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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检测相关的资讯

  • 上海各区药检所将采购27类45台检测仪器
    2010年6月28日,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发布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松江、金山、崇明、徐汇、闸北、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对一批实验室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此次招标仪器涉及27类45台。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   上海市浦东、松江、金山、崇明、徐汇、闸北、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松江、金山、崇明、徐汇、闸北、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对浦东、松江、金山、崇明、徐汇、闸北、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SITEN-SX6-NE10133   2. 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仪器名称 数量 第一包: 粉碎机 1台套(徐汇所) 卡氏水分仪 1台套(徐汇所) KD浓缩仪 1台套(徐汇所) 原子荧光光度计 1台套(崇明所)   第二包: 高效液相色谱仪 1台套(徐汇所)   第三包: PH计 1台套(闸北所) 瓶口分配器 4台套(闸北所) 千分之一天平 1台套(闸北所) 十万分之一天平 1台套(闸北所) 移滤器 5台套(闸北所) 电动吸引器 1台套(闸北所) 冰箱 1台套(闸北所) 偏光显微镜 1台套(闸北所)   第四包: 溶出度仪 1台套(闸北所)   第五包: 气相色谱仪 1台套(青浦所) 顶空进样器 1台套(徐汇所) GC-100位自动进样器扩展托盘 1台套(浦东所) 荧光分光光度计 1台套(浦东所)   第六包: 质量分析仪 1台套(松江所) 质量分析仪全自动转接装置 1台套(松江所) 质谱检测器 1台套(松江所)   第七包: 高效液相色谱检测仪 1台套(闸北所) 高效液相色谱仪输液仪 1台套(闸北所) 氨基酸分析仪 1台套(浦东所) 液相色谱仪 1台套(浦东所) 自动进样器温控附件 1台套(浦东所)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1台套(金山所) 液相色谱工具包 1台套(青浦所)   第八包: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1台套(青浦所) 氮气发生器(1) 1台套(崇明所) 氮气发生器(2) 1台套(松江所)   第九包: 化学防爆冰箱 1台套(青浦所) 微粒检测仪 1台套(青浦所) 消解高压管 1台套(金山所)   第十包: 质量分析仪全自动转接装置 1台套(崇明所) 质量分析器 1台套(崇明所)   第十一包: 全自动凝胶色谱净化系统 1台套(金山所)   第十二包: 质谱真空泵 1台套(松江所)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和要求。   工程地点:上海市哈雷路1043号(浦东所),上海市古阳北路9号(松江所),上海市亭升路588号(金山所),上海市东门路298号(崇明所),上海市阳曲路652号(闸北所),上海市柳州路615号(徐汇所),上海市华科路550号(青浦所)   3.交货时间:由投标商自报   4. 投标货币及报价:人民币元(上海工地价)   5.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6月28日上午9:30起至2010年7月19 日下午14:00点(截止日)止(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上海市九江路111号上投大厦604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300元整(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2010年7月19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上海市九江路111号5楼会议室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地点:   2010年7月19日下午2:00(北京时间),在上海市九江路111号5楼会议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上投大厦   邮 编:200002   联系人:汪仰 王琴   电 话:021-63645277   传 真:021-63645276   E-mail: wangyangno33@hotmail.com wangqinhapp2005@hotmail.com   招标单位: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市松江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市闸北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市徐汇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市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上海市哈雷路1043号(浦东所),上海市古阳北路9号(松江所),上海市亭升路588号(金山所),上海市东门路298号(崇明所),上海市阳曲路652号(闸北所),上海市柳州路615号(徐汇所),上海市华科路550号(青浦所)   邮 编:201203(浦东所),201600(松江所),201505(金山所),202150(崇明所),200435(闸北所),200233(徐汇所),201700(青浦所)   联系人:孙雪梅(浦东所),陈睿(松江所),潘蕊(金山所),沙奕伟(崇明所),陈斌(闸北所),徐新元(徐汇所),沈根弟(青浦所)   电 话:51320397(浦东所),57820190(松江所),67231678(金山所),69615796(崇明所),66970115(闸北所),64832608(徐汇所),69733211(青浦所)   9.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近2年内销售的业绩证明   2) 具有生产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许可证,且有5年以上的生产史   3) 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认证证书和检验报告   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   2010年6月28日
  • 贝克曼库尔特流式细胞术全国各区域临床用户会正如火如荼进行中!
    流式细胞术在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中的作用日益显著,为了给广大用户提供临床流式最新技术分享与交流的平台,贝克曼库尔特一年一度的“流式细胞术临床用户会”在全国范围内拉开帷幕,各区域用户会的时间安排如下。届时贝克曼库尔特特邀资深专家与您分享临床流式经验,与用户就临床热点应用进行学术讨论,活动现场提供免费精美茶点,并设有问答环节。如对会议有意向或任何需求请和当地销售联系,贝克曼库尔特诚邀您的参与! 用户会活动现场现场: 关于贝克曼库尔特生命科学事业部贝克曼库尔特生命科学事业部一直致力于改善全世界人类的健康。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的贝克曼库尔特公司,为广大科研、商业实验室的生命科学研究工作者们提供先进的仪器系统、试剂和世界级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不断促进生物学科研的新技术发展。作为离心机和流式细胞仪的行业领导者,贝克曼库尔特公司长期以来一直是颗粒表征和实验室自动化的创新者,其产品主要用于最前沿的重要研究领域,包括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和细胞组学等。欲了解更多信息,敬请访问贝克曼库尔特全球网站www.BeckmanCoulter.com和中文官方网站www.beckmancoulter.cn。更多详情,欢迎您联系:贝克曼库尔特商贸(中国)有限公司总部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2层产品咨询热线:400 821 8899售后服务热线:400 885 5355 / 800 820 5355中文网址:www.beckmancoulter.cn联系邮箱:apls@beckman.com
  • 要想实现快速切割取样,金相切割片你得选对了!
    在金相分析工作中,唯有获得一个尽可能无变形的平整表面才能快速而容易地进行下一步制样,其中较为合适的切割方法就是湿式砂轮片切割法,这种方法对样品所造成的损伤小,切割取样所需时间短,是快速切割取样的好方法。值得注意的是,湿式砂轮片切割使用的金相切割片你得选对了,否则可能会达不到技术要求,或者造成样品的严重损伤而导致制样失败。砂轮金相切割片是由研磨料和粘合剂合成的,不同磨料、不同粘合剂以及不同的成分配比决定了切割片的不同性能,从而适用于不同的材料切割。此外,还要以外圆尺寸、孔径和厚度参数为依据选配,与所用的金相切割机相匹配,与被切割样品的大小尺寸相适应。砂轮切割机要求砂轮金相切割片的孔径一般是32mm的,而精密切割机要求的孔径应是12.7mm的。被切割的样品尺寸比较大,应选择外圆尺寸大的切割片,相对的厚度也会厚一些,因此在选择切割片时,厚度也是需要注意的一个参数。还有,要根据被切割样品的材质硬度范围选则合适的切割片。相同尺寸的切割片会有若干种针对不同材料切割的型号,厂家一般都会提供选型表,要依据选型表进行匹配。标乐安全技术小编为大家展示美国QMAXIS砂轮金相切割片的选型表,供您参考。依照选型表,按照材料的性质来正确选择砂轮片。砂轮金相切割片选对了,才能确保被切割的样品表面变形小、平整度好,达到快速切割取样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在使用砂轮金相切割片工作时,一定要使用冷却液冲刷切割片以避免摩擦热对样品造成灼伤。掌握以上方法,选对金相切割片,快速切割取样那都不是事儿!
