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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检测

仪器信息网消费品检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消费品检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消费品检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消费品检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消费品检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消费品检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消费品检测相关的解决方案。

消费品检测相关的资讯

  • 2013华测生命科学及消费品检测大幅增加
    近日,华测检测发布年报。2013年公司实现营收77692万元,同比增26.05% 营业利润16992万元,同比增33.12%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965万,同比增27.09%,EPS为0.41元。公司同时预告2014年Q1净利润下滑30-50%,华测检测公告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健康服务系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运营位于中国上海的临床医学实验室。   点评:   国内检测市场迎来结构性调整,强检将逐步对第三方机构开放。2013年大部制改革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质检局等重新整合,将使我国检测市场迎来一次大规模结构性调整,国有检测机构将会在形式上撤去官方属性,正式参与到与民营机构、外资机构的市场竞争中来。14年3月中央编办、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国务院同意的《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表明检验检测行业由国有机构垄断的局面将有所改变,第三方检测市场将通过不同形式扩大(企业不再依赖政府部门的检测机构,可以找第三方检测机构 政府部门可以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服务,通过外包形式扩大规模)而据国家认监委预计2013-15年检验检测市场规模分别为1678亿元、2105亿元、2574亿元,我国检验检测行业未来也将加速发展。国有检测机构与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合作意愿增强,有资本实力、适应市场竞争的第三方民营机构将获得原本难以获得的强检资质可能性大幅增加,扩张业务加速在即。   13年生命科学及消费品检测收入大幅增加,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由贸易保障检测、消费品测试、工业品服务、生命科学检测四大类业务构成,13年收入增速分别达到7.73%、45.9%、27.39%和22.48%。其中环境和食品事业部快速增长,使得生命科学检测板块首次超越贸易保障检测。但由于高毛利的贸易保障检测比例下滑,13年综合毛利率62.34%比12年下滑2.48个百分点,预计14年贸易保障检测总体持平略增,综合毛利率将维持稳定。公司14年Q1收入同比增速放缓,而新项目持续投入及13H2公司人员增长偏快,导致成本上升,造成一季度利润下滑。   牵手UCLAHealth迈入高端医疗检测领域。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健康服务系统(UCLAHealth)与华测检测于2014年4月8日签署了合作及合营企业协议,合作将对国内医疗水平、临床试验运作与医学教育起到促进作用,其宗旨是建立并运营位于中国上海临床医学实验室。我们判断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开展高端医疗检测业务。   维持买入评级。我们预测公司2014-2016年EPS分别为0.54、0.74、0.97元,考虑到华测检测是综合性第三方检测龙头,优先受益于检测去行政化,多年积厚博发,未来进入新领域,成长空间巨大,可享有一定溢价。按照2014业绩给予40倍PE,对应目标价为22元,维持公司长期&ldquo 买入&rdquo 评级。
  • 德祥: 2014年度安捷伦科技消费品检测应用技术交流会
    安捷伦科技作为分析测试行业的领军企业,关注不同行业的客户需求,跟踪行业的发展方向,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新技术。对于消费品的检测,无论玩具检测,偶氮染料分析,到重金属的形态分析,安捷伦都可以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 德祥科技公司作为安捷伦色谱耗材华南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在安捷伦公司的支持下,德祥科技公司于4 月9、10 号携手安捷伦科技公司分别于广东深圳,广东东莞举办了“2014 年度安捷伦科技消费品检测应用技术交流会”。由来自安捷伦科技公司的博士应用工程师吴霞老师讲解纺织制品偶氮染料分析、甲醛分析样品前处理及分离技术,重金属形态分析分离技术。 两场交流会气氛活跃、反响热烈,会议后客户踊跃提问,增强了客户与专家的互动,取得非常好的反馈效果。安捷伦科技公司的博士应用工程师吴霞老师讲解超高惰性流路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中的优势及应用。会议现场会议现场提问环节 您的支持就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有关此次交流会的课件内容包括: A: Agilent 纺织制品偶氮染料分析、甲醛分析样品前处理及分离技术 重金属形态分析分离技术。 B: Agilent 超高惰性流路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中的优势及应用。 如果对此次会议的内容感兴趣,我们可以给您发电子版讲义;欢迎联系,谢谢支持! 更多产品请登陆德祥官网:www.tegent.com.cn德祥热线:4008 822 822联系我们(终端用户)联系我们(经销商)邮箱:info@tegent.com.cn
  • 美国消费品检测及认证规定再度延期执行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继续推行《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内多项条文,并于2009年12月采取多项重要监管行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系列消费品实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检测及认证规定的最后期限已获延长。   检测及认证规定押后执行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于12月18日一致通过延长检测及认证规定的押后执行期。虽然检测及认证规定的实施日期再一次推迟,但一些受监管的产品仍须遵守所有适用规例及禁令。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指出,押后执行措施适用于以下儿童产品类别,包括含有被禁邻苯二甲酸盬的儿童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适用ASTM F-963安全标准的玩具、软帽及玩具枪、的得球(clacker balls)、婴儿学行车、沐浴座椅、其他耐用婴儿产品、电动玩具、儿童全地形车、儿童床垫、儿童自行车、地毯及垫子、乙烯基塑胶薄膜及儿童睡衣。虽然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继续进行合格化验所认可工作,但押后执行措施仍会适用于上述儿童产品。直至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就个别产品类别发出认可化验所名单后90天,这些产品才须接受独立第三方检测及认证。   此外,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已通过,受含铅量限制的儿童产品,其认证及第三方检测规定押后至2011年2月10日后才实施。虽然儿童产品仍须符合百万分之三百的含铅量限制,但合格认证及第三方检测将继续押后执行。另一方面,自行车头盔、双层床、婴儿摇铃及潜水捧的押后执行措施将于2月10日届满,其后有关产品须附有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发出的证书。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已就若干类儿童产品公布化验所认证规定,这些产品的第三方检测规定将继续有效。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表示,2月10日后生产的若干类成年人产品须附有一般合格证明书,包括建筑玻璃材料、全地形车、成人双层床、含金属灯芯蜡烛、民用波段天线、接触型胶黏剂、香烟打火机、多用途打火机、纸板火柴、车房开门器、便携式气体容器、割草机、床垫、可移式垃圾箱、冰箱门锁、泳池滑梯、受《预防中毒包装法》管制的产品,以及受含铅油漆规例管制的油漆和家具。现时泳池渠盖须附有一般证明书。另一方面,押后执行措施仍适用于多类成年人产品,如自行车、地毯及垫子、乙烯基塑胶薄膜及服装。最后,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确定,根据《联邦有害物质法》须附有标签的产品毋须就上述标准进行额外认证。   部件检测临时政策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亦于12月18日一致通过采纳临时执行政策,允许进口商及本土生产商按以下方法为儿童产品零部件进行含铅量检测:(i)把整件儿童产品样本送往独立第三方进行检测,或(ii)对零部件油漆进行检测,以证明其符合百万分之九十含铅量上限,或对可接触的零部件进行检测,以证明其符合百万分之三百含铅量上限。除非扣件用于儿童产品中,否则大部分扣件如钮扣、拉链及螺丝均不属儿童产品,毋须进行含铅量检测。   耐用婴幼儿产品登记规定   根据《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的规定,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已公布耐用婴幼儿产品消费者登记最终规例。规例要求耐用婴幼儿产品生产商(1)为每项产品提供已付邮费的消费者登记表格 (2)保留已向生产商登记上述产品的消费者纪录 及(3)在每项产品上永久标示生产商名称及联络资料、产品型号及编号,以及生产日期。规例明确规定登记表格的内容及形式,亦制订通过互联网登记的规定。此外,规例禁止生产商利用或向任何人散播根据此规定收集回来的消费者资料,但若产品需要回收或有安全问题,则可按有关资料通知消费者。   延长休闲非公路用车规例谘询期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延长休闲非公路用车的强制性安全标准谘询期,有关意见的最后提交限期由2009年12月28日延至2010年3月15日。   考虑实施墙板识别标签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正就实施墙板识别标签征询意见,谘询期至2月16日。自2008年12月以来,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已收到多份关于来自中国的进口墙板相关问题的报告,现正对进口及本土制造的墙板进行调查。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透露,调查显示很难查明墙板的生产商和来源。因此,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考虑制订定法例,规定墙板生产商为产品贴上标签或标记,以标示(1)生产商名称,(2)厂房名称及地点,(3)材料来源(天然石膏,合成石膏或混合石膏),(4)供应石膏的矿场或发电厂的识别编码,(5)墙板生产日期及(6)批次编号。
  • 德祥:安捷伦科技消费品检测应用技术交流会邀请函
    2014年安捷伦科技消费品检测应用技术交流会将于2014年4月9-10日在深圳和东莞隆重召开,德祥诚邀新老客户莅临参加。 深圳会议:联系人:王柳梅 电话:020-22273354 邮箱地址:liumei_wang@tegent.com.cn联系人:郑淑吟 电话:020-22273354 邮箱地址:shuyin_zheng@tegent.com.cn 东莞会议:联系人:席敏娜 电话:020-22273354 邮箱地址:minna_xi@tegent.com.cn 更多产品请登陆德祥官网:www.tegent.com.cn德祥热线:4008 822 822联系我们(终端用户)联系我们(经销商)邮箱:info@tegent.com.cn
  • 关注!2023年进口消费品检验十大典型案例
    你的进口摩托车头盔有“CCC”标识吗?你在寻找各式各样的进口户外炊具“平替”时,是否有注意观察产品的“筷子调羹”标识?还有进口服装、有声图书选购,你注意过这几个“坑”吗?日前,厦门海关特筛选发布关区2023年进口消费品检验10个典型案例,将海关在进口商品法定检验、跨境电商渠道进口消费品风险监测等工作中查发的产品质量安全不合格问题转化为生动的案例,向大家介绍进口消费品背后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希望帮助大家增强质量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共同推动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提升。案例1:进口摩托车头盔未获CCC认证案例回放:2023年6月,厦门海关隶属邮局海关在对1批申报为安全帽的进口货物实施现场检验时发现,货物实际为摩托车头盔,但无CC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且不能提供CCC认证证书,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邮局海关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专家解读:摩托车头盔是摩托车乘员安全的“守护神”,对头盔外壳、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部件有严格的要求,需通过“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和“耐穿透性能”等系列安全指标的测试。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规定,“摩托车乘员头盔”属于“车辆及安全附件”大类项下的一种产品,需获得CCC认证并施加CCC认证标识,该标识是消费者识别产品合格与否最直观的判断,建议大家加大关注。案例2:进口儿童有声图书是玩具,产品也须有“CCC”案例回放:2023年6月,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对1批进口图书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中部分为儿童有声图书,触碰时会发出声光,货物无CCC认证标识,且不能提供CCC认证证书,不符合“有声图书产品属于图书和玩具功能相结合的产品,既应满足玩具标准要求,也应满足出版物的有关规定,其中玩具属性应符合玩具产品CCC认证要求”的有关规定。东渡海关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专家解读:有声图书含有发声、电控等装置,具有玩具产品的特征,对部件的机械强度、理化指标有具体要求,以防止零件被误食吞咽或因破裂、变形而引发伤害等。有声图书产品属于图书和玩具功能相结合的产品,日常生活中容易忽视其玩具属性及相关安全要求,建议在选购时加强安全性的甄别。案例3:金属筷子“重金属”超标案例回放:2023年8月,厦门海关隶属集同海关对1批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实施现场检验,该批货物包含3款不锈钢筷子。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该三款不锈钢筷子的铅含量分别为1.70mg/kg、0.62mg/kg、0.39mg/kg,分别超过标准限量34倍、12.4倍、7.8倍,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4806.9-2016)的规定。集同海关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监督销毁。专家解读:铅有很强的神经毒性,而筷子是生活中使用频率较高的食品接触产品,长期接触铅含量超标的筷子可能导致神经系统受损,特别是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海关部门将依据职责,持续加强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加强重点项目检测,守护进口产品质量安全。案例4:珐琅铸铁锅“重金属”超标案例回放:2023年厦门海关对进口金属食品接触产品开展风险监测时发现,一款珐琅铸铁锅的镉迁移量达0.059mg/kg,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16)规定限量的2.95倍。相关产品最终被实施下架。专家解读: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具有很高的毒性,对人体和环境都有危害,长期接触镉可以导致各种健康问题,包括肾功能损害、骨质疏松、肺癌、前列腺癌等。镉迁移量超标常发生在瓷器的釉层,在金属材质产品中较为少见,需引起消费者重视。案例5:进口搅拌机“隐患满满”案例回放:2023年3月,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对1批进口搅拌机进行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上述产品存在配线、标记、警告标志、技术文件不合格等问题,不符合《食品机械安全卫生》(GB16798-1997)和《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 5226.1-2019)的要求,且无法进行有效技术整改。东渡海关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置。专家解读:标记、警告标志等是向消费者传递如何安全使用产品、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根据要求,需要采用简体中文完整表述,消费者使用时需重点关注。机器的配线不合格,则可能误导维修保养的技术人员,带来触电危险。案例6:进口按摩浴缸“说不清道不明”案例回放:2023年4月,厦门海关隶属漳州海关在对1批按摩浴缸实施检验时发现,该批产品存在铭牌和使用说明未使用简体中文、未记载制造商或承销商信息、未体现最大进水压力等3项不合格,不符合《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GB4706.1-2005)、《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涡流浴缸和涡流水疗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73-2008)等国家标准要求。漳州海关依法监督企业进行技术整改。专家解读:按摩浴缸集浴洗、按摩效果于一体,受到消费者欢迎。根据国家标准要求,使用说明须体现最大进水压力,以保障产品安全及使用安全。铭牌和使用说明须使用简体中文,以便消费者辨识,正确操作使用。同时,铭牌还须包含制造商或承销商信息,为售后维保提供保障。案例7:“简装”进口刹车片“身份信息”缺失案例回放:2023年8月,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在对1批进口跑车用后刹车片实施检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包装盒上无产品名称、无规格型号、无制造厂名和地址、无产品数量、无适用标准号等,不符合《汽车用制动器衬片》(GB5763-2018)等国家标准要求。东渡海关依法监督企业进行技术整改。专家解读:在汽车的制动系统中,刹车片是最关键的安全零部件,牢牢守护人车安全。进口刹车片缺少相关产品标志、信息,维保人员难以进行辨识匹配,可能导致误用引发安全事故。案例8:进口儿童家居服未标识“安全技术要求类别”案例回放:2023年1月,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在对1批进口儿童家居服实施检验时发现,该批货物无中文使用说明,未标注标准编号及产品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GB 31701 A类),不符合《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国家标准要求。东渡海关依法监督企业进行技术整改。专家解读:产品使用说明应能清楚地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为消费者选购、使用提供指导。根据标准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安全技术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以防止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对婴童皮肤产生伤害。产品使用说明既是消费者的选购指南,更是厂商声明其熟知并遵守国家安全标准的体现,需要各方都引起重视。案例9:进口服装“成分标识”不符案例回放:2023年10月,厦门海关隶属集同海关在对1批进口服装实施检验时发现,产品申报的成分为100%涤纶,但检测结果显示,产品存在涤纶和氨纶混纺、涤棉混纺的情况,与申报的成分不符。集同海关依法监督企业实施后续处置,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专家解读:服装的成分与产品价格、使用和护理密切相关,是重要的产品信息。错误的成分信息可能给消费者误导,甚至造成欺骗,侵害消费者权益。海关部门将依据职责,持续加强进口服装检验监管,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10: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缺少标识案例回放:2023年8月,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在对1批进口户外用食品接触产品实施检验中发现,该批货物无中文标识,且未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也未加贴、加印筷子调羹标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1-2016)国家标准要求。东渡海关依法监督企业进行技术整改。专家解读:随着户外野餐、露营等活动的兴起,各类户外炊具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选购时应关注产品的标识信息,确认其符合食品接触产品的安全要求。标识信息主要包括产品名称,材质,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此外,除了一眼就能识别用途的制品,如:筷子、炒锅等外,食品接触产品的标签上必须明确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志方式,以声明产品适合用于接触或包装食品。良好的产品标识信息既是对产品“潜在风险”的有效管控,也是对消费者使用安全的有力保障。
  • 访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
    为了解中国科学仪器的市场情况和应用情况,同时将好的检测机构及其优势检测项目推荐给广大用户,“仪器信息网”与“我要测”自2011年9月1日开始,对不同领域具有代表性的“100家实验室”进行联合走访参观。近日,“仪器信息网”与“我要测”工作人员参观访问了本次活动的第八十一站: 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徐炎副主任、化学/危险品实验室刘君峰副主任以及邵晨杰工程师热情接待了仪器信息网到访人员。   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常州危险货物与包装检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创建于1985年6月。目前中心建有面积近10000平方米的专业实验场地,现有各类先进仪器设备200多台/套,总价值逾3000万元,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2人,其中研究员1人,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18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7人。   “中心”共有包装实验室、化学品评估实验室、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轻纺实验室和木制品实验室六个实验室。业务范围覆盖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包装、危险品定级分类、化工品品质、RoHS指令、食品接触材料、REACH高关注物质(SVHC)、纺织品、木制品、GHS标签/安全说明书SDS编制等十余类。其中包装实验室、化学品评估实验室、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均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资质 整体实验室 仪器室 LC-MS 烘箱室(德国进口BINDER烘箱)   一、特色重点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行业内前三   危险货物包装及普通包装检测实验室   据刘君峰副主任介绍,危险货物包装及普通包装检测实验室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第一个专业危险货物包装检测中心,在当时也是全国唯一的一个。实验室主要承担危险品运输包装和普通运输包装的性能检验。目前该实验室是国家级危险货物包装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行政许可的定点实验室、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和澳大利亚劳工局指定和认可的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测实验室。实验室承担的检测业务量约占全国危险货物包装总业务量的70%以上,居全国第一。   “中心”主任汤礼军研究员现为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包装及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多次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参加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会议和APEC相关会议。 危险货物包装及普通包装检测实验室   国家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实验室   据介绍,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实验室于2002年开展危险品定级分类业务,是中国最早开展危险品分类与评估业务的实验室之一,也是我国质检总局规划是的八个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重点实验室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实验室已经具备了按照TDG、GHS等国际规章要求进行测试和定级分类的技术和研发能力。   此外,2010年“中心”与中国检科院合作成立中国检科院(常州)化学品安全评估及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研究室,2011年中心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合作共建化学品检测实验室。就整个国家检测系统来说,目前该实验室的特色检测业务量已经居于前列,其业务范围除覆盖江苏省、安徽省全境外,还辐射至我国新疆、黑龙江、内蒙古、云南、重庆、福建、河南等近20个省市自治区。 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实验室——前处理室 危险品分类与评估检测实验室——检测申请单   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检测实验室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塑料类、陶瓷类、金属类、食品级涂料、玻璃等食品接触材料测试。自成立以来,实验室不断致力于国内外食品接触材料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研究,2008年,“中心”成为食品接触材料行业标准建设副组长单位 2009年,实验室被纳入国家质检总局第二批重点实验室。其业务量也已位居行业总体业务量的前三,检测业务范围也覆盖江苏、安徽全境以及其它部分省市自治区。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实验室——前处理室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实验室——留样室   二、科研项目:参与多项标准制定,自主开发实用性技术及仪器   据刘君峰副主任介绍,多年来,“中心”主持或参与了90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主持或参与的11个项目获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兴检奖。2011年第三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中,“中心”主持的《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高分子材料食品模拟液中2,4-二羟基二苯甲酮的测定》、《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高分子材料食品模拟液中2-羟基-4-甲氧基二苯甲酮的测定》和《出口食品接触材料高分子材料2,4-二氨基-6-苯基-1,3,5-三嗪含量的测定》3项行业标准获认监委立项。   实用性技术的开发工作上,刘君峰主任表示,“主要是针对突发的质量安全事件。由于这类事件通常具有突发性,并且多数情况下国家缺乏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如果等待新的检测方法和标准的出台,势必需要较长的时间,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就会慢很多,因此,我们按照需要自己开发相应的检测方法以应对突发性质量安全事件。”   提到仪器研发方面,刘君峰副主任说到,“危险货物包装和化学品分类鉴别行业所使用的仪器多数都比较特殊,对检测工作者来说,方便、实用与结果准确非常重要,而一般的仪器制造商的检测仪器在标准符合性或者其他方面不太适合实际工作,因此我们中心研发了多种方便、实用的行业检测仪器。比如我们的包装检测所使用的仪器,基本上都是我们自己研发的。但由于以前专利意识不强,很多仪器都没有申请专利,不过,近几年这一意识也在逐渐加强。2011年申报的两项专利近期都将授权。” 电热恒温堆码试验箱 气雾罐试压机 水压试验机 多功能柔性集装袋试验机 蓄电池振动试验仪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体积测定仪   三、业务范围:保障质检系统检验监管工作需要,同时积极扩大社会检测量   谈及业务来源方面,刘君峰副主任表示,“目前的主要业务来自于政府质检系统,而来自社会的业务也已占到了30-35%,而且就统计数据看,来自社会的业务比例在近年来一直保持增长的趋势。目前,除化学品多数来自法检系统外,其它检测业务在比例上有40%的业务量来自社会,这主要是由于市场对产品有品质和法规符合性要求。”   对于未来业务的发展,刘君峰副主任表示,“目前我们中心已经有非常先进和比较全面的仪器设备、高水平的检测人员以及多年检测经验,来自质检系统的检测业务量在一定程度上变化幅度较小,为更好的利用这些资源,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中心’会逐步增加来自社会的检测业务量。” 徐炎副主任(右二)、刘君峰副主任(左二)、邵晨杰工程师(右一)与到访人员合影 附:   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展位   http://www.woyaoce.cn/member/T101295/
  • 欧盟加强非食用消费品质量检测
    欧盟委员会日前公布的年度消费品质量检测报告透露,2008年欧盟市场下架的危险消费品数量较2007年上升了16%,质量不合格的通报数由2007年的1600多例增加到2008年的1870例。   依照产品分类统计的情况显示,2008年危险产品报警中玩具498次、电器169次、机动车辆160次,占所有存在严重风险产品通报总数的53%,这一结果与2007年基本持平。不过,2008年塑料和纺织产品危险通报有所增加,包括成衣通报140次。为此,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欧盟委员会明显加强了非食用消费品质量检测和快速通报系统的工作。
  • 国家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批筹建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下发批复文件给上海市质监局(国质检科[2010]640号),同意由上海市质监局负责在以市质检院为主、联合上海市纤检所的基础上,筹建国家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这标志着上海市质检院国家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该中心建成后,上海市质检院的检测能力将基本覆盖日用消费品领域的所有产品类别,技术水平将居国内领先地位,成为我国日用消费品检测水平最高、产品范围最广、门类最齐全的检验机构。   日用消费品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日用消费品及相关材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是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之一。目前,国内尚无日用消费品检验的综合性检验机构,各类日用消费品的检验项目分散在各个不同的实验室。此次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上海市质检院建设国家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进一步抓好日用消费品的产品质量安全,及时应对突发安全事件,满足不断增加的检测需求意义重大。国家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重点建设日用品、文教用品、装饰礼品和家纺服饰等四大类主要日用消费品的检测能力。   根据总局批复,该中心的全部筹建工作将在18个月内完成,在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评审后,由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批准成立。
