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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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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量检测相关的资讯

  • 安徽省蔬菜质量检测中心正式揭牌
    7月29日上午,作为安徽省五个农产品检测中心之一,也是全省目前唯一的省级蔬菜检测中心--安徽省蔬菜质量检测中心揭牌仪式在和县质监局隆重举行,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汪韧、巢湖市副市长冯克金为中心揭牌。   和县质监局局长章长奇在揭牌仪式上首先致辞,介绍了自2003年7月省质监局批准在和县设立安徽省蔬菜质量检测中心以来的发展历程,以及今年4月份中心通过省质监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试运行以来,启动的蔬菜检测相关工作,目前已初显成效。日前,省质监局正式批准通过验收,提前1年多完成建设任务,达到省级质检中心要求。接着,和县人民政府县长吴桂林介绍了和县蔬菜产业发展现状,该县地处皖东,濒临长江,是农业大县,更是蔬菜大县,被誉为"华东地区最大的菜篮子"。同时,这里还是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县、国家级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区,先后有30多种蔬菜产品及制品获得无公害或绿色食品认证,认证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安徽省蔬菜质量检测中心的揭牌,标志着中心正式投入运行,这是和县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可以真正实现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为和县蔬菜构筑了"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屏障。下一步,该中心将在地方政府的配合支持下,进一步完善无公害蔬菜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和县蔬菜品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力服务"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
  •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夯实质量基础 助力高质量发展
    2023年12月下旬,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与粮食检验技术研究所要完成933个批次的食品检测任务,该所综合业务科负责人尚强胜说:“研究所由三家检验机构整合而成,这三家检验机构以前分属于不同的行业主管部门,机构改革合并后,不仅人员、技术、资源可以共享,好多项目做起来也容易多了。”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自2020年12月31日组建成立以来,立足公益性、科学性、技术性、专业性定位,以夯实四大质量基础为抓手,扎实推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深入实施“1234”工程,即“搭建一个平台”,搭建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两个能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做好三个服务”,全力服务政府监管、安全底线和产业发展;“实现四个转化”,产品实验室向产业实验室转化,检验实验室向学术实验室转化,综合实验室向专业实验室转化,常规实验室向智慧实验室转化。同时,坚持党建引领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重塑性改革与流程再造相结合、高效转型与创新驱动相结合、突破瓶颈与补齐短板相结合,以技术体系、创新体系、服务体系为内容,不断提升引领型技术平台、保障型技术平台、支撑型技术平台的建设,逐步形成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全溯源链现代质量公用技术体系。由于同类型产品的检验检测具有相似性,仪器设备相近,但因隶属不同,同一区域内同类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并存,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问题。2020年12月,我省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药品监管等部门的22个省、市级技术机构整合成13个专业研究所,并将标准、计量、认证纳入改革范畴,组建成立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整合组建的省检中心打破行业壁垒,将22个独立运行的机构根据专业和职责进行结构性重塑,并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根据各专业所任务情况,合理调配设备资源,解决设备使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了人才、装备、技术、经费、场所等要素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在满足自身检验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向社会开放大型高端设备共享平台,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目前,省检中心拥有各类仪器设备1.08万余台件,业务范围涵盖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涉及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粮食、特种设备、纤维制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领域。计量方面建有10大类298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000余项检测校准能力;标准方面拥有文献馆藏16万件,标准题录库数据60万条;特种设备检验方面具有8大类68个品种的全项检验能力;产品检验方面具有118大类、2092种产品、13634个参数的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是我省整体规模最大、技术能力最强、业务领域最广的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围绕“六大安全”监管、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社会民生等领域,省检中心统筹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和资质优势,聚焦产业发展需求,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创新“清单式”“点餐式”技术服务,推动实现了机构改革“1+1>2”的整合效果,为行政监管提供了全方位的技术保障,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技术服务。在能力建设方面,新申请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近30项,新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等30类75种产品2510个参数的检测能力,显著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在服务保障方面,围绕我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及“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年均完成各类监督抽检任务近2万批次,出具各类检验检测报告超17万份。在服务模式方面,进一步统筹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资源优势,大力推行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以“打包式”服务精准发力,高标准打造19个“一领域一策”和“一站式”惠企组合服务包,进一步缩减检测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整合前原检验检测机构规模较小,各机构专家型、研究型人才较少,分布零散,难以形成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成果不够。省检中心组建以后,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兴检,出台系列科技创新奖励激励办法,推动国家质检中心、各类重点实验室创建,各级课题项目、发明专利、科技论文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同时,以国家级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项目建设牵引培育科技创新。目前,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兽药质量及兽药残留检测实验室”、国家药监局“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已完成建设;新获批食品药品安全防控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国家不锈钢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顺利批筹,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食醋)已通过现场核查,之后将在氢能及储运装备、中药注射剂等方面积极申报国家级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经过3年的改革发展,省检中心综合管理效能初现,学科体系初步形成,资源互补成为优势,逐步构建起学科鲜明、技术精湛、服务高质、支撑有力的省级综合性质量公共技术平台。
  •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购大量检测设备
    中国政府采购网2011年05月13日发布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仪器涉及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离子色谱、多种类型试验机、气体检测设备及多种行业专用设备。详情如下:   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按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设备采购 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A标段 离子色谱仪 1 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系统(ATB) 1 高效液相色谱仪(带自动进样器) 1 气相色谱系统 1 B标段 全自动氧弹量热仪 1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1000KN) 1 电子天平 1 电热恒温干燥箱 1 箱式电阻炉 1 水泥水化热测定仪 1 电动抗折试验机 1 水泥混凝土标准养护箱 1 压蒸釜 1 水泥胶砂振实台 1 水泥胶砂搅拌机 1 沸煮箱 1 微机控制电液式压力试验机 1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600KN) 1 C标段 多功能烟气分析仪 1 便携式烟气分析仪 1 超声波流量计 2 电磁流量仪 1 热流计 1 煤样分析仪(一套) 等温式全自动量热仪 1 红外测硫仪 1 元素分析仪 1 全自动工业分析仪 1 检测车 2 锅炉能效测试仪 1 D标段 TOFD检测仪 1 磁记忆检测仪 1 可燃气体分析设备 1 埋地管道泄露检测仪 1 埋地管道探测定位仪 1 防腐层绝缘电阻测量仪 1 电火花检测仪 1 杂散电流检测仪 1 土壤电阻率测试仪 1 密间隔管地电位检测仪 1 直流电压梯度检测系统 1 手持型GPS定位仪 1 E标段 场(厂)内机动车辆快速检测仪 1   二、文件编号:KYZB2011-04-026   三、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1年5月12日至 2011年5月25日 0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号怡和国际B座804室。(唐城宾馆北约100米处)   3、文件售价:A、B、D、E标段:300元/份,C标段: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文件若邮寄,需另加5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6月2日9:30前   五、开标时间:2011年6月2日9:30整   六、开标地点:西安市南广济街38号建苑大厦1002会议室   七、采购单位: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八、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文件发售:王 蕊 电话:18991100335   项目咨询:卢韶华、卢晨洁 传真:029-87628519   财务电话:029-85330576 E?mail: kyzb1@163.com   九、标书汇款帐号:   户 名: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西安建设银行甜水井支行   账 号:61001913600052501396   特此公告   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 山西省首套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投入运行
    7月3日,全省首套监测系统实时监控环境噪声。王韵菲 摄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太原市声环境质量状况如何?如何开展噪声监测?……7月3日,“并州生态文明建设媒体行”记者采访团,来到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办公楼楼顶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一探究竟。“该套监测系统可实现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不间断监测,监测数据全部实时采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监测科副科长苏毅介绍。监测结果显示,2023年,太原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95%,夜间功能区达标率为78.3%。与2022年相比,太原市声环境质量呈现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为进一步加强声环境质量监测和噪声污染防治、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为城市居民创造宁静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启动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遵照“科学延续、全面覆盖、均衡布设”的布点原则,结合城市规模、功能区区划结果及现行功能区噪声监测布点情况,太原市建设完成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15个,分布于六城区。其中,1类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9个,分别为:尖草坪气象站(点)、晋祠宾馆站、向阳苑站、龙康新苑站、西山湾绿苑小区站、煤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绿地山鼎庄园站、茂园小区站、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类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2个,分别为:中国辐射防护院站、医药小区站;3类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1个,点位为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站;4a类功能区(城市主干路)3个,分别为:五一路星河浴苑(五一路)站、山西财经大学坞城校区南院(坞城路)站、山西开放大学(千峰路)站。经过半年多紧张调试,目前该自动监测系统已与生态环境部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网且全部投入运行。“我市原来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大部分集中在城市中心区,部分点位受校园内高音喇叭、课间活动或楼顶风机等固定声源影响,部分点位受树叶声、鸟叫声、虫鸣声影响,监测结果不具备代表性。”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大气环境研究室主任王波解释说。现场了解到,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包含:全天候户外传声器、噪声采集分析、气象监测,视频、4a类站(点)的车流量监测等基础单元,还首次配备声源识别模块,基于深度学习的复杂环境自然声源智能识别技术,针对自然环境噪声特性,通过对信号的变换和处理,获取信号中的关键信息密码,使声源信息综合评价更加多维度,从而自动识别虫鸣鸟叫、人为活动等不同的声音“密码”,确保噪声污染精准溯源,有效治理更具针对性、精准性。与过去手工监测相比,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的代表性、连续性、稳定性、可比性有了明显提高,为太原噪声治理等提供了坚实技术支撑。
