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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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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测检测相关的论坛

  • 有关全氮检测的问题

    检测酱油中的全氮(按GB18186-2000操作),虽是同一个样品,但两次检测结果相差较大,有0.1~0.2%。我知道不密封及消化不完全会影响结果偏低,我想了解下,有什么因素会使检测结果偏高?除了不密封(漏气)和消化不完全外,还有什么因素影响结果?

  • 己烯醛的检测方?谢谢

    最近在做苹果香精的检测,其中常见的有反-2-己烯醛,但是老板问探索一种己烯醛(就只是己烯醛,我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这种物质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8.gif)的检测方法,所以想问各位前辈们有没有做过己烯醛检测的,能否分享下,谢谢!

  • 己烯醛的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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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测人员授权

    检测项目需要都进行授权吗,客户来的新检测项目(非认可项目),部分只经过评审后就进行,无方法验证记录,请问这样的项目也都要对检测人员进行授权吗?因为客户的项目标准不是固定的,很多都是客户自己定义的条件要求,我们评审后认为可以进行试验,然后就开展了,有关这些项目授权问题我们需要一一进行培训,考核,监督,授权前再考核,然后再授权这样的流程吗?

  • 己烯醛的检测方?谢谢

    最近在做苹果香精的检测,其中常见的有反-2-己烯醛,但是老板问探索一种己烯醛(就只是己烯醛,我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这种物质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8.gif)的检测方法,所以想问各位前辈们有没有做过己烯醛检测的,能否分享下,谢谢!