  • 国家日用消费品质检中心通过验收
    作为国内首个综合性日用消费品质检中心,国家日用消费品质检中心近日正式通过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验收。该中心由上海市质检院和上海市纤检所联合筹建。   目前国内虽然已有同类性质的质检中心,但能力大多局限于日用消费品的某个单一领域,如日用品、文教用品、装饰礼品、家纺服饰等,检测项目分散。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上海,日用消费品的需求量和消费量都十分巨大,筹建一个大型的综合性日用消费品检测中心已成当务之急。2010年底,质检总局正式批复同意筹建国家日用消费品质检中心。   在历时两年的筹建过程中,上海市政府对该项目给予了大力支持,不仅筹建任务书中承诺的890万元财政支持资金全部到位,实际投入则达到1110万元。承建双方更是大手笔投入,已建成验收的项目一期,实验室面积达到7990平方米,仅设备购置一项就投入2800万元,仪器设备总值达到6895万元。除一批国内外先进的大型仪器设备外,还特别打造了一个化学公共检测平台,解决了非食品类产品的化学检验集中作业的问题。   根据计划,已完成验收的项目一期建设,重点围绕儿童用品、文教用品、日用玻陶制品、日用塑料制品、服装、鞋帽等检测领域展开,检验范围覆盖12大类、涉及699个产品标准和610个方法标准,检验项目覆盖率达到85%以上。中心还具备了286项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检测能力,取得了若干国际实验室的检测报告互认。
  • 推动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精密生态气体监测仪器助力绿色未来
    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各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陆续印发并迅速推进。作为环境监测企业,海尔欣昕甬智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助力设备更新与环保科技融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标准加速推进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21家部门和单位,建立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目前,相关政策体系已经构建完成,涵盖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循环利用和标准提升等方面的行动方案已全部出台。这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规范,助力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为设备更新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支持,进一步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此政策明确了支持范围、贴息标准、期限条件等关键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贴息,有效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加速了设备更新的进程。环境监测科技新时代自政策实施以来,海尔欣昕甬智测已推出一项解决方案,完成两项产品升级,获得两项社会荣誉,推动六项产品应用项目落地,通过技术创新,推动环保和低碳经济的发展。4月,开路EC法NH3-N2O通量同步观测系统上线,高系统集成能力,可满足多场景需求。同月,昕甬智测自主研发仪器——HT8600P大气甲烷激光开路分析仪、HT8850R工业级高精度温室气体分析仪,经过产品升级,不断提升环境监测效率。凭借海尔欣昕甬智测卓越的技术创新能力,成功入库2024年第一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2024年度第一批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名单。2024年,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昕甬智测分别在南京、宁波、常熟、栾城、济南和兰州等城市部署下高精度生态气体分析仪。未来,海尔欣昕甬智测将继续加强与各地政府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浪潮中,昕甬智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继续秉持“光谱技术助力零碳地球”的愿景,不断突破技术壁垒,推出更多高精度、高效率的环境监测设备,为实现绿色未来贡献力量。
  • PAHs将成消费品出口新门槛
    2012年10月31日,欧盟通过WTO秘书处发布了关于修订REACH法规附件XVII的条例草案的通报,拟在玩具、家用器具等消费品中禁止多环芳烃(PAHs)。该条例将于2013年底生效,而PAHs禁令将于2015年正式实施。PAHs是分子中含有两个以上苯环的碳氢化合物,如萘、蒽、菲、芘等,广泛存在于塑胶原料、填充油和炭黑等物质中,该修订案的实施将对我国出口产业造成大范围影响。   禁用PAHs得到广泛认可   由于对人类和环境存在严重危害,美国环境保护署将毒性最大的苯并芘等16种PAHs列为优先污染物,欧盟REACH法规也将其归类为致癌、诱变或生殖毒性物质。自德国提出针对所有消费品的PAHs限制提议以来,欧洲委员会和主管REACH法规的欧盟化学品管理署已多次研讨,拟议将PAHs的限制范围扩大到所有消费品。欧盟环境总署、企业与产业总署,欧洲消费者联盟等机构也多次向欧委会提议,要求对所有直接与皮肤接触或易被摄入的消费品及部件全面实施PAHs禁令。   事实上,从2008年4月1日起,全球知名的德国消费品安全GS认证就已提出PAHs检测要求,不能通过测试的产品将无法获得认证标志。由于GS认证的权威性得到欧盟成员国的公认,在消费品中禁用PAHs已成市场共识。   涉及消费品种类多   欧洲消费者组织通过抽查发现,PAHs广泛存在于包括儿童玩具在内的消费品中。除橡胶轮胎等重点监管商品外,家用塑料制品、电动工具的塑胶手柄、家电产品塑料部件乃至自行车的橡胶把手等都是PAHs的高风险产品,并已有多类商品被RAPEX通报。   近年来,在德国等国的积极推动下,PAHs已经成为继双酚A之后又一个高风险物质。经过REACH法规此次修订,儿童玩具、手推车、家用工具、鞋服、手套、自行车乃至高尔夫球杆等日常消费品都将受到禁令波及。根据修订草案的要求,若在正常和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消费产品的橡胶或塑料部件会与人体皮肤或口腔长期和直接接触,且其含有附件列表中的PAHs量超过了1 mg/kg,则产品不得投放市场。而我国恰是此类消费产品的重要出口国,届时相关产业必然会受到影响。   应对PAHs禁令任重道远   PAHs既有可能来源于不合格的塑胶等原材料,也可能来源于生产加工环节的污染。虽然欧盟和国外机构的资料已表明,减少PAHs的使用在技术上已经可行,但势必导致企业的原料成本和管理成本进一步攀升,产品价格优势将进一步弱化。   从长远来看,REACH法规此次修订只是控制PAHs的开端。目前,在推进禁令最积极的德国对不同类别的消费品就有不同的PAHs限量要求。其中与食品或口腔接触的材料及三岁以下儿童玩具中,苯并芘和16项PAHs总量均不得检出(小于0.2 mg/kg)。而消费者组织也援引德国资料向欧委会建议,消费品中PAHs的总量和每种PAH的限量都应低于0.2 mg/kg。在发达国家的推动下,消费品的PAHs禁令必将不断趋严,企业应对之路任重道远。   针对不断升级的绿色壁垒要求,检验检疫专家建议相关企业未雨绸缪,及早制定应对措施:一方面应及时跟踪、解读新法规动态,对产品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和零部件的选择、生产管理以及产品检测等环节进行全面调整,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要尽早对自身产品及其原材料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和PAHs项目抽查,具备条件的尽快申请GS认证等保障措施,确保产品符合即将出台的新要求,掌握市场先机。
  • 《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编译并出版发行
    2009年9月,由李怀林主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监管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化学品安全研究中心和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联合编译的《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在标准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近几年,与消费品相关的产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为了加强消费品监管,美国于1973年创建了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承担联邦政府有关消费品安全的职能,并于1972年制订颁布了《消费品安全法案》。其后,此法案多次进行修订,2008年8月14日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进行了如下重大改进:对含铅的儿童产品、铅涂料做出了新规定 对某些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产品做出了禁止销售的规定 为了更加有效地监管消费品,对某些儿童产品要求第三方强制检测。美国消费品改进法案对消费品中某些化学物质的新要求,对我国消费品检测规范、方法标准提出了新要求。而第三方强制检测的规定,完全不同于我国对出口消费品由政府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的现状,对我国现有的进出口消费品安全监管模式提出了挑战。   为了积极应对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尽可能减少法案对我国消费品出口到美国的贸易的影响,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直接领导下,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在征得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对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历次修改的不同版本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和梳理,整合形成了完整的《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中文文本。整合的版本包括:1972年《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1976年《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改进法》、1978年《紧急措施暂行消费品安全标准法》、1978年《消费品安全法案授权法》、1981年《消费品安全修订法》、1983年《孤儿药法案》、1988年《铅污染控制法案》、1988年《反毒品滥用法案》、1990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1994年《儿童安全保护法》和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   《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的出版,将帮助出口美国的消费品相关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满足美国对消费品产品质量的要求,减少经济贸易损失 促进我国进出口部门对消费品质量实施科学监管。
  • 与国际接轨!国家将推动消费品领域标准与检测方法革新
    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将:  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  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  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  通知全文如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全文如下。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二、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1.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落实打击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等相关犯罪的规定,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出台实施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各项制度。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法规。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启动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总结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功经验,研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检法机关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建立健全有效衔接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体系。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优化专利、商标等申请和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压缩审查时间。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4.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完善集体产权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5.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并开展综合评估。6.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7.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8.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适用指南,建立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9.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豁免制度适用指南,出台实施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推动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10.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鼓励各地区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构建跨区域的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三、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四)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11.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增存挂钩”,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推进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建立健全省级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份。12.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13.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改进完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稳妥推进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域内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14.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15.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16.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评估完善注册制试点安排,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与市场板块、产品风险特点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增强监管的全面性、一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金融改革行稳致远。17.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对恶意规避退市标准的予以严厉打击。18.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19.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运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七)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20.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修订发布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加强对技术合同和科技成果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发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人员的技术评价与筛选、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21.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新模式。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22.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23.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四、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24.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25.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26.进一步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组织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开展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双品网购节”活动。27.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28.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29.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尽快明确小额消费纠纷的数额,完善小额消费纠纷司法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进入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30.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综合运行效能。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城市。持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城乡结合部、县域和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协同共享,畅通区域间、城乡间流通网络。31.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社区”,建设一批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市场发展需求,针对跨境电商、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32.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教育、医疗、快递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时递送、在线办公、网上办事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畅通市场数据信息流,整合线上线下支付交易数据,推动实现跨部门共享。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33.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在油气、电力、煤炭等领域积极培育形成运营规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交易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全国电力交易机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交易机制、完善交易规则、严格监管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地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探索建设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中心。五、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十一)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34.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允许在境内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及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规划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优化准入标准、发行管理,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制度框架,研究制定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金融机构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35.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以医疗、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为重点,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36.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支持外资加大创新投入力度,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破除各种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37.完善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政策。鼓励重点城市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在符合条件的离境退税商店推广开展“即买即退”业务。增加海南离岛免税城市和门店。(十二)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38.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等议题谈判,加强竞争领域多双边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改革,提升合作水平。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39.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十三)推进综合协同监管40.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41.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十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42.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规则,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整合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监测资源,建立价格监管智慧支撑平台。43.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逐步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规范各类交易平台规则,完善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尽快制定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制定数据交易准则,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十五)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44.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根据信用记录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45.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十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 明确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更新改造!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2024年初,科学仪器行业迎来5万亿设备更新的“泼天富贵”。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到2027年,工业、农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随后,各省市积极响应并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在教育领域,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仪器信息网关注到,浙江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及推动全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省控以上水质和空气自动站智能化升级,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等设备更新。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惠企利民,激发最大乘数效应。  (二)坚持标准牵引、扶优汰劣。以标准为基础,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三)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统筹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分领域分层级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破解堵点卡点,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群众有感。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省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5% 。  1.完成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新增未来工厂80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600个(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应急管理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机械、金属制品、轻纺、船舶、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每年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5500个。开展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实现老旧生产装置更新70%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推动钢铁等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  4.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12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400万千瓦、供热改造600万千瓦,完成石油储运设备更新50个以上,完成风电装机升级改造7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退役10万千瓦以上,完成用能设备节能改造15000台(套),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5000个。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每年投资2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5.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全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省控以上水质和空气自动站智能化升级,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等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推进化工园区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扩建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污水处理厂)26个(座)。(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省能源局)  6.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计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4000台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4800台以上。(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7.完成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加快改造或迁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厂站,到2027年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420个以上、老旧燃气厂站更新改造7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建设厅)  8.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改造1000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新建或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0座以上、生活垃圾处理厂10座以上,完成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40座以上、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改造400座以上。