  • 监管丨这一地方将抽查120家检验检测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民防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市监信用〔2022〕63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上海海关、市民防办、市药品监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2年,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检查120家机构,抽查总体比例为10%。对涉及民生安全的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领域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对已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同时,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加强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碳排放核查等领域的监督抽查。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10月31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各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区相关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上予以支持配合。 (一)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结合货车非法改装改标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等工作,检查机构是否按照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车辆检验,并真实出具检验结果、报告。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 (二)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出具环境监测数据、结果和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25家。 (三)联合实施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对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能力保持情况,以及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计划抽查机构数25家。 (四)联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加大对本市法医物证类鉴定机构抽查比例。重点检查机构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技术规范适用和鉴定质量管控情况。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 (五)联合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检验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公正。计划抽查机构数10家。 (六)联合实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民防办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防护设备检测能力是否持续保有,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测,以及检测报告是否规范、真实。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 (七)联合实施化妆品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工作规范性和检测数据真实性。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 (八)实施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能力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检验检测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15家。二、开展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各区对辖区内获得本市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15%。各区相关监管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市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发生重复,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统筹推进。要积极联合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本年度辖区内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着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一)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持续巩固完善检验检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针对实施重点监管的领域,各区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要结合区域实际,参照市级部门分工,积极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同时,各区市场监管、司法、海关、民防等部门还应加强协同配合,更好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 (二)发挥综合监管合力。要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上,积极创新监管手段。以机动车领域、生态环境监测领域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抓手,结合监管对象行业特点,开展差异化监管。要注重通过举报、投诉信息等渠道主动发现问题,形成精准化监管。 (三)加大信息系统运用。要充分运用各区“互联网+监管”系统,规范抽查程序和流程,实现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及时做好抽查结果归集共享,提高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公正性。 (四)加强专业技术支撑。根据检验检测领域的专业特点和监管需要,各区相关监管部门除随机选派监管人员进行检查外,可以聘请有关行业专家共同参与,提供专业技术辅助,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 (五)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各区相关监管部门应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依照各自工作职责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不实、虚假等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三、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 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检验检测活动的市场参与主体,一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自身主体责任;二要提高自觉守法意识,确保独立、客观、公正、真实地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三要强化质量意识,着力提升自身管理能力水平。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围绕资质能力、人员和仪器设备、质量管理、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等方面,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并如实填写《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反思、准确分析、有效改进,切实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发生。各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22年7月25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以备待查。四、从严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员、物品、技术装备保障,确保全面完成本次工作任务。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本区2022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 这一地方启动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国动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市监信用〔2023〕64号)等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国动办、上海海关、市药品监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3年,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检查120家机构,抽查总体比例为10%。将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持续巩固深化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针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加强监督抽查。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充分运用信用等级评价、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等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9月30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移送各有关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上做好支持配合。(一)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结合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货车非法改装改标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二)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检测场所、设施环境、设备人员等基本资质条件能否有效保持,以及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情况。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三)联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技术规范适用和鉴定质量管控情况。严厉打击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或标准进行鉴定、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四)联合实施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检测仪器设备、设施条件和检测能力是否符合要求,严厉打击技术能力和基本条件不能持续保持、未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出具不实或者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20家。(五)联合实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动办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防护设备关键原材料性能、产品质量和安装后功能检测方面的能力保持情况以及现场检测过程的规范性。严厉打击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六)联合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检验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公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出具虚假的检验结果和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10家。(七)联合实施化妆品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场所条件、环境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严厉打击不具备相应检验条件和能力、未按照规定检验方法开展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八)实施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能力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及结果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15家。二、开展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参照市级检查要求,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对辖区内获得本市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15%。各监管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合理制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市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发生重复。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应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统筹推进。(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理念,规范开展随机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地开展检查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可以邀请行业技术专家参与辅助检查,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根据有关市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在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针对往年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切实抓好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要结合《关于强化检验检测领域执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工作要求,加强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三)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各区相关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区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压实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在司法鉴定、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化妆品检验以及其他检验检测领域,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更好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切实履行好属地化监管职责。(四)做好信用监管衔接。除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之外,不断创新丰富监管方式。要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提高监管精准性。(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并由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后续调查处理。对发现的突出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重查处。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失信惩戒,对查处的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案件,各部门应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共同推进落实失信联合惩戒。三、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自查的重点为: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等。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2023年度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详见附件)要求,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员、物品、经费和技术装备保障,共同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责任边界,避免出现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问题。(三)依法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有序开展,杜绝随意执法。(四)恪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依法履职。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等。(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本区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上海海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5月31日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印发《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
    各区市场监管局、经委(商务委、科经委),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发挥检验检测对产业升级的赋能作用,服务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制定了《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4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检验检测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技术基础。为发挥检验检测对产业升级的赋能作用,服务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发挥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作用。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检验检测供需对接,促进产业链提质增效,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级,着力推动产业协同、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运行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畅通高效,实现强链稳链补链延链,以检验检测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牵引产业整体向价值链的高附加值环节迈进。二、加强检验检测供需对接组织专业领域头部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牵头机构”)、各区市场监管局、经委(商务委、科经委)(以下统称“各区职能部门”)对重点产业链检验检测需求和能力供给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梳理需求清单、能力清单,完善检企供需对接合作机制。(一)深入调研产业链需求。围绕本市“(2+2)+(3+6)+(4+5)”现代化产业体系,组织检验检测机构等单位对重点产业链企业开展调研,摸清产业规模、产业特点、地域分布,产业链结构和主要企业构成,相关产业园区分布等情况。重点了解链主企业、骨干企业、核心配套企业以及特色园区等的检验检测需求,剖析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产品出厂、售后服务、进出口等环节存在的“检不了、检不全、检不准”等问题,梳理现有检验检测能力短板及“卡脖子”关键技术,建立本市检验检测需求清单。(二)系统梳理检验检测能力供给。以CMA资质认定和CNAS认可体系为基础,编制各产业领域主要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名录。从产品、项目/参数、检测方法三个维度,梳理产业链上下游相关原材料、零配件、产品、系统等的检验检测能力,建立本市检验检测能力清单,并绘制重点产业链检验检测能力全景图。(三)完善检企供需对接合作机制。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检企对接、技术帮扶等活动,引导检验检测机构与产业链企业同题共答、机遇共享、要素共用、发展共进。加强头部检验检测机构与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对接协作,形成一批检企对接标志性合作项目,建立业务互联、资源互享、质量互促协作机制。三、促进产业链提质增效围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着力构建覆盖全链条、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四)加强核心技术攻关。瞄准产业链供应链的断点、堵点问题,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横向检验检测机构协同合作,组建若干检验检测创新联合体,开展检验检测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组织参与国产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验证评价工作,拓展产品试验场所和示范应用场景,加快智能检测装备发展应用。加强检验检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制修订和试验验证工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检验检测能力。举办检验检测行业创新大赛,集中展示一批创新成果,引导行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五)优化重点平台布局。面向集成电路、新一代移动通信、新型储能、航空装备、先进材料等先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布局建设国家质检中心和上海市质检中心,形成高端检验检测服务集群。