  • 学知‖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全流程管理知识

    [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666666][back=#f6fcff]检测报告是检测的结果,也是检验检测机构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成果。检验检测机构的一切质量管理行为都是围绕保证检测报告质量实施的。因此检测人员,无论是从事管理的还是开展检测的,必须了解检测报告应[b](一)检测报告应反映的信息[/b][b]检测报告应包含委托和检测的所有信息。其来源为委托合同和原始记录中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b](1)委托:工程名称、委托单位、经手人、监理单位和责任人、联系方式、委托检测项目的内容和要求。(2)材料:材料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时间、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产批号。(3)样品: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取样或制样日期、设计(委托)要求、样品(对象)的特征和技术状态描述、代表性、送样日期和样品委托编号及其标识,样品送达人姓名和送达时间、样品接收人姓名和接收时间。(4)检测条件和依据:检测时间(如标准有要求应有开始和结束时间,并准确到分钟)、地点环境条件、采用的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有影响的所有检测仪器设备(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和检定/校准有效期)、检测参数检测依据的标准(包括方法标准和指标标准)及采用非标准方法的说明和有关文件的标识。(5)检测结果和结论:检测数据、分析整理结果、与指标相对比的结论。(6)含有分包结果的:①有能力的分包。本报告引用包含另一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结果及说明。其报告中应明确分包项目,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②没有能力的分包。由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检验检测机构单独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若经客户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可将分包给另一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纳入自身的检验检测报告,在其报告中应明确标注分包项目,且注明自身无相应资质认定许可技术能力,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7)需要说明的问题:对使用的方法、环境以及检测中发生的偏离等情况予以说明。必要时应附以图表、数表、曲线、简图、照片说明测量、检测和导出结果,以及样品失效的有关证明。(8)其他需要的说明:对除上述问题以外还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应加以说明。(9)审核与批准: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并应按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姓名和日期。(10)有效性声明:如本检测结果/结论仅对委托送样有效的声明、未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印章的复印件无效,未加盖骑缝章的报告无效的声明。本报告的著作权属检验检测机构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的声明。(11)投诉:受理对报告不同意见或投诉的途径。(12)含有抽样的检测报告还应有以下内容:①抽样日期,抽样位置(包括任何简图、草图或照片) ,抽样人。②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偏离、增添或删节。③所用的抽样计划。④抽样过程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当使用外部企业标准检测时,要注意企业标准的所有权问题)。[b](二)检测报告的基本格式[/b][b]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应设计规范统一的格式,内容和形式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检测参散的技术特点和要求提出,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使用。报告主要由封面、扉页、报告主页、附件组成。各部分一般包括如下内容:[/b](1)封面。检测报告名称、编号、检测类性(委托、监测、考核、仲裁等)、委托项目、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报告发出时间。(2)扉页:相关问题的说明(如报告有效性的说明、投诉的受理方式等)、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的姓名。(3)报告主页:主页为统一制定的表格,栏目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修改,但信息应要求齐全。(4)附件:综合性参数检测结果应以附件方式给出检测结果与指标对照的表格,分析图表、曲线也应在附件中给出结论,对有关问题的说明,以及应提交的有关材料等。[b](三)检测报告的结论[/b][b]检测报告的结论是检测报告的核心内容,也是委托方关注的主要内容,结论应按合同要求给出,不能遗漏 应按标准的要求给出。总之,结论应准确、得当、全面、严密。报告中的结论应注意以下方面:[/b](1)凡有相应指标规定的,应以指标为依据,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或是否合格。(2)凡有相应设计文件对指标有规定的,应以设计指标为依据,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凡需要通过统计分析才能给出结论的,应仅给出单次检测的结果,不给出结论。是否合格应由委托单位根据样品批的总体检测结果统计分析后自己给出,除非该数据已经足以判断样品批所代表的产品是不合格的。[b](四)检测报告的校/审核[/b][b]检测报告应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情况规定相应的程序进行校/审核,目的是消除检测报告中出现的差错,保证检测报告的质量。下面的审查过程可作为参考:[/b](1)试验室负责人或质量监督员可对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进行检查核对。(2)由指定的技术人员对编写好的报告和原始记录进行技术性校核,并签字。(3)已经定稿交付打印的检测报告(数量根据委托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留存),由技术管理室负责管理性审查,并具体提出是否可加盖CMA印章,并签字。(4)经校核和管理性审查的检测报告,由检验检测机构指定的可以承担审核工作的技术人员审核并签字。[b](五)检测报告的批准和保管[/b](1)经审核的检测报告由授权签字人按核准的授权范围的职权批准签发,任何情况下,其他人无权代替签字批准。(2)技术管理室将签字盖章生效的检测报告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分发给接受方。留存的报告正本与检测原始记录一并存档保管。[b](六)授权签字人[/b](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释义指出:“授权签字人是由检验检测机构提名,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其资质认定授权的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人员。”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是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本机构报告审批的专业特点和需要推荐提名的、由依法组成的资质认定评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进行专门考核合格并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从根本上来说,其对授权范围的检测报告的签字批准的职权是获得国家认可的。因此,一旦获得确认之后,不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自行免除或代行其职权。(2)授权签字人应按授权的专业范围和规定的替补顺序行使检测报告的批准签字职权,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越范围。(3)授权签字人需要变更(免除或增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要求向资质认定发证机关履行变更手续,并由依法组成的资质认定评审组对新推荐提名的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合格后按程序上报国家认证认可委批准,方可获得对授权范围的检测报告签字批准。[b](七)加盖印章[/b](1)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加盖骑缝章应确保每页均有印章痕迹。(2)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上予以使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上部适当位置(一般在左上角位置)。[b](八)对可疑结果的处理[/b](1)当怀疑、发现、得知有关于报告数据或结论有误的信息后,技术负责人应立即从技术管理室资料员处调阅原检测报告档案,迅速组织有关试验室的负责人、监督员和检测员对报告中的可疑数据或遗漏部分进行核查。(2)在核查中对已发报告的数据和结论产生怀疑或发现问题时,技术负责人应立即起草一份书面文件通知所有检测报告的持有人,要求检测报告持有人暂停使用该编号为xxx的检测报告,申明待查实报告的数据和结论后再以书面文件告之。(3)通知发出的同时,试验室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实施对所有与检测有关的文件以及检测数据的核查,并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检测执行标准核查检测遗漏项日。(4)试验室负责人应在核查结束时起草一份核查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或补充检测报告的处理意见。(5)如果需要补充检测,则试验室负责人应提出补充检测的可行方案报技术负责人审批。(6)批准后的补充检测方案,由试验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出具补充检测原始记录。(7)试验室负责人根据补充检测原始记录和核查绪果,起草一份“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必要时应提交新的检测报告,代替原检测报告。(8)试验室负责人起草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由试验室负责人签字后转至技术管理室审查。(9)技术负责人应对“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中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发生检测问题的追溯情况进行分析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将“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转至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发。(10)经授权签字人签发后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由技术管理室盖章后按规定程序发出。(11)“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发放应执行第七条的规定。“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发送到所有原检测报告的持有人。(12)“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①“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的标题,如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新的检测报告应按检测机构专门设计的检测修改报告的格式提交。②与原检测报告中相同的或经核查应修改的所有关委托项目参数的信息,委托、监理检验检测机构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的信息,样品的信息,检测依据、检测设备和检测环境条件的信息。③“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唯一编号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④补充检测的日期、地点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⑤补充检测执行的标准或方法。⑥原报告的编号。⑦修改前和修改后内容的对照或修改说明。⑧更改原因的说明。⑨关于本“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使用和发放范围的声明,以及撤销原检测报告的再次申明。⑩修改/补充文件的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字。⑾修改/补充文件的签发日期。[b](九)检测报告的归档[/b](1)留存的检测报告正本应与委托检测协议(检测任务指令)原始记录、委托人修改检测方案的书面请求,以及分包检测和批准的例外允许申请等有关的文件一并归档保存。(2)检验检测机构留存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应与原检测报告一并存档保管。(3)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保存期应按规定实行。[b](十)检测报告的发送程序和方式[/b](1)技术管理室资料员应将待发的检测报告根据合同要求的寄达地址用挂号信函寄出。(2)当委托人提出保密要求,则应通过机要部门按保密文件规定进行交接。(3)如委托人提出通过电话或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报告,则检验检测机构经办人应详细询问并记录委托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收件人姓名,还应认真仔细核对委托检测合同中的记录内容。(4)当委托人提出索要检测报告的磁盘文件时,检验检测机构向委托人申明,检测报告的磁盘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结果仅供参考。(5)发送报告的经办人应如实填写报告发送的有关信息,报告发送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①发送报告的编号。②报告发送的数量。③采用挂号信发送的应有挂号信回执单据,直接送达的应有接收人签字。④通过电子信箱送达的(如委托人要求),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报告的电子回函记录。⑤通过传真送达的(如委托人要求) ,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报告的回函记录。⑥发送磁盘拷贝的(如委托人要求),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磁盘报告的回函记录。⑦发送记录的汇总文件,经办人签字。[b](十一)发送检测报告的保密要求[/b](1)检验检测机构的任何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私自发布、公布、评价检测结果,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检测数据和结果。(2)除非委托人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禁止使用图文传真和电子网络发布传送检测报告。(3)通过委托代理人领取检测报告,应凭有效的合法委托授权文件签字领取。[img=图片]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FSicAhETIAVibYtABH8SFbZsNgLp08qsfYCKnz7SOnzYwTQrqhTkDFNnxTfhE4VZzB2UJ2HOjciaXl0xYOb9a8FSg/640?wx_fmt=png&wxfrom=5&wx_lazy=1&wx_co=1[/img][b](十二)保密文件的交接[/b](1)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包括检测报告)应由机要部门经手交接,不得通过邮局邮寄。(2)委托单位的保密文件应按委托时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交接。(3)保密文件的交接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并留有记录。[/back][/color][/font][align=center][/align][align=right](分享自:[font=-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3f3e3f]实验圈)[/color][/font][/align]

