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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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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检测相关的论坛

  • 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

    http://www.jshb.gov.cn/jshbw/gsgg/ggtz/201404/t20140402_261389.html关于实施《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jshb.gov.cn/jshbw/gsgg/ggtz/201404/t20140402_261384.html关于举办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

  • 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立项《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按照《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闽环监协办〔2022〕12)规定,经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组审议,由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牵头制定的《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批准立项。请牵头单位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标准质量,近期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2023年6月20日

  • 欢迎jingsheng担任环境检测-环境检测综合讨论版主

    欢迎jingsheng担任环境检测-环境检测综合讨论版主!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热心用户能加入到版主队伍中来,也希望在职的版主能在版面中发现有能力的热心用户推荐给我们。论坛正在招募版主,有兴趣的用户请参见这个帖子: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71101/1042199/

  •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推动我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我厅编制了《陕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经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联合印发实施。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1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联系人:来国伟 029-63916221传 真:029-63916225邮 箱:hbtjcc@shaanxi.gov.cn附件: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11/01/144047621514921.doc]陕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url][align=right]陕西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10月31日[/align]

  • 【求助】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的监测的问题。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附录B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中定点监测法,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每次至少进行昼夜24h连续监测。附录B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中普查监测法,监测分别昼间工作时间和夜间22:00-24:00进行。在前述监测时间内,每次每个测点测量10min等效声级。请问在环保监测站工作的同志们,你们平时工作是是采用定点监测法还是普查监测法,定点监测法实际中怎么进行?

  • 关于声环境监测

    如图环评所写,声环境是昼夜各监测一次,但声环境标准不应该是连续24小时监测,然后机器分析得出昼夜间的平均值吗?公司一直不接声环境噪声的业务,主要是因为标准的要求很难达到,但客户价格却低的可怜,所以,这样写各监测一次,是不是不规范?[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4/201904131853243472_5868_3613214_3.png[/img]

  • 江西省环保厅出台《江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积极、稳妥的开展我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工作,加强全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日前,省环保厅出台《江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为依据,由“总则”、“条件和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共四章、二十一条。  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我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有序放开环境监测市场,提升政府购买社会环境监测服务水平,整合社会环境监测资源,推动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

  • 公共卫生环境检测

    本人准备进入公共卫生环境检测行业,请问各位,需要实验室要求设备都有什么设备,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都需要什么证书,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第六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比武活动中增加社会监测机构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各有关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总工会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浙江省第六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比武活动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23〕154号),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决定同步开展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技术比武活动。有关事项如下:[b]一、参赛对象[/b]本次活动面向在浙江省注册或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且3年内无违规违法记录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b]二、时间地点安排[/b]7月24日理论知识竞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7月31日开幕仪式,地点:浙江树人大学南校区图书信息大楼一楼报告厅。8月4日现场操作竞赛,地点:浙江树人大学教学楼。[b]三、比武项目[/b](一)理论知识竞赛由于场地受限,参加理论考试的机构总数不超过15家,每家机构选拔5名技术人员参赛。若报名机构较多,由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按比例择优推荐。(二)现场操作竞赛根据理论知识竞赛成绩,7月27日前确定8家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现场操作竞赛,每家机构从5名参赛队员中择优推荐4人参加。考核项目为《浙江省第六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比武活动方案》中项目一和项目三。[b]四、成绩公布[/b]本次活动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单独比赛,设置团体一、二、三等奖各1名,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1名、2名和3名。团队奖和个人奖分别根据参赛代表队团体和个人得分排名确定获奖等次。出现团体/个人成绩相同时,现场操作竞赛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获得相应等次奖项,由省厅发文公布。[b]五、其他[/b](一)请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地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组织动员工作,做好有关资格审查和择优推荐工作。(二)请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各相关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做好组织参赛等相关工作。报名参赛的机构于7月19日18:00前将报名表及汇总表等信息报送我厅监信处,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三)请入围现场操作竞赛的8家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人、领队及参赛队员参加开幕仪式。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监信处 胡凌霄,0571-28869179。附件:1.全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比武活动选手报名表   2.全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比武活动代表队人员登记汇总表[align=right]浙江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7月17日[/align]