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和技术创新趋势,着眼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建设,整合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自有检测实验室等检测能力,研究未来3—5年各产业链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重点发展方向,编制重点产业链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发展规划指引。(六)推动产品质量提升。以食品、医疗器械、儿童用品、老年用品、家具家电、交通工具等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的产品为重点,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供覆盖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可靠性整体解决方案。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中积极发挥质量保障作用,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质量一致性管控。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帮扶和人员培训,指导企业发现并解决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裉节问题。四、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级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及国际化发展方向,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创新服务模式,优化产业生态,夯实产业基础。(七)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强检验检测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产业互联网建设,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交易全流程线上化,双向赋能数字化转型。发挥国家工业互联网系统与产品质检中心平台优势,在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医疗器械、机器人等产业领域拓展检测测评服务。加快上海市生成式人工智能质检中心建设,拓展大语言模型全栈式工具箱,布局多模态大模型、大模型Agent测评能力。建设“沪检云”服务平台,集成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综合查询、智能分析等数据资源。(八)推进绿色化转型。结合钢铁、化工、石化、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要求,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助推生产工艺改进和新产品研发。加强新型储能、氢能、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全产业链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碳排放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提升数据质量,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九)创新融合化模式。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与检验检测服务业深度融合、耦合共生,培育一批创新活跃、效益显著、质量卓越、带动效应突出的“两业融合”项目、平台和示范园区。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与制造业企业建设共享实验室,带动产业链检测能力整体提升。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定制化服务,打造“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根据重点产业布局,创建检验检测为主导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检验检测产业集聚区。(十)增强国际化能力。积极争取加入国际标准化专业组织,参与国际贸易规则、标准制定,提高产业链全球参与度和国际话语权。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领域推动实施一次检测、多国认可的“一测多证”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国际能力验证,邀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实验室参与比对实验,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和数据结果互认。支持本土检验检测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海外布局,提升大宗商品、航运、汽车等检验检测专业服务国际化能力,助力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五、时间安排年度工作分四个阶段开展:3月底前,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拟定当年度市级重点调研产业链名单 各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围绕产业发展实际,明确当年度区级重点产业链名单,制定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工作计划,做好工作部署。6月底前,牵头机构、各区职能部门开展重点产业链检验检测需求调研,梳理需求清单、能力清单,绘制检验检测能力全景图。10月底前,围绕加强检验检测供需对接、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级,深入开展赋能产业升级行动,切实助力企业提质增效。11月底前,总结赋能产业升级行动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评估行动成效,深化长效工作机制。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区职能部门及各牵头机构要将赋能产业升级行动作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加强协作。其中,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组织发动工作和行动牵头协调工作,市、区经济信息化部门负责产业链企业、园区组织协调工作。(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区职能部门及各牵头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和相关企业参与行动,举办形式多样的检企需求对接活动,在实施检企合作项目、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方面务求实效。组织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的互学互鉴活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世界认可日”“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质量月等活动平台,发布优秀案例,宣传工作成效,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三)及时总结经验。请各区职能部门及各牵头机构于11月底前将当年度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工作总结和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处。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李芳菲,电话:62220000转2840分机 市经济信息化委联系人:王元方,电话:23119405.附件:1.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市级重点调研产业链名单(2024年度)2.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
  • 重庆出台10条措施 赋能检验检测新质生产力发展
    日前,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十条措施》,从招商引资、产业基金、用地税收等多个方面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全市检验检测服务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激励。加大招引培育力度。锚定世界500强、全国100强检验检测机构和高端检验检测装备制造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开展应用场景招商。新引进检验检测机构投资到位、稳定运营的,可按招商引资政策予以激励扶持。对招引重庆急需的重大检验检测项目,可以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强化产业发展基金。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参与组建由头部投资机构等发起设立的智能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子基金,支持检验检测服务业产业链优质项目的投资与招引。鼓励市级各部门、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及相关区县设立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基金。明确用地支持政策。鼓励区县运用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保障检验检测项目建设,合理布局新型产业用地,灵活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租赁等方式供地,为检验检测产业提供低成本发展空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装备研发制造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条件的,可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规模化经营。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检验检测机构,各区县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分类分档给予最高150万元奖补。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检验检测人才,按规定享受有关人才政策。鼓励检验检测从业者参与各类人才评价和技能比赛,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博士后,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和进站博士后给予资金资助。支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工业园区、特色食品园区等产业集聚区建立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满足园区企业检验检测共性需求。对于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认定(验收)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各区县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政策。推动数字化转型。推进检验检测管理信息化,在检验检测机构中推广使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系统)。鼓励高标准新建数字化智能化实验室,支持传统实验室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检验检测机构建成数字化智能化实验室的,相关主管部门或区县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政策。提升创新能力。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制定检验检测方法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牵头制定标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各区县可依据《重庆市标准化条例》制定奖励政策。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参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和检验检测装备研制,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装备可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认定,并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创建国家级(市级)中心(实验室)。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积极申报全国重点实验室,通过全国重点实验室认定的,按照《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执行,一次性资助最高1000万元。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积极申报国家质检中心,通过国家质检中心认定的,各区县按已有政策予以奖励或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政策。
  • 上海2014食品安全监测要点未提第三方检测
    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健康教育所:   现将《201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27日   201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要点   201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将紧密围绕卫生改革和发展重点,围绕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以&ldquo 完善体系、强基固本、提升能力&rdquo 为重点,努力构建本市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企业标准备案、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 加强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逐步提高风险监测的覆盖面和质量 夯实本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科学基础,做好本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研判,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市民食品安全和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一、加快本市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   (一)加强顶层设计,健全管理机构   积极争取市区编办部门的支持,加快本市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充实。积极协调市区发改、财政部门,落实履职保障,并加强食品安全能力建设的投入。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积极作用,由市区卫生监督所作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具体实施机构 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专业优势,由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的具体实施机构,明确市区分工,加强合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积极筹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中心(上海)。   (二)加强人才建设,充实人才队伍   加强本市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人才建设,调整和引进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将食品安全人才培训纳入《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并积极输送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级、市级培训培养。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推进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切实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探索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人才相关制度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卫生计生系统人员的积极性,着力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人才队伍。   (三)建立工作机制,加快制度建设   依据《关于加强本市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区卫生监督所、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按照各自的食品安全职责开展有关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顺畅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衔接机制,定期进行工作会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优势,形成互为支撑的工作局面。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修订情况和本市管理实际,制定本市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的管理制度,确保全市工作规范、统一、有效。   二、扎实推进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   (一)开展专题调研,夯实工作基础   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企业标准备案的专题调研,掌握兄弟省市工作进展、有效做法。加强与市区食药监部门的沟通协调,整理工作资料,夯实工作基础,明确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需迫切解决的实际难题。   (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制定《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明确制修订地方标准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修订情况,制定《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明确企业标准备案性质、程序和要求,统一文书格式和用章管理。指导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卫生监督所制定本单位企业标准备案的内部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备案的档案管理。   (三)统筹推进工作,逐步提高能力   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计划》,制定本市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开展标准跟踪评价、调查、收集和分析。制定本市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开展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咨询。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   三、切实开展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   (一)健全监测体系,加强监测工作   健全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指导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能力和实验室检测能力。会同市食药监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和首批六家&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rdquo 之一的雄厚技术力量,制定、实施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指导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有关机构,全面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风险监测任务。   (二)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信息报告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规定,完善本市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理顺报告和处置流程,规范本市食源性疾病管理工作。   (三)稳步推进评估,开展风险交流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等基础工作。积极参与或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项目或应急风险评估任务。根据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做好本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研判,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风险控制建议。建立本市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体系,适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各检验检测机构,有关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为加强检验检测服务型监管,帮扶检验检测机构提升技术能力,根据《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在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能力验证项目本年度能力验证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支撑市场监管工作和提升关键检测技术能力,聚焦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建筑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经征集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需求和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玩具油漆粉末中可迁移元素含量的测定”等10个项目作为2023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项目名称和考核参数等信息详见附件)。二、参加范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得我局上述10个项目中相关参数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相关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不得拒绝参加或无正当理由申请取消能力参数。未取得上述项目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三、组织实施(一)项目承担单位我局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单位作为各项目具体承担单位。(二)能力验证费用本次能力验证不向参加机构收取任何费用。未取得资质认定自愿报名参加的,应向项目承担单位缴纳必要费用。