  • 授权到相应的检测技术

    [i][color=#ff0000]CNAS-CL01-A002:2020 6.2.5 只有经过技术能力评价确认满足要求的人员才能授权其独立从事检测活动。对从事化学领域方法开发、修改、验证和确认的人员的授权,至少应授权到相应的检测技术。实验室应定期评价被授权人员的持续能力。评价记录和授权记录应予以保存.[/color][/i]请问各位大侠,如何理解“[color=#ff0000]至少应授权到相应的检测技术。[/color]”,何谓检测技术?授权到具体的检测方法算吗?还是有其他理解,谢谢。

  • 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全流程管理知识

    [size=14px][back=transparent]检测报告是检测的结果,也是检验检测机构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成果。检验检测机构的一切质量管理行为都是围绕保证检测报告质量实施的。因此检测人员,无论是从事管理的还是开展检测的,必须了解检测报告应完成的任务和质量把关的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检测报告对检验检测机构的重要性。[/back][/size][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一)检测报告应反映的信息[/size][/b][/back][/color][size=14px][back=transparent][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检测报告应包含委托和检测的所有信息。其来源为委托合同和原始记录中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font][/b][/back][/size][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4px][color=#000000](1)委托:工程名称、委托单位、经手人、监理单位和责任人、联系方式、委托检测项目的内容和要求。(2)材料:材料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时间、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产批号。(3)样品: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取样或制样日期、设计(委托)要求、样品(对象)的特征和技术状态描述、代表性、送样日期和样品委托编号及其标识,样品送达人姓名和送达时间、样品接收人姓名和接收时间。(4)检测条件和依据:检测时间(如标准有要求应有开始和结束时间,并准确到分钟)、地点环境条件、采用的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有影响的所有检测仪器设备(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和检定/校准有效期)、检测参数检测依据的标准(包括方法标准和指标标准)及采用非标准方法的说明和有关文件的标识。(5)检测结果和结论:检测数据、分析整理结果、与指标相对比的结论。(6)含有分包结果的:①有能力的分包。本报告引用包含另一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结果及说明。其报告中应明确分包项目,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②没有能力的分包。由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检验检测机构单独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若经客户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可将分包给另一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纳入自身的检验检测报告,在其报告中应明确标注分包项目,且注明自身无相应资质认定许可技术能力,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7)需要说明的问题:对使用的方法、环境以及检测中发生的偏离等情况予以说明。必要时应附以图表、数表、曲线、简图、照片说明测量、检测和导出结果,以及样品失效的有关证明。(8)其他需要的说明:对除上述问题以外还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应加以说明。(9)审核与批准: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并应按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姓名和日期。(10)有效性声明:如本检测结果/结论仅对委托送样有效的声明、未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印章的复印件无效,未加盖骑缝章的报告无效的声明。本报告的著作权属检验检测机构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的声明。(11)投诉:受理对报告不同意见或投诉的途径。(12)含有抽样的检测报告还应有以下内容:①抽样日期,抽样位置(包括任何简图、草图或照片) ,抽样人。②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偏离、增添或删节。③所用的抽样计划。④抽样过程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当使用外部企业标准检测时,要注意企业标准的所有权问题)。[/color][/size][/font][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二)检测报告的基本格式[/size][/b][/back][/color][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4px][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应设计规范统一的格式,内容和形式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检测参散的技术特点和要求提出,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使用。报告主要由封面、扉页、报告主页、附件组成。各部分一般包括如下内容:[/color][/size][/font][/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4px][color=#000000](1)封面。检测报告名称、编号、检测类性(委托、监测、考核、仲裁等)、委托项目、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报告发出时间。(2)扉页:相关问题的说明(如报告有效性的说明、投诉的受理方式等)、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的姓名。(3)报告主页:主页为统一制定的表格,栏目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修改,但信息应要求齐全。(4)附件:综合性参数检测结果应以附件方式给出检测结果与指标对照的表格,分析图表、曲线也应在附件中给出结论,对有关问题的说明,以及应提交的有关材料等。[/color][/size][/font][b][size=16px][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三)检测报告的结论[/back][/color][/size][/b][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检测报告的结论是检测报告的核心内容,也是委托方关注的主要内容,结论应按合同要求给出,不能遗漏 应按标准的要求给出。总之,结论应准确、得当、全面、严密。报告中的结论应注意以下方面:[/font][/b][/back][/color][color=#000000][size=14px][back=transparent](1)凡有相应指标规定的,应以指标为依据,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或是否合格。[/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凡有相应设计文件对指标有规定的,应以设计指标为依据,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font][/size][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凡需要通过统计分析才能给出结论的,应仅给出单次检测的结果,不给出结论。是否合格应由委托单位根据样品批的总体检测结果统计分析后自己给出,除非该数据已经足以判断样品批所代表的产品是不合格的。[/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四)检测报告的校/审核[/size][/b][/back][/color][b][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检测报告应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情况规定相应的程序进行校/审核,目的是消除检测报告中出现的差错,保证检测报告的质量。下面的审查过程可作为参考:[/back][/color][/size][/b][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1)试验室负责人或质量监督员可对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进行检查核对。[/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2)由指定的技术人员对编写好的报告和原始记录进行技术性校核,并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已经定稿交付打印的检测报告(数量根据委托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留存),由技术管理室负责管理性审查,并具体提出是否可加盖CMA印章,并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4)经校核和管理性审查的检测报告,由检验检测机构指定的可以承担审核工作的技术人员审核并签字。[/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五)检测报告的批准和保管[/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经审核的检测报告由授权签字人按核准的授权范围的职权批准签发,任何情况下,其他人无权代替签字批准。[/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技术管理室将签字盖章生效的检测报告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分发给接受方。留存的报告正本与检测原始记录一并存档保管。[/font][/color][/size][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六)授权签字人[/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释义指出:“授权签字人是由检验检测机构提名,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其资质认定授权的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人员。”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是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本机构报告审批的专业特点和需要推荐提名的、由依法组成的资质认定评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进行专门考核合格并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从根本上来说,其对授权范围的检测报告的签字批准的职权是获得国家认可的。因此,一旦获得确认之后,不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自行免除或代行其职权。[/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授权签字人应按授权的专业范围和规定的替补顺序行使检测报告的批准签字职权,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越范围。