  • 河南省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初步建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3月14日,记者从河南省粮食局获悉,目前河南省已有13个省辖市和3个县(市)粮油检验机构被国家粮食局授权挂牌“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河南省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初步建立。   据悉,省粮食局去年共争取国家支持河南省粮食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投资2610万元,许昌、周口两市粮油质检中心先后被国家粮食局授权挂牌,鹤壁市粮食质检中心顺利通过了国家粮食局专家组的现场考核验收,至此全省共有13个省辖市和3个县(市)粮油检验机构获得国家粮食局挂牌。同时,省粮食局编制完成了《2012年河南省收获小麦质量品质报告》,为粮食生产企业采购优质原料提供了参考。   省粮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河南省150家重点主食产业化企业全部具有常规监测能力,91.3%的企业具备品质监测能力,重点企业共建立自己的原料生产基地419万亩,带动农户94万户,有力地保障了主食产品的原料营养安全。
  • 《河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印发
    p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p p   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推进河北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影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及省“两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河北。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等制约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环境管理水平的突出问题。 /p p   ——坚持依法依规。进一步健全法规规章制度,改革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坚持依规管理,依法打击。 /p p   ——坚持综合防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立足系统治理,预防不当干预,规范监测行为,防范环境风险,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公开,形成政策措施合力。 /p p   ——坚持严格监管。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责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p p   ——坚持数据共享。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各类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2018年,完善大气、水环境监测网,初步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和企业的五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秸秆禁烧红外线监测点全覆盖,入境河流、出境河流、重点湖库、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全覆盖,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危废管理实现全流程监管 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大气监控指挥系统投入使用 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 /p p   2019年,全面建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固定污染源VOCs和土壤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平稳运行,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污染源信息纳入管理指挥系统,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纳入大数据平台。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有效运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p p   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完备,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作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权威高效运行,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建成,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p p   二、主要任务 /p p   (一)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 /p p   1.明确领导责任。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负领导责任。建立对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提醒、预警整改机制,对不能保障环境监测体系正常运行、影响监测质量的行为提出批评并发布预警通知,督促当地政府从速整改。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人为干扰环境监测数据和质量、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县,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省环境保护厅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交由所在市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厅将处理结果报告省委、省政府。 /p p   对地方党委、政府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行政区域内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较为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将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环境监测活动有关内容纳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在国家或省级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中,对发生或出现弄虚作假、干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量化问责。 /p p   2.明确监管责任。各级环保、质监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制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联合监管和检查通报机制。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管理。发现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监管不力以及有其他未依法履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违规线索,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3.强化防范和惩治。依据《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环境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督政职责,发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或涉嫌刑事犯罪的,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p p   4.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进行记录,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保证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档、归档备查。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二)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 /p p   5.理顺全省环境监测体制和机制。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全省统一布点、统一监测、统一标准、统一考核。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省环境监测中心、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按照统一要求,加强对市县大气、水、土壤监测工作,及时通报、公布结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监控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污染源的监测管理以及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调查评价,接受省环境监测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形成监测合力。 /p p   6.执行全国统一的监测标准规范。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规划布局,建设覆盖全省的大气、水(含海洋)、土壤、辐射、生态的省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污染源排放监控网络。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和实施的统一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问题。 /p p   7.依法统一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清单,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范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出口、内容、频次和媒介,由环保部门统一发布环境质量结果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内容的,应与同级环保部门协商一致或采用环保部门依法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信息。 /p p   8.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保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查笔录、涉案物品清单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监测、检验报告或认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接受,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环保部门是否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环保部门对企业行政处罚的信息、重点排污企业名录等信息资源实现共享。 /p p   (三)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监测行为 /p p   9.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保部门严格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p p   10.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实行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实现全省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取消环保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 /p p   (四)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 /p p   11.建立责任追溯制度。遵循“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原则,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样品、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真实性终身负责。对违法违规操作或直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p p   12.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流转、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有证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 /p p   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者要履行其对质量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环境监测全过程。严格执行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审核制度,作为监测全程留痕和监测数据终身负责的依据。 /p p   13.强化社会监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省质监局要严格把好准入关,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环境监测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联合制定《河北省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进行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环境监测机构“黑名单”制度,对发现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列入“黑名单”。 /p p   (五)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p p   14.严肃查处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环保、质监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人员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环保、质监部门及公安机关要依法对其给予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有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p p   环境监测机构在提供环境监测服务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处罚外,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省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可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p p   15.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对排污单位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环保部门、公安机关要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16.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围绕环境质量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测、社会化服务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环境管理决策的监测领域,自2018年起,连续3年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和弄虚作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监测设施不正常使用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p p   17.推进联合惩戒。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p p   18.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全省“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要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 /p p   (六)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 /p p   19.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省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监控指挥,省市县乡监管执法四级联动。各市统一建设涵盖自然生态环境各要素信息、环境管理需求,并涵盖环保、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气象、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矿山、海洋、卫生、城市管理、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及质量保证等有关信息的大数据监控指挥平台,发布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动员全社会参与并监督。 /p p   (七)加快提高环境监测和质量监管能力 /p p   20.制定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加强省市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全省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用房、监测资质、监测用车和工作经费等问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测队伍专业化水平。省环境监测中心要具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全过程质控的能力 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要具备大气、水、土壤、辐射、噪声等全要素、全指标监测能力,适应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监控中心要具备各类污染源监测能力,有效发挥对企业的监测监管职责,为环境保护税的复核提供技术支持 按照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的要求,着力建设覆盖全要素、全方位、智能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和生态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体系。 /p p   21.保障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准确界定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和相应处罚措施,加大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惩处力度。对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改变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研究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办法、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环境监测人员数据弄虚作假从业禁止制度,研究建立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自我举证制度,推进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标准化建设,确保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p p   22.加强对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障。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做好行政区域内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站房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信、出入站房管理等基础保障工作,清退未经省环境保护厅允许而擅自安排的驻守人员,拆除各类私自安装的门锁栅栏、断电闸盒和喷淋喷雾设施等,保证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稳定、不间断运行。 /p p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一旦发现人为干扰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正常稳定运行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 /p p   23.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省环境监测中心现有资源建设省级环境监测质控中心,提高全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水平,对全省环境质量监测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承担区域环境质量控制任务要求。 /p p   24.强化高新技术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量子激光雷达、在线监测远程质控系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通过对环境监测活动全程监控,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报警。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控技术研究,加快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高全省环境监测科技水平。 /p p   三、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好,建立党委政府主导、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本实施方案印发后,各地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贯彻落实,在3个月之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每年12月向省环境保护厅报送落实情况。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p p   (二)完善财政保障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环境监测发展改革、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保障环境监测业务用房、业务用车和工作经费,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我省环境监测整体水平。 /p p   (三)加强督导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把各地各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作为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省环境保护厅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要把提高环境监测质量防范干预作为驻点监察的日常内容,严格监督监察。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责任追究、项目建设、经费保障、执纪问责等方面事项。 /p
  • 衢州牵头,浙皖闽赣四省边际质量基础检验检测技术联盟成立
    6月20日,浙皖闽赣四省边际质量基础检验检测技术联盟成立大会暨“世界认可日”系列活动在浙江衢州举行,来自浙江衢州、安徽黄山、福建南平、江西上饶四省边际城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四地市、县两级食品、药品、计量、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人等约200人参加。本次活动由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据了解,这次联盟成立是顺应社会发展需要:自2017年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来,我国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今年《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正式印发,更对我国质量强国建设作出整体部署。为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充分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助推经济稳进提质、促进全球贸易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提升质量认证供给水平和创新能力。衢州、黄山、南平、上饶四市地缘相近、人文相通,此次共建质量基础检验检测技术联盟,有利于共同构建区域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新格局,推动开放开发经济实现新增长。会上,浙江衢州、安徽黄山、福建南平、江西上饶四省边际城市检验检测机构代表进行“四省边际质量基础检验检测联盟”电子签约。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作为首届联盟轮值主席单位,发布了“共建联盟 共创未来 ”联盟倡议书,倡议推进高端人才、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要素合作互助、资源共享、平台共建,共同推进检验检测行业区域一体化,把联盟打造成政府认可、企业信赖、社会赞誉的四省边际检验检测品牌。与会嘉宾共同启动“四省边际质量基础检验检测技术联盟”,并为联盟成员单位进行授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衢州以“世界认可日”活动为契机,牵头成立四省边际质量基础检验检测技术联盟,是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作为和生动实践,希望联盟聚焦中心大局,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需求导向,协同提供精准高效服务,加强交流合作,推进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技术平台作用,为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大力量。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院长宋剑锋说,下一步将充分发挥联盟平台的体制机制优势,引导更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资源要素向四省边际城市集中,进一步打通品牌链、人才链、科技链、产业链,形成“开放、协同、创新、共赢”的发展模式,最大化发挥资源优势,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注入新动力。
  • 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降解材料检测能力获全球多个机构认可