  • 【转帖】首届江西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比赛举行

    [size=4][font=SimSun]首届全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比赛举行 日期:2010-08-02 02:20:00 稿源:厅监测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浏览次数: 134 7月30日至8月1日,由省环保厅、人保厅、总工会共同举办的首届全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比赛在南昌举行。环保部监测司副巡视员张京麒、省环保厅厅长邓兴明、省人保厅巡视员张菊萍和省总工会副主席王运昌出席开幕式并讲话,省环保厅副厅长谭今来主持开幕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王业耀专程来昌对我省大比武进行现场指导。 张京麒指出,开展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是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旨在全面提升全国环境监测技术水平和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对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经济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全面促进环境监测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邓兴明强调,全省环境监测专业人员大比武活动是对全省环保监测系统技术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更是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监测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监测人员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契机。他要求:一是各代表队要严密组织,按照规程准时、有序参加各项比赛;二是评判员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评判规程、标准;三是活动承办单位要周密安排,做好后勤保障,确保安全,为参赛队伍搭建良好的比赛平台;四是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树立典型、展示风貌,向社会展现我省环境监测队伍的实力和水平,努力营造崇尚学习、崇尚技能、鼓励创新、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全省11个设区市环保局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共组成12个代表队参加比赛。通过比赛,将决出个人奖、团体奖及优秀组织奖等奖项。优胜者将组成江西省代表队参加今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 本次大比武由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考试两种方式组成。理论考试在开幕式结束后进行7月31日、8月1日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现场操作考试,分4个考区:光度法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GC区、容量法区和原子荧光法区。源地址:[url]http://www.jxepb.gov.cn/News.shtml?p5=10913[/url][/font][/size]

  • 《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政策解读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引领、服务能力,加快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日前,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b]一、编制背景[/b]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162号)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质量开展地方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研究,为做好国家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奠定扎实基础。“十四五”期间,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引领、服务能力,更好地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补齐应急监测和水生态监测短板,着力提升县级监测和大数据应用能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划。[b]二、《规划》的主要内容[/b]《规划》共12章42节。主要包括规划背景、总体要求、深化大气环境监测、增强水生态环境监测、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推进声、辐射和新污染物监测、拓展生态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和应急监测、推动生态环境智慧监测、改革创新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重大工程、保障措施。《规划》重点突出“十四五”我省监测工作“两个补齐”和“两个提升”。一是补齐水生态环境监测短板,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成体系、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构建1+1+9的水生态监测体系,推动流域水质监控预警;二是补齐应急监测能力短板,按照“平战结合、分区分级、属地管理、区域联动”思路,完善应急监测响应与区域调度支援机制,形成与辖区内主要特征污染物相匹配的快速应急监测能力;三是提升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推动地方监测机构资质、人员能力、实验场所、仪器设备提升,到“十四五”末,县级监测站具备规范采样、基本分析、质量控制、数据分析、特征因子监测等“五项基础能力”。四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应用能力,做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全业务、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水平。