[/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授权签字人需要变更(免除或增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要求向资质认定发证机关履行变更手续,并由依法组成的资质认定评审组对新推荐提名的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合格后按程序上报国家认证认可委批准,方可获得对授权范围的检测报告签字批准。[/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七)加盖印章[/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加盖骑缝章应确保每页均有印章痕迹。[/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上予以使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上部适当位置(一般在左上角位置)。[/font][/color][/size][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八)对可疑结果的处理[/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当怀疑、发现、得知有关于报告数据或结论有误的信息后,技术负责人应立即从技术管理室资料员处调阅原检测报告档案,迅速组织有关试验室的负责人、监督员和检测员对报告中的可疑数据或遗漏部分进行核查。[/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在核查中对已发报告的数据和结论产生怀疑或发现问题时,技术负责人应立即起草一份书面文件通知所有检测报告的持有人,要求检测报告持有人暂停使用该编号为xxx的检测报告,申明待查实报告的数据和结论后再以书面文件告之。[/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通知发出的同时,试验室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实施对所有与检测有关的文件以及检测数据的核查,并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检测执行标准核查检测遗漏项日。[/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4)试验室负责人应在核查结束时起草一份核查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或补充检测报告的处理意见。[/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5)如果需要补充检测,则试验室负责人应提出补充检测的可行方案报技术负责人审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6)批准后的补充检测方案,由试验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出具补充检测原始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7)试验室负责人根据补充检测原始记录和核查绪果,起草一份“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必要时应提交新的检测报告,代替原检测报告。[/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8)试验室负责人起草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由试验室负责人签字后转至技术管理室审查。[/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9)技术负责人应对“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中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发生检测问题的追溯情况进行分析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将“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转至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发。[/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10)经授权签字人签发后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由技术管理室盖章后按规定程序发出。[/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11)“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发放应执行第七条的规定。“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发送到所有原检测报告的持有人。[/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12)“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①“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的标题,如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新的检测报告应按检测机构专门设计的检测修改报告的格式提交。[/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②与原检测报告中相同的或经核查应修改的所有关委托项目参数的信息,委托、监理检验检测机构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的信息,样品的信息,检测依据、检测设备和检测环境条件的信息。[/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③“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唯一编号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④补充检测的日期、地点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⑤补充检测执行的标准或方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⑥原报告的编号。[/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⑦修改前和修改后内容的对照或修改说明。[/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⑧更改原因的说明。[/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⑨关于本“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使用和发放范围的声明,以及撤销原检测报告的再次申明。[/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⑩修改/补充文件的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⑾修改/补充文件的签发日期。[/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九)检测报告的归档[/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留存的检测报告正本应与委托检测协议(检测任务指令)原始记录、委托人修改检测方案的书面请求,以及分包检测和批准的例外允许申请等有关的文件一并归档保存。[/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检验检测机构留存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应与原检测报告一并存档保管。[/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保存期应按规定实行。[/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十)检测报告的发送程序和方式[/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技术管理室资料员应将待发的检测报告根据合同要求的寄达地址用挂号信函寄出。[/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当委托人提出保密要求,则应通过机要部门按保密文件规定进行交接。[/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如委托人提出通过电话或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报告,则检验检测机构经办人应详细询问并记录委托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收件人姓名,还应认真仔细核对委托检测合同中的记录内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4)当委托人提出索要检测报告的磁盘文件时,检验检测机构向委托人申明,检测报告的磁盘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结果仅供参考。[/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5)发送报告的经办人应如实填写报告发送的有关信息,报告发送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①发送报告的编号。[/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②报告发送的数量。[/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③采用挂号信发送的应有挂号信回执单据,直接送达的应有接收人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④通过电子信箱送达的(如委托人要求),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报告的电子回函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⑤通过传真送达的(如委托人要求) ,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报告的回函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⑥发送磁盘拷贝的(如委托人要求),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磁盘报告的回函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⑦发送记录的汇总文件,经办人签字。[/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十一)发送检测报告的保密要求[/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检验检测机构的任何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私自发布、公布、评价检测结果,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检测数据和结果。[/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除非委托人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禁止使用图文传真和电子网络发布传送检测报告。[/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通过委托代理人领取检测报告,应凭有效的合法委托授权文件签字领取。[/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十二)保密文件的交接[/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包括检测报告)应由机要部门经手交接,不得通过邮局邮寄。[/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委托单位的保密文件应按委托时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交接。[/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保密文件的交接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并留有记录。[/back][/font][/color]