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9.加快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500辆,到2027年力争各设区市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90%以上。推进新能源船舶绿色航线建设,到2027年新增新能源货船30艘。(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0.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公路、航道数字化改造各1000公里。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老旧运输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30000台,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6000辆、老旧内河货船400艘。(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  11.加快渔船设备报废更新。深入推进海上“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推动对船龄20年以上的渔船进行报废更新,到2027年力争打造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700艘以上。全面推进对船龄10—20年的渔船进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10000艘以上渔船北斗三代终端安装、3000艘以上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大对海上综合执法装备的更新力度。(责任单位:省海洋经济厅)  12.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600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32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  13.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推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实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116个,到2027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办学规模和内涵式发展相适应的高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4.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深入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更新学科建设需要的先进设备,到2027年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推动普通高校基础教育教学设备提质,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5.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实施全省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应用,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积极推动全省剧院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索道缆车、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投资30亿元。(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16.开展以县级为重点的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7.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余杭院区二期建设工程(国家医学中心〔筹〕)、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争取国家医疗卫生应急综合演训基地项目(东部)落户浙江。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8.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省汽车以旧换新50万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到100万辆、渗透率达到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50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送充电桩等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推动杭州市持续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杭州市政府)  2.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  3.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厅)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4.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省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30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5000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160万辆以上,报废回收机动车超过65万辆。  1.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实现“县县全覆盖”。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鼓励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线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局、省供销社)  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推动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置登记服务站。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3.发挥互联网平台渠道作用。推动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构建逆向物流系统,促进废旧产品循环利用。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鼓励龙头平台企业制定推动跨品类置换措施,促进闲置物品流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4.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具等设备实施再制造。(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  5.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支持衢州市、丽水市发展废钢铁精深加工产业,金华市、台州市发展废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嘉兴市深化退役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钢铁行业废钢比例达到50%。率先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再生塑料使用信息化追溯系统,推广海洋塑料治理“蓝色循环”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嘉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政府)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0项以上,发布省级地方标准80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200项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200家以上。  1.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推进火电、炼化、多晶硅等行业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和充电桩、电机泵、冷水机组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国家标准升级。加快制修订严于国家标准的纺织产品、金属铸件、锅炉、电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省级地方标准,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省级地方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提升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整车安全、电机系统等标准。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重点消费品标准“领跑者”。建立健全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  3.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完善“互联网+二手”服务标准。落实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等国家标准,推动家具绿色设计、再生铜等国家标准升级,制定循环再利用纤维制品、再生塑料等资源循环利用标准。推进建筑垃圾、蓄电池回收处理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  4.强化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参与制定电子商务交易、绿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推动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在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等优势领域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持续实施生产制造方式转型样板项目计划,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统筹利用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重载营运货车新能源化及内河新能源船舶更新、老旧货船淘汰等。统筹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统筹中央和省级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支持渔船报废更新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国资委)  (二)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支持地方统筹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  (三)优化金融支持。运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2024年力争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超过4000亿元。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推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的经营优势,强化省属国有融资租赁企业带头作用,为需求主 体提供设备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浙江省分行、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局、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  (四)加强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能源局)  (五)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00个以上,取得重大国产化替代成果100项。 提升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1000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方式支持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 华测董事长:今年盈利主要在生命科学与消费品
    全景网4月17日讯 华测检测(19.220, -0.28, -1.44%)(300012)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正在全景网举行。公司董事长万峰表示,今年的整体经营状况与预期基本相当,盈利主要在生命科学与消费品检测领域,至于融资计划会与并购及投资状况相关。
  • 海峡两岸第二届计量检验认证认可及消费品安全研讨会召开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孙大伟才利民出席海峡两岸第二届计量检验认证认可及消费品安全研讨会   为有效推进两岸经贸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4月25日,海峡两岸第二届计量检验认证认可及消费品安全研讨会在山东济南召开。这是在2009年签署的《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下,两岸在质检领域举行的第二次综合性研讨会。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山东省副省长才利民、国台办经济局局长徐莽、台湾检测验证协会顾问梁国新等出席了开幕式。   孙大伟在致词中回顾了两岸签署《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以来双方在质检领域开展的合作内容。他说,标准、计量、检验、认证认可等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依据,是维护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两岸质检合作的重要内容。虽然两岸在质检领域同宗同源,但由于管理体制不尽相同,尤其是随着两岸经贸合作的日益深入,迫切需要建立更加紧密的质检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双向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促进政策对接,为有效推进两岸经贸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孙大伟希望两岸质检工作者抓住机遇,坚持相知互信,加强质检交流,进一步深化双方对两岸质检法律法规、质检职能、工作领域、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了解与理解 坚持循序渐进,深化实质合作,围绕双方共同关注的重点热点,确定优先合作领域、优先合作项目,尽早把合作协议内容落到实处 坚持开拓创新,拓展合作领域,紧密围绕产业升级、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结合两岸经济发展实际和社会消费需求,加快推进实质化合作进程 坚持完善机制,共促两岸发展,加强两岸在事关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度安排、程序实施上的协商。   才利民肯定了山东省与台湾日益深化的交流合作。他说,山东省与台湾经济互补性强,合作领域广,这次研讨会在山东召开将对山东的认证认可、消费品安全等工作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同时,才利民还介绍了山东省在“十二五”时期即将开展的重要工作,并希望能进一步加强与台湾的经贸合作。   梁国新在致词中表示,近年来海峡两岸贸易量突飞猛进,质检合作功不可没,为促进两岸经贸发展、增进两岸民众福祉作了大量工作。两岸在标准、计量、检验、认证认可领域的交流合作是海峡两岸合作之桥中不可或缺的一座。他希望,两岸质检同仁坚持互信互助、求同存异的信念,不断开创双方合作的新局面。   此次研讨会分为低碳认证认可、检验及消费品安全、计量与认证认可体系3个专题展开。来自海峡两岸的300多位专家和业界代表,就两岸建立的与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相关的认证认可制度、商品检验制度与案例、消费品安全监管、计量以及实验室监管等进行了广泛交流与深入研讨。
  • 质检总局印发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今后,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中消费品的种类、企业和批次数要占总量50%以上 社会需求强烈、民意要求高的消费品将优先纳入监管计划 消费品生产企业将开展质量自我声明试点工作&hellip &hellip 日前,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多项&ldquo 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强化处置为核心,以保障安全为底线&rdquo 的新举措。   作为今年全国质检系统聚焦的&ldquo 三大安全&rdquo 之首,消费品安全既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考验着质检工作的改革创新能力。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保障消费安全,净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出发点,突出民生导向、底线思维、风险管理、多元共治4项原则。在民生导向上,要以消费者关注的产品为重点监管对象,以消费者热议的问题为重点监管内容,以消费者反映集中的诉求为重点监管方向 在底线思维上,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努力防止发生行业性、系统性和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 在风险管理上,要注重风险信息采集分析,建立健全风险反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多元共治上,要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   《指导意见》要求质检系统通过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推动电子商务质量监管等10个方面来提升消费品安全水平,并提出了一系列让人眼前一亮的新办法,包括逐步建立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清单 加快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市场反溯监管机制 在监管工作中试行购买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 建立国内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 加快构建&ldquo 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rdquo 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 组织开展消费品安全标准&ldquo 筑篱&rdquo 行动 加强消费品生产聚集区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对中小企业检验检测认证的便利化服务能力等。
  • 家居产品检测费用高 消费者望而却步
    家居产品检测费用高 消费者维权难   家住北京柏林爱乐小区的刘女士最近很烦恼,刚装修好的房子,因为地板味道太呛人而迟迟不能入住。与地板厂家进行多次交涉后,厂家表示,只要质量检测结果表明地板质量不过关,就给予刘女士相应的赔偿。但是,刘女士经过咨询后得知,若想检测地板质量,必须先支付2000多元的费用。她盘算了一下,如果检测后发现地板相关指标合格,那么这笔费用就只能自己出了。于是,她只好打了退堂鼓。据记者了解,像刘女士这样的情况非常普遍,家居产品环保不过关,消费者维权时困难重重。家居产品质量检测费用为何居高不下?选择什么样的检测机构才能让人放心?记者就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检测费用有些高 消费者望而却步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技术人员小丛告诉记者,每种产品检测的项目和收费都不一样。以地板为例,可检测其甲醛含量、耐磨性、含水率和强度等10个项目,如果这些项目都进行检测,费用在4500元左右 检测单个项目,如甲醛,也须800元。   小丛表示,这些收费标准都是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对普通消费者来说确实有点儿高,并且检测结果对消费者维权不一定有利。因为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的原因较多,经常是由几种装饰材料叠加而引起的。另外,检测收费较高,是因为这些检测仪器、设备的投入再加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支出都很大,比如,检测地板需要恒温恒湿实验室、耐久性能实验室等,哪一个检测科室的投入都得在几十万元以上。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坦言,在检测费用上设置一定的门槛,可以减少检测的随意性,避免浪费人力、财力。   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现在各家检测机构的业务量都不多,主要是收费偏高造成的。为了不让大批设备和人员闲置造成更大的损失,最近他们还在考虑降低检测费用的可能性,计划把地板单项甲醛检测收费从800元降到600元,其他项目的收费标准也打算适当下调。   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宋广生建议消费者,为了节省检测费用,消费者在遇到地板或家具有质量问题而维权时,不一定要检测太多项目,比如说想测含水率就别检测耐磨性,这样可省下不少钱。另外,产品质量检测市场应该放开,引入竞争机制,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进来,这样相关费用也会有所下降。   检测方法不同 结果也有差异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消费者想就家具产品的环保问题进行维权时,厂商常常以“你的环保检测不权威”“检测方法不对”等作为理由,并拿出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由此导致双方达不成一致。   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宋广生对记者表示,目前,与消费者健康安全相关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主要有两部:一部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另一部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针对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室内环境,检测方法要求是日平均法,一般是把房间封闭12小时以上再进行检测。而用于新建住房和装饰装修以后进行工程验收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则要求通风以后封闭1小时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封闭12小时和封闭1小时的室内环境质量必然会出现差异,这是造成检测结果不一致,或者双方不认可的主要原因。”宋广生表示。   据宋广生介绍,国家标准《家具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中,主要对人造板材家具的甲醛含量和木制家具中的油漆重金属含量进行限定。所以,如果家具板材和油漆检测合格,即使出现室内环境污染,生产厂家也会以产品检测合格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宋广生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要在合同中明确表明,即使家具材料符合环保标准,一旦出现成品家具污染室内环境时,生产厂家也应承担责任。   认清CMA认证找正规检测机构   针对北京现在检测家居产品、室内空气质量的机构众多的现状,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时一定要找正规的具有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并且采用标准的检测方法。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选择检测机构前,要先看其有没有CMA认证,然后查对认证附表中允许该单位进行检测的范围和项目名称,超范围检测项目无效。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未取得CMA计量认证证书的单位,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无法律效力。   据介绍,CMA是“中国计量认证”的英文缩写,获得计量认证证书的检测机构才可在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使用CMA计量认证标志。检测机构若想拿到 CMA认证标志,必须具备严格的审批条件,比如计量标准经检测合格 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计量检测人员取得计量检测员证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等等。目前北京市场上各类标榜可以进行质量检测的机构很多,但真正持有CMA认证的机构加起来不会超过10家。   特别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有些公司打出免费检测空气质量的招牌吸引消费者,其实,他们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推销空气治理产品,因此,可信度较低。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环保检测机构不得从事影响检测公正性的工作,也就是说,检测机构不得从事环保治理工作。
  • 国家质检总局:输欧消费品禁含特定有机锡化合物
    自今年7月起,欧盟执行2009/425/EC指令,从而正式开始限制对消费产品中特定有机锡化合物的使用。指令2009/425/EC中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欧盟在所有消费品中限制使用三丁基锡和三苯基锡化合物,其限量要求为商品中锡含量的质量百分比浓度小于0.1%,如若检出超标,则该批消费品将遭到退货乃至严厉的召回处罚。   本项指令中关注的有机锡化合物包括三丁基锡、三苯基锡化合物及二丁基锡、二辛基锡化合物,其中前两者的正式开始限制时间为2010年7月1日,而后两者的时间则为2012年1月1日。以上四种有机锡化合物被广泛地应用于消费品中,例如鞋的内底,袜子和运动衣的抗菌整理,聚氨酯泡沫生产过程中的添加剂,PVC生产过程中的稳定剂或硅橡胶生产过程中的催化剂等。据统计,在现实生产过程中,全世界的锡产量中的10%~20%是用于合成有机锡化合物的,由此可见该物质应用的广泛程度。并且有机锡化合物对生物体的危害严重,会引起糖尿病和高血脂病等。   据统计,2010年上半年,宁波口岸出口至欧盟的商品共计62413批次,合15.72亿美元,相比2009年同期,分别提高了27.0%和26.6%,呈现出良好的上升态势,其中主打的拳头产品包括纺织品、玩具产品、食品接触类材料等,这些物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都有可能会添加有机锡化合物,如果这些潜在含有有机锡化合物的产品未通过检测贸然输往欧盟,可能会导致大规模的退货乃至召回的后果,这将会严重影响“中国制造”在欧盟的声誉,最终会对正处在逐渐回暖过程中的中欧贸易造成不可预计的恶性后果。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 第一,输欧消费类产品的生产企业要加强原辅材料和生产过程的管理,要求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不含有机锡化合物的检测报告,同时积极改进加工工艺,确保整个生产过程不添加有机锡化合物; 第二,相关企业应积极通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配合,获取更多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技术和检测标准知识,稳固企业技术储备工作; 第三,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大对相关商品的有机锡化合物的抽样检测工作力度,以保证起到切实有效的监管作用; 此外,检验检疫部门还可以考虑在国际层面上加强与欧盟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方面的信息交换和有效配合,掌握国外有毒有害物质最新标准的发展趋势,以利于企业进行各项技术创新和管理变革。
  •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暂行政策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最近宣布了一项暂行政策,内容涉及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第101部分,关于部件测试和证书在儿童产品及其它消费品中涂层的铅含量限值为0.009% (90ppm)和儿童产品非涂层的铅含量限值为0.03% (300ppm)。   以非源于成品的涂料样本测试为基础的涂料铅含量限值符合性认证   委员会将认可并计划发布相关法规,对以应用于产品前的涂料测试为基础的儿童产品涂料铅含量限值0.009% (90ppm)符合性认证予以监管。但是,生产商应确保:   送交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的每份涂料样本应能代表最终产品上使用的涂层   经认证的涂料在应用于产品前或过程中不能受到其它来源的铅污染   认证方(国内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可以追溯到涂料的最初生产商。   以部件测试为基础的儿童金属珠宝和其它儿童产品的铅含量限值符合性认证   委员会将认可并计划发布相关法规,对以单个部件测试为基础的儿童产品铅含量限值0.03% (300ppm)符合性认证予以监管。但是,生产商应确保:   送交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的部件样本应能代表最终产品上所使用的部件   生产过程中不添加其它来源的未经测试的铅,如来自料斗、研磨设备,或成品组装中使用的其它设备   测试的每类部件应从用于制造最终产品的此类部件的批次中随机抽取   认证方(国内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可以追溯到部件的最初生产商。   暂行政策立即生效,并取代下列文件:   2009年2月6日发布的《委员会有关第101部分铅含量限值执行政策的声明》   2005年2月3日发布的《含铅儿童金属珠宝的暂行政策》。   尽管此项CPSC暂行政策允许基于部件或湿涂料测试的认证,但我们建议生产商在采用这些方法前与进口商进一步确认。