  • 【分享】职业卫生检测、公共卫生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现有国家标准一览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验收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号 检测标准-1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标准GB/T18883—2002 检测标准-2 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标准GB/T16127—1995 检测标准-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验收标准GB50325—2001 检测标准-4 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 室内空气验收标准GB/T16146—1995 检测标准-5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标准GB3095—1996 检测标准-6 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标准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标准GB/T17094—1997 检测标准-7 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标准 室内空气检测标准GB/T17097—1997 检测标准-8 室内空气中氮氧化物卫生标准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验收标准GB/T17096—1997 检测标准-9 室内空气中臭氧卫生标准 室内环境验收标准GB/T18202—2000 检测标准-10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验收标准GB/T17093—1997 检测标准-11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室内空气检测标准GB/T17095—1997 检测标准-12 居住区大气中苯并(a)芘卫生标准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验收标准GB18054—2000 检测标准-13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卫生规范 卫法监发[2001]255号 检测标准-14 旅店业卫生标准 空气检测标准GB9663—1996 检测标准-15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验收标准GB9664—1996 检测标准-1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标准GB9665—1996 检测标准-17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验收标准GB9666—1996 检测标准-18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GB9667—1996 检测标准-19 体育馆卫生标准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验收标准GB9668—1996 检测标准-20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标准GB9669—1996 检测标准-21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室内环境标准GB9670—1996 检测标准-22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 室内环境验收标准GB9671—1996 检测标准-23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卫生标准GB9672—1996 检测标准-24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室内环境标准GB9673—1996 检测标准-25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室内环境验收标准GB16153—1996 检测标准-2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室内环境质量设计标准GBZ1—2002 检测标准-2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验收标准GBZ2—2002 标准名称 标准号 检测标准-1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6129—1995 检测标准-2 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室内空气检测方法标准GB/T15516—1995 检测标准-3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8204.26—2000 检测标准-4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 环境质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8204.25—2000 检测标准-5 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4668—93 检测标准-6 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4669-93 检测标准-7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法 室内空气检测方法标准GB11737—89 检测标准-8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6147—1995 检测标准-9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4582—93 检测标准-10 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测定方法 空气检测方法标准GB/T18204.27—2000 检测标准-11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环境质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5438—1995 检测标准-12 居住区大气中硫化氢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环境质量检测方法标准GB11742—89 检测标准-13 环境空气 苯并(a)芘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5439—1995 检测标准-14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定方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8204.24—2000 检测标准-15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测定方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8204.23—2000 检测标准-16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检验标准方法甲醛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6128—1995 检测标准-17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检验标准方法 改进的saltzman法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标准GB12372—90 检测标准-18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7095—1997 检测标准-19 居住区大气中铅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11739—89 检测标准-20 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GB/T18204.18—2000 检测标准-21 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室内空气检测方法标准GB/T9801 检测标准-22 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GB14677 检测标准-23 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国家标准GB/T14679 检测标准-24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室内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5262 检测标准-25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法 室内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5435 检测标准-26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5437 检测标准-27 公共场所空气温度测定方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8204.13 检测标准-28 公共场所空气湿度测定方法 室内空气检测方法标准GB/T18204.14 检测标准-29 公共场所风速测定方法 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检测方法标准GB/T18204.15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活动成绩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总工会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六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比武活动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23〕154号),2023年8月1日—4日,省生态环境厅等4部门联合开展了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活动,全省86支生态环境系统参赛队和20支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参赛队共530名选手参加。现将比武成绩公布如下:[b]一、团体奖(一)省级参赛队一等奖[/b]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b]二等奖[/b]浙江省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b]三等奖[/b]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注: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绩优秀,但不参与团体评奖。[b](二)县级参赛队一等奖[/b]慈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b]二等奖[/b]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宁海县环境保护监测站[b]三等奖[/b]宁波市镇海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临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温州市鹿城区环境监测站[b](三)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参赛队一等奖[/b]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二等奖[/b]浙江甬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b]三等奖[/b]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b]二、个人奖(一)省级参赛队一等奖[/b]冯加永 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曾青青(女) 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杨利航(女)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b]二等奖[/b]孙琴琴(女)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王 瑶(女) 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朱晶晶(女) 浙江省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周菁清(女)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莉红(女) 浙江省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汪凌佳(女) 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b]三等奖[/b]傅晓旭(女) 浙江省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沈碧君(女) 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薛令楠 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谢益东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寿 婕(女) 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王 晖 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周 顺 浙江省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何 平(女) 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张 明 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b](二)县级参赛队一等奖[/b]章 杰 慈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岑科达 慈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祝旭初 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b]二等奖[/b]周剑锋 慈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许海婴(女) 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程月明(女) 临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任柳芬(女) 宁波市镇海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杨琳玲(女) 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张 爽(女) 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b]三等奖[/b]徐艳武 嘉兴市海盐生态环境监测站徐凌霄 临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王 成 宁波市镇海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王绿芽(女) 慈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陈耀明 宁海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汪 涛 宁海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竺 斌 宁波市镇海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金琼瑶(女) 温州市鹿城区环境监测站施玲丽(女) 余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b](三)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参赛队一等奖[/b]朱可嘉 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b]二等奖[/b]陈荣威 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秀芬 浙江甬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b]三等奖[/b]疏仁宗 浙江交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施超宇 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徐海曼 浙江甬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于此次技术比武活动中成绩优异的个人将按照《浙江省第六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比武活动方案》和相关规定,向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申报“浙江金蓝领”“浙江省青年岗位能手”和“浙江省巾帼建功能手”等称号。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生态环境监测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希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人员以获奖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扎实学习专业知识,刻苦钻研监测技术,努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顶梁柱”作用,为加快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中国省域标杆作出更大贡献。[align=right]浙江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8月10日[/align](此件公开发布)