    9月18日,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下称“质检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该所塑料材料红外光谱分析、化学成分分析、限量金属元素分析、植物生态毒性试验、蚯蚓生物毒性试验、崩解试验和生物降解性能试验等7项国际标准检测能力日前获得德国标准化学会认证中心(DINCERTCO)认可。发布会现场授牌(央广网见习记者 付美斌 摄)至此,质检所已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德国标准化学会认证中心(DINCERTCO)、美国产品研究协会(BPI)、澳大利亚降解协会(ABA)、欧洲生物协会(EUBP)等降解材料检测相关资质,出具的检测报告将被全球大多数国家认可。据了解,这一重大成果将对海南省降解产业的市场监管、科研创新及全球化推进具有重大积极作用,对海南省降解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技术革新和贸易全球化的推进意义重大。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见习记者 付美斌 摄)质检所是经海南省政府批准设立,隶属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是海南省最早通过国家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和授权“三合一”认可的省级综合性产品质检机构。2021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以质检所为依托单位筹建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降解材料质量安全评价与研究),成为海南省内首家兼具重点实验室及国际互认资质的降解材料检测机构。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等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对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给予极大的支持,经过两年的建设,重点实验室的规模及技术力量已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拥有核磁共振仪、降解呼吸仪、降解试验箱等专用检测设备85台,科研及检测技术人员33人。降解材料检测能力覆盖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全生物地膜、全生物降解塑料垃圾袋等70个产品类别578项参数。重点实验室参与制定了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标准体系,制订海南省降解材料相关地方标准3个、团体标准7个,承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项目3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个,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1个,全生物降解检测科研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另外,重点实验室研发的“塑料制品中不可降解成分的快速检测方法”被国务院作为禁塑经验在全国推广。质检所负责人吴毓炜向媒体介绍情况(央广网见习记者 付美斌 摄)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海南生物降解产业发展迅猛,全省降解材料生产年产量为2.5万吨,同时洋浦经济开发区10万吨级的热塑性生物降解材料上游生产企业、海口云龙产业园3万吨级的塑料改性工厂和老城经济开发区2万吨级加工产业也相继投产,打造规模化生物降解产业集群,已成为海南省发展的战略目标。质检所实验设备(央广网发 主办方供图)据了解,质检所降解材料检测能力实现国际互认,可更好地搭建国际化技术服务平台,通过检验、科研、技术实力,在更高层面和更广泛范围内,帮助降解材料企业引进技术、改进工艺、提高质量、开发新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绿色环保产品,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为海南自贸港禁塑产业发展开辟新的国际赛道。认证会现场(央广网发 主办方供图)海南是“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的门户,内靠华南经济圈,外临东南亚地区,处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地理中心位置,现已成为兼具亚洲特色和全球影响的国际交流平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使海南成为了全国经济适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材料替代品材料或制成品进口最便利、最快捷的地方,形成全国生物降解材料制品生产、销售聚散地。海南降解材料检测能力国际互认,可为全国生物降解企业产品在贸易中提供质量比较和技术革新,为国内生物降解产品走向世界保驾护航。发布会现场签约(央广网见习记者 付美斌 摄)该负责人表示,海南自贸港进出口贸易繁多,获得国际互认后,质检所出具的降解材料检测结果可直接被全球大多数国家认可,自由贸易中实现进出口货物一次检测、快速验放,为进出口生物降解材料制品企业实现高效通关提供合格评定依据,有效促进通关便利,对助力海南自贸港商品贸易和经济往来发挥了重大作用。
  • 湖北省能源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正式获批筹建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批复同意由省质检院筹建“湖北省能源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将填补当前国内暂无省级能源材料中心的空白。湖北省作为能源大省,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大力推动能源产业绿色、低碳的转型升级。该中心的获批筹建,是贯彻落实《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湖北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国家和全省一系列战略和规划的具体举措,是助推能源产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据了解,该中心建设周期为18个月,以省内一流、国内先进为目标,搭建集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技术交流、科研服务、标准建设、信息共享“六位一体”技术服务平台。中心建成后,检验检测能力可覆盖能源工业材料、新能源材料、节能材料和储能材料四大类,将为能源产业和新材料产业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持和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流程,完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为产业技改扩规、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省质检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积极做好中心筹建工作。大力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科研投入与技术合作,不断提升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贯彻落实“双碳”、 “质量强省”战略,服务我省能源产业和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 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公布
    关于2023年上半年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东建质函〔2023〕13号)各检测企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函〔2023〕10号)要求,我站于2023年6月26日至7月7日对全市33家房建见证取样类检测机构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内容包括检测机构资质情况、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样品管理、检测行为、检测环境及设施、档案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管理情况、与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连接情况,检查采用量化考评的方式进行。经检查,全市33家检测机构全部与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正常连接,并按要求上传检测数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共签发3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中8家检测机构签发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房建见证取样类检测机构量化评分排名在前5名的依次是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新成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联科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排名在后5名的检测机构依次是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广东建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列第28名)、东莞市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并列第31名)、广东建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二、主要问题(一)人员管理不到位。东莞市常平骏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厚润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注册人员无正当理由缺席检查。(二)试验室场地和设施环境管理不规范。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缺少水泥养护池温度记录,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试块养护室温湿度记录不全;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广东欣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存放未按要求实行双人双锁,存在安全隐患;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电器试验室试验区域地面未全部覆盖绝缘地胶;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涂料养护室温湿度未达到要求;东莞市常平骏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沸煮箱放在水泥成型室,影响温湿度控制;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管材室无环境温度控制记录,门窗室无通风设施,水泥成型室未按实际试验时间记录环境温湿度。(三)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东莞市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只有一台抗渗仪且故障未修复,水泥胶砂搅拌机更换后未更新设备台账信息,水浴锅缺少使用记录,试验室部分检测设备未在检测监管平台登记;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未配置砂氯离子检测的水浴锅;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中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水泥胶砂搅拌机、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更换设备后未及时更新设备管理台账;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砂氯离子检测用的水浴锅未校准。(四)样品管理不规范。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水泥试件未进行唯一性标识;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钟鸣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有芯片的混凝土试件未贴样品标签;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不合格样品留样区设置在标准养护室;广东建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钢筋不合格留样区域未标识,水泥留样室未放置留样记录;东莞市华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有两份水泥化学分析样品未留样。(五)检测管理及记录等不规范。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管材室使用的标准未受控;广东勇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环境空气室使用的规范未受控;广东新成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有1组电缆样品超期未检;广东堃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砼试块检测原始记录缺少检测人员签名,钻芯现场记录表未按要求杠改签字确认,低应变现场记录不完整,缺配桩长信息。(六)数据采集和上传不规范。广东建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检测实施方案未在系统申报登记,上传系统时间延迟;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基桩声波透射检测(HZJ-BG2022-00003)变更桩号后检测方案未及时更新;广东度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有部分水泥检测3天抗折抗压数据未上传;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与市检测监管系统连接不正常,检测数据上传不完整。(七)检测报告修改不规范。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安全网性能检测报告(AAQWBGMA2023-00001)修改后检测报告未更改报告编号;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钢筋原材力学性能检测(KYB-Q0309-230026)的检测报告修改委托单填写信息不完整,漏填样品编号、样品规格等信息;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缺检测报告修改台账;东莞市厚润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修改申请表未附上原委托单资料。(八)检测视频录制、监控摄像不符合规定要求。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溯源影像资料录制不完整;广东勇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渗室未加装摄像装置,未实现监控全覆盖。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工程检测对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对于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各机构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建立长效预防机制,不断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我站将对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改质量效果,对拒不进行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检测机构,依法依规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肃处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检测机构管理,现明确以下工作要求,请各检测机构遵照执行:1、规范样品管理。要求样品在接收、存储、清理等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检测机构在接收植入芯片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时应在每一个试件上粘贴机构的样品标签,不得采用芯片绑定样品信息代替样品标签的做法;样品应按要求存储在样品流转间或试验室,不得存放在其他未受控制的区域,禁止未接收样品提前在系统中录入样品信息生成样品编号。2、规范检测方案编制。检测机构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事前编制检测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对鉴定检测、危房检测,以及重大、重要检测项目和为有争议事项提供检测数据的检测方案应取得委托方的同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5.1.4条)3、规范检测过程。严格按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进行检测,不得省略或变更部分环节和程序。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和钢筋力学性能试验应加载至极限破坏状态;混凝土后锚固件抗拔试验应按标准要求的锚固承载力分项系数设置最大试验荷载。4、规范设备使用记录。主要检测设备应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并记入检测设备档案。使用记录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的名称、管理编号;2、试样名称、编号、数量;每组试验开始和结束时间;3、操作过程中设备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4、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设备应有领用日期、归还日期、领用人、检测项目及归还设备的检查情况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4.2.7条)5、规范样品留置。检测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留置已检样品,有关标准留置时间无明确要求的,留置时间不应少于72小时。对于不合格已检样品,如果场地允许,留置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3.0.10条)(二)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认真落实《关于优化预拌混凝土和检测企业监管模式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认识到检测企业管理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检测企业的监管工作。落实检测企业责任监督员,编制适合辖区内检测企业的监督管理方案,制订针对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方案和检查计划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从严监督执法,对违法违规进行检测的企业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肃处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附件:2023年上半年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xlsx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8月31日