  • 检测人员应该怎样授权

    检测项目还在方法验证,相关检测人员是否需要对该项目进行授权?(项目都还没有,授权从何谈起)如果该检测人员需要该项目的授权,又该怎样对其进行考核与监督呢?(方法都是ta验证的)一直受这个问题的困扰,请各位给解释解释,谢谢。

  • 全氟辛基磺酸钾盐的气质检测方法

    全氟辛烷磺酸钾盐这种物质该如何检测呢?我们实验室条件有限,没有液质只有气质,但用气质检测这一物质貌似需要衍生化,我查看了一些相关文献,发现大多检测的物质都是全氟辛基磺酸,而不是钾盐,希望有经验的人教教!万分感谢!

  • 【转帖】食品质检能否由"选择性检测"变"全成分检测"

    [size=6][b][size=4]食品质检能否由"选择性检测"变"全成分检测"[/size][/b][/size][size=5][b][/b][/size][table][tr][td=1,1,562][align=center][i]李政[/i][/align][/td][/tr][tr][td][/td][/tr][/table]2010年08月11日10:33 来源:[url=http://www.jcrb.com/n1/]《检察日报》[/url][size=3]当前,我们对一些产品特别是食品的质检模式是典型的“选择性检测”,这样的质检模式的基本逻辑是极不严密的,因为国家标准要求的成分及含量合格,并不能排除包含非法定成分的可能性,更无法排除一些非法定成分对人体危害的可能性。建议将“选择性检测”变为“全成分检测”,即对于食品药品类产品,不仅检测国家标准要求的成分和含量,还要对事实上包含的其他成分、含量及其功能作用一并进行检测,必要时还应整合质检、药检等各方面的检测力量,为公众食品把好质量关。  家住武汉三镇的三名女婴,因一直食用同一品牌奶粉,身体出现早熟特征,乳房开始发育。江西山东广东等地也有数名婴儿出现同样的症状,他们均自出生就喝所涉品牌奶粉。于是家长们不约而同地指责奶粉中含有激素。然而,受害儿童家长却遭遇“检测无门”(8月10日《中国青年报》)。  据报道,当受害儿童在医院检查性激素水平超标时,家长就曾申请质检部门对奶粉的激素含量进行检测,然而,家长们得到的答复却是“不接受个人申请”。真是不可思议,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产品质量进行把关的质检部门竟然“不为公民个人服务”,真不知他们到底服务于谁?难怪不断有奇怪的现象发生:明明在境外检测出有问题的产品,在我们的质检部门那里却“完全合格”,因为他们的检测样本均由生产企业直接“上门送检”——试想,有哪个企业会拿有质量问题的样本去送检呢?正因为排除了消费者的送检渠道,在消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产品无法及时进入质检程序,所以我们市场上的产品质量要么总是“合格”或“优良”,要么只能在境外检出问题。  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国内权威部门关于奶粉的检测指标中根本就没有激素这一项,也就是说,质检部门对产品质量的检测压根就不检测激素,因此即使含有甚至大量含有激素的奶粉在质检环节也是检不出来的,仍不影响奶粉的“合格”结论。由此,我们不禁想起三聚氰胺事件,也是同样的理由,让质检关层层失守,当然质检部门也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然而,现实却是极端残酷的,“不检”的后果是让全国数十万婴幼儿以及他们的家庭受到伤害。为此,我们重新制定了奶乳品检测标准,将三聚氰胺纳入检测范围。但新标准却没能阻止激素“登场”,人们当初预测可能出现的“四聚氰胺”、“五聚氰胺”没想到以其他的面目不可避免地出现了。  我们是否该认真反思一下质检模式呢?当前,我们对一些产品特别是食品的质检模式是典型的“选择性检测”,即只要按照国家制定的成分、含量标准检测到每个成分达标或不超标,就被认定“合格”,没有质量问题,而对于其中包含的“多余”成分,我们则采取了不管不问的态度。这样的质检模式,虽然能够节省大量的检测成本,但它的基本逻辑却是极不严密的,因为国家标准要求的成分及含量合格,并不能排除包含非法定成分的可能性,更无法排除一些非法定成分对人体危害的可能性。我们经常拿“法规禁止”说事,可法律上的禁止若不体现在法定检测环节,“法规禁止”岂不成了纸上谈兵?正是这样明显的逻辑漏洞才导致了三聚氰胺长期“潜伏”于奶粉之中,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激素很可能就是“三聚氰胺第二”,因为据专家称,在原奶生产环节,激素催奶大量存在。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将“选择性检测”变为“全成分检测”,即对于食品药品类产品,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水平和检测条件,不仅检测国家标准要求的成分和含量,还要对事实上包含的其他成分、含量及其功能作用一并进行检测,必要时还应整合质检、药检等各方面的检测力量,为公众食品把好质量关。如此一来,无论是三聚氰胺,还是激素,抑或其他危害成分绝不可能长期“潜伏”于我们的食品中,也就不会对百姓身体健康造成实质性损害。[/size]