  • 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国环境谷《生态环境医院 大气环境专科服务规范》等七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已完成中国环境谷《生态环境医院 大气环境专科服务规范》(T/AHEMA 18-2022)、《温室气体走航监测技术规范》(T/AHEMA 19-2022)、《餐饮油烟排放连续在线监测技术规范》(T/AHEMA 20-2022)、《煤矿企业矿井水、洗浴污水余热利用技术规范》(T/AHEMA 21-2022)、《光散射法环境空气颗粒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T/AHEMA 22-2022)、《MEMS VOC气体传感器技术要求》(T/AHEMA 23-2022)、《水体环境监测表面增强拉曼散射(SERS)衬底》(T/AHEMA 24-2022)等七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现批准发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予以公告。[align=right]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align][align=right]2022年6月2日[/align]关于发布《生态环境医院大气环境专科服务规范》等七项团体标准的公告(3)(1)(1).pdf[font=&][color=#666666]相关标准如下:[/color][/font][url=http://down.foodmate.net/standard/sort/12/121444.html]T/AHEMA 20-2022 餐饮油烟排放连续在线监测技术规范[/url][url=http://down.foodmate.net/standard/sort/12/121959.html]T/AHEMA 24-2022 水体环境监测表面增强拉曼散射(SERS)衬底[/url]

  • 声环境质量监测常见问题有哪些?

    梳理声环境质量监测的常见问题,声环境质量监测常见的问题集中在监测点位、原始记录表及规范性、仪器检定维护及管理、现场监测等4个方面(具体如下):

  • 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在哪注册

    我想问一下各位老师,现在政府的检测任务不是需要注册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我想问一下在哪注册,我在网上找没找到这个平台,有哪位老师知道的吗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监管,切实规范监测行为,不断提升监测数据质量,促进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有效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河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附件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8/16/115022791562029.pdf]河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pdf[/url][align=right]2023年8月10日[/align]主办:生态环境监测处 督办:生态环境监测处[align=right]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align][align=right]2023年8月10日印发[/align]

  •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

    关于印发《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 总站物字2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各地噪声自动监测工作的需要,为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总站结合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应用研究”成果,编制完成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反馈意见与建议,以便为制定相关“噪声自动监测”国家标准提供基础资料。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 江苏省13个市环境监测中心垂管已全部完成挂牌

