很有帮助。&rdquo   强化企业主体   目前,药品标准难题如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咽喉。而发达国家大多把药品标准化上升到战略高度,争相使自己的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张伟说:&ldquo 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专利,超一流企业卖标准。&rdquo 这句话深刻揭示了&ldquo 得标准者得天下&rdquo 的国际市场竞争游戏。   据他介绍,我国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药品标准化战略,其核心是提高药品标准的适应性和竞争力。在政府引导的同时,首先要使标准适应市场和企业的需求,使企业成为标准化活动的主体。   张伟建议,根据企业自身定位,积极开展本企业的标准化活动,在采纳和吸收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形成既有自身技术特点又有竞争力的标准。企业也应积极从事本行业的标准制修订工作,争取成为主导者。   对此,多位受访的企业负责人表示认可并谈到,目前可以看到一些积极变化,政府部门会比以往更多地征询来自企业的想法。   在体制层面上,张伟指出,应改变目前标准多头管理的现状,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关系顺畅、合作密切的药品标准管理工作体制。完善药品标准制修订的启动机制、激励机制、评估机制和淘汰机制。   此外,他还建议,加快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药品标准信息平台,实现药品标准的公示发布、查询检索、分析审核乃至制定修订等工作的网络化和自动化,增强药品标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药品标准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 核酸采样工作站将有团体标准
    5月25日下午,核酸采样工作站团体标准启动会暨新产品发布会在国家级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环境谷”举行。活动现场启动了由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宾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牵头的核酸采样工作站团体标准建立工作,并发布了最新研制的“核酸采样工作站”。5月2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提到,要完善常态化检测机制,省会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大城市要建立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方便群众就近就便进行核酸采样。在政策导向下,市场会出现品牌与技术繁杂的核酸采样工作站、核酸采样小屋等品类的产品,“为了保障市场产品的高技术与高标准化,我们起草了‘核酸采样工作站’团体技术标准规范草稿,今天启动会就是对团体标准的技术内容、技术指标、第三方测试依据、行业通用规范等进行讨论和交流。”安徽宾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邀请到中国工程院刘文清院士、张远航院士、侯立安院士以及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10余位专家在线上、线下参加,“经专家组讨论和建议后,我们将继续凝练内容,做到同行业产品技术一致性高,方便快捷应用。同时,将按照行业相关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并考虑形成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市场产品技术与宣传引导,推动行业发展。”活动现场,还发布了“核酸采样工作站”新产品,该“工作站”联合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北航等科研院所进行研发,采用冷热对冲微风感送风技术与微正压动态调控技术,结合在微环境有限空间空气环境舒适度调节的积累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该‘工作站’可以释放医护人员防护装备,仅需佩戴口罩就可以在舱内精准完成核酸采样工作,在保护医护人员的的同时,让他们在舒适的温度环境下工作。”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该“工作站”能够适应商圈、工业区、办公密集区、居民区等不同区域的需要,还能灵活移动,为政府实现采样点位的动态规划布局提供便利。
  • 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
    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 深化改革 完善机制 强化管理 王勇讲话 纪正昆作报告 李小敏致辞   1月13日至14日,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到会讲话,国家标准委主任纪正昆作工作报告,江苏省副省长李小敏出席会议并致辞。   王勇在充分肯定一年来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所取得成效的同时,要求质检系统深刻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标准化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标准化工作的责任感 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标准化工作的紧迫感 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标准化工作的使命感。   王勇对质检部门做好标准化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一是要切实提高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政治意识。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找准定位、增强责任意识,把标准化工作同国家经济政策和社会公共政策紧密结合起来,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标准化各项工作。二是要切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建立标准化工作新机制。要在全面改革标准化运行机制、提高标准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加紧研究和出台标准化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标准化信息服务上下功夫。三是要切实提高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水平。要用ISO9000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健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努力提高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树立大质量观念,把标准化工作和质检工作有机地融合,特别是要融入到各地质量兴省的规划和方案当中,做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加强队伍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干部和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管理严的标准化专业队伍。   王勇指出,要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地方特色开展标准化工作。一是突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地位。把农业标准化作为推动地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抓手,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覆盖面,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二是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有重点、有步骤地引导和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工作。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地方标准化工作新机制。   