  •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发布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办发〔2016〕68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p p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务院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9月6日 /p p   (此件公开发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 /strong /span /p p   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消费品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明显增强。但是,消费品标准和质量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呈现较为明显的供需错配,消费品供给结构不合理,品牌竞争力不强,消费环境有待改善,国内消费信心不足,制约国内消费增长,甚至造成消费外流。为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确保消费品质量安全,扩大有效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夯实消费品工业发展根基,推动“中国制造”迈向中高端,有力推动“中国制造2025”顺利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制定本规划。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新需求,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新动能,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新活力,以科技创新支撑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突出标准引领,创新质量供给,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内生动力,瞄准当前消费品市场的薄弱环节,以质量提升满足传统消费升级需求,以技术、产品、产业模式创新满足并创造消费新需求,保障基本消费、增加优质消费、抓住高端消费,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 /p p   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加快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的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破除制度性障碍,最大限度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净化消费市场环境,发挥创新对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的倍增效应。 /p p   坚持标准引领。提高标准供给能力和水平,推动主要消费品标准由跟随者向创新者、领跑者转变。保障质量安全,推动质量提升,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p p   坚持质量为本。深化质量为本理念,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推广先进标准应用体系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打造中国优质品牌,推动消费品工业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 /p p   坚持开放融合。鼓励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消费者更好地参与标准化和质量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加快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专栏1 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工程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left " 针对重点消费类产品和大宗进出口产品,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出口标准的比对工作,开展国内外标准关键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比对验证,加快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比对数据资源建设。加快转化重要国际标准,积极引进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全面推进与主要贸易国家的标准互认工作,发布外文版的中国消费品标准。在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区,推动我国消费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br/ & nbsp & nbsp & nbsp 到2020年,完成1000项以上重点消费品标准比对工作,建立消费品标准比对数据共享系统,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p /td /tr /tbody /table p   (三)总体目标。 /p p   ——消费品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调配套,标准供给基本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整体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领域的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p p   ——消费品整体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出口产品质量溢价水平明显提升,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p p   ——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企业质量主体意识显著提高,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员工职业素质、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品牌文化附加值、市场营销能力不断增强,消费品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84以上。 /p p   ——知名品牌培育成效明显,具有较强品牌培育能力的消费品生产企业大量涌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品品牌数量明显增多,质量竞争型消费品出口占比居全球前列,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大幅提升。 /p p   二、主要任务 /p p   (一)改革标准供给体系。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消费品标准化运行机制。 /p p   夯实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基础。紧扣消费品质量安全要素,加快制定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消除跨行业、跨地区的技术差异,建立广覆盖、保安全的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完善与强制性国家标准协调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体系,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强化政府政策措施与标准的有效衔接,形成协同推动标准实施的工作合力。 /p p   提高消费品标准市场供给能力。支持社会团体和企业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运行规范、消费者认可的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推动技术水平高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p p   加快国内外标准接轨。建立消费品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加强对主要贸易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标准分析研究,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促进我国标准水平持续提升,提高消费品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快中国标准“走出去”,积极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动我国优势产业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p p   推动标准与科技协同。加强消费品领域科技、专利、标准一体化研究,鼓励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标准,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标准试点,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力度,加强新型消费品制造装备研发和标准制定,以科技创新促进标准升级。选择重要消费品领域,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建设。 /p p   (二)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增加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的标准供给,服务消费新热点、新模式发展,满足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 /p p   发展个性定制标准。紧盯消费品市场细分的发展趋势,从提高产品功效、性能、适用性、可靠性和外观设计水平入手,结合消费品生产、制造的模块化与集成化特征,开展个性定制消费品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引领个性设计、规模定制、组合组装等消费品发展的通用标准,满足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消费需求。 /p p   制定绿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制定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动消费品领域开展绿色消费品认证、标识工作。建立绿色产品标准、标识与认证信息平台,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则程序、认证结果及采信信息。在重点行业制定碳排放管理等标准,引导绿色低碳消费。 /p p   健全智能消费品标准。开展智能家电、智能照明电器等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智能终端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功能性等标准研制。开展家具、服装等传统消费品智能化升级的综合标准化工作。在可穿戴产品、智能家居、数字家庭等新兴消费品领域,引领标准制定。 /p p   完善售后服务标准。研制消费品安装调试、维修检测、二手交易、回收再利用等服务标准。加强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等标准化公共服务,探索消费品远程跟踪、即时技术支持服务,推进消费品售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扩大优质服务供给。 /p p   优化物流标准体系。完善消费品仓储配送、供应链管理、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等标准体系,促进消费品流通模式创新。加大面向农村地区的消费品流通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力度,推动物流配送标准实施推广,大力支持快递物流发展。 /p p   (三)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强化企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和鼓励企业把握市场需求,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提高质量创新能力,有效激发质量提升内生动力,推动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 /p p   倡导工匠精神。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荣誉制度,树立“大国工匠”标杆,营造尊重技术、推崇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把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纳入质量文化建设,使工匠精神成为企业决策者、经营者和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加强质量标准化职业素质教育,多方培养职业技术工人。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质量标兵等活动,鼓励企业员工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使用新方法,加快培育紧缺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质量人才队伍。 /p p   推广精益制造。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建立低碳、高效的消费品生产经营模式。积极推广和运用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活动。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以消费市场向中高端发展引导带动装备制造业主动提高设备产品的性能、功能和工艺水平,促进“中国制造”全产业链升级。 /p p   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取消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引导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提高消费品标准信息的透明度。鼓励第三方机构评估公开标准的水平,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消费者更多选择标准领跑者产品,满足市场对高品质产品和高质量服务的消费需求。开展以随机检查、比对评估为主的企业标准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将标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信用记录,促进企业主动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推动形成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质量竞争机制。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专栏2 消费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程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left " 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通过公开标准不断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倒逼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快研究产品和服务标准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以市场为导向,运用社会力量,建立并实施企业标准关键指标排行榜制度,培育一批消费品企业标准领跑者。利用大数据技术,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满足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对质量标准的信息服务需求。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强化社会对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及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企业执行标准随机抽查制度,将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标准的实施及产品质量等情况纳入企业质量信用记录。 br/ & nbsp & nbsp & nbsp 到2020年,基本实现主要消费品生产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覆盖,建立健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与质量提升的协同互动机制,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消费品企业标准领跑者,带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p /td /tr /tbody /table p   加快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加大标准研制投入,瞄准国际新技术和市场新需求,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发挥标准创新对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强指导,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创新能力。 /p p   (四)夯实消费品工业质量基础。质量基础建设是抓质量的紧要之举,也是长远之策。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夯实质量基础,为提升消费品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p p   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建立完善消费品领域国家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新一代国际计量基准、消费品工业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完善消费品产业共性技术标准体系,重点研制一批消费品制造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和先进制造装备领域急需标准。改革和创新消费品领域认证认可体系,开展消费品安全、绿色认证。突破检验检测技术瓶颈,提高现场快速、智能识别检测监测能力。构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国际合作互认机制,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跨境合作建设,增强“中国制造”质量信任。 /p p   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检测中心、产业化基地,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 /p p   加强质量公共服务。建设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标准化服务、品牌咨询、质量责任保险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为消费品生产企业和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培育标准化事务所,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标准信息、标准体系构建、标准编制及标准化技术解决方案等服务。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融合国内外标准、技术法规及合格评定信息,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咨询。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专栏3 消费品质量技术基础& amp ldquo 一站式& amp rdquo 服务工程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left " 运用& amp ldquo 互联网+& amp rdquo 质量技术基础模式,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质量技术基础资源,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信息平台,对企业开展& amp ldquo 一站式& amp rdquo 质量服务。建立多方协作、精准服务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新模式,为产业集聚区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质量技术支撑。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国际比对提升,突破我国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协同集成关键技术,形成全链条的& amp ldquo 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 amp rdquo 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在重点消费品产业推动质量技术集成化示范应用。 br/ & nbsp & nbsp & nbsp 到2020年,建成15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 amp ldquo 一站式& amp rdquo 服务示范项目,促进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供给能力明显提升。 /p /td /tr /tbody /table p   (五)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增强品牌和营销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实施消费品精品工程,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提高中国消费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中国制造金字品牌。 /p p   加强品牌培育。开展消费品生产企业品牌培育和产业集群品牌试点,推动知名品牌创建。加强商标品牌保护,提高消费品商标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消费品品牌管理和评价国家标准,开展品牌价值提升应用示范,指导企业提升品牌价值。建立国际知名消费品品牌指标库,推动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制定实施。开展品牌标杆示范活动,提升企业品牌意识,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走品牌发展之路。 /p p   提升品牌形象。指导企业加强品牌文化建设,强化品牌研究、品牌设计、品牌定位和品牌沟通,完善品牌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国内消费品高端品牌的广告策划和宣传推广,设立国家品牌日,在主要国家和重要新兴市场举办中国品牌展览推介和宣传活动,推动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p p   强化品牌保护。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坚持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加大对消费品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推动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力度。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专栏4 消费品精品培育工程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left " 鼓励企业加强从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与模式。发挥终端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的倒逼作用,强化对原材料、零部件、装配服务等重要环节的质量管控,促进全产业链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以产业聚集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为重点,开展知名品牌创建。针对市场需求旺盛、技术创新活跃的主要消费品领域,组织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企业加大品牌宣传投入,提升品牌策划营销能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引导消费品企业建立质量品牌创新中心,提高中国消费品品牌美誉度和忠诚度,打造中国精品。 br/ & nbsp & nbsp & nbsp 到2020年,推动标准领跑者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培育形成一批质量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国际知名的消费品精品,打造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管理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 /p /td /tr /tbody /table p   (六)改善优化市场环境。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开放、公平竞争、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市场,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明确政府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创新政府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 /p p   创新质量监管制度。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消费品生产经营其他市场准入限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实行“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检产品、随机选择检测机构”制度,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的同一规格型号产品,6个月内任何地方、部门和机构不得重复抽查。推进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共享,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全国通行”。规范检验认证行为,建立检验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制度。规范涉企收费,取消一切不在政府公开清单内的收费项目。 /p p   加强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增加消费品质量信息供给,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搭建统一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质量比对、消费警示等产品质量信息,为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质量信息大数据查询服务。鼓励第三方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质量信息服务。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专栏5 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工程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围绕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质量信息需求,加快建设跨部门、跨行业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发布和共享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信息以及质量监督检查、质量比对等产品质量信息,提高大数据采集和查询服务能力,实现单一要素、单一周期信息服务向& amp ldquo 一站式& amp rdquo 信息综合服务转变,消除消费品质量信息孤岛和信息不对称现象,更好地满足消费信息需求。 br/ & nbsp & nbsp & nbsp 到2020年,基本建成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 /p /td /tr /tbody /table p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消费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加大消费品国际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消费品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鼓励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推动专利联盟建设。 /p p   强化消费维权保护。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质量担保、销售者先行赔付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在消费集中的重点场所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促进消费纠纷就近投诉化解。鼓励乡镇(街道)设立消费维权窗口,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明确消费者诉讼简易处理程序,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范围,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和第三方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援助,降低消费维权成本。 /p p   优化网购消费环境。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引导和帮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协同监管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电子商务活动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以及平台经营者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跨境消费售后维权保障机制。 /p p   (七)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适应消费品质量安全新形势,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加快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p p   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广应用物品编码和射频识别等技术手段,建立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推进缺陷消费品召回常态化,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纳入召回范围。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水平。统一国内和进出口消费品质量监管规制,建立监管协调机制,提高内外销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一致性。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专栏6 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程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以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为目标,推进建立以风险信息采集为基础、风险监测为手段、风险评估为支撑、风险处置为结果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围绕重点领域消费品和智能制造、新材料、新兴业态等领域的共性需求,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示范,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试验体系,研制风险评估标准、程序和方法,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和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快速处置发生在消费者身边的质量安全风险。 br/ & nbsp & nbsp & nbsp 到2020年,建立覆盖主要社区、乡镇和学校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在医院建立100个以上产品伤害监测点,系统采集产品风险和伤害信息,推广应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发布消费预警和风险通报。 /p /td /tr /tbody /table p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深入开展执法打假行动,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实现质量违法案件信息全公开,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 /p p   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立消费品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支持、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质量信用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 /p p   构建消费品质量共治格局。