(三)时间节点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8月31日前完成样品发放、现场核查、数据结果报送和能力评定工作。9月30日前对不合格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验收,并向我局提交工作报告。(四)评定结果本次能力验证评定结果分为合格(即满意)和不合格(即可疑和不满意)。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参加机构,我局将依法对其作出暂停、取消资质认定能力参数的处理决定,并在我局相关领域下一年度产品质量抽查、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四、工作要求(一)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1.高度重视本次能力验证工作,综合考虑技术实现、避免串通、结果利用等因素,确保方案的科学性、样品的可靠性以及结果判定的准确性。2.按照一定比例和数量要求,随机选取参加机构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现场检测过程的规范性,以及人员、场地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能力符合性。对整改补测机构应当全部进行现场核查。3.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不合格的机构开展技术原因分析,查找检验检测过程和质量管理的薄弱点,研究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二)对参加机构的要求1.按照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独立完成样品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承担单位报送检测数据、结果及相关原始记录。2.被列入核查机构名单的,应当配合项目承担单位的现场核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对于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被核查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3.能力验证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参加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全面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完成整改后,可以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补测申请,由项目承担单位安排补测验收。(三)对各区市场监管局的要求1.督促辖区内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按要求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根据现场核查计划,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行政监督检查。2.可结合各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需要,组织开展特定领域能力验证或者盲样考核工作。联系电话:64312151,64220000转2839分机。附件:2023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 《2023年上海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现将《2023年上海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5日2023年上海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和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质量基础支撑作用,着力增加高质量制度供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守牢安全底线,增进民生福祉,全方位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1.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进一步推动资质认定检测能力参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便利机构申请填报,提升技术评审工作效能。深化资质认定扩项、标准变更、场所变更等能力附表、授权签字人附表的电子证照应用,提升机构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强化研究成果转化,依托课题研究,制定资质认定联合评审、采信和复查书面审查作业指导书,提升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规范性。持续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加强告知承诺方式新设立机构的后续监管检查工作,通过定期通报约谈、联动监管等形式,加大监管力度。2.优化CCC免办工作。严格CCC免办受理审核,加强CCC免办后续监管,服务企业规范高效办理CCC免办证明。突出重点、贴近需求,加强政策宣贯,开展督查检查和业务培训。会同市商务委等部门继续推行CCC免办便捷通道举措,动态调整使用单位名单,持续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加强进博会保障服务,做好展前展中认证咨询服务,发挥CCC免办便捷通道作用,为列入CCC目录的进博会入境展品快速发放免办证明,为展品通关提供便利。3.细化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平台”功能,健全专家队伍,提升平台辐射力;以优良实践案例展示、企业现身说法、情景示范等方式,加强提升行动的宣传宣贯。鼓励开展提升行动区域试点申报,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为牵引,促进具有较强集聚效应和代表性的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通过开展优良实践案例评选、实施效果评估等活动,推动各区创新帮扶模式和手段,进一步提升帮扶成效。激励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为提升行动提供技术支持,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二、加强行业监管,维护认证检测市场秩序4.加强强制性认证活动监管。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要求,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结合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消防产品、车辆、儿童用品、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等强制性认证活动的监管力度,市、区两级组织开展强制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认证活动的规范性以及获证生产企业是否持续满足认证要求,及时调查处理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认证机构切实加强证后跟踪监督。5.加强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开展认证从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上海品牌”认证等自愿性认证活动专项检查,检查认证活动规范性和获证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开展有机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严查伪造、冒用及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证书等违法行为。加强长三角区域认证监管合作,加大协同检查和处置力度,实现监管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结果共认。各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区域情况,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认证活动现场见证、获证产品监督抽查等形式,提升监管工作实效,不断规范认证市场。6.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持续健全多方协同的综合监管机制,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协同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监管优势,不断扩大联合监管范围。全面落实风险监测制度,各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指导基层所队开展日常风险监测,重点关注人员、场地、仪器设备等变化情况以及检验检测活动的合规性,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持续推进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信用等级评价与监管,加强告知承诺后续监管,形成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的监管机制。深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专业领域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指标,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实现检验检测各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推广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应用,提高智慧监管水平。7.加强检验检测技术监管和技术帮扶引导。聚焦重点开展能力验证和盲样考核活动,督促提升检测行为规范性、检测数据准确性和检测能力持续符合性。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考核工作机制,开展机动车检验、环境监测、食品检测等重点领域授权签字人考核。加强对考核不合格机构、人员的技术帮扶,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召开技术分析会、组织专项补考等形式,提升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按照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严格开展现场技术评审。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与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制定,督促指导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和典型引路,以优质服务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8.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百姓关心担心的突出领域,将“严”的主基调贯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监管始终。加强监管与执法联动,健全衔接机制,提高违法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政执法指导协调,发挥市局执法总队专业支队执法优势及各区属地监管职能作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投诉举报案件处置,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虚假认证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标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行业发展环境和市场秩序。三、深化创新引领,聚力赋能产业发展9.协同推进“上海品牌”认证。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研究制定“上海品牌”培育制度,深化同体育、文旅等部门的品牌培育协作机制,进一步调动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形成各方协同推进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指导监督,促进上海品牌国际认证联盟高质量实施“上海品牌”认证工作。加大“上海品牌”认证宣传力度,加强政策宣贯,扩大“上品”标志宣传覆盖面,提升社会知晓度和美誉度。10.创新实施绿色认证。加强绿色产品认证政策宣贯和培训,加快推进本市绿色产品认证工作,推动绿色认证结果采信,引导绿色采购,营造绿色生产和消费的良好氛围。创新探索绿色服务认证,推动长三角绿色认证联盟发挥平台作用,加强与各行业的互动联通,深入开展调研论证,推动出台一批绿色服务认证标准,会同商务、邮政等部门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率先在餐饮、快递物流等领域开展绿色服务认证试点。11.提升检验检测产业能级。制定出台本市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工作方案,通过聚焦对接产业链升级需求、促进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优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领域,组织开展试点项目,推动本市检验检测产业能级提升。推动国家质检中心和上海市质检中心的培育建设,完善筹建验收程序和评审标准,完成首批上海市质检中心批准筹建,围绕服务本市“3+6”现代产业体系,提升检验检测产业支撑力、科技创新力、公共服务力、平台带动力。12.深入推进检验检测认证长三角一体化。联合苏浙皖三省市场监管局夯实和完善一体化协作机制,共同策划并形成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专项年度工作项目,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加强沟通互动,落实牵头任务,主动配合轮值单位开展工作,深化多领域、深层次交流合作,增强工作影响力。联合开展长三角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固化“五统一”工作机制,牵头起草长三角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技术规范》,汇聚区域检验检测技术优势,助力重点产业发展,深化长三角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联合监管,规范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供给。扎实推进长三角绿色认证一体化建设,联合打造“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13.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深化“一带一路”质量认证合作,继续推进自贸试验区“一带一路”技术交流国际合作中心、长三角“一带一路”国际认证联盟建设,拓展服务范围和对象,推动检验检测结果采信与认证机构互认,提高服务进出口企业的能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指导推进“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工作,支持推动认证检测等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综合服务,携手行业组织,开展“三同”信息服务、宣传推广,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14.加强行业研究和统计分析。构建完善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统计工作体系,优化系统功能,完善报表制度、工作架构,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精准度和时效性。聚焦重点领域和难点瓶颈,依托专业力量,开展行业发展研究和专项课题研究,增强对行业发展指引和日常监管的支撑度,为更好服务本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化参考。四、夯实发展基础,提升认证检测服务能级15.完善协同治理体系。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推动建立检验检测常态化协调工作机制,围绕推动行政审批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数据资源共享、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提高统筹协调效率、形成工作合力。16.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各项工作中。加强队伍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廉政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队伍。强化责任意识,厘清压实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职责,开展全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执法人员实务培训,提升监管队伍能力水平,切实提高监管质量和成效。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的指导,开展案卷评查,发挥执法典型案例引导作用,有效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加强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和告知承诺后续监管档案检查,督促提升技术评审机构及评审员的评审工作质量。17.加强行业能力建设。鼓励引导本市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技术研究,增强高品质产品认证、服务认证供给能力和水平。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能力提升建设、中小企业认证政策宣贯,组织管理体系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专题培训。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政策研究。持续推进行业稳增长工作,助企纾困解难,推进行业稳步向好发展。18.提高宣传成效。以“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为平台,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检验检测创新案例征集、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绿色产品认证及标识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围绕企业和消费者需求实际,广泛动员各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行业组织、机构,开设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策解读、知识宣贯等公益讲座和论坛,组织参观走访、互动体验活动,扩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行业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 南水北调工程将通水进京 进水厂后需2次检测
    南水北调&rdquo 工程即将通水进京。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南水北调水源进京饮水卫生安全保障方案》试行版已经制定,届时新水源进入各个水厂后,将进行两次全分析的采样检测,让市民喝上安全放心水。   &ldquo 南水&rdquo 到厂首周即检测   方案中提到,对水厂新水源的检测将分两次进行。   使用&ldquo 南水&rdquo 的各水厂,在新水源到厂第一周内,将对其出厂水进行全分析采样检测,涉及百余项指标,以了解水源变化后出厂水水质。而在&ldquo 南水&rdquo 达到最大进水量时,还会再次对出厂水进行全分析采样,确保水源切换全过程的城市供水安全。   至于市政管网的末梢水,则按照原有监测网的监测模式,由各级疾控中心进行常规水质监测。   照方案规定,届时具体执行水厂采样检测的,是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市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并承担饮用水采样和水质卫生检验,把初步检验结果反馈市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正式检验报告。   如果出现饮用水事件,市卫生监督所将负责对使用&ldquo 南水&rdquo 水源水厂出现水质异常的调查处理,负责跨区域饮用水事件或因饮用水事件影响正常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单位的调查处置。本市各区的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统计辖区内出现饮用水事件单位的详细情况,定期上报处置情况至水质恢复正常。   12320接受饮用水投诉   北京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与水务、住建、自来水集团等部门互通信息,利用网站、微博渠道,在&ldquo 南水&rdquo 进京初期,向市民告知&ldquo 南水&rdquo 进京可能对管网水质造成影响及健康影响的风险,提供投诉举报和咨询途径,免费解答市民的疑问。   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还会收集关于饮用水事件情况的投诉和举报,把投诉举报内容实时上报卫生监督平台。   市卫计委要求,各区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学校、居民小区、机关等单位,学习水污染事件简易处置措施,包括放水、冲洗管网等,做到&ldquo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rdquo ,最大限度地降低饮用水事件对居民的影响。   品&ldquo 南水&rdquo 观《天河》   南水北调题材电影公映,真实故事感动观众   昨日,以&ldquo 南水北调&rdquo 中期工程为题材的影片《天河》在北京公映。公映现场提供丹江水泡的茶水,让观众提前品尝&ldquo 南水北调&rdquo 将调入北京的优质水源。   《天河》由八一电影制片厂和北京紫荆城影业联合出品,记录了南水北调重点工程和工程亲历者的真实故事。   主演李幼斌在现场表示:&ldquo 拍摄这部电影,让我们对南水北调有了很深的感情,拍摄非常有意义。让我们认识到北京的缺水,从而培养节约用水的意识&rdquo 。   多名观众均表示,以前只是知道有南水北调这件事,看完影片后,才对工程有了更深的了解,知道这件工程不仅与北京人的生活有关,更是涉及整个北方的大工程,&ldquo 很受感动&rdquo 。   &ldquo 南水北调后北京的水质肯定会改善。&rdquo 一名观众说。