  • 求助全氟苯的液相检测条件

    [table=100%][tr][td]最近想使用液相色谱检测全氟苯,只不过用文献上的检测条件(甲醇:水 80:20,230nm)时,100ppm浓度时全氟苯峰面积很小,1ppm基本不出峰,不知道是哪里出问题了,望各位能慷慨相助,不甚感激![/td][/tr][/table]

  • 检验检测机构对授权签字人的要求

    [align=center][b]检验检测机构对授权签字人的要求[/b][/align][font=宋体][size=12px][color=#868686]来源:[/color][/size][/font]中国计量测控网[b]一、授权签字人的概念[/b]  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主要是指机构出具报告的批准(或签发)授权签字人,是经单位最高管理者提名并授权,经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组考核合格,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或省级质监部门通过(认可、批准)的人。  授权签字人获得批准(或签发)报告的权利必须经过3个步骤:首先是机构的最高管理者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从业务技术骨干中推选出合适人选进行授权,在向资质认定管理部门提交的评审申请书和体系文件中明确注明签字人和签字范围 其次是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组在评审时,要现场对申请的签字人根据申请签字的业务范围进行考核,并经考核合格 最后由资质认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评审组提交的考核意见,确认该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并在批准的资质认定证书和附表中明确授权签字人及签字范围。  [b]二、授权签字人的任职资格[/b]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明确规定:“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这就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在任命授权签字人时,应考虑该签字人是否具有签字领域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是具有相应的学历和所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的经历,只有具备其中一个条件,检验检测机构才可以提名其为授权签字人,并在资质认定申请书中注明授权签字人的相关信息,以便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组进行考核。凡是不符合授权签字人任职条件的其他人员,机构不得任命其为授权签字人,更不得让其在检测报告中批准签字。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设置授权签字人的代理人员。  [b]三、授权签字人的能力[/b]  授权签字人作为报告的最后把关者,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才能满足工作需要。  1.要具备相应签字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由于检测项目的不同,检测样品可划分成不同的专业领域,授权签字人不可能对每个领域的业务知识都特别精通。为了保证授权签字人能够对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进行正确判定,就要求授权签字人在签字领域中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2.要了解清楚实验室样品的运作流程和检测过程的关键环节  检测数据得出的准确与否,与实验室的“人、机、料、法、环、测”等诸多因素密不可分,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错误,都可能造成检测结果的偏离,只有熟悉掌握各个环节的关键点,严格按程序执行操作,才能对检测过程的符合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作出正确评价。  3.要掌握检测标准的时效性  授权签字人需要经常关注标准的更新动态,适时使用本机构认证检测项目所涉及的最新标准,确保使用的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  4.要具有对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能力  当检测结果的数据可能存在可疑值、违背统计规律而产生的离群值、检验人员的失误造成计算错误值、违反检测样品各项指标间的相关性时,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识别判断的能力,因此需要其掌握必要的检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检测工作经验。  5.要具有对检测报告严格把关的能力  当检测报告流转到授权签字人手中时,不能盲目批准签字,要对签发的报告进行逐项审查,包括报告的格式、信息量、检测项目、依据标准、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判定结论的用语以及报告发给客户前CMA章的使用等,确保报告的完整性、结论的准确性和计量认证章使用的正确性。  6.要具有和其他岗位间的沟通协调能力  对检测报告形成过程中所涉及的关键岗位,授权签字人要有与其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信息交流或心得交流等的能力,互相探讨签署的报告形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注意改进的地方,使得报告产生的每个环节的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7.要有延伸专业知识的学习能力  授权签字人的业务水平不能仅局限在当前的签字领域范围内,要经常学习充实自己,把业务知识扩充到其他检测领域,以满足机构的工作需要,增强自身素质,成为机构更全面更专业的业务技术骨干。  [b]四、授权签字人的权力[/b]  授权签字人的权利体现在:对授权签字范围内的检测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对授权签字范围内的管理和技术要求有审核权 对检测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负责权 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有拒绝签字权 对检测结果有做出中肯的评价权 对方法和结果有解释权。  [b]五、授权签字人的设置[/b]  一般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不少于两人,其中至少有一名人员的签字领域应为全部项目,具体数量应根据实验室的规模和业务量确定,以保证检测报告的正常签发。授权签字人也不宜设置太多,以满足检测业务量为宜。