深入开展消费者质量安全教育,激发公众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公众消费维权能力。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激励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商会、协会、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p p   (八)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实施外贸优进优出战略,建立质量监管与贸易便利化相统一的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 /p p   构建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体系。建成覆盖全国口岸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畅通覆盖消费者投诉和企业报告的进出口商品风险信息监测渠道,推动建立跨国境、跨部门、跨行业的进出口商品风险和伤害信息监测与交流平台。加快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处理与评价中心建设,搭建统一的智能化预警平台,提高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p p   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完善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检疫措施(WTO/TBT—SPS)通报咨询工作机制,加强对国外重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究、评议,做好预警、咨询、技术帮扶,提升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能力,促进企业按照更高标准提升质量。加大多边、双边评议和交涉力度,减少贸易壁垒影响。 /p p   严把进口消费品质量关。建立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理、口岸管控、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强化动态监管和缺陷消费品召回。创新监管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消费品规范发展。 /p p   促进出口消费品提质升级。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与示范企业创建,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推动建设海外打假维权监测网。搭建国际交流与磋商对话平台,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国际合作。 /p p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检验检疫一体化建设,加强数据共享,优化通关流程。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加大实施第三方采信工作,完善进口企业诚信管理,优化检验监管工作方式,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通关效率。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专栏7 进出口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服务优进优出,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建设覆盖全国范围的进出口消费品风险监测网络。完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推动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工作常态化,预防和减少不安全消费品进入国内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发挥示范区引领作用,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提升中国制造形象。 br/ & nbsp & nbsp & nbsp 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60家、国家级示范企业400家,海外打假维权监测网在境外国家或地区的覆盖面达到30%;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 /p /td /tr /tbody /table p   三、重点领域 /p p   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般消费品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企业主体作用,加快构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加大消费品标准供给力度,加强行业管理、质量监督等政策措施与标准的衔接配套,形成以创新助推标准制定、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以质量升级推动品牌建设的良性循环。 /p p   (一)家用电器。适应家用电器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加大团体标准和高水平企业标准的供给力度。开展家用电器产品分等分级和评价标准化工作,改善电子坐便器、空气净化器、家用清洁机器人等新兴家电产品的性能和消费体验,提高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等传统大家电的产品舒适性、智能化水平,优化电饭锅、剃须刀等传统厨用、个人护理用小家电产品的外观和功能设计。提升多品种、多品牌家电产品深度智能化水平,推动智能家居快速发展。针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农村家电消费的普及,加快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提高家电产品安全、节能节水、使用年限、安装维修等要求。 /p p   (二)消费类电子产品。针对消费类电子产品网络化、创新化的发展特点,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人工智能、智能硬件、智慧家庭、虚拟现实、物联网等创新技术产品化、专利化、标准化。加快高质量产品生产线及智能工厂建设,引导生产企业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从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角度,进一步完善消费类电子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制定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新型视听产品等智能终端产品标准,强化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要求,开展人体舒适性、易用性评估评价,规范众包众筹产品市场、线上线下销售市场。 /p p   (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围绕居民提高生活水平、改善家居环境的消费需求,促进家居装饰装修健康化、集成化发展。针对家具、照明电器、厨卫五金、涂料、卫生陶瓷、壁纸、地毯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加快构建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严格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性有机物限量要求,健全配套检测方法、检测设备、检测能力。开展家居装饰装修综合标准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挥技术、资金、品牌等优势,延伸服务链条,由单一产品生产制造向“产品+产品”、“产品+服务”转变,建设家居装饰装修标准综合体,支撑企业提供家居装饰装修整体解决方案,满足消费者需求。 /p p   (四)服装服饰产品。适应个性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品牌消费的发展需求,巩固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箱包等产业的传统优势地位,加快首饰、钟表、眼镜、发制品等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创新创意设计能力。推进三维人体测量、数字化试衣、产品追溯、可穿戴服装等新技术产业推广,制定规范定制流程全过程服务和产品质量的通用标准,引导服装服饰产品生产企业注重发挥本土优势,壮大个性定制、规模定制和高端定制产业,以精准设计、精准生产、精准服务赢得消费市场。优化完善标准体系,研制关键技术标准,提高新型纤维、优质棉麻毛、高端羊绒丝绸皮革等材料质量要求,规范纺织产品防水、防风、保温、抗菌等功能性要求,制造高端精品。 /p p   (五)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针对妇幼用品、老年人用品和残疾人用品市场快速发展,健全跨领域、跨行业的通用标准体系,强化消费品针对特殊人群的安全要求和功能设计,规范特殊人群使用产品的标识、宣传和评价。进一步加大婴幼儿、少年儿童生活用品和中小学生学习用品标准化力度,严格儿童玩具、婴儿纸尿裤、婴儿安抚用品、儿童家具、儿童服装鞋帽等儿童用品安全标准,严格儿童产品标识标注。促进儿童用品生产设计与国产动漫文化产品跨界融合,增强产品趣味性、娱乐性和吸引力,培育和壮大一批自主品牌企业。加快开展妇女用哺育用品、卫生用品、家用美容美发用品等标准化工作,提升自主品牌的质量水平。推动老年人用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扩大老年人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用品市场。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完善标准体系,重点推进老年人和伤病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产品的标准化发展,加强质量管理。 /p p   (六)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适应消费者对产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完善化妆品、口腔护理用品、洗涤用品、蜡制品、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体系,制定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口腔护理用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和中草药牙膏中有效成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加强日用化学品相关标准样品(物质)研制。 /p p   (七)文教体育休闲用品。针对居民转变生活方式、丰富文娱生活的要求,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样化发展,加快系统协调、重点突出、覆盖全面的文体用品标准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严格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大力提高学生用品的安全水平。引导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控,全面提高零部件(元器件)、制造工艺、基础材料整体质量水平,促进文具、制笔、乐器等制成品品质提升。加快全民健身器材、冬季运动器材、户外休闲运动(水上、登山、钓具和自行车等)器材、民族传统运动器材及防护装备等标准的制定,加强体育用品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p p   (八)传统文化产品。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等传统文化产品的品牌培育和保护,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和技艺的文化产品生产企业,加快质量提升、打造知名品牌、增加品牌文化附加值、提升质量竞争力,推动传统文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针对文房四宝、烟花爆竹、竹藤、丝绸、瓷器、漆器等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制定,加大旅游景区销售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开展文化创意、传统工艺、评价测试标准化工作,推动国际国内标准同步发展,加大传统文化产品宣传展示力度,促进传统文化产品出口,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p p   (九)食品及相关产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继续开展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及检测方法、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强制性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制定传统食品产品质量标准,推动传统食品产业化进程。加大对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焙烤食品和现代生物发酵食品等新产品标准的研制力度,制定网络食品信息描述规范,满足新兴群体等对食品消费多样化的需求。提高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以及智能化食品包装生产线标准水平,不断完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大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食品相关产品风险与伤害监测,根据不同材质开展食品相关产品风险评估,并视评估情况调整许可目录和许可实施细则,逐步提升准入门槛,及时发布消费预警,调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放心消费,促进健康中国建设。 /p p   四、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标准化法修订以及消费品安全法、质量促进法等立法工作,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强化质量多元共治,为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提供法制保障。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消费品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消费品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和实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消费品执法层级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消费品质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消费品质量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消费品侵权问题,提升依法维权、理性消费能力。 /p p   (二)加强财税政策扶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消费品领域的标准化建设、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质量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引导社会资源向质量品牌优势企业聚集,完善优标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鼓励更多企业走优质发展之路。实施结构性减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探索建立标准创新融资增信制度,完善对企业标准创新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对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示范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比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享受出口贸易便利等政策优惠。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纳入有关标准技术条件和质量安全要求。 /p p   (三)加强质量人才培养。深化教育教学制度改革,强化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应用型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培训力度。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培养企业质量领军人才。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办法。探索建立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标准化与质量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推行校企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建立学校和企业“双元”的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更多满足市场需求的职业技术工人。加大力度引进国外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人才智力,加强国际质量人才交流。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高等院校设立标准化和质量管理相关研究机构,培养高素质标准化和质量人才。推出体现技工价值的薪酬制度,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技能人才福利待遇,促进劳动者由普通工人向技能人才转变。 /p p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先进质量文化,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广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标准化和质量知识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倡导优标优质优价和绿色安全健康的消费理念。加大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树立中国标准、中国质量的良好形象,提振市场消费信心。 /p p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消费品工业升级、科技创新、质量监管、市场监管、职业教育、财税金融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和约束制度,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范围,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p p br/ /p
  • 西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十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6月4日西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文件要求,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深入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衔接四大行动,优先支持有安全隐患、维修维护成本高于新购价格的老旧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大幅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促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60%、75% 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4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二、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实施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推动通用航空供应链配套能力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在藏药、天然饮用水、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行业,实施工艺技改,更新灌装、包装等生产设备及试验检测设备。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支持企业部署工业控制系统等,推广智能软硬件设备,打造数字化车间,实现工业设备互联互通。加大高性能智算供给。推动民爆行业实施少(无)人化工程,对工业炸药固定生产线、现场混装生产点及现场混装炸药车等升级改造。推动水泥、采矿等行业开展节能降耗、智能提升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到2027年,力争实施规上企业数字化转型覆盖率65%以上。〔牵头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下同),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探索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储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发电效率和调节能力。研究推进拉萨东嘎9E燃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积极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逐步淘汰更新S9以下配电变压器等落后低效设备。逐步提升主网覆盖率,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推进农网薄弱区域改造升级,对电网重载、过载区域有序实施增容改扩建,提升供电可靠性,提高电能质量。(牵头单位:能源局,责任单位: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实施外墙、屋面和窗户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改造升级。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将自有的使用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等建筑设备和挖掘机、装载机等土方机械,利用国家金融优惠政策实施更新工作。鼓励建筑施工企业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到2027年,力争更新物业服务住宅小区老旧电梯203部(最终数量视用户意愿据实结算,下同),鼓励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四)加快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排水与污水处理、环卫、照明、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实施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施设备根据设备老化程度适时更新换代。到2027年,力争更新电子警察设备472套、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硬件设备4台、公安通信设备10类2573套 升级改造10座供排水厂的二次供水、提升泵等设施 升级改造8座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2处供热设施。(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支持航空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支持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桩布局和更新改造。扩大新能源汽车在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车等领域应用。依法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到2027年,力争实现交通领域新能源公交车覆盖率达100% 新能源出租车占所有出租车比例达到35%以上。(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民航西藏区局)(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围绕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淘汰。结合我区农牧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发展现状,大力推广应用小型轻简、绿色高效农机装备,提升农机装备作业质量与使用效率。到2027年,力争淘汰老旧农业机械6000台(套)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财政厅)(七)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牵引,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仪器装备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推动学校安全防范设施、校园图书馆、数字化基础环境等改造提升。到2027年,力争更新中职实训设备2000套(台、件)、高校实验室设备2000套(件)。(牵头单位:教育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八)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推进旅游景区、文化馆、旅游演艺场所、博物馆、剧院、影院、印刷厂、出版社等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更新。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观景、星级酒店、游乐、演艺、智能及其他类文旅设备进行更新或技术改造。鼓励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到2027年,力争更新文化旅游设施设备1123套(件、台、个、只)。(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九)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支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到2027年,力争更新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8477台(套)。(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药监局)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定额补贴,自治区再给予3000元的综合消费补贴(成品油消费券或充电卡等)。对个人消费者出售二手乘用车并购买新车或单独购买乘用车新车,给予2000元至15000元的补贴,同一辆新车只享受一次补贴。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及非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导车主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支持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报废更新。(牵头单位:商务厅,责任单位: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二)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支持家电产品(含洗衣机、冰箱、电视机、热水器、空调、3C数码产品、取暖器、家用制氧机等)以旧换新,对向家电销售企业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补贴,废旧家电折价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无需一一对应。提升“送新拖旧”服务实效,实现新品配送安装与旧家电回收同步完成。支持家电销售企业与回收企业建立合作,开发运营家电以旧换新数字化平台,构建售新、回收、拆解全产业链条,提升消费者更新家电积极性。引导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个性化服务。(牵头单位:商务厅,责任单位: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三)推动家装厨卫换新。支持家装消费品(含家具、厨卫、建材等)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鼓励各地(市)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等工作,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家居企业打造线上家居服务平台,促进“互联网+家装”“互联网+二手家居”、家电家具租赁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家居消费节、棉纺消费季、家装消费季等促销活动。鼓励家居企业、电商平台等下沉农牧区市场,加大适销对路家居产品供应力度,提升售后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家居消费。(牵头单位:商务厅,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四)实施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落实《支持高原地区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暂行)》。鼓励消费者将旧炊具(含旧厨电)以旧换新购买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产品,对纳入以旧换新目录清单的旧炊具(含旧厨电)予以最高200元的估价(以旧换新目录清单另行制订),由财政资金补贴给高原炊具生产、销售企业,消费者凭据抵扣该部分价款,并可叠加享受政府给予的消费券以及商家让利优惠。企业负责回收旧炊具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完善“线上+线下、“产品+服务”、零售+预售”等模式,便利消费者炊具用品换新。(牵头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财政厅、商务厅)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支持企业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和质量。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环境监管,积极督促相关企业重点工序实现在线监控,提升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商务厅,责任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供销合作社)(二)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全区规划建设统一的线上再生资源回收平台,培育开展平台运营和实际线下回收业务的龙头企业。在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传统回收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平台发展,提升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支持地(市)根据当地情况,探索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牵头单位:商务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供销合作社)(三)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推动线下实体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面向尼泊尔等南亚国家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鼓励发展二手车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二手车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市)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服装、家居家电、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督促指导区内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协议规则,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牵头单位:商务厅,责任单位: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四)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拉萨市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探索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探索在风电光伏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能源局、供销合作社)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一)加快制修订一批地方标准。