  • 大动作!“2019年检验检测认证领域专项整治”开始了!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img title=" 仪课通名片.jpg" style=" max-height: 100% max-width: 100% " alt=" 仪课通名片.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de0ca848-bf08-4f70-bfe3-e34ada71f647.jpg" / /span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5月30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重磅发布“2019年检验检测认证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局、分局,原质监稽查总队,计量院及有关单位将按相关要求推进执行。 /span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本次整治工作共分为3大阶段: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strong 1.各组织机构主体进行自查,为期1月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黑体, SimHei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664" height=" 449" title=" 黑1.png" style=" width: 603px height: 463px max-height: 100% max-width: 100% " alt=" 黑1.pn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f37eecae-b468-4cd8-91e8-5c9ec1bfd605.jpg" / span style=" font-family: 黑体, SimHei " span style=" font-family: 黑体, SimHei " strong br/ /strong /span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strong 2.各区、市局开始 /strong strong 专项整治执法,为期2月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黑2终1.png" style=" max-height: 100% max-width: 100% " alt=" 黑2终1.pn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f38f35d5-5acb-4512-ba92-31a3e48154aa.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strong 3.各区局、稽查总队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为期2月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各区局、稽查总队将对此次整治行动进行汇总,验证机构对查处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此过程中发现新问题,依法做进一步处理,形成监管的持续效应。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汇总结束后,11月15日前,各区局、稽查总队报送专项整治总结报告。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br/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基于以上文件,各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如希望从容应对上述专项整治行动,首要任务是做好“自查”,而对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认证机构认证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等文件的详细理解和贯彻实施就是重中之重,下面带大家系统深入地学习RB/T 214-2017。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strong 事件一:国认科〔2017〕124号文件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7年10月17日,国家认监委印发了2017年第四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等七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strong 事件二:国认实〔2018〕28号文件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8年5月7日,国家认监委印发了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指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继续遵循“通用要求+特殊要求”的模式,而RB/T 214-2017作为通用评审要求,适用于所有检验检测领域,自2018年6月1日起开始试行,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strong 标准解读:仪课通“CMA(RB/T& nbsp 214-2017)解析”相关课程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img title=" e4410905-191a-46c7-84a9-acd1dd3cd392.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2462afd5-4022-4c5c-b310-65ce3322069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img title=" 3e41af9e-0ccf-465d-8477-af38ff8bfcd7.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aa4fc17e-d150-486f-a9aa-934e21445fe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ykt/Course/Course/Album?id=81" target=" _self" img title=" 11113.jpg" style=" max-height: 100% max-width: 100% " alt=" 11113.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bf206ff1-9d36-4b7f-b65a-5351e741d318.jpg" / /a /p
  • 天津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 26个监测站24小时检测
    颇为关心的每日空气质量报告是如何监测的?包括哪些监测指标?记者随津沽环保行采访团一行在天津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了解到,天津市目前已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26个,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同时空气质量检测范围也有原来的5项扩展为9项,使天津市空气污染来源检测更加准确。   据了解,天津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于1999年,首批在中心城区建成7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和一个中心控制室。2003年底,全市各区县主要空气污染指数全部实现自动监测。自2006年6月5日开始,全市发布空气质量日报。截至目前,本市已经有26个自动监测站,其中13个国控点,9个市控点和4个区控点,覆盖到全市所有区县。所有监测站都是无人值守,对周边空气进行24小时无间断检测,市环保局检测中心将会定点从各监测站收集实时数据,获得当日的空气质量情况。   据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空气检测主要包括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等5个指标,目前市民最为熟知的空气质量就是通过前三项数据获得的。天津市把空气检测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PM2.5、能见度以及气象参数等内容。通过这些指标的监测,可以更准确的获知空气中污染物的来源,比如交通污染、扬尘污染等。(记者孔令彬)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国动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市监信用〔2023〕64号)等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国动办、上海海关、市药品监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3年,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检查120家机构,抽查总体比例为10%。将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持续巩固深化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针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加强监督抽查。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充分运用信用等级评价、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等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9月30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移送各有关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上做好支持配合。(一)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结合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货车非法改装改标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二)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检测场所、设施环境、设备人员等基本资质条件能否有效保持,以及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情况。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三)联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技术规范适用和鉴定质量管控情况。严厉打击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或标准进行鉴定、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四)联合实施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检测仪器设备、设施条件和检测能力是否符合要求,严厉打击技术能力和基本条件不能持续保持、未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出具不实或者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20家。(五)联合实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动办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防护设备关键原材料性能、产品质量和安装后功能检测方面的能力保持情况以及现场检测过程的规范性。严厉打击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六)联合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检验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公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出具虚假的检验结果和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10家。(七)联合实施化妆品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场所条件、环境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严厉打击不具备相应检验条件和能力、未按照规定检验方法开展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八)实施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能力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及结果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15家。二、开展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参照市级检查要求,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对辖区内获得本市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15%。各监管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合理制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市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发生重复。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应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统筹推进。(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理念,规范开展随机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地开展检查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可以邀请行业技术专家参与辅助检查,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根据有关市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在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针对往年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切实抓好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要结合《关于强化检验检测领域执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工作要求,加强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三)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各区相关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区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压实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在司法鉴定、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化妆品检验以及其他检验检测领域,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更好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切实履行好属地化监管职责。(四)做好信用监管衔接。除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之外,不断创新丰富监管方式。要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提高监管精准性。(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并由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后续调查处理。对发现的突出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重查处。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失信惩戒,对查处的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案件,各部门应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共同推进落实失信联合惩戒。三、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自查的重点为: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等。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2023年度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详见附件)要求,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员、物品、经费和技术装备保障,共同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责任边界,避免出现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问题。(三)依法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有序开展,杜绝随意执法。(四)恪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依法履职。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等。(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本区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 附件:2023年度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上海海关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5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
  • 武汉启动水产品快速检测法
    日前,湖北武汉启用水产品快速检测方式,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只需1个小时就可以出结果。   据悉,运用传统方法检测鱼虾等水产品中是否含有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鱼药,需耗时数天至一周,而运用新型快速检测法,时间可缩短到1小时。目前,武汉市渔政处统一配备了8台专业流动检测车和高精准检测仪,分别投入各区渔政站使用。
  • 海口筹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2月1日,从日前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秩序逐步规范,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多发势头基本得到遏制。   会议与各区政府签订了《2010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据介绍,我市今年将设立区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在各镇(街)、村(居)配备1至2名工作人员作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区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组织协调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层面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同时,将科学整合分散的食品检测检验资源,筹建海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青岛已建立完善的艾滋病实验室检测网络
    12月1日是第36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我国宣传活动主题是“凝聚社会力量,合力共抗艾滋”。1992年,青岛在劳务输出归国人员中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近年来,随着对高危人群动员检测力度的加大和市民主动检测意识的增强,每年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数量明显增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家分析发现,虽然市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量在继续增加,但涨幅趋缓,仍属于低流行地区。近年来,市财政每年投入100余万元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疫情监测、行为干预、病人救治等工作。各区、市也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目前,已建立3个艾滋病确证实验室、69家艾滋病筛查实验室、173家艾滋病检测点,建立了完善的艾滋病实验室检测网络,覆盖10个区、市;设立42个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包括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疾控中心和高校医院。全市每年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110余万人次。青岛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市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为每名感染者和病人建立了档案,定期随访。目前,抗病毒治疗工作已全部转入定点医院,全力推进抗病毒治疗工作,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规范治疗服务及随访管理。采取经常性宣传与“世界艾滋病日”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艾滋病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五进活动”“妇女预防艾滋病面对面”活动、“青春红丝带”行动,认真实施“青岛市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领导干部培训工程”,并引导全市开展新媒体平台等互联网宣传活动,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综合宣传模式。青岛致力于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抗病毒治疗体系,切实提高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水平和可及性,积极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及时为符合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患者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有效落实关怀和救助措施,努力降低艾滋病患者的病死率。今后,将推动经性传播疾病“多病同防同治”,最大限度早发现、早干预和早治疗感染者,并持续有效控制艾滋病输血传播、注射吸毒传播,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遏制艾滋病传播上升势头,并进一步提升艾滋病救治能力。