  • 关于检测员岗位授权与设备使用授权的问题

    我们实验室的检测员进行岗位授权时,同时授权了一些检测项目的设备使用授权(体系文件中只规定了岗位授权),而程序文件中又明确规定了检测员需要有设备使用授权,这样就导致岗位授权书与设备授权表中出现了设备使用的重复授权,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最好是怎样改?岗位授权书是不是只对检测员进行岗位授权,不用体现设备授权的内容?将设备授权独立出来填写设备授权表是不是会更好一点?新人求助。

  • 【求助】dad全波段检测问题

    听说dad检测器可以进行全波段检测,我设定了光谱范围为“ALL”,测定波长为275nm,那么,在agilent 1100 chemsation中,别的波段的色谱图怎么调出来,请指点,急用!!!!

  • 【求助】在线等。。。。乙醛检测结果的修正

    我现在是用安捷伦6890N配合顶空自动进样器检测啤酒的风味物质。不知道是不是仪器校准时乙醛有挥发,每次检测的结果和总公司对比乙醛都偏高(约高20%)。请问如何在数据处理时自动对它修正啊?谢谢!

  • 全血中EDTA含量检测,EDTA能进质谱吗

    请教各位,全血中EDTA含量检测有[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液质[/color][/url]的检测方法吗,如果配制标准曲线,[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液质[/color][/url]连用法检测全血中EDTA含量,可以直接进质谱吗。谢谢

  • 【转载】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层的构成与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的设置和要求