围绕高原炊具、绿色建筑、环保、安全等重点领域,优化先进地方标准供给。制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探索研制相关节能地方标准。鼓励更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积极参与西藏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到2027年,发布自治区级地方标准5项。(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国资委)(二)加强标准实施监督。严格落实国家能耗、排放、技术、安全标准。广泛宣传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等大宗消费品相关标准。坚持“谁归口、谁实施、谁监督”原则,强化标准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扎实抓好国家强制性标准落地落实。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周、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国资委)六、强化政策保障(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为召集人、分管副主席为副召集人、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我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推动日常工作。各地(市)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创新推动本地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压实各方责任。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推动本领域设备更新工作 商务厅要牵头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支持引导商协会、企业、电商平台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 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标准提升工作,在国家相关部委工作方案印发后,各相关单位尽快出台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抓紧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完善方案、梳理政策、谋划项目,分别建立清单,结合本领域实际实行分级、分类、分层管理,促进“供给、需求、回收”紧密对接、高效匹配,加强央地联动,积极争取支持。(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拓宽宣传渠道。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召开宣传发布会,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围绕宣传引导、创新营销、经验交流、对接合作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激发企业更新设备和群众以旧换新热情,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电商平台、家电流通、回收企业等各方作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线上线下消费品以旧换新广告监管,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行为。(牵头单位:区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四)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我区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统筹中央及自治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促消费补贴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据实清算。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给予适当的奖补或贷款贴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配套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牵头单位:财政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五)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好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和所得税政策、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税收支持政策及配套措施、细化举措,优化征管流程,创新宣传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分类精细辅导,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同时,按照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调整情况,衔接执行好调整后的优惠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责任单位:税务局)(六)优化金融支持。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引导银行机构积极申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资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政策。创新消费金融服务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自用燃油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燃油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 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牵头单位:人行西藏分行,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金融管理局、金融监管总局西藏监管局)(七)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八)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重大工程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揭榜挂帅”等新型项目组织模式,积极开展重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相关成果转化运用。(责任单位:科技厅)
  • 陕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陕政发〔2024〕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年4月29日陕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绿色发展和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升级,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扶优劣汰、标准引领、先立后破原则,围绕扩大投资、提高效益、降耗减污、培育新业等重点,着眼市场带动与引进培育相结合,需求导向与产业链群建设相结合,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牵引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提升先进产能比重,促进节能降碳,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优化,力争招引培育一批回收利用、家电制造以及设备装备再制造骨干企业。二、重点任务(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1.加快摸清重点行业设备生产和更新底数。聚焦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煤化、石油石化、煤炭、机械、航空、纺织、食品、医药、电子等重点行业,以能耗、能效、安全、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依据,分市(区)、分行业摸清设备生产和设备更新底数,形成供需“两张清单”。开展形式多样的供需促销对接活动,大幅提升优势设备市场占有率。〔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政府落实。以下分工均需各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着眼煤化工、兰炭、金属镁等产业,实施重点行业“一企一策”节能降碳和清洁生产改造,推广大型高效压缩机、先进气化炉、半废锅、电驱动、竖式还原炼镁、大型矿热炉制硅等先进节能设备,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ensp 达到减员、增效、提安。建立技改项目储备清单,5月底前,将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到2025年,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推广应用能效2级以上节能设备;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关中地区陶瓷、玻璃、石灰、耐火材料、有色、无机化工、矿物棉、铸造、砖瓦窑等行业炉窑完成清洁能源替代;7.5万吨/年兰炭装置、5万吨/年镁冶炼低温热解配气装置、2.5万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炉装置基本完成升级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关中地区达到100家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大力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实施“数字产业、平台经济、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产业大脑”五大工程,建设30个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对装备、车间、生产线等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领域应用。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打造100个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开展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加快建设工业边缘数据中心,支持工业制造、智慧工厂、车联网等实时计算、低时延场景应用,推动“云边端”算力协同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快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以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制定项目改造“投资清单”。更新改造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加快推动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问题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推进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大幅提升地热能利用和分户计量占比。到2025年底,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率较2020年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持续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开展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及焚烧厂处理工艺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提升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水平。因地制宜完善老旧小区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等配套设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车辆绿色更新。加快推动车站、铁路、机场等电气化改造,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进城市车辆绿色更新。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垃圾清运、轻型环卫、邮政、公务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2027年,除特殊工作要求用车外,力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新购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不低于&ensp 85%。〔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推进绿色交通装备能力建设。支持省内龙头企业加快提升电动重卡、乘用车等整车产业能力建设,满足运输车辆更新需求。提升汽车零部件产业竞争力,重点发展节能与清洁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推进固态电池、永磁电机、燃料电池电堆、车载视觉感知与决策等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立足我省航空产业比较优势,推进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能耗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制定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推进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能力,引进、改造、试验、推广一批适用于小农生产、丘陵山区作业的轻简型、智能化小型农机和特种高效专用农机。推动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融合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8.提升教学科研设备数字化水平。加快推动符合条件、债务风险低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配置更新教学科研和信息化设备。加强先进教学仪器设备更新配置,加强科研设备配置更新,支持新兴领域、技术前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等科研平台建设。加速推动教育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设。加强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提高教育教学和学校运行保障能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9.提升医疗设备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重症急救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提升文旅设备水平。按照节能环保、循环利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观光类、游乐类、演艺类、智能类等文旅场所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的方向迭代升级。大力支持体育设备更新升级。(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1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做大做强自主创新产品和自主品牌,组织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完善充电设施管理机制,支持在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建设光伏发电和充电基础设施,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居住区充电设施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12.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开展家电产品消费惠民行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以旧换新专区。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家电生产企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13.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鼓励企业提供家装改造实惠产品和服务,市县政府可通过发行消费券等方式,引导居民开展旧房装修、适老化改造。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14.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一体化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推进线下线上“换新+回收”一体化模式,支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既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分拣骨干企业。(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省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15.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推动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大力支持西安浐灞国际港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广“二手车出口+中欧班列+综保区集结+启运港退税”业务新模式。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6.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支持建设再制造产品技术交易平台,加强再制造产品评定,开展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大力开展汽车零部件、煤机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机电设备、机床等传统产业再制造,培育盾构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动力电池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新动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7.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咸阳“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积极推动西安、榆林、汉中、渭南、韩城等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城市和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强工业装备、信息通信、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支持催化剂、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的研发应用,形成一批废旧产品、设备、材料循环利用产业集群,推动资源化利用绿色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建立资源消耗、回收利用、处理处置、再生原料消费等基础数据库。稳步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严格落实废旧产品设备淘汰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处置企业资质和能力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标准提升牵引行动。18.提升重点行业能耗排放标准。参与制修订煤化工、兰炭、金属镁、地热能利用、生活垃圾焚烧、油气田、煤矿、烧结墙体材料等行业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研制公共建筑、大型活动、农田林木、城市道路、地热能利用等碳排放核算地方标准,出台助推提升我省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地标清单”,加快引领装备设备更新。〔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9.加快制定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制定完善生产、生活领域的绿色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启动开展绿色认证、碳足迹认证,定期公布一批重点领域“绿色清单”,促进我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完善电动汽车、智慧校园、绿色宜居、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等地方标准。主导和参与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通用要求、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碰撞安全性要求等国家标准制定。提升医疗卫生、文化旅游、邮政快递、公共安全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0.完善循环利用标准供给。主导参与再生钛锭、再生钢铁原料等国家标准制定,加快研制家用电器、废旧动力电池、纺织服装、家具、农机、废旧地膜、公路再生材料、循环水处理、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回收再利用地方标准,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废旧产品再利用。到2025年,主导参与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20项以上,发布地方标准60项以上。(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政策保障21.加强财政政策支持。统筹用好现有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完善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医疗、文旅、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等领域支持政策,大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率先采购高效节能设备以及再生资源产品。政府债务高风险的市县,以及债务负担较重的省属公办高校、公立医院等,按照量力而行原则,稳妥推进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工作。〔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2.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细化实施举措。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断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措施。(省税务局负责)23.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投放规模。支持节能环保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陕西监管局、陕西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4.强化要素保障。结合“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和“标准地”改革,进一步提高要素保障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纳入省级“四个一批”项目库,加强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开辟能评、环评等审批“绿色”通道。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5.夯实科技创新支撑。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行业标准提升等领域,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集成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6.完善工作落实机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例会,通报检查督导。省级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我省“1+N”政策体系,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各市(区)建立协调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加强政策宣传,抓好贯彻落实。重要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质检总局规定消费品抽查占国抽总量的50%以上
    3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深化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总局局长支树平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国家监督抽查制度的基本情况以及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工作措施的汇报。会议对国家监督抽查制度在发现质量问题、维护质量安全、提高质量水平、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明确要求全系统要更加主动地深化国家监督抽查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会议认为,监督抽查制度是《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政府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质检系统依法履职的一项重要手段。这项制度实施29年来的实践表明,监督抽查制度是查处质量问题的&ldquo 利剑&rdquo ,是衡量质量状况的&ldquo 尺子&rdquo 。国家监督抽查是质量监管体系中基础性的关键制度,与总局的标准、认证、计量、质量、执法、检验等各项职能密切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是质量监督系统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职责的有效手段。监督抽查的制度设计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体现了政府事后监督的特点,这正是监督抽查制度保持生命力的根基所在,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会议讨论通过了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改革国家监督抽查制度总体思路的汇报。支树平强调,要更好地发挥监督抽查制度的作用,必须以更加主动的精神,深化国家监督抽查制度改革,关键是要围绕&ldquo 五个突出&rdquo 增强监督抽查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一是要突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切实加大消费品抽查力度,突出抽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安全项目,使全年抽查消费品的种类、企业和批次占国抽总量的50%以上 关注商品销售新业态,扩展抽查领域,加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在电子商务集中地区开展调研,研究典型经验,拿出好的监管方式在全国推广。二是要突出质量评价特别是发现质量问题的功能。对于国家监督抽查制度来说,质量评价与发现质量问题这两大功能是相互贯通的,进行质量评价是监督抽查制度的重要功能,它应当成为评价产品、产业和区域质量状况的重要指标体系。要借鉴环保、能效等已经纳入国民经济统计指标的做法,将持续跟踪抽查与随机抽查有机结合起来,把国家监督抽查与地方监督抽查的数据运用好,使监督抽查合格率成为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序列的权威的质量评价指标。三是要突出系统联动作用。改革完善国家监督抽查制度,强化地方监督抽查统筹管理,使监督抽查成为联接系统上下、部门内外的重要手段。通过监督抽查,加强行政部门与技术机构的合作,加强各业务间以及各部门间监管手段的联动,强化质量监督整体合力。四是要突出质量社会共治。通过监督抽查强化与各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组织、技术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推动信息共享,回应人民群众的质量关切,发挥市场倒逼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作用。五是要突出责任追溯和后处理。充分运用好抽查结果,加大抽查后处理工作力度,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依法层层追溯、处理到位,对存在典型问题的产品、企业、行业进行深度曝光。综合运用各项质量监督手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完善监督抽查闭环管理。同时,要按照中央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国家监督抽查制度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支树平最后强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对改革国家监督抽查制度,总局各相关部门都应给予重视和支持。会议原则同意成立监督抽查技术评审支撑机构、加强监督抽查信息化建设、加大抽查经费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 输欧消费品禁含特定有机锡化合物