  • 上海 | 本月起,对检验检测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26号),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2年5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履职的重要基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等有关单位(以下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重要意义,把严厉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作为当前的重要监管任务。要发挥系统监管合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二、突出整治重点(一)重点整治领域和对象。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以下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1.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开展列入医疗器械目录范围的医用口罩、防护服、手套、体温计、检查手套、个人用眼护具等防护用品检验检测的机构。2.食品检验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承担本市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以及主要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社会委托检验的食品检验机构。3.个体防护装备检验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非医用口罩、安全帽、安全鞋、阻燃服、防静电服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个体防护装备检测机构。4.建筑材料检验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钢筋、水泥、混凝土、涂料、人造木板、电线电缆等建筑材料检测机构。5.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领域。检查对象包括经核准的特种设备(RD7)检验机构(仅限定期检验),以及取得CMA资质认定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罐体产品)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仅限出厂检验)。6.碳排放核查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电力发电用煤的检测机构,检测参数包括燃煤的全水分、发热量、全硫和元素碳含量等。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摸排辖区内上述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重点整治内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查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为重点,包括:1.违反《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2.违反《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伪造、变造检验检测人员签字的行为。3.违反《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出具失实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行为。4.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5.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6.违反《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的行为。各有关单位要重点针对以上行为,加大现场检查中对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抽查比例。要严格追溯数据质量和真实性,严格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严格查处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的违法行为。三、强化组织实施(一)多措并举开展全面排查。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根据各辖区监管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机构自查、现场检查、风险监测等多种监管方式开展全面排查,并结合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等手段,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高压监管态势。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可同步实施、互为补充,检查信息、检查结果相互采纳。(二)强化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单位检验检测监管、执法稽查、反不正当竞争、信用监管、产品质量监督、食品抽检、特种设备等条线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升专项整治效能。要主动联合生态环境、道路运输、药品监督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充分发挥各自监管职能优势,形成互补互促的监管合力。(三)加强执法实施失信惩戒。各有关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从速查处、从严处罚。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或者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在依法履职的同时,及时移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并跟踪后续处理情况。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整治行动所涉及的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失信联合惩戒。(四)抢抓节点统筹推进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自5月上旬开始,7月底结束,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 北京3月17日起对生猪进行瘦肉精采样检测(图)
    北京今日起对生猪进行瘦肉精采样检测(图)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7日15:06 法制晚报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对猪肉进行抽样检测。   就央视曝光“瘦肉精”事件双汇集团进行道歉股票已停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表示——   今起全市采样检测“瘦肉精”   3月17日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及各区县动监所开始对生猪进行采样检测。   央视曝光双汇肉制品含有“瘦肉精”后,昨天,市动监所向各区县下达“瘦肉精”采样检测相关通知。   “目前的抽检率已经超过国家标准。”市动监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南进京猪肉产品并不是很多。重点对屠宰场进行采样检测,其他冷库等实施日常检测。   据介绍,市动监所将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特别是散养户加大收购环节监管力度。建立生猪贩运企业登记备案实时更新制度,实施生猪销售(收购)记录制度。同时加强监测抽检力度。   各区县要针对散养户制定适当的“瘦肉精”抽检方案,每天下午4时上报“瘦肉精”抽检有关情况,抽检持续时间未定。   现场   等待质检报告超市暂不退货   京客隆超市对双汇肉制品进行了下架处理。   记者今天上午9时许来到了京客隆潘家园路店,前晚清空的双汇货架现在已经摆上了其他品牌的肉制品和烧鸡等熟食。   “现在肯定不买双汇了啊,我以前只认双汇,现在还是换个牌子吃吧。”在另一品牌专柜选购熟食的刘女士说。   据京客隆潘家园路店负责人称,前天下午接到总部的双汇肉制品下架通知,之后已经将产品送回库房,可能退回厂家。目前还没有接到工商的下架通知,所以暂时不能退货。如果工商规定下架,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前来退货,不过截至目前,该店还未有顾客前来退货。   记者随后从京城各大超市了解到,目前各大超市正在等待双汇方面提供的相关产品的质检报告,以确保销售的双汇火腿肠为安全食品。   据知情人透露,经核实,目前,各商场、超市均未销售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如果出现问题,超市会保证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第一时间采取下架行为,并保证对相关问题产品进行退货。   影响   双汇道歉6名责任人被处理   针对“瘦肉精”事件,双汇集团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双汇集团下属子公司,对此事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双汇集团深表歉意,并责令济源工厂停产自查。   声明表示,双汇集团要求下属所有工厂进一步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并将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检查。   “瘦肉精”事件被曝光后,河南沁阳柏香镇动检站站长王二团等6名涉及此事的违纪人员遭到停职或开除公职处理。   据了解,双汇集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今天上午,记者致电漯河市政府办公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从昨天下午开始,市政府的一些官员一直在双汇那边开会,具体会议内容不清楚。随后记者又拨打了漯河市宣传部的电话,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股市反应   因央视曝光双汇“瘦肉精”事件,15日下午双汇发展(000895)跌停后,公司从16日起停牌,复牌时间未定。   “让我们吃了含‘瘦肉精’的火腿,还让股票赔钱,双汇你真狠!”一名买了双汇发展的股民抱怨。   有机构认为,双汇集团数十个屠宰场分布于全国各地,含有“瘦肉精”的生猪集中于一个地区,因此影响不算大。另外,品牌形象短期内受到冲击,公司将采取跟消费者沟通等措施挽回品牌损失,逐渐平复影响。   ●外媒报道   对于双汇“瘦肉精”事件,截至今天上午发稿时外媒关注度还不大,主流媒体只有英国《金融时报》、路透社有报道。   《金融时报》的《中国肉类被指控含添加剂》报道称,这在中国引发了另一波对食品安全的恐惧。2008年毒奶粉事件让人们记忆犹新,尽管中国政府一再收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还是不断有事件发生,揭露中国食品监督广泛存在漏洞。
  • 天津市首个蔬菜农药检测中心明年将投入使用
    蔬菜有没有农药残留?含没含激素?这是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从明年起,如果您特别担心这个问题,就可以到专门机构进行检测了。昨天,河北区政府市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尚华向本报介绍,本市首个蔬菜农药检测中心――河北区菜市场农药残留检测中心,预计明年4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这个中心除了配合管理部门对市场上蔬菜进行检测之外,还向市民“免费开放”,您可以将自己买的菜拿到这里免费进行检测。   该检测中心位于河北区海门路菜市场旁边,目前已经完成办公大楼的主体建设,正在进行后期装修和设备购进工作。据建设方负责人王乐然介绍,该工程建成后将引进世界上较为先进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和仪器,并聘请专门的检测人员对检测过程进行操作和监督,检测过程仅需一分钟左右,既方便又快捷。与目前本市各区菜市场较普遍使用的检测设备不同的是,河北区引进的这套设备不仅能检测各种蔬菜的农药残留情况,还能检测蔬菜所含激素的情况,同时,还能出一份检测报告。   据尚华介绍,河北区菜市场农药残留检测中心是专门用来检测该区菜市场食品安全的专业机构,检测结果专业权威可靠,应该可以作为处理买卖纠纷的直接证据。除了建设专门的检测中心保证菜市场食品安全外,河北区还制订了“有农药残留菜市场管理方先行赔付”的制度,即如果在该区正规菜市场内买的蔬菜通过检测中心的检测,证明农药残留超标,河北区菜市场的管理方首先将被追究责任,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对商贩进行处罚。   更令人高兴的是,河北区的这套新设备,也会面向各区百姓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4年上海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2024年上海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2024年上海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2024年,全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认真落实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拉升服务高线、守牢安全底线、夯实能力基线,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高质量供给服务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深化改革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1.提升“上海品牌”认证影响力。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建立“上海品牌”培育制度,加强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品牌培育工作衔接,推动各区挖掘细分领域龙头企业、隐形冠军等优质企业,纳入“上海品牌”培育池。指导“上海广告节”“上海数据”等品牌项目通过“上海品牌”认证。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沟通协作,在中国品牌日、五五购物节、上海旅游节等重要节点,加大“上品”标志宣传。打造“上品”标志“出海”品牌项目,成立上海品牌国际交流展示中心。加强对上海品牌国际认证联盟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优化制度流程,提高先进性标准供给质量,提升认证活动质效。2.创新推进涉碳类认证。推进快递、会展等行业绿色服务认证团体标准编制及认证试点。鼓励各区加大绿色低碳认证政策支持力度,扩大政策宣贯覆盖面。在部分成熟行业和重点领域探索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试点,支撑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加强长三角绿色认证联盟碳信息披露平台建设,与市级碳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制定碳信息披露评级机制,规范涉碳类认证活动。鼓励认证机构加大碳认证技术研发投入,提升对接国际标准、规则及核算方法的专业能力。3.探索推进数字化建设。围绕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规划,构建“沪检云”一站式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汇聚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综合查询、智能分析等数据资源,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日常监管和公共服务的智能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结合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发展需求,支持在低压电器等领域开展数字化认证试点,服务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4.做强龙头检测机构。坚持需求牵引、重点突破,在先进材料、新一代移动通讯、汽车芯片、新能源等前沿产业领域加快培育和布局一批国家质检中心和上海市质检中心,完成首批5家上海市质检中心验收,形成高端检验检测集群。5.开展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开展重点产业链检验检测需求调研,梳理“需求清单”和“能力清单”,绘制产业链检验检测图谱。加强检企供需对接,推动一批标志性合作项目落地,从产业实际和技术需求出发,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同题共答、机遇共享、要素共用、发展共进。6.举办行业创新大赛。发挥检验检测机构创新主体作用,以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主线,围绕理念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举办首届检验检测行业创新大赛,集中展示创新成果,引导行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7.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聚焦重点领域和社会关切,联合开展长三角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深化“五统一”工作机制,制定长三角绿色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指引。深化省市、市区合作,健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检验检测机构跨区域一体化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联合开展长三角检验检测认证监督检查,强化检查结果运用。深化“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建设,发布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规范》,深化绿色服务认证创新试点和复制推广,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布首批绿色认证实施目录,组织评选涉碳类认证典型案例。加强对长三角绿色认证联盟的指导,完善联盟制度,统一绿色服务认证标识。发挥本市头部机构的专业优势,推动长三角电工领域公共数字化平台建设和集成电路电子化学品检测能力提升。8.提升检验检测认证国际化能力。围绕重点出口产品类别开展“一带一路”检验检测国际能力验证,加强检验检测资质、标准和数据结果互认。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一带一路”技术交流国际合作中心拓展辐射范围。加强长三角“一带一路”国际认证联盟建设,主动对接长三角“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社会团体。支持机构积极参与质量认证“小而美”国际互认合作,鼓励质量认证服务“走出去”。编制沿线国家认证信息电子手册,发布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重点出口产品国际认证指南。鼓励国际检验检测认证理事会发挥国际化优势,在认证国际化人才培养、机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大“同线同标同质”宣传,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三同”团体标准制定,率先在照明灯具领域开展“三同”产品认证。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9.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持续优化资质认定许可服务,推进资质认定检测能力参数库建设,拟定参数库管理制度,清晰界定资质认定发证范围。加强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和告知承诺后续监管档案质量抽查,督促技术评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技术评审工作交流,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切实提升责任意识。深化CNAS联合评审、认可结果采信工作,进一步提高许可服务水平。10.持续优化CCC免办措施。支持浦东新区依托CCC免办管理规定落细落实改革创新举措。争取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在全市复制推广CCC免办创新举措。推动与海关及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CCC免办执法监管联动,加强对各区受理审核和后续监管的指导。开展进博认证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展前展中认证咨询服务。11.实施质量认证提升行动。拓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功能,发挥专家队伍优势,提升质量问题解决能力。引导认证机构积极为提升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对有困难的小微企业适当减免认证费用。加强与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动,推动提升行动服务本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引导产业链“链主”企业将上下游小微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创建质量认证示范区。鼓励各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开展提升行动,支持“张江机器人谷”等特色产业园区,申报市场监管总局提升行动区域试点。联合市消防总队持续推进消防技术服务领域开展提升行动。三、提升监管效能,压实机构主体责任12.严格CCC认证活动监管。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类别,开展市、区两级CCC认证活动双随机检查,加强汽车、货车、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等重点产品CCC认证监管,督促认证机构落实证后跟踪监督责任。加强CCC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结果的应用,拓展对CCC自我声明企业的监管,完善抽查工作指引。13.加强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管。巩固虚假认证专项整治成果,落实从业机构主体责任,编制认证活动现场见证实施规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新机构资质核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分类监管、信用监管有机融合,开展认证从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有机产品认证等专项检查。创新有机产品认证监管模式,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网络销售平台编制有机产品销售领域管理规范团体标准。与市农委联动协作,加强农事活动重点环节监管。14.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强化跨部门联合共治,常态化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提升监管与许可的协同联动。拓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领域,在相关检验检测细分领域实现“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支持区级层面机动车检验机构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改革。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分级分类监管、风险预警管理以及在数字化应用中的课题研究,结合检验检测监管数字化建设,做好相关系统功能设计和开发。加强告知承诺后续监管,从严从重处理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15.强化能力验证基础保障。围绕服务重点产业发展、支撑市场监管工作和提升关键检测能力,聚焦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建筑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开展一批能力验证。扩大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覆盖面,提升关键岗位人员能力。16.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监管与执法联动,强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政执法指导协调,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发挥市局执法总队专业支队执法优势及各区属地监管职能,继续保持打击虚假认证检测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认证检验检测活动、虚假认证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标志、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有力维护行业市场健康秩序。四、加强能力建设,夯实行业发展基础17.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结合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要求,加强队伍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依法监管、依规办事,加强基层执法人员、评审员队伍能力建设,编制认证监管执法案例汇编,组织法律法规、实务培训。持续开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18.加强行业统计分析和发展研究。健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统计工作体系,优化指标设计、强化统计制度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精准度和时效性。围绕行业发展新动向和本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新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依托专业力量,开展行业发展研究和重点领域的行业贡献度研究,探索编制检验检测行业景气指数,加强异常统计指标分析预警,服务行业发展和日常监管。19.加强行业发展政策研究。