  • 河北省质量信息协会立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服务规范》团体标准
    各相关单位:河北省质量信息协会2023年团体标准提案申报的通知发布后,经协会秘书处对收到的申报材料研究审核,决定对团体标准《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服务规范》的制定工作进行立项评审,经审核通过,现批准立项,项目编号:T2023162。标准牵头单位:河北晟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请标准起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同时欢迎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有意者请与河北省质量信息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苏秘书电 话:0311-66562505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6号汇龙国际1-2210邮 箱:hbszlxxxh@126.com河北省质量信息协会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质量信息协会关于《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 山东省临沂市成品油质量检测正式迈进快检新时代
    山东省临沂市成品油质量检测正式迈进快检新时代2020-03-13 15:27:45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新闻网济南讯(记者 朱文达)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商品。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深入推进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有关要求,山东省临沂市市检验检测中心紧急部署、立即行动,组织成立了“成品油快检突击队”,对全市流通领域成品油、车用尿素展开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启动仪式据介绍,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3月12日,成品油快速检测启动仪式上,该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黄波为抽检突击队加油鼓劲,对工作纪律和安全防护提出明确要求。成品油取样经过前期专业扎实的技术和业务培训,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质检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快检方法,大约20分钟就可以完成一座加油站成品油或车用尿素的抽检工作,真正实现了现场抽样、现场检验、现场出具检测结果、现场判定油品质量是否达标,标志着临沂市成品油质量检测正式迈进快检新时代,成品油检验检测能力再上新台阶。成品油现场快检现场发放检验报告
  •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或强制化 将催生超10亿元检测需求
    摘要   近日,北京、上海等20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呼吁将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标准,并在标准中适当增加有机挥发性的检测项目。(详情查看:车内空气标准须强制 20家单位呼吁增加有机物检测) 检测专题: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之前我国一直没有针对车内环境的污染控制标准,此标准一出,立刻引发厂商和消费者的高度关注。   据了解,环保部于 2011年 10月颁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GB/T27630-2011),对车内空气中八种有害挥发性化合物浓度做出详细要求。该指南是推荐性国家标准,尚未强制实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现有车内 VOC检测服务需求来自于汽车制造商内部,是企业自愿性检测需求。 如果现有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规定,据估算未来每年汽车 VOC检测市场规模为 12亿元,将会催生超 10亿元的检测需求。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强制化或可催生超 10亿元检测需求   尚未出台强制性标准,现有检测服务为企业自愿性需求   环保部于 2007年颁布《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HJ/T400-2007),涉及采样环境条件技术要求、采样方法和设备。2011年 10月,环保部颁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车内八种有害挥发性化合物浓度限值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是推荐性国家标准,尚未强制实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现有车内 VOC检测服务需求来自于汽车制造商内部,对相关挥发性物质浓度要求不尽相同。   现有标准若强制化,或可催生超10亿元检测需求   如果现有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规定,据估算未来每年汽车 VOC检测市场规模为 12亿元: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 2012年我国乘用车产量为 1552万辆,我们假定未来每年乘用车产量为 1600万辆,假定车辆抽检比例为 0.5%,单辆汽车采样费用为 10000元,分析费用为 5000元,则检测市场规模为 12亿元。 我国乘用车产量稳定增长   华测检测、聚光科技等检测机构和仪器厂商或将受益   汽车 VOC检测主要分为采样和分析两大块。采样是将受检车辆置于恒温恒湿环境测试舱中,对不易吸化合物可通过与衍生化试剂(如 DNPH)反应进行化学衍生。苯系化合物物理采样后可用气相色谱质联用议(GC-MS)进行分析 醛酮类化合物与 DNPH液相色谱(HPLC)进行分析。   如果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规定,则华测检测、聚光科技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和仪器厂商将有望受益。   华测检测:汽车 VOC实验室 受到广泛认可   华测检测目前已开展汽车 VOC实验室提供车内VOC测试、汽车部件 VOC测试和汽车材料 VOC测试服务。   公司于 2008年受邀参加《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试方法》国标工作组,是唯一一家参与该公司汽车 VOC实验室受到国内外知名汽车制造商认可,包括 GM、 FORD、VOLVO、VOLKSWAGEN、TOYOTA、上汽、奇瑞、吉利等。   聚光科技: GC-MS产品或可用于汽车 VOC分析   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将在汽车 VOC检测。聚光科技目前 GC-MS产品主要包括 Mars-400系列和 Mars-6100GC-MS系列产品。 (编辑:萧然)   注:本文部分内容引自东方证券 陶林杰的相关报告,经编辑整理而成。
  • 黑龙江省植物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落户集贤县
    3月18日,黑龙江省植物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举行揭牌剪彩仪式。   黑龙江省植物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建筑面积近5000平方米,设有气相色谱、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万能试验机等76台(套)检验仪器设备。具备植物油、酒类、调味品、肉制品、饮料、冷饮、乳制品等88个品种的食品检验能力。黑龙江省植物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是第一个落户集贤的省级检测中心。对于提高全省以及集贤县植物油产品检验能力,强化植物油质量源头监管,指导大豆油脂生产企业合理有序开发大豆资源,促进我省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超武、双鸭山市委书记李显刚、副市长唐丽华、双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沈龙滨、集贤县县委书记华泽贵、县人大主任张万里、县委副书记、县长许德东及省质监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出席黑龙江省植物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揭牌剪彩仪式并剪彩。
  • 湖北省特殊钢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获批正式设立
    5月12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同意设立湖北省特殊钢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2个省级质检中心的批复》明确,以黄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依托筹建的“湖北省特殊钢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获得资质认定证书(CMA),并通过专家组验收评审,予以正式批准设立。日前,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评审专家组对该中心进行了评审验收。评审组依据评分细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实验室环境、核查仪器设备、盲样考核等多种方式,对中心技术能力、规划与人才培养、科研能力等6个方面进行验收评分。评审组一致认为,中心的实验室基础设施完善、检测仪器设备先进、科研能力强、检验项目覆盖率高,能够为区域特殊钢产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截至目前,该中心已获得碳素钢、中低合金钢、不锈钢、钢铁及合金等各类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共37个产品、106项参数的检测能力,覆盖标准近200个,可为广大客户提供全面、权威、可靠的专业技术服务。下一步,黄石市质检所将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在完善中心布局建设基础上,迎接市场监管总局对中心的验收。
  • 安徽省镁铝合金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落户池州
    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同意筹建安徽省镁铝合金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批复》下发,正式批准以池州市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非金属矿质检中心)(以下简称“市质检院”)为母体单位,在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筹建安徽省镁铝合金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据介绍,镁铝合金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建筑、包装、交通运输、电力、航空航天、军工、光伏太阳能、家电家居等领域。“十四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实施包括镁基、铝基在内的“六基”提升计划。当前,我市正聚焦镁基、铝基新材料产业发展,立足全国、全省战略布局,发挥宝镁轻合金项目龙头带动作用,加快补链延链固链强链,推动产业链向价值链高端延伸。该中心建成后,将以市场需求为主导,促进政产学检研深度融合,降低研发和检测成本,提高企业效益,助力镁基、铝基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为该中心的承建单位,市质检院拥有近800余台先进仪器设备,先后通过CNAS和CMA资质认定,检测产品和参数达1000多个,检验检测能力覆盖非金属矿产品、非金属和建筑材料、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农资、轻工、化工、小家电等领域。“市质检院将加紧项目实施,加强与重庆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进一步整合资源、链接要素,全面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如期建成一个集产品检验、标准研制、技术研发、信息交流的国家级质检平台,不断提升平台能级、扩大平台影响。”该院院长汪安表示。
  • 山东省住建厅公布2021年第九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结果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山东恒合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经审核、公示,山东恒合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予以许可。东营顺凯基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申请资质注销,予以注销。特此公告。附件:1.2021年第九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结果.docx2.2021年十月份注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docx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0月14日
  • 河南省土壤样品检测技术与质量控制培训班在郑州举办