    自今年7月起,欧盟执行2009/425/EC指令,从而正式开始限制对消费产品中特定有机锡化合物的使用。指令2009/425/EC中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欧盟在所有消费品中限制使用三丁基锡和三苯基锡化合物,其限量要求为商品中锡含量的质量百分比浓度小于0.1%,如若检出超标,则该批消费品将遭到退货乃至严厉的召回处罚。   本项指令中关注的有机锡化合物包括三丁基锡、三苯基锡化合物及二丁基锡、二辛基锡化合物,其中前两者的正式开始限制时间为2010年7月1日,而后两者的时间则为2012年1月1日。以上四种有机锡化合物被广泛地应用于消费品中,例如鞋的内底,袜子和运动衣的抗菌整理,聚氨酯泡沫生产过程中的添加剂,PVC生产过程中的稳定剂或硅橡胶生产过程中的催化剂等。据统计,在现实生产过程中,全世界的锡产量中的10%~20%是用于合成有机锡化合物的,由此可见该物质应用的广泛程度。并且有机锡化合物对生物体的危害严重,会引起糖尿病和高血脂病等。   据统计,2010年上半年,宁波口岸出口至欧盟的商品共计62413批次,合15.72亿美元,相比2009年同期,分别提高了27.0%和26.6%,呈现出良好的上升态势,其中主打的拳头产品包括纺织品、玩具产品、食品接触类材料等,这些物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都有可能会添加有机锡化合物,如果这些潜在含有有机锡化合物的产品未通过检测贸然输往欧盟,可能会导致大规模的退货乃至召回的后果,这将会严重影响“中国制造”在欧盟的声誉,最终会对正处在逐渐回暖过程中的中欧贸易造成不可预计的恶性后果。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第一,输欧消费类产品的生产企业要加强原辅材料和生产过程的管理,要求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不含有机锡化合物的检测报告,同时积极改进加工工艺,确保整个生产过程不添加有机锡化合物 第二,相关企业应积极通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配合,获取更多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技术和检测标准知识,稳固企业技术储备工作 第三,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大对相关商品的有机锡化合物的抽样检测工作力度,以保证起到切实有效的监管作用 此外,检验检疫部门还可以考虑在国际层面上加强与欧盟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方面的信息交换和有效配合,掌握国外有毒有害物质最新标准的发展趋势,以利于企业进行各项技术创新和管理变革。
  • 输欧消费品禁含特定有机锡化合物
    自今年7月起,欧盟执行2009/425/EC指令,从而正式开始限制对消费产品中特定有机锡化合物的使用。指令2009/425/EC中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欧盟在所有消费品中限制使用三丁基锡和三苯基锡化合物,其限量要求为商品中锡含量的质量百分比浓度小于0.1%,如若检出超标,则该批消费品将遭到退货乃至严厉的召回处罚。   本项指令中关注的有机锡化合物包括三丁基锡、三苯基锡化合物及二丁基锡、二辛基锡化合物,其中前两者的正式开始限制时间为2010年7月1日,而后两者的时间则为2012年1月1日。以上四种有机锡化合物被广泛地应用于消费品中,例如鞋的内底,袜子和运动衣的抗菌整理,聚氨酯泡沫生产过程中的添加剂,PVC生产过程中的稳定剂或硅橡胶生产过程中的催化剂等。据统计,在现实生产过程中,全世界的锡产量中的10%~20%是用于合成有机锡化合物的,由此可见该物质应用的广泛程度。并且有机锡化合物对生物体的危害严重,会引起糖尿病和高血脂病等。   据统计,2010年上半年,宁波口岸出口至欧盟的商品共计62413批次,合15.72亿美元,相比2009年同期,分别提高了27.0%和26.6%,呈现出良好的上升态势,其中主打的拳头产品包括纺织品、玩具产品、食品接触类材料等,这些物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都有可能会添加有机锡化合物,如果这些潜在含有有机锡化合物的产品未通过检测贸然输往欧盟,可能会导致大规模的退货乃至召回的后果,这将会严重影响“中国制造”在欧盟的声誉,最终会对正处在逐渐回暖过程中的中欧贸易造成不可预计的恶性后果。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第一,输欧消费类产品的生产企业要加强原辅材料和生产过程的管理,要求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不含有机锡化合物的检测报告,同时积极改进加工工艺,确保整个生产过程不添加有机锡化合物 第二,相关企业应积极通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配合,获取更多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技术和检测标准知识,稳固企业技术储备工作 第三,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大对相关商品的有机锡化合物的抽样检测工作力度,以保证起到切实有效的监管作用 此外,检验检疫部门还可以考虑在国际层面上加强与欧盟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方面的信息交换和有效配合,掌握国外有毒有害物质最新标准的发展趋势,以利于企业进行各项技术创新和管理变革。
  • 大事件!《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即将发布
    2016年8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增加“中国制造”有效供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审议通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8月26日举行促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有关情况政策例行吹风会,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介绍《规划》等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从《规划》编制的背景、目标定位、主要任务、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保障和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解读。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  《规划》的编制背景  消费品质量事关民生福祉改善,事关消费持续增长,事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以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是改善民生的内在需要,是扩大内需的技术基础,是促进出口的有效途径,更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的重要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对消费品质量问题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日用品消费受产品质量和性价比的影响明显增大,要通过改善供给质量来激活消费需求,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消费品标准和质量的重要性,要求瞄准国际先进标准,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不断增强大众对国产消费品的品质信任度和品牌认可度,提振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关键作用。  近年来,我国消费品标准化和质量工作加快推进,现有消费品国家标准和已经备案的行业标准近6000项,消费品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其中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家具、玩具、鞋类产品等行业的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0%以上,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十二五”期间增长了1.8个百分点。但是,消费品标准和质量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消费品供给结构不尽合理,品牌市场竞争力不够强,消费环境有待改善,国内消费信心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此,按照2016年4月6日国务院第128次常务会议要求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质检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起草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8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将于近日向社会印发。  《规划》的目标定位  在起草制定《规划》中坚持了市场导向、改革创新、标准引领、质量为本、开放融合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国制造迈向中高端,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新需求,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新动能,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新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规划》以5年为周期,提出到2020年实现定性和定量两类目标:  定性目标是消费品标准供给基本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大幅提升。  定量目标主要有3个:一是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提升到95%以上;二是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三是消费品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84以上。  《规划》的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了8个主要任务:一是改革标准供给体系,构建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二是优化标准供给结构,满足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三是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内生动力;四是夯实消费品工业质量基础,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五是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提高中国消费品知名度和美誉度;六是改善优化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七是创新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八是实施外贸“优进优出”战略,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  《规划》的重大工程  《规划》设置了7个工程专栏:一是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工程,开展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出口标准的比对、关键指标验证,提高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水平;二是消费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程,建立健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与质量提升的协同互动机制;三是消费品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工程,建立多方协作、精准服务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新模式;四是消费品精品培育工程,引导消费品企业建立质量品牌创新中心,提高中国消费品品牌美誉度、忠诚度,打造中国精品;五是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跨部门、跨行业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发布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信息;六是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程,以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为目标,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七是进出口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服务“优进优出”,提升中国制造形象。  《规划》的重点领域  《规划》紧密围绕质量问题突出、消费需求旺盛和产业发展重点的一般消费品领域,着力推动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家居装饰装修产品、服装服饰产品、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文教体育休闲用品、传统文化产品、食品等重点领域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加快形成以创新助推标准制定、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以质量升级推动品牌建设的良性循环。  《规划》的保障措施  《规划》的落实是最关键环节。为做好落实,《规划》中提出了六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加强质量人才培养、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和约束制度,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推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的七方面改革创新举措  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按照本届政府关于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结合消费品的标准化和质量工作,针对市场化程度高、产业创新活跃、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特点,在《规划》中坚持“放管服”协同推进,从政府层面服务企业、推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侧重设计了一些制度上和机制上的创新,研究制定了七个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  一是加快国内外标准的接轨,建立起消费品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特别有针对性地对我国一些主要贸易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的重点国家的标准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同时,充分利用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分析、研究、借鉴国外的标准化先进管理经验方法、国外的先进技术标准的要求,来促进国内标准水平提升,从而在实际中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二是建立和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这个制度,就是要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更好地引导和推动企业把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愿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对企业自我公开的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在政府层面上,推动第三方发布企业标准的排行榜,真正树立起企业标准的领跑者,鼓励企业制定和使用先进的标准。同时,也让社会和老百姓能了解每个企业的产品生产执行的是什么水平的标准,增加消费品质量信息的透明度和企业标准实施的透明度,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满足消费的需要。  三是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制度。这个制度规定了除强制性标准,以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强制认证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之外的,就取消消费品生产经营中有关标准和质量的其它市场准入限制。也就是除了强制性标准,还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执行的市场准入的之外,其余的就放开市场准入。  四是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督抽查制度。首先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实施“三随机”:“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检产品、随机选择检测机构”。要推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的共享和互认,各方面、各部门、各地方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信息都要公开,达到共享和互认。在这个前提下,规定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6个月内任何地方和部门或者机构都不能重复进行抽查,推动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全国通行”。这个监督抽查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  五是建立检验认证结果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检验认证机构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约束机制,更好地规范检验认证行为。  六是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的追溯体系。强调消费维权,要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常态化。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风险防控、消费维权和缺陷产品召回常态化方面做了相应的规定。  七是在消费品领域推动实施质量技术基础的“一站式”服务工程。质量技术基础是国际上通行的说法,包括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方面,它是给企业服务的最基本的国家质量技术手段。要做到一站式服务,在服务过程中要运用“互联网+质量技术基础”的模式,来深化质量技术基础这些元素之间有机融合,把这些资源都有效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全链条的“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真正为企业、为产业聚集区或者区域的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集中式的精准服务。  《规划》引导和鼓励企业的五方面激励性措施  企业是标准化和质量的主体,在提升标准化和质量工作中负有主体责任。《规划》制定过程中,着力研究了怎样引导和鼓励企业把握市场的需求,激发企业提升标准和质量的内生动力,设计了五方面激励性措施:  一是加快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主要是通过标准化的活动,及时转化或者应用科技成果,在某个领域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就是标准创新型企业。这些企业能够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以标准创新来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通过认定一批标准创新型的企业,出台一些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标准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提供满足市场消费需要的产品和服务。  二是探索建立标准创新融资征信制度。标准融资征信是企业在贷款融资过程中,用国家标准制修订的行为和能力来证明这个企业创新能力、诚信信用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把这种企业标准化能力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来增加企业在银行的授信额度,简要说就是标准融资征信。在《规划》中也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标准创新融资征信制度,这个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推动“标准+金融”的合作创新模式,特别是对一些轻资产、无抵押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包括创新型的科技中小企业来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此给标准化能力强的优势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形成一种互动,或者一种融合共生的环境。  三是建立企业标准的领跑者制度。《规划》中提出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主要还是想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化工作。一方面,要推动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引导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认真执行,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企业标准化信息的透明程度。另一方面,鼓励社会第三方的机构对这些公开的标准进行评估,规范性地制定和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更好地引导消费者更多地选择标准领跑者产品,满足市场对消费品质量标准信息的知晓度,更好地引导消费。  四是加强质量人才的培养。《规划》中特别重视职业技术人才素质的建设,提了五方面的具体措施:第一,要求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企业把工匠企业融入到企业的质量文化建设中去 要树立大国工匠的标杆,从而能够营造一种尊重技术、推崇质量的氛围。要建立和完善体现技工价值的薪酬和荣誉制度,相信这个制度的建立对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的发扬能够起到推动作用。第二,加强质量和标准化职业素质教育,多方面培养职业技术工人,在企业里倡导开展有关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企业标兵等活动,鼓励企业的员工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使用新方法,目的是加快紧缺型、创新型、高素质的质量技术人才的培养。第三,实施全员质量素质的提升工程,建立学校和企业“双元”制的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培训力度,同时探索建立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之间对标准化质量技术人才的培养机制,更多地培养满足市场需求也满足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推进校企之间联合培养现代学徒制。第四,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福利待遇,促进劳动者由普通工人向技能人才转变,使广大普通工人都有动力来学技术、学知识,成为真正有一技之长的技能型人才。第五,加大力度,引进国外有关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的专业性人才智力,加强国际人才之间的交流,真正培养一些高素质的标准化和质量人才。  五是提出有关财税金融激励和扶持政策。《规划》提出要统筹利用现有的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的方式设立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的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消费品领域的标准化建设、质量基础能力的提升、质量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真正引导社会资源向质量品牌优势企业集聚,完善优标、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同时,推动实施结构性减税,落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打通增值税抵扣的链条,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规划》明确要求,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要纳入有关标准的技术条件和质量安全的有关要求。  我国在国际标准化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一直在推动提高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积极鼓励采用或者转化国际标准。随着消费品工业的发展,我国已是一个消费品制造大国、贸易大国,消费品的品种种类也非常丰富、多样化,我国消费品的标准怎么能够适应这个发展,这是对标准化工作的一个考验和挑战,要适应国内市场的需要,同时还要满足国际市场的竞争需要。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一直大力推动中国消费品标准体系建设,对比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根据统计分析,目前我国在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纺织品、服装、家具、玩具、鞋类产品、钟表、纸质品、洗涤用品等主要行业,国际标准的转化率基本都超过了80%。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这两大国际标准组织所制定的标准。80%是一个平均值,有的可能更高,有的还低一些。  二是积极开展国内外标准的比对分析。这是标准化工作的改革创新。从2014年10月开始,国家标准委联合有关行业部门、地方共同实施了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开展首批消费品安全国内外标准的比对工作。侧重在12个重点消费品领域,与770多项国际或者国外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比较,有3800多项技术指标逐一进行了对比。从这3800多技术指标对比来看,我国消费品安全标准中有3000项左右技术指标与国际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能都保持一致性,占到79%的比例。有一部分消费品的安全指标比国外略高,比如在储水式电热水器的防电墙要求、电压力锅和豆浆机这些液态加热器的安全要求、纸质品的卫生要求等方面,我国是不低于国际标准的,甚至领先国际标准。再有,比如像烟花爆竹这样的传统优势领域,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我国主导国际标准的制定,我国标准水平还是比较高的。  三是推进中国企业、技术专家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经过国务院批准,我国在9月10日至14日还将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大会,有ISO的成员16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将近700多位外宾参加这个国际会议,这是国际标准化界的盛会。可以有力推动中国企业、中国的技术专家实质性参与到国际标准化活动中来。  四是直接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领导工作。目前,在国际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烟花爆竹、制鞋、钟表领域,我国都承担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这两大国际组织的10项相关的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的主席、副主席的职务或者是秘书处、联合秘书处工作。同时,我国在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新兴技术领域、纺织品和制鞋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玩具等热点安全领域,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也在推进有关国际标准的研制工作。  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将采取五项措施  《规划》确定了与国际上转化率要达到95%这个目标,是一个挑战,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有信心跟国际标准看齐、对标,参与主导制定国际标准。《规划》提出“实施国内外标准接轨工程”,中国标准要跟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具体措施有五项:  一是建立消费品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要加强对主要贸易过程和“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之间的标准比对分析交流,提升我国的标准水平,真正推动实施内外销产品的“同线同标同质”。  二是加快中国标准的“走出去”,积极鼓励中国企业、中国技术专家参与到国际标准的制修订,这些方面要提供一些支撑性的措施推动我国优势产业技术标准向国际标准的转化。在推动提高国内外标准的一致性上,一方面要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标准,同时在传统领域、优势领域的标准要向国际标准推进转化。  三是加快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比对的数据资源的建设。要制定一个标准需要大量的数据,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已经形成的技术成果,所以比对的数据资源的建设非常重要。针对一些重点消费类产品和大宗进出口产品,要组织开展质量标准,还有与国际标准甚至出口标准的比对,就一些国内外标准的关键指标和实验方法也要进行验证,当前正在推动标准的实验验证的一些试点工作。  四是加快转化重要的国际标准。要加快转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重点是要跟主要贸易国之间实施标准互认,是《规划》提出开展试点的一项工作,要跟主要贸易国之间把我国的标准和他们的标准进行互认。为此,还需要制定外文版的中国消费品标准,便于跟国外开展技术交流合作。目前我国的标准多是中文版,外文版的标准还比较少,尤其是多语言外文版的中国标准还比较缺乏,要加大力度推进。  五是重点领域要建设一批消费品的标准化示范区。通过示范区的建设,探索形成实践中的经验,树立标杆推动我国消费品标准更快地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促进国内消费品标准质量的提升,推动消费品产业的发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消费品的需求。