围绕做大产业规模、做强技术能级、做优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效益、打造知名品牌等方面开展政策研究,进一步完善本市检验检测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优化行业发展生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加强行业能力建设。制定《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设批筹和监督管理要求。鼓励行业协会、从业机构积极参与认证认可标准和规则制定,加大研发投入,结合国内国际市场需求,提升检验检测认证从业人员能力,加强高端认证人才培养,开展认证技术研究,增强高端认证供给能力和水平。组织强制性产品认证、绿色低碳认证、认证机构能力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等专题培训。21.深化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跟踪服务。持续巩固深化行业跟踪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专业社会组织等各方的作用,加强对重点机构的走访调研和服务指导,深入了解机构经营情况,切实帮助解决管理运行、能力提质、服务增效等方面的困难,实现全市行业竞争力和营运效益的有效提升。22.提升宣传成效。组织开展“世界认可日”主题宣传,借助“质量月”活动平台,深入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质量认证宣传周宣传活动,充分展示本市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成果,彰显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核心价值,不断提升行业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统计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函〔2023〕426号)要求及委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检验检测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24年1月25日前,各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通知和督促辖区内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登录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进行数据上报。2024年2月,市市场监管委负责数据审核。各有关机构根据审核结果完成数据修正完善。二、填报说明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如实、按期、准确、全面上报统计数据。检验检测机构登录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内容包含2023年度统计调查数据和2023年度报告。上述填报内容的操作说明及现行有效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详见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登录页面,可通过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上“国家局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图标进入(http://111.33.173.53:8093),或直接登录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http://qts.cnca.cn/qts/)。三、工作要求(一)本次统计工作完成时限处于春节前夕,各检验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完成上报。(二)各有关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整理归纳有关数据信息并及时上报。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数据,以及故意瞒报、错报、漏报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具体情况,列为异常检验检测机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函〔2023〕426号)2023年12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pdf
  • 这一地方明确:检测机构不得以恶意低价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坚守质量诚信,倡导优质优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贯穿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是防止不合格建材产品用于工程建设的有效屏障,是评价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起到重要作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遏制低价恶性竞争,倡导优质优价,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切实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一)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制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进行委托,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二)明确检测费用列支。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要求,在编制建设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单独列支,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不得挪作他用,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三)择优选用检测机构。建设单位应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按照优质优价、优质优先的原则,依法将工程择优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招标评分标准应以人员配备、工程业绩、综合实力等商务部分为主,检测费用报价为辅设定分值比重。(四)依法签订检测合同。建设单位应与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委托合同,委托的检测项目、参数和数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与检测机构签订阴阳合同。在合同中应根据服务范围、工程量、检测项目、工期及质量要求等合理确定检测费用,并强化规范检测人员检测行为、提高检测质量等内容,同时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五)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现场检测实施前三天,建设单位需将检测计划(含检测部位、检测点、检测数量等)报送至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应按要求对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进行见证,并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开展检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示范作用。具有政府投资或部分政府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履行示范引领的责任和担当,树立优质优价、优质优先的理念,模范遵守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检测资金,积极发挥先锋示范作用,促进工程检测市场健康发展。三、从严压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一)依法承揽检测业务。检测机构不得以恶意低价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承揽业务。严禁承接业务后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检测工作质量的行为。(二)规范开展检测活动。检测机构不得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加强重点环节管理。检测机构应加强检测人员及其检测活动的管理,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事前编制检测方案,并严格按照经确认的检测方法标准和检测方案实施检测工作。应规范记录及电子数据管理,保证检测结果可追溯,检测原始记录应记录检测时段(时刻)信息,主要检测设备运行记录应有对应检测样品编号和检测时段(时刻)信息(检测数据已自动采集的检测项目除外),原始电子数据应单独建档,分类保存,保存期限同纸质版原始记录。(四)强化信用建设。检测机构应加强诚信经营、强化信用意识,学习掌握检测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不断优化完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执行我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信用管理文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四、实施差异化监管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原则,以信用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重点核查为手段,加大对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日常监管力度。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差异化监管参考费用标准为基准,根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取费等情况,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涉及的合同双方实施分级差异化监管,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牵头制定并实施。五、加强行业自律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质量检测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制定实施质量检测行业自律公约,引导检测机构理性参与市场竞争。加强行业信息动态收集和监管,对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检测机构予以通报,并对发现、掌握的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纳入重点监管,共同维护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环境。六、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委统筹全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对各区县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加强制度保障,强化督查问效,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和信息反馈机制,切实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员,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管。应及时依法依规查处有关单位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委纳入信用记录,对恶意低价竞争、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或检测报告、超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抄送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法规制度,执行各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和执业行为,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质量,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6月28日
  • 浦东农博会开幕 现场检测农药残留确保“无害”
    7.28上午,浦东第四届农博会开幕,现场展出了500多种农产品。      农博会开展不久,就聚集了来自各区县的市民前来选购。      专业的检测仪器,可以对现场展品的农药残留、水果甜度等进行检测。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7月28日报道:南瓜、大豆、西瓜、水蜜桃……从蔬菜到水果,500多种农产品集中亮相,今天上午,浦东第四届农博会在源深体育中心拉开大幕。东方网记者看到,现场除了各色产销的农产品外,还特别设置了互动区,不仅能当场检测展会展品的农药残留、水果甜度,还能根据商品上的“标签”进行溯源。   浦东新区农产品博览会已成功举办了三届,本届农博会展销区共设108个展位,包括浦东新区18个涉农镇、2个农业园区,农协会品牌合作联社、援疆基地、1893-革命老区、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等组团参展,约有100家企业、500个品种参展。   东方网记者在展会现场看到,本届农博会展出的产品主要包括西甜瓜、水蜜桃、葡萄、有机蔬菜、鲜食玉米、观赏植物、花卉、食用菌、大米、豆制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展品可谓“名品云集”,其中不乏“石笋”、“申凤”水蜜桃,“乐侬”对虾,孙桥和多利农庄的有机蔬菜,“君安”营养蛋,“平棋”葡萄等深受市民欢迎的产品。而农博会开展不久,就聚集了来自各区县的市民前来选购。   本届农博会不仅集中展示了浦东都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成果,同时特别强调了与市民的互动。东方网记者发现,展会现场特别设置了农情及农业科技信息动态演示、农产品安全监管现场演示和网上农博会互动演示等3个情景式展台。专业的检测仪器,可以对现场展品的农药残留、水果甜度等进行检测,从而保证展销产品的“无害”。同时,根据产品上的标签,互动区可以对农产品进行溯源,农产品的产地、施肥情况等“成长经历”一查便知,让市民可以放心购买。   据介绍,本届农博会将持续至7月30日,期间,主办方将举办“工业反哺农业、金融服务三农”、“市民与农民牵手”等五大专题活动,让市民走近农业,让农业走进市民生活,加大活动的互动性与影响力。
  • 北京将设11个雾霾与健康监测点
    北京市雾霾与健康监测工作将于本周正式启动。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在全市选择11个居民小区设立空气监测站点,派专人定期采样、做空气成分检测。同时还要收集医院门诊病患数据,寻找雾霾影响健康的确凿证据。   市疾控中心环境所所长魏建荣介绍,本周市疾控中心将召开雾霾与健康监测启动大会部署具体任务,会后各区县疾控中心将在本辖区确定空气监测点和医院监测点。据了解,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北京属于全国雾霾与健康监测网络城市之一,只需建立3个监测点就可以了,但是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设立11个空气监测点。魏建荣解释说,在监测点的布局上&ldquo 要把北京环起来,使监测数据更为精确。&rdquo 而具体监测位置主要选择各区县居民小区。疾控工作人员每月需要连续3至7天到监测站点取样,然后将空气样本带到疾控中心化验PM2.5的成分。&ldquo 在空气检测方法上,我们的和环保部门的或许有所不同,但是检测项目和结果应该区别不大。&rdquo 她说。   据了解,疾控部门与环保部门监测雾霾天气工作的最大区别是,疾控部门在监测雾霾天气的同时,还要监控全市二、三级医院门急诊量,以及患者疾病数据,然后将两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掌握空气污染暴露水平及人群健康影响变化趋势,为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和干预措施提供依据。环境与健康研究专家发现,在雾霾天气的时候,儿童、老年人、呼吸系统和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的患病率增加,急救中心急救车出诊的次数明显增加。一些医院的数据也显示出,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就诊人数也都有所增加。   由于我国缺乏系统的长期监测,目前无法揭示雾霾特征污染物对健康的危害,因此迫切需要开展雾霾健康影响监测,了解不同地区雾霾特征污染物的浓度变化规律及其对人群健康的危害,为进行健康风险评价提供数据支持。   据了解,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今年选择雾霾高发的16个省(直辖市)43个监测点,开展雾霾健康影响监测工作,要求在出现雾霾天气时,各个监测点需进行PM2.5加密采样,了解雾霾与非雾霾天气下PM2.5质量浓度与成分的变化,加强收集雾霾期间死因监测数据、医院门急诊数据、气象监测数据、空气污染监测数据等。
  •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2024年天津市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要点
    各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现将《2024年天津市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2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2024年天津市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要点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天津市2024年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推进市场监管“五大工程”,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全面提升认证和检验检测的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彰显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价值。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完善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体系(一)健全质量认证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各成员单位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积极推动认证和检验检测结果采信,一体化推进认证和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二)开展天津市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复评及评选工作。引导建立质量认证发展协调机制和认证监管联动机制,通过创新试点示范,全面推进我市质量认证工作水平。(三)按照总局部署要求,统筹推进质量认证“六大行动”。开展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区行动、公信力建设行动、专业化提升行动、数字化发展行动、普及宣传行动和“走出去”行动。(四)加大宣传力度,在“世界认可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质量认证宣传周”期间,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从业机构主动做好宣传,扩大认证和检验检测的社会影响力。(五)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统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项目,优化行政许可信息化流程,规范技术评审管理,指导各区市场监管局提升审批效率。(六)继续推进总局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试点,统一许可范围,细化评审依据,明确办理程序,实现平稳过渡。二、提升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能力(七)推动高端品质认证。引导认证机构开发市场需求大、服务民生和高质量发展的高端品质认证。会同各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双碳”、绿色、有机、健康服务等认证发展,宣传认证对引领绿色生态和服务消费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八)积极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配合相关部门引导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手段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助推我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九)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各区、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案例和帮扶经验的推广力度。在质量认证示范区(点)、产业聚集区开展区域试点工作,推动先进质量理念、质量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生类消费品等领域组织实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京津冀检验检测机构技能比武,助力产业发展。(十一)聚焦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光伏等重点领域,继续开展“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试点推进西青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支持东丽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十二)完善京津冀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业区域协作机制,促进互联互通。建立 CCC 免办工作联动机制,实现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完善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互查机制。(十三)持续优化车检服务,指导机动车检验机构逐步完善设施条件,提升服务水平,解决好公共服务领域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三、提升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管效能(十四)加强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深入开展认证活动现场见证检查。落实“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要求,开展流通领域有机产品认证一致性抽查。按照总局要求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高风险认证审核员、“失联”认证机构等专项检查。强化 CCC 认证自我声明、认证机构自我承诺、抽查后处理等重点环节监管。(十五)加强汽车、货车、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器具及新纳入 CCC 目录产品等重点产品强制性认证监管,严格落实指定机构及获证企业主体责任;加强CCC 免办证后监管。(十六)压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对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十七)紧盯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相关领域,组织开展食品检验机构、工业消费品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十八)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在机动车检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等领域开展部门联合检查,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十九)强化认证和检验检测多元共治,配合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核实虚假检测认证报告线索。(二十)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数据归集工作,更新我市检验检测机构档案及能力信息数据,配合总局建立全国统一的检验检测数字化管理和智慧监管平台。四、提升认证和检验检测专业化水平(二十一)组织开展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管人员培训。加大对各区局培训指导力度,强化行风作风建设,丰富完善培训内容和典型案例,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二十二)加强评审员队伍建设。充分吸纳技术机构、科研院所的优秀专家进入评审员库,实施评审员库动态管理,持续强化评审员培训和监督管理,打造技术过硬、作风过硬的评审人员队伍。(二十三)促进从业机构和从业队伍能力提升。开展检验检测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在部分领域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开展第二届天津市认证机构大比武活动,提升我市认证行业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二十四)在社会关注和民生关切的重点领域联合开展京津冀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不断提升检验检测公共服务能力。(二十五)持续改进检验检测信息化监管平台,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机构信息查询、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功能,完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效能。(二十六)深化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指导辖区检验检测机构按时完成信息维护和报告编号上传,为总局分析和掌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情况,做好数据支撑。