纪正昆在工作报告中回顾了2009年的标准化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并提出2010年要继续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更加牢固地树立服务的观念、科学的观念和法制的观念,在“调结构、健全标准体系 保质量、着力提升水平 提速度、适应发展需求 增效益、讲求工作有效 强管理、建立法治机制”5个方面狠下功夫,全面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深入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着力提高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纪正昆要求,全国标准化战线要紧紧围绕质检总局关于质量提升活动等一系列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标准化工作实际,着力从农业强基础、工业上水平、服务拓领域、国际谋突破4个方面扎实工作,开创新局面。一是加大农业标准化工作力度,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二是促进工业标准水平再上新台阶,满足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要 三是大力拓宽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域,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要 四是扩展国际标准化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话语权。   会上颁发了2008至2009年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广东省广州市等6个单位的代表,在会上就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经验进行了交流。与会代表还现场考察了江苏省句容市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 浙江与国家标准委共建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
    p   浙江省政府日前与国家标准委签署了省部共建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合作方案,将重点建设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p p   根据合作协议,该研究中心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筹建,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为承建和技术依托单位,是目前我国唯一研究金砖国家标准化战略、产业政策、标准体系、法律法规和贸易政策,支撑金砖国家标准化合作机制的综合性平台。 /p p   浙江省将加强机构建设、能力建设、人才建设、国际交流,国家标准委将予以全力支持,发挥共建合力,将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打造成为金砖国家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联通的重要支撑,成为我国重要的国际标准化研究机构。 /p p /p
  • 我国已建成6.2万余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标准物质供给数量持续增长
    1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 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新闻宣传处处长唐冀平介绍,加快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是适应国际计量体系深刻变革的时代要求,也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支撑。近期,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科技部、国资委等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一级巡视员张益群介绍,《意见》共提出十一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建立先进量传溯源体系;优化计量基准标准和标准物质建设;加快先进测量技术研究;推动先进测量仪器设备的研发和应用;建设国家先进测量实验室;提升企业测量能力和水平;推进测量数据积累和应用;完善先进测量技术规范;优化先进测量技术服务;发挥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推动作用;培养先进测量人才队伍等内容。我国已建立相对完善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目前,我国测量能力和水平如何?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副司长朱美娜回应,经过若干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计量体系,具备了较好的测量基础。从国家层面看,我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成185项国家计量基准和6.2万余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标准物质供给数量持续增长,测量器具质量明显提升,获得国际互认的国家校准测量能力不断迈上更高水平。“从企业层面看,企业计量意识不断得到增强,具备了一定的工业测量基础和能力,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对计量工作非常重视,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测量管理体系;从社会层面看,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和力量,如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校等开始聚焦产业发展测量需求和瓶颈问题,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检定、校准、测试服务,计量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得到增强。” 朱美娜说。但是,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测量基础还比较薄弱。朱美娜指出,测量理论和测量技术研究相对滞后,测量方法缺乏统一管理,高端测量仪器长期依赖国外,测量数据未能在科技、工业和社会治理层面得到有效应用。无论是管理模式,还是技术支撑,都已经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各领域对精准测量测试的需求,新需求与现有测量体系支撑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迫切需要根据现代测量需求的变化,研究建立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测量仪器设备中的应用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具体要从哪些方面进行重点考虑和精准发力?朱美娜表示,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工程,需要集中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持之以恒去推进。关键要把握以下四点:一是要强调“多元性”,积极发挥各方力量。要用“大计量”的思维和理念去推动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的建立,动员全社会各领域共同参与。二是要增强“创新性”,强化科研攻关。加强计量学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原始创新,围绕国际单位制变革,重点研究量子计量技术及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小型化技术,加快计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复杂环境、实时工况环境和极端环境测量需求,研究解决极值量、复杂量、微观量等准确测量难题。加强高端仪器设备的研发,推动量子芯片、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测量仪器设备中的应用,推进测量仪器设备智能化、网络化。加快测量仪器设备研发,提升测量仪器设备的准确性、稳定性、可靠性,培育具有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国产测量仪器设备品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各类测量主体建立联合实验室和技术创新联盟,加强测量资源开放共享,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增强国家先进测量体系的创新活力。第三要突出“保障性”,夯实测量基础。四是坚持“可持续性”,强化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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