    为进一步优化检测工作流程,强化检测质量控制,全面提高检测的进度与质量,保障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内业测试化验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要求,11月27日—28日,省三普办在郑州举办了土壤样品检测技术与质量控制培训班。全国土壤三普国家级专家、省土壤三普内业技术组组长、省土壤肥料站副站长孙笑梅研究员出席了会议并讲话。省土壤三普内业技术组相关人员,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主要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孙笑梅指出,各检测机构要站位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土壤检测的重要性艰巨性;要对标对表找差距,凝心聚力抓落实,提高检测技术,确保数据可靠;要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土壤三普样品检测工作,落实好土壤样品检测质量控制;同时要严格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有关要求,做好“三抓”即抓好组织、抓好沟通、抓好安全;在落实上切实按照“五靠四控”的要求认真执行。并要求各内业专家、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增强责任感,主动入位,积极作为,高质量做好河南省土壤三普工作。  河南省土壤三普内业技术组副组长、省土壤肥料站监测中心主任袁天佑高级农艺师围绕土壤样品检测与质量控制开展了详细培训,对各检测机构提出了具体内部质量控制要求,并要求各检测机构回去后务必贯彻好孙笑梅副站长的讲话精神,落实好全国土壤普查办“三必须”,夯实主体责任落地,强化使命担当,高质量开展检测工作。  针对当前检测机构存在的实际问题,全国土壤三普国家级数据审核专家栾桂云高级农艺师讲解了土壤三普土壤样品检测流程优化步骤,对土壤样品检测作业指导书进行了分参数详细解读,并与各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互动,解答指正了实验过程出现各种问题,强化了实验过程管理,提升了各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确保了各检测机构土壤三普样品分析数据准确、可靠。
  • 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举行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由省农牧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主办的第二届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10月10日在兰州举行,来自全省14个代表队的42名检测技术人员一展风采。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新形势下要求基层检测人员能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我省目前已有市级和县级检测技术人员700多人,但不能满足大量的检测需求,同时检测人员大部分是兼职人员,专业人员十分缺乏。为此,省上决定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全省性基层检测人员技术大练兵,选拔理论知识扎实、检测技术过硬的优秀队员,通过示范带动,快速提升我省基层农产品质检队伍业务能力。   此次竞赛获得省级比赛前3名的选手,将晋升相应的技术等级,并对获得省级比赛的前10名,授予相应的“甘肃省技术标兵”和“甘肃省优秀选手”称号。选拔出9至12名选手,将参加省上的集训,最终确定的前3名选手,将代表我省参加今年11月份由农业部、全国总工会、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在北京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能竞赛。
  • “100家实验室”专题:访上海胜邦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为广泛征求用户的意见和需求,了解中国科学仪器市场的实际情况和仪器应用情况,仪器信息网自2008年6月1日开始,将用一年半的时间对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100个实验室”进行走访参观。 近日,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参观访问了本次活动的第二站:上海胜邦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STR(Specialized Technology Resources, Inc.)成立于1944年,是一所国际性的独立的商检机构,总部设在美国。服务网覆盖6大洲40个国家。全球拥有13间独立的实验室,分别位于美国(2间)、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上海、中国深圳、意大利、土耳其、英国、瑞士、法国、印度和越南,为全球市场提供专业产品性能评估、生产原料的质量保证、实验室测试、商检及ISO顾问等服务。   2003年1月,STR在中国上海成立了上海胜邦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成为国内第一批外商独资的质量检测公司, 同年,在深圳成立了上海胜邦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并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上海胜邦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服务范围包括轻工、纺织、鞋类、家具、机电仪器等商品的质量检验、分析、验货及测试业务、公证咨询、质量检测咨询等。 上海胜邦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曹爱军先生   上海胜邦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曹爱军先生接待了仪器信息网记者,并带领记者参观了上海胜邦的五大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品实验室、纺织实验室、电子百货实验室以及玩具实验室。曹先生介绍到,上海实验室的样品测定结果要与美国总部做比对,所以上海五大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与美国总部是保持一致的,都是国际知名品牌。曹先生向记者透露,由于化学实验室的业务量非常大,仪器使用已呈饱和状态,公司正在着手化学实验室的扩建项目,新建实验室所需仪器采购正在进行中,扩建的新实验室预计在八月份投入使用。   参观过程中,记者注意到上海胜邦的三废处理系统也是采用了美国知名品牌。使得实验室的废水废气等得到有效的中和处理,并通过强通风、防静电等安全措施,使得三废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实验室部分仪器: 详情请见上海胜邦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网站:www.strcn.com
  • 河南省计量院:以科研创新助力建筑工程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
    4月20日,由河南省计量院“精密制造及智能计量”科研团队,历时9年,自主创新完成的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核心设备量值溯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通过了由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组织的成果鉴定。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精密仪器工程研究院院长谭久彬教授担任专家组组长。经过专家组详实鉴定,一致认为:该项目成果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仪器设备量值溯源方法研究及相关计量标准装置自动化研制等方面实现了集成创新,在全自动图像式水平尺校准装置、全站仪反射棱镜遥控系统、垂直度检测尺校准装置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专家组对项目研究工作十分肯定。认为项目组所做贡献不仅仅体现在计量标准装置的研制,更重要的是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量值溯源体系和能力的整体提升。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在工程质量检测上下大功夫,尤其是几何参数。参数要测得准,就要用数据说话,这就体现出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重要性。谭久彬院士指出,项目成果具有非常高的实用价值。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尤为迅速,建筑工程体量越来越大,素有“基建狂魔”之称,很多大工程大项目举世闻名。但从国内整体情况来看,建筑行业建造效率提升很快,但建造质量参差不齐,普遍存在工程质量检测指标粗,要求低等问题,所用的测量仪器良莠不齐。如果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设备长期不进行量值溯源,就会存在一定的系统误差,多种建筑工程检测设备的系统误差的累积,可能导致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近年来,建筑工程方面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迫在眉睫。该项目组选择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领域作为研究方向,意义重大。专家组建议,项目组应开展持续性研究,进一步梳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仪器设备,摸清所涉及的检测参数、仪器设备种类底数,对现有计量技术能力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检测仪器设备量值溯源体系。该科研项目顺利完成并通过专家鉴定,是河南省计量院长期以来坚持“科技引领发展”思路的实践成果,更是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举措。近年来,河南省计量院始终坚持“科技引领发展”的工作思路,注重科研投入,完善科研制度,尽最大能力为科研工作创造条件,解放束缚科技工作者的手脚,实现多项技术突破并实现成果转化,以计量技术支撑河南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 这一省通报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通报了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全文如下:关于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于6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能力验证包括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畜禽产品中兽药和违禁添加物残留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等四项内容,共有128个农产品检测机构参加,86个结果合格,合格率为67.2%。其中,市级检测机构16个,12个合格,合格率为75%;县市区检测机构85个(南县检验检测中心因实验室搬迁未参加),63个合格,合格率为74.1%;其它类检测机构27个(株洲市鸿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时参加、湖南宏润检测有限公司未参加农药残留项目),11个合格,合格率为40.7%。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考核茄子中甲胺磷等73种农药残留定量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按照真值法进行判定。共有120个检测机构参加,97个结果合格,合格率为80.8%、优秀率为45%。从机构类别看,市级检测机构12个,11个合格,合格率为91.7%、优秀率为75%;县级检测机构83个,64个合格,合格率为77.1%、优秀率为42.2%;其它类检测机构25个,22个合格,合格率为88%、优秀率为40%。从考核内容看,参加全项考核16个,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优秀率为68.8%;参加必考项考核104个,81个合格,合格率为77.9%、优秀率为41.3%。23个不合格检测机构分别是:娄底市、安仁县、桂东县、临武县、永兴县、辰溪县、沅陵县、新晃县、中方县、涟源市、武冈市、邵阳县、湘乡市、泸溪县、安化县、沅江市、宁远县、新田县、汨罗市、岳阳县农产品检测机构和湖南安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检测:考核大米中铅、镉含量定量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按照真值法进行判定。共有44个检测机构参加,35个结果合格,合格率为79.5%。其中,市级检测机构6个,5个合格,合格率为83.3%;县级检测机构12个,9个合格,合格率为84.6%;其它类检测机构26个,21个合格,合格率为80.8%。9个不合格检测机构分别是:益阳市、衡阳县、隆回县、沅江市农产品检测机构和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伟达纳比检测科学有限公司、湖南宏润检测有限公司、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湖南湘中博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畜禽产品兽药和违禁添加物残留检测:考核猪肉中β一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磺胺类(磺胺甲噁唑SMZ、磺胺甲氧基嘧啶SMM、磺胺二甲氧嘧啶SDM)残留定量检测的准确性,按照真值法进行判定。共有31个检测机构参加,25个结果合格,合格率为80.6%、优秀率为38.7%。从机构类别看,市级检测机构8个,7个合格,合格率为87.5%、优秀率为50%;县级检测机构2个,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其它类检测机构21个,16个合格,合格率为76.2%、优秀率为38.1%。从考核内容看,参加β一受体激动剂类残留检测27个,25个合格,合格率为92.6%、优秀率为81.5%;参加磺胺类残留检测28个,23个合格,合格率为82.1%、优秀率为39.3%。6个不合格检测机构分别是:郴州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湖南伟达纳比检测科学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硕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鲤鱼中磺胺类(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异恶唑、磺胺甲基异恶唑)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AMOZ、AHD、SEM)残留定量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按照真值法进行判定。共有31个检测机构参加,18个结果合格,合格率为58.1%、优秀率为19.4%。从机构类别看,市级检测机构7个,5个合格,合格率为71.4%、优秀率为28.6%;县级检测机构3个,1个合格,合格率为33.3%、优秀率为33.3%;其它类检测机构21个,12个合格,合格率为57.1%、优秀率为14.3%。从考核内容看,参加磺胺类残留检测26个,21个合格,合格率为80.8%、优秀率为53.8%;参加硝基呋喃类残留检测29个,19个合格,合格率为65.5%、优秀率为27.6%。13个不合格检测机构分别是:娄底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郴州市、湘阴县、沅江市农产品检测机构和长沙海关技术中心、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湖南韬谱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中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硕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能力验证不合格的检测机构要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迅速开展整改,并按要求参加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因故未参加的检测机构也应及时参加复验。复验工作具体要求与能力验证一致,由原各技术支持单位具体承担,样品发放时间为8月27日。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联系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杨韶红,电话:13687380849。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doc.doc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4年7月25日消息来源:https://agri.hunan.gov.cn/xxgk/tzgg/202407/t20240729_33365973.html