  • 地级市环境监测机构垂改的思考
    p   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各省均需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地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怎么改?结合工作实际,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p p   一是全面提升机构设置水平。由于历史、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原因,湖南省14个市州环境监测机构设置和发展非常不平衡,机构定位千差万别。笔者认为,可以以这次垂管改革为契机,统一全省环境监测机构地位,全面提高机构设置水平。 /p p   省以下监测垂改完成后,市级环境监测机构将成为环境监测的主战场。为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准、全,市级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壮大现场采样队伍,提高实验室分析水平,提升质控手段,所以市级环境监测机构的水平也有待提高。 /p p   环境监测服务市场开放以后,第三方监测机构异军突起,一些优秀的第三方机构不仅在监测能力、监测实验室方面,而且在监测技术人员方面,都远远胜过中西部地市级环境监测机构。作为地市级环境监测机构,必须要有危机感、紧迫感,借此垂管改革机遇,提高地市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技术分析能力,避免逐渐失去话语权。 /p p   二是实现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量相匹配。湖南省14个市州环境监测机构人员力量非常不平衡,大的监测站有上百人,小的监测站只有20人。今后市级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责任是从事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包括水、气、土、噪声、农村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分析工作,任务量很大。因此,在省以下环境监测机构垂改时,要充分考虑解决弱小地市级环境监测机构人与事矛盾突出的问题,基本实现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量相匹配的目标。 /p p   三是实现机构设置科学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是讲程序、有规范的,缺少任何环节都不行。生态环境部门内部按环境要素设置了水、气、土等管理部门,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尤其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的站,存在人员少、实验室面积不足等情况,无法实现与环境要素一一对应。这就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切合实际地去设置机构。如果按环境要素去设置,则需要多批人员,多建实验室,配备多套仪器设备,这样会造成重复建设投资,费力费神费钱。 /p p   实际上,不管水、气、土哪类污染源,都是先去采样,然后分析,最后出报告,实行全程质控。对应这些环境要素管理部门,地市级环境监测机构只要“一前一后”两个内设科室就行。“前”是现场科室参与采样 “后”是综合科室提交环境监测报告,各项环境要素的环境监测任务就能科学规范地完成。 /p p   四是实现临聘人员择优录用。临聘人员是人与事矛盾突出带来的产物,多年的磨炼使一部分临聘人员已成为环境监测力量骨干,一下子把他们全辞退,个别监测站会因此面临停摆的危险。但是也要识别出那些不干事、不负责任的临聘人员。这就要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此次省以下环境监测垂改,省级统一制定规则,通过考试选拔,择优录取临聘人员,真正实现垂改过渡时期,优秀环境监测人员不流失。 /p p   五是实现区县监测统筹推进。区县环境监测机构能否有所突破,能否满足基层环境监测人员的需要,是此次省以下垂改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的关键。笔者认为,必须完善行政机构设置,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应内设环境监测科,力量要加强,不能一个科只有一个人。否则具体的环境监测行政工作还要依靠监测站去做,监测科只起个上传下达的传声筒,没有多大意义。区县监测站具体怎么改?根据各市州环境监测现状,建议分为3种方案,分类实施。 /p p   由地市级环境监测机构直接管理区县站,包括人、财、物。区县站只承担采样、送样、现场简易操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由地市级站负责。 /p p   维持现状不变,各区县设监测站,独立承担执法监测任务,自行对监测数据质量负责,区县没有环境监测能力的,聘请第三方承担。 /p p   设跨区域区县级监测站,以市州所在地的区县级环境监测站为基础,集聚各区县的监测分析精英,集中整合分散的大型监测仪器,组建技术比较过硬的中心实验室,承担起市州的执法监测分析任务。其余各区县监测站专职采样、送样、现场简易操作,监测数据质量由各区县环境监测机构自行负责。 /p
  • 120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市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关于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民防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 机场分局,市环境监测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认检〔2021〕236号),本市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防、药品监管、道路运输管理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了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抽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本市120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及机动车检验、司法鉴定、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化妆品检验、防疫物资检验检测及其他检验检测等8个领域。其中,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反映问题集中的机动车检验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各相关监管部门建立“双随机+信用”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监督抽查期间,各监管部门随机匹配100余名监管人员,同时选派近90名技术专家,共同组成34个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相关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情况。本次监督抽查对随机抽取的3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4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6家司法鉴定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2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25家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3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民防办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5家化妆品检验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7家防疫物资检验检测机构和19家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从监督抽查情况来看,12家机构监督抽查结果为“通过”;54家机构存在一般性的管理和技术问题,监督抽查结果为“自行整改后通过”;23家机构存在未及时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分包管理不规范、样品保管处置不当等违规行为,监督抽查结果为“责令限期改正”;29家机构存在未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约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较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查结果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2家机构主动办理注销手续。二、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内部管理机制不到位。一是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体系没有有效运行等情况。二是场地设备管理不规范。个别机构未按检验检测方法标准要求对环境设施条件进行有效监控。部分机构强制检定仪器设备超出检定有效期仍在使用,个别仪器设备配置不能满足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分包管控措施不严格。部分机构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存在分包项目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标注分包情况或者事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行为。 (二)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部分机构未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个别机构的检验报告结果判断依据错误或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及报告。(三)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部分机构在检验检测标准或方法、法人、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等发生变更后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在聘用检验检测人员前,没有查询人员信用记录。个别机构存在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无法溯源,未依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样品进行保管和处置等情况。三、工作要求(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的培训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监管部门应依据各自工作职责予以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相关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上海”等渠道将查处结果予以公开。同时,要进一步落实跨部门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强化监督抽查结果运用、共享、互认,不断扩大信用约束的社会应用,有效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区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属地化监管责任,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做好后续整改跟踪,形成工作闭环。要持续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落实分类监管,加强风险监测,有效防控苗头性的风险和问题。要督促指导各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和技术水平。附件: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机构名单附件 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类型1上海大浩汽车检测中心机动车检验2上海南郊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3上海虹翱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4上海图帮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5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6上海志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7上海伟幸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8上海奕茂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9上海淼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0上海康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1上海新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2源科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3上海科立特农产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4上海七宝商场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5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6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9上海诚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国内首家能效检测战略联盟在沪成立
    2010年9月1日我国首家从事能效检测专业联盟机构——“上海能效检测战略联盟”在上海市能效中心成立。该联盟的建立由上海市能效中心发起,由上海市相关科研院所、大学和能效检测机构等12家长期从事节能技术研究、能效检测和节能管理的专业机构共同构建。上海市经信委秘书长戎之勤、节能处处长原清海、副处长屠立德,以及市发改委、科委、技监局、节能协会、节能监测中心和各区县节能主管等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有关领导以及联盟成员代表出席了联盟成立大会和签约仪式。   大会由经信委节能处原清海处长主持,戎之勤秘书长作了重要讲话。电机系统节能工程中心公司总经理陈伟华在大会上做了“提高能效检测能力,促进电机系统节能工程实施”的发言。   上海能效检测战略联盟的成立将以国家政策为导向,以市场为原则,以诚实、平等、信用、互利为前提,坚持体现开放性、动态性、战略性、共享性,重点围绕“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对能效检测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充分整合成员单位的资源,加强能效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国内国际交流,深化产学研,共同致力于节能诊断、能效系统标准和方法的研究,不断提升能效检测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承担起政府委托的能效检测人物,为节能减排做出贡献。   附:联盟成员单位名单:   上海能效中心、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同济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上海市汽车工业能源监测站、上海轻工环境保护压力容器检测总站、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津市场监管认〔2023〕18号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认〔2023〕8号),市市场监管委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专项检查以获得我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检测机构为重点,主要检查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检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以及经营范围存在影响客观公正性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采取市区两级联合检查和各区市场监管局自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计检查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检测机构155家,其中市区两级联合检查30家,各区市场监管局自行检查125家。从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机构能够履行主体责任,管理体系、人员、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等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能够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活动。本次专项检查中,注销1家,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16家。其中,涉嫌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11家,涉嫌存在一般违规问题的机构5家。二、主要问题及处理结果(一)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一是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二是涉嫌超出资质认定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三是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仪器设备校准范围不能符合标准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内审、管理评审,地址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等情形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涉及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11家机构已交执法总队或属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二)一般违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标准变更手续。二是未按规定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已由属地区市场监管局下达责令改正,并督促其完成整改。对机构个别原始记录信息不完整,仪器设备标识管理不规范等轻微违规问题,已通过说服教育、提醒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督促机构自行现场改正。三、工作要求(一)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对照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活动。(二)各相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未完成后续处理的,应抓紧完成后续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同时,持续强化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管工作,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附件:涉嫌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名单2023年8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涉嫌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存在的主要问题后续调查处理部门1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天津)检测试验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执法总队2天津海滨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执法总队3锐城(天津)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执法总队4天津云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执法总队5天津中鉴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执法总队6天津华北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河东区局7天津华核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宝坻区局8天津喜利得建筑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南开区局9中电工程检测(天津)有限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河北区局10中研中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超范围出具检测报告;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和平区局11天津天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宁河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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