    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层的构成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王东升 检测机构(实验室)的最高管理层包括:最高管理者(CEO)、技术管理层(Technical management)和质量主管(Quality manager)。 最高管理者应是检测机构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的执行管理者,他的主要职责是:领导检测机构(实验室)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主持策划、建立或变更质量体系,确立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发布质量承诺,批准《质量手册》,任命关键岗位人员和代理人,确保检测所需资源。因此,质量体系的首席执行者和管理评审的执行者都是最高管理者。 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1.11 款规定:“实验室应由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并指定一名质量主管,赋予其能够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职责和权力。”这里界定了技术管理者和质量主管的主要职责。现在所称的技术管理者是以前通常称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管理层,因此他可以不只一人。对于规模小的实验室,可以只有一名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运作,但是对于规模较大的实验室,检测业务涉及到的专业领域较多,只有一名技术负责人往往是不够的,这就需要形成一个技术管理层,由若干技术负责人组成,其中一人为总技术负责人(技术主管)。技术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检测技术的运作,检测技术问题的分析判断,组织新项目评审,组织对检定/校准结果的确认,检测方法和标准变更的确认,检测所需资源的供应和调配等等。 按照《评审准则》的规定,质量主管只能由一人担任,就是我们通常称的质量负责人。质量主管的主要职责是: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内部审核及质量活动的管理,抱怨的处理,质量体系持续改进的建议等等。 总体上说,技术管理层通过对专业技术问题的处理和把握,从有效性方面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质量主管则是通过对质量体系的运行和维护,从持续改进方面来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是一个检测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管理者,小的实验室可以由一人兼任,他们是从不同管理角度共同确保和维护检测工作质量的,没有级别的差别。在质量体系文件中的岗位描述(岗位职责)中要把他们的职责描述清楚,有的实验室把质量负责人理解为报告的审核人员是不对的,有的实验室把他们的职责和授权签字人的职责混为一谈也是不对的。随着计量认证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及评审准则的修订,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的工作内容以及文件控制的内容越来越多,质量主管的任务越来越重,因此质量主管最好是行政管理层的一员,能够确保与最高管理者的有效沟通。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的全称应为报告批准(或签发)授权(或获准)签字人,是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与备案,可以在授权签字领域签发(批准)检测报告的人员。计量认证评审准则对授权签字人在职称、经历和能力等方面有明确的要求。 签发(批准)检测报告是报告三级审核的最后一关,对保证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有些检测机构对授权签字人的理解不准确,与技术负责人或单位行政领导相混淆,或授权签字人不具备条件,影响到检测报告的质量。因此授权签字人不是职务,只是一个重要的岗位。授权签字人在批准检测报告时应对报告的总体质量把关,包括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等方面。 按照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评审准则的要求,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应满足七个方面的要求:具有相应的职责和权力、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熟悉相应的检验管理程序及记录、报告的检查程序、掌握有关的检验项目的限制范围、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状态、具有对相关检验结果进行评定的能力、熟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管理要求。建工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的设置和要求作者:王东升 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的设置和要求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签字人不是行政和技术职务,不需任命文件,但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需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书。在质量手册中要有授权签字人的签字识别。 二、设置的数量。一般实验室的授权签字人应不少于两人,具体数量应根据实验室的规模和业务量确定,以保证检测报告的正常的签发。授权签字人也不宜设置太多,以满足检测业务量为宜。 三、授权签字领域。授权签字人在授权和考核时均需明确其授权签字领域,也就是说授权签字人只能在其授权签字领域内签发检测报告。授权签字领域的确定主要考虑授权签字人的专业和业务熟悉情况,一个实验室至少应有一名授权签字人的签字领域是全部项目,此人一般是总技术负责人(设置技术管理层的单位)。 四、授权签字人的要求。授权签字人除了具备硬件条件之外,主要应具备对检测报告的审查把关能力。授权签字人在签发检测报告时应审查报告的格式、信息量、检测内容、数据及结论、法定计量单位、依据标准、CMA的使用等等。授权签字人不必也不可能对每份检测报告的数据都复核一遍,但是在对数据有疑义、数值处在边界值等情况时,需要进行必要的复核,或者采取抽查式的复核。因此要求授权签字人“具有对相关检验结果进行评定的能力”,对报告中可能存在的可疑值、计算错误的数值、不符合统计规律的离群值等具有敏锐的判断能力,这些都需要建立在掌握必要的检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检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一些检测机构在授权签字人的理解和设置上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主要有: 一、概念不清。至今还有一些检测机构认为质量负责人是审核检测报告的,技术负责人是批准检测报告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是一种管理者职务,而授权签字人只是一个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往往是授权签字人,但授权签字人不仅仅是技术负责人,他往往是检测机构技术管理层的人员。 二、授权签字人没有授权书。有的机构有任命文件,但严格意义上不是授权书。更有检测机构没有任何授权文件,设置随意,申请书上申报的授权签字人和质量手册中的规定不符。 三、授权签字人数量不合理。有的检测机构只有一名授权签字人,这是不合理的,如果这名授权签字人有事不在,报告就无法签发;有的检测机构规模很小,但是设置了三四名授权签字人,也是不必要的,这样的单位往往是对授权签字人的概念理解有误,有的授权签字人从未签发过检测报告。 四、质量手册中的问题。质量手册中要有授权签字人的签字识别,在岗位职责中应有授权签字人的岗位职责。有些检测机构的手册中没有授权签字人的岗位职责,反映出没有把授权签字人作为一个重要而且关键的岗位对待;有的手册中授权签字人的岗位职责又写的太多,超出了授权签字人的职责范围,包括了体系文件的签字、报告的审核等等,这是不对的,授权签字人的岗位职责很简单,就是在授权领域内签发检测报告,并对报告的质量负责。 五、授权签字人设置不合理。授权签字人应满足上述要求,切不可随意设置。最高管理者(法定代表人)要认真考虑授权签字人的设置,因为他签发的检测报告出了问题,法定代表人要同样承担法律责任。有的检测机构似乎认为授权签字人必须由有一定行政职务的人担任,这是不必要的,笔者反而认为一些不参与具体检测管理工作也不熟悉检测业务的行政领导最好不要担任授权签字人。 六、授权签字人没有代理人。计量认证评审准则中所说的代理人是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代理人,不是授权签字人的代理人,授权签字人是没有也不能有代理人的。有的检测机构对此理解不清,在手册中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代理人和授权签字人的概念表述混乱。因此,授权签字人的数量要合适,签字的分工是检测机构内部的事情。 七、授权签字人随意变更。授权签字人的变更必须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申报(有规定申请表),经必要的考核和备案后方可变更。授权签字人的变更考核最好在计量认证评审、复审、扩项和监督评审时进行。 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对授权签字人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各检测机构应认真考虑、合理设置授权签字人。目前正在编制授权签字人的培训考核大纲和培训教材,即将组织全省建工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的培训和考核。授权签字人应掌握的知识包括: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计量认证的有关概念和评审准则、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处理、统计技术、抽样技术、测量误差、测量不确定度、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和基本的专业知识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交流是知识更新的催化剂▊▋▌▍▎▏

  • 酮\醚醛的检测

    本人需要检测原料里的酮、醛、醚,请问采用什么方法?GC还是滴定?如果是滴定还需要样品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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