    截至7月中旬,江苏省13个省厅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已全部完成挂牌。目前,环境监测机构人员上划正在有序开展,预计9月底前全部完成。  江苏省作为全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管改革试点省份,积极推进全省环境监测垂改,优化调整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内部机构设置,着力构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环境监测新体系。2017年7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推进改革中,江苏省优化调整设区市环境监测职责任务,明确省级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负责全省监测业务指导,明确驻市监测机构以承担辖区内省级及以上事权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为主。  人员机构上收方面,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设区市环境监测机构在编在职人员,随其职能、机构和编制成建制移交省环保厅管理。  资产和经费方面,坚持“资产随机构走”的原则,设区市环境监测机构监测用房的划转,原则上应划尽划,不能划的保障长期无偿使用或保障足额租金经费,确保现有使用面积不减少,保障监测工作平稳运行。  围绕构建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新体系的新要求,江苏省全面提升监测能力水平,制订实施《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各设区市发展特色,在地下水、水生生物、土壤、生态遥感等多方面形成各具特长、相互补充的监测格局。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强化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厅直属相关单位:《贵州省强化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厅务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align=right]2023年8月3日[/align](此件公开发布)[align=center]贵州省强化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工作方案[/align][b](2023—2025年)[/b]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监测〔2023〕5号)要求,结合我省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23年年底,全省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执法有效联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到2025年年底,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机制顺畅高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规范性显著增强,执法监测能力明显提升。二、工作措施(一)落实自行监测监管责任1.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制定年度全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工作计划,采取抽查、跨市(州)互查等方式,每年组织对全省不少于100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对委托社会检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的,必要时赴该社会检测机构实验室开展现场核查。其中,2023年配合生态环境部对贵阳市、遵义市和黔东南自治州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污水处理厂、医疗机构、尾矿库等涉水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2.督促排污单位规范开展自行监测。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市(州)生态环境局应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规范开展自行监测,于监测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如实公开监测结果。市(州)生态环境局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和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自行监测管理要求,以及企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监测计划等,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技术规程》,对本行政区域内持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对象按照“双随机”原则确定,比例不少于5%。3.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审核。市(州)生态环境局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加强对申请材料中自行监测方案的合规性审核,确保自行监测科学性、规范性。省生态环境厅适时组织开展自行监测方案专项抽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进行通报,市(州)生态环境局组织排污单位及时整改。(二)推动自动监测设备规范运行1.提升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联网率。市(州)生态环境局应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安装运维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要全面落实《贵州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提升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自动监测设备上传的设备状态和重要参数的上传质量,落实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三制”(运维电子台账制、运维方案公开制、运维守法承诺制),确保自动监测排放数据、自动监测运行状态和重要参数真实有效。排污单位发现传输数据异常时,应第一时间以数据标记方式向国家和省自动监控管理平台报告,并及时检查修复。省生态环境厅对安装情况、联网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加大对火电、水泥、造纸、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督导检查力度,确保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生态环境部考核要求。2.完善设备建设和因子传输。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须按照规范要求,全部安装水质自动采样器,采集分析混合水样,严格按照规范设置采集和分析频次,不得擅自变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须按照规范要求,对抽取式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开展全流程校准校验。3.加强自行监测执法检查。市(州)生态环境局应持续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县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建设,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状况的检查。其中,排污单位虚假标记或谎报自动监测设备异常、生产或治理设施工况异常,导致传输至生态环境部门的自动监测数据不能反映实际排放情况的,认定为“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未按期完成水质自动采样器安装调试的和自动监测设备状态、参数不能按要求上传的,认定为“未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或与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一个自然月内单台(套)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数据有效传输率低于90%的,或一个季度内单台(套)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故障和维护时间累计超过72小时的,认定为“未保证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相关行业有其它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完善执法监测管理联动机制1.压实执法监测责任,提升执法监测效率。市(州)生态环境局委托开展执法监测的,对执法监测及时性负责,同时对监测同步证据收集和监测数据使用合规性负责。监测机构对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开展执法监测质量的抽查检查,必要时对受委托的监测机构开展检查。2.做好监测机构选用,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市(州)生态环境局可合理规划本级监测能力发展布局,按照具备执法监测能力的要求,加强县级监测站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区域站,强化便携、智能化现场监测设备配置,提升执法监测能力;监测能力不足的,可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执法监测任务。执法监测任务不得选用没有相应资质、信用较差、三年内受过各级生态环境或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批评、有违法违规记录的监测机构承担,不得委托承担同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监测机构承担。3.强化监测执法联动,发挥执法监测效用。探索完善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机制,制定《贵州省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执行清单》,按照排污许可执法监管需求开展执法监测,确保执法取证及时到位、数据准确、报告合法。加大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以及停限产等特殊时段排放情况的抽查力度。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自行监测制度,及时审核企业提交的自行监测方案、报告,推进污染源监测和自行监测工作规范运行。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要加强对所在市(州)执法工作的支持。(四)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加强管理部门、监测机构、排污单位管理与技术人员培训,省生态环境厅每年至少组织1期固定污染源监测培训,综合运用案例解析、现场教学等方式提升培训实效。市(州)生态环境局适时组织开展辖区内业务技术培训。(五)加强宣传报道和公众监督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平台,拓宽意见交流和投诉渠道,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发布自行监测信息,加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情况的依法公开,对公众反映的自行监测方面的问题,严格依法调查处理并反馈信息。三、工作要求(一)推动平台支撑按生态环境部要求推动持证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自行监测的手工监测数据,逐步推动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要求排污单位重复填报监测信息,相关信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共享。适时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于自行监测数据校核、综合分析,提升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和管理效能。(二)强化调度总结市(州)生态环境局分别于当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情况报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全省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报告编制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将对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align=right]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align][align=right]2023年8月3日印发[/align]