  •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购80台套检测设备中标结果揭晓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就盐城市、太仓市和东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江苏省船舶救生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需检测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号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 0660-12400791 1 研究级倒置式万能材料显微镜 1台(套) 南京皓海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37.95万元 2 红外碳硫仪 1台(套) 上海铸金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37万元 3 X荧光镀层测厚仪 1台(套) 安柏来科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15.75万元 4 健身器材检测设备 1套 昆山市创新科技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93万元 5 液压高频动态疲劳试验机 1台(套) 昆山市创新科技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96.6万元 6 自行车多功能静态力试验机 1台(套) 昆山市创新科技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84.88万元 自行车制动性能试验机 1台(套) 车架横向疲劳试验机 1台(套) 前后轴耐磨试验机 1台(套) 7 车架纵向疲劳试验机 1台(套) 昆山市创新科技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72.7万元 前叉疲劳试验机 1台(套) 车架前后快速振动试验机 1台(套) 车架前叉摔落试验机 1台(套) 车架前叉冲击试验机 1台(套) 转动精度测量仪 1台(套) 8 曲柄组合件疲劳试验机 1台(套) 昆山市创新科技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96.355万元 鞍管疲劳试验机 1台(套) 脚踏曲柄组合件耐久试验机 1台(套) 车轮脱卸力试验机 1台(套) 拨链器疲劳试验机 1台(套) 停车架耐久试验机 1台(套) 中轴耐磨试验机 1台(套) 反复弯曲试验机 1台(套) 刹把疲劳试验机 1台(套) 9 车把疲劳试验机 1台(套) 昆山市创新科技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91.29万元 车架脚踏力疲劳试验机 1台(套) 链条测长仪 1台(套) 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机 1台(套) 车铃耐久试验机 1台(套) 车轮走行寿命试验机 1台(套) 平衡轮、车轮静负荷试验机 1台(套) 行李架垂直力疲劳试验机 1台(套) 行李架水平摇摆试验机 1台(套) 10 反射器光强测试系统 1台(套) 昆山市创新科技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83.45万元 恒温恒湿试验机 1台(套) 冲击试验架 1台(套) 研磨抛光机 1台(套) 便携式刹车距离检测仪 1台(套) 自行车检测用辅具一套 1套 11 磁粉探伤仪 1台(套) 江苏省迅达探伤科技有限公司 19.98万元 磁粉探伤机 1台(套) 12 X射线探伤仪 1台(套) 丹东奥龙射线仪器有限公司 58万元 13 超声波探伤仪 1台(套)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8万元 超声波测厚仪 1台(套) 覆层测厚仪 1台(套) 14 红外碳硫仪 1台(套) 盐城盘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8.271万元 超纯水发生器 1台(套) 马弗炉 1台(套) 干燥箱 1台(套) 电热恒温水浴锅 1台(套) 电子天平 1台(套) 表面粗糙度测试仪 1台(套) 红外线测温仪 1台(套) 精密脉冲声级计 1台(套) 数字式测力仪 1台(套) 数显扭矩扳手 1台(套) 电子转速表 1台(套) 兆欧表 1台(套) 经纬仪 1台(套) 几何尺寸及形状测量装置 1台(套) 容积测量装置 1台(套) 气动量仪 1台(套) 16 台式钻铣床 1台(套) 盐城盘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3.85 万元 砂轮机 1台(套) 抛光机 1台(套) 预磨机 1台(套) 切割机 1台(套) 镶嵌机 1台(套) 电解抛光腐蚀仪 1台(套) 金相试样磨平机 1台(套) 砂带磨样机 1台(套) 磨抛机 1台(套) 17 阀门燃烧试验系统 1台(套) 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10万元 阀门低温试验装置 1台(套) 阀门试验机 1台(套) 0660-12400822 1 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 1台(套) 重庆国耀科技有限公司 118.02万元 2 氙灯试验箱 1台(套) 3 盐雾试验箱 1台(套) 4 霉菌试验箱 1台(套) 5 步入式高低温湿热试验箱 1台(套) 6 高精度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 1台(套) 7 红外线气体分析装置 1台(套) 8 火焰卷吞试验装置 1台(套) 0660-12400817 扭矩标准机 1套 昆山市创新科技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123.8万元 0660-12400836 RFID包装级应用测试平台 1套 江苏保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9.6385万元 0660-12330837 天然气能量计量检测设备 1套 江苏同生科技有限公司 64万元   注: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 山东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与环境检测技术报告会在济南成功举办
    2013年5月17日,由山东省理化分析测试协会主办,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协办的“山东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与环境检测技术报告会”在山东良友富临大酒店成功举办。来自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分析测试专家、学者、管理及技术人员250多人参加议。 报告会现场 程传格秘书长主持会议 刘建华理事长致辞   为了促进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与环境检测技术等领域的学术交流,展示近年来所取得的最新研究成果,搭建科学仪器生产企业与分析测试科技工作者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山东省理化分析测试协会会同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举办了本次技术报告会。会议邀请了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王骏研究员、山东大学郭瑞臣教授、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吕波主任、山东大学郭成浩博士、青岛农业大学师进生博士等5位专家分别作了“食品安全分析中高通量检测技术”、“色谱质谱技术在食品、药品安全质量评价中的应用”、“环境空气中PM2.5的检测技术介绍”、“实验室生物安全防范”、“重金属离子微芯片光信号检测技术的研究”等专题报告。围绕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及环境事故频发的问题,从不同角度就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加强监管机制、强化标准设定、提高检测手段和技术水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通过专家深入浅出的讲解,使与会者进一步提高了食药安全、环境保护意识和分析测试技术水平,更好的为山东省食药安全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山东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专家组成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李忠所长做“H7N9禽流感防治常识与检测技术最新进展”报告,进一步普及了禽流感防治常识,让与会人员详细了解H7N9禽流感最新发展态势,使大家面对这一事件既高度重视,又消除了不必要的恐慌,做到科学对待。 王骏研究员作报告 郭瑞臣教授作报告 吕波主任作报告 郭成浩教授作报告 师进生教授作报告 李忠所长作报告   会议得到了赛默飞世尔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海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宝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济南嘉禾瑞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济南盛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磐合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杭州迅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爱博科技贸易有限公司、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兰博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鲁南瑞虹化工仪器有限公司、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我要测、仪器信息网等大力支持。   部分企业现场展示了仪器设备新产品。   济南海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金辉工程师、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田莉娟总经理、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实验室科学仪器事业部马放均总经理、济南嘉禾瑞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张兴卫工程师、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王义惠博士、济南盛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徐庆华经理分别作了“关于海能仪器”、“普立泰科公司及产品介绍”、“环境与食药安全中重金属检测的黄金搭档”、“GC-4290气相色谱仪最新技术及应用”、“国产ICP-AES测定糖果和豆奶粉中的微量金属元素”、“样品前处理中蒸馏及液液萃取仪器的新品研发”技术报告,介绍了相关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通过大会进一步促进了分析测试科技工作者与企业面对面交流与沟通。报告会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圆满成功。 田莉娟总经理作报告 张兴卫工程师 马放均经理作报告 徐庆华经理作报告
  • 甘肃省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专家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强化对食品工业企业技术支撑,发挥技术专家的作用,我省近期建立了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专家库,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在内的23位省内外专家成为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专家库的首批专家。   食品的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省工信委根据食品工业企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甘肃省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对入库专家从选择的范围与条件、申请与推荐、审查与备案、服务与处罚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立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专家库,有利于加强企业与专家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检验检测能力。   专家库的专家将在政策咨询、技术指导、专业培训、解疑释惑、风险评估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及时为食品工业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 “人机并举” 精准施“测”——安徽省纤维检验局以高水平检验检测服务助推纤维产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强大的制造业是大国崛起的根本途径。高质量的现代化制造业离不开坚实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和国际标准化组织在总结质量领域100多年实践经验基础上,指出包括计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是政府和企业提高生产力、提高质量的重要技术手段。以检验检测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基础设施水平提升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讲,产品质量不仅是加工制造出来的,也是检验检测出来的,检验检测是产品质量把关的“眼睛”。近年来,安徽省纤维检验局以服务纤维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致力于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创新变革检验检测技术方法,运用互联网+检测技术,提升检验检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动行业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整体数字化提升,发挥检验检测在助力纤维纺织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通过“人机并举”、精准施“测”,全面提升纤维检验综合能力和水平,不断为纤维纺织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不断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增添新动能!“人机并举”,坚持科技创新引领不断增强纤维检验核心竞争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安徽省棉、麻、毛、丝等天然纤维资源丰富,产业基础深厚。安徽省纤维检验局紧紧围绕科技创新、人才提升这条主线,不断增强纤维检验核心竞争力。一是科技创新赋能纤维检验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提升。该局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开展“棉纤维智能检测工程系统”研究项目,着力解决HVI(棉花大容量快速检测仪)检验存在的人工操作工作强度大、操作时间长、工作效率低以及易疲劳操作引起检验误差,棉纤维粉尘导致职业病等问题。