  •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4月22日&ensp &ensp &ensp &ensp (本文有删减)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认真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标到2027年,自治区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50%以上,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力争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二、重点任务(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1.摸清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底数。以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七大领域为重点,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等为方向,对标各行业先进标准、先进水平,开展前期项目摸底谋划工作,着力加强项目储备,分领域建立项目清单,指导各盟市做好项目储备。2.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制定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设备(含煤矿、非煤矿设备及电力电网设备)更新改造专项方案。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要求,对标行业标准引导企业更新设备和实施技术改造,因地制宜做到“一企一策、一业一策、一链一策、一园一策”,深入分析评估各行业更新改造的直接效益和带动效应。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更新使用先进设备、绿色装备、智能装备,以设备更新带动产业升级。抢抓政策机遇、市场机遇,支持自治区永磁电机、风电光伏、农牧业机械等优势装备制造业及家电制造业、汽车拆解业在设备更新改造中加快发展,鼓励推动首台套、隐形冠军、专精特新等企业参与到设备和产品更新相关领域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行动中,实现产品创新、材料创新、工艺创新。结合自治区实际推动煤矿设备、电力设备更新改造。推进绿色算力产业发展,加快数据中心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老旧设备改造,大力推进新型智算设备部署。3.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制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加大对住宅电梯、供排水等设施设备的全面普查和更新改造力度。坚持安全为要,对超期服役达到强制性淘汰标准的设备坚决淘汰更新,做好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工作,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强化对燃气管道等风险点的监测,通过对物联网、智能感应等设备更新改造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坚持民生为重,结合小区建设、温暖工程等要求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积极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4.加快交通运输设备、老旧农业机械更新。制定交通运输设备更新专项方案。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落实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场站充电桩补贴政策。推动充电桩建设,助力新能源公交和出租汽车更新。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扎实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内农牧机发〔2020〕280号),依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报废更新进行补贴。5.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分别制定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专项方案。以实习实训实验设备、产教融合基地、交叉学科急需设备、信息化设施设备、卡脖子核心技术创新平台等建设领域为重点方向,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强制性标准,按规定淘汰更新,确保运行安全。推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制定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推动国三及以下标准汽车报废并支持以旧换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围绕交易、上牌、出口、维修等汽车消费全生命周期推动相关服务业发展。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自治区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行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予以优惠。推动家装消费焕新,通过市场化、商业化模式支持居民住房装修,实施家装厨卫更新工程,实现愿改尽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1.承接转移发展循环利用产业。自治区有关部门会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等相关盟市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承接报废汽车、废旧家电等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探索内蒙古—北京对口合作发展新模式,培育引进相关企业,推动自治区循环利用产业发展。2.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发挥供销社网络体系优势,加强前端回收和后端市场的有效连接。加快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回收点、站、场三级回收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构建逆向物流系统,促进废旧产品循环利用,畅通回收循环利用链条,形成良性循环。3.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行“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优化现场办事流程,简化业务手续,促进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交易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4.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研究制定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推动相关盟市风电光伏等退役新能源设备回收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在退役新能源设备回收高值利用等方面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5.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加强政策解读宣介,促进优质再生资源进口。围绕自治区18条重点产业链,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结合自治区产业转型实际,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项目,形成循环利用反哺效应。(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1.落实好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制定标准提升专项方案。执行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组织开展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和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广应用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结合自治区实际开展风电光伏设备管理、回收利用等标准研制,为国家相关标准体系提供有益补充。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组织开展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编制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围绕硅、稀土、钢铁等产品,研制碳足迹核算标准。围绕农畜产品,研制产品碳标签核算标准。加大绿色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和“蒙”字标产品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力度。3.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标准研制。组织开展绿色设计、再生资源回收、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广应用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积极申请参加再生资源回收国家标准的研制。结合自治区实际开展铜产业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研制。4.加强国际国内标准合作对接。充分发挥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作用,收集和分析俄罗斯、蒙古国等“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产业、贸易、科技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标准化需求,开展标准比对分析,深化标准联通。支持自治区标准化专家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等国际标准化活动。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推进落实。建立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推进机制,坚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做到谋划项目要统筹、争取项目要统筹、抢抓市场要统筹、规范标准要统筹、资金使用要统筹。统筹整合生产、销售企业和金融平台资源,打通政策落实堵点、卡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落实,确保政策到位、任务到位、协同到位、项目到位。(二)强化财税金融支持。研究制定设备更新改造、以旧换新、购车等财税补贴政策,推动支持相关产业发展。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运用结构性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使真金白银直达经营主体,优惠实惠落到千家万户。(三)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全力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加强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联动,采取刚性引进、“揭榜”柔性引进等方式积极引进国内优势专家团队,聚焦氢能、新型储能、稀土新材料等领域,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重大项目组织方式和“创新联合体”技术攻关协同机制,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研攻关,解决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承接前沿技术验证示范任务,做好创新成果跟进服务和产业孵化落地。鼓励促进各种新技术竞争成长,努力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四)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对好的经验做法广泛宣传报道。要注重与展会、“消费促进年”活动等相结合,利用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推介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类载体平台,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方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良好氛围。
  • 山东省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4〕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4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文件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三个十大”行动计划,着力提升重点领域设备水平,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链条,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00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60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8∶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2%、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二、实施高水平工业技改工程(一)推动产业高端化跃升。聚焦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重点产业,“一业一策”制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方案,更新换代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探索建立技术改造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设备更新改造服务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推动产业智能化改造。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标行动,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分层次培育一批“数字领航”企业、5G工厂等,推动智改数转网联。开展“工赋山东”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到2025年,培育5G工厂500家以上,国家级智能工厂数量达到50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开展水效、能效等领跑者行动。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到2025年,累计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500家、绿色工业园区50个。(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三、实施多领域装备更新工程(四)支持农业机械装备升级。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制定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加快粮食烘干设施基础建设,统筹已有烘干设施装备改造提升,淘汰燃煤型粮食烘干设备,推动粮食烘干燃煤热源更新改造。(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五)推动交通运输设备转型。鼓励混凝土搅拌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电动、LNG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支持600总吨以上内河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工作。(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六)加快住建领域设施更新。坚持“绿色低碳、本质安全、惠民宜居”,制定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进公共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60%。加快推动燃气等老化管道改造,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补齐配足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智能感知设备。(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七)提升教育文旅设施水平。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围绕学科和专业建设目标,更新购置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及时更新不符合需求的老旧设备。推进索道缆车、轨道滑道、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广播设备、影视设备、出版印刷设备等升级改造,推动房车、游轮、游艇、旅游车辆等旅游装备和数字文化新业态设备更新购置,加快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省广电局)(八)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全面优化硬件配备。(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程(九)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制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每年举办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60场以上,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30场。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机关事务局)(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制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依托“山东省家电消费节”,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各类促销活动。鼓励各地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组织智能电子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十一)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装生产、流通企业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五、实施高品质供给升级工程(十二)着力提升先进产能占比。聚焦工业母机、工程机械、农机装备等优势产业和医疗装备、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装备等新兴产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组织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到2025年,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3万亿元左右,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50%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十三)着力提升优质产品产量。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5567”提升工程,巩固商用车领先地位,打造乘用车竞争新优势。发挥家电生产大省优势,指导家电企业聚焦绿色、智能、适老方向,推出更多适销对路产品。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100万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十四)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聚焦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卡脖子”难题,开展重大装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装备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在先进制造领域布局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为科研成果提供中试熟化服务,切实打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迈向市场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十五)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品牌。持续推进“好品山东”建设,每年遴选40项左右制造业领域“好品山东”品牌产品、100项左右“山东制造齐鲁精品”进行集中宣传。发挥“山东制造云上展厅”平台工业品集聚优势,向全国推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六、实施高效能循环利用工程(十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十七)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引导各市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鼓励企业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十八)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活跃二手车市场,针对中亚、东盟等重点市场全力拓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十九)加快发展装备再制造产业。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十)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布局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再建设一批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分拣中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七、实施全方位标准提升工程(二十一)健全完善产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参与制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一批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引领设备更新。完善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链,实施标准化强链工程,培育和发展企业联合标准,鼓励制定实施先进团体标准。(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二十二)加快重要领域标准制定。加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综合交通枢纽、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等基础公共设施标准,持续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加快综合立体交通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智能化稻麦联合收获、精量播种、农机自动导航的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二十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聚焦汽车、家电、家具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支持企业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充分发挥家电领域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完善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开展智能家电、服装服饰产品、家居装饰装修产品等领域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碳足迹认证。(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二十四)完善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加快制定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地方标准,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完善车辆、家电、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流通标准。认定一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典型企业、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二十五)加强先进适用标准衔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制定完善装备制造、智能家居、“新三样”、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技术标准,加强碳核算、碳交易、减污降碳协同等标准的研制。推动标准认证衔接,大力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八、保障措施(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完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形成省市县三级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分领域制定配套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二十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专项资金,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政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为重点方向,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购置费用给予补贴;对企业进口的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绿色低碳设备及关键部件给予财政贴息。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等公共机构,在单位换新采购中按规定强制或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对主导制修订高水平能耗、排放、技术等相关标准项目予以奖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经费保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二十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精准高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牵头单位:省税务局)(二十九)强化金融服务支撑。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制造业企业,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对接碳金融、环保金融等项目库,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三十)提升要素保障水平。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 2.5万家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山东“六大工程”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
    4月7日上午,山东省召开全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视频会议。山东将实施高水平工业技改工程、多领域装备更新工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程、高品质供给升级工程、高效能循环利用工程、全方位标准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扎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利企业又惠民生。据初步摸底,今年我省2.5万多家规上工业企业有设备更新需求,每年有55万辆乘用车、2000万件电器的报废量,更新换代需求不断扩大,将创造巨大市场空间,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安全效益等多重目标。根据相关实施方案,我省将以“六大工程”为关键抓手,力争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00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60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8: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实施高水平工业技改工程。我省将“一业一策”开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更新换代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标行动,分层次培育一批“数字领航”企业、5G工厂,推动智改数转网联;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开展水效、能效等领跑者行动。实施多领域装备更新工程。农业领域,制定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交通领域,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住建领域,全面梳理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方面短板,分类改造提升;教育领域,鼓励高校、职业院校购置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时更新不符合需求的老旧设备;文旅领域,加快推进游乐、演艺、广播等设备升级改造,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医疗卫生领域,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推动病房改造提升。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程。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新能源汽车促销力度,今年将举办促销活动60场以上,其中下乡展销30场以上;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举办好“山东省家电消费节”,鼓励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各类促销活动;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推动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高品质供给升级工程。聚焦工业母机、工程机械、农机装备等优势产业,以及医疗装备、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装备等新兴产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做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释放更多产能,支持家电生产企业扩大优质产品供给。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重大装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装备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实施高效能循环利用工程。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推进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加强信用监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加快发展装备再制造产业,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实施全方位标准提升工程。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优化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健全消费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安全、健康、性能、环保、监测等标准升级。加强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加快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地方标准,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完善车辆、家电、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流通标准,畅通产业循环。为保障工作落地落实,我省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专项资金,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政策。精准高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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