  •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驻各市监测站人员有参公和事业两种身份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驻各市监测站人员有参公和事业两种身份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驻各市监测站人员有参公和事业两种身份,这个混编问题可以说是最奇葩的存在了,以前广东各市环境监测站是市环保局下属单位,除了东莞清远珠海惠州湛江几个市参公外,其余都是事业编,环保实行垂管后,各市监测站上收成为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分支机构,上收后原参公的市级站不愿改回事业编,结果是保持参公,而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目前是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招人方式则是参公的驻市站走公务员招考路径,省中心和其他市站走事业单位招考路径。[img=,690,50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7/202307071102391119_3201_1137738_3.jpg!w690x501.jpg[/img][img=,690,74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7/202307071102479300_2816_1137738_3.jpg!w690x748.jpg[/img][img=,690,15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7/202307071102561325_9396_1137738_3.jpg!w690x158.jpg[/img]

  •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关于发布《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外观检测方法》团体标准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批准《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外观检测方法》(T/ZJEEMA 0006-2024)为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自2024年2月27日起实施,现予公告。[/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4年2月27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228/6384474282323664201679779.pdf]浙环监协〔2024〕7号-关于发布《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外观检测方法》团体标准的公告.pdf[/url]

  • 欢迎jingsheng担任环境检测版主

    欢迎jingsheng担任环境检测版主!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热心用户能加入到版主队伍中来,也希望在职的版主能在版面中发现有能力的热心用户推荐给我们。论坛正在招募版主,有兴趣的用户请参见这个帖子: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71101/1042199/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现将《安微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align=right]安徽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10月28日[/align](此件社会公开)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11/03/111604871514921.pdf]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url]

  • 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关于征求 《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及专家:[/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按照《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闽环监协办〔2022〕12)相关规定,《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行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2月31日。[/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请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反馈意见,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2557708812@qq.com[/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邮件格式:单位简称+《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反馈意见[/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人:翁玲玲 电话:13625076402[/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附件:[/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1.《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10月27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1027/6383404565983044897844269.docx]23.10.27 附件3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1027/6383404566640782514678687.pdf]23.10.27 关于征求《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函.pdf[/url]

  • 《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2018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提出要创新环境监测体制机制,强化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不断完善“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大力推进监测新技术发展,加快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顶梁柱”作用,为落实好2018年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与保障。《要点》明确了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13631”,即一个统领、三项重点、六个专项、三项基础、一个保障。“一个统领”是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参与和推动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谋划好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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