该项目已完成10项发明专利申请,其中6项授权,将整合国产HVI设备,实现“人机”通信和自动化操作功能,提高检验操作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提升检验效率。棉纤维智能检测系统操作该局联合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开展“基于深度视觉的生丝黑板智能检测方法及应用”研究项目,着力解决生丝均匀、清洁和洁净项目人工目光检测判别结果主观性较大及检测数据不可复现性等问题。该项目已完成4项发明专利申请、论文两篇,将提升生丝黑板检测过程的数字化水平,使黑板原始图像可溯源,检验数据可复现,生丝疵点识别更准确,实现生丝缺陷自动检测、分类识别和自主评级功能,检验过程智能化、信息化和可视化,保证结果准确、公正。二是坚持标准创新引领。该局依托安徽省纤维及纤维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系统管理、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纤维及纤维制品标准化技术,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以标准化为抓手,在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循环经济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2023年,该局组织申报的地方标准《安徽省学生用纤维制品采购与验收规范》已通过立项评审,正在筹备起草《生丝黑板智能检验方法》和《羽绒加工企业技术管理规范》。分析检验羽绒成分近几年来,安徽省纤维检验局先后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8项、地方标准9项、团体标准2项,经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高效利用纺纱落棉生产水刺无纺布工艺技术研究》获原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科技兴检”二等奖。三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该局印发《安徽省纤维检验局综合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结构和考核分配方式》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创新实施按季度开展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将技能提升与职级晋升、绩效奖励、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发挥省纤维检验局“领头雁”作用,举办全省纤检系统棉花实验室管理暨棉花HVI操作员培训班,组织承办棉花检验技术能力评测专项活动。该局还通过遴选、招录、引进、编制外聘用等多种渠道引进各类专业人才,不断夯实人才支撑基础。截至目前,全局职工本科以上学历达80%,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超过1/3,博士1人。安徽省纤检局公证检验科2019年荣获“省直机关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并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光荣称号。精准施“测”,坚持技术支撑建设不断助力企业夯实质量检验能力基础《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要求公益性机构围绕科技创新、优质制造、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加强功能性定位和专业化建设,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近年来,安徽省纤维检验局始终发挥省级专业纤检优势,突出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助力全省纤维企业不断夯实质量检验能力基础。一是不断助推羽绒企业检验能力提升。该局立足安徽羽绒产业发展优势,联合安徽省总工会组织举办全省纤维(羽绒)检验技术人员职业技能竞赛,覆盖全省70余家羽绒企业和纤维检验机构,参赛选手达300余人。通过技能竞赛,有效激发全省羽绒企业和检验机构技术人员钻研检验技术、勤练检验技能热情,提高羽绒检验检测技术人员的技能和职业素养,提升羽绒检验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同时,通过搭建平台,促进各企业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增强安徽省羽绒企业整体竞争力。二是不断助推生丝企业检验能力提升。该局及时回应安徽省生丝企业检验能力提升需求,组织举办全省生丝企业检验技术交流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全省生丝企业检验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质量意识。同时,开展生丝企业质量状况及公检覆盖率情况调研,逐步扩大全省生丝企业公证检验覆盖面,进一步发挥生丝公证检验对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生丝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三是持续开展企业质量技术帮扶。准确运用公证检验数据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对省内企业25/27D特殊生丝公检过程中发现切断次数很多的问题,主动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协助企业及时调整设备,迅速解决问题。在保证检验质量的情况下,安徽省纤维检验局全力优化检验流程,将公证检验时间由规定的5天时间压缩到3天,有效缩短棉花、生丝等大宗农产品交易和滞留时间,大大减少企业经营成本,开展纤维制品免费技术咨询和检验服务,制定《关于加强絮用纤维制品免费公益性检验检测管理的通知》,为赈灾救济、养老公寓和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性单位,提供免费检验服务。产业聚焦,推动产业与检验深度融合不断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安徽省纤维检验局立足安徽纤维产业发展实际,始终坚持以公证检验为主线,科研创新为支撑,制度建设为保障,公共服务为目的。该局围绕服务国家棉花产业战略发展,每年带领全省纤检系统奔赴新疆等全国各地开展国家储备棉、新疆监管棉公证检验。充分发挥互联网+公证检验数据技术优势,持续巩固“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证检验”工作模式,棉花公证检验结果得到棉花生产、流通企业和纺织用棉企业的高度认可。围绕安徽羽绒产业优势,将“开展革命老区产地羽绒公证检验和天然纤维资源型产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试点”写入省部合作备忘录,创新开展羽绒公证检验。通过搭建羽绒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增加羽绒加工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全省天然纤维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安徽财经大学合作开展《安徽天然资源调研与发展》项目,对安徽天然纤维资源状况、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对策,形成的《关于推进安徽省天然纤维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作为提案提交安徽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经过不懈努力,安徽省纤维检验局纤维综合检验能力水平得到持续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局检测实验室约4000平方米,恒温恒湿室面积约500平方米,主要仪器设备120余台(套),价值1400余万元,拥有大容量棉花综合测试仪(HVI)、气质联用仪、生丝和羽绒等多种纤维检测仪器。近年来,累计免费为全省企业开展产地棉仪器化公证检验17余万吨,生丝1150批690吨,纤维计量检定1000余台。该局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完成国家储备棉入库检验41余万吨,出库检验64余万吨。2014年至今连续9年累计组织200多人次入疆完成新疆监管棉公检任务125余万吨。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安徽省纤维检验局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任务,紧扣纤维检验综合能力提升这个核心,不忘初心,笃行不怠,努力为安徽省纤维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广东省茂名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110.00万元采购甲烷/非甲烷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甲烷/非甲烷 开标时间: 2022-04-19 09:30 采购金额: 110.00万元 采购单位: 广东省茂名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采购联系人: 朱先生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朱先生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2022年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2022-03-29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2022年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X-CG2022006 项目名称:2022年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计量标准器具 汽车油罐车容量自动检定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850,000.00 - 1-2 其他分析仪器 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2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29日至 2022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名富广场2栋801房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茂名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 联系方式:0668-27962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高凉中路26号名富广场二栋801房 联系方式:0668-2888765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668-2888765 广东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9日 相关附件: 2022年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文件(2022032902).pdf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甲烷/非甲烷 开标时间:2022-04-19 09:30 预算金额:110.00万元 采购单位:广东省茂名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2022年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3-29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2022年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X-CG2022006 项目名称:2022年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计量标准器具 汽车油罐车容量自动检定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850,000.00 - 1-2 其他分析仪器 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29日至 2022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名富广场2栋801房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茂名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 联系方式:0668-27962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高凉中路26号名富广场二栋801房 联系方式:0668-2888765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668-2888765 广东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9日 相关附件: 2022年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文件(2022032902).pdf
  • 甘肃省科学院建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室
    甘肃省科学院传感所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室和兰州创力公司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治理中心于日前揭牌。该实验室将为社会提供现场检测和实验室分析,并提供污染物和有毒物质的治理服务,从而可以降低因室内装修污染对人们造成的伤害。   据悉,由于近年来室内环境污染已成为危害人们的一大杀手,给人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大危害。为了能够有效控制因装修污染而造成的诸多危害,传感所组织了大量人力物力,对室内环境污染和装修市场进行了一年多的详细调研,依据市场的需求组建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室,同时成立了室内环境污染治理中心。
  •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快速检测设备公开招标中标
    我公司(北京美卡科技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9日在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快速检测设备公开招标中一举中标.
  • 我国今年将建成声环境质量监测网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今年年底前,我国将建成覆盖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6.0%、夜间达标率为86.6%。从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来看,昼间、夜间达标率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全国城市区域声环境总体水平为“好”和“较好”的,分别为5%和66.3%。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表示,今年年底前,覆盖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将建成。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生态环境部门正全面加强区域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噪声源监测。各地区、相关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各工业噪声排